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证券犯罪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存在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犯罪对象狭窄,证券、期货分立立法,缺乏独立的证券犯罪体系,以及法典型立法模式存在一些弊端等,因此建议将证券犯罪对象扩大为传统证券和衍生证券;确立证券期货混合立法模式,构建独立的证券犯罪体系;并采取附属刑法的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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