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北方金融 我国金融混业监管的模式选择 【正文】

我国金融混业监管的模式选择

作者:郭琼艳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200042
金融监管   混业经营   宏观审慎监管  

摘要:金融机构跨界经营加剧、金融创新不断涌现、混业经营成为大势所趋的情况下,我国滞后的金融分业监管模式饱受诟病,改革势在必行。以美国为首的功能性监管和以英国为首的单一监管原是主流的两种基本模式选择,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两者之缺陷无处遁形,各国相继对监管机构进行改革。域外模式有其优劣之处,我国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市场现实情况,构建监管模式,协调宏观与微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引发巨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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