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决定 【正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决定

企业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监事   职工董事   企业法定代表人  

摘要:<正>2010年3月3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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