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公法研究 财产权是基础性权利吗?——以德国为比较项 【正文】

财产权是基础性权利吗?——以德国为比较项

作者:Gregory; S.; Alexander; 郑磊 康奈尔大学; 浙江大学法学院
财产权制度   宪法解释   德国人   联邦宪法   财产性利益  

摘要:<正>引言财产权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尊重。征收条款在州法层面获得新生,各州的立法要求:较大范围内的各种限制财产权的规制行为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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