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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5-27 08:49:36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计划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计划第1篇

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精神,现就做好全省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分值

今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的科目设置、考试方式与2018年保持一致。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二)考试时间:经征求各地意见,全省统一为6月21—23日,考试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综合文科(政史合卷,权重各为0.5)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体育考试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执行,时间由各地妥善安排。

(三)分值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体育考试成绩按分数呈现,满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得以分数形式计入中考总分。

(四)考试组织。命题和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实施。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原则上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若条件仍不成熟,经自行与相关市(州)协商,可委托市(州)教育局代为命题和阅卷。

二、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一)根据全省九年级学生毕业数,在广泛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发展状况,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作如下分配(见附件),本计划实行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各地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名册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确需调整须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综合文科成绩应在B等以上,一般高中招生综合文科成绩应在C等以上。市(州)教育局要将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逐年增长,要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不得拒绝接收符合要求的配额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严禁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各项违规费用,不得以初高中衔接班名义提前招生。特长生招生须报省教育厅批准,未报批的不予注册学籍。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所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入学方案,及时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咨询方式、中考成绩及招生录取结果,配额生名额分配情况、特长生录取学生审核结果、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发挥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实现普通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二)规范中考加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精神,取消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它各类竞赛加分项目,保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加分的项目,严格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建立健全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凡加分政策与文件相违背的,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计划第2篇

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0-2020)》,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环境,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6号),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一)国家科普能力表现为一个国家向公众提供科普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实力。主要包括科普创作、科技传播渠道、科学教育体系、科普工作社会组织网络、科普人才队伍以及政府科普工作宏观管理等方面。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制定并实施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立了新时期科普事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战略方针,推动了我国科普事业繁荣发展,公民的科学素质不断提高。随着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提出,公众对科普需求大幅增加,提升公众科学素质的任务更加艰巨,科普能力建设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主要体现在:高水平的原创性科普作品比较匮乏,科普基础设施不足、运行比较困难,科普队伍和科普组织不够健全和稳定,科学教育、大众传媒等教育和传播体系不够完善,高水平的科普人才缺乏,政府推动和引导科普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关系到公民科学素质提高的进程,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为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新时期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需求,立足现有基础,坚持政府引导与全社会参与、公益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定的有关任务,经过15年左右的努力,形成一个比较完备的公众科学教育和传播体系,创作出一批适合不同人群需要的优秀科普作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构建一个有效运行的科普工作组织网络,建设一批功能健全的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教育基地,营造一个激励全社会广泛参与科普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我国科普能力的不断增强,促进公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繁荣科普创作,大力提高我国科普作品的原创能力。

1.推动科普作品创作工作,鼓励原创性优秀科普作品不断涌现。针对新时期公众需求和欣赏习惯的变化,结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新成就和新趋势,大力倡导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结合,知识性和娱乐性结合,专业科技人员与文艺创作人员、媒体编创人员相结合。使科普创作做到既要普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又要掌握和创新科普作品的创作技巧,做到内容与形式的有效统一。推动全社会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既要引导文学、艺术、教育、传媒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身科普创作,又要鼓励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作品。要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对优秀科普作品将给予支持和奖励。

2.把科普展品和教具的设计制作与研究开发作为科普作品创作的重要内容。针对科普场所建设和中小学校科技教育的现状及需求,重点开展科普展品和教具的基础性、原创性研究开发。制定科普展品和教具的技术规范,鼓励和引导一批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展品和教具的设计和研究开发。

(二)加强公众科技传播体系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更加广泛的科技传播渠道。

1.加大大众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综合类报纸、期刊和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要设立科普类专题、专栏、专版或频道,增加播出时间、版面,提高质量和水平。要逐步提高编创水平,打造精品科普栏目,满足广大公众不同层次和形式的需求。建立以社会效益为主的科普类节目收视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分离的改革,推动科普节目制作社会化,丰富节目来源。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作用,打造和扶持一批富有特色的、高水平的科普网站或栏目。拓展科普出版物的发行渠道,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行工作。采用市场机制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手段,推出一批科普影视作品、精品专题栏目和动漫作品。

2.推进科普场馆建设。根据提高我国公众科学素质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明确科普设施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分布、规模和建设方式等,加强对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指导。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符合需求的科普场馆。加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场馆建设。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建设专业科普场馆,同时推动科研机构、大学建立定期向公众开放的制度,开展科普活动。建立科普场馆开放、流动、协作的运行机制,构建科普资源创新和共享平台,形成综合性场馆和专业性场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3.加强基层科普场所建设。在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广播站、农民书屋、中小学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等基层公共设施建设中,增加和完善科普功能。通过开辟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配备科普大篷车等多种方式,强化农村专业化科普设施建设,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建立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服务。将城市社区科普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和发展总体规划,将科普工作纳入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设立社区科普活动场所,举办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竞赛等多种活动,满足社区居民的科普需求。将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和开展科普活动情况作为文明社区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完善中小学科学教育体系,提高科学教育水平。

1.促进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改革与发展。积极倡导并要求各地初级中学逐步规划开设科学课程,推进以科学探究为核心的科学教育改革,定期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评价,推广优秀的科学教育改革经验,促进科学课程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加快师范院校教师培养课程的改革,为中小学输送高质量的科学课程教师。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利用自身优势,支持和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和科学课程教师培训。

2.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教育实验室,使中小学校尤其是边远农村学校实验室数量、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能够基本满足科学课程教学的需要。科学教育的教学仪器、实验材料、工具及多媒体等多种科学教育资源的研发与配备,要体现“以科学探究为核心”的科学教育理念。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培养中小学生对科学的兴趣,提高其操作和动手能力,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小学图书室建设,充实科技类图书,扭转我国中小学特别是边远农村学校图书馆规模偏小和科技类图书数量严重不足的现状。主要依托现有力量,建设青少年科普活动资源咨询中心,为全社会提供青少年科普活动的信息和服务。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科普活动。制定并实施《**-2010年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加强现有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推动中小学校与就近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充分利用校外的科学教育资源,开展教学和课外科技活动。

(四)完善政府与社会的沟通机制,促进公众理解科学。

1.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普工作。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要注重科普资源的开发,并将科技成果面向广大公众的传播与扩散等相关科普活动,作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目标和任务之一。对于非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及其它公众关注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承担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公众成果信息和传播知识。

2.建立公众参与政府科技决策的有效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要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听取公众对科技规划和政策研究制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公众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监督,推动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社会伦理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科研项目,要逐步建立听证制度,扩大公众对重大科技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能力。

3.建立和完善科技信息机制。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面向公众的科技信息机制,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掌握有关科技知识和信息。规范商业活动中科技信息传播。大众传媒要担负起向公众准确科技信息的责任。对企业产品中含有虚假科技信息的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及时纠正;对利用科技信息的欺诈行为,要依法给予查处。各级科协组织、有关社会团体、科研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面向公众的科技信息咨询,建立通畅的科技信息传播渠道。

(五)加强示范引导,进一步提高科普工作的社会动员能力。

1.深入开展各类群众性科普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搭建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平台,继续集中开展一系列全国性的重大科普活动,为广大公众参与科普活动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科普活动组织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形势发展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对重大科普活动的效果评估,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科普活动集中宣传机制,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确保实效,形成地方和部门联动、集中性和经常性活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2.加强不同行业的科普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把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体育、气象、地震、文物、旅游等工作与科普工作有机结合,研究制定行业性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行业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发展行业的基层科普组织,形成一支高水平的行业科普队伍。调动行业部门积极性,挖掘行业科普资源,体现行业特色,开展专题性、系列性科普活动。

3.加强国防科普工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航空、航天、核、兵器、船舶工业的科普资源,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拓展其功能并增加现代化的高新技术展示手段,在科普宣传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在安全保密许可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退役、待销毁的某些军工设施和军事装备等资源,进行适当改造和开发,建设一批国防科普教育基地。编辑出版多层次的国防科普作品,建设国防特色科普网站,适度开放国防科研院所和所属高校的实验室等设施,面向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科普教育活动。鼓励国防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普工作。

4.加强企业科普工作。鼓励企业利用自身的产品、技术、服务和设施优势,向社会开放,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特点,集中展示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让公众了解和感受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鼓励企业捐资捐助社会公益性的科普设施建设和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职工技协、企业科协、企业研发中心等组织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等活动。要把支持和开展科普活动,作为创新型企业试点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

(六)专兼职结合,建设高素质的科普人才队伍。

1.提高科普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不断壮大由科技工作者、科学课程教师、科普创作人员、大众传媒的科技记者和编辑、科普场馆的展览设计制作人员、科普活动的策划和经营管理人员、科普理论研究工作者等组成的科普人才队伍。适应市场化进程和现代传媒业发展的需要,在高校设立科技传播专业方向,跨学科培养一批科技传播、科普创作和理论研究的创新型人才。加强具有理工科和文科教育背景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科普创编和策划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面向科普工作管理人员、科技场馆展览设计人员、科技记者和编辑、科普导游、科普讲解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科技传播队伍的素质。积极倡导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科普事业,让更多最新科学技术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2.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暑期社会实践和支农支边支教活动,形成一支能够在基层,特别是深入农村和西部地区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的志愿者队伍。组织老专家、老教授发挥专业和技术特长,积极参与科学教育和科技传播工作,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发展城市社区、乡村科普志愿者队伍,培养科普宣传员。

三、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是政府推进科普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要进一步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部署,集成资源,引导全社会共同推动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按照《科普法》的要求,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开展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强对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科协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科普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积极做好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方、各行业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积极推进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色的科普能力建设。

(二)加大科普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普投入体系。在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中,应推进科研成果科普化工作。

(三)完善科普奖励政策。逐步将科普图书、科普影视、科普动漫和科普展教具等科普作品纳入国家科技奖励范围。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多种形式的科普奖。加大对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力度。

(四)加强国家科普基地建设。在现有科技类场馆、专业科普机构以及向社会开放的科研机构和大学中,开展国家科普基地建设试点,在提高展示能力、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建立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构建科普监测工作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地方、部门在科普政策实施、科普能力建设中的最新进展和动态,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调查和科普工作统计,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六)加强科普的理论研究。针对科普创作、科学教育、科技传播、创新文化、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和监测等重大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理论研究。重点扶持一批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支持办好高水平的专业化科普理论研究期刊。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计划第3篇

2017年3月3日,2017年重庆市基础教育工作会召开,对今年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做好基础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基础教育七个问题;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三大计划,全力推动全市基础教育跨越发展。本刊特刊发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赵为粮同志的讲话稿摘编,以进一步凝心聚力,不断把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推向新的高度。

我们召开一年一度的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主要任务是落实2017年全国、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一年基础教育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2016年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是关键指标进一步优化。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2.54%,在园幼儿普惠率达到75%;新增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11个(累计达到26个),通过率已达65%;义务教育学校校标准化率达到8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4.2%,“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超过9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7.8%,入读优质高中比例超过72%。

二是保障能力M一步增强。教育投入力度增大,2016年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300元,调整后补助标准最高公办园为700元、民办园为800元;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00元,达到700元和900元;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寄宿生计算生均增加了200元;首次出台民办普通高中学生生均5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年安排中央、市级义务教育“改薄”经费19.17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50.06万平方米,改造运动场地61.36万平方米,购置教学和生活设备3.74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298所。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新招聘农村“特岗”教师1369人,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比例达到23.1%。

三是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2016年,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会议在渝召开,我市基础教育工作受到教育部相关司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入选部级优课2276堂,位居全国第四;我市与教育部签署了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 教育部将重庆市确定为全国研学旅行实验区,推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的政策制度设计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会议交流发言;重庆市中小学生参加全国体育、艺术、科技竞赛均获佳绩。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全国义务教育年度体育与健康、数学两个学科质量监测结果报告显示:重庆市四年级、八年级学生身体形态正常比例高于全国均值2.4个百分点,居于全国中等偏上水平;四年级、八年级学生数学学业水平良好和优秀水平的比例高于全国均值9.85个百分点,位居全国前列。

二、大力实施基础教育三大计划

(一)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普及普惠发展

总体目标:到2020年,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幼儿教师配备、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幼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解决“有园上”的问题。坚持“公民办并举”,加快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服务的能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在城市地区,加强城市新区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在农村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向乡村覆盖。

二是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解决“上得起”的问题。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长合理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要坚定不移建好办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并将其办成公办园或委托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建立学前教育投入增长常态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

三是着力提高保教质量,解决“上得好”的问题。按照规定补充配齐幼儿园教师,强化幼儿教师职前培养和岗位培训,打造一支合格的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重点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加强小学附设幼儿园的独立设置与管理,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加强农村地区保育教育业务指导,因地制宜开展好学前教育教研工作,不断提高城乡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二)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动优质均衡发展

总体目标:到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明显提高,区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补短板、促均衡。大力加强乡村教育,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乡村中心学校一并考核,加快补齐村小教育短板。继续加强初中教育,重点加强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初中学校布局规划,重点推进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城镇单设初中、农村初中优质学校,推动有条件的高完中实现高、初中分离办学。

二是提质量、促公平。围绕课程要素,抓德育品牌、学科创新、实践创新;围绕整体提升教师能力素质,狠抓骨干教师培养和集体教研;围绕课程资源建设,推动教育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围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抓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建设,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是建机制、促发展。探索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改革,深入推进城乡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带动农村学校学科建设。总结并深化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经验,着力在义务教育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帮扶等方面深入探索,加大对薄弱学校、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三)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促进特色优质发展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的发展局面基本形成,育人质量明显提高。

一是抓薄弱,抬高发展底部。一方面,优化普通高中校点布局,合理引导学生普职分流,必须办好的农村普通高中要建设好学科实验室、功能室,完善体育、音乐、美术等设施设备,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另一方面,深化优质高中对口帮扶薄弱高中工作,通过影子培训、跟岗研修、送教下乡、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村高中管理干部和学科教师素质,增强薄弱高中发展后劲。还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开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选修课程,关注每一个学生,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

二是抓重点,提升整体水平。目前,全市已经建设了77个市级课程创新基地和300门精品选修课程。通过建设课程创新基地,整合同一学科的专家资源,开展协同研究、协同创新和协同培训,真正把基地建设成为开展全市高中学科教学研究、培养学科教师、开发学科课程资源的专业平台,通过基地辐射带动和引领示范,整体提升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质量。同时,通过建设市级精品选修课程,整合各方资源,建设涵盖知识拓展、兴趣特长、职业技能、社会实践等四大类别的选修课程资源,让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共享课程资源,满足部分学校师资开发能力不足、选修课程资源单一、学生个性发展得不到满足的问题。

三是抓关键,适应高考改革。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新高考改革将分别于2017年、2018年全面实施。各区县要准确把握改革方向,未雨绸缪,加快研究制订高完中学校剥离现有初中的方案和新高考制度下教师队伍建设的方案,尽快解决普通高中教室资源不足、教师数量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为新课程、新高考制度下的普通高中选课走班等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2017年全市基A教育重点工作

(一)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

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把中小学党建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位置,置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选好配强校长书记,开展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全员培训。理顺党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服务,推动实施把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和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双培养 ”制度。指导中小学建立完善校长负责制及其相关配套工作制度、“三重一大”等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完善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条件保障机制。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效。在内容上,教育学生从小爱党、爱国、爱人民,强化“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的“三爱”教育,旗帜鲜明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开展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文明礼仪习惯养成教育、感恩社会教育、孝敬父母教育等专题教育;在渠道上,坚持课程育德、文化育德、环境育德、活动育德,坚持全员育德、全程育德、全方位育德,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效融入学校常规管理、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在方式方法上,针对中小学生年龄特点,注重落细落小落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接地气、沁人心、见实效”。全面启动德育品牌建设,开展品牌学校、品牌活动、品牌课程、品牌基地、品牌网站以及“优秀班主任工作室”等内容的德育品牌建设,形成一批课程育德、活动育德、管理育德、网络育德、环境育德的优质品牌项目,带动全市中小学德育优质特色发展。高度重视家校共育工作,积极创新家校共育模式,建立起家校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中小学实践创新教育

大力加强创新教育,提倡启发式、互动式、开放式、探究式教学。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深入推进课程整合,将科技创新教育融入各个学科之中,发挥好科技特色学校和创新人才培养试点中学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好一年一度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思维大赛,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在创造发明、科研论文、机器人工程设计、科学幻想绘画、科技实践活动等方面创造更多更优秀的成果。持之以恒实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让更多学有余力、学有所长的高中学生走进高校、走进实验室。深入推进实践教育,建好部级、市级综合性、专项性实践基地以及区域性、学校实践场所,解决实践场所问题;建好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专题教育等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课程,解决实践内容问题;建好安全管理、经费投入、交通保障、实践时间等机制,解决实践对象问题;抓好研学旅行试点工作,解决示范带动问题。

(四)加强体育美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大力实施中小学美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落实美育理念提升、美育课程建设、美育师资保障和提升、学校美育设施设备改善、美育制度创新、美育特色推进等5个子计划,将“美育行动”化作区县行动、学校行动、教师行动、学生行动以及社会行动。多措并举提高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水平。重点做好保障场地设施、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加强减负提质工作

一方面,依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质量标准》办学,重点落实好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规范学生教辅材料使用、加强学生竞赛活动管理等减负提质“双十条”规定内容。另一方面,科学提高教学质量。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灵活采用走班选课、长短课时的教学模式,广泛开展优质课、精品课及教师基本功竞赛,持续抓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入融合。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继续开展“小升初”招生专项治理,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监督43所市级重点监测学校和各区县重点监测学校,重点整顿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提前招生、组织小升初招生考试等行为,重点防止社会培训机构暗中参与“小升初”招生,坚决防止义务教育违规招生现象反弹。高中招生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突破计划招择校生;二是不准优质高中、主城区高中在全市掐尖抢生源。按照国家关于民办教育分类登记、分类管理政策新要求,开展对“公参民”学校的规范管理。公办学校已经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完善和实施工作方案,达到“五独立”要求。从今年起,不得利用财政性资金、政府融资性平台融资资金举办民办中小学校,市教委和区县教育部门不得新审批公办中小学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优质公办中小学已经参与举办的公办学校、分校或对口帮扶学校招生,一律不得与任何楼盘开发挂钩。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计划第4篇

一、系统规划,优化科技创新教育项目

每一个学生都是科技创新的种子,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是面向全体中小学生的人才培养计划,设立研究项目是“星光计划”“五个一百”任务之一。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我们依据不同学生的发展特点,从科普实践、明天科学家、创业能手三个维度系统规划研究项目,为不同年段、不同层次、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提供丰富多样化的学习资源。

1.开发科普实践项目

南京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科技教育资源得天独厚。紫金山天文台、古生物博物馆、科技馆、桥梁博物馆、中华农业文明博物馆、城市规划展览馆等科技场馆资源丰富,在宁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站在科技教育的前沿,这些资源为中小学生的科技教育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丰富的内容。我们立足学生的科学知识普及和科学素养的提升,设计了“寒暑假科技周”“快乐星期六”“走进科技场馆和高校实验室”“校园科技节”等“星光计划”科普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科技场馆、野外考察,开放“星光计划”基地学校的科技教育资源,使广大的中小学生不仅能够参与、体验、做中学,还可以零距离接触科学家、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大大激发学生爱科学的热情。一些科学家应邀成为南京中小学科技讲堂的主讲教师,他们走进中小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大大丰富了学生的科学知识,开拓了学生的视野。

2.培育重点实施项目

为了适合不同学年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整体布局不同学年段的重点项目:①在小学教育阶段,开展“五小”活动(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小论文),让更多的学生能够自主选择参与的项目,通过校、区、市三级活动开展,每年参加市级竞赛的学生作品可达700件左右;②在初中教育阶段,首先在物理学科创设了学科实验能手项目。南京市物理骨干教师依据初中《物理课程标准》和初中学生的学习特点,开展实验能手竞赛活动;③在高中教育阶段,研究性学习既是高中的必修课程,也是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路径。南京市在全面落实高中课程计划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参与“大项目”研究,两年组织一次全市高中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

除了持续实施机器人、航模、业余无线电等南京市传统优势项目,我们还从台湾引进了POWERTECH创意仿生机器人项目,这个项目有助于培养未来科技人才的规划力、想象力、分析力等思考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已经成为小学和初中年段的重点项目。

3.丰富学校特色项目

“星光计划”通过研究项目的设立实现科技创新教育。目前,南京市一百多所“星光计划”基地学校,设立了近200项特色研究项目,不同的学校依据学生特点、资源条件及教师特长,开发学校特色项目,为学生提供动手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条件。普通高中学校的项目,强调其研究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进项目与研究性学习结合。如南师附中的系统动力学项目、第一中学的天文项目、金陵中学的发明创造和机器人项目、南京外国语学校的数学兴趣活动、中华中学的生物兴趣活动、第十三中学机器人项目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环境保护、航模、海模、车模等项目强调科普实践和动手能力的培养,如长江路小学的化学兴趣活动、江宁科学园小学的机器人、梅园中学的航模、溧水白马中学的环境保护等项目,更加强调从科普实践活动中激发学生的好奇心。职业高中的动漫、单片机开发、烹饪、环境设计等项目则强调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创业本领。

二、深化教研,推进科技创新教育实施

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的实施与学校科技创新教育有机融合,“星光计划”拓宽了学校科技创新的视野,提升了学校科技教育品质。教研引领是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实施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路径之一,教学研究推进了“星光计划”项目资源深度开发、促进了教师科技教育能力的提升及项目成果转化应用。

1.以课程视角推进项目深度开发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和“星光计划”项目研究的深入推进,我们发现在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中,“星光计划”研究项目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目标不够清晰、内容不够系统、评估缺乏依据的问题,有些“星光计划”项目受众面不够广,集中在竞赛活动或特长生群体。因此,我们在近两年积极推进课程视角的项目开发,系统思考课程目标、课程资源、课程实施及发展性评价之间的关系,通过课程背景分析、课程目标设计、课程体系构建、课程资源开发、教学案例呈现等,将“星光计划”研究项目进行课程转化,建构“星光计划”基地学校的科技创新课程体系。如凤游寺小学的“六足园校园生态实验室”项目研究,通过课程化设计,与学校课程整合,形成了“会飞的花朵、认识蝴蝶、教室里的蝴蝶、春日寻蝶、蝴蝶节”五个单元的六足园校园生态实验课程。通过对项目的课程化思考,使得项目研究的目标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具体明晰,受众更别广泛。

2.以教学研究提高教师项目实施能力

在“星光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学院积极搭建平台,开展了项目研究中心组建设,培训种子教师,组织教师走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努力通过教学研究,提升教师的科学素养,提高项目实施的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是“星光计划”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星光计划”培养“一百个指导教师团队”的要求,“星光计划”积极开展了教师培训。南京市教学研究室的小学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技术等学科的教研员们积极参与“星光计划”的组织和指导活动,将“星光计划”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教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如初中物理学科汇聚全市各区教研员及骨干教师力量,研究初中物理课程标准,遴选并开发学科实验能手的实验项目,使得“星光计划”项目研究与国家课程融合生长。围绕着“星光计划”的项目,我们设立了面向教师和学生的中小学科技讲堂,如南京市第一中学开展了“动手学科学”活动,专家不仅为学生科技活动进行指导,而且对“星光计划”基地学校教师进行了培训。另外,我们还通过划分“星光计划”项目组群,促进教研共同体的建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升教师科学教育素养;在教师科学素养的提升过程中提高“星光计划”项目实施质量。

3.以课题研究推进项目成果转化

在“星光计划”实施过程中,各基地学校纷纷开展科技创新教育研究,不少学校将研究项目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设立课题进行研究。如长江路小学将“星光计划”项目与“做中学”项目结合起来,开展课堂教学系列研究。南师附中“系统动力学”研究项目,与研究性学习有机结合,其研究成果获得江苏省首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并多次在国际会议上交流。2010年,南京市参加了国家科技部科技基础性专项重大项目的研究,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学院承担了子项目“中小学创新人才的区域培养机制研究”的相关研究工作,南京市8所不同特色的“星光计划”基地学校参加了研究,成为实验学校。经过研究,我们从实践中提炼出南京市具有区域特色的“行政推动、教研引领、自主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课题实验学校也提炼出了本校创新人才培养的特点和基本模式。通过此项研究,我们更加理性地思考并梳理了南京市科技创新教育的“星光计划”的实施与效果,推进了学校项目研究的成果转化。

三、激发自主,形成学校创新教育特色

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星光计划”作为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人才培养战略,亟需转化为中小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自觉行为。不同的学校有着不同的办学目标、文化积淀和课程特色,在“星光计划”实施过程中,我们激发学校科技创新教育的积极性,努力促进学校形成科技创新教育特色。

1.以丰富多彩的项目激发学生自主参与

高级创造力与普通创造力,是不同人才创新能力的新界定。高级创造力就是那种为少数人才所拥有,可以改变我们对世界看法的创造力;普通创造力或者民间创造力则是指多数人所具有的创造力。创新教育应为全体学习者都提供发展创新能力的机会,满足不同层次和类型学生群体发展科学素养的需要:一是少数将成为未来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尖子生;一是大部分学生未来成为具有创造能力,富有思想的参与社会事务的公民。

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三个维度的“研究项目”设置,如同三驾马车,引领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前行。不同学校根据自身的特点,设计符合学生特点的研究项目;不同的研究项目学校定期开放,为学生提供更大空间的学习资源选择;普职科技教育资源打通,进一步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五年来,南京市“点面结合”,推动项目研究的多元化,市级层面抓重点项目,学校抓面向全体学生科技创新教育,努力构建一个区域性的、多样化的科技创新教育课程资源系统,更好的为学生发展服务。

2.以特色项目建设带动学校创新教育发展

不同的学校由于办学历史、条件、师资、生源等情况的不同,科技创新教育的项目与特色也各有差异。如南京市南湖第二中学作为一所民工子女占多数的普通初级中学,积极开展生活中的创新教育,从创意教学、创意课堂、创意生活这三个角度出发,充分挖掘学科资源、家长资源、社会资源,进而实现面向“每一个”的创新素养培养的教育,他们用实践证明了创新教育在普通学校大有所为。江宁高级中学将创新教育落实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校开展智慧课堂深度研究,逐步形成了有江宁高色的以“问题・参与・体验”为内核的智慧课堂教学理念与范式,这实际是探究式学习方式的操作要求具体化。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深层次理论和实践的探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教学文化形成是江宁高中的最大特色和不懈的追求。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计划第5篇

以下是

各区县教育局、新区教育分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市教研室、市一中:《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经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3月25日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铜川市教育局2014年3月28日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监测,发挥中小学考试工作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上《实施意见》和我市《决定》精神,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二、基本思路1、统一计划管理,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初中毕业生规模和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统筹安排,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推进中考管理信息化。利用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依据志愿、成绩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利,简化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3、集中统一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按年度招生计划划定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开、公正。4、实施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将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指标的40%向乡镇所在地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定向招生。三、考试内容2014年中考内容分为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三个部分。中考成绩包括三方面成绩,总分66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58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满分30分。(一)学业水平考试1、科目设置: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除全省统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按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03〕19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2、考试时间:2014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日 期时 间(北京时间)科 目备 注6月21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 语 文 英语听力考试 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下午14:00—16:00 数 学16:30—18:10 思想品德与历史6月22日(星期日) 上午8:30—10:30 英 语 下午14:00—16:00 物理与化学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播放。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各区(县)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研室负责,区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准,另行通知。各区县要严肃认真,加强管理,务必于6月4日前将考核成绩册及电子版报市教研室。(三)体育与健康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陕教体〔2007〕4号)执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50分计分(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考核占6分,测试成绩占35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C级以上含(C级)为高中招生必备条件。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4月中旬到5月初。各学校要如实填写《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册》,报名序号务必与中考报名序号完全一致,并用A4纸打印,同时录入Excel电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四、综合素质评价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记入《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和相关内容必须作为考生毕业和升学档案。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德育科。五、具体办法(一)考生报名1、报名条件: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户籍在陕西境内,虽然没有取得我市义务教育学籍,但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参加报名考试;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对要求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以参加报名和考试。2、报名办法: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外地市回铜川就读高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考试管理中心网上报名。报名程序是:先由毕业学校整理、初审学生学籍档案,再由区县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陕西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实行)》(陕教基一〔2011〕38号)执行。报名工作要做到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坚决禁止擅自剥夺学生考试权力的行为。区县报名结束后,将考生花名册及光盘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册是初中升学考试的基础数据,学生基本情况要准确无误,不得随意增减、修改。(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为定向生计划、统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四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20%。定向生计划按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统招计划的40%分配到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省级标准化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不再增加计划。招生计划的调整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1、定向生招生计划。市一中、耀州中学、局一中和同官中学4所省级示范高中和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40%。2、定向招生生源范围:公办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共25所,见附表1)。3、定向生生源资格: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计划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指导有关初中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转学生报考。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县教育局由学校上报转学生和往届生名单(见附表2),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基教科。4、定向生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市上划定的普通高中重点线下降10分。定向生学校学生均可填报定向计划。定向生计划在第一批次计划录取,根据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三)录取分数线分两个层次划定。第一层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线、择校线;第二层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统招线、择校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四)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填报志愿。所有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设置为特长生提前单独录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设两个志愿填报栏,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报三个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提前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批次的录取。(五)招生录取1、组织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配合,集中录取。2、录取原则和依据: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引导初中学生全面发展,改变将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做法,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实验考核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及以上者,标准化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较高者。3、录取顺序:采取“按计划招生,按成绩排队,按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升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及补录。(1)提前单独录取:各类特长生。(2)第一批次:定向生计划。根据定向生学校考生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3)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择校生。(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生、择校生。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补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4、照顾政策:(1)落实市委、市政府铜发〔2008〕4号文件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在高中升学考试时,在总成绩中加10分”的规定,加分条件和程序按铜川市计生局、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参加中考加分工作方案的通知》(铜计生〔2008〕50号)文件执行。(2)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文通知)。(3)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通知书发放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录取学生签发市教育局特制的铜川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考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升学考试报名及笔试考务工作。市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评卷、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等工作。(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市、县区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切实做好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对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比例,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七、有关要求(一)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规模、师资状况、生源状况等认真审核,上报本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二)参加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监督各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核、考试。(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时不调剂志愿,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安排,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四)为了确保2014年中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区县教育局、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高中招生政策传达到学校、考生,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家长了解中招政策。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计划第6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建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深化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21年起,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继续推行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实现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二、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二)考试方式与组织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全省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宁德市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3.县(市、区)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

(三)考试分值与时间安排

1.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

2.考试时间安排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计划第7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升我县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谱写小康新篇章,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县公民科学素质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

到年,全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明显提高,在处于领先地位。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的问题,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普遍树立和落实。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为全民共识,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_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显著增强。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更加牢固。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初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组织实施、机制保障、基础设施、科普创新、队伍建设和考评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政府推动,各负其责,全面参与的大科普格局。

二、开展四大主要行动

根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在期间实施以下主要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确保学校科学教育质量。把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作为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重点。

2、开展课外科技教育活动。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重点组织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金钥匙科技竞赛”等科技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快乐科学校园行”、“科普大篷车”、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

3、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把科学素质教育成效纳入“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评比标准,鼓励重视子女的科学素质教育。深入开展“母亲素质工程”、“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活动。

4、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发挥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角色;积极利用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作用,建设社会化科普教育基地。

5、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教育考核激励机制。把科学教育实施情况及其成效作为合格学校验收、星级学校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导向作用。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责任部门:县科协、团县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关工委、县妇联、县科技局、县文化局、县广电局、县卫生局、县地震局。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农民培训工程。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围绕科学生产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继续开展农民培训工程,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创业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能力。利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农民培训,期间力争达到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劳动力转移和创业培训5万人次。

2、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功。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周、科普日、送科技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开展“百名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等活动。

3、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继续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集推广、培训和示范于一体的科普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4、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3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培训发展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培养一支专群结合的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促进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以“一站一栏一员”(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建设为重点,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队伍,不断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牵头部门:县农业局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宣传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水务局、县农业开发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局、县广电局、县卫生局、县科协、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围绕走新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适应城镇化加速的新形势,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建立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在职业培训中,加大有关科学知识的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各业人员的在岗培训、组织教育。

2、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培训、技术创新和发展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文明职工”、“讲理想、比贡献”、“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等活动,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

3、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大力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阵地作用,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积极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社区学习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

牵头部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委、县教育局、县发改委、县人事局、县建设局、县科技局、县文化局、县广电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国土局。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对干部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着力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到年将科级以下公务员轮训一遍。

2、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教育和培圳机制。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干部培训教育和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内容。将提高科学素质列入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党校(行政干部学校)要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普及。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积极参与科普活动。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行政干部学校)、县级机工委、县科技局、县科协、团县委、县妇联。

三、实施四大基础工程

配合上述行动计划,期间重点实施以下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全县各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小学专任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0%,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达到80%,

普通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位或进修教育硕士课程达到30%,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100%。

2、加强科学教育辅导员与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各学会特别是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重点开展对农村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组织有大学学历的青年担任中小学科技教育志愿者。

3、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4、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设施建设。全县中小学都建有合格科学实验室,义务教育阶段有条件的学校建有科学工作室,县中学、马坝高级中学要创造条件建立技术实验室,确保技术课程的开放。在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中,要确保科普占有相当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建立一批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

5、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学校、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增强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单位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责任部门:县科协、县人事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制定重大科普作品选题规划,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调动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

2、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充分利用中国数学科技馆,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校校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集成国内外现有各类科普信息,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不断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加强科普信息网络建设,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送到基层。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县科协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广电局、县政府网站、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文化局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l、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科普大蓬车》栏目,《今日》增加科技栏目版面,向公众传播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引导支持科技教育频道、科技专栏、专版、科普网站大胆创新,提高质量,使其成为具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精品。

2、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科普宣传。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及时以各种方式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县广电局、县文化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把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加强科学规划,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功能互补、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科普场馆网络格局。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面向群众、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动。落实科普场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免费或优惠开放的措施。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性科普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普教育基地、科技活动中心、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终端设备等设施。加大青少年校外科普场馆、基地建设,建立社会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争取配备小型科普宣传车,以“流动科技馆”形式为广大农村、城市社区、中小学校提供科普服务。加快“农家书屋”建设,使其成为农村重要科普阵地。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县科协

责任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经贸委、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四、建立和完善四大支撑体系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落实和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表彰奖励政策,表彰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加强科普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兴办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优惠政策。

(二)健全经费投入体系。坚持政府引导,鼓励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县乡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科普经费达到全国科普示范县的标准,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普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通过有效运用政府的引导资金,促进全社会增加对科普事业的投入。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对科技场馆、各人氏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公益性科普活动实行优惠政策。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三)构建人才队伍体系。通过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批熟悉科技发展和公众科技需求的记者、编辑队伍。加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科普专职人员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提高专业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逐步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县政府负责领导《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成立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要结合实际,制定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计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全民科学素质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业绩考核。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计划第8篇

镇纪委:负责制定远程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计划,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教学内容的落实。

镇党办:负责全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管理。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和驻镇以及镇属企事业沟通联系。负责编制镇级教学计划和远程教育骨干队伍建设。负责规划、指导、督察、管理全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现代远程教育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全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参与全镇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各行政村终端站点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组建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日常工作。

农办:协调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开发。负责农村科技知识培训和教学辅导,组织科技人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为农村党员干部提供农业生产新知识、新品种、新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教学内容。发挥全镇农技干部队伍的作用,承担教学资源建设、骨干队伍建设、实地教学辅导、实用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科普服务队、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的作用,提供相关的教学课件。组织科普讲师团、农村科普服务队、科技示范户、农村科普带头人、农技人员进行实地、远程教学辅导。

文卫办:督促指导文教卫生单位做好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收集、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农村中小学教师参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负责提供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的相关资源,组织开展相关学用活动。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等方面的教学资源,组织指导医疗卫生系统为农村党员干部提供健康咨询和医疗服务。

民政所:负责提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社会救助、婚姻、社会福利、移风易俗、优抚安置、区划地名等方面的教学课件、图文资料。

司法所:负责制定远程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学习计划,提供普法教育方面的教学课件、图文资料,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和普法教育工作者通过远程教育为基层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

财政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各级财政落实相关经费。配合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设备招投标等政府采购方面的服务工作,参与工程验收评估等工作。

计生办: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教学资源,为农村党员干部提供计划生育的政策、知识和技术服务。

电视站:参与地方特色教学课件的制作开发。做好现代远程教育宣传报道工作。

团委:负责制订农村青年现代远程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关教学课件,负责远程教育青年志愿者的人员招募、综合协调、跟踪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