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医院院长 医务人员不适用商业贿赂罪 【正文】

医务人员不适用商业贿赂罪

作者:邓利强 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医务人员   药品回扣   媒体报道   工作人员   医疗机构  

摘要:日前一些媒体报道声称“目前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发生在医疗机构的药品、器械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如收取药品回扣、赞助、新药推荐费等,数额较大的也将以商业贿赂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