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公民与法》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41-1233/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热点_头条、热点_聚焦、百年党史 中原印记、时评、观点、人物志、说法、研究、史林、文苑等
作者:《公民与法》(综合版)编辑部 刊期:2019年第02期
《公民与法》(综合版)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期刊。杂志力求融知识性、可读性、趣味性、史料性于一体,致力于打造成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得力帮手,人民群众关注法治与德治的必读刊物。
作者:本刊记者 刊期:2019年第02期
1月17日上午,省法学会专题听取漯河市法学会工作汇报。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承先,副会长谢德安出席会议,漯河市法学会会长、党组书记赵坤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静毅,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丽曼、副秘书长叶俊涛参加会议。张静毅代表漯河市法学会作工作汇报。
作者:朱殿勇; 刘勰 刊期:2019年第02期
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指出,我们要把的这两次重要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理解,进一步提高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自觉性,以政法工作的高质量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为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综合 刊期:2019年第02期
2019年,全省政法机关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重心...
刊期:2019年第02期
2874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2874个4.022018年下半年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成效满意率比上半年提高了4.02个百分点8.02%全省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8.02%。
作者:荆锐 刊期:2019年第02期
平安是老百姓的第一需求,是政法工作者的不懈追求。作为法治河南的有力守护者,我省各级政法机关重拳出击,竭尽全力守护百姓平安。寒来暑往,秋收冬藏。回首2018,法治河南建设,足音铿锵;平安河南建设,行稳致远。
作者:魏哲哲 刊期:2019年第02期
取消让人“跑断腿”的证明、取消重复证明、清理擅自增加的证明……“奇葩证明”投诉处理成绩单,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满。一段时间以来,“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现象不时出现,成为群众和企业的烦心事。
作者:张洋 刊期:2019年第02期
侵犯个人信息,是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盗刷信用卡、非法讨债、恶意注册账号等一系列违法犯罪的源头性犯罪,堪称“百罪之源”,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树立信息安全意识,妥善处理票据、快递单信息,也不要随意蹭网、扫码,点击、下载来历不明的网站、软件等。
作者:何强 刊期:2019年第02期
针对人民群众更高的法治需求,推出新举措,就是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增强法律监督侧供给,推动检察职能得到全面、充分履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作者:李凤虎 刊期:2019年第02期
去年以来,我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特别是以中央督导为契机,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步深入,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全国扫黑办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去年10月,我省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作者:张波; 李巧娟 刊期:2019年第02期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结合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结合各地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全力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争做出彩河南公安人”的庄严承诺。
作者:北青 刊期:2019年第02期
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作为程序正义的重要内涵,理当予以尽快落实。这样方能用可操作的制度去伪存真,查明案件真相,发现刑讯逼供并排除非法证据,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
作者:周晓伟 刊期:2019年第02期
民营经济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那么怎样更好地壮大民营经济,使其走向更广阔的舞台?冯果认为,就是要打造一批中国民企的“百年老店”。
作者:张耀尊; 宋云玲 刊期:2019年第02期
调解工作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心血,有时候当事人并不是被调解员所讲的道理说服,打动他们的往往是调解员的真诚和爱心。“民间纠纷看似小事,若处理不好,就会发展成影响稳定的大事。只有把这些小事及时化解了,才能稳固平安和谐的根基.”这是黄连成常说的一句话。
作者:刘苏雅; 陈有谋 刊期:2019年第02期
因买菜时踩到湿滑地面上的烂香蕉皮,张大妈摔伤导致股骨远端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于是,张大妈向法院起诉,向菜市场索赔相关损失。经两级法院审理,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菜市场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共赔偿7.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