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11月,国家文物局发出关于引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的通知,《导则》中对于文物建筑的活化利用给与更为开放的指弓文物的利用相较原来的法规更加灵活多样,深圳市作为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文物保护和利用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本文结合深圳市对于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项目的实践探索,引发对活化利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以期对其他地区开展文物活化利用工作提供相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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