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障房作为独立项目个体,对实施主体而言难以实现盈利,故保障性住房在需求端与供给端存在显性错配,寻求异质化的供给模式,应成为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本研究致力于理清错配问题的本质,结合相关政策沿革与公共品理论对我国保障房做出二元分类,研究发现,对于具备"私人品"属性的保障性住房,由公共部门供给具备较强的负外部性和效率损失,政府应着力在政策制定、政策传导、实施监督等环节提供兼具有效性和一致性的支持与保障;采用政府与市场联合供给的方式提供具备"准公共品"属性的保障性住房应成为未来的主要供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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