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新城乡 脱贫攻坚期内保持干部稳定 【正文】

脱贫攻坚期内保持干部稳定

脱贫工作   相对稳定   贫困地区   专职副书记   部门负责人  

摘要: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地区县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专职副书记、政府分管副职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相对稳定,换届调整后原则上不调整岗位,不脱贫、不摘帽、不换人。对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贫困地区县乡党政正职,可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但仍要继续兼任现职,并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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