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给水排水动态 我国污水处理部分规划待建项目(2004年以后) 【正文】

我国污水处理部分规划待建项目(2004年以后)

项目   中国   规划   直辖市   省会城市  

摘要: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到2005年,我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45%(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要达到60%);到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60%。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风景旅游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70%。以下主要汇集了2004年以后全国12个城市包括部分省份的污水处理规划待建项目(见表1)。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