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我们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经验,作为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显著优势之一,并且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新时代进一步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我们党开创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继续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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