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关于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2010年1月起组织开展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通告对此次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申请人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较上一次放宽了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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