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安徽医学 不同通气模式对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潮气呼吸肺功能的影响 【正文】

不同通气模式对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潮气呼吸肺功能的影响

作者:李志博; 王雪芹 河南省开封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科; 475000
呼吸窘迫综合征   新生儿   高频震荡通气   机械通气   肺功能  

摘要:目的 分析不同通气模式对呼吸窘迫综合征(RDS)新生儿潮气呼吸肺功能的影响。方法 收集2013年3月至2015年4月河南省开封市儿童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收治的84例RDS新生儿的临床资料,按治疗方案分为高频震荡通气组(HFOV组,n=44)与间歇指令机械通气组(IMV组,n=40),比较两组患儿治疗前后二氧化碳分压(PaCO2)、氧合指数(OI)、吸入氧浓度(FiO2)的变化,统计两组患儿有创及无创机械通气治疗时间、氧暴露时间与并发症发生率,均随访至校正18月龄,记录两组患儿吸气时间(Ti)、呼气时间(Te)、潮气量(VT)、呼吸频率(RR)、达峰时间比(TPTEF/TE)、达峰容积比(VPEF/VE)。结果 (1)治疗第3、12、24小时,两组患者PaCO2、FiO2、OI均降低(P〈0.05),HFOV组治疗不同时间FiO2、OI均低于IMV组,治疗第3、12小时,PaCO2低于IMV组(P〈0.05);(2)HFOV组有创通气时间、无创通气时间、氧暴露时间均短于IMV组(P〈0.05);(3)HFOV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IMV组(11.36%vs27.50%),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4)HFOV组随访至校正18月龄,患儿VT、TPTEF/TE、VPEF/VE均高于IMV组(P〈0.05),Ti、Te、RR均低于IMV组(P〈0.05)。结论 在新生儿RDS的治疗中,采用HFOV肺通气治疗模式,可改善患儿血气指标,减少并发症,改善其潮气呼吸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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