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非法拘禁中强行转走受害人账户钱款构成何罪 【正文】

非法拘禁中强行转走受害人账户钱款构成何罪

作者:涂新武 不详
非法拘禁   受害人   账户   软组织损伤   被告人  

摘要:2019年1月3日,被告人李某以陈某欠钱未还为由,邀约被告人张某、王某、刘某(均成年)将陈某及与陈某同行的第三人周某强行带至某宾馆房间关押两天,后陈某借机逃脱。4名被告人对周某实施殴打并强迫周某下跪,致周某软组织损伤、口鼻流血,构成轻微伤。期间,刘某借口殴打周某时手机屏受损,逼迫周某解除其手机支付宝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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