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正文】

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医药局
护理员   加强医疗   健康服务需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市场监管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财政(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中医药管理局:为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增加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扩大社会就业岗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现就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高度重视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在党的报告中强调,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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