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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论文

时间:2022-03-14 06:21:28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论文 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论文 金融论文 互联网 金融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兴起。本文在总结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概念、特征和功能等基础上,阐述了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战略、客户渠道、融资、定价以及金融脱媒等方面对传统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短期内不会动摇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但从长远来说商业银行应大力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以获得新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论文

互联网金融论文:浅析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公有领域的保护问题

摘 要:近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金融信息服务业呈现出知识产权入侵公有领域的迹象,一些公司将行业内部分公有领域的信息进行计算机软件登记保护等。本文将从知识产权法的公有领域的界定出发,论述这些行为是否属于知识产权侵占公有领域的行为,提出加强保护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公有领域,维护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的平衡的建议。

关键词:公有领域;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限制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公有领域保护中的问题简述

近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传播,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互联网以其技术上、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优势,给金融信息服务业注入新的血液,带动了金融信息服务业的迅猛发展。一时之间,互联网金融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然而,行业的迅速发展刺激企业之间竞争加剧,由此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其中,一些企业利用行业内共同积累与创造的成果进行软件登记等,阻碍了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公平竞争,具体而言:

其一,对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及行业内的公司而言,目前国内金融软件产品的功能模块以及信息的组织形式是由整个行业内的各个公司共同努力总结、创造,并根据客户的意见和需求进行不断修改和完善而形成的。近来,部分汇集了大家共同努力的信息成果被某些公司进行登记,这对其他公司是极大的不公平。而且,这也严重削弱了行业各种创新成果产生的基础,阻碍创新的竞争产品的推出,不利于行业内公司集中精力进行技术和服务创新,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

其二,对上游数据供应商而言,在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使用的数据和信息中,证券信息主要来自上交所、深交所等单位,行业信息主要来自统计部门。金融信息服务企业对这些数据并没有独创性,也即没有对这些数据享有著作权的基础。

其三,对金融信息软件用户而言,某些公司利用行业内共同积累与创造的成果进行软件登记,通过设置知识产权壁垒而排斥市场竞争,限制金融信息软件用户的选择权,会损害广大用户和整个资本市场的利益。

二、知识产权法对公有领域的界定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对公有领域的界定,需要从以下两个维度进行考量。

(一)理论上公有领域的界定

关于公有领域的含义,在我国学者之间存在非常广泛的争议,主要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有领域是指原来受法律保护但后来因过期而不再受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这种解释主要是从保护期限的角度论述了公有领域的特征,并强调处于公有领域的智慧成果是不受保护的。广义上的公有领域则不限于此,还包括其他内容。例如,有学者认为,公有领域是知识产权法不予保护的思想及其他智慧成果。比如,政府文件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中不受保护的思想内容,不符合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规定的保护要件的外国作品等等,都处于公有领域。在我国,学者们比较倾向于广义的解释,如有学者认为,“公有领域基本上指不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或者知识产权效力所不及的材料方面”,还有学者认为,“公有领域是从专有权中剥离出的可以为公众自由利用的部分”。

因此,在对“公有领域”这一概念作解释时应注意把握如下特征:第一,从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角度而言,公有领域是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领域;第二,从公众的权利角度而言,公有领域是社会公众可以自由利用的领域;第三,就客体而言,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有领域是针对智慧成果而言,而不是针对土地、房屋等有形财产;第四,从范围上而言,公有领域包括已超过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智慧成果以及不符合法律保护要求的智慧成果等。因此,在此我们可以将公有领域定义为:公有领域是指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可以为社会公众自由利用的智慧成果的集合。

(二)实在法上公有领域的界定

在立法上,我国对知识产权法的公有领域的界定在不同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表现,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著作权法中的公有领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规定著作权的保护“延及表达

不延及思想、过程、原理、数学概念、操作方法等”。这些规定将法律法规等纳入著作权法中的公有领域,并且思想、原理等也被界定为著作权法中的公有领域,公众可以自由利用。除此之外,超过著作权法保护期限的作品也即进入了公有领域。

第二,专利法中的公有领域。我国专利法规定,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因此,在专利法中,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动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权而不受保护;超过保护期限的发明专利不受保护;不符合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等条件的发明成果不受保护;不按规定办理专利申请手续的发明不受保护;不符合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规定的保护条件的发明不能受到保护。这些规定都属于对专利法中的公有领域的表述。

第三,商标法中的公有领域。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以上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规定的不得注册商标的情形,其原则恰恰是因为侵犯了商品或服务的公有领域,如果对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注册,则除该注册商标持有人外的其他企业被剥夺了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的权利,有悖于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因此,未注册的商标一般不受商标法保护;不具备显著性的或者后来显著性退化的普通词汇及图形不受商标法保护;未依法办理注册手续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不符合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规定的保护条件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超过保护期限而未续展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此外,在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其他领域,法律也对公有领域作了具体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法律对公有领域的界定是列举式的规定,必然存在一些法律漏洞或随着社会发展出现法律空白。因此,在判断特定标的是否属于公有领域时,还需结合公有领域的概念、特征等理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对于上述软件登记行为是否构成侵占公有领域的分析

如前所述,公有领域是指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领域,处于该领域的智慧成果可以为社会公众自由利用。公有领域是社会公众可以自由利用的领域,它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一般包括已经超过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智慧成果以及不符合知识产权法保护要求的智慧成果等。

判断上述利用行业内共同积累与创造的成果进行软件登记的行为,是否入侵了知识产权法的公共领域,首先要看是否属于法律明确规定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表面上看,该种软件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的不具有著作权的客体。但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而构成作品的核心是具有独创性。而该金融软件产品的信息组织形式和功能模块是由行业内各公司共同努力总结和创造,根据客户的需求长时间不断完善而形成的,并不是某些公司独立创造的结果,所以并不

具有独创性。如果其进行登记的软件的某些功能模块、软件表现形式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的作品具有差异,并且系其独立创造的结果,那么可以就该功能模块、软件表现形式进行保护,而不应就软件整体进行著作权登记。否则,将限制行业内其他公司的使用权,是对其他公司的不公平,这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构成障碍,也不利于保护软件的消费者即证券、信托等中介机构以及个体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目前,部分公有领域的知识和信息被某些公司进行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严重削弱了行业各种创新成果产生的基础,阻碍创新的竞争产品的推出,不利于行业内公司集中精力进行技术和服务创新,也不利于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对整个行业发展构成了极大阻碍。

四、关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公有领域保护的建议

在互联网与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以及由此催生的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保护知识产权法的公有领域,维护整个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公共利益,达到公有知识与知识产权的平衡,这些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公有领域的保护

作为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智慧成果可以为社会公众自由利用的领域,公有领域的保护,是保护人们的创作之源,以及保护社会公众的文化权利的基础。维护公有领域不受知识产权法入侵,方能使社会公众能够合理利用社会文明成果,从社会文化的进步中分享福利。尽管在知识产权法中公有领域的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显示意义,但目前在国内外的相关事件中,侵占公有领域的行为比比皆是,这些都严重地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下转第54页)(上接第52页)益,使公有领域陷入空前的危机。因此必须明确公有领域与知识产权的界定与界限,维护公有领域与知识产权的平衡。

(二)维护公有领域与知识产权的平衡

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是针对人类的智慧创作物而言的两个方面。知识产权就是由智力劳动者在公有领域的元素上施加智力劳动后产生的具有新价值的成果,而依法获得的专有权利;公有领域则是公众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自由使用的智慧创作物所组成的集合。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领域。正确认识并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制度能否得到更多支持的问题,而且也关系到知识产权制度如何完善的问题。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从公有领域中分离出来的,就是对公有领域的圈占,知识产权所有人从中获得独占利益,就是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侵占。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对公有领域的贡献减少了,使许多本应当为公众共享的智慧创作物在很长的时间内被私人独占。

长期以来,我国比较侧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相比之下,对公有领域的关注则比较少。随着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以及知识时代、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保护确实更加重要。但是公有领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经济文化权利、以及整个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对公有领域的保护是万万不可忽略的。而且在新时代背景下,公有领域更加容易受到知识产权入侵,金融信息软件登记的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

(三)保护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中的公有领域

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信息服务业,呈现出公有领域更易遭受知识产权入侵的特点,因此更应加强保护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中的公有领域,维护公有领域与知识产权的平衡。

第一,在理念上,纠正长期以来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而忽略公有领域保护的观念,重视对公有领域的保护。之前只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没有保护容易被知识产权入侵的公有领域。由于知识产权是私权,权利人必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公有领域是公共利益,没有特定的受益人,因此,在公有领域受到侵犯时一般很少有人会站出来施以维护。

第二,在立法上,进一步地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限制或者减少人们将公有领域的元素直接地或者只是作少许加工后获得知识产权,以排除普通社会公众使用而达到独占利益的目的,平衡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公有领域之间的关系。

第三,在司法上,从司法观念上纠正片面强调知识产权的“强保护”理念,切实根据现行法律进行案件审理,不随意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的解释,维护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的在司法上的平衡。

作为我国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的信息技术业,与作为率先开始数字化的行业的金融业,信息服务行业在金融业具有明显的优势,金融信息服务业产业的发展空间无限广阔。在此背景下,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中,平衡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的利益,既能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行业内的公共利益,才能形成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的良好氛围,使行业内企业各尽其能,公平竞争,锐意创新,切实提高用户满意度,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和服务投资者。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模式与传统银行业的应对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兴起。本文在总结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概念、特征和功能等基础上,阐述了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战略、客户渠道、融资、定价以及金融脱媒等方面对传统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短期内不会动摇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但从长远来说商业银行应大力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以获得新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传统银行业;发展趋势;应对策略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基本问题

(一)概念

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崛起,为现有的金融模式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形成一个既不同于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体制,称之为“互联网金融模式”(internet finance model)。谢平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从融资模式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模式。但与传统直接融资模式相比,互联网融资模式具有信息量大、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借助技术的手段使得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让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传统信息中介失去存在意义,从而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

(二)特征

1、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强。当前经营模式下,传统商业银行无法高效应对小微企业和部分个人客户的业务要求,导致对某些客户的金融排斥(人们在金融体系中缺少分享金融服务的一种状态,包括社会中弱势群体缺少途径或方式接近金融机构,以及在利用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面存在困难和障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地域限制,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缓解金融排斥,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2、交易信息相对对称。传统融资模式下,金融机构获得投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息成本较高,收益与成本不匹配。互联网金融通过社交网络生成和传播信息,任何企业和个人的信息都会与其他主体发生联系。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搜集信息,能够较全面了解一个企业或个人的财力和信用情况,降低信息不对称。当贷款对象违约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通过公开违约和降低评级信息等方式,增加违约成本。

3、资源配置去中介化。传统融资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信息经常不匹配。资金需求方无法及时得到资金支持的同时,资金供给方也不能找到好的投资项目。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不再需要银行或交易所等中介机构撮合,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去中介化作用明显。

(三)分类

模式一:互联网企业或传统电商直接提供金融服务。互联网企业或电商依托于电子商务平台提供金融服务。早在2000年,沃尔玛就开始在增值服务,特别是金融服务领域寻求突破。沃尔玛先与有资质的金融服务公司或银行合作,为消费者办理可充值的预付借记卡,利用购物返现刺激用户办卡。由此获得的大量现金沉淀充实了沃尔玛的运转资金,降低了财务成本。沃尔玛还设法向消费者提供转账、支票兑现、账单缴付以及小额商业贷款等金融服务,从中获得服务费收益。成立于2010年的阿里小贷是中国首个专门面向网商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巨大空间。2012年11月11日,淘宝光棍节促销日当天交易额达191亿元,是全国最大单体百货商场新光天地年销售额的2.9倍。

模式二: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展的网络借贷。p2p(peer to peer)网络借贷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贷模式。是借款人在网站上展示资金需求额、用途、期限以及信用情况等资料,放贷人选择提供一定借款。全球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于2005年在英国运营。我国第一家p2p网贷平台宜信成立于2006年,目前注册用户已超过50万。国内的p2p网贷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目前已经有几百家,具有代表性的是拍拍贷、陆金所、信而富、红岭创投等。

模式三: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众筹融资是项目发起者在网站上展示项目,投资者根据相关信息选择投资项目,其快速发展使互联网金融具有了传统投资银行vc/pe的融资功能。于2009年4月成立的美国kickstarter公司,通过网上平台为设计、音乐、电影、游戏等领域的创意项目融资。截至2012年,已为2.

4万个项目筹资2.5亿美元,共吸引了200万名投资者。我国第一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网”成立于2011年5月,截至2012年7月已为150个项目融资300万元。受法律等因素制约,我国还没有股权类众筹网站。

模式四:传统金融业通过电商平台做金融。银行或贷款公司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批量获得优质的客户资源,实现信贷全流程的网络化和集中化操作。2012年,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为代表的我国大中型商业银行纷纷成立了有别于信用卡商城的全程综合电商平台,产品种类涵盖了金融类及非金融类产品。依托自身的客户资源和品牌资源,让个人或企业客户在平台上自由完成电子商务交易,为银行带来新鲜的用户、客户的金融信息和金融消费。

二、互联网金融给银行带来的挑战

首先,银行面临着被边缘化的风险。随着新金融势力涉足并不断蚕食银行的业务领域,金融替代效应日益显现。银行面临着被边缘化的风险,表现为客户流失严重、中收渠道受到挤压、资产业务竞争加剧等。从本质上来说,风险的根源在于新金融势力凭借平台的优势垄断了客户的“三流”信息,银行对客户信息获取的渠道被技术性阻断,从而无法针对客户快速变化的金融需求有针对性进行创新。

其次,银行面临着优势被蚕食的风险。长期以来,银行在政策红利、资金成本、信用成本和作业成本四个方面相对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占据绝对优势。但在互联网金融业态下,新金融势力凭借日益扩大的社会影响力以及近乎零成本的平台信息获取方式,逐步占据了信用成本和作业成本方面的主动。如果新金融势力能够取得金融牌照,具备政策红利,即使没有吸储权限,仅凭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沉淀也可立即转化为资金成本优势。

最后,银行存在着转型发展和拓展中收的需求。当前银行存贷利差日益收窄、转变盈利方式、发力中间业务的需求也日渐紧迫,下一步转型的重点是发展轻利差业务和拓展中间业务,以摆脱监管对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和降低业务风险。借助电商平台,银行希望改善客户体验来加强拓展中收的客户基础,并培养客户在平台消费或交易的习惯,来丰富拓展中收的渠道来源。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注意的问题和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总体来看,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速度虽快,但交易量相对较小,短期不会动摇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注意以下四点:首先,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自律,业务发展不能钻法律空子和监管漏洞,应以支持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其次,互联网金融企业应积极创新,不断嫁接金融服务与信息科技功能,探索新业务领域,与传统金融业务模式形成互补。再次,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利用自身资源,打破地域界限,吸引更多客户,操作尽可能“傻瓜化”。最后,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加强系统安全建设,保障交易者的资金、信息安全。从社会环境看,人们应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加开放、宽容的态度。保证金融稳定和安全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可以考虑突破地域、行业限制,鼓励金融业竞争,维护好社会金融生态环境。

传统商业银行模式在互联网时代仍有优势。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认知和诚信度高,基础设施完善,物理网点分布广泛,实体银行可建立看得见摸得着的信任。传统商业银行除提供存贷业务、财富存管业务和为支付结算提供媒介外,还为社会提供流动性保险,支持正常经济活动。一些金融业务需要专业人士经验判断,信息技术无法完全替代。面对互联网金融公司业务的蓬勃发展,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动向,转变发展观念,积极调整战略。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深度整合互联网技术与银行核心业务,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拓展服务渠道,提高业务水平,适应互联网金融模式给传统金融格局带来的冲击,获得新发展。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在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为股东创造价值。

互联网金融论文:高等院校开设《互联网金融》公共选修课程的探索

摘 要: 本文概述了开设互联网金融课程的目的与意义,介绍了该公选课程内容体系的设置,以及其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还指出了在高等院校开设互联网金融课程所要克服的困难。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课程内容 综合素质

金融学课程是理论性、时效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的国际背景下,我国经济和金融快速发展,社会上迫切需要培养大量的具有扎实理论基础、了解金融发展现状、掌握金融技能的人才,解决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经济稳定的问题。在高等院校中开设公共选修课,由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是体现学生个体差异性的必然要求,对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提高学生的科学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的养成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提高,培养各种技能,发挥个性优势,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拓宽就业渠道起到积极作用。

现阶段金融教学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创新,借鉴先进国家的课程设置,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通过开设前沿创新科学的金融学课程,重视学科交叉,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在高等院校开设《互联网金融》选修课程,系统地、有侧重地介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分析案例模式,比较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理论和实践异同,介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让学生在互联网金融的学习过程中学习如何整合金融市场信息,与金融市场发展步伐保持一致,养成不断更新知识系统的习惯。

一、开设《互联网金融》选修课的目的和意义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网络社交等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风起云涌,余额宝、p2p、网络金融社区等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新型机构正在迅速崛起,互联网和金融业强强联合对传统运营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对传统金融的挑战,必然推动现代金融学的发展。开设《互联网金融》公开课课程具有如下目的与意义:一是为了了解互联网金融的学生普及知识,探讨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外延,讨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应对策略,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二是让学生了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走势。三是鼓励学生培养创新思维,理解互联网金融贷款模式、第三方支付、众筹等模式的创新与挑战。四是全面认识技术变革带来的影响,介绍金融大数据分析与互联网金融,发挥学科交叉教学的作用。五是培养学生用思辨的思考方式分析新时期下金融市场风险,完善市场监管,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平台。

二、《互联网金融》选修课的课程内容体系设置

(一)教材的筛选

互联网金融是一门新兴的研究领域,目前尚未有系统的教材可以直接采用,本课程的教学材料由相关的专著和市场信息整理而得。本课程使用三本相关专著:一是罗明雄、唐颖、刘勇合著的《互联网金融》,二是盛佳编写的《互联网金融第三浪:众筹崛起》,三是芮晓武和刘烈宏合著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3版)。这三本专著较为系统全面地诠释了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所取得的成就与出现的问题,并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

(二)教材内容的安排

本课程主要涉及以下教学内容:第一章互联网金融的概况、内涵和外延,第二章互联网金融浪潮回顾,第三章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第四章p2p网贷,第五章众筹兴起与发展,第六章大数据金融,第七章互联网金融机构模式分析,第八章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与监管。课程内容介绍上以中国互联网金融业的兴起与发展为主线,重视与美国互联网金融业模式做比较。

(三)教学手段的利用

在教育思想上,本课程强调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兴趣,以期对传统金融教学系统做有益的补充和拓展。我主要采用的教学手段如下:一是课堂讲授,以生动精辟的语言讲述互联网金融知识,启发学生多做前瞻性思考和研究性探讨。二是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播放一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影像资料、纪录片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多媒体教学手段,调动声、光、色,更强烈地刺激学生,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学习研究兴趣,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三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根据教学内容提出观点,并通过项目讨论互动的形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考核方式的设计

本课程考核最

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等组成。各部分成绩均以百分制单独记分,加权平均记为最后成绩总分,各部分权重分别为总成绩的35%、65%。平时考核成绩由三个部分组成,在学习本课程期间要求学生写课程学习心得、课堂作业、课堂考勤。期末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以论文的形式考核。为确保论文质量,提前四周布置论题范围,确定课程论文的写作方法及规范要求。

三、《互联网金融》课程开设所面临的难点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两个原本不相干行业之间的合作、融合,互取其长。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提供了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的特点:金融服务高效化、便捷化、低成本化、长尾化和大数据化。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呈现出多元化、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出现了第三方支付、人人贷、电商+信贷、众筹、传统金融信息化、直销银行、互联网金融门户和虚拟信用等多种模式。相关方面的知识和案例可谓目不暇接,日新月异,如何精挑细选,如何精辟生动地讲解,紧密联系实际,需要授课者做大量细致的学习和准备工作,以达到较好的课堂教学效果。对于这样一个新兴边缘课程,必要时请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客座讲授,有利于学生了解该课程的最新动态,增强对实际操作的感性认识,使任课教师获益匪浅。互联网金融课程本身主要体现了相关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金融学与金融创新、财务管理、统计学、计算机科学和互联网技术的交叉互补应通有机结合。多学科的内容要求改进课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考虑现代金融实证和实用性,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加强实践环节,推广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等各种新颖的教学方法方式,培养学生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正确处理好知识的持续性与变革性的关系,教学内容既保持课程内容的相对稳定性,使学生掌握本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又不断吸纳新知识、新信息,对该领域发展的前沿信息不断更新升级。

互联网金融课程的学科交叉的特点对选课学生的专业基础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课程对多个学科的交叉和渗透的特点,在选修本课程前,对金融学、金融市场学、金融监管等课程要有必要的了解和学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开设课程时可以考虑此公选课程主要面向大三和大四具有一定金融学和经济学基础的学生授课,保证教师与学生的有效互动,达到教学质量要求。

高等院校应该加大对公选课的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尤其是对于课程涉及的教学资料和工具的购置应予以支持,对于优秀的公选课要给予适当的褒奖和奖励,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打造精品课程。高校应重视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邀请知名学者和专家做兼职教授或讲座讲授,加强学校师资力量,开阔学生的专业视野,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现代金融形式,其并不仅局限于为传统金融所忽视的市场,而且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生产可能性边界和核心服务领域。其作为一门与金融相关的公共选修课,学生按照兴趣选择一个跨学科课程,能够吸引学生的学习,培养综合素质,加强对金融市场信息的反映。本课程的开设有必要顺应现代经济金融发展的趋势,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甚至是超前性。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需要不断研究学习新知,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尽力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互联网金融论文:浅谈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财务公司的启示与应对

摘 要:互联网金融在去年引起了社会和传统金融机构的关注,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何在此背景下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出发,分析其2013年受到热捧的原因及对商业银行、资金需求方所带来的影响,最后从财务公司的行业特殊性出发,通过加强内部建设、夯实资金归集、紧抓市场转型机遇等方式,不断完善自身独特价值链,进一步发挥财务公司价值,协助实体经济更好地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关键词:财务公司;互联网金融;金融改革;价值链

随着移动支付、社交网络、大数据等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相互融合与渗透也在不断深化,从金融创新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其实并不能称为新产品,但在2013年,这种金融模式在“宝宝”们的带领下不仅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关注,也对传统金融行业发起了挑战。

央行公布的2014年1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在当月社会融资规模创新高的同时,人民币存款减少金额达9402亿元,与之对应的是互联网金融等理财渠道规模的激增,存款搬家现象已得到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重视。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2014年1月货币基金规模大增2054亿元,增幅高达27%,总规模逼近万亿元大关,虽不能与我国百万亿人民币存款总量相提并论,但无可否认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步伐已较想象中的快速。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及发展历程

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众说纷纭,但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具有存在形态虚拟化、运行方式网络化的特点,而这也正是与传统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上的本质区别。从业务的开展渠道及实质来看,无论是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金融服务,还是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向金融机构渗透,都可以算作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

很多人把2013年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但其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已经出现,根据发展的速度可分为两波浪潮——第一波浪潮以网络银行、网络证券和网络保险的出现为标志,网上银行、网络证券交易、网络保险便属于这一行列;第二波浪潮以社交网络、移动支付为代表,比较常见的有支付宝等第三方交易、金融机构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以及p2p网络借贷。

二、“宝宝”们红火的背后

从上述描述可知,互联网金融其实早已渗透大众生活的多个方面,但为什么直到2013年“宝宝”们的出现,公众才给予那么大的热情和追捧?我们认为这里包括了两方面的原因——较高的收益率和较大的投资欲望。

1.高收益的吸引。从社会舆论、产品宣传中不难发现,“宝宝”们主打的是流动性与收益性的优势,其能给予客户相当于活期存款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息收益,在不设交易金额门槛、流动性好、甚至给予保本承诺的情况下,大众没有理由拒绝这一产品。

但上述收益的实现是以下面的三方面因素为基础:第一,2013年金融业资金面较以往收紧,拆借利率整体上扬,余额宝等产品以货币市场基金为投资对象,其价格与同业间利率有直接关系,由此带动了互联网金融的收益提升;第二,互联网金融的发行成本及运营成本上较商业银行低,为提高投资者收益创造了空间;第三,在跑马圈地战略下,互联网公司愿意提供相应补贴,这里包括了可计算的及过往积累客户所花费的不可量化投入。

2.公众增值保值的需要。公众理财意识的提升,使互联网金融受到热捧:首先,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活期存款利差较大,在目前公众的认知中,货币市场基金的安全性基本等于存款,投资互联网金融不仅相当于购买货币市场基金,还多了电商的一层保障;其次,公众投资渠道有限,针对零散金额的金融产品更是稀少,大众对提升闲置小额资金的需求较大,“宝宝”们的出现正是填补了这一空白;再次,经过多年的客户培育,第三方支付、网上银行的安全性受到了大众肯定,为大范围的互联网金融推广打下基础;最后,在社会物价攀升的背景下,大众增值保值的需求激增,特别是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的年轻一族,其与父辈相比经济压力更大、金融风险接受能力更强,愿意主动改变“负利率”的现状,据统计,截至2013年末80%余额宝参与者为30岁以下人群。

三、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1.对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2013年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给

业银行带来最直接、最严峻的挑战是推动金融机构利率定价工作的开展及服务水平的提升。过往,“二八法则”使商业银行在客户服务资源配置上有一定的倾斜,而现在,受互联网金融“长尾效应”的影响,商业银行有必要提升一般客户的服务能力及其资金议价能力,这里除了常规的存款利率外,还对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及整合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此控制和减少“存款搬家”现象。从贷款的角度来看,虽然目前p2p网络借贷受投资者对其潜在风险的担忧,可接受程度比不上存款及理财业务的推广,但在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出台、互联网金融文化的成熟,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也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2.财务公司无法独善其身。受监管条例限制,财务公司客户范围仅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但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无论是市场还是企业的金融选择都将发生变化。对企业而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其对投融资渠道的接受程度,未来融资工作将向更为多元化发展,同时,由于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产品独立开发和运作能力有限,其部分收益的实现将通过金融机构转嫁到资金使用者身上,带来融资价格的提升,上述这两点都将会对财务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资产运作水平带来更高的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未来对传统金融业务领域的渗透也将更为深入,倒逼金融机构提升业务发展、运营管理、产品服务、风险管理等水平。

四、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财务公司的机遇与应对

1.加强自身建设,跟上市场发展步伐。目前,外部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需要及动力十足,财务公司作为集团的内部银行,出于竞争的考虑及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必要通过勤练内功、提升实力来巩固自身优势及作用,一方面是针对集团及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好新产品研究和储备,尤其是涉及新增业务范围的业务(例如去年红火的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有价证券投资类业务,需要经营范围核准),以适应市场发展步伐,享受业务开展所带来的红利;另一方面加强外部新产品研究及员工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对市场新动向的敏锐度,适时开展产品引入与衔接。

2.价格、服务两手抓,夯实资金归集基础。财务公司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积极加入到市场竞争当中,在外部资金运用收益率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如何巩固已有资金归集规模进而实现资金池的进一步扩大将成为工作的核心。

一是构建差异化利率定价模式。在资产负债定价方面,财务公司大多采用“跟随”及“让利”策略,差异化定价比例较低,但随着市场利率改革的不断深化,有必要对系统内不同单位进行差异化的评级及定价,发挥价格导向对成员单位融资选择的引导作用,提升自身资产的安全性及资金运用的效益性,增强集团公司对其资金管理能力的信心和认可。

二是努力提高客户粘性。一方面加大系统开发建设及推广力度,提高成员单位财务人员对系统的依赖性,巩固结算中心地位;另一方面加强资金安全监控与资金信息分析,作为财务公司与外部商业银行相比最大的业务优势,能通过给予集团公司外部金融机构无法复制的资金监控服务和资金流管理,从另一个角度发挥财务公司的功能,以“有为才有位”的理念争取资金的进一步归集。

3.紧抓市场改革机会,完善自身独特价值链。目前利率走高的情况,我们认为从长远来看,随着存款保险等制度的建立,刚性兑付的神话将会破灭,公众、企业将会重新审视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各类金融产品风险性,整体市场向更为理性的状态靠拢。对金融机构而言,出于风险与收益对等的考量,除了会逐步推出更多层次的金融产品外,在项目选择上也会向稳健、成熟的项目倾斜,这对财务公司成员单位而言将是有利的融资因素。

为此,财务公司应紧抓上述机会,一方面扩大与外部金融机构合作,把产品引入作为渠道拓展的一种方式,并在过程中探索开展自身的投资业务,进一步发挥金融平台优势;另一方面运用金融人才及熟悉集团情况的有利条件,与成员单位建立战略合作框架,提供一揽子金融方案,协助单位更多更好地选择除传统银行业务以外的金融产品,使财务公司的金融介入除了提供资金支持外还能参与到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协助其更好地开展资金融通、资金管理及财务公司工作,提升在此当中的独特价值。

互联网金融论文:浅谈互联网金融的机遇与挑战

摘 要:本文结合当今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探讨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三种主要模式即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论述了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主要机遇与挑战,对互联网金融一个做出了全面的阐述。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机遇 挑战 模式

在中国平安中期业绩会上,董事长马明哲宣称将和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合作,“三马”联手共同建立合资公司,合作试水互联网金融,引发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笔者试图从理性的角度探讨一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三种主要模式。

互联网金融从服务的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模式: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是一种广义的互联网金融。电子银行、网上银行乃至手机银行都属于这类范畴。在这一模式下,传统金融服务从线下扩展到线上,在时间和空间上外延了银行服务。从狭义的层面,互联网金融只包括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前者典型的应用模式有第三方支付平台、p2p信贷、众筹网络等,后者是网络形式的金融平台,包括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基金、保险销售平台等,这一模式多为电商向金融行业的渗透。p2p信贷的概念p2p信贷是一种个人对个人,不以传统金融机构作为媒介的借贷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在发展空间方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可通过两类中介进行:一类是商业银行,对应着间接融资模式;另一类是股票和债券市场,对应着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模式。这两类融资模式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交易成本巨大,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的利润、税收和薪酬。互联网金融能够替实体经济节约这部分交易成本,那么其无疑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在在获取客户能力方面,互联网金融比传统金融有更强的集聚效应,更容易传播和扩大影响力,针对客户的需求有更快的响应能力,互联网企业若有一定的客户交易数据还能为金融交易提供可靠的数据参考支持。

在成本方面,互联网金融同时具备成本优势,还不受限于区域发展,像腾讯、百度、阿里这样的互联网公司,若从事金融业务,将会比传统的银行、证券公司在用户拓展上更有优势,更容易展开零售批发型金融业务,比如基金、理财产品的购买与交易,互联网企业的流量入口优势比传统金融公司会强许多倍。

中国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也验证了这种预测。

首先,网络小额贷款发展迅速。2010年成立的阿里小贷已累计为13万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规模260多亿元。其次,2007年8月中国第一家p2p信贷公司——拍拍贷成立。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p2p信贷公司总共超过300家,行业交易总量高达200多亿元;各互联网公司纷纷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则已将财付通做得风生水起,新浪的支付科技公司已尝试发行“微博钱包”。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传统金融业会抵制这种新兴产业的发展。马云这种明星企业家针对金融业的攻击性口号,让传统的金融巨无霸会对互联网企业产生敌意,让互联网金融创业企业过早面临本来不必要的竞争威胁。从本质上来看,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相同点都是资金的交易,都存在风险,都需要掌握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这方面,传统金融公司往往有更好的经验积累和团队优势。

其次,金融行业还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门槛就是,各类金融业务一般都有特定的牌照和准入条件,这方面的限制性政策与互联网的自由创新特点有着天然的冲突,互联网企业如果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从事这种受限的业务,需要更灵活的适应力。金融毕竟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在任何一个国家,金融的管制都非常严,准入门槛也非常高。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如何逾越一些准入门槛的障碍,将是一个非常大的现实难题,一方面需要与监管机构有更好的沟通,另一方面也会考虑从业者的耐心和智慧。

另外,互联网金融本身也有诸多问题,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这一模式由于行业本身的不确定性一直处于非监管的“真空”状态,也成为互联网金融最突出的风险。我国在这些方面尚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一系列问题。一是外部监管及法律

范缺失,行业自律不完善。目前,我国在监管制度及法律规范方面尚不存在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内容。不但监管处于缺位状态,行业自律也极为松散,仅有少量机构加入中国小额贷款联盟于2013年1月25日颁布的《个人对个人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二是信用信息交换较困难,违约成本低。国内的信用环境和信用信息系统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更为不利。目前,互联网金融公司尚无法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各公司之间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完全依赖各公司自身的审核技术和策略,独立采集、分析信用信息。三是技术存在潜在风险,平台安全面临考验。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对接虽然大大提升了业务的便利性,但同时也带来了较为突出的信息和资金安全问题,即使是已经发展较为成熟的正规金融网络化平台,也还存在着较多的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业态,其发展时间虽短,但发展势头迅猛,对于该业务的运行特点、面临的风险、发展趋势,特别是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短时期内尚难以定论,还需时日加以观察分析。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

摘要:主要针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及其对策展开研究。首先,对互联网金融及其对商业银行的冲击进行简要论述。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对策与建议。希望相关策略的提出有利于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的共生、和谐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冲击;共生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日益发展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热点问题。其中,涉足互联网金融的企业众多,具有典型意义的企业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这些企业积极借助自身原本的平台优势,以迅雷掩耳之势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研究表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商业银行造成了冲击。面对这种冲击,商业银行不能视若无睹,应积极采取有效策略予以应对。基于此种情况,本文主要针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及其对策展开探索、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及其对商业银行的冲击概述

互联网金融具有如下典型特性,成本低廉的扩张优势;受众广泛的普惠模式;开放性的服务平台;以客户体验为根本的发展理念;自由透明的信息交互。互联网金融为金融和互联网技术相互融合的结果,为互联网企业亦或是金融机构运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向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在我国得以迅速发展,主要原因如下,1.获得了政策上的鼓励及支持。在“克强经济学”的影响下,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市场的地位不断得以提升,而市场地位的不断提升则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2.随着网络技术、支付技术及安全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越来越多的互联网用户开始相信互联网金融,并选择使用互联网金融。3.我国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供需失衡现象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提供了重要契机。4.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互联网精神向金融领域拓展、延伸所带来的必然结果。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有人断言,商业银行即将被颠覆,互联网金融会对商业银行造成巨大冲击。更有人断言,假如互联网金融进一步持续发展,那么它必然会取代目前的直接融资以及间接融资形式。商业银行、交易所等一系列金融机构均将不再会起到任何作用,甚至是连中央银行目前的货币发行功能也极可能被取代。上述断言到目前为止也只能是一种猜想,但不容忽视的是,互联网金融确实对商业银行造成了严重冲击。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也必须积极做出应对。

二、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对策与建议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一波又一波冲击,商业银行不能坐以待毙,应在现实基础上积极采取有效应对策略。具体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快加强电子银行建设,应对互联网金融

电子银行对银行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的影响显著。电子银行是信息时代抢夺市场的必要措施和手段。电子银行是弥补城商行跨区经营网点不足的重要手段。电子银行有利于增加客户粘性和拓展销售渠道。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电子渠道方便、快捷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应不断加快个人金融部传统产品向电子渠道的迁移,扩大电子渠道支持传统网点交易的覆盖范围,积极推动电子渠道从交易接入向互动式综合营销平台转型。商业银行应制定电子银行的发展战略规划,丰富电子银行的服务手段和提升服务能力,调整架构,成立电子银行部,加强人才建设。在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下,其电子银行必然会得到更好发展,不断发展壮大的电子银行才能更好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有学者认为,为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需从如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提高电子银行产品的创新能力,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电子银行产品;解决好安全与效率的关系;推出适合中小企业的电子银行产品;积极参与电子商务。

(二)加快自助渠道建设,提升ATM市场份额

商业银行的自助渠道虽然无法与互联网金融相比,但其快捷性及方便性是互联网金融所无法取代的。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建议商业银行应不断加快自助渠道建设,积极提升ATM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大ATM、BST设备的投放,在增加依附式设备的同时,继续抢占市场,加快离行式设备投放进程,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的业务分流作用,弥补物理网点不足的现状。每新建一个重点物理网点,配套建设2个离行式自助银行。一方面,要加大依附式设备投放。单台日均超过120笔的网点,要考虑将原自助区内的BST调整为壁挂式,腾出机位增设ATM,如自助区内没有空间,要考虑在大堂内增设大堂ATM。新建或新装修网点,600平米以上网点,应配置(或预留)5~6个机位,600平米以下网点应配置3~4个机位。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大离行式自助银行、离行式设备的投放,实行项目化管理。县支行确保设立1家离行式自助银行,城区设立4家离行式自助银行。各行应在客流量大、交易量大、大型社区、专业市场、城乡结合区等区域设置离行式自助银行,必要时可考虑建设大中型离行式银行;在客流量大的居民区、核心商业区、大型超市、百货商场、高校连锁超市等区域设置离行式ATM;在大中型社区、证券公司营业厅、人流量大的超市、高档写字楼等区域投放BST设备;同时要注重打造社区金融服务站,通过社区银亭投放ATM和BST,全面延伸商业银行的渠道触角,宣传商业银行的自助渠道功能,弥补网点不足的短板。

(三)加快物理网点软件转型,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还应切实抓好物理网点的软件工作。这也是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网点转型要继续加快、突出抓好网点软件转型,真正将网点打造成业务发展的“桥头堡”和“主阵地”,提升网点效能和整体竞争力。具体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1.进一步转变观念,夯实网点转型思想基础。通过对各网点的一对一辅导、座谈和网点转型通讯等平台,提高全辖网点转型人员尤其是基层管理者主动转型意识,更多关注网点队伍建设、功能完善和流程整合等机制转变,确保业务指标的稳定性,保持转型的成果。2.加快新线流程整合,完善网点服务功能。根据商业银行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新线流程整合,提高业务处理电子化、集约化程度,改进内部操作和服务流程,有效释放人力资源到销售服务一线,增强网点销售服务力量。在人员素质、业务流程等方面,应加强对机构的指导与帮辅,完善网点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结售汇业务、消费信贷业务在基层网点的开办,提高基层网点竞争能力、盈利能力。3.持续落实网点销售服务流程,提升网点服务质量。加强对辖内网点人员全员服务销售流程学习督导和考试考核工作,对各网点销售服务流程落实工作进行严格评估、验证、总结,根据省行制定的服务销售流程落实情况验收方案,进行突击检查验收。4.强化网点个人金融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个金队伍专业职能。大堂经理作为网点服务销售流程运转枢纽,应着重于厅堂营销及厅堂服务的组织、管理、实施;理财经理定位于依托网点、理财中心,负责销售全产品线个金产品,着重维护中高端客户;消贷经理定位于以个人贷款产品为抓手,对外拓展客户资源,同时负责营销其他个金产品,如存款、中间业务、银行卡等;二是加大送教上门力度,组织业务、产品、营销专家直接面向网点进行培训,持续开展政策宣讲、交流座谈、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实现网点个人金融业务培训的全面覆盖,重点从操作技能、服务意识、业务能力、营销技巧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差异化培训,快速提升网点业务水平。5.进一步深化公私联动,带动个金业务转型发展。深化与公司板块联动,共享三级财富管理体系资源,深入推进客户互介营销模式,为个人理财、薪等业务带来目标客户。设定关键联动指标,例如客户群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公司业务沟通优势,协调公司条线联动承担薪、公务卡、个人中高端客户发展等指标。

(四)谋求与互联网金融共生,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

互联网金融的起步得益于银行的合作。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丰富了投资渠道。于此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储户的无形流失。商业银行支持互联网金融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商业银行协助P2P平台降低违约风险。商业银行参与监控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事实上,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共生关系。二者在未来不应选择敌对,应在共生的基础上进行和谐发展。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两者是系统内的共生单元,两者包含同一的共生要素和利益诉求,两者作为共生单元相互间存在质参量兼容。两者的共生环境正在不断改善。为促进促进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良性互动发展,具体可从如下几点入手,1.致力金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立两者良性互动发展的大方向。2.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构造公平有序市场。3.融合新兴模式,提高商业银行信息化和平台化水平。4.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专业实力的培育和提升,做好对商业银行市场职能的补充。5.合力共建征信平台,促进行业内评估方法标准化。6.以合作为基础分别推进产品创新和渠道创新。

三、结语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发展必然会对商业银行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冲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应在做好传统金融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加快加强电子银行建设,应对互联网金融;加快自助渠道建设,提升ATM市场份额;加快物理网点软件转型,提升金融服务质量;谋求与互联网金融共生,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唯有如此方能继续保持商业银行的优势,与互联网金融产生优势互补。

作者:陈泽茵 单位: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核心竞争力的经济学浅析

摘要:企业战略与主营企业是互联网金融的价值源,为了提升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市场竞争能力,本文针对基于经济学视角的互联网金融核心竞争力分析的研究,将以GEM模型构建为基础,以互联网金融竞争力指标分析为框架入手,根据该类模型各因素的数据收集与计算结论,对GEM模型下的互联网金融竞争力展开分析。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提升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核心竞争力提供参考性建议。

关键词:经济学视角;互联网;金融;核心竞争力;GEM模型

一、前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商业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并以中国新经济增长驱动力存在。从另一方面看,在互联网商业领域中,无论是存款支付,还是理财结算,都达到了互联网与信托与消费的融合,使传统缺失的金融业市场成为现实,凸显出强大的竞争实力。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从互联网基础设施、企业战略主营业务、国际市场等方面建立DEM模型,以此对互联网金融技术升级,以及创新性金融服务等进行分析。进而对互联网金融商业精神进行塑造,促进互联网金融生态化的演进。鉴于此,加强基于经济学视角的互联网金融核心竞争力的分析与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于GEM模型构建互联网金融竞争力分析框架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存在较大的差异,这是一种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实现的金融业务的模式。该模式中包括许多功能,比如资金融通、理财服务、支付投资、信息中介服务等。与此同时,根据产业竞争力中的基础、企业、市场等三个要素,建立GEM模型[1]。其中,这几项要素中,还包括两个小要素,从而构成要素对。第一个要素对是基础要素,主要包括互联网资源,金融基础设备两个部分。其代表的是金融业领域发展中的资源池和创新源。第二个因素对,指的是企业要素,该项要素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战略,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主营业务,该项要素决定了互联网金融业生产效率。第三项要素对是指市场要素,包括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以及国际互联网金融市场,体现了互联网金融业市场前景和市场需求量[2]。GEM的模型构建,其优势在于采用了数据量化的形式进行分析,将互联王金融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分为六部分。建立GEM模型后,其结果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可信度高。GEM模型数据分析法的运用,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对资源、设施资源、主营业务、战略结构、国内与国际市场等六个影响要素进行赋值。如表一所示,第一,根据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咨询结构的因素指标,做出关于主观与客观的级别评定。第二,统计好各个因子的最终得到的分数,并将二级指标与对应权值作乘法运算,进而计算出相对应的单因子得分数值[3]。第三,统计三个因子对应的得分数值。第四,将因素对分值相乘,转换为线性分值。可见,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旦在六个因素上出现短板,都会削弱整个企业竞争力。

三、GEM模型各因素的数据收集与计算

GEM模型各因素的数据收集,包括两种方式,分别为互联网网民电子邮箱中的调查问卷,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数据。根据调查的相关数数据,DEM模型的计算公式,可以计算出DEM的得分为468.53。互联网金融市场不同影响因素的得分值如表二所示[4]。各因素得分值在8分左右,那么GEM的分值在640分上下波动,互联网金融业则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若因素得分值接近10分,DEM的分值接近1000分,其竞争力处于国际领先。本次调查的分数,处在六级与七级区间,说明目前国内的金融领域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但是与国内拥有较强优势,仍有一段差距。

四、基于GEM模型的互联网金融竞争力分析

(一)资源竞争力分析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在资源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互联网金融资源包括劳动力公给自已,以及技术人员资源,二者的水平超过金融业劳动力,以及技术人员平均水平,。其发展于互联网形成之后,依靠网络平台进行交易。互联网金融的创业周期不长,并且就业门槛较低。因此,吸引大量的人才选择金融行业。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其能够降低社会的就业压力,金融企业的工作人员,可以得到公司的专业培训,从而去提高专业技能,有利于金融行业的发展[5]。通过财金通的有关报告可知,其对新生的行业与政策十分关注,其中表面90后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求职意向较强,较多的90后大学生选择进入金融行业。据相关调查,毕业大学生选择进入金融行业的人数达到13.28%,由此可以看出,金融行业的人才储备充足,并且市场发展前景良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薪资待遇十分优厚,也是吸引人才的关键因素。互联网金融的从业人员,需要具有专业的技术水平,计算机的使用技能,网站构建能力,新技术、金融产品的开发能力,以及对于金融风险的管控运行能力等,对于金融人才的要求相对较高[6]。互联网金融人员,可以通过后台进行操作,从而去简化金融交易的流程,节省交易时间,高效的对客户的资金进行和搜集、分析、处理等,需要同时进行征信类产品销售,以及金融业务的整合,从而去拓展新的客户,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互联网金融设施资源竞争力

我国的经济市场在不断变化,互联网金融设施资源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其具有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互联网金融未设置物理网点,无需大量的柜员,从而去节省大量人力成本,此种轻资产、无边界的金融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并且拥有较大的开拓空间。通过设施二级指标可知,金融行业的支持系数较低,主要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依靠互联网经济而发展。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宏观调控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行业协会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支持,仅在指导与服务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受到互联网的影响较大,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能够提高金额的操作效率,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7]。互联网金融能够补充传统金融行业的不足,扩大销售市场,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节约人力资源,能够快速的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增强我国金融行业在国际中的影响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据调查可知,2014年我国的通过互联网进行金融交易的营业额达到1238.5亿,通过手机进行金融交易的营业额达到33.2亿,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的营业额达到80863亿,相对于上一年而言,交易数额明显上涨。2014年的互联网金融交易金额,包括移动支付59996.5亿,P2p网络借贷2546亿,以及权益众筹4.5亿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极大程度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增长,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活性远高于传统金融的活性,其客户群体范围巨大,但是同时具有一定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高收益,成功的吸引大批投资者,扩大了金融市场的规模。

(三)互联网金融主营业务竞争力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迅速,金融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金融行业的主营业务不断增加,同时市场竞争压力也在不断增强。互联网金融产品包括第三方支付、金融、理财、P2P网贷等,其能够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具有高效性与时效性,弥补了传统交易方式的不足。第三方支付业务,通过网络进行交易,促进了商品的买卖,体高了交易的方便性,使得用户不用出门便可进行购物,给用户带来极大方便。我国于2015年3月颁布第三方支付正是进入互联网金融业,而在2015年双十一,支付宝的营业额更是取得震惊的成绩,成为不可超越的目标。而支付宝属于第三方支付的代表,主要应用于网络购物、金融活动交易等方面。P2P网贷发生于2007年,其是由国外引进,其能够迅速发展,主要是由于我国的信贷服务缺乏,并且市场供给不足。P2P网贷主要包括信息中介模式、平台服务模式、债券转让模式等。P2P网贷经过九年的发展,已经从最初简单的模式,逐渐转型为本土化发展模式,已经完全适应了我国市场,以及社会发展形式。P2P网贷属于高收益的业务,截止到2014年,网络用户已经达到397.2万人,从网民的总体数量分析,其具有较大的未来发展前景。我国的互联网P2P网贷平台越来越多,并且规模越来越大。例如,人人贷互联网金融公司,旗下业务关系29个省,并且在省内开展下属门店,促成的交易达到796万次,成交的借贷金额超过100亿,人人贷的注册用户超过200万人。根据微信公众号平台显示,我国的众筹平台已经超过250家,并且综合类金融平台的融资规模占全部融资规模的百分之八十五。网络众筹的项目规模占比较大,主要有智能科技、影视娱乐、音乐书籍等,都属于网络众筹的项目。对于综合类的众筹平台,其发展国模较大的平台都具有强大的电商背景。例如,淘宝众筹、京东众筹等,其都拥有强大的电商背景,综合实力较强,融资能力较高。

(四)互联网金融企业战略结构竞争力

社会的发展,网络科技的进步,互联网金融的规模越来越大,传统的金融企业受到巨大的冲击。互联网金融打破了中国传统的投资难、融资难的困境,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随意的进行转账、缴费、借贷等,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为互联网用户带来极大方便[8]。信息化时代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引进全能型的互联网金融人才,运用高科技去促进企业发展,从而去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时刻观察金融市场的动态,设置合理的产业结构,打造能够长期发展的金融战略,从而去促进企业的发展。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战略目标是,建立科学的企业产权结构、理性的进行市场竞争、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较高、传统金融行业的竞争力在可控范围之内,从而去保证企业稳定持续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战略结构设置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通过网络平台能够解决诸多困难,从而去促进企业的发展。

(五)国内金融市场竞争力

互联网金融在国内市场中的竞争力,具有一定的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与设备,相对于传统金融较为完善。第三方支付的形式进入金融交易领域,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引入大量客户,从而去扩大市场份额。(3)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进行线上线下交易,通过网络平台建立服务渠道,客户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产品选择,从而去实现金融交易的实效性。通过互联网平台,可以实现金融产品、销售、服务、交易流程的相互连接,从而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4)互联网金融,可以利用网络进行技术流程更新、创新服务产品、改善销售模式,从而去促进金融交易。例如,各大银行的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工行的电商平台、交行的交博汇等。互联网金融在国内的金融市场,具有较大的竞争力,主要是由于网络平台的无界性与快速性,快速的实现资源共享,通过网络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及时的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从而去满足客户的需求,拓宽销售领域,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不断的完善科学技术水平,同时需要引进专业的互联网金融人才,企业需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通过网络高效的进行操作,从而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金融企业发展。

五、结论

互联网金融,就是金融功能与互联网技术的有机结合,而市场需求与市场竞争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动力源,为了降低互联网金融业的高风险性的同时,提升其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效率与市场占有率,本文针对基于经济学视角的互联网金融核心竞争力分析的研究,是从基于GEM模型构建的互联网金融竞争力分析框架入手,结合了GEM模型各因素的数据收集与计算结论,对GEM模型下的互联网金融竞争力展开了论述,分别包括互联网金融资源竞争力、互联网金融设施资源竞争力、互联网金融主营业务竞争力、互联网金融企业战略结构竞争力、国内金融市场竞争力、互联网金融国际市场竞争力等重要内容。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提升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核心竞争力提供一份借鉴,进而促进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的协同发展。

作者:孟令超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核心竞争力的经济学

摘要:“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在现今,每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都会高频出现的一个词“互联网+”,同时,“互联网+”这种基于互联网的运行和发展理念,衍性出许多交换型的经济形态,互联网金融就是其中之一。本研究经济学中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竞争力方面加以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技术;金融活动;金融市场

近些年来,互联网+的经济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其实,互联网+主要是基于互联网上的一种交换型经济形态,它主要包括:创新理念、制造行业、生态农业、智慧科技、高效物流、电子商务和人工智能等等,几乎是涵盖于现代社会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自2015年以来,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要提出“互联网+”这个发展理念,甚至于几乎每年都要有的放矢的制定出符合“互联网+”发展趋势的行动规划,“互联网+”自从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广泛的深入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的一种细分形式,体现了“互联网+”所有的共同属性,但互联网金融在本质属性上还是金融,既有其特有独立的属性,也有属于经济的交换范畴的特性,它依附于“互联网+”的模式存在,又和“互联网+”的其他模式有相互促进的作用,互为补充。互联网金融的基础在于实体经济,一旦离开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所以,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竞争力还是要依托于实体金融经济而存在的,它是实体经济与金融活动在互联网上的高度融合,所以,毫无疑问的是,在互联网时代的大格局下,金融加互联网的结合有着其独有的优势和潜能的,那么,如何发挥好互联网金融的这种功能,其核心竞争力到底在经济学领域中有哪些优势,都是需要我们积极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现代金融发展的三大支柱

我国要作为经济强国就必须有强大的金融做支持和后盾,一位伟人曾经说过: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那么,在当代社会,科学技术广泛应用在几乎所有的领域,其中也包括经济和金融领域,而且业已成为其重要的支撑力量而存在,那么,自从互联网技术从产生、推广再到应用以来,在金融包涵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革命式的影响,使得金融在理念、形态、制度、产品、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质的转变和飞跃。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形态的存在,也成为金融发展的一种源动力,它与金融信息、金融制度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发展的三大支柱,在金融业中,信息是关键,更是核心;技术是动力,更是趋势;制度是基础,更是根本。做为现代金融发展的三大支柱,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有着现代金融发展的所有必备特征和属性,互联网就是一个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和产生信息的大平台,信息作为金融的关键,互联网就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递的方式,成为了传递金融信息的高效平台,金融领域的每次创新发展始终离不开技术革新的支持,互联网作为当代技术革新的主要产物,无疑也极大的促进了金融领域的物质技术结构,成为了一种推动金融发展的重要、关键性技术力量。除了互联网技术上的特有属性外,互联网金融在制度上也有了许多创新和发展,如:监管制度、支付制度和运行制度都有着革命性的改变。总之,现代金融是在信息、技术和制度这三大支柱的支撑下发展起来的,这三者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共同推动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建设。

二、互联网对现代金融市场的影响及技术基础

(一)互联网对现代金融市场的影响

刚才谈到了技术是金融发展的动力和趋势,可以说,任何时期的金融模式的转变和发展都是与物质技术结构调整密切相关的。而从互联网到“互联网+”,再到互联网金融,每发展一步,都是靠着产业技术上的革新所打牢的基础,在特定条件下的金融市场就是直接建立在特定条件下的物质技术结构之上的。那么,物质技术结构实际上是金融业的一个基础,而互联网技术就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和根本,已经完全改变了金融的发展模式,也给金融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革命式的变革。

(二)互联网的技术基础

互联网的技术基础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互联网技术;二是大数据应用;三是云计算模式,这也是互联网技术的三个大的分支,同时也构成了互联网影响金融发展的三大核心技术。互联网技术是一个信息交换的平台,运用于金融领域,主要是通过网络生成和传播金融信息;对金融信息的组织、处理和检索;资金和金融产品的供需信息的直接匹配;以支付形式为基础,对资金进行转移和支付等功能。所以,互联网金融主要运用了“互联网”的交互、关联及P2P等技术。

三、经济学中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竞争力

互联网金融被广泛定义为第三种金融模式,主要还是要为实体经济所服务的。所以,在金融服务中的市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两大难题,同时也是互联网金融所遇到的难题,要很好的解决这两个难题,我们必须了解互联网金融的内涵组成。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组成

交互性、网络性、平台性、平等性和可选择性是互联网本身的多重属性,其中主体还是人与人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而技术只是供给服务的一种方式,最终这种应用的可行性关键在于人,是人的思想意识支配了在互联网进行金融交易,所以,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更要有一种约束和控制人的思想意识的契约精神,也只有实现这种约束与控制,才能更好的解决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其实,互联网技术的引入,加上在监控制度上的制约,就会大大降低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概率,促进并推动金融业向更大的空间和更广阔的领域迈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应,所以,互联网金融不仅是金融业在技术上的突破,更是基于互联网思想上的一种突破,创造出了一种全新的金融形态。

(二)互联网的核心功能应用价值

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为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产业功能价值。1.服务成本大大降低。在由于网络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如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等业务都已经上网运行服务,极大的降低了服务的时间、人力、物力的成本。2.服务领域的扩展。互联网金融是基于网络的一种金融形态,它拥有网络的一切属性,自然也传承了网络的突破空间、地域和营业固有模式的限制,可以无限制的扩展空间和领域;3.服务工具种类繁多。自主移动理财终端和移动自媒体金融服务终端等,都是基于大数据与云计算为主的一种互联网金融工具,尤其是手持终端云端化,更是安全快捷的一种金融服务方式,根据国际监管规则,运用云金融风控系统,对风险系数和风险概率进行预判和计量,避免发生系统性较强的风险;资源配置上的创新。降低了因中介导致的成本、时间等方面的损耗,使需求双方突破时间和空间方面的制约,以更快捷和更低廉的成本对接。4.交易方式上的变革。传统交易模式都是以现金交易为基础的,而互联网恰恰可以完全颠覆这种模式,以电子支付的形式完全取代现金交易模式,传统模式中支付终端都在银行,而现在的支付终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可以在各个互联网用户的手中,达到移动终端的要求和标准。5.衍生出多种金融产品。“长尾效应”就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广阔的平台效应和巨大的客户资源优势,将数以万计的闲散资金,通过网络平台汇集到一起,进行理财的一种模式。再比如:“碎片化理财”模式,就是利用互联网没有地域限制的优势,使个人手中细微的资金以“碎片化”理财的模式进行理财,达到支付方便、成本低廉的目的。6.互联网金融信誉体系建设。就是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功能,大力发展小额融资服务,建设金融融资服务机构,制定相关融资服务制度,加速打造中小企业的互联网融资平台,提升中国经济的信誉和创造能力。七是互联网金融业务在不断创新。这种创新打破了现有监管机构的不兼容状态,在互联网企业的跨界服务上进行了金融革新,在互联网技术平台上进行了创新改造,促进限互联网企业与金融领域的良性竞争。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自诞生之日起,就拥有“互联网+”的一切共同属性,虽本质上还是一种金融的表现形式,但它的优势和特点已经广泛被人们所认同和接纳,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而发展迅速,业已成为人们从事金融活动的一种便捷安全快速的交换手段和形式,为使大家更好的了解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属性,方便大家以后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对其理念、形态、制度、产品、服务有一个更完整和详细的了解和认识。

作者:张涛 单位:哈尔滨金融学院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研究

摘要:

互联网金融是新时展的一种新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的形成和产生在当代社会乃至今后将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对我国宏观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拓宽了融资渠道,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有助于经济的增长。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给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了巨大阻碍。文章就互联网金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作了相关的分析。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宏观经济;影响

在互联网不断普及的环境下,互联网逐渐成为市场各大主体经营发展的方向,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型行业也逐渐成形,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型的产业形态,以融合了互联网的优势,借助互联网工具,有效地实现了社会资金的快速流通,有助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但是互联网金融在融合互联网优势的同时,也结合了互联网的劣势,使得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推动宏观经济发展过程中,针对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兴的意识形态,要科学、合理的利用,要趋利避害,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得互联网金融可以造福群众,真正地服务社会。

一、互联网金融的相关介绍

所谓互联网金融就是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开展金融业务往来的一种新型业务模式,这种业务模式是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内在需求,符合了我国当代社会发展以及民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它突破了传统金融的束缚,借助互联网技术,金融业务双方可以实现快速的资金服务,极大地满足人们的需求,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现行社会发展形势下,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其所带来的效益也越来越大,在我国宏观经济中产生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积极发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也避免是我国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互联网金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手段和工具,在现代社会里,市场各大主体纷纷将目光转向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金融行业的竞争,有助于金融业务模式的转变,促进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初级阶段,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如风险问题,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对宏观经济的有利影响

1.推动经济的增长

经济增长速度是反映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也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产业形态,不可否认,这种产业形态的出现促进了金融行业的竞争,使得金融交易成本下降,大大地提高了金融业务交易效率,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另外,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拓宽了金融投资理财渠道,以往,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只有银行、证券以及保险三种,由于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比较少,使得社会资本的投资、理财服务渠道比较狭窄,使得大量货币沉淀到银行,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拓宽了金融服务渠道,人们选择从那与社会投资、理财的途径日益多样化,使得社会消费活跃度不断提高,从而带动内需,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同时,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资金持有者可以直接选择或组合选择需要的金融产品,并直接完成交易,节约了交易双方的事件,为企业、个人提供了更便捷的融资渠道,为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增长提供了充足的资金。

2.活跃市场经济

互联网金融是社会发展大势所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企业作为我国市场主体之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这个平台来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从而活跃市场,推动企业的更好发展。而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获得了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也会随之提高。

(二)互联网金融对宏观经济的不利影响

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型业务模式,利和弊是共存的,在互联网金融带来有利一面的同时,同样也潜在着许多问题,威胁到了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对于我国而言,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监管工作存在很大的漏洞,使得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风险,及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也威胁到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如违约风险,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在借助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往来时,交易双方之间会存在较大的违约风险,一旦出现违约,意味着受害方资金受到威胁,从而挫伤他们的投资积极性,从而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策略

(一)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现代社会里,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给我国宏观经济带来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如何趋利避害是当前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我国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来看,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较大的漏洞,而要想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首先,相关部门要积极构建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确保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其次,要成立专业的专业监管机构,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来执行监督,从而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另外,必须加大互联网金融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二)强化风险管理

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风险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而要想规避风险,就必须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在利用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时,金融机构必须全面做好风险评估工作,要全面评估该项金融业务风险系数,并制定风险紧急预备方案,同时,要强化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培养专业的人才队伍,从而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加大信息安全宣传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是通过一个虚拟平台来完成的,然而在这个虚拟的平台环境下,交易双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很容易被窃取,从而造成利益损失。而要想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相关部门就必须加大信息安全的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对于金融机构,要定期维护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系统,杜绝一切潜在安全风险存在,在开展业务往来时,要主动告知客户谨防上当受骗,要利用各种途径宣传互联网金融需要主义的一些事项,从而提高信息安全性。作为客户,要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不要在公共环境下泄露自己的隐私,要注意保护好隐私,尽量避免在公共环境下使用隐私信息。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安全杀毒软件,定期杀毒,从而保障网络系统安全。

(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互联网金融环境下,违约问题的存在会阻碍互联网金融发展步伐,从而影响到宏观经济的发展。因此,在现行社会发展形势下,相关部门必须结合实际,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全面、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央行要完善个人征信,互联网金融机构要加强信用跟踪,要全面了解客户信用,从而有效地规避信用风险。

四、结语

在现代社会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互联网金融覆盖广、效率高,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从而影响到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当下,互联网金融与宏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联性越来越密切,而要想推动我国宏观经济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结合互联网金融环境来有针对性的加快发展,制定科学的发展策略,从而更好地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作用,使得互联网金融真正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作者:纪国栋 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分析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快速发展。从当前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状况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提供了许多的帮助。本文主要从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从发,浅析一下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意义,希望可以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组成来看,小微企业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小微企业的存在不仅可以带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模,同时也会增大地方的就业几率,减轻地方的就业压力。但是我国小微企业在融资方式和途径上存在许多问题,一度给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不过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各个领域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通过互联网对小微企业进行融资,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也为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一、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

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内源性融资,另一种是外援性融资,本文以外援性融资为例,来分析一下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不管是刚刚起步的还是经过一段时间发展的,企业内部资产少是显而易见的,也正是这个原因,促使小微企业不得不通过融资来维持企业的发展。由于小微企业的规模小,所需的融资金额也不大,大约10万左右,然而小微企业的资金流动特别快,只能通过短期的资金自主来维持企业的发展,时效性特别强。除此以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也是有限的。由于大多数小微企业缺乏必要的抵押资产,比如少甚至没有的固定资产,企业自身内部还没有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和管理运营体系,对外承受的风险也大,因此,在银行进行贷款很难,只能去寻求其他高成本的融资渠道比如民间借贷的方式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使得企业得以运行[1]。所以,综上所诉,规模小,短贷、成本高、时效性强、风险大等就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特点。

二、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意义

1.提高了小微企业和投资者信息透明度

在传统的企业融资的模式中,通常在信息传递这一方面存在极大的局限性,使得大多数小微企业需要融资的信息只能在一定的范围中进行传递。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运用,尤其是在金融行业。众所周知,开放性,信息量大、高效性等是互联网最突出的几个特点,所以,我国的小微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这个网络平台快速地将自己需要的融资信息传播出去。而且,在互联网金融这个平台上,不仅可以在第一时间快速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的金融产品的所有信息,也在极大程度上降低了去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获得相关的信息的不便之处,提高工作效率和投资者的信息透明度;还可以让投资者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详细的了解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等多方面的信息,让小微企业的信息透明度的提升,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给小微企业提供资金帮助,最大限度的整合我国社会中的闲置资金,进而让小微企业经济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

2.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从金融学的角度来讲,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交易成本,一部分是贷款利率[2]。首先,小微企业的交易成本。互联网支持小微融资时,可以将小微企业内部的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金融这一个平台清晰直观地显示出来,比如小微企业内部的财务状况、企业的运营模式和管理状况,以及信息情况等,间接将投资者和小微企业之间的评估考察环节省略掉,既让借贷双方的信息实现对称化,也对小微企业相关的融资流程进行了简化,节约了双方的融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得到了极大地提高。其次,就是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在我国传统的金融模式里,小微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的产品相对较少,因此,为了让企业可以有足够的资金维持正常的运转,不得不选择那些具有高贷款利率的金融产品。但是,在小微企业有了互联网金融的支持以后,小微企业在金融产品的选择方面的空间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小微企业可以通过比较多家的贷款利率来选择最适合企业现状和发展的产品,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3.促进小微企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与我国的大中型企业相比,我国的小微企业不管是在企业的运营管理方面,还是在内部的财务统筹和风险应对力等方面都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企业经营管理上的规范统一性,风险控制力差等。即使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小微企业的融资带来了许多的便利,这也并不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与银行信贷没有差别,至少,在融资企业的信用状况这一方面的要求还是相一致的。因此,小微企业为了得到大量的资金需求,就需要对企业内部的管理这样一来,小微企业为了能够及进行改进和改革,比如说完善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应对企业风险的力度,加大监管监察的强度等,以此来提升企业的信誉,防止为企业的融资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从而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路径

为了进一步提供小微企业创业环境的稳定性,借助互联网金融体系,升级实际金融管理效果。要积极发挥贸易融资的优势,避免小微企业由于资金链条的断裂而产生影响。因此,在应用互联网金融体系的过程中,要针对具体问题展开深度分析和整合,从而提高管理控制措施的完善程度。不仅要对市场风险进行全面预估,也要对管理体系和金融运行结构予以有效认知,建立更加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提升小微企业融资项目的整体水平。第一,要正确评估小微企业市场风险,从而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融资机制和路径。要充分发挥计算机互联网的优势,高度整合数据和信息,升级审批流程的基础上,也能进一步提升风险把控的效果,从根本上提高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项目的实际效率,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整体管理工作的全面升级创造有利条件。第二,要积极规范网络金融结构和管理体系,伴随着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小型企业融资平台和载体也逐渐增多,网络渠道作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新型管理机制,要在优化借贷行为的同时,对合理化定价机制和风险可控措施展开深度整合,建立健全与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服务新格局,稳妥推进管理进程。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也要积极利用互联网的集聚、扩散和管理机制,为融资结构的全面升级奠定坚实基础。第三,要积极优化融资管理的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利用创新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全面优化,也为提升经营管理者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准提供保障。也就是说,只有从根本上提高工作人员和经营者的现代化融资理念,才能更好地应用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一定程度上更好地提高投资、经济以及财务管理实效性,用更加长远的眼光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全面升级。

四、结语

总而言之,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方式不仅突破了传统融资方式的枷锁,而且互联网金融的信息量大、成本低、效率高和普及快等优势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变得更加便利。除此以外,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给小微企业融资的途径、选择空间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性。因此,我国要大力推行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为我国的就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帮助。

作者:刘东明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互联网金融论文:高职互联网金融课程体系构建

[摘要]

文章分析了社会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能力需求,指出了构建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的基本思路。文章详述了高职院校应从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实践课程和专业能力拓展课程四方面来构建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进而提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有效实施的路径,如建立由学校、行业、企业组成,专兼结合的复合型教学团队;夯实基于“双导师制”的校企合作订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手段和教学组织形式等,以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高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

互联网金融主要利用互联网、信息通信等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并提供中介服务。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已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迅猛发展,导致专业人才的大量短缺。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和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联合课题组2016年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人才体系建设研究报告》指出,在未来5~10年内,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缺口将达百万人以上。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从业者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金融人才已难以满足互联网金融行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

一、互联网金融人才能力需求分析

互联网金融具备金融和互联网两种属性,这就决定了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互联网思维,既要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对业务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常见风险有较强的防控能力;又要掌握必要的信息技术、数据分析、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技术知识。因此,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也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方式,以适应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创新。

二、构建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的基本思路

构建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可以更好地规范人才的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职院校应按照岗位能力要求的相关性来设置课程,促使课程结构与岗位能力相匹配,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互联网金融人才。

1.夯实基础,强调能力。高职院校应设置专业基础课程,使学生全面掌握现代金融业务的基本原理、方法等基础理论知识,提高学生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并在加强信息技术与金融产品交叉结合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学生的基础能力培养,提高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强化实践,突出特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实践教学环节,在构建课程体系的过程中,职业院校应提高实践教学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比重,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满足企业需求的互联网金融人才。

三、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设计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兴行业,教育部2015年才将互联网金融专业新增在高职高专目录中,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尚未形成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高职院校只有及时关注行业需求,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才能为社会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1.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设置。高职院校应将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分为四类: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实践课程和专业能力拓展课程。第一,专业基础课程主要包括现代金融基础、经济学基础、会计基础、高等数学、商务礼仪、互联网金融概论、金融市场调研、经济、金融法规与案例等课程。通过专业基础课程的系统学习,可以加强学生对互联网金融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从而提高其互联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第二,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包括金融数据分析、网贷与众筹、互联网金融支付、移动应用开发、互联网金融营销、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征信知识与实务、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及法规等课程。这类课程设置的学分相对较高,通过系统学习可使学生掌握互联网金融的专业知识,着重培养学生在互联网金融营销、金融数据分析、系统运营、移动开发、征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第三,专业实践课程分为实验课和实践课程。专业实践课程应独立设置,如互联网金融业务体验、互联网金融市场调研、IT综合技能实践、毕业设计等课程。专业实践课程可采取“工作室”或“小组制”进行,教师通过分组的形式,安排学生到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实地调研与业务体验,从而调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实践课程有助于学生将所学知识由理性认知转向感性认知,教师将实践活动引入课程教学,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从而提高其实践能力。第四,专业能力拓展课程也叫专业方向课程。职业院校应设计模块化的能力拓展方向,如移动应用开发、互联网金融营销、互联网金融系统运营等方向。互联网金融涉及多学科的知识,行业迫切需要复合型的专业人才。学生可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进行专业能力拓展,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互联网金融专业核心课程体系的特点。第一,注重学科之间的渗透融合,培养复合型互联网金融人才。高职院校互联网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应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金融相结合,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通过合理分析、科学规划,高度重视各学科之间的融合和渗透。在整个课程体系中,专业基础、专业核心、专业实践等模块之间既相对对立,又相互补充。只有学科之间、行业之间互相渗透融合,才能共同促进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第二,体现技术性和信息化特色,突出金融科技的应用性。在互联网时代,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代表的新金融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降低了金融创新的成本和难度,扩展了金融创新的想象空间和覆盖领域。互联网金融主要提供新渠道,将传统的各类金融互联网化,没有从根本上变革金融业的生产方式;金融科技则通过技术的创新实现金融业务的创新,打造新的生产方式。因此,在课程体系中设置技术性、信息化的课程,可以充分发挥金融科技的应用性,促进科技与金融从分立走向协同共赢。第三,以岗位能力为导向,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课程实践教学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高职院校应在互联网金融专业中独立设置实践课程,如互联网金融业务体验和IT技能综合实践课程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体验应安排在学生进入订单班之前,由订单企业进行对接,为期1~2周。学生在行业师傅的带领下参与企业的真实项目,提前体验未来的工作,获得感性认识,从而指导未来的工作选择。IT技能综合实践主要以“工作室”和导师制的形式进行,学生进入“工作室”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技能实践,参与技能考核,从而有效提升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3.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有效实施的路径。第一,建立由学校、行业、企业组成,专兼结合的复合型教学团队。师资队伍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高职院校应积极引入名师(高校名师)补充师资力量,引入名家(企业骨干)充实专业实践力量,引入名生(知名高校高材生)完善师资专业方向。具体专业课程的设置应由学校和行业共同制定,课程教学工作由行业专家和教师共同完成,其中,50%以上的订单班课程教学由订单企业一线专家承担。第二,夯实基于“双导师制”的校企合作订单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应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和混合所有制形式下的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第一,加强校企合作,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机制;第二,每月常态化走访行业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的人才培养需求;第三,持续吸引更多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走进课堂为学生授课,并大量引入企业最新技术和案例充实课程教学内容;第四,深入探索“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在大二阶段按照专业方向推行“校内导师+行业导师”的学生专业、职业发展指导机制;第五,在优化订单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上,与更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以保障学生的优质就业、对口就业。第三,改革教学方法、手段和教学组织形式。第一,教师应根据课程具体情况灵活使用教学方法,如合作式学习、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讲授教学法、分组讨论法、情境教学法、角度扮演法等,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第二,教师应充分利用立体化教学资源进行课堂授课,如课程网站、案例、项目实例、视频教程、微课、阅读材料等,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第三,教师可通过“工作室”或“小组制”等多种途径,采取生产性实训、任务驱动、项目教学等形式,指导学生完成移动互联网金融产品应用开发、金融产品营销方案设计、推广方案设计、客服流程设计、网站开发等任务,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

四、结语

在构建科学的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过程中,高职院校对接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对人才职业岗位的能力需求,明确了学校培养互联网金融人才的目标和定位,也促进了校企间的合作与交流。高职院校通过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这不仅可以培养企业满意的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也为学生提供了对口就业的机会,从而促使互联网金融专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作者:熊建宇 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优化

摘要:

本文以阿里小贷为案例,阐述其交易结构、风险收益及风险管理措施,发现在我国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创新性的启示,以期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现实参考。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阿里小贷;资产证券化

一、引言

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2013年3月在时任国家总理的大力推行下才有了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阿里小贷联合上海东方证券推出了国内首单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政府的扶持走出了一条较为成功的道路。然而该创新性的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缺乏、各项制度的不完善、整个经济环境和投资者落后的经营观念,都给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带来了非常大的阻碍。但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放缓了该创新项目的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分析阿里小贷案例,为我国其他行业或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提供非常宝贵的经验和指导,为我国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信用评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指明方向。

二、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资产证券化开展的必要性及发展现状

(一)必要性分析

我国资产证券化在2014年得到了跳跃式的发展,并在互联网金融的强势推进下,资产证券化市场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会持续升温,存在着巨大的创新性发展空间。因此,对于开展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必要性分析非常有必要。

(1)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能有效盘活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的优质小微资产。近年来,我国的电商平台在所有交易平台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其中的龙头企业有京东、阿里巴巴、苏宁易购和腾讯等。仅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国际在2015年11月11日当天的总成交额就达到500亿元人民币。这些电商平台上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其小额贷款的需求非常大。而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则以互联网的大数据为依托平台,为众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充分盘活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的优质小额资产。

(2)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能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杠杆。中国现阶段的企业中有95%以上都是中小企业,但由于自身资质的影响获得融资的难度很大,难以从传统的银行贷款渠道获得融资,限制了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而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恰恰能为中小企业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3)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有利于直接融资的快速发展。电商平台中的中小企业由于各种监管政策的融资规模的限制难以发展壮大,只能通过银行贷款进行间接融资,但这样的融资方式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且入门标准较高。而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能为这些企业提供一种直接融资的渠道,有效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下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发展现状

2013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的在两会上首次提出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成功揭开了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大幕。2014年,国家正式大力推进经济体制转型,金融财富重点由原先的房地产开发逐渐转向金融市场领域,“互联网+”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同时利率的市场化也传来了利好消息。这些都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整体规模不断增长,且涉及更多非传统的领域。同时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金融市场的体制改革,进一步使资源得到更优的配置,且互联网金融下资产证券化项目能将风险进行有效的分散,充分保证小额投资者的利益。

(1)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于2005年被确定为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试点,并分别开展了住房抵押贷款和信贷两方面的资产证券化。该阶段我国主要应用资产证券化的主体为银行、证监会合作并主导的部分企业,但由于监管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的不完善曾停止过一段时间。直至2012年《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颁布,资产证券化项目才由试点转变为常规业务。2015年起,国家层面对资产证券化项目大力扶持,各种利好政策不断推出,刺激了国内该项业务的迅猛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截止2015年底,我国共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1386个,涉及金额近6000亿元。

(2)互联网金融下资产证券化项目发展现状。政策方面:2005年确定建行和开发银行为第一批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发展试点;2014年颁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为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充足有力的法律依据。市场发行方面:2013年7月,阿里小贷与上海东方证券联合推出国内首单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资产证券化的创新产品“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首次将互联网金融与资产证券化进行有效的融合;2015年9月,京东京东白条,成为国内首例以个人消费小额贷款作为基础资产的互联网金融下资产证券化项目;2015年12月,新兴电商发行“嘉实资本分期乐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为国内首单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互联网金融下资产证券化项目,主要面向年轻群体。

三、案例分析

(一)项目简介

“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由阿里小贷和上海东方证券于2013年7月份联合推出的国内首单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资产证券化的创新产品,是响应同志“互联网金融”的领先企业。该项目共注资16亿元人民币,但因国家证监部门的融资杠杆不得高于金资产一半的规定,特利用证券化项目进行了五十亿元的融资,解决了资金的缺口问题。截止2014年7月,该项目累计循环贷款额达400亿元,参与接待人员数量超过160万人。

(二)阿里小贷资产证化的收益分析

(1)优先劣后的分层收益分析。根据资产风险和利益的不同,专项管理者采取优先劣后的利益分配模式,并将投资者分为优先级、次优先级和次级投资者,其认购分配比例为0.75:0.15:0.1。在这种利益和风险均分层级的分配机制下,当回收资产只达到总发行量的六成时,次优先级投资者的本金将得不到保证;回收资产达到总发行量的110%时,优先级和次优先级投资者的本金与利益均能得到保证,并能保证阿里小贷的本金支出。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阿里小贷选择的证券化项目一般要将不良率控制在2%以下。从中也可以看出,阿里小贷和投资者双方保证共同利益的关键是获得稳定且高质量的基础资产。在20%-50%的借贷利率环境下,所有收益中要有6.5%和11.5%的利益优先分配给优先级和次优先级投资者,再加上3%左右的管理等其他费用支出,会使得资金的使用成本相对较高。因此,阿里小贷的资产证券化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提高了阿里小贷的资金周转率和循环利用率,从而大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成本。

(2)不良率的压力测试。根据前文所述,不良率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本文通过基础资产分别在理想和悲观两种极端状态下对不良率进行压力测试。其中,理想状态是指资金的使用率为98%,利率为18%;悲观状态是指60%的资金使用率和10%的利率。理想状态下,当不良率达到9.2%时,次级投资者的收益将得不到保证;达到40%以上,次优先级投资者的利益才会受到损害。在悲观状态下,即使不良率为0,次级投资者的本金也不会得到保证,不良率达到8%时,其本金将全部损失;当不良率超过36%时,次优先级投资者的收益会见损;不良率达到54%时,次优先及投资者的本金将全部损失,同时优先级的收益也得不到保证。但在实际的项目发行中,这两种极端状态出现的几率很小。阿里小贷通过对基础资产不良率的动态监控,会随时对基础资产进行调整。当不良率超过5.5%时,会及时调整项目的入池最低标准;当不良率超过8.5%时,将进行不良基础资产的催收工作;当不良率超过10.5%时,将停止项目的发行,并提前回收款项并进行利益的分配。

(3)相应的风险管理举措。资产证券化运行中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因素主要有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和利率波动风险等。针对这些风险,阿里小贷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自身的风险管理:一是严格审核基础资产,对平台上的阿里巴巴、天猫和淘宝等的经营活动进行实时的检测,充分了解借款人的资金动向,详细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程度,从源头上遏制风险。二是信用的双重增级,该项目在内部采取优先劣后的层级制度,次级投资者只能进行最大10%比例的投资,且只能是阿里小贷定向发行,从源头开始注重基础资产的高质量性和稳定性;在外部由专业担保公司作为担保和资金的补充支付方,优先保证优先级和次优先级投资者的利益。三是基础资产的实时监控,阿里小贷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并对超出设置的预警的部分进行资产的重新整理,同时还有充足的风险拨备资金作为预备保障。四是投资者准入门槛的逐步提高,优先级、次优先级和次级投资者分别对应不同的证券投资认购的起点,优先级的认购起点为500万元人民币,次优先级投资者的认购起点是2000万元人民币,次级投资者的投资只能由阿里小贷进行定向发行,不同层级的投资者匹配不同的风险承担和利益分配。

(4)阿里小贷成功实施的意义。阿里小贷实施的意义总结起来有四点:有利于推进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解决了互联网金融市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创业者融资困难的问题、利用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充分发挥了金融创新的重要作用以及盘活了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优质的个体和小微企业的沉淀资金。

四、案例揭示的问题及创新启示

(一)揭示的问题

(1)监管制度尚未完善。阿里小贷基于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依据是《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将资产的证券化正式转为常规业务,而不再只是试点业务。但是该项管理规定对互联网金融平台下的资产证券化并没有较为完善的详尽规定,同时阿里小贷作为国内第一单资产证券化的成功试点,是以小额贷款作为基础资产的。由于小额贷款存在极大的特殊性,监管制度更应完善。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推进,资产的证券化项目会越来越多,更需要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资产证券化健康、良性的可持续发展。

(2)信用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现阶段的资产证券化项目针对的目标群体主要集中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企业,他们的信用评价对基础资产的质量有关键影响。但是我国征信体系的发展起步晚,并且不完善,这使主要的目标群体在传统的融资领域中很难获得发展。而信用评价体系的构建则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目标,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信用的评价机制。

(3)基础资产的“数据+客户”化程度较弱。数据及其分析运用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内容,对互联网的大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了解基础资产的信用等级,完成高质量的融资网络模式。对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而言,其自身发展相对较晚,并且受众范围较小,缺乏足够的基础资产,合适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工作很难开展。但在互联网发展迅猛的大环境下,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实现“数据+客户”的模式指日可待。

(4)产品流动性不足。互联网金融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创新性高,随之而来的就是高的未知风险。阿里小贷优先级投资者仅为国内信用良好的投资者,且只能在深交所进行业务交易,产品的流动性大大降低。这就需要投资者不断更新互联网金融风险意识,理性投资。

(二)阿里小贷成功的创新启示

(1)小额贷款作为基础资产。我国传统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大多由信贷资产组成,如信用卡业务、住房抵押贷款及高速路回收款项等,其周期较长,资金周转率和使用率都较低。而阿里小贷则开创了以小额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先河,其资金周转率和使用率相对较高,能有效盘活互联网金融平台中的优质的小额贷款。

(2)交易结构为循环购买模式。阿里小额贷款为债权性资产,其周期相对较短,为方便客户随借随还,和传统的长期性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很难匹配。因此阿里小贷的交易结构为循环购买模式,即有回款时再经审核通过后继续为基础资产进行循环使用,以此来保证基础资产总额的相对平衡,方便投资者的频繁交易。以小微个体为主要目标群体的互联网金融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范围广、单位量小和流动性较强,因此互联网金融资产的证券化中会产生限期错配的现象,阿里小贷的循环购买模式较好地解决了证券周期长而还款周期短的错配现象。从另一方面讲,同质性的基础资产有利于标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率和周转率。

(3)业务模式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阿里小贷通过自动资产筛选系统进行常规管理,对不良资产及时反馈并进行处理,充分保证了基础资产的安全性,并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归集和支持服务。此外,“互联网+大数据”也应用到基础资产的信用评价上。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方便快捷地列示出借款人的订单情况,诸如历史交易记录、资金使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等信息,对借款人的借款信用和还款能力有着较为直观的感受。阿里小贷的成功也对风险管理有所启示,例如应将参与项目的基础资产的不良率控制在2%以下;应对投资人和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具体详细的评价;必须重视整个环境中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治平衡的重要影响力。

作者:李佳珂 单位:湖南科技学院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与机制

内容摘要:

本文在总结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因素进行梳理,并构建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旨在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风险防范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其业务模式经历了数次创新,已从单一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发展为集P2P网贷、股权众筹融资、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等多项金融功能在内的多元化模式,并对整个金融市场、金融体系产生了显著影响。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参与主体规模在持续增长。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的主要业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机构代替商业银行成为支付业务的主体,但在支付清算领域,第三方支付机构并未摆脱对传统支付清算体系的依赖,因此该模式下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主要由包括电商在内的互联网公司以及传统商业银行构成。然而伴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的不断创新,大批诸如余额宝、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的影响范围与参与度都有了显著提升。以P2P网贷平台为例,《2015年P2P网贷行业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突破4900家,贷款余额达到5800亿元,成交额更是突破万亿大关,实现了同比258.6%的增长。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规模也在不断攀升。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在电子支付领域的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其中在移动支付领域的业务涨幅最为明显。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15前三季度,全国累计发生电子支付业务748.53亿笔,金额1919.7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3.15%和93.26%。其中,移动支付领域累计发生业务82.04亿笔,金额84.7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3.88%和485.82%。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因素

(一)经营主体风险

金融市场风险。利率、汇率等金融市场因素的波动极易对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的运营产生影响。以第三方支付的财富管理平台为例,较高的收益率是此类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获取稳定资金来源的根本保障,因此此类互联网金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对金融市场因素的敏感度极高,一旦金融市场因素发生变化,此类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的资金来源就会随之发生相应变化。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因素的波动通常较小,因此我国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面临的金融市场风险隐患通常不大。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主要依赖大数据、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获取金融市场信息,然而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通常得不到必要的保障。因此,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在向个人或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过程中,容易因大数据分析技术的设计不当而造成信用审核结果失真、信用风险不断积累的不良后果。信用风险一旦爆发,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不可避免地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以及破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即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取充足资本应对到期债务或资产增长而形成的风险。造成流动性风险的因素通常是多方面的,就我国互联网金融而言,其第三方支付、P2P网贷等业务模式均存在诱发流动性风险的可能。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投资者都是具有较高风险厌恶倾向的个人投资者,因此资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将直接影响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的资金链。充足的资金保障是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持续经营的根本保障,但是金融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任一风险隐患的出现,甚至是任何不利消息的传出,都极有可能引发投资者大规模的挤兑,进而导致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的法律风险集中体现在第三方支付以及P2P网贷等业务上。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本质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担保,进而在业务平台积累大量可用以投资盈利的在途资金,这一点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极为类似。然而,《商业银行法》已将吸收存款明确规定为商业银行的专有业务,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业务显然超出了其界定。再者,作为民间借贷网络中介的P2P网贷业务也存在与之类似的问题。我国现有的《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一系列与贷款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均未对个人对个人的贷款进行法律界定,因此P2P网贷业务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很难得以明确,该类业务也缺乏必要的金融管制,加上信息不对称等客观因素的存在,此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二)消费者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即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者,通常具有较高的风险厌恶性,资金的安全性与收益率通常是影响其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现如今,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理财意识普遍有限,加上监管法律的缺位,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通常得不到必要的保障。近年来,包括“网金宝”、“淘金贷”等在内的多家知名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问题的曝光,更加突出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风险的严峻性。信息不对称。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以缺乏专业投资意识的普通民众为主,在监管法律缺位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信息透明度普遍不高,因此消费者通常难以掌握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真实风险信息。与此同时,伴随互联网金融创新进程的不断推进,互联网金融平台极易通过信息技术的包装,赋予互联网金融产品更高的资产收益率与风险率,以吸引更多资本的流入,进而加剧互联网金融产品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最终将加剧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消费者风险。信息泄漏隐患。为了确保资金来源渠道的合法性,互联网金融平台通常会要求消费者进行实名注册,部分平台还会要求消费者将账号与个人银行卡进行绑定。如此一来,互联网金融产品消费者的身份信息、资金状况、账户信息等私人信息便会实时上传至网络,在缺乏必要信息保密技术的前提下,消费者的私人信息极易被盗用或篡改,甚至还有被卖给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机构的可能。然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对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保密技术提出的要求极高,普通互联网金融平台难以具备足够的技术实力确保消费者信息的绝对安全,一旦发生信息泄漏,互联网金融产品消费者将面临的风险难以预估。法律空缺。我国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具备有效约束力,因此我国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大多缺乏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业务操作不合规现象十分常见,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风险隐患显著。与此同时,也正是由于有效监管法规的缺位,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通常还面临较高的资金追偿风险。不同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没有纸质凭证作为依据,消费者的投资金额也通常较小,因此,一旦遭受不当损失,消费者追回损失资金的机会较小,只有在追偿金额远高出法律诉讼成本的前提下,消费者才会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损失。伴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力度的不断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难度将越来越大,因为监管法律空缺造成的消费者风险隐患也会逐步扩大。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机制

发达国家的互联网金融已经走过了较长的发展历程,其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已相对成熟,各国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方面也具有极高的一致性。其中,加强个人信用体系与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已成为各国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共同策略。以美国为例:一方面,美国金融市场已经构建了包含多家权威商业化评级机构在内的个人信用体系,在包括P2P网贷在内的多项互联网金融业务中,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只是作为中介参与其中,真正实现了个人对个人的直接融资模式,而并非充当民间借贷平台参与其中,有效降低了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的法律风险,同时也降低了消费者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美国早已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其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同时针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制定了严格的金融法案,有效保障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基于此,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构建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一)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风险防范机制

创新互联网经营主体担保模式。现阶段,为了保障充足资金的流入,我国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通常会采用担保经营的模式,为消费者的投资进行担保,进而积累了大量信用风险隐患与流动性风险隐患。因此,为了降低经营风险,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必须创新其担保模式以实现风险转移。以P2P网贷业务为例,其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引入第三方保险机构、风险抵押物等形式改变原有的担保经营模式。一方面,P2P网贷经营主体可以与第三方保险公司合作,通过为消费者购买资金安全保障险、信用证保险等保险产品,用保险替代担保,将自身积累的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另一方面,P2P网贷经营主体还可以通过引入风险抵押物的形式,要求贷方根据借贷规模提供相应抵押物作为担保,同时约定P2P经营主体有权处置贷方抵押物以支付贷款本息,以此实现担保风险的分散。需要注意的是,P2P经营主体要合理规避贷方一物多押现象的出现,及时为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搭建风险联合防范体系。我国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发展至今,已达到接近5000家,其业务也已逐步渗透众多传统行业中,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各经营主体共同积极构建风险联合防范机制早已成为降低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助力互联网金融行业实现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一方面,各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需要合作共建信息共享平台,共建消费者黑名单,从整个行业的角度降低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各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还需共同搭建行业信息平台,并聘请专人对该平台进行维护,在定期行业动态的同时,积极对可能造成流动性风险与金融市场风险的事件与消息进行回复,以实现风险的联合防范。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机制

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缺位是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扩大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风险隐患的主要原因之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复杂程度与风险隐患远高于传统金融产品,现阶段由于我国现有的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内的各项法规均不能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产品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因此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频频遭受侵害。为了构筑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机制,必须首先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信息披露义务的同时,针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隐私权的行为制定严格的处罚条例,确保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公平性。建立消费者培养机制。互联网金融对于我国广大金融消费者而言仍是一个新鲜事物,广大金融消费者普遍缺乏必要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其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培养机制,可以有效提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与风险识别能力。需要强调的是,消费者培养机制的建立不仅需要相应监管部门加大教育投入,更需要相应监管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的监督,确保相关金融产品风险信息的充分披露。唯有如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投资风险才可得到有效控制。

作者:陈伟 博士生 付丽娜 单位:西安外事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学人才培养探索

摘要:

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对高校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必须牢牢把握金融市场变化规律,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具备互联网工具的运用能力、信息的搜集和处理能力以及更强的沟通和创新能力。因此,本科院校在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相对滞后的大环境下,应转变人才培养理念、提高教师自主性、优化课程体系,以培养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专业人才。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实训教学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及移动通讯技术实现资金高效、便捷、安全融通的一种高效率新型金融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将传统的银行、保险、证券业务由金融机构专用内联网延伸到社会公用互联网,更进一步促进了金融创新的飞速发展。而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不仅包括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还包括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基金、互联网消费金融、股权众筹融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倒逼传统金融而形成的产业升级等方面。金融学专业是一个与市场紧密相连、应用性极强的社会学科。毕业生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必须牢牢把握金融市场变化规律,紧跟行业发展趋势。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的技术更新和产品创新的不断发展对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高校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困境

本科院校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如转变教学理念、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结构、提高实践教学比例等,但收效甚微。随着激烈的就业竞争和人才缺口的矛盾日趋激化,目前,高校金融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本科应届毕业生在学历和能力上无优势

金融企业一般不重视基础人才培养和储备,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在短时间掌握所有必备技能,带来客户资源,创造岗位价值。而在高等教育普及化背景下,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技能掌握及资源方面远低于研究生和已有工作经验的低学历者,就业压力较大。

2.金融学专业教学改革严重滞后

本科生教学大纲的修改一般为5年,有的甚至时间更长。对于普通社会学科,这种改革或调整时间能够满足学科发展需要,但对于呈几何级数发展和变化的金融市场,这种调整速度远远滞后。并且普通高校一般教学管理严格,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安排课程,灵活性较低,难以适应金融市场变化需要。

3.传统实训教学形式单一僵化

目前,普通高校实训教学一般有两种形式:模拟操作和公司实习。模拟操作是利用软件进行模拟外汇交易、模拟炒股,仅为交易系统简单运用,基本不涉及互联网金融服务内容。而公司实习一般选择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实习内容一般为资料整理、产品面对面推销,很少涉及互联网金融和金融创新的内容。这种实训教学形式很难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互联网金融对金融学专业人才的实践要求

由于高校教育和社会实践环境的差异,本科生毕业时与真正社会需求必然存在一段距离。但毕业生必须具备适应工作岗位的基本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以便在最短时间内适应工作岗位,创造价值。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对金融学专业人才而言除金融学专业基础知识外,还提出了更高的实践要求。

1.互联网工具的运用能力

互联网金融的直接工具包括电脑、移动设备等互联网工具的运用。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必须能够熟练掌握包括网上证券交易、网络理财保险业务、网上银行、网络信息沟通等,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相关软件。除此之外,还应具备一定程度的计算机编程、投资建模等知识技能。

2.信息的搜集和处理能力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可以挖掘企业运营环节中的各种潜在价值,提高运营效率,节约运营成本。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大数据为金融行业提供信息基础,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精准的服务,也使得动态的风险评估成为可能。因此,要求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具备深度数据挖掘能力,同时也要具备较强的信息筛选和分析能力。

3.更强的沟通和创新能力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从业人员与客户从面对面的直接沟通转变为网络平台的间接沟通,沟通形式的根本性转变要求从业者具备更强的沟通能力。这种能力包括自我推销能力和对客户的吸引力、通过已知信息对客户的风险及信用水平的判断力、对客户购买和投资欲望的激发力等等。另外,学生在毕业时需要打破传统金融思维模式,不仅具备对新事物获取和接受的能力,还需具备自主创新意识。

三、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对策

在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相对滞后的大环境下,本科院校应该转变人才培养理念,整合现有资源,体现互联网金融特色。在人才培养中以提高学生互联网金融实践能力为目的,提高教师自主性,将课堂讲授、校内实践、校外拓展相结合,培养学生金融实践综合能力。

1.提高教师自主性

在本科教育的规范化发展的背景下,大部分高校要求任课教师严格按照已有教学大纲授课。这种授课方式对于变化创新速度较慢的诸如理工科、文学类专业来说能够提高整体教学质量,但对于金融学这类创新发展速度较快的专业来说则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因此,本科院校应该给予金融学专业任课教师较高的教学自主性。教师可以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以适应飞速发展的金融市场。

2.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为提高本科毕业生互联网金融实践水平,本科院校应不断优化金融学基础课程。金融学基础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程两部分。学科基础课程包括数学、统计学、管理学、西方经济学、计算机基础与编程等课程;专业基础课包括金融学、金融市场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金融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课程。基础课程的实训优化主要体现在对于每一门专业课结构的设计和优化方面。比如,在数学和统计学中增加以网络为手段的数据搜集、整理及分析的内容,培养学生深度数据挖掘和信息筛选、处理的能力;在计算机基础与编程等相关课程中增加网络平台运用、投资建模,以及金融网络平台建设等相关内容,培养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在管理学中适当增加管理沟通内容,培养学生的沟通技巧;在金融学中增加虚拟货币发行内容,提高学生对货币管理的认知;在金融市场学中增加金融产品设计、营销方案策划环节,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在证券投资和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中增加现有互联网金融产品投资及风险分析内容,提高学生风险评估能力;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增加典型银行互联网金融产品案例分析内容,也可由学生设计相应产品,初步培养学生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中的营销投资能力。

3.优化实践课程体系

专业实训课程优化包括校内实践课程优化和校外实习优化。校内实践课程优化可以从手段和内容两方面入手。从优化课程手段来看,可以从传统的实验室固定场所固定设备教学向实验室外非固定场所固定设备转变,借助手机移动设备终端,提高教学互动性。从优化内容来看,除了传统的模拟股票投资外,还应加入多种教学内容,如投资理财方案的设计。可以组织学生结合专业理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分别从银行、券商、贷款公司角度为个人、家庭、企业等设计投资理财与资金运用方案,强化计算机运用。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金融大赛,参加国内各类型金融模拟大赛,如模拟炒股、模拟期货、模拟外汇交易大赛,参加银行组织的金融产品创新大赛,提高学生实盘操作及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设计能力。校外实习优化主要从实习内容入手,学校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尽可能增加与互联网金融相关实习内容,增加学生互联网金融工作体验感。

作者:段文博 单位: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管理探析

摘要: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进行介绍,分析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因素,并提出了防范风险的建议,希望对未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当前我国互联网技术正处于飞速发展阶段,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决定了其逐渐的渗入到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去,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十分迅猛。放眼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亦促进了金融行业进入国际互联网金融的时代,金融行业的发展速度较之前而言大幅度的提高。然而,互联网金融的这种迅猛发展也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亦是需要面对非常之多的风险的,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及时有效的进行分析,进而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应对。

1.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在传统金融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支付、信用中介、资金融通的金融形势。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一定的市场环境下,通过安全、高效的互联网对传统金融业进行创造性变革。与传统金融业相比,互联网金融最大的特点在于包容和开放[1]。互联网金融运用社交网络等媒介,将人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为每一位参与者提供开放、自由、平等的平台,资金的供需双方能够充分获取自己希望获得的信息。目前互联网金融已经由过去的网上银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网络贷款、个人网络信用贷款等方面发展,相信未来会有更多具有创意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推向市场。

2.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政策未知性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还属于新兴产业,大量行业政策还有待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政策对一个行业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以余额宝和专车服务为例,余额宝是最具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通过余额宝,用户不仅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还能随时将余额宝内的资金用于消费或转出至银行卡,这是与传统货币基金最大的不同之处。余额宝已经推出即获得广泛的市场认可,但当时的余额宝尚处于金融监管的灰色地带,一旦央行禁止该类型产品的存在,余额宝很可能成为非法金融产品。随着央行正式宣布鼓励互联网金融产品发展,余额宝才有幸获得了继续发展的机会。于此相比,专车服务则在市场急速扩大的时候被各地交通运输部紧急叫停,专车市场瞬间被推翻。由此不难看出,政策未知性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首先要面对的问题,企业在发展中必须对政策变化保持高度的敏感性。

2.2监管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政策主要是基于传统金融体系制定的,尚未覆盖至互联网金融领域,而互联网金融快速扩张造成了严重的监管漏洞。首先,互联网金融尚游走在法律与监管的灰色地带,还是以余额宝为例,虽然其在问世后便引爆了市场,但余额宝仅是中介平台,自身不留存任何资金,消费者的资金在购买余额宝后直接对接天弘增利宝基金。余额宝的规模现在已经突破数千亿人民币,如此庞大的资金一旦出现问题,会对社会安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2]。其次,P2P网贷平台跑路现象屡禁不止,仅2016年1月就出现了106家问题P2P平台。P2P网贷平台的跑路潮和提现困难正式监管措施不到位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的。

2.3传统金融业的反击

互联网金融的迅速扩张引起了传统金融业的高度警惕,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传统金融业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予以反击。从银行角度来看,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组建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互联网金融体系。从证券公司角度来看,各大证券公司开始推行网络开户,保险公司也开始采取网络销售的方式推广保险产品。我国对传统金融业的管制较为严格,造成银行等在面对互联网金融平台时力不从心,但大型传统金融企业在社会形象、顾客口碑、营销方式等方面具有互联网金融平台难以企及的巨大优势[3]。同时绝大多互联网金融企业是轻资产公司,资金总量的限制使他们不可能大规模设立网点与传统金融机构进行直接对抗。随着未来银行利率管制的开放,银行存款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利率差会进一步缩小,从而加剧金融业的市场竞争。

2.4信息安全性有待提高

互联网金融离不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然而互联网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平台,网络安全问题是制约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网络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1)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一直以来都困扰着互联网用户。计算机病毒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影响有限,但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所有交易都通过网络完成,一旦运行过程中某一个环节受到计算机病毒攻击,很可能导致整个互联网金融系统瘫痪。(2)软硬件设施水平差。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大多为小型公司,这些公司在规模、资金总量等方面极为有限,为了降低成本,软硬件设备的水平相对较差,这就造成了计算机技术与网络安全方面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首先,当交易量集中至某一时点时,服务器会因信息量过大发生瘫痪。其次,交易平台无法抵抗网络黑客的恶意攻击,客户信息存在被泄露的风险。

3.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识别

3.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互联网金融业造成的影响。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尚处于发展阶段,各项政策法规正在紧锣密鼓的中[4]。一旦某项政策或法律法规禁止互联网金融某个分支,将对这个子行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在实际中,传统金融业仍是金融政策制定和监管的主要对象,这些规范、监督制度对互联网金融的兼容性有限,因此互联网金融处于法律与监管的盲区,政策与监管措施的不完善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刺激了行业内不负责任现象的发生。

3.2信用风险

信用是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基础。对互联网金融而言,其经营主要是依靠互联网,相比传统金融业,它并没有实体网点,这既是巨大的优势也是明显的缺陷。完全网络化经营能够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成本降到最低,但同时也更难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问题尚处于空白,行业门槛低,这就造成了大量互联网金融公司存在诈骗、跑路等行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隐瞒交易过程、结果与直接窃取客户资金两个方面,然而无论哪个方面都会给客户造成巨大损失,进一步加剧行业混乱。

3.3经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首先,行业内部竞争呈现白热化。互联网金融业市场容量巨大,越来越多资本正在进入这个行业准备分一杯羹。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国P2P借贷平台共有3657家,是2014年P2P借贷平台总数的两倍以上。其次,来自传统金融业的反击。传统金融业在中国有数十年的发展时间,对金融市场的熟悉度更高,且客户基础更强大,这是互联网金融业在短时间内难以匹敌的。

3.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没有遵守操作规范、系统故障、网络安全受到威胁等问题造成的潜在损失风险[5]。互联网金融对计算机和互联网具有较高的依赖度,数据安全和网络稳定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然而互联网随处可见的病毒或木马对网络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隐患。同时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是由传统金融行业跳槽而来,他们在短时间内无法完全适应新技术、新功能,因此很可能因操作失误造成损失。

4.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建议

4.1完善行业法律法规

虽然互联网金融出现的时间较短,但是其影响力和影响面是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完善行业法律法规迫在眉睫。由于互联网金融涉及大量技术问题,因此制定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需要互联网监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通力配合才能完成。现行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尚未能覆盖所有子行业,这不仅会增加消费者损失,还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在制定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必须考虑到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性,既要对经营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规范,也要注意不能扼杀了其创新能力。这就需要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充分听取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意见,并实时掌握该行业的发展状态[6]。

4.2加强行业监管

从本质而言,互联网金融也是金融行业的组成部分,只是与传统金融业相比具有了互联网属性。所以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中必须采取双管齐下的措施。互联网金融在优化金融体系中具有突出贡献,对其监管力度必须适当,过松则无法达到预期监管效果,过紧会造成活跃性下降。互联网金融涉及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互联网货币基金等,虽然国内已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措施,但总体而言还是偏少,这就要求监管部门紧跟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潮流,密切关注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产品,防止出现失控。

4.3加强行业自律

互联网金融的所有经营活动都是通过网络进行,这极大提高了监管难度,这也是造成监管政策迟迟难以出台的主要原因。外部监管不完善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加强行业自律,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在P2P借贷平台发生跑路潮后,消费者对P2P网贷的信任度大幅下降,造成真正有实力、有信誉的P2P借贷平台难以吸引消费者,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必须尽快成立自律协会,实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相互监督。自律协会定期组织自律协议,安排专门人员对成员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通过航悦自律协会不仅能够有效弥补外部监督的漏洞,净化市场环境,还有有效避免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

5.结语

互联网金融的不是对原有金融体系的破坏,而是促进中国金融体系良性发展的必要推动力,只有确保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才能使其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