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国禁戏,实际上是古代禁戏观念之扩展与延续。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各地较为随意之禁戏举措,表面上使戏剧撰演分离,实未构成较大阻制;国共对峙时期,国民党在颁布禁戏法令的同时,亦提出戏剧解禁方式,实际上取消演剧作为艺术与民俗活动的自由性与合法性,致使戏剧生态芜杂与失衡;抗日战争时期,汪伪政府和日本占领军的禁戏举措,不仅限制戏剧应有的开放性观演空间,且导致戏剧在非法的生存困境中难以摆脱因袭的重负;解放战争时期,官方尚未出台统一之禁戏标准,即便“戏改”,亦未形成统一的改良尺度,从而造成禁戏标准混杂与戏改界限模糊的局面.引发了民国戏剧的某些内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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