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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自评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5-22 20:13:43

初中自评报告

初中自评报告第1篇

一、办学方向与教育观念

我们的目标是:办学有特色,教学有特点,学生发展有特长。把学校办得让家长放心,使社会满意。始终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宗旨,积极构建适应学生素质提升的教育模式和评价体系。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人才观。

具体做法是:

1.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育人;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发挥特长;优差平等,多元评价。

2.组织教师学习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使我校形成了团结、勤奋、守纪、进取的校风,严谨、敬业、求实、创新的教风和勤读、善练、多思、多问的学风。

二、组织领导

倡导求真务实、廉洁勤政、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学校校委会班子成员年富力强,年龄搭配合理,成员之间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公正廉洁,作风正派,敢于大胆改革和开拓创新,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班主任是校长的得力助手,学校管理的能手,更是教育教学方面的高手,他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转变观念,严于律己、团结协作,结合学校实际,共同确定学校发展规划;做到以身作则,要求教师做到的我们首先做到,办事踏实,不搞形式主义,有为学校发展尽职尽责的事业心和战斗力;定期召开校委会,商讨学校重大事宜,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三、教育教学工作:

四、规范办学:

1、为了规范管理,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实行层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工作有目标,形成激励、有为、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学校规章制度齐全,初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的机制。不增加课时和课程难度,不组织补课,学生考试不排名次。

2、学校有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落实情况做到周有安排,月有检查,期有总结与考评,实行科学管理,全校工作运行有序。

3、总务后勤工作:保证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规范管理经费,合理使用。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无乱收费现象。

五,办学成效

初中自评报告第2篇

「关键词 内部控制 鉴证服务 需求 供给

引言

财政部曾于2001年11月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X号——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作为第五批独立审计准则项目之一) ,而在2002年2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中注协文件形式予以。导致这一变动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准则项目的征求意见过程中,会计理论界、实务界以及有关政策制订部门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性质、对象、内容、范围等存在着许多重大争议,而这些争议还需要在未来阶段进一步探讨和协调,因此在第五届财政部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咨询组与外方及港澳台专家咨询组第二次会议上,各位专家建议将该准则项目以中注协的指导意见形式。

本文综述了《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争议,并提出有关探讨。我们认为,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许多争议不仅涉及到我国会计服务市场和会计服务行业的发展问题,在更深层次上也反映出我国会计界对内部控制理论体系的认识上还存在着不少差异。对有关争议的探讨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思考在我国会计服务市场开展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会计界研究内部控制理论及实务提供了新的角度。

一、 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和供给:初步描述

(一)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及其变动

我国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最初来自于中国证监会,而目前的主要使用者也是中国证监会。我们初步查阅并汇总了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以及各个具体要求(参见本文附录)。从该附录中可以初步了解到这种需求的基本特征、演变过程与现状。

第一个特征是:总体上看,从1999年至今,中国证监会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范围不断扩大。在2001年初以前主要局限在拟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 ;而从证监会于2001年3月和4月的几项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来看,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需求已经扩大到了在我国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及申请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范围 .第二个特征反映在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结果(即报告形式)要求上。从证监会于1999年11月19日的《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来看,监管部门最早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提出的要求为“以管理建议书的形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而在2000年11月的一批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当中,对内部控制的外部评价要求则统一改为“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作出报告。”在2002年2月4日的《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修订)》对有关表述再次做出了细微改动,即“以内部控制评审报告的形式”出具报告。由于内部控制鉴证服务作为一种新兴服务,其需求形式是“作出评价”,于是证监会对报告形式的要求(及其变化)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应当如何界定“评价报告”或“评审报告”的性质?这一问题将在下文加以讨论。

第三点特征在于,中国证监会从一开始就提出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内容要求,这一要求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发生变化,体现出相当的“刚性”。我们并不了解这“三性”要求的最初形成过程,但正是此项要求构成了本文将要讨论的主要争议之一,具体论述将在下文进行。

(二)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供给

通过上述对有关需求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证监会的这种需求及其扩大趋势增加了我国会计服务市场的一种服务品种,即内部控制鉴证服务,而且这种服务具有类似于财务审计服务的强制性特征,尽管在实施范围上尚不如财务审计服务广泛或普遍;对会计服务行业而言,必须按照有关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出具内部控制评价(评审)报告;相应地,也对相关会计服务规则的制订提出了紧迫要求,具体表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01年度立项起草《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 号——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

在《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立项起草之前或是制订过程中,已经有许多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内部控制评价业务并出具了相应报告。由于在报告格式和内容上缺乏统一规范,这些报告在措辞或格式的表现形式上五花八门。尽管这种状况在证监会于2001年1月31日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之后有所改善(至少针对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而言),但仍有不少突出问题,例如在评价对象与范围的表述、注册会计师的评价责任、评价建议的有用性、评价意见的表述方式以及报告格式(详式报告还是简式报告)等方面,其后果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与被评价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划分不清、不利于保护注册会计师自身的正当利益以及无法满足监管部门的特定目的和需求。总体上看,在这一新兴的会计服务领域中,会计实务界明显缺乏共识和执业规则,该服务的供给缺乏足够的质量保证,由此触发了相关执业规则的供给。下文便主要侧重于探讨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规范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重大争议。

二、内部控制鉴证服务规则的制订及其争议

《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经历了独立审计准则组起草、多次研讨、广泛征求意见以及两次财政部独立审计准则中外方专家咨询组会议,形成了许多共识,也存在着不少争议。我们选择了其中比较突出的、至今尚存争议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未来的有关政策制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初中自评报告第3篇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国内外比较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类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而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空气污染,土地沙漠化,植被破坏,物种灭绝等环境问题也成为人类自身发展的隐患。人们开始关心环境,治理环境,并不断寻求“防患于未然”的更好的保护环境的方法。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因此孕育而生。

1 国外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

1969年,美国通过《国家环境政策法》,成为第一个把环境影响评价列入法律并确定其相应评价制度的国家。1974年,新南威尔士州成为澳大利亚第一个建立环评导则的州政府。1985年,欧洲共同体颁布了欧洲第一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导则,随后1988年,英国正式为本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立法[1]。

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外国的环境影响评价迅速发展起来。在英国环评立法的最初两年,每一年进行环评的项目只有约20个,而从1990年至1999年,平均每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数量增长到约300个。到了2003年,进行环评的项目已经超过600个。同样的发展速度也出现在欧洲其他国家。如丹麦、奥地利、西班牙等国,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环评项目的年平均数均成倍的增长[2]。这种发展趋势,不仅说明环评作为一个专业学科的兴起,也反应世界人民在近20年对于环境的关心程度日益增强。

2 国外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根据各国的国情不同,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也不尽相同。笼统来说,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在于从环境(主要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和经济环境)的角度,来评价、判断一个项目或者工程是否应该行进,怎样进行。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国际影响评价协会(IAIA)所公布的环评的定义,与我国环评导则上的定义基本相同,既“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3]

IAIA同时也规定了国际上普遍认可的环境影响评价需包括以下工作程序:

(1)初步审核(Screen):此环节包括审查项目是否具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条件,以及是否需要进行环评;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特殊性等。

(2)考察环评选址、范围、情况(Scoping):对项目涉及的影响范围和敏感点进行排查,确定环评展开的范围和重点。并确定环评主要涉及的分类章节(如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3)项目方案比选(Examination of Alternatives):从“对环境最无害”、“最有益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选择适合的项目方案。

(4)环境影响分析(Impact Analysis):识别、分析和预测项目有可能造成的环境、社会、及其他相关影响。

(5)措施和控制(Mitigation and Impact Management):建立必要的措施,以避免、减少或抵消所预测的那些不利影响。这些措施应落实到项目管理体系或当地环境管理体系中。

(6)重点影响评价(Evaluation of Signification):对于那些各项环保措施都无法缓解的不利影响或者剩余影响,要确定其对于环境的重要性和可接受性。

(7)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Preparation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Statement or Report): 完成环评报告,需要清楚且公正地记录项目所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建议和措施,并分析措施能带来的预防效果或缓解程度。同时,报告应该考虑到受众群体,以及公众所感兴趣的问题。

(8)报告评审(Review of EIS):判断报告的评价范围和评价程度合理,提供的影响预测和建议是否有说服力,并且是否包含了项目决策所需的信息。

(9)项目决策(Decision Making):从环评的角度,批准或拒绝项目提议,或者有条件的开展项目。

(10)后续调查(Follow Up):以确保环评中的建议和措施得以落实,监控后续项目发展,衡量措施的有效性,以加强未来环评工作的合理程度。优化环境审计和环境管理。

3 国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的探讨

国际影响评价协会所给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主要由美国以及欧洲的环评经验总结而出,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局限性。但从技术层面上看,还有是很多值得研究,并值得与我国的环评工序相比较讨论的地方。

我国的环评工作程序中里首先也要求了初步审核步骤(Screen)。由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所以我国的环评流程里,只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的分类开展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的编制;在环评过程的初期,需要审核的则是工程规划符合不符合法律法规,前置文件是否充分等信息。

国外的环评工作程序中,考察环评选址和范围的流程(Scoping),和我国环评基本一致。值得一提的是,欧美的环评在进行项目方案比选(Examination of Alternatives)时,会在备选的设计方案中,加入“方案0(Alternative 0)”进行比选。所谓“方案0”,是完全不进行工程的方案。以建设一条道路为例,方案1,方案2可能是道路不同走向的设计方案,而方案0就是不修这条道路的方案。加入“方案0”在比选里,就像在坐标系里加入了原点,可以更加直观地量化其他备选方案对于初始环境的影响。

在环境影响分析(Impact Analysis)这个流程中,国外的环评关注环境影响的同时也关注社会影响、经济影响或其他影响。随着西方国家近些年恐怖主义活动的增加,很多建设单位在进行环评时,会把当地的社会稳定程度和反恐局势作为环评的一个部分,加以分析评价。而国内通常的建设项目环评中的环境影响,更关注于工程对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更具有针对性。

国外的环评中,措施和控制(Mitigation and Impact Management)与重点影响评价(Evaluation of Signification)这两个程序,往往是循环重复的。一本优秀的环评报告书中,常常在提出措施和控制管理方案之后,马上进行Evaluation of Signification这个程序,计算在这种措施和控制方案之下,环境影响的抵消值,和环境影响的剩余值。针对剩余的环境影响,再次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控制方案,然后再次计算剩余的环境影响……这样循环下去,最终得到最可行的综合措施,和无法被消减的环境影响。

在国外的报告评审的环节种,可以参与评审的人群除了专家和政府官员外,也包括当地居民,民间环保机构,环保组织,工会等。因此环评报告的成文往往被要求浅显易懂,可读性高。而且项目单位也会提供环评报告书给他们未来的客户,以证明其单位的工程水平优良,环保工作到位等优势[4]。

考虑到西方国情和我国国情的不同,盲目地用国外的环评工作程序套用我国的工程项目,并不符合科学的发展观。我们可以借鉴外国几十年来环评发展的精髓,扬长避短,开拓出一条适合我们自己的环评之路。

【参考文献】

[1]Watson, Michael.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nd European Community Law[Z].2003.

[2]CEC. Five Years Report to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 on the Application and Effectiveness of the EIA Directive[Z]. 2003.

初中自评报告第4篇

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2011年9月,“985工程”高校率先“被公开”201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既是对《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具体落实,也是转变高等教育评估方式的积极尝试,值得肯定。但是,理性考察39所名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被公开”过程,以及分析已“被公开”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引起注意并加以完善。

首先,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不能总是“自评满分”。首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采用单一自我评估方式,沿用传统的外在数量指标,只是选择性公开光鲜的数据获得“自评满分”,更像工作总结、成果展示,而对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过程分析并不多。报告中涉及招生质量的往往片面强调生源参加各种竞赛的数据,涉及教学质量的列举的全是参与行政评奖、评审获奖情况。

质量报告应该是全面、客观的,包括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已“被公开”的质量报告中,很难看到高校主动公布存在问题的信息。即使有些高校的报告给出了问题,也只有一两处提到不足,而且是诸如“处理考试违纪作弊行为18人”等皮毛问题。由于信息不全面,也就使其作用大打折扣。如果这样发展下去,质量报告就可能流于形式,成为高校的自我宣传。

其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不能总是“不做统一要求”。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4条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16条规定:“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就是说,我国颁发国家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是有基本质量标准的,也要求毕业生达到以上标准。

2011年7月1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本科教学工程”实施意见,正式启动了“本科教学工程”。该工程重点建设的第一项就是“以质量标准建设为基础,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国家标准”。在质量标准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将组织研究制定100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和高校联合制定相应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形成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那么,本次公布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对内容、格式和篇幅不做统一要求,而是高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围绕本科教学工作自行研究编写,显然是与以上高等教育法等精神相违背的。

初中自评报告第5篇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审批部门要委托有项目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并综合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投资机构(公司)、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等方面的意见进行审批。

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

第六条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第七条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

(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2.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前,项目法人或其机构,须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中“管理体制和职责”明确的分级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项目报建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报建登记后,方可组织施工准备工作。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除某些不适应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均须实行招标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示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4.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施工准备方可进行:

(1)初步设计已批批准;

(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3)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

(4)有关士地使用权已经批准;

(5)已办理报建手续。

第八条建设实施阶段

1.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2.项目法人或其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开工。主体工程开工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明确的条件,即: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主体工程开工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确定,投资主体与项目主体的管理关系已经理顺;

(2)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来源已经明确,且投资结构合理;

(3)项目产品的销售,已有用户承诺,并确定了定价原则。

4.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项目法人要充分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独立负责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的控制和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选择必须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6〕396号)的要求;

5.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要建设项目,须设立质量监督项目站,行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监督职能。

第九条生产准备阶段

1.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2.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生产组织准备。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

(2)招收和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使之能使满足运营要求。生产管理人员要尽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熟悉情况,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为顺利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阶段做好准备;

(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的汇总、运行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新技术准备;

(4)生产的物资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运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的准备;

(5)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

3.及时具体落实产品销售合同协议的签订,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为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第十条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

2.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须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3.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须由审计机关组织竣工审计,其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4.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先进行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对遗留问题必须有具体处理意见,且有限期处理的明确要求并落实责任人。

第十一条后评价

1.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

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3.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分析合理、评价公正。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第十二条凡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暂行规定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的补充。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审批部门要委托有项目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并综合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投资机构(公司)、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等方面的意见进行审批。

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

第六条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第七条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

(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2.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前,项目法人或其机构,须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中“管理体制和职责”明确的分级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项目报建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报建登记后,方可组织施工准备工作。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除某些不适应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均须实行招标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示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4.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施工准备方可进行:

(1)初步设计已批批准;

(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3)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

(4)有关士地使用权已经批准;

(5)已办理报建手续。

第八条建设实施阶段

1.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2.项目法人或其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开工。主体工程开工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明确的条件,即: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主体工程开工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确定,投资主体与项目主体的管理关系已经理顺;

(2)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来源已经明确,且投资结构合理;

(3)项目产品的销售,已有用户承诺,并确定了定价原则。

4.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项目法人要充分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独立负责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的控制和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选择必须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6〕396号)的要求;

5.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要建设项目,须设立质量监督项目站,行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监督职能。

第九条生产准备阶段

1.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2.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生产组织准备。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

(2)招收和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使之能使满足运营要求。生产管理人员要尽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熟悉情况,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为顺利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阶段做好准备;

(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的汇总、运行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新技术准备;

(4)生产的物资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运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的准备;

(5)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

3.及时具体落实产品销售合同协议的签订,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为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第十条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

2.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须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3.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须由审计机关组织竣工审计,其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4.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先进行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对遗留问题必须有具体处理意见,且有限期处理的明确要求并落实责任人。

第十一条后评价

1.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

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3.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分析合理、评价公正。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初中自评报告第6篇

关键词:初中地理;选题指导;大胆假设

有些教师认为研究性学习不宜在初中进行,也有人以为研究性学习就是让学生到校外学习活动,这都是误区。苏霍姆林斯基说:“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笔者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开展研究性学习很好地解决了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应对学业水平考试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具体做法如下:

一、指导先行,做好选题指导

初中阶段的研究性学习应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做好详细的预案,把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应做的事设置得详细、具体,特别是一些预想不到的问题。让学生通过寻找问题,学会观察,发现问题(研究课题)、记录问题、查找资料。初步理解寻找信息的途径,初步体验科学研究的一般过程;同时尝试对信息进行分析、筛选、整合、概括,学习怎样提出问题。我们在选题中要尽可能选择一些学生知识能力所及的课题,将其范围界定在与学生生活有关的现象的范畴内。

通过动员,学生的研究热情很高,很多小组都提出自己的课题,结合本地、本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我们设计了两个研究性课题:“利国镇铁矿资源的历史”“微山湖利国段生态系统考察报告”。其中利国地区微山湖生态系统研究这个问题比较切合实际,但有些大,分工不明确,为此我将该研究性课题细化为:水资源以及养殖业;微山湖周边野生动物和植物资源的调查;南水北调对利国地区生态以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大胆假设,小心论证

初中生在智能结构、身心特点、生活阅历、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等方面水平较弱,对于科学研究方法的掌握以及对科学研究的过程体验相对很少。所以在研究性学习实施中,教师辅导在前,学生实践在后,按照“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培养学生的地理能力,要求教师在引导过程中,精心设计地理探究活动的过程,让学生“重演”地理学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历程,像地理学家那样观察、思考、提出假设、得出结论。

在研究性学习中,实践性主要是指学生通过自己提出问题和研究问题来了解知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最后解决问题。为此我们按照分工的小课题进行网上和图书馆、阅览室杂志中资料的收集,然后做出资料卡;做成一份问卷调查,由微山湖畔黄山村的学生进行调查;由我本人亲自带队到事先选好的地点进行考察、拍照、采集样本。最后按照分工进行材料的分析、整合、调查报告的撰写和展板的设计。后来我们通过学校将“对微山湖利国段生态系统保护的建议”报送给相关部门,受到环保部门的好评。调查活动中同学们学会了搜集资料、分析问题,主动地运用了所学的地理知识、理论去分析问题,如绘制利国段微山湖简图、当地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气温和降水图等,都给我带来了惊喜。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我还有意识地引导同学们进行学科间知识的借鉴,如生物、政治、历史等方面的知识,我也通过自己的收集给大家提供相关的知识和平台,从而有力地推动了研究性学习的发展。

通过研究性学习,同学们走出校门、走进自然、走进社会,有利于他们了解自然、了解社会,有利于增强在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及学习、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激励评价,展示成果

初中研究性学习评价必须遵循初中学生的身心特点,依照初中研究性学习具体目标进行评价。评价中不能太注重成果,不必太关注“做得好不好”,而应该多关注他们“是否做了”,多进行过程指导;要运用表扬勉励的手段,分阶段评价的方法和从发展的观点去评价,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

展示的成果也有很多:研究性学习报告(将整个的研究原因、方法、过程、结论形成一个研究报告)、展板(图片、文字)、地理小论文、地理手抄报、研究性学习的感想、体会反思等。我们学校两个研究课题:“利国镇铁矿资源的历史”“微山湖利国段生态系统考察报告”,学生撰写了质量很高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并做成展板获得区教研室综合实践活动一等奖,受到学校、家长的好评,也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学习地理的热情。

初中自评报告第7篇

文章编号:1003-1383(2010)05-0618-01 中图分类号:R 714.2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0.05.057

2010年4月14日,一位妇女在母亲陪同下来到百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咨询室。在自愿知情、同意、尊重、保密、不评判的咨询氛围中,咨询员获取求询者的基本信息,给予艾滋病病毒(HIV)抗体初筛复核检测,将结果分析如下。

病例介绍

求询者来自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八宝镇村民,1983年6月出生,女性,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于2005年结婚,孕3胎育2子,最大的4岁,小的10个月,2010年4月初离婚。

求询者2009年6月生产第三胎孩子时,在当地县级医院常规筛查HIV结果“阳性”,医务人员把“阳性”结果通知配偶,建议其进行HIV初筛,检测结果阴性。而后配偶将求询者HIV检测“阳性”信息传递到家庭成员村民周边村屯,在当地轰动一时,同时制造家庭矛盾,对求询者不予生活照顾,经济、情感也不予支持等等。经过10个月的抗争,在巨大的社会、精神、心理压力下,求询者于2010年4月初离婚,两个孩子判随配偶。在母亲关怀支持陪同下从云南省广南县到百色市CDC咨询检测。

经询问求询者婚前婚后配偶是唯一,不用安全套,否认输血、献血、使用血制品、吸毒注射、性病史等与艾滋病相关的高危行为。咨询评估给予HIV抗体初筛复核检测,结果报告呈阴性。通知求询者将HIV抗体初筛阴性报告与原检测“阳性”单位核对,再次到云南省文山州CDC咨询检测,结果与百色市CDC检测结果一致。原检测“阳性”单位向求询者陪礼道歉,挽回检测差错给求询者带来的伤害,目前求询者已安心在外地务工。

讨论

世界卫生组织对艾滋病咨询的定义为:艾滋病咨询是求询者和咨询员之间在保密情况下的谈话,目的是使求询者能够应付HIV感染带来的紧张压力,能作出自己个人的决定。内容包括HIV检测前咨询、HIV检测后咨询、治疗关怀等转介服务。本例检测前对求询者个人感染HIV危险行为、艾滋病知识、社会心理因素、承受危机能力和孕产妇在初筛检测中出现假阳性的几率评估不足。在预防感染咨询方面应强调采取保护措施预防夫妻感染,配偶通知应由求询者在适当的时候通知,切莫操之过急由第三者告知。检测后咨询医务工作者必须注意:确认报告的检测结果才能明确告知,两次初筛阳性可告知可疑,一次初筛阳性不建议告知[1]。由于求询者配偶对艾滋病知识不了解,对配偶“阳性”报告结果未采取保密措施,受当地村民男尊女卑不平等观念影响,将求询者检测信息外流,家庭和当地村民都不能包容“HIV感染妇女”,造成求询者失去家庭和孩子的悲剧后果。本文对此例进行报告,提请从事艾滋病防治的医务工作者,应熟悉艾滋病咨询检测程序和咨询原则,以免类似事件发生。

初中自评报告第8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业部管理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评估、审批与计划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提出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和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统一审批基本建设项目,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归口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农业部财务司负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审批直属单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农业部行业司局负责提出本行业投资计划建议,初选本行业基本建设项目,根据授权审批初步设计概算,组织本行业项目的实施,管理本行业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日常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统一规划布局,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申报,根据委托审批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组织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施工建设等。

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与投资计划下达,坚持先开展前期研究、后申报项目,先专家评估论证、后进行决策,先审批项目、后下达投资计划的原则。

第五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根据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农业行业发展的需要和农业部的中心工作,在综合部内行业司局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年度项目投资指南,报部常务会议或部领导审定后。

项目投资指南应主要包括年度投资方向和项目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和区域布局原则,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投资控制规模等。

项目投资指南于每年第四季度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统一印发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直属直供垦区,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第六条地方及直属直供垦区申报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文件,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直属直供垦区以计字号文报农业部,分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司局。

农业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项目文件,由各单位内的投资计划管理机构会同业务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和审查,以计字号文报农业部,分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司局。

第七条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原则上应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承担。评估(评审)机构组织专家按类别对项目进行评审。每个项目应由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提出独立审查意见,评估(评审)机构综合专家意见后形成对项目的评审意见。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制定项目立项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会同行业司局统一组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工作。包括统一从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专家库中抽取并确定评估专家,统一评估细则、时间和地点等。

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农业部行业司局负责评审;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审。农业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评审。

项目评估(评审)费用根据实际支出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担。

第八条经专家评估通过的行业项目,由农业部行业司局进行初选,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提出年度项目总体安排意见及初选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详细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与来源、建设期限、新增能力及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根据投资可能、项目评估结果和行业司局的初选意见,对项目进行审查和综合平衡。对限额以上或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再由我部审批的限额以下项目,按程序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审批或审定;对由农业部审批的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项目,经部常务会议审定后,报主管部长审批立项;对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主管部长审批立项。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主办,有关行业司局会签,报部领导签发,以农业部文件下达。

第十条地方及直属直供垦区承担项目的初步设计,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由农业部行业司局根据项目评估意见,办理批复文件;中央投资在600万元以下的,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抄报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行业司局。农业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发展计划司或委托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评审意见办理批复文件。

农业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以办公厅文件下达。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一经农业部批准,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文件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内容、降低工程(货物)质量、压缩投资规模等。

第十二条确因客观原因需进行重大变更的项目,应当重新向农业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变更:

(一)变更建设地点的;

(二)变更建设性质的;

(三)变更建设单位的;

(四)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导致项目主要使用(服务)功能发生变化的;

(五)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变更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以上(含10%)的,或者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上(含10%)的。

第十三条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须向原审批部门重新报批初步设计。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批准:

(一)变更建设期限;

(二)变更招标方案;

(三)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但不属于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四项情形的;

(四)变更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以下的,或者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下的;

(五)其它变更。

第十五条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可列入农业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年度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