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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团员思想汇报材料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4-02 20:14:32

预备团员思想汇报材料

第1篇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以任何理由突击发展,同时又要反对关门主义。

(三)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知识、职业等构成和分布进行宏观指导,使党员队伍的构成趋于合理。

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党组织要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出努力方向。

三、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为了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队伍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选拔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先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然后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保证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正常情况下,党员、群众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共青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真正把优秀的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四、做好重点培养工作

(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找其谈话,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有关栏目。

(二)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其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2)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培养教育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一般可采取培养联系人个别帮助、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纪律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以及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和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主动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重要理论著作、文章,并认真作好读书笔记。

(四)定期考察与动态管理

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等。考察可以通过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考察意见要实事求是,内容要写实,有针对性,体现本人实际表现。

党支部要对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及时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整。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党组织要及时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转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进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经过考察后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包括在“”期间、89年动乱和与“”组织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

政治审查的方式:对发展对象本人的审查主要通过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函调和外调;对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可通过函调和外调的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是在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有明确要求的系统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发展对象的公示

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要把发展对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党支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

(二)发展对象的预审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有关材料报党委,审查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申报材料有:(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团组织“推优”意见;(4)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反映情况的原始材料或记录以及党组织的书面材料;(5)政审材料;(6)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成绩(7)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审结论;(8)思想汇报;(9)《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觉悟、现实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汇报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四)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各栏目填写的要求。支委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的程序有:(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5)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到有效票数内;(6)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组织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七)党委审批

党委委派专人谈话后,由党委审批。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九)预备党员材料的保管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入党志愿书》等所有入党材料,由党支部负责保管;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支部保管。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一)对预备党员的管理

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找其谈话,教育他们自觉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党组织应将预备党员在本单位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和其他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入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指派专人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应及时讨论能否按期转正。

(二)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的教育和考察,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支部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至少进行一次考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帮助,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努力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三)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及时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写出“预备党员考察报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其程序为:(1)本人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2)支委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3)党员充分讨论、表决决定。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批准。

(四)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权限和要求,与审批预备党员相同。审批时要注明党龄从何时算起。

(五)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由党委工作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七、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切实按照和党员发展细则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每年年初,要制定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报党委工作部。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二)党委工作部不定期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不按照《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要求,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第2篇

大学入党流程及时间

一、 递交入党申请书

1、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没有固定的时间,在大学期间均可亲自向辅导员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说明自己的入党动机。

2、 入党申请书所包含的内容: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本人成长过程中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直系亲属和本人密切关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 特备提示:在进入大学前已在高中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学生,申请时间从申请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再次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或继续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如档案传递过程中入党申请书丢失,本人须向新单位党组织补交一份书面入党申请。

二、 团员推优

1、 团员推优的基本条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端正的入党动机,无挂科现象,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等

2、 推优时间:每年4月、11月

3、 推优程序:团总支下达团员推优的通知年级大班、小班组织、民主决定推优人员辅导员提供意见院组织部审查校团委审批推优名单公示

4、 推优名额:无特别限制,无固定的参考比例

三、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

1、 条件:已经经过团学推优,政治思想觉悟较高,各方面素质较好,愿意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学生。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在申请书递交后一个月内党支部(或党小组)派人与其谈话辅导员确定党支部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确定党员联系人。

3、 时间:每年4月、11月

4、 特别提示:入党的积极分子应主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书面思想汇报要写实,至少每季度1份,主要内容:对当前国际国内大事的立场、观点、认识;争取入党过程中思想认识的转变;对自身不足的剖析与认识等。思想汇报必须在参加党校结业考试前递交给辅导员,否则将失去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四、 参加党校学习

1、 学习方式:网上学习,(学习网址:dx.uibe.edu.cn),需提交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用户名可自己确定,通过审查后可进行学习

2、 培训时间与要求:每年2期,每学期期中考试后(5月中旬,11月中旬)安排。每期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同时每人上交一份手写20xx3000字的学习总结,考试和学习总结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考试和学习总结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可重新参加下期培训。无《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不能发展入党。

3、 特别提示:入学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需重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再次参加党校的学习。

五、 成为发展对象

1、 成为发展对象程序: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2、上报发展党员材料的时间规定(学校规定时间,学生具体上交资料时间与以下规定时间大体相近)

每学年第一学期最晚不超过12月10日,第二学期最晚不超过6月10日。但毕业班第二学期和三年级第二学期除外,具体规定如下:

(1)毕业班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4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党委审批。

(2)三年级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5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

六、 成为预备党员

1、 成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合格支部大会讨论决议报党总支审批党委组织部聘请的组织员与申请人谈话经党总支委员会审批、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的入党材料由总支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会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

2、 支部大会程序

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并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家庭基本情况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培养考察情况;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表决方能有效;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并由全体到会党员讨论形成正式决议;入党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看法、态度和决心。

3、 几点相关事宜

(1)支部大会决议三个月内有效。非申请人原因超过三个月尚未审批的退回原报批支部,经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如超过六个月未报批或未审批,入党申请人入党手续无效。如再报批,原党支部必须为申请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党委讨论批准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接到组织部填发的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和《预备党员考察表》后,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同新党员谈话,向其说明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注意事项并针对入党时的优缺点提出要求与希望。对党委未能批准的,党支部要向其说明主要原因,并指出努力方向。

(3)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由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时间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进行。

4、 接收预备党员必备材料:

第3篇

为了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手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确保我市发展党员的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

发展党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党委要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严格按照以下4个方面22个步骤进行。

1、教育引导,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通过正面教育激发群众的入党愿望。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人民群众不断加深对党的了解,激发群众的入党热情,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通过宣传党组织和党员的形象,充分调动群众入党的积极性。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党员的形象吸引群众积极入党。

通过团组织推荐活动激励青年的入党热情。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建立健全“推优”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扎扎实实做好“推优”工作。通过“推优”工作,提高团员、青年对党的认识,从而激发他们入党的积极性。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2)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的基础上,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表达自己的心迹。

(3)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

经党小组和群众团体组织推荐,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他们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等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等方面教育。

(4)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

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进行一次分析,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并及时填写培养考察材料。

(6)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

(7)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主要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8)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中国共产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教材》等。

(9)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预审

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反映什么问题或经查实不影响入党的问题,形成公示档案材料报党委预审,合乎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3、预备党员的接收

(10)确定入党介绍人

由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

(11)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认真填写。支委会要对其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情况严格审查,认真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12)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为: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积极分子考察期内的思想、工作情况;介绍人、支委会介绍情况;与会党员讨论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设立党总支部或党委的,必须报党总支部或党委审核,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13)党委指派专人谈话

谈话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同申请人谈话。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4)审批预备党员

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在3个月之内,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可批准为预备党员。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委、总支),由支部(党委、总支)转告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5)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宣誓仪式。

(16)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

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17)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18)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认真审查。

(19)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

支部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及继续培养考察情况进行公示,期间没有反映入党问题或经查实不影响入党的问题的报党委预审。

(20)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为: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内的思想、工作情况;入党介绍人、党小组、支委会介绍情况;与会党员讨论表决;支部大会作出决议;设立党总支部或党委的,必须报党总支部或党委审核,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21)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员条件,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由支部书记与新党员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2)入党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公示材料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基层党委保存。

二、推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为了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审查把关力度,防止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现象的发生,各基层党委要积极推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预审的对象

预审的对象为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并已经支部确定为发展的对象。

2、预审的有关内容和材料

预审的主要内容:(1)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2)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3)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情况和程序;(4)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等。

预审时需提交的材料:(1)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3)培训材料;(4)征求党内外意见情况;(5)政治审查报告、政治审查原始材料及发展对象的档案;(6)发展对象所在党小组推荐意见和党支部意见;(7)公示档案材料;(8)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3、预审的有关程序及要求

(1)基层党支部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必须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所属镇党委或市直党委(工委)。

(2)上级党委对党支部呈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要在15日内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备、程序规范的,要作出同意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的书面批复,党支部在讨论之前,要指导发展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对材料不全、程序不合的,退回原党支部重新教育、培养和考察。

(3)对没有经过上级党委预审的发展对象,党支部不得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

三、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1、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基层党委每年都要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和发展党员工作现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尤其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农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新社会阶层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指导意见。

第4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基层党支部;学生党建工作

高校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高校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阵地,在发展党员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对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高职院校发展党员存在时间短的问题,一般学生都是在校两年半时间就去顶岗实习,所以开展学生党建工作的时间有限,发展党员的数量也少。因此,针对学制短、学生在校时间短的特点,笔者根据近年来所负责的学生党建工作,谈谈自己的一些做法与体会。

一、发挥入党积极分子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预备党员的发展工作。

(1)对新生进行入党知识宣传。

新生入校后由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讲党的性质、历史和基本理论以及如何写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同时可以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活动, 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入党知识宣讲, 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程序,鼓励学生写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一般经过三个月左右的考察,确定为积极分子。即每年的12月确定为积极分子。

知识等教育。

(3)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支部大会,指定1-2 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一般培养联系人可以是辅导员和上课的专业老师,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帮助和教育[1],让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通过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促使他们正确地了解党、认识党, 端正入党动机, 明确奋斗目标。培养联系人要根据培养对象的情况 ,制订详细的培养计划和具体措施,定期向

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情况 ,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积极分子进入党校学习。

在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期间,党支部要选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到学校组织的党校学习班进一步系统的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取得党校结业证书。

(5)对积极分子进行团支部推优。

在取得党校结业证书后,由系团总支指导,每个团支部作为组织推优的基本单位, 组成推优工作小组, 负责对本班的积极分子进行推优。由团支部对积极分子写出推优意见,系团总支审批后由学校团委审批,最后确定积极分子是否推优通过。

(6)对积极分子进行群众调查。

在团支部推优通过后,由党支部派党员找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群众谈话,一般由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团支书推荐班级班干及普通群众各5名。通过谈话,了解积极分子在班级平常的表现情况,群众基础是否扎实,并记录谈话留档。

(7)对积极分子进行函调。

在推优和群众调查通过后进行函调。党组织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 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特别是政治审查,未经过政治审查的人不能入党[2]。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函调材料,确保函调材料真实可靠。

(8)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在经过一年的考察培养教育,完成规定内的培训教育,经推优、群众调查、政审合格后,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的确定必须在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的汇报,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 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反映的意见讨论决定。

(二)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考察。

在高职院校,一般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都出去参加顶岗实习,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考察期间不在学校的情况,党支部要做好预备党员不在校时间的管理和教育。

(1)积极跟踪预备党员情况,要求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由于学生党员在外实习的特殊性, 要做好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必须要严格纪律, 加强对党员的联系,要求党员要定期与党支部进行交流, 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的情况, 交纳党费等。预备党员转正前要通过单位鉴定,预备党员至少每个季度寄回一份思想汇报。对于在毕业时未转正的预备党员, 要及时通知他们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为在外顶岗实习的预备党员提供一个与支部进行沟通交流的平台。

可以通过建立支部党员QQ群,微信群,开通支部微博等方式,让预备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支部要及时解决预备党员提出的问题,为他们指明思想方向,让他们及时得到帮助,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3)走访预备党员所在单位,考察其在单位的表现情况。

通过登门走访对毕业生及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进行广泛、深入的回访,深入了解顶岗实习期的党员就业情况、党组织生活情况,聆听他们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对在校同学的寄语,并鼓励他们在工作岗位上踏实工作,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预备党员的转正

一般学生在预备期间顶岗实习跟党组织联系较少,根据上述对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培养和考察,支部在深入了解预备党员情况后,由其所在单位开证明在思想政治方面的表现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给与转正。

二、发挥好在校学生党员辅助力量作用

让在校学生党员骨干参与组织发展工作,加入到学生党建工作的行列中来,协助做一些党员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这是有效开展学生党建工作的一个可行的方法,是学生党建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表现[3]。如果有些同学在高中已经被是预备党员的,支部要在其入学时认真查看档案,重点培养,使其成为学生党员骨干并参与党员发展工作,让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进步。

三、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党建工作队伍

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是做好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保证[4]。高校应重点抓好学生党支部书记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选配好学生党支部书记。选配的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性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辅导员担任。学院应加大对学生党建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政工干部的责任意识,杜绝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不正之风。 同时支部成员要合作分工,共同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总之,新时期高职院校的学生党建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认真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作为基层党支部的作用,为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发展做好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1] 张荣臣.入党培训教材[M]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8 :84 - 86 ,197 - 201.

[2] 王晓兰.抓好党员发展质量,促进学生党支部建设[J].高等教育发展研究,2005(22):112-114

第5篇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并上交入党申请书。

2、入党申请人在医院党代表的指导下填写入党申请书。

二、参加党校培训

1、积极要求入党的青年团员可以参加党校培训。学院每年新生报道后举办。

2、通过医院党校培训,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基础。

三、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积极入党的同志每个月需向党组织汇报一次

1、对每一时期中心任务或党的号召的认识态度

2、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及体会3、个人利益同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和态度

4、当前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学习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5、其它需要向党组织汇报的问题。

四、团组织荐优

1、党校毕业且入党申请书交满6个月以上(中学阶段可连续计算),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团委团员荐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的规定进行荐优。

2、被荐优的同学填写荐优表格,经党支部批准并公示后即成为一般入党极积分子.

3、由党支部指派专门联系人(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考察。并由联系人填写《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卡》。

五、进入考察期

1、确定一般入党积极分子6个月后,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可定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由联系人与重点培养对象一起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确定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满6个月的同学,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由各支部书记填写《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前调查表》)并上报党委副书记审核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即发展对象),并公示。

六、政治审查

被批准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将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其中包括外调和群众调查。

1、外调

进行外调时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群众调查

进行群众调查时党支部派一至两名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建党重点培养对象的反映;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且座谈会结束后,需要这8名党外群众亲笔签名。

七、入党前考试

被批准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考试,主要考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文件。考试不合格者延期发展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1、医院党支部把建党重点培养对象的所有资料上交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需在党代表的指导下用钢笔认真填写,并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九、召开支部大会

1、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介绍人介绍情况,党代表介绍情况,发展对象谈认识决心。

2、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支部负责人作总结。

3、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后支部书记填写好支部决议后上交上级党组织。

十、组织员谈话

1、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2、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十一、党委审批

1、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

2、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三、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1、进入预备期由入党介绍人和预备党员一起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3、预备党员要每2个月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十四、转为正式党员

第6篇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共2页,当前第1页1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7篇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 1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8篇

【关键词】创新 “四项机制” 推进 “源头工程”

【中图分类号】 G【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1B-0050-02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为此,在普通高中、职业技术院校实施以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展青年党员为重点的发展党员“源头工程”意义重大。近年来,梧州市卫生学校党总支按照“积极培养、打好基础、坚持标准、慎重发展、搞好衔接”的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学生入党的“源头工程”工作,形成了“一年级‘播种’,抓好党的基础知识培训;二年级‘育苗’,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三年级‘选苗’,抓好预备党员发展”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新思路,增强了学校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各级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此,梧州市卫生学校党总支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在年度和学期的工作计划中都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建立和完善了党组织负责人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党课学习制度、谈心制度、培训制度等系列相关制度。在抓好党总支制度规范建设的同时,抓团组织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党团联席会议制度、“推优育苗”制度等制度,使“党建带团建”、“推优育苗”工作有章可循,推进“源头工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注重宣传教育,创新培养机制

梧州市卫生学校从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和学生的特点出发,实施“播种”、“育苗”和“选苗”三大工程,健全教育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方式,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素质。

(一)实施播种工程,做好启蒙教育。新生入学第一年学校将其定为吸引学生向党组织靠拢的启蒙期,实施播种工程,从抓好党的基础知识培训入手,启发、吸引学生了解党、热爱党、追随党,达到“早选苗、早播种、早催化”目的。

1.把党课教育纳入一年级新生入学教育中。首先,在新生入学教育时专门设计入党启蒙内容,通过开学典礼、升旗仪式、职业道德教育等,使新生中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其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利用政治、语文、职业道德与职业生涯等学科的课堂教学,在一年级的学生心灵里播上党的种子。

2.依托团组织做好党员发展的宣传教育工作。校团委每学期举办团员的团课培训,加强学生团员对共青团与党的发展史、基本知识的教育。每周日晚各团支部组织一次“永远跟党走”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学唱爱国主义歌曲、观看爱国主义影片等方式加深广大学生团员对党的认识,启发、吸引青年学生了解党、热爱党、追随党。

3.充分发挥业余党校发展党员主阵地作用。近年来, 梧州市卫生学校充分利用业余党校阵地,全面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管理活动。每年新生开学2个月后,业余党校就在培训新生中的班委会、团支部干部以及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时,注入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和学生干部工作方法的培训内容。每年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递交了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

(二)实施“育苗”工程,健全培养机制。学生进入二年级后,学校把其定为培养期,从健全培养机制入手,实施“育苗”工程,重点培养学生骨干,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1.实行联系培养导师制。由党员教师、班主任与入党积极分子结成对子,实施“2+1”的导师帮教机制,加强经常性的教育、考察和培养。通过帮、传、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切实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

2.建立“推优育苗”工作机制。首先是抓好“推优”环节。即由团组织从入党积极分子苗子中选出符合“推优”条件的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分四步进行:第一步,团支部提名。由各团支部根据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意见提名学习成绩拔尖,思想上进的优秀学生。第二步,召开“推优”大会。为确保“推优”取得实效,每年校团委首先选择一个团支部作为示范支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优”示范大会,组织各团支部到场观摩。然后由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通过团员民主评议,班委会讨论后上报校团委。第三步,团委会审查。由校团委经过严格的审查,综合各方面意见,正式确定“推优”人选,签署审核意见后向校党总支推荐。第四步,确定培养联系人。由校党总支经选苗后安排党支部指定党员教师作培养联系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其次,抓好育苗环节。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学校有意识地安排这些学生到学生会、团委会以及社团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创造机会,让他们主持团支部活动,协助策划和参与学校的各类大型活动,参加全区、全市专业技能比赛等,使他们在活动中经受锻炼,尽快地成熟起来。

3.健全党建带团建机制。首先,建立“党建带团建”社会实践基地和校外教育基地,组织积极分子参加社会实践。如将梧州特委旧址等作为革命传统教育的基地,开展“牢记革命传统,开创光辉未来”活动。把敬老院、聋儿语训中心作为学习雷锋精神基地,开展“与雷锋精神同行,健康服务他人”志愿者服务活动。其次,开辟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品牌校园文化活动,如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庆祝“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文明风采”大赛等活动,通过第二课堂的开展,提高学生人文和道德素养。邀请校友中的优秀共产党员来校先进事迹报告,激发学生对党的热爱和敬仰。

(三)实施“选苗”工程,建立接力机制。学生进入三年级已经到了临床实习阶段,学校把其定为选拔期,从选拔好的苗子入手,重点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确定发展对象,实行跟踪考察。建立健全接力培养机制,保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断线。

1.确定重点培养对象提供培养锻炼舞台。通过两年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挑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品学兼优的学生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其一,任命作他们为各实习点组长,负责实习点的学生管理和校企联系工作,为培养对象提供锻炼舞台;其二,要求培养对象定期写思想汇报和实习点工作汇报,学校党组织定期派人到实习单位了解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培养对象的培养和考察,不能因为学生离开学校而中断教育、培养和考察。

2.做好衔接,跟踪反馈。学校建立个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档案,对那些由于年龄不到、培养时间不够或条件还不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让用人单位党组织及早发现、继续接力培养。在学生毕业前,指定专人与预备期未满的学生党员进行谈话,为他们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相关材料随学生档案寄往用人单位,帮助他们顺利渡过预备期,做好接续培养工作。

三、严格规范程序,创新发展工作机制

发展学生党员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

(一)坚持标准,把好“考察关”。一是严格培养考察制度。建立健全与申请人第一次谈话、审批前谈话、联系人定期考察、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党员联系班级等五项制度。将日常考察、学习考察与任务考察有机结合,联系人定期与培养对象进行交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定期填写考察记录,并向党支部如实汇报考察情况。二是建立培养考察机制。梧州市卫生学校采取一查、二看、三谈的办法,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一查”,就是查阅学生档案和书面思想汇报,了解其一贯表现、入党动机以及自我评价等。“二看”,就是看其在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情况,看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观点和态度,看其在个人名利面前的反映与表现等。“三谈”,就是与本人谈话、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等,全方位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机。

(二)完善监督,把好“群众关”。一是团组织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团组织推优工作,公开推优对象的标准、工作程序及要求,明确未经团组织推荐的团员一律不得入党。团支部在推优时,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团员总数的95%,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实到数的半数。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团组织推优对象、党组织发展党员均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好公示记录和公示结果的归档工作。

(三)严格程序,把好“过程关”。一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团组织推优—党支部培养教育(一年以上)—党支部考察(每半年一次)—政审—公示—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上报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审批程序。专人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由党总支书记与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召开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和表决—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三是坚持做到“六不预审”,即没有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的不预审;不满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期的不预审;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预审;参加培训考试不及格的不预审;没有政审材料的不预审;没有经过公示及相关材料不齐全的不预审,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四、实现两个确保,建立长效机制

梧州市卫生学校党总支积极健全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工作机制,从“源头”抓起,严格规范发展程序,强化对发展党员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发展党员的质量和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2010年以来,学校共发展学生党员 18人,没有一人出现违纪现象。他们思想正、学习好、素质高、品行端,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形成、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引领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力量。2010年以来,学校获得全区三好学生、区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全部为学生党员。2012年参加广西中等卫生学校护理技能大赛的3名学生都是学生党员,并荣获佳绩;历年毕业的学生党员到了用人单位,继续发挥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学生党员成为当地第一名党员村医,成为一个自主创业的典范。

【参考文献】

[1]张红玉.实施“源头工程” 发挥榜样作用[J].中国科技创新导刊,2013(8)

[2]崔丽利,陈一威.做好新时期中职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