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医改政策中,“公益性”的价值取向有待于理论澄清。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只能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不能有“营利、生存和发展”的目的。在既定医疗卫生体制下,公立医疗机构难以回归公益性。建议调整现行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政策:各级政府才是医疗卫生公益性的责任主体,而非公立医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1.99
期刊级别:北大期刊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