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0年9月25日在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正文】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0年9月25日在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作者:丁义军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条例草案   山东省人大   法制委员会   文物保护   审议结果  

摘要:<正>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总的认为,为加强我省的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很有必要,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作了认真修改,并将条例草案印发十七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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