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妇运 安徽省长丰县妇联在社会矛盾排查调解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正文】

安徽省长丰县妇联在社会矛盾排查调解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作者:黄平 安徽省妇联
社会矛盾纠纷   调解工作   长丰县   妇联   安徽  

摘要:长丰县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县、乡、村一级联动,多部门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的“大调解”新格局,长丰县妇联积极把妇女维权工作纳入“大调解”中,使妇女维权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形式更加灵活,手段更加有效,成果更加明显。县妇联结合社会矛盾排查调解中心实施的“三项制度”,即建立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责任制、坚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例会(调度会)制度、建立疑难和重点纠纷的联合调解制度,制定了若干项妇联维权工作制度。一是实行主席信访接待日制。二是推行首问责任制。对妇女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谁接待,谁负责,按照登记、记录、办理、反馈的程序,让妇女群众的问题得到解决,疑问得到解答,心理得到疏导。三是落实信访派单反馈制。县妇联将信访件进行分类登记后,派单交给有关乡镇妇联,限期办理,限期反馈,提高信访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四是建立维权值班制。五是完善信息沟通制。加强妇联与公、检、法、司、信访、民政、计生、劳动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互通信息,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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