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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赏析八篇

时间:2022-02-07 18:20:37

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

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第1篇

《决定》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

孙华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2012年8月20日,总理在听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的工作汇报后强调:当前安全生产要重点抓好三件事,安全生产制度的建设、安全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安全生产培训。这三件事要牢牢抓住。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多次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法规、标准和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考核体系初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形成,基地、教材、师资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安全生产法》等20余部法规对安全培训作出规定,总局出台了4部部门规章、42个规范性文件、104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实施了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准入、培训机构准入、教考分离、经费保障、责任追究7项法律制度。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建成各级安全培训机构4051家,有专职教师2.1万人。但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培训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企业责任不够落实,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培训基础相对薄弱,处罚和问责少,没有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因素,代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这个意义上讲,搞好安全培训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从另一个角度说,党的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含对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更包含对生命安全的要求。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三件大事”之一,即是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重要的基础工作。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2年9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7个调研组,赴各地开展了安全培训工作专题调研,专题研究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一级安全培训机构意见,并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决定》的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后下发。

如何理解《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党的十报告明确要求:“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形成安全发展合力,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

这次出台的《决定》,可以说是在系统总结以往安全培训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安全培训工作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深化和细化,同时吸收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并抓住当前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大好机遇,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提升和升华。可以说,《决定》的出台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继承创新的过程,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决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贯穿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开创安全培训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十二五”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全国安全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孙华山:《决定》共分为7个部分、27条,架构严谨、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措施有力。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树立”、“两个坚持”、“三个细化”、“五个落实”。具体来说就是,树立一个工作意识,即“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坚持两个工作理念,即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完善细化三个责任体系,即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落实五项法律制度,即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师傅带徒弟制度、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决定》提出的“四个100%”和“两个提高”目标的具体内容

孙华山:前面已经说过,“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2011年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9.2%、96.1%、98.3%;班组长、农民工培训合格上岗率分别为84.0%、93.6%,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行政执法上岗证率为95.0%。应该说,这几年,通过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的成效还是很大的。尽管如此,我们感到离党和政府的要求,离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一定差距。所以,这次《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安全培训工作“四个100%”和“两个明显提高”的目标。这些目标是适当的,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也是必须要达到的。

具体来说,“四个100%”即“三项岗位”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两个明显提高”指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决定》提出了哪些更加严格的要求

孙华山:《决定》要求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明确提出实行更加严格的“三个一律”。一是对应持证而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二是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三是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其强制性、指令性和约束性很强。主要有6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细化和完善了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体系。二是首次明确归纳了安全培训工作的5项法律制度。三是更加注重新技术、新手段在安全培训领域的应用。四是更加注重实际操作培训和现场安全培训。五是在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方面更加严格。六是拓宽了安全培训投入的资金渠道。

《决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集中概括为“三个统一”,即:宏观与微观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统一。《决定》立意高远,逻辑严密,既有总体思路和要求,又有安全培训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基础建设、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决定》既重申和延续了以往法规文件中有关安全培训的规定,又针对目前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建立安全培训网络学习平台等一系列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对策举措。《决定》既重视解决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等突出矛盾,又注重解决制约安全培训工作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突出强调了保证安全培训投入、共享安全培训优质资源、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教考分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决定》的贯彻落实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孙华山:首先要抓好学习宣传。12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宣传贯彻《决定》的通知,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培训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要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将《决定》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更加支持安全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领导。做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在落实,关键在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决定》精神,为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宣讲辅导。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把安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制定培训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为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要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和措施。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制度配套上下功夫,抓紧制定落实《决定》的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推行实施更加有效的安全培训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培训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决定》所提出的工作要求贯彻到位,执行有力,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第2篇

安全培训的对象是进入社会的成年人,所以安全生产培训同其他形式的职业培训和教育相比较,更有着专业性、强制性、科学性、成人性、多元性、实践性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就需要我们培训机构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更新培训观念,开展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提高人的素质为目的的安全培训,要树立培训是生产力,培训是提高企业核心力的观念,切实推进和开展各项安全培训工作。

具有竞争力的安全培训机构,更是要有以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作为最高价值观,确立以学员为主体、以知识能力提高为目标、以市场需要为主导、提高教学质量达到学员基本满意为标准的办学宗旨,创新安全培训方式、方法。针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经营生产单位,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不同行业的特点,深入细致地做好调研、分析、设计工作,坚持专业技能培训与安全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目前需求与长远需求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在培训方式方法上也要改变传统的你教我学的教学模式,多实行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提问式、答题式的互动式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受训学员的学习热情,从而达到最佳的培训效果。

二、提高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支好的管理人员队伍是做好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根本前提和基本保证。无论是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还是普通管理人员都应该注重自身的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势下安全培训工作的需要,所以对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各方面的要求都很高。

1、政治思想要求

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政策性很强,这就要求我们安全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定正确的思想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要求。每一位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对培训工作都应该充满热情,坚持原则,尽职尽责,与时俱进。

2、基础知识要求

安全培训管理又是一门技术性比较强的管理学科,过硬的业务能力是安全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应该具有的必备素质。当前,很多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都是“半路出家”,大都没做过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因此必须不断地加强学习。在学习法律法规、管理学、教育学、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基础知识的同时,安全培训管理知识、有关安全知识及安全文化知识等专业知识更是要长期坚持学习。

3、业务能力要求

作为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要有制定培训规划和计划的能力,要有开发培训项目的才能,要有进行需求分析、课程设计、项目实施和评价评估的才能。这就要求我们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学习、积累和创新,组织建立科学的培训课程体系,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才能够适应客观环境变化和满足新时期下安全培训工作的需求。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多数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队伍目前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教师责任心不强、兼职偏多、年龄偏大,专业能力不强等实际问题。培训机构也是在多渠道寻找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包括到人才市场招聘,或者选拔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教师资质培训班。最重要的则是要花大气力做好现有师资的在职培训工作,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目前,具有终身教育性质的高层次师资培训将比学历教育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因此,各地安全培训机构要尽快完善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体系,满足在职教师对专业知识、技术知识、专业技能、技巧的更新要求和职业技术教育能力、素质的再提高教育。

要贯彻以在职进修为主、以自学为主的原则和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对教师要进行转换专业的培训,以解决教师总体缺乏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对学历不合格的教师应做到文化水平的提高与专业技术培训双管齐下,同步前进,实现学历上(大学本科)、专业结构上一次性合格。

四、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完善安全培训机制

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第3篇

工 作 方 案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综合治理,集中开展“查学生学籍管理,整治跨片区招生导致大班额问题;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乱象”(以下简称“三查三整治”)工作,解决我县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学生健康安全成长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县教体系统大班额、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园周边乱象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治理,不断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努力为学校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全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到秋季学期开学,集中开展为期200天的“三查三整治”行动。消除大班额方面,进一步落实“三长”责任制,到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我县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加大对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查处力度,加大对无证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及其他违规开展培训机构的整改力度,对符合标准的尽快进行办学许可,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取缔。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方面,对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文化娱乐场所、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交通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查学生学籍管理,整治跨片招生导致大班额问题

检查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20〕21号)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三长”责任落实情况,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消除大班额年度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起始年级入学人数排查学籍异动情况等。集中整治“三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不健全、项目建设进度慢、消除大班额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等导致大班额的突出问题。特别整治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执行不力、学籍管理混乱、将生源信息外泄致使人籍分离等现象。整治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借学校共同体等名义抢夺优质生源、招收插转生、制造人籍分离,部分普通中小学完成招生任务后违规接收插转生导致大班额等招生乱象。县教体局要在5月份前,将本年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县政府审核备案,并在城区范围公示。

(二)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

检查我县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9〕40号)、市教育局等五部门下发的《榆林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榆政教发〔2019〕127号)和《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21〕1号)工作情况。重点排查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排查《榆林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和《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办学场所、师资队伍、培训科目、教学点设置、资金管理、章程制度及疫情防控等落实情况。整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过程中有关部门认识不高、责任不明、排查不准、整治不力等问题。集中整治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超纲超进度培训、聘用在职教师兼职培训、违规收取培训费用、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规范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各学校要在放假前,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和签定《榆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三)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乱象

检查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8〕4号)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陕市监发〔2020〕110号)落实情况,排查校园周边治安、文化娱乐场所、食品经营场所、交通安全等治理情况。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部门日常管理职责体系不健全、警校合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集中整治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不齐,上、放学高峰期勤务机制不完善,网吧、电游室、音像书刊点、店、室治理不力等问题;整治食品安全承诺制度、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制度、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等制度不健全问题,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经营网格化监管、食品抽检等措施落实不力问题。各学校要认真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引导每位学生自觉遵守《榆林市学生校外安全倡议书》。

四、实施步骤

“三查三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1月16日前)。召开全县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专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

(二)自查整改阶段(1月31日前)。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三查三整治”工作。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明确相关责任人,全面开展自查,做到重点领域全覆盖。对于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向教体局报告。教体局要逐条建立问题台帐,形成整改方案。

(三)督查整改阶段(2月1日至3月30日)。根据整改方案,全面开展督查工作,逐条整改落实,保证“三查三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整改提升阶段(4月1日至9月10日)。县政府、教体局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反弹现象持续跟进。总结“三查三整治”行动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案例,构建教育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三查三整治”行动是回应百姓诉求、治理教育乱象、净化教育生态、推进全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结合当前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追问初心,担当使命,全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县“三查三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县教体局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协调组织开展好“三查三整治”行动。对于消除大班额,以教体局牵头为主实施;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治理,由教体局牵头,市场监管、公安、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配合实施;对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建立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强统筹部署,夯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在认识上找差距、工作上找短板、措施上找弱项、落实上找问题、安全上找盲点,围绕2021年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实施、组合推进,全面强化依法治教。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实行“零容忍”,该停止的立即停止,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处理的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肃问责排查整治不力现象。“三查三整治”行动期间,县政府将对各部门、各单位综合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将“三查三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认识不足、治理不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政治生态。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等网络和新媒体,以专题形式全面、准确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典型案例形式大力宣传“三查三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榜样个人,以教师师德承诺书、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倡议书、学生校外安全倡议书等形式,加大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治理的宣传力度,主动发声,引领舆论,讲好教育故事,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附件:《定边县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定边县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动全县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定边县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彦强   副县长

副组长:蒋登峰   县教体局局长

        姚万红   县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

成  员:雷睿翔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曹文平   县纪委第三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  斌   县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谢淳杨   县公安局副局长

叶肖雄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渊博   县财政局总经济师

彭虎程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何红飞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

孙常青   县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韩  瑛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生文   县民政局副局长

梁小宁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副局长

高牛宝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小平   县教体局副局长

吕宏斌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李立辉   县教体局副局长

刘午亭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乔海军   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韩世权   定边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蒋登峰同志兼任。

 

 

 

 

 

 

 

 

 

 

 

 

 

 

 

 

 

 

 

 

 

 

 

 

 

 

 

 

 

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第4篇

历时两天的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结束了。国家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孙华山副局长代表国家局党组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期间,黑龙江、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及鸡西矿业集团、平顶山煤业集团等单位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全体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鸡西矿业集团煤矿全员安全培训的基地和现场;并围绕着如何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座谈。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主题明确,针对性强,收获很大。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到了先进的煤矿安全培训经验,把握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找准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着力点,创新了工作思路,坚定了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和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讲三点具体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借鉴先进经验,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明确了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思路和要求,现在关键的问题是一定要在深入学习、全面把握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在思想认识上抓落实。华山副局长的重要讲话,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分析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提出了新时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总的要求和主要工作。对我们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会议结束后,各单位要把华山副局长的讲话和会议精神尽快向党政领导班子汇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传达贯彻,使上下都能了解和把握国家局关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正确认识煤矿安全培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真正把煤矿安全培训作为事关煤矿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煤矿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命脉所在,作为强根固本的根本途径,摆上重要日程。

二是要在学习先进上抓落实。这次会上参观、交流的先进培训经验和做法,都是广大培训工作者多年来不断摸索、实践、总结的成果,如鸡西矿业集团“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素质”的培训理念、培训中的“三个结合”和“四个不同”、奖惩分明的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等,都为我们进一步创新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思路,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各单位一定要把这次会议好的经验和做法学到手、记在心、带回去,千万不能把贯彻会议精神停留在讲话上、文件上、形式上。要认真研究思考这些经验和做法,找准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胆探索,勇于在学习借鉴中推动培训观念、理念、体系、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力争通过多项措施、多条渠道、多种形式、多种办法,把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要在具体措施上抓落实。通过这次会议,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制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划,对培训目标、资金投入、管理体制、基地建设、考核发证等提出具体的奋斗目标和可行的工作措施。要虚心学习鸡西强化安全培训的责任机制、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培训配套规章制度,做到靠制度去激励,靠规章去管理,靠考核去奖罚。要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配强师资,坚持高标准教学。同时,要加大全员培训力度,着重抓好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现场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的培训,尤其是低文化群体的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丰富培训手段,严格资格准入,真正把“人才兴安”战略落到实处。

四是要在组织领导上抓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炭企业要把这次会议作为动力和起点,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力,切实把煤矿安全培训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培训机构、人员、经费三个方面提供必要的保证。各煤炭企业要把煤矿安全培训纳入“一把手”工程,认真研究部署,搞好组织协调,强化推进措施。要建立安全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通过学鸡西、赶先进和抓落实,全面推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回顾前期工作,正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大连会议和乌鲁木齐会议以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始终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来抓,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

(一)在培训法规标准建设上有突破。《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对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安全资格认定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先后制定了《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及教师资格认证办法》、《煤矿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办法》;组织起草了《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培训暂行规定》;下发了《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组织制定并颁发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和《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格审查评估标准》,法规标准逐步完善。

与此同时,各省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局的相关规定,也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黑龙江、江苏、河北、辽宁、河南分别制定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监察管 理规定》、《培训教学管理办法》和《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等,从而促进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走向科学化和法制化。

(二)在培训体系构建上有进展。按照国家局党组建立六大支撑体系的总体要求,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在充分调研、反复修改和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全培训体系建设方案,确立了安全培训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对象、基本框架和保障机制,并按照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在培训基地建设方面,全国已认定具备一级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8家、二级资质38家,各省局也已评估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651家,煤矿四级培训基地网络已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各级培训机构加强了基础教学设施建设,如北京诚信佳培训中心,作为一家三级煤矿培训机构,投资近千万元建设成同时容纳400人的培训基地,满足了日常培训的需要,充分改善了教学条件。

在培训师资建设方面,国家局委托中国矿大组织开展了全国煤矿培训机构负责人研讨班和4期教师培训班,培训教师412名,各省局也都组织了师资培训,培训教师1439人。此外,各培训机构还积极聘请各方面专家构建师资库,组建了一支水平较高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在培训教材建设方面,国家局组织编写了全国煤矿安全培训教材共40余种,在全国推荐使用。该套教材采用模块式结构,科学、新颖、实用。还有煤炭信息研究院和西北工业大学等单位编写的有关多媒体教材,山西、安徽、湖南、四川等局结合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特点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也都很有特色,很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在培训教育上有成效。一是相继举办了4期全国部分市(地)、县(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研讨班,培训245人,提高了各级政府依法监管安全生产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二是在煤矿安全监察队伍中广泛进行了上岗资格培训和执法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又举办了4期煤矿安全监察实务培训班,提升了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的监察执法能力;三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稳步推进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据统计,20__年全国共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20970人,发放安全资格证20415个;培训煤矿安全管理人员23970人,发证21636个;培训煤矿特种作业人员362573人,发证346365套。截止20__年3月底,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全国已累计发放操作证59万套。四是煤炭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全面展开,煤矿职工安全素质不断提高,安全培训已成为绝大多数煤炭企业的自觉行动。

(四)在培训管理上有加强。国家局针对培训市场不规范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严格证书的发放与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与此同时,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突出抓好煤矿安全培训的组织、调学、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评估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培训市场,初步扼制了各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

(五)在培训质量上有提高。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达到培训目的,国家局积极推行“教考分离”制度,严格培训考核管理。自20__年国家局制定下发《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后,去年国家局又重新制定出台了《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使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有了依据。各省局、培训机构和煤炭企业在提高培训质量方面,都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四川局实行“淘汰制”;山西、河南局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建立培训考核管理系统;山东局狠抓培训机构管理,定期对培训质量评议和评估;安徽局严格实行教考分离制度,等等。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不仅保证了煤矿安全的培训质量,也创出了煤矿安全培训的优秀品牌。

(六)在国际合作培训上有创新。一是中日煤矿安全培训项目取得了很好的进展和成果,陆续向日本派出了186人进行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培训,目前已有152人结业回国。同时,积极邀请日本专家来我国授课,举办了13期煤矿安全和经营管理培训班,共培训1609人次。二是中美矿山安全合作项目稳步推进,已完成了中国的现场调查与评估工作,有关培训项目正在启动。三是去年以来先后组织了13个培训考察团,分赴德国、法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美国、波兰等国进行煤矿安全考察与安全培训,考察培训人数达245人。通过培训考察,学习了国外先进的安全科技和管理经验,促进了煤矿安全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以上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与培训部门同志们的勤奋工作是分不开的。多年来,广大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者为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素质,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国家局人事培训司,向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总结近几年来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条经验和体会:

第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是搞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根本要求;

第二,各级领导对安全培训工作的充分重视和大力支持,是抓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关键;

第三,抓好基地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三项建设”是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基础;

第四,加强培训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是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保证;

第五,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是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既治标又治本的有效措施。

这些经验和启示,对今后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

一是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尚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薄弱仍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煤矿安全培训理念、方式、手段、内容、质量等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职能交叉,政出多门。不少煤炭企业反映,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与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在培训职能的分割中存在争议,造成企业无所适从;

三是培训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培训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现象时有发生,各类培训名目繁多,内容重复,企业不堪重负;

四是培训往往重过程、轻效果,缺乏针对性。一些地方和单位培训走过场,为了培训而培训,不重视培训质量,致使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培训,起不到应有效果;

五是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目前,大多数国有重点煤矿都建有培训机构,注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但众多小煤矿培训管理不规范,自身培训能力不够,又根本不重视培训工作,安 全培训投入少,安全培训十分薄弱。

在看到存在问题,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同时,还要看到,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也存在很多有利因素:各级党政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以及一系列地方和部门培训规章制度的出台,使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煤矿安全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国已认定的数百家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以及不断壮大的培训师资队伍、一大批优秀培训教材的出版,为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鸡西矿业集团和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为搞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闯出了新路;同时,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的空前提高,“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的广泛深入人心,“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舆论氛围的越来越浓,为推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等等。所有这些,都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前景,只要我们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放宽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就一定能把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阶段。

三、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思路,以求真务实精神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各项工作

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为依据,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标,以提高煤矿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重点,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加大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构建强有力的煤矿安全培训支撑体系,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基本原则是:(1)坚持围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服务基层、方便企业,依法培训;(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照不同类别和岗位层次要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全面推进煤矿全员培训;(4)坚持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的作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5)坚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6)坚持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创新安全培训内容、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按照以上思路和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培训法规、标准建设

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要认真抓好安全培训行政许可项目的规范工作。目前,与煤矿安全培训相关的许可制度主要有两项:一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二是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必须取得资格认可。为此,我们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资格证书的发放,并尽快制定配套制度和措施,推进安全培训的法制化进程。

一方面,国家局要抓紧出台《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主要是明确有关方面的职责,规范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培训考核和发证、以及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行为,保证培训质量。要尽快研究制定《煤矿安全培训暂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安全培训质量评估细则》等法规规章。《煤矿安全培训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大家讨论,将在进一步修改后下发。同时,今年要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完成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的调整与确定工作,解决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名称不规范、操作工种不明确等问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也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抓紧进行煤矿安全培训方面有关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的研究及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培训,使安全培训有章可循,保证煤矿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

另一方面,要加快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考试题库建设。在已制定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构建煤矿安全培训的标准化体系。20__年以前,要按新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要加紧做好各类人员培训考试题库建设,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题库的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一步,组织开发有关题库,为逐步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创造条件。

(二)以加强培训机构、师资、教材“三项”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培训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已取得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发和培育精品培训项目,确保培训质量。国家局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尽快制定出台安全培训质量评估标准,要在已经审定培训基地资质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按类别、严标准地对安全培训基地进行质量评估。质量评估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通过评估,淘汰那些培训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及时把符合条件而且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补充进来,运用优胜劣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需求为导向,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高校、中介机构和煤炭企业各自作用,国家统一规划、分级培训的新格局。四季度,国家局将组织开展煤矿一、二级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评估,各省局也要对三、四级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

二是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状况直接影响着培训质量和效果。为此,首先要解决整个培训师资队伍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问题。要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实施教师培训上岗制度,尽快出台教师选任、培训、考核、上岗的有关规定。要重视对现任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一、二级培训基地的教师由国家局负责组织培训,三、四级 培训基地的教师由省局负责培训)。要从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中选聘专职或兼职教师,充实教学力量。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优化师资配置。

三是要加强教材建设。要在国家局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和规划下,组织编写适应不同层次人员需要的培训教材。国家局要抓紧组织修订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材,积极评选和推荐使用优秀教材,大力提倡和开展电子教材的研制和开发,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培训教材体系,逐步实现教材市场化运作。各级培训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有关教材,教材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做到科学、实用、可操作性强。适当的时候,要组织开展教材评比活动,通过评选优秀教材,使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

同时,还要大力推进安全培训信息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积极利用现代化培训设施和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采用远程教育、虚拟现实和模拟现场等形式开展教学,提高培训对象的参与程度,使煤矿安全培训更加生动和富有成效。

(三)以做好重点人员培训为抓手,推进煤炭企业全员培训

一是要全面开展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要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理念,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为目标,以企业自主开展为主,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尤其要抓好煤矿轮换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没有培训条件的煤矿,要依靠主管部门或有资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要学习鸡西矿业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做法,采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办法组织培训,切实做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二是要继续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要严格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培训要求和考核办法要按照国家局统一制定的大纲和标准来进行。所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操作证,并要坚持做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工作。

三是要依法推进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在继续搞好国有重点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工作的同时,重点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地方乡镇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各煤矿安全监察局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要对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严格考核,严格发证,持证上岗。

四是要努力抓好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建立高素质的中介队伍。20__年底前,培训机构所有专职教师必须安排与所从事教学专业相符的培训或进修。培训管理人员也要参加有关方面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还要有计划地开展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五是要落实小煤矿的安全培训工作。乡镇煤矿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职工队伍不稳定,农民工较多,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又比较低,一直是安全培训中的老大难问题。但是随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这一问题有望得到缓解,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乡镇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未经培训人员,一律不准下井作业。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培训机构要创造条件,主动为乡镇煤矿的安全培训服务,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以规范安全培训市场为基础,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市场的宏观管理

煤矿安全培训要建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综合监管、企业负责的管理体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行业管理部门要通力协作,克服宏观管理中出现的缺位、越位、不到位现象,逐步实现由直接管理到监督检查、由组织培训到考核发证的角色转变。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制定和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监控和查处力度,规范培训市场秩序。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着力解决好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管理混乱等问题。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按照国家局实行的制证与发放管理分开的规定,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的发放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证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收取发证费用和违反发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制定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以便快捷、有效地查询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情况。要提高IC卡的技术含量和防伪性能,增强IC卡及其读写器的防爆性能,保证能够适合井下使用。

要加强培训档案的管理。实行安全资格认可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者,均发给安全资格证书,并建立相应个人培训档案。各级培训机构在加强培训档案管理的同时,要加快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将培训档案、培训证书、培训信息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以利于监督检查和促进培训工作的开展。

(五)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为保证,确保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安全培训情况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本着监察、指导和服务三结合的原则,加大对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和持证情况的监察力度,督促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和义务。要学习山东局“以监察促培训,以培训保安全”的做法,对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安全资格准入制度,对煤炭企业实行全员培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培训考核与执法监察互相配合,促进安全培训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同时,要按照国家局人事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重视监察员的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继续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今年和明年重点是继续举办煤矿安全监察员监察实务专题培训,并加强对新考录和新调入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察员的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目的,促进安全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入世”的大环境下,国际合作培训要突破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开辟新途径,探索新方法,拓宽新渠道。要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邀请高层次专家来华进行培训和交流,加大境外培训力度,组织各部门、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业务骨干赴国外培训,借鉴国外的安全培训理念和管理经验,学习先进的安全科技和安全管理知识,加强安全培训的国际交流和合作。

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市全员培训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通过法律法规学习、事故案例分析、现场教学、典型介绍、座谈交流等形式,严密组织,科学施教,严格考核,规范发证,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全面普及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全面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的程序,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形式

(一)镇(处)安监办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对镇(处)安监办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的培训,采取由市安监局统一计划,统一组织,集中授课和考核的形式。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采取由市安监局下达培训指标,镇(处)和主管部门组织,委托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市安监局考核的形式。

(三)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采取由市安监局下达培训指标,镇(处)和主管部门组织,委托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市安监局考核的形式。

(四)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和考核的形式,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困难,市安监局可具体指导并协调师资参予教学和考核。

三、培训内容

不同的培训对象有不同的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培训内容见《市2012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是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四是所从事工种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五是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六是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七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八是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九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十是有关事故案例;十一是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培训时间

按照“全年分阶段、阶段抓重点”的培训思路,分类分期分批实施,重点抓好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四落实。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时间安排见《经济区2012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企业作为安全培训责任主体,要将全员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本单位其它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健全培训档案;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所需资金,以及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费用。培训应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在保证教学计划、学时的基础上,灵活多样、不拘形式;可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播放影碟、集中授课或分时段授课等形式进行。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根据全市培训计划,妥善安排培训师资,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稳步推进。

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第6篇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就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网格化、实名制”监管为抓手,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的落实,强化双基建设、风险管控、宣教培训、应急管理和队伍建设;以安全投入、依法治安、科技兴安为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度全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时打击取缔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杜绝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一个中心:

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杜绝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落实两个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决策、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安委会、安监中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多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采取事前责任追究和事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诿应付的,启动安全约谈、通报、警告等事前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60号令),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五大责任,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管理、自主检查、自主整改、自主提高的能力。要建立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岗位和人员要各负其责,将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职工,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要以执法监察为载体,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现场管理、技术支撑、职业健康、班组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工作。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和约谈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和经济约束手段。

(三)突出三个重点

1.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公示制、承诺制、督办制、整改责任追究制和整改销号制”六项制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落实督办责任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位。继续执行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指导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程序,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二是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结合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由行业部门牵头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特种设备、铸造等高危领域实施专项整治,并组织开展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可燃爆粉尘作业等重点行业、场所专项执法活动,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全面贯彻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抓好试车、停车、检修期间安全。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要严格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消防安全要以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九小场所”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消防设备、疏散通道、电气电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要以事故多发路段治理、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非法校车的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三超”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安全要以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和施工坍塌为重点,认真抓好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施工机械安全使用和拆迁安全监管等工作。特种设备、铸造、机械、轻工、燃气、校园校舍、食品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检查机制,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访活动,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企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大力推进保险公司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2.打非治违。一是严格许可,强化源头管控。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审查验收。二是上下联动,形成打非合力。继续实行四位一体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奖惩兑现,进一步落实部门、党总支、村打非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打非治违中来,认真执行有奖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巡查检查制度、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三是严打非法,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健全非法违法企业、发生事故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

3.职业卫生监管。进一步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强化职业危害源头监管。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积极培育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继续在木质家具制造、皮革、铸造等行业企业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强化四项措施

1.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分层监管、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使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都有明确的行业管理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和网格管理相关责任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基层网格建设,以村网格安全监督员队伍为基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日常安全检查巡查能力。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网格化检查无遗漏、网格化打非无盲区、网格化追责无差错”。

2.推进安全生产“四项建设”。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达标企业规范运行和提档升级。抓好安全生产班组建设,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不断增强班组抵制“三违”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标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3.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实施安全生产细胞工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继续开展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让安全生产真正深入人心。

4.企业安全标准化。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健全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制度,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危险源监控、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措施,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活动,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五)狠抓五项保障

1.依法治安。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加快制定修订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厉追究责任,公开宣判典型事故,加强警示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宣教培训。一是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和村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宣传牌、栏、公告栏或橱窗)建设,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培训,鼓励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订单式安全教育培训。三是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活动。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长效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活动,着力抓好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人民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继续开展应急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3.加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加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镇政府今年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第7篇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学校安全事关家庭幸福、学校稳定,社会和谐。为强化我校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我校以贯彻落实《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评定规范》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努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力的保障了学校安全有序运行,现将我校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针对教育行业常规安全工作重点内容、相关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了年度总目标及工作计划,各业务部门根据学校总目标制定了本部门目标。目标内容包含:制定依据、部门、人员,伤亡、火灾、食品安全事故、传染病等事故控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签约率100%、在岗教职员工、学生安全教育率100%、定期检验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同时,根据本单位年度总目标,制订了年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教育活动、培训演练、预防事故等的技术措施针对性计划。在安全防范设备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劳动保护;安全评价评估、重要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隐患评估和整改;应急救援器材、装备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标志及标识;其他与安全直接相关的人员、物品或活动等方面按相关要求对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实施和考核,考核记录齐全。

二、完善组织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规范要求,首先,我校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安全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安全负责人、专职学校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同时,建立了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校级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内容包含: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传达落实、总结上一阶段安全工作、分析校园安全形势、研究并制定阶段性安全对策、协调解决安全问题、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其次,根据《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各级具体管理人员,按年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内容涵盖学校业务工作的所有内容。

三、建立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整改、建筑物和教学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保障等。制定年度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建立经费管理及使用台账。建立教职工工伤保险、校方安全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管理制度。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和校方安全责任险保险费。按照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积极宣传、鼓励学生购买校园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完善安全事故责任保障体系,并为保险购买、理赔等提供必要协助。

四、加大对学生和教职工的教育培训

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成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和《生命.生态.安全》教材,将安全教育课程列入常规教学管理,做到有教材、有阵地、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有教研、有评价,有序开展各种形式、内容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宣传教育任务。建立教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开展安全培训。

做好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电工、保安等非教学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每年不低于20学时,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不低于40小时、教学岗位每年不低于12学时。依法应当持证上岗的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本单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主要负责人每年培训不低于16学时;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学时不低于40学时。

五、加强教育过程中安全控制规范化建设

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度第8篇

下面,我就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讲三方面问题。

一、通报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3月17日,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安监局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年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2009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圣先,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来庄出席了会议。局长高圣先作了重要讲话。高圣先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9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特殊时期。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保增长任务异常艰巨;国家和我省分别把2009年确定为“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攻坚年”,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保增长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高圣先要求,要正确估价一个时期以来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坚定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信心。我省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重点,积极构建安全生产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安全培训法规和制度,大力开展安全培训,初步形成了正规化培训、规范化管理、法制化运作的态势,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安全培训工作思路明确;二是安全培训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安全培训工作逐步规范;三是培训基地、教材、师资“三项建设”得到加强,培训基地网络优化;四是培训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五是培训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涌现。

高圣先局长强调,要把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重要的地位。面对安全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必须紧紧围绕重点问题、关键问题,全力向前推进,把工作做到位。要明确职责,确保安全培训工作责任到位;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全员培训;依法行政,切实搞好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注重质量,切实提高安全培训考核的实际效果;抓好典型,全方位拓展安全培训工作。

郭来庄副局长宣读了《关于表彰20*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受省表彰的20*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先进单位有*市安监局、滦平县安监局、平泉县安监局和兴隆县安监局四个单位,受省局表彰的先进个人有刘士章、何万峰、纪福春、金卫平和吴艳五位同志。

二、20*年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回顾

20*年度,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的大力支持和培训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贯穿一条主线、巩固两项成果、突出三个重点”的总体思路,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中心,强化高危行业全员安全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加大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年先后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510期,培训47000多人。其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23期1800人,特种作业人员初训81期5400人,复训、换证25期2500人;乡镇委托执法人员培训2期80人;其它人员培训20期2310人,从业人员35000人。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设和基础性工作。一年来,为了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市局先后制定下发了《20*年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程序》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实施指导意见》,制定了全年培训班次安排计划,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使全市培训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序运行,通过对培训工作的规范性管理,有力的促进了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了机构建设,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培训网络体系。20*年是我市大力加强培训机构建设的一年,经省局审核验收,目前我市有三级培训机构1家、四级培训机构11家,至此,以市三级培训机构为中心,以县区四级培训机构为辐射的全市安全培训网络基地已基本形成。通过一年多实际运行,各培训机构在完善管理制度上,制定了机构工作人员守则、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教师管理、餐厅客房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等多项制度,并将重点放在制度的落实上,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建立了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目前,我市经省局培训取得教师资格证有68人。在实习基地建设上,各培训机构都在争取建立自己的实习场地,现已有4个培训机构建立自己的实习场地,其它暂时自身条件不具备的,采取了合建和租借形式开展实际教学,目前,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实习教学的要求,20*年全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实习场地和教学设备设施建设的资金达130万元,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执法监察内容,初步形成了以行政执法促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共识。市、县区执法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培训制度不落实的、未培训上岗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经济处罚,初步统计,20*年市、县(区)安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培训相关规定的经济处罚达15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安全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通过全员培训、三项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企业主动参加培训、组织培训的意识不断提高,但被动参与、被动组织培训甚至逃避培训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今年将继续加大培训执法检查力度,市局将制发培训工作执法检查专项手册,来指导县区、市执法支队培训执法工作。

总之,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员培训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区之间由于监管的行业与数量相差较大,工作重心也有差异,导致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展不一。企业之间高危行业好于非高危行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好于非公有制企业。要提醒的是个别县区对全员培训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二是机构建设投入不足,标准化建设仍有差距。20*年省局验收时对机构所提出的问题,至今仍然存在,特别是实习场地的硬件建设大多数培训机构没有根本性改善,专职人员力量普遍不足。三是依法培训意识淡薄,不注重培训质量。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时不能保证,特别是实习操作课时,个别培训机构仍有替培替考现象。有的机构片面追求培训的经济效益,不按规定课程、教材、学时组织理论教学与实操训练。四是培训档案等基础资料不规范。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不严,办证审核资料上报滞后,造成办证时间过长。具体问题一会儿,士章科长、百东主任还要进行通报和具体说明。

上述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一是思想对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个别县区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分管领导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二是对培训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学习研究不够,缺乏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抓落实的力度不够。个别做具体工作的人员工作不深入、不扎实,造成很多工作没有做到实处,很多问题不能及时纠正。

三、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工作

2009年是省安监局确立的“安全生产攻坚年”,这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强化安全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狠抓安全培训教学过程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做到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基础保障。

(一)全面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1、明确培训目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是20*年省委、省政府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大决策,市局曾于20*年3月制定下发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实施指导意见》(承市安监字[20*]174号)对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年来,各县区、各培训机构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培训各类从业人员35000多人。今年,将全面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在20*年完成全员安全培训30%的基础上,2009年再完成40%;高危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2009年全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2、扩大培训范围。各级安监部门、各级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增加培训数量,使全员培训逐步覆盖所有企业。特别是20*年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展迟缓的县区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着手制定今年的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并尽快组织实施。各县区要强制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将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不予审核颁证。

3、材和档案。在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中,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各培训机构要使用全省全员安全培训统编教材和光盘,目前省安监局安科中心已编辑出版了《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化工、冶金、机械和非煤矿山作业安全常识》5种全员安全培训系列教材及教学光盘。各县区要本着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配发一套培训光盘,每名从业人员配发一本《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一本专业安全作业常识的原则统计所需数量,及时向市局领取培训教材和教学光盘。各安全培训机构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省安监局制定的《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格式,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并及时将教育培训情况记入档案。

(二)进一步规范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

1、继续协助省局做好在承举办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复训和换证工作。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6学时的年度复审培训,市培训中心要及时与省局进行沟通协调,各县区要积极做好统计摸底上报工作,确保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能够及时参加取证、复训和换证培训。

2、重点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复训和换证工作。近年来,经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市局考核发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已达1800多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6学时的年度复审培训(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人员为24学时),复训结束考核合格在证件上加盖复训章。那么根据这一规定,从前期检查和掌握情况看,管理人员资格证过期或失效证达到90%以上,甚至比这更高。为了解决这一状况和问题,市培训中心将统筹计划安排各工种培训班次,长年坚持开办管理人员培训班,各县区要积极配合,立即着手摸清企业应训人员底数,按要求统计上报参培人员,以确保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参加取证、年度复训和换证培训。各县区要把持无效证件上岗的危害性与企业交待清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同时,要加强与市培训中心的沟通,以便合理安排班次,争取年内把这个突出问题彻底解决。

3、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和换证考核工作。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市局制定下发的《新版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程序》要求,安排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并启用新版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软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有效期内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年度复审培训。各县区要认真做好权限内电工、焊工、架子工等工种的培训工作,科学合理安排班次,确实提高培训质量。对应由三级培训机构培训把培训地点放在县区的尾矿库、凿岩等工种,要配合市培训中心认真做好人员组织、教学安排,严格履行办班程序,严格档案资料,严格班次管理。从现在起,理论、实际操作一律由市局出题考核。下步我们将重点抽查放在县区的培训班次,凡是抽查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将培训地点拿回到市培训中心。

(三)加强基础建设,构建提高培训水平的长效机制

1、加强培训工作制度建设。把培训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努力做到依法依规培训。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体系。

2、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市局下发的《*市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上规模、上档次,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县区安监局和各级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稳定的高素质专职教师队伍,鼓励和支持培训机构从安监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聘请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热爱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和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市局已建立教师库,各培训机构也要组建教师库,实行教师联聘,实现培训教师资源共享。

(四)强化培训监管,提高培训质量

1、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培训计划批准后,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省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档案和学员档案,落实教案、考勤、质量反馈、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使用省局统编教训教材,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必须有安全生产培训教师资格证,并认真编写教案。从今年起,在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中要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授课教师按照省局编写的职业卫生教材内容授课,不断强化职业卫生意识,提高自身保护及防范意识。在严格培训的基础上,加强考务工作,确保培训考试环节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市局已组建监考人员队伍,将对培训、考核、发证环节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在规定的时限办结各个工作环节事项,提高效率,更好地为安全生产工作服务。

2、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工作的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大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还将采取随机抽查、暗访、与学员座谈等形式,对每期培训班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人数、使用教材及课件、授课教师及资质、培训课程及学时、学员出勤、课堂秩序、教师授课质量、教学保障、考核时间及档案建立等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培训机构规范培训教学管理。每期初训班至少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坚决制止减少培训学时、随意变更培训地点、未经批准私自办班、取消培训班不上报、替培替考等违规违章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