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论文:对中国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思考 【摘要】 我国农业生产的农药化肥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农业环境日益恶化,不仅影响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严重威胁着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成农业建设和农村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应针对当前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情况,加强农业环境政策法律建设,完善政府职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深度,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进农业建设。 【关键词】农村;环境法;政策 【正文】我国正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表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也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农业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优先领域,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然而,目前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农业生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退化加剧,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如何搞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如何防治农业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如何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使农业生态环境由恶性循环走向良性循环,是关系到农业能否持续发展重要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应针对当前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加强我国农业环境政策法律建设,完善政府职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深度,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企业经营人员和农民群众等广大公众环保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业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环境保护是我国整个环境保护工作很重要的领域,也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农业环境破坏及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而且直接制约农业生产和农村的发展的后劲。当前农村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土壤污染严重、土地质量退化,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给食品安全构成隐患由于长期的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及其他农业化学物质,以及工厂企业“三废”超标排放,导致我国1.5亿亩耕地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呈现重金属与有机物复合污染的复杂情况,土壤质量退化,农产品欠收和有毒物超标的情况屡有发生,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受到阻碍。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农药中毒的人数占世界同类事故中毒人数的50%.1995~1999年黑龙江、江苏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发生药害2000多起,药害面积达200多万亩,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 工业和生活污染导致的环境酸化问题也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环境。酸雨(pH 5.6)从1985年的约175万km2扩大到1993年的280万km2,受重酸雨(pH 4.5)影响的区域由1986年重庆和贵阳等局部地区至1993年扩大到南方广大地区。环境酸化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如森林、草地的衰亡,土壤酸化板结,农作物减产等。 农膜污染的面积也逐年扩大,1995年已达到64913万公顷,农膜年均残留率约20%,平均每公顷达60公斤。 2、农村水源污染问题突出,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农业生产以及畜禽养殖导致的水源污染日趋严重,难以有效控制,造成湖泊等水体的富营养化,使之失去生产和生活的使用价值,水源污染还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甚至食品污染。 农村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加,全国1995年是1978年的4倍。2003年的每亩化肥投入量从1980年的每亩12.3斤(折吨量)提高到43.1斤,比1980年高出348%.而且,目前盲目偏施化学氮肥,氮、磷、钾比例失调的现象比较严重,且化肥的利用率只有30%左右。大量化肥流失,加剧了湖泊和海洋的富营养化,成为水体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 我国农村养殖业排污量剧增,目前畜禽粪便的农业利用减少,畜禽业的集约化程度提高,加重了养殖业与种植业的脱节。畜禽粪便的还田率只有30%多,大部分未被利用。 湖北省每年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量约2亿吨,其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是工业和生活污水的5倍以上。 农作物秸秆污染。我国每年秸秆产生量约6.5亿吨。由于缺乏能在短时间内大量消耗秸秆的经济实用技术,且产业化水平不高、出路不畅,造成秸秆的大量焚烧和废弃。不仅浪费了生物资源和能源,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和水体,给居民生活和交通安全带来重大影响。 湖北省每年产生约3000万吨秸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不到40%,很多都直接焚烧,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水土流失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使4 540万hm2耕地受损,占我国耕地总面积的34.3%.水土流失从黄土高原向其他地区如我国西南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及华北地区的扩展,使我国可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从而危及我国粮食安全。 在南方省区的丘陵与山地(母岩以花岗岩、砂岩、砂页岩、红色粘土及碳酸盐岩类为主),以水蚀形成的劣地及石质坡地为标志的土质与石质荒漠化土地,呈小面积斑点状分布的型式,当地群众常以“红色沙漠”、“白沙岗”、“石漠”等名词以形容其土地退化。其侵蚀方式以面蚀及沟蚀为主,在花岗岩地区还有水蚀与重力侵蚀共同作用的崩岗侵蚀,在碳酸盐岩类地区溶蚀是主要的侵蚀方式。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村生存环境恶化,威胁农民健康据有关统计表明:我国农村有3.6亿多人喝不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城市工业的转移,导致近郊污染加重;村镇及工业建设无规划或不按规划实施,使得农民生活条件雪上加霜;小作坊式工厂工作环境恶劣且缺少防护措施,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 据2005年做的典型调查,9省三县74个村105项做了调查,其中40%村庄没有集中供水,60%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40%的村庄雨天出行难,晴天是车拉人,雨天是人拉车,90%的村庄没有任何消防设施,90%的垃圾是随处丢放(访谈者认为:“显然这样一种人居环境是不能容忍和接受的)。 5、农村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纠纷增多,环境污染引起的矛盾激化尤其是工厂企业的“三废”排放和污染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日趋增多,农民往往难以寻求法律途径,而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成为社会安定的隐患。 而且,有关环境纠纷往往涉及者众多,处理困难,例如屏南榕屏化工厂造成屏南县溪坪村环境污染,1700多村民身心健康、财产损害严重,事件、纠纷与诉讼历时十多年难以解决,等等。 (二)造成农业环境问题的原因 农村环境问题是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仅为农村环境问题的形成提供了外在条件,而人们不合理的生产活动与生活活动及其他有关社会经济因素,才是导致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活动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面广量大的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农村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尤为突出的是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不可降解的塑料薄膜,以及日益增加的畜禽养殖业排泄物所带来的污染。化肥、农药及其他农业化学物质的使用,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有见效快、效果高、面广等特点保证了作物的增产丰收,减轻了劳动强度,降低了人工费用,因此,使用种类日益繁多、范围日益扩大、用量增加。但是,由于低效率的或不合理的使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乡镇工业污染不断加剧乡镇工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农村地区脱贫致富、安置富余劳动力,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致使乡镇企业在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生产技术、方式和生产工艺落后,许多采用土法生产,生产能力低下,设备陈旧,乡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跑、冒、滴、漏”严重,资源和能源消耗高、浪费大,“三废”污染严重,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近忧和远患。乡镇工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已接近或超过50%,已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个突出问题。另外,由于受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国家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还有反弹现象。 3、农村的贫困伴随着落后的生活方式不少贫困的农村地区都缺少燃料,由于没柴烧,不少地区挖草根、剥树皮、折树枝甚至乱砍滥伐,在一些地区,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部分地区覆盖率不足5%,甚至在1%左右。由于粮食与燃料的压力,贫困地区人民居住在这一特殊环境中,受环境条件的限制,商品经济难以发展,为了生存不得不以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靠山吃山”,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盲目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并且,随着人口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传统生活习惯的改变,农村生活废物的种类、数量都不断增长,包括塑料袋、快餐盒、废电池等许多难以降解的物质,但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生活废物的收集处理设施远不能满足需要,大部分农村既没有垃圾存放点,也没有处理场所,农村生活废弃物随意排放,最终成了污染源,严重地污染了水源和土地,有些农村“脏、乱、差”现象突出。 4、工业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的农村环境污染、城市生活污染的转移工业和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加重了农村的环境污染。在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占用农田、侵占河道、随处焚烧等现象屡见不鲜。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增长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长4%;但是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导致工业固体废物(很多是危险废物)长年堆积,而固体废物处置标准不高,管理不严,不少工业固体废物仅仅做到简单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仅达到20%左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贮存状态,不符合安全处置标准,2002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仅为24.2%,1996年到2002年危险废物累计贮存量达到2633.9万吨。 由此而污染的农田已达100万亩,加重了耕地矛盾的突出。 在我国的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盲目追求经 济的发展,重开发利用,轻生态保护,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少数地方农村的小矿点林立,有的甚至乱采滥挖,采富弃贫,废渣石乱倒乱弃,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突出表现为粗放式的资源开发方式导致资源的浪费、植被生态破坏、地层塌陷和水土流失。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万吨煤塌陷率就在1000m2~3000m2 间,平均塌陷率为2000m2. 5、环境保护机制与制度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城市,而极少关注农村,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律存在严重问题,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在农村缺乏有效的机制与制度保证。 (1)在农村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发展观。广大农村的基层领导和基层组织在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温饱奔小康的同时,往往忽视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农民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受到的宣传教育的机会较少,缺乏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同时也缺乏遏制环境污染的主观能动性和权利意识。 由于贫困和发展落后,使得农村地区对农业的依赖程度较大,贫困率高、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不良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加上机构能力比城市地区薄弱,严重制约农村地区的发展,而长时期的不良土地利用方法和不正确的发展战略,最终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又加重了贫困。 (2)落后的农村环境,主要是由于城乡之间环境差距不断加大,这是现实制带来的,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由于长期存在的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度以及不适当的经济发展战略,从而使得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表现更为突出,其实质在于城乡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特定的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和作用,是农村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深层原因。 由于长期的城乡分割,使得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比较缓慢,大量人口被滞留在农村,从而加剧了农村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我国二元社会结构下,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很多农村居民无论从绝对意义上,还是从相对意义上,都还处于贫困状态,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和改善生活的压力,从而无力顾及污染控制;在二元社会结构的作用下,农村的产业结构过于单一,农业是主要产业,相当多的人是以农业为生的。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农业生产增加了面源污染的控制难度;面对差距悬殊的二元社会结构,农村中的精英分子竭尽所能流向城市,从而导致农村中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掌握环境知识的能力较弱,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这是农村面源污染失控的一个重要背景。 (3)农村与乡镇建设缺乏环保意识,规划布局不当、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致使环境综合质量低。农村与乡镇在发展中,土地规划使用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不充分,没有合理处理好工业区、居民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关系,形成工业区、自然保护区和居民区混杂的局面,致使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造成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有的农业与农村环境建设缺乏规划。农业用地、农民建房用地随意性大,农业废弃物随意排放,常出现“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局面。并且,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 (4)农村环境管理缺乏有效的综合管理机制和制度,环境监督管理、保障体系不健全。对于量小、面广、变化快、差异性大的农村环境污染源,我国环境法还缺乏有效的防治机制和制度。而且,农村环境治理的范围广,牵涉的部门多,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而按照现行的分部门监管体系,有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相互衔接的综合管理系统。同时,农村的环境保障体系仍比较薄弱,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人员队伍、执法手段、资金都很缺乏,而由于农村地大面广,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发生在广泛地区,发现困难,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管或执法时往往力不从心。同时在农村也缺乏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的机制、途径与基础。因此,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困难。 (5)农村环保执法的监督机制需要建立。随着环境执法的发展,监督机制显得更加重要,它是保证环境执法依法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但环境执法责任机制、执法监督机制、权力制衡机制的建设还十分不足,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缺乏制度性保障。 二、我国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一)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 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旨在调整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表现形式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主要由国家和地方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组成。主要包括: 1、宪法。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第二十六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第十条)。 2、法律。我国《环境保护法》(1989)对保护农村环境保护作了基本的规定;《农业法》(2001)对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作了专章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矿产资源法》(1996)等环境资源法律也对农村环境保护作了规定。 3、行政法规。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土地复垦规定》(1988)、《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等。 4、地方法规。例如《湖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3年2月13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3年2月25日公布施行)等。 5、部委规章。例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等。 6、地方政府规章。例如,《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人民政府令第180号,1999年9月1日施行)等。 7、其他政策法律规范性文件。例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面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措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等。 (二)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的主要内容 1、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规定《农业法》(2001)规定,发展农业必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农业生态环境治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规定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改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规定,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 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编制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这项涉及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的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准备用1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民的生活与生产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基础。 2、防治农业环境污染的规定《环境保护法》(1979)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农业法》(2001)规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保养耕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机肥料,采用先进技术,保护和提高地力,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水污染防治法》(1996)规定,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利用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第三十七条)。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必须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第三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将农村固体废物防治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关注保护与改善农村环境。1995制定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使用农用薄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增加了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要求,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首次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管理范围,强化了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第四十九条)。既将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问题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避免出现法律调整空白;又可以考虑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法律控制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条件,通过授权立法方式交由各地自行规定。 3、土地利用规划和耕地保护的规定《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第十九条)。《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耕地实行严格保护,《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了我国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三、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的政策法律思考 近年来,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总书记在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做出了“要启动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重要指示;曾培炎副总理2005年4月提出,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务院在最近发出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专门提出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国家近年加大了农村环境保护的力度,今后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将有几项重大举措:第一,启动农村小康建设环保行动计划。用5至10年时间,使农村现在的水源地、垃圾污染、土壤污染等一些重要环境问题要有比较大的改善。第二,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力度,大力开展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从而使当前农村环境条件和社会基础比较好的一些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可协调发展。第三,结合我国当前“菜篮子”基地的建设,加大对“菜篮子”基地建设的环境管理,在食品安全方面做好环境方面的有关工作。第四,加强有关法制法规的建设,特别是针对当前规模化养殖以及相关的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今年要在立法方面加强工作。 旨在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已在全国各地陆续启动。江苏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成都市、湖南省常德市、安徽省绩溪县等已不同程度开展了示范试点工作。 为了促进城乡环境的协调发展,应根据农业和农村的特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农村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认识,依法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和落实计划各级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要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将农业生产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纳入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范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民的生活与生产环境。 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农业法的规定,把农业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资金,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液、废渣、粉尘、恶臭气体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各级环境保护和农业管理部门,应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将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纳入管理工作的内容,指导和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开发以及示范和推广工作。强化各项农业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 走城镇化发展之路。建立垃圾清运及集中处理系统,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规划、有重点、分期分批帮助农村建立垃圾存放池、公共排水道、生态厕所等,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将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指标纳入领导年度目标考核中去。 (二)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循环经济是生态保护型经济。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应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二是以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通过打造各种循环经济链条,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农业发展道路,从根本上降低经济活动对环境的破坏,保护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应大力扶持建设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化废为利的生物科技企业;推广养殖场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促进粪便还田;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行“猪—沼—果(草、渔)”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和零排放。 目前,在农村污染中,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较为严重,可以说养殖污染已是农村水源污染的主要因素。对此,各地都在积极寻求对策,在国内也已有不少“变废为宝”的办法,如用畜禽的粪便生产沼气,制成有机肥,提高林地单位面积综合效益,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林、牧协调发展的林农牧复合经营工作等。 (三)完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规定已经难以 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应将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的制订、修订纳入立法规划。在总结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与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了国外成功经验,结合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关于进行修订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修订,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同时,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发展,组织制定和修订地方农业环境标准。加强农药、化肥、农用薄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的环境无害利用的规范,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订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强制淘汰工艺设备制度、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禁限制度等,有效预防和控制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对违反该法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抓住重点,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紧紧抓住土壤污染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环境:(1) 申报登记,明了情况。要加强土壤污染源的申报登记与调查工作,摸清农村土壤污染物的产生来源情况,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对有关污染者依法提出监督管理要求。(2) 规范颁证,严格监督。从事农药等农用化学物质的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对违法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3) 制定预案,防范事故。应当抓紧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环保部门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政府,由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强制应急措施。(4) 严格控制工业和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控制危险废物、城市垃圾、工业废物的污染;对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应依法排除危害、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 (五)建设机构和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环保部门根据本地区农村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管理机构的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监督管理网络,同时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环境管理人员,加快农村环境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六)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的认识和能力结合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形式多样地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的内容和有关知识。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将给他们带来的实惠,使他们能够自觉地加入到小康环保行动中来。并认真组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人员、环境研究机构专业人员和有关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社会,结合农村环境保护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和专题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执行、遵守和维护能力,共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中国农业论文:加入WTO后中国农业保护政策的调整 一、加入WTO前中国的农业保护状况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尤其是粮食安全问题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消费大国来说更是具有特殊意义,因此,中国一直坚持农业生产要立足国内资源,农产品供给要以国内生产为主,实现自给自足的方针政策。长期以来,中国通过采用较高的进口关税、复杂的非关税措施和国营贸易公司专营等保护措施,来限制国外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以免中国农业受国外优势农业的冲击。 加入WTO之前,中国对农产品进口所实施的高关税普遍要高于世界贸易组织中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关税,例如硬粒小麦、稻米、大豆等,1999年的普通关税为180%,即使是优惠关税也高达114%,另外还要加上17%的进口增值税。所实施的非关税措施种类繁多,主要有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动植物检疫、食品卫生检疫等等,在1999年35类实行进口许可证限制的产品中,农产品就占了8类,具体为粮食、植物油、酒、棉花、烟草、食糖、羊毛和天然橡胶。而且在这些产品中,除酒之外的所有商品,都由外经贸部指定国营外贸公司专营,占了1999年国营外贸公司专营的13种商品中的一半多。虽然从1998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赋予私营外贸公司进出口经营权,但由于门槛过高(要求申请公司注册资金和净资产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且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和出口供货额分别在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以上),私营外贸公司很难进入。 尽管中国在农产品的对外贸易上设置了诸多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限制国外农产品的进口,但在对农业的国内支持上,却长期实行负保护。20世纪80年代政府通过定价政策、农业税、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农村储蓄、利息倒挂等措施,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净转移出财政性资金约1400多亿元;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政府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但由于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进展缓慢,政府农产品收购价和市场价的差距依然较大,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对农产品提价的积极作用。这种对农业的负保护政策,使投资过度向工业倾斜,农业部门投资严重不足,农田水利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农业抗灾能力小,农业基础地位脆弱;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和各种不合理负担,使农民收入降低,农业投入能力削弱;最终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和农业生产能力水平的提高,从而加剧了中国农业的弱质程度。 “绿箱”政策是《农业协定》规定免于减让的农业国内支持。它包括政府的一般服务。为粮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国内粮食援助、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政府不挂钩的收入支持、收入保险和收入安全网计划中政府的资金参与、政府自然灾害救济支付、通过资源停用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通过投资援助提供的结构调整支持、环境计划下的支付、区域援助计划下的支付等12项内容。这些政策均是基于农业的弱质性和其他非贸易因素而制定的,对国际贸易不会产生扭曲作用,将是加入WTO后中国农业保护的主要方向。经过建国以来50多年的农业发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中国的“绿箱”政策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主要涉及政府一般服务、粮食安全储备补贴、国内粮食援助、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6个方面,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的补贴等“绿箱”政策的其他6个方面的内容,尚未列入当前的财政支持范围内。总的来说,当前中国农业“绿箱”政策支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绿箱”政策总支持水平呈增长趋势,但总量仍相对较小。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国的“绿箱”政策总支持水平分别为1121.78亿元、1312.54亿元、2108.15亿元人民币,其中1997年和1998年的增幅分别为17%和60.6%。1996-1998年三年的平均支持水平为1514.16亿人民币,按当前汇率计算相当于183亿美元。比较而言,1997年美国、欧盟、日本的“绿箱”政策补贴分别为512亿美元、209亿美元和204亿美元,而且这些发达国家以前的农业“绿箱”支持一直都非常高,其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非常完善,因此,相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方式落后、科技水平低下的农业大国来说,目前的“绿箱”政策支持总量是非常小的。 第二、“绿箱”政策中政府一般服务所占较大比重。1996-1998年中国的政府一般服务支持水平平均为785.6亿元人民币(95亿美元),约占总“绿箱”政策的52%。在政府一般服务所涉及的7项内容中,除市场营销服务未列入财政预算项目外,其他各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支持。其中,农业基础设施服务比重量大,1996-1998年平均485.9亿元人民币(59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32.1%;农业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支持其次,为62.5亿元人民币(76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4%;农业培训服务最低,平均仅有2.1亿元人民币,只占“绿箱”总支持水平的0.1%;农业科研支持为40.58亿元人民币(4.9亿美元 ),占2.7%,病虫害控制支持为21.32亿元人民币,占1.4%,检验服务支持为13.18亿元人民币,占0.9%。 第三、“绿箱”政策中粮食安全储备支出较大。1996-1998年平均支持水平为383.78亿元人民币(46.4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25.3%,仅次于政府一般服务。远远高于设立粮食安全储备支持的日本(5亿美元)、巴西(3亿美元)和韩国(4970万美元)。 第四、对农业环境和生态农业建设的支持逐步增加。由于前期对农业环境保护力度不够,造成了当前水土流失、自然资源破坏严重,近几年中国政府开始加大了对农业环境的治理。1996-1998年三年平均支持水平为53.45亿元(6.5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3.5%。在各WTO成员国中,仅低于欧盟(37.4亿美元)和日本(10.2亿美元)的支持水平。 三、WTO规则下中国农业的保护空间 加入WTO后,中国失去了大部分农产品的非关税保护手段,国内市场仅剩关税这一单一的保护措施。关税作为保护中国农业的首要手段,由于所设置的税率普遍比较低,其对农业的保护空间是非常有限的。一些中国本身就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如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等,在关税保护下将可能在国内市场中更具有价格优势,而另外一些本身不具竞争力的农产品,如牛肉、奶制品等,经削减后的关税将不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在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的过程中,《农业协定》规定,在不能将原有的非关税措施合理转化为关税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可以采用上限约束的办法自主提出约束关税。中国涉及此种情形的农产品主要是大宗农产品,包括大米、小麦、玉米等,通过与各缔约国的谈判,最后确定了中国保护这些农产品的上限约束关税,加入之日约束税率为74%,到2004年的最终约束税率为65%。尽管与其他国家相比,这一上限约束关税率还是比较低的,但它对中国此类农产品的生产和贸易的保护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按照议定书,中国将在实施期内对小麦、稻米、玉米、食糖、大豆油、菜子油、棕榈油、棉花、羊毛等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根据WTO规定的基期1986-1988年计算,中国对农产品生产的国内支持措施水平为负值,且目前的支持水平又低于以1996-1998年为基期的产值的2%。负的国内支持总量,固然决定了中国不需要承担国内支持的减让义务,但同时也决定了中国今后对农业的支持水平不能超过1986-1988年平均农业生产总值10%这一微量允许水平。最后经过谈判,中国在议定书中承诺将“微量允许标准”定为8.5%,即特定产品和非特定产品都只享有基期农产品总产值8.5%的免于削减空间。这就意味着中国农业的支持水平仅有412亿元人民币,约50亿美元。这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削减后的水平,也是发展中国家中较低水平。另外,在议定书中,中国还承诺把《农业协定》第6条第2款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补贴和投入品补贴减免的“黄箱”政策计算到“微量允许标准”中,即将该项补贴计入8.5%的约束水平。 尽管50多亿美元的国内“黄箱”政策支持对中国这个农业大国来说是非常少的,但中国在WTO规则下可以利用的国内支持空间却还是很大的。目前,在中国的整个国内支持政策的构成中,“绿箱”政策占了2/3,但绝对数字比较小。按照《农业协定》的规定,对农业技术、基础设施投资等所谓的“绿箱”政策是允许的,不必计算在需要削减的综合支持总量中。自《农业协定》生效以来,各成员国都纷纷调整其国内农业支持政策,在削减造成贸易扭曲的“黄箱”政策的同时,增加“绿箱”支持幅度,从而加大了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从各国的“绿箱”支持水平看,目前美国、欧盟的“绿箱”支持分别为463、238亿美元(均占其农业支持水平的76%),日本为327亿美元(占其农业支持水平的47%)。相比之下,中国的“绿箱”政策支持总量较小,1996-1998年平均为1514.2亿元人民币(约182亿美元),按1996-1998年的数据测算,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12项措施中,中国还有6项属于空白。除“政策一般服务”支持项目外,中国对农业主要的保护手段仍然是价格干预,还未建立既符合国际规则,又能有效支持农业发展的农业生产者收入支持体系、农业结构调整支持措施以及农业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支持体系。 “黄箱”政策方面,当前中国的“黄箱”政策在基期农业总产值中仅占3.3%,这与8.5%的微量允许标准量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利用空间。8.5%可以说是中国“黄箱”政策的上限,如果低于这个“上限”,那么就可免除削减,并可以提高到这一水平,以充分利用WTO规则允许的农业保护空间。另外,对某些国内生产已经过剩的农产品,可以通过实施限产计划下的“蓝箱”政策予以保护。《农业协定》规定在限产计划下的农产品,如果根据固定面积或产量或牲畜的固定头数给予补贴,且给予的补贴按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提供,那么该类补贴可以免除。 出口补贴是增加农产品出口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农业协定》虽然要求对其进行约束和削减,但由于大部分成员有巨大的基数,即使削减后仍可继续实施补贴。中国在1986-1990年有出口补贴,但随着外贸体制的改革已取消了这一措施。加入WTO后,中国承诺取消所有的出口补贴,且以后也不再采取任何出口补贴。另外,中国还将不能享受《农业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补贴上的差别待遇。《农业协定》第9条第4款规定,发展中国家为降低农产品出口的营销成本而给予的补贴免于减让。但同时该条款还规定,发展中国家总的削减承诺仍需要完成。中国承诺零水平的出口补贴决定了不能引用该条款。因此,中国在出口补贴上的空间是非常狭窄的。但由于《农业协定》将需要减让的出口补贴定义为依据出口实绩而给予的补贴,即在直接出口阶段给予的补贴,而在生产和储存阶段给予的补贴,不属于该范畴。另外,相当于出口补贴的各种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担保或保险计划,《农业协定》并没有列入削减范围。因此,中国在零水平出口补贴的约束下,仍可通过加强这两方面的政策力度,给予农产品出口相当的补贴,以提高出口竞争力。 三、加入WTO后农业保护政策调整思路 加入WTO,中国将根据入世议定书的承诺,放开国内农产品市场,过去那种高关税、复杂的非关税措施和国营贸易公司专营等一系列的保护措施都将被逐步取消:进口关税大幅降低;除一些敏感性商品使用关税配额之外,其他所有的非关税措施都将被取消,实行单一的关税制度;逐步放开贸易权的范围和可获性,保证在加入WTO后的3年内所有企业有权在中国关境领土内进出口除一些规定的特殊商品外的所有商品。再加上中国承诺加入WTO后取消所有出口补贴,且以后也不再启用任何形式的出口补贴这一条件,那么中国的农业保护政策就应从边境措施向国内支持调整。 加入WTO后,在其他保护措施弱化的条件下,应加强对农业的国内支持政策,从根本上提高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要加大对农产品科研、推广、农业培训、病虫害防治、市场信息服务、基础建设等的支持力度;要设立专项育种科研支持基金,加快农产品优质品种选育,缩小与国外农产品的品质差距;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市场信息体系、病虫害防疫防治体系的建设;对进口敏感农产品及具有出口潜力的农产品,要根据世贸组织条款建立价格支持制度,保护国内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要由现在对农业流通环节进行补贴,转向给农产品生产者的直接补贴;等等。总的来说,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调整应遵循以下一些思路: 第一,合理设计农业保护政策结构。从保护的产品看,应重点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主要是粮棉作物;从保护的方式看,应 着重提升WTO农业规则免于减让承诺的“绿箱”政策,争取达到议定书中规定的8.5%的“微量允许标准”国内支持空间;从保护的内容看,即要加强“绿箱”政策范围的农业支持措施,又要重建以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国家税收支农、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补贴为主体的“黄色”政策体系。 第二,调整对农业和农民的国内支持方式和重点。世界贸易组织在对待农业方面总的趋势是要求减少对农业资源分配与农产品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补贴,而增加对农民的直接支付。因此,加入WTO后,应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取和借鉴欧美等国的经验,尽早改变和改革低效率的流通领域的价格支持政策,将节省出来的财政资源,转化为给农民直接补贴等其他类似的国内支持政策。 第三,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一般来说,农业收入支持可分为直接收入支持与间接收入支持。直接收入支持主要是指对农民的直接收入补贴,如灭害补贴、差额补贴、储备补贴。收入稳定计划补贴、耕地转向补贴、农业税削减或豁免等等。间接收入支持主要是指对农业的贴息贷款、生产资料投入补贴、农业保险计划、运输补贴、农产品储备制度等等。《农业协定》在强调减少国内价格干预时,对收入支持政策的要求较为宽松。因此,可以通过强化收入支持来实现农业稳定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第四,制定一系列农业保护的政策和法规。就国家宏观支农政策方面,应该制定财政支农政策、计划支农政策、信贷支农政策、利用外资支农政策、扶贫支农政策、保险支农政策、科技支农政策等。就市场保护支农政策方面,应该制定价格和管理政策,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和生产资料供给价。就收入支持政策方面,应制定直接和间接的收入支持政策。 四、具体的国内支持政策调整 根据《农业协定》可否予以减让的划分,农业的国内支持政策主要分为“绿箱”政策、“黄箱”政策、“蓝箱”政策、特殊及差别待遇政策和微量允许政策5类。就中国而言,由于承诺《农业协定》所要求削减的“黄箱”政策支持量为零,微量允许政策支持量达成为农产品产值的8.5%,同时放弃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及差别待遇政策,因此,所允许的“黄箱”政策支持量的上限就为8.5%。这样,在《农业协定》规则下,中国可以使用的国内支持政策就只剩下3类:“绿箱”政策、“蓝箱”政策和8.5%的微量允许“黄箱”政策。 (一)农业“绿箱”政策调整。农业“绿箱”政策是中国加入WTO后农业支持政策的主要方向。与发达国家成员国相比,中国目前的农业“绿箱”政策主要存在两个问题:农业“绿箱”政策支持总量相对较低,管理体制不完善。农业“绿箱”政策支持结构不合理。因此,在总量上增加投入,从结构上调整和完善,将是今后中国农业“绿箱”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按照WTO“绿箱”政策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增加政府对农民的生产和服务支出,增设产品检验、市场信息、营销服务专项资金,把农业国内支持的重点逐步由流通环节转移到生产环节。 第一,加强“绿箱”政策中的政府一般性服务。一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本农田、水利设施、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投资和专项资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定和保护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财政支出专项专用,防止流出农业部门;二是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和教育培训投入,尤其是加大对农民的文化教育培训的投入,努力提高农民素质,逐步建立有利于农民企业家成长的教育培训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建立对农产品质量等的无偿检验制度;四是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引导农民有意识调整农业结构;五是完善农业服务站的建设,加强农业服务站对农民进行农业技术、市场信息等各方面知识的传播。 第二,建立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体系。加入WTO后,中国农业结构将按照比较优势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一些农民的短期利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另一方面,结构调整本身又需要大量资金支撑,因此,应设立政府向农民提供农业结构调整的投资补贴,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第三,调整粮食安全储备制度。在目前中国的“绿箱”支持政策中,粮食安全储备支出占了1/4多,仅次于政府的一般服务项目,远远高于一些设立粮食安全储备支持的国家,这不仅加大了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也相对缩小了“绿箱”政策中其他支持的支出。在加入WTO后,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适当减少国家的粮食储备,而通过国家补贴、农民自主储备的方法。这样,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也可以保障粮食安全。 第四,逐步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政府要逐步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机制,以及对农民、低收入者的直接补贴制度。如果国家有补贴财力的话,可参照美国的脱钩补贴的方式,对农民进行补贴,计算补贴的基础可以采用税费改革中采用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之积,即将费改税后的计税依据标准直接变为补贴标准。在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时,由中央政府首先按核定的基期数额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然后由地方政府对农民进行直接支付。 第五,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持体系。结合目前中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的实施,通过设立政府向农民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补贴,以及加大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示范过程的投资力度,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蓝箱”政策调整。“蓝箱”政策是《农业协定》允许免于减让的“黄箱”政策支持。这些支持是因政府限制生产某些农产品而给予的补贴,包括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一般来说,黄箱限制生产的补贴要成为“蓝箱”政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根据固定面积或者产量提供的补贴;(2)根据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所提供的补贴;(3)按牲畜的固定头数所提供的补贴。 “蓝箱”政策的实施具有相当的灵活性。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调整国内支持时,都开始利用“蓝箱”政策来规避“黄箱”政策的削减,如欧盟在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中将其1995年的补偿支付纳入了“蓝箱”政策,美国则将其1995年的差价支付纳入了“蓝箱”政策。限产计划中国目前已经使用,但对限产计划的补贴却尚未列入财政预算。加入WTO后应考虑适当启用该项政策,尤其是在用足8.5%的微量允许标准后,“蓝箱”政策将是“黄箱”调整的一个主要方向。 (三)微量允许的农业“黄箱”政策调整。微量允许标准是中国农业“黄箱”政策的上限。当前中国的“黄箱”政策在基期农业总产值中只占3.3%,这与8.5%的微量允许标准量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利用空间,因此,中国今后“黄箱”政策的调整方向应该是在用足用好“黄箱”政策支持空间的基础上进行结构调整。 一是调整农产品价格支持方式。在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调整农产品支持和补贴结构,提高补贴效率,逐步减少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重点转向农民。将现有的国家用于粮食、棉花流通的补贴,转为政府对农民无偿提供种植大宗农产品(粮、棉、油)的补贴;二是增加给予农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扩大支持农业生产的贴息贷款的范围;三是改革农业税收制度。结合当前的费改税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四是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补贴政策,扩大提供低价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油、农业机械的支出。 中国农业论文:论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变迁的格局和方向 内容提要:作者以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及其变迁作为完整个案,从制度结构、变迁过程等方面,证实这是一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过反复交替.并渐臻二者协调配套之佳境的过程;并验证了作者提出的理论假设:只有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协调配套实施,才能化解强制性变过带来的产权低效和“制度失败”,以及诱致性变迁难免存在的“搭便车”等问题.才能渐次形成制度变迁的最佳格局;因此,未来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无疑应沿着这一理性路径迈进。 关键词:农业合作 诱致性变迁 强制性变迁 一、问题的提出 寻找最佳的制度结构和接近最佳制度结构的途径.一直是经济学者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对于中国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不少学者从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如交易费用、产权、国家、效率等出发,集中探讨了中国农业合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并由此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进行了重大的创新(林毅夫.1990;周其仁,1994;郭剑波.1994;伍山林,1996)。这些学者们都自觉不自觉的借用了d·c·诺斯和林毅夫对制度变迁类型的划分,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一个追求潜在利润的渐进的制度交替过程(d.c.north,1990),而林毅夫则认为制度变迁是人们在制度不均衡时追求潜在获利机会的自发变迁(诱致性变迁)与国家在追求租金最大化和产出最大化目标下,通过政策法令实施的强制性变迁(林毅夫,1989),但这并不意味着探寻最佳的制度结构只能从二者中选择其一。 新制度经济学在交易费用不为零和存在制度且制度(包括产权)并不总是有效等假定下,研究国家、制度以及制度变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究竟按哪一种方式演进,不但取决于意识形态、以及传统、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安排;还取决于以往的制度变迁路径的影响即以往制度变迁的方式、数量、种类以及原因等;还取决于各行为主体的表现,比如其个性与理性程度等;还取决于外部性的大小、潜在利润的多少等等。在一场强制性制度变迁中,国家以及国家信奉的主流意识形态,即在一个社会里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举足轻重。 但问题是,诱致性变迁难免外部性和“搭便车”等问题出现,可以化解外部性的国家也总在边际收益一边际成本的前提下实施制度创新,加上对严出最大化和租金最人化目标的追求,国 家导致的政策失败(制度失败)和产权的无效率是一种常见的现象(林毅夫,1989)。 因此,我们假定,在正交易费用和制度安排并不总是有效的条件下,要接近或形成最佳的制度结构,就须: (1)应使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配套协调实施,以收取长短之效;受这一基本假定的制约,还应: (2)使国家尽可能的保持理性,并使国家理性、群体理性符合个人理性而 不是相反; (3)使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安排与正式安排及正式安排的变迁协调而不是相反; (4)使制度变迁既依赖既往的制度变迁路径,又要大胆创新; (5)产权形式要趋向多样化。 我们将选择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及其变迁,来检验上述假定。 二、变迁的轨迹 (一)建国前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 建国前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在根据地以外的地区,缘于国家追求增加财政收入、银行振兴等潜在收益.以华洋义赈会倡行合作救灾为开端,以1928年国民党政府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的设立和 1934年《合作社法》的出台为标志.迈上了国家单方面实施、推动制度变迁的途经。由于资金来源和规模受到较大限制、也不能有效减少农民加入的交易成本,这场强制性制度变迁致使一方面信用合作大发展,一方面高利贷盛行乡间;虽然合作社在保甲制下普及到保,而农业生产却日趋凋敝。 根据地的农业合作,主要体现诱致性待证。采取了农民自愿的方式,“民办公助”是政府行为的主凋。才溪乡的耕田队和耿长锁的合作社等都采取了灵活的资源配置形式和收人分配方案,努力寻找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的适当比例。但是,由于规模的扩大受入社农民退出权的限制和交易成本的制约,寻找合理的分配方案交易成本就很高.不合理的分配又加大了入社农民的退出行为,从而增加了组织成本,合作社的经济绩效并不理想,只能实现较小的规模经济。 可见.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都会面临交易成本与规模扩大的矛盾,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规模扩大并不等于经济绩效提高。根据地以限制合作社的规模来减少交易费用,即在生产水平低的情况下.以追求较小的规模经济为目标的做法,是已经验证了的理性选择。但后来的变迁恰恰忽视了这条成功的经验。 (二)告别私有产权并极力追求“公平’(1949~1978年) 关干农业合作的重大决策形成于1953年以前。决策依据是对当时出现的两极分化、中农化、富农经济等现象的综合分析,对旧中国农村贫困状况的估计和原因探讨。以及政府强烈的想把中国引向富强的使命感;也体现对意识形态绩效的追求,对不公平增长方式的舍弃和对公平增长方式的偏好——这表现为对收入分配差别的刻意缩小和以产权的不断公有比为缩小分配差别的手段。而库兹涅茨的研究表明,“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长期趋势可以假设为: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经济增长早期阶段迅速扩大,而后是短暂的稳定,然后在增长的后期阶段逐渐缩小。”约翰逊也说,“‘经济平等的成本对任何希望增长的处于发展中的经济社会来说.可能都是巨大的;待别明显的是,从上看经济增长的极大突发,一直是同极大的意外收益的前景和结果相联系的,所以.一个热望取得迅速增长的国家过于强烈的坚持旨在保证经济平等和公平收入分配的政策,似乎是不明智的。”因为这将限制对资本的积累和投入,而大多数情况下,经济增长必须以收入差别为前提。因此,政府当时对公平增长方式的选择,成了社会稳定的前提.但也由此丧失了不少的经济增长机会,制度创新的绩效也大受削减。这可以从合作社的产权制度变迁中看出。互助组为初级社取代,是因为其规模效益有限,更因为它依然是较完整的私有产权。当时条件下最有效的产权形式——初级社的效率尚未发挥出来就为高级社所代替,原因之一就是高级社是较完整的公有产权。取代高级社,则说明国家除了要用产权的公有化实现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控制外,还要通过建立全新的、完备的社区治理机构来控制农民甚至农民的思想。 初级社既成功地分割了私有产权,又通过给予农民较完整的退出权以形成社内农民的自我实施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合作社解散的风险。初级社以使农民获得较互助组更大的剩余享益权作为交换条件.从农民完整的私有权中.分割出一部分归合作社控制的剩余控制权,以私有土地入股的形式构筑了合作社的共有产权结构;生产股份基金的交纳无疑又增加了合作社的产权权重。由于农民拥有较完整的退出权,而退出的自由度与合作社的经营风险成正相关,农民不仅可以实施对合作社的监督,使合作社的管理者努力改善合作社的经济绩效,还可以参与合作社的分配等重大制度决策。对于社员来说,拥有较完整的退出权意味着拥有较完整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这使他们可以较自由地退出.也使他们倾向于维持合作社的 稳定运转,从而自觉形成一神防范大多数 社员退出以至合作社解散这一风险的自我实施机制(林毅夫,1990)。 较完整的退出权是初级社制度的关键。但形成初级社自我实施机制的还有意识形态的作用。国家借自身暴力潜能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在生产公共物品方面的规模经济优势.在农业合作之初实施了大规模的意识形态灌注.这使全新的主流意识形成了一种重要的行为规范。其内在现定之一就是支持合作社,要求农民加入合作社。这就使单个衣民退社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成培加大。 另一原因是合作社增加了对生产监督管理者的激励,给他们以较多的剩余权,如地位的改变(从地位低下的“泥腿子”到一方的领导)以及相应的收益(荣誉以及误工补贴)等(a.aalchian、and h.demsetz,1972)。 最重要的在于合作社是一种由私有、共有和公营组成的混合型产权结构。除了由公营带来和用于公营的公共积累产权归属不明外,每种产权都能获得其相应收益;而公共积累这时所占比例并不高,《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中规定,初级社应留全年收入的5%~10%作为公积金,1%~2%最多3%作为公益金。产权不明晰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突出。 此外,初级社既继承了由私有观念形成的标准行为,又承继了相沿已久的农民间合作互助的传统,从而借传统的“行为标准化”功能减少了交易费用。 总体来看,初级社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曾指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次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原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力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初级社的产权明晰形成了对社员和合作社的双重激励,这也符合马克思合作思想的本意。但因为它与主流意识形态的规定、国家的工业化目标和控制农村社区目标,都存在明显的距离,所以较早地被高级社替代了。 高级社使集体公有产权成了唯一的产权类型,因此,农民的退出权大受限制。而生产责任制不能解决因产权不明晰而带来的分配不合理,和由此产生的激励严重不足的问题。加上农民的意识形态、传统、习惯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公有产权的实际经济绩效并不理想。但是,国家及其人并没有去仔细研究产权结构及其实施机制,而是认为现有组织的规模不够大、产权公有程度不够高、国家没有控制农村社区,从而使高级社的缺陷在后起的中放大,高级社时开启的实施机制探索也受到更大程度的限制,意识形态日趋刚性,终致公社制度成为一种追逐理想的冲动,而被现实撞得粉碎。 (三) 1978年以来制度变迁的整体扫视 与改革开放前的强制性制度供给不同,1978年后的制度变迁是以初级行为主体。对潜在的获利机会的积极追求为主因的一场诱致性变迁。从大包干到乡镇企业的崛起,到股份合作制的实行,到农业产业化,制度变迁是一个不断认识获利机会、不断实现潜在收益的过程;制度变迁从发生到推广,总是一个不断“学习”——成本很低的借用和移植的过程;从收益分配的角度看.也是一个不断追求帕累托最优、不断接近帕累托最优的过程。 1978年以来制度变迁是一个对多种互补性制度不断选择的渐进变迁过程。各种制度间不但存在互补竞争关系,而且其间的替代也5主意寻找交易成本低的变迁路径.双轨制至今还是一种有效选择。在大包干依然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产权形式和实施机制的创新日趋繁夏多样化,合作制度也成了大的制度分蘖母体。 1978年以来变迁还以初级行为主体日趋活跃、国家行为日趋冷静为表象,后者集中表现 为国家角色由市场上的运动员十裁判员员向裁判员的转换,以及主流意识形态由刚性(僵比不变)变为弹性(富有包容性和对现实的适应性)。 1978年以来的制度变迁.正因为有这些待点才会获得良好的经济绩效。但是,这场制度变迁却又明显表露出制度供给不足的弊端。在市场比进程中,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迟缓,就是农村经济制度需求难以满足的原因之一,也是合作制度创新成效有限的原因所在。 三、农业合作的难题 中国农业合作的道路充满曲折艰难,要面对太多的困难和复杂的矛盾。 (一)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 直到今天,人们还在争论:合作社究竟应该是什么?不同的回答是因为对公平与效率的不同取舍。穷人希望合作社充满公平色彩,但合作社又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所以,合作社只能是劳动者在合乎国家法律及其他制度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合作社原则实现劳动的联合和资本的联合,通过资本的集中运营和劳动的分工协作,采用按劳和按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以改善劳动者经济状况的经济组织。 我们不认为合作社应仅有劳动的联合或以劳动的联合为主,相应合作社也不应仅仅采用按劳分配的制度。那样就会把合作社局限在劳动的联占中.把台作社的产权制度限制在公有的范围内。现实表明,没有资本的联合并以之为基础,任何社会生产将成为空中楼阁;也表明,把可以容纳多种产权形式的合作社局限于劳动的联合中,将合作社等同于社会大生产的一个车间,否认合作社中存在的各种经济利益和产权关系,明显是苏联模式的翻版,是对合作社内在含义的扭曲。 我们认为合作社要兼顾公平与效率。从合作社的发展史以及世界各国信奉的罗虚代尔原则中可以明显看出,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并同时对社员实行利润返还。就必须改善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甚至要不断提高社员素质,充分实现效率;马克思恩格斯也讲过合作社要有自己的经济利益.要改善社员的生活,但 中国的合作社却长期奉行“无盈利主义”.致使今天人们还谈“合”色变.将合作等同于财产的归并。这就是过去将合作等同于“公平”——极度平均比的负面效果之一。可喜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合作社已渐次恢复了其本来面目,并逐渐适应商品经济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为市场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以合作原则组织起来的、生机勃勃的经济组织。合作社选择了公平与效率兼顾,就从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中解脱出来了。 (二)意识形态流变造成的内在不协调 中国的合作思想和理论主要是一种舶来品。建国前的合作社主要依托西方的社会经济理论,建国后的合作社则访苏联模式。无疑,酉方的社会经济理论与中国农民的传统、习惯、观念之间,不仅存在距离,可能还有难以弥合的鸿沟。建国前华洋义赈会极力推行合作救灾成效甚微.原因就在于,受灾的农民并没有进行合作的理念。同样,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理论要为农民所接受,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何况,我们接受并用作指导的合作理论偏离了马列主义合作理论的精神,因此加大了实施农业合作的难度,使我国的农业合作走了一段不应走的弯路。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合作理论是灵活的.他们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合作经济可以在一段时期内与国有经济并存.合作社有其独立的经济利益;合作社内部可暂存雇佣关系,但要加以限制;对于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的小生产者,不能采用剥夺的方式,而要建立各种合作社使他们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合作社只是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并非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性质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多种合作社模式,如“合作 工厂”、“合作贸易”、“合作生产”、丹麦社会主义者提出的“股份合作制”——将农民的“土地结合成一个大田庄,共同出力耕种,并按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动力的比例分配收入”、法国巴黎公社将要建立的合作联盟、俄国农村公社中的“劳动组合关系”、当然还有马克思恩格斯伦述最多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可见,经典作家并没有给出组建合作社的固定模式。 斯大林则将合作社等同于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并坚决主张用这样的合作社去取代小农经济。斯大林简单的抛弃了布哈林先发展市场关系使农民摆脱贫困再组建多种形式的合作社、要用实际利益吸引农民等正确主张,把合作社的建立与建成社会主义、实施工业化战略“全盘集体化”“消灭富农”等同起来,使苏联斯大林时期的合作化、集体化实际上变成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安排的运动。 由于苏联的集体化曾作为一种成功的经验广泛流传,由于中国的领导人,特别是更多的吸收了斯大林而非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思想,斯大林的合作思想成了中国农业合作方面的主流意识形态.就使中国的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不能不体现出较多的苏联模式的印痕。而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依然占主导地位,相沿千年的旧意识形态、习惯、传统都未发生太多改变,苏联模式一旦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并将决定制度创新的规模和方向时,就会与农民——小生产者依然坚持的旧意识形态(根深蒂固的私有观念等)、传统(相沿已久的劳作生活格调)和习惯(散漫悠闲的个性)相矛盾,就需要他们形成一种新的标准行为以取代相沿已久的传统和习惯。仅此一点,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就只能是一场高交易费用的强制性变迁。 (三)改造对象——个体小生产的高度稳定性 受上述意识形态规定的制约,当时的农业合作不仅要改变人们的旧传统、旧意识、旧习惯,还要同时改造小生产、取消小生产。改造小生产任务相当艰巨.因为,自近代以来小生产呈现出的分化趋势是:解体与稳定并存,而稳定是主调。解体是因为其小规模、低水平的待性.稳定则缘于其内在的产权制度。由于稳定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制度(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合一)对国家和社区的冶理叽为来讲,是可大大节省交易成本的,它们都倾向于使其稳定延续。还由干资源禀赋的刚性制约.以及自身仅够自给的经济规模,农户便自觉的削减交易量,使初始产权的交易受到限制,由之衍生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享益权的交易成为常态。加上这种经济制度小而全,自身对外界环境有较强的抵抗能力;以及近代社会的变迁较少触及社区的治理机沟——制约小生产的制度.小生产的制度环境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小生产基本是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造个体小生产.就不能停留在规模扩大和产权的公有比程度上.还要以社区治理机构的改变作前提。因此,这场制度变迁是大规模、高难度的,加上要面对的是千万个与小生产、传统社区治理机构、旧习惯、旧意识形态、旧传统有千丝万楼联系的小农.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很高,为此.要么是一边累积变迁所需的费用.一边渐进的变迁;要么就一气呵成,用提高速度来减少交易费用。但实践证明,后者容易煮夹生饭,还会使强制供给的制度安排陷于无效。 (四)规模与效率的矛盾困境 从建国前的农业合作中就可以看出规模与效率的明显矛盾。那时的矛盾表现为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扩大规模又面临因农民退出带来的高交易费用。后来的规模过度扩大,如高级社和.又产生了较高的监督费用,导致合作组织的效率难以实现。加上分配制度极不合乎帕累托效率原则,追求不伤害任何人利益的平均化分配,却使大多数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以致组织中出现大量的机会主义、“搭便车”和偷懒行为,不断侵蚀组织的制度结构并最终使之陷干无效。 (五)产权兼容性与目标单一性的矛盾 在前面我们给出的定义中,合作社可以兼有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的功能,因此.合作社必然会兼容多种产权形式。因为分配制度是对剩余权的规定.不同的剩余权必须以不同的初始产权为前提。初级社制度中就存在私有、共有、公营多种产权形式。但受主流意识形态的规定,我们组建的合作社只是以改造私有权、向社会主义过渡为目标。由此又引出一系列难题:要改造小生产、改造传统的社区治理机构。改造农民的思想等等.最终陷入了无效率的困境。解决这类问题,就需要从使意识形态富有包容性入手,营造多种产权形式竞争改进的良性状态。这是改革开放后制度变迁呈现出的喜人特征。 此外,个体分散经营带来的高交易成本,农业比较利益低下与支援工业化的任务.解决民贫与国弱孰先孰后等等.都是农业合作面临的难题。 四、突破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选择上的两难困境 上述难题,归根结蒂是制度变迁方式选择的问题。要化解高交易费用,国家不惜改造传统的社区治理机构.强化意识形态贯输.追求对旧制度、旧产权制度、旧意识形态的迅速替代。由此带来的一厢情愿,却造成制度安排的无效率状态。但如果听任制 度安排自发的创新 ,在建国前不足最低规模经济的基础上,实现最低规模经济尚是一道难题,如何满足国家追求最大规模经济以实现产出和租金最大化的愿望呢?建国后特别是高级社后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因规模较大而产生过高的监督成本,同样陷于无效状态。这似乎已经说明,从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二者中任选其一,都难免要陷入制度变迁方式选择上的困境。 透过1978年后以诱致性为主的制度变迁,我们看到:农业合作制度变迁中,诱致性变迁易导致供给不足、强制性变迁易忽视初级行为主体利益的难题,居然有了破解可能,这就是使初级行为主体具有活力.不断实施创新,国家理性地做最终决策。形成一个上上下下协调实施制度变迁、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配套进行的良性状态;这就是卞流意识形态趋向弹性、包容并与其他的意识形态协调的和谐状态;这就是正式制度安排的变迁较多的照顾到初级行为主体的传统、观念、习惯的宽松状态;这就是制度变迁不抛弃过去的路径并在过去的路径上大胆的不断创新的理性状态……无疑,这一状态将不断接近制度变迁的最佳状态——制度安排协调配套实施从而使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渐近均衡的的状态。我认为,这是中国农村改革最大的贡献之一,也是1978年以来这一轮全局性改革最成功的经验之一。 综上所述,农业合作中面临的难题,可以归结为对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两难选择问题;‘因此,破解难题的手段就是努力使诱致性变迁(创新)与强制性变迁(创新)配套协调实施。农业合作的实践反复证明,只有这样才能接近甚至达到制度变迁最佳状态——制度供给与需求均衡的状态 中国农业论文:入世对中国农业利大于弊 中国入世后,国内有一种议论,说入世头5年,超过半数的国有企业将面临淘汰,上千万人失业,对农业的冲击最大,估计有500万到1000万农民失业,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还将会比1995年的基准情景下降2.1%。 但权威的专家认为,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要发挥其应有作用,必须主动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制定。总的来看,入世为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对加快实现国家农业现代化将产生积极影响。 首先是有利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入世后,中国将按照国际规则,进一步完善国内政策法规,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开放国内市场,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农业领域,促使中国农业与国际接轨,加快农业对外开放进程。 其次是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进出口结构的调整。中国劳动力丰富,但耕地资源不足。加入WTO有利于中国进口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源成本相对较高的玉米、小麦、油料、糖料、大豆和棉花等农作物,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和总产量(总产值)中的比例逐渐减少,而蔬菜、部分水果、花卉等园艺作物的比例将有所扩大。畜牧业(除牛奶、羊毛外)将是主要受益行业。 第三,有利于改善中国农产品出口环境。可享受WTO现有成员的无歧视贸易待遇,降低农产品贸易谈判成本和交易成本,并获得解决农产品外贸问题的规范“渠道”,促进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专家同时指出,加入WTO不可避免地要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措施,这无疑对那些质量和单产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的农产品及加工品带来一定挑战,在短期内会引发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重国内主要农产品“卖难”矛盾,加重流通渠道的压力;二是引起国内市场一些农产品价格下跌,引发市场波动,如我国的粮油价格将不再拥文秘站:有价格优势。由于近年来我国粮油生产的成本平均每年增长10%左右,使我国水稻、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作物平均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10%-70%左右。而油料除生产条件落后、单产低、品质差外,油料加工工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出油率低、成本高,使成品油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入关以后,我国的粮油生产面临着极不利的地位。三是影响一些地区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此外,加入WTO后,会使今后我国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等方面的农业支持措施受到限制;还有,加入WTO有可能增加我国进口国外农产品的外汇负担。 舆论认为,为减少入世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农业必须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在当前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要保障丰衣足食和食物安全,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把农业科技,特别是发展高新技术放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传统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变,努力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重视生物技术在农业上的广泛应用,生物技术可以将所需要的基因组合起来,并与常规育种结合,培育出抗性强、产量高、品质好、营养丰富、生产成本低的转基因的新作物、新品种。生物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将使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不断出现新的突破和进展。大力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水资源不足和农业需水量增加的双重压力,使如何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工作备受重视,灌溉农业、节水农业和雨养农业、旱地农业目前已成为重要的研究内容。提高科学种植与养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动植物生产力。改进农产品加工、贮运技术,大力发展农产品保鲜、加工、贮运、包装、销售和综合利用等技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技术保证,同时大力发展饲料工业和食品工业。 对此,中国国家农业部表示,将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科研和实用技术推广;积极开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经营管理。 专家们认为,从总的和长远看,入世对中国农业是利大于弊,如果措施得当,中国农业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与财政投入政策的选择 「内容提要利用资源禀赋优势组织农产品生产与贸易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根据农业生产的资源配置与资源耗费及农产品国际贸易格局,选取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在WTO农业规则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改革农村税费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灾害保障机制是中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重要选择。 「关 键 词农业比较优势/WTO/财政政策 「 正 文随着农业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国际分工与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确定农业的发展战略与方向,提高农业竞争力,将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长期政策选择。 一、农业国际化促使世界各国政府重视农业比较优势世界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要求世界农业发展专业化生产并实现国际分工。农业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世界农业多边管理框架基本形成,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技术合作日益增强,外国直接投资大规模增加,产品国际贸易日益扩大,其主要特征是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生产国际化和市场国际化。 1.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在关贸协定(GATT)体制下,农业问题常成为国际贸易纠纷的焦点,因关贸总协定管理规则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执行规定不严格,导致各国或地区撇开有关规定,根据本国的需要建立有利于本国农业发展的生产与贸易政策措施,使农业保护主义盛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达成,第一次把农业问题纳入多边管理体制框架内,世界农业生产与贸易有了多边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纪律。1995年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继承和发扬了GATT的国际规则和纪律,奠定了农业国际化的法律和组织基础,为农业国际化的发展提供了国际规则保障。 2.农业生产国际化。产品专业化和国际间分工日益深入发展,世界范围内新的农业生产体系正在形成,不同国家和地区按照比较优势组织生产已成共识。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格局下,一些大型农业企业和涉农企业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多地选择在国外办厂,充分利用大企业特有的生产、管理、营销网络、商品和技术开发能力,与国外的劳动力与市场等优势相结合,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和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3.农业市场国际化。市场是世界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由于生产销售国际化的发展,任何农产品都与国际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不断取长补短,趋于融合。 二、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及其战略选择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需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顺应农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以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导向,以区域比较优势为基础,依靠科技引进、研究和推广,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着力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实现农业发展增长方式的根据转变,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 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首先提高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这些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其次,调减资源利用效率低的农产品生产,适度进口一些缺乏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由于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宝贵性,加之财力的限制,中国不可能也完全没有必要追求主要农产品的高度自给。对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的少数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调减其生产,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来调剂国内需求;同时,集中资源发展收益高、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产品,将更有利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再次,在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时,加强对重点农产品(主要是粮棉油等)的支持与保护,使农业对外开放与农业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农业保护是世界各国的一项旨在支持与发展本国或地区农业的普遍政策,也是国际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焦点,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于开放本国农产品市场,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均持特别慎重的态度。中国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并不是减少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相反,任何国家产业结构的成功调整均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支持,尤其是政府的财政大量投入。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调整国民经济资源分配格局,改变目前农业负保护状况;另一方面调整农业保护方向,集中财力重点扶持重点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 三、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的财政投入政策选择传统的财政农业投入政策主要围绕农产品数量增加为主要内容,投入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上,对改善农产品品质、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等方面的投入不够,投入力度也不足。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改善农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农产品比较优势,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中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政府财政投入的规模与投入结构是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农业是高度依赖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的产业,维系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首要条件是农业有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其内部环境就是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较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广泛应用的农业科技等;外部环境主要是市场体系和价格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税收制度的完善等。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国农业资源,尤其是水土资源相对短缺,人均农业资源不足,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同时,农业科技水平、物质基础装备水平较低,农产品品种的更新换代和品质提高的速度慢,农产品品种和品质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不多。农业以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与发达国家普遍形成的大农场经营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进行直接竞争,在中国现有财政对农业投入水平情况下,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事实上,发达国家利用政府的大量财政投入使农业生产率、资源、技术、市场营销管理和资金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WTO农业协议虽然削减了国内农业支持和对农产品出口补贴,但由于许多国家基期的农业保护水平本来就很高,因此,削减后的农业支持和出口补贴水平仍十分可观。如美国在减让基期的国内支持总量(AMS)高达239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直接给予农民,按WTO农业协议规定削减20%,美国仍可使用191亿美元的“黄箱”支持措施 ;欧盟削减后的国内综合支持总量仍可高达796亿美元;日本削减后仍有283亿美元。只要在完成承诺减让后,这些国家仍可以大量使用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保持其竞争力。此外,发达国家均已完成了“黄箱”政策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但这些国家的“绿箱”政策国内支持大幅增加,存在着“黄箱”政策支持转向“绿箱”政策支持的倾向。美国“绿箱”政策支持总量由1986~1988年基期的241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461亿美元;欧盟由基期的11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242亿美元;日本由基期的22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329亿美元。这些发达国家的农业虽然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经很小,但农业所获得的政府投入却非常多,对农业的支持一直维持在很高水平,有力地稳定了农业,真正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并成为出口创汇及影响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甚至干预他国政治经济的重要手段。以美国为例,一个美国农民能养活98个美国人和34个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现在美国的农业人口不足全国人口的2%,而耕地面积达1.9亿多公顷,人均按近0.8公顷。 2.优化财政对农业投入结构,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从“绿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平均每年补贴为1514.2亿元,其中“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占25%;其他为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相对WTO规则及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国而言,中国“绿箱”政策补贴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农业补贴的对象错位,有许多农业补贴并没有补给农业生产者(WTO规定应补贴给农业生产者),而是补贴给了中间环节;二是农业补贴结构不合理,除有限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外,还未建立既符合WTO农业规则又能有效支持农业发展的农民收入、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体系,以及农业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支持体系。从“黄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一是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对于粮棉产品,1996~1998年3年平均除对玉米补贴(AMS)是正值9.35亿元外(占玉米产值的0.7%),其他产品的AMS都是负值;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中国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价差补贴(AMS)为281.08亿元,1996~1998年每年“黄箱”补贴实际规模为290.43亿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1.4%,按中国承诺“黄箱”补贴8.5%的规定,最高的“黄箱”补贴规模可达1741亿元,扣除已有的290.43亿元,还有1450.57亿元的补贴空间。 3.加快农村税费改革进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逐渐提高农业的积累水平,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产品生产不仅不征任何税收,反而利用其雄厚的财力给予农业大量的投入,给予农业生产者以巨额的补贴。大量事实表明,中国现有的农村税费政策,制约着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不利于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亟待改革。 (1)改革和完善地方税收与财政分配制度,切实解决基层财政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专门面向农业生产者征税作为财政主要收入来源的格局。 (2)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的征税范围,直至取消。现行的农业特产税的功能与作用并非是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仅仅在于地方财政的增收,弥补日益庞大的政府行政事业经费的不足。从发展比较优势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目的出发,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征税范围、降低税率直至完全取消,将农业特产品视同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一样征收农业税,只是在计税依据上按略高于同等面积、同等条件下种植粮食作物的收益为标准,已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浙江、江苏等省已停征农业特产税。 (3)规范收费管理。地方政府部门无权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等项目,取消涉及农民的各种摊派和达标升级活动;精简乡镇机构和压缩财政供养人员;调整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 (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民负担的大幅度减轻,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行政经费将出现较大缺口,需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4.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条件,特别是地理和气候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农业保险因赔付率过高,又不能获得政府补贴,中国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基本处于停顿状况。这与中国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与日益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不相适应。作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中国需建立与完善农业保险法规制度,选择世界大多数国家采取的以政府组建农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专业性保险公司,公司宜隶属于农业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具体业务由县农业保险支公司组织办理。农业保险基金以政府财政补贴和农产投保保费构成,并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和保险费给予财政补贴,以及实行免税待遇。新的农业保险公司需注重经营效率,避免机构庞大、责权利不明、官办色彩浓厚、办事效率低下、人员素质不高等现象发生,本着积极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 中国农业论文:韩俊谈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解决“三农”问题要着眼于通过深化改革,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大幅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加快城镇化的发展,切实打破城乡隔阂,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赋予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农业和农村经济自身良性发展机制。 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 我国目前正处在从农业为主导的经济向工业和服务业经济转化的过程中。伴随这一进程,城市住房和非农业用地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大量的农业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我国是通过国家强行征用的方式而非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土地从农民手中征用过来,然后把土地转让给新的用地者,用于城市用途。而且这种转化通常是被垄断的,这种做法在世界各国是非常鲜见的。国家强制性地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农民在得到一定补偿后,便永久丧失了土地的所有权。伴随着中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大批农民变成了失地农民。据估计,目前中国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可能高达4000万—5000万人。国家强制性大量征地造成的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无着落等问题日益严重,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需要有新的立法和政策,既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又要给农民以公平的补偿,给失地农民以妥善的安置。必须完善有关法律,保证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动用征地权。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实行公平补偿,不能以侵害农民利益为代价降低建设成本。必须完善征地程序,保证在征用农民土地过程中土地权利人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必须允许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根据现行法规,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不能出租、转让和抵押等。目前法律的规定已大大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实。要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只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只要在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控制之上,应该通过市场开发商和土地所有者进行平等的谈判,而且不一定涉及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要改变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做法。农民入股也可以,合营也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是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根本途径。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 目前中国已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后,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国民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于非农产业。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后,工农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农业不再替工业发展提供积累,农业成为接受“补助”的部门,而不是受“挤压”的部门。根据国际经验,此阶段不同国家从各自国情出发,都采取相应措施,以工业反哺农业。尽管现在农村人口还占多数,还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大量补贴来解决农民收入偏低问题,但就我们国家的财力来讲,我国在总体上已具备了反哺农业的实力。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必须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要继续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新增财力的使用要大幅度向“三农”倾斜。 为此应该切实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过去我国农业财政建设性资金中,用于大中型工程的比重较大,而与农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 切实打破城乡隔阂,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改善城乡关系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中仍处于不利地位,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发展机会和社会地位方面仍然不平等。由于长期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在处理农村与城市关系问题上,仍自觉或不自觉地存在“重城轻乡”的观念,甚至以牺牲农民利益来换取城市和工业的发展。 城市的发展,城市很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农村的发展,农业和农村很多问题的解决,更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带动和反哺。与同等工业化程度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有很大差距。目前,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平均水平已达40%,发达国家城镇化平均水平则在70%以上。根据城镇化的一般规律,城镇化水平在30%—70%时期是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时期,一个国家的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才能基本稳定。可以预见,未来20年,我国将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比较乐观的预测是,按照1995年以来城镇化率平均每年增长1.4个百分点的速度,20__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50.6%,2020年达到65%;较为保守的预测是,按照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城镇化率平均每年增长0.9个百分点的速度,20__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46.3%,2020年达到55.2%。从就业结构看,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按每年农业劳动力就业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计算(1981—20__年的20年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份额年平均下降1.3个百分点),到2020年,农业就业比重将由50%下降到35%左右,产业与就业结构偏差将进一步调整。未来20年,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得当,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提供难得的机遇。 推进城镇化一定要与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结合,妥善处理城乡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为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是城市带动农村的最重要的体现。要对现行的一些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清除农民进城的障碍,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疏通农民进城的渠道。要高度重视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重视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要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城市的财政支出和各种公共服务不能仅考虑城市户籍人口的需要,应该有效服务于全社会。城市政府应把在城市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的进城农民视同常住人口对待,应把外来人口对住房、就学、医疗等设施的需求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要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入大中城市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在大中城市的农民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应给予办理城镇常住户口,逐步实行以居住合法、固定职业为户口准入条件。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在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应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履行相应的义务。让外来人口逐步融入城市,有利于城市各种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城市社会的和谐。 赋予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 目前,农村 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滞后,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会落空。 加快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现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中政府投入已占了大头,即使这样,也应该清楚地看到,这种投入还是低水平的,远不能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要求。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主要是把过去乡镇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的资金上收到县财政,由县财政统一发放,这种做法对保障教师工资发放有明显的效果,但这项政策从总体上看仍囿于现行体制框架之内,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体制的城乡分割问题。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后,学校公用经费依然严重不足,预算内补助虚列现象普遍,危房改造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教育债务负担沉重,偿还难。要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把农村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真正实现政府办农村义务教育,必须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 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农村卫生事业虽然有所改善,但是医疗价格不断攀升,农民医疗负担重,有病看不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很普遍。从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全部调查农户中,医疗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8.5%,大病户家庭则占了30%左右。目前90%以上的农民属于自费医疗群体。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还很低,平均补偿比例仅为30%,即使农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还远远不能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从总体来看,政府农村卫生投入严重不足。1998年—20__年,政府农村卫生资金投入总量由110.34亿元增长为151.16亿元。同期,政府对农村卫生机构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由1.02%下降为0.69%。国务院已经提出,到20__年,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实现这一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投入。当前,特别需要认真研究如何完善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 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对这些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要实行社会救济。要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的支持力度。要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农业和农村经济自身良性发展机制 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不能仅仅依赖城市的带动和工业的支持。农民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即使城市化能够顺利推进,能够缓解农村发展面临的困难,2020年农村至少还会有5亿以上的人口,2030年至少还会有4亿以上的人口,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仍然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农村最终要通过深化改革,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程,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步伐,逐步缩小与城市的差距。 必须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从中长期来看,我国粮食产量增长在总体上还不能满足消费增长的需要,每年均有缺口,产销自给率将会下降。1996年在罗马联合国世界政府首脑粮食会议上,我国提出我国粮食自给率为95%,进口约占5%。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粮食供给不能指望过度依靠国际市场,尤其是口粮,粮食自给率要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可承受的水平上。确保粮食安全应包括三项具体目标:一是保护和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基本自给水平;二是通过进出口调剂、库存吞吐,最大限度地保证粮食市场供求平衡;三是保障特殊群体的食品安全。 继续支持乡镇企业、农村二、三产业和以县城为重点的小城镇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村人口转移的渠道。20__年我国农村有4.9亿劳动力,其中转移到乡镇企业的有1.35亿。在可预见的将来,即使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农村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不充分的问题还将长期存在。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必须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全面展开。要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容量,进一步拓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就业空间。县域经济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汇合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对于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发展对农民增收的效应浅议 摘要:将农业等第一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农业等第一产业的发展对农民增收的效应为负数,表明在现有条件下,农业越发展,农民的收入越低。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的现代化发展,应该打破农民的身份限制,开启农民广泛的要素收入之源;同时政府应该充分利用wT0的规则对农业进行适当补贴,建立对农民进行收入支持等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关键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业补贴;农民收入支持 一、文献综述 农民增收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从文字上讲,农民是指从事农业生产获得务农收入的人。但是,由于中国特殊的户籍制度的缘故,中国语境中“农民”的含义要丰富得多,不仅要从事农业生产,而且必须要具有农业户口,两者缺一不可。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当代部分农民也可以不必从事农业生产,但是要成为农民仍然必须具有农业户口。也就是说,农民在中国不是一个职业称谓,而是一个身份的标识。基于农民的身份,每一个农民有一块可以永久无偿使用的宅基地,有一份土地使用权,可以比较自由地择业而获得多项收入。因此,国家统计局对农民收入设计了一个特别的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指被调查农民纯收入之和除以被调查人数。“农民纯收入”是指农村居民每年从各种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包括四个部分: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人。不过,既然被称为农民,务农是其家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关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数据产生,各级统计部门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根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而得。“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农民,是指农村常住户。农村常住户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以及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常住户范围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 农民收入计算中包括没有变现的部分。在农民收获产品之后,统计上就算做了收入;农民自己生产的产品自己消费,粮食、蔬菜等,统计口径是既算收入也算支出,都要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收入和支出;对农民的收入,统计口径不仅要算现金收入,算实物收入,还包括副产品。例如:小麦收割完,小麦要算收入,麦秸也要算收入;养鸡养猪养鸭,鸡猪鸭要算收入,粪便也要算收入,可做田地有机肥。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有一部分是不能用做生活消费的,因为每一个农民家庭都是一个经营主体,必须自己为自己垫付生产费用。 目前,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研究,主要是对根据现行测算方法得到的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表示怀疑和批评,探讨农业生产发展对农民收入影响的文献很少,目前主要有曹子坚、王敏分析了国家财政支农投入与农民纯收入之间的数量关系;黄永兴利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技术就农民纯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何秀荣发现了发展农业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在递减,但没有实证的支持;王细芳选取中国粮食生产区之一的湖北省为案例,围绕农民增收分析了“种粮热”给农民增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其他农业活动则没有进行研究。 为了更深入地研究农业和农民问题,笔者试图从农业生产角度探讨农业生产的发展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影响,为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供经验证据和智力支持。 二、变量选择和数据处理 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放弃对现行统计数据和测算方法本身的争论,直接利用统计部门的权威数据作为分析的基础数据。我们选择2006年全国31个地区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因变量。 由于我们关注的问题是农业生产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所以,我们根据《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选择2006年全国各地区的农业产值作为主要控制变量,分析农业生产对农民纯收入的影响。农民纯收入=总收入一税费支出一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一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一赠送农村亲友支出。“总收入”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按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可见,农民总收入的来源非常广泛,涉及第一、第二和第三三大产业。此外,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也很多,农民人口数、农民受教育程度和性别都会对农民收入产生重要影响。我们把这些变量也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保持这些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揭示出农业生产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效应。为了保证数据来源的同一性,我们无法利用《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得到所有上述指标的数据。由于我们主要关注农业生产对农民纯收入的影响,可以考虑利用替代指标进行分析,得到遗漏变量问题的植入解。我们利用各地区的乡村人口数作为农业人口数的替代,利用各地区接受义务教育及其以上程度教育的人口数作为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替代,利用各地区的15岁及其以上人口性别数指标作为农民性别状况的替代。将上述各项得自《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的变量及其代码列于表1。 三、回归分析 根据上述变量,我们建立如下的回归模型: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第一产业产值+第二产业产值+第三产业产值+乡村人口+接受义务教育人数+接受超过义务教育人数+未上过学人数+15岁及其以上人口中男子数+15岁及其以上人口中女子数 利用Eviews分析软件进行回归得到下列结果(表2)。 为保证推断的有效性,利用怀特方法进行异方差检验(无交叉项)(表3)。 由于存在异方差,不能进行有效推断,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修正(表4)。 经过修正,不仅消除了异方差,AC值和SC值都变小,且R2和调整R2。都达到0.9999以上,模型拟合很好,可以进行有效的统计推断了。 四、统计推断 必须注意的是,在我们控制的人口变量中,只有各地区农村人口是专门针对农民的统计数据,其他的人口数据都是采用的替代变量,虽然不能利用它们直接对农民的收入效应进行推断,但是可以保证以下四个非替代变量的效应分析的无偏性。 第一,第一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边际效应是负数,为-0.692049,p值为0.0339,我们可 以在5%的显着性水平拒绝第一产业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第一产业产值每增加一个单位(1亿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仅不会增加,而且会相应减少0.692049元。 第二,第二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 边际效应是负数,为0.195757,p值为0.0709,我们可以在10%的显着性水平拒绝第二产业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第二产业产值每增加一个单位(1亿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相应减少0.195757元。 第三,第三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边际效应是正数,为1.012055,p值为0,我们可以在1%的显着性水平拒绝第三产业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第三产业产值每增加一个单位(1亿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相应增加1.012055元。 第四,乡村人口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边际效应为正,为1.210421,p值为0.0012,我们可以在1%的显着性水平拒绝其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乡村人口每增加l万人,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相应会增加1.210421元。对该点应该作如下的理解:在一个农民家庭的土地既定的情况下,由于每年务农的劳动量基本不变,在大部分农业生产都可以由妇女、老人和儿童胜任的情况下,家庭成员越多,就可以有更多青壮年劳动力从事非农就业,从而获得更多非农收入。因此,乡村人口的增加会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产生正效应。 五、政策建议 由于农业等第一产业的边际效应为负数,说明单纯发展农业生产不仅不能增加农民收入,长期还会不断降低农民的纯收入。这也证明,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纯粹的农民)是很难获得社会平均收益从而过上现代生活的。为了获得社会平收益率,中国农民必须要兼业,通过兼业多渠道获得收入来源,弥补从事农业生产的不足。这样的结论无疑对我们当前的农业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解决三农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增加农民收入,这也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由于农业的发展对农民纯收入的效应为负数,要增加农民收入就不能仅仅依靠农业的发展,还必须要让农民参与其他行业的建设,开启农民的要素收入之源,充分发挥农民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的获得包括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等各项收入。其中,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增加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效应非常显着,应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农民的身份限制,赋予农民的国民待遇,让农民能够更方便的从事第三产业,取得经营性或工资性收入,同时也让城市居民能够方便的从事农业生产,使务农成为一个职业而不是一个身份,为农业的发展开辟广泛的渠道。 同时,鉴于第一产业对农民收入的负效应。为了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国家必须在WTO的框架下,充分利用WTO中的黄箱政策对农业进行适当补贴,保证从事农业生产能够获得正收益,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利用WTO中的绿箱政策,对农民提供收入支持,使我们的乡村建设者能够过上现代的社会生活,实现城乡共同的现代化。 中国农业论文:二元经济与中国农业经济发展 摘要:按照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一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出现二元经济结构,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二元结构将逐渐向一元过渡。现代的中国社会具有典型的“多重二元性”。在实现经济起飞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好农业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解决农业的根本出路无疑归结到农民身上。本文试图通过考察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多重二元结构,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些探讨性意见。 关键字:二元经济、人力资本、农业剩余劳动力 一. “二元经济”的提出与发展 “二元经济”最初是伯克(Booke,1933)提出,他在对印度尼西亚社会经济的研究中把该国经济和社会划分为传统部门和现代化的荷兰殖民主义者所经营的资本主义部门,他当时的研究仅仅限于对二元经济的一种单纯的描述。 1954年刘易斯发表了一篇题为《无限劳动供给下的经济发展》的论文,刻画了后起国家存在的二元经济特征:在一定的条件下,传统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成负数,劳动者在最低工资水平上提供劳动,因而存在无限劳动供给。城市工业部门工资比农业部门工资稍高,并假定这一工资水平不变。由于两部门工资差异,诱使农业剩余人口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经济发展的关键是资本家利润即剩余的使用,当资本家进行投资,现代工业部门的资本量就增加了,从农业部门吸收的剩余劳动就更多了。当剩余劳动力消失,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也提高了,与工业达到一致,这时经济中的二元结构也消失了。刘易斯模型包含了以下两种含义:(1)认为现代城市部门的资本积累能带来固定比例的劳动力就业的增长,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力节约型的技术进步,资本积累越快,创造的就业机会增长也越;(2)认为农业只是工业化中的一个消极部门,忽视了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忽视了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之间的关联。这两点大大地削弱了该模型的现实意义并且也是后人对其批判的主要依据。 拉尼斯、费景汉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改进,他们认为因农业生产率提高而出现农业剩余是农业劳动力流入工业部门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把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流动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类似于刘易斯模型。第二阶段工业部门吸收那些边际劳动生产率低于农业部门平均产量的劳动力。此时,劳动力的边际产量为正值,他们向工业部门的转移导致农业部门的萎缩,从而农业向工业提供的剩余减少,农产品供给短缺,使工农业产品间的贸易条件转而有利于农业,工业部门工资开始上涨。第三阶段是经济完成了对二元经济的改造,农业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和工业工资都由其边际生产力决定,农业与工业间的劳动力流动完全取决于边际生产力的变动。经过改进后的模型更准确反映了二元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和自然演进过程。 二. 我国二元结构的演变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建国以来我国二元结构的历史演变 建国初期,受国际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制约,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我国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为特征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一个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要想建立起现代工业,并进而实现经济的起飞与现代化,必须要有最初始的资本积累。而在建国初期我们经济水平极其低下,主要是自然、半自然经济为主体,资金严重匮乏。在这种经济基础上,唯有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用剥夺农业剩余的办法来实现工业化。由此形成了一整套包括统购统销、、户籍制度等在内的城乡隔离的二元经济体制。通过这种不等价交换的原始积累方式和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从1949年到1978年的30年间,从200多亿元起步,迅速积累起了5000亿元左右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资产,奠定了工业化的基础,保持了较高速的经济增长率。然而,我们也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由于重工业的优先发展是以牺牲农业的长远发展为代价的,这不仅造成了农业生产长期低速增长,而且也使农业内部的剩余劳动力不断积累,农村隐蔽性失业严重,从而使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更加突出。二元结构强度一般用农业与非农业间的相对国民收入差距来衡量。美国经济学家库茨涅兹的统计分析表明,世界上发展中国家这一差距最大为4.09倍,而1979年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强度却高达6.08倍。 2.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有了一定的改善,然而效果并不显著,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呈现出一定的刚性,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城镇化进程迟缓,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业生产率低下,农业经济发展缓慢。由于国家长期在资源配置上的倾斜政策,农村投资比重小,农业基础设施不健全,造成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一直保持着家庭式的、自给自足的发展状况,农业协作程度低、技术落后、生产率低下,从而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另外,国家对农业的土地所有权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耕作积极性。比如国家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占用农民耕地,并未能给与足够的赔偿,这也在一定程度成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失。 第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水平低,技术含量总体比较低,缺乏竞争力。我国农村人口多、比重大,是典型的劳动力无限供给式经济。仅有的可耕地不可能完全吸收农村劳动力。然而,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不高。乡镇企业一般是面向农村生产初级工业制品。由于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乡镇企业的生产效率有限,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并不稳定,刺激农村经济效力不强。 第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受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我国无非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农村工业,有上边分析,农村工业吸引农业剩余劳动力有限。另外就是通过进城打工。由于农民身上所蕴含的人力资本不高造成农民进城打工的就业渠道非常有限。其次,我国城乡户籍制度对剩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也有一定限制。再则,随着我国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出现了“资本深化”的局面,资本对劳动力产生了替代。 第四,城市化进程缓慢。一般来说,工业化伴随着城市化.但是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与工业化水平。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为37924万人,城市化率为30.4%,世界平均水平为45%发达国家为75%,可见我国城市化水平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城市化水平的低下不能实现生产要素在城市的聚集,不能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和聚集经济效益特别是制约第三产业的发展。2000年世界第三产业占CDP的比重约50%,而我国只有32%第三产业发展落后。第三产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吸收劳动能力强,并且第三产业中的大量服务业的增长对刺激经济增长起到较强作用,其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弹性达到1.78。我国城市化水平低下既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又进一步加固了二元结构的刚性。 三. 农业经济发展与摆脱二元结构 农民问题,曾经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现在又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问题。尽管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和发动,并且20多年来农村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令人困惑的是,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民问题却越来越突出。城乡二元结构呈现出刚性。人们已经认识到,农民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整个现代化进程。立足于我国国情,要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个人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 制度变迁。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的。在市场机制的运行过程中,价格标准是市场的唯一指标,然而价格指标要想发挥其配置资源的作用是建立在一系列的规则之上的。这种规则我们一般称之为制度安排。价格机制的顺利运行是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安排的。二元结构的消除并不能像刘易斯所设想的那样通过工业化、城市化,把农村剩余劳动力排空。从上边的分析我们看出,我国二元结构具有一定的刚性,在我国要想实现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关键的一环就是培植农村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制度产权安排。只有在合理制度安排下,才会产生相应的激励。首先,在土地产权安排上,应给予农民更大的空间,切实考虑农民的利益。其次,可以激励农民建立一定的经济组织。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是各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共同需要。通过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市场信息,更有计划地协作生产。 第二, 农村人力资本的培植。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归根到底还是人的问题。农村人力资本的匮乏是农村经济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在人力资本的培育上,首先,通过农村教育投资。当前农村教育普遍落后,农村教育资金匮乏,政府在农村教育体制以及教育服务保障上应该有所作为。通过教育促使农民掌握足够的信息,更好地融入社会。农村经济落后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信息化水平低。信息鸿沟导致城乡信息知晓权差异,强化了农民收入的贫困。信息的贫困造就了农民就业的贫困。因为农民无论种什么、种多少、如何种、如何卖以及是否外出打工、打什么工都离不开信息。农村信息化建设滞后,一方面使农民无法迅速全面地得到完整准确的市场信息,另一方面农民自身的信息资源无法及时有效地传输给社会。这就必然使得农业的结构调整、农产品的销售、农民外出就业均受到严重影响,从而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其次,通过建立并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下,城乡之间不仅通过户籍隔离制度造成身份上的不同,而且由于身份上的不同更产生了基本的生存权利上的差别。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生活的最低保障,失业伤亡保险等等现代社会保障体系,而农民相反却不拥有这种权利。改善农民的社会福利,建立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农村人力资本的培育,城乡差别的缩小,农村经济的发展无疑有重大意义。 以上两个方面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积极作用。由于市场经济不能自动的消除二元经济结构,所以政府在此过程中应该起主导作用,推进正式制度创新,使农业问题切实、合理地得到解决。 中国农业论文:国外农业保险成功经验对构建中国农业保险模式的启示 一、国外农业保险成功经验 (一)美国 美国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试办农业保险,并以农作物保险为主要组成部分,由此习惯上称其农业保险为“农作物保险”。经过近70年若干次的实践探索与创新,美国农作物保险基本实现了由传统农作物保险向现代风险管理制度的历史性演变,其保险密度已高达70%左右。归纳其成功经验主要有4个方面: 1.建立与时俱进的法律保障体系美国现行的农作物保险是由参议院提议后,经过14年的论证于1938年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中确立的。该法规定了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性质、开展办法和经办机构等内容,为联邦政府在1939年全面实施农作物保险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此后美国政府又根据时宜的变迁对该法进行了多次修订与完善。 2.逐步构建网络型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依据1980年修订的《农作物保险法》,私人保险公司既可以参与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CIC)的农作物保险和再保险并独立承担风险损失责任,也可以只做享受FCIC佣金的人而不承担风险责任。此后,在联邦政府财政及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激励下许多私人保险公司积极承保农作物保险,时至2001年FCIC就基本不再做原保险业务,而只代替政府行使政府职能专注经营再保险。由此形成了农户向私人保险公司投保、并获得政府的保费补贴,私人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从政府获得各种费用补贴与优惠政策,而且又可向FCIC或私人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以分散风险,再保险公司又可从政府获取费用补贴及税收与金融等优惠条件的网络型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3.开设“模糊”的农业保险产品根据保险的宗旨,保险只承保纯粹性风险(如自然灾害风险)而不承保投机性风险(如市场风险)。但美国在《1996年农场法》中就推出了既承保农作物产量风险又承保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收入保险,如团体收益保险、作物收益保险、农场总收入保险、收益保证保险和收入保护保险,等等。这些保险产品的推出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并促进了美国农作物保险的快速发展。至2002年承保面积已达到1.16亿hm2,占可保面积的81.3%. 4.强有力的政府扶持美国政府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是建立农村经济“安全网”,提高国民整体福利水平。正基于此,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财政扶持力度非常大,而且手段也更直接更有效。重点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保费补贴只针对农作物保险业务而不针对保险机构。无论是FCIC还是私营保险公司,只要经营农作物保险就享受政府保费补贴。第二,农作物保险公司可以获得业务费用补贴。政府不仅向FCIC提供各种业务费用,而且还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20%~25%的业务费用补贴。第三,通过再保险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为了降低保险公司经营农作物保险的风险责任,提高其保障能力,联邦政府通过FCIC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保障。 (二)日本 1.建立多重风险分散与安全保障机制日本农业保险组织由基层向高层分为3级:农业共济组合、农业共济联合会和国家农业保险机构(即农业共济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农业共济组合是设置在市、镇或村一级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民间保险相互会社,其作为最基层组织直接向本地区所有成员承保,然后再向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进行部分分保,以减小风险责任。农业共济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又向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提供超额赔款再保险,以降低其非常损失所致高额赔偿责任。1952年农业共济联合会与政府共同出资筹建了农业共济基金,用于农业共济联合会的补偿基金不足以支付赔款时向其提供贷款。由此构筑了多重风险分散与安全保障机制:首先是通过原保险与两次再保险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的3个不同主体(投保人、承保人与政府)间进行3次分散;其次是通过农业共济基金又为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实现长期收支平衡提供了一个“稳定器”,进一步增强了农业保险抗风险的能力。 2.采取与政府调控目标相一致的实施方式及激励措施日本农业保险的实施方式是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其强制保险有2种情况:一种是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计民生及严重影响农民收入的农产品生产实行法定保险,如水稻、小麦、牛、马、猪、蚕等;另一种是当农户所种植的可保农作物面积超过法定最低限(目前为0.3hm2)时就会自动成为该地区农业共济组合成员,即成为被保险人。自愿保险主要是对具有一定保险需求的农产品生产如水果、花卉等以及小规模农作物种植农户。 3.农业保险立法先行并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日本于20世纪20年代初开始酝酿农业保险,经过充分调研之后首先进行的就是立法。1929年颁布了《牲畜保险法》、1938年颁布了《农业保险法》,而在1939年4月才正式举办农业保险。在其后又对这两部法律进行了多次修改与完善,尤其是1947年日本政府根据当时所需将这两部法律修改合并为《农业灾害补偿法》,为实施强制保险和确认合作组织为基本组织形式提供了法律保障,并开创了独具特色的政府扶持下的民间非赢利团体经营模式。时至今日日本农业保险法制已十分健全,从微观的强制与自愿保险范围的设定、费率确定和赔款计算方法等,到宏观的组织结构、政府职责与再保险等都有具体规定。 (三)法国 法国是一个农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也是农业保险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法国经营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有很多,如通过国家立法保护农业保险、政府为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向农民提供很大比例(50%-80%)的保费补贴、向保险公司提供费用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等等。然而作者认为最值得中国借鉴的成功经验则是建立政府与社会共同联办的国家保险公司独立经营广义农业保险。1986年法国成立了以政府控股为主体、社会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互助保险集团公司,下设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非农业财产保险公司、农民寿险公司和农业再保险公司4个保险公司。其中,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承保全国农民的所有财产、疾病和意外伤害中断间的损失;非农业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农村的屠宰商、面包商、手工业商、小商业者的财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寿险公司承保农民和非农民的人寿保险和死亡保险业务;农业再保险公司负责对内对外的分保业务。由此可见,该集团是将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由狭义农业保险扩大为广义农业保险并将其作为一个系统统一进行承保经营。经过近20年的实践证明这种经营方式不但实现了“以险养险”,而且增强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极大地促进了法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到目前为止,该集团净资产已达45亿欧元,保费收入122亿欧元。 (四)印度 印度与中国均是发展中国家,具有相近的国情,如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程度低等,所以印度举办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对中国也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1.财政支持是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原动力印度于1961年就开始对其主要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在部分地区进行了农业保险试验,但由于政府不提供财政支持试点没取得任何进展。直到1972年政府通过建立全国性保险机构直接组织和经营,并实行保险责任由中央政府与邦政府两级按比例分摊、经营管理费用全由国家负责之后,农业保险才得以迅速发展。 2.推行与国情相适宜的实施方式与承保范围印度农业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保险与有条件的强制保险相结合。这里所说的有条件的强制保险是指进行生产性贷款的农户必须参加相关农业保险。由于开展农业保险市场环境不够成熟和政府的财力有限,印度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只限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和养殖业的主要牲畜如牛、马等。这样既可减少逆选择与道德风险发生概率又可集中国家财力保证农业稳定发展。 二、对构建中国农业保险模式的启示 (一)明确中国农业保险的目标 尽管由于各种条件所限中国目前还没能力将农业保险的目标定位为福利政策,但至少应使其发挥保险最基本的分散风险与经济补偿功能。也即是使农业风险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得以分散,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生活能力,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保障农业生产的持续性与稳定性,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二)尽快立法以保障和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尽快对农业保险进行立法,并以法律的形式对农业保险具体的目的、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费率厘定、赔付标准、实施方式、组织机构及运行方式、初始资本金筹集数额和方式、各级政府的作用与职能、管理费和保险费分担原则、异常灾害条件下超过总准备金积累的赔款和处理方式、税收规定、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而明确地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业保险依法实施,才能使保险机构依法经营,才能使农民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三)因地制宜探索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 通过对上述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经历与模式变迁的研究分析,针对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地域差异性特征,结合中国国情,从整体上说目前最适合中国的组织形式有2种: 1.农业相互保险由于相互保险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组织起来而成立的法人组织,即保险人本身也是投保人,所以投保人之间存在的共同利益关系有助于形成相互监督机制。 2.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签订协议代办农业保险根据中国目前农业保险业的现状,可以借助于商业保险公司的“躯壳”,发挥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功能,推进农业保险健康快速成长。在财政、市场等条件成熟时再考虑组建国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或其他形式。 (四)扩大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 中国可以借鉴法国的成功经验,打破农业保险公司仅开办狭义农业保险的现状,允许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以某些优惠条件经营广义农业保险,不仅能起到“以险养险”的功效,增强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与稳定性,提高其开发农村保险产品的能力,而且还可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适宜的农业保险产品 在对美国农业保险产品的分析时,曾指出其推出了超越保险宗旨的系列收入保险,但这些保险产品却已得到了联合国世贸组织的认可,这无疑又为农业生产增添了一道防护墙。尽管中国政府现阶段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为农民提供市场风险保障,但可以在财政能力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进行试验,为中国农业保险长期目标服务。 (六)建立国家农业再保险体系与巨灾风险基金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且损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农业风险具有高度关联性,致使农业风险损失在时间和空间上不易分散,很容易形成农业巨灾损失。一旦农业巨灾损失发生,单独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就很难独立承担与消化。因此,中国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政府独资的再保险公司,或建立政府与保险公司相结合的优惠型农业再保险,并多方合作积极积累巨灾风险基金。 (七)建立财政支持与政策优惠制度 中国政府应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绿箱”政策,借鉴国外支持经验,如给予经营公司一定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贴、管理费用补贴、税收及金融等,以促进中国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中国农业论文:规模化和精细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摘要:由于理论的局限性和实践经验的缺乏,中国农业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农业的特征。城市工业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限吸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照搬刘易斯模式实现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和精细化作为现代农业的两个发展方向,必将成为中国农业经营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传统农业;现代农业;规模化;精细化 改革开放以来,以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标志,中国农业经历了一系列比较成功的发展时期。然而,由于理论的局限性和实践经验的缺乏,中国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农业的特征。农业脆弱的基础地位在中国新一轮的通货膨胀中暴露无遗。据国家统计局的信息,2007年,中国居民cpi上涨4.8%,涨幅比2006年提高3.3个百分点,而食品价格上涨成为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最主要原因。2008年,中国物价上涨的势头有增无减,仅2月份的cpi就达到8.4%,创下十二年来的新高。可以说,中国“低通胀、高增长”的黄金发展时期已经过去了。农业是食品加工工业的基础,深刻反思中国农业发展的不足,不仅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的通货膨胀问题,更有利于中国农业抓住契机,迅速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传统农业发展理论的局限性 传统农业发展理论以阿瑟·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和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为代表。应该说,这两大理论都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对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农业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理论本身的缺陷,非常苛刻的理论应用前提,加上缺乏实践经验的必要总结和提炼,很容易导致发展中国家农业在经历一段短时期的繁荣之后再次陷入停滞,回到那种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以《二元经济论》为例,刘易斯最重要的假设就是农村存在隐性失业,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者为负数。在对农业生产没有任何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农村劳动力可以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加人工业化进程。当农村劳动力流出到一定程度时,农产品产量下降,价格上升,追求利润的动力将促使农民把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引进来,从而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然而,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不仅是刘易斯的假设站不住脚,刘易斯所描述的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变的过程也过于简单。首先,正如美国西奥多·w·舒尔茨所指出的,农村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为正,不是零,更不是负数,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出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下降。其次,农产品价格的上升几乎伴随着劳动力流出的开始而开始,并不是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滞后期。因为相对于较低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工业的劳动生产率较高,即使在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农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上升。再次,农产品价格上升所带来的利润,并不能肯定把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来。因为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是多种要素的集合体,其中许多关键性的生产要素具有很长的生产周期。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波动足以扼杀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整体引进,取而代之的是增加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从而使得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功败垂成。最后,考虑到经济开放的因素,农产品的进口足以阻止任何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和农业生产利润的获得。因此,无论是二元经济理论还是改造传统农业理论,它们都存在先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在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农业发展中充分暴露了出来。 二、中国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978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1985年,在中国具有深远影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全面铺开,其效应也已开始充分发挥,中国农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现在,中国农业的发展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农产品的进口在全部进口总额中只占很小比重,这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而言,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然而,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和不足。总体上说,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中国农业仍是一个低收入行业,二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能力的限制。这两大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维持着中国农业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需要指出的是,农业的低收入使农村劳动力流出,极大降低了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这对主要依赖人力资本的中国农业现代化造成了致命打击。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意味着农村较低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也意味着农村的低储蓄和低投资,意味着改造传统农业所需要的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投入都面临不可克服的现实困难。然而资金的缺乏还不是最主要的,因为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中,只要有丰富的人力资本,信用仍然能够弥补货币和实物资本的不足,但务农的低收入恰恰又让农村本已稀缺的人力资本进一步流失。现代农业需要的不是廉价的低素质劳动力,而是具有较高教育水平和相当技术含量的高技术劳动者,这种劳动力在农村很奇缺。然而在农业劳动低收入的刺激之下,不仅有一定技术水准的劳动力走向了城市,甚至具有强壮体力的简单劳动力也离开农村,这意味着滞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主体是老、弱、病、残,他们无论在劳动力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可能胜任中国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产品价格偶然性上涨所带来的经济刺激,其结果不可能是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而只能是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简单追加。农产品销售的高价格最终对应着农产品生产的高成本,而不是通过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降低生产成本,获取更多的农业利润,从而使农业生产进入良性循环。 如果说,务农的低收入为传统农业的现代化制造了巨大障碍,城市工业化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有限,则使传统农业维持的低水平均衡获得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受工业化产品市场容量的限制,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中国城市的发展遇到瓶颈,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进一步表明依靠城市工业化来完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民以食为天,廉价的劳动力大军盘踞在农村,也就为传统农业的延续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里,尽管中国的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所增加,但中国农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并没有显示出来,更没有显示出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强大竞争力。 三、规模化与精细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方面,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市场容量的限制;另一方面,中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又必须以大批农业劳动力的退出为前提,只有这样才可能产生资本对劳动的有效替代。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开辟一个新的就业领域作为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吸收器。新的就业领域只能来自农业内部,但它绝不是我们日常所理解的现代农业,在严格的意义上,按照刘易斯模式实现的现代农业应称为大田农业。新的就业领域是特种农业,也称精细农业、都市农业,它在日本、东亚四小龙甚至东南亚一些国家已取得一定的成功经验。特种农业生产满足人们特殊需要的农产品,大田农业生产满足人们日常需要的农产品。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就产品而言,特种农产品异质性高、产品差别化程度大,大田农产品同质性高、几乎完全可替代;就要素投入而言,特种农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而大田农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尽管二者所需要的技术含量都很高。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是现代农业的两个组成部分,它们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两个方向,每个发展中国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时,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自主决定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在本国农业部门中的比重。 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必须结合中国国情,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理论。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适合西方的国情。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劳动力短缺,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农业除以廉价的资本取代昂贵的劳动力之外,没有任何选择,以机械化为基本特征的西方农业现代化完全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后来的农业电气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等都是在机械化的基础上完成的。这种在特殊情形下完成的农业现代化并不意味着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全部内容,充其量它只是告诉我们,通过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可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创造出更多的农业剩余产品。从这种意义上说,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讲述的是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之路,是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情形下的农业现代化,这条道路对于有着严重过剩劳动力的中国农业是否适用值得商榷。相反,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与其说它为农业的现代化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不如说它为西方农业现代化理论补充了新的内容。因为就大田农业而言,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显然更具有说服力。大田作物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受自然条件影响显著,最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地方就是改变劳动的投入方式,这是西方农业现代化首先从以资本替代劳动开始的首要原因,在机械化全面铺开之后,才有化学化、生物化等其他农业现代化技术。这种以节省劳动力为基本目的的农业现代化注定了其产品的劳动含量较低,农产品具有明显的资本密集型特征,但社会发展的需要显然不应局限于资本密集型农产品的满足。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在强调农业生产过程中资本与劳动具有可替代性的同时,认为可以通过增加劳动的投入来弥补资本的不足,却无意识地把人们引导到一个农业现代化的全新空间,这就是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专门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果说大田作物满足的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特种农产品满足的就是人们特殊生活的需要。舒尔茨理论应用的结果是,如果要取得成功,只能是特种农业的出现和特种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这也许是舒尔茨当初提出这一理论时所没有想到的。 中国在过去三十年中,发展农业不能说不尽力,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始终缓慢,每一次重大的农业技术特别是生物技术的革新,都带来了农产品产量的较大提高,但中国农业始终没能摆脱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 现代农业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是一次全新的“革命”。中国发展农业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发展大田农业,提高农产品产量,通过机械化解决劳动效率问题;另一方面发展特种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的品种,解决劳动力过剩问题。可以说,没有机械化,就不可能实现大田农业的现代化;同样,没有差别化,也就没有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中国农业过去最大的失误是,在强调产量的同时没有将过剩劳动力从大田农业中分离出来。实现大田农业和特种农业的齐头并进,追求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精细化,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中国农业论文:有关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农业不可避免地会融入到世界经济大潮和国际分工体系之中。中国农业如何“走出去”也就成了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分析和借鉴对外直接投资主流理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中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等几点看法。 关键词:农业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比较优势 目前中国农业一方面土地、水资源严重匮乏,另一方面部分农产品、劳动力过剩等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农业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农业跨国公司对中国农业经济的主导作用明显增强。中国政府为了缓解当前的这种局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去投资。国内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技术力量较雄厚,已具备较强的产业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但受制于有限的土地和市场,难以进一步扩大发展。在此情况下,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可缓解国内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绕开国外贸易壁垒,既为占领国外商品市场、获取境外农业自然资源创造了条件,又可以加快催化和培育中国具有著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农业公司,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对开始“走出去”的中国农业企业具有指导和借鉴的作用。 一、中国农业企业需要“走出去”,也能够“走出去” (一)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短缺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水资源、草地资源等相对稀缺的国家。不平衡理论(hwy-chang moon thomas w.roehl)认为,存在资产相对不平衡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在国外市场寻求补偿性资产,从而使其资产组合达到平衡,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战略地位发生根本性逆转。因此,对外直接投资是处于相对劣势的企业增强竞争实力,在竞争中实现赶超的有效途径。无论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都与农业自然资源紧密相连。不平衡理论说明当有些农业自然资源在本国不能提供或是不能全部提供时企业可以寻求资源的进口,但这样会导致本国企业生产活动对外依赖性增加,甚至还可能威胁到国家的农产品安全,这时农业企业的海外投资就成为获取农业自然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前应该加强引导农业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加快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步伐。 (二)中国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高速增长阶段 邓宁(john.h.dunnin)的对外投资周期理论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划分了四个经济发展阶段。认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 000美元~4 750美元时一国对外投资增加,增速有可能超过外资流入增速。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的经初步核实的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40 507亿元,根据2010年7月27日 1美元=6.7797人民币元汇率折算,并按全国13.38亿人(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口信息网)计算大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 753.69美元,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高涨阶段(这里用国内生产总值代替国民生产总值)。在邓宁看来,跨国投资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会随着经济发展而进行动态演进。虽然该理论在分析中只用了人均这个单一指标并据此来判断企业整体所具有的优势状态和对外投资直接规模,其结论很难说是全面的,但从跨国投资的实践看,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发展趋势,所以该理论也可以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判断依据。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农业已经在产业体系、研究体系、人才培养、高科技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这是中国农业进行国际投资的先决条件。 二、重视培育和发挥比较优势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通过采取适当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创造和培育出对外直接投资所需的某些比较优势,进而利用这些比较优势参与国际投资。正如拉奥(sanjaya lall)的技术本地化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发展中国家企业能够在较低技术水平基础上形成赖以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特有优势,也就是说当发展中国家对来自发达国家成熟技术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就具有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另外,企业跨国经营的过程本身会使企业获得和增加新的优势,因为跨国经营不仅是企业实现优势的活动,而且是企业在更大的空间内寻求优势,发展壮大自己的活动。所以,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 (一)组建大型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优势 海默(hymer s.h.)的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规模经济优势是企业特有优势之一。跨国企业通过水平的或垂直的一体化经营可以取得当地企业所不能达到的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跨国企业还可以实行国际专业化生产,利用各国生产要素价格的差异 ,合理布置生产区位来取得企业内部与外部规模经济,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从整体上看,目前中国农业企业和国外大型跨国农业公司相比规模还较小,集约化程度还不高。企业规模小,企业内部市场就小,外部交易成本就较大,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更难以与外国大型跨国农业企业抗衡。为此,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围绕壮大主业,加强国际资本运作,开展和规范企业兼并、收购,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培育世界品牌的农业跨国公司 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还意味着培育世界品牌的重要性。培育世界品牌的跨国公司,已成为各国提高综合国力,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战略。像泰国正大集团、嘉吉、美国先锋国际良种公司、德国kws种业集团、美国孟山都集团等这样一批跨国农业公司,它们能够持续增长几十年、上百年,能够在世界市场获得统治地位,是与其品牌经营策略分不开的。中国农业跨国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小型的跨国公司。培育世界级的品牌对中国农业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三、人民币升值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 阿利伯(r.z.aliber)的资本化率理论认为货币市场的不完全导致了目前世界上存在着若干通货区域。各种货币的地位强弱不同,强币的币值稳定,汇率坚挺,而弱币正好相反。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用该种货币购置其他区域资产是有利的。另外,该理论还认为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在金融市场筹资,从而为其在海外投资设厂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达22%。在汇改推进的五年中,人民币一直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一方面中国外汇储备居高不下,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国际市场要求人民币加速升值的呼声不断。在可预见的将来,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不大可能逆转。另外,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许多资产的价格进一步下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并购的成本在进一步降低。特别是有些国家,有些经济体,为了应对危机、振兴自己的经济,出台了许多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消除了原来设定的一些政治性障碍。这些都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一个重要机遇。 四、重视“走出去”的区位选择,加强对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投资 一国企业“走出去”首先面临的就是“走到哪里去”的问题,所以区位的正确选择是企业能否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都十分关注企业“走出去”的区位选择。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在海外经营的地理扩展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受“心理距离”(包括文化、习惯和语言等)的影响,其对外直接投资首先是利用种族联系在周边国家进行直接投资,随着海外投资经验的积累,逐步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扩展,最后为获得更复杂的技术开始向发达国家投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存在密切联系。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区位选择上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企业的基本目标是开拓市场,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那么就应该进入劳动力价格比较低廉、基础条件和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或地区;(2)如果企业是为了提高技术水平,就应该到技术资源与智力资源密集的地方投资。尽量采取与具有最新技术的企业合作或合资的方式,充分利用技术溢出效应,获得国内得不到的技术和管理技能;(3)如果是为了回避贸易摩擦,则应该到那些市场准入门槛高、贸易摩擦频繁的国家和地区投资;(4)资源开发型企业可以到东南亚、拉美和非洲等农业自然资源丰富、自然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去投资,通过对外投资建立海外农产品供应基地。 根据弗农(raymond vernon)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小岛清的比较优势理论,当前中国农业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应以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为主,一方面这些国家符合中国农业结构特点,可减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因为这些国家多是华人聚集地,与中国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对这些国家的特定区位比较优势。如印度尼西亚是农业大国,但农业生产水平相对中国较为落后,每公顷土地棉花产量仅2.7吨,在农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上与中国有较大差距。但该国土地资源丰富,有1 300万公顷的土地可以用来种植棉花,气候条件优越,农业生产条件极佳,但每年却要花费大量的外汇进口棉花、稻谷等农产品。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与财政投入政策选择 「内容提要利用资源禀赋优势组织农产品生产与贸易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根据农业生产的资源配置与资源耗费及农产品国际贸易格局,选取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在wto农业规则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改革农村税费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灾害保障机制是中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重要选择。 「关 键 词农业比较优势/wto/财政政策 「 正 文随着农业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国际分工与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确定农业的发展战略与方向,提高农业竞争力,将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长期政策选择。 一、农业国际化促使世界各国政府重视农业比较优势世界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要求世界农业发展专业化生产并实现国际分工。农业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世界农业多边管理框架基本形成,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技术合作日益增强,外国直接投资大规模增加,产品国际贸易日益扩大,其主要特征是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生产国际化和市场国际化。 1.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在关贸协定(gatt)体制下,农业问题常成为国际贸易纠纷的焦点,因关贸总协定管理规则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执行规定不严格,导致各国或地区撇开有关规定,根据本国的需要建立有利于本国农业发展的生产与贸易政策措施,使农业保护主义盛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达成,第一次把农业问题纳入多边管理体制框架内,世界农业生产与贸易有了多边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纪律。1995年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继承和发扬了gatt的国际规则和纪律,奠定了农业国际化的法律和组织基础,为农业国际化的发展提供了国际规则保障。 2.农业生产国际化。产品专业化和国际间分工日益深入发展,世界范围内新的农业生产体系正在形成,不同国家和地区按照比较优势组织生产已成共识。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格局下,一些大型农业企业和涉农企业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多地选择在国外办厂,充分利用大企业特有的生产、管理、营销网络、商品和技术开发能力,与国外的劳动力与市场等优势相结合,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和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3.农业市场国际化。市场是世界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由于生产销售国际化的发展,任何农产品都与国际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不断取长补短,趋于融合。 二、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及其战略选择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需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顺应农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以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导向,以区域比较优势为基础,依靠科技引进、研究和推广,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着力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实现农业发展增长方式的根据转变,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 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首先提高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这些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其次,调减资源利用效率低的农产品生产,适度进口一些缺乏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由于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宝贵性,加之财力的限制,中国不可能也完全没有必要追求主要农产品的高度自给。对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的少数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调减其生产,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来调剂国内需求;同时,集中资源发展收益高、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产品,将更有利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再次,在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时,加强对重点农产品(主要是粮棉油等)的支持与保护,使农业对外开放与农业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农业保护是世界各国的一项旨在支持与发展本国或地区农业的普遍政策,也是国际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焦点,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于开放本国农产品市场,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均持特别慎重的态度。中国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并不是减少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相反,任何国家产业结构的成功调整均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支持,尤其是政府的财政大量投入。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调整国民经济资源分配格局,改变目前农业负保护状况;另一方面调整农业保护方向,集中财力重点扶持重点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 三、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的财政投入政策选择传统的财政农业投入政策主要围绕农产品数量增加为主要内容,投入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上,对改善农产品品质、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等方面的投入不够,投入力度也不足。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改善农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农产品比较优势,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中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政府财政投入的规模与投入结构是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农业是高度依赖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的产业,维系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首要条件是农业有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其内部环境就是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较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广泛应用的农业科技等;外部环境主要是市场体系和价格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税收制度的完善等。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国农业资源,尤其是水土资源相对短缺,人均农业资源不足,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同时,农业科技水平、物质基础装备水平较低,农产品品种的更新换代和品质提高的速度慢,农产品品种和品质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不多。农业以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与发达国家普遍形成的大农场经营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进行直接竞争,在中国现有财政对农业投入水平情况下,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事实上,发达国家利用政府的大量财政投入使农业生产率、资源、技术、市场营销管理和资金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wto农业协议虽然削减了国内农业支持和对农产品出口补贴,但由于许多国家基期的农业保护水平本来就很高,因此,削减后的农业支持和出口补贴水平仍十分可观。如美国在减让基期的国内支持总量(ams)高达239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直接给予农民,按wto农业协议规定削减20%,美国仍可使用191亿美元的“黄箱”支持措施;欧盟削减后的国内综合支持总量仍可高达796亿美元;日本削减后仍有283亿美元。只要在完成承诺减让后,这些国家仍可以大量使用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保持其竞争力。此外,发达国家均已完成了“黄箱”政策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但这些国家的“绿箱”政策国内支持大幅增加,存在着“黄箱”政策支持转向“绿箱”政策支持的倾向。美国“绿箱”政策支持总量由1986~1988年基期的241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461亿美元;欧盟由基期的11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242亿美元;日本由基期的22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329亿美元。这些发达国家的农业虽然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经很小,但农业所获得的政府投入却非常多,对农业的支持一直维持在很高水平,有力地稳定了农业,真正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并成为出口创汇及影响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甚至干预他国政治经济的重要手段。以美国为例,一个美国农民能养活98个美国人和34个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现在美国的农业人口不足全国人口的2%,而耕地面积达1.9亿多公顷,人均按近0.8公顷。 2.优化财政对农业投入结构,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从“绿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平均每年补贴为1514.2亿元,其中“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占25%;其他为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相对wto规则及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国而言,中国“绿箱”政策补贴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农业补贴的对象错位,有许多农业补贴并没有补给农业生产者(wto规定应补贴给农业生产者),而是补贴给了中间环节;二是农业补贴结构不合理,除有限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外,还未建立既符合wto农业规则又能有效支持农业发展的农民收入、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体系,以及农业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支持体系。从“黄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一是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对于粮棉产品,1996~1998年3年平均除对玉米补贴(ams)是正值9.35亿元外(占玉米产值的0.7%),其他产品的ams都是负值;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中国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价差补贴(ams)为281.08亿元,1996~1998年每年“黄箱”补贴实际规模为290.43亿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1.4%,按中国承诺“黄箱”补贴8.5%的规定,最高的“黄箱”补贴规模可达1741亿元,扣除已有的290.43亿元,还有1450.57亿元的补贴空间。 3.加快农村税费改革进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逐渐提高农业的积累水平,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产品生产不仅不征任何税收,反而利用其雄厚的财力给予农业大量的投入,给予农业生产者以巨额的补贴。大量事实表明,中国现有的农村税费政策,制约着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不利于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亟待改革。 (1)改革和完善地方税收与财政分配制度,切实解决基层财政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专门面向农业生产者征税作为财政主要收入来源的格局。 (2)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的征税范围,直至取消。现行的农业特产税的功能与作用并非是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仅仅在于地方财政的增收,弥补日益庞大的政府行政事业经费的不足。从发展比较优势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目的出发,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征税范围、降低税率直至完全取消,将农业特产品视同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一样征收农业税,只是在计税依据上按略高于同等面积、同等条件下种植粮食作物的收益为标准,已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浙江、江苏等省已停征农业特产税。 (3)规范收费管理。地方政府部门无权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等项目,取消涉及农民的各种摊派和达标升级活动;精简乡镇机构和压缩财政供养人员;调整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 (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民负担的大幅度减轻,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行政经费将出现较大缺口,需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4.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条件,特别是地理和气候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农业保险因赔付率过高,又不能获得政府补贴,中国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基本处于停顿状况。这与中国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与日益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不相适应。作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中国需建立与完善农业保险法规制度,选择世界大多数国家采取的以政府组建农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专业性保险公司,公司宜隶属于农业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具体业务由县农业保险支公司组织办理。农业保险基金以政府财政补贴和农产投保保费构成,并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和保险费给予财政补贴,以及实行免税待遇。新的农业保险公司需注重经营效率,避免机构庞大、责权利不明、官办色彩浓厚、办事效率低下、人员素质不高等现象发生,本着积极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 中国农业论文:对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农业不可避免地会融入到世界经济大潮和国际分工体系之中。中国农业如何“走出去”也就成了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分析和借鉴对外直接投资主流理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中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等几点看法。 关键词:农业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比较优势 目前中国农业一方面土地、水资源严重匮乏,另一方面部分农产品、劳动力过剩等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农业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农业跨国公司对中国农业经济的主导作用明显增强。中国政府为了缓解当前的这种局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去投资。国内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技术力量较雄厚,已具备较强的产业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但受制于有限的土地和市场,难以进一步扩大发展。在此情况下,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可缓解国内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绕开国外贸易壁垒,既为占领国外商品市场、获取境外农业自然资源创造了条件,又可以加快催化和培育中国具有著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农业公司,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对开始“走出去”的中国农业企业具有指导和借鉴的作用。 一、中国农业企业需要“走出去”,也能够“走出去” (一)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短缺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水资源、草地资源等相对稀缺的国家。不平衡理论(hwy-chang moon thomas w.roehl)认为,存在资产相对不平衡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在国外市场寻求补偿性资产,从而使其资产组合达到平衡,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战略地位发生根本性逆转。因此,对外直接投资是处于相对劣势的企业增强竞争实力,在竞争中实现赶超的有效途径。无论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都与农业自然资源紧密相连。不平衡理论说明当有些农业自然资源在本国不能提供或是不能全部提供时企业可以寻求资源的进口,但这样会导致本国企业生产活动对外依赖性增加,甚至还可能威胁到国家的农产品安全,这时农业企业的海外投资就成为获取农业自然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前应该加强引导农业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加快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步伐。 (二)中国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高速增长阶段 邓宁(john.h.dunnin)的对外投资周期理论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划分了四个经济发展阶段。认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 000美元~4 750美元时一国对外投资增加,增速有可能超过外资流入增速。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的经初步核实的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40 507亿元,根据2010年7月27日 1美元=6.7797人民币元汇率折算,并按全国13.38亿人(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口信息网)计算大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 753.69美元,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高涨阶段(这里用国内生产总值代替国民生产总值)。在邓宁看来,跨国投资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会随着经济发展而进行动态演进。虽然该理论在分析中只用了人均这个单一指标并据此来判断企业整体所具有的优势状态和对外投资直接规模,其结论很难说是全面的,但从跨国投资的实践看,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发展趋势,所以该理论也可以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判断依据。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农业已经在产业体系、研究体系、人才培养、高科技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这是中国农业进行国际投资的先决条件。 二、重视培育和发挥比较优势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通过采取适当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创造和培育出对外直接投资所需的某些比较优势,进而利用这些比较优势参与国际投资。正如拉奥(sanjaya lall)的技术本地化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发展中国家企业能够在较低技术水平基础上形成赖以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特有优势,也就是说当发展中国家对来自发达国家成熟技术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就具有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另外,企业跨国经营的过程本身会使企业获得和增加新的优势,因为跨国经营不仅是企业实现优势的活动,而且是企业在更大的空间内寻求优势,发展壮大自己的活动。所以,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 (一)组建大型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优势 海默(hymer s.h.)的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规模经济优势是企业特有优势之一。跨国企业通过水平的或垂直的一体化经营可以取得当地企业所不能达到的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跨国企业还可以实行国际专业化生产,利用各国生产要素价格的差异,合理布置生产区位来取得企业内部与外部规模经济,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从整体上看,目前中国农业企业和国外大型跨国农业公司相比规模还较小,集约化程度还不高。企业规模小,企业内部市场就小,外部交易成本就较大,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更难以与外国大型跨国农业企业抗衡。为此,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围绕壮大主业,加强国际资本运作,开展和规范企业兼并、收购,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培育世界品牌的农业跨国公司 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还意味着培育世界品牌的重要性。培育世界品牌的跨国公司,已成为各国提高综合国力,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战略。像泰国正大集团、嘉吉、美国先锋国际良种公司、德国kws种业集团、美国孟山都集团等这样一批跨国农业公司,它们能够持续增长几十年、上百年,能够在世界市场获得统治地位,是与其品牌经营策略分不开的。中国农业跨国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小型的跨国公司。培育世界级的品牌对中国农业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三、人民币升值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 阿利伯(r.z.aliber)的资本化率理论认为货币市场的不完全导致了目前世界上存在着若干通货区域。各种货币的地位强弱不同,强币的币值稳定,汇率坚挺,而弱币正好相反。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用该种货币购置其他区域资产是有利的。另外,该理论还认为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在金融市场筹资,从而为其在海外投资设厂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达22%。在汇改推进的五年中,人民币一直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一方面中国外汇储备居高不下,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国际市场要求人民币加速升值的呼声不断。在可预见的将来,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不大可能逆转。另外,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许多资产的价格进一步下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并购的成本在进一步降低。特别是有些国家,有些经济体,为了应对危机、振兴自己的经济,出台了许多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消除了原来设定的一些政治性障碍。这些都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一个重要机遇。 四、重视“走出去”的区位选择,加强对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投资 一国企业“走出去”首先面临的就是“走到哪里去”的问题,所以区位的正确选择是企业能否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都十分关注企业“走出去”的区位选择。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在海外经营的地理扩展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受“心理距离”(包括文化、习惯和语言等)的影响,其对外直接投资首先是利用种族联系在周边国家进行直接投资,随着海外投资经验的积累,逐步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扩展,最后为获得更复杂的技术开始向发达国家投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存在密切联系。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区位选择上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企业的基本目标是开拓市场,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那么就应该进入劳动力价格比较低廉、基础条件和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或地区;(2)如果企业是为了提高技术水平,就应该到技术资源与智力资源密集的地方投资。尽量采取与具有最新技术的企业合作或合资的方式,充分利用技术溢出效应,获得国内得不到的技术和管理技能;(3)如果是为了回避贸易摩擦,则应该到那些市场准入门槛高、贸易摩擦频繁的国家和地区投资;(4)资源开发型企业可以到东南亚、拉美和非洲等农业自然资源丰富、自然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去投资,通过对外投资建立海外农产品供应基地。 根据弗农(raymond vernon)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小岛清的比较优势理论,当前中国农业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应以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为主,一方面这些国家符合中国农业结构特点,可减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因为这些国家多是华人聚集地,与中国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对这些国家的特定区位比较优势。如印度尼西亚是农业大国,但农业生产水平相对中国较为落后,每公顷土地棉花产量仅2.7吨,在农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上与中国有较大差距。但该国土地资源丰富,有1 300万公顷的土地可以用来种植棉花,气候条件优越,农业生产条件极佳,但每年却要花费大量的外汇进口棉花、稻谷等农产品。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产业链主体协调的现状与整合探析 摘要:农业产业链各主体之间的协调程度关系到整个产业链沟通的效率和价值的提升,而只有高效率、高价值的农业产业链才能真正有效地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因此,在深入分析中国农业产业链主体之间协调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其问题所在,并以三大主体间高效率、高质量的协调为目的,提出农业科技下乡、提高农科成果转化率;在企业和农户之间通过新型农业经济组织进行沟通等建议,可以为农业产业链主体间有效沟通的实现尽提供帮助。 关键词:农业;产业链;内部协调;整合 我们所说的农业产业链其实质是一种与农产品初级加工有密切联系的产业群之间的供需关系所构成的网络结构。农业产业链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目前,已经在加拿大、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近年来,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通过对农业产业链理论的研究和应用,也使其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并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来,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已经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而农业产业链这一理论也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中国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仍然很低,中国现存的农业产业链中仍存在着极为严重的缺陷,尤其是产业链各个主体之间的协调效率低、质量差,其弊端从近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初见端倪。因此,农业产业链主体之间的整合势在必行。 农业产业链的主体包括为农业生产作准备的科研、农资等前期产业部门,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等中间产业部门,以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后期产业部门。而所谓农业产业链的主体整合是指产业链主体之间的连接、合作与协调,它根据社会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状况的变化,在产业链主体之间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协调各产业链环之间的比例关系,进而产生出协同效应和聚合质量。其主要内容包括前期部门与中间部门的协调、中间部门与后期部门的协调、后期部门与前期部门的协调三方面的内容。 一、前期产业部门与中间产业部门的协调 从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先进经验来看,越是发达的国家,越是现代化的农业,其农业产业链的前期产业部门,即农业科研、农资等部门对农业进步的作用越突出,贡献越大。由此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前期产业部门对农业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加速作用。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农业科研以及农资装备等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经费投入日益加大,促使农业前期产业部门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使得农业增加值中的科技贡献率不断提高。但是,客观分析后不难发现,中国的农业科研、农资等部门作为农业发展加速器作用的发挥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这种状况的产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而在这里我们主要就农业科研部门的现状进行讨论。 中国的农业科研部门普遍存在着科技成果产出率高,实际转化率低的情况。每年国家在农业科技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产出大量的优秀科技成果,然而由于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高校农科所等人才和技术最先进、最密集的科研机构普遍处于中心城市,脱离了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的大环境,科研成果大量堆积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外,随着农民对科技对农业发展推动作用的认识日益加深,其对于新技术、新产品、新知识的需求以及对自身素质提高的渴望与日俱增,而作为与农民联系最为直接的基层农科所等部门由于能力所限,特别是一直以来面临资金短缺问题,只能对农民进行最为基础的农业生产的指导,对于高新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无法全面而有效地完成,而在其他方面如对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上也普遍存在着人才短缺、知识陈旧等问题,亟须新鲜力量的注入。农业科技成果同其他科研技术使得农民对新技术、新技能的强烈渴望无法得到满足,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求知欲和生产积极性。 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通过科技下乡,而只有将实验室里和书本上的知识转化成农民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的技能,才是真正的科技下乡。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走出实验室,走出学校,走出大城市,到农村去,到农民中来,通过对农村的调查,与农民的接触,了解什么样的技术是农民最需要的,什么样的培训方式是农民最能接受的,从而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科技信息的回流,在防止了科研产品堆积现象发生的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当农民掌握了更高级更实用的技能,才能生产出多样化的、有高附加值潜力的农产品,进而改善农业预期收益过低的状况,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真正实现农民增收;另外,使农民掌握一定的技术,可以对初级农产品进行简单的加工,在提高农产品价值的同时也促进了产品的多样化,进而打破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初级原材料全盘收购的垄断局面,给农户更大的选择和发展空间。 另外,基层农科所是广大农户获得最新的农科知识和技能最直接和便利的场所,作为根植于农村的农科机构,其与农民的沟通也更为顺畅,更有效率,因此其作用不容忽视。要加强基层农科部门作用的发挥,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村级、乡级农科所的财政扶持,加强其科技研发和推广能力;实现高校农科所等与基层农科部门的帮带互助,定期对基层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通过基层农科部门进行资料和信息的采集工作,了解农民的最迫切的科技需求,通过回流反馈提高这些需求实现的可能性。 二、中间产业部门和后期产业部门的协调 农户以及农业企业是农业产业链的基本主体,这两大主体间的衔接及协调对于整个产业链的生产效率、盈利水平以及农业生产的产业化进程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农业产业链普遍采用的是“公司+农户”或者“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的运营模式。广大农户组织化程度低,市场信息掌握少,在与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的对抗中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面对企业因为市场行情变化而降低收购价格,减少收购量等违约行为时,大多数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另外,农业企业面对农户有选择性的出售其农产品,擅自提高出售价格,甚至直接违约将产品卖给他人做法时,从自身成本等因素考虑,最终会不了了之。农户和农业企业这两大主体之间缺乏一种真正合理有效地衔接和沟通,而目前存在的农业中介组织从事的也大多是简单的农产品的收集和销售工作,以赢利为目的,无法真正的搭建农户和企业间的合作桥梁。农户和企业之间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始终无法连接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两者的合作过程中互相算计,斤斤计较,只是简单的考虑当前的短期的利益,这无疑加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和农户的种养风险。而对于广大农户来说,由于处于一种弱势地位,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从事掺假行为,欺骗农业企业,似乎也变得可以理解。如何真正有效地提高农户的主体地位,让农户真正的参与到农业产业链的整个生产过程中去,使其同农业企业紧密的结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联体又联心,是目前所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就当前的状况来说,广大农户与农业企业之间缺乏一种真正的有效沟通与协调,二者虽然签订农产品买卖合同,但是农户并没有真正的参与到农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与农户的经济利益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这就间接导致了初级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九联集团通过组建肉鸡养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普通农民入股并以合作社的形式建设农场,农民在养殖公司的管理监督下在农场内养殖肉鸡。同时,为了确保农民个人股本无风险,集团公司承诺每年最低分红率不低于15%,五年累计平均分红不低于18%。九联集团通过这种运营模式,使得农民成为了股民,并通过合作社与企业真正实现了地位平等,通过分红实现了利益均沾,从而将农民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农户不仅会分享生产环节的利益,而且将分享加工增值环节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农户会主动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而自觉地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甚至会相互监督,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在这种模式下,农户与农业企业已经结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农民由单纯的生产者转化为理性的经济人——股民,在理性思维的支配下,降低初级原材料质量这种有损于自身利益的非理性行为发生的几率很小,从而从源头上消除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后期产业部门和前期产业部门的协调 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后期产业部门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整个产业链价值提升的重任。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和逐渐萎缩的盈利空间,怎样寻找新的突破口,实行特色差异化经营,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重要目标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大多数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都拥有自己的科研队伍,或者与各地农业高校联手在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上投入极大成本,这种状况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体现了科学技术在农业产业中的重要作用。 然而,要想生产出能够吸引消费者眼球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产品,作为原材料的初级农产品科技含量的高低、质量的好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由于初级农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也凸显了源头产品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一个企业成功与否的决定性作用。然而,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在农业科技知识普及的层面上始终存在着沟通困难的问题,企业和农户都有着强烈的提高自身素质的意愿,却因为沟通不善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另外,与农户联系密切的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基层农科所,却因为资金的短缺而苦苦挣扎,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企业和农业科研部门联手,改变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基层农科机构一直以来只有国家投入,资金严重短缺的状况,通过对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的提高,进而改善初级农产品品质,在降低自身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 中国农业论文:浅谈日本农林渔业公库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农林渔业 金融公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启示 论文摘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对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民收益,都具有关键性作用。但是,时至今日,我国农业发展银行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通过借鉴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成功经验,通过对比得出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相关启示。 一、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基本情况 日本国土面积十分狭小,仅仅相当于我国的1/25,并且日本的山地和丘陵地区约占总面积的80%,多火山、地震,土壤贫瘠,资源比较匮乏。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日本雪上加霜,国内粮食严重不足,因此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是尽快增加粮食产量,确保国内基本的粮食需求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1953年4月1日,由日本政府全额出资设立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其经营目标是依据国家政策向经营农林渔业的个人和法人贷放期限长、利率低的资金,以促进日本农林渔业的发展。日本农林渔业公库设总店1个,支店22个,员工924人,资本金3116亿日元。2004年3月末(财政年度)贷款余额32669亿日元,贷款构成主要是农业贷款、林业贷款,其中农业贷款16869亿日元,占比51.6%。 (一)纵观日本农林渔业公库的发展史,其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5年到1960年的战后恢复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粮食极度短缺,日本陷入了极端的混乱中,国民处于饥饿的边缘。公库的政策目标是支持粮食增产,信贷基金主要投向农地改造、开拓耕地、改进灌溉设施,用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第二阶段为1960年到1975年的支援改善期。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工商收入增长很快,农业与工商业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为缩小工农业收入差距和适应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增加畜牧业和果业比重的需要,日本1961年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并且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政策目标是要满足不断增加的果树、畜产、蔬菜等经营实施建设的需要。 第三阶段为1975年到1990年的生产过剩期。由于农业基本法的切实落实,大大促进了大米、畜产品和水果的生产,大米的产量开始出现过剩的倾向。因此,农业发展的重点转到了加工、流通领域。在水产业方面,农林公库又创设了支援水产品加工业的贷款资金项目。 第四阶段为1990年以后,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使日本的农产品市场形成了本国农产品直接与海外竞争的情形。因此,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能与海外农产品进行竞争的农业,成为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主要目标。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愿意从事农业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周末农业”、“老人农业”现象日益成为阻碍日本农业发展的严重问题。为此,1994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创设了“强化农业经营基础资金”,用于支持核心农户的发展。这种资金制度规定,只要经市、町、村认定是新一代的农业生产者,公库除提供设施资金贷款外,还可以同时向其贷放当地低利息的长期流动资金。 (二)公库资金的筹集与应用 长期以来,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邮政储蓄和邮政简易保险。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的主管部门——大藏省专门设立一个融资管理机构“邮政投资特别会计窗口”,把筹措的资金集中起来,再贷放到每个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库的贷款范围包括四个方面:农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60.3%;林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24.7%;渔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4.9%;加工和流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10.1%。贷款资金的特征是长期、低息,平均贷款年限为20年,最长可达55年,平均贷款利率为3.89%,其中1998年度为1.77%。在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一般是固定不变的,但贷款户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进一步申请减息,由此造成的利息损失,公库可获得“农林渔业振兴基金会”的补偿。 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概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11月18日,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多种的政策性贷款、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若干农业比重大的省、自治区设摆出机构(分行和办事处)和县级营业机构,资金来源除财政核拨资金外,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并使用农业政策性贷款企业的存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棉花贷款1173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1、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不足且来源较为单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实拨资本金较少,仅为lo亿元,其余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以贷款的形式划转的资产和财政退税转增的资本金。资金不足,然而其来源除资本金少和吸收少部分企业存款外,主要依赖于向中央银行再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资金来源与所承担的任务之间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较为狭窄 2、从1998年开始,为了配合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专项贷款业务从农业发展银行划出,其职能变成了单一的粮棉收购银行。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化,粮棉市场全面开放,农业发展银行在2003年、2004年粮棉油贷款分别为6809.77亿元和7104.26亿元,占当年农发行贷款总额的99%。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单一导致其难以扩大发展,同时也限制了对其他涉农产业如农产品科技研发、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政策性资金支持。 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营困难重重 3、农发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资金的扶持,也离不开资金的回流。但是由于农产品的市场风险性、地方企业对资金的挤占挪用以及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落后等原因,农发行的贷款难以回收,信贷资金流失严重。再加上农发行办公费用的快速增长及机构规模的日益臃肿,高成本与低经营利润的矛盾使农发行的发展步履维艰。 三、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启示 对比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业务及其演变,我们可以得到以下重要启示。 (一)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特殊功能。日本这种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经验,进一步验证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长期性。加入wto后,中国农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强大国际竞争,要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发挥和完善农发的政策性银行功能,进一步加大农发行支农力度。 (二)日本政府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赋予公库不同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这种需求追随型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战略,较好地适应了农户在不同时期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为政府不同时期的农业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国家对其经营业务也是一直在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与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相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却在不断地缩小,而不是扩大,这样不利于我国农业的稳定与发展。所以,今后必将随着农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增加农发行的业务。 (三)尽管随着不同时期农业发展和农业政策调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业务相应调整,但却始终集中在对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作用。在日本除了国家储备大米由财政提供收购资金外,农产品收购资金贷款都有农协、信用联合协会或农林渔业中央金库(商业银行)提供。也就是说,在日本粮棉油等农产品收购和调销资金贷款是不需要政策性银行支持的,至少说明其政策性不如农业生产性贷款的政策性强,农业生产领域才是最需要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可见,农发行从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尽管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作为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说还没有充分发展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如果国家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和保护农业中的作用,就应该相应调整农发行的业务范围,逐步增加农产品加工贷款和农业生产性贷款,开发对林业和渔业的政策贷款等。 中国农业论文:浅谈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定位 论文关键词:农业银行 市场定位 研究 论文摘要: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明确了农业银行应以服务“三农”为重要目标,以县域为基础,实行城乡联动,挖掘现有农村金融资源,使潜在的金融资源逐渐变为利润来源。 一、农村金融机构比较 农行只有认清现状,看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才有可能实现自己“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真正做到服务三农与商业化运作的和谐共存。 农行与农信社。农信社在将近六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是三农发展中的重要金融机构,特别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撤出农村县域市场以及农信社与农行在行政隶属关系上的脱钩,农信社几乎已经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垄断,成为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支农机构。然而产权不清、体制不顺及缺乏政策扶持等问题使信用社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其经营状况,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相对于农信社,农行实力雄厚,实现股改后,管理机制将更加合理,下一步农行将上市,不论从融资渠道还是从运行机制方面都是农信社无法比拟的。此外通过网点网络建设,高科技的发展,农业银行能够为所有客户提供更加统一、快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农行与农发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目前的投资领域基本限制在农副产品收购、储备、补贴资金的拨付等范围内,所以农业生产单位很难与其直接建立联系。而农行是商业性银行,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业务更加多样化,操作更加市场化。目前已拥有将近4万个机构网点,这些网点分布在广大的城市和农村,在全国的每一个县市农行都有支行。这是农发行所不具备的。 农行与其它金融机构。其它金融机构包括邮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以及非正规民间融资组织。总体来讲他们在农村金融市场所占比重尚小或尚处于萌芽阶段,从总量上还不能与农行抗衡。邮储营业网点分布广泛,邮储的吸储能力强,但业务比较单一;尚处于半地下经济的民间融资比规范的金融机构拥有很大的灵活性,但融资能力较农行要差;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涉农业务相对较少。 二、发挥农村金融支柱作用的现实选择 未来农行要实现服务农村金融的目标,要坚持商业运作原则,坚持面向“三农”;确立以县域为基础、充分发挥城市业务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城乡联动、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市场定位;依托网络优势,强化农村金融骨干网络功能,建立横跨城乡两个市场的特色服务体系,促进“三农”融入国际国内大市场;发挥专业优势,集中力量发展有独特优势、竞争能力和市场需求的业务,提升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水平 ,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对策之一:要采取多样化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为协调平衡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关系,农行应该采取科学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重点解决好涉农组织架构设计问题。对经济金融相对落后地区应该选择相对独立的经营模式,也就是在一、二级分行设立涉农业务管理部门,承担统计分析、其他部门涉农业务协调、政策制订等职责;各前台部门应在已有职能范围内细分相应涉农业务;调整县级行内设机构,加大以贷款为重点的综合营销力度。同时,由农行参股或牵头来组建独立法人的村镇银行,把大银行的优势与小银行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有效增加农行网点的设置。 对策之二:农行应将服务产业集群经济作为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核心。首先,农行要明确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客户优选机制,实行分层信贷服务。将产业集群经济内的20%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扶优扶强;将30% 的企业作为适度信贷介入对象,重点支持企业临时性流动性生产资金需要;将其它50%列入积极关注对象。在信贷授信机制方面,一方面,要对单个集群经济授权总量进行科学的规划,既要支持集群经济发展,又要控制好信贷防止盲目扩张。另一方面,选择一批集群内的优秀企业,由省分行或总行对其进行公开统一授权,提高农行服务集群经济的效率,提升农行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竞争力。其次,要加快对产业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农行要加快服务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研究和创新步伐。可尝试建立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三位一体的服务方式,打造高效的信贷业务办理平台,同时增加一级分行对集群客户业务创新的自由度,适当放开县支行对集群客户的贷款定价权,通过规定定价区间,由经营行选择,以提升竞争力。 对策之三:加快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中小企业是产业集群经济的重要支撑。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导致土地集约经营程度高,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向城镇务工经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运输、调销以及辅助原材料的生产,中小企业将成为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流。所以确立农行在县域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就是要求农行信贷建设直接面向中小企业。优秀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不仅是当地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也是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农业银行要大力支持那些资质好、信誉高、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优质企业, 努力满足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和就业,使优质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成为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旗舰。 农行还应该大力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运输、储存及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这些服务业可以大大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是农行金融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现实选择。此外特色产业、产品的发展也要受到农行的重视。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而蕴含巨大的市场潜力,拥有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对策之四:大力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服务“三农”,最终应体现在对人的服务上,农行应该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给农村消费市场带来了巨大活力。激活农村的消费市场,是扩大内需,解决投资与消费发展不平衡等结构性矛盾的重要突破口。如何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建设,把农村消费市场这块“蛋糕做大做强,将是农业银行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的一篇大文章。 农行目前已确定零售银行业务,作为零售银行发展战略重点,农行应该在个人理财领域下大功夫,积极地向广大农民群众导入科学的理财理念, 大力营销储蓄、国债、保险、基金等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帮助其管好钱,理好财,全心全意为农民朋友做好理财服务,从而使农行有所为,农民有所得。 此外,在农村地区农民外出务工情况非常普遍,家中留守老人和孩子,需要按时交纳各种费用例如水费、电费等。针对各种各样的生活方面需求,农业银行应该开发活期定时定额自动供款业务。这类业务可满足各类客户每月固定支出的需要,也可以利用活期账户或卡账户向外地就学的子女划付生活费或交纳房租金等,使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银行的周到服务。
投资经济论文: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 [内容摘要] 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本文较为全面地考察了我国和世界上其他一些主要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对外贸易依存度和直接投资依存度的变化趋势,分析了我国经济增长中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贡献,提出在新时期要大力发展外向经济、提高直接投资依存度、保持对外贸易依存度的稳定增长,共同促进我国经济的增长对策。 战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据统计,1998年全球货物贸易总额达55620亿美元,为1950年的90倍。1998年全球国际直接投资流出流入再创新高,分别达6490亿美元和6440亿美元,投资存量则超过40000亿美元。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和政治关系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本文将探讨改革开放以来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一、对外贸易依存度和直接投资依存度的变动趋势 国际上一般用对外贸易依存度来测定国际贸易对一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即一国或地区在某年内进出口商品总值(EX+IM)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了更准确地分析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我们又将对外贸易依存度分为出口贸易依存度和进口贸易依存度,分别是出口贸易总值和进口贸易总值与当年GDP的比值。表1列出了世界上几个主要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近10年来对外贸易依存度的变动情况。我们可以根据贸易依存度的大小将这些国家和地区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从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台湾等为代表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最显著的特征是国土面积较小,都在致力于本国和地区的工业化,走外向型发展战略。近年来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平均对外贸易依存度均在50%以上,尤以马来西亚最高,1995年对外贸易依存度高达173.2%。另一类是以阿根廷、巴西、印度和中国等为代表,这些国家和地区最显著的特征是国土面积较大,在经济开放的同时必须兼顾国内市场的发展,走外向型和内向型结合的发展道路。因此,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一般都不高。 我国的进出口贸易自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增长,特别是90年代初以来增长更快。1988——1998年进出口贸易平均增速为13.5%,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9.21%。1998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虽较上年稍有下降,但仍达3239.3亿美元,居世界第十一位。另外,从90年开始,除1993年外,我国的出口贸易依存度一直高于进口贸易依存度,持续的外贸顺差增加了我国的外汇储备,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增长。 我们再来考察国际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国际上一般用直接投资依存度来表示一国和地区直接投资流出流入对其经济增长的贡献,即ODI+IDI/GDP。同样地,我们用吸收外资依存度表示一国和地区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与GDP之比,用对外投资依存度表示一国和地区向外直接投资的流量与GDP之比。从图2可以看出,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2年以前,这一时期外商直接投资流量不大,且多以开展合作、合营企业为主,外商独资企业很少。第二阶段是1992年以后,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数量急剧增加,1998年外商直接投资达453.63亿美元,是1990年的13倍,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直接投资吸收国。 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吸收外资依存度在样本国中是最高的,说明了90年代以来我国大力引进外资带来经济增长(见表2)。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对外投资依存度却不高,低于马来西亚、韩国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显示我国直接投资流出流入的不均衡状态。这种不均衡状态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在经济处于起飞阶段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但我国直接投资流出流入的不均衡状况要比印度、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等国严重的多。 二、原因探析 以上我们分析了对外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中的推动作用。近几年来,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在贸易和直接投资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自1994年达到顶峰的43.6%以后呈下降趋势,1998年已降至33.8%,其中出口依存度为19.2%,进口依存度为17.6%。直接投资依存度也是自1994年达到年89%高峰后一直下降。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对外贸易依存度和直接投资依存度的持续走低: 1、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尚未完全消化。东南亚金融危机,造成了世界经济的一次衰退。据统计,1997年世界经济增长了4.5%,而1998年则下降至2.5%。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国家经济更是呈现负增长。除了台湾和新加坡外,其他国家和地区GDP下降0.5%-13.7%、各国币值普遍下挫5—70%。这场金融危机给我国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出口受到极大的挑战。1998年我国出口仅比上一年增长0.53%,而1992-1997年平均增幅近20%。其中向亚洲地区的进出口分别下降了1.5%和9.9%。另外,由于遭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国家和地区纷纷采取种种优惠措施吸引外资流入,如放开外资企业持股比例、开放零售和批发市场等,因此影响了我国外资的流入。1998年我国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仅比上一年增加0.46%,而1990一1996年增长速度高达53.6%。相比之下,1998年仅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就达24.7对亿美元,比1997年增加9.5%。 2、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有待优化。统计资料显示,1980年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初级产品所占比重为50.3%,而1998年这一比重已经降至11.2%,工业制成品比重已占88.8%。从表面上看我国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出口商品结构,但在我国出口商品中,外资企业所占的比例已从1980年的0.1%上升到1998年的48.7%。另外,出口中的加工贸易比重从1981年的4.81%上升到1997年的54.5%。这种“两头在外”的贸易方式给经济带来的推动作用要大打折扣。我国出口贸易的产品中还是以劳动密集产品为主,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特别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的产品很少,没有较高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由于东南亚许多国家货币贬值,导致这些国家出口增加。由于这些国家的出口结构与我国相似,从而挤占了我国许多产品的出口份额。 3、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步伐缓慢。向国外直接投资设厂可以绕开关税和配额等非关税壁垒的限制,扩大产品出口,刺激本国经济增长。1998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6490亿美元,比1997年增加38.7%。而我国1990-1998年对外直接投资平均仅为24亿美元,仅占同期平均GDP的0.41%。而韩国、马来西亚分别为0.6%和2.0%。由于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企业的对外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基于企业自身追求利益的驱动,而是一种政府行为,因此导致了海外企业普遍存在的产权不清、管理混乱、效益低下等问题。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我国的对外投资将会长期停留在低水平上。 4、据发达国家工业化的经验,一国经济在国际化进程中,首先是对外贸易的发展对本国经济增长的拉动,因此外贸依存度会显著上升。但当外贸依存度上升到一定水平以后,就会出现缓慢增长的相对稳定的态势,同时直接投资依存度却逐渐上升并最终超过外贸依存度。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这就决定了不能向小国那样实行“贸易立国”的外向型发展战略,而是要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兼顾国内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据表1,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高于其他一些发展中大国,外贸依存度进一步上升的空间已经不大。另外我国吸收外资依存度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水平,外资流入基数很大,今后再出现前几年那样的跳跃式增长的可能性不大,外资流入很可能是缓慢增长甚至出现小幅下降。因此发展对外直接投资,以刺激国内需求,扩大出口,带动投资依存度和贸易依存度的提高势在必行。 三、新时期发展贸易和直接投资的思考 我国自1997年实现“软着陆”以来,经济未能重新起飞,而是有滑坡趋势。1998年GDP增长7.8%比上一年下降了一个百分点,物价持续下跌,出现了严重的通货紧缩。为此,国家先后采取降息和增发国债等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启动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然而并未起到期望的绩效。1999年GDP增长7.1%,仍未能摆脱谷底。在这种新的经济形势下。如何刺激国内有效需求?我们认为,单纯地通过扩张国内需求的办法是不够的,应充分结合贸易和投资的关系,全面刺激国内需求和国际需求,发挥它们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首先,要充分利用国内现有的资源,走技术创新的道路。当前我国国内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商品积压、开工不足的局面,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对此,我们一方面要采取更为开放的投资政策,引导外资增加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另一方面要立足企业自身,充分发掘内在潜力,针对国际市场的变化,开发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出口,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于我国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要加快新产品开发以及更新换代,力争确保原有的市场份额。对于技术密集型产品,特别是高科技产品,要加大研究和开发投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充分发挥技术的溢出效应,促使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 其次,某些行业和企业尽可能到国外直接投资,发展本国的跨国公司。我国国内一些行业如纺织、电子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初具国际比较优势。这些行业的国内市场已趋饱和,众多厂商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而竞相降价,形成恶性竞争,导致利润率急剧下降,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另外,国内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些颇具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如海尔、康佳等。这些企业应立足全球,到国外直接投资设厂,采取独资或与当地厂商合资的形式,利用当地资源,实现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此外,通过发展海外直接投资,可以增加投资收入,保持经常项目帐户盈余,增加我国的外汇储备。为此,我们必须制定自己的海外投资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 再次,吸引外资应注重效益和质量。我国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投向不尽合理。截止1998年,我国吸收的合同外商直接投资中投向工业的比例占59.8%,而投向农林牧渔的比例仅占1.63% ,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也仅占1.63%。这种状况反映了外商投资于我国,看中的主要是廉价的劳动力和“超国民待遇”的投资环境,因而外资的流入带来的贸易效应较大,但并没有带来多大的技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因此,国家应采取更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鼓励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外向型农业投资,提高基本建设、基础产业、资本技术密集型、高科技产品的项目比重,鼓励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投资,坚决制止只追求外资数量而忽视质量和效益的做法,杜绝低水平、低层次的重复引进一般外资项目,把重点放在更高层次的产业结构升级上,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投资经济论文:中国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经济学分析 内容摘要:中国投资基金发展已近十年,日渐成熟,但也有待于进一步成长。本文概括了中国基金业现存的四个主要问题,比较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运用现代经济学委托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原理对此进行分析、总结,最后提出了面对入世中国投资基金应采取的策略。 关键词:投资基金 委托 信息 入世 一、引言 从1992年第一家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设立至今,我国投资基金已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与探索,以1997年11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界,中国投资基金进入“新基金”时代,基金的设立发行,投资运作以及外部监管逐步走向规范化,各基金的投资风格日趋多元化,多数基金表明了市场定位,成长型、平衡型及重组型等品种相继问世,基金管理公司在外部压力和内在激励之下,积极扩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研发力量以提升自己的竞争地位。2001年开放式基金的发行工作也排到了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日程表上,《投资基金法》在经过四稿修改之后也即将提请通过,为我国投资基金的进一步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00年底,我国一共批准设立了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3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5家,累计发行基金单位562亿个,基金净值847.35 亿元,约占到深沪两市流通市值的7%。 二、中国投资基金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虽然成绩喜人,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基金业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现存的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金大发展,概观现实的发展情况,我国投资基金矛盾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症结为以下四个问题: 1、基金规模偏小,缺乏机构投资者。 基金的规模大小包含三个意思:一是投资基金的资产总额,二是单个基金的融资量,三是单位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数量。我国目前基金总资产净值为847.35亿元,而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共同基金的资产为6.8 亿美元,是美国金融市场上的第一大金融中介,英国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到1998年底也达到了4191亿美元。 基金资产规模的大小决定了基金在证券市场乃至整个经济运行中的影响力,规模偏小将使基金难以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根据国外研究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规模占股市流通股总市值比率为33%时,才能发挥良好作用,我们如果引用美国基金在机构投资者中的份额——30%~40%进行计算,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必须达到33%×30%≈10%,才能发挥其证券市场导向和稳定器的作用,所以目前7%的比率还远未达到这个要求。 单只基金的资产规模方面,1998年以来发行的新基金规模大都为10~30亿元,而美国基金的平均规模却达24亿美元。从投资组合理论来看,单个基金资产规模偏小限制了基金的投资范围,无法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弱化了基金分散风险的功能。从规模经济理论来看,单只基金的平均运行成本随着规模的增加先下降后上升,当每基金单位的边际成本为0,即每基金单位用分摊后的最小成本获得了最大收益时的规模才为单只基金的最佳规模。根据国外基金单位收益远超过我国的经验来看,中国的单个基金资产规模虽处于平均成本下降阶段但还未达到边际成本为0的那一点,应进行积极扩容。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基金业的集中趋势更为突出,美国的400多家基金管理集团管理着7000多只基金,英国2100多个单位信托基金则仅由152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但我国一家公司平均只管理3个左右的基金,在抵御风险,降低成本和提供全方位服务和多样化产品上都没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事实上我国基金管理管理公司“一拖二、三”正处于规模收益递增阶段,增加基金管理数量所带来的管理费收益、信息及人力资源共享等收益要大于由此带来的人事管理、行政协调等成本,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只有当公司的规模增长率与运行成本增长率相等,即规模收益不变时,我国的基金公司才达到最佳管理规模。 英美国家基金资产规模日渐庞大还主要得益于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养老基金构成其重要资金来源。1970年代中期以前,美国共同基金的主要投资者也一直是中小投资者,基金规模发展缓慢,但随着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在1993—1999年期间,基金资产增长了近231%,其中养老基金所持有的共同基金占到基金总资产的36%。 我国的基金业一直以来都缺乏机构投资者,随着三类企业入市以及保险公司连接类帐户的出现才有了一点改观,但要完全起到扩大基金市场规模的作用,力量还十分微薄。从委托理论来看,由于缺乏机构投资者,基金持有人多为中小投资者,因此对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的成本内化和收益外化问题更加突出,这会加剧持有人在监督上的“搭便车”行为,从而不能有效监控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当机构投资者比例上升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督成本内部化和收益外部化,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改变基金持有人的信息劣势地位,有利于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2、以封闭式为主的基金类型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降低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人在基金的运行发展中地位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的各家基金管理公司侵害投资者利益,沉淀基金资产的现象十分普遍,主要原因是资金全封闭的投资基金无法对管理者形成有效的约束与激励。 在基金持有人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资产运作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风险,包括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前者是持有人不可能在事前准确地甄别管理人的真实经营能力,有可能接受基金管理人的错误信号而选择劣质管理者。后者是基金管理人的最优行为选择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从委托—理论来看,投资基金的这两个现象是必然会存在的。基金管理公司比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最清楚自己的素质和经营能力,为了吸引投资者的资金多赚取管理费用,管理公司将隐蔽不利信息,甚至不惜以错误信息误导投资者,投资者以投资收益率来甑别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只能算是事后的判别,逆向选择出现。在确立了委托—关系之后,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之间存在某些偏差 ,这主要是由于者即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也各不相同,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中投资收益I是唯一变量,即U投=U(I),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基金管理者的效用函数U管=U(t,Ie),t为工作时间,Ie为预期收益,工作时间的减少和预期收益的提高都能增加管理者的效用,但预期收益提高的前提是管理者花更多的时间来努力工作,因此管理者会面临闲暇时间与投资收益的选择。如果选择前者,将与投资者的目标函数发生偏离;如果想同时实现,只能是管理者将希望寄托在运气上,采取过度投机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两者均会导致道德风险问题。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必须有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约束管理公司隐蔽真实信息,激励管理者选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从而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封闭式基金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投资者一旦选择了封闭式基金,如发现其不能满足自身投资意愿,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转手基金份额,基金的资产丝毫不受影响,管理公司按资产净值提取的管理费用也分毫不少,这样很难约束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发行时公布真实的投资素质和潜在风险因素,吹嘘隐瞒的“圈钱”行为将加剧逆向选择问题。封闭式基金不存在因经营不力而导致基金管理费减少的问题,管理费比例一般比较固定,因此掌握资产的经理们缺乏外部赎回压力和提高投资收益的激励,会采取更有利于自身效用的行为,如“偷懒”,“交叉持股”等,逐步侵蚀基金持有人的本金。而在开放式基金的运作过程中,管理公司面临基金份额随时会减少的压力,以上这些行为都将得到遏制,风险将大为降低。目前世界上基金业发达的国家都以开放式基金为发展主流,美国开放式基金占到了基金总额的93.9%,英国为76.6%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封闭式基金的不足和开放式基金的优势。 3、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独立性差。 由于我国现行法规的条件限制,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均为有一定资本实力的证券公司,这一方面也考虑了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和公司的资金要求,但同时导致了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制度的重大缺陷。“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发起形式使基金管理公司的人事安排、投资运作均受制于控股股东的意志,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被称为股权集中而导致的“权力放大”。 根据日本经济学家奥村宏的研究,控股股东的权力放大会引起公司内在结构与公司基本形式相比产生较大的偏离,表现在投资基金上即基金管理公司原来代人理财的形式偏化为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机构。权力放大效应还将极大地改变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原有利益格局和相互关系 。我们应注意,基金管理公司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公司,还管理着非公司所有的基金资产,控股股东的出现改变了基金持有人与管理公司的利益格局,根据控制权理论,掌握控制权即获得剩余索取权,证券公司将取代持有人的索取者地位,成为真正的基金获利者,管理公司的运作目的不再是获取投资收益而是通过关联交易将利益输送给控股股东。因此,在过去几年中,基金管理公司屡屡出现违规的关联交易行为,基金管理者动用基金资产为控股股东的新股承销,配股甚至自营业务服务,以及通过高买低卖方式向其输送利益。在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股东中投资基金与其管理公司的大股东并列出现的情况并不罕见。此外,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频繁的交易来增加证券公司的利润,如1999年基金兴华上半年股票交易量就达116亿元,部分资金周转率高达743%!仅支付给华夏证券的佣金就有2317.58万元,数目十分可观 。基金管理公司“控股型”的股权结构削弱了其独立性,不利于基金管理公司成为真正的利益独立体,严重制约了我国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比国外的基金管理机构,公司型几已日渐成熟,股东即为基金持有人,有机构也有中小投资者,“相对分散型”的持股结构更有利于基金的独立运作,再加之独立董事的特殊监督,构成了一个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4、信息披露及外部监管力度不大 我国在1999年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在初期,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上按要求进行较透明的披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公司信息披露的时间越来越长,内容越来越空,并且存在严重的信息误导。如在年报、中报和投资组合公告的截至日到公告见诸于公众之日中间的90、60、15日工作期内,各基金会对持仓作重大变动,因此投资者看到的所谓投资组合早已成为“过去时”,获得的信息将误导投资者的分析判断。对于新增、剔除股票明细的披露,各基金往往采取保留象征性余额的方法逃避披露,至于关联交易更是不可能在会计报告书附注中得到解释说明,由此可见,我国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可靠在基金的实践过程中往往都有不少问题。与此同时,证监会往往无法深入到基金的具体运作细节进行实质性监督,法规条例的不完善也让基金有“对策”可用,因此这种信息披露已经不能对基金管理公司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有效制约。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正是由于信息传递机制的缺陷,会造成委托—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导致人的偷懒,内部人控制,机会主义倾向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基金管理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逃避持有人监督,必然会延迟或破坏有效信息的传导,加剧信息不对称。通常委托人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必须收集信息,以对人进行监督,但是信息的搜寻和监督是有成本的,并且与人行为被发现的概率成正比 ,越隐蔽的行为为之付出的监督成本就越高。在基金这一组织形式中,由于专业知识和时间的缺乏,投资者发现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行为较困难,因而监督成本较高,加之成本的完全内部化和收益的外部化,投资者搜集信息进行监督的动机几乎为零,这时就需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以督促基金管理者主动披露信息。而我国目前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已不能使投资者及时地得到来自基金公司的有效信息,基金的效率损失现象十分严重。同时政府强制性监管和中介机构对信息进行审核、公证等外部监督的不力也使基金管理人主动传递信息失去可靠性。 三、入世后中国投资基金的发展策略 上述几个主要问题的分析,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投资基金业亟待进一步发展的内在压力,同时对外还面临着中国入世后国际基金业的潜在威胁。根据WTO有关协议,一旦入世,外资可进入中国的基金管理行业,参股比例可达33%。三年后增至49%,五年后51%,国外基金业届时将凭其丰富的管理经验,雄厚的资本实力向国内基金业发起挑战,加快解决中国投资基金发展中现存的主要问题,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提升我国投资基金的竞争实力已迫在眉睫。 1、积极扩容,加速基金持有机构化。 扩大基金规模即能达到规模经济又能改变我国投资基金“轻量级”对抗国外基金“重量级“的局面,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在条件合适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基金的设立、发行,扩大基金的总体规模;已发行基金在扩容条件具备时,可选择扩募,以增加单个基金的资产规模;积极开展基金管理公司的增资扩股工作,同时鼓励优势突出的管理公司增加基金管理的数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基金品种的多元化。国外基金投资风格多样,各种投资方法组合形成了品种齐全的投资对象,满足各类投资者的偏好,在吸引投资者方面颇具优势。因此我们除了继续明确各投资基金目前的投资风格外,可引入成长价值复合型、新兴成长型等新的风格,并从投资对象上发展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等。 此外,还要加速基金持有人的机构化,增加基金的资本来源,迅速扩展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并能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增强与基金公司的谈判能力。具体来看,可以将保险资金和三类企业作为突破点,尤以前者为重点。保险资金自1999年10月间接入市以来,到2000年末,已投资证券投资基金134亿元,保监会批准的三家保险公司投资连接类帐户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最高帐户也从30%增加到100%。 今后可以逐渐放大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范围;还应适当考虑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定向向机构募集发行基金。 2、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降低风险。 封闭式基金的实践已证明了它的运行机理无法构成一套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因此我国应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以降低风险。目前国内已确立第一家开放式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推出,除了尽快做好各项技术、人员系统的安排与测试以外,我国推出开放式基金还应注意:(1)起始规模不宜太大。在试点初期鉴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品种、规模有限,基金管理公司还未形成一套成熟、完整的开放式基金运作经验,规模过大不利于其顺利运行。(2)起始定位可考虑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由于国内投资者第一次接触开放式基金,证券市场又不稳定,中小基金持有人的投资分析能力不强,投资理念不成熟,极有可能盲目认购和赎回,易引起开放式基金的剧烈波动。(3)可以考虑在试点初期设立非严格意义的开放式基金作为过渡,如当基金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停止发行或申购,延长赎回期,形成一种“易进难出,半开半闭“的局面,以便使投资者和管理者都有一个适应期。在推出开放式基金之后,基金管理者在收益率方面的压力会大大提升,而同时又要面临基金资产高度流动性的要求,因此还需采取措施分离投资基金获取收益和规避市场风险的双重职能,发展基金套期保值和对冲风险的手段,适时推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衍生交易品种,如股指期货等。 3、加快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目前基金管理公司被大股东绝对控股的弊端,下一阶段要重点进行对现存基金管理公司持股结构的改革。从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扩容工作来看,公司通过增资扩股不仅增加了资金实力,而且重新调整了股权结构,5位股东出资额差距不大,改变了“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情况,也为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作的独立性打下了良好基础。其余各家公司也不妨可以在增资扩容时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完成从“控股”到“相对分散”的变革,逐步脱离各大证券公司,成为利益主体。除此之外,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基金管理公司必须要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今年1月19日证监会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管理公司实行此制度。独立董事要承担起保护基金持有人权益的特殊监督责任,必须真正完全独立。为此,应在《投资基金法》中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应大于2/3,以确保对董事会的投票过程有充分的监控能力,任期可以连任,但不能无限期。 ⒋加强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管的力度。 信息披露是敦促基金管理公司向公众提供有效信息,接受监管的最直接途径,它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至关重要,因此要保证基金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严格要求各基金的年报、中报按照“三公”原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处理,督促各基金管理公司修改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和具体标准,聘用会计、律师等中介组织对信息的可靠性作权威认证,加强其准确程度。 此外,还有赖于外部监管力度的加强。除了尽快出台《投资基金法》,证监会需加强在基金具体运作中的监管,如对大额交易对手进行调查和监控等,变被动的、应付突发事件的监管为经常性的、主动的监管;托管机构要改变“无为而治”的现象,采取由基金持有人或监管机构而非基金管理公司选择托管人的方法,或则增加“基金管理人选择托管人的限制条款”,使托管人真正成为“三权制衡”中的重要一角。同时,行业公会和社会公共基金评级机构要尽快成立,以完善基金监管体系。 5、发展中外合作投资基金。 要切实提高国内投资基金的竞争力,还需实行“请进来”的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中外投资基金业的合作活动,使国内的基金管理公司学习到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与经验,借鉴他们的产品设计和销售模式以及投资理念和技巧等,全面增强管理的综合水准。中外合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聘请海外基金管理公司为国内公司的投资顾问;组建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中外合资基金,即海外基金收益人的介入。 考虑到现阶段的外汇政策和投资法律,且便于管理,目前我国可以组建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即狭义的中外合作基金。组建模式有两种,一是选择现场的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出让一部分股权,另一种是重新在国内注册一家全新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资金的募集可以先在国内募集,等时机成熟后再向海外募集基金,为引用外资开辟新径。募集的中外合作基金应鼓励多投向实业项目,发展成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并且当局应该在投资法律、产业政策和外汇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的监管政策。 投资经济论文:十年以来外国投资在匈牙利经济中的作用 外国投资在最近十年的匈牙利经济中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是所有匈牙利人,不论其赞成还是反对私有化,赞成还是反对吸引外国投资,都承认的事实。匈牙利的私有化模式是以公开出售国有资产为主的,或者说是基于市场竞价的私有化模式。这种模式的确定,意味着有吸引力的匈牙利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认购者必需拥有雄厚的资本作为基础,才有可能出最大的价钱,买最好的企业。事实也是如此,在匈牙利私有化的过程中,大中型企业出售或拍卖时,国家财产局和国家财产托管公司所面对的谈判对手和竞买者基本是外国公司和财团。在目前匈牙利的大中型企业和商业银行的所有者结构中,外国所有者也居于主要地位。匈牙利自1994年开始的经济回升,国际收支平衡的改善都与外国投资者的参与有关。当然,匈牙利经济中的矛盾,群众中的不满也与此有关。 一、匈牙利的利用外资政策 研究今日的匈牙利利用外资政策,离不开对其70年代到80年代利用外资政策的考察。匈牙利是东欧国家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国家,其利用外资政策可追溯到1968年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在1966年5月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中就规定: "首先应在社会主义大家庭内促进国际经济和科技关系的发展,但也要力争和非社会主义国家发展这种关系。" 从60年代到70年代,匈牙利积极地建立或恢复了与主要西方国家的贸易关系。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建立了贸易联系,同74个国家签定了科技和文化协定。在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中,匈牙利的出口额占国民收入的比例最高,它的国民收入的50%是通过国际贸易来实现的。 1972年和1974年,匈牙利先后推出了《匈牙利和外国资本联合经营权限》和《国外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企业在匈牙利投资可占联合投资企业资产的49%,所得利润可汇回国。 70年代末,匈牙利同非社会主义国家的进出口贸易额相当于1957年的13倍。它的农产品和食品出口的1/2销往西方国家。除苏联外,匈牙利最大的贸易伙伴是联邦德国,1978年,匈牙利对联邦德国的贸易额占其贸易总额的10.6%。再次是澳大利亚、意大利、瑞士、法国和美国。匈牙利还在东欧国家中率先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成员。 从1972年开始,匈牙利开始引进外资,但以间接利用外资,即吸收外国贷款为主。这种政策模式使投资风险主要在匈牙利方面。而匈牙利也恰恰没有很好地利用外国贷款,改善产业结构,加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加上70年代石油危机,使匈牙利的国际收支平衡受到影响。从1972年到1989年,外债从10亿美元发展到210亿美元。而同期匈牙利的外国直接投资只有5.7亿美元。 从1988年开始,匈牙利的利用外资政策发生了变化。1988年前社会主义工人总书记、国家总理格罗斯·卡洛伊公开表示,匈牙利准备将最大的国有企业卖给外国人,这在匈牙利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司法部长立即表示,这与当时的法律是冲突的,按照法律,国有企业不可以出售,更不能卖给外国人。于是,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新法律,为国有企业的出售创造条件。 1988年的6号法律,即《经济公司法》,宣布私人可以成立公司,并允许外国人投资。1989年的8号法律,规定了所有制改变的细则。1989年的14号法律明确了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禁止对外国投资企业实行国有化;外汇自由汇出,利润可以返回投资者所在国;可以由外国财务公司进行财务评估,等等。1989年的宪法修正案,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国家的所有制结构、企业自主权等方面都做了新的规定,特别是宣布各种所有制结构在法律面前的平等。 1990年社会制度改变以后,匈牙利的利用外资政策进一步明确为引进外资,推动私有化的加速和完成。政府在制定私有化政策时,也注意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和保护。1990年以后制定的一系列推动私有化的法律和政策都重视发挥外国投资者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匈牙利法律,外国人在匈牙利不需许可证就可开办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外资企业可以依法获得不动产权,依法处置企业产权,可以从事生产、商业和外贸经营,执行匈牙利的质量管理规定。可获得贷款和筹措资金。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合资企业还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匈牙利政府制定的产业政策,在电子、机车、通讯、车辆及零配件、节能技术等12个领域投资的外商可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对合资企业也有优惠政策:如果公司资产超过2500万福林,外资占30%以上,公司收入的一半来自企业生产、开设饭店、旅馆,公司可享受10年优惠待遇,前5年免税60%,后5年免税40%。如果公司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福林,外资占30%以上,企业一半以上的收入来源于匈牙利政府规定优先发展的部门,公司在前5年可享受100%的税收优惠,后5年享受60%的税收优惠。 外国投资者对匈牙利的投资环境也是满意的。在1999年由著名的Healey Baker国际不动产评估咨询集团组织的,由欧洲502家最有影响的公司总裁评选的欧洲"最佳办公地点"中,布达佩斯居第6位,在"最佳工业生产基地"中,匈牙利居第6位,在欧洲"重要经贸城市"中,排在罗马之后,居第25位,在东欧国家中,居第二位。 二、外国投资者在匈牙利经济中的作用 从1989年开始,外国资本进入匈牙利的速度加快了。在私有化政策出台后,随着私有化的高潮迭起,外资流入的数量也起伏不定。1995年为最高峰达到33.7亿多美元,在东、中欧国家中,包括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在内,匈牙利人均引入外国投资1268美元,居第一。据统计,到1998年,匈牙利共有外商投资企业26527家,其中外商独资企业13865家。世界知名企业,如美国通用电器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福特公司、德国大众公司、日本铃木公司都加入了匈牙利的投资冒险活动。外国资本的介入,对匈牙利私有化的发展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首先,外资的参与加速了私有化的完成。 匈牙利的私有化是以出售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为主要形式的。尽管匈牙利政府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匈牙利人购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措施,诸如"赔偿券"购买、私有化优惠贷款、职工参与、厂长经理买断等形式,匈牙利国内的购买力终归是有限的,只能购买中小企业、小商店、小旅店、小服务业和上市公司的散股。对国家财产局和国家财产托管公司推出的私有化企业,匈牙利人基本是无力问津的,即便是问了一下,也绝对无力与腰缠万贯的外国大亨们抗衡,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外国人将匈牙利最好的企业一家家的收购了去。 从另一方面看,没有外国资本的介入,匈牙利政府的私有化目标是难以完成的。从匈牙利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出售,到国有商业银行的出售,国家财产局和国家财产托管公司面对的谈判对手和竞买者几乎都是外国公司和财团。是他们使财产出售的计划得以顺利完成。1995年和1997年是匈牙利外国投资最多的年份,而这两个年份也是匈牙利银行私有化的高潮,1995年外资在匈牙利银行业资本所有者结构中所占比例上升了20.1个百分点,1997年比1996年上升了11个百分点,达到了60.3%。[1] 在1990年开始推行私有化政策时,匈牙利共有国家和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公司1858个,在实行国有资产托管期间,由国家私有化和托管公司组建和从其它所有者处接受企业和公司438个,共计2296个。经过私有化、改组和破产清算,到1998年底,国家保留所有权的公司和企业93个,可继续实现私有化的125个;全部私有化的1188个,继续实行托管的2个;破产和清偿和撤消724个;转移到其它机构和所有者手中114个。[2]经过8年的私有化,国家在社会总资产中所占比例已降低到20%以下,与西欧混合经济的所有制结构相似。可以说,外国资本的介入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 其次,外资的流入使匈牙利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得到改善。 自80年代起,匈牙利一直处于外债的困扰之中,1989年人均1000美元的外债是当时的社会主义工人党政府陷于困境,不得不向西方国家低头的原因之一。1990年开始,经济转轨使匈牙利出现了连续4年的经济滑坡,虽然在1994年经济开始复苏,但直到1997年,GDP也只相当于1989年的90.4%。经济如此困难,拿什么去还外债?外资的流入,尤其是大量外汇现金的流入,无疑救了匈牙利政府的急。 1990年到1997年,匈牙利国家财产托管系统的私有化收入为14437.5亿福林,其中现金收入11523.4亿福林,占79.8%,含外汇收入9005.9亿福林,占现金收入的78%。在私有化高潮的1995年,私有化收入为4810亿福林,其中95%是现金,现金中87%是外汇。[3] 大量外汇现金的流入使匈牙利的外债占GDP的比例在经济滑坡最严重的1990-1994年,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1997年以后,外债减少,净外债在GDP中的百分比比高峰时降低了26.38个百分点。外债的减少与1995、1997两年外国投资的大量增加有直接的关系。 再次,外资的流入,刺激了匈牙利出口产业的发展,使经济出现复苏。 出口产业在匈牙利经济中的地位一直是至关重要的。出口产业的发展能有效地带动经济增长。外资的流入也促进了匈牙利出口的增长,并带动了经济的复苏。 匈牙利的外国投资主要来自德国、美国、法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国。外资的流入也促进了匈牙利与这些主要西方国家的经贸关系。1990年以后,匈牙利的外贸地理方向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从过去与经互会国家为主,转变为与欧盟成员国为主。其中,1989-1996年间,匈牙利对德国的出口从出口总额的17%上升到33%;对奥地利的出口从6.5%上升到11%,对意大利的出口从4.7%上升到7%。出口总额从1989年的96亿美元,发展到1996年的160亿美元。1997年比1996年增长29.9%,1998年比1997年增长了22.1%。主要出口方向为德国、奥地利、意大利、荷兰、美国、法国,与主要投资国基本一致。 与此同时,匈牙利的GDP在1995-1998年都有所增长,分别为1.5、1.3、4.6、5.1;工业生产也呈增长趋势,分别为4.8、3.4、11.1、10.6。这与1992年开始的外资的大量增加有一定的联系。 当然,外国投资者不会提供"免费的午餐",匈牙利人为大量外资的引进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就是匈牙利的大部分生产部门和银行系统已被外国投资者所控制。从1992年到1996年,外国投资者在匈牙利采矿业总资本中的比例从15.5%上升到49.6%,在加工工业中的比例从 23.4%上升到 51.1%,在机械工业中的比例从0.3%上升到 21.4%,在建筑业中的比例从 21.3%上升到 41.4%。 外资在匈牙利银行业中所占的比例更大。匈牙利银行业的私有化自1994年正式开始,自1994年至1998年,外资在匈牙利银行业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已从15.1%上升到60.4%。在布达佩斯证券交易所外国投资基金组合也是支配大盘走向的决定力量。 仅凭这些数字并不能反映事情的全貌,因为外国资本所控制的是匈牙利各行业的优质资本,而匈牙利人手中掌握的是中小企业的所有权和上市公司的散股。 经过私有化,匈牙利的住宅、商业银行、保险业、医药工业、化学工业、建筑业、烟草工业、啤酒工业、食品工业、旅游度假业、印刷业、造纸业、包装业、食品制造与零售业已完全或绝大部分是私营企业,或外商投资、合资企业。国家只保留了核工业、发电网、交通、广播电视发射、27个农业经济公司和国有森林的产权。 在私有化的过程中,对于经济效益好的竞争性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私有化收入,也为了增加透明度,一般采用了公开竞价出售的方式,而有影响的大企业、大公司、大银行的购买者都是外国人。后来匈牙利政府为了鼓励匈牙利人购买,推出的小投资者参股购买计划,适用范围也只是企业的51%以上的股份已由职业投资者购买的企业。参与者的条件是匈牙利永久居民,有10亿福林的资金,或者是"赔偿券"的合法持有者或法定继承人。 对资产在10亿福林以下,职工在10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一部分实行了职工参股的私有化,对一部分经济效益不好,不适于公开竞价出售的,采用了厂长经理买断的私有化方式。政府推出了优惠贷款、赔偿券购买和分期付款等优惠条件,鼓励匈牙利人购买。但有很多附加条件,比如,要先支付2-25%的第一期付款,才能申请国家银行设立银行优惠贷款。"生存贷款"是专用于匈牙利居民购买出售的国有资产和企业股份,最高年限为15年,年息7%。购买500万福林的国有资产,可获得2%的"生存贷款",其余部分也可用"赔偿券"支付。小商店、小旅店、小服务业的购买者基本是匈牙利居民。 因而在私有化中,匈牙利人能够参与的实际上只有中小企业。除按照产业政策由国家保留的企业外,有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基本是控制在外国人的生中。 一个国家的主要产业掌握在外国人手中,尤其是商业银行基本掌握在外国人手中,长此以往将会如何,现在谁也说不清。 三、匈牙利民众对外国投资的态度 对于大量的外国投资,匈牙利人当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有赞成,有反对,有不置可否者。TAYLOR NELSON SOFRES MODUS 经济社会市场咨询有限公司自1992年起一直对匈牙利居民对外国投资的态度,以及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跟踪抽样调查。[4]公司在每年的3月或11月对1000个左右的匈牙利居民进行随机抽样调查。调查获得有效问卷,1992年999份,1993年982份,1994年1020份,1995年1004份,1996年1002份,1997年1080份,1998年1039份。 该公司调查的结果很能反映匈牙利居民对外国投资的一般看法和思想感情。我们选取其中的几组问题和调查结果,包括匈牙利人对外国投资者的总体看法,对在外国投资企业就业的态度等,通过它可以了解匈牙利居民在最近几年对外国投资的态度及其变化。 是否同意外国人获得匈牙利企业的股份? 调查显示,持完全赞成态度的人在7年中是从多到少,由35.2%降到12.3%,在1996年只有8.4%;持反对意见的人在7年中基本是呈上升趋势,从16.2%上升到29.9%,其中,在银行私有化高潮的1995-1997年,反对的比例最高,达35%以上。这说明,在大量外资涌入,收购匈牙利企业,特别是收购匈牙利商业银行的情况下,1/3以上的匈牙利人对国家的前途感到不安,对大量引进外资产生了疑虑,因而持反对态度。 匈牙利的企业允许外国人持股的最高限应当是多少? 这个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主张对外国资本在企业和公司资本中的份额不加限制的匈牙利人是少数,随着外资收购匈牙利企业的增多,这个比例还在降低。主张企业和公司的50%以上的资本掌握在匈牙利人手中的超过1/3,主张将外国资本在企业和公司中的份额控制在1/4以内的超过1/3。主张不允许外国投资者持股的比例在最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在外国投资量最大的1995-1997年比例最高。但这一组数据与上一组对照,持反对态度的比例略低一些,说明有些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只要严格地将外国投资的比例限制在24%以下也是勉强可以接受的。而上一组数据中,认为有条件的赞成的条件是要将外资的比例控制在49%以内,最好在24%以内。 是否愿意在外国人持股的公司中工作? 这个问题不仅反映了匈牙利人对外国投资的一般看法,而且涉及到匈牙利人在这个问题上对的自己切身利益考虑。数据显示,50%以上的匈牙利人愿意到外国投资企业工作,理由自然是明摆着的,这些企业原来就是匈牙利的好企业,再注入外国资金,无论工作条件还是工资待遇都会比一般的匈牙利企业要好一些。但是,也有1/3以上的匈牙利人不愿意在外国人投资的企业工作。与上一组数据对照,大约有17%的匈牙利人,尽管理智上赞成有条件的允许外国人投资,也知道在这样的企业工作的待遇可能好一些,但从个人感情上,还是不愿去这样的企业工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愿意在外国投资企业工作的人总的是减少的趋势,而不愿意的呈增加趋势。 是否愿意在一个顶头上司不是匈牙利人的岗位上工作? 这个问题进一步考察,如果是在一个外国投资企业里,顶头上司是不是匈牙利人,对人们的选择有什么影响。这组数据显示,40%以上的匈牙利人不愿意在一个顶头上司是外国人的岗位上工作。与上一组数据相对照,有些愿意在外国投资企业工作的人,如果顶头上司是外国人就另当别论了。说明有些匈牙利人在外国投资企业工作也是有条件的,这就是顶头上司要是匈牙利人。在最近几年的跟踪调查中,愿意的基本是逐年递减,不愿意的基本呈逐年递增趋势。在外国投资最多的年份,不愿意的增加比例最高。这个问题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匈牙利人在外国投资问题上的民族感情。 外国投资在最近十年匈牙利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重要的。从私有化的完成,到经济的回升,外债的减少,预算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状况的改善,都离不开外国投资者的作用。相当一部分人为此感到骄傲,因为匈牙利在中东欧国家中吸引了最多的外国投资,经济较早走出了谷底,出现回升;匈牙利在最近十年中,通货膨胀率在东欧国家中也是最低的。然而,随着外国投资的增加,对此持保留或反对态度的人也在增加。道理也很简单,人们对靠变卖家产换来的一切感到忧虑和担心,前几年有得可卖,现在快卖光了,尤其是,作为一个国家,主要的产业和商业银行已掌握在外国人手中了,将来怎么办? 投资经济论文:外国直接投资税收优惠理论及经济效应分析 [摘要] 从改革开放至今二十多年以来,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国外国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的引进立下了汗马功劳。但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改变和宏微观市场环境的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也成为了必然。文章对FDI税收优惠政策理论依据、政策工具、成本收益的比较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影响力进行了重新审视和分析,从而期望能够对FDI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相关理论分析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 FDI;税收优惠政策;成本收益分析;政策影响力 一、引言 外国直接投资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了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它对投资国以及东道国以及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通过对103个国家的研究发现,20世纪90年代这些国家中只有4个国家没有对FDI提供任何优惠。1991至2000年期间,世界各国共有1185项FDI政策改革,其中1121项是朝着有利于吸引FDI的方向改进。可见,世界各国对FDI的重视是日益加深的。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530153个,合同外资118271.9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59061.64亿美元。2002年,中国引资总额更是超过了美国,成为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取得这样的成果是和我国吸引FDI的大量相关优惠政策是分不开的。一般而言,吸引FDI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优惠、金融优惠和其他优惠工具。在这三种优惠政策中,财政优惠中的税收优惠应用最为广泛,这也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爆发一轮轮全球减税浪潮的重要原因。但有些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首先,就是与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的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分析问题;其次,我们应该深入的分析一下税收优惠政策在FDI的选址过程中究竟对最后的决策产生多大的影响,也就是他对决策的影响权重究竟有多大。这也正是本文分析的重点。应该说对于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经济效应的研究早已开始。国外的有鲁特和艾哈迈德(Root Ahmed,1978)、德弗罗和弗里曼(Devereux Freeman,1998)、杰克。明茨和托马斯。齐奥普洛斯(JackM.Mintz ThomasTsiopoulos, 1992)、格罗普和科斯蒂尔(Gropp Kostial,2000)、Blomstrom AriKokko(2003)等等,它们从不同角度分析了税收因素在外资投资决策中的影响力度大小及其经济效应。从国内来看,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期间和2001年入世前后,有关FDI的国民待遇和税收优惠问题就曾经受到学界的关注。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2004年我国开始了第二轮税制改革,这其中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问题成为这次改革的重点,关于FDI的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的探讨再次成为了学界的焦点。 二、FDI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论依据及工具选择 对于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最具有说服力的解释是“幼稚工业说”,其基本要义与国际贸易理论中支持保护措施的幼稚工业说是完全相同的即:在一国某一产业发展的初期,由于生产规模小,技术也不十分成熟,生产的成本较高,该国在这一产业不具有比较优势。如果能够引入外国资本,并以此带动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引进以及随着东道国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那么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产量的增加,技术的成熟与进步,东道国该行业生产的平均成本将下降,从而使东道国获得在这一产业的比较优势。可是,由于存在着市场缺陷或失效的现象,完全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实现这一目标的。比如,由于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可能因无法判断企业某一投资项目是否能够盈利而对投资于该项目望而却步,于是出现投资不足。所以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介入以弥补市场调控的缺陷,使投资能够反映某一项目在长期内降低成本的潜力。 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过程中,许多国家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方式相互配合,避免了政策目标的模糊性和调节对象的单一性,其具体做法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直接优惠方式,通常表现为免税期和低税率;二是间接优惠方式,通常表现为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和亏损结转。直接优惠方式和间接优惠方式的运行结果是不一样的。直接优惠方式的特点是对税收直接免除,这不但造成税收收入的流失,而且容易造成钻政策空子逃避税收。间接优惠方式的特点是对税收的间接减免,这种形式是允许企业在合乎规定的年限内,分期缴纳或延迟缴纳税款,其税收主权没有放弃,有利于体现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因此,不少学者认为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优惠方式要比减免税更为有效。发达国家一般较少或很谨慎地使用直接优惠方式,主要以间接优惠为主。即使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逐渐由以直接减免税为主转向以间接优惠引导为主。 三、FDI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效应分析 (一)FDI税收优惠政策的成本收益分析 税收优惠政策最直接的成本就在于税收优惠直接减少了一国的税收收入。而且在当前税收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各个国家甚至在某个国家范围内的不同地区会出现以争夺FDI为目的的税收优惠竞争,从而导致过度“慷慨”的税收优惠,这不仅造成大量财政收入的减少,而且将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除此之外,针对FDI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会诱发资本外逃、政策性寻租、转移利润和逃避税等行为,这些非直接的、隐性的成本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甚至他们会占到优惠政策总成本的很大比重。资本外逃形成假外资,也就是国内资金为了获取外资所拥有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各种途径在境外绕一圈之后以FDI的形式回到国内。从2000年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看,我国贸易顺差241亿美元,FDI约为400亿,但外汇储备比1999年增加了93亿,差额高达550亿美元,这么大的误差很难完全计入“误差与遗漏”项下。所谓政策性寻租是指,因为很多的优惠政策都是有一定的裁量空间的,甚至于某些部门和地方有较大的政策决定权,这就给寻租行为留下了巨大的空间。从而在引进等量FDI的情况下,大量的腐败官员和利益集团又从中分一杯羹,而国家利益则受到侵害。跨国企业大量的转移利润的行为以及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等各种其他逃避税行为,造成大量资金的流失。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估计,1995年我国对外资实行税收优惠而让渡的税收利益达到了660亿人民币。有关专家估计,外资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在我国每年避税300亿以上。应该说很多FDI之所以进行投资,其看中的往往不单纯是直接的税收优惠,而是与这些优惠政策相关的潜在的利益优惠,所以后三种成本虽然难以精确计算,但我们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税收优惠政策最直接的收益即是吸引来大量的FDI,而FDI进一步对引资国产生各种积极的影响,概括起来这些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本形成效应。FDI的引进,尤其是与之相伴的实物资源的流入,以及由此引致的母国相关企业的追加或辅助投资,有效缓解了我国隐性的投资不足。(2)技术进步效应。FDI的增长促进了中国工业技术的进步,其“示范”效应及其于与前向和后向企业的交易互动关系促进了先进技术、技能和管理经验在国内的扩散。(3)结构调整效应。FDI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提升了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水平,通过打破引资国产品出口的路径依赖,推动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4)外贸拉动效应。FDI带来了贸易替代效应、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补充效应和市场扩张效应,有利于引资国接近国际市场,增加出口,优化出口结构。(5)就业拉动效应。FDI通过在国内大量创办新企业和产业关联效应,直接或间接地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同时,其对国内员工的职业培训和企业员工的“干中学”效应,有效推动了引资国国内劳动力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创新研发能力的提升。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FDI税收优惠政策的成本收益大量体现为间接效应,相关的精确的数据很难取得,所以这就给本应该量化的成本收益分析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但这样的分析同样有它的现实意义,它让我们更加理智、客观地看待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 (二)税收优惠政策对FDI投资目的地选择的影响力分析 1.影响FDI投资区位选择的一般因素分析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NationConferenceonTradeandDevelopment,简称UNCTAD)设计了一套决定国际直接投资的区位因素。UNCTAD按照动因的不同将FDI分为了四大类,他们投资区位选择过程中所考虑的因素是不同的。市场开发型的FDI重点考虑东道国的市场规模、市场增长率、关税、国民待遇、运输成本等因素;资源开发型的FDI重点考虑原材料可获得性和成本、劳动力成本、技能等因素;战略资产增加型的FDI重点考虑技术或战略资产、当地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等因素;追求效率型的FDI重点考虑规模经济、投入品成本、基础设施、运输成本、供应商及分销商的集聚水平等因素。应该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复杂的因素体系,税收因素只是FDI投资决策考虑的众多因素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且,吸引FDI的优惠政策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而言,吸引FDI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优惠、金融优惠和其他优惠工具。财政优惠主要包括降低公司所得税税率、亏损结转下期、免税期、投资补助、投资额纳税抵免、对国外红利、利息派发的税额减免、对长期投资收益优惠待遇、对合格支出的增税减免、零关税或低关税、基于就业的减免、对价值增值的税额抵免、对外国硬通货所得的税额抵免和税额减免等。金融优惠主要包括补助金、补贴贷款、政府参股、优惠费率、政府保险或贷款承诺等;其他优惠包括基础设施补贴、服务补贴、市场优先、外汇优惠待遇等。 2.FDI税收优惠政策影响力分析 国外的相关分析可以说是由来已久了。鲁特和艾哈迈德(Root Ahmed,1978)利用41个发展中国家1966~1970年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他们依据年度人均FDI的流入量,把这些国家分为没有吸引力的、具有适度吸引力的和具有高度吸引力的三类国家。44个变量被选择当做潜在重要的影响因子,以鉴别这三类国家组。在6个与政策相关的影响因子中三个与税收水平相关,其中公司税率被证明是鉴别三类国家组的有效影响因子。然而,税收激励法规和税收宽免没有被证实是有效的影响因子。德弗罗和弗里曼(Devereux Freeman,1995)发现税收对资本是选择在国内投资还是国外投资的决策的影响并不显著,但是税收却影响了FDI的区位选择。杰克。明茨和托马斯。齐奥普洛斯(JackM. Mintz Thomas Tsiopoulos,1992)在对中欧和东欧的转型经济国家外国直接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后发现,税收优惠并不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有效方法。通过对有关数据的分析,他们发现,大多数情况下税收优惠在跨国公司的投资决策中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只有两种例外情况,那就是极端高的税收水平以及所谓的自由资本。除此以外,不同国家间微小的利润税差异不可能对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格罗普和科斯蒂尔(Gropp Kostial,2000)的研究方法力求在减少非税因素干扰的基础上,分析税收对FDI流动的影响。这一研究运用了OECD国家1988~1997年的数据,建立了FDI流动和法定税率以及其他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方程式,进行回归分析,考察税率变化对FDI流动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税率变化对FDI流动有着显著影。Blomstrom和AriKokko(2003)指出跨国公司主要是被东道国强大的经济基础所吸引,其中最重要的是市场规模和实际收入水平,其次还包括东道国的技能水平、基础设施有利于高效专业化生产的其他资源的可用性,贸易政策、政治和宏观经济稳定也是重要的决定因素。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基础条件相差不多时,税收优惠这一直接的优惠手段的作用会比较明显,如果一个国家单纯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而不重视其他条件的培育,那么税收优惠对FDI的影响是很小的,至少它的吸引力不会太长久。 国内的学者在这一领域的著述也是很多。高培勇(1997)认为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以优惠促开放”的政策极大的推动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但他同时指出差异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造成了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有害市场公平竞争等问题,而且他认为税收优惠只能说是吸引FDI的众多环境因素之一。马拴友(2001)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税收优惠和税收优惠预期与外商投资是正相关的关系,但我国惊人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汇率水平的变化也是FDI投资的重要诱因。梁琦(2003)对中国外国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进行了实证研究,在其得到的实证结果中,开放度、关联度和优惠政策变量都具有正的估计系数,而反映市场有效需求的指标的估计系数为负。而且,地区开放度的影响大于地区产业关联,地区产业关联的影响又大于地区对吸引外商投资而采取的优惠政策的影响。徐思嘉,麦挺(2004)同样认为曾经在中国引进外资中起重要作用的优惠政策已经退居次要地位,外商现在更为看重的是地区开放度和地区产业关联程度。夏杰长。李朱(2004)分析认为作为资本和公司在国家、区域间的流动性增大的结果之一,利用税收激励吸引FDI的诱惑将增大;但在存在巨大政治和制度风险的环境中,跨国公司对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简单性比税收优惠赋予更高的价值。 小结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FDI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是有其理论及现实依据的。国内外学者对FDI税收优惠政策的看法虽然存在一些争议,但是在以下几个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首先,税收优惠政策对FDI的地区和结构分布是有影响的,在资本流动加剧的今天,它是一个不能轻易放弃的引资手段;第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度的把握,并且相关优惠措施一定要明确、科学、合理,以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决策程序将负面效应控制在最小;第三,单纯的税收优惠政策决不是吸引FDI的长久之计,必须注重国家市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制度的完善等问题,否则的话,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得不偿失。 具体而言,个人认为我国针对FDI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作出如下调整:首先,对中央各部委尤其是各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顿,清理违法优惠,调整过度优惠,规范合理优惠,切实避免地方间和部门间的恶性税收优惠竞争,鼓励地方依靠各自不同地区的区位和要素禀赋来吸引外资。第二,继续坚持适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要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为原则,逐步将FDI向国民待遇的方向调整。第三,细化税收优惠政策条款和实施领域,尤其将优惠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改变过去“大优惠”的思路,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第四,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外资公司的监管力度,有效防止关联交易行为等避税行为的发生,减少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必要成本。第五,采取符合WTO要求的方式,实行税收优惠,通过建立双边、多边协议创造更加灵活的优惠机制来适应宏观经济因素的多变性。第六,在实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我们更要注重加强公平效率的市场环境的培育,社会公用基础设施的改善,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应该说这些方面才是能否吸引到FDI的根本决定条件。 投资经济论文: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经济安全 [摘要]本文从我国产业安全、二元经济结构、国有资产流失三个方面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安全构成的威胁,并就其防范对策提出建议:(1)加快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以外资企业“治”外资企业;(2)逐步取消对外资的种种优惠政策,对其实行国民待遇;(3)加强法制和政府监督。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经济安全 产业安全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累计吸引外资高达4000多亿美元。自1993年起,我国一直是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外商直接投资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其负面影响也逐渐显现。在某些方面,这些负面影响已经对我国的经济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的经济安全问题展开分析。 一、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安全问题 产业安全是指一国拥有的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的控制力,以及这些产业在国际比较意义下的发展力。随着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特别是近几年来“独资化”趋势的出现,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日益突出。 目前,我国吸收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有6种,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合作开发和其他。在过去,中外合资经营方式一直是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的日趋规范、体制顾虑的逐渐打消、以及各种限制性条款的取缔,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了“独资化”趋势。自1997年起,外商独资企业超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为我国主要的外资利用方式。1999年,北京引进外资注册的企业中,有40%是独资企业,而到了2000年,这个比例上升到了50%.在原有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方也纷纷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将合资企业转变为外方控股或独资的公司。例如,在2000年6月,美国宝洁公司终止了与北京日化二厂的合资关系;2000年11月,上海牙膏厂宣布从合资公司联合利华手中收回“美加净”品牌;2001年1月,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公告股权变更,中方股东退出。一个又一个的合资企业变成了外商独资企业。 这些被外资所控制的企业往往在其技术、规模等方面都有着民族工业无法比拟的优势,外资企业凭借这种优势挤占我国市场,从各个方面控制着产业发展,从而深刻的影响了我国的产业安全。 1.行业控制 外资掌握了我国某些行业的经济支配权,形成了对这些行业的垄断。 2.技术控制 外资在取得控股后,往往取消原有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使其依附于外资母公司研究开发机构所提供的技术,从而形成了引资国对国外技术的依赖格局,削弱了东道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技术转移方面,外资为了维护技术优势,避免因技术扩散而扶持了竞争对手,对此也往往持审慎态度,转移的技术大多并不先进,有时甚至是已被淘汰的技术,对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却严加封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些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曾提出“以市场换技术”的引资策略,期望以让出市场份额为代价,换取外国的先进技术。现在看来,让出的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大了,在某些特定的行业,外资企业已经处于垄断地位,但真正换来的一流的先进技术却凤毛麟角。 3.品牌控制 外商在合资企业中取得控股地位后,国内企业的产品品牌往往被束之高阁,而被国外品牌所取代。外商在合资时要求中方将商标转让给合资企业,然后利用中方的销售渠道推销标有外国商标的产品,待外方商标知名度提高后,逐步减少直至停止对中方商标的使用;也有的外资企业将中方商标定位于低档产品上,从而造成中方商标的声誉及价值下降。例如:1994年,日本松下公司与杭州金鱼电器公司合资,建立杭州松下家用电器公司,从此,在洗衣机行业,国内的“金鱼”不见了,只有“松下爱妻号”;1995年,韩国三星电子公司与苏州香雪海公司合资,建立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在这之后,香雪海品牌从此销声匿迹;再如天府可乐的消失,活力28、白猫、熊猫等为奥妙、碧浪所取代等。这些品牌的逐渐流失实际上是无形资产的流失,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对于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损失。另外,这些产品直接面对消费者,在外资趋于品牌控制的态势下,长此以往必然会使国人产生对国外产品的认同心理。这种社会心理的“滋生”,会很容易导致在其他产业产品上对外国产品的崇拜及对民族产品的歧视,在潜移默化中导致对我国产业安全的负面影响。 二、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 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刚开始改革开放时,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并不大,而在今天,东、西部地区之间巨大的经济差距已成为困扰整个社会的重要问题。在其中,外商直接投资扮演了关键角色,它对于我国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及深化起了重要作用。这种效用可以用瑞典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冈纳。缪尔达尔的累积因果循环原理来加以解释。 缪尔达尔根据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把一个国家分为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通常称为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他假设最初一个国家每个地区都处于静止的落后状态,各地区的收入水平和利润率都相差无几,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地区因优越的自然条件或历史偶发事件或国家的倾斜政策而开始出现增长,收入和利润率差别开始拉大,那么,一个累积性的因果循环就开始了。一方面,发达地区因工资较高,年轻的、有文化、有技能的劳动者就会纷纷地从落后停滞的地区流入正在蓬勃发展的地区;资金也会竞相从落后地区流入发展迅速的地区,以寻求更高的利润率;企业和企业家也会从停滞地区迁移到繁荣地区,因为在后一地区创业和获利机会较多。由于新兴地区经济增长快,工资和利润水平持续上升,使得储蓄率和投资率高,市场旺盛,这又进一步促进了繁荣地区更快的发展。先进地区更快的发展使落后地区的人才、资本不断地向繁荣地区转移,导致该地区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这样,发达地区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累积因果循环。另一方面,不发达地区年轻人和具有较高技术的人才以及资本纷纷外流,结果,落后地区收入水平、投资水平更低,形成了一个恶性的累积因果循环。由于上述两个循环过程的共同作用,发达地区越来越发达,不发达地区越来越相对落后,经济不平衡状况越来越突出。这就形成了一个国家内地理上的二元经济局面。缪尔达尔称这种情况为“回波效应”。 中国的改革开放始于东部沿海地区,当时外资在优惠政策的吸引下大量涌入。据统计,在1993年以前,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中,投向东部沿海地区的占90%以上,巨额资金投入的乘数效应,使东部经济发展迅速,同时在“回波效应”作用下,西部的人才、资金又在该区域集中,长此下来,东部地区形成了深厚的市场经济底蕴。虽然,现在东、西部地区的政策已经拉平,甚至向西部倾斜,但累积因果循环已经形成,东部地区在基础设施、市场环境、人才素质、社会观念等方面的优势都是西部地区无法比拟的。而根据现代国际投资理论,在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上,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相关政策环境,即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人力资源质与量……)、市场环境(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市场化管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和法律环境,而非直接优惠政策。所以,外资仍然倾向于向东部投入,这又导致下一轮的累积因果循环,从而更进一步拉大了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 三、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的建立和投产开业,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入。但许多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创立谈判、生产运营时都不同程度的伴随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究其原因,可以发现其中关键在于以下两点: 1.谈判中的不公平待遇 由于合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待遇,一些陷入困境的企业希望通过合资,享受到优惠政策,以摆脱困境;一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也希望通过合资,壮大自己的力量,享受到优惠政策,获得“体制外”的许多好处。结果,必然形成外资与内资在合资选择中的不对等地位,大批等待合资的内资企业在相对较少的外商投资者的选择面前处于被动地位,于是,纷纷降低合资条件,压低资产评估数额,给予外商种种便利和便宜,吸引外商与自己合资。外商在合资谈判时,往往在转让技术、商标和设备上漫天要价,赚取高额利润,致使内资企业在吸引外商投资的过程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2.跨国公司内部化,通过转移价格进行利润转移 所谓内部化,即是指由于市场不完全,跨国公司为了其自身利益,以克服外部市场的某些失效,以及由于某些产品的特殊性质或垄断势力的存在,导致企业市场交易成本的增加,而通过国际直接投资,将本来应在外部市场交易的业务转变为在公司所属企业之间进行,并形成一个内部市场。在内部化过程中,涉及到转移价格,它是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时所使用的约定价格。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其内部转移价格来达到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规避外汇管制,逃避税收等目的。 目前,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在独资或控股的情况下,其公司内部交易占了公司交易总额的相当大一部分。跨国公司往往采用高进低出的方法转移价格,从其母公司高价进口原料和设备,而对在华子公司的产品实行低价收购,从而将利润转移到其母公司或其他国家子公司,以至出现有的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账上亏损、实际盈利,账上利润少、实际利润多的情况,给我国的财政税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四、总结与建议 以上,本文从三个方面浅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安全造成的威胁。但是,这绝不是要否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凡事都有正反两个方面,无可否认,外商直接投资的正效用始终是大于其负效用的。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已经离不开国际间的资本流动,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外商投资对于经济发展更是至关重要,只是我们若能认清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些负面影响,从而制定相应的对策,对其有效的加以防范和引导,那么,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将大大提高。为此,笔者就我国如何防范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安全造成的影响提出几点建议: 1.加快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以外资企业“治”外资企业 一家外资企业控制了某一市场,那是垄断,而众多的大跨国公司进入同一行业,就形成了竞争。跨国公司为了与同样实力强大的其他跨国公司作竞争,就不得不加快转移新技术、引进新产品、降低产品价格。这一点,早已被事实所证明:上海通用别克、广州本田雅阁的上马,迫使大众把最新车型投入中国;诺基亚、西门子和摩托罗拉的竞争,使得中国手机市场的产品换代档次和价格水平完全与国际市场同步。 因此,要消除外资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威胁,决不能限制外资的进入,而恰好相反,只有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这一市场,在各个大跨国公司之间造成激烈的竞争,那么,最终受益的,就将是中国政府和中国消费者。 2.逐步取消对外资的种种优惠政策,对其实行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同等条件下,东道国给予外国投资者的待遇与其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对等。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一方面,可以缓解内资在与外资竞争中所处的不利地位,扶持民族工业;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外资利用其优惠待遇在合资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好处。 目前,跨国公司已经意识到,优惠政策往往是政策不连续的表现,是市场发育不健全的表现。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往往更注重“国民待遇”的优劣。因此,建议政府把引资的重点从制定优惠政策上转移到创造良好的相关政策环境上来。即通过推进贸易政策体制的进一步自由化、规范市场、规范管理、转变观念、培育人才等手段来吸引外资。 3.加强法制和政府监管 一方面,政府应加快《反垄断法》的制定,建立和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企业并购法律规范体系,以法律手段规范外资对国内企业的并购行为,防止出现外资的市场垄断;另一方面,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加强对外资并购中的国有资产评估与外资企业内部转移价格制定的监督和管理。 投资经济论文: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投资结构背离发展战略 [摘要] 总体来看,在去年的投资结构中,高消耗、高投入、高污染的产业投资增长过猛,而符合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的产业投资增长缓慢。这种趋势说明,我们正在自觉不自觉地回到十多年前长期走过的粗放型增长的老路上。如果我们长期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低端,而高端产品则主要依赖进口,我们在国际化进程中就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也必将延缓我国现代化的进程。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粗放型增长是必然导致通货膨胀之路,是必然引起经济大起大落之路。这种回头路是坚决不能走的。 (正文)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局面已经保持了12年。然而,去年以来出现的部分行业投资过快增长,引起能源、原材料和运力紧张,价格上涨等问题,如不能及时加以解决,任其发展,将有可能使良好的发展势头出现逆转。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调整投资结构,成为化解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避免经济大起大落的根本之策。 投资结构背离发展战略是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 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四十年,我国经济发展始终摆脱不了周期性通货膨胀和大起大落的困扰。在经济上升时期,各方面拼命增加投资,建设规模超过国力的允许范围,引发通货膨胀。为了治理通胀,政府不得不采取严厉措施治理整顿,大批正在建设的工程下马,引起经济大幅度波动,造成巨大损失。从“九五”以来,我们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认真思考避免经济大起大落的办法,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是要使长期以来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变到集约型增长道路上来,并提出用体制转变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十五”计划进一步提出要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出了加快工业化、城市化战略。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提出了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即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去年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可持续协调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提出,把工业化和转变增长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了;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又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突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系列发展战略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认真地、不折不扣地落实这些发展战略,是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 正是由于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结构调整,并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调控措施,我们才抑制了通货膨胀,克服了需求不足,战胜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非典疫情的影响,创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保持平稳快速增长最长的时期。特别是在1997~2001年,我们在能源消耗低增长甚至零增长的情况下,国内生产总值保持了7.1%以上的增长速度,转变增长方式确实取得了成效。 去年以来,投资结构出现了大的变化,钢铁、水泥、电解铝和房地产业投资增长80%到1倍以上。今年1~4月,这些行业的投资同比又增长35%~93%。与此相反,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投资却增长缓慢。如电子信息产业作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主导产业,投资的80%是来自外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与民营经济投资各占10%。软件产业作为信息产业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在印度,其产值已占GDP的16.7%,而我国尚不足1%。国内市场巨大的软件需求,绝大部分依赖进口。发展软件业不会增加多少资源消耗,也没有污染,有利于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然而,投资增长不上去。一些能够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性产业,如大型设备制造业、飞机制造业、船舶制造业、精细化工产业、中医药产业、新型能源产业等,投资增长也非常难。我国去年进口各类电子机械设备2000多亿美元,如能在国内制造,既可以节约一半以上的成本,又不会带来多少消耗和污染。去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了26.7%,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增长了28.7%,房地产投资增长了29.7%,而主要体现内涵式增长的更新改造投资仅增长了25.1%。作为国民经济中突出的薄弱环节,第三产业的投资增长也比较缓慢,因此,第三产业的增长速度仍长期低于GDP的增速。第一产业投资仅增长1.6%,这与中央一再强调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是很不相称的。总体来看,在去年的投资结构中,高消耗、高投入、高污染的产业投资增长过猛,而符合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的产业投资增长缓慢。这种趋势说明,我们正在自觉不自觉地回到十多年前长期走过的粗放型增长的老路上。如果我们长期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低端,而高端产品则主要依赖进口,我们在国际化进程中就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也必将延缓我国现代化的进程。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粗放型增长是必然导致通货膨胀之路,是必然引起经济大起大落之路。这种回头路是坚决不能走的。 粗放型增长模式回潮的原因 去年以来,投资结构与发展战略严重背离,有其客观原因。只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才能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概括起来,主要原因: 一是受技术瓶颈的制约。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需要加快发展高新技术等战略性产业,而这些产业由于缺乏技术资源,虽然我们有需求、有资金,但是投资却难以增长上去。技术成为新型工业化的突出瓶颈。而形成技术瓶颈的原因,又在于我们还没有建立起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机制,企业缺乏技术创新和投入的动力。 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03年全国大中型企业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的仅占30%,有技术开发机构的企业仅占25%,用于产品和技术研发的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75%。而根据国外的经验,企业用于研发的投入一般不应低于销售收入的3%,否则企业就缺乏长远发展的能力;如果低于2%,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就必将被淘汰。在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用于研发的投入要占销售收入的10%以上。我国海尔集团去年在世界100家名牌中被排在第95位,实现了中国产品进入国际名牌的零的突破,关键在于他们用于技术开发的投入能够占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 引进技术并重视消化吸收创新,是企业技术进步的一条捷径。与日、韩相比,我们在这方面是不成功的。日、韩用于引进技术的资金和用于对引进技术消化创新的投入之比为1:5左右,而我国的这一比例仅为1:0.07。因此,日、韩在引进欧美技术之后很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能大批出口。而我国由于长期以来“重引进、轻消化”,“重引进硬件、轻引进软件”,以致引进再引进,长期不能形成自主开发能力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过去我们总认为企业缺乏技术开发的资金,然而这些年有些大量盈利的企业也不愿意在技术开发上投入。如轿车行业的骨干企业,年利润额在50-80亿元以上,仍认为自己没有产品开发能力,而那些盈利额少得多的非骨干企业,技术开发的积极性反而很高,而且卓有成效。这就使我们不能不思考技术进步的机制问题。在任厂长搞技术开发既承担风险,效益在自己任期内又很可能体现不出来,企业缺乏技术开发的动力,用于技术开发的投入就不能增加。如果国内企业靠政策保护,同外资企业合作即可轻松赢利,当然不愿意走自主开发技术的艰苦道路。所以,归根到底,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增加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入,降低经济增长对能源、原材料的依赖和对环境的压力,就必须从深化企业改革、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增加技术开发投入做起。这虽然是一项长期措施,看来似乎远水不解近渴,但是,必须下决心从解决问题的症结入手,经过三、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 二是市场需求拉动的结果。这些年以改善居民住房和出行条件为主要内容的消费结构升级,拉动了住宅业、汽车制造业和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长,这是正常的必然的结果。同时对这种排浪式消费热潮也应合理地加以引导。既要进一步促进消费热点的形成,又要尽可能避免其带来的负面效应,减轻相关产业发展和消费对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我国钢材生产能力已达2.3亿吨,在建生产能力1.3亿吨,建成之后生产能力将达3.6亿吨以上,超过美日欧俄生产能力之和;我国的水泥生产能力已达8亿吨,加上在建能力将超过10亿吨,生产能力已经超过世界总能力的一半以上。再加上其他高消耗产业的发展,将使能源、原材料和运力的供应处于严重短缺局面。这将引起国内及全球相关产品价格的上涨,是资源供给能力和环境都无法承受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也在于科学技术。要通过引进和自主开发新技术,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型材料,发展大容量的公共交通和经济适用住宅。要立足于我国的资源赋存条件,发展煤制油产业和生物液体燃料,减少石油进口,用新型合成材料取代金属材料,搞好废旧物资的回收,发展循环经济。 三是急于求成的政绩观的影响。发展经济是各级政府的中心任务,特别是在政府换届之后,新上任的领导希望很快做出政绩,因而选择那些急功近利的建设项目,甚至牺牲农民的利益,通过批租土地寻求建设资金,并以土地抵押获得银行贷款,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这种单纯追求GDP增长的政绩观,也是导致部分行业投资过快增长的重要原因。 四是政府缺乏引导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政府要运用各项经济政策对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引导。在经济快速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阶段,这两方面的作用都不能忽视,缺一不可。特别是在外商投资大规模进入的情况下,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国内企业的发展,支持薄弱环节和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增强国内企业的竞争力。要通过强有力的经济杠杆,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企业资金和银行贷款的投向。运用法律手段对土地等稀缺资源实施保护。政府不是要代替企业的投资行为,不是要扭曲市场价格的信号,而是要发挥好政府的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实现国民经济长期平稳快速增长的目标。 调整投资结构的方向和任务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包括控制土地征用规模、提高部分行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的比例、清理整顿开发区、按产业政策优化贷款结构等措施,目的在于抑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和房地产等行业投资的过快增长。与此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型工业化道路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方向,为社会资金找到新的出路。 (一)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近十年来,电子信息产业以高于GDP2-3倍的速度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的第一大产业,产业规模居世界第三位,出口额1410亿美元。程控交换机、移动电话、彩电、彩色显示器、激光视盘和收录机等产品的产量跃居世界第一位。但是,与发达国家比,我国信息产业大而不强,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核心技术落后,软硬件比例失衡,涉及关键技术的软硬件完全依赖进口,去年我国进口集成电路等电子元器件达400多亿美元;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去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增加值率仅为18.3%,远低于美国58%的水平。加快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必须增加投入。要以扩大应用为主导,以基础设施和网络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核心技术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增强企业整体素质,提高自主开发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大型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重大装备制造是装备制造业的核心,是机械科学、制造技术、信息处理与控制技术、系统集成、材料技术等工业和技术门类的综合、交叉与提升。加快重大技术装备业的发展,对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满足现代化建设一系列工程的需要、增强国际整体竞争力和维护国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要依托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加快设备自主制造的进程,力求到2010年在大型高效发电、高效输变电、高速轨道交通、数控机床以及石化、冶金、采掘、轻工、纺织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关键技术设备上取得突破,实现和基本实现国产化。 (三)加快发展运输装备制造业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为运输设备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包括汽车制造业、船舶制造业、飞机制造业、高速铁路设备制造业都应当有一个较快的发展。目前在这些方面我们都具备了一定的制造能力,并有一批具有相当水平的技术队伍,要通过运输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高我国机械制造业的水平,改变主要产品依赖进口的局面。 (四)大力发展生物技术和中医药产业 生物技术产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潜力最大和影响最深远的先导性高技术产业,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小,有可能在较短时间内赶超的领域。加快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应不断加大对生物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研究开发生物芯片,功能基因组、遗传改良动植物、基因工程药物及疫苗、环保生物、生物新材料、生物育种、生物化肥、生物农药、生物医药等产业。 中医药是我国传统的民族产业,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随着全球回归自然热潮的兴起,中医药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但是,目前我国中医药的发展落后,全世界每年中医药的国际贸易量约200亿美元,而中国的市场占有率仅为1%左右,甚至出现进口洋中药超过中药出口的局面。必须加快中医药发展,把传统中药制作和现代科学技术结合起来,走中药现代化的道路。要制定完善国产中药标准和规范,开发一批疗效确切的重要产品,突破一批中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关键技术,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保持我国中医药科技的优势,实现传统中医药产业向现代中医药产业的跨越,为人类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五)大力发展新材料工业 新材料工业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涉及技术范围广,是推进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新材料相对于传统材料性能高、成本低、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加快发展新材料工业将为我国重化工业产业升级和实现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的转变,提供重要的原材料支撑。要把发展稀土材料、高温材料、超导材料、陶瓷材料、激光材料、生物材料等高性能的新型材料作为战略重点,加快发展。 (六)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 新能源产业包括除石化能源和大型水利发电之外的风能、太阳能、核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能、海洋能、氢能、燃料电池、生物液体燃料等可持续使用的能源资源。我国新能源资源极其丰富,几乎用之不竭,对环境损害少,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对于缓解我国经济发展的能源约束、保证能源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要加大对新能源发展的扶持,不断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优化能源结构。 综合运用各类经济手段引导资源配置 发达国家政府在扶持本国战略性产业的发展中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第一,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支持重要技术的研究开发。如美国每年通过国防部下达的科研资金达2800亿美元以上。这些军工科研项目下达到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其成果除用于军工外,直接转化为民用技术。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势地位就是通过军工技术转化形成的。 第二,政府直接兴办重大科技工程带动战略性产业发展。如美国,通过政府兴办曼哈顿工程,带动了核工业的发展;政府制定和实施星球大战计划,带动了航天航空工业的发展;政府制定和实施信息高速公路工程计划,带动了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目前美国政府正在大规模实施的NMD、TMD计划,必将对军事工业和信息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第三,通过政府采购支持战略性产业发展。美国政府在七十多年前有一个《购买美国产品法》,目前仍然适用。该法规定凡是使用纳税人的钱采购商品,必须优先购买纳税人所办企业生产的产品,只有当本国企业不能满足需要时才允许进口。美国有一个政府采购局,负责政府采购商品的统一招标和供给,其中80%是军工产品。 第四,政府通过贷款贴息和资本金补助支持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对需要重点发展的产业,国家财政资金给予一定的支持。如日本通过财政贴息对银行贷款实行窗口指导,对战略性产业发展优先提供贷款支持。法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曾经制定了工业现代化计划,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空中客车、高速铁路、核电和生物工程,由财政提供资金支持,并通过计划合同的形式,规定由企业承担的技术研发和新产业发展的任务,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从而使这几个产业逐步成为法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意大利在70年代为了扶持本国产业的发展,重点选择纺织、皮革、汽车等具有一定潜在优势的产业,由政府拿出一定的资金,并组织专门的专家委员会评议,对重点企业给予支持,使这些产业增强了国际竞争能力。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关键阶段,通过政府的长期供给政策,引导生产要素的配置,使之投入到符合新兴工业化道路要求的方向,是非常必要的。认为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可以把资源配置的功能完全交给市场,政府不要有什么作为,这种观点是极其有害的。拉美一些国家正是由于听信了所谓华盛顿共识的新自由主义的主张,丧失了民族产业发展的机遇,导致通货膨胀、经济动荡,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长期在1000-2000美元徘徊。而亚洲一些国家,通过把市场机制与政府的引导很好结合起来,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本国有竞争力的产业,很快实现了从人均1000美元到3000美元、直到人均1万美元以上的快速发展。 当前我们要运用各种杠杆,加大对资金投向的引导力度。 第一,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调整投资结构,归根到底要靠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抑制某些行业投资增长过快的局面,也要靠竞争来解决。只有通过竞争,才能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我国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为此,要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消除地区封锁和价格垄断,放开市场准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二,建立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确定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重点。要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财政资金用其他社会资金置换出来,作为诱导性资金,用于对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和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优化产业结构。按照产业政策优化贷款结构,既有利于实现战略性产业的振兴,也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风险。 第三,运用政府采购等手段,支持设备自主制造。采用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国产设备。目前这项政策已在轨道交通设备、环保设备中实施,要把这些政策扩大到其他各类装备制造业。要学习和推广三峡电站建设中通过设备国际招标,以市场换技术,提高国内企业设备制造能力的成功经验,广泛运用政府采购制度,加快设备国产化步伐。 第四,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对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和从事科研开发活动的企业,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对这些企业提供科研资金的支持;通过国家下达重点技术开发课题,对技术研发及其工程化、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要尽快建立创业板市场,设立国家风险投资基金。鼓励企业把更多的资金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第五,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政策上要一视同仁,特别要注重支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支持出口和市场前景好的企业。目前,民营经济正在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冲击。要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建立混合所有的股份制经济,以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调整投资结构,需要计划、科技、财税、金融、海关、环保、资源管理、工商管理、质量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企业与政府的双向互动,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投资经济论文: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发展关系之分析 论文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福建经济;连带效应 论文摘要:长久以来,外商投资就是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文章通过分析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发展之间的连带效应,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经济发展起着巨大影响作用。文章最后还分析了福建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不平衡以及外商投资的不足,从而提出福建加大力度吸引外商投资和提高利用外资效率的必要性。 外商直接投资(FDI)是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 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许多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两者的联系。Bhagwati(1994)认为,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的规模和发挥的作用随着一国对外政策,即采取出口导向战略(EP)还是进口导向战略(IS)而改变。Balasubramanyam等(1996)证实,外商直接投资在实施出口导向战略国家的经济增长中所发挥的作用大于实施进口替代战略的国家。与此同时,许多研究也表明,外商投资对东道国是存在正面和负面效益的。外商直接投资的积极效益表现在,其承载了东道国所具有的先进技术。这些技术将东道国的生产提高到新的水平,使同样数量的物质投入可以带来更多的产出,从而促进东道国经济增长。而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经济增长的负面效应表现为:外商直接投资会加剧东道国产业结构不合理,拉大了地区发展的差异;由于外商投资企业拥有较为先进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在其只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很容易垄断部分行业等等。 中国作为实施出口导向战略的国家,自1979年以来,以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日益改善的软硬投资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尤其是我国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开放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之一。福建省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省份,凭借着国家赋予的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把全方位,多形式利用外资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以来,福建省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1/10,利用外资已成为福建经济走势的重要力量。 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之间关系的问题,国内不少学者已采用了不同角度对其展开了研究,如黄立(2006)运用产业结构偏差指数SD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省产业结构变动所产生的影响;罗承(2006)以区位优势理论为基础,实证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省劳动力工资水平、市场容量和消费水平、产业结构等变量之间的关系;何晓奇(2005)通过对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出口与GDP增长之间的实证分析,得出了出口与福建省经济增长的关联度很大,而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省经济增长的波动关联不大的结论;吴德进(2003)从技术溢出效应的角度运用计量模型进行分析,认为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比较显著。由此可见,对福建经济增长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关系的进行细致的研究,这对研究福建经济发展以及今后外资直接投资发展的努力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福建外商直接投资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状态。据统计数据显示,福建2006年批准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162个,比上年8.8%;按历史可比口径统计合同外资金额108.02亿美元,增长26.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85亿美元,增长15.3%。按验资口径统计合同外资金额78.29亿美元,增长31.4%;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2.2亿美元,增长23.5%。与此同时,随着福建不断加强引进外资,福建省经济发展也得到稳步的提高,2006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7501.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85.23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3736.08亿元,增长17.0%;第三产业增加值2880.32亿元,增长12.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1152元,比上年增长12.7%。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省经济增长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其作用体现为连带效应,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资本的积累而加大。关于这个结论,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1)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经济增长的确起到了促进作用。外商投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来源,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总额,增加了社会有效需求,拉动了经济增长;与此同时,外商直接投资具有技术溢出效应,通过引进外资,跨国公司通过示范和传递效应加速国内企业采用新技术的速度,随着技术的累积,福建对外投资的内部化优势和所有权优势提高,从而为今后的对外直接投资准备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扩大引进外资和吸收先进技术创造了条件,进一步促进了国内企业生产率水平的提高。(2)外商投资的长期效应比短期效应显著,由于滞后几年的固定资产累积,使外商直接投资在该地区有了相当的规模和密度,产生了一定的聚合效应,对此后一段时间的外商直接投资产生积极有力的区位导向,加大了外资流入。从实践中看,外商的不断流入吸引了世界跨国公司进入投资,而大型跨国公司挺进市场又坚定了其他中小型企业的投资信心,进而带动更多企业的进入国内市场投资,大力推动当期经济发展。这正是福建利用并扩大外资特别是跨国直接投资的积极意义之一。 自1979年以来,福建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幅度不断增加,20世纪90年代起更是有了飞速的提高。随着福建省的投资软环境和硬环境不断改善,近几年外商的投资信心持续增强,来自港澳台、东南亚的外资比重加大,大项目带动明显增强,据《2005—2006年度福建省投资环境监测评价调查报告》显示,有82.5%的外商表示将继续在中国投资,这一比例比上年度提高了3.3个百分点。而从总体情况来看,外商的分布和投资领域也得到不断的扩展,一些过去未对外商开放的行业,外商也开始涉及。外商直接投资正逐步走向一个新的高度。 尽管福建省利用外资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方面,就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方面来看,1990至2000年新增的GDP中41.1%来自第二产业,37.8%来自第三产业,21.1%来自第一产业。虽然产业结构不断得到调整,但时至2006年,第一产业增长有所调减,第二产业继续保持增势,第三产业发展稳定。2006年的三大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2.8:48.7:38.5调整为11.8:49.8:38.4。可见,虽然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福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但第二产业的投资仍占主导地位,第三产业投资比重也逐年有所提高,第一产业投资比重明显不足。因此,在福建省逐步扩大引进外资的同时,还应调整产业导向,扩大利用外资方式。尤其应该引导外商加大对第一产业的投资力度,对外通过优惠政策以足够的利益驱动外商投资农业,对内加大农业建设,为农业吸引外资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政府在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的同时,也应提高克服其负面效应的重视,长期以来,以“市场换技术”是利用外资工作的主要指导方针,而事实上,让出市场容易而换取使用的先进技术很难,特别是随着关税的降低和市场的扩大,外商是否会用技术来换市场已变成他们的自主行为。即使得到了先进技术,一些跨国公司也会附加某些限制条件。因此,必须加强对外资的管理,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率,增强国内市场的竞争性,并大力推进国内企业的技术发展,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鼓励企业在与外资竞争中创新发展。此外,还应在观念更新、体制创新、结构调整和环境改善等方面加大改革,在巩固和扩大大型外资企业的同时应对外资企业给予扶持,从多方面为在闽投资的外商创造更好的投资软环境和硬环境。 投资经济论文:诺贝尔经济学奖中的证券投资理论 摘要:文章分析了历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关于证券投资理论的独到见解,进而总结了这些理论的总体特征,在此基础上探讨了证券投资理论的发展基础及作用领域。 关键词:诺贝尔经济学奖;证券投资 自1969年颁发诺贝尔经济学奖以来,数位证券投资学领域的经济学家获得了其桂冠。证券投资学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既反映了证券投资学在经济学领域的学科地位,也体现了证券投资学理论研究对整个经济学的理论贡献。 198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詹姆斯·托宾(james tobin),他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阐述和发展了凯恩斯的系列理论及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宏观模型,他关于家庭和企业如何决定资产构成(the composition of their assets)的研究为当代资产组合选择理论(portfolio selection theory)之先河,明确提出资产组合选择理论的精髓是分散投资风险,“就像是不要把你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当时全世界的报纸普遍报道托宾:“耶鲁的经济学家因‘不要把所有的鸡蛋……’而获诺贝尔奖。” 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系数:“托宾q”系数或托宾q比率,该指标为企业股票市值对股票所代表的资产重置成本的比值,衡量一项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否被高估或低估。该成果沟通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对货币政策、公司价值分析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985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弗兰科·莫迪利安尼(franco modigliani),他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第一个提出储蓄的生命周期假设,揭示了证券市场的资金来源的规律,即个人的资产积累与其生命周期阶段呈现规律性特征,人口年龄结构特征决定证券市场的资金来源及其投资偏好。同时,他与默顿·米勒提出了著名的“莫迪利安尼——米勒定理”即“mm定理”,指出在不确定条件下分析资本结构和资本成本之间关系的方法,表明在无摩擦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它的资本结构无关,该理论成为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一大基础。 199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默顿·米勒(merton h. miller)、哈里·马科维茨(harry m. markowitz)、威廉·夏普(william f. sharpe),他们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他们在金融证券学方面做出了开创性工作:在一个给定的证券投资总量中,如何使各种资产的风险与收益达到均衡;如何以这种风险和收益的均衡来决定证券的价格;以及税率变动或企业破产等因素又怎样影响证券的价格。默顿·米勒(merton h. miller)的的重要贡献是“mm定理”的及其推进。马科维茨的贡献是他发展了资产选择理论,开创了现代资产组合理论,该理论被誉为“华尔街的第一次革命”:传统的证券投资理论局限于经验性的定性研究,该理论首次运用数理统计分析的方法,把证券投资的收益和风险用期望收益率和方差两个指标来进行定量分析,使证券投资理论跃升为一种科学分析理论,为其后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套利定价理论、期权定价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夏普根据马克维茨首先提出的一个模型探讨了证券组合分析的一些方法,当时称为“单一指数模型”,即现在的“单因素模型”,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1997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罗伯特·默顿(robert c. merton)、迈伦·斯科尔斯(myron s. scholes)。默顿和布莱克—斯科尔斯的重要贡献在于期权定价理论。并将定价模型扩展到许多衍生金融品上。迈伦·斯科尔斯给出了著名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公式,该法则已成为金融机构涉及金融新产品的思想方法。利用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对某一特定证券定价时,不象统计或回归分析那样,需要这种证券或与其相类似证券以往的数据,它可以对以往所没有的新型证券进行定价,这一特性扩大了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为企业新型债务及交易证券如保险合约进行定价提供了方法。 2003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克莱夫·格兰杰(clive w.j. granger)、罗伯特·恩格尔(robert f. engle iii)。 他们给经济学研究和证券投资理论发展带来巨大影响,用“随着时间变化的易变性”和“共同趋势”两种新方法分析经济时间序列。此前理论人员在进行估量、预测、检验假设时,一般都按时间排列的观察周期即时间序列的形式使用数据,比如按照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利率、股票价格的时间序列趋势等,分析时间序列的稳定性和趋势性。用于稳定时间序列的统计方法运用于非稳定的数据分析时,人们很容易做出安全错误的判断。格兰杰和恩格尔发明了新的统计方法来分析许多经济时间序列中两个关键属性:随时间变化数据的易变性和非稳定性。在金融市场上,资产价格随着时间的随机波动,具有易变性,股票和各类有价证券的价值取决于易变性风险。大 部分整体经济时间序列都有一个随机趋势,一次暂时的失调会产生长期持续的影响,这些时间序列被叫做“非稳定的”序列。 这些证券投资理论的一大理论特征是,它们既是经济理论研究的前沿,也是证券投资实践探索的前沿。资本结构理论、现资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套利定价模型、期权定价模型、arch模型等等,几乎都是现代证券投资的必备工具。 除了因为专门在证券投资学领域做出卓越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之外,大量的其他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分别在各自的理论领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其理论贡献也成为证券投资学理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证券投资学理论发展的源泉。证券投资学的理论发展一直得益于且贡献于经济周期理论、经济增长理论、信息经济理论、制度经济学、合理预期理论、博弈理论、行为金融理论、激励理论、通货膨胀理论、就业理论、公司理论等经济学各个领域。 证券市场的实践为证券投资理论乃至整个经济金融理论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和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来,证券投资理论和实践仍然是诺贝尔经济学奖、人类经济金融智慧的源泉和探索方向。 投资经济论文:浅析外商直接投资下的国家经济安全 摘要:外商直接投资的不断涌入,推动我国跻身世界经济大国。随着中国市场的逐渐开放以及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中国再难与跨国并购绝缘。与此同时,其隐含的经济风险日益凸现,使我国经济安全受到威胁。本文将先介绍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的控制方式,再结合现如今愈演愈烈的跨国并购,来论述其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影响,并提出应对建议。 关键词:经济安全;产业控制;外资并购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以跨国公司为载体的fdi导致国际产业分工方式发生显著变化,并导致新一轮产业转移。而随着中国逐步融入wto以及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活动也日趋活跃。然而,其隐含的经济风险愈益凸现,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各国都把保障经济安全置于国家安全保障体系中的战略性位置,提高到事关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高度。 一、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产业的控制 垄断优势和内部化优势是外商直接投资的基础,也是它们对东道国实施产业控制的手段和方式。外商对中国的产业控制方式及其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控制。股权控制是外商对中国产业控制最重要的方式。母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在东道国的产业扩张,与其他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或当地大企业形成寡占竞争的市场结构。伴随中国对跨国并购的逐渐分开,外资对我国的股权控制还会有所增加。 2.技术控制。跨国公司为了克服外部市场的不完全性,往往将其技术转移局限在跨国公司的全球制造网内,其先进技术无法在东道国其他相关企业或行业间扩散,从而无法实现规模效应,无法促进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而且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的技术往往是夕阳技术,其中有些是不利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淘汰技术。 3.成本控制。跨国公司为了占领东道国市场,往往凭借良好的原材料供应、便于制造生产的产品设计、较宽的产品系列,在经验基础上全力以赴降低成本,甚至不惜承受初始亏损,以攫取市场份额。低成本可使公司在与竞争对手的争斗中受到保护,并有利于形成很高的进入壁垒,而迫使我们国企业进入该市场的难度变高。 4.品牌控制。品牌是跨国公司最重要的工业产权之一。跨国公司在进入东道国时,绝大多数都要求使用它的品牌,并通过强大的销售技能和广告宣传,排挤和打压东道国当地企业的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利用客户对其品牌认同以及由此产生对价格敏感性的下降使公司得以避开竞争,解除替代品的威胁。 二、外资并购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外资并购可以弥补国内资金不足,解决由于投资不旺而引起的增长乏力等问题,也带来了新技术和新的经营模式,活跃了国内市场。但外资并购在给我国带来帮助的同时,也引起了不可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1.国际上的并购,主要是发达国家间的相互并购,一般是平等交易,中国却是贱价出卖,这除了由于人民币汇率偏低而存在实际上的低价出卖外,还因在外资并购中,我国的企业资产长期大量被严重低估,既不计入无形资产,又不如实计算实物资产,加之监管不严或腐败的干扰而导致贱价出卖。 2.外资并购容易形成垄断和控制。外资对我国并购的对象主要是优质的骨干企业,一旦并购成功,就可能控制整个行业,给我国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而跨国公司利用已有或可能的市场优势地位,取得垄断定位,进行限制竞争活动,严重危害我国正常的竞争秩序,扭曲资源的有效配置,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包括国有、集体在内的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一旦公有企业,特别是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被外资并购,就意味着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被削弱,淡化或改变。 4.跨国公司由于一般拥有较先进的技术,资本有机构成比较高,当并购我国企业后,必然会排挤工人,造成大批失业,且还会加剧内资企业人才流失。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凭借良好的知名度、优越的软硬工作环境以及高薪优势,也能吸纳到国内许多优秀人才。这样,国内人才竞争将更加激烈,国内企业更难网罗和留住优秀人才。 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是国家的综合国力。而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点即为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因此,我国应在正视外商对我国产业的渗透和控制,并采取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1.适度保护民族工业,增加中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公平参与机会,提高其竞争力。增强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含量;在有关国计民生的经济领域强化市场准入的限制,保护民族品牌等。 2.逐步减少并消除外商直接投资的“超国民待遇”和“非国民待遇”,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长期实施优惠政策必然使内资企业在竞争中的劣势地位越来越明显。 3.加强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和区域导向。不要再盲目吸引外资,应根据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地区发展平衡、环境生态保护以及其他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需要进行有选择的引进。 4.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改善我国的产业组织状况,努力培植自己的跨国公司,积极走出国门,参与全球性竞争。 5.培育和完善全国统一的要素市场。打破地区分割和行业限制,消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使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企业之间及地区之间能自由流动。 6.建立和完善我国竞争政策体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认真实施《反垄断法》,完善反倾销法律,健全各种相关的市场结构分析标准。 7.建立外商直接投资预警机制。 投资经济论文:国有企业不良投资的经济学解析 摘 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给我国的经济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但是作为市场经济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投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革。投资活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是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推动解决劳动者就业问题上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投资活动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如何进行投资,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投资机制需要进一步研究并且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由于国有企业在中国的特殊性,它可以说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竞争主体,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双重角色,结果是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比较盲目,造成一些垃圾工程,呆账坏账现象比较严重,浪费了巨大的资源,给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产权摩擦;软预算约束;恶性增资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前所未有、全世界为之震动的成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顺利过渡,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并存发展,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给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相比,我们有自己的特色,作为过渡时期宏观经济的稳定者,技术移植和扩散的中心,社会福利的提供者,国家控制转轨进程中的工具和系统性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协调器,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却不是那么的令人满意,还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例如,政企不分,内部人控制,所有者缺位,财务状况恶化,等等。虽然国有企业的投资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程度上的拉动作用,但是30%的国有企业却占有几乎70%的国家信贷,并且国有企业投资欲望过于强烈,恶性投资现象比比皆是,从而造成战线过长,效率低下,浪费了巨大的社会资源,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作用。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目标只能有一个,那就是获得利润甚至是超额利润。那么国有企业为什么总是会发生投资决策失败或者明知道可能会发生亏损还要进行投资的现象呢?这是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所为呢?我想答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获得: 1.国有企业目标错位直接导致其投资行为的变异 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没有解决好投资的控制边界、收益边界和责任边界的错位问题,使企业可以忽略投资的基本原则要求,结果必然是投资活动效益低下,乃至亏本。国有企业本来就不同于市场经济中单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它具有多元性目标,加上政企严重不分,企业主管部门与经营者作为直接的投资决策者,就能够偏离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的目标,而优先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目标。国有企业一直患有投资饥渴症,一味地追求扩大企业资产规模,从中享受由投资扩张带来的各种利益,但是,却不必承担因投资扩张造成的亏损,因为在既有体制下,它们可以把投资失败的责任最终推给中央政府,国家银行和企业职工来承担,于是企业追求扩大资产的目标在投资决策成本能够外部化的情况下,投资活动失去了应有的约束,最终必然造成投资行为与结果偏离资产所有者的理性要求。 2.投资体制转轨期的产权摩擦,使国企盲目扩大其投资规模 所谓转轨期产权摩擦,是指国有企业用银行或其他渠道贷款进行投资后形成的资产归属纠纷问题。按理说,企业在还本付息之后,这部分资产应直接归属企业,它不是由国家财政投资形成的,所以不应该归属国家。但是实际做法不是这样,而是将它与国家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一样看待,所有权都归属国家,于是产生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产权摩擦,产权摩擦使国有企业“失血”过多,再加上改革以来市场竞争不断增强,国有企业越来越失去原有的垄断地位,特别是那些非国有企业大规模进入的行业利润率走低,因而这些企业的国有企业亏损状况也就更严重。这时贷款投资规模越是扩大,亏损也就越严重。在产权摩擦造成企业失血过多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投资的收益、权利与责任错位的体制因素有发挥作用,使企业经营者仍要继续扩大贷款投资。 3.软预算约束使国企恶性增资投资成为可能 所谓恶性增资是指缺乏投资过程中的纠偏控制机制,面对失败的投资无法终止而继续投入资源,甚至大大超出原来的投资预算,从而造成巨大的损失,恶化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如果投资者决策者预期在企业财务困难时会经常地得到债权人提供贷款的帮助,就会在投资之前依赖于这种预期,于是形成软预算约束。因为国有企业特殊的产权关系,政府作为所有者很难有效监控企业管理,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相当严重,并且几乎一直就处于软预算约束状态。由于国有企业与银行的特殊性质以及其他各种社会政治因素的影响,企业即使不能如期履行偿还借款本息,仍然不会破产清算或转交给贷款银行控制,而且政府为了维持国有企业的存在,会继续指使国有银行对财务状况明显恶化的企业提供大量的贷款支持。在债务不能作为重要的破产约束机制后,企业的投资决策更加没有什么限制,即使投资结果是失败的,企业也会进行投资。 从以上可以看出这样的投资决策必然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阻碍了国家经济和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怎样把国有企业的不良投资转化为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投资,把不利转为有利,针对以上的问题以己之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明确经营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合理确定国有企业的投资目标 政企真正分开,权利和责任真正明确,国有企业虽然身份有其特殊性,但是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主体,国有企业必须有其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这样才能有效监督经营者的投资行为。经营者必须明确其应尽的责任,如果经营者以手中的权力来为自己或者既得利益集团服务,必须使其受到严厉的惩罚。目前我国监督体制很不完善,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给全民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国企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只有在经营者权、责、利充分明确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合理的国企投资目标,基本的投资原则要求在合理设计投资项目未来现金流的基础上,投资净现值大于或至少等于零的项目,否则应该放弃。并且经营者必须充分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和体现投入产出效果的相对指标要求。 2.真正意义上理顺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和国家财政的关系 在我国现有的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就像是为国家财政打工的两个好兄弟,在盈利的情况下,绝大部分利润都要上缴给国家财政,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有国家财政来拨款或者指示国有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来进行投资。国有企业从国有银行贷款与从国家财政那里得到补贴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性区别,这样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行为就会肆无忌惮,因为它后面有国家这个强大的政治武器做后 盾,如果说国有企业会和非国有企业一样小心翼翼行事的话,我想没有人会相信了。所以说如果国有企业投资失败,投资资金无法收回,结果就会导致国有银行严重亏损,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亏损必然要求国家财政予以支持,结果导致国家财政出现赤字,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对经济的健康运行有巨大的阻碍作用。所以说国企和国有银行必须是互相独立于国家财政之外的市场竞争主体,这样才能够独立行事。国有企业从国有银行借款必须经过银行的严格审批,签订严谨的协议,必须有抵押,银行方能借款,如果到期国有企业不能偿还,银行就要令其清算,没收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来弥补银行的贷款资金,或者说以债转股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如果这个企业还有发展前途的话)。国有企业的盈利部分除以税收形式上缴财政外,其余的部分应归其所有,不应再交于财政,这样产权摩擦的问题就不会出现了。通过这样一系列措施,国企的领导人必定会仔细思考投资的成本与收益了,必定使其把其他可能发生的不定因素考虑进去,盲目投资的现象就不会发生了。 3.软预算转为硬预算,切断其超额投资资金的来源 信息不对称现象无法避免,但是贷方在贷给借方金之前必须通过专家认真研究计算其投资项目的花费,研究其投资项目可能在未来带来的收益并与成本相比较,尽量掌握关于这个投资项目的信息,使信息不对称程度将到最低。如果借方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投资失败,贷方就要终止与其合作,不需要继续注入资金,并令借方尽快尝其贷款。除非是由于自然因素的破坏(地震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如果预期继续注入资金未来收益大于总成本,还可以继续注入资金。这样就打消了经营者的逆向选择的问题,他们会想方设法使投入的生产要素效率最大化,恶性投资的现象也不会出现了。所以说要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就要在投资前深思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可能带来的收益或者最终投入,并给企业下达一定的资金标准,以免不良资产的形成。 中国经济已经历了1/4多个世纪的高速增长。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基本上保持了一个较平稳的接近10%的年平均增长速率(按经济普查后调整后的增长数字计)。一个大国经济体能保持连续近30年高速增长,这本身就是一件惊人的和了不起的事。在不断向前延伸着的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如果说在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在世界上还有什么经济奇迹的话,那么,毋庸置疑就是已经持续了近30年的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了。如果在这样良好的形势下,我们能针对性的对国有企业所存在的负面问题进行彻底性的改革,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投资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把不良投资的资产转化会良性资产,中国的经济将会迈向一个更高的台阶,成为超级经济强国可能就不是我们的梦想了。 投资经济论文: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发展关系之分析 论文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福建经济;连带效应 论文摘要:长久以来,外商投资就是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文章通过分析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发展之间的连带效应,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经济发展起着巨大影响作用。文章最后还分析了福建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不平衡以及外商投资的不足,从而提出福建加大力度吸引外商投资和提高利用外资效率的必要性。 外商直接投资(fdi)是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 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许多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两者的联系。bhagwati(1994)认为,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的规模和发挥的作用随着一国对外政策,即采取出口导向战略(ep)还是进口导向战略(is)而改变。balasubramanyam等(1996)证实,外商直接投资在实施出口导向战略国家的经济增长中所发挥的作用大于实施进口替代战略的国家。与此同时,许多研究也表明,外商投资对东道国是存在正面和负面效益的。外商直接投资的积极效益表现在,其承载了东道国所具有的先进技术。这些技术将东道国的生产提高到新的水平,使同样数量的物质投入可以带来更多的产出,从而促进东道国经济增长。而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经济增长的负面效应表现为:外商直接投资会加剧东道国产业结构不合理,拉大了地区发展的差异;由于外商投资企业拥有较为先进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在其只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很容易垄断部分行业等等。 中国作为实施出口导向战略的国家,自1979年以来,以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日益改善的软硬投资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尤其是我国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开放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之一。福建省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省份,凭借着国家赋予的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把全方位,多形式利用外资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以来,福建省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1/10,利用外资已成为福建经济走势的重要力量。 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之间关系的问题,国内不少学者已采用了不同角度对其展开了研究,如黄立(2006)运用产业结构偏差指数sd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省产业结构变动所产生的影响;罗承(2006)以区位优势理论为基础,实证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省劳动力工资水平、市场容量和消费水平、产业结构等变量之间的关系;何晓奇(2005)通过对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出口与gdp增长之间的实证分析,得出了出口与福建省经济增长的关联度很大,而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省经济增长的波动关联不大的结论;吴德进(2003)从技术溢出效应的角度运用计量模型进行分析,认为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比较显著。由此可见,对福建经济增长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关系的进行细致的研究,这对研究福建经济发展以及今后外资直接投资发展的努力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福建外商直接投资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状态。据统计数据显示,福建2006年批准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162个,比上年8.8%;按历史可比口径统计合同外资金额108.02亿美元,增长26.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85亿美元,增长15.3%。按验资口径统计合同外资金额78.29亿美元,增长31.4%;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2.2亿美元,增长23.5%。与此同时,随着福建不断加强引进外资,福建省经济发展也得到稳步的提高,2006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7501.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85.23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3736.08亿元,增长17.0%;第三产业增加值2880.32亿元,增长12.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1152元,比上年增长12.7%。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省经济增长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其作用体现为连带效应,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资本的积累而加大。关于这个结论,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1)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经济增长的确起到了促进作用。外商投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来源,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总额,增加了社会有效需求,拉动了经济增长;与此同时,外商直接投资具有技术溢出效应,通过引进外资,跨国公司通过示范和传递效应加速国内企业采用新技术的速度,随着技术的累积,福建对外投资的内部化优势和所有权优势提高,从而为今后的对外直接投资准备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扩大引进外资和吸收先进技术创造了条件,进一步促进了国内企业生产率水平的提高。(2)外商投资的长期效应比短期效应显著,由于滞后几年的固定资产累积,使外商直接投资在该地区有了相当的规模和密度,产生了一定的聚合效应,对此后一段时间的外商直接投资产生积极有力的区位导向,加大了外资流入。从实践中看,外商的不断流入吸引了世界跨国公司进入投资,而大型跨国公司挺进市场又坚定了其他中小型企业的投资信心,进而带动更多企业的进入国内市场投资,大力推动当期经济发展。这正是福建利用并扩大外资特别是跨国直接投资的积极意义之一。 自1979年以来,福建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幅度不断增加,20世纪90年代起更是有了飞速的提高。随着福建省的投资软环境和硬环境不断改善,近几年外商的投资信心持续增强,来自港澳台、东南亚的外资比重加大,大项目带动明显增强,据《2005—2006年度福建省投资环境监测评价调查报告》显示,有82.5%的外商表示将继续在中国投资,这一比例比上年度提高了3.3个百分点。而从总体情况来看,外商的分布和投资领域也得到不断的扩展,一些过去未对外商开放的行业,外商也开始涉及。外商直接投资正逐步走向一个新的高度。 尽管福建省利用外资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方面,就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方面来看,1990至2000年新增的gdp中41.1%来自第二产业,37.8%来自第三产业,21.1%来自第一产业。虽然产业结构不断得到调整,但时至2006年,第一产业增长有所调减,第二产业继续保持增势,第三产业发展稳定。2006年的三大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2.8:48.7:38.5调整为11.8:49.8:38.4。可见,虽然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福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但第二产业的投资仍占主导地位,第三产业投资比重也逐年有所提高,第一产业投资比重明显不足。因此,在福建省逐步扩大引进外资的同时,还应调整产业导向,扩大利用外资方式。尤其应该引导外商加大对第一产业的投资力度,对外通过优惠政策以足够的利益驱动外商投资农业,对内加大农业建设,为农业吸引外资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政府在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的同时,也应提高克服其负面效应的重视,长期以来,以“市场换技术”是利用外资工作的主要指导方针,而事实上,让出市场容易而换取使用的先进技术很难,特别是随着关税的降低和市场的扩大,外商是否会用技术来换市场已变成他们的自主行为。即使得到了先进技术,一些跨国公司也会附加某些限制条件。因此,必须加强对外资的管理,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率,增强国内市场的竞争性,并大力推进国内企业的技术发展,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鼓励企业在与外资竞争中创新发展。此外,还应在观念更新、体制创新、结构调整和环境改善等方面加大改革,在巩固和扩大大型外资企业的同时应对外资企业给予扶持,从多方面为在闽投资的外商创造更好的投资软环境和硬环境。 投资经济论文:中国经济活动中合伙投资方式的新发展 合伙作为一种在世界各国被长期广泛应用的投资形式,在中国市场中被应用的并不广泛。虽然中国在1997年颁布并开始实施了《合伙企业法》,由于该适用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且2000年前合伙企业亦被要求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合伙企业在经济领域的活跃程度。2006年8月27日颁布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则拓宽了合伙企业的形式、合伙人的范围,并且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预留了空间。 一、增加了新的合伙形式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新的合伙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这一新的形式,主要适用于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类的中介机构。由于个别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无过错的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同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法律要求其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就非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或者合伙企业正常经营中产生的债务,全体合伙人仍负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选择的部分限制了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范围,避免了无过错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产生的损害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有效地引导专业机构的合伙人谨慎执业,加强内控机制,从而为这些专业机构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有以下特点:1.有限合伙人的人数必须在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其中必须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人数的上限与中国《公司法》有限公司股东的人数要求是一致的。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劳务本身无法作为对外承担清偿责任的方式,因此规定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3.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4.有限合伙人在处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也比普通合伙人宽松,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有限合伙可以有效的筹集资金,实现知识技术与资本的完美结合。国外的私募基金(股权)大多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合伙企业法》引进有限合伙的形式,配合了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股权)在中国的发展来说无疑是一支有力的强心针。在此之前投资人对于小规模的商业组织,仅限于在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中进行选择,有限公司成立的资金要求及税负,使得一些小投资人望而却步。而普通合伙与个人独资企业都要求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使得很多不愿意承担过多风险的投资人打消投资的念头。近年来,立法者在进行商事立法时已经注意到了将鼓励投资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指导思想,有限合伙这种在西方国家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合伙形式终于被中国立法者采纳。 二、合伙人范围的扩展:法人可以成为合伙人 原《合伙企业法》只认可自然人作为合伙人,从而将法人拒绝在合伙企业的大门之外。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法人即意味着以其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投资人无需以其对法人出资以外的其他财产就法人的债务对外承担责任。中国的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考虑到法人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承担了无限连带责任,会使公司处于巨大的风险之中,影响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2006年1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仍然不允许公司作为对其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人,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但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丰富各类投资方式的呼声越来越高,尤其在借鉴英美合伙企业立法的基础上,立法者允许了法人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法人作为合伙人,可能会导致法人为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法人的投资人也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人的投资人仍可以躲避在法人这堵防火墙后面,仅以其对法人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法人参与合伙可以使公司等企业法人利用合伙企业形式灵活、合作简便、成本较低等优势,实现其特定的目的事业,也有利于大型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中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合作。但是为了使国有企业不至于负担更大的风险,法律仍规定国有企业和公益性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三、外商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并不能直接适用于外商投资设立合伙企业,而是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2003年中国商务部等颁布的《外商投资创业企业管理规定》,规定中承认外商投资创业企业可以采取非法人形式,但这一规定缺乏相关法律的制度性保障。新《合伙企业法》引起各界的非常关注,各方外资是否会利用合伙企业规模小、形式灵活、设立的法律门槛低等特点规避中国对外资的一些准入机制。但从当前国务院委托商务部起草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草案来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然实行审批制,需要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等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审批制度:出于现行外资准入制度、外汇管制以及公平性等考虑,参照对三资企业的外资管理制度,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和重大变更需要经过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一般事项的变更需要到审批机关备案。 2.中方合伙人:由于合伙一般规模不大,自然人作为合伙人较为常见,且有《合伙企业法》为上位法,因此不同于三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不允许中国自然人作为中方投资人,《办法》明确规定中国自然人可以作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3.产业政策:现行产业政策采用针对股权式合营企业的表述,根据合伙企业的特殊性,《办法》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控股”地位理解为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以及分红比例,从而明确了产业政策(包括“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和“中方相对控股”)如何适用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4.劳务出资:鉴于目前对外国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尚无相关配套规定,实践中无法操作,暂时只允许中国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5.出资期限:鉴于合伙企业一般规模不大,参照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制度,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除劳务以外的出资应当在批准后90日内一次缴清。 6.登记备查制度:为维护交易安全,《办法》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外国普通合伙人应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供其主要财产清单,供社会公众查询,并在财产发生重大变化时将该变化向审批和登记机关备案,便于交易相对人获得关于外国普通合伙人偿债能力的信息。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然要符合现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实行特定市场准入机制,仍需要遵守外汇、海关、税务等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因此,除了法律形式、投资人承担责任的方式、注册资金的要求和税收等问题上,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公司的其他方面的要求还是趋同的。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为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外商在华投资的发展,无疑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投资经济论文:国内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综述 摘 要:采用综述方法对主要学者关于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问题的研究成果作了介绍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此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力图为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做出决策提供更可靠、更科学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 研究综述;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与展望 1 主要学者的研究成果 关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经济增长关系的问题,前人的研究大都只停留在定性分析的阶段,缺乏定量研究,且由于各学者所选取的指标和样本空间不同。 1.1 认为两者之间为双向因果关系的研究 龚宁(2007)通过对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和gdp两个变量进行协整关系检验,得出两者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且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两者之间为双向作用。此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但在证明两者因果关系方面缺少理论支撑。商碧元、田涛(2008)运用计量及经济学方法模型和应用统计分析软件对深圳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和gdp的关系进行了定量分析,证实两者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且两者之间的影响存在一年的时滞。此研究比吴淑莲和龚宁的研究更进了一步,具有更实际的参考价值,但由于其所选取的样本空间只是深圳市,因此,其结论的应用具有局限性。 1.2 认为两者之间为单向因果关系的研究 现有的文献表明,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两者之间为某种单向显著的因果关系,但对于何为因,何为果意见不一。 (1)认为房地产开发投资对经济增长影响显著的研究。 费晨(2008)利用城市gdp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两个指标,搜集了武汉市1995-2006年间的数据,对武汉市经济增长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通过变量的平稳性检验、单整性检验、协整性分析和误差修正模型以及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得出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与房地产开发投资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房地产开发投资与gdp的增长之间为显著的单向因果关系,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带动了gdp的增长,而根据gdp的波动不能有效的预测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变动。邹朝福(2009)以昆明市为例,对城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进了详细的分析,得出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比较显著,政府应该制定一些政策措施来控制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规模,使之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相协调。候正望(2010)研究了浙江省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利用协整回归方程和误差修正模型方法对其进行了分析,证实了两者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相关关系,且为正相关,并得出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为单向因果关系,即房地产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比较显著。文献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但因其选取的数据范围分别为武汉市、昆明市和浙江省,因此其结论的应用范围同样具有局限性。 (2)认为经济增长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影响显著的研究。 刘洪玉、张红(2006)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分析和预测均方差分析表明,gdp对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影响要远大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的影响,且相互影响的作用存在2年的时滞。宁琰、许鹏(2008)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gdp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得出房地产开发投资于gdp之间是显著的单向因果关系,gdp的增长会导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而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对gdp的变化没有决定性的影响。鉴于房地产开发投资本身就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一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检验没有意义。 张力军、金晓斌(2008)通过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对南京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和gdp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在短期内,两者之间存在单向因果关系,即gdp的增长对房地产投资增长的影响显著。董昊(2010)采用西安市的数据,利用协整理论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因果关系分析,并建立了vec模型,进行了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显示,两者之间呈显著的单向因果关系,房地产开发投资受经济增长的影响较大,并且这种影响是长期的,而房地产开发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短期的。文献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但分析都不够完整,所选样本空间分别是南京市和西安市,因此其结论的应用同样具有局限性。 徐明(2010)选用城市化率和地区生产总值两个指标分别与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之间的关系做了定量分析,通过协整关系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得出,地区gdp与房地产开发投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gdp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格兰杰原因。 1.3 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关系的研究 刘瑞(2009)运用协整关系检验理论、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和误差修正模型等计量经济学方法对上海市经济增长与房地产开发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此研究结论的应用虽具有局限性,但为进一步思考房地产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提高了更广阔的空间。 1.4 认为两者之间关系不确定的研究 邬文康(2005)利用相关分析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方法对区域gdp和房地产增加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得出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具有不确定性,因区域、发展水平、样本量选取和指标选取的差异而异,且在各城市的不同发展阶段,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可能也不同。他的研究提出了两者之间确定存在关系,房地产业的发展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并且城市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房地产业的有效发展,但是没有得出两者之间的具体关系,何为因,何为果,研究不够深入,没有实质性的应用价值。 岳朝龙、孙翠平(2006)对国内生产总值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两者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短期内,两者之间的关系随置信水平的提高,由单向因果关系变为双向因果关系,但长期来看,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研究表明两者之间的关系随着时间的不同有所变化,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参考价值,但没有考虑因地区差异可能会导致两者之间关系的变化。 朱爱勇(2009)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分析房地产开发投资与gdp之间的关系,结论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是gdp变化的格兰杰原因,在经济发展比较低的地区不是。此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指导意义,为以后的研究方向提供参考。 2 结论和展望 综述上述,以前学者对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大都停留在定性分析阶段,缺乏定量研究。由于各学者所选取的指标和样本空间不同,得出的结论各不相同,本人认为在以后的研究中应试图选取更具代表性的指标和更全面的样本空间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更深一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定量研究,为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提供更科学的参考。 投资经济论文:区域房地产投资与国民经济发展关系实证研究 内容摘要:安徽省经济的发展,有赖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本文论述了作为农业大省的安徽省的工业发展现状。认为安徽省应该抓住时机,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根据安徽省的具体情况,走现代农业驱动型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来发展本省经济。 关键词:现代农业 新型工业化 安徽 安徽工业化发展现状 对于安徽省工业化发展状况,目前已有部分专家和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如:王秉建(2008)对安徽工业化水平进行了评价;胡亭亭(2007)对安徽工业化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余华银(2006)对安徽工业化的进程进行了评价等。通过对研究的梳理可知,安徽工业化的发展状况为:安徽省工业化进程慢于全国,安徽省工业化已处于工业化的实现和经济高速增长期的初期,但与全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业高度化水平低于全国,高度化进程也相对较弱,安徽省工业处于由重工业化阶段向高加工度化阶段转变时期,工业高度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工业高度化水平明显偏低:轻工业中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比重低;重工业中加工工业比重低;重加工工业内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业的比重低。 现阶段安徽工业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分析 (一)外部环境 1.有利条件。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安徽农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在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新区域工业化模式下,人们开始重视农业地区和农业的发展。一方面,工业化的目标从单纯的经济增长转向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大力发展农业和农业地区经济;另一方面,技术进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最主要驱动力,使得农业的价值得到了重新认识。在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工业化的内容不再是狭义的,而是通过包括农业在内的各个产业的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实现全面发展。因此,农业不仅是加速工业化的一种工具,而且本身也是工业化的目的;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人们消费结构升级促生新机遇。虽然面临这一系列约束条件,但是,仍然存在有利于安徽省工业化的机遇: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一部分劳动力密集型产业逐步向内陆地区转移。安徽省可以选择适合本地比较优势的产业,通过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积累工业化的资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消费品的需求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对绿色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为安徽省发挥其优势,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提供了机遇。 2.不利外部条件。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于安徽省来说尤其明显,主要表现为:一是农产品价格全面下行。二是农村就业和增长局面趋于严峻。三是质量安全事件对农民、农业产业的冲击不可低估。民以食为天,我国有13亿人口,占世界人口的22%,而耕地面积只占世界的10%,粮食安全现状面临严峻考验。安徽省作为粮食主产区,在粮食安全体系中承担了重要责任,2008年安徽省平均粮食产量为6047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5.78 % 。因此,安徽省在选择新型工业化道路时绝不能以损害农业、减少粮食产量为代价。 (二)内部条件 丰富的资源条件。安徽省处于我国腹地,蕴藏了丰富的矿产资源。如煤炭、有色金属等。同时拥有大量的水资源。以中部五省为例,不仅拥有长江、淮河等水系,还拥有鄱阳湖、洞庭湖和巢湖等三大淡水湖。丰富的农业资源,有利于农、林、牧、渔的全面发展和形成较高的农业生产率,为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了广阔的资源配置空间和环境。 优越的地理区位。从地域优势看,安徽位于长三角腹地,东临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西连广大中西部地区,承东启西,地跨江淮,交通发达,发展农业生产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安徽可充分利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信息、资金,接受辐射,又可面向全国,推广自己的优势产品。特别是随着东部地区产业的升级换代,将逐步淘汰一部分落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安徽作为重要的劳务输出人口大省,积累了相当的技术和资金要素,安徽已完全有能力承接长三角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转移,这些都为安徽农业的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较强的科研优势。从科研优势看,安徽的高校、科研单位众多,合肥是全国四所科技城之一。截至 2007 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研究与开发机构 1057 家,其中国有独立科研机构 116 家(包括 20 家中央在皖科研院所、96 家省属及省以下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 154 家。这些科研机构特别是一批中央在皖科研院所,是安徽省科技资源优势的集中体现,强大的科研优势为安徽省工业化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科研条件。 良好的生态环境。安徽省由于长期以农业为主,工业化进程相对缓慢,因此高污染、高能耗的传统工业较少,这使得安徽省的自然生态环境得到较好的保护。安徽省可以充分利用生态优势,跨越重化工业阶段,直接进入高起点发展对环境要求高的生态产业。 不利的因素。“三农”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安徽省面临严重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生产、生活条件较为恶劣。农业比较效益低,市场化发育程度低,小农生产的特点导致农业省在农业中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无法发挥出来。农民收入水平不高,且商品意识、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农业省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三农”问题对安徽省工业化发展来说,依然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安徽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 现代农业驱动型工业是安徽工业化的现实选择 综上,结合安徽省实际,笔者认为安徽省应选择现代农业驱动型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即依托区域比较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围绕现代农业这个核心,把农业资源深度开发产业确立为区域主导产业,并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以劳动力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进入市场的工业化道路。这一选择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现代农业驱动型工业化模式符合安徽省新型工业化的特点。由于符合本阶段安徽省的资源禀赋结构,可以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在此战略下建立的产业体系能够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断发展壮大。通过产业的发展,利益的积累可以逐步改变安徽省的资源享赋结构,实现由农业省向工业省的转变。在资源禀赋结构变化后,现代农业有可能不再占主导地位,而是由更符合区域资源禀赋结构的产业取代,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安徽经济的发展。 有利于形成现代农业区域聚集优势,获取重要资源。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不同,具有要素投入集约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生产手段科技化、产业经营一体化的特征,产品附加值高,有很高的投资回报率,这样就可以吸引区域外资金、人才等要素的流入。通过产业聚集主动吸收资源的作法,改变了安徽省以往被动等待资金、技术支持(即简单的工业反哺农业)的引资方式;改变了安徽省因传统农业效益低下而出现资源净流出的局面。通过市场化竞争吸引要素的方式,可以实现安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找准定位,确立主导产业。首先,安徽省的比较优势在农业,安徽省新型工业化的重点应放在农产品加工业。其次,如果不发挥安徽省在农业生产方面的比较优势,提供更为丰富的农产品和深加工品,发达省份就会将需求转向国外寻求替代供应者,这样,安徽省就会失去发展的外部市场。区域工业化理论认为,有竞争力主导产业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关键。而现代农业正是安徽省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因仅使用传统生产要素的农业是无法对经常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的,但现代化的农业能够实现。 可以有效克服资金瓶颈的约束。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业所需资金少、投入门槛低,是一种适合安徽省的劳动力密集型工业。另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形成良性联动关系,可以通过加工增值农副产品,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户积累能力,为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积累资金。 能够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由于现代农业驱动型工业化模式强调工业与农业的联动关系,必然促进农业生产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在农业内部吸收大量劳动力,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传统工业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新型工业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保证。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国有经济垄断部门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关于中国国有经济垄断部门的改革问题 (一)“垄断部门”的范围是什么,或者说推进改革锁定在哪些部门 1、“自然垄断性”的部门 对于“自然垄断”不能望文生义地解释为“自然资源的垄断”,这是两码事。有的属于“真正的”自然垄断性环节,有的属于假的自然垄断性环节,或原本属于“自然垄断性”但现在已经“变异”了的环节。不论是假自然垄断性环节,还是已经“变异”了的环节,目前还在“自然垄断”的旗号下垄断着,实际上是带有某些“行政垄断”的色彩。这包括铁路、民航、电力、电信、邮政等部门或环节。 2、专卖专营性的垄断 在中国突出的是烟草行业和盐业,特别是烟草部门。我曾对云南红塔集团做过调研。红塔集团所属8个企业,其中在东北的沈阳、营口、长春、延吉和海南海口有5家,在云南省内有3家。仅云南省内的3家去年的税利就达183亿元人民币。据了解,近几年,全国烟草行业每年创利税达两千多亿元人民币。1991年6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这属于法令性垄断。但在中国加入《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之后,烟草行业也面临全球化竞争,行业内部亟待改革。 3、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垄断 包括供水、供气、供热、园林绿化、城市公交道路等等。前不久,我参与了《国务院关于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讨论,深感情况复杂,这里既有公共性和自然垄断性(如给排水、供气、供热等需要网络输送的部门,具有某些区域垄断的特征,就这一点来说,与“自然垄断性”部门有一定交叉),同时又有市场性,需要分类改革。 4、具有重要地位的战略资源和涉及国家经济安全部门的垄断 如石油、天然气(石油部门一般具有“寡头垄断”的性质,天然气部门的管道传输部分具有“自然垄断”性)和其他重要战略性资源(如国有森林资源)的垄断。此外,还有涉及国家核心技术的军工部门等领域的垄断。 (二)2006年垄断部门改革取得的主要进展 1、邮政体制改革 中国的邮政部门过去是政企不分,邮政局既是政府又是企业。这项改革酝酿了8年之久,去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信息产业部推动,终于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改革的内容,第一步,就是把作为政府的邮政局和作为企业的邮政公司实行分开,目的在于把邮政公司建成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并且把邮政系统原有的邮政储蓄银行也剥离出来,建立了中国第五大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 2、资源领域国有林权制度改革 这个涉及到资源类的改革问题。我曾对伊春试点进行了实地考察。这个林区国有林地400万公顷,经过政府批准拿出了8万公顷进行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占2%。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其一,国有林地的经营权转让给职工,或者说职工租这个林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但是林地由职工来承租,租期50年,交租金。其二,将林地上面原来国有的林木,转让给职工个人来拥有、经营,这是2006年、2007年改革的突破点之一。何时推开,在多大范围推开,尚待研究。 3、油气市场的适度放开 2005年中国相继出台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石油天然气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出台,促使油气市场可按照国家规划逐步的放开。现正在对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制定相关政策,准备向非国有企业开放。在资源的勘探和开发方面,由于缺乏相关资格认证,非公企业尚未实质性进入,但是非公企业可以向相关勘探部门注入资金或设备投资,以资本多元化的方式参与勘探和开发过程。 4、其他的垄断性领域的改革 如电力方面正在研究新的改革方案,酝酿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民航改革,在现有的国航集团、东航集团和南航集团基础上,已允许组建民营航空公司。目前中国已有7家民营航空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并进行客运航空服务。铁路部门的投融资体制也开始启动,“轮子”下面的路轨建设已有民营资本进入,“轮子”上面的运输部分也有“大秦铁路”的改制上市。此外还有电信等等。 (三)垄断性行业改革如何推进 1、政企分开,价格合理化 西方有句谚语:“上帝归上帝,恺撒归恺撒”。中国的俗话“桥归桥,路归路”。要划分“边界”,定分止争,“政是政,企是企”。至于价格方面,出于社会福利的考虑,长期被人为压低和扭曲,难以真实反映成本及其变动,价格的合理回归及其新思维的社会福利制度安排成为下一步改革的关键。我认为上述两方面的核心问题是营造适宜的商业运营环境,这是垄断性行业改革的基础。 2、放宽准入,投资主体多元化 放宽淮入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这个领域以外的其他行业国有资本可以进来,另一个是非公有制的资本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来。据介绍越南去年颁布《统一投资法》,不仅允许国内国有资本,而且允许国内的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越南。我看了2006年越南的投资结构,在高达390万亿越南盾的总投资中,国有资本及国有法人资本占51.6%,民间投资32.8%,外国直接投资占15.6%。这意味着国有(51.6%)与非国有(48.4%)大体各占一半。这虽然是总投资(包括部分竞争性行业),但对我们研究中国放宽垄断性行业的准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很有启发。 3、打破垄断,竞争公平化 过去中国的垄断性行业竞争性很不够,基本上是垄断的状态,下一步既然引入了各种资本,就要进行公平的竞争。这种竞争包括行业里面,国、民、外三种力量之间的竞争,而且也包括本行业和外行业的竞争,比如说公路和铁路的竞争,公路和民航和水路的竞争。 4、改善规制,监管科学化 在垄断性行业放开之后,作为政府的部门要加强对垄断性行业运营状况的监管,一要独立监管,二要依法监管,三要统筹监管,四要透明监管。应该说这也是垄断性行业下一步改革的保障性的措施。垄断力量的长期积累,已经筑起了较高的垄断壁垒,而且这种垄断是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府的干预所形成的,已经形成了相应的利益体系。因此,必须在解决垄断部门的利益上下功夫,这样改革才有可能深化。这个问题涉及到政府体制改革问题。 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 (一)政府职能的转变 中共十六大讲政府的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践表明,政府的职能应更多地要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即使是“经济调节”也应集中于宏观方面。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多、不平衡、且处于大变动”的国家,宏观管理不可否定,但不可超越边界。目前在一些地方,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被误解了,把“经济调节”变成了干预微观经济,所以应明确地提出“三不该”:政府不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政府不该包办企业决策;政府不该代替企业招商引资。 (二)“四个分开”,即政资(资产)、政企、政事(事业单位)、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 这里最难的是政资(资产)分开。其难点在于如何切断(至少是弱化)政府干预企事业单位活动的资产纽带。可否考虑三条:一是明确国有资本的投资范围,严格控制在必要的安全和命脉领域范围内,这在中国可率先把4万多个乡镇政府、2800多个县市政府以及一部分地市政府从“政资不分”中解脱出来;二是在必要的安全和命脉领域,实行“上分”、“下分”。“上分”――政府的“公共管理者系统”与“出资人系统”分开,“下分”――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所有权”与“运营权”分开;三是用许可法约束政府的行为。中国现在还有明显的政企不分,特别是铁路应尽快政企分开。 (三)改革“审批制” 近年虽然减少了一些,但大多是一些枝节性的。不是说完全取消,问题是审批太多太滥。 (四)推进行政管理层级的改革 中国现在的政府层级,除了海南省和4个中央直辖市之外,26个省、自治区都是五级政府。随着信息化和交通的改善,层级应该有所减少,这项改革已经写到“十一五”规划,但是这个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难度较大,估计本届政府再难以推进,下一届政府应当加快推进。 (五)社会事业改革问题 这不属于政府本身改革,但是跟政府有密切的关系,其中,有一些就是所谓“参公”事业,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情况很复杂,要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 提要本文阐述了经济法在现代行政管理中的实质问题,并对具体运用的目标、原则、基本内容以及可操作性进行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经济法;现代行政管理 一、经济法的实质 法律的基本功能是调整社会关系,以形成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其中,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亦即国民经济关系。这里所说的“国家”,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有关经济的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关于经济的一般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审查和批准国家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国务院制定有关经济的行政法规,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对各级国家机关,主要对政府领导、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以利于贯彻执行,这就是“国家因素”。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期望实现什么目标呢?众所周知,一切经济工作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我们正在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前一个转变,本世纪初要求初步实现;后一个转变,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当前,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外贸企业,面临不少困难,某些企业效益不甚理想。因此,我们的着眼点应定为效率优先,同时也要兼顾公平。 二、经济法与行政管理的结合点 上文分析了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经济法与行政管理有些什么关系。经济法从法律的角度反映国家因素如何对市场经济秩序发生影响,行政管理从行政的角度规范行政机关如何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建设,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此,行政学家和法学家是达成了共识的。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呢?概括地说,就是依法行政。其理由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型经济。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是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即从人治走向法治。现代国家政府普遍奉行这一准则,我国于改革开放之后亦确立了这一原则。依法管理国民经济,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行政,以规范化的制度,正确处理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保证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保证行政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也有利于保证社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 三、基本内容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掌握哪些基本内容呢?可分为宏观调控与具体行政管理两大环节。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把宏观管住,包括规划整体发展、制定方针政策、协调市场运行、组织社会保障,通过立法确立计划、财政、金融三者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机制,确立价格、工资综合、改革方案。因此,计划法、财政法、税法、银行法、价格法、工资法等在经济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代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显示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作用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高屋建瓴的管理,而不是拾遗补缺。 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直接关系到中标结果,关系到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能否有效得到贯彻实施;同时,是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统一制定政府采购货物“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有一个较高的认识。通过统一制定政府采购货物“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起到从制度建设上的控制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监督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扼制高价标以及供应商投诉问题的发生。 四、可操作性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注意哪些可操作性的问题呢?根据我国的实践,主要应当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第一,国民经济法制管理的层次划分――基本层次与补充层次。行政机关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同时又是行政执法者。依法行政的第一个层次或说基本层次的内容,即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行政处罚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机关面临着大量的社会、经济问题,需要作出许多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之后,行政机关则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行政的第二个层次或说补充层次的内容,即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要求取得国家赔偿。这几项相互关联的法律补救制度,其结果,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认可和维护,也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否定和制约。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管理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律救济权,从中亦可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性。第二,行政管理权限的范围――法定职权与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遵循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权力才能行使,法无明文授权则不得为之。违反这一原则办事,就构成越权。针对目前对某些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情况,人们要求加大执法力度,这从一般意义上讲也是对的,但全面理解,应当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既要有力度,也要有限度。这个“度”,就定在法定职权上。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完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并不恰当,法律常常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列出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可在法定的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显失公正。如,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政秩序的罚款幅度为1元以上、200元以下;对虚假广告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能越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因此,自由裁量权不等于无所不为。行使法定职权和自由裁量权都属于依法行政。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行政管理学同其他许多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法学是整个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性。它的学科对象中,包含政府的法律地位和经济管理行为的规范化问题。政府作为体现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以及作为民事关系中的机关法人,这三重性法律身份必须严格区分、正确使用,否则就会因法律地位模糊而导致管理秩序混乱。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还需继续,同时对国外的,特别是以日本、法国、韩国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应予于关注。政府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手段。由此观之,经济法成为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题中应有之义。 诚然,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各有特定的内容和体系,但在如何建立有效的行政体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这一主题上,它们发生交叉的关系。我们可以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将它们统一或结合起来。日本法学家曾经说过,经济法中的大部分规范是要由国家各种行政机关来执行的,中国亦是如此。经济法学中包含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中包含经济法,学科交叉是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向之一。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对知识经济与行政管理的探究 摘要: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包括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使用、转化等全过程,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它具有以下十个特征:产业形态知识化、资产投入无形化、市场全球化、经济信息化、产业构成服务化、知识资本化、发展可持续化、设施网络化、技术数字化、教育终身化。处于世纪之交的人类社会在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管理思想上的巨大变革。为此,本文首先讨论了知识管理的内涵和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接着分析了以人为本的管理行政管理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和行政绩效管理,最后做了总结。因此本文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广泛的实际应用。 关键字:知识经济; 行政管理; 知识管理; 以人为本的管理 前言 知识经济是近几年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一个新概念。也是目前国内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知识经济的带动下,美国近来表现出“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率 ”的良好发展态势,令世界瞩目。而作为知识经济的子学科“知识管理”则是一个更新的概念。虽然我们似乎还没来得及深人研究。但它在当今的行政管理中。已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行政管理的主要工具和管理模式。 一、知识管理的内涵 目前人们对知识管理的普遍概念是:知识管理是当面对日益增长的非连续性的环境发生变化时,能针对组织的适应性、组织的生存和竞争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一种迎合性措施。本质上,它包涵了组织的发展过程,并寻求将信息技术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能力以及人的发明创造能力这两方面进行有机的结合。这一概念首先从行政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阐明了知识管理的必要性,同时指出知识管理包括人和信息技术两方面内容,它以知识创新为直接目标, 使行政管理在非连续变化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为最终目的。因此,人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与信息的这种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决定了“知识管理”是一种对人与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过程。我们理解“知识管理”应是以“人”为中心,以信息为基础,以知识创新为目标,将知识看作是一种可开发资源的管理思想。简单地说,“知识管理”就是人在行政管理中对其集体的知识与技能的捕获与运用的过程。从结构上看,它可分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和信息资源的管理两个方面。其目的就是努力寻求信息处理能力与人的知识创新能力的最佳结合。知识管理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连结起来,实现知识共享,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创新能力, 赢得竞争优势: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转化,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蹦人为本”的管理主线的进一步体现。知识管理有助于信息处理能力与行政人员创新能力相互结台.进而增强行政单位应变能力和预见能力。 1.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 网络技术不仅能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且能对决策的执行形成有效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是政策如实执行的保证,但要对政策进行监督必须先了解政策的制定缘起、内容和执行中的有关规定。过去,由于群众不了解政策出台的过程,无法对政策执行进行比照,即使政策执行中存在扭曲、变形也不知道,监督从何谈起。监督的不易和不力,造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广泛存在。问题出现并不说明我们没有监督体系,而是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上下级间的互相包庇堵塞了正常的监督渠道,公众想监督又怕报复或苦于没有直接的监督渠道,外部监督形同虚设。网络技术的普及,使得行政决策的网络化成为可能。行政决策的网络化大大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人们通过网络就可轻易揭开行政决策的帷幕,把决策方案的选择项与个人利益作对照,确定自身立场,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使决策由封闭的暗箱操作过程,变为下级、民众可以参与的开放、民主的过程。民众参与决策过程的同时也更好地了解了政策,为监督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条件。此外,网络技术简化了监督反馈的传输环节。只要政府有“越轨”行为,民众就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监督部门举报。同时网络以“秘密”方式进行投标,消除了民众的顾虑,大大提高了民众监督的积极性。 2.以人为本的管理 知识经济时代,一方面知识将日渐成为行政管理中的重要资源,人对知识的掌握和驾驭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行政管理创新使得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另一方面,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的自主性,个性化自我价值的实现愿望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释放,这些都是促使行政管理中把对人的关注推到空间的中心地位,以此借鉴和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二、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知识经济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高品位的不断创新, 二是以较高的加速度发展,创新越来越快。知识经济导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的生产、占有和利用的竞争。要提高竞争力, 行政管理单位必须在获取知识、创新知识、应用知识方面加以提高。所以管理者必须把信息的获取、提炼, 知识的研究、创新, 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行政管理单位已设专门的“知识主管”, 其职能是创造、使用、保存并转让知识。 在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领域,实际上有许多新的技术手段引入,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是这些技术都没有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拿网络技术来说,虽然有些政府部门开始上网,可绝大多数基层政府部门连上网是怎么回事还不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让人们树立起网络的概念。因此,从目前水平来说,对行政管理人员应加强现代管理技术和新兴科学技术教育,培养最起码的管理技术知识。 1.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 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有知识的领导,没有知识就无法胜任工作。我们的领导干部和管理者首先必须认真地学习好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理论,学习依法治国所必须的法律知识,学习领导科学,学习管理社会和行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同时我们还要学习好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 以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现在知识更新速度难以想象,必须坚持终生学习,补充和更新自己原有的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风,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忌摆花架子、卖弄知识、名词堆砌和脱离实际。如果只把学习到的知识作为自己的讲话和修辞,那么我们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将会越拉越大。 2.行政绩效管理 行政绩效管理是通过绩效评价对被评价对象按照制定的指标,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被评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进行考察、评定、奖励和相关培训的活动;探索和创造可以反响的组织目标、组织价值的新视野;依次建立起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其管理思想的完善和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前提,对被评对象激励与约束的依据来自于对其所进行的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有人直接称其为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是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一定的评价标准,运用一定的数理方法来评价。这种方法从主观愿望上是要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他们所取得的业绩和效益,找出被评价对象之间的差距和优势,帮助组织成员了解他们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理解与贡献。据此扬长避短,优胜劣汰。但传统的绩效评价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组织竞争越来越依赖于对知识资产的创新应用和管理,绩效管理的评价重心也必须转移到知识创新能力与效益方面来。知识经济环境下的绩效评价必须包括知本含量。知识经济的运作使知本的地位跃居于资本的前列,知识的拥有量、拥有类型以及知识的运作方式,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关键因素,组织管理者面临着在知识方面把战略与运作结合起来的高层需求,组织自己必须根据知识要素和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力量制定知识管理战略,对组织内部的知识资本进行有效的调配;组织的竞争对手不仅应该知道对手的物质竞争力,而且应该知道对手的知本竞争力。并且通过绩效评价促进个人知识组织化,组织知识社会效益化、商品化。 三、总结 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充满激情与机遇、富有诱惑力又具有挑战性的时代,我们只有搏击进取,开拓创新,凭借对知识、技术、信息、人才的高度重视,有效地运用各种措施与手段,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管理的现代化,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和综合国力,从而踏上持续、协调的发展轨道。 尽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并不完整和丰富 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往管理理论报难适应新经济的变化发展。因此,知识管理的产生是必然的。不过.作为一种新的、更高的管理形式,知识管理是在传统管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本身要有一个成熟和完善的过程,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作者单位:平顶山工学院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论文 〔摘要〕本文在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的意义、目标、原则、基本内容和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而揭示了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现代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法制化 一、经济法的使命在于规范国民经济关系 1.经济法的实质 法律的基本功能是调整社会关系,以形成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其中,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亦即国民经济关系。 这里所说“国家”,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有关经济的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关于经济的一般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审查和批准国家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国务院制定有关经济的行政法规,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对各级国家机关,主要对政府领导、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以利贯彻执行。这就是“国家因素”。 国家因素影响的范围,包括宏观方面和微观方面。宏观方面,指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重点为计划、预算、税收、金融、物价、工资、产业政策、对外经贸等。微观方面,指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对市场的具体事项的必要管理。 国家因素影响的方式,包括干预和参与。干预,说的是间接调控和直接管理。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按照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办事,并且尽可能纳入法制程序。直接管理从表现形式上看主要采用行政手段,但也应当是依法行政。干预又可分为积极干预与消极干预,前者指保护、鼓励,后者指限制、禁止。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们已形成了这样一条指导原则:“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这就明确了什么叫“国家适度干预”。参与,说的是国家投资,举办企业、事业。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而公有制中又以国有为主体,国家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国有并不等于国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严格地说,干预是“管”,参与是“办”,管、办应当分开,前者属于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职能,后者属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能。经济法侧重规范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认识: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基本组成部分有三大块:一是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二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自主经营,构成经济法的基调。 根据这种认识,经济法与民法作出了基本的划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发生一定的交叉联系。在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过程中,民法、经济法既有相对分工,又共同发挥作用。 2.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国的法律体系是指由具有内在联系的各个部门法组成的统一体。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和法律体系的框架,中外法学界历来存在多种意见。我们认为,设计一国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适合本国的国情,另一方面要考虑与国际接轨。笔者曾经提出:“从中国社会主义的实际出发,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之下,主要有六大法律门类: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和诉讼仲裁法。”〔2〕去年初,王家福等六位研究员著文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应由以下九类法律构成:宪法,行政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社会法。其中,列在第三位的是“国家从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生活进行必要干预、对经济秩序予以维护和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法。”〔3〕如此突出经济法的位置,在目前所看到的著述中,还是不多的。 经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首先表现为它已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关系,既有自己的特殊性又有一定的范围。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具有直接性和综合性。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经济法尚处于一种理论形态的话,那么,今天可以说,一系列的、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已经组合成整体意义上的经济法部门。 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形态,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表现为它是否为一个法律部门,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它是否为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建立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模式,综合协调国家、市场、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依赖于民法和经济法,而其中宏观调控为经济法特有的功能。经济法解决的社会矛盾属于基本的经济关系,所起的作用是别的法律部门无法替代、因而不可或缺的。有鉴于此,称之为基本的法律部门,不是顺理成章吗? 二、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是依法管理国民经济 1.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行政、司法往往混为一体,知县、知府大量的事务是审理案件。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则是把立法、行政、司法分开来了。虽然我国不照搬西方某些国家的“三权分立制”,但也将国家机关划为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三类。考察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必须以此为起点。这还只是一般性。 特殊性在于体现时代特征。在经过正、反两种经验比较之后,中国人民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找到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现已庄严地记载于党章和宪法之中。这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既然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那么,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必然是管理国民经济。与此同时,还要管理各项行政事务、文化事业及其他社会事务。 2.经济法与行政管理的结合点 前面已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经济法与行政管理有些什么关系。经济法从法律的角度反映国家因素如何对市场经济秩序发生影响,行政管理从行政的角度规范行政机关如何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建设,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此,行政学家和法学家是达成了共识的。不妨援引如下两份资料: (1)夏书章教授主编的《行政管理学》,对当代行政的概念作了下述界定:“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4〕 (2)张尚zhuó@①教授所著《行政法教程》,提出下述观点:“在我国,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主要是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两大法律部门紧密相关的,这就是经济法和行政法。当然,经济法,除它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以外,它还有另外的一些内容。而行政法,包括它的同经济法交叉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在内,则全部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总之,加强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在我国,主要就是要大力发展经济法和行政法。”〔5〕 毋庸置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就包含着依法管理国民经济,特别是将经济法行政法运用于行政管理之中。 经济行政法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我国现已制定出来的《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审计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等。因其以经济法与行政法相交叉的形态出现,兼具经济法和行政法两方面的属性,一些学者称之为经济行政法,也有人认为应称之为行政经济法。因其强调国家因素的作用,行政管理服务于经济建设,所以它也就是国民经济管理法。 据统计,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约有80%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而其中,最大量的行政执法活动是由经济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的,如计划、财政、税务、中央银行、审计、统计、物价、工商行政、技术监督、规划、土地、城市建设、劳动、海关、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各产业部门,既是行政机关,同时又是执法机关。 经济法立足于国家整体,显示出社会公共性的根本特征;现代行政管理又称公共行政管理,即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结论自然而然地得出来了: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有不解之缘;现代行政管理中必须运用经济法这种手段。 三、经济法在现代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1.目标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期望实现什么目标呢?众所周知,一切经济工作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我们正在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前一个转变,本世纪之内要求初步实现;后一个转变,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当前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外贸企业,面临不少困难,某些企业效益不甚理想。因此,我们的着眼点应定为效率优先,同时也要兼顾公平。 经济法对国民经济发生影响,一般通过经济基础作为中介,或是改造旧的生产关系,或是确立新的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也有些涉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经济法律,可以直接对生产力起到保护和促进的作用。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法律知识,特别要提高运用经济法管理国民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国家提出的目标:“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6〕制定社会主义法律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按法律办事与按规律办事要尽可能一致起来。实现经济管理法制化,也就是实现经济管理科学化。科学管理,治国之道。 2.原则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呢?概括地说,就是依法行政。其理由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型经济。 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是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即从人治走向法治。现代国家政府普遍奉行这一准则,我国于改革开放之后亦确立了这一原则。依法管理国民经济,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行政,以规范化的制度,正确处理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保证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保证行政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也有利于保证社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在经济领域,侵占、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制造、销售伪劣产品,搞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政府机关滥用职权、自办公司、巧立名目、与民争利等等,人民群众对这些社会公害深恶痛绝。1996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各级政府及国家公务员都要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与严肃性。” 3.基本内容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掌握哪些基本内容呢?可分为宏观调控与具体行政管理两大环节。 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把宏观管住,包括规划整体发展、制定方针政策、协调市场运行、组织社会保障,通过立法确立计划、财政、金融三者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机制,确立价格、工资综合改革方案。因此,计划法、财政法、税法、银行法、价格法、工资法等在经济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代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显示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作用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高屋建瓴的管理,而不是拾遗补缺。 这里有一个成功的例子。1993年3月,我国修正《宪法》,增加了一项重要条款:“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同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了16条措施。中央领导同志说,16条中有13条属于经济手段。从199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到1996年底,国民经济的运行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在此期间,立法上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1993年12月制定的《公司法》,确定“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2)1994年3月的《预算法》,开宗明义提出:“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3)1995年3月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管理,制定本法。”第三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上述经济法律都强调了“完善宏观调控”这一最重要的管理手段。 另一个环节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具体行政管理。例如,公司注册登记,颁发各类许可证和执照,征税,物价检查,商品市场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等。行政法上称之为具体行政行为。 至于抽象行政行为,那是指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地方有关政府制定规章,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些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有的涉及宏观的即全局性的方面,有的涉及微观的即个别性的事项。宏观管住、微观搞活,并非指宏观管死、微观自流。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 4.可操作性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注意哪些可操作性的问题呢?根据我国的实践,主要应当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国民经济法制管理的层次划分——基本层次与补充层次。行政机关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同时又是行政执法者。依法行政的第一个层次或曰基本层次的内容,即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行政处罚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机关面临着大量的社会、经济问题,需要作出许多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之后,行政机关则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行政的第二个层次或曰补充层次的内容,即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要求取得国家赔偿。这三项相互关联的法律补救制度,其结果,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认可和维护,也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否定和制约。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管理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律救济权,从中亦可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性。 第二,行政管理权限的范围——法定职权与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遵循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权力才能行使,法无明文授权则不得为之。违反这一原则办事,就构成越权。针对目前对某些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情况,人们要求加大执法的力度,这从一般意义上讲也是对的,但全面理解,应当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既要有力度,也要有限度。这个“度”,就定在法定职权上。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完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并不恰当,法律常常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列出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可在法定的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显失公正。如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政秩序的罚款幅度为1元以上、200元以下;对虚假广告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能越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因此,自由裁量权不等于无所不为。行使法定职权和自由裁量权都属于依法行政。 第三,行政管理职权的内容——权力与义务。行政管理职权是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在社会主义国家,就是代表人民意志)的国家通过立法授予的,它不仅意味着权力,而且同时意味着义务,因此又称为职责。既然承担了义务,就应当作为,而不能不作为。乱作为是越权,不作为是失职。权力也好,义务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人做了官(准确地说,应是公务员),只想到自己是管老百姓的,没有想到为老百姓办实事。人们感叹到某些地方、部门办事难,其源盖出于此。所以,国家工作人员需要树立统一的权力、义务观。政府与企业的正确关系,应当是: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管理也是服务。 第四,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实体权限与程序要求。实体法规定实际的权利、义务,程序法规定行为的方式、步骤。前面所讲作为和不作为,亦适用于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执法。不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抑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都不能违反法定的程序要求。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所以,行政管理一要讲权限,二要讲程序。但须注意,程序不能太繁,应当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又方便人民群众。 四、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现在全世界都在关注发展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公共行政管理。1996年4月联合国首次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国际行政科学学会为目前世界行政科学领域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为重要的学术组织,第三届国际行政科学大会于1996年10月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行政管理模式。我们对行政管理学的重要性应当有足够的认识。 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或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前述《行政管理学》一书指出:“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7〕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行政管理学同其他许多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是整个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性。它的学科对象中,包含政府的法律地位和经济管理行为的规范化问题。政府作为体现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以及作为民事关系中的机关法人,这三重性法律身份必须严格区分、正确适用,否则就会因法律地位模糊而导致管理秩序混乱。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还需继续,同时对外国的特别是以日本、法国、韩国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应予关注并进行一些比较研究。政府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手段。由是观之,经济法成为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题中应有之义。 诚然,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各有特定的内容和体系,但在如何建立有效的行政体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这一主题上,它们发生交叉的关系。我们可以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将它们统一或结合起来。日本法学家曾经说过:经济法中的大部分规范,是要由国家各种行政机关来执行的〔8〕。中国亦如是。经济法学中包含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中包含经济法。学科交叉是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向之一。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行政管理与知识经济探究论文 前言 知识经济是近几年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一个新概念。也是目前国内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知识经济的带动下,美国近来表现出“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率”的良好发展态势,令世界瞩目。而作为知识经济的子学科“知识管理”则是一个更新的概念。虽然我们似乎还没来得及深人研究。但它在当今的行政管理中。已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行政管理的主要工具和管理模式。 一、知识管理的内涵 目前人们对知识管理的普遍概念是:知识管理是当面对日益增长的非连续性的环境发生变化时,能针对组织的适应性、组织的生存和竞争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一种迎合性措施。本质上,它包涵了组织的发展过程,并寻求将信息技术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能力以及人的发明创造能力这两方面进行有机的结合。这一概念首先从行政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阐明了知识管理的必要性,同时指出知识管理包括人和信息技术两方面内容,它以知识创新为直接目标,使行政管理在非连续变化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为最终目的。因此,人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与信息的这种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决定了“知识管理”是一种对人与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过程。我们理解“知识管理”应是以“人”为中心,以信息为基础,以知识创新为目标,将知识看作是一种可开发资源的管理思想。简单地说,“知识管理”就是人在行政管理中对其集体的知识与技能的捕获与运用的过程。从结构上看,它可分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和信息资源的管理两个方面。其目的就是努力寻求信息处理能力与人的知识创新能力的最佳结合。知识管理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连结起来,实现知识共享,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创新能力,赢得竞争优势: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转化,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蹦人为本”的管理主线的进一步体现。知识管理有助于信息处理能力与行政人员创新能力相互结台.进而增强行政单位应变能力和预见能力。 1.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 网络技术不仅能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且能对决策的执行形成有效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是政策如实执行的保证,但要对政策进行监督必须先了解政策的制定缘起、内容和执行中的有关规定。过去,由于群众不了解政策出台的过程,无法对政策执行进行比照,即使政策执行中存在扭曲、变形也不知道,监督从何谈起。监督的不易和不力,造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广泛存在。问题出现并不说明我们没有监督体系,而是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上下级间的互相包庇堵塞了正常的监督渠道,公众想监督又怕报复或苦于没有直接的监督渠道,外部监督形同虚设。网络技术的普及,使得行政决策的网络化成为可能。行政决策的网络化大大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人们通过网络就可轻易揭开行政决策的帷幕,把决策方案的选择项与个人利益作对照,确定自身立场,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使决策由封闭的暗箱操作过程,变为下级、民众可以参与的开放、民主的过程。民众参与决策过程的同时也更好地了解了政策,为监督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条件。此外,网络技术简化了监督反馈的传输环节。只要政府有“越轨”行为,民众就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监督部门举报。同时网络以“秘密”方式进行投标,消除了民众的顾虑,大大提高了民众监督的积极性。 2.以人为本的管理 知识经济时代,一方面知识将日渐成为行政管理中的重要资源,人对知识的掌握和驾驭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行政管理创新使得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另一方面,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的自主性,个性化自我价值的实现愿望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释放,这些都是促使行政管理中把对人的关注推到空间的中心地位,以此借鉴和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二、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知识经济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高品位的不断创新,二是以较高的加速度发展,创新越来越快。知识经济导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的生产、占有和利用的竞争。要提高竞争力,行政管理单位必须在获取知识、创新知识、应用知识方面加以提高。所以管理者必须把信息的获取、提炼,知识的研究、创新,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行政管理单位已设专门的“知识主管”,其职能是创造、使用、保存并转让知识。 在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领域,实际上有许多新的技术手段引入,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是这些技术都没有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拿网络技术来说,虽然有些政府部门开始上网,可绝大多数基层政府部门连上网是怎么回事还不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让人们树立起网络的概念。因此,从目前水平来说,对行政管理人员应加强现代管理技术和新兴科学技术教育,培养最起码的管理技术知识。1.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 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有知识的领导,没有知识就无法胜任工作。我们的领导干部和管理者首先必须认真地学习好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理论,学习依法治国所必须的法律知识,学习领导科学,学习管理社会和行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同时我们还要学习好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以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现在知识更新速度难以想象,必须坚持终生学习,补充和更新自己原有的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风,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忌摆花架子、卖弄知识、名词堆砌和脱离实际。如果只把学习到的知识作为自己的讲话和修辞,那么我们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将会越拉越大。 2.行政绩效管理 行政绩效管理是通过绩效评价对被评价对象按照制定的指标,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被评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进行考察、评定、奖励和相关培训的活动;探索和创造可以反响的组织目标、组织价值的新视野;依次建立起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其管理思想的完善和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前提,对被评对象激励与约束的依据来自于对其所进行的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有人直接称其为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是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一定的评价标准,运用一定的数理方法来评价。这种方法从主观愿望上是要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他们所取得的业绩和效益,找出被评价对象之间的差距和优势,帮助组织成员了解他们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理解与贡献。据此扬长避短,优胜劣汰。但传统的绩效评价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组织竞争越来越依赖于对知识资产的创新应用和管理,绩效管理的评价重心也必须转移到知识创新能力与效益方面来。知识经济环境下的绩效评价必须包括知本含量。知识经济的运作使知本的地位跃居于资本的前列,知识的拥有量、拥有类型以及知识的运作方式,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关键因素,组织管理者面临着在知识方面把战略与运作结合起来的高层需求,组织自己必须根据知识要素和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力量制定知识管理战略,对组织内部的知识资本进行有效的调配;组织的竞争对手不仅应该知道对手的物质竞争力,而且应该知道对手的知本竞争力。并且通过绩效评价促进个人知识组织化,组织知识社会效益化、商品化。 三、总结 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充满激情与机遇、富有诱惑力又具有挑战性的时代,我们只有搏击进取,开拓创新,凭借对知识、技术、信息、人才的高度重视,有效地运用各种措施与手段,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管理的现代化,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和综合国力,从而踏上持续、协调的发展轨道。 尽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并不完整和丰富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往管理理论报难适应新经济的变化发展。因此,知识管理的产生是必然的。不过.作为一种新的、更高的管理形式,知识管理是在传统管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本身要有一个成熟和完善的过程,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论西方国家的经济制度与行政管理制度之间的矛盾 【摘要】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存在一种矛盾:西方国家在经济上主要实行私有制,在政治上则主要实行公有制。民主制本质上是一种对政治权力的公有制。西方国家的“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的理念导致政府与公民在本质上是一种提供服务与购买服务的关系,是一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难以表明西方国家的政治模式是优越的。因此,西方国家的经济模式、政治模式都存在逻辑问题。 【关键词】西方 经济 行政管理 自由主义经济学 公有制 一、西方国家在经济上实行私有制,在行政管理上实行公有制,这表明西方国家由以建立的逻辑基础是混乱的 北美、西欧、澳洲等地的以美国等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中存在着一种矛盾,即西方国家在经济上实现私有制、在政治上实行公有制。这种矛盾反应了一种理念上的矛盾,该矛盾显示出西方国家的立国理念是存在逻辑矛盾的。 笔者所谓的经济上的私有制是容易理解的,笔者所说的“政治上的公有制”何谓呢?“政治上的公有制”就是指民主制。 民主制的理论基础是“人民为主权者”、“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一人一票决定国家事务”等。也就是说,民主的理念主张国家的主权或国家的终结权力应当是全体公民共有的,而且每个公民都拥有相等的一份――这也就是说,如果把西方国家比作一个“公司”,那么其股份由全体公民享有等额的一份。也就是说,从本质上讲,民主制是一种公有制――尽管公有的是政治权力而非财产,但从政权的组织形式上看,民主制无疑是一种公有制。 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私有制是优越的,有利于调动私有企业主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如果这种论调是有道理的,那么西方国家的政府也应当实行私有制――“君主制”或“寡头制”等――这样才有利于提高国家的效率。也就是说,按照主张实行私有制的经济学家的逻辑,如果国家被一家所有,即实行君主制,那么这个掌管国家的君主才会把国家的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才能充分调动管理国家的“君主”推行精细管理、谋求国家发展的积极性,才能实行国家的最好的治理和发展;按照主张实行私有制的经济学家的逻辑,如果国家被全体公民所有,即全体公民共有、公有,那么就会出现如公有制企业中的那种管理者不把企业当作自己家的产业从而难以真正严细认真地进行管理,难免会出现公有制企业的“跑、冒、滴、漏”的现象。也就是说,以下二者必居其一:如果西方国家承认私有制能够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经济性,那么西方国家就应该实行君主制,君主制才是私有制,才是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所应当推崇的最理想的政体;如果西方国家认为君主制不是理想的政体,而民主制才是,那么西方国家的企业也应当实行公有制而不是私有制。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西方国家认为私有制最有利于经济发展,那么国家实行私有制――也就是实行君主制――才是最有利于国家的发展的;如果西方国家认为国家不应当实行君主制,那么在经济领域也不应当实行私有制,而应该建立公有制企业。由此可见,西方国家一方面在经济上主要实行私有制、一方面在政治上主要实行民主制,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其间存在理论上的矛盾。西方国家的这种实践恰好证明了公有制未必一无是处,私有制也未必万能。 二、从西方国家的立国理念“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可以推导出严重的消极逻辑后果 近现代西方国家的立国理念“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存在严重的缺陷。这种缺陷表现在“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这种逻辑其实使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沦为了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何以得出这一结论?因此“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的理念的本质是:人民出钱(纳税)购买服务,具体购买的是政府提供的服务,而政府只不过是拿钱替公民办事而已;人民如果不满现政府的服务,则有权购买新一届政府的服务。在这种认识模式之下,政府对公民是不必有责任心的,因为西方的理念会认为:政府拿多少钱(收多少税)就为公民办多少事,如果政府没钱了,那么政府就不必为公民办事,例如我们看到西方国家的多次发生政府“破产”的情况,在政府“破产”后就停止对公民提供的一些服务,而西方政府这样做从理论上来讲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这一逻辑前提就决定了政府不必把公民的事当成自家的事,不必在没有钱的情况下仍然为公民办事。根据民主制的理念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在西方国家发生自然灾害时,如果政府没有向公民收取用于救援的费用(税收),那么从理论上来说政府没有义务去救援群众,因为西方国家近现代的理念基础,西方国家现行的关于建立政府、关于政府与人民关系、关于民主制度的逻辑就能推导出这种结论。 按照本文的上述分析,西方国家的执政者是在民主制这种“公有制”模式之下管理国家的,在这种情况下,西方执政者就像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一样往往倾向于关心自己能否继续统治下去,往往倾向于关心自己的任期之内别出问题;因此,当国家的长远利益与执政者的利益或任期内的利益相矛盾时,西方执政者会做出何种选择就是不言自明的了。故而,民主制并不总是有利于西方国家的长远利益、总体利益的。 相反,中国传统的、看待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的理念就比西方近现代的民主制的理念显得更有人情味。众所周知,中国传统认为国家是一个大家庭,政府是家长,人民是子女;因此按照这种逻辑,人民的所有事情家都必须负责,政府不能拿“没有向人民收某类税”、为理由来拒绝对人民负责。例如中国发生自然灾害时,政府不会想收没收相应的税、有没有这笔预算,而会想尽办法开展救灾工作。由于中国有这种传统的关于政府与人民的关系的理念,因此中国人习惯于有事找政府,因为“父母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理念在中国人的潜意识中已然是根深蒂固的,中国人不会想“我为政府纳了多少税,因此我有权要求政府相应地为我提供多少服务”,而会想“政府既然为民之父母,就应当满足我的一切正当需求”。 总之,西方国家的“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的逻辑在把公民摆在政府的主人的地位上的同时,也就使政府有权利疏远与人民的关系――因为这种逻辑导致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本质上就是金钱关系、就是购买服务的关系。相反,“家天下”的观念却有其人性的一面。 作者简介:吕规(1980-),男,汉族,江西宜春人,任职于南昌工学院思政部,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夏庆宇(1981-),男,汉族,辽宁鞍山人,任职于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方向:国际政治经济学。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网络经济与工商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电子商务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工商部门必须对互联网依法实行管理,在推进网络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科学监管。 一、将备案和核准分别对待 工商机关最为重要的行政职能是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准入登记。但是,相对于现行的市场准入制度。网络经济的市场准入至少在两个方面无法包容,一是网络的开放使这个虚拟市场在准入上变得无比简单、容易:二是电子交易的迅捷使现行在市场准入环节中对经营范围的规定形同虚设,面对网络经营主体,我们应当逐步放弃和改变现行登记制度,代之以备案和核准相结合的登记制度。引入区分一般行为市场主体和特殊行为市场主体的概念,对在淘宝网等电子商务平台上经营普通商品的大众化市场主体界定为一般市场主体,在准入上实行简练的备案登记制度。对主体经营范围从目前的许可式规定改变为禁止性规定,即从规定可以做什么变为规定不可以做什么,放宽政府对网络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的主观干预。对一些需要前置条件和经营涉及重要行业的网络经营主体实行更为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并加强对它们在有形世界中的管理。 二、将监管与服务和谐统一 近年来,工商部门对于传统的有形经济,始终强调的是监管与服务并重,并努力将服务寓于监管之中,但对于网络经济强调的是监管,几乎没有提到服务。而网络经济的发展更需要我们提供网站身份认证、网络政策法规介绍、网络消费警示、优秀企业网站展示等具有服务性质的监管。因此,工商部门在开展网络监管时。要特别注重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服务工作,尊重网络经营主体自主选择其活动内容和行为模式,削减不必要的审批项目,尽量发挥市场和法律在引导网络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努力为网络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保护网络经营主体问的公平竞争秩序。 三、将有形与无形无缝对接 工商部门是商品流通领域经营者的准入机关。并按经营主体住所进行属地登记管理。在网络经济管理中,我们应该认识到,网络对各类经济主体而言,无非是一个有用的经营和宣传工具,他们商事行为的责、权、利,最终都要落实到有形主体上来。因此,网络管理工作最终也必然落实到有形经济主体,从而也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经济户口数据库中找到,其相关登记事项与网上显示的相同。如果数据库中找不到该主体,那么,该网络经营主体在有形世界中就属无照经营,必须加以取缔或督促办照。如果能找到该主体,但登记信息与网上显示的有出入,就有虚假宣传嫌疑,必须加以纠正或查处。为了方便公众了解网络经营主体的真实性,必须全面开展网站或网页的身份认证工作,在网站或网页上悬挂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强调的是,认证对象应该是所有网络经营主体,即包括传统企业设立的网站和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经营者。做到这些,就能做到有形和无形两个世界的无缝对接。 四、将属地与大区域有机结合 网络空间的无限性、信息交互的即时性和交易行为的隐蔽性,客观上给执法工作带来了诸多问题。一个网络违法广告,可能是广告主在北京,广告地在上海,广告受众则遍布全球:一个无照从事网络商品销售的经营者,点击几下鼠标,就有可能销毁网络店铺和所有经营记录。对于在外地网站虚假广告的本地企业,最终受到处理的只是本地企业,因管辖权、执法成本、监管认识方面的问题,外地的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一般无法得到应有的处罚,对于各类蓬勃发展的BtoC电子商务平台中具体某一网络经营主体的准入登记,还没有实施,原因之一就是由经营主体住所所在地,还是由电子商务平台所有者的办公所在地工商部门负责登记,没有统一操作办法。同样,对于网络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会碰到到底应由发现地、平台所有者所在地、经营者所在地还是消费者投诉地的工商部门负责查处的困惑。这些都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工商部门的有效监管, 各地工商机关如何紧密分T和团结协作,监管好网络经济中所有的网络经营主体及其行为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我们认为,建立大区域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是可行的。就准入而言,对于传统型和许可型网络经营主体的监管,应按照传统有形经济的属地管理原则,从有形的工商企业主体入手,对他们的网络行为进行监管。对于Bt0C电子商务平台中网络经营主体的备案登记,也应同样由网络经营主体住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负责。同时,电子商务平台所有者住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全力配合监管,要求平台服务商开通网络经营单位必须凭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工商备案登记证。就监管而言,国家工商总局建立网络经济管理信息中心,各省市县局都能以不同用户进入该中心,录入所辖区域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实现系统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资源共享,形成一个互联开放的工商网络执法信息网,联合查处各种网络违法行为。 五、革新现有方式方法 近年来,全国各地工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相对有所重视,许多地方还将监管情况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专门下发文件,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成绩稍突出的地方也大多是利用传统手段,查处网络虚假广告行为,查处一个是一个,没有系统有效的监管平台。一些地方对网站进行备案登记管理技术已经落后,方式上也不是工商部门切入网络经济的最好方式,我们认为,在这方面既要充分运用现行有形经济中对经济户口采取的年检、信用分类监管等管理方法,又要探索研究新的管理模式。现在看来,通过对所有企业网站进行身份认证的举措是一种较好的办法。在技术上,如果已经发行企业数字证书(又叫“CA证书”)的省市,要充分利用企业数字证书的强大功能,使网站身份认证结果更具有法律效力。搭建一个高质量的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并通过网站身份认证努力做到辖区所有企业网站都能有一个超链接,与此平台相通,从而使工商企业网站身份认证工作具有显著影响力。 六、建立完善工作体制 从根本上看,网络经济监管最终必将成为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日常监管的基本内容。但是,网络经济监管作为一项缺乏实践经验的崭新工作,需要我们建立一个良好的运行体制。当前基层县级工商局都没有专门管理网络经济的科室。在网络监管工作中,商广线侧重开展网络虚假广告行为的查处,经检线侧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市场线负责电子商务市场的培育,企业监管线在年检中有企业网站信息的采集项目,信息中心或信息办仅帮助各业务线解决在办案中碰到的取证技术难题,各自为战,缺乏联系。实践证明,这种机制 不能有效推进当前工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的监管工作。 浙江省基层工商的网络监管实践表明,网络监管最好采取由信息办(有别于一般的信息中心,属行政编制序列)牵头、业务科室参与、基层工商所具体实施的模式,信息办制定网络监管计划,开发相关网络监管软件,管理相关网络数据,向业务科室提供网络违法案源,协调各业务线工作,指导各基层所开展网络监管,开展网络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协助网络违法案件取证等。这种体制的优势在于技术保障到位,便于应对网络监管横跨多条业务线的实际问题,同时专用软件的开发可以统筹兼顾。其缺点是目前基层工商机关信息办的力量有限,缺少精通工商业务工作的骨干,对牵头开展网络经营行为监管,还需要探索、渐进的过程。现在全国大多数地方虽然没有信息办这个机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让现有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人去熟悉工商业务比让业务线的同志去熟悉网络经济,其实施起来要相对容易。 七、建立综合监督服务体系 工商部门通过各种举措推进网络信用体系建设、约束网上违法行为的积极意义是可以肯定的。但是,本部门单独执法和服务难免有许多弊端,在某些方面也力不从心。为此。必须建立综合性的监督服务体系:一是教育广大网络经济经营主体自觉恪守诚实信用原则。由于网络市场既是一个虚拟的、全天候的、全球性的市场,也是一个违约者、侵权者的乐园。因此,在网络经济管理中很有必要强调诚实信用原则的权威,强调当事人认真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二是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的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将愈来愈重要。工商部门应当满腔热忱地支持网络经营主体建立自己的行业协会,并积极开展各种有利于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活动。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网络经营主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目前,大众传媒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监督还很薄弱。工商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大众传媒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经常有效的监督,对损害网络消费者权益的观念、行为和制度进行鞭挞。四是建立独立执法和并肩作战机制。首先要分清哪些是我们独立作战的职能,哪些又是需要联合协作的职能。在此基础上,建立独立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运作机制,做到独立作战,当仁不让;并肩作战,共同负责。 网络经济和我们熟悉的传统经济模式既有相同的一面,也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我们必须改变一些在以往管理中习以为常、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尝试一些新的管理思路。这些新思路不仅仅是上述提到的内容,并且将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化。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 [摘要]:本文在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的意义、目标、原则、基本内容和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而揭示了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现代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法制化 一、经济法的使命在于规范国民经济关系 1.经济法的实质 法律的基本功能是调整社会关系,以形成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其中,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亦即国民经济关系。 这里所说“国家”,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有关经济的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关于经济的一般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审查和批准国家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国务院制定有关经济的行政法规,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对各级国家机关,主要对政府领导、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以利贯彻执行。这就是“国家因素”。 国家因素影响的范围,包括宏观方面和微观方面。宏观方面,指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重点为计划、预算、税收、金融、物价、工资、产业政策、对外经贸等。微观方面,指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对市场的具体事项的必要管理。 国家因素影响的方式,包括干预和参与。干预,说的是间接调控和直接管理。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按照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办事,并且尽可能纳入法制程序。直接管理从表现形式上看主要采用行政手段,但也应当是依法行政。干预又可分为积极干预与消极干预,前者指保护、鼓励,后者指限制、禁止。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们已形成了这样一条指导原则:“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 〕这就明确了什么叫“国家适度干预”。参与,说的是国家投资,举办企业、事业。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而公有制中又以国有为主体,国家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国有并不等于国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严格地说,干预是“管”,参与是“办”,管、办应当分开,前者属于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职能,后者属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能。经济法侧重规范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认识: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基本组成部分有三大块:一是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二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自主经营,构成经济法的基调。 根据这种认识,经济法与民法作出了基本的划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发生一定的交叉联系。在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过程中,民法、经济法既有相对分工,又共同发挥作用。 2.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国的法律体系是指由具有内在联系的各个部门法组成的统一体。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和法律体系的框架,中外法学界历来存在多种意见。我们认为,设计一国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适合本国的国情,另一方面要考虑与国际接轨。笔者曾经提出:“从中国社会主义的实际出发,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之下,主要有六大法律门类: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和诉讼仲裁法。”〔2〕去年初, 王家福等六位研究员著文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应由以下九类法律构成:宪法,行政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民 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社会法。其中,列在第三位的是“国家从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生活进行必要干预、对经济秩序予以维护和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法。”〔3〕如此突出经济法的位置,在目前所看到的著述中, 还是不多的。 经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首先表现为它已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关系,既有自己的特殊性又有一定的范围。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具有直接性和综合性。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经济法尚处于一种理论形态的话,那么,今天可以说,一系列的、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已经组合成整体意义上的经济法部门。 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形态,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表现为它是否为一个法律部门,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它是否为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建立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模式,综合协调国家、市场、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依赖于民法和经济法,而其中宏观调控为经济法特有的功能。经济法解决的社会矛盾属于基本的经济关系,所起的作用是别的法律部门无法替代、因而不可或缺的。有鉴于此,称之为基本的法律部门,不是顺理成章吗? 二、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是依法管理国民经济 1.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行政、司法往往混为一体,知县、知府大量的事务是审理案件。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则是把立法、行政、司法分开来了。虽然我国不照搬西方某些国家的“三权分立制”,但也将国家机关划为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三类。考察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必须以此为起点。这还只是一般性。 特殊性在于体现时代特征。在经过正、反两种经验比较之后,中国人民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找到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现已庄严地记载于党章和宪法之中。这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既然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那么,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必然是管理国民经济。与此同时,还要管理各项行政事务、文化事业及其他社会事务。 2.经济法与行政管理的结合点 前面已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经济法与行政管理有些什么关系。经济法从法律的角度反映国家因素如何对市场经济秩序发生影响,行政管理从行政的角度规范行政机关如何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建设,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此,行政学家和法学家是达成了共识的。不妨援引如下两份资料: (1)夏书章教授主编的《行政管理学》, 对当代行政的概念作了下述界定:“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4〕 (2)张尚濯教授所著《行政法教程》, 提出下述观点:“在我国,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主要是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两大法律部门紧密相关的,这就是经济法和行政法。当然,经济法,除它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以外,它还有另外的一些内容。而行政法,包括它的同经济法交叉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在内,则全部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总之,加强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在我国,主要就是要大力发展经济法和行政法。”〔5〕 毋庸置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就包含着依法管理国民经济,特别是将经济法行政法运用于行政管理之中。 经济行政法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我国现已制定出来的《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审计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等。因其以经济法与行政法相交叉的形态出现,兼具经济法和行政法两方面的属性,一些学者称之为经济行政法,也有人认为应称之为行政经济法。因其强调国家因素的作用,行政管理服务于经济建设,所以它也就是国民经济管理法。 据统计,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约有80%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而其中,最大量的行政执法活动是由经济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的,如计划、财政、税务、中央银行、审计、统计、物价、工商行政、技术监督、 规划、土地、城市建设、劳动、海关、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各产业部门,既是行政机关,同时又是执法机关。 经济法立足于国家整体,显示出社会公共性的根本特征; 现代行政管理又称公共行政管理,即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结论自然而然地得出来了: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有不解之缘;现代行政管理中必须运用经济法这种手段。 三、经济法在现代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1.目标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期望实现什么目标呢?众所周知,一切经济工作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我们正在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前一个转变,本世纪之内要求初步实现;后一个转变,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当前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外贸企业,面临不少困难,某些企业效益不甚理想。因此,我们的着眼点应定为效率优先,同时也要兼顾公平。 经济法对国民经济发生影响,一般通过经济基础作为中介,或是改造旧的生产关系,或是确立新的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也有些涉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经济法律,可以直接对生产力起到保护和促进的作用。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法律知识,特别要提高运用经济法管理国民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国家提出的目标:“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6〕制定社会主义法律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按法律办事与按规律办事要尽可能一致起来。实现经济管理法制化,也就是实现经济管理科学化。科学管理,治国之道。 2.原则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呢?概括地说,就是依法行政。其理由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型经济。 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是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即从人治走向法治。现代国家政府普遍奉行这一准则,我国于改革开放之后亦确立了这一原则。依法管理国民经济,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行政,以规范化的制度,正确处理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保证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保证行政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也有利于保证社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在经济领域,侵占、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制造、销售伪劣产品,搞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政府机关滥用职权、自办公司、巧立名目、与民争利等等,人民群众对这些社会公害深恶痛绝。1996年3月, 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各级政府及国家公务员都要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与严肃性。” 3.基本内容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掌握哪些基本内容呢?可分为宏观调控与具体行政管理两大环节。 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把宏观管住,包括规划整体发展、制定方针政策、协调市场运行、组织社会保障,通过立法确立计划、财政、金融三者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机制,确立价格、工资综合改革方案。因此,计划法、财政法、税法、银行法、价格法、工资法等在经济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代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显示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作用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高屋建瓴的管理,而不是拾遗补缺。 这里有一个成功的例子。1993年3月, 我国修正《宪法》,增加了一项重要条款:“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同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了16条措施。中央领导同志说,16条中有13 条属于经济手段。 从199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到1996年底,国民经济的运行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在此期间,立法上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1993 年12月制定的《公司法》,确定“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2)1994年3月的《预算法》,开宗明义提出:“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3)1995年3月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管理,制定本法。”第三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上述?梅啥记康髁恕巴晟坪旯鄣骺亍闭庖蛔钪匾墓芾硎侄巍?/P 另一个环节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具体行政管理。例如,公司注册登记,颁发各类许可证和执照,征税,物价检查,商品市场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等。行政法上称之为具体行政行为。 至于抽象行政行为,那是指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地方有关政府制定规章,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些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有的涉及宏观的即全局性的方面,有的涉及微观的即个别性的事项。宏观管住、微观搞活,并非指宏观管死、微观自流。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 4.可操作性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注意哪些可操作性的问题呢?根据我国的实践,主要应当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国民经济法制管理的层次划分-基本层次与补充层次。行政机关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同时又是行政执法者。依法行政的第一个层次或曰基本层次的内容,即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行政处罚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机关面临着大量的社会、经济问题,需要作出许多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之后,行政机关则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行政的第二个层次或曰补充层次的内容,即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要求取得国家赔偿。这三项相互关联的法律补救制度,其结果,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认可和维护,也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否定和制约。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管理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律救济权,从中亦可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性。 第二,行政管理权限的范围-法定职权与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遵循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权力才能行使,法无明文授权则不得为之。违反这一原则办事,就构成越权。针对目前对某些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情况,人们要求加大执法的力度,这从一般意义上讲也是对的,但全面理解,应当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既要有力度,也要有限度。这个“度”,就定在法定职权上。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完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并不恰当,法律常常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列出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可在法定的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显失公正。如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政秩序的罚款幅度为1元以上、200元以下;对虚假广告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能越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因此,自由裁量权不等于无所不为。行使法定职权和自由裁量权都属于依法行政。 第三,行政管理职权的内容-权力与义务。行政管理职权是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在社会主义国家,就是代表人民意志)的国家通过立法授予的,它不仅意味着权力,而且同时意味着义务,因此又称为职责。既然承担了义务,就应当作为,而不能不作为。乱作为是越权,不作为是失职。权力也好,义务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人做了官(准确地说,应是公务员),只想到自己是管老百姓的,没有想到为老百姓办实事。人们感叹到某些地方、部门办事难,其源盖出于此。所以,国家工作人员需要树立统一的权力、义务观。政府与企业的正确关系,应当是: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管理也是服务。 第四,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实体权限与程序要求。实体法规定实际的权利、义务,程序法规定行为的方式、步骤。前面所讲作为和不作为,亦适用于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执法。不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抑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都不能违反法定的程序要求。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所以,行政管理一要讲权限,二要讲程序。但须注意,程序不能太繁,应当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又方便人民群众。 四、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现在全世界都在关注发展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公共行政管理。1996年4月联合国首次专门讨论这个问题。 国际行政科学学会为目前世界行政科学领域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为重要的学术组织,第三届国际行政科学大会于1996年10月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行政管理模式。我们对行政管理学的重要性应当有足够的认识。 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或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前述《行政管理学》一书指出:“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7〕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行政管理学同其他许多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是整个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性。它的学科对象中,包含政府的法律地位和经济管理行为的规范化问题。政府作为体现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以及作为民事关系中的机关法人,这三重性法律身份必须严格区分、正确适用,否则就会因法律地位模糊而导致管理秩序混乱。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还需继续,同时对外国的特别是以日本、法国、韩国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应予关注并进行一些比较研究。政府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手段。由是观之,经济法成为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题中应有之义。 诚然,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各有特定的内容和体系,但在如何建立有效的行政体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这一主题上,它们发生交叉的关系。我们可以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将它们统一或结合起来。日本法学家曾经说过:经济法中的大部分规范,是要由国家各种行政机关来执行的〔8〕。中国亦如是。经济法学中包含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学中包含经济法。学科交叉是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向之一。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对知识经济与行政管理的探究 摘要: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包括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使用、转化等全过程,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它具有以下十个特征:产业形态知识化、资产投入无形化、市场全球化、经济信息化、产业构成服务化、知识资本化、发展可持续化、设施网络化、技术数字化、教育终身化。处于世纪之交的人类社会在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管理思想上的巨大变革。为此,本文首先讨论了知识管理的内涵和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接着分析了以人为本的管理﹑行政管理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和行政绩效管理,最后做了总结。因此本文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广泛的实际应用。 关键字:知识经济; 行政管理; 知识管理; 以人为本的管理 前言 知识经济是近几年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一个新概念。也是目前国内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知识经济的带动下,美国近来表现出“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率 ”的良好发展态势,令世界瞩目。而作为知识经济的子学科“知识管理”则是一个更新的概念。虽然我们似乎还没来得及深人研究。但它在当今的行政管理中。已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行政管理的主要工具和管理模式。 一、知识管理的内涵 目前人们对知识管理的普遍概念是:知识管理是当面对日益增长的非连续性的环境发生变化时,能针对组织的适应性、组织的生存和竞争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一种迎合性措施。本质上,它包涵了组织的发展过程,并寻求将信息技术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能力以及人的发明创造能力这两方面进行有机的结合。这一概念首先从行政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阐明了知识管理的必要性,同时指出知识管理包括人和信息技术两方面内容,它以知识创新为直接目标, 使行政管理在非连续变化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为最终目的。因此,人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与信息的这种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决定了“知识管理”是一种对人与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过程。我们理解“知识管理”应是以“人”为中心,以信息为基础,以知识创新为目标,将知识看作是一种可开发资源的管理思想。简单地说,“知识管理”就是人在行政管理中对其集体的知识与技能的捕获与运用的过程。从结构上看,它可分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和信息资源的管理两个方面。其目的就是努力寻求信息处理能力与人的知识创新能力的最佳结合。知识管理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连结起来,实现知识共享,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创新能力, 赢得竞争优势: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转化,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蹦人为本”的管理主线的进一步体现。知识管理有助于信息处理能力与行政人员创新能力相互结台.进而增强行政单位应变能力和预见能力。 1.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 网络技术不仅能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且能对决策的执行形成有效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是政策如实执行的保证,但要对政策进行监督必须先了解政策的制定缘起、内容和执行中的有关规定。过去,由于群众不了解政策出台的过程,无法对政策执行进行比照,即使政策执行中存在扭曲、变形也不知道,监督从何谈起。监督的不易和不力,造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广泛存在。问题出现并不说明我们没有监督体系,而是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上下级间的互相包庇堵塞了正常的监督渠道,公众想监督又怕报复或苦于没有直接的监督渠道,外部监督形同虚设。网络技术的普及,使得行政决策的网络化成为可能。行政决策的网络化大大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人们通过网络就可轻易揭开行政决策的帷幕,把决策方案的选择项与个人利益作对照,确定自身立场,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使决策由封闭的暗箱操作过程,变为下级、民众可以参与的开放、民主的过程。民众参与决策过程的同时也更好地了解了政策,为监督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条件。此外,网络技术简化了监督反馈的传输环节。只要政府有“越轨”行为,民众就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监督部门举报。同时网络以“秘密”方式进行投标,消除了民众的顾虑,大大提高了民众监督的积极性。 2.以人为本的管理 知识经济时代,一方面知识将日渐成为行政管理中的重要资源,人对知识的掌握和驾驭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行政管理创新使得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另一方面,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的自主性,个性化自我价值的实现愿望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释放,这些都是促使行政管理中把对人的关注推到空间的中心地位,以此借鉴和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二、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知识经济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高品位的不断创新, 二是以较高的加速度发展,创新越来越快。知识经济导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的生产、占有和利用的竞争。要提高竞争力, 行政管理单位必须在获取知识、创新知识、应用知识方面加以提高。所以管理者必须把信息的获取、提炼, 知识的研究、创新, 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行政管理单位已设专门的“知识主管”, 其职能是创造、使用、保存并转让知识。 在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领域,实际上有许多新的技术手段引入,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是这些技术都没有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拿网络技术来说,虽然有些政府部门开始上网,可绝大多数基层政府部门连上网是怎么回事还不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让人们树立起网络的概念。因此,从目前水平来说,对行政管理人员应加强现代管理技术和新兴科学技术教育,培养最起码的管理技术知识。 1.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 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有知识的领导,没有知识就无法胜任工作。我们的领导干部和管理者首先必须认真地学习好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理论,学习依法治国所必须的法律知识,学习领导科学,学习管理社会和行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同时我们还要学习好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 以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现在知识更新速度难以想象,必须坚持终生学习,补充和更新自己原有的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风,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忌摆花架子、卖 弄知识、名词堆砌和脱离实际。如果只把学习到的知识作为自己的讲话和修辞,那么我们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将会越拉越大。 2.行政绩效管理 行政绩效管理是通过绩效评价对被评价对象按照制定的指标,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被评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进行考察、评定、奖励和相关培训的活动;探索和创造可以反响的组织目标、组织价值的新视野;依次建立起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其管理思想的完善和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前提,对被评对象激励与约束的依据来自于对其所进行的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有人直接称其为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是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一定的评价标准,运用一定的数理方法来评价。这种方法从主观愿望上是要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他们所取得的业绩和效益,找出被评价对象之间的差距和优势,帮助组织成员了解他们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理解与贡献。据此扬长避短,优胜劣汰。但传统的绩效评价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组织竞争越来越依赖于对知识资产的创新应用和管理,绩效管理的评价重心也必须转移到知识创新能力与效益方面来。知识经济环境下的绩效评价必须包括知本含量。知识经济的运作使知本的地位跃居于资本的前列,知识的拥有量、拥有类型以及知识的运作方式,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关键因素,组织管理者面临着在知识方面把战略与运作结合起来的高层需求,组织自己必须根据知识要素和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力量制定知识管理战略,对组织内部的知识资本进行有效的调配;组织的竞争对手不仅应该知道对手的物质竞争力,而且应该知道对手的知本竞争力。并且通过绩效评价促进个人知识组织化,组织知识社会效益化、商品化。 三、总结 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充满激情与机遇、富有诱惑力又具有挑战性的时代,我们只有搏击进取,开拓创新,凭借对知识、技术、信息、人才的高度重视,有效地运用各种措施与手段,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管理的现代化,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和综合国力,从而踏上持续、协调的发展轨道。 尽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并不完整和丰富 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往管理理论报难适应新经济的变化发展。因此,知识管理的产生是必然的。不过.作为一种新的、更高的管理形式,知识管理是在传统管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本身要有一个成熟和完善的过程,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行政管理专业的经济行政特色分析与建设思路 专业是高校履行人才培养职能的直接载体。高校通过划分专业来设计教学体系,传授专业知识,培养专业人才。不同的专业是由各学科理论知识依据不同规则和方法进行归集、配置所形成的。所以,专业成为学科、师资、课程、设备等资源的集结点或配置平台,是人才培养和专业教育的关键。 专业设置和建设具有共同的一般规律。相同专业的学科、理论知识和课程等资源配置也大体相同,具有共同性的一面。但由于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类型及其侧重点的理解、设定不同,即使相同专业,其学科、课程、师资等资源配置也不尽相同,从而形成相同专业的不同特点。持久、稳定、系统、规律性的特点集合而成为特色,即相同专业的不同特色。 一、专业特色的形成条件 1.历史条件和因素 许多专业的产生和形成,都是应当时社会实践包括生产、管理、军事、政治等急需而设置的。以后的发展、延续和壮大往往都蕴含着起初的历史痕迹,并渐进凝结为特色。 2.环境资源因素 专业的成长、发展和演变是在一定的生态系统中完成的。一个地区、一所学校、一个院系的环境和资源禀赋,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和浸染专业的成长。久而久之,必然形成差别性的特点。 3.时间因素 专业特色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特色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这是一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过程,需要酝酿、产生、更新、变异,经历无数大大小小的生生息息、重组再造、演化整合等,最后由每一代变异留存下来的富有生机的因素凝结为新的变异体并呈现特色。这里有两点:第一,特色是在特点上形成的,是由诸多特点有机组合而成;第二,特点与特色的不同,在于特点可能是暂时的、短期的,而特色是特点在不断地更新、变异、整合中最后形成系统、持续、稳定的状态,是特点之有序集合。由此可见,没有一定的时间,特色是很难形成的,或很难称其为特色。 总之,专业特色应当在一定的历史延续中和特定的环境资源里,经过较长时间和几个阶段的发展,逐步融合而成。 二、行政管理专业的经济行政特色 1.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 以政府为管理主体是行政管理的基本特点。研究政府行政管理的一般过程,是行政管理研究的传统,相应地,行政管理专业教育资源的传统搭配方式形成了政治学背景和倾向的特点。然而,随着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科学化的扩展和推进,以及行政与法、行政与管理技术的日益融合,行政管理开始告别传统时代。同时,与政治相对分离的行政管理开始向各领域的分部门管理延伸和扩展,出现了教育行政、卫生行政、文化行政、军事行政等,行政管理衍生、推进至公共管理阶段,步入公共管理形态。经济行政正是在这种格局下独具形态、在理论及理论实践的发展中蔚为壮观。一方面是因为经济活动是人类尤其是当今时代的主体活动,管理经济一直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另一方面,在专业行政部门日益分化、发展的格局中,经济行政也成为独立的领域,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展壮大。何况任何领域无不包含和渗透经济活动而成为行政管理的对象和内容,使得经济行政不仅具有不断壮大、相对独立的领域,而且具有广泛的覆盖性。 2.行政管理专业经济行政特色的含义和支撑体系 经济行政是指以经济活动和领域为对象的政府行政管理活动,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专业的经济行政特色是指行政管理专业教育资源的配置在遵循传统、保持行政管理专业基本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增加和突出经济及经济管理课程、师资、实验等资源配备,以培养懂经济、知法律、擅行政、会管理的经济行政管理专门人才。在实践中,经济行政与公安行政、司法行政、人事行政、军事行政、教育行政、文化行政、医疗卫生行政、社会工作行政等并列存在、相互区别。 专业特色的形成主要取决于时空因素,一个是时间维的历史传统因素,另一个是空间维的资源环境因素。这里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为例: 在历史渊源上,学校行政管理专业由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演变而来。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创建于1981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设立该专业的高校。工商行政管理是政府对市场主体及其交易、竞争行为和有形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过程。既是政府行为,又是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实际上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是经济、行政、法律融合一体的经济行政管理,具有突出的经济性。 1998年,教育部组织调整高校专业目录,工商行政管理专业不复独立存在,学校的相应专业转型、扩展为行政管理专业,设于公共管理系下。整个专业的转型经历了名义阶段、板块阶段、覆盖阶段,目前正向融合阶段发展。这个过程中,在探索和保持行政管理专业一般特征的同时,工商行政管理由课程、师资、周边专业学科、相关社会资源支撑的经济行政特色保留了下来。 在环境资源上,学校以经济和工商管理学科见长,相应的师资、课程等资源丰富。学术氛围也以经济学、经济管理学为主调,同时,又有较为齐全的公共管理学科专业和历史较长、特色鲜明的法学学科专业。这个特点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有明显体现。学校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统一的规划与规范。分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和文法4类提出学科基础课课程设置方案,原则上统一执行。学校结合专业和历史等情况确定专业课设置。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此原则下融汇了历史传统和现实环境因素,在课程设置上体现并反映了专业特色。例如,公共基础课中有“高等数学”课,学科基础课中有“经济学原理”、“公共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学”、“统计学”等经济管理课程,在专业课中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课程,在专业选修课中有“政治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会计学”、“经济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课程。同时,行政管理的核心课、基础课诸如“政治学”、“行政学”、“领导科学”、“公共政策”、“公务员制度”、“行政伦理学”、“公共管理”等数量和理论知识比重充分,功能不减,既保证行政管理专业的本色,又具有经济行政特色。 在时间因素方面,学校有17年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办学历史并赢得较高声誉;行政管理专业也有了11年 的办学历史,并于2000年建立了北京市属院校第一个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点,2007年成为北京市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第一个重点建设学科。经济行政特色在历史延续和探索中日趋成熟、稳定。 在社会资源方面,学校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学会、研究机构保持长期的合作与交往,包括会议、调研、课题研究、咨询培训等方式。近年来,与北京市发改委、市政管委、城市科学学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社会工作委员会等建立新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了经济行政的社会根基,进一步扩展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管理空间。 在学术研究和专业建设比较交流方面,有可供分享的成果和可资借鉴的经验。经济行政的研究著作有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蒋云根教授编著的《经济行政管理概论》。学校工商行政管理研究领域,自80年代后期,陆续出版了《企业行为规范》丛书、《工商行政管理》系列教材以及多部单本著作;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北京市社科基金、北京市教委社科基金以及国家部委有关经济行政方面的科研项目。近10年来,各高校的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都依托所在院校的资源、历史等,探索、形成自己的特色。学校的行政管理专业特色以其历史和经验获得独特优势。 三、行政管理专业的价值评估 1.行政管理专业在北京市人才培养中的地位 公共经济与市场经济比肩在我国呈后发之势。公共管理在后市场经济时代是维护和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北京作为首都和政治、文化、信息中心,对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人才培养的需求强烈。作为北京市重点大学和人才培养基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拥有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和公共管理资源,行政管理专业在北京市属院校处于前列,应当发挥学科优势,为北京市培养经济、行政、法律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 2.行政管理专业在学校的地位 公共管理学科与工商管理学和经济学并驾齐驱有益于丰富学校学科类型,完善学科结构,有利于人才培养。学校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实力较强,公共管理学相对较弱,但具有良好基础并在北京市属院校居于前列,搭建了学科结构有力、专业齐全完整的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平台。行政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的母学科,历史长、特色显、有优势,应当成为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增长极。 3.学院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后盾和平台 行政管理专业依托的城市学院,是为专门和更好地服务于首都而建立的。学院依托区域经济和公共管理两大学科,设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以及首都经济研究所、不动产研究所。这种专业学科环境既具有复合型、交融性,又不失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宗旨,有利于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学科发展,有利于行政管理专业经济行政特色的塑造和体现;同时,行政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筋”,对相关专业的发展具有粘合、伸张的作用。 四、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路径 1.在既有体系中巩固特色 一是丰富完善专业课程体系,从课程上体现特色。保证专业通行的基础课程。“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必备的学科基础课不缺门;通过课程建设,增强课程针对性,力求精要;通过沟通研讨,达到课程之间相互了解、互补和融汇。保证体现特色的经济学课程。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经济学原理”、“公共经济学”外,还应坚持开设“政治经济学”、“城市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等,通过考试与考查、必修与选修的制度设计,优化经济行政效果。开设“法学原理”、“行政法”、“经济法”课程,满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功能需求。进一步完善以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为核心的政府监管和经济监管课程板块,实现理论、政策与实践的贯穿,经济、行政与法律的融合,凝结和强化监管功能的专业设计。 二是在教学方法上体现特色。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将理论知识讲解、案例政策分析、参观考察相结合;选聘校外、政府、企业的专家,建立兼职教师队伍或储备,在专职教师组织下,穿插搭配兼职教师的专题和讲座;通过“数字城市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条件,加强软硬件功能开发和综合利用。同时,适当增加实验课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控制教师选聘结构,充分调配现有资源,形成学术型、讲授型、实操型师资的有机搭配。 2.将特色的基础拓宽,触角延长 拓宽与之交往的经济行政部门范围,由工商行政部门扩展到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进而扩展到发展改革委员会、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社会工作部门,建立制度性联系;在上述政府部门和系统建立实习基地,形成持续联系,延伸触角;通过科研和教师纽带,与上述政府部门建立联系,增强教师对实践的了解,增加学生直接、间接的实践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聘任、聘请兼职教师、指导教师或吸收为团队成员,增加互动通道。 3.在学院复合学科环境中,吸取营养,谋求新生 学校的城市学院是系、所合并的学院,学科专业较为宽泛,教师的专业领域更加复杂。学校规划城市学院建设发展两大学科——公共管理和区域经济。院、系、所,学科、专业、方向相互交织,对学院的组织管理和业务规划提出挑战,同时也提供机遇。处理不好,各种要素混杂交错,内耗互扰;处理得当,相互倚重,相互交融,相映成辉,相得益彰。实际上,公共管理和区域经济两个学科具有新兴和开放的共同特点,又有在区域和公共方面的融汇之处。两大学科的交融为各自学科及其之下的专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更富营养的土壤。行政管理应当借助公共管理寻求应用空间,借助区域经济管理增强经济行政特色。 4.在国际交往中检验调整,发展壮大 经济行政特色不是中国经济社会环境和体制独有的,在世界市场经济国家也能找到学理和实践的例证。政府管制领域是经济行政的集中体现领域,这一领域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日益关注的热点。 政府监管、企业社会责任、公共工程等话语和理论体系是值得关注、研究、探索和借鉴的。在理论上深入研究,有助于在国际环境中检验、调整和完善行政管理专业的经济行政特色,有助于从理论上深化对行政管理专业经济行政特色的理解,从而不断延续、推进行政管理专业经济行政特色的发展。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地方行政管理模式变革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 经济 全球化”给 1 什么是经济全球化 从生产力运动和发展的角度分析,经济全球化是一个 历史 过程: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成统一整体,即形成“全球统一市场”;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规范经济行为的全球规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经济运行的全球机制。市场经济一统天下,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经济全球化就是指生产要素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相互融合成整体的历史过程。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中心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不仅冲破了国界,而且缩小了各国和各地的距离,使世界经济越来越融为整体。 经济全球化在推动全球生产力大发展,加速世界经济增长,为少数发展 3 为适应“ 经济 全球化”, 3.2 设置规模适度、权责明确、结构优化的行政机构 政府规模与人员应当与其担负的职能相匹配,尽可能做到规模适度。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界定不同层级的职能和权责,以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落脚点,建立一个规模适度的政府。 设置行政机构的关键在于理顺职能关系,合理配置权力。明确权限职责。优化内部结构,调整机构内部分工,相对集中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力。 3.3 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政府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承担好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能,保持自身顺畅、高效运作,就要理顺内部关系、完善运转机制。首先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要 科学 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与财权,确立规范的利益和激励机制。其次是行政层级问题。发达国家的政府层级一般不超过三级,而我国是五级政府的体制,因此在政府运作效率上就产生很多问题。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对知识经济与行政管理的探究 摘要: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包括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使用、转化等全过程,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它具有以下十个特征:产业形态知识化、资产投入无形化、市场全球化、经济信息化、产业构成服务化、知识资本化、发展可持续化、设施网络化、技术数字化、教育终身化。处于世纪之交的人类社会在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管理思想上的巨大变革。为此,本文首先讨论了知识管理的内涵和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接着分析了以人为本的管理?行政管理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和行政绩效管理,最后做了总结。因此本文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广泛的实际应用。 关键字:知识经济; 行政管理; 知识管理; 以人为本的管理 前言 知识经济是近几年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一个新概念。也是目前国内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知识经济的带动下,美国近来表现出“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率 ”的良好发展态势,令世界瞩目。而作为知识经济的子学科“知识管理”则是一个更新的概念。虽然我们似乎还没来得及深人研究。但它在当今的行政管理中。已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行政管理的主要工具和管理模式。 一、知识管理的内涵 目前人们对知识管理的普遍概念是:知识管理是当面对日益增长的非连续性的环境发生变化时,能针对组织的适应性、组织的生存和竞争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一种迎合性措施。本质上,它包涵了组织的发展过程,并寻求将信息技术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能力以及人的发明创造能力这两方面进行有机的结合。这一概念首先从行政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阐明了知识管理的必要性,同时指出知识管理包括人和信息技术两方面内容,它以知识创新为直接目标, 使行政管理在非连续变化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为最终目的。因此,人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与信息的这种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决定了“知识管理”是一种对人与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过程。我们理解“知识管理”应是以“人”为中心,以信息为基础,以知识创新为目标,将知识看作是一种可开发资源的管理思想。简单地说,“知识管理”就是人在行政管理中对其集体的知识与技能的捕获与运用的过程。从结构上看,它可分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和信息资源的管理两个方面。其目的就是努力寻求信息处理能力与人的知识创新能力的最佳结合。知识管理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连结起来,实现知识共享,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创新能力, 赢得竞争优势: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转化,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蹦人为本”的管理主线的进一步体现。知识管理有助于信息处理能力与行政人员创新能力相互结台.进而增强行政单位应变能力和预见能力。 1.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 网络技术不仅能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且能对决策的执行形成有效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是政策如实执行的保证,但要对政策进行监督必须先了解政策的制定缘起、内容和执行中的有关规定。过去,由于群众不了解政策出台的过程,无法对政策执行进行比照,即使政策执行中存在扭曲、变形也不知道,监督从何谈起。监督的不易和不力,造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广泛存在。问题出现并不说明我们没有监督体系,而是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上下级间的互相包庇堵塞了正常的监督渠道,公众想监督又怕报复或苦于没有直接的监督渠道,外部监督形同虚设。网络技术的普及,使得行政决策的网络化成为可能。行政决策的网络化大大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人们通过网络就可轻易揭开行政决策的帷幕,把决策方案的选择项与个人利益作对照,确定自身立场,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使决策由封闭的暗箱操作过程,变为下级、民众可以参与的开放、民主的过程。民众参与决策过程的同时也更好地了解了政策,为监督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条件。此外,网络技术简化了监督反馈的传输环节。只要政府有“越轨”行为,民众就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监督部门举报。同时网络以“秘密”方式进行投标,消除了民众的顾虑,大大提高了民众监督的积极性。 2.以人为本的管理 知识经济时代,一方面知识将日渐成为行政管理中的重要资源,人对知识的掌握和驾驭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行政管理创新使得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另一方面,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的自主性,个性化自我价值的实现愿望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释放,这些都是促使行政管理中把对人的关注推到空间的中心地位,以此借鉴和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二、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知识经济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高品位的不断创新, 二是以较高的加速度发展,创新越来越快。知识经济导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的生产、占有和利用的竞争。要提高竞争力, 行政管理单位必须在获取知识、创新知识、应用知识方面加以提高。所以管理者必须把信息的获取、提炼, 知识的研究、创新, 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行政管理单位已设专门的“知识主管”, 其职能是创造、使用、保存并转让知识。 在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领域,实际上有许多新的技术手段引入,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是这些技术都没有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拿网络技术来说,虽然有些政府部门开始上网,可绝大多数基层政府部门连上网是怎么回事还不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让人们树立起网络的概念。因此,从目前水平来说,对行政管理人员应加强现代管理技术和新兴科学技术教育,培养最起码的管理技术知识。 1.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 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有知识的领导,没有知识就无法胜任工作。我们的领导干部和管理者首先必须认真地学习好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理论,学习依法治国所必须的法律知识,学习领导科学,学习管理社会和行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同时我们还要学习好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 以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现在知识更新速度难以想象,必须坚持终生学习,补充和更新自己原有的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风,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忌摆花架子、卖弄知识、名词堆砌和脱离实际。如果只把学习到的知识作为自己的讲话和修辞,那么我们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将会越拉越大。 2.行政绩效管理 行政绩效管理是通过绩效评价对被评价对象按照制定的指标,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被评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进行考察、评定、奖励和相关培训的活动;探索和创造可以反响的组织目标、组织价值的新视野;依次建立起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其管理思想的完善和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前提,对被评对象激励与约束的依据来自于对其所进行的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有人直接称其为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是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一定的评价标准,运用一定的数理方法来评价。这种方法从主观愿望上是要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他们所取得的业绩和效益,找出被评价对象之间的差距和优势,帮助组织成员了解他们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理解与贡献。据此扬长避短,优胜劣汰。但传统的绩效评价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组织竞争越来越依赖于对知识资产的创新应用和管理,绩效管理的评价重心也必须转移到知识创新能力与效益方面来。知识经济环境下的绩效评价必须包括知本含量。知识经济的运作使知本的地位跃居于资本的前列,知识的拥有量、拥有类型以及知识的运作方式,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关键因素,组织管理者面临着在知识方面把战略与运作结合起来的高层需求,组织自己必须根据知识要素和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力量制定知识管理战略,对组织内部的知识资本进行有效的调配;组织的竞争对手不仅应该知道对手的物质竞争力,而且应该知道对手的知本竞争力。并且通过绩效评价促进个人知识组织化,组织知识社会效益化、商品化。 三、总结 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充满激情与机遇、富有诱惑力又具有挑战性的时代,我们只有搏击进取,开拓创新,凭借对知识、技术、信息、人才的高度重视,有效地运用各种措施与手段,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管理的现代化,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和综合国力,从而踏上持续、协调的发展轨道。 尽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并不完整和丰富 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往管理理论报难适应新经济的变化发展。因此,知识管理的产生是必然的。不过.作为一种新的、更高的管理形式,知识管理是在传统管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本身要有一个成熟和完善的过程,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经济制度与行政管理制度研究 【摘要】 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存在一种矛盾:西方国家在经济上主要实行私有制,在政治上则主要实行公有制。民主制本质上是一种对政治权力的公有制。西方国家的“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的理念导致政府与公民在本质上是一种提供服务与购买服务的关系,是一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难以表明西方国家的政治模式是优越的。因此,西方国家的经济模式、政治模式都存在逻辑问题。 【关键词】 西方;经济;行政管理;自由主义经济学;公有制 一、西方国家在经济上实行私有制,在行政管理上实行公有制,这表明西方国家由以建立的逻辑基础是混乱的 北美、西欧、澳洲等地的以美国等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中存在着一种矛盾,即西方国家在经济上实现私有制、在政治上实行公有制。这种矛盾反应了一种理念上的矛盾,该矛盾显示出西方国家的立国理念是存在逻辑矛盾的。笔者所谓的经济上的私有制是容易理解的,笔者所说的“政治上的公有制”何谓呢?“政治上的公有制”就是指民主制。民主制的理论基础是“人民为主权者”、“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一人一票决定国家事务”等。也就是说,民主的理念主张国家的主权或国家的终结权力应当是全体公民共有的,而且每个公民都拥有相等的一份——这也就是说,如果把西方国家比作一个“公司”,那么其股份由全体公民享有等额的一份。也就是说,从本质上讲,民主制是一种公有制———尽管公有的是政治权力而非财产,但从政权的组织形式上看,民主制无疑是一种公有制。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私有制是优越的,有利于调动私有企业主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如果这种论调是有道理的,那么西方国家的政府也应当实行私有制———“君主制”或“寡头制”等———这样才有利于提高国家的效率。也就是说,按照主张实行私有制的经济学家的逻辑,如果国家被一家所有,即实行君主制,那么这个掌管国家的君主才会把国家的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才能充分调动管理国家的“君主”推行精细管理、谋求国家发展的积极性,才能实行国家的最好的治理和发展;按照主张实行私有制的经济学家的逻辑,如果国家被全体公民所有,即全体公民共有、公有,那么就会出现如公有制企业中的那种管理者不把企业当作自己家的产业从而难以真正严细认真地进行管理,难免会出现公有制企业的“跑、冒、滴、漏”的现象。也就是说,以下二者必居其一:如果西方国家承认私有制能够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经济性,那么西方国家就应该实行君主制,君主制才是私有制,才是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所应当推崇的最理想的政体;如果西方国家认为君主制不是理想的政体,而民主制才是,那么西方国家的企业也应当实行公有制而不是私有制。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西方国家认为私有制最有利于经济发展,那么国家实行私有制———也就是实行君主制———才是最有利于国家的发展的;如果西方国家认为国家不应当实行君主制,那么在经济领域也不应当实行私有制,而应该建立公有制企业。由此可见,西方国家一方面在经济上主要实行私有制、一方面在政治上主要实行民主制,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其间存在理论上的矛盾。西方国家的这种实践恰好证明了公有制未必一无是处,私有制也未必万能。 二、从西方国家的立国理念“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可以推导出严重的消极逻辑后果 近现代西方国家的立国理念“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存在严重的缺陷。这种缺陷表现在“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这种逻辑其实使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沦为了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何以得出这一结论?因此“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的理念的本质是:人民出钱(纳税)购买服务,具体购买的是政府提供的服务,而政府只不过是拿钱替公民办事而已;人民如果不满现政府的服务,则有权购买新一届政府的服务。在这种认识模式之下,政府对公民是不必有责任心的,因为西方的理念会认为:政府拿多少钱(收多少税)就为公民办多少事,如果政府没钱了,那么政府就不必为公民办事,例如我们看到西方国家的多次发生政府“破产”的情况,在政府“破产”后就停止对公民提供的一些服务,而西方政府这样做从理论上来讲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这一逻辑前提就决定了政府不必把公民的事当成自家的事,不必在没有钱的情况下仍然为公民办事。根据民主制的理念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在西方国家发生自然灾害时,如果政府没有向公民收取用于救援的费用(税收),那么从理论上来说政府没有义务去救援群众,因为西方国家近现代的理念基础,西方国家现行的关于建立政府、关于政府与人民关系、关于民主制度的逻辑就能推导出这种结论。按照本文的上述分析,西方国家的执政者是在民主制这种“公有制”模式之下管理国家的,在这种情况下,西方执政者就像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一样往往倾向于关心自己能否继续统治下去,往往倾向于关心自己的任期之内别出问题;因此,当国家的长远利益与执政者的利益或任期内的利益相矛盾时,西方执政者会做出何种选择就是不言自明的了。故而,民主制并不总是有利于西方国家的长远利益、总体利益的。相反,中国传统的、看待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的理念就比西方近现代的民主制的理念显得更有人情味。众所周知,中国传统认为国家是一个大家庭,政府是家长,人民是子女;因此按照这种逻辑,人民的所有事情国家都必须负责,政府不能拿“没有向人民收某类税”、为理由来拒绝对人民负责。例如中国发生自然灾害时,政府不会想收没收相应的税、有没有这笔预算,而会想尽办法开展救灾工作。由于中国有这种传统的关于政府与人民的关系的理念,因此中国人习惯于有事找政府,因为“父母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理念在中国人的潜意识中已然是根深蒂固的,中国人不会想“我为政府纳了多少税,因此我有权要求政府相应地为我提供多少服务”,而会想“政府既然为民之父母,就应当满足我的一切正当需求”。 总之,西方国家的“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的逻辑在把公民摆在政府的主人的地位上的同时,也就使政府有权利疏远与人民的关系———因为这种逻辑导致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本质上就是金钱关系、就是购买服务的关系。相反,“家天下”的观念却有其人性的一面。 作者:吕规 夏庆宇 单位:南昌工学院思政部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知识经济与行政管理探究 摘要:随着科技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知识经济逐渐被人们所接受。知识经济发展对社会各方面都有一定影响。因此,探究知识经济对行政管理的影响具有实用价值。本文阐述了知识管理的内涵,探讨了知识经济给行政管理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知识经济;行政管理;影响 一、知识管理的内涵 当今社会,提到“知识管理”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概念:在面对与日俱增的、非连续性环境出现一定变化时,就可以按照组织的适应性及生产条件、以竞争能力等各种现实情况,制定出迎合性措施。合理科学地认识“知识管理”,这种管理就是将人作为中心位置,把信息当成理解的基础,将创新知识当成最终目标,将知识作为一种能够开发的资源对待。总而言之,“知识管理”即为人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获取和运用集体知识以及技能全过程。从结构上来看,这种管理可以划分成两部分,就是管理人力资源以及管理信息资源。最终的目的是将人对知识创新以及处理信息二者有关能力的有机结合。 (一)在行政决策上的转变 因为广大群众们就政策是如何出台的这一过程并不是很了解,因此无法对实际中对政策的执行进行对比,哪怕是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有一些扭曲和变形也不得而知,那么我们的监督又从何谈起呢?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技术被广泛运用,使网络形成了对行政决策监督的无形之网。随着网络被广泛地运用对行政决策的监督上,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决策过程的清晰度和了解度,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群众通过网络便能够轻易地了解到行政决策的内容,将不同的决策方案和自身的利益作对比,看清自己的立场,然后发表自身见解。 (二)建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 在以知识为经济的时代,一方面日后知识必将在行政管理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人可以对知识进行掌握以及驾驭,并且可以由此对行政管理进行创新和改革,所以这些全部原因都将人置于经济社会活动中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随着时展相较以前更加突出和明显了;另一方面人的价值观和思维模式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人逐渐开始追求自主性和个性化自我价值,并且由于人在行政管理中地位变高的缘故,他们的这些追求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完美的释放,“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以此得到实现。 二、知识经济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一)行政管理人员要具备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知识经济的时代,领导自身的知识含量直接间接的成为了下属们判断其是否有能力担任该职位以及是否有能力胜任工作的基础条件。领导干部们也好、管理者们也好首先肯定是要踏踏实实地学好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等等符合时展的理论知识。同时又必须对法律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这个可以参考“依法治国”。而且最好是对所在行业要求掌握的专业类知识进行一个较系统较全面的学习,还最好对一些现代科技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不但如此,还要掌握和认知一些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才能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趋势,准确履行自身职责。当今社会知识随时都在进行更新,而且速度难以把握,所以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在原有的知识体系上新添和补充才能不被社会所淘汰。 (二)对行政绩效管理的影响 所谓行政绩效的管理就是指根据绩效评价来对被评价者按照一定的指标和参考一些标准来对比分析,考察、评定、奖励被评者在一定工作时期内的工作,并且进行一些相关培训活动;通过不断地探索以及不断的创造可以有效地拓展组织目标和组织价值的新视野;逐渐完善一些奖惩体系,努力实现对管理思想和总体战略目标的完善和实现。步入知识经济时代,要求在绩效管理上也体现出知识的重要性。要争取做到与效益相辅相成。知识经济大环境下,知本非常的重要。知本的地位也位于资本的前面了,拥有多少的知识、拥有什么样的知识以及怎么样去运用知识等等已经成为促使经济高速发展的必要条件了。这便要求组织管理者根据自身的知识掌握量来将战略和运作相结合制定有效的知识管理相关战略,同时对内部知识资本作出高效合理的调配和安排。同时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自己的知本能力自身必须要了解,同时对竞争对手的知本情况有个了解的话会让自己更胜一筹,防患于未然。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西方国家经济制度与行政管理制度的矛盾 【摘要】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存在一种矛盾:西方国家在经济上主要实行私有制,在政治上则主要实行公有制。民主制本质上是一种对政治权力的公有制。西方国家的“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的理念导致政府与公民在本质上是一种提供服务与购买服务的关系,是一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难以表明西方国家的政治模式是优越的。因此,西方国家的经济模式、政治模式都存在逻辑问题。 【关键词】西方;经济;行政管理;自由主义经济学;公有制 一、西方国家在经济上实行私有制,在行政管理上实行公有制,这表明西方国家由以建立的逻辑基础是混乱的 北美、西欧、澳洲等地的以美国等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中存在着一种矛盾,即西方国家在经济上实现私有制、在政治上实行公有制。这种矛盾反应了一种理念上的矛盾,该矛盾显示出西方国家的立国理念是存在逻辑矛盾的。笔者所谓的经济上的私有制是容易理解的,笔者所说的“政治上的公有制”何谓呢?“政治上的公有制”就是指民主制。民主制的理论基础是“人民为主权者”、“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一人一票决定国家事务”等。也就是说,民主的理念主张国家的主权或国家的终结权力应当是全体公民共有的,而且每个公民都拥有相等的一份——这也就是说,如果把西方国家比作一个“公司”,那么其股份由全体公民享有等额的一份。也就是说,从本质上讲,民主制是一种公有制———尽管公有的是政治权力而非财产,但从政权的组织形式上看,民主制无疑是一种公有制。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私有制是优越的,有利于调动私有企业主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如果这种论调是有道理的,那么西方国家的政府也应当实行私有制———“君主制”或“寡头制”等———这样才有利于提高国家的效率。也就是说,按照主张实行私有制的经济学家的逻辑,如果国家被一家所有,即实行君主制,那么这个掌管国家的君主才会把国家的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才能充分调动管理国家的“君主”推行精细管理、谋求国家发展的积极性,才能实行国家的最好的治理和发展;按照主张实行私有制的经济学家的逻辑,如果国家被全体公民所有,即全体公民共有、公有,那么就会出现如公有制企业中的那种管理者不把企业当作自己家的产业从而难以真正严细认真地进行管理,难免会出现公有制企业的“跑、冒、滴、漏”的现象。也就是说,以下二者必居其一:如果西方国家承认私有制能够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经济性,那么西方国家就应该实行君主制,君主制才是私有制,才是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所应当推崇的最理想的政体;如果西方国家认为君主制不是理想的政体,而民主制才是,那么西方国家的企业也应当实行公有制而不是私有制。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西方国家认为私有制最有利于经济发展,那么国家实行私有制———也就是实行君主制———才是最有利于国家的发展的;如果西方国家认为国家不应当实行君主制,那么在经济领域也不应当实行私有制,而应该建立公有制企业。由此可见,西方国家一方面在经济上主要实行私有制、一方面在政治上主要实行民主制,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其间存在理论上的矛盾。西方国家的这种实践恰好证明了公有制未必一无是处,私有制也未必万能。 二、从西方国家的立国理念“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可以推导出严重的消极逻辑后果 近现代西方国家的立国理念“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存在严重的缺陷。这种缺陷表现在“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这种逻辑其实使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沦为了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何以得出这一结论?因此“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的理念的本质是:人民出钱(纳税)购买服务,具体购买的是政府提供的服务,而政府只不过是拿钱替公民办事而已;人民如果不满现政府的服务,则有权购买新一届政府的服务。在这种认识模式之下,政府对公民是不必有责任心的,因为西方的理念会认为:政府拿多少钱(收多少税)就为公民办多少事,如果政府没钱了,那么政府就不必为公民办事,例如我们看到西方国家的多次发生政府“破产”的情况,在政府“破产”后就停止对公民提供的一些服务,而西方政府这样做从理论上来讲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这一逻辑前提就决定了政府不必把公民的事当成自家的事,不必在没有钱的情况下仍然为公民办事。根据民主制的理念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在西方国家发生自然灾害时,如果政府没有向公民收取用于救援的费用(税收),那么从理论上来说政府没有义务去救援群众,因为西方国家近现代的理念基础,西方国家现行的关于建立政府、关于政府与人民关系、关于民主制度的逻辑就能推导出这种结论。按照本文的上述分析,西方国家的执政者是在民主制这种“公有制”模式之下管理国家的,在这种情况下,西方执政者就像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一样往往倾向于关心自己能否继续统治下去,往往倾向于关心自己的任期之内别出问题;因此,当国家的长远利益与执政者的利益或任期内的利益相矛盾时,西方执政者会做出何种选择就是不言自明的了。故而,民主制并不总是有利于西方国家的长远利益、总体利益的。相反,中国传统的、看待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的理念就比西方近现代的民主制的理念显得更有人情味。众所周知,中国传统认为国家是一个大家庭,政府是家长,人民是子女;因此按照这种逻辑,人民的所有事情国家都必须负责,政府不能拿“没有向人民收某类税”、为理由来拒绝对人民负责。例如中国发生自然灾害时,政府不会想收没收相应的税、有没有这笔预算,而会想尽办法开展救灾工作。由于中国有这种传统的关于政府与人民的关系的理念,因此中国人习惯于有事找政府,因为“父母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理念在中国人的潜意识中已然是根深蒂固的,中国人不会想“我为政府纳了多少税,因此我有权要求政府相应地为我提供多少服务”,而会想“政府既然为民之父母,就应当满足我的一切正当需求”。总之,西方国家的“政府应基于人民的同意”的逻辑在把公民摆在政府的主人的地位上的同时,也就使政府有权利疏远与人民的关系———因为这种逻辑导致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本质上就是金钱关系、就是购买服务的关系。相反,“家天下”的观念却有其人性的一面. 作者:吕规 夏庆宇 单位:南昌工学院思政部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区域经济与行政管理冲突问题分析 一、经济一体化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并“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与此同时,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迅速,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环渤海等跨省级经济区以及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郑汴一体化、乌昌一体化、西咸一体化等跨市级经济区发展已初见成效。但是,各经济区在发展过程中不约而同地都遇到了行政壁垒的制约,“非一体化”行政管理体制严重阻碍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以西咸经济一体化为例,早在2002年两市就签订了《西咸经济一体化协议书》,两年后又合作编制了《西咸实施经济一体化战略规划纲要》,按照规划同筹、交通同网、信息同享、市场同体、产业同布、科教同兴、旅游同线、环境同治的“八同”思路,最终实现城市一体化、经济一体化、交通一体化和环保一体化的目标。应该说西咸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是明确的,但是截至目前西咸一体化的进程远没有达到预期,与其他经济区比较步伐缓慢,究其原因很大一方面是受行政管理体制的制约,为此,认清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管理体制的冲突问题所在并探索体制改革与创新,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关于中国区域合作与行政管理冲突的文献主要集中在1990年代后。Young(2000)[1]的研究注意到在分权体制下,中国实际上为地方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并认为各项改革推行过程种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成为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内地区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重要诱因。NaughtonB(2000)[2]的工作论文发现改革开放后中国省际间贸易以制造业产业内贸易为主,生产要素、服务和中间产品流动壁垒仍然很大。Yin(2003)[3]运用R D内生增长模型,分析了区域合作的激励问题和增长效应,指出区域合作的情况比封闭拥有更高的均衡增长率。林毅夫等(2004)[4]强调中国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很大程度上是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这是分权式改革的逻辑延伸。王健等(2004)[5]通过提出“复合行政”的概念,认为造成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划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尚未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周业安等(2004)[6]通过面板数据实证研究认为市场秩序与政府竞争秩序的合理构建对地区经济发展十分重要。赵永亮,徐勇(2007)[7]在引入地方政府的消费偏好下,构建了两地区边界效应模型,检验了我国市场分割的程度。他们的研究理论意义重大,但还没涉及最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本文结合西咸经济一体化的实际,从面临的难题入手,建模分析,得出结论。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面临的难题 从制度上讲,地区经济发展主要来源于政策资源(包括上级政策倾斜、行政管理强度、行政管理方式等)和市场资源(要素丰裕度、市场容量与自由化程度等)两类。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在起步阶段往往表现得如火如荼,这主要归功于政策资源的释放和市场资源的松绑,之后进程缓慢,主要面临以下三个难题: 第一,政策资源的内敛性导致行政壁垒。政策资源的内敛性是说在一个行政区内,以行政力量为中心的政策资源对内的加强与对外的排斥特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体系是垂直运行,地方行政区划之间基本上没有自主的经济联系,资源配置问题主要是由自上而下的计划协调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实行分权,这对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分权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内部的权力转移,其次才是政府向企业、市场和社会的还权。政府职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革,其结果是行政垄断权的大而化小,政策资源仍然超越市场资源,成为了主导地方经济发展的强势资源。由于地方政府的偏好是局部利益,使政策资源呈现内敛性,不同行政区划间为争夺优势政策资源而相互抵制[8],在没有相应“秩序”规范情况下,势必出现不合作的“诸侯经济”现象。以西咸一体化前的情形为例,咸阳与西安仅一河之隔,由于害怕被西安“吃掉”,咸阳过去长时间不在渭河以南规划发展工业,而把它列为蔬菜区,以此筑成与西安的“隔离带”,这种政策垒明显不利于区域融合。还有比如在招商引资,争取上级给予的优惠政策等方面两市也是竞争激烈,互不相让,必要时以行政壁垒抵制。 第二,市场资源遭遇非平衡经济增长的冲击。“自由市场力量的作用使经济向区域不平衡方向发展是一个内在的趋势”(缪尔达尔,《经济理论与欠发展区域》,1974年),“增长极”理论与“中心—外围”理论也表明,市场力量不足以消除经济发展的空间不平衡,短期内甚至会强化这种不平衡,一体化过程中若完全放任自由化的市场,会导致净优势资源单方面流动,GDP的变化会牵动各行政区首脑的神经,发达地区政府怕受拖累,欠发达地区政府怕吃亏,为扭转这种趋势,各行政区会用政策资源包围市场资源,行政力抵制市场力。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各地区法治环境与市场制度的梯度差异,增加了法律、政策协调等方面的成本,如果没有相应的机制来改善这种不平衡,一体化进程就很难进行下去。[9]政府之间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自动实施的协议,保证“合作博弈”能够重复,关键在于能否给那些落后的伙伴一个良好的前景预期,或者通过非市场的力量在合作中尽快缩小差距,这需要通过特定的资源配置和补偿机制来实现,而这种机制正是目前中国缺乏的。 第三,“合作协调人”的缺位和失效。对于打破行政壁垒,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使整体经济发展,从长期看这应该也是上级政府的施政愿望。但由于跨行政经济区缺乏与之重叠的行政级别,靠地方平级政府难以合作协调,于是就出现了以上级政府成员为主的合作协调人,但这种合作协调人缺乏权利和法制保障,协调力度大打折扣,加之对各行政区情况缺乏足够的认识,协调只是成了建议,最后变成“东周诸侯不朝觐”,各行政区表面上看同属一个经济区,实际上是各顾各。以西咸一体化为例,两市时常遇到一些诸如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投入等涉及到双方利益分配与成本分摊的棘手问题,由于缺乏强有力的一体化领导机构来确保实施,往往使很多问题搁浅或遗留。 以上难题表明,由于政策资源的内敛性,以及市场资源遭遇非平衡发展的冲击,在缺乏合作协调人的情况下,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管理体制面临冲突,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模型分析:两种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模型假设 假定地区经济发展手段主要来源于政策资源和市场资源两类,地方政府对这两种资源的偏好关系都具有完备性、可传递性、连续性、单调性和严格凸性。 (二)模型分析 情况1:独立行政区的资源配置 市场资源对政策资源的边际替代率是它们的价格之比,也是各自的边际效用之比。实际上,由于资源的边际效用递减,牺牲市场资源的利用而单靠政策资源推进的发展模式导致的效用水平是不高的,西部某些地区在实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要避免这种“行政过度”带来的低效用。 情况2: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不同行政区的资源配置 政府的短期偏好在于使用政策资源,过度的政策资源使用产生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资源的边际效用递减,政策资源逐渐演变成保护内部“弱市场资源”的行政壁垒;二是对有限政策资源的争夺,造成两地相互抵制,互筑行政堡垒,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管理体制冲突由此形成。 四、对冲突的进一步解释 政策资源和市场资源在此不能达到优化配置,主要在于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单一的政绩评估机制和政治晋升中的经济人行为 目前我国的政绩考核依然以经济建设成绩为中心,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主要依据本地区财政税收、本地就业和GDP增长速度。“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种施政观可能会导致两个极端:从时间纬度上,地方政府为实现任期内的跨越式发展往往较少考虑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从空间纬度上,面临同一经济区内的行政区划的边界时,为了保护本地利益,政府往往采用行政手段干预生产要素的流动,人为制造区间壁垒。 地方官员合作困难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他们的政治晋升博弈的性质[10]。同一行政级别的地方官员,在政治晋升博弈中,参与人面临的是一个“零和博弈”,因为只有有限数目的人可以获得提升,一个人获得提升将直接降低另一人提升的机会,一个人所得构成另一人所失。而在当代的经济竞争过程中,也需要通过合作优势互补。政治晋升的零和博弈往往会干扰经济竞争的合作双赢。 (二)信息不对称与政府间不信任导致的非合作博弈 即使消除了地方政府经济人的行为,跨行政经济区仍然存在政府间的博弈,同级政府在面对不完全信息表现出来的等、靠、推的相互观望思想本来就很严重,加之彼此之间缺乏信任,担心利益受损,致使非合作博弈的产生,其结果是双方受损。如下例的静态非合作博弈,在缺乏互信情况下,即使双方知道合作双赢,但不能确定对方是否能采取合理积极的合作措施,于是只从单方面利益最大化出发,导致非最优结果。 (三)区域产业同构化严重,缺乏合作的内容即使制止了政府的经济人行为,克服了信息不对称,消除了非合作的“零和博弈”,政府的合作也会面临新的问题。由于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关注更多地表现为对本地区经济指标的关注,缺乏对整个区域的产业发展目标进行系统的战略思考,因此,大多地方政府往往对那些被区域内其它地方政府广泛关注的“热线产业”具有强烈的投资冲动,忽视了区间产业互补与合作,其结果带来的是区域内产业结构的严重趋同[11],从而使得区域合作缺乏实质性的内容。例如陕西关中地区的西安、咸阳、宝鸡等地区传统工业产业均以纺织、军工、医药等为主,新兴工业产业又都选择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建材等产业内的相同方面,产业同构严重,恶性竞争和排斥往往对一体化形成威胁。 (四)区域合作的主体不明,缺乏合作的推手政府与企业在一体化过程中也存在博弈,政府会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下资源在更大区域内的有效配置,因此区域合作主体是企业,而企业会认为,政府不创造良好条件,消除行政壁垒,要素是无法自由流动的,因此区域主体是政府。在主体不明情况下,一体化的进程显然缺乏推动力,等和靠的思想由此产生。实际上,区域经济合作的主体应该分前后两个阶段来看,如下图所示,以行政体制改革为过渡,前期以政府为主,主要进行公共设施建设和规划统筹工作,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后期以企业为主,完善市场机制,政府要从某些领域退出,为企业提供服务。目前西咸经济一体化就面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渡阶段,如果在这个阶段摇摆不定,一体化实施的主体也就不明确,一体化的进程就会受阻。 五、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要构建合理的地区间利益分配、约束和激励机制,优化行政机构运作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弱化行政区划边界,构建交通信息网络区域经济学中的“中心地理论”、“增长极理论”等表明,中心城市和地域对周边欠发达区有经济带动作用,而行政区划的边界是两个中心城市辐射最弱的地区,成为经济一体化的“隔离墙”,要实现要素的充分流动,就必须弱化行政区划边界,在边界区设置经济合作的“通道”以促进经济一体化。西咸共建区就是这一思想的创举,两地在城市的边缘规划建设40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合理的功能区划,吸引企业进驻和房产开发,使其成为西咸经济一体化的突破口。 交通信息网络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由于属于公共物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需由政府提供,跨行政区只有具备较完善的交通网络,要素在区间流动才有物质载体,才会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障碍。西咸经济一体化在这方面规划的早但实施的晚,虽然西咸电话并网开创先河,但两地的交通衔接颇费周折,咸阳的世纪大道建成后很长一段时间很难与西安同规格公路衔接,群众反映强烈的直达公交线路也是奇缺,晚晚落后于人们的预期,这是急需改进的。 (二)减少行政区划管理层次,适当增加管理幅度,消除行政壁垒 通过行政区划管理层次和幅度的调整,可以直接解决现存的区间行政壁垒问题,将区间经济矛盾转化为区内经济问题加以解决,从而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行政区划改革要强化经济中心,规划区域布局,逐步形成层次合理、幅度适当、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区划体系,从而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适宜的区域地理空间[12]。 在不能完全破除历史形成的行政区划前提下,通过部门的融合是实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实之举,它绕开了行政壁垒和法律限制,注重实效,是短期内消除局部矛盾的重要抓手。乌昌一体化在这方面大胆创新,通过合并两地党委,在高层实现战略统一,而西咸一体化这方面比较薄弱,两地部门归属各行政区,多数情况下需要通过各自主管上级间接沟通,但在渭河污染治理上两市环保部门合作比较积极,为改进渭河支流水质,两市共同制定了《西安咸阳沣河、氵皂河水污染治理规划》,协同关闭造纸等污染企业数家,使水质有所改善,为两地可持续共同发展做好了铺垫。 (三)完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政绩考核制度 要消除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在追求政绩时的经济人行为,须对现行的以经济增长为单一指标的政绩考核制度实施改革,新的考核制度需体现以下几方面:一是考核指标尽量量化,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既要有数量、速度指标,更要有经济增长的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保指标、就业指标、对外影响指标等。二是要建立规范的考核方式,对地方政府及官员的考核应将上级政府的考核与民意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程序做到公正、公开和透明。三是考虑外部性,建立奖惩机制,在政绩考核中,对于促进本地并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政府和官员予以表扬、奖励,以达到激励效果;对于一些只管本地发展而对周边地区进行市场封锁、设置要素流动障碍、转嫁污染等行为予以处罚。 (四)通过法制保障,构建区域协调管理机构 一体化经济区在面临共同的发展问题时,由于无法可依,往往表现为同级政府难以干预,上级政府缺少合理干预的手段,一旦干预又成了独角戏,地方上等、靠、要的思想滋生。可以通过构建法律基础,各成员进行产权的部分让渡,并由超越行政区划的区域协调管理机构来行使由各成员让渡出来的这部分权力,以制定整体性的合作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冲突。国际上依法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的例子很多,欧盟的成长就是一个典范,还有美国的例子,美国为促进跨区域问题的解决、调节各地方政府间关系,于1961年颁布了《地区再开发法》,为此在商务部下设立了地区再开发管理局;1965年颁布了《公共工程和经济开发法》、《阿巴拉契亚区域开发法》并相应地成立了经济开发署和阿巴拉契亚区域委员会以及一些州际区域开发委员会。西咸一体化在这方面有所突破难度很大,因为这需要上级相关部门立法或授权,现行的协调领导机构很难依法独立行使权力,而面对西咸两市越来越不好解决的难题例如交通、产业的统筹规划与资金投入,土地指标的统筹等问题都需要省级层面强有力的支持。 (五)财税体制的灵活性和统筹性 区域经济中各行政区难以合作,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利益分配问题,而引导市场经济行为的财税分配政策,对市场、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有着关键的利益导向作用。然而我国目前的财税分配制度不尽合理,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上、转移支付上、区域恶性竞争的税收优惠政策上都不利于推进经济区内行政区划的合作,因此上级政府要统筹经济区财税分制度,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增强政府对地方经济的调控能力;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实施转移支付法律化、弹性化、透明化,同时要解决地区之间的发展均衡问题,逐步使单一的自上而下的纵向转移支付向纵向为主,横向为辅的转移支付发展;适当下放和监管税收优惠权限,更好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3]。 (六)建立基于平等、协作的学习型横向府际关系 伴随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横向府际关系更多地体现为交流与合作的关系,为了形成平等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型政府关系格局,要加强同级政府间的制度学习与创新,增强相互学习和创新的能力,敏锐地认知制度不均衡状态中所蕴含的潜在发展力量,合理制定制度创新的规划并持续地加以执行,实现政府制度的创新发展[14]。同时要认真学习、借鉴甚至模仿其他政府的制度,通过研究历史上和国外成功运作的制度安排掌握政府制度的发展规律,从而提高政府对制度创新的把握。 经济与行政管理论文:对知识经济与行政管理的探讨 摘要:随着科技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知识经济逐渐被人们所接受。知识经济发展对社会各方面都有一定影响。因此,探究知识经济对行政管理的影响具有实用价值。本文阐述了知识管理的内涵,探讨了知识经济给行政管理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知识经济;行政管理;影响 一、知识管理的内涵 当今社会,提到“知识管理”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概念:在面对与日俱增的、非连续性环境出现一定变化时,就可以按照组织的适应性及生产条件、以竞争能力等各种现实情况,制定出迎合性措施。合理科学地认识“知识管理”,这种管理就是将人作为中心位置,把信息当成理解的基础,将创新知识当成最终目标,将知识作为一种能够开发的资源对待。总而言之,“知识管理”即为人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获取和运用集体知识以及技能全过程。从结构上来看,这种管理可以划分成两部分,就是管理人力资源以及管理信息资源。最终的目的是将人对知识创新以及处理信息二者有关能力的有机结合。 (一)在行政决策上的转变 因为广大群众们就政策是如何出台的这一过程并不是很了解,因此无法对实际中对政策的执行进行对比,哪怕是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有一些扭曲和变形也不得而知,那么我们的监督又从何谈起呢?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技术被广泛运用,使网络形成了对行政决策监督的无形之网。随着网络被广泛地运用对行政决策的监督上,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决策过程的清晰度和了解度,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群众通过网络便能够轻易地了解到行政决策的内容,将不同的决策方案和自身的利益作对比,看清自己的立场,然后发表自身见解。 (二)建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 在以知识为经济的时代,一方面日后知识必将在行政管理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人可以对知识进行掌握以及驾驭,并且可以由此对行政管理进行创新和改革,所以这些全部原因都将人置于经济社会活动中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随着时展相较以前更加突出和明显了;另一方面人的价值观和思维模式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人逐渐开始追求自主性和个性化自我价值,并且由于人在行政管理中地位变高的缘故,他们的这些追求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完美的释放,“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以此得到实现。 二、知识经济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一)行政管理人员要具备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知识经济的时代,领导自身的知识含量直接间接的成为了下属们判断其是否有能力担任该职位以及是否有能力胜任工作的基础条件。领导干部们也好、管理者们也好首先肯定是要踏踏实实地学好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等等符合时展的理论知识。同时又必须对法律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这个可以参考“依法治国”。而且最好是对所在行业要求掌握的专业类知识进行一个较系统较全面的学习,还最好对一些现代科技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不但如此,还要掌握和认知一些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才能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趋势,准确履行自身职责。当今社会知识随时都在进行更新,而且速度难以把握,所以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在原有的知识体系上新添和补充才能不被社会所淘汰。 (二)对行政绩效管理的影响 所谓行政绩效的管理就是指根据绩效评价来对被评价者按照一定的指标和参考一些标准来对比分析,考察、评定、奖励被评者在一定工作时期内的工作,并且进行一些相关培训活动;通过不断地探索以及不断的创造可以有效地拓展组织目标和组织价值的新视野;逐渐完善一些奖惩体系,努力实现对管理思想和总体战略目标的完善和实现。步入知识经济时代,要求在绩效管理上也体现出知识的重要性。要争取做到与效益相辅相成。知识经济大环境下,知本非常的重要。知本的地位也位于资本的前面了,拥有多少的知识、拥有什么样的知识以及怎么样去运用知识等等已经成为促使经济高速发展的必要条件了。这便要求组织管理者根据自身的知识掌握量来将战略和运作相结合制定有效的知识管理相关战略,同时对内部知识资本作出高效合理的调配和安排。同时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自己的知本能力自身必须要了解,同时对竞争对手的知本情况有个了解的话会让自己更胜一筹,防患于未然。 作者:1.杜军贤;2.孙晓莉 单位:1.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中卫热电有限公司,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
中国林业论文:中国林业生态金融发展论坛聚焦生态盈利 1月4日上午, 2017“中国林业生态金融发展论坛” 暨广州交易所集团林业生态产业产权交易新闻会在京隆重举行。此次论坛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和广州交易所集团共同主办,由中泽普惠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承办。 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原林业部副部长蔡延松、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会长宣春雷等领导与来自全国各地业内专家、企业代表齐聚一堂,聚焦“互联网+林业生态产业+金融”,共同探讨2017林业生态金融发展新趋势,共同为推动新常态下,林业生态金融的新发展进言献策。 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极大地调动了金融介入林业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林业金融呈快速发展势头,林业产业获得的信贷支持不断加大,为林权改革的持续推进提供了支撑。但是,由于当前林木资源评估难、林权抵押贷款手续繁成本高、林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缺位等问题的客观存在,制约了林业金融长效发展。如何突破上述瓶颈制约?亟待进一步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以创新求发展。 同时,在广州交易所集团下的广州农林产权交易所将以“互联网+林业生态产业+金融”的模式,构建闭环的林业生态金融产业生态圈,全力打造一站式林业生态金融服务平台,实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信用评级、融资担保、林权小额贷款、森林保险、林木资产收储管理、拍卖交易、政策信息等一站式服务。通过不断创新融资服务产品,不断增强融资服务功能,构建规范、专业、高效的林业生态产权交易市场,以公开、公平、公证的市场交易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2017“中国林业生态金融发展论坛”,既是碰撞思想、凝聚共识的平台,也是加强交流、促进合作的园地。此次坛的成果必将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新时期林业的转型和持续发展产生的积极的影响。 中国林业论文:中国林业亟待科学经营管理 我国18亿亩耕地基本上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31.2亿亩森林却不能满足全国的木材需求。专家认为,落后的育林理念和技术,导致森林多种效能发挥不充分。 在“重造林、轻管理”等落后经营理念、技术影响下,不少国有林场虽然是“生态建设的脊梁”,同时也成了“经济建设的包袱”。一些林业专家和国有林场负责人呼吁,为实现从林业大国向林业产业强国转变,亟需改变森林经营理念、技术,强壮“生态骨架”,提高林分质量。 木兰围场:我国林业传奇 目前,木兰林管局探索出“以近自然培林理念为指导,以流域经营为载体,以目标树经营为架构”的全林经营体系。 位于内蒙古浑善达克沙地南缘的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距北京300多公里、天津400多公里,南拱京津,北控漠北,不仅是阻挡风沙南侵京津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京津地区重要水源地滦河的源头。 300多年前的清初,康熙皇帝北巡塞外,将这里评价为“万里山河通远檄,九边形胜抱神京”,钦定猎场,木兰秋A。但是,这里也曾因清末开围、民国战乱、日寇侵略,林海茫茫之地变成秃山荒岭。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整个承德市森林覆盖率仅为5.8%。专家忧心忡忡:如果不予治理,不出50年漠北风沙将“兵临”北京城下。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承德成立60多个国有林场,几代人可歌可泣的造林史诗拉开序幕。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如今,这里的山岭重新染绿,将千年前的松林传奇重新延续。 目前,木兰林管局探索出“以近自然培林理念为指导,以流域经营为载体,以目标树经营为架构”的全林经营体系。2011年以来,森林亩蓄积年均增长量超过15%,目标树单株蓄积年增长量超过20%,森林总蓄积超过600万立方米。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在木兰林管局调研时指出,“木兰林管局的森林经营工作是全国的教科书,是一本活生生写在大地上的教科书。” 虽然木兰围场成为我国林业上的传奇和活教科书,但是我国整体林业发展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林业发展面临着巨大压力 国家林业局组织完成的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资源进入了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的稳步发展期,全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1.63%,森林蓄积151.37亿立方米。但是,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林业发展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我国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积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7。而且我国林地生产力低,每公顷蓄积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69%。亟需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潜力巨大。 另外,森林有效供给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我国木材对外依存度接近50%,木材安全形势严峻;现有用材林中大径材林木和珍贵用材树种少,木材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 与发达国家林业存在巨大差距 在德国,一棵直径80厘米的优质楸木可以换一辆宝马车;而在中国,通常十几亩地的木材也换不来半辆宝马车。 德国森林面积只有1.6亿亩,相当于我国森林面积的二十分之一、我国国有林场面积的六分之一,但是他们不仅满足了国内木材需求,而且每年出口优质木材达600万立方米以上;中国拥有31.2亿亩森林面积,不仅没有实现木材的有效供给、形成应有的财富,而且林业自我生存发展能力非常有限;9|多亩的国有林场的产出,不能保证4800个国有林场的正常运转和75万林业职工的工资开支。 德国林业每年产值达到1000亿欧元以上,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高达3%以上,远超钢铁制造业的214亿欧元和矿产业的123亿欧元。 德国森林公顷蓄积量高达310立方米,公顷年生长量为12.2立方米,年采伐量为每公顷8.7立方米,达到了“越采越多”的理想状态;而我国森林公顷蓄积量只有89.8立方米,相当于德国的四分之一,年生长量为4.2立方米,相当于德国的三分之一,可采伐的优质木材资源几乎枯竭。 河北省木兰林管局局长徐成立曾到德国就森林经营管理进行过专题考察。看到中德林业巨大差距,他算了一笔账:“木兰林管局拥有10万公顷林地,如果按照德国森林生产率水平,我们局每年应该有80亿元的有效产出,考虑到降水等条件的差异,即使仅打一折,也应该有8亿元产值,但实际上每年可变现的产出不足5千万,只相当于德国的一百六十分之一!当然,差距大,也意味着提升空间潜力大”。 到2008年,木兰林管局林业发展遭遇“瓶颈”:林龄持续偏小,平均林龄仅27年,中幼龄林比重占60%;产材径级持续偏低,平均胸径只有12厘米,可采伐资源面临枯竭;木材质量持续下降、价值降低,森林蓄积增长乏力,多年徘徊在500万立方米左右,陷入“资源危机、资金危困”的尴尬局面。这样的“瓶颈”,基本是我国国有林场现状的缩影。 经营理念落后 中国的林业教科书上说,40年的落叶松人工林已是成熟林,也就是说,到了40年,这样的落叶松就应该主伐利用了。而在德国,40年的落叶松被定义为幼树,基本到80年左右才开始主伐利用,长到100多年,树木生长量依然很高。德国资深林业专家斯匹克说,“通常情况下,树越大,生长量越大。”当他在中国看到40多年的落叶松被成片采伐时,他非常惋惜地评价说:“这是非常愚蠢的决策!” 在中国林业生产中,生产单位没有把修枝当作提高木材质量的手段,所以不注重修枝工作。在德国,则特别重视修枝,他们通过修枝减少木材主干上的“疤瘌”,这样的木材加工成的板材会有漂亮的木纹,木材的商品价值大幅度提高;市场上,修枝材比不修枝材价值相差2至3倍,而且越珍贵的木材差价越大。 在中国,高校的林业专业多数在教室里进行;在德国,林业专业课堂开在森林里。用斯匹克的话说是:“你要知道树的生命规律吗?那你就走进森林,去问问森林吧!” “我国传统林业的教科书主要是从前苏联学习借鉴过来的,几十年没有变化。”国内知名森林经营专家、中国林科院科技信息研究所特聘研究员邬可义介绍说,“前苏联地域广袤,人口稀少,森林资源非常丰富,他们重采伐、轻培育,与中国的国情、林情都相差很大”。 政策弊端明显 长期以来,我国的森林经营多采用以取材为目的的“皆伐”方式,不但破坏了森林环境,延长了森林恢复周期,还造成可采资源减少;我国普遍重视植树造林,不注重天然更新,又不注重科学抚育,使原始森林和天然林比重下降,造成森林生态功能弱化。 “要么使劲砍,要么一棵不让动,在两个极端间来回摇摆”。林业专家说,大面积“皆伐”虽然带来了即时效益,但这种“剃光秃”的采伐方式无异于涸泽而渔,如果任由长期发展,不但大径级优质木材战略资源难以实现,结果还会使森林质量越来越差,公顷蓄积量和生长量在低水平上徘徊不前。 再如,生态公益林采伐强度不能超15%。实际上,有的中幼林每公顷株数已经超过5000株,甚至上万株,伐除15%远远达不到抚育目的;而对于每公顷株数不到500株的林分,伐除15%显然是超强度采伐。不同的林分却在使用同样的政策,政策滞后十分明显。 在“重造林、轻管理,重采伐、轻培育”等“重两头、轻中间”落后经营理念技术的影响下,不少国有林场成为“生态建设的脊梁,经济建设的包袱”,不同程度地陷入“青山常在,永不成林”和“越砍越穷”的困境。 努力寻求变革 自2010年起,河北省木兰林管局取消了“皆伐”作业,聘请德国专家和国内林业专家现场指导,最终确定了以“近自然育林”理论为指导,以“‘目标树’为架构的全林经营”为基本经营模式,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科学营林,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徐成立介绍说,“近自然育林”就是按照自然规律,依托自然条件,借助自然力量,通过人为干预加速林木发育进程,培育接近自然又优于自然、功能完备质量优良的可持续经营的森林作业体系。 “目标树”是指要长期保留、重点抚育、完成天然更新并达到预定目标胸径后,才能采伐利用的树木。 随着中国“木材威胁论”的提出,建立我国自有的大径级优质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迫在眉睫,而“目标树”正是培育高质量大径木材的有效技术途径。以“目标树为架构的全林经营”,就是在充分满足“目标树”生长条件的同时,关注目标树以外其他树木的生长发育,提高全林生长量、价值量和中间收益的育林方法。 木兰林管局按照“近自然育林”理念,科学育林70余万亩。通过经营“目标树”和间伐干扰树等措施,“留优去劣”,使森林在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森林质量和生长潜力得到同步提高。其科学经营的成果引起国家林业局领导肯定,还吸引来自全国十几个省的林场同行前来学习。 兼顾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木兰林管局一些林业干部介绍说,主动放弃皆伐限额之初,确实一度导致林场资金缺口加大。 为缓解困境,木兰林管局实施“以苗养林”的产业发展战略,五年来建设绿化苗木基地4万亩,培育绿化苗木600多万株,苗木年利润突破4000万元。 徐成立说,“种苗产业”确实为木兰林管局弥补了因木材减产造成的资金缺口,为科学经营森林赢得了时间;仅仅五年,森林经营走上了“越砍越有、越砍越优”的良性轨道。不过徐成立认为,木兰“种苗产业”的成功具有地域性和机遇性,所以这样的经验具有不可复制性,在“近自然育林”初期,确实要有持续的资金投入作为政策保障。 专家认为,保护和经营,生态和经济,单纯地强调一个方面都不可取,如果方法得当,完全可以兼顾经济、生态、社会三种效益。“近自然育林”模仿自然又优于自然,成本最低廉,生B最稳定。推行这种理念切忌照搬照抄,一定要掌握核心,吸收其精华,因地制宜,构建出适合我国国情、林情的全新技术体系、科学经营方式,从而实现森林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同时最大化,即森林整体功能的最大化。 专家认为,国家对绿色GDP,不仅要考核森林覆盖率,还要加大林木蓄积量和森林质量考核权重。在这些前提下,把更多的经营自主权还给经营主体。 张家口市林业局局长王海东说,“造林是技术,管护是艺术,植树造林只造不管等于零,科学经营管理才是对森林最好的保护。”王海东和一些林业专家认为,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目前国有林区森林覆盖率几近饱和,再进行覆盖率的考核意义不大,应把反映林分质量的“立木蓄积量消长指标”作为考核项目,同时提高国有林场管理归属层级。 未来林业展望 “国有林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是中国林业的‘骨架’,也是生态建设的脊梁。”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巡视员王前进说,“通过科学经营提高林分质量,强壮‘骨架’,才能更好地发挥‘生态脊梁’的作用,从而使我国从林业大国向林业强国转变。” 河北省林业厅造林处处长张书桐介绍说,河北有林地面积8700万亩,林木蓄积1.4亿立方米,其中147个省、市、县属国有林场林地面积800万亩,林木蓄积3500万立方米。“这表明国有林场以占全省9.2%的面积,产出了全省25%的林木蓄积,而且国有林场归属层级越高,林分质量越好。”张书桐说,“全省21个省属国有林场有林地面积约270万亩,占全部国有林场面积的33.75%;林木蓄积1700万立方米,占全部国有林场林木积的近50%。” “中国的森林质量较差,但如果科学经营,30至40年后,可形成总价值约为160万亿元的立木财富。”中国林科院研究院侯元兆说,“这还没考虑这笔森林资产的多种非木材产出,包括生态系统服务。迄今中国的2.8亿公顷(43亿亩林业用地),远未发挥财富功能、福利功能和安全功能。” 专家推算认为,按照欧洲的数据,从1立方米立木到原木产品,再到一次加工产品(锯材、单板等),价值增加比例是1∶4∶15。也就是说,未来中国160万亿元的立木财富,可以变成640万亿元的原材料财富,再变成2400万亿元的一次加工产品财富,因森林平均年度产生的财富达60万亿元。 中国林业论文:中国林业产业政策研究 摘要:林业产业政策涉及国民经济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多个门类,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和十分特殊的作用。 关键词:林业产业;产业政策;可持续发展 0引言 林业产业是集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复合产业集群,具有基础性,多样性,生态型,战略性的特点。林业产业政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的基本方针;把实现“四增”作为政策目标;把提高林业投资回报率作为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基本途径。 1林业产业政策的特征 1.1 相对稳定性无论从国土开发和生态保护还是从林业生产的长期性来看,林业产业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必须要保证,林业产业政策需要具备相对稳定性。 1.2 协调性产业政策的内容和形式是多样的。同一时期内不同的产业政策会作用于同一产业活动空间。森林资源是由多种资源组成的,林业产业也是由多产业组成的。 1.3 森林资源政策的基础性森林资源的培育在整个林业产业中居基础性的地位,它既是第一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林业第三产业的物质基础。林业产业政策成败的关键在于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政策是否科学有效。 2中国林业产业政策研究 2.1 林业产业结构政策分析林业产业结构政策是根据林业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和林业产业结构演变的一般规律来制定的促进林业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政策措施,它是林业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结构其目标是使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结构政策是一个政策系统,其中包括产业结构长期构想,对战略产业的保护和扶植,对衰退产业的调整援助。目前我国林业产业结构政策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化投入、科教兴林、对外开放的政策理念,逐步缓解林业物质产品、生态产品和文化产品总需求和总供给,消费结构与产品结构之间的矛盾。 2.2 林业产业组织政策分析林业产业组织政策是指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依据林业发展的特定目标,通过一系列政策手段干预产业组织的各个方面,以实现产业组织的合理化而采取的各种政策的总和。制定和实施林业产业组织政策,目的是优化林业产业组织结构,协调产业间及产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实现尽可能大的规模效益,保持市场竞争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益。我们要采取扶持、改造、重组等多种形式,扶植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林产品品牌,以及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大中型龙头林业企业。林业产业组织政策具有明确的结构目标和企业竞争力目标,通过推动森林组合这一产业组织实现林业产业的规模经济。 2.3 林业产业成长政策分析中国林业产业成长政策,是指有利于促进林业第一、二、三产业成长的一系列扶持措施,包括投资扶持、信贷扶持、税收扶持等。明确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确立了林业产业组织合理化的政策,这只是为林业产业的发展指明了前景,而要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必须实施有利于促进林业产业成长的扶持政策。林业产业成长政策的核心是充分体现政府对价值规律的自觉运用,使允许发展的产业和产品享有社会平均利润率,使优先发展的产业和产品得到超过社会平均利润水平的超额利润。这里所指的成长政策,既不是对落后生产力的保护,更不是对森林经营者的施舍,而是从社会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根据林业产业的特点而采取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是森林经营者应当享有的政策。特别是森林经营者在公有林地上应该享有的权利必须以法律形式稳定下来。 2.4 林业产业布局政策分析林业产业布局是林业产业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形式。林业产业布局政策的目标是实现产业布局的合理化,因地制宜,形成区域性林业产品合理布局。保证那些投资效率高、经济效益好,发展速度快的地区优先发展;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资源、经济、技术条件,发展具有相对优势产业;促进地区间的经济、技术交流,形成分工合理互利协作的协调体系。在加快先进地区发展的同时,逐步缩小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差距。无论从国土开发和生态保护还是从林业生产的长期性来看,森林产业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必须要保证,林业产业政策需要具备相对稳定性。林业产业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并不排除为适应内外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适时调整,只是变动不宜过频。 2.5 林业产业扶持政策分析严格执行国家已出台的各类林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完善实施国有林重点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积极扶持建设丰产用材林,珍惜树种等基地建设。健全森林防火,生物灾害防治,木材种质资源保持利用;林业良种选育繁殖、推广、使用制度。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合理制定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全面积极提供符合林业特点的金融服务,加大贴息扶持力度,建立信贷担保机制,森林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交易平台。加强产业开发科技支撑,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推动以生物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6 林业产业服务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疏通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鼓励为经营者提供市场和生产要素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咨询机构,规划评估、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生产者提供从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消费等全过程服务。探索研究林材资源多渠道供给保障机制,建立实用技术培训体系。健全林业法律规范。 3结语 当前世界林业产业发展呈现出生态化、多样化、高度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世界各国林业产业政策启示我们,必须实行分类经营、实施长期规划、建立国家林业基金、吸收公众参与政策过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行扶持和优惠措施、加强国有林经营,发挥林业在促进农村发展中的作用。 中国林业论文:基于DEA模型的中国林业生产效率测度分析 摘 要:以31个省份的林业产业为研究对象,基于DEA方法对中国31个省份林业产业生产效率进行核算,结果表明,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省份综合效率达到最优,其余21个省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效率损失情况。说明中国2013年林业整体生产效率较低。进一步分析发现DEA无效的20个省普遍存在投入冗余或产出不足情况。要想提高各省林业生产效率,可从林业生产资料浪费、合理转移各省剩余劳动力以及改善土地利用和科学发展林地适度规模经营等几个方面入手。 关键词:林业产业;生产效率评价;数据包络分析(DEA) 林业既是民生基础产业,又是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着生态文明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使命。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投入,吸引各种资金大规模向林业产业流动,出台各种林区改革方案,其目的是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提高林业产业生产效率。在政府投入的引导下,吸引了社会各种资本也陆续走进林业部门。在巨大的投入下,林业产业的投入产出效率不容忽视。国内外有不少学者对林业投入产出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本研究致力于更好地了解中国31个省份的林业投入产出情况,通过对比分析各个省份的林业生产效率,改善其投入产出结构,从而使整个中国的林业生产效率得到提高,并且为后续对林业生产效率方面的研究奠定基础。 一、材料与方法 (一)模型选择 数据包络分析方法是由A.Charnes,W.W.Cooper和E.Rhodes于1978年首次提出的一种基于被评价对象间相对比较的非参数技术效率分析方法,这种方法把每一个被评价的同类对象作为一个决策单元(DMU),以被评价单元的投入和产出指标的权重系数作为可优化的变量,借助数学规划,使决策单元投影到DEA的前沿面上,通过比较各决策单元偏离DEA前沿面的程度,进而对决策单元进行相对有效性评价。本研究选用经典的CCR模型。该模型假设共有n个DMU需要测量,每个DMU有m种投入和q种产出,分别用xi(i=1,2,...,m)表示输入,yr(r=1,2,…,q)表示产出,且xi,yr 0从而构建出具有非阿基米德无穷小的CCR模型。用xik和yrk分别表示第K个决策单元所对应的第i种投入的投入量和第r种产出的产出量。 (二)指标选取 本研究选取林业用地面积、林业当年固定资产完成投资、林业系统年末从业人员作为投入指标。林业投入之后,会相应产生三大效益,即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经济方面,林业各项投入的目的就是为了使林业产值尽可能提高。因此,用林业总产值来反映林业带来的经济效益;而森林面积可以很好地反映林业所带来的生态效益,因此,选用当年新增造林面积表示;社会效益方面,可用林区就业以及林业从业人员生活状况来反映,而收入可以很好地反映就业状况,因此用林业职工全年平均工资来表示。 此外,本研究选取中国31个省为决策单元(DMU)。所用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林业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 二、各省林业生产效率分析 利用Maxdea分析软件,把2013年中国31个省的用地面积、林业完成投资、林业系统年末从业人员作为投入指标,林业总产值、新增造林面积和林业职工全年平均工资作为产出指标进行效率分析。核算结果见表1。 由表1中的各效率值可以看出,DEA有效的有北京、天津、上海、安徽、山东、河南等11个省份,代表着这11个省已经达到在资源配置能力和资源使用效率的最佳状态。而其余20个省份则处于无效状态,说明中国31个省中大多数生产效率没有达到最佳状态,有很大提升空间。观察处于DEA无效的省份,只有青海和新疆两个省份是规模报酬递增,其余18个省份是规模报酬递减。根据经济学理论,规模报酬递增说明若以n倍增加投入,则会获得大于n倍的产出。青海和新疆应适当增加对林业的投入比例,从而获得更多的林业产出;规模报酬递减是由于生产规模过大,使生产的各个方面不能有效协调,以至于效率的降低。在这里由于18个省的生产规模过大,也就是林业投入过度,使得投入产出结构不合理,因此不能仅靠增加林业投入来提高林业生产效率,更重要的是采取措施改善投入产出规模结构,把投入产出控制在适当的比例。 三、结论与讨论 林业生产效率直接影响了中国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对中国31个省林业投入产出的效率进行分析评价,可以为各省林业生产决策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而31个省份的林业投入产出直接反映了中国林业发展的整体状况,因此,对中国31个省份的林业投入产出进行效率核算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基于对DEA的测算分析,结果表明:北京、天津、上海、安徽、山东、河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宁夏11个省份处于技术有效状态,而中国其余20个省份处于技术无效状态。中国整体的林业投入产出效率仍普遍较低,特别是吉林、黑龙江、广西、甘肃、新疆其综合效率值低于0.5。为了实现各省份林业生产效率达到最佳状态,可从降低林业生产资料浪费、合理转移各省剩余劳动力以及改善土地利用和科学发展林地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着手,从而达到调整各省林业产业结构的目的。 现阶段林业投入还处在“粗放式”投入阶段,实现林业发展由粗放式向集约式发展对中国经济发展有着极大促进作用。准确测度中国31个省份的林业生产效率是充分认识各省林业投入产出方面存在问题的关键,从而作为各省采取有效措施的依据,最终达到提高整个中国林业生产效率的目的。 中国林业论文:中国林业发展需要市长也需要市场 “中国林业发展的春天来了。” 翻开刚刚出版的《中国林业市场论》新书,前言中的第一句话倏然映入眼帘。 该书主编、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陈建成教授说,林业在改革中前行,只有充分利用市场,才能持续降低林业管理和经营成本;只有利用好市场,才能多方筹措资金,吸纳人才,聚集智慧,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林业发展需要市长,也需要市场。历史经验已经证明,政府和市场缺一不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的有效作用,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于中国林业事业的繁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正是基于对中国林业发展与市场化改革的深刻认识,刚刚出版的这部新作对中国林业市场展开了全面的论述。此书是陈建成教授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之后,带领经管学院教师完成的又一部力作。 认真阅读此书,看到书中的主干由四大部分组成。先是论述基本概念和理论,然后聚焦中国林业市场改革的命题,接下来重点论述了林业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最后探析了森林生态补偿制度、林业税费制度、采伐限额制度等三大制度的改革与优化。 专家有专家特有的严谨。此书首先阐释了与林业市场化改革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比如“林业”。书中认为,“林业泛指所有与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和利用有关的全部经济社会活动”,应该说是迄今为止较为准确的定义。书中从社会变迁出发,综述了林业的功能演变以及在现代社会的功能;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林业市场的类型与特征进行了解析;从主体、客体等要素视角,阐述了林业市场的结构;从理论的高度,深刻分析了林业产权与林业市场的关系。 该书的可贵之处在于,谈理论不故弄玄虚、不卖弄学术、不长篇大论,而是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言简意赅。这对读者在较短的时间里,了解和掌握概念的要点和理论的精髓有很大的帮助。 “不同所有制形式林业的市场化改革”是当前林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作者紧密联系中国国有林与集体林两种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林业市场化,展开了剖析和论述。在国有林场管理中的市场运作机制分析中,重点分析了森林资源培育与经营的市场运作机制、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保护的市场运作机制以及国有林场的特色产业的市场运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作者对国有林场的市场化改革提出了政策建议,令人眼前一亮:引入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建立多元投入的混合所有制林场;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经营;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管理走向职业化;允许国有林场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跨区域重组……想必这些建议为我国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 对于我国的集体林业的市场化改革,书中重点则放在了制度创新的研究和讨论上。作者提出的路径是,要创新集体林经营形式,优化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投资融资模式,为完善林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投资等,加强科学技术为集体林经营主体的服务支撑等。 “林业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这部分,是该书的主体内容,用了九章的篇幅。主要从内涵、现状、发展现状与趋势等视角,依次分析了林业区域经济市场、投融资市场、林业科技与专业市场、林业劳动力市场、木质林产品市场、林业碳汇市场、森林认证市场、林产品绿色政府采购市场、森林休闲服务市场等九类不同林业市场。其中不乏新的观点和新的视角。如在林业休闲服务市场部分,就论述了林业体验、林业养生和疗养、林业养老产业的发展方向。作者提出,要重视培育市场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不断开发创新服务产品,努力消除行业限制,进一步加大试点示范。 林业市场化的健康、良性的发育和发展,离不开坚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其中森林生态补偿制度、林业税费制度、采伐限额制度等三大制度尤为重要。书中的最后一部分内容聚焦这三大制度的改革与优化,不仅介绍了国外的实践与借鉴,还分别就政府主导、市场主导、第三方导向等类型,论述了我国重视,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践、问题及方向。作者就林业税费改革和采伐限额制度的调整提出的具体建议,符合中国国情和林情,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随着全球政治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中国林业发展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将更加紧密,林业市场化改革的全局视角也需要进一步拓展。要统筹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科学把握国际、国内两类规则。该书的作者以国际视野,展望了未来林业市场发展改革方向,在全书的最后给出了这样的忠告。 陈建成教授称,站在历史的重要节点上,探索中国林业市场发展现状与问题,剖析市场化的方向和掣肘,其重要意义毋庸置疑。如果阅读此书之后,能够对中国林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形成一些认识,能对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设计与选择形成一些启发的话,对作者来说是最大的勉励。 阅读此书之后,我想说的是:书的作用和价值在于启迪。作者的这一目的已经达到。 中国林业论文:浅析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 摘要:我国自建国以来,经济体系得到了多次的转变,在经济财政政策的影响下,林业产业所获得的资金支持并不稳定。林业产业有盈利与非盈利两种模式,因此在资金方面需要更加长期而稳定的投入。文章基于此点,对我国林业中的公共财政政策的发展前景进行分析,文章主要从公共财政政策体系与林业中的财政体系两方面进行分析,研讨如何利用公共财政政策使林业产业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林业;可持续发展;公共财政政策 一、公共财政理论 我国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现今已走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其中环境是经济发展所遇到的一项重要问题,作为经济与环境发展中重要的一环,自生态建设提出以来,林业如今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之一。 公共财政政策是在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下,适应市场经济的一种公共财政调配的手段。公共财政政策是以国家为主体,利用与集中社会资源,由国家政策作为分配依据,利用政府财政的支出来满足社会相应的公共需要。 目前,我国公共财政政策的理论与应用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果,而林业作为盈利与非盈利两种模式共存的产业,再加上其作为改善我国生态环境,构建完善的生态体系,改善人们生活环境的一种重要产业,其与公共财政政策所具有的非赢利性质相符合。林业产业所具有的特殊性使其在公共财政中有一定的倾斜性,并且,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也需要公共财政政策的支持与帮助。 二、将林业可持续发展纳入公共财政政策的理论分析 林业作为现今的一种公共需求型产业,其符合公共财政政策中的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要求。林业产业的发展满足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的需求,但是同时其也具有培养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因此必须要有国家经济政策上的支持才可以促进其发展,而公共财政政策适合在市场经济的要求下林业的发展。 三、公共财政政策下林业财政政策体系的构建 林业财政政策体系的构建需要根据林业自身的特点,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依据公共财政政策作为理论,完善其现有的财政政策体系。 1、制定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的基本思路 林业相较于其他产业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在进行财政政策体系的构建时需要了解到林业的多效益性,体现对林业的扶持性和补偿性。纵观世界各国林业财政政策,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林业财政政策,再直面我国林业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我国在构建财政政策方面必须确立合理的思路。 (1)林业财政政策必须纳入公共财政政策体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是立国之本,公共财政是实现政府政策的有利工具。建立了公共财政体制,就确保了必要的公共支出,也规范了政府的收入行为,优化了财政收支结构。在公共财政体制下,政府的财力将主要集中于社会公共、公益事业及服务保障等社会公共需要领域。 (2)应不断增强中央财政在林业领域的宏观调控能力 在林业的不断发展下,其具有的公益性、社会性、经济性也日益显现出来,但是现有的财政政策体制无法使森林所具有的经济功能全部开发出来,因此中央财政应对林业财政有一定的宏观调控能力,保证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结构,确保森林功能发挥,进一步支持森林可持续经营。 (3)坚持林业多功能性是林业财政政策的主导目标 在市场经济变革的过程中,林业的三大功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和重视,公益与市场、商业与财政的关系更加清晰,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是向市场型财政过渡和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目前,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快,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林业的要求与日俱增,而林业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林业财政政策要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功能,充分利用宏观调控政策手段积极引导和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的优化,选择合适的财政政策支持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4)必须确立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体的林业大财经战略 纵观各国的林业财政政策,越来越重视林业的生态效益及其补偿。我国林业财政政策也应选择积极扶持政策和补偿政策,确立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体的林业大财经战略。实施这项政策的改革思路是:运用税收、政府支付、贴息等财政政策工具,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和导向功能,以实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及林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林区经济的不断增长。 2、公共财政体制下的林业财政政策体系构建 (1)税收政策是最重要的财政政策工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可以用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收入公平分配以及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目标。税收政策的核心是负担问题,税收政策主要通过税种的兴废、税率的调整、减免规定等形式实现。 (2)公共支出政策是政府为提高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安排的支出,它包括社会消费性支出、政府投资等购买性支出和财政补贴、社会保障支出等转移性支出。政府可以通过投资政策来调节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部门结构、技术结构和地区结构。通过支出政策来改善社会投资环境、刺激和引导私人投资增加。而通过转移支付可以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目标。 (3)财政补贴政策财政补贴是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特定的产业、部门、地区、企业或事项给予的补助和津贴。财政补贴在财政宏观调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4)国家预算政策国家预算是经过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的政府年度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进行行财政分配和财政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财政政策体系中,国家预算政策起主导作用,它在很大程度上导向和制约其他财政政策。因为预算收支规模调整可以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进而调节和控制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 (5)公债政策公债是一种财政信用形式,一方面国家可以把国债资金用于基础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国债政策的运用,可以调节社会总供求的关系,实现经济稳定。 (6)国有企业收益分配政策规定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收益分配原则、分配比例、分配方式,使国有企业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盈利管理等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分配行为的规范化。 中国林业论文:生态文明与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分析 【摘要】新的文化价值观,应当是一个供需平衡,人类和自然能够和谐共处的共同发展的方式,森林是一个可以多次循环的经济产业,是一种可以不断再生,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分解的绿色能源,森林在一整个生态文明的工程建设中具有及其重要的位置。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林业结构;资源研究;可持续 生态文明这个关键词,表达了一种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愿景,它的产生能够使得人类社会不断的,全面的,有序的发展,而生态产业的产生是由于我们在对资源进行集中处理时,对人类社会的一种提高。 1 完善生态文明产生的作用 1.1 改善生态环境的必要 作为三大生态系统之一的森林在各个方面保护着我们,释放空气中的氧气,吸收二氧化碳等有毒物质,美化环境,使土壤中的各类物质聚集凝固,对我国以及全世界,都有很大的帮助,树木能够存续水源,保护泥土。在东南部沿海地区,有些地方滑坡泥石流频繁发生,使得平民百姓没有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进行工作、学习、生活,危害到社会秩序,同时也摧毁建筑,给国家带来损失。所以说,森林对于一个地区的社会安宁和生态环境是很重要的,森林是林业部门的重点研究对象,我们应当认真解决这个问题。 1.2 建出一个生态文化的高峰 我们常说,要走有中国自身特色的社会主义,要做到这一点,我们不单是要在政治上面不断努力,在文化上要和别人不一样,在自然资源这一块,我们也不能落下,要有自己独有的成果。我们常常说的生态文明,其实说到底是生态文化中的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第一,它需要融入我国的市场经济的环境中,需要符合它的发展条件,第二,它需要让人在精神上获得满足,对整个社会,也要起带头作用,给人一个正确的价值观,让人民作出一些有利于自然环境的事情,换句话说,到最后,做好生态文化的工作,就是做好生态文明的工作,只有这样做,社会才能有进步,国家才能发展,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也需要法律的支持,需要立法来支持工作,体现我们是根据法律来治理国家的。其次,森林面积大有利于中国的国家发展,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如果建成一个千万亩的森林,那么它获得的实际结果一定会比想象中的大得多。如果能做到这些,那么林业的发展便可以让生态文化的发展走的更远一步。 1.3整个生态工作的主要部分 整个陆地生态系统是一个庞大的整体,其中主要部分就是森林,而森林主要有这几个能力:储存最多的煤炭,被大家叫做“碳库”,可以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让气温升的慢一点;陆地上有十分之六的面积是森林、绝大多数的物种生活在其中,使得它能生产很多资源;同时森林能够保护土地,水源,对于风沙还能起到阻挡的作用,防止沙漠的蔓延和土地的沙化。森林的存在对人类,对自然都是很有益处的,而他的重要性使得我们必须加快对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我们应该多去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的面积,使得林业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增加。 2有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情况和一些不足 2.1 林业的现实情况 从新中国成立开始,在这么多年的进步与发展中,森林的建设已经有了初步的社会基础,大多数的人对于这个工作表示了支持,自身也参与进来,同时也有了自己的基地。到目前为止,对于森林的保护和开发,比起早期的成果,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有这几个方面:绿化面积不断扩大,森林的增加使得资源变得丰富,对于当地的生态环境起了促进作用。在造林方面,选择的树种变多,种类增加,利用每种树木的高度不同,按高低种植,还采用新的形式进行种植,使得国家森林绿化的进度增加,扩大了森林的面积,建设了一些重大的项目来推进生态建设,加快了森林防护体系的建设 2.2 林业的不足 林业在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做出了一些结果,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对于树木的利用还是在一个很浅的层面上,使得这些不足之处变的多,而且不容易解决,这样导致我们距离可持续发展还有一段路程。总的来说,我们国家的林业资源还是很少的,比起其他国家,我们人均拥有森林的面积很少,而且树木的质量也不是很好;而且对于树木的开发还是比较单一的,加工水平低,而且一些投资者投资的渠道只有几种,这样导致单位没有很多的可以自由操控的资金,只能通过国家出钱,才能开始发展;现在国有经济需要大量的林业产品,但是与森林资源的提高来看,还有很大的落差,两者的分歧越来越大;而且林业部门自身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水平不是很高;在管理上,林业部门也有很多的不足,没有其他部门那样科学的管理体系,在这方面还需要改正。 3 相对应的方法 3.1 建立可反复利用的系统 森林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环境具有深远的影响。林业所收获的回报很难有一些经济数字来体现。而且森林的面积有限,它的资源也是有一定的数额,这样在面对市场的时候,会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出现矛盾。建立可反复利用的系统,是把建造森林所获得的回报有经济数字来体现的一个新的尝试,对于未来的生态建设,能够有重大的影响。如何建立一个可以反复利用的系统,有以下几个措施:建立一个合理,完善,安全,有效的管理方法,使用绿色体系,通过持续发展的手段来维持森林的生态系统。建设一个面积超过千万亩的森林,从一个大的方面来论证结论的可行性。再者,利用这个可反复利用的系统,提高自身的回报,这样能够增加收益,使得资金方面变的稳定。 因此,建立一个可以反复利用的,覆盖全国的,能够广泛普及的林业系统,可以让地区的生态环境变得更加完善,能够响应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3.2 如何建设 比起生态公益林,实行商品林业,能够获得更多的关于经济,环境效益,但是作为商品林业,不得不走向市场,受到市场的影响,所以,国家应该在财政上给于支持,让那些想投资林业开发的投资者能够更有信心的将资金投向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这样才能使得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能够越来越好的走下去,才能提高整个产业的经济,社会,生态的综合效益。商品林将慢慢取代传统林,成为我国林业工程建设的新方向,将会越来越占据中心位置,但是它也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每个工程都比较大,像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开发面积就不容小视,而且林业因为行业的特殊原因,产品的生产周期特别的长,这样就使得自身需要冒许多的风险,而且作为一个新的项目,能否吸引到投资也是一个问题。 但尽管如此,我国还是应该多花一点精力在建设新的商品林市场,例如: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能让一些国有的或者私有的森林进行商业上的转让,让它加入到市场中去。同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政策上,能够出台一些政策,方便产业的运转;多建设一些有关于林业的基础设施,在经济上对新的市场和产业提供基金。。 4 结语 如何建设一个可以重复使用的森林资源是我国林业部门需要好好研究的一个方向,做到森林D开发D种植D森林,需要林业工作人员的参与,这种方式,是现在中国林业的一种方向,通过这种方式,能让中国的林业能够重复使用的基础上,获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收,从而为未来的森林产业发展提供新的经验。 中国林业论文:林业生态文化的内涵及对中国林业文化的反思 [摘 要]中国林业文化属于中国传统文化范畴,而林业生态文化又隶属于生态文化范畴。中国林业文化与西方文化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之处,在林业文化宣传中不可以混为一谈,应该从其本质上进行反思。本文主要介绍了林业生态文化的基本内涵,以及对中国林业文化的反思。 [关键词]林业生态文化,林业文化,森林文化 一、前言 中国林业文化与西方浓厚的树木神学色彩不同,中国林业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人文色彩,以朴素唯物辩证法和实用价值观渗入人们的世界观、宗教信仰和思维方式,以不同的精神文明体现在林业科技进步和产品革新中,因此说林业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而且,中国林业文化是结构完整、发育成熟且不断再生、繁衍的森林文化。 林业生态文化隶属于生态文化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出现和发展不仅推动了林业的发展,同时对生态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林业在生态建设中居首要地位,林业建设肩负着可持续发展中生态建设的重要使命。林业生态文化体系的加快构建能够提高全社会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意识,有利于营造全社会积极向上、主动参与、自觉保护生态的生态文化氛围,进而使森林文化与历史文化、道德文化、社会文化、自然文化、人文文化、物态文化相互衔接和融合。林业生态文化体系的构建就是要通过广泛的普及生态知识,不断的宣传生态典型,增强生态意识,繁荣生态文化,树立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明,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构建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富有感染力的生态文化体系。 二、林业生态文化的内涵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这些问题表现在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并渗透到人的日常生活之中。一方面,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造成了资源质量的整体下降;另一方面,工业化产生了大量的污染物和垃圾,其排放量超过了环境的容量,造成了生态环境整体质量的下降。人类在创造大量的物质财富的同时,掠夺性地利用和耗费自然资源,不断加剧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导致了环境退化和生态危机,引发了人们的反思和在哲学上的探索,进而催生了生态文化以及林业生态文化这一课题。简言之,生态文化就是从人统治自然的文化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生态文化重要的特点在于用生态学的基本观点去观察现实事物,解释现实社会,处理现实问题,运用科学的态度去认识生态学的研究途径和基本观点,建立科学的生态思维理论,并通过认识和实践,形成经济学和生态学相结合的生态化理论。 林业文化是人与自然、人与森林之间建立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的关系,以及由此创造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总和。林业文化是人们不断认识、调整人与自然、人与森林相互关系的必然产物,是大森林人格化的具体体现。林业生态文化属于生态文化范畴,因此继承了生态文化的所有特征,同时兼有林业文化的基本特色和内涵。在未来的生态文明社会里,生态文化将成为文化的主流。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生态文化将成为生态文化的主体。 三、中国林业文化的浓郁民族特色和现实人文色彩的反思 中国森林文化具有着浓郁的民族特色和现实的人文色彩。一直以来,在西方森林文化中,普遍认为树木是一种不可理解的超越自然的物体,因此西方社会就产生了树木敬畏和树木崇拜的现象,而且在宗教、神话以及民间传说中都给树木赋予了神的光环。中国森林文化中也有崇拜和敬畏树木的现象和观念,但是这与西方浓厚的树木神学色彩完全不同,而是一种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和现实的人文色彩的特殊情怀。 第一,中国林业文化具有“重人世”、“不重仙界”的人文情结。 中国古代书籍和记录中,有很多描述树木神奇妙用的记载。例如,在《淮南子》中有记载说:句芒为树木之神,专管春天和生命;在《山海经?海内西经》中记载说:海内有生长美玉的珠树,文玉树、]琪树和不树(炼制长生不之药),这些树木皆能令人食之不老等。而且,数千年来,中国民间一直都把桃树视为驱鬼避邪的树木。这些记载和记录,没有仅仅停留在神话的层次上让人们去一味地崇拜和敬畏,而是被人们所合理运用,作为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修饰,表现出生育人、护育人、养育人的宽厚而浓郁的人文情结。 第二,中国林业文化提倡以树木作为国名、地名或者村名的标志。 中国森林文化中还有以树木为媒介祭祀土地与五谷之神的活动,叫作社祀。而《周礼》规定说二十五家为“社”,因此后世的“社木”、“社林”遍及全国。再比方说,桑、杜、松、柏、栗、槐、栎、梓、榆等皆曾为古代之社树。随着古代分封诸侯的增加,封邦建国制度的确立与发展,社树由土地神的象征之木,逐渐成为郡国或地方的专有名称,比如春秋战国时期的“杞”、“棠”、“杏”、“桃”、“栎”、“柽”等均出自国名或地名。当然,今天仍然有许多农村保留着以社树取名的习俗,例如著名的历史地理专家史念海先生就曾在《河山集》中用社树与地名的关系来考证过历史时期黄土高原植被状况。 第三,中国林业文化真实地反映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意识的觉醒。 纵观中国历史,有过从动植物图腾到姓氏的转化。这一点,既表达了人们对森林动植物的敬畏,又反映了人们当家作主意识的觉醒。古代的中国人普遍认为某些森林动、植物与自己的祖先有种特殊的神秘关系,并以它们为本族图腾,表达了人们对森林动植物的敬畏。著名的例子有:伏牺、夏禹、共工、祝融、黄帝、匈奴等部落,均曾经以龙为图腾;少挡柯湟阅裎图腾,商族以燕子为图腾,半坡氏族以鱼为图腾,南蛮以狗为图腾,夜郎以竹为图腾;西羌以牦牛、白马、参狼为图腾等。随着社会发展,这些最初作为图腾崇拜的动植物逐渐成为民族或部落的标志,同时被转化为姓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人们当家作主意识的觉醒。直到今天,中国人的姓氏文化中森林动、植物崇拜现象还清晰可辨,例如牛、马、羊、虎、龙、熊、鹿等姓氏都是动物崇拜的典型代表,而杨、柳、林、叶、花、梅、李等姓氏则是由植物崇拜等上古图腾演化而来的。 四、中国林业文化是结构完整发育成熟的文化 查阅有关资料和文献,前人曾归纳出三个方面的林业文化形态,即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科技与精神的物化产品。中国森林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数千年的传承和发展中,不断地在传统思想中渗透和发展创新。上世纪末,中国有一大批林业界资深专家认为“森林文化是以森林为背景,以揉与森林和谐共存为指导思想和研究对象的文化体系,是传统文化有机组成部分”。这一定义实质反映了中国森林文化的属性,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里所谓的传统文化也只能是中国传统文化,因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国文化历经浩劫而爝火未熄,一脉相承,现存的各国各种族文明中也只有中华民族绵远悠久。总而言之,中国林业文化博大精深,兼容并包,独具特色,是一门结构完整发育成熟的文化体系。 中国林业论文:联合国巴黎气候大会:讲中国林业故事 展绿色碳汇画卷 2015年11月30日,位于法国巴黎戴高乐机场附近的勒布尔格博览中心理所当然地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 当日上午,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此拉开帷幕。中国国家主席、美国总统奥巴马、俄罗斯总统普京等100多位国家元首的到来,大大提升了这届大会的影响力和被关注度。 这天早晨7时许,巴黎城还被夜幕笼罩。国家林业局气候办副主任、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秘书长李怒云就领着一队人马匆匆离开了下榻的宾馆,快步赶往地铁站。前一日,大家刚刚坐了11个多小时的飞机。顾不上倒时差,他们坐6号线、转B线、再搭乘大会安排的环保车后,终于来到会场入口处。一行人很快就在196个参加国和地区的旗柱里找到了中国柱。他们争相与印着鲜艳五星红旗的国旗柱合影,心里想的是如何把中国两个林业边会开好。大家都怀着同一个心愿:利用好这个国际讲坛,讲好中国林业的故事,向世界展示中国绿色碳汇工作者描绘的美丽画卷。 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中国林业行动 30日下午16时30分,这是气候大会期间中国诸多林业边会的第一场。 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巴黎气候大会期间,林业议题主要是就如何继续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独特作用进行磋商。显然,中国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建设与措施、中小城市的低碳经济实践、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植被恢复和社区发展等方面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越来越受到世界的关注。 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独特的作用。对此,各国已经有普遍认同。保护森林,可减少破坏森林而导致的碳排放;科学的、可持续的经营森林和造林,可增加碳汇;利用木材作为钢材、水泥等化石能源产品的替代品,可以减少碳排放;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同时,森林还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水质净化、空气净化、防风固沙、促进区域发展、提升农业、水利等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作用。“减少毁林、减少森林退化、加强造林和森林保护、重视森林可持续经营,以增加碳储量”的提议,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同。 “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林业行动”。这个主题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主持会议的李怒云很快就发现,位置并不占优势的观察员3号会场很快就坐满了各种肤色的代表。他们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南非、印度、韩国、意大利等国。 边会由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和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李怒云邀请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王光玉一起主持。来自中国、加拿大的政府官员、学者、慈善领域的领袖,就中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建设与措施、中小城市的低碳经济实践、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植被恢复和社区发展进行交流讨论。 李怒云首先作了题为“中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的专题报告。她从中国林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和促进公众参与林业增汇减排等3个方面,全面介绍了中国政府重视林业建设和发展,科学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设计和具体措施,特别是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个人参与林业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丰富实践,重点介绍了以森林碳汇为主的林业生态产品的生产、管理和自愿交易,促进中国森林生态服务市场发育的创新实践。 老牛基金会创始人、荣誉主席牛根生作了“构建生态屏障保护地球家园”的报告。从他的报告中,记者了解到,老牛基金会成立于2004年,是我国从事社会公益慈善活动的非公募基金会。长期以“渡人渡己,心怀感恩;树人树木,责任天下”为宗旨;以“教育立民族之本、环境立生存之本、公益立社会之本”为使命;以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和公益推动为主要公益方向,为人类的健康生活和平等发展作出贡献,从而实现“传承百年,守护未来”的目标。为顺应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近年来,老牛基金会持续加大了对生态治理公益项目的支持力度。截至2014年底,老牛基金会对生态治理和保护项目资金累计投入近2.8亿元,占全部公益支出的40%,在其投入的生态建设等公益领域中位居第一。由老牛基金会向碳汇基金会捐资,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开展的“内蒙古盛乐国际生态示范区项目”,于2013年荣获民政部颁发的中国公益慈善领域的最高政府奖项――“中华慈善奖”。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林学院院长约翰・英纳斯报告的题目,是围绕“中国低碳经济――中小城市低碳经济指标体系构建”展开的。他在报告中,阐述了低碳经济指标体系的重点指标、指标对区域经济和环境保护的正向驱动作用,并以福建省福鼎市和柘荣县为例,报告了指标的具体运用。他提出,通过开发节能技术,运用新能源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优化经济结构,加强环境保护并转变生活方式等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实现区域性减少碳排放量的目标,同时提出了保持经济优质适度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指标的具体建议。 与会专家和代表高度评价中国政府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对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建立、推动以碳汇为自愿交易对象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表示认同,对老牛基金会为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所做的善举表示钦佩,并认为中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积累的经验值得向国际社会推荐。 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碳汇城市建设 12月5日,大会的中国角迎来低碳主题日。“建设碳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边会在“中国角”又掀起了一个高潮。 这个边会由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和加拿大UBC大学联合主办。 世界各国高度关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因此,此次研讨会以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分享碳汇城市建设经验、传播中国林业声音为主题,通过不同领域、不同组织、不同背景、不同专业专家学者的讲解,向国际社会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了社会各界支持、参与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丰富实践及成功案例,帮助各国代表了解中国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突出作用。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负责人及其合作伙伴的代表,共同讲述了怎样通过机制引领、资金投入、文化建设、社区发动等具体措施,动员和吸引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正确处理保护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提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等行动。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韩国、摩洛哥、瑞典、中国等20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近百名代表参加了研讨。 据悉,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作为中国国内首家以增汇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自2010年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加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推动建立和完善以碳汇为自愿交易对象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并开展了相关试点。与此同时,还与国内外有关高校、科研部门合作,结合国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共同研建并了《碳汇城市指标体系》。 李怒云在主旨演讲中,解读了《碳汇城市指标体系》以及建设碳汇城市的背景及其重大意义。她说,碳汇城市理念的提出及其指标体系的研建,旨在为贯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部署,促进那些森林覆盖率高、碳汇增加快,而工业不发达、温室气体排放少且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坚持绿色发展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以碳汇为主的生态服务市场的培育,探索建立以生态产品市场化、货币化的生态补偿新机制,达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因此,所建立的《碳汇城市指标体系》不仅强调森林植被恢复、保护和科学经营、增加碳汇、减少碳排放,还考虑了诸多生态文明建设内容,为那些森林覆盖率高、绿树成荫、碳吸收量大,同时工矿企业少、空气清新、碳排放低的城市授予“碳汇城市”的生态名片,以展示绿色、低碳、环保、高效的城市发展新路径。按照《碳汇城市指标体系》测评,河北省崇礼县和浙江省泰顺县获首批碳汇城市称号。他们建设碳汇城市的成功经验,对推动生态文明及绿色低碳、幸福宜居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加拿大UBC大学林学院院长约翰・英纳斯教授介绍了《小城市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公众意识-中国案例》研究报告。他的报告显示,89.5%的民众一定程度上知道低碳经济,85.2%的居民支持发展低碳经济,74.9%的居民期望通过发展低碳经济以改善环境,53.8%的居民认为阻碍低碳经济发展的因素成本较高。报告发现,公众普遍缺乏低碳经济方面的知识。他建议,加大低碳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知识的普及力度,全面提升公众对低碳经济基础知识具体实现途径的认识。 老牛基金会创始人、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主席牛根生表示,建设碳汇城市,文化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生态是理念、是文化,只有深入人心,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减排;而且在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应当进一步修复和重塑人文理念;在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发展文化产业是科学的选择。老牛基金会将继续支持植树造林等公益项目的建设,为低碳绿色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更多的贡献。 满头白发的中国治沙暨沙业学会会长安丰杰声洪如钟。他说,学会在推动荒漠化防治新技术新材料运用、防沙治沙学术交流、国际交流合作、科学普及宣传等领域锐意进取、不断创新,为服务地方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促进了防沙治沙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河北省张家口市因2022年冬奥会而引人关注。该市林业局局长王海东说,张家口市持续推进生态建设,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和空气治理力度,全面创优生态环境,维护首都生态安全,在增加森林碳汇、应对气候变化、助力绿色发展、引入市场机制、拓宽筹资平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办好冬奥会奠定了生态环境基础。 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主任周彩贤介绍了北京市重视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政策、机制;将碳汇林业发展融入流域管理、创新生态补偿机制,为环境服务付费和建立大都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基金的经验。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介绍了该会在推动低碳社区建设与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温州市低碳城市研究会秘书长应苗苗和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博士陈秋夏,联合报告了温州应对气候变化的系列行动。 会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参会的北京国投盛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表示,向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捐赠高科技产品――沸石,共同建立土壤修复和盐碱地改造等示范基地,积极参与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为应对气候变化作贡献。 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中国绿色碳汇 气候大会期间,李怒云辗转于每一个会场、参观每一个展台。她始终思考的问题是:如何让中国绿色碳汇事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据悉,前不久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中指出,要加强森林经营。李怒云认为,这是非常必要的。她说,目前我国中幼龄林比例占到森林总面积的60%以上,林分结构不优,质量不高,功能不强。通过加强森林经营,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林木生长环境,能够改善林分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和单位面积蓄积量;同时,又能促进林下植被的健康生长,促进形成具有乔灌草多层结构的森林群落,使之充分发挥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森林疗养、森林游憩、增加森林碳汇等众多效益。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指出,林业碳汇已纳入国家碳交易体系中。李怒云说,林业碳汇项目是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16个专业领域之一。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两个部分,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国家核证减排量属于目前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之一。重点排放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包括林业碳汇)抵消其部分经确认的碳排放量。 在李怒云看来,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具有特殊优势。林业碳汇项目除了产生一定的项目减排量外,还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吸收污染物,以及更能够促进当地农民增收、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多重效益。林业碳汇交易项目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怒云介绍,我国政府正在调整林业发展方式,从重视造林、增加森林面积,向重视森林可持续经营、提高森林质量转变。从而增加我国森林碳汇,注重加大森林保护力度,减少森林碳排放。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培育林木新品种和研发森林经营新技术,以科技支撑促进我国林业发展。对于促进林业增汇方面,希望国家能够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现在我国进入了森林资源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的稳步发展时期,林业生态建设难度较大,需要有力的资金保证。也希望社会各界,尤其是碳排放企业,能够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中来,捐资造林,减少碳排放。对此,每个企业和个人都该身体力行。现在社会大众可以足不出户就参与捐资造林,实践低碳生活,加入到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来。人们可以点击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网站,通过网络捐资的形式,进行捐资造林。 李怒云希望,国际涉林谈判能够继续往前走,在新协议中体现林业的重要地位和贡献,产生一些有积极意义的成果,从而为减缓和适应全球气候变化,促进全球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共同维护我们的地球家园做出积极的贡献。 在两次林业边会上,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和碳足迹科技公司联合了绿色会议及碳中和平台,力图通过微信实现会议无纸化,并演示了通过微信注册、碳排放计算以及在线购买碳汇实现碳中和等功能。参会人员纷纷通过微信平台和问卷形式进行碳排放计算并抵消碳排放。据悉,他们将通过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在广西平乐县的碳汇项目抵消掉会议碳排放,实现碳中和。 这些行为显然只是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负责人和其追随者们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所采取行动的一部分。林业边会闭幕之后,他们即搭乘飞机返回北京。当日,京城又被雾霾笼罩。他们清楚地知道,应对气候变化任重道远。以后的路还长。还要做更多更多的努力!! 中国林业论文:浅谈中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摘 要] 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产业。作为环境再生产的主导产业,林业在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在应对气候的变化中也具有非常特殊的地位。加快中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对我国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关键词] 林业 可持续发展 对策 林业是指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林业在促进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面临着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课题,必须依托一条文明发展道路来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林业作为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因此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加快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什么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概念,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世界环境发展大会上第一次被提出,这个时期,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经稍微成熟,贯穿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我国也把可持续发展战略定为基本国策之一。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概括为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科学的发展观,对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2.1 扩大宣传,提高社会对林业的认知度 一是要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发挥林业建设的示范效应。将林业科技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进行宣传,树立典范效应,用榜样的力量推动林业工作。 二是大力宣传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深入宣传贯彻国家林业方针政策;依托林业科技示范工程,努力宣传林业科技方面的建设所取得的新成效式宣传,增强其影响力。 三是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宣传作用。推动相关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媒的有效沟通合作,开展林业方面的专题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对林业的认知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形式开展宣传。 2.2 切实做到依法治林,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一是要努力做好林政管理方面的工作。依法对林地的管理和采伐进行监督管理,对林地的征占要做好审核和审批,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继续对林地进行清理整顿,切实加强对林地征占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征占林业用地的不法行为要严厉依法打击;加强环境监管,依靠规范的制度来保护生态。 二是要重点做好林业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在林业执法队伍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方面,要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工作能力。力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改进方法,落实载体,加强林业部门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机关效能建设,抓好廉政教育和勤政教育。 三是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林业发展主力军作用。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对区域性的不加节制的乱砍滥伐、乱捕猎现象,以及违法征占林业用地的行动要严厉打击和制止,加大协同配合力度,形成联合战线,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绝不留情、严厉打击。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打击处理力度,秉公执法,依法办案,对毁林案件要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公安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 2.3 依靠科技发展林业 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源与环境的再发展能力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内涵,依靠科技的发展是事项可持续发展之路的一个根本的策略。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平衡好经济发展过程中开发与资源、环境的承受力,最根本的解决方法就是依靠科技来发展经济。以牺牲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这种粗放式的、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必须要淘汰。同时用技术推广来引导农民使用耗材低并且清洁的生产技术。继续大力推广使用沼气池和节柴灶。转变农民的生活生产观念,做好在日常生产生活活动中正确引导农民使用煤炭和液化气,以节约森林资源。 要切实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建立一套林业产业创新体制,创新必须要依托科技。这套林业科技创新体系中,主体是企业,让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大力发展科技为核心、以获取综合效益为最终目的,用提高生产力的方法促进林业的发展,这必将带动整个林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利用“数字林业”这个新兴概念,也就是利用现代信息这个重要的前沿科技手段,以其为经济依托,全面推动林业产业在经营和管理方面的发展,力图做到精确化和科学化,从而有效促进林业的现代化发展。 2.4 优化林业经济结构 一是林业在产业结构方面必须要调整。坚持合理化、规范化的布局方法,因地因时制宜,要根据土壤的不同类型来决定林种的选择,从而进一步发展。 二是调整林种结构。结合实际,大力发展用材林。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拓展森林空间,依托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激发农民积极性。 三是调整品牌结构。把农业继续向产品产业化方向发展,打造新的农产品品牌,努力打造有特色的产业,促进名牌产业的发展,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 林业产业如果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在调整和优化林业经济的产业结构方面下功夫。这也是有效促进林业产业发展重要的物质保障。在三大产业发展上要齐头并进、统一发展。大力发展第一产业,按照市场的需求,推进工业原料林、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竹林的推广种植和综合建设;在第二产业上,着力研发新产品,加快促进原料加工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方向发展,加快其在深加工和精加工方向的发展;兼顾第三产业发展,努力发展森林产业旅游业和花卉产业。切实调整生产布局,采取优胜劣汰机制,把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培育出新兴的、有潜力的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的重新组合,针对林业产业中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有效改善。对林业工业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布局,有效推进深加工和精加工,将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作为新的发展路子,研发木材林产品新用途。同时依托林业上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来提高企业的质量和信誉度,增强市场的竞争力。 中国林业论文:中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研究 中国经济连续多年保持高位增长,资源相对不足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据世界银行和国内有关机构测算,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的经济增长有2/3是在对生态环境透支的基础上实现的。我国万元GDP能耗水平是发达国家的3至11倍,单位GDP的环境成本居于世界前列,生产效率的提高并没有抵消资源投入和污染产出总量的增加。在这种形势下,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经济增长方式,未来的环境形势将会雪上加霜,不堪重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需的资源将严重依赖于国际市场,国家经济安全无保障,因此必须重构资源能源节约型和高效率的循环经济体系。 一、经济社会发展与林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林业为其提供木材和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林业具有积极的影响,也具有消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表现为经济的发展可以为林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投入,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为林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消极影响则表现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林业资源的过度开发会导致林业资源的减少和环境的恶化,同时,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发展要求也从木材需求为主转变为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两个方面,同时,林业的发展也有助于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偏远乡村贫困问题的解决。 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发展之间具有互动的关系,但是,要促成这种互动必须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林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二是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的关系;三是森林资源保护与林业发展的关系。 二、当前主要林业经济政策的分析及对策 (一)林业产权改革的分析及对策 从目前我国整个林业产权的现状来看,当前的林业产权改革的关键在于落实集体林区的产权。关于集体林区产权改革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林业“三定”开始,经历了曲折反复近二十年,总是面临“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整个改革难以有重大突破。到上个世纪末,伴随着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从福建三明开始的新一轮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土地承包法》诞生以后掀起了新一轮的高潮。新一轮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首先就是切实明晰林地产权。这一轮林业产权改革是伴随着其他林业经济政策同时进行的,主要是退耕还林林地产权问题、荒山荒地造林产权问题以及其他多种社会资金进入林业生产经营领域,产权明晰与否成为林业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其次就是落实产权。所谓落实产权就是切实地将林业产权所包括的分配、处分、收益等权利落到实处。 从目前林业产权改革的具体政策和实践情况来看,在明晰和落实产权方面开展的各项工作比较扎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首先是新造林地产权明晰。 其次是南方集体林产权逐步落实。 三是国有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新思路。 当然当前的林业产权制度依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与林权制度本身相关,也影响到林权制度的未来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是林权改革执行面不高、集体林权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与林权制度关联密切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税费制度、农村金融制度等相关中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研究制度改革滞后,影响了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和进一步发展。 三是合理的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制度尚未形成,森林资源面临的乱采滥伐、管理不善的危险依然存在。 (二)森林采伐限额政策的对策 自1986年森林限额采伐政策实施以来,对我国森林资源管理发挥了积极而重大的作用。在20世纪90年代实现了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目标。当然在实际执行这一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在许多地方,超限额超计划采伐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林木采伐管理混乱,凭证采伐意识淡薄,林木采伐发证率、发证合格率、采伐作业凭证采伐率都较低;伐区调查设计粗放,质量有待提高;执法力度不够;甚至有的地区乱定政策,与限额采伐政策相冲突等。 总的要求是,对林业资源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既要有利于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又要方便生产和经营者,使他们尝到甜头,吸引更多的林业投资。 (三)林业税费政策的分析和对策 林业税费政策与对林业的社会定位关系密切。建国以后,由于实现工业化的需要,给予林业以单纯产业的定位,忽视了林业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对林业经济效益的认识也有偏差,由此形成的林业税费政策也主要是获取。计划经济时代,林业企业的利润几乎全部上缴国家。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木材价格放开后,木材利润增加,国家又以高额的税费向林业索取积累资金,近20年来,林业税费的负担不断加重,林业收益不断流向公共部门,林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各种名义向林业伸手,各种收费名目繁多。 这一税费体制严重影响了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和森林资源的科学管理。资源采伐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管理人员的生存,自然对于资源的经营管理就会大打折扣。税费收取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林业行业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工资和奖金,自然就造成各级部门想方设法,设立各种名目,收取各种税费,造成林业企业和林农的负担逐年加重,基本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难以扩大规模,提高技术,最终也就窒息了林业产业发展的动力。 可以说对于林业的取多予少是造成林业负担加重的重要原因之一。2000年,林业六大工程启动以后,我国林业税费改革开始了新的转机,从原则中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研究上来讲,国家开始积极争取少取多予。目前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减少了部分地方收费。但是从林业产业的整个生产链条来看,林业税费在整个收益中的比重依然比较高,加上林业市场制度的不完善,这己成为林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四)林业市场改革的分析和对策 林业市场是整个林业生产经营价值实现的主战场。从目前来看,伴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林权交易市场,以木材为主体的林产品交易市场和资产化的活立木交易市场是整个林业市场的主要构成。但从目前的林业市场化政策来看,这些市场尚未完全形成。 由于缺乏合理的林地评价制度和林权自身的缺失,使得林权交易市场仍处在起步探索阶段;木材独家统购的管理制度尚未取消,国内林产品的交易渠道也不畅通,很难形成全面竞争的林产品市场;林价的合理测算仍处在研究试点阶段,造成当前活立木和买卖青山市场还处在起步阶段。主要是这些市场改革面临着各种经济制度的制约,改革进展并不顺利。与此同时,由于社会对于林业生态产品的需求日益加剧,(下转118页)(上接116页)使得原有的以市场为主体的经济改革又夹杂上以提供公共产品为主体的国家投入机制的改革,两者相互交叉、相互影响,造成目前整个林业市场处在发展的低谷,既不能保障社会日益增长的林产品需求,也很难达到社会对其生态市场的需求。 应该说林业市场化改革是一个综合体系,它和林业企业改革、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林业产权改革等其他改革紧密结合。相关领域的改革不仅是自身政策改革,也同时应该是基于市场条件下的一个综合变革。林业市场化应该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改变现有各相关领域阻碍林业市场发展的政策,同时形成相互支持、相互影响的一个综合协调机制。 (五)林业重点工程政策的分析和对策 自199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试点开始,逐步启动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2009年,天然林保护工程累计完成造林面积687.30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1325.15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每年保持在9000万公顷左右。累计完成各类建设资金510.9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478,60亿元,占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际完成投资总量的93.67%。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869.57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1083.92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140.72万公顷,累计兑现粮食补助2961万吨,粮食补助资金382.04亿元,累计兑现生活费补助92亿元。2005年,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工程成绩显著。在100多处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重要的鸟类迁徙通道、繁殖地和越冬地开展了200余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和栖息地保护工作。湿地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国家批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截止到2005年,全国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达到1699个,总面积达1.20亿公顷,占国土陆地面积的12.5%;建立自然保护小区45439个,总面积1474万公顷,国家划定禁猎区1803个,总面积9134万公顷。全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30处,面积357.50万公顷,湿地示范区面积208万公顷。野生动物种源繁育基地718个,珍稀野生植物培育基地617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5013个。2005年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完成造林1.67万公顷,完成投资1.5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532万元,占3.45%。总体来看,林业重点工程进展顺利,政策成效明显。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林区经营格局和经济结构得到有效调整。根据第六次资源清查的数据来看,森林蓄积净增4.6亿立方米,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同步快速增长。 工程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加,主要栖息地生存环境大大改善。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成绩显著。 五、结论 本文通过对林业资源状况、林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中国林业经济政策的分析研究,得出以下几个基本结论。 (一)我国森林资源类型繁多、种类丰富,林业发展具有坚实的资源基础。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林业具有积极的影响,也具有消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表现为经济的发展可以为林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投入,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为林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消极影响则表现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林业资源的过度开发会导致林业资源的减少和环境的恶化。林业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两个方面,同时,林业的发展也有助于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偏远乡村贫困问题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发展之间具有互动的关系,但是,要促成这种互动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林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二是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的关系,三是森林资源保护与林业发展的关系。 (三)系统梳理了我国主要林业经济政策,具体包括林业产权改革政策、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政策、林业流通和市场化政策、林业税费政策、林产品贸易政策、林业重点工程政策、封山育林政策、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等。 (四)设计了包括林业产业政策、林业财政政策、林业税费扶持政策、林业产权和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林业贸易政策和林业国际化政策等促进我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的总体框架。 (五)提出了在现阶段具有现实操作性、推动我国林业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中国林业论文:中国林业遥感发展的相关问题探讨 【摘 要】中国林业发展离不开遥感技术,不过现阶段我国林业遥感技术发展还需要注意几方面的问题,比如遥感技术在林业资源的应用调查所涉及到的各种问题,此外,选择使用卫星数据的分辨率的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相关人员也是一种警醒,即遥感技术在林业方面的应用,还有待加强。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中国林业遥感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中国林业;遥感技术;探讨 遥感技术的发展推动着中国林业资源的发展,因此很多人员特别的重视遥感技术的研究,但是需要指明的是,林业资源的规划使用需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因此不能一味的将重点放在遥感技术方面,比如分辨率方面,这对林业的整体发展未必有益,相关人员应该结合北方林业资源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发展,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的使林业发展与遥感技术发展有效的结合起来。 1.遥感技术的调查应用工作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遥感技术就被广泛的应用在我国森林资源调查中,而且对此方面的研究十分多,比如遥感技术对林地分类以及信息提取方面的应用等。北方地区是我国林业资源发展的重要地区,因此有关遥感技术的调查应用也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区,其应用调查表现如下: 1.1各地类面积 这是遥感技术的重要应用,该项应用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目前无论我国,还是其他国家都没有完全的解决,因此可以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国际问题,尤其是我国,一直以来都没有取得明显的成绩。因为遥感技术所提供的卫星数据,不仅仅涉及到林业,还涉及到其他方面,数据中存在着大量的混杂像元,这为数据分类的精确度带来了影响,这些数据可以明确的区分出林地与无林地,但是林地内部之间的详细的区分却难以做到。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有关人员需要依据林业自身所具备的光谱特征应用专门的卫星来收集信息。现阶段,国内林业方面的研究人员主要利用非线性比值的方法来有效的划分林地资源,这种方法优势比较明显,能够区分出各个种类的林木,比如乔木类与灌木类之间的区别等,并且这种分类方法具有智能化的优势,这与传统使用的目视判读方法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比如目视判读的主观性强,判读的结果往往会受到影响,而且如果利用主观判读的方法,遥感技术的应用价值将大大降低,完全没有出卫星数据应用优势,此外,主观判读的方法无法辨别出树种的类型。 1.2森林蓄积量估算 这是林业发展所需要解决的难点以及重点问题,当遥感技术传入中国之后,很多学者就开始从事这项研究。上世纪80年代,有关学者提出充分的发挥遥感技术作用,并且在此基础上,结合地面样地方法进行估算,通过相关人员的实践与研究,认为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符合现阶段我国对森林资源的规划。由于受到温室效应的影响,森林资源越来越显得重要,因为温室效应的加剧,使得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过多,而森林资源能够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因此正确的估算出森林蓄积量,对合理的使用森林资源有着重要的意义。 1.3小班测树因子 现阶段的卫星遥感技术还不能测出森林资源中各个树种的因子,这并不是说明现行使用的遥感使用不够强大,而是遥感技术本身就不存在测定机理。遥感技术提供的卫星数据只是一个像素,即便其分辨率达到了一定的要求,但是也无法直接的测量出树种的各项数据,比如高度以及直径等。由此看见,针对我国北方森林资源来说,遥感技术功能还有待加强。 2.卫星数据分辨率 现阶段我国有关林业方面的卫星数据分辨率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最初几千米,到目前的几厘米,不能不说其进步快速,分类率的提高为进一步规划应用林业资源提供了可能。实际上,分辨率并不是越高越好,主要是看其应用方面,有些方面对分辨率要求并不高。现阶段,我国很多人员都存有这样的误区,认为只要卫星数据的分辨率高,什么有关问题都很好解决,因此都将关注的重点放在高分辨率的研究上面,而实际上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依据用途的不同,分辨率要求也有所不同,片面的强调高分辨率也会使更多的人产生误解,而且在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时,有关人员需要对投入产出进行客观的分析,一项森林资源的规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其信息源的费用十分高昂,因为如果只是单纯的追求的高分辨率未必会得到最佳的产出,所以应该依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最佳的分辨率。 3.林业研究要包含新技术、新理论,要从相关学科汲取营养 20世纪末,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新的理论相继诞生,如:系统科学、混沌学等,并对经典科学提出挑战。在林业中我们常用线性回归,在不能准确描述客观世界时,又有了非参数、非线性估计方法以及核函数的出现。为了表述对象复杂的空间特性,提出了分形方法、空间统计学等。 而现代林业发展必须用新的科学成果来武装,有必要向相关学科学习。计算机科学的高速发展,很多地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如先进的理念、快速的发展以及整合的思路。在计算机领域,有一个被奉为信条的定律―摩尔定律,以英特尔(Inte1)名誉董事长戈登・摩尔(GordonMoore)名字命名,他指出计算机主板上容纳的晶体管数目,约每隔18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性能也将提升一倍。几十年来,计算机行业一直以这样的速度在发展,它对我们的启示是: 把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为林业所用。核心技术是不可能引进的,林业遥感(林业)需要原创性劳动。20世纪我们主要关心林业资源统计量的变化,它是显示总体数量变动的;而现在我们更关心的是什么地方有变化,因为这个问题对我们制定规划更有指导意义。应用遥感技术这种与空间分布有密切关系数据源时,更要多使用分形(fracta1)、空间统计学等方法使成果更符合实际,为我国林业建设服务。 把大型数据库的技术应用于林业。几十年来我们有很多的森林资源调查资料,年复一年接收下来大量的卫星数据,都堆在一边变成了“死”材料,要通过大型数据库的技术使它们活起来,进而在时间轴上对其进行分析,就会看到以前我们从未发现的趋势和规律,利于林业发展。在中国利用大型数据库较好的领域是金融业、物流……,我们应当向这些领域学习,可以考虑引入Oracle,DB2等。 4.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对中国林业遥感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十分必要,因为我国在林业遥感方面的确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还有很多问题人们还存在着误区,比如北方偏远地区的人们观念相对落后,在对林业资源进行规划应用时,需要取得当地居民的支持,这一点就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提高当地民众对遥感技术的认识,便于更快速的林业发展。 中国林业论文:辩证唯物主义视角下的中国林业发展进程 【摘 要】现代林业是科学发展的林业,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是体现现代化社会主要特征、具有较高生产力发展水平、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林业。在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今天,我国的林业发展显得至关重要。为此,文章试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视角分析中国林业的发展进程,寻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有利于丰富我国林业发展的理论研究。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中国林业 一、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来看中国林业发展进程 (一)用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看中国林业的发展 马克思创建的辩证唯物主义,作为建立在实践观点上的科学的、革命的唯物主义哲学,坚持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物质性,即物质决定意识。作为世界林业发展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林业的发展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森林资源的利用的问题”。无论是起初的以人类需要为中心的过度式开采,还是如今迫在眉睫的可持续发展的利用,都要以森林资源的有限性――即自然界的客观物质性为前提,发挥人类意识的能动作用,协调人类经济发展利益与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之间的矛盾。例如,苏联曾提出森林多向利用论,归根结底也要建立在森林自身固有的物质属性上才能够实现,而不能够凭借人的主观随意性来臆造森林的功能。否则一切的设想也终归为纸上谈兵,甚至与实际效果南辕北辙。这也印证了辩证唯物主义对于哲学基本问题中第一性的回答,自然界从本质上说是物质的,而这种物质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例如:森林资源可以给我们提供大量的木材,可以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风固沙、改善土壤成分和质量……但是其自身的生长周期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能够获得的资源仅仅是森林自身所具有的,过度的开发只能是寅吃卯粮,最终森林的发展止步,经济的发展也要受到限制。例如,“60年代特大沙尘暴在我国发生过8次,70年生过13次,80年生过14次,而90年代至今已发生过20多次,并且波及的范围愈来愈广,造成的损失愈来愈重。”实践中的经验告诉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只能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二)用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看 哲学上的第二个对子就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对世界万物存在状态的争论。形而上学认为世界是不变的、恒定的;而辩证法认为世界是运动的。辩证唯物主义,在哲学基本问题中,不仅能够坚持第一个对子上的物质第一性;而且能够坚持第二个对子上的辩证法的观点。辩证唯物主义,不仅承认世界是永恒变化发展的,而且进一步指出,世界万物的变化发展有其自身规律;人的意识虽然有主观能动性,但在规律面前,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只能用来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按照规律办事,所有违背客观规律办的事,最终都将因为违背规律而受到惩罚。在林业的发展过程中,世界各国林业的发展都经历了“危机―恢复―发展”这三个阶段。人类最初在没有意识到森林资源的生长恢复规律的时期,进行了征讨式的开采和掠夺式的砍伐,导致了森林资源的培育速度远远低于其消耗速度,最终招致了沙尘暴、洪水等灾害的频发。这些灾害的发生,不仅危害到了生态环境,而且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把握了森林生长规律和经济效益与自然资源利用必须协调发展的社会发展规律后,2005年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生态文明”,这是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后,我国第一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战略方针,加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形成“五位一体”的新格局。自生态文明提出以来,我国的林业发展也进入了新的时期――恢复期。1979年启动的“三北”防护林工程目前已经进入第四期。进入21世纪以来,“三北”防护林工程在生态上实现了防风固沙、降低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在资源上实现了森林面积成倍增长;在经济上实现了“以林促牧”的协调发展;在人民生活上实现了林区农村居民收入的大幅提高。实践中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要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造福人类,必须要以认识和把握规律、遵循客观规律为前提。 二、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观点来看中国林业发展进程 (一)用矛盾分析的方法看中国林业的发展 按照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观点和关于实践的观点:人的劳动使人与自己的劳动对象、劳动本身以及劳动中的自己相对立。当然,劳动也使人的大脑各部分充分发展,使人的认识具有主观能动性。而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实践活动使人从其他动物中分离出来,与外部世界对立起来。当人意识到自身的活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改变客观世界的时候,人的活动和客观世界就彻底对立了;而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又不得不去了解、利用客观世界,二者又是统一的。在人类用意识的不断征服、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人类感受到了意识的力量,也受到了客观物质状况和客观规律的制约。起初,人发挥意识的作用征服了自然界;后来,也是因为人做事犯了主观随意性的错误,被自然灾害吞噬,受到了自然的惩罚。在人的意识和客观规律的作用此消彼长的相互斗争、相互促进下,人的意识不断的发展,自然界的自然选择也在不断发挥作用。而林业的发展的进程,也体现了人类意识作用与自然界客观规律辩证统一的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森林资源的利用原本是用来造福人类、满足人类的需求的,但是正是由于人的活动只顾经济利益、只顾自身利益,在开发森林资源的过程中,人类越来越强调自身经济利益,越来越强调眼前既得利益,而渐渐忽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终导致森林资源的匮乏,招致水土流失、灾害频发。自世界气候恶化以来,人类也积极想办法解决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的问题。无论是臭氧层、水资源,还是森林资源,人类都不得不重新考量这些自然资源的利用、开发和保护的问题,也不得不平衡人类的经济利益与自然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因此,世界各国在经历了林业发展的危机之后,都共同将林业的保护、培育作为了林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事物的发展归根结底是由事物自身矛盾双方的斗争和统一的作用实现的。林业的发展,正是在人类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和自然界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相互作用下实现的。中国林业要想实现持续发展,就要利用好实践与森林资源的客观性之间的关系,揭露、解决二者的矛盾。 (二)用联系的观点看中国林业的发展 蝴蝶效应、经济全球化、全球气候变暖……这些都证实了唯物辩证发的一个基本观点――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联系,都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例如,我们过度开发自然资源,过度使用石油、煤炭等燃料,造成了温室气体过多;我们向大气中排入了过多的氟利昂,导致了臭氧层变薄;我们过度砍伐森林资源,导致土壤蓄水能力差,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利用率差……这些活动使得全球气候变暖,气候变得恶劣。最终反过来影响了人类对资源的利用,使经济利益受到了制约。当然,唯物辩证法也强调,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有条件的,要求我们分析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各种条件,利用事物固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我们在灾害的教训中,要吸收经验,分析发生灾害的条件,趋利避害,保护好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人类经济利益与自然界发展利益相互协调的新局面,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中国林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够再仅仅关注经济利益,还要关注林业发展对于生态系统的重要作用。以“三北”防护林为例,防护林区的建设不仅能够实现林业自身的创收,还能够防风固沙、改善周围生态环境,能够带动林区的旅游业、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使林区的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实现“一个工程、多种利好”。 (三)用发展的观点看中国林业的发展 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新事物虽然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是其总要受到旧事物的阻挠。在中国林业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现代的林业要想实现永续发展,就要实现开发与培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但是,培育并不能够给林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甚至一些珍惜树木的培育要经历几十年到几百年,面对投入多、回报慢、风险大的现实状况,林业投资者不愿意选择这种开发与培育并进的发展模式。但是,这种长期、永续利好的发展模式,终将随着人的认识的发展被认可、接受。这将经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随着“三北”防护林区建设的展开,林区人民享受到林业发展的各种利好,人们必将重新看待林业的发展,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林业道路! 作者简介:陈磊,男,2012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中国林业论文:中国林业碳汇法律机制实证研究 摘 要:林业碳汇制度滥觞于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危机背景下,发端于气候变化大会所构建的清洁发展机制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在世界范围内得以确立和发展。中国现阶段的林业碳汇机制实为“立法未动,实践先行”,这种发展模式必然引发了实践中的诸多瓶颈难题。唯有重构立法、司法、行政机制方能推动林业碳汇制度的平稳健康发展。 关键词:林业碳汇;碳汇交易;志愿市场;非志愿市场 一、林业碳汇机制概述 近些年来,林业碳汇制度伴随着生态环境与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凸显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研究伊始,我们需首先明确林业碳汇的相关概念与内涵,掌握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规律与演变趋势。 (一)林业碳汇与森林碳汇 我们所理解的林业碳汇,主要是从其自然属性出发来完成对于人类社会的改造和完善,因而这一活动愈发凸显社会属性与服务功能。这也就是林业碳汇与森林碳汇的最显著区别。从概念上看,森林碳汇是指森林生态系统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林业碳汇是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1]。①由此可以得出二者在属性上的差异,森林碳汇只是简单的生态系统意义上的能量的流动,仅具有自然属性特征;而林业碳汇则不单单停留在发挥已有林木吸收储存二氧化碳的功能上,除此之外,更是强调通过减少树木砍伐与人工造林来促进二氧化碳的吸收,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因此,林业碳汇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经济属性。森林碳汇侧重森林吸收碳的物理特性,而林业碳汇则侧重其社会特性,强调人的参与。 (二)林业碳汇的起源与嬗变 林业碳汇这一概念发端于1992年的里约热内卢世界气候大会之上,在其所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首次提出了“汇”的概念。在随后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京都议定书》的通过确立了“京都三机制”,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所获得的减排量可以折抵其京都减排承诺。随后的《波恩政治协议》、《马拉喀什协定》允许将林业碳汇项目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但限于造林和再造林活动[2]。2003年在米兰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更是为林业碳汇制定了新规则。自此,国际社会将森林系统作为考量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因素,林业碳汇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举措之一。 (三)林业碳汇的内涵与属性 林业碳汇有着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林业碳汇概念主要是从林业碳汇的自然资源属性角度来进行阐释的。有的学者认为,林业碳汇是指通过植被以及土壤来吸收、储存大气中的二氧化碳[3]。还有的学者从自然科学角度更为具体地解释林业碳汇的概念:尽管林木可能成为温室气体的碳源,但如果保护得当,它也能成为碳汇,减少温室气体浓度[4]。狭义的林业碳汇概念则是一个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项下的特定的名词,是指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5]。本文主要从狭义的视角来阐述林业碳汇的内涵与要义。 二、中国林业碳汇机制的发展现状 林业碳汇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可概括为“立法未动,实践先行”。虽然中国已在林业碳汇方面进行了尝试并取得了部分成绩,但总体而言,立法的缺失导致林业碳汇交易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的瓶颈难题。 (一)立法界定 2004年中国颁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强调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是清洁发展机制重点开发项目之一。《关于开展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的指导意见》可谓是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细化说明与界定,它确定了中国开展造林再造林项目的优先区域。2007年,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了《关于印发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随后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绿色碳基金又相继组织出版了图书《中国绿色碳基金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中国绿色碳基金计量方法》。2008年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了《关于加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汇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之要求,应努力推动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展运行。2011年中国又对早期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的申报程序。2012年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七省市将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二)实践成果 中国在京都规则和在非京都规则的志愿市场上都在积极开展森林碳汇项目。目前中国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基于《京都议定书》条款下的实施清洁发展机制下的碳汇项目,属于非志愿市场的碳汇交易,简称“CDM碳汇造林项目”,京都规则下的碳汇项目申报时间长、审批程序复杂、要求相当严格;二是非京都规则下的志愿市场项目,主要是指中国绿色碳基金支持开展的碳汇项目,也包括少量的国内企业购买碳排放而开展的碳汇交易项目。 截至2013年9月2日,中国在联合国EB签发的CDM项目总数为3 736项,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数仅有3个[6]。广西林业碳汇项目是全世界首个京都规则下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项目的实施包括二年的建设期和三十年的运行管理期,这是中国开展的第一个清洁发展机制规则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实践证明,林业碳汇项目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农民增收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双重目标,为中国接下来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再造林项目积累了诸多经验。 (三)现存问题 现阶段中国林业碳汇发展面临诸多瓶颈难题,找到阻碍林业碳汇进一步发展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方能更为有效地推动中国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展运行。 1.林业碳汇产权归属尚不明确 明晰产权是进行林业碳汇交易的首要前提,从形式上来看,当前中国的林业碳汇似乎具备了一般产权所应具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等基本权能,然而在林业碳汇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出现了难以平衡的矛盾。有学者将林业碳汇产权形容为“残缺的产权”[7]。①在中国,森林资源归属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成为林地的所有权者,但这种共有权并不能等额地量化到每个农民个体身上,对于林农而言并没有独立的林业碳汇财产,这便产生了公权力对于私权利的限制和剥夺。 2.林业碳汇市场法律机制尚未统一 如上文所述,现阶段中国尚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专门就林业碳汇交易程序、形式等做出明确界定,而仅有一些《办法》《通知》等原则性政策规定,这些《办法》《通知》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更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由于法律机制的缺失,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的有关林业碳汇计量和监测标准,也没有统一适用的林业碳汇交易规则和规范林业碳汇交易合同。“特别是经济条款的约定、使用术语的解释、法律的适用、纠纷解决的途径等”[8],并无统一的标准参考。故而,统一全国性的林业碳汇标准与健全市场交易法律机制已迫在眉睫。 3.林业碳汇监管与公众参与机制缺失 林业碳汇作为一种市场行为,肩负着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的双重目标,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扶持让更多投资者看到了发展林业碳汇项目的经济利益,越来越多的“理性经济人”纷纷将目光转向林业碳汇交易,更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投机倒把出售不合格的林业碳汇信用指标的行为,而针对这一危害交易市场良性发展的行为,中国并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对其加以监督管理。加之林业碳汇于中国而言实属舶来品,对于其重要性与积极影响的认识与理解尚未达到深入人心的地步,因而公众参与机制也并不完善。 三、构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林业碳汇机制 林业碳汇制度孕生于中国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过程之中,面对已有的立法与制度缺陷,中国应在充分借鉴他国已有经验与考量中国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有针对性地确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林业碳汇发展机制。 (一)推动林业碳汇项目发展的现实意义 林业碳汇项目的发展有益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倡导的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体系的构建,与低碳经济发展之目标相契合,有助于实现环境公益与私益的平衡,更是中国勇于承担国际公约义务的有力见证。 1.加强环境保护,践行低碳发展 此起彼伏的全国水污染事件让我们痛心疾首,挥之不去的连日雾霾让我们无可奈何,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让我们深谙环境的日益恶化,更为接下来的经济发展敲响了警钟。工业文明社会本不可避免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冲突矛盾可谓是愈演愈烈。发展林业碳汇项目有助于弥补经济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的破坏与伤害。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不应仅仅成为一句口号,落实减排目标、加强营林造林已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2.平衡私益与公益,实现环境公平 亚当・斯密曾说,利己性是“支配个人的一切行动、使其在某一问题上根据利害观点采取某一行动的原则。”[9]在公众行使环境权利时,固有的利己性不可避免地会与环境公益产生冲突,据此,平衡环境公益与私益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难题。林业碳汇交易的出现可谓是雪中送炭,一方面,该制度可以使林业碳汇经营业主获得其本应享有的林业碳汇收入,另一方面,从环境公益角度而言,更是实现了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初衷目的。 3.应对气候变化,履行国际公约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创始人、首席执行官理查德・桑德尔曾预言,“国际碳交易市场将最终成长为超过十万亿美元的超大型市场,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10]碳汇市场存在着无限的潜力与商机。有关资料显示,虽然中国目前的人均排放量很低,但是年排放总量却已经超过全球总量的10%,中国于2007年成为温室气体世界第一排放大国[11]。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有责任在实现减排目标、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尽到应有之义务。 (二)林业碳汇机制的域外考察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际上存在着两大林业碳汇交易市场:京都市场和非京都市场。京都市场是指以欧盟为中心,符合《京都议定书》碳交易机制的国家之间的交易;非京都市场主要是指以美国为中心,基于自愿碳减排的志愿市场[12]。 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市场――欧盟排放贸易计划从2013年起,增加排放权拍卖量,2013年至少有50%的排放权用于拍卖,与第二阶段相比约增加了3%[13]。美国则通过建立集中的碳汇交易市场机制,监督管理相应州的林业碳汇交易与运行。其中从事森林碳汇信用交易的机构主要有四个:一是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二是加州气候行动登记所;三是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倡议;四是国家自愿申报温室气体排放计划[14]。其中,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影响最为显著。国际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平稳运行为中国提供了借鉴与启示。完善国家立法,统一行业标准,明确各方权责,规范交易行为,加强政府监管等,都为中国的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确立指明了道路。 (三)完善中国林业碳汇交易的法律与制度构想 林业碳汇机制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唯有现行立法与制度构建相结合,方能实现国家环境管理与公众参与监督并行推进,真正发挥“林业”于“碳汇”的积极影响,推动中国林业碳汇制度的日臻完善。 1.完善林业碳汇法律保障机制 在京都规则下,碳汇双方皆为国家,且适用《京都议定书》之规定,不属于国内法的调整范围。在这里笔者探讨的主要是志愿市场下的林业碳汇法律规制问题。现阶段中国林业碳汇交易过程中凸显的产权模糊,交易规则、交易合同、计量和监测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国林业碳汇交易的平稳运行。承认林业碳汇的私有性,明确碳汇作为私有财产的法律地位,赋予林农更多的碳汇权利方为推动林业碳汇交易发展的题中之义。 2.注重林业碳汇项目风险防范 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展需要较大规模的人力、物力、财力投资,申报、运行的程序复杂且期限较长,相较于普通的经济活动,林业碳汇交易并不具简便快捷的特性。加之中国现行立法鲜有对交易的程序、方式、期限等具体问题加以明确细化,因而在林业碳汇项目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困难重重。 3.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国家监管 相较于非志愿市场碳汇交易的如火如荼,中国在志愿市场中开展的林业碳汇项目可谓是问题重重。我们并不否认市场运行中存在着固有的弱点,但只要通过适当的监管和疏导,便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这种缺陷,公众参与和国家监管显得尤为重要。据此,我们可借鉴京都规则下的监管模式,对林业碳汇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参与交易的组织、机构进行严格审查,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各方面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在交易进行过程中可通过构建碳排放的信息披露制度实现有效监测。公众监管与国家治理双管齐下,为林业碳汇交易保驾护航。 中国林业论文:中国林业发展现况研究与分析 林业的发展始终是生态建设的重点,也是是保持社会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目前我们还要在如何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林业的现代化管理,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等方面积极思考、分析、探究,实现我国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1.我国林业发展现状 1.1林业发展总体成绩显著,发展迅猛,势头强劲 我国林业经过近60多年来的发展,总体成绩相当显著。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0.36%,森林面积1.95亿hm2,同时森林面积还在逐年增加,现在每年大约以200万hm2的速度递增。因此不难看出,目前我国林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市场的需求的背景下,发展迅猛,势头强劲。 1.2新兴林业产业迅速崛起,成为林业发展的亮点 近几以年,随着市场需求量的增加,新兴林业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比如竹产业、森林食品与药材、野生动植物的繁育利用、苗圃花卉以及森林公园旅游等。通过围绕林业的一种资源进行产品开发,然后发展成大产业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目前杨树、银杏和桉树等的发展已日渐成熟,经济林产品也是种以两位数速度增长。 1.3城市林业发展备受关注,成绩显著 城市林业属于林业的单独分支,它主要研究的是城市潜在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关系,主要目标是城市树木绿化的种植以及管理,主要任务是设计城市栽培的树木。由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问题显得越来越严峻,严重影响着城市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因此当前其发展也逐步被人们关注。同时,像一些高新技术在城市林业的建设应用中也有所体现,比如运用“3S”和计算机技术进行城市林业规划设计。 1.4林业发展的社会贡献日渐显著 林业具有经济、生态、社会3大效益。目前林业的迅猛发展,推动了农民的就业增收,充分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我国目前约有近1.70亿hm2的集体林地,如果每户经营3.3hm2,那么可以为农民提供2.5亿个稳定的就业岗位。林业的不断发展,已经成为了缓解当前巨大的就业压力,提高农民的收入,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 2.我国林业发展存在的主要几个问题 2.1重视不够,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不能充分发挥 生态效益主要是指林业能够发挥调节空气质量、保持水土流失、防止沙漠化等功能所体现的效益。社会效益的重点是指林业可以为广大群众与社会提供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提供美好的休闲、旅游条件与环境,为国家发展提供一系列的林业产品等里所体现出来的效益。虽然国家始终强调林业要可持续发展,要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也出台了很多了相关的政策,但是到了林区就表现监管不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乱砍滥伐现象仍然常常发生。同时森林质量不高,低效防护林占有比重较大,森林的人均占有面积低,还有因为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低价值的残次林区,林木稀疏。这些都严重地遏制了林业的社会与生态效益。 2.2科技含量低,经济效益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的林业产业面临着科技含量比较低,成果转化很慢的问题。我国从事林业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据统计,从事林业工作领域里的专门性人才只占到职工总数的1/4,而且大多都是初级技术人员,远远落后于其他行业,更落后于发达国家的近50%水平。同时林业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力不够,没有对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开发利用,在林业产业上的科技贡献率只有20%,远低于其他行业。而且因为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在本行业的资本密集型与科技型产品生产上受到外国企业的严重排挤,不少企业仅仅是原料与初级产品的简单生产商,无法走向国外的大市场。所以,总的来说经济效益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2.3林业的信息化的管理平台的构建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 虽然我国林业的信息化管理平台经过改革开放这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发达仍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息网络的覆盖面较窄,服务体系不完全;第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体系还未形成;第三,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造成农村信息服务不到位;第四;当前的林业信息管理平台与社会对林业信息的需求还不相融合。 3.我国林业发展的趋势。 3.1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将推动快速发展 我国当前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逐渐增长的社会需求将进一步推动林业发展。随着国家各方面的大力建设,林业产品的市场将会呈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木材消费量的大量增加。在这个重大时期,生活水准的提高将促使人们的消费重点由以前的吃与穿转向住与行上来,对住房面积需求的加大、对装修标准与家具标准的提高等都必将极大地提高对木材消费量。第二,绿色林产品的需求量的不断增加。林业市场中那些源于自然、无污染的绿色林产品会不断增加,主要包括森林食品、苗圃花卉、经济林产品以及竹产品等。关于林业的健康食品的需求会随着保健观念的提高进一步加强。第三,森林旅游市场前景广阔。精神生活的提高,促使更多的人想回归自然,感受自然的美,因此森林旅游绝对是最佳的选择之一。 3.2加强林业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在21世纪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信息化,我们的世界开始了一个信息化的新时代。目前信息化已作为了一个行业乃至一个地区的现代化水平与综合实力的重大标志。我国林业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从粗放型到集约型再到现代化的三大阶段,因此信息化管理的建设是我国林业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3.3进行科技创新,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但从生态系统完整性、生物的多样性、良好的环境以及林业产品的持续生产等方面,体现了现代林业发展的价值观,而且对我国家乃至全球的环境的改善与社会经济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的经济效益与生态、社会效益往往有冲突。所以,必须进行科技创新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林业的科技创新,要加大对林业科研经费投入,要建立长久研究的机制。企业每年可以从盈利中按一定的比例作为研究资金,提高产品的科技创新能力。科研单位需要大力合作,注意在合作育种以及新品种引进上强强联手,实现科技创新。 4.结语 林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关系到我国的经济社会建设。因此在这个关键时期,我们不得不对我国林业的发展现状做深入的探讨,想出新的思路和方法,运行各种手段,加强宏观调控,最终实现我国林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中国林业论文:论如何实现中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科学的发展观, 已经深入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严峻状况, 要求我们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到林业建设的制度、政策、法律等各个层面, 构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 从而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本论文就如何实现中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讨论。 关键字:林业 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 一、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我们说,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由经济能力、社会合力、生态支持力这三个方面决定的。说到经济能力,就是资源、资金、能源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长率、资源储量、人均收入和资本可替代性等;说到社会合力,就是公共意识、文化道德、人口容量、人口素质、生活方式等;说到生态支持力,就是资源承载力、资源环境、生态自我调节能力等。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以森林生态系统在自然、社会系统中的功能维护为中心的,它从森林生态系统在生命支持系统中的整体作用出发。这种作用不仅仅是提供某种物质产品,而是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合理管理,向社会提供可持续的服务。同时,这种功能的维护也不单单是获取森林使用价值的基础,而且是由使用价值所表现出的经济获益持续的保障,更是人类持续生存所依赖于生命支持系统的根本,这也是森林价值的本质所在。 二、如何实现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 2.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规划我国林业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规划我国林业发展,主要可以从几个一个方面入手: 2.1.1首先,要提高对林业科持续发展的认识、统一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营造林业可持续发展建设的良好氛围; 2.1.2其次,要认真掌握我国当前林业发展的总趋势,进一步加深对林业作用和地位的认识,要在新农村建设中给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乡建设中给予林业以首要地位, 以此对林业地位给予肯定; 2.1.3增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 建议根据每年经济发展状况,逐渐增大对林业建设的资金投入,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加大我国林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保证林业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2.1.4加大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力度 可将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 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林业发展意识,努力打造一个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参与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2.2加快林业科技创新 一是加快林业科技攻关,攻克现代林业重大关键技术,重点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森林经营和保护、资源培育与高效利用、林业生物产业、林业碳汇、木本粮油、林业生物能源、林业装备等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研究。二是提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水平,实施《“百县千村万户”林业科技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林业科技示范体系,到2015年,力争实现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三是完善林业标准化与质量监督体系,加快现代林业标准化进程,建立标准实施的检查、评估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林产品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体系,推进林产品数量计量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对涉及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品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四是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林业生物安全和遗传资源管理,强化林业知识产权管理,推进林业认证体系建设。 2.3注重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 近几年来,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极大关注。各地区在林业发展综合评价实践中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对策,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就这些对策进行简单探讨: 2.3.1形成规模化造林 片林建设以发展苗木基地、经济林、速生丰产林为主;以提高景观效果、生态效应、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成片造林,形成造林规模化; 2.3.2造林多样化 要形成造林多样化的格局,建议可采用多样化的以林养林,以发展林木加工养林,以发展经济果林养林;农民朋友还可采取林苗结合、林菜结合、林果结合林禽结合等方式,以提高林地产出,增加经济效益; 2.3.3建立林业可持续经营机制 遵循生态系统的客观规律,开展森林的分类经营和生态系统经营,实行森林资产化管理,建立林业可持续经营机制,在经营模式和技术体系上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2.4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物质保证。在第一产业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和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在第二产业方面,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促进以低层次原料加工向高层次综合精深加工转变的步伐;在第三产业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业、花卉业的发展。要大力调整生产力布局,淘汰落后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推动产业重组,解决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调整林产工业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发展优势产品,努力开拓木材林产品的新用途,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解决林产品结构不合理和产品缺乏竞争力的问题。调整企业布局和资产结构,实施大集团、大公司发展战略,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提高企业专业化程度和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2.5加大森林法制建设力度 中国新世纪林业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就是依法治林。如何实现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2.5.1加快林业立法工作 1)首先,修改现在实行《森林法》的第5条 关于“永续利用”的规定,用“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取而代之; 2)其次,遵循林业保护的市场规则,修改现行《森林法》规定的限额采伐制度和采伐许可证制度。对于属国家所有的林木可由具体的代表者根据林业发展规划和市场规律行使所有权,无须通过行政许可,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经营国有、集体所有的林木依法按照合同行使林木所有权; 对于具有生态价值的林地,政府可以通过整理济手段如给予补偿收购归国家所有;对于属集体、个人所有的林木实行自主采伐制; 3)再次,修改现行《刑法》对偷盗、砍伐林木罪的规定,使其与盗窃罪的处罚相同; 4)最后,制定或修改有关林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林业工程质量监管、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5.2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及时地查处林业犯罪案件,认真解决有案不查、查而不判、重罪轻判、以罚代刑等问题,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业法律法规得到切实的执行,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结束语 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严峻状况, 要求我们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到林业建设的制度、政策、法律等各个层面, 构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 从而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林业论文: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探析 【摘 要】林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林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和宏伟目标。通过林业科技创新、优化林业经济结构、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加强法制建设和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走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才是我国当前林业发展的正确之路。 【关键词】林业;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经济;生态;社会 1.中国林业现状 改革开发30余年来,中国林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最近2008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显示,中国林地面积43亿亩,比1978年多8亿亩,增长了44%;森林覆盖率18.21%,比1950年的8.6%多10%;活林蓄积量136亿立方米,比1978年增长了1/3;人工林8亿亩(5300万公顷),为世界第一,占全球的1/3。但是,截止2008年中国人均森林面积0.22公顷,居全球134位;人均森林覆盖率均0.13公顷,居世界130位。为保证林业的健康发展,我国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天然林保护工程、 “三北”重点防护林工程等一系列林业工程使森林面积逐年增加,进而促进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林业总量不断增长,人均排名依然很落后,同时我国依然面临着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水资源短缺、物种减少等诸多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和频繁的水、旱、风等自然灾害,可以说我国林业任重而道远。 2.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及意义 林业可持续发展是对森林生态系统在确保其生产力和可更新能力,以及森林生态系统的物种和生态多样性不受到损害前提下的林业实践活动,它是通过综合开发培育和利用森林,以发挥其多种功能,并且保护土壤、空气和水的质量,以及森林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既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不损害未来满足其需求能力的林业。林业可持续发展从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反映了现代林业的多重价值观[1]。 林业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生态平衡准则,要在经济-环境协调中求发展。森林为人类生存提供自然环境,也为人类社会提供经济活动的物质基础;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必须依赖以森林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环境而发展。林业生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之间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关系,林业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求生态优先,三者兼顾。 随着对林业可持续理论的深化和认识,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林业可持续发展才是林业的正确发展方式。自2000年以来,中国积极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促进绿色增长,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当前我国林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中国林业经济以传统的粗放式发展为主,多以牺牲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3.1造林模式老化,缺乏科技创新 近年来通过义务植树、工程造林等措施增加了部分森林面积,但树种单一、结构不合理,造林科技含量低; “科技兴林”、“发展立体林业”等口号喊得响,实际实施的少。 3.2为发展经济,过度砍伐 近年来我国在建筑业、室内装饰、家具等方面以及对纸产品的需求增加迅速,为满足这一不断增长的需求,我国长期陷入过度砍伐与利用之中,造成了我国林业资源的短缺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3.3森林经营粗放,没有科学管理 我国大部分森林为粗放经营,集约经营水平低,致使林木单位产量低、生长量不高、材质差、利用率低。我国森林残次林相较大,生产处于低产值、微效益的状态。 4.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4.1通过林业科技进步保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可持续发展包括对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源、环境再发展能力的保护。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资源与环境,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依靠科技,只有科技的发展才能改变传统的以牺牲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只有实施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科技含量才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2]。林业科技发展要作好三点:一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进而提高林业生产力,加快实现林业的现代化;二要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研成果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联合开发、创办经济实体等形式,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三要培养多层次、各专业的林业建设人才,全面提高林业生产水平和整体素质[2]。 4.2通过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第一产业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竹林和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在第二产业方面,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促进以低层次原料加工向高层次综合精深加工转变的步伐;在第三产业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业、花卉业的发展。要调整生产力布局,淘汰落后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重组,解决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调整林产工业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解决林产品结构不合理和产品缺乏竞争力的问题。调整企业布局和资产结构,实施大集团、大公司发展战略,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提高企业专业化程度和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市场的竞争力[3]。 4.3通过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承包之后中国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重大改革。这次改革是消除林业发展体制障碍的根本手段,是体现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措施,是保护和改改善生态的强大动力,是促进山区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激发了林农造林、营林的积极性,激活了林农的创造性在体制上了林业可持续发展。 4.4通过加强法制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环境 通过构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从而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森林环境,进一步健全与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法律队伍。不断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依法打击各种破坏水土资源与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林业经济、林业环境不受破坏。 4.5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机制。对重点项目加大投资力度,集中使用资金,实行集约化经营管理,最大限度提高效益[4]。 5.结束语 林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林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和宏伟目标。通过林业科技创新、优化林业经济结构、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加强法制建设和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走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才是我国当前林业发展的正确之路。
金融创新论文:互联网金融创新路径与监管策略 引言 近几年,跟着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等新1代互联网技术以互联网金融的情势逐步渗透到传统的金融领域,新1轮金融领域的改革与立异就此开展。有钻研者指出互联网金融实际上已经经构成了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3种金融融资模式。尽管互联网金融在概念、模式等尚未统1标准,然而作为1种立异模式已经经严重冲击传统金融行业的运营模式以及发展格局,促使传统金融行业不能不进行立异以适应新的竞争环境,但如何进行立异转型和对于这些立异流动如何进行有效监管尚未有成熟的应答思路。因而,通过理论上钻研传统银行业在互联网金融立异路径,分析互联网金融立异流动中各相干方之间的博弈行动,从而构成有效的立异战略以及有效的监管策略就显患上10分必要。 一立异路径选择与监管问题的理论探讨 一.一传统金融机构进行互联网金融立异的路径选择 面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严重挑战,传统商业银行目前有两种主要应答策略:1种是加强金融立异,踊跃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通过自己构建电商平台,鼎力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来应答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金融消费需求转变的策略。传统商业银行构建的电商平台通过成熟的信誉风险防范机制以及优良的信用优势,在某些领域拥有本身的发展优势。然而这类战略实际上是将专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科技企业当成竞争对于手,将其封锁在自己的立异战略以外,从而构成1种封锁的立异路径。与之相对于应另外一种策略是加强同互联网科技企业的合作,共同开发相干的软件系统,共同打造线上融资平台,同享相干信息,构成1种开放合作的立异模式。显然,两种立异路径实际是互相对峙的,存在路径选择与决策的问题。 一.二传统金融机构进行互联网金融立异流动的风险与监管 尽管通过互联网与金融业相结合,传统商业银行可以实现业务转型从而更好地应答竞争,但也不得不看到这类金融立异也有良多风险,包含通货膨胀风险、资金安全风险、市场活动风险、技术操风格险等,显然如果没有有效监管这些风险将致使互联网金融立异难以达成优良效果,乃至呈现停滞倒退。另外一方面,依据Kane(一九八一),Finnerty(一九九三),Bhatt以及Nanda(二000)等学者提出的“规避管制说”为政府监管作为1种隐性税收,增添了金融企业的经营本钱,阻碍金融机构取得更多利润,为有效规避这类强制性的管制轨制支配金融企业必需进行金融立异,即金融监管实际上也对于金融立异有增进作用。从时间过程看,政府的监管以及金融企业的规避不是静态的、1次完成的,当金融业者通过金融立异胜利规避旧有监管时,监管机构为了保持金融市场的不乱秩序一定会推出新的监管措施,而这又会刺激金融企业进行新的立异,二者不断互动博弈,推进金融的发展与进步。 二动态演变博弈 传统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立异时主要触及两组外部瓜葛:1组是在进行立异路径选择时与互联网科技企业的瓜葛,另外一组是与金融监管机构的瓜葛。在第1组瓜葛下,因为有限理性前提下的短视行动,企业(传统金融机构以及其对于手互联网科技企业)的策略反映是1个不断调剂的动态进程,常常1开始不能找到最优策略,会在博弈中学习以及鉴戒同行的经验,构成本身的知识体系,采取收益较低的策略者会扭转自己的策略模仿高收益者策略。终究,群体间的合作博弈有可能到达某种均衡。一样,在第2组瓜葛下,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也有相似的博弈进程。如果能准确分析这两组博弈均衡达成的进程、终究状况及影响因素就能从微观层面比较全面地揭露出金融机构进行互联网金融立异的内在决策机理以及主要影响因素,从而找到有效的应答策略。 二.一模型构建 假设在PPP模式下博弈主体为都为有限理性,即大部份人遵循惯例行动策略,选择按惯性采用行为,而不拥有预测能力,疏忽其他因素,构建两组演变博弈模型分别讨论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立异中的立异路径选择问题以及立异监管问题:(一)路径选择博弈模型在立异路径选择博弈中传统金融机构可以采用两种纯策略:与互联网科技企业合作共同进行互联网金融立异的开放合作策略T一 ,独立创立电商平台进行互联网金融立异的封锁竞争策略T二;。互联网科技企业一样也有两种策略:开放的合作策略S一以及封锁的竞争策略S二。本模型中双方博弈的策略以及利益都是对于称的。(二)立异监管博弈模型在立异监管博弈中金融机构可以采用两种纯策略选择:进行原有监管可控规模内的常规金融立异M一以及进行超越原有监管节制外的互联网金融立异M二,监管者的对于应策略为加强监管N一以及保持原有监管N二。在此博弈模型中假设金融监管机构难以获知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立异中的行动是不是超越其监管节制,双方博弈进程中的信息是非对于称,非合作的。 二.二支付矩阵 (一)立异路径选择博弈支付矩阵在立异路径选择博弈中,为简化分析,假设某互联网金融立异项目需要投资为I可发生的市场价值为D,假定市场时只有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两类企业且双方地位实力同等。(二)立异监管博弈支付矩阵立异监管博弈中,当金融机构进行常规金融立异时,金融机构与监管者取得收益分别是Π一以及Π*一,当金融机构进行互联网金融立异时金融机构与监管者取得收益分别是Π二以及Π*二。监管者因加强监管而发生额外本钱为C*,因保持原有监管而未能避免互联网金融立异产生风险给公家酿成的公共损失为S,金融机构因互联网金融立异所承当的风险为K,强化监管措施下监管机构惩罚酿成的损失为L。依据社会实际显然Π一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三.一结论 (一)从图一及表三可患上,在立异路径选择博弈中,系统可能收敛于两种状况,1种是金融企业以及互联网企业合作立异,这1状况有助于发生合作效益增值,施展各方优势,公道配置资源显然是1种理想状况,另外一种收敛结果为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企业各自都选择封锁竞争式立异路径,大大增添立异本钱,造成收益减少,即阻碍企业本身的发展也无益于增进行业总体晋升以及社会福利的总体增添,是1种劣势均衡,需要追求优化立异选择路径,跳出劣势均衡状况。从博弈策略选择看,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企业的策略选择与博弈对于手的选择相干。 三.二政策建议 (一)关于互联网金融立异路径的建议依据立异路径博弈及其结果看,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企业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立异路径选择博弈时可能收敛于理想的双赢合作状况也可能滑向完整竞争的最劣均衡,症结是必需采用有效措施踊跃调剂合作本钱、合作收益以及立异收益等参数使患上金融机构在选择互联网立异路径时能够有效调动外部资源减少立异本钱增添立异效益。(二)关于互联网金融立异监管的建议在金融机构以及监管机构就互联网金融立异长时间博弈中,监管机构要施展适量的作用,既要有效监管避免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秩序的不乱,又要给金融机构进行互联网金融立异创造1个适量的环境,激励合格合法的金融立异,引导互联网金融立异踊跃健康的发展。 金融创新论文:浅谈金融创新对金融业的正面影响 摘要:金融创新对金融业及其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金融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虽然金融创新也有它的负面作用,但是从整体来看,它的积极的正面的对金融业影响远远大于负面影响。本文主要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制度三方面探讨了金融创新对金融业的正面影响,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金融创新 金融风险 金融市场 早在20世纪60年代,麦金荣等经济学家就提出了金融抑制对经济增长的抑制作用,并提出了金融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的建议,它对金融业及其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金融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虽然金融创新也有它的负面作用,但是从整体来看,它的积极的正面的对金融业影响远远大于负面影响。本文主要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制度三方面探讨了金融创新对金融业的正面影响,供大家参考。 一、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1.金融创新提升了金融业发展能力。金融创新不仅仅是在业务发展、机构放大、就业增长和素质提高方面对金融业的发展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还由于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增强,把金融机构的资本扩张能力和现代化的设备水平的提高带动起来。也许更值得一提的是,金融创新还推动了金融产值的快速增长,促使一个国家的第三产业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迅速上升,为第三产业和GDP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2.金融创新能力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金融组织创新促使金融机构纷纷有新的成员加入,促成了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模式;金融工具创新、金融业务创新使传统的金融措施对顾客的吸引力降低,造成利润逐渐下降。所有这些,都强化了金融机构的竞争。 3.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机构对经营风险的抵御能力。金融创新的这种影响,主要通过金融机构对具有风险转移功能金融工具的使用体现出来。例如,浮动利率债券或浮动利率的票据,这种建立在传统金融工具的特点的基础上的金融创新工具,能促使金融机构降低筹资利率风险。 二、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1.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金融工具的创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品种,导致金融市场接纳的金融资产的品种不断增加。各种类型的债券陆续出现,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序列已经延长,种类繁多、各具特色,技术也越来越强。从衍生产品的组合设计来看,也可以看作是花样翻新,不但有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的嫁接,如外汇期货,债券期货、股票期货等;还有衍生工具之间的搭配,例如期货期权,换期权等两种金融衍生品组合而成的“再衍生工具”。此外, 还有对基础衍生工具的参数和性质进行重新设计后产生的创新衍生产品。 2.金融创新促使国际金融市场融资证券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证券发行融资方式的重要程度大大超过了银行贷款,具体表现为银行贷款的数量急剧下降、循环国际证券急剧上升。二是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微观金融主体,资产和负债越来越证券化。商业银行的总资产中有相当多证券资产的形式存在,商业银行成为重要的国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此外,商业银行贷款资产也实现了证券化。至于负债债务证券化,是指银行更注重通过发行浮动利率债券和长期债券基金,而传统的依靠吸收存款的融资方式的比例下降。三是商业银行不仅作为国际证券市场的发行者,还参与国际证券业务的经营,成为新发证券承销机构。 3.金融创新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快金融创新国际资本的流动,促进国际资本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促使一体化程度加深。一些创新的金融工具在国内金融市场或国际金融市场问世以后,交易规模迅速扩大并且快速向全球金融市场发展,而这又在客观上要求这些金融工具的交易惯例、市场交易价格和投资回报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上基本一致,从而促进了不同的金融市场之间的关联度改善。二是金融衍生工具不仅为金融主体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提供了有效手段,因为相同的货币的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之间、不同货币的利率之间存在差异,并对金融主体套利投机收益和套汇收益提供了可能。三是一些创新金融工具或衍生工具的交易, 本身就要以多个金融市场做依托,是一种跨市场的国际性金融交易。 三、金融创新对金融制度的影响 1.金融创新模糊了融资边界。金融创新使得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从而导致融资体制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按照一般的金融学原理,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作为信贷中介的资金融通资行为,而直接融资则是筹资人和投资人没有必要借助金融中介机构直接融资。至于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融资期限的分类则作为主要的客观标准。融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限的市场为货币市场,反之为资本市场。这样来解释这种融资制度相关的四个基本概念,在不同类型的金融文件和金融教科书中似乎已经成为规则得到了一致的认可。然而,金融创新将使这些划分标准遇到了很大的挑战。 2.金融创新促进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金融创新促进国际货币一体化的进程。欧元的开始使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欧元货币制度创新推出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欧元制度是一种不与国家权力相联系的创新的货币制度。在人类的历史上的货币统一,基本都是以统一主权作为前提和条件。而欧元作为一个超国家组织的产物,是在国家主权分立的情况下实现的货币整合,也就是欧元体现的货币的统一,是超越国家主权的限制,与国家主权统一相分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欧元的开始使用不仅推动了货币制度创新,还对传统的金融学的货币制度理论提出了挑战。其次,欧元是符合经济和金融全球化和货币形式出现的一种创新。货币制度创新,不仅包括深化金融体制演化和货币形式的发展演变,也包括总体货币制度不变下的货币一体化。 四、结论 总之,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作为金融业的工作人员,只有认真研究、趋利避害,才能极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金融创新论文:浅谈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问题 金融创新是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基于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一般来说金融创新主要包含四个层次:一是产品与服务创新,二是管理与技术创新,三是理念与文化创新,四是体制与机制创新。 金融创新作为农村信用社提高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的重要基础,是正确处理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经济发展关系、促进地方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有人曾以信用社为重点开展金融创新调查,并撰文指出信用社金融创新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即“资产业务创新多,中间业务创新少、吸纳性创新多,自主性创新少、低附加值创新多,树品牌增效创新少”。那么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如何在“夹缝”中谋求生存发展,整合现有金融资源,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全面提升竞争实力,成为当务之急。 一、信用社金融创新滞后的根本原因 信用社金融创新之所以效率不高,出现“三多三少”现象,是多方面因素综合而形成的。 (一)体制方面因素。农村信用社可以说是自成立之日起就处于一种 “上无爹娘,下却儿孙满堂”的尴尬地位。体制不清、权属不明使得信用社历来都处于一种“朝中无主,自我发展”局面。目前虽然农村信用社实行县级法人统一管理,但在业务管理体制上仍隶属于省级联社,加之本身由于财务、人员等包袱较重,在金融创新上可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比如全省性吸纳性创新网上银行等业务都是一直处于难产阶段,更别说是全国性的自主性创新。可见体制不顺、权属不明一直以来都是制约信用社金融创新的根本原因。 (二)技术方面因素。金融要创新,就必然要依托高科技手段,在信息电子化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而目前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起步较晚,电子化程度普遍低下,加上信用社点多面广,空间跨度大,其电子化建设的难度相对较大,要想在全国范围内构建统一的电子网络平台,需要耗费巨额资金,而以目前省管信用社的体制是很难克服这个技术难题的。这也农村信用社缺乏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得症结所在。 (三)主动性方面因素。创新需要勇气、创新需要投入。从领导层来看,如果没有长远的、战略性的眼光来看待信用社的发展问题,过分偏重于传统业务和传统市场,不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开发,那么在金融创新方面就会按部就班、循规蹈矩没有任何突破。从普通员工层来看,如果不提高其整体文化程度、业务素质,那么创新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如果不打破“大锅饭”、“铁饭碗”采取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员工进取意识和创新意识就得不到激发,信用社金融创新也就无法实现。 (四)环境方面因素。一是农村社合信用环境不够理想,有不少的贷户存在恶意赖债逃债行为,致使农村信用社不愿意积极推广新的贷款业务品种。二是金融监管相当严格。银监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以及新业务仍然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使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创新空间受到了很大限制。 二、解决信用社金融创新滞后的根本途径 面对日益激烈竞争的经济金融形势,农村信用社必须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的金融创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管理制度创新。农村信用社进行金融创新的核心和关键在于管理制度创新,只有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才能对农村信用社实施有效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所以我们应该紧扣《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省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在建立县级统一法人基础上,直接对基层信用社员工进行垂直管理,最终把农村信用社逐步过渡为区域性的银行。具体要做以下几方面工作:(1)、调整机构设置,构建高效组织机构。农村信用社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应按照决策参谋系统、市场拓展系统、服务保障系统和监督考评系统重新调整内部机构。(2)、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事制度。信用社应该将人力资源视为一种最重要的资源,彻底实现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创新。一是要建立符合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需要的员工级别体系,按照职称、学历、工作年限、业务经营能力、创造价值效益等指标全面推行等级管理,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同时也要建立健全专业人才管理机制,实行管理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双轨晋升”制度,为专业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真正做到以事就人,人适其所,各尽其才,各尽所用,使每个有能力的人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价值。 (二)加强产品与服务创新。产品创新主要包括存款业务创新、贷款业务创新、中间业务创新。服务创新包括服务形式的创新、服务内容的创新以及服务手段的创新。信用社的创新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来确定,不能一味的吸纳性跟风,搞什么“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其实,创新贵在“新”字,我们面对广大百姓,创新必须适合大众的口味。要脚踏实地的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上做文章,尤其是在个性化服务上要有新的突破。而个性化的服务要求信用社走出柜台、走向社会,了解社会上各方面的金融需求,找寻直接而有效的服务方式,这实际就叫“营销”。而诸如此类的营销活动正是未来农村信用社创新品种、创新服务、增强经营活力的一大趋势。农村信用社创新服务的根本点在于: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最终把业务经营的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最大限度地拓展业务市场。 (三)加强经营理念与文化创新。信用社要坚持树立和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人本”经营理念,牢固树立起“面向市场、了解市场、服务市场、开拓市场”的“人本”经营策略,以市场为导向,创新经营。一方面信用社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对员工和大客户进行人文关怀,充分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敬业意识。另一方面要求每一位员工要彻底更新观念,变“坐商”为“行商”。主动研究市场,瞄准市场需求,并创新提供与之相适应的产品和劳务去满足这些需要。 (四)加大创新资金和技术投入。技术创新促进业务创新。信用社要想实施技术创新战略,就必须要加大资金投入。当前法人结构既然是县级统一法人,那么联社有必要结合自己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一些投入开展符合本地实情的业务创新。通过技术研发推动信用社综合效益的提升。 总之,信用社金融创新“三多三少”问题由来已久,要想改变金融创新尴尬现状也非一朝一夕之事。在省管县级统一法人的基础上,金融创新不管是体制上还是业务品种上, 要想破解全局品牌效应和地方区域特色之间的矛盾还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 金融创新论文: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不足的原因及发展策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推动,而金融发展的动力在于创新,金融创新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在传统体制和历史包袱的影响下,我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不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成为完全真正独立的经济实体,缺乏足够的金融创新动力,对金融创新的认识不足,加上金融创新的高素质人才奇缺等,造成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创新能力不足。 一、当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不足的原因 (一)对金融创新重要性认识不足,动机不明确 许多商业银行未将金融创新提到应有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未真正把金融创新作为银行求生存、求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多数银行仅仅将金融创新业务作为对传统业务的一种补充和推动传统业务发展的策略性行为,尚未充分认识其对于转变经营模式,增加银行利润的重要意义。 在西方国家,金融创新动机一般有两个:一是追求利润,从创新中牟利;二是规避管制,增加经营的灵活性。总之,对市场份额的占有和利润的诱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创新的真正动机。出于此动机,西方银行每推出一项金融创新,都会经过系统的策划和研究,充分考虑其成本与收益、需要的技术条件、市场需求程度、推广的经济规模等。而我国金融创新的动因有所偏差,金融机构创新的微观动机则偏向于在无序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出现了许多不计成本甚至负效益的金融创新。 (二)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开发创新产品的动力,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目前,相当多的银行分支机构认为,金融创新只是其总行层面关心的事,将自己的职能仅定位在负责对总行规定的新产品的推广方面,没有自主创新的动力。由于缺少对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一种新产品开发出来后,没有有效的法律法规加以认定和保护,于是很快就被其他银行仿效,使得产品最初的开发银行预期利润降低。这也使得各银行不愿投入过多的精力搞自主创新,从而导致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造成银行业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这不仅制约着银行业的发展,也限制了实业界的快速发展。 (三)金融创新的高素质人才还较缺乏,阻碍了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优秀人才是开展金融创新的坚实基础。就目前我国银行业从业人员的状况看,各级经营者大多过分偏重传统业务和传统市场,在金融创新上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缺乏对市场的洞察力;一般员工知识结构老化,业务单一,工作中墨守成规、缺乏创造力,缺乏将银行发展与自身利益相结合的主人翁精神;开发人员基本为计算机专业人员,不熟悉银行业务,不具有开发创新产品的复合型知识。高素质人员的缺乏,阻碍了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步伐。 (四)金融创新的信息技术支撑比较乏力,不能满足需求 金融创新的本质是要创造出新的金融要素,或对金融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和组合,提供新的金融功能。这些功能的实现,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撑。目前我国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国商业银行还不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电子信息服务,而且银行金融创新与信息技术融合度不够,缺乏深层次数据分析功能的营销系统就是一个例证。有的银行分支机构,特别是一些中小银行科技信息开发和建设还相对比较落后,信息化程度较低,成为制约金融创新的重要瓶颈因素。 (五)金融创新地域和机构之间存在明显不平衡 目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在地域间、机构间存在较大差距。总的来看,东部金融创新要快于中西部;已改制的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好于其他银行;以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为代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经历了股份制改造之后,在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方面步伐较快;外资银行金融创新要优于中资商业银行,在产品开发、市场营销、风险控制等方面中资商业银行还存在较大差距。 (六)金融创新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 首先,我国金融体系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国有商业银行无论在机构数量、从业人数还是资产负债规模等方面都占有垄断地位,不利于金融创新。其次,我国的金融管制相当严格,实行分业经营和管理,并且对创新产品审批比较复杂,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创新。再次,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广大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普遍较低,超前消费意识和投资理财意识淡薄,对金融创新产品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金融创新缺乏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基础。 金融创新论文:网络经济下的金融创新 1、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在《财富》杂志上声称,未来一0年,微软将用自己的利用软件系统取代银行的清理系统承当起全世界的资金清理业务,并由此预言:在新世纪里,传统商业银行是将要灭绝的1群恐龙。的确,二0世纪九0年代,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革命发展迅猛,大大增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全世界经济1体化的过程。网络经济的发展将增进各国在更广、更深的程度上介入国际分工,为各国传统产业晋升以及改造开拓新的途径。对于于未来任何1个领域,互联网都将成为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对于于银行业来说,现在正面临着1个极其严峻的考验,即互联网产业迅速突起,并以其强大的信息以及服务功能,正在扭转以及影响着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传统银行面临着本身能否快速跟进新技术、推出新服务的挑战。 比尔·盖茨能够无视金融行业的上百年惨淡经营以及传统银行的业务壁垒,就在于他作为信息技术的领头人,深切地体会到了信息技术无坚不摧的气力,敏锐地发现了传统银行业墨守成规构成的可乘之机。如果银行业没有金融监管当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以及多年累积的固定资产以及商业信用,与那些高科技公司、工商企业和综合服务机构相比,将无更大优势可言。因而许多银行家都认为,在网络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传统银行竞争的胜负将取决于应变能力以及金融立异能力的高下。最近几年来,以美国的花旗银行等为代表的西方银行已经经跟进互联网时期,不断进行金融立异,提供斩新的金融产品,知足日趋发达的网络经济的需求,以期不被新对于手击溃。 为了适应网络经济的发展,应答加入WTO的挑战,我国银行业必需扭转传统发展战略,从体制、机制、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以及服务手腕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金融立异,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2、金融立异的首要意义 金融立异,是指在外部环境前提下金融领域内部对于要素的从新组合以及创造性变革。金融立异贯穿于金融发展的全进程,其主体是各类金融机构,包含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立异不但是网络经济发展的外部请求,也是金融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它不是人为制造的,而是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到必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1般而言,金融机构进行金融立异的内在动力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金融产品同其他产品1样,也存在产品的生命周期和市场饱以及问题,也有1个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转变。那末,依据不断变化的市场供求瓜葛,开发出新的金融业务品种,知足自己以及客户的需要, 就成为金融立异的首要因素之1。二因为金融机构比起其他行业来讲,面对于着1个限制性较强的管理法规,规避这些法规的限制便成为推进金融立异的又1首要因素,在市场经济前提下,构成了金融机构“管制—立异—管制—立异”的循环发展进程 。 3、金融立异的内容 网络经济的1个首要标志是人类出产经营流动以及社会流动的网络化。因而,金融机构必需顺应潮流,踊跃拓展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发行与交易、网上保险业务以及其他网上理财业务,展开与金融业务网络化相适应的技术立异、工具立异 、轨制立异、组织立异等1系列立异流动。 一.金融观念立异 跟着社会的发展、财富的累积、金融知识的普及以及同业竞争的加重,人们对于银行的请求更高,选择的余地更大。在网络经济时期,银行业为了更好的生存以及发展,必需扭转传统的经营理念以及服务方式,要树立起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营销理念,要将由客户引起的被动服务转变为为由银行引起的主动营销服务。银行服务的情势以及内容要由肯定的金融产品服务逐步演化为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百货商店以及金融服务中心。树立现代化客户服务营销中心(Call Center)是转变经营理念、晋升服务手腕的首要保证。Call Center的树立不但是银行优质服务的体现,也是银行拓展市场的有效渠道,更主要的是确立了1种新的服务以及营销体系,1种现代化银行所必须的经营方式以及服务手腕。建设新型Call Center是实现新的经营理念以及经营模式的首要基础以及手腕,也是原有Call Center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新型Call Center的建设中,服务以及营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服务增进营销,以营销拓展服务,这是Call Center能否从本钱中心发展为利润中心的症结。工作人员不能仅仅以回应客户需要为知足,首要的是培育营销文化,使每一1个人都是胜利的推销员,时刻不忘招揽业务,牢固建立本钱以及效益观念,加速实现Call Center由本钱中心向利润中心的战略转变,使新型Call Center成为现代化银行新的服务营销体系以及综合性的服务支撑平台。 二.金融技术立异 (一)努力建设银行数据仓库 银行因为其行业的特殊性,是1个拥有信息优势的部门,如何管理、应用、经营好这些信息,是摆在现代化银行建设中的1个重大课题。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提高我国银行现代化经营管理的水平,必需加紧银行数据仓库的建设。 目前国内银行对于客户的评判只停留在静止、片面、主观水平上,不能对于客户作出动态、全面、客观的评价以及准确、高效的选择。例如在银行卡业务方面,因为没有对于客户的贡献度的分析,1个拥有大量交易的优秀客户,被视同为1般客户来对于待,结果造成优秀客户的流失。在贷款定价方面,本钱的竞争日益激烈,某些大客户请求下浮利率,银行单从1笔贷款看乃至要蚀本,但又很难患上到这个客户的平均存款余额、本外币结算量、各种中间业务的手续费收入等数据,因此难下决策,常常贻误商机。尽人皆知,银行业存在1个“28定律”,发达国家的银行就是通过数据仓库找出自己这二0%的最优客户,并以各种方式提供VIP服务,留住他们,提高他们的虔诚度,进而发展自己,提高经济效益。而国内银行目前还很难做到这1点。数据仓库的树立将收场这1尴尬的局面,它使现有的扩散的无关联的信息变为集中的有关联的信息,通过数据分析以及处理,可直接用于客户瓜葛管理以及市场营销。 在金融立异与新产品开发方面应用数据仓库,通过业务系统的整合,银行新型业务产品可以更好地创造效益,例如通过数据仓库分析出特定客户群的盈利率,通过客户的消费分析来抉择活动资金贷款的对于象。此外,银行数据仓库的树立有助于转变传统经营理念,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拓展市场,发展业务。 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决策无比扩散,1个行从总行、分行到支行实际上有许多人在决策贷款怎样发放,这类信贷资源切块管理的传统模式有很大的弊端。虽然地区行是劣当选优,而从全行规模来讲,个别的局部的贷款优化,常常在全局来讲是不优化的,乃至是劣质的。尽管基层行对于当地客户信息比总行掌握患上充沛,但对于全局信息掌握患上无比不充沛,常常会致使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行业总体风险(这也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后不良资产率依然居高不下的缘由之1)。同时,我国银行业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其实是在规划经济以及手工处理业务的体制下构成的,计算机的利用也仅仅停留在摹拟手工处理、提高工作效力阶段,信息以及数据是扩散的、不关联的、不及时的,根本不可能解决统1授信问题,与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存在很大的反差。通过树立银行数据仓库,可以成立全行统1的授信中心,集中处理授信业务,从而节制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因为授信中心掌握着国内外大量的客户信息、行业信息以及决策辅助信息,这样从全行每一1个分支机构反应出来的某个行业以及客户,就能在全国规模内进行优化选择,优当选优。同时,对于跨国、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客户可以集中统1授信,防止多头授信的风险。这样就基本上与国外商业银行接轨,不会呈现目前这类层层授权、层层授信,授权馈链拉患上过长,造成决策行动最后扭曲的现象。 银行数据仓库应包括银行具有的、从不同的数据库以及文件系统中提取的各类数据,这些数据全面地反应了银行的实际经营情况,通过树立数据模型以及采取数据发掘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分析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为全行各级领导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撑工具,促使银行增添盈利以及提高总体经营管理水平。例如进行收益率分析,应用数据仓库的盈利管理在于将具体的盈利指标以及单位当功课务来处理,它可以设在银行的总帐1级,并对于触及银行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统计、应急项目的情况进行汇总。国外商业银行在盈利分析时,也采取新的核证预会计法子,如本钱收益法用来分析单独的组织机构对于银行总体的盈利影响。又如应用数据仓库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包含资本分析、资本召募、信贷提坏帐筹备、央行报表、资金到期分析、收入分析、利率敏感度分析、活动资金分析、边际利率变迁以及短时间资金管理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是银行最高层的业务透视图。它不但是最高层的业务汇总,也能够应用数据仓库进行资产负债平衡表变化的分析,如对于历史趋势、未来事件以及节制活动资金与利率结构的失衡进行评估决策。 (二)努力建设网上银行系统,增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网络银行是金融电子化最新发展的产物,作为网络上的虚拟银行,用户可以不受时空限制享受全天候的网上金融服务。首先,网络银行扭转了传统银行经营理念。其次,网络银行扭转了传统银行的营销方式以及经营战略。它能够充沛应用网络与客户进行沟通,能依据每一个客户不同的金融以及财务需求“量身定做”个人金融产品并提供银行业务服务。再次,网络银行使银行的竞争格局产生变化。网络银行的全世界化服务,使金融市场全世界开放,银行业的竞争再也不是传统的同业竞争、国内竞争、服务质量以及价格竞争,而将是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国内与国外、网上银行与网下银行等多元竞争格局。 发展网络银行,第1,要明确网络银行的发展模式,踊跃稳当地发展网络银行业务。从国外经验看,网络银行的模式有两种,发展新的单纯网络银行或者传统银行的网络化,两种模式各有益弊。我国商业银行应遵循凸起自己的服务特点及与网络技术公司合作的原则加以选择。第2,加强网络银行的立法工作。1方面要依据技术发展修改现行的法律规范与规则,另外一方面要制订有关规范电子货泉以及网上金融服务发展的1系列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网上电子商务、电子资金活动的安全标准以及程序,强化对于网络银行以及网上电子支付结算中心的资历认证,为网络银行发展以及网络化金融立异提供法律保障、安全保障。第3,中央银行在加强对于网络银行监管的同时,要从政策长进1步支撑商业银行的网络化金融立异。 三.金融工具立异 银行是经营货泉的特殊行业,因其特殊的经营对于象、广泛的社会联络以及深远的影响力,已经成为全社会风险会萃的焦点。追求最小风险下的最大盈利,始终是商业银行寻求的目标。因而,加强风险管理,包含风险辨认、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节制以及风险决策等的全进程管理是10分首要的。因而,要踊跃开发金融立异产品来吸引客户。当前在国际上发展很快的金融数学以及金融工程在这方面将施展凸起的作用,提供强有力的工具以及手腕。西方同业在这1领域已经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已经卓有成效。相比之下,目前我国银行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对于风险的钻研分析不够,对于风险资源的开发应用更显乏力。 金融数学是金融以及数学的结合体,是利用数学的1个新的分支,在二0世纪后半叶有了迅速的发展。它的主要内容是钻研如何对于金融问题树立数学模型,如作甚金融的定量分析提供数学法子,和如何对于金融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等。 金融工程是二0世纪八0年代之后在西方构成的1门新兴利用学科,历史不长,发展迅猛,是现代金融领域的高新科技。金融工程主要阐述金融立异工具以及风险规避技术,和它们的钻研、开发、设计与利用。金融工程其实是借用工程的概念来形象地描写新兴的金融流动,创造性地解决金融问题。 金融工程与金融数学有着10分亲密的瓜葛,它们以金融理论以及数学工具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主要目标,采取定性以及定量相结合的法子钻研金融问题。金融工程的灵魂是它的创造性,请求创造性地应用远期利率协定、综合远期外汇协定、互换、期货、期权及其组合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强货泉、利率、商品与股票等风险管理,并将这些金融工具进行灵便而奇妙的拼装组合,设计开发拥有不同功能的金融新产品,投放市场,获取回报。 四.金融轨制立异 跟着金融竞争的日趋全世界化以及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以及保险业等金融服务业务综合化发展的趋势也在不断加强。金融服务的信息化以及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延伸和各种金融立异工具以及产品的呈现,使患上传统金融服务领域的界线逐步趋于隐约,证券、银行、保险3者之间的业务呈现互相渗入的趋势。金融轨制立异的主要表现就是轨制的融会化趋势,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始向全能型经营方向发展。一九九九年底美国政府废止了履行长达七0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标志着以新经济浪潮为违景的银行业变革的开始。二000年,国内银行、保险以及证券公司之间展开了1系列业务交叉以及合作,许多业内人士坦言,合作是中国金融业 由分业转向混业必需补上的1课。 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在促成金融业向“混业经营”转变的同时,也对于传统的金融监管轨制提出了严峻挑战,传统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轨制势必被“全能经营、统1监管”轨制所替换。而且,网络经济前提下金融立异步伐的加快,网络金融发展的无国界化也请求扭转现有的金融监管模式,适应新的形势,在监管轨制长进行立异。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展开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引发国际社会的高度注重,愈来愈多的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加入这1行列,监管合作的规模由传统的银行业扩大到证券、保险、外汇、金融衍出产品等各个领域,监管国际化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又1趋势。这不但有益于实现各国之间监管信息的同享,而且可以通过合作以及交换提高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水祥和效力,并以此有效地防范以及禁止金融风险引发的区域性金融风暴。 五.金融组织立异 网络经济的发展也使患上金融服务领域在组织结构上出现出两大发展趋势:1是传统的金融服务领域呈现大范围的并购浪潮,通过并购不但可以扩展范围,增强竞争优势,而且可以低本钱地实现向混业经营的演化。金融业并购的1大特色是强强合作、混业联合,其目的都是为了适应网络经济时期的请求,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本钱,提高范围经济效益。2是非金融企业借助网络技术应用本钱优势向金融服务领域渗入。高新技术网络公司应用成熟的网络技术以及低廉的费用优势广泛吸收客户展开金融服务,触角已经触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其初始范围尽管较小,但凭仗网络利器正在与传统金融企业争取市场份额。目前,在国外已经经呈现了传统金融企业与新兴技术网络公司广泛合作、协同发展的趋势,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共同向社会提供高水平、低本钱的金融服务的时期已经经来临。 六.金融监管立异 金融监管的立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是金融管制的逐渐放松。金融管制尽管在必定程度上不乱了金融秩序,增进了经济的延续发展,但跟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以及金融环境的变迁,传统的金融管制体制面临多方面的挑战。例如,电子货泉以及网络银行业务的展开对于中国金融监管的内容以及法子提出了挑战。网络银行以其利便、快捷、超时空等特色,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在瞬间将巨额资金从地球的1端传到另外一端,大量资金突发性的转移无疑会加重金融市场的波动,网络快速传递的特性,会使波动迅速蔓延。而网络银行的整个交易进程几近全体可以在网上完成,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使银行业务失去了时间以及地域的限制,交易对于象变患上难以明确,进程更为不透明。这无疑加大了监测与管制的难度。 电子货泉在网络银行的业务传递中盘踞了主要的地位。电子货泉的发行使流通中的货泉需求减少,而电子货泉的活动性也一样影响电子货泉的发行范围以及余额,其发行的范围越大,可用于结算的余额就越多,但同时也请求有更多的传统货泉随时筹备赎回至关数量的电子货泉,这就请求中央银行有足够的货泉贮备。电子货泉的发行以及流通对于央行的货泉政策提出挑战,也对于货泉供给调控能力提出质疑。专家提出,第1,应由金融监管部门统1计划管理电子货泉与网络银行,并树立1套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消费者、商家、银行以及清理机构的权力以及义务;在发展电子货泉的同时树立起对于其发行、流量、统计的监控体系及认证中心;将网络银行业务正式列入金融机构管理规模,树立专门的网络银行准入轨制,制订网络安全标准,树立安全认证体系等。第2,金融监管应不断加强。跟着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体系的效力提高,金融立异活跃,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加大,因而,在行政式的直接金融管制放松的同时,以风险节制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监管应不断加强。 4、有关问题 针对于网络经济前提下金融立异的新特色,进行金融立异的进程中应注意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调剂观念 要充沛注重网络经济带来的影响,从对于金融立异的被动适应,转为主动进行金融立异,进而变成先导型金融立异,使信誉货泉可以在出产潜力允许的前提下先于出产而呈现并带动经济的发展。同时应充沛施展创造精神,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应国情的、知足市场需要的金融立异。 二.加强调研 当代金融学的钻研已经经获得丰硕成果。1方面,要加强对于新经济确当代金融成果的钻研,提高金融立异的知识含量。另外一方面,要加强对于国内现实市场的需求与潜伏市场需求的钻研。吸引已经有的成果,用理论联络实际的法子推动金融立异。 三.培育人材 人材是网络经济的灵魂,金融市场的发育以及完美、金融立异的推动、金融理论的钻研都离不开人材的首要作用。要加快金融人材队伍建设(包含管理人材、技术人材、经营人材),其中金融企业家又起了尤其首要的作用。 四.构成轨制 金融立异是推进金融业发展,以适应网络经济请求的首要手腕。因而,要在轨制上保证金融机构从事金融立异的踊跃性。1方面,通过对于产权的界定以及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加之立异收益机制的树立,使金融机构愿意踊跃从事金融立异。另外一方面,要降低金融立异的交易本钱,构成1个利于立异的优良环境。 金融创新论文:金融创新对中国金融行业成长的效应浅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我国的金融业得到了稳步发展,而在金融自由化趋势的直接引发下,国际金融领域也发生了一场以金融创新为主导的“金融服务业革命”。金融创新是指金融行业内各金融要素实行新的组合,具体而言是金融机构为生存、发展和迎合客户的需要而创造的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新的交易方式以及新的金融机构,是资产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的重新组合。其本质是:通过建立新的体制,采用新的方法,推出新的金融工具,使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达到高度统一,从而提高金融效率。在这场深刻而广泛的创新浪潮中,金融创新通过不同渠道、不同的方式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多方面的影响,同时也对金融行业的成长产生深远的影响,并且成为理论界讨论的重要方向。 一 金融创新推动金融行业成长的动力机制 金融创新成为金融行业成长的主要推动力,并且为金融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在我国加入WTO后就可以明显发现,随着各项承诺的逐步落实以及QFⅡ,DR等的逐步开展,我国金融业在对外开放方面将越来越有经验,人们已逐步意识到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但是2008年金融危机中对我国煤矿企业是一个打击,关于《2008年10月云南煤炭经济运行情况》的材料和各渠道反馈的情况显示:由于耗能产业经济出现大幅下滑,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的煤炭需求量自9月起严重萎缩,导致10月份煤炭销售量比上月大幅下降,其中冶金用煤降幅达72.2%;煤炭价格也因此一路走低。以曲靖市为例,烟煤价格已从最高时的679元/吨降至280元/吨左右;煤炭企业库存比年初增加185.9%;大部分煤矿已出现停产维修的状况。“这样的状况11月份还将进一步加剧。”说明在中国金融发展的进程中,体制转换因素,改革政策因素的推动力仍是主导,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确立,金融发展将主要依靠社会经济机体的内部力量――金融创新来推动。而金融创新会从多个渠道影响金融行业的健康成长。 1、市场因素。市场是最直观的因素,主要表现在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深度与广度。金融工具创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品种,使金融市场容纳的金融资产种类不断增加,完善和拓展了金融市场的职能。其次是金融创新加速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金融市场一体化受多方面原因共同影响,技术上,存在的技术创新为金融创新提供利润空间,先进的电子计算机技术、远程通讯技术与信息处理技术使金融交易信息的获取传播与处理变得快捷、高效。体制上,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以金融自由化为特征的金融体制为金融市场一体化提供了有利的体制背景与必备的市场条件。 2、抗击风险能力因素。金融创新的推出一方面满足了客户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拓宽了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范围与发展空间,增强了金融企业的筹资能力,提高了金融企业组织与运用资金的能力,扩大了资行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收入,提高了盈利能力。但是金融创新在好的方面来讲,衍生了一些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在定程度上具有规避各种风险的功能,但是这些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也会给市场带来新的风险。如期货交易具有高风险的特征,但是通过与其他相关市场链接推出套期保值、套利、期权等交易方式,使得金融参与主体能够根据对市场风险与其自身风险的偏好选择适合的金融产品,实现风险的转移,最终实现风险最小化。 3、竞争力因素。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我国经济是不断市场化,竞争是越来越强烈。随着新金融工具与业务的出现,使得传统金融工具与业务所能带来的利润减少,金融机构之间原有的利润分配局面将打破,围绕利润分配的重新均衡,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这种竞争提高了金融企业的整体运作效率,激烈的竞争又促进金融创新。金融创新与金融竞争的互动关系使得金融组织的创新使金融企业体系不断有新的机构加入,形成多元化金融机构合作与竞争并存的格局。而且为金融创新强化了金融企业竞争的外部压力,同时金融竞争又是推动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实现了创新――竞争――再创新循环的一个过程,整体上实现了金融行业向着一个更高方向发展。 二 金融创新对中国金融行业成长的效应分析 从历史数据分析,云南煤炭行业发展总体水平偏低,众多小煤矿抵御风险的能力偏弱,在市场波动中面对的形势将更严峻,但是,站在全局的高度,应该积极寻求减少损失、变被动为主动的办法,而通过金融创新,是最好的办法之一,金融创新可以通过短期与长期两条途径促进金融行业成长,从短期与长期两条途径可以分析金融创新能多大程度上推动行业成长就是金融创新的成长效应问题。短期内金融行业的成长效应受到不变要素的制约,长期内金融创新有利于实现行业升级。本文将根据微观经济学中的生产理论,建立一种单一的金融行业成长函数: 1、短期内金融创新的行业成长效应 2、长期内金融创新的行业成长效应 图2中G(I,O)曲线为无差异曲线,由于MRSIO也是递减,所以曲线凸向原点;AB为金融行业成长的金融生态环境约束线,如果生态环境变优,AB向右移动。G(I,O)与AB线切于C点,表明在该金融生态环境下金融行业实现最优成长。从图2可知,金融创新的行业成长效应受到金融行业生态环境的影响,金融行业各金融主体内部的产品组合水平和各金融主体间金融产品的组合水平,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国家市场化建设程度,法制完善程度,政策的扶植状况构成环境整体,影响效应大小。假设金融创新发展,改善和外界环境的适应程度,那么AB曲线移动,改变为AF,补充辅助约束线EH,我们可以找到一条更高的无差异曲线G'(I,O)与辅助约束线相切,这就是金融创新的成长效应。 总之,金融创新为金融业注入了巨大活力,但也加大了金融业的风险。从整体看,金融创新的积极作用远远超过它的负面影响。应当积极的推进金融创新,并采取有效措施趋利避害。金融创新立足于实体经济并服务于实体经济;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并重,加强场外监管,保证金融创新的基础资产质量,审慎对待复杂的金融产品创新,规范信用评级,加强风险控制;坚持行之有效的外汇管理政策。从大的方向讲金融创新在业务拓展、机构放大、就业人数增加与素质提高等领域,更好的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还更好的带动了金融机构资本扩张能力和设备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金融创新论文:金融创新的我国虚拟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 传统经济是以工业为基础的经济,而虚拟经济则是以金融为基础的经济。从内容上看,虚拟经济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金融,它的产生和发展与货币、信用等金融要素密切相关,金融创新推动着虚拟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应遵循高效与适度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发展虚拟经济,积极培育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强化金融监管,有效防止金融泡沫的膨胀。 [关键词] 金融;虚拟经济;对策;创新 虚拟经济是与实体经济相对应的经济形态,是指以股票、债券及金融衍生品等各种虚拟资本为工具,以金融系统为依托,脱离实体经济活动的经济运动形式。虚拟经济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货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大量出现而产生的,主要是指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品等各种虚拟资本工具及其发展。正是由于证券市场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存在大量的投机活动,使得金融市场的交易额和金融活动本身的价值迅速增长,从而形成规模不断扩张的虚拟经济。 1现代金融与虚拟经济密切相关 1. 1现代金融是虚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内容上看,虚拟经济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金融,各种虚拟资本的交易流转,都是通过金融业进行的,虚拟资本是虚拟经济循环流转过程中的主要内容。从国民经济的价值构成来看,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组成一个倒金字塔的结构(见图1),倒金字塔下两层中的资本属于实际资本的范畴,它们的运动构成实体经济,其发展速度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不过5%。顶上两层中的资本属于虚拟资本的范畴,它们的循环运动则可以相应地称为虚拟经济,正以加速度在膨胀。这种不协调的发展态势形成虚拟经济的“纸面利润”与实物经济产品的巨大差距。 1. 2虚拟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与货币、信用等金融要素密切相关 当贵金属、铸币代替实物充当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货币就成了一种纯粹的价值符号,失去了直接的实物的支撑。特别是随着银行信用的发展,银行信用所创造的货币,使借贷资本多于现实资本并参与实际资本增值的分割。如果说铸币和纸币是基于国家和银行的信用,那么债券、股票等则是以企业信用为依托的价值符号,这种价值符号的出现也就意味着信用关系在全社会范围内的进一步扩大。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与金融理论的发展加速了金融创新的步伐,大量金融衍生品随之出现,各类指数期货、期权合同,比如利息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和物价指数期货等随之出现。随着这些金融衍生品交易在经济中的快速膨胀,整个经济的虚拟化程度越来越高。 2 金融创新与虚拟经济发展的联动关系 2. 1金融创新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原始推动力 所谓金融创新是指金融领域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创造或引发新事物,它的表现多种多样,既包括货币和信用形式的创新,又包括金融机构组织和经营管理上的创新,还包括金融工具、交易方式、操作技术等技术上的创新等。虚拟经济主要依托于金融业,作为金融因素的货币与信用是虚拟经济产生的重要基础,金融创新和金融深化是虚拟经济得以不断演进的基本条件。随着经济货币化程度不断加深和金融日益深化,以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为标志的金融创新进一步推动了虚拟经济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进入了一个全盛发展时期,有力地冲击着传统的经济运行方式。创新不仅革新了传统的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方式,打破了金融活动的国界局限,而且改变了金融总量与结构,重塑了金融运作机制,提高了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导致金融业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极大地推动了虚拟经济发展。 2. 2规模适度的虚拟经济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从微观角度看,虚拟经济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运作效率,使金融企业的信用创造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金融创新一方面通过提供了大量个性化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同时增加了金融商品和服务的效用,增强金融企业的基本功能;另一方面,借助电子信息技术提高支付清算能力和速度,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减少实际货币需求,节约大量流通费用。运作效率的提高引起了资金流量和资产存量急速增长,提高了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规模报酬,降低了平均成本,使金融机构的盈利增加、效率提高。 从宏观角度看,虚拟经济提高了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促进了全球市场一体化,提高了各国金融市场间信息传递和价格反应的能力。同时虚拟经济创造了大量金融新产品,使各类投资者不仅能进行多元化资产组合,还能及时调整其组合,在保持效率的同时分散或转移风险,增强剔除个别风险的能力。虚拟经济增强了金融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性创新使金融市场始终保持着对投资者足够的吸引力,有利于活跃交易市场。当代金融制度和组织结构方面的创新为金融机构开拓新业务、提供新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和组织保障,而金融业务和管理方面的创新则把金融机构的业务开拓能力发挥到最大。 2. 3虚拟经济过度发展也将影响金融稳定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20世纪最后几年世界虚拟经济进程明显加快,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极大地推进了社会信用的广泛发展,使股票市场、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大规模发展。商品的流动越来越被金融资本的流动所代替,通过直接投资,各个国家的比较优势得以发挥,国际分工进一步深化,这反过来又极大地推动了国际资本的流动。但是虚拟经济的过度发展也对实体经济产生了不利影响。首先,虚拟经济的急剧变动会通过利率、汇率或资产价格变动迅速传播到实体经济中去。自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全球曾出现过两位数的持续通货膨胀,世界主要储备货币间的汇率更是急剧频繁震荡。在实体经济中,无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出现了多次经济衰退或危机。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摩擦为虚拟经济增加了利润,但却增加了实体经济的成本,这正反映在实体经济用于金融风险管理的成本在不断持续攀升;其次,虚拟经济的过度发展还将使经济体系崩溃的危险性增加。正如货币通过银行信贷可以产生派生存款一样,贷款的偿还也会成倍地削减已创造出来的货币,导致全面的通货紧缩。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金融机构一旦破产将有可能引起金融市场的波动,市场波动再反作用于机构,这种恶性循环最终将导致全球的金融危机。 3 以金融创新为基础的虚拟经济发展历程分析 虚拟经济理论的最早起源于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三卷提出的“虚拟资本”概念,马克思认为虚拟资本是信用制度和货币资本化的产物,其产生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实体经济中资金筹集的矛盾。当虚拟资本进入流通领域后,因其具备灵活多变的形式成为降低或化解风险的工具,活跃了整体经济。 根据成思危的理解,所谓虚拟经济是指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与循环运动有关的虚拟资本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以钱生钱正是虚拟经济产生的基础,即虚拟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货币的资本化过程。货币进入生产或流通领域后变成了可以产生利息的资本。在这一阶段,借贷往往是私人间的商务借贷行为,例如某甲急需资金, 而某乙手头正好有货币闲置,于是某甲通过向某乙借钱取得了对这笔钱的使用权,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某乙手中的借据就是虚拟资本的雏形,它通过借还循环运动而取得增值;第二个阶段则是生息资本的社会化阶段,即由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将闲置的货币借入,再转贷出去生息,或者人们用手中的闲置货币购买各种有价证券,并从中获取利息。这一阶段是虚拟资本的形成过程,将分散在个人手中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较大规模的经济活动,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时人们手中的存款凭证和有价证券就是虚拟资本;虚拟经济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有价证券的市场化,是提供虚拟资本交易的金融市场的形成过程。在这一阶段,有价证券根据其预期的收益在金融市场上自由买卖,形成诸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金融市场,引导资金向预期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虚拟经济发展的第四个阶段是金融市场的国际化阶段,如20世纪20年代开始有比较大规模的跨国证券投资,使虚拟资本跨国进行交易。尤其是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布雷顿森林协议》及《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推动下,逐渐形成了规模巨大的国际金融市场,同时还形成了一种新的金融市场——外汇市场。期货交易也日益虚拟化,即将购买期货作为一种投机的手段。20世纪60年代以来,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商品的交易陆续出现期货交易方式,1973年还出现了期权交易;虚拟经济发展的第五个阶段是国际金融的集成化,即各国国内的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相互间的影响也日益增大。随着因美元脱离金本位而导致浮动汇率制的形成、金融创新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程度不断增大,虚拟资本在金融市场中的流动速度越来越快,流量也越来越大,从而使得虚拟经济的规模不断增大。 4 基于金融创新的我国虚拟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把金融看作虚拟经济并没有否认金融对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相反,目前关于虚拟经济的理论都认为虚拟经济是从实体经济中生长出来的,是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的。如果虚拟经济的运行发生紊乱,会给实体经济带来巨大问题。“虚拟经济”的提出意义在于强调了经济形态的虚拟化特征。目前全世界虚拟资本每天的平均流动量已高达2万亿美元以上,但与实体经济贸易相关的仅仅是前者的2%左右。在这种日益虚拟化的经济形态中,泡沫经济更多地与金融投机有关,这已为近二三十年以来世界各地频繁爆发的危机所证实。虚拟经济是依托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来进行的。金融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使金融资产的虚拟性进一步增强,在提高了金融运行效率的同时,也使经济泡沫更容易出现。因此,虚拟经济与货币政策、金融危机之间的关系等始终是虚拟经济研究要关注的重要方面,加强对作为虚拟经济主体的金融的“虚拟性”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和紧迫性。 4. 1我国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遵循高效与适度相结合的原则 在中国金融发展进程中,应当注重创造和建立内生的金融环境和金融机制,合理运用国内和国外的金融资源,将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在富有效率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上,努力发展实体经济,为虚拟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在积极发展虚拟经济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金融风险意识,高度警惕泡沫经济的发生。泡沫经济的产生表面源于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但投机仅是泡沫破裂乃至危机爆发的催化剂,其根本原因是实体经济的内在失衡,即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不对称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夯实虚拟经济的基础,加强对虚拟经济运行的监督与管理,控制其与实体经济的偏离度,促进其与实体经济运行的良性互动。 4. 2培育金融衍生市场是推进我国金融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银行商业化、资金商品化、利率自由化和货币国际化正在逐步实现,与其伴生的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也愈加突出,各经济主体逐渐对风险及其管理愈加重视,这就必然要求金融市场提供价格发现和风险转移机制,中国培育金融衍生市场将是必然选择。鉴于中国目前金融创新经验不足,我国衍生市场的发展首先要从运用金融工程的系统分析方法创新金融工具、发展场外交易开始。如发展投资基金,解决高新技术创业的风险分担问题、建立二板市场解决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问题等。同时适时推出金融衍生产品,开发场内交易。如我国近年商品期货市场经过规范正日趋成熟,期货交易方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和掌握,加之衍生金融交易的试点都采用了期货交易,因此可以把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作为先期发展的重点。再如我国当前股市波动甚烈,与缺乏风险转移机制有关,有关方面正在研究推出股指期货的可行性,发展股指期货可以让投资者运用对冲手段,以降低股市风险,刺激股票交易。何时推出国债和股指期货,应该根据基础市场发育和宏观监管水平来决定,尤其应该坚持立法先行的原则,并稳步推进中国金融衍生市场的国际化。 4. 3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有效防止金融泡沫膨胀 虚拟经济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突破实体经济约束、追求效率的金融创新过程。由于经济制度不健全、经济主体行为异化、金融市场运作不规范,金融泡沫频繁出现,金融风险时有发生。为保证虚拟经济的稳定发展,必须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的目标是寻求效率与安全的有效整合,建立和完善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和宏观经济调控体系,通过立法规范、执法规范和经营规范,来达到规范金融活动和金融市场运作的目的,防止由于经济主体行为异化和金融运行失常所引发的金融泡沫过度和由于经济体系扩张或经济运行过热而导致的金融泡沫膨胀。同时积极建立和完善开放型的金融风险预警、监控系统,通过强化国内监控和国内外金融组织合作监控,防止由于国际金融势力侵入国内金融领域而触发的金融泡沫膨胀。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平均年增长率为3%左右,国际贸易平均年增长率为5%左右,但国际资本流动增加了25%,全球股票的总价增加了250%。1997年全世界虚拟经济的总量已达140万亿美元,约为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总和28.2万亿美元的4倍。全世界虚拟资本每天的平均流动量已高达1.5万亿美元以上,约为世界日平均实际贸易额的50倍。世界经济虚拟化创造出空前庞大的金融体系,而随着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的发展,虚拟经济的规模还在继续膨胀。与之相对应的是,根据美联储研究报告,亚洲金融危机共造成全世界投资者总计高达7 000亿美元的损失,几乎相当于中国所有国有资产总值,使东南亚国家20年积累的财富付之东流。由此可见,虚拟经济的发展在给世界经济带来活力的同时,又由于其虚拟性和高风险性,致使世界金融业发展出现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及时加强以金融创新为标志的虚拟经济研究,对于探索发展我国虚拟经济、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培育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金融创新论文:股指期货:市场深化过程中的金融创新 9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机构投资者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金融工具的创新不断加快。不仅发达证券市场竞相开设股指期货交易,新兴证券市场也紧随其后,股指期货交易的发展极为迅速。据统计,全球股指期货的未平仓名义余额从1991年的760亿美元增长到1998年的3210亿美元,增长了4倍多。股指期货的交易金额也从1991年的78000亿美元增加到1998年的208000亿美元,增长了近3倍。此外,从整体上看,股指期货交易额远远超过了股票现货市场交易额,前者是后者的2 2倍(国际清算银行,1999)。 发达国家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一般是市场自然演进的结果,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往往在政府推动下,直接引进发达国家的交易机制和交易模式,因而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顺序往往与发达国家差之甚远。出于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和本国投资者规避风险的需要,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往往把股指期货作为开设金融衍生交易的首选品种。 我国1993年也曾出现过股指期货交易的试点,但当时市场条件不够成熟,使这一创新性的试验中途夭折。经过证券市场的多年快速发展,目前已经基本具备了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市场也对此提出了现实要求。因此,推出股指期货已是势在必行。 一、证券市场快速发展,股指期货功能凸显 1 股指期货的基本功能 在任何市场上,股指期货都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经济功能:一是价格发现功能。股指期货市场价格是由套期保值者、投机者根据供求信息和市场预期通过公开竞价达成的一种市场均衡价格,其变动也反映众多市场参与者对未来股价预期的调整,因而成为股票现货市场未来价格走势的指标。二是平抑股市波动,防止暴涨暴跌。由于股市中存在着众多的套期保值者和套利者,当期货价格对现货价格的偏离超过一定幅度时,市场套利行为使期货价格向内在价值回归;三是增加市场流动性。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性高以及现金交割等特点,满足各种投资者的需要,其流动性远远超过了股票现货市场,带动了股市的活跃。 微观上,对投资者而言,股指期货也具有多种功能:一是套期保值。通过股票组合与股指期货合约的配合使用,能够规避系统风险。正如默顿。米勒所说:“只要有自由市场,就会存在未来价格的不确定性,只要存在未来价格的不确定性,就需要期货市场”(刘也,1995)。如香港恒生指数期货交易中,以对冲风险为目的的交易约占到20%左右,充分反映了恒指期货对套期保值者的巨大存在价值。二是投机功能。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满足了投机者的需要,使投机者愿意承担套期保值者转移的风险,以获取高额利润。三是套利功能。根据各自的风险厌恶程度不同,套利者能够在不同的偏离程度上,对股指期货的波动进行套利交易,获取收益。 2 股指期货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特殊功能 上述都是股指期货所具有的一般性功能,在不同市场经济国家都具备。但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因历史原因具有许多不同于一般证券市场的特征。在此情况下,股指期货不仅具有上述各种基本功能,还能发挥其特有的功效: (1)促进市场深化,拓展大型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空间。在快速扩容过程中,我国股市出现了市场广度和市场深度不相匹配的状况,金融工具单一,投资工具选择有限,市场深度明显不足。随着理性的机构投资者增加,我国证券市场上原有投资品种单一的局面已经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因此投资品种的创新也随之出现。如除了股票和国债之外,又增加了基金、可转换债券等新的投资工具。但金融工具单一、投资工具选择有限的局面尚未获得较大改观,成为大型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券商业务创新和进一步发展的强力约束。从国际上大型投资银行的业务构成来看,衍生产品的交易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如美林证券的股票和股票衍生工具交易收入分别从1996年的12 45亿美元增长到1998年的16 34亿美元;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股票和股票衍生工具交易收入分别从1996年的11 81亿美元增长到1998年的20 56亿美元。如果我国长期与金融衍生市场相隔离,国内大型券商将无缘进行衍生工具的交易,向跨国投资银行的转向将成为一句空话。 (2)建立风险对冲机制,增强投资者风险控制能力。对投资者而言,投资风险主要有两类,即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投资组合的分散化能够规避非系统性风险,却无法规避系统性风险。从相关实证分析的结果看,美国、英国和法国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占总风险比例分别为26 8%、34 5%和32 7%,与此同时,我国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占总风险比例却高达65 7%.可见我国股市不仅波动幅度大、整体风险高,而且系统性风险在总体风险中的比重也较高(张人骥,1998)。投资者对系统性风险的规避有两种策略:一是随着股市波动,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二是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但我国目前既没有做空机制,又缺乏风险对冲工具,所以投资者要规避系统性风险只能从股市退出。而股指期货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既能满足投资者规避系统性风险的需要,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货市场没有做空机制的缺陷。 (3)发挥政策的市场效应,增加政府调控能力。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国民经济的需要,随着证券市场发展、国民经济证券化比率的提高,证券市场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去年下半年政府不断出台股市利好政策,但股市却没有作出预料中的反应。除了券商的融资政策外,对市场长期利好的政策当属三类企业及保险资金入市,但市场反应不如人意。主要原因在于制度决定了这些潜在的股市上的机构投资者是风险厌恶者,与此同时,股市却没有提供相应的风险规避机制,因而即使政策放开,它们也并没有太大的入市动机。也就是说,股市的实质性利好没有得到三类企业实质性的回应,因此政策力度被股市制度缺损所削弱。经验表明,政府调控股市同样需要股市本身的完善和规范。而股指期货的推出,能在相当大程度上缓解这种制度缺损。即使在弱市中,投资者通过股指期货的方向操作,也能在现货市场低风险的大胆投资,从而有效增强政策对市场的刺激作用,发挥政府调控功能。 (4)提高国有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融资能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解困的一条重要渠道就是加大资本市场的融资力度,使国有企业增加资金来源的同时,降低负债比率,优化资本结构。但这必须建立在一个有效率资本市场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市场上要有足够的投资者和资金来承接国企的股票发行。国家放开三类企业和保险资金入市,只是为增加股市机构投资者的力量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实际情况还要看三类企业和保险资金是否有入市的激励。若没有股指期货的推出作为前提,在缺乏避险工具的情况下,其入市动力将受到极大约束。在此意义上,股指期货的推出有利于国有企业的股票发行。 (5)提升本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对于证券市场的开放,股指期货的推出能带来两方面的利益:一是提高市场完备性,增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二是给我国机构投资者及时提供市场磨炼的机会,增强机构投资者将来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国际金融自由化和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趋势下,各国和地区之间证券市场的竞争力主要在于市场机制的完善性 和交易品种的丰富性。为了提高本国或本地区证券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新兴证券市场都采取实质性措施来拓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其中股指期货因其与股票市场的天然关联性,成为首选的衍生交易工具。各国不仅以本国股票指数作为股指期货的标的物,还进一步采用别国指数作为股指期货标的物。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为了与香港竞争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在1986年推出了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的基础上,又在1997年1月9日同时推出了道。琼斯台湾股指期货和摩根。斯坦利台湾股指期货,并于1998年10月、11月相继开设泰国及马来西亚股指期货交易。与此同时,香港期货交易所也于1998年5月26日正式推出台湾指数期货与期权。因此,激烈的竞争迫使各国家和地区加快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如果将来亚太邻国或地区抢先推出以我国股票指数作为标的的股指期货,那么,国内未来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竞争力将大为削弱。随着我国加入WTO的迫近,证券市场的开放只是时间问题,为了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应该未雨绸缪,积极探索衍生金融产品的开发和监管,为未来挑战作好准备。此外,我国机构投资者没有经历过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将来难以与国际上投资机构在同一平台上进行竞争。在股票市场尚未开放的情况下,积极进行金融衍生市场投资,不仅能使我国投资机构通过“干中学”提高本身驾御市场的能力,提高与国外机构的竞争能力,而且也能以较小代价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水平。 二、现货市场日趋完善,期指交易条件基本具备 1 市场快速扩容,市场容量不断增加。我国股票市场从90年代初的试点到现在,仅仅用了10年左右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历程,形成了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架构。无论在市场容量、交易手段、清算体系,还是在监管规则等各方面,都有了飞跃式发展。不仅如此,股票市场的快速扩容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下去。首先是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股票市场的长期支持。其次,目前占GDP比重60%以上的非国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样需要证券市场的有力支持。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股市扩容将是一项长期工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证券化比率的平均水平也在50%左右,远远高于我国目前30%左右的比例。若同时考虑到我国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那么即使证券化比率只达到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股票市场仍然还有相当大的扩容空间。 2 机构投资者迅速增加,为股指期货的运行准备了合适的交易主体。股指期货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长期以来,由于法律和各项规则的限制,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以散户为主,机构投资者仅仅限于证券公司。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发展股市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允许三类企业入市和保险资金入市,为我国股市投资结构的优化创造了良好条件。首先,目前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已有20多家,规模都在20亿元以上,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资金总额已经达到了500亿元左右,占流通市值比重约6%,成为证券市场投资中一股举足轻重的力量。其次,券商增资扩股使券商作为投资者的力量大为增强。目前已有湘财证券、湖北证券等16家券商进行了增资扩股,资本金总额从增资扩股前的不足70亿元增加到增资扩股后的222 32亿元,平均每家券商的资本金达到12 35亿元,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目前资本金在10亿元以上的券商有18家,在市场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第三,三类企业入市又为股市增加了机构投资者的力量。我国三类企业不仅数量多,而且规模大、实力强,三类企业的入市将极大改善我国股市投资者构成,优化投资者行为。第四,保险资金目前通过投资基金进入股市,扩大了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促进了投资基金的发展。而且在将来条件成熟时,保险公司与养老基金以独立主体进入股市时,将成为股市重要的稳定力量。 3 法律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有助于股指期货的风险控制,首先是《证券法》的实施,为股市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最为有利的基础。其次,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会计准则》等的逐步完备,也有助于股市运行的规范发展。第三,伴随着股市的成长,经历了股市上各种风风雨雨,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不断提高,风险控制手段也逐渐丰富和完善。这些都为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和法制环境。 三、我国实施股指期货的方案设计 1 股指期货的国际现状及其借鉴。 在亚洲地区,中国大陆金融市场的竞争对手主要是新加坡和香港地区。此外,美国是世界上金融衍生市场最发达的国家。因此,我们选择美国、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金融衍生市场作为比较与借鉴对象,以构造出符合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发展现状的比较完善的股指期货方案。从表1可知,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股指期货交易都集中在一个交易所内,而美国却分散于各个期货交易所,并且每个期交所拥有不同的标的指数,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采用标准。普尔指数,而纽约期货交易所采用纽交所综合指数等。从股指期货的合约看,包含内容都相一致,但具体量化指标有所差异。表1股指期货的国际比较国家(地区)股指期货开设时间交易所美 国香港新加坡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S&P500)82 4日经225指数期货(Nikkei225)90 9主要市场指数期货(MMI)84 4价值线指数期货(VLF)82 2纽交所综合指数期货(NYSE)82 5欧洲顶尖指数期货(Eurotop)92 10恒生指数期货(HIS)86 5台湾指数期货98 5日经225股指期货86道。琼斯台湾股指期货97 1摩根。斯坦利台湾股指期货97 1泰国股指期货98 10马来西亚股指期货98 11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堪萨斯城期货交易所纽约期货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香港期货交易所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 注:上述美国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尚未包括目前正在交易的所有指数。 2 我国实施股指期货的方案设计: 股指期货方案的设计必须考虑到我国具体情况,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充分吸引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的积极参与,达到“以流动性创造流动性”的目的。 (1)标的指数选择或重构。目前在考虑标的指数的选择时有两种选择:①直接以沪深两市的现有指数为标的指数,在两个市场分别推出以各自指数为标的的股指期货,即上交所推出上海综合指数期货或成分指数期货,同时在深交所推出深圳综合指数期货或成分指数期货。其优点主要在于:一是可以直接利用现有的股价指数,无需重新编制新的标的指数;二是每个市场都有最高关联度的股指期货,有利于市场投资者套期保值。②由于股价指数编制方法以及我国特有的股本结构上的原因,以现有股价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有缺陷。首先,我国综合股价指数是以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以各股票发行股数为权重,但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因而指数变动不能准确反映股价的实际变动情况。其次,两市的成分股指数虽然以样本股票的流通股数为权数,但包容股票样本过少,既缺乏市场代表性,又容易通过刻意打压和拉升高权重股操纵股市,影响市场平稳运行。因此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以流通股为权数的、统一的成分股指数,作为股指期货交易标的指数。 (2)合约规模。股指期货的交易主体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和资金规模较大的专业投资者,因此每张合约价值的设计也应满足机构投 资者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可以设定为50×标的指数。 (3)最小报价单位。最小报价单位是指股指期货交易中每次报价变动的最小单位。为了增加市场流动性,可将最小报价单位定为0 5个指数点,即25元人民币。 (4)合约交割月份。可直接采用国际上通行作法,以3、6、9、12月作为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月份。 (5)保证金水平。鉴于我国股市价格波动较大,在开办股指期货交易初期,其保证金比率可先设定为20%—30%.随着股指期货交易的逐步成熟,保证金率再逐步降低。为了增加股指期货交易的流动性,应允许用现金、国债等多种支付手段作为保证金。 (6)每日涨跌幅限制。由于推出股指期货初期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可以在一段时期内把涨跌幅限制在10%以内,以后随着交易、监管等各方面条件的成熟,可以考虑适当放宽。 (7)交易所选择。目前国际上趋向于证券交易所和金融衍生交易所的合并,如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和德国期货交易所、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和瑞典衍生产品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和荷兰衍生金融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期交所的合并等。因为信息技术的进步使交易所地理位置的优势不复存在,交易所的竞争力主要来源于为投资者提供快捷、低成本的管理各种复杂的交易策略的能力,专业化和分割化的架构模式越来越失去效率。适应这种国际上的演变趋势,提高交易所运作效率,我国应把股指期货交易直接放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这既有利于投资者管理复杂的交易策略,也符合我国推出股指期货这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初衷。 四、股指期货的投资方式选择 股指期货市场上存在着三类交易者: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套期保值者主要是为了降低已经面临的风险,投机者通过预期资产价格的变动来获取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而套利者则通过瞬间进入两个市场的交易,锁定一个无风险的收益。与此相对应,存在着多种投资方式。 (1)指数套利。大量指数套利者的存在能够促使股票指数理性调整。即使在成熟市场上,股指期货价格仍会出现偏离,而出现市场套利机会。在我国股指期货开办之初,实际价格对理论价格的偏离机会将会较多,指数套利将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投资活动。无风险指数套利的关键在于判断两个市场的价格差异。对股指期货而言,就是要判断股指期货的实际价格与相对应的理论价格之间的差异。当期货实际价格大于理论价格时,卖出指数期货,买入指数中的成分股组合,以此可获得无风险套利收益。当期货实际价格低于理论价格时,买入指数期货,卖出指数中的成分股组合,以此获得无风险套利收益。 (2)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有两类:一是空头套期保值,持有股指期货合约的空头,对现有股票的投资组合进行保值;二是多头套期保值,即持有股指期货合约,卖空股票组合。由于我国还没有作空机制,投资者只能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套期保值中关键有两点:合约选择和套期比率。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后,一般只能获得无风险利率。合约选择主要是合约期限的选择,一般遵循交割日最近原则,即选择与套期保值到期日之后最接近的那个交割月份。 最优套期比率的决定如下:定义ΔP=P2-P1为套期保值期限内股票组合的价格变化,ΔF=F2-F1为套期保值期限内股指期货价格变化。ρ为ΔP和ΔF之间的相关系数,σP和σF分别为ΔP和ΔF的标准差,N为套期比率。在套期保值期内,投资资产的价值变化为:ΔP-NΔF. 令P是投资于股票组合的资金总量,F是单个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则ΔP/P、ΔF/F即投资者收益率的变化。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可以通过ΔP/P和ΔF/F之间的关系进行模拟,得出β系数。并且有:ΔP/P=a+βΔF/F.代入上式,ΔP-NΔF=a P+βΔF/F P-NΔF.只有当βΔF/F P-NΔF=0时,(ΔP-NΔF)的价格变化方差最小,保值效果最优。此时有:N=β(P/F)。 (3)不完全套期保值。投资者并非一定要在套期保值与指数套利之间选择,还可以通过改变买卖股指期货的份数,来改变整个组合与市场的相关性,即β值的大小。把β降低为β1时,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数量为:(β-β1)P/F.把β增加到β2时,购买股指期货合约的数量为:(β2-β)P/F. (4)直接针对股指期货的投资。由于高杠杆比率的作用,此投资方式风险较高,但收益较大。事实上,目前在发达金融衍生市场上,股指期货的交易者中,此类投机者最多,它们承担了套期保值者转移的风险,提高了市场流动性。与股票组合的投资相比,股指期货的投资有如下优点:一是不需要花费精力于个股的选择;二是充分运用高杠杆比率,获得高额投资收益。 五、优化制度环境 促进规范发展 比较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市场效率的提高,必须要有一整套“互补性制度安排”作出保证。股指期货交易与整个证券市场的外部环境关系密切,需要解决一系列制度和技术问题,因此在推出股指期货时,必须建立与完善相关制度。 1 法律法规的完善 考虑到《证券法》制定时国际金融形势的背景,和对衍生金融市场风险的担忧,我国《证券法》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同时,《证券法》总则第2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应用指南》中对该条款的解释是:“证券法是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所调整的证券种类的:一是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应限于资本证券,其基本形式为股权凭证(如股票、投资基金券等)和债券凭证(如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等),这两类证券是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基本品种,已有了一定的经验。而对于证券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种,暂不列入本法的调整范围”。因此,由于历史原因和经验上的限制,我国股指期货这一新的金融衍生工具没有包括在《证券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股指期货交易若由《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行规范,则又与现在设立股指期货交易的目的或初衷相违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总则第4条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目前设立股指期货主要在于为机构投资者提供避险工具,提高市场的运作效率以及本国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若放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不利于证券投资机构(包括三类企业)回避风险。我们认为,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冲突,但现阶段开设股指期货交易明显存在着法律上的缺陷。但衍生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国际化背景下的必然选择,不能因噎废食。因此,宜在适当时机对相关法律条文作出修正。 2 引入做空机制,完善市场运行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状况导致了市场不对称问题。因为股指期货交易具有作多和作空的双向性,与之对应的股票现货市场却只能作多,这样形成了单边套期保值,即只能进行买进股票、卖出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但当股指期货价格被低估时,却无法通过“卖出股票、买入股指期货”进行套利,影响市场自动调整价格的功能。因此,应在条件成熟时引入股票卖空机制。为防止卖空交易出现的风险,可以通过高保证金比率进行有效控制。 3 优化股权结构,促使股指平稳运行 为了使股指期货能够准确反映股票价格的变化,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有利于投资者的套期保值,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选择应该选择流通股作为权重。但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构建选择流通股作为权重也存在着股权结构缺陷所带来的一些问题。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固有的不足,存在着相当比重的非流通股,而这些非流通股正是要解决的对象。在将来逐步降低流通股比重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在股价不变的情况下股指却随着流通股比重的增加而上升,股指期货价格随之发生波动,这样无疑会降低投资者套期保值效果。于是,要在流通股作为权重的情况下, 消除股权结构优化对标的指数带来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技术层面上,交易所采用“派式连锁”计算法,在非流通股转为新流通股的上市当日,其市值不计入指数。而在第二天开盘前自动计入指数,从而消除了非流通股上市对指数的冲击;二是制度层面上,现有上市公司要加快股权结构优化的步伐,新上市公司应在股权结构上提出规范要求,防止重蹈覆辙。 4 加强监管,控制交易风险 (1)股指期货对现货市场的负面影响 股指期货虽然能使单个投资者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整个市场的风险却只能转移而无法消除,在一定情况下,市场整体风险反而可能增加。股指期货交易具有“双面刃”性质,其对现货市场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股指期货交易和由此而生的指数套利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会影响市场的稳定。1987年10月美国股灾被认为是华尔街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所致;1987年香港联交所的股灾也认为是恒生指数期货引起。尽管实证研究表明两者之间并非是因果关系,但股指期货交易确实可能加剧市场波动程度。二是作为标的的股票现货和期货市场间具有很高的相关性,股指期货有可能因此成为投机者操纵市场的工具。亚洲金融危机中对冲基金利用股指期货冲击证券市场的事实,充分说明了股指期货的高杠杆性对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尤其是恐慌性时期,市场具有“自增强机制”,往往会导致灾难性后果。 (2)控制交易风险的措施 技术层面上的相应规定:一是在股指期货设立初期,采用较高的保证金制度,进行逐日清算,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再逐步降低保证金比率;二是借鉴股票现货市场经验,当某一投资者持有同类股指期货合约的仓位超过一定比例时(如20%),就要向监管机关及时报告,每超过一定比率(如5%),就需要重新报告一次;三是根据各结算会员的资金实力,分类设定单个结算会员的仓位上限,防止仓位过于集中,防止出现类似于国债期货“327”那样的投机风波①;四是在券商内部推行风险价值控制体系,加强风险管理;五是在交易所内引入实时风险分析系统,全面评估清算会员的流动性状况及财务风险。 制度层面上作出相应规定:一是建立政府设立的期指平抑基金,主要用于应对整个市场因突发性事件出现恐慌局面或巨额资金的恶意投机(如对冲基金利用期指市场冲击香港)。其资金来源可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如股票或债券等方式筹集。二是设立共同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单个会员违约时,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不足部分就以其在风险基金里的份额进行弥补。其资金主要由会员交纳,每个会员所应缴纳资金与其分类时所处位置相联系。 金融创新论文:后金融危机时代下的金融创新及风险监管 一、后金融危机时代下我国的经济发展 19世纪70年代出现的金融创新正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而牙买加体系得以确立的国际货币体系大背景下的产物,是对新出现的风险和机会的直接反映。 2008年金融海啸成为了过去,全球经济也在逐渐的恢复和发展。而随着人民币的升值和GDP跃居世界第二,我国经济的发展更是整体呈现向好的趋势。而在这其中,金融创新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它的产生是这个时代的客观产物,是经济历史长河中的必然产物。新事物的不确定性和不了解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其风险和缺陷,正因如此,金融创新也在不断累积着风险,这也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至今已发生百余次金融货币危机的重要原因。风险存在却没有正确对待和解决,将会带来积少成多从微变大。因而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前进的道路上,我们更要理性的对待金融创新,更加认真的对待金融风险,辩证的去看待金融创新和金融危机的关系。 二、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 (一)金融创新的概念 变更现有的金融体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取现有的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所无法取得的潜在的利润,这就是金融创新,它是一个为盈利动机推动、缓慢进行、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金融创新不仅包括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企业纽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金融服务业结构上的创新,而且还包括现代银行业产生以来有关银行业务:银行支付和清算体系,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甚至还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体系、金融服务、国际货币制度等方面的历次变革。金融创新的根本出发点是服务实体经济,必须立足于满足市场的真实有效需求。具体而言金融创新要做到“四个结合”,即创新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创新与能源交易相结合、创新与中小企业相结合、创新与居民财富需求相结合。 (二)金融风险的概念 市场的规律性和契约精神,使我们意识到任何市场活动都需要约束和监管。现如今,作为市场的产物金融创新如果再缺乏有效监管,那么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演变成金融危机。 伴随着市场化、城市化、工业化和国际化的加速进行,我国已进入风险社会甚至是高风险社会,自然灾害、社会灾难、经济危机、疾病威胁等给我们带来了巨大伤害。而在这其中,金融风险更是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不能因为美国次贷危机引爆全球性经济危机而否定金融创新的意义和作用。而如今除去对经济起到的积极促进作用,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风险问题也在日渐清晰,比如金融顺周期性的风险,大型国有控股银行的风险,混业经营风险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等等。 (三)金融风险监管的重要性 《文明的冲突》一书的作者亨廷顿将控制国际银行系统”、“控制硬通货”和“掌握国际资本市场”这三项列为控制世界的14个战略要点的第一、第二和第五项,足以看到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程度。而2008年的金融危机不论是从波及的范围还是破坏程度都是史无前例的,也使我们认真思考金融危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各国都在积极总结经验和教训以实现本国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风险监管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已经引起了各国的关注,人们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对金融风险监管上。 凡事出现问题都要从源头上去考虑原因,金融危机的根在于不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我们理应需从更深更宽的视野来审视金融创新。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并开始或正在积极着手准备对本国的金融监管不断进行完善和提高,以其建立良好的金融创新文化。因为大家都深刻的意识到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金融竞争环境的建立,有利于降低金融市场的交易成本,有利于提高金融运行效率;有利于防范和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更有利于促进金融秩序的正常合理化、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四)应对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的建议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下,我们要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的关系,必须从以下几点来考虑: 第一,有法可依。法律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监管。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但是也需要遵循客观规律。金融创新是经济的产物,对各方的权益和权利加以规范和规定有助于经济的发展。 第二,自我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从单一的银行成长为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在内的金融家族,金融市场从无到有,发展为拥有股票、债券、票据等比较齐全的市场体系。 第三,理念更新。市场运行中实践证明,金融风险管理还包含着许多具体的管理环节,比如事前评估、过程控制和事后评价,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环环相扣的一项工作。包括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的完善,行政手段干预的合理化,信息的披露的规范化等。因而我们有必要不断更新和完善有关风险管理的理念,这样才有可能更好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为金融创新服务。 三、结束语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新时代。我国的强大和中华民族的崛起复兴,需要经济的支持。在金融自由化、金融全球化和资产证券化的背景下,金融创新的发展更是日益加速,与此同时健全完善的金融法律条文和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是不可忽缺的。 金融创新论文: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演化 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长波理论是研究和分析国际经济发展长周期波动的成因和演变规律的重要视角,本文试着就经济长波与创新周期、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的周期性机理进行分析。 (一)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中,创新具有鲜明的周期性,由周期性的创新所导致的经济发展是不连续和不均衡的,它体现为繁荣和萧条的交替进行。由此,长波周期缘于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周期性变化所导致的经济的长周期性波动,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技术创新的不连续性所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是以周期性波动的形式呈现的,而这种周期性波动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着一种本质联系,周期的产生是因为创新不是均匀地出现而是以集群形式出现。同时,经济长波经历的时间跨度也内在地由技术创新的周期性变化的时间决定,当技术创新和扩散的速度加快时,经济长波周期所经历的时间可能随之缩短。在此过程中,技术创新往往是作为经济新一轮增长的先导,从而引发经济结构的调整,具体包括产业组织的演进、市场结构的变迁和体制机制的创新。熊彼特关于经济长波起因的解释,是以各个时期的主要技术发明及其应用和生产技术的突出发展作为各轮“长波”的标志的,从而使经济长波周期呈现出繁荣、衰退、萧条和复苏等四个阶段。雅各布?J?范?杜因在其《创新随时间的波动》(1986)一文中考察了截止1973年的经济长波,总结了前三波的各个阶段以及第四波的前两个阶段的主导技术创新及其历时时段(表1所示)。陈漓高、齐俊妍(2004)在其《技术进步与经济波动:以美国为例的分析》(2004)一文中通过对二战结束以来美、日、德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波动,并着重对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状况与经济波动进行深入分析,总结了第四轮长波的后两个发展阶段,描述了以汽车和电子计算机为主导的第四轮经济长波(1948~1991),并认为在经济下降期孕育的新一轮技术创新可能会推动经济进入又一轮长波,明确提出正在经历的以信息技术创新和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第五轮经济长波的存在及其第一阶段(繁荣期)开始的时间为1991年。另外,熊彼特还指出每一次经济长波都会产生新兴产业,并且其中的一些新兴产业最终成为国民经济中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同时传统产业受技术创新影响进行大量的改进创新,从而实现产业重组和产业升级。每一次经济长波和一次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相呼应。技术创新推动着新兴产业发展,一旦出现某个新兴产业,高额的利润会诱导大量资本的投入,驱使企业家的需求大量增加,投资高潮紧随而至,新兴产业将急剧发展。而技术创新在关联产业间的扩散、流动,形成新兴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联盟。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奥巴马政府致力于推动新能源战略和发展新能源技术,试图以此为突破口,化“危”为“机”,作为振兴美国经济的主要政策手段,以此发动新的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的总体革命。欧盟提出加快向低碳经济转型,欧盟各国积极响应,如英国的长期目标是实现全欧洲到2020年降低30%的减排,2050年降低60%的减排总体目标;法国考虑创造“零碳经济”;瑞典大力推行“环保车计划”;德国将环保技术产业确定为新的主导产业重点培育;丹麦则在全球率先建成了绿色能源模式,成为世界低碳经济发展典范。日本也重点发展低碳经济,2008年7月29日内阁会议通过了《建设低碳社会行动计划》,致力于以长期目标指导低碳经济发展。印度作为又一发展中大国,近年来也努力通过国家计划统领低碳经济发展,印度于2008年6月30日《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确定到2017年将实施8个国家计划。中国也于2009年提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当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在加紧部署和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许多省市的地方性规划早已纷纷出台,且选定了重点发展领域。应该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计划的调整和筹划适应了经济周期变化的需要,有可能推动世界经济真正走向复苏和新一轮的繁荣。 (二)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的周期性机理卡萝塔?佩蕾丝(CarlotaPerez,2002)在其着作《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中针对学术界对金融与技术间关系问题的忽略,指出了金融资本在技术创新与经济周期之间所起的重要作用,认为“技术革命—金融泡沫—崩溃—黄金时代—政治动乱”这样的顺序大约每半个世纪重来一次,形成一个周期。两百年来这样的技术创新已经发生过五次,产生了五个经济长周期。[4]7-16在佩蕾丝看来,在一次产业革命的发生及其后的经济结构调整、社会制度创新以及金融资本在其中的作用中间,存在着如下的一个阶段序列:一次产业革命的序列开始,即新产业资本的产生(技术革命爆发期)金融资本对新旧产业资本的投入,经济结构的调整期(狂热阶段)由金融危机引起的反思、调整、治理,导致经济和社会制度创新(转折点)金融与产业资本在新的制度支持下的合理的生产应用(协同阶段)市场饱和与技术成熟,埋下新的金融危机的种子(成熟期)下一次产业革命的开始,金融资本投向新技术(技术革命爆发期)。这样的观点看起来有循环论的意味,卡萝塔?佩蕾丝认为,在过去二百年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大体经历过五次这样的产业革命长波周期,其中“金融资本和生产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了增长的节奏和方向”[4]13。而且,技术革命或新兴技术早期的崛起是一个爆炸性增长时期,会导致经济社会出现极大的动荡和不确定性。在由技术创新引发的经济社会的重大演变和革新过程中,金融创新扮演着关键角色。它首先支持了技术创新的发展,继而加剧了技术经济领域和社会制度领域之间的不协调,而这些不协调可能引发冲突的产生和放大。当这两个领域之间的协调建立起来后,金融创新又成为技术创新进入展开期的推动力。一场技术创新即将结束,金融创新又会对催生下一场技术创新产生重要作用。佩蕾丝将技术革命引发的经济演化分为两个时期四个阶段。两个时期是导入期和展开期,各含两个阶段。导入期的两个阶段是爆发阶段和狂热阶段,展开期的两个阶段是协同阶段和成熟阶段,介于两者之间会有一个转折点。如此划分,整个技术变革周期就由爆发、狂热、协同和成熟四个阶段构成。爆发阶段是技术的时代。在这个阶段,旧的技术经济范式已经衰败,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开始形成。伴随着新兴核心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新产品、新产业呈爆炸性增长特征,此时,金融资本开始介入,金融资本成为促进技术革命的新的风险资本。狂热阶段是金融的时代。在这个阶段,金融资本主宰着技术革命不断引导新范式深入地传播,对新兴技术体系、新兴产业过度融资,出现大量金融资本追逐技术资本,产生资本市场狂热发展脱离实体经济的疯狂现象,并进而出现泡沫破裂和狂热衰退现象。协同阶段是生产的时代。在这个阶段,技术开始缓慢走向成熟的商业化和产业化,金融也受到必要的干预和规制,金融资本和生产资本之间形成愉悦的联姻,技术创新与金融资本形成相对的协同和一致性的成长。成熟阶段是孕育的时代。在这个阶段,由于技术的成熟和市场的饱和,技术创新的潜力逐步耗尽,技术革命的动力逐渐衰竭,技术创新的收益不断递减;产业接近成熟,利润率下降,使得宏观经济增长出现停滞,甚至进入 持续的萧条和衰退周期。此时,金融资本开始退出并寻求新的机会,因而,这个阶段也成为新的核心技术、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的酝酿和培育期。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也就是由于两者创新主体不一致(金融资本集团与科技生产者)所带来的问题,如创新收益分配不一致、创新激励不充分等。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如下研究假设:H: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互动具有一定的历史规律、周期性机理和趋势性特征,这需要探讨由于创新主体不同所引发的创新主体效用最大化问题。 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的演化博弈分析 为了更清晰地说明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的相关假设和观点,本文构建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通过分析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科技生产者与作为金融创新主体的金融资本集团的动态演化博弈过程,探寻促进两者结合的制度框架与政策安排。模型假定条件如下:(1)设θ表示创新主体对创新资源的投入程度,θ∈[0,1],θ=1时表示创新主体完全投入创新资源,为理想状态下的状态;θ=0时表示创新主体完全不投入创新资源。因此,在金融创新主体与科技创新主体的互动过程中,θ值一般为正,且数值不断上升。(2)设Δr表示创新收益,它表示在科技创新收益外溢的条件下,作为金融创新主体的金融资本集团的占优策略,也即Δr要受到θ的约束,同时Δr越大,表示金融资本集团对创新活动的参与程度越大。此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科技生产者可以根据最优策略选择达到效用最大化UP*,最优策略选择为θ*;金融资本集团地方政府最大效用为Uf*,最优策略选择为Δr*。这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科技生产者可以通过多回合了解金融资本集团的行为特征,从而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同时金融资本集团也可以通过这一博弈过程达到自身效用最大化,从而实现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科技生产者与作为金融创新主体的金融资本集团的效用最大化,实现激励相容。这一动态博弈模型很好地解释了科技生产者与金融资本集团推动创新融合的路径选择:在科技生产者行动决策θt的基础上,金融资本集团总是会有一个占优行动策略Δrt,Δrt中表现出了金融资本集团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作用和机制———Δrt中带有金融资本集团内部各成员对于金融创新和金融制度变迁的需求。在Δrt的基础上,科技生产者会在下一期行为中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并对占优策略进行修改,在不断推进θ值下降的动因下,科技生产者同时也考虑到了金融资本集团对相关制度创新的诉求,这一诉求在模型中被涵盖到Δrt当中并通过金融资本集团的策略反应出来。因此,科技生产者根据Δrt制定下一期行动策略θt+1,由此不断演化下去,多次博弈在这一机制下,在实现科技生产者与金融资本集团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不断创新制度供给,推动整个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整体变迁。 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的制度支撑 (一)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联动的利益联结机制要以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改变科技与金融各行其是、单打独斗的思路和做法,突出发挥好科技创新的利益诱导作用和金融创新的服务平台和资金杠杆作用,将科技成果预期转化为撬动金融的利益杠杆,进一步实现金融政策与科技政策的无缝对接。同时,要不断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联动的利益联结机制,使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之间以创新利益共享的方式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紧紧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个中心任务,支持新兴产业的先导和支柱作用,提高辐射带动能力,走集群化发展之路,着力搭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融通资金、风险控制等服务平台,不断健全利益联结、风险防范、监督约束等机制。针对技术革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客观要求,制定专项科技金融服务方案,着力扶持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加大对传统产业升级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技术转化的附加值;创新服务产品和服务手段,不断拓展金融供给的多样性;开发多种信贷产品,支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的中小技术型企业。具体而言包括如下任务:其一是形成利益驱动机制。体现在创新层面上是各种动力机制的确立,科技创新主体与金融创新主体在利益的驱动下主动结合,并在合理配置资源与分割利益的基础上,进行高效率的创新活动。处理好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关系,促进创新主体、研发、融资、中介、管理等各系统之间的关联,发挥创新集群、创新联盟、融资平台的优势,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促进联动目标的实现。其二是形成“激励相容”利益机制。一方面,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行性,激励创新的积极性。知识产权制度和专利保护制度是以保护技术创新主体以及参与各方的创新利益和创新权益,并以此激发技术创新主体和参与各方的创新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对创新集群内各主体形成有效激励和评价,降低或分担单个创新主体的风险和压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创新系统内的创新动力和创新资源吸纳力,保证各方利益的“激励相容”。从产业发展的视角来看,在产业起步阶段,通过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扶助、金融倾斜来提供成长源动力;在产业扩张阶段,通过法律规章制度来规范技术创新主体和金融创新机构的行为,诱导传统产业更新和新兴产业涌现,实现产业跨越性发展目标。其三是形成基于创新利益相关者的多主体创新模式。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结合和联动是当今新的课题,它要求更多并行、多角度的创新资源整合和相关利益要素的高效集成,形成以创新利益相关者为基准的多主体创新模式和科技资源配置模式。如通过官、产、学、研、金、中(介)等创新要素的集成和联合,促进各主体在合作竞争中通过利益相关的维系,获得共同利益,谋求共同发展。其四是形成创新收益的分配机制。由于不同的企业对一个技术机会拥有不同的职能联系,从而会形成不同的创新利润期望。只有那些期望从创新中获得可观利润的人才会创新。[6]具体而言,金融创新收益是指金融家的创新劳动收益———投资知识商品生产研发和实现而获得的价值。技术创新收益是指创造者或创新者的创新劳动收益———创新劳动者通过科技上的发明创造等创新性劳动而获得的价值。[7]创新过程中要处理好“外溢比率”即创新收益分配的份额问题,即要处理好技术创新收益溢出性、非独占性与金融创新收益独占性间的关系,形成多方共享创新收益的分配和激励格局。 (二)建立“官产学研金”等创新资源协调发展的联动机制和创新体系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情,而需要官产学研金等部门和全社会之间通过市场机制来协调、互动,使创新资源和要素实现在全国范围内最优的配置。其中一环的脱节将影响整个创新机制的良性运行。从当前来看,科技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创新主体的活力和动力不足,企业尚未真正成为科技投入主体、技术创新主体和成果转化主体,官产学研金紧密结合、耦合联动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而目前我国在风险资金、创新投融资上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机制,产学研的合作也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尽快协调和改进。要继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完善官产学研金的科技合作体系,促进官(政府)、产(企业)、学(高校)、研(科研机构)、金(金融机构)的有效结合,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产学研结合的新技术与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充分发挥官(政府)的主导作用、产(企业)的主体作用、学(高校)的基础作用、研(科研机构)的骨干作用、金(金融机构)的保障作用。要形成两类创新主体互动的制度和机制。科技创新的主体包括作为基础研究主体的科研院所和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金融创新的主体是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各创新主体间的互动协作,有助于实现对创新系统内各种科技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创新的整体能力。产业集群作为区域创新环境,不仅具有创新资源,而且有促进创新主体互动的制度和机制,这种制度不仅会再造新的创新资源而且还会促进创新资源(主要是知识、人才资源)的快速流动。当前,要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构建新兴产业投融资平台,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以此作为金融与科技合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三)构筑基于产业生命周期的新兴产业投融资服务链新兴产业处于一个产业 生命周期的孕育和成长期,也就是经济长波的初期。新兴产业具有孕育、成长和发展三个阶段的特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孕育期,技术成熟度低、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多,新兴产业的培育充满了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这往往需要政策性金融制度的安排,同时,政策性的信贷支持在此阶段也很重要。另外,处于孕育期所具有的高风险、高增长的潜力特征,需要来自私募股权基金(PE)、风险投资基金(VC)、创业板上市等风险偏好型的股权融资模式[8]的参与。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期,其产业规模与产业增长潜力适中,风险和收益均为适中水平。此时,间接金融制度的安排尤为重要,可通过设立中小商业银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性贷款机构等金融创新方式。另外,政策性贷款有效融合了政策性信贷支持与市场性信贷支持的机制优势,是另一种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形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期,其产业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特征,产业规模较大,产业增长速度稳定。此时,需要政策性金融机制的扶持作用,这种扶持方式可能更多的表现为:一方面政府通过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扶持政策,来引导信贷资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先上市政策,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载体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上市。[9]同时,间接金融制度如商业银行的市场化信贷支持也是重要制度安排。另外还需要通过证券市场主板公开上市的直接金融制度形式,此时,在孕育期的风险投资则实现退出。 (四)促进科技金融制度与政策间的有机衔接和有效整合具有适应性效率的金融制度结构应当具有制度耦合性特征,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正式制度内部是耦合的。要整合现有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类政策、法规等制度,促进金融支持政策间的耦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存量政策效应。目前,把现有的科技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产权激励政策整合好、协调好、配合好,发挥存量政策的更大作用,尤为必要。[10]第二,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是耦合的。当前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正处于培育和起步阶段,迫切需要制定和实施支持各种要素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进入的金融和财税政策;需要鼓励民间资本、创业资本、私募股权基金参与此过程,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营造多元化的金融制度环境。这种具有耦合性的金融制度结构,有助于形成一个更高层次的金融自组织系统。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推动科技与金融更紧密结合,为支持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了财政、税收、金融、科技等政策。针对这类政策资源聚集的现象,应完善科技金融创新体制机制,更充分地利用政策优势和行政资源,持续增加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创造科技与金融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金融环境下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有机结合,引导带动社会投资,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科技进步和创新活动 金融创新论文:博弈视角的金融创新 内容提要:博弈论是研究决策者在决策主体各方相互作用情况下如何进行决策及有关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理论。在博弈论已被主流经济学所接受的今天,它的发展及应用也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博弈论在所有研究领域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它对金融领域的研究也产生了强有力的影响。本文从博弈的视角分析了金融创新过程中微观主体间、宏观与微观主体间的博弈行为,最后应用博弈中一些较典型的模型对我国金融创新中出现的一些现象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 关键词:博弈论 金融创新 微观主体 宏观主体 一、博弈论概述 博弈思想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初或更早。20世纪60年代,它在经济领域得到推广应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博弈论的发展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逐渐进入主流经济学,同时其在所有研究领域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并开始对其他学科的研究产生强有力的影响。 从定义来看,博弈论是研究决策者在决策主体各方相互作用情况下如何进行决策及有关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理论。与其他理论不同,博弈论强调决策主体各方策略的相互依存性,即任何一个决策主体必须在考虑其他局中人可能的策略选择基础上来确定自己的最优行动策略。博弈论的精髓在于博弈中的一个理性决策者必须考虑在其他局中人反应的基础之上来选择自己最理想的行动方案。 二 、博弈视角的金融创新 在博弈论定义中,我们提到了相互作用,它通常是指博弈中的任何一个局中人受到其他局中人的行为的影响,反过来,他的行为也影响到其他局中人。由于这种相互作用,博弈的结果依赖于每一个局中人的决策,没有一个人能完全地控制所要发生的事情,也没有一个局中人处于孤独的状态。相互作用常使博弈中的局中人之间产生竞争,譬如两个人分蛋糕,每个局中人都希望自己的那块可以分得大一些。然而,竞争仅仅是博弈论中相互作用的一个方面,应该指出,通常的博弈并非纯粹是局中人之间的竞争,相互作用的另一个方面是局中人可以有某些共同的兴趣或利益所在。仍以分蛋糕为例,作为局中人决策行动的结果,蛋糕的大小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局中人的共同兴趣在于增加蛋糕的总量,他们互相“倾轧”之处在于如何分配。所以,微观主体的金融创新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将蛋糕做大”,即创新是为了扩大客户群,增加新的客户;另一类则是“蛋糕的分配问题”,即通过创新吸引其他竞争者的原有客户。在第一个类别中,微观主体作为一个整体,与宏观主体进行博弈。而在第二个类别中,微观主体则在其内部彼此间进行博弈。因此,下文遵循此思路,从这两个方面来探讨金融创新中的博弈。 (一)金融创新微观主体间的博弈 在分析微观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时,假定双方都基本了解所有博弈方在各种情况下的得益,且二者同时选择行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同一时刻两者一起行动,通常在时间上虽有行动的先后,但彼此不知道其他人在采取什么具体行动(直到博弈结束时),其效果仍等价于他们在同时行动。因此可采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来进行深入地分析。 假定模型中参与方只有两方,即金融微观主体A(其行为选择有创新和不创新两种)和金融微观主体B(其行为选择有创新和不创新两种),且参与人的行为均以“经济人”为前提,在此假设下两个金融微观主体都追求其利润最大化。两者的博弈过程如表1所示。在表1描述的博弈模型中,每一次微观主体间的博弈均可看作一个子博弈。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包含两层含义:(1)它是原博弈的纳什均衡;(2)它在每一个子博弈上给出纳什均衡。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就是要剔除那些只在特定情况下是合理的,而在其他情况下并不合理的行动规则。 在表1中,a代表只有一个微观主体创新时所带来的收益,c代表该微观主体创新所需付出的成本。当只有一个微观主体进行创新时将会获得创新带来的全部收益(a-c),而当两个主体同时创新时,收益将会减半(a-c)/2。一般情况下“a-c 0”,则很明显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创新,创新)是一个纳什均衡,更严格地说,是一个严格优势策略均衡。依此类推,可以得出,在每一次新的金融规制后,(创新,创新)这个策略都将是至下次新规制出现前的子博弈的纳什均衡。因此,在利润的驱动下,微观主体都会选择创新这样一个策略。 (二)金融创新宏观主体与微观主体间的博弈 在本文中,宏观主体为规制者,而被规制者则为微观主体。在规制者与被规制者不断进行博弈的过程中规制方几乎总是处于被动反应的地位,不仅是创新与规制之间的博弈导致规制弱化,而且在金融自由化、一体化的背景下,混业经营时代的到来都使得金融规制阻力重重。 在分析两者之间的博弈过程时,假定双方都基本了解所有博弈方在各种情况下的得益,且二者行为不是同时进行,而是依次选择。当金融规制过严时,会产生金融创新;创新带来新的风险,又会导致规制措施的实施。因此可采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来进行深入地分析。 假定模型中参与方只有两方,即宏观主体A(其行为选择有规制和不规制两种)和微观主体B(其行为选择有创新和不创新两种),且参与人的行为均以“经济人”为前提,在此假设下宏观主体追求效用最大化,即以最小的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规制的效用;微观主体追求其利润最大化。两者的博弈过程如表2所示。 在表2中,a代表宏观主体实行规制带来的效用,c代表实行规制所需付出的成本;b代表微观主体由于创新所带来的收益,d代表微观主体为创新所付出的代价。一般情况下,“a-c 0, b-d 0”,则很明显在这个博弈过程中(规制,创新)是一个纳什均衡,更严格地说,是一个严格优势策略均衡。依次类推,可以得出(规制,创新)这个策略在每个子博弈中均是纳什均衡。因此,它就是整个博弈过程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当现行的规制制度具有约束力时会限制金融机构的获利机会,金融机构为追求自身利益必然选择通过创新金融工具或经营方式来逃避金融规制。而对于这种创新行为,金融规制机构必须要调整对策,采取新的规制政策与规则以抵消金融创新所可能导致的负效应。其结果必然是:金融创新部分抵消了原金融规制的预期效应,但随之而来的是另一种内容和结构的金融规制政策。这个博弈过程不断反复进行,但其决非无意义的反复,每一次创新一一规制一一再创新都不会是单纯地回到原点,而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一直到出现这样一个状态,金融机构从金融创新中获得的净收益b-d =0,金融机构如果进行金融创新将得不偿失,此时,金融机构没有创新的动机,金融规制机构也不发生相应的成本去规制,两者就达到了一个平衡点,最终使稳定的金融结构得以确立,这个过程也是金融领域中的帕累托改进过程。 三、博弈论在我国金融创新实践中的应用 (一)金融创新产品的客户群定位 国外很多人都有日光浴的爱好,因为它有利于身体健康。现在设想较长的沙滩上比较均匀地散布着许多日光浴者。太阳的照射使人们需要补充水分。假如有A与B两个小贩来到海滩,以同样的价格、相同的质量向日光浴者提供同一品牌的矿泉水(或啤酒)。在直线状的海滩上他们应当如何合理地安置自己的摊位呢?若将海滩长度标准化为1,那么图1中的[0,1]线段则表示海滩,“* ”号则代表那些日光浴者[5]。 再作一个合乎逻辑的假定:通常情况下,日光浴者总是到距自己最近的摊位购买矿泉水。根据这个原则,不少人将会赞成如下的摊位安排:如果以0为起点,A在1/4处,B在3/4处。这样既方便了众多日光浴者,而且A、B两人各占约一半顾客的生意,可谓公平合理、皆大欢喜。 然而,生意人都有自己的“理性”,只要手段合法,总是希望自己的生意尽可能地红火,至于他人生意的好坏则不管自己的事。正是出于这种理性,小贩A自然地产生如下想法:如果我将自己的摊位往B那儿挪动一下至A'位置(仍见图1),那么从0至A'范围内的人显然是我的顾客,而A'与B之间的中点将从原来的1/2处移至1/2右边的C处,从A'至C范围内的人也将成为我的顾客,这样无疑地我从B那儿“夺”走了一部分生意。毋庸置疑,这是个好主意!然而,B也是一个“理性”的商人,这种简单地扩大顾客数目的办法他不会想不到,因此B自然也会将自己的摊位往A的方向挪动。不难想象,双方“斗智”的结果将使A、B两个小贩的摊位都移到海滩中点1/2处相互为邻,并相安无事地 做起他们的矿泉水买卖。 这个现象实际上是两个理性人采用理性行为的自然结果。回到长街上的超市现象,如果地段的繁华等其他原因可以认为性能共同的话,那么,只要条件许可,超市的几乎相依为邻现象完全可以看作公正的市场竞争的合理结果。 将上述博弈理论应用到金融创新中时,我们可以将所有的客户组成的群体作为一条沙滩,从左到右,对风险的偏好依次增大,即最左边是风险绝对规避者,最右边是风险绝对喜好者。金融机构在进行创新时,同沙滩上的小商贩一样,为了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会将创新定位在客户群的中点。然而,实际中我们发现很多金融创新产品并非定位于风险适中,这是因为上例中,假定日光浴者在沙滩上是均匀分布的,而客户数量在每一个风险区间是不同的,即并非均匀分布。所以在用上例分析金融创新产品定位时要考虑到“线段”的密度问题。 图2中的“*”号表示每个风险段中的客户数量,从而导致了线段的密度发生了变化,均衡点不在是中点,而是客户数量最多的风险区间。 当然,考虑了密度只是考虑到了数量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还应将客户的财富作为权重才能更贴近实际,所以在实际中金融机构也会推出适合数量较少但拥有较多财富的客户的产品。 (二)智猪博弈模型在微观主体间博弈的应用 下面我们再就博弈论着作中常见的另一个简单的例子智猪博弈(Boxed pigs)来对金融创新进行分析。 笼子里面有两只猪,一只比较大,一只比较小。笼子很长,一头有一个按钮,另一头是饲料的出口和食槽。按一下按钮,将有相当于10个单位的猪食进槽,但是按按钮以后跑到食槽需要付出“劳动”,加起来要消耗相当于2个单位的猪食。问题是按钮和食槽分置笼子的两端,按按钮的猪付出劳动跑到食槽的时候,坐享其成的另一头猪却早已吃了不少。如果大猪先到,大猪呼啦啦吃到9个单位,小猪只能吃到1个单位;如果同时到达,大猪吃到7个单位,小猪吃到3个单位;如果小猪先到,小猪可以吃到4个单位,而大猪吃到6个单位。 智猪博弈的具体情况就如表3所示。如果两只猪同时按钮,同时跑向食槽,大猪吃进7个单位,付出2个单位,得益5个单位,小猪吃进3个单位,付出2个单位,实得1个单位;如果大猪按按钮,小猪先吃,大猪吃进6个单位,付出2个单位,得益4个单位,小猪吃进4个单位,实得4个单位;如果大猪等待,小猪按按钮,大猪先吃,吃进9个单位,得益9个单位,小猪吃进1个单位,但是付出了2个单位,实得-1个单位;如果双方都懒得动,所得都是0。 比较后发现,“等待”是小猪的优势策略,“按按钮”是小猪的劣势策略。先把小猪的劣势策略消去。在剩下的右边一列中,比较4和0,“等待”就变成了大猪的劣势策略。把它也删去,就得到智猪博弈的结局:小猪只是坐享其成地等待,每次都是大猪去按按钮,小猪先吃,大猪再赶来吃。 在我国金融市场中,有规模庞大的四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工、农、中、建行以及其他较大的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也有一些相对弱势的中小银行。前者可以类比为智猪博弈模型中的大猪,而小猪就是后者。所以,在实际中我们可以看到,金融创新很多都是从大的金融机构开始,而相对较小的金融机构则会利用金融产品的“易模仿性”“坐享其成”,形成了“大金融机构创新,小金融机构等待”这样一种均衡状态。 金融创新论文:金融创新理论的发展与金融监管体制演进 第一,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根本上来看都需要运用金融创新的手段加以解决,金融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连续过程。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来看,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我国目前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金融管理体制,取消分业经营限制尚需时日,在既定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约束下,提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只有也只能依赖金融创新。从我国金融业的稳定来看,金融体系中大量不良资产的形成,既有政策性、经营性方面的原因,也是在特定的制度背景下,各方利益博奕产生的一个必然结果,由于形成机制、存续时间等方面的中国特色,很难采用国外那种集中化、一次性的方式加以解决。同样,由于经营者(人)政治激励与约束的力量在相当长的时期中仍然会大于市场激励与约束,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建设、风险管理约束、市场退出等方面,简单引入国外的做法很难起到实际效果。只有在客观分析认识我国金融问题形成的基础和深层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外经验,依靠金融创新才能“有的放矢”。 第二,金融创新的重要作用,以我国金融创新的持续性、连续性和特色性,要求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进应当鼓励而不是限制金融创新,放松而不是加强管制。应当尽快放弃以片面加强监管为主旨的监管体制改革思路,明确金融监管的目的和范围,充分发挥通过金融创新和风险配置所形成的风险市场化管理手段的作用。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影响,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制度背景下,片面地强调加强监管,依然坚持严格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简单地扩充行政监管力量,可能并不会真正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风险管理水平,反而可能会由于部门利益的影响,在监管权力细分并强化后,导致监管协调成本快速上升,社会的综合监管效率与效益下降。同时,在任何社会,金融监管的权力都与金融寻租行为和金融管理的随意性正相关,无论是政治寻租行为或是经济寻租行为,一旦受到偶发因素的激励,就会形成金融管理体系“重局部、轻全局”,“重短期影响、轻基础体系建设”,“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成为现实,金融体系仍然会保持发展,但这种发展会成为一种“累退式”改进,最终可能导致中国金融业与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逐渐拉大,甚至衰败。 相反,按照现代金融创新理论以及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关系的重新界定,通过金融工具、金融交易方式等创新,积极培育国内风险配置市场,一是有利于行政化的监管方式转变为外部监管与市场约束相结合,利用市场的力量补充和完善现有监管体系的不足,逐步构造可长期依赖的监管体制基础;二是有利于商业银行改善其产品结构,丰富社会金融投资工具,逐步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存贷款业务畸形扩张的局面。 第三,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互为补充,规范的监管是创新的制度保障,富有生机的创新是节约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途径。要利用市场化的手段管理风险和配置风险,提高监管水平,在监管制度与政策方面,需要解决好交易工具、交易市场和交易主体的规范问题。一是要严格规范金融创新的程序和制度管理,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设计、性质与法律关系的界定、营销、投资管理、统计报告等,都应遵循科学规范的管理规定;应放宽对金融创新业务品种的直接限制,尽可能丰富金融创新产品;二是尽快建立可供金融创新产品交易和发展的国内市场,解决诸如利率衍生产品、资产支持债券、次级债券、结构性存款等金融工具的交易规模和流动性;三是逐步放松参与金融创新产品交易的主体限制,提高风险配置的效率。 金融创新论文: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创新 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对于外开放势在必行。我国的金融业要直面竞争,重要的任务是在更广泛规模内展开金融立异、机构立异以及轨制立异。而所有的立异都必需以电子化、网络化为依靠,借助现代科技降低本钱,节制风险,以取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事实上,不乏新兴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展开业务,并在短时间赶超传统业者,成为行业龙头的胜利案例。嘉信理财一九九九年底的股票币值已经经超出美国最大的传统证券经纪商——美林,便是业界典型。 金融网络化或者许是幼稚的中国金融业在与外资金融寡头对于话进程中,后发制胜的宝贝。但金融网络化有它特殊的“游戏规则”,银行、保险、证券3大金融机构对于网络利用各有选择的规模。 几近所有的金融企业都关注着互联网带来的无穷商机。市场认为,金融业以其电子化利用比较早和商务物流需求量比较小等优势,已经经成为目前最合适实现真正电子商务的行业。 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利用也对于金融业提出了立异的需求,金融机构面对于新的商机,需要通过金融立异来进行业务整合,才能胜利施行金融网络化。 .COM其实不能令金融业点石成金 自金融网络化以来,整个金融业进入了爆发性的跃进时期。短短的45年内,各类网上金融交易模式纷纭登场,涉足网上金融交易的企业更是层见叠出,此间,阅历了网络公司介入金融业、传统金融业走网络化道路以及金融行业的全面整合3个进程,涌现了网络证券行业的嘉信、etrade、美林等网络银行业的intuit、wells Fargo网上保险业的ecoverage 网上个人理财的mycfo 以及 money central等行业前驱者。 但是,不容躲避的现实是:多数网上金融交易的实践者至今并未实现盈利。业界将这些失败者戏称为“赔本赚吆喝”。即便是著名的金融网站——etrade也未能幸免于Nasdaq 网络股大跌的噩运。而更多的公司更因战略失误,而难以为继,终究在市场上销声匿迹。 1方面,并不是是所有的金融业务都能胜利移植于网上来做。以网络银行动例,1些基本理财业务如账户查询、转账、开立按期账户及购买基金等业务,均可实现在线安稳过渡。而如网上购物付款、网上按揭和小额现金业务,因存在着现钞以及典质品物流,而很难在网上向客户提供服务。保险业则因产品自身繁杂程度高,只有通过保险经纪人面对于面的解释报价、保险项目以及赔偿程序等,客户方能顺利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这些功能,显然是网络没法支撑的。上述行业产品特征,直接制约了网上银行、网上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 另外一方面,即使是在公认的,最容易实现盈利的网上证券经游记业,至今实现盈利的网络折扣券商也是寥寥可数。Etrade是位列第2的网络交易公司,它的广告语——“踢开你的经纪人”,曾经被奉为业界楷模。但是,在过去的一二个月内,该公司的市值却暴跌七0%。而惟有嘉信理财在取得大幅利润增长的同时,股票市值相应提高了三0%。 由以上事实不难发现,尽管全世界金融网络化浪潮势不可挡。然而,金融业并不是e路坦途。取得市场先机的条件是,科学的商业模型、公道定位发展战略。 金融网络化的原则 金融网络化的施行需要紧紧掌控经济学的基本原则:降低本钱以及提高服务。对于于金融服务业而言,就是不断地进行金融立异,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1、降低本钱 网上证券交易在美国等国家获得了胜利,究其缘由是本钱的降低。在美国,以美林(Merril Lynch)为代表的传统证券公司,其本钱主要在于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全面的、贵族化的经纪服务。因而,客户享受这些服务需要支付高额佣金(每一笔交易平均一00美元-四00美元不等)。而以etrade为代表的新兴网上证券交易公司,应用互联网作为服务平台,以降低服务水平为代价,推出了便宜的易为中小投资者接受的交易服务,为客户创造了更大的优惠空间。 中国的证券公司主要本钱在于营业部,有八0%的本钱都用在为股民提供证券交易的物理场地——营业部的建设上。因而,惟有节俭营业部本钱,在中国发展网上证券交易才有但愿。 目前中国比较流行的做法是把网上证券交易平台搭建在营业部的基础上,这类发展网上证券交易的模式违抗了降低本钱的原则。只有脱离传统证券营业部的网上证券交易才是真实的网上证券交易。飞虎证券网采取了“券商+网站+银行”的模式,在不增添任何营业部物理投资的情况下,直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的既有营业网点,为西南证券的飞虎网用户开户,通过“虚拟营业部”实现了市场规模的延伸。这类合作模式,在资源同享的基础上极大程度上节俭了营业部本钱。 然而脱离营业部并不是是完整遗弃实体的存在,而是需要虚拟与实体的互相依存。客户与金融服务商之间的联络将依赖呼唤中心以及综合性的服务网点。对于于传统的中国证券营业部来讲,需要有1个功能转变的进程,从原来为股民提供交易场所的功能转向为股民提供高质量的综合咨询服务。 除了了早期投资的物理本钱以外,营销本钱是1个公司市场发展的主要本钱。开发金融立异产品,应用交叉销售的手腕来节俭营销本钱也是降低本钱的首要手腕。咱们知道,国际流行的营销本钱的计量方式是“单个客户取得本钱(per customer acquisition cost)”,在“单个客户取得本钱”相对于固定的前提下,提供的产品品种越多,分配到单个品种的本钱越少。 交叉销售作为1种大量节俭营销本钱的市场模式,已经经成为1种国际发展趋势,被愈来愈多的公司采取。飞虎证券网与重庆渝财典当行联手推出网上证券融资服务恰是基于这样的斟酌。用户可以通过飞虎证券网在享受证券交易服务的同时,还可以进行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获准后,典当行便可用其自有资金向个人的资金账户内放款。除了了书面签订协定之外,用户可以完整实现典当贷款的在线预约登记、在线申请贷款、还款以及展期。 2、提高服务 降低本钱以外,金融网络化的另外一个症结点是提高服务。互联网作为1种远程的技术手腕,使患上虚拟化的金融市场的构成以及发展成为可能,客户通过网络终端可以享受综合的虚拟营业网点的服务而金融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三A”式服务,即在任什么时候候、任何处所,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其中包括了更多的公道化、个性化以及人情味。 对于股民而言,首先需要的是股票咨询服务。而目前倍受推崇的是明星式专家咨询服务,所有的服务对于象都向1个或者几个明星专家进行股票咨询,使患上明星专家必需同时关注千只股票。而互联网的利用可使专家队伍专业化分工成为可能,股民的问题通过互联网自动辨认后,直接分配相干专家进行回答。专家队伍的细分化使患上专家咨询服务脱离了明星式的盲目咨询状况,使患上专家 提供的咨询更为可靠。比如飞虎证券网推出的一00专家咨询队伍,每一1位专家只负责一0只-二0只股票,让每一个专家能够因为做的专而做的精。 固然,只有专家仍是不够的,对于于繁忙的股民而言,还需要提示服务,把自己从沉重的股票跟踪中解放出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腕也能够实现这1点,当客户关切的股票行情呈现高幅涨跌,进入高风险期,或者者有公告时,需要患上到及时提示。这就是飞虎电子经纪人所实现的功能。而这只是互联网的无比简单的利用,相似这样的个性化服务手腕,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存在而可行,不断开发新的个性化服务,是网上证券交易的优势以及努力方向。 金融创新论文:农业政策性金融创新探索 目前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弥补市场机制资源配置缺陷的需要从市场经济的规律角度来考虑,普通的金融机构选择投资的对象一般是风险小、收效快、回报高的项目。而农业作为我国的第一产业,特点是投资大、回报小、风险高、周期长,在客观上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商业性金融机构几乎退出农村市场。农业发展需要积累大量的时间,而且发展道路也很曲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后盾来支持其发展。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政府机构的产出常常难于度量,而且政府机构几乎没有竞争对手,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业竞争力不足的缺点。由此可见,要发展农村经济,必须通过政府的推动和协调。有了政府对农业的支持、补贴和调节,才能减小投资风险,弥补市场资源配置的缺陷,通过政策性措施重新合理配置资源。因此,深化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是保证农村经济有条不紊发展的前提。 (二)实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需要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业存在着补贴措施少、国内支持总量小的问题。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大多数年份和某些农产品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目前仍然是个负数。特别是在农民收入问题上,国家补贴水平低,措施使用相当少,这与我国以人为本的宗旨相违背。我们要重视农民收入的补贴措施问题,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完善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措施。面对我国政策支持总量低、管理体制不完善的问题,我们应该继续加大在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完善国内支持政策体制,让钱用到实处,确保资金投放在农业有关部门和基建支出上。政府通过价格干预的手段调节农业市场,建立完善的农民收入支持体系,通过不断调整农业结构,建立规模强大的农村信息网。从结构上调整和完善农业国内支持体系,加大农业政府性投资是今后中国农业金融性改革的发展方向。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缩小与发达国家农业之间的差距。目前中国的农产品计划与调控的范围和领域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仅仅把目光放在沿海地区是不够的,真正地实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还需要放在大范围内才行。 (三)改变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需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特点。我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有着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农村和城市的两极分化。和农村相比,城市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城市的各种金融机构完善,交通方便,有相当发达的二三产业等;而农村的二三产业是一个天然的弱势产业,它的弱质性主要表现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抗灾能力弱,银行信贷机构少。与城市经济相比,农村经济发展有明显的不平衡,因此,我们应该想办法打破两极分化局面,通过政府的支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这也是实现 :请记住我站域名/生活水平一直不高。在这个时候,需要政府出面适当地介入和干预“三农”问题,通过一系列政策性金融改革来保障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的稳定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的一体化,改变目前经济两极分化的局面。 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存在的问题 商业性金融是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的中坚力量,但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却存在供给严重不足的状况,大部分商业性金融退出农村,农业政策性金融最具影响力的只剩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业政策性金融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呢? (一)农村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投入不足依据《巴塞尔协议》,金融机构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在农发行成立之初承诺将注入200亿元资本金,实际到位的资金只有165.8亿元。到2008年末,农发行通过将34亿多元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后,资本金才达到200亿元。但是,目前农发行商业性业务的资本充足率仍不足7%,与《巴塞尔协议》对金融机构最低资本充足率8%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农发行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付资本金、中央银行借款及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后两者是其主要来源。但是中央银行借款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资金来源成本都比较高,而农发行自身盈利能力不强,所以消化这些成本并非易事。同时,通过市场发行的金融债券期限一般在五年以下,所占比重达到了95%左右,这些都与农发行贷款运用的长期性要求不相适应。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了所谓的资源配置优化,1999年已经开始从贫困县撤掉分支机构3万多个,有些县乡机构虽然没有被撤销,但其大多也是只存不贷或多存少贷。到2003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存款所占份额达到53.4%,而农村贷款中的份额却很少,其中农业银行占18%,仅占其全部贷款余额的10%,其他商业银行在农村贷款中所占份额不到1%,占其各自贷款总额的比例更微乎其微。即便是覆盖全国城乡网点最广的邮政储蓄,在农村也是只存不贷。作为农民自己的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也表现出与商业银行同样的盈利动机,大量信贷资金非农化,大量农村资金在农村体外流动,被多渠道分流至城市客户。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金是经济发展的“血液”。随着经济金融的全球化,金融业的良好运转与一国乃至全球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息息相关。当今社会科技不断进步,现代农业逐渐取代传统农业,资金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最关键的要素。所以加大资金要素的投入不仅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推动弱质农业从落后走向比较发达,并最终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二)法制不健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后国外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基本都有专门的保护。如美国先后制定《联邦农业信贷法》、《中间信贷法》和《农业信贷法》;日本1945年依据《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成立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其贷款种类和条件由《山村振兴法》等十余部法律明文规定。它们通过立法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与政府、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关系,把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其他商业金融机构区分开来,运用法律保护权利的同时接受监管。在我国,受农业经营者自身内生特性的影响,加之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农业信贷和农业保险中的 道德风险较为严重,监督控制成本难以降低。而地域和个性的差异形成的逆选择性,更使得农发行的贷款回收率较低。时至今日,我国没有一项政策性银行法律,自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以来,每次都是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实施各种措施。农发行的法律地位至今没有法律法规给予确立,仅有一个政策性银行章程作为它存在和发展的依据。国外农业政策金融都有立法的保障,在支持农业发展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我国农发行少了法律的保障,立场始终受到质疑。因为没有把法律手段作为改革的主要依靠手段,各项农村经济决策的制定都缺乏规范性,同时造成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最重要的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具体的经营方式和财政税收方面没有法律的规范,因此在信贷业务上没有保障。农村经济立法不完善是当前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存在的严重问题。 (三)农业政策性金融逐渐失去了在农村市场的主体地位中国农村的大变革和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仅仅依靠市场经济的无形之手是不能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在大银行商业化的过程中,许多大银行争相从农村撤离,农村资金大量流入城市,而农村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完善,业务单一,并呈现出萎缩的趋势。这种趋势严重影响着农业政策性金融在农村市场的主体地位,不利于调节农村市场结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之初并不是以盈利为目标,但随着时间推移,由于其运营状况欠佳,农发行陷入了一定程度的经营困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几乎完全不涉足农产品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农事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仅仅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批发业务,十分不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增长。随着棉粮市场的全面开放,部分外来经济主体涌入农村,国有粮棉面临着各种竞争对手。正因为如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能再独霸市场,并且随着政府新政策出台,定价收购的农副产品逐渐减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收贷业务慢慢萎缩,支农业务越来越少。外来经济力量的冲击、农业政策性银行实力的薄弱等因素使农业政策性金融逐渐失去了在农村市场的主体地位,而政府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主力军,在这种情况下却不能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 (四)农村金融保障体系薄弱,与新农村建设分散风险的要求相距甚远农业生产具有资本有机构成高、收益低、受自然环境影响大的特性。我国农户由于弱小分散,在面对更为开放的市场时,其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为了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稳定持续发展,迫切需要金融保障体系的保驾护航。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的在于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农业保险赔付率高、回报率低,使得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业务日趋萎缩,农业保险方面的保费收入尚不足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1%。此外,我国的农产品期货交易仅有12个品种,分布在3家期货交易所,交易较活跃的只有7个品种,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等经济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保障体系薄弱,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策略构想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日益增长。由于受国家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较高的农业信贷风险以及不完善的农村保险等因素的影响,现有的国家金融支持力度很难满足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对于今后如何解决金融支持不足的问题,创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我们必须从农村经济结构的角度出发,提出适合我国发展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策略构想。 (一)加大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投入由于我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并且农户多,农民的经济实力不是很强。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可是这些政策性金融改革真正实行起来难度很大。仅仅靠农户之间的互助是不够的,在实行过程中还需要政府进行规范和扶持。而且针对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资金短缺,政策性支持金融的力度不够,我们在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经营或者发展优势产业比如畜牧业、粮食种植的发展方面,政府应该认真研究它的需求特点,想办法给予支持。有时候可以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农村农业服务,由政府承担这些产业的前期成本,吸引其它投资。另外有一些产业的发展需要担保,一方面可以获得中央的贷款,政府通过政策性金融给予再担保,或者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政策性贷款的担保业务等;另一方面,政府应该予以农村金融政策方面的支持,比如贴息、担保、再担保,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作用。通过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缓解农村经济压力,从而实现资金的投入。针对资金短缺问题,我们还可以利用国家财政支农和农发行信贷计划相结合,解决资金问题。对于农发行资金不足问题,我们不能采取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财政融资模式,而应该采取信贷融资模式,以解决资金需求:其一,允许其资金依靠其它银行借款;其二,少数项目贷款可以靠发行债券。另外,财政部门在核定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任务数时,以每年实际拨付给的资本金或补贴退税额为依据,通过预算安排部分支农资金、扶贫资金帮助农发行发展,给农发行优惠政策,保证其政策性业务的正常运行,从而加强其发债能力,使资金回归农村。同时,赋予政策性银行一定的自主权,扩展其筹资渠道。从国际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来看,为了降低对中央银行再贷款的依赖及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发挥,越来越多的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主要是通过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来获得。在资金筹措方面,首先应该通过发行金融债券来筹集所需资金,其次应该多筹集成本较低的财政存款等。 (二)加强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法律保障长久以来,农业发展银行仅仅依靠商业银行的法律法规来运行。可是作为一家国家政策性银行,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在经营管理权和财政税收上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没能得到较好控制。并且经常受地方政府和其他行政性组织的不合理干预,信贷资金常被企业挤占、挪用甚至逃废,在信贷资产保全和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所以我国必须加快立法进程,立法机关尽快建立保护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法律法规,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法》、《政策性银行信贷法》等。通过立法来明确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地位、职责、经营原则、组织机构、监管体制、风险承担、法律责任等基本制度,保护政策性发展银行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的方式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确立其权威地位,对其信贷业务、法律性质、监管机制、运营机制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规范农业发展银行的具体经营。同时,制定《粮食法》,修订《企业破产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明确挤占、挪用、逃废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企业挤占、挪用、逃废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的惩处力度,切实保护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合法权益。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农村市场的主体———农民的自身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法律保障。加强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法律保障是维护农业政策性金融市场秩序的前提,有利于提高农村信贷效率和加强监管力度。 (三)强化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市场主体地位市场机制调节影响金融资源有效配置,所以需要政府进行积极的协调和引导,强化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市场主体地位,如信用社对农业科技贷款存在风险厌恶心理,政府可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解除信用社的风险压力。众所周知,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突出特征,我们必须在充分履行政策职能的同时,保障和提升政策性金融持续发展能力。除了加强政策扶持,关键是要贯彻市场化原则,让政策性金融处于市场的主体地位,当然也要避免政府过度干预的影响。一是按照现代银行的通行规则建立健全政策性银行的治理结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如对于农发行,必须增强其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能力。可以实行股份制改革,在坚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引入拥有先进管理经验、具有远大目标的战略投资者,扩充政策性金融的资本实力,增强服务的灵活性,不断完善内部机制。二是允许政策性银行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在经营范围上避免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过分束缚,允许其参与合理的市场竞争,提高政策性银行的市场竞争力,促进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三是充分调动和保护政策性银行的积极性,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农业政策性金融在农村市场的主体地位。 (四)构建与优化农村金融保障体系,降低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农业的相对高风险且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使得农村金融风险较大,农户获得金融支持的能力进一步减弱。为了农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注重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建设农村经济信息应用系统,从而分散与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一是发展农业保险,构建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建议国家成立农业风险基金,由国家、保险公司、农民共同承担农业风险;或者国家设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农业风险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将农业保险从现行的保险公司中独立出来;此外,可考虑成立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保险组织,形成由政府支持的合作保险模式。二是适度发展农产品期货,建议在规范发展原有农产品交易品种的基础上增加农产品期货品种,取消部分行业资金的准入限制和投资者准入限制,引导相关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规避市场风险。三是国家在农村经济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中扩大期货市场信息的传播,使相关经营主体获取农产品现货与期货市场的充分信息,形成现货、期货一体化的信息服务体系。 结语 本文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指出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的必要性,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从市场资源配置、国内支持政策、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入手,详细阐述了改革的必要性。针对农业政策性金融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希望为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提供借鉴。 金融创新论文:西部地区金融创新路径探讨 内容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实施经济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导致地区之间、地区内部各地之间的经济金融发展呈现差异性。经济决定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相适应,金融发展也呈现较明显的区域差异,其中金融发展的东西差异尤其显著,主要表现在西部地区的金融创新不足。本文分析了西部地区金融创新现状,并提出其创新路径。 关键词:西部地区 金融机构 金融创新 西部地区金融创新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实施经济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导致地区之间、地区内部各地之间的经济金融发展呈现差异性。经济决定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相适应,金融发展也呈现较明显的区域差异,其中金融发展的东西差异尤其显著,主要表现在西部地区的金融创新不足。 (一)西部地区组织创新不足且金融机构多元化发展滞后 一是金融网点不足且布局不合理。20世纪中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基层分支机构,2004年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1995年比较,减少了49.8%,被撤并的机构大多数是传统农区、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二是西部地区国有银行的比重太大,政策性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比重过小。2005年底,西部地区国有银行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存款、贷款的比重分别为79.5%和82.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6.1个百分点和5.5个百分点。金融业务大量集中在国有银行,中小金融机构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很小。三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如光大、中信、招商、深发展等布局有限,西部地区或者根本没有。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还较低,较多农村地区仅有农村信用社。因此,地方金融的发展滞后,是西部地区金融竞争力不足、金融服务整体水平较低的重要原因。 (二)西部地区金融市场创新不足 主要表现在金融市场呆滞,金融工具创新不足,金融手段落后,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西部地区资本市场容量小,股票、债券的发行规模较小,不论是上市公司数量还是从证券市场募集的资金额,西部地区都远远落后于中部与东部;而且西部地区的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本身的融资能力不强,约束了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西部地区缺乏区域性资本市场,致使资金大量涌向东部沿海地区,进一步加剧了西部建设资金的缺乏。 (三)西部金融机构业务创新不足 西部金融机构机制老化,服务功能不完善,业务交易制度创新、工具创新、经营手段创新、技术创新能力和动力严重不足。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主要集中在存贷款业务上,同时存贷款业务品种单一,对存贷款新方式、新品种及中间业务的运行机理层次的研究远远不够,金融业务发展不够深化,居民金融资产主要集中在存款资产,其他新型金融资产的持有量极其有限。 (四)金融机构规模小且金融资源不足 2003-2005年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居民储蓄余额分别仅占全国的17.4%、17.5%、15.56%,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占全国比例与1997年基本持平,甚至略有下降。同时,西部地区金融机构还存在较大的存差,金融机构资金利用不充分,资金外流,进一步加剧了经济金融发展的不平衡。 西部地区金融创新的必要性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建设新农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新农村建设中,西部地区投资需求更大,资金短缺现象更加突出。不论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还是培育新农民,提高农民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或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从事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讯、广播电视、中小学校舍和卫生设施的新建和改造,以及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劳动力转移,均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投入支持,其资金投入需求是巨大的。因此,新农村建设时期,西部资金短缺现象将更加突出。 解决西部地区金融供给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西部金融体系的重构,不仅包括金融机构体系的重构,而且包括金融市场体系的重构。要解决西部地区金融竞争不充分、网点覆盖率低、服务满足程度不高等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金融机构体系的重建问题。 由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表现出区域差异性、层次性特征,农户和微小型企业是其资金需求的主要源泉,并且新农村建设的投资需求更多的产生于村镇和社区,很多方面的需求不是有效的市场需求,有较多的投资需求不能通过商业化、市场化的手段得到满足,所以重构金融机构体系,应该坚持五个“并存”的思路: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并存;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并存;银行与非银行并存;官方推进与民间推进并存;现代金融服务机制与传统金融服务机制并存。 目前,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体系虽然已经形成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与合作性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但政策性银行的功能有限,很少与农户和微小型企业发生信贷业务关系;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过分强调抵押和过度依赖财务状况;合作金融机构经营上的商业化倾向严重,合作性不足。所以,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体系不是一个农户和微小型企业导向型的金融机构体系,西部地区金融创新势在必行。 西部地区金融创新路径 解决西部地区金融竞争不充分、网点覆盖率低、服务满足程度不高等问题的重要思路在于,按照“低门槛、严监管”要求,积极推进西部农村地区金融市场准入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行市场准入“绿色通道”。但是,在西部经济总量和流量有限的地区,在商业和利润主导金融市场的时代,即使降低门槛,金融竞争局面也很难形成。所以,需要同时推动西部地区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业务创新。 (一)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创新 推进西部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发展西部地区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促进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多元化。加快西部地区金融改革步伐,要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在适当降低西部地区设置区域性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条件,促进西部地区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的同时,可以通过组建西部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增加西部地区开发贷款规模。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在有利于化解金融风险的情况下,适当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入股金融机构的比例。 (二)发展“只贷不存”小额贷款机构 进一步放松农村金融市场管制,实施民间资本阳光化工程,发展“只贷不存”小额贷款机构。在制定市场规范和制度框架的基础上,扩大现有“只贷不存”小额贷款机构的试点。 (三)促进现有正规金融机构的转型和整合 例如增加正规金融领域内的竞争要素;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与转型,增强其社区性和地方性;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小额信贷的提供机制,开展针对农户、社区、村镇、微小型企业的金融服务。特别是要建立一些区域性、地方性小银行,以满足当地居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地方性金融机构虽然资产规模、资金实力不大,但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美国经济学家robert n. collender(2001)的大量调查研究表明,即使在金融发达的国家,家庭住户和大部分中小企业的金融交易主要依赖地方性的金融机构,这就意味着地方性的金融发展状况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紧密相关的。luigi. guiso、paola.sapienza和luigi.zingales(2002)的研究甚至得出了地方金融发展决定了地方经济绩效的结论。因此,西部地区要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从根本上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机制,保证地方金融的健康发展,增强其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 (四)发展社区金融合作组织 促进社区金融合作组织的发展,如社区担保基金、资金合作社、互助保险组织、社区发展基金。尤其要注意培育那些建立在血缘、地缘等关系基础上的合作金融组织,要在充分总结现有民间资金合作社、社区发展基金等案例运作机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制度框架,促使其合法存在。 (五)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 实行有利于西部地区金融发展的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要使存款准备金起到调节资金不平衡的作用, 可考虑按地区差异实行不同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即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缴纳较低的存款准备率, 这样可以使东部地区的资金通过中央银行的调节“回流”西部。 (六)提升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层次 提升西部地区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层次,特别是贷款业务创新层次。资金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要充分发挥信贷对西部经济的支持作用。一是政策性银行可以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二是以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为质押发放贷款,开展农村电网收益权质押贷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也可以探讨以城市供水、供热、公交、电信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权质押贷款。三是金融机构可以探讨支持西部特色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发展的信贷投入机制,特别是有选择地增加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贷款,配合退耕还林还草、封山绿化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对一些有还贷能力的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山野菜、中药材开发以及个体苗圃等项目,增加信贷投入。四是运用信贷杠杆支持西部优势产业发展,例如支持电力、天然气、旅游和生物资源合理开发等,促进经济结构及产业结构调整。 (七)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 给予西部地区展业的商业银行一定的优惠条件,比如税收优惠,吸引商业银行到西部展业,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扩大其在西部地区分支机构的设立。或是从法律方面规定,东部商业银行每年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西部地区,促进沿海资金内流。 另外,还应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强化对于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与产品创新 [摘 要] 健康保险由于经营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面临普遍发展难题。过度医疗、逆选择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成为健康保险的发展瓶颈,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成为走出困境的希望之路。因此,在产品创新导向上要注重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政策环境。 [关键词] 健康保险;风险特点;产品创新;风险控制机制;产品研发体制 一、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及发展现状 健康保险是人身保险三大业务系统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2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一)健康保险产品自身的风险特点 1.与普通人寿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特点。人寿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存与死亡两全保险,其精算依据主要是生命周期表,一般几十年可以不变。而健康保险的精算依据是经验数据,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疾病是人的身体中的各种因素积累所致,呈现出复杂的过程,增加了疾病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 2.与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多发性的特点。人身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往往以千分之几计,疾病发生率则以百分之几甚至十分之几计。因此,健康风险发生的随机性十分明显。 (二)健康保险可能产生的外界风险 1.医疗、药品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据统计数据显示,从1980年-2004年的25年内,人均收入增长10倍,医疗卫生费用支出增长35倍,年均增长24%,个人负担从21%上升至53.68%。由于健康保险承保周期的原因,医疗费用、药品价格的上涨,必然带来保险公司的费差损风险。 2.过度医疗的风险。医患利益不一致的过度医疗风险则最后转嫁给保险公司。 3.逆选择等道德风险。 4.人类自身抗疾病风险能力的降低。由于人们生活方式与饮食结构等原因造成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年轻化趋势,都给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带来了新的风险。 (三)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1.业务总量很小。2006年保险业保费收入5 641.4亿元,健康保险保费仅占全国保费收入的6.68%,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9.12%,显然与健康保险在整个保险业中的地位极不相称。 2.业务比重很低。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比重: 2001年为4.32%,2002年为5.38%,2003年为8.03%,2004年为8.05%,2005年为8.4%,2006年为9.12%,而英、美等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业务比重均在20%以上。 3.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极微。从保险深度来看,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保费收入312亿元,gdp为182 321亿元,仅占0.17%,2006年全国gdp为209 407亿元,健康保险也占 0.17%。从保险密度来看,2005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4元;2006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9元。 4.业务覆盖面极小。我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仅占全国总人口的3%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都在60%左右。2005年我国卫生费用总支出7 590.3亿元,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83元,个人支出313元,占 53.68%,人均商业健康保险消费支出仅占个人卫生费用支出的7.66%,而美国这一比例为50%以上。 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中出现的几种现象更应该引起关注。一是“蛋糕分割效应”。“发展主要靠分割现有的市场蛋糕,而不是思考怎样把蛋糕做大”,这一形象比喻指出了健康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的根源所在。全国健康保险产品数量有300多种,在数量上很丰富,但实际产品多数雷同,仅有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附加住院补贴型等少数几个产品较为畅销。二是三个“1/3”。从经营风险上来看,健康保险由于其自身的风险特点,尤其是逆选择、过度医疗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时时都在困扰着各个保险主体。业内人士对健康保险普遍有这样一种估计:有赢利或微利的占健康保险业务的1/3,收入与赔付基本持平的占1/3,基本上亏损或严重亏损的占1/3。三是“三年赔付定律”。健康保险业务就一些单险种核算来看,基本上是第一年小赔,第二年中赔,第三年大赔。四是“简单中的复杂”。在医疗服务中,门诊是最为简单的方式,住院次之,大病治疗最复杂。但通过调研却发现,门诊医疗的赔付率最高,经营风险最大,成为“跑、冒、滴、漏”最严重的地方。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探索 (一)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管窥 国泰人寿推出了“国泰关怀一生终身医疗保险计划”,该产品除提供一般性的医疗保障外,重点突出防癌保障,是第一个专业防癌医疗险,填补了市场上同类产品的空白。中国人寿的“国寿康源团体医疗保险(b型)”,不仅提供了通常的住院津贴,还包括从被保险人急救医疗费用,到住院期间的住院津贴、外科手术津贴,以至遗体转运、安葬等一个完整的就医链条保障。从最低保障到最高保障有四种计划可供选择,适合不同经济条件和保障需求的团体客户。光大永明的“康顺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涵盖了包括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良性脑瘤、肢体瘫痪等40种重大疾病,不仅有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更提供癌症复发额外保障及保证费率。产品、服务和销售只要向贴近客户需求的方向走一步,就是创新。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导向选择 在产品创新导向选择上,应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摆在首要位置,至少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市场需求与经济效益。应注重解决好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还是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根本方向问题。 2.投入与产出。据统计数据显示,世界500强的保险企业,健康保险首年承保的经济效益为—8%,主要原因是疾病发生率、持续时间等风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往往变动很大,管理成本高,以及医疗费用难以控制等问题的普遍存在。 3.防范风险与经营风险。健康保险风险具有经营层面风险和管理层面风险,容易忽视的是经营层面的最大风险是有效需求不足,一个保险产品承保人群越多,其分散风险的功能就越大,管理层面风险则与此相反。 4.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围绕各种风险谋求经营与发展是唯一的正途,遵循发展规律和经营原则是经营保险的必要前提,稳健经营是经营保险的基础和关键。对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保险业,更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将提高持续发展、永续发展能力问题作为现在乃至将来的永恒课题。 (三)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条件探索 1.要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现有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模式,最明显的弊端就是作为承担最终责任的保险机构,缺少中间 (过程)控制手段,只是在医疗费用支出既成事实后,被动地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其关键的环节就是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管理式医疗是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利益联盟,其最大的亮点是双方共同控制医疗费用,能有效地发挥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且在一定程度上对道德风险有抑制和监控作用。健康管理是控制发病率、小病拖成大病的有效手段,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且可以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加之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管理,这一自身能力的增强,就能建立起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医疗机构三方协同动作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机制,为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和发展创造内外结合的基础条件。 2.要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在创新观念上抢先突破,考虑实施一种新的产品研发战略,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对消费需求广泛、保障人群众多、对全局影响大的健康保险产品,要举全行业之力,进行集中研发,采取招投标和合同协议方式,进行产品经营权购买。这样做便于政策扶持;有利于扶优限劣;便于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产品开发的专业化。对于区域性、不同层次及特殊保障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可由各保险主体根据消费需求和自身能力进行自主开发。 3.要努力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良好政策环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为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具体落实到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上,针对其风险特殊性的具体政策还不够明显,应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和具体的优惠政策,才能保证健康保险的创新和发展。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如果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相同,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率往往要低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收费水平,这实际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执行的是更为公平合理的费率,而最终受益的必然是保险消费者。 健康保险论文: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 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 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 and 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 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 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 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健康保险论文:对我国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思考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 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 (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简述个案管理在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的运用 论文 关键词:个案管理 健康保险 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 总结 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 治疗 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 经济 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 法律 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 治疗 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 发展 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中美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比较 [摘要]现阶段,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受到税收政策的制约。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能够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的改进提供借鉴。今后,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寻求改进: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区别于其他险种;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关键词]保险税收,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险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已取得一些成绩,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而缺乏相应的鼓励性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是制约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原因之一。 一、我国现行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我国的保险税制是于1983年国家实行利改税后逐步建立起来的。根据现行税法,国家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主体税种,此外,还征收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占用税等小税种。 (一)对保险公司的征税 从2001年起,我国对保险公司的营业税率进行了调整,分3年将营业税率由原来的8%下调至5%,另按营业税实纳税额征收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但是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医疗保险等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和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出口货物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取得的收入;保险业实行分保的分保人所取得的保费收入;财产保险业务中的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按33%的比例税率征收(外国保险公司则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法》征税)。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实行先征后返;寿险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方面,财产保险按保险费收入的0.1%贴花,农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公司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对投保者的征税 投保者。分为企业投保者和个人投保者。从企业方面来说,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的各项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作为成本列支,企业按国家规定缴付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可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如实扣除,企业为职工举办的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进行税前扣除,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企业的无赔款优待应计人企业当年应税所得额征税。对于投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申明确规定了要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政策,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财政部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2003年)中明确企业投保补充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直接计人成本。 对个人投保者,包括保费和保险赔款两个方面,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没有明确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于1997年颁发的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获得保险赔款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即对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美国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保险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为团体和个人提供规避风险的担保,还可融通大笔投资资金。下面分别对寿险公司、寿险公司所得以及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进行讨论。 美国的州保费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寿险公司必须向其展业所在的州政府纳税,各州有不同的税种税率,且相差较大。大多数州都要征收保费税,保费税的计税基础一般是保险公司在该州所获得的保费,年金业务可以免税。少数州虽然对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征收的保费税是以其全部保费为计征对象,但往往是代其他州征税。对于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境内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1%—3%之间,对在外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0.75%-4.28%之间。联邦政府对保险公司在境外取得的保费收入征收特种消费税(即消费税),对在美国境外保险保费收入按4%征收,对在美国境外再保险保费收入按照1%征收。 对于寿险公司所得税,在一般情况下,美国国内收入署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应纳税年度的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合同发生的所有死亡索赔和抚恤金及保险公司为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无论是否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储蓄银行,当它在各州法规授权许可下兼营人寿保险业务时,如果该人寿保险业务部门能与银行的其他部门分开,独立进行核算的话,则该银行除了可以选用一般性规定外,还可以选按(a)不管总所得或费用是否适当地分配到保险业务部门,按照规定税率征收的所得税;及(b)对该独立的寿险业务部门按i.r.c§801规定的税率计征的所得税之和缴纳代用税。当然,如果该寿险部门为一独立法人,则不适用上述规定,而按寿险业的规定进行征收。这种细化的税收规定兼顾了不同组织形式间的税收公平,也使税法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得到体现,防止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作为避税手段。对于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投资性活动收益的税收减免起到了一定支持作用。由于美国保险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导致保险费用下降、边际利润降低,所以为了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从业者不仅通过降低成本,提供特色服务等手段来保持市场份额,也要想尽办法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在税收政策上,美国由此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投资性活动中产生的一些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投资所得额中扣除,从而有利于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的发挥。 对个人购买保险的税收政策,有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个人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对于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对雇员而言,雇主缴付的保费也不看作是他(她)的应纳税收入。这就说明,雇员必须用多于雇主缴付的保费数额的余额,才能够购买到相同福利待遇的保险。当医疗费用保险支付给雇员医疗费用保险金时,雇员获得的这部分给付额是不作为他(她)的应税收入的。对于个人健康保险费用,个人医疗保险的保费开支没有特殊待遇。这部分开支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医疗费用。它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如果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超额部分就可免税。 对于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对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制定了一条新的征税条款。如果这些人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那么其中25%的保费可以免税,该比例随着之后不断颁布的法规而不断提高到30%,直到40%,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者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1998年和1999年所采用的免税比例是45%,2000年和2001年的免费比例为50%,2002年为60%,2003年至2005的免税比例为80%,2006年的免税比例将为90%,2007年之后将实现100%免税。一般而言,单一所有者企业、合伙制企业以及持有小企业2%股份以上的股东等均可以从中获益。尽管自由职业者有资格加入健康福利计划,但是如果该福利计划由该职业者的配偶的雇主提供,那么对该自由职业者就不适用保费的免税待遇。 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的免税并不仅仅限于其超过调整总收入7.5%那部分余额,在2007年之前,健康保险费用的非免税与其他医疗费用的总开支超过调整总收入的7.5%部分也是免税的。 三、美国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从实践看,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给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及启示。而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在一些方面确实存在着不足的地方,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改进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一)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险种区别于其他险种 由于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和其他的险种不一样,健康保险涉及保险人、投保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三方关系,其风险不仅包括投保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逆选择、道德风险等,也包括难以对医疗行为进行有效控制而引发的财务风险。所以世界各国一般在财政政策上都给予健康保险业比较宽松的税收政策,营业税的税率都比较低,并且许多国家对健康险给予减免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健康保险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对保险公司征收的营业税税率高,且税基大。在连续3年下调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情况下,可以针对健康险的特殊性,相应的要求进一步降低税率,直至免征营业税。 在所得税税基方面,虽然我国在确定公司所得税税基时,将公司收到的股利和再保险分出业务获得的股利等从中扣除,其实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对各种准备金制定合理的提取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应纳税年度的合同项下的赔款支出(包括已决未付款项)、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金、营业损失、其他赔偿责任人支付的赔偿金等项目据实予以扣除。这样从根本上有利于税源的培育,有利于保险业的持续发展。 (二)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 我国目前对外资的优惠办法及全国性的大公司所具有的先天优势,都对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冲击。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可以说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借鉴美国的做法,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在计征所得税时,可以考虑以一定总应纳税所得额为界限区分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再对其按所得额的一定百分比作为费用列支,来提高征管效率。 (三)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 美国对购买某些指定的健康险保单支付的保费,实行税收扣减,从而鼓励健康险的购买。只是对国民购买无本地执照的保险公司或外国保险公司的保单,不予减税。如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中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而我国的补充医疗保险仅笼统的规定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用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具体限额是多少,没有明确规定,虽然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中明确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但是目前能享受这一待遇的企业只是少数,而且,在具体计算上是按计税工资总额还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计算扣除也不明确。 (四)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在美国,当个人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的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时,超额部分就可免税。自由职业者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虽现在还要交纳一定比例的税款,但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我国个人购买保险仅仅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才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人,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极为有限,保障程度也不高,而且,对于那些收入不高并且需要健康保险保障的人来说,消费者的收入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价格影响了他们的购买能力。所以国家应从税收政策上鼓励居民购买商业健康险,增强自我保障的能力。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税收杠杆效应,提高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保险涉税法律制度自形成以来,曾经在增加财政收入、体现政策导向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其存在的问题已经开始制约保险业的发展。实际上,为了保险业的做大做强,保险涉税制度改革已经如箭在弦。2004年“两会”,保险涉税问题被一再提及,前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宪章先生认为,应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对购买商业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给予税收减免;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董事长马明哲则建议,允许居民个人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支出的费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鼓励个人将储蓄转化为健康保险,提升健康保障水平。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也已明确表示,保险监管机构正在加强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机关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这无疑将会更强有力地推动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作用。这种定位具体体现为: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农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等。 农村健康保障困境呼唤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对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产主要采取自费医疗的形式,他们用以规避健康风险的安全网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亲朋好友互助、商业保险、政府和村委会的救济措施构成。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己成为当前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农民成为几乎毫无保障的群体,另一方面,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1990年到1999年,农民平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长了2.2倍。同期卫生部门统计的每人次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长了6.2倍和5.1倍。这样,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疾病和贫困是一对孪生兄弟。按照国际贫困标准,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为农村居民的最低贫困线,1999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仍然高达1.2亿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农村最贫困的农产(约占4%)中,50%左右属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根据1998年调查的5万户农民,贫困率是7%。如果把这些人的医疗费用除去,其净收入贫困率是10%。也就是说医疗费用这一项就使中国农民的贫困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义、公正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问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缺失,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导致的农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劳动力素质下降。创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发展农村健康保险既可以拓展和带动目前非常薄弱的农村保险业务,又可以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 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如图1所示)。 这种定位具体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一)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也往往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农村的中小学校在很多地区是最大的投保群体。学校为所有在校生集体购买“学生平安险”,包括住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很多做法有“强制投保”之嫌,但客观上有利于广大农民增强利用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日渐扩张的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健康风险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当前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前导。 (二)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 合作医疗试验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很好地贯彻保险机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一,不符合大数法则。根据健康保险的原理,最有经济效率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在较大的投保人群中,对发生频率较低但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进行保险。可是目前的合作医疗多在村庄一级试行,对于资金筹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经济规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将规模微小的基金仅用于补偿经济风险较高的疾病治疗费用,则因受益面太小而难以保持较高的缴款率。如果将补偿重点置于发生频率较高但治疗费用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虽然较大却并不经济,因为它既导致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费用。这种两难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深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扩大投保人群,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术的支持。合作医疗的费用筹集、给付水平一般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意义上的测算,大多是根据上年医疗费用支出作简单的匡算。但在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中,投保人的逆选择、疾病发生率的不确定性、不同医疗费用控制技术的运用等都会影响合作医疗的运行效果,使之很难按初始目标运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精算,通过精算技术,对资金筹集、基金积累、给付水平等进行严格测算,这是合作医疗成功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三)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 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远期目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改进“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在原有合作医疗基础上实施市(县)乡 (镇)两级统筹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进行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并轨,实行城乡一体)试点工作,逐步推广。为提高运行效率,可以探索商业化运营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寿就在农村社会健康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01年11月,江苏江阴开展由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性农村健康保险。按照“行政领导、统一筹集、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起“以定点医院为基础、医保专员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立体化管理模式。江阴模式的成功运作引起包括国家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农村补充健康保险 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随着农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长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也难以满足乡村工业化程度中高收入农民对较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补充,将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五)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 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经营国内保险公司望而却步的农业保险曾引起广泛关注。该公司提出的“农村保险”的概念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健康保险业务颇具启示意义。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谓“农村保险”是指全面介入农村市场,向农产提供一揽子的全面保障方案,无论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无论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无论是农业领域还是非农业领域。(如图2所示) 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实施“农村保险”经营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发展思路。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 据法国安盟公司2002年9月对四川省的5个村庄、江苏省的3个村庄、吉林省的 2个村庄的212个农产的调研,对40家农产的上门专访,农民对健康保险有显著的需求。(见表) 为深入研究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农村保险的需求状况,我们曾在陕西和福建两省的6个县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表明,尽管目前购买保险的农民还不多,但被调查农民对保险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和愿望,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倾向。福建的农民兴趣最大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如果购买保险,有46.7%的人愿意购买健康保险。陕西的农民也表现出类似的意愿。这表明,目前农村存在着很大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力。 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据测算,如在20年内,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水平能达到目前全国保险市场水平(保险深度为2%),那么,届时农村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5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潜力同样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场潜力将首先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释放,潜在的保险需求易于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开发这些地区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以使潜在的农村健康保险市场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策略 (一)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 人们通常认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风险保障意识比较落后,但农村保险市场尚没有得到很好开发,保险供给主体缺乏,让农民了解保险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适合农村居民的保险商品也不多,因而他们的保险需求还得不到满足,即目前农村保险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 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把业务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县级支公司的重点也在城镇。如福建浦城县的农村业务只占10%,城镇业务占了90%。这反映了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业务的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改变商业保险经营机构设置的不适应性,在农村开办更多的代办所和办事处,开拓广阔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战略上更有深远的意义。通过提供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带动其他诸多险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开拓整个农村保险业务。 (二)积极应对城乡疾病模式差异 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转变,其重要标志使非传染病取代传染病成为致病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龄的逐步上升。但中国在疾病模式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转变”,这突出表现在城乡疾病模式的差异上。城乡居民疾病模式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差距。1980年以来,农村地区人口的死亡率不仅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而且出现了上升趋势。第二,疾病谱和死因谱的差异。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构成、住院原因及其构成还是以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症为主导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别住院率及其构成为例:在城市地区,脑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农村地区,痢疾、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农村地区也面临着疾病谱的变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现疾病(如艾滋病)的发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妇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异。第四,危险因素的差异。在城市地区,环境污染、职业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成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胁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则仍然是恶劣的生存环境、较差的卫生条件以及不良的营养状况等,这是与农村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同时,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职业伤害和行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乡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诸多差异,而保险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险产品却明显具有“城市偏好”,不适应农村疾病模式对产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农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应农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参与农村地区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农村地区疾病模式的转变,有效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特有的社会管理功能。 (三)树立良好的信誉 合作医疗试验难以成功的一个重要教训是,组织者出现信誉危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丧失信心。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村由于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干群关系非常紧张,农民对基层干部发生信任危机。一个信用缺失的机构是不可能组织社区各方面的资源来建立健康保健制度的。同样,保险公司的信誉是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整体上看,农民利用现代保险机制转嫁健康风险的意识还很薄弱,购买保险的理念还很脆弱,此时周围参加保险的人对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感性认识将直接影响其购买意愿。这个时候保险公司的员工及其营销人员如不能坚持诚信,不能正确引导农民的保险消费,对保险公司形象的破坏力也将放大。因此,为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长期良性发展,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品牌。 健康保险论文:略论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作用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现状 对保险公司而言,可以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提高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健康信息管理便于保险公司收集被保险人第一手健康信息资料,有效防范投保人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通过健康评估和健康改善,可有效减少疾病危险因素,以事前较少的预防费用投入获得超值的健康回报和个人的健康改善,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另一方面,健康管理使服务内容得以扩展,除了人保健康在保险业内率先提出并确立了“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开创了健康保险业健康管理的先河。2006年成立的昆仑健康保险坚持“以人为本”,以客户的健康为中心,秉承“治未病”的传统思想,创建了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保障服务。 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充分。目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存在着垄断竞争的局面,许多公立医院并不需要保险公司为它们增加客源,极大地影响了健康管理效用的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事后付费的方式无法使保险公司在相对固定的保费基础上承担传送医疗服务的风险,无法使医生和医院承担起费用控制的职责。保险公司在和医疗机构合作中没有话语权和主导权。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督和制约能力微乎其微,诊疗干预更是无从淡起。健康管理的开展只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得不到医疗服务机构的配合支持。 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不完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是保险公司健康管理的技术基础,完善的信息系统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它使得保险公司、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和医疗服务的供给者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可以使保险公司在承保前了解被保险人的具体风险情况,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效地对被保险人进行监控评价,并据此提出健康改善措施,实时地介入客户的医疗管理过程,从而实现医疗费用的控制。但目前医疗信息资源尚未整合,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未实现,使同时参加了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者,出现“一次看病、两次报销”或是“医院说能报,保险公司不给报”等诸多问题。这不仅不便于患者进行实时医药费用结算,影响了参保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保险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风险管控。 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水平不高。我国健康保险的健康管理处于起步阶段,和国外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较大,管理成本高。保险公司在数据收集、理赔调查和费用控制等各环节经验都不足,导致理赔率高,保费厘定不准确。另外,我国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众多,市场陷于非理性价格竞争中。大部分公司关注短期利益,出于抢占市场的目的,普遍重视开发客户与收取保费,忽略健康管理,这使得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健康管理得不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和接受。 二、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对策建议 开发专业化产品体系。保险公司应在对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后,认真分析各类客户群体的需求,同时结合健康风险的特点,把健康管理元素融入到保险产品中,开发出适合客户需求的、专业化的、并能结合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项的综合保障计划。 分步骤地推行管理型医疗模式。国外健康管理运行的模式多为管理型医疡是一种集医疗服务提供和经费管理为一体的医疗模式,特点是保险公司直接参与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国保险公司在不具备直接推行管理型医疗的情形下,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分步骤实施:首先,保险公司提供针对高端客户的全程健康管理服务,针对小众客户的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提供面向大众的健康咨询服务,通过这些服务留住和吸引客户,增加健康保险的覆盖面,从而迫使医疗服务机构被动甚至主动地参与到保险公司推行的健康管理计划中。其次,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以更好地服务客户、控制风险。最后,伴随着健康管理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可以选择以自建医院或以股权方式控股医院,使保险公司既承担医疗费用风险,又能为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最终实现管理型医痣培养专业化人才。健康保险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其风险本质在于伤病发生率及医疗服务的费用水平,其在精算、理赔、核算方面相对于寿险而言有独特之处。这就对健康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通晓金融保险知识,还需要通晓医疗卫生知识。保险公司应积极和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并对本公司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或者有计划地把国内有经验的人员送到国外培训。同时,要注意为内部人才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空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另外,公司应注意外部人才的引进,将先进发达健康保险业国家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引入公司。 优化和培育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政府应加快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增强医保的基础性作用。这必将有利于医疗机构竞争机制的形成,增加保险公司选择合作医疗机构的范围和机会,从而促成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系统的形成。另外,应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行为的监督力度,避免医疗服务风险。协调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政府应尽快打通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社保机构之间的医保信息通道,彻底解除束缚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技术性障碍。实现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良好对接,将分散的医疗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改善信息和医疗服务的信息协调机制,不仅能及时为医疗服务机构提供医学最新进展,分析最佳治疗方案,检测医疗费用。而且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与社保机构的联动审核和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通过该平台查询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理赔信息,既可帮助保险机构在承保时更有针对性地制订、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的承保方案,又可进行远程专家会诊,提高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效率,这对提升保险公司形象和业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给予税收等政策的优惠。相对于寿险而言,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不成熟,其发展壮大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支持。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采取免征健康保险业务营业税和所得税等措施。同时,国家应以法律形式,确定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明确规定其补充医疗保险的性质,从法律层面明确医疗保险应完全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以扩大商业健康保险的客户群,增加保险公司在医保利益共同体中的谈判祛码,促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的有效应用,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本文作者:桂鉴霞 单位: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健康保险论文:政府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工作意见 一、拓宽商业健康保险服务领域 (一)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加快发展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开发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保障需求的各类产品,探索开发针对特需医疗服务需求、多元化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药品不良反应等新型保险产品。 (二)发展商业保险健康管理服务。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健康管理需求。通过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等手段有效降低发病率,提升参保人的健康水平。 (三)推动医疗执业保险发展。 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2017年底基本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意外保险,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以及解决医疗职业伤害保障和损害赔偿问题。 (四)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 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积极稳妥”的原则,把医疗责任保险纳入医疗纠纷与处置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9县(市、区)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医疗责任保险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医调会与保险理赔对接机制,尽快形成第三方调解与第三方赔偿新格局。创新医院管理与医疗风险控制模式,切实加快医疗责任保险推进步伐,在2016年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全覆盖。 (五)支持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支持中医、妇幼保健类别的公立医疗机构创新、拓展医疗执业范围,帮助医疗机构破解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和发展瓶颈,化解投融资和技术创新风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通过直接投资、股权投资、战略合作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养老社区、体检机构等,增加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二、推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一)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 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不断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科学制定招标评分标准,完善招投标程序,严格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依法合规、公开公正地选择受托商业保险机构。改进完善城乡大病保险风险调节机制,明确结余率和盈利率控制标准,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根据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实现大病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流程,依托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独立核算、医疗费用控制等管理办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精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医疗费用管控,保障资金安全,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商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可在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通过对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残疾等进行保障,与医疗保险形成优势互补,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激发个人参保的积极性和社会活力,减轻财政压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三)完善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等问题,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的地区,商业保险机构要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管控,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三、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提升专业能力。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教育,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根据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和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管理和服务要求,按照长期健康保险的经营标准,加强人员配备,着力提高医疗专业人员配备比例,提升专业经营和服务水平。 (二)提高服务质量。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参保群众就诊信息和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结算、支付等工作,提供即时结算服务,与基本医保同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省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平台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一站式”赔付。商业保险机构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发挥机构网点优势,不断创新和丰富健康服务方式。加强行业服务评价体系建设,规范健康保险服务标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相关的信息共享。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对人口健康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和业务智能处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 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经办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保险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商业健康保险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险监管部门要会同商业保险机构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公开渠道和机制,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与合作,共同营造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将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加强沟通和配合,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协调解决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商业健康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落实支持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支持设立健康保险分支机构。各地要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保障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商业健康保险用地。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普及商业健康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重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方面的成功经验。 健康保险论文: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综合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学生患病时对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市府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既让学生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惠民政策,又让学生得到学平险的双层保险,为广大学生和学生家庭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全面合理的风险保障。 二、实施范围、保险险种及期限 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的在册及借读学生均属保险范围。 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险种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保险期限为一年。即当年的3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 三、“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0元,学生平安险40元。 四、保险待遇:学生参加“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后,住院不管是意外伤害还是疾病医疗,或者发生死亡事故,都能最大限度获得多个部门的补偿。 五、参保缴费办理程序 (一)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由其所在学校具体负责落实。学生应提供身份证号,按照班级进行登记,收取保险费、发放保险单凭证、汇总、录入《学生保险清册》。 (二)学校将所收取的保险费款项分别存入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指定的帐户或由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经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核对无误后分别开具各自保险费缴费凭据给学校。 (三)县医保局根据学生参保登记情况录入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就医和报帐管理 居民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发生的医疗费,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到县医保局进行第二次报账;农村学生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三种保险的,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分别到县医保局和县新农合报账。报账比例分别按学生平安险、居民保险、新农合的规定给予核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政府行为,是国家社会福利性保险,是一件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让广大居民及中小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从制度上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重大行动,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在校学生及其家庭的关心和爱护。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把这项关系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宣传,广泛动员 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动员解释工作,要把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优越性讲深讲透。 一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让学生充分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年各级政府财政将把对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贴补资金提高到60元/人·年,相当于个人缴费的两倍,个人帐户划账将提高到13.5元/人·年,报账比例也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的平均报销率在40%-60%间,学生一旦发生较大医疗费用,将对学生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贫困家庭尤为明显;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组合实施“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对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获得补偿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扩大保险责任覆盖范围。居民医保有慢性病补偿、有个人帐户、带病可参保等方面优势。学平险有意外伤害门诊、有第三方责任意外死亡补偿等方面优势。 四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混乱行为。原来各家商业保险公司相互竞争、争相拉保,造成医疗保险市场混乱繁杂,致使各学校学生和家长无所适从,重复投保、漏保等现象经常发生。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统一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扭转医疗保险市场混乱局面。 五是动员农业户口学生参加居民医保,让学生享受到双重保障待遇。对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农业户口学生,在自愿并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其再参加居民医保。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一旦发生疾病住院,既可以在新农合报账,又可以在居民医保报账,还可以在保险公司报账,可以享受三重待遇,这样大大提高了对学生的医疗保障力度,减轻家庭的负担。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教育部门要把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全县各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双投双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学校,并加强督查调度。要确保非农户口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达92%以上。各有关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各学校要开好动员部署会议,培训好代办人员,做好参保、代收保费、统计上报、证件送审等工作。为了确保任务完成,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学校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分析论文 摘要: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成为大家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品种单一,缺乏专业的经营机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必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超级秘书网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医保健康保险发展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进行讲述,包括了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澳大利亚医疗保障体系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澳大利亚政府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三次政策调整做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全民医保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与发展思路。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最早、最好的国家之一,1910年开始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贴。在医疗福利方面,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健制度,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并可免费在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这样高的医疗保障福利并没有阻碍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44,9%的澳大利亚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当前我国正在建立覆盖全体公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全民医保”,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定位并促进其健康发展?澳大利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 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以及私立健康机构和私人医疗卫生从业者共同组成。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1973年颁布的《健康保险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同等机会的医疗保险.每个居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所有居民均可免费在公立医院得到基本医疗服务。澳大利亚于1984年2月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Medicare),通过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和各州的医疗卫生计戈0,全体澳大利亚公民均可享受公立医院的免费医疗服务和全科医生服务。全民健康保险基金一部分来源于1,5%收入税,占20%,其余80%来源于.政府的拨款。目前个人收入税比例为: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内为1.5%;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上的为2.5%(不参加私立保险者);收入低于一定标准者免征健康保险收入税。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富者多出”和“尽力而为”。国家为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在公立医院的看病费、手术费、住院(包括药品和饮食)费,不包括的费用有:牙科、理疗和按摩治疗、救护车服务等等。结账方式通常情况是,开业医生和医院与政府管理的全民保险基金统一结账。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根据澳大利亚有关法律规定.医院和诊所不能向病人卖药,因此,同时实行“药品补贴计划”(PBS),政府每年公布一次PBS的药品目录,凡退休者和领取社会救济者(包括子女)在购PBS范围内药品时,不管药品实际价格多少,每张处方付费2.6澳元.当年支出超过135.2澳元时,可领取一张免费卡,凭卡在当年免费购药。对其余人(包括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每处方付费16澳元,不足16澳元按实际药价支付,当年药费支出超过312.3澳元时可申请优惠卡,当年购药时每处方只付2.6澳元。此外,全民健康保险还担负着在医院外进行治疗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如看全科医生和专家门诊。全民健康保险负责负担这些费用的85%。 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虽然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但由于《健康保险法》明文规定,在公立医院就诊时病人无权选择医生和病房,也不享受优先住院和治疗。因此,在澳大利亚,大约有44.9%的居民同时购买私人医疗保险。私人保险形式有两种:一是单人保险;一是家庭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只提供医院服务,既可去私立医院看病,也可到公立医院以自费病人身份就医,但可选择医生和优先住院,政府负责支付75%的费用。其余由私人健康保险负责。澳大利亚私立医院的床位约占所有医院床位的四分之一。私立医院的开业医生为患者提供大多数无须住院的治疗,他们与领薪医生一道,为患者提供多种医疗服务。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澳大利亚人除了可以报销投保人在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医疗费,还偿付投保人接受的一系列非医疗服务的费用,如进行理疗、看牙科以及购买眼镜的费用等全民健康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如一年未使用私立健康保险基金者,还可获得奖励。联邦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医疗保健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私人医疗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 二、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 伴随着澳大利亚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作为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必要补充,其辅助作用也日益得到体现。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从1997年到2001年,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tivesScheme,以下简称PHIIS)、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vesAct,以下简称PHIIA)和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ifeTime]tealthCover,以下简称LTHC)。改革之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1:3和比例都不是很高,在1997年只有占全部人口的29.7%参加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改革提高了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四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参保人数增加了400万,参保率达到了45%。在这三个改革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无疑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激励措施与政策,并根据实施情况即时进行政策调整,促进了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在第一个改革阶段,即1997年7月份到1999年1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PHIIS),国家制定了三项具体的激励措施。该政策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定:人均年收入在3.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下的个人,政府会每年给予25~125澳元不等的补贴,用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人均年收入在3.5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上的个人,政府不再给予补贴;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l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如果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则对其征收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二个改革阶段,即1999年1月份到2000年7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国家制定了两项具体的激励措施。不管收人为多少,政府每年给予30%的补贴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对高收人群体,即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1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国家仍然收取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三个改革阶段,即2000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用来提高私人健康保险的参保率。为了改善风险曲线,确保成员参保的连续性,国家制定了四项具体的激励措施。30岁之前或者在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期间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政府终生给予低额健康保险津贴;在2000年7月,年龄为30岁或者以上的个人国家每年补贴2%的保费,直到补贴至保费的70%这个最高值为止;个人一旦参加了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将有24个月的停交医疗附加税期,24个月之后该人之前交纳的医疗附加税将以每年2%的额度逐年累积到该人的家庭津贴里;1934年7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免除医疗附加税,政府还增加了对澳大利亚老年人的保费补贴:65岁以上的老人可获得35%补贴,70岁以上的为40%。之前参加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的人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实施。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改革措施与相关的政策扶持,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的增加以及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的优化。 首先,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数据,在改革之前的1997年约有776万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约占总人口的29.7%,到2001年这一数字达到117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45%,增长了15.3%。在政策实施的短短四年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其次,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根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不完全统计,55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占总人口比例增长了16.6%;55—64岁男性女性均增长了14%;65—74岁男性增长了7%,女性增长了5%;75岁及以上男性增长了1.4%,女性增长了2.2%。 澳大利亚居民愿意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原因:一是政府给补贴,提高了个人缴费的使用效率,激励个人缴费;二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更有安全感,可以解除很多后顾之忧。特别是老年人,其身体状况决定了承担医疗费用的应急成本会很高;三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可以自由选择医生、避免等候期、服务质量好。但是也有一部分居民至今还没参加,他们不参加的原因:一是认为参加健康保险的费用高;二是认为制度没有统一,改革频繁,没有信誉保证;三是认为已经有公共医疗保障,没必要参加私人健康保险;四是有很少一部分人认为身体很好.没必要参加。 三、“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 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人纳入一个体系中,在这个体系内没有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之分,没有公务人员与非公务人员之分,更没有公务人员之间的等级之分。在这个体系外,也没有一个由国家公共医疗资源建立的,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体人民都在同一个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内,享受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及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经历两年多的反复研讨和论证后,我国的新医改方案即将浮出水面。尽管医改方案的设计达十个版本之多,但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上有一项基本原则是达成共识的,即政府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打造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此指导思想下,截至2007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1.7亿人,7.3亿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也从今年开始在317个城市全面铺开。澳大利亚与我国国情及经济基础不一样,因此所实施的医保模式也不完全一样。澳大利亚人口少,经济基础好,实行的是全民统一的健康保险,而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还不富裕,实行的是针对不同群体分别设计的医疗保险,但是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所以全民医保是我们改革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和澳大利亚有相似之处。因此,澳大利亚在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和政策对我们全民医保模式下的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在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般为30%左右。2006年我国的这一占比为8.81%;2005年我国医疗费用支出7400多亿元,同年商业保险支出仅18多亿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约5800亿元,医疗费用缺口为78.37%;同年商业健康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仅占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的3%,个人自付部分的6%。现实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创新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首先,在整个医疗保障体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长期以来处于辅助、附属的地位,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只是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推行全民医保之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是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充来设计的,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使得商业健康保险的空间逐步缩小。其次,政府未能统筹考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不清,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商业健康保险可操作的市场空间小,难以充分满足保险经营大数法则的要求,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看,它基本囊括了城市居民中最优质的投保人资源,他们有相当的固定收入,年龄结构也比较理想,而商业保险公司只能做一些补充险或是面向没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风险明显偏高。第三,社保机构强制推出企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失去了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本应由商业健康保险来经营的补充医疗保险。 因此,需要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国务院《关于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定位的基础。作为医疗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基本定位。为此,.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在这样一个分析框架下来寻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思路。 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在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商业健康保险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合理定位和政策扶持。政府在建立全民健康保险的同时,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同时,及时进行改革和政策调整,通过政策激励,使商业健康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参保率不断上高。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商业健康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采取以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1.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需求方面差异化的医疗保险和保障体系必须同时反映在供给方。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初级医疗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重新分配目前医院财政补贴的流向。商业健康保险覆盖的中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由市场力量解决,政府应该调整干预方向,保证现有的医院能够为受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医疗服务的同时,发展高水平的私立医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资金支付。私立医院的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2.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有效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国家提供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努力使各类人群享受相同程度的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效率问题。政府可以将大额医疗保险强制从社保机构剥离,交给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来经营,同时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拾遗补缺的作用,理论上讲,可以用商业健康保险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和介于两者之间需要参保人个人负担的比例。但是为了避免基本医疗保险的共付机制遭到破坏,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额外保障。 3.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这体现在对参保人的扶持和对保险公司的扶持。由于我国的财力有限,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以让政府直接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人政府补贴的做法暂时还不可行,但目前政府可以做的是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单位在~定限额内允许税前计入成本,对个人则免缴其购买健康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取的健康保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高个人账户的利用效率等。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可以体现在把部分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收缴和支付业务委托保险公司管理,对鼓励发展的健康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甚至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4.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作用。相对于城市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而言,农村的健康保险的市场空间巨大。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应该是: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中的重要支柱。具体措施:培育农民的保险意识,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使大数法则和精算技术在合作医疗的运作中发挥作用;推进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例如太平人寿在江苏江阴开展的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农村健康保险;发展农村补充健康保险,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农民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合作医疗低水平的保障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可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体制改革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2.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健康保险论文:个案管理运用于健康保险理赔管理 论文关键词:个案管理健康保险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总结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治疗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经济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法律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治疗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目前的健康保障体系存在着总体结构不合理、商业健康保险所占比例偏低及发挥作用偏小等问题,这与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缺失直接相关。本文对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欠缺造成的发展不足进行了详尽分析,并就如何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建立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地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健康保障体系,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对策 一、现阶段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基本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表1与图1直观地展示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总支出的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到,卫生总费用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在1990—2005年十五年间,基本上每五年卫生总费用就要翻一番左右,尤其在1990—1995年五年中,卫生总费用增长了近两倍。 这里特别要关注的,是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变化。从表1、图1与图2中我们看到的一个显著事实是:曾经占据卫生总费用绝大部分比例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两项占比明显下降,而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的占比则显著上升。 这样的健康保障体系结构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会引致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由于健康医疗支出具有很大的不可预知性,当个人在健康保障方面需要承受很重的经济负担时,不可避免地会加重心理压力而致使不敢或慎于消费,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其结果便是社会总需求不足,并由此对经济增长形成抑制影响。另一方面,当一笔大额健康医疗支出成为当事者无法回避的现实时,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当事人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这对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构建无疑会形成负面影响。 改革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都面对过的重大课题,为此也进行过多方面探索,一个共同经验是,很多国家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该国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从表2我们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如瑞士、法国和荷兰等,商业健康保险的普及率已达到覆盖全部人口的高水平,美国也达到80%的高普及率;这些国家商业医疗保险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重多数都在10%以上(瑞士和澳大利亚略低,但也在5%以上),美国和乌拉圭更是超过35%。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尽管自本世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有了较快增长,但始终没有超过4%的水平,最近几年一直在3%左右的水平徘徊。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显然还存在着很大发展空间。 完善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来减轻居民个人健康费用负担。但是,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很不充分,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还很低,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预测,至2008年,我国健康保险市场有1500亿~3000亿元的规模。而事实上,我国至2007年健康保险费收入仅为384.17亿元。一方面是巨大的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另一方面是相对滞缓的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就在于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缺乏主体地位并由此导致发展不足,由此也阻碍了商业健康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作用的发挥。 二、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主体地位的缺失及其后果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至今还游离在健康保障体系之外,由此也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1、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导致产品开发受限。 医疗服务是一个垄断性很强的行业。首先是技术型壁垒,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第一步需要接受规定的教育、培训和实习,真正从业后,还需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一般人无法轻易进入到医疗服务行业。由于高度的技术垄断性,人们无法确知医疗服务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恰当,是否存在过度医疗。除技术垄断外,我国医疗行业还存在人为的垄断风险。这导致医疗费用一直居高不下,而垄断利益则不断膨胀。于是,一方面,健康保险的赔付率节节上升;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开发其他老百姓有需求的健康产品反而望而却步,大大影响了商业健康保险作用的发挥。 2、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 我国一方面存在医疗机构规模上的垄断,目前绝大多数医院为全民或集体所有,私营、中外合资等形式的医疗机构所占无几。另一方面还存在政策垄断,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受理单位一般局限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医疗机构,所以这些医疗机构具有政策法令上的天然优势。同时,目前我国对某些行业进入医疗行业仍然有限制,比如现有法律就不允许商业保险人投资医院。在种种限制下,商业健康保险人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无法与医疗机构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无法在事先、事中和事后对医疗服务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审核和检查,保险人因此也无法有效控制风险,这些因素都导致保险人运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不确定性和成本大大提高。主体地位的欠缺使保险人很难突破现有医疗体系来有效规避原有的医疗风险、重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名正言顺地为老百姓安排健康保障,这给商业保险发挥健康保障作用带来了阻碍。 3、主体地位的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获得政策法令鼓励和支持。 虽然老百姓对商业健康保险有一定需求,但潜在需求要转变为现实购买力,还必须有可支配收入的支持。另一方面,保险产品毕竟属于非渴求商品,很多人不会自行主动购买,有时需要外界因素的激励或强制。很多国家,如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都通过制定法律,要求符合规定的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商业健康保险。为此,很多国家出台了各种鼓励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优惠措施,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个人或自由职业者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制定了各自的税收减免优惠措施,并以强制性法令的形式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业务。政府优惠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购买商业保险的吸引力,同时也提高了民众的购买能力,能有效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推广。我国当前的状况是,国家只对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作出了相应规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健康保险的政策规定。而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也并非强制性要求,且很多补充医疗计划是由社保机构来承办,无助于健康保险发挥有效作用。 4、法律法令的空白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难度。 信息不对称是保险业永远的难题,特别对健康保险来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困扰尤其大。总的来看,保险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由于主体地位缺乏使保险人对相关医疗服务开展全面调查和审核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在利用保险合同保护自己利益时,也因为保险法对健康保险相关规定的空缺而使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保险法》对健康保险投保人未尽告知义务的处理并没有明文条款。尽管判例法系国家通过保险判例规定投保人负有健康状况告知的义务,但我国是成文法系国家,保险人引鉴国外判例未必能为法庭所接受,法庭最后可能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判决,保险人以法律手段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意图也因此可能受挫。 三、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的对策建议 1、国家通盘考虑健康保障需求,以立法形式推动商业保险进入健康保障体系。 从国际经验看,很多国家往往通过立法形式并采取具体措施来借助商业健康保险力量建设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第一种实现方式是,规定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如美国的《健康维持组织法》(The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Actof1973)要求确保雇员有可自行选择参加健康维持组织的权利;德国规定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其中约有20%的高收入或自雇家庭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1996年瑞士实施强制性健康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一旦承保要保证续保,商业保险人同时为高收入者提供补充健康保险。第二种实现方式是,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民众购买健康保险。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个人为自身购买健康保险都予以税收减免,对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采用较低的营业税税率,对健康险本身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澳大利亚政府对民众的私人健康保险费给予折扣优惠,而对没有购买私人健康保险的高收入者则实施加征1%医疗保健税的惩罚措施;瑞士的健康保险费用可享受税务减免,同时,地方政府通过提供收入补贴来帮助低收入者购买强制健康保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入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也需要由政府力量来推动。一方面,政府应采取立法措施来确立商业保险人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需制定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国家适当开放医疗资源,鼓励商业保险人合理调配医疗资源。 健康保险如果不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关联起来并对其形成一定制约,很难将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此,很多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人发起并逐步建立起以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和实施预付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维持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实践下来取得了较好成效。HMO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1971年,美国政府宣布将建立健康维持组织作为“国家卫生事业的战略方针”来推动;1973年,尼克松总统签署的《健康维持组织法》规定在经济上支持健康维持组织的发展。其二是HMO具有调控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行为的能力。HMO拥有自己的医生、诊所或医院,HMO的医生主要是初级保健医生,HMO可对其医生雇员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管理;HMO还与医师团体或独立开业医师或独立开业协会签订协议,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医疗服务,HMO都有明确的就诊制度,严格控制投保人的就医行为和医师的治疗行为,比如投保户只能去HMO指定的医院或医生处看病,如要选择医生,需要承担较高的自负额,所有的医疗需求必须先咨询初级保健医生,如果初级保健医生认为有必要才转给专科医生,而专科医生的很多医疗方案还需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要获得良性发展,控制医疗成本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可以借鉴HMO的做法,允许保险人合法利用医疗资源。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健康保险人开展合作,并通过适当方式将目前相对分散、力量单薄的健康保险人联合起来,以增强健康保险人同医疗机构展开磋商的能力。同时,为真正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还需解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行业的法律障碍。 3、商业健康保险人提高风险控制技术,创造自身的主体地位。 健康保障体系要顺利和持续运行,有赖于成熟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目前,世界各国较多采用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是相关诊断人群收费标准(DiagnosticRelatedGroup,DRG),即根据年龄、性别和治疗费用等因素划分每一相关诊断群,将每一相关诊断群的病情分级确定其平均医疗成本,制定相应的付费标准。另有一种费用控制方法是资源基础性相对价值计量法RBRVS(Resource-BasedRelativeValueScale),它是根据医疗行为使用的资源成本来确认每个医生或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相对价值。挂号费、诊疗费和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构成资源基础性因素,这些因素被转化成相对价值单位后再乘上每年更新的转换系数就成为应该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的金额,这个金额还根据不同地区进行调整。美国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几乎所有的健康维护组织(HMOs)都采用了这种方法。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尤其需要提升这方面的技术。商业健康保险应积极配合、支持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方面的研究,从整合医疗信息开始,深入研究相关控制医疗和就医行为的技术,改变医疗机构在定价上的垄断权,并建立有效的就医行为监督机制,提高整个健康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藉此,商业健康保险将逐步创立和体现其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促进自身发展。 4、政府有效监管健康保障提供者,保证健康保障体系的安全运行。 健康保障提供者的科学、规范操作是健康保障体系安全运行、百姓获得全面健康保险的保证,政府部门应对健康保障提供者予以有效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9月颁布实施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保险人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作出了管理方面的要求。政府对希望进入健康保障体系、申请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应进一步规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同时还要审核商业健康保险人的经营目标、业务规划、资金运用、技术实施等,并在商业健康保险人正式开办业务后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能够切实履行提供健康保障的职责。对商业健康保险制订科学的监管制度并确保其贯彻实施,是确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研究论文 摘要: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自1995年实施至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众的健康有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台湾健保也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问题,至今已经爆发了三次财务危机。本文从台湾健保的管理制度、财务收入制度和财务支出制度等方面对其财务危机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出它为完善我国大陆健康保险制度提供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 一.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制度分析 台湾地区健康保险制度源于1950年的劳工保险,至20世纪90年代初已有13种健康保险。由于当时这种保险制度存在着如保险费交纳不一、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不一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从1988年开始台湾当局就组织人员着手规划实施全民健康保险,简称全民健保。1994年8月9日,台湾当局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1995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至今已有十余年之久。 (一)台湾全民健保的制度模式 台湾全民健保前后规划了6年,台湾当局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实施经验,同时结合台湾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民众需要,创立了具有特色的社会健康保险体制。其制度模式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 1.中央集权的单一公营体制。在台湾的全民健保体系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是整个健保运作的具体承担者,充当保险人的角色。健保局总局综合管理全局业务,负责业务制度规划、督导、研究发展、人力培训、信息管理等。健保局总局下设6个分局,直接办理承保业务、保险费收缴、医疗费用审查核对及特约医疗机构管理等业务。在台湾,负责监督全民健保运作的机构有:负责监督保险业务的“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各项争议的“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委员会”、负责协议与分配健保年度所需医疗费用总额的“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协议委员会”。这三个监督机构同健保局总局一起,向上对“行政院卫生署”负责,构成了全民健保的行政体系。 2.全民强制纳保。在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中规定,凡是“中华民国”国民,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四个月以上,都必须参加全民健保。此外,领有台湾地区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在台湾居留满四个月,也应该参加健保。可见,台湾全民健保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被保险人依其职业类别与所属投保单位,共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公营事业机构公务或公职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自营作业主和雇主;第二类为职业工人,外雇船员,自营作业和雇主;第三类为农民和渔民;第四类为军人眷属;第五类为低收入户;第六类为荣民(指早期的退伍军人)、荣眷等。投保者中有职业者应透过所属单位投保,没有职业的可透过乡(镇、市、区)公所投保。 3.保险费收缴以薪资为依据。在台湾全民健保中,保费收入是健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具体由三部分负担:一是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二是被保险人所在单位(雇主)为被保险人所缴的保险费;三是“政府”为一些特定被保险人(第四类、第五类低收入户和第六类无职业荣民)所提供的补贴。在所有的保险对象中,除第四、五、六类保险对象以全体保险对象每人平均保险费作为计算基础,其它都以被保险人的薪资所得为计算基础。被保险人的资本所得,包括营利所得和财产所得,则未列入费基计算。 4.自负盈亏的财务责任制度。为避免全民健保拖垮财政,台湾健保实行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健保必须负责自身的财务平衡。为了健全健保财务制度,台湾当局制定了一些措施:(1)允许及时调整保险费率。健保法规定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6%,开办第一年为4.25%,至少每两年精算一次。根据精算的结果和财务收支情况,可以对费率加以调整。(2)提取安全准备金。为了避免医疗费暴增或因经济不景气、失业等原因导致的保险费收人减少和保险财务短期失衡,健保法规定每年应从保费收入总额中提取5%的安全准备金,以保证健保财务的稳健运行。 廖添土: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论析5.医疗费用部分负担制度。所谓的“部分负担”是指,民众就医除了健保给付外,仍须自己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推行部分负担制度,是为了强化患者的医疗成本意识及个人责任,避免医疗资源的不当使用。同时,为了避免因实施部分负担制度加重一些贫困民众的经济负担而影响其正常就医,又订立了免除部分负担的相关措施。免除项目包括重大伤病、分娩、预防保健、山地离岛、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等,免除对象涵盖低收入者、职业伤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及3岁以下儿童等弱势群体。 6.保险医疗给付范围广。参加了全民健保的台湾民众,在缴交保险费并领取健保卡后就可享受范围非常广的保险医疗给付。不管是牙医、西医还是中医门诊、急诊、住院、生育、预防保健、家庭病房、精神病社区康复等医疗服务都涵盖在保险给付的范围内,民众从小感冒到住院手术或重大疾病,仅需要担负部分负担费用,其余皆为保险给付。 (二)实施效果简评 台湾健保实施后,获得了国际上比较广泛的好评。健保开办后短短数年间,民众纳保率由1995的57.48%上升至2003年的98%,几乎全岛民众皆可接受健康保险社会保障,大大降低民众就医的经济障碍。特别是老、弱、妇、孺等医疗照护需求高的民众,就医不需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就可享受医疗照护。台湾健保取得了全民纳保、民众满意度高、保障范围广、就医方便、保费低廉等成效。2000年,英国的《经济学人》在评估《世界健康排行榜》时,综合各项指标,将台湾地区列为第二名。美国知名期刊《健康杂志》(HealthAffairs),也于2003年5月份专文论述台湾全民健保的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二.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的实证分析 台湾健保实施十余年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获得了台湾民众的支持。但是,健保的财务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财务危机屡屡爆发。依《南方周末》2006年4月6日报道,从1995年至今,台湾健保的财政支出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收入每年的增长率为4.58%,而支出的增长率则达到5.71%。安全准备金至2004年只剩78.5亿元(新台币),健保面临着破产的危险。 资料来源:1.1995-2004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2.2005年数据来源《南方周末》2006-04-06报道,《台湾健保:医疗制度乌托邦?》 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 (一)第一次财务危机(1999~2000年) 如表1和表2所示,台湾健保开办的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这三年每年的健保财务收入均大于财务支出,安全准备金也由1995年的371.44亿元(新台币,下同)上升到1997年的615.59亿元。但是,1998年财务支出急剧增长,而收入却增长缓慢,当年的健保财务就略微失衡,支出比收入多了约15.6亿元,这一财务缺口由安全准备金来平衡。到了1999年,健保财务失衡更加严重,爆发了第一次财务危机。这年财务支出远远高于收入,财务逆差达210.03亿元,安全准备金一下子减少了35%,只剩389.96亿元。 针对第一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开源措施包括:查核投保金额、中断投保开单、协助弱势寻求补助、争取代位求偿、公益彩券盈余分配及烟品健康福利捐赠等。节流措施包括:防止医疗资源浪费、强化药品特材支付作业、查处医疗院所违规行为、落实医疗费用审查等。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了2000年健保财务状况有所改善,财务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收入增加了203.64亿,财务略微出现了盈余。 (二)第二次财务危机(2001~2003年) 自2000年健保财务有所改善之后的三年,健保又爆发了第二次财务危机,财务缺口又开始加剧,直到2003年才有所缓和。这三年财务支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5.87%,而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只有5.76%,安全准备金逐年减少,2003年只剩下82.8亿。 为了应对这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保险费率,于2002年9月把保险费率由4.25%调整至4.55%,提高健保收入。其次,全面实施总额预算制度,适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总额预算制度是指由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及专家学者共同协议医疗费用的年度支出总额,在总额范围内依照支付标准表决定服务报酬的一种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其目的是要医疗提供者共同承担财务风险责任,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于预先设定的范围内。实施总额预算制度后,医疗费用得到一定的控制,年成长率在4%~5%之间。 (三)第三次财务危机(2004~至今) 在2003和2004两年,由于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加上调涨保险费率增加了健保收入,财务形势有所缓和,但依然是入不敷出,到2004年底安全准备金只剩下78.5亿元。2005年财务支出又开始大幅上涨,但财务收入却反而小降,使得财务缺口达650亿元,安全准备金变为负数。在现有费率制度下,按照健保的财务预算,未来五年健保财务缺口将进一步拉大,健保的财务危机将更加严峻。 针对这次财务危机,当局采取了采取了包括长期和短期两套措施。短期措施主要是实施所谓的多元微调方案,主要措施包括投保金额上限由87600元调整至131700元、军公教投保金额由薪资的82.42%调整至87.04%、争取烟品捐赠及代位求偿收入及拉大小区医疗与大型医院门诊部分负担差距等。长期措施则是谋划推出二代健保规划,其目标是建立权责相符、财务收支平衡、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医疗质量的健保制度。 三.台湾全民健保财务危机综合成因分析 台湾全民健保实施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保证全民健保的财务平衡,是事关健保能否永续经营的重要问题。每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当局都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挽救,但收效甚微,健保财务依然入不敷出。健保财务危机屡屡爆发,根源在于健保自身的制度缺陷。要达成健保的财务平衡,台湾当局就应该从健保的制度层面上做一番彻底而有效的改革。 (一)健保管理制度 1.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不利于健保的正常运作。台湾全民健保管理制度是一种单一的公办公营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不少弊端。首先,单一保险人体制缺乏多个保险人之间的竞争,无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降低健保自身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无法满足民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其次,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容易使“政府”的角色定位错误,致使健保行政与业务不分。在国际上实施社会性健康保险的国家(如德国),政府一般担任监督者及仲裁者角色,而非执行者。但在台湾健保的组织体制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既是管理者又是保险人,身具承保、医疗机构特约管理、支付标准订定、医疗费用审查与核付等多重身份。这种角色定位错误破坏了健保的正常运作体制,造成健保运作制度的畸形发展。 2.支出与收入缺乏连动机制,财务预算难以平衡。在台湾健保体制下,财务收支预算分别由“监理会”和“费协会”负责,收支预算相分离。其中,“监理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法规咨询、收入面的费率制定与监督等,而“费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在总额支付制度下负责健保财务的支出预算。由于“监理会”与“费协会”相互分立,使得收入与支出的缺乏连动关系。如果“费协会”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决定增加预算支出,而“监理会”却决定费率不动、其它收入也不增加,则两者之间会出现财务缺口。这种收入与支出预算相分离、权责不对等的机制,不利于健保财务收支平衡。 3.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致使健保财产被侵吞。对台湾健保运作的监督主要由“监理会”负责。然而,由于台湾当局的无能和“监理会”监督的无力,健保财产一直不断的被侵吞。在台湾,政客、医界与不法集团串通“吃健保”的丑闻,屡屡见诸报端。据海峡都市报2006年3月31日报道,民进党“立委”林进兴、邱永仁所分别经营的两家医院,通过勾结假病患与假住院诈领健保费至少1.9亿和1.1亿。由此可见不法集团“吃健保”之猖獗,健保又岂能不爆发财务危机。 (二)健保财务收入制度 1.保险费负担不公。健保保险费的收取应充分重视负担的公平性,但是,台湾健保保险费的收取长久以来即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首先,工薪阶层负担沉重。由于保险费费基以薪资所得而非实际所得计算,因而健保财务主要由工薪阶层负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薪资所得占台湾民众总所得的比重逐渐降低(目前这一比例是55%),而其他所得,比如资本所得,所占的比重却逐渐升高。这种情况使得依靠薪资所得的工薪阶层保费负担越来越重,而大量资本所得者,拥有着巨额收入却不需分担保险费,显失公平。有报道说,台湾著名模特林志玲,年收入将近4300万,每个月的健保费,只要缴交604元,比许多上班族都还要低。另外,由于薪资收得占总所得的比重下降,客观上也使得健保财务收入增加的空间越来越小,影响健保财务平衡。 其次,保险费各类目之间负担差异较大。台湾健保把保险对象分为六类十四目,各类目保险对象本人、雇主及政府负担比例各不一样,造成类目之间保费负担的差异。比如,第一类保险对象的公营事业人员,缴交保费时不必以全部薪资投保,而且有投保薪资的上限,保费负担比第二类保险对象大大减轻。另外,在第二类别保险对象里,职业工会会员保费负担比普通工人低,因而,很多被保险人纷纷以加入工会等方式来转移投保身份,以逃避高额保费。 最后,家庭成员多的保险对象负担更重。在台湾健保体制下,家庭成员多者,除了要为自己购买保险外,还要为家庭成员购买保险,一个人往往要同时负责好几个人的保费。这使得家庭成员多又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十分沉重,而单身又未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较轻。 2.保险费费率僵化。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的规定,健保财务可以对保险费率进行及时的调整,以维持财务平衡。从医疗保健支出占GDP比值来看,OECD国家平均每年支出在7-9%,而台湾平均只有5.88%,因而相对于OECD国家,台湾保险费率还有一定的上调空间。但是,台湾健保自实行以来,费率也只调整一次,且幅度很小。这是因为在台湾特殊的政治体制下,要想通过上调费率来达成财务平衡,困难重重。首先,由于台湾特殊的政治环境,政治家的活动都是为选举服务。为了取得选民的支持,获得竞选的成功,政治家往往反对保险费率的调涨。其次,由于保费负担的不公,调涨保险费率也会受到民众的强烈反对,保险费率调涨举步维艰。 (三)财务支出制度 由于健保制度的“道德风险”,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面临着医疗费用支出上涨的问题,因而都需要一套合理的制度来控制医疗成本,防止医疗浪费。台湾健保财务支出制度,就缺乏一套既保证民众健康不受损害又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机制。 1.总额支付制使民众健康受损。台湾全民健保实施之初医疗支付主要采用论量计酬制度,即按照医生提供的服务量、民众的用药量及住院天数等来计算健保的医疗给付。这种支付制度虽然方便医疗费用的计量,但是不利于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为了多获得健保医疗给付,医疗提供者往往增加服务量和用药量,民众也往往增加就医次数,导致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后来随着第二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为抑制逐年高涨的医疗费用,台湾当局全面实施了总额支付制度。总额支付制度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只在医疗供给方控制费用支出,并没有在医疗需求方面进行合理的控制,使得民众的医疗需求仍然十分庞大,民众的医疗资源浪费仍然十分严重。在高涨的医疗需求面前,医疗提供者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在预算的总额内,就不得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从而使民众的健康受损。 2.药价黑洞蚕食健保收入。台湾健保药价黑洞每年都要蚕食几百亿的健保收入。所谓药价黑洞,是指健保局支付医疗院所交付保险对象(病患)的药品费用,与医疗院所实际购买价之间所产生的差距。据人民日报网络版香港2000年7月19日报道,台湾健保每年损失的药价黑洞达200亿元。为减少药价黑洞,从1999年到2002年,健保局共进行了三次药价调降,试图解决药价黑洞问题。结果表明,这一措施收效甚微。因为在新的药价下,医院基于营运营利的现实考虑,会重新寻找可获取最大药价差的药品,以取代原先采购的药品。这样,不仅药价黑洞没有得到解决,民众的健康也受到了损害。 3.医疗资源浪费严重,促使支出急剧上涨。台湾虽然实行了总额支付制度,医疗费用有所控制,但是医疗资源浪费,还是十分严重。全民健保实施后,台湾人民变得“爱逛医院、爱拿药、爱检查”。据统计,台湾目前平均每人每年看病次数高达15.3次、药费占全部健保费四分之一、门诊医疗花费占总医疗费六成以上,民众“不看白不看”的心理十分普遍。其次,医疗院所“可住(院)可不住的,要住;可割(手术)可不割的,要割;可照(内视镜)可不照的,要照;可开(药)可不开的,要开”的浪费现象也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医疗资源浪费是台湾健保当前很重要的问题,导致了财务问题的日益恶化。 (四)其他客观因素 台湾健保财务失衡原因错综复杂,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客观的因素影响财务平衡。这些客观因素主要有:第一,台湾近年来经济发展不景气,财政日益恶化,企业纷纷外移,失业率上升,民众收入减少,使得健保保费收入锐减;第二,台湾人口的老龄化加剧了健保财务危机。随着台湾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和出生率的下降,台湾人口老龄化非常严重。十年前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5%,如今达到9.6%。人口老龄化使得健保医疗费用大副增长,加剧了健保危机;第三,医疗科技的日益进步和新药的不断开发,以及医疗给付范围的扩大,也都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 四.借鉴意义 实施健康保险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的必要措施,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重要一环。由于我国仍然是个健康保险不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体制还不健全,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低,因而,在新形势下完善健康保险体制是我国的重要任务。台湾全民健保实施十多年来,其改革的成功和失败,可为祖国大陆建立和完善健康保险制度提供可贵的借鉴意义。 (一)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险制度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以“低水平,广覆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医疗保险制度是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保障目标定位于满足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并且强调个人在医疗费用支出上的责任。但是,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实践表明,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可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还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降低社会健康管理成本,提高健康管理质量和效率,减轻政府负担,构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二)建立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控制医疗费用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一个理想的医疗保险体系要能同时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保护消费者使其能避免患病时的财务风险;一是使医疗资源能够有效的运用。然而如果仅采用一个政策工具,而同时想达到这两个目标时,常陷于两难境地。因而,应该使供方成本分担制度与需方成本分担制度一起搭配使用,才可避免两难困境,同时兼顾风险保护与资源使用效率的双重目标。所以,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必须寻求一套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使民众健康在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三)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医院产权不清,医疗服务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与否关系到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医疗卫生费用控制的效果。因而,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健康保险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另外,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还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保证负担的公平。并且,还应该在农村大力推广医疗健康保险,使广大农民也有健康的保障。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入世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给我国的保险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变化。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花钱看病、投保买健康的观念将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这样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将有广阔的市场。但是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落后,并且其发展还处于“小马过河”的阶段,所以商业健康保险亟待完善。本文在讨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的同时,阐述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政策;经营模式;医疗风险;保险产品;产品监管;发展对策 在许多国家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商业保险中的一类重要业务,健康保险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的青睐。以往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巨大。为此,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规律,笔者对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目前的状况进行了描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商业健康保险应采取的经营和发展战略,期望这些分析和建议能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事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主要表现在: (一)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据统计,2001年,商业健康保险承保数量首次突破1亿元,2002年达到了1.36亿元,当年保费收入达320.96亿元,比上年增长44.96%;自2003年3月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在非典最为严重的5、6月份,保费收入分别达37.19亿元和59.42亿元,大大高于上年26.75亿元的月均保费收入水平。 (二)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目前,已有29家寿险公司和8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提供的险种已经超过300种。除了传统的费用补偿型和住院津贴型产品,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新领域。 (三)服务领域日益拓宽,社会影响明显扩大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已经覆盖了包括电力、铁路、邮政、通讯等行业在内的各大行业,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特别是在2003年上半年发生的非典疫情面前,保险业快速行动,采取加快理赔、加快产品开发、加快销售创新等特殊服务,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树起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力支援了国家抗击非典斗争,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四)对于国内健康保险的需求市场来说,市场潜力巨大 全国50个城市的保险需求调查显示,49.9%的城市居民考虑在未来3年内购买商业保险,其中预期购买健康保险的比例高达76%,在人身保险各类业务中占居第一位。 二、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障碍 (一)政策和法律等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等。 2002年12月,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加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原则要求。尽管在宏观的层面上,我国的健康保险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微观层次的不完善却一直阻碍着保险公司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尚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可参与医疗服务定价及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监控的权利;二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具体的业务界限还不够清晰,存在社会保障机构开办商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争夺业务的情况;三是对涉及医疗保险的诉讼案件,在审理及新闻媒体报道时,也往往存在偏袒被保险人的情况。凡此种种情况都使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面临困难。 (二)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模式的风险控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在采用的健康保险经营模式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付保费,然后被保险人到医疗服务提供者那里接受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工作者按照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而后被保险人付费后用付费凭据到保险公司那里报销索赔,保险公司间接地按照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进行付费。简而言之,就是“被保险人看病,医院治病收钱,保险公司买单”。这相当于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支付了医疗服务费用,是补偿性按服务付费的健康保险模式,我们把它简称为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 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分离了医疗服务和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仅仅参加了保险服务,无法控制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着缺陷,从而不能协调好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两者之间的利益机制,导致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进而得不到医院配合,造成核保调查和理赔查勘困难重重,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三)保险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缺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根据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目前保险市场上可以购买的健康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但是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不论是产品设计还是保障水平,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病。并且在产品销售上,各个层面的产品缺乏互补性。 一方面,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都存在一定的缺点,即个人投保须附加于一定保额的主险之上。结果导致了实际投保率很低,给付率极高的情况。而重大疾病保险根据投保人选定的保险金额承保,长期寿险固定利率分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两种,实际投保率不高,短期给付率低,但高额保单承保风险极高。这些都无疑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困难。另一方面,近年来,各保险公司都设计了许多保单,但普遍存在着保险责任相近、单一和缺乏创新的缺陷;同时开办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生活津贴保险的保险期限太短(只有一年),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从而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求。 (四)商业健康保险的基础设施不够坚实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包括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专业化的人才资源和计算机系统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软硬件基础,我国保险公司在这两方面的基础建设比较薄弱,亟待加强。 在人才资源方面,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缺乏一支既懂医学医疗又懂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各保险公司都缺乏合格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因为健康保险涉及医学、保险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跨领域的背景,而符合如此要求的人才凤毛麟角。其次,保险公司的精算管理、险种开发、核保理赔和市场营销等岗位都急需熟悉健康保险的专业人才。最后,保险公司还缺乏合格的健康保险专业营销人员。 在系统设备上,许多保险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信息系统设备。现有的健康保险业务大多依靠寿险业务系统进行管理,相关的数据也按照寿险业务的标准进行记录和管理。这样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实现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核保理赔功能,也无法记录统计健康保险业务迫切需要的各项医疗资料。没有健康保险的专业电脑平台,健康保险的专业化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健康保险的专业信息系统建设不容忽视。 (五)健康保险的产品监管政策不到位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保险业在挑战和机遇面前,保监会应适时地调整和完善保险监管,以使我国保险业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下得到发展,同时使我国的保险市场进一步向世界各国开放,从而达到双赢。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都由总公司报保监会统一备案,报备的条款和费率没有弹性。但是健康保险的地域性要求很强,各地的自然情况和经济形式都不相同,各种疾病的发生率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相应的保险责任、免赔额限度、以及费率等保单要件要求也就不尽相同。因此,总公司统一备案的条款到达地方后很难完全适应当地的情况,不易得到市场的认同。现行的统一备案制使健康保险产品缺乏灵活性,不利于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地设计和调整健康保险产品条款,抑制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拓展。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争取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健康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作用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健康保险专业化进程;同时,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准确界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规范市场经营环境。因此,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着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受到来自经营环境中的诸多因素特别是医疗服务方面一些因素的不利影响,在这些不利因素中,医疗机构的行为和医疗服务过程,特别是医疗服务成本的变化对商业健康保险所造成的影响,各家保险公司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形成合作机制 如何建立对医疗风险的控制体系,是发展健康保险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卫生医疗系统的支持,并且,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的筹资手段和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也能够成为卫生医疗体系改革的重要推动和促进力量。从这个角度出发,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卫生医疗系统的发展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携起手来,开展一些试点,进行一些合作,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系统的合作模式,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卫生医疗改革的双赢。此外,协调有关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参股医院,或与医院建立合同、契约关系等,探索与医院有效合作的各种方式;与财政部协商,在财务报表上增加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保险公司与医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费用支出和收入。这些都是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补充。 (三)设计合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产品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工具。根据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情况,制定正确的产品开发战略是经营成功的基础。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很窄,据统计2001年的覆盖人数不足8000万人,绝大部分居民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各保险公司可以大力推出针对低收入且无保障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补助保险等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同时结合国家医改动向,开发能长期适应医疗改革进展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争取长期的盈利空间;重视对广大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产品开发,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险需求,使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险密度上更进一步。 (四)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平台,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理赔管理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 人才培养是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各保险公司应制定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划,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健康险专业人才,特别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核保、核赔、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监管,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保监会应抓紧出台健康保险产品管理办法,形成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监管措施,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监管环境。 鼓励保险公司与部分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合作,进行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健全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为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同时,还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当地市场特点,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品,在不断的探索中加快商业保险发展的步伐。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论文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and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转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与产品创新 [摘 要] 健康保险由于经营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面临普遍发展难题。过度医疗、逆选择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成为健康保险的发展瓶颈,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成为走出困境的希望之路。因此,在产品创新导向上要注重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政策环境。 [关键词] 健康保险;风险特点;产品创新;风险控制机制;产品研发体制 一、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及发展现状 健康保险是人身保险三大业务系统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2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一)健康保险产品自身的风险特点 1.与普通人寿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特点。人寿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存与死亡两全保险,其精算依据主要是生命周期表,一般几十年可以不变。而健康保险的精算依据是经验数据,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疾病是人的身体中的各种因素积累所致,呈现出复杂的过程,增加了疾病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 2.与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多发性的特点。人身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往往以千分之几计,疾病发生率则以百分之几甚至十分之几计。因此,健康风险发生的随机性十分明显。 (二)健康保险可能产生的外界风险 1.医疗、药品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据统计数据显示,从1980年-2004年的25年内,人均收入增长10倍,医疗卫生费用支出增长35倍,年均增长24%,个人负担从21%上升至53.68%。由于健康保险承保周期的原因,医疗费用、药品价格的上涨,必然带来保险公司的费差损风险。 2.过度医疗的风险。医患利益不一致的过度医疗风险则最后转嫁给保险公司。 3.逆选择等道德风险。 4.人类自身抗疾病风险能力的降低。由于人们生活方式与饮食结构等原因造成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年轻化趋势,都给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带来了新的风险。 (三)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1.业务总量很小。2006年保险业保费收入5 641.4亿元,健康保险保费仅占全国保费收入的6.68%,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9.12%,显然与健康保险在整个保险业中的地位极不相称。 2.业务比重很低。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比重: 2001年为4.32%,2002年为5.38%,2003年为8.03%,2004年为8.05%,2005年为8.4%,2006年为9.12%,而英、美等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业务比重均在20%以上。 3.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极微。从保险深度来看,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保费收入312亿元,gdp为182 321亿元,仅占0.17%,2006年全国gdp为209 407亿元,健康保险也占 0.17%。从保险密度来看,2005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4元;2006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9元。 4.业务覆盖面极小。我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仅占全国总人口的3%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都在60%左右。2005年我国卫生费用总支出7 590.3亿元,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83元,个人支出313元,占 53.68%,人均商业健康保险消费支出仅占个人卫生费用支出的7.66%,而美国这一比例为50%以上。 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中出现的几种现象更应该引起关注。一是“蛋糕分割效应”。“发展主要靠分割现有的市场蛋糕,而不是思考怎样把蛋糕做大”,这一形象比喻指出了健康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的根源所在。全国健康保险产品数量有300多种,在数量上很丰富,但实际产品多数雷同,仅有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附加住院补贴型等少数几个产品较为畅销。二是三个“1/3”。从经营风险上来看,健康保险由于其自身的风险特点,尤其是逆选择、过度医疗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时时都在困扰着各个保险主体。业内人士对健康保险普遍有这样一种估计:有赢利或微利的占健康保险业务的1/3,收入与赔付基本持平的占1/3,基本上亏损或严重亏损的占1/3。三是“三年赔付定律”。健康保险业务就一些单险种核算来看,基本上是第一年小赔,第二年中赔,第三年大赔。四是“简单中的复杂”。在医疗服务中,门诊是最为简单的方式,住院次之,大病治疗最复杂。但通过调研却发现,门诊医疗的赔付率最高,经营风险最大,成为“跑、冒、滴、漏”最严重的地方。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探索 (一)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管窥 国泰人寿推出了“国泰关怀一生终身医疗保险计划”,该产品除提供一般性的医疗保障外,重点突出防癌保障,是第一个专业防癌医疗险,填补了市场上同类产品的空白。中国人寿的“国寿康源团体医疗保险(b型)”,不仅提供了通常的住院津贴,还包括从被保险人急救医疗费用,到住院期间的住院津贴、外科手术津贴,以至遗体转运、安葬等一个完整的就医链条保障。从最低保障到最高保障有四种计划可供选择,适合不同经济条件和保障需求的团体客户。光大永明的“康顺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涵盖了包括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良性脑瘤、肢体瘫痪等40种重大疾病,不仅有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更提供癌症复发额外保障及保证费率。产品、服务和销售只要向贴近客户需求的方向走一步,就是创新。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导向选择 在产品创新导向选择上,应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摆在首要位置,至少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市场需求与经济效益。应注重解决好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还是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根本方向问题。 2.投入与产出。据统计数据显示,世界500强的保险企业,健康保险首年承保的经济效益为—8%,主要原因是疾病发生率、持续时间等风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往往变动很大,管理成本高,以及医疗费用难以控制等问题的普遍存在。 3.防范风险与经营风险。健康保险风险具有经营层面风险和管理层面风险,容易忽视的是经营层面的最大风险是有效需求不足,一个保险产品承保人群越多,其分散风险的功能就越大,管理层面风险则与此相反。 4.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围绕各种风险谋求经营与发展是唯一的正途,遵循发展规律和经营原则是经营保险的必要前提,稳健经营是经营保险的基础和关键。对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保险业,更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将提高持续发展、永续发展能力问题作为现在乃至将来的永恒课题。 (三)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条件探索 1.要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现有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模式,最明显的弊端就是作为承担最终责任的保险机构,缺少中间 (过程)控制手段,只是在医疗费用支出既成事实后,被动地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其关键的环节就是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管理式医疗是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利益联盟,其最大的亮点是双方共同控制医疗费用,能有效地发挥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且在一定程度上对道德风险有抑制和监控作用。健康管理是控制发病率、小病拖成大病的有效手段,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且可以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加之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管理,这一自身能力的增强,就能建立起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医疗机构三方协同动作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机制,为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和发展创造内外结合的基础条件。 2.要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在创新观念上抢先突破,考虑实施一种新的产品研发战略,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对消费需求广泛、保障人群众多、对全局影响大的健康保险产品,要举全行业之力,进行集中研发,采取招投标和合同协议方式,进行产品经营权购买。这样做便于政策扶持;有利于扶优限劣;便于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产品开发的专业化。对于区域性、不同层次及特殊保障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可由各保险主体根据消费需求和自身能力进行自主开发。 3.要努力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良好政策环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为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具体落实到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上,针对其风险特殊性的具体政策还不够明显,应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和具体的优惠政策,才能保证健康保险的创新和发展。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如果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相同,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率往往要低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收费水平,这实际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执行的是更为公平合理的费率,而最终受益的必然是保险消费者。 健康保险论文: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 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 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 and 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 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 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 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健康保险论文:对我国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思考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 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 (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简述个案管理在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的运用 论文 关键词:个案管理 健康保险 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 总结 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 治疗 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 经济 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 法律 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 治疗 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 发展 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中美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比较 [摘要]现阶段,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受到税收政策的制约。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能够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的改进提供借鉴。今后,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寻求改进: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区别于其他险种;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关键词]保险税收,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险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已取得一些成绩,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而缺乏相应的鼓励性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是制约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原因之一。 一、我国现行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我国的保险税制是于1983年国家实行利改税后逐步建立起来的。根据现行税法,国家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主体税种,此外,还征收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占用税等小税种。 (一)对保险公司的征税 从2001年起,我国对保险公司的营业税率进行了调整,分3年将营业税率由原来的8%下调至5%,另按营业税实纳税额征收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但是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医疗保险等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和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出口货物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取得的收入;保险业实行分保的分保人所取得的保费收入;财产保险业务中的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按33%的比例税率征收(外国保险公司则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法》征税)。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实行先征后返;寿险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方面,财产保险按保险费收入的0.1%贴花,农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公司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对投保者的征税 投保者。分为企业投保者和个人投保者。从企业方面来说,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的各项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作为成本列支,企业按国家规定缴付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可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如实扣除,企业为职工举办的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进行税前扣除,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企业的无赔款优待应计人企业当年应税所得额征税。对于投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申明确规定了要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政策,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财政部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2003年)中明确企业投保补充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直接计人成本。 对个人投保者,包括保费和保险赔款两个方面,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没有明确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于1997年颁发的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获得保险赔款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即对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美国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保险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为团体和个人提供规避风险的担保,还可融通大笔投资资金。下面分别对寿险公司、寿险公司所得以及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进行讨论。 美国的州保费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寿险公司必须向其展业所在的州政府纳税,各州有不同的税种税率,且相差较大。大多数州都要征收保费税,保费税的计税基础一般是保险公司在该州所获得的保费,年金业务可以免税。少数州虽然对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征收的保费税是以其全部保费为计征对象,但往往是代其他州征税。对于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境内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1%—3%之间,对在外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0.75%-4.28%之间。联邦政府对保险公司在境外取得的保费收入征收特种消费税(即消费税),对在美国境外保险保费收入按4%征收,对在美国境外再保险保费收入按照1%征收。 对于寿险公司所得税,在一般情况下,美国国内收入署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应纳税年度的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合同发生的所有死亡索赔和抚恤金及保险公司为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无论是否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储蓄银行,当它在各州法规授权许可下兼营人寿保险业务时,如果该人寿保险业务部门能与银行的其他部门分开,独立进行核算的话,则该银行除了可以选用一般性规定外,还可以选按(a)不管总所得或费用是否适当地分配到保险业务部门,按照规定税率征收的所得税;及(b)对该独立的寿险业务部门按i.r.c§801规定的税率计征的所得税之和缴纳代用税。当然,如果该寿险部门为一独立法人,则不适用上述规定,而按寿险业的规定进行征收。这种细化的税收规定兼顾了不同组织形式间的税收公平,也使税法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得到体现,防止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作为避税手段。对于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投资性活动收益的税收减免起到了一定支持作用。由于美国保险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导致保险费用下降、边际利润降低,所以为了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从业者不仅通过降低成本,提供特色服务等手段来保持市场份额,也要想尽办法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在税收政策上,美国由此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投资性活动中产生的一些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投资所得额中扣除,从而有利于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的发挥。 对个人购买保险的税收政策,有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个人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对于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对雇员而言,雇主缴付的保费也不看作是他(她)的应纳税收入。这就说明,雇员必须用多于雇主缴付的保费数额的余额,才能够购买到相同福利待遇的保险。当医疗费用保险支付给雇员医疗费用保险金时,雇员获得的这部分给付额是不作为他(她)的应税收入的。对于个人健康保险费用,个人医疗保险的保费开支没有特殊待遇。这部分开支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医疗费用。它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如果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超额部分就可免税。 对于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对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制定了一条新的征税条款。如果这些人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那么其中25%的保费可以免税,该比例随着之后不断颁布的法规而不断提高到30%,直到40%,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者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1998年和1999年所采用的免税比例是45%,2000年和2001年的免费比例为50%,2002年为60%,2003年至2005的免税比例为80%,2006年的免税比例将为90%,2007年之后将实现100%免税。一般而言,单一所有者企业、合伙制企业以及持有小企业2%股份以上的股东等均可以从中获益。尽管自由职业者有资格加入健康福利计划,但是如果该福利计划由该职业者的配偶的雇主提供,那么对该自由职业者就不适用保费的免税待遇。 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的免税并不仅仅限于其超过调整总收入7.5%那部分余额,在2007年之前,健康保险费用的非免税与其他医疗费用的总开支超过调整总收入的7.5%部分也是免税的。 三、美国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从实践看,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给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及启示。而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在一些方面确实存在着不足的地方,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改进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一)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险种区别于其他险种 由于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和其他的险种不一样,健康保险涉及保险人、投保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三方关系,其风险不仅包括投保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逆选择、道德风险等,也包括难以对医疗行为进行有效控制而引发的财务风险。所以世界各国一般在财政政策上都给予健康保险业比较宽松的税收政策,营业税的税率都比较低,并且许多国家对健康险给予减免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健康保险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对保险公司征收的营业税税率高,且税基大。在连续3年下调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情况下,可以针对健康险的特殊性,相应的要求进一步降低税率,直至免征营业税。 在所得税税基方面,虽然我国在确定公司所得税税基时,将公司收到的股利和再保险分出业务获得的股利等从中扣除,其实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对各种准备金制定合理的提取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应纳税年度的合同项下的赔款支出(包括已决未付款项)、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金、营业损失、其他赔偿责任人支付的赔偿金等项目据实予以扣除。这样从根本上有利于税源的培育,有利于保险业的持续发展。 (二)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 我国目前对外资的优惠办法及全国性的大公司所具有的先天优势,都对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冲击。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可以说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借鉴美国的做法,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在计征所得税时,可以考虑以一定总应纳税所得额为界限区分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再对其按所得额的一定百分比作为费用列支,来提高征管效率。 (三)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 美国对购买某些指定的健康险保单支付的保费,实行税收扣减,从而鼓励健康险的购买。只是对国民购买无本地执照的保险公司或外国保险公司的保单,不予减税。如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中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而我国的补充医疗保险仅笼统的规定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用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具体限额是多少,没有明确规定,虽然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中明确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但是目前能享受这一待遇的企业只是少数,而且,在具体计算上是按计税工资总额还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计算扣除也不明确。 (四)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在美国,当个人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的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时,超额部分就可免税。自由职业者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虽现在还要交纳一定比例的税款,但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我国个人购买保险仅仅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才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人,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极为有限,保障程度也不高,而且,对于那些收入不高并且需要健康保险保障的人来说,消费者的收入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价格影响了他们的购买能力。所以国家应从税收政策上鼓励居民购买商业健康险,增强自我保障的能力。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税收杠杆效应,提高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保险涉税法律制度自形成以来,曾经在增加财政收入、体现政策导向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其存在的问题已经开始制约保险业的发展。实际上,为了保险业的做大做强,保险涉税制度改革已经如箭在弦。2004年“两会”,保险涉税问题被一再提及,前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宪章先生认为,应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对购买商业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给予税收减免;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董事长马明哲则建议,允许居民个人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支出的费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鼓励个人将储蓄转化为健康保险,提升健康保障水平。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也已明确表示,保险监管机构正在加强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机关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这无疑将会更强有力地推动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作用。这种定位具体体现为: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农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等。 农村健康保障困境呼唤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对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产主要采取自费医疗的形式,他们用以规避健康风险的安全网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亲朋好友互助、商业保险、政府和村委会的救济措施构成。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己成为当前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农民成为几乎毫无保障的群体,另一方面,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1990年到1999年,农民平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长了2.2倍。同期卫生部门统计的每人次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长了6.2倍和5.1倍。这样,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疾病和贫困是一对孪生兄弟。按照国际贫困标准,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为农村居民的最低贫困线,1999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仍然高达1.2亿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农村最贫困的农产(约占4%)中,50%左右属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根据1998年调查的5万户农民,贫困率是7%。如果把这些人的医疗费用除去,其净收入贫困率是10%。也就是说医疗费用这一项就使中国农民的贫困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义、公正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问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缺失,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导致的农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劳动力素质下降。创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发展农村健康保险既可以拓展和带动目前非常薄弱的农村保险业务,又可以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 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如图1所示)。 这种定位具体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一)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也往往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农村的中小学校在很多地区是最大的投保群体。学校为所有在校生集体购买“学生平安险”,包括住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很多做法有“强制投保”之嫌,但客观上有利于广大农民增强利用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日渐扩张的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健康风险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当前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前导。 (二)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 合作医疗试验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很好地贯彻保险机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一,不符合大数法则。根据健康保险的原理,最有经济效率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在较大的投保人群中,对发生频率较低但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进行保险。可是目前的合作医疗多在村庄一级试行,对于资金筹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经济规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将规模微小的基金仅用于补偿经济风险较高的疾病治疗费用,则因受益面太小而难以保持较高的缴款率。如果将补偿重点置于发生频率较高但治疗费用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虽然较大却并不经济,因为它既导致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费用。这种两难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深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扩大投保人群,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术的支持。合作医疗的费用筹集、给付水平一般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意义上的测算,大多是根据上年医疗费用支出作简单的匡算。但在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中,投保人的逆选择、疾病发生率的不确定性、不同医疗费用控制技术的运用等都会影响合作医疗的运行效果,使之很难按初始目标运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精算,通过精算技术,对资金筹集、基金积累、给付水平等进行严格测算,这是合作医疗成功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三)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 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远期目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改进“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在原有合作医疗基础上实施市(县)乡 (镇)两级统筹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进行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并轨,实行城乡一体)试点工作,逐步推广。为提高运行效率,可以探索商业化运营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寿就在农村社会健康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01年11月,江苏江阴开展由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性农村健康保险。按照“行政领导、统一筹集、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起“以定点医院为基础、医保专员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立体化管理模式。江阴模式的成功运作引起包括国家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农村补充健康保险 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随着农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长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也难以满足乡村工业化程度中高收入农民对较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补充,将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五)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 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经营国内保险公司望而却步的农业保险曾引起广泛关注。该公司提出的“农村保险”的概念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健康保险业务颇具启示意义。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谓“农村保险”是指全面介入农村市场,向农产提供一揽子的全面保障方案,无论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无论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无论是农业领域还是非农业领域。(如图2所示) 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实施“农村保险”经营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发展思路。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 据法国安盟公司2002年9月对四川省的5个村庄、江苏省的3个村庄、吉林省的 2个村庄的212个农产的调研,对40家农产的上门专访,农民对健康保险有显著的需求。(见表) 为深入研究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农村保险的需求状况,我们曾在陕西和福建两省的6个县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表明,尽管目前购买保险的农民还不多,但被调查农民对保险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和愿望,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倾向。福建的农民兴趣最大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如果购买保险,有46.7%的人愿意购买健康保险。陕西的农民也表现出类似的意愿。这表明,目前农村存在着很大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力。 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据测算,如在20年内,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水平能达到目前全国保险市场水平(保险深度为2%),那么,届时农村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5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潜力同样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场潜力将首先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释放,潜在的保险需求易于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开发这些地区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以使潜在的农村健康保险市场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策略 (一)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 人们通常认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风险保障意识比较落后,但农村保险市场尚没有得到很好开发,保险供给主体缺乏,让农民了解保险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适合农村居民的保险商品也不多,因而他们的保险需求还得不到满足,即目前农村保险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 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把业务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县级支公司的重点也在城镇。如福建浦城县的农村业务只占10%,城镇业务占了90%。这反映了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业务的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改变商业保险经营机构设置的不适应性,在农村开办更多的代办所和办事处,开拓广阔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战略上更有深远的意义。通过提供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带动其他诸多险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开拓整个农村保险业务。 (二)积极应对城乡疾病模式差异 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转变,其重要标志使非传染病取代传染病成为致病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龄的逐步上升。但中国在疾病模式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转变”,这突出表现在城乡疾病模式的差异上。城乡居民疾病模式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差距。1980年以来,农村地区人口的死亡率不仅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而且出现了上升趋势。第二,疾病谱和死因谱的差异。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构成、住院原因及其构成还是以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症为主导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别住院率及其构成为例:在城市地区,脑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农村地区,痢疾、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农村地区也面临着疾病谱的变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现疾病(如艾滋病)的发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妇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异。第四,危险因素的差异。在城市地区,环境污染、职业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成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胁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则仍然是恶劣的生存环境、较差的卫生条件以及不良的营养状况等,这是与农村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同时,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职业伤害和行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乡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诸多差异,而保险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险产品却明显具有“城市偏好”,不适应农村疾病模式对产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农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应农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参与农村地区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农村地区疾病模式的转变,有效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特有的社会管理功能。 (三)树立良好的信誉 合作医疗试验难以成功的一个重要教训是,组织者出现信誉危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丧失信心。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村由于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干群关系非常紧张,农民对基层干部发生信任危机。一个信用缺失的机构是不可能组织社区各方面的资源来建立健康保健制度的。同样,保险公司的信誉是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整体上看,农民利用现代保险机制转嫁健康风险的意识还很薄弱,购买保险的理念还很脆弱,此时周围参加保险的人对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感性认识将直接影响其购买意愿。这个时候保险公司的员工及其营销人员如不能坚持诚信,不能正确引导农民的保险消费,对保险公司形象的破坏力也将放大。因此,为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长期良性发展,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品牌。 健康保险论文:略论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作用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现状 对保险公司而言,可以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提高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健康信息管理便于保险公司收集被保险人第一手健康信息资料,有效防范投保人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通过健康评估和健康改善,可有效减少疾病危险因素,以事前较少的预防费用投入获得超值的健康回报和个人的健康改善,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另一方面,健康管理使服务内容得以扩展,除了人保健康在保险业内率先提出并确立了“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开创了健康保险业健康管理的先河。2006年成立的昆仑健康保险坚持“以人为本”,以客户的健康为中心,秉承“治未病”的传统思想,创建了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保障服务。 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充分。目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存在着垄断竞争的局面,许多公立医院并不需要保险公司为它们增加客源,极大地影响了健康管理效用的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事后付费的方式无法使保险公司在相对固定的保费基础上承担传送医疗服务的风险,无法使医生和医院承担起费用控制的职责。保险公司在和医疗机构合作中没有话语权和主导权。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督和制约能力微乎其微,诊疗干预更是无从淡起。健康管理的开展只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得不到医疗服务机构的配合支持。 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不完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是保险公司健康管理的技术基础,完善的信息系统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它使得保险公司、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和医疗服务的供给者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可以使保险公司在承保前了解被保险人的具体风险情况,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效地对被保险人进行监控评价,并据此提出健康改善措施,实时地介入客户的医疗管理过程,从而实现医疗费用的控制。但目前医疗信息资源尚未整合,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未实现,使同时参加了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者,出现“一次看病、两次报销”或是“医院说能报,保险公司不给报”等诸多问题。这不仅不便于患者进行实时医药费用结算,影响了参保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保险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风险管控。 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水平不高。我国健康保险的健康管理处于起步阶段,和国外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较大,管理成本高。保险公司在数据收集、理赔调查和费用控制等各环节经验都不足,导致理赔率高,保费厘定不准确。另外,我国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众多,市场陷于非理性价格竞争中。大部分公司关注短期利益,出于抢占市场的目的,普遍重视开发客户与收取保费,忽略健康管理,这使得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健康管理得不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和接受。 二、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对策建议 开发专业化产品体系。保险公司应在对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后,认真分析各类客户群体的需求,同时结合健康风险的特点,把健康管理元素融入到保险产品中,开发出适合客户需求的、专业化的、并能结合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项的综合保障计划。 分步骤地推行管理型医疗模式。国外健康管理运行的模式多为管理型医疡是一种集医疗服务提供和经费管理为一体的医疗模式,特点是保险公司直接参与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国保险公司在不具备直接推行管理型医疗的情形下,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分步骤实施:首先,保险公司提供针对高端客户的全程健康管理服务,针对小众客户的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提供面向大众的健康咨询服务,通过这些服务留住和吸引客户,增加健康保险的覆盖面,从而迫使医疗服务机构被动甚至主动地参与到保险公司推行的健康管理计划中。其次,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以更好地服务客户、控制风险。最后,伴随着健康管理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可以选择以自建医院或以股权方式控股医院,使保险公司既承担医疗费用风险,又能为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最终实现管理型医痣培养专业化人才。健康保险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其风险本质在于伤病发生率及医疗服务的费用水平,其在精算、理赔、核算方面相对于寿险而言有独特之处。这就对健康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通晓金融保险知识,还需要通晓医疗卫生知识。保险公司应积极和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并对本公司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或者有计划地把国内有经验的人员送到国外培训。同时,要注意为内部人才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空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另外,公司应注意外部人才的引进,将先进发达健康保险业国家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引入公司。 优化和培育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政府应加快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增强医保的基础性作用。这必将有利于医疗机构竞争机制的形成,增加保险公司选择合作医疗机构的范围和机会,从而促成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系统的形成。另外,应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行为的监督力度,避免医疗服务风险。协调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政府应尽快打通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社保机构之间的医保信息通道,彻底解除束缚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技术性障碍。实现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良好对接,将分散的医疗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改善信息和医疗服务的信息协调机制,不仅能及时为医疗服务机构提供医学最新进展,分析最佳治疗方案,检测医疗费用。而且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与社保机构的联动审核和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通过该平台查询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理赔信息,既可帮助保险机构在承保时更有针对性地制订、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的承保方案,又可进行远程专家会诊,提高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效率,这对提升保险公司形象和业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给予税收等政策的优惠。相对于寿险而言,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不成熟,其发展壮大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支持。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采取免征健康保险业务营业税和所得税等措施。同时,国家应以法律形式,确定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明确规定其补充医疗保险的性质,从法律层面明确医疗保险应完全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以扩大商业健康保险的客户群,增加保险公司在医保利益共同体中的谈判祛码,促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的有效应用,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本文作者:桂鉴霞 单位: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健康保险论文:政府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工作意见 一、拓宽商业健康保险服务领域 (一)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加快发展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开发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保障需求的各类产品,探索开发针对特需医疗服务需求、多元化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药品不良反应等新型保险产品。 (二)发展商业保险健康管理服务。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健康管理需求。通过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等手段有效降低发病率,提升参保人的健康水平。 (三)推动医疗执业保险发展。 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2017年底基本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意外保险,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以及解决医疗职业伤害保障和损害赔偿问题。 (四)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 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积极稳妥”的原则,把医疗责任保险纳入医疗纠纷与处置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9县(市、区)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医疗责任保险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医调会与保险理赔对接机制,尽快形成第三方调解与第三方赔偿新格局。创新医院管理与医疗风险控制模式,切实加快医疗责任保险推进步伐,在2016年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全覆盖。 (五)支持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支持中医、妇幼保健类别的公立医疗机构创新、拓展医疗执业范围,帮助医疗机构破解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和发展瓶颈,化解投融资和技术创新风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通过直接投资、股权投资、战略合作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养老社区、体检机构等,增加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二、推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一)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 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不断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科学制定招标评分标准,完善招投标程序,严格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依法合规、公开公正地选择受托商业保险机构。改进完善城乡大病保险风险调节机制,明确结余率和盈利率控制标准,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根据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实现大病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流程,依托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独立核算、医疗费用控制等管理办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精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医疗费用管控,保障资金安全,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商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可在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通过对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残疾等进行保障,与医疗保险形成优势互补,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激发个人参保的积极性和社会活力,减轻财政压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三)完善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等问题,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的地区,商业保险机构要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管控,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三、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提升专业能力。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教育,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根据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和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管理和服务要求,按照长期健康保险的经营标准,加强人员配备,着力提高医疗专业人员配备比例,提升专业经营和服务水平。 (二)提高服务质量。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参保群众就诊信息和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结算、支付等工作,提供即时结算服务,与基本医保同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省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平台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一站式”赔付。商业保险机构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发挥机构网点优势,不断创新和丰富健康服务方式。加强行业服务评价体系建设,规范健康保险服务标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相关的信息共享。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对人口健康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和业务智能处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 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经办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保险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商业健康保险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险监管部门要会同商业保险机构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公开渠道和机制,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与合作,共同营造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将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加强沟通和配合,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协调解决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商业健康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落实支持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支持设立健康保险分支机构。各地要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保障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商业健康保险用地。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普及商业健康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重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方面的成功经验。 健康保险论文: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综合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学生患病时对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市府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既让学生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惠民政策,又让学生得到学平险的双层保险,为广大学生和学生家庭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全面合理的风险保障。 二、实施范围、保险险种及期限 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的在册及借读学生均属保险范围。 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险种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保险期限为一年。即当年的3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 三、“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0元,学生平安险40元。 四、保险待遇:学生参加“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后,住院不管是意外伤害还是疾病医疗,或者发生死亡事故,都能最大限度获得多个部门的补偿。 五、参保缴费办理程序 (一)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由其所在学校具体负责落实。学生应提供身份证号,按照班级进行登记,收取保险费、发放保险单凭证、汇总、录入《学生保险清册》。 (二)学校将所收取的保险费款项分别存入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指定的帐户或由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经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核对无误后分别开具各自保险费缴费凭据给学校。 (三)县医保局根据学生参保登记情况录入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就医和报帐管理 居民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发生的医疗费,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到县医保局进行第二次报账;农村学生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三种保险的,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分别到县医保局和县新农合报账。报账比例分别按学生平安险、居民保险、新农合的规定给予核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政府行为,是国家社会福利性保险,是一件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让广大居民及中小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从制度上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重大行动,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在校学生及其家庭的关心和爱护。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把这项关系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宣传,广泛动员 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动员解释工作,要把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优越性讲深讲透。 一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让学生充分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年各级政府财政将把对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贴补资金提高到60元/人·年,相当于个人缴费的两倍,个人帐户划账将提高到13.5元/人·年,报账比例也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的平均报销率在40%-60%间,学生一旦发生较大医疗费用,将对学生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贫困家庭尤为明显;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组合实施“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对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获得补偿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扩大保险责任覆盖范围。居民医保有慢性病补偿、有个人帐户、带病可参保等方面优势。学平险有意外伤害门诊、有第三方责任意外死亡补偿等方面优势。 四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混乱行为。原来各家商业保险公司相互竞争、争相拉保,造成医疗保险市场混乱繁杂,致使各学校学生和家长无所适从,重复投保、漏保等现象经常发生。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统一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扭转医疗保险市场混乱局面。 五是动员农业户口学生参加居民医保,让学生享受到双重保障待遇。对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农业户口学生,在自愿并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其再参加居民医保。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一旦发生疾病住院,既可以在新农合报账,又可以在居民医保报账,还可以在保险公司报账,可以享受三重待遇,这样大大提高了对学生的医疗保障力度,减轻家庭的负担。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教育部门要把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全县各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双投双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学校,并加强督查调度。要确保非农户口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达92%以上。各有关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各学校要开好动员部署会议,培训好代办人员,做好参保、代收保费、统计上报、证件送审等工作。为了确保任务完成,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学校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分析论文 摘要: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成为大家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品种单一,缺乏专业的经营机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必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超级秘书网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医保健康保险发展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进行讲述,包括了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澳大利亚医疗保障体系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澳大利亚政府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三次政策调整做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全民医保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与发展思路。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最早、最好的国家之一,1910年开始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贴。在医疗福利方面,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健制度,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并可免费在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这样高的医疗保障福利并没有阻碍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44,9%的澳大利亚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当前我国正在建立覆盖全体公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全民医保”,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定位并促进其健康发展?澳大利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 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以及私立健康机构和私人医疗卫生从业者共同组成。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1973年颁布的《健康保险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同等机会的医疗保险.每个居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所有居民均可免费在公立医院得到基本医疗服务。澳大利亚于1984年2月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Medicare),通过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和各州的医疗卫生计戈0,全体澳大利亚公民均可享受公立医院的免费医疗服务和全科医生服务。全民健康保险基金一部分来源于1,5%收入税,占20%,其余80%来源于.政府的拨款。目前个人收入税比例为: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内为1.5%;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上的为2.5%(不参加私立保险者);收入低于一定标准者免征健康保险收入税。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富者多出”和“尽力而为”。国家为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在公立医院的看病费、手术费、住院(包括药品和饮食)费,不包括的费用有:牙科、理疗和按摩治疗、救护车服务等等。结账方式通常情况是,开业医生和医院与政府管理的全民保险基金统一结账。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根据澳大利亚有关法律规定.医院和诊所不能向病人卖药,因此,同时实行“药品补贴计划”(PBS),政府每年公布一次PBS的药品目录,凡退休者和领取社会救济者(包括子女)在购PBS范围内药品时,不管药品实际价格多少,每张处方付费2.6澳元.当年支出超过135.2澳元时,可领取一张免费卡,凭卡在当年免费购药。对其余人(包括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每处方付费16澳元,不足16澳元按实际药价支付,当年药费支出超过312.3澳元时可申请优惠卡,当年购药时每处方只付2.6澳元。此外,全民健康保险还担负着在医院外进行治疗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如看全科医生和专家门诊。全民健康保险负责负担这些费用的85%。 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虽然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但由于《健康保险法》明文规定,在公立医院就诊时病人无权选择医生和病房,也不享受优先住院和治疗。因此,在澳大利亚,大约有44.9%的居民同时购买私人医疗保险。私人保险形式有两种:一是单人保险;一是家庭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只提供医院服务,既可去私立医院看病,也可到公立医院以自费病人身份就医,但可选择医生和优先住院,政府负责支付75%的费用。其余由私人健康保险负责。澳大利亚私立医院的床位约占所有医院床位的四分之一。私立医院的开业医生为患者提供大多数无须住院的治疗,他们与领薪医生一道,为患者提供多种医疗服务。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澳大利亚人除了可以报销投保人在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医疗费,还偿付投保人接受的一系列非医疗服务的费用,如进行理疗、看牙科以及购买眼镜的费用等全民健康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如一年未使用私立健康保险基金者,还可获得奖励。联邦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医疗保健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私人医疗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 二、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 伴随着澳大利亚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作为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必要补充,其辅助作用也日益得到体现。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从1997年到2001年,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tivesScheme,以下简称PHIIS)、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vesAct,以下简称PHIIA)和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ifeTime]tealthCover,以下简称LTHC)。改革之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1:3和比例都不是很高,在1997年只有占全部人口的29.7%参加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改革提高了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四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参保人数增加了400万,参保率达到了45%。在这三个改革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无疑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激励措施与政策,并根据实施情况即时进行政策调整,促进了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在第一个改革阶段,即1997年7月份到1999年1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PHIIS),国家制定了三项具体的激励措施。该政策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定:人均年收入在3.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下的个人,政府会每年给予25~125澳元不等的补贴,用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人均年收入在3.5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上的个人,政府不再给予补贴;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l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如果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则对其征收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二个改革阶段,即1999年1月份到2000年7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国家制定了两项具体的激励措施。不管收人为多少,政府每年给予30%的补贴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对高收人群体,即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1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国家仍然收取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三个改革阶段,即2000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用来提高私人健康保险的参保率。为了改善风险曲线,确保成员参保的连续性,国家制定了四项具体的激励措施。30岁之前或者在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期间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政府终生给予低额健康保险津贴;在2000年7月,年龄为30岁或者以上的个人国家每年补贴2%的保费,直到补贴至保费的70%这个最高值为止;个人一旦参加了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将有24个月的停交医疗附加税期,24个月之后该人之前交纳的医疗附加税将以每年2%的额度逐年累积到该人的家庭津贴里;1934年7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免除医疗附加税,政府还增加了对澳大利亚老年人的保费补贴:65岁以上的老人可获得35%补贴,70岁以上的为40%。之前参加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的人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实施。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改革措施与相关的政策扶持,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的增加以及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的优化。 首先,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数据,在改革之前的1997年约有776万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约占总人口的29.7%,到2001年这一数字达到117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45%,增长了15.3%。在政策实施的短短四年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其次,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根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不完全统计,55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占总人口比例增长了16.6%;55—64岁男性女性均增长了14%;65—74岁男性增长了7%,女性增长了5%;75岁及以上男性增长了1.4%,女性增长了2.2%。 澳大利亚居民愿意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原因:一是政府给补贴,提高了个人缴费的使用效率,激励个人缴费;二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更有安全感,可以解除很多后顾之忧。特别是老年人,其身体状况决定了承担医疗费用的应急成本会很高;三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可以自由选择医生、避免等候期、服务质量好。但是也有一部分居民至今还没参加,他们不参加的原因:一是认为参加健康保险的费用高;二是认为制度没有统一,改革频繁,没有信誉保证;三是认为已经有公共医疗保障,没必要参加私人健康保险;四是有很少一部分人认为身体很好.没必要参加。 三、“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 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人纳入一个体系中,在这个体系内没有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之分,没有公务人员与非公务人员之分,更没有公务人员之间的等级之分。在这个体系外,也没有一个由国家公共医疗资源建立的,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体人民都在同一个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内,享受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及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经历两年多的反复研讨和论证后,我国的新医改方案即将浮出水面。尽管医改方案的设计达十个版本之多,但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上有一项基本原则是达成共识的,即政府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打造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此指导思想下,截至2007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1.7亿人,7.3亿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也从今年开始在317个城市全面铺开。澳大利亚与我国国情及经济基础不一样,因此所实施的医保模式也不完全一样。澳大利亚人口少,经济基础好,实行的是全民统一的健康保险,而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还不富裕,实行的是针对不同群体分别设计的医疗保险,但是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所以全民医保是我们改革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和澳大利亚有相似之处。因此,澳大利亚在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和政策对我们全民医保模式下的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在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般为30%左右。2006年我国的这一占比为8.81%;2005年我国医疗费用支出7400多亿元,同年商业保险支出仅18多亿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约5800亿元,医疗费用缺口为78.37%;同年商业健康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仅占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的3%,个人自付部分的6%。现实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创新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首先,在整个医疗保障体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长期以来处于辅助、附属的地位,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只是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推行全民医保之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是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充来设计的,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使得商业健康保险的空间逐步缩小。其次,政府未能统筹考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不清,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商业健康保险可操作的市场空间小,难以充分满足保险经营大数法则的要求,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看,它基本囊括了城市居民中最优质的投保人资源,他们有相当的固定收入,年龄结构也比较理想,而商业保险公司只能做一些补充险或是面向没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风险明显偏高。第三,社保机构强制推出企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失去了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本应由商业健康保险来经营的补充医疗保险。 因此,需要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国务院《关于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定位的基础。作为医疗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基本定位。为此,.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在这样一个分析框架下来寻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思路。 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在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商业健康保险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合理定位和政策扶持。政府在建立全民健康保险的同时,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同时,及时进行改革和政策调整,通过政策激励,使商业健康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参保率不断上高。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商业健康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采取以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1.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需求方面差异化的医疗保险和保障体系必须同时反映在供给方。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初级医疗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重新分配目前医院财政补贴的流向。商业健康保险覆盖的中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由市场力量解决,政府应该调整干预方向,保证现有的医院能够为受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医疗服务的同时,发展高水平的私立医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资金支付。私立医院的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2.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有效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国家提供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努力使各类人群享受相同程度的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效率问题。政府可以将大额医疗保险强制从社保机构剥离,交给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来经营,同时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拾遗补缺的作用,理论上讲,可以用商业健康保险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和介于两者之间需要参保人个人负担的比例。但是为了避免基本医疗保险的共付机制遭到破坏,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额外保障。 3.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这体现在对参保人的扶持和对保险公司的扶持。由于我国的财力有限,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以让政府直接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人政府补贴的做法暂时还不可行,但目前政府可以做的是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单位在~定限额内允许税前计入成本,对个人则免缴其购买健康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取的健康保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高个人账户的利用效率等。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可以体现在把部分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收缴和支付业务委托保险公司管理,对鼓励发展的健康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甚至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4.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作用。相对于城市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而言,农村的健康保险的市场空间巨大。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应该是: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中的重要支柱。具体措施:培育农民的保险意识,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使大数法则和精算技术在合作医疗的运作中发挥作用;推进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例如太平人寿在江苏江阴开展的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农村健康保险;发展农村补充健康保险,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农民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合作医疗低水平的保障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可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体制改革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2.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健康保险论文:个案管理运用于健康保险理赔管理 论文关键词:个案管理健康保险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总结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治疗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经济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法律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治疗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目前的健康保障体系存在着总体结构不合理、商业健康保险所占比例偏低及发挥作用偏小等问题,这与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缺失直接相关。本文对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欠缺造成的发展不足进行了详尽分析,并就如何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建立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地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健康保障体系,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对策 一、现阶段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基本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表1与图1直观地展示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总支出的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到,卫生总费用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在1990—2005年十五年间,基本上每五年卫生总费用就要翻一番左右,尤其在1990—1995年五年中,卫生总费用增长了近两倍。 这里特别要关注的,是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变化。从表1、图1与图2中我们看到的一个显著事实是:曾经占据卫生总费用绝大部分比例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两项占比明显下降,而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的占比则显著上升。 这样的健康保障体系结构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会引致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由于健康医疗支出具有很大的不可预知性,当个人在健康保障方面需要承受很重的经济负担时,不可避免地会加重心理压力而致使不敢或慎于消费,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其结果便是社会总需求不足,并由此对经济增长形成抑制影响。另一方面,当一笔大额健康医疗支出成为当事者无法回避的现实时,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当事人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这对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构建无疑会形成负面影响。 改革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都面对过的重大课题,为此也进行过多方面探索,一个共同经验是,很多国家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该国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从表2我们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如瑞士、法国和荷兰等,商业健康保险的普及率已达到覆盖全部人口的高水平,美国也达到80%的高普及率;这些国家商业医疗保险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重多数都在10%以上(瑞士和澳大利亚略低,但也在5%以上),美国和乌拉圭更是超过35%。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尽管自本世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有了较快增长,但始终没有超过4%的水平,最近几年一直在3%左右的水平徘徊。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显然还存在着很大发展空间。 完善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来减轻居民个人健康费用负担。但是,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很不充分,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还很低,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预测,至2008年,我国健康保险市场有1500亿~3000亿元的规模。而事实上,我国至2007年健康保险费收入仅为384.17亿元。一方面是巨大的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另一方面是相对滞缓的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就在于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缺乏主体地位并由此导致发展不足,由此也阻碍了商业健康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作用的发挥。 二、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主体地位的缺失及其后果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至今还游离在健康保障体系之外,由此也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1、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导致产品开发受限。 医疗服务是一个垄断性很强的行业。首先是技术型壁垒,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第一步需要接受规定的教育、培训和实习,真正从业后,还需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一般人无法轻易进入到医疗服务行业。由于高度的技术垄断性,人们无法确知医疗服务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恰当,是否存在过度医疗。除技术垄断外,我国医疗行业还存在人为的垄断风险。这导致医疗费用一直居高不下,而垄断利益则不断膨胀。于是,一方面,健康保险的赔付率节节上升;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开发其他老百姓有需求的健康产品反而望而却步,大大影响了商业健康保险作用的发挥。 2、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 我国一方面存在医疗机构规模上的垄断,目前绝大多数医院为全民或集体所有,私营、中外合资等形式的医疗机构所占无几。另一方面还存在政策垄断,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受理单位一般局限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医疗机构,所以这些医疗机构具有政策法令上的天然优势。同时,目前我国对某些行业进入医疗行业仍然有限制,比如现有法律就不允许商业保险人投资医院。在种种限制下,商业健康保险人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无法与医疗机构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无法在事先、事中和事后对医疗服务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审核和检查,保险人因此也无法有效控制风险,这些因素都导致保险人运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不确定性和成本大大提高。主体地位的欠缺使保险人很难突破现有医疗体系来有效规避原有的医疗风险、重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名正言顺地为老百姓安排健康保障,这给商业保险发挥健康保障作用带来了阻碍。 3、主体地位的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获得政策法令鼓励和支持。 虽然老百姓对商业健康保险有一定需求,但潜在需求要转变为现实购买力,还必须有可支配收入的支持。另一方面,保险产品毕竟属于非渴求商品,很多人不会自行主动购买,有时需要外界因素的激励或强制。很多国家,如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都通过制定法律,要求符合规定的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商业健康保险。为此,很多国家出台了各种鼓励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优惠措施,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个人或自由职业者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制定了各自的税收减免优惠措施,并以强制性法令的形式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业务。政府优惠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购买商业保险的吸引力,同时也提高了民众的购买能力,能有效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推广。我国当前的状况是,国家只对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作出了相应规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健康保险的政策规定。而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也并非强制性要求,且很多补充医疗计划是由社保机构来承办,无助于健康保险发挥有效作用。 4、法律法令的空白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难度。 信息不对称是保险业永远的难题,特别对健康保险来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困扰尤其大。总的来看,保险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由于主体地位缺乏使保险人对相关医疗服务开展全面调查和审核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在利用保险合同保护自己利益时,也因为保险法对健康保险相关规定的空缺而使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保险法》对健康保险投保人未尽告知义务的处理并没有明文条款。尽管判例法系国家通过保险判例规定投保人负有健康状况告知的义务,但我国是成文法系国家,保险人引鉴国外判例未必能为法庭所接受,法庭最后可能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判决,保险人以法律手段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意图也因此可能受挫。 三、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的对策建议 1、国家通盘考虑健康保障需求,以立法形式推动商业保险进入健康保障体系。 从国际经验看,很多国家往往通过立法形式并采取具体措施来借助商业健康保险力量建设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第一种实现方式是,规定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如美国的《健康维持组织法》(The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Actof1973)要求确保雇员有可自行选择参加健康维持组织的权利;德国规定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其中约有20%的高收入或自雇家庭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1996年瑞士实施强制性健康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一旦承保要保证续保,商业保险人同时为高收入者提供补充健康保险。第二种实现方式是,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民众购买健康保险。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个人为自身购买健康保险都予以税收减免,对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采用较低的营业税税率,对健康险本身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澳大利亚政府对民众的私人健康保险费给予折扣优惠,而对没有购买私人健康保险的高收入者则实施加征1%医疗保健税的惩罚措施;瑞士的健康保险费用可享受税务减免,同时,地方政府通过提供收入补贴来帮助低收入者购买强制健康保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入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也需要由政府力量来推动。一方面,政府应采取立法措施来确立商业保险人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需制定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国家适当开放医疗资源,鼓励商业保险人合理调配医疗资源。 健康保险如果不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关联起来并对其形成一定制约,很难将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此,很多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人发起并逐步建立起以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和实施预付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维持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实践下来取得了较好成效。HMO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1971年,美国政府宣布将建立健康维持组织作为“国家卫生事业的战略方针”来推动;1973年,尼克松总统签署的《健康维持组织法》规定在经济上支持健康维持组织的发展。其二是HMO具有调控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行为的能力。HMO拥有自己的医生、诊所或医院,HMO的医生主要是初级保健医生,HMO可对其医生雇员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管理;HMO还与医师团体或独立开业医师或独立开业协会签订协议,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医疗服务,HMO都有明确的就诊制度,严格控制投保人的就医行为和医师的治疗行为,比如投保户只能去HMO指定的医院或医生处看病,如要选择医生,需要承担较高的自负额,所有的医疗需求必须先咨询初级保健医生,如果初级保健医生认为有必要才转给专科医生,而专科医生的很多医疗方案还需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要获得良性发展,控制医疗成本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可以借鉴HMO的做法,允许保险人合法利用医疗资源。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健康保险人开展合作,并通过适当方式将目前相对分散、力量单薄的健康保险人联合起来,以增强健康保险人同医疗机构展开磋商的能力。同时,为真正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还需解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行业的法律障碍。 3、商业健康保险人提高风险控制技术,创造自身的主体地位。 健康保障体系要顺利和持续运行,有赖于成熟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目前,世界各国较多采用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是相关诊断人群收费标准(DiagnosticRelatedGroup,DRG),即根据年龄、性别和治疗费用等因素划分每一相关诊断群,将每一相关诊断群的病情分级确定其平均医疗成本,制定相应的付费标准。另有一种费用控制方法是资源基础性相对价值计量法RBRVS(Resource-BasedRelativeValueScale),它是根据医疗行为使用的资源成本来确认每个医生或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相对价值。挂号费、诊疗费和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构成资源基础性因素,这些因素被转化成相对价值单位后再乘上每年更新的转换系数就成为应该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的金额,这个金额还根据不同地区进行调整。美国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几乎所有的健康维护组织(HMOs)都采用了这种方法。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尤其需要提升这方面的技术。商业健康保险应积极配合、支持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方面的研究,从整合医疗信息开始,深入研究相关控制医疗和就医行为的技术,改变医疗机构在定价上的垄断权,并建立有效的就医行为监督机制,提高整个健康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藉此,商业健康保险将逐步创立和体现其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促进自身发展。 4、政府有效监管健康保障提供者,保证健康保障体系的安全运行。 健康保障提供者的科学、规范操作是健康保障体系安全运行、百姓获得全面健康保险的保证,政府部门应对健康保障提供者予以有效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9月颁布实施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保险人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作出了管理方面的要求。政府对希望进入健康保障体系、申请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应进一步规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同时还要审核商业健康保险人的经营目标、业务规划、资金运用、技术实施等,并在商业健康保险人正式开办业务后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能够切实履行提供健康保障的职责。对商业健康保险制订科学的监管制度并确保其贯彻实施,是确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研究论文 摘要: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自1995年实施至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众的健康有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台湾健保也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问题,至今已经爆发了三次财务危机。本文从台湾健保的管理制度、财务收入制度和财务支出制度等方面对其财务危机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出它为完善我国大陆健康保险制度提供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 一.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制度分析 台湾地区健康保险制度源于1950年的劳工保险,至20世纪90年代初已有13种健康保险。由于当时这种保险制度存在着如保险费交纳不一、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不一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从1988年开始台湾当局就组织人员着手规划实施全民健康保险,简称全民健保。1994年8月9日,台湾当局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1995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至今已有十余年之久。 (一)台湾全民健保的制度模式 台湾全民健保前后规划了6年,台湾当局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实施经验,同时结合台湾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民众需要,创立了具有特色的社会健康保险体制。其制度模式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 1.中央集权的单一公营体制。在台湾的全民健保体系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是整个健保运作的具体承担者,充当保险人的角色。健保局总局综合管理全局业务,负责业务制度规划、督导、研究发展、人力培训、信息管理等。健保局总局下设6个分局,直接办理承保业务、保险费收缴、医疗费用审查核对及特约医疗机构管理等业务。在台湾,负责监督全民健保运作的机构有:负责监督保险业务的“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各项争议的“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委员会”、负责协议与分配健保年度所需医疗费用总额的“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协议委员会”。这三个监督机构同健保局总局一起,向上对“行政院卫生署”负责,构成了全民健保的行政体系。 2.全民强制纳保。在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中规定,凡是“中华民国”国民,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四个月以上,都必须参加全民健保。此外,领有台湾地区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在台湾居留满四个月,也应该参加健保。可见,台湾全民健保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被保险人依其职业类别与所属投保单位,共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公营事业机构公务或公职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自营作业主和雇主;第二类为职业工人,外雇船员,自营作业和雇主;第三类为农民和渔民;第四类为军人眷属;第五类为低收入户;第六类为荣民(指早期的退伍军人)、荣眷等。投保者中有职业者应透过所属单位投保,没有职业的可透过乡(镇、市、区)公所投保。 3.保险费收缴以薪资为依据。在台湾全民健保中,保费收入是健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具体由三部分负担:一是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二是被保险人所在单位(雇主)为被保险人所缴的保险费;三是“政府”为一些特定被保险人(第四类、第五类低收入户和第六类无职业荣民)所提供的补贴。在所有的保险对象中,除第四、五、六类保险对象以全体保险对象每人平均保险费作为计算基础,其它都以被保险人的薪资所得为计算基础。被保险人的资本所得,包括营利所得和财产所得,则未列入费基计算。 4.自负盈亏的财务责任制度。为避免全民健保拖垮财政,台湾健保实行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健保必须负责自身的财务平衡。为了健全健保财务制度,台湾当局制定了一些措施:(1)允许及时调整保险费率。健保法规定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6%,开办第一年为4.25%,至少每两年精算一次。根据精算的结果和财务收支情况,可以对费率加以调整。(2)提取安全准备金。为了避免医疗费暴增或因经济不景气、失业等原因导致的保险费收人减少和保险财务短期失衡,健保法规定每年应从保费收入总额中提取5%的安全准备金,以保证健保财务的稳健运行。 廖添土: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论析5.医疗费用部分负担制度。所谓的“部分负担”是指,民众就医除了健保给付外,仍须自己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推行部分负担制度,是为了强化患者的医疗成本意识及个人责任,避免医疗资源的不当使用。同时,为了避免因实施部分负担制度加重一些贫困民众的经济负担而影响其正常就医,又订立了免除部分负担的相关措施。免除项目包括重大伤病、分娩、预防保健、山地离岛、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等,免除对象涵盖低收入者、职业伤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及3岁以下儿童等弱势群体。 6.保险医疗给付范围广。参加了全民健保的台湾民众,在缴交保险费并领取健保卡后就可享受范围非常广的保险医疗给付。不管是牙医、西医还是中医门诊、急诊、住院、生育、预防保健、家庭病房、精神病社区康复等医疗服务都涵盖在保险给付的范围内,民众从小感冒到住院手术或重大疾病,仅需要担负部分负担费用,其余皆为保险给付。 (二)实施效果简评 台湾健保实施后,获得了国际上比较广泛的好评。健保开办后短短数年间,民众纳保率由1995的57.48%上升至2003年的98%,几乎全岛民众皆可接受健康保险社会保障,大大降低民众就医的经济障碍。特别是老、弱、妇、孺等医疗照护需求高的民众,就医不需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就可享受医疗照护。台湾健保取得了全民纳保、民众满意度高、保障范围广、就医方便、保费低廉等成效。2000年,英国的《经济学人》在评估《世界健康排行榜》时,综合各项指标,将台湾地区列为第二名。美国知名期刊《健康杂志》(HealthAffairs),也于2003年5月份专文论述台湾全民健保的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二.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的实证分析 台湾健保实施十余年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获得了台湾民众的支持。但是,健保的财务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财务危机屡屡爆发。依《南方周末》2006年4月6日报道,从1995年至今,台湾健保的财政支出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收入每年的增长率为4.58%,而支出的增长率则达到5.71%。安全准备金至2004年只剩78.5亿元(新台币),健保面临着破产的危险。 资料来源:1.1995-2004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2.2005年数据来源《南方周末》2006-04-06报道,《台湾健保:医疗制度乌托邦?》 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 (一)第一次财务危机(1999~2000年) 如表1和表2所示,台湾健保开办的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这三年每年的健保财务收入均大于财务支出,安全准备金也由1995年的371.44亿元(新台币,下同)上升到1997年的615.59亿元。但是,1998年财务支出急剧增长,而收入却增长缓慢,当年的健保财务就略微失衡,支出比收入多了约15.6亿元,这一财务缺口由安全准备金来平衡。到了1999年,健保财务失衡更加严重,爆发了第一次财务危机。这年财务支出远远高于收入,财务逆差达210.03亿元,安全准备金一下子减少了35%,只剩389.96亿元。 针对第一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开源措施包括:查核投保金额、中断投保开单、协助弱势寻求补助、争取代位求偿、公益彩券盈余分配及烟品健康福利捐赠等。节流措施包括:防止医疗资源浪费、强化药品特材支付作业、查处医疗院所违规行为、落实医疗费用审查等。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了2000年健保财务状况有所改善,财务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收入增加了203.64亿,财务略微出现了盈余。 (二)第二次财务危机(2001~2003年) 自2000年健保财务有所改善之后的三年,健保又爆发了第二次财务危机,财务缺口又开始加剧,直到2003年才有所缓和。这三年财务支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5.87%,而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只有5.76%,安全准备金逐年减少,2003年只剩下82.8亿。 为了应对这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保险费率,于2002年9月把保险费率由4.25%调整至4.55%,提高健保收入。其次,全面实施总额预算制度,适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总额预算制度是指由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及专家学者共同协议医疗费用的年度支出总额,在总额范围内依照支付标准表决定服务报酬的一种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其目的是要医疗提供者共同承担财务风险责任,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于预先设定的范围内。实施总额预算制度后,医疗费用得到一定的控制,年成长率在4%~5%之间。 (三)第三次财务危机(2004~至今) 在2003和2004两年,由于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加上调涨保险费率增加了健保收入,财务形势有所缓和,但依然是入不敷出,到2004年底安全准备金只剩下78.5亿元。2005年财务支出又开始大幅上涨,但财务收入却反而小降,使得财务缺口达650亿元,安全准备金变为负数。在现有费率制度下,按照健保的财务预算,未来五年健保财务缺口将进一步拉大,健保的财务危机将更加严峻。 针对这次财务危机,当局采取了采取了包括长期和短期两套措施。短期措施主要是实施所谓的多元微调方案,主要措施包括投保金额上限由87600元调整至131700元、军公教投保金额由薪资的82.42%调整至87.04%、争取烟品捐赠及代位求偿收入及拉大小区医疗与大型医院门诊部分负担差距等。长期措施则是谋划推出二代健保规划,其目标是建立权责相符、财务收支平衡、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医疗质量的健保制度。 三.台湾全民健保财务危机综合成因分析 台湾全民健保实施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保证全民健保的财务平衡,是事关健保能否永续经营的重要问题。每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当局都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挽救,但收效甚微,健保财务依然入不敷出。健保财务危机屡屡爆发,根源在于健保自身的制度缺陷。要达成健保的财务平衡,台湾当局就应该从健保的制度层面上做一番彻底而有效的改革。 (一)健保管理制度 1.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不利于健保的正常运作。台湾全民健保管理制度是一种单一的公办公营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不少弊端。首先,单一保险人体制缺乏多个保险人之间的竞争,无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降低健保自身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无法满足民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其次,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容易使“政府”的角色定位错误,致使健保行政与业务不分。在国际上实施社会性健康保险的国家(如德国),政府一般担任监督者及仲裁者角色,而非执行者。但在台湾健保的组织体制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既是管理者又是保险人,身具承保、医疗机构特约管理、支付标准订定、医疗费用审查与核付等多重身份。这种角色定位错误破坏了健保的正常运作体制,造成健保运作制度的畸形发展。 2.支出与收入缺乏连动机制,财务预算难以平衡。在台湾健保体制下,财务收支预算分别由“监理会”和“费协会”负责,收支预算相分离。其中,“监理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法规咨询、收入面的费率制定与监督等,而“费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在总额支付制度下负责健保财务的支出预算。由于“监理会”与“费协会”相互分立,使得收入与支出的缺乏连动关系。如果“费协会”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决定增加预算支出,而“监理会”却决定费率不动、其它收入也不增加,则两者之间会出现财务缺口。这种收入与支出预算相分离、权责不对等的机制,不利于健保财务收支平衡。 3.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致使健保财产被侵吞。对台湾健保运作的监督主要由“监理会”负责。然而,由于台湾当局的无能和“监理会”监督的无力,健保财产一直不断的被侵吞。在台湾,政客、医界与不法集团串通“吃健保”的丑闻,屡屡见诸报端。据海峡都市报2006年3月31日报道,民进党“立委”林进兴、邱永仁所分别经营的两家医院,通过勾结假病患与假住院诈领健保费至少1.9亿和1.1亿。由此可见不法集团“吃健保”之猖獗,健保又岂能不爆发财务危机。 (二)健保财务收入制度 1.保险费负担不公。健保保险费的收取应充分重视负担的公平性,但是,台湾健保保险费的收取长久以来即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首先,工薪阶层负担沉重。由于保险费费基以薪资所得而非实际所得计算,因而健保财务主要由工薪阶层负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薪资所得占台湾民众总所得的比重逐渐降低(目前这一比例是55%),而其他所得,比如资本所得,所占的比重却逐渐升高。这种情况使得依靠薪资所得的工薪阶层保费负担越来越重,而大量资本所得者,拥有着巨额收入却不需分担保险费,显失公平。有报道说,台湾著名模特林志玲,年收入将近4300万,每个月的健保费,只要缴交604元,比许多上班族都还要低。另外,由于薪资收得占总所得的比重下降,客观上也使得健保财务收入增加的空间越来越小,影响健保财务平衡。 其次,保险费各类目之间负担差异较大。台湾健保把保险对象分为六类十四目,各类目保险对象本人、雇主及政府负担比例各不一样,造成类目之间保费负担的差异。比如,第一类保险对象的公营事业人员,缴交保费时不必以全部薪资投保,而且有投保薪资的上限,保费负担比第二类保险对象大大减轻。另外,在第二类别保险对象里,职业工会会员保费负担比普通工人低,因而,很多被保险人纷纷以加入工会等方式来转移投保身份,以逃避高额保费。 最后,家庭成员多的保险对象负担更重。在台湾健保体制下,家庭成员多者,除了要为自己购买保险外,还要为家庭成员购买保险,一个人往往要同时负责好几个人的保费。这使得家庭成员多又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十分沉重,而单身又未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较轻。 2.保险费费率僵化。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的规定,健保财务可以对保险费率进行及时的调整,以维持财务平衡。从医疗保健支出占GDP比值来看,OECD国家平均每年支出在7-9%,而台湾平均只有5.88%,因而相对于OECD国家,台湾保险费率还有一定的上调空间。但是,台湾健保自实行以来,费率也只调整一次,且幅度很小。这是因为在台湾特殊的政治体制下,要想通过上调费率来达成财务平衡,困难重重。首先,由于台湾特殊的政治环境,政治家的活动都是为选举服务。为了取得选民的支持,获得竞选的成功,政治家往往反对保险费率的调涨。其次,由于保费负担的不公,调涨保险费率也会受到民众的强烈反对,保险费率调涨举步维艰。 (三)财务支出制度 由于健保制度的“道德风险”,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面临着医疗费用支出上涨的问题,因而都需要一套合理的制度来控制医疗成本,防止医疗浪费。台湾健保财务支出制度,就缺乏一套既保证民众健康不受损害又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机制。 1.总额支付制使民众健康受损。台湾全民健保实施之初医疗支付主要采用论量计酬制度,即按照医生提供的服务量、民众的用药量及住院天数等来计算健保的医疗给付。这种支付制度虽然方便医疗费用的计量,但是不利于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为了多获得健保医疗给付,医疗提供者往往增加服务量和用药量,民众也往往增加就医次数,导致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后来随着第二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为抑制逐年高涨的医疗费用,台湾当局全面实施了总额支付制度。总额支付制度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只在医疗供给方控制费用支出,并没有在医疗需求方面进行合理的控制,使得民众的医疗需求仍然十分庞大,民众的医疗资源浪费仍然十分严重。在高涨的医疗需求面前,医疗提供者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在预算的总额内,就不得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从而使民众的健康受损。 2.药价黑洞蚕食健保收入。台湾健保药价黑洞每年都要蚕食几百亿的健保收入。所谓药价黑洞,是指健保局支付医疗院所交付保险对象(病患)的药品费用,与医疗院所实际购买价之间所产生的差距。据人民日报网络版香港2000年7月19日报道,台湾健保每年损失的药价黑洞达200亿元。为减少药价黑洞,从1999年到2002年,健保局共进行了三次药价调降,试图解决药价黑洞问题。结果表明,这一措施收效甚微。因为在新的药价下,医院基于营运营利的现实考虑,会重新寻找可获取最大药价差的药品,以取代原先采购的药品。这样,不仅药价黑洞没有得到解决,民众的健康也受到了损害。 3.医疗资源浪费严重,促使支出急剧上涨。台湾虽然实行了总额支付制度,医疗费用有所控制,但是医疗资源浪费,还是十分严重。全民健保实施后,台湾人民变得“爱逛医院、爱拿药、爱检查”。据统计,台湾目前平均每人每年看病次数高达15.3次、药费占全部健保费四分之一、门诊医疗花费占总医疗费六成以上,民众“不看白不看”的心理十分普遍。其次,医疗院所“可住(院)可不住的,要住;可割(手术)可不割的,要割;可照(内视镜)可不照的,要照;可开(药)可不开的,要开”的浪费现象也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医疗资源浪费是台湾健保当前很重要的问题,导致了财务问题的日益恶化。 (四)其他客观因素 台湾健保财务失衡原因错综复杂,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客观的因素影响财务平衡。这些客观因素主要有:第一,台湾近年来经济发展不景气,财政日益恶化,企业纷纷外移,失业率上升,民众收入减少,使得健保保费收入锐减;第二,台湾人口的老龄化加剧了健保财务危机。随着台湾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和出生率的下降,台湾人口老龄化非常严重。十年前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5%,如今达到9.6%。人口老龄化使得健保医疗费用大副增长,加剧了健保危机;第三,医疗科技的日益进步和新药的不断开发,以及医疗给付范围的扩大,也都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 四.借鉴意义 实施健康保险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的必要措施,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重要一环。由于我国仍然是个健康保险不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体制还不健全,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低,因而,在新形势下完善健康保险体制是我国的重要任务。台湾全民健保实施十多年来,其改革的成功和失败,可为祖国大陆建立和完善健康保险制度提供可贵的借鉴意义。 (一)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险制度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以“低水平,广覆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医疗保险制度是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保障目标定位于满足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并且强调个人在医疗费用支出上的责任。但是,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实践表明,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可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还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降低社会健康管理成本,提高健康管理质量和效率,减轻政府负担,构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二)建立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控制医疗费用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一个理想的医疗保险体系要能同时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保护消费者使其能避免患病时的财务风险;一是使医疗资源能够有效的运用。然而如果仅采用一个政策工具,而同时想达到这两个目标时,常陷于两难境地。因而,应该使供方成本分担制度与需方成本分担制度一起搭配使用,才可避免两难困境,同时兼顾风险保护与资源使用效率的双重目标。所以,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必须寻求一套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使民众健康在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三)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医院产权不清,医疗服务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与否关系到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医疗卫生费用控制的效果。因而,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健康保险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另外,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还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保证负担的公平。并且,还应该在农村大力推广医疗健康保险,使广大农民也有健康的保障。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入世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给我国的保险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变化。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花钱看病、投保买健康的观念将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这样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将有广阔的市场。但是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落后,并且其发展还处于“小马过河”的阶段,所以商业健康保险亟待完善。本文在讨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的同时,阐述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政策;经营模式;医疗风险;保险产品;产品监管;发展对策 在许多国家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商业保险中的一类重要业务,健康保险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的青睐。以往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巨大。为此,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规律,笔者对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目前的状况进行了描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商业健康保险应采取的经营和发展战略,期望这些分析和建议能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事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主要表现在: (一)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据统计,2001年,商业健康保险承保数量首次突破1亿元,2002年达到了1.36亿元,当年保费收入达320.96亿元,比上年增长44.96%;自2003年3月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在非典最为严重的5、6月份,保费收入分别达37.19亿元和59.42亿元,大大高于上年26.75亿元的月均保费收入水平。 (二)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目前,已有29家寿险公司和8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提供的险种已经超过300种。除了传统的费用补偿型和住院津贴型产品,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新领域。 (三)服务领域日益拓宽,社会影响明显扩大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已经覆盖了包括电力、铁路、邮政、通讯等行业在内的各大行业,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特别是在2003年上半年发生的非典疫情面前,保险业快速行动,采取加快理赔、加快产品开发、加快销售创新等特殊服务,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树起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力支援了国家抗击非典斗争,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四)对于国内健康保险的需求市场来说,市场潜力巨大 全国50个城市的保险需求调查显示,49.9%的城市居民考虑在未来3年内购买商业保险,其中预期购买健康保险的比例高达76%,在人身保险各类业务中占居第一位。 二、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障碍 (一)政策和法律等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等。 2002年12月,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加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原则要求。尽管在宏观的层面上,我国的健康保险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微观层次的不完善却一直阻碍着保险公司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尚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可参与医疗服务定价及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监控的权利;二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具体的业务界限还不够清晰,存在社会保障机构开办商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争夺业务的情况;三是对涉及医疗保险的诉讼案件,在审理及新闻媒体报道时,也往往存在偏袒被保险人的情况。凡此种种情况都使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面临困难。 (二)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模式的风险控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在采用的健康保险经营模式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付保费,然后被保险人到医疗服务提供者那里接受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工作者按照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而后被保险人付费后用付费凭据到保险公司那里报销索赔,保险公司间接地按照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进行付费。简而言之,就是“被保险人看病,医院治病收钱,保险公司买单”。这相当于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支付了医疗服务费用,是补偿性按服务付费的健康保险模式,我们把它简称为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 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分离了医疗服务和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仅仅参加了保险服务,无法控制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着缺陷,从而不能协调好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两者之间的利益机制,导致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进而得不到医院配合,造成核保调查和理赔查勘困难重重,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三)保险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缺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根据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目前保险市场上可以购买的健康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但是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不论是产品设计还是保障水平,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病。并且在产品销售上,各个层面的产品缺乏互补性。 一方面,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都存在一定的缺点,即个人投保须附加于一定保额的主险之上。结果导致了实际投保率很低,给付率极高的情况。而重大疾病保险根据投保人选定的保险金额承保,长期寿险固定利率分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两种,实际投保率不高,短期给付率低,但高额保单承保风险极高。这些都无疑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困难。另一方面,近年来,各保险公司都设计了许多保单,但普遍存在着保险责任相近、单一和缺乏创新的缺陷;同时开办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生活津贴保险的保险期限太短(只有一年),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从而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求。 (四)商业健康保险的基础设施不够坚实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包括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专业化的人才资源和计算机系统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软硬件基础,我国保险公司在这两方面的基础建设比较薄弱,亟待加强。 在人才资源方面,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缺乏一支既懂医学医疗又懂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各保险公司都缺乏合格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因为健康保险涉及医学、保险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跨领域的背景,而符合如此要求的人才凤毛麟角。其次,保险公司的精算管理、险种开发、核保理赔和市场营销等岗位都急需熟悉健康保险的专业人才。最后,保险公司还缺乏合格的健康保险专业营销人员。 在系统设备上,许多保险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信息系统设备。现有的健康保险业务大多依靠寿险业务系统进行管理,相关的数据也按照寿险业务的标准进行记录和管理。这样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实现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核保理赔功能,也无法记录统计健康保险业务迫切需要的各项医疗资料。没有健康保险的专业电脑平台,健康保险的专业化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健康保险的专业信息系统建设不容忽视。 (五)健康保险的产品监管政策不到位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保险业在挑战和机遇面前,保监会应适时地调整和完善保险监管,以使我国保险业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下得到发展,同时使我国的保险市场进一步向世界各国开放,从而达到双赢。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都由总公司报保监会统一备案,报备的条款和费率没有弹性。但是健康保险的地域性要求很强,各地的自然情况和经济形式都不相同,各种疾病的发生率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相应的保险责任、免赔额限度、以及费率等保单要件要求也就不尽相同。因此,总公司统一备案的条款到达地方后很难完全适应当地的情况,不易得到市场的认同。现行的统一备案制使健康保险产品缺乏灵活性,不利于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地设计和调整健康保险产品条款,抑制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拓展。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争取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健康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作用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健康保险专业化进程;同时,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准确界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规范市场经营环境。因此,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着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受到来自经营环境中的诸多因素特别是医疗服务方面一些因素的不利影响,在这些不利因素中,医疗机构的行为和医疗服务过程,特别是医疗服务成本的变化对商业健康保险所造成的影响,各家保险公司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形成合作机制 如何建立对医疗风险的控制体系,是发展健康保险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卫生医疗系统的支持,并且,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的筹资手段和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也能够成为卫生医疗体系改革的重要推动和促进力量。从这个角度出发,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卫生医疗系统的发展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携起手来,开展一些试点,进行一些合作,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系统的合作模式,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卫生医疗改革的双赢。此外,协调有关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参股医院,或与医院建立合同、契约关系等,探索与医院有效合作的各种方式;与财政部协商,在财务报表上增加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保险公司与医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费用支出和收入。这些都是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补充。 (三)设计合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产品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工具。根据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情况,制定正确的产品开发战略是经营成功的基础。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很窄,据统计2001年的覆盖人数不足8000万人,绝大部分居民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各保险公司可以大力推出针对低收入且无保障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补助保险等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同时结合国家医改动向,开发能长期适应医疗改革进展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争取长期的盈利空间;重视对广大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产品开发,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险需求,使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险密度上更进一步。 (四)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平台,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理赔管理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 人才培养是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各保险公司应制定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划,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健康险专业人才,特别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核保、核赔、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监管,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保监会应抓紧出台健康保险产品管理办法,形成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监管措施,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监管环境。 鼓励保险公司与部分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合作,进行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健全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为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同时,还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当地市场特点,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品,在不断的探索中加快商业保险发展的步伐。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论文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and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转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摘要: 随着现代国际交流的深入,英语作为一种通用语言,已成为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深化实施“双减”教育政策的过程中,如何在有限的英语课程时间内加深学生对英语知识的理解已成为许多初中英语教师面临的关键问题。在“双减”政策深入实施的教育背景下,学生对英语课程知识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学生的新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初中英语教师应该与时俱进,通过教学方法的创新,在英语知识学习的过程中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因此,本文主要研究了“双减”教育政策下初中英语阅读教学创新的重要性,以及当前初中英语阅读教学现存问题以及“双减”政策下初中英语阅读教学创新的主要策略,以期提升初中英语阅读课程教学质量。 关键词: “双减”政策;初中英语;教学创新 当前,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融合和发展,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政治交流、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英语课程对学生的影响越来越重要。在推进初中英语阅读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教师应重视“双减”教育政策的相关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文化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英语应用能力等英语核心素质,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和思维素质,使学生能够在具体的生活情境中灵活运用英语知识,结合语言应用情境,理解英语的表达意义和具体情感,从而促进初中生在英语学习过程中获得全面发展。然而,在应试教育观念的惯性思维下,许多初中英语教师在英语阅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上存在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初中英语教师应与时俱进,开展创新教学活动,降低英语课程理论知识的学习难度,提高英语阅读课程教学的有效性。 一、“双减”政策的主要内容 在“双减”政策下,初中英语课程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努力拓展学生的英语视野,提高学生的英语学习效率,注重培养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内在学习动机;第二,对不同学生的英语基础和学习特点形成清晰的认识。只有基于学生差异的英语教学活动才能更有针对性。第三,教师应该努力构建有趣的课程内容,在有限的时间内提高英语课堂的有效性,组织学生合作学习和自主探索,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为了促进英语教学的全面发展,教师需要丰富英语教学内容,创新英语教学模式,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二、“双减”政策下推动英语阅读教学创新的重要性 (一)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 初中英语教学的本质是引导学生学习第二语言。作为世界通用语言,英语本质上是人际交流的工具,主要应用于听、说、读、写等交际活动。因此,初中英语教师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应把握英语学科的本质,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和其他核心素质,这是初中英语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之一。在我国现行的英语教学体系中,教师始终坚持在听、说、读、写四个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其中,“听”和“读”是英语教学的基础,“说”和“写”是英语教学的基本目标。然而,在目前的英语课堂上,教师对学生的听力和写作能力关注较少,更注重对学生考试成绩的追求,过分培养学生的知识记忆能力和英语语感,很难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有效提高学生的英语学习效率。那么实施“双减”教育政策,要优化英语课程内容和作业设计,促进学生语言应用能力的发展,从根本上提高英语教学的有效性。 (二)培养学生的文化意识 作为一种语言,英语本身就是拉丁美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英语意味着接触和理解西方文化。教师对学生英语文化意识的培养并不是完全否定或接受西方文化,而是客观、辩证地开展英语教学活动,吸收优势,弥补不足。在初中英语教材的内容中,许多与文化生活有关的内容可以被探索和应用,如传统食物、文化习俗等。在开展阅读教学活动时,教师不仅要帮助学生形成对知识的理解,还要在学习英语文本知识的过程中让学生接触西方文化。学生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固然重要,但了解和吸收世界优秀文化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有通过合作学习,才能促进学生英语核心素养的全面发展。 (三)培养学生的思维品质 在初中英语课程的实际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个人思维是影响学生英语学习质量的关键因素。英语教材包含了各种复杂的英语理论基础知识,如时态、词汇和语境。时态和语序是初中英语课程中的重点和难点知识,而英语思维是保证学生理解这些重点和难点的关键。如果他们缺乏英语思维品质,在学习时态和语序的过程中就无法清晰地掌握它们。此外,英语思维品质在英语写作活动中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英语思维品质是决定学生写作逻辑的关键因素。没有英语思维品质,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就难以有效发展。他们的作品往往缺乏组织性,内容偏离主题。然而,要实施“双减”教育政策,教师需要从学生的个人思维能力入手,不断培养学生的英语应用思维和习惯,从而加深学生对英语语言特点的理解,从根本上促进学生英语思维品质的发展。 (四)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根据近年来的英语教学经验,作者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学生英语学习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是学生缺乏学习英语知识的能力;学生英语学习能力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学生对英语知识缺乏兴趣,教师忽视了对学生学习主动性的引导。在这种情况下,会导致学生学习英语知识的恶性循环:学生学习英语知识的动机不足,基础知识不够扎实,在追求考试成绩的教学目标的影响下,会导致学业成绩不理想;学业成绩差导致学生自我否定。学生的学习态度决定了学习英语理论知识的难度,导致学习倦怠,进而导致学生学习兴趣的缺乏。因此,在实施“双减”教育政策背景下,教师需要从学生的英语知识学习能力出发,合理设置教学内容和学习难点,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在兴趣的基础上培养他们的英语核心素养。 三、传统初中英语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一)学生课堂主体地位不突出 在深化实施“双减”教育政策的过程中,如果教师的英语阅读教学观念不能及时转变,就很难有效提高英语教学效果。简单地进行英语理论讲解,势必会导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只关注不同英语知识点的个人记忆,更关注那些分值比较高的英语课程内容。在英语考试过程中,无论是阅读内容和写作内容都占有比较高的分值,那么教师在课程讲解过程中更关注这些内容的讲解。学生虽然具备较为扎实的阅读基础,但是对英语口语活动的应用能力有限。在生活实践中,他们缺乏英语口语表达的实践活动,缺乏对特定语境的感受和理解。换言之,教师对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缺乏足够的重视,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不够突出。 (二)教师阅读创新手段有欠缺 在现行的初中教学体系中,英语是三大主科之一,其成绩影响着学生整体成绩的变化。初中英语教师在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时,最大的制约因素不是教学观念,而是学生的高考压力。为了保证学生的升学率,教师只能以试卷成绩为参考来实施教学计划。学生很难形成有效的理解。学习困难的学生在面临一些较难的时态变化和其他知识的情况下会放弃学习,导致英语基础薄弱,阻碍了学生英语知识核心能力的养成 (三)英语语言应用能力不重视 初中英语课程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特点,这就要求教师具备丰富的英语课程知识和专业教学能力。然而,在当前的阅读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的英语教学能力不同,不同教育经验的教师对阅读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有不同的控制。许多具有长期教学经验的初中英语教师形成了一套符合教育理念的阅读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知识记忆和应用能力,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注重“听”和“写”;然而,一些初教学生英语的初中青年教师受到了现代教育理念的影响,在教学活动中增加口语交际和文本阅读两个方面,但忽视了这两个方面在听力和写作中的重要作用。简单的口语教学和文本阅读教学与听力教学和英语写作教学无关,导致学生的听力和写作能力缺乏有效的提高。这种情况导致了两个教学问题:年长教师注重学生听写能力的发展,但对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缺乏培养;青年教师片面的教学忽视了听、说、读、写四要素之间的密切关系,使学生难以形成英语学科的综合核心素质。 四、基于“双减”政策的初中英语教学创新策略 (一)转变阅读教学理念,培养学生核心素养 为了在初中英语阅读教学改革中贯彻“双减”的教育理念,教师必须转变教学观念,优化教学内容,在知识传递过程中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分析学生的个体差异,找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不足,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做好英语课程的设计,并通过学习环境的创设,使学生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发展英语核心素养。比如教师在为学生讲解《FoodFestival》这节课程的主要内容时,我没有直接向学生讲解知识点,而是提前为学生制作了一个关于“Traditionalfood”的主题课件,并为学生播放了一些关于“ChineseMid-Autumnfestival”的传统习俗。首先,我播放了一些关于不同国家食物的英语视频,让学生锻炼听力。听了之后,我分发了一些卡片,上面有一些小知识问题和答案。通过引导学生进行小组讨论,锻炼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阅读理解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 (二)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阅读教学实效 在互联网不断普及的过程中,促进信息技术与英语教学活动的有效整合已成为有效提高初中英语课程教学有效性的重要途径。与传统的理论阅读教学活动相比,基于信息技术的初中英语课程内容具有视听化的特点。它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图片、音频和视频内容有效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有效地降低理解不同英语理论知识的难度,提高阅读教学的有效性。比如,教师在为学生讲解《Wouldyoumindteachingme?》这节课程的主要内容时,为了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文章主题核心内容的理解,教师可以在课堂上用英语有效地描述和展示自己和亲友的个性和兴趣,在深化学生阅读理解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英语知识迁移能力。在本课程中,教师可以先根据课堂内容的重点为学生制作预习视频,包括基本词汇和现在进行时等基本句型,然后在网上下载相应的对话视频内容。同时,制作课堂学习清单并上传到学生在线学习平台,让学生在观看教学视频的同时加深对文章的阅读理解,让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在英语课堂上引导学生阅读,培养学生的阅读思维能力。此外,阅读完文章后,教师还可以引导学生独立开展对话和表演活动,有效提高学生的阅读效率。 (三)科学有效进行分层,增强教学针对设计 在“双减”教育政策中,初中英语教师不仅要促进学生听力和写作能力的发展,还要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促进学生语言交际能力和阅读能力的发展,使学生在提高综合能力的过程中培养英语核心素养。然而,现实中,每一个学生的英语学习基础都是不同的,因此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结合学生的特点进行英语分层教学,培养学生的英语核心素养。比如,教师在实际的阅读学习过程中,可以根据学生的英语课程基础、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进行分组。因为不同的学习小组有不同的学习特点,我为每个小组设定了不同的阅读目标。对于那些学习基础薄弱的群体,教师要帮助他们在阅读和对话过程中掌握基础词汇的含义,以及对基本句型形成有效理解。对于具有较强学习基础的学生群体,除了掌握和应用上述基本知识外,还要求学生将这些句型初步应用于写作活动,探索不同词汇和任务型听力内容中的关键点,并分析其中所蕴含的得分点和英语理论内容,从而增强英语课程内容的针对性。 结语 总之,在实施现代“双减”教育政策的过程中,初中教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设计上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同时,教师的英语教学方法过于单一,已成为制约学生英语学习效果的主要因素。因此,初中英语教师应创新教学模式,转变教育观念,提高学生参与度,结合信息技术实施分层教学形式,提高学生英语课程学习质量,从而促进学生个人学习能力的长远发展。 作者:罗艺玲 单位:福建省漳州一中分校(漳州七中)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拥有着较好的发展前景,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到实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根据乡村实际情况开发合理的建设路径,是切实提高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应有之义。 1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 1.1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最大的优势和宝贵的财富。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1]。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对乡村的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推动农业生产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补齐农村农业的发展短板,增强乡村经济的活力,而且要保护、治理和修复农村自然生态,营造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使得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成为支持农村生产的保障,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资源环境的作用,从而推动新农村实现全面的乡村振兴。 1.2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建设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是城乡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发展理念的提出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思路。绿色发展指明了乡村经济建设应转变传统的经营方式,采用新型农业模式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蕴含着乡村经济发展模式的变革,在推进绿色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乡村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集约化发展道路,促使乡村的自然资产升值,让农业资源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同时调整产业结构,由以农业为主的结构转变为农业与非农业结构共同发展的综合产业,促进乡村绿色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再由乡村经济发展带动整个乡村面貌的改变,引进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城乡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3是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要举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最终目标就是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进入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在自身物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追求良好的生活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3],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要举措。因此,积极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引导农民将不合理的生产方式转变为健康的生产方式,推进乡村生产的绿色转型,推动农产品的高质量发展,才能保障农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和生活质量,逐步提升农民群众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幸福感、满足感和获得感。 2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困境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乡村经济情况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但是经济的较快发展也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经济要发展,但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5]近年来,我国通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推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还面临着诸多的困境。 2.1农民生态意识淡薄 农民是乡村生活的主体,他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前大多数乡村处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状态,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呈现出知识匮乏、生活方式粗放的特点,缺乏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再加上农民的环保法治意识淡薄,对于破坏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没有清晰的认知,往往会做出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比如焚烧秸秆、滥砍滥伐、使用农药、大规模使用塑料产品等。这种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的片面化生态文明保护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振兴的进程,增强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难度[6]。此外,对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对于农民生态主体责任意识培养不够,导致整个乡村地区的生态建设工作开展较为困难,由此造成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农民的实际活动不协调的情况时常出现,影响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2.2乡村生态治理投入不足 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的实施,我国在农村地区投入了大量资金和设施用于乡村生态治理,但是我国幅员辽阔,乡村部分地区仍面临着投入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对于某些乡村的治理投入不足,包括资金投入、技术支持和政策保障。乡村由于缺乏基础设施、交通不便、居住分散、不便于统一集中管理等原因,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投入远不如城市。目前,我国不少乡村没有垃圾集中收集系统,农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和家畜的粪便以传统的方式处理,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和生活环境。在部分建有垃圾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净化厂的村落,设备维护成本高、管理人员素质低等原因让这些设备形同虚设。农村的治理投入不足仍是当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需要国家加强引领、社会共同参与来促进乡村环境的改善。 2.3生态治理法制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这些政策法规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缺乏精准对接。我国乡村的分布较松散,乡村的具体情况又各不相同,立法层次的环境治理规范缺位,各地区缺少贴近乡村实际的监督管理体制和绿色环保制度来重点关注乡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各级生态文明建设监管机构未形成合力。虽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乡村监管机构逐渐增多,但各个机构之间缺乏紧密联系,管理松散,乡村又是一个熟人社会,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严肃性和公正性缺失的现象,从而影响执法的效果。 3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 3.1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生态意识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需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提升农民的环保意识,这就必须从多个方面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力度。首先,相关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对农民的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系统化、常态化地开展乡村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通过开展农业知识讲座、农业耕作技术指导、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7]。相关部门应以身作则,坚决执行国家有关的生态政策,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引导作用。其次,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应该选择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清晰明了地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理论。除了传统的广播、贴宣传标语、通知栏、集会讲座等方式,也可以利用当前网络便捷、迅速的优势对农民群众进行新媒体的宣传教育。比如,借助微博、抖音短视频、QQ、微信等方式宣传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和理论,这些新媒体的宣传方式可以突破时间、空间的界限,潜移默化地把政策和理论渗透到农民的思想之中,帮助农民群众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接受生态环保理念。最后,立足于乡村自然地理条件和资源优势,开发各具特色的乡村产业,使得农民在参与产业建设的过程中掌握现代化的工具和生产技术,增加农业的经济收入。经济收入增长的过程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传播,使得农民在生产的过程中内化环保意识。 3.2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在新时代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合理的监督评价机制,用制度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立法部门需深入乡村,实地调查农村情况,结合农村发展实际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颁布并非一劳永逸的,必须在实际的建设中根据需要不断创新法律法规体系,助力法规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8]。其次,制定生态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的要求,对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明确规定,实现生态治理过程的规范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积极性,高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最后,需要建立合理的监督评价机制,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让乡村环境治理工作透明化、法治化和公开化,形成源头有把控、发展中有管理、完成时有评价反馈的一整套完善的乡村生态治理的制度体系。 3.3加大治理投入,改善乡村生活环境 各地区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战略位置,加大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投入,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改善乡村生活环境。首先,加大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为乡村生态建设投入更多的能量[9-10]。各级政府应结合乡村实际,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资金投入,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之中,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其次,人才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以政策吸收引进人才,探索有效的乡村人才发展机制,激励积极投身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作出贡献,形成积极参与乡村建设的社会风气。最后,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地区服务职能、服务效率[11-12]。完善乡村基础道路建设,提高乡村的交通水平;改善乡村医疗设施建设,保障乡村人民的生命与安全;加强休闲娱乐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的业余生活,满足人民精神文明发展的需要。高质量落实农村厕所改造、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厕所革命”,合理设计改造乡村厕所,在建设质量上严格把关,建设干净、卫生的厕所,对投入使用的厕所加强管理,保障厕所的有效使用;促进沼气池建设,把有害物质变成利于乡村建设的能量;健全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合理配置垃圾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做好对乡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3.4倡导绿色农业,切实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阐释了生态与经济的有机统一,乡村发展的过程是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释放出长久的经济效益[13]。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够到位,农业生产方式较落后,只有实现乡村绿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才能够更好地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依靠科学技术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绿色产业的发展必须基于农业发展规律和乡村资源现状,打造较为完整的生态农业产业链结构,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土地污染、河流污染等。乡村还必须培养新型的经营模式,转变粗放的发展方式,实现精细化劳作,大力推广无害性养殖,逐步减少农村肥料、杀虫剂的使用,普及喷灌与滴灌技术,鼓励农耕地区开展绿化建设,逐步增大绿色生态农业示范田的栽培覆盖面。同时,加大乡村的生态管理力度,帮助乡镇企业明晰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增加,助力农村产业发展[14]。 4小结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的过程,包括国家加强政策引领,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社会企业提供支持。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生态环保意识;完善乡村生态治理体制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大乡村建设治理投入,改善乡村环境;倡导绿色农业发展,切实保护乡村环境,推动新农村迈向新的发展阶段,逐步实现乡村生态文明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鹏程,武婧娴.乡村振兴视域下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22(7):36-38. [2]黄碧莹.加强当代大学生生态道德教育研究[D].重庆:重庆理工大学,2020. [3]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N].人民日报,2015-01-22(1). [4]欧迎红.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J].农家参谋,2022(10):10-12. [5]敦越.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探究[J].农村·农业·农民(A版),2022(8):41-43. [6]王琼.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南方农机,2022,53(11):110-112. [7]张硕.“双碳”目标下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财政资金的整合思路及具体措施:以河北省为例[J].财政科学,2022(6):117-126. [8]耿言虎,夏涛.安徽省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挑战与应对[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7(2):8-13. [9]王欢.乡村振兴中的生态文明建设探析:以湖北秦巴山区为例[J].南方农机,2023,54(8):101-103. [10]贾安东,贾恒,李小宇,等.乡村振兴重在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肥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例[J].泰山学院学报,2022,44(1):75-79. [11]戴圣鹏.论“两山”理念所蕴涵的经济文明思想[J].人文杂志,2021(5):33-38. [12]张芸.基于乡村振兴的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南方农机,2022,53(9):129-131. 作者:张小梅 单位:湖南科技大学
本文通过分析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和融资不足,从自身因素、基础因素和政策扶持角度进行剖析,从四个层面提出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的建议,对文化产业融资领域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微观层面助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企业的发展,宏观层面促进民族文化产业的整体升级,带动少数民族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 一、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融资约束 (一)产业自身融资能力不足 (1)融资结构失调。企业融资的方式可以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规模有限性和抗风险性的特点,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统计数据分析表明,我国的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经营实力不足,企业信誉较差等因素会按照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内源融资的顺序进行企业融资。但本文对西南和西北20多家少数民族文化企业融资来源的调查发现,内源融资在企业资金中占主导地位,外源性融资所占比例较小。造成这种不符合一般规律现象的原因在于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企业的外源性融资可获得渠道较少,外源融资不能满足企业融资的全部需求,于是转向内源融资。但多数以内源融资为主的企业,都会面临严重资金匮乏的问题,对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张、新项目的投资、企业之间的并购等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2)中小型企业融资能力不足。中国文化产业是在我国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提出,属于轻资产运营模式。我国文化产业的内源资金主要来源是留存收益,而留存收益主要取决于企业收入水平,利润率等指标,总收入高,所获得的净利润就高,企业的留存收益就多,内源融资能力就强,反之内源融资能力就差。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中,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由于规模较大,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而且通常可以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因此其留存收益较多,内源融资能力较强。中小型民营企业因为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水平落后,外源性融资很少,除了企业的留存收益以外,多通过产业链之间的资金周转进行融资。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企业多属于中小型民营企业,对投资的吸引力较差,产业自身融资能力不足。 (二)政策性融资支持力度不强 随着打造文化强国要求的提出,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政策性融资支持,主要形式包括政策性贷款、政策性担保财政贴息、专项扶持基金和政策性投资等。虽然政府为促进地方文化发展,特别是文化资源丰富但融资匮乏的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其中能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起到实质性帮助的措施少之又少,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获得的资金支持仍然无法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政府的政策性融资,既包括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融资项目,也包括政策性银行管理的融资项目。(1)政府部门直接投资不足。一是文化产业费不足。我国政府的财政直接投资逐年递增,但是由于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总量过大,政府的财政支持还不能满足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国家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6724亿元,但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集中的八个省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固定投资总额只有597.4亿元,仅占全国总投资额的8.91%,远低于其他文化产业发达的省份(见表1)。二是文化事业费不足。建设文化强国,需要一手抓文化产业,一手抓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事业需要提高文化事业费的支出,文化事业费是指国家用于发展社会文化事业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纪念馆、文艺团体以及新闻、通讯、广播、电视、出版等部门的经费拨款,是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近十年来,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下降,文化事业费投入不足导致文化产业发展滞后。从2013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费支出情况可以看到,少数民族的文化事业费支出在全国文化事业费支出总额中所占份额很少,这说明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文化事业的政策性支持力度较小。(2)扶持资金不足。政策性融资的另一个财政措施是设立扶持资金,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负担主要的财政投入,然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的财政能力不足,资金扶持政策主要围绕扶持传统产业和扶贫展开,缺少专门针对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另一方面,政府针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对企业要求严格,门槛高,很多企业不能达到申请扶持资金的标准,这些都降低了政策性融资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支持效率。 (三)非财政性外源融资渠道匮乏外源融资是指企业 通过一定方式向企业之外的其他经济主体筹集资金。外源融资方式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融资租赁在一定意义上也属于外源融资的范围。在融资条件苛刻的情况下,少数民族文化企业可以适用的外源融资方式寥寥无几。(1)股权融资。文化属于无形资产,是一种软实力,文化产业不像实体经济,其有形资产较少,大部分是无形资产,因此文化产业的运营具有高风险、高流动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文化产业的融资来源主要是股权融资。但是目前股权融资严重不足,股权融资并没有成为当前文化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此外,用于扶持本地文化产业的基金也没有真正用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根据中央财经大学魏鹏举院长对文化产业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调查发现,在已经投入的项目中用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企业项目占总项目的份额不到10%。中国文化产业资金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外资投入,但外资投入主要分布在与少数民族文化相关性不大的科技、时尚、生活、娱乐和消费等行业,只有少部分投资在以少数民族文化为主的行业。(2)债权融资。债权融资作为我国文化产业融资的另一种重要渠道,并没有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成功发挥作用。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市场并不发达,企业融绝大部分来源于银行信贷。根据中国银行协会的《2016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随着文化产业信贷增长,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债权融资并没有出现相应的增长禁锢了该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产业融资结构性差异大 少数民族因其地理位置、历史文化和风土民情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民族文化。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中,各企业的所有者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和所处行业不同,最终造成不同企业的融资能力存在差异性。(1)企业所有者性质角度。根据企业所有者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可以从政策制度中获得更多利益,融资来源广泛,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在一定情况下不需要质押抵押就可以获得银行贷款,程序较民营企业而言较为简单,贷款额度也更高;而民营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的代表,其贷款条件严苛,贷款额度较小,许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进行贷款时会对项目进行反复研究调查,提高了民营企业贷款的门槛。(2)企业规模角度。大型企业效益高、管理水平先进,其总产值和总收入较高,对当地社会发展起到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各个金融机构都更偏向于对大型企业进行投资,造成了中小型少数民族文化企业获得资金支持的来源范围狭窄。(3)行业发展水平角度。从行业角度分析,不同行业的融资能力不同,发展水平不同。行业发展水平既受自身先天条件的影响,又受到后期运营的影响,其差异性最终带来行业融资能力的不同。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项目中,拥有较强地域特点、民族特点和文化特点的行业往往处于垄断地位,会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各个金融机构通常会将资金投入到这些具有垄断性的企业上。同时,很多具有先天文化资源优势的行业,由于服务水平,基础设施开发效率低下,外源融资大量流出,融资能力日渐下降。 (五)产业融资成本普遍较高 (1)文化产业融资利率较高。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不同,其差异性很大。利率最低的是银行银贷,为8%-12%,这个利率水平是在企业拥有充足的抵押资金情况下设置的。通过信托、私募基金、P2P和民间借贷等方式的融资方式,其贷款利率都非常高,一般的中小企业很难承担。西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集中的地区,企业的贷款利率比东部要高10%-20%。(2)交易费用较高。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由于其自身特点,在进行银行贷款时会负担一些额外费用。企业进行信贷借款时流程繁琐,期间会占用大量的人力资源和经济资源,这些都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给企业的经营带来巨大压力。只有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利润大于成本,企业才能得以维持并寻求发展。企业之间利润率差异较大,只有大型企业和部分中小型企业可以从日常经营中获利,大部分中小型企业获得的利润低于其融资成本,不能长期融资实现企业发展。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中,中小型规模的企业占大多数,融资成本过高造成净利润很少甚至为负,对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融资支持不足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 (一)威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生存发展 (1)对企业成立初期的影响。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是一种无形资源,开发利用比较困难,这意味着企业开发文化资源成本高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精神层面的要求也在提升。作为一种文化产品,要获得较多的市场份额必须采取各种有利于竞争的措施。最后,少数民族文化企业在创立初期,推广渠道匮乏,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不得不依靠资金进行弥补。融资不足会影响企业成立初期的业务开展和规模的扩张。(2)对企业日常运营的影响。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以当地的文化资源为基础,形成了观赏娱乐为一体的产业特点。以旅游业为例,在节假日和气候适宜的时间,会迎来大量游客,此时收入较多。但企业的运营是一直持续的,需要资金进行日常运转,在旅游淡季收入不足会致使企业无法维持日常运营,甚至企业倒闭。(3)对企业治理水平的影响。少数民族文化企业融资方式以内源融资为主,内源融资主要来源于企业主一人或者企业主所属的一个家族,造成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无法分离,企业经营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出现。另外,少数民族文化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导致企业没有额外资金雇佣专业管理人员,无法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致使企业管理水平滞后。 (二)妨碍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整体升级 (1)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技术升级角度。技术升级是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满足市场需求的重要举措,技术升级会促进企业规模扩大,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专业化程度,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融资不足限制了企业的技术升级,导致很多少数民族文化企业依然处于低端发展水平,发展模式相对落后。(2)形成规模化的产业集群角度。首先,融资不足导致企业没有能力引进先新技术,市场竞争力不足,市场份额占有率少。其次,内源融资过多使得企业对资金的使用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资金利用率低下,不利于形成产业集群。最后,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融资能力不同,发展差距较大,不能形成相匹配的产业关系,不能形成规模的产业集群。 三、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的建议 (一)建立政府引导型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模式 (1)提升政府融资引导能力。首先,成立专门负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应协调好彼此的职责,共同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其次,中央政府要弥补地方政府财政能力不足,提高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财政支出。最后,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在产业融资中的关系,切实发挥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形成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局面。(2)拓宽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政府要提高利用社会资本的能力,通过汇集社会资本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各金融机构的不同特点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独特性质,制定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产业政策,通过政府的带头作用,为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引进新颖的融资方式和工具,拓宽融资渠道。(3)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产业水平和融资能力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企业可以通过提升融资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又可以通过提高产业竞争力来提升融资能力。因此,企业在进行产业融资过程中,不应仅局限于为企业开展项目筹措资金,而应把目光放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上,只有形成了产业竞争力,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融资能力。(4)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要充分发挥各种融资渠道的作用,必须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政府通过制定长期和短期的发展规划,指引各项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既要制定统揽全局的产业法,也要制定具体详细的行业融资规范。在健全的法律体系下,提高融资服务水平,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建立普适性的新型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方式 (1)少数民族文化彩票。一方面,由于社会资本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可以通过发行文化彩票,以较低成本汇集较多的社会资本来保护文化遗产,开发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事业;另一方面,彩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政府投入,弥补政府财政扶持的不足,但文化彩票的发行必须遵守文化彩票法律法规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2)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兴融资工具,融资租赁展现出优于传统融资方式的独特优势,如限制较少、门槛低、操作简单和租赁周期长等。特别是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的起步阶段,融资租赁凭借其优势成为企业融资的最后选择。当地政府应鼓励融资租赁模式的推广,推动融资租赁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制定相应政策引导融资租赁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3)文化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化为具有高流动性证券的过程,可以分离融资信用企业信用,降低企业融资风险。实现文化资产证券化,首先通过建立特殊目的机构,构建资产池,然后SPV通过资产销售或信托,实现资产隔离,通过SPV引入外部信用增级工具来完成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过程。(4)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可以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根据各文化产业的特点选择相应的融资模式,如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模式和引入互联网银行等。为优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环境,政府要更新监管理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明确金融业务的内容合法性,降低融资风险,着重提升软硬件设施的技术水平,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5)企业集合融资。企业集合融资在我国中小企业中的应用较广,而且成效非常显著。借助于地方政府的引导,将行业中的中小型企业集合在一起,利用财政专项资金作为风险机构对企业贷款的风险保障。根据各地特点,对融资工具和融资方式加以创新,并为集合融资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由政府代表集合企业达成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吸引大量金融机构进入,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丰富的资本。 (三)拓展少数民族文化企业不同生命周期的融资渠道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的所处的融资环境和融资渠道的不同决定了其融资特性也存在差异,通过分析少数民族企业在种子期到衰退期不同阶段的融资特点及渠道,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种子期的融资渠道:在种子期,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很少,企业拥有的可供抵押资产也比较少。通常情况下,企业会通过自筹资金或向熟人借款来获得初始经营的资金,经营一段时间之后可以获得政府补助和税费减免。在这一阶段,政府应通过对企业的宣传推广,帮助企业吸引天使投资和国内外的无偿资金支持。初创期的融资渠道:在初创期,企业的外源性融资较少,主要是自我投资。企业没有能力负担过高的成本,而且面临较高的破产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应大力推广文化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做好融资双方的对接工作,帮助企业获得风投机构和个人的投资,同时应对融资活动中的风险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偿。成长期的融资渠道:在成长期,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业务运营的资金稳定,主要面临着扩张企业业务带来的融资需求。在此阶段,政府应该做好补充工作,为企业提供适度直接投资、政府采购和税费减免等辅助融资方式帮助企业完成生产扩张。成熟期的融资渠道:在成熟期,企业规模达到最大,经营状况良好,风险较低,企业的融资需求在此时也达到最低水平,融资渠道相对广泛。一般情况下,企业的自有资金可以满足融资需求。当进行大规模扩张时,企业主要选择债务融资和上市融资来筹措资金。此阶段政府应适度减少财政扶持,增加间接支出,有利于促进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的发展。衰退期的融资渠道:在衰退期,企业利润下降,目前的经营状况难以维持企业生存,必须转向新产品研发和企业转型。特别是除了自筹资金,企业能获得的资金支持主要来源于政府。因此,在这个阶段应该增加财政支出,对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帮助企业成功实现转型升级。 (四)构建与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的保障体系 (1)提升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能力。一是加强对文化产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文化资源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对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继承和推广,增强文化市场的灵活性,政府要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角度出发,制定适合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企业应努力创造有影响力的品牌,在国内国外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争取与国际知名企业展开合作,学习先进的经营模式和推广方式,提升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二是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由事业单位到企业单位到股份制企业的转变,打造现代化企业。同时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合作,共同创建实力雄厚的大型民营企业。通过重点扶持中小规模的企业,给予其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规划指导和人才培养,提升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盈利能力。三是整合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链。目前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链的特点是两头少中间多,导致文化产业所处的技术水平低,不利于文化产业升级,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链整合迫在眉睫。因此,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通过相关政策的优惠,财政支持的方式整合产业链,纵向对上游的文化产业予以重点扶持,横向整合相关和相似企业,以形成规模优势。(2)增强金融体系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融资支持。一是扩大少数民族地区金融机构的规模。切实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降低贷款利息,增加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在县级及以下级别的地区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增加金融服务机构数量,促进基层金融体系的完善。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聚集地区,增加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数量,为民族文化融资模式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另外,政府应对金融机构进行财政补贴,同时推动国有金融机构树立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二是创新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产品和服务。为了满足各种类型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也为了降低自身面临的金融风险,银行系统应积极进行金融创新。金融机构通过对各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根据不同信誉等级给予不同的信贷额度。提供符合文化产业特点的新型金融产品,为文化产业提供专门的融资方案,引导建立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机制,银行提供良好的信贷服务,文化企业积极形成产业集群,并以集体形式进行融资。三是构建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服务平台体系。通过整合各种文化资源,形成以各金融机构为基础的融资服务平台,评定各种文化企业的发展和信用情况,进而形成文化企业风险分担机制。构建文化发展平台以研究整理文化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打造对接金融和产业资源的平台,形成多种融资支持方式。(3)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一是完善政府管理体制。建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扶持体系,少数民族地区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层层设立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的权利和职责,制定扶持政策和发展计划,解决文化产业的融资问题。在没有设立主管部门的地区,应通过建立绩效考核和任务指标来保证工作的效率。二是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当地文化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贯彻落实扶持精神,计划好每年对文化产业的扶持资金额度,文化产业的财政支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重点扶持知识技术水平较高的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对公益性企业增加财政补贴,既要保证足够的直接投入,也要做好间接引导,促进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根据不同少数民族文化企业的特点,界定各文化企业属于公益性企业还是盈利性企业,采取相应的扶持政策。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政府应尽快制定完善的文化产业基本法,着重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明确各项文化产业项目的法律界限;在地方层面,要根据不同民族文化特点,建立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产权上建立针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产权保护法;区域上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金融上制定融资方面的法律来规范融资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海安、潘永昕:《民族地区融资能力的测度与提升》,《兰州学刊》2017年第2期。 [2]孙俊芳、冀华锋:《民族地区融资渠道与中小企业绩效实证研究———以武陵山片区为例》,《新视野》2017年第2期。 [3]董玉峰、谢丽霜:《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普惠模式与适应性策略》,《改革与战略》2017年第7期。 [4]冉瑞恩:《恩施民族地区综合扶贫金融服务创新工程研究》,《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5]王俊:《欠发达地区投融资结构、效率与新常态改革路径———基于贵州省数据分析》,《武汉金融》2017年第5期。 [6]王卓君、郭雪萌等:《地区市场化进程会促进地方政府选用PPP模式融资吗?———基于基础设施领域的实证研究》,《财政研究》2017年第10期。 [7]李春梅:《资源强依赖地区产业转型中的投融资政策研究———以东北地区为例》,《财会通讯》2017年第2期。 作者:李姝 单位: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篇1 “三农”问题是我国政府多年以来格外重视的问题,农村经济要发展、农民经济收入要提升、农业要实现产业化发展,要实现这一宏伟的战略目标,农村金融服务一定要跟得上,而且要保证服务质量。乡村振兴战略已经全面铺开,金融支农层次不断加深、覆盖面越来越广,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与发展、深化与全面显得尤为重要。 1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新挑战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从多方挖掘资源并进行整合,要让农村市场在发展中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国家从生态建设、乡风改良、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群众生活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方面工作也有了起色,在市场结构快速转变的当下,农村需求、土地流转等都呈现出新特征,金融支农要积极应对挑战。 1.1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变化 乡村振兴战略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一战略在我国当下与未来农村建设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是现代化经济建设中的一项主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将使我国农村地区发生不可估量的改变,满足农村多元化的发展需求,金融机构也由此获得了发展良机。金融机构适时创新产品与服务,这是我国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需求发生了改变,农村金融机构在如下几方面受到了影响:一是农业产业现代化转型要求金融支农力度切实提高。优化与调整了产业结构,经营发展模式明显不同于过往,要想开创良好的产业发展格局,资金及各种资源都要跟得上,金融服务需求量在短时内快速增加。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不能盲目而随意,要采用科学的方式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二是农村经济主体实现了创新,向金融服务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经济主体结构实现了创新,随之而来的就是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变,衍生出大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催生了新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村金融机构要及时研发出新业务,也要调整服务方式,构建专业化与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三是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牵绊了普惠金融的发展脚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就是要让农村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断提速,最终目的就是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然而,地区与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满足不了农村居民在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加之服务网点数量较少,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受到了制约,这些都是普惠金融不能快速发展的原因。 1.2“农地改革”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变化 农地改革需要享受到良好的金融服务。在这方面,国家对农地改革提出了合理建议,但由于缺乏完善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农地改革制度在推行中遇到了障碍。一是没有指明农地法律属性。由于没有在法律法规中对农地属性做出明确解释,导致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了困难,价值评估、处置变现都找不到法律依据。农地流转过程中,特别是抵押担保后需要全面评估与预测将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同时也要分析农民与金融机构会受到怎样的影响,总之,要求研判要全面、细致。这些问题能否解决,将对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金融机构的服务热情与有效性造成影响。二是在为农地改革提供服务时需要创新。农地改革是金融机构过去并没有接触到的,怎样才能在这个全新的领域中发挥出金融的杠杆作用、协调作用,怎样才能促进农地市场的发展,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农地市场本身较为特殊,在为农地改革提供金融产品时,要符合农村属性,要设计出特色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1]。三是政府要在农地改革推进中起到引领作用,实现模式创新。顶层政策设计固然重要,也离不开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但更为关键的就是要利用金融力量挖掘农地潜能,要在政府的牵头下汇聚多种力量,从政策方面提供指导,让农地改革取得更好的成效。 2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现状 近几年,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显现出智能化、现代化的特征。农村金融组织实现了创新,创建的服务体系覆盖了所有农村。从总体看,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依然存在不利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农村金融服务业务较单一 农村经济实现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亟待获得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从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情况看,却依然在运用之前的运营模式,信贷、存取款是主要业务,期货、证券、保险等类型的金融服务项目较为匮乏。农村金融服务如果不能扭转单一服务的局面,将难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电商、对外贸易业务也在农村地区实现了快速发展,有些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已推出了相关业务,但多数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却没有实现突破,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 2.2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能否实现提升,与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政策扶持有关。最近几年间,政府已经意识到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性,而且制定了扶持政策,然而,农村经济在建设中,保险、租赁等金融工具的供应量有所不足[2]。金融服务工具严重不足,势必对农业经营生产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其积极性的提升、流动性的增强,这是农村经济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也是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障碍。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在制定、实施、贯彻政策的各个环节都有所体现。有些地区并没有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出台激励政策,现有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人才培养效果不佳,这都导致扶持政策未发挥出应有作用,对农村金融服务推广造成了不良影响。 2.3乡村金融服务创新动力不足 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占据着主渠道、发挥出主体作用的依然是商业性与政策性金融机构。要意识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该具有层次化的特征,非正规金融是有机组成部分,要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要为农户生产经营提供帮助,要对正规金融渠道的不足起到弥补作用[3]。尽管我国金融市场中出现了各种新模式、新产品、新机构、新服务,但农村与县一级金融服务建设速度却比较慢,问题如下:一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数量不足,对金融服务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成为最大的制约因素。当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几是局限于农行、农村合作信用社、邮储三类,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并不多,根本未能覆盖偏远地区,农民要办理金融业务时需要到城镇网点,如果服务网点数量不能及时增加,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将成为空谈。二是在培育中小金融机构时没有体现出地方特色,不能更好地服务于周边地区经济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的发展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其发展过程中监管不力、引领不足,互联网金融企业参差不齐,没有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目前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势头虽然较好,特别是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但是在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方面仍存在问题,没有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激励作用不足,无法提供特色服务,有些机构甚至在发展中出现了脱农向城的情况,把资金投向其他领域,对实体经济服务不到位。 2.4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发挥出金融科技与大数据科技等手段的优势,传统授信模式在农村金融服务中依然有广泛应用,风险管理手段也较为滞后,总体风险控制能力较低[4]。农村与县级领域,基础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都有明显不足,包括评估、财产抵押、不动产转让等方面,服务“三农”融资担保机制在推进中存在着不能及时补充资本、合作不充分等情况,有些业务在推进中遇到了严重问题,不能顺利处置抵押物,业务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农户保险意识淡薄,对保险产品未建立正确的认知,这些不足的存在,导致保险机构服务不能下沉,产品保障能力弱,不能起到分散自然灾害风险的目的,不愿、不想、不敢购买保险产品的农户数量较多,现有的保险工具没能发挥出作用。 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路径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金融机构要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提供更好更强的服务,在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要把握住方向,要体现出金融的本源,把全面振兴当成重要目标,在改革创新的引领下,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让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薄弱环节、重点领域能拥有更多金融资源,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使“三农”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5]。 3.1持续加大差异化信贷政策和产品创新力度 一要为乡村振兴构建完善的信贷政策体系。乡村振兴需要得到商业银行的支持,要从政策层面进行引领,指定重点、设定合理的准入度,还要在抵押担保、信用评级等方面制定合理政策[6]。要把握住产地初加工农产品、生产企业精深加工、休闲康养农业、治理人居环境、发展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田园综合体建设、仓储保鲜物流、返乡创业群体、农村合作社等各种新业态、新主体的基本特征,根据其需求制定合理的信贷政策。二要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打造良好的产品线。乡村振兴过程中向金融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不管是农村消费升级还是“三农”幸福产业的发展,抑或是粮食金融、绿色金融、产业金融等在发展中,都要对产品线建设予以足够重视。为脱贫人口提供小额信贷产品,特别要为一些返贫可能性高的农户提供信贷产品方面的支持,确定合理的优惠利率,为贷款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三要对新型金融工具进行创新,特别是投贷联动等,使之能为新业态、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项目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对产业基金、投贷联动之类的新型金融工具进行大胆创新,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提供良好的信贷支持,让“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6]。四是对涉农普惠金融服务进行创新,这是脱贫攻坚成果得以稳固的前提,也是农村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切实增强的前提。要把农村低收入人群当成服务重点,为其提供分散化、小额度的金融产品,对模型化、批量化产品进行创新,发挥出政府增信与银政共管农户贷款之类产品的服务作用,在风险、成本、收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3.2发展互联网金融,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社会经济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着,先进的信息技术以较快的速度推广着,人们在生活中把移动互联网当成一种有效工具,移动互联网得到了运用,为金融服务创新带来了可能,凭借着强大的信息交互能力使资金融通双方之间的匹配性不断提高,提高了资金融通效率且节省了成本,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金融机构要建设好线上渠道,特别是网银、掌银等,增强安全性能,打消农村群众的安全顾虑,对操作流程进行精简,使农村群众能充分利用便捷化的线上渠道及时获得良好的金融服务。同时也要建设好科技服务平台,对其进行及时创新。金融科技要把城市与乡村两大市场整合到一起,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积弊,使城市多样化的工业品能及时送到乡村,而乡村良好的农产品也能及时提供给城市居民,实现两者的融合发展。金融机构要大胆进行改革创新,发挥出互联网的桥梁沟通作用,在普惠金融的导向之下,发挥出科技创新成果的作用,包括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为城乡金融协同发展搭建“四融”服务平台,在该平台的辅助下联结农村与城市市场,不仅要发挥出金融基础功能,也要拓展到衣食住行等方面,为农村社会提供综合化的便民服务,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新载体。此外,要对普惠金融的发展拓宽渠道,为了让偏僻地区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满足,要根据地域特点引入金融科技,既要发挥出自助银行、营业网点、惠农服务点、便利店等的优势,也要推广“四融”,平台要及时升级当前的惠农服务点,使每个服务点都能具备强大的电商、金融服务、物流配送、便民服务能力,而且要促进移动终端的发展,推出APP等便捷服务,借助强大的科技手段把基础金融服务推送给每一位农民,实现金融服务的全面覆盖,不管距离远近,确保所有农户都能享受到零距离服务,让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民生金融能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带来有力支撑[7]。 3.3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具有综合性、复杂性的特征,其构建要长期进行,要充分发挥出多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立体化,使服务水平能得到显著提升,开启新征程。在保护农村金融并促进其发展过程中,法律法规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强大力量,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对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有效指导作用。农村金融服务在创新中,还要增强风险防控力度,特别在实施信贷业务过程中,更需要对每一种客户产生了怎样的信贷需求进行精准分析,不仅要体现出自身发展优势,还要思量怎样才能让用户需求得到满足[8]。与此同时,在发展农村金融过程中,一定要有完善的风控体系,从整体上增强风险防控有效性。例如,在进行分析或是做出判断时,要利用好大数据技术,要以数据为支撑优化服务质量。 3.4立足“三农”,提供综合多元服务 金融机构要把为“三农”提供服务当成本职工作,要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贡献巨大力量,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全方位、多视角地为农村建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使乡村具备更强的“吸力”,让乡村在发展中充满“活力”,从更深层次与更广的范围内挖掘“潜力”,让农村真正成为人人向往的地方,在这一过程中提供完善的金融方案,注入强大的金融力量。一要做到基础设施到乡,增强金融服务的综合性。关于防治污染、建设美丽中国,党中央已经做出了规划与安排,要按相关要求,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充分的支持与帮助,除了与垃圾处理、供水、供电、移动网络等有关的项目以外,也要重点关注与民生保障、产城融合发展有关的项目,为特色小镇建设、产业开发、公共服务、保护古镇等项目的落地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让乡村成为适合居住的乐土[9]。二要做到产业集群进乡,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在农业发展方面,国家确定了主基调,即品牌化、绿色化、特色化,对农业生产力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不仅要实现农业增产,也要实现农业提质,尤其要对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骨干企业等的发展提供支持,采用“以一带十”、“接二连三”等方式构建完善的乡村产业链条,实现业态创新与全面发展。在农村地区,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及各方面的条件,对一二三产业进行适当调整,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促使农村产业早日实现突破式发展。对绿色生态产业、技术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打造数量较多的有较强带动与辐射能力的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农产品加工基地,促进龙头企业发展,使之对农村经济建设与产业发展起到带动作用[10]。三要做到农村电商遍乡,突显金融服务系统性。在电商进农村方面,中央层面设定了综合示范点,要及时推广经验,结合农村流通现代化要求,把电商平台拓展到乡村,为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双向流通提供有效通道,让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能与加工企业、电商企业紧密对接,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商主体,使农村电商的发展更加标准、规范。 作者:李健鲁 宋蔚 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篇2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重中之重,各大金融机构依托资金的流通融合,以提升农村经济活力,为农场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对保障农村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及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凸显,金融服务单一、组织结构不合理、资金流失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发展。尽管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建设,然而在实际发展中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些问题及局限性显然对各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带来了极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经济的有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因此,发展农村经济应立足于农村金融,通过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一、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目标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当前我国众多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较为单一,难以满足广大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所提出的多元需求。通过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可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多元需求,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二是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资本作为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影响因素,资本流动可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比如,资本可与劳动力、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实现流通融合,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农村金融可为农村发展提供资本支持,农村金融服务可促进资本在农村的自由流通,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则有助于提升这一流通的自由度,进而助力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三是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1]。金融行业是一个有经营风险的行业,倘若金融风险未得到有效及时解决,局部风险极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从而对社会稳定及国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不仅可实现金融产品创新,还可实现农村信贷、农户抵押贷款等方面的创新,进而有效减少金融市场风险,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 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原则 (一)需求导向原则 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向多元化、层次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农村经济相互间的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相同地区内的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这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多样化的需求,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产业化建设等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需求各不相同;农业发展与农户个体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需求也各不相同。在此情形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应遵循农村经济主体实际需求导向原则,应把握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发展趋势,从农村当地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性、科学性,让农业、农村、农民获得更优质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的有序转变。 (二)风险可控原则 农村金融机构在推进金融服务创新过程中,面临着各式各样的风险,因此,应开展好风险防范工作。农业作为一个风险较高的行业,对于农村金融机构而言,首先,在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研发推行中会面临技术操作风险,为此,应强化风险测试,在使用时不仅要严格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还要加强员工培训,防范各种风险。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在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中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面对市场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应依托技术升级,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变化,以防范市场风险;面对自然风险,应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面对信用风险,应对农户还款能力进行有效评估,综合评估农户机械、土地种植面积等一系列因素,评估结果作为发放信用贷款与否及分配多少资金的重要指标,完善客户评级体系,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筑牢“三道防线”。 (三)良性互动原则 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紧密联系。倘若离开了金融服务,农村产业发展便只能凭借内生资源的逐步积累,不易于实现有序健康发展;同样,若是农村产业发展缓慢,则会影响农村整体经济发展,使一系列金融业务风险提升,显著加大金融服务系统性风险,不仅让整个金融系统变得尤为脆弱,还不利于发挥其推动经济发展、配置资源的各项作用。因而,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不可小觑,应紧扣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要求,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换言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旨在依托推进农村金融发展,进一步推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金融机构不应局限于某款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更应明确农村金融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致力于依托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以实现农业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三、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路径 (一)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 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为此,应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首先,相关部门可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升区域范围金融服务相关数据信息的透明度,并将该部分金融服务与相关利益主体合作者开展优化整合及生成金融大数据信息,借助大数据技术分析处理,有效把握不同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信贷需求及发展规律[2]。其次,相关部门可加强与地方第三方机构的交流合作,结合区域农业发展特征及产业结构升级需求,颁布各式各样具有实用性的信贷产品,不断推进各种模式的创新应用,切实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元金融需求。比如,日前掀起的面向新市民的金融服务浪潮,其不仅是监管部门为各大金融机构提出的一道新命题,还是各大金融机构的发展机遇。基于此,农村中小银行可发挥其在服务新市民中的风控优势,为该部分群体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作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对提升各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风险防控能力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首先,丰富农村金融机构主体。针对当前我国一些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较为单一的问题,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积极倡导金融机构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另一方面,应合理调整新型金融机构进驻市场的准入门槛,为新型金融机构发展提供必要扶持,让其与其他金融机构构建起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3]。其次,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实践中,应结合农村实际发展情况,把握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创新改革,同时为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有力扶持,鼓励其他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为这些金融服务机构注资。就我国一些农村地区的发展情况而言,表现出经济总量规模偏小,且缺乏集中性等问题,在该种情况下,倘若将商业性、政策性金融服务用以辅助,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开发,则势必有助于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因而,该部分地区应严格落实民主管理、非营利性及合作化制度。 (三)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制 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金融监管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过去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已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为此,应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制。首先,应突破传统固化模式,将以往的合规监管转化成风险监管。同时,各监管部门明确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对于各监管岗位,树立明确的服务宗旨、目标,可采取轮流换岗方式以积累管理经验[4]。其次,应综合分析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特征,制定科学可行的风险评估指标,依托预警系统及安全预警机制,防范金融服务创新中潜在的金融风险。同时,建立完善非现场监管制度,对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有效覆盖,进而全面有效地掌握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防范金融风险。 (四)优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首先,丰富信用担保机构类型,完善信贷担保方式。其不仅有助于提升农户获得信贷的几率,为农村经济主体创造便利,还可解决农户抵押物不足,农村金融机构放贷困难的问题。为此,在丰富信用担保机构类型方面,可实行不同类型主体承担担保责任,包括许可农户、个体户、企业等投身农户信贷贷款担保活动,以此有效提升农户获得信贷的几率。同时,在完善信贷担保方式方面,应发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相互间的联合担保作用,有效扩大担保对象范围;还可通过将诸如宅基地、牲畜、农机设备、仓库等财产纳为抵押物范畴,以此有效创新抵押物范围。其次,推进农业保险创新。为防范农业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减少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涉农贷款所遭受的信用风险,推进农业保险创新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手段。为此,可结合涉农贷款对象制定相匹配的农业保险,基于农业保险相关内容要求保险公司采取对应的补贴措施。同时,为优化农业保险模式,还可引导社会各种商业性保险公司涉足农业保险领域,依托政府引导、多方合作,构建起更为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进一步提升涉农贷款覆盖率。 总而言之,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中仍面临着诸多的难点、问题,为此,相关人员应围绕如何更有效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进行探索研究,明确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目标,遵循需求导向、风险可控、良性互动等原则,从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制等不同方面入手,积极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作者:周晓婷 单位:泉州农商银行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篇3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农村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三农”问题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安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04—2020年,国家连续发布了17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同时针对农村金融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针对农村金融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促进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而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农村金融改革相对滞后、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较低、农村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农村金融资源流失较为严重的问题仍然存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缺乏竞争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当前农村金融供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提升形成了一定的制约,已无法适应“三农”对农村金融日益增长的需求。围绕农村金融发展采取何种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1]。 一、农村金融的基本概念 (一)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的本质是信用化制度下的产物。农村金融是建立在海量信息、社会责任、良好信誉、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应用金融产品及其衍生产品,将各式农村社会资金整合到一起借贷给需要发展的农村机构的大规模交易活动[2]。 (二)农村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与产品。在我国,农村金融主要以提供传统的银行信贷服务为主,这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所决定的。一般农村金融服务地域指在县及县以下地区,类别大致可以分为正规金融服务、非正规金融服务和创新型服务三个大类[3]。 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实践 1.宏观政策环境总体宽松 第一,稳健支持的货币信贷政策。央行在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政策工具以及MPA监管上提供支持,推动市场主体对“三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存款准备金率方面,从2017年9月开始,央行将原有对“三农”和小微企业实施的定向降准拓展至脱贫攻坚、双创等普惠金融。第二,持续完善金融政策措施,从信贷、直接融资等方面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4]。 2.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和金融体系长期以来是相互依存、共同促进的关系,没有信用的支持,信用卡、贷款等基本金融服务难以开展,而没有金融服务的支持,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也无从谈起。与城市地区人人开户、工资与消费数据丰富相比,农村信用体系存在一些短板[5]。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政府部门政策引导下,各金融机构共同发力,“三农”信贷投入保持稳定增长,有力支持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截至2019年年末,县级及以下区域贷款余额28.84万亿元,增长8.3%,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的18.84%。农户贷款余额10.34万亿元,增长12.1%,占比6.75%。农业贷款余额3.97万亿元,增长0.7%,占比2.59%[6]。按大项划分,“三农”贷款当中大部分是农村贷款。按照用途划分,其他类(主要是指有明确统计用途之外金融机构发放给企业和各类组织用于支付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各类贷款)所占比重超过50%。 (三)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化程度偏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动力不足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依然是以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国资背景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发挥主渠道作用的,但从全球来看,非正规金融是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对解决农户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可以有效地弥补正规金融渠道的短板和不足。虽然我国金融市场上各种产品、机构、模式创新不断涌现,服务越来越丰富,但是客观来看,农村和县一级金融服务建设仍然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较少,这是制约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有农村合作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三大类,农村金融服务网点非常少,导致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2.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还无法跟上内外部环境变化 金融服务创新的步伐有待提高。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持续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效率,需要持续创新产品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抵押贷款业务需要更好地考虑农村公共基础服务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改进,酌情考虑将土地经营权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合法资产抵押权纳入考虑,拓宽抵押贷款模式[7]。 三、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建议 (一)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农村金融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个是农村金融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通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能够促进农业生产、减少贫困人口、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社会稳定,但农村金融业务本身并不具有很强的盈利性;二是农村金融具有很强的规模效应,当金融基础设施投入达到一定量级,将会实现农村金融从量变到质变,从而极大地降低农村金融的平均成本,提高农村金融的运行效率和吸引力。因此,有效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单纯依靠商业性主体、走市场化运行的道路固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所需要的时间跨度将明显拉长,因此政府介入就显得十分必要。适当扩大地方政府政策自主权,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完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分担模式。在保证税收政策普惠性的基础上,应当适度扩大地方政府政策的自主权,让更了解实际情况的地方政府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应的制度,结合财政状况研究合适的资金扶持力度。农业较为集中的中西部省份,可适度提高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第二三产业较为发达的沿海省份,地方采取其他方式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尽量按照正常的商业模式有序开展[8]。继续以税收优惠政策为主体,同时进一步提高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补贴政策相比,税收政策明确具体,与企业经营实际联系紧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是支持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国家也针对创新产品及其相关的金融机构提供了流转税以及所得税优惠政策。稳定和连续的政策能够给予金融机构盈利和未来业务发展稳定的预期,是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的最重要手段。完善再贷款支持与存款保险制度。推动央行发挥银行的职责,为涉农金融机构提供业务保障,逐步增加涉农再贷款的总量,简便再贷款操作流程和时限。同时,对再贷款的结构和投向持续优化,以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切实流向更需要的经济领域。通过再贷款释放政策信号,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此外,发挥好存款保险分散储户风险的作用,有序支持经营困难的涉农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损失分摊,或者向经营困难机构的收购方提供资金支持。在监管职责上,建议理顺各监管主体各自的责任,盯住核心指标,实现有抓有放。鉴于银监会和保监会已经合并成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农村金融服务的监督主体已经相对清晰和明确。因此,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过程中,央行和银保监会需要响应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在监管手段上,建议持续创新金融监管手段,以信息化为切入点,增强金融科技在监管领域的应用。监管创新需要与农村金融创新保持基本同步。 (二)扩大资本引入,增强创新意愿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多头竞争,共同促进的市场环境,通过竞争不断激发银行家的创新力,是完善当前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命题。一方面,财政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方案,科学完善对银行家股权激励的措施。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强对银行人员的范化培训,提升银行人员的硬本领,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注入新鲜血液。根据国内外银行业激励经验教训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性,结合农村金融产品特征,激发全员智慧,打破传统思维束缚,科学界定各部门员工创新成果,形成“人人想创新,人人敢创新”的新局面。同时,聚焦优势创新资源,完善内部创新评价机制,设立必要的创新风险基金,由单一化向差异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多维度实现对创新人员的持续激励[9]。 (三)加快探索和构建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发展和培育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三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监理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大型银行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业务,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设立专门针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部门。学习先进的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让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实现更好地发展[10-12]。 (四)优化外部环境 首先,完善农村信用环境的法治制度。为使农村经济主体能够得到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情况,就必须发挥出农村信用中介组织的作用。为进一步保证农村良好的信用环境,需要有关司法机关完善立法,使农村信用有法可依,并对农村信用中的失信行为及时做出严厉惩罚。其次,要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信息平台。以中央银行为主体,收集各种信用信息,拓宽农村信用渠道;各县级人民银行要为农村企业和农村农户建立良好的信息获取平台,通过征集并筛选各类农村主体在信用方面的众多信息,建立信息数据库,推动农村各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相互联系与相互沟通。同时,要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有偿共享制度,完善农村农户和企业的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再次,要修改抑制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为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农村经济、改善农村金融的发展,需要集中力量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对现行的一些政策做出修改,使农村的各类资产得到相应的保护,从而真正解放农村生产力[13]。最后,要提高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力度。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交易成本,金融机构可以将抵押、质押的办理登记手续集中到同一部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传统的行政手段和财政手段并不能有效推动资金流向农村,必须建立起强制性的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一方面,市场要扩大农村资金供给总量;另一方面,要优化农村资金供给结构。监管部门应当制定较为具体的考核指标,通过制定强制性的指标来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回流;政府部门要结合当地特色和实际情况,建立农业风险补偿机制,同时也可以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 四、结语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现状,通过构建农村金融服务指标体系,对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并指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出现“迟滞”的主要影响因素,最后提出了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路径及对策建议。本研究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资金配置的效率、农业生产率的提升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对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也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意义。 参考文献 [1]魏岚,成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研究[J].农业经济,2019(11):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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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来看,虽然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极大程度上满足了大众日常所需,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依然存在,而“药品零差价”政策的提出促使公立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取消了药品的加成,缓解了社医疗矛盾。为切实发挥出“药品零差价”在公立医院中实施的效率与质量,现阶段医院管理部门也应将当前的工作重点放在认清“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自身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上,并针对医院实际发展需求,制定出能够有效控制及降低医院财务管理风险的对策来。 一、“药品零差价”的相关概述 随着公立医院医疗体系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促使医院财务管理机制也不断的升级与完善之中。“药品零差价”提出于2009年,其主要的内容就是要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价格的提成,积极实施“医药分离”的发展战略。与此同时,“药品零差价”的出现及推广,大大降低了大众在看病方面所需使用的成本,推进了公立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进程,但“药品零差价”也造成了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减少,给医院正常且平稳的运行造成了相当大的经济压力。因此从一定角度上来说,“药品零差价”为公立医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得医院财务管理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 二、“药品零差价”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 “药品零差价”在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实施与推广使得医院在销售药品时的收入大大降低,并为医院的运营带了一定的经济压力。就目前来看,公立医院的经济压力主要表现资金的流向方面,具体而言,为向大众提供最优的医疗服务,满足其看病时的用药需求,医院需要购置一大批药品,而此些药品所消耗的资金成本在医院整体成本中占据重要地位,同时“药品零差价”的实施无法使医院从所消耗的成本中获取相应的利益,造成医院成本资金无法实现良好的流通。不仅如此,为缓解“药品零差价”给医院带来了巨大压力,医院往往会选择在其他地方增加收入。举例而言,增加手术成本、提升医疗活动中的其他费用等。故从一定角度上来说,“药品零差价”的实施缓解了大众看病问题,并促使公立医院提升自身的综合医疗水平,充分发挥出了医疗人员的技术性劳务价值。举例而言,在某公立医院财务管理过程中,由于受到“药品零差价”影响,造成医院财务收入降低等问题的出现,并大大增加了医院财务工作管理的难度。因此,为有效降低“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自身带来的负面作用,医院管理部门也采取在其他医疗活动中提升设备及人工成本等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药品零差价”下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构建“药品零差价”信息网络系统 在“药品零差价”背景下,公立医院财务管理部门也应从构建“药品零差价”信息网络系统入手,注重在医院任职人员群体中强调“药品零差价”的公益性。同时为有效降低“药品零差价”对医院平稳运行造成的一定不利影响,现阶段公立医院也应在医疗人员、患者及政府三方中实现关于药品价格及具体医疗信息的公开及共享,便于有关部门及大众对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实施情况的监督及管理。 (二)提升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药品零差价”政策实质上就是要求公立医院在财务管理中采用医药分离的手段,将医药成本转向投入于医疗服务建设等方面,故虽然很大程度上的缓解了大众看病难的问题,但也使得公立医院收入降低,因此为有效降低“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实施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造成的风险性,现阶段医院管理部门应提升自身财务管理水平入手,严格管理及监督医院财务部门成本预算工作,并在保证医院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及管理成本。 (三)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机制 为切实发挥出“药品零差价”在公立医院运营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现阶段医院还应注重财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引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的专业性人才,提高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运行效率及质量,针对医院现有发展实情,将“药品零差价”下的财务管理责任制细化量化,提升医院各部门关于“药品零差价”重要性的认知度,在日常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平稳发展的进程。 (四)强化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监督力度 在将“药品零差价”政策落实到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医院也应进一步强化自身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及思想政治水平。其次医院也可在财务部门之中采用适当的激励机制,在财务管理部门之中营造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确保医院财务信息的公开化与透明化,切实保障医院财务管理部门的正常运行。 (五)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 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更好的适应“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实施,同时,医院也可依照“药品零差价”的具体要求,对原有药品销售情况进行不断的整改,积极引进先进的医疗科技技术,提升自身医疗水平。不仅如此,在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医院也需将原有财务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加以细化、量化,在财务部门任职人员群体中采用一定的绩效考核机制,更好的将“药品零差价”落实到医院财务管理实处。 (六)积极应用大众舆论导向 由于公立医院医疗体系改革相较于其他事业改革而言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及长期性,并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因此为切实提升“药品零差价”在公立医院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运行效率及质量,医院财务管理部门还可积极应用大众舆论导向及监督力,切实提升自身的医疗水平。同时财务部门还应注重在大众中宣传“药品零差价”政策实际内容,摆正大众对于“药品零差价”政策过高的期望值,最大限度的满足大众的实际医疗需求。 (七)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服务意识 公立医院具有一定公益性及服务性,因此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公益及服务意识,也是促使“药品零差价”政策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之一,故医院可采用标杆式管理手段,通过财务管理部门实际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的对比,找寻到存在于自身管理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并进行积极的改正,让经验丰富的财务管理人员作报告,提升全体医疗工作者对“药品零差价”政策的认知。 (八)新医保支付方式的探索 在“药品零差价”推行期间,公立医院还应将当前的工作着力点放在新医保支付方式的探索上,并借助其他支付平台为大众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服务,并在所有的医保支付方式中找寻到适宜的比重。例如,“药品零差价”下医保支付使可依照常见病、多发病等方面实行不同的医保支付方式。 四、总结 总而言之,通过就“药品零差价”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等问题进行相关研究,我们不难发现,为从根本上提升公立医院在正常运行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服务效益,现阶段公立医院就应紧抓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认清“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实施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产生的影响,积极引进先进的科技技术,提升自身实际医疗水平,并为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的政策开始,经济水平就进入到了快速的发展时期,同时也发现区域差距呈现出东部发展快但西部发展过慢等问题,这也是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之一。在这样背景的影响下,我国,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提出了“一带一路”的战略发展方向,这也是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奠定了一定的政策基础。 一、“一带一路”战略的内含 在十九世纪德国的李希霍芬曾经提出了“丝绸之路”的思想理念,这也是我国的汉代时期与其他的大洲和地区之间的文化、经济、贸易往来渠道,这条“丝绸之路”对于沿线的国家的经济文化和贸易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这也是沿线国家的“丝路精神”的一种体现。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是我国传统思路精神的延续和继承,同时这也是积极顺应时代形势发展的目标。 二、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 在改革开放的这几十年间,我国出现了许多有地区经济特色的发展区,例如: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以及深圳等地,这些地区经过改革发展形成了具有地区特色的经济发展区。但是,分析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发现,这部分地区由于最大的优势只有自然资源丰富这一方面,所以在经济发展中的位置就是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者,只有非常少的部分资源会用于当地的建设,绝大多数的自然资源都会运到其他的经济发达地区。 三、“一带一路”战略有利于区域的协调发展 在具体的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时,既能促进各国之间的利益发展,又能积极地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发展形势,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持续实施和落实,首先要促进区域经济之间的协调和发展,并且提升对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贸易发展。除此之外,我国的政府更应该坚决贯彻和落实“一带一路”的战略思想理念,并且合理地建设出合理配套的基础设施。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实力和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在世界的大舞台上我国逐渐都占有了一席之地,同时也由于“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和落实,有效促进了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贸易发展,并且也为西部地区经济的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四、分析“一带一路”战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持续发展和落实,为地区经济带来的新的发展和机遇,但是也发现“一带一路”战略中存在着一些风险的因素,这其中包括政治上的风险、国外强国的挑唆、国内的改革速度较为缓慢等方面风险,所以一定要加强并且合理地对这些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进行预防和控制,这也是为“一带一路”战略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的过程。 五、有利于“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政策支持 (一)完善规划计划 要完善规划计划就要分析不同的地区经济条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定位,在进行制定区域规划的时候要重点的表明区域内着重发展的城市,并能为区域之间的经济交流提供一定的便捷途径,使制定的城市规划更加的合理和完善,而且还要严格地按照此规划贯彻和落实到位。 (二)针对财税制度和政策进行合理化的改革 分析我国现在的综合国情和经济发展,要加大相关财税区域的改革力度,还要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思考和研究,深入的分析并且探讨区域发展和产业链条之间的影响,并且适当地给予一些企业的或者行业能促进其可持续并且良性发展的有利优惠政策,比如,税收方面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等。为了配合财税改革,政府也要积极完善财税的各项政策,比如,出口退税和关税等等,这样的政策能快速的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促进双向投资的目的能快速的达成,同时,政府的相关宏观调控一定要做到科学合理,这样才能使资金的杠杆效应起到真正的作用。 (三)金融创新与金融改革相辅相成 要想提高我国的人民币在全世界的应用范围,可以推出相应的金融体制,并且还要根据实际的经济体系来进行合理的完善人民币定价体制。要想创新金融机构体系,可以通过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基础设施发展。除此之外,我国政府不能忽视民间金融组织的影响,也要有效的提升对于其相关的政策扶持力度,使“一带一路”战略能得到真正贯彻和响应到位。 (四)为地区贸易和投资提供响应的政策支持 要想使区域贸易得到快速的发展,并且真正地实现国际营销和跨境电子商务,在中西部地区还要重点的发展交通和物流运输,创建大型的仓储物流基地和物流的分拨中心,将双向投资的合作效应在最大的程度上得到一定的体现,并且给予国内建筑和纺织等行业,在境外建设工厂的一定政策和资金支持,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整体的生产质量和发展水平。在制定区域之间的基础设施配置计划时,一定要严格的遵循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原则,在进行跨国的货物运输时,务必要注意科学合理的安排班车的运输量、产品、频率。 六、结语 “一带一路”战略原则应该是本着“互利互信、平等协商”,并且应与各大银行积极地开展金融贸易合作,这样才能真正地为战略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持,并且还要在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加强相应的交流力度和合作力度,将“一带一路”战略真正的落实和实施,为我国的整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个性化培育 1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个性化培育的重要性 1.1时展的必然趋势 教育委员会提出,教育的宗旨就是培养人的自我发展和生存的能力,并促进人的全面和个性化发展[1]。在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单向强制性灌输学生思想政治,并迫使学生形成统一性思想政治的格局。这种教育模式,存在多种误区,最为突出的就是压制了学生的个性化思想,不利于学生思想政治的健康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求解放人的个性,并发掘人的思想潜能,促使人全面自由发展。因此,对学生实行个性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改变统一性的教育格局,培养学生的选择能力、学习能力、创造思维能力等全面发展潜能,是时展的需要和必然趋势。 1.2适应我国高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 在我国的教育改革中,对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在其重要内容。开发学生的个性和潜能,促使高校学生的思想更加活跃以及激励学生开创新的事业,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实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改变统一、标准、规范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充分激发学生的个性化思想,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个性化,是高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2实行个性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往往忽略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并压制了学生的个体思想的发展。造成学生单向思维和经验思维的发展,而抑制了多向思维和理性思维的发展,非常不利于学生的思想成长。并因此引发多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2.1忽视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价值 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很少有师生间、学生间的互动,导致思想政治教育难以被学生接受和理解。并且思想政治教育采用传统的统一性教育模式,抑制了学生的个性思考能力,如批判、怀疑精神,对问题的个人见解和深入思考等[2]。 2[!].2学生中两极分化问题严重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虽然促进了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同时也拉大了贫富差距。导致人们对社会的认同感以及心理出现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点在高校中也普遍存在。但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却忽视了学生间的这一实际现象,导致思想的两极分化现象表现得越来越明显[3]。例如,有些家庭优越的学生,过早的离开群体生活,在外自由租房生活,有些甚至雇佣保姆料理生活,生活过于散漫和奢靡。而有些学生却连学费都交不起,生活艰辛,导致自暴自弃的心理偏差等。 2.3各种心理问题的出现 计划生育的成果之一就是独生子女队伍越来越庞大。虽然有利于我国人口的健康发展,但也带来了相关负面问题。独生子女大多对社会的适应能力较弱,加之社会的各种竞争压力,如人际交情感、就业等负面的压力和挫折,导致各种心理问题的出现。作为引导学生思想政治健康发展的学校,难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个性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导致学生的心理问题难以得到解决,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难题。 3在高校实行思想政治教育个性化培育的相关对策 3.1以学生为中心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教育 实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促使学生更好地发展和生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全面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推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标准统一化向个性化转变的重要途径。所谓的以学生为中心的全面思想政治教育,具体来说,就是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并考虑各方面综合因素的思想政治教育。如面对家庭较为困难且出现自卑情绪的学生,教师应结合心理学教育,充分考虑这类学生的自尊,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不能表现出明显的特殊对待迹象。可在私下多给予学生关怀,并引导其走出自卑心理,重拾自信和成就感。 3.2建立高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团队 教师是学生心灵的导致,在高校中,任课教师是引导和培育学生思想政治的主力军,学生对于思想政治的理解都源自老师的影响。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并专业性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团队对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至关重要。高校组建的高素质思想政治团队应满足以下条件:第一,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二,本身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以及专业能力;第三,善于与学生沟通,并了解学生的个性差异。 3.3坚持与时俱进,尝试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模式 构建个性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应以良好的教育理念为基础和前提。思想教育的实质就是用精神魅力影响人的心灵,并以实际行动引起他人互动的活动。这要求思想教育教育工作者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用具有创新性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个性化发展。如时代的不断发展,要求学生必须具备较强的社会竞争意识。教师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不只是从思想层面让学生树立竞争意识,还应鼓励学生走出去,多参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更好地定位自身。这种思想与实践相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4结语 在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个性化培养,应了解实行思想政治教育个性化的重要意义,并总结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弊端和不足,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以学生为中心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注重教育团队的质量,坚持与时俱进,用新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真正实现高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个性化培育。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关于新中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的理念综述 任何一项政策的变迁都不是随意进行的,在其变迁的背后存在着各种制约力量。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的变迁不是单一动力作用的,而是由社会环境、政府、大学生三个方面的分力融合而生成的合力作用的结果。在这个动力系统中,根本动力是社会环境,基础动力是政府,直接动力是大学生。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根本动力——社会环境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作为一个子系统,其“外围”有一个更大的系统,即社会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产生制约作用。 (一)经济体制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 马克思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1]因此,经济关系的变动是思想变动的主导因素。政策作为人们“思想”的产物,自然受到经济关系的制约。自建国以来,我国形成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种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社会事务进行集中管理,高校被定位于政治之中。围绕政府意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只规定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旋律等意识形态教育。如1950年《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确定在高校设立马列主义政治理论课程后,直至1976年的政策始终强调通过“学习着作”、“选读马列主义经典着作”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从社会主旋律教育的规定来看,1950年《关于高等学校政治课教学方针、组织与方法的几项原则》规定了“反帝教育、教育、五爱教育”的工作重点。1961年《高教六十条》提出,要使大学生“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出现,高校逐渐脱离政府的控制而拥有了非政治领域的自主社会空间。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学生群体表现出“拥紧现实而放逐理想,追逐功利而嬉戏道义,尊重自我而淡薄群体”的价值取向[2]。对此,政府不得不调整政策,结束以阶级斗争为教育内容的时代,开始重视学校和学生的实际需要。1986年《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强调要普及法律常识。1995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高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校园文化”的教育途径。200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推进网络化教育的开展。 (二)政治体制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 公共政策总是在一定的政治体制下制定和实施的,“体制上容纳的可能性决定了公共政策选择的结果。”[3]因此,对政策变迁影响最大的政治因素是政治体制。建国初期,我国建立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反映在政策领域即以中央精神和领导指示作为逻辑起点。如1950年《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暑期政治课教学讨论会情况及下学期政治课应注意事项的通报》强调,“根据共同纲领文教政策”来规定“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重点”及其他方面。1970年《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的批示》指出,遵照的教导,培养有文化科学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劳动者。《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强调,遵照胡启立同志关于“在全国各大学开设法律基础课”的指示开设法律基础课。 随着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进程的到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中仍存在集权政治的“阴影”,但已不是“主流”。如1998年《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强调,根据十五大精神进行课程设置及有关工作。200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调,“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这些政策中,我们明显感觉到政策导向的变化,即开始关注大学生的道德、心理和生活需要,政策的文本表述由“引导”代替“应当”、“必须”。在制定政策时,政府也逐渐跳出“权力的圈子”,积极迎合学校、教师、学生的利益和需要。如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历时9个月的调研,涉及全国几乎所有高校,体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宏观管理、教材建设 等几个方面[4]。 (三)文化价值观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 文化的因子总会深入制度的具体规定和内在精神,成为决定政策变迁的重要变量。改革开放前,社会文化价值观高度同质,人们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和权威的意志作为价值尺度,绝对否定人作为个体自我的存在。这种文化价值观决定了社会的一切事务由政府直接决定,民众(包括大学生)无权利质疑政策或拒绝执行政策,即使政策发生方向性错误仍得到运行,进而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错再错”。如1957年《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指示》出台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越来越“左”,教育目标转向阶级斗争教育,教育内容转向对马列着作的学习,教育方式转向劳动改造,管理体制转向工农兵学员管理。1980年《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出台后才逐渐“转轨”。 改革开放后,文化价值观多元突显,大学生群体出现了价值观“迷失与缺失、多元与偏离”[5]等现象,使政府主动地变革政策。如《在高等学校逐步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程的通知》、《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增加了适合大学生价值观发展的教育内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增加了适合大学生个性需要的教育途径。在教育管理方面,1987年《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提出“全党全社会都应当关心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在教育制度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学校德育工作要有法制保障。”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基础动力——政府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6]因此,在政府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众多活动中,教育从来就是统治阶级维护、加强其政治统治的重要工具。大学生作为社会中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的行为个体,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状态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始终是政府工作的重要部分。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管理不是我国政府独有的,世界各国政府都在采取各种方式对高校德育进行管理,只是管理方式不同而已。从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发展来看,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政策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全面干预,以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政府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主导力量,是基础动力 政府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过程中,由官方主体(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团中央等)主动提出,并在各高校选择有经验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进行旧、新政策的讨论,最终以官方主体的名义发文。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首先是总书记专门就大学生思想教育作了3次重要批示,要求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出部署,接下来由教育部组织力量对全国10个地区,包括北京地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中地区、上海地区、天津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等多所高校进行调研,征集大量材料,并从地方高校选拔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专家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形成的。在这种制度框架下形成的政策,更多地反映和代表了政府作为公共权力主体的利益,而大学生利益却无法真正得到体现,这种政策是“义务型”政策,即一项政策出台后,目标群体不得不履行一些新的义务或者增加履行原有义务的总量。由政府主导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以渐进变迁为主,少有激进变迁。从政策变迁的60余年来看,除《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指示》、“”时期对政策作全面调整外,基本保持了政策的稳定变迁。政府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时,不是保持“价值无涉”或“价值中立”的,而是以一定的价值取向为基础。政府的价值取向表现在:(1)服务于社会发展的需要;(2)统一大学生思想和行为;(3)培养社会的接班人。 政府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主导力量,主要是根据社会环境和大学生思想、行为的变化调整和终止旧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新的政策。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来看,建国之初政府全面学习前苏联,使政策在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育管理的规定上明显带有前苏联教育制度的痕迹。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受国际、国内形势的影响,大学生群体出现了不满和躁动倾向,为此政府推动政策转向服务于阶级斗争的需要,并相应增加了“阶级教育”、“劳动教育”、“社会教育”等内容。改革开放初期,受“”的影响,大学生群体出现了对“自我”、“人生”、“价值”的认识和讨论,为此政府主动结束了阶级斗争教育,并推动政策从重视马列主义理论教育转向突出品德教育、法制教育、人生观教育。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受“市场化”、“利益化”、“功利化”倾向的影响,大学生队伍出现了“理想淡化”、“信仰动摇”、“价值扭曲”、“责任感缺乏”、“心理素质欠佳”等倾向,为此政府再次调整政策,提出“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教育形式,提出建立德育工作的评估制度,制定有关德育工作的考核评价条例及实施办法。同时,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经费投入制度,形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指标。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直接动力——大学生 政策总是指向一定的目标群体。一项政策如果使目标群体获得一定的利益,那么它就较容易被目标群体接受;反之,一项政策如果被目标群体视为对其利益的侵害和剥夺,那么它就难以得到目标群体的认可[7]。因此,大学生作为目标群体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直接动力。 50年代大学生对政治、马列主义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据回忆:当时同学间谈论最多的话题不是体育、不是游戏、甚至不是学业,而是政治,大家都坚定地笃信马列主义[8]。因此,不论政策怎样学生都“心安理得”地接受它,学生的表现促使政府沿着建国初期的政策走下去。从课程规定来看,1956年《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与1952年《关于全国高等学校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课程的指示》相比较,除增加马列主义基础外,其余保持一致。1957年后,部分大学生思想的波动状态才促使政府进行政策微调。如1958年《对高等学校政治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规定,一律停开政治课,改开一门“社会主义教育”课程。1959后又回到原来的“轨道”。 60年代大学生共同拥有着“讲政治,不讲出身”的时代心理,对党、国家和表现出无限忠诚,拥有着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理想追求。学生的表现使政策在延续的基础上向绝对服从于政府和社会的方向发展,以至于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如1961年《改进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意见》、1964年《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其目的均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武装青年,宣传党的总路 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 80年代大学生更多地表现为“自我搜寻”、“自我设计”、“自我实现”、“自我奋斗”、“自我超越”,逐渐散去了对政治理论课的热情,认为“政治理论好像没有多少用处,是可有可无的。对于现在的功课不像入学时那么热心了。有时甚至想抛弃它,但又觉得束手无策,陷入痛苦的彷徨中。”[9]同时,少数学生中也出现了某些思想消极、混乱等现象,并多次发生学潮。学生的变化使政府作出政策调整,增设思想品德、法制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育内容。 90年代大学生思想动荡比较明显,如面对腐败、分配不公等问题感到迷茫和困惑,面对“脑体倒挂”现象和新的就业制度心理问题急剧增加。学生的变化使政府积极进行政策调整。如1995年、1998年分别形成“两课”改革的“95”、“98”方案。从课程改革来看,浓厚的政治色彩降低,道德教育得到提升。同时,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中,以“德育”代替“思想政治教育”,并整体规划学校的德育体系。这表明政府努力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向科学化、规范化、生活化方向发展。 进入新世纪,独生子女、网络信息良莠混杂、人才双向选择、“分配不公”、“腐败”等社会环境的出现,使大学生群体的问题愈加增多。有调查显示,“考试焦虑、不善于人际交往、就业焦虑、社交恐惧、梦境解析、网络成瘾、个人情感问题和强迫症八大问题”是困扰大学生的普遍问题[10]。学生的变化使政府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央领导多次发表讲话强调思想政治教育问题,也着手对政策进行调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地位、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教育途径、队伍建设、组织保证等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对课程体系、教育内容、管理方式进行了调整。 从上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分析来看,社会环境和大学生向政府输入“信号”,政府在接收“信号”后作出政策调整,实现了政策变迁。如此决策虽然可以解决问题,但政府的“被动”给人感觉就是“当消防员”,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被消解。从行动者来看,主要由政府、专业人士、大学生影响着政策变迁。由于专业人士与政府的利益一致,实际只有政府和大学生两个行动者。这是不科学的。约翰·金登认为,行动者应有“显见的参与者”和“隐身的参与者”之分。前者是指与政策直接相关的群体,如行政官员、民选议员、政党成员以及利益团体等,后者是指与政策间接相关的群体,包括专家学者、社会名流及与政策具有利益关系的社会大众[11]。因此,成立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各种社会组织才能推动政策有效变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试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常用方法论文 坚持自我教育 随着近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化,“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日益彰显,它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指导着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方法的科学化发展。然而,目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未能有效地体现“以学生为本”,大多思想政治教育课仍以灌输为主,其内容仅仅停留在知识化层面,教育过程偏简单形式化,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老师讲授的思想道德观点,难以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无论是通过对古代还是国外的道德教育了解,实现思想政治教育都离不开引导学生坚持自我教育。 (一)学思结合与克己自律 学思结合是自己解决认知问题的一种修养方法。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通过学习与思考的辩证关系,强调自己解决认知,提升理论修养。克己自律就是要通过行为修养方法达到自制的要求,“克己复礼为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些都表明孔子提出自我约束的要求,让自己的言行符合良好道德的思想。 (二)自省内求与慎独 儒家思想中,自省内求,即自我反省,是在思想深处进行的自律修养。孔子曰:“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并提出“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他认为,自省是完善人格,追求道德至高境界的一种途径。慎独,是一种习惯的自律养成,指在独处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小心谨慎地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地按照一定的思想和道德准则来思考并付出行动。它们二者不仅是重要的道德修养方法,也是道德修养应当追求的崇高境界,均为我国古代修养传统中的精华。 当代西方国家的德育体系无疑是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但是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与他们意识形态上的差异而单纯地肯定或者否定其德育发展,要看到他们的德育发展长处,实现一定条件下的“洋为我用”。在加强“自我教育”这一问题上,英国和荷兰的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如,英国在实施德育过程中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大德育观念给于我们很好的启示,他们国家德育的首要目标就是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淡化学生“受教育者”的角色意识,让他们自觉地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这一点具体说来,英国学校的德育既通过一些与德育紧密相关的课程开展,也用过其他课程的渗透方式进行,让学生主动参与其中自觉学习;还广泛开设道德课,使用讨论的学习方式,让学生从中提高道德判断能力,为学生的自我教育打下基础。荷兰高校则主张让学生在开放中去思考,去选择,重视挖掘他们自身的潜能,教师对学生的错误积极引导,给于学生自由的空间去释放创造力。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功能必须引起我们高校工作者的高度重视,这就要求我们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教育潜力,教育工作不能离开对学生精神世界的真切关怀,如,将丰富政治理论学习置于生动的载体之中,与分组思考讨论相结合等方法。由于每一个学生秉赋各不相同,思想道德教育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教育对象性格和能力等不同,对他们施以不同的方法,做到“因材施教”。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策略 一、在网络文化背景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界定 (一)网络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在基本内容上的契合之处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以及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们党和国家的行动指南,是培养大学生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政治观、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理论基础。通过网络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大学生完整而准确地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与大学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的课堂相辅相成的教育方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要通过灌输、渗透、引导,使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正确认识资本主义和理解社会主义,正确认识中国历史和现实,正确认识和掌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方向;使大学生在观察、处理问题时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能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侵袭,自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 (二)网络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在道德法纪要求上的契合之处当代社会竞争只是手段,发展才是目标。要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青年大学生诚实守信,从具体的事情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法纪品质和文明行为。公民基本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中心内容,应更加注重教育力度和实际效果,要发挥多种教育载体的综合作用,强化青年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制特别是宪法的学习和把握。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年大学生在社会转型、各种价值观念相互涤荡、碰撞的时期,严格遵守社会契约,公平参与社会竞争,合法获取个人利益,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这在道德教育方面,在大学生的法纪教育方面,又分为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两个方面。法纪教育的目的,就是使大学生具有法纪观念,形成遵纪守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解决大学生的“知法”问题。法律教育是高校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重点加强对学生的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法律观。纪律教育主要是指针对高等教育所制定的一系列教育方面的法律和行为法规、规章,乃至高校为保障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所制定的校规、校纪,约束和规范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行为。校规校纪一定程度上是法律规范的具体化,这一环节主要帮助大学生解决“守法”的问题。法制教育主要是指教育者引导大学生将自己所接受的法律和纪律知识不断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实践中,将理论变成指导自己行为的指南,使自己在实践中做到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二、在网络文化背景下,切实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探讨 (一)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道德意识,教育大学生知荣辱网络是人的活动场所,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品质不仅应当体现在现实的社会行为中,同样应该体现在网络行为中。要教育大学生充分认识到网络道德与现实道德的区别和联系:区别一在于网络道德的自主自律性。网络社会中的道德不同于传统道德,主要依靠舆论监督、导向作用来约束和规范网民个人行为,要以网民的独立自觉,“慎独”“慎初”“慎微”作为基本的道德自律的逻辑前提。因为网络的虚拟性,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都是隐身的,对一些错误甚至不法的行为缺乏有力的惩戒措施,所以道德自律就愈发显得重要。这样,也只有将道德意识、道德行为、道德习惯提升到道德信念的层次才能更加科学有效地规范和约束网民的网络行为。区别之二则是其多元兼容性。网络作为一个开放的交流平台,不同种族、不同国界、不同信仰、不同价值取向、不同立场的人在一起不可避免地产生碰撞、摩擦、冲突。所以必须教育青年大学生充分认识网络道德的特点,教育其把握网络交际的规律和尺度,明是非,知荣辱。 (二)加强大学生道德判断能力教育,提高大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在较为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只是无条件地吸纳、接受、认同既定的主流道德价值、道德规范和道德理想。因此,基本不涉及道德判断能力教育问题,更谈不上是非辨别能力教育。而今,网络开放性与兼容性并存,各种信息包罗万象,“一人一媒体”的现象广泛存在,这样加强大学生对是非、善恶、美丑的道德判断能力教育必要且迫切。 (三)提高大学生的网络自我控制能力,养成健康的网络人格大学生心理的不成熟和不健康是构成其网络中行为失范的一个重要因素。网络的诱惑很多,特别是网络中泛滥的色情、暴力信息,很容易使人的性心理畸形发展,产生暴力和极端的倾向。另外,大学生都喜欢上网聊天,进入聊天室后就与自认为志同道合的网友大聊特聊,甚至上网聊天,下网约会。孰不知,这种不设防带来了许多问题。学校应加强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培养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大量个案表明,许多网络上瘾的大学生或网络信息污染的始作俑者和沉迷者,往往都性格孤僻,缺乏理想, 缺少责任感,甚至出现各种各样的网络心理问题,比如网络伪装心理、网恋、网络成瘾、网络依赖等人格障碍。这里我们还应该锻炼大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大学生需要在网络社会里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思维,正确认识网络世界,正确对待网上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差距,正确对待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的区别,能在发生心理冲突时做出合理的判断和选择,采取理智的应对方式,能在网上生活中有效地进行自我管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只有具备良好的自我意识和健全人格的网络主体,才有可能成为适应网络和现实社会的人。 (四)采取“外堵内防”的技术措施,加强对高校校园网络管理所谓“外堵”就是利用现在的技术和手段,在网络界面上设置“网络管理器”,对所有的不良信息加以过滤,达到净化网络空间的目的。所谓不良信息主要包括一些反动、恶作剧、暴力或黄色信息,这必须要通过技术手段来过滤。而对于网络盗窃、诈骗、犯罪等各种违法行为,我们仅仅通过“拦截”是不够的,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同时还要加强网络防范相关技能。其基本出发点是大学生还处于生长发育期,思想还未完全成熟,自控能力不强等诸多因素。 (五)加强网络法制建设,提高网络监管实际效果网络管理的最大难题之一就是网络的虚拟性,但虚拟并不是虚空,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是人的现实生活的网络延伸。虽说现实的法律不一定能及时地应对网络上的各种问题,但是网络社会仍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形式。欲加强网络法制建设,笔者认为应努力提高网络管理技术,尽快推进实名制上网,努力使虚拟网络现实化。现在我们国家推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网络相关法律,这些法规对网络和个人的网络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就实际状况而言,现在的网络管理是不够的。现在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将网络规定管理执行自觉化;二是各个网站要积极推出相关的管理规定。而在网络文化管理方面,高校网站更要走在前列,切实保障网络管理的实际效果。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分析 视觉文化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外在文化环境,两者具有同一性,但视觉文化的个性也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视觉文化的产生与后现代主义文化、解构主义等文化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传统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中,事物总是以二元对立项的形式出现,如男人/女人、白人/黑人、好/坏、真理/谬误等,而在这二元项中第一元总是高于第二元,两者并不是处于平等的地位。解构主义者认为这种划分是不正确的。事物间的对立并不是绝对的,也并不是某一元高于另一元。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也同样存在着对传统教育的解构:对严肃话语的解构、对命令式话语的解构、对单一式对话方式的解构、对语言式教育方式的解构、对教育者中心权力的解构。伴随着这种解构,新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和方法也将需要重构。思想政治教育语言图景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以政治教育为主,思想教育为辅。特别是在某些政治年代,这种不平衡状态更为明显。在政治教育中往往是上传下达、命令式的语言。在教育语言中文字和口头语言是主要的形式,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往往是教育统治者的文件或教育传达者的口头语言,内容不仅单一、集中、书面化,而且政治色彩浓厚,说教色彩浓厚。这种教育方式在当今时代已逐渐显出其弊端。大学生群体已不再是原先的精英化群体,他们不仅数量较之扩招前大幅增加,而且思想动态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特别是在视觉文化的冲击下,他们的信息输入渠道更为丰富也更为便捷。国内较早研究视觉文化的研究者周宪曾指出:“视觉文化是指文化脱离了以语言为中心的理性主义形态,日益转向以形象为中心,特别是以影像为中心的感性主义形态。视觉文化,不但标志着一种文化形态的转变和形成,而且意味着人类思维范式的一种转换。”[1]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形象、影像、感性是重要的词汇。事实上视觉文化的这种转变也给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挑战和机遇。一方面,原先的以语言为中心的、偏向理性思维和理性判断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已开始不易被大学生接受;另一方面视觉文化带来的大量形象和影像也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新的信息输送渠道和理解方式。前者要求我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与时俱进,变挑战为机遇;后者则要求我们利用视觉文化的优势,把环境变为工具,进一步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视觉文化以图像为基点,不仅将文字变成图像,还将文字意义变成图像意义。 在图像的背后不是能指与所指的断裂,而应仍是能指与所指的融合。比如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思想政治教育观点的阐释往往是教育工作的口头解释或文字解释,仅仅需要层层信息传输的递进,将原本就比较枯燥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变得更加单一和无趣。大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观点不能认真领悟,而只是迫于对教育者的畏惧,效果自然不佳。而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语言图景化即利用视觉文化的图像,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以形象化的方式展现则能将枯燥、深奥的观点传输变成直观、形象、易于接受的双向交流。比如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大量引入电教化教学方法就是一个最为简单和有效的方法。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是单向式、填鸭式的教学,不仅学生听起来厌倦,教育者本身也会失去兴趣,而在教学课堂上广泛使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如多媒体、投影仪、幻灯片等,在理论中加入案例、图片等则可以大大提高教学兴趣。2005年2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要求在“大力推进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在意见实施的几年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媒体建设取得了诸多成果。“精彩案例”、“精彩教案”得到了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欢迎,并取得了资源共享。虽然我们说“多媒体无用论”、“多媒体万能论”等观点都是将问题简单化,但不可否认的是,多媒体的利用和开发是视觉文化视阈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技术化视觉文化的背后是技术力量的支撑。无论是认为视觉文化的突出特点是图像、媒体,还是数字化,其实质都是技术力量与文化的融合。在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接受过程中,技术始终是逃脱不了的伴随者。这种技术化力量以无所不在的势力范围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娱乐,同样对思想政治教育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合理利用这种技术化力量会大大增加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方式的感染力。技术力量贯穿着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方面面,其中网络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它一方面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传播和接受的平台;另一方面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式。伴随着网络的发展和壮大,网络文化已成为视觉文化中不可忽视的部分。作为一种世界范围内资源共享的信息文化,网络文化以其开放性、交互性、动态性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网络,大学生可以及时、通畅地了解到国内外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信息,不仅节省了信息传送的环节和时间,克服了传统思想政治信息传送空间狭窄的局限,更是以更为公正、客观的方式向大学生展示了社会生活的真实现状。正是有了这些丰富信息的来源,大学生们才有可能将传统的被动思考转向了主动思考。在上文周宪学者对视觉文化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视觉文化更注重感性。这种转向不仅是在形式上由传统的语言转向图像,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转变。的确大量、感性、直观的图像让大学生们在接受信息时会出现不假思索、不加甄别的吸收、接纳,也会弱化语言时代对信息进行的判断、归纳等思维方式,但只要教育者能有效、合理的引导,对信息进行及时的过滤,并进行选择性利用,不仅会大大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也会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兴趣。比如利用网络资源上的微博、论坛、QQ群、博客、各类媒体的新闻等等,针对热点话题和事件进行讨论。在讨论中教育者可利用与学生讨论交流的机会,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传输给学生。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摆脱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容易出现的枯燥、单一的桎梏,而且因为有了网络这个交流平台而不是面对面作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身份,学生更能畅所欲言,想法更真实。 各种信息媒体不仅是以影像符号表征的视觉文化的物质载体,更是现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地位平等化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 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教育者将教育内容传输给受教育者,其方式是直接的、强迫的、单向的。受教育者往往没有话语自主权,处于地位不平等状态。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中,这种地位的高低划分显然有些不妥。如何处理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者间的关系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考的重要方向之一。在视觉文化中由于技术力量的支撑,大量图像与信息同时出现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视线中,文化从精英走向大众。只要受众者愿意,任何东西都可能成为文化,受众者与文化创造者的地位不再是绝对的接受和创造了。这种地位的转换同样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借鉴方法。在现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不仅在信息的获取、选择、判断和讨论上有着同样的主动权,而且在两者之间的交流中也完全平等,交往机会均等。如在对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看法上,传统教育方式中教育者说的对或错已不再被接受,相反,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交流、讨论甚至争论中最终得出的结果要更容易让学生信服,比如大学生遇到溺水者要不要救、如何看待刘翔事件、如何正确认识高校扩招等等。这样的平等化教育方式无疑是更有效、更鲜活、更有说服力。当然这同时也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工作者不仅要对社会问题和热点事件有着正确、及时的了解,更要有思辨能力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只要这样才能在辩与不辩中固守阵地,引导学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它不仅有着自己的学科特点,更要顺应时代的发展,特别是文化的发展。面对在视觉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交往活动的开展也必须尊重主体生活经验。在思想政治教育交往过程中充分运用视觉手段展开教育和交流,更为符合现当代大学生的认知和思维习惯[2]。扬长避短,大力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的思考 [摘 要] 高校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党中央提出的“互联网站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为此,应创新机制,多管齐下,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把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系统和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化,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等作为机制创新的目标。 [关键词]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网络机制 创新 2000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作了部署。许多高校在实践中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思路和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工作成效离党中央提出的“互联网站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理论研究还须不断加强,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要取得更大成效,必须创新机制,多管齐下,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一、网下思想政治教育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比较 网下思想政治教育,也称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是指在没有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条件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它是建立在物理空间条件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其方式区别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1、网下思想政治教育一般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通过课堂讲授、个别谈心、座谈讨论等面对面、一对多等方式,对受教育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而使其提高认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利用现代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让受教育者在网络上获取信息,学习知识,从而提高认识。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教育方式,有共同的目的,但各有利弊。网下思想政治教育受时间、地点、场所等条件的限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受软件、硬件等条件的限制。一场生动活泼的形势报告会的气氛、效果,计算机网络是无法达到的,因此在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不能忽视网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网络不是万能的,不是任何思想问题都可以解决的,不能用网络完全代替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应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的先进功能和先进技术,将网下思想政治教育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才能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力。 2、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从信息的处理、传输角度而言,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的获取、选择和传播的过程,就是用丰富、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影响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的过程。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思想政治工作者常常是从报纸、书本、文件、身边的具体事例中甚至是自己的记忆中寻找素材,搜集资料,信息量有限,其中许多信息内容滞后,缺乏时代感、吸引力。网络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信息资源。网络不仅促使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依赖于信息,而且在方式上,也开始采用信息、传递、筛选、过滤、整合的方式。网络技术的发展,在为人们提供信息的同时,也加大了信息接受者选择信息的难度。为了正确利用网络技术和信息网络资源,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不仅要接受信息,而且要善于筛选信息,既要防堵有害信息的传播、扩散,又要正面引导,坚持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和信息占领网络阵地,引导人们正确选择信息,还要学会利用BBS信息,利用E—mail交流信息,建立网站传递、整合信息。 3、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往往处于一种居高临下、主动给予的态势,受教育者在被动接受的过程中,往往容易产生逆反心理,而且在直观的、现实的环境中,思想教育还存在许多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而在互联网络,教育者与被教育者都是一名普通的用户,在聊天室里大家都仅仅是互相交谈的网友,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地位没有从属关系,处在一种平等互动的状态下,教育者更容易了解掌握被教育者思想上、心理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教育活动的深入进行。 4、实践证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还有自身优势。一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可以优化教学环境,缩小理论说教与客观现实的差距,积极调整“受教育者”与“施教育者”的关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大讨论、演讲、征文、书画等校园文化活动,发挥大家在教育中的平等性和民主性,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二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优化教学手段,注重大学生的心理教育和心理疏导,培养大学生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品质;在网络开展在线交流,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化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加强网络正面宣传,开展网络“两课”教学,将课堂延伸到网络,打造教育教学的网络平台。三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优化教学内容,解决大学生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 二、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的要求 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既要立足网下,又要关注网络,构筑网下网络互动、全时关注、全程覆盖的立体交叉网络。反映到新机制的建立上,应体现整合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的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无论对其工作系统内部,还是与外部的联系,必须进行整体性的统一协调,才能使其处于一种良性运行状态,保证目标的实现。整合性是思想政治教育运行机制具有的整体综合、统一协调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运行机制的整合性功能,能协调各部分的行为,使之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形成共同的着力点,产生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综合效应。同时,整合性还体现在系统内部各个要素间的相互制约作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在师资力量、信息传输、思想信息反馈渠道、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加以研究,以形成网下网络互动的工作合力。 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学生的行为和健全规章制度,成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重点。目前,高校已基本形成校园网络化,网络的自由性、开放性、虚拟性和平等性,使大学生的价值观念更趋于个性化、多样化,但社会道德的主要规范作用则可能减弱甚至消失,由此造成道德评价失范,最终导致大学生选择迷茫和价值取向紊乱。在“网络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许多目的不相一致、利益相互冲突、需要相互撞车、情趣相异、态度相左的情形,网络时空中充满着竞争、冲突与斗争,甚至出现了大量的网络犯罪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一定的社会道德、法律规范来调整网络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 有效性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生命。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是说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放松了,相反,对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更高了。一方面,网络信息的开放性、无序性要求青年学生提高自律水平和对信息的甄别选择能力,而这取决于平时所接受的教育和积累的经验。另一方面,调查研究发现,大学生容易在网络中获得成就和满足感,逃避现实世界里的人际交往,而帮助学生正确认识网络,戒除对虚拟生活的迷恋,建立正常的生活方式,需要我们建设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同时,对一些重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仅仅依靠网络沟通是难以奏效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下引导工作。网下和网络的互动,是网络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要求。 三、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的目标 1、努力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系统,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仅指一般性地通过网络传播我国社会发展所要求的思想观念、价值观点、道德规范,各种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进行技术、资金、人员的投入,建立健全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题的网站,以精彩的动感画面和丰富的内容吸引人们,同时开发和运用其他网站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资源,以形成全方位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态势。 2、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培养网络教育人才,造就一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的当务之急。为此,人才培养应做到:(1)转变教育观念,充分认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与网下思想政治教育有很大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网络育人的理念,由被动型转变为主动型,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灌输型转变为引导型,服从型转变为选择型,单向型转变为交互型。在信息时代,只有成为一名专业化、专家化的工作者,才能胜任日益繁重、复杂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先进性和实效性。(2)注重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探索。要深入研究探讨分析网络对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影响,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遇到的问题进行正确客观的判断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防范手段,提出适合高校特点的、有推广价值的理论成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和水平,做到防患于未然。(3)熟练掌握基本的网络知识和技能。掌握了足够的网络知识技能,就可以通过网络,深入把握网民的思想状况,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有的放矢。(4)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信息素质。即具备优秀的信息意识、信息能力和良好的信息道德。 3、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综合当前各高校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要取得实效,除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行机制外,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1)帮助青年学生切实解决思想问题。对学生中的思想问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加以收集,分门别类,在网络进行解疑释惑。(2)帮助青年学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学生的主要实际问题是“成才”与“就业”方面的问题。学校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多功能特点,在促进学生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3)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网站的点击率。可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活动,提供全面、及时、精彩的网络信息,搭建网络学习平台等来吸引学生的眼球.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深入学习邓小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 实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摘要:邓小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邓小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从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高等教育的第一位;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加强法纪教育;加强第二课堂建设;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联系,形成教育合力以及加强学校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高校政工干部队伍等几方面,切实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关键词:邓小平,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工作。 邓小平同志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创立者。在邓小平理论宝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的设计中,教育始终占据主要的位置,其中思想教育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他围绕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作用、任务与目标、原则与方法、组织领导与队伍建设等基本问题作了一系列论述。它们前后联贯、相互联系、内在统一,构成了一个完整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科学体系。邓小平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继续和发展,对于改进和加强新时期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高等教育的第一位。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我们党的优秀传统和政治优势。教育好、引导好一代一代的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是我们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邓小平同志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从培养接班人,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1978年他就明确地指出:“我们的学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的地方。培养人才有没有质量标准呢?有的这就是同志说的,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在这段话中,他强调了培养人才的几个标准,首先是思想政治标准,即“有社会主义觉悟”,另一是文化素质标准,即“有文化”。他还指出:“我们一定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切实认真做好,不能放松.。”(2)“学校应该永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3)他在充分肯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还明确指出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目标。他指出:“要加强各级学校的政治教育、形势教育、思想教育,包括人生观教育、道德教育。”(4)“我们要大力在青少年中提倡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助人为乐,艰苦奋斗,英勇对敌的革命风尚,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忠于社会主义祖国,忠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忠于马列主义、思想的优秀人才,将来走向工作岗位,成为有很高政治责任心和集体主义精神,有坚定的革命思想和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严守纪律,专心致力为人民积极工作的劳动者。”(5) 随着世界多极化的形成,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到来,各种文化、思想相互激荡,相互撞碰。而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收入分配形式的多样化,必然形成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多样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长期面临着如何理解和处理多样化存在的新特点,如何坚持社会主义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如何弘扬时代主旋律,如何坚持用科学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人民,以及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发展时期,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与政治,经济发展与道德升华,经济增长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将是新时期思想教育长期面临的新课题。2004年,党中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是应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面临挑战而向全党、全社会发出的号召。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担负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培养的任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如何,科学文化知识如何,将直接影响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此,2004年3月26日至27日,教育部长专门在京召开了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研讨会。周济同志就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一定要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一代新人。因此,高等教育必须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努力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提高他们抵御风险和侵蚀的能力。 二、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内容。 理想是指人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它是人们的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表现,是支配人们社会行为活动的强大精神动力。我们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而现阶段各民族的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邓小平指出:“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是我们的事业发展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有共同的理想,也就有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6)在“四有”中,邓小平也最强调的,是有理想。他在一次接见外宾谈话中说:“根据我长期从事政治、军事活动的经验,最重要的是团结,要团结就要有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我们过去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7)这充分说明了理想和信念在革命年代政治、军事等生活中成为人们追求的方向和行动的指南,起到凝聚人心、团结群众的作用。同时,他也反复强调对青少年要加强理想教育。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强调:“革命的理想,共产主义品德,要从小开始培养。我们党的教育事业历来有这样的优良传统。”(8)“我们一定要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年,要有理想。”(9)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有经济关系决定的,以善恶为评价标准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系的调整人们的行为的规范的总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道德状况如何,是关系到这个民族和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和社会进步的大问题。在邓小平同志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非常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他强调指出:“我们一定要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有领导、有计划地大力提倡社会主义道德风尚。”(10)邓小平同志也非常重视在青少年中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他指出:“我们要向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努力宣传这种高尚的道德。”(11)根据邓小平的思想和新时期的实践经验,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12) 面对世界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面对世界各种文化的相互激荡,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不可避免地对青年学生产生重要影响,使一些人淡漠国家的观念,消解民族意识,失去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形式、就业分配方式多样化,归根到底是利益的多样化。利益原则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利益作用激发了人们进取意识和创新热情。然而,利益驱动也使一些人物欲膨胀、道德沦丧,引起许多负面影响。对于大学生,一方面他们是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知识群体,另一方面他们又缺乏辨别真伪的能力,容易受一些反动、低级、迷信等内容的影响,从而弱化淡化人格精神。因此,越是全球化,越是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对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信仰,对共产党领导的信任,对坚定社会主义改革事业胜利的信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加强法纪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人的思想觉悟,纠正人的错误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其作用是巨大的,但也不是万能的,还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和纪律,才能有效地规范人的言行。在邓小平思想教育理论中也特别强调法制教育,他指出:“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也要坚持下去。就好象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13)“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律,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14)这些观点都充分说明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把法律和民主放到同等位置。他在强调法制建设的同时,还强调了法律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他指出:“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主义也要进行这个教育。”(15)邓小平也非常重视纪律教育,他认为,纪律是实现理想的保证,是达到团结不可缺少的手段。他指出:“有了理想,还要有纪律才能实现。”“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16)在八十年代初邓小平也指出:“在党的机关、军队、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大中小学的学生从入学起,工人从入厂起,战士从入伍起,工作人员从到职起,就要学习和服从各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对一切无纪律、无政府、违反法制的现象,都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17) 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未来社会发展的栋梁,高等学校的学生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做到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遵守法律。通过教育和引导,使他们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马加爵事件”,“兰州铁路运输技校新生入学三天被学生会干部殴打至死事件”,“高校学生网络犯罪”等都说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法纪教育方面还存在薄弱的环节。因此,必须坚持把法纪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项重要内容长期抓,把它纳入素质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诚信品质,引导学生确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学会正确的行使权利和义务,自觉具备社会主义法律国家公民应有的基本素质。 四、加强第二课堂建设,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 理论灌输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形式,开展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也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他指出:“要恢复对学生课外活动的指导,增长学生的知识和志气,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18)同时他还指出:“不仅大中学校招生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而且各部门招工用人也要逐步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录取。”(19)这段话指出学校除了要开展好课堂教育,学习理论知识和间接经验外,还必须开展好课外教育,注重理论指导实践,学习课堂上学不到的实践知识和经验,这也是为实现我国的教育目标所必须的。在课外实践活动中,邓小平同志也非常强调劳动教育,他指出:“一般学校要给学生参加劳动的机会。劳动也是教学,是政治思想课。”“学生参加劳动一是必须,二要适当,三要可能。”“学校要把劳动定到课堂中,每周规定半天,主要训练娃娃们养成劳动习惯,加强集体观念。”(20)这些充分说明了劳动也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法,同时这一要求也是符合我国教育方针的。 因此,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围绕我国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标开展工作。通过开展科技竞赛、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培养学生集体主义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品质和开拓创新思维,让他们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将来投身到改革大潮中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五、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联系,形成教育合力,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 思想政治工作不是孤立存在的,其效果与整个社会大环境、大气候之间有着共同关系。环境好,风气正,思想政治工作就事半功倍,否则,就会事倍功半;同时,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在各项工作之中,仅仅一个方面、一个部门去管,是难以奏效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十分重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做改善社会风气和教育人的工作。1979年面对、“”一伙严重破坏社会风气的现实,指出:“一定要教育好我们的后代,一定要从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我们的社会风气,打击那些严重破坏社会风气的各类行为。”(21)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发展,大学生接受的信息越来越多,知识更新也越来越快,这给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更多便捷,但同时也带来许多冲击和挑战。邓小平也曾指出:“现在学生中出现的某些问题,有多种原因,有社会原因,有家庭原因。”(22)这充分说明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正面临着更加复杂更加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关心共同支持。面对这种情况,他强调:“我们希望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各个有关部门的同志,整个社会的家家户户,都来关心青少年思想政治进步,把被‘’破坏的优良传统恢复和发扬起来。”(23)“教育决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各级党委要认真地作为大事来抓。各行各业都要来重视教育事业,大力兴办教育事业。”(24)当然,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学校、社会和家庭三者之间,学校仍起着核心和主导着用。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学校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他指出:“教师要成为学生的朋友,与学生家长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教育学生的工作。”(25)因此,面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系统性、复杂性和时效性的特点,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适时地调整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密切联系学校、社会和家庭,善于整合三者的力量,形成教育合力,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同开展好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学校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高校政工干部队伍,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保证。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各项工作更加纷繁复杂,越是纷繁复杂,越是不能放松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早在1983年,邓小平同志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强调了要加强党委对思想战线的领导,他指出:“加强党对思想战线的领导,克服软弱涣散的状态,已经成为党委的一个迫切任务。不仅理论文艺界,还有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群众文化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等各个方面,都有类似的或其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6)他还指出:“我们说改善党的领导,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应该把大量日常行政工作、业务工作,尽可能交给政府、业务部门承担,党的领导机关除了掌握方针政策和决定重要干部的作用外,要腾出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做群众工作。如果一时还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至少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地位上,否则党的领导既不可能改善,也不可能加强。”(26)因此,作为高校党委也同样必须关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协调好党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从而保证学校稳定发展,学生健康成长。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仅要有党委的领导,还要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政工干部队伍,这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又一有力保证。建立一支高素质政工干部队伍涉及到人员的选拔、任用、培养和关心等方面。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的任用问题上他指出:“师资问题要注意,正规大学、中学现有的师资力量不能降低。”(27)这里的师资力量,一是指教师数量,二是指教师质量。在教师的培养上,他也指出:“要提高教师水平,包括政治思想水平,业务工作能力,以及改进作风等”“要加强师资培训工作,要把教师培训列入规划、列入任务。”(28)当然在任用教师时他也要非常关心教师,关心如何调动教师积极性问题,他指出:“对知识分子,除了精神上鼓励外,还要采取其他一些措施,包括改善他们的物质待遇。”(29)“要调动科学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光空讲不行,还要给他们创造条件,切切实实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30) 因此,作为高校如何建立一支高水平政工干部队伍?首先,学校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将这一问题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制度规划、组织实施。其次,要加强对政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三,安排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第四,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政工人员的管理。 邓小平同志的教育思想,为新时期高校开展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明确方向、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培养高素质的合格人才而奋斗。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试论近年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转变与挑战 论文摘要:党的十六大以来,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正在从“文本”范式向“人本”范式转变;从主体中心模式向主体间性转变;由经验形态向科学形态与学科形态转化;从重视单一的意识形态目标向强调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的转变,以单一理论课课堂教育为主向重视各门课的育人作用转变;从救火式模式向育人模式、前瞻模式转变;从以传统课堂教育为载体为主向校园文化与网络为主的现代载体转变;思政队伍由在实践中摸索成长向专业化培养成才的转变;由封闭的学校教育向注重家庭、社会与学校的合力构建的转变。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论文关键词:以人为本; 主体间性; 理论课; 专业化; 专家化 高校是人才汇集、知识荟萃、各种社会思潮交汇的地方,大学生是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04年中共中央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途径和领导等九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纲领性文献,文件的下发,极大地推动与促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发展,使思想政治教育出现了许多新变化。 1、从“文本”向“人本”的转变;但“以物为本”与“以文为本”的理念还根深蒂固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现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理念。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是以“封闭性、知识化、教条性、理想化、泛政治化”为特征的“文本”教育范式。“文本”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是四重四轻:重教育者的主导性,轻学生的主体性;重普遍性,轻差异性;重共性要求,忽视个性发展。在教育实践中,也较多地强调社会价值,忽视个人自身发展的需求和价值,是“工具型思想政治教育范式、知识型思想政治教育范式和灌输型思想政治教育范式”;“文本”思想政治教育范式,造成思想政治教育边缘化、外在化、低效性,也形成了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者脸谱化、思想政治教育非科学化的刻板认识。[1]5 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目的与手段,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的有机统一。以“开放性、主体性、情感性、生活化为特征”,其教学形态由单向灌输转换为平等对话,“教育方式从‘独白式内容范式’到‘问诊式方法范式’向‘对话式效果范式’转变。[1]5 “以人为本”作为一种新的理念正在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模式,带来教育目标、方式、手段的新变化。随着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思想政治教育范式的转变将更为显现。但以人为本思想的确立,是一个历史的、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就现实而言,还存在以下困惑: 第一,中国高等教育在市场、社会、国家与学术四种力量之间的处境较为尴尬,还没有一套较为成熟的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管理机制,高校的发展还处在一个比较无序的状态,管理层面低,各项工作疲于应付,深层次、长远的问题无心过问,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范式的转变还没有成为主动的行为。 第二,观念转变与行为方式的转变,是需要创新精神与自我否定的勇气,需要学习与提升的。从中央来看,一直把培训与学习作为转变观念、提升能力的重要内容,但不排除我们的培训方式本身还是“文本”的,实效性与针对性有待加强。同时转变观念也意味着失去一直习惯与驾轻就熟的工作方式,想不想学以致用与能不能学以致用的问题同时存在。 第三,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还比较短,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论证,如缺乏中国特色的人性假设理论,缺乏对当代大学生需求的理性、科学与具体的研究,以人为本还停留在口头上、观念中,没有落实在实践中。 2、从主体中心模式向主体间性转变;但单一主体与主体缺位的现象还依然存在 主体与客体范畴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范畴,在哲学意义上主体是指有目的、有意识地从事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实践的人。客体是指在主体活动的对象性指向中获得自身的基本规定(即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并反过来制约主体活动的外界对象。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单一主体论或主体中心模式,是一种以教育者为主体,受教育者为客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认为教育过程的实质是教育工作者根据一定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施加各种影响,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塑造的过程。这种教育模式具有明显的单向性、强制性。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主体、客体及其关系问题不约而同地成为我国哲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热点问题,其影响之大使思想政治教育也不例外。西方教育个性化思潮和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以及近年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理念深入人心,“客体中心模式”,即以受教育者为主体,教育者是受教育者的看护人,对受教育者的发展只起指导作用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和“双主体模式”,即从施教过程方面来说,教育者是施教的主体,受教育者是施教的客体;从受教过程方面来说,受教育者是接受教育的主体,教育者则是接受教育的客体,成为学界关注的模式。客体中心论与双主体论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单一主体论的局限性。随着互联网等现代载体在思想教育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主客的互动性、交往性、平等性、民主性要求越来越多地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成为新趋势。 张耀灿等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对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界定:“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两种关系的统一:一种关系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二者构成了主体——主体的关系;另一种关系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二者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复数的主体,他们把教育资料作为共同客体,与教育资料构成主体——客体的关系,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是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受教育者主体能动性的一种展示。主体间性切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求,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独立性、主体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得到尊重与体现,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是平等、互动的关系,是一种涵盖历史、文化的社会交往活动,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在理解与对话中实现“视界”融合与思想碰撞。 主体间性前提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都是具有主体性与创造性的主体,教育与接受教育都是积极、主动的创造性活动。从单一主体模式向主体间性模式转变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的重要趋势,但在现实中,单一主体论与主体缺位的现象同时并存。主体不了解、不分析学生的思想状态,把青年学生在逻辑上作为普遍是有品德缺陷的,把教育者视作是无缺陷的,通过控制话语权对学生采取传统的、强制的、统一的灌输,是单一主体模式的体现;而对学生的思想状况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是思想政治教育无主体的体现。 3、由经验形态向科学形态与学科形态转变,但理论与实际两张皮的现象依然存在 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以经验形态为主要特征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是“生命线”理论,就是1929年的古田会议对我党我军的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系统总结而得出的结论。1944年,在、的主持下,由谭政同志起草并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作的《关于军队政治工作的问题》的报告,又总结了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部队政治工作的经验,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方面进一步系统阐明了我军政治工作的性质、方向、地位、作用、任务和方法。党的七大正式确立了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历史地位,使其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实理论基础和重要教育内容。1957年2月,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确立了社会主义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和方法,成为我党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最高成果。 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开始了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和学科化的进程。1980年5月底至6月初,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上第一次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这一命题,指出:思想政治工作要科学化,首先要学科化。孙友余提议:“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研究发挥人的积极性的这门科学叫做思想政治工作学”。第一次正式提出本学科的名称。1981年出版的论文集《论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代表了这一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最高水平。1984年部分高校开办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1987年开始设立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1996年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点,2006年思想政治教育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下独立二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终于得以科学化地独立成为一个二级学科,其研究队伍、研究方向、研究课题都有了明确的划界,从而成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科学与学科化的发展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对转变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与学术地位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思想政治工作是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的科学,是科学、是技术、也是艺术。“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理论教育,但它的价值却体现为一种实践价值”。[3]190其科学性往往是以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本来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行动者是一个群体概念,是由决策者、管理者、研究者、工作者等组成的共同体,但由于这个共同体内部还缺乏有效的联系和相应的机制,一些研究者出于对理论的偏好,往往对经验与实践不以为然,有的研究者本身缺乏实践经验,研究的针对性不是很强;而有些从事是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同志对经验过于依赖,实际上并不把思想政治理论当作学科与科学。这些都导致理论与实际两张皮的现象,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深入,也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创新。 4、从重视单一的意识形态目标向强调人的全面发展转变,但意识形态功能弱化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机制还不完善同时并存 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是指教育者根据社会的要求和人的发展要求,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人格及行为实践等方面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 我党三代领导人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都有明确的阐述,党的三代领导人对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论述中都包含了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体现思想政治教育“为了人、发展人”的根本目的与价值。但在思想政治教育实际工作中目标功利化的倾向却十分明显。往往只把思想政治教育的落脚点更多地放在保证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上,而淡化了其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只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目标与社会价值,忽视其个人目标与个体价值。 “以人为本”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转向的指南。人的全面发展使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有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和共同的动力。这样的目标的实现核心是承认人与人的差异性,尊重人的主体性,把人作为整体的人,以实现不同人的不同方面的全面发展。现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由单一的政治功能向重视大学生主体性的培育,增强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大学生的主体精神、开发大学生的主体能力、塑造教育大学生的主体人格转向,从空洞理想的说教实现向以人为归宿的现实的生活世界的回归。 当然,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还原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学科的整体关系,但也不能淡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性功能。“人的全面发展既包括人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在内的主体性的发展,也包括人的民主性、规范性与开放性在内的社会化的发展”,[3]290而是采取更为针对性的方法,使思想政治教育从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把握教育对象的思想,从其所处的社会关系及其变化中了解他们的思想及变化,充分认清他们思想的具体性、复杂性、变化性和必然性,从他们最切身的利益要求的满足中,逐步走到对各种大道理的接受;从空洞的说教转化为对物质利益的引导,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利益观,将人格塑造与世界观的教育结合起来,为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和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现实条件。 而现实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却存在着不协调现象:一种把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一般的知识教育,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性与社会价值,存在意识形态弱化,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与知识素质脱离的现象;另一方面或者虽然强调人的全面发展,但却仍然用传统的模式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人的全面发展实质难以实现。 5、从单一以理论课课堂教育为主向重视各门课的育人作用转变;但理论课的低效性和各门课的教育的合力还未形成 2004年中央16号文件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基本框架,形成于上世纪50年代全面学习苏联的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先后经历了恢复建设时期的“82方案”、曲折发展时期的“87方案”、全面加强时期的“98方案”三次重大调整。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对高校思想政治课程体系的第四次调整和改革做出了新的部署,这就是21世纪以来的“05方案”。目前,各高校都在推行“05方案”,理论课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日显明显。16号文件要求把形势与政策教育看作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高度重视形势与政策课的开设,形势与政策课主动联系社会与学生的思想实际,形成以专题化为主要形式的多种形式的改革,同时开设人文素质选修课,加强师德建设,各门课的育人功能日渐重视。 但新的教材体系如何转变为教学体系还需要深入研究与探索;大众化带来的课堂教学方式的变化,我们还没有找到与之相适宜的新的教学组织形式;市场取向、国际化、教育多元化对高等教育的影响以及高教改革带来了学校、教师和学生关系的新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的实效性;理论课低效性的困境并没有完全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课、人文素质课与其它各门课的育人功能缺乏整体设计与科学的监督与考评方式,育人的合力并未真正形成。 6、由救火式模式向育人模式、前瞻模式转变,但只有危机时才到位常态缺位与不到为现象还比较严重 改革开放以后,针对传统工作模式的局限性,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创新,但相当长时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还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仅仅当成一种应急工具,思政工作的主要功能体现在应对学潮,维护社会与校园的稳定上,矛盾凸显时,思想政治工作者、特别是辅导员成了救火队、应急队,一旦局势平稳,思想政治工作就不被重视。近几年,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依据时展和社会进步,制订思想政治教育规划,确定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研究与关心大学生的实际思想状况与需求,既强调教育者发挥教育引导的作用,又强调尊重大学生接受教育、主动学习、自觉践行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自觉能动作用;注重全面发展与和谐发展,努力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预见性与前瞻性。 但必须看到,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常态化的机制与力度在不同的学校存在不平衡性,依然存在着但只有危机时才到位,常态下缺位与不到为现象。有些规划与育人目标科学性与操作性不强,有的只停留在书面上,并没有变成现实。 7、以传统教育载体为主向现代载体转变,但对现代载体运用能力与综合管理能力还比较弱 思想政治教育载体是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物质形式和物质实体,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方式。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传统的载体主要是通过课堂教育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进行,各高校积极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通过教学改革,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课程体系,主渠道的功能进一步强化,与此同时,现代的思想政治教育正在从课堂到课外延伸,从教室到寝室延伸,从真实的空间向网络空间延伸,从思想教育到心理教育的延伸。校园文化、网络媒体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影响力最大的载体。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实践成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 但是,校园文化育人作用还缺乏整体规划和有效的评估手段,网络的吸引能力还比较弱,课上与课下、网上与网下的联动机制的形成也还在探索的初级阶段,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的形成,在许多高校还是一个没有完全破题的问题。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不足,社会实践的方式、途径、实效性以还有科学的理论界定也没有可靠的经费保证,综合管理与运用各种载体的能力还比较低,主流价值观还在以传统的方式传播,而非主流的价值观却早就用现代方式传播。 8、思政队伍由在实践中摸索成长向专业化培养成才的转变,但辅导员的专业化、专家化还处于起步阶段 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规定“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要统筹规划专职辅导员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 辅导员的专业化是提高辅导员的学术声望与社会形象,提高辅导员队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的重要保证。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建立一支精干有专长、有专业依托的专家型学生工作队伍,也是提高高校学生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目前,各高校都在积极贯彻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同时随着大学生就业的日趋严峻,高校辅导员已成为一个热门行业,学历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但如何培养、提升与考核高校辅导员的专业素质已成为当前需要积极研究、探索的主要问题。一些专家学者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者认为,要建立职业准入及资格认证制度,实行职业准入和从业资格考试,规范从业人员资质。也有人认为要对辅导员职业分类,设立专业系列职务岗位,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咨询、职业生涯辅导、法律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专门队伍,改变辅导员队伍身兼多重角色的现状,结束辅导员专业界限不清的局面。[4]一些专家与学者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者注重研究辅导员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不同,提出了设立高校辅导员培养专业的思路与设想。提出了构建辅导员核心的核心素质与能力,建构辅导学学科的核心内涵。通过以上探讨以推进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实现辅导员队伍的专家化。 9、由封闭的学校教育向注重家庭、社会与学校的合力构建的转变,但社会教育资源与家庭教育资源难以有效利用的现状还没有以扭转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以学校为中心与主体的教育方式,学校用有形和无形的围墙在人的完整世界和整体活动中圈出的特殊的场所,学校教育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采用的是与生活、社会、家庭从话语方式、内容要求都不同的教育,是围墙内的理想教育。 由于个体思想品德的生成在时间上是持续终生的、在空间上是超出于学校之外的完整的存在,学校在时空上的有限性决定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发挥的局限。现代社会日益开放,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大学围墙淡出,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更加直接、有机的联系,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实施无法离开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合力的发挥。但由于高考这一特殊的指挥棒使家庭教育与基础教育还是成绩至上的应试教育,导致中学与大学的教育严重脱节,大学教育事实上是矫正教育;中国大学本身与家庭的联系是非强制性的,许多家长也认为孩子上大学就是交给学校,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无限责任公司,家庭的作用不仅微弱,有的还是负效应,在社会教育方面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利用方面,高校本身缺乏应有的控制力和利用能力,整体合力并未形成。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浅析高校辅导员主持班会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艺术 [论文摘要]以“壹周立波秀”为代表的海派艺术在近年来的文艺娱乐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创新的形式给高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有力的参考。通过幽默的语音和独特的形式,让辅导员在隐性教育中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关键词]三贴近 幽默 主题班会 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当代90后大学生的思想呈现多元化、个性化,辅导员在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时应当遵循马克思主义原理利用新事物的规律,创新方法来进行正确地引导。2010年,壹周立波秀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了一股海派清口的热浪,赢得了不少的观众,大学生群体便是其中之一,不少段子在高校校园里流传。“壹周立波秀”的形式也给高校辅导员开展主题班会提供了全新的借鉴。 一、“壹周立波秀”、“三贴近”原则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一)“壹周立波秀”与“三贴近”原则 “壹周立波秀”的新颖深深地打动观众,这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全中国观众认识到源自于上海的海派文化,这种新颖与党中央对宣传思想战线提出的“三贴近”原则不谋而合。 “三贴近”是在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三贴近”就是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贴近”,将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优良传统与时代责任融为一体,既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性要求,又体现了我们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成为在坚持和发展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原则、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开创工作新局面的突破口。 (二)“三贴近”原则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这充分体现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高校辅导员在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遵循党的“三贴近”原则,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战线中,辅导员应当将这条原则作为改进和加强自身工作的一条重要指导原则。贴近实际,就是贴近大学生实际,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把回答和解决大学生的道德思想问题作为中心任务,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贴近生活,就是贴近大学生的生活,深入到大学生学习和生活中去,关注他们生活中的问题,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满生活色彩,富于生活气息,反映生活本质。贴近群众,就是贴近大学生,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把握大学生的脉搏,了解他们的愿望,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亲可信、深入人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三贴近”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实际,是大学生生活的实际;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大学生的实际生活;大学生,是社会实践中的大学生,实际生活中的大学生。实际是根基,生活是源泉,大学生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壹周立波秀”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壹周立波秀”在大学生中的反应十分热烈,许多经典的台词让大学生在平时社会中侃侃而谈。一些国内外时事政治或者新闻人物也被周立波调侃,但其中的道理仍然发人深省、引人深思,不仅仅是说笑那么简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立足国情、立足当代、立足于大学生活,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大学生心声统一起来,多用大学生的语言,多联系大学生身边的事例,多采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动。高校辅导员可以充分借鉴“壹周立波秀”的形式,在主持班会时通过风趣的语言、引人深思的事例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壹周立波秀”体现了“三贴近”的原则,辅导员在班会中采用类似这种新的形式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能坚持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统一,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使大学生得到教育和启发,得到美的享受;又能把党的先进性要求与大学生的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起到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的作用。 二、“壹周立波秀”对辅导员主持班会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一)以小见大,突出自我教育 周立波说:“那时候大力宣传雷锋,你们想,一个人做一辈子好事,不知道扶了几千个老太太过马路啊!我就和几个同学天天候在马路旁边,就盼着可以有一个老太太过来可以被我们扶过马路,结果发觉,现在这个时候,老太太都脱销了!”调侃中折射出一种社会现象,就是为了学雷锋而学雷锋,这就给人们深层次的反思。针对以往中国足球的萎靡不振,“立波梦话”虚构了这样一条新闻:“国家体育总局最近召开记者会,正式宣布解散中国国家足球队,永不重组。中超联赛停办十年,中国足协和中国消协合并,以后做球鞋贸易生意,自负盈亏。”这条新闻虽然纯属虚构,但寓意中国足球的打假问题等,让人忍俊不禁。 幽默是一种智慧的表现,在人际交往中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它可以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可以化解人际的冲突或尴尬的情境,使交流气氛轻松融洽,从而促进人与人关系的和谐。高校辅导员可以从周立波的调侃中,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从社会现实和大学生生活中找素材,经过语言的加工,将有教育意义的道路通过幽默的语言表达出来,让学生能够在笑声中明白道理。 (二)与时事热点相结合,突出思想政治教育 周立波对深圳原市长许宗衡的调侃:“许市长在位时最喜欢讲,我是人民的儿子。人民养一个儿子不容易,养大一个,捉进去一个。”对于国际国内的一些重大事件,周立波通过幽默的语言进行调侃,把时政运用到笑料中。高校辅导员可以通过调侃时事腐败事件时,能够让学生去关注这些时政新闻,也起到教育作用。德国著名演说家海因·曼麦说过:“用幽默的方法说出严肃的道理,比直截了当地提出更能为人接受。”辅导员通过运用富有情趣、意味深长的表现手段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达到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启发主动思考,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思想情怀的目的。 (三)增加娱乐时尚元素,突出个性化教育 周立波每次开始节目是通过木门打开,周立波穿着风衣,戴着墨镜,顶着“许文强帽子”跳了出来在舞台上秀了大半圈。观众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笑声。报幕员问:“你这身打扮是许文强还是小马哥?”周立波开口了:“我是小马哥的粉丝周润发…(停顿,观众大笑)的粉丝周立波。”观众再大笑。高校辅导员面对的是广大兴趣爱好和性格不同类型的大学生,特别是“80后”、“90后”的大学生,需要根据这些群体的个性来召开富有吸引力的主题班会,如果是一言堂,呆板的说教,是难以达到效果的。幽默的语言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氛围,也是开展好学生工作的润滑剂。如果辅导员能够结合一些身体语言,那么所起到的作用就更加明显,学生也会更喜欢主题班会。 (四)调侃社会不文明现象,突出文明礼仪教育 周立波自己说过:“调侃是没有恶意的。”周立波的海派清口绝大部分时间在调侃社会不文明现象时,不粗俗,也不针对个人的名誉权。周立波在接受《杨澜访谈录》节目采访时说,“传统曲艺节目,他们是以搞笑为终极目的的,而搞笑只是我的手段。我是要通过搞笑的手段来达成我的一个观点,或者是和大家一起对这座城市或者对这个事件进行一些思考”。由此可以看到壹周立波秀的最大不同点在于它的思想性。幽默可以将平时的同学矛盾产生引起的尴尬化为轻松和自然,使大学生在幽默中有所思,既得到释放,又能分析产生矛盾的现象、提高认识,达到德育教育的目的。所以,辅导员在调侃校园里的不文明或者某些违法违纪的现象时,应当注意不能直接点名道姓,而是对事不对人,让大学生自己学会思考,去感悟。 语言表达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虽然和人的先天因素有关,但更有赖于后天的训练和实践。周立波将上海改革开放三十年包括开埠百多年的能捕捉到的细节用俏皮生动的上海方言表达出来,体现了他深厚的语言功底。辅导员要有意识地学习语言知识,并善于与实践相结合,灵活运用。只要肯下工夫,勤于训练,虚心学习,不断总结,定会有所收获。同时,周立波说过:“文化要有本位主义,占领自己的领域,把它做深做透。”所以,辅导员更要创新的思维去研究社会现象、研究大学生的心理、研究如何将思想政治教育“三贴近”大学生,最终才能更好地占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这块“阵地”。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试析高校大学生漠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因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高校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 漠视 对策 论文摘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内国际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新情况,从而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冷漠。针对高校大学生漠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原因,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呼吁全社会特别是高等院校的各级领导给予思想政治教育以高度的重视,加快政治理论教育改革的步伐,加强政治理论教师队伍自身的建设,开创高校大学生政治理论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当代大学生的思想也有了一系列的改变:由关心西方思潮逐步转变为关心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由习惯于高谈阔论转变为比较务实;由关心多方面的事务转变为关心个人的前途。在这种情况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跳出短期行为的圈子,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的关系,树立其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但是,从目前来看部分大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却十分冷漠,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由于东欧的剧变和苏联的解体,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遭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暂时处于低潮。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下,西方的一些政要人物加紧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攻击和低毁,企图把打开东欧“铁幕”的经验用于中国,大力宣称“马克思主义过时了”、“社会主义失败了”。国际上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情形,必定对高校大学生的思想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2.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人们的价值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确实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注人了生机和活力。与此同时,由于“经商热”、“下海热”、“第二职业热”的兴起,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不断蔓延滋长,政治淡漠主义和理想虚无主义抬头。高校大学生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谈钱言利、计较得失已成为部分大学生的人生目标,“一切向钱看”甚至成为少数大学生的座右铭。 3.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与社会不正之风的矛盾。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以及种种社会丑恶现象都会对大学生的思想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导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之间产生了相当的差距,这样既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难度,也诱发了一部分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抵触情绪。 4.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差距较大。在高等学校的理论讲坛上,教育学生要讲奉献、培养高层次的道德情操和理想人格,而一些家长却凭自己的生活经验感化子女。家教的实惠性与学校教育的高层次性,呈现“两张皮”的状况,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 5.政治理论课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近些年来,我们在政治理论教育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这是应当肯定的。但由于多种原因,政治理论教育本身仍有许多不足之处:第一,中学、大学的政治理论教育内容存在重复的现象,机械的“烫剩饭”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兴趣;第二,部分高校教师尚未较好地解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实践中,如何用正确的理论武装人的问题,这势必影响政治理论教育的效果;第三,政治理论教育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不够,教学方式单一、呆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育的吸引力,随社会实际的变化,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也不断变化,他们不再满足于老师从书本到书本注释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的教学方式,要求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剖析现实和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而我们的政治理论教育不能适“实”改革,也是使部分学生对政治教育失去兴趣,产生淡漠感的原因之一。 面对新时期大学生价值观念的变化,部分大学生对政治理论教育的冷漠,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要加以正确引导,进行深人教育,否则,就可能导致个人主义的泛滥和集体主义的沦丧,损害社会主义的精神支柱,贻误一代跨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此我们应采取积极的对策: 1.全社会特别是高等院校的党政领导对于政治理论教育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倡导一种精神,这种精神需要通过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政治理论教育才能得以产生、发扬和光大。教育是一种带有明确目的性和强烈的主观能动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取消了人为的努力,事情是难以自发地朝着我们期望的方向发展的。高等院校的各级领导对于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视和支持,是促使高校政治理论教育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保证,也是消除部分学生对政治理论教育冷漠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高等院校的党政领导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在校内形成良好的政治理论教育气氛,从而使政治教育得以通过理论灌输、教书育人、日常教育、文化熏陶、社会实践和心理疏导六渠道顺利地完成。 2.加快政治理论教育改革的步伐,使政治理论教育更有针对性,更具吸引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容、模式、手段等方面也都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作出相应的改革。 首先,对于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容要进行新的充实。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科学管理经验的引进,大量的反动思潮也蜂拥而至,严重地冲击着大学生的思想,对此,我们不能采取被动的防御式的、救火式的政治理论教育模式,让学生一味地回避西方思潮,而应该把西方的主要思潮纳人教学中,通过正面接触伴以科学的分析使学生彻底了解外来文化,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明辨是非,从而真正提高他们在政治思想上的免疫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治理论教育必须利用市场经济等价交换规律引导学生深刻认识个人与社会、索取与奉献的关系;利用市场经济竞争的特点,逐步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利用市场经济质量和信誉观念,教育学生树立严谨的政治态度,培养一丝不苟的学风等等。在日新月异的现代信息技术面前,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容应该是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充实,政治理论也是一门开放的学科,政治理论教育如果不能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充实自身的内容,就永远不会有吸引力。其次,对于政治理论教育的方法和手段也要不断地进行改进。政治理论教育传统的作法是“你听我讲”,偏重灌输,而不注重“双向交流”,这样就不能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就不能真正了解青年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也就不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事实上大学生关注更多的不是我课堂上讲授的理论知识,而是他们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实践已经证明,靠单纯的说教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了,因此改革政治理论教育的教学方法已势在必行。打破传统的教育模式,把政治理论教育渗透到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文化娱乐之中,寓教于知、寓教于乐、寓教于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科研育人、服务育人。打破传统的教育模式,把先进的多媒体技术手段应用于教学中,融文字、声音、图像于一体,这样可以增加政治理论教育的立体感,使其更生动、更形象,让学生亲身感受到现代信息社会给学习、生活带来的变化,有利于增强政治理论教育的吸引力。 总之,开放式教学是政治理论教育的发展趋势,它既可以运用和检验在课堂上所学到的知识,又可以学到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是读社会之书、自然之书的极好机会。 3.加强政治理论教师自身的建设,是解决部分大学生漠视政治理论教育的根本。高校政治理论教师肩负着既教书又育人的双重任务,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政治理论教育的实效,关系到政治理论教育是否具有吸引力和战斗力。 政治理论教师不仅要有专业教师应有的一般的基本的教学素质,而且还要有其自身的特殊要求。首先,政治理论教师要有坚定的理论信仰。只有真信马克思主义,才能向学生传授马克思主义。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不可能有良好的教学效果的。其次,政治理论教师应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力。只有努力攻读马列原著,认真学习和邓小平的著作,理解了原理的真谛,才能向大学生深人透彻的讲授。良好的理论素养是取得政治理论教育的不可替代的途径。再次,政治理论教师还要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他们必须能够紧密联系理论涉及的社会实际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对于思想理论界的动向和问题应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这样才能抓住联系实际的要点和重点。同时,政治理论教师还必须具有广博的相关科学知识并获得和掌握当代科技社会发展的最新信息。总之,教育要面向现代化,就要有掌握现代化知识的教师。因此,高校政治理论教育工作者只有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刻苦学习、提高素质,才能跟得上时代步伐,才能完成政治理论教育本身所赋予的历史使命。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浅析当前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机遇与对策研究 [论文摘要]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形态,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开辟了新阵地、注入了全新的内容、推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网络背景下的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现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产生了一些新问题,文章分析了当前环境下的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教育主体、学生、内容与形式四个方面探索了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高校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机遇与挑战 对策 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在网络环境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形态,是指高校教育工作者用积极的道德规范、思想观念、政治观点、网络素养等精神文化,以现代网络为媒介和阵地,用互动引导、建设管理、制度规范等基本方式,对高校学生实施的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自主构建积极的思想政治品德。在大众传播时代,网络为高校学生开拓了全新的生活空间,而这一全新的生活空间也对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之呈现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特点。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变化使得网络逐渐进入思想政治工作的范畴,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和重要工具。 一、网络媒介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以网络为代表的大众传播媒介具有监控环境、联系社会、传承文化等一系列的重要功能,通过网络能管窥当代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反映出大学生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的认知程度,可以说网络世界里有当代大学生的精神与实践状态的缩影。因此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开辟了全新的传播空间,以网络为媒介实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 1.网络媒介促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建设。人类传播历经了口语传播时代、文字传播时代、印刷媒介时代,现已进入快速发展的大众传播时期,网络因其图文并茂、视听一体、实时传输等功能一体化的特性,以超越传统媒介的优越性,对整个社会以及人们的价值观、认知与实践方式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网络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当代大学生在学习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方方面面都受到网络深刻的影响,网络促进了学生个体的个性觉醒,他们采用开放式的态度接受网络信息,也依存网络为实践活动提供依据。在媒介形态的变革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主动适应新媒介环境的变化,针对高校学生认知与行为方式的特点,积极利用媒介技术,建设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变革的内在要求。 2.网络媒介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注入了新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能根据社会的发展要求,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教育对象的思想实际出发,随着教育环境与教育因素的变化而改变。网络的发展改变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对教师、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针对变化中出现的新问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应能及时改变和增加教育内容,以实现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政治、心理等方面的正确引导。当前条件下,具体而言,应加入诸如正确对待世界多元文化的问题、建设积极的网络伦理观问题、构建网络心理教育与咨询平台等内容。 3.网络媒介推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大众传播媒介功能经历了由分化到统和的发展历程,新媒介有集多种单一媒介功能于一体的优势,但却不能从根本上取代原有的媒介,就如网络媒介深入社会角角落落,但以期刊、杂志、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介依然欣欣向荣一样,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开辟也不能取代原来有的思想政治教育途径与方式。 网络这个开放式的互动平台打破了少数人的信息垄断,拓展了受众参与信息采制与传播的权利。网络环境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应能体现传统教育途径与新教育媒介的融合性,坚持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虚拟思想政治教育空间与现实教育空间、传统教育方式与网络教育方法的契合。立足于现实发展实际,以学生为本,综合运用多种教育途径和媒介,形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 二、当前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我国建设信息高速道路的步伐不断加快,各高校也日益重视网络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起了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总结已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分析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是推进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深入发展与持续创新的内驱力。 1.高校“红色网站”建设卓有成效,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流信息的传播效果偏弱。以网络为阵地不断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丰富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拓展实施途径,最为突出的成果是高校蓬勃发展的红网建设,如南开大学的“觉悟网”、西南财经大学的“光华园”、清华大学的学生红色网站、上海交通大学的“交大焦点”等,集聚着相当高的人气,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快速发展的红网建设相比,“点击率”与“互动率”却持续低迷,成为制约红网深入发展的难题,红网中只有主流的观点与思想,缺乏互动、讨论与争议。这种尴尬的局面一方面是红网这个新兴事物在发展中的必然现象,更主要的原因是来源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能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没有把握住学生生活形态和关注的热点。在匿名性的虚拟网络世界中,是否参与到信息的接受与传播完全是受众的自主选择,高校网络思想教育传播的主流信息只有特近学生的生活,遵循网站生存发展的“点击率”原则,才能为实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日渐丰富,但缺乏时新性与权威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取得有效性,不断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日益重视对教育环境的充分调试,已经清晰地意识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无法缺乏网络,也开始注意“时时在线”,但其适应行动常常滞后,权威性遭到解构。网络阵地里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似传统思想政治教育那样,从教育过程到教育结果都具有可控性,网络空间的话语权常常被转移,权威性面临被肢解,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需要用开放的姿态,渗透到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走进学生的虚拟生活空间、深谙学生的话语体系,从他们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入手分析,才能卓有成效地引导大学生的思想与行动。 3.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下的学生思想无比活跃和外显,但匿名性使得学生的思想行为变化更难以把握。网络环境下,学生的思想状态持续活跃、外显于网络中,这一方面便于教育工作者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的变化情况,但匿名性的状态又使得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充满不确定性。网络的开放性及由此创造的网络环境里的群体压力、趋同心理、群体模仿和求异心理等现象,常规状态下的网络思想变化就已经难以掌控,特殊状态下的“匿名性”与集合行为,使得对学生的思想状态把握变得更加困难,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三、推进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策略分析 1.提高教育主体适应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能充分认识网络的消极与积极因素,重视网络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与意义,分析当代网络环境下学生的认知与行为方式,树立教育民主化的观念,能以网络技术为基础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进行科学的“把关”,建立思想政治网络信息资源,树立权威性,引导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 这些新要求一方面是对教育工作者观念上的更新要求,另一方面是基于网络技术的专业素质要求。当前最为重要的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海量的信息环境中甄别、把关与引导的能力。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贴近学生生活与社会实际、具有时新性与真实性是其发展的趋势,因此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络阵地上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各种思想观点、价值观、道德规范的冲突等一系列问题,这就需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标和网络生活实际,帮助学生选择、梳理和甄别信息,以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引导网络舆情的发展,当好“把关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唱响网络思想文化的主旋律。 2.培养高校学生客观运用网络的正确观念与素养。当代大学生畅游在网络信息的海洋,享受着平等、便利、民主的网络生活方式,但网络作为一个较新的事物,诸如网络对学生素质的影响、网络伦理道德、未来人的生活形态等问题目前尚缺乏深层次的思考。网络信息参差不齐,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固定成型,较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因此,对于大学生进行科学、客观的网络教育,树立正确的网络观是十分重要的。鼓励学生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树立正确的网络文化观;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时代的人际交往方式,树立正确的网络人际观;加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观。以增强学生对于网络信息的需求、检索、评估和有效利用的综合能力,自觉追求真善美、抵制假丑恶,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规范网络行为,抵制消极、腐朽、落后、反动的思想观念的侵蚀。 3.丰富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传播内容。高校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就是要运用网络传播平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网络文化生活。丰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传播内容应在弘扬主旋律的基础上,倡导多样性。发扬优秀民族文化的同时汲取其他文化的长处,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与感召力抵御网络上文化霸权的侵蚀。注意科学使用学生喜闻乐见的网络语言与交往方式,传播具有实效性、真实性与价值性的内容,以时新性的信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真实性的内容能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公信力与权威性,具有不同价值性的信息能满足学生多样性的信息需求,网络语言的恰当使用拉近了教育者与学生的心理距离,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和心理,为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取得成效做好准备。 4.创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网络时代背景下思想政治理论课仍然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除了将网络技术引入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深化学生的读、听、看、思以外,首先应是以各高校教学网站为依托,建立思想政治课教学网页开展高校思政教育,设立学习与答疑专栏、学术观点阐述、时政热点分析等,辅助思想政治课堂教学。其次是建立具有鲜明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宣传党的思想政治问题理论和工作方针的思想教育专题网站,如“红网”等,对学生进行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用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再次是实现校园网络与其他媒体的资源整合,网络信息浩若烟海、良莠不齐,高校网络思政教育应为学生提供经过质量“把关”过的形式多样的信息资源,如时政热点、突发事件、学生关心的问题等,引导学生思考与讨论,占领网络思想政治问题阵地。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浅析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就业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硕士研究生 就业 论文摘要: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人数不断攀升。“入口”处招生比例逐步扩大, “出口”处的毕业生就业状况究竟如何。笔者就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作为探讨对象,就当前的就业现状展开调查,分析其存在的主要原因,最后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特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的今天,中国高等教育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才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到来,大学生为缓解就业压力不断走向考研道路,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不断放大。那么,经过三年的学习后,研究生的就业情况到底如何,笔者走进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具体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就业状况展开分析,试探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就业问题。 一、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就业现状 思想政治教育学是一门悠久而又崭新的学科,学科建设随着改革开放而不断发展和丰富。1984年我国正式创立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该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科研;党政群团、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社会工作等。但是跟据实际的调查显示,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大概是考博、考公务员、考各类学校和其他。考博方面,很少再有继续攻读本专业的学生,大都选择类似学科或者直接转向其他学科。考公务员方面,该专业研究生一直在屡败屡战中摸爬滚打,据其介绍,由于专业需求量小、没有工作经验等原因,他们只有选择条件较少但竞争激烈的岗位,也使得其不断受挫,困难重重。到各类学校方面,在被调查人数中,大都签约的是高职院校、本科院校,与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对口” 的岗位就要属辅导员了,但是如今辅导员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也在不断深化,还有部分毕业生表示并不愿意做学生工作,所以学校就业前景也不容乐观。其他的一些就业方面,诸如各类企业、创业等,比例较少,该专业研究生大多倾向稳定保障的行业,也存在“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业尴尬。 总的来说,该专业实际就业范围比较狭窄,毕业生就业集中在高校辅导员行列,考公务员和考博难度较大。加之该专业的理论水平较高,对现实社会的适应性和针对性较低,思政学生对本专业的就业信心不强,担忧“毕业即失业”,出现一些就业恐慌,没有表现出硕士研究生的竞争优势,当然,其中还有一些社会环境、就业观念等的影响。 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就业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随着扩招的步伐,普通高校的硕士点不断增多,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数量不断上升,但是普通高校的教育体制、师资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却没有同步的跟上。就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来说,首先研究生的教育管理涣散,某些高校研究生处不能针对各个专业特点具体管理,大一统的管理方式既没有针对性又不能立竿见影,管理空泛。其次学科点建设缺乏资金和人力支持,专业教师配备不齐,课程设置陈旧落后。没有确实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导师制管理流于形式,许多研究生与导师联系甚少,没有较好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工作。再次就是人才培养方式上,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处理能力,然而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大都只是理论学习,埋头写论文,缺乏实践锻炼。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实践锻炼要求不强,没有较好指导研究生认真参加思政工作助理环节和教学实习环节。另外研究生的就业能力也是值得思考的原因。 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就业问题的对策研究 (一)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要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增强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各种素质和能力,就要不断加强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达到和谐共赢的双向效果。各个学科点可以组建几支高水平的导师团队,研究生既可以跟随自己导师做科研,又可以在导师团队影响下,学习他们共有的学术道德素质、精湛的业务技能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加深导师与研究生的情感。同时,人的教育管理是主观的,需要客观的规章制度来完善导师制度建设,应建立一系列导师任免制度、导师评估制度、导师汇报制度等。 (二)硕士研究生自我能力提升 硕士研究生要成为一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走专业化道路,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各方面综合发展,这样才能增强自己的就业竞争实力,把专业与自身更好的结合起来,突出个性优势,优质就业。 首先要坚定信仰,做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其次要扎实学习理论知识,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还要多学习相关学科理论,将他们融合贯通。在理论学习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实践操作,运用到实际的教学实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助理实习中,学以致用。再次要提高能力,提升素质。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浅析探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摘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培养出来的目标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还应当是可靠接班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一般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为此,本文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为研究对象,探讨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必要性及意义等。 目前,我国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以大学生总体与宏观研究居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都以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思想与理论为主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作为大学生群体里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的一部分。对这一微观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工作关系到他们是否可以真正地成为未来社会的积极管理者、思想政治教育者等。 一、研究现状 教育和工作及其学者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研究却不够细化、具体。特别是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对其研究的个案与案例较少。本人通过图书资料等渠道搜集学界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没有一本(或篇)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为对象,几乎都以“大学生”为主体。 同时,本人在CNKI上搜索近十年来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相关的研究,只有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车广吉在2003年第2期的《白城师范学院学报》中分析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择业观念;吉林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的吕良在《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12期探讨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理论构建能力及建构;中国矿业大学法学院的胡廷龙在《考试周刊》期刊2007年27期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教学与课程改革提出了几点思考。 由此看来,尽管部分学者涉及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研究,但都未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些探讨,学界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还缺乏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别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关注却尚未涉及,对这个特殊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值得研究者们去探究这一特殊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相关政策与对策。 二、存在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教育方法与内容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深入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的需要。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且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1)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存在偏差,即重外延,轻内涵;重能力,轻素质;重教书、轻育人;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的实际心理需要认识不足,学生的思想政治认识水平的提高并不必然导致相应行为的发生,这就是所谓“知行脱节、言行不一”。 (2)科学认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一般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异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呈现出专业的独特性;政治理论的高层次性;教育内容的广泛性;社会实践的深度性等特点。他们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创新素质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其本身的发展,甚至社会的发展方向。 (3)需要进一步明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更加地明确自己所学,同时高校应建立与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与效果的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三、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以大学生总体与宏观研究居多,主要表现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扣时代主题,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强调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思想和理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方式和载体创新研究不断丰富,教育体系不断丰富完善,内容不断充实、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学科交叉研究的现象越来越多等,这些研究为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这一微观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丰硕的理论与实践基础,这对于我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1)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水平高的大学生不一定能成为思想政治教育者,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理论研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值得探讨与研究这部分特殊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 (2)在探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状的基础上,以调查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为立足点,以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有利于提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方法、内容与途径等。 (3)有必要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高校制定新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提供重要依据和决策参考。 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培养出来的目标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还应当是可靠接班人;主要任务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他们是未来社会的教育者、管理者、政治领导与干部等。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其本身的发展,甚至是社会的发展方向。 如今,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知识理论灌输,广大学生主要凭借对思想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但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他们今后从事的职业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满着艺术性。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目的除了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外,还应学会如何主动运用、教授思想政治知识对他人和社会产生一定的实践作用。 (1)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发展社会主义的需要,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的需要,对于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深远的意义。 (2)启发从新的视角对思想政治教育作出新的理解,重新定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建设,明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 (3)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发挥其对他人的思想和行为树立榜样与产生辐射效能、带动力、感染力的需要。有利于培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政治敏锐感,从而学会运用政治眼光评判问题、解决问题,成为社会的积极管理者、教育者、政治领导者;有利于引导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主动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措施、工作机制。 (4)重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丰富和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与途径,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对于提高我国行政领导与干部的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教育人员的职业教育,完善高校教育体制及我国政治教育体系与制度均具有导向意义。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浅析高校国防教育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 论文关键词: 国防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摘要: 国防教育不仅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而且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 高校国防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有内在的一致性与互补性,又有一定的区别,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国防教育不仅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而且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 一、高校国防教育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 在高校中开展国防教育,对于增强大学生的国防观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发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促进他们的思想道德和素质的全面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 国防教育可以成为对大学生深入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有效载体。国防教育以其特有的方式,在对大学生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可以帮助大学生了解当今世界的军事状况,并激发他们顽强拼搏、振兴国家的热情,从而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在军训中普遍开展的解放军优良传统教育,可以使学生学习到为祖国、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有助于他们在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相冲突时,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而培养大学生树立勇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国防教育可以成为组织大学生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内容的民族精神教育的有效载体。国防教育所要培养的国防意识正是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为内容,以国家防卫问题为中心的理性意识,是中华民族精神中最重要的精神支柱,是国防赖以确立的精神根基。通过国防教育,可以更加激发起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社会主义的高尚情操,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发扬光大。 国防教育可以成为组织大学生开展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的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国防教育可以成为对大学生深入进行以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国防教育所依托的学科体系是军事科学。现代军事科学是一门范围广博,内容丰富的综合性科学。学生学习军事科学,不仅有利于开阔眼界,扩大知识面,而且有利于他们打破专业学习的思维定势,拓展思维空间,进一步提高其创造力和综合思维能力,促进科学素质的提高。军事科学知识本身所具备的前沿性、神秘性还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军事科学本身就是人文社会科学,学习军事科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总之,通过国防教育,有助于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的不断提高,成为“会做一切工作的人”、“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以及“高度文明的人”。 二、高校国防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我国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高校国防教育对于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具有其他任何学科门类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对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起着特殊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高校开展国防教育,首先就是要对青年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大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军队的深厚感情,树立为国家和民族献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政治思想工作是从我们军队里出来的,是我们军队的看家本领。”开展国防教育,可以改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大学生的视野,极大地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开展国防教育也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通过开展国防教育,参加军事训练,可以有效地提高大学生的身心素质,增强大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荣誉感。因此国防教育有利于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首先,高校国防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上具有一致性。高校国防教育的内容紧紧围绕着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长期和根本的目标和任务。因此,高校国防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力补充。 其次,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的教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其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培养青年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他们辨别事物,判断是非的能力。高校国防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从根本上抓住了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线,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新时期高校国防教育不仅传授军事理论知识,而且开展军事训练活动。在传授军事理论知识的同时,让学生明白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帮助他们明辨是非,培养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增强他们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使学生立志报效祖国。在军事训练中,培养了学生吃苦耐劳,勇敢顽强,坚韧不拔,互相团结,互相帮助的优秀品质,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等等,都为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配合思想政治工作的展开。 三、高校国防教育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功能 (一)国防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艰苦奋斗的精神 艰苦奋斗是中国无产阶级在为革命理想和美好事业奋斗的长期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不怕艰难困苦、顽强奋斗的品质和作风,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和精神力量。因此,高校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必须要特别强调艰苦奋斗教育,而国防教育则是一种有效途径。首先,集中军训不但使大学生们掌握了一定的军事基础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时间紧、训练强度大、军事化程度高、条件艰苦等困难条件下的集中军事训练,使参训学生既磨练了意志又锻炼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其次,军事理论课的开展能使广大学生得以从我军光荣历史中学到以“老山精神”为代表的“为了祖国不怕流血牺牲、为了人民甘愿付出”的崇高精神,并结合自身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信念。最后,通过中国革命史的学习使大学生们明白当前的安宁和幸福是来之不易的,进而懂得要珍惜机会,抓紧学习,艰苦奋斗早日成为高素质的人才的道理。 (二)国防教育有利于增强大学生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 所谓居安思危是指和平安定环境下人们对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忧患意识和关注,它是国防观念的一个重要方面。国防教育一方面能使学生树立关于战争和和平关系的正确的认识,能清醒的看到世界并不完全太平,各种冲突因素在相当长时期内将会仍然存在,我们要居安思危高度警惕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另一方面,通过中国近代国防屈辱史、革命史、人民解放军军史的教育,帮助同学们了解中国人民革命的历程使其能够更加理性的看待我国的国家安全问题,从而激发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和献身精神,加深他们国防事业的热爱。 (三)国防教育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承前启后的一代,其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当前许多大学生往往只重视自己专业的学习,对其他方面知识则表现出极少的兴趣。这种现象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多方作用的结果。一方面,当前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下,外界充满着对大学生的诱惑,仅仅网络一项已经使一部分学生深陷其中。同时当前通俗文化泛滥,不少学生追逐通俗文化比加强个人修养有着更大的兴趣。另一方面,广大大学生又面临着过级、考证、就业的压力这使的他们对一些课外知识的学习往往能减就减。所有这一切造成了部分学生知识面狭窄和视野狭隘。国防教育则是一种全面的综合性教育,对大学生德智体各方面的发展都具有一定作用。国防知识不仅内容丰富知识覆盖面广而且综合性很强,覆盖了从内政到外交、从历史到现实、从基础科学到当今顶尖科技的多学科知识体系。通过国防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们熟悉和掌握基础军事理论和军事科技知识,既能提高他们的创造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又能带动和促进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巩固,以此开阔大学生们知识视野,改善大学生们知识结构。此外,在艰苦的军事训练中,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普遍增强,这就为造就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打下了基础。与此同时,集中训练过程中通过紧张的队列、战术、射击、拉练等科目的训练对大学生身体素质也是一种极大的锻炼和考验,这也是综合素质提高的一个具体表现。 (四)国防教育有利于大学生拥军意识的形成和集体主义纪律观的树立 军队对大部分人来说是神秘的,大学生也不例外,由于对军队的不了解他们往往会对军队产生不客观的认识。部分学生认为部队是艰苦的代名词,认为军人是严肃难以接近的。军训则给了大学生们一次近距离接触部队、接触军人的机会。训练时教官们的纪律严明、忠于祖国以及过硬的政治军事素质往往会感染很大一部分学生,加深他们对军队的热爱和向往并养成良好的拥军爱兵意识,这种亲身感受教育的效果远远胜过枯燥的课本教育。同时国防教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集体主义精神的教育。集体训练、集体活动、集体生活都体现了集体的精神,此外通过不同科目的训练更能体会到团队协作集体精神的重要性。军训实行的是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军训期间各项活动都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安排。这种经历对大学生纪律观的树立极其有效,同时对大学生们将来的学习和生活将会产生积极作用。 国防教育不仅是加强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它不仅丰富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而且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理论方法和工作方法,它的作用是其他教育形式所无法取代的。高校国防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不但可以使学校国防教育更具有长久的生命力,而且也充分发挥了高校育人的综合效益。总之,在高等学校实施国防教育,不仅是法律赋予的一项任务,也是学校实施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是大学生磨炼自己、提升自己、证明自己、成长进步的重要机遇和平台。
公共经济论文:城乡公共经济协调发展的思路与手段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平衡城乡间各种公共产品的投入,实现城乡之间公共品结构的合理化 农村公共产品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存在外溢性经济效果的特性,其供给效率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正常生活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公共产品数量短缺、质量不高是当前农村公共财政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因此,应调整公共财政资源配置格局,着力解决好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问题,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实现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途径和前提,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平与公正的体现。当前要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一是尽早确定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不断提高预算内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教师收入水平等措施,使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全面提高;二是对贫困、边远学校的资金扶持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贫困、边远学校的经费投入,通过设立贫困、边远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做到贫困、边远学校建设资金优先安排,重点保证,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三是对弱势群体学生入学的补偿政策。 高额的医疗费用和农村薄弱的基本医疗体系成为中国农村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农村医疗卫生仍面临着投入不足、效率低下、保障缺乏、公共卫生薄弱等主要问题。首先,政府应增加对农村基本医疗体系的支持力度,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要合理安排农村卫生机构经费和建设资金。其次,农村卫生改革的核心是加大乡镇卫生院改革力度,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乡镇卫生院是开展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主体,承担着农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三是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重点做好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新农合制度的受益面,增强新农合制度的普惠性。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农村社会保障的构成,首先,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比,农村低保制度具有更加明显的贫困指向特征,是由政府直接对城市贫困人口给予“兜底”式定期定量救助。因此,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的“应保尽保”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首要目标。为此,应改变主要靠地方筹集农村低保资金的做法,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投入,保证支出需要。其次,重点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农村医疗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以农民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客观上说,政府的投入水平还是较低,应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通过构建这样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有利于实现城乡平等,促进社会公平,而且有利于协调城乡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此外,应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基础设施落后是重要原因。为推动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政府应逐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当前要抓住新农村建设机遇,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切入点。首先,应将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乡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投入,列入各级政府的预算支出范围,改变乡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靠向农民收费和集资来解决的现状。其次,中央和地方要集中财力,以直接投资的方式,为大中型防洪工程、灌排工程、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林工程等方面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第三,推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带动农村环境建设。以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正在深入开展。要实施城市带动农村,将完善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纳入目标,总结已有经验,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小城镇和村庄,引导城市骨干市政公用企业引领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 (二)完善公共资金的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有效监督 长期以来,农村公共资源的使用过程,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缺乏规范的监督,没有实行专门统一的管理,经常被挪作他用,造成了公共资源的管理混乱;二是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中间环节较多,公共资金被一层一层“过滤”,公共产品被层层加价。三是在生产和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竟相攀比,导致农村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低下和增长无序,增加了对农村公共资源的筹集需求,提高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农民负担加重。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公共产品供给监督机制。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的监督,实行专门统一的管理;二是减少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中间环节,确保公共资金提供到位,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三是必须及早完善农村的管理体制,确保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和维护管理,通过建立维护管理的责任制度等手段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正常管理和维护。 (三)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机构的人才结构 政府作为传统的公共产品提供者,其行为必然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产生影响。因此,政府必 须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防止出现追求“形象工程”的自利短视行为,并及时完善自身的财政体制,及早落实用于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资金。同时,政府应该加强自身的伦理道德建设,牢固树立“服务为民”的理念,深入农村,具体根据农村的现实对症下药,防止原本不足的农村公共资源的浪费。同时,通过建立各种激励机制促进高学历人才服务农村,进入乡镇工作,一方面可解决农村基层人才后继乏人,改善服务机构的人才结构问题,另一方面可提升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 (四)建立农村自治体制,加强农民素质培养。 公共财政是宪法政治下的必然形式,没有民主和法治就没有公共财政。公共资源的配置如果不能体现公众的意愿,结果既不会公平也不会有效率。目前我国农民对财政财务的决策权和民主选举权基本限定在村一级,而且这样的重要权力往往把握在少数人手里。由乡政府专断运用公共支出,或按照农村少数人利益配置公共资源,进行收入分配,这样的公共财政制度效率一定很低。建立农村的自治体制,加强农村居民自治的程度,可以提高农村居民建设和维护公共设施的积极性。同时,农村的居民自治有利于完善村民对于自身需要的公共产品的表达机制,有利于村民自主选择需要的公共产品,防止公共资源的浪费。但是,农村的自治必须与政府的外部调控机制并存。农村自治体制的建立,还需加强农民素质的培养。只有通过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才能充分表达自身意愿,才能真正将农村现有的公共产品利用率提高,才能真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城乡公共经济协调发展的技术手段研究 (一)公共支出手段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应改变现有的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将农村纯公共产品全部纳入国家预算支出范围,由“依靠农民自身”转向“以政府为主”的模式。其支出手段是:一是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范围和责任。目前中央应主要从事跨经济协作区的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农业基础科技成果推广、农业环境保护、农业信急网络建设、农业基础科学研究以及与国防建设有关的民兵建设、与国民素质相关的义务教育等。地方政府应主要从事本区域内的农业基础性及社会效益较显着的项日的投资及管理。二是调整财政和国债投入结构,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增加国债资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数量和比重,使农村能够获得较多财政资金,由此为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提供资金保障。三是政府在税收、补贴、贴息等方面对民间投资给予优惠和鼓励,以吸引民间资金投向农村。 (二)公共收入手段 提供农村公共物品的资金来源渠道包括财政渠道、市场渠道等。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预算内支持农村公共产品生产和建设方面的筹资作用在下降,而地方财政预算内筹资渠道的地位在增强。为此,在财权划分上,要加快地地方税制体系的建设,扩大地方财源,同时建立规范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以平衡各地区的财力差异,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均等化。此外,可利用资本市场筹资,或成立旨在推动某项公共产品生产和建设的专项发展基金,或利用减免税收和给予信贷优惠等政策,调动经济组织增加对公共产品生产的投入。 (三)财政投融资手段 资金问题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核心问题。因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且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较大,仅仅依靠有限的财政投资,往往力不从心。从现实的矛盾和问题出发,统筹城乡关系的重要措施是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形成一个完善的、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多渠道融资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体制。通观世界各国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经验,大体上有以下几种融资渠道:一是完全在公共财政的制度框架内解决,这是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供给公共产品的方法;二是由政府和私人通过谈判的方式联合供给公共产品,这种公共产品通常可以通过清晰界定产权赋予私人部分收益权;三是由私人提供政府补贴的方式;四是完全由私人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现阶段,我市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应坚持政府融资为主,引入民间资本,采取政府与私人供给或由私人供给、政府给子适当补贴的形式,多方面筹集资金,以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大量资金需求。近年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民营化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特别是东部发达省份民营供给地方公共产品情况较好。大量的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农村公共产品的民营化供给、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解放了思想、扩大了供给量。但公共产品供给民营化既需要一定的范围和界限也需要完善的条件作保证。因此,我们应在广泛的推进农村公共产品民营化进程中,具体做到:一是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拓宽民营化供给的地方公共产品领域;一是切实控制地方公共产品民营化供给的质量和数量,确保民营化供给的地方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保证我国地方公共产品民营化供给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四)转移支付手段 财政转移支付对保证农村地区基本公共需要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在实现城乡统一税制的过程中,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造成政府财政收入的减少,县乡一级农村公共财政的困难。并且,鉴于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因此,有必要通过中央、地方事权的重新界定,扩大转移支付的范围,增加转移支付的数量,建立针对农村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框架,促进地区间的均衡发展。目前中央对省的转移支付制度正在逐渐向规范化的目标靠近,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进一步加大中央对贫穷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省市一级财政对区县的转移支付办法,从而保证基层政府有足够的财力。目前对乡镇政府的一些支出如农村教师工资应实行县级财政统筹,农村的社会保障开支实行省级统筹,以减轻乡镇财政负担;中央应加强对农业的专项转移支付。 (五)公共品提供机制的创新手段 众所周知,一方面是广大农村地区日益膨胀的公共产品需求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公共产品依赖性的不断增强,一方面是税费改革后形成的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釜底抽薪”之势。目前的关键在于:尽快构筑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体制。这一新型供给体制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按照戴维一伊斯的观点,公共决策在本质上是关于社会价值的一种权威性分配活动。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多由上级政府部门根据政府政策直接决定,基本上不反映农村居民的真实需求,造成了实践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的结构失衡问题。这种结构失衡表现有:一是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投资建设快,如各类达标升级活动、小康工程等,而许多见效慢、期限长、具有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不大愿意提供或提供得很少。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建设很快,而像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发展的综合 规划和信息系统等“软”公共产品却不愿提供或提供很少。农村公共产品供需矛盾反映出公共决策不合理导致的社会资源分配的扭曲。因此,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重建,必须首先解决决策权的配置问题。为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应采取政府与农民共同决策的模式,它包括“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过程和“自上而下”的主体选择过程、资源配置过程和项目分解与实施两过程。其次,供给什么,供给多少,是由需求决定的。从农民自身的需求出发,保证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建立农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公共需求的机制,由全体村民或农民代表对本社区的公益事业进行民主表决,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上的“自下而上”。既可以使农村推行的“村务公开、财政公开、民主理财”的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又可以保证公共资源或公共产品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杜绝贪污浪费的发生。 2、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机制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各种层次的公共产品的供给应主要由省以上财政提供,地市级财政适当配套,县乡财政暂时不予考虑。这样做的理由在于:第一,分税制后的省以上财政较为充裕,尤其是中央财政的“两个比重”上升较快;第二,中央、省级机构改革较彻底,财政供养人员大幅下降;第三,县乡机构改革普遍流于形式,改革不够彻底,大多数县乡仍以“吃饭财政”为主,而且,前述分析表明,县乡财政普遍负债严重,根本没有足够的财力提供辖区内的农村公共产品,尤以中西部地区为甚;第四,以村落社会为基本特征的农村社区更不能作为社区性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因为过去几十年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农民为建设国家已经付出的太多太多,现在该是国家建设农村、回报农民的时候了,而不能再让农民自己出资建设家园。 公共经济论文:探讨强化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关系影响 一、公共经济管理影响民生的核心作用 优质的公共经济管理,对体现社会公平、改善民生、维护公民权益能够发挥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社会健康成熟发展的显着特征在于,不仅可以实现公共需求的优化提升,还可以做好产品与服务的合理分配。新时期,公共经济发展中全覆盖、优质共享、民生改善的实践目标逐步被重视,以政府组织为核心,全面提供优质公共产品、优化公共服务已经成为核心任务。 发展公共经济可有效满足民生需求,其内涵以及范畴伴随社会发展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持续拓宽,由传统生存需求,逐步丰富至劳动保障、卫生服务、教育管理等综合需求层面,令改善民生逐步变为当前保护民众利益,实现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根本。政府开展公共经济管理阶段中,需要承担优质服务、提供产品、统筹财政支出等重要职能,契合民生需要。因此应由从多层面入手,制定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策略,方能真正改善民生,满足大众需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持续发展。 二、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理生的影响 (一)公共产品服务可全面满足民生需求 改革开放进程的持续深入,令民众不再仅仅满足于生存水平的提升,更注重教育、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核心需求。而公共经济管理中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则较难跟上需求的扩充步伐速率。基于教育、保障服务与医疗事业呈现的外部产品特征,虽然部分内容可以通过私人经济实现,但最为核心有效的供应方仍旧为政府机构。因此,只有政府全面服务社会,优化公共产品管理,方能真正满足大众需求,改善民生。 (二)公共经济职能可推进公平发展 改善民生,并非是部分人群受益,而应是大群体、甚至是整体群众的受益,是全社会生活水平的优化提升,即体现良好的公平性。为此只有借助政府力量,做好市场资源的优化协调,方能实现优化民生。 (三)公共支出能优化市场调节 公共产品的全面供应,需要政府机构提供合理的补助管理模式。由效率以及公平的角度来讲,较为契合的是,政府组织可通过间接生产,扮演好掌舵人的角色,借助市场秩序的有效管控协调,采用有效的支出预算管理规划,对经济实现刺激影响,进而营造公平有序的公共产品管理供应环境,吸引多方参与实践活动,进而通过良好的公共支出模式,实现市场的优化调节。 (四)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实现法治化公共经济管理 为优化改善民生,公共财政制度应予以全面完善。当前显着的民生问题在于供应有限,因此应优化调节财政支出体系结构,有效缩减非公共性投入支出,使服务投资向着公共服务的模式发展,并将重点制定为公共教育服务、社会与医疗保障服务,扩充公共投入至民生范畴领域之中,全面给予公共产品服务以有效的支持,方能优化改善民生,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为完善制度保障,应持续丰富公共事务,合理应对逐步复杂多元的公共问题。政府机构也应持续优化公共经济的实践管理效率,合理应用法律工具,实现公共经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完善法规体系,组织开展规范的公共经济实践活动,将法律体系引入其中,做好公共经济实践与权责职能的明确规范,令公共经济真正的依法、守法,实现预期目标,在制度层面上全面保障民生利益。 三、强化公共经济管理,优化改善民生 为全面改善民生,保障公民利益,公共经济管理还应明确同改善民生的核心联系,并基于改善民生的核心诉求实现优化调节。政府机构应合理转变工作职能,健全公共服务模式,优化公共服务管理。政府应承担起必要的满足民众公共需求的核心职能,将公共资源有效的倾斜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层面,进而推进社会事业的全面、持续优化与民生的良好改善。 同时,还应提升公共政策的合理公平性,实现科学决策,引入民主化管理,完善群众积极参与制定并监督决策的科学管理制度。应通过全面调研、综合评估、合理决策、有效执行、优化监督管理,通过政策保障推进社会各类资源的合理公平应用与分配。 财权向中央集成、事权下放的管理模式,将令保障事业、服务管理以及公共产品服务较多得由地方政府部门担负。基于其财政能力的限定,以及融资渠道的有限,会对公共事务产生不良影响,降低公共产品服务的整体质量与可靠性。为此,应有效提升民生工程的实效性,通过有效划分、明确权责,做好中央和地方的公共经济良好协调、优质社会管理,承担必要的权责,方能提升公共经济管理水平。再者,为维护大众合法权益,应注重群众诉求表达,拓展政务公开。应在进行公共利益管理以及事务决策制定阶段中,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创建有效的公众表达诉求、传达信息的良好制度,发挥媒体桥梁作用,丰富舆论渠道。民生决策管理中,应真正令大众全面参与,通过开放研讨,明确各方利益需要,全面改善民生,实现科学发展。 四、结语 总之,强化公共经济管理非常重要。我们只有明确公共经济发展同改善民生的客观关系,研究民生经济的重要影响作用,方能真正地体现民意,服务大众,提升公共经济核心水平,实现共赢发展。 公共经济论文:对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中的教学研究 公共经济学作为公共管理类本科阶段的公共基础课,其在公共管理专业教学中的学科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公共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它的教学对于提高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不同层次的学生理解与关注公共管理实际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维模式。〔1〕然而,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实践出现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将直接影响其教学效果。本文针对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对公共经济学教学问题作出基础性框架分析,可望对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产生一些有益启示。 一、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对公共经济学的学科再认识 公共经济学脱胎于财政学,在与政治学交叉后又分支出了政府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与财政学、政府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同时与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管理学、伦理学等也有着交叉、渗透和关联。 根据最一般的定义,公共经济学是对经济效率、分配和政府经济政策的研究。这一学科包含的主题相当分散,如应对外部性存在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逃税的动机分析,以及对官僚决策的解释。为了涉及所有这些方面,公共经济学已经从原先仅仅注重研究政府征税和支出,演变为现在关注政府与经济互动的每一个方面。公共经济学试图同时理解政府如何以及应该做出什么决策。〔2〕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经济、效率、科学和理性作为公共部门管理的价值取向,凸显管理技术和专业管理在公共部门与公共领域的运用,认为公共部门应引入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模式和思想。〔3〕信息不对称和经济人行为往往使得公共产品提供者抬高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抑或通过权力寻租以谋取部门和私人经济利益,加上政府经济活动的成本软约束带来公共部门高昂的运行成本,致使公共部门效率低下。针对这些弊端,新公共管理的倡导者呼吁必须革新与再造公共管理的流程和模式,于是管理学与经济学开始强强融合,相互渗透。〔4〕基于这样的背景,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的教学中也因此就显得非常的必要和重要。 公共经济学是以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经济活动及决策过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学科。〔5〕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作为公共管理类公共基础课的公共经济学学科有其特定的属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了解它的特定涵义:第一,它是一门经济学,但却不同于传统财政学仅着重制度描述,而注重运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第二,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活动,不包括政府使用经济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的间接调控行为;第三,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活动的决策机制,突显公共产品与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容;第四,活动的主体是政府,但同时也包括公共企业和其他公共部门。 二、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公共经济学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公共部门从事经济活动的方式方法、主要经济效应及其与社会管理目标的关系,研究体系以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两大理论作为支柱,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收支、预算管理、公债管理、收入再分配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为主要内容。 目前,在公共管理类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存在问题较多,如教学目标比较模糊、教学内容与专业特点衔接不够、缺乏专门针对公共管理类的本科教材、教学模式单一、学生知识背景不同造成接受程度不一、考核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不过最突出的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不尽人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从学生层面来讲,在学习过程中,公共管理类学生普遍感到这门课程理论性很强,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而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文科出身较多,他们对公共经济学中出现的模型公式以及数理推导理解上存在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对政府经济行为及其经济社会效应的正确理解,也因此降低了同学们对公共经济学的学习兴趣。另外,公共经济学的先修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公共管理类本科生接受的西方经济学多是在一个学期讲完,而经济类本科生往往用两个学期来讲授,因此公共管理类学生的经济学思维训练和熏陶方面不如经济类本科生那样规范和熟练,加上公共经济学教学内容体系庞大,综合性较强,这也无形中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而影响了教学效果。从教育工作者层面来讲,由于公共经济学在中国尚属一门崭新的学科,多数教师对其教学目标还不是很清晰,对教学内容体系的认识与把握尚不够清晰准确,教学方法的运用还不够科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阻碍了该学科合理的理性发展。这就要求公共经济学的教育工作者对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思考,拷问我们现行的教学体制,建构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探讨适用于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公共管理类学生的公共经济学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直面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建议 笔者在高校从事公共管理类本科生公共经济学一线教学多年,从教学实践中有一些切身体会,认为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效率的提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联动: 首先,应根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就业取向制定不同教学目标。例如,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取向: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从事人事行政管理工作与其它相关管理工作者居多,当然也有诸多选择继续深造。因此,我们可以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扎实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在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方面的职能及其原理,学会分析政府现行的公共政策目标和原理,着重培养学生敏捷的思维、组织协调能力与良好的沟通交流技巧。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当然也有不少选择继续深造的。因此,该专业的教学目标可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职能、相关公共政策及其原理,了解政府税收制度和政府管制制度,擅长组织协调、规划及人际交流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政府机关、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与管理,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也不少。因此,我们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支职能与原理,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安排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税收、预算、公债、国家管制等基本原理与制度,着重培养扎实的理论分析能力、良好的社会沟通与实践能力。当然,在总体教学目标上,还应体现多维度,使学生对公共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学会观察公共经济问题,培养分析解决实际公共部门运转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其次,不同专业教学内容应灵活设置,体现不同的教学重点。依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教学目标,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税收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政府间财政关系等内容;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财政政策等内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公共收入理论、预算管理、公债理论等内容。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公共经济学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把经济活动思维与公共管理问题结合起来。对于本科阶段的教学应该让学生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的同时,学会应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公共管理问题。一般公共管理类的本科生都已经学过初级的西方经济学,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但是并未真正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公共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更要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思维惯性。 第四,必须合理区分公共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学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等的不同。我国的财政学教学往往以制度描述为主,教学的重点多是放在用经济学原理分析财政现象上。而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要凸显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学科外延上要着重分析如何建立廉洁高效同时又兼有地方与中央两个积极性的政府公共部门,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在教材编写与选用时审慎选择。与此同时,也应在公共经济学的考试方式方法与考察重点上有所侧重。 公共经济论文:谈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的关系及其发展趋势 【关键字】财政学,公共经济学 一、引言 近些年来,国内某些学者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而以“财政学”(Public Finance)和“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公共部门经济学”(Public Sectors Economics)等名称命名的译着和着作很多。国内的一些学者,如陈共、平新乔、张馨、高培勇、郭庆旺、杨志勇、华民等都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等学科之间的关系有比较深刻的分析。从国际上看,关于两者关系及其发展趋势的论述比较详细的主要有《公共经济学手册》第一卷,由《国际税收和财政》杂志在 1994年发起的一次关于公共经济学的未来发展趋势的特刊及由《公共经济学杂志》在2002年的一次纪念其创刊而由一些顶尖级的经济学家关于公共经济学发展的总结分析。此外,由于引进的西方文献越来越多,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前景的认识也逐渐深入。 二、问卷的评介与分析 本人于2005年元旦前后向全球部分大学的从事财政学或公共经济学研究和教学的经济学家就“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及其发展趋势”为主题进行了全球性网络调查。我的问题是:“您如何看待财政学(Public Finance)和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前景?”。本次调查受到来自这些经济学家的数十份电子邮件。这些邮件反映了他们对我所做的调查课题的认识。本文就是选取了部分代表性的经济学家的回信(见附录①)和一些经济学家发表的论文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和发展趋势进行了简要的评介。 詹姆斯?波特巴教授认为,财政学主要是与税收及其相关问题等筹集收入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在税收方面,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了大量的与支出政策相关的问题。他认为,医疗保健和医疗援助以及残疾人保险和失业保险都是属于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也是他感兴趣的问题,但这些问题不属于财政学的领域。 他附件的文章中研究了公共经济学30年(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取得的成就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公共经济学是研究政府经济角色的一门学问。因为这一角色在不断地变化着,所以公共经济学也成为一个持续演变的领域。一些核心问题被持续关注,例如对不同商品的税率结构应该如何设置;而还有一些问题,例如对发达国家老龄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如何进行改革才是最优等等,最近才成为研究的中心。经济学其他一些分支领域的理论与实证进展为公共经济学提供了新的视野,推动了对其中一些长期存在问题的研究。反之,这一领域出现的问题又推动了新的理论与应用研究。 近30年是公共经济学迅速发展的一个时期。理论和经验上的重要新成果大大提高了我们对诸如各个税种的效率和归宿这样的核心问题的理解,以及对社会保障项目的经济效应以及最优的制度安排的认识。在公共经济学相关经济理论以及支持复杂政策评价的实证分析等两个方面也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在过去的30年间,公共经济学的各个不同部分的进展有快有慢。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主要的研究进展是经济理论在次优税制设计问题上的应用。在70年代晚期以及80年代,家庭和企业数据库的出现促成了人们对税收激励以及其他因素如何影响经济人行为问题的探索。继而公共经济学的经验研究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很多应用计量经济学家也把他们的研究兴趣转向公共财政问题。90年代,实证政治经济学和相关领域的迅速扩张尤为显着。 公共经济学中的很多应用研究越来越深入,这促使了这一领域里几个二级专门学科的兴起,诸如老年经济学以及教育经济学。这些领域中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不仅关注那些广布于公共经济学范围内的问题,而且也利用其他分支领域发展起来的真知灼见和方法技巧,例如医疗经济学、人口学以及劳动经济学等。 波特巴认为,过去30年发展变化的重大成果有以下几个方面:所得课税对家庭行为的影响;社会保险项目的激励效应;资本所得税的效率和归宿;赤字和跨期财政政策;财政支出的实证政治经济学;最优所得税和税种的设计以及转移支付等。未来有前途的发展领域则包括了:环境经济学和最适次优政策;老龄经济学;私有化和政府的范围;开放经济中的税收和支出政策;最适社会保险项目的设计;征税与家庭和企业的行为;在生命周期视角中的税收和支出项目以及国防经济学等。 罗宾?鲍德威认为,“公共经济学”这个词语是在20世纪70年代被采纳来取代财政学的,这是因为财政学这个词语似乎是太狭窄了。特别是,许多学者认为财政学太多地集中在筹集收入(税收),而公共经济学则是一个范围更加广泛的词语。公共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包括了政府在税收、支出、社会保险和管制等所有的制定政策问题。人们认为财政学这个词语太狭窄了而不能代表本领域的更广范围的研究对象。然而,这两个词语现在都被使用着。他猜测这大概是英语的一般常见问题,有很多词语都有大致相同的意思。 拉本德拉?扎哈认为,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有相当大的部分是重叠的。但是,财政学的研究范围是太狭窄了。财政学几乎是完全研究政府预算的操作(尤其是税收和支出),而公共经济学涉及的更多的是公共部门对经济的干预,它包括了诸如管制和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财政学权威理查德?马斯格雷夫的《财政理论与实践》是全球各个大学 本科生普遍使用的教材,是财政学的经典着作。马斯格雷夫1959年出版的《财政学原理》提出的财政“稳定宏观经济、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的三职能说成为后凯恩斯经济学政府干预经济的代表观点,是现代财政学的奠基之作。他在回信中指出,他写的《财政理论与实践》是30年前完成的着作,他尽管已经94岁高龄,仍然关注财政学的发展变化。他称,他非常后悔看到了财政体制所发生的显着转变。他那一代人还认为财政的建设性和积极作用是对市场的必要补充,应该尽可能少的干预市场。但是,马斯格雷夫一直坚持不懈地认为,公共物品、公正和有效的税制以及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增长中的经济作用是在财政学中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基本观点。他认为,“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显然是有着明显差异的。财政学仅涉及到公共政策的财政工具;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了贸易政策、反托拉斯政策和各种形式的管制等所有的工具。他也注意到,许多问题可能是需要许多工具才能解决的,所以,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可能不存在显着的差异。同时,还有通过共同的预算政策将一串财政工具合并起来的情况。 马丁?费尔德斯坦称公共经济学的研究出现了转型。他认为自己当初入门学习的理查德?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学原理》(1959)开启了财政学的新纪元,但是,计量经济学研究方面论述的不足反映了当时该领域的研究状况。同样,马斯格雷夫只是讨论了政府支出的一般原则,其经典着作没有论及政府支出的具体方面,而这也就成为以往30年中公共经济学研究的课题。在论文中,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交替使用的。 他认为,20世纪60年代和20世纪70年代财政学理论方面的这些发展其重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它们在许多重要的财政学问题上,对庞大的专业思想体系进行了分类。尽管它们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是表明了一些早期观点的各种错误,提供了基本的分析见解。第二,他们吸引了一代优秀的大学生转向公共经济学领域;其中大部分学生并没有继续理论研究,而是完善了财政学理论基础,这种新理论的严谨性对他们的实证研究是有益的。 公共经济学方面实证研究的发展将过去30年的研究与以往所有研究区别开来。20世纪60年.代后期与20世纪70年代早期出现了高速计算机、可以依赖的经济计量软件和可读大量数据的机器。这些发展,复杂的经济计量技术和标准装备的大学生对公共经济学实证研究的革命都是关键性的。对税收的计量分析研究成果等实证研究深化了我们关于税收对个人风险影响、税收对公司融资政策的影响以及在经济增长背景下分析税收问题的意义的理解。 财政学研究这种演变的第二个主要方面,一直就是扩大研究主题的范围,它涵盖了政府支出和税收。研究焦点的转移无疑是因为受到政府支出大量增加的刺激。财政学领域因此从研究为基本的政府服务融资的税收转变到公共经济学领域,看到了更宽范围内政府支出的效果。政府支出增加的大部分是为了社会保险项目,公共经济学方面的研究正好与之呼应。社会保障养老金、事业保险、工人的补偿金、老年保健医疗和穷人医疗补助计划的增加给理论和实证研究增添了新的内容,成为研究的主要对象。20世纪70年代,对稳定政策的分析已主要转向宏观领域,更加强调金融政策,而不仅仅研究通过改变预算赤字和盈余的财政刺激的各种变量。然而,财政学研究如何利用税收规定(如投资税收抵免和折旧扣除)以反周期的方式来刺激企业投资。财政联邦主义也成为了公共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即分析这些政府如何选择它们的税收政策和支出政策,更高一级的政府政策(包括地区财政补贴和匹配财政补贴)如何影响这些选择,以及税收和支出方面形成的地区间差异如何影响私人部门的为政府计划的效果。 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向,马丁教授认为征税和支出问题将继续对公共经济学研究提出挑战。 哈威?罗森的《财政学》目前是全球最受欢迎的教材之一。作为马斯格雷夫和费尔德斯坦的学生,他在其《财政学》教材①的前言中写到:“财政学领域已经与上一代有很大不同了。在理论方面,财政学的主要成就之一就是将对政府开支和政府的分析用基本的经济理论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了。一个主要的例子就是最适税收(optimal taxation)的文献。最适税收就是试图使用标准的经济工具而不是根据一套特别的税制设计原则为政府的财政行为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实证方面,最为激动人心的发展就是为了理解支出和税收政策如何影响个人行为和政府本身如何制定政策而广泛应用了计量经济学的工具”。他认为“财政学的发展都是充满着歧义的”。但是他坚定地认为,财政学就是公共经济学或公共部门经济学,是分析政府征税和支出政策的一门经济学学科。 河野正道教授认为,日本的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公共经济学的父母是金融(父亲)和福利经济学 (母亲)。公共经济学研究的是次优、公共物品定价、最适税收、最适补贴和外部性等问题。公共经济学涉及的是效率和微观经济特征的问题。而财政学(日本语) 则在某种意义上涉及的是宏观经济问题。按照他的理解,财政学是金融(融资)学的一部分,是日本语中很传统的财政学(日语)。现在,金融(融资)不仅仅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财政学,也是私人企业的财政学。这就是为什么它们使用这些词语的原因。他认为,财政学专门研究政府(公共部门)的融资活动。 此外,法国已故着名经济学家让-雅克?拉丰也认为,公共经济学是研究在经济领域中政府如何干预的一门学科。它是在20世纪50年代由财政学逐步发展起来的,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独立的学科,其标志就是1971年创办了《公共经济学杂志》。 总结几位经济学家的观点,他们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关系的认识也是存在歧义的:(1)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一回事,都是研究政府作用的,只是题目的变化而已,“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相互替换使用的。(2)存在传统财政学和现代财政学的区分:传统财政学主要研究政府收入,特别是税收方面,而现代财政学则更多地以政府开支为研究对象。(3)公共经济学是从财政学演变而来的,并且是在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创建的;(4)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有很大不同。财政学研究政府的收支活动;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除了政府收支之外的其他方面的问题,比财政学宽广。财政学主要研究的是宏观问题,而公共经济学则侧重于微观问题。 三、借鉴与认识 国外这些学者的观点对我们国内学者认识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笔者认为,当代国内的经济学范畴中,“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实际上是一回事,公共经济学和财政学是一脉相承的。首先,无论是研究内容还是在研究方法上已经大致趋同。其次,不论是章节的安排还是对问题的讨论,基本上都是对“国家 (或政府和公共部门)经济活动的研究”,尽管在某些细节上有所侧重,但是,相比古典政治经济学中“财政学”仅仅研究“国家和君主的收入”来说,“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都把研究重点转向了“政府(公共部门)收入、政府(公共部门)支出、政府 (公共部门)财政政策以及政府(公共部门)收支和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上来”。笔者认为,当代“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都是兼容并蓄的,融合了经济学和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因此,当代“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并没有质的区别,而作为名词和概念来说,英文Public Economics能够涵盖更多的经济研究领域和范畴,用它代替英文Public Finance(公共融资)成为“研究国家(政府和公共部门)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科学” 也是经济学发展的趋势。就像早期的经济学 和现当代经济学,其研究的内容和方法也是不同的,甚至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经济学”依然是“经济学”。当然,不可忽视的是,随着经济学发展的进程加速,学科之间交融、分化的现象也越来越剧烈。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经济学”对宏观财政政策的研究越来越少,而转向微观基础的研究之中。此外,在宏观经济学中所涉及的有关政府融资问题的讨论也逐渐从“公共经济学”中脱离出去,成为宏观经济学研究的主要范畴。但是,就此否认“公共经济学”和当代“财政学”的一致性结论,笔者认为可能有失偏颇,毕竟这只是学科发展的演变过程,而没有涉及到理论上质的区别 公共经济论文: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 [摘要]本文从需求角度出发探讨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认为公共需求是研究公共经济的逻辑起点,是公共经济存在的根本依据。公共经济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并不是源于市场失效,而依赖于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市场失效只是为公共经济的扩展和延伸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关键词]公共经济;社会公共需求;公共产品 公共经济(public economics)是随着政府经济活动的迅速扩展——从财政收支活动扩大到直接介入生产领域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公共部门生产,宏观经济学与福利经济学的发展而兴起的、以政府经济行为的效率与公平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学科。传统的财政学主要研究政府的收入问题,与其相比,公共经济学不仅大大拓展了研究领域——增加了政治过程和政府行为的分析、公共支出的分析等,而且改进和完善了研究方法。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些着名的公共经济学大师如马斯格雷夫等纷纷以公共经济替代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这种改变意味着财政学科随着经济理论的发展而发展,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一、问题的提出 1.关于公共经济存在依据的两大理论 关于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西方主流观点认为是市场失灵。该观点以福利经济学为基础,以市场失灵为逻辑出发点,把提供公共物品作为公共部门活动的基本内容,把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作为活动的目的,把公共选择作为公共部门决策的政治过程,形成了以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的财政理论。从亚当·斯密开始,英国学者的传统思想认为,市场是主导,而公共部门是一种例外,只有产生特定的市场缺陷才需后者介入。如亚当·斯密认为受多种力量和动机驱使的人类,在“看不见的手”的支配下相互交往,产生合乎社会需要的结果。欧洲大陆经济学家的传统思想尤其是德国经济学家的传统思想,则是从两方面来看经济体制,认为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天生是平等的,如谢夫勒提出了“按比例满足”公共需要和私人需要的规则,但没有成为主流。凯恩斯之后的经济学主流承认现有的经济是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混合经济形式,是以市场失灵或市场缺陷为起点论述公共经济的存在。我国的当代财政学者大多数也持有这种观点,如张馨等学者就从市场失灵出发提出了要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该派观点是从供给角度为公共经济寻找理论支持,探讨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事实上,市场失灵只是为公共经济的存在提供了一种可能,但并不是必然,而公共产品只是公共需要的表现形式,以其作为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存在缺陷的,这在后文中将加以详细论述。 关于财政存在的依据另一种观点是由社会公共需求论提出的,该派学者认为财政存在的依据是社会公共需求。这一流派,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共鸣,何振一是社会共同需要论的提出者。他指出:“所谓‘社会共同需要’,区别于生产单位、集团和个人的需要,但不是这些需要的简单加总,而是马克思所说的一般需要。它是‘社会’的共同需要而不是任意的‘共同需要’。”他认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形成的社会集中化的分配关系,这就是财政范畴的一般本质或内涵……”社会共同需要论在80年代初期风行一时,很快就冷却下来。这是由于在当时的经济体制下,没解决财政的“公共性”与“阶级性”同一的问题,但它以“公共性”问题作为核心问题来研究,具有很重大的意义。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渐确立,我国财政学者开始探寻传统的财政理论与西方公共财政论的共同点,力求找到一个最佳切入点实现双方的融合。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共同需要论又重新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有的学者认为“共同需要说实际上是建立在公共产品理论基础上的”,“90年代之后,共同需要说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而有的学者则假设“在共同需要论的基础上发展公共财政论很可能是中国财政学的发展趋势”。 2.本文观点 本文认为,公共经济存在的根本依据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我们试图从需求角度即从社会公共需求出发来分析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基本逻辑认为:社会公共需求的客观存在是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公共经济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而市场失效仅仅为公共经济的扩展和延伸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这里提到的社会公共需求不同于社会共同需要论的关于社会公共需求的定义——其理论基点认为财政是一种分配关系,而现代财政理论已经普遍认可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具有三大职能的观点,本文研究的社会公共需求是一种集体性消费,具有了新的内涵,有了新的发展。 人类社会的需要,可以分为私人需要和公共需要两大类型。前者是指作为社会公众集体中的个体对产品和服务的需要,消费者通过支付货币购买商品和服务得到满足,这种需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我们首先采用排除法对社会公共需求进行定义,即公共需要是相对于私人需要而言的,是除私人需要以外的需要。显然这个定义忽略了公共需要源于私人需要这一特性,也没有揭示出公共需要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因此,我们对这个定义作初步地补充: 一是公共需要源于私人需要,并且是私人需要的有机合成的集合体(不是私人需要的简单加总)。 二是社会公共需求是社会公众的共同需要,与私人需要相对应,公共需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对于任意一个给定的需要水平,增加额外的一个消费者不会引起为满足公共需要提供的产品的成本增加,即消费者人数的增加引起的边际成本为零。非排他性是指某些人公共需要的满足并不排斥其他人公共需要的满足。 社会公共需求是指公共部门主要是政府以公共产品形式来满足的共有需求。它是共同的私人需要的集合体,通过公共产品来表现,是一种集体性消费。对应于私人需要通过私人产品来满足,公共需要通过公共经济提供公共产品来满足。它可以分为同质性和异质性的社会公共需求,前者是指拥有共同利益——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一致形成的需求共同体;后者是相对于同质而言,是指拥有共同的根本利益,不同的具体利益,多个子集团所组成的集团的需求。社会公共需求在不同社会阶段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同,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主要讨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公共需求。 二、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是公共经济存在的根本依据 1.公共需求与公共经济 (1)公共需求与公共产品 需求是对物或服务的一种欲望,社会公共需求是政府以公共产品形式来满足的共有需求,公共产品只是公共需求的表现形式。正如前面提到的,需要一般可以分为私人需要和公共需要,产品也可以相应地划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私人产品是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公共产品根据其范围不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共产品即纯公共产品,具有消费上的严格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广义的公共产品,除纯公共产品外,还包括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或二者至少有一种存在的产品。结合公共需要的特征很容易得出私人产品不能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结论。 共同的私人需求的有机组合构成了社会公共需求,社会公共需求通过公共产品来表现,公共产品可以满足私人需求,但当公共产品对应于社会公共需求的满足时,其目的具有公共性,不能拿公共产品用于私人目的。社会公共需求必须由公共产品来满足。一是公共产品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本质特征,这使得公共产品所固有的职能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二是私人不可能也不愿意(不含有政治目的)提供公共产品。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人类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这种公共需要的存在,才导致了政府的产生和形成。韦伯和马克思都从公共工程的组织角度阐明了政府存在的原因。边际革命发生后,人们更是逐渐意识到,政府的活动也能带来效用。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对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给出了一般均衡的解释,并指出在满足一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可以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2)公共需求和公共经济 人类与动物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在于人类社会的组织要比任何动物世界复杂得多。正如亚当·斯密强调指出 的,人类社会组织的一个显着特点是分工。经济社会以来,从来没有过私人有效提供公共产品,绝大多数公共产品是由政府提供的,相反是人类自身瓦解了公共供给方式,在私有制产生以前,共同需求——人类的根本需求和具体需求是一致的,私有制产生以后,私人需求才从共同需求里独立出来,在生产力发展到有剩余产品的时候,才产生了对某个物件的独占意识。人类社会的进步在于不断分化、分工,公共权力分散,但公共需求一直客观地存在着。 从公共产品提供的主体看,可以分为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其中私人部门即指市场,而公共部门狭义来说指政府,广义来说除政府外,还包括某些具有共同利益的集团、团体和组织,如民间组织和国际性组织。作为不同的主体,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在理论上都具有参与公共产品配置的可能,但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市场更加注重追求效率,市场不能或不愿承担的责任逐渐由政府承担,公共部门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和市场提供私人产品是专业化分工所决定的,是一种自然属性,是分工规律演变使然。 2.同质性与异质性公共需求的存在形成了公共经济的多层次性 由于个人在收入、文化、信仰和地区等方面的差异,公共需求有群体性差异,难免形成利益集团,整个社会资源是被瓜分的。基于此,社会公共需求可以分为同质性和异质性的社会公共需求,前者是指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一致形成的需求共同体,体现了社会需求的公共性,其实质反映了社会全部成员的共同意志;后者是指拥有共同的根本利益而具体利益不同,多个子利益集团所组成的利益集团的需求,它源于社会需求的私人性,即社会需求首先要能够体现私人的需求。正是因为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具体利益相异,所以有必要选择一种机制去协调各种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暴力机制在现代社会是不文明的;阴暗机制扰乱社会的稳定,是非理性非道德的;社会机制缺乏权威性;市场机制在协调上力量不足;现代政治机制具有强制性和文明性,对少数人执行强制统治,文明的一面体现在民主机制上,在直接民主制下,各个利益集团可以直接投票表达自己的需要,这种方式适应于小范围如社区内;在代议民主制下,通过选择人代表表达自己的偏好,在既定的投票规则下协调利益冲突。可见,政治机制相对而言是最优的,但并不排除其它机制的共同使用。这表明公共需求是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 前文已经论证公共需求是公共经济存在的依据,那么在存在同质性和异质性需求的情况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将如何分工呢?事实上,由于公共需要的同质性和异质性的存在,公共经济也具有层次性。关于公共经济的分权代表性理论有:一是蒂布特的“以足投票”模型,该理论首先从公共产品入手,假定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具有相同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居民会自动聚集到某一地方政府周围,居民的流动性会带来政府间的竞争,一旦政府不能满足其要求,那么居民可以“用脚投票”迁移到自己满意的地区,结果地方政府要吸引选民,就必须按选民的要求供给公共产品,从而可以达到帕累托效率。其实,公共产品只是表达公共需要的媒介,政府采取的行动的逻辑起点不是公共产品而是如何满足公共需要,只有需要得到有效满足,官员的选票才可能得到最大化。二是奥茨在《财政联邦主义》(1972)一书中,通过一系列假定提出了分散化提供公共产品的比较优势,即奥茨“分权定理”:对某种公共产品来说,如果对其消费涉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并且关于该公共产品的单位供给成本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相同,那么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效率的产出量提供给他们各自的选民则总是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的任何特定的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率得多。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更了解其所管辖区选民的效用与需求。也就是说,如果下级政府能够和上级政府提供同样的公共产品,那么由下级政府提供则效率会更高。有关公共经济分权理论的解释,除此之外,还有斯蒂格勒的“菜单”理论和布坎南的分权俱乐部理论等。 从性质上看,社会公共需求从本源上可分为同质性与异质性需求。同质性的公共需求容易推断由较高一级的政府来满足,尤其是全国性的同质性需求,由中央政府来满足;异质性公共需求的存在要求提供独特的公共产品,如果中央政府对社会公众具有完全信息,那么它就能有效满足这两种公共需求,而现实经济生活中中央与公众之间是信息不对称的,地方政府相对而言具有信息优势,更容易了解民众信息和需求,特别是在联邦政治市场,政府官员任命的程序是民众选举的,选民的意志得到了很好的表达,官员对民众的偏好比较了解,能更好的满足异质性公共需求。可见,一般而言,中央满足同质性公共需求,地方政府满足异质性需求,这就形成了公共经济的层次性。 三、市场失灵为公共经济的扩展提供了可能 1.市场失灵与公共经济 市场失灵是指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无法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情况,原因是当商品或服务的边际社会收益与边际社会成本不匹配时,市场无法或不愿意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或提供的数量不能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是一种资源的无效配置状态。一般而言,市场失灵的具体表现有四点:一是垄断;二是信息不对称;三是外部性;四是公共产品的存在。 简单来说,市场失灵一般有两个原因,即市场势力和市场的不存在。(1)市场势力,如果某些人和厂商是价格制定者,那么资源配置一般是低效率的。因为一个拥有市场势力的厂商可能会通过减少供应的方式将价格提高到成本之上,这样用于商品生产上的资源变得不充分了,帕累托最优遭到破坏,出现市场失灵。只有当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成为价格接受者的时候,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才得以成立;(2)市场的不存在。对一种商品来说,如果市场不存在,那么很难预料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实际上对某些商品来说是不会有市场的(如贫困保险,因为其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由于市场的不存在而可能出现的另一类低效率就是外部性,即一个人的行为以一种现存市场以外的方式影响到另一个人的福利的情形。 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都对公众私人需求的满足形成了威胁,而这种威胁却是私人部门很难化解的,于是对于化解此类威胁的需求形成了一种较为隐晦的公共需求,它不同于作为满足公共需求直接表现的公共产品,它的需求层次更高,但却是维护整个经济体持续稳定发展,即最高层次的同质性公共需求的保证。依据公共需求而存在的公共经济,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满足这两种公共需求。 2.市场失灵为公共经济的扩展提供了可能 市场存在失灵并不意味着必然要由公共经济来弥补,市场失灵下的公共需求也并非必然以公共经济的方式来予以满足。在不同经济体、不同经济领域中市场失灵的程度不同,对公共需求的满足造成的影响也不同,因此存在多种弥补方式。对于公共部门而言,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公共需求的满足可以选择通过公共经济来实现,或者通过第三部门来解决。 从市场运行的角度出发,垄断的存在破坏了市场有效竞争的机制,损害了消费者的福利,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破除垄断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也是对公共需求的满足,尽管此类公共需求并不像教育或者国防那样属于显而易见的公共需求,但却影响着每一个个体需求的满足。如果是市场势力形成的垄断,公共部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或在保证 企业一定利润的情况下实行政府限价;对于存在自然垄断的行业,可选择由公共经济进入,或实行由公共部门生产并提供或实行市场化生产由公共部门提供这两种方式。 对于公共产品而言,其本身即直接用于满足公共需求。纯公共产品毫无疑问地要通过公共经济的方式来提供,但可以以市场的方式来进行生产。对于混合公共产品而言,就存在混合提供的问题,要视公共产品的种类和性质来确定公共经济和市场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 对于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而言,情况比较复杂,既可以通过公共经济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易,如在满足“科斯定理”的情形,可以通过界定产权来解决。如外部性中最常见的污染问题,既可以通过公共经济征收“庇古税”的方式,也可以在市场交易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信息不对称更是如此,既可以通过立法来强制披露,或保证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弱势一方的利益,也可以通过公共经济的方式收集并信息。 由此可以看出,存在市场失灵情况下,对于公共需求的满足方式是多种的,并不必然需要由公共经济来满足。换而言之,市场失灵仅为公共经济的扩展提供了可能而非必然。而公共经济本身具有的一些特点如强制性和规模优势,使公共经济满足公共需要这种可能性最大可能地变为现实性。公共经济不是替代市场,而是市场无法直接配置资源的领域和市场无效、低效的领域,是市场效率无法波及的具有市场缺陷的领域。 3.公共经济的扩展是以公共需求的扩展为依据的 100多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机制日臻完善,近几十年里,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市场机制也在不断的发展,而同时各国公共经济的规模和范围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扩张,这并不是因为市场失灵的程度和规模日益加深,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需求的规模越来越大、层次越来越复杂,使得为满足公共需求而存在的公共经济持续扩展。满足公共需求的产品[1],其需求的收入弹性大于1。也就是说,随着社会进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满足公共需求的产品数量和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而这种产品已经越来越趋于非生活必需品。当一个群体的收入超过一定水平,其公共需求就会变得越来越重要,范围也会越来越大,层次也会越来越复杂。 此外,私人部门的日趋完善,使得原有的一部分公共需求可以在市场中得以满足,但又使得一部分原来由市场满足的需求转化为要由公共部门来满足,同时伴随着私人部门的发展引致而来的公共需求骤增。公共经济的扩展也就在所难免。公共经济的扩展同公共经济的存在一样是由公共需求决定的,市场失灵只是为公共经济的扩展提供了契机,而不是公共经济存在和扩展的必然因由。 公共经济的存在、发展和扩张都是建立在满足公共需求的基础之上的。公共经济的范围以及公共经济对市场的影响程度也要以公共需求的满足为限,一方面从公共部门的历史演变来看,公共需求一直客观存在,市场失灵只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出现的;另一方面当今的经济学研究主流是从需求角度出发,以公共需求为逻辑起点,研究如何更好地满足公共需求也成为公共经济的主题之一。可见,虽然市场失效为公共经济的存在提供了可能,但根本性、永续决定的是公共需求。 公共经济论文:论公共经济管理理论研究述评 公共经济管理是在公共经济学拓展和丰富传统财政学研究主题而形成新的学科范式、新公共管理运动掀起的管理主义浪潮在公共部门日益盛行的学术背景下形成的。它是一个多重理念、价值、工具和方法的总和,也是一个多学科交叉重叠、相互渗透的综合研究领域。公共经济管理是为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包括非营利组织、公共企业等主体对自身及授权干预的经济活动的管理。这种管理应体现对公私部门互动方式和范围的合理性考量。当前公共经济学、管理学的理论和研究路径构成了公共经济管理研究的理论来源与基本思路。公共经济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研究领域在理论体系、主要议题的问题导向性研究以及实证分析方面还有待于充实和提高。随着实践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公共经济管理必将朝着更加成熟、完备和规范的学科体系转变。 一、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产生的背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是公共经济学概念和体系形成,新公共管理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时期。在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界深入探讨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公共部门转变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方式的特定背景下,这两股学术潮流齐头并进式的发展深刻影响了政府参与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模式。如果说公共经济学体系的形成拓展了财政学关于政府行为的研究范围、夯实了经济学的理论基础,那么以强调竞争和效率、“引私入公”为主要特征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则是管理主义在公共领域的强力渗透和推进。 继20世纪30年代初的大危机颠覆了市场原教旨主义的信条,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又暴露出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的局限。在对两个理论极端的追从中得到教训的学者和政策实践者们,开始辩证地看待两者的功能和关系,并努力寻求它们之间的合理边界。虽然市场失灵不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必然理由,政府本身也存在失灵,但在纠正市场失灵更有效的机制出现之前,公共部门是唯一可能的选择。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正如瓦格纳定律所揭示的那样,人们对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与数量的需求不断上升,而经济活动与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则日益增强。伴随着公民意识的逐渐觉醒,民众对社会价值公正分配的呼声渐高。这都导致公共部门干预经济活动的范围和程度大大超过了以往。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更是让世界各国不约而同地加强了对宏观经济的干预力度。公共部门参与经济活动和管理社会事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极大地考验着政府经济管理的总体能力 ,使公共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得到前所未有地加强。英国学者吉姆·汤尼森指出,在新形势下,政府的总体能力,尤其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能力是一个经济体成功与否的关键。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给公共管理带来巨大挑战,包括政府在内的公共部门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有关经济管理的新理论范式,以有效回应这些挑战。 在学术背景上,公共经济管理研究的开端和发展受到新公共管理运动掀起的管理主义 浪潮的深刻影响。管理主义以经济、效率、科学和理性作为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强调管理技术和专业管理角色在公共领域的运用,主张公共部门仿效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模式和思想。如果把经济学对其他社会学科的普遍渗透称为经济学帝国主义,则管理由于其在实践中的广泛性和普遍性,也不断为其他学科提供新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路径,是名副其实的“管理学帝国主义” 。新公共管理运动开创的以管理替代行政的趋势,各种以管理命名的学科如雨后春笋般兴起,还有高校里开办的数目繁多、规模庞大的管理学院,都是管理主义盛行的明证。管理已成为继土地、劳动和资本之后的“第四要素”,极大地促进了经济活动的绩效 。 管理学和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两大主力学科,也出现了交叉融合的局面,且融合交叉的范围、领域、层次都有所扩展。在经济管理领域的研究大都兼有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两栖性,几乎难以分清其为纯粹的经济学和纯粹的管理学 。一个简单的 公共经济论文: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中的教学研究 公共经济学作为公共管理类本科阶段的公共基础课,其在公共管理专业教学中的学科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公共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它的教学对于提高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不同层次的学生理解与关注公共管理实际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维模式。然而,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实践出现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将直接影响其教学效果。本文针对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对公共经济学教学问题作出基础性框架分析,可望对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产生一些有益启示。 一、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对公共经济学的学科再认识 公共经济学脱胎于财政学,在与政治学交叉后又分支出了政府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与财政学、政府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同时与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管理学、伦理学等也有着交叉、渗透和关联。 根据最一般的定义,公共经济学是对经济效率、分配和政府经济政策的研究。这一学科包含的主题相当分散,如应对外部性存在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逃税的动机分析,以及对官僚决策的解释。为了涉及所有这些方面,公共经济学已经从原先仅仅注重研究政府征税和支出,演变为现在关注政府与经济互动的每一个方面。公共经济学试图同时理解政府如何以及应该做出什么决策。〔2〕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经济、效率、科学和理性作为公共部门管理的价值取向,凸显管理技术和专业管理在公共部门与公共领域的运用,认为公共部门应引入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模式和思想。〔3〕信息不对称和经济人行为往往使得公共产品提供者抬高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抑或通过权力寻租以谋取部门和私人经济利益,加上政府经济活动的成本软约束带来公共部门高昂的运行成本,致使公共部门效率低下。针对这些弊端,新公共管理的倡导者呼吁必须革新与再造公共管理的流程和模式,于是管理学与经济学开始强强融合,相互渗透。〔4〕基于这样的背景,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的教学中也因此就显得非常的必要和重要。 公共经济学是以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经济活动及决策过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学科。〔5〕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作为公共管理类公共基础课的公共经济学学科有其特定的属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了解它的特定涵义:第一,它是一门经济学,但却不同于传统财政学仅着重制度描述,而注重运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第二,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活动,不包括政府使用经济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的间接调控行为;第三,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活动的决策机制,突显公共产品与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容;第四,活动的主体是政府,但同时也包括公共企业和其他公共部门。 二、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公共经济学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公共部门从事经济活动的方式方法、主要经济效应及其与社会管理目标的关系,研究体系以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两大理论作为支柱,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收支、预算管理、公债管理、收入再分配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为主要内容。 目前,在公共管理类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存在问题较多,如教学目标比较模糊、教学内容与专业特点衔接不够、缺乏专门针对公共管理类的本科教材、教学模式单一、学生知识背景不同造成接受程度不一、考核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不过最突出的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不尽人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从学生层面来讲,在学习过程中,公共管理类学生普遍感到这门课程理论性很强,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而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文科出身较多,他们对公共经济学中出现的模型公式以及数理推导理解上存在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对政府经济行为及其经济社会效应的正确理解,也因此降低了同学们对公共经济学的学习兴趣。另外,公共经济学的先修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公共管理类本科生接受的西方经济学多是在一个学期讲完,而经济类本科生往往用两个学期来讲授,因此公共管理类学生的经济学思维训练和熏陶方面不如经济类本科生那样规范和熟练,加上公共经济学教学内容体系庞大,综合性较强,这也无形中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而影响了教学效果。从教育工作者层面来讲,由于公共经济学在中国尚属一门崭新的学科,多数教师对其教学目标还不是很清晰,对教学内容体系的认识与把握尚不够清晰准确,教学方法的运用还不够科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阻碍了该学科合理的理性发展。这就要求公共经济学的教育工作者对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思考,拷问我们现行的教学体制,建构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探讨适用于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公共管理类学生的公共经济学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直面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建议 笔者在高校从事公共管理类本科生公共经济学一线教学多年,从教学实践中有一些切身体会,认为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效率的提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联动: 首先,应根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就业取向制定不同教学目标。例如,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取向: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从事人事行政管理工作与其它相关管理工作者居多,当然也有诸多选择继续深造。因此,我们可以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扎实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在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方面的职能及其原理,学会分析政府现行的公共政策目标和原理,着重培养学生敏捷的思维、组织协调能力与良好的沟通交流技巧。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当然也有不少选择继续深造的。因此,该专业的教学目标可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职能、相关公共政策及其原理,了解政府税收制度和政府管制制度,擅长组织协调、规划及人际交流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政府机关、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与管理,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也不少。因此,我们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支职能与原理,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安排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税收、预算、公债、国家管制等基本原理与制度,着重培养扎实的理论分析能力、良好的社会沟通与实践能力。当然,在总体教学目标上,还应体现多维度,使学生对公共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学会观察公共经济问题,培养分析解决实际公共部门运转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其次,不同专业教学内容应灵活设置,体现不同的教学重点。依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教学目标,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税收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政府间财政关系等内容;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财政政策等内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公共收入理论、预算管理、公债理论等内容。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公共经济学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把经济活动思维与公共管理问题结合起来。对于本科阶段的教学应该让学生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的同时,学会应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公共管理问题。一般公共管理类的本科生都已经学过初级的西方经济学,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但是并未真正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公共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更要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思维惯性。 第四,必须合理区分公共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学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等的不同。我国的财政学教学往往以制度描述为主,教学的重点多是放在用经济学原理分析财政现象上。而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要凸显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学科外延上要着重分析如何建立廉洁高效同时又兼有地方与中央两个积极性的政府公共部门,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在教材编写与选用时审慎选择。与此同时,也应在公共经济学的考试方式方法与考察重点上有所侧重。 公共经济论文: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公共经济政策分析 摘要 政府需要根据本国资源禀赋和产业竞争力的实际制定和执行灵活的公共经济政策,以使本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方面,美国公共经济政策的变迁为我们提供了榜样。文化产业具有特殊战略地位,它有助于民族文化和价值观的传播与继承,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比较优势产业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政府应通过发挥主导作用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 关键词 文化产业;政治经济学;发展战略 发达国家提升国民经济竞争力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竞争力,围绕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相机制定公共经济政策。他们的经验表明,适当的制度与法律、国家行政与对外政策,是在国家福利上取得重大成就的重要支持。现在,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改善国民经济结构、主导全球经济的战略产业,因此,在公共经济政策的视角下分析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非常重要。 一、公共经济政策的作用:以美国为例 在中国的经济学教科书中,普遍推崇英美的自由市场模式。因此,通过对美国在不同时期的公共经济政策的变迁(经济组织形式、经济政策和战略产业)进行回顾,可以加深我们对公共经济政策作用的认识。 (一)自由竞争时期美国的公共经济政策。最开始,作为美国雏形的十三个北美殖民地是英国的海外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殖民地在经济势力壮大后,抓住英国对北美公共经济政策的失误发起了独立战争。美国实现独立后,英国在相当长时间内对美国实行技术封锁,试图使美国继续扮演以前的角色。这时,美国南北双方对产业选择的不同导致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观点的差异逐渐无法调和,于是,爆发了南北内战。之后,获胜的北方用其工商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统一了国内市场。当时美国的重点产业是钢铁、木材加工、纺织和日用工业品。美国国力、工商企业经营实力和经营范围的有限性,使得美国对外宣称“门罗主义”。在自身没有实力对全球事务进行干涉之前,试图避免其他强国对自身的潜在势力范围的侵蚀。这时,美国的工商企业组织形式是中小型的私人业主式。内战之后,随着国内市场的统一,促使企业组织形式逐渐向所有者和经营者相分离的方向发展。在这一时期,政府主要扮演“守夜人”的角色。 (二)垄断竞争时期美国的公共经济政策。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工商企业的组织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各个产业分别由寡头瓜分。寡头们通过操纵市场价格、收买政府官员、资助政治选举等方式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于是,美国开启了进步时代,通过政治与行政的区分、完善文官制度、管制垄断行动,促使社会在经济发展中保持进步。在这一时期,美国大力开拓海外原料和商品市场,抛弃“门罗主义”,推行“门户开放政策”,借助日趋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这一时期,美国的重点产业是汽车、钢铁、化学和日用工业品。 (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美国的公共经济政策。二战后,美国累积了超强国家实力,具有了维护全球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实力和责任感,通过“马歇尔计划”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重组了世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美国工商企业的组织形式初步具有了现代跨国公司的雏形,主要通过国际贸易主导国际经济体系。与之相配套,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重点转向了主导国际经济组织的建立和运行,通过关贸总协定(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布雷顿森林体系”,主导世界经济秩序。对内公共经济政策则是通过推行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和“伟大社会计划”维护社会稳定。这一时期,美国的重点产业是汽车、石化、化学、生物、军工和航天产业。 (四)金融资本时期美国的公共经济政策。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滞胀”使美国政策制定者认识到,国内市场和现有的国际市场体系无法满足生产能力的增长和承担社会福利支出压力。于是,一场致力于提高大型工商企业国际竞争力、减轻国内福利负担的运动被发起,30多年来备受冷落的经济自由主义被奉为新的政治经济学。这场运动就是当时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和美国里根总统为代表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这场运动的核心是追求资源配置效率,破除国内福利政策的桎梏,为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追求效率扫清障碍。美国的对外经济政策是:基于双重标准推动开放的国际市场体系的建立,督促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运动,有选择地实现市场化、自由化和私有化,利用资本市场确立和扩大自身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美国的国内公共经济政策是:削减社会福利支出,推动政府瘦身,在政府管理中引进企业管理的方法。这一时期,美国的重点产业是金融服务、电子信息、军工与航天、文化产业、高等教育和大众餐饮娱乐业。 二、美国公共经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一)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在20世纪之前,主流经济学教科书并非如今的面目,多为“政治经济学”著作或教科书。政治和经济从来都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前面部分的回顾,应该说有助于我们认识到这一点。美国经济政策的变迁较为清晰地演绎了政治与经济之间的互动,通过这种互动,美国的经济组织形式、重点产业和政府的内外经济政策达到了高度的协调。我国的经济学教科书并没有为我们奉献完整的政治经济学,而是经过了选择的经济学,我们从中无法得知国家利益是否存在、是否需要维护以及如何维护。 (二)国际经济的主导权与纵向竞争优势。对“比较优势”理论的推祟,使得我们忽视了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主导权,迷失了我们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丧失了对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敏感性。在目前的国际经济分工中,发展中国家贡献了主要的资源、市场和劳动力,分享的利润份额却与之不成比例。发达国家对高科技的封锁、品牌的占有和对国际经济组织的主导保证了他们可以用最少的资源取得最多的利润。目前的国际经济竞争实质上以纵向竞争为主,即占优势地位的国家与在产业分工中处于末位的国家进行竞争。在这样的市场开放与经济自由下,竞争的结果可想而知。发达国家控制国际经济主导权的目的就是维持和扩大其纵向竞争优势,要求发展中国家在横向竞争中为其提供廉价的原料和初级产品。因此,我们迫切需要通过战略产业的选择,突破在纵向竞争中位居下游的困境。 三、文化产业的特殊战略地位 (一)传播与传承民族文化与核心价值。文化产业是文化、经济和意识形态的统一体,文化产品绝非只具有商业消费效用,还具有传播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巨大便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强势国家凭借经济实力、文化与核心价值,可以彻底征服弱势国家,从而通过“锦标赛式纵向竞争”在世界上形成单一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对于处于强势地位的文化产业主导国而言,可以通过文化产业向弱势国家传播其民族文化和价值观,从而为在弱势国家谋求长远的利益奠定社会心理基础,诱导其国民的行为和偏好,配合主导国国家战略的实施,最终服务于主导国的国家利益。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国家而言,则可以通过发展文化产业保护、挖掘和传播民族文化,维护自己的文化安全与主权。 (二)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比较优势产业。现有的关于国际经济分工的比较优势理论是一种基于经济技术实力的异化的或不自愿的分工,弱势一方往往以自然生态、巨大的社会成本为代价不自愿地参与这场分工。从经济安全的角度看,即使两国分别具有比较优势产业,也存在着占优势的一方,双方的合作博弈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进总体利益。但是,如果占优势一方进行不合作博弈,被动的还是产业技术层次低、可替代性强的一方。 从文化产业是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比较优势产业的命题而言,其原因主要是:文化产业是以民族文化为根基的,它是内容产业,是表达和传递特定文化符号的、以产业化方式使这种文化符号传播方式实现规模化、大众化和自主化的产业。相对于传统产业,每个国家都具有可以产业化的文化资源、容易具备独立的文化产业生产技术和市场体系,从而容易掌握文化产业主导权。这是因为,文化产业生产技术的国际纵向分工可以被打破,国家可以避免在国际纵向产业分工中丧失主导权,主导国可以自成体系地进行文化生产从而在国际上形成多元文化产业中心。根本原因是,文化本身就是多元的,文化产品的形态和效用也是多元的。 (三)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产业。传统的产业以经济增长为导向,因此,它追求的是通过理性地组织人力、技术、资源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提高生产效率。发展中国家因为急于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往往毫不吝啬地投入大量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追求物质财富的增加,被动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对本国自然生态的破坏,无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共。正由于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发展中国家往往被迫以较多的资源投入和较少的收益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同时也承担发达国家转嫁的社会风险。 文化产业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原因是:它的生产资源往往是自然的、可以重复利用的,如旅游资源、历史剧作题材和作家的写作能力;它的生产资源往往属于环境友好型,如娱乐演出业;它的生产过程体现了以人为本。文化产业的生产主体是人,劳动者掌握了生产过程和技术,生产过程的异化程度极低;文化产业的消费和传播具有低成本和低能耗性,如娱乐节目的传播主要靠卫星信号,书籍、音像制品的复制成本极低,不需要重复性投入大量资源;文化产业是大众消费型产业,消费的外部性强,方便政府通过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 四、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公共经济政策 文化产业的特殊战略地位,决定了我国可以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经济竞争力的实际,制定和实施合理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和自成体系的产业技术在这一新兴产业中有所作为。由于篇幅所限,在此将不再赘述我国文化资源禀赋和竞争力的现状,而是根据产业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理论阐述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公共经济政策: (一)中央政府发挥总体调控作用。由于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已经实现了规模化,积累了巨大的竞争优势,尤其是雄厚的资本实力。因此,为了赢得竞争机会,我们无法完全根据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场化原则使文化企业从小到大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我们可以在现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对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进行升级和改造,将其培育为具有一定实力的、具备参与国际文化产业竞争的领航者。同时,鼓励和支持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在此过程中,中央政府应站在维护文化主权和安全的高度,对文化产业进行总体调控,制定发展战略,引导和规范文化企业自觉地实现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维持产业型和事业型文化产业发展的动态平衡。 (二)实施“内部市场互补与外部市场纵向竞争”的策略。在统一的国内市场中,奉行横向竞争会造成文化生产资源的浪费,相反,根据不同区域的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或特色进行市场互补可以在维护区域文化产业特色的同时节约核心文化资源,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总体竞争力。实现这一安排需要中央政府通过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对生产主体进行利益整合,抑制个体利益对整体利益的侵蚀。在国际文化产业竞争中,则坚持以纵向竞争为主,通过打造文化产业品牌,提炼产品特色等手段提高文化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避免在横向竞争中耗费巨大的资源而仅仅获取微薄的利润,力争通过占领市场制高点分享纵向竞争力增强带来的利益。 (三)地方政府围绕文化资源构筑多元区域文化产业格局。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文化资源非常丰富而且特色鲜明,因此,应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构筑多元区域文化产业格局,形成互补性产业分工,合理延长文化产业链,防止横向竞争。这就需要政府根据总体利益原则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诱导他们根据区域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发展文化产业。目前,湖南选择了借助深厚的历史人文资源重点发展现代出版业和传媒业,云南根据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重点发展县域文化产业,深圳根据创意人力资源丰富和资本实力强的优势重点发展动漫画产业和高科技文化产业,这些都是理性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实施多元区域文化产业战略既有助于避免资源内耗,又有助于维护我国文化产业的多元特色,还能充分发挥范围经济效应,优化对国际文化产业消费者的效用。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出现了“文化政绩工程”热,其深层次原因是地方政府找到了新的政绩工程增长点。从事文化政绩工程建设的社会阻力相对较小,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其负面影响不容易暴露。因此,需要上级政府和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加以监督,促使地方政府将有限的文化产业资源切实用于提高区域文化产业竞争力上。 (四)地方政府为文化产业技术创新主体提供激励保障机制。品牌建设是市场主体占据主导地位和赚取超额利润的关键,而技术创新是提高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文化产业品牌的基础。现代文化产业生产的复杂性、文化企业间竞争的激烈性,使得单个市场主体难以独自进行自主创新,容易选择忽视长远发展战略,通过低水平复制和降低生产成本开展横向竞争,最终沦为发达国家文化企业的初级产品提供者。因此,地方政府应为文化产业技术创新主体提供激励保障机制,为具有正外部性的市场主体提供融资、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减免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可以由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设立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模拟市场机制选取具有文化产业技术创新潜力的市场主体,并提供创新支持,在政府和企业间建立收益和风险共享机制,帮助有潜力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为打造世界知名品牌、提高纵向竞争力奠定基础。 五、结束语 政府需要根据本国资源察赋和产业竞争力的实际制定和执行灵活的公共经济政策,以使本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方面,美国公共经济政策的变迁为我们提供了榜样。文化产业具有特殊战略地位,它有助于民族文化和价值观的传播与继承,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比较优势产业而且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政府应通过发挥主导作用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 公共经济论文:强化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关系影响的探讨 一、公共经济管理影响民生的核心作用 优质的公共经济管理,对体现社会公平、改善民生、维护公民权益能够发挥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社会健康成熟发展的显著特征在于,不仅可以实现公共需求的优化提升,还可以做好产品与服务的合理分配。新时期,公共经济发展中全覆盖、优质共享、民生改善的实践目标逐步被重视,以政府组织为核心,全面提供优质公共产品、优化公共服务已经成为核心任务。 发展公共经济可有效满足民生需求,其内涵以及范畴伴随社会发展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持续拓宽,由传统生存需求,逐步丰富至劳动保障、卫生服务、教育管理等综合需求层面,令改善民生逐步变为当前保护民众利益,实现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根本。政府开展公共经济管理阶段中,需要承担优质服务、提供产品、统筹财政支出等重要职能,契合民生需要。因此应由从多层面入手,制定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策略,方能真正改善民生,满足大众需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持续发展。 二、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的影响 (一)公共产品服务可全面满足民生需求 改革开放进程的持续深入,令民众不再仅仅满足于生存水平的提升,更注重教育、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核心需求。而公共经济管理中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则较难跟上需求的扩充步伐速率。基于教育、保障服务与医疗事业呈现的外部产品特征,虽然部分内容可以通过私人经济实现,但最为核心有效的供应方仍旧为政府机构。因此,只有政府全面服务社会,优化公共产品管理,方能真正满足大众需求,改善民生。 (二)公共经济职能可推进公平发展 改善民生,并非是部分人群受益,而应是大群体、甚至是整体群众的受益,是全社会生活水平的优化提升,即体现良好的公平性。为此只有借助政府力量,做好市场资源的优化协调,方能实现优化民生。 (三)公共支出能优化市场调节 公共产品的全面供应,需要政府机构提供合理的补助管理模式。由效率以及公平的角度来讲,较为契合的是,政府组织可通过间接生产,扮演好掌舵人的角色,借助市场秩序的有效管控协调,采用有效的支出预算管理规划,对经济实现刺激影响,进而营造公平有序的公共产品管理供应环境,吸引多方参与实践活动,进而通过良好的公共支出模式,实现市场的优化调节。 (四)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实现法治化公共经济管理 为优化改善民生,公共财政制度应予以全面完善。当前显著的民生问题在于供应有限,因此应优化调节财政支出体系结构,有效缩减非公共性投入支出,使服务投资向着公共服务的模式发展,并将重点制定为公共教育服务、社会与医疗保障服务,扩充公共投入至民生范畴领域之中,全面给予公共产品服务以有效的支持,方能优化改善民生,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为完善制度保障,应持续丰富公共事务,合理应对逐步复杂多元的公共问题。政府机构也应持续优化公共经济的实践管理效率,合理应用法律工具,实现公共经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完善法规体系,组织开展规范的公共经济实践活动,将法律体系引入其中,做好公共经济实践与权责职能的明确规范,令公共经济真正的依法、守法,实现预期目标,在制度层面上全面保障民生利益。 三、强化公共经济管理,优化改善民生 为全面改善民生,保障公民利益,公共经济管理还应明确同改善民生的核心联系,并基于改善民生的核心诉求实现优化调节。政府机构应合理转变工作职能,健全公共服务模式,优化公共服务管理。政府应承担起必要的满足民众公共需求的核心职能,将公共资源有效的倾斜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层面,进而推进社会事业的全面、持续优化与民生的良好改善。 同时,还应提升公共政策的合理公平性,实现科学决策,引入民主化管理,完善群众积极参与制定并监督决策的科学管理制度。应通过全面调研、综合评估、合理决策、有效执行、优化监督管理,通过政策保障推进社会各类资源的合理公平应用与分配。 财权向中央集成、事权下放的管理模式,将令保障事业、服务管理以及公共产品服务较多得由地方政府部门担负。基于其财政能力的限定,以及融资渠道的有限,会对公共事务产生不良影响,降低公共产品服务的整体质量与可靠性。为此,应有效提升民生工程的实效性,通过有效划分、明确权责,做好中央和地方的公共经济良好协调、优质社会管理,承担必要的权责,方能提升公共经济管理水平。再者,为维护大众合法权益,应注重群众诉求表达,拓展政务公开。应在进行公共利益管理以及事务决策制定阶段中,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创建有效的公众表达诉求、传达信息的良好制度,发挥媒体桥梁作用,丰富舆论渠道。民生决策管理中,应真正令大众全面参与,通过开放研讨,明确各方利益需要,全面改善民生,实现科学发展。 四、结语 总之,强化公共经济管理非常重要。我们只有明确公共经济发展同改善民生的客观关系,研究民生经济的重要影响作用,方能真正地体现民意,服务大众,提升公共经济核心水平,实现共赢发展。 公共经济论文:浅析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公共经济学 摘要: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是解决政府间社会保障财政纵向和横向失衡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保障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产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理论支点。社会保障的产品属性需要依据公共产品的特征,针对不同的保障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公共产品层次性理论是分析政府间社会保障权责划分问题的依据,也是实施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前提条件。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体现了分权的关键性特征,即从效率与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实现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政府级次的匹配。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提出了地区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性问题,中央政府只有通过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来调节各地区之间的福利差距,才能保证各地区福利水平的大致均等,从而避免居民频繁流动出现的不良后果。 关键词: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公共产品;公共经济学;财政联邦主义;“以足投票”假说 一、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仍然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好,其中之一是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以及相关资金的分担和转移支付问题。林治芬(2002)运用财政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全部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以及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等指标分析我国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许晓茵、韩丽妙(2006)运用1996-2004年我国31个省份离退休退职人员保险和福利费用支出的相关数据,分析了社会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异。彭海艳(2007)运用ge指数分解法,分析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区域差异及贡献率,并运用gini系数分解法,分析社会保障各项支出对总体差异的贡献率。柯卉兵(2007,2009)分析了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地区差异的现状以及1995-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地区差异的演变轨迹。社会保障地区差异过大的主要成因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主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责任,而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直接决定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从而引发地区间社会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的差异。同时,柯卉兵(2008)认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内财政关系的纵向失衡会导致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没有积极性,也无财力提供充足的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过大的现实,是导致中央政府对地方进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直接原因。所以,要理顺这些问题,必须研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基本理论问题。 目前,国内关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周顺明(2000)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概念和原则。李珍(2001)从资金分配量、分配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指出,转移支付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得以实现的经济支持制度。杨良初(2003)界定了政府间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内涵与范围。刘志英(2006)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进行了分类。柯卉兵(2010)研究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理论依据、国际经验和道路选择。 国外相关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关于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和转移支付理论与实践方面,较为著名的理论有musgrave的财政分权理论、oates的分权定理、buchannan关于分权的“俱乐部”理论、fisher的州和地方财政理论、tiebout的“以足投票”理论以及mcguire对其的补充和完善。其中,公共产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是20世纪财政学的重大发现,它们较好地解决了政府间公共事务的分类以及地方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因而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理论支点。公共产品的特性与层次性理论、奥茨和马斯格雷夫的财政联邦主义以及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均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公共产品的特性与社会保障的产品属性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首次提出公共产品的概念。他将纯粹的公共产品定义为“是指这样的物品,即每个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萨缪尔森从产品在消费中的非竞争性角度定义了公共产品,并进一步揭示了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判断公共产品的主要标准。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是指公共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或某些人所专有,在技术上难以把不付费的人排除在外,或者说,虽然可以这么做,但是要付出高昂的成本。非排他性同时也意味着非拒绝性,“是那种不论个人是否愿意购买,都能使整个社会每一成员获益的物品”。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在消费某一产品的过程中,不会影响其他人同时消费,某人从这一产品中获益不影响其他人也同时获益。换言之,在产品的收益上不存在利益冲突,增加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 依据公共产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程度大小的不同,公共产品又具体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两类。凡是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被称为纯公共产品。凡是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产品,即只具备一个标准,或者虽然两个标准都不完全具备,但又具有外部性的产品,则属于准公共产品。那么,社会保障产品究竟是属于哪种性质的产品呢?经典的经济学教科书把社会保障定义为政府以税收作为融资来源,无偿提供给个人的福利。就这一定义而言,显然,私人机构不会生产和提供任何社会保障产品,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政府行为特征,对社会发挥着“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所以,许多学者将其产品属性划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有的学者认为,社会保障不同时具备公共产品的两个特征,因而将社会保障归为准公共产品(或混合品)。有的学者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介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一种产品,是宜于由政府强制提供给公民消费的优效品。 如果我们不愿意穷究概念的话,那么容忍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之间存在一个模糊的界限,也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采取一种比较模糊的处理方法,即认为政府规定的资格或条件越宽松、外部性越强,那么这项社会保障计划的公共产品属性就越强;反之,获得社会保障的资格或条件越严格、外部性越弱,则其公共产品属性就越弱。这样,从社会保障产品提供的具体项目来分析,社会保障就不能简单地归属于公共产品或者私人产品,而应针对不同的保障项目进行具体分析。 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是源于商品的不可分性,而社会保险的特点是政府从劳动者和企业(雇佣劳动者)所得的国民收入份额中扣除一部分,加上政府的财力补助,集中形成专门基金,在全体公民之间进行统一调剂。政府每年提供的社会保险支出总量是一定的,当风险发生时,每个人享受到的社会保险数量也是一定的。政府社会保险的支出总量是每个人享受到的社会保险数量的加总。可见,社会保险在消费中是可分割的,多提供一个人的社会保险的边际成本接近于平均成本。所以,社会保险是具有竞争性的。 此外,从宏观的方面来看,虽然社会保险产品是具有非排他性,如并不排斥任何人参加社会保险,因为我国宪法规定所有公民都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但是,其特殊性在于:只有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或风险发生时,公民才能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险的权利,且公民也只有先尽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才能在风险发生时获得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如果人们不愿意事先缴纳社会保险税(费),且又无外部影响的条件,那么就会被排斥在消费社会保险产品之外。因此,社会保险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排他性。可见,社会保险既不符合公共产品的含义,也不满足公共产品所具有的两个特征,而是符合私人产品的定义,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 从理论上讲,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也是具有可分割性的。但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最大特点在于,不需要受益与贡献的对等性。因为不论哪一个国家,只要设立这些保障项目,就意味着在符合条件的公众中所有人都可以消费这些福利或救助产品,而不需要消费者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这些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排他性。同时,社会福利设施中的福利工厂、职业介绍所、儿童福利院和各种供人们休闲的娱乐场所以及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的环保措施等,这些福利产品多一人或少一人消费,都不会引起产品成本的变化,因而具有非竞争性。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分配是一种纵向的再分配,是将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向低收入阶层转移,将社会普通公民的收入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对象转移。这种收入的纵向转移可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使基尼系数变小。可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另外,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是依法由政府举办的具有法制性和强制性的公共事业。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公民,不论是否愿意,都一律无条件地参加和按规定缴纳保险税(费),具有典型的非拒绝性。但是,对于社会保障中的福利费和救济金的支取、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个人储蓄性的养老保险的选择,个人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参加消费,也可以拒绝参加。 综上所述,无论从基本理论还是从实践分析,社会保障产品都同时具有非排他性与排他性、非竞争性与竞争性、非拒绝性与拒绝性,不完全是纯公共产品,而是一种准公共产品。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是有一定区别的,社会保险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社会保障产品的提供不能由政府全包统揽,社会保险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则应由政府全额负担,从政府预算中列支。 三、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社会保障权责划分 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公共产品的一般特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同时具有两个特征的公共产品并不多,较常见的是受地理和空间因素影响而只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使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其强弱程度也不一样。公共产品特性的强弱之分,使公共产品具有了明显的层次性。布雷顿(breton)根据公共产品提供的地理区域将公共产品划分为地方公共产品、区域公共产品和国家公共产品,其依据是受益范围和效用外溢程度的不同。全国性公共产品(national public goods)的受益范围为整个国家,受益在疆域内分布相当均匀,无论对国外还是对国内,外部性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其效用外溢可使全国居民从中受益。区域性公共物品(regionalpublic goods)是指某一地区的居民能够享用的公共产品,如“三峡工程”的建成将使整个长江流域特别是靠近三峡的几个省区受益。地方性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则局限于某一地区(如城镇、街道),基本上只能让本地区居民受益,且这种受益在本地区内分布相当均匀。 公共产品层次性理论是分析地方公共经济的重要理论支柱,直接关系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事权、财权的划分,为分析财政体制和各级政府行为目标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职责范围和相互之间在财政收支上的划分原则也就由此而来。不同层次性的公共产品应当由不同层级的政府负责提供,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提供该公共产品的政府层级间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对应性。全国性公共产品应当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应当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则由中央政府主导并视其效用外溢程度大小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合理分担,从而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如果某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提供该公共产品的政府层级不相对应,则会由于产品提供与其受益范围的不一致性而导致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或“供给闲置”。 作为由政府负责提供的一项重要准公共产品,社会保障产品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划分,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社会保障产品是由众多具体保障项目组成的体系,某些具体保障项目内部又可分为不同的保障部分,如养老保险产品项目一般由全国统一的公共基础性部分、地区差别性的职业年金和补充保险部分组成。随着经济社会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居住自由呈不断扩大趋势,因而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的效益外溢性不断增强。所以,应当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的全局利益出发,协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社会保障权责。凡是属于全国范围内宏观调控的社会保障事务,应由中央政府承担;凡是地区性的社会保障事务,可以由地方政府承担,如决策性、监督性权责应集中于中央政府,而具体执行管理权责应由地方政府负责。同时,根据社会保障产品中的不同构成项目和不同保障部分的不同层次性特征、地域跨度以及规模效益和外溢程度,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职责范围,以实现不同层次性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四、奥茨和马斯格雷夫的财政联邦主义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 财政联邦主义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奥茨(wallaee e.oates)在1972年出版的《财政联邦主义》一书中提出来的、研究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理论。它是一种从经济学的角度,寻求有效行使财政职能所需的财政收支应该如何最优地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的理论,并归结为一个分权定理:“对于某种公共物品来说——关于这种公共品的消费被定义为是遍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的,并且,关于该物品的每一个产出量的提供成本无论对中央政府还是对地方政府来说都是相同的——那么,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它们各自的选民,则总是要比由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任何特定的并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得多。”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更了解其所管辖区选民的效用与需求。奥茨的这个分权定理实际上给出了分税制的一个关键原则,那就是:如果低层级政府能够和高层级政府一样提供同样的公共产品,那么由低层级政府来供给会更好,中央政府只应提供具有广泛的偏好相同的公共产品。 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和佩吉·b·马斯格雷夫在此基础上考察了各级政府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与稳定经济三个职能。在他们看来,一个国家的财政结构安排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治、历史决定的,但这不是全部原因。 “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究竟应当建立在中央集权制基础上还是建立在分权基础上?如果是后者,那么在空间上应建立什么样的财政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提供这些公共服务?”为回答这个问题,他们采用单一公共产品的简单模型,在社区内居民偏好与收入相同的假设下,得出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存在层次性,不同层次的公共产品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来提供,这样才符合效率原则。其中,属于全国性的公共产品,需要中央政府提供;而那些属于区域性的公共产品,则应当由地方政府提供。他们认为,“财政联邦主义的核心在于,资源配置政策应该根据各地方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别;而分配与稳定政策则主要归中央一级政府负责。”因为,地方政府欲调控宏观经济稳定却又缺乏充足的财力,且经济主体的流动性也严重束缚了地方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尝试;而资源配置政策则应根据各地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别,因而在这方面,地方政府也比中央政府更适合,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改进。 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体现了分权的关键性特征,即从效率与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实现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政府级次的匹配,这构成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一个重要理论支点。因为,从全国范围来看,一个国家总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高,提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造成的税收负担也比较轻;而经济落后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提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造成的税收负担却较重。这显然是不合道理的。而且,如果不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改善,这种不合理状况会进一步造成地区间贫富差距的恶化,从而影响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需要对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居民的社会保障资源进行调节。显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是一项收入再分配制度,绝对不是地方政府能够行使得了的职能,而是需要一种凌驾于各地方政府之上的制度来加以强制执行,这种制度只有中央政府才有这个权力和权威来制定。 五、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 事实上,财政联邦主义理论还依赖一个关键的前提,那就是居民的流动带来的政府间竞争。蒂布特(tiebout)在1956年发表了《地方支出的纯理论》一文,文中讨论了有效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以及有效运作方式所需要的条件。他认为,在一系列假设条件下,由于各辖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组合不尽相同,因此,各地居民可以根据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的组合来自由选择那些最能满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定居。居民们可以从不能满足其偏好的地区迁出,而迁入可以满足其偏好的地区居住。形象地说,居民们通过“用脚投票”,在选择能满足其偏好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的组合时,展现其偏好并作出了选择哪个政府的决定。这就是所谓的“以足投票”假说。 一般说,个人考虑选择社区居住的一个关键要素是社区可供选择的税收(即公共产品的价格)和公共产品结构。也就是说,如果居民所得到的地方公共产品的效用能够补偿因居住在该地区而支付的税收所造成的效用损失,那么,理性的居民就会选择该地作为居住地。如果有许多居住区,每个社区所供给的税收和公共产品结构的组合不同,那么人们将通过“以足投票”选择来给予他们最大满足的社区。 该理论以最优理论为背景,充分体现了经济人假设,回答了人们为何聚集在一个地方生活或生产,即在政府与居民无法合作的条件下,居民的选择问题是其他分权理论的必要补充。但它有一系列严格的假定条件。这些假定中有一些符合现实,有一些则与事实严重不符,如理论中的一个假定条件是居民可以充分自由地流动,而我国居民的迁徙不仅受经济效用的影响,而且还会受到户籍制度、文化观念、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等的种种限制,人们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想走走不了”、“想进又进不去”等非最优状态。虽然有些假定条件与事实存在偏差,但并不影响其推论。蒂布特“以足投票”假说可以使人们认识到居民选择权的重要性。如果把公共产品的供给看作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那么政府约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是居民的“用脚投票”,只有居民有退出的权利,政府的硬约束机制才有可能形成并有效运转。正如詹姆斯·m·布坎南和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2000)所言,蒂布特模型中的受益范围与财政辖区空间安排的配合提供了一个效率规则,也提出了一个类似市场的实施机制,解决了公共产品供给中的难题。 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提出了地区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性问题,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又一个重要的理论支点。在一个全国统一的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地社会保障补助资格和水平的差异可能导致一些人的迁居,这就造成地方政府执行地区性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失效。因为,当某个地方政府实行一项收入再分配的社会保障计划时,为使本地区居民收入平均化而对富人课以重税、对穷人给予更多的补助,就会造成富人的向外迁移(为了逃避税收)和穷人的大量涌入(为了得到转移支付),如此循环反复,就会出现“穷人追逐富人”的现象。如果许多穷人涌入到一个初始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高的地方(如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等),就会增加该地的人口数量,造成交通、公园、学校等公共设施的过度拥挤状况,同时会推动土地价格的上涨,从而增加目前商品房购买者或其他土地使用者的成本,而且劳动力人口的增加还将使一些工种的工资水平下降等。这些都会引起该地居民福利水平的降低或福利成本的增加,使该地区的财政状况趋于紧张,政府给予财政支持提供充足福利的愿望和能力将会减弱,最终不得不放弃该项政策。因此,随着全国统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低层级政府对收入的再分配能力是有限的,由中央政府负责收入的再分配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中央政府只有通过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来调节各地区之间的福利差距,才能保证各地区的福利水平的大致均等,从而避免居民频繁流动出现的不良后果。 六、结论 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是解决社会保障地区差异问题的现实举措,在我国这样一个区域发展极其不平衡的发展
房地产开发论文:经济技术比较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探讨 1、经济技术比较的概念 经济技术比较属于技术经济学的范畴。技术经济学是研究技术与经济的相互关系的学科,它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寻求技术与经济的最佳结合,确定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的最优经济状态。技术经济的产生与西方的管理科学和工程经济、苏联的技术经济分析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二十世纪30年代以来,在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曾先后产生了对工程项目和生产经营决策进行分析计算的一些方法,如可行性研究、价值工程等。 2、经济技术比较的目的 技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将技术更好地应用于经济建设,包括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生产力的综合论证。 技术经济学把研究的技术问题置于经济建设的大系统之中,用系统的观点,系统的方法进行各种技术经济问题的研究。 技术经济学把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结合起来,并采用各种数学公式、数学模型进行分析评价。 技术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纯技术,也不是纯经济,而是把技术与经济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以选择最佳技术方案。经济技术比较在实践中通常采用两种以上的技术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并在分析比较中选择经济效果最好的方案。 3、经济技术比较涉及的内容 经济技术比较的内容涉及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领域和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各个方面,也涉及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 从全局的范围来看,经济技术比较用于研究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比例、效果、结构的影响,以及它们之间的最佳关系问题;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合理转移问题;投资方向、项目选择问题;能源的开源与节流、生产与供应、开发与运输的最优选择问题;技术引进方案的论证问题;外资的利用与偿还,引进前的可行性研究与引进后的经济效果评价问题;技术政策的论证、物资流通方式与渠道的选择问题;等等。 从部门和企业范围看,经济技术比较用于厂址选择的论证,企业规模的分析,产品方向的确定,技术设备的选择、使用与更新的分析,原材料路线的选择,新技术、新工艺的经济效果分析,新产品开发的论证与评价,等等。 从生产与建设的各个阶段看,经济技术比较用于试验研究、勘测考察、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生产运行等各个阶段的技术经济问题的研究,综合发展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论证与评价,等等。 4、经济技术比较的基本方法 经济技术比较的基本研究方法有系统综合和方案论证。系统综合即采用系统分析、综合分析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对技术的研制、应用与发展进行预测与分析。 方案论证是技术经济普遍采用的传统方法,主要是通过一套经济效果指标体系 ,对完成同一目标的不同技术方案的计算、分析、比较;效果分析是通过劳动成果与劳动消耗的对比分析,效益与费用的对比分析等方法,对技术方案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的原则是效果最大原则。 5、方案论证的主要类型 项目实践中,常常遇到两种情况:一种是单方案论证,即只有一种技术方案可供选择,对候选方案是否可行进行论证就可以决定方案的取舍;一种是多方案论证,即有多个技术方案可供选择,这是就需要对进行多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以选择技术上先进使用、经济上合理有力、社会效益大的最优方案。多方案论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互斥型,即在多个方案中只能选择一个,其余方案必须放弃。多个方案不能同时存在,方案之间的关系具有互相排斥性质。 (2)独立型,作为评价对象的各个方案是独立的,不具有相关性,且任一方案的采用与否都不影响其他方案的是否采用的决策。即方案之间不具有排斥性,采纳一方案并不要求放弃另外的方案。如果决策对象是单一方案,则可以认为是独立方案的特例。 (3)混合型,在方案群内包括的各个方案之间既有独立关系,又有互斥关系。 在具体的住宅小区开发项目中,项目的单一性决定经常遇到的是互斥型方案比较。 互斥型方案进行比较时,必须具备以下的可比性条件: ① 被比较方案的费用与效益计算口径一致; ② 被比较方案具有相同的计算期; ③ 被比较方案现金流量具有相同的时间单位。 在住宅小区开发项目中,上述条件表现为:满足功能需要可比,产生效益可比,投入成本可比,使用寿命可比。 6、经济技术比较在住宅小区道路设计方案比较中的应用 下面以住宅小区道路设计方案比选为例,探讨经济技术比较在住宅小区开发项目中的应用。 住宅小区中具体路段的道路设计方案是比较典型的互斥型方案比较。上海泗泾颐景园二期小区主干道路宽7米,可选设计方案有水泥混凝土道路、沥青混凝土道路、天然石材铺装道路、砂砖铺装道路。 上述方案各有优缺点: 水泥混凝土路面强度高,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适用于繁重交通道路。但需设置许多接缝,这些接缝增加了施工的复杂性,并且影响行车的舒适性,接缝又是路面的薄弱点,应合理设计、认真施工,否则,容易出现唧泥、错台等危害。 沥青道路路面表面平整无接缝,行车振动小,噪音低,开放交通快,养护简便,适宜于路面分期修建。沥青路面的缺点是温度敏感性较高。夏季强度下降,若控制不好会使路面发软泛油或推移剪切破坏。低温时沥青材料变脆可能引起路面开裂。 天然石材铺装道路景观性好,档次感高,造价也高。选用花岗岩等材料,厚度达到5cm或以上,能作住宅小区主干道路面,承载力没有没有问题,维修时需采用同规格、型号、颜色的面层石材,可能会比较困难,维修需保证必要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养护时间。 砂砖铺装道路景观性好,造价比天然石材铺装道路低,烧结砂砖本身强度较低,导致路面承载力较低,平时通过小型车辆没问题,搬家、装修送货等车辆通过易损坏路面,维修时需采用同规格、型号、颜色的烧结砖,随着使用时间的推延,可能会比较困难,维修需保证必要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养护时间。 无论是从技术方面分析,还是从成本方面比较,很难通过简单分析,从上述互斥方案中选出一个综合最优的方案。采用经济技术比较的方法则能合理选出综合最优方案,具体操作如下: 1、根据各方案的特点及泗泾颐景园的项目需求,对方案的满足功能需要、投入成本、使用寿命、维护保养等作评价描述或计算; 2、根据评价描述,采用强制评分法对评价描述的对象进行打分; 3、计算各方案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方案为最优方案。 根据上述步骤,各方案经济技术评价得分如下表: 方案二的综合得分最高。经经济技术比较,沥青混凝土道路是上海泗泾颐景园二期小区主干道最优方案。 经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各负其责,严格把关,泗泾颐景园二期小区主干道沥青路面基本没有出现波浪、壅包、坑槽、局部沉陷、松散、车辙等早期破坏现象,使用情况良好,有利于延长道路使用寿命。 5、结语 多方案比选是项目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决策事项,大多数比选方案难以简单地从技术上或经济上予以取舍。经济技术比较通过经济分析和技术分析的有机结合、综合比较,有助于我们选出综合最优的方案,做出合理的选择。 房地产开发论文:浅议房地产开发中运输环节营业税的流失与对策 房地产开发业的税收收入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近年来,随着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房地产开发业蓬勃发展,呈现方兴未艾之势。该行业经过地税部门的几经整顿,在施工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税上已基本理顺,但在运输环节上,还普遍存在着偷漏税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一、房地产开发业中运输环节营业税流失的现状 房地产开发包括房地产的建筑施工和销售两个环节,但在建筑施工中离不开大量的材料运输,从材料的采购到施工,每一块砖、每一立米沙石、每一吨钢材、每一吨水泥,都离不开运输,但目前,绝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节省成本和费用,不养运输车辆,而以雇佣车辆运输为主,与此便相应产生运输业营业税。以富拉尔基区为例,开发一万平米建筑,需要红砖400万块,钢材150吨,河流石1600立方米,江沙4500立方米,水泥1800吨,其中红砖每块运输费用0.02元、钢材每吨10元,江沙和河流石每立方米8元,水泥每吨10元,总计需要运费165700元,每万米的建筑应产生运输环节营业税4973元,富拉尔基区在20__年房地产开发总建筑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按测算总计应产生运输环节营业税74145元。在多年的税收征收管理中,房地产开发已缴纳的运输营业税很少,甚至没有,税款流失较为严重.在今后几年中,房地产开发业将随着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会逐年上升,因此,此项运输营业税的流失在今后的几年中也会呈逐年上升趋势,有必要针对流失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控制. 二、房地产开发业中运输环节营业税流失的原因 (一)部分开发商存在偷逃税思想 房地产开发业属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企业,其开发项目的经营运转周期较长,开发前期资金投入大,收益主要集中在后期。开发投入期间,资金往往较为紧张,尤其房地产企业在经营初期资金不到位,在投入开发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费及规划定点等其他前期开发费用后,在进行建造工程时以感到“气喘”。为了不影响开发进度,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经营利益考虑,纳税不积极,在少申报税款、拖欠税款甚至偷逃税上打主意。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在支付运输费用时,直接扣缴了运输业户应纳的营业税以及相关税收,但在财务核算上却不体现运输费用,也不向税务机关缴纳扣缴的税款。 (二)车辆运输营业税税收难征难管 房地产开发商为减少材料运输成本,大多雇佣不需要发票的个体运输业者运输材料。而从事运输业的个体营运者,大部分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纳税意识极其淡薄,缺乏纳税的自觉性,为了个人利益置国家税法于不顾,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以达到不纳税或少缴税的目的。相当一部分车主利用车辆流动性强、运输场所不固定的特点,不办理营运许可征,不在税务机关登记,抱着“查着了就缴,查不着就跑”的态度偷逃税款。有的车主采取更为隐蔽的做法,将私营车辆挂靠在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名下,逃避国家税收管理。而且房地产业本身也存在成本核算混乱,运输费用大都采用现金直接交易,或者将运输费用直接打入材料价款中核算,造成征纳双方严重脱节,税源失控,应纳税款也随之流失。 (三)政策法规不尽完善 1.政策可操作性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运输业务的纳税人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纳税。从事个体运输业的纳税人一般无固定经营场所,流动性大,车主在一地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手续后,可持证到外地经营,登记地税务机关空有其名,查无其人,税款没有着落;经营地税务机关一经查出,又认为其应在登记地税务机关纳税,不便越界进行管理,使之处于“两不管”境地,钻了税收管理的空子,逃避了纳税义务。 2.税务人员无上路检查权,税收执法行为缺乏刚性。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但为防止公路“三乱”发生,各级纪委、监察部门都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不准上路检查。这与《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相抵触,因为车辆的经营场所就是公路。税务机关虽有《税收征管法》赋予的纳税检查权和强制执行权,但在执法时却缺乏刚性。一部分收费部门可以上路检查,对不缴费或违章的,交通部门可以扣证、扣车,工商部门可以吊销执照,而税务机关面对偷逃税行为,按目前规定所能采取的手段却缺乏力度,长此下去,使一些车主形成了先缴费后缴税或不缴税的观念。 (四)征管手段不力 虽然各基层征收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摸索出了不同的车辆的交通运输营业税的税收征管方法,但各种方法都难以从根本上堵塞房地产开发中的税收漏洞,遏制税款流失。 三、遏止房地产开 发中运输环节营业税流失的对策(一)进行有效的税法宣传 税法宣传,是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促进税收征管的有效手段。要加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以税法宣传的有效性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在房地产开发中从事运输的个体业户,大部分对税法缺乏了解,对违反税法的偷逃税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清。针对房地产开发中运输环节营业税的流失,要加大对从事运输业的个体业户的税法宣传,而且要常抓不懈,不能一阵风,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与交通车辆管理部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把税法宣传工作做深、做透、做细,在运输业纳税人中早日形成一种依法纳税是义务、偷逃税收是犯罪的共识,促使他们自觉纳税。 (二)实行源泉控制 针对运输市场情况错综复杂,问题五花八门的实际情况,要真正堵塞房地产开发中运输营业税的流失,必须强化日常管理,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齐抓共管。为此,要注意加强同工商、交通运输以及各种材料产地、来源地的信息交流和控管。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将砂、石、砖、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运费与价款混在一起结算,漏掉了运输部分营业税税款的情况,要对房地产开发业的财务核算进行统一规定,规定凡运送砂、石、砖、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结算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发票,其它票据一律无效,这样就能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三)建立委托代征制度 对采用现金结算的房地产开发商,要采取委托代征的办法,对运输车辆运输营业税进行代扣代缴。同时,要在房地产开发业中建立健全运输环节营业税的代征代缴制度,明确房地产开发商的权力和义务。 房地产开发论文: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浅析 (一)税务筹划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降低税收负担的必然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负偏重,税收种类众多,包括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同时,由于房地产交易金额大,开发企业所缴纳的税收金额随之较大,税务筹划对税额的影响也就很显着。此外,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到国家抑制房价上涨宏观政策的影响,获利空间大大缩小,迫使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求成本优势。因此,需要合理有效的税务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税务筹划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多变政策的有效手段 目前,我国针对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繁复多变,这就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遵守多变的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寻求竞争优势。通过税务筹划既能帮助开发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又能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筹划的过程中实时掌握当前的宏观政策,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发展规划,有利于使企业经营紧随国家政策、降低企业风险。 (三)税务筹划是税务主管机关健全房地产行业税制的重要渠道 良好的法制环境,健康、公平的市场规则为房地产行业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税收筹划的主要工作就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利用政策空间或通过平衡税负来实现企业效益。税务管理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税收筹划行为选择的分析和判断,发现政策漏洞,有利于健全我国税制,符合房地产行业长远发展的需要。 二、不同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策略 (一)前期准备阶段税务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前期准备阶段的税务筹划主要涉及企业组织形式和项目开发方式等。首先,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导致税收处理差异很大。企业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分为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形式,从而产生税务筹划空间。其中,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亏损时不能从总公司获得抵亏收益。相对于子公司,分公司亏损时则可以抵消总公司的利润总额以降低应纳税款,但是总公司对分公司的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分支机构的盈利能力来选择正确合理的组织形式。其次,土地获取来源不同,项目开发方式就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从政府一级市场直接通过招拍挂购买土地,也可以从自然人或非政府单位等二级市场购买。从非政府单位购买土地时就涉及直接购买还是转让合并的选择问题,前者发生土地使用权的转移需要缴纳契税,后者不涉及土地所有权转移,不需要缴税。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倾向于以转让合并的方式来获得节税效益。 (二)开发建设阶段税务筹划 开发建设阶段的税务筹划主要包括施工设备的筹划和利息扣除方式的筹划。第一,在可以规避甲供材料税务风险的情况下,建设方采购设备优于施工方采购。房地产开发项目具有开发周期长、项目金额大等特点,其施工设备的采购金额也很大,涉及的应缴税款也就很多。如果施工设备由建设方采购,而非交由施工方自行采购,就可以避免缴纳营业税,虽然建筑施工合同金额减少,但是双方收益都会有所增加。第二,权益资本筹资优于负债筹资。负债筹资中,企业采用据实扣除方式,借款利息费用较高;权益资本筹资中,采用比例扣除方式,利息费用低。 (三)商品房销售阶段税务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阶段的税负主要是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选择交易方式上存在税务筹划空间。如果企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这些税收无可避免,但如果采用转让子公司股权方式就可以规避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从而合法减少纳税支出。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以在不降低企业收入的前提下对房屋销售价格进行分解以减少税收支出。这样做的依据是开发企业的经营业务的广泛性,既包括房屋销售业务,又有装修业务,若将二者价格分开计税就可以在装修业务中免去土地增值税。 (四)物业持有阶段税务筹划 在物业持有阶段,通过对持有方式的合理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一是通过从房屋出租业务转变为投资业务。房屋出租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而将房产用于投资,则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二是通过合理分解租金收入。如果出租房屋包括家具、家电以及电话费、水电费等代收费用,应当分别进行核算,使房屋租金仅包括房屋本身的使用费,将家具、家电的出租改为出售,将电话费、水电费改为代收,就可以合理降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以及附加税费。 三、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 虽然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能够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成本,但具体的纳税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税务筹划认识不足 房地产业内长期以来对纳税筹划问题重视不够,这就导致了很多企业对税务筹划认识不足,不能清楚地区分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和偷税逃税的非法性,甚至有一部分企业认为税务筹划就是偷税漏税,这也是现实中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偷税漏税现象的原因之一。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在过去传统的经济体制下,企业缺乏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具备产生企业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客观上限制了理论研究的发展,企业的纳税意识也相对薄弱。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专业人才缺乏 税务筹划人员不仅需要具备税收、 会计、财务等方面的专业基础,而且要熟悉企业的整个经营流程,同时还要能够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制定适合企业自身的税务筹划方案。因此,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必须是复合型人才。而我国在税务筹划的人才培养与储备方面就有所欠缺,税务筹划人才队伍的建设与我国的现实需求仍有差距。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对风险管理重视不够 税务筹划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节税效益,但不尽合理的税务筹划带来利益的同时也蕴藏着巨大了的风险。税务筹划的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由于税务筹划方案本身存在问题或者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是税务筹划的结果偏离预期的目标,导致企业未来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导致税务筹划风险的原因可能来自外部的客观环境因素,也可能来自企业制定和实施税务筹划方案的主观判断失误。实际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只重视节税利益的多少,而忽视了对税务筹划风险的管理,规避税务筹划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真正从税务筹划中获益的有效保障。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意识 要想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筹划意识,首先要明确税务筹划和偷税漏税的区别,确保税务筹划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拒绝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要认识到税务筹划能够给企业带来的实际经济利益,正确理解税务筹划的含义,提高税务筹划的意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者来说,不仅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观念,还要对企业税务筹划活动予以支持,设置专门的税务筹划机构、从外部聘请会计事务所的专业服务和设置专职的税务管理人员,以便于税务筹划贯穿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 (二)重视培养税务筹划的专业人才 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加大对税务筹划人员的培养力度。不仅要加强税务筹划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还要定期对这些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监督检查,必要时要从外部聘请专业会计师处理复杂综合性税务筹划业务。另一方面,还要加快提升税务筹划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在处理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过程当中,税务筹划人员应当坚守职业道德;在制订与执行任何税务筹划方案过程中,要坚持合法原则,不可因企业的私利损害国家利益,应立场鲜明地维护税法的权威性。 (三)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管理 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够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筹划达到预期节税效果,因此,风险意识应当贯穿企业税务筹划的整个过程。首先,企业应树立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的理念,制定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目标,其次,建立健全税务筹划风险评估的方法和程序,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最后,建立税务筹划风险管理考核制度,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此外,对税收政策变动的准确把握、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动,也是降低税务筹划风险的有效方法,尤其在当前房地产行业纳入“营改增”的宏观背景下,关注实时政策显得尤其重要,这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定期更新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 房地产开发论文:浅谈园林景观在房地产开发中的应用 1.前言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美好生存环境的要求也随之越来越高,因而房地产园林景观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与青睐。园林景观作为一种创造人类优美环境的综合艺术,其任务就是向人们提供亲临自然之境、享受自然之趣的良好氛围。本文结合自己多年在房地产行业园林景观设计及施工管理的经验,详细分析了园林景观在房地产开发中的应用,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2.园林景观在房地产开发中的意义 2.1 政府的各类相关要求 1993年建设部的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居住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绿地率不宜低于25%。 2.2 对于房地产企业 低碳、生态、环保现已成为房地产行业宣传的热点、销售的卖点,园林景观已经成为品牌地产的一张名片,从客户的角度来讲,它是第一关注点;从销售的角度来讲,它是最大的卖点;从策划的角度来讲,它是最好的炒作点;对于开发商来说,它是利益的增长点;。是否有良好的小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成为人们选择房地产的重要因素,有时甚至对其是否购买产生决定性的作用。由此可见,居住区园林景观对房地产商或购房者来说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3 对于小区居民 居住小区绿地是分布最广、最接近居民、最为居民经常利用和享受的最经济的一种绿地。对居住小区绿地的合力绿化,对居民的身心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它不仅能为居民创造良好的户外休息放松环境,而且能为居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场地,满足各种游憩活动的需要。而绿化植物本身具有不可替代的多种功能,它能改善居住环境的小气候,调节气温,增加空气湿度,防止西晒,降低风速,也能组织空间,美化环境,丰富居住小区内容,为居民创造良好的游憩环境,绿地还能起到防火抗灾的作用。 3.房地产园林景观元素的应用 园林设计师应当广游天下美景,多接触真自然大山水,多搜集积累景观素材,进而更好地总结它们美的本质,才能把它们最打动人心的地方放到我们的设计作品中。在不断的设计中,只有充分运用各设计元素的要点,才能不断地创造更多的精品,对于设计元素我们经常用到的有植物、庭院理水、石头等等,最常用的为以下两个元素: 3.1 植物 现代园林的植物配置,在满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多赋草木以情趣,才能使人们更乐于亲近自然、享受自然、热爱自然;其植物的品种多样性、色彩丰富性和景观季相性能将园林中的乔木、灌木、草花以及其它造景因素调和成色彩纷呈、高低错落的多层次立体植物景观。同时,地被植物亦能充分满足生态城市的需要,其强大的覆盖功能对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削减噪音污染起到了其它类型植物无法替代的作用,并显着提高了城市绿地的绿量和绿化覆盖率。 3.2 庭园理水 如果说植物是园林景观的灵魂,那水就是景观的魂魄,中国园林讲究“无水不成园”。无论北方皇家园林还是江南私家园林都对水这种自然元素备加喜爱。“一池三山”、“水狭必间其隔”等等都是有关水景的重要理论。现在的房地产开发也把水体景观的营造作为提高项目品味的重要手段,比如依山傍水的自然环境,人工开挖的琥珀,以及借助江景、湖景等自然景观,丰富了园林的空间层次。在水体景观的形态上讲究动静变化,运用了一些高科技手段,把自然界中水最有活力的形态凝固起来,展示在人们面前。比如一些喷泉、涌泉、溪流的设计应用,给园林增加了不少灵气。 4.房地产开发中园林景观应用存在的一些问题 4.1 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就是要结合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其功能要求进行设计,使其能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比如园林中的乔、灌、草的植物配比是否合理,是否更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不能为渲染“热带风光”、“欧陆风格”,在北方地区盲目引种南方常绿树种,导致植物生长不良、甚至死亡;园林绿地是否真正能满足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的基本生态功能;园林的道路广场设置是否比例得当,能否兼顾景观与功能使用等等,这都要进行理性的分析,仅仅从形式上拥有自然的景观是不够的。 4.2忽视人们的需求。 在做园林设计时没有充分调研、考虑人们对于功能及景观的实际需求,只是在办公室闭门造车,回头审视这些让我们津津乐道的景观时,却发现他们或多或少给我们留下了一些遗憾。比如在小区比较偏远的地方设置休息厅,但是没有很好的设计通行道路,导致很少人到厅休 息,造成资源的浪费;也曾有时我们觉得植物在房地产开发中的重要性,从而开始密植树木。有些小区为了寻找一个卖点,也许是哗众取宠,把整个小区的树木栽种得密不透风。周密的考虑,不生搬硬套,才能达到园林景观的最高境界——生态型、宜居型小区园林景观。 4.3 施工及养护管理水平落后。 居住小区的绿地 其绿化效果和功能的体现不是竣工后就全部得到的,后期的养护管理使绿化功能得到可持续的发展。有些居住小区缺乏专业人员养护,绿地草坪退化严重,杂草混生,病虫害防治跟不上,木本花卉及乔灌木修剪不到位,造成植物生长不够理想,未能充分发挥美化、优化环境的作用。 5.结束语 今天,通过园林景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推广和应用,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都对园林景观在房地产开发中的作用和地位有了共识,也把房地产景观作为提高品质和品位的主要选择,这也就确定了园林景观在房地产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怎样才能让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认为有以下几点:第一,景观规划与建筑规划同步;第二,景观规划与房地产的策划同步;第三,景观规划与房地产的销售同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更好的做好房地产开发中的景观设计,将更好 的景观呈现给人们。 房地产开发论文:房地产开发成本管理 由于房地产行业利润丰厚,因此近年来投资者逐渐增多,各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房地产企业要想获得竞争优势,就必须实行成本领先的经营战略。因此其应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成本控制和管理水平,深刻理解新政策、新法规,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适应高速发展的市场需要。 一、房地产成本管理的内容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其所涉及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费用及建安成本 土地费用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最主要的成本支出之一,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以及与此相关的税费、拆迁补偿费用等,同时其也是评价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可行、是否有预期利润的最主要经济指标。在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建安成本的支出是降低成本的重要措施。 (二)基础及配套设施费用 主要包括水、电、燃气、通讯、道路、绿化以及与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设施。 (三)管理成本及其他不可预见成本 针对房地产开发行业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投资风险高等特点,对于大多数开发企业来说,仅依靠自由资金来解决资金需求是远远不够的,此时就需要通过借贷来满足资金需要,从而产生较大的资金成本。因此,选择正确的融资方式、准确核算融资费用就成为计算开发成本的关键。任何一项品牌的成功推广都离不开广告宣传,路牌广告牌、报纸杂志、网络平台、电视广告费用的支出都构成了房地产行业重要的营销成本。施工环境的不确定性、施工变更的不确定性还会导致房地产经营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不可预见的成本。如何加强相对可控成本的核算,对合理控制开发成本、体现经营成果,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房地产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房地产企业规模的扩大,同时随着商品房交易市场化不断深化,房地产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而作为影响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成本,却没有得到众多房地产企业的足够重视。在现行的房地产企业成本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成本管理制度不完善 许多房地产企业缺乏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体系,成本管理处于粗放状态,即使有部分企业建立了成本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往往形同虚设,责权利不相对应,没有真正落实到公司规章制度及日常工作管理之中,达不到成本管理目标。 (二)成本管理意识上存在误区 目前大部分房地产企业还没有实行“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全面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意识缺失。房地产行业正在进入精细化管理的时代,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水平越来越高,因此任何微小的成本要素都应该纳入成本管理范围。 (三)成本管理方法落后 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主要分为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以及事后管理,传统的房地产企业只注重事中、事后管理,而忽视了创造价值最大的事前管理;另外,过程控制在企业成本控制中相对缺乏,这与现代房地产企业管理要求存在很大距离。 三、房地产企业成本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完善成本管理组织和控制体系 房地产企业应健全成本管理制度,组建成本管理组织,加强认识,落实责任,配备精良而优秀的技术管理干部和人员,组织其学习和培训,提高内部的整体素质,使成本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 具体来说,首先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阶段的成本管理任务。其次将内部成本管理制度落实到公司规章制度及日常工作管理之中,对各部门、岗位的人、财、物耗费实施量化标准进行考核,根据执行情况实行与之相匹配的奖罚措施,通过与各自经济利益挂钩,达到对各部门、各岗位管理控制的目的。第三在成本管理的执行过程中应不断总结、修订,使之更适应企业的成本管理目标。 (二)加强全员成本管理意识,对开发的项目实行全过程成本控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管理,不能仅依赖于决策管理层,还需要每个部门、每个员工有清晰的认识,应使所有员工共同努力,树立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房地产开发成本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于开发项目始终,其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1、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 在该阶段开发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成本进行总体控制。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在充分了解市场环境、市场需求的前提下,编制投资估算形成初步的成本计划,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项目成本分析、项目风险分析。 2、规划设计阶段成本控制 项目设计的优劣不仅直接影响着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的长短,而且也影响项目的使用价值和投资效益,因而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是进行质量管理与成本管理最为重要的环节。一方面设计方案应实行招投标方式,选择规定功能下的低价标,在保证建筑结构安全、美观和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将工程造价作为设计方案评标的首要条件。另一方面应采用限额设计方式以保证有效的成本管理。 3、施工阶段成本控制 (1)施工单位的选择与管理。应通过建设项目招投标,选择报价合理 、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的承包商作为合作单位。同时在合作过程中还应加强对承包单位的管理与服务。 (2)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 现场签证主要指房地产企业与承包签订工程合同后,由于工程设计变更、现场施工需要及其他可变因素导致原施工流程及合同约定的变更,是工程承包合同的补充内容。首先应明确签证各职能部门、各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权限,避免结算时发生互相推诿的现象;其次应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减少和规范现场签证;第三应加强现场签证时效性,避免签证久拖不决,为结算带来麻烦。 (3)设计变更管理。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一方面设计变更是由设计团队整体的水平、能力、素质决定的,所以选择优秀设计团队是控制设计变更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另一方面设计变更是由房地产公司管理团队的水平、能力、素质决定的,应使公司编制的策划书、设计委托书科学、准确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以更好的控制设计变更数量,从而达到控制工期和造价的目的。 4、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是房地产企业成本管理的最终环节,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应坚持以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为依据,按照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的约定,根据竣工图结合隐蔽签证、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进行审核计算。 房地产开发成本管理是一个多阶段、动态且复杂的过程,要做好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成本管理就必须树立起良好的企业成本意识,建立一套完善的成本控制管理运行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及风险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为企业赢取较大的赢利空间。 房地产开发论文:浅论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技巧 一、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1 非营利组织的基本含义 目前,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有许多,从而造成了概念上的混淆,但归纳起来,其内涵其实是大体相同的,通常是指介于政府与营利性企业之间,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独立组织。它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单位,它在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扶贫发展及慈善救济等领域为社会公益提供服务。 2 应从税法角度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界定 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本身应该是出于税收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经济中的非营利部门是因税法而形成的。但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还没有统一对非营利组织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这也就导致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税收政策在选择上呈现多样性、不确定性和不规范性。 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一词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内涵与外延。所以,国家应以法律的形式规范非营利组织的具体含义。从税法角度考虑,给予非营利组织以税收优惠政策,至少应当对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进行明确的界定。 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非营利性,二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特征是指非营利组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但并不排除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益性特征是指非营利组织是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组织,他们提供服务是服从于某些公共目的的。 只有真正从税法的角度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才会使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更加有针对性,从而也防止了税收政策被滥用。只有这样,非营利组织才有可能健康、快速地发展。 3 应按行为而非主体标准制定税收政策 针对非营利组织,单纯以“主体”为标准来确定税收优惠政策是不尽合理的。所谓主体标准也就是说,组织一旦通过了主体标准的认定,就自动获得了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而不再具体区分其所从事的活动领域,进一步细化税收优惠政策。其实,不应该单以主体标准来进行判定,更多的是应该以主体所从事的活动领域为标准来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这样才能减少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平市场竞争秩序所造成的损害,从而也能促进市场中组织的发展。所以,对于非营利组织,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不能单凭组织的主体标准就盲目地给予其税收优惠待遇,而是视其行为,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上给予区别对待。 二、非营利组织的“盈利”趋势 20世纪90年代初,非营利领域的知名学者塞拉蒙教授就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作出了这样的界定,他指出,非营利组织区别于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在于:“非营利”应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即非营利组织不以获取利润为组织的根本宗旨;二是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即非营利组织允许从事一定形式的经营活动赚取利润,只是赢余收入不能在成员间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三是不得将组织资产转为私人资产,即非营利组织的资产是属于社会的,不归任何个人所有。由这样的定义看来,非营利组织完全可以开展一定形式的经营性活动及产生利润,只要该活动遵循上述“非营利”的原则即可。 根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项目对全球22个国家的统计结果显示,各国非营利部门的平均收入来源是:会费和其他商业收入占49%、公共拨款占40%、慈善捐赠占11%。调查结果也证实,商业收入是当代非营利组织不可缺少的资金来源之一。 近年来,由于市场驱动的作用,非营利组织介入营利领域,以商业收入来支持公益事业的做法日益普遍。这是因为,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单靠传统的资助模式已不足以维持非营利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它们必须自谋生路,全力寻求资金来源上的自给自足。在我国,慈善捐赠尚不盛行,政府投资能力也十分有限,那么,非营利组织介入营利领域的经济活动将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发展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将更多地依赖服务收费和商业运作的收入。 目前,世界各国的非营利组织都在积极寻求通过商业化的渠道筹款,以维持组织的运作和提供服务,保证完成组织的社会使命。有调查显示,在相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中,能够较容易获得资助的总是那些筹资能力强、社会影响大并能使捐赠资金不断增值的非营利组织。正向弗斯顿伯格所说:“现代非营利机构必须是一个混合体:就其宗旨而言,它是一个传统的慈善机构;而在开辟财源方面,它是一个成功的商业组织。当这两种价值观在非营利组织内相互依存时,该组织才会充满活力。” 三、通过税收政策的合理制定规范非营利组织的活动 由于非营利组织介入营利领域已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因此大多数国家在立法上都越来越重视对非营利组织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 具体来说,为确保非营利组织活动的公益性宗旨不偏离,防止税收的流失,相关的税收政策至少应该解决这样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一个非营利组织可以在多大的范围内开展商业经营活动; (2)对与组织宗旨相关的商业收入和无关商业收入应该怎样进行区分; (3)对非营利组织的经营活动收入应该给予怎样的税收优惠待遇; (4)对经营收入的资金流向要怎样从税收上加以管理。 关于非营利组织从事商业性活动的税收政策制定其实是个难点。它既要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又要体现出对非营利组织的支持,还要使政策的执行具有简易、经济的特点。目前,我国在税收立法上,显然还没有明确上述问题的做法,针对上面几个问题,可以借鉴一下国外的相关做法,并寻找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政策制定方法。 首先应该明确界定一个非营利组织可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范围,在这一点上,各国的做法不一,但是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营利组织经营活动的范围。比如,日本法律规定,非营利组织的商业性赢利活动所占的比例应低于50%。在美国,虽然税法没有特别规定免税的非营利组织可开展商业活动的限额,但是,当不相关商业收入达到相当程度,该机构的免税资格就会受到威胁。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其实也应设定一个非营利组织可以从事商业性活动的范围。比如,可以规定,在设定的合理范围内,非营利组织的经营活 动是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待遇的,而一旦超出这个比例,则要就其超额部分或者全部商业 活动收入缴纳税款。与此同时,也应规定,非营利组织不得从事一些高风险的商业经营活动。这是从保障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安全的角度考虑的,虽然非营利组织可以在一定比例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但其毕竟与一般营利性企业有本质区别,所以必须对其可以从事的商业性经营领域也进行一个严格的限定。 在明确了上面的问题之后,再来看对于非营利组织进行商业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具体应该怎样对其征税’这也是税收政策制定上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也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规定。当前,国际上关于这一问题的做法,归纳起来,大概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对非营利组织从事的一切经济活动生成的利润实行全面征税制;第二类,对商业活动的所得全面免税,而不需考虑产生收入的活动是否与非营利目的相关。但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用于非营利目的;第三类,是只对与非营利目的无关的商业收入征税,也就是将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分为与免税目的相关而免税的收入以及与免税目的无关而征税的收入;第四类,非营利组织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收入有权享受低于企业所得税率的税收优惠。 上述几类税收规制方法其实是各有利弊的,比如,第一类做法,虽然确保了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防止了国家税收的流失,但它使非营利组织缺乏独立性和对外界变化的适应能力,抑制了组织规模的壮大。而第二类做法,与全面征税制相比,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但是对非营利组织所得全部免税很可能误导组织的投资选择,使大量资金流向营利领域,造成不公平竞争并助长逃税漏税的不良风气。后面两类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了非营利组织因免税待遇而造成的不公平竞争及国家税收的流失,但是另一方面,它们也使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导致其在营利领域的创收很少。那么到底哪一种税收规制方法才是真正适应我国目前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的呢?一般而言,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非营利组织社会环境较好,筹资渠道较多,资金较充裕,非营利组织的规模和数量较大,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会对营利组织构成竞争上的威胁。反垄断、消除不平等竞争、维护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市场经济较发达国家政府首要的经济责任,因此,它们针对非营利组织,通常对其采取与普通营利组织一视同仁的税收政策。而在市场经济制度尚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社会环境较差,非营利组织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且非营利组织规模较小,参与竞争性商业行为对市场有效竞争的影响也比较小。因此,发展中国家对非营利组织的商业性活动应采取减免税的方法以支持其快速发展。鉴于我国目前非营利组织尚处于一个发展的初级阶段,全面的征税制也就是上面提到的第一类做法,显然不利于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而与之对应的全面免税制,却有可能误导组织的投资选择,有可能致使组织的公益性宗旨的偏离。所以,就目前情况来看,能够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税收规制方法,应该是一种折衷的方法,应注意区别与非营利事业相关的商业活动和与非营利事业无关的商业活动,实行差别对待。比如,对非营利组织向全社会或特定群体提供服务的活动,给予免税待遇;对非营利组织与收益人之间虽然存在金钱或其他利益的给付现象,但收益人的给付与获得的利益无等价关系的活动,也可给予减免税;对非营利组织与收益人存在服务,买卖关系的活动,与组织公益性宗旨无关,视同普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征税。 最后,就是要如何规范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流向的问题,也就是怎样对非营利组织商业经营所得资金的使用进行限制。目前,为保证非营利组织的商业收入尽量用于公共目的,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限定非营利组织每年最低的公益性支出的比例,以保证资金尽可能地用于与其宗旨相关的活动。毕竟立法允许非营利组织从事经营性活动是为了使其具备为社会提供更多福利的能力,而不是使其财源丰厚,更不是让其利用减免税的特权进行投资经营,使个人受益。要规范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流向,首先要做的是区分非营利组织支出的类别。按其性质,支出可以分为公益性支出和非公益性支出两大类。公益性支出是指为开展业务活动以实现其社会公益宗旨而发生的各种资金支出;非公益性支出是其他方面发生的各种资金支出。根据非营利组织的目的和宗旨,公益性支出应当在非营利组织支出中占绝对大的比例,而非公益性支出则应当被限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围之内。那么在税收政策的制定层面上,应该怎样来贯彻这一思想,使非营利组织最大限度地将资金用于为其公益性宗旨服务的活动上。其实从另一个层面看,也就是限制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流向与其公益性目的不相关的渠道。那么从税收政策制定的角度考虑,是不是可以对非营利组织的非公益性支出征收一个“支出税”呢。这样使得组织的非公益性支出的成本加大,从而也就必然会降低这部分支出的比例。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构想,在具体政策的实施上,其实还是会遇到很多困难的。比如,怎样正确划分公益性支出与非公益性支出;“支出税”具体的征收方法应该是怎样的,是全额征收还是对超额部分征收,具体的税率应该如何制定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合理性,都有可能会适得其反,抑制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另外,限制非营利组织与关联性的营利单位进行关联交易以及限制非营利组织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等做法,也都能有效地控制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流向。 四、结语 如何制定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政策,其实也就是如何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权衡的问题。相关政策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在促进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同时,也绝不能以破坏市场的效率与公平为代价。当然,税收政策对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激励作用始终是有限的,非营利组织真正的发展壮大,关键还是在于自身服务能力的提升和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相关的税收政策只是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一项措施,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是需要多方面的创新和努力的。 房地产开发论文:解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的论文 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社会财富的半数之上。其本身作为一种新兴的热门投资理财产品,为大众追捧。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大,开发周期较长的产品,自身具有较大的风险,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企业和其他人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对行业中存在的风险有相应的认识以及时对其进行规避。 1.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简要介绍 房地产开发分为四个阶段:投资研究决策阶段、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建设阶段、租售管理。房地产投资决策阶段是房地产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中,不确定性最大、风险性最高的阶段,因此,它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 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实现相应的预期目标,通过相应的方法,运用一定的理论分析、数据分析,通对政策法规、开发区域的经济环境、地理环境进行相应研究,考虑市场供求提出开发策略,并正式通过相应的程序,进行项目可行性的研究论证,最终分析出最佳的投资方案的过程。 想做出一个正确的决策,就要求决策者了解其中存在的风险,并依照风险的程度对项目进行筛选和调整,来得到最佳方案。 2.投资决策过程中的风险及相应要点 2.1重视项目区位风险 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速度、程度不一,经济环境大相径庭,消费水平、物价水平有异这使得不同区域的房地产项目开发面临着不同的问题,伴随着不同的风险。由于经济环境不同,同一风险因素在不同区域的影响程度也有着很大的差距,及风险因素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或地域性。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地理位置相对固定以及其不可逆性,对于开发房地产项目所选区域的风险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区位风险主要包括政治政策、地理位置、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交通环境等因素带来的风险。无论哪种因素进行了调动,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地产的开发及销售,并给开发商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 其中政治因素带来的风险包括新政策的制定、区域土地价格的影响、社会环境、社会安全性。等因素衣食住行,房地产占了其中的住,自然与国民生活和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政府必然会对其进行监管和调控。其调控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是全面的,土地政策、公积金政策、住房补贴政策,税收政策、城市规划政策、环境环保政策以及影响原材料价格的相应政策,都会较大程度地影响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相应层面。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未完善的今天,政策风险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可见十分巨大。 其中地理位置因素带来的风险主要是所要进行投资地区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安全稳定因素、经济状况、周边的自然条件、土质的条件以及人民的文化教育程度等因素带来的。具体来讲,我们要考虑目标地区的交通环境,人口密集度,城市规划,土地价格,地质条件等。这些影响了该项目的收益,决定了是否能给开发商带来高额回报。 2.2加强项目可行性的论证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的研究主要是指,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认真调查拟建房地产项目的经济、社会、技术等因素,并结合项目区位风险进行分析,认真地分析和比较不同方案,以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为基础对拟建房地产项目进行动态的、系统的、全方位的、多角度的综合分析和论证,并以此来判断决定采用相应的方案并对相应方案进行改进或将探究结果作为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其中,要注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调查是一切分析的前提,错误的信息或者信息不对称将会对研究结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使其与真实的结果大相径庭,一定要保证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是准确的,否则将会使公司效益大大折损,甚至造成相应的损失。 2.3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管理 房地产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它有着开发周期长、投资金额较大这两种非常明显的高风险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巨大的风险将贯穿在整个房地产项目投资中。但是,高风险带来高利润,这也是为什么房地产投资日渐增多的原因。因此,我们不能因风险大而不投资,放弃其中高额的利润。为此,我们要做到相应的风险管理。 合理的降低风险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在相应的风险管理中,我们可以用接下来的方法来有效地降低相应的风险: 进行合理的风险规避,这是一种相对保守稳健的投资方法,通过分析相应的项目区位风险后,放弃一些风险巨大的投资项目,来选择相对稳健的方案。这样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稳中求胜,虽然没有超高额的利润但是胜在稳妥。 采用投资组合的方式,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采用证券投资组合的方式规避风险,我们也可以将它运用到房地产项目开发上。按照风险的不同程度以及利润要素,对一些合理的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合理的搭配,从而使风险大大降低。这样可以相应地降低风险并带来较高的利润,只是对于人员需求较大,要做的相应决策也相对较多。 3.结语 综上所述,各类风险伴随着房地产投资开发的全 过程,因此正确认识并面对风险是十分重要的。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全面的监测,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贯穿全过程的相应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中必须要做好项目区位风险和项目可行性等要点的监测和论证以及加强对风险的管理,来增强该项目的抗风险能力给企业带来高效益,并促进企业良好、快速并持续的发展。 房地产开发论文: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引入精细化管理的探微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经济社会的发展带动了房地产行业的向前发展,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科技进步在带动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使产业发展日趋多样化。老式的项目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用户对居住质量、内部风格等各个方面多元化和品质化的要求。需求的复杂化,生产竞争的白热化使得房地产企业面临产业规模、内部配置、科技含量、产品创意等多方面的优化完善。也就是说,要想获得发展优先权,企业就必须要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改变自身原有的落后管理体制,消除对房地产项目开发的不良影响,以新型精细化管理模式带动房地产企业的发展[1]。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益繁荣,对房地产行业的投入也越来越多,房地产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总的来说,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大方向不变,企业间竞争的是专业的品质,这些专业的品质主要体现在细节的设计和服务上,在这一方面的优胜,其实就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因此,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企业就必须要对细节性的东西逐步重视起来,将自身的产品做得更加完善,最大限度的体现产品的诚意和企业的实力。要达到这一目的,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就是不二之选,精细化的管理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细节的完善,逐步提高用户的忠诚度。 在对精细化管理的认识上,许多的企业都注意到了这一管理模式对未来市场发展的关键作用,因此,更多的企业开始实施精细化的管理以适应市场的需求,能不能将这一管理模式做好也就成为决定未来房地产企业竞争成败的关键。本文首先深入浅出的阐述了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和理论,让使用者能够更好的理解和认识精细化管理。然后详细的介绍了精细化管理的应用和实施,明确了在房地产项目中使用精细化管理体系的具体方法。最后结合具体的工程实例,在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关系重大的成本、质量、工期、安全和环保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将精细化的管理与这几个方面的控制紧密结合,使这一管理模式形成一个闭合的体系,综合的发挥作用,从而使精细化管理模式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也提高了管理者对这一特殊管理的整体认识,并为今后这一行业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成功的模板。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在国际范围内,也有不少的专家对这一管理方法进行了探索,他们研究的时间更早,获得的成就也更多,所以,积极地参考和学习国外的一些管理理念和方式,对于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19 世纪 80 年代初,泰勒成功研究出了精细化管理[2-3],并被誉为科学管理的先驱,国外通过对房地产实际操作过程的分析,发现了工人在进行作业的时候,有一些流程并不是十分必要的,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降低成本,可以将这些步骤省去,因此,他对这些行为进行了总结,最终得出了结论,找到了一条成功提高工人工作效率的捷径。20 世纪初,泰勒又将自己的研究成果着书,成为了有史以来第一本研究相关领域的着作,书中主要研究了工作定额原理、挑选头等工人、标准化原理和建立专门计划层。该书中诸多前所未有的新理论一时间获得了广泛地关注,是研究精细化管理的开端。 二战之后,学界对于如何进行科学化的管理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和研究,由此出现了一大批有益的成果。对于科学化的管理的研究逐步形成了一个包括诸多管理理论的成熟的体系。目前为止,许多的管理方法已经成功的运用到了实践当中去,并成功的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许多的企业就是得益于管理方法的创新为企业谋得了更好的发展。 精细化管理理念已经具有很长的发展历史了,它最先由日本的企业家提出,在 20 世纪,就有一位日本的企业家通过学习福特汽车的管理方法,在此基础上对这一管理方法进行研究,找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的措施。他的研究方法立足于节约成本这一基础之上,力图在企业的员工进行生产作业的过程中找到捷径,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缩减工艺步骤和生产材料,从而大大的节约生产的成本,为企业获得更大的利益。这一理论力图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理论经验。在这之后,许多的日本的生产企业都将这一理念运用到了管理中去,并在生产的过程中践行节约的理念,不断改进生产技术,逐步提高产品的质量,最大限度的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在这种管理模式之下,日本业界不断发展,带动了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上个世纪中后期,日本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日本成功的实践经验也逐渐传播开来,许多国家采用了这种生产方式[4]。 第 2 章 我国房地产项目工程管理现状 2.1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基本特征 房地产行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它的发展对土地和国家政策的依赖性较高,基于房地产之上还存在着许多利益分配和归属的问题,因此它具有很大的价值,它又被称作是“不动产”。在当今市场经济高速运行的今天,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必不可少的活跃力量,为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的工作、生活提供了基础的物质保证[11]。 2.1.1 项目位置的固定性 对于房地产的建设来说,它的位置具有不可变性,也就是说对这一项目的位置的确定十分关键,因为后期不会再有机会进行变动。这就提醒房地产商,在进行选址时,一定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考虑,选择最佳的地址,并考虑到周围地区的未来发展对房地产的影响。在选址完毕之后,还要对该地段的收费标准以及消费水平进行调查,将各种信息综合起来考虑,为房地产的建设谋划更好的发展方向[12]。 2.1.2 开发周期长、投资大、成本控制难 房地产项目开发实际就是在土地上建设建筑物。建筑物一般体量都较大,而且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环节、面对的情况、遇到的问题复杂繁多,所以一个项目的建设周期都不会很短。此外,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还要办理许多繁杂的手续,这同样影响着项目的开发周期。完成一个项目的全部开发工作一般会花费一到三年的时间,有的可能还会更长,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对其资金的投入是巨大的,不论是从买地的角度来说,还是从建设成本的角度来说,房地产建设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因此,对于房地产商来说,一定要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并且能够保证资金灵活的周转。否则,一旦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房地产的建设就无法再继续下去,并且由于房地产的建设具有很长的周期,因此,短期不可能回收成本获得利润,这样就会导致房地产项目陷入停滞,给企业带来 较大的损失。因此,企业在建设房地产项目的时候,一定要对资金有一个全局的把握,严格控制好资金的使用,特别是在成本上,一定要严格控制,避免资金的使用大大超出预算的成本,减少企业的风险。 2.1.3 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约束性和调控性 房地产开发是一项特殊的经济活动,它与人们的生活联系密切,还和国家整体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只有在国家政策的积极引导下,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才能健康蓬勃的发展。 房地产开发论文:试论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和对策 摘 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目前我国会计制度仍处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由此造成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存在着较多问题,就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现状及特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对策。 关键词 房地产 会计核算 问题 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完善,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不断,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目前适用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主要有《企业会计准则》、《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如何在门类众多的制度、准则、规定之下,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改进现有会计核算方法,更好地发挥会计职能,是会计人员的职责。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目前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方法。 1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1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的复杂性 房地产商品的销售包括两种,一种是自行开发并销售,另一种是事先与买方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进行开发。对于后者,应按照建造合同的标准进行收入的确认。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商品,由于其开发的周期较长,耗资巨大,其商品具有较高的价值性。这些特点决定了房地产商品销售往往采用预售、分期收款销售等多种销售方式。房地产商品销售的前提是首先取得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在此基础上,一般要经过签订预售合同并预收房款、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买方验收确认、收取房款、办理产权过户等销售环节。因此,房地产收入的确认同其它的生产收入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以结算账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可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标准,该规定比较简单,宜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但没有反映销售的实质,理论上不够合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规定以风险和报酬的实质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理论上具有合理性,但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在会计实务中如何运用这一标准则比较混乱,核心问题在于应在哪一环节确认为收入,其分歧的焦点集中在: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1.2 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成本与售价的不配比性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周期较长,开发项目从获得土地并开发完成到确认收入短则1~2年,长则4~5年,必然使得企业投入产出比例呈阶段性不合理;在项目建设期内大量投入资金,并发生大量费用计入当期;由于项目尚未完工,即使开发产品已预售完毕,其预售款项也无法确认为收入,其结果是为配比原则的应用造成了困难。 其次,房地产开发商品的成本载体是整个建设工程,而销售则是按楼层或户型为单位,这样就造成单个楼层或户型的售价明显与其成本不配比。如同一结构的房屋,低层建筑施工成本低于高层建筑施工成本,但销售时低层售价却高于高层售价;又如“丁字形”楼房虽然同楼层成本一样,由于朝向不同,其售价相差也很大。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结转方法是:按当期竣工后的核算对象的总成本除以总开发建筑面积,得出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然后再乘以销售面积得出本期销售成本。这样均摊计算的结果没有考虑房屋楼层、朝向的因素,得出的经营成果不具有真实性。 1.3 收益评价指标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业绩 房地产企业投入产出周期具有较强的特殊性,表现在会计年报中往往是业绩波动较大——项目建设期内业绩不佳,验收售出后,大量预收款确认为收入,期间间隔在一个会计期内还好,但一个项目往往要跨4、5个会计期,故不适用一般的公司业绩评价指标,如净利润指标就不能正确、客观、全面地反映其真实经营情况,尤其是上市公司,极可能误导投资者。一个经营情况很好的开发公司,其净利润可能很小甚至是负数,但有大量的在建工程和很好的预售情况,现金流状况极佳,有很强的盈利能力。同理一个盈利的公司也可能正危机四伏:面临着因施工质量导致的巨额赔偿,大笔银行贷款到期而无力偿还,尚未结清的担保金,由于市政规划调整,地价变化导致的土地风险等等;故此,评价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绩,千万不要以指标论好坏,应透过指标看实质,看其资质信誉、实力、现金流量、资产质量,还有更重要的表外风险等等。当然,这有赖于我们会计界同仁对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与充分披露。 2 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对策 2.1 正确确定和应用收入确认标准 房地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应符合两个标准,即法律标准和专业标淮。 (1)法律标准。法律标淮是指我国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房地产销售必须符合的条件或标淮:如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进行投资开发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买卖。凡是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即使房地产商品已经开发完毕,甚至取得了相关报酬,并转移了风险,也不能作为收入予以确认。法律标淮是专业标准的前提条件。 (2)专业标准。专业标准是指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标淮,即收入确认的4个必要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企业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上述规定中,收入确认以风险和报酬实质的转移为标准,理论上比较合理,但由于房地产业销售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为实际工作中收入确认带来了困难。 笔者认为,房地产销售合同是在房屋尚未建成竣工前的预先销售行为,不论是否收取了款项,均不属于实际发生的销售业务。因此,签订预售合同并收取预收货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能作为销售实现依据;签订正式房屋销售合同则如同一般工商企业产品销售合同一样,从法律意义上讲也只是一种合约,房屋未经买方验收认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给买方,不符《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有关规定,故也不能确认收入;购买方取得商品房产权证的环节较为特殊,尽管房地产商品最终是以产权证上权利人主体的更替为所有权变更的主要标志,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前根据规定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并办理领取预售许可证、在工程获得有关部门竣工验收领取销售许可证、签订正式房屋销售合同,并向客户收取房款、交付买主办理入住手续的情况后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且产权证的办理涉及到房地产管理、土地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办妥产权证书的时间并非开发企业所能控制。如果此时确认收入,会导致收入滞后,同样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所以,尽管房屋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标志,但并非是确认收入的必要条件。 2.2 引入计划销售价格的概念,使销售收入与成本配比 建议引入计划销售价格的概念,解决销售成本结转错位,与销售收入不配比这一特殊问题。即当开发的房屋达到可销售状态时,企业根据成本、市场、地段、楼层、朝向等因素制定一个计划销售价格,作为成本分配标准。 (1)实际售价成本率法,是在季度前两个月按实际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等于季末销售成木的方法调整。具体操作顺序是:分类明细账按开、竣工时间相同或相近且一并办理决算的项目设置账户,在此分类明细账基础上,再按计划价格相同的房屋分类设户,价格不同的分别设置。季度前两个月可按分类明细账结转成本,即按分类明细账记载的当月实际销售额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得出当期成本结转数,对销售房屋只登记数量,待季末将未销售房的计划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得出月末留存成本,用倒挤的方法结出销售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开发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优点是可以减少工作量,缺点是季度前两个月受房价影响会产生一定误差,且不能及时、准确提供较详细的成本资料。 (2)计划售价成本率法,就是始终按计划售价乘以计划销售成本率进行结转。只要是开发建设工程已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就可以把商品房成本按楼栋、楼层、单元予以确定,甚至可以计算出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因此可以按单元设置账户,也可以把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相同的商品房归类计入同一账户。销售成本按单元设置账户的房号直接对号入座结转,按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归类设户的,可按销售面积乘以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得出销售成本。这种方法的缺点是结转工作量较大,但遵循了一贯性原则,提供信息可靠及时,并能将结转成本工作量分散在日常工作中,适用于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 2.3 扩大信息披露内容,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披露中的信息含量 (1)增加土地储备量及成本构成的信息。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土地成本的比例一般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能否拥有土地储备以及土地储备的成本状况,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开发企业未来的发展。对于拥有大量优质低价的土地储备的企业来说,土地成本低本身隐含着巨额的利润,在土地出让市场向招标拍卖过渡以后,相对于其它公司具有先天的竞争优势,能在未来三到五年内保持良好的增长,从而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而信息使用者通过企业披露的土地使用权总额无法判断其土地储备的信息。因此,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报告附注中增加土地储备量及取得成本情况的披露是必要的。 (2)增加分项目现金流量信息的披露。我们建议应在其财务报告附注中增加分项目的现金流量信息,即以企业每一开发项目为基本单位,披露其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包括销售房地产收到的现金、购买工程物资以及支付工资等所支付的现金,以此提高其现金流量信息的有用性。 (3)重视质量保证金及风险的披露。房地产开发行业特性——具有高风险,应在会计信息披露环节得到充分的揭示。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建立质量保证金制度,为房地产商品的质量提供保证,但鉴于房地产商品的长期性、高价值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质量保证金与一般工商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不同之处在于其保证金的数额更大、保证期限更长。因此,应由企业根据所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取质量保证金,计入工程成本,以提高应付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应在其财务会计报告中充分揭示其各种风险,而不应仅限于抵押风险,即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报表附注中应增加风险披露的内容,就企业尚在开发的土地、工程项目等面临的开发风险、筹资风险、土地风险等进行说明,提高风险的透明度。 房地产开发论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策略及操作 摘 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两大核心:资金和土地。而资金在其中更起决定性作用。文章就新形势下的融资策略及方法进行分析及介绍。 关键词 房地产开发 融资策略 融资操作 项目贷款 2005年房地产行业进入宏观调控以来,房地产商的经营环境日益艰难,先是不允许建筑商垫资建设,接着对土地全面实行招、拍、挂,买块地动辄数亿,且交的都是真金白银。而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又在已提高首付比率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审核,增加房产销售资金回笼的难度。这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陡增,一些原本以自有资金运作的开发商也不得不与银行联络寻找资金支持。许多已拿到项目的开发商因贷款困难而被迫将优质项目转让他人,或与他人合作建设或缓建,有的被迫终止项目开发。 上海亿邦置业有限公司在此艰难环境下,仍成功地以基准利率贷到银行规定的开发贷款的最高限额。这一方面得益于项目优质,更重要的是得益于正确的融资策略及操作。下面将依次分析: 1 定位银企关系,选择融资时间及融资行 1.1 建立合作互利的银企关系 现在,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之间不是一种简单的资金供求关系,更是一种紧密的唇齿相依的战略伙伴关系。在市场条件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两者所处的市场优劣地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融通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项目的盈利性是融资行关注的核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务必有切实的措施使此“三性”得到保证。如在贷款资金困难时期,可以追加自有资金或采取抵押加担保的方式保证等——因为银行通常只做“锦上添花”之事,不做“雪中送炭”之功。对没有效益和资金发展的企业,银行是不愿提供服务的。现各大银行及二线银行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拥有较大的上下浮动空间,而且金融产品没有专利可言,可以说不存在垄断价格,所以银企之间同时存在博弈与合作的关系。 1.2 时间安排留有余地 正常的贷款周期为1~2个月,(当然,加急的15~20天也能办好)由于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影响因素较多,能否成功贷款充满了不确定性,如宏观政策、银行自身的贷款结构、资金成本等。为保险起见,应在用款前3~5个月开始联络办理。 1.3 挑选合适的合作银行 在银行市场化的今天,每家银行都有自身的优势及擅长的领域,同时受各自的政策及资金的限制,相同信贷品种的条款设置上均有差别,如整个贷款价格的设定,体现了银行长期利润最大化还是短期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故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基本户开户行时,应挑选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做得比较成熟的银行。他们熟悉房地产行业的开发过程,不仅无须企业花大力去讲解,而且还可让企业在与他们的合作中得到许多业内相关信息,学到许多知识和理念。同时,他们对行业动态及走势的判断比较恰当,一般以长期利润最大化作为其最终目标,经办人做起来会相对轻松顺利。选择融资行时,应先联络基本户开户行,一般基本户开户行觉得项目可行,会留下来积极地去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基本户外,还可根据需要另择银行开立1~2个一般账户。俗话说“货比三家”,融资行的选择也是同理的。一个项目上亿或数亿的贷款,实际利率差1%,每亿元的利息差则为100万元(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及付息方式),还有贷款的手续费,如评估、公证、保险、抵押登记等费用。故融资成本是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 2 明确融资途径及所在企业的优势条件 房地产开发是资金密集型产业,需内外部的大量资金支持。港资大型房地产商资金的重要来源是上市筹资和抵押融资,如新鸿基、和记黄浦。国内的房地产商大多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抵押融资,海外融资都还处于初试阶段,操作存在较大难度和不确定性。另外是目前在部分大城市出现的房地产信托投资项目。 我们选择的是常见方式——抵押融资,也称抵押贷款。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员操作开发贷款前要先准备哪些方面的资料呢? (1)项目情况。房地产企业事先准备一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书附件中计划、规划、住宅、环保等主管部门的复函文件中有相关指标及资料、市场分析、建设设计方案、主要财务效益分析指标等。不必写得细,择其要点写得有共性即可。这有利于银行对项目有一个整体的了解,激发银行兴趣和贷款意向。 (2)“四证”办理。“四证”依序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银行的操作方法是:二证受理、三证审批、四证放款。二证受理就是企业办理完毕第二个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银行可受理贷款申请,第三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毕可送银行贷审会审批;第四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在第三证办理后一周内可办出,而贷审会审批完毕一周内即可放款,就是说贷款手续可与公司四证的办理同步。 (3)公司情况介绍。这些基础资料可由公司的相关证照、验资报告、公司合同章程、历年的审计报告等资料取得。另补充说明公司自有资金能力,开发历史,公司的诚信度,企业的文化、背景、理念等,以全面展示本企业的优势。如展示得充分,会得到银行的信任,增加融资的成功率。 (4)企业需求,即企业找银行的目的。包括需求的贷款额度、时间、使用方法及贷款成本范围等。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及银行的实际操作,项目贷款一般是自有资金占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35%(要求在使用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银行贷款为35%,余下的投资由销售回款解决。 3 贷款操作方法及操作步骤 3.1 接触 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人带上前述四方面的资料就可以与银行接触了。双方先面谈了解,对利率、还本付息方法、资金运作方式、贷款的限制条款等有个初步的印象后,再进行综合权衡比较,选择确定合适的一家银行进行融资。 3.2 提供银行需要的资料 确定融资意向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可按融资行的要求准备并递交相关的资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房地产企业的资质证等。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会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及跟催,银行方面也有专门的信贷人员专案负责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资料提供完毕后,就可以协助或跟催客户经理写银行内部要求的贷款评估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人如果了解贷款评估报告构成的主要内容,就能在融资活动中更快更准地找到工作的切入点。贷款评估报告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借款人的资信调查。包括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如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等证照上的主要内容,房地产商的开发资质,以往的开发成绩和现在的开发能力,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股东的基本情况,企业的组织结构,文化背景理念等。企业简介上就有大部分资料。 (2)项目概况及报批情况。包括项目的具体地理位置和规划等。数据及资料大部分来源于招标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度和用款计划则根据以往经验或公司要求由相关部门列出。报批情况如实列出即可。 (3)项目的分析评价,包括市场分析评价及财务分析评价。市场分析具体包括周边已建或潜在楼市情况,项目周围的交通、市政配套等,同时结合拟建楼盘的品质结构房型分析及定位,再对目标客户群进行分析及考察。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的经办人可到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实地考察,也可到政府的网上房地产查找相关资料。用这些第一手资料,对项目的竞争优劣进行分析评价,确定市场目前最高或最低的可售单价及销售状况。 财务分析评价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在市场分析评价的基础上进行销售收入测算,然后根据项目预算投资成本测算出投资回收期来评定项目的流动性(如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投资回收期就是货币资金流入额累计到等于原始投资的年数),另用投资利润率、销售利润率、成本利润率来评定项目的盈利性,还可用盈亏平衡点、安全边际和安全边际率来评定项目的安全性(盈亏平衡点的销量=总成本/(预计总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安全边际=预计总销售收入-盈亏平衡点的销售收入,安全边际率=安全边际/预计总销售收入)等。 例:A项目的预算投资总额3亿元,第一年投资期无货币资金流入,第二年开始预销售,货币资金流入2.6亿元,第三年流入2.1亿元,则: 回收期:2+(3-2.6)/2.1=2.2年 预计综合税率:营业税及附加5.5%+所得税为预计税前利润15%×所得税率33%+土地增值税3.3%=13.75%. 项目投资利润率:[(2.6+2.1)×(1-13.75%)-3]/3=35%;年投资利润率12%。 销售利润率:[(2.6+2.1)×(1-13.75%)-3]/4.7=22%, 盈亏平衡点的销售量3/[(2.6+2.1)×(1-8.8%)]=70%,盈亏平衡点时无所得税。 安全边际率1-70%=30%,安全边际为 4.7×(1-70%)=1.41亿元 3.3 跟踪沟通与配合 贷款评估报告写好送到基层贷审会约10天左右。上会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还需对贷款融资的主要条款进行确认,同时,经办人还需再做一次了解分析,检验容易在贷审会上遇到质疑的问题是否采取了切实并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如最近有传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对此我公司的准备是追加初期股东投入。除会前准备外,银行经办人的临场应变能力也是重要的。基层贷审会后可能有修改及补充的要求,按要求操作完毕约3~5天。 一般而言,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不论金额大小,皆做项目贷款处理,基层贷审会后还需上级贷审会审批。上级贷审会的业内资深专业人士再对项目进行质疑评审,一般修改及补充总是有的,关键是看项目本身是否优质,还有银行经办人对政策的理解对项目贷款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预测是否准确把握到位,措施是否得当。如果基本通过或补充资料后基本通过,拿到贷款批件,开发商和银行经办人前阶段的工作得到了肯定,汗没白流。现在可以进行下一步也就是放款前的操作了。 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地产项目进行价值评估(抵押贷款额以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贷款合同公证(看是否有必要),购买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抵押登记备案是接下来的工作,按办事机构告知书上的条款操作即可。要说明的一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办人先对当地同类收费行情进行了解后操作,节省数万元是很轻松的事。 做到这里,再确认融资行是否已经有贷款账户,如有,就去贷款账户里数钱吧。 4 结语 (1)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经办人必须先清楚融资项目的概况及报批情况,市场分析及财务分析,融资规模,当地的融资环境,银行的办事流程及其对项目关注的核心等。这是融资成功的基础。 (2)讲求效益,达成目标。因房地产开发贷款数额大——以亿计数,时间长——1年以上,故时间成本效益应综合考虑,在保证时间性的基础上,每年少花费数十万至数百万是平常事。 (3)要有恒心、耐心、信心。做房地产开发融资工作忙碌近1个月后,被银行拒贷是常有的,这就是本文前面选择2~3家银行开户的原因之一。此时应检讨调整贷款策略后立即换融资银行。这与做生意失败一样,只说明经营眼光有限,并不说明经营能力差。试想,当初花费数亿买土地,不就是看到它能产生效益吗?十足的信心也是成功的保证。 房地产开发论文:万泰房地产开发项目税费负担的个案调查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之一,然而一些房地产囤地、投机行为严重泛滥导致房价上涨过快,不但抑制百姓购房需求,而且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此,政府采取了如“国八条”和“限购令”等多项措施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保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同时,房地产税费负担过重也是房价过高的重要因素。因此,减轻房地产税费负担越来越重要。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项目 税费负担 税收筹划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通过对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税费负担进行调查研究,能够更好了解房地产行业税费负担状况,并利用税收筹划等方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这对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有利于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意识,减轻税费负担,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其次,可以使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体制;最后,减少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过程中的错误和漏洞,完善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与实践体系,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万泰房地产开发项目案例分析 (一)万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开发项目—万泰·锦绣嘉园 万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开发了 “万泰·名城”、“万泰·都市银座”、“万泰·阳光花园”等项目。 (二)万泰·锦绣嘉园税费负担 (1)万泰·锦绣嘉园财务状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及各种附加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另一部分是行政性费用和事业性费用。 其中, 万泰·锦绣嘉园作为万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小区开发项目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及各种附加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因为房屋全部用于销售,项目暂不涉及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其适用的税种、税率、计算公式如下(见表1) 由于行政性及事业性收费种类较多,统计较为麻烦,通过估计,行政性及事业性收费约为1500万元。 (2)万泰·锦绣嘉园税费负担分析。根据万泰·锦绣嘉园财务数据,当期实际营业税税负是5.55%,项目综合税收负担率为16.62%,项目房地产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5%。由于万泰·锦绣嘉园该项目为万泰房地产的主打项目,可以看出该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是比较重的。 三、当前房地产税费负担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万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费负担分析、对房地产行业的了解以及相关的理论知识,当前房地产税费负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房地产税费项目繁多、开发经营税费负担较重 据统计,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缴纳的税费及相关费用高达116项。以上税费主要发生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环节,而在房地产保有期间房地产税费非常少,且免税范围极大。这种典型的窄税基模式造成了严重的税负不公平状况,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房地产税费设置不合理,计税依据不合理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费设置不合理,特别是一些费用不合理。如房地产销售房屋时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实这两种税都是房地产增值缴纳的税种,存在着重复征税的现象,而企业把税费转嫁到房价上,就造成了我国房地产价格较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市场经济下,任何土地、房产都有一个时间价值,市场机制越完善,这个价值就越容易体现,越容易得到认可。 (三)房地产税费征收管理混乱 房地产行业的税费征收制度不完善,并且管理混乱,一些地方出现重复征收税费现象,并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税费征收依据和标准不完善,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不能够做到更好的有法可依,而且一些税务人员存在滥用职权,从中获取灰色收入等现象,从而加重房地产企业的税费负担。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缺少对税费的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掌握国家和地方的税费政策、征收标准,不能及时了解国家最新的税费政策,导致企业只能按照当地的税费政策进行缴纳,多缴纳了一些地方不合理的收费,增加企业的税费负担;企业的财务人员缺乏税收筹划的知识 和意识,缺乏对公司的税费负担进行管理,不能够利用相关的税收筹划方法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费进行筹划,从而增加了经营成本,降低了公司的效益。 四、减轻房地产业税费负担的对策与建议 (一)国家减轻房地产税费负担的措施 第一,改革房地产税费体制,完善房地产税费种类,合并相关费用类型,从而减轻房地产行业的税费负担,降低房地产经营成本,稳定房价。第二,加强税费征收管理,制定完善房地产费用征收标准,降低税费征收标准到合理水平。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采取的措施 首先,充分了解房地产税费相关政策,按照最新政策缴纳税费,减少不合理的地方收费;其次,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的意识和能力以及财务管理水平;最后,根据相关税费政策,制定公司的税收筹划策略,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和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五、结论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在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费种类多,负担重,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显得尤为必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现行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对其经济业务进行事先的税收筹划,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营业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房地产开发论文: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探究 摘 要: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房地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房地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目前我国有数万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当多的企业规模小,只重视项目开发而不重视管理,更不重视风险的管理,使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诸多风险因素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从而导致项目的失利。为了有效地规避风险,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房地产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并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风险的措施,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 1 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风险概述 1.1 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的含义 由于房地产具有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多样性等特性,使得房地产开发投资活动面临众多的风险。一般来说,风险是对未来行为决策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引致后果与预定目标之间发生的多种负偏离的综合。 房地产投资风险是指从事房地产投资而造成的不利结果和损失的可能性大小,这种不利结果和损失包括所投入资本的损失和预期收益未达到的损失。 1.2 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的类型 不同的分类原则,可以对风险作出不同分类。按照风险来源,可以将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 1.2.1 房地产投资的系统风险 房地产投资的系统风险是指对市场内所有房地产投资项目都产生影响的、投资者无法避免或者消除的风险,主要包括通货膨胀风险、市场供求风险、周期风险、变现风险、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政治风险、或然损失风险等。 1.2.2 房地产投资的非系统风险 房地产投资的非系统风险是指只对市场内个别房地产投资项目产生影响,投资者个体可以设法避免或通过投资组合方法消除的风险,主要包括收益现金流风险、资本价值风险、机会成本风险、时间风险、持有期风险、未来运营费用风险等。 1.3 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的特征 1.3.1 客观性 房地产投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比如自然灾害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市场供求风险、政策性风险等。管理者可以运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但是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1.3.2 不确定性 通过风险的分析和评价,可以知道某种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但是无法预知风险什么时候发生,这种难以预知的特性就造成了房地产投资风险的不确定性。 1.3.3 潜在性和可测性 房地产投资风险具有随机性并且不是呈现在表面的东西,但它是附着在某些确定事件上表现出来的,人们可以通过以往发生事件的统计资料,对某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作出判断。 1.3.4 损益双重性 风险往往也意味着对应的收益,如果能正确认识并充分利用风险,就有可能增加收益,因此要积极面对风险,将风险当作经营机会。 2 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各阶段风险内容 2.1 投资决策阶段的风险 投资决策阶段的风险主要有开发区域风险、开发物业类型风险、开发时机风险和开发项目的定位风险、项目的资金管理能力风险。 2.2 土地取得阶段的风险 土地取得阶段的风险主要是土地购买和征地安置风险。土地购买价格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润,开发商应该具备预测获取土地增值潜力的能力。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后,还有大量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这个阶段的工作往往会遇见极大的阻力,从而给项目开发带来风险。 2.3 项目建设阶段的风险 项目建设阶段的风险主要来自建筑物设计理念落后导致的实用性差、承包商建筑技术落后、施工管理不合格、偷工减料以及项目监管不负责任等导致建筑物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拖延工期造成成本增加、错失销售黄金期的风险。 2.4 租售管理阶段的风险 这个阶段的主要风险有销售时机的风险、租售合同的风险、自然灾害的风险和意外事故的风险。 3 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风险管理对策 3.1 建立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设立专门风险管理部门 由于房地产市场环境日趋复杂,为了有效应对风险,企业需设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以动态的眼光来看待风险和分析风险,将房地产投资开发全过程的各个阶段的工作和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设立一个健全、权责分明的风险管理组织是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 3.2 编制项目的风险管理计划,加强项目风险计划管理 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计划是以房地产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为对象的计划安排,是房地产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任务、程序、责任、措施等一系列内容的全面说明书。房地产 企业通过风险管理计划,建立整个企业各项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确立风险管理部门或风险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协调企业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识别投资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明确风险防范与处理的方法及其选择使用,确定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标准,通过风险管理计划的实施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控,可以做到事前计划,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系统性的管理。 3.3 建立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形成动态风险监控报告 信息是进行科学的房地产投资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的基础,因此企业应当设立信息收集和处理的专门部门或者购买专业性的行业信息系统。一来可以日常性的收集国家或目标城市、区域的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城市规划、土地招牌挂信息、项目资料、市场供求情况等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报告,使决策层及时了解市场风险和机遇。二来可设立企业开发项目的定期房地产市场报告制度,为企业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市场月报、季报、年报,及时把握宏观经济政策和房地产政策的出台情况,通过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各项政策对市场未来走势的影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竞争项目销售策略及效果、消费者需求变化等情况,为项目开发经营决策提供依据,提高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3.4 加强风险管理的系统培训,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 企业可开展内部定期培训或者通过外部专业培训机构加强员工的管理培训,可以提升员工的专业度,增强企业凝聚力,通过风险管理教育,使他们了解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掌握风险防范和处理风险的方法,强化风险意识,从而提升整个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3.5 采取投资分散策略和联合策略,分化和降低风险 投资区域分散:房地产市场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点,由于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经济环境、投资政策、市场供求等情况不同,对房地产投资收益的影响也各不相同,房地产投资分散于不同的区域,就可以避免某一特定地区某一特定时期的市场不景气对房地产经营的影响,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 投资种类分散: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大小不同,获得的收益也不同,在房地产投资种类上分散,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整体风险。 投资时间分散:是确定一个合理的投资时间间隔,从而避免免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损失。 联合策略就是多个房地产经营者联合起来共同对某项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发挥各自的优势,从而降低独自经营项目的风险。 综上所述,房地产投资开发全过程必然伴随着各种风险,开发企业必须实行动态的、系统的、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风险管理,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制定风险管理计划,明确风险管理目标,明确各部门风险管理人员的责、权、利,通过有效的信息共享,加强各部门协调,采用各种风险防范的措施,主动性的控制风险,增强房地产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和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房地产开发论文:试析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抵债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摘 要】本文根据债务重组准则、收入准则及相关财税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对三种情况以房抵债行为的实务财税处理分析,解析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关键词】债务重组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一、新准则下以房抵债业务会计处理探析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①以资产清偿债务;②债务转为资本;③修改其他债务条件;④以上三种主式的组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存货抵偿债务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可见,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行为,只有在符合债务重组定义并满足债务重组条件时,才能按照债务重组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前述第①、②种情况的以房抵业务,由于其符合或基本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按照债务重组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实务中不存在任何争议;即:在协议生效或商品房所有权转移时确认收入实现,按照以房抵债协议确定的所抵债务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科目,将照商品房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将商品房公允价值与所抵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借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同时结转商品房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同时按照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金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而对于第③种情况的以房抵债业务由于在相关准则中未对其会计处理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实务处理就出现了二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即:①按照所抵债务的账面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不确认开发产品公允价值与所抵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即:按照开发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将开发产品公允价值与所抵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捐赠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上述二种处理方法,第①种会计处理方法明显不符合收入计量的有关规定,混淆了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公允价值的区别,因此不正确;而第②种会计处理方法则更符合该项经济业务的实质,因为开发产品公允价值高于所抵债务账面价值的部分实质上是一种无偿赠与,按照捐赠支出对其进行会计处理是合理合法的;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第③种情况的以房抵债业务采取该种处理方法是正确合法的;即:在协议生效或商品房所有权转移时确认收入实现,按照以房抵债协议确定的所抵债务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科目,将商品房公允价值与所抵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科目,将商品房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商品房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同时按照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金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 二、以房抵债业务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处理探析 根据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开发产品抵债属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计征相应的税款。营业税方面,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的规定,视同销售的应税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③核定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可见,对于前述第①、②情况的视同销售行为,由于开发产品的公允价值小于或等于所抵债务账面价值,因此按所抵偿债务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应税营业额,按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在实务处理中不存在任何争议。而对于前述第③种情况的视同销售行为,如何确定其应税营业额在实务处理中则存在二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开发产品的公允价值大于所抵债务账面价值,但由于以房抵债行为是因企业资金紧张等原因引起的,不属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营业额的视同销售行为,因此应按照所抵债务账面价值确定其应税营业额;第二种观点认为开发产品公允价值高于所抵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实质上是一种无偿赠与或利益输送行为,属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营业额的视同销售行为,因此应按照开发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应税营业额;对于上述二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的法律依据比较牵强,存在一定的纳税风险;而第二种观点则更符合该项业务实质,且与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时的应纳税额一致;因此对于前述第③种情况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照开发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应税营业额,按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视同销售的应税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①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③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债务人(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企业)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见,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的视同销售行为,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应按照从高适用的原则确定,即:第①情况的视同销售应按照所抵债务的账面价值确定应税收入;第②、③种情况的视同销售应按照开发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应税收入;对此在所得税实务处理中不存在任何争议。 综上,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开发产品抵债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只有紧扣业务实质,准确把握相关财税法规的内涵,才能做到合理合法、有理有据,从而避免无谓的财税风险。 房地产开发论文: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探究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 财务管理 资金 融资 税收筹划 论文摘要:房地产行业深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只有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才能达到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增长点的目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引言 房地产开发从立项、审批、建设、预售、验收到交付使用,开发周期通常为二至五年,项目本身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风险性高等特点。同时,房地产行业又深受国家法规与政策的严格调控,为了确保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只有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才能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增长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国有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财务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一是财务收支审批流程不规范,存在审批人员没有在授权的权限范围内审批,经济业务办理审批手续不齐全等现象。二是费用开支标准混乱,没有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常常按领导的意图办理。 第二,有效的资金管理体系尚未形成。一是虽然制定了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却没有把计划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出季度、月度计划加以控制管理。二是公司内部资金余缺不匀、配置不平衡,存在某些子公司资金闲置,而另一些子公司却资金紧缺的情况,无法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第三,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随着国家陆续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银行融资监管趋紧,信贷资金投入房地产行业的门槛越来越高。 第四,房地产行业的平均税负高于其他行业,然而很多房地产企业由于对税法和会计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不能合理合法地运用税收筹划的手段来推迟税款缴纳的时间,达到税收负担最小化,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第五,审计监督不到位。虽然设置了内部监督部门,制定了监督制度,但因种种原因难以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监控不力。 三、国有房地产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措施 第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强化财务部门的职责,加强会计监督职能。会计人员除了进行会计核算外,还要参与项目预决算、经济合同的会审,监督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等。二是规范主要经济业务的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明确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依据和审批人员的责任。三是制定费用开支标准,以控制项目投资和费用支出。此外,根据业务需要还可以制定专项费用管理办法,完善核算办法和监督手段。 第二,完善资金管理体制。一是编制包括经营、建设、投资、筹资等在内的全面资金预算。在此基础上,每月末还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完成的工程量编制次月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表。计划表应优先安排关键节点、重要项目、重要设备的资金支付,确保重要项目的按时完成和重要设备的安装到位。二是根据“有计划不超支,无计划不开支”的原则,按计划用款,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严格限制超计划的资金支出,对超计划的资金支出要有特别的授权与审批程序。三是财务部门专门设置台账,定期对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若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向项目部和有关业务部门反馈,待违规情况整改完毕后再继续支付下一笔资金。 第三,优化融资方式。一是依托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对资金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利用各子公司的闲置资金进行内部调剂使用,不仅可以使房地产企业相当于获得无息贷款,也提高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二是借助集团综合优势,银行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优惠利率,由集团向银行取得统借统还贷款后再向房地产企业分拨借款,付息期间按银行贷款利率向房地产企业收取借款利息后统一归还银行。此外,房地产信托也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下房地产企业的又一重要融资渠道。 第四,合理运用税收筹划手段。一是在土地增值税核算中房地产开发费用有两种扣除办法,利息支出如果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准予按税收有关规定据实扣除,其他开发费用按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两项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如果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两项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因此,比较两种办法的扣除金额孰大,选择对企业有利的扣除方式。二是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法为开发产品未完工前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预征企业所得税,待完工结算后按实际毛利率计算企业所得税。由于计税毛利率比实际平均毛利率小的多,因此,应根据开发产品完工的确认条件,选择最佳的完工时间点。同时完工到竣工结算之间还有一段时间,会计上由于未取得全额发票,此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据此计算企业所得税。因此合理推迟竣工结算时间,将延迟缴纳的税款转化为企业无息贷款,获取资金使用的时间价值,减轻资金紧张压力。 第五,加大审计评价力度。一是审计部门除了项目完工后的全面审计外,还要在项目建设中实施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二是建立完工项目后评价制度,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项目完成后取得的经济效益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新项目开发的投资决策提供可行性建议。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通过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管理体制、优化融资方式、合理运用税收筹划等措施,以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适合中国农业发展的保险模式构建论文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同时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农业承受着自然与市场的双重风险,特别是自然风险难以人为控制,所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业保险的支持和保护。但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农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农业保险很难有统一的模式。文章将投保人细分并尝试探讨适合中国农业发展的保险模式。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险缺位政策性保险 一、前言 2006年,重庆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给农业、农民都造成了惨重的损失,全市农村直接经济损失66.7亿元,粮食减产22%。干旱肆虐,而本应在此次特大旱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农业保险却鲜见作为。据媒体报道,除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在旱灾初期因承保的林木发生火灾支付了15.6万元赔款外,农业保险在关键时刻近乎缺位。重庆大旱农险缺位是我国农业保险举步维艰,面对自然灾害力不从心的一个缩影。究其原因,一方面农业保险本身存在风险大、赔付高、业务分散导致经营费用高等特点,在无政策支持的情况下,高风险、高赔付、高费用必然导致保险公司的高亏损;另一方面地区间农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投保需求的不平衡,造成农业保险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二、各国农业保险模式 美国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试办农业保险,经过近70年若干次的实践探索与创新,美国农作物保险基本实现了由传统农作物保险向现代风险管理制度的历史性演变,其保险密度已高达70%左右。在美国农保全部以政府补贴方式执行。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补贴主要分两大部分:一是保费补贴,二是业务费用补贴。目前美国大规模天灾的农作物损失支付的保险赔偿金完全由政府补贴。美国联邦政府还向农作物保险提供4大类政策和经济支持:一是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比例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保障;二是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三是联邦政府法律鼓励各州政府根据自身的财力,向农作物保险提供补贴,进一步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提高农作物保险的吸引力;四是联邦政府对投保的农场主给予保费50%-80%的补贴。 美国幅员辽阔,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低,加之财政收入丰厚,在美国实行由政府全额补贴的农保政策是可行的。在中国很多人认为可以借鉴美国经验,建立政策性保险公司,由财政补贴亏损以继续保险业务。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均衡以及农地制度的局限性等诸多因素,完全实行财政补贴是不太可能的。 相对的日本的农村情况和我国比较相似,都是以小农经济为主。在日本,农业保险制度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在市、町、村范围内建立相互性质的保险组织“农业共济组合”(相当于互助会)由该组织实施农业保险、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为遭灾农户提供损失补偿,凡经营种植业、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都必须加入“农业共济组合”(互助会)。第二,都、道、府、县(相当于中国的省)设立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各共济组合按照《农业灾害补偿法》,将本组合(互助会)所负保险责任的一定比例向共济组合联合会分保,联合会以收来的分保费建立基金,当组合的成员受灾索赔时按照规定予以摊赔。第三,联合会依法向中央政府(财政)分保、中央政府(财政)以分保费建立再保险基金,并向联合会负分摊赔款的责任,但中央政府接受的分保仅限于法定保险项目,对于任意共济,中央政府不提供再保险,而由全国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接受分保。日本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值得我国借鉴,特别是在市、町、村范围内建立相互性质的保险组织“农业共济组合”对于我国部分地区有很强的适用性。但是我国毕竟幅员辽阔,农业发展情况比日本复杂得多。因此我国在农业保险模式的探索中应该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合我国特殊国情的农保模式。 三、我国农业保险模式探索 近年来,由于农业风险的加剧和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越来越多的农民盼望农险“保护伞”能为其生产、生活带来保障。但是由于政策环境及我国农险本身的高风险、高赔付、高费用导致保险公司的高亏损,造成我国农业保险呈现逐年萎缩的态势。 然而在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农业结构仍然以小农经济为主。这部分农民收入低,风险意识淡薄,多数人认为天灾人祸是不可抗的,保险解决不了实质问题,更有甚者不知道什么是保险,也不知道到哪里办理保险。这些农户在遭受自然灾害损失时都选择了“独立承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及农业结构调整的不一致必然要求我国农业保险实行分层次经营。首先是基础农业,即人类生存所必需的基本粮食作物,这一层次的基础农业具有如下特点:受自然力影响较大,产值较低,进口替代品竞争力强,受灾后对农民影响巨大。针对这种特征,这一层次的保险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从投入产出分析,经营是亏损的。因此保险策略应是政府介入的政策性保险。由政府财政补贴为主,农民缴纳少量保费为辅,成立灾害补偿基金。采用强制参加原则,以保证保险标的大量同质性原则,也保证了基本保障的覆盖性,使得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农户也能享受农保带来的实惠。这一层次农保实施的关键是国家政策支持,因此国家应该在立法层面上给予农业保险相关的地位,改善农业保险政策环境,建立法律或者法规平台对农业保险予以支撑。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性特性、各级政府有关机构的管理职能和支持作用、保险费率的形成机制、经营主体应该享受的政策支持、农业保险补偿体制框架、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政府各部门的协调机制、农业保险保户的相关权利等等都应当在相应的法律中予以明确,并且成立综合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综合性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形成以国家农业保险公司调控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以各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区域性管理为业务主导,以县乡两级的农业保险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组织体系,这不仅符合国家农业政策,而且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 第二个层次上的农业是产值较高的养殖种植业,如大棚蔬菜、畜牧业。其显著特点是产业增值快,产品价格较高,市场需求量大,经营效益显著,且衍生产品产值也较高。在第二层次上开办保险较大程度是盈利的,因而这一层次上的保险经营属于市场行为,经营主体应归于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户采用自愿投保原则。在这一层次上开展农业保险应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引入竞争,提高管理水平以降低管理费用。例如开放农业保险领域,充分竞争。打破垄断经营机制,提供各种有效的优惠政策,鼓励各种资本类型的财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领域,只有让众多保险人在不同的地区和领域展开充分竞争,才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费用,从而降低保险费率,解决高保费率问题。同时,拓展承保范围和保险责任。根据各地区农业特点,针对农户最需要保障的风险设计险种,提供相应的保障,使农户感到参加农业保险能真正起到保障作用。利用再保险避免巨灾发生时给保险人带来的高额赔偿风险,解决高赔付率问题。在这一层次中政府同样给予商业保险公司一定的政策性优惠,如免去营业税、所得税,给予管理费用的补贴及专门的精算机构的辅导等。公务员之家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性地位。而农业保险则是专门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这种制度的设计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的全局,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对于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对农业保险模式的选择中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和各地区的农业具体情况展开竞争,以提高效率。提供政策优惠,促进我国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生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是我国的三大政策性银行之一,成立于1994年。农发行的主要任务是为粮棉油收购提供资金。但近几年来,农发行呈现出业务萎缩的趋势。尤其在2002年,随着信贷政策的调整,主销区农发行新发放贷款与贷款规模和往年同期相比急剧减少。这种情况使人们不禁产生了对农发行存在必要性的质疑,在农发行职工中也产生了不小的思想波动。笔者认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是大有前途的,农发行不仅有存在的必要,而且我们要继续办好农发行。 一、政策回顾及所取得的成绩 信贷工作是农发行业务工作的中心,信贷政策的调整准确地反映出农发行在执行粮改和购销政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从1994年农发行建行以来,信贷政策就在不断调整。1998年4月前,国家对粮棉收购资金供应实行政府领导下的财政、企业和农发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1998年,国务院实施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发行确立了“收一斤粮(棉)、给一斤粮(棉)的款,销一斤粮(棉)、收回一斤粮(棉)贷款本息”的信贷政策。2000年,国务院决定对棉花和部分地区的一些粮食品种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农发行对非保护价粮棉的收购明确了“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2001年国务院决定实行“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宏观调控”的粮改政策,农发行制定了“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信贷原则。2001年7月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后,农发行对棉花收购资金供应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对开户企业重新进行贷款资格认定。农发行坚决贯彻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主动适应粮棉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细化信贷政策,认真做好以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保证了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主要取得了如下成效:一是保证了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打白条”问题,促进了国家粮棉收购政策的贯彻落实;保护了农民利益,支持了农业发展;二是扭转了1998年4月前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突出的局面,实现和保持了当期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目标,大大减少了粮食企业财务挂账损失,减轻了财政压力;三是明显提高了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与前几年相比,按可比口径,企业收购等量的粮棉,农发行新投放的收购贷款明显减少,节约了信贷资金,减少了向中央银行的再贷款,缓解了基础货币发行压力;四是促进了粮棉企业的体制改革、机制转换,以及经营效益的提高。目前,我国粮棉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正在不断深入,粮棉购销政策进入了较大调整和变化时期,粮棉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的对象、条件和环境正在或已经发生深刻变化。 二、农发行存在的必要性 (一)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国重视和保护农业,强化农业基础地位,这对农发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头等重要的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安天下”的产业;而粮棉生产,又是基础产业中的基础。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安全体系,完善粮食保护价收购、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确立一个粮食安全体系,不可能在短期内就把粮食流通全部推向市场,这是我们的国情所决定的。第一,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第二,农民增加收入目前主要还是来自粮食。第三,保持社会稳定主要还是靠农村。同时农业又是个弱质产业,客观上需要国家政策给予一定的保护。国家放开粮棉购销市场主要是针对流通领域,流通领域放开并不等于对粮棉生产不予保护。相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对粮棉产业进行保护。现在因为这个产业很重要,同时比较效益低,要发展就得有政策上的必要扶持,要扶持就得有相应的手段,包括政策性金融手段。现在国家对粮食流通体制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仍然是一个完善的问题,是一个继续坚持的问题,是一个逐步调整的问题。这是一个历史性的阶段。 (二)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2002年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重点抓好的其中一项工作是: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棉市场。农发行的外延发展,近几年呈现的是业务范围变窄、贷款规模下降的格局。1998年农发行连续划转了扶贫开发和粮棉附营业务,专司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职责。粮改的市场化趋向,特别是今年主销区实行取消粮食定购、放开粮食价格和粮食市场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加快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步伐,收购资源总量减少,购销主体多元化,主销区农发行大多出现了新发放贷款与贷款规模双减的情况。然而,贷款规模下降恰恰是封闭管理取得成效的标志;特别是收购贷款下降和调销贷款的增加,说明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日益形成。农发行在内涵发展上,主销区地方储备普遍调增,财政贴息贷款所占比例提高,基层行完成业务经营指标的压力减小。农发行外延和内涵的发展为资产质量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粮食流通方面,我们的目标是:建立新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棉流通体制,使国家掌握着充分的商品储备,能够在日益成熟的市场体系中吞吐自如。在整个过程中,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比如储备政策、价格政策等,需要借助一家政策性银行来落实。国务院从全局出发,让农发行只管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成熟,农发行的实力还不足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各个领域。而农发行资产质量的提高仅仅是其发挥作用的一个良好开端。随着金融和粮食流通改革的推进,农发行还应被赋予新的使命。 (三)政策性贷款退出商品粮棉经营领域只能逐步进行 农发行目前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是建立在粮食购销体制基础上的,随着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深入,农发行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政策性贷款逐步退出商品粮棉经营领域,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既定政策,对于促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打破垄断经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无疑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农发行来讲,政策性贷款退出商品粮棉经营领域后,有利于减轻工作压力,解决人员少与业务量大等矛盾,从而集中精力加强对储备和粮油收购资金的封闭管理。但放在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大背景中,就不能这么看了。从一方面看,粮棉主产区由于种植面积大产量高,在当地农村经济中属于支柱产业,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和保护。从另一方面看,商业银行遵照效益原则,资金投入要选择高效产业。在粮棉大省,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严重不足,要支持粮棉生产,商业银行即使有意愿,也没有实力。一个是效益取向,一个是资金实力,决定了商业银行不可能对粮棉生产给予有效的支持。同时由于历史的、政策的等多种原因国有粮棉购销企业经营不景气,包袱重;资产负债率高,机制不活是普遍现象,自身也缺乏相应的筹资能力。多渠道收购的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国有粮棉购销企业仍是棉花购销的主导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农业政策性金融全部退出,粮棉主产区卖粮难的问题就会重新出现,不利于国有粮棉购销企业改革和经营,不利于农发行存量贷款保全 因此,目前农业政策性贷款在粮棉主产区完全退出商品粮棉经营领域时机上不成熟,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农业政策性金融仍应在粮棉主产区继续发挥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支持保护作用。但粮棉非主产区,可以先行一步退出。 (四)加入WTO对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影响 我国的农业是弱质产业,大宗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弱。加入WTO后,农业更加需要国家的支持和保护。在WTO框架下,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在性质上属于政府行为,即是一种财政行为或准财政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农发行是财政的延伸),相应地,支持方式也被限制于财政转移支付和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信贷投入。所以,入世后,随着国家对农业支持和保护力度的加大和方式的改变,农业政策性银行会有更大的作为。 三、国外的做法 从国际上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重视保护农民利益(如美国最近通过了《2002年农业保障和农村投资法》,大幅度地增加本已庞大的农业补贴)。日本的情况很突出,它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完全是政策性银行。丹麦农业抵押银行具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性质。美国也有农业政策性银行。 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简称印度农发行),成立于1982年7月12日。印度农发行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有效的信贷扶持及相关金融服务、促进涉农产业的改革与发展,来保持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村经济繁荣。印度农发行享有印度储备银行赋予的一部分监管合作银行和地区农村银行的权利,一定意义上说,它是农村金融领域的中央银行。 四、今后展望 (一)完善各项政策 一是完善信贷政策,加大信贷资金对农业投入力度。降低对粮食、棉花收储企业的贷款利率。粮食、棉花收储企业经营效益低下,对其信贷投入应体现一定的政策性。目前国家在利率上没有体现出对农业的支持和优惠,仍同城乡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一致,造成粮食棉花收储企业负担过重,贷款利息支出偏高。应降低其贷款利率;体现出国家对农业的特殊扶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的经验,研究在WTO框架允许范围内,重点建立一套有效的“黄箱”补贴机制,充分利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职能,通过完善有效的信贷政策措施,将财政补贴和银行信贷结合起来,不断增加对农业投入,构建农民收入安全网,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农民的利益。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在我国订单农业等没有大量实施的情况下,粮食购销企业和银行很难把握“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因此,必须对“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政策加以细化和配套。 (二)完善效益和分配机制 效益和分配机制是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对于一家政策性银行来说,政策性目标固然比较益型目标重要,但效益目标仍是一个硬约束。如果效益性目标完全从属于政策性目标,就很难对政策性银行进行评价。政策性目标也难以实现。总之,政策性银行要讲政策,也要讲效益。 (三)建立业务进入和退出机制 由于政策性金融具有阶段性特点,伴随着国家经济改革和发展政策的调整,农发行业务经营范围必然要出现阶段性的调整和变化,随之会出现农发行业务的进入和已有业务的退出问题。因此,建立和完善农发行业务进入和退出机制也很有必要。农发行业务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大,同业务进入相比,业务的退出更敏感。但对银行来讲,退出机制的核心是退出业务的债权债务处置问题。在目前状况下,农发行债务主要来自央行的再贷款,债务的处置基本可以随债权的处置作相应的处理,最终核减农发行在央行的再贷款规模。但从长远来讲,随着改革深化,政策性银行贷款同基础货币的直接联系必将减少,农发行的筹资渠道得到相应拓宽,在这种情况下,农发行的债务处置会比较复杂。一般来说,是将主要依赖财政的注入或建立特殊准备金冲抵。在债权处置方面,则可以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但无论怎样处置退出业务的债权债务,必须从国家制度安排上给予保证。此外,在退出机制上,还要注重把握退出时机问题,尽量减少退出成本和代价。农发行的业务进入机制要同改革和发展相结合,除严格执行国家业务调整政策外,应考虑不断拓展中间业务和边缘业务,从单纯提供贷款的传统业务,向运用多元化的金融手段发展,加大为政策性目标服务的力度和广度。 (四)建立信用担保保险制度 目前,中国农业信用担保保险制度的缺位是阻碍信贷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的重大制约因素。尽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信用担保保险制度,是完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战略举措。具有深远的意义。 农业由于其固有的生产特性,离不开政策性金融手段的支持。在以种植业为主的不发达阶段是如此,在农业产业化、生产集约化达到相当水平的阶段,也是如此。要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逐步、稳健地把农发行办成一家真正的农业产业银行,使其服务于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服务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发行在改革中应运而生,必将在深化改革中获得新的发展,其职能任务会越来越重。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树立科学发展意识 强化支持粮食流通职能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农发行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支持国家和地方储备体系建设。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增储和轮入所需贷款,按政策规定保证供应,以维护国家和地方的粮食安全。二是积极支持地方政府调控粮的收购、调入和轮换工作。对地方政府为调控当地粮食市场委托企业收购、调入、轮换粮食所需资金,在落实相关利费和价差补贴的前提下,提供贷款。三是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主经营商品粮油的收购和调入。在落实规定比例风险准备金、有效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粮食企业按市场价收购粮食,掌握粮源,发挥主渠道作用,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 二、开办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的贷款业务。根据银监会的批复,我行已获准开办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粮食加工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他粮食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对象是指经地、市(含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以粮棉油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为主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企业收购资金贷款的对象包括,经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确认的以粮食为主要加工原料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地市政府级政府确认的地方粮食加工骨干企业;其他粮食企业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现行贷款对象以外的依法合规从事粮食流通、加工和转化的企业。对一些暂不具备直接贷款条件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可以通过采取与购销企业联营方式,提供收购资金贷款支持。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三、支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为符合贷款条件的粮食经营企业的粮食仓储设施及市场设施建设提供贷款支持,主要包括粮食仓储设施购建与维修、粮食烘干设备的购建、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粮食运输专用工具购置及专用交通设施建设、车站及港口粮食专用货场建设等。 四、办理保险业务。我行还开办业务范围内存贷款客户的保险业务,险种包括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工程险、货物运输保险、短期人意险、责任保险、船舶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其他保险。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我行结算功能,搞好结算服务。目前我行所有的营业机构均能办理支票、银行汇票、汇总、委托收款等同城和异地结算业务,具备了基本的转账和现金结算功能,并全面开通了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资金汇划实现了即时到账,完全能够为客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中国农业发展与农业合作组织的制度思考 关键词:中国农业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制度需求成本路径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经济的发展实质上是更有效利用资源的制度变迁过程。制度也是一种生产力,不同的制度安排下的经济绩效是不一样的,同样的投入,但由于制度的不同,产出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有效率的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反之,无效率的制度抑制甚至阻碍经济增长和发展。乔治·A·阿克劳夫把制度安排的缺乏看作是经济发展的主要约束。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异主要是一种制度上的差异,制度的瓶颈使发展中国家的各种要素难以通过市场机制有效配置。 在“三个代表”思想指导下,政府从粗放管理向科学管理形成转变。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成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现在中国农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各方面的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加入WTO把我国农业带到一个与世界农业相竞争的格局中。因此,要从战略的高度思考其发展道路问题,探索出综合解决三农问题的方法路径。本文主要从农业制度的角度思考中国农业发展的出路。 1.我国农业发展制度的历史变迁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过两次大的变革,实现 1.1制度 将农民高度组织起来,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体制,同时兼备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主要功能,是政社合一的组织。但这一制度更多地具有共有产权的特征,全面否定了农民的财产权利,单一强调集体利益,限制农民个人利益。平均分配制度更降低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窒息了农业经济的活力,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增长。农业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农民的生活无法达到温饱水平,农村长期不能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状态。 1.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 1978年以来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以家庭经营为基本单位,确定了农民使用土地的真实权利,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为中国农村基本的经济制度。20多年来,这种体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解决了9亿人民的温饱问题,使得中国能够保持20多年之久的持续和稳定的经济增长。经济学家估计,中国由家庭承包责任制取代原来的集体农作制度这一变迁对中国农业生产力的贡献份额在20%~50%之间,有的学者的估计甚至高达70%。 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校正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度的弊端,但双层经营体制在制度上侧重于家庭分散经营层次,而忽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层面,在许多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甚至形同虚设,服务功能衰退。农地承包遵循平均分享的公平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均田制”,人均经营耕地2.07亩(很多地方人均不足1亩),户均只有7亩左右,生产规模过小,基本上又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了。农户无偿或低偿取得承包土地使用权,使农户缺乏成本观念,导致粗放经营,忽视农地产出效益。随着农户收入来源多样化,土地不再是营利手段,而更具有保障功能。农业生产率下降,农业增长缓慢。 2.我国农业发展的制度需求:农业合作组织 2.1我国农业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加入WTO后的影响,农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多数农产品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农民素质整体不高,不能有效的获取市场信息,对市场判断能力差,常常形成某些农产品的过度竞争,导致市场供求关系急剧变化,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给农民带来很大损失,加大了市场风险。农产品市场又是一种“单边市场”,从事供应、加工、仓储和运销的厂商通常是小数群体,处于垄断地位,造成生产资料价格过高,质量又不保证,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农产品价格又很便宜,这对农民极为不利。农民作为单个的小生产者难以应对大市场的竞争。农业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困难。我国农业生产规模过小,生产经营成本过高,大多数农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市场,加入WTO后,大量优质低价的农产品将涌向中国市场,我国农业将受到较大冲击。在农产品质量方面,检测、认证体系不健全,缺乏国际竞争力,难以进入国际市场。我国小农户很难与国外大农场主及其合作社联盟、大型农业企业、国际性农业垄断集团相抗衡。中国农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2.2我国农业发展新的制度需求 面对上述难题,我国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显得软弱无力,制度上的缺陷和改革的深入产生了新的制度需求。制度变迁的需求决定论模式假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单个行为主体总是力图在给定制度约束条件下,谋求确定预期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制度安排和权利界定。一旦行为人发现制度的不均衡和外在利润的存在,就会产生制度变迁需求。 从各国合作社发展经验来看,农民借助生产或流通领域的合作组织可获得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2.2.1生产领域的准内部经济:通过大型高性能机械设施的共同利用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增产和改善产品品质;通过生产技术的改良和普及,达到增产、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产品品质和调整生产周期等效果。 2.2.2流通领域的准内部经济:通过大型高性能流通设施手段的共同利用可以降低销售费用;通过对外交易力量的形成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促进产品销售价格的上升、获得附加收益和生产要素购入价格;通过流通技术的引人和普及可以改良储藏包装技术、调整上市时间和降低销售费用。 2.2.3其它准内部经济:如设置专门的情报机构了解生产和市场信息。提高广告宣传促进产品销售、开拓新市场、方便融资。总之,农民通过农业合作组织,把农业生产链的各环节有机连接起来,从而获得社会的平均利润。 到了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农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处于弱者地位的广大农民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自愿联合起来,在坚持家庭经营为基本经营形式的前提下,新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顺应而生,如农村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农业技术专业协会等组织形式在实践中不断地创新和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2.3农业合作组织: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世界农业发展史表明,农村合作经济不仅构成了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农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织基础,而且事实上也已成为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标志。在国际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它被认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各国都有程度不同的发展。在美国,由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农产品总量的80%,合作社提供的化肥、石油占44%,贷款总量的80%;在日本,市场销售农产品绝大部分是由农协提供。其中米面占95%,水果占80%,家禽占80%,畜产品占51%,提供的生产资料,肥料为92%,饲料为40%,农机为47%,农药为70%。 农业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建立一种互助合作关系,承认和尊重社员的产权,尊重家庭经营的独立性,并通过制度安排来保证其作为社员所有和民主控制组织的基本性质,谋求社员的利益,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农业合作组织主要有如下功能: 2.3.1农业合作组织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市场主体。 农业合作组织在肥料、种苗等农业产前部门,田间管理等产中部门和加工、包装、运输、贮藏以及销售等产后部门加强联合,共担风险,共同获得农业产业链条中的组织收益。并且,实践表明,农业合作组织有助于节约市场交易费用,还可以提高农民在市场活动中的谈判地位,维护自己的利益。 2.3.2农业合作组织能够把分属于不同利益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集中于一体,并进行优化组合,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1)在资金服务方面。农业合作组织为农民社员提供大量的低息贷款,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 (2)在技术方面。农业合作组织的农民可以从技术推广体系中获得精准农业技术、田间管理技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农业信息技术和农业生物技术等知识型技术。 (3)从劳动力方面分析。除农业生产外,更多的人将从事与农业相关的产业,提高劳动力利用率。 (4)在土地资源方面。可以统一协调,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格局。 2.3.3农业合作组织是政府政策资源的载体 农业合作组织是政府支农的载体,连接政府和农户的纽带,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协助政府贯彻和落实农业与农村政策。通过农业合作组织这一中介,可以大大降低实施农业政策的监督成本,减少了搭便车、欺骗和偷懒行为。而且可以充分有效的综合利用政府政策,提高政策支农的有效性。 农业合作组织的上述特点,成为农业和农民的必然选择。 3.发展农业合作组织的成本与路径选择的探寻 3.1农业合作组织:我国农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农业合作组织具有上述众多功能和优点,是农业和农民的理想选择。我国农业落后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自然资源的贫乏,而在于组织资源的缺失,缺少农业合作组织的有效传导机制作用。 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2004年中央1号文件又进一步提出了鼓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具体政策。国家农业部提出的“七大体系”基本理论对农业的综合支持,特别也强调农业合作组织传导机制的作用。 优化制度供给,加强政府扶持和引导力度成为农民组织创新的关键力量。因此,中央政府须率先转变角色,与农民自发的组织创新紧密结合,适时提供一定的政策和制度,给已有的组织形式以合法的地位和规范发展的外部环境。地方政府亟须放松管制,给予农民自主权,弥补农民自发创新有限性的缺陷,主动地为农民经济组织创新提供支持、引导和服务。应进一步出台《农民组织法》或者《合作社法》,充分利用好WTO的绿箱政策,最大限度地扶持农民组织创新,从根本上激发农民组织创新的潜力。 3.2发展农业合作组织的成本 无论发展市场还是面对入世的挑战,都迫切要求我国发展农业合作组织,提高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然而,在现实中如何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主要在于农业合作组织的组建成本很高。以正式制度安排为例,制度供给的成本至少包括:(1)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费用;(2)清除旧制度的费用;(3)消除制度变革阻力的费用;(4)制度变革及其变迁造成的损失;(5)实施成本;(6)随机成本(张曙光)。 农业合作组织是有成本的,通过一定的载体把农民组织起来,增加了农业合作组织组织农户进入市场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组织的成本与农户规模成反比,而与农户数量成正比。如果合作化组织组织农民的成本高于农民节约的成本时,组织化的边界就受到限制。目前,我国农民过多,农户经营规模过小,全国农户的平均经营的土地面积仅相当于美国家庭农场平均土地经营规模的0.23%,也就是说,我们约450个农户的土地面积才相当于美国一个农场的经营面积,如果10个农场可以成立一个合作社的话,成立同样规模的合作社,若不考虑我国农户专业化程度,需要4500个农户,何况我国农户的专业化程度还比较低,其组织成本的高低可想而知了。 3.3发展农业合作组织的路径选择 通过选择什么样的路径能够实现成本最低,效果最好?我们可从下面几个方面思考: 3.3.1组建农村合作组织要把握的第一个关键在于定位。农村合作组织不能是大资本从农村抽吸资源的工具;也不能是行政权力抽吸农村资源的工具。它应该是农民利益的代表,站在农民利益的立场上,把农民组织起来面对市场经济。 3.3.2组建农村合作组织要把握的第二个关键在于功能。农村合作组织的功能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市场信息的广泛搜集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适合本地发展的产品结构规划;根据相应的产品结构规划建立具体的市场渠道;在市场渠道的基础上向农户定货,通过稳定的销售渠道逐步把农户组织起来,并推广相应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3.3.3组建农村合作组织要把握的第三个关键在于原动力。WTO给我们的回旋时间已经十分有限,中国农业面对的已经是被大资本装备起来的西方现代农业,指望一盘散沙的农民自发地组织起来是不现实的。必须由政府提供组织的原动力,发达国家的农业合作组织也有很多是在政府的倡导、支持乃至资助发育起来的。 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中的积极作用,中央财政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在全国11个优势农产品区域,围绕35个主导产品以及当地名特优产品,选择有较好工作基础,对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强带动能力和示范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资金扶持。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在中国农村大部分地方,社会组织资源极端稀缺,已有的组织资源大多在政府手中。在学习“三个代表”,转换政府职能的过程中,使一部分组织资源逐步转化为农业合作组织,是一个符合中国实际的可行途径。例如一些地方现有的农业开发区组织就可以作为培育农业合作组织的胚胎,搞一些试点工作,给广大农民提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的思路和参考模式,切实推进农业合作组织在中国健康持续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节水灌溉为中国农业发展带来新生机 禹治水,居外十三年,三次过家门而不入。为治水,禹公而忘私、不怕困难,勇于探索,为造福社会而坚持不懈!――题记 节水“龙头”应运而生 水是万物之源,如果没有水,万物将不复存在。水以多种形式存在于地球,地下水的积蓄形式最便于人们长期利用,它的总量多达1.5亿立方公里,几乎占地球总水量的十分之一。虽然地球的70%都是水,但水源的不断消失和枯竭已成为人类面临的难题。1986 年拉丁美洲巴拉那河上著名的赛特凯达斯大瀑布的消亡,给人类敲响了保护水源和节约用水的警钟。 从人们日常生活到商业和农业的发展,无处不需要对水资源的开采和利用,缺水已成为全球自石油危机之后的第二危机,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早已成为世界各国研究和开发的项目。以色列2/3土地是沙漠,是严重缺水的国家。但是,以色列自建国以后,积极普及节水灌溉技术,不断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水肥利用率高达90%,而产量增收最高达50%,在水资源极其贫乏下创造了举世闻名的“农业奇迹”。 中国与以色列一样,也是一个水资源贫乏、严重缺水的国家。人均淡水用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在世界排名上位于110位。目前,我国农业灌溉水来源主要是江河湖泊、雨雪积水和地下积蓄水,而地下水在农业灌溉利用中占很大比重。很长时间以来,我国由于灌溉技术的落后,农业灌溉有效利用率仅为40%,远远落后国际水平。发展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已成为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致力于发展中国农业节水灌溉技术,仅用十年的时间在创业板首发上市,成为中国节水灌溉设备研发制造、材料供应和工程施工的龙头企业,在国际上也具有相当规模和行业影响力。3月31日,记者在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灌溉技术展览会上,采L了大禹集团天津市大禹节水灌溉技术研究院的院长战国隆。 创新不止 多项科技成果落地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刘文科表示,我国节水形势逐年严峻,农业节水问题更为突出。"十三五"以来,倡导农业节水、推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成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中之重。发展节水灌溉是建设节水型社会和缓解水资源矛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2017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农业节水灌溉将是今年的方向性、战略性大事。 战国隆表示,大禹节水集团自成立之初,就以大禹治水精神做节水灌溉事业。公司成立时,国内节水灌溉技术和产品几乎是一片空白,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基本依靠从以色列等在此领域领先的国家进口。但大禹集团并没有把引进作为公司发展的常态,而是积极投入节水灌溉技术的各项研究中,全面开展了自动化施肥灌溉系统、太阳能提水系统、全自动叠片过滤器、滴灌管(带)及管件等产品的研究。十多年的时间,大禹集团不畏艰难困苦,刻苦研究,先后取得“内镶贴片地埋式灌水器”等40多项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其中包括省级科技成果5个和铜祛根地下滴灌技术等国家重点新产品3个。 地下滴灌是在滴灌技术日益完善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一种新型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目前,世界范围内地下滴灌技术水平与其它灌溉技术相比,尚处于初级阶段,总体上呈现出应用超前于研究的局面。大禹集团在国家863 项目带动下,通过多年持续不断地深入实践和研究,立项实施了铜祛根抗负压堵塞紊流压力补偿地下灌水器试验研究项目。集成创新,集中攻克了根系入侵、负压吸泥、灌水不均匀、自适应能力差等关键技术难题,在铜祛根剂研制、灌水器抗堵塞性能提高、压力补偿紊流流道结构优化改进、提高地下滴灌系统整体稳定性和滴水均匀度发展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最终研制成功铜祛根防负压抗堵塞紊流压力补偿地下灌水器技术产品,使地下滴灌系统及产品运行效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铜祛根地下滴灌技术产品与应用”项目,解决了目前地埋滴灌存在根系入侵和负压吸泥的国际性难题,填补了国内此项技术的空白。经相关权威机构检测: 该产品额定工作压力400kPa,额定流量1.2 L/h,铺设距离最长可达1000米,适应最大落差45米,流量均匀性偏差≤3.00%,流态指数为≤0.011,使用寿命10~15年。经实验验证,该技术(产品)可广泛应用在荒漠戈壁、山区丘陵、高原坡地、坑洼浅地等干旱缺水和落差起伏地域,以及饲草林果、园艺花卉、环境治理、防风治沙等工程领域,兼具防根系入侵、防负压吸泥、自动启闭、自动过滤、自动清洗、自动调节等抗堵塞性能,灌水器自洁净率达到95%以上,堵塞率≤0.45%,自适应能力较强,运营维护成本低;同比国际领先技术(产品),流态指数下降0.02,灌水均匀度提高10%,最长布设距离提高400米,综合抗堵塞性能高20%,流量均匀性提高0.5%以上,灌水器自洁净率提高15%以上,综合抗堵塞性能提高20%以上,技术(产品)各项标准均优于或超过以色列、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技术(产品)标准。农作物平均增产5~10%,省肥20~30%。这项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使高效农业节水辐射了我国大部分地区,扭转并解决干旱缺水影响农业发展的被动局面,确保农业高效持续稳定发展,实现了节水50%以上,增收增效30%以上。 大禹集团另外两项国家重点新产品是压力补偿式滴头及滴灌管技术和内镶贴片式地下滴灌灌水器专利技术。压力补偿式滴头及滴灌管技术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推广计划项目、国家农业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西部专项项目,被广泛应用于西北地区的农业灌溉。经实践,能使农作物增产 20%~100%,节水50%~80%,省肥20%,综合经济效益增加40%以上;内镶贴片式地下滴灌灌水器专利技术是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产学研联合攻关,研制开发成功了水动活塞叠片式自洁净过滤装置、多功能地下滴灌铺设机具等新产品。大禹集团的科研技术和产品在农业灌溉上的成功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先后荣获中国科技成果自主创新优秀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各级荣誉 近百项。 大系统高效节水 造福中国农业 在3月31日的智能灌溉技术交流峰会上,战国隆围绕“大系统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作了专题报告,详尽介绍了大系统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概念和大系统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在云南省元谋县元谋大型灌区丙间片11.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甘肃省酒泉市马营河灌区、酒泉市肃州区洪临灌区项目中的应用情况,总结出大系统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具有集中分布、投资效益高、能耗低、寿命长、便于管理、维护和提升改造等诸多优点,建议在农业重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中予以优先应用。 大系统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是利用大流量首部(沉淀调节、过滤施肥及自动化控制)技术,结合管道输水技术和田间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进行灌区建设的综合技术。西方发达国家对大系统灌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起步较早,重视程度较高。据有P数据统计,目前美国已有超过一半的大型灌区实现了管道化输水,大大提高了输水效率。以色列的农业灌溉基本全部实现管道化,按照作物的需水要求适时、适量灌溉,发展了世界瞩目的高效农业。日本新建灌溉渠系的一半以上都实现了管道化,可以集中监测调控,负责闸门、提水装置的启闭,调节水泵在灌区输配水。可见管道取代渠道灌溉已成为农业灌溉的必然趋势,我国正在极力推广发展大系统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大禹集团实施的元谋县大型灌区项目涉及元谋县城周边老城乡、元马镇、黄瓜园镇及平田乡四个乡镇,项目设计灌溉面积11.4万亩。主要种植作物为蔬菜及经济林果,按“高水高用、低水低用”的用水原则,枯水期以水位较高的麻柳水库供水为主,水源供水高程1284m;汛期以丙间水库供水为主,水源供水高程1228m。 项目工程采取在32个分干管首部分别安装过滤系统,在田间各单元安装小的施肥设备,通过采用大流量设计大幅提高水肥的利用效率;利用水库作为调节,在下游地区新建3座8~10万m3沉沙调蓄池和一座廊道沉淀池及2000~2500m3/h组合过滤 器4座;主管道采用DN630球墨铸铁管,干支管及田间管网采用直径315~200PVC管,田间采用滴灌等高效灌溉方式,在出地口安装计量设备,已实施面积5.2万亩。采用大型首部沉淀池,减少了多处打井及电力投资,便于进行集中管理,节省了滴灌运行费用,降低了能耗。 大系统高效节水灌溉在元谋县大型灌区项目的应用,形成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创新机制,有效推动了项目区节水灌溉的发展。 为了加快节水灌溉技术在中国农业中的推广和应用,大禹集团有计划、有步骤、以梯次推进的方式在全国先后成立了18家公司,并在杭州、天津、兰州、酒泉、西南、北京先后成立研究院及分院,专门从事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勘测和设计,以促进大禹集团产学研一体的发展,不断钻研,不断创新,推动中国农业走向美好的明天。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试论转型期中国农业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提 要]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农业逐渐暴露出不适应市场发展的趋势,急需转型,发展什么样的农业,如何发展农业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结合中国农村的特点,着重阐述转型期发展新型农业应遵循的原则,以期为中国农业政策的制定、新型农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转型期;中国农业;发展原则 [作者简介]柏来任(1988―),男,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助教,硕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陕西渭南 714000)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差距、工农差距拉大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转型刻不容缓。现阶段,农业转型无完整理论引导、无成熟经验可鉴,但农业的发展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决定着农业转型的成败。 一、充分重视农业基础地位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从中国历代王朝的更迭规律中可以看出:社会的稳定与进步有赖于农业的发展,而伟大中国梦的实现同样需要现代化农业的支持。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要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对农业基础地位的又一次强调,支持农业的基础地位需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树立农业首位观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取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但从整体来看,农业的发展速度仍然落后于其他产业,而且落后的步伐正逐步扩大,近30年来,农业产值的下降差不多每三年下降两个百分点,农业产能不能较好满足其他产业发展的需要,从而影响整个国家的进步。在此形势下,必须牢固树立农业首位理念,将农业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工带农,以资助农,以科兴农,努力把农业发展提到新的高度。 第二,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时期下,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国家平稳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政府、水利部门应该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特点,长远规划,合理布局。一要加快大中型水库、灌溉配套O施和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进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力度以及加大农业用水安全的监督惩治强度。二要加强农产品集散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型粮食物流链条站的建设。三要推进农业基层服务机构建设,尽快健全队伍、完善机制,切实增强服务职能。 第三,保护土地、节约用地。当今农村,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用地面临巨大挑战,可耕种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发展现代农业,不仅要从数量上保护耕地,更要从质量上改良耕地。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政策,严格控制项目用地,尽可能地做到少占不占耕地;其次,政府要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推进土地连片整治,最大限度降低人居占地面积;再次,农业部门要努力改善耕地质量,科学开发环境适应型农作物,减轻耕地承载压力。 二、合理发展新型农业合作组织 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打破旧有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关系的变革,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为农村市场经济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然而,家庭承包制却未能解决农户与市场的衔接问题,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今天,这一问题愈发显现,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方法是建立农工商一体的新型农业合作经济模式。因此,新型农业合作经济模式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合理方向。发展新型农业合作经济模式需要做到: 第一,国家的政策扶持。新形势下,新型农业合作经济模式的发展更需要国家的政策扶持,国家应为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保驾护航,建立一定的政策引导,提供相应的资金帮助,给予农业合作组织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和技术支持等。 第二,完善法律体系。当今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法律的支撑,国家要在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础上,制定一些符合当地特色的合作社条例和管理办法,用以指导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另外,要加大新型农业合作组织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保证社员能够明章守规,并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农村合作事业的长足发展,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组织化水平。 第三,尊重农民创造精神。农业经营要灵活,不能公式化,要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鼓励农民开发创造。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更应该如此,中国经济发展地域差异大,各地状况存在着明显差异,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要追求多元化模式,要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和自主选择,从农民的创造中总结经验,加以推广,随时为新型农业合作经济补充新鲜血液。 三、务必遵循农业发展规律 建设新农村需要从中国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 第一,遵循农业生产发展规律。发展新型农业要充分重视农业生产发展的规律,合作化农业生产发展要求农业生产要组织固定的人员,对农作物生长进行连续观察和持续管理,不能像其他行业那样可以同时进行多种生产;必须在不同季节、不同天气、不同地域对农业生产进行组织和劳作,而不能像其他产业那样,在室内进行机器操作。 第二,遵循农村经济发展规律。中国各地农耕条件千差万别,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的状况,决定了农业经济组织形式不能一刀切,也需要尊重当时当地的经济发展规律。遵循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就是要根据各地农村发展现状,改造以家庭为单位的单一发展模式,帮助农民拓宽思路,树立市场观念,使农村逐步进入产业化进程。同时还要制定有效的政策保护农业、农村、农民的健康发展,规避其发展中的各种风险,促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 第三,遵循农民生存发展规律。当今中国,遵循农民生存发展规律,就是要立足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高度重视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给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始终将农民致富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与此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性和创造性,帮助农民向理性的市场主体转变。 四、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中国在保障农民利益方面做过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也取得了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第一,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的今天要将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放到突出位置上来。首先,要将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加快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进程,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其次,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政府要鼓励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并给予政策、技术和资金上的关照,使农民都能从合作组织内获得利益。最后,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建立积极的社会服务机构系统,帮助农民成立专业技术协会、生产销售中心等市场经济配套组织,并帮助农村建立农会等利益保障团体,从而形成完备的农民利益保护机制。 第二,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当今中国,给予农民民主权利,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就是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使农民真正享有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树立农民当家作主的信心和责任心,培养农民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民主竞争意识,从而从根本上铲除农村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社会心态。 第三,保障农民文化权益。当前农村,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农民对文化知识的追求越来越高,保障农民文化权益变得尤为重要。历史经验表明,保护农民的文化权益,要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各种文化普及活动,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及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鼓励民间办学,民间培训。只有解决农村“精神贫困”问题,才能净化村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民的合作能力和基层组织建设能力。 五、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 开展农业生产工作,最根本的是依靠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改革农业经营方式,不能违背农民愿望,不能挫伤他们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业生产向机械化迈进,农民生活质量大幅提高,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农村正朝着小康社会阔步前进。但不可否认,现阶段仍有一部分农村人口生活在贫困线的边缘;仍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解决;仍有部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大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滞缓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而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根本方法是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第一,拓宽农业发展渠道。拓宽农业发展渠道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党和政府要充分发挥领导执政能力,帮助农村摆脱一元化发展模式,开辟多路径增收渠道,引领农村向“乡村+企业”、“乡村+旅游”、“乡村+商贸”等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变,从根源上打破农村单一链条运作模式,使农民能从更多生产部门获得收益。第二,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这要求党和政府要善于发现农民群众在生产实践中的创造经验,做到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并且要给予农民一定的创新奖励,树立典型,鼓励创新,从而以少带多,带动农村社会整体的创造与生产积极性。当今中国,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生活富裕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之一,只有增加收入,才能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只有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才能为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中国农业发展的4大趋势 纵观发展,中国农业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十字路口:几十年来的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已至瓶颈,劳动力成本优势不再明显。中国农业未来路在何方?我国农企未来将会呈现4大发展趋势。 趋势一: 有机农业将迎来大发展 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有机食品正逐渐走上高端消费者餐桌,成为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一些商界名人也开始纷纷涉足农业。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种出了“励志橙”、联想控股董事长柳传志卖起了“良心果”、京东商城CEO刘强东销售自种的有机大米、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也在北京延庆圈地5700亩建设有机农业园……在这些农产品中,“有机”成为一大卖点。 虽然有机食品的价格通常比一般食品高20%~50%,但因为禁止使用过多的化肥和农药,从而降低了食品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而受到全世界消费者青睐。目前有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增长迅猛。据统计,中国有机食品的消费额正在以每年30%~50%的速度迅速增长。我国有机食品也有着巨大的国际国内市场需求。 趋势二: 重视品牌形象 随着农产品供需关系和消费者生活方式的转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要求不再是质量和价格的要求,而是对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眼光、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都开始重视品牌形象这个问题,一方面严把产品质量关,在源头上预防问题;另一方面更重视产品外观设计,加大宣传力度,以此塑造品牌形象,建立消费者信心。 与此同时,农业领域便产生了很多小而美、小而强的农产品,如掌生谷粒、草莓庄园等农产品,设计高端,产品精美,产品优良并非常有特色,为我国农业注入了新的血液。当前的农产品市场已由单纯的产品价格或质量的竞争,转化为知名度、美誉度等以品牌为主导的综合实力的竞争。 趋势三: 构建全产业链资源优势 上游原料成本和下游渠道费用的挤压,让企业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很多企业开始整合资源,布局全产业链。中粮依靠资源优势做全产业链,就是一个成功的范本。 做芝麻油的从芝麻种植到深加工产品,肉食行业从饲料开始到自建终端,电子商务自己做物流,无不如此。所有企业都应该立足自身资源进行整合,尽量构建产业链,将市场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农业为依托的大食品产业有着长足的发展。 趋势四: 新兴媒体的运用更普遍和成熟 这些年,企业的广告成本一直在不断增加,“限娱令”、“限广令”更让电视广告投入雪上加霜,传统媒体威力下降,新兴媒体的作用不断攀升。 新人群、时尚人群也是主力消费群。这些群体都是“御屏一代”,屏幕成为超级终端,手机、电脑是他们接触信息、联网互动最频繁的手段。企业在新兴媒体上的运营会更加普及,尤其是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手段的运用至关重要。 总体看来,传统营销手法的效用日渐削减,而新思维、新方法已经开始显现。如果企业能审时度势、抓住机会,必能快速转型。熬过经济寒冬,必将迎来新世界。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论以色列现代农业对中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摘要:农业是立国之本,我国作为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多年来,“农村、农业、农民”是一直是党中央工作的重心。但是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方面所取得成就还是相对有限,有待进一步深化。以色列作为中东地区的大国、强国,其发达的现代农业、军事、科技往往为人们所称道。以色列的现代农业呈现出高度发达、独具特色的特点,在世界农业领域享有盛誉。主要表现在农业经营组织构建、农业生产结构优化、农业种植技术先进、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农场品产业链延伸独树一帜等方面。这些经验技术对于中国的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将为中国发展现代农业开辟了一条蹊径。自中以1992年建交以来,中以双方开展了多层次、宽领域的重要合作,其中农业交流合作也是作为主要的一个合作领域正在积极推进,可以说农业合作已经成为中以合作的新亮点。 关键词:以色列现代农业:中国农业:启示 一、以色列现代农业 以色列是位于中东地区的国家,国土面积约为2.5万平方公里,而可耕地面积只有4370平方公里,大约为国土面积的20%;人口约850万(2016年),农业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3%,农民人均年收入3.7万美元(2014年)。以色列属于典型的干旱及半干旱气候,国内大部分被丘陵及森林所覆盖,只有在以色列的北部加利利湖周围平原和约旦河谷适宜农业且面积较小。土地贫瘠缺水,以色列犹太民族仅仅在很短时间里就建成了现代农业,先进的现代农业巩固了国家发展的根基,为其国内的第二三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其前沿的农业科技也为人们所车道和效仿。主要表现在如下的几个方面: (1)以色列水资源匮乏,政府力推发展节水农业。根据相关部门的估算,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7342立方米,一般如果低于人均300立方米的国家就被认为是严重缺水。据统计公布的数据显示,以色列这个国家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99立方米,水资源匮乏成为以色列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早在1948年以色列建国之初,以色列领导人就充分认识到其国内水资源缺乏这一客观现实,政府通过多种有力措施来提高国内的水资源利用率,并且积极鼓励技术创新加大农业领域循环水的使用力度。以色列政府给相关的研究机构拨付研究经费旨在研究如何实现水资源更好的再循环利用,并将科研院所的相关的研究成果推广普及应用到现实生活中。通过把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水集中进行净化处理后又用于农业生产灌溉,循环使用。 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色列普遍采取了先进的节水滴灌技术,将计算机、自动化技术运用到灌溉之中,可对作物所需水、肥、农药进行遥控供给,实现了灌溉技术的电子自动控制,使灌溉面积不断扩大,土壤得到改善。以色列在农业灌溉方式上所推行的压力滴灌能大幅度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为中国目前做推崇和借鉴学习。根据相关的估算显示如果采用以往传统的方式进行农业灌溉,最终水资源利用率只有15%,但是如果采用这种压力灌溉的技术,即地下滴灌技术能够将水资源利用率提高到95%,两组数据中间的落差为80%。如果采用现代的压力灌溉方式,对比条件对比之下每块地可以节水50%~70%。以色列政府花费集中全力推广普及利用压力灌溉技术和方法。目前,以色列已经有80%的灌溉区使用这种方法,极大地提高了水资源最高利用率,有效缓解了由于水资源不足对农业发展的制约所造成的困境。 (2)以色列发展农业组织,力推农业规模化经营:以色列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形成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合作组织:第一个基布兹(kibbutz)、第二是莫沙夫(Moshav)、第三是公社莫沙夫(Mos.shitufl),三种不同类型的农业合作组织,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多种可以自由选择的生活和生产方式。而现在细致分析来看也正是由于这些独具特色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建立依附在此合作组织基础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让以色列农业快速发展,成为世界农业历史领域的佼佼者。此外,这种产业化的经营,组织团体的生产往往以市场为导向,产品的供需信息掌握的较为全面前沿;以先进的农业科技为后盾,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收入为动力,以农业合作组织、经济合同和农业法制为保障的运行原则,建立了综合农业技术体系,健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分配和转变机制。组织产业化经营,有助科技的普及推广,生产者的回报能得到有一定保障。 (3)转变传统的小农原始农业种植的思维方式,提高农业的机械化耕种水平:在政府的力推之下,以色列科研人员实现高新技术更新换代,大力发展农用机械,拖拉机、摘棉机、番茄播种机、葵花播种机、土豆采收机、地温测量器、病虫害预警机、气象监测仪等现代农用机械,并把较为先进的电子技术应用到农业机械。近年来,以色列发明了装有计算机和自动装置的拖拉机,只需要要设定好机械,它就能高效完成从犁地、种植到收割的全套田间作业,并以经济的方式保持操作速度,燃料消耗较少,并在生产实践中得到普及。 (4)先进现代农业管理管理制度,通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严格监管赢得市场信誉,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地区特色农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三、以色列现代农业对中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通过梳理以色列相应的现代农业的发展经验,中国学习借鉴以色列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从几个方面着手: (1)肯定政府、企业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以色列政府、企业在推进其国内农业的向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现目前,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仍然薄弱,需要政府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政府的“三农”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到实处,加大政府在农业政策、教育方面扶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的保护、支持力度,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注重科技投入,鼓励研究开发适宜我国农业生产的新技术;鼓励农业科技创新,通过相应的程序出台科技创新奖励政策措施,催动现代农业创新发展,实现国家农业现代化。政府还通过其行政手段保证农业用地不被不合理的占有,保证一定数量的耕地。长期性企业的技术、资金、多渠道市场支撑对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从TPP中看当今中国农业发展 摘要: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出来了,从总理对于工作报告中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提议中,我们可以发现新一届政府对于未来的工作要求是基于当前的农业政治经济变化下所制定出来的,这就是为了应该2015年底签订的TPP协议而要做出的前期准备。 关键词:TPP;农业发展;矛盾 在2016年的总理的工作报告中,我们不难发现总理对于2016年的工作一共提出了八大重点,其中的一条就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总理提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粮食连续增产,为稳定物价、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面临库存大幅增加、市场价格下跌等问题。要引导农民适应市场需求调整种养结构,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垦、集体林权、国有林场、农田水利、供销社等改革。 总理提出的这段话其实是对当前农业所面临的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一种解读。众做周知,2015年10月5日,在美国亚特兰大举行的部长会议上达成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基本协议,同意进行自由贸易,并在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广泛领域同意规范,其规模占全球4成的巨大经济圈将应运而生。通过目前已经公布的资料中,我们可以发现TPP具有几个典型的特征: 一、农产品零关税 降低进口国关税一直是美国出口商追求李锐的主要途径,美国从全球贸易自由化中获益匪浅。这个可以从美国在WTO新一轮农业谈判中不难发现,因此在TPP的谈判中,美国充分利用了TPSEP零关税的规定,并将其扩展为TPP的规定,这将成为其进一步破除亚洲市场关税保护,实现美国利益最大化的利器。 二、SPS统一规范 目前,有关农产品检验检疫尚未形成统一的国际标准,各个国家执行的标准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这就引起美国出口商的抱怨,认为一些进口国检验检疫过于严格,以至于阻碍了美国农产品进入这些国家。而在TPP中美国将SPS纳入其规则制定中,就是的TPP成员的SPS规范化和统一化,即执行一种符合美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同意技术标准和操作程序。 三、现代商业模式 美国以先进的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依托,不断创新现代商业模式,特别是电子商务的诞生,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商业效率。在TPP谈判中,美国要求TPP成员履行对电子商务的承诺,保持互联网自由和开放,促进电子供应商的竞争并设置新的贸易规则。 虽然我国目前不在TPP成员国的范围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大,我国将面临的就是要选择是否加入TPP协议之中,而且未来的加入将会面临着对于TPP协议的无条件接受,这样将会对我国的农业整体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目前我国的农业主要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1.由于人工、土地成本引起的粮食生产总成本上升 从我国粮食成本的构成中主要包含了人工成本、土地成本、机械作业费和花费费分别占有较大的比重。从2004年至2014年的数据可以发现,人工成本不仅占粮食总成本的比重最大,而且其占比从35.73%增至41.81%;此外土地成本占占比仅次于人工成本,从13.67%增至19.09%。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是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因素,推动粮食价格的上涨。 未来如果实现了农业经济的完全开放,一旦国内的粮食价格高于国外的粮食价格,这样就会出现国外粮食大量拥挤进入进入我国农业市场,这样就会对我国的农业经济带来冲击,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我国农业出口和销量的下降,长期以往,将会动摇一个国家的根基。 2.我国的家庭农场、农业大户以及农户合作社目前还处于孕育阶段,还没有发挥出其作用 我国在农业发展中以前一直提倡的是一户一农的耕作,以家庭为单位的耕种模式,但是这样的模式,面对未来将要实现的农业现代化是有一定差距的,于是便开始了孕育家庭农场、农业大户以及农户合作社的多样化形式,目的就是通过组织的形式将农业的单户经营变成一种商业模式经营,这也类似于美国的农场主经营模式。然而面对这样新型的经营模式,我们要找到一条适合中国自身农业特色的路子不是一个短期可以实现。 3.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农业资源的整合中将会面临资源不可共享的困境 中国东南西北四大区域,每一个区域的地理环境不一致,环境差异也很大,这也就导致中国农业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一定会出现一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而另一部分却很落后的现象,那么我们在发展中如何在这不平衡中寻找出一个均衡点,保证各个区域的差距不会很大,否则,这也将会对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带来一定的阻碍。 4.中国的城镇化道路与大力发展农业之间矛盾的解决 在中国目前的进程中一直提倡大力发展农村城镇化,这的确是一个国家进步的标志之一,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却不得不面对一个尖锐的问题,那就是农村城镇化后将会面临农户可以耕种的田地减少,在农业生产发达地区这样的问题不是很重要,然而在农业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在中国农业机械化较弱地区,这就会导致农业产量的减少,农产量的降低,必然会导致农户收入减少,从而对其积极性的降低。因此,我们在深化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中,不可一刀切,否则,在执行这个问题的过程必然会给其他带来一定的副作用。 从上述问题中我们不难发现,新一届政府是一个有远见的团队,他们目前所提出的政府工作虽然是2016年的,但是却是未来我们需要5年甚至10年时间努力的方向,同时在完成这个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也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疑惑,只有在不断前行中才能实现进步。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中国农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 要 农业是最古老的产业,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具有上万年的农业发展史。有了农业这个行业才有了农民这个职业,而农业的生产空间和农民的生活空间也就形成了农村。因而可以说,农业是“三农”问题的发端,也是 “三农”问题的集中反映。本文总结了中国农业目前发展的阶段和问题,深入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文章认为,我们应当充分估计在城市化这一漫长的过程中农业发展面临的危机,并采取系统的、综合的措施予以有力的保护和支持。 关键词 三农 农业转型 现代农业 一、农业发展现状 (一)我国农业发展的大背景 我国是人口第一大国,占世界总人口的近五分之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末我国总人口为13.54亿人,世界总人口约70亿人,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19.4%。解决我国人口的吃饭问题,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一直是农业面临的第一要务,农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近些年来,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但也呈现出较多问题。例如,中国农业基础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较多,农业生产结构性失衡的问题日益突出,农业效益比较低等。要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二)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瓶颈 中国农业基础薄弱,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传统农业存在许多问题,农业生产的自动化低,单位耕地面积的投入高,产出低,不能满足国民对农业物资的需求。同时,农业受到土地资源、水资源短缺的束缚,自然灾害发生频繁。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表现突出。近年出现的三聚氰胺、膨胀剂西瓜、瘦肉精等事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注。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也是影响市场竞争秩序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农业生产结构性失衡的问题日益突出。有效供给未能很好地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农业大而不强、大而不优,导致农产品供给出现结构性失衡。同时,不合理的供给结构也给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林地、草地、湿地被过度开垦,地下水超采严重,农业面源污染加重,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越来越接近极限。 农业效益比较低。当前农业生产的高成本已成为重要问题,不仅导致国内外粮价倒挂,同时大量农药化肥不合理使用带来成本和生态双重压力,也危及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转型的途径 推进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一)要更加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现代农业首先是质量安全的农业,要让消费者吃饱吃好、吃得安全放心,要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一方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等的技术研究和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的专业化、组织化程度,从源头上增强农产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推进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另一方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产品追溯制度。 (二)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抓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启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监管机构和监管机制,加大综合执法与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农业发展方式生态化 更加注重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切实加大耕地、水、草原、水域滩涂等保护力度,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强化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加大治土治水治环境力度,降低农地开发利用强度,推广农业节本增效技术,严格管制滥用乱用农业投入品,净化、修复农产品产地生产环境。 (四)农业生产产业化 注重农业技术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加快选育高产稳产、优质高效新品种,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设施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坚持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提高规模经营效益,提高农产品加工流通效率。 (五)注重适应市场需求和资源条件,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市场需求,必须立足资源禀赋条件、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通过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种养业结构,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等,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三、中国农业的发展趋势 (一)现代农业蒸蒸日上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以及环保意识的提高,中国政府以及公众都在不断反思如何降低人类生产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为谋求人类与环境的长期平衡,新农业的发展方向将更加趋于环保,生态农业将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2016年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第十三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公开,指出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结构性改革。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市场需求也在逐步增加,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从事农业的乡村人口逐年下降,城镇人口的增加和乡村人口的减少使得农产品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长。 (二)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我国现代农业蒸蒸日上的同时,生态农业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随着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生态农业的市场前景持续看好,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该领域,对该行业的市场造成较大的冲击,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2.行业标准较低。当前我国农产品种植标准化程度较低,农产品生产的长效机制尚未,达到绿色或有机种植标准的农产品更少,整个农行业的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农行业标准化管理整体水平不高,管理不够规范,导致行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市场上很多农产品各项指标并未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但却以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形式出现在消费者面前,导致消费者无法进行判断,从而使得农行业整体产品质量不高,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3.中小型农业企业融资困难。目前,融资困难已经成为制约农业企业发展最大的障碍之一。从事生态农业的企业多数规模较小,自有资金不足,企业资金积累速度较慢,扩大规模容易碰到资金瓶颈。中小型农业企业要做产业链延伸和产品附加值提升,快速实现产值规模扩大,需要大规模资金的投入,而现阶段我国中小型农业企业融资较为困难,融资成本也相对较高,严重限制了该行业的发展速度。 (作者单位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关于强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管理会计职能的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强以及经济新常态下,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全面推进,农业发展银行为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对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有着更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如何通过强化管理会计的职能作用,提高农业发展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业务发展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农业发展银行 管理会计职能 经营管理 业务发展 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自身改革的要求以及约束力不断加强。同时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国家对三家政策性银行进行了重新定位,并对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进行了划分。新一轮改革要求农发行要通过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明确责任和风险补偿机制。为适应新的改革发展要求,农发行亟需对当前的经营管理风险和漏洞以及因定位、业务调整而产生的经营管理方式、水平等不匹配状况进行调整和改善。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管理举措,如何通过强化管理会计的职能作用,发挥管理会计职能对提高农发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业务发展显得格外重要。 一、强化管理会计职能对农发行经营管理的作用 管理会计的职能主要是提供对企业经营管理有用的信息,为加强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而发挥作用。管理会计的职能主要分为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事前管理指对企业经济业务发展进行预测、决策和计划,事中管理指为使经济业务按照预定目标发展而对其实施控制,事后管理指对企业经营活动成果进行考核和评价。强化管理会计职能使得银行形成一套完整、系统的经营管理体系,对加快实现银行责任目标和绩效,界定银行业务管理职责,促进业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增强农业发展银行的竞争力 管理会计的目标是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强化管理会计职能有助于全面了解农发行整体运营状况,并对存在的经营管理问题进行改善。同时有助于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应的系统信息,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并促使农发行对人力、财物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实现对经营风险的防范,提高农发行的经营效益,从而增强农发行的竞争力。 (二)适应政策性银行改革发展需要 随着政策性银行定位、业务的调整,农发行从外延式发展战略到内涵式发展战略的转变以及农发行对自营业务实行分账管理等改革要求不仅对农发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要求,同时也加大了经营风险。这迫切需要通过强化管理会计职能,使农发行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控制经营风险,进而实现农发行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经营目标,适应政策性银行改革发展要求。 (三)适应利率市场化的需要 我国实现利率的市场化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利率的市场化会改变农发行现有的经营状况。利率市场化会使得农发行的业务受到冲击,收益大幅下降,风险加大,利润减少不可避免,这对于农发行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面对利率市场化的趋势,只有通过强化管理会计职能,提升农发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才有可能农发行保本微利的目标。 (四)实现经营决策科学化的需要 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职能定位、业务范围的调整,对农发行的经营管理水平要求将更高。而实现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化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管理会计职能,加强对农发行经营活动以及业务的计划、控制和评价,为农发行的经营决策提供更多的科学的有用信息,实现农发行经营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改善农发行的经营管理,提高农发行的经济效益。 (五)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的需要 农发行倡导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打造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这与强化管理会计职能密不可分。通过强化管理会计职能可以进一步增强农发行的抗风险能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并通过相应的约束机制促进业务管理机制合理化,提升农发行的金融服务能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发展银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法和技术亟需完善 现行农发行所采用的财务管理方法还处于财务会计阶段,主要履行的职能为核算和监督,具体工作仅停留在对发生业务的核算以及事后的财务分析和监督等。财务管理体系缺乏管理会计职能的参与,对各项发生的以及未发生的业务不能运用计划、控制、评估等管理会计职能进行科学、系统性的管理。财务管理作为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管理方法的不完善会直接影响到对业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以及现代经营管理体系构建。传统的财务会计方法已经不能够满足农发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对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 在财务技术方面,农发行对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的程度不够,缺乏相应的诸如管理会计、成本管理等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农发行现行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局限为前台核算系统,各系统数据相对分散,不能实现数据的整合以及共享。同时缺乏有效的评价分析系统,未能实现对数据进行深层次的分析而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有效信息的功能。 (二)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农发行在业务管理流程以及经营管理流程等方面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业务管理的审、贷、查三权分离的内控体系还不够完善,各岗位、职位间的职责不够分明。对部分可能发生业务风险而建立的相应的应对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中风险控制的重要保障机制,应将其强化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在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方面,农发行对员工风险意识的培养还不够,未形成以责任意识为主导的风险防范意识,以信贷风险控制为导向的环境。 (三)政策性业务与自营性业务管理机制有待转变 在近期的政策性银行改革中,国家对三家政策性银行在职能定位、业务范围、风险防控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调整。要求农发行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进行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政策性业务的风险有国家承担,自营性业务的风险由农发行自行承担。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技术进步、人力资本与中国农业发展 摘 要:放松劳动力同质性假定,本文在充分考虑人力资本的条件下估算了1985―2005年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技术进步率,比较了人力资本对全要素生产率测算的误差影响,分析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与技术进步率的变化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经济增长中各要素的贡献情况及人力资本与技术进步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全要素生产率;技术进步率;人力资本;农业经济增长 一、问题的提出 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简称TFP),反映了生产活动中经济资源利用程度和效率水平,是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综合反映,其增长率又称技术进步率,理论分析认为,全要素生产率动力源泉有两个:一是技术进步,二是技术效率。本文没有对二者加以区别,统一使用技术进步概念。 体现了经济发展过程中技术水平的增进与改善。全要素生产率和技术进步率是衡量经济增长水平和技术进步水平的重要指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政策含义。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产出增长不仅依赖于生产要素的投入,而且还受到技术进步的影响。朱希刚以“五年计划”为研究期间,运用Solow余值法,估算了我国农业技术进步率及农业技术进步在农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情况[1-2]。赵洪斌基于C-D生产函数估算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增长率,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高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可能途径[3]。赵芝俊等立足于生产要素投入的弹性变动趋势建立模型,估算了1986―2003年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率及其对经济的贡献率,并得出了若干以弹性变动趋势及技术进步贡献率变动趋势分析为基础的结论[4]。陈卫平运用非参数的Malmqusit指数法,研究了1990―2003年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构成的时序成长和空间分布特征,并比较了农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效率的变化情况[5]。 总体上看,国内研究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变动率的文献很多,但其中涉及农业的实证性研究较少。就已有相关研究来看,其成果对于解释我国农业经济增长的源泉构成均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几乎所有TFP和技术进步率的估算都对劳动力投入做了同质性假定,即只强调劳动力的数量因素,而剔除了劳动者素质因素,忽视了人力资本在TFP及技术进步率测算中的影响。当前,经济增长理论中对人力资本的研究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投入到相关研究当中。Schultz指出,人力资本投资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解释变量[6]。Romer、L.ocus将人力资本作为内生变量引入经济增长模型,强调了人力资本的重要作用[7-8]。Barro、Mankiw N.G等则通过大量实证研究表明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存在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9-10]。 那么,在对中国农业TFP的经验研究中,忽视人力资本因素(剔除劳动力质量影响)是否会对估算结果产生偏差?如果偏差存在,那么程度如何?在充分考虑人力资本条件下,我国农业TFP及其增长率的变化趋势如何?技术进步与人力资本作为影响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二者又存在何种互动? 本文从以上几个问题出发,将人力资本概念整合入TFP估算方程中,测算了1985―2005年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增长率,分析其变动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技术进步、人力资本对中国农业增长的贡献以及二者的互动关系。 二、模型设定与估算方法 本文假设中国农业经济的生产函数满足C-D生产函数模型,其一般表达式为: Y=AKαLβ(0≤α,β≤1)(1) 假定技术进步满足希克斯中性,即各要素间的边际替代率保持不变,在方程中加入一个表征技术进步的时间变量,则生产函数可设定为: 三、 数据的采集与生成 本文主要使用的数据为1985―2005年中国农业投入和产出数据。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统计口径的一致性问题,本文所用数据均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业年鉴》。 (一)农业总产出(Y) 农业总产出以1985年不变价格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进行计算,历年农林牧渔业产出数据和GDP指数数据均可从《中国统计年鉴》中直接获得(单位:亿元)。 (二)物质资本投入(K) 本文以农业资本存量代表物质资本投入,由于历年农业资本存量无法直接获得,本文基于永续盘存法对农业资本存量进行估算其方程为: 其中,Kt、Kt-1分别为第t年和第t-1年的农业资本存量,It为第t年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μ为折旧率。要计算历年农业资本存量(单位:亿元),必须获得三个关键数据:分别是基年的农业资本存量、不变价格的历年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农业综合折旧率。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可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直接获得,考虑到农业生产中物质资本的价格指数与农业产出的价格指数属同方向变化,可利用农业总产值指数对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缩减,从而得到不变价格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农业资本存量和折旧率没有现成的统计数据,在相关的估算研究方面,吴方卫的研究较有代表性,其1985年的农业资本存量为1 454.4亿元(1980年不变价计算),农业综合折旧率为0.0542[11]。本文借鉴其测算结果,并将其1985年的农业资本存量1 454.4亿元(1980年不变价计算)转换为1985年不变价的农业资本存量,结果为2 119.99亿元。 (三)总人力资本存量(H) 相比其它生产要素而言,人力资本是无形的、不可触摸的,其存量不能直接得到,只能间接估算。目前主要的估算方法有成本法、收入法和教育获得法等。考虑到中国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和数据的可得性,本文拟采用教育获得法来估算中国农业总人力资本存量,其估算方程为: 其中,H为总人力资本存量(单位:万人),N为农业从业人员总数,Qi(i=1,2,3,4,5)分别表示文盲或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大专及以上等五个教育层次的农业从业人员占总农业从业人员的比例,Ei为各教育层次的教育折算系数。历年农业从业人员总数可从《中国统计年鉴》中直接获得,各教育层次的农业从业人员占总农业从业人员的比例可以从《中国农业年鉴》中直接获得。周晓等根据农村收益率水平估算了农村人口的教育折算系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值分别是:文盲或半文盲为1,小学为1.07,初中为1.254,高中为1.308,大专及以上为1.4[12]。本文接受其对农村教育系数的测算并将中专学历与高中学历等同,教育折算系数一并算做1.308。 四、实证分析与比较 (一)回归分析 根据第二部分内容,中国农业生产的计量经济模型设定为: 为比较人力资本因素对全要素生产率和技术进步率的测算影响,设定忽视人力资本因素的计量经济模型为: 依据第三节的相关数据,利用统计学软件SPSS 10.0,对模型(1)和(2)进行回归,其结果如表1所示: 从回归结果看,模型(1)的所有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均轻松通过t检验,F值达到321.6,R2 和调整后的R2达到了0.973和0.97,D.W值为1.44,属于可接受的范围,整体上模型(1)对数据拟合程度较好,质量较高。与模型(1)相比,模型(2)各参数虽也能顺利通过检验,但在几乎所有项目的表现上都要略逊于模型(1),这表明,充分考虑人力资本因素可以提高数据的拟合程度和参数估计准确性。参数估计值方面,模型(1)中人力资本产出弹性相应为1-0.567=0.433,略小于物质资本的产出弹性0.567,体现了农业生产中人力资本的重要作用。农业弱质性的产出弹性估计值为负数,符合农业生产实际。 (二)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比较与趋势分析 将第二部分的相关数据、模型(1)和(2)参数估计值代入第一部分的(8)式中,可计算出中国农业历年全要素生产率,结果如表2所示。 从计算结果来看,忽视人力资本因素时的全要素生产率均普遍高出考虑人力资本因素的全要素生产率,其值被平均高估28.5%,若比照赵洪斌[3]的估算,这一比例将达到46.8%。可见,人力资本因素在全要素生产率测算中的影响不容忽视,应引起研究者的重视。 充分考虑人力资本因素,全要素生产率的估计值明显较小,但变化趋势却惊人的一致。这似乎说明,当研究目的集中于总体趋势分析时,人力资本因素的作用并不明显。从中可以看到,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整体上在不断提升,但其变化具有一定的波动,1985―1996年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呈现稳步上升势头并在1995年达到制高点,随后逐渐下降到谷底并在2004年触底反弹。从趋势上看,未来全要素生产率继续走高的可能性较大。 (三)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率的估算与分析 由于技术进步率即为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动率,则将表2数据代入(9)式中可得到历年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率的估算数据,其结果如表3所示。从数据可以看到,1985―1996年除1985年和1991年两年技术进步率出现负增长外,10年间基本保持了技术进步率的增长态势。而进入1996年,技术进步增长率陷入了长达8年的负增长时期,而2003年、2004年又重新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图1为1985―2005年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率的描点图,从图中可以看到,中国农业的技术进步率呈现出非常明显的两阶段性质:第一阶段主要是从1985―1994年,此阶段技术进步率虽然一直处于正增长状态,但波动剧烈,其中 1987年、1990年、1993年和1994年的技术进步率都接近或达到3%的高位,而1985年、1988年、1989年和1991年却陷于停滞,呈现出高峰和低谷交替出现的情况,起伏巨大。第二阶段为1995―2005年,此时期内相邻年份农业技术进步率的波动趋于平稳,连续性较强,短期内呈稳定状态,在较长时期内表现为“U”型稳定发展趋势。由于我国农业技术进步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政府的技术推广,政策性作用强烈,从图中可以分析出,在1985―1994年间国家对农业技术的政策波动较大,缺乏连续性,运动式推动农业技术的情况比较多,因而技术进步率的波动幅度较大。而在1995年以后,政府的政策更加具有连续性和整体性,表现出政府在农业技术政策支持方面更为成熟和稳健。 依据相关数据可进一步得到,1985―2005年中国农业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平均年增幅为4.79%、0.91%和0.68%,同期农业总产出的平均年增幅为3.92%,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产出弹性为0.567和0.433,则1985―2005年间中国农业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及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9.29%、7.5%及23.21%,其中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的测算值小于朱希刚[1-2]和赵洪斌[3]的估计,人力资本贡献率的测算值也略小于李勋来等[13]和张艳华等[14]的估计,但估算结果均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各估算值之间的相对数量关系总体上差别不大,估算值之所以偏小的原因主要是估算方程中技术进步与人力资本之间的交互影响。从贡献率的测算结果上看,物质资本在农业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举足轻重,技术进步的贡献率占一定比例但并不高,显示技术进步对农业产出增长的推动力有限。值得一提的是,人力资本在中国农业增长中的贡献很小,似乎表明西方人力资本理论对中国农业增长的解释力并不充分。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的低贡献率说明,中国农业生产仍然停留在以物质资本投入为主的粗放型生产阶段,中国农业的集约化时代尚未到来。 单就人力资本的估算结果进行分析,人力资本产出贡献率的低水平并非因为产出弹性的不足(人力资本产出弹性为0.433,仅略小于物质资本的产出弹性),而主要是由于人力资本存量的过慢增长(0.68%的年增长速度远远小于物质资本的增长)。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农业人力资本投资不足以及农业人力资本的非农转移等。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一样,具有资本逐利的天然属性,农业生产中人力资本的低回报率以及非农产业中相对较高的收益率促成了人力资本的非农转移,并造成农业人力资本的流失。 (四)人力资本与技术进步的互动分析 根据西方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具有较为明显的正效应。同时,大量实证研究也表明,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不容忽视。那么,对于中国农业而言,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之间到底存在何种互动,二者对经济增长的共同影响是互为补充还是此消彼长? 如图2所示,实线为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率的变动趋势,虚线为农业人力资本存量的增长变动趋势。 从图2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人力资本增长与技术进步率之间存在非常明显的反向相关关系,即当人力资本增长加快时,技术进步率就跌入谷底,而当技术进步率处于高位时,人力资本的增长幅度就明显放缓。从人力资本的构成看,人力资本主要由劳动力数量和劳动力质量两部分构成,其增幅也取决于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的变动情况。劳动力数量决定于劳动力非农转移的情况,质量变化则受制于农业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从技术进步的类型看,目前中国农业技术进步主要是劳动替代型技术进步,土地、资本替代型技术非常少。同时,在农业技术进步与人力资本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基础性地位并未改变,政策性推动依然强大。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人力资本与技术进步的反向变动关系可以从两个方向寻找合理的解释路径:一是技术进步对人力资本的替代效应。当前我国农业技术进步主要以农业机械化为切入点,而大多数农业机械均为劳动替代型,对农业人力资本形成替代效应,即当机械化程度提高时,人力资本被替代的程度就越高,其非农转移的动力就越强,农业人力资本存量必然增长乏力。二是政府财政约束。当前,农业科技推广和教育普及均以政府的政策性推动为主,而政府在短期内的财政支出规模是有限的和基本稳定的。因此,在财政资金的分配上,当政府对农业科技推广的扶持力度较大时,技术进步率随之提高,而用于教育普及的财政支出相对缩水,人力资本形成速度随之下降。反之亦然。本文对于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的反向变动的解释,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说,尚需进一步的经验证实。 五、主要结论 充分考虑人力资本因素,本文测算了1985―2005年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变动率,通过分析,本文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第一,忽视人力资本因素(剔除劳动力质量影响),全要素生产率将被高估近30%,对测算结果的准确性会产生较大影响。但若研究目的仅为全要素生产率的趋势分析,则人力资本因素带来的差异性影响并不显著。 第二,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在总体上保持了上升的趋势,但其过程中存在波动。1985―1995年全要素生产率稳步上升并在1995年达到制高点,随后逐渐下降到谷底并在2004年触低反弹。 第三,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率的变动表现出明显的两阶段性:第一阶段为1985―1995年,其波动剧烈,起伏较大,而1996年之后则经历了较为平稳的“U”型发展过程,各年间的技术进步率差异较小,连续性强,整体上体现了政府的政策性推动由突击式、短期性向长效型发展的趋势。 第四,目前,中国农业产出增长主要还是依靠物质资本的投入,技术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不高,推动力有限。虽然人力资本对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但其贡献率非常低,突显农业人力资本大量流失的现实。总体上,中国农业增长没有摆脱以物质投入为主的粗放型生产阶段,集约型农业生产仍未形成。 第五,在人力资本与技术进步的互动关系上,二者呈现出明显的反向相关关系,可能的原因是科技推广对人力资本的替代效应以及政府短期的财政支出约束。 中国农业发展论文:农业产业化与中国农业发展 [摘要]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文章对我国农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尚处于初级阶段、农业竞争力还比较弱,未来中国农业发展的方向就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落脚点也是要实现农业的产业化,进而给出了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 一、引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部署,“十一五”时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时期。当前,从农业和农村的深刻变化看,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正在进入战略转变阶段,必须创新发展模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就是要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以及灵活的适应变化的能力,显示了家庭经营的优越性,使我国农业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但随着农业的比较利益走低,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削弱。尽管政府不断提高农产品收购价,但由于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狭小,使得农业劳动生产率极低,农民增收缓慢。随着国家对农民实行了免征农业税、种粮补贴等惠农政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增加了农民收入,但生产资料和机械作业费等持续涨价,无形中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政策效应开始减弱。 同时,由于农业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农民增收的不稳定性较大。虽然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和就地转移的比例在逐年增加,但由于综合素质低,大多数劳动力仍从事着低收入的工作,技术型、技能型劳动力转移输出很少,无法获得较高收入,农民收入增长受到抑制。另外,由于农村劳动力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劳动力市场日趋专业化、技能化的需要,不能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再者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将制约部分行业的过度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一批企业停建或停产,减少对农民工的劳务需求。因此,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基本上处于一个相对稳定、调整的阶段,进一步转移的困难比较大,农民增收也比较难。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农业产业的分化加速,与其它经济部门的分工越来越细,经济交往日益增加,农业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产业化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农业的总体竞争力还很弱。加上农村的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滞后,农村金融资源缺乏,金融服务缺失,严重制约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特征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农业产业化在本质上是一种新的经营体制,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相比,农业产业化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产业一体化。农业产业化是从经营方式上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商品贸易、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生产的一体化经营。通过一体化经营,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相互链接,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这样,既能把千千万万的“小农户”、“小生产”和纷繁复杂的“大市场”、“大需求”联系起来,又能把城市和乡村、现代工业和落后农业联结起来,从而带动农业实现专业生产、规模经营和区域布局等一系列变革,实现农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的良性循环,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 (二)生产专业化。实施农业产业化,就是要从大农业到小农业,逐步细分,专业到一个产品、―种要素上来。只有专业化,才能投入全部精力围绕某种商品进行生产,形成种养、产销、服务网络为一体的专业化生产系列,做到每个环节的专业化与产业一体化相结合,使每一种产品都以商品形式进入市场,从而有利于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率和经济效益。 (三)产品商品化。生产就是为了交换,只有在市场中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如果生产的产品全部或大部供自己消费,则不能称其为产品商品化。农业产业化要求商品生产率在90%以上,大量产品都要通过各种渠道投向国内外市场,和工业企业的产品没什么两样,这是产业一体化经营与非产业化的自给性、半自给性的基本区别。 (四)管理企业化。农业产业化就是用管理工业企业的办法经营和管理农业,使各农户从分散的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从根本上促进农业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安排生产经营计划,把农业生产当作农业产业链的第一环节或“车间”来进行科学管理,及时组织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全过程的社会化服务,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高产、优质、高效的目标。 (五)服务社会化。通过各种中介组织,对一体化组织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信息、技术、经营、管理等全方位的服务,促进各种生产要素有效结合,从而使整个农业的生产水平大大提高,同时降低了经营风险。 三、未来中国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 “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仍将面临着食品安全与生态安全的双重约束、国内竞争与国际竞争的双重压力以及资源与环境的双重挑战,为了有效应对挑战,提高我国农产品开发能力、农业安全防范和生态建设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未来中国农业的发展方向。农业产业化是解决“三农”问题、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途径,从国外农业的经验和我国的实践看,中国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必须走农业产业化的道路,才能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使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 第一,农业产业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农业产业化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农业专业化分工,农业生产向广度深度发展,必然要求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的利用率,进而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农业产业化就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资源的效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 第二,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传统的农户小规模生产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和经营积极性,与现有的农村生产力是基本适应的,但是,农户生产要素过于分散,势必加大生产成本,影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难以发挥规模优势。针对我国耕地资源稀缺、人均占有量低且分布不平衡、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但素质较低等特点,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必须走资源节约的道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发挥规模效应,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集约利用资源,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实现规模经营,使农产品在加工、销售环节不断增值。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可以使农业成为一个相对完整的产业,增强农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促进农产品生产优质化、农业布局区域化,使特色、生态、高效农业得到较快发展;促进农业科技体制创新,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促进农产品加工精深化,使农业产业链条拉长,农业附加值大幅度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能促进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使农村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2]。因此,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 第四,农业产业化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十一五”规划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农村不再等于单纯的农业,也不单是生产粮食的地方,而应该是具备多样化生产方式的农村。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改革深化和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改善广大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五,农业产业化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推进农业产业化是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使他们真正富裕起来,比较有效的方法就是发展农村经济,加速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拉长农业的产业链条,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把企业经营引入农业领域,解决农户经营规模狭小,种粮效益低下以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利用技术、资金、人才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激活本区域内的劳动力以及土地等资源,使农民增产增收[3]。温俊彬等对江西省农业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农民收入单一性、农业经营分散性和经济结构滞后性是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指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保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根本途径[4]。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来指导,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必须“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农业产业化。我国是个农业大国,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各地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农业生产条件及其区域优势、产品优势又有极大差异,因此,农业产业化发展要形式多样,不可能齐头并进,必然是有先有后、循序渐进、协调发展。发展方式上也只能是根据其自身条件和当地的特点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农业产业化形式[5]。对于生态脆弱和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重点发展规避灾害型农业产业化。对于农业基础较好的地区,以规模化和专业化商品基地建设为基础,以加工企业、批发市场等为龙头,以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联结方式为核心,着力提高产业化发展的水平和素质,形成农业产业化的骨干带动力量。而对于产业化起步较早,具备产业化经营能力的地区,则应以发展外向型农业产业化为重点,在生产方式、经营机制方面进行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缩短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以现有农业服务体系为基础,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市场、运输、信息、生产资料供应等专业化、系列化、全程化的服务体系。 (二)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当前一系列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必然选择,是区别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的一种新机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接市场、下联农户,既是市场竞争中最活跃的因素,又是当前维系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主要力量。龙头企业是本区域、本行业内的生产加工中心或信息、科研、服务中心,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和提供服务的综合功能,起着内连基地和农户,外连市场的一体化经营的作用。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使龙头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断增加技术开发投入,大力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工艺设备对特色农业初级产品进行精深加工,使传统产业链延伸,不断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龙头企业的培育要根据市场选择形成,并通过市场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的选择可以围绕主导产业和产品,从加工、流通和服务环节入手选择基础雄厚、经济实力强、经营规模大、信息网络健全、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运销企业或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企业。培育起来的龙头企业应与各专业农户、相关产业企业共同组建经济联合体,坚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形成一体化经营[6]。 (三)培育农民的经营意识。农民的经营意识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当前农民之所以能解决增产问题,却迟迟不能增收,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农民普遍缺乏经营者意识和市场营销素质。农民无论从其社会存在,还是经济地位来看都应该首先是一个经营者,其次才是生产者。农民一般不被雇用,不领工资,且拥有自己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像企业一样,经营的好坏是其发展的关键要素,这一点在农业生产能力进入供过于求的时代尤为重要。我国农民虽然有着世界少有的优秀农业生产传统和技能,但正是因为经营意识的淡薄,市场营销知识的缺乏,不能摆脱贫困的困扰。长期以来对农民只重视生产技能的培训,缺乏经营、营销、管理知识的教育,是我们对农业教育的一大失误。过去无论是送科技下乡,办农民培训班,还是培养农业人才,都忽视了农民最需要和最基本的产业化经营知识的普及[7]。 (四)完善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农业产业化面临着加快发展和应对市场挑战的双重压力,必须十分注重走特色化发展道路。立足当地资源和现有生产能力,搞好基地建设和区域布局,把基地建设、优化区域布局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最重要基础。加大投入力度,优化配套基础设施,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小化企业经营成本,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集中到基地内,形成特色企业群,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和高效化生产[8]。农业产业化是生产方式的变革过程,而产品的标准化是其重要特征和基础。实施农产品标准化是农产品质量的保证,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进入现代化市场营销体系的基础,同时也是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必然趋势。从我国不同类型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趋势看,东部沿海地区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外向性农业,建设一批创汇农业基地;中部粮棉主产区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实现农产品的深加工;西部地区围绕发展特色农业,加强专业生产和基地建设;大城市郊区则根据自身特点,以发展都市型农业为主要目标,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五)重视技术创新,坚持可持续发展。新技术的不断创新与采用,已被作为区分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的一个标准[9]。依靠科技进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强农业的内生比较优势。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中央和地方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完善农业科技发展的法律体系,积极吸引其他投入主体,调整农业科技投资结构。同时,改革农业科研体制,加强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体,采取各种经济的、制度的手段激励、监督科研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之中。在县、乡等基层成立规模不等的农业教育和推广机构或学校,并加强与农业院校或科研院所的联系,接受教材、新技术及人员培训,使其有能力在基层开展系统教育和定期培训;提高待遇,稳定队伍,对成绩突出的个人实施奖励和提供优惠政策[10],这一切都有助于新技术的采用[11]。 生态环境不仅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也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农业产业化必须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正确处理好发展速度、资源开发力度和环境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经济与资源、人口、环境的协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来换取产业化一时的发展,切忌在农业产业化实施过程中只重视局部的和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视整体的和长远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绿化荒山荒地,恢复林草植被,推行生态农业和清洁生产模式,推广农业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引导农民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新、优、特农产品,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六)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保障机制。政府要坚持以农为本的治国理念,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同时大力发展政策性金融, 多渠道增加对农业的货币投入,解决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资本不足问题,以激活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要素[12]。农业结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动态优化过程,政府应着手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提高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支持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探索发挥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功能,通过期货交易对农产品进行保值增值[13]。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的法律保障机制,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实施特色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制度和农产品质量绿色安全行动,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以保证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延长土地承租合约,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绩效。
数字经济下农村发展篇1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已逐渐步入数字经济时代,各行各业都将数字经济作为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方向。数字经济是指以数字化的资源信息为核心、以现代信息网络为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和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据《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5.4万亿美元,其中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引擎,占数字经济发展的84.4%。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农业农村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数字经济时代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在传统农业产业的基础上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形成数字化农业产业,并逐渐扩大生产规模,从而优化整个农业产业价值链,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时代下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能有效解决“三农”问题,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结合,加快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出了在数字经济时代潮流中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和发展蓝图。在当前阶段,我国数字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已成必然趋势[1]。 1数字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1.1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 把握当前数字经济红利、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能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农村地区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并分析消费者的切实需求,建立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将互联网与红外传感器、移动互联网技术等数字技术相结合,作用于传统农业生产活动,在降低劳动力成本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并利用制造加工技术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大力发展消费所需求的健康有机农产品或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农村可以充分利用数字经济时代下“互联网+”的优势,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建立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全流程的购买、发货和售后服务,提高农产品的销售数量,解决新冠肺炎疫情等非正常情况下农产品滞销或产能过剩等问题。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利用数字经济的特征和优势能满足消费者的切实需求,形成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完整农业产业链,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全面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2]。 1.2促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发展 传统农业生产活动以人工劳动或简单的机械设备为主,生产条件较为艰苦且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较为低下。数字经济时代下,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等数字技术的应用使农业农村生产活动趋向科技化、自动化,促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提高了农业农村的生产效益。发展与应用农业机器人可以实现农业生产自动化播种、灌溉和收割,使农民从传统种植业生产活动中解放出来,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等,可以构建具有自动监测、精准预报、智能分析等功能的农业生产辅助系统。该系统可以全天监控农作物或者猪、牛、羊等的生长发育情况,精确测量温度、湿度和土壤肥力等环境因素,智能分析数据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对生长环境较差的农作物区域实施自动化灌溉、施肥等;对于发育不良的牲畜,监测其进食和身体状况,并将相应数据信息传达给系统终端负责人。由此可见,数字经济能为农业农村的生产发展活动提供有利的条件和技术支撑,使农业农村发展向数字化转型,在降低劳动强度的同时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从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3]。 1.3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农民生活和生产方式得以改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升。但城镇与农村之间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城镇的生产发展以工业化、自动化、机械化为主,农村生产方式以人工劳动或简单的机械为主,使得农村的生产效率远低于城镇,经济回报也不具可比性。数字经济时代下,先进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能在节约劳动力的前提下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经济回报水平,从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会进一步完善农村的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使得农村表现出强有力的发展潜力,从而吸引更多资金、技术和人才流向农村,缩小城市与农村的资源配置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此外,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能有效提高农村的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农村便民服务平台,使农民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享受到农村便民服务;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24h电子监控系统,可自动识别农田和农民居所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会自动报警提醒监控终端负责人,进而有效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缩小城乡环境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2数字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阻碍 2.1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大力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农业数字经济占行业增加值7.3%;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显示,2021年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81.3%,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7.6%。这说明,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存在较大的数字鸿沟,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城市地区,数字经济不能有效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尤其是地理位置偏远的农村,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成本高、难度大,数字网络无法全面覆盖所有的村落住户,智能设备的应用、电商平台的入驻、物流公司的服务等配套服务基础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4]。此外,农村地区老龄化、“空心化”等问题严重,青年和中年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发展,使得农村数字发展基础较差,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难以推进。数字经济时代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一系列活动都需要应用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应用数字技术的前提。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数字技术在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过程受阻,难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2.2农业农村数字人才缺乏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和数据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农业农村数字人才是促使数字技术和数据发挥作用、实现强农兴农的根基。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在利用数字技术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缺乏数字人才等问题。农村因地理位置偏僻、交通设施不发达、医疗和教育水平低下等问题,难以留住和吸引人才。一方面,具有较高学识素养的农业大学和涉农专业的高校学生,在学有所成之后选择在大城市定居发展,返乡支持农业发展的意愿较低。另一方面,受文化教育水平较低的青年人为获取更高的报酬前往城市地区打工。长此以往,农村劳动力逐渐流失,数字技术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人才因素障碍[5]。此外,缺乏农业农村数字素养的管理人才阻碍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农业农村生产管理创新需以管理层的认可与推广为支撑,农业农村发展的数字人才管理能力低下或管理层在数字技术方面的知识素养薄弱,会使管理者无法及时捕捉到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数据信息,阻碍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建设与发展。 2.3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应用数字技术的基础,尽管我国陆续出台了数字经济相关的管理条例,但数字经济领域的行业数据使用仍不规范,数据安全和数据共享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数据安全方面,数字经济时代涉及的数据信息范围广、体量大、易于复制和携带,在数据收集和管理过程中,可能由于个人数据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数据管理不当,以及数据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导致数据信息被泄露,甚至被他人采集用于违法活动。数据共享方面,当前许多农业相关数据都掌握在政府手中,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哪一部分数据可以对外公开,哪一部分数据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不可以公开,导致部分政府涉农部门不敢或不愿意公开农业数据,从而加大了不同农业产业部门之间交流共享农业数据的难度。数据安全、数据共享种类和使用范围等尚未明确,严重制约了数字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加强数据管控、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6]。 3数字经济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3.1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数字经济难以有效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势在必行。各地政府应当加大农村地区数字基础建设的资金和政策投入力度。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可以给数字化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降低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进而提升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可以全面提升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农村居民的网络教育、医疗水平、交通设施等基础生活服务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缩小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的差距。经济收入提高和生活差距缩小能有效倒逼中青年劳动力回流农村,为农村地区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和营商环境,从而吸引更多人才和企业入驻农村地区,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7]。 3.2完善农业农村数字领域的人才体系建设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要素。数字经济时代下,完善农业农村数字领域的人才体系建设对于农业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至关重要。第一,多渠道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农业大学或者涉农专业高校生,高校、科研院所应当设立与数字经济基础理论、技术应用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课程,充分培养数字技术与农业知识兼具的复合型人才。依托国家对于职业教育的重视和规划,对于农业素养较高的职业农民,在农闲时进行信息技术、网络经营相关的专项培训,从而造就一批既善用信息技术,又懂互联网经营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第二,多方式加大人才引入力度。一方面,政府部门需积极创新人才引进方式,除了在人才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外,还可以与各高校搭建合作平台引进人才。另一方面,为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通过提高薪资、提供住宿、优先就医、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上学问题等倾斜性优惠政策吸引并留住数字技术与农业素养兼具的实用型农业农村数字人才。只有加大对高校生和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搭建人才引进平台,制订人才引进的倾向性优惠政策,才能更好地完善农业农村数字领域的人才体系建设,从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多元化,使得“三农”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享受数字经济时代的红利。 3.3加强数据管控,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数据管控、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能进一步推进数字经济时代农业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第一,加大数据管控力度,邀请业内数字专家进行数据风险管控培训指导,并建立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统一农业数据采集标准和采集口径,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运用,有效保障相关农业数据的安全性。第二,持续完善数据共享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政府部门应确立国家层面的数据共享使用标准、使用种类和使用范围等法律法规,构建农业数据共享平台,规范数据使用标准,提高相关部门的农业数据公开共享意愿,打破农村工作委员会、环保局、国土局、国投集团等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降低数据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相关农业数据在涉农部门、农村地区和农业市场中充分发挥有效作用,全面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4结束语 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文章立足于数字经济时代,对数字经济如何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行探索。研究发现,数字经济能从农业供给侧改革、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城乡一体化等方面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数字经济时代下,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数字基础设施落后、农业农村数字人才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数字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府部门应积极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农村数字领域的人才体系建设、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有效推动数字经济时代下农业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作者:李佳微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数字经济下农村发展篇2 引言 数字经济是利用数字化的技术和相关数字化的知识作为重要的生产角色,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及因特网作为发展的基石,从而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重新注入活力。我国是世界人口大国,而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更是重中之重,农业经济是农业中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总称,农业经济发展具有土地和劳动力优势,但是发展过程中缺少信息支持和相关人才支持,所以要通过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相融合来改变现状。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可以解决相关信息不对称,使农业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乡村状况,建设新型城镇。然而,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的模式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数据信息的基础建设方面,数字经济的科普、人才的储备、工薪待遇、相关法律规定的制定等方面,还需不断完善。目前,按我国发展趋势来看,数字经济与农村经济融合发展的模式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但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2020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指出,在未来几年数字农业农村经济将为现代化农村的建设提供蓝图。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的问题和阻碍,总结相关经验,进一步为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提出建议,为实现农业经济现代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多的理论和经验。 一、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背景 目前,推动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相融合发展是农业经济向着现代化转型的关键。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数字化已悄然融入各个领域和行业,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达到9.89亿,手机网民9.86亿,我国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4%,基本上实现了人人有网,农村网民更是占据30%左右,且网民数量还在继续增长。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对于农村农民来说可以从农产品销售、教育、医疗等各种方面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与好处,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下的新产物,农村电商,直播+卖货等网络交易新产业开始蓬勃发展,手机成为新型“农具”,做电商直播卖货也成为农民的新职业。这种形式就是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发展模式中的新兴产物,更是一成功举措。另外,数字化技术在农村医疗保险、养老服务、农村农业环境治理保护、新农村教育等方面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随着互联网的全面普及,全民朝着数字化时代转型将会成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十四五”规划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这都为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是数字化时代在农业经济方面相应产生的新模式,是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乡村振兴、建设数字中国、进一步实现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 二、关于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模式下的实践 在新型数字化技术的推动下,数字化发展理念已经走向农业,在大数据的支持下,更好的利用大数据信息来发展农业经济、创新发展农业的方式、实现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发展是一种必然。两者融合发展应该从理论和实践出发,注重新型产业经济的试点,总结相关经验和不足,再进行全面改革。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相融合,更好地推动农村农业数字化,各地政府也颁布了相关政策来支持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都有相关有力的政策来支持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互联网、大数据等相关数字技术已经开始应用于农业经济,例如中国农业科学院开始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对农作物进行精准灌溉,有效地解决了农作物在缺水判断上和灌溉所需要的水量,更好的节省水资源和实现精准利用。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极大的改变了传统的农业形式。在当前疫情面前,无法正常进行线下农业产品的销售和加工,所以电商农业在防疫期间爆红。“直播带货”也成为了一种新型的交易模式,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青睐,也解决了部分农产品积压滞销的情况,更好地促进消费模式的转型,提高了农户的收入,改善了农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也为中国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现代农业转型的新引擎。除此之外,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模式不仅仅能带来新效益,还可以通过新型数据计算,进行更合理的规模生产,提高农村农业的生产效率,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的优质方案。通过大数据的匹配计算建立起完整的数字农业发展新模式,实时实现农业信息的沟通和共享,逐渐改变传统模式下的农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据上述事例说明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已经得到了实施,并且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收益。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能够促进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降低了人工成本,增加了农作物的产量,形成了全新的产业销售链,带动了新产业的发展。在数字经济的带动下,也激活了农村闲置的生产资源,推动新型农家乐,乡村旅游体验生活,打造集生态、生产、创造、销售为一体的乡村创新型产业,更好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也改善了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使传统的农村合作社走向线上,传统金融机构与数字技术相融合,更好地完善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体系。创新农村农业保险的新形式,利用数字技术大数据信息,更好地公开相关数据,形成透明健康的保险体系。在微信公众号传播相关农业农村保险知识,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全新的保险形式可以减少农民的损失,促进农村保险的发展,更好地保障农民的自身利益。 三、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模式虽然取得了部分成果,但从当前的发展状况来说还有许多的问题和阻碍。 (一)数字化技术尚未普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全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仍未达到全面普及的程度。而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依靠网络来作为桥梁进行传播发展。农村地区的信号站,5G网络的建设等基础设施仍不完善,我国农村地区的数字化设施较为缺乏,这些都为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带来了挑战。虽然近些年基础设施的建设已经有许多改善,但是对于数字化技术的普及和传播仍是较大问题。对相关知识的缺乏,是目前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模式推行的最大问题。 (二)乡村地区缺少数字化人才和优惠待遇 专业型的数字化人才是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而农村滞留劳动力学历低下,乡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严重,大学生人才少,各种教育、医疗、卫生、居住、交通等设施不够完善,留不住相关人才。在乡村基层干部也缺乏数字化知识,没有相关待遇和奖励吸引数字化技术人才驻守农村来发展农村经济,农村数字化技术人才的短缺会导致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无法正常运行。近日,相关政策的调整,大学生村官,下乡干部人才的涌入,稍稍缓解了农村专业型人才缺失的问题,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需求。 (三)无相关的信息共享和奖励制度 有效的信息共享可以进一步促进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农村地区尚无对农业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共享,地方政府对农业信息的整合也各不相同,信息的滞后与缺失,导致没有高效的信息共享制度,对农业经济的利用率不高,所以急需对农村地区的农业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制度。其次,缺乏奖励制度,缺少对相关农村企业的吸引和金融资产的投资,没有良好的数字化氛围激励,也减少了农民对数字经济的积极性和认知,农民对数字化农业建设的意愿不足,对参与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意愿不太强烈。(四)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模式的政策法规仍不完善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最为重要的是政策法规的支持,目前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但仍存在数据保护的法规的问题。数据是数字经济最为重要的一部分,而个人数据容易被盗取,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导致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数据保护的法规不够完善,相关数据无法做到公正透明,难以实现其价值,在面对数据纠纷时仍存在着法律空缺,所以急需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关于如何使用农村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也缺少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在数字经济与农村经济融合发展的市场经营也需要加强和规范,急需一个良好规范的发展环境。缺乏相关的法律政策不利于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模式的进一步优化。 四、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大力普及数字化等相关技术,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前文提到,目前,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仍未达到全面普及的程度,在农村地区的基站等建设还十分落后,这就需要我国三大运营商,投入部分人力物力财力,按照需求分工分时去完成,就像21世纪初的国家电网公司,下定决心,力争做到每家每户有电用。在基站建设技术的层面来讲,其技术含量,复杂程度,是远低于电网建设的,而有些偏远地区到目前仍有基站缺乏的问题原因,这需要三大运营商不要太注重眼前利益,要把目光放长远。有些地区虽然已经有了基站,但是相关知识的普及并未进村进户。不远的将来,当人们熟悉数字化技术知识就跟熟悉用电安全知识一样,我国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将会完美融合。 (二)重点培养相关人才,鼓励其上山下乡 发展离不开人才,而既懂数字经济、又熟悉农业经济的复合型人才正是如今所缺少的,我国应大力培养此类人才,如,大学设立相关专业,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定期参加培训。目前我国鼓励大学生上山下乡,但是对其专业没有过多分类,应将其进行分类培训后,合理安排。农村生活条件远不如城市,教育、医疗、交通、娱乐等也不够完善,很难通过自身努力吸引到年轻人,此时就需要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来吸引人才流入农村。再通过此类人才,培训村民,一步一步地进行工作,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三)优化农村地区的信息共享 现在的时代是信息的时代,想要互利共赢,就需要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信息共享,才能赢得更大的成功。但是目前的农村地区,一些专业信息,如农业数据信息、经济数据信息等相对闭塞,信息获取并不完善,因此信息利用率也大幅降低,减少了信息的使用效率。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信息整合平台,因此,建立信息整合平台至关重要。信息由相同地区不同部门分别上传至平台,然后平台对信息进行统一整合,剔除无用信息,保留有效信息,整合得出结论后再推送至平台,村镇地区的官员、村民可以自行上网查看。 (四)设立相关鼓励政策,增加招商引资机会 推动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的开端需要现代技术的加入,后续的发展也需要资金的支持,全凭政府财政拨款和农民自身很难做到,因此可以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吸引相关企业入驻,可以在更短时间内取得更好的效果,不仅可以使农民自身获益,还可以使企业获益,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还能为当地村民提供工作岗位等。 (五)完善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 就目前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相关政策依旧不完善,存在很多漏洞,就比如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已经成为家常便饭。而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结合后,必定会串联起各家各户,这就涉及到具体的个人信息,如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并且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极易出现因某些原因所导致的信息不完整,甚至出现错误的情况,这样就会人为的造成损失。因此,要想各类数据不被泄漏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就必须要法律的介入,这样才能更好地让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使得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发展模式能在正确的道路上走得更好更快更远。 五、启示 农业经济与数字化经济相融合已经是大势所趋,国外或国内一些发展较快的地区,已经在享受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所带来的红利。事实证明,二者相结合如果方式得当,政策支持,农民和企业积极性高,则所带来的将会是百利而无一害,对我国农业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提高农民收入,降低农页成本,也是有着突出的贡献。对我国的乡村振兴战略也有积极作用,加速推动农民脱贫致富,加速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农业生产应顺应时代发展,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日,就应该积极主动向高科技方向靠拢,才能使第一产业重新焕发生机。 作者:谷雨霏 康迈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数字经济下农村发展篇3 放眼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得到极快速的发展变革,经济体量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组成也向多元、多维度、多层次发展,其中数字经济占比越来越大,重要程度也越来越大。客观分析近年来数据,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经济在改变人们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同时,也正与我国实现全面脱贫、加快城镇化建设、振兴农村农业等方面联系得越发紧密。本文从收入水平、农村现代化、数字化水平和商品多样性等方面简要分析农村消费整体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放眼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得到极快速的发展变革,经济体量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组成也向多元、多维度、多层次发展,其中数字经济占比越来越大,重要程度也越来越大。客观分析近年来数据,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经济在改变人们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同时,也正与我国实现全面脱贫、加快城镇化建设、振兴农村农业等方面联系得越发紧密。本文从收入水平、农村现代化、数字化水平和商品多样性等方面简要分析农村消费整体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民生消费,无论在何时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基本增长点,数字经济亦是如此,与数字经济相配套的大数据分析、电子商务、新媒体经济等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实现手段。这里尤其以电子商务最具有代表性,数字经济的运转很大程度上依托于电商平台的搭建。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呈现出几何级数爆发式增长,这说明农村电子商务已进入历史发展的快车道,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农村居民的日常消费观念,而农村居民消费观念的改变又直接作用于农村经济的各个方面,比如饮食、日常起居、人文环境、居民素质等方面,这些方面又与此同时反作用于农村数字经济和电商环境,形成螺旋式发展。调查发现,电商交易中涉及农村农产品的成交量持续上升,这些间接影响也会从方方面面改变居民的消费观念。 一、对穿的影响 曾几何时,在落后单一的经济模式下,人们只能通过单一落后的方式采购单一的商品,这是由落后的生产力决定的,反观现在,商品多样,质量水平也有很大提高。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选择衣服时,个性化、多样性、质量好的产品占据了主要方面,这说明农村在以更快的速度与外面的世界融合,这都是农村电商、数字经济飞速发展带来的福利机遇。 二、对食的影响 我国已经由吃饱饭时代跨越到吃好饭时代,健康吃、绿色吃已成为当下的主流,从农村角度来说,绿色的农产品、健康的农产品更能够通过电商平台更快更直接地到达城市居民的餐桌。同样,城市里各种新型、多样的食品也能很快到达农民的厨房,不同地域的农村与农村之间也有更快地交流和融合。这说明,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不仅改变了农民的消费观念,更是在一步一步改变着农村经济结构,农民的饮食结构和饮食文化得到前所未有的变革。 三、对住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有着强烈土地情结的大国,人们对家、房子有着浓厚的情感,家不仅是空间的住所,更是人们情感上的依赖,这些情结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尤为突出,农民从原来的自建房转变为现在的商品住房,房子的功能也有了更多提升。农村居民不断提高着对于住房质量的需求,例如对装修风格、家具家电、工艺品陈列、花园洋房等方面,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收入不断提高,人们对高质量的生活居住环境的追求也在不断提高。 四、家庭用品方面的改变 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大了农村居民的购买力,家庭耐用型商品在总消费中的支出比例显著提升。如今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高科技产品存在着很大的需求,以往对于农村居民来说遥不可及的东西例如电脑、手机、彩电等,如今都成了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物件,这些高科技产品也在刺激着农村消费。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的发展提高了农村居民对于高科技用品的青睐程度,农村居民也有一定的跟风心理,这对于家庭用品的重复购买与更新迭代是有利的。 五、对文娱方面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不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教育扶持力度,投入不断加大,使得教育环境和条件得到很大改变。尤其这几年,受数字经济的刺激,使农村居民对教育有了新的认识,越来越重视教育事业,子女就学、居民的技能培训等等,人们通过网络和各种实体机构学习知识、开阔眼界、寻找商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返回农村,建设农村,在农村实现自身价值。正是因为有了这样良好的社会氛围,也进一步刺激着农村文娱消费的发展。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变迁的因素客观上,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因素主要有:收入水平、商品价格以及总体经济环境三方面。收入水平直接决定着消费结构,收入高,消费水平就高,反之同理。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对于提高农民收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网络普及率上,仅2020年,各类农村企业网站已经突破1500万家,而且这一数字还在呈几何级数增长,某电商平台农村农业类产品的交易量占比已经达到总交易额的五成,收入不断提高。同时,也刺激着消费结构的不断改变。各类产品的价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数字经济和电商平台通过强大的物流能力,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将产品快速送到终端,让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也因此得以改变。农民得到越多实惠,农村经济就得到越快发展。农村网民数量越来越多,随着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信息终端的普及,农村居民获得信息的途径和方式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快,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既是机遇,也是资本,农村居民通过平台获得信息,再通过各类平台发布信息,形成了信息闭环,成为一条完整的产业资本链,这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数字经济发展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对策我国城乡发展差距较大,数字经济与农村尚未深入融合,农村消费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农村消费问题的因素有很多,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收入的高低、价格指数的变化,以及农民信息素质的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变化,这都对农村消费升级产生影响。 六、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不断优化农村居民消费结构 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决定着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收入越高,消费结构越多样化,农村经济发展越快,反之同理。因此,继续加快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程度,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科技素质等都是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方式。只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和提高农村居民收入。 七、健全管控稳定的市场价格体系 在新时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市场中产品价格体系仍旧不完善,表现出来就是价格起伏大,变化快。依靠国家进行宏观和微观调控,必要时,可以出台适合本地区的地方性调控政策,建立稳控市场价格的机制,根据实地调研,确定农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和保护价格,进一步刺激农村经济发展。积极发展与数字经济匹配的现代化配套设施,如物流网络、采购网络、信息网络等,进一步建设和优化新型的农村营商环境。 八、依托实际,建立多平台合作机制,完善农村消费需求 数字经济对发展农村的医疗卫生、教育、民生保障等方面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基于此,要激励、鼓励农村居民运用创新思维,进行高产值、高收益、低碳环保的新型农村经济产业,培养新时代下的新型农民,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的精神需求,发展新时代农村数字经济。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要做好农民与电商平台的沟通协调工作,按照市场需求结合农村居民实际,着力打造一批典型的电商平台,作为试点,探寻新思路、新做法,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进一步创新农村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并找到可以推广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手段。 九、健全新型数字经济配套设施 众所周知,与数字经济关系最密切的就是完善强大的终端配套设施,例如移动终端、网络终端、网络覆盖、信号基站建设、物流网络等等,数据显示,网络覆盖率越高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越迅猛。所以,要根据需要加强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农村物流业就是重要一环。物流是连接经济各方的唯一路径,只有先进的物流,才能更高效更快速地完成交易闭环。要充分运用新型的管理手段和经营模式,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智能平台搭建,推动农村数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 数字经济是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催化剂和新动力,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不仅能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数字经济发展,而且能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系统,为农村居民提供和谐良好的公共服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当今形势下,基础设施的投资潜力巨大,具有明显的社会效应和社会效益,不仅能进一步刺激数字经济的发展,还能促成其他各种配套产业投资。所以,要建立互惠互利、互利共赢的多方联合机制,前提是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不断扩大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效性,提高投资建设的效力以及可持续性;进一步提升数字管理功能。数字经济发展在提升经济效率,便利大众消费的同时,也出现很多负面问题,例如不规范经营、集资诈骗、数据安全、技术性失业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制约着数字经济发展和平台良性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方参与、专业监督的有效监管机制迫在眉睫,只有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将“无形的手”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通过制度、政策的建立,规范合理的营商规则,整合多方资源,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不断提高各方的违规成本,结合法律法规,对出现违规违法经营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运用先进、专业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对数据平台进行专业化管理,形成数据报告,定期公示,接受大众监督。数据安全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和重中之重,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机制,来保障企业数据安全,保护企业数据隐私、秘密,防止出现泄密、窃密事件。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防止泄密和保护数据安全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由于专业性极强,属于高科技领域,故应在建立机制的同时,不断加大专项投入,为农村数字经济发展创建安全的网络环境和营商氛围。根据社会、市场需求,同步提升数据质量,首先要提高数据的实用性和适用性,制定数据应用标准和规范。其次要畅通下载通道。由于数字经济的主要载体是数据本身,因此数据的开放性和时效性尤为重要,降低客户下载门槛,畅通数据下载通道,让客户,尤其是农民客户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相关数据下载,为经营者及时掌握信息资源提供低门槛、高效率的数据下载服务。研究数字经济发展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是当下一个重要课题,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和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处于建设伟大工程、实现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是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前提,而数字经济正是能够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新动能。从宏观上来说,数字经济不仅能够促进农业现代化结构转型,更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价值,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最终达到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目的。同时,政府需要出台相应政策确保规范和谐的网络营商环境和农村企业发展环境,帮扶农村地区建设完善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例如医疗卫生、人文环境、道路交通设施等。由于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越来越大,本文客观分析了近年来数据,根据数字经济发展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因素,提出如何正确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对策,为我国加快城镇化建设、振兴农村农业等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理论依据。 作者:庄丹琮 王琳萍 赵紫桐 程凤菊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国家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路径探析 【摘要】为了使经济科学发展,必须要在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改变,加快经济领域的改革,其中国家审计作为宏观调控的组成部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为了更好的发挥国家审计的作用,要认识到国家审计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同时对国家审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进行探究分析。 【关键词】经济发展方式 国家审计 实现路径 以科学发展为主旨是当今经济发展的主题。为了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平衡,缩小贫富差距,经济发展形态必须由资源浪费型向资源节约型转变,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国家审计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监督功能,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一、国家审计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关系 (一)国家审计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保障 国家审计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是其他监督机构所不能替代的,它是国家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国家根据审计的目标,运用合理的审计方式,进行审计活动,监督经济的发展,并且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反馈,可以适时进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审计是保障经济平稳有利运行的一个“免疫系统”,具有预防和抵御功能,它的核心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护人民的利益。国家审计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保证更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国家审计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经济领域内的异常深刻的变革,会对社会结构和利益结构造成重要的影响。在这一过程中,要将市场对经济的配置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协调地结合起来,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发展方式更加科学合理,需要发挥政府的监督和调控作用,审计机关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部分,具有积极作用审计监督具有权威性、宏观性,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反馈,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出正确的策略和建议,使经济的发展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国家审计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 (三)国家审计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国家审计通过对经济发展过程的监督,能够准确发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促进经济正确快速发展。其次,国家审计能够规范政府部门的调控行为,政府的宏观调控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审计能够监督政府部门的行为,使宏观调控更加科学化。除此之外,国家审计在社会协调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审计的核心是保障人民的利益,通过审计部门的协调工作,保障民生发展,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二、国家审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路径探析 (一)在宏观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审计活动 我国采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宏观调控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就业、稳定物价、促进民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宏观调控政策对国家的宏观调控骑着引导作用。国家审计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符合国家宏观宏观调控的要求,要根据宏观调控政策开展审计活动,不仅能够体现国家的调控作用,而且使经济发展方向更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明确审计目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审计目标要具有一定的层次性,既要符合宏观层面的目标要求,在宏观政策的基础上开展相关的审计活动。在面对具体问题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制定审计目标。对宏观政策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针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促进经济的科学发展。 (三)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的有效性 为了保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创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的有效方法。创新有利于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能够带动经济的发展。国家审计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经济发展中,要创新审计方式,变革传统的审计方式,使其更加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在审计过程中,更加关注创新能力的建设。完善审计机制,推动企业和市场的战略发展,挖掘市场的创新潜力,提升企业的经济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审计要及时关注宏观政策的实施情况,提高审计的有效性。 (四)完善审计制度,提高审计的权威性 经济的发展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政策的实施情况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经济的发展方式。为了更好的保证经济政策的实施,刺进经济的发展,需要建立完善评价机制和体系,监督经济政策的实施。要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对腐败的监督力度,使政策实施的过程更加科学、公正,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参与市场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五)加强民生工程的审计力度 民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为了更好地额改善民生,应该加强对民生工程的审计力度,加强监督力度,提升民生工程的质量,使社会分配更加合理,对不合理的资金分配进行揭露,保障人民的合法利益。 三、结语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成就突出。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改变经济发展方式,要不断完善经济发展战略,完善经济发展体制,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审计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国家审计监督经济政策的实施,保证经济政策落实到实处,同时对政府部门形成监督作用,能够减少腐败的出现,为经济的发展营造狼嚎的环境。国家审计能够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及时的反馈,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合理的建议。同时国家审计通过对民生问题、资源环境保护等问题的审计,可以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战略性目标要求,使济的发展能够满足人民的实际需求,使经济的发展能够与自然环境保护相协调,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效率,促进经济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及其面临的问题分析 摘 要 本文针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提出了基础定义,并对中外研究者理解的经济技术开发理论知识进行了总结。1984年至今,我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成立的以及享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政策的其他国家级工业园区总共五十多个。特别是在之前的二十多年里,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从建立到持续稳定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果,对于其他地区的经济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 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发展 问题分析 一、引言 依据商务局2007年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发展报告,此阶段我国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实践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1984~1991年)此阶段为建立以及探索时期;第二层次(1992~1998年)这一阶段为极速提升时期;第三层次(1999年及以后)为稳固发展阶段。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三个发展阶段与我国引进外资时所有过的经历类似,都是以劳动为主逐渐向资本以及技术型行业转变。在发展初期,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引进的外大部分是小型企业公司,尤其是技术转让和出售特别稀少,这也就导致众多外资企业公司仍不能下定决心投资获利。 二、我国国家级开发区主要特点 (一)突出工业项目的主体地位,进而促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快速发展 依据商务局的数据表明,在2016年共有60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完成了GDP7341.25亿 元,同比增长40.35%,并高于同时间段内全国12.4%的增值,总量约占全国GDP总量的5.20%,工业总产值也达到13267.24亿元,同期增长40.34%。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为实验对象,依据国家发改委2015年递交的统计数据显示,这一地区的GDP总量达到45167亿元,外资利用总额达344.12亿美元,大致占据我国实际外资使用总量的41.25%。 (二)迅速吸引外资投入的重点区域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在迅速发展的时候,也逐渐成为我国吸引外资投入的重点区域。到2015年为止,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使用外资总额达958亿美元,大约占我国外资使用总量的13.46%。2015年,我国吸收利用外资总额已达198.13亿美元,大约占据我国外资使用总额的25.46%。另外,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现已成为大型跨国企业投资的重点区域。 (三)高新技术成为主要产业之一 现阶段,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融合了包括电子信息、精细化工、仿生生物、光机电一体化、现代农业和环保行业等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产业链群。依据商务局有关数据统计,到2015年我国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总量已经达到4000个,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的总产值已达9754.68亿元,占据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工业生产总值的56.46%。高新技术产业下的产品销售额庞大,尤其是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类产品出口额分别达到8764.43亿元和643.45亿美元,分别占据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以上各项总量的50.43%、65.46%。 (四)各地区发展相当不平衡 我国对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开发主要以东南沿海为主,由于其便利的交通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得我国超过一半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都建立在东南部的沿海区域,而此区域向来是外商投资的重要区域。到2015年,我国东南部区域总计实际采用外资总量占我国累计使用外资总量的比值高89.46%。尤其在2016年,东部地区实际外资利用量总值同期增长91.40%,同比增长2.9%。再则,以实际利用外资情况的总体水平判断,尤其苏州工业园区和东部其他地区处于三大区域之首,再则是中部地区,至于西部地区的水平就外资使用总量来说远远落后。所以,必须加大使用外资总量进行地区分布不均匀的总额提升。 三、面临的问题 (一)中东部区域开发区土地资源短缺 根据商务局数据记录,截至2015年底,国务院总共批准了50个国家经济开发区进行工业区域开发,且开发总面积为500平方公里,大约占据整体规划版图面积的80%。但就实际情况而言,在2015年底,东部共有28个国家进行了工业项目,利用面积约350.35公里;中部地区则共有14个开发区进行了工业项目,利用面积约90.34平方公里;西部地区则共有14个开发区进行工业项目,利用面积约70.34平方公里。然而这三个区域的土地规划使用完全是按照工业项目要求进行的。所以,尤其对于我国经济开发区东部建设具体规划而言,规划目标土地面积已均分无几了,相比之下,仍然只有我国西部地区的开发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能。 (二)外资逐渐转移至我国二类城市 特别是靠近渤海地区的青岛和天津两座城市,在中部地区范围内的武汉经济开发区在实际资源使用总量上靠前。也就是说,大部分外资投入企业正逐渐向我国二类城市靠近。主要是因为这些地区在各种资源利用上并没有庞大的需求量,也就导致其外资利用总量低于一类城市。 (三)产业结构趋于等同 现阶段,我国的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行业已成为我国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重点产业之一。各类开l区中,产业结构逐渐趋于同等化。尤其在汽车制造和零部件生产配送行业,我国广州、西安、武汉、吉林二十多家经济开发区都把其视为支柱型产业进行生产制造,重点发展措施和行业鼓励极大提升了行业发展积极性。特别是等同类型产业和制造商的积累,使得各个开发商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关系,积极促进经济发展。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各企业之间竞争力过大,通过降低利润的方式进行非良性竞争,导致了该地区经济畸形发展,不利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同时也导致了大量资源能源的浪费。所以,各个国家经济开发区应结合本地区特征和环境优势进行对口外资引入,进而减少雷同产品出现,防止阻碍经济开发区发展进程。 四、结语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是我国应对对外开放政策进行的合理性组成。对于开放城市而言,进行区域划分和定性要求分析,以更高的注意力和技术能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从而营造出良好的投资氛围。国家经济开发区的建立时间并不久,只靠二十多年的努力就取得了如今的成绩,以小型增加的方式,逐渐增加产品数量、扩大规模,增强对国家经济的影响力,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增长提供管理技术。 (矫燕单位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匡乃晓单位为胶州市商务局)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浅谈校园科技创新对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驱动作用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逐渐放缓至7%左右。同时,面临着传统产业竞争、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因而,提出了转变发展方式的思路。而学校科技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站在高中生角度,分析各个院校科技创新问题。然后,由学校的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转变。本文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影响因素分析入手,并详细阐述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措施。 关键词科技创新经济发展转变 在当前资源约束、环境约束、能源约束的条件下,如若缺乏创新支撑,将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此,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应结合现有文献鲜少有对学校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用的详细讨论特点,从高中生角度入手,探索学校科技创新途径,最终更好地带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培养现代高中生形成良好的创新意识。 一、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因素 就目前现况来看,影响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学科分布角度来看,多学科交叉中新思想的产生,就意味着于原有研究方法上突破某学科已有范式。因而,更有利于我们产生创新的灵感。但由于目前高中院校学科的划分更为细致,即每个学科基础知识范围过窄,从而阻碍了高中生创新思维的形成。同时,使得我们的思维模式固化且知识面单一; 第二,从激励制度角度来看,如若在高中院校科研创新活动发展过程中,采取物质与精神相结合,且兼顾奖励合理性的激励方法,可充分挖掘我们学生的潜力,提高我们创新业绩。同时,使高中院校科技创新向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方向前进; 第三,从支持服务环境角度来看,由于目前学校创新发展涉及到了多个政府机构,而每个政府机构均以各自利益为中心,且存有推诿责任、管理方式冲突等行为,影响到了学校科技创新与发展。同时,限制了我们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养成。 二、加强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建议 (一)加强产学研结合 在学校科技创新活动开展过程中,为了更好的培养我们创新能力,应注重加强产学研结合。即鼓励学校与地方政府机构建立合同协作关系。然后,成立联合研究中心且设置科研基金,就此让学校高中生真正参与到地方经济建设工作中,发挥自身创新意识,提出科技创新的建设性意见。例如,江苏省南通中学在科技创新活动开展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帮助高中生在校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发展,即与地方政府建立协作,设立了科研基金。同时,于2017年1月8日,在江苏省南通中学一会议室,举办了首届望岳科技创新奖学金颁奖活动,在活动举办过程中邀请了学生处和部分班主任参与到其中,就此通过该项奖学金的设置,使得该学校信息技术和科技创新氛围有所加强。如,基于该项奖学金设置的基础上,吴钰宸提出了云智能自行车码表设计思想,王徐D提出了用手势控制音乐的思想,即进一步实现了对在校学生科技创新方面发展的帮扶。 (二)提高学生创业能力 在学校创新活动组织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驱动作用。同时,提升高中生科技创新能力,应落实高中生创业能力培养工作。即首先,在高中生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应打通相似学科间的界限,以跨学科的方式,增强课程内容综合性,且经创业教育课程的设立,培养我们自身的创业技能,最终让我们主动参与到区域产业发展活动中,由学校科技创新活动驱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其次,为了更好地锻炼我们科技创新意识,也应在实际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增设“才斋讲堂”等活动内容,且通过参与式、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将实践经验与课堂活动进行融合,继而促使我们更好的形成创新思维。 (三)加强创新条件建设 学校科技创新有利于带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而为了更好的发挥学校科技创新作用,应向学校科技创新领域发展投入大量资金,继而为学校分配实验室、仪器仪表、资料信息等Y源配置,并注重构建资源共享机制,让我们在良好的科技资源配置环境中,积极参与到科技研究活动中,增加创新研究成果。此外,在学校科技创新活动组织过程中,也应树立良好的新型人才培养意识。即邀请客座教授和社会各界高层人员向本校高中生介绍科技创新研究知识,培养我们形成良好的创新意识,而后,在学校科技创新活动中,施展才华。 三、结语 综上可知,基于当代社会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迫在眉睫。而由于科技创新是驱动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学校科技创新活动组织过程中,应站在我们学生的角度,优化学校科技创新组织项目。即从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学生创业能力、加强创新条件建设等层面入手,让学生在科技创新领域得以发展。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西方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经验与启示 摘 要:循环经济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自产生以来就受到人们广泛关注并得到大力推广。“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我国今后循环经济实践提供了重要遵循。目前,美国、丹麦、德国和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循环经济长期实践中积累了有益经验,对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乃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西方国家 循环经济 经验 启示 循环经济是人类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自然演变结果,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新型经济发展模式,自产生以来就受到人们广泛关注并得到大力推广。“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提出,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而美国、丹麦、德国和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历史较早,在长期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对于当前我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循环经济的运行规律与主要发展模式 (一)循环经济理论的产生 就人与自然之间关系而言,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经历了三种经济发展模式:一是传统经济模式,即完全不考虑环境代价的“资源―产品―排污”式的单向线性模式;二是末端治理模式,即先污染、后治理,但技术难度大,经济成本高,效果也不明显;三是循环经济模式,即遵循生态规律的“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循环过程,使生产生活和谐地纳入人与自然的物质循环过程。 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学者鲍尔丁提出了“宇宙飞船理论”,标志着循环经济理论的正式产生。该理论认为,地球就像一只在茫茫宇宙中飞行的飞船,资源和能源是有限的,人类依靠不断消耗自身有限的资源和能源而生存,一旦需求超过了地球承载能力,就会像宇宙飞船一样走向毁灭。因此,人类必须改变以往的单向线性经济发展模式,建立资源和能源反复利用的闭路循环过程,实现人类经济社会永续发展。该理论在国际社会产生巨大反响,促使人类开始探索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二)循环经济的本质 循环经济从本质上区别于传统经济模式和末端治理模式,实现了由只追求发展速度向重视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转变,实现了人类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实现了经济发展与自然生态的有机统一。因此,循环经济是一种可持续的新型发展模式。它的本质集中体现在“3R原则”:一是减量化原则(reduce),即从源头上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和能量,避免产生过多废弃物。例如,在生产方面,可通过启用新型材料或重新设计工艺流程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排放,如轻型轿车既节省金属又节约能源;在消费方面,提倡适度消费,选择简易包装和经久耐用的物品等。二是再利用原则(reuse),即要求人们尽可能重复利用,延长产品寿命,如鼓励大家进行废旧物品回收、拆解组装等。三是再循环原则(recycle),即经过加工处理后使废弃物再生化、资源化,重新投入生产流程,如弃用的铝罐经过一系列处理可以重新成为铝罐、发电厂排出的煤渣可以加工成为建筑砌筑材料等。三个原则各有侧重,分别对应生产过程的输入端、中间过程和输出端,它们统一于物质循环的全过程,是循环经济的本质与核心。 (三)循环经济主要运行模式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探索,一些国家着眼自己的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状况,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各具特色的循h经济运行模式。总体来看主要有三种模式,依次对应三个层面:企业清洁生产(微观层面)、生态工业园区(中观层面)和循环型社会(宏观层面)。三个层面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企业清洁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研究对象为单个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中的资源能源消耗大户。在企业内部通过技术创新和现有技术改造,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而减少原材料消耗和废弃物排放。但是该模式的关键是技术,而各行业之间技术差异较大,普遍适用的技术较少,导致很多企业在技术和工艺研发方面积极性不是很高。 生态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往往基于产业链建立企业共生关系,通过稳定的上下游合作形成产业集聚形态。企业之间相互交换原材料和可再生资源,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最终排放,成为原有传统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升级趋势。 循环型社会。从社会整体层面出发,通过发展静脉产业,加大垃圾处理与资源回收力度,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与能量闭合回路,也可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西方国家循环经济实践及其成功经验 在实践中,发展循环经济的首要问题是选择运行模式。在三种模式中,企业清洁生产因行业之间技术差异较大,研发成本较高,企业普遍缺乏积极性,总体普及率较低。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型社会因其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运行模式。 (一)国外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概况 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工业生态学原理而设计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它通过物质和能量传递, 把上下游产品关联企业连接起来, 形成产业共生、资源共享和效益共赢的企业组织。需要注意的是,园区内的企业不是简单的地域上的集合,而是通过相互合作创造了新的生产力,使得每一家企业都获得了依靠自身规模效益都无法实现的整体利益。目前,美国、加拿大、丹麦等国家的生态工业园区发展较为成熟,最早和最成功的例子是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它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成型于七十年代,直至今天仍在成功运行。在园区,阿乃斯火电厂、斯塔托依炼油厂、诺沃诺迪斯克制药厂和吉普洛克石膏板厂4家大型企业与土壤修复公司、硫酸厂、供热站、大棚养殖场、农场等十几家小型企业通过“原材料―废弃物贸易”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企业共生系统。比如,火电厂产生的高温蒸汽流向炼油厂、制药厂,低温蒸汽供应养鱼场大棚,中温蒸汽则向全镇居民供热,镇上原有3500座燃油炉全部关闭,生活废气和烟尘排放大大减少;火电厂的副产品工业石膏则成为石膏板厂的重要原料。炼油厂产生的火焰气通过管道提供给石膏厂,用于石膏的干燥;酸气脱硫产生的稀硫酸提供给附近1家硫酸厂用于生产硫酸;脱硫后的气体经管道冷却后供火电厂燃烧使用。制药厂利用农产品生产胰岛素、盘尼西林等药品,产生的残渣主要是有机物,经热处理杀死微生物后销售给农场作为肥料使用。炼油厂产生的废水经净化处理后,一部分输送给火电厂作为冷却水,一部分作为锅炉用水向镇上居民供热,其余作为卫生清洁用水,等等。通过以上多种废弃物的多级反复综合利用,园区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西方国家循环型社会发展概况 德国和日本在这方面发展比较成熟。以德国为例,二战后的德国工业迅速崛起,但垃圾处理能力有限,面临着巨大的环保压力。德国政府意识到,通过简单的垃圾焚烧、垃圾掩埋等末端处理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于是下定决心探索资源能源可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经过长年实践,于1996年颁布了《循环经济法》。该法规定,所有类型企业都必须设有垃圾分离装置,减少垃圾的产生并促进垃圾回收再利用。截至目前,德国生产行业产业的垃圾回收再利用率已经超过50%,部分行业甚至达到80%至90%,仅垃圾再利用行业年均创造价值就超过400亿欧元。日本是目前循环经济立法最为完备的国家,其法律法规体系大致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基本法,即《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二是综合性法律,如《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三是专门法规,特别是强调静脉产业方面,如《绿色采购法》、《建筑材料循环法》、《可循环性食品资源循环法》、《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特种家用机器循环法》、《多氯联苯废弃物妥善处理特别措施法》等,为推动循环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健全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西方国家循环经济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国家大多为经济发达国家,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均不相同,但在发展理念尤其是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是一致的。因此,西方国家循环经济的成功实践对我国当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具有重要启示。 (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主要发展模式 通过前文可知,循环经济三种主要发展模式各有利弊,不能简单判断好坏,西方不同国家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了截然不同的发展模式,均取得了较好效果。因此,我国应结合当前经济发展阶段与水平、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情况,以及各地区承担的主体功能、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潜力等,紧密围绕区域发展与结构转型升级两大任务,着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选择适合本地发展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二)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关系,由政府引导向市场驱动转变 循环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必然要经过一个由政府引导向市场驱动转变的过程。以生态工业园区为例,目前各地的园区在建设初期需要政府在政策制定、金融财税支持、组织协调、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引导,待企业间建立起较为成熟的共生P系后,政府开始退出具体管理,而交由企业自身、社区居民、社会中介组织等派出代表组成的管理机构承担。只有当企业之间出现矛盾时,政府才以裁判员的身份介入,协调各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避免因政府参与过多而带来效率低下等弊端。 (三)统筹规划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法律制定和园区建设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尊重科学的前提下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必要时出台相关引导政策。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循环经济理念的指导下,对产品、能量、信息、技术、人才等要素进行全面评估、科学定位,制定出适合当地发展的战略规划。例如,对于因历史原因而形成的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在难以改造、无法嵌入新的生态产业链的情况下,应进行搬迁;对于“发育不良”或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的产业链条,应及时补充相关企业,增加园区内“物种”多样性。 (四)加大技术创新,在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 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企业集团对技术研发提供了大量资金或政府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首先,建立专门从事资源节约科技研究和开发的机构,形成具有生态、经济、产业技术等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队伍,对现有技术进行创新和升级改造。其次,加强对节能、节水、产业链接、新材料、生态等技术的研发,加强对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在共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最后,加快循环经济立法,对技术成果应用与转让提供法治保障,促进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从不同国家尤其美国新能源政策的角度看我国能源经济发展 摘要:近几年美国在新能源战略的大政方针的引领下,逐步平复了经济危机所带来的骚动,使得美国的能源结构得到了优化调整,并向着引领世界绿色经济和能源格局的方向发展。相比之下,我国在世界能源危机的笼罩下,能源依存度相对处于世界高水平线内,缺乏自主能源产业,能源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薄弱。因此,分析美国新能源战略政策,在吸收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在能源政策改革上的经验的同时,加大本国自主能源产业的研发和产业结构的改革,将对我国能源经济的未来发展以及提早应对世界经济和能源发展变革所带来的挑战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新能源政策 中国能源经济 借鉴 一、不同国家新能源及节能政策 世界上对新能源开发的热情源自上世纪70年代出现的石油危机的刺激,众多市场化国家在开始制订有关新能源研发与示范性利用的政策。在上世纪70年代在新能源政策方面走得更远的是美国、丹麦和西班牙,这些国家相继制订了新能源的投资激励政策、税收优惠措施、激励性关税政策。在上世纪80年代,对新能源的政策基本上没有出现新的更为有效的措施,但是有更多的国家开始关注新能源的研发和利用,如法国、土耳其、韩国等制订了针对新能源的投资激励政策和税收优惠措施,而最先鼓励新能源研发与示范的一些国家,如德国则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早期开始高度重视新能源的发展,在投资、税收和关税方面均有激励性的政策措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新能源的开发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与其相关的政策措施更多,如可交易的许可证制度在荷兰、意大利、日本等国出现,而且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尤其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又称《京都议定书》)的形成和最终生效,使得新能源开发不仅仅是出于商业或者国家能源战略上的考虑,而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这都体现在数十个国家新能源政策的内容中 (一)美国新能源政策改革的现状。 新能源政策计划实施至今,美国在能源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已初见成效,包括扩大近海油田的开发,增加了国内石油的产量,减少了美国油气的对外依存度。自奥巴马就任总统以来,政府已累计投入105 亿美元发展国内高速铁路,这也是美国降低石油依赖的重要方式之一。据美国能源信息署的《2012能源展望》,未来25年,美国煤炭发电比例将从2007年的49%下降到39%。未来20~30 年里,奥巴马政府能源政策的实施将使美国成为新能源技术、节能产业、高端制造业和智能信息产业的全球领跑者。 (二)美国能源新政的实施对我国的影响。 首先,新能源战略对世界石油市场格局的影响将左右石油输出国组织的石油生产计划和国际石油价格,从而影响中国的石油进口。其次,一旦美国依据新能源战略目标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成功,美国很可能在全球气候议题上向作为世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的中国施加压力,使中国陷入经济发展与减排之间的两难境地。在对外贸易方面,奥巴马有“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这将加大中美贸易压力。另外,非洲是中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的重点地区之一,美国加强推行劳工和环境标准,预计中国在非洲的资源合作将受到美国的更大制衡。 二、 我国能源环境的现状 (一)我国能源产业的优势与取得的成效。 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市场,并且整体制造成本相对低廉,且拥有大量的外汇储备,资金实力比较雄厚,这为我国石油企业海外资本运作提供了资金等基础条件。从环保减排方面看,中国在电动汽车应用领域有着相当优势,譬如,比亚迪在世界汽车电动应用领域就具有领先地位。2015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59%, 从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看, 2014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首次出现双下降;2015年这两项指标继续双下降, 而且降幅比上年明显加大。 (二)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没有形成系列, 质量参差不齐, 缺少必要的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监测系统。我国油气资源有限,煤炭供应为主的格局将在长时间不易动摇,利用碳捕集与封存等技术实施减排,价格不菲。目前我国的清洁能源产业过度依赖成本优势,清洁能源制造技术还处于低端,多数企业不掌握核心关键技术。中国进口石油过度依赖中东和非洲,再加上中国目前的一些重要合作伙伴诸如伊朗、苏丹、利比亚等也都存在一些不稳定的因素,这给中国的能源顺利进口和供给带来了很大的变数。 三、我国能源经济的国际发展方向 美国在高科技,尤其是清洁能源的新技术方面具有很强的优势, 对于中国国家和能源行业企业来讲, 吸收借鉴美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发展自主的具备优势的能源技术成为我国能源行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需要。面对能源安全、气候危机、本国欠缺及来自其他国家的挑战,我国应借鉴美国普及新能源知识和应用的经验。主要是政府对新技术进行投资, 并运用立法等政策措施激励发展新能源。同时,鼓励替代能源技术的发展,在加大国内技术研发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国际能源技术合作,提高能效,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即将到来的全球新能源技术革命和技术竞争以及新一轮的全球气候谈判做好准备。 可以预见,而我国作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任何可行的解决方案都绕不开我国。我国完全可以把这种压力变为契机,提出合情合理的长期解决方案,获得发达国家在新能源技术领域的帮助,推动中国能源领域的发展。与此同时,我国也可以充分利用国际能源合作的契机,在一些关键的能源技术领域与发达国家进行联合研发,从而解决困扰我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在一些关键的新能源领域超过发达国家,推动我国在关键能源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经济功能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作用研究 摘 要: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的重要内容,绿色发展已上升到国家“十三五”时期五大发展理念,文章从保护区独特自然资源禀赋入手,对保护区的经济功能进行详细论述,以正确分析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在盐城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最终从能源、生态旅游、生态文明等不同视角,注重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从滩涂资源的综合开发与海洋资源综合开发方面以实现与盐城“供给侧改革”的协同发展。最后从完善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好空气”+保护区+其他旅游景点协同发展、自然保护区与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生态文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然保护区 1 概 述 2014年5月,在河南考察时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1]。新常态背景下经济发展大致会出现三个走向。 一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当前我国正处于三期叠加阶段,进入了经济温和增长、发展方式转型的新常态[2]。我市需要调整思路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快创新调整引领新常态,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二是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明确了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相关领域的改革深入展开,新一轮开放开发战略新格局初步形成。盐城处于“一带一路”国家开放战略交汇区域,是国内重要的“韩资密集区”,具备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深化改革开放的基础和条件,但也面临着加快机制创新突破、重塑新优势的挑战。 三是创新驱动发展成为核心战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在科技创新体制、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这为盐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筑创新竞争优势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各地创新要素、资源的竞争也将更加激烈。 应该说在新常态下,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有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面临三期叠加与融合的复杂形势和挑战,但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机遇大于挑战,有利于盐城发挥资源、生态以及后发优势,实现弯道超越。与此同时,生态文明建设已上升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意志,纳入“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江苏正在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盐城正在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为盐城打响生态名片、推进绿色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同时也提出了加快环境治理、保护和建设的新要求。在这个变化中,自然保护区将对盐城经济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 本文首先分析湿地地区的基本经济功能,然后基于湿地的基本经济功能,分析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如何与盐城地区在经济方面实现协同发展。 2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 与盐城经济发展 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属于滨海湿地,是我国最大的海岸带类型保护区。它能够提供丰富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空间资源、海水资源以及旅游资源,对于盐城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1 能源视角下珍禽自然保护区与盐城“供给侧改革”的 协同发展 由于我国产业低端化严重,国家统计局网站上的数据显示,我国从能耗强度看,2014年每万元美元GDP能耗是美国的2.2倍,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4]。超高的能耗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污染了环境,诱发雾霭肆虐,影响了公民健康。 鉴于盐城保护区具有丰富的生物能、潮汐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可以在保护区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需要做好以下两点:一是建立起能耗的产业链,给盐城及周边地区提供廉价优质能源的同时,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二是以创新发展为驱动发展风电产业,盐城地区是我国风电发展比较早的地区之一,但风电发电电压不够稳定,产电成本高,需要研发出相关的技术以有效发展风电,避免仅能依靠政策扶持才能生存。 2.2 生态旅游视角下珍禽自然保护区与盐城“供给侧改 革”的协同发展 旅游产业是典型的第三产业,旅游者除了直接在景点的花费外,还可以带动当地上下游服务行业的发展,且能耗低,是盐城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一环。 盐城地区旅游业发展比较晚,应当做好以下几点: ①合理利用“互联网+”。 由于盐城目前旅游业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因此需要合理将“互联网+”与盐城旅游结合起来。首先是利用互联网做好宣传,在微信、微博、门户网站、贴吧等平台进行宣传,必要时可进行相关的一些活动,制造一些热点事件提升影响力。但更重要的是利用“互联网+”将“互联网+”和旅游深度结合起来,如开发微信服务号(或APP),提供旅游产品推荐服务,旅游线路规划服务等,最终利用“互联网+”以更低的成本,服务更多的用户。 ②开发高品质旅游产品。 能否吸引住游人,最关键的还是是否有优秀的旅游产品。自然保护区内已经有天然的优良景观,还需要设计相应的人工景观将之串联起来,两者形成合力,吸引住游人。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盐城特色的旅游文化,制作相应的小工艺品,满足游客各方面的需求。 ③生态文明视角下珍禽自然保护区与盐城“供给侧改革”的协同发展。 生态文明是指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使自然生态再生产与经济社会再生产形成良性循环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的远期目标均是人类总体效益的最大化。具体路径表现在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循环经济;通过开发具有经济效益的生态环保投资产品;开拓新的绿色生态消费空间;地方做好生态环境,可以增强人力资本的吸引力。 结合当下供给侧背景,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是通过制度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对于盐城地区而言,应当依托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等重点项目,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建设旅游精品线路、精品工程,规划建设沿海湿地旅游经济带,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湿地生态旅游休闲目的地。 ④海洋产业视角下自然保护区经济开发。 盐城保护区在地理位置上位于江苏东部沿海地区,因此,保护区的经济开发同样属于海洋产业,自然也就有着海洋产业发展的一些共性,主要体现在滨海湿地经济开发与环境保护存在矛盾。 海洋经济具有广阔的前景,但是海洋经济在发展的同时也给沿海湿地生态环境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如盐城自然保护区中,人口增长、过度围垦造田等不合理开发带来了面积减少、环境污染等不良结果。海洋经济与生态保护区之间的矛盾也导致了自然保护区两次面积调整。 就盐城自然保护区而言,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实现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第一产业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发展海水养殖,开发出比淡水养殖更加优良的品种,则一方面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保护了湿地环境;第二产业方面,在发展海洋装备制造业等第二产业时,应当以环境保护为第一前提,升级产业结构,避免生产低端重复竞争性的产品,而要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第三产业方面,在保护区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开发旅游资源,做好规划。 3 自然保护区对盐城区域经济发展的意义 自然保护区对盐城经济的发展主要有以下两点意义。 3.1 区域经济发展的“稳压器” 盐城保护区对盐城地区可以提供功能,如空气净化、污水处理、水汽调节等,这些功能可以持续地改善区域的环境,使得适宜人类居住,可以作为吸引人才的有力条件,支持当地的发展。 3.2 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业态 “绿色”作为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必定对今后的经济发展模式有着更大的影响。在此背景下,盐城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已成为盐城市政府“十三五”期间的重要工作、民生工程,对盐城市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起飞有着重要的意义,是盐城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4 政策建议 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对盐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盐城保护区直接经济价值高达30多亿,其间接经济价值更大。无论从形势发展需要,还是保护区自身价值体现,要求我们必须从新的高度、新的视角看待盐城保护区改革与发展,主要政策建议如下: ①完善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全面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源头保护,提升生态红线区管控和保护水平,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②盐城“好空气”+盐城保护区+其他旅游景点,形成盐城旅游组合新品牌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同时发挥保护区生态旅游宣传教育功能,挖掘保护区文化价值。 ③正确看待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与产业转型升级关系,在项目审批上把握住可持续发展基本原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动摇,核心区禁止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缓冲区禁止非相关产业发展,其他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与保护区发展相互兼容,对生态环境具有破坏性的产业严格限制其发展,尤其是实验区工业用地项目,其发展要考虑对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④协同发展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和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积极申报世界湿地自然遗产。 ⑤开展盐城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环境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完整、实施有效的特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研究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道路上进行了不懈探索,形成了有代表性的经济发展模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论文以地区为分类,阐述了东亚模式、拉美模式、前苏联及东欧模式以及中国模式的内涵、特征、成效及存在的不足,进而就完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提出新思路。 [关键词]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经验;创新 1东亚模式 东亚模式是面对日本、韩国、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在战后取得的巨大成功,人们将东亚的现代化进程总结为东亚模式,我们这里主要研究东亚的经济发展模式,主要可分为三类。 第一,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和香港实施这一模式,一般这种外向型经济模式会经历从进口替代到出口导向这一发展变化,这种经济模式能够通过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其特点是:一是以国家进行干预,政府通过一系列的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对出口企业给予贷款和减少税收等鼓励出口贸易,这不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且还有利于当地企业的产业升级;二是积极推进金融和贸易市场的自由化;三是在产业结构上,农业所占比重较低,制造业和服务业得到迅猛发展。 第二,综合型的经济发展模式。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实施这一模式,综合型经济发展模式特征是农业部门的比重已显著下降但仍然占有重要地位,工业部门发展迅速,服务行业也得到较快发展。例如泰国是以农产品出口为主、进口替代工业为辅的综合性经济增长战略与政策,这种战略重视农业基础,工业发展的前提是农业得到基础性发展,进口替代工业从属于农产品出口,这种模式是符合当时泰国国情的。 第三,菲律宾拉美二元断裂型发展模式。菲律宾与美国签订的关于经济贸易不平等条约对菲律宾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注入深刻的影响。这种断裂性经济发展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依附性,菲律宾工业化的目的是为满足美国市场对菲律宾资源的需要,并用“本地制造”制成品取代进口商品,实际上都是由美国公司所生产。这种经济发展模式由于严重的依附性,在发展后期给菲律宾带来了严重的经济问题,最终爆发了债务危机。 东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取得的经济成效是显著的,在战后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例如,新加坡实行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了资源科学利用;提高了本国经济竞争力;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人民收入趋向公平合理等。据统计资料显示,新加坡在2014年GDP总量已达到27786亿美元,世界排名37位。 亚洲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模式在取得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由于是出口导向,主要面对的是国际市场,贸易的对外依存度较高;二是东亚模式由于受战后环境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带有追赶性质,这在发展后期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2]三是只是单方面强调增长速度和规模,忽视教育、管理、人才等。1970―1990年,东亚新兴国家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仅为10%,而同一时期,美国的贡献率为53%,相差较大。[3] 1997年爆发了东南亚金融危机正验证了东亚模式存在的一系列弊端,但这并不能否定东亚模式取得的成效。因此,如何调整和完善东亚模式,也成为重要问题:一是单纯依靠产品数量与生产速度已满足不了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应追求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平衡模式。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环境、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注重人才、技术、管理的良性搭配;二是改变片面依靠出口拉动经济的外向型战略,转变为依靠出口、国内需求、投资共同发展的战略;三是对政府干预职能重新定位,不是完全摆脱政府干预,而是适当减少政府干预,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 2拉美模式 拉美模式,是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在民族独立后,为推动经济增长,实行强有力的国家干预政策,实行企业国有化,增加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等。在战后不同时期,拉美模式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 第一,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出口发展模式。民族独立后,拉美国家虽然摆脱殖民地国家的控制,但依然依赖于殖民时期的国际分工体系。在原有基础上,拉美国家更加重视初级产品的生产,投入更多的土地,同时,大力建设交通、通信等国家基础设施,为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出口提供基础性支持。与此同时,经历了工业革命后的拉美宗主国迫切需要原材料,于是,以原材料交换发展资金的模式应运而生,拉美国家逐步实现经济的发展。 第二,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拉美这一模式的实施,在初期取得了显著成功,使拉美国家实现了长达30年的经济增长,在20世纪70年代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迈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4]这一模式发展后期,弊端逐步显现,尤其是对本国工业的过度保护,使其缺乏应有的国际竞争力。国内劳动生产率低下,造成产品价格偏高,一般高于同类国际市场产品,这使得拉美国家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单纯依靠政府保护发展是行不通的。 第三,新自由主义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主要包括贸易、金融、税制等方面。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果,在债务危机之后恢复了经济的增长;经济逐渐向外向型模式转变。然而,拉美经济依然一时无法恢复到债务危机前的状态。新自由主义的过度推崇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财富分配不合理,贫富分化严重,国家贫困人数增多,因此,拉美经济没有摆脱脆弱的状态,受到外界的冲击更大。 拉美国家在不同时期采取的经济模式都推动了拉美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在20世纪70年代,人均GDP高达1000美元,创造了“经济奇迹”。但随后爆发的债务危机和金融危机也显现出一系列的问题与弊端:一是财富分配不合理,贫富分化严重;二是经济结构严重失衡。20世纪40年代起实行的进口替展模式,由于受这一模式自身内向发展特征的制约和国家政策的影响,拉美国家工业发展十分有限,没有形成完善的工业体系;三是过度依赖外资。拉美国家长期依赖外资,大量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的资金和吸引跨国公司的进入,在20世纪70年代,外债总额翻了13倍,达到23036亿美元;四是资源环境问题严重。针对以上问题,对拉美模式提出了以下几点调整与改革:首先,改善社会环境,努力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其次,坚持经济结构调整,建立完善的工业体系,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等;最后,合理引进与利用外资发展本国经济,发展民族工业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竞争力。 3前苏联和东欧模式 第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这种模式由列宁倡导,在斯大林执政时期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从总体上讲,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就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它表现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前苏联在所有制结构式上,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二是在产业结构上,优先发展重工业;三是在经济运行机制上,实行排斥市场经济规律的计划经济形式;四是在管理体制上,实行管理权与经营权的集中统一,以部门管理为主,即条块管理。 前苏联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在当时历史环境下,具有积极的作用,它使前苏联一跃成为工业化大国,也成为当时唯一能够与美国相抗衡的大国,这一成就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震惊。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很快使前苏联取得了经济上的独立,政治上也成为世界大国,强大的工业基础,为后来的反法西斯战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这种经济模式忽视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忽视价值规律对商品交换的影响;忽视农业及轻工业的作用;忽视了企业及劳动者自身的活力,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前苏联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前苏联后期,这些弊端显露无遗,使前苏联经济逐步萎靡甚至停滞不前。 第二,市场经济模式。苏联解体后,独联体及东欧的多数国家效仿西方国家,实行了市场经济模式。东欧各国向市场经济过渡是在1989年东欧剧变的历史环境下推动的,因此这种转变在一开始就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各国的经济转轨形式有很大差异,以俄罗斯、波兰为代表的“休克疗法”比较激进,而其他国家,如匈牙利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转型措施比较温和。在戈尔巴乔夫采取渐进式措施对苏联经济进行改革时,苏联经济并没有得到恢复和增长,收效甚微。到1990―1991年,苏联经济濒临崩溃,叶利钦执政后,对俄罗斯采取激进式的改革,提出来了一系列“休克疗法”对经济进行改革。[5] 毫无疑问,实行市场经济模式后,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的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如俄罗斯从1999年经济开始复苏,通货膨胀率也逐年下降,经济逐渐趋于稳定,2000―2006年的GDP增长率平均在67%。到2006年,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以上。但在实行市场经济过程中,由于实行激进的改革方式,甚至盲目照搬西方的模式,致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矛盾。在“休克疗法”实施以后,俄罗斯并没有出现经济回暖,衰退达到了40%,[6]因此,很多学者质疑这一模式的作用。 在21世纪,国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国际联系也日益增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经济改革。首先,加强中央权力和法制建设。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需要稳定的国内、国际环境,苏联解体带来的政治动荡使各国重新选择经济发展模式,同时,经济模式的实行也需要高效和强有力的政权来保证实施;其次,遏制通货膨胀,吸引外资。[7]最后,积极改善国内经济环境,建立公平正义、有竞争力的经济体制。政府实行有效的干预措施,努力保护市场的自由,努力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积极性。 4中国模式 新中国成立以来,总体来说,中国经济经历了两大发展阶段,实行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模式。 第一,高度集中的计划模式。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就开始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探索,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加之受前苏联的影响,新中国选择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在所有制关系上,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在分配制度上,实行按劳分配;在资源配置上,实行计划调配;在分配方式上,实行低工资低消费;在经济管理上,强调计划管理;在城乡关系上,实行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并且城乡分割;在政企关系上,政企不分,政府制定企业生产计划。 高度集中的计划模式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首先,这有利于在较短时间调整1949年前残留的恶性经济波动,平稳过渡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经济困难时期。其次,集中力量办大事,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重点建设上,充分利用人力、财力、物力资源,集中建设经济,这奠定了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的基础。当然,计划经济模式也有很多弊端,这些弊端让计划经济在后期无法适应经济的发展,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忽视市场调节的作用;忽视效率,集体包干的运作方式,在发展后期人民积极性逐渐消退;政府包办一切,政企不分,政府统筹产供销事项,企业缺乏生产积极性。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实行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改革开放的具体实际国情相结合,它既不同于前苏联时期的完全计划经济模式,也不同于西方自由主义思潮下的市场经济模式,它是一种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发挥决定作用的虚实相间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主要特征概括为经济的“四主型”,即公有主体型的多种类产权制度、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市场决定型制度、自力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制度。[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使经济得到空前繁荣发展,中国经济总量几乎每年按两位数的速度在快速增长。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日本GDP为539万亿美元,而中国GDP上升为575万亿美元,2014年中国GDP已突破10万亿美元。这就是说,中国在2010年GDP就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但是,在经济繁荣的同时,这种快速发展的经济模式也凸显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在2014年,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相差较大,分别为28844元和10489元。二是地区发展水平相差仍然很大。这表现在东西部发展不均衡,如2013年广东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58833元/人,上海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90993元/人,而中部省份河南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34211元/人,西部省份西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26326元/人,差距较大。三是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传统增长方式带来的资源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空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雾霾等问题日益显露。因此,贯彻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则是当代中国的战略抉择。 5结论 发展中国家是国际社会中一股重要力量,战后各国都积极努力探索出独特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得到迅猛发展。虽然各国的发展模式不同,但都必须立足本国国情,结合本国实际,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取得良好效果。当然,各国也应该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完善,可以借鉴,但绝不是照抄照搬。在新世纪,发展中国家更应该不断完善和创新经济发展模式,才能更好地适应环境变化,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摘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非经济领域改革的单兵突进,而是多个领域深层次改革的联动、协同。转方式倒逼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转型、简政放权助推国家“管理”走向“治理”;转方式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角色,催化社会治理体制和方式创新;转方式要求重塑“生态文化”和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发展。因此,做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篇大文章,必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关键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国家治理现代化 简政放权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时强调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而目前正在进行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改革的宏大工程。文章认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逻辑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要求契合一致,做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篇大文章,必将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倒逼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转型、简政放权助推国家“管理”走向“治理”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它是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这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迟缓而得出的经验反思。而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刻不容缓,强大的压力与动力使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势所必然。过去几十年经济发展中“政府主导经济”色彩浓厚。由于市场作为主要配置资源的机制尚没有理顺,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替代市场配置资源,在克服市场失灵的同时确也带来经济的高速增长,但高增长背后积累了诸多经济、社会矛盾。政府管制矿产、能源、土地等资源要素的价格,非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无法真实反映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鼓励了低成本竞争和长期依赖资源要素大量投入的粗放型增长;政府通过行政法规使国有企业享有金融、能源、电力、航空、铁路等行业的特殊经营权、产业政策的倾斜支持、银行低息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的优先权等,不仅阻碍了各类市场主体间的公平竞争,扼杀了市场体制的活力,而且政府手中的资源配置权力也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它迫使企业经营者不是把精力用于市场上寻利,而是用于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寻租,而寻租活动又诱使政府官员热衷于政策干预的供给。近年来我国官员腐败案件频发,政府手中过大的资源配置权力则是体制性原因。同样,“经济建设型”政府也是“政府主导经济”的自然延展,政府官员一味追求GDP增长,集中资源注入与GDP增长相关的事项,甚至不惜掠夺性使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以打造“短平快”项目,制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忙于微观经济活动,替企业谈判、“招商引资”,越俎代庖,职能错位,但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却长期供给不足,职能缺位。显然,这种现象背后是以GDP为主要指标的政绩考核体系和政治晋升机制的激励。以GDP增长论英雄,必然促使地方官员竭力运用手中资源追求GDP。因此说,实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决非单纯的经济体制改革问题,而必须有政治领域的改革跟进。从经济体制改革到行政体制乃至政治体制改革的联动,正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演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着力点。 第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经济领域深化市场化改革。要求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统一的市场监管,探索负面清单准入管理方式和优胜劣汰的市场退出机制,以改变原有经济发展中市场开放不足、竞争公平性欠缺、运行透明度不高的缺陷;加快要素市场的发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推进水、石油、电力等领域的价格改革,把政府定价严格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第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改变政府主导经济的状况,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实现政府由“主导市场经济”向“服务市场经济”转变、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回归自己的职能本位,在搞好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环境和秩序、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 第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触动政治体制改革的意义深远。转方式,首当其冲就是从过去追求数量规模扩张转向追求发展质量和效益,注重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的协调,关切社会公平和人的发展。但以GDP增长为目标的“经济建设型”政府与干部政绩考核和政治晋升机制有内在的联系。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以GDP为主要指标,一俊遮百丑,客观上阻碍了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型的转变。因此,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迫切需要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同时,这一改革不能不触及对以权力过于集中为特征的政治晋升机制的反思。此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政府简政放权,公开权力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这体现了现代政府治理的新理念、新思维。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制度反腐”,促使反腐工作进入常态化;对建构权力运行体系,要求“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表明了更清晰的指向。 应该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政治领域的改革,相辅相成。简政和放权于市场,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用制度约束权力,从行政命令到依法行政,这种转变无疑为“国家管理”走向“国家治理”铺陈了条件。 转变社会发展方式:强化政府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角色,催化社会治理体制、方式创新 过去30多年,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硬道理”的导向下经济高速增长,“隔几年上一个新台阶”,但经济建设优先、社会建设滞后的状况表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其突出表现:一是伴随经济增长,区域、城乡差距乃至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二是政府集中精力忙于经济赶超,社会管理职能弱化,公共产品供给长期不足。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之一,就是让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步、协调,这就必须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并推进社会领域改革与创新。一方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体制、行政体制改革,促使政府简政放权,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这就为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中国正处于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迈进的关键阶段,同时经济、政治结构快速调整和变动,整个社会处于转型之中。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增多,民众对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人们的自主性和参与意识增强,不同主体间的冲突、摩擦增加,客观上也需要公共管理者注重调解与协商,既让合法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又通过协商与谈判形成社会共识。因此,顺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转型的需要,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创新社会治理新体制、新方式,是社会领域改革之必然。 第一,社会发展方式转变要求由区域、城乡、贫富差距扩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经济增长转向包容性增长、协调性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一般规律。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推动政府职能回归本位的直接因素。过去长时期里,政府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环保等民生领域投入不足,造成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某种程度上缺失,离民众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转变发展方式,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年来政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实施医改、城乡居民养老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的步伐加快。财政改革也促使“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民生财政”转型。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既要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方面发挥经济职能作用,也要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社会职能作用。可以说,实施包容性增长,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公正,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深层次的国家治理。 第二,社会发展方式转变要求改革不合时宜的社会管理制度与政策。比如实施包容性增长,不能不改革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能否“分好蛋糕”是“做大蛋糕”的主要约束条件,不“分好蛋糕”将直接造成继续“做大蛋糕”的动力不足。①我国初次分配中资本、管理等要素所得较高,劳动所得比重较低甚至持续下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过低;再分配中政府用于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长期徘徊在30%以下,处于世界较低水平,表明国民收入二次分配并不到位。②因此,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是缩小贫富差别、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再如,户籍制度虽然适应了特定历史条件下农村支持城市、加快工业化进程的目标需要,但它是导致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和发展不平衡的原因之一。户籍制度变革对于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及其扩大内需有特别重要意义。 第三,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催化社会治理体制和方式创新。原有社会管理体制重政府作用、轻多元主体参与,重管理控制、轻协商服务,重人治、轻法治,而现阶段社会转型带来的新情势愈益显现原有管理体制的局限性,因此,改革社会管理体制需要创新之举。探索社会治理体制,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既发挥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主导作用,又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多元社会主体合作共治,这是社会治理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将市场与社会纳入国家治理的主体范畴,建构政府、市场、社会在社会治理体制中各归其位,这是放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的逻辑延伸;就社会治理方式来说,需要改变过去注重自上而下单向管制、以行政命令为主、过于刚性、生硬而易引发社会冲突和矛盾的做法,既要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制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又要注重民主治理,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通过协商、疏导的方式解决问题。 转变生态发展方式:重塑“生态文化”和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发展 在传统发展观那里,生产规模扩大、产值增加是最为重要的事情。尽管资源、环境对一个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但增长主义并不顾及粗放型生产活动对于资源使用、环境保护所造成的消极影响。过去几十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付出了资源过度消耗、环境严重污染的代价,致使资源有限性、生态脆弱性与经济增长粗放性的矛盾十分突出,资源、环境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约束也愈益凸显。原材料、能源短缺和对外部供给的依赖性加深;空气、水、土地被污染的情形加重,持续的雾霾天气,污染的湖泊、河流、地下水、田地乃至荒漠化的森林,都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基于中国排放二氧化碳量大幅增长,国际气候谈判中要求中国加大环保力度、承担国际责任的压力增大。因此,发展方式转变迫切要求由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的经济增长转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发展。 第一,转变生态发展方式推动确立“生态文化”理念。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与人们缺失“生态文化”有关,“与天斗、与地斗”、“人定胜天”、“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这些陈旧认知妨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倡导“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适应了当时调动一切因素大力发展生产力、尽快摆脱落后面貌的时代需要,但如今中国已从低收入上升到中等收入乃至从中上等收入向高收入攀升的阶段,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我们处理好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从过去单纯追求GDP增长而不惜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旧俗套转变到注重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经济发展上来,这是从“增长文化”到“生态文化”的重大转变。让“不管白猫黑猫,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就不是好猫”、“善待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化”真正确立。 第二,生态发展方式转变加速科技进步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上的应用。先进技术能够减小资源消耗、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破坏,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它是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紧张关系的根本之道。比如开发和使用低碳技术,是节能减排的关键途径;技术创新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更为重要。美国的“页岩气革命”是能源革命,也是科技革命。目前世界上新能源的技术竞争异常激烈。美国在发展清洁煤技术上占有先天优势,德国重点发展低碳发电技术,英国重点研究可再生能源,中日两国在太阳能与风能等能源上持续给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传统能源不足又面临巨大环保压力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来说,意义非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也必然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传统经济模式下,人们消费后的废品燃烧或填埋,燃烧释放大量的温室气体和毒气,填埋造成地下水和田地污染。循环经济模式下废弃物经技术处理后再生利用,使经济发展既减少对资源的开采使用,也由于不排放废弃物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绿色产业和绿色消费等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 第三,保护资源、环境需要生态文明制度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补偿制度。可以说,这些制度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建构。其中,深化资源税改革和实施环境保护税,让资源使用者、环境污染者付出补偿成本,是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重心。深化资源税改革,由“从量”变为“从价”,提高资源税税负有利于限制资源消耗,促使人们在税负传导下注重资源使用中的节约,促进使用资源的厂商和消费资源产品的消费者有动力调整自身的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而开征环境税,使用经济手段迫使企业为排污造成的污染承担成本,有利于淘汰污染企业和优化产业结构。因此,环境税的征收标准一定要高于治理成本,还要借助司法力量严惩主观恶意私排偷排的行为。 以上分析清楚说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决非经济改革的单兵突进,而是多领域改革的联动、协同,且改革涉及国家治理的深层次问题。因此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金砖国家”经济发展及合作研究 摘 要:“金砖五国”自诞生以来,五国经济明显呈增长状态,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金砖五国”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本文通过对比分析“金砖五国”经济发展,对“金砖五国”进行经济互补性分析,得出“金砖五国”在能源、技术和贸易等领域有很大合作可能的结论。 关键词:“金砖国家”;经济发展;经济性互补分析;合作 一、“金砖国家”的含义 “金砖国家”一词是在“金砖四国”的基础上演化而来。巴西(Brazil)、俄罗斯(Russia)、印度(India)和中国(China)四国英文首字母拼出BRIC,而该词与砖(Brick)类似,故诞生“金砖四国”。2010年12月,非洲大陆最大的经济体南非正式申请加入“金砖”阵营,由此,金砖四国正式扩充为“金砖五国”,也称“金砖国家”。 二、“金砖国家”领土、人口和经济发展情况 (一)领土和人口情况 金砖五国中的俄罗斯、中国和巴西的国土面积分别位列世界第一、第三和第五,其余两国印度和南非国土面积都超过100万平方公里。金砖五国总体国土面积占世界领土总面积29.7%。中国和印度两个人口大国,人口分别达到14亿和12亿,巴西和俄罗斯人口均高于1亿,南非人口不足5000万。五国人口占全球总人口42.4%,人口结构上,印度儿童赡养率接近48%,其老人赡养率不足8%是最低,而其他金砖国家都在10%以上。相比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欧美发达国家,“金砖国家”的“人口红利”优势十分明显。 (二)国内生产总值(GDP)与对外贸易情况 1990-2014年的二十五年中,金砖五国GDP总体呈增长趋势,金砖国家GDP占世界GDP比值稳步增加(见图1)。1990-2000年,金砖国家GDP占世界GDP比重基本稳定于10%;2000年以后,金砖国家GDP占世界GDP比重不断上升,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并有贸易规模不断增长之势。 金砖五国经济每年大致呈增长趋势(见图2)。至2013年,金砖国家经济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7.7%、2.3%、1.3%、3.9%和5.5%,基本高于同期世界平均的2.4%,2013年五国GDP占世界总量的21.25%。因此五国合作有利于经济发展。 三、金砖五国经济互补性分析 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对金砖国家经济互补性分析主要是分析各国相互运用他国相对有比较优势的技术、资金、原材料、能源等优势来发展自己缺乏或有比较劣势方面的经济交流活动,期望市场经济要素在此经济活动中得到平衡。 金砖五国的经济互补性主要表现在资源、产业结构、技术和贸易等方面。 首先,金砖五国自然资源和资本储存丰富,种类多、数量大,各国在资源上有交叉重叠,但相对来说,各国拥有的比较优势不同。其次,产业侧重不同为“金砖”国家提供较大的产业合作空间。中国的加工制造业与其他四国相比优势突出,因此中国与其他四国在产业结构上有很强的互补性;印度信息服务产业发达,属于优势产业,与其他四国合作产业结构差异较大;俄罗斯的农业与印度、中国、南非的互补性强,可加强合作;而俄罗斯和中国比,在能源上具有比较优势。再者,技术属于要素禀赋中的重要内容,经济发展对技术研发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国技术创新互补性明显加强。最后,各国不同产品类别的贸易比较优势不同,得出各国间存在贸易互补性。 四、金砖五国合作前景广阔 首先,能源领域合作――俄罗斯是世界能源生产大国,而中国、巴西和印度在高速发展时期,对能源的耗费巨大;中国和印度的发展依赖于石油,而巴西和俄罗斯是巨大石油储备国。这些都为金砖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提供基础。与此同时,金砖五国也在不断努力,中印两国正在积极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新型环保绿色可再生能源,做到能源的高效、清洁和环保。金砖五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开发为技术和贸易合作奠定基础。 其次,技术领域合作――中国和南非擅长应用技术创新研究,而巴西、印度、俄罗斯更侧重基础技术创新研究。“金砖五国”的技术研究侧重点不同就形成了相互之间的互补性优势和弱势所在,各国相互扬长避短,学习先进技术应用于实际生产。进而打破西方国家的在技术上的垄断,缩小技术差距。目前,中国人口红利下降,意味着正在失去廉价劳动力市场的比较优势。因此,中国应利用与“金砖”国家的技术合作契机,将制造业基地向非洲大陆转移,而南非的加入恰好为中国进入非洲这一巨大消费市场提供了便利。 再者,贸易领域合作――“金砖五国”在经济上的互补型决定了贸易合作有很大空间。目前“金砖五国”都是贸易顺差国,处于疲软之态的内需发达国家毫无疑问必定会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来保护本国贸易,限制金砖国家贸易出口。虽然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了,金本位制不在了,但是美国经济的波动或者说美元的升贴水会给金砖国家和全球其他国家带来各种经济压力。大宗商品价格会随着美国经济的波动而波动,而作为全球两个大宗商品出口国的俄罗斯和南非其出口也存在打的波动。截至2014年3月末,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中国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3.95万亿美元。根据国际经济学中外汇汇率可知:美元贬值则中国外汇储备随着缩水。同样身为金砖五国的印度,其资本账户是对外开放的,贸易风险可想而知。 最后,金砖五国相比较分析可得:俄罗斯的传统服务部门的贸易出口具有优势,巴西在现代生产性服务部门优势明显,并且俄罗斯和巴西在专利权和特许权贸易方面也显示出比中国和印度更大的优势。中国贸易发展还是靠传统的服务行业支撑,在生产性服务贸易逆差非常大,先进的知识技术密集型的生产性部门不能带动贸易的发展。南非地处非洲,其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如果将分公司开设在金砖国家,不仅能促进南非和其他金砖四国的贸易往来,更有可能开发非洲这块不太成熟却又潜力巨大的市场,进而促进金砖国家的贸易出口,带动贸易规模扩大和经济增长。而合作的本质是互利共赢,南非可以引进其他金砖四国的外商直接投资(FDI)来发展本国经济,还可以引进金砖四国的现金生产技术的方法弥补本国技术落后的弱势,最终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的大幅提高。金砖五国之间有很明显的经济互补性,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和劣势,如果金砖五国选择合作,取长补短,必定能刺激金砖五国经济进一步发展,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进而打破西方长期垄断,缩小金砖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技术的产业结构的差距,从而进一步提高金砖国家的国际地位。(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发达国家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科技政策启示 摘 要:低碳发展在发达国家实践中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是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挑战的共同选择。从整体来看,发达国家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起步更早,政策工具呈现多样化、综合化特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科技政策方面,值得发展中国家深入研究和借鉴。通过分析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科技政策,对如何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提出适合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科技政策措施。 关键词:低碳经济;科技政策;节能减排;经验启示 引言 英国于2003年颁布了《能源白皮书:英国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社会》,率先提出了“低碳经济概念”。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在探索适合本国的低碳经济道路,经过不断发展,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政策呈现出多样化、综合化趋势。从其经验来看,科技政策是其中重要的手段。为实现节能减排,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共同发展,发达国家对其科技政策都做了较大调整,并取得一定成效,其经验值得借鉴。 一、发达国家的低碳科技政策 总的来说,发达国家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科技政策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激励低碳科技创新,对关于绿色生态技术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活动在政策及物质方面予以支撑;二是促进低碳产业发展,重视低碳产业技术开发与创新,并在财政政策上向低碳产业倾斜,加大投入力度;三是将低碳社会建设纳入国家建设层面,将低碳科技生活化,提高低碳文明理念的公众认知度。 (一)大力发展低碳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与开发新能源并重 低碳技术创新是提高能源效率,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关键。从21世纪初开始,大力发展低碳技术、提高能效、发展新能源就是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首选科技政策。 20世纪70年代,经历过石油危机后的日本,便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动低碳技术研究和应用,这使得从1980―2008年的28年中,日本的能源使用效率提高了38%,居世界第一。英国政府2005年出台了旨在鼓励和引导碳捕集利用技术等科技研发与应用的《减碳技术战略》,2009年7月又颁布了详尽的《英国低碳转型》国家战略方案。而美国则不仅在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方面有巨额投入,而且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推动美国低碳发展。2009年,美国政府用于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投资总额多达7 870亿美元,主要用于发展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碳储存和碳捕获技术,并且了以发展新能源为重点的“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 (二)重视低碳产业发展,低碳财政政策助力产业结构升级 发达国家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改造和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业,通过财政刺激手段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鼓励低碳产业发展。 在鼓励低碳产业发展的财政措施方面,20世纪90年代初,北欧国家就开始实施能源调节税或类似税种,以期对高耗能产业进行改造。随后,能源税被逐步推广到欧洲其他国家。荷兰政府制定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能效投资补贴政策,例如,热回收、吸收式冷却等低碳技术上的研发成本,可申请高达投资额25%的财政补贴。日本在2008年颁布《建成低碳社会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政府利用财政政策促进低碳技术产业发展,继而出台了低碳产业补助金制度等多项优惠措施,鼓励企业使用节能设备,应用低碳技术。 (三)注重低碳城市建设,推广低碳生活理念 低碳城市建设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很多国家都在国家层面推出了低碳城市建设计划书,对城市在节能减排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划。不仅如此,西方国家还非常注意推广低碳生活理念,使民众参与到低碳社会建设中来。 丹麦也是以低碳社区建设的显著效果成为低碳城市发展的典型代表。1980年,丹麦贝泽的太阳风社区建成。在该社区日常使用的能量中,30%来自太阳能,10%来自风能;供热的能量来自于公用屋地下室设置的固体废弃物焚化炉。丹麦在宣传低碳生活理念、倡导低碳出行方面成效尤为突出。据统计,在哥本哈根有36%的人以自行车作为日常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在这个总人口540万的北欧小国,自行车总数量超过了420万辆,低碳生活方式已深入每一个丹麦人日常生活中。 二、对中国的启示 (一)建立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 1.大力发展低碳技术,打造低碳品牌,提高低碳竞争力。政府要加强对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的长期投入,构建低碳技术长期战略规划,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加快成熟低碳技术的国际引进、消化与二次创新,引进国际低碳技术与提高低碳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并举。整合现有低碳技术,鼓励企业应用低碳技术,开发新型低碳产品,在产品创新与产品优化升级方面寻求突破,打造一批在低碳时代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品牌、企业品牌。 2.构建低碳经济技术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将全社会各个促进低碳发展的环节紧密连接,建立相关机构与合作交流平台,形成从低碳技术最新研发动态、信息咨询,到科技成果转化整体联动,建立低碳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可采取建立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的机制,将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纳入低碳技术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低碳科技共同体,合作开发低碳节能项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3.建设低碳经济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与动力在于低碳技术,而低碳技术的研究必须依靠创新型低碳科技人才,这要求我国必须格外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低碳经济创新型人才队伍。建立低碳经济创新科技人才培育体系,通过政府、学校、企业提供适宜低碳领域科技人才发展的宽松平台,完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运用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能力。 (二)构建低碳产业发展体系,优化产业结构 1.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低碳产业体系既包括新兴低碳产业的发展,也包括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与升级。这要求我国在发展低碳产业体系中,既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同时也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减少传统产业碳排放。在产业与能源结构调整中,要鼓励和倡导节约能源资源的生产方式,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加速形成产业规模。 2.创新政策体制,促进低碳产业集群发展。与传统产业集群“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发展模式不同,低碳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是“资源―产品―循环利用”,强调新能源的利用与绿色循环。在政府层面,可针对低碳企业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财政鼓励措施,引导企业开发低碳产品,最终使企业向低碳生产模式转变,从而在外在激励上促进低碳产业集群发展。同时,政府还可以建立量化指标和评估体系,颁布专项低碳产业集群经济法,以促进传统产业集群向低碳产业集群转变。 3.加快完善我国碳排放交易机制。针对我国处于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原始阶段的现状,政府和监管部门需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建立节能配额交易制度;同时,建立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通过专业化的咨询机构,发展环境金融事业,充分建立市场激励机制,鼓励金融与实体机构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活动,并加强与欧美碳排放交易所交流,积极参与国际交易规则制定。 (三)宣传低碳理念,全民参与低碳城市建设 1.提高全民低碳环保意识,转变消费方式,倡导绿色节能消费模式。加大低碳环保宣传行动力度,使人们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对经济社会及自身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促使公众自愿自觉选择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建立资源节约型消费体系,强化节约意识,鼓励选择家庭环保节能材料、提倡开环保车等,实现消费方式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将绿色低碳观念转变成公众的具体行为。 2.细化低碳城市规划,保障低碳社区建设。我国低碳城市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低碳城市规划仍停留在宏观策略层面。在保障低碳社区建设措施方面,可以通过立法、引入专门标准、设立专项基金等具体方法,如整合城市交通建设、土地混合利用规划、创新社区内能源生产及使用模式、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引入能效标签制度提高家电节能效率等,从微观层面保障试点低碳社区建设,不断完善试点城市规划,进而加以推广。 结语 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优势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认可,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基础较好,加之在低碳发展方面起步较早,制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支撑低碳经济发展的科技政策法规,形成了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科技政策体系,有力的推动了发达国家低碳社会的建设。我国实行低碳发展战略才刚刚起步,在理论和实践上尚属于探索期,对于发达国家成功经验要加以学习借鉴,同时也要紧密结合我国自身发展情况,提出针对我国国情的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科技政策,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支撑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和谐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金融业对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人的开始高度重视和关注国家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是一个无法替代的关键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因此,为了不断推进国家产业经济的发展,必须合理构思金融产业发展的战略构想,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出金融业在产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本文将进一步对金融业对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应对策略展开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金融业;国家产业经济;积极影响;应对策略 一、引言 当前是一个经济全球化时代,金融业的发展要与时俱进,跟上时展的脚步。金融业稳定持续的发展能有效推动国家产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因此,国家必须高度重视社会市场金融业的发展,积极发挥政府的促进作用,将政府与经济市场相结合,充分发挥出金融业对产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发现金融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弊端,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去解决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战略性发展构想,从而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金融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1.缺乏合理制度 伴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为社会创造了越来越多的经济效益,为大众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在促进国家产业经济发展上贡献了巨大作用。然而,由于我国未能充分了解掌握自身国情发展状况,对于金融业与产业经济之间的关系理解不够透彻,从而导致在制定相关的行业规章制度时偏离轨道,未能遵循金融业发展的规律,管理制度不完善合理,不能全面发挥出金融行业的优势,促进它的积极作用带动国家产业经济的发展,一旦金融业的规范制度无法与国情相吻合,就会影响到制度的执行力以及执行效率。 2.民间投资欠缺 由于社会大众的金融投资观念偏于落后,往往都是一种观望保守的心态,导致民间投资的规模以及数量都偏差。而民间投资又是作为国家经济发展过程资金来源的重中之重,民间投资的总规模数量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然而,在当前的金融资本市场上,大部分的融资往往来源于各大银行,民间的资金流动不开,从而影响了民间资本的盘活效率,放慢了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脚步。 3.金融结构与产业融合不密切 要想促进国家产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出金融业在其中的积极影响作用。产业经济的发展需要得到金融业的大力支持,然而由于金融业的制度不够完善合理,在贷款审批程序上比较繁琐复杂,未能充分认识到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导致金融业与国家产业经济联系度不深,贷款效率不够高,致使产业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不足,严重影响到产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无法发挥出金融业在产业经济中的积极辅助作用。 三、金融业对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1.推动第三产业经济 金融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重中之重,金融业的稳定持续发展能推动其他产业经济的发展,如下表所示。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日益成熟,金融业发展得到了质的飞跃。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竞争越来越激烈,投资银行的数量逐渐增多,金融企业要想不被社会所淘汰,稳稳立足于优胜劣汰的市场,就必须朝着现代科学化的方向发展。社会大众的生活与金融业息息相关,人们热衷于股票证煌蹲剩对于金融业的关注度以及参与度不断加强,民间资本不断涌入金融业。金融业快速发展能有效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让整个第三产业的融资渠道变得更加丰富化,有更多资金成本去发展事业。 2.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在我国经济的发展历程中,第一产业以及第二产业占据国民经济的比重过大,而第三产业的发展迟迟得不到快速发展。然而随着金融业的高速发展,实现了金融业的现代化科学发展,从而促进了整个第三产业经济的发展,有更多的民间资本、技术以及资源开始进入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结构得到了加强优化,受到了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金融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其他产业经济朝着现代化、科学化的发展。例如,在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金融行业的发展就提供了十分有效的支持。下表为2001-2012年山西固定资产投资在3个产业中的对比。 从上表可以看出,金融市场的投资能够基于山西当地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可以给山西产业经济优化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障。 四、应对金融业对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策略 1.建立完善金融业发展制度 金融业要想得到稳定持续的发展,制定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是首要前提。因此,为了最大化发挥出金融业在国家产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金融业就必须制定出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起健全的金融管理体系。在制定金融发展制度前,国家政府必须充分认识了解到当前的现实国情,从国情实际出发,建立起完善合理的金融业发展制度,从而有效促进其他产业经济发展。与此同时,还要保证金融业规章制度的规范操作流程,这样能有效提高金融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更加促进其他产业经济的不断发展。 2.利用各种措施带动民间投资 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金融业的带动,而金融业要想保持新鲜活力,就需要源源不断民间资本的注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国家产业经济的发展,实现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因此,金融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带动民间投资的发展。第一,国家政府要不断颁布合理政策大力支持民间的投资,通过建立金融领域的通道,优化各种投资渠道,实现民间资本的最大化利用。与此同时,政府的相关部门还要做好自身的带头作用,加强与金融市场的交流与合作,自身出面做担保,让社会大众放心去投入资金成本,促进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从而带动其他产业经济的稳定发展。第二,政府可以设立安全可靠的项目,去认真调查分析资金需求者的项目真实情况,再去承诺担保,让民间的资金进来。从而盘活民间的资本,充分发挥出民间资本的作用,带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3.提升金融机构与产业融合 要想加强金融业与社会各产业之间的联系,实现经济的共同发展,就必须注重行业发展的创新改革。金融业可以通过采用直接投资其他产业的方式来带动资金的流动,既为自身创造了收益,又带动了其他产业经济的发展。金融业通过合理去分析其他产业的发展优势和前景,从而去选择出发展良好的产业进行投资,不断提高金融业资金的利用质量和效率,加强金融业与其他产业的联系合作。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也可以出资与其他产业企业共同创立新的公司,带动整体的发展。 4.创新金融服务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国家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出金融业在推动其他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要积极创新金融服务,不断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首先,努力建立起健全的金融产业货币和投资决策机制,快速实现金融投资决策的现代化以及科学化,通过创建出和谐稳定的投资环境,让民间资本不断流入金融业,盘活民间资本,从而促进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推动其他产业的迅速发展。其次,金融机构应该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加强与高能耗企业的合作交流,不断优化产业的结构,减少企业的资源消耗,实现企业的环保绿色发展,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能有效促进绿色经济产业的发展。 5.建设健康的金融市场体制 金融业要想推动国家产业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就必须保证自身行业建立起健康和谐的金融市场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整个金融市场、股票市场以及证皇谐〉慕步发展。 金融业要加强金融市场的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各经济市场的协调合作发展,建立起健全的金融管理体系。在债券市场上,要完善流动性的管理功能,建立起健全的债券市场信用管理机制,这样才能起到债券市场的规范管理,不断丰富债券的种类,让民众的选择更加多样化。与此同时,金融业也要不断创新改革股票市场业务模式,积极扩大股票的业务范围,为了让中小企业快速成长,要充分发挥出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的优势。 6.完善金融行业法律法规 要想实现金融业稳定持续的发展,国家政府要充分掌握了解国情以及行业发展情况,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促进整个行业和谐稳定的发展,从而带动其他产业经济的发展。早在1993年,国家就对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宏观层面出台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二是国家银行法律法规得到了不断完善,主要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各种银行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能有效促进金融业和谐稳定的发展,推动整个国家产业经济的发展。然而,金融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弊端,当前的法律法规仍然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还需不断努力去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保证金融业的持续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想不断促进国家产业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优化市场产业经济结构,提高产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国家政府就必须充分认识到金融业在促进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及时发现金融业发展过程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提出应对的战略性措施,解决金融业的发展弊端,实现金融业与国家产业经济发展融合在一起。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论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的国家比较 摘 要:一个国家的政府行为对本国的经济发展起到关键指导作用,经济学家以两只手即“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关系来比喻政府干预和市场对资源的调节作用,从而分析政府行为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本文就不同类型政府行为的特点,以及干预市场的态度和优缺点,并介绍典型代表国家的具体做法,同时分析影响选择政府行为的因素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政府行为;政府干预;经济发展 一、政府行为的概念和分类,以及分类特征 (一)政府行为概念及其分类 政府行为是一国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一系列的管理活动,政府行为常被定义为政府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不同国家的政府行为方式存在着差异,但都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关键作用,包括制定和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制定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收缴财政收入和制定再分配政策等。按照“积极”和“消极”干预市场的观点大致可以将政府行为分为三类。即有计划地进行经济赶超为目的的赶超型政府行为、公平和福利为目的的社会福利型政府行为和以尽量接近完全竞争市场为目的的自由竞争型政府行为。每一类型的政府行为都与采纳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都有其特点。 (二)以有计划地进行经济赶超为目的的赶超型政府 选用这种类型政府行为的国家大都是经济不发达的国家,由于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市场调节机制不健全,无法完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因此,需要较为强有力的政府干预来补充。采用赶超型政府行为的政府通常对国家经济进行指导性的干预,积极推动出口,相信通过有力的政府行为能够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初期能够取得巨大进步,在出口拉动经济增长方面效果明显,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劳动生产力提高与政府干预程度过大产生矛盾时,政府干预市场将阻碍资源的配置,这时就需要对政府干预程度和领域进行适度的调整和修改。属于这类行为方式的国家有印度、东亚以及一些拉美等国,代表国家是印度。当1947年印度独立之后,印度总理尼赫鲁认为必须要采用强有力的政府干预才能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并实现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在尼赫鲁时期印度政府推行优先发展重工业、实行进口替代、实施有步骤的计划经济和以公营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经济。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80年代末印度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面对矛盾,印度政府调整了政府干预范围,设定经济改革目标为“印度经济自由化和全球化”,大力吸引外资和推行国企私有化。这次政府行为的调整给印度经济发展带来了春天,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果。 (三)以公平和福利为目的的社会福利型政府 采用这种类型的国家多数市场经济发展充分,政治、经济、文化等相对较为稳定,且市场主体都能够较好地遵守市场秩序,让市场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政府将投入更多精力用于实现社会公平,并且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这种类型的代表国家有德国、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其中德国是典型的代表国家。德国政府推行市场的自由竞争,但严格控制市场垄断行为。政府建立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对伤残、意外事故和失业等情况的保障制度制定的相当完善,社会保障范围较广。德国政府还重视工会制度,做为解决劳资矛盾的主要途径。但是这一类型的政府社会保障支出压力过大,政府财政供需矛盾突出。适度收紧福利支出,平衡财政收支是社会福利型政府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 (四)以尽量接近完全竞争市场为目的的自由竞争型政府 这一类型的代表国家是美国,政府相信市场能够完全发挥资源的配置作用,政府的干预程度减到最低,政府仅仅在一些重要的行业进行有限的干预,仅保留较少的、规模不大的国有企业,同时建立相当健全的法律体系规范市场行为。与以公平和福利为目的的社会福利型政府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这类型政府财政再分配的资源很有限,社会保障和福利较少,完全依靠市场调节和自由竞争。美国的政府管理模式同样存在问题和缺陷,充分的自由竞争导致贫富差距较大,社会一旦发生大规模的失业,例如2008年的美国经济危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快上涨,给美国财政带来较大的支出压力,因此需要适度调整政府行为,平衡社会关系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二、影响政府行为模式选择的因素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国家的历史、文化背景 各国文化存在差异,文化影响着国家行为的选择。欧美国家崇尚自由,由此发展起来了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同时,欧美国家认为人性本恶,法律法规从严约束当权者的施政行为,以减少滥用职权,影响个人自由。而政府官员面对较为严格的管理监督政策,也会选择较少作为。因此,欧美国家倾向于选择自由竞争型和福利型政府。而亚洲国家崇尚儒家思想,形成了集体主义和崇拜权威。亚洲国家更加依赖政府的管理,很多管理诉求都投向政府,因此,亚洲等国家更适合选择赶超型政府管理方式。不同的政府行为都受到国家历史文化背景的影响,但是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社会文化的变化,政府行为自然也要随之调整。80年末的印度政府经济体制改革,也是经济变化之后的政府行为的改变。 (二)国家的民主政治进程 欧美国家大都选择资本主义作为国家的统治思想,资本主义推崇民主制,个人的利益受到保护,在政府行为的选择上也就更倾向于由市场进行资源调节支配的自由竞争政府和福利型政府。而部分亚洲、拉美等国是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状态中解放后成立的,国家管理思想中还残存一定的政权统治元素,在推行民主政治方面相对落后,国家更容易形成较多干预的政府管理模式。民主政治与经济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民主政治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经营者更愿意在政治稳定且自由的环境里投资发展。而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也会要求政治扩大民主范围,使得政治能够与经济相互协调。而民主政治决定了政府行为,也就是经济发展与政府行为的选择关系。经济发展水平由低到高,也就同样要求了政府干预市场的程度要由强到弱,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状况。 (三)现代化发展程度 现代化的发展程度说明了国家生产能力的大小,间接地决定了市场的发展程度和经济制度的健全程度。欧美国家开展工业革命较早,早在18世纪70年的英国等欧洲国家就开始了工业革命。发展到今天,欧美等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了,相应地市场经济的规范程度也很高,政府完全可以信赖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因此,政府减少了对市场的干预程度。而部分亚洲和拉美等国家工业化起步晚,现代化程度低,市场经济秩序还不稳定,完全依靠市场调节经济不可能,也不现实,必须要依靠一定的政府干预,才能保证经济的平稳发展。同样,随着国家工业化的发展,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政府可以信赖市场的调节作用,这时,可以减少政府的干预程度,实行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行为,适应经济的发展。 三、结束语 政府行为与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不同国家间政府行为的比较可以看出,不同的历史文化、民主政治和现代化水平都影响着政府行为的选择。总之,选择一个合适的政府行为,就是要适应国内经济的发展水平,实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目标。(作者单位:西安统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深化改革转方式调结构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带动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于2015年2月11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研究依靠改革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安排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 省委副书记、省长陆吴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农业战线付出的不懈努力表示衷心感谢。他说,省委高度重视这次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就开好这次会议,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农业战线共同努力,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粮食生产、水利建设、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科技水平都有新的提升。这些成绩是靠勤奋和智慧干出来的,是通过改革调整生产关系为生产力水平提高创造条件实现的,不仅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陆昊强调,在粮食多年丰收、产量大幅提升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全省农业持续发展,要把中央要求和龙江实际紧密结合,找准新的目标和方向。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有关农业发展的重要指示;要认真学习领会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学习领会贯彻中央精神要找准内在关联点,紧密结合龙江实际。推动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全省农业整体发展目标。当前,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作为全省农业发展的整体目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由龙江资源禀赋和过去多年在农业生产领域积累的坚实基础决定的,不仅要保证粮食产量,更要保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建设亿亩生态高标准农田为载体和目标,实现从追求粮食产量向提升粮食高标准综合生产能力转变。带动经济发展就是要充分释放粮食大幅增产诱导出来的优质高效农业、畜牧业、食品加工业、涉农服务业及城镇化的发展潜力。提高农民收入就是要充分体现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改善民生,通过各种方式把提高农民收入当作“三农”工作的重要目标和落脚点。 陆昊强调,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加强农业改革创新力度,将其作为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按照国务院批复的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整体要求,“五大改革创新”要继续坚持,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要不断深化,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社会化服务要有所突破。要在继续坚持把水利、农机、科技作为推动我省农业生产力发展重要途径的基础上,把农业生态保护和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要加强水利、电力、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更要在农业生态建设上做符合实际、不断提高标准的努力,加大水土保持、黑土层保护、必要的退耕还林、面源污染控制、化肥和农药合理限制使用等农业生态保护工作力度;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根据可行性增加水田面积,现有水田要多用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农机补贴要公正、透明,靠市场机制和专业化提高整体综合利用效率;农业科技要集中力量在解决难题上下功夫,比如农作物品质提高、跨积温带品种改良、大米口感改善和秸秆综合利用等。 陆昊强调,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要立足于提高农民收入,丰富农产品深加工和食品工业发展的品种。要特别注意在国际国内农产品两个市场背景下考虑问题,突出市场导向,强化营销,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政府引导的原则。加强政府引导就是要引导激发农民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提高收入的动力,适应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国际国内农产品两个市场价格和产量不断变化提出的新要求,使广大农民看到、找到调整种植结构之后的市场机会、提高收入的机会,要善于把大道理变成小道理,做好典型示范。 要大力推动由“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转变思想观念,加大营销力度,变“等着收购”为联合起来、组织起来,主动推销,卖出好价格。要高度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产品销售至关重要的品牌信用和渠道信用,不能泛化强调农产品的地理标识概念,更要努力培育和打造龙江高品质农产品品牌;要以品牌为载体,建立稳定的供销渠道,有效形成收入增长空间。各级政府涉农部门要强化队伍中的营销力量和营销意识,组织合作社和基层组织负责人了解掌握农产品在各个批发、再批发、零售环节的价格差,研究探索市场化加工生产、经营的营销主渠道。省政府今年将继续推动建设龙江农副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大型批发市场,形成规模效益,促进产品营销。要继续大力发展畜牧业,在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科学管理上下功夫,以高水平的规模饲养,生产出更多的高品质肉、蛋、奶。 陆昊要求,要通过农业现代化为城镇化建设创造条件,带动全省城镇化发展。要把从农业生产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投入到市场化的社会化服务和经营环节中,产粮大县发展要与小城镇规划紧密结合,要与农垦、森工发展相结合。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农业战线的干部要强化科学理性精神,在懂农业、熟悉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熟悉市场经济规律,增强品牌、渠道和批发、零售、产业链、销售链等意识,了解把握专业化、合作、资本市场和规模效益等重要问题。 陈润儿在讲话时强调,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农村工作要以“构筑农业新优势,加快农业现代化”为主线,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要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激发农村经济活力;二是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三是要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陈润儿围绕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指出从全省实际情况来看,农业结构“不调”是不行,必须统一认识,主动调整。从产品供需的矛盾、农民增收的压力和资源环境的制约来看,结构调整已十分迫切。农业结构“慢调”也不行,必须抢抓机遇,加快调整。良好的市场机遇、广阔的投资机遇和更多的政策机遇为农业调结构、转方式提供了发展机遇期,必须牢牢把握,力争取得突破。农业结构“乱调”更不行,必须尊重规律,合理调整。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合理调整,务求把全省农业优势调强、产业调大、布局调优、效益调高。要以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促进融合发展为基本遵循,调整产品结构,促进农业由生产导向向市场导向转变;调整种养结构,促进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单一发展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转变;调整要素结构,促进农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进而推动全省调整农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健康开展,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吕维峰要求,全省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任务目标,抓好细化落实,认真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 会议分组讨论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关于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讨论稿)。 (黑龙江日报) 国家经济发展论文:国家与社会视野下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策 摘 要:我国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正朝着相互影响的互动演进,而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却仍处在一种政府、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相混合的管理模式,存在着政经不分和政社不分、经济组织法人资格缺失、土地产权关系模糊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当采取政经分离、赋予经济组织法人资格、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等相应对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农村集体经济;问题;对策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来,农民家庭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但集体组织经济发展则不明显,集体组织的经济实力甚至还有所下降,同时,经过30多年的发展,似乎进入了一个“高原期”。乡政村治体制的确立、村级治理模式的变迁,在实践中并没有彻底改变集体经济与政府、社区的关系,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不十分明显。随着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资本对农业的渗透,农业企业、乡镇企业突起,我国农业经济正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如何坚持集体经济在我国农业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发挥集体经济的重要作用,成了学界当前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试图在“国家与社会”视野下,通过对我国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发展对策。 一、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当前的农村集体经济是由时期的集体经济发展而来,有乡(镇)、村、组三级,仍处在一种政府、自治、经济组织相混合的管理模式。经营体制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经营主体主要有集体组织和农民家庭、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等。总体上看,集体组织经济实力下降、集体经营弱化,发展迟缓;农民家庭经济虽发展强劲,但后劲不足;农民家庭与集体组织之间呈现出一种离散关系,表现出明显的“小农经济”特征。具体表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集体组织经济实力有所下降。主要表现为集体组织的集体经营弱化和部分乡村企业关闭或出租、转包。从每村拥有集体资产量、年内可分配收入及集体经济收益情况等方面看,2000年,每村拥有集体资产150.9万元,比1999年减少2.6%,其中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66.2万元,基本与1999年持平;每村年内可支配收入为19.37万元,比1999年减少0.9%;有集体经济收益的村388 997个,占汇总村数的53.9%,有近一半的村没有集体经济收益。2006年,全国农村村组集体所有年末生产性资产原值为4045亿元,比2005年减少16.2%;每村年内可支配收入为39.8万元,比2005年减少3.2%;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为258 813个,仅占汇总村数的43.1%,比2000年减少了近10%[1]。也就说,在全国有50%左右的村集体没有集体经营收入,集体收入主要依靠财政补贴、土地和集体资产出租等有限来源,经济实力较差,发展艰难。 第二,经济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体组织内部发展不平衡,突出表现为集体统一经营的弱化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绝对强势。如从2002至2006年村组集体经营收入与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情况来看,村组集体经营收入分别为:13 987.7、15 225.7、15 547.3、16 565.3、18 309.2亿元,在农村经济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12.0%、11.6%、10.3%、9.5%、9.1%;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分别为:59 992.0、64 908.8、72 827.6、81 051.5、90 451.3亿元,在农村经济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51.4%、49.3%、48.2%、46.2%、45.2%[1]。二是村级集体组织之间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以村为单位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阶梯性差距上。从2007年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看,农村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的村383个,占汇总村数的0.06%;在1 000-3 000元的村,占34.8%;在3 000-5 000元的村,占40.9%;在5 000-10 000元的村,占20.7%;10 000元以上的村有11 054个,占1.8%,其中在30 000元以上的村有107个[2]。并且,这种差距和分层并不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暂时现象。 第三,农民家庭仍然是经营主体的主力军。农民家庭作为组级集体经济的基本细胞,是集体经济的经营主体,具有经济实体的性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主体[3],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农民家庭迅速成为集体经济经营主体的主力军。1983年底,97.8%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了包干到户,涉及农户总数的94.5%,2000年,全国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村数为717 047个(当年汇总村民委员会数为722 745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为22 219.1万户(当年汇总农户数为23 127.6万户)[1]。截至2011年底,家庭承包经营农户为2.288亿户,比2010年底增长0.14%[4]。 第四,经营主体的新变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主体在原集体组织、农民家庭基础上,相继出现了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形式,正在逐步形成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仅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2011年底全国总数已达50.9万个[5],2012年3月底为55.23个[6],到2013年3月已超过73万个[7]。 二、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政经不分、政社不分 我国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带有明显的国家社会一元结构痕迹,政府机关、自治组织、经济组织三者黏合在一起,集体组织至今尚未完全独立,政府与社会、经济的关系也就没有完全理顺,政社不分、政经不分。政府机关与自治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与经济组织也就没有分开。 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非独立的、依附于农村基层政府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而存在的经济组织。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来看,合作化时期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时期虽然政经、政社合一,但、生产大队、生产队分别属于农村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但当前的乡镇政府是农村基层政府机关,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小组也只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细分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成了一种非独立的、依附于这些组织而存在的经济组织。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政府机关,但同时还拥有集体土地和乡办企业等集体资产,乡镇级集体经济仍然存在,乡镇政府实际上就是本级集体经济的管理者,政经不分;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同样拥有集体土地和村办企业等集体资产,也是一级集体经济,同时,受“强国家――弱社会”的影响,村委会还具有乡政府派出机构的职能,成了实际上的农村基层“准政府机关”,政府、社区、经济三者的黏合表现尤为突出,政经不分、政社不分、村治与经济不分;村民小组是由时期的生产队发展而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基层组织,是农民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等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同时也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民具有社区成员和集体成员的双重身份,村治与经济同样没有分开。 因此,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现行做法是由乡、村、组干部代为行使,村委会成了三个组织、一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综合性组织,政府、社区、经济三者没有分开。村级集体经济既承担了行政、社区的职能,也承担了行政、社区的管理和建设开支。这种做法容易导致集体生产经营活动受行政干预;集体组织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分散;集体经济利益受损等现象的发生。 (二)经济组织法人资格缺失 市场主体有法人和非法人之分,二者之间的权利存在很大差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的缺失,限制了集体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突出表现在农村集体组织不能在工商部门登记取得经营资格,也就不能独立开展经营业务;不能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就没有依法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通行证,也就不能在银行开账号,难以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不能在税务部门申请购买税票等。这些都使得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只能依附在其他经营主体上,只能将其资产以入股、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其他经营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而成为难以壮大的“小矮人”[8]。 (三)土地产权关系模糊 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是清晰的,《宪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进一步规定为农民集体所有。对于农村集体财产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也是清晰的,《民法通则》规定: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虽然赋予了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但由于受政社不分、政经不分的影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仍然存在模糊的事实,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土地产权主体模糊。首先是主体认识模糊。由于农村集体组织不独立,依附于行政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而存在,政经不分,容易产生土地所有权人不是集体而是国家的模糊认识。其次是行使主体模糊。由于集体组织的非独立性,加之现行法律体系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规定也不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村干部代为行使的做法,行使主体变得模糊。再次是主体关系模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乡、村、组三级,它们分别拥有不同的土地所有权,三者又是一种上下级关系,而且土地产权边界模糊,使得三者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 二是集体与农民之间土地产权关系模糊。集体和农民对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如何行使所有权,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其他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如何行使所有权等一系列关系模糊,尚未完全厘清。 三是土地所产权不能充分行使。一方面,土地作为稀缺资源,国家对其实行严格的政策保护和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是必要的,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性规定明确而具体,保护性规定相对模糊抽象,加之国家征用土地制度设计不够细致和行政干预等原因,使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得不到尊重[9],有些土地限制政策甚至超越了限制的界线。另一方面,由于集体与农民之间土地产权关系模糊和现行的做法,使得集体和农民在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上,难以充分表达所有权人意志,挫伤了农民维护土地权益的积极性,只有当集体利益受损并影响其个人利益时,才会联合起来共同维护,如集体上访、阻工等。 三、发展对策 (一)政经分离 政经合一,是国家社会一元结构的产物,政企分离问题,在国有企业已经解决。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经分离问题,在1982年《宪法》中曾经做出过规定,要求设立乡人民政府和乡农业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但是到1984年底我国基本完成由社到乡转变时,由于全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已不存在集体生产经营活动,所以乡农业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一直没有建立,政经和政社不分一直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一个问题。 因此,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首先应该是解决政经分离、政社分离问题,实现政府、社区、经济三者分开。通过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经济组织,解决政经不分和政社不分问题,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真正拥有生产经营自主权的、独立的市场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也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也能解决集体经济的独立问题,但存在着缺陷,即只有当集体组织的所有成员统一加入同一个合作社时,原集体组织才能成为新合作社组织,问题才能得以解决。但问题是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规定,同一集体成员按自愿原则,可以加入不同的合作社,这样原集体就仍然存在,仍然不能成为独立的经济组织。因此,应该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同时,还要解决原集体组织的独立问题。 广东南海区所推行的社区党组织、村(居)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五分离”的“政经分离”改革,是一个大创新,改变了原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黏合在一起的“政经不分”管理模式,标志着农村体制改革已闯入深水区,为新一轮农村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引起了学界的普遍关注。 (二)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 通过立法或修改现有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法人或公司法人资格,使其具有市场主体法人资格。虽然已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现有农村集体组织也可以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但公司法人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更高,应该让较发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公司法人资格,成为现代企业。 比较《民法通则》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是具有法人条件的。一是依法成立。这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问题,而是法律规制问题。二是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集体组织拥有农村土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担保和入股,土地作为农业生产特殊的生产资料,当然是财产,并且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不断升值,除此之外,还拥有公益性与经营性等固定资产,为数不少的发达集体还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费。三是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实际情况是尽管集体经济组织不独立但都一直保留了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至于名称和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要求,则可根据新的法规重新命名和组建即可。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虽然国家对土地所有权有限制性规定,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出让、入股,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可以入股,同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主要取决于法人财产,不能因为部分集体经济组织不具有,而否认所有的都不具有。 在农业经济多种所有制结构中,集体经济居于主体地位,引领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向;集体经济组织还拥有农村土地,这是其他农业企业无法比较的优势;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进程中,都应该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公司法人资格。 (三)改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明晰土地产权关系 造成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模糊的原因很多,如集体经济管理体制、经营制度、土地制度、组织治理结构等,但主要是土地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但在当前以土地流转为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产权关系模糊问题,对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改革,应该从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内容分离转移到所有权上,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重新分配所有权。 从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来看,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的使用权属于集体成员。可以抵押、担保和入股并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等权在内的土地经营权,实际上就是所有权。基于当前现状,应该设立“集体土地两极所有权”:一级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二级所有权归集体成员所有。 综上所述,根据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政经分离;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改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等相应对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发展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和农民家庭经济;鼓励集体组织以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养老保险论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推行《××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为内容,加快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化、规范化进程,逐步实现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市政府财政补贴计划;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投保面达到,全面消除空白村;新增投保人数万人以上;保费收缴万元以上。 三、操作办法。按年缴纳的,市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的给予补贴;以趸缴方式缴费的,将趸交总额按以后每年的最低缴费标准折合补贴年限,给予相应年缴的补贴。当领取养老金后,余下的折合年限不再给予补贴。 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村,投保人数达到适龄投保人数以上的给予的补贴,达到以上的给予的补贴。本文转载自网 四、工作措施 ⒈努力提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村干部,要深刻领会十六大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把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承担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依靠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尽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⒉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和全市四十多万农民群众的宏大工程。各镇(街道、区)、业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电视专题讲座、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掀起宣传贯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热潮,各村要召开好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充分动员各种力量,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条款,把政府对农民养老问题的关怀宣传到每家每户和每个农民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投保积极性。 ⒊做好落实财政补贴的详细计划。市里以各镇(街道、区)农业人口数及××年农民人均收入数为依据,将财政补贴额分配到各镇(街道、区)。各镇(街道、区)也要以各村的相关数据为依据,结合其它工作条件,把本辖区财政补贴金额分配到村、落实到人。 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年全市农村工作重点之一。各镇(街道、区)要按照市里要求,建立镇村两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得力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做到上下贯通,形成网络。要列入年重要工作议程,列入机关干部、农村干部责任制考核,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考核和奖惩,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⒌开展集中突击活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财政补贴核算年度为月日至月日,财政补贴时间主要集中在月份以前。各镇(街道、区)、各村都要利用这段农闲和农民手中资金相对宽裕的有利时机,突击性的开展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要开展领导、机关干部包区、包村,村干部、党员包户、包人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争取在月前,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基本筹集到位,记入投保人个人账户。 ⒍抓好规范村建设。各镇(街道、区)要把加强制度规范村建设,作为落实财政补贴的重要工作手段来运作。按照规范村的标准,做出年发展规划,采取必要措施,大力促进规范村投保人数的增加。要认真总结经验,扩大本镇(街道、区)规范村覆盖范围,使有条件的村逐步达到规范村的标准。 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分阶段进行督察、调度并通报情况,年底按责任制要求进行验收考核。 附件:二六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分配表 养老保险论文: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为县委和政府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我局就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项目用地量越来越大,征地工作所带来的农民保障问题也越来越重要。征地任务重、面积大的主要集中在杨和、望远、望洪、胜利等乡镇。根据提供数据,各乡镇被征地涉农人口27855人。从征地用途上来看,杨和镇主要是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建设用地,望远镇、闽宁镇主要集中为工业园和企业用地,望洪镇、李俊镇主要为中心村建设用地。截至目前,全县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应该说,县委、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所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征地工作所引发的矛盾。但总体看,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农民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心里发虚,担心被征地后没有退路,生活没有保障;二是有的农民对养老保险不甚了解,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担心个人出资有去无回,对养老保险工作怀有抵触情绪。(二)财政压力过大。目前,____县所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都由____县社保局管理,到龄农民享受由社保局统筹发放的养老保险金。全县截止至今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人数909人,随着征地范围扩大以及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到龄农民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补贴),财政供给将呈几何级数上升,给本不宽裕的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倘若因地方财政困难而难以维系养老保险金(补贴)的发放,将会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基本养老金过低。目前,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为每年1620元。有的农民说:一年1620元的养老保险金,我种一亩大棚不景气时的年收入也有3000元啊,这样的保障又能起多大作用。(四)就业培训滞后。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充分化。目前各地由于财政紧张、农民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培训机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不健全,被征地农民一时难以找到较为合适的工作,尤其集中体现在“4050”人员和无一技之长的农民。 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征用不可避免,被征地农民将越来越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为此建议:(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站在维护农民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角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生存的重要场所和基础,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上加以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通过深入宣传和对比分析,使他们感受到县委、县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是爱民、利民、惠民的具体体现,从而把被动征地农民的力量,转化为促进县镇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自觉行动。(二)出台统一政策。县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征农民地情况作统一安排。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根据我县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地类划分区域,不同使用类型定价不同,每一区域确定一个合理的基准地价,实施统一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实行统一地价、统一划扣、统一办理,这样既可有效避免因农民之间互相攀比而引发的矛盾,又能体现征地和办理养老保险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要统一标准、统一计算口径,建议以村(组)为单位,将人均剩余不足0.5亩的农民列入办理对象。(三)健全管理运行机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议设立独立科室,采取专人负责、定时办结的工作方式,以解决效率不高、办理时间长的矛盾。必要时对一些影响大、涉及广的征地项目,可采用集中办理的形式进行;对确实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向农民解释清楚并承诺办结时间。(四)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存问题,首要的是让农民人人有事干,家家有收入。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培训方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方向,利用“短、平、快”的培训方式,让农民在短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能。对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可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工业园区和技术型企业提供用工保障,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有意向自主创业的农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在本县范围内享受与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待遇。 养老保险论文:浅谈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规定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而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是人人都要面临的问题,所有单位都应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和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筹集养老保险基金,确保每一位劳动者都有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障。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进行了20余年,成就很大,但在打破计划经济旧体制的同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还不成熟,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网的残缺、政策的不稳定和社会保障待遇无法全部兑现。20世纪80年代中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企业开始,由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和省级统筹。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已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从改革试点十年来的情况看,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缺乏法律依据,至今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政策,各省市区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有些省份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并已运行,少数省还未启动。已经启动的省份,其各地市的政策也有未统一的。如湖南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省政府于1996年颁布《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规定单位缴费比例为24%,个人缴费比例为3%,但各地市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的缴费比例,因此,各地市的缴费比例也不尽相同,甚至同一地市各县的缴费比例也不相同,缴费基数和运作模式也存在差异,在征收基数上,有的县区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即“单基数”)征缴,有的是以在职人员工资总额与离退休费总额之和(“双基数”)征收。在运作模式上,有全收全付,有差额征收、差额拨付,其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仍由单位发放。在企业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后,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和运作模式造成经济效益差的单位拖欠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退休人员没有从改革中得出实惠,一些自收自支单位中的在职人员对此也在担心自己的将来。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相对滞后造成了事实上的“二元”制度并存,不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企业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的省、市仍实行社会纯统筹制度,有些省、市虽然建立了个人帐户,但个人帐户建立时间也不尽一致,同一地市各县区的个人帐户建立时间也不统一。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同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内部的不统一,造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启动和未启动的地区以及启动时间不一致的地区间人员在跨行业、跨地区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衔接,阻碍了人才的正常流动。 三是缴费与待遇脱节、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养老保险待遇过高,养老金替代率过高。 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虽然改变了过去由国家和单位统包职工养老保险的状况,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仍按国发(1978)104号文精神,根据参保人员的工作年限及其退休前上一个月的档案工资的一定比率来计算的。这种待遇计算办法与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中的职工个人缴费多少、时间长短不挂钩,多缴少缴与退休待遇没有本质联系,缴费与待遇出现脱节,不仅严重影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根本不能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同时也没有实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一些地市起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对已离退休的干部职工不论是否尽“义务”,一律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这个“大锅”里享受百分之百养老保险待遇权益。这样一来,为今后财政兜底,留下了一大笔“隐性债务”。而企业人员退休后,享受的待遇是根据职工在职时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少和时间长短来决定的,其基本养老金按国发[1997]26号文规定,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所以在现实中,出现了相同工龄、学历及职位的人员退休时,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与劳动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退休待遇相差甚大,且不同单位彼止之间待遇也差距明显,高低悬殊较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但退休待遇高,而且养老金的替代率过高。由于制度不够完善造成缴费与待遇的脱节,并引起一些消极因素:一是部分参保人员对缴费的多少漠不关心,甚至希望缴费工资报得越少越好,个人既可以少出钱,又不影响退休待遇;二是造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心里上的不平衡,引起了强烈不满情绪,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三是由于待遇相差太大的原因,一些事业单位不愿改制为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给机构改革造成了一定的阻力。 四是分级统筹,抗风险能力差,无法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目前仍然实行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十年前的差额结算,掩盖了缴费单位经济效益不好,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的矛盾。虽然参加了养老保险,但并不能做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也就不能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领取。另外,由于地方各级财政“分灶吃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是通过市县试点逐步推广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的是省、市、县分级统筹。这种统筹级次过低的现状使社会保险的调剂功能难以发挥,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财政收低的地区,几乎无基金积累,根本谈不上抗风险能力。同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性,特别是行政机关受编制的制约,退休人数的增长速度远大于在职人员增长的速度,人员结构老化严重,部分地区出现基金收不抵支,基金积累逐年减少,无法应付人口老龄化的到来。 五是养老保险费征收困难,强制性手段少,难以形成部门间联动约束机制。由于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社保机构把大量的精力放在收缴上,仍不能杜绝参保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现象。 六、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大,基金积累小,个人帐户“空帐”运行。有些地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运行时,对在职和已离退休的干部职工一步到位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险范畴,离退休人员未尽“义务”就百分之百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政府没有为此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加之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长快,致使一些地市基金支付压力日趋沉重,部分地区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局面,不得不动用本应留作在职人员个人帐户积累的个人缴费基金,用于发放目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造成了个人帐户的“空帐”运行,给未来养老金的支付带来很大的隐患。 以上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0年来,各地较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同时影响了其他社会保障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今年3月5日,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多次提到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在谈到今年要着重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时,温总理说: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进行说明、谈到“十一五”时期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时,温总理说: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从中我们可以读出社会保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社会保障面临着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改革、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要解决试点运行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依本人之浅见,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出台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互衔接的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其社会化、制度化,实现其强制性,当前社会保险费征缴难、管理不统一、使用不规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法律的强制和约束力。因此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将社会保障的目的、原则、方针、权利、义务等加以明确。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建立多元化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单位附加养老保险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对养老保险的具体统筹项目、标准、对象、收缴、发放等用制度进行规范。 二、要统一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妥善解决新老制度的衔接和待遇的平稳过渡。既要充分考虑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既得利益,又要合理确定新制度下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还要解决好中人的养老金平衡问题,消除有损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并分帐管理。 四、建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个人帐户与养老金待遇相挂钩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 五、要认真分析地区间财力差异,汲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一步到位地实行全国统筹,增强养老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从长过来看,这是大热所趋,要注意把提高统筹层次同调整财政体制结合起来,以平衡各级财政之间的利益。 六、要进一步规范社保机构设置。目前,许多地方存在着工作人员既是征缴人员,又是管理人员,还是发放人员的情况,我们要从进一步规范社保机构设置入手,成立专门的征缴、管理和发放机构,来进一步规范我们的工作。 七、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一是要依托于社区,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把大部分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社区自治来实现。二是要加大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力度,通过银行、邮局、社区把养老金直接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三是要采取有效的防范冒领养老金行为的措施,及时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调查。 八、制定合理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根据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离退休费和在职人员及工资总额多少测算一个全国性的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所有参保人员应统一,最高达到8,单位缴费比例根据替代率水平测算确定。实行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转换到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制,以抵御我国退休高峰期到来的风险。 九、要拓展筹资渠道,扩大和充实养老基金。为了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所需的养老金,减缓支付高峰期时的压力,必须研究拓展新的筹资渠道。逐步发展成为政府财政资助、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的格局。 十、要加强对合理推迟退休年龄问题的研究。目前,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已有后移的趋势,美国、西班牙男女退休年龄都是65岁,美国正把退休年龄向70岁推延,计划在25年内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7岁,日本也将退休年龄由60岁推迟到了65岁。如果我国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到65岁,据测算,退休金支付总额将减少40—50。因此,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时考虑出台推迟退休年龄的政策。 只有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才有出路和生命力,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这一事业单位改革的“减震器”作用,以解分流下岗人员后顾之忧,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机关事业单位社公保障制度,意义重大,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北京市关于对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1998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将对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企业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自2003年1月起,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二、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在被保险人达到养老条件的当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其办理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审批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于当月受理,当月审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 被保险人确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的,用人单位与超龄留用人员双方应签定相关合同或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书面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被保险人超龄留用期间,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人应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按规定计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留用期结束时,按当期养老金计算办法计发。 因用人单位原因延误为被保险人办理审批手续及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延长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除拒收超龄部分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外,其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被保险人符合《规定》的养老条件时的办法进行核算,基本养老金自审批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不补发。由此使被保险人产生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以及在街道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时,本人应提前一个月提出退休申请。职介中心、人才中心、街道劳动部门应及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其符合规定的养老条件的当月予以审核批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退休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延误审批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三、因用人单位原因使被保险人不能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险发[1998]69号)规定补缴间断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被保险人工作过的原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被保险人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有效证明及在该单位工作期间历年的原始工资收入凭证,以此作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无法提供有效工资收入凭证的,以相应缴费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经核准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与被保险人按《规定》的标准分别补缴,同时加收按照个人帐户记帐利率计算的利息,并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单位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发生在1999年1月22日以前的欠缴额,自1999年1月22日起加收滞纳金;发生在1999年1月22日以后的欠缴额,按实际欠缴时间加收滞纳金。 四、符合国家规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人员,1992年9月30日前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至今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自2003年1月1日起参加,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或本市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与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1992年10月1日以后,因个人原因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再补缴。 养老保险论文:论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的政策走向 【摘要】“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是我国政府的一大创造,它充分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新旧保险制度的过渡。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与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日益暴露出来,特别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已影响到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笔者分析个人账户空账造成的原因,提出建立个人账户的政策建议,对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个人账户空账政策走向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特征“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新制度运行八年来,存在着三个最突出问题: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依然较窄,其应有的保障功能远未实现;养老保险体系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民众对政府承诺的养老保障信心不足。社会统筹资金缺口问题日益严峻,隐性债务逐渐显现,特别是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 一、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的原因及危害 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与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日益暴露出来。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其结果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从法律上来讲,个人账户是个人私有的”。所以做实个人账户对增进民众对政府的信心,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什么原因造成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其一、养老金隐性债务。1997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模式,而现在执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模式的转换必然涉及一个巨大的养老金隐性债务。在没有外部资金注入的情况下,统筹基金的不足,用个人账户基金填补,造成个人账户空账。 其二、制度缺陷。“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从理论上看,它吸收了国际上“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两种模式的优点。该模式在实际运行中,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当期养老金支付,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必然会有统筹部分透支个人账户资金情况的发生。“如果当初统账结合模式是两个板块的话,这个制度就不会出现个人账户的空账。” 其三、提前退休因素。提前退休从收入与支出两方面蚕食着原本就不太宽裕的养老保险基金。它一方面减少了参保人数,使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它延长了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限,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又相应增加。加剧了个人账户空账化程度。 其四、人口老龄化。随着我国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和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赡养率不断提高。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和老龄人口比重增大,中国的养老金的支出总规模将呈上升趋势,造成养老基金入不敷出,客观上延缓了个人账户实账化的进程。 其五、《养老保险条例》执行不力。目前的《养老保险条例》是指导我国开展养老保险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本位主义和它自身的缺陷等原因,使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全,收缴率不高,缴费工资基数不实,直接导致统筹基金收支出现赤字,个人账户由部分空账变为完全空账。 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对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取信于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一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心存疑虑。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缴费的个人群体中,中青年人的贡献率最大,他们离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还有20-30年,或更长的时间。由于付出与回报不能在短期内实现,如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长期处于空账运行,他们会失去对政府养老保险政策的信赖,不愿意主动参加养老保险。 二是担心退休时的生活质量下降。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养老保险基金尚无有效的增值保值手段,人们愿意选择购买商业保险。 三是商业保险机构不惜余力地宣传自己产品的财富效应,某种程度也降低了民众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 二、做实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重要意义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制度模式,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具有里程碑价值。做实个人账户的是增强民众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信心的重要步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意义深远。 1、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填实个人账户,既是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体现,也是政府诚信和国民共担风险的体现,否则会最终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凝聚力。 2、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现行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健康发展。它不仅可以避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混账管理的局面,而且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制度结构,有助于现行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3、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做实个人账户有助于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分开管理,由于个人账户实账可以执行市场化运作,个人账户资金便可享受到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既维护了参保者的利益,又增强了参保者的信心,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 4、个人账户还可更加明确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进而有助于参保者加强对单位缴费的监督,有利于减少拒缴、少缴现象的发生。 三、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建议 1、多渠道筹集资金,减少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明确政府的管理责任。在“现收现付制”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设计时,没有专门处理转制成本。政府应当承担责任,主动消化转制成本,由政府向离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扩大养老基金的资金筹措渠道,从政策的制定上,加大国有资产变现力度,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加大对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对养老保险事业的投入;发行特种国债;开征社会保障税等多种渠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 2、在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之间找到平衡点,加大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力度。近几年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收益率只有2%左右。“个人账户的低收益率已经影响到受益人的利益和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自身的运营管理,在政策上支持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3、加强法制化建设,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和监管力度。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立法成为社会保障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上海“社保案”的教训再一次告诫我们,必须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违规动用,不仅影响到养老基金的支付, 同时削弱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损害了政府的信誉与民众对社会保险制度的信心,更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作与可持续性。我们认为,养老保险覆盖面不仅要扩大到城镇非国有经济即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还要扩大到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逐步消除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政企分割、条块分割,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分割的不合理状况,实现公民平等。 4、建立个人基金专用账户,提高个人账户的运行效率。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走向,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个人投保激励机制。首先,实行分账管理。在管理方式上把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分两本账管理,杜绝相互之间挤占挪用,从根本上锁定政府的财务责任,建立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担机制。其次,建立个人基金账户。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充实的条件下,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从基本养老保险中分离出来,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合并,组成个人基金专用账户。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个人基金账户的合法权益,允许自由融通使用,保护投保者的个人利益。 养老保险论文: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筹集管理暂行办法 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与缴纳,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切实解决施工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来源,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的有关条例、决定和政策,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筹集原则、范围及资金来源 (一)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要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筹集,凡在自治区境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已参加行业统筹的建筑施工企业除外)均属筹集管理范围。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应按属地管理参加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依法开办的保险业务,为全体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并建立个人帐户和缴费申报。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劳动保险费(以下简称建安工程劳保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应从建安劳保费中列支。 (三)建安工程劳保费实行全区统一标准,统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保费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收取,向施工企业划转、调剂。企业仍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向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各级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根据建设企业缴纳情况,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和职工的保险费拨付。 二、建安工程劳保费取费标准和计取范围 (一)建安工程劳保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有关劳动保险费用的取费项目,它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其取费标准应考虑全区社会保险的平均费率水平,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离退休人员的数量及费用及建筑工程造价中工资的构成和基本建设的投资规模等。本着“以支定收,留有积累,以丰补欠”的原则确定。目前,只考虑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区统一按工程造价的3.5%计取。该项费用要随企业职工参加社保项目的增加、费率的变动等应适时调整。 (二)凡自治区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不分投资来源、承建项目建筑施工企业隶属关系、资质等级等,一律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安工程劳保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项目劳保费,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该项费用。建设单位也不得将该项费用转嫁给企业。 (三)建安工程劳保费实行统一计取后,仍进入工程总造价,列入标底、标价,不参与竞标。 三、劳保费的筹集方式 (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等手续前,凭工程项目中标书或固定资产投资证明,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项目的劳保费。 (二)工程项目劳保费实行开工前按中标价或合同价预交和竣工时结算的办法,多退少补。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实行一次性预缴,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需分期预缴的,建设单位应与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签订分期预缴协议书,但首次预缴额不得少于应缴总额的60%。 (三)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将审核的工程决算书报送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办理工程项目劳保费的结算手续,并出具工程项目劳保费的结算专用凭证。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要严把工程项目劳保费的收取和结算关,对没有办理建安工程劳保费的收取和结算手续,即预缴款凭证和结算凭证的项目,不得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等手续,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四、劳保费的使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劳保费管理办公室)收取的劳保费,在留取15%作为全区调剂积累金后,其余的应分为划转、调配、补贴三部分,足额拨付给企业,作为企业参加社保的专用基金,必须专款专用。 (一)划转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在收到工程项目劳保费一个月内,按照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成立年限、资质等级、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及离退休人员等情况核定的劳保费拨付标准,一次性将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劳保费按拨付标准直接划转到施工企业所在社保机构开设的社保基金专户,其不足部分视为企业欠费。 (二)调配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劳保费节余情况,对因工程任务不足、负担较重的建筑施工企业,其承揽的工程项目劳保费收入不能满足企业职工参加社保交费要求的应给予适当调剂。调剂后,仍不能完成交费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其差额部分应由施工企业从其它收入中补缴。 (三)补贴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机构除主要满足划转和调配外,还要根据劳保费中规定的由建筑施工企业支付6个月以上病伤假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异地安家补贴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其它支出项目对施工企业给予适当的补贴。 (四)对不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的建筑施工企业,原则上不对其进行劳保费的划转、调配工作。 五、劳保费的管理 (一)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均应在银行设立建安工程劳保费专门帐户,收缴时要严格使用专用收款票据,并纳入当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建筑施工企业收到划转、调配、补贴的劳保费后,必须按照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规定的缴费数额,依法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严禁挪作他用。否则要追究企业领导的 直接责任。 (三)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个人负担的缴费金额,由企业负责代收后,直接交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四)劳保费是专门用于缴纳基本养老和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的,任何工程项目、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拖欠、拒缴、截留和非法挪用。否则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管理机构 为加强全区劳保费管理工作,自治区成立以政府牵头,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在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决策和监督检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自治区建筑职业介绍中心合署办公,暂不增加人员编制。 养老保险论文:劳动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做好就业培训各项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一)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不低于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要将上述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落实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全面完成并轨任务,解决好并轨人员就业、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接续等问题。建立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以奖代补”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联合检查,推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推进服务措施和政策的落实。 (三)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大力推行技能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推广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加强技能实训平台特别是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提高技能鉴定质量。加强职业培训教材等基础建设和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和“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实现创业培训40万人,再就业培训400万人,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32万人。通过东部工程探索素质就业的路子。 (四)切实加强失业调控工作。探索加强失业调控的新措施,推动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指导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推动“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的实施,积极帮助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职工权益。 二、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20__年力争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3亿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2亿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7亿人。 (六)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巩固确保发放的成果。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巩固成果,不发生新的拖欠,努力创造条件补发历史拖欠养老金。全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提高基金征缴率,保持基金增长态势。 (七)继续做好国发〔20__〕38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落实实施意见。做好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完善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相关政策,规范个人账户基金归集和管理流程,推动试点地区逐步提高个人账户做实比例,将既有基金支撑能力、又有试点积极性的省份纳入试点范围。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落实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指导推动企业年金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养老保险精算工作,为完善制度提供技术支撑。 (八)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指导试点省份在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好本地区的试点方案,及时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九)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提供再就业服务。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有条件的中西部省份选择一些中心城市进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加强与就业服务工作的配合,健全完善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 (十)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精心组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建设。多渠道落实参保资金,着力解决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加强生育保险服务管理,规范生育保险给付和经办管理程序,推行生育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办法,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 (十一)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工伤保险工作。以建筑等高风险行 业和大中城市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基础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加强对各地工伤认定工作的指导,抓好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继续做好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试点工作。 (十二)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农保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十三)开展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优化经办业务流程,制定经办业务标准。完善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加大联网数据整理力度,推进经办业务管理、数据采集、信息传递、查询服务的网上办理。逐步实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研究制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行标准,普遍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做好9个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管好用好试点资金,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和退休人员公寓建设试点。 三、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十四)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基金管理监督的法规,充分认识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十五)加大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整改审计检查和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配合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典型的举报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加强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六)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十七)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省级普遍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定期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专业人员,从组织上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八)全力以赴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层层落实清欠任务,做好工资历史拖欠的认定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制订清欠计划和具体解决办法。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按月统计汇总各地清欠情况。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建立欠薪保障制度。狠抓最低工资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监管,完善并严格实行垄断企业工资总额控制制度。 (十九)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继续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确保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宏观动态管理。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继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工资支付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二十)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各省会城市及其它中心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率先建立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在企业聚集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尽快形成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改进处理程序,改革办案方式。 (二十一)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积极推广“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及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利用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进一步畅通咨询、投诉、举报和权利救济渠道。 (二十二)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进一步规范办信接访办法,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控。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认真分析,做出准确判断,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下大力气做好农民工工作 (二十三)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就业,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环境。继续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服务。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全年培训800万人。 (二十四)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劳务品牌推荐、评选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的组织 化程度。 (二十五)做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实施“平安计划”,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积极促进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和经办业务规程。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800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3600万人。 (二十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严重超时加班和劳动条件特别恶劣的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二十七)继续做好农民工办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协调各地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引导各地普遍在市一级建立农民工协调机构。组织开展农民工统计指标体系等基础性研究。继续做好涉及农民工的各种专题性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__年工作要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基础工作,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八)加快劳动保障立法进程。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险法》及《残疾人就业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等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组织有关方面起草《企业工资条例》草案,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二十九)加大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查制度、和解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三十)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制定和落实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强化目标责任制,做好“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的分解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分解。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重点工程投入等保障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20__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加强对各地执行年度计划情况的调研和检查,促进年度计划的落实。 (三十一)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统计工作。探索开展社区劳动保障情况的统计直报,充分利用金保工程获取统计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力调查、农业普查、城乡统筹就业等统计工作,研究开展农民工调查工作。 (三十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办法和制度的落实,发挥政府网站、电话咨询中心和媒体的作用,提高政务公开的快捷性和有效性。 (三十三)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加强省市两级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完成示范城市的评估和验收。抓好全国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完成各省与所辖各地市的联网,实现部、省、市网络的三级贯通,推进联网应用,开展异地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和规范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三十四)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出版工作。拓展信息来源渠道,突出政务信息促进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工作网的使用效率。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定时定点新闻制度,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工作。做好劳动保障报刊和图书出版发行工作。 (三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科学研究工作。着重加强对城乡统筹、比较充分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节社会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农民工问题等重大课题的研究,积极有效地发挥科研理论的重要作用,使科研课题在理论创新和指导实践两个方面有新的突破。按照国家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劳动保障科研项目库。 (三十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推动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针对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干部队伍状况,以劳动保障业务和公共管理为主要培训内容,加强对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厅局长和地市劳动保障部门新任局长的培训。 (三十七)巩固和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成果,全面提升交流合作水平。按照我国总体外交要求,围绕劳动保障工作重点,继续推动多双边高层互访,构建良,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好的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做好“亚洲就业论坛”的承办工作,扩大我在国际劳工事务上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民间和非政府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境外就业服务和管理,通过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实现境外就业中介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和行业自律。维护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国际劳动保障信息库。 养老保险论文: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动态帐户 1 农村养老保险的历程 时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开始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探索性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第三阶段为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生活质量,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2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让我们不得不去思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跨度,它的关键就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符合农民的实际情况,所以综合考虑有以下几点建议。 2.1 建立农民养老保险的动态账户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农民的流动性也随之极具增长。针对农民工流动性较强这一特点,应该使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工作城市的转变而转移。因此,在设计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农民流动的特点,设立农民养老保险的动态个人账户,无论参保农民流入那里都会根据所在单位的性质和特点接续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通过动态个人账户把流动农民的养老保险缴费统一起来,使农民工在进入到新的工作地仍能连续缴费,保障其能够在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后根据个人账户的状况进行养老金发放。 2.2 根据农村人口的分化情况,进行分类实施政策 对不同类型的参保农民实施一个体系、两种制度,把纯农人员纳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把农村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和进入本地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们可以把农村人口分为纯农业人口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两大类别。一是为以经营土地为生的纯农业人口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在已经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与改革。最重要的是改变“个人缴纳为主、集体缴纳为辅、国家给与政策扶持”的原则,国家应该给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定的财政投入,由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国家投入一部分纳入到社会统筹基金,农民个人缴费和部分国家投入划入个人账户,国家投入要偏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同时鼓励建立由集体补助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式的商业养老保险。二是为农民工建立类似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即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农民工个人缴费和企业部分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对于刚刚进入城市的农民工,鉴于他们的就业、收入不稳定的状况,最初仍把它们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当他们在城市工作超过一定年限,就业稳定后,就可转入到为农民工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为农民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协调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另外对于在城市从事个体工商业的自雇性农民工,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障,实行自愿原则。 2.3 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应与土地转让相结合 如果被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的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的土地,就不利于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因此,要对已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的农民工的土地实现有偿转让,让纯农户对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纯农户的收入提高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积极性自然就会提高。此外还应该建议农民运用“以土地换保障”的制度,对于通过出租、委托经营、经营土地的农民,可以由土地使用者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或双方约定代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对于出售土地的农民,可以一次性得到补偿并取得养老保险年金。对于无偿将土地赠与子女或他人的农民可视不同情况而定,对其中失去劳动能力者,应由土地的使用者代为缴纳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金。 2.4 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 这应该说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有一些文献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一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二是由于 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如果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就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 2.5 转变农村居民的思想意识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依靠家庭养老,在短时间内大面积的推广养老保险制度有一定的阻力。即使在已经倡导使用农村养老制度的地方,由于基金监督不到位或者挪用现象的存在,造成农民对养老保险还不够信任。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向农民宣传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的宣传要到位,深入农民中讲道理,扩大宣传渠道,禁止硬性摊派、行政命令等抑制农民积极性的工作作风,要在潜移默化中使各项制度深入民心,使农民能主动接受并建立起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认识与信心。 2.6 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使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得以规范化。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保险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只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会影响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险的复杂性,应该本着“公平与效率兼顾、权利与义务和谐”的农村养老保险立法初衷去建立保险法体系,通过立法提高各级政府和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重视和认识。 总之,根据农村养老的现状和随着农村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老来难”已经成为农村一个十分突出的现实问题,农村养老走上正轨已迫不及待,因此在实践中要进一步完善,它的完善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认真研究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养老保险论文:说养老保险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居民保档案工作是推广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鉴证,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参保人参保、享受待遇的重要凭证。档案管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充分提高对居民保档案工作重要性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居民保档案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日程,指定分管领导,做到“有领导管事”。如周宁县、乡(镇)两级均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做到一手抓参保工作,一手抓档案工作。 2.健全机构,完善网络 居民保业务档案数量大,环节多,归档难,必须建立健全村———乡(镇)———县三级档案收集服务网络,明确各级责任,健全各级机构,确保“有队伍做事”。2011年以来,周宁县政府每年与乡镇签订《居民保工作责任书》,要求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力量,至少配备专职人员2名,并指定一名人员进行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村委会依托村协理员,做好参保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加大投入,保证运转 要将居民保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投入,一方面需要投入经费购买档案工作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另一方面要适当提高村协理员的待遇,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做到“有经费办事”。如周宁县居民保中心专门安排一间库房,配置了密集柜、除湿机、电脑、档案盒、灭火器等安全保管设施设备,达到防火、防潮湿、防尘、防虫等“十防”要求,改善了硬件条件,为各乡镇配备了办公桌、计算机、复印一体机、打印纸、铁皮柜(存放业务档案材料)、档案盒,为部分村还配备了传真机,并将居民保经办过程中需要的业务表格及时、充足的送至各乡镇。另外,周宁县在兑现村协理员每月100元工资的基础上,每完成一个居民的参保及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给予村协理员2元的补助,一定程度上提高协理员工作积极性。 4.创新方法,提升水平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办业务档案培训班,加强各级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档案的管理水平。加强兄弟县市间互相观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取长补短,开阔视野,做到“有能力办成事”。自2011年以来,周宁县经办机构举办新农保、居民保动员会、政策业务培训会、座谈会20余场次。在县委组织部开设的“周宁县(社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保参保和档案工作做了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乡镇、村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周宁县经办机构及时派出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村指导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手把手地教会经办人员收集整理材料,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进一步提高了周宁县居民保业务档案整理的规范水平。同时,大胆探索,力求创新,经过仔细研究,摸索出参保人员登记表的全新填写方式:在Excel表格中输入一个公式,然后在参保人员登记表中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从数据库中提取参保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并直接显示在参保登记表的对应的栏目中,这样大大缩短了办理居民保业务时间,减轻经办人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使业务档案材料更加清晰、规范。 5.健全机制,及时归档 当前居民保业务档案工作量大,堆积的材料若未及时整理归档,可能会发生霉变或丢失,为此,县乡(镇)两级必须完善机制,及时规范整理业务档案材料,做到“能及时办好事”。如周宁县利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要求村协理员每月及时上报参保人员材料至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经乡(镇)经办人员审核、录入系统后于次月上旬上交业务档案材料至县居民保中心,县经办机构及时将乡镇上交的业务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凡图像和字迹模糊、印章不清晰、残缺不全、衔接无序、潮湿霉变等不适合归档保存的业务材料,立即退给经手人整改或者补办,直至达到便于保存要求。最后要严格按组卷的要求及时进行组卷、立卷,并制定详细的索引目录、归档范围,再分门别类编号入库、入柜、入架,确保居民保档案工作有序推进。业务档案具有原始性、真实性等特点及其他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它需要我们档案工作者认真对待,严格规范居民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实现对参保人员“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的终极目标。 养老保险论文: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思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推行十多年来,在实践上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在理论上也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这些文献研究的焦点问题,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等进行整理和总结,并分析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后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论上,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批评。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人口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目前这一政策面临转折时,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分析,能使我们全面地总结这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文在大量查阅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认为,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农民养老难以落实。 更多的研究从微观经济个体的养老需求与供给出发进行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储蓄和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都难以担负起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呢?一些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约束性进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国资金有限,而城市又处于经济改革的中心,在资金的竞争性使用中具有优势;而且福利国家的困境对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国家不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太多,因此现阶段我国尚无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区的社区保障作为替代。杨翠迎、张晖等人分析了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从世界经验来看,马利敏认为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大比例的农村人口决定了现在不宜把农业家庭人口纳入账户养老保险体系。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这些问题中,有的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前者主要包括: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态度也时常发生动摇,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结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人才,有关部门一般都采取存入银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现已出现参保的人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账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盖尔约翰逊指出,由于中国1993—1997年的投资收益率为负,对于从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数量保金的个人来说,他们积累的基金实际价值低于他们支付出的保费(D.盖尔约翰逊1999)。 4)保障水平过低。《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王国军20__),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与完善。1998年以前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全是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一地的民政部门又直接受制于当地的政府。因此当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有什么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时,有时就会要求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往往难以拒绝。因此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给今后的发放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2)机构管理费用入不敷出。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来支取。但是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连给职工发工资也不够,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管理费都已明确规定不从保险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__),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仍然要靠这一渠道来解决工作经费。 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基本方案》规定:“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但在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同一个行政村的干部和群众却不平等享受集体补助。参加投保的绝大多数村和乡镇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少数村都补的,也是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群众一般一年仅补助3-5元,而干部补助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彭希哲等1996)。这样大的差距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农村社会不公平,强化了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抵触情绪。 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吴云高1998)。在苏南地区,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得较早,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养老保险形式: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办理的,有社会保障局办理的,等等。它们各自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导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资金更加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在其他地区,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也产生竞争,虽然竞争本身可以给投保农民带来实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商业保险往往受到排挤,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尽管存在着以上这些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失为一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解决农村老年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全盘否定其积极作用。但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这一制度持否定态度。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平衡”(田凯20__);有人认为,“当前试点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一个能够担负起农村跨世纪社会养老责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来取而代之”(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认为,这项举措“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王国军20__)。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区域研究 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养老仍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范围还十分有限。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有相当部分的文献研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文献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王海江对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发现农民所在省份对其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显著的解释性(王海江,1998)。薛兴利等的调查也表明集体经济越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领导越强的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情况越好(薛兴利等1998)。从全国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是东部沿海地区显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区,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达到较高的覆盖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推行这一政策十分困难。 但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其对老年农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反,他们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 1.苏南模式。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性保险为补充”(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社区保障是社区范围内统筹的制度,社区成员一般都享有类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业的那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它在资金上主要依赖于社区公共资金的投入,而社区公共资金又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盈利。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因此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里也有较高的覆盖面,但在资金筹集上,苏南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一是集体补助所占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个等级,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区的实际操作中,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3档:240元、180元和120元。企业缴费则按企业不同性质区分不同的缴费标准。农村“三资”企业,按上月农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5.5%缴费;农村私营企业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25.5%缴费;农村个体 工商户,户主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10%,为本人和农民帮工缴费。 2.山东模式。整个山东省的农村养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为主,但它是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几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全国投保绝对人数最多的省区。在资金筹集方面,该地区基本是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来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的比例很小,只占已交纳保险基金的约15%。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补助给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等“特殊职业”的人口。山东省农民的投保标准普遍很低,一般都是2—4元/月的水平(彭希哲等1996),因此未来的养老保障能力也很低。 3.广东模式。确切地说,这也是一种社区保障模式。它通过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中的年龄股和集体股来实现对农村老年人口的经济保障”“。所谓年龄股就是个人所拥有的股份数额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因此老人总能拥有较多的股份。集体股是属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所有者所有,集体股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作为公益金,老年福利支出是公益金十分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在执行中出现的上述问题,许多文献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均提出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2.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 3.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我国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许多文献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效果比较好。 另外,王国军主张完全放弃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另起炉灶,建立“从城乡‘二元’保障到基本保障、补充保障和附加保障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基本保障中,农业劳动者通过税收的方式,向全国统一社会养老保障机构交纳社会养老保障税,社会养老保障税率应按各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物价指数和人口预期寿命而分别制定;在补充保险中,如果农民受雇于人,超过一段时间后,雇主和雇工必须按雇工工资的法定比率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交纳社会补充保障费;在附加保障中,农民可以参加商业保险或个人储蓄的方式获得保障(刘书鹤等1998)。 五、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进行了10多年,也积累了相当多的研究文献,但由于为农民这类非雇佣的独立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障本身就是一个难题,而且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还不够发达,农村的社会生产力总体而言还比较落后,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因此到目前为止,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其中比较关键的是以下几个: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 许多研究者都提出应当在农村养老基金筹集时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这个“力度”应当有多大比较合适,即既能充分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政府又能承担得起?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定量分析,甚至连定量分析的框架也没有,这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学的指导,难以落实。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 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应当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门独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也是一家说了算。权利缺乏监督是基金安全难以保障的关键,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机构设置应当进行改革。但怎样改,怎样体现权利的监督与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献中研究得较少的问题。 3.城乡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我国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两者不存在可换算的基础,根本无法衔接。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有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向城市,两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因此,王国军提出了“‘三维’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有益的尝试,但其中有一些关键问题仍无法解决。比如在基本保障中,国家是否给予补贴?如果给,给多少比较合适?如果,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不给,较富裕的农民是否会感觉“吃亏”而不愿参加?因此关于这个方案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 养老保险论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运营及对策 摘 要:国外养老金运营的经验、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以及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基金的成功运营表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是一个可行的选择。根据国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模式的利弊分析,认为我国应采用全部信托型投资方式。但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运营还面临着若干问题,如法律缺位,转制成本需要化解,统筹层次太低等,因此我国应及时颁布《社会保险法》,抓紧起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及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多方筹集转制成本资金;提高统筹层次,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筹。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证券市场 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发〔2005〕3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国家制订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该规定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各地要做实个人账户,为我国人口老龄化进行资金积累。在东北三省做实个人账户的基础上,2006年1月19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对外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天津、上海、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新疆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列为2006年进行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地区。 随着个人账户的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将会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仅以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辽宁省为例,到2005年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即高达201亿元。世界银行曾经预测,到2030年我国的养老金市场规模将达到1.8万亿美元,当然这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内。即便如此,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规模到2030年也将不少于10万亿元人民币[1]。如此大规模的个人账户基金,由于要经过长达几十年的时间跨度才能支付给投保人,因此,考虑到职工工资增长率、通货膨胀因素、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形势,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运营已经成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后面临的巨大挑战。 我国目前对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金的投资采取严厉的限制措施。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发〔1997〕26号文件)明确规定: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这样严格的强制性措施,实际上限制了包括个人账户在内的基本养老金的入市投资,政策的天平偏向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忽视了其收益性。因为养老金是退休职工的“养命钱”,所以政府这样做无可厚非。但实际的运行效果并不令人满意。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养老保险基金的名义收益率,除去通货膨胀率,在有些年度实际收益率甚至为负。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的保值尚且不能做到,增值就不可奢望了。 从2006年上半年查处的5起挪用社保基金案和下半年上海社保案的曝光,以及近期审计署审查出的71亿违规社保基金,我们可以看到,社保基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这其中,管理不善当然是主要原因,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巨大压力,导致了社保基金的管理机构有违规投资的冲动,这也是我国社保基金投资限制过死,投资渠道狭窄、单一造成的。所以,个人账户基金一定要突破旧的严格投资限制,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有益经验,在国债和银行存款之外进入证券市场投资,寻找一条有效投资之路,以应对未来的“银发浪潮”。本文将对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的可行性、入市投资的模式以及个人账户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投资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对相应的对策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 一、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1) 发达国家社会养老基金投资的成功经验给我国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西方国家,一直盛行着“养老金计划就是资本市场”的说法,尽管这个说法比较绝对,但它却体现了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休戚相关。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养老基金公司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它的崛起有力地促进了全球资本市场的繁荣。在世界市场资本总额中,大约有20%是养老金资产。2001年全球养老金规模已达13万亿美元[2]。美国养老基金的增长主要归功于证券价格,特别是股票市场价格的上涨,从1990年到1999年,美国股票的累计收益率达166.2%。在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如智利、新加坡、阿根廷等,近年由于政府管制的放松,养老金也开始进入资本市场,并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以智利为例,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养老金改革,主张个人账户的私营化和投资证券市场,从1981年到1991年养老金年平均回报率达到了14.4%,有力地推动了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的繁荣,这已经成为智利出口的“国家名片”。大量的研究表明,养老基金入市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不矛盾,相反,甚至可以产生互动和双赢的结果。 (2) 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建设为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适当的时机。2004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一系列推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包括推动合规资金入市,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稳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大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完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如《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等等。尤其是2005年4月底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制度基础的完善,困扰市场多年的股权割裂问题得以逐步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框架开始逐步实现市场化和国际化。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近年来发展迅速,到2005年底,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达52家,证券投资基金超过220只,资产总规模维持在5 000亿份左右。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规范,股票市场应该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我国近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证券市场随着经济发展,资本总量正处于一个上升阶段,此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是颇具投资价值的。 资本中介组织发育良好,可以为个人账户基金提供各种服务。目前,我国可以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上百家,律师事务所有500家左右,评估机构和投资咨询机构发展也很迅速,这些中介机构将可以为个人账户基金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服务。 目前股市的健康快速发展,体现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建设带来的强大推动力。近来中国股市进入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迎来了“黄金十年”。东方证券预测,到2016年,A股将从现在的不到7万亿元,达到30万亿至40万亿元市值。个人账户基金完全可以从蓬勃发展的股票市场中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做到真正的保值增值。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的成功投资运营给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于2000年的全国社保基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由社保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国社保基金市值约2 554亿元,2006年前9个月全国社保基金已实现收益121.36亿元,实现了成功运营[3]。中国企业年金发展也很迅速,到200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到2.4万多家,参加职工900多万人,积累基金680亿元,资金量比2000年增长了256%。年金的投资也收到了很高的收益,以我国第一家规范运作的企业年金马钢年金为例,截至2006年11月,收益率已逼近10%,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成功运作经验[4]。 二、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模式之选择 目前,我国应该采取何种入市模式,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和证券市场双赢的目标呢?笔者研究了其他国家的养老金入市的模式,应该说每个国家在特定的历史传统和管理体制下都产生了富有特色的模式,但是总的来看,以下模式比较有代表性。 (1) “私有化”的“零售”模式。以智利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下参与养老金计划的每个职工都分别拥有各自的个人账户,每个职工可以从国家核准的基金管理公司中自由选择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其管理自己的个人账户。它引入了竞争机制,避免了许多非市场化操作,有力地提高了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2) 集中统一运作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它是通过集中管理养老基金,再进行集中投资运营的模式。即由中央公积金局或类似机构将集中起来的养老基金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优选若干家业绩好、费用低的商业机构来管理运作养老基金,个人不直接与基金公司打交道。 (3) 直接入市的模式。它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将所缴的养老保险费(税)投入到一家公共的中央基金公司,由它来集中投资运营。亦即由社保部门直接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5]。 这三种模式各有利弊,比如智利模式,虽然基金收益率较高,但是管理成本太高,对普通公民的投资理念和技术有一定的要求;新加坡模式要求基金管理机构高效廉洁,对我国的个人账户的管理机关不能不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直接入市的模式,要求社保部门有专业的投资技术,这个也不是很现实。 考虑以上因素,笔者认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应该采用全部信托型投资方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监管机构确认资格的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性投资机构,由其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由专业性投资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养老基金,既有利于保证市场的公平性,也有利于提高基金的投资效益。鉴于社会保障基金目前存在挪用现象及保值增值困境,2006年12月20日,有9个省市个人账户基金的国家财政投入部分,已经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笔者认为这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的一个突破。但它不能代表一种制度的创新,在我国目前没有个人账户投资法律保障的背景之下,只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一个权宜之计,因为如果全国的个人账户基金全部委托给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投资运营,则会失去市场竞争机制,无法体现竞争下的投资收益最大化,风险也因为过于集中而不易控制。 三、个人账户基金入市存在的若干问题 在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制度设计的过程中,有一些因素必须加以考虑,它们关系到个人账户入市的效果,甚至决定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成败。 1. 法律缺位 与其他国家在制度运行程序上不同,我国是通过政策先实施某项制度,然后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应的规定,最后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而其他国家都是先立法,然后在法律的框架内去实施某项制度。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我们看到大量效力低下的规定,大部分是部门规章、行政性法规,但是由于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导致权威性不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法律缺位,存在养老保险费用收缴难,扩大征缴面难,对违法行为的打击难等,所以养老保险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这其中,《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等都要尽快出台。同时,还要修订相关的法律,以保证与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2. 转制成本需要化解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巨额的转制成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援引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显示:“在一定假设条件下,按照目前的制度模式,2001年到2075年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但是,国发〔1997〕26号文件没有明确转制成本的有效支付途径,国发〔2005〕38号文件对此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明,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由于在此问题上的回避,导致个人账户做实的目标难以实现,更不用说入市投资了。 3. 统筹层次太低 在养老保险领域实现全国统筹是最理想的状态,但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目前还无法达此目标,而只能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向全国统筹过渡。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目标是实现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已是比较低的层次,加上很多省份实际还未实现省级统筹,这使得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单位过多,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实现对接,不利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降低,也不利于劳动力按市场规律自由流动。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手段落后,操作不规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尚未实现全面通畅的信息联网,很多社保经办机构还在通过手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缴和管理,另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操作不规范,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格式不统一,有的没有历年缴费工资基数,有的没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的没有利息等等。 5. 相关的配套制度需要出台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一项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良好的运行环境,需要其他制度的同步推进。为了个人账户基金可以安全运行,取得较高的收益,一系列的配套制度要建立起来,比如个人账户基金投资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准入与退出制度,为促进投资收益而设立的税收优惠制度等。 四、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1. 法律制度建设 由于在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中有相当多的主体参与,涉及到众多的法律关系,所以,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规范,从法律的角度保证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通性、盈利性,从而可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这也是世界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的经验总结。 (1) 及时颁布《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建立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社会保险法是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法律基础。在《社会保险法》中应该明确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待遇给付;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的独立的法律地位,以及经办机构的设立、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的办法;确定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等,为社保基金运作提供法律支持。 (2) 抓紧起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 笔者认为,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于其对安全性的要求、保值增值的需要, 以实现基金积累的目标, 都要进行有效的投资运营。 因此在投资运营方面, 我国应该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法》, 这部法律将吸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年金管理办法》的内容。 在此法律中, 应该就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 专业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选择和监督, 进入和退出制度, 最低收益制度, 风险担保制度等方面作出统一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投资工具、多元化投资的比例等具体的投资技术方面的问题, 可以借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3) 及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规定了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但是72条、74条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规定十分笼统,应该在修订中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作出规定,明确其法律地位和基本原则。同时,我国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分则中加上关于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责任,以使各相应监管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违者承担刑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借鉴我国香港强积金法规,对作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信托人的基金管理公司,在违反规定时应适用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例如,在香港,信托人可能因为失职而遭受罚款和监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失职也有相应的刑事追究的规定,而在我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章罚则第49—56条中只有严重失职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退出机制,没有刑事处罚的规定。鉴于养老保险所强调至高无上的安全性,应该在《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中对基金管理人在退出机制之外,增加适用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2. 多方筹集转制成本资金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开拓社会保障新的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划清中央和地方、政府与企业及个人的责任。根据上面提到的两个文件规定的方法,笔者认为,大体来说,转制成本筹集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 (1) 从国有资产中划拨一块来偿还一部分。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减持国有股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再次指出,要“通过多种方式包括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2004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以国资委为牵头单位,包括财政部、证监会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在内的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小组。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弥补转制成本的观点已经得到了学界和普通百姓的一致认可。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目前,我国政府为了社会保障的“两个确保”,每年都会拿出几百亿元的巨资弥补养老保险的资金缺口。2 005年,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544亿元,地方财政107亿元[6]。根据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今后的政府预算中,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养老保险的投入要明确化,加大支持力度。考虑到世界平均政府预算的20%甚至更多要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我国政府的资金投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3. 提高统筹层次,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筹 我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同省级统筹所要求的统一调度使用养老保险基金之间存在根本的矛盾,这成为我国实现省级统筹的最大障碍。笔者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内垂直管理,统一征收和使用基金,养老保险基金不再经过地方政府,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有几个省市已经在实行这种做法。这种做法增加了省级统筹的权威性,是比较理想的基金运作模式。但采用这种模式要求该省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因为采用这种模式就意味着省政府是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第一责任人,免除了市、县政府弥补养老金发放缺口的责任,全省养老金的发放缺口全部依靠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来解决。这样就要求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也会逼迫社保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收益。在此基础上,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实现全国范围的自由的人才流动。 4. 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 鉴于我国的很多社保经办机构办公方式落后,效率低下,操作不统一规范带来的弊病,社会养老保险领域的计算机行政管理系统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当今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我们有必要也有可能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信息互通互联的、透明高效的社会保险计算机行政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应该有格式统一的个人账户信息、缴费金额、基金积累等。它应该随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查询,可以为审计工作提供可靠的记录等;还可以通过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供的增值服务,向参保人提供相关的信息,以及基金运营的月报和年报。 5. 相关的配套制度的建设 (1) 社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所谓信息披露,是指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应当将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的选择,投资组合的比例、成本、效益等重大事项,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财务监督部门和参保人及受益人进行公布。当然还包括个人账户的投资管理机构要定期关于投资工具、投资比例、投资收益等信息。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将使社保基金管理者、投资者等各方获得充分的信息,增强投资的透明度,减少因不完全甚至虚假信息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完善的信息披露是建立安全有效运营机制的组成部分,也是其保障机制和检验机制。 (2) 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准入与退出制度。在我国个人账户基金资本化运作的初期,应该建立对专业投资机构、托管机构严格的准入制度,包括注册资本金、内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经营业绩等方面,相对于一般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对专业投资机构和托管机构应有更加严格的规定。当然我国也要建立适当的退出机制,一旦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出现以下情形时:注册资本金不能满足最低要求,收益率低于法定最低收益率,自有资金不足,基金管理人出现违规操作行为等,就不宜再经营个人账户基金,应依法退出。 (3) 税收优惠制度。英国《1920年财政法》第一次给养老金计划提供了重要的税收优惠,极大地刺激了其发展。而激励作用最出色的当数美国的401(K)计划[7]。根据该计划,企业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在税前列支一定的保险缴费。该计划极大地刺激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在我国企业年金的管理中,也存在若干税收优惠的条款。因此,在我国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中,要求在税法中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4) 基金最低收益担保制度。考虑到基金入市后所面临的风险,《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40条规定提取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但是没有规定最低收益担保制度。为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监管机构要规定社保基金的最低实际投资收益率标准,如果投资管理人经营的养老基金,达不到最低标准,则由国家财政提供最低的收益担保。作为养老保障制度第一支柱的养老保险项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在其投资中,规定最低收益担保制度对其安全性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快洮北区现代农业发展 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快洮北区现代农业发展 现代畜牧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实选择,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 1.注重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用产业化思路谋划畜牧业发展 规模化养殖是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推行产业化经营,是实现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提高畜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根本途径。洮北区位于吉林省西北部,吉、黑、蒙“两省一区”的交界处,为白城市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全区幅员面积2568.8平方公里,总人口50.9万,其中非农业人口28.9万,农业人口22万,全区辖10个街道、5乡6镇和镇南种羊场。洮北区是国家确定的半农半牧区,农业生产的强项在畜牧业,优势在畜牧业,发展农村经济的增长点也在畜牧业。省政府今年启动现代畜牧业4年提升计划,为畜牧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推进洮北区新农村建设,应充分利用洮北区发展畜牧业得天独厚自然优势,把建设现代畜牧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科学发展观谋划洮北区畜牧业发展,围绕提质增效,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奶牛、肉牛、肉羊三大产业,兼顾其他养殖,全力推进传统畜牧业改造升级,形成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发展格局,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建设优势突出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区域优势、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要把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作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突破口,加大养殖小区建设力度,促进分散养殖,家庭小规模经营向规模化生产的转变,以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建设为载体,推进畜牧业规模经营,逐步淘汰分散饲养、粗放经营的传统模式。在基地建设中,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规划要求,合理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遵循选址科学化、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和管理信息化的原则,创建典型示范户,引领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跨越,打造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畜牧业增长点。 2.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发展畜牧业带动作用 龙头企业建设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的关键环节,也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先决条件,要把稳步推进资源整合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辐射带动面大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加快畜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拉长畜牧业的产业链条,使畜产品在多层次、多环节中增值,提高畜牧业的比较效益,引导带动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要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在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增强龙头企业的实力。鼓励现有龙头企业改造升级,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通过直接投资、订单生产等方式,参与畜产品基地建设,推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养殖基地、农户紧密连接、互利双赢的运行机制,使广大养殖者更多地分享产业化带来的经营成果。扶持和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组织与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市场开发、信息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畜牧业的组织化程度,壮大集体力量,抵御抗风险能力,积极培育市场营销主体,支持龙头企业、畜牧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和各类营销组织采取产销直挂、连锁经营及网上交易等形式参与畜产品流通,以信息化推动畜牧业现代化。 3.实施科技兴牧战略,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 进一步完善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要突出科技兴牧,加大 畜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力度,加强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和群众需求,创新技术推广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科技培训活动,及时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传递市场信息和技术信息,提高广大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引导养殖户加大科技投入,应用先进技术,科学饲养管理,提高养殖水平和经济效益,以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生产技术的革新推动畜牧业发展,改变畜牧业生产中存在的凭经验养殖、饲养方式粗放、经济效益不佳的传统模式。大力推进良种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区、乡家畜改良网络和服务体系,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坚持“引育繁”相结合方针,推广冷配技术,满足畜牧业发展对良种的需求,提高畜禽良种覆盖率。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基层畜牧兽医站建设,充实加强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要贯彻“预防为主”和”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方针,严格执行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起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全民参与的防疫机制,搞好疫情监测预警,扎实开展计划免疫,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防严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强化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实行养殖全过程质量监管,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的使用,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安全奶”。注重环境保护,强化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实现清洁养殖,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4.政策引导,强化畜牧业发展保障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政府部门要把扶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增加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环境,动员、引导、组织广大农户大力发展畜牧业,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充分利用国家惠农兴牧政策支持广大农户发展畜禽养殖。三是依法治牧。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严格行政执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标准化与现代农业发展关系探析 摘要 总结 了 现代 农业的基本特征,探析了标准化与现代农业 发展 的关系,指出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更高水平的标准化。 关键词标准化;现代农业;基本特征;关系 劳动生产率是衡量现代农业的重要指标,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大的社会 经济 条件,现代农业有着明显的时代和区域特征。标准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特征之一,标准化在稳定农产品质量、农业产业化、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现代农业发展对标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化、精确高效农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规范市秩序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国内外农业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无论是大规模农场化经营还是设施农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标准化的支持。大规模农场化经营所必需的机械化、农艺与农机相适应的生产方式,都是标准化的成果。设施农业更是以市场为导向的高科技、高标准精确农业生产。因此,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包括农产品生产及加工、流通的标准化,带动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区域化,进而推动农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 推进农业标准化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的重要手段[1]。近年来,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导致的农产品污染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些问题的出现或多或少都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有关。同时,又缺乏相应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对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进行严密的过程监控,使得农产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食品安全保障。 推进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选择,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现代农业不仅要求农产品品种要标准化、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化,农业生产管理也要标准化,还要求农业市场规范、 农村 经济信息建设也要标准化。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农业标准化的过程、农业信息化的过程和农业市场化的过程[2]。 1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 世界农业发展的 历史 ,尤其是欧美现代农业的发展已经证明农业现代化是在 工业 现代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具备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1.1较高的劳动生产率 劳动生产率是衡量现代化发展水平的最重要标志,也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农业发展的历史表明,持续提高的劳动生产率是农业产业吸引人才和资本进入的重要指标,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第一产业,农业的发展依赖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条件、不同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条件,农业现代化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因而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 1.2具有很强的区域特色 农业对环境的依赖很强,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与其所处的区域环境密切相关,因而现代农业有着很强的区域特色,这也是特色农业发展的基础。但是农业资源又是脆弱的,部分资源如淡水等又是不可再生的,因此注重对农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是现代农业发展所必需的。 1.3科技贡献率高 现代农业是在工业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现代工业装备的,其基本特征是:技术性能优良的现代农业机器体系被广泛应用,因而机器作业基本上替代了人畜力作业;同时用现代组织管理方法来经营。现代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 科学 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的产业。 1.4市场化程度高 传统农业最重要的特征是自给自足,因而现代农业只有面向市场,提高商品率,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才能建立起科学完整的产业体系。广泛采用先进适用的农业科学技术、生物技术和生产模式,改善农产品的品质、降低生产成本,以适应市场对农产品需求优质化、多样化、标准化的发展趋势。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实质上是先进科学技术在农业领域广泛应用的过程,是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的过程。 2农业标准化与现代农业的关系 2.1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1)标准体系的过程控制作用。标准化最重要的作用是过程控制作用,即准确识别过程、制订优化的程序和方法,实施标准得到最佳秩序、持续改进和提高,也就是常说的pdca循环。农业生产过程中准确地识别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建立起系统化的标准,就形成了覆盖农业生产和加工全过程的标准体系[3]。标准体系的实施将强化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使农产品的质量更加符合市场的需求。 而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相比,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生产过程不可预期性更强,也就是农业生产的结果即是最终的农产品受环境变化的影响特别大,任何一个环节的失控就会使最终的产品质量失去控制,近年来反复出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就证明了这一点。因而在农业生产中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尤其重要,只有过程受到生产者和监管方法的控制,才能确保生产的结果符合市场的预期。 (2)保障农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农产品是农业生产和加工的最终结果,是农业生产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农业产业利润实现的载体。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提高,因而市场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是持续变化的,或者说是持续提高的。农产品质量的最直接体现就是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农业生产标准体系的核心,也是农业生产的目标。农产品质量标准既能够客观地反映市场,又能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不断改进和提高,再回到生产环节,对生产过程提出更高的要求,对生产过程的标准也提出更高的要求[4]。 农业标准化还是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调节农产品进出口的重要手段。我国加入wto后,价格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受到了安全标准的挑战。我国90%的农产品出口 企业 ,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如有机农产品、农业gap生产等都是更高标准的农业生产。同时,由于我国标准“门槛”低,加之检测能力弱,客观上为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入我国市场提供了便利。在此形势下,加快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和食品安全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3)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标准化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的实践证明:农业标准化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是新世纪新阶段推进农业产业革命的战略要求。 农业标准化既源于农业科技创新,又是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载体。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可以成倍地提高推广应用的覆盖面。同时,标准的提高又会推动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新时期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的实施过程,既是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行为标准化的过程,也是规范千家万户农民生产行为和应对千变万化农产品市场的过程。可以说,没有农业的标准化,就难以实现农业的产业化。 2.2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更高水平的标准化 (1)土地制度。规模化是现代农业的基本要素之一,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是土地制度,这是由于农业对土地资源的严重依赖决定的。无论从历史还是国外发展历程看都是如此。我国农业过去逾30年所取得的成果是建立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承包制基础上的,曾经给 (2)农业产业化的市场规范机制。 现代 农业是直接面向市场的产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是必需条件。而我国农业产业市场化程度仍然较低。近几年来很多农产品出现价格的巨幅波动,造成农民收入大幅降低。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农业生产者综合素质还比较低,还不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能力;另一方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市场规范机制未完全建立起来,流通环节对农产品市场的主导作用太强,农业专业化合作社未能真正发挥联系市场的桥梁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的波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国外农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都是由专门的协会或公司来组织,相应的 法律 法规、行业协会标准等都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因此,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相适应的市场规范机制和体系显得尤为迫切。 (3)农业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最明显的标志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因此,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不断地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基础设施和现代化的物质装备条件。而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又要求不能片面地追求大规模农场化生产,集约化、高效率地使用各种现代生产投入要素,包括水、电力、农膜、肥料、农药、良种、农业机械等物质投入和农业劳动力投入,从而达到提高农业生产率的目的是人们现实的选择。标准化作业可以提高农业资源的使用效率,规范使用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控制水平,对农产品质量稳定起到保障作用。 探索不同形式的农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化生产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有效的方式。最高水平的专业化生产应该是社会化,也就是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部分产品或服务进行 工业 化改造,利用工业化的成果来提高农业产业的劳动生产率。现实情况下涌现了很多农业组织,要充分利用标准化“统一、简化、选优”的原则进行组织,获得最佳秩序,以确实提高生产率。 3结语 农业现代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离不开当地的社会经济 发展 条件。标准化是现代管理和现代大规模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现代农业生产追求的高质量农产品需要标准化;现代农业生产要求的机械化需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标准化;高投入高产出的集约化生产、精准农业都需要更高水平的农业标准化来控制生产过程,因而现代农业发展过程需要更加重视标准化的基础和保障作用。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农产品加工业有关税收问题探讨 [摘要]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和主动力,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和战略选择。但是就税收政策而言,在支持范围、力度、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国家产业政策有欠协调之处。针对这些不足,要进一步挖掘税收政策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潜力,大幅提高加工水平和增值率;集成和优化产业政策,增强政府支农税收扶持力度;优化农产品加工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效应等。 [关键词]农产品加工;现代农业;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和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点,农产品加工业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近年来,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总量最大、发展最快、对“三农”带动最大的支柱产业之一。到2007年底,全国达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7万多家,总产值4.2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1.1万亿元,约占gdp的8%,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于1: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45%,从业人员1785万人,占全部工业从业人员的28%。据测算,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的比值每增加0.1个点,就可以带动230万人就业,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93元。因此,大力支持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不仅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还可以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益,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自2004年以来,中央5个一号文件都提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主要工具和手段,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方面具有较大的作用空间。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税收支持政策”,明确提出税收支持政策的重要性以及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性。因此,从现代农业的角度出发,分析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的税收问题,研究和探讨如何实现税收政策的优化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进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一、农产品加工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和战略选择 现代农业突破了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紧密结合,使农业的内涵不断拓宽,链条更加完整,整体素质和比较效益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实质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按照21世纪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目标,到2030年前后我国初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时,农业内部传统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将由现在的近70%下降到30%以下,而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等非农产业的比重将由现在的30%上升到70%以上,农业的主导产业及其相关的产业综合体系都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和转换,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飞跃和革命。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证明,农产品加工业是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关键环节,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和枢纽。 我国当前正处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历史轨迹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恩格尔系数降到40%左右的时候,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开始由直接消费向间接加工食品消费转变;当人均gdp超过2 000美元,消费将进入快速增长期。2007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2456美元,农村恩格尔系数为43.1%,城镇恩格尔系数为36.3%,正处在这样一个新的阶段。食品消费需求呈现多样化、方便化、营养化、安全化等新特点,作为食品工业基础的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农产品加工业应向着有利于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引领农业向着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效益化的方向发展。应有利于实现分散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拓展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农产品加工业面临的税收问题 近年来,由于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国内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致使我国现代农业的进一步发展面临许多挑战。农产品加工业作为连接农业与工业的桥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纽带,是政府支持的重要产业领域,但是就税收政策而言,在支持范围、力度、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的地方。其主要表现在: (一)农产品加工总量水平和增值率低,税收政策潜力有待挖掘 1 税收政策不统一,优惠面过窄,制约着农产品加工总量水平的提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产品加工业又是食品工业的基础。目前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的总产值已经超过农业总产值的2~3倍,而我国的农产品加工产值仅占农业总产值的43%,发达国家农业初级产品与加工产品的产值比为1:3.4,而我国为1:1。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潜力巨大。 税收政策不统一,优惠面过窄,成为制约加工水平的因素之一。一是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省级及以下认定的龙头企业没有此项优惠政策。而且国家对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所依据的规模和效益需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确定,要求较高,大多数企业无法达到认定标准,结果是只有大型涉农企业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这无疑会制约占农产品加工企业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二是从事农林水产品加工的重点民营企业不能享受同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同等的税收待遇,造成了税收优惠资格的差别,影响了中小企业生产加工的积极性,不利于发挥税收政策的刺激效应。三是国家确定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过于狭窄,免征增值税的效果不明显。四是对农业投入物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没有优惠税率或还不够优惠,保护支持力度不够,制约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 2 关于农产品深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低下。在我国,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以鲜销为主,其中2次以上深加工还不足20%。且贮藏水平较低,损耗一般在20%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5~6倍。而随着加工的深入,农产品的附加值将越来越高。据专家测算,农产品深加工在产值为3亿元的水平上,其中加工附加值可以达到1.2亿元。价值1元的初级农产品,经加工处理后,在美国可增值3.72元,日本为2.20元,而我国仅为0.38元。若根据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加工深度为70%的平均数据,如果以20%为一个增值基数计算,理想的增值为原产值的2倍,是现行增值的5.26倍。2004年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行动方案》计划通过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纵深方向发展,力争每年为农民增收人均贡献20元,每年吸纳农民就业100万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现行税收政策存在与国家行动方案不协调的地方:其一,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没有优惠政策,影响深加工的发展。《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1日起,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对精深加工项目没有相应的规定。其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没有激励从农产品的初加工向深加工转变的机制,割裂了农业产业链条的连续性,也相应提高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负。其三,规定只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不予以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而且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企业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80%的加工设备仍处于发达国家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这也使得农产品加工增值空间大为减小。其四,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重。表现为农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企业,如竹木产品加工业、畜产品加工业、食品加工业等,其作为原料购进的大部分农产品按13%税率计提进项税金,销售时却按17%计提销项税金,税率差达4%。在这种税制下,即使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增值也要交纳增值税。而只要企业加工增值,其增值税负就要高于其他工业品的17%的一般水平,且加工增值率越小,增值税税负就越大。税费负担重,制约了农产品深加工的产业化发展。 (二)农产品加工体系链条不紧,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未成体系 1 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的相关税收优惠措施不具体。农产品加工业是从基地建设、原材料生产、加工、营销的一体化过程,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税收。从国内外的实践经验看,政府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基地建设,一是可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二是可以为加工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原料,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三鹿奶粉事件中更可以看出高标准的农产品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虽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等税种都规定有对农民和农业生产实行减免税的政策,但都还不够具体;流转税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优惠政策制定也不够细致,没有具体的优惠措施予以配套,优惠对象的覆盖面比较窄,缺乏对农业专业化生产、区域化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扩大农业生产基地、提升农业生产规模。 2 “以税惠农”政策成效有限,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自2006年1月1日起,所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及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废除,并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降低了农产品经销和加工的增值税税率,减免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各服务实体的所得税,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农民仍需承担购买生产资料的税收,特别是农民得不到出口退税的好处,影响其作为最基础的生产环节的积极性。因此,仅从农业生产方面减轻农民税收负担,靠农业增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效果已十分有限,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之比从1991年的2.4扩大到2007年的3.3,收入差距继续呈扩大趋势。 而制约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和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除这些直接税费因素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的教育层次低,文化素质不高。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文化程度分别为文盲、小学、初中、高中的农户,其人均收入比前者依次分别高出32.9%、30.3%、12.7%。而据世界银行专家研究,劳动力受教育的平均时间增加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就会增加9%。因此,通过提高农户的教育层次有利于提高其收入水平,税收政策可以寻求宏观调控作用的空间。 3 现行涉农增值税制对农产品经营支持效果欠佳。虽然对农产品经营企业收购农产品减免了该环节的增值税,并可按规定税率实行进项抵扣,但该减免政策执行起来比较繁琐,税务部门很难核查其真假,不利于农产品市场流通;增值税发票难以获取,影响进项税额的抵扣,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税负。 4 现行所得税制对农产品加工业投资的激励作用有待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特殊属性和地位决定其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一般不高,资金来源窄,数量有限,而税收政策的助推作用没有发挥好也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是对个人来源于农业企业的投资分红收益,按现行政策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收益低、风险大的农业企业投资者而言,宁愿改变资金投向。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收入、社会捐赠等是否给予免税没有明确规定;对社会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列支时遇到严格的政策限制。三是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税收优惠手段主要是税收豁免和优惠税率。单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但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投资增长和技术进步。 5 农业科技税收政策不协调,农产品加工产业后劲不足。农产品附加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生产、加工、包装以及销售全过程的科技含量。在农产品的精深加工过程中,需要积聚更多的技术含量和以农产品贸易标准为主的知识含量,使精深加工后的农产品能持续在市场销售中获取理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我国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为49%,真正能够形成产业化规模的还不到20%,而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贡献率为70%~80%,美国更高达80%~90%。一方面,国家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少,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只有0.2%~0.5%,而发达国家为2%~4%,发展中国家平均约为1%;农业科技推广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不足0.2%,而发达国家为0.6%,发展中国家平均为0.4%。另一方面,农业科技供给中,专业技术人员投入不足,发达国家技术推广人员占农业人口之比为1:100,而我国为1:1200,平均1万亩耕地不足1名专业技术人员。从财政科技支农的角度看,农产品加工业基本不存在特殊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企业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就业服务的中介组织、教育培训机构等也缺少税收激励。 (三)农产品加工业制度环境有待优化,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不强 1 环境税收制度不健全,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最终产品必须是安全、优质的消费品,相应为其配套的大面积基地必须实现标准化生产,大大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污染水源的产生;同时在收购、储藏、加工过程中,也要避免农产品损耗污染。而随着加工水平的不断提高,不仅可减轻25%~30%的农产品损耗产生的污染,而且还会由于其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但是,我国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大多作为废弃物扔掉。现行税法规定,综合利用农林水产废弃物生产的产品,经有关部门认可,可享受减半征收、免税或先征后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暂时没有专门针对农业生态的税收优惠措施,以引导农业生产和投资的良性循环。 2 税收管理和服务意识不够强,优惠政策有待于进一步落实。调研中发现,一些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和服务的意识不强,政策宣传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并没有兑现或没有全部兑现国家出台的有关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个别地方还存在不管企业有无利润,强行给企业分配定额税收任务的现象。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加重了企业税负。 三、优化税收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运用税收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充分释放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在发达国家,与产值相对应,对产后加工环节的投入比例要大于对农业的投入,而我国财政支农侧重于生产环节。因此,要强化政府对农业产后环节的扶持力度,建立保护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在出台鼓励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销售网络和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给予一定期限的特殊优惠的同时,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快速、高效、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挖掘税收政策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潜力,大幅提高加工水平和增值率 1 实行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尽可能降低农业产业化企业税收优惠的准入门槛,取消规模、效益等认定规则的限制,中小型企业只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就给予相应的税收支持,增强其发展后劲。二是对从事农林水产品加工的民营加工企业,应当享受《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国民待遇。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从事农林水产品加工的重点民营企业,享受与《关于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同等的税收待遇。三是对于精深加工项目享受与初级农产品同等的待遇。 2 扩大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对一些没有纳入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初加工项目或不合理的项目重新进行界定。技术含量较少的各类加工农产品应认定为初级农产品,由国税部门出具免税单免税。 3 减轻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参照实行抵扣率和征收率相同的抵扣办法,按17%或13%进行抵扣。对深加工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建议3年内免征增值税,3年后除执行农产品加工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外,在目前两种税率中,统一使用初加工农产品的税率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4 提高农产品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现行13%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到17%,达到工业品出口退税的平均水平。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内没有的高新技术和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集成和优化产业政策,增强政府支农税收的扶持力度 1 大力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在现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如减免基地建设的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鼓励优质专用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发展一批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对所有企业和个人转让农业土地使用权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以鼓励农业用地的合理流动和集中。加快制定增值税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种子种苗培植基地、蔬菜生产基地、特色农产品培育基地、牲畜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等,在产品深加工以及经营和销售上,给予相应的优惠,强化集约化效应,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2 逐步统一城乡税制,使农民从农产品加工业中真正受益。首先,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消除税收方面的城乡差别。其次,制定和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减少个人对教育的现金投入,在增加受教育机会的同时,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其他农业生产加工。再次,可比照下岗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最后,由于新一轮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近期返乡的失业农民增多,可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方面鼓励他们以个体或农民合作社的形式回农村投资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取得多方面的效果。 3 完善涉农产品经营的增值税政策,促进农产品流通。对现行农产品收购税收政策进行改革,取消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收购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规定,以利于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促进农业生产者调整种植结构,增加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对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实行超税负返还或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加强对农产品收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杜绝虚假的农产品收购行为。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税收进销项税额“倒挂”,防止一批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长期无税的现象。 4 优化所得税政策,提高个人和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一是对个人来源于农业企业的投资分红收益减免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农民合作组织或行业协会的经营性收入、会费收入、服务收入和接受捐赠的收入等实行免税支持政策。三是鼓励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实现以税收豁免、优惠税率等直接优惠为主向以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税收扣除、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为主的转变,鼓励和促进企业引进外资、民营资本和工商资本,多渠道筹集资金,从而提高税式支出效果。 5 完善农业科技税收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税收对农业科技进步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制定有利于农业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建立科技创新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增加科研技术运用与推广的投资,提高农产品加工的深度和品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考虑与农产品加工质量体系的建立配套实施,在保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将税收优惠的重点转移到科技孵化器培育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方面,建立起符合国际规范和要求的税收优惠体系,以促进农业的科技创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其次,加大对农业科技人员的税收优惠力度,如对农业科技人才的科技收入减免所得税。再次,对社会各界向农村教育培训机构和农业科研机构的捐赠不设最高捐赠限额,可据实在税前列支等。最后,对专门服务于农村的教育、科技、文化等服务产业予以适当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效应 1 扩大税收调控空间,促进生态农业发展。首先,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生态农业和生态示范区的建设,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把生态农业建设和保护自然资源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其次,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对于副产品研发成果转让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购买副产品加工设备用于生产允许其加速折旧,若为国内不能生产的进口农业设施和设备,则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对生产有利于环境的绿色环保产品的,给予企业所得税减税甚至免税的规定,促使农业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调整。最后,对农产品创新项目、科研产品要在税收上给予支持和优惠,促进其培养附加值高的新农业产品。大力支持和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其出口,增强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增强“外向型农业”的经济实力。 2 规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式支出效率。首先,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税务服务和管理,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经营创造条件。其次,各级政府要从扶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纠正个别地方不管企业经营状况强迫企业定额交税的行为,切实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负担。 总之,税收政策作为国家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使税收调控效应更加明显,应与国家整个财政支农政策紧密结合,在加大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对农产品深加工扶持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税收支持的绩效。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盐城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摘要]随着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江苏省海岸线最长、滩涂面积最大、农业份额第一的盐城市,在现代农业方面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近几年来,盐城市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章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对策;盐城 2009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海岸线占江苏56%,沿海滩涂面积占江苏67%,农业份额全省第一的盐城市,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在《江苏沿海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全力推进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沿海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建成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农业观光休闲基地。盐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生产基础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农业潜力巨大。 一、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的现状 近几年来,盐城市提出了“打造全省高效农业第一市”的战略目标,着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1、加强载体建设,为现代农业构建发展平台。一是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已达168个,面积规模已达59万亩,辐射带动面积超过300万亩,累计投资总额达15.52亿元。二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了13个县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面积5.32万亩,已完成道路、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2.2亿元。50个重点镇中有42个已在工业集中区中规划设立了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三是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农产品批发市场65个,累计投资总额26.2亿元。全市已经基本形成了“市有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有综合批发市场、乡有特色批发市场、村有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有农产品经纪人”的五级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这三大载体的建设有力地带动了盐城市高效农业的发展。2009年全市新增高效农业72.2万亩,比年初增20%,总规模已达431万亩;新增设施农业22.6万亩,比年初增27.6%,总规模已达104.5万亩;高效农业占农业的比重已达35.2%,设施农业占高效农业的比重达23.7%。 2、着力制度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一是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盐城阜宁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为现代高效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所谓土地“预流转”,就是由村组与土地承包农户预先签订流转意向协议,并向农户预付一定数额的订金。在未正式流转前,土地仍有原承包户经营,当有现代农业项目进入时再与农户签订正式流转合同,流入方按合同每年向农民支付租金,以此增加农村土地储备。既尊重农民意愿,又确保农民在流转中受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流转的积极性。2009年阜宁新增流转土地20.3万亩,全县已累计流转农村土地37.84万亩,占总承包地面积的41%。二是成立了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需要较高投入,很多农民就因为“囊中羞涩”,贷款难而萌生资金互助合作的动因。目前全市已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114个,共有10.27万社员入社,吸纳社员股金及互助金11.12亿元,投放互助金9.33亿元。三是创立了“党支部+合作社”的新型组织化模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东台市富安镇在1998年7月组建了全国第一家蚕农合作社;2000年7月,成立了合作社党委。在栽种、收烘、缫丝等环节,每个关键岗位都是党员带头,为大伙树立榜样。他们的产业链延伸到哪里,就把党支部建到哪里。该合作社已经带动了近30万农民致富。目前,盐城全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845个,居全省首位,其中80%以上的规模合作社建立了党支部。 3、强化科技兴农,形成现代农业的差别化竞争优势。一是引进新品种。甜叶菊是天然的甜味剂植物,其干叶加工成糖甜度比白糖高300倍,而热量只有白糖的三百分之一。东台市特有的沿海富钾沙土壤和海边气候,使种植甜叶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被认定为最适宜生长甜叶菊的全球少数几个地区之一。在产业化带动下,东台市2009年的甜叶菊种植面积已发展到12万亩,正向“世界健康糖源之都”冲刺。近年来,盐城市每年引进的新品种有5~10个。二是引用新技术。好品种需要新技术作支撑,旧品种也能因为新技术而焕发新的生命力。抢占农业新技术领域制高点,全方位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已经成为盐城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涵。在阜宁县三灶镇头灶村境内的航天育种基地,有被称为“植物伟哥”的黄秋葵,有孕妇和糖尿病病人食用大有益处的“菜用肉西瓜”,还有可长到如高尔夫球一般大小的草莓及入口即化、口感特甜的太空西瓜。据了解,目前至少有30位以上的博士级人才分布在盐城各地从事现代农业的种植和加工,为提升盐城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注入新的活力。三是推广高效立体种养新模式。大丰市推广的30多种稻田、棉田种养高效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0.3%。东台、阜宁、盐都、射阳、建湖等县市区采用多种复合经营模式,有的实现一年五种五收甚至六种六收,亩收入万元以上。 二、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盐城现代农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突出表现为龙头企业数量少、个头小、带动力弱。盐城在江苏乃至全国来说都算是农业大市,无论是农业生产规模还是农副产品产量在全省都遥遥领先,但在农副产品加工上却有些滞后,还没有培育出像徐州维维那样销售几十个亿、上百亿的大型龙头加工企业。盐城市龙头加工企业的规模和数量与农业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称,农产品绝大部分以原料或初级加工品形式出售,附加值很低,这也是盐城市农业生产规模全省前列,而农民收入却处在全省中下游的重要原因。 2、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近年来盐城市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覆盖面小,组织化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和规模都不大,联系农户有限,服务半径小,带动能力弱。二是运作程序不规范,缺乏发展的后劲。目前大多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操作还不够规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尚未完善。三是重中间环节、轻产前产后,类型单一。大多是生产型或中介性质,而作为产前服务尤其是产后加工环节的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极少,对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作用极为有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不能将分散的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农民将无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也很难确立。 3、土地流转工作面临困难。有些农民不愿意将土地转让给别人,哪怕雇人种也不转让。原因在于:一是目前农业税已经全部减免,农民种田不但没有税收,而且还有补贴。二是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他们轻易不会放弃。三是传统的种植习惯,使农民对土地产生了依赖,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他们有安全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难度。虽然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方法,但若要大面积推广,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4、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方面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需要技术和服务,另一方面是传统的农业服务体系严重弱化,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导致技术推广难,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浪费严重。 三、加快发展盐城市现代农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大力培植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有些地方的现代农业发展快,关键是有龙头企业作支撑。因此,盐城要把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进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1、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基地,一头连着市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推动力量。对成长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要积极通过战略培育、资本运作、品牌战略等各种途径,使企业做大做强。要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资金、信贷、用地、用电、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的负担。要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使土地成为企业的绿色车间,使农民成为企业的产业工人。 2、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功能。要加快推进企业与基地的一体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关系,真正把基地作为龙头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一体化经营步伐;基地建设也要围绕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二)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特色是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盐城的农业资源、产业、发展路径等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必须发挥优势,塑造特色,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 1、着力打造区域特色。沿海县(市)要依托丰富的沿海资源,大力发展海水灌溉农业、耐盐农业和海产品养殖,加快建设沿海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大市区及周边地区要重点在都市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发展上求突破,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上带好头;镇村要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目标,强化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特色强镇、强村。 2、大力培育产业特色。目前响水的百合鲜切花、滨海的生猪、阜宁的苗木花卉、射阳的麦牙、建湖的葡萄、亭湖的食用菌、盐都的草莓、大丰的海水蔬菜、东台的设施蔬菜等产业特色鲜明,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的优势,把这些特色产业培大、强,同时要把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好。 3、积极创建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要走品牌化经营的路子,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把这些优势特色产品做出规模,把品质创优、品牌叫响。围绕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名牌产品,精心组织农业招商活动,积极推进射阳、盐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平台,加大产业招商力度,争取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投资盐城农业,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步伐。 (三)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1、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准确、传递畅通是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尽快建立规范、高效、诚信的农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供求、价格、气象等农业信息服务,避免农民盲目生产经营。在加强农业部门自身信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建立农村信息员队伍,发挥农业信息“二传手”的作用。农业信息服务是一项社会公益性职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 2、健全农业市场服务体系。农产品销售难,关键是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首先要构建畅顺高效、便捷安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五级市场流通网络。市一级要重点培育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一级要抓好综合批发市场建设,乡镇一级要加快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市场,村一级要建立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一级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要鼓励农村能人到大中城市设立专门的批发市场、销售专柜、建立直销点等,拓展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 3、健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要构建新型的农技服务体系。公益性农技体系负责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抗灾减灾、面上农技培训等服务;经营性农技体系重点开展种苗与农资供应、配套技术指导、加工、运销、信息等各类技物结合型服务。要积极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设施的引进、消化和吸收,提升农业科技的贡献份额。 (四)要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层次和水平 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抓手。因此,政府应该对它们进行扶持、指导和引导,不断提升它们的层次和水平。 1、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扩大覆盖面。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政府要在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用电用地等方面进行扶持,为其提供登记辅导、产业发展、市场营销、运行管理方面的指导,进一步增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扩大覆盖面。 2、健全产权联结、资产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一是健全产权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参加合作,逐步形成以产权要素联结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让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分享合作利益。二是健全资产运营管理机制。依法独立建账,并为每个成员单独设立账户。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严格的会计管理,切实加强财务审计,定期将财务状况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章程的约定,建立合作组织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返还的制度,对成员实行多形式、多环节的让利、分红和返利,保障每个成员享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3、增强服务功能。要着力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各类服务经营实体,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功能。要顺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生产示范基地,从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功能。 (五)要积极推动土地的合理流转 要实现现代农业所需的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虽然盐城近几年在土地流转方面进展较快,率先实行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但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所以,应该大力推动土地的流转。 1、加大宣传。土地只有搞规模经营才能产生规模效益,这是经济规律,但农民自身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加之耕者有其田的传统观念和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使得土地流转很难实现。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参股或出让形式,走土地规模化经营之路,创造土地流转的氛围。 2、财政扶持。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来源,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强,失去土地就意味着生活没有了保障,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农民轻易不会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让。要使土地流转顺利进行,必须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出让土地的农民可采取补助养老保险金办法,以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对牵头流转的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按流转集中的土地面积对其农田基础设施投入进行适当补助,以鼓励他们承租农民土地,带动农民增收。 3、典型引导。盐城市在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涌现出许多典型,他们为土地的合理流转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例如,盐都区步湖路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花卉生产,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租赁等方式将土地从农民手中流转出来,达到一定规模后,对农田基础设施加以完善配套,再将土地倒包给农民经营或“反聘”这些农民当工人。对农民来讲,除了每年可获得固定的土地租金收入外,还能获得工资报酬,所得的收入远大于自己耕种的收入;对龙头企业来说,既有了自己稳定的原料基地。又可获得规模经营带来的规模效益。这是当前比较理想的土地流转方式,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构建黑龙江省公共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摘 要] 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公共财政的支持,公共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必须构建起长效机制。从黑龙江省现实出发,构建公共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增强农业信贷资金的保障机制,加大农业激励引导机制,实行培训保障机制,建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新型公共财政的监督机制。 [关键词] 现代农业;发展;公共财政;长效机制 一、构建公共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的必要性 黑龙江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全省耕地1151.6万公顷,人均耕地10亩,位于全国之首,黑龙江省的主要粮食作物为杂粮,以玉米、水稻、高粱较多其中小麦、大豆都位居全国首列,经济作物以甜菜、亚麻、向日葵为主,产量常居全国第一位。因此,农业的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不仅为工业提供原材料,而且为工业的发展积累大量资金,工业的现代化发展依赖于农业的支持,同时农业也是重要的物质资料,保障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农业也是一个具有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弱质产业,相对于其他产业部门来说吸引资金的能力比较弱,要想更好更快的发展现代农业就必须依靠公共财政的有效支持。黑龙江省对现代农业的投入虽然呈上升趋势,但是依然存在资金短缺,结构不合理,机械化水平不高,科研设施不足等问题。因此,为了提升我省的现代化农业的发展,用现代化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的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的经营管理方式推进农业、用现代的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就必须加大对现代化农业的财政投入与支持。 二、构建公共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为我们发展现代农业提出了新的目标。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是现阶段财政支农工作的重点和热点。 (二)设计原则 1.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促发展原则。通过政府投资引导,推进土地依法合理流转、专业化生产、产供销一体化机制的形成。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逐步把农民培育为投资和建设主体,促进农民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规模不断扩大。 2.利用科技带动农业建设的原则。农业的现代化需要科技的进步、依靠现代化来技术装备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和农业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3.扩展资金渠道振兴现代农业的原则。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自身的潜力,多方筹集资金,增加资金的投入,同时利用国家的财政支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及运用优惠政策吸引金融机构和其他资本对农业建设的投入。 4.强化区域重点开创特色产业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的地理位置及经济条件分配不同比例的资金投入,对于发展较好的区域加大重点扶持力度,使其带领其他区域更好更快的发展,天然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农业产品的特殊性,应增加资金投入对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使特色化产业及产品成为我省的代言人。 三、公共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设计 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公共财政的支持,为了使财政更好、更准的支持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下面对公共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进行了长效机制的设计(如图): (一)增强农业信贷资金的保障机制 由于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的发展程度还不是很高,农民不可能依靠自身的能力来抵抗农业风险,私营保险机构对农业风险不能完全承担,因此,需要公共财政提供农业信贷资金来保障农民遇到的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积极运用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现代农业建设,从而来完善我省的农业风险的保障体系。 (二)加大农业激励引导机制 首先,黑龙江省应该对支持现代化农业的龙头企业采取激励政策,运用税收优惠等政策来扶植企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其次还应该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的经济组织形式,加大对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发展以及农业产品品牌的财政投入,来提高黑龙江省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机现代化程度,提升黑龙江省农业产品的品牌效应。农业激励机制不仅能够提高农业产业化和机械化水平的发展还能提高农民的积极性,降低农产品成本有利于增强我省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最后,加强对农业科研技术的投入,对农业有科研贡献的人员实行奖励机制,加大科研人员对农业科技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实行培训保障机制 现代化农业需要有专业化农民,增加对教育的投入有助于改善农民的观念、提高农民素质、培养专业的农民,拥有专业技术的农民能够起到带头作用,能够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农产品,能够领导农民走向致富的道路,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正是达到了国家对农业补助和投入的目的。 (四)建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稳定增长机制 进一步调整全省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机制。确保每年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预算支出,财政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实行创新政府支农投资方式,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发挥政府支农投资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完善中央支农投资协调机制,捆绑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建立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投资的政府支农投资管理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 (五)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 要按照“理顺分配关系、合理划分财权事权和财力向基层倾斜”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使国家财力在各级政府之间、各个区域之间的分布更加科学合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同时要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村账乡代管”和涉农补贴信息化发放等财政改革,使国家财力最大限度地实现既定目标,惠及广大农民,减少资金运行中的跑冒滴漏,提高使用效益。 (六)建立新型公共财政的监督机制 首先,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建立新型财政监督机制,加快财政监督立法进程,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其次,监督方式要有所创新,改变单一的事后监督方式,取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评价、跟踪反馈等多种监督方法,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存的新格局。最后就是建立灵敏的财政监督信息反馈系统,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共享,透明。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谈盐城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 问题与对策 摘要:随着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江苏省海岸线最长、滩涂面积最大、农业份额第一的盐城市,在现代农业方面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近几年来,盐城市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章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对策;盐城 2009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海岸线占江苏56%,沿海滩涂面积占江苏67%,农业份额全省第一的盐城市,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在《江苏沿海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全力推进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沿海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建成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农业观光休闲基地。盐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生产基础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农业潜力巨大。 一、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的现状 近几年来,盐城市提出了“打造全省高效农业第一市”的战略目标,着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1、加强载体建设,为现代农业构建发展平台。一是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已达168个,面积规模已达59万亩,辐射带动面积超过300万亩,累计投资总额达15.52亿元。二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了13个县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面积5.32万亩,已完成道路、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2.2亿元。50个重点镇中有42个已在工业集中区中规划设立了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三是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农产品批发市场65个,累计投资总额26.2亿元。全市已经基本形成了“市有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有综合批发市场、乡有特色批发市场、村有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有农产品经纪人”的五级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这三大载体的建设有力地带动了盐城市高效农业的发展。2009年全市新增高效农业72.2万亩,比年初增20%,总规模已达431万亩;新增设施农业22.6万亩,比年初增27.6%,总规模已达104.5万亩;高效农业占农业的比重已达35.2%,设施农业占高效农业的比重达23.7%。 2、着力制度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一是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盐城阜宁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为现代高效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所谓土地“预流转”,就是由村组与土地承包农户预先签订流转意向协议,并向农户预付一定数额的订金。在未正式流转前,土地仍有原承包户经营,当有现代农业项目进入时再与农户签订正式流转合同,流入方按合同每年向农民支付租金,以此增加农村土地储备。既尊重农民意愿,又确保农民在流转中受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流转的积极性。2009年阜宁新增流转土地20.3万亩,全县已累计流转农村土地37.84万亩,占总承包地面积的41%。二是成立了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需要较高投入,很多农民就因为“囊中羞涩”,贷款难而萌生资金互助合作的动因。目前全市已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114个,共有10.27万社员入社,吸纳社员股金及互助金11.12亿元,投放互助金9.33亿元。三是创立了“党支部+合作社”的新型组织化模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东台市富安镇在1998年7月组建了全国第一家蚕农合作社;2000年7月,成立了合作社党委。在栽种、收烘、缫丝等环节,每个关键岗位都是党员带头,为大伙树立榜样。他们的产业链延伸到哪里,就把党支部建到哪里。该合作社已经带动了近30万农民致富。目前,盐城全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845个,居全省首位,其中80%以上的规模合作社建立了党支部。 3、强化科技兴农,形成现代农业的差别化竞争优势。一是引进新品种。甜叶菊是天然的甜味剂植物,其干叶加工成糖甜度比白糖高300倍,而热量只有白糖的三百分之一。东台市特有的沿海富钾沙土壤和海边气候,使种植甜叶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被认定为最适宜生长甜叶菊的全球少数几个地区之一。在产业化带动下,东台市2009年的甜叶菊种植面积已发展到12万亩,正向“世界健康糖源之都”冲刺。近年来,盐城市每年引进的新品种有5~10个。二是引用新技术。好品种需要新技术作支撑,旧品种也能因为新技术而焕发新的生命力。抢占农业新技术领域制高点,全方位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已经成为盐城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涵。在阜宁县三灶镇头灶村境内的航天育种基地,有被称为“植物伟哥”的黄秋葵,有孕妇和糖尿病病人食用大有益处的“菜用肉西瓜”,还有可长到如高尔夫球一般大小的草莓及入口即化、口感特甜的太空西瓜。据了解,目前至少有30位以上的博士级人才分布在盐城各地从事现代农业的种植和加工,为提升盐城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注入新的活力。三是推广高效立体种养新模式。大丰市推广的30多种稻田、棉田种养高效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0.3%。东台、阜宁、盐都、射阳、建湖等县市区采用多种复合经营模式,有的实现一年五种五收甚至六种六收,亩收入万元以上。 二、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盐城现代农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突出表现为龙头企业数量少、个头小、带动力弱。盐城在江苏乃至全国来说都算是农业大市,无论是农业生产规模还是农副产品产量在全省都遥遥领先,但在农副产品加工上却有些滞后,还没有培育出像徐州维维那样销售几十个亿、上百亿的大型龙头加工企业。盐城市龙头加工企业的规模和数量与农业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称,农产品绝大部分以原料或初级加工品形式出售,附加值很低,这也是盐城市农业生产规模全省前列,而农民收入却处在全省中下游的重要原因。 2、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近年来盐城市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覆盖面小,组织化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和规模都不大,联系农户有限,服务半径小,带动能力弱。二是运作程序不规范,缺乏发展的后劲。目前大多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操作还不够规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尚未完善。三是重中间环节、轻产前产后,类型单一。大多是生产型或中介性质,而作为产前服务尤其是产后加工环节的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极少,对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作用极为有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不能将分散的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农民将无法公平参与 市场竞争,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也很难确立。 3、土地流转工作面临困难。有些农民不愿意将土地转让给别人,哪怕雇人种也不转让。原因在于:一是目前农业税已经全部减免,农民种田不但没有税收,而且还有补贴。二是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他们轻易不会放弃。三是传统的种植习惯,使农民对土地产生了依赖,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他们有安全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难度。虽然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方法,但若要大面积推广,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4、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方面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需要技术和服务,另一方面是传统的农业服务体系严重弱化,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导致技术推广难,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浪费严重。 三、加快发展盐城市现代农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大力培植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有些地方的现代农业发展快,关键是有龙头企业作支撑。因此,盐城要把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进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1、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基地,一头连着市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推动力量。对成长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要积极通过战略培育、资本运作、品牌战略等各种途径,使企业做大做强。要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资金、信贷、用地、用电、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的负担。要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使土地成为企业的绿色车间,使农民成为企业的产业工人。 2、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功能。要加快推进企业与基地的一体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关系,真正把基地作为龙头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一体化经营步伐;基地建设也要围绕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二)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特色是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盐城的农业资源、产业、发展路径等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必须发挥优势,塑造特色,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 1、着力打造区域特色。沿海县(市)要依托丰富的沿海资源,大力发展海水灌溉农业、耐盐农业和海产品养殖,加快建设沿海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大市区及周边地区要重点在都市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发展上求突破,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上带好头;镇村要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目标,强化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特色强镇、强村。 2、大力培育产业特色。目前响水的百合鲜切花、滨海的生猪、阜宁的苗木花卉、射阳的麦牙、建湖的葡萄、亭湖的食用菌、盐都的草莓、大丰的海水蔬菜、东台的设施蔬菜等产业特色鲜明,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的优势,把这些特色产业培大、强,同时要把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好。 3、积极创建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要走品牌化经营的路子,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把这些优势特色产品做出规模,把品质创优、品牌叫响。围绕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名牌产品,精心组织农业招商活动,积极推进射阳、盐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平台,加大产业招商力度,争取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投资盐城农业,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步伐。 (三)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1、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准确、传递畅通是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尽快建立规范、高效、诚信的农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供求、价格、气象等农业信息服务,避免农民盲目生产经营。在加强农业部门自身信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建立农村信息员队伍,发挥农业信息“二传手”的作用。农业信息服务是一项社会公益性职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 2、健全农业市场服务体系。农产品销售难,关键是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首先要构建畅顺高效、便捷安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五级市场流通网络。市一级要重点培育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一级要抓好综合批发市场建设,乡镇一级要加快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市场,村一级要建立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一级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要鼓励农村能人到大中城市设立专门的批发市场、销售专柜、建立直销点等,拓展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 3、健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要构建新型的农技服务体系。公益性农技体系负责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抗灾减灾、面上农技培训等服务;经营性农技体系重点开展种苗与农资供应、配套技术指导、加工、运销、信息等各类技物结合型服务。要积极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设施的引进、消化和吸收,提升农业科技的贡献份额。 (四)要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层次和水平 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抓手。因此,政府应该对它们进行扶持、指导和引导,不断提升它们的层次和水平。 1、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扩大覆盖面。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政府要在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用电用地等方面进行扶持,为其提供登记辅导、产业发展、市场营销、运行管理方面的指导,进一步增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扩大覆盖面。 2、健全产权联结、资产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一是健全产权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参加合作,逐步形成以产权要素联结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让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分享合作利益。二是健全资产运营管理机制。依法独立建账,并为每个成员单独设立账户。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严格的会计管理,切实加强财务审计,定期将财务状况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章程的约定,建立合作组织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返还的制度,对成员实行多形式、多环节的让利、分红和返利,保障每个成员享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3、增强服务功能。要着力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各类服务经营实体,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功能。要顺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生产示范基地,从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功能。 (五)要积极推动土地的 合理流转 要实现现代农业所需的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虽然盐城近几年在土地流转方面进展较快,率先实行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但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所以,应该大力推动土地的流转。 1、加大宣传。土地只有搞规模经营才能产生规模效益,这是经济规律,但农民自身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加之耕者有其田的传统观念和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使得土地流转很难实现。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参股或出让形式,走土地规模化经营之路,创造土地流转的氛围。 2、财政扶持。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来源,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强,失去土地就意味着生活没有了保障,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农民轻易不会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让。要使土地流转顺利进行,必须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出让土地的农民可采取补助养老保险金办法,以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对牵头流转的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按流转集中的土地面积对其农田基础设施投入进行适当补助,以鼓励他们承租农民土地,带动农民增收。 3、典型引导。盐城市在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涌现出许多典型,他们为土地的合理流转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例如,盐都区步湖路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花卉生产,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租赁等方式将土地从农民手中流转出来,达到一定规模后,对农田基础设施加以完善配套,再将土地倒包给农民经营或“反聘”这些农民当工人。对农民来讲,除了每年可获得固定的土地租金收入外,还能获得工资报酬,所得的收入远大于自己耕种的收入;对龙头企业来说,既有了自己稳定的原料基地。又可获得规模经营带来的规模效益。这是当前比较理想的土地流转方式,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谈盐城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 问题与对策 摘要:随着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江苏省海岸线最长、滩涂面积最大、农业份额第一的盐城市,在现代农业方面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近几年来,盐城市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章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对策;盐城 2009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海岸线占江苏56%,沿海滩涂面积占江苏67%,农业份额全省第一的盐城市,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在《江苏沿海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全力推进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沿海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建成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农业观光休闲基地。盐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生产基础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农业潜力巨大。 一、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的现状 近几年来,盐城市提出了“打造全省高效农业第一市”的战略目标,着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1、加强载体建设,为现代农业构建发展平台。一是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已达168个,面积规模已达59万亩,辐射带动面积超过300万亩,累计投资总额达15.52亿元。二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了13个县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面积5.32万亩,已完成道路、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2.2亿元。50个重点镇中有42个已在工业集中区中规划设立了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三是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农产品批发市场65个,累计投资总额26.2亿元。全市已经基本形成了“市有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有综合批发市场、乡有特色批发市场、村有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有农产品经纪人”的五级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这三大载体的建设有力地带动了盐城市高效农业的发展。2009年全市新增高效农业72.2万亩,比年初增20%,总规模已达431万亩;新增设施农业22.6万亩,比年初增27.6%,总规模已达104.5万亩;高效农业占农业的比重已达35.2%,设施农业占高效农业的比重达23.7%。 2、着力制度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一是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盐城阜宁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为现代高效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所谓土地“预流转”,就是由村组与土地承包农户预先签订流转意向协议,并向农户预付一定数额的订金。在未正式流转前,土地仍有原承包户经营,当有现代农业项目进入时再与农户签订正式流转合同,流入方按合同每年向农民支付租金,以此增加农村土地储备。既尊重农民意愿,又确保农民在流转中受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流转的积极性。2009年阜宁新增流转土地20.3万亩,全县已累计流转农村土地37.84万亩,占总承包地面积的41%。二是成立了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需要较高投入,很多农民就因为“囊中羞涩”,贷款难而萌生资金互助合作的动因。目前全市已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114个,共有10.27万社员入社,吸纳社员股金及互助金11.12亿元,投放互助金9.33亿元。三是创立了“党支部+合作社”的新型组织化模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东台市富安镇在1998年7月组建了全国第一家蚕农合作社;2000年7月,成立了合作社党委。在栽种、收烘、缫丝等环节,每个关键岗位都是党员带头,为大伙树立榜样。他们的产业链延伸到哪里,就把党支部建到哪里。该合作社已经带动了近30万农民致富。目前,盐城全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845个,居全省首位,其中80%以上的规模合作社建立了党支部。 3、强化科技兴农,形成现代农业的差别化竞争优势。一是引进新品种。甜叶菊是天然的甜味剂植物,其干叶加工成糖甜度比白糖高300倍,而热量只有白糖的三百分之一。东台市特有的沿海富钾沙土壤和海边气候,使种植甜叶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被认定为最适宜生长甜叶菊的全球少数几个地区之一。在产业化带动下,东台市2009年的甜叶菊种植面积已发展到12万亩,正向“世界健康糖源之都”冲刺。近年来,盐城市每年引进的新品种有5~10个。二是引用新技术。好品种需要新技术作支撑,旧品种也能因为新技术而焕发新的生命力。抢占农业新技术领域制高点,全方位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已经成为盐城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涵。在阜宁县三灶镇头灶村境内的航天育种基地,有被称为“植物伟哥”的黄秋葵,有孕妇和糖尿病病人食用大有益处的“菜用肉西瓜”,还有可长到如高尔夫球一般大小的草莓及入口即化、口感特甜的太空西瓜。据了解,目前至少有30位以上的博士级人才分布在盐城各地从事现代农业的种植和加工,为提升盐城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注入新的活力。三是推广高效立体种养新模式。大丰市推广的30多种稻田、棉田种养高效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0.3%。东台、阜宁、盐都、射阳、建湖等县市区采用多种复合经营模式,有的实现一年五种五收甚至六种六收,亩收入万元以上。 二、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盐城现代农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突出表现为龙头企业数量少、个头小、带动力弱。盐城在江苏乃至全国来说都算是农业大市,无论是农业生产规模还是农副产品产量在全省都遥遥领先,但在农副产品加工上却有些滞后,还没有培育出像徐州维维那样销售几十个亿、上百亿的大型龙头加工企业。盐城市龙头加工企业的规模和数量与农业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称,农产品绝大部分以原料或初级加工品形式出售,附加值很低,这也是盐城市农业生产规模全省前列,而农民收入却处在全省中下游的重要原因。 2、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近年来盐城市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覆盖面小,组织化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和规模都不大,联系农户有限,服务半径小,带动能力弱。二是运作程序不规范,缺乏发展的后劲。目前大多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操作还不够规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尚未完善。三是重中间环节、轻产前产后,类型单一。大多是生产型或中介性质,而作为产前服务尤其是产后加工环节的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极少,对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作用极为有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不能将分散的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农民将无法公平参与 市场竞争,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也很难确立。 3、土地流转工作面临困难。有些农民不愿意将土地转让给别人,哪怕雇人种也不转让。原因在于:一是目前农业税已经全部减免,农民种田不但没有税收,而且还有补贴。二是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他们轻易不会放弃。三是传统的种植习惯,使农民对土地产生了依赖,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他们有安全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难度。虽然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方法,但若要大面积推广,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4、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方面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需要技术和服务,另一方面是传统的农业服务体系严重弱化,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导致技术推广难,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浪费严重。 三、加快发展盐城市现代农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大力培植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有些地方的现代农业发展快,关键是有龙头企业作支撑。因此,盐城要把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进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1、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基地,一头连着市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推动力量。对成长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要积极通过战略培育、资本运作、品牌战略等各种途径,使企业做大做强。要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资金、信贷、用地、用电、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的负担。要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使土地成为企业的绿色车间,使农民成为企业的产业工人。 2、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功能。要加快推进企业与基地的一体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关系,真正把基地作为龙头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一体化经营步伐;基地建设也要围绕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二)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特色是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盐城的农业资源、产业、发展路径等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必须发挥优势,塑造特色,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 1、着力打造区域特色。沿海县(市)要依托丰富的沿海资源,大力发展海水灌溉农业、耐盐农业和海产品养殖,加快建设沿海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大市区及周边地区要重点在都市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发展上求突破,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上带好头;镇村要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目标,强化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特色强镇、强村。 2、大力培育产业特色。目前响水的百合鲜切花、滨海的生猪、阜宁的苗木花卉、射阳的麦牙、建湖的葡萄、亭湖的食用菌、盐都的草莓、大丰的海水蔬菜、东台的设施蔬菜等产业特色鲜明,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的优势,把这些特色产业培大、强,同时要把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好。 3、积极创建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要走品牌化经营的路子,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把这些优势特色产品做出规模,把品质创优、品牌叫响。围绕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名牌产品,精心组织农业招商活动,积极推进射阳、盐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平台,加大产业招商力度,争取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投资盐城农业,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步伐。 (三)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1、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准确、传递畅通是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尽快建立规范、高效、诚信的农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供求、价格、气象等农业信息服务,避免农民盲目生产经营。在加强农业部门自身信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建立农村信息员队伍,发挥农业信息“二传手”的作用。农业信息服务是一项社会公益性职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 2、健全农业市场服务体系。农产品销售难,关键是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首先要构建畅顺高效、便捷安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五级市场流通网络。市一级要重点培育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一级要抓好综合批发市场建设,乡镇一级要加快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市场,村一级要建立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一级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要鼓励农村能人到大中城市设立专门的批发市场、销售专柜、建立直销点等,拓展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 3、健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要构建新型的农技服务体系。公益性农技体系负责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抗灾减灾、面上农技培训等服务;经营性农技体系重点开展种苗与农资供应、配套技术指导、加工、运销、信息等各类技物结合型服务。要积极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设施的引进、消化和吸收,提升农业科技的贡献份额。 (四)要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层次和水平 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抓手。因此,政府应该对它们进行扶持、指导和引导,不断提升它们的层次和水平。 1、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扩大覆盖面。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政府要在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用电用地等方面进行扶持,为其提供登记辅导、产业发展、市场营销、运行管理方面的指导,进一步增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扩大覆盖面。 2、健全产权联结、资产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一是健全产权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参加合作,逐步形成以产权要素联结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让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分享合作利益。二是健全资产运营管理机制。依法独立建账,并为每个成员单独设立账户。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严格的会计管理,切实加强财务审计,定期将财务状况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章程的约定,建立合作组织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返还的制度,对成员实行多形式、多环节的让利、分红和返利,保障每个成员享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3、增强服务功能。要着力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各类服务经营实体,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功能。要顺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生产示范基地,从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功能。 (五)要积极推动土地的 合理流转 要实现现代农业所需的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虽然盐城近几年在土地流转方面进展较快,率先实行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但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所以,应该大力推动土地的流转。 1、加大宣传。土地只有搞规模经营才能产生规模效益,这是经济规律,但农民自身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加之耕者有其田的传统观念和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使得土地流转很难实现。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参股或出让形式,走土地规模化经营之路,创造土地流转的氛围。 2、财政扶持。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来源,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强,失去土地就意味着生活没有了保障,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农民轻易不会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让。要使土地流转顺利进行,必须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出让土地的农民可采取补助养老保险金办法,以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对牵头流转的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按流转集中的土地面积对其农田基础设施投入进行适当补助,以鼓励他们承租农民土地,带动农民增收。 3、典型引导。盐城市在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涌现出许多典型,他们为土地的合理流转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例如,盐都区步湖路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花卉生产,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租赁等方式将土地从农民手中流转出来,达到一定规模后,对农田基础设施加以完善配套,再将土地倒包给农民经营或“反聘”这些农民当工人。对农民来讲,除了每年可获得固定的土地租金收入外,还能获得工资报酬,所得的收入远大于自己耕种的收入;对龙头企业来说,既有了自己稳定的原料基地。又可获得规模经营带来的规模效益。这是当前比较理想的土地流转方式,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科技组织管理创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科技组织管理是指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的决策、规划、领导、投入、实施和控制等组织管理活动,包括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从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演变过程、国际农业科技的发展趋势和增强我国农业现代化科技支撑能力的现实需求来看,加快推进农业科技组织管理创新,既十分必要,也非常重要。“十一五”以来,为有效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我国积极探索农业科技组织管理模式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开创性地构建了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对全产业链各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攻关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以技术攻关、试验示范、转化推广为重点,形成了多学科集成、上下游一体、大兵团作战的协同创新机制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农业科研组织模式。三是推进农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和成果转化,率先在中国农科院作物所、中国农业大学玉米中心等4个中央级科研单位开展了从“收益分配”扩展到“权益分配”的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将种业科研成果归属依法赋权给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鼓励科技人员持股兼职,推进科技成果公开交易。四是建立学科群为主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体系,以33个综合性实验室为龙头、224个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为骨干、269个观测试验站为延伸,建立了纵横交错、协作紧密,突破部门、单位、学科界限的农业协同创新网络。五是实施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建立了“学科集群—学科领域—研究方向”三级学科体系,形成了以提升创新能力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目标、以促进科研产出和科技贡献为导向的绩效管理机制。 一、农业科技组织管理存在的问题 宏观层面来看,农业科技管理体制还有待完善。一是缺乏超越部门利益的农业科技管理协调机构。我国农业科技管理无论是以前的“政出多门”还是现在的“高度集中”,均未从根本上实现对部门利益的超越,中央相关部门间争职能、争资源的问题始终存在,管理合力难以形成。二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农业科技事权财权划分不清。中央过多安排了应由地方安排的应用性科技任务,地方反而过多将基础性研究纳入发展重点,这导致中央和地方投入错位严重,上下一般粗现象普遍存在。三是政府与市场越位缺位并存。政府过多包揽了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等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科技工作,企业与科研机构一起竞争公益性科技资源,使得本应由公共科研机构使用的科技资源被挤占,应由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投入被挤出,导致农业科技投入低效重复。中观层面来看,行业科技需求体现不够。在科技计划需求凝练阶段,科技主管部门对行业部门意见征集没有形成固定渠道和常态化机制,有时出现个别专家和单位代替部门意见的现象,导致技术措施与产业政策措施难以有机结合;在科技计划评审立项阶段,过于重视纸面程序,未按照“S曲线”理论从婴儿期、成长期、成熟期、衰败期四个阶段决定项目投入强度,导致部分项目评审针对性、公正性、科学性不足;在科技计划实施阶段,项目实施团队过于庞大,涉及研发区域过于广泛,“联合起来拿钱、分头开展创新、拼凑起来交差”的现象仍然存在,“把政产学研用集聚到一个关键问题、把创新技术集成到一个县域、把成果转化集中到主产区”的格局尚未形成;在科技计划验收阶段,行业主管部门、产业终端用户参与度低,对是否解决实际问题、能否快速转化成果要求不明,导致科研项目“没有通不过的验收、没有不先进的技术、少有突破性的成果”,产出了许多“职称性成果”,难以进行熟化、推广和转化。微观层面来看,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不高。一是科研评价与激励机制不合理。目前的科研评价与激励过于看重竞争性科研项目的争取,以及论文、科技奖励等显性成果的获取,导致对行业发展影响长远的公益性与基础性研究等无人问津。二是薪酬分配与职称晋升制度不合理。科技人员薪酬分配制度固化,个人薪酬提升渠道不畅,与实际贡献切实挂钩的弹性薪酬机制未建立;职称晋升方面人为影响因素众多,与是否开展重大创新、解决重大科技问题联系不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益改革等政策尚未落地,兼职兼薪操作困难,科技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协调不够、意见不一,政策红利无法充分释放。三是科研投入精准程度不够。科研经费在一些领域“大水漫灌”、在一些领域又“严重干旱”,科技人员普遍对经费投入缺乏“安全感”;科研投入结构性失衡,科研经费充足、人员经费缺乏,“有钱打仗、无钱养兵”的现象普遍存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难以提升;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投入不足,科研设施基本运行费缺乏,基础支撑、试验示范难以长期稳定开展;公益性、战略性、全局性方面的科技创新弱化。四是涉农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企业技术创新环境不够好、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等,导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意愿不足,投入缺乏,对研发人才吸引力不足。五是科技资源共享不足。平台设施缺乏系统规划和统筹布局,重复建设和过度集中问题突出,运行维护费用缺乏,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重建设、轻管理、利用效率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科技组织管理创新需遵循四项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满足农业科技跨越发展和农业现代化重大科技需求作为农业科技组织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贯穿到顶层设计、资源配置、评价激励等各个方面,促进管理创新与科技创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坚持创新引领。始终把强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率的重要动力,逐步理顺各部门、各层级、各主体关系,创新完善分类评价制度,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形成创新新动能。坚持系统协同。始终把强化农业科技管理的宏观统筹和协调联动作为精准配置科技资源和推进科技创新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推动国家、区域、行业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实质运行,谋划设计一批重大科技任务,形成农业科技创新合力。坚持效能优先。始终把提高创新效率、强化支撑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能力作为农业科技组织管理创新的落脚点,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赋予科研院所更多自主配置科技资源的权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创新效能。 三、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组织管理应从五方面发力 创新科技决策机制,建立超越部门利益的农业科技会商制度。超越部门利益的藩篱,充分吸收部门、专家、企业、新型主体意见和建议,努力实现决策科学、责权一致、主体协同。一是发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等学术团体在国家农业科技宏观战略制定、重大农业科技任务凝练、重大农业科技项目设立中决策咨询作用。二是国家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和农业行业科技委员会定期磋商协调农业科技重大事项,形成国家层面农业科技会商协调机制。三是组建由行政领导、科技专家、农业企业、推广人员和新型主体等组成的行业性智库,为行业需求征集和专业机构验收提供决策参考,确保重大科技任务选题聚焦国家目标、创新过程贴近产业需求、创新成果满足生产需要。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建立行业部门全程管理农业科技项目制度。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创新需求凝练、任务组织实施、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的作用”精神,重点是抓好“两头”、带好“中间”。源头把好立项关,由行业部门牵头负责行业科技计划的需求征集、任务凝练、指南编制等,体现行业特点,精准反映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末端把好验收评价关,由行业部门牵头组织项目验收和评价,确保科研项目研究任务与生产实际需求相衔接,真正实现“题目来源于实际,成果应用于生产”。科技创新过程中,促进技术措施与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措施融为一体,保证科技项目实施服务于农业生产主战场、主产区和主导产业。创新科技投入机制,建立农业科技精准投入方式。一是支持重大战略和补齐发展短板。围绕“支撑、引领、赶超”目标,以及功能化、设施化、绿色化、高效化、标准化和数字化等农业现代化重大任务加大投入,形成一批引领性重大成果;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节本增效、质量安全、生态安全等技术短板加大投入,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提供科技支撑。二是体现行业管理部门和新型主体的需求。将科技创新与行业管理措施、政策措施有机结合,形成“三位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提高面向基层一线的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服务和满足现代农业新型主体创新、创业的需要。三是加大基础性、公益性和长期性研究投入。在全国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生态定位观测站、国家农业科技数据中心,持续开展观测监测和数据收集分析等基础性、公益性和长期性的工作。加大农业科研单位、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装备投入,打造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创新科技服务机制,建立农业科研与推广高效结合模式。一是推进农技推广机制创新。围绕满足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需求,探索农技人员通过进入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机制,让农技人员留得住、干得好。构建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组织、乡土人才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盟,实现农业实用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无缝链接。二是开展区域农业科研推广机构整合试点。借鉴国外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农业推广部门整合或联合建设农业技术推广试验站,将试验站建成上联高校、科研院所,下接新型经营主体,集技术研发、成果熟化、推广服务和人才培训为一体的公益性服务机构。鼓励涉农大学的农学院院长兼任地方农技推广机构负责人,增强农技推广机构的源头活水,拓宽大学科研选题针对性。三是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效形式。鼓励农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社联合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需求为导向,为用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和一站式配套服务,满足农户多元化服务需求,提升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水平。创新技术使用机制,实施农民自主选用技术后补助项目。借鉴日本和韩国允许农民自主选用贷款和自主申请项目创新创业经验,设立农民自主选用农业技术后补助项目,改变以往要农民培训、要农民接受技术等自上而下的做法,真正使农民由“要我用科技”变成“我要用科技”,推进农村“双创”。一是精准掌握农民科技需求。依托基层农业推广机构、产业技术体系和村镇县行政管理力量,通过逐户访谈及时准确掌握不同县村、不同产业、不同时期农民在高效生产、结构调整、规模经营、加工转化、提质增效、循环利用、休闲观光等方面的技术需求,在科学研判、准确聚焦、反复遴选的基础上,建成试点区域农民科技技术需求清单,并建立定期更新机制。二是构建农业技术供给库。针对不同区域农民技术需求清单,整合本区域内不同行业、不同学科的科技资源,构建上中下游一体的联合攻关和成果熟化机制,形成满足试点区域需要的基层农民技术供给库。三是技术自主选用清单。形成可供农民自主选用的不同类型、不同年度的技术清单,通过媒体、微信和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向社会,供具备一定经济条件和实施能力的农民创新创业时自主选用。构建农业技术供给网络咨询平台,确保每项技术都有专家与需求农户对接和跟踪服务。四是实行全程培训和指导。在技术供给专家的指导下,按照无偿服务的原则,组织农技人员对自主选用的农户上门培训服务,包教包会、全程跟踪。农技人员建立台账制度,对技术成熟度、农民使用技术的态度、实际效果效益等进行全程记录。五是对农民自主选用技术进行后补助。依据台账记录、辐射带动效果、资源环境友好程度以及行政干部和技术人员的综合评价等综合因素,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财政对自主选用并推广实施的农民按其总投入20%~50%的比例给予补助。 作者:李少华 单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现代农业发展问题及应对策略 摘要:近年来,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面临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低、生产成本高、生产规模狭小,生产效率低、政府投入少、农民素质整体低等问题。当前,应通过坚持城乡统筹,完善利益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走内涵式规模经营道路,加大政府投入、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等措施,推动我国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现代农业;发展;问题;对策 1现代农业概述 现代农业就是用现代科技、现代装备、现代经营管理、现代农民等先进生产要素武装,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农业。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现代农业的内涵和特征将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提高。其显著特征:一是以现代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机具等现代物质条件为重要保障的规模化农业。二是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为主要动力的科技化农业。三是以产加销、农工贸紧密衔接统一为特征的产业化农业。四是以多渠道、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的社会化农业。五是从单一的生产功能向生产、生态、文化传承、休闲观光等多功能转变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 2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仍面临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低、生产成本高、生产规模狭小、生产效率低、政府投入少、农民素质整体低等问题。a.现代农业发展受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的制约。中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严重不足。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经济发展和水土流失加快,耕地面积一直呈锐减趋势,耕地质量的减退以及建筑业对耕地的掠夺,极大地影响现代农业发展。此外,淡水资源总体短缺,时空分布不均,不少地方超量开采地下水,缺水将成为制约许多地区农业发展的瓶颈。农业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局面没有改变,台风、酷暑和严寒等极端气候现象发生的概率增加,区域性、季节性的干旱、洪涝灾害交替出现并有加剧的迹象。b.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低。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的深入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低的问题,已经由农业生产环节转向农业产前、产后环节。我国很多水利设施,不仅多年来没有新发展,而且不断老化失修。如在许多农业主产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欠账多,许多水库不能灌溉。每遇严重灾害,单产和总产都要下降。农业产前、产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低,还加剧了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和拓展农产品市场的风险,导致农民来自于农业的收入容易出现较大波动。c.农业生产成本升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一方面导致土地要素价格上升,另一方面也带来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农业土地、劳动力要素价格上升,农业生产高成本,对农业的影响是深刻的。一方面,高成本导致粮食和农业比较效益下降,种粮口粮化、农业副业化、农民兼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粮食和农业安全面临的考验越来越严峻。如果没有有力的政策举措和机制创新,粮食和农业生产萎缩的风险是存在的。另一方面,农业经营的高成本也将促使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农业政策调整。d.农业科技进步难以满足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依然落后于实际需要。主要表现为:一是农业自主研发能力不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落后于农业科学研究,许多农业科研成果还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农业科技人员少,组织机构不健全。全国有约1/3的乡镇、3/4的村尚未建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三是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差、待遇低、活动经费少,影响了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性。四是农民接受和运用科技成果能力较低。e.规模小,生产率低。农户分散经营方式不仅生产和交易成本高,影响劳动力及农业固定资产的充分利用,而且也制约了农业机械化、专业化和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和使用,致使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远低于发达国家。f.政府农业投入有待增加。近年来,我国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虽然在年投入量上呈现增加趋势,但是在农业、农村资金投入落实中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农业农村资金投入不足,农业发展资金短缺情况仍未改变。二是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对制约农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不够。如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低,不足以抵消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三是资金投入管理分散,资金使用效率不高。g.农民素质整体低。因为农业生产条件、收入,与外出打工的工作条件和收入无法比拟,所以当前中国农村一些有知识、技术的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经商,向非农产业转移,以致很多地区是老弱妇孺在从事农业生产。这部分农民,接受农业高新技术的能力低。农村劳动力相对低下的素质,对建设现代农业造成很大阻碍。 3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在资金、人才、技术资源等方面仍相对匮乏。当前,应通过坚持城乡统筹,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走内涵式规模经营道路,加大政府投入和保护力度、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等措施,推动我国现代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a.坚持城乡统筹,实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从我国人口大部分在农村的国情来看,既难以依靠城市工业积累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足量资金,也不能完全依靠城市二、三产业发展吸纳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从农业转移出来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因此,农村工业化必须与城市化结合进行,拆除城乡壁垒,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形成城乡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实现城乡经济社会良性互动。b.完善利益补偿机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是调整粮食风险基金比例,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中央财政增加补助地方规模和比例,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补贴力度,切实减轻主产区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二是在粮食主销区建立粮食生产补偿基金,出台相关运费补贴等政策,帮助主产区解决商品粮外销、外运的问题,缓解地方政府的压力,充分体现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的政策。三是在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合作建设粮食生产基地,通过现有政策和渠道加大对粮食主产区投入,在粮食主销区提取部分土地出让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粮食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加大对主产区的利益补偿和转移支付效果。c.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要实现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关键在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当前,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免费为农村培养科技人才,提高现有科技人员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其次,应建立以国家为主体,企业、农民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确保在农业科研和推广方面的经费投入以及科技成果及时推广应用。d.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大农业,走内涵式规模经营道路。选择国有集体农场、龙头企业、种养殖专业大户,在高效种养业、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创汇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领域发展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种养业的生产规程、农产品加工的标准化流程、质量检验检测规程,有意识地采用技术含量高、资金投入适度、产品附加值高、经济效益显著的经营项目,使农业从劳动密集型逐步转变为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相结合的有竞争力的产业。e.加大政府投入和保护力度。应切实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增加有利于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资金投入比重。①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②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力度;③加大对农业公共服务的投入;④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集中产粮区主要粮食品种良种补贴等各项生产补贴制度,根据需要适时建立其它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补贴制度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补贴制度;⑤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f.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首先要使一部分农民成为专业化的生产经营者,建立多元化的产业形态和多功能的产业体系。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发挥农民合作社的桥梁作用,在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方面逐步实现社会化。g.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建设了一套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的技术体系,注重推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促进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紧密衔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成功地解决了农业科技与农民的技术对接问题。 作者:周双双 单位:宁波大学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现代农业发展思路与对策 摘要:本文介绍了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分析了发展现代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提出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对策 1双湾镇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金川区双湾镇地处甘肃省河西走廊东端,位于河西走廊中部巴丹吉林沙漠南缘,南与永昌县接壤,东与武威相连,北靠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西与张掖地区山丹县毗邻。全镇辖13个行政村,63个村民小组,总面积1260km2,总人口2.5万人。辖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9.4℃,年均日照2878h,无霜期156d,光照充足,太阳辐射强,昼夜温差大,土壤土质松软,土层深厚肥沃,地下水资源富足,适宜多种作物生长。近年来,双湾镇坚持以城郊型农业发展为定位,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抓特色促增收、抓产业促发展、抓科技促提高、抓统筹促和谐、抓基础促后劲”的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强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2015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4298元,连续保持10%以上的增速。 1.1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多年来,双湾镇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努力优化产业结构,现代农业渐具雏形。重点培育壮大了红辣椒、玉米、瓜果、露地蔬菜等优势产业,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85%以上。建成特色优势产业基地7733.33hm2、经济林果产业基地653.33hm2、蔬菜产业基地3000hm2,瓜产业基地666.67hm2,农产品总量达到30万t。双湾西瓜、双湾食葵、金川红辣椒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其中“双湾西瓜”跻身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大力扶持发展规模养殖小区和庭院舍饲养殖,建成规模养殖场23个,发展规模养殖户107家,畜禽总量达32.7万头(匹、只),同比增长5%,以畜牧园区为龙头,养殖小区为支撑,千家万户养殖为基础的养殖体系不断完善。 1.2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情况 近年来,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双湾镇共发展双丰辣业、天乐食品、神农众和、金源牧业、天牧乳业等各类农业产业化企业34家,主要采取“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运行模式。目前,全镇已初步形成了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规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46个,创建国家、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6个,有力地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1.3土地流转情况 镇政府大力推行“以井定田”、“小块变大块”等土地适度集中模式,全面完成了全镇62个村民小组8400hm2土地整合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进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向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866.67hm2,占全镇耕地面积的34%,耕地分散、设施老化、劳动力依赖程度高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 1.4主推技术 为促进双湾镇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种植业经济效益,避免种植户盲目引种带来损失,双湾镇引进高产、优质、抗性好、适应性强、有潜力的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先后引进粮食、瓜果、蔬菜、药材、肉羊等农、林、牧新技术和新品种15类60个。同时,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害生物防控、高效套复种、育苗移栽等新技术12项。 重点推广高效农业节水技术,完成全膜双垄沟播、垄膜沟灌节水面积6000hm2,实现平均节水15%,增产10%,有效提高了农业科学生产水平。 2双湾镇发展现代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业发展规模优势不明显 当前,双湾镇农业生产经营仍以种植业为主,约占大农业的70%,且粮食作物占有很大比重,经济作物的种植和经营规模比较小。尽管金川区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但总体上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偏大,经济作物所占比例偏低,影响了农业产业协调发展。同时,全区农业生产方式仍然是以小规模家庭经营为主,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存在有产品无品牌、有市场无批量的问题,大部分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对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作用不强,标准化体系建设仍需加快。 2.2农业产业化组织竞争力较弱 龙头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产业链条短,大部分农畜产品仍处在初加工阶段,产业带动能力不强。龙头企业与基地尚未真正形成供需对接,良性互动。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化内部结构松散,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产加销脱节现象仍很突出。 2.3农业科学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落后 农民对生产的投入大部分仍然集中在土地与劳动的投入之上,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落后,经营方式粗放,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不足。农业科研力量比较薄弱、基础性研究相对滞后,导致科研联合攻关和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较长,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方式还处于起步阶段。 2.4农业服务方式转变滞后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土地流转需求日益迫切,农业经营主体的转换需要一批在农业信息、农业技术、生产物资供应、生产作业、产品销售方面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镇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发育滞后,对现代农业发展服务水平还比较低,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还处于自发状态,缺少政府的有效组织和规范指导,导致许多大企业流转土地后,不知道如何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广大种粮农户由于处于分散无助的状态,不能通过自身的互助合作解决土地科学经营问题。 2.5农民自身素质较低 农民作为市场的主体,其市场意识、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效益意识不强,加之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造成其在接受新观念、获取信息、提高技能和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存在障碍,使之难以冲破传统农业和小农意识的束缚,缺乏承载现代科学技术的文化知识积累,掌握的劳动技能知识有限,严重影响着效益农业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输转。 2.6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部分农田水利等设施老化,水资源短缺,发展后劲不足,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很有限。此外,家庭联产承包造成一家一户作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规模经营,限制了大规模农业机械化生产的操作,农业机械化发展缓慢,农业装备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有待大幅度提高。 3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思考 今后一段时期,全镇农业要按照优质、安全、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坚持纵向抓生产、横向抓基地,关键抓龙头,核心抓效益,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切实推进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农村经济结构日趋合理,农业基础设施明显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农民收入大幅增加。争取到2020年,全镇实现农业增加值20436万元,年均递增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1265元,年均递增11%。 3.1坚持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成果层出不穷。双湾镇农业科技研发方面相对滞后,但在科技应用方面具有潜在优势,科技应用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扬长避短,双湾镇要在科技应用上做足文章,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基础,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不断推动科技进步,使农业发展切实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高效生态农业的要求,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以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全力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农业机械化应用、畜产品高效养殖、保护性耕作技术、“三沼”综合利用等实用技术推广,让更多的农业新技术成为增加农村经济效益的助推器。同时,采取政策倾斜、财政补贴、科技培训、专家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科技示范户的扶持力度,努力实现良种、技术、农机、信息“四到户”,使核心示范户真正具有科技带动的实力。在此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依托金川区节水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扩大节水农业示范推广力度,大力探索设施农业滴灌节水技术,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以促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为方向,整合畜牧、农业资源,大力实施沼气池建设,积极探索种、养、沼相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努力促进农业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现代化方向发展。 3.2坚持用先进的组织形式经营农业 现代农业必须要有先进的组织形式来经营农业。全镇要在主体的企业化、农民的组织化、经营的产业化和产品的品牌化上狠下功夫,全面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大户,全面整合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全面调节生产与市场、基地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构筑各环节相互连接、利益协调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当前镇域内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规模相对较小,辐射带动能力相对较弱,要紧紧围绕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配套完善各项服务、整合资源优势、拓展产品运输销售渠道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其放手发展,做强做大,真正成为带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的“龙头”。狠抓品牌质量建设,坚持强化宣传、扩大影响、主动出击、整体推进的思路,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树立精品意识,做响品牌,做强企业,带动产业快速发展。要大力培育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分散的农户形成一个整体去面对市场,以提高农民的市场谈判地位和农业的综合效益;要多品种、多门类建立专业协会,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制定规章,明确责、权、利,形成“市场一动,效益跟上;市场一调,产品就调”的网络预警机制。 3.3坚持用先进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 现代农业客观上要求现代设施和装备的配套。针对农业基础设施还不健全,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相对薄弱的实际,要紧紧围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先进的设施武装农业,为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以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积极引导农机户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着力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以“保护自然植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目标,积极抓好风沙治理、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工程等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促进生态建设健康发展。高度重视资源合理开发,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坚持合理开发与节约保护并重的方针,依法加强对水资源、矿产、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严禁乱采滥伐,滥垦滥牧,从根本上保护生态环境。同时,重视项目建设,紧紧抓住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大力争取并实施高效畜牧养殖、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不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进一步夯实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 作者:严天龙 单位: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农业服务中心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农机农艺融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思考 摘要: 农业机械与农艺技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产过程中,两者缺一不可。推动农艺农机融合能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因此,本文将主要从农机农艺融合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推动农机农艺融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对策这2个方面进行阐述,为有效融合农机农艺提供合理化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 农机农艺;现代农业;发展思考 1农机农艺融合中存在的问题 农机农艺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进行农作物品种选择时,忽视了机械化生产的适应能力。农艺工作人员没有深入地了解农业机械的原理,导致生产理念缺乏;传统的农业技术仅仅是通过手工方式开展,忽视了机械化生产的需要,农艺技术与农业机械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在农业种植区域、农作物品种选择上,农业机械研发人员缺少认识,在研发过程中出现农业机械实用功能差的状况,不适应农艺的发展;在进行农机与农艺推广的过程中出现着力度弱的情况,没有将新农艺以及农机使用方法有效地推广到农业生产中。 2推进农机农艺融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2.1树立农机农艺协调发展的观念 将农机农艺有效融合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普及现代农业技术需要强有力的农机装备支撑,如果没有广泛地使用农业机械,农艺技术便难以得到大面积的推广;想要充分地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将其应用到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中,必须要使农机适应农艺条件。因此,在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树立农机与农艺协调发展的观念,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促进我国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2.2加大农机农艺推广力度与范围 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要采用多种推广农机形式。通过农机示范基地以及示范园大力推广。将农机先在示范区试用,当取得良好实验效果时进一步推广。定期召开机械化生产大会,向农业人员示范农机使用方法以及农艺新技术等,促进农艺农机结合;通过农业合作社推广。充分地发挥农业合作社的作用,实现一定范围内的统一流程与生产标准进行农业生产活动。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与标准化,进一步加快农机农艺融合步伐;通过农技人员培训促进农机农艺结合。加强对新型农业人才的培训,当其掌握了先进的农艺技术以及农机使用方法之后,让其指导农民群众进行现代化农业生产。新型农业人才要发挥以身示范的作用,做到言传身教,促进农业机械与农业技术有效融合。 2.3政府加大农机农艺资金扶持力度 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水平,实现我国农业生产现代化,这必然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农机农艺融合中,政府要充分地发挥自身的作用,重视农业生产工作的开展。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现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加大农业扶持资金投入。相关农业部门也要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扶持,将资金应用到农机农艺专项专研中,促进农机农艺项目推广,增加农机农艺资金投入比重。政府可以确定相应的奖励制度,对于积极转变使用农业新技术以适应农业机械生产需要的个体与合作社进行相应的资金奖励,从而形成良好的创新氛围,促进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不断地促进农机与农艺的结合。 2.4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领域间的合作 在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的过程中,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就农机农艺融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的分工,各司其职,扎实开展工作,从而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在促进两者融合的过程中,要制定出相对完善的发展规划,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最终建立起与该项工作相适应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农机农艺融合中,要加强各个领域之间的配合程度,让不同学科间的人才协调处理工作,严格地落实生产工作。加强农业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在工作实践中做到人员有保障、技术有保障,达到一致的步调与意见,有助于农机农艺的融合发展。所以,在两者融合过程中,要整合部门与社会等多个方面的资源,建立起常态化的合作发展机制,构建起一个社会化的合作平台。农机部门在引进新型农业机械时,要考虑农业技术规范要求,而农业部门在进行农艺发展时也要考虑农业机械发展特点。最终做好农艺农机融合工作,做好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3结语 促进农机农艺的有效融合,提升农业机械的质量,推动农艺技术改革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虽然在当前发展背景下,农机农艺融合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作为一名基层农业工作者,针对农机农艺融合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积极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树立农机农艺协调发展的观念,并通过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领域间合作,促进我国农机农艺融合,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 作者:周云珍 单位:云南省易门县龙泉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现代农业对农业发展的启示 摘要: 巫溪县山大坡陡,立体气候变化多端,耕作水平严重滞后,农产品种类小而全、多而杂,没有支柱产业支撑,有特色没产业。陕西省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在土地流转、产业培育、产品定位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成效给给巫溪县农业发展创新带来了新的启示。 关键词: 山区;现代农业;发展;措施 为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有效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成生态农业,参观了陕西省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他们在土地流转、产业培育、产品定位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成效给参观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给巫溪县农业发展创新带来了新的启示。 1杨凌现代农业园区概况 杨凌区位于渭河流域关中平原腹地,东距西安市82km,西距宝鸡86km,欧亚大陆桥陇海铁路线及西(安)宝(鸡)高速、中线公路从区内穿过,旅游交通十分便利。下辖4乡1镇、1个街道办事处,人口18.59万,其中农业人口11.9万,土地面积134km2,其中耕地面积70.67km2。1997年7月29日在咸阳市杨陵区成立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规划面积22.12km2,纳入国家高新区管理,由陕西省直辖,并和19个中央部委共管。现代农业园区位于杨凌示范区西北部,主要包括五泉镇、大寨乡、揉谷乡及杨村乡的一部分,规划总面积55.33km2。 2杨凌现代农业园区的成功经验 2.1土地分户经营转向集约经营 园区内原来的土地也是分户承包经营格局。为了做成产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前提下,以村为单位成立“土地银行”,即村委会牵头,把农民的土地集中租赁回来,再由村委会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出让、租赁等流转形式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进入园区的企业、科教人员的项目用地,由示范园区土地流转办公室负责土地流转双方建立土地流转关系;进入园区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它农村经济组织所需用地,由示范园区土地流转办公室协调土地流转双方直接建立土地流转关系。这样就把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有利于集中开发,集约经营。 2.2高标准规划强政策支持 农业园区立足长远,放眼世界,规划遵循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按照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工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吸纳国内外农业领域的高科技成果,设计成集示范性、展示性、效益性、规模性、循环性与生态性于一体的“一轴、一心、八园”格局。园区建成后,主要进行现代农业新技术创新、示范与推广,形成奶畜、果林、蔬菜、花卉、食用菌、良种、农产品加工和观光旅游等8大产业。政策上给予强力支持。对于符合条件进入现代农业创新园、国际科技合作园的企业和科技人员实施的项目,土地租金给予全额补贴;符合进入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的企业,租地规模在0.07km2以上的,项目实施满3a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全额返还前3a土地租金。对在种苗产业园实施项目的企业和科教人员,租地在0.03km2以上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给予20%的租地补贴,连续补贴3a。 2.3传统分散农业发展为现代产业化精品农业 以前,园区内的农产品品种多而杂,产量小,没有特色和规模。现在,通过土地流,已经建立总面积6.8km2标准化果树生产基地,4.4km2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基地,6.37km2标准化专用小麦玉米生产基地,3.82km2标准化奶牛养殖基地,1.83km230万头养殖规模标准化养猪示范基地,占地0.13km2建立10个标准化西农莎能奶山羊养殖场,0.13km2标准化养鸡场,0.07km22个标准化养兔场。将标准化种植园与养殖区有机结合配套,严格按照标准化栽培与养殖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形成畜-沼-果、畜-沼-菜、畜-沼-粮等标准化有机循环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实现作物栽培品种、栽培技术、水肥管理、采收上市等方面达到标准化管理。完全改变过去那种散而杂的局面。 2.4初步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服务格局 通过经营管理体制创新,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使园区成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博览会实物展示平台,成为农业高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样板,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与示范效应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农业园区。目前已经建立了现代化农业创新园、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园、现代农业企业孵化园、种苗产业园、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科技探索园、农业产品加工园和物流园等8个园区,初步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服务格局。把分散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让农民成为农业园区工人,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分散的农业经营模式。 3现代农业园区对巫溪县农业发展的启示 巫溪县山大坡陡,立体气候变化变化多端,耕作水平严重滞后,农产品种类小而全、多而杂,没有支柱产业支撑,有特色没产业,有产品无产量,有质量缺精品。政策不配套,机制不健全,农业投入严重不足,联结机制不力,严重制约着我县农业发展。从杨凌现代农业园区成功的经验来看,应面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立足优势和特色,找准突破口,加快改革步伐,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打造巫溪县特色农业。 3.1树特色倡精品,推行区域布局 巫溪是农业的优势在山,特色在山,出路也在山。因此在规划布局时应根据巫溪县自然资源、市场需求和发展优势,充分利用丰富的珍稀物种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时因地科学规划,改变过去那种“小而杂、多而全”的模式,突破“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界线,选择具有巫溪特色的产品做成精品,打造特色产业。巫溪有充足的野生动植物,可以走人工驯养驯化道路;充分利用现有的绿色中药材、“两薯”产业、高山蔬菜等将产业做大盘强;还可以利用畜牧养殖和农业种植相结合的模式打造种、养、加产业链。巫溪也是渝东重要旅游地带,充分利用旅游资源打造观光农业,把原始的农业做成现代的特色农业和精品农业。 3.2引外资育龙头,培育支撑产业 “无工不富、无商不活,一个龙头能带一群产业,活一方水土,富一方百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农业必须依靠企业支撑,没有企业农业也就很难做大做强。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宽松环境,筑巢引凤,极力引进外资,在土地流转、设施建设、产品流通、资金扶持、信息服务等方面出台政策给予支持,采取多层次、多途径不限行业、不限地域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作为产业支撑,并围绕主导产业,尽可能做到高起点、大规模、活机制、多形式,尽可能给投资企业带来快捷服务、方便办事,引导扶持企业主抓特色产业发展。 3.3进人才强科技,推进现代农业 巫溪县要真正打造现代高科技农业,科技人员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支撑,因此必须加强基层推广体系建设,引进科技人才,建立一支技术过硬、工作扎实、作风正派的农业科技队伍。完善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增加科研投入,建立多元化技术推广机制,不断开发、引进新成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普及,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提高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的科技含量,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3.4活机制重投入,助推产业发展 巫溪县特色农业虽然规模已具雏形,但规模小,产品开发缺少深度和广度,产业效益差,其原因在于机制不活,投入严重不足。因此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必须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应理顺关系,改变多头管理、重复建设投资局面,要加强部门协调,改变行业分割、部门封锁现象,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实施,充分发挥各部门在产业链中各环节的作用和职能,正确处理各部门的利益关系。整合项目资源,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依托龙头企业,以乡镇为产业单元,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优势产业。优先扶持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具有市场潜力的经济实体,打造生产基地,助推产业发展。 作者:向智勇 单位:重庆市巫溪县尖山镇农业服务中心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低碳经济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摘要] 随着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国相继开始研究发展低碳农业,并取得了一些成效。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其每年的碳排放量大多来自农业生产,因此,发展低碳农业成为黑龙江省快速发展的首要目标。文章借鉴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外以及江苏、四川国内两省的低碳农业发展经验,从政策、措施及高新技术研发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黑龙江省低碳农业发展现状的优点与不足并对其加以调整与完善,整理并归纳出符合黑龙江省农业发展现状的低碳农业发展模式和支撑体系,全面推动黑龙江省低碳农业的发展。 [关键词] 低碳农业;发展模式;支撑体系;经验借鉴 1国外低碳经济视角下现代农业发展实践 近年来,世界各国结合本国的农业发展现状和基本国情,各自采用不同的方法和策略来发展低碳农业。因此,低碳农业在各国各有不同的发展形式。 1.1美国低碳农业的发展实践 美国是世界的农业巨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第二,美国采用了许多固碳、减排的方案和措施来改变农业的发展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1.1.1政策方面 (1)气候交易所政策。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成立于2003年,是一个温室气体排放登记、减排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平台。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于2005年推出了现货和期货交易的交易义务。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成交的二氧化碳量在近年已超过2000万吨。 (2)现代农业低碳化的相关法律。美国制定的一系列法律为其实现低碳农业提供了保障。各种低碳能源相关法律的制定将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目标等提升到了法律层面,具有国家约束力。(3)实施清洁能源政策。美国在清洁能源的使用和发展方面有专门的预算。为了鼓励新能源的使用,美国政府对农民采取了一系列补贴和激励政策。 1.1.2措施方面 (1)农业耕作制度。一方面,为了增加农产品产量和提高土壤肥力,美国不断进行科技创新,开创农作物新品种。另一方面,为增强土壤肥力,改善土壤日益恶化的现状,美国釆取了保护性耕作及休耕制度。通过植树造林来增加休耕农地的土壤有机碳储存容量。 (2)农业化肥施用方式。美国成立专门机构估计不同农作物对肥料的不同需求,将化肥精确地施于农作物的固定部位,通过提高农作物对化肥的吸收率来减少化肥的流失,从而提高效益。 1.2澳大利亚低碳农业的发展实践 1.2.1政策方面 澳大利亚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政策对其农业进行宏观规划,主要针对清洁能源的使用和低碳农业技术的研发展开讨论。 1.2.2措施方面 (1)资金措施。澳大利亚釆用农业启动和发展贷款、生态资源保护项目贷款等措施,为当地低碳农业和可持续农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低碳农业技术措施。澳大利亚形成一套高科技农业灌溉系统,对农作物进行有效、合理的灌溉,有效地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使水资源得到了可持续利用,大大减少了农业用水方面产生的二氧化碳。在提高耕作效率的同时保护环境。 1.3日本低碳农业的发展实践 1.3.1有机农业与绿色农业 有机农业方面,日本主要推广减少化肥的使用来保护土壤;绿色农业方面,日本研究应用了一系列先进的农业技术,降低农业生产对土壤的损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1.3.2建立低碳农业先进区 日本主要是通过建立绿色农业先进区,在发展地区推行先进区发展低碳农业的政策和手段,并对其进行完善和修改。这一方法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3.3成熟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日本正逐渐形成由中央领导的从上到下贯通为一体的低碳农业技术创新体系。这一科研体系从各方面集合社会各层人才,全面有效地对低碳农业技术进行研究,同时,营造了一个全民注重发展低碳农业的氛围,为国家培养相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奠定了基础。 2国内低碳经济视角下现代农业发展实践 2.1江苏省低碳农业的发展实践 2.1.1发展模式方面 (1)多层种植模式。江苏省结合其地理优势和低碳农业发展经验,开创了多层种养模式,各层作物相辅相成,减少了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提高了能源利用率。 (2)有机农业模式。江苏省为了达到农产品市场竞争刘晨曦:低碳经济视角下国内外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与支撑体系的经验借鉴产业经济力,采取了建立绿色节能农业生产基地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很大成效。 (3)农业废料循环利用模式。该模式主要是将农业肥料如秸秆等作为沼气工程的原料来实现资源、废料循环利用。江苏省主要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建立沼气工程的基本体系,在低碳视角下实现了低碳农业。 2.1.2生产技术方面 (1)绿色生态养殖技术。江苏省研究开发了多种绿色生态养殖技术并将其应用于实际的农业生产中。该技术的使用减少了二氧化碳和污染物的排放量,实现了绿色生态。 (2)节水农业技术。江苏省实行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有效地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 2.1.3政策方面 2011年江苏省出台了与土地、水利等相关的一系列通知。这些通知对促进农田水利的建设、节水农业的推广奠定了基础。江苏省还下拨补助资金,用于完善农业发展方式,实现了长江与太湖、淮河水系的互调互济。江苏省鼓励农民购买并使用高科技农具进行机械化生产,并对其实行补贴政策,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这些措施的实施使江苏省农业生产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整体提高,为实现低碳农业奠定了基础。 2.2四川省低碳农业的发展实践 2.2.1发展规划方面 四川省政府出台了有关方面的一系列规划,这为低碳农业的发展奠定了社会基础。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四川省终于在近几年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农业保险方面,2011年四川省保费规模居全国首位。农业保险为四川省发展低碳农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2.2.2发展模式方面 (1)城郊低碳农业发展模式。该发展模式主要是对城郊地区进行研究,在这些地区推广观光型农业,在吸引游客、增加本省的财政收入的同时减少化肥的施用,提高土壤固碳能力。 (2)丘区基地型农业低碳化发展模式。该模式是以节能和使用清洁能源为主。通过减少农药、化肥等化学产品的使用来保护土壤;通过使用滴灌、喷灌的方式来节约资源;通过推广秸秆循环利用来实现可持续发展农业。 2.2.3高新技术方面 (1)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方面,四川省建立多家专业机构收纳专业人才,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帮助农民解疑答惑。 (2)高新技术推广方面,四川省已成立农业、畜牧业、水产业为一体的高新技术推广机构,专业推广人员已经延伸至各村。 3低碳经济视角下国内外现代农业发展对黑龙江省的启示 尽管各国、各省之间的农业发展情况各不相同,但综上所述,我国黑龙江省应借鉴各国、各省的低碳农业发展模式及支撑体系,结合本省农业发展特点,建立适合自己的一套发展规划。 (1)护地减排。土地可以为农作物提供碳源,健康的耕地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为实现低碳农业奠定基础。另外,保护耕地还可以提升土地肥力,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 (2)构建政府支持政策。政府的宏观调控对低碳农业的发展具有指导性的意义。各国、各省低碳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及财政支撑。所以黑龙江省政府应该结合本省的农业发展现状制定相关的政策,并对低碳农业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 (3)积极研究开发高新技术。纵观各国、各省的发展经验,高新的农业技术在发展低碳农业方面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因此,黑龙江省应该吸取各国发展经验,积极使用先进的低碳农业技术。 (4)提高农民素质。只有高素质的农民才能积极配合政府使用先进农具并自觉地推广低碳农业。所以,黑龙江省应该注重农民素质的培养,为低碳农业的开展做好人力储备。 (5)建立低碳农业支撑体系。一个合适并完善的农业支撑体系对低碳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和引导性作用。通过研究其他地区的发展经验可知,黑龙江省要想发展低碳农业,需要社会各阶层共同努力。其中,政府应该制定明确的政策来进行宏观引导,农民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引导,企业应负责研发相关的先进农业技术为低碳农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作者:刘晨曦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现代农业发展思考 摘要: 兖州是传统农业强县,小麦玉米栽培技术、产量品质等一直处在全国前列。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兖州紧跟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展现出新的发展特点。文章通过总结当前农业生产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发展方向做出分析。 关键词: 现代农业;一体化种植;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理念 兖州地处鲁西南平原,是全国优质商品粮生产基地,从21世纪90年代的“吨粮县”、“双千市”到21世纪初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兖州始终将农业发展作为全区的主导产业。特别是近年来,兖州区紧跟国家现代农业发展布局,不断注入科技要素,创新小麦玉米一体化标准种植模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划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现代示范区,加快优势产业发展,建设兖州农业生产大数据信息平台等,兖州农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1目前的生产特点 1.1粮食作物面积占据优势,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 兖州区耕地面积50万亩,辖7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小麦玉米常年种植面积均在35万亩左右,占耕地面积的70%,粮食作物种植仍占据优势地位。从2005年起,借助于“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及“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项目实施,连续11年开展小麦玉米高产攻关田建设,小麦最高亩产达到805.9kg,玉米最高亩产达到1034.55kg,连续多年达到鲁西南最高水平。通过高产攻关田建设进行技术试验集成,应用于大田生产,带动全区粮食生产水平持续提高,2015年全区小麦平均亩产556.1kg,玉米平均亩产625.1kg,分别比山东省小麦平均单产(411.7kg)、玉米(430.8kg)平均单产高出144.7kg、194.3kg;比济宁市小麦平均单产(506.9kg)、玉米(567.5kg)平均单产高出49.2kg、57.6kg。同时为适应市场及种植大户需求,持续开展作物品种更新、技术熟化集成等试验,示范推广优质强筋小麦新品种济麦229、“9088”、红地95,以及适于机械籽粒收获的玉米品种迪卡517等一批作物新品种。兖州区是全省重要的农机生产基地,现有五征集团山拖农装、大丰、国丰、玉丰、大华为龙头的农机生产企业近120家。区农业局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加大了与农机部门及农机企业的沟通,如果农艺上对农机有什么需求,可以直接与农机企业联系,进行样机打造,服务于生产,使农机农艺达到深度融合。农机农艺在本区已进入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良性轨道,农业机械化水平进入了高级发展阶段。 1.2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快速,生产方式呈现多元化 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兖州区确立了“一离、二转、三引”的工作思路,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土地规模经营方向取得了显著成就。截至2016年10月,全区共流转土地面积30万亩,其中土地全部流转村达80个,共发展50亩以上种粮大户345户、注册家庭农场89家、成立农民合作社620家,为全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与技术支撑。同时培育发展了一批农业企业(公司),引入了农业发展新理念,形成自己的产业链条,实现农产品的就地加工转化增值。 1.2.1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自主经营 经营土地为家庭成员分的承包地,自主决定种植作物及耕作方式。这也是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一直实行的生产方式。 1.2.2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 种粮大户一般是由原农机手转化而来,他们拥有农业生产过程所需的全部或部分机械,服务于自己承包的土地,部分种粮大户联合起来,成立专业合作社,每个成员的机械都入股到合作社中,根据需求进行调配使用或增添机械。在服务本社成员的同时,还参与招标购买政府社会服务,合作社成员之间既相互独立,又抱团发展,提高了整体效益,目前这种方式是当前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中普遍采用的生产方式。 1.2.3专业合作社+服务 由原农机手发展而来,自己不承包土地,成立合作社,配备农事操作全套机械,发展本村或附近村农户为合作社成员,对成员提供从耕整到收获一条龙托管式服务,不负责作物产量,只收取作业费用。同时兼营化肥、农药等常用农资,提供产销等供求信息,协助成员购买农资,出售农产品。采用这种方式合作社风险小,收益稳定。 1.2.4农业企业(公司)带动发展 目前兖州各类农业企业(公司)近100家,它们有的只从事生产,有自己的基地,进行种植或养殖;有的既有自己的生产基地,又能进行产品加工及销售;还有的没有基地,只是作为纽带,在企业与种植户之间架起桥梁,提供企业所需的产品信息,组织农户订单生产,为生产全程提供技术服务,签订保产、最低价格包销协议。如本区三大种子公司兖丰、齐鲁、红地均属第二种类型,有自己的良种生产基地,并以种子加工销售为核心,采取企业+合作社(村委)+基地模式,通过订单将企业和农户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双赢,这三家种子企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本区成为了全省有名的小麦良种生产基地。 1.2.5网络广泛应用,实现一二三产融合 一些年轻、头脑灵活的新型职业农民在承包土地,进行种植或养殖的同时,利用网络,创建自己的品牌,进行农产品的加工、销售,实现一二三产的融合。如“创客商贸”公司创建的“兖府煎饼”,自己生产、网络销售遍布全国;“菜如贻农业有限公司”与天津雷沃集团联合创建的e田靠谱作业平台,通过手机实现了农机手与种植户的直接对接,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提高了作业效率。 1.3标准化种植面积逐步增加,农作物品种多样化 受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及市场需求影响,粮食种植效益逐年下降,为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实现节本增效,根据本区生产实际,大力推广了小麦、玉米一体化增产模式,实行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全年亩节本增收350元以上,自2012年至今,一体化种植模式面积已达到25万亩,占到全区总种植面积的70%,该模式在2016年已通过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种植示范区立项,2018年将达到全区粮食种植总面积的80%以上。一些种粮大户为追求更高经济效益,打破原来单一的小麦/玉米种植模式,农作物品种开始多样化,大豆、甘薯、马铃薯、高粱、谷子、绿豆、红豆等小作物面积快速增加。以大豆为例,2013年大豆种植面积仅400亩,2016年已达到16658.5亩。农作物种植品种的多样化对农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1.4农业发展理念向绿色、精准、高效转变 近年来,兖州区顺应国家对农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行供给侧改革、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发展需求,规划建设了10万亩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取得了显著成效。示范区开展大方田改造,采用小麦玉米一体化标准种植模式,全程机械作业;安装杀虫灯进行生物防治;建设专业植保队伍,采用大型植保机械统防统治;完善农业互联网系统,建设农业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网上种田等,农业发展由原单纯追求产量向绿色、精准、高效现代农业方向转变。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种粮效益下降,农户种粮积极性降低 近年来,粮食价格不稳,特别是玉米价格,2013年还在2.1元/kg左右,到2015年下降到1.5元/kg左右,降幅达30%,而农民种粮成本不降,种粮大户享受的种粮补贴少且不持续,效益降低,严重影响农户种粮积极性,因此,虽然这几年本区退林面积增加,但种粮面积并未有显著增加。 2.2新型职业农民创新意识强,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差,盲目引种,跟风发展 借助于各类农业培训项目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科技素质不断提升,他们头脑灵活,不再局限于传统小麦玉米种植,敢于尝试,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差,盲目跟风,造成损失。2016年,一种粮大户,早春种植40亩马铃薯,因不懂技术,产量低,还影响了下茬玉米种植,加上土地承包费,一年损失近10万元。还有种粮大户,不考虑本区自然气候条件,盲目引进不适宜当地种植的小麦、玉米品种,给农业生产及社会安定带来极大隐患。 2.3农业技术集成熟化好,但应用到田间地头的比率较低 目前本区农作物种植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明确,配套技术集成熟化好,完全能够直接应用于农业生产,但在生产实践中,这些技术真正被农户应用到田间地头的比率相对还较低,原因多种多样。如浇越冬水,即保证小麦安全越冬,同时为早春麦田管理争取主动,但很多农户因为浇过了出苗水,为节约成本,冬前不再浇水,赶上冬季干旱年份,造成冬季冻害死苗严重;实施玉米机械单粒精播,要求播种后立即浇水,保证出苗,但很多农户重视程度不够,多数7~10d才浇水,造成田间出苗时间不一,整齐度差。 2.4农作物种植品种多样化,技术人员指导能力需要加强 受主要粮食作物价格下调影响,很多农户自发调整农作物种植品种,呈多样化发展。农户在种植这些作物过程中,遇到生产问题,第一想到的仍是向我们农业技术人员咨询求助,但因为本区多年来这些作物种植极少,农业技术人员平时关注学习少,更谈不上有经验积累,这就要求农业技术人员要适应形势需求,加强学习,尽快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3几点建议 3.1以持续推广小麦玉米一体化增产模式为抓手,实现提质、节本、增效 实践证明,小麦玉米一体化增产模式的推广,加快了全区机械更新步伐,提高了全程机械化程度,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要整合农业项目,扩大高标准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建设区域,加大推广力度,同时细化各项标准化操作规程,将农机操作、规范播种、关键生长时期管理、专业植保统防统治、农业物联网应用等环节有效衔接,在提高粮食品质、减少生产成本的前提下,保证产量,实现粮食种植节本增效。 3.2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做大做强本区优势产业,实现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 农业企业上连市场、中接基地、下连农户,以农业企业为龙头,来促进全区优势产业继续做大做强,实现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意义重大。如:以三大种子企业为龙头,来带动小麦良种产业持续发展;以玉米深加工企业百盛生物为龙头,带动优质玉米生产基地建设;以益海嘉里集团为龙头,促进绿色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以兴冠农业为纽带,发展优质小杂粮及特色农产品种植等。目前本区农业企业众多,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就有42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家,市级36家,要充分发挥这些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形成独具兖州特色的农业产业链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3.3整合培训资源,增强培训内容的前瞻性、针对性,提高培训效果 培训是增强技能的重要方式,将各类农业项目的培训内容进行整合,统筹安排,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前瞻性,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如针对种粮大户的培训,要注重实用性,增加作物供求信息、田间课堂、示范区观摩、经验总结交流等;针对农业合作服务组织及小农企业,加强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质量安全等方面知识介绍;针对技术人员,根据农民需求,增加不同作物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指导能力,增强与农户交流沟通能力,将农业技术用简洁平实的语言让农户理解、接受并应用。 3.4搭建粮食高产创建平台,建设高标准试验区、示范区,通过现场观摩,确保各项技术真正落实到位 通过搭建粮食高产创建平台,利用农业物联网设施进行农业大数据采集,建设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攻关试验区、万亩核心示范区和12.8万亩辐射区,提高现场观摩实效,开展农业大数据信息采集,培育多种形式的粮食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发展大型植保机械、无人飞机喷药,安装太阳能杀虫灯,促进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最终实现控水、控肥、控药“三控”目标,扎实推进粮食绿色增产技术模式的推广。 3.5加大农业执法力度,规范良种、农药等农资市场,维护农民利益 只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才能保障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受侵犯。要联系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农作物良种、生产资料经营部门及提供各类农业服务的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避免各类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作者:王燕 张玉允 倪倩 袁士涛 单位: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区域经济论文: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政府壁垒以及避免策略 论文摘要:区域经济合作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国具有更高的同质性的地方政府之间,应该得到更好的借鉴与效仿。尽管我国的总体经济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但是要保证我国经济后续发展及其长远目标,作为我国经济有机组成部分的各个地方政府,就需要突破各自为政的现状,更好的完善市场经济制度,采取区域经济合作战略,为中国经济发展灌输强劲动力。 论文关键词 区域经济 政府障碍 消除策略 一、政府壁垒相关概述 (一)地方政府运用行政政策和规划时所造成的障碍 1.制定不合理的优惠政策。在我国资本总量供给不变且有限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通过博弈之后,为了吸引到更多的资金流入本辖区,一般会选择对整体经济最不利的结果,也就是采取不合作的恶性竞争措施,给予进入本地的企业低于市场成本的资源,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资源浪费的结果,并没有换来企业发展最佳配置,而是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2.采取户籍优惠政策,医疗保障制度以及教育制度等歧视性待遇。由于以上不对等制度的存在,人口的流动性就被限定了,从一个行政区进入另一个行政区,后顾之忧就得不到解决,人才的跨区域流动就很难实现。较少的人口流动,很难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障碍。 3.采取对本地区产业有利的经济政策。本地区的企业获得更大的税收减免,减轻及免除更多的收费,从而降低本地企业的成本,使得本地产品具有较高的竞争力。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地企业的竞争力,当地政府可能会提供低于贷款利息的贷款以及其他优惠措施,降低企业成本。有些地方政府甚至限定外地产品的流入,设置行政壁垒,根本不给于其他外地企业进入本地的机会。即使产品可以流入,在经历了跨区域运输之后,高昂的路费也会增加成本,限制外地产品的竞争。 4.限制生产要素流出本行政区域。对于自然资源,地政府一般会限制本地自然资源的流出,而购买其他地区的自然资源。于此同时,限制劳动力的流动。为了增加本辖区的经济优势,地方政府一般限制高科技产业的外流。 (二)各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时形成的壁垒 地方政府不仅有制定政策的行政权力,而且宪法中规定了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由于是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地方政府一般会考虑到本地区的经济利益,而规定上面政策中采取的措施,从而将之规定为法规规章,形成正式性的政府障碍,在此不再多说。而且法规规章具有滞后性,曾经有利于促进经济合作的规定,可能在经济逐渐发展的过程中,而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 二、政府壁垒形成的原因 行政分权结果,造成地方政府在更多的领域内拥有更大的主动权,间接促进形成地方市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高度集权,统一管理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安排,各个地方政府只是中央地方政府政令的执行者,只要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任务即可,无法体现各地方政府积极竞争的情况。而中央政府分权后,相应地财政权与税收权由地方与中央共同行使,而地方政府同时取得了相应的融资权利以及企业管理权,就有机会取得地方财政收入盈余。然而事物都有双面性,原本为了激励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策略,由于地方政府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则出现了阻碍经济发展的现象。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利益,往往放弃规模经济和产品更新换代,采取低效的地方保护,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形成。 1.我国的政绩考核制度间接地造成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在我国当前官员考核制度中,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成为考核官员的主要指标之一。考核地方官员,主要看当地GDP增长速度,以致地方官员将GDP指标作为任期的主要目标,形成了注重发展GDP而忽视经济效益的情况。有些地方政府,为取得较快的经济发展,鼓励高税收及高盈利的产业进驻该地区,从而引起各产业重复建设,忽略了与其他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 2.地方政府大而全的职能,出现了与民争利的情况。地方政府本是市场经济裁判者和调控者,而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国有企业大量存在,地方政府又成为了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分割也就慢慢形成了。 3.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是地方政府壁垒形成的原因之一。由于各地区不同的资源禀赋、地理位置、历史文化、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等客观因素,各地区经济发展并不均衡。因此,也就形成了各具优势的不同产业,而由于相同行业在不同区域的重复建设,在地区经济竞争中,各地方政府为避免本地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往往采取“利己”的措施,使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不能形成优势互补和产业梯度的转移,不但阻碍区域间的经济合作,而且加剧了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 4.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遗留的一些产业分配问题,由于先前的布局,难免会出现重新整合的阻力。于此同时为了获得一方百姓“父母官”的美誉,地方政府官员则可能束缚产业升级与转移,而只是的保持现有利益。 三、突破地方政府壁垒,促进区域间经济合作 1.改革政治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创立正确的政绩考核体系,避免各地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首先,在中央改革集权化政权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不适的情况,部分部门给予的权利过大,而有的则要求过于严格,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越来越弱,所以有必要形成较严格的约束机制,以便地方政府在竞争的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合作。其次,政府职能需要从积极的市场参与者转换到裁判者与调控者的角色,不仅不参与市场行为中,而且尽量能不调控的就有市场机制来约束,只有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时候,才可以谨慎的调控约束。再者,在有限的自然资源约束下,快速经济发展作为政府官员最重要的考核指标,难免会引起恶性竞争,这时,需要将更多的指标纳入到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 ,比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业的更新换代等等。更合理的考核指标,就更有利于减轻当地阻碍。 2.建立统一的市场经济竞争体制,继续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实现企业的自由竞争,形成规模经济和各地区竞争优势。第一,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应实行统一的市场经济原则,比如,非歧视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逐步取消妨碍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与政策规定,以及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第二,政府部门既是行政行为的实施者,有事市场竞争的参加者,拥有强制手段的政府为了取得更多利益,必然会约束其他主体地竞争。因此,要不断放宽对市场主体参与者的约束,逐渐改革国有企业制度,政企分开,使市场主体在平等的氛围中更加活跃的竞争。在企业主体都可以按照市场规律来进行生产与转移的情况下,规模经济也就会慢慢的形成。 3.完善相关法制,将政府行为纳入到法律规定之中,利用制定法律时的预见性,将部分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规定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一方做出该行为后,需要按照法律承担有关责任。为了促进法律更好的实施,则需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严格依法行使,则可以很好的钳制政府官员实施“利己”行为。 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区域内交通、港口、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统筹与管理,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没有区域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地方经济就很难有效地流动。重复建设不仅不利于区域经济合作,而且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各地方政府间应该积极协调配合,完善各地区间的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教育科技文化设施,遥相呼应。 5.借鉴国外经验,消除政府障碍,促进区域经济合作。首先,我国可以借鉴全球区域经济合作的经验,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国家间采取的区域经济合作方式,而每种合作方式都有其有力的一面。在这方面做的最成功尚属欧盟。欧盟在发展区域间经济时一般会采取以下三种措施:制定相关的区域政策,成立负责执行区域政策的专门机构或部门,建立专门的基金,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在我国各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时,可以做借鉴。其次,借鉴德国经验。德国是世界上公认的区域协调发展做得比较好的西方国家之一,其区域政策深受世界各国的重视和推崇,其主要手段是区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它分为两类:财政性转移支付,即横向财政平衡,是在各州之间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即财力强的州拿出部分财政收入“捐给”财力弱的州,使各州及地方的人均税收平衡;收入性转移支付目的是使各地区居民收入相对均衡。若是我国可以实现这一制度,那么在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就可以注意到平衡协调,并且避免不均衡的结果出现后在进行调整。最后,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经验,鼓励地方政府之间签订相关的政府协定与协议,规划经济,基础设施,教育等社会因素,促进各地区间更好的合作。 四、结论 伴随着一系列的改革与发展,我国经济已经取得了辉煌成绩。然而,由于存在行政区域经济,较大的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为了取得更好的发展,我国应当不断的消除行政区经济中的壁垒,取得区域间以及更大范围内的经济合作,并且实现规模经济且展现其中的竞争优势,避免资源浪费,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与跨区域间转移,争取突破瓶颈,促进我国经济更上一层楼。 区域经济论文:区域经济视域下高校人才的培养途径 “十二五”时期是石家庄市实现转型升级和跨越赶超的重要时期,石家庄市委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大力实施中东西部三大区域经济协调互动发展战略,举全市之力建设东部产业新城、大西柏坡、空港工业园、南部工业区四大战略性项目,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而石家庄中东西部三大区域经济协调互动发展战略实现的有效路径之一,就是从教育入手改变要素的供给状况,提高区域人才的总体竞争力,增加区域经济的综合竞争能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人才具有决定性作用,它的基础性、战略性特征对一个区域的建设和发展意义重大。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应用型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可以直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而且可以优化区域人才资源结构,有助于从根本上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与配置效率,实现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只有针对性地培养应用型人才,才能保证人才兴业战略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方针得以顺利实施,使之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和最直接的动力源泉。 区域经济视角下,石家庄地方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可行性 1.产学研合作运行机制为应用型人才培养创造良好条件。目前,石家庄实成功合作的案例使产学研联盟日益成为学校、企业、科研单位的一项“战略意识”。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本科院校也在研究和实施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使学校的智力资源和区域产业密切相连。此外,有关产学研合作的政策进一步促进了产学研合作,为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比如,在“2012年度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对接会”上,石家庄市11家企业与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等单位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项目投资总额达2.43亿元。石家庄有关政府部门表示,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打造一流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要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自身优势,与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成立校(院)企科技合作机构,加快科技成果向我市的转移和转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石家庄拥有一批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地方高校。石家庄地方高校和地方行业关系紧密,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先天优势,积累了很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经验,取得了显着的办学效益和社会效应。这些高校注重创新办学理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培养模式改革,培养的应用型人才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区域经济视角下,石家庄地方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对策 当前,探讨、完善石家庄地方高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是加快提高石家庄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对推动地方高校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进而促进地方高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意义重大。 1.科学规划,明确石家庄地方高校的指导思想。市委市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做好“十二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的规划工作,统筹安排社会资源,切实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有关任务。 2.努力提升石家庄地方高校的办学水平。“十二五”时期是石家庄地方高校发展的关键时期,高等教育应改变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发展模式,探索内涵发展为主的发展模式,创新高校的管理体制,走产学研结合的新道路,为石家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3.不断提高为区域经济发展输送应用型人才的能力。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的规格应当定位为应用型人才,要深化本科教学改革,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把知识传授本位改为能力形成本位的教学模式;试行学院或专业群的大类招生改革,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增设学科平台课程;合理缩减理论教学时数,加大实践教学课时比例;逐步推进校内专业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强化专业特色和特色专业建设。 4.地方高校人才培养应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地方高校专业结构的设置应适应区域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目前地方高校专业设置与多样化的人才需求相背离。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的类型定位应符合区域产业分工和技术层次与生产组织过程的需要,要使培养的人才能够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对各类专门人才类型的需求。地方高校要建立专业评估机构,改变人才培养质量的方式,依据区域产业分工的具体特点,使专业定位和产业结构转换、技术结构升级相协调。 5.要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明确服务区域定位。制定正确的发展目标及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确定新的人才培养方向及专业设置,及时了解区域经济的特点,调整专业方向,合理调整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以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要根据区域经济的特点以及地方资源来筹划学科专业建设。使学校的目标定位、学科规划、及人才培养目及管理制度,都围绕地方建设和社会需求来确定,进而实现学校发展目标。 6.坚持分工与协作。地方高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谋划高校办学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地融入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去。高校应当在自身所处的类型、层次上,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地方政府要支持、引导高校的办学发展思路。提供财力、信息资源等服务。比如,加大对高校的财政投入,提高办学质量,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高校自主办学的能力。只有高校、政府、社会的共同参与、优势互补,方能实现合作双赢、互惠互利,促进高校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本文作者:于向阳、李红娜 单位:石家庄学院) 区域经济论文:中外区域经济政策的对比 区域经济政策是政府(主要是指中央政府)干预区域经济的重要工具之一,它通过政府的集中安排,有目的地对某些类型的问题区域实行倾斜,力图促使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格局协调并保持区域分配合理。尽管不同的国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仍有许多共同之处值得思考和借鉴。 一、中外实施区域经济政策差异分析 1、中外实施区域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体制背景差异 美国是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联邦政府的区域政策从制定到实施都与美国奉行的经济理论和经济制度相吻合。尽可能让市场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始终是美国经济理论的主流,也是历届政府遵守的信条。与此相应,一方面,区域经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公共政策,政府投资项目以基础设施、兴办教育、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为主,为私人资本投资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区域经济政策中渗透着尽可能不干扰市场机制作用的理论,非国有资产的流动,都遵循“逐利而往”的原则。 德国采取的是“社会市场经济”制度,所谓“社会市场经济”是指在实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时,又重视国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所负有的责任,与其它西方国家的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通过制定市场竞争规则,推动和保护市场自由竞争;二是允许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力求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三是将经济成就同社会进步相结合。 中国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30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总体上强调区域均衡发展,同时优先考虑国防与国家安全。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不断改革,我国在协调区域均衡发展方面的做法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2、中外实施区域经济政策对落后地区开发的时机差异 最早进行工业化的英国,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空前的经济危机,英国传统工业区的经济增长停滞不前,导致失业率大幅度增加。同时,原有的经济欠发达地区与以伦敦为中心的英格兰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也不断拉大。这既动摇了英国经济总量原来长期位居世界首位的地位,也带来了国内政治社会的不稳定现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英国政府成为西方国家中最早企图通过政府制定区域政策来干预和解决其区域问题的国家。 在原苏联,直到俄国发生1917年的十月革命以及苏维埃共和国联盟(即苏联)的建立,才真正开始运用区域经济政策主动对其包括远东地区在内的欠发达地区进行大规模开发。最初的考虑主要是开发利用东部欠发达地区的森林、水利、能源等具有世界意义的优势资源,后来又出于必须赢得卫国战争的军事需要和国防安全目的,将落后地区资源开发与建设战略大后方以及缓解地区发展差距逐步结合起来。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西部落后地区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开发。第一次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改变工业偏集于沿海的状况,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我国实施了以均衡发展为主线的宏观区域经济政策。第二次的实施背景是1995年9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明确提出了“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1999年,同志在西安就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发表了重要讲话,正式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 3、中外区域经济政策的实施主体差异 美国基本上没有一个指导性的全国发展计划来指导区域经济发展,其区域经济政策的实施主体是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任务而改变的。20世纪60年代早期的地区再开发计划的实施主体是地区再开发管理局。鉴于地区再开发计划存在的不足,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公共工程和经济开发法》,开发管理局也变为经济开发署。 德国的区域经济政策是由联邦和州政府共同来制定、完成的。联邦德国在1969年10月颁布的《改善区域经济结构共同任务法》中规定:区域经济政策的具体内容由州来执行,联邦只起协调作用,在经济上给予资助(联邦提供区域经济促进费用的50%)。 中国应该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分工合理、职能明确的区域管理机构。区域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评价都需要一定的机构来负责,这种机构不论采取何种模式设置,都是立法的产物。而且,必须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对区域政策负责。根据1998年“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国国务院组成部委共29个,国务院直属机构共17个,国务院办事机构共6个,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共9个。其中有许多涉及地方发展援助,各有一定的资源,但无一协调区域行动的机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部门与区域冲突有加剧之势,区域问题增多要求设置统一的区域管理机构。 二、中外区域经济政策共同之处 1、工业化过程中区域问题的规律性演化使得区域政策具有某种相似性 区域经济政策是为了解决区域经济问题而存在的。建国至今,中国的区域问题的变化,同其他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曾出现的区域问题的演变路径有类似之处。在发达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区域问题的出现与演变存在一个规律:在前工业化时期与工业化初期,主要的区域问题是贫困落后与生产力区域布局不平衡;而当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加速阶段后,区域差距扩大及由此而产生的区域经济矛盾与冲突成为重要的问题;在社会经济发展接近中等发达水平时,那些曾经率先进行工业革命的区域开始出现膨胀或萧条。 中国的区域问题同样表现出这种规律性的变化。在改革开放前,突出的区域问题是贫困落后和生产力地区布局不平衡。改革开放后沿海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剧了区域差距的扩大,同时带来了区域间剧烈的利益矛盾与冲突。近年来,老工业基地的老化和部分发达城市地区的膨胀问题也开始充分显现出来。 2、国家计划对落后地区开发的宏观指导具有普遍性 自从区域政策开始被运用到对落后地区的开发中来,对落后地区的开发就带有明显的国家计划的色彩,只不过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制度背景下,国家干预的方式和程度不同罢了。不论是在有计划经济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是在有自由经济传统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尤其是凯恩斯经济学称为西方主流经济学以来,这种现象更为明显。如日本1950年便制定了《北海道开发法》,设置北海道开发厅,随后又制定了北海道综合开发计划,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九州、四国等开发计划也相继提出,并推动形成了全国综合开发计划的形成。 在对落后地区开发的过程中,国家计划的运用一般还与经济的不发达程度相关,即不发达国家或发达国家中的不发达地区,通常对国家计划的作用抱以更大的期望,希望通过国家计划对其进行 财政转移支付给予开发扶持,这些地区国家计划的作用程度常常比较深刻。 3、在开发落后地区过程中国家投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投资对落后地区的开发都具有深刻的影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几乎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国家投资的投向和规模对经济开发局面的形成是直接的、决定性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虽然出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局面,但国家投资的主体地位仍非同寻常,国家投资对落后地区的开发具有导向性的作用。落后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差,所以外部资金的注入对其发展有特殊意义,但一般的工商业投资必须有利益预期的保证,现实的环境使之不愿冒此风险。商业性投资的观望加强了不发达地区对国家政策性投资的期望和国家投资对不发达地区经济开发的关键作用。 4、民族文化因素伴随经济因素共同影响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 英国是一个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四个不同地区和多民族组成的国家,国内各地区间的离心和向心趋势自古有之。当英国经济繁荣和国家兴盛时期,英国各个地区民族凝聚力增强,从而形成一个“紧密团结的国家”,但当国内经济衰退时,各个地区的离心趋势开始增强。促进北爱尔兰、苏格兰、威尔士等边缘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差距自然成为英国政府不可小视的一个问题。 巴西的地区经济差距属于殖民地时代的历史遗产。巴西在解决南北差距问题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长期的差距对国民心理的影响。1991年12月11日的巴西《这就是》周刊汇集了一些南方人对北方人的看法,被采访者大多使用了游民、无赖、懒汉等字眼,这种偏见构成了南方分立运动的思想基础。 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西部大开发是缩小东西部差距的重大举措。西部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86%,全国八个民族省区全部在西部,西部是我国众多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地区。正是因为西部是多民族的聚居与活动之地,在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巩固的历史进程中,西部地区有扮演着重要而不可缺少的角色。所以,中国在制定区域经济政策时民族问题、尤其是西部地区的民族问题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 三、结束语 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各国的实践充分表明在解决区域经济问题、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区域经济政策的科学制定与实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地区差距明显、区域问题突出的我国,在运用区域经济政策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体制、时展背景等各方面的异同,在尽快设置统一的区域管理机构的基础上,遵循工业化过程中区域问题演化的规律,尊重不同地区人民的民族感情,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长远的战略规划。尤其在开发落后地区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应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 区域经济论文:行政效能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 行政效能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因此,必须大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创新体制,健全制度,严格监督,实现政府角色定位的准确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推动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 一、行政效能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动作用 1、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优化投资软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良好的环境,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环境关乎形象,关乎企业和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在当前十分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区域经济发展对软环境依存度越来越高,软环境已经成为一种高潜质的发展资源,软环境已经成为优势突现的竞争实力。哪个地方投资软环境好,哪个地方经济发展就快。如果不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就会坐失良机。失去一次机遇往往就会失去一个发展阶段,一步落后就会步步落后。再说,现在的发展是在高效率、高速度、高质量的过程中进行,如果没有一个高效务实的政府机构与之相适应,要想在新一轮发展中赢得主动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改善发展软环境,适应时代的需要。 一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有利于依法行政,创设市场经济法制环境。建设效能型政府,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政府行为法定化。行政效能建设犹如勒紧野马的缰绳,可以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的决定、命令,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保障政令畅通;可以及时纠正各种不当行政行为,依法惩治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消极腐败现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有利于高效行政,降低经济发展的商务成本。通过行政效能建设,可以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规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各类办事环节和相关收费,构建一个反应敏捷、效率一流的政府服务体系,凸显一个地区低廉的商务成本优势,从而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 三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有利于廉洁从政,提供公平竞争的发展平台。通过行政效能建设,可以及时地发现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管理办法,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减少不廉行为的发生。通过效能建设,可以推进政务公开,使行政权力的运行更加透明,从而清除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污染源,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平台。 2、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符合投资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好的环境不仅能吸引投资,加快经济发展,也是不断提高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行政效能低下,不仅难以保证政府工作目标的实现,还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政府的形象。 (1)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行政效能建设,可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各级干部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明显改进,工作节奏明显加快,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执行政策水平明显提高,“三乱”现象明显减少,努力营造开明、开放、优惠的政策环境,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环境,文明、诚信、热情的人文环境,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增强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举措。通过行政效能建设,不断优化工作层面、政策层面、体制层面的发展环境,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树立服务型政府的新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投资成本,为各类投资者创造公开、公正、高效的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对人才流、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吸引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实践“亲民、利民、爱民”的具体体现。通过行政效能建设,可以找准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切入点和结合,使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做到深入、深入、再深入,扎实、扎实、再扎实。特别是多到困难大、群众意见多、工作基础差的地方去,团结那里的群众一起克服困难,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通过及时的、持续不断的便民、利民活动,使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就业、住房、医疗、环境、治安等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让群众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取得实际利益,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和实惠。 二、当前行政效能建设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近几年来,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在解放思想、改变观念、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改变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还有较大的距离,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服务态度差。当前,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仍存在“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办事态度生硬,庸俗关系盛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答复问题前后不一,不能做到一口清。二是办事效率低。一些单位人浮于事,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下;有些部门全局观念淡薄,部门利益至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拖而不办,不了了之;一些部门的办事环节繁琐,审批事项过多,达不到精简高效的目的。三是管理不规范。行政管理比较混乱和无序,不该管的到处管,该管的没管好,没有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随意性比较大,责权利没有达到真正的统一。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部分干部的服务理念淡薄。服务观念显失,不能换位思考,这是行政机关效能不高的首要原 因。有些部门的领导及部分工作人员对自身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社会责任感淡漠,服务意识淡化,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过分强调部门利益和个人收入。有的还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私有财产”,随意处置。二是部门的职能划分不科学。首先是行政权力划分不合理,权力设置科学性缺少,表现在没有充分放权,没有科学分权,没有有效制权。其次是行政职能配置不科学。行政职能范围过于广泛和庞杂,即所有的社会事务都纳入行政管理的范围,其结果是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未管好。其次是行政职能方式过细。即过分重视微观管理,从而造成政府一方面越俎代庖,影响了社会基本单位的积极性,压制了社会活力;另一方面又无暇或无法充分顾及全社会的宏观性事务,导致宏观失控,带来人为的无序状态。三是监督机制严肃性缺乏。目前监督的机构多,队伍庞大,但监督的合力没有形成,且重事后监督轻事前监督,监督的实效没有真正体现,因此对行政权力的运用缺乏有效制约。另外,多数部门责任追究的意识淡薄,责任追究的办法缺少。 三、实现行政效能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途径 行政效能就是生产力。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区域之间的竞争实质上已经演变为发展环境的竞争。谁能够率先营造一个与国际接轨、人们普遍向往的良好环境,谁就能率先抓住机遇,率先赢得发展。而营造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效能建设是根本途径。 因此,要实现行政效能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应从以下两个层面入手才能奏效。 (一)从理念层面必须强化四种观念 1、抓住一个核心,即变“官本位”为“民本位”,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主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要树立“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变“官本位”为“民本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人民的主人,更不能是人民的老爷。因此,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应当是为人民做奉献,为群众谋利益,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力尽所能,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急难困苦。只有树立公仆意识、群众观念,尽力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好事,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才能树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才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围绕一个轴心,即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做到简政放权,减少干预。行政效能建设要坚持办事效率和办事程序的统一,在行政效能建设中,我们强调提高效率,主要是为解决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事拖拉,遇事扯皮等效率低下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政府机关要加强宏观调控,简政放权,减少干预,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 3、突出一个中心,即变“管理型”为“服务型”,做到转变作风,优化服务。“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时刻要有“服务”意识,心里要有老百姓,要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变“管理型”为“服务型”。 4、紧扣一个重心,即变“允许型”为“禁止型”,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法制经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当今民主政治社会的主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制无法无天。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但是在各级政府和机关工作人员中依然存在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的现象。这不仅影响政府的效能,而且影响政府的形象,更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为此,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变“允许型”为“禁止型”。 (二)从操作层面必须做到三个坚持 1、坚持改革拉动,为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创设体制机制性条件 一要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世贸组织规则相接轨的行政审批体制,深化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 二要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疏通干部进出渠道。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严格干部管理任用制度,减少委任制,扩大选任制,完善票决制。 三要逐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收支分离”。严格按照中央关于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新政策、新制度,努力实行收支两条线。 2、坚持制度推动,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平台 行政效能建设需要和依靠有关制度作保障,才能体现其公平性、持久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一要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实现科学化。决策的绩效是最大的绩效,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要完善决策规则,实行决策前的论证制,决策中的票决制,决策后的责任制。凡是政府的决策都要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以避免决策的随意和不科学。 二要完善机关办事制度,实现公开化。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务透明度,保证一切行政行为都在阳光下操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探索推行网上申报、网上注册登记、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等办公方式,以科学合理的办事流程,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限制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行政机关要科学配置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合理划分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的事权,做到职责明确,关系理顺,制约有效,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整体效益。 3、坚持人文促动,激发服务主体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内生性动力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畅通信息渠道,体现预警性。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强化广大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效能意识;继续深化行风评议工作,办好“行风直播室”,多渠道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花大力气建好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立健全各部门的投诉机制。 二要形成监督合力,加大追究力度,体现惩戒性。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财政、物价、审计 、监察等专门监督以及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等各种监督的作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对象,实施纪律检查和效能监察,哪里不落实就跟踪到哪里,哪里难推动就督查到哪里,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制订出台和严格执行有关损害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各部门也要加强对“神经末梢”的监督管理,认真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解决“肠梗阻”现象。建立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三要完善绩效考核,提高福利待遇,体现激励性。要明确牵头部门,抓紧调研测算,尽快实现工资外收入分配统一,提高公务员福利待遇,建立并逐渐增加公务员廉洁从政的收入预期和不廉腐败行为的成本预期,使他们更加珍惜自己的岗位,不愿以身试法。同时,加强绩效考核,从而逐步建立起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保护干部依法、高效、廉洁从政的利益格局。 区域经济论文:国际贸易下的区域经济发展之我见 一、带来了区域内部经济的增长 由于地区经济自主权益性的增强,区域经济协调增长对全国经济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要研究具体区域经济发展,必须首先研究其经济增长问题。而二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和联系,可见要表述为经济增长加经济社会进步等于经济发展。增长是区域经济发展量的个性,而进步是其质的特性。所以,研究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应注重增长问题的研究,才能运用其运动规律,通过产出总量的增长,为改善环境创造条件,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20世纪90年代后,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全球化发展使传统的发展战略所需的政策工具日益受到国际规则的制约,传统比较优势与要素禀赋的重要性降低。在这种发展趋势下,无论在主观需要还是客观条件上,我们都必须树立新的发展观,通过积极吸引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并与自身资源相结合,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对区域内部产业结构推进起了巨大作用 从进口贸易促进区域产业结构演进的机制作用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进口贸易通过需求信号刺激区域供给机能发挥作用,推动区域新产业的滋生和成长,进口区内所没有的产品使消费者偏好逐渐向这些新产品转移,导致区域内需求结构发生变动,当这种需求刺激信息达到一定程度时:将吸引区域内投资于这类产品的生产:二是进口贸易通过引进国内外的技术或引进生产线,可以加速区域产业的成长。引进先进技术将为区域经济发展输送活的生产力因素,从而使区域经济活动集聚和吸纳功能不断增强,促进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最终促进区域经济系统优化功能的发挥。 值得指出的是,出口和进口不是孤立的对区域产业结构起作用,凡是成功地实施外贸推动经济起飞和发展的国家或地区,其进、出口之间都有很密切的经济联系。区域内部可有效地利用进、出口把区域内相对落后地区产业结构有机地衔接起来,形成较高的互补关系,不仅可以极大地实现地区的比较利益,而且可以有效地促进本区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提高了区域内部就业水平 解决就业问题,不应是一个被动安排现有劳动人口的过程,而是一个通过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努力把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的过程。根据贸易和就业的关系,当出口大于进口时,按照对外贸易乘数理论,贸易顺差越大,一国国民收入增加量就越大,解决就业问题的能力也就越强。在通常情况下,重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战略会促进就业较快的增加。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就业资源不可避免地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配置,要把就业放在世界范围内考虑,通过各种措施扩大国际交换,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争取把更多的就业岗位配置到我国来。就区域内部的情况而一言,“发展是硬道理”并不简单等同于GDP增长是硬道理。GDP规模再大,若就业规模没有相应的、按一定比例的增长,那么社会稳定就无法保证。因此,面对劳动力资源丰富,而资本资源相对稀缺的区域内部,必须发展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业、开放服务业,巩固传统市场和开拓新兴的市场,积极吸引FDI,这样可以利用工业国的剩余资本,为剩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劳动力丰裕是区域内部的优势,通过扩大劳务输出可以减缓就业压力。通常在进出口贸易中扩大劳务输出有两种措施:一是隐性劳务输出,在出口商品中提高物化劳动含量,在进口商品中提高技术含量,大力发展“三来一补”生产,充分利用对外贸易增加就业机会,通过国际贸易扩大潜在的就业含量;二是显性劳务输出,即劳务出口,让劳动力在境外工作或进入国际劳务市场,后者发展潜力很大。 四、加大了FDI的引入 资金是重要的生产要素,资金短缺是不发达经济面临的共同难题,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约束条件。任何地区的开发和经济发展,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支撑,从世界范围看,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大量资本的流入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成为资本流入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一般而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贸易量越大在现实条件下与其可得的外资流入量就越多,但在不发达的区域内部,其出口向资本品转换能力很弱,使之在获得资本品的国际借贷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发展经济取得了重大成就。大量外资的引进和利用,不但弥补了省内建设资金的不足,而且带动了产业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地区之间利用外资的差距比较大,发展很不平衡。随着我国经济协调发展的步伐加速,区域内部在资金、政策等方面获得了相应的支持与倾斜,在利用外资方面得到了重大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结构、形势更趋多样化,经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内部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弥补和缓解了建设资金不足与经济快速发展的矛盾,促进了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从上面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以上几个方面的作用机制共同发挥作用,反过来又可以综合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这是区域内部地区开放经济体制下利用外贸作用机制促进其经济发展的表现。我们要从国际贸易的角度出发探讨区域内部地区经济发展问题,提出利用外贸促进区域内部经济发展的对策。 区域经济论文:谈渤海区域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界定的法律问题 【论文摘要】随着渤海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区域间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如何界定和发挥政府职能已成为亟待研究与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各省市政府在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中如何定位其职能进行探讨研究,统筹区域经济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努力建立区域经济协调机制,促进环渤海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论文关键词】环渤海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宏观调控 环渤海区域是指环绕着渤海全部及黄海的部分沿岸地区所组成的广大经济区域,主要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同时延伸辐射到山西、辽宁、山东及内蒙古中东部。环渤海地区处于日渐活跃的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是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地区的主要出海口和对外交往的门户,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作为中国北方核心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环渤海地区具备良好的基础,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组合优势尤为突出,同时环渤海地区也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海洋经济”和“大陆经济”的连接枢纽,强大的创新能力、发达的金融业也使这里成为外商在北方投资最密集的地区。全球80多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其中40%以上设在北京;而天津拥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有1万余家;大连的外资企业数量和质量在全国达到一流。环渤海地区已经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经济区。① 环渤海地区已成为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之后的中国第三个大规模区域制造中心。环渤海地区在保持了诸如钢铁、原油、原盐等传统的资源依托型产品优势,同时新兴的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也发展迅猛。环渤海区域经济已进入到一个跨越式发展期,未来环渤海经济在全国经济中的比重会进一步增大,渤海区域沿海经济走廊相互协作的逐步深入,环渤海5省市提速发展的态势将会进一步明显。目前,中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加速时期,由此带动的重化工业加速发展也将为“环渤海经济圈”带来历史性发展机遇,环渤海地区未来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力和空间。从一定意义上说,环渤海经济圈是保证中国政治和经济稳定的核心地区,是“三北”地区发展的引擎,是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的前沿,它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日益显现。但随着渤海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区域间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如何界定和发挥政府职能已成为亟待研究与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高层次的区域协调机制,消除地方保护,促进区域“共同市场”的形成 二战后,随着区域合作组织如欧盟、美加墨自由贸易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东盟、非盟等等成立与发展,国际间这种经济合作组织已经迅速得以发展,且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大趋势,对世界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影响。根据美国着名经济学家曼库尔·奥尔森有关国际上区域集团引起的“管辖权统一”的理论,“管辖权统一”对各种特殊利益集团是一种制约,它极大地减少了贸易壁垒的长度,促进了各国的经济增长。奥尔森指出:“由于在相互独立的国家之间实行了自由贸易,就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再利用政府的强制权利来加强卡特尔组织所需要的对产出的限制了。同时,也没有任何方式在所有国家中间再去建立维护特殊利益集团利益的法律,因为并没有任何共同的政府存在。”奥尔森所谓的“管辖权统一”就是指国家间经济合作制度。“管辖权统一”理论不仅适用于国际间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同样也适用于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中各省市之间的合作。 (一)进一步发挥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联席会的作用,加大区域间政府的合作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深的前提下,加强区域联合发展已成为环渤海各省市的共识。目前,环渤海地区已经形成了以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联系会为代表的协调机制。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联席会通过20多年来的不断探索和不懈努力,为环渤海区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环渤海乃至全国的影响越来越大,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如2004年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联系会通过了《2?12廊坊共识》、《5?21北京建议》、《6?26廊坊框架》,第一次将环渤海的发展与东北亚的发展结合起来,第一次建立了官、学、商共同参与的政府推动、市场驱动的对话磋商机制,第一次实现了环渤海地区领导人联手打造中国第三增长极的“全家福”;2008年联席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推进环渤海区域合作的天津倡议》确定了环渤海区域合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给环渤海区域合作带来崭新的工作局面。 自联席会第十二次会议以来,各成员市围绕《推进环渤海区域合作天津倡议》和工作议案狠抓落实,环渤海区域合作不断扩大,经贸交流日趋活跃,合作成果日益显着,科技、交通、旅游、环保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更加完善和健全。同时,还分别成立环渤海区域环保合作网络组织、环渤海区域口岸合作组织、环渤海区域人才协作联盟。会议期间还举行了环渤海地区项目合作签约仪式,集中签订了16个合作项目,合作金额达182.69亿元。 (二)加强政府协调机制,逐步建立统一有效的权威性区域协调机构 政府要在环渤海城市群中发挥协调作用,逐步由低层次松散型到高层次紧密型的环渤海区域性协调机构,作为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本着共同发展的目的制定区域发展战略与规划,综合安排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金融、资源开发等内容,协调解决区域联合的重大事项,制定区域协同发展的政策,推进区域合作的进程,最终形成一个有效的统一指挥与协调权威性机构,以利于形成统一协调的行动。因此,各级政府应建立政府协作、区域合作市场中介组织参与等法律制度,保证在区域横向合作活动中,政府逐步实现从全能型政府转变为有限型政府、从审批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从高成本型政府转变为高效率型政府、从传统型政府转变为现代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为了协调环渤海区域经济的发展,保证区域横向合作 计划的有效实施,各级政府还可以考虑成立环渤海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构或区域性的经济协调专业职能机构,负责区域经济开发的统筹、协调和监督。同时为发挥区域经济发展中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建立区域性联合经济自治组织,协调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区域性联合经济自治组织应由区域内各类企业自愿参与,代表区域内企业的共同利益,反映企业的共同要求和愿望,沟通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加强行业的内部协作关系,搞好区域内企业的自身管理,促进区域性各类企业的共同发展。 此外,为适应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渤海区域间政府应在充分发挥环渤海地区市长联系会作用的基础上,有步骤、分阶段地建立环渤海区域间协调机制,包括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及学术机构、行业协会等之间各种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多元化的区域合作机制体系。还可以针对区域经济联合的具体合作内容成立相关专题工作组,协调区域合作中的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冲突问题,以谋求共同发展的目标。 区域间各级政府多层次的合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走向成功的关键。目前,环渤海区域发展的种种制约和障碍清楚地表明,区域内各省市间迫切需要一定程度上的“管辖权统一”,以消除地方壁垒,减小对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制约,促进区域“共同市场”的顺利形成。各级政府应当把握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从提高区域间联合紧密度、健全统一的市场机制、建立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提升区域合作层次等方面入手,通过组建环渤海企业合作促进会,从深层次上推动了区域合作的发展。 二、充分利用环渤海的科技资源优势,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利用,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竞争力 环渤海地区是中国科技力量最强大的地区,仅京津两大直辖市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占全国的四分之一。环渤海经济圈已经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电子、汽车、机械制造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各具特色的产业带开始形成。北京有中国最大的中关村电子信息产业科研、贸易、生产基地,集中了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的优秀人才;天津开发区已成长为环渤海沿海经济活跃度最高、发展速度最快的区域,IT制造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这里还是全国最大的电子通讯设备、液晶显示器等生产基地;各级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充分利用环渤海区域的强大科技资源优势,制订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相关规定,鼓励本地企业创造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进而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 各地政府应推动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强重大科研课题的联合攻关,加快建立区域科技项目合作机制和成果转化平台,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并且,结合本地实际,对与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重大科研课题合作研发的当事人给予各种优惠和扶持政策,包括提供资金资助、给予物质奖励、优先职称评定和聘用等方面,以此发展研发机构,建立科技服务体系,培育自主品牌,提高技术研发转化能力。应建立健全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和区域性人才市场,完善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区域内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鼓励和保障人力资源在区域间合理流动,各地政府应该对流动人才的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子女的入学入托等问题给予当地居民同样待遇。充分利用本地区高科技人员集中的优势,进一步发展跨区域、跨国际的科工贸、科工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体,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 政府可以采取适当优惠扶持鼓励建立区域内技术市场,完善持续激励自主创新和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体现技术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加大鼓励区域间技术服务优惠政策的力度,对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区域间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给予税收扶持;加强区域技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市场公共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技术市场的信息化建设,结合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建立面向社会、辐射全国的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支持区域性技术交易网络的建设。 环渤海地区是中国对外开放口岸最集中的地区,是最大的粮食、煤炭、原油等进出口物资中转基地。要充分发挥本地区港口群的优势,扩大国内外经济联系,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尽快实现与国际市场对接,形成合理分工、优势互补,联合发展,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 三、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制订区域宏观调控法律规范 随着经济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区域间各省市产业结构不合理、不正当竞争、地区保护和市场条块分割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环渤海区域经济快速发展,要打破行政和市场壁垒,充分发挥市场的功能,则必须依赖政府的宏观调控。美国为了解决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不平衡,在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注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并制定了相应的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法律规范。为了对落后地区进行治理开发和促进经济发展,美国分别于1933年通过了《麻梭浅滩与田纳西流域开发法》、1961年颁布《地区再开发法》、1965年《阿巴拉契亚区域开发法》等一系列法案,并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负责领导、组织管理和规划落后地区的开发与经济发展。这些立法举措,一方面为区域经济发展中各级主体的行为提供了法律规范,同时也为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协调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了协调机制。加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并注重依靠法律制度来保证其实施,这是美、日等发达国家发展区域经济的主要措施,这一成功经验,也完全适用于环渤海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将环渤海区域经济的宏观调控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区域经济宏观调控制度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并且,我国目前区域经济基本性宏观调控立法还处于空白。由于没有统一的区域经济宏观调控基本法,从而也使得区域经济宏观调控制度难以建立,也就无法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尽快制订宏观调控基本法是极其必要的。但在没有基本法的前提下,环渤海区域各省市政府也应积极探讨制订相关的法律性文件,予以促进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目前,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自2004年以来,环渤海经济合作联席会议通过了《廊坊共识》、《北京倡议》、《环渤海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即《廊坊框架》),以及《中国北方环渤海11城市旅游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环渤海信息产业合作框架协议》等专门性文件。这些文件就其性质来看,都是政府间的协议,属于行政契约,而不是法律性文件;就其内容来看,大多是一些原则性规定,以及各省市政府间一种意向或共识,对于经济合作协调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不多,且缺乏相应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的规定。对于文件相关的解释、合作争议的解决、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问题都没有具体的规定,这种缺乏法律强制机制和实施机制的区域经济合作不具有稳定性,也就无法起到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作用。因此,环渤海区域政府应当积极探索,本着合作的精神与共同发展的目的,达成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区域性法律规范文件,这样,才能真正保证环渤海区域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 四、建立并完善环渤海区域性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促进公平竞争秩序的形成 一个区域性共同市场的形成,依赖于一个区域层次乃至全国层次的健全完善的公平竞争的制度。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其内在要求是确保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上上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则;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与管理要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各省市政府应当制订适合 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统一制度和政策,加强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环渤海区域各省市政府要从区域大局出发,修改、制订或逐步取消妨碍区域市场一体化形成的相关制度与政策,在税收优惠、招商引资、资金扶持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政策上力争统一协调,保证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同时,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环渤海地区交通网络、信息网络的投资,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地改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扶持和重视私有经济的发展,繁荣市场经济,增加环渤海经济圈的竞争力 区域经济论文:对区域经济史研究若干问题的思考 近20年来,国内外区域经济史研究异军突起,日益受到史学界的关注。特别是区域经济个案研究成果颇丰,但对于区域经济史理论规范的探索,还显得比较薄弱。本文拟以宋代的区域经济研究为例,对区域经济史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发表一些看法,以求教学术界。 一、研究内容 区域经济史研究是在一定时空坐标中,描述出一地方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区域的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归纳,以使我们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史现象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以宋代的区域经济研究为例,目前学者们对区域经济研究的内容主要关注在如下几个方面;(1)经济中心南移问题。所谓经济中心南移,是指唐宋以来全国经济中心自北向南的转移,使得江南地区成为全国经济的中心。这个论题最初由张家驹先生在40年代提出,并由他本人在50年代进一步扩充(注:张家驹:1942年,《宋代社会中心南迁史(上)》,商务印书馆;1957年,《两宋经济重心的南移》,湖北人民出版社。)。70年代末以来,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有一定发展,郑学檬的著作可为代表(注:郑学檬:1995年,《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岳麓书社。)。近来有关的研究,已经深入到了诸如经济中心南移的阶段性以及在各方面的具体表现等问题。(2)地区性的个案综合研究。地区性个案研究自80年代起进入高潮,选题范围多集中在当时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杨德泉、荀西平对北宋关中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专门论述(注:杨德泉、荀西平:1987年,《北宋关中社会经济试探》,《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斯波义信对宋代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如对高技术与高生产、高技术的传播对生产的影响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认识(注:斯波义信:1988年,《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译本。)。以及对不同经济部门的个案研究,如关履权的《宋代广州香药贸易史述》,指出宋代广州的香药贸易作为中国历史上一种贩运性的商业活动,为封建统治者服务,是变态的繁荣(注:关履权:1982年,《宋代广州香药贸易述论》,《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认为在宋代两浙区域市场,产业结构中经济作物与商品生产比重小,区域内的专业分工,更多地以自然地理为基础,与外地市场的联系稀疏,缺乏全国性市场的配合(注:龙登高:1988年,《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吴旭霞的《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认为宋代江西农村中农作物大量投入市场,农民与市场联系加强(注:吴旭霞:《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江西社会科学》,1990年第6期。)。韩茂莉的《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通过对宋代川峡地区人口密度和土地垦殖率两项指标的考察,指出宋代是川峡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时期(注:韩茂莉:《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有关论著数量不少。(3)对全国经济区域性不平衡现象的分析。80年代,漆侠最早通过对宋代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考察,得出“北不如南,西不如东”的结论(注:漆侠:1987、1988年,《宋代经济史》(上、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程民生的《宋代地域经济研究》具体阐述了漆侠的这一论述。包伟民的《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则从宋代国家财政制度存在的区域性差异的角度,来分析由此造成的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注:包伟民:2000年,《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张其凡编等《宋代历史文化研究》,人民出版社。)。 上述学者都对宋代区域经济作了相当深入的探讨,大大超迈了前人的研究水平,也反映了他们在史识上的独具慧眼,但也应该看到,在区域经济史领域仍有一定的学术空间可供拓展。在新世纪之初,对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内容进行反思与改进是必要的,尽可能地拓宽区域经济史研究的领域,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任务。 如何划分区域经济史的“区域”,进而确定具体的研究范围,是从事研究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对此,历史学家、经济学家、人口学家、地理学家等不同领域的研究者们都分别立足于自己的学科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过各自的划分标准。归纳而言,经济史学界曾提出了三种不同意见:(1)传统上以行政区划为主要标准,理由主要是“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也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便于使研究成果的借鉴作用得到发挥。”(2)按自然经济条件划分,“因为经济的发展往往不是行政命令或者行政区域硬性划分所能割裂开的”。如冀朝鼎在其著作《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依据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条件的优劣提出了“基本经济区”这一重要概念。施坚雅在《中华帝国的城市发展》一文中,按分水岭将中国划分为八大地区,颇有见地,但此说的着眼点是市场系统理论(市场系统与河川流域有密切关系),因此对于市场系统相对成熟的清代中国来说,比较适宜,但对于处在10至13世纪的宋代而言,情况就未必如此了。(3)80年代开始,学者们越来越倾向于采取多元标准,既可以按行政区划,也可以按山脉走向、江河流域、市场网络和人文风俗的不同来确定(注:以上参见宋元强:《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进展》,《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59页。关于冀朝鼎的论述,参见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页;关于施竖雅的论述,参见李伯重《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评价》,《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第148页。)。如:粟冠昌的《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注:粟冠昌:《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广西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陈伟民的《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注:陈伟民:《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中国农史》,1990年第1期。)、雷家宏的《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注:雷家宏:《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宋史研究论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注:程民生:《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3期。)等论著,都持这种观点。另外,80年代末,斯波义信在施坚雅“地文地域”说的基础上,提出“地文—生态地域”新说,即将生态环境的概念纳入中国古代经济区域划分工作之中,使之更为全面。当然,区域的划分也是与不同社会 的不同背景相适应的。原始社会以山川自然的形势进行划分:夏商周时期,总体上按民族分布和自然区域进行划分;秦代以后的帝制时期,在中原以郡县(后为州县)划分,并逐渐地推广到少数民族地区。在这个有序的发展过程中,区域划分的内容越来越充实。 区域经济史研究应关注多学科交叉与渗透的问题。经济学、地理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学、生态学、民俗学等方面的学术成果,都应予吸收。这种跨学科的新史学的最早尝试可追溯到法国史学家H·贝尔在1900年创办的《综合历史评论》。但使这一方法赢得学术声望的是L·费弗尔和M·布洛赫1929年共同创办的《经济社会史年鉴》和由此得名的“年鉴”学派。他们反对西方传统史学专注于政治史的作法,提倡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在内的“总体历史”;反对纯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主张运用跨学科方法,开展综合研究。“年鉴”学派对我们的启发是应该从多个角度、立体地考察区域经济。 检讨近几十年来的国内区域经济史研究,本文以为一个显著的弱点是缺少概念的创新。相比之下,西方学者在研究中的“概念化”或“模式化”倾向明显。从表面上看,“社会科学化”色彩过于强烈,大量的相关社科词汇的借用,似乎给人以流行时尚的感觉。但新概念的提出极有可能标志着一次方法论转换的完成,并为下一步的转换积累了讨论的前提,尽管这种转换和积累的幅度不尽相同(注:参见杨念群:《美国中国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中国史研究的现实处境》,《历史学》,2001年第3期。)。任何研究都须时刻处于运动和发展之中,它需要史学工作者不断努力与探索,同时还需要信心和勇气。如在研究区域经济史的过程中,可引入经济学中用以描述区域间的经济扩散和极化效应问题的“发展极理论”(注:参见张培刚主编:《新发展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用以研究区域专业化问题的“禀赋优势理论”(注:参见周起业等著:《区域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以及像“专业化产业区”、“集聚效应”(注:“专业化产业区”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之上的,专业化地生产其具有优势的产品的区域。“集聚效应”指由于要素(主要是人口)的集中而产生的联合需求,促进专业化分工和中介组织的兴起。)等一系列在区域经济学中经常使用的新概念,有助于更加富有逻辑性地分析区域经济变化进程。当然,新概念的提出有时可以带来深入探讨之效,有时却未必,只是产生新瓶装旧酒式的作品。故新概念的出现,决非易事,必须建立在扎实的研究基础上。 应该说,迄今为止的区域经济史研究基本上以对大量史实的考察作为依据,就不同经济类型的个案研究结论而言,有相当的科学性。但大多数学者或是仅仅停留在个案结论的阶段,或是在试图将其上升为普遍性规律时往往出现一个逻辑断档,即在由个别到普遍的扩展过程中,缺乏逻辑的必然性。如施坚雅根据中心地理论,在其对长江上游区域经济结构的研究中提出,由于商业竞争、运输效能等等因素的制约,使得各商业中心互相间处于相对均衡的距离中,因而形成一个近似六角形的市场结构模式。近年来,不少学者对六角形模式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向我们展示了理论模式与历史实际之间存在的显著差距(注:包伟民:1998年,《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1840■1949》,知识出版社,第44页。)。 要切实把握区域特征,勾勒区域经济发展概貌,需要进行不同区域间广泛的互比,即通过横的观照与纵的比较两条线索的梳理。前者是基于各地因自然气候、物产资源、交通条件等差异,造成地方经济不平衡发展的事实,对地方经济的区域性显著特点有相互比较的研究需要。如斯波义信的《末代商业史研究》(注:斯波义信:1968年,《宋代商业史研究》,(日)风间书房。),通过对西北和东南两大区域市场的经济的详细比较,说明两宋商业发展的层次性。后者是由于时段不同,区域经济具体的发展状况也不同。一般来说,时段愈短,区域经济变化就愈小:时段愈长,区域经济变化愈大,所呈现的“历史学”的特征更为浓厚。如斯波义信的《宋代江南经济史》,各章研究所涉及的时间上限,远者上溯至秦汉,近者亦至唐代;下限则近者及于明代,远者延至民国,在这样的时间范围里,宋代的特点才显现得比较清楚(注:参见前引李伯重文第150页。)。当然比较研究要注意客观与辩证性的统一,防止扬此抑彼。 目前,对区域特征动因的分析既是薄弱环节又是难点、热点。它包括经济的,也包括超经济的因素,如地理、人文因素等等。前者从地理环境的演变过程中考察人与自然的动态和辩证的关系。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类的生存和未来命运的关怀,而且体现了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道路空间异同的关心。因为地理、气候、动植物等自然环境因素对经济社会运动起着隐蔽的支配作用。如斯波义信的论文《宁波及其腹地》注意到由于钱塘江河口航道恶化对于宁波港所起的影响,并指出这是在地理环境上宁波港能够获得发展的关键性条件之一(注:参见斯波又信:2000年,《宁波及其腹地》,《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第470页。)。后者包括家族关系、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历史上长期起作用的要素,对历史进程有重大影响。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对某个要素的分析,缺乏对地理空间内各要素对区域经济发展交互影响的总体认识。另外,区域经济特别是小区域经济,一方面是社会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不能完整地“代表”社会经济发展现实,最多只能是一种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认识”。近年来,不少学者试图以充分的地方经济的描述来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征与动因。但是,这种尝试可否用来体现分化鲜明、类型多样的社会经济,引人深思。 二、关于方法论 任何科学的研究都涉及方法论问题,可惜在区域经济史的分析框架中,关于方法论问题的学术积累显然不够丰富。 目前看来,至少就宋代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而言,虽然其研究对象是跨学科的,但是分析方法仍然停留在历史学的框架里面,主要是历史的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本身具有一些不可克服的局限性:(1)叙事与论理。以往的研究多侧重于白描,试图复原历史,理论创新不多,而且即使有所谓的“理论”也只是在一系列的现象陈述之后的归纳与总结,缺少逻辑的检验。如漆侠的《宋代经济史》,认为宋代生产力的不平衡发展表现在精耕细作的地区几乎达到封建时代的最高水平,新的资本主义因素在这些地区脱颖而出是完全可能的。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以河北与陕西两地经济顽强的发展为例及人口增长率高的现象,试图说明该时期北方经济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南方,因此北宋时我国的经济重心仍在北方。这些都只是通过对历史现象的某一侧面的叙述,从而归纳出一定的“理论”,却缺乏整体的逻辑检验。例如对应该如何界定封建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最高水平,并未见有理论性的讨论:又程民生的论说,显然只是就北方而论北方,未能从南北方整体比较出发来看问题。(2)具体与一般。没有抽象就没有科学,任何历史首先都是具体的,但是作为历史科学,在力图描述历史的具体性的同时,必须要有一般的抽象含义,否则,历史分析将永远沉沦于叙述过去的陷阱中。尤其是区域经济史,其研究分析的目的不仅在于重新展示某一区域经济发展的历程,更要抽象出具有一般意义的现实启示以及在更大区域范围上的解释能力。(3)假设与实证。历史学的研究传统一直排斥假设,直至20世纪初,人文科学在方法论上开始青睐于实用主义。从一定的假设条件出发构建逻辑自洽的理论,再从历史中寻找实证,比起在没有任何框架下只作对历史时间的复 原性描述而言更显理论的魅力。在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中,应该通过借鉴实用主义方法论,为研究提供分析框架,克服因史实的具体性而无法一般化阐述比较的困境。 在具体的研究方式上,近年来由于受新经济史学的影响,为摆脱旧史学模式的束缚,区域经济史研究开始主张用科学主义来规范史学的分析。如区域人口消长、生产增减、税赋变化等许多问题,可采用数理统计,抛弃举例式研究,以提高历史结论的科学性、说服力。然而作为一种研究手段,这种计量史学的方法并不能包罗一切,尽管在形式上由于数理方法的运用有助于摆脱历史分析中的过分主观的判断,但事实上由于受资料的限制,统计通常很难达到高度精确的水平,只能对历史运动做出粗略的度量。近年来,许多研究者对区域经济的考察不约而同的走入了过分依赖统计数字的误区,忽略了对历史本身演进逻辑的思考,以至认识上有失偏颇。新经济史家要想尽可能掌握历史复杂的真实情况,就不能过份依赖他们的几何学。 制度经济学的兴起,被认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场革命,实际上它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法学、政治学和史学等一系列相关的社会科学领域。制度经济学强调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引导人们将制度因素作为考察经济行为和绩效的重要变量。如新经济史学家R·托玛斯和D·诺斯在研究欧洲从14世纪到18世纪的产业革命的四百多年兴盛史时发现,不同的国家(地区)面对相同的经济问题时,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制度而导致了不同的经济发展结果。最为典型的是当面对战争所需的财政问题时,英国、荷兰采取了不同于法国、西班牙的制度而导致了后来长达几个世纪的兴盛。制度经济学的从制度层面寻找经济发展根源的研究方法无疑对研究区域经济史有巨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个方法论的意义在于较好的结合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具体分析和一般抽象分析,而这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中所缺乏的。制度经济学强调案例研究的重要性,是寻找“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这同时也是历史学所要完成的事。而在理解和解释“真实世界”的时候,必须运用一定的理论框架来加以分析和解释,并从中抽象出一般的可检验的理论来(注:参见周其仁:《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科斯研究经济学的方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春季号。)。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就是要在历史的“真实世界”中寻找研究素材,并在充分的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将事实作一般化的抽象,由此提出可检验的理论来。 三、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区域经济史的学科性质,涉及到区域经济史与区域经济学、历史学的关系问题。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理应具有区域经济学与历史学的双重特征,即把区域经济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共时态”与历史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历时态”相结合。但这种结合,不应是机械地拼凑,必须根据学科的根本属性有所侧重,从而显示出自己的特征。区域经济史的学科特性,决定了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只能立足于历史学,着眼于从历史看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史与单纯的地方经济史研究不同。地方经济史一般关注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而区域经济史所关注的不仅仅是地方经济特色,而是经济发展的普遍性规律。因为即使在前近代时期,一个区域内的经济也不可能完全孤立地存在,而是或多或少交织在整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之中。前人的一些研究,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画地为牢”,就地方谈地方经济,视野集中于一处,围绕该区域的内部发展进行研究,这是需要加以提高的。区域经济史研究类似于自然科学,只是寻找一个实验室(区域),据此去研究那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具体到宋代区域经济的研究,近年来已有一些较成功的典范,如张熙惟的《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作者在对唐宋间山东经济发展概述及水平评估基础上,指出学界提出的“中国经济重心南移‘到五代基本完成’,‘南方的经济全面超过北方’以及宋代已是‘北不如南’”等观点,仍值得进一步研究(注:参见张熙惟:《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3期,第84-90页。)。这种通过区域“小经济”窥视社会“大经济”的研究方法,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的特点所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施坚雅(C.W.Skinner)指出不管人类经济活动的地理单元小到何种程度,它总是处于不均衡状态,在空间上永远存在中心地和外围区的差异。他的“区域——中心”研究理论,宣称通过对具体区域的分析研究,可以推翻中国社会经济“停滞不前”的观点,在史学界一度引起巨大反响。当然,一个区域性的范式可否在不同区域反复运用,进而推广为普遍性的范式,仍需要认真推敲。 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许多方面还不成熟,未形成多数史学家认可的一致的学科体系和学术规范。首先,学科体系的指导思想尚有待进一步明确。国内史学工作者,包括著作等身的大家在内,不少人习惯于把马克思从西欧经济史研究中得出的某些结论,奉为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这种歪曲历史和把马克思理论庸俗化的主观主义倾向,曾使区域经济史陷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使得现实与理论之间的差距无法弥补。以宋代区域经济研究为例,就有许多学者按照马克思描述的西欧社会演变历程,坚持“资本主义萌芽”的传统理论框架,并殚精竭虑地阐述我国古代经济“典型”如何在宋生“变态”。经过了大半个世纪的研究,仍未能使问题得到解决。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工场手工业和雇佣劳动生产关系几乎出现于中国每一王朝的商业繁荣时期。 其次,学科渗透的困境。不同学科理论的引进往往会带来一场变革,但是由于理论来源复杂多样,也可能出现一系列问题。如部分理论尚未形成可操作的方法,与传统理论不能相互衔接等。因为在相关学科尚没有很好沟通的情况下,对问题的理解、研究思路甚至阐释语言,都往往难以提供很好的可对话的渠道。经济学家热衷于运用大量的统计资料和模型框架分析区域经济问题,历史学家则沉迷于对史料考证的精雕细啄。目前,离跨学科的融合仍然相距甚远。 再次,学科发展的盲目性,这些年来,对生产关系的变革研究得多,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研究得少;乡村经济研究得多,城镇经济研究得少;自然经济研究得多,交换经济研究得少;生产领域研究得多,流通领域研究得少;发达地区、汉族经济研究得多,经济落后地区、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得少;古代及近代前期研究得多,近代后期和现代经济研究得少等等,学科发展的这种不平衡性,常常使得对区域经济作出科学的理论归纳的努力,得不到成功。 最后,区域经济史作为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还应承担一般历史学所具有的为后人提供资政经验的功能。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不应仅仅停留在对一般经济问题的描述,而应着重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总结历史上解决这些问题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天的区域经济史研究者而言,有意义的论题不是历史上经济区域社会地位的“上升”或者“下降”,而是应该以历史的眼光去认识经济区域实际社会角色丰富而复杂的内涵。如朱瑞熙、徐建华的《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在肯定湖南地区经济开发的基础上,对湘北、湘中、湘南、湘西四个地理区的开发水平作了具体分析与比较,并客观地指出:“与全国发达经济区相比,这一时期湖南的开发程度还不可过高估计,但毕竟为十三世纪以后的进一步开发奠定了基础。”(注:朱瑞熙、徐建华:1995年,《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徐规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十周年纪念文集》,杭州大学出版社,第181-197页。)类似的着眼点,的确具有相当的学术意义。 四、现实意义 作为历史学发展趋向的一种重大变化,区域经济史的兴起决不是学者在史学探寻之路上 的心血来潮,也不是一代史家在史学绝路上的刻意追求。区域经济史源于时代的需求,源于史学本身发展的需求。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虽然纯粹是一个历史课题,但在当前却富有现实意义。 近年来,学术研究的多样化已成为中国史学发展的必然,区域经济史研究的兴起,正是顺应了这种趋势。根据“后现代主义”的看法,当现代人用自己所处的社会和意识形态状况去“写历史”时可能会面临一种困境,即理性解释模式不具有普遍意义。这使得我们研究历史十分注意典型学方法,避免追求普遍模式。这也是为什么区域经济史研究逐渐受到多数历史工作者重视的原因。一个自称普遍性的模式,如无法在一个简单的个案中得以证实,便不是一个普遍适用的模式。区域经济虽不能称为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的“缩影”,但它具有一定的说明意义,且是现实关怀的投影。 纵观区域经济史研究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它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与其它领域的研究相比,显得比较幼稚。特别是中国大陆的区域经济史研究,虽然从最初不为传统史学主流所承认的边缘位置起步,到21世纪初以一个生机勃勃的前沿性的姿态展现于史学界,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不足之处也十分明显:深入的专题性研究尚不多见,学术规范还未受到足够的重视,等等。 最后仅引美国新史学派创始人鲁滨逊的一段话作为结尾:“人类各种学问的范围本来是临时的、无定的、常常变化的。各种学问的界线是互相交错的。……假如历史学家要发展到最高的程度,它就不能不放弃个人主义的倾向,而且要承认:历史只是研究人类的方法中的一种。” 区域经济论文:川南五市(乐山、自贡、宜宾、泸州、内江)区域经济协作前景分析 川南五市(乐山、自贡、宜宾、泸州、内江)区域经济协作前景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已越来越成为一种突出的时代趋势和现象,而区域要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必须建立经济增长极,通过增长极的自身发展及对其他地区和部门的影响,推动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增长极有产业和空间两种相辅相成的表现形式:产业上表现为能够带动国民经济其他行业增长的“主导产业”;空间上表现为“主导产业”所在地形成的“增长中心”。对于人口众多的区域经济来说,这种增长极,单靠个别产业和个别城市是无法承担的,而必须依靠主导产业体系及其所在的城市群共同支撑。在有城市群的经济区域中,由于整个城市群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形成区域增长极,通过辐射效应,带动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使整个区域经济都得到快速发展。在城市群内部,多个经济增长极构成网状系统,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使各个城市和城市之间的地区都得到了发展,从而使城市群本身也得到快速发展。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城市群无可置疑地成为引领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极,处于集聚和创造财富的中心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群建设获得了快速发展,城市群逐步成为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实现形式,特别是沿海地区在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面向世界的富有开放性的城市体系。整个东部省份,无一不具有两个中心城市及其所带动的城市群:如辽宁省14个省辖市,基本分为以沈阳为中心的辽中城市群和以大连为中心的沿海城市群;山东除了发展较快的省会城市济南之外,也形成了以副省级城市青岛为核心的青、烟、威半岛城市群;另外还有江苏的南京、苏州及其苏、锡、常城市群;浙江的杭州、宁波城市群;福建的福州、厦门及其厦、漳、泉城市群;广东的/!/广州、深圳及其深、珠、惠、中山、江门城市群等等,有力地拉动了整个东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群在区域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 目前,四川在西部已基本形成了以成都为中心的成德绵城市群。这个城市群符合中央提出的以特大城市为龙头,用地少、就业多、要素聚集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标准,这个城市群对带动四川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与东部省份相比,四川仅有一个城市群作为增长极是不够的。而地处成渝腹心地带的内江、自贡、宜宾、乐山、泸州5个川南城市,有可能形成一个新的城市群。 川南五市地域面积4.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10;人口2100万,占全省近四分之一;本地生产总值1360亿元,占全省五分之一,是除成、德、绵之外的四川第二大城市群。区域工业化率比较高,5市全部工业增加值53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40,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也高于成都、绵阳的比重。五市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70亿元,占全省的24,工业利润73亿元,占全省三分之一强。在川南打造重化工业城市群,有五大有利条件: 第一,有协作基础。从地域区位和历史渊源上看,川南城市群互动发展、区域整合有良好的基础。一方面,川南城市开发较早,布局紧密,在地理上已形成相对独立的城市群。另一方面,川南五市产业结构较为合理,在市场的互补性、资源的互补性、产业的互补性及经济发展的依存度等方面都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已经呈现出分工与合作密切、相互融合、共生互补的一体化发展态势。 第二、有产业支撑。一是化工,川南有全省最集中的天然气化工、盐碱化工、化纤、高分子化工等产业,覆盖无机化工、有机化工、高分子化工等全部领域,在化工科研,特别是高分子合成材料研究方面有独特的优势。二是食品,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占了全省名酒的一半,产量占了全省的70,名酒的品牌效应在全国屈指可数。三是通用机械,有锅炉、机床、起重机械、泵阀等。四是新材料,川南的高分子材料、合金材料、碳黑材料、焊接材料、磁性材料、核材料,在四川唯一,全国领先。国家商务部已意向性同意在自贡建新材料出口基地。川南五市大中型企业科技力量较强,有1.69万人从事科技活动,占全省的23。五是旅游,乐山、宜宾、自贡的大佛、恐龙、竹海、石海、古镇、民俗旅游等资源得天独厚。川南的以上五大产业,已基本形成产业集群,正拓展产业链,其产业优势在全国同行业中有领先地位或独占优势。经过培育壮大,不仅能支撑川南的发展,而且能拉动全省的经济发展。 第三、有资源依靠。川南具有较为齐全的能源资源。天然气虽已走过盛产期,但储量800亿立方米,仍占全省储量的30以上,支撑川南发展是有保障的。具有全省最多的煤炭资源,其保有储量占全省储量120亿吨的65,是支撑全省火电发展的主要煤炭基地。宜宾向家坝水电站,是目前四川开发的最大水电站,装机规模超过四川现有全部电力装机的一半。川南的能源配置,可以确保川南有最佳的水、火电结构,也可为全省的水、火电结构合理化做出不可替代的贡献。川南的盐卤资源200亿吨以上,还可开采上千年,这为川南的化工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川南农产品资源丰富,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的21,粮食产量占全省的23,为食品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撑。 第四、有交通支持。川南是全省唯一有条件发展立体交通的区域。五市间距离均在100公里左右,全部通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比重为70,比全省水平高4个百分点;公路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46.54公里,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一倍;货运周转量和客运周转量分别占全省的22和28。其中内宜高速公路贯通三市,是四川公路出海大通道的必经之地。五市全部通铁路,其中内昆线是四川到广东最短的线路。五市境内有宜宾、泸州机场,虽然规模较小,但宜宾机场是目前全省唯一盈利的支线机场。五市大多通航运,其中乐山、泸州、宜宾是省内主要的水运港,泸州是全省唯一发展的集装箱港。如能对沱江航道进行整治,使内江、自贡也能进入航运,则川南有全省最便宜的出海通道,由此可以构建云、贵、川三省的物流结点。 第五、有腹地依托。川南城市群不仅可以依托川渝广大的盆地作为其依托的腹地,而且可以辐射贵州的遵义、毕节、六盘水地区及云南的昭通地区。 加强川南区域经济合作,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市场、科技、政策、资本四个方面加强产业整合,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比较优势和特色经济是经济合作存在与发展的前提条件。川南五市都具有各自不同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历史基础。如何进一步加强产业整合,加快形成比较优势突出、互补性强的特色产业集群,是加强协作区内经济合作的首要任务。我认为,应重点从市场、科技、政策、资金四个方面加强整合,把各地区的资源市场以及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结合起来,以市场拓展引导产业方向,以科技开发提升产业层次,以政策统一降低交易成本,资本运作支撑产业发展,形成带动各地经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 综合优势。市场上,消除一切人为的市场壁垒,形成商品自由流动、人员自由进出、合作自由进行的统一市场。重点是全面建成各协作市区间全方位的“绿色通道”,所有的产品都可以在各地市场上取得“绿卡’,并有在各地市场销售的权利,各地的经营主体都可以平等取得经营权资格等。 科技上,开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之间的技术交流和智力支持,可筛选一批市场前景好、竞争优势强、带动效应大的高新技术项目,以此为载体加强各成员之间的科技、人才交流合作,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 政策上,应参照WTO的基本精神,制订和修订产业政策,包括产业发展纲要、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区域性产业转移、产业分工和整合、鼓励扶持补贴政策等,鼓励各类经济主体自由地进行资产重组、企业并购和产业转移。 资本上,应在吸引社会投资资本和国内外投资银行的同时,在经济协作区域内统一行动,加快产业资本证券化,培育各级各类金融市场,为企业增加募集资金的渠道。 第二,从方式、内容、主体、组织四个方面创新合作机制,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 在合作方式上,要从偏重于单个企业,逐步转向行业组合、条块联手、内外结合等方面进行区域经济合作。合作内容上,要从偏重于投资办厂,转向既有投资、又有技术管理、市场拓展、教育培训、咨询信息等各种服务相互渗透的合作。合作主体上,要从偏重本地国有企业转向动员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联合协作区及区域外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合作组织上,要从偏重于一般性的牵线搭桥,转向统筹协调、政策引导、规划导向和改善环境的综合性组织。 第三,从互信、投入、机制、产业四个方面协调行动,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不仅与川南五市的发展环境密切相关,而且关系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大计。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和关联性,需要经济协作区内各成员的共同努力和统一行动。要形成建设西部美好家园的共识,增强互信,加大投入,建立机制,形成产业,联手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一是各方应互不向对方城市和农村扩散污染工业,不新建污染企业,互不允许开办从事破坏绿色植被、水体、空气的产业,相互配合处理好各种纠纷。二是各方共同努力争取国家对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特,继续抓好长江上游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共同防治区域性环境污染。三是各方共同努力,促进国家尽快建立合同性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形成合作共建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和生态利益共享机制。四是各方统一规划环保产业,协同发展循环经济,共同推进无污染、无公害产业的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川南城市群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既需要国家相关部委及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协调和推动,也需要川南五市之间的合作和努力,同时更离不开重庆经济协作区发展的带动。为此,在考虑川南城市群的构建中,应重点研究好以下问题: 一、城市群发展规划问题 城市群的发展必须以一个统一的规划为基础。应加强对川南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组织协调,由省里组织省内相关部门、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川南五市配合,联合编制川南城市群发展规划,将规划制定落实到一批跨地区的、有利于共同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上,并列入全省“十一五”期的项目建设的重点,从资金、政策上加以支持。同时,建立川南城市群组织互动机制。作为规划区域主体的川南五市,应着手建立一系列有效的组织工作制度,如定期的五市政府领导峰会、五市企业家峰会、五市经济协作会、政府职能部门对流会以及方便社会各界参与的区域合作机制,通过这些交流与合作,搭建起五市之间的协作桥梁。 二、中心城市建设问题 中心城市是城市群发展的制高点,其在区域经济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是其他城市无法替代的。因此,加强川南中心城市建设是发展川南城市群的当务之急。中心城市的加速发展有其内在必然性,市场机制将扮演越来越最重要的角色,但由于完全自发的市场活动并不能使城市规模、布局结构达到最优,所以建议省政府能够有意识地选择1-2个基础和发展潜力较好的城市作为重点支持城市,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促进要素集聚,增强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推动其加速发展成100万-200万人口的大城市,并成为川南城市群的中心。 三、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是一种规模经济建设,城市群内有一个规划统一、布局合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既节约投资又提高效率。因此,川南各市应在城市群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下,来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子规划。要加强全区域的统一规划与协调,在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既要考虑满足各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又要从全区域的整体发展需要出发,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当前,应以打造五市1小时经济圈为目标,在机场、港口、铁路、高速公路的建设布局上,从总体的角度进行统一规划,形成全区域统一、高效、便捷的交通网络,加速生产要素和产品流动,有效解决各城市资源有限和市场不足的问题,得以更好地发展,进而形成高效方便的现代化城市群。在机场建设上,以宜宾机场为基础,通过改造扩建提高其运输能力;在港口建设上,实施沱江航道整治、加快泸州集装箱港口建设,改造、建设乐山、宜宾、自贡各主要码头;在铁路建设上,启动由峨眉至乐山、自贡、隆昌的峨隆路项目,连接成昆线、成渝线,提高川南五市的铁路综合运输能力;在公路建设上,新建乐山经宜宾、泸州至重庆、乐山经井研、自贡到泸州的高速公路,向南延伸隆纳高速公路至贵州界,向东延伸内宜高速公路至遂宁,打通川南至川中的快速通道,加上现有的成渝、内宜、隆纳三条高速公路,形成川南城市群三横两纵的高速公路网络。 四、产业分工问题 强化产业整合,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增强全区域的竞争能力,是建设以城市群为中心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问题。各市不宜强调在自身行政区划内培育和形成所谓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以避免生产力布局重复和产业结构雷同现象。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确定川南五市产业发展方向和生产力布局,五市在省里的统一协调下,重点在产业互动、资源共享、市场共建、专业协作等方面合理规划,在川南区域性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定位中寻找自己的位置,因地制宜地配合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我认为,当前,川南地区应重点发展三大主导产业:一是能 源工业。以煤电、水电相结合,抓紧向家坝、溪落渡等特大型水电站前期工作,建设川南最大的筠连煤田及宜宾黄楠庄火电站、筠连坑口电站,有效发挥自贡电力集输中心和西电东输的枢纽功能,从而使川南成为我国西南地区水火并举的大型能源基地。二是化工产业。综合开发硫磷、天然气、岩盐和盐卤资源,继续扩大盐化工、天然气化工优势,加快建设硫磷化工,使之逐步成为四川、乃至全国独具特色的综合化工基地。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三点两带格局,即以自贡、泸州、宜宾三城市为核心,沿长江和内宜铁路及其支线形成两个化工产业带。宜宾以硫磷化工为主,发展高效复合肥料,并依托天原化工厂发展氯碱和精细化工;泸州以天然气化工为主,发展尿素、磷铵、有机化工原料、合成材料、精细化工;乐山、自贡以盐化工为主,发展两碱、甲烷氯化物、氟材料和其它精细化工。三是旅游产业。整体开发以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区和自贡恐龙-宜宾蜀南竹海风景区为重点的川南旅游资源,突出自然生态旅游、佛教文化旅游、盐史文化旅游和名人故里红色旅游四个主题,推出特色旅游线路,建设一批经典景区。在围绕上述三大产业发展的同时,各市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着力于发展特色产业,提高食品、机械、造纸、新材料等重要优势产业的竞争力,实行差别化发展,以形成区域内合理分工和梯度互补的产业体系,进而实现川南城市群产业趋同化竞争到产业协作化互补、由产业的点分布到产业带聚集的转变。构建川南城市群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区域发展的创新实践,不但需要积极的态度,也需要务实的作风,更需要创新的勇气。 区域经济论文: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探究 一、数据处理与测算 本文以河北省为研究对象,所有原始数据均来自《河北省统计年鉴》及《河北经济年鉴》。(1)提取主成分。利用SPSS19.0软件对处理后的原始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到指标间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值、贡献率和累计贡献率,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前3个主成分累计总方差达到91.123%,根据累计贡献率大于85%的原则,选取前三个主成分来概括原始变量。(2)确定河北省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协调指数。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协调度指数K可以表示为三个主成分与其对应的贡献率乘积的累加,即得到各主成分与各指标之间的关系,由此计算得到河北省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协调度指数,如表2所示。(3)确定河北省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协调指数预警区间。根据3σ法的理论,参照国内外研究成果,选取1倍标准差和2倍标准差作为预警区间的界限。由SPSS19.0得到统计指标数据的均值E=1.389和标准差σ=1.165。根据3σ法计算河北省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协调度指数预警区间,其中,(-∞,-0.941)、(3.919,+∞)为异常区间,(-0.941,0.224)、(2.552,3.919)为基本正常区间,(0.224,2.552)为正常区间。 二、研究结果分析 由指标的组成可知,本文中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协调度指数表示的是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与区域经济发展速度的相适应程度。如果协调度指数过小,表明房地产业发展相对于区域经济而言过于缓慢;如果协调度指数过大,则表明房地产业发展速度过快,超过区域经济的发展速度,这时便会出现房地产业市场过热的情况,并且有出现房地产泡沫的危险。将表2河北省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协调度指数K可视化为折线图,如图1。由图1可看出,河北省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协调度指数总体处于较稳定状态。从2001年到2009年,协调度指数K波动上升,到2009年达到目前最大值,之后逐年下降,开始稳定波动。结合原始数据以及图表分析可得,2002年,住宅市场供不应求,此时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的协调性较差,协调度指数为0.835,位于基本正常区间。从2003年开始,房地产投资增速开始趋于稳定,此时协调情况有所好转,协调度指数进入到正常区间。2004年,住宅市场供不应求情况又趋明显,此时协调度指数减小,滑落到正常区间的边缘。2005年以来,国家在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均加大了调控力度,河北省房地产市场也受到一定影响。因此,从2005年到2008年,协调度指数保持在正常区间范围。2009年,河北省跟随国家政策,出台了相关政策刺激房市,导致房地产市场过热,协调度指数骤然增大到4.110,处于异常区间的边缘。2010年以来,中国房地产政策由此前的支持转向抑制投机,先后采取了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调控手段,河北省房地产业的供需结构也因此发生了变化。因此,协调度指数从2010年开始下降,2010—2012年均处于正常区间范围。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对河北省房地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协调度指数的计算,可以得出,从2001年到2012年,河北省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情况基本处于正常状态。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对以上所得结论进行分析,得到以下建议。1.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业预警指标体系,完善房地产业预警系统。在建立河北省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性定量分析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对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度预警体系指数的实时监控,及时纠正房地产业运行过程出现的偏差,为房地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2.探索建立保证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主要从制度和科技两个方面考虑。在制度方面,根据国家对房地产相关政策,如土地政策、金融政策、财税体制和住房保障等政策,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价格监督机制;在科技方面,通过对住房信息的普查,建立完善的住房状况信息系统。这可以为科学分析住房需求、建立长效机制提供部分信息基础。 区域经济论文:区域经济学论文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厦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摘 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厦门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应坚持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着力提升第一产业,不断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关键词]新型工业化;产业结构;厦门 [正文]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厦门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应当坚持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在优先、快速发展工业的同时,带动第三产业,提升第一产业,使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得到迅速提高 一、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 制造业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主导力量,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先进制造业主要是指以先进制造技术为主要生产手段的制造业,一般说来,其具有三大特征:一是科技含量高;二是生产效率高;三是创新能力强。对于厦门来说,发展先进制造业首先是适应了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时代要求;其次,发展先进制造业是快速发展工业、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业强市的必然选择;再次,发展先进制造业是构建“厦门制造”、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可以说,没有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就失去了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动力源,就难以提前基本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也就难以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中心城市。 1、做大做强三大支柱产业。厦门特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电子、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为主的制造业结构体系。综观厦门制造业,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明显优势:一是较强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厦门作为我国最早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对外、对内开放程度居于全国前列,尤其是利用外资水平较高、对外贸易活跃,加上四通八达的海陆空立体交通运输网络,以及较为完善的市场机制,使落户厦门的企业发展空间较大,整体竞争力较强。同时,经过这些年快速发展涌现出的一大批制造业骨干企业,如戴尔电子、金龙汽车、翔鹭石化等,也形成了较强的后发优势。二是较强的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厦门地方不大,面积仅1569.3平方公里,但高等院校密集,尤其是厦门大学享誉海内外,每万人中大学生比例高居全国前列,企业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城市综合竞争力在内地城市中排名第九位。三是有一定的市场优势。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厦门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中心城市,目前已经和周边地区以及江西、广东等地初步形成了相互开放、相互衔接、相互依存的统一市场。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厦门先进制造业发展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集中体现在产业整体配套能力较弱、产业链条较短,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集群。因此,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必须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和骨干项目,以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竞争力。 2、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科学技术特别是生物、纳米、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给制造科技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也对世界各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产生了强烈的影响,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方式。厦门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就必须依靠高新技术,突破传统产业的限制,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例如光电产业、动漫游戏产业、环保设备制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 3、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机结合。发展先进制造业,宜采取“点上突破,面上提升”的发展思路,督促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在优先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产业,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的同时,加大用高新技术及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通过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一方面使其能够满足原先不能达到的市场需求,并创造出新的市场需求,为其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另一方面促使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从而推动制造业结构高级化。为此,首先要通过实施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淘汰落后的技术与装备,并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化,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这是传统产业接纳高新技术的前提与基础。其次,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我们要充分利用当今世界信息革命浪潮所带来的契机,全面落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方针,大力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提高制造业整体信息化水平。最后,坚持投资扩大与结构优化并重。要继续坚持实施投资带动战略,抓住扩大投资不放松,着力引导各种资金投入主导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重要装备制造业经济总量的扩大与质量的提高。同时,搞好投资结构的调整,在传统制造业领域提高产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二、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 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兴旺发达程度是衡量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能够为新型工业化提供新的低成本支撑,为城市现代化拓宽多元化就业空间,为“富民优先”开辟低门槛创业途径,为经济结构调整建立节约型产业模式,为可持续发展创造绿色增长方式,为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提供全面选择。改革开放以来,厦门服务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人均服务业占有量比重较大,但是,随着gdp的增长,第三产业产值虽然有所增长,但比重却呈下降 趋势。因此,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发展服务业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厦门经济发展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充分认识厦门发展服务业存在的差距、潜力和目标任务,要像重视发展制造业一样重视发展服务业,以抓开放型经济的力度来抓服务业。 1、重点发展为制造业配套的生产服务业 一是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是运输、储存、配送、流通加工、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的有机组合,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撑,被誉为21世纪最有前景的行业之一。厦门有港口、交通、产业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前景广阔。为此,我们要以打造国际中转港、赶超高雄港为目标,加快港口开发开放步伐,积极扩展港口功能,提高港口物流管理水平,深化“大通关”建设,推进区港联动、厦漳港口组合和海铁联运等三项工作,完善口岸服务功能,力争把厦门建设成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国际物流枢纽中心。二是科技服务业。要建立健全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要建立财政资金支持创新创业的机制,健全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要积极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公共科技平台,提高科技资源社会共享程度。 三是金融服务业。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厦门发展金融业要以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着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精心培育金融市场,积极发展各类金融机构,鼓励发展民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业开放步伐,特别要充分利用好与台湾的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五缘”优势,抓住四大对台基地(即祖国大陆对台通商基地、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基地、海峡两岸旅游合作基地和农业合作基地)建设的契机,勇挑建立两岸金融合作实验区的重任,大力引进台湾金融资源,吸引台资金融机构入驻,力争使厦门成为台资金融机构汇集地,并最终实现从经济特区向金融特区的转变。 四是会展服务业。会展服务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厦门充分发挥沿海城市、经济特区的优势,积极发展会展经济,为会展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后要继续以“9·8”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和厦门国际马拉松赛为重点,加强与全国行业协会、国际会展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承办各类国际国内会议,发展国际化、专业化、贸易型为主的会展,举办具有产业和地方特色的会展,把厦门培植成海峡西岸的高层次会议、展览中心。要着力整合会展资源,扶持发展会展企业,加快会展业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会展服务体系和整体功能,争创厦门会展业的品牌优势。要充分发挥会展业的集聚辐射效应,延伸会展业产业链,带动相关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2、大力培育关联度大的新兴服务业 一是信息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主要包括系统集成、软件等信息内容服务业和数字平台、网络等信息工具服务业。党的十六大把信息产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明确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为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牢牢把握信息服务的新技术、新业态,坚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鼓励扩大信息消费相结合,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能力。要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发展基于数字平台、移动通讯平台、宽带多媒体平台的信息增值业务,不断拓展网络增值服务,推进社会服务信息化。 二是旅游业。旅游业是“朝阳产业”,对扩大消费需求、增强城市活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均具有重大关联带动作用。20__年厦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达1712.8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30.93亿元人民币。今后要围绕建设旅游强市为目标,充分发挥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和对台旅游区位优势,有效整合旅游资源,实施旅游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旅行社等大中型骨干旅游企业的培育和建设,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延伸旅游产业链,壮大旅游产业经济,建设并形成东南沿海的重要旅游口岸和国际性海滨旅游城市。要加强旅游区域协作,发展与邻近的漳州、泉州、龙岩的旅游互动,开辟跨区域旅游线路,加大旅游市场促销力度,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旅游市场格局。要积极争取国台办的政策支持,将现有的厦金旅游审批权下放至厦门,并开放大陆居民走厦金航线赴台旅游。要抓住厦门成为台胞包机新增航点的契机,加大厦门旅游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台胞、国际游客在厦通关、登陆。 三是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要以建设海峡西岸和东南沿海文化名城为目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社会文化资源,落实文化产业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尽力形成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规模大、竞争能力强的文化产业群和文化产业集团。要充分利用厦门的环境资源和人才资源,大力发展音乐、艺术、舞蹈等特色教育,特别要发挥厦门作为全球三大油画生产基地的优势,从政策引导、产业规划、环境营造、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方面下功夫,提升油画产业的层次,做大做强油画产业。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厦门与台湾有着很密切的文化渊源,对台交流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厦门作为闽南文化的汇聚地,闽南的各种文化都能够在厦门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空间。因此,我们要在两岸文化交流中积极发挥先锋和主力作用,充分利用与台湾语言相通、习俗相近、地理位置毗邻的优势,狠抓有闽南特色(如歌仔戏)的文艺精品创作,搭建两岸文化交流的平台,全方位推进对台文化交流工作,为祖国统一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3、全面提升直接满足物质生活需求的消费性服务业 一是现代商贸业。一方面,要从“扬长”出发,依托厦门的人文优势、区位优势、口岸优势和服务配套设施较完善等优势,以推进流通现代化为主线,加快商贸零售业态升级换代,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制等多种现代流通方式,努力构建聚散能力强、辐射面广、高效益、高容量的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工业消费品三大流通体系,初步形成区域商贸中心的基本框架。另一方面,从“避短”出发,通过新建、调整、提升,促进城市商贸等级网络体系的形成,支持商贸业的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促进商贸业专业化发展,重点 培育石材、汽车、it电子等专业市场,同时以专业街为载体,支持专卖店、精品店、品牌店为主的新兴商业业态的成长;扩大商贸业吸纳辐射能力和范围,努力提高商贸业组织化、集约化程度,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二是社区服务业。要坚持以方便百姓和增加就业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推进社区服务业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要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现代社区服务发展机制,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创办服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服务体系。要加快发展养老托幼、家庭医疗、家庭教育、清洁卫生、保养维护等便民利民的家政服务。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加快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建设中心村,促进农村人口的集中居住,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进城务工的组织和就业培训服务。 三是房地产业。房地产业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这几年,厦门房地产业发展迅速,但行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今后要重点规范土地市场管理,提高有限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水平,合理调整房地产结构,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当前,要积极探索建立房地产政府调控体系,定期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建立房地产信息预警系统,加强监测引导,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提升第一产业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厦门作为沿海开放的外向型经济城市,第一产业在gdp中的比重虽然仅有2%,但是,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厦门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没有厦门农村的城市化,就没有厦门城市的现代化;没有厦门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厦门全市人民的小康。为此,一要继续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厦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银鹭集团、大洋集团、如意食品集团等,已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今后,我们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运作规则,坚持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方式,扩大订单农业规模,组织适销对路的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延伸农业产业链,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高机械化程度和生产技术水平,实现农户与市场、农业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对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二要抓住当前对台形势转变的时机,加大农业对外特别是对台开放力度。一方面,通过农业科研部门及相关民间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大力引进台湾名优新品种和台湾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保鲜、加工等前沿技术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防疫检疫、食品安全卫生技术等多方面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建立台湾农业技术引进示范区,提升厦门农产品品质,增强厦门农业的比较利益优势;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小三通”和业已形成的台湾水果中转地等有利条件,以及大嶝对台贸易区的有利地位,积极开展农业新品种、新设备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把厦门建成对台农业合作基地和台湾农副产品到大陆中转集散基地。三要围绕“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环保”的要求,适度开发观光农业。根据厦门的自然资源、气候条件和生态环境,发展观光农业宜主要开发以下两种类型:一是观光果园。如荔枝园、草莓园、花圃、台湾水果园、柚子园等等,让游客入园摘果、赏花,享受丰收的喜悦和陶冶情操;二是休闲农场。作为一种综合性的休闲农场,游客不仅可观光、采果、体验农作,享受乡土情趣,而且可实现住宿、美食、度假和游乐于一体,丰富厦门旅游的内涵,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区域经济论文:区域经济特色的创新创业 摘要:当前创新创业教育的困境、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高职校的性质、高职生自身特点等多种因素决定学生创业意识及能力必须区域化,与区域经济特色相适应。为此,必须解放思想,强化乡土教育教学,重构培养体系,政府、社会、学校联动,共同组建高职生创业平台,开设适合区域经济特点的新研究、新专业、新培训。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生;区域特色;成功创业;教育 不同类型的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也应该有所区别,体现自己的特色。对五年制高职校来说,紧跟时代潮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开展区域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及创业能力,应当是一个合理有效的创业教育理念,它有利于提高高职生创业的成功率,是当前高职生成功创业的新引擎。地方高职校为地方经济服务,抓住区域特色创新创业教育,就是抓住了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牛鼻子。 1.大学生创业的高失败率促使我们重视区域特色创新创业教育 对区域创新创业教育的忽视,导致学生创业过于理想化、概念化,找不到自己的准确定位,找不到符合区域实际的项目,是高职生创业成功率如此之低的重要原因。近几年,高校中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已成为广大师生乃至整个社会的共识,许多高校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业教育,许多大学生也满怀激情投入创业之中。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却极低。据有关资料表明[1],社会上创业失败率为70%左右,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仅为2%~3%左右,毕业后自主创业率也不过1%,可见同社会上的创业相比,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是不容乐观的。 2.经济区域化趋势引导着五年制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方向,顺应这个时代潮流的创新创业则更容易取得成功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一方面使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区域经济格局的形成和经济的个性化。经济的快速增长越来越多地聚集于有特色的地区。区域特色因个性而存在,个性成为区域价值的依据,如深圳经济区域、苏南经济区域、苏北经济区域等都有自己的特色。 3.五年制高职校的现状决定了其创新创业教育区域化的方向 地方高职校应以培养面向基层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出发点,积极探索可行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多渠道的培养方法,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目前,各地高职校、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高职校,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地发挥,其中值得我们注意的现象是,高职毕业生区域创新创业意识及能力不强,不愿意在本地创业。因为经济相对落后,毕业生大多向往经济发达地区,学校亦将他们向发达地区企业推荐。 4.高职生区域化使创业倾向区域化 高职生的生源分布有一定的区域性,即大多来同一个地方,尤其是五年制高职生几乎全来自本地。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极为熟悉,区域化的创业教育有利于创业的展开,并提高成功率。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与社会关系网络具有明显的相关性。这对立志创业的五年制高职生如何建立社会关系网络提供了参考模型。他们应该试图建立宽泛的社会关系网络,多与人沟通,并与社会网络成员建立广泛的事务关系。而区域化则为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抓住以上问题,五年制高职生创新创业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在山重水复之际,出现柳暗花明。那么,如何进行区域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呢?各个区域有自己的特色,下面以江苏宿迁为例,作一简单说明,以期抛砖引玉。 宿迁市属于苏北经济区,建市十多年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经济增幅连续几年全省第一,被社会誉为宿迁现象,区域经济特色初现,但仍属于经济发达省份的落后地区。一方面我们需要引进大量的人才,另一方面,我们的培养的人才大量的流失,同时,我们还发现引进的外地人才不同程度地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 一、以区域特色教育为中心,重构创新创业培养体系,并建立长效机制 1.强化乡土教育与创业教学,增加高职生对区域创新创业的了解,培养高职生区域创业之心志 五年制高职生年龄较小,阅历也浅,对创新创业问题认识不深。区域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不强。许多高职生虽然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但未必对当地区域全貌及历史文化等有透彻把握;再加上中学阶段的升学率教育,许多学生曾经两耳不闻窗外事,对外界所知甚少。但他们对新知识的接受速度快,转化的效率也惊人。因此高职校宜及时开设地域文化特色课程,为其补上这一课,让学生受到丰富的地域文化的熏陶,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民族文化意识和人文素养,强化学院学生扎根宿迁、建设宿迁,在宿迁创业的坚定信念。 宿迁市编写的《宿迁创业文化读本》,是了解宿迁市市情及创业状况的较好的资料,适合在高职校中传阅。同时,开放教学内容,教师要经常组织学生查阅区域性报刊、网站等,并逐渐让学生养成这样的习惯,及时了解区域最新信息、创业文化,学会运用信息,跟上区域经济发展潮流。 2.改革课程体系及教学模式,丰富创业内容,调动高职生持续的创业热情,培养高职生区域创业之智能 五年制高职生的创业热情很高,但其持续性不强,往往遇到一点困难就全部放弃。对此,我们要倍加呵护,为高职生成功的区域创业提供充分的课程准备。课程体系应调整为能够涵盖科学、技术、经济、文化、道德、法律、环境、艺术、社会发展知识、区域创业优惠政策等诸方面,满足时代需求的体系。增加区域市场与经济、环境与发展、人文与道德等课程门类,正确处理好基础与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与指导的关系。尤其注重适当的艺术教育,从内外激发高职生创业激情。 抓住教学这个中心环节,通过教师将区域创业教育内容渗透于各科教学之中,营造一种民主、 平等、热烈的教育氛围,以此提高高职生学习与创业教育有关知识的积极性和兴趣。 改革考试制度,完善评估机制。考试制度的改革应立足于知识的运用、整合与创新,采取书面考试与科研论文、产品设计、社会调查报告相结合的形式,并且提高能力测评项目比重。 二、政府、社会、学校联动,共同组建高职生区域创业平台 宿迁全民创业的热潮正蓬勃兴起,高职校作为社会的一个单位,应积极地参与其中,以补充自身,并逐步将社会资源化为己用。可以这样断定,凡是没有明确指明不让学校参加的活动,学校都有参加的可能,凡是没有指明不准让学校利用的资金、资源,学校都可以利用。 1.充分利用社会培训,积极争取联建创业实践基地。宿迁市政府非常重视创业文化建设,并于年初始组织了多次创业培训,设立了专门的创业服务中心,出台了许多创业优惠政策。学校应带领学生积极利用这些创业平台,带领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积极争取联建创业实践基地,让学生走进基地实践获得经验,让基地的成功者引导学生更好的创业,通过基地寻求创业机会。 2.以项目带动创业创新,发挥高职校师资优势,带领学生为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我国企业没有技术自我研发的传统,大多没有设立自己的技术研发机构。近年来随着科教兴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一些大型骨干企业建立了自己的技术研发机构,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却还没有,宿迁市企业多属于后者。 高职校要跳出只管教书育人、不投身经济战场的封闭办学圈圈。教科研人员不在生产第一线,对企业的需要不了解,但可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带领师生集体攻关,积极为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以实际行动引导学生创新创业。 三、根据区域经济特点,解放思想,开设适合区域经济特点的新研究、新专业、新班级、新培训,以满足五年制高职生区域创业的需求 区域经济格局的形成和经济的个性化,对高职生创业有新的要求,需要高职生不断补充社会所需要的知识。这两者促使高职校不断进行新的研究,创建新的专业形成,而不应该仅仅是文凭的发放点。形式上可采取专项培训、短期培训等。 这儿的问题是许多高职校在设置专业时,缺乏这种开拓的勇气,不是根据区域优势,而是根据自身优势来设置专业,尽管做了很大的努力,但学生的感觉还是没学到知识。我们在要求学生学以致用的同时,更要教以致用。也许有人会说,高职校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所有专业都开,有些专业即使是区域所需、学生所需,学校也想开,但缺乏实力。对于这类问题要分类对待,只要对区域创业有益,完全可以尝试着来做,下面试着列举几种情况来说明: 1.区域成熟产业,看其前景决定是否发展。若是无公害、日不落产业,大力发展,引导学生在此创业,如宿迁花木产业、高效农业、畜牧业等等,都应当深入研究,应当开设此类专业,或者类似短训。师资可以就地取材,从当地聘用即可。在积累的基础上,不断开发。 2.区域初步发展产业,看其趋势,趋势良好的朝阳产业,则开发新专业。如电子产业等,应用广泛,适合深入开展研究,形成自己优势,同时也可以组织集体攻关设计。对学生加大教育力度,为学生开拓创业领地。 3.对引进的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集中力量创设此类新专业。宿迁要想实现跨越式发展,除了不断接受经济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外,还应该瞄准国内、乃至国际精密技术前沿。可以尝试以学校为依托,招先进项目,让学生亦实现跨越创业。 创业虽然也属于就业,但它是就业的深入,承担着一份社会责任。因此,对于一些敢于“吃螃蟹”的高职生,只要基本条件具备,学校就应为其顺利创业提供机会和服务。另一方面,要根据高职生自身特点和社会需要,帮助和引导他们及时转变就业观念,鼓励他们选择最能发挥自己作用的职业岗位,用自己所学,在不同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宿迁是人口大市,如何化人口负担为人力资源,成功的区域性创业教育是致关重要的。宿迁的高职校应抓住这个机会,努力提升自己,培养创业人才,为宿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区域经济论文:现代物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物流业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业化进程中最为经济合理的综合服务模式,正在全球范围内得以迅速发展。在国际上,物流产业被认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脉和基础产业,其发展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被喻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加速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的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现代物流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兴起了发展现代物流业的热潮。如何认识现代物流业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首要问题,它将直接影响人们对现代物流业的重视和投入程度,也将关系到现代物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水平。 一、关于现代物流业的基本认识 1.物流产业的发展及其基本内涵 物流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产物。传统上的物流活动分散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不同的企业以及企业组织内部不同的职能部门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日益完善,生产和销售领域以外的运输、储存、配送等物流环节中蕴藏着巨大潜力。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开始寻求成本优势和差价优势,对物流各环节的功能进行扩充和整合,使其实现总成本最小化。他们首先将企业内部物流资源整合和一体化,形成了以企业为核心的物流系统,物流管理也随之成为企业内一个独立部门和职能领域。之后,物流资源整合和一体化不再仅仅局限在企业层面上,而是转移到相互联系、分工协作的整个产业链条上,形成了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社会化的物流系统。物流活动逐步从生产、交易和消费过程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种专业化的、由独立的经济组织承担的新型经济活动。在此基础上,发达国家经济中出现了为工商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专业化物流服务的企业,即“第三方物流”企业。各种专业化物流企业的大量涌现及表现出来的快速发展趋势表明,专业化物流服务作为一个新的专业化分工领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新兴产业部门和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由上述可知,物流理念被引入产业界后,其内涵一直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充。短短几十年间,物流由最初概念的形成、发展和不断完善,在全球迅速成长为具有无限潜力和发展空间的新型服务产业,并已进入现代物流的发展阶段。所谓现代物流业,是指产品从生产地到消费地之间的整个供应链,运用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进行高效率计划、管理、配送的新型服务业。它通过对物流的各个环节,包括运输、储存、包装、装卸、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相关活动,进行一体化管理,以达到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企业利润的目的。因此,国际上通常把降低物资消耗而增加的利润称为第一利润源泉,把节约活劳动消耗而带来的利润称为第二利润源泉,而把通过降低物流成本挖掘的利润称为第三利润源泉。着名管理权威P.F.德鲁克则把现代物流业称之为尚待开掘的“黑大陆”。 2.现代物流业的基本特征 虽然物流活动存在已久,但在现代经济中,物流产业及其所提供的物流服务,与传统的物流活动或者生产、流通部门从事的物流活动已经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具体表现为: 第一,现代物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动脉系统,它连接社会经济的各个部分并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第二,现代物流业通过对各种物流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实现物流活动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物流总成本的降低。 第三,现代物流业可以为全社会提供更为全面、多样化的物流服务,并在物流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实现价值增值。 3.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现代物流业发展呈现出五大趋势:一是系统化趋势。为满足用户需求不断变化的客观要求,现代物流包含了产品从“生”到“死”的整个商品流动过程,形成了一个整体的专业化的供应链,物流系统也就成为一个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社会 系统;二是信息化趋势。借助于商品代码、数据库的建立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在运输网络合理化和销售网络系统化的基础上,整个物流系统实现管理电子化,物流业正进入以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信息化新阶段;三是专业化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生产企业为精干主业,提高效率,逐渐把物流配送业务交由专业的物流企业去做。第三方物流能够发挥集约化、专业化的优势,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物流合理化,从而节约流通费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仓储、运输的现代化与综合体系化趋势。仓储现代化表现为高度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组织起高效的人、机、物系统;运输的现代化则要求建立铁路、公路、水路、空运与管道的综合运输体系;五是物流与商流、信息流一体化趋势。传统上,商流、物流、信息流是三流分离的。但现代物流的功能逐步拓展,将商品的交易、产品的位移和信息的传递集成在一起,实现了三流合一。 二、现代物流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现代物流业具有很强的产业关联度和带动效应,它不仅涉及水路、公路、铁路、航空、管道五大运输方式经营企业,还涉及交通、运输、仓储;包装、 通信等设备的制造和经营业;不仅涉及农业、工业、货代、仓储、包装、堆场、电子商务、邮政、通信、银行、保险、消费者等生产经营和物流服务企业以及用户,还涉及政府、税收、海关、检验检疫等管理部门。因此,现代物流业几乎涵盖了一产、二产、三产的所有领域和部门,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都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性和支柱性产业之一,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1.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越发展,专业分工就越细。专业分工越细,也越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专业比正是现代物流业的一个显着特点,它使生产者、经营者能压缩存量资本和不必要的物流投入,使消费者的需求能更便捷、更好地得到满足;使电子商务、全球卫星定位通讯技术等先进科技有更广阔的应用领域;使物流经营者能更专致于物流服务;使物流设备和技术、管理进步更快;使物流资源向专业化、规模化、合理化方向配置,形成集约化的物流经营,产生规模效益。 2.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优化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目前,我国地区产业结构雷同、重复建设严重,东部、中部、西部产业相近系数高达0.95左右。规模形不成,厂商生产和销售成本高,消费者购买价格高,可谓两者俱损。因此,各地区应依托资源优势从事生产和经营,形成区域间合理分工和协作,推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贸易发展奠定交易基础。而地区分工造成的生产区域化与消费全球化矛盾则通过现代物流业得以解决。这样,不仅使各地区和企业避免不合理的重复建设以及由此造成的盲目竞争,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也能使各地区的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 3.发展现代物流业,将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现代物流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正好属于需要大力发展的第三产业,成为第三产业的重要支柱。因此,发展现代物流业不仅可以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及地位。而且,发展现代物流业可以带动相关的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业、信息业的发展。这样既增加了第三产业的绝对数量,还提高了第三产业中高附加值行业的比重,从而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繁荣区域经济。此外,发展现代物流业也是创造再就业的有效途径。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劳动就业将出现新的格局。 4.发展现代物流业,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物流在我国刚刚起步,潜在需求巨大,相对传统的物流业,它属于产业的优化升级。现代经济发展对高质量、高效率物流服务的需求,将使传统物流业获得新的业务拓展领域,变单纯的仓储货运为现代物流,提高附加值,走出新路。 5.现代物流业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的重要措施。目前,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欧洲、新加坡等国的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区域时,把综合物流发展状况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考察条件,来判断项目投资的效益。例如,上海浦东刚建成就吸引了 世界500强中的不少企业登陆,而当他们发现那里居然没有一个物流中心,不少企业憾然离去。痛定思痛,一个由上海市相关部门组成的物流促进委员会开始着手建立物流中心改变其投资环境。 6.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公路、铁路、港口、航空等基础设施是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而物流业的发展又将推动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功能的发挥。近年来,我国不少港口城市通过实施“以港立市”发展战略,城市交通运输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海港、空港、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网络建设日益完善,为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港口城市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大力发展物流产业,进一步完善了城市交通网络建设,提高了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7.现代物流业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在传统的物流运作方式下,企业各自搞物流,形不成经济规模,造成采购成本高,人员和运力利用率低。现代物流业通过集中采购、集中运输、集中储存、集中管理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可以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极大地提高人员和车辆、仓库等物流设备和设施的,利用率,从而减少企业物流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8.现代物流业是现阶段实施港区一体化的有效途径。在港口(包括海港、内河港、空港)与保税区合作中,依托港口的运输功能和保税区的保税仓储、加工贸易、国际中转贸易功能,发展现代物流业,使港口的优势和保税区优势得以互补,为实现港区一体化创造有效的途径。 9.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将直接产生显着的经济效益。例如,美国物流业规模为9000亿美元,几乎是高技术产业的两倍,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日本在近20年内,物流业每增长2.6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就增加1%;据统计数据,发达国家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10%左右,而我国约为16.7%,这说明,我国物流成本的节约空间还非常大。因此,如果能够在物流合理化方面加以改进,将该比例降低一个百分点,我国每年就将直接节省约2400亿元的物流成本,为企业和社会带来极为可观的经济效益。 10.发展现代物流产业,能够起到完善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总体质量和抗御危机的作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过后,人们在分析和总结东南亚各国和各地区的情况时发现,以现代物流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新加坡和香港具有较强的抗御经济危机的能力。 通过上述探讨可以看出,发展现代物流业应作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优化生产力布局,改善产业结构,提高国民经济综合素质和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经济竞争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举措。 三、成都发展现代物流业孕育巨大商机 成都作为西南地区的商贸中心和交通枢纽,商贸流通和货运仓储相当发达,发展现代物流业理应成为成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依托西部大开发战略,成都明确提出:将成都建成西部物流中心的战略举措。2000年9月2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成华区内建设“成都物流基地”。目前,成都物流基地已与北京赛普京良、深圳平湖两大物流基地签订 合作协议,共同建设中国未来的三大物流基地。 物流基地的建设为其服务辐射半径区域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给区域经济带来了强劲的冲击。在过去几年,成都市成华区因基础设施差、改造成本高而制约了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成都其他各区。在成都市约400万平方米的专业市场总量中,成华区仅有10多万平米。自2000年正式被市政府批准建立物流基地后,成华区专业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目前,已建成成都八里庄二仙桥钢材市场、成都512建辅建材市场、八里庄粮食批发市场、圣灯陶瓷玻璃橱具酒店用品市场等大大小小的市场共40余个,在建的还有富森·美家居装饰材料批发市场、中国西部塑料市场等20多个专业市场。根据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介绍,计划到2005年成都全市市场需新建近500万平方米,其中,成华区就规划有118万平方米,约占全市新建市场的25%。到2005年,这一地区将建成一个以生产资料为主的,集仓储、运输、物资配送、信息咨询、餐饮娱乐、通讯、金融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市场群,形成高起点、高效率,极具辐射力的现代化物资交 易中心、仓储中心和信息中心。建成后,年交易额将达到200多亿元,与金牛区金府路生资市场群及五块石市场群和武侯区红牌楼汽配市场群及高新区火车南站消费品加工贸易区批发市场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成华区的成功实践引起了青白江区的高度重视,区政府开始积极探索促进本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加快青白江区现代化建设的步伐,青白江区提出了“建成一流卫星城,跨越发展青白江”的发展目标。可历史及实践都证明:任何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是和有效的物流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良好的物流条件,经济发展必然受到制约。成华区为何能吸引越来越多的市场开发者?为何能成为一片投资热土?究其原因,投资者都不约而同地看中了这里良好的物流条件。为此,青白江区提出紧紧围绕交通区位优势的特点,依托工业基地、大型企业、铁路枢纽,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现代化物流中心,充分发展物流经济的思路。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其自身的优势:(1)青白江区是成都市东北的门户,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国家公路国道主干线“五纵七横”经过成都的两条(上海—成都)、 (二连浩特—河口)均经过青白江区(成绵高速、成南高速),另有国道108线和省道唐巴公路,还有7条县道,区内公路密度达132.9km/km。区内现有国家铁路4条——宝成、达成、成渝、北环线,另有1条企业专用铁路,有火车站5个,其中大弯站、青白江站、城厢站属成都枢纽站,有国家铁路二级口岸1个。青白江区拥有大量可供开发的土地,而且地价便宜,只相当于成都二环路附近地价的1/5。(3)青白江区有充足的水、电、气资源。工业渠流量8万立方米/秒,并已建成日处理污水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区内建有西南地区最大的500KV枢纽变电站,总变电容量178KVA,具有国、地电网双线供电优势;四川省南北两大输气管道及两座大型天然气配供中心都建在区内,天然气管道铺设完备,天然气日供量400万立方米。(4)区内建有华铁国际储运有限公司,配有先进的物流设施,具备“一关三检”查验功能,已开通成都 上海“五定班列”,以及与上海、天津、青岛、连云港、广州、深圳等沿海口岸的进出口业务,具备良好的物流基础。(5)经铁道部批准,将把青白江火车站由原来的13股道扩建为24股道的大型货运编组站,成为成都北货站,这是青白江区发展物流业的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6)青白江区是全国和西南地区着名的化工、冶金基地,拥有川化、成钢、成桥、蓝风等12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有中日合资川化味之素、美国成都宝洁、成都王牌农用车、四川升达杯产等10多家合资、独资公司及联办企业,形成了以化工、冶金、机械、建材、轻纺五大支柱产业。雄厚的工业对物资储运有巨大的需求,可以为物流业带来充足的货源。 由上述可知,青白江区已具备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基本条件,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必将引起青白江区经济的重大飞跃。第一,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不仅可以增强本区对德阳、金堂、新都等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而且可以与同处成都市北面的“成都物流基地”互相配合,优势互补,增强成都市对中国西南地区物资、人员、信息等的辐射作用;第二,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区内物流资源的整合及优化配置,提高物流企业经营效率;第三,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可以为区内大中型企业提供“准时供应系统”、“即使供应系统”和“零库存系统”等第三方物流服务,使工商企业降低管理费用,压缩存量资本和不必要的物流投入,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第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将会大大改善青白江区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和项目落户青白江区,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缩短与周边地区和先进区县的差距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第五,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将大大提高青白江区的整体服务水平,增加第三产业的比重,同时,可以带动周边专业批发市场的发展,这将进一步增强青白江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随着物资、信息、资金和人员的集散,又会直接推动餐饮娱乐、金融、信息通讯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此外,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最终也会对房地产的开发形成新的需求,以商业房地产开发带动住宅房地产的建设。 然而,上述这一切都必须立足于对现代物流业的大力发展。可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的确对区域经济有着巨大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区域经济论文:区域经济与公路运输的关联性 公路运输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中所占比重很大,公路运输成为了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成为地区间更直接、更有效的主要运输方式。其发达程度能够衡量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很大的积极作用。 一、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梯度发展协调性理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成为国家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公路运输是以公路为运行基础,公路网由通道与结点组成,公路网覆盖到了乡村、城镇、工矿企业、港站码头。公路运输是由公路和汽车两部分组成的,是以站场为基地,以车辆为工具,实现旅客和货物位移的生产活动。如今,公路运输所具有的优势正逐步得到发挥,公路运输的优点包括公路运输的广泛性与便利性,公路运输因其公路网分布的广泛性成为区域内唯一的运输方式,使我们能够随时利用生产和生活运输;公路运输基础建设的延伸性和通达性很好,是最为普遍适用的运输方式。并以其通达程度深、延伸性较强等特点为农村运输提供了便利,具有完善的交通工程设施和服务设施,为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建设服务;公路运输的缺点是运载量小、能耗大,运输成本高,劳动生产率低,安全性、舒适性低;公路运输的适用范围适合于补充和衔接其它运输方式,能在短时间、低投入的情况下开辟,对国土开发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区域经济是特定地区空间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总称,是指一定地区范围内的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活动。区域经济的形成受到多方面条件作用,由此决定了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区域经济的特征包括区域性、综合性(系统性)、开放性和权益性。区域经济最基本、最显着的特征就是区域性,它受该区域的自然、技术和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区域经济联系是各种产业间和地区间经济联系的综合与交叉,区域经济发展要综合考虑多种方面的系统协调,因此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系统性;随着世界经济的日益开放,区域经济更加注重区际之间的流通与交换,使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能够相互补充,从而达到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为了获得本区域经济发展和居民福利的增加。 二、梯度及区域经济梯度发展 梯度的涵义是描叙事物在空间内不均匀分布状况,区域经济梯度发展是指经济在地区之间呈现一种的不均衡发展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命循环阶段的变化,按顺序由高梯度地区转移到低梯度地区推进。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之间协调性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协调是具有目的的即实现系统的总体的演进目标,协调的含义包括:把协调看作是一种组织管理工作,把协调当作事物发展的一种态势。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协调性是指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公路运输子系统内部元素、区域经济内部元素、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之间、区域经济和公路运输与人口、资[:请记住我站域名/]源、环境之间的协调统一状况。主要由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相互发展、相互制约的特殊关系所决定。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协调性的表现形式公路运输发展水平与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之间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投入下产出最大或一定产出水平下的投入最小。梯度经济发展理论将区域经济发展分为高、中、低梯度区,公路运输的区域效应是增强区域经济系统的开放程度,使区域经济系统内的分工协作愈加明显和集中,使区域经济系统的非平衡性提高,加强了区域经济的集聚作用,增加对投资的吸引力,促使区域经济系统向更高阶段演化;区域经济的公路指向效应意味着经济活动的加强,运输需求的增长是刺激运输供给,提高的区域实力。 三、应用DEA评价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梯度发展协调性 公路运输与经济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相互协调,一个协调发展的系统应该是有效率的,要求和谐一致、良性循环,评价需要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的方法进行。数据包络分析方法简称DEA,以相对效率概念为基础,借助于数学规划和统计数据,以凸分析和线形规划为工具的进行评价,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可以对经济效益指标进行评价,通过建立线性规划来求解出最优权系数和效率值。特点是适用于多输出一多输入的有效性综合评价问题,建立模型前无须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输入输出之间确实存在某种联系,无须任何权重假设,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在具体应用时,首先要进行区域经济梯度发展指标的选取。指标的选取原则是指标数据应易于获取、指标数量不宜过多、指标要具有较强的分辨力、根据“决策单元”区分投入与产出、指标体系要保证其统一性。利用这种方法能够很好的评价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梯度发展协调性,以刺激经济的发展,从而实现公路运输高效化、一体化。 四、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策 规划公路的运输结构以及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意义重大。它要求我们要做到加大公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路运输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管理力度,提高公路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应注重及时调整公路运输与经济系统的发展状态,进一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和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要充分考虑等级公路的建设规模,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和方案刺激经济发展,加大移民力度,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修路通车,对地区进行公路运输与经济协调发展管理应考虑全面,坚持执行国家的实行松紧适度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满足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公路交通的要求。 在加大公路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道路的养护,先扶植经济发展潜力大的地区,兼顾已建成公路的运营效率,以加快公路运输的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克服重建轻养的思想。应以市场经济为调节手段,区域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步入一个新的台阶,让公路运输业为区域经济贡献更多的力量,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 区域经济论文:试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区域货币政策选择 在理论界,一直以来的典型观点是财政政策实行结构调节为主,而货币政策实行总量调节为主,因而强调在货币政策上的全国统一性,而以财政转移支付缩小地区经济差距。但是,对于一个发展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政策的可行性应该比政策的一致性更为重要,特别是,面对东西部差距越来越大的趋势,反思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的实际效果很有必要。联系到最优货币区理论,差距较大的国家不能组成单一货币,如果把最优货币区理论运用到一国范围内,在各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时,实行全国统一货币政策是否有其不当之处呢? 一、最优货币区理论及其在我国范围内的应用 二战后,在对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的优劣比较中,蒙代尔提出了最优货币区理论。他认为,在单一货币的流通区内,人们无需兑换货币,节约了社会资源,也无需承担汇率风险,扩大了经济交易范围,有利于经济发展。因而,一种货币的流通范围越大就越能促进微观经济效率。但是,由于各国经济发展存在差异,经济周期也不完全同步,此冷彼热是经常现象,这时就需用货币政策加以调节。从这个角度考虑,货币区就该尽量细分,货币区越多越好。这样,当某一地区经济紧缩时可采取积极的货币政策,刺激经济,避免经济衰退。反之,如出现经济过热,则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使经济降温。如上所述,货币政策的灵活性需要增加货币种类,缩小货币流通范围,微观经济效率则需扩大货币流通范围,减少货币种类。那么,货币种类的最恰当范围,即最适度的货币区是怎样确定的呢?蒙代尔认为,判断一个货币区是否最优货币区,关键在于要素的充分流动性。如果一个货币区域内要素能充分流动,区域外则存在流动性障碍,该货币区便是一个最优货币区。值得注意的是,他同时指出,最优货币区既可能大于一国范围,也可能小于一国范围。最优货币区理论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蒙代尔之后,不少经济学家对最优货币区的划分标准,提出了多种见解,比较典型的有经济的开放度与通货膨胀的相似性。 正如蒙代尔指出的那样,最优货币区既可能大于一国范围,也可能小于一国范围。一个国家使用一种货币并不等于说该国就是一个最优货币区,除非在经济方面满足一系列条件。因为一国通行一种货币主要是国家主权的表现,由政治力量主导,其货币流通范围取决于国家政权力量所能达到的地域,而最优货币区则主要是由经济力量决定的。但由于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实践,人们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几个国家的货币联合组成一个更大的货币区上。实际上,这隐含了一个条件:各国本身已是一个最优货币区。对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均衡的小国来说,或许基本上可以这样认为。但对一个大国,特别是对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着差异,该国本身是不是一个最优货币区,或者说,是否存在实行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的条件是值得探讨的。下面,我们按照上述对最优货币区划分标准的典型观点,对我国是否是最优货币区加以判别。 从生产要素具有高度流动性来看。我国户籍制度管制严重,各地差异甚大的社会保障标准,都极大地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另一种主要要素——土地,其高度流动性更是无从谈起。 从经济的开放度来看。经济开放度可用外贸依存度,即进出口额占GDP的比重来衡量,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整体经济开放度在不断提高。但是,我国地区之间外贸依存度存在着巨大差距,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开放度高,其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从通货膨胀的相似性来看。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方面的具体条件不同,我国各地的通货膨胀率也存在很大差异,如1994年全国通货膨胀率达21.7%,最高的陕西(25.9%)与最低的上海(15.6%)相差10.3%。在其它时期,地区间的通货膨胀率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物价水平的不一致,使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存在相当困难。 二、统一的货币政策对西部地区经济的不利影响 按世界标准来衡量,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已达中等收入国家(地区)水平;而落后地区仍处于世界最贫穷国家(地区)之列。存在这么显着的地区差距,无论从哪个判断标准看,我国都不是一个最优货币区,因而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存在困难。从我国货币政策的实践看,实行统一的货币政策,不利于全国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也引起了一些地区或明或暗的抵触。 首先,由于东部在全国经济中占较大比重,因而全国经济状况的判断就主要是基于东部地区的形势而做出的。东部地区市场经济相对发达,其经济对外界环境的变化比较敏感,在一个经济周期中,东部地区要快于西部地区。现实情况就很可能是东部已过热,而西部则仍属正常范围。此时,实行紧缩货币政策就对东部来说是适宜的,就全国整体来说,也可能是适宜的,但对西部这一局部范围来看,则不啻于一记闷棍,使发展势头良好的经济遭受沉重打击。因而,我们说这种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在改善整体经济状况的同时阻碍了部分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发展。 第二,货币政策最终效应取决于宏观经济主体与微观经济主体对货币政策的反应灵敏程度。货币化程度高的东部地区,货币资金的运动对整个实体经济的影响更为显着。而在货币化程度低的西部,在经济发展中有一个货币化程度逐渐提高的过程,因而即使相同的货币政策力度调控力度,对东西部产生的实际作用也不同。就“基础货币-货币乘数”机制来说,简单地,货币乘数=1/(法定准备金率+现金漏损率),由于法定准备金率是全国统一的,而西部地区的货币化程度远远低于东部地区,因而其现金漏损率较高,再加上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的资金漏出,使西部地区货币乘数低于东部地区,从而使西部地区支持经济发展的资金远远少于东部地区,带来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另一方面,东部地区市场经济较发达。一般而言,受国家的货币政策调整影响最大的是国有企业,东部地区国有经济比重较小,西部地区国有经济所占比重较大,也就意味着同样的货币政策调控力度,对东西部产生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东部地区受到的影响要比西部小。 第三,同样的利率客观上造成对东西部的差别利率,东部在享受“优惠利率”。根据经济理论,利率的范围在0与利润率之间。资金的使用效率受到基础设施,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影响,而在诸多方面东部都要优于西部,造成东部地区的资金使用效率较高,企业的利润率较高。企业是否借用资金,关键在于,所借资金获得的利润能否补偿成本后仍有剩余。就是说所借资金的边际利润率是否高于借款利率。由于全国统一的利率政策,东西部的借款利率基本一样,而资金的边际利润率存在差异,东部要高于西部。东部资金利润率高于西部而实行统一利率,其隐含意义就是东部地区实际上在享受“优惠利率”,不可避免地造成西部资金需求旺盛但同时又有大量资金流出的现象,制约了西部经济的发展。 三、用区域货币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地区差距是各国在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度被广泛认为只是暂时现象,市场力量将使之达到平衡,但现实无情地击碎了对市场的迷信。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提出的一种具有深远影响的理 论认为,存在地区差距时,既有回波效应,即由不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转移劳动力、资金、资源并增加发达地区有效需求,从而有利于发达地区进一步发展的力量;也有扩散效应,即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传播技术、购买原料等有利于不发达地区发展的力量。但在市场的力量下,回波效应通常总大于扩散效应,也就是说,更可能造成地区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而不是缩小地区差距。从各国发展经验看,在缩小本国地区间差距上,都是通过自觉的调整来促使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不采取有差别的区域性货币政策。如美国颁布了地区再开发法,成立区域开发机构以保障区域扶持政策的落实;意大利则对到相对落后的南方地区投资的,给予特殊优惠和信贷支持。 我国的地区发展差距,特别是东西部差距问题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将带来不小的影响。这一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也采取了一些财政转移支付措施,但收效不明显。前面我们论述了我国范围内本身还不是一个最优货币区,因而实行统一的货币政策是不适宜的。实践上,我国原来实行的统一货币政策,客观上是对东部地区的“优惠”,进一步加大了地区差距。自然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实行有差别的货币政策,以缓解地区差距,是目前可行选择。 1、针对东西部地区差距,实行有差别的利率、准备金率 目前,我国利率仍未市场化,中央银行可对西部地区实行有别于东部地区的贷款利率,使其与西部地区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对西部金融机构在税收和利润留成上给予一定优惠,以弥补贷款利率所带来的损失。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利率也对西部实行优惠,同时规定西部银行必须为所在地提供较大比例的贷款,防止银行资金通过拆借等形式流出西部。我国现行存款准备金主要作为资金调节的工具而非作为安全性的保证措施,可将东部地区的存款准备金率定得稍高于西部,使发达地区的资金通过中央银行的调节流入西部地区,支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2、在各地经济冷热存在明显差异时,根据一地的经济冷热决定实行紧缩或松弛的货币政策 我们已说明了由于全国的经济周期不同,西部地区在一个经济周期中慢于东部地区,根据东部地区的经济状况来决定货币政策的松紧,实际上形成了对西部经济的损害,对西部而言难免有“瞎指挥”之嫌,这也就是为什么西部对治理整顿屡有怨言的关键所在。我国中央银行已建立大区分行,可以充分发挥其作用,扩大其制定本辖区内货币政策的自主权,针对本区实际决定实行松或紧的货币政策,或者至少在松紧幅度上具有自主权。 3、适当放宽西部企业直接融资条件,为西部发展筹集更多资金 目前,我国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的资格是全国统一的,不利于西部企业在股票、债券市场上筹集发展资金。我国西部地区的上市公司数不到全国的20%,通过一级市场融资的比例更低。西部地区的资金积累能力薄弱,如果不能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则难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区域经济论文:关于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的发展分析讨论 交通运输系统在整个国民经济大系统中起着纽带的作用,它把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有机联系起来,是保证社会经济活动得以正常进行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交通运输业是一个不创造新的可见物质的产业部门,其生产活动不提供具有实物形态的产品,只是实现旅客和货物的时空位移。区域经济发展直接涉及交通运输的建设,两者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一、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交通运输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区域经济发展与交通运输相互影响的一般表现及规律是:当区域经济发展迟缓、乏力时,它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和投入能力萎缩,表现为区域经济对交通运输发展的限制和阻碍,当区域经济蓬勃发展时,它对交通运输发展的需求迫切,投资积极性旺盛,但因交通运输发展本身的技术经济特点,不可能迅速显出效果,因而表现为交通运输发展滞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制约。 交通运输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以下几点:首先,交通运输是区域经济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内部条件,同时又是区域经济系统中一个创造产值的物质生产部门。其次,交通运输是区域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的先行,是区域产业生产力合理布局的先决条件。区域资源的开发包括矿产能源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海陆生物资源及旅游资源等,其目的是通过一定的工程措施与技术工艺,将这些处于自然或半自然状态的潜在物产,转化为人类可以利用的现实财富,为区域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务。再次,交通运输是区域工农业和城市建设现代化发展的保证和动力。我国的四个现代化中,提出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事实上,它们都离不开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支持、保证作用。在区域工业现代化方面,生产规模化、原料和产品销售市场的多元化、多向化、网络化,与高技术和分工专业化及布局临空化相联系的信息化是其突出的技术经济特点。这就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现代交通运输系统。在区域农业现代化方面,商品性专业化的生产、外向型农业及农工贸经营公司的运作、乡镇企业的发展及其十分活跃的生产、商贸活动,农村劳动力的结构性转移和地域性流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提升等等,靠传统落后的交通运输方式和信息传输状况,绝然无法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和促进作用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为避免在经济发展中各省市区自成体系、重复生产、重复建设,客观上要求在更大范围内考虑各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发展交通运输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一,实现交通运输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交通运输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对应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交通运输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包括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对区域经济动态发展的保障交通运输发展形成的效益应在区域社会成员、部门及地区,按社会分配原则公平分享、把交通运输建设对环境生态的危害降到自然生态环境系统能够容许与消解的最适程度。这些也正是区域经济持续发展所追求的目标和内容。 第二,加强公路交通运输的发展。区域经济联系是提高区域竞争力的基本要求。区域联系网络的基础结构可以分为交通运输、通讯、动力设施网络等,在这些传输性基础结构中,实现人与货物流动的交通运输网是最基本的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以区际贸易为主包括要素流动在内的区域经济联系的变化。公路交通运输网的完善,可以从降低运输成本和减少交易的空间成本两个方面来促进区际贸易。区域贸易不但受本地需求的影响,同时受伙伴区域进口需求的影响。作为生产成本组成部分的运输成本对贸易价格产生强烈的影响,从而影响伙伴区域的进口需求和区域间的贸易。运输成本随距离的扩大而增加,这会产生空间组织中的距离衰减规律,两地之间的距离越近,发生贸易的可能性就越大,贸易量越大,贸易种类越广。这使得贸易首先发生在相邻区域之间。如果运输费用大到极点,任何距离的运输行为都变得不合理,那么区域贸易就不会发生,各个区域只能靠自给。随着运输成本的逐渐下降,区域间的相互需求扩大,区际贸易也不断扩大。在现代交通的基础上,区域间的运输成本不仅取决于实际距离,更取决于覆盖它们的交通运输网络的密度和结构,对交通运输设施的建设和升级不仅要满足当前阶段的贸易需要,更要发挥作用创造更多的区际贸易需求。 第三,政府加强制度管理。交通运输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作为交通运输管理当局,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制度,扩展政府资金来源与投入方式,以达到解决目前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对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瓶须”制约的目的;另一方面,要从发达国家成熟的综合交通管理体制借鉴经验,将交通运输各种方式的发展看作一个综合、有机、相互补充而又相互制约的整体来加以规划、建设和发展,变革并完善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只有按照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固有规律,制定相应的区域政策和区域规划方案,才能达到全国经济的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达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效益与均衡,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