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船检 船舶的法律性质 【正文】

船舶的法律性质

作者:高胜军
船舶   法律性质   海商法   使用目的   商业行为  

摘要:海商法上的船舶除具备一般船舶必须是水上浮动式装置的特征与能够供航行之用或有特定用途的性能外,大多数国家的海商法对船舶进行了一些限制。譬如,对船舶的使用目的,一般限制在“是指以进行商业行为为目的而供航海之用的船舶”;对船舶吨位的下限,有些海商立法规定了船舶吨位的下限为排除小型船艇,我国,韩国等海商法均排除了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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