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北方农业学报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以家庭经营为主体 【正文】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以家庭经营为主体

作者:杜艳玲; 史佳敏; 贺秀珍; 杨勇 兴安盟扎赉特旗新林镇人民政府; 内蒙古新林137600; 内蒙古银行; 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00; 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31; 土默特右旗农业技术推广站; 内蒙古萨拉齐014100
农业建设   经营体系   家庭经营   经营制度   集约化  

摘要: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现代农业建设,提出要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是对原有基本经营制度的否定,而是对原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从而实现多元互动,多元互补,聚力发展。这其中,家庭经营是基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坚持家庭经营为主体、主力和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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