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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部分

境外金融机构   交易所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   资产管理机构   对外开放  

摘要: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新措施出炉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对外宣布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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