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日照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正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日照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   饮用水安全   水源地保护  

摘要:2018年3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日照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由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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