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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生态文明的实践伦理

时间:2022-07-27 11:36:01 关键词: 生态文明 伦理
摘要:发展伦理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指导和内在动力,区域生态文明共享是区域发展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发展伦理视域下区域生态文明共享作为一个伦理价值追求与利益博弈的过程,必须遵循人本原则、包容性原则、公平合理原则、适度原则、互利共生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等伦理原则。

浅谈生态文明的实践伦理

浅谈生态文明的实践伦理:生态文明视域下能源困境的伦理审思

摘要:能源问题关系到人—自然—社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文明的延续。能源问题反映了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紧张,实质是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危机。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的紧张、“义”的沦丧、以经济理性僭越价值理性,是能源困境的根源。从“控制自然”到“遵循自然”的伦理觉悟,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生态文明实践,为人类超越能源困境提供了可能。建构经济—环境—伦理生态,达致义利相融、德得相通,强化企业、政府等组织的伦理责任,呼唤“类本质”的觉醒是人类超越能源困境的可能路径。

关键词:生态文明;能源困境;人—自然—社会系统

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能源的开发利用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对能源的开发利用,已经历了古代的薪柴时期、近代西方工业革命之后以煤炭为主的时期、20世纪以石油为主的时期几个阶段。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一路高歌猛进,靠消耗大量能源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今,以化石燃料为主的不可再生能源日渐枯竭,人类面临着“能源危机”。进入21世纪,能源问题已涉及到全球安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关系到人—自然—社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文明的延续,必须在生态文明视域下以认真理性的学术态度剖析能源问题的根源并合理应对,以期为当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一个转折的契机。

一、能源问题的凸显及其伦理透视:人—能伦理关系极不和谐及其对人—自然—社会系统的负面影响

能源,作为自然界中能为人类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资源,其能量来源于自然,而化石能源是目前全球消耗的最主要能源。西方工业革命以来,在经济决定论、人类中心主义逻辑下,人类大肆开采和利用化石能源,化石能源几近枯竭,人—能伦理关系极不和谐。20世纪末,美国学者拉兹洛曾指出,“在过去的200年里,已经用掉世界矿物能源总储量的一半左右——3亿年太阳辐射的产物。仅仅在20世纪,人类社会用掉的能源就超过了有史以来所消费掉的能源”[1]。

自然环境是一个有机系统,人—能伦理关系不和谐会对人—自然系统带来连锁性的伦理负效应。大量燃烧化石能源已造成严重的温室效应和全球气候变暖,进而导致海平面上升,如果不加重视,在未来的数年内两极和雪山冰雪也将融化,全球大部分沿海城市和低洼地区都将面临灭顶之灾。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从城市房地产开发、道路交通与商业区建设、晚间亮化,到娱乐、休闲设施的建造和运营,无不耗能巨大。我国东部地区,随着城市居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许多人拥有了私家车,私家车出行消费的石油与日俱增,不仅加剧了能源危机,而且加重了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城市好似一个大工地,不仅城市建设耗能巨大,而且带来一系列伦理负效应——建筑机械带来的粉尘污染、噪音污染有增无减,空气质量急剧下降,并且,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集聚,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增加,直接造成人—水关系、人—气关系紧张。高污染的工业大都迁往郊区,厂区面积增加、生产规模扩大、耗能增加,工厂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增多,导致人—地关系、人—水关系、人—气关系紧张加剧,人与自然冲突的范围、程度都有所扩大。

人—能伦理关系不和谐,不仅影响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而且对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关系的和谐造成负面影响。进入21世纪,能源问题涉及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各个领域。就我国而言,近年来,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突飞猛进,已成为世界工厂,然而我国多数产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主要承担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加工、制造工作,虽然为我国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然而耗能巨大、能源使用效率不高,严重影响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据报道,我国单位产值能耗是发达国家的3~4倍,主要工业品能耗量比国外平均值高40%,能源平均利用率只有30%左右。在当前的国际分工体系下,我国能源供需缺口正在逐步扩大,能源净进口占能源消费的比重不断上升,能源安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焦点,影响着国家政治地位、经济发展、民众日常生活等方面。在我国能源消耗结构中,煤炭占70%左右。我国80%的煤炭是原煤直接燃烧,大量煤炭低效燃烧带来严重的大气污染:二氧化硫的90%、烟尘和二氧化碳的70%、氮氧化物的67%来自燃煤。据估算,大气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3%~7%。严重的大气污染造成了高昂的经济成本和环境成本,并对广大人民健康造成危害。其次看石油。当今世界,石油已成为国际公认的战略物资,不仅对人们的衣食住行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而且牵动着世界各国、各个行业的神经,海湾战争、利比亚战争无不是为石油而战。全球气候变化已引起各国关注,近年来全世界已多次召开气候会议讨论应对方案,各国对待减排的态度和行动,也是他们之间利益博弈的反映。再看能源问题对人与自身关系的影响。以汽车工业为例,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一方面,加重了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城市交通拥堵,另一方面,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竞争的压力,人们常常处于烦躁、焦虑的状态,道德责任感淡漠,信仰陷入危机,出现心理亚健康、精神老龄化症状,进而使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空前紧张。正如舍勒所言:“时代的压力已经驱走了由早先生活方式存留来至今仍为人所赏识的较为高尚的情感力量的成分。”现代社会,经济增长了,但人们的幸福感、安全感却没有增加,现代文明发展过程中增长指数与幸福指数之间相背离,人类处于“失乐园” 的边缘。

二、能源困境根源的伦理反思

(一)能源困境反映了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紧张,实质是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危机

中国哲学的基本理念是“天人合一论”,主张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不是凌驾于自然界之上的主宰者,人类应当以自然界为精神家园,热爱大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建立人与自然之间伦理的、美学的价值关系。能源问题直接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而其根源仍是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所以,关于他通过自身而诞生、关于他的产生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因为人和自然的实在性,即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已经变成实践的、可以通过感官直觉的,所以,关于某种异己的存在物、关于凌驾于自然界和人之上的存在物的问题,即包含着对自然界和人的非实在性的承认的问题,在实践上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了。”这是自然界向人的世界运动,又是人的世界向自然界运动,这就是人类史和世界史。20世纪初,面对人类控制自然的努力带来的令人震撼的文明冲突和恐怖集结,马克斯·舍勒等思想家敏锐地意识到自然之控制所带来的实际后果是“人之控制”。舍勒指出,在现代文明的发展中,“人之物、生命之机器、人想控制因而竭力用力学解释自然,都变成了随心所欲地操纵人的主人”。马克思也曾深刻地指出:“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就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而言,经济“单子式”的发展、科技理性的泛滥导致了人性的危机,即主体性和创造性的丧失以及价值失落、精神空虚和孤独,人沦为单向度的人。哈贝马斯在《合法化危机》中指出, 现代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包括外部自然生态的危机和内部自然生态的危机两个方面,前者导致自然生态平衡的破坏,后者导致人类学和人格系统的破坏。后者存在于人的精神之中,因而更具有根本性。“当人们不再对自然怀有敬畏的感情,而将其视为征服、利用和占有的对象时,人的内部自然发生了不幸的‘异化’——理性与感性的、抽象和个别的、知觉和思维的、直觉和分析的分裂。”

浅谈生态文明的实践伦理:区域生态文明共享的伦理原则

摘 要:发展伦理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指导和内在动力,区域生态文明共享是区域发展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发展伦理视域下区域生态文明共享作为一个伦理价值追求与利益博弈的过程,必须遵循人本原则、包容性原则、公平合理原则、适度原则、互利共生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等伦理原则。

关键词:发展伦理;区域生态文明;区域生态文明共享;伦理原则

发展伦理以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为根本价值原则,它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指导和内在动力。区域生态文明共享是区域发展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主要有局部和全局共享、发达和后发共享、代内与代际共享、国内与国际共享模式。加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推进区域合作、交流、共赢、发展,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由之路。区域生态文明不能囿于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应然性论证,而是多种伦理关系与价值要素的统合。当前,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突出的问题是缺乏发展伦理共契与价值共识。

一、发展伦理与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发展伦理以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为根本价值目标,它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指导和内在动力。发展伦理主要就是对人之生存和发展的实践环境和行为进行整体性的价值评价、并施予积极的价值干预和规范。从伦理文化层面而言,生态文明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从发展的角度而言,生态文明无疑应该成为发展伦理的一个基本内容,或者说生态文明是发展伦理之树上的花朵和果实。建设区域生态文明,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以发展伦理为指导,从价值目标导向、价值评判和价值原则对其进行三个维度的观照。

首先,发展伦理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价值目标导向。发展伦理的目标指向是明确的,就是如何实现人更好地生存发展。“发展的目标是改善人类生活和社会安排,以便为人们提供日益广泛的选择来寻求共同的和个人的福祉。”[1]发展必定以人为目的,因此在发展中总是蕴含着“什么是好、什么是更好、什么是最好”的价值追问。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质上,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以调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伦理关系为宗旨,以持续、和谐发展为着眼点。发展伦理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的价值目标导向是确定的、深远的和终极性的,即以“优化发展”为目的,以人的生存发展、生活幸福为旨归,对人之变化着的生存境域进行价值批判和选择,在历时性、多样性、境遇性的发展过程中,实现对人之生存关怀的肯定。

其次,发展伦理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过程提供价值评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实践活动过程,而实践活动的正当性总是需要价值合理化加以保障。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置于“发展伦理”的视域之中,就意味着必须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进行价值评判并承担伦理责任,它迫使人们去思考诸如此类的问题:区域生态与经济社会如何协调?发展中的公平公正问题如何解决?经济利益是否是发展的唯一目标?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孰轻孰重?发展是局部优化还是整体进步?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过程的发展伦理省察,实质上就是价值合理化的过程,这是确保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

再次,发展伦理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共享提供基本的价值原则。发展伦理旨在说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贫富差距愈拉愈大的少数人发展,都不过是“伪发展”和“反发展”。发展伦理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共享提供基本的价值原则:一是发展必须公平合理。倡导公平合理的发展将有利于处理人类在代内和代际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代内平等和代际公平。二是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发展成果应当惠及所有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最终目的也是要让其成果惠及所有人。正如阿玛蒂亚·森指出:发展“可以看做是扩展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2],即发展的实质在于扩大个人和社会的选择自由。从此意义上说,没有基本价值原则的维系,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必然就会偏离正当轨道。

二、发展伦理视域中的区域生态文明共享

2011年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提出“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生态文明共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所谓区域生态文明共享就是区域发展过程中以合理、公平、持续、和谐为基本价值理念,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发展共赢为基本方式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发展伦理以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为根本价值原则,它是区域性生态文明共享与实现的价值指导和内在动力。区域生态文明共享是一个权利与义务、责任与利益统合的综合体系。区域经济增长的过程是自然物质向社会物质不断变换交流的过程,不可能囿于小地方的封闭环境中。假定某地方经济局限于一个封闭的系统,缺乏域际交流,其经济增长的同时必然是自然资本的减少,最后造成自然生态系统空间和功能的衰退,如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等。因此,区域生态文明共享就是强调域际之间共建、共生、共享、共赢,形成合理良性的物质变换循环系统。

区域生态文明共享的目的是控制区域社会经济扩张趋于合理化,其实质是区域内外伦理关系的调节。具体而言,发展伦理视域中的区域生态文明共享主要有如下几个基本模式:一是局部和全局共享。任何一个区域都不是一个封闭系统,不同区域系统的开放性共同构成了全局大系统,而区域与全局之间总是存在利益的交织。因此,协调局部与全局,实现公平正义,在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与全局利益之间作出正确取舍,树立“大河无水小河干”的伦理价值理念,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发展伦理要求。二是发达和后发共享。发达与后发共享实质上就是利益的均衡,反映的是伦理正义的问题。在不同区域或者同一区域的不同地区,由于资源储备、社会经济条件、生产效率等不同,区域生态文明的效益常常会发生分化。因此,一方面,发达地区对后发地区应该承担生态、产业、技术等方面对后发地区的扶助责任;另一方面,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应大力激发生态资源活力,引进高级资源要素与本地优势要素结合,高起点布局产业,更好地把资源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三是代内和代际共享。一方面,区域生态文明必须考虑代内共享,既不能损害他人、其他地区和国家的发展,又必须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另一方面,区域生态文明还必须考虑代际共享,形成良性的发展伦理关系。因此,我们既要关注“横截面”的人际关系即代内伦理关系,又不能忽略“历时性”的人际关系即代际伦理关系,即既要关注代内平等,更要关注代际公平。四是国内和国际共享。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区域生态文明显然已经突破某一地区或某一国的地理空间,而成为共同的责任与事业。因此,倡导公平合理的发展伦理,在经济、社会、生态的三维互动中达成价值共契,是实现生态资源配置和文明成果共享的“纳什均衡”与“帕累托最优”叠加的基本保证。

浅谈生态文明的实践伦理:老子生态伦理思想对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启示

[摘 要] 老子最早提出人在宇宙自然中的位置问题,并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主张道法自然,物我为一。他的生态伦理思想对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 老子 生态伦理 社会主义 生态文明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核心问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是人类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西方把自然作为人类认识和利用的对象的主客二分式思维模式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相反,正是导致全球生态危机的重要原因。中国古代不管是儒家,还是道家,其思维模式都是“天人合一”,把人与自然看成是一个整体,人是自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种思维模式对解决当代人与自然的矛盾无疑是有启发意义的。

一、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

道是老子哲学的核心概论,他的全部思想体系都是由“道”而展开的。在老子哲学中,道有本根之义,又具有规律、规范、原则等含义,同时,道也是一种崇高的境界,是人的精神生活与自然存在所需要达到的理想状态,是对万物天性与人类本真状态的回归。

老子最早提出人在宇宙自然中的位置问题,并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主张道法自然、物我为一。而他的生态伦理思想正是建立在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整体观基础之上的。他的生态伦理思想是以道生万物、人天同源为其基本特征,将天地人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强调人与自然万物有着共同的本源和共同的法则。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1、道生万物,众生平等。老子经常用“万物之母”、“众妙之门”、“天地根”等来指“道”,这说明道在老子哲学中具有宇宙本根的含义。老子详细描述了道生万物的过程。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尽管我们并不十分清楚这里的“一”、“二”、“三”具体指什么,但很显然万物的创生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为同为道所派生,从本源的角度看,万物在地位上是平等的。老子并没有给人在自然中以特别的地位。他说:“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万物平等的思想还表现在道与万物的不相离。道生成万物后并不抛弃万物,而是内在于万物之中。“道”是万物所由产生的根源,“道”是万物得以存在的依据。换句话说,“道”对万物的培育乃是通过内在于万物之中作为万物存在根据的方式实现的。老子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一”就是“道”。既然万物得到的是同一个“道”,那么在体性上就是平等的。不仅如此,“道”本身也是与万物平等的,道与天、地、人并列为域中四大。此外,道虽然有左右万物的能力,但从不对万物横加干涉,而是“莫之命而常自然”。

2、道法自然,无为而为。《老子》有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不是实体自然,而是道的存在状态。道与天地万物均是自然,并非道外有自然,自然之外有道。道即自然,自然即道。道的无目的、无意识,正是宇宙万物合目的合规律的充分必要条件。道之所以无目的,是因为它本身就是目的,只有它无目的,才能使天下万物更合乎目的和必然规律。所以说,“道法自然”就是“道即自然”。道的存在状态就体现为万物的存在状态,万物按本来的样子存在就符合道,自然即道。自然不仅是“道”的存在状态和功能,也是创造生命的原则。这一原则对人而言,就是“无为”。老子常言“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之作为。道之“无为”至少有两层内在关联的意义:其一,就道之为的性质而言,道并非有人格意志的神物,并不对万物进行主宰与左右,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其二,就道之为的形式而言,道生化万物只是顺物之性,自然而为,而顺性而行动,自然而作而为,与人固可谓之不行不动,不作不为。老子讲天道最终还是回归于人道,用天道来说明人道。“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天之道损有余以奉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把天道与人道比照着说,就是要人效法天道。天道自然无为,人也应该效法天道的自然无为,遵循事物内在发展的规律而不横加破坏。

3、知足知止,少私寡欲。自然界是一个动态的平衡系统,系统中的每一分子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存都必须与“他者”进行物质与能量的交换。人作为系统中的重要成员,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也要从自然中获取物质生活资料。为了维持自然的和谐和生态系统的平衡,老子希望人类认识自然界的和谐(“知和”),把握自然规律(“知常”),有节制地从自然界中获取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知足”,“知止”。所谓“知足”,就是满足于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的获得;“知止”,就是止于自然承受的限度。老子说:“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甚爱”、“多藏”是说主观上不知道满足,其结果是超出事物的承受能力而导致“大费”、“厚亡”,最终危及的还是人类自身。老子告诫人们,如果人类不克制自己的欲望,无限制地从自然界中获取,必将遭到自然界的报复,从而危及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如果人类克制自己的欲望,“少私寡欲”,只满足于自身基本的生活需要,那么自然界的资源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老子以“道”作观照,提出了回归原初纯厚而真实的自然之德,即“常德乃足,复归于朴”。以“常德”来观照自然,“不见可欲”、“不贵难得之货”,返璞归真,这对于维持人类与自然的和谐,保证自然生态的平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老子生态伦理思想对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启示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说明党对社会主义本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是对工业文明的超越,代表了一种更为高级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只能是社会主义的。[1]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最多只能使本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他们不但不会承担起全球的环境责任,还经常以牺牲他国的环境为代价获取本国的利益。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最终承担起全球的环境责任。

我国经过近三十年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但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生态现状显得很不和谐。资料显示,我国能源综合利用率仅为32%左右,工业排污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在过去20多年里,GDP年均增长9.5%,其中,至少有18%是靠资源和环境的透支来实现的。

生态文明的核心问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1、树立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平等的思想。导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一直把自然界当成人类征服的对象。中国古代的“制天命而用之”、“人定胜天”的思想和西方自笛卡尔以后的主体性思维一直主宰着近现代人思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是人类认识和征服的对象。当人类对自然界的无限索取违背自然规律,超出一定限度,生态平衡被打破时,自然对人类报复的威力便显现出来了。生态文明则认为,人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脱离自然界而存在;应该树立人与自然平等的思想,尊重自然,把自然视为自己的“他者”而不是自己的客体,常心存奥秘之感,愿意以伦理的态度对待自然,承担起对自然的责任。老子认为万物同源,与道为一,人只是四大(道大、天大、地大、王大)之一,这与人类中心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道虽然派生万物,但道对万物却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衣养万物而不为主”。道并不因有功于万物而要求万物臣服于自己,这种无私、慷慨、平等的精神义蕴应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题中应有之义。

2、尊重自然规律,顺其自然发展。老子的核心思想是自然无为。自然,是依事物的本性自由伸展的状态;无为,则是顺其自然而不含有人力之强加妄为的意思。但自然无为,并不一般地排斥人为,所排斥的只是违反自然而随意的强加妄为的那种人为。老子认为:“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常”就是事物发展的规律。认识并遵循事物的规律而为是聪明的做法,不尊重自然规律的妄为必然会导致危害人类生存的结果。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远远超过了古人,但知常妄作的现象却时有发生。老子的“妄作,凶”的警告应该成为生态文明观念的核心内容。对已经破坏的自然环境如何处理?老子给出的答案是:首先,“知止不殆”,立即停止对自然环境的继续破坏。其次,自然无为。老子认为,万物自身自然发展的状况最好,如果万一遭遇了破坏,最好还是通过万物的“自化”、“自正”、“自朴”进行自我修复,不要轻易地加以干涉。第三,“辅万物之自然”。对破坏严重、很难恢复的环境,老子提出“辅万物之自然”,即根据自然规律有所作为,如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

3、克制贪欲,知足知止。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的欲望的无限性的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不仅导致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与冲突,还引发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与冲突。人类受贪欲的驱使,不顾自然承受能力的乱排乱放、乱采乱伐等行为,导致了全球性生态危机。中国的生态环境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要求“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源泉,不仅要实现当代所有人对于利用自然资源和享受清洁、良好的环境享有平等权利的代内公平,还要实现每一代人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方面享有平等权利的代际公平。如何保证有限资源在代内和代际之间合理分配?这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面临的一个问题。老子的“知足”、“知止”的思想值得深思。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与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既要满足人的基本物质需要,又要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提倡过简朴的生活。

浅谈生态文明的实践伦理:利奥波德大地伦理思想的生态文明内涵初探

摘 要:现代工业文明面临严重的生态危机,因此人类现代文明面临一次重大的抉择。探究利奥波德大地伦理观的内涵,如大地共同体、生态整体主义等理念,结合生态文明不断发展演变的内涵,从价值观、发展观角度为二者寻找到共同的出发点和归宿,并指出人类基本价值观的转变,可以为构建生态文明提供一种可能性选择。

关键词:利奥波德;大地伦理观;内涵;生态文明

现代工业文明所产生的一系列生态危机早已为人类文明转型敲响了警钟,随着人们生态意识的觉醒,选择一条从观念、制度和政策层面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道路,实现由传统的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是人类历史的必然选择。然而,前景并不乐观。自从20世纪后半叶人类生态意识觉醒以来,倡导了一系列全球性的环境保护运动,以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召开,专门机构的环保立法和措施等,人类已经开始为生态文明作出了身体力行的努力。但是在工业文明的基本价值理念引领下,人类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由工业文明所带来的日益恶化的生态危机。因此基本价值观的转变是人类真正实现生态文明的根本保证。

被誉为“现代环境伦理学之父或开路先锋”的美国哲学家利奥波德在他1947年写成的《沙乡年鉴》的最后一章全面阐述大地伦理思想,他在文章中表述了土地的生态功能,以此激发人们对土地的热爱和尊敬,强化人们维护这个共同体健全的道德责任感。利奥波德反思了人类的文明,认为真正的文明“是人类与其他动物、植物、土壤互为依存的合作状态”,真正的伦理应当是大地伦理,是将人类视为“生物共同体中的一个成员”并自觉维护大地共同体的伦理。这一理论思想为今天构建生态文明提供一个可参照的理论框架。

一、大地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伦理共同体的边界界定

突破对传统伦理学的局限性认识,利奥波德认为伦理学不能仅仅停留在研究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社会的关系,还应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随着文明的进步,所有的人都变成了伦理共同体的成员。但是,人们还没有从伦理的角度来理解人与大地和其余自然存在物的关系,文明还容许“对地球的奴役”。而大地伦理的任务就是“扩展群落的边界,使之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或有选择的土地”[1]208。尤其应把权利概念扩大到山川树木、鸟兽虫鱼中去,它们也有生存、繁殖的权利。人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不仅对共同体的其他成员而且对共同体本身负有道德义务。

2.关于人在共同体中的角色转变

利奥波德指出,大地伦理“要把人类的角色从大地共同体的征服者改造成大地共同体的普通成员与公民”[1]209,它不仅暗含着对每一个成员的尊重,还暗含着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重。因此,为了控制人类的不合理向自然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和种族的过分繁衍,避免生态平衡的破坏,人类必须重新考虑他们作为自然界的成员和公民的角色,有必要用大地伦理约束自己的行为,将改造自然环境的行为限制在有利于维护人的生存、维护其他物种的生物权利的范围内。此外,人类所拥有的影响自然环境的技术力量,需要用大地伦理来加以约束,并对破坏自然和环境的经济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行动加以道德上的限制,即“从技术化了的现代人的控制下求得生存。”[2]58-61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对自然界赋予权利,而且要把“良心”和“义务”扩大到自然界,承认共同体中除人以外的其他存在物、实体和过程所固有的伦理准则和权利。

3.关于整体主义的环境伦理原则

传统伦理价值尺度从考虑经济利益出发对大地进行开发利用,认为以单一经济私利为基础的自然保护系统,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不平衡的系统。利奥波德则提出了一条以生态系统、环境或大地的健康和完善作为衡量伦理“正当”与经济“有利”的标准的整体主义大地伦理原则,即“一件事情,当它有助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就是正确的;反之,它就是错误的。”[1]228这是利奥波德提出的人在大地生物共同体中的伦理道德准则。遵守这个准则是人类的一种生态道德义务和责任。根据大地伦理中道德规范扩展的观念,人类不但要对自身负责、对后代负责,更要为整个生物圈负责。

此外,利奥波德所提出的“和谐”、“稳定”和“美丽”是大地共同体的不可分割的三个要素,它们是三位一体的整体。所谓和谐,是指这个共同体的完整和复杂――保留至今尚存的一切生物;所谓稳定,则是土地的完好无损――维持生物链的复杂结构,以使其能具有发挥功能和自我更新的作用;美丽,则是伦理上的动力――不要仅着眼于经济,还要从更高的价值观上去看问题。因此,要实现人类、整个地球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树立整体主义生态观,将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完整、美丽视为环境保护的根本。

二、生态文明的提出及内涵发展演变

1.生态文明的体现和基本内涵

生态文明建立在人类文明发展史的基础上,是比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更高层次的一种文明形态,是以人为本人类文明递进和反思的结果,是以人类和自然相互依存为中心的一种新的文明。生态文明的主要标志,体现在三大“转变”上:一是生产技术的大转变,即有害环境技术向无害环境技术的转变;二是经济观念与行为的大转变,即从单纯追求经济目标向追求经济―生态双重目标的转变;三是自然观的大转变,即由天人相分到人天谐和的转变。由这三大转变,产生了一种新型的生态伦理观、价值观和生态文明观。生态文明观强调,人与自然必须保持衡、协调和统一,社会、生态、经济必须协同发展[3]。

2.从生态伦理学角度揭示生态文明内涵

生态文明是一种正在生成和发展的文明范式,其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关于生态文明的内涵,目前国内学者分别从生态伦理学、生态政治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文学、生态美学等不同角度进行探讨,本文则主要从生态伦理学角度揭示其内涵。早在1987年,由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向联合国提交的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就深刻地指出,人类需要有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即“可持续发展道路”,这份报告成为人类构建生态文明的纲领性文件。之后,可持续发展思想逐渐被各国作为行动纲领,其核心思想是经济发展应当建立在社会公正和环境、生态可持续的前提下,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

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要解决可持续发展中一系列问题,必然诉诸对科学技术手段。新的科学技术观,以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为最高准则,以不断解决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发展之间的矛盾为宗旨,其核心则是生态平衡取向的“绿色科技观”[4]。

20世纪90年代以来,选择绿色生活正在成为一种时尚,主要体现在以绿色科技和生态生产为重要手段,以人、自然、社会共生共荣的深刻体会作为人类认知决策、行为实践的理论指南,以人对自然的自觉关怀和强烈的道德感、自觉的使命感为其内在约束机制,以合理的生产方式和先进的社会制度作为其坚强有力的物质、制度保障,以自然生态、人文生态的协调共生与同步进化为其理想目标。因此,绿色环保理念成为推动企业实现生态转向的一个直接动力[5]。

利奥波德伦理思想所强调生态文明体现在价值观上,需要超越“人类中心主义”,重建人与自然的价值平衡;在发展观上,需要超越“不增长就死亡”的狭隘增长主义,建立“质量重于数量”的人口、资源、环境协调的整体发展观,即人类整体利益。在生态文明时代,科学技术不再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工具,而是修复生态系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助手。

三、大地伦理观对构建生态文明范式的意义

从本质上讲,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学是一种伦理整体主义。他的大地伦理观超越了以人类利益为根本尺度的人类中心主义,超越了以人类个体的尊严、权利、自由和发展为核心思想的人本主义和自由主义,颠覆了长期被人类普遍认同的一些基本的价值观。它要求人们不再仅仅从人的角度认识世界,不再仅仅关注和谋求人类自身的利益;要求人们为了生态整体的利益,自觉主动地限制超越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的物质欲求、经济增长和生活消费;揭示了当代文明进程中可持续发展观,绿色科技观等,符合当代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二者具有一致的生态学、伦理价值内涵。

首先,大地伦理观从意识形态唤起公众自觉自愿以人为本、共同维护人类的家园的决心和信心,这比任何一种制度的保障更重要,这一点尤其体现在生态消费上[6]。生态消费模式是以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平衡为前提,在满足人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基础上的一种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大理伦理学起到宣传和引导的作用,让公众深刻体会自身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进而正确引导自己消费行为。

其次,大地伦理学对构建生态文明的作用体现在生态科技发展上。生态科技用生态学整体观点看待科学技术发展,把从世界整体分离出去的科学技术,重新放回“人―社会―自然”有机整体中,将生态学原则渗透到科技发展的目标、方法和性质中。坚持走生态科技的发展道路,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也是加速生态文明建设的驱动力量。

最后,大地伦理学所提出生命共同体“三位一体”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为构建生态文明指明了方向。在生态文明的框架体系中,和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立足点,不仅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整个世界和谐,更强调个人自我身心和谐。稳定,作为生态文明的最高目标,是人类衡量生活幸福与否的指数。美丽,是生态文明追求的审美价值,利奥波德认为,大自然的美不仅仅通过共同体中各个元素体现出来,更重要的是作为整体的共同体的美,整体的美才是最高的美。

今天,当我们反思现代文明过度发展造成环境危机,想要解除自然环境的困境与危机,现代人的价值观必须要改变,个人与文化的意识形态也要随之打破,机械技术文明并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我们能够建立一个无污染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