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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扶贫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28 02:09:30

部门扶贫工作总结

部门扶贫工作总结第1篇

一、深入学习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党的十以来,党中央把扶贫开发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定点扶贫工作,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都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提出了要求。

要打赢脱贫攻坚硬仗、如期完成定点扶贫各项任务,就要用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多次深入我国最贫困、最落后的地区,察真情、访真贫、看真苦。他曾讲:“40多年来,我先后在中国的县、市、省、中央工作,扶贫始终是我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花的精力最多。”总书记把脱贫攻坚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扶贫开发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基本理念上,提出扶贫开发是社会主义本质、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核心要求上,提出扶贫开发要坚持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加强党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组织领导;在总目标上,提出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和“两个确保”(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在基本方略上,提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在脱贫路径上,提出实施“五个一批” 工程(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在动力机制上,提出要坚持激发内生动力、调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积极性的明确要求;在扶贫力量上,提出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等等。这些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的最新成果,为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总书记还专门就定点扶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发挥单位、行业优势与立足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做好新形势下定点扶贫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关于定点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定点扶贫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一)深刻认识定点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目前,参与定点扶贫的中央单位达到320个,帮扶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92个,实现了扶贫资源和贫困县两个全覆盖。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负责牵头联系的81个部门全部参加,帮扶167个贫困县。全国共有16.4万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了地方组织的定点扶贫工作,覆盖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纵观古今中外,任何时代和国家,都做不到像我们这样,动员这么多资源到贫困县、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充分体现了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二)深刻认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做好新形势下定点扶贫工作的基本方略。总书记多次强调,“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精准。”据统计,2015年底,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了5.7%,如果不搞“精准滴灌”,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就会被平均数掩盖,长期拖延下去。新形势下开展定点扶贫工作,首要的就是从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高度,树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思维、新思路、新方法,并贯彻落实到资金投入、项目开展、选派干部等定点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地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深刻认识定点扶贫是中央国家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总书记强调,“要把帮扶作为政治责任,不能有丝毫含糊。”中央国家机关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举足轻重、任务艰巨,要把定点扶贫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分内之责,既要运筹帷幄,抓好本部门本行业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又要身体力行,抓紧抓实定点扶贫工作。通过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地方扶贫和社会扶贫进行引领和示范,推动社会力量扶贫重心下沉,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四)深刻认识定点扶贫是转变机关作风、促进部门工作的重要途径。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战考验着我们的精神状态、干事能力、工作作风”。中央国家机关很多年轻干部是“三门”干部,锤炼党性、强化作风的要求十分迫切。负责定点扶贫工作的同志、挂职干部和第一书记通过定点扶贫实践,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有利于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多年来,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定点扶贫地区挂职锻炼,已成为中央国家机关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形式和优良传统,不少干部通过定点扶贫工作成长起来。通过定点扶贫工作,也有助于部门更好地了解基层情况、倾听基层声音,形成政策反馈、民意互动的直接渠道,从而促进部门更好地改进工作。

二、认真总结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健全定点扶贫机制,不断提高定点扶贫工作水平

中央国家机关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始于1986年。三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参与定点扶贫部门实现全覆盖,各部门党组(党委)坚决贯彻中央定点扶贫决策部署,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不少部门一把手亲自部署、实地调研、直接督查定点扶贫工作。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和独特优势,形成了“政策扶贫”“科技扶贫”“产业扶贫”“交通扶贫”“文化扶贫”“林业扶贫”“金融扶贫”等品牌项目。各部门精心选派优秀干部,为贫困县输送人才资源,截至2016年7月,共向定点扶贫县选派了155名挂职干部、93名贫困村第一书记。各部门紧密结合定点扶贫县实际,紧扣精准扶贫,聚焦聚力贫困人口脱贫,扶贫成效更加明显。同时,也要看到,还有少数部门思想认识不深入,定点扶贫责任落实不够及时到位;有的部门政策措施不够精准,帮扶方式老套;有的部门存在形式主义现象,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等。

强调,“脱贫攻坚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抓重点、解难点、把握着力点。”当前,中央国家机关要发扬长征精神,充分调动优质资源,加大定点扶贫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督查,在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走在前、作表率。

(一)完善领导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定点扶贫工作也应如此。一是工委要按照中央部署,完善定点扶贫牵头联系机制,定期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工作交流,抓好年度工作考核等工作。二是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定点扶贫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定期开展走访调研,整合部门扶贫资源和力量,制定好帮扶计划,加大投入力度。三是完善部门与定点扶贫县沟通机制。要充分尊重地方政府的脱贫攻坚主导地位,做到“渠道不乱、力度加大、权力归县、共计其功”。要充分发挥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的桥梁纽带作用,制定帮扶计划、决定重大事项前与当地干部群众充分沟通协商,做好与当地脱贫计划的衔接和贫困村户实际需求的对接。部门扶贫资源要与地方扶贫资源整合,形成合力。要加强扶贫资源的监督管理,确保用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取得实效。

(二)强化党建扶贫机制,发挥脱贫攻坚中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总书记多次强调,“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群众对此深有感触。‘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各部门要围绕脱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脱贫优势。一是把定点扶贫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各部门特别是挂职干部要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契机,配合贫困地区抓紧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切实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起来、强起来。同时,要把基层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调动起来,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靠自身的辛勤劳动过上好日子。二是发挥好第一书记的重要作用。中央国家机关选派的93名第一书记,是派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突击队。要支持帮助这支政治过硬、精力旺盛、作风优良的年轻队伍履好职,当好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员、精准扶贫的战斗员、为民办事的服务员、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协调员。要探索建立第一书记派出部门的党支部与定点扶贫村党支部对口帮扶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通过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焕发生机活力。三是发挥党的组织优势、群众优势。定点扶贫不仅是有关司局的事、选派干部的事,更是全部门的事、所有党员干部的事。要广泛动员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工作,支持挂职干部、第一书记干事创业,在部门形成重视定点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凝聚起部门定点扶贫合力。四是加强选派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选派干部履职尽责和党建扶贫的能力和水平。

部门扶贫工作总结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同时,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建立健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为实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对低收入以下符合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对低收入以下符合扶贫标准具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扶贫项目带动,实现增收脱贫,做到应扶尽扶。通过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和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动态进退,进一步提高扶贫对象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县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各阶段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要把民主评议和集中决策结合起来,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确定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得到扶持。

(三)坚持符合条件、群众自愿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识别出来,采取相应扶持措施,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四)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帮扶原则。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帮扶和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扶持。

四、扶持标准和对象

(一)低保和扶贫标准。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现行政策确定的标准进行。农村扶贫标准执行年自治区自行制定的扶贫标准,即农区年人均纯收入1560元以下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二)低保和扶贫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

五、工作容

(一)政策的衔接。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产业开发、扶贫易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及被拐卖后获解救的妇女儿童家庭提供重点帮扶。要坚持依据统计部门的监测数据确定扶贫对象,防止盲目扩大规模,确保政策兑现。

(二)程序的衔接。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识别工作要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严格按照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程序和民主公示的要求,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对于申请享受“两项制度”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分别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县扶贫部门审批,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村民委员会、乡镇和扶贫、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民政部门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部门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

(三)管理的衔接。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县扶贫、民政部门及乡镇要分别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档案,会同统计、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对“两项制度”涉及的对象同步进行调整。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生活情况。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均无意见,要停止有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要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的,要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五保、农村低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六、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由扶贫、民政部门牵头,财政、统计和残联等部门配合开展。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相互沟通与协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扶贫开发对象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和调整要同步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中旬—6月底)

1、测算对象规模。我县贫困人口规模由自治区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测量下达。我县低收入人口数量为22753人;扶贫开发扶持对象15207人;低保对象10972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口数量为3785人。

2、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方案主要容应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等。

3、做好宣传动员。县委、政府召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工作。各乡镇要分别召开行政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村务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家喻户晓。

4、培训工作人员。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乡镇负责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一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识别规则和标准。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扶贫志愿者的作用。

(二)对象识别阶段(7月初—7月底)

1、户主申请。由户主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名后,交村民委员会。

2、民主评议。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或由村民小组组织群众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张榜公示,由乡镇统计员核算申请对象家庭收入。

3、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无意见后的申请对象,行政村干部签字把关后,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审核,并将结果张榜公示。

4、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领导签字把关,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报扶贫办、民政局和残联。对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局在进行复核时,要会同扶贫办、残联按照新的量化识别指标,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同时确认为扶贫对象的,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三)落实帮扶措施和采集信息阶段(8月初—9月底)

1、落实项目资金和帮扶责任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扶贫对象,要采取多种形式,规划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并确定帮扶责任人。

2、登记造册。所有扶贫对象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做到户有卡、行政村有册、乡镇和县都有电子档案。

3、信息录入。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组织人员,将登记的低保对象、扶贫对象信息分别录入各自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初—11月底)

1、检查验收。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完成后,县里组织有关部门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完善。

2、召开总结会议。工作完成后,县、乡两级要召开总结会议,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成立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协助发放低保资金和实施扶贫项目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扶贫、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四个指导督查工作组。

(二)落实经费、工作人员。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和各乡镇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有关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一支有创造力、能吃苦的队伍,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部门扶贫工作总结第3篇

这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25号文件”)的第一年,是精准扶贫的开局之年,是社会扶贫的创新之年。扶贫工作在新的起点上高位推进,机制创新取得突破,重点工作全面铺开,片区规划顺利实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高度重视、十分关心扶贫工作,多次看扶贫、讲扶贫,提出扶贫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两个“重中之重”、扶贫改革创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和内源扶贫等战略思想,是新时期做好扶贫工作的基本遵循。各地各部门认真学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扶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了做好扶贫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以实际行动体现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进一步形成了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

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目标,扶贫部门立下“军令状”,也坚定了“首战必胜”的信心和决心。伴随着这个“1000万”目标的如期实现,扶贫工作深入推进,攻坚重点稳步突破,大扶贫氛围浓厚、活力释放。

2014年,扶贫成果可圈可点。

圈点之一:贫困县考核破冰起航

考核是个指挥棒,在推进扶贫工作上的关键作用不言自喻。

中央组织部把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列为2014年的一项改革任务,深入调查研究,服务和推动扶贫开发。

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的要求,今年中央组织部与国务院扶贫办等单位组成专题调研组,进行了广泛调研,起草了《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中组部部务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中组部部长赵乐际和其他部领导逐条研究了《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意见》稿除导语外共10条,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改进贫困县考核的总体要求,即从贫困县的实际出发来考核,要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二是改进实绩考核指标的要求,对调整经济发展、扶贫开发、民生改善和生态保护等4个方面的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把党的建设纳入实绩考核,以党的建设考核推动扶贫开发工作,以扶贫开发的实际成效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改进完善考核方法,坚持分类考核,注重纵向比较,把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评价实绩的重要依据。五是要求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和问责的重要依据,作为资金倾斜的依据。六是对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要求。

2013年1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3〕22号),明确贫困县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抓紧清理和调整考核评价指标,废止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制度规定,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

2014年,中央组织部在抓好中组发〔2013〕22号文件贯彻落实的同时,着力督促指导各地在对贫困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工作中,要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政绩考核指标。目前,各省根据中央的要求,也在积极探索推动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不断改进对贫困县的政绩考核工作,把干部的工作重心引导到扶贫开发上。

圈点之二:精准扶贫星火燎原

总结几十年的扶贫经验,有一点越来越成为共识,也越来越需要加强,那就是“精准”。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决定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并要求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工作。25号文件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明确要求,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副总理对建档立卡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精准扶贫的第一战役,列为今年的一号工程。

国务院扶贫办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全力推进。目前,全国28个省(区、市)的贫困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已基本完成, 2014年底前,完成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的分类统计分析报告。

国务院扶贫办领导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春节过后,国务院扶贫办成立了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刘永富主任亲任组长,指导和部署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从相关省市县扶贫办和办内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中央编办同意组建了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专门负责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

2014年5月12日,国务院扶贫办联合民政部、国家统计局等7部门出台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为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刘永富主任亲自主持十多次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在多次基层调研基础上,广泛征求20多个国家有关部委和28个省市扶贫办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指标体系》等文件,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将贫困人口规模逐级分解至行政村,贫困村按行政村总数的一定比例分解至乡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建档立卡。

为构建全国集中的扶贫开发信息化平台,2014年7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写了《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信息化推动精准扶贫的实施。同时,组织开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单机版)采集软件和全国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开展了省级扶贫部门的培训工作,指导地方开展数据录入工作;与中国电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充分分析比较,从备选的三大电信运营商中选择中国电信作为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扶贫开发业务梳理和需求分析工作,形成包括雨露计划、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等在内的业务管理系统的需求分析报告。

为加快推进建档立卡工作,2014年6月,国务院扶贫办党组全体同志带队,赴9个省(区)开展实地调研督查;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于4月-9月派出16个督查组46人次,赴17个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组织9个督查组对全国26个省(区、市)的建档立卡和驻村帮扶工作进行了交叉督查,并指导信息中心开展常规督查工作。建立建档立卡工作旬报制度,7月份后,要求各省每隔2周上报建档立卡进展情况,对各省建档立卡工作进行督促调度。同时,针对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指标体系、软件系统、交叉督查以及数据清理等内容开展了5期专题培训。

圈点之三:干部帮扶全国行动

我国的扶贫工作有许特色和优势,其中干部驻村帮扶是其中之一。

25号文件要求,在各省(区、市)现有工作基础上,普遍建立驻村工作队(组)制度。国务院扶贫办将其作为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与建档立卡工作同时推进,安排专门司局负责具体推进,安排扶贫办信息中心跟踪统计和分析干部驻村工作相关数据,加强指导。

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带队于2014年3月、6月和11月开展了3次综合性调研督查,督查地点覆盖大部分有扶贫任务的省份,驻村帮扶工作是调研督点内容。通过查看地方驻村帮扶文件、驻村队员工作日志、贫困村发展规划等资料,召开基层干部群众和驻村工作队员座谈会,深入了解情况,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换意见,推动工作健康发展。扶贫办信息中心先后派出16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各地开展交叉督查。

2014年11月中旬,国务院扶贫办在四川巴中召开扶贫调研业务骨干培训班,组织各省(区、市)干部驻村工作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交流工作经验,现场观摩巴中市干部驻村工作做法,研究改进工作的思路。

2014年7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将驻村帮扶与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扶贫协调员、科技特派员等其他方面的力量和工作衔接起来”。根据会议精神,在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国务院扶贫办牵头起草了《关于健全干部驻贫困村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

25号文件颁布实施后,特别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做出2014年上半年争取工作队全部派驻到每个贫困村的决定后,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部署落实,扎实推进这项工作。截至目前,各地新出台干部驻村工作意见、通知或管理办法的省份共有21个,共23份文件。据初步统计,全国共派出驻贫困村工作队12.5万个,派出干部43万人。

各地普遍对干部驻村工作任务进行了规定,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是协调落实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参与制定贫困村整村扶贫规划和管理扶贫项目。三是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四是统筹使用好扶贫资金,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和产业发展。五是帮助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协助当地排查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好配强村级班子。

在工作实践中,各地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加强驻村干部培训。各地在干部派驻前,相关部门对驻村干部联合开展培训,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农村工作。二是强化对干部驻村工作的宣传。各地在当地媒体,对干部驻村帮扶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了大量宣传,增强了驻村干部做好工作的信心。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明确组织人事部门、派出单位、扶贫部门、驻点乡镇党委政府等的职责。建立了驻村干部考勤、请销假等制度。四是后勤保障到位。各地对驻村工作队安排了一定的项目经费,让驻村干部有事做。按照相关规定报销交通、生活补助等费用,让驻村干部安心在基层一线工作。五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干部考核的内容,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

圈点之四:社会扶贫活力释放

今年首个全国扶贫日出现了很多亮点,特别是见证了全社会参与扶贫的活力和潜力。

作为25号文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的牵头单位,国务院扶贫办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协调推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在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扶贫办起草了《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并联合15个部门印发,提出了社会扶贫的目标任务、主要形式和保障措施,部署了近期重点工作。主要思路是:一方面积极推动定点扶贫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深化、细化和具体化,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广泛深入动员民营经济、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着力从业务指导、搭建平台、营造氛围、服务监管等方面进行推动,努力实现新突破。

为充分挖掘社会扶贫潜力,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奉献爱心搭建有效的制度平台,经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向国务院提出了设立扶贫日的请示。8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工作由扶贫办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围绕首个扶贫日,主要组织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组织学习了、总理对扶贫开发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二是召开了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首个扶贫日活动,全面部署新阶段社会扶贫工作;三是副总理主持召开社会扶贫座谈会,听取基层代表、企业家等各方面人士参与扶贫的体会和建议,探索民营企业扶贫、央企扶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光伏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等社会扶贫的新途径、新方式;四是组织动员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和武警部队、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大中小学生,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鲜明的扶贫日专项活动;五是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六是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通过制作播发专题节目、发表评论员文章、制发扶贫公益信息、征集扶贫日标识和扶贫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七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共同发起举办“10・17”论坛,深入研讨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广泛宣传中国减贫成就和经验,加强减贫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60多个国内机构和10个国际组织、9个国家驻华使馆等代表约400人参加论坛,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专门发来贺信,高度赞扬中国扶贫成就和经验。

通过组织开展首个扶贫日活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对扶贫开发的知晓度、参与度、响应度大幅提升,全社会扶贫向善的氛围逐步显现。

10月17日,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表彰了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回顾我国社会扶贫的基本经验,分析社会扶贫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下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扶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培育多元社会扶贫主体,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环境,让社会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社会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等500多人参加主会场会议,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了分会场,参会人数共计14万人。有28个省(区、市)召开了本省(区、市)的社会扶贫电视电话会、座谈会。

为激励先进,宣传典型,更广泛深入地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25号文件“每5年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进行一次社会扶贫表彰”的要求,今年启动了社会扶贫表彰工作。经过各省区市和有关单位提名推荐,以及“两审三公示”的程序,评选出519个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9月29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10月1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分受表彰代表受邀参加,交流了经验、发出了倡议书。结合全国“扶贫日”活动,国务院扶贫办还组织媒体对部分先进典型进行了大力宣传。

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地方和有关部门、专家意见基础上,国务院扶贫办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意见》(〔2014〕58号)。这是我国首个社会扶贫方面的专门文件,对社会扶贫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参与主体、参与方式、支持政策和组织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扶贫工作的重要文件。《意见》的印发,不仅有利于汇全国之力、聚各方之财、集全民之智,打好新时期扶贫攻坚战,也将有利于促进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沟通交流,在全社会弘扬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一年来,社会扶贫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力度空前加大,成效非常显著。

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深化、细化、具体化。据国务院扶贫办初步统计,参与定点扶贫的31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等单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年直接投入重点县的帮扶资金达28.8亿元,增长38%,创历史新高。国资委组织动员68家中央企业,启动了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拟用三年时间帮助108个贫困革命老区县中约14954个贫困村解决水、电、路等突出民生问题,推动了定点扶贫的深化和创新。东部18个发达省市普遍加大了扶贫协作力度,今年投入政府援助资金12.08亿元,比去年增长了2.4%。福建省南安市梅山镇蓉中村率先设立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探索创新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新机制,目前已启动对甘肃、宁夏等4省区的试点。

部门扶贫工作总结第4篇

一、目标任务

2014年,我镇目标拟为扶持农村贫困人口740人。

二、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镇农技、畜牧、劳保等部门组织各村村民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劳务输出200余人;在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种植核桃900余亩;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1处;同时在村新建通村公路3公里。经验收,我镇规划扶持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740人,实际完成740人,占目标任务10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镇及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解困工作领导组。镇政府与责任村及相关单位(部门)签订扶贫工作责任书,责任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村主任具体负责扶持农村贫困人口调查、汇总上报,保证工作按规划如期推进。

(二)分解任务,确保落实

根据目标任务、以我镇各村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一次性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农村贫困人口相对较多和今年项目实施集中的村和华年村,扶持贫困人口拟规划为740人。

(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1.镇扶贫解困工作领导组根据规划村实际,拟定扶持项目规划,并尽力组织实施,规划村对镇分解下达的扶贫解困目标任务,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建立扶持农村贫困人口台帐。

2.镇级涉农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安排各类民生项目资金时,将公路、水利、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重点倾斜到规划扶持农村贫困人口居住地区,集中力量,整合物力,确保从根本上解决扶持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切实改善低收入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3.对规划扶贫解困任务的村,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积极参与研究规划,深入贫困农户帮助解决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协调相关部门在技术投入等给予支持,确保扶贫解困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对规划扶持农村贫困人口的培训、引导,因地制宜的帮助他们调整产业结构,建立稳定的增收渠道,农业、劳动保障部门要深入村、社加强对农民技术、技能培训,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外出务工,帮助协调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就地转移,实现增收脱贫。

5.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收集、整理扶贫解困工作信息,于每月25日前向镇经发办报送工作进度,做到工作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四)加强监督,强化考核

扶贫解困工作是我镇“民生工程”之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领导组适时开展工作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平时工作和全年目标考核内容。

部门扶贫工作总结第5篇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开发如此重视,足以表明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对于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极端重要性。我们扶贫和移民部门,肩负着具体贯彻落实和协调推进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职责,在倍受鼓舞的同时,更应深感使命艰巨、责任重大。因此,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率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上来,迅速掀起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和深入贯彻、狠抓落实的高潮。下面,我就全省扶贫和移民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新阶段扶贫开发战略部署怎么想、怎么办、怎么干,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在怎么想方面,就是要全面理解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的精神实质

首先,要全面理解把握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是我国“十二五”时期顺利开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强调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要求全党全社会深刻认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全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会议主要精神可概括为十个方面:

一是扶贫成就方面。胡总书记用“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温总理用“伟大的历史性成就”的表述,高度评价了我国扶贫开发成就。会议总结了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地区经济全面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群众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我国成为全球最早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的发展中国家等辉煌成就,充分肯定了扶贫开发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是扶贫经验方面。系统总结了我国坚持依靠发展解决贫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开发式扶贫,坚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坚持尊重贫困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学习和借鉴国外经验等“七个坚持”的经验,明确指出我国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

三是形势分析方面。立足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认真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明确指出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同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扶贫开发既具有更加有利的基础和条件,也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

四是重大意义方面。深刻阐述了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四个“必然要求”的重大意义,即: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五是总体要求方面。强调要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六是目标任务方面。明确了到2020年要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大趋势,努力实现“五个大突破”,即:生产条件有大改变、生活条件有大改善、社会事业有大发展、社会保障水平有大提高、生态环境有大改观。

七是工作方针方面。强调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同时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在基本原则上要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

责,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全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坚持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激发贫困地区内在活力。

八是重点工作方面。部署要着力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着力巩固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大扶贫格局,着力完善扶贫开发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加强扶贫开发国际交流合作。

九是扶贫标准方面。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比2009年的1196元提高了92%,通过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把1.28亿低收入人口纳入了扶贫范围,要求按照“划定一条线、锁定一群人、圈定一批主战场、确定一种衔接关系”的崭新思路,全面执行新的扶贫标准,更好地瞄准扶贫对象。

十是组织领导方面。明确要求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

第二,要全面理解把握苏荣书记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大会上重要讲话提出的要求。12月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副厅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大会迅速传达学习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常委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出席了会议。会上,苏荣书记动员全省上下抓紧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部署,集中各方面力量,坚决打好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全省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全面把握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充分认识我国开辟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刻领会我国扶贫开发“七个坚持”的宝贵经验,全面把握当前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和推进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在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重点工作、扶贫标准、政策保障、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责任等重大问题上,坚决抓好中央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要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要求在进一步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本世纪前十年我省扶贫开发的实践经验及成就,研究制定《江西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并要求省直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部门本行业工作,认真研究和制定支持扶贫攻坚的政策及措施,共同构筑推进扶贫开发大扶贫工作新格局。

三是要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强调要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要以加快发展为扶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要落实公共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政策,要实行省、市、县三级领导定点扶贫,要相对集中人财物和技术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要大力推进社会扶贫,要高度重视老区、苏区建设发展,要增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是要严格落实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对所辖行政区域的扶贫开发负总责,逐级建立对有关领导干部、工作部门和重点县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激励机制。要配好配强贫困地区尤其是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加强贫困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健全完善干部深入基层常态化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改进作风,经常深入贫困乡村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排忧解难,密切与贫困群众血肉联系,解决扶贫开发实际问题。

第三,要全面理解把握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大举措。12月9日省委召开第二次常委会议,根据中央的精神,全面总结了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认真分析了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将中央划定我省罗霄山特困片区17个县和我省划定特困片区8个县共25个县,作为全省今后十年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明确了把实施国定罗霄山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与实施促进中央苏区发展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并研究明确了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的三大举措。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支持扶贫攻坚资金到位。决定省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集中支持特困片区和中央苏区县,连续安排十年,落实中央关于加大地方对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投入力度的要求。

二是加大领导力度,实行领导定点扶贫。决定省委常委、省政府领导及其他省级领导到特困片区和中央苏区每人定点扶贫一个县,指导帮助特困片区县制定实施好扶贫攻坚规划、中央苏区县制定实施好发展振兴规划,每县安排一个综合实力较强的省直部门协助搞好定点扶贫。省级领导各方面工作联系点与定点扶贫县统一起来。同时,安排国有控股企业、实力较强企业到特困片区和中央苏区定点扶贫一个县。各设区市领导要定点扶贫贫困乡,县(市、区)领导要定点扶贫贫困村,形成各级领导齐抓共管扶贫开发的工作局面。

三是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突出抓好扶贫开发。决定明年全省实施民生工程的任务安排,重点抓好扶贫开发和安居工程两件大事。通过突出抓好扶贫开发这件大事,力争2-3年内使我省国定、省定特困片区25个县的扶贫开发有较大起色,下大力解决我省各地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实现2020年全省扶贫开发目标。

第四,要全面理解把握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深入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今天上午隆重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表明这次会议,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确保全省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虽然只有半天时间,但却关系我省如期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大局,必将载入我省推进科学发展、加速绿色崛起,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奋斗史册,必将成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继往开来的重要里程碑,也必将开启我省新一轮扶贫攻坚新的伟大征程。会议的主要精神可概况为九个方面:

一是显著成就方面。充分肯定了本世纪前十年我省扶贫开发形成强大合力、贫困群众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特困地区群众贫困问题逐步解决、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各项事业进步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地区民生得到显著改善等显著成就。

二是工作经验方面。系统总结了我省“五个坚持”的宝贵经验,即: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整体部署;坚持尊重贫困群众主体地位,激发扶贫对象内生动力;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力扶持贫困群众加快增收步伐、改善发展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坚持凝聚扶贫

开发整体合力,落实全社会支持扶贫开发的共同责任;坚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新模式、新机制。这五条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有力促进了我省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三是形势分析方面。深刻指出了我省城乡居民收入还偏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贫困地区基础差、底子薄、实力弱,还面临经济发展滞后、贫困人口规模仍然较大,增收渠道不宽、相对贫困问题突出,返贫现象比较突出、特殊贫困问题凸显等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

四是重大意义方面。深刻阐述了深入推进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是我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实践;是实现富民兴赣,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重要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加快科学发展、加速绿色崛起的重要机遇。

五是总体要求方面。明确强调要紧紧围绕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战略目标,紧密结合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龙头工程,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继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整体部署,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目标责任,健全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夯实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大扶贫格局,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协调统一,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贫困地区更好更快发展。

六是目标任务方面。明确提出要保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遏制收入差距大趋势;促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大趋势。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促进“生产条件有大改变、生活条件有大改善、社会事业有大发展、社会保障水平有大提高、生态环境有大改观”五大突破,打好改变特困片区面貌、加快发展、增收致富、改善条件、提高能力等攻坚战,并抓住中央重点支持罗霄山特困片区扶贫攻坚的历史契机,促进中央苏区发展振兴。

七是扶贫标准方面。明确了执行国家大幅度提高到2300元新的扶贫标准,将占全省农村户籍人口11.1%的386万贫困人口作为扶贫攻坚的主要对象。要求对扶贫对象分类指导,因户施策,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扶贫到户机制,逐户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使低收入者的收入明显增加,贫困状况明显缓解,进而确保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致富。

八是重大举措方面。规定了明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集中支持25个重点扶贫县,每个县每年安排1000万元,连续安排十年。

九是组织领导方面。明确了要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要切实加强扶贫开发的工作指导,实行各级领导干部定点扶贫;要构筑打牢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落实全社会支持扶贫开发共同责任;要健全完善扶贫开发的政策保障,制定扶持贫困地区发展、扶贫对象脱贫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要着力夯实扶贫开发的组织基础,为实现扶贫开发目标提供组织保证;要大力营造扶贫开发的强劲声势,营造全社会大力关心和支持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

第五,要全面理解把握《江西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行动纲领。我省《纲要》共有45个省直部门参与了制订,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呈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已原则通过,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征求各地意见完善后,即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我省《纲要》是全省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行动纲领,突出了连片特困地区主战场,突出了支持革命老区发展振兴,突出了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突出了形成整体合力,突出了落实责任制。主要内容分七大部分、共三十四条。第一部分,概述了扶贫开发的显著成就、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推进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第二部分,明确了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基本原则。第三部分,确定了到2015年、展望到2020年的目标,分别从促进增收、改善条件、提高可持续自我发展能力三大方面,明确了13项目标任务。第四部分,明确了扶贫标准和扶贫开发对象范围,要求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突出连片特困地区主战场、继续支持重点县、坚持以贫困村为基本单位实施扶贫开发。第五部分,强化了推进扶贫开发的措施,确定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分别提出了共23条具体工作措施。第六部分,规定了扶贫开发政策保障,围绕完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扶贫和低保两手抓、发挥“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综合效益,明确了11个方面的支持政策。第七部分,明确了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责任制、领导干部定点扶贫、改进作风、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管理以及培训宣传、统计监测、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了要求。

二、在怎么办方面,就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任务,增强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绘就了全国、全省到2020年扶贫开发的战略蓝图,确定的扶贫开发战略部署,要靠我们扶贫和移民部门去组织实施、去协调推进,制定的扶贫攻坚政策,要通过我们扶贫和移民部门的工作去贯彻执行、去具体落实。因此,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乘势而上,迅速掀起扶贫开发新高潮。具体来讲,要率先做到“四个到位”:

第一,思想认识要率先到位。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努力在学好文件、吃透精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在开动脑筋、积极创新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要务求学习实效。通过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系列精神,搅动思想,理清思路,深刻认识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从而进一步增强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认识扶贫开发取得的辉煌成就,加深理解扶贫开发的宝贵经验,深刻把握推进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明确扶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和奋进方向,从而增强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要联系实际学深学透。重点是要立足我省经济欠发达地位尚未完全改变、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任务仍然繁重艰巨的实际开展学习、思考问题,从而更加自觉地适应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形势,顺应贫困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关系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不仅对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我省推进科学发展、加速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具有深远意义。通过思想认识的全面到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新的战略部署上来,扎扎实实做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为到2020年确保全省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付诸我们不懈的努力,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第二,形势把握要率先到位。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要准确把握形势,这样我们的工作才有针对性、才可切中要害。从全省来看,面临的形势是两个方面:

一方面,我省扶贫开发具有更加有利的基础和条件。本世纪前十年,我省扶贫开发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与全国同步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推进扶贫开发创造了有利环境和条件,主要体现在:扶贫开发形成强大合力。我省在自身财力还不是很充裕的情况下,投入财政扶贫资金由2001年的2.4个多亿,增加到2010年的7.5个多亿,相当于2001年的3倍多,十年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总量近50亿元,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投入超过160亿元,各级共有2000多个部门和单位深入贫困农村定点扶贫。贫困群众收入水平稳步提高。21个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1339元提高到2010年的3109元,是2001年的2.32倍;按2008年1196元扶贫标准同比统计,全省贫困人口由2001年的346.4万人下降到2010年的7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82%降至2.1%。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省集中扶持了4269个贫困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逐村实施完成了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生态、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一大批受到扶持贫困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特困地区群众贫困问题逐步解决。自2003年开始试点到2010年底,我省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等特困地区深入开展移民扶贫搬迁,共搬迁安置37万多贫困群众,得到国家的充分肯定,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移民扶贫成为深受群众和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全省实施“雨露计划”培训转移贫困劳动力30多万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20多万人次,增强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时,在“三农”政策倾斜支持、各行各业大力扶持下,贫困地区社会各项事业进步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地区民生得到显著改善。

另一方面,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也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面对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形势任务发展的新要求,我省贫困地区仍然面临许多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主要表现有:一是经济发展滞后,贫困人口规模仍然较大。无论是新世纪初国家确定的21个扶贫重点县、还是今年国家划定的罗霄山特困片区17个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省都处于滞后状态。全省还有3400个贫困村需重点扶持。按照国家大幅度提高到2300元新的扶贫标准,全省贫困人口还有386万,贫困发生率达11.1%。二是增收渠道不宽,相对贫困问题突出。我省传统农业比重大并是产粮大省,总体而言产业结构较单一,致使农民收入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贫困地区,特色产业规模不大、产业化水平低、竞争实力不强、比较效益不高,群众增收门路比较狭窄。我省不仅相对毗邻沿海发达省份存在较大发展差距,省内发展也很不平衡。县域经济总量首强县是最弱县的18倍,地方财政收入首强县是最弱县的10倍,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弱县均为贫困地区。三是返贫现象比较突出,特殊贫困问题凸显。因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连绵不断的自然灾害侵袭和市场风波冲击,致使农村返贫问题比较突出。包括21个重点县和17个罗霄山特困片区县在内的41个西部政策延伸县,还有67万人处于生存条件特困地区。同时,农村还有10万人处于地质灾害地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致贫和返贫隐患较大。

以上形势分析,充分表明我省扶贫开发任务仍然繁重艰巨。对此,我们还可用一些主要经济指标来映证。仅从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收入三大经济指标情况看,我省贫困地区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三个翻番”的要求,相比其他地区而言,面临着更大、更多的困难和压力:

1、国定、省定特困片区25个县市情况。2010年总人口有1434.9万人,占全省的32.2%。(1)生产总值:只有1319.2亿元,只占全省总量的13.98%,人均水平只有9193.88元,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43.43%;(2)财政收入:只有130.14亿元,只占全省总量的10.62%,人均水平只有906.96元,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2.98%;(3)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208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4.6个百分点。

2、国定2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情况。2010年总人口有1177.4万人,占全省的26.2%。(1)生产总值:只有1101.23亿元,只占全省总量的11.7%,人均水平只有9353.07元,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44.6%;(2)财政收入:只有109.39亿元,只占全省总量的8.9%,人均水平只有929.08元,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4.1%;(3)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109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6.3个百分点。

3、41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情况。2010年总人口有1963万人,占全省的44.04%。(1)生产总值:只有2160.79亿元,只占全省总量的22.9%,人均水平只有11007.59元,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52%;(2)财政收入:只有232.54亿元,只占全省总量的18.97%,人均水平只有1184.62元,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43.08%;(3)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195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7.5个百分点。

从以上三大主要经济指标可以看出,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集中力量重点支持25个县扶贫攻坚和继续突出21个重点县、支持41个西部政策延伸县的部署,完全符合我省实际。对我省现有386万贫困人口的分布,我们也进行了一个测算,包括21个重点县在内的25个特困片区县分布的贫困人口占到了68.4%,41个西部政策延伸县占到

了77.3%,也充分映证了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战略布局是完全正确的。各地也要对本地区扶贫开发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以利科学作出决策,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实现扶贫攻坚目标。

第三,工作思路要率先到位。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战略目标来谋划,必须紧密结合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龙头工程来实施,必须始终作为“三农”工作重点任务来部署,必须坚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整体部署来推进。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在具体工作思路上,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关键问题:

一是划定一条线,科学把握新的扶贫标准。国家大幅度将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把更多的低收入人口纳入了扶贫范围,全国有1.28亿人,这是社会发展的进步,是加大扶贫力度的重大举措。国家新的扶贫标准与我省实际基本相符。因此,我省《纲要》明确了执行国家2300元新的扶贫标准。主要考虑是:(1)省统计调查部门按新的扶贫标准测算,我省2010年底有贫困人口386万人,占全省农村户籍人口的11.1%,占全国1.28亿贫困人口的3.02%,规模基本符合我省实际。(2)2300元扶贫标准约是2010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40%,符合国家关于各省可按当地农民人均收入30-50%把握地方扶贫标准的要求。(3)中央提出经济发达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和能力确定更高的本地扶贫标准,而我省仍属经济欠发达省份,扶贫标准以执行国家统一扶贫标准为宜。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是党和政府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深切关怀,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加快推进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政治意愿,从而科学把握好扶贫标准,以利对扶贫对象实施有效的扶持。

二是锁定一群人,提高扶贫对象瞄准的精确性。依据新的扶贫标准,各地要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把扶贫对象与低保对象区别开来,集中力量瞄准收入低于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形成“生存靠低保、发展靠扶贫”的工作机制和分工布局。重点是要对贫困户分类指导,因户施策,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扶贫到户机制,逐户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国家已明确中央扶贫资金分配不与各地贫困人口规模挂钩,已给予各地原有扶持政策不改,安排各地扶贫资金原有基数不变,不因提高扶贫标准导致各地贫困人口规模变化而变,新增扶贫资金主要支持特困片区。今后我国也不再公布减贫规模,主要考核各地扶贫对象收入增长水平。因此,各地要把帮助扶贫对象稳定解决温饱、加快增收致富步伐作为首要任务。我省《纲要》在目标上,也是提出了保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遏制收入差距大趋势;促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大趋势。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奋斗目标,而未提出具体的减贫目标要求。对此,各地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把握。

三是圈定一批主战场,集中力量支持特困片区实施扶贫攻坚。划定特困片区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是中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决策和扶贫开发战略的重大创新。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我省罗霄山区的17个县,划入了全国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等中央今后十年重点支持扶贫攻坚的地区。同时,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现有扶贫重点县中未划人国家特困片区8个县发展仍然落后的实际,决定将这8个县划为省定特困片区,统筹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继续给予重点扶持。这样,我省新一轮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共圈定25个县。结合实施罗霄山特困片区扶贫攻坚,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关于加大革命老区发展扶持力度的精神,还提出了促进中央苏区发展振兴的战略构想,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重点扶持我省罗霄山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为我省实施中央苏区发展振兴战略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我省这一战略构想与中央对特困片区扶贫攻坚的部署完全相符。因此,各地都要服从和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和大力支持全省扶贫开发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

四是确定一种衔接关系,促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结合。具体就是要推进三个衔接,即:一是程序衔接,就是要统一组织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扶贫对象由我们扶贫部门识别审批,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识别审批;二是政策衔接,就是要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全覆盖,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三是管理衔接,就是要对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建档,互通信息,实时观察,及时调整,有进有出。

第四,抓好落实要率先到位。新阶段扶贫开发任务已经明确,达到目标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在推进落实下真功夫、下大功夫、下狠功夫,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切实抓好新阶段扶贫开发的组织实施。我省《纲要》明确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由我们扶贫和移民部门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这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高度信任。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根据新阶段扶贫开发战略部署,切实担当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切实抓好扶贫开发组织实施,确保扶贫开发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确保贫困地区真正得惠受益,确保贫困群众共同实现全面小康。同时,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瞄准386万扶贫对象,突出25个特困片区县,继续扶持21个重点县,抓紧3400个贫困村,统筹推进、全面落实移民扶贫、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定点扶贫以及扶贫机制探索创新等专项扶贫任务。

二是要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对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积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协助党政领导把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比如近段时期,我们省办在全面分析形势、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提供了大量详实的情况材料,提出了一系列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引起了省领导高度重视,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新阶段扶贫开发战略部署和一系列重大举措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省级领导每人还要带上一个综合实力强的部门单位到特困片区和中央苏区去定点扶贫一个县,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地也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力争扶贫开发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也要落实提出本级党委、政府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的工作举措和领导定点扶贫贫困乡

村的工作意见,形成各级领导齐抓共管扶贫开发的工作局面。

三是要协调落实“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中央、全省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更加注重构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比如,今年中央首先在特困片区安排中小学营养餐补助试点,中央财政今年专项安排了160多个亿,这是中央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的第一项举措,以后类似这样的行业扶贫重大政策将陆续出台。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扶贫开发的机遇,在认真落实专项扶贫任务的同时,积极协调行业部门落实行业扶贫责任,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共尽扶贫责任、热心扶贫济困,凝聚形成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明年开始,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要建立健全与“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相适应的情况调度制度,在更广的领域监控掌握扶贫开发投入情况,省办相关业务处室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情况统计报送制度,实行每月或每季一报,各地要认真落实,建立责任制。

四是要抓紧制定落实新阶段扶贫开发政策的保障措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一系列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的政策,最终要靠市、县去具体抓好贯彻落实。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抓紧建立落实扶持贫困地区发展、扶贫对象脱贫政策的保障机制。要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掌握扶贫开发规划实施、工作进展、政策执行、措施落实的情况。要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确保扶贫开发工作效率和效能,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通过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从而保证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扶贫攻坚目标的如期实现。

五是要着力营造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强劲声势。各地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扶贫开发惠民政策,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扶贫开发的成就、经验和典型,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和支持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充分利用《老区建设》杂志搞好我省扶贫开发宣传问题。老建杂志是全国为数不多、有一定影响、以宣传扶贫为宗旨的专门刊物,是我省扶贫和移民系统自己的宣传阵地,一定意义上讲也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窗口和喉舌。省办很多重要的工作信息和动态是通过老建杂志来传递,了解各地工作情况很多也是通过老建杂志刊载的内容来掌握;各地开展扶贫和移民工作的经验、成效和典型,很多也是通过老建杂志来宣传。近年来,老建杂志通过积极努力,办刊水准不断提高,对宣传我省扶贫开发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作为我们自己的刊物,首先我们自己要关心、爱护和支持办好刊物。绝大多数地方对发挥刊物宣传作用、支持刊物发展很重视,但也确有少数地方投稿不积极,重视不到位,特别是征订任务不落实,拖欠订阅款问题严重,给杂志社办刊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和压力。宣传是件大事,花点小钱是值得的,希望存在以上现象的地方及时纠正。当然,老建杂志要积极搞好宣传服务,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在营造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浓厚氛围方面充当主力军、做好排头兵。

三、在怎么干方面,就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迅速打响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攻坚战

扶贫开发使命神圣而光荣,任务繁重而艰巨。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时不我待,以崭新的工作起色,奋力开创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局面,为谱写全省新阶段扶贫攻坚新篇章开好局、起好步。遵照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部署,明年各地要迅速打响扶贫开发工作五大攻坚战:

一是打响改变连片特困地区面貌攻坚战。我省新一轮扶贫开发主战场25个县已圈定,明年要全面启动扶贫攻坚。重点工作有:(1)编制完成特困片区扶贫攻坚工程规划。这项工作,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发改委已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方案作出部署,我省罗霄特困片区规划明年中旬要完成并上报国家。编制规划要以县为基础,省办有关业务处室及相关市、县扶贫和移民部门要同步做好国定、省定特困片区规划,积极主动配合发改委启动规划编制,确保明年中旬前完成规划。(2)启动实施一批扶贫攻坚项目。特困片区要根据规划,制订年度扶贫项目实施计划并建立扶贫攻坚项目库,以利争取国家及各方的支持。在当年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上,要集中扶持启动一批扶贫攻坚项目,确保特困片区扶贫攻坚实现良好开端。(3)建立落实扶贫攻坚各项政策支持的协调机制。各地要抓紧提出协调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落实支持扶贫攻坚政策的工作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大资源统筹、投入支持力度,在整合各方力量解决制约特困片区发展瓶颈问题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确保明年有明显起色。(4)服务领导干部开展定点扶贫。搞好省级领导定点扶贫的衔接与服务,落实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定点扶贫安排,促成各级领导干部齐抓共管扶贫攻坚的工作局面。

二是打响加快贫困地区“三农”发展攻坚战。各地要更加自觉坚定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重点任务的要求,以推进“三农”发展为扶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加快扶贫开发结构调整、转型发展。明年工作的重点是:(1)加快贫困村扶贫产业发展步伐。加大34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资金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比重,进一步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大贫困村群众发展产业“互助资金”规模,落实贫困农户生产贷款扶贫贴息政策,进一步解决制约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资金不足的困难。大力培育发展贫困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程度。(2)加大扶贫主导产业连片开发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扶贫产业连片开发政策资金支持,健全完善县级扶贫产业连片开发资金整合机制,集中扶持特色优势扶贫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做优。(3)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以120家扶贫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基地、带农户、搞加工、销产品、招用工,并在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和贴息政策支持上加大力度。(4)深入推进科技扶贫。继续深化科技扶贫综合示范试点,提高扶贫产业科技含量。深入开展科技扶贫系列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农业科技。(5)整合涉农政策和资金支持特色扶贫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强农惠农政策和各条渠道涉农资金倾斜支持产业化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合理开发利用各种资源,完善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促进贫困地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打响扶持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攻坚战。全省占农村户籍人口11.1%的386万贫困人口,是我省扶贫攻坚的主要对象,更是全省实现全面小康最难啃的硬骨头,各地要加大扶贫到户工作力度,加快贫

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明年的工作重点是:(1)健全完善扶贫对象瞄准机制。以新的扶贫标准为依据,锁定386万贫困人口,探索建立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群众认可的扶贫对象识别方法,确保把最需扶持的贫困农户纳入扶贫范围,并做好建档立卡和监测工作。(2)落实扶贫对象帮扶政策措施。以有效扶持贫困户为原则,以确保扶贫绩效为导向,分类指导,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帮扶政策措施。(3)探索创新扶贫到户工作机制。逐步增加直接扶持到户项目资金规模,从实际出发实施多种扶持方式。扶贫资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确保扶贫对象优先受益,产业扶贫项目要建立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利益联接机制。(4)搞好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加强与民政部门工作协调与沟通,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主要途径,坚持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结对扶贫、企业帮带等行之有效的扶贫到户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基本手段,完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确保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是打响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攻坚战。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要求,各地要在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上有新的举措。明年工作的重点是:(1)按新农村建设标准提高贫困村整村推进水平。将实施34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积极争取将贫困村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选点布局,落实全省新农村建设安排900个贫困村衔接统筹任务,在全省深入抓好1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示范点,全面完成兴国、鄱阳两县20个贫困村公益金实施整村推进试点任务。(2)深入开展移民扶贫搬迁。确保完成移民扶贫搬迁5万人任务,基本完成全省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任务,根本改善贫困移民生存和发展条件。统筹各方力量支持移民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全省抓好50个集中安置示范点建设,落实移民后续发展扶持措施。(3)全面推进社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省直181个部门和110个省直属单位定点扶贫作用,认真抓好市、县两级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并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定点扶贫,实现3400个贫困村定点扶贫全覆盖,多方发动力量帮助贫困村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时,深入开展企业扶贫、结对帮扶等工作,拓展军队扶贫、非公有制组织扶贫、扶贫志愿者扶贫等新的途径,确保当年各类社会扶贫投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达到12亿元。(4)协调各级部门落实行业扶贫责任。落实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下发我省《纲要》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行业分工方案,为各地协调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创造条件、提供依据。这项工作明年要有重大突破,重点是协调各级部门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列人行业发展规划,增强贫困地区发展的血脉,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是打响提高贫困地区可持续自我发展能力攻坚战。新一轮扶贫攻坚是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但根本改变贫困地区面貌,要靠提高其可持续自我发展能力。各地要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能力建设,明年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是:(1)加强贫困农户增收技能培训。健全完善“雨露计划”培训机制,认真抓好“雨露计划”培训方式改革试点,进一步提高转移就业率和就业稳定率,确保完成培训3.5万人任务。大力开展农业适用技术培训,积极培育科技示范村和示范户,不断提高贫困劳动力科学务农、转移就业、创业致富的自我发展能力和素质,增强立足自身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2)切实加强贫困村社会建设。结合实施整村推进和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注重激发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配合组织部门配齐建强贫困村基层领导班子,完善社会组织和管理,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方法,为落实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提供组织保证。(3)加快贫困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多方协调整合行业和社会资源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事业、健全完善农技推广和科技服务体系、加强人口管理和计生服务、强化生态保护和治理、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产业、提升村镇建设规划水平,促进贫困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今年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为全面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注入了强大动力。对水库移民和三峡移民工作,今年国家也作出了重大部署。关于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明年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任务,明年初我们还要召开全省会议、制订全年《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统筹把握、协调安排、同步推进扶贫和移民各项工作。在此,也就明年移民工作的主要任务先作一些强调。

明年水库移民工作:重点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家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及我省14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方案》的新部署,统筹推进水库移民工作跃上新水平,重点要考虑的工作任务有:(1)全面掌握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动态情况,严格按政策核准当年后扶直补人口;(2)严格落实移民政策,确保及时将直补到人政策资金兑现到人,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安排移民村组后扶项目;(3)统筹库区基金、后扶结余资金、应急资金和其他库区资金,集中解决移民安置区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迫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问题,重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移民产业,继续在51个移民超万人县推进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试点,大统筹资金实施移民项目的试点乡镇;(4)深入推进移民示范村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在移民安置区继续加大移民新村示范点建设力度;(5)全面加强移民安置,继续协调指导地方政府规范做好重大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重点推进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搬迁安置进程,落实移民新村建设对口支援任务。出台我省移民安置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实现移民安置工作法制化。(6)积极稳妥抓好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项目扶持方式。

明年三峡移民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国家《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关于三峡外迁移民工作的新部署,深入做好迁赣安置三峡移民安稳致富工作,重点要考虑的工作任务是(1)首要任务是要认真做好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工作,按照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解困资金项目的安排及组织实施工作;(2)落实三峡迁赣安置移民10068人的后扶政策,继续加大三峡移民安稳致富帮扶力度;(3)巩固解决三峡自主迁赣移民771人安置遗留问题的工作成果;(4)深入实施三峡移民发展产业科研项目,不断探索帮助三峡移民增收的新途径;(5)根据国家《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做好争取国家对三峡工程关联影响鄱阳湖地区的政策支持工作。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是水库移民工作、还是三峡移民工作,一项必须高度重视、不得松懈的工作就是要认真做好移民和稳定工作。明年要召开党的十,稳定工作来不得丝毫懈怠。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对移民稳定要保持高度警觉和敏感,围绕落实政策、维护权益,及时掌握稳定动态,认真受理移民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水库移民、三峡移民和移民安置区的和谐稳定。

部门扶贫工作总结第6篇

精准扶贫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一: 

按照省委、省政府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县年全面脱贫的要求,月日第次县委常委会明确决定:把扶贫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县中心工作,作为总抓手来推动其它各项工作。围绕实施扶贫攻坚战略,从月日以后全县扶贫攻坚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扶贫攻坚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成立了团风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立团风县扶贫攻坚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由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县长等兼任副主任。下设产业扶贫、搬迁扶贫、政策兜底扶贫、社会扶贫四个工作专班和综合协调、宣传报道、业务指导、督查组、考核组五个工作组,同时要求各乡镇相应成立扶贫攻坚指挥部,成立扶贫攻坚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设立乡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增加到3名,专职专干。

二是制订了全县扶贫攻坚计划。围绕年全面脱贫摘帽的奋斗目标,科学制订全县三年脱贫工作规划,细化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县里脱贫规划为1347工程,即横下一条心、利用3年时间、通过四个一批方法,完成7万人脱贫。计划年脱贫10个贫困村、28174名贫困人口,年脱贫33个贫困村、21234名贫困人口,年脱贫29个贫困村、21243名贫困人口。现已将贫困村脱贫计划落实到村,贫困户脱贫计划已下达到乡镇村,村级正在落实到贫困户。

三是进行了扶贫工作现场推进和督办。月日,县委书记在镇主持召开了全县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会议参观了精准扶贫工作现场,传达了全市精准扶贫现场会精神,各乡镇党委书记分别就各自的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会后,各乡镇分别召开了县直机关、各村支部书记、县驻村第一书记、县驻村工作队队长、联络组长参加的精准扶贫动员大会,围绕四个一批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时间节点进行了具体安排。月日,攻坚办再次组织5个督查组对全县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办。

四是召开了县委县政府高规格会议。月日和月日分别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精准扶贫相关工作。月日召开了县委届次(扩大)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会上县委县政府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了脱贫攻坚任务军令状,县扶贫攻坚办公室与扶贫工作队签订了驻村帮扶责任书。这次会议从思想上进行了誓师动员,从工作上进行了督促落实,引导和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强化责任和担当,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扶贫攻坚上,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开展精准扶贫上,把干部精力集中到帮助群众脱贫上。

五是拟定了相关政策支撑文件。除了出台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之外,拟定了《关于推进产业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团风县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团风县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工作方案》、《团风县精准扶贫时间表和路线图》等相关政策文件,还有几个文件正在积极拟办修订之中,准备近期出台。

六是创办了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县扶贫办与县农商行联合创办扶贫小额信贷试点,通过市场手段运作扶贫开发,利用有限的扶贫资金撬动信贷资金,拉动社会资金,解决贫困户借款难的问题,创新了市场主体帮带贫困户利益联接机制。月日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创新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肯定了我县扶贫小额信贷12345扶贫模式(即搭建一个信贷平台,突出贫困人口和市场主体两个主体, 严格评级授信、项目推荐、贷款发放三个步骤,确保指标落实、项目直扶、帮扶带动、验收考核四个到户, 打造瞄准特困群体、落实特惠政策、形成扶贫合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壮大特色产业等五项特色)。目前这项媒体宣传的金融扶贫团风样板工程,已向282户发放贷款3220万元,落实帮扶贫困户315户、1812人。

七是开展了扶贫攻坚的密集调研。县四大家领导分别带队到各自的扶贫联系点开展精准扶贫调研,通过走访座谈、解剖典型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脱贫的愿望和想法,总结探索精准扶贫新模式,进一步摸清贫困底数、理清扶贫思路、完善脱贫举措。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县卫计局、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分别对因病致贫人口、农村低保(五保)人口、扶贫移民搬迁对象等进行专题调研,为制定完善精准扶贫规划和政策体系提供有益参考。同时认真准备接待,圆满完成了省市各级领导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调研任务,其中省委领导傅德辉常委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

前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相比,有的乡镇和部门领导认识高、动作快、效果好,有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工作专班和牵头单位没有进入工作状态,没有尽到工作职责和牵头之责,导致工作被动滞后。二是工作推进速度不快。相比兄弟县来说,我们工作总体推进速度稍缓,没有掀起扶贫攻坚的高潮态势,没有真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工作成效不明显。相比上级领导的要求和贫困群众的需求,工作成效不很明显,工作特色不突出。

精准扶贫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二: 

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由紫阳县政协经科委牵头,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属于秦巴连片扶贫开发区,是592个国定贫困县之一。全县现有贫困村158个,占全县总村数的75.3%;现有贫困人口11.4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2.7%。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狠抓精准对接、精准施策、精准帮扶,通过机制创新全力破解扶贫攻坚难题,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深入摸底调查,逐一建档立卡。根据中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有关要求,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和选准对象、找准原因、定准类别的要求,逐村逐户开展贫困状况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并建档立卡,为实现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县上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扶贫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扶贫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扶贫信息监测中心。在贫困户识别过程中,我县探索推行的户申请、组评议、村审查、镇审核、县审定和实地核实、到村到户,严格程序、群众评议,公平公正、三榜公示的工作方法,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158个贫困村、11.45万贫困对象识别和信息录入工作,为精准监测、精准施策、精准脱贫奠定了基础。

(二)抓实精准对接,强化项目支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项目整合工作,捆绑涉农项目资金,集中用于精准扶贫。我县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和乡镇申报、部门踏核、县上研定的要求,由县扶贫局牵头汇总整理各镇贫困村急需实施的项目,分类反馈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初步确定年度拟实施的项目和投资额度,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县发改局、扶贫局和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有效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度。截止目前,全县共整合县发改、国土、住建、交通、教育、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电力、通讯等部门资金1.79亿元,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分别任副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从2014年起,每年完成贫困人口脱贫1.5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相继印发了《紫阳县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紫阳县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各镇、部门扶贫开发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措施,指导规范全县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

(四)夯实综合措施,实施重点突破。一是完善规划体系。为确保实现每年1.5万人以上贫困户脱贫目标,按照五结合、四到位的要求(坚持扶贫开发与城乡一体化相结合,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整村推进与到村到户相结合,产业扶贫、移民搬迁与教育扶贫相结合,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结合;坚持增收项目到村到户,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帮扶责任到干部人头),以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瓶颈问题为突破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城镇一体化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了系统完善的县、镇、村扶贫规划体系,确保扶贫规划与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协调统一。同时,以户为基础、项目为支撑、移民搬迁安置为核心、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为重点,为贫困户逐一制定符合村情户情实际的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二是加快贫困户搬迁。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重点解决危居贫困户搬迁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三年扶贫期间,必须彻底完成71个贫困村的危困户搬迁任务。为切实解决贫困户搬迁资金难的问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农商银行积极合作,开展了危居贫困户搬迁贷款工作,建立金融扶贫产业贷款风险基金,扩大金融扶持产业信贷规模,确保2016年底前所有危居贫困户一户不少的搬入新居。三是推动产业发展。突出富硒特色产业开发,重点抓好茶芋药果菜(茶叶、魔芋、中药材、特色林果、富硒蔬菜)和猪牛羊鸡鱼(黑猪、黄牛、白山羊、乌骨鸡、富硒鱼)五大特色养殖业,并将特色产业与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相结合,延伸特色产业链,依托特色种养业,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加工业,大力发展旅游、电商、劳务等三产服务,做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产品有销路、增收有门路。四是强化劳务输出。采取订单式、定向式的方法,扎实开展修脚足浴、电子商务、民歌茶艺、特色烹饪和建筑劳务五大培训工程。

(五)干部驻村帮扶,充实扶贫力量。我县结合联系服务群众五个一工作法,按照省、市、县派驻工作队不重合的原则,实行领导联村、部门包村、工作队驻村和干部包户工作机制,落实了71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目前,71个驻村工作队410名干部全部进驻各贫困村履行帮扶工作职责,实行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帮扶,做到一人驻村、单位全员帮扶,确保了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二、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还存在着四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合力未形成。一些部门和干部潜意识认为扶持到户很难出成绩。导致有的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没有把心思用在扶贫工作上,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近一年时间,到底扶谁,怎样扶尚未完全搞清楚。一些镇政府未将精准扶贫工作列入本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为精准扶贫工作,县上派的有工作队,自然由工作队负责,政府只催催进度,过问过问就行了,考核追责首先是追工作队的责。村干部只热衷于争取和实施覆盖面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于到户产业项目不热心,感到落实、实施难度大,不愿投入精力抓落实。扶贫工作队则认为,工作队是到镇入村协助当地政府、村两委开展扶贫工作,希望得到镇村两级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对目前的现状觉得工作无动力、无信心,感到彷徨和无奈。合力攻坚的氛围未形成。

(二)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发展意识不强。一是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保守、思维观念还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国家诸多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兑现,社会各界捐资捐物,使部分贫困户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思想。在入户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少数贫困户,当问及打算发展啥产业、如何发展拔穷根时,则不假思索的说:我现在是三无,无钱、无劳力、无技术,啥都搞不成,你们既是来扶贫的,请你们给我安排低保。二是就业观念严重落后。相当部分的贫困户处在小钱不愿赚,大钱赚不来的状态。以全县开展的修脚师培训为例,一些贫困户子女不参与,认为这项工作不体面、名声不好、不愿干。其择业标准与自身素质能力极不相符。

(三)资金投入滞后,到户产业实施难。一是投入精准扶贫资金总量小。从2014年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看,贫困村面上基础设施项目部分得到了落实实施,而到户扶持项目除移民户享受陕南避灾移民搬迁项目支持外,对贫困户产业扶持微乎其微。二是扶贫到户的扶持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出台的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对产业规模的要求与贫困户的自身能力,生产水平不相匹配。一些扶贫资源投向了实施效果相对明显的大户身上,而大户与贫困户之间利益链接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扶贫项目最终未能落实到贫困户。如现行的产业奖励扶持政策要求养羊50只以上、养鸡1000只以上,魔芋种植20亩以上等,这种标准无疑将贫困户排除在受扶持行列之外,难以获得产业发展扶持。三是精准扶贫项目落实严重滞后。截止5月中旬,贫困村项目计划、建设规模、扶持标准还未下达到镇村,时间过半,计划未下达,将会影响年度目标的实现。

(四)社会参与度不高,氛围不浓。一是一些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老板的社会责任感不强,没有主动参与社会扶贫的意识,特别是对扶持贫困户发展经济,新建产业兴趣不浓,认为做这项公益活动时间跨度长,见效慢、成效难以短时间内显现。二是对社会扶贫的认识模糊,认为办公益就是社会扶贫的全部内容,忽视了支持农户发展,增加造血功能这一重内容。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确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益事业可以通过申报争取国家基础设施项目解决,而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才是开展扶贫工作最大短板。这一短板并未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倾力支持。

三、几点建议

(一)要深化认识,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一是开展对县、镇村干部精准扶贫工作的专题培训。首先培训要开宗明义,着重解决对精准扶贫工作内容和要求理解不透,无从下爪的问题。其次是通过培训增进共识。精准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工作队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它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精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才能实现,要从根本上杜绝各吹各号、各唱各调的问题发生。二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考核机制是推动工作的方向标。建议要制定更具操作力,具体化的考核措施,实行考核积分制,增加扶贫减贫分值,考核不仅是对扶贫工作队工作的考核,同时,要纳入对各镇年度综合考评。三是要理顺精准扶贫工作组织、指导、管理体系。镇设立精准扶贫工作办公室,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对本镇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工作,避免县工作队与镇工作分离脱节问题。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要求,直接发文到各镇精准扶贫工作办公室,避免向镇、队双向发文,互相推诿的问题,切实将镇、队、村、受扶个体统起来,形成合力。

(二)抓教育,转民风,增信心。一是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注重通过会议动员、入户引导、参观学习等形式宣传政策,发动群众,使脱贫致富,建设美好家园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增强自我求变,自我发展的志气和信心。二是要重视开化引导工作。抓项目到村到户不是扶贫工作唯一渠道,抓好开化引导,强化扶志措施也十分重要,因此,在广泛开展政策、法制、树立正确地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前提下,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用本地的事,身边的人通过自身艰苦努力,创业致富的案例进行开化引导,同时,要完善对优抚对象的管理体制,探索组织引导优抚户,根据自身能力实施力所能及的产业项目,培育其自食其力的能力。三是要努力引导贫困户转变就业,择业观念。要避免一方面在就业上急功近利,那里门槛低,来钱快就去那,不考虑安全,不顾长远,有的打了小半辈子工,老了老了还没学到一技之长。另一方面择业就业,好高骛远,长期无法就业的问题长时间存在。

(三)加大资金投入,尽早落实项目,提高扶贫效果。

一是建立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机制。当前,涉农资金多头下达,零打碎敲、平均用力、天女散花的现象仍然存在,尽管县政府在整合统筹涉农资金上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一些尝试和探索,但受限于体制性障碍,成效有限,急需从更高的层面,更深的层次,更广的范围加以解决。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农资金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归并力度,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做大扶贫资金总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金融扶贫引导机制。要出台激励措施,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村倾斜,加大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

部门扶贫工作总结第7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生力军作用,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坚持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重点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落实有力、富有成效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以下简称村第一书记),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  人员选派

第四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选派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扶贫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以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般按照个人自荐、组织推选、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把关的程序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

第五条  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应当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热爱“三农”工作,一般为优秀年轻干部或年轻后备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村第一书记人选应有两年以上党龄和工作经历。

第六条  县(市、区)党委政府科学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驻村帮扶干部资源和贫困村实际,统筹整合工作力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全覆盖。非贫困地区和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的贫困地区,可逐步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村选派驻村工作队。

第七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每期驻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第八条  实行驻村期满轮换制度,坚持撤回一人补充一人。人员轮换时正在接受脱贫退出考核验收的,轮换工作顺延至考核验收结束后进行。村第一书记轮换时,设置15天左右交接过渡期,工作顺利交接后原第一书记方可离岗。

第九条  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驻村期满正常轮换或驻村期间因身体、家庭或其他特殊困难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按程序与派驻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提出书面请示,经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十条  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驻帮扶村。

村第一书记由派驻村所在乡镇党委任命,一般不挂任县、乡领导职务。

第十一条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后驻村帮扶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接续进行驻村帮扶工作。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十二条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履行脱贫攻坚帮扶责任,全面参与村内脱贫攻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指导协助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制度。

第十三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县委统一领导和乡镇党委直接领导下,主要协助指导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具体工作中当好“六大员”:

(一)脱贫政策“宣传员”。主要是宣传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重点宣传“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特别是要到户到人宣传贫困人口脱贫6项指标和贫困村退出4项指标,让群众掌握脱贫政策、理解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二)村情民意“信息员”。主要是遍访贫困群众,对还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每月走访一次,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家庭困难、知悉所想所盼、调处矛盾纠纷;以村为单位,收集村情民意,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诉求,报告村级无法解决的事项,提出推进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

(三)脱贫攻坚“战斗员”。主要是指导和参与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协助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冲刺清零,逐村逐户排查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问题短板;协助落实“七个一批”精准扶贫到村到户项目;督促完善落实“一户一策”脱贫计划。

(四)资金项目“监督员”。主要是参与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到村到户资金项目的进村落地和组织实施,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督促村“两委”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资金项目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

(五)农民群众“服务员”。主要是全面了解掌握本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协调做好解疑释惑、情绪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经常走访关心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开展民事领办、代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乡村治理“指导员”。主要是帮助建好农村基层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第十四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职责任务,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由各地结合实际具体确定。

第十五条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村第一书记负责制。村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督促落实,并对队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六条  村第一书记协助乡镇党委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后备干部培养,指导村“两委”开展工作、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落实帮扶任务,并负责汇报情况、衔接工作、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  乡镇党委、村“两委”全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妥善处理驻村帮扶工作队与村“两委”班子关系。村“两委”主动接受驻村帮扶工作队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关重大事项的指导和监督;驻村帮扶工作队紧紧依靠村“两委”开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科学精准的工作指导,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第四章  教育管理

第十八条  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指导和管理。省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依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选派、考核工作。各级扶贫部门依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驻村帮扶各项日常工作,具体抓好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市(州)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分析问题、解决困难、推动落实,定期向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本市(州)各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市(州)党委组织部、扶贫办等部门根据省上有关安排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域内驻村帮扶工作的调度管理。县委副书记或挂职县委副书记担任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全面负责本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具体领导和管理。从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抽调1名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协助总队长开展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勤考核、任务落实等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乡镇党委政府履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属地管理责任,明确1名党委领导担任本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每月召集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召开1次工作例会,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每月召集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召开1次工作例会,传达上级要求,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任务,协调解决困难,督促完成重点工作。

第二十三条  派出单位履行支持保障和跟踪管理责任,精准选派驻村帮扶干部,每季度开展1次回访,帮助解决选派干部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落实各项待遇保障,并及时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次干部问责调整。

第二十四条  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机构和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总队长,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以暗访为主的工作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工作。

第二十五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培训。省级举办示范培训,市级办好重点培训,县级开展全员轮训。原则上每年初以县为单位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不少于

2天的全员培训,上级出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关重大政策,应及时组织开展培训。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人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各级培训机构应充实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  完善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相关制度。

(一)学习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必须把学习和调研作为开展工作的首要条件,积极主动利用工余、晚间等时间,自觉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重要论述,学习脱贫攻坚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全面了解村情民意,努力成为懂政策、接地气的乡村工作行家里手。以县为单位,对驻村干部的学习作出安排、提出要求,并纳入考核内容。

(二)考勤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到户,每年驻村不少于220个工作日(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住村时间不少于160天。请假1至2天的,由乡镇党委批准;3天以上的,乡镇党委签注意见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

(三)公示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照片、在岗或请假等信息及时在村委会公示;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示。

(四)例会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周应组织召开1次由工作队队员、村“两委”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开展学习、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安排任务。

(五)报告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月向乡镇党委汇报1次工作,乡镇汇总情况后每月向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汇报1次工作;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每半年向派出单位汇报1次工作,每年向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总结。

(六)自律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禁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禁酗酒、滋事扰民,严禁接受吃请、收受钱物,严禁以权谋私、变相腐败,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七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与各级组长单位组成联合考核组,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考核。

驻村工作不足半年的工作队员,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队员,按驻村帮扶考核,作为本人年度考核结果。

第二十八条  坚持平时考核、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群众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驻村期间政治表现、政策水平、工作业绩、群众评价、到岗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分好、中、差3个等次,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度考核好的等次比例不超过30%,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分别不超过20%。

第三十条  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指标。当年受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表彰的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不占20%优秀等次指标。

第三十一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的确定,由考核组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提交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总队长会议审核,征求省、市组长单位意见后,经县(市、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逐级上报,并送派出单位及干部所在单位同级组织部门备案。省委组织部每年年底向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

第三十二条  加大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运用力度,驻村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有1次优秀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或重用;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程序破格提拔使用。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召回撤换;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一律召回撤换,被召回撤换的,到村任职时间不得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内不得选先评优、提拔或重用;派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得选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六章  组织保障

第三十三条  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乡镇、村为驻村帮扶工作队提供食宿、在村工作的必要条件。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有效驻村时间)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补助、每月80元通信补贴的待遇标准。省财政对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给予补助,省级统筹调派的8个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由派出各市(州)和县(市、区)根据需要按照省上标准予以补助。

第三十五条  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租用房屋、水电、取暖、购置办公用品、文稿印刷、订阅报刊等工作生活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市县和派出单位可根据实际增加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取暖和交通补助。工作经费执行报账制,由村第一书记签字,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支付,县级审计、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

第三十六条  派出单位大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工作,帮助办实事好事。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和慰问困难群众所需经费,可在派出单位机关工作经费或业务费用中筹措解决。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会同扶贫办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运用和有关福利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追究派出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派出单位积极解决驻村干部后顾之忧,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1次体检。

第三十八条  省、市、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每年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队员开展1次表彰奖励;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鲜明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部门扶贫工作总结第8篇

一、调研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系统总结扶贫到户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全面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完善扶贫到户机制的建议,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时,通过实地驻村调研,增强和贫困群众的感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扶贫移民局扶贫到户机制调研工作领导小组。

三、调研范围

确定的2个调研村(其中:贫困村1个,水清镇代湾村;非贫困村1个,四面山镇中桥村),凡确定的每个调研村,均选择3个村民小组(社)开展调研,对所有扶贫对象进行入户调查。

四、调研内容

(一)全面总结本地扶贫到户工作

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主要做法和经验。到户措施包括专项扶贫(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就业促进、互助资金等各种扶贫项目)、行业扶贫(各有关部门针对贫困地区的政策项目等)、社会扶贫(机关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国际合作项目、社会捐助)等各方面。二是扶贫到户工作取得的效果。三是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扶贫到户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四是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在认真总结经验和深入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扶贫到户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方法措施,包括扶贫行政管理机制如何保障扶贫到户。

(二)典型调研

选择部分行政村,从以下几方面做详细调研:一是该村基本情况,特别是扶贫对象情况。二是扶贫对象识别方法,包括部门协调、对象确定程序、组织实施识别工作等。三是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各项政策落实到户情况。四是扶贫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包括信息更新时间、更新内容、更新程序等。五是群众目前对扶贫项目的迫切需求。在了解掌握以上情况基础上,研究提出建立扶贫到户机制的对策建议。

五、调研方式

调研工作在2个村展开,由县扶贫部门自行组织。每个行政村选择3个村民小组,对选择的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扶贫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填写表格和问卷。

六、时间安排

(一)县级调研

第一阶段(3月中旬),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对调研活动做出统一部署,同时将调研工作方案、调研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市、省扶贫移民局。

第二阶段(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进村入户调研,同时收集相关资料。

第三阶段(4月上中旬),分析整理调研成果,形成调研报告。4月30日前,将调研报告和相关表格数据一并报市、省扶贫移民局。

(二)形成总报告和相关表格数据

4月上中旬,汇总调研报告和本级机关各小组调研成果。于4月中下旬前形成本级调研总报告和相关表格数据报市扶贫移民局。

七、调研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局长为调研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参与调研的同志,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调研任务。

(二)求真务实,深入细致地开展调研工作

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详细基础材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听取基层乡镇、村干部和扶贫对象的意见。

(三)及时分析,总结调研情况

调研要按计划进行,既要保证质量,又要把握好进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经验或问题,形成独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