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制资讯 日本法院的审判庭与合议庭 【正文】

日本法院的审判庭与合议庭

作者:于秀艳 中国政法大学
宪法问题   家庭法院   审判机构   高等法院   大法庭  

摘要:<正>一、基本组织日本法院分为四级,即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包括家庭法院)和简易法院。在各级法院,其内部审判机构的构成与活动方式有所不同。在日本最高法院,审判组织包括大法庭(或称"全员合议庭")和小法庭。前者由所有15名大法官组成,实际上也是日本的宪法法庭,审理涉及宪法问题的案件。小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