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1991年文本将品种权中农民自留种权改为非强制性例外,而中国加入UPOV 1991年文本将是大势所趋。作为一个传统的农止大国,我国必须正确看待农民留种权,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民留种权与品种权的平衡机制。本文阐述了正确看待品种权中的农民自留种权的对策,主要包括基于中国国情分析农民留种权的重要性、积极应对国际挑战、正确规划农民自留种、做好农民留种权立法等方面内容,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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