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地方志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机关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正文】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机关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作者: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管理单位   地方史志   山东省   办公室   机关  

摘要:根据山东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统一部署,2007年7月18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机关被正式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目前,山东省史志办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抓紧实施人员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等各项工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