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我国继承法无需设立特留份制度刍议 【正文】

我国继承法无需设立特留份制度刍议

作者:胡卓敏; 田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特留份   遗嘱自由   必留份制度   被继承人   立遗嘱  

摘要:<正>一、问题的提出有关我国遗嘱自由的限制以及特留份制度的构建一直存有争议,继2000年与2001年的两起遗嘱继承案件之后这方面的争议加剧。2000年杭州画家叶某将自己百万遗产遗嘱赠送给自己的保姆,其女拒绝执行遗嘱,保姆遂提起诉讼。随后2001年泸州黄某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其情人张某,其妻拒绝执行遗嘱,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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