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公民与法 我国法学教育的本质分析 【正文】

我国法学教育的本质分析

作者:张二军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法学教育   法学教育模式   司法良知  

摘要: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法学教育存在着教育机构数量大质量低,理论与实践脱节,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及定位不清的状况。因此,我国法学教育应从单纯理论讲授型向多元化模式转变。同时,法学教育的目标应定位于培养高素质的司法职业人员,贯彻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注重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学教育不仅要适应我国的文化传统,更应体现其本质是培养法科学生司法良知的教育过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