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网络拓扑结构分析研究:通信网络拓扑可靠性层次与测度研究 摘 要:梳理讨论了目前通信网络可靠性研究之间的层次关系,讨论了拓扑可靠性所处的地位、任务、指标等。其次,分析了拓扑可靠性的非概率测度,指出了连通度的核心作用。再次,研究了基于边连通度与节点连通度进行可靠性评价的思想与算法。最后,通过一个算例展示了通信网络拓扑可靠性评价的具体过程。 关键词:通信网路 可靠性 层次 测度 随着通信、信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与广泛应用,人们对通信网络的依赖愈加明显,随之而来的可靠性问题日益成为用户关注的焦点领域。现代通信网络是一个复杂系统,融合了多学科领域,因此对其可靠性的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 从目前的公开文献来看,通信网络可靠性研究分布于网络应用的各个层次与领域,一般可对应于OIS(Open System Interconnect)系统模型的划分。同时,通信网络的复杂性、动态性、多态性等属性为可靠性评估与优化提出了新的挑战,导致了研究的视角与侧重点也不尽相同。拓扑结构是通信网络的核心特征,其依据拓扑来组织网络形态,进而体现通信网络系统的整体性。因此,对通信网络拓扑可靠性的研究处于整个通信网络可靠性研究的中心地位。 1 通信网络可靠性研究的层次体系 1.1 拓扑可靠性处于核心地位 如引言中所述,拓扑可靠性并不能完全表征整个通信网络的可靠性,其研究对象只关注于网络的拓扑结构,忽略了网络通信设备、路由策略、承载业务、管理效率等因素所带来的可靠性变化。拓扑层高于设备层,同时是路由层、业务层等高层可靠性的基础,在整个通信网络可靠性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其影响可见一斑。 通信网络可靠性可分层讨论,每层均应设计相应的指标与测度方法,以完成对通信网络可靠性的定量描述。因此,通信网络可靠性应具备一个同向、协调、完备的指标体系。在对目前文献梳理的基础之上,可得可靠性指标体系。同时,各文献对可靠性的理解与划分具有相互重叠性,而且关于同一类指标的描述也不尽相同,新的指标也不断被提出。 1.2 拓扑可靠性指标分析 在网络拓扑可靠性的指标描述上是想通的,即在抗毁性与生存性上具有广泛共识。同时可见,连通度是两者的指标与测度设计的基础因素。 (1)网络拓扑抗毁性。主要用于刻画在确定的网络组织结构(即网络拓扑)、预定的破坏(攻击)方案下,通信网络依然能够保持全网或部分连通(物理可达)的能力。在对实际网络进行拓扑抽象之后,抗毁性指要破坏(中断)部分网络节点连接需要移除(破坏)的最少网络节点或链路(边)的数目,从而表征出破坏整个或部分通信网络的困难程度。可见,抗毁性完全由网络拓扑结构所决定,是可靠性的一个确定型指标。 (2)网络拓扑生存性。生存性最显著的变化是引入了网络部件的失效(故障)概率,用于刻画在随机故障或蓄意破坏之下,保持通信网络整体或部分连通的概率。其建立在图论与概率论基础之上的可靠性分析,不仅受网络拓扑结构的影响,同时还依附于网络部件(设备)的故障概率与模式、网络维修与管理等因素,因此网络拓扑生存性是广义的拓扑层可靠性。 2 基于连通的通信网络拓扑可靠性测度 通信网络拓扑可靠性问题可抽象为图的可靠性问题,用图G(V,E)来描述拓扑结构。其中,V表示网络中节点的集合,例如用户终端、服务端、路由服务器等;E表示连接网络中节点的边(链路)集合。同时,本节主要讨论拓扑可靠性的非概率(静态)测度,即不考虑上层业务或下层设备影响,将问题视角完全限定在拓扑层面。 目前,关于拓扑可靠性的静态测度研究很多,可谓仁者见仁,测度设计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例如:连通度(vertex connectivity)、坚韧度(toughness)、完整度(integrity)、粘连度(tenacity)、离散数(scattering number)、膨胀系数(expansion coefficient)等。其中,连通度是拓扑的基础指标,后续的测度均建立在对连通性的充分考虑的基础之上。因此,本节以连通度为重点展开讨论。 2.1 边连通度与节点连通度的定义 (1)边连通度。 记为,其大小等于使网络成为不连通图所需去掉链路(边)的最少条数。它反映网络节点间的内聚程度,是网络可靠性的一个基本度量指标。例如:通过分析可知,所示的网络分割至少需要移除3条边,即边连通度。 (2)节点连通度。 也成为点连通度,记为,其大小等于使网络成为不连通图所需去掉的节点的最少个数。同理,网络的连通度。从某种意义上讲,点连通度是比边连通度更重要的网络可靠性度量指标,这是因为在网络中去掉某个节点就意味着与之关联的所有链路将失去意义。 2.2 边连通度与节点连通度的算法 (1)算法的基本思想。 通常,要求给定网络的边连通度,需要首先确定任意不同两点的链路割集。设和是的两个不同节点,所谓的一个链路割集是指这样的链路集合:若去掉其中所有链路,网络将被分割成两个分支,一个包含节点;另一个包含节点。假设是中所有链路割集中链路的最小数,则就是切断和之间所有路由所需从中删去的最小链路数,故网络的边连通度可按(1)式计算: 2)网络边连通度计算步骤。 由前所述,计算网络边连通度的算法思路是:先按标号算法求分离任两点的最小链路数,然后,再求所有这些数的最小数即可。但是,上述求的算法是针对有向图给出的,而网络边连通度是针对无向图的,因此,算法需首先将原无向网络转换成等效的有向网络。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1步:对给定网络,任选一对节点和,按下面的步骤求分离和的最小链路数: ①首先将转换成有向图。方法是:将链路集中以为端点的链路转换成中以为起点的到相应节点的有向链路,将中以为端点的链路转换成中从相应节点到节点的有向链路,又将中其他链路转换成中2条有向链路和。 ②用标号算法,求中分离与的最小链路数。 第2步:对所有节点对,,重复上述步骤计算,最后计算:,即网络的边连通度。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对于含有个节点的图,第2步中需要计算的共有个。 3)网络节点连通度计算步骤。 算法的思路是:将割点问题转换成割边问题,从而使求网络节点连通度的问题转换成求网络的边连通度问题。转换的方法是:在网络中任选一对节点和,首先,类似于边连通度算法一样,将转换成有向网络,然后,再将构造另一个有向图,构图规则是:将中除和外的每个节点拆成2个新的中的节点和,并用中的有向链路将它们连接起来。将中每一链路换成中的链路,并把标为,标为。 由构图规则可知,在新的网络中,从发点到收点的包含节点的一条路由,必定包含一个顶点拆成的两部分之间的那条弧。并且原图的一对相邻点及其间的边被转换成等效的由4个节点组成的“8”字形有向回路。因此,一个链路割集在切断中到的所有有向路由方面,与在原始无向图中去掉节点割集有相同作用,即中等于中。综上,可得网络节点连通度算法计算步骤如下。 第1步:对原网络的任一节点对和,按上述规则构造新的有向网络,并用标号法求中分离和的最小链路数,即中分离和的最小割点集点数。 第2步:对所有节点,计算,即得的边连通度。 3 结论 本文讨论了通信网络可靠性的层次划分与影响因素,针对性的分析了拓扑层可靠性的指标与测度,指出了“连通度”作为拓扑层可靠性基础测度,以及其对其它测度设计的重要性。同时,详细分析了节点连通度与边连通度的计算思想与算法步骤。最后,通过一个相对简单的算例演示了通过边与节点连通度计算来评价某一通信网络拓扑可靠性的主要流程。 通信网络拓扑结构分析研究:关于无线移动通信网络拓扑有效性的研究初探 无线移动通信网络的拓扑结构会影响到网络的性能,关系到网络是否能高效、稳定运行。发现网络拓扑结构是对其进行高效管理的重要方面,它能揭示出网络中的节点地理位置、与临接点的关系、剩余电源、数据链路等信息。本文在较为理想的层次上通过仿真分析研究无线移动通信网络拓扑结构的有效性。 【关键词】无线移动通信网 拓扑结构 节点 有效性 链路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对网络需求的增大,无线移动通信网络也将不断扩大规模,功能变得更加强大,而网络结构也变得更加复杂,这个时候,网络管理水平就关系到无线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拓扑发现作为一项先进技术,在网络管理中起重要作用。网络的拓扑简单来说是就是网络节点的一种地图,标记出所有节点的地理位置以及连通情况,分析网络拓扑结构可以迅速发现网络的数据传输路径、网络的承载能力等,网络拓扑是监视网络运行的重要措施。 1 节点移动模型和链路有效性 1.1 节点移动模型 分析网络节点的移动方式与性能分析有关,目前的节点移动模型多是从速度和时间角度来进行的,通过节点移动的速度和时间来判断节点移动对网络性能的影响。由于实际上的无线移动通信网络中的节点移动是非常复杂的,为简化流程,我们假定其处于较为理想的传输环境,采用简单的二维随机移动模型来进行节点的移动分析。 在一个无边界限制的二维平面上,节点处于无序移动状态,在一个基本单位时间里,节点的移动速度是相同的,在进入另一个基本时间单元时方改变速度。所以,节点在X轴和Y轴方向的方向移动中的速度和位移量都呈现出零均值正态分布,所以,节点在时间n的坐标为: 1.2 链路有效性 对于某覆盖半径为R的节点来说,其他节点与该节点存在链路都必须满足r≤R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存在链路关系。在一个无边界限制的二维平面上,其节点的密度为ξ/,那么半径为ρ的圆周中的节点密度为:fρ(ρ)=2πξρ。在进行节点的链路有效性测试时,就可以将该节点所覆盖的范围内所有节点在某时刻链路中仍存在的平均节点数与总节点数的比值作为该节点的有效性测试结果。 2 仿真分析 无线移动通信网络拓扑中的节点移动速度是有一定的限值的,我们最大的位移定义dm为:P{│Δx│ dm}=P{│Δy│ dm}≤ε,任何一个节点密度都存在σ=Kdm,本文将节点的密度定义为0.00135/,得出的K值为1/3。 2.1 链路有效性测试 为了确保仿真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多次仿真绘制仿真曲线,对覆盖范围的所有节点移动状况进行10000次仿真,然后绘制出仿真曲线图。 分析节点初始位置对链路有效性的影响,图1中的三条仿真曲线分别是节点初始位置为4、8、10m时的仿真结果。从图中可以明显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节点的链路有效性逐渐降低,当n=200时,三条仿真曲线的链路有效性相差不大,接下来的递减速度也放缓。n在0-50范围内时,不同初始位置的节点链路有效性随着时间的递增而迅速降低。到n=100以后,不同初始位置的节点链路有效性随着时间的推移递减的速度放缓。这说明初始位置对链路有效性的影响在节点移动的刚开始一段时间,节点移动的时间长了之后,初始位置对链路有效性的影响逐渐变小。 2.2 拓扑结构有效性 假定场景的节点密度为1/,dm为4,改变覆盖半径R的大小进行仿真分析。如图3所示为覆盖半径为4、8、16、32、64m时的仿真曲线图,随着节点移动时间的推移,拓扑结构的有效性也在降低。覆盖半径越大,拓扑结构的有效性越高,递减的幅度也越小。覆盖半径为4、8m时,拓扑结构有效性在节点刚开始移动是呈现急剧降低现象,到n=50后,拓扑结构的有效性降低速度放缓。 3 结束语 无线移动通信网络作为当前以及未来的主要网络形式,其拓扑的有效性关系到网络运行的稳定和安全。拓扑图中节点的无序移动会影响到网络的有效性,本文以理想状态下的网络运行环境为背景建立了二维平面节点移动模型,经过仿真分析,研究节点初始位置、节点覆盖半径大小、节点密度等对拓扑的有效性的影响,而现实环境中的网络拓扑受到的外界干扰更多,其拓扑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通信网络拓扑结构分析研究:基于遗传算法的通信网络拓扑优化研究 摘要:该文通过分析通信网络中的拓扑优化问题,抽象出数学模型,并利用遗传算法对该模型进行求解。最后通过实例验证用遗传算法求解该问题明显优于一些传统的算法,文中所建立的数学模型和算法能够正确地解决通信网络拓扑优化问题。 关键词:遗传算法;通信网络;拓扑;优化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通信网络不断扩充新功能,发展新业务。这必然导致网络规模日益庞大,节点众多,并且网络拓扑的结构也越来越复杂。从而造成了数据信息的转接次数增多,迟延增加,维护难度增大,这就给现代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对通信网络进行优化能够使其更加快速有效可靠地传递信息,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因网络中断或延迟带来的损失。遗传算法(GA)模拟自然进化过程,是一种具有并行特征的搜索算法,它能对解空间进行搜索,加快对解的搜索速度,便于推广到多结点的网络优化设计中,是解决大规模网络优化问题的有效工具。 1 遗传算法求解过程 遗传算法(GA)的主要特点是直接对结构对象进行操作,具有内在的隐含并行性和更好的全局寻优能力,自动获取和指导优化的搜索空间,自适应调整搜索方向,不需要确定的规则。 使用遗传算法求解通信网络的拓扑优化一般采用如图1的过程。 2 算法设计 2.1 编码和初始化种群 对于一个n结点的网络,其G图最多有n(n-1)/2条边,所以染色体的长度可定长为n(n-1)/2的二进制串。由于邻接矩阵具有对称性,因此只需使用该矩阵的上三角表示,这样可以使个体的长度为n(n-1)/2,压缩比为2。 所求问题可用图2的下(上)三角矩阵表示,称其为G的邻接矩阵T。如图2。 图2 G的邻接矩阵T 在上述编码方式中,则基因型可设为A[1,…,n(n-1)/2],由此可以生成W个基因个体,每个基因个体都是此通信网络的一种拓扑。 2.2 根据个体适应度进行选择 求解网络优化的数学模型属于求解目标函数最小值问题,适应度函数可设为 随着进化代数的增加,个体适应度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可以对适应度函数增加一个比例系数a将其放大,f’(x)=af(x),a 1。 2.3 算法终止条件 当种群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时算法终止并输出最优解。 1) 个体的最大适应度超过预先设定参数。 2) 个体的平均适应度超过预先设定参数。 3) 种群代数超过预先设定参数。 3 实验及结果分析 某通信主干网络节点数为9,经过多次实验后,选取POP=60,Pc=0.65,Pm=0.01, 并以最大代数max gen=3000做为程序的终止条件。其各节点间线路代价如表1所示。 经过该算法可得到计算结果如图3。 若采用枚举法,则时间复杂度为O(2N),此算法时间复杂度为O(N2),所以在对通信网络优化的同时,大大降低了时间复杂度。 4 结论与总结 通信网络的优化是一个复杂且涉及范围广泛的课题,是通信网络技术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与遗传算法相比,传统算法比较复杂,局限性很大且计算时间较长。本文使用遗传算法较好地解决了通信网络优化问题。本文提出的算法对小规模通信网络的拓扑优化问题能够较好的求解,对大规模网络拓扑进行优化还存在不足。改进方法可以在遗传算法中融合其它优化算法,构成一种混合遗传算法。本文中对遗传算法在网络优化中的研究只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要将这种方法完善还需要做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公司投资论文:试论公司转投资的负面效应及法律规制 [摘 要]对公司转投资的规制是公司法的重要任务,公司转投资有其重要意义的一面,同时也不可避免的滋生一些负面效应:资本虚增;经营者控制公司股东会为自身牟利;转投资行为形成的子公司常被母公司用来作为违法和规避法律行为的工具等,加之法律的缺陷,使这些问题更趋严重,必须健全《公司法》以强化对这些负面效应的法律规制。本文简要分析了转投资限制性条款的立法缺陷及不足,以期对《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有所帮助。 [关键词]负面效应,转投资,法律规制 引论 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而对公司转投资的法律规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公司转投资是指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公司法人财产作为对另一企业的出资,从而使本公司成为另一企业成员的行为。”[1] 公司转投资对分散经营风险,调整产业结构,节约交易成本和稳定经营权有着重要意义,是顺应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经济现象,有利于控股经营,实现集团战略。但是由于欠缺完善的法律予以调整,因此公司转投资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滋生了不少的问题,“公司转投资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严重阻碍了转投资行为积极功能的发挥。如何对公司转投资实施法律监控,是各国公司法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2].我国涉及到转投资问题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等,由于本文主要从公司法的角度对转投资的限制性条款进行分析和探讨,因此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条款不作探讨。 一、公司转投资的负面效应 1、资本虚增及“空洞股份”的出现 无论公司相互投资,抑或公司单向投资,都会产生虚增资本及“空洞股份”的出现。“空洞股份”的出现,必然使公司的真实股东的“真正股份”在总股份中所占比例下降,当这种“空洞股份”与其他股东的“真正股份”同样行使股东权时,真实股东的“股利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遭到了来自“空洞股份”的欺诈,其表决权即公司支配权亦随之稀释。同时,虚增资本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使债权人盲目相信公司实力而与之交易,有害于交易安全。“转投资行为导致的虚增资本,从极端而言,则公司与银行同具有制造货币之功能,使债权人误认为公司资本雄厚,妨碍交易安全;而在转投资行为导致实质性减资的情况下,债权人却可能不知道公司资产已虚化,同样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3]. 2、经营者控制公司股东会 依据现代公司法律,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的不是少数股东而是公司经营者,那么毫无疑问代表转投资公司行使对目标组织的出资者权益归根结底亦只能是“戴着公司面具”的经营者。在公司转投资形成的经营者支配的环境下,其所带给转投资公司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危害十分明显。 实际出资的人被从支配的地位排除掉,而没有出资的人却在支配着公司,单向投资的情形亦是如此。“在相互转投资情形下,董事、监事可能利用转投资控制本公司股东会”[4].转投资公司一旦将一部分资产转投资于目标公司后,初始股东便失去了对该转投资部分资产的最终控制,不得对目标公司中的该部分资产行使控制权,而由转投资公司的经营者代表公司行使出资者权益。这样,一旦初始股东对目标公司失去了控制就很难防止董事、监事、经理以损害股东利益为代价来获取他们自身的利益。此外,在公司转投资情形下,经营者处于绝对的控制支配地位,极易形成无责任经营,即使其不忠、未尽管理人义务或过错造成公司损害亦不会受到任何责任的追究。 3、转投资行为形成的子公司常被母公司用来作为违法和规避法律行为的工具 在公司转投资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超过百分之五十时,即构成母子公司关系。此时,形式上两公司皆为独立主体,但实质上子公司已全部或部分丧失了自主性,其经营政策系由母公司所决定,因而子公司常常被母公司用来作为逃避税收,规避法律甚至违法犯罪的工具。这表现在:母公司把子公司看作自己的分支机构、办事处而不仅仅是公司的被控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财产竞合,母公司从子公司中大量借款而不归还;将子公司作为本公司担保负债的工具等。 二、公司转投资负面效应的法律规制 1、公司转投资的必要限制 首先转投资对象的限制。公司转投资的对象只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公司充任合伙人或成为他公司之无限责任股东,日本《商法》第55条规定,公司不得为其他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事业之合伙人,并将这一规定视为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瑞士和我国台湾地区及我国公司法也有类似规定,与此相反,美国《标准公司法》却规定,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公司可以成为任何合伙组织、联营组织、信托组织或其它实体的发起人、合伙人、联营人或上述实体的经理。两种不同的立法体例体现了不同的立法价值取向:日本,台湾及我国大陆的规定着眼于交易安全优先,美国着眼于效率优先。 一方面,合伙事业是—种极具风险的事业,会对债权人的权利发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合伙事业又是一种具有极大优势的企业。法律的任务不是消灭风险而是让当事人的在风险与商机之间选择并尽可能减少风险,对于公司如何运营、如何投资,最终有决定权的是从终极意义上拥有公司的股东或反映投资者共同意志的公司章程。公司转投资合伙是公司的一个重要投资渠道和方向,如果公司股东愿承担风险,法律就不该武断地绝对禁止,应将决定权移交于最终拥有公司的股东。然而,转投资毕竟涉及到转投资公司的权利及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又不能漠然视之。因此,我国《公司法》可以规定:除非公司章程存在相反规定,公司不得充任合伙人或者其他公司之无限责任股东。 其次限制转投资数额。在参照国外公司法的规定的基础上,对双向相互持股和单向持股的比例分别做出具体规定,“相互持股不免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重叠以及偿债能力的弱化,对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显然都是不利的。” [5]“《公司法》一方面不应全面禁止相互持股,因为这会否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法定权利;另一方面又应对公司间相互持股的比例给予必要限制,以此杜绝虚假出资、资本不实现象。”[6]对公司转投资数额的限制,应考虑到公司的多元化经营的弹性与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就单向转投资考虑到我国国情及不完善的市 场经济体制,可借鉴我国台湾公司立法态度,即限制的比例宽严适中。这样就能既保护交易安全,又兼顾效率,以二者之间的平衡。 2、对公司转投资负面效应的积极调整 单纯地对转投资予以限制,显然不能有效解决转投资所产生的问题,因而需对转投资引起的负面效益予以积极调整。对此,德国法有专门规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首先公开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化的目的在于使利害关系人了解公司资本结构的真相,而不为虚增资本的假象所蒙蔽。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的规定,一企业对他企业取得越过25%的股权时,必须以书面通知该企业,而受通知的企业必须将上述受通知的持票情形,依章程所定方法公告之。[7] 其次限制股权行使。根据德国法,公司对他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其股权的行使,不得超过他公司股份总额的四分之一,但有两项例外:一是由公积金转增资本而获得的新增股份;二是公司已依规定将其在他公司的投资额通知该公司,而未从他公司获得类似通知前或通知有相互投资的事实前。在相互投资公司中,如一公司对他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以其他方式控制他公司经营者,他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股份,其股权不能行使,此所谓股权行使之限制,包括表决权及股息分配权。美国法律亦规定,如果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的股权过半数时,乙公司所持有甲公司股份无表决权。限制行使股权的目的在于防止经营者借相互投资控制本公司股东会,矫正公司经营者无责任经营。[8] 最后对转投资公司少数股东的一般保护。当公司转投资对少数股东的权利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损害或有损害之虞时,法律赋予少数股东的—般救济措施。对少数股东的一般救济措施多种多样,但其重点在于:(1)少数股东所享有的各种诉讼提起权;(2)强制公司或多数股东收购少数股东的股份;(3)董事对少数股东义务之承担;(4)公司多数股东对少数股东受信托义务之承担等。 3、加大对违法转投资行为的规制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应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三部分。假定是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处理是行为规则本身,制裁是规定违反该规范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9]我国《公司法》第12条对转投资作了限制,但对违反转投资限制性条款的责任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从法律实施的角度看,这会使本来就单薄的法律条文形同虚设,不能达到立法目的。在这个方面,我国《公司法》第12条有待完善,对于实施违法转投资行为的公司,首先应在公司立法中强化公司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特别是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较为简略,有待完善,“我国的转投资限制立法虽有其特色和优势,但是不足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突出表现在缺乏法律后果的规定,尤其是关于民法法律责任的规定”。[10] 违法的公司转投资通常是在公司净资产为零或为负时以及越过50%净资产限额的情形下实施的,这就极易公司资产不充实,无法按期清偿债务而与债权人间产生经济纠纷,或因公司通过转投资而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规避法律,以被投资公司的独立人格来对抗债权人,使其债权无法得到满足,进而引发经济纠纷。凡此种种都涉及到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立各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如何在相关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干涉和破坏的前提下,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正是产生于我国公司转投资立法而其本身未能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有代表性的解决方案丰要有两种:第一,认为既然公司转投资违背了公司法的规定,则应认定该行为无效,强制收回公司用于转投资的资产,以清偿其所欠债务。第二,使公司债权人取得股份代位权,强制公司转让其投资股权,由债权人行使。但此两种方法均有不足之处: 第一种观点突出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如果以被投资公司资产偿还转投资公司债务,则无异于公司替股东还债,这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强制收回投资也有损相关公司的合法权益,显然有失公平。 第二种观点以强制转让股权的方法清偿债务也有弊端:首先与《公司法》现行规定不符,况且如果被投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充分了解和信任是公司高效顺利运营的前提,而债权人通过受让股权而以股东身份加人到有限责任公司中,往往不利于与其他股东的合作,进而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运作,损害其效率。 综合考虑,在公司违法转投资而无法清偿债务场合,有关民事责任承担的法律条款可设定为:第一、原则上不得执行被投资公司财产,而只能以转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即用被投资公司到期应分得的股息、红利偿还。第二,如果被投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则债权人可通过受让转投资公司股份而依法代位行使股权,但必须遵守持股披露规则。第三,如果被投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只能双方自愿(经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会因此干扰被投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准予债权人通过受让股份,利用被投资公司的股份而实现债权。第四,在特定情形下,引入“刺破公司面纱”制度。按美国的判例学说,当法人独立人格被不当使用、不为诚实目的使用、维护欺诈或规避法律时,法律就将公司视为合伙组织,从而否认其独立人格。因此,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超过法定限额违法转投资之时,转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主观上具有滥用公司法人形式逃避债务、规避法律以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客观上两个公司之间又存在着某种关联性,则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刺破公司面纱”、“公司人格否认”等原则,突破公司人格独立、责任有限而互不连带的一般规则,以被投资公司资产承担债务,从而有效规制公司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余论 公司转投资行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经营行为,其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是非常广泛的,对其加以规制是理所当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既是公司的一项法定权利,又必须符合公司及有关各方对自身利益的安全需求。”这是保护股东利益,防止董事、监事利用转投资控制本公司,权利滥用的需要,也是防止虚增资本、投机炒作牟取暴利和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需要。因此《公司法》修改应当对转投资做出完善的规定,健全这些规定为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公司公平的竞争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投资论文:信托投资公司年报的法律分析 摘要:本文以首批35家信托投资公司披露的年报(或年报摘要)为基础,从法律的视角对组织形式(公司类型)、公司名称(商号权)、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问题展开尝试性的研究。笔者希望信托投资公司完善自身的行动与监管机关有效监督的举措能够双臂合力,进一步规范年报披露行为和提高年报披露质量,从而推动我国信托业在阳光下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关键词:信托,信托投资公司,年报,年报摘要,信息披露 一、引言 今年年初,银监会了《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并规定了年报(以及年报摘要)的内容、格式和首批披露年报的30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名单。此次年报披露正式启动了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制度,银监会采取三年分步实施的策略,要求首批30家信托投资公司于今年4月底之前披露年报和年报摘要。在指定的期限内,有29家公司在银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纸上披露了年报摘要,只有1家公司(西藏信托)在申请延迟披露年报摘要并获得批准后,于5月 25日公布了年报摘要。在此期间,2家上市公司(陕西国投和安信信托)按规定披露了年报摘要,3家公司(华宝信托、中泰信托和英大信托)自愿披露了年报摘要。因此,在已经完成重新登记的59家信托投资公司中,有35家正式披露了2004年度年报,占总数的59%.它们涵盖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6 个城市的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北京和广东分别有3家以上公司披露年报,合计12家,超过了总数的1/3;天津、福建、江苏、山东和河南也分别有2家公司披露年报,合计10家,接近总数的1/3;其余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有1家公司披露年报。这种地域分布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关联关系。此次年报披露是国内信托投资公司首次大范围公开经营信息,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已公开承诺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做出了公开保证。因此,这次年报披露的可信度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信托业的发展状况。 35家信托投资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金融时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金融报》《新疆经济报》等指定和非指定的报刊上刊登了年报摘要。其中,《中国证券报》22家,《金融时报》10家,《证券时报》6家,《上海证券报》5家,《上海金融报》2家,《新疆经济报》1家。有2家公司分别在3种报刊上刊登了年报摘要,有7家公司分别在2种报刊上刊登了年报摘要。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年报披露的渠道,也扩大了年报披露的影响力。上述35家公司大多都建有独立的网站,其中绝大多数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了年报全文。但是,仍有个别公司没有建立公司网站,或者网站上没有年报内容,或者仅仅在网站上公布了年报摘要。据统计,约有20%的公司没有按要求在网上披露年报全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报披露的及时性和充分性,使人们难以迅速地获知信托投资公司的全面信息。另外,银监会还要求将书面的年报全文及摘要备置于公司主要营业场所,供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查阅。但是,35家公司对年报备置地点的表述差别较大,大多在年报摘要中表述为公司的注册地址,也有表述为“总裁(总经理)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公司行政部”、“公司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理财中心”等,只有少数规定为明确具体的营业场所。这种笼统的、模糊的表述,势必给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查阅年报带来不便,也影响了年报披露的规范性。个别公司的年报全文和年报摘要在内容上基本相同,有的年报中还存在较多错别字等纰漏,这反映了少数公司披露年报的认真和细致程度还有待提高。 自从首家信托投资公司公开披露年报以来,有关年报分析的文章就层出不穷,多以短评的形式展开经济分析,尚未看到对年报进行法律分析的文章见诸媒体,这不能不说是信托研究(特别是信托法研究)中的一个缺憾。本文将着重从法律制度和规范的层面上对首批信托投资公司年报披露加以分析和探讨,由于年报中直观的法律问题很少以及笔者个人的研究水平有限,下文仅对组织形式(公司类型)、公司名称(商号权)、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展开尝试性的研究,以期对国内的信托实务和理论能有所裨益。 二、组织形式(公司类型) 根据统计,此次披露年报的信托投资公司在组织形式(公司类型)方面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共计有28家,占总数的80%;有6家公司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约占总数的17%;只有1家公司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约占总数的3%.这表明,有限责任公司是信托投资公司主导的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已占据一定比重,而个别国有独资公司的存在则隐含着信托业的企业改制尚未彻底完成。 从年报的内容推断,西藏信托采用的就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依据我国《公司法》第64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其特征是投资主体的单一性和法定性(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以及责任的有限性,并且这种组织形式主要运用于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通常而言,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主要是基于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等考虑,由国家(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或部门)对那些投资大、周期长、收效慢或者不以营利为直接目的(主要关注社会效益)或者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的领域单独投资设立公司,即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具有特别必要性。在笔者看来,信托投资公司本身并不属于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也难以归入特定行业的范畴,目前仍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已没有必要。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在其年报的公司战略规划中,也已明确提出“推进公司的改制与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如此看来,国有独资公司这一组织形式退出信托业将指日可待。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法定形式。就现实而言,目前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仅占较小比重,上述35家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占4/5,而股份有限公司不足1/5,由此可见一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分离,股东对公司和公司对外均承担有限责任,二者的组织机构也基本相同。但就信托投资公司而言,讨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孰优孰劣的关键还不在于资本是否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人数是否受限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是否一定是货币、设立程序简单还是复杂等问题,而是信托投资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和专业理财的法人对公司制组织形式的需求。选择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意味着选择了不同的股权结构、风险责任以及发展模式,尽管每一种公司组织形式都各有优劣,但发起人、投资者甚至立法者和监管者应当结合信托业的特点做出最适合的选择。 笔者认为,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继续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是必要的,但今后的发展方向应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尤其对规模较大的公司而言更应如此。首先,信托投资公司目前以3亿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的起点,资本规模已比较大。况且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已经或正在发展为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控股集团,规模可观。相比于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适用于中小型企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因此,信托投资公司更适宜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以适应资本增加和规模扩张的发展趋势。其次,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和经营上具有封闭性或非公开性,只能由发起人募集资本,股东人数有上下限要求,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证明股权的出资证明书不能流通;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开放性和社会性,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东人数有下限而无上限要求,股份转让亦比较自由,证明股权的股票可以流通。因此,信托投资公司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更有利于资本的募集、股权的分散和股份的流动。再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通常由股东兼任,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控制紧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较低;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受股东大会的控制较小,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较高。因此,信托投资公司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更有利于减少大股东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和独立自主发展。复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更加严格,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更高,加之前述的开放性和社会性,因此更有利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督。最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申请上市,能为信托投资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提供有利条件。一言以蔽之,与我国“人合兼资合”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资合性的股份有限公司更有利于信托投资公司市场化的改革和发展。早在80多年前制定的日本《信托业法》就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成为营业信托法人,这也说明选择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对信托投资公司具有较充分的合理性。 另外,在上述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只有2家是上市公司,这也是目前我国信托业中仅有的2家上市公司。依据《公司法》第152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符合6个条件,其中首要的条件就是“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而兜底的条件也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则是有关公司股本、开业时间、盈利状况、股东人数、持股比例、遵守法律方面的条件。由此可见,我国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上市的关键仍是行政监管部门的批准。相比于稀缺的 “信托牌照”而言,信托业中的“上市牌照”更为稀缺。笔者认为,监管者可适时地允许部分规模较大、资产优良、结构规范、业绩良好的信托投资公司依法上市,以推动信托业更快和更好地发展。当然,对信托投资公司而言,在完善自身的基础上适时地借壳上市也不啻为一条发展壮大的捷径。 三、公司名称 从35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名称来看,有近50%的公司名称仅以地理名称(所在省市)命名,未对公司名称权(商号权)给予足够重视。《金融机构管理规定》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没有对信托投资公司的名称做出详细规定。但是,参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信托投资公司名称在实现公司法人的人格特定化时,也体现了公司的商业信誉,仅以地理名称命名而缺少商号,这不仅不利于公司名称权和商业信誉的保护,也不利于公司的跨地域和跨国经营。 从法律的角度讲,商号是公司的特定标志,是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具有排他性和专用性,与公司同生同灭,代表着公司的信誉,还可能注册成商标。《巴黎公约》将商号权纳入工业产权的范畴给予保护,我国法律虽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通则》中有保护企业名称权的具体规定。目前,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已经开始重视公司名称的重要价值,主要通过继承母公司商号和自主创立商号来逐渐树立自己在行业内的品牌。前者如“平安”、 “中信”、“兴泰”、“粤财”等,后者如“中诚”、“新华”、“华信”、“中融”、“百瑞”、“中原”、“北方”、“联华”、“国民”、“安信”、“中泰”、“英大”等。另外,还有结合母公司特点来确定名称(商号)的,如“中海”、“华宝”等。 信托投资公司在市场化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商号和商号权。一方面,应该积极树立品牌,通过注册等法律途径确立商号的专属使用权;另一方面,应该将公司名称(商号权)纳入到重要无形资产的保护范畴,在资产评估、企业并购等过程中充分考虑品牌价值。另外,有不少信托投资公司已经、正在或即将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其间公司名称(商号权)的转移、使用、许可等都应建立起完备的法律衔接,以巩固和拓展品牌的价值。 四、注册资本 目前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起点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600—3000倍、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30倍[1],也远远高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等金融类法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注册资本最高的是27亿元,最低的是3亿元;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公司有9家,约占26%;注册资本在6亿元以下的公司有23家,约占66%.其中,注册资本在20亿元以上的公司仅有3家,注册资本在15亿元以上的公司仅有5家。整体而言,资本规模雄厚的大型信托投资公司仍是少数。资本是公司赖以生存的财产基础和信用基础,公司资本是《公司法》中的特定概念,用来表示由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股东将要认缴或已经认缴的出资总额。公司资本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由于《公司法》采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即要求股东足额认缴公司章程确定的资本,因此注册资本与授权资本、发行资本、实收资本具有等同含义。从各个信托投资公司的年报来看,注册资本与会计账面的“实收资本”基本相同,实现了足额认缴。 注册资本是公司的重要法律特征之一,它和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一样,理应成为公司概况的基本内容。但是,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只在年报的会计报表中列出了实收资本,却没有在公司概况中列出注册资本,这有待完善。从信托业立法的角度讲,监管者对注册资本的重视和规范程度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 1986年颁布实施的《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已废止)规定,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必须具有最低限额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同行政区域的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的实收人民币自有资本金最低限额分别为5000万元、1000万元和500万元,经营外汇业务的必须同时分别拥有500万、200万和100万美元现汇的最低限额实收外汇自有资本金;另外,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的注册资本最高可以为实收货币资本金的3倍。[3]这里,“实收货币资本金”和“注册资本”表征了不同的含义,而且前者成为了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设立的资本要求。在2001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已废止)中,“注册资本”已被正名,其相关规定与2002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大体一致。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出资,还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4]《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14条仅对信托投资公司经营外汇业务时的资本构成做出了限定,即注册资本中应包括不少于等值1500万美元的外汇,但并未对股东或发起人的出资形式做出详细规定。从此次披露的年报看,信托投资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出资形式基本上是货币资金,这与金融机构的特质是大体对应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注册资本代表了公司的最高集资能力、公司运营的物质条件、股东对公司的承诺程度和承担责任的界限、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基础等。加之,我国《公司法》严格贯彻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资本总额并且由股东足额认缴)、资本维持(公司应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保持公司的偿债能力和保护债权人利益)和资本不变(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已经确定的公司资本)。因此,注册资本对信托投资公司具有重要意义。2001 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已废止)中规定,信托投资公司接受由其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信托资金总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倍。[5]虽然2002 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已无此规定,但其第48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者拆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第50条第1款规定,信托投资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不提取。由此可见,注册资本与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存在密切关系。从上述35家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状况看,整体上资本规模仍较小,这在一定程度上既限制了公司规模和业务规模,也影响了公司的资信水准。与银行、证券、保险相比,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规模明显较小,还有相当大的拓展空间。因此,可以积极引入外资,尤其应当为国内民间资本进入信托业提供通畅的渠道,以充实和提高信托投资公司的资本及信用。 五、股权结构 根据统计,在首批年报披露中,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股东数最少的是2个,最多的是13个;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股东数最少的是7个,最多的是38个。除了3家股东数“未知”和1家单一股东(国有独资)外,首批披露年报的信托投资公司中,2个股东的公司有7 家,3-5个股东的公司有11家,6-9个股东的公司有7家,10个以上股东的公司有6家。另外,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有21家,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90%的公司有10家(不包括国有独资100%持股),第一大股东的最高持股比例为99.256%.整体而言,可以将这批信托投资公司股权结构的特征概括如下: (一)股权的集中度过高。《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为2-50个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不少于5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 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6].上述信托投资公司的股权大多集中于2-9个股东手中,总计有25家公司,股东数超过20个的只有1家公司,而且有 50%的公司只有2个股东,处于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底线。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使大股东控制信托投资公司成为必然。 (二)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过高。上述信托投资公司中有60%处于大股东绝对控股(持股比例超过50%)的状态,29%的公司处于大股东“准独资”控制(持股比例超过90%)的状态(不包括国有独资100%持股),其中持股比例超过95%的有8家公司,这里还包含了6家持股比例超过98%的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最高的是目前我国注册资本最高的信托投资公司(平安信托),持股比例高达99.256%.单一股东极高的持股比例加重了大股东控制信托投资公司的力度。 (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实质上进一步提高了股权的集中度和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有5家直接披露了股东的关联关系,详见下表1.尤其当股东数很少(例如2-3个)且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公司的股权几乎可以认为是集中在了1个实际控股股东手中,此时公司的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近乎虚设,表面上的股权分散(多个股东和小股东持股)就成为了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空壳。 (四)国有资本控股处于绝对地位。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直接以“国家股”占据控股地位(无股东具体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1家(中诚信托),地方政府直接独资控制的公司有1家(西藏信托),由地方政府的财政厅(局)或国资委直接控股的公司有6家(吉林信托、甘肃信托、天津信托、百瑞信托、内蒙古信托和陕西国投),国有资本间接控股(即国有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有22家,合计为30家。这种国有资本占据主导地位的股权结构使“所有者缺位”和“链风险”等制度性障碍深植于信托业的体制中,信托投资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及其衍生的管理层经营等问题就具有了深刻根源。另外,国有资本控股处于绝对地位,也使部分信托投资公司成为地方政府施政的金融载体,在地方政府偏好的左右下逐渐失却了公司作为金融类法人的独立意志,影响了公司深化改革和长远发展。 (五)企业集团控股占据较大比重。上述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企业集团直接控股的公司有13家(新华信托、上海国投、中海信托、平安信托、厦门国投、山西信托、中融信托、中信信托、苏州信托、外贸信托、江苏国投、兴泰信托和华宝信托),约占总数的37%.其中12家的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9家的直接控股比例超过80%,4家的直接控股比例超过95%,直接控股比例最高为99.256%.如果将企业集团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也计算在内,那么将至少有3家公司是企业集团单独控制的(中信信托、外贸信托和江苏国投),即持股比例达到100%.另外,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持股(15.69%)和关联公司(控股90%的公司)的间接持股(25.49%),实际上也对联华信托形成控股[7].这些企业集团中虽然也有民营企业集团,但绝大多数是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涵盖了从基础工业到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集团控股占据较大比重,使信托投资公司成为了大型工业企业挺进金融领域和大型金融企业构建金融控股集团的投融资平台,并进而成为企业集团游刃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核心枢纽。 总之,从35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年报内容来看,股权高度集中、大股东高比例控股、股东关联关系、国有资本和企业集团控股比重大等交织在一起,使公司的股权结构整体上呈现出非常复杂的状况。实际上,长期困扰信托业的内部治理结构缺陷、违规经营、高风险关联交易等诸多问题莫不发端于此。股权结构反映了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和控制权结构,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并且不同的股权结构设置对公司的经营绩效也会产生重要影响。考虑到我国信托业原有体制的惯性和目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信托投资公司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改革现有的股权结构,但从公司长远发展和打造核心竞争力以及目前规范经营、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等角度出发,改进目前的股权结构还是非常必要的。当务之急是首先适度分散股权和降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规范股东(包括企业集团)的关联关系并确保披露的充分性,尤其应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和外资以稀释国有资本,从真正实现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和依法自主经营(《公司法》第4条第2款和第5条第1款)的基础层面上来完善股权结构。 另外,公司制的设计原理在于经营风险的三次分散,即第一次是通过股东投资将风险分散给股东,第二次是通过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将风险分散给公司,第三次是通过公司对外有限责任将风险分散给公司的债权人。信托投资公司也同样体现了公司制这种风险分散的精妙之处,使得股东投资的风险大大降低,公司成为了募集资金的有效载体。但是,公司制也是双刃剑,股东可能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滥用公司的法人人格,即利用自己对公司的有限责任和公司对债权人的有限责任来规避法律义务。信托投资公司在自营业务尤其是信托业务中管理和处分着大量财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母公司)可能会采取滥用其控制地位、不当管理、干涉行为等,通过公司这一“壳”来转移财产或谋求私利,以达到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这实际上会将风险全部转移给信托投资公司或者其债权人,而将利益全部归属于幕后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母公司)。尤其当集团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或股东公司与信托投资公司在资产、财务、业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重合或交叉的时候,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问题就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违法的关联交易则很有可能隐匿于其中。对此,除了监管机关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等的密切监控及有力规范外,新《公司法》可通过引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来揭开信托投资公司法人面纱后面的实际控制人,并追究其无限责任,从而切实保障公司及债权人的利益。 六、董事、监事及经理 在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董事数量最少的是4人,最多的是16人;分别有7家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设立独立董事最多的是2家上市的信托投资公司,分别为3个和4个;设立职工董事的基本上是1个;还有1家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1个职务董事。有3家公司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吉林信托、甘肃信托和湖南信托),有3家公司的总经理空缺(或未设立)而由董事长实际代行总经理的职责(西藏信托、江苏国投和兴泰信托),这二者合计共有6家公司实际上处于 “董总不分”的状态,约占总数的17%.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会成员的情况则更为普遍,共计有30家公司,约占总数的86%,这使得董事会与高管层(主要是经理层)在很大程度上处于重叠状态。依据《公司法》,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但董事会的职责主要是决策重大事宜并监控决策执行情况,而经理层的职责主要是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负责具体落实,明确区分二者的意义还在于形成制约与反制约的关系。前述“董总不分”和董事会与经理层过分重叠的情况,虽然并不与现行《公司法》抵触,但实际上使决策权与执行权高度合一,从完善信托投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角度讲,显然是弊远大于利。 上述35家信托投资公司都设立了监事会,但有3家公司(西藏信托、中信信托和海协信托)的监事会仅有2名成员,这与《公司法》中关于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 人的规定(第52条第1款)不符,也难以用《公司法》第52条中只设监事的例外性规定做出解释,毕竟这些公司的规模并不小,而且已经明确设立了监事会。有 5家公司(中诚信托、山西信托、外贸信托、中原信托和湖南信托)明确设立了监事会召集人,其余公司大多是设立了监事长,但仍有3家公司(上海国投、东莞信托和西藏信托)既无监事会召集人也无监事长,其中1家公司(东莞信托)只有副监事长而无监事长。西藏信托是唯一采用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信托机构,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2人、未设立经理。这虽然符合《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成员3-9人的规定,但与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和设立经理的规定有所不符[8],也违背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相关规定[9]. 另外,部分信托投资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存在无明确任期(或者仅有选任日期)和超期任职(实际任期已逾3年)的情况。有8家公司(东莞信托、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外贸信托、百瑞信托、中原信托、联华信托和华宝信托)中存在监事任期不足3年的情况(实际为1年半、1年、9个月和半年等不确定的期限),约占总数的 23%.有1家公司(外贸信托)的董事长无任期(而其他董事有明确任期),有3家公司(上海国投、吉林信托和英大信托)存在董事无任期的情况(仅有选任日期),有2家公司(吉林信托和英大信托)存在监事无任期的情况(仅有选任日期)。共计有4家公司(新华信托、上海国投、吉林信托和英大信托)存在董事超期任职的问题,有3家公司(新华信托、吉林信托和英大信托)存在监事超期任职的问题,其中董事和监事超期任职时间最长的分别达到了2年和6个月[10].董事、监事超期任职的问题明显有违《公司法》的规定(第47条、第53条、第67条、第115条和第125条),也暴露出部分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届满改选问题上存在重大疏漏,部分董事或监事实际上是在未经法定程序换届选举并获得连选连任的条件下超期行使权力,进一步可以推定,部分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在届满而未依法改选的条件下实际上从事着违法且无效的职务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有1家信托投资公司(苏州信托)的监事长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有1家公司(内蒙古信托)的部分董事和监事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财政资金管理部门的领导直接出任。前者虽然没有明显地触及《公司法》关于“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52条)的禁区,但这种不合理的职务兼任显然不利于发挥监事会对经理的监督和制衡作用;而后者则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第58条)的规定及其他党纪国法,也明显有悖于政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另外,设立了独立董事的7家公司在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双头监督”的二元结构下,如何明确二者的角色定位和降低监督成本,并妥善处置二者监督权力重叠、交叉、冲突等现实问题,已亟待解决。即便就监事会而言,35家公司基本上是在监事会中设立股东监事和员工监事两类成员,面对时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上市公司等机构积极引入外部监事(包括独立监事),长期存在治理结构缺陷的信托投资公司在内部监督乏力抑或缺位的情况下,将如何在新意迭出的监督制度中做出抉择,这也是需要深思的。 七、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年报中的重点问题,也是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根据统计,35家公司中,除了8家公司没有明确披露关联交易金额外,其余27家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328992万元,平均为86259万元;其中,关联交易金额超过10亿元的有7家公司,超过1亿元的有23家公司;仅有1家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4家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在1亿元以下,关联交易金额最少的为300万元;共涉及关联交易方237个,有25个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股东、控股股东、母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同一实际控制人、非控股股东或对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等紧密关系,有22个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等关系,有8个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子公司之子公司、非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关联方的子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或集团客户等关系。由上述不完全的统计可以发现,信托投资公司中普遍存在关联交易,绝大多数公司的关联交易数额巨大,并且与复杂的股权投资和董事兼任等问题密切相关。另外,已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托投资公司均没有为关联方担保发生垫款的情况,但有4家公司(山西信托、甘肃信托、新疆信托和粤财信托)存在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情况,共计5笔。其中,2笔为原来财政信用贷款,已经转拨为公司资本金,3笔仍逾期未偿。这表明,除了目前大多数关联交易存在的隐性风险外,少数关联交易的显性风险也很有必要及时防范和化解。固然关联交易本身有良性的也有恶性的,不少信托投资公司还倚赖关联交易来巩固和发展业务,但以“本恶”为出发点对关联交易的风险加以防微杜渐,这对目前基础脆弱和结构缺陷的信托业而言无疑是有益的。 《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并要求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逐笔披露(第15 条)。但是,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实际上没有披露关联交易的总量,对一些重大关联交易也是讳莫如深,在交易内容、定价原则、交易方式、交易金额等重要问题上常常是避而不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下简称《准则》),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由此可见,判定关联交易的关键是关联方或关联方关系。《准则》认定关联方或关联方关系的标准是: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将其视为关联方。主要分为5类,即:第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第二,合营企业;第三,联营企业;第四,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第五,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35家信托投资公司年报对关联关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系)的表述纷繁多样,但主要有以下17种:股东;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同一母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母公司;非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或子公司;关联方的子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对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集团客户。 就年报的内容而言,信托投资公司通常把关联交易区分为自营业务中的关联交易和信托业务中的关联交易,并且将关联交易方区分为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四类关联交易中,(1)公司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数量已知101个,内容(或方式)涉及贷款(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质押贷款)、担保、应收(付)款(还包括利息、利润)、股权投资(包括股权转让和投资收益等)、融资租赁、申购基金、购入债券、资产置换、债务重组、咨询服务、委托开发软件等,其中以前三项居多;(2)信托财产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数量已知53个,内容(或方式)主要涉及贷款(包括信托贷款、委托贷款)、投资(包括信托投资)、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购基金等,其中以信托贷款居多,包含了集合资金信托和单一资金信托中的信托贷款;(3)公司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的数量已知22个,内容(或方式)主要涉及转让固有财产(包括回购固有财产)、转让信托财产、转让信托受益权、拆借信托项目资金、代缴税金、资金占用等;(4)信托财产之间交易的数量已知29个,内容(或方式)主要涉及转让信托财产、转让信托产品、转让信托受益权以及投资等,其中以转让信托财产居多。由统计数据可知,信托投资公司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数量最多,并且披露得也比较清晰明确;相反,与信托财产相关的其他三类关联交易则显得数量较少,并且也鲜有披露或者披露得比较模糊。 就现行的信托法律法规而论,《信托法》确立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混同(第16条)、由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由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第18条)、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第27条)、受托人通常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第28条)等制度,《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也确立了不得利用受托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以及通常不得以信托财产提供担保、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自己或者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将信托资金贷放给自己或者关系人、将不同信托账户下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和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第31条)等制度。这种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规制与前述关联交易的特征是一致的。同时,法律法规还对通常情况下禁止的关联交易行为做出了“但书”规定,即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这可以视为对部分合法的信托财产与关联方之间交易、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信托财产之间交易的适用除外。少数信托投资公司在关联交易的方式(或内容)中标明了“信托计划合同已约定”或“经委托人(受益人)同意”,绝大多数公司在年报中是通过定价政策来证明关联交易的合法性的。 在披露了关联交易的信托投资公司中,有4家公司(中海信托、苏州信托、国民信托和陕西国投)没有公布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或定价原则)。在披露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或定价原则)的公司中,明确表明以公允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为主进行定价的公司有16家,强调以市场原则(或市场公平原则)定价的公司有6 家,有1家公司(新华信托)以单一的“协议作价”为定价政策,1家公司(新疆信托)以“公司账面记录的价值为准”来定价,1家公司(内蒙古信托)以本公司的《定价办法》执行关联交易定价,1家公司(中诚信托)以“与各关联方有偿使用的资金的定价政策与其他非关联方使用资金的定价政策一致”作为定价原则。另外,有2家公司(北方信托和中泰信托)实际上采用了组合定价的政策,前者以“首要原则”(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和“主要定价政策”(①根据央行的指导利率及上下浮动范围确定贷款利率、②双方协议确定交易价格、③双方通过参照证券市场的成交价格来协商确定交易价格、④根据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交易、⑤根据委托人指定价格进行交易、⑥根据原始投资额及持有期间应获取的收益来确定交易价格)共同组成“定价策略”;而后者则确立了三级定价政策,即首先按市场公允价确定;如果缺乏市场公允价的,比照相关类似业务或资产的市价确定;如果上述两种价格都不存在,则按照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确定。由于关联交易中贷款占了重头戏,因此大多数公司都在年报中明示利率按央行的规定来定价。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法律法规中缺少关联交易的具体定价规则的前提下,年报中抽象模糊的定价政策(或定价原则)难以消解人们对经营者道德风险和关联交易资产风险的隐忧。 八、结语 上文主要分析探讨了首批披露年报的35家信托投资公司在组织形式(公司类型)、公司名称(商号权)、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在笔者看来,这些问题基本上是互相联系的:组织形式(公司类型)既体现在信托投资公司的名称上,又直接与注册资本和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相关,尤其从根本上决定了目前股权结构和关联交易的特征;股权结构、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关联交易这三者息息相通的关系已是不言而喻,特殊的股权结构是目前信托投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和关联交易风险大的根源,内部治理方面的管理者兼任和监督者缺位等问题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频繁且数额巨大的关联交易,而业务依赖程度不断提高的关联交易则进一步加深了股权结构的集中封闭性和内部治理的关键人控制。 《信托法》要求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遵守信托文件(信托合同)的规定,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除依法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第25条和第26条)。《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对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提出了同样要求(第8 条),并要求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第29条)。前述组织形式(公司类型)、公司名称(商号权)、注册资本是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更好地履行义务的基础,股权结构和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能否忠实地履行义务,而关联交易则隐含了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履行义务的合法与违法的边界。如此看来,目前以大股东控制为常态的信托投资公司,需要的不是小修小补的局部性改良,而是彻头彻尾的系统性改革。 虽然《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已将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作为信息披露的重大事项,要求信托投资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可比、规范地予以公开(第3条和第5条)。但从年报的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来看,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并未达到立法关于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致使客户和相关利益人很难获取重要的信息。诸如股东的详细情况、公司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管人员在股东公司兼任董事及高管人员等职务的情况、关联交易的金额和内容等方面的情况,凡此种种,都无法在年报的全文(或摘要)中知悉。但愿《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信托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制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能够进一步规范年报披露行为和提高年报披露质量,积极推动我国信托业在阳光下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王巍:北方信托战略发展研究所,本文原载《信托投资研究》和《云信视野》。 公司投资论文: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与我国技术创新 【摘 要】在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进一步推动我国技术的创新成为我国深化改革的动力和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前提,然而技术的研发代价是昂贵的,所以如何尽快获得和掌握已有的世界先进技术,发挥我们的 “后发优势”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和难题。同时实证研究显示,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对东道国有技术溢出效应。故而笔者认为,利用好当前跨国公司对我国大量投资的契机,充分接受和吸收它们的技术溢出不失为一项推动我国技术创新的良策。 【关键词】跨国公司 直接投资 技术溢出 技术创新 一、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概况 据联合国《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统计,目前全球共有65000家跨国公司,共雇用职员5400万人,其年销售额是世界出口额的1倍多,达19万亿美元,其产值占世界生产总值的1/10,出口量占世界出口总量的1/3。跨国公司在全球迅猛发展的同时,大量的跨国公司进入我国投资。据美国《财富》杂志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世界销售额最大的500家公司,已经有400家进入中国,仅2001年的前三个季度,全国共新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16344个,比前一年同期增长18.5%,合同外资金额437.48亿美元,同期增长37.56%,实际使用金额274.39亿美元,同期增长20.39%。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一产业,其次是第三产业,如1996年三大产业引入外资结构分别为1.5%、71.63%和26.8%,而1998年分别为2.31%、64.16%和33.53%。就产业来看,跨国公司对我国直接投资主要在我国的主导产业如计算机、通讯、汽车和医药等等,这方面可以发挥跨国公司的技术、资金优势,同时又顺应我国产业发展的需要。跨国公司对我国如此之大的投资必将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我们应该抓住机遇,最大化的利用跨国公司投资给我们带来的正效应,尽量的减少负效应的产生,吸取他们的先进技术来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二、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 跨国公司是世界先进技术的主要发明者,是世界先进技术的主要供应来源,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内部化实现其技术转移。这种技术转让行为对东道国会带来外部经济,即技术溢出。一项技术溢出是一个正的外在性的特定情况,它既不是在经济活动本身内部获得的利益,也不是由该项活动的产品的使用者获得利益。换句话说,这种利益对于经济活动本身是外在的,对社会产生了外部经济。例如,一家跨国公司发明了一项新技术,随之该技术被竞争企业复制或学习,表现为竞争企业通过搜集跨国公司新技术的基础知识,加上自身研究开发组合成与跨国公司相近的研究成果,一段时间以后,相关市场中所有的产品和服务都会体现这类技术,那么这些产品或服务使用者的利益将是外在的,由于是实现或产生利益的企业与产生技术的企业展开竞争,即技术产生了溢出效应[6]。 技术的溢出分为技术的水平溢出和垂直溢出,水平溢出是由于同行企业之间的相互竞争、相互学习而产生的,市场上每一家公司引进吸收或自己创造一套新技术,其他相关企业就会向创新企业学习,并在学习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技术,或者有些企业就直接复制该技术。那么经过一段时间以后,相关市场所有的产品和服务都会体现这种技术,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就会得到提升,当这些供应商、经销商将这些技术运用到其它产品和服务上时,垂直溢出就产生了。 跨国公司对外技术溢出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的:(1)当地企业通过与跨国公司的前向后向关联得到技术。后向关联是指由东道国当地厂商为跨国公司子公司提供成品生产制造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各种服务。通过后向关联可以形成溢出效应的有关“互补性活动”。跨国公司子公司与当地厂商合作,在以下几种后向联系中促成了溢出的产生和发展:帮助潜在的与之有联系的供应商建立生产设施;为改善供应商产品的质量或推动创新而向当地供应商提供技术援助或信息服务;提供或帮助购买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提供培训并协助管理;通过发掘新客户帮助供应商从事多样化经营。跨国公司子公司与当地供应商间的接触与信息流动,使当地厂商有可能从跨国公司子公司获得先进的产品、工序技术或市场知识中“搭便车”产生溢出效应。前向关联是指由东道国当地厂商为跨国公司提供的成品市场营销服务,半成品、零部件或原材料的再加工和各种服务。前向关联有助于尽快形成当地的生产体系,开发其制成品市场,促进当地研究与开发的发展。(2)通过人力资源的流动产生溢出效应。跨国公司母公司向东道国子公司进行技术转移是一个系统过程。这个过程不仅包括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机器设备、专有权、管理人员及技术专家,而且还要对子公司所雇佣的当地员工进行培训。而这些员工后来被当地企业雇佣或者自办企业时,可能把获得的技术、营销、管理知识扩散出去。相比而言,管理技能比技术性技能更易于产生溢出效应。(3)通过示范与模仿来产生溢出效应。由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向其子公司转移的技术比向公司外转让的技术要先进得多,对当地竞争者产生了示范作用。当地企业为了同跨国公司子公司竞争,纷纷模仿它们的技术。从长期来看,当跨国公司子公司和当地企业以同等规模针对同一个市场产品而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有一种逐步采取与跨国公司相似的生产技术的趋势[1]。 三、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状况分析 近年来,一些经济学家对跨国公司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与国内经济增长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跨国公司直接投资,通过引进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产生了“技术深化”效应,从而提高了我国的技术水平。王成岐等学者通过假设生产函数Y=AKβdH1?β建立模型,Y代表人均产出,H代表我国知识总量,Kd 代表人均国内资本存量,β代表国内物质资本份额,A代表生产效率,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主要反映在A和H之间。分析的结果显示,随着直接投资存量不断增加,资本的边际产品增加,从而导致经济增长[2]。这一模型说明,我国要实现持续经济增长,必须重视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实践也证明,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对我国技术的引进和提高以及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大批的跨国公司对我国开展直接投资,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发展所需的资金,同时也为国内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了国内产业结构的水平和国内企业的竞争力。所以说跨国公司对我国直接投资所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是有目共睹和功不可没的。 然而,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潜在性和有条件的。经济学家邓宁关于美国企业在英国制造业直接投资,以及日本、美国在欧洲各国半导体产业的直接投资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均显现出明显的技术溢出效应,而在发展中国家这一效应并不明显。我国虽然从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中获益匪浅,但整体技术溢出效应并不理想,特别是中西部的外商投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就全国来讲,大约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外商投资企业产生了技术溢出效应,而且合资和合作企业的扩散比例还低于平均水平。 那么跨国公司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在我国为什么不明显呢?这是由于我国市场环境和经济状况不够完善,还不利于技术溢出效应的充分发挥,这些不利因素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国外跨国公司角度看。(1)跨国公司向我国转移的大多是二流技术。当代国际经济竞争主要表现为技术的竞争,技术创新优势是跨国公司所拥有的最重要的优势。为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跨国公司不可能将所拥有的一流先进技术以技术转让或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转移出去。巴克莱和卡森等人的内部化理论认为,跨国公司对“知识产品”的内部化动机最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避免外部化导致的技术泄密和壮大竞争对手;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论认为,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应当转移“边际产业”(即已经或即将失去竞争力的产业)。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应当转移已标准化技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实践证明,上述学者的论述是客观的。而跨国公司在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中,大部分转移的也是处于标准化阶段的二流技术,而先进技术的转移少之又少。(2)跨国公司实行核心技术锁定[3]。所谓“技术锁定”(technology lock-in),一般是指具有核心技术的跨国公司利用其技术垄断优势和内部化优势在技术设计、生产工艺、包装广告、营销网络等关键部分设置一些难以破解其诀窍的障碍,使东道国在本地化生产过程中难以破解,以严密控制尖端技术的扩散[4]。技术锁定是跨国公司保持其技术优势的重要策略,这同时也就影响了跨国公司技术的溢出效应。(3)跨国公司实行绝对控股的投资方式。跨国公司为了控制其核心技术,都采用绝对控股的方式来经营,一般都是在国内直接设立子公司或者是分支机构,采取独立经营;即使采取合资或合作的方式,也严格控制和新技术的扩散。(4)跨国公司吸收了我国大量的人才。跨国公司在国内经营,开展研发活动,就会雇佣国内的高技术人才。而这些跨国公司以优厚的条件和良好的用人机制召集了大量的尖端人才,造成了国内人才的外流,这也不利于我国技术的创新。(5)跨国公司母国政府的政策限制。在这方面美国的对华技术出口限制表现得淋漓尽致,美国政府目前只许可一些低水平的对华技术转让,而对有可能涉及军事用途的军民两用先进技术则采取完全封杀的态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还试图利用西方国家参与的“瓦森纳条例”说服加入该条例的其他32个国家加强对中国的技术出口限制。这就使得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技术应用程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其技术溢出效应大打折扣。 2、从我国自身角度看。(1)我国的技术吸纳能力较弱。一般来讲,技术吸纳能力至少应该包括两方面,一是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的增加与当地企业的吸纳能力紧密结合。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的技术差距越大,则它与当地企业建立后向关联的难度就越大,这样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只能形成一种 “孤岛经济”[6],那么当地企业从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中所获得的技术溢出就越少。二是人员的吸纳能力。据博伦兹斯坦、德格雷格里奥等对发展中国家吸引跨国公司直接投资所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的研究,国外直接投资确实对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这种贡献是国外直接投资与当地人力资本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技术溢出,东道国必须有吸收能力,特别是人力资本。这一方面我国的技术吸纳能力就较弱,人力资本也很欠缺,从而导致技术溢出效应不甚明显。(2)我国市场竞争环境不完善,技术水平低。跨国公司在进入一国市场,如果没有一定适度的竞争,跨国公司不必通过改进技术就能占领市场,那么它就不会把先进的技术向东道国转移,技术溢出就无法实现,而且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市场处于垄断地位,可以轻易地以高薪留住人才,从而使通过人才流动的技术溢出也无法实现。我国的市场竞争环境还不够完善,市场机制还不健全,同时技术密集型高技术产业发展滞后,技术水平低等等也制约了技术溢出效应的发挥。(3)我国引资政策不合理。我国在引资政策上存在不合理之处,一味的强调了数量上的扩张,而不注重国内的吸纳能力以及投资的行业和区位,不重视引进跨国公司投资对我国技术创新的作用。同时采取的优惠政策等给予国外跨国公司的“超国民待遇”,这种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反而不利于国内企业的发展,结果将国内市场拱手让给了外商,使得“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也是收效甚微。(4)我国科研、政策环境不理想。跨国公司大多倾向于在科研政策宽松、服务设施完善、创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潜力巨大的东道国进行技术开发,特别是东道国的科研环境和配套设施,是跨国公司关注的重要方面。而我国目前引进技术的科研环境存在较多问题,阻碍了中外合作研发活动的开展,即使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分支机构,也大多属技术应用型机构,由于其引进的技术一般滞后与母国的水平,同时我国“国产化”效率和水平不高。这些都制约了跨国公司转让技术的溢出效应的充分发挥。 四、利用技术溢出效应促进我国技术创新的对策 当今世界,技术水平是一国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我国正处于向工业化国家转型的阶段,经济的飞速发展呼唤技术的不断创新。而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大量直接投资是获取先进技术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们必须充分重视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尽可能的减少国内制约技术溢出的限制因素,最大化的利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来促进我国的技术创新。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调整我国引资方向和政策。 我国原有的利用外资战略,从总体上看是一种数量扩张型的引资战略,实质上是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利用外资领域的一种表现,它与我国当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极不适应。当前,迫切需要实现从以政策优惠为导向的引资战略向以市场为导向的引资战略转变,以适应经济增长的集约型方式。同时要完善“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应把“以市场换技术”作为政策或法律固定下来,针对跨国公司的需要和弱点,用好市场这张牌,在法律或企业的合同中规定一些具体的措施,如必须伴随直接投资转让一定的技术、必须培训中国的技术人员、其产品必须达到一定的返销比例等等。 在引资政策上,确保其技术的先进性。根据我国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结合行业特点和技术结构因素,确定一些具有较强关联效应的产业做为我国的主导产业,如汽车、微电子等,规定这些产业的最小投资规模,并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引导跨国公司有步骤、有秩序地进入。同时,采取鼓励先进技术、允许适宜技术、限制传统技术的技术引进方针,确保跨国公司转移技术的较先进性,为达到较好的利用技术溢出创造条件。 2、提高我国的技术吸纳能力。 首先,要通过引进外资在各产业形成竞争压力,改变以往国内企业在产品技术创新上外无压力内无动力的局面,促进企业积极寻求挖潜改造途径,设法增加R D投入,开发新产品,改进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其次,在外部环境上,一要建立为企业技术服务的机构,弥补企业在技术吸收过程中信息不足的缺陷,并为企业提供必需的各类技术和管理人才;二要建立企业技术开发基金,为国内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三要制订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为跨国公司生产配套产品,加快国产化进程。与此同时,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本的开发。这首先要引进高素质的人才。重视对人才的培养,改变用人机制和奖惩机制,做到能够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奖惩制度上要打破吃大锅饭的局面,做到按劳按质取酬。其次要重视人才的培训和开发。包括送人才到先进的研发机构学习或者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培养他们的技术创新能力,让他们在吸收和承接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能力上再上一个台阶,从而达到提高技术吸纳能力的效果。 3、强化我国企业的竞争力,营造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 要增强我国企业竞争力,除了要有鼓励发展的政策和宽松的环境以及一些政策扶持外,增加企业的R D投入,积极创新和复制新技术也使企业竞争力提高的必要条件,只有有了竞争的能力才能营造竞争的环境。在营造竞争环境时,必须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使跨国公司放松对先进技术的控制以加快技术扩散。首先,可以在同一行业内引入两家以上跨国公司,并对其产品的国产化率、实际返销比例、人员培训等指标做严格的合同规定,如达不到所规定的指标,则限制其国内产品销售网络的建立和销售规模,这样跨国公司之间为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和其它方面的利益,必须加快新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快向国内企业转让成熟技术和国产化进程,使技术溢出的速度加快。其次,可以组建国内的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利用本国的各种比较优势,以更大的规模同跨国公司竞争,从而加速其技术溢出速度。 4、重视对跨国公司人才的吸引和“回流”[5]。 跨国公司人才的流动是技术溢出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我们应该重视对这些人才的吸引和“回流”。因为这部分人才都是从我国国内引进,属于人才的“外流”,我们可以提高完善我们的用人机制和人才的奖罚待遇,以优厚的条件吸引这些掌握重要技术的人才回流到我们的企业中,这样就可以把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带过来,从而提高了国内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5、重视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建立共同研发中心,加速其技术溢出。 跨国公司一般都拥有着自己特定的核心技术优势,这也是他们竞争优势的所在。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对技术水平提高的日益重视,跨国公司的技术创新也有着国际化的趋势,但他们的研发中心大多集中于技术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实证研究又显示,技术的研发集聚有利于技术的溢出,所以我国应该创造良好的环境,重视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在研发的过程中,不仅加快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的效应,也有利于技术的推陈出新,从而推动我国技术的创新。 公司投资论文: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终极控制股东与投资者利益保护 论文关键词:终极控制权 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治理 投资者保护 论文摘要: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状况的不同,本质归因于各国法律对投资者保护的差异。终极控制股东通过持有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权可以获取控制权的私有收益,而这是不利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我国的股权分置状态放大了控制权的私有收益,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在现有法律体系下,终极控制股东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依然存在。 在国有企业上市融资时出于“国有股的内在价值难以计量导致人们认为国有股出售时可能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国有股的出售也会导致国有资本对于上市公司控制权、乃至对于整个国民经济控制力的削弱及考虑市场扩容对投资者心理的影响(苏梅、寇纪淞、陈富赞,2006)”而导致股权分置的产生。截至2004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约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约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3.55%。2004年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正式,正式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矢酚,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历经近两年的改革,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在2007年底已经基本完成。在近三年的股权分置改革过度期内(非流通股全部正式流通前的限售期,国家规定最长36个月),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股东如何处置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是否会有显著改善等问题已经引起了投资者的极大关注。 自1999年LaPoaa.,etal(1999)首次提出终极控制权的概念后,对终极控制权的相关研究成为近年来国外研究的热点问题。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存在的许多不规范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终极控制权效应及其负面应用的反映,即由于终极控制权存在的隐秘性,加之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使得拥有终极控制权的股东尽一切手段去最大化自身利益的结果。因此,如何对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权结构和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证研究,既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学术性课题,又是证券监管部门判别股权分置改革成效的一个实践性问题。 一、终极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的偏离与投资者保护 1.公司治理研究的逻辑起点的改变 BedeandMeans(I932)提出了股权分散的假设,他们认为公司的所有权大都分散在小股东之间,而控制权则掌握在管理者手中,因而造成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传统公司治理研究的逻辑起点)的现象。目前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委托关系事实上已经成为公司治理主流研究的前提条件。 然而,自1980年以来的股权结构文献中,却显示出与BerleandMeans(1932)不同的观点,相关研究的实证结果发现,大部份国家的上市公司,其所有权与控制权并未完全分离。根据ShleiferandVishny(1986)与Morck,ShleifernadVishny(1988)的研究发现,即使是美国的许多大公司,也存在有一些所有权集中的现象,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是集中于家族及富有投资者身上;另外在其它的富有经济体中也发现更多显著的所有权集中度,例如:德国、日本、意大利和七个OECD国家。其中,发达国家显示出有较高程度的所有权集中度LaPortaeta1.(1998)。这些研究显示出,在许多国家,其大公司不仅拥有大股东,而且这些股东也都积极从事公司的治理,而此观点和BedeandMeans(1932)认为管理者是无责任的想法是不同的。同时,研究表明,持有大宗股权的大股东往往会得到与他所持有股份比例不相称的、比一般StCg,多的额外收益(Fama,E.andMJensen,1983;JensenMichaeland RobertRubuak,1983;De Angelo,Harry and Linda DeAngelo,1985;Demsets,H.andK.Lehn,1985)。这不符合现代公司经营理念提倡的“同股同权”(oneshare—onevote)原则,这部分额外的收益就是大股东对小股东进行侵害所获得的收益。因此,对大多数国家而言,股权高度分散和“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并不是一个普遍现象。公司治理问题不仅仅包括BedeandMeans式的公司外部投资者和经理人员之间的问题,还包括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外部小股东和几乎控制全部经理人员的终极控制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董秀良、薛丰慧,2003)。相对而言,后者是一个更值得公司治理研究的问题,而~BelfeandMeans所说的股东与经理层的问题(BelfeandMeans,1932)。于是,现代公司治理的逻辑起点发生了转变,从股东与经理层的问题转变到小股东和控制股东之间的问题。在国内的证券市场上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2.上市公司终极控制股东控制权及应用研究 LaPortaeta1.,(1999)针对全世界27个富有经济体进行研究,并首次沿着所有权的链条而追索出谁拥有最大的投票权,结果发现,许多国家的上市公司都存在有唯一的终极控制股东,而且其控制形态大都集中在家族或政府手中。以东亚四个国家和地区而言,日本与韩国显示出有较高的股权分散比率,香港则大多由家族所控制,而新加坡则有半数以上是被政府所控制的。Claessenseta1.,(2000)参考LaPonaeta1.,(1999)的研究方法,探讨东亚九个国家总共2980家公开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结果也发现东亚公司中有超过半数的公司,其股权结构为家族控制形态,且多数公司其管理阶层同时为终极控制股东所参与和控制。Faccioeta1.,(2002)对欧洲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类似的研究,发现欧洲除英国、爱尔兰等少数国家之外,上市公司最终控制者为家族的比例大多为50%。除了股权集中的情形之外,LaPortaeta1.,(1999)和Claessenseta1.,(2000)也进一步发现,有许多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股东会透过金字塔结构、交叉持股与互为董事等方式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并因此造成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偏离一股一权的不合理现象,并使其所掌握的控制权超过其所拥有的现金流量权,在此情况下,终极控制股东即可能通过利益转移和掏空公司资产等方式,侵占小股东的财富,并产生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相关成本。 根据LaPortaeta1,(1999)、Claessenseta1,(2000)、JosephandWang(2002)与LemmonandLins(2003)等的研究发现,终极控制股东所持有的现金流量权与公司价值间成正向关系,但较的投票权却显示出会有较低的市场评价,且当终极控制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偏离的幅度越大时,会显示出有较低的公司价值,也就是说终极控制股东对小股东进行财富侵占的幅度越大。另根据LaPortaeta1.,(1999)与Claessenseta1.,(2000)的研究也发现,家族控制是引起控制权与市场评价问呈负相关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少数股东被剥削的风险也因不同国家而有不同的程度,一般来说,在有少数较好股东保护(通常在富有的普通法系国家)的国家会显示出有较低程度的剥削风险。此外,Morcketa1.,(1988)也指出,当管理者也是终极控制股东时,利益掠夺的机率就会增大,则公司管理者就会有较多的诱因去从事自利的行为;ShleiferandVishny(1997)的研究也指出,当所有者几乎拥有公司的所有控制权时,比较而言他们更愿意去创造不会被少数股东分享的私有利益;LaPonaeta1.(1998)、Morcketa1.,(1999)研究大小股东问的利益冲突,也发现当大股东能有效控制一家公司时,终极控制股东会通过不支付股利或将利润移转给他们所能控制的其它公司的方式来达到自利的目的。ClaessensetaL,(2000)、JophenandWang(2002)、翁淑育(200O)和沈中华(2002)研究台湾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结果发现,台湾上市公司存在有明显的家族控制形态,且终极控制股东也普遍运用金字塔结构、交叉持股与参与管理等方式来增强控制权。因此也引发了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偏离同股同权的核心问题。叶勇、刘波、黄雷(2007)进一步将终极控制权分为显性终极控制权和隐性终极控制权,并结合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分析。 综合上述结果,大多数国家的上市公司,其现代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大都倾向于具有终极控制股东,有时候这些终极控制股东还是政府,但最通常的是家族。此外,终极控制股东的最大特色就是控制权超过他们的现金流量权,因为他们通常通过金字塔股权与交叉持股的方式来取得一部份的控制权,及通过参与管理的方式来增强控制权。因此,在这样的结果下,终极控制股东在公司中显示出具有唯一的支配权,因此也使他有能力和诱惑去侵害小股东利益。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普遍存在隐l生终极控制股东,并通过金字塔结构等方式使其终极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产生偏离,且偏离幅度越大,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就越小,不同类型的终极控制股东控制的公司有显著差异(叶勇、刘波、黄雷,2007)。 二、法律制度体系与投资者保护 从目前世界各国现行的不同的司法体系中,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规则有不同的来源,有些来源于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收购法和竞争法,也有些来自于证券交易规则和会计标准等等。但在不同的国家,即使对于相同的投资者保护规则,执行机制也可能存在差异(陈赤平,2006)。LaPo~a,eta1.,(1998)的研究表明,投资者保护的强弱很大程度上与一国的法律体系渊源、法律对投资者权利的规定以及法律的执行力度等法律制度环境有关。 为了分析各国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环境差异,LaPorta,eta1,(1998)利用民法法系(包括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斯堪的纳维亚法系)和普通法系两大法系的49个国家的样本,主要根据反董事权利指数、债权人权利和执法质量等三个方面的数据,对这些国家的投资者法律保护情况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法律法规对投资者保护的成效在法律渊源之间呈现出规律性的变化。普通法系国家对外部投资者——股东和债权人保护最强,而属民法法系的法国对投资者的保护最弱。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介于二者之问,虽然相对而言这些国家对于债权人的保护要强一些。同时他们还发现,采用何种法律体系与经济发展水平没有直接的联系。除法律架构外,法律执行情况也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保护程度。比较而言,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执法力度最强,法国法系国家最差,而德国民法系和普通法系国家居中。尽管法规不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但执法质量与人均收入水平有关。即使剔除收入因素以外,法国法系国家的执法质量仍然是最低的,但普通法系国家的执法质量则显著上升。通过对股东权利保护、债权人权利保护和执法质量综合研究表明,尽管大陆法系内部各国家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普通法系国家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而言,提供了较好的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陈赤平,2006)。叶勇和黄雷(2007)进一步分析了不同法系之间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及其偏离情况,并对其进行了整体比较(叶勇、胡培、黄登仕,2005),见表1。 从表1中也可以看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间在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及其偏离几个方面都有显著的差异,特别是现金流量权和控制权的偏离有可能诱导控制股东去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而言,不同法系的国家的平均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及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的偏离是有较大区别的。在现金流量权方面,英美法系为23.83%,是最低的,大陆法系平均为30.75%。其中法国法系最高,达~J135.46%,说明在英美法系国家上市公司控制股东平均持有23.83%的现金流量权就可以控制一家公司,而大陆法系中法国法系国家的上市公司需要投入35.46%的现金流。在控制权方面,英美法系为27.64%,仍然是最低的,大陆法系平均为36.06%,最高的法国法系达到39.99%,说明在英美法系国家上市公司控制股东平均持有27.64%的控制权就可以控制一家公司,而大陆法系中法国法系国家的上市公司需要拥有39.99%的控制权。在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的偏离方面,英美法系国家上市公司的偏离是最小的,比值为0.862,大陆法系平均为0.821,其中偏离最大的是德国法系,达到0.802。 从总体上看,不同法系的国家在平均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及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的偏离是有较大区别的。英美法系国家的上市公司控制股东需要最少的现金流量权和控制权就可以控制上市公司,控制权及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的偏离也是最小的,这些都说明,比较而言,英美法系的国家拥有较好的法律制定和执行环境,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好,因为只有在拥有较好的法律制定和执行环境,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好的国家的上市公司控制股东才有可能以较少的成本(投入较少的现金流)就可以控制一家上市公司,并且其偏离度也较小,因为法律保护较好,相对于那些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太好的国家而言,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好的国家的上市公司控制股东通过控制上市公司获取私人收益的可能性要低得多(叶勇和黄雷,2007)。 三、限售期与投资者利益保护 为了保持市场稳定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05年9月4目,中国证监会正式并实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股改后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限制。该规则第27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代东凯,2008)。 按照证监会的上述规定,股权分置改革前的非流通股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上市时间是分阶段进行的。最长的期限是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36个月,当然,上市公司控制股东自愿增加解禁条件或延长限售期的除外。在正常的36个月限售期内,非流通股是逐渐达到流通标准的,这部分非流通股的持有人也就有可能在限售期结束后随时减持股份,而且减持的动机也是比较强的(即使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支付了部分对价,这些非流通股的获取成本仍然是相对低廉的)。随着大量的(总体占股改前的约2/3但不会全部减持)非流通股逐渐进入流通领域,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将会耗费巨量的流通资金,由于流通资金的总量减少,不可避免的是股票的市场价格也会在没有支撑的情况下逐渐向下调整,如果遇上宏观经济的弱市则会下降得更快。在这种情况下,以很高的市场价格持有股改前流通股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将会受到很大的损害。如果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股东利用自己的控制地位从事一些关联交易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情,则投资者的利益损害会更加巨大。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限售期解禁流通股上市的监管,对控制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及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份流通锁定承诺严格监督,规范限售股的流通方式和过程,防止持有限售股的股东通过各种方式逃避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系列承诺和责任,为了私利进行变相减持。从而避免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再次受到控制股东的侵害。只有加强对限售期持有限售股的股东行为进行严厉的监管,规范控制股东的行为,才能够使监管当局最初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初衷得以实现。 同时,在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下,上市公司终极控制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仍然可以产生很大的影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离不开控制股东的积极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在全部限售股可以上市的全流通市场环境下,终极控制股东的利益受股票市场价格的直接影响,迫使控制股东努力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减少对上市公司的“掏空”,同时,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控制股东行为的监督,这样才有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保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投资论文:寿险公司投资风险及其管理探析 摘 要 现代寿险公司的经营中,其业务大体分为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作为寿险公司经营业务两大支柱之一的保险投资,已经成为关系到寿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分析寿险公司投资的现状入手,重点探析了寿险公司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了防范与化解投资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 寿险公司 投资风险 风险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 1 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分析 (1)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全国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自2004年6月突破1万亿元大关以来,截至2005年底,又上新台阶,达到1.5万亿元。2001~2005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分别为3 702.79、5 799.25、8 378.54、 11 249.79和14 315.8亿元。 (2)投资渠道不断拓宽。近年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间称“中国保监会”)加大了拓宽保险投资渠道的力度,在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先后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等。2006年3月保险资金又获准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这些举措为保险资金构建合理的投资结构、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提高保险业的资金运用效率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保险投资结构出现了战略性转变。截至2005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4 315.8亿元。其中,保险公司持有国债3 588.3亿元、金融债1 785.1亿元、企业债107.6亿元,分别占其发行余额的12.6%、13.4%和67%。保险公司持有银行次级债804.9亿元,占发行余额的44.6%。2005年中国保险资产结构实现了战略转变,债券投资占整个保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首次超过银行存款的比例,达到52.3%,与2005年初相比,债券投资比例提高了16.7个百分点;保险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见表1)。 (4)投资收益水平较低。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效果却不容乐观,资金运用收益呈逐年下滑趋势。有关资料显示,2001~2005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3%、3.14%、2.68%、2.9%、3.6%,收益率水平已经低于或接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规定》中提出的3%的资金年收益率底线。 2 寿险公司投资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利率是国家调整宏观经济的杠杆,国家为了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频繁地使用利率杠杆来调节资金供求。因而,利率是保险公司不可控制的外部变量。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指的是利率变动对资产、负债价值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从上述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来看,投资组合中的几乎所有品种都属于直接的利率敏感产品,隐含着很大的利率风险。如在银行存款方面,在过去银行利率水平较高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窄,还不足以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构成较大威胁,但随着央行连续8次降息,一方面使寿险公司利差倒挂的问题凸现了出来,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近一半的资金存入银行,在实际利益几乎为零的情况下,资金投资收益率为负;又如2004年以来的加息预期以及加息的实现使得债券价格大幅下跌,投资组合中的债券部分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加强利率风险管理对提高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由于某种原因急于抛售手中持有的某项资产,采取价格折扣等方式造成投资收益的损失。流动性强的资产,一般具有完善的二级市场,可以随时出售;流动性差的资产由于没有完善的二级市场,不太容易交易转让,要降低价格进行交易,从而造成资本损失。 综观中国保险业改革和发展历程,寿险业一直呈现快速增长势头。1990~2002年间年均增长率高达36%,2002年达到最高峰,增长率达59.74%。但是,自2003年开始,寿险业增长的速度有放慢的趋势,尤其是2004年,全国人身保险的保费的增长速度下降到最低点7.2%。有学者提出,如果寿险业增长趋缓只是短期现象,那么随着通胀压力的缓解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完成,继续保险业的快速成长,问题也许并不严重;但如果在较长时间内增长一直趋缓,问题将会严重得多。因为寿险业趸缴短期分红型占比过高的业务结构合理,将极有可能导致其未来业务的成长难以持续发展。以2002年和2003年为例,这两年银行保险中,5年期的分红型趸缴短期业务占很高比重。2008年前后,这些业务将出现给付的高峰,如果新业务的成长不能维持一定的速度,将有可能出现现金流不足的流动性风险。而在通货膨胀压力下,水平低下的投资收益率将进一步降低产品的吸引力。随着客户以退保和保单抵押等形式的流失,现金流的流出将明显大于流入,这将进一步加大流动性风险。 (3)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指在国际投资中,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变化。外汇汇率由于受各国政府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以及外汇供求的影响而频繁波动,因此,当投资于以外币所表示的资产时,要承担汇率风险。例如,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目前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一旦人民币升值,以外币持有的资产将会面临大幅缩水的风险。 (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保险公司的贷款对象或者是其购买的债券的发行者的经营状况恶化或故意违约,使公司无法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信用风险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将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未来偿付能力受到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导致保险公司的破产。对于国内寿险公司来说,因为当前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较为单一,并不包括发放贷款;从投资债券来看,主要是信用等级较高的国债和金融债券,而企业债券所占比重较低,并且对投资企业债有严格的等级限制,所以信用风险并不如利率风险所带来的影响显得迫切。但在部分寿险公司中,存在着向内部员工发放住房贷款等实际操作;并且今后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放宽,当寿险公司可以进行房屋抵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等投资时,信用风险也将逐步增加。 (5)资产与负债不匹配风险。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是指寿险公司在某一时点上资产现金流与负债现金流不匹配,从而导致寿险公司收益损失。由于寿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负债)具有长期性,对于许多寿险公司来说,多数保单的保障期限甚至长达20~30年,而对于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资产)来讲,有长期投资,也有短期投资。具体讲,在资产层面上,不同的项目具有不同的到期时间、不同的现金流量分布以及不同的风险偏好,在面临市场利率变化、股价波动、通货膨胀等影响时,寿险公司存在很大风险。在负债层面上,即使对于同一家保险公司来讲,不同的险种,由于期限不同,产品的现金流也影响着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匹配。 (6)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引起市场价格变化而造成投资收益的不确定。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所面对的市场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仅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有资料显示,大约5%左右的保险资金投向了证券投资基金,但从账面上,近几年我国股票市场出现较长期低迷状况,股票指数不断下降,从2001~2005年5月,指数跌去了三成以上,造成保险公司投资基金浮亏20%~30%,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在封闭式基金上的投资仍旧亏损。 (7)操作风险。操作风险又称运用风险,指由于寿险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或失效、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风险。操作风险的主要表现有:一是政策执行不当,这往往是由于有关信息没有及时传达给操作人员,可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出现偏差,或者是操作人员没有正确领会上司的意图等原因而造成损失;二是操作不当甚至违规操作,操作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或偶然失误可能造成损失;三是交易系统可清算系统发生故障。 3 寿险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3.1 政府对保险投资风险的监管 保险监管部门出于保证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的目的,应对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进行严格的监管,以规避投资风险。监管部门的举措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保险投资范围的限制,主要是限定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禁止保险资金投资于高风险的资产和项目;二是对保险投资比例的限制,即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结构及其比例进行限制;三是对投资资产与负债的配比关系的限制,即对投资资产与对投保人负债之间期限结构的配比关系的要求;四是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限制,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允许寿险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但必须以保值为前提,禁止进行套利等投机交易。 3.2 保险公司对投资风险的管理 (1)资产负债管理。利率风险是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最大风险,市场利率的变化,将对资产、负债的现金价值有不同的冲击,打破资产、负债间原已实现匹配的均衡状态,或使未来的资产、负债特征变得不对称,而给未来寿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风险。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在充分考虑资产和负债特征(期间、成本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策略,使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双边对称、匹配,以控制风险,谋求收益最大化。持续期管理是进行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方法。 (2)总风险限额限制。总风险限额反映保险公司可承受的最大资产损失的大小,一般由保险公司可承担投资风险资本乘以百分比确定,百分比的大小由保险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实力及经营管理状况确定。可根据一定评估周期,运用在险价值法对投资组合的在险价值进行计算、监控,并将之与公司规定的最高风险限额进行比较,对投资组合中高风险资产给予调整,减少高风险资产投资比例,加大低风险资产的投入,直到符合公司政策要求为止。 (3)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科学、高效的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可以过滤掉大部分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组织架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投资管理“三权分立”。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部门与资产所有人、资产托管部门分设,投资部门的运作受资产所有人、托管部门的监控;投资前台与后台分开,后台对前台操作情况进行实时评估、监控,同时,投资部门接受稽核部门的监控;战略性资产管理、战术性资产管理、证券选择相互监督、制约;核算部门独立于投资运作部门之外,负责资产及汇报的记录和复核。 (4)交易流程控制。交易流程的有效控制,同样是防范、化解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手段。在交易流程控制中应严格遵循严格的授权、交易指令及时复核、交易结果及时反馈和交易操作及时存档记录的原则。 (5)保险产品开发策略。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风险管理,不仅与投资运作过程本身有关,而且与保险产品最初的设计策略紧密相连,恰当的产品开发策略,不仅可增强新产品的销售竞争力,而且可以化解许多潜在的投资风险。由于利率波动是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的最大风险,在不同市场利率环境下可采用不同策略,低利率时期主要开发固定预定利率产品,高利率时期以开发投资连结类、分红类产品为主,同时,保险公司产品在任何一个时期都应遵循多元化原则。 公司投资论文: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公司治理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投资者法律保护 [论文摘要]投资者保护对于公司筹资融资的进行起到决定性作用。法律体系则是决定一个国家投资者保护程度的根本性因素之一。文章基于国家层面从法律体系的角度分析投资者保护,并从法律角度就如何完善投资者保护提出若干建议。 公司治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其目的是管理与公司有关的各种利益主体,并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包括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制订解决纠纷的方法等。事实上,在不同的国家,公司治理的发展历史各不相同,其侧重点也有差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发现,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和治理效率的不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的制度环境,特别是各国法律制度对投资者保护的差异。因此,本文旨在从投资者法律保护的角度来分析公司治理。 一、投资者保护问题概括 本文所指的投资者保护主要指基于国家层面的投资者保护,是指一个国家的公司法、证券法、商法中对投资者的保护条款以及这些条款的执行情况。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和政策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后果是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公司治理又会影响投资者信心、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融资成本和公司价值等。 在以前的研究中,人们最关注的企业中的问题是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问题。在Berle和Means(1932)的世界中,公司股权是十分分散的,任何一个股东都不能对经理人产生影响。Berle和Means(1932)模型大致符合美国情况,但对于其他大多数国家不适用。LLSV(2002)指出,在其他大多数国家中,问题主要不是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问题,而是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问题,应该更多地关注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的侵害问题。 那么为什么问题在国家之间有这么大的差别呢?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问题的差别呢?这些差别对于各国的资本市场有什么影响呢?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依赖于这个国家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家能够为他们的经营筹集到资金,才能为社会创造出财富。资金及其他经济资源能够合理地在企业之间分配,社会财富才能最大化。但是,企业家能否筹集到资金取决于投资人是否愿意把资金交给企业,以换取未来的投资回报。正是在这个环节上,投资者保护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显然,如果没有投资者保护措施,投资人认为把资金交给企业后,企业就失去归还资金并提供回报的动机,这样投资人起初就不会为企业融资。企业筹集不到资金,也就无法创造财富,经济也就不能发展。正是这种可能的市场失败要求拥有公共权力的政府提供投资者保护,使筹资融资成为可能。 在各种投资者保护机制中,法律制度的作用是基础的,对其他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有重要的影响。当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较弱时,由于失去控制权就意味着放弃控制所带来的私人利益,投资者会尽可能想办法集中所有权以保护自己的利益。集中所有权是投资者保护弱化的适应性反应。如果法律制度对股东权益保护较好,则该国就可能有一个较发达的资本市场,企业股权融资比例就可能相应较高;如果法律制度对债权人保护较好,则该国债券市场就可能发展得较好,银行的债权投资行为就会得到鼓励,企业债务融资的比例就可能比较高。当外部股东和债权人都缺乏保护时,企业就只能依靠家族成员进行融资。在转轨经济中,公司治理效率低下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法律制度不健全,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缺失。因此,推进法律改革以加强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是提高转轨经济中公司治理效率的关键。 二、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体制 证券市场的作用是促进资金在投资人和企业之间的流动。而投资人是否愿意拿出资金供企业使用取决于他们预期获得未来回报的可能性。良好的资本市场应为投资人提供取得回报的保障和信心。投资者保护机制就应该起到这个作用。 在不同的司法体系中,保护投资者的规则有不同的来源,有些来源于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收购法和竞争法,也有些来自于证券交易规则和会计标准等等。但在不同的国家,即使对于相同的投资者保护规则,执行机制也可能存在差异。LLSV(1998)的实证研究表明,投资者保护的强弱很大程度上与一国的法律体系、法律对投资者权利的规定以及法律的执行力度等法律制度环境有关。 一般研究将法系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内又划分为三大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斯堪的纳维亚法系。简要地说,大陆法系更多地依靠成文法典来解释案件,而英美法系更多地依靠判例来解释案例。属于法国法系的国家有法国、希腊、巴西、阿根廷、印尼、意大利、西班牙及大部分西班牙、葡萄牙语国家。属于德国法系的国家有德国、日本、韩国、瑞士等。瑞典等北欧国家则属于斯堪的纳维亚法系。英国、美国等英语国家大部分属于英美法系。 为了分析各国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环境差异。LLSV(1998)利用了属于上述两大法系的49个国家的样本,主要根据防董事权利指数、债权人权利和执法质量等三个方面的指标,对投资者法律保护情况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法律法规对投资者保护的成效在法律渊源之间呈现出规律性的变化。英美法系国家对外部投资者——股东和债权人保护最强,而属于大陆法系的法国对投资者的保护最弱。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法系国家介于二者之间,虽然相对而言这些国家对于债权人的保护要强一些。同时他们还发现,采用何种法律体系与经济发展水平没有直接的联系。 除了保护投资者法律条款的健全程度外,法律执行情况也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即便投资者保护法律条款不健全,一个国家也可以通过执法效率与执法力度上的优势来弥补。比较而言,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执法力度最强,法国法系国家最差,而德国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居中。尽管法规不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但执法质量与人均收入水平有关。即使剔除收入因素,法国法系国家的执法质量仍然是最低的,但英美法系国家的执法质量则显著上升。通过对股东权利保护、债权人权利保护和执法质量综合研究表明,尽管大陆法系内部各国家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英美法系国家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而言,提供了较好的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 三、投资者法律保护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投资者法律保护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重大。本文从对公司所有权结构、融资成本、公司价值等几个主要方面加以阐述。 1、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公司所有权结构的影响 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影响着控制权所能带来的私人收益的价值,从而决定了所有权结构的均衡。当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较弱时,内部人就有大量剥夺外部投资者利益的机会,一旦未来的经济前景恶化,这种剥夺的速度会大大加快,股东和债权人等外部投资者对此都无能为力。由于失去控制权就意味着放弃因控制权而带来的利益,投资者会尽可能想办法集中所有权。因此,集中所有权是对投资者保护弱化的适应性反应。而集中所有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集中持有股份。 LLSV(1998)发现在投资者保护差的国家里,公司股权往往比较集中,即公司往往有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在这样的国家里,拥有控制权成为弥补投资者保护不足的机制。投资者保护最差的法国法系国家拥有最集中的股权结构,平均达到54%,显著地高于其他几个法系的平均股权集中度。其他几个法系的排列为英美法系(43%)、斯堪的纳维亚法系(37%)和德国法系(34%)。 2、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公司融资成本的影响 投资者保护直接影响到公司融资成本。投资人在投资于企业的时候,都要根据企业的风险来索取相应的回报。风险越大,要求的回报就越高。投资人因为投资者保护差,认为自己在公司里的投资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所以他们预期的投资风险就比较高,要求的投资回报就比较高,导致公司的融资成本就比较高。 3、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在一个对小股东权利保护较好的国家中,普通投资者预测到他们未来的投资收益被大股东剥夺的可能性较小,从而更愿意购买这些公司的股票。相反,在一个对小股东的权利保护较差的国家中,普通投资者面临着很大的被大股东欺诈的可能性,因而不能实现他们应有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普通投资者愿意为这些公司的股票付出的价格就很低。 LLSV(2002)发现在控制了影响公司价值的其他因素后,对小股东保护较好的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价值显著高于其他法系国家的公司。同时,股东权力较大的国家的公司的价值显著高于其他国家的公司。 四、从法律角度如何完善投资者保护 LLSV提出,以保护外部投资者权利为目标的法律改革应该坚持三个原则:(1)法规是至关重要的;(2)好的法规是那些能够实施的法规;(3)在无法依靠法院执行私人合同和法律时,政府对金融市场加以规制可能是有用的。 根据LLSV的观点,结合我国经济的实际情况,完善投资者保护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法律和法规的建设 法律规则是投资者保护最为重要的方面。法律趋同论强调的实际上就是法律规则的制订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法律规则对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进行调整和逐步完善。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例如,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中对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就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为实践的进一步探索留下了空间。除了对已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之外,还需要加强其他法律法规的建设,诸如与强制性信息披露有关的法规。 2、建立执法专门队伍,提高执法质量 法律的执行与法律规则的制定同等重要。我们通常假定法庭和政府都是没有自身利益的超然之神,因此法制建设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制订法律,然后由法院去执行的问题。但法院的判决是由法官做出的,而法官也是有自身利益的个人,因此法官队伍的建设是执法质量高低的关键。英美法系之所以对投资者具有更好的保护,主要原因在于英美法系中法官的特殊作用。而我国执法质量低下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执法队伍素质低下,一些法官知法犯法。 3、充分发挥政府规制的积极作用 我国普遍存在司法制度效率低下的问题,解决投资者保护的许多原则性方法可能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规制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替代方式。 4、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建立法律制度的诚信基础 法律制度是一种正式规则,而诚信制度是一种非正式规则。诚信制度是法律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基础。在一个诚信社会里,法律的执行效率是最高的,而执行成本是最低的;相反,当人们不重视信誉时,法律就失去了信誉基础。失去了信誉基础,法律所起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公司投资论文:融合还是并行 ——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立法选择 外商投资的公司与内资公司的双轨制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并行是中国现行公司制度的一大特点。这一特点的形成自有其历史和客观的原因,但现实的并非就是合理的,这种特殊的制度结构是否应永久持续,两种公司并轨、两法融合归一的条件是否已经成熟,这正是已经启动并正在进行的中国公司法修订所要作出的分析和面临的重要立法选择。全面综合的分析表明,双轨和并行不过是历史过程中的无奈和权宜之计,并轨与融合是必然的趋势和我们现时就应作出的合理选择。 一、双轨与并行:历史过程中的无奈与权益之计 外商投资企业法作为特别企业形式的立法,它本来应是在公司法颁布之后进行,应该在公司和有限公司等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制度完全统一和确定的基础上进行。然而,中国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决定了企业立法不可能按一般的立法模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相反,它是完全追随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步伐而亦步亦趋地形成的。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即1979年,中国经济立法才刚刚起步,当时还没有任何其他企业立法,甚至连《民法通则》都还没有的时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颁布了。接着到80年代中期,即1986年又颁布了《外资企业法》,1988年颁布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而作为这三个外商投资企业法基础和前提的《公司法》,几经周折,到1993年才颁布。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自成体系及其与公司法的前后倒置,当然有其历史的客观原因。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成分比较单一,企业形式基本就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数不多的经济法律法规,也基本上是按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制定的,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适用不同的企业法。因而,作为新兴的外商投资企业,无法与既有的企业形式对号人座,一开始就不得已走上了一条独立于内资企业立法的路子,除了三部完整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之外,还分别制定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会计、财务、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会、外汇收支管理等专门性法律、法规。由此可见,形成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并行的格局,并非企业法科学体系建构的要求,也非立法机构的刻意安排,而完全是顺应当时吸引外资和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法律调整的迫切需要,其根本的原因则在于:第一,在企业形态上,当时内资企业中尚无典型的、为外商投资企业所采用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是三种外商投资企业形式催生了三部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二,为吸引外资,从公司的设立到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的确需要建立和实行一套外商投资企业特有的制度和规则,如可行性论证与合资合同、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出资的分期交纳、董事会的单一管理等。虽然这一立法的历史进程背离了按部就班的立法逻辑,但它又是无奈的权益安排,是不得已的立法选择,时势造法,是谓这一历史过程的真实写照。 其实,有违立法逻辑和顺序的又何止外商投资企业法,整个中国企业立法走过的都是一条崎岖、异常的道路。中国的企业立法从来就不是在明确界定企业法律形态和类型的基础上,沿着先普通法再特别法,先高位阶法再低位阶法,先法律、法规再规章、规则的立法轨迹推进。相反,由于追随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应对社会急剧变革中的各种企业法律问题,中国企业立法在上个世纪的二十年间,曾一直处于概念和分类不明确、调整范围不全面、体系和内容不完备、性质和效力不统一以及相互之间不协调的混乱状态,企业立法的交叉与重复、缺陷与空白、矛盾与冲突同时并存。而导致此种状态的原因除缺乏通盘考虑的立法热情和唯领导意志是听的主观随意以及狭隘的部门意识和利益之外,根本的原因就是当时的企业立法一直未能确定中国自己的企业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企业分类标准和形成企业立法完整、科学的体系。在如此的立法背景之下,外商投资企业法先行于公司法并与之长期双轨并行的局面也就不足为怪。 二、公司法的统一性: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融合的基点 公司法的统一性首先源自于其组织法的基本属性。公司法属于商事法中的商事主体法或商业组织法,是对公司这种企业组织的设立和终止、组织机构及其活动范围、活动规则等关系进行全面调整的法律规范。组织法的性质本身决定了公司法制度的统一性要求,决定了一国之内的相同的公司形式应适用同样的公司规范予以调整。这种统一性又是作为企业法律形态立法的共同性要求,企业法律形态的确定就是从企业立法的任务出发,选择最具有立法意义的分类标准,以有限的形式理顺众多的企业组织关系,将其抽象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若干法律形态,并统一适用于所有的企业组织。公司是企业法律形态中最为普遍而重要的一种,公司法是对各种公司组织进行一体调整的法律规范,各种以股东出资方式设立、采取股权结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组织都属于公司,都应受公司法的调整,现代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在商事领域的表现之一就是公司法的统一性。 促进投资、交易便利和保护交易安全是公司法统一性的又根据公司的性质和形式是公司基本法律地位的标志和公司内外法律关系的综合性反映,是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作出相互了解和商业判断的基本依据。以统一规则对公司进行的法律调整,将使各种不同公司的法律地位和内外关系在类型化的基础上规范化和格式化,使公司的投资者或设立者只需从法定的类型中作出对号人座的选择,而免去了公司关系自我设计以及为此而彼此防范和讨价还价的烦累和矛盾。使公司的交易者从公司的类型和既定的公司法规则中一望而知对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等,而免去了不同的交易者个别进行的、复杂而艰难的一般商业审查和信用判断。 使所有的市场主体都能遵循最起码的行为规则,无论在正常的营业活动中,还是在减资、合并、分立、终汁等特殊情况下,都能提供给外部当事人尤其是公司的债权人以最低限度的保障,防范可能发生的商业风险。这一切消除的不仅是商事主体的心理疑虑,更是许多具体商业行为的实际障碍,它使得投资和交易行为更为顺畅、便利、快捷和高效,商事交易更为安全、可靠,社会经济更为有序和稳定。 显然,外商投资企业法在公司法体系之外的独立运行与公司法统一性的要求相悖,外商投资企业尽管有其投资来源的特殊性,但在法律性质上,如果将其定性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就当然应具有与其他公司企业相同的法律地位和组织结构,并应适用相同的公司规范。否则我们将会看到"一种公司、两种制度"的法律奇观,同是有限公司,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与普通有限公司名同而实异,如此状态,将使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变得游移不定,法律概念和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也会由此被破坏。 三、法律的交叉与冲突: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融合的现实动因 在三种外商投资企业中,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律性质十分明晰,《中外合资企业法》明确界定其为有限责任公司。而中外合作企业的法律性质则较为模糊。根据《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中国的合作企业,可分为法人式和非法人式。至于法人式合作企业的具体法律形式如何?《中外合作企业法》并未加以规定,而从实践情况看,已经成立的合作企业,大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非法人的合作企业为数很少。对外资企业的法律性质,《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又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此可见,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更为灵活,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公司。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则可能采取合伙企业、也可能采取独资企业的形式。 这表明外商投资企业是一类法律性质多样化的企业组织,除其中的合资企业属于确定无疑的有限公司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既可能采取法人型的有限公司形式,也可能采取非法人型的其他企业形式外商投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这种互相交叉关系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则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之间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即对于一个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其设立、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到底遵循外商投资企业法,还是公司法? 在此问题上,尽管《公司法》第18条作了协调性的原则规定,即:"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仍然无法完全消除它们之间的冲突同时,由于外商投资企业法本身的先天不足,其原已存在的问题在公司法颁行后也暴露得更加突出。 (一)法律适用对象的冲突 公司法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法,但何为"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肯定属于此类没有疑义,但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中,究竟哪些属于有限公司,迄今却没有更清晰的标准。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是它具有法人资格,那么又如何确定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法人资格呢? 在此问题上,《民法通则》第41条的规定自该法颁布以来,就是一个看起来清楚、实际上极为模糊的条文、它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这里首先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具有法人资格和没有法人资格的几类,而区别的标准则是是否具备法人条件。如果法定法人条件比较严格和具体的话,也许这一标准可以真正地将外商投资企业作实质性的划分。然而,《民法通则》所确定的法人条件却是较为宽松和抽象的。它要求的条件不过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毫无疑问,规定法人条件的目的是为了将法人与非法人加以区别,然而,依据上述的法人条件,却很难实现这一立法目的。事实上,非法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同样也需要依法成立,财产条件同样也有必要,甚至数额超过法人企业的财产,而且也当然应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这三个条件并不成为它们区别于法人企业的标志。至于第四个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是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的根本差异,但这一差异究竟是因某一企业已取得或意欲取得法人资格而确定自己承担独立责任,还是因其客观上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而产生,换言之,独立的责任,到底是一种主观条件,还是客观条件?假如是一种主观条件的话,那么企业是否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就是设立者的一种纯主观的选择,如此而言,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考虑,恐怕没有多少企业的设立者愿意选择企业的非独立责任,即投资者的无限连带责任,而只会选择企业独立责任和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假如独立民事责任是一种客观条件的话,那么这种抽象的条件根本不具有衡量企业责任能力的作用,撇开法律的强制规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同样也可以以其营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这种独立能力的强弱实在不取决于它是独资、合伙,还是法人。因此,无论把独立责任作为主观条件,还是作为客观条件,都难以成为界定企业法人资格的惟一的标准。 十分值得注意的条件是"依法成立"。所谓依法成立,应包含两重含义:其一,法人的成立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亦即不违法;其二,法人的成立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显然后者是更主要的问题。《民法通则》作为普通的部门法,不便也不可能将所有各种法人的成立条件和程序加以具体规定,这一任务只能由规范不同法人的单行法律、法规去完成。因此,判别一个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具体依据只能到其所属的法律法规中去寻找。 公司企业的法人条件和成立程序无疑是由《公司法》予以界定的。依据《公司法》第19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公司法》第20条进一步规定了有限公司的法定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但国有独资有限公司除外。第23条则进一步规定了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为10万元至50万元。在这里,股东法定人数和最低资本限额.就完全具有了判别一个企业是否为有限公司以及是否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际标准。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同样如此,只是提高了公司初始股东的人数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即应当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法人条件如同公司企业一样,本来是应由合资企业法、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予以规定的。然而,除《中外合资企业法》规定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从而使其完全适用《公司法》的法人条件外,《中外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竟也仿效《民法通则》,对这两种企业的法人资格作了同样抽象的规定。《中外合作企业法》第2条规定:"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外资企业法》第1条也如此规定:"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这样,本应由专门企业立法具体化的法人条件仍然被抽象化,形成了《民法通则》与具体立法之间的同义反复和恶性循环,使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法人资格的确定事实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的这种立法处理,表面上看是保持了与《民法通则》的一致和高度的准确性,但实质上却是混淆和误解了不同立法的性质和层级划分,回避和放弃了单行企业立法应有的职能,因而留下了法律规范的缺撼并导致实践中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法人资格模糊不清、难以把握的状态,从而也造成了因适用对象不明而引起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根本性冲突。 (二)法律规则的冲突 将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法律规则加以综合比较,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况。 1.二者的法律规定完全相同或类似。由外商投资企业与公司的交叉关系所决定,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存在着与公司法完全相同或类似的规定如外资企业法和公司法中关于合资方式或股东出资形式的规定、关于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规定、关于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规定。然而,这种情况在合资企业法中为数不多而在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中则更为少见。 2.二者对同样法律事项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构成了外商投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相互关系的主要特点。在关于企业或公司的设立制度、资本制度和组织机构以及清算、解散制度的规定中虽然二者所规范的法律事项是基本相同的,但其各自的规范内容却大不相同。如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需要主管部门的批准,而《公司法》则没有关于批准程序的规定。同样是董事会,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会与公司的董事会职权并不完全相同。 3.二者又各有自己的特定事项和内容。这些事项和内容为外商投资企业法或公司法所独有。如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关于合资合同、合作合同的规定、关于外国合营者投资比例的规定、关于设立合资企业的行业限制的规定、关于外汇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的规定等,这些在公司法中都没有、也没有必要予以规定。反过来,公司法中也有许多外商投资企业法中不曾有的内容。如有限公司最低资本限额的规定、无形资产出资比例限制的规定、股东出资验资及出资证明书的规定、股东会、监事会的设置、董事、经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等。 上述三方面情况的存在,必然导致法律规则适用上的冲突。虽然公司法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何谓"另有特别规定"?以上三种情况中,在第二种情况下,对同样法律事项作出不同法律规定时,可以理解为"另有特别规定"。但在第三种情况下,对于公司法有规定而外商投资企业法未予涉及的内容是否也同样理解为"另有特别规定"?比如,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会、监事会的设置,而外商投资企业法中没有涉及,公司法规定了最低资本额,而外商投资企业法中亦无要求,这些是否都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特别规定。如果如此理解的话,那么公司法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就都成了"特别规定"如果这样,所谓的"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岂不成了空话,公司法中哪里还有可以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内容反之,如果不把上述情况看作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特别规定’.而适用公司法,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外商投资企业也要设股东会、监事会,也要实行最低资本额制度?这显然又走到了另一个荒唐的地步、然而这却正是公司法的冲突条款所带来的两难结果由此看来,公司法的冲突条款表面看来似乎解决厂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冲突,而实际上这种冲突依然存在_弥补其缺陷和消除这种冲突根本的出路在于在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实现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在法律概念、法律制度和规则上的协调和统一,即在明晰外商投资企业与公司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将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基本内容融入公司法之中,外商投资企业中具有法人地位的即属干公司中的有限公司,因而统一适用公司法非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将根据其性质分别适用合伙企业法或另行制定的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将作为普通的外国投资法,与公司法的职能分工也十分明了,前者只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特有的法律制度和规则,后者适用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所有有限公司,两法之间的关系也被彻底理顺,相互之间不再存在对同一事项作不同规定的法律冲突。 四、公平竞争与国民待遇: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融合的国内外背景 如前所述,外商投资企业法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为广泛吸收境外投资而制定的,20多年过去,外商投资企业法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对外开放的全面彻底,中国的市场经济的基本机构已经形成.市场机制日趋完善,市场发育逐渐成熟,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同时,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也日益完备中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最好、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地域,已经成为整个世界最大的投资输入国。无论是市场条件还是法律环境,中国与其他国家已无根本的隔阂和差异,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对接已经完成或正在完成,基于不发达的市场和不完善的法制而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已经失却其独立存在的社会基础成熟的市场经济呼唤公平的市场竞争。市场经济的根本机制是公平竞争,公平竞争要求市场统一、市场主体平等和市场交易规则的规范_市场统一意味着各种主体可以自由进人,不受地域限制市场主体地位平等意味着各种主体在同一的起点上参与市场竞争市场规范则意味着用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制和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中国加人世贸组织,不仅表明世界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和发展环境的认可,同时也包含了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即给予外国的商业组织以与国内商业组织同样的"国民待遇",使它们在相同的法律规则下进行公平的竞争以往的历史中,我们曾给予外商以"次国民待遇",也曾给予外商以"超国民待遇",在各种立法和政策文件中,既有大量的对外商的优惠规定,也有不少的限制性的规定,外商所获得的经营条件既有优于内资公司之处,又有劣于内资公司之处这一不公平的竞争状态在中国入世之后,必须加以改变而公平的竟争,当然包括投资领域的竞争和投资行为的公平,包括以公司形式从事商业竞争时给予同样的法律对待和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则。 以吸引外资为理由主张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独立,理由并不充分。一个国家或投资地域对外资的吸引力有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既有经营资源的因素,又有劳动力的因素;既有市场的因素,又有投资环境的因素;既有政策优惠的因素,也有法律制度的因素等而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其吸引外资的主要因素又是有所变化的,对中国而言,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前期对外资的吸引力主要在于税收、关税等优惠政策,而90年代后期和进人21世纪之后,则主要在于低廉的劳动力和巨大的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当然是吸引外资的重要因素,但这种制度的完善是整个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律环境的优良,决不是意味着对外资的单独立法,更不意味着在织织法上制定专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法,西方国家吸引境外投资的于要因素之一就是其法律的严密和完善、但他们并无针对外资的公司法或企业法。 当然,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将外资政策的优惠上升为法律,并制定专门的规范是必要的,但法律部门的性质和分工表明,这一任务并不属于作为商业组织法的公司法,而属于直接体现外资政策的外国投资法。事实上,各国的企业法本来就存在商业组织法(Business Organization)性质的企业法和产业政策与经济管理法性质的企业法之分,前者是关于公司组织方面,即公司内外法律关系方面的规范,包括公司行为的一般制度和规则、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股东的出资、公司的章程、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权、公司的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财务制度、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等后者则是关十国家对企业的特殊扶植、保护或限制措施并体现了国家相应的产业发展和振兴政策,如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关于鼓励和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和经营范围、出资标的要求、税收的优惠、财务、信贷、外汇和劳动的管理等。而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法恰是融商业组织法与外国投资法于一体的混合性立法。这显然是一种立法件质的错位,该法与公司法的冲突亦由此而来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法改革的宏观目标和基本思路就是对其重新定位,在将其商业组织法内容融人公司法的基础上,恢复其外国投资法的单一性质,保留其吸引外资、外资管理等特有的制度和规则并与公司法、合伙法、独资企业法等分工负责,共同实现对企业关系的法律调整。 公司投资论文:投资者法律保护、公司治理与关联交易关系探索——基于大陆、香港和美国市场 论文关键词:投资者法律保护;公司治理;关联交易 论文摘要:笔者通过阐述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的影响,搭建三者之间的关系,实证比较了大陆、香港、美国三个不同投资者法律保护环境下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验证了理论分析结论,即完善的投资者法律保护有利于形成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进而能够更有效地抑制关联交易行为;投资者法律保护作为外部治理机制,对关联交易的影响强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一、引言 已有研究表明,关联交易作为一种利益侵占行为,其实质在于公司内部人对控制权私人收益的掠夺。因此,制约关联交易的核心在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抑制剩余控制权的滥用。鉴于此,国内学者主要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经理层激励等内部机制方面研究公司治理对关联交易的影响,如余明桂等(2004)、陈晓等(Zoos。近年来,随着法与金融学的发展,国外学者已转向关注外部治理层面,如法律体系、监管制度、政府干预等,其中以投资者法律保护方面的研究最为突出。如La Porta等(1999)最早通过实证考察了27个发达国家规模排名前10的非金融类公司的控制权集中问题,发现投资者保护程度与股权集中度显著负相关。进一步,La Porto等(2002) Shieifer等(2002)利用不完全契约理论论证了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内部人所有权集中程度的负相关关系。 本文试图将国外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公司治理关系的研究成果引人到关联交易的研究中,通过考察投资者法律保护、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三者之间的关系,揭示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形成的制度原因。这是解决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关键所在。 二、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一)理论分析 投资者法律保护是防止公司内部人(控股股东或管理者)剥夺外部投资者权利的法律规定及执行机制(栗天虹,2006)。在法律规定层面,各国投资者法律保护的条款主要集中在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前者侧重于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指引,后者侧重于对证券发行与交易的规范。而仅有法律规定是不够的,法律执行效力比书面规定要重要得多(Berkowitz et a1,2003)。强有力的执法不仅是书面立法发挥作用的保证,也是书面立法的重要补充。 1.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最核心影响在于对股东大会及股东权利的规定,而在股东权利中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根本,也是其他权利的基础。 (1)大股东表决权的规定。从公司法对大股东表决权的限制看,是否采用一股一票原则对公司控制权的分配十分重要。我国现行公司法实施的一股一票原则,表面上看是一种资本平等原则,但在股东持股数量悬殊的情况下,大股东可以轻易地根据“资本多数决”原则操纵股东大会,形成控制权高度集中的公司治理结构;而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法都有对大股东投票权限制的条款,如198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修订公司法,规定任何股东不论其持有多少股份,最多只能行使20%的投票权,首次突破了一股一票的表决权原则。 (2)小股东表决权的规定。从公司法对小股东表决权的保护看,是否采用邮寄投票、股票冻结、累积投票、重开股东大会所需的持股比例等机制,对建立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制衡十分重要(La Porta et al ,1998 )。美国采用了全部4项保护机制,其中重开股东大会的股票比例仅为1%;香港采用了除累积投票外的其余3项机制,重开股东大会的股票比例为5 %a;而大陆仅采用了累积投票和重开股东大会两项机制。我国没有采用邮寄投票,意味着股东必须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才能进行投票,这对小股东来说是不切实际的;我国有股票冻结的规定,使更在意投机交易的小股东会自愿放弃投票权;我国虽然采用了累积投票,但在公司法中属任意性条款,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意义,形同虚设;我国有重开股东大会的规定,但重开股东大会的股票比例为10%,不具有现实可行性。 2.证券法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保护体现在三个维度:信息披露、董事责任和股东诉讼权利(Djankov et a1,2005 ) 。 (1)信息披露。如果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较大、信息披露的要求很及时、因信息披露不全或不及时产生利益损失时对有关责任人员惩罚力度比较大,那么企业管理者便会因法律责任的压力而披露更多对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从而抑制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利益侵占行为。 (2)董事责任。如果证券法对董事责任有明确的指引,当发生利益侵占行为时,就比较容易追究相关董事的责任,进而督促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尽的职责。如萨班斯法案明确规定了CEO和CFO对财务报表的书证责任,以及违反相应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既有严刑峻法的威慑,又有明确的指引,董事必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责任,在控股股东发生利益侵占行为时,形成对控股股东的制衡。 (3)股东诉讼权利。完善的股东诉讼制度能从源头上遏制公司内部权力的滥用。如法律规定外部股东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时,可以查阅公司交易资料的范围广泛,那么实际控制人通过欺骗行为转移利润就变得非常困难,因而会对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产生事前警示作用,控股股东、董事会以及经理层都会约束自身行为,同时也会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余劲松等(2009)的研究表明,如果综合考虑立法和执法因素,立法层面投资者诉讼权利的保障显得更为重要。 表1参照世界银行商业环境调查对证券法投资者保护的每一个维度以及整体保护水平的打分,给出大陆、香港、美国三个市场证券法投资者保护的对比情况。 可见,大陆地区证券立法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有失周全。在董事责任上仅得1分,其直接结果就是当公司实际控制人损害外部投资者利益时,监管机构和法院在追究董事责任时缺乏明确指引。近年来,大陆上市公司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现象层出不穷,但对违规事件进行审理时却无法对相关责任人做出明确裁决,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在投资者诉讼权利上得4分,表明大陆地区在完善投资者事后救济体系上存在缺陷。如大陆证券法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具有系统的审判规定,但侵害行为远不止虚假陈述一种。对于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证券立法尚没有相关审判的规定,因此不利于保护投资者事后诉讼的权利。 3.法律执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1)执法威慑力。如果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发生的违规行为具有严厉的惩戒措施,使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远低于违规成本,那么即使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存在漏洞,相关内部人也没有违规动机。此时,执法的威慑力相当于内部治理机制的补全。另外,如果监管机构对违规事件中没有尽职履行责任的董事、监事以及经理人员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惩罚措施,无疑也可以鞭策其切实担负起监督制约利益侵占行为的责任。 (2)监管及时性。如果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违规初期就能及时发现,那么通过较轻处罚即可纠正违规行为,也使投资者利益免遭较大损失。这相当于监管部门用较小的成本对上市公司及其治理结构的各个层面进行了一次有效教育,从而能够尽早遏制公司内部人的利益侵占行为,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的欠缺之处。 (3)诉讼可行性。投资者是否提起诉讼,取决于诉讼的成本与收益。过高的诉讼成本和过长的审理期限都会阻止投资者对司法的亲近;而投资者起诉的动机越弱,诉讼对公司的威慑力就越小,公司治理水平也就越差。 (二)研究假设提出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三个研究假设: H1:不同市场(即不同投资者法律保护环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水平、公司治理结构存在显著差异。 H2:不同市场(即不同投资者法律保护环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水平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显著关系,但相关性不 同。 H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水平与投资者法律保护存在显著关系;相对内部公司治理结构而言,投资者法律保护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程度更大。 三、数据及变量 (一)样本及数据 考虑到不同国家(地区)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等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不同,本文选取A十N股、A+H股和A股公司为样本,并以2007年横截面数据进行研究。剔除发行B股的公司,剔除S,ST,PT公司以及数据缺失或存在异常值的公司,最终得到A+N股10家、A+H股28家。依据这两类样本的行业分布和资产规模,得到符合配比条件的A股公司247家。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部分缺失数据从上市公司年报中获得。 (二)变量定义 1.关联交易变量。考虑到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本文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并从中选取发生金额较大、为证券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利润操纵可能性大的商品交易类、资产交易类、提供与接受劳务类、资金交易类、担保抵押类、租赁类和股权交易类等七类关联交易作为研究对象。用关联交易发生额(总体和各类)除以上市公司年末净资产衡量关联交易总体和各类水平。 2.公司治理变量。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股权结构、董事会运作效率、经理层激励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借鉴已有文献,本文选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独立董事比例、总经理与董事会主席两职合一(合一为0,否则为1),董事会年度会议次数、高管领取薪酬比例、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设立为1,否则为0)作为公司治理变量。 3.投资者法律保护变量。用上市地的不同进行衡量。大陆A股取值为I;香港A+H股取值为2;美国A十N股取值为3。 4.控制变量。选取公司规模和公司业绩为控制变量。公司规模为年末总资产对数,公司业绩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四、实证结果 (一)不同市场关联交易水平和公司治理结构差异检验 采用均值比较中单因素方差分析法,检验大陆、香港、美国三地样本公司关联交易水平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 (1)A股公司关联交易总体水平显著高于A十H和A十N股公司。根据描述性统计结果(略),A股公司关联交易水平为净资产的52. 68%,而A十H股公司为30.14%,A+N股公司为22.98% 。 (2)A股公司的商品交易类、资金交易类、担保抵押类及股权交易类的关联交易水平显著高于A十N股公司,特别是商品交易类和担保抵押类,表现更为悬殊。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大陆公司关联交易的特点,即主要通过商品交易类和担保抵押类进行利益侵占。大陆监管部门应重点防范这两类关联交易行为。 (3)A股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高于A十N股公司,但与A十H股公司没有显著差别。这表明大陆公司股权集中度显著高于美国公司。之所以与香港公司没有显著差别,主要是样本问题。我们选取的A十H股公司多为国有垄断企业。另外,A股公司董事会会议次数和独立董事比例显著低于A+H股公司,表明大陆公司的董事会运作效率显著低于香港公司。 验证了假设1 (二)不同市场关联交易水平与公司治理结构关系检验 因A +N股公司样本量少,本文仅检验A股和A+H股公司关联交易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从表3可以看出,A股和A十H股公司两组样本均通过了方程显著性检验,但两个市场回归结果有所不同:控股股东、高管薪酬和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对两个市场的影响是一致的,但董事会会议次数、独立董事比例、两职合一对两个市场的影响是不同的。A股公司关联交易多发生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董事会实际运作能力低的情况下;;A十H股公司关联交易多发生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的情况下。即A股公司关联交易水平高的主要原因是股权集中度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低。 验证了假设2。 (三)关联交易水平与投资者法律保护关系检验 首先,检验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关联交易总体和各类水平的影响。结果显示关联交易总体、商品交易类关联交易通过了方程显著性检验。见表4。 在1%的显著水平下,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关联交易总体水平和商品交易类关联交易水平显著负相关。即随着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的提高,将显著抑制关联交易行为。 进一步,检验投资者法律保护、公司治理对关联交易的共同影响。检验结果见表5。 表5显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总体水平与投资者法律保护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并且标准化系数最大( - 0. 204 ),表明投资者法律保护对于关联交易的影响最大,高于公司治理结构变量。 验证了假设3。 五、研究结论 通过对投资者法律保护、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三者关系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结论:第一,完善的投资者法律保护(包括法律规定和法律执行两个层面)更有利于形成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进而能够有效地抑制关联交易行为;第二,A股公司关联交易水平显著高于A十H股和A十N股公司,特别是商品交易类和担保抵押类更为突出,监管层应重点防范这两类关联交易行为;第三,股权集中度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低是A股公司关联交易水平高的主因;第四,投资者法律保护对抑制关联交易有显著效果,相对内部公司治理而言,它的作用更为突出。因此,我国应尽快完善投资者法律保护体系,发挥其对内部公司治理(如股权集中度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低等)的完善和补充作用,以减少关联交易行为的发生。 公司投资论文: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 内容提要:文章认为证券法的出台是我国证券界和法律界的幸事。但证券法将作为经纪人的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令人费解。在考察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对二者关系的规定及其成因之后,作者立足我国法律体系,尤其是在民商法律制度和范畴的基础上,对若干相近民法范畴进行比较,认为证券法理应立足国情,将二者的关系界定为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 关键词:经纪人 证券公司 投资者 法律关系 在证券市场中,证券商以其特有地位,发挥着促进证券流转的枢纽功能。各国证券法对“证券商”一词的界定与使用不同。美国证券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证券商的概念,代之以经纪人(brokers)、自营商(dealers)、人(agent)和“broker-dealer”等概念。韩国、日本的证券交易法通过对证券公司和“证券经营业务”内容的界定间接明确证券商的概念。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证券法律则明确规定了证券商的概念。我国证券法未直接采用证券商这一概念,而是规定了证券公司等概念。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19、129条的规定,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两类,二者均可从事经纪业务,也就是说,我国的证券公司都可以成为证券经纪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37条规定:“在证券交易中,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作为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本文暂且将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称为证券公司经纪人,以别于其他经纪人。 由于面对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市场行情,广大投资者很难作出合适的证券投资选择,且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03条的规定,一般投资者不得进入证券交易所亲自参加交易,加之作为自然人(以佣金为收入来源的一类证券从业人员)和非法人的经济组织形式存在的证券经纪人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托于证券公司才能实现其证券经纪的功能,因而,证券公司经纪人便成为证券市场的中坚力量,直接与证券投资者发生广泛的接触和联系。在证券交易市场上,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投资风险的承担、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和证券法立法目的实现,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问题,世界各国规定不一,但大致可因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规定而划分开来。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民事相关概念和制度上的差异,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将这种关系规定为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先让我们看看他们之间的差异及其成因,再论我国的实际情况。 一、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之考察 现代社会,英美文化对各国影响极大,在证券业界这种影响更是凸现耀眼,其中尤以美国的证券立法走在世界前例,为各国所效仿。 理论上,“英美法认为,经纪人是为获得报酬被雇于进行讨价还价和订立合同的人”,“通常是收取佣金为买方或卖方购买或出卖股票、债券、商品或劳务的人。[1]法律上,(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3条第A款第4项把”经纪商“广泛地定义为”任何他人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人,但不包括银行。“该法注释中说明,经纪商”纯粹是代客买卖,担任委托客户之“。[2]美国法院判断一个人是否经纪商的标准有,(1)该人他人买卖了证券,从事了证券业务。活动不一定是全日的;(2)在从事证券买卖中,该人收取了佣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3)该人向公众视自己为经纪商;(4)该人代顾客保管了资金或证券。[3]英国1889年 经纪人法)规定经纪人是人之一。根据有关商事法律规定,经纪人是受雇代表他人从事购买或售卖的一种人。[4]可见,英美法系国家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人的关系是关系。也就是说,投资者作为委托人委托证券公司证券买卖业务,证券公司经纪人在证券交易中是投资者的人。那么,英美法系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呢?一般意义上的,是由一人代另一人为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归于被人(本人)。[5]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各国民法关于的规定并不一致。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内涵和外延各不相同。在英美法系国家,法自成一体,其涉及范围比大陆法系广泛得多。但英美法中的主要是委托,有关立法、判例和学说很少涉及法定。这是因为英美法中的家庭法律制度及信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大陆法中法定的职能。在英美法中,有关商事都是委托,而且都是有偿的[6].其法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团体成员的内部关系。合伙被认为是法的一个分支、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互为关系;雇员与雇主的关系是人与被人的关系,雇主对雇员在业务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第二,企业与相对人进行交易时形成所谓”企业交易“。无论交易以企业的名义,还是以企业成员的名义进行,企业本身须对自由交易产生的侵权之债与合同之债负责。于是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广义概念,即人不论是以被人名义,还是以人本人名义代被人为法律行为,不论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归属被人,还是间接归属被人都是。前者就是直接,后者是间接。用一位美国法学家的话来说:”广义乃是多种法律制度之综合,其所以范围渺无穷尽,自由世界的一切事物无不籍此而推进。一个人雇佣他人为自己工作、出售商品、代表自己接受财产的转让,与他自己亲自进行这些行为具有同样的效力。众所周知,假如没有制度一切企业都将无法存在。“[7]为什么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是这样呢?弗里德曼说:”任何声称是关系的最终真正及主要主题及目的,都是通过人的行动来构成委托人与外人的直接合同关系。这是的核心。“[8]普通法强调的核心是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并为了维护这样的确定性质而付出了代价,就是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受到漠视,未能取得充分发展。故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采广义概念,不仅承认大陆法中的”直接“关系,也承认大陆法中所谓”间接“关系[9],其间接 (或隐名)主要指各种行纪关系及商、经纪人等在商业活动中与委托人及第三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也包括一切非商事性质的不公开人身份的关系[10],居间人、行纪人、拍卖人等都处于人的法律地位,具有同样的权利、义务,没有独立存在的行纪、居间制度。经纪人、人、中间人成为同义词。无怪乎,《牛津英汉百科大辞典》将英文”Agency“译为商、业、居间介绍、媒介等,基本上与中介同义(《中华大辞典》谓中介为媒介之意。),因此,在广义概念的基础上,英美法系国家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是完全正确的,由证券公司经纪人客户买卖证券符合实务,保证了概念在法律制度中的同一。 二、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考察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在许多法律概念和制度上都存在着差异,有关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不同法律规定就是明显的一例。 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系广义,由委托所生之业务大多,产生委托的法律关系。而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由委托所生的法律关系有委托、行纪和居间等。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如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所称仅指人以被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后果直接归属被人,系狭义的概念。 日本民法典》第 99、100条规定:“人于其权限内明示为本人而进行的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人未明示为本人而进行的意思表示视为为自己所为。”台湾地区民法上所称之是人在权限内依本人之名义为意思表示,其效力直接及与本人,学说上称之为直接。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认为,与之应严予区别者,系所谓间接。所谓间接,系指以自己之名义,为本人之计算,而为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首先对间接人发生,然后依间接人与本人之内部关系,而转移于本人之制度。由是可知,间接非属民法上所称之,只可谓为类似之制度而已。关于间接,民法仅于行纪设有特别规定,于其他情形,则依其内部法律关系处理之。[11]“证券经纪商系接受客户委托,为他人计算买卖有价证券,乃以自己名义为他人计算之交易”,“此所谓以自己名义为之,系指证券经纪商代客于有价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从事买卖,均以证券经纪商名义为之,而与该相对人订立契约即可。”[12]可见,在大陆法系狭义概念的基础上,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不是投资者的人。在日本证券交易制度中,始终坚持了狭义制度。为了贯彻民法典中狭义制度,在证券交易中,将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以证券公司名义为客户买卖证券规定为“佣金”,以区别于民事制度中的“一般”[13],并规定佣金适用日本商法典关于行纪的规定。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法第15、16条更是明确规定,从事有价证券买卖之行纪或居间者为证券经纪商。很明显,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证券经纪人与人不是同一法律地位,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不是关系,而是行纪、居间法律关系。这是由大陆法系国家的、行纪、居间概念和制度决定的。所谓行纪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他方的费用,为他方办理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业务,并获得佣金。行纪制度源于古罗马时代。现代意义上的行纪制度可见于法国、德国和日本的商法典,瑞士债务法也有规定。(日本商法典)第 551条规定:“行纪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买卖物品为业。”由于行纪行为的后果,需由行纪人另为转移行为,转给委托人,故行纪实为间接。所谓居间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按另一方的要求,向另一方提供与第三人订约的机会或作为他们之间订约的媒介,并获得佣金。居间制度在古罗马时代已有之,近代居间合同始见于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法国商法典、德国民法典和商法典以及瑞士债务法中都有居间的规定。日本、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制度允许证券商从事行纪、居间业务。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是行纪或居间关系。 当然,由于英美证券法律制度领导着世界的潮流,大陆法系的国家或地区也不免深受其影响,最明显的一例是上文提到的日本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佣金”,日本商法典明文规定它实质是行纪,却仍沿用“”一词称谓它。 三、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法律思考 关于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我国理论界说法不一。有观点认为,“从实际运作来看,经纪行为从本质上具有行为的基本特征,确切指民事行为中的委托行为,”[14]即委托关系。有观点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证券交易行纪法律关系或证券交易居间法律关系[15].有观点则认为是信托关系[16].还有观点认为二者的关系是经纪法律关系[17].立法上,对二者关系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矛盾和混淆。首先,证券法第 137条在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时,条文本身就存在弊病。该条将证券公司经纪人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在法律上讲,中介的含义并不明确,需要进一步溯源。如前所析,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与中介基本上是同一概念。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和中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都不同。有人认为中介业务就是接受委托,进行竞价、促成成交,通知委托者办理清算、交割、过户手续等等[18],这与同为本条规定的业务有何区别呢?如何理解该条中规定的与中介的概念及其关系呢?其次,同为,民法通则与证券法的规定有出入。根据证券法第137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客户买卖证券。我国法律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民法通则沿袭了大陆法系的传统,采狭义的定义。依据我国现行民商法之根本大法-(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民商法上的“必须是以被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人以自己名义(而不是以被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使其法律效果间接归于被人,则不得称为”[19].也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必须以投资者的名义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才为。然而,根据我国证券法第 103条的规定,在证券交易过程中,证券公司经纪人执行客户委托须以自己名义进行。由此,我国证券法上的与民法通则规定的制度不一致。若用英美法系的概念解释我国证券法规定的概念,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与中介的概念属同浯反复。若采民法通则规定的概念,与民法通则规定的概念一致,在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时就不应该采用的概念,规定为“代为”客户买卖证券似乎更为适当。再次,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同合同法的规定不一。合同法中专章规定了行纪和居间制度。这些规定将证券公司经纪人的业务界定为行纪、居间,与民法通则的有关概念和规定保持了一致,与证券法的相关内容有别。如(合同法)第419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的规定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规定为行纪关系。上述种种不同规定导致证券公司经纪人和投资者之间关系难以确定,使证券公司经纪人在证券交易中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那么,在我国现在的法律环境下,他们二者的关系应如何定位呢?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梁定邦先生说过“民法的范畴是证券法赖以建立的基础”,“没有任何专门的证券法可以独立存在,所以他们亦要考虑民法及其他关于金融产品的法律的发展。”[20]其言下之意乃在于证券法应建立在民法的范畴之上。我们赞同这一观点。从法制系统工程来看,性质相同此相近的法律、法规使用的法律概念和词语及其含义应该保持一致。否则,将使整个法律体系混乱,给执法者和受法者的执法和受法造成巨大困难。从基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而言,虽然特别优于基本法,但在法律概念上应保持一致。因此,有必要从几种相近的民法范畴的比较中探寻之。 1.委托和行纪的不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分为法定、指定、委托。委托是基于当事人意示表示而发生权的。委托和行纪在我国古已有之,民法通则中只明文规定了委托制度,却没有规定行纪制度,也就是说,只规定-厂委托法律关系,没有规定行纪法律关系。但现实生活中行纪大量存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行纪业蓬勃发展,延至今日,已成规模。我国实务对行纪是肯定和保护的。合同法第22章,共10个条文,对行纪合同进行专章规定。就我国有关委托和行纪的有关规定与实务以及国外立法规定来看,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1)身份不同。委托的人无须特殊身份,只要是一般民事主体即可。行纪人是多为具有特定行为能力的经济组织,一般都具有商号身份,如信托商店、证券公司等。 (2)名义不同。委托的人以被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行纪人则是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的。如,我国合同法第414条中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3)行为效果不同。委托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人承担。行纪的法律效果直接归于行纪人,间接归于委托人。委托人与交易的相对人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均由行纪人和相对人直接承担,然后再由行纪人转移给委托人。如我国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日本商法典第552条和台湾民法典第578条也有类似规定。 (4)行为的范围不同。作为一般民事制度,委托的范围没有具体的限制,而行纪人只能从事法律允许从事的业务。如我国合同法第414、419条规定行纪人只能“从事贸易活动”、“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等。日本将行纪限于为物品的买卖或其他非买卖行为。德国的行纪限于为商品或有价证券的买卖行为。我国台湾地区将行纪限于动产的买卖行为及其他商业上的交易行为。 (5)有无偿性不同。委托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行纪行为是有偿法律行为,委托人应该支付报酬。 可见,在我国的法律环境下,委托与行纪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接受投资者委托后,是以自己名义入市交易、清算、交割并承担责任,这实属行纪行为,二者之间形成行纪法律关系,而不是委托法律关系。合同法第419条的规定正说明了这一关系是行纪关系。区别和行纪的意义在于分清当事人及其责任。在行纪关系下,投资人只能与证券公司经纪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不涉及交易中的对方。集中交易时直接交易双方是证券公司经纪人。若发生证券交易纠纷,投资者无权直接向对方当事人求偿。此种法律关系之弊病在于,如果证券公司经纪人不行使求偿权,投资者则会因不是当事人,没有求偿权,导致无法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为避免此种弊病,我国台湾地区进行了特殊规定。“为使交易之效果在涉及民事责任或诉权时归于真正下单之投资人,证券交易法在1977年修正时,在第20条第4项规定:委托证券商以行纪名义买入或卖出之人,视为前项之取得人或出卖人,”[21]也就是说,将投资者视为证券交易的直接当事人,有权超越证券商,直接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台湾地区的这一修正弥补了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为行纪关系的不足,值得我们参考。若将二者的关系确定为委托,那么,一旦出现交易纠纷或事故,权利、义务完全归于委托人(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经纪人无关,证券公司经纪人对证券市场和交易不负任何责任,届时投资者不但找不到相对交易人,而且更难于举证,其利益必将无法得到及时合法的保护,此与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及实务相谬。我国证券法将二者的关系规定为关系令人费解,与民法通则规定的委托不符,与合同法相冲突,与我们的法律体系不合。 2、委托与居间的不同 在我国古代,居间早已存在,称居间人为“互郎”、“牙行”或“牙纪”。古罗马也有居间制度。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居间,但我国实务上一直承认居间。合同法第23章专章共 4条规定了居间合同。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委托人支付报酬。从有关立法和实务上看,委托和居间虽都建立在委托和信任的基础上,但二者区别很大。 (1)行为的内容不同。委托人本人与第三人签定合同,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合同的内容,处理的事物一般具有法律意义。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直接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办理的事务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2)行为的名义和目的不同。委托人以被人的名义为其服务,对被人负责。而居间人则是以自己名义从事媒介行为,对双方当事人负有诚实居间的义务。 (3)有无偿性不同。委托可以有偿也可无偿,由当事人选择决定。居间则是有偿的,但只能在有居问结果时才得请求报酬。 可见,委托与居间有着本质的不同。证券法律制度允许证券商从事居间业务,就是说,允许证券商接受委托,为他人报告订约机会,介绍买方和卖方,或为订约媒介促成其成交。我国证券法对此未有明确规定,而是在第137条规定了“中介”二字。 中华大辞典)谓中介为媒介。从法律上讲,证券法规定的“中介业务”实际上就有:述的居间业务。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的居间业务为数不少,理应受法律保护。有观点认为证券经纪商是居间人的观点与现代各国证券交易的实际情况不甚相符[22].我们认为在一段时间内,随着行纪人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全面,可能会大量出现居间人和行纪人重叠的现象,单纯居间业务减少,似无存在之必要,但长远看来,随着交易制度的完善、交易方式的科技化和市场的国际化,证券交易的方式呈多样化,证券公司经纪人作为居间人仍有存在之必要。 3.行纪与信托的不同 我国理论界曾经称行纪为信托,因英美法上另有与行纪涵义完全不同的信托制度,为了区别,而不再称行纪为信托。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起源寸:中世纪英国衡乎法的用益权制度,其实质是一种转移与管理财产的制度。信托是指委托人(信托入)将财产权转移于受托人,受托人则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在行纪和信托关系中,行纪人和受托人虽都基于信任关系,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和处分特定财产,但二者之间存在许多不同。 (1)性质刁;同。合同法414条明确规定行纪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信托则是一种财产管理关系,英美法上的信托类似于大陆法中的某些他物权制度。 (2)当事人不同。行纪的当事人为委托人和行纪人,信托的当事人有信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三方。在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所有权属受托人,利益属受益人,且受益人不一定是委托人,通常为第三人。行纪关系的委托财产的所有权和利益均归于委托入,无分离的可能。 (3)行为的内容不同。行纪人主要从事代客买卖等业务,而且必须服从委托人的指示。信托人系“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行为范围远大于行纪人所能为。 (4)成立要件不同。信托须以财产交付给受托人为成立要件,行纪则不以交付财产为成立要件。 (5)法律责任不同。违反行纪合同主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在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中则有完全不同于合同责任的信托责任[23].(6)享有介入权不同。在委托人无相反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对于受托出售或购入的物品,行纪人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购入或售出,这就是行纪人的介入权,合同法第419条给予了规定。在信托关系中,为防范利益冲突,禁止受托人拥有介入权,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卖给自己,不得用信托资产购买自己的财物。 可见,在行纪与信托之间,证券公司经纪人接受投资者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实属行纪性质,非为信托。 关于证券经纪商在接受投资者委托进行证券买卖时与投资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为经纪法律关系的观点[24],从其对经纪的界定来看,经纪即为我们所说的行纪。“经纪是指一方 (经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从事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收取报酬的行为。”[25]我国台湾学者陈春山在论述台湾证券交易法时认为,所谓经纪依民法第576条之规定乃是以自己名义为他人计算,为动产之买卖或其他商业上之交易,而受报酬之营业。所谓经纪商,依证交法第15条、第16条之规定,乃是指经营有价证券买卖之经纪或民间之业务者。对经纪的这种解释及其引用的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实际上都是对行纪的定义和有关规定,甚至条文中采用的字眼原本就是“行纪”。我们认为,该观点所说的经纪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行纪法律关系。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务中,并没有规定经纪法律关系,而是将行纪法律关系确定了下来。既然已经有了行纪法律关系,再无必要规定一个与行纪法律关系基本相同的经纪法律关系,“画蛇添足”,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和麻烦。 因此,我们认为,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是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这是由我国的民法范畴决定的。一位知名的法学家曾经提及,如果要执行法律,法律的条文必须准确,以防止不法者在法律漏洞中运作,削弱法律的公信力。对于证券法第 137条的规定与民法的有关规定相脱节之处,极有必要由立法机关将证券法第137条规定的“”解释为适用行纪的有关规定,“中介业务”解释为居间业务等,以求法律、法规的准确性、完整性、严密性,以满足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证券法的作用。 公司投资论文:股权分置、公司治理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摘要]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产权基础,但股权分置的制度缺陷使得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之间的利益不一致,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也使得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本文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下治理结构的缺陷,并对完善我国公司治理机制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键词] 国有股 股权分置 公司治理 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一、 引言 作为转轨经济过程中引入的制度安排,我国的上市公司多系国有企业人为改制而成,而非古典企业制度发展的自然结果。我国证券市场设立的初衷也并非基于融资的考虑,而是为国企改革和解困服务。同时,为了保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不动摇,保持国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国家在股权安排上分别设置了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目前,在我国1400多家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中,64%属于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或法人股),其余为能够流通的社会公众股,这两类不同性质的股票构成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利”的股权分置态势。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是我国特殊国情和特殊背景下的产物,但它已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性障碍。股权分置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既不合理,也不规范,进而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股权分置还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机制,使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处于完全不协调甚至对立的状态,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管理行为严重扭曲,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因此,股权分置问题不解决,公司治理的内部和外部机制便难以发挥作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也就无法谈起。 二、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一般性分析 通俗地讲,股权结构就是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即股权集中度。而严格的公司治理定义是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李维安,2001)。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的整个制度安排中,可以被视为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产权基础。股权结构(集中度)不同,公司治理的形式也会不同(费方域,1998)。在股权高度集中(日德模式)的情况下,大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因此作为拥有强势地位的大股东有更大的动机和能力来监督公司管理人员,防止或减少内部人控制,改善公司经营管理(Li,2000),但解决了股权分散条件下的外部公众股东难以治理内部管理层的问题之后,又产生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问题,“当大股东股权比例超过某一点、基本上能够充分控制公司决策时,大股东可能更倾向获取外部少数股东不能分享的私人利益(Shleifer and Vishny,1997);而在股权高度分散(英美模式)时,虽然能较好地解决分散化的投资者控制公司的问题,有效地保护以社会公众为主的小股东的利益,但小股东通常没有主动进行公司治理的动力,或出于成本的考虑而存在“搭便车”行为,因而公司的经营者掌握了实际控制权,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 三、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扫描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属于高度集中的类型,这与日德模式有很多相似之处,却与英美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我国上市公司在引进日德模式进行公司治理实践的过程中,却表现出严重的水土不服。我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行为却与日德模式大股东的行为迥然不同,反倒表现出股权分散时的公司经营者行为。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高度集中,公众流通股比重偏低的股权分置状况,违背了现代公司产权主体多元化和股权分散化的要求,必然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 1、 普遍存在大股东是“虚拟所有者”的现象 如前所述,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多系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虚拟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尽管国资委建立了以层级授权经营为特征的国有资产委托体制,但这些出资者代表既不是实质意义上的投资者,也不是资本的真正所有者,因此极易产生“内部人控制”,他们不可能主动去完善公司治理而作茧自缚。再加上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效用函数的差异及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往往会为了各种自我目的而违背股东的利益(潘秀丽,2005),因此,大股东的利益都无法得到保证,遑论中小投资者。 2、 股权集中度过高,呈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畸形结构 股权集中度过高主要是指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比重过大,上市公司实际上处于第一“大股东”的超强控制状态。股权大量集中在产权残缺、行政负担严重的国家股股东手中,必然造成大股东监控的无效率,不利于公司经营者在更大的范围内接受多元化产权主体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约束,且有可能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损,而且也使得国有资产处于一种“游离”状态。此外,这种畸形的股权结构还使得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大大降低,公司外部市场机制的评价和约束功能被弱化。 3、 大股东“超强控制”,董事会缺乏独立性,监事会形同虚设。 股东大会是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形式,是股东行使监督权、表决权和知情权的重要平台,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使得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缺乏代表性,股东大会成为了实质上的“大股东会”,大股东的“超强控制”使股东大会成了大股东的“一言堂”。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也有悖于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政府以行政方式任命公司董事,在公司的董事会中更多的是大股东的代表,董事执行决策听命与政府,而不是基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事态(岳彦芳,2002)。监事会成员也基本上是从内部产生,其身份和行政关系不能保持独立,加上他们的自身素质低下和专业知识的匮乏,致使监事会基本上无法承担起其应有的职责,外部监事又极少参与监事会,所以导致监事会形同虚设。中小投资者“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机制失灵,其合法权益被剥夺,从而产生了很多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现象。 4、外部治理机制不完善。 (1)、政府控制呈现两重性。政府持股(即国有股东)是中国股票市场的主要特征之一。国有股东的“攫取之手”(grabbing hand)借助国有产权对公司资源配置的政治或行政干预,损害了企业表现,从而造成了企业的价值损失,但经营者会利用政府对企业行政上的“超强控制“而推卸经营责任,转嫁自身的风险。此外,国有股东还可以利用“帮助之手”(helping hand)对企业实行微妙的政策倾斜及特殊的优惠待遇,从而提高企业价值(田利辉,2005),但这又会加剧不公平竞争,使国企经营者利用垄断优势坐享其成。 (2)、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不完善。近年来,LaPorta等人的一系列研究发现,一国的法律体系对其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响。也就是说,一国的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公司治理结构和水平,良好的公司治理必定要以有效的投资者法律保护为基础。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肆意侵害行为屡屡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投资者法律保护不力(夏立军、方轶强,2005)。现行《公司法》对股东议事规则规定不明,对股东权的规定原则性强而可操作性弱,也未规定独立董事制度等,因此大股东能轻而易举地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证券法》是在我国的证券市场设立8年后才姗姗来迟,况且其实施结果也未能使投资者得到实质性保护。 (3)、经理人市场未能得到有效的发展。经理人市场也是一种从外部监督公司经营者的重要治理机制。经理人市场将不断评价公司经营者的业绩,迫使经营者避免因经营不善被替换或被解雇而努力工作。但我国的经理人市场未能得到有效的发展,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微乎其微。 (4)、银行监督名存实亡。银行对公司行为虽然不能进行直接干预,但可以通过对公司签订约束性条款来实施监督,这种约束性条款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也是非常有效的。债务作为一种担保机制,能够促使经营者努力工作(Grossman and Hart,1982).银行作为国企最大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根本没有内在的还债压力和自我约束动力,因而导致本应成为预算硬约束的银行债务却变成了预算软约束,银行监督名存实亡。 四、 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 由于法律和经济体制上的差异,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的现状决定了其公司治理结构既不同于日德模式,也不同于英美模式,其主要特征是国有股“一股独大”但国有大股东是“虚拟所有者”,“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以及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之间的权利和利益不一致。这些特征决定我国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保护中小流通股股东的权益(陈晓 王琨,2005)。 1、推进公司治理完善的真正动力是股东而绝非政府监管部门,这就要求政府要抛弃那种家长式监管思维,“把恺撒的还给恺撒,把上帝的还给上帝”。就中国的上市公司而言,如果大股东不能积极参与并主动去完善公司治理,那么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便会成为空谈(陈锐,2005)。因此,必须在解决“所有者缺位”和股权分置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利益驱动,促使大股东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司治理。但同时也必须通过法律与制度的完善来防止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信贷担保和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式来掏空上市公司,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逐步地并一劳永逸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彻底抑制一股独大结构下大股东权力滥用,使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但即使股权分置问题解决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的状况也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因此,在现阶段国有股减持受到历史遗留问题和现行体制制约而难以实施的情况下,通过将国有股的所有权分配给利益不完全一致的政府机构和控股公司,增加控股股东的数量和相互间的制衡能力,改“一股独大”为“多股同大”,同时对第一大股东的最高持股比例加以限制,可能是完善公司治理行之有效的选择(陈晓 王琨,2005)。此外,培育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以利于形成多元化的产权主体的制衡关系(董秀良,2001)。 3、不同法律体系对投资者保护效力的差异是导致国家之间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差异的根本原因(La Porta,2000)。我国属于民法系国家,对各项法律的制定是以规则的形式体现,因而难以避免公司内部人绕过法律侵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但基于各国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差异,因此我们应该借鉴而不是照搬英美法系的立法原则,使我国公司治理机制更侧重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新《公司法》不仅吸收了“累积投票制”和“股份收买请求权”,而且还设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这种“可诉性”使中小股东可以用法律的方式和大股东平起平坐,实在不行还可以退股,切实保证了中小股东的资金安全。“国九条”也指出要把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4、从根本上讲,公司治理旨在克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情况下公司运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的的问题是双层次的,第一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即管理层)之间的问题,第二是控股股东(即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问题。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所有者、大股东及经营者往往很难区分,尽管十六大后我国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委托问题也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存在。所以,我国公司治理的核心仍是如何解决“大股东—管理层”同盟与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我国引入独立董事的初衷是为了让其作为“局外人”(outsider)来权衡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实际情况是独立董事地位不独立并缺乏实质性的监督权而成为“花瓶董事”。因此,要保证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就必须要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做到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同时还要建立对独立董事与管理层合谋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处罚机制(赵海林等,2005)。健全董事制度,避免股东大会成为大股东的“一言堂”。引进“揭开公司面纱”制度,以防止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是完善公司治理所必需的。 5、日本的主办银行制和德国的全能银行制不是我国银企关系的最佳选择,除非国有银行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另外,我国的法律规定商业银行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机构和向企业投资。我们不知道作出如此规定的深层原因,所以实行保持距离型银企关系,对企业进行“相机条件”下的控制,是我国的一种现实选择(李红霞,2004)。此外,充分竞争的经理人市场是一个交易成本较低的制度安排,使两权分离条件下委托人与人之间激励不相容变成相容,因此我国应加强经理人行为的市场约束机制,为完善公司治理提供条件。 公司投资论文: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投资者利益保护 内容提要:通过回顾中国证券市场中证券公司经营失败的退出方式和客户权利保护的现状,认为采用同业托管和国家财政处置和收购客户资产的方式缺乏法律的制度性规定,因而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不仅不利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而且也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建议采用市场化的方式,一方面促进证券公司间的重组和收购,以减少证券公司退出对市场的冲击,另一方面抓紧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以制度化的方式保护投资者利益。 关键词: 证券公司 经营失败 客户利益 赔偿基金 证券公司作为一种市场主体,必然存在经营失败和市场退出的问题。但作为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市场退出不同于一般的生产企业而具有特殊性。在我国,证券公司往往集经纪商、承销商和保荐机构、机构投资者等诸多角色于一身,且其经营范围涉及全国和境外,其经营失败还会波及到数量众多的个人和机构客户,甚至中央银行和财政。本文将结合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实践模式,重点讨论作为证券公司客户的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证券公司客户的权利类型 本文所指的投资者是从证券公司客户的角度来谈的,并不是指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者。实践中,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影响客户的权利主要是集中在经纪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方面。具体而言,客户与证券公司主要的利益连接点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1、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托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是客户用于保证证券投资交易、结算的资金,所有权应该属于客户所有。但是长期以来,交易结算资金往往存放在证券公司处。正常状况下,证券公司应当帮助客户开列资金帐户,该帐户内的资金所有权应该属于客户,客户对该类资金具有取回权。但当证券公司因挪用而无法返还时,就形成了客户对证券公司的债权。 2、证券类资产的托管方。同样,根据国内目前的证券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为客户开立与资金帐户对应的股票帐户,用于记载其购得的证券类资产(包括国债、基金单位)。这些资产实际托管在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在实践中常将客户资产与其自营资产混同,挪用客户的证券类资产。 3、资产管理的委托人。实践中,客户将资金委托给证券公司,双方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受托证券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授权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计划。委托合同届满后,返还本金和一定的受益。为招揽客户加入委托理财计划,证券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承诺高于银行利率水平的高收益和回报,即保底条款。保底条款可分为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保证本息最低回报条款和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条款三种。在证券公司市场退出时,委托人的财产权利 (特别是违规理财行为)如何保护已经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4、借款人(质押权人)。实践中,客户可以直接将钱存入证券公司(或其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形成事实上的借贷关系;还有的证券公司还有将客户的资金进行国债回购融资,由证券公司出具虚假的国债或其他证券托管凭证给客户,证券公司通过这种形式向客户融资或融券,也形成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借款关系。2004 年11月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连续了《短期券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可望会给证券公司的合法的融资带来机会和可能性。当然这些融资方式也产生了新的借款人类型:债券持有人和银行(股票的质押权人)。 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实践模式 1、破产清算方式退出市场 破产是指证券公司发生支付危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情况时,由法院宣告其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破产程序一般由法院主持,公平处置证券公司的债权。国际证券市场已经发生多起证券公司破产的实例:1997 年日本三洋证券、小川证券、山一证券破产,韩国高丽证券破产,中国香港地区正达行证券公司破产。根据报道,中国的大连证券、新华证券、佳木斯证券的破产案件已由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金融机构的破产应受所在地《破产法》的规制,特别是在破产的程序性规定上,可以准用破产的民商事程序。但是金融机构的破产与一般企业的破产在实体性规定上具有较多的不同点。各国各地区在破产法之外均有特别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的受理标准、依职权宣告破产等。这些特别法的规定涉及到金融机构的行政管理机构与法院在破产程序中的分工和权经济改革限分工问题。例如,美国 《1978年破产 改造法》授权美国证交会 (SEC)参与证 券公司的破产。我国 《商业银行法》第 71条和 《保险法》第 86条分别作出相关 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破产应该经 过金融监管机构同意;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组织金融监督 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 组进行清算。 在证券公司破产问题上,我国 《证券法》却唯独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应该说存 在立法上的重大不足。使我国法院在证券 公司的破产案件上缺乏特别性的法律规定,更无法准确处理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权利衔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权力模糊和缺位,有可能会增大证券公司破产对证券 市场的冲击,特别是会损害投资者的利 益,动摇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因为,法院在处理证券公司破产问题上,其 专业能力和对资本市场的独特性明显不如 专业性的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客户的权利保护是证券公司破产法应当亟待完 善的内容。 2、托管经营的逐步退出方式 证券公司的托管经营是中国处理问题券商广泛采用的方法,托管具有明显的权 宜之计和过渡性质。从托管实践模式看, 包括以下三种模式: (1)同业托管经营,由新成立券商或老券商托管违法券商和问 题券商。在新券商托管中,新的出资者解 决问题证券公司个人账户窟窿,接管其证券营业部,获得证券牌照,成立新证券公 司。太平洋证券托管云南证券便是新成立 券商托管的适例,而老券商托管经营往往不承担问题券商的债务,中国民族证券托 管鞍山证券、东北证券托管新华证券就属 于这种情况。 (2)行政接管:2004 年初国家组成托管组接管南方证券。 (3)资 产管理公司托管证券公司。如 2004年 7 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恒信证券、德恒证券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托管闵发证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汉唐证券。 但是对托管经营的法律性质,托管方和被托管方、投资者、债权人的关系却从 来没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而造成大量 悬而未决的问题。托管机构和被托管机构的债权人、职工发生的法律诉讼和纠纷不断发生,法院在处理类型案件中由于无法可依,存在极大的任意性,造成证券市场的严重混乱。特别是在证券市场整体不景 气的情况下,被托管机构的债权人认为托 管是一种重组和合并,要求托管机构承继问题券商的全部债务,从而进一步增加了证券市场主体的经营风险。 3、非破产清算方式 企业的解散包括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前者是指股东方通过一定的程序宣布 结束合资关系,法人因发起人(或股东)合意而消灭;强制解散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被国家行政机关命令 解散的情形。强制解散的原因包括:不遵 守行政法规的行为,如不参加年检,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污染行为,股东出资瑕疵, 达不到法人成立条件等。证券公司是特许 行业,受到金融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双重行政管制,所以证券公司的强 制解散包括许可证取消和工商执照吊销。 无论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证券公司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才能退出市场。我国法律 在破产清算程序上明显存在立法不足。 4、吸收合并的退出方式 证券公司的重组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 合并,这里我们主要讨论证券公司吸收合 并或新设合并情况下,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问题。从吸收合并的主体来看,目前法律尚禁止外资控股证券公司,也不允许外资 介入投资银行和基金业务以外的其他证券 业务。因此,在目前的法律前提下,只能是中资的证券公司的收购。根据法理,合 并包括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这两种收 购,都关系到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因为,证券公司的资产本身构成投资者、债权人 利益的一般担保。证券公司被合并后,产 生了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关系人的债务 承担问题。 证券公司市场退出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现状与问题 1、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投资者保护实践 我国证券公司目前的退出实践包括下 列几种方式:通过批准新的券商成立,要 求新的券商来承担问题券商的债务,特别是其中的客户保证金债务。太平洋证券托 管云南证券所属证券营业部及相关经纪业务部门属于适例。国家在查清违规券商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地方政府提供支持、或央行再贷款或发债的方式,解决券商的资 金短缺和支付危机。2004 年 10 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就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告作出解释。对被处置 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按照分类原则进行有限赔付,即对个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全额收购。显然公告的基本精神是立足于国家为化解金融危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角度来处理证券公司退出时的客户利益保护问题。为了防止券商支付危机的发生,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允 许券商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来提高净资本和支付能力。南方证券在被托管之前,就 曾经成功地增资扩股。 2、我国解决券商退出的方案具有明显的政策性导向,属于权益之计。因而存 在一定的问题:无论是央行再贷款还是发 债来解决券商退出市场的遗留问题,其实本质上均是由国家财政进行支付。也就是 说由全民来承担券商违规经营的后果。这 无疑增加了中央财政的负担。另外,由于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一些民营证券公司逐步退出市场,如果完全由国家承 担退出成本,就存在公共财政为民营机构承担债务的问题。从目前我国证券投资者 损失救济的实践可以看出,基本上是采用 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区别对待的 “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机构客户的债权国 家一般不予处理,即个人债权优先原则。 笔者认为,无论是机构债权还是个人债权,债权本身是没有优劣区别的,这是债 权平等原则的应然之义。况且,其实严格 区分机构债权和个人债权可能会违反政策设计者的良好的初衷,特别是在基金和其 他集合理财计划中,虽然委托人是以基金 等机构的名义出现,但实际上背后的受益人或财产的实际拥有方是个人财产。 总之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退出及配套 制度存在明显的任意性,本身规范化程度 远远不够,造成投资者利益保护缺乏有效 的长期的规范体系。 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 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制度设计 1、积极推动证券公司的市场化收购和重组 可以说,有效的产权交易和收购市场的形成、运行,对证券业经营风险的自我化解具有显著的作用。一方面,我国证券公司在经营上同质化明显,市场细分不够。另一方面,证券业存在寡头垄断和恶性竞争。证券公司的赢利模式雷同,造成证券公司难以适应市场,而恶性竞争提高了证券公司的交易成本,降低了证券公司的生存能力。通过证券公司之间收购和兼并,从外部治理和控制权市场的角度促进证券公司的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 当然控制权市场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证券公司本身股权的多元化和完备的产权交易机制,就目前而言,应该说这些条件的完全具备尚需假以时日。目前,证券公司之间的市场化收购还不普遍,比较多的是证券行业主管部门以政策为导向的危机处理机制。这种行政性的 “拉郎配”式的重组,造成了证券公司退出市场问题上问题丛生。因此,应该放宽证券公司股东的持股资格的限制,允许实力民营机构收购证券公司,促进证券公司的股权多元化。除此以外,国家还应该鼓励证券公司股权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化收购和兼并,限制和破除证券公司经营的地方依赖性。 2、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投资者保护的制度设计 投资者赔偿基金是发达国家应对证券市场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与存款保险制度一样,发挥了稳定市场的作用。关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因各国而不同。可以说,各国建立的投资者保护计划和基金运作模式均是市场化的应对市场风险的制度安排。在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和证券公司分类监管、重组的趋势下,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我国投资者保护机制已刻不容缓。有鉴于此,我们提出下列制度设计: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可以成立投资者利益赔偿基金,以公司化形式进行组织运作。该公司性质上为国家特设公司,类似于公益法人的地位,受特别法的调整。初始资本由国家财政拨付。但其成立后,国家不再拨付资金,而是由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会员公司按照其总资产的一定比例缴纳投资者利益保护基金,该保护基金必须逐年实际缴纳。从行政隶属关系上,可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但行政管理机构不得干预投资者利益保护公司的日常管理。行政管理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的审批、重大投资项目的备案制和合规性、合法性的监督等从赔偿对象和标准上看,主要是适用于被吊销金融证券经营资格或进入强制性清算程序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客户的债权。具体程序上看,应该由清算组在登记和确认债权数额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作限额赔偿。 公司投资论文: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 内容提要:文章认为证券法的出台是我国证券界和法律界的幸事。但证券法将作为经纪人的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令人费解。在考察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对二者关系的规定及其成因之后,作者立足我国法律体系,尤其是在民商法律制度和范畴的基础上,对若干相近民法范畴进行比较,认为证券法理应立足国情,将二者的关系界定为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 关键词:经纪人 证券公司 投资者 法律关系 在证券市场中,证券商以其特有地位,发挥着促进证券流转的枢纽功能。各国证券法对“证券商”一词的界定与使用不同。美国证券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证券商的概念,代之以经纪人(brokers)、自营商(dealers)、人(agent)和“broker-dealer”等概念。韩国、日本的证券交易法通过对证券公司和“证券经营业务”内容的界定间接明确证券商的概念。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证券法律则明确规定了证券商的概念。我国证券法未直接采用证券商这一概念,而是规定了证券公司等概念。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19、129条的规定,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两类,二者均可从事经纪业务,也就是说,我国的证券公司都可以成为证券经纪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37条规定:“在证券交易中,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作为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本文暂且将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称为证券公司经纪人,以别于其他经纪人。 由于面对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市场行情,广大投资者很难作出合适的证券投资选择,且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03条的规定,一般投资者不得进入证券交易所亲自参加交易,加之作为自然人(以佣金为收入来源的一类证券从业人员)和非法人的经济组织形式存在的证券经纪人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托于证券公司才能实现其证券经纪的功能,因而,证券公司经纪人便成为证券市场的中坚力量,直接与证券投资者发生广泛的接触和联系。在证券交易市场上,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投资风险的承担、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和证券法立法目的实现,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问题,世界各国规定不一,但大致可因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规定而划分开来。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民事相关概念和制度上的差异,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将这种关系规定为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先让我们看看他们之间的差异及其成因,再论我国的实际情况。 一、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之考察 现代社会,英美文化对各国影响极大,在证券业界这种影响更是凸现耀眼,其中尤以美国的证券立法走在世界前例,为各国所效仿。 理论上,“英美法认为,经纪人是为获得报酬被雇于进行讨价还价和订立合同的人”,“通常是收取佣金为买方或卖方购买或出卖股票、债券、商品或劳务的人。[1]法律上,(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3条第A款第4项把”经纪商“广泛地定义为”任何他人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人,但不包括银行。“该法注释中说明,经纪商”纯粹是代客买卖,担任委托客户之“。[2]美国法院判断一个人是否经纪商的标准有,(1)该人他人买卖了证券,从事了证券业务。活动不一定是全日的;(2)在从事证券买卖中,该人收取了佣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3)该人向公众视自己为经纪商;(4)该人代顾客保管了资金或证券。[3]英国1889年 经纪人法)规定经纪人是人之一。根据有关商事法律规定,经纪人是受雇代表他人从事购买或售卖的一种人。[4]可见,英美法系国家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人的关系是关系。也就是说,投资者作为委托人委托证券公司证券买卖业务,证券公司经纪人在证券交易中是投资者的人。那么,英美法系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呢?一般意义上的,是由一人代另一人为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归于被人(本人)。[5]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各国民法关于的规定并不一致。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内涵和外延各不相同。在英美法系国家,法自成一体,其涉及范围比大陆法系广泛得多。但英美法中的主要是委托,有关立法、判例和学说很少涉及法定。这是因为英美法中的家庭法律制度及信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大陆法中法定的职能。在英美法中,有关商事都是委托,而且都是有偿的[6].其法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团体成员的内部关系。合伙被认为是法的一个分支、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互为关系;雇员与雇主的关系是人与被人的关系,雇主对雇员在业务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第二,企业与相对人进行交易时形成所谓”企业交易“。无论交易以企业的名义,还是以企业成员的名义进行,企业本身须对自由交易产生的侵权之债与合同之债负责。于是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广义概念,即人不论是以被人名义,还是以人本人名义代被人为法律行为,不论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归属被人,还是间接归属被人都是。前者就是直接,后者是间接。用一位美国法学家的话来说:”广义乃是多种法律制度之综合,其所以范围渺无穷尽,自由世界的一切事物无不籍此而推进。一个人雇佣他人为自己工作、出售商品、代表自己接受财产的转让,与他自己亲自进行这些行为具有同样的效力。众所周知,假如没有制度一切企业都将无法存在。“[7]为什么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是这样呢?弗里德曼说:”任何声称是关系的最终真正及主要主题及目的,都是通过人的行动来构成委托人与外人的直接合同关系。这是的核心。“[8]普通法强调的核心是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并为了维护这样的确定性质而付出了代价,就是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受到漠视,未能取得充分发展。故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采广义概念,不仅承认大陆法中的”直接“关系,也承认大陆法中所谓”间接“关系[9],其间接 (或隐名)主要指各种行纪关系及商、经纪人等在商业活动中与委托人及第三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也包括一切非商事性质的不公开人身份的关系[10],居间人、行纪人、拍卖人等都处于人的法律地位,具有同样的权利、义务,没有独立存在的行纪、居间制度。经纪人、人、中间人成为同义词。无怪乎,《牛津英汉百科大辞典》将英文”Agency“译为商、业、居间介绍、媒介等,基本上与中介同义(《中华大辞典》谓中介为媒介之意。),因此,在广义概念的基础上,英美法系国家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是完全正确的,由证券公司经纪人客户买卖证券符合实务,保证了概念在法律制度中的同一。 二、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考察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在许多法律概念和制度上都存在着差异,有关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不同法律规定就是明显的一例。 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系广义,由委托所生之业务大多,产生委托的法律关系。而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由委托所生的法律关系有委托、行纪和居间等。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如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所称仅指人以被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后果直接归属被人,系狭义的概念。 日本民法典》第 99、100条规定:“人于其权限内明示为本人而进行的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人未明示为本人而进行的意思表示视为为自己所为。”台湾地区民法上所称之是人在权限内依本人之名义为意思表示,其效力直接及与本人,学说上称之为直接。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认为,与之应严予区别者,系所谓间接。所谓间接,系指以自己之名义,为本人之计算,而为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首先对间接人发生,然后依间接人与本人之内部关系,而转移于本人之制度。由是可知,间接非属民法上所称之,只可谓为类似之制度而已。关于间接,民法仅于行纪设有特别规定,于其他情形,则依其内部法律关系处理之。[11]“证券经纪商系接受客户委托,为他人计算买卖有价证券,乃以自己名义为他人计算之交易”,“此所谓以自己名义为之,系指证券经纪商代客于有价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从事买卖,均以证券经纪商名义为之,而与该相对人订立契约即可。”[12]可见,在大陆法系狭义概念的基础上,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不是投资者的人。在日本证券交易制度中,始终坚持了狭义制度。为了贯彻民法典中狭义制度,在证券交易中,将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以证券公司名义为客户买卖证券规定为“佣金”,以区别于民事制度中的“一般”[13],并规定佣金适用日本商法典关于行纪的规定。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法第15、16条更是明确规定,从事有价证券买卖之行纪或居间者为证券经纪商。很明显,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证券经纪人与人不是同一法律地位,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不是关系,而是行纪、居间法律关系。这是由大陆法系国家的、行纪、居间概念和制度决定的。所谓行纪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他方的费用,为他方办理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业务,并获得佣金。行纪制度源于古罗马时代。现代意义上的行纪制度可见于法国、德国和日本的商法典,瑞士债务法也有规定。(日本商法典)第 551条规定:“行纪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买卖物品为业。”由于行纪行为的后果,需由行纪人另为转移行为,转给委托人,故行纪实为间接。所谓居间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按另一方的要求,向另一方提供与第三人订约的机会或作为他们之间订约的媒介,并获得佣金。居间制度在古罗马时代已有之,近代居间合同始见于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法国商法典、德国民法典和商法典以及瑞士债务法中都有居间的规定。日本、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制度允许证券商从事行纪、居间业务。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是行纪或居间关系。 当然,由于英美证券法律制度领导着世界的潮流,大陆法系的国家或地区也不免深受其影响,最明显的一例是上文提到的日本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佣金”,日本商法典明文规定它实质是行纪,却仍沿用“”一词称谓它。 三、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法律思考 关于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我国理论界说法不一。有观点认为,“从实际运作来看,经纪行为从本质上具有行为的基本特征,确切指民事行为中的委托行为,”[14]即委托关系。有观点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证券交易行纪法律关系或证券交易居间法律关系[15].有观点则认为是信托关系[16].还有观点认为二者的关系是经纪法律关系[17].立法上,对二者关系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矛盾和混淆。首先,证券法第 137条在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时,条文本身就存在弊病。该条将证券公司经纪人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在法律上讲,中介的含义并不明确,需要进一步溯源。如前所析,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与中介基本上是同一概念。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和中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都不同。有人认为中介业务就是接受委托,进行竞价、促成成交,通知委托者办理清算、交割、过户手续等等[18],这与同为本条规定的业务有何区别呢?如何理解该条中规定的与中介的概念及其关系呢?其次,同为,民法通则与证券法的规定有出入。根据证券法第137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客户买卖证券。我国法律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民法通则沿袭了大陆法系的传统,采狭义的定义。依据我国现行民商法之根本大法-(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民商法上的“必须是以被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人以自己名义(而不是以被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使其法律效果间接归于被人,则不得称为”[19].也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必须以投资者的名义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才为。然而,根据我国证券法第 103条的规定,在证券交易过程中,证券公司经纪人执行客户委托须以自己名义进行。由此,我国证券法上的与民法通则规定的制度不一致。若用英美法系的概念解释我国证券法规定的概念,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与中介的概念属同浯反复。若采民法通则规定的概念,与民法通则规定的概念一致,在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时就不应该采用的概念,规定为“代为”客户买卖证券似乎更为适当。再次,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同合同法的规定不一。合同法中专章规定了行纪和居间制度。这些规定将证券公司经纪人的业务界定为行纪、居间,与民法通则的有关概念和规定保持了一致,与证券法的相关内容有别。如(合同法)第419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的规定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规定为行纪关系。上述种种不同规定导致证券公司经纪人和投资者之间关系难以确定,使证券公司经纪人在证券交易中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那么,在我国现在的法律环境下,他们二者的关系应如何定位呢?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梁定邦先生说过“民法的范畴是证券法赖以建立的基础”,“没有任何专门的证券法可以独立存在,所以他们亦要考虑民法及其他关于金融产品的法律的发展。”[20]其言下之意乃在于证券法应建立在民法的范畴之上。我们赞同这一观点。从法制系统工程来看,性质相同此相近的法律、法规使用的法律概念和词语及其含义应该保持一致。否则,将使整个法律体系混乱,给执法者和受法者的执法和受法造成巨大困难。从基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而言,虽然特别优于基本法,但在法律概念上应保持一致。因此,有必要从几种相近的民法范畴的比较中探寻之。 1.委托和行纪的不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分为法定、指定、委托。委托是基于当事人意示表示而发生权的。委托和行纪在我国古已有之,民法通则中只明文规定了委托制度,却没有规定行纪制度,也就是说,只规定-厂委托法律关系,没有规定行纪法律关系。但现实生活中行纪大量存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行纪业蓬勃发展,延至今日,已成规模。我国实务对行纪是肯定和保护的。合同法第22章,共10个条文,对行纪合同进行专章规定。就我国有关委托和行纪的有关规定与实务以及国外立法规定来看,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1)身份不同。委托的人无须特殊身份,只要是一般民事主体即可。行纪人是多为具有特定行为能力的经济组织,一般都具有商号身份,如信托商店、证券公司等。 (2)名义不同。委托的人以被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行纪人则是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的。如,我国合同法第414条中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3)行为效果不同。委托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人承担。行纪的法律效果直接归于行纪人,间接归于委托人。委托人与交易的相对人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均由行纪人和相对人直接承担,然后再由行纪人转移给委托人。如我国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日本商法典第552条和台湾民法典第578条也有类似规定。 (4)行为的范围不同。作为一般民事制度,委托的范围没有具体的限制,而行纪人只能从事法律允许从事的业务。如我国合同法第414、419条规定行纪人只能“从事贸易活动”、“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等。日本将行纪限于为物品的买卖或其他非买卖行为。德国的行纪限于为商品或有价证券的买卖行为。我国台湾地区将行纪限于动产的买卖行为及其他商业上的交易行为。 (5)有无偿性不同。委托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行纪行为是有偿法律行为,委托人应该支付报酬。 可见,在我国的法律环境下,委托与行纪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接受投资者委托后,是以自己名义入市交易、清算、交割并承担责任,这实属行纪行为,二者之间形成行纪法律关系,而不是委托法律关系。合同法第419条的规定正说明了这一关系是行纪关系。区别和行纪的意义在于分清当事人及其责任。在行纪关系下,投资人只能与证券公司经纪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不涉及交易中的对方。集中交易时直接交易双方是证券公司经纪人。若发生证券交易纠纷,投资者无权直接向对方当事人求偿。此种法律关系之弊病在于,如果证券公司经纪人不行使求偿权,投资者则会因不是当事人,没有求偿权,导致无法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为避免此种弊病,我国台湾地区进行了特殊规定。“为使交易之效果在涉及民事责任或诉权时归于真正下单之投资人,证券交易法在1977年修正时,在第20条第4项规定:委托证券商以行纪名义买入或卖出之人,视为前项之取得人或出卖人,”[21]也就是说,将投资者视为证券交易的直接当事人,有权超越证券商,直接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台湾地区的这一修正弥补了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为行纪关系的不足,值得我们参考。若将二者的关系确定为委托,那么,一旦出现交易纠纷或事故,权利、义务完全归于委托人(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经纪人无关,证券公司经纪人对证券市场和交易不负任何责任,届时投资者不但找不到相对交易人,而且更难于举证,其利益必将无法得到及时合法的保护,此与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及实务相谬。我国证券法将二者的关系规定为关系令人费解,与民法通则规定的委托不符,与合同法相冲突,与我们的法律体系不合。 2、委托与居间的不同 在我国古代,居间早已存在,称居间人为“互郎”、“牙行”或“牙纪”。古罗马也有居间制度。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居间,但我国实务上一直承认居间。合同法第23章专章共 4条规定了居间合同。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委托人支付报酬。从有关立法和实务上看,委托和居间虽都建立在委托和信任的基础上,但二者区别很大。 (1)行为的内容不同。委托人本人与第三人签定合同,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合同的内容,处理的事物一般具有法律意义。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直接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办理的事务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2)行为的名义和目的不同。委托人以被人的名义为其服务,对被人负责。而居间人则是以自己名义从事媒介行为,对双方当事人负有诚实居间的义务。 (3)有无偿性不同。委托可以有偿也可无偿,由当事人选择决定。居间则是有偿的,但只能在有居问结果时才得请求报酬。 可见,委托与居间有着本质的不同。证券法律制度允许证券商从事居间业务,就是说,允许证券商接受委托,为他人报告订约机会,介绍买方和卖方,或为订约媒介促成其成交。我国证券法对此未有明确规定,而是在第137条规定了“中介”二字。 中华大辞典)谓中介为媒介。从法律上讲,证券法规定的“中介业务”实际上就有:述的居间业务。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的居间业务为数不少,理应受法律保护。有观点认为证券经纪商是居间人的观点与现代各国证券交易的实际情况不甚相符[22].我们认为在一段时间内,随着行纪人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全面,可能会大量出现居间人和行纪人重叠的现象,单纯居间业务减少,似无存在之必要,但长远看来,随着交易制度的完善、交易方式的科技化和市场的国际化,证券交易的方式呈多样化,证券公司经纪人作为居间人仍有存在之必要。 3.行纪与信托的不同 我国理论界曾经称行纪为信托,因英美法上另有与行纪涵义完全不同的信托制度,为了区别,而不再称行纪为信托。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起源寸:中世纪英国衡乎法的用益权制度,其实质是一种转移与管理财产的制度。信托是指委托人(信托入)将财产权转移于受托人,受托人则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在行纪和信托关系中,行纪人和受托人虽都基于信任关系,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和处分特定财产,但二者之间存在许多不同。 (1)性质刁;同。合同法414条明确规定行纪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信托则是一种财产管理关系,英美法上的信托类似于大陆法中的某些他物权制度。 (2)当事人不同。行纪的当事人为委托人和行纪人,信托的当事人有信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三方。在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所有权属受托人,利益属受益人,且受益人不一定是委托人,通常为第三人。行纪关系的委托财产的所有权和利益均归于委托入,无分离的可能。 (3)行为的内容不同。行纪人主要从事代客买卖等业务,而且必须服从委托人的指示。信托人系“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行为范围远大于行纪人所能为。 (4)成立要件不同。信托须以财产交付给受托人为成立要件,行纪则不以交付财产为成立要件。 (5)法律责任不同。违反行纪合同主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在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中则有完全不同于合同责任的信托责任[23].(6)享有介入权不同。在委托人无相反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对于受托出售或购入的物品,行纪人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购入或售出,这就是行纪人的介入权,合同法第419条给予了规定。在信托关系中,为防范利益冲突,禁止受托人拥有介入权,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卖给自己,不得用信托资产购买自己的财物。 可见,在行纪与信托之间,证券公司经纪人接受投资者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实属行纪性质,非为信托。 关于证券经纪商在接受投资者委托进行证券买卖时与投资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为经纪法律关系的观点[24],从其对经纪的界定来看,经纪即为我们所说的行纪。“经纪是指一方 (经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从事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收取报酬的行为。”[25]我国台湾学者陈春山在论述台湾证券交易法时认为,所谓经纪依民法第576条之规定乃是以自己名义为他人计算,为动产之买卖或其他商业上之交易,而受报酬之营业。所谓经纪商,依证交法第15条、第16条之规定,乃是指经营有价证券买卖之经纪或民间之业务者。对经纪的这种解释及其引用的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实际上都是对行纪的定义和有关规定,甚至条文中采用的字眼原本就是“行纪”。我们认为,该观点所说的经纪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行纪法律关系。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务中,并没有规定经纪法律关系,而是将行纪法律关系确定了下来。既然已经有了行纪法律关系,再无必要规定一个与行纪法律关系基本相同的经纪法律关系,“画蛇添足”,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和麻烦。 因此,我们认为,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是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这是由我国的民法范畴决定的。一位知名的法学家曾经提及,如果要执行法律,法律的条文必须准确,以防止不法者在法律漏洞中运作,削弱法律的公信力。对于证券法第 137条的规定与民法的有关规定相脱节之处,极有必要由立法机关将证券法第137条规定的“”解释为适用行纪的有关规定,“中介业务”解释为居间业务等,以求法律、法规的准确性、完整性、严密性,以满足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证券法的作用。 公司投资论文:基于投资者视角的上市公司财务失真问题探析 内容摘要:上市公司财务失真问题是会计学界和广大投资理财学者所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基于投资者的角度,对财务失真的内涵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对会计信息重视不够、会计制度不规范、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等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 财务失真 投资者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证券产品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在证券产品发行和交易过程中,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关信息,以供投资者和相关信息使用者作判断参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内容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影响作用是举足轻重的,然而投资者所得到的财务信息可能是失真的,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使得投资者信心不足,股票市场疲软,资本市场萎缩,已经威胁到了国民经济的运行,财务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针对这个问题,国内外众多的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这些研究从财务失真的形成原因、治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应用了博弈论、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也有研究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对会计舞弊行为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主要是针对财务失真本身的成因和相应的对策。基于投资者的视角,关注投资者如何应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文献较少。笔者认为,由于投资者是财务信息的主要需求方,他们基于财务信息基础上的投资决策对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至关重要,因此从投资者的角度,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角度,对财务失真进行全方位的审视,研究财务失真的涵义和表现,分析财务失真的成因,探索相应的应对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上市公司财务失真的内涵 对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中所存在的虚假或不真实问题,其概念定义大致有财务失真、会计信息失真、会计舞弊、盈余管理等,笔者在此采用较为常见的“财务失真”这个词。关于其内涵,学术界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理解会得出不同结论,也必然带有不同利益集团的价值趋向。笔者认为,基于投资者的视角考虑,会计信息披露的应是为投资者提供能够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的“有用信息”。 不管会计规范如何,只要会计信息没有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即使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这类财务信息也是失真的。凡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无用、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或有相反作用的信息,如虚假的会计信息、隐瞒的会计信息、空而不实的和不及时的会计信息,均可界定为财务失真。 根据上述对财务失真的界定和违反会计信息披露规定的不同,财务失真主要是指如下几种现象:虚构编造会计信息、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虚减负债和费用,利用债务重组调节利润,如利用关联方交易,人为调节利润进行“盈余管理”,伪造往来款项,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从投资者应对财务信息披露这个意义上而言,虚假陈述、隐瞒或不及时揭露重要事项等也可以看做是上市公司财务失真的表现。 基于投资者视角的财务失真成因 (一)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经管和管理信息的不对称。这是因为管理层因为本身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而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有着天然的优势,投资者不能象经营者那样及时地、充分地掌握企业经营活动的信息,使其决策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投资者这种信息方面的劣势可以通过阅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得到一定的缓解,也可以通过搜集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包括内幕信息进行补充。但投资者因为信息搜索成本的考虑而不可能化费很大的代价来进行信息的获取。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为财务失真提供了可能性。 (二)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关注度不够 就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而言,投资者很少真正关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甚至有相当部分的中小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时根本就不去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而是根据所谓的道听途说的内幕消息,或者是“从众现象”,即跟着别人的做法简单的模仿,其投机行为远大于投资行为。 (三)会计披露制度不完善 从国际范围来看,近年来美国一系列重大的会计舞弊曝光表明了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与制度的局限性。我国虽然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财务失真行为的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现实需要来考察,还很不完善和健全,特别是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如有些法规条文的可操作性很差,这给违规者创造了条件;某些会计核算方法未能跟得上经济发展的变化,用原有的会计方法核算新经济环境下的企业经济活动,会计信息就无法真实、可靠地记录、披露企业的经济活动。再者,法律规范存在着不协调现象,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规则由证监会制定,而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两者并不能很好地协调并达成一致,这就为管理层的“会计数字游戏”留下了利用的空间。 (四)监管和惩罚力度不够 从政府监管角度看,证监会、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都有权监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是,由于各监管主体之间的权利和职责并没有清晰的界定,各个监管部门缺乏配合,各自进行监管,并没有形成有效的和相互补充的监管机制,这就导致监督效率不高、监管时效性差,监管力度也显得相对薄弱。 从惩罚的力度来看,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处罚来处理财务失真的行为,对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方面,近几年虽然有所加强,但力度明显还不够,不能对违规者产生较强的震慑力。在民事赔偿方面惩处力度明显不够,民事索赔制度急需完善。我国在会计造假、财务信息失真引起的民事索赔制度上,远逊于西方发达国家,打击力度明显偏弱。 (五)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益的驱动 经济利益驱动与政治利益驱动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失真的最主要根源。上市公司通过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从而可以发行股票及配股,从资本市场最大限度地筹集所需资金,达到向资本市场“圈钱”的目的;还可以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满足经营和扩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公司处于经济困境时,可通过这种包装行为避免被st或pt的处罚。对上市公司管理高管个人利益而言,通过失真的财务信息的披露,可以粉饰自己的业绩,从而影响其职务升迁、薪酬提高、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 (六)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公司治理结构是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职责及功能的一种企业组织结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既借鉴了监事制度,又借鉴了独立董事制度,对监督的重视可见一斑。但是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如董事会、经理会、监事会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具有的作用,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仍然非常严重。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合理必然导致内部监控的不到位,再加上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够完善,很多经理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就有可能对财务信息进行包装。 投资者应对上市公司财务失真的对策 (一)加强财务信息的关注和提高鉴别能力 投资者做为财务信息披露的需求方,应该对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关注股价的同时必须关注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不要为了投机做盲目的决策。还要培养对财务、金融知道的兴趣,参加投资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技术分析方法,提高对失真财务信息的鉴别能力。此外,由于机构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鉴别能力要明显强于中小投资者,因此要加大机构投资者的建设,壮大机构投资者的队伍,从外部形成对上市公司有效的约束,降低其财务失真的倾向。 (二)建立切实可行的财务失真预警机制 财务失真预警就是根据一定的财务指标,利用一定的数学方法建立预警模型,对上市公司可能的财务失真情况进行预测和警报。这种理论经实证研究发现,确实有一定的准确度。投资者应该切实关注这方面的资料并加以利用,要把预警模型的应用和投资者的经验结合起来,力争“防患于未然”,避免因为利用失真财务信息决策所要遭受的损失。 (三)促成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 我国规范上市公司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体系是由法律法规层次与会计准则及制度层次构成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联合建议等方式,促成有关部门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工作,根据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针对于一些特殊事项与新生业务,及时制定相对应的制度与法规。不断完善刑法、民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实现刑法、民法、会计法与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证券法等法之间的协调与统一。尽量减少会计准则中企业可选择性的会计处理方法,减少会计准则中的模糊性语言和概念,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范围。 (四)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并加大处罚力度 投资者作为一个群体,应该通过舆论的影响,促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我国证监会、税务要依法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应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提高审计质量。 对于财务失真行为的处罚,我国的《刑法》、《会计法》都做出了规定,但是对于违规者追究其个人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较为弱化,不能起到惩戒与震慑作用。应该促使相关部门尽快建立相应的民事赔偿制度和刑事责任法规,加大对虚假财务信息提供者的惩处力度。建立一套“诉讼成本低收益高”的制裁机制,使遭受欺诈的中小投资者通过法律诉讼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 (五)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投资者要通过投票等方式,积极行使股东的权利,促使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首先,切实推行股权分置改革,分散大股东的股权,增加股权之间的相互制衡,以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一股独大,大股东欺骗中小股东的问题。其次,优化董事会结构。董事会应实行分工负责制,并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运行机制;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保证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明确其与监事会的关系。此外,还要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使公司管理层所得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目标约束挂钩,防止经理人员的短期行为。 总之,财务失真问题具有复杂的成因,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调,才可以真正遏止财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投资者作为财务失真的最大和最直接的受害者,必须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要运用各方面的能力切实降低财务失真事件发生的概率,还要对失真的的财务信息有足够的鉴别力,才能在股市中不为财务失真所扰而做出最优的投资决策,实现自有资本的最大增值。 公司投资论文:投资公司对外财务管理浅析 摘 要 投资公司财务管理涉及的环节较多,需要处理的利益关系复杂,再加上当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这些都增加了投资公司进行科学有效财务管理的难度。投资公司在财务管理特别是在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争取多方共赢。 关键词 投资公司 财务管理 投资公司是通过占有其他企业一定份额的股权,以股东身份对其参、控股企业依法进行产权管理,开展资本经营,谋求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企业。投资公司不直接经营产品,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投资公司作为经营资本、经营企业的企业,其产品就是企业本身。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投资公司作为专业从事资本经营的企业,更应该将财务管理作为其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投资公司进行对外财务管理也就是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时候,依据的是《公司法》等法律制度,主要依靠股东身份对被投企业进行控制和影响,它不能对企业进行直接的财务指挥,这就要求投资公司在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时更要讲究方式方法。 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是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的特色所在。总体而言,投资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确定被投企业特别是被控股企业经营者的财务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制定一系列经济指标来考核被控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指标完成情况,如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由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被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将经营财务目标用契约形式予以确定;②随时从动态上掌握参、控股企业财务情况及其发展趋势。为此,必须推动投资公司参与、控股企业实现财务一体化,使企业经常性财务信息、重大经济事项信息能及时、准确、完整地传达到投资公司,为其进行调控提供必要保证;③开展财务监控、保护投资公司的合法权益。投资公司必须依法对被投企业的筹资、投资、资产管理、成本费用、利润及财务会计报告等企业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以下就具体从对被投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管理、预算管理、内控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并重点关注各个方面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不同之处。 1 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管理 与内部财务管理不同的是,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并不具有天然的管理权限,而对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对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而言又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投资公司应该尽可能通过寻求对被投企业的控股地位实现对其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的控制,即使不能控制也应该有相当的影响力,否则投资公司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就应该慎重。 对于自己拥有控制能力的被投企业或者叫被控企业,为了加强对其财务管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投资公司可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直接参与甚至牵头制定适合该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范被控企业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账务处理程序,完善对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内部的决策、执行、监督三者之间层次分明,权责对称,责任明确。投资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控企业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纳入对企业产权代表的考核项目。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投资公司还可以通过建立大型计算机网络系统,将所有被控企业的财务信息都集中在计算机网络上,随时调用、查询各企业的凭证、账簿、报表等信息,随时掌握各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与控制财务制度同等重要的是控制财务人员,毕竟财务制度最终主要是财务人员在执行。根据对各被投企业的控制程度和各企业的实际财务会计管理水平,投资公司可向被控企业委派财务总监、财务主管或财务会计人员,从而更全面的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杜绝会计作假行为,为投资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财务保障。 财务人员委派制是通过向被投企业直接委派财务人员来控制或掌握其财务活动,便于投资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会计主管委派制。即投资公司通过投资协议或控制被投公司董事会对被投企业派出财务主管人员,委派的财务主管纳入投资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编制并进行统一管理与考核奖罚,全面负责被投企业的财务事务,直接进入被投企业的管理层。为了避免会计主管在面临两级公司双重领导时无法有效处理投资公司、被投企业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问题,一方面应赋予财务主管较高的权力,如果只是作为被投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其参与决策的作用难以发挥;另一方面应细化对财务主管的业绩考核与奖惩,避免其处于游离状态,既无压力,也无动力。被委派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投资公司述职,年度终了应提交正式述职报告,并由所在单位领导和投资公司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作为考核依据。 除委派专门财务人员外,投资公司往往还可以向被投企业派出董事、监事,他们和专门财务人员一起构成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主力和前沿。 2 全面预算管理 作为企业日常经营运作的重要工具,全面预算是企业管理支持流程之一,与其他管理支持流程相互作用,共同支持企业的业务流程。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可以明确并量化企业的经营目标、规范企业的管理控制、落实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明确各级责权、明确考核依据,为企业的成功提供保证。制度是一个企业的行动指南,预算则是对制度的量化。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的控制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对被投企业的预算控制。 投资公司应该尽可能独立的直接组织对被投企业全面预算的制定,并尽量摆脱被投企业对预算制定的影响,但这并不是要求投资公司闭门造车,独断专行,预算制定还是应该以被投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前提,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各方潜力、最大程度的保证和平衡各方利益为原则,不过投资公司应可能的把握对预算制定程序的控制,对预算制定的决策权的控制。 全过程的预算管理是投资公司参与被投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方法。投资公司不可能全面了解被投企业的每一个经营细节,但只要保证被投企业的经营始终处在预算之内,被投企业就基本处在投资公司的控制之中。 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主要应该配套解决的问题有完善预算的控制、跟踪、预警机制;建立预算的及时纠偏机制;落实与预算管理相对应的考核、奖惩机制。 3 内控管理 与制度管理和预算管理一样,内控管理也是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由于投资公司所投企业一般是普通生产或服务型企业,其内部管理环节较投资公司自身更为复杂,内控管理的重要性更为突出。 内控审计是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尤其是被控企业进行内部财务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资公司可通过内审委员会对各被投企业定期、不定期进行全面审计或针对财务收支、资产经营效益、产权代表离任及其他专题进行专项审计,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企业的内控审计,必要时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内控审计属于事中审计,对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和管理见效性要求很高,许多内控审计任务源于高层管理者的分析和预感,提出的内部控制审计要求一般都是针对目前或近期公司管理经营效益等重要方面的问题和管理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内控审计应以公司规范管理为关键点,以影响公司效益、最容易带来风险的关键环节内容为重点。 除内部审计外,投资公司每年还应该委托指定的中介机构对被投企业进行年度审计。为了真实反映问题,达到预期效果,在审计之前应先召集中介机构审计人员逐一对企业财务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分析,制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然后再进行目的明确的审计,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力量,防止走过场的例行审计。 对外贷款、投资、担保是比较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的此类活动应该通过参与被投企业董事会决策或签订专门协议等形式严格控制或掌握。通过对贷款、投资项目的控制,可以有效控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防止企业盲目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另外,对外担保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或有负债,企业如果随意对外提供担保,其造成的损失将可能是非常巨大的。为了减少风险和损失,投资公司应严格控制所投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 4 目标责任管理 为了使投资公司准确掌握被控企业经营状况,正确评价其经营业绩,有效实现目标责任管理,必须建立一套适用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以便开展财务分析与监督。可以下述指标为主,同时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辅之以其他指标:以保守速动比率指标作为反映企业资产变现能力的指标;以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作为衡量公司在资产管理方面的效率指标;以资产负债率作为反映资本结构的指标;以净值报酬率和净资产增值率作为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 另外,投资公司在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指标目标责任管理的同时,还应该结合一些重要的非财务指标。目前,得到公认的评价企业成效的非财务指标有:①市场占有率,即企业在其产品市场中的份额;②产品质量与服务指标,包括产品瑕疵率、返修率、退货率和顾客满意度等;③生产率指标,它常用单位雇员增加额和每一直接人工小时生产量表示;④人力资源指标。在信息技术及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人力资源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有形资产。因此,多数企业将雇员对本企业的满意程度、雇员培训与发展计划、劳动力流动状况、雇员技能、职位晋升等有关人力资源的指标作为考核子公司经理人员成效的重要依据;⑤企业创新能力指标。 投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实施预算管理,把总体责任分解为各项经济指标,下达给各所投企业,同各所投企业的产权代表签订经济责任状,合理确定产权代表的收入水平,明确奖惩考核指标,充分调动企业产权代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在进行目标责任管理时,激励约束机制是否完善是该项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的关键。除了将目标责任与被投企业高管的薪金、奖金直接挂钩外,投资公司还可以对被投企业的高管层实行实股制、虚拟持股制、经营层融资持股(mbo)、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长期性激励约束机制。 5 利益分配管理 投资公司通过上述种种财务管理措施最终是为了使在被投企业中的股权分额得到尽可能的增值,这也是投资公司的收益来源。不过股权增值只是投资公司的帐面收益,要将账面收益转换成现金收益,就必须经过被投企业的利益分配过程。以股东身份控制被投企业的利益分配是投资公司实现自身利润的一个关键环节。 投资公司参与被投企业的利益分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内部价格转移或费用转移的形式实现利润转移;二是直接参与利润分配。 内部价格转移是指投资公司通过与被投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以高于市价向被投企业转移资产或以低于市价受让被投企业资产,从而以价差实现对被投企业利润的转移。费用转移是指投资公司将自己公司发生的费用转移到被投企业列支,这也可以实现对被投企业利润的税前分配。 价格转移和费用转移都要求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有相当的控制力,而且这两种办法还要求妥善处理相关涉税问题和利益冲突问题,所以其适用性不强,而直接参与利润分配则应该是主要的利益分配手段。 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要合理处理股东股利与留存收益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使企业有足够的能力进行发展,另一方面,又要使投资者得到满足,使更多的投资者愿意投资,进而壮大企业。另外,对被投企业的利益分配,投资公司还应该注意处理好股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和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公司投资论文:浅析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全球战略 摘要:战略,是企业为了适应环境变化而确立的长期经营目标与行动方针。企业为了长期更好地发展,必须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来制定和调整战略。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变化,我国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本文以跨国公司对我国r&d投资的战略问题,展开一系列的探讨与分析。 关键词: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在华投资 一、前言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国际分工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强,跨国公司在全球迅速发展起来,并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体,继而在世界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化的进程中,跨国公司通过调整企业结构和决策,来不断适应新环境下的市场规则。 二、跨国公司的定义 跨国公司是指依赖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及完善的管理体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销售活动的大型企业。 三、全球战略概念 全球战略本身是一个历史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可以有多种战略模式。按企业经营国际化程度划分有本国中心战略、多中心战略、地区中心战略和全球中心战略4种类型;按国际经营一体化程度区分:为独立子公司战略、简单一体化战略和综合一体化战略3种类型。跨国公司全球战略,从本质意义上来理解,是以全球的长期目标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协调统一企业的内外资源,合理安排企业的投资、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系列的技术开发活动,让有限的资源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能有效地运用。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否定了原有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国际性生产模式,通过对各项资源的跨国界配置、管理与协调来实现采购一体化、生产一体化、研发一体化、营销一体化、财务一体化,生产专业化,并将资源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发挥到最强,最大化。 四、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现状分析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是指跨国公司在华进行的以r d为目的的投资行为。经分析发现,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 d投资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发展速度快,但规模较小。从1994北邮-北电r d中心开始,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 d机构逐年增多,增加速度明显加快。但由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尚处于初级阶段,r d机构的规模普遍较小。 2、行业分布分散,其中以信息行业为主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 d机构涉及计算机、软件、通讯、化工、汽车、生物制药等领域,其中,计算机、软件、通讯等信息行业是跨国公司在华r d投资最多的行业,占总比例的一半以上。 3、投资方式多样,但主要以独资方式为主一般说来,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 d机构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华独资设立r d机构;二是在合资企业内设立r d机构;三是与我国的大学或者科研机构合作设立r d机构。从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 d投资的情况来看,跨国公司更趋向于以独资的方式设立r d机构,其原因主要是基于价值取向和技术控制两个方面的考虑。 五、跨国公司在华经营投资的主因: 笔者认为跨国公司海外r d投资的原因主要源于以下六点因素的综合考虑: 1、市场因素。立足于迅速扩大的现实市场。面对迅速扩大的现实市场,跨国公司纷纷选择在华设立r d机构,一是希望能够利用已有的科技成果和技术条件,实现科技成果的本土化,支撑其在华的生产和销售;二是希望通过r d投资,直接了解我国市场需求的新趋势,从而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开发相关产品,以支持其产品的先进性和在技术行业的垄断地位,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 2、战略竞争因素。获得竞争优势。随着我国不断地引入外资,跨国公司之间以及跨国公司和我国本土公司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为了应对其竞争对手在华设立r d机构带来的竞争优势以及国内企业研发力量的提高,跨国公司不得不加快在华设立r d机构的步伐,希望通过在华设立r d机构将产业内优秀的科技资源集中起来,实行对产业技术的控制和国内企业研发能力的抑制。 3、人才因素。获得高素质、低成本的人才。我国拥有着大量高素质的,而且工资成本相对低廉的科技人力资源,还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可以进行从基础研究到新产品开发的各个层次的研发工作,这对于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r d机构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 以上诸多分析,不难判断,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够在中国保持其长远的投资并不断扩大,这也与中国本身的条件及跨国公司自身的经营战略是分不开的。因为中国由始以来,都是一个泱泱大国,拥有960万km土地与13亿人口;特别是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局不断完善与稳定,经济实力又大大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消费意识不断增强等,这一系列的大小因素使中国成为了世界上一个拥有巨大潜力的大市场。中国市场的高速成长与巨大潜力便也吸引了众多跨国公司纷纷来我国进行投资。另外,跨国公司对我国投资的增加,同时也是出于其全球战略性的考虑,更重要的是将中国完全纳入全球经济的生产体系,通过充分发掘中国市场的全球性价值来实现跨国公司全球竞争和战略目标。
金融和理财论文:浅谈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存在问题及途径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理财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作为高中生,我们应当加强理财知识的学习,培养自身良好的理财习惯,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理财观,这对于高中生人生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阐述了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存在的问题及途径,并给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方法。 关键词:高中生 金融理财 途径 当代国与国的竞争中,经济力量竞争是重要的竞争指标,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高中时代学习一些必要的金融知识不但对自身有益,还可以有效地推动国家经济建设。在我国现阶段,金融知识并未列入学校教育中,高中生无法有效地学习金融知识,常常出现错误的金钱观和消费观,不利于高中生健康成长。因此积极学习金融知识,可以帮助高中生树立起正确的消费及理财观。 一、金融理财的内涵 金融知识实质就是货币知识,主要指货币的发行流通,贷款的发行、收回,存款的存入、取出,汇兑等等。金融的核心是指价值在不同时间,不同区域进行交换。金融包含有五个构成要件,他们分别是金融对象、金融方式、金融机构、金融场所和金融机制。金融理财是指在货币流通过程中, 将资金充分利用起来,购入有形或无形的资产,通过交易进而取得较大的收益。金融理财形式多种多样,例如:银行、证券、保险及当下比较流行的互联网理财等等。 二、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中生学习金融知识并不理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没有正规的指导 在学习中,高中生学习的知识主要是数理化等学科知识,对于金融方面知识学习少之又少。出现这种状况主要与我国教育制度有关,我国目前实行应试教育制度,高中生上大学主要通过高考制度进行选拔,老师在上课时几乎不会教授与高考无关的知识,这就使得高中生缺乏正规的金融知识指导。 (二)学业压力巨大 高中生面临着高考的压力,在巨大学业压力下,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学习金融知识。学生每天都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除吃饭、睡觉以外的时间几乎都在学校学习,在此巨大压力下学生根本没有心情、也没有精力去从事金融知识学习。 (三)社会缺乏高中生学习金融知识的氛围 目前,社会对于高中生的评价还主要是以学习成绩为主,学生如果没有以学习课本知识为中心,而是学习其他,往往会被社会舆论认为是不务正业。首先,我们的父母会激烈的反对,另外,即使有人想学习也会因为没有氛围,极易产生孤独感,使学习半途而废。 三、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途径 (一)以互联网、纸质书籍等为媒介,学习理财相关知识 高中生虽然面临着巨大的学习压力,但是,如果有兴趣想学习金融知识也不是不可能的,现在高中生中使用手机的人数越来越多,互联网的普及也带来了巨大方便,使用手机上网除了可以聊天、查阅信息、购物,还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金融理财知识的学习。在放松心情的同时拓展自身的知识面,如在浏览新闻时,可以对新闻中的金融板块进行关注,也可以下载更多关于财经类方面的知识。通^这些渠道,可以了解国家财政政策和不同金融产品,是一条切实可行的学习金融知识的方法。 学习基础金融知识,掌握必要的理财手段,对于高中生来说必不可少。应当先从生活中能涉及的理财知识入手并加以实践,通过投资获得收益后则会更加提高学习热情。浅显金融知识还可以通过阅读纸质类和电子类图书获得,纸质类图书如《金融时报》、《经济观察报》等报纸;另外还可以购买有关金融知识的纸质书籍,或从图书馆借阅相关书箱,这些都是高中生学习金融知识的一大要地。阅读有关金融知识书籍,必须以已有基础金融知识为基础;如果没有相关基础知识为铺垫,则金融类书籍内容会很难理解。 (二)日常生活中合理支配金钱 金融知识无处不在,日常生活中,高中生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长辈过年、过节给的钱和日常生活费等,而消费主要包含学习、吃穿和娱乐等方面。对于这些钱,我们要善于合理支配,比如,可将银行卡与手机绑定,开通手机银行,然后将资金分成两部分,日常所需费用通过购买低风险的货币类基金或放在余额宝中升值,需要用钱时轻松点击一下手机就可以实时赎回,既不影响使用又可以获得比银行活期高5倍多的利润。对于暂时不用的钱可以购买一些风险低利率高的定期理财产品,如国家开发银行发起设立的开鑫金服,通过手机下载APP软件,通过P2P理财,可以获得近7%的年利率,安全、便捷又高效。长期坚持下去,就可以在大学毕业时积攒到人生的第一桶金,用于更高端的金融理财,这样不仅得到较理想的收益,还提升了自我金融理财能力。 (三)学习、借鉴他人的理财方法 对于高中生来说,理财知识复杂庞大且在不断发展更新。在有时间时可以积极观看电视中的财经节目,到银行询问理财产品,与理财专家沟通交流,学习他人的成功经验,拓宽自己的思路,提升自己的能力,开拓创新,形成适合自己的投资理财之路及风险防范方法,做好自身财产保护,树立健康金融理财观。 (四)养成理财习惯 俗话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作为高中生,要将金融理财当作生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事情去做,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第一,确定合理经济目标。在进行理财时,应当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划制定经济目标,并冲着这个目标去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最终实现理财目标。第二,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方案。制定预算方案可以为将来支出提供指导,但是预算方案不能停留在纸面上,要想预算方案达到预期效果,必须严格落实。第三,记录自身财务状况。将自己每一笔收入、支出都记录在案,分析找出其中的不必要花销,削减开支,开源节流,将节约下来的钱进行投资理财,复利再投资,利滚利,使我们的资产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为我们早日实现财富自由的最高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金融和理财论文:个人小额理财的“大数据时代”当银行遇见互联网金融 一提及互联网时代的购物与理财,纵然Apple Pay这一类服务仍受制于硬件的制约,与网购相伴而生的支付宝、随着手机社交而来的微信却早就在大众生活中混了个“脸熟”。这充分验证了某种微妙的共同心理――一旦有什么方法能让日常林林总总的支付需求变得省时省力,大部分人是不会拒绝费神去学习的。支付宝也好,微信也罢,也正是凭着这种把服务送到眼皮子底下的贴心姿态,终究让财大气粗的银行们都感觉到了头疼。不知有多少人注意到这些微小的细节?曾经一副“爱用不用”面孔的各大银行官方APP,正在悄然换上更具亲和力的业务式笑容:官方微信公众号、甚至移动联通的短信号,也纷纷把常用功能设置到菜单快捷键上――这样能让用户第一眼看到手机屏幕就觉得方便。这些变化的苗头,不过是鲶鱼蹿进池塘之后的连锁反应,未来的影响却足够切实而深远。 面朝互联网,银行在做什么? 不妨先来盘点一下那些“改换姿态”的银行们――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工行力推旗下的电商平台“融e购”、即时通讯平台“融e联”、直销银行“融e行”三大平台,其支付、融资和投资理财三大产品线上,则有“工银e支付”“逸贷”“网贷通”“工银e投资”“工银e缴费”等产品。建行早有“互联网+”战略推出,后有电商平台“善融商务”、小额支付“龙支付”、线上保险等业务跟进。农行则重点推出其最新版本的“掌上银行”,提供移动银行、移动支付、移动商务、移动社交等应用,多个B2B平台和产品也陆续推出。中国银行则将以服务电子商务为核心的网络银行作为核心任务,重点打造“中银易商”整体品牌,已陆续推出中银E社区、航运在线通、惠民金融服务等网络金融服务。 “工商银行对互联网金融不但不排斥,还是重要的参与者、推动者。”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易会满这一席话,多少代表了银行们主动求变的现时态度。 事实上,也是不变不行了,某金融搜索平台曾对全国各地的银行用户进行了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在面临支付(小额为主)时,53.3%的受访者会选择支付宝或微信支付,选择刷卡的仅占22.9%:而需要转账时,支付宝或微信的选择比例更高达72.3%:在理财方面,64.29%受访者的银行存款只占总资产的20%以下:21岁~35岁的年轻人中,仅18.71%在投资理财时首选银行理财。这是没有哪个银行能笑得出的现状。 我们为什么远离了银行? 如果把记忆倒推十年,人们下意识的选择显然不是这样的。存款、取款、转账这些和银行天然相关的事就不说了就连水电费可也常常是到银行拿号交纳,显然,比起水电网点,还是银行网点密度更大、更方便一点。那个时期的银行们,大概也习惯了按时开门关门、自然有排着大队的用户涌上门来。 也许正因为危机感不足够的缘故,在随后若干年中,网络一天天、一寸寸深入日常生活,银行的脚步却悄然落后了。倒不是说它们就没有开通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乃至手机APP,只不过“能用”和“好用”对于用户来说,个中差距可以是云泥之别。翻翻软件商店里的评论,吐槽各大银行官方APP的评论不在少数:当年招商银行在年轻人群体中的好感度一骑绝尘,它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好用”可也是一大加分项… 等到姿态更低的支付宝们以黑马之姿杀出来,真正玩转了网络时代的大数据,用户最迫切想实现什么、最深切讨厌什么,如此切中痛点,用户体验飞跃转投过去简直是意料中事。说到这里,传统银行也不是不委屈的。传统商业银行的本质在于存、贷、汇银行最初的“触网”举动是建立各自的网上银行系统,利用官方网站开展业务,使其业务由部分到全部迁移至网络的演变过程。 互联网金融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了全新的金融模式,但对传统银行来讲,新模式涉及IT系统、运营流程和风控体系改造,成本投入巨大,转型发展需要一个过程。有业内人士曾表示,支付宝们的优势在于平台、零售客户资源和数据,传统银行的优势在于资本、批发客户资源、信用和风控能力,单纯的互联网解决不了所有的金融需求,特别是高端客户的面对面个性化服务仍不可替代。 鲶鱼之变 “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关于这个事,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的说法并不太温良恭俭让,但却是实情。对所有希望钱财流动能既便捷又安全的用户来说,这毫无疑问是个好事。 正是现实让银行们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已经”填补传统金融机构在长尾客户方面的服务缺陷。纵然这类客户的资金量少,但架不住群体数量惊人,积沙成塔集腋成裘,积少成多照样是大片大片的“金山”。 事实上,银行依旧是大资本流向的掌控者,而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商们,更像是通信行业的增值服务商,拥有资金流水,却没法控制资金流向。了解个人消费习惯、提供消费与理财一体化服务,这是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混得风生水起的法宝。而同样身处互联网时代,同样可以享受大数据技术的红利,支付宝们能够做到的,银行难道就一定做不到? 这是再典型不过的鲶鱼效应。 如果说支付宝们的实践为银行指明了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前进方向,这个说法大概也不算夸大其词。大数据究竟能为传统银行注入怎样的活力,其实已经有一些例子了。以“网上再造一个中信银行”为口号的中信银行表示,其网络金融一直处于行业领先之列。首先,与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等互联网公司进行合作,重点布局移动金融、第三方支付等业务。此外,中信银行信用卡依托线上渠道获客。据称,中信银行信用卡客户有40%~50%是通过互联网获得。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3月,腾讯和阿里巴巴在同一天宣布都将推出“网络虚拟信用卡”,且合作方均为中信银行,不过该产品还未与公众见面,便被央行紧急叫停。中信银行还将大数据分析运用到网络融资方面,与银联商务合作推出的“POS商户网络贷款”,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分析商户的交易信息,结合客户征信信息,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价并据此发放贷款,可做到无担保、无抵押、全线上、审批快、随借随还。而直销银行,更是被视为传统银行向互联网金融生态延伸的最佳代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53家银行的直销银行上线运营。客户无需到营业网点,只需安装银行的手机客户端,即可在线完成账户开立、风险评估、资金归集、视频认证等操作,一站式办理直销银行金融产品申购。 写在最后 任何支付、理财机构业务都要依托基础账户,说它是传统银行的王牌也并不为过。互联网金融之于传统银行谈不上替代更谈不上吞并,未来两者更多是“竟”与“合”的矣系。而可以预料的是,大数据是互联网金融的关键点,谁能执此牛耳,就能在适者生存的竞争中占据先机。 农合金融机构发展农村理财业务的探讨 摘 要: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合机构)金融理财业务的缺失,导致农合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城乡客户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但这一现状即将被打破。目前,多地农合机构理财项目建设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即将开放理财业务。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另外,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且应认真考察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 关键词: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客户;理财业务;发展 中图分类号: F8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5-47-2 0 引言 随着农业人口人均收入的增长,农民已不再满足一般的储蓄业务,而对于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提出了期望。在这一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农合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开发和销售上也呈现出可喜态势。然而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为此,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及探讨也就十分必要。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农合金融机构需要增强自身的增值业务创新能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机。 1 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困境分析 农合金融机构在发展农村理财业务中有诸多困境。笔者从工作体会出发,将目前的发展困境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1 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 众所周知,农合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村市场中农户的金融知识水平相对低下,在理财观念上更是趋于保守,加上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以及对金融理财产品缺乏认识,尽管部分农业人口通过自主创业和外出打工积累起了一定的资金,但在农耕文化的作用下难以涉足商业银行的理财增值业务。而且这一传统意识具有很强的稳定性,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改善。这就意味着,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的上述困境,将在长期内持续存在。另外,农村人口对理财风险认识不够,一旦投资出现风险,往往不是从自身找原因,常常将责任归咎于农合金融机构。 1.2 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定义可知,银行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客户的希望、要求、目标等,为客户制定投资组合、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继承及经营策略等财务设计方案,并帮助客户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增值。从中可以知晓,良好的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不仅需要理财师专业能力的支撑,还需要具有吸引农民眼球的理财产品。结果,似乎这两点都不十分完美。 2 分析基础上的现状反思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就有必要对当前发展现状进行反思。在反思之前还应强调,在未来发展路径的构建上需要遵循可操作性的原则,即关于改变广大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具体而言,现状反思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2.1 针对需求方的现状反思 上文已经指出,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无论在理财师水平,还是在可供选择的理财产品上都不尽如人意。这一点加上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就进一步限制了对理财产品的需求。这些都是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而能否从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循环特征出发,来设计出符合农业人口偏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不难理解,这里的理财业务须满足区域植根性要求。 2.2 针对供给方的现状反思 上面已经提到了供给方需要着手开展的问题,即设计出满足农业人口偏好的理财业务来。另外,针对农户作为农村经济系统中的基本单位,还需要通过农合金融机构人员的上门访问,来建立起银行与零散分布农户的联系。 以上两个方面的现状反思表明,在推动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应主要从供给方面下功夫。而对于需求方,则可以在选择机制下进行针对性的偏好引导。 3 反思引导下的发展路径探讨 发展理财业务是当前农合金融机构加快自身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农合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以上所述并在反思引导下,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路径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 3.1 注重理财专业人员的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理财团队 理财产品的开发涉及的基础资产较多,如何能有效地分析基础资产的收益性,又能保证客户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就需要研发和设计理财产品的人员对投资标的有充分的了解和市场把握,这就对产品开发团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我们恰恰和商业银行理财开发团队的核心差距就在这里。因此,要从根本抓起,给现有人员创造培训机会,加大培训力度,选拨人才,引进人才,逐步打造一支高综合素质的理财产品研发团队。 3.2 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 本文一直在强调,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因此,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之所以指出这些特征在于,设计变现能力强的理财业务需要认真考虑其中的变现周期。这不仅关系到银行的运营成本,也涉及理财产品的成功与否。从现阶段的诸多文献中,很难找到这一观点。 3.3 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 不难理解,若要实现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就要提高本地农民对理财产品的认识,扩大广大农业人口的需求拉动。农业人口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这就要求在理财业务开展中应简化产品的设计内容,并能在通俗易懂的语言下来告知农户有关增值效果。因此,对于城市银行中的诸多理财业务,在农村区域中就需要抛弃。这里笔者建议,可以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这样也有助于农合机构深入了解该农户的经济能力,并为放贷提供原始信息支撑。 3.4 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 在成本控制基础上的人员上门访问,仍需要借助市场营销学的原理,即需要界定目标客户。一般而言,对于理财有需求的农业人口,往往具有商品经济意识,并积累起了一定相对稳定的资金量。因此,可以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3.5 有效细分客户资源,培育广阔的农村金融理财市场 农合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根据农户的需求发展理财业务,针对本地农村居民的经济、生活和金融知识水平,开发出一套符合本地农民理财需要的金融理财产品,而且这种理财产品一定要符合本地农民的理财心理,操作上力求 简单方便,在农户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风险低、收益稳定、能随时赎回,以此提高农户对理财产品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以上便是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因我国农业人口分布广泛,且各农村区域的自然禀赋条件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本文并没有结合特定区域展开讨论,而是结合当前问题从发展趋势层面进行了原理性探讨。但本文的结论,将支撑各地理财业务开展中的思路。最后,对于本文主题的讨论还可以从其他方面展开,但笔者仍在独特的视角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4 结语 本文认为,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在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以及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等三个方面下功夫。具体而言,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参 考 文 献 [1] 胡左浩,蒋方明,余伟萍.在个人理财服务中影响服务质量的因素以及作用分析[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03). [2] 胡维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瓶颈及其突破[J].金融与经济,2004(05). [3] 仝娜.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研究[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2011(01). 对家庭金融理财风险与防范对策的探讨 摘要:近年来我国居民的理财需求日益多元化,本文探讨家庭金融理财的主要风险,并分析常见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防范对策,从而为家庭金融理财提供参考。 关键词:家庭;金融理财;风险;防范;对策 一、家庭金融理财的主要风险 第一,储蓄的负利率风险。我国居民储蓄居高不下,这同居民保守的金融理财心态有直接的关系,认为储蓄是最为安全的一种理财方式。实际上储蓄存在着潜在损失,一方面如果家庭到期之前提取定期存款,那么利息只能根据活期存款的利率支付,从而导致家庭损失利息收入,并且存款金额越高,损失的利息也就越多。另一方面,如果银行存款利率低于消费价格指数,或者是通货膨胀指数高于存款利率,就会导致存款实际收益下降,出现储蓄负利率的问题。 第二,金融机构风险。目前家庭往往购买银行或者是基金等机构的理财产品,不过如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出现问题,也会加大家庭投资的风险,这方面的风险是可以说是同特定的金融机构存在练习的非系统性的风险。例如某家庭银行购买基金产品,基金经理人投资不善导致基金的净值下降,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尤其是近年来市场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偏股票型的基金存在着收益下降的问题,导致投资者的资产出现一定程度的缩水。 第三,其他风险。金融理财过程当中,家庭除了面临上述风险,还会面临不可抗力风险、流动性风险、意外灾害风险、公司经营风险、政策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如果政府政策出现变化,会直接影响到证券价格;如果政府改变私人购房政策,也会影响证券市场上的资金供求。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信用评级会给投资者的市场预期带来影响,从而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 二、家庭金融理财风险的影响因素 第一,生活习惯因素。我国家庭习惯勤俭节约的,并且推崇量入为出,消费观念比较保守。部分家庭在家庭消费的规划过程当中,借助于消费计划降低非必要开支,之后将家庭收入减去必要的支出,剩余的资金则用于储蓄。因此居民的储蓄率比较高,反映出我国居民的朴素理财思想。我国家庭的传统理财习惯,强调消费规划同时忽视投资规划,对金融理财的重视程度不够。 第二,缺乏理性规划以及理财目标。我国家庭除了守财奴以及月光族,同时存在部分家庭不善于规划家庭财务。同时部分家庭则认为只要认真工作并且努力挣钱,做好消费支出计划,财富会自然增加。但是物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财富积累的速度远远赶不上通胀速度。 第三,理财知识比较匮乏。根据相关的调查研究,我国家庭的财商指数不容乐观,虽然拥有追求财富的态度以及动机,不过知识面非常贫乏。目前我国金融市场提供的理财工具多种多样,其中储蓄可以说是家庭作为常见的理财工具,有着流动性高、收益低以及风险低的特点,可以说是家庭理财基础。熟悉储蓄技巧从而合理组合储蓄有重要作用。国债的收益性、安全性以及偿还性都比较高,因此受到家庭的青睐。基金以及股票作为近年来家庭投资的重要产品,得到更多家庭的认识,不过由于缺乏相关的分析能力,因此在正确地选择产品以及进出场的时机方面,困扰着大量的家庭投资者。保险具有保障功能,因而受到大多数家庭的认可,不过买保险主要在于保障,目的并不在于投资,如果将家庭的资金主要投入保险往往会出现财富的缩水问题。 第四,理财风险以及收益认识不足。部分家庭在金融理财过程当中追求低风险以及高收益产品。很多家庭认为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越高越好,同时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理财的风险越低越好。金融理财风险以及收益间是正比关系,高收益难免会伴随高风险。所以对理财机构所承诺低风险以及高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在配置家庭理财产品方面需要态度谨慎,避免盲目轻信。部分家庭在分散风险方面缺乏应有的意识,或者是过高估计家庭承受风险的能力,在金融理财产品投资过程中,用大笔资金去投资某种特定的理财产品,市场一旦出现不利因素,容易使得家庭资产严重缩水。 三、家庭金融理财风险的防范对策 第一,高度重视货币以及债券市场的理财产品。金融市场往往波动比较剧烈,因此家庭理财应当尽可能选择那些风险比较低的投资产品,债券以及货币市场方面的理财产品作为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应当受到家庭金融理财的重点留意。债券以及货币市场类的理财产品主要投向市场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以及金融债等,所以风险比较低。同时这一类的理财产品通常涉及不同的投资标的,有着分散风险以及稳健投资等优点。家庭在投资这一类产品的过程中,应当制订金融理财计划的原则,也就是安全性、流动性以及收益性。安全性指的是家庭储蓄应当投向不蚀本同时且购买力不受通货膨胀影响的途径,这也是家庭金融理财最为重要的原则。收益性指的是家庭金融投资应当增值,并且盈利越高越好,这是家庭金融投资理财最为主要的目的。流动性也叫变现性,指的是家庭金融理财的投资要考虑变现能力,确保家庭急需使用资金的是可以及时回收,部分债券、热门股票以及银行存单的变现性比较高。 第二,充分利用证券市场这一理财平台。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家庭金融理财投资的重要机会,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政策支持会极大刺激投资者的信心回暖,尤其是经济刺激政策的效果显著,并且宏观经济状况优于悲观预期的情况下,会在很大程度上纠正悲观预期而引发的市场纠错上涨。其次,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实施以后,能够为市场提供大规模流动性。市场认为全球金融危机日益缓和的前提下,银行谨慎投放信贷,金融市场会拥有比较理想的流动性支持,从而推升股价并刺激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再次是资本市场在经济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一方面关系到家庭财产性收入,从而影响到国内的消费,另一方面也影响到企业融资的来源。所以不排除市场对未来利好消息支持方面的预期。除此之外,股票投资的风险比较高,要是宏观经济状况符合预期或者是优于预期,在低估值的条件下会出现比较高理想的投资机会,如果宏观经济状况以及企业盈利水平低于预期,那么家庭财产就有可能出现资金损失,这就要求家庭投资过程中注意防范风险并果断止损。对于那些资金比较充裕但是不了解股票市场的家庭,尤其是侧重于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者,应当重点选择基金投资。 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及趋势分析 摘要: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大众的生活水平也随之得到快速的提高,金融投资及理财慢慢普及到了每家每户,且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根据现今国内普通家庭投资理财的情况,辅之以家庭理财的重要工具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行情及可能出现的趋势进行了科学、系统的论证与分析。 关键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未来趋势 一、大众家庭进行投资理财的重要性分析 本世纪以来,由于国内经济水平的飞速上升,加上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大多数家庭逐渐认识到把钱放到银行中可能会贬值,只有借助投资理财这种渠道,让钱生钱才有可能带来更多的收益。 (一)均衡目前及以后的收支状况 以作者的观点来看,对于大部分的普通家庭来讲,除了解决温饱问题外,进行合理的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一个人一生最多可以有四五十年能够创造劳动价值,挣钱拿工资,那么当你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后,如何继续维持好日常生活?众所周知,我国现在有着十分大的人口基数以及惊人的人口增长速度,所以单纯地依靠政府养老是非常不现实的;同时,将养老的重担抛给子孙后代是更加不理智、不可取的行径。因此,在如今这种情势之下,选择家庭投资理财这种方式,更好地为自己带来收益,为未来的生活提供一份保障、一份安心。 (二)寻找更适宜的生活状态 更好地均衡家庭目前及今后的收入和支出仅仅是被作为最基本的目的,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家庭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都盼望薪酬能够一年高过一年,期望家中的经济状况更好。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大部分大众家庭均衡目前及今后的收支状况想得仅仅是满足现在及未来的温饱需求,只是为生存下去提供一个有力的保障。但是,若想生活质量更高,就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 二、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分析 (一)家庭的投资需求大 现代中国的大众家庭对于金融投资的实际需求较大,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银行储蓄资金的大量转移。经由专家学者的分析和调查表明,现今中国民众对于银行储蓄的想法已有所改变,没有之前那么强烈的意愿将自己的资金投入银行。考虑到这种情况国内的股市行情持续走高,因此不少炒股爱好者把家庭的大量存款由银行转移到了股市当中,起初这种现象尚不明显,然而在本年度的第一季度末达到了一个高潮。这种状况并不难解释,尤其是借助炒股这一方式获得收益的股民,主动拉取更多的人进入到股市当中,于是股市行情被抬得越来越高,一般称这种状况为“跟风行为”。上述是中国民众思维习惯的一种特点,觉得哪种方式可以更有效地赚到钱就全身心投入到其中,更有些人会把全部的家当都投进去。通常来讲,这种思维习惯需要谨慎,除了考虑某种方式能够赚取更多的利益之外,还必须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毕竟不论哪种投资均存在风险性。 我们都知道,股票、债券、基金共同被称为金融理财的“三剑客”,如今这三者的行情都还不错,能够为很大一部分投资者带来财富和收益,激发更多人投资的潜力。 (二)理财产品的分类较多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能够清晰地知道,目前不少家庭早已不再偏好储蓄,从上次央行降准降息以来,越来越多的家庭把更多精力放到了投资理财上,仅仅几年时间,便产生了一大批投资理财专员。就像我们之前所了解到的那样,股票、基金、理财保险、银行理财产品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几年前根本不会想到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做理财投资,保险也被认为仅仅是车险和寿险。然而,现在这些思维界限均已打破。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本来这种情况是非常正常的,当出现社会大众不再偏好储蓄的情况时,想要维系自己的资金源,金融机构就应进行相应改革,投其所好,把人们所关注的金融投资理财引进来,只有如此才可以保持持续运转。同样,对保险公司来讲,如若只做车险和寿险的话,购买者一般不会太多,但当引入投资理财产品之后,人们的关注程度就会迅速增强,进而激发保险业的潜力,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理财就是由保险向外划分的,由于国内民众对保险的认识不够到位,才会引发这种状况。 (三)投资理财从有形向无形过度 结合自身的经验和体会,在上世纪初期,当房地产行业刚刚兴起并为人所知的时候,几乎所有炒楼的人都发了一大笔财,再加上房地产开发商的强力压盘,外地务工人员对楼房的刚性需求等等,都在此阶段显现了出来、刺激了国内房价的上涨。自古中国人对于房子就有家和温暖的共识,十分注重居住品质。因此,当国家养老、养儿防老等想法均无效的情况下,楼房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中年人养老的唯一保障,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也开始大兴土木,一栋栋的楼盘平地而起,以供投资者购买。前几年,不少楼房的价格都涨了好几倍,在这种利益暴增的情势下,政府的管制政策像一盆冷水把房产投资的热情熄灭。目前投资者明显可以感受到投资逐渐由有形向无形转变,股票、基金、期货等成为了投资者的新宠,这些投资项目拥有操作便捷、收益明显的特征。除了不需要数量快速增加的股票交易所外,也无需拿实物来兑换现金,只需点击下鼠标便能够完成,目前很多白领都用午休的时间进行交易和相关操作,特别方便快捷。 三、大众家庭投资理财未来形势分析 (一)大多数家庭选择加入投资理财队伍中 中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每个国民都为世界经济创造了不少财富,在刺激经济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也推动了社会财富的大量积累。但是,由于所增加、积累的财富无法平均地被分配到每家每户当中,而是依照劳动人员的参与程度和所作贡献进行有关分配,即我们常说的“按劳分配”。所以说,大众家庭的资金除了来自辛勤劳动以外,就是资本投资收到的回报了。当然,所有的资本投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即使参与了也未必能有收益,可如若不参与则一定无法获得任何投资带来的收益。在目前这种可观资本增值的前提下,不管个人拥有资金的多少,只要其不参与投资、不进行理财规划,将会被财富边缘化。因此,普通的大众唯有借助资本投资来参与市场的正常运作才能不被边缘化。 现在国内的证券股票和基金开户基数较大,然而真正利用到运营中的比例极少。因股市存在很大的风险性,加上又没有掌握足够的股票专业知识,不少股民一致认为专家投资是正确的、有极大帮助的,进而大量购入基金期望获得和市场相对应的回报。现有的一个趋势就是,在目前这种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现有投资受益者高达八成的前提下,未来将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股票投资的行列当中。由于政府的资金管制政策和大众家庭对投资方面技能的缺失,我国大众家庭都将进入到门槛较低、风险相对较小、收益稳定、变现能力好的金融投资产品,像购买基金、股票等等;对专业技能要求更高些的购房、黄金、期货等投资,大众家庭恐怕无法加入其中。 (二)大众家庭的金融投资预测及投资理财趋势分析 1.金融投资顺应投资理财趋势 不论是公司的投资理财,或者是大众家庭的金融投资,均需要依市场的规律行事,把控好市场运营的主流方向,切莫一味追求暴利。我们可以将市场运作的方向分成基本运动、中期趋势及日常波动三种。基本运动,即基本牛市,举例来说,就像是股市,不可能一直涨或者一直跌,这样才是正常的状态。对于大众群众来讲,最应注重的就是中期趋势,因为如若基本运动确立,短期内无法改变其中期趋势。因此投资人员会准确掌握中期趋势,在牛市的中期阶段,主要根据市场氛围来调整行情,其次调整的时间范围不等,一般为几个月左右,如若大盘进入到调整期时,此时投资者应立即改变投资思路、变更方式。 2.储蓄的偏好会继续下降、有形投资比重将会锐减 一旦普通民众形成了自身的投资理财观之后,便会将自身的大部分积蓄投入投资市场。因此,不管家庭经济实力怎么样,都会选择保留一些资金,这些资金在银行中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不会轻易变动,所以说短期内,大众家庭对于银行储蓄的偏好将持续降低。通过前一阶段的房产实例能够总结出:目前人们对房产的投资偏好有明显降低的趋势,不只是房地产,整个有形投资市场都是这种趋势。在几年前,不少人以为必须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才能让人心里踏实,而现在多种无形投资突破了这种思维的局限和束缚,并将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得到保持。 结束语 综上所述,金融投资理财已成为国内大众家庭最基本的管理个人财富的方式,像股票投资和购买基金等投资都深入到了大众家庭的日常理财生活中,银行储蓄现今已远远满足不了民众的实际需求。在当前社会经济迅速上升、人民币币值稳定的经济环境下,预测会有更多的大众家庭参与到这种风险小、变现能力强的投资方式队伍中来,并且投资者自身的专业技能和风险意识等都会进一步提升。 金融和理财论文:信托产品在金融理财市场定位研究 摘 要:所谓市场定位,是指在目标市场中把企业的产品和与其他企业产品相比较,从产品的价格、质量、以及市场需求量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而明确企业产品在市场中的位置。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势下,信托市场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时期,逐渐被我国企业所接受、认可。本文通过调查了信托产品的市场特点和市场环境后,对信托产品在市场中的定位进行分析。 关键词:信托产品;市场定位;分析 一、引言 从2003年到2013年,信托行业不断地发展,不管是从行业注册资本、净资产、行业总收入、净利润等来分析,都展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在2014年年底信托资产总规模突破7.74万亿,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部门,被公认为中国金融四大支柱型产业之一。信托是指委托人在对受托人充分信任的前提下,把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用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进行操作,在操作中进行管理的一个过程。 二、信托产品在金融理财市场的特点 在分业经营的形势下,我国大部分金融机构都使用各自的监管规则对企业的理财业务进行管理,国家相关政策为理财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使信托产品在金融理财市场中的特点逐渐显露出来。 1.信托报酬 根据国家《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不能利用信托财产为私人谋取利益,通过经营信托业务可以和委托人协商适当的费用来作为信托报酬,并且还要向受益人公开讲明具体的收费标准。当前,我国信托行业在向受益人收取信托报酬时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分别是固定信托报酬与浮动信托报酬。固定信托报酬是指委托人和信托公司约定好日期和收取的费用,委托人在到期以后,不管是亏损还是获益都要向信托公司支付约定的费用;浮动信托报酬是指把信托报酬和信托利益结合在一起,对信托产品的价值和作用以及市场需求等进行深入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合理的预算信托产品的收益率。信托公司在经营产品到期时,假设产品实际收益率小于预算收益率,信托公司按照规定不能收取任何信托费用;反之,实际收益率大于预算收益率时,信托公司则要按规定收取相关的信托费用。 2.投资者收益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信托公司不能使用任何方法担保信托资金不会受到损失,或不能使用任何方法担保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通常情况下信托产品都会有预算收益率,以产品预算收益率的角度来讲,供受益人选择的有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目前,比较多的受益人都会选择浮动收益,因为浮动收益是对委托人的资金规模和委托期限进行合理分析,把预算收益率和信托资金规模、委托期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和固定收益相比较之下,浮动收益带来的利润更可观,但是,浮动收益面临的风险也更多。 三、对信托产品在理财市场中的现状进行分析 1.理财市场的快速发展 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收入逐渐稳固提高,使我国的理财市场蕴藏了不可估测的发展空间。在2010年《私人财富报告》中可以看出,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总资产规模62万亿人民币,同上一年度比增长了百分之十九。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在面临这般巨大的市场下,不断地对委托理财进行了完善,通过各种新功能、新方法来吸引市场中的个人可投资资产,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这种方式得到了各自从属监管机构的认同,以至被部分金融机构认为是金融创新。所以,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都非常看好中国理财市场,这是目前理财市场快速发展的现状。 2.我国信托法律制度不完善 首先,从委托理财和信托理财的法律制度以及地域性来讲,委托理财指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代劳,源自于我国传统的文化滋生出来的法律制度;信托理财指的法律关系是商业,源自于英国的法律制度。因此,信托是普通法系的法律,而我国是大陆法系的国家,由于地域性造成的文化差距,我国在使用信托制度时,不能照搬英国的信托制度。所以,怎样来健全我国的信托法律制度历来都是一个重要问题。其次,信托制度不具备唯一性。从信托的性质上来讲,信托是一种对财富管理和运用的手段,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指出信托业务只能够是信托公司从业,所以,在法律上信托公司并没有控制信托制度的权限,其它的金融机构也能够运用信托制度,比如:银行也可以根据在“专营业务”中的特征,结合现有的客户资源,合理的运用信托制度。 四、理财市场快速发展下信托行业的定位 以当前信托产品的法律结构来讲,对信托产品的策划仍然位于粗放式的发展时期,在和其它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竞争时,过于注重收益率高低的比较。信托公司应该对信托财产管理制度进行重新分析,把信托制度优势合理地对接理财市场的需要,从而实现信托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1.根据新的环境进行必要的转变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势下,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以及法律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信托行业要想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中,牢牢地抓紧改革开发和时展对信托行业的需要,从而扩展信托业务,不断地完善自身所存在的问题结合各种有利条件来整顿信托资源。从经营角度来讲,应该合理的对信托业务的范围和各个地方的市场经济进行分析,根据社会对信托行业的各种需要不断地进行转变。 从业务发展角度来讲,要用长远的目光来对信托行业进行分析,重视公司的品牌形象,把公司从以往的推进型转化为现代科技推进型,把以往的单一型管理转化为多元型管理,逐渐呈现出业务良好的发展趋势,从而提高信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盈利角度来讲,要合理的发展中介服务类业务和投资收益率业务,在扩展信托业务规模的基础上,要善于使用信托行业制度的优势,使信托业务能够满足顾客的各种要求,通过对市场变化的分析,确定有利于信托公司稳定发展的经验模式。 2.具体的实施对策 第一,加快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信托。城市基础设施的建造是加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前我国发展的主要目标,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城市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具备资金需求量大、国家政策扶持、稳定的利润回报等特点,在以前都是由政府投资建造这个项目,但是,还不能满足这个项目的资金需求。信托公司应该以资金信托的形式聚集社会个人资本,主动的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建造中,从而丰富公司投资的方式,获得多赢的局势,信托公司应该把城市基础设施建造作为一项长期发展的对象,不但可以得到稳定的利润回报。还有利于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第二,开拓融资担保业务,为信托行业带来新的利益。能源工业是带动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尤其是近年来煤炭、电力、天然气等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购买先进设备,因为回收期较长、资金需求量大等原因,许多能源企业难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这就为信托公司迎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针对优秀的项目进行融资或者担保,帮助企业购买先进设备,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融资担保业务持续性强,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是信托公司拓展业务一个不错的方向。 第三,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是信托行业区别于银行或证券业的专业权力,是信托行业资金筹集和运行的依靠[。根据自治区的产业结构发展是以重工业为主的特征,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点、资金需求量大、收益稳定等特征,信托公司应该作为主要参与人,应该结合有关重工企业,以合理的操作方式向社会人士聚集一定规模的基金份额,在基金份额上通过社会投资者的募集,同时在选择上倾向一些高成长型且运作规范的企业来进行投资,等到投资企业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后,将股权或者分红视条件的进行转让实现稳定的利润回报。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和运行,应该作为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一个重点方向。 五、结语 综上所述,信托行业应该在新的形势下,重新进行市场定位。从加快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信托;开拓融资担保业务,为信托行业带来新的利益;成立产业投资基金这三个方面进行落实,从而促进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作者简介:赵昌兴,厦门大学,金融学 金融和理财论文:浅析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及趋势 【摘 要】近年来,我国整体经济水平持续上升,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真正实现了平民化和大众化,成为我国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现阶段我国的金融理财投资产品呈现出多样化、规范化和保险化,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金融理财市场,保证了理财用户的财产安全和投资自由,但是金融投资是把双刃剑,风险与利润并存,如何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理财投资,成为了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理财工具;现状与趋势 一、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重要性 1.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能够实现收支平衡 利用投资理财,保证个人或家庭在当前与未来之间实现收支平衡,保证金融资金的持续利用,维护个人或家庭生活的稳定,是越来越多人进行金融投资理财的根本动力。人的价值创造是有时间限制的,以正常人活到80岁为例,在前18年甚至是20几年的时间里,属于学习阶段,完全或大部分生活所需费用由父母支付,属于无收入阶段。而在60岁以后,多数人退休或失去经济来源,属于低收入或无收入阶段。在这两个阶段内,多数人群靠什么来生活呢?就是在20-60岁之间,利用可支配的工作收入进行投资理财。 2.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灾害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人们常常面对突如其来的各种危害性事故,例如疾病、车祸、火灾等,使得家庭财产或人身安全受到严重的损失和危害,对于一些普通收入家庭来说,往往出现生活困难、资金周转不畅等困境。而通过金融投资理财,可以将家庭财产进行合理规划与科学收支,当遭受到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时,也能够有较为充裕的资金进行灾害应对。除此之外,即便是投资理财期间不发生意外事故,也能是理财资金进行有效增值,获得一定数量的收益。 二、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现状 1.投资理财需求旺盛,股民基民数量激增 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国股民和基民的数量呈持续上涨趋势,尤其是在2014年呈现出指数型上涨趋势,与此同时,基民的数量规模也出现了相应的增加。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首先,现代人群的理财管理发生了重大转变。当前社会主流人群以“80后”为主,他们对待家庭金融理财的态度决定了社会金融理财投资的总趋势。在老一辈人看来,节俭生活花费,尽量降低家庭支出是理财的最好手段,因此老一辈人群大多采用银行储蓄的低风险手段。而当代的青年人群,生活质量显著提高,面对丰富的市场投资与消费环境,力求在消费与收入、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找平衡指点,因此,投资理财成为了他们的最佳选择。同时,现代各大金融市场的金融投资内容不断丰富,各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满足了不同人群的理财需要,例如商业银行在原有的银行存贷款功能上,相继推出了外汇业务、储蓄增值业务等。 2.个人持有的理财品种相对丰富 家庭理财观念的变化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直接挂钩,在计划经济时期,人民的收入普遍较低,只能维持基本的温饱状态,没有多余的资金进行额外投资,对于家庭投资理财的概念基本为零。而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可供自由支配的财产数额越来越多,为了满足人们资金安全和资金增值的现实需求,各大银行、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不同品种的理财产品,在满足人民群众的理财需求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根据2014年中国城镇理财用户调查显示,乡镇居民投资理财的人群明显增加,并且金融资产结构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调查结果显示,乡镇居民选择“购买基金和股票”的人身占到了总人数的29%左右,选择银行储蓄存款的人身占42%左右,另外还有其他各种理财产品,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国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向着多元化、理性化方向发展。 三、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未来发展趋势 1.多元化投资和分散风险成为大众投资主流 首先,多元化投资的出现与当前理财产品种类的丰富有直接关系,一方面是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可供支配资金也会逐渐增多,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上也会更加多样化;另一方面,从目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看,根据人们理财需求的不断增加,理财产品会更进一步细化,从而使得多元化投资成为了可能。其次,“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一直是我国居民投资理财的共识,即分散投资风险。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也给投资理财带来了不可知的风险,面对不规律的市场变化,选择分散投资无疑是广大群众安全理财的首要标准。 2.顺应投资理财趋势,紧跟市场运动主流 过去,很多人在理财中都存有从众心理,认为这样可以减少理财的风险,如见大家都炒股,也不管自己对股票是否了解,也就跟着炒了起来,如果股市行情和走势良好,尚能获取部分利润,而一旦股市走低,这部分人群不能合理规避股市风险,就会变得血本无归。而现在的情况则不尽相同,大多数人都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理财,理性决策,如当别人一阵风地炒股时,则会理智地投向风险相对较小的基金或其他项目,以求达到事半功倍之成效。稳健理财成主流。现在多数人在理财时,都会注意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过去的投机冒险走向相对稳健,尽可能地在保本理财的基础上,一再适当进行一些有风险但收益相对较高的投资理财,而不是完全置安全稳妥于不顾,一味地追求那些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品种,进行不适当的投机冒险,甚至孤注一掷,盲目地涉入连自己都没有把握的高风险投资理财领域。 金融和理财论文:金融将向服务于企业和个人理财并重发展 众所周知,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系统是现代经济赖以运行的血脉。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金融系统如何提升自身的运作效率,并助推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当前企业界、学界及政界都非常关心的课题。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肆虐以来,金融在经济体系中的作用受到世界各国管理当局和学者的空前重视,欧美等成熟经济体均强化了对金融的监管,许多经济学者也纷纷开展将金融因素内生于经济模型中的理论研究,甚至有学者提出了全球金融资本主义的概念,认为金融因素目前对实体经济的主导,甚至绑架性影响日益突出。这些努力都体现了人们一个新的共识,即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与日俱增,同时金融行业正在进行深刻的变革,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新突破,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的创新。 本届论坛以“互联网金融对财富管理的新机遇”为主题,正是要从财富管理的视角来探讨互联网金融对财富管理模式的新影响,到场的领导和权威专家会为大家奉献上一道最富营养的经济大餐。 机械工业出版社于2004年创办了《大众理财顾问》杂志,旨在传播健康的财富管理理念,推进科学的财富管理方法,创建先进的财富管理文化,致力于中国的财富文明建设。十多年来,《大众理财顾问》杂志见证了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风风雨雨,亲历了中国金融理财市场的快速成长。在本届论坛上,我们又将见证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时刻,暨中华职业教育社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成立,相信该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一定会在中华职业教育社所坚持的“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理念支撑下,有力地推动我国职业金融教育事业的发展,翻开职业理财师素质提升的新篇章。机械工业出版社也将大力支持《大众理财顾问》杂志密切与中华职业教育社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合作,为中国金融专业人士素质的提高做出新的贡献。 金融正在从基本服务于企业投资的阶段,向服务于企业和个人理财并重的阶段跨越,金融创新和综合金融服务的春天正在到来,相信通过包括各金融创新企业、职业金融理财师,以及《大众理财顾问》等专业媒体在内的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的金融理财市场一定会更加快速健康发展。 金融和理财论文:学生如何利用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理财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互联网金融产品也越来越普遍,应用群体也越来越广泛。但是,由于法律、市场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当前互联网金融产品较为多样,质量也参差不齐,导致金融产品挑选成为一件困难的事。基于此,本文从学生角度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予以分析,希望为学生理财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学生群体的生活费用不断增加,闲散资金比较充裕。在此基础上,部分学生尝试通过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理财。但是在使用理财产品时,学生群体应该更为谨慎和仔细,尽量在保证收益的同时降低理财风险。 一、学生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的风险 (一)理财经验不足 学生群体理财经验相对不足,缺乏明确的投资方向,这也是其出现理财风险的重要原因。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其理财资金主要来源于家长,且资金并不宽裕。多数学生是人生第一次尝试理财,难免缺乏相关的理财经验,这就非常容易选择错误的理财产品,导致理财收益率不足,甚至是理财失败。 (二)资金数量风险 多数学生群体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学生的资金都是生活费和零用钱,或是奖学金。在日常生活中,这部分资金可能要用于其他地方,因此资金的稳定性较低。因此,许多学生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上经常犹豫不决,既想获得足够可观的受益,又想保证投资的灵活度,这无形之中会面对非常困难的抉择,而这也成了投资理财的重要风险隐患。 (三)理论知识缺乏 理财方面理论知识的欠缺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理财风险。学生完成学业之后的空闲时间毕竟有限,这就造成其没有足够的精力用于理财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在缺乏理论经验的前提下盲目开展相关活动无疑会面对更多困难和风险。在对部分学生的调查中发现,多数学生对于理财只是一知半解、道听途说,或者是完全从周围朋友获得相关信息,自己根本没有清晰的投资方向。 二、学生选择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的建议 (一)挑选知名理财产品 学生群体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理财,建议挑选知名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还能够有效控制理财风险,降低上当受骗的几率。目前,国内许多大型互联网公司,如阿里巴巴、腾讯等,都先后推出了理财产品,例如理财通、余额宝等,这些产品相对于银行理财产品而言门槛更低、收益率也相对更高,对于学生来说是不错的选择。而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企业也开始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如蚂蚁金服、零钱宝等,这些产品各具特色,同时也具备非常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学生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也可以适当挑选合适产品实施投资理财。 (二)切莫只重效益而轻风险 理财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同样伴随着一定风险。学生群体在进行投资理财时,不能够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风险的存在,盲目地相信产品宣传而缺乏对产品的考核和分析,最终将会导致理财失败,甚至会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理财而言,安全才是首先需要关注的因素。特别是对于学生群体而言,有限的理财资金,更应该选择最为稳妥的理财方式。近年来,理财公司跑路的新闻报道比比皆是,比如北京的安信普华投资、上海的德庄金融等。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大量用户将资金投入到理财产品,但最终不但无法获得收益,反而是资金也难以收回。学生更应该时刻警惕互联网金融产品陷阱,学会抵抗优惠、以免上当受骗。 互联网是学生快速接触新鲜事物的途径,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和风险。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共同特点在于可靠,但其背后却可能隐藏着一定的问题和风险。因此,学生群体更要认真分析,选择合适的产品,并且时刻关注产品背后可能潜在的问题和隐患,切莫忽略风险沉溺其中,最终沦为受害者。 (三)注重产品的流动性 除了上述建议之外,学生群体还应该注重产品的流动性。毕竟,学生群体并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资金也是相对固定和有限的。如果理财产品较为固定,无法提取和收回资金,那么非常容易影响到正常消费,这样的理财行为也是不可取的。目前,国内不乏有许多优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如上文提及的余额宝等,就具备非常良好的流动性。用户将资金投入到理财产品中后,仍可以按照个人意愿对资金进行消费、支出和转出,并且几乎不用缴纳任何手续费用。相比于银行各类理财产品,许多互联网产品都体现出更加人性化的一面。除了余额宝,目前还有许多理财产品都具备较强的流动性,对于学生群体来说,选择这样的理财产品无疑是最为理想的。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学生群体涉足投资理财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但是,由于学生本身对于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充分,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在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挑选上更要小心谨慎,挑选更为安全、健康的理财产品,丰富个人理财经验。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 金融和理财论文:金融理财是我一生的事业 我的金融理财生涯始于1984年,当时,我在台湾一家电缆上市公司担任总经理室助理,负责公司理财业务。任职4年期间,我曾经参与海外投资设厂计划分析、经办国内设备银行贷款、拟定铜期货操作方案及企业现金流量管理等工作。这些经验使我对企业的财务运作有了完整的概念,因此,在后来转向理财服务时,在与企业主交谈能够很快进入状态。 1987年年底,我考取了我国台湾的证券分析师证照,1988年进入台湾一家外商投资顾问公司担任证券分析师,负责帮助高净值客户操作台湾股票和支持海外基金销售的市场分析。那时,我每个月都要撰写台湾股市分析与全球金融市场分析两篇月报,足足写了5年60期,建立了我对台湾地区与全球金融市场的分析架构与敏感度。其间,我同时兼任一家关系企业基金公司的顾问,每日参与基金公司研究部门会议,熟悉了台湾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流程。也同时兼任关系企业寿险公司的票券业务操作以及国外资本汇入的外汇操作。 1993年,我的主要工作转至一家寿险公司,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与资产配置,投资范围涵盖股票、债券、票券、基金与房贷业务,最多时管理约合人民币50亿元的资产。其间,兼任投资顾问公司副总经理,亲自为100万美元以上的高净值客户设计海外基金投资组合。1997年,我又回到投资顾问公司担任总经理,从国外引进数家优质的基金公司,利用寿险业务员和银行渠道推广海外基金销售。 1999年,我进入台湾的汇丰银行(HSBC),担任零售银行资深副总裁,负责台湾汇丰零售银行分行的运营管理,同时兼任汇丰银行信托部、汇丰投资顾问公司和汇丰保险经纪人公司总经理。任职3年期间,我亲自开发了金融理财课程,培训银行客户经理从全方位理财的角度来为客户选择适当的产品,同时也培养了一批驻点的投资顾问和保险顾问,配合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服务。2002年离开汇丰银行后,我担任台湾金融研训院的顾问,为其编写台湾理财规划人员考试专用的教材,同时在该院讲授金融理财课程。 2003年,我开始了创业生涯,成立鸿钧理财规划顾问公司,从事一对一的理财咨询与开设金融理财培训课程。此外,我还在台湾金融研训院讲授CFP认证课程,其中有十几位学生后来成为在大陆讲授CFP认证课程的讲师,这些经历奠定了我后来到祖国大陆编写与讲授案例课程的基础。 2004年11月,受北京金融培训中心邀请,我到北京讲授CFP认证课程,同时负责编写家庭财务、居住、子女教育、信用管理、生涯事件与综合案例的教材。之后12年的授课历程,使我的足迹遍布中国大陆52个城市,授课学生超过2万人。 再过几个月我就满60岁了。我把金融理财当作一生的事业。从实务到培训32年,虽然已经财务自由,但只要身体状况还可以,我还要为两岸的金融理财事业继续贡献我的心力。期望与有志者共勉之! 金融和理财论文:金融产品之上的“知识型产品”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选择、需求、资讯的多元化,金融营销人员的服务方式和内容也在悄然发生改变,新的金融服务――理财策划服务应运而生。 金融销售进入买方市场 在经济快速发展、造富运动的时代背景下,多年来,中国无论是经济体总量,还是个体、家庭、企业,可支配收入都在大幅提升。然而,从理财根基上看,中国民众从拥有财富、运作财富,到拥有资产、传承资产,不过短短一二十年的时间,民众普遍缺乏理财知识和技术的传承与沉淀。 一边是越来越多的财富积累,越来越快的增长速度,另一边却是相对薄弱的财富管理知识与技术,它们之间形成了很大的反差。于是,中国人越来越富有,不少人却也越来越焦虑,金融乱象层出不穷。 此外,近年来金融市场高速发展,让个人、家庭与企业开始面临着日益繁多的金融产品的选择,这加重了人们的焦虑。人们发现,在购买金融产品时,自己经常犯错,如果单纯地依靠一种金融工具,已经不能解决生活中诸多的财富问题。 在金融业态初期,金融产品简单,客户需求简单,金融服务也简单,投资者几乎没有理财策划服务的需求。在理财策划服务产生之前,金融产品营销的出发点是产品,而非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随着金融产品的增多、金融主体的增加和客户意识的成熟,金融产品营销市场也开始发生变化。 从市场供求关系来看,今天的金融产品营销已进入买方时代。当下,摆在客户面前的不是如何购买产品,而是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如何在今天的市场中买对产品。在这种需求下,理财策划服务开始孕育与发展。 金融销售的需求导向 由于分业经营,今天很多金融营销人员往往只具备一些垂直的营销思维与技术,比如大部分银行经理更擅长销售理财产品,证券经纪人更擅长向客户提供股票资讯,保险销售则更关心客户拥有多少保障…… 而客户的需求不是单向的,客户更需要身边的金融营销人员来指导他,每种金融工具的不同之处在哪,有何利与弊,自己更适合选择哪一个金融工具,如何对资金进行分配?因此,金融营销人员学习理财策划的必要性由此产生。 理财策划的感性描述是资产的合理配置与运用,让整个人生的财富得到更好的安排,实现财富自由,实现人生的各个目标;从理性上看,理财策划内容包含现实的管理(钱现在该怎么用)与未来的管理(钱在未来怎么用),它们的管理需要一些逻辑来支撑,比如资产配置逻辑,产品组合逻辑,这些逻辑构成了理财策划主题的内容。 理财策划所涉及的理财知识与技术,能更好地把金融工具整合起来,满足客户对财富的管理需求,实现客户对财富的增值保值目标。通过理财策划的学习,金融营销人员通过了解客户整体的需求,进而知道如何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要。基于理财策划逻辑的产品销售能为客户提供更加公允、正确的财富管理安排,这是客户期望的。 专业理财策划的趋势 不可否认,在如今这个时代里,单一金融产品能满足单一的理财需求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但同时,这个市场也会催生一批以复合、专业的理财策划为导入手段的市场服务模式。在金融营销市场中,尤其是针对中产以上的金融营销市场中,敬畏专业是一个必然趋势。 当前,已经有这样的趋势或者是有这样的人群产生,他们并不单一贩卖所销售的金融产品,而是更多地与客户谈论生活话题,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进而与自身的工作产生对应关系。从深层次来看,这其实属于一种理财策划师的模式。 过去,金融营销强调销售的技术,强调客户关系。它偏重金融营销人员销售什么、如何销售。现在,金融营销更强调知识体系、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更关注于客户买什么东西,更符合客户的需求。 实际上,理财策划服务属于一种知识型的营销,一种理论知识的营销。从知识营销角度而言,理财策划为金融产品营销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购买逻辑。 深层次了解客户后,找到什么金融产品与服务是他最需要的、需要多少,然后,向客户销售一套逻辑(理财策划逻辑),让客户具备某一种认知以后,再来销售产品。 尽管最终金融营销人员销售的可能依然是这些产品,然而实际上,这些产品是理财解决方案中重要的实现手段。换言之,金融营销人员是在销售一套能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理财策划方案,销售一个有内在逻辑的产品体系。 如果金融营销人员既掌握专业理财策划知识,又有理财策划的能力与技术,那么,他们在未来的竞争中更有可能获得优势胜出,能更体现价值,从而主导未来的市场。 今天,任何一个金融营销人员都不能忽视对理财策划的学习。从某种意义上看,在常规意义上的金融产品之上,理财策划(金融理财知识和服务逻辑)也是一种商品,这个商品是由消费者对金融的多元化需要而产生的。它是一套独立于金融产品之上的一套知识型产品,是金融服务的新产品,甚至是在产品之上的产品。 金融和理财论文:银行金融理财风险研究与对策 摘 要 近几年,我国银行金融理财业快速发展,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但也存在着许多风险。因此,本文研究和分析当前银行金融理财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风险,并对相应完善的建议予以探讨。 关键词 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风险防范 一、银行金融理财市场概述 (一)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概述 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的目标客户群体进行分析研究的前提下,专门对特定的目标客户群的资金的投资与管理进行开发设计的,并进行营销的产品规则。金融理财产品也是一种投资形式,其实质上是商业银行利用资本市场产品,按照这些产品的风险性、收益性、流动性等特点,对产品进行组合设计,使客户的资产能够保值、增值。一般而言,银行金融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根据理财投资介质可以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和QDII型;二是根据金融产品保障客户收益程度的不同,而划分为保证收益型和非保证收益型。 (二)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现状 从光大银行在2004年销售的第一个款开放式金融产品,金融产品业务开始,发展到目前为止,金融产品的数量快速增长。到2015年底,我国商业银行共发行了186792个金融产品,比2004年的127个,增长了483倍;新发行的规模达到158.41万亿元人民币,比2004年的400亿元增长了758倍;参加发行的银行也从最初15家增长到了2015年的465家。在国内,基本上国际知名银行都发行了理财产品,所占比例逐步增加,理财产品的类型也逐渐丰富起来,结构性的理财产品拓宽了投资途径。但是,产品在设计结构上比较单一,创新能力不足,同质化竞争严重。 二、银行金融理财市场存在的风险 (一)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具体表现为未明确发行资质,监管制度不完善。现阶段,银监会作为监管一方到现在还没有针对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资质相关的详细规定,从而造成部分没有完全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也混到了销售理财产品的队伍当中,使投资者有可能会面对的理财风险变大了。另外,尽管从2004年开始银监会就陆续出台了多个针对商业银行进行理财业务的管理办法、制度,但许多规章制度尚不完善。 (二)产品设计风险 尽管目前国内各大银行都已经开展了理财业务,但是在产品风险的内部控制方面还是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尤其是有些银行只设立了一个单独的部门,没有专门的机构,这就不能得到有效的防控产品风险水平,当管理过程中发生责任时,大家为了不承担责任会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情况。同时,产品研发的团队欠缺高水准的研发水平,商业银行没有自身的产品研发团队和投资管理团队,这就使得产品在最初的设计就有可能存在风险。 (三)投资者的风险 在销售过程中的营销风险因素的影响下,投资者会过分关注产品的收益,却忽略了预期收益率和实际收益率的不同,同时也会忽略产品本身的风险,从而造成投资者在理财市场的风险管理中处于被动地位,通常会等到产品期满后没有达到预期收益时,才能有清醒的认识。 (四)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一直都是商业银行所面对的最重要风险,它指交易方还款能力发生问题使银行遭受损失的风险。虽然银行理财产品与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它是以资产或负债的形式,当债务人不能按约定条款支付给债权人的财务问题时,银行会因为担负连带责任成为真正的债务人,这时信用风险产生。信用风险从原来的贷款范围扩展到信用卡和金融产品,信用风险的范围扩大,银行的风险结构日益复杂。 三、银行金融理财风险防范的对策探索 (一)多举措解决监管问题 首先,银监会要加强监管,要明确关于理财产品的资质,制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资质的详细规定,实施要对各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不满足发行条件的商业银行,禁止发行理财产品,如若违反,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次,加强银行自身内控。一是理财产品的业务要按照稳健经营的原则,以谨慎为基础,构建并完善银行内部对风险进行防范与管理的制度,贯穿于展开业务的计划、有关理财产品定价、交易对方的信用要求、交易模式、报告事项、预售的理财产品风险与收益等环节。二是银行的高层必须对银行能够所承担的市场最高风险水平予以明确,对管理市场的风险制定一个大概的框架,被授权的风险管理委对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与程度要进行明确的制定,同时对市场管理风险的情况与水准进行审核,限额分配给各个业务部门,从而实现对市场有效的监督作用。 最后,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房地产市场、金融产品的性质进行明确界定,对金融业务和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进行明确划分,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的产生,有效引导和监管商业银行的金融市场,有效防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同时要设立并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有利于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进行监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逐步构建起对整个理财市场的监督体系。 (二)重视理财产品设计开发 首先,要坚持做好开发设计、投资顾问、营销、投资操作以及后续服务之五个环节的原则。其次,商业银行要能够运用切实可行的举措,对新业务的风险进行认识、评估、监测以及掌控,能够实事求是地对新业务风险进行管理,特别是在成本核算、产品定价、风险识别以及监管方面。再次,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即商业银行为了公平竞争的秩序,在市场上做有意识的维护,利用不只是谋求短期利益和不正当竞争,不利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最后,要培养自己的产品开发团队,提高产品开发的水平。在产品开发和设计方面,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外银行对金融产品的创新,以及先进的管理与技术,在自主研发和借鉴同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地完善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等过程,加强银行的产品创新实力。 (三)构建完善的客户风险评估体系 商业银行在宣传、营销理财产品的过程当中,要充分对产品的风险进行提示,对客户与产品的适合度做好测估,切实的使顾客心中期望的高收益心理得到改变,杜绝错误营销。银行需要针对理财产品的不同而进行存在风险不同的分类,按照其自身的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客户则依照他进行回答风险问题试卷,问题不同所具有的分值也不同,最终的总分则是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的依据,从而使客户的风险等级和产品的风险等级能够科学合理的相匹配。对于不适合客户的理财产品,银行应当对信息充分披露,让客户清楚地认识到产品并不是适合自己。 (四)构建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要构建以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评价和风险处理为主体的个人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做好信用评级,商业银行要建立健全的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同时,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产品的特点,运用有效的风险监控、控制、计量和处理方法,建立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和金融业务风险纳入整体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金融中心都有重点、分工明确、相互支持的风险管理框架。另外,还要对个人理财业务人才的专业化培养予以加强,对有关投资市场的各项知识与信息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对理财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要强化教育,对客户负责,也要对银行负责。 (作者单位为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 金融和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摘 要:随着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各类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了实质性的冲击。文章深入研究了当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及其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为商业银行提出了有效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创新 随着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P2P网络信贷类等各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了实质性的冲击。商业银行亟需根据当前市场竞争形势和自身经营特点,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转型创新改革,才能维持或者提升其个人理财产品竞争力,在将来更加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深入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以及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分为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总体上看,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相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具有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手续方便、效率较高等特点。 (一)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 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现行条件下,各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往往起点金额至少在5万元以上,而且必须提前5~10天购入才能抢到额度,到期后方可支取。相对而言,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门槛较低,其中的货币基金类一般都是1元门槛,而且可通过理财平台垫款的形式随时支取赎回,而不必像购买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那样T+1到账。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一般门槛都在1万元左右,而且很多理财平台都通过支持持有一定期限后可转让的形式增强流动性,低门槛和灵活性一下子拉近了普通大众和金融理财的距离。 (二)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比较成熟,理财品种比较齐全,基本上能够较好的满足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其中货币基金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国债、银行定期存单、央行票据等短期货币工具,风险最低,流动性最好,适合风险容忍度较低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堪比货币基金,远超具有同等灵活性的银行活期存款;定向委托投资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委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定向委托投资标的,风险适中,安全性适中,适合风险容忍度适中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远超银行中短期理财产品,堪比银行长期理财产品;P2P网络信贷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一般借款项目,风险最高,安全性最低,适合风险容忍度较高的投资者,当然收益率也非常高,银行几乎没有同等产品可达到如此之高的收益率。 (三)手续方便、效率较高 互联网金融公司凭借其平台和渠道优势,为客户创造良好的产品购买体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的购买通过各类移动智能终端即可快速操作完成,操作比较较简单、手续也非常方便。以阿里巴巴为例,通过支付宝这一拥有广泛客户基础的平台,开展嵌入式直销,把理财产品便捷融入客户生活,提高客户粘性。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开发了自动理财功能,即用户可以设置将支付平台账户(比如支付宝余额)上高于一定金额(比如100元)的资金全部转入理财账户(比如余额宝)实现增值。与电子商务相连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经过多年的开发已经非常成熟,也受到了反复的检验,运行效率极为出色。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产生的影响,包括侵蚀商业银行利润、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等。 (一)侵蚀商业银行利润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直接影响就是对其形成了较为强劲的竞争,使得银行的存款或理财资金正越来越多的被吸收至互联网金融产品之中,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商业银行利润。相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不需要建设营业网点,不需要非常多的人力物力,运营成本相对更低,在产品的销售和设计上更具有前瞻性和开放性,更能贴近客户的实际需求,更便利客户的投资操作。在产品的宣传和推广上,不需要花费巨额费用做铺天盖地的媒体广告宣传,而是更侧重于从增强用户体验的角度,使用户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实惠和便利,进而使得每个老用户成为“义务宣传员”。种种竞争优势使得银行存款或者理财“财富大转移”搬家到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尽管银行也推出了一系列“银行宝”类创新业务,但竞争力较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有不少的差距,而且“银行宝”类产品的推出,也导致了银行资金成本的上升。所以互联网金融发展导致商业银行个人业务传统的垄断体制性优势消失,产品利润大大减少。 (二)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互联网金融高度开放性、低门槛、操作便利的特点,使得很多原来没有理财意识和观念的用户成为了理财达人。一方面,在互联网金融购买个人理财的用户必须有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用户在成为互联网金融客户的同时也成为了商业银行客户,而且用户去商业银行办理开卡等相关业务时,商业银行可以适时进行其他产品推介。另一方面,原来只认同银行存款产品而对银行理财产品不熟悉、不信任的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接触了理财产品,开始具备了更强的理财观念,再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就很有可能购买银行推荐的具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所以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的广泛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商业银行培育了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三)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 长期以来,广大社会民众普遍认为银行理财几乎等同于存款,都是保本保收益的,只是不能提前支取而已,事实上很多不够专业的银行工作人员在推介产品时也常常这样表达。这就使得广大社会民众形成了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隐性担保的思维习惯,或者说银行理财产品是需要刚性兑付的,如果银行理财产品没有给予客户预期的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即便是这种损失是产品合同提前约定的,都会严重影响银行的品牌形象。商业银行为了避免声誉风险,潜在刚性兑付的要求使得目前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单薄,产品创新的源动力不足。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了竞争,这种竞争会逼迫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因为传统的理财产品已不具备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互联网+”时代的技术来为客户提供更加创新、便利的服务,降低运营成本,丰富产品体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四、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包括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等。 (一)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 目前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个人理财产品方面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门槛高,品种少,收益率低,流动性差。为应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挑战,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进一步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如中国银行与其关联公司中银基金以及业内知名基金公司嘉实基金合作,在其开发中银易商电子商务平台上推出了“养老宝”系列产品,来与各种互联网“宝宝类”产品进行竞争。此外,对于存在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经营保险、基金、证券、信托、金融租赁等其他金融业务的集团性商业银行来说,可以通过集团内资源整合的方式,将保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信托产品等与银行理财产品相融合,形成“大理财”概念,来完善其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成功的范例是平安金融集团旗下的“陆金所”系列产品。 (二)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 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注重用户自己的选择,这通常对用户自身的理财规划能力和风险收益权衡能力要求是比较高的,而很多用户很可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事实上,目前有很多处于监管真空和野蛮生长下的P2P理财平台是极不规范的,只用高收益吸引用户眼球,而在风险的提示上明显不足。相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具有的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明显的优势就是商业银行在众多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具备更加规范的个人理财体系,也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精湛的理财经理队伍。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们则可以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风险偏好、人生规划、实际需求等为客户进行相对专业而恰当的资产配置,提高客户的理财效能。所以,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涵盖普通客户、理财客户、财务客户、私人银行客户等多层次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客户分层管理和转化,加大对理财经理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对客户理财规划的支持作用,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切实提高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的金融服务水平。 (三)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能够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智能终端的广泛普及和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额的大部分都是通过智能终端销售渠道完成的。商业银行虽然近年来推出了手机银行功能并不断完善,但是其无论是在终端功能还是在客户体验上,都比支付宝APP、微信支付APP等服务平台有着不少的差距。比如客户要投资购买中国银行的“养老宝”产品,则首先需要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再通过手机银行APP下载中银易商APP,再通过中银易商APP下载养老宝APP,流程非常繁琐,而且系统很不稳定,经常出现客户紧急取现无法及时到账的情况。下一步,商业银行应该大力提升现有网银及其他电子银行渠道的客户体验和交易活跃度,并投入更多的资源集中于APP功能的开发与完善,致力于提升智能移动终端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渠道的客户消费体验,增强渠道竞争力。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相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具有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手续方便、效率较高等特点,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包括侵蚀商业银行利润、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等。在这种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包括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等。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房地产信托经营管理论文 “信托”意指信任委托,是一种代人理财的制度安排。我国《信托法》中所称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所指定的或者法定的)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财产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虽然人们对信托观念是起源于罗马法上的“遗产信托”,还是仿效日耳曼法上的“受托人”制度,尚有争议,但都认为现代信托制度的发展最早是从英国封建时代的用益权制度开始的。 一、现代信托制度的发展 (一)现代信托制度的确立 早期在英国出现的“信托”,称为“用益设计”,当时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封建法律制度对财产(尤其是土地)转移所加的限制和税负。当时的英国人民非常虔诚于宗教信仰,因而有死后将土地捐赠给教会等宗教团体的习惯,但教会土地可以永久免税以致影响到封建诸侯的租税利益,再者封建诸侯丧失了取得无人继承土地的机会,封建诸侯不得不出台禁止将土地捐赠给教会的规定。于是,人们采取了先将土地让与他人,再由受让人管理土地并将土地收益交给教会,达到与直接损赠给教会时相同的目的,从而规避了禁止捐赠土地给教会的规定。人们还采取同样的方法规避了土地长子继承制。另外,在由国王、领主和佃户组成的英国封建土地制度下,每当土地的“占有”或“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需要交纳大笔税金,因而人们采取了转移土地“占有”而保留土地“用益权”的方式,使得这种负担得以规避。由于英国的普通法并不承认这种用益设计制度,因而受让人(实际上是受托人)是否遵守与委托人之间的协定不受法律的约束,而仅仅是依照良心和道德来管理财产,如果受让人不讲信用,委托人和受益人都无可奈何。在15世纪形成与普通法院分庭抗礼的衡平法院的大法官,以尊重法但不应该忽视道德为理由,承认并赋予了用益设计制度的合法性。用益设计制度的合法化招致了封建诸侯的不满,1535年亨利八世颁布了《用益法》,将受益人的受益权确认为法律上的所有权,目的是为了使受益人承受所有权人地位而无法规避税负。1925年英国以《财产法》废除了《用益法》,现代信托制度得以确立。 (二)消极信托向积极信托的转化 由于早期信托中的受托人仅仅承受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对信托财产不负任何积极管理的义务,信托财产的实际管理权和受益权由受益人拥有,也就是说受托人只是“人头”设计。通过利用受托人的“人头”设计,可以达到成功规避对财产转移的限制和不合理税负,因而这种信托被认为是消极信托。 随着历史的发展,封建制度崩溃,政治上民主化,经济上市场化,凌驾于财产转移上的种种限制和税负也纷纷取消或合理化,人们由确保土地财产世代相传的观念转变为以赚取利润为目标,农业经济时代向工商经济时代的转化,也使得财富来源的形式由单一的土地转向多元化。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使得受托人从满足消极的“人头”设计需求,转变为能够满足受益人对提供积极、专业的财产管理方面的需求。信托和投资的结合日益紧密,营业信托事业日益兴旺发达,积极信托主导了现代信托的发展。 (三)现代信托制度的传播和创新 英国虽然是信托事业的发源地,但长期停留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信托阶段。19世纪60年代,因产业革命的成功而资金充裕的英国民众,急于投资于利润丰厚的欧美地区,但缺乏国际投资经验,于是中小投资者集中资金交由可信赖的投资经验丰富的受托人代为运作,双方约定受托人只收取一定的报酬,并将投资收益返还给投资者。以后,受托人发展为专业化公司,并通过发行等值的基金单位而募集成立了信托基金,由此产生了“单位信托”。20世纪20年代,这种单位信托制度传入美国,并发展成为“投资信托”,以后又从美国传入日本、韩国等东南亚地区。二者的区别在于单位信托是以契约方式运作的“开放式基金”,而投资信托是以股份公司形式运作的“封闭式基金”。目前,英国和美国都有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但限于习惯和民事信托旷日持久的发达,民事信托仍然是英国信托业务的主体,而美国的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同样发达。日本信托与英美不同的是几乎都属于商事信托,特别是在二战后特殊的经济环境中独创了“贷款信托”,为日本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国外房地产信托经营模式 (一)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 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REITS)是以公司拥有资产的形式,将股东的资金吸引到房地产投资中,股东既可以获得类似于直接投资房地产的一些好处,又避免了承担无限责任及资产流动性差的风险。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业自20世纪60年代,经历了迅速发展、衰落、复苏、稳定发展的过程,目前的市场价值已经超过400亿美元。 l、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类型 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包括股权信托、抵押信托、混合信托三种形式。股权信托的投资业务主要是房地产的所有权(收购现存房地产或即将开发的房地产),其投资人取得的是房地产的股份所有权;抵押信托的主要投资业务是房地产抵押放款,投资人取得的是抵押贷款债权;混合信托则兼有股权信托和抵押信托双重性质和特点。股权信托的投资魁力在于:(l)通过资金的“集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投资于利润丰厚的房地产业的机会;(2)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将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组合,分散了房地产投资风险;(3)投资人所拥有的股权可以转让,具有较好的变现性。抵押信托的投资魁力在于:(1)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介入房地产抵押贷款市场、获得较高借贷利差的机会;(2)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多个房地产项目的抵押贷款,分散了房地产借贷风险;(3)投资人所拥有的股权可以转让,具有较好的变现性。 2、房地产投资信托与房地产股份公司的不同 虽然房地产投资信托与房地产股份公司都是将所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但二者具有显著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功能在于“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财产管理与金融功能的统一,虽然它通常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出现,但同时要受到公司法和信托法规范;而房地产股份公司主要受到公司法的制约。(2)法律对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资产结构、收入结构、收益分配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关于资产价值的75%以上必须由房地产、抵押票据、现金和政府债券组成的规定,关于来自于租金、抵押贷款利息和房地产销售的毛收入不低于总毛收入75%的规定,关于分配给股东的金额不低于应纳税收入95%的规定等等,从而对其业务性质作出了强制性约定;而房地产股份公司的业务性质则不受法律的约束,其资产结构、收入结构、收益分配最终体现为股东的意愿。(3)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经营管理活动带有消极性,即经理和雇员不直接进行房地产的管理和运作,只是对房地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予以决策,具体的信托资产管理工作则聘请独立的房地产投资顾问或承包商来完成;而房地产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积极的。 (二)德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 德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是投资信托公司通过其选定的保管银行发行投资信托证券,并将所收受的资金投资于房地产或其他特别财产,保管银行根据投资公司的指示负责现金及有价证券等特别财产的保管、信托收益分配、信托基金资产评价,以及房地产业务的监管工作。(图1)为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投资公司法作了设置监督委员会、选定保管银行、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分别管理、投资范围限制等强制性规定。可以投资的房地产限于租赁居住及商业用房地产,以及符合该条件的在建工程(不超过信托财产价值的10%)和土地。德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特点,在于基金资产的运用业务与保管业务的分离(三)日本的土地信托 日本的土地信托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信托给受托人(信托银行),并从受托人管理和使用该土地的收益中获取信托红利。(图2)土地信托包括租赁型和处理型。租赁型是指土地所有者在信托期结束后,收回土地所有权;处理型是指土地所有者在信托期结束后,领取土地出售所得价款。土地信托基本上是在土地所有者具有开发积极性,而自己没有能力的时候发挥功效,土地所有者能够在保持土地所有权的同时,获得稳定的项目收益,因而对土地所有者来说极具投资魅力。 三、我国房地产信托经营管理模式的选择 我国现代信托发端于20世纪初,并持续发展到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前夕。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信托业务逐渐消失。1979年新中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经过20年的发展,全国已经有近400家信托投资公司,总资产约占全部金融资产的10%左右。许多有能力的信托投资公司都参与了房地产投资经营活动,它们以吸收信托存款、委托存款、发行房地产企业债券等形式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筹集资金,或者办理各种形式的房地产信贷业务,或者直接投资于房地产的开发经营,虽然拓展了房地产业融资渠道,促进了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但因存在着违规经营、管理混乱、业务范围不明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信托业乃至房地产业的市场秩序,许多信托投资公司因房地产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的边缘。为了规范信托业的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1月9日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这就使得我国信托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律规范基础上。而发展什么样的房地产信托经营事业,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的问题。笔者主要借鉴国外的运作模式,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自己的简略构想。 (一)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一方面为迅速增长的个人金融资产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通过信托基金汇集闲散资金,满足房地产业发展对资金的巨额需求。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业务范围,目前应当以房地产的开发、购置、出租管理等权益型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至于资产结构、收入结构、收益分配等方面也需要监管部门和机构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运作的模式上,既可以借鉴美国的模式,由金融机构组织发起,具体的资产管理活动由专业的投资顾问操作,也可以借鉴德国的模式,由投资信托公司负责具体的资产运营,另选保管银行负责受益凭证的发行、收益分配、部分信托财产的保管和运营监督。但考虑到我国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信托基金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以致专业房地产公司不可能作为投资信托基金的组织发起人而得到批准,以及现有信托投资公司在房地产权益经营管理运作方面的不足,美国的运作模式可能更具有借鉴价值。由信托投资公司组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起,并委托证券公司或银行向社会公开发行受益凭证,将所募集资金交由专业房地产公司进行独立运作。(图3) (二)建立国有土地信托经营管理运作机制 我国城市国有土地所有权是通过出让、出租等经济形式及行政划拨方式实现的,而在日本,国有土地信托也是实现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日本的国有土地信托,是吸取民间土地信托制度能够有效利用土地的特点,为促进国有土地的有效利用及处置而建立的,使得国有土地的管理及处置手段更加多样化了。日本国有土地信托制度的好处是:在长期持续获得土地收益的同时,保留了将来行政需要的国有土地所有;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共同进行信托时,土地价值的体现较为隐蔽,可以减少对邻近土地价格的影响;可以利用土地信托制度对再开发中的土地所有权进行调整。考虑到我国的土地制度现状,虽然利用土地信托制度不可能产生像日本那样明显的好处,但至少可以考虑将其作为实现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一种经济形式。当然,要保证土地信托给国家带来的经济利益不低于土地出让或出租所带来的利益。 (三)“房屋银行”的信托化规范经营 “房屋银行”模式是由贵州房屋置换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联手率先推出的。由于这种经营模式既降低了租赁双方的交易成本,又使双方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因而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并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全国各大城市得到推广。因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银行”名称不得任意使用,一些地方如上海已经将其更名为“存房中心”。贵州的运作方式是,房屋所有权人将待出租的房屋“存入”房屋置换中心,房屋置换中心根据房屋所处的地段、环境、设施等因素,测算出房屋的出租价格,经房主认可后通过网络系统对外招租。房屋置换中心从首次招租成功之日起支付租金,并于每月存入工商银行为房主开立的帐户中。房主每年预留40天时间作为房屋置换中心的租赁工作日,该期间房屋置换中心不向房主支付房租。贵州房屋置换中心的该种业务仅运作四个多月,就接受了5900多套房屋,并租出5700多套,出租率达到97%。虽然各地都基本参照贵州的方式运作,但还是有许多差异。比如,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将此类“房屋银行”业务称为“租赁吞吐”业务,该业务规定每年预留两个月作为不向房主支付房租的租赁工作日,自房屋“存入”之日起开始按照事先约定的数额计算房租,不过所约定的房租额与向承租人收取的实际租金并不相等,房地产交易中心赚取了其中的差价。 在此类“房屋银行”业务中,房主、承租人及“房屋银行”相互之间是一种什么法律关系?他们之间签定的法律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法律合同?租金的收取与支付宜采用什么方式?对这些问题需要加以分析,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依照现行法律及时予以解决。 在“房屋银行”业务运作中,房主和“房屋银行”之间一般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因而像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那样从中赚取差价的行为,有点类似于房屋的转租获利,这是不符合委托及中介业务的有关规定的。承租人和“房屋银行”之间是名义上的租赁关系,此时,是“房屋银行”以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与承租人签定租赁合同,承租人也并不关心谁是房屋的真正所有者。由此可以看出,“房屋银行”业务的运作更符合信托法律关系。房主是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委托人,“房屋银行”是具体从事房屋经营管理活动的受托人,受益人既可以是作为委托人的房主,也可以是房主指定的其他人。这样一来,我们将“房屋银行”称为“房屋信托”,并用信托法加以规范可能就较为妥当了。虽然我国民法理论及实践中,将信托行为等同于行纪行为,但严格地说,它们毕竟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信托法的出台也更加证实和明确了这一点,因而不宜将其认定为“房屋行纪”。 四、发展我国房地产信托经营尚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出台,为我国房地产信托经营事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不过,要真正促进房地产信托经营业务的发达,尚需要制定有关规范各种房地产信托经营业务的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特别是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如何具体运作、房地产信托经营业务的税收制度、房屋信托时是否需要及如何进行产权转移或变更登记等问题,都是房地产信托经营的具体操作中需要探讨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处党支部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根据局党委要求,局属各党支部之间开展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以及经验交流会上各党支部重点发言提目要求,我处党支部的重点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促进首府房地产开发市场有序发展》,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虚心学习的态度,重点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学习活动及今后党支部的工作思路向大家汇报,以便各党支部之间相互学习交流。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决定一切工作的前提及保障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这要取决于领导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自身素质,并结合本处实际工作,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精诚团结,提倡“五互”精神,重大决策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积极主动性和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党建工作应有分工,但绝对不能分家,党内干部要积极参与行政工作,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在具体工作中相互通气、谈心。党支部以党的作风建设为切入点,结合处中心工作,在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影响人、凝聚人”的“五人”活动,逐渐使我处形成一个团结的、战斗的、富有凝聚力的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三、重点作好党建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根据实际工作坚持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如例会制度上大家一致通过职工关心的福利、表彰事宜等,真正作到民主集中制,通过每年两次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解决每个职工在工作中积累的思想问题。积极组织参加局党委组织的理论学习,保证全体党员无特殊情况不缺席,并在学习过程中按照局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学习笔记并撰写学习心得。学习后,由党支部派专人检查笔记及学习心得情况,将其装入个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档案中,200年期间共撰写学习论文7篇,学习心得10篇。 四、领导干部要重视以身作则的重要性,在我处大力提倡党员、领导、环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身教重于言教的宗旨,它将更有说服力,更有针对性。200年开发处年度工作重点目标是督促检查10个20万m2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工程进度,为了保证重点小区优质高效快速度建成,为企业排忧解难,我处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中,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加班加点,不计任何报酬,对我市重点住宅小区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每周派工程专业人员深入到各小区跟踪服务,发放问卷,及时了解开发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简报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保证了各重点项目建设如期进行。 五、党支部不是单一的,应发挥其优点、抑制其弱点,根据本单位职责、工作特点,我处党支部充分调动党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根据每个职工的优缺点发挥其作用。 (1)房屋面积测绘工作涉及到我市千家万户的利益,对于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处党支部在每次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中,要求他们必须参加,从理论学习中净化思想。在日常测绘工作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为配合我市大型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大量的测绘任务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处职工常常利用业余及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有时把审核的资料拿回家,不方便带资料时甚至加班工作到凌晨及整晚,不计任何报酬,这样的工作作风与我处党支部日常的思想教育是分不开的; (2)进一步完善“爱心基金会”。“爱心基金会”自2000年成立后,首先建立了职工家庭调查表,对每位职工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特别是将家庭有困难的职工作为重点“爱心”对象。截止目前,已累计爱心基金3326余元,先后为我处职工提供爱心援助12笔,累计2545元,为灾区捐款1000余元。虽然基金会拿出的每一笔钱都不是很多,献出的爱心仿佛微不足道,但它是全处职工的爱心体现,它凝聚了全处每位职工的浓浓真情。在今后的运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将“爱心基金会”进一步完善; (3)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全年召开不少于一次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处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00年上半年,按照局党委的要求,组织处领导、环节干部开展主题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小结、对我处今后工作的建议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与会同志认真准备,会上积极发言,并分别对发言的同志提出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等各方面的问题。相互及时交换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意见,两次生活会上,共计给我处今后工作建议6条,向处领导提出建议或批评7条,对环节干部提出建议或批评15条,从思想上、工作上得到了统一,从而达到这次支部民主生活会的目的。·今年党支部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继续作好局党委200年度党支部党建目标责任制,保证责任制所有内容全部达标。 二、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开展“党员模范示范月”活动及“三上墙”制度,即制度上墙、程序上墙、职责上墙及社会公开承诺服务等,变自律为他律,公开接受监督,通过示范月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及服务意识,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把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斗争纳入全年总体工作部署,分解目标,责任到人,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总之,在此次全局系统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处党支部将本着虚心学习、共同发展的态度,向各总支、党支部学习,在今后的支部工作中,把工作做的更加细致到位。 呼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处党支部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电子商务环境下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研究 【摘要】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商务已然成为当下市场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关乎着新环境下各行各业的经营发展模式和思想理念。作为当下热门的房地产企业,也面临着来自电子商务的巨大挑战。本文主要阐述了电子商务对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的意义,提出了房地产企业经营理念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创新意识,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对引导人们走向崭新的经济时代起到重要作用。 【关键词】电子商务;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创新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房地产企业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正在潜移默化地深入当今社会。它不仅带动了房地产企业的全球销售范围,而且还利用现代化的电子商务技能加快了市场的格局变动。只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房地产资源,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核心内容、经营发展模式,才能体现电子商务环境下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也需要适应目前的市场竞争压力,发挥信息时代电子商务的积极作用。 一、电子商务为房地产企业提供的优势 电子商务信息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充分地把房地产企业的服务宗旨展现出来。由于互联网具有全球覆盖性,良好的网络宣传会带来许多潜在的客户,对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互联网了解大众需求,及时调整房地产资源的经营模式,为大众提供一线的优质房源,帮助房地产企业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房地产企业在互联网上建立属于自己的营销平台,通过互联网可以共享多种房产信息,有效降低了营销成本,便于大众的房源选购,以及对房产市场上新楼盘开发的资源共享,真正实现让大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到市场上的房源信息,从而也大大降低了宣传成本。研究表明,假设使用互联网进行广告宣传,其销售量是传统销售的5倍以上,而只花费了预算的1/5,在竞争中加大了预算成本的效益。 而且,由于互联网不仅可以全天运作,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随时随地扩展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发展方向,通过网络宣传房地产企业形象,加大与大众的信息交流,从而提高房地产的市场竞争,增加房地产企业的商机。 二、电子商务为房地产企业带来的积极意义 传统的纸媒介被信息化网络的电子商务所取代,改变了一些企业的服务方式,形成了一些以信息为核心的新型运作模式,使房地产企业的信息化逐步加强,从而提升房地产的影响力,促使电子化信息时代的管理水平不断进步。一方面,从房地产企业进入市场后的运作模式来说,其营销手段有地段、品质、设计等几个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使房地产企业具备整合营销、资源共享的现实意义,在很多方面呈现标准的模块化发展趋势,销售目标具有群体性,在电子商务信息的带动下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呈国际化、综合化发展趋势;另一方面,由于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对房屋住所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房地产企业通过网络信息来提升品牌的竞争力,以信息服务化为核心,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 电子商务已然成为现代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之一。随着网络时代的日益普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全面沟通越来越便利,不受条件的约束可以实现跨区域、跨国界的房产沟通,通过网络宣传不仅可以促进房产资源的销售,而且宣传的范围广,具有开放性特点,使房地产企业将房源更好的推向全球市场,让世界各地的客户随时访问自己喜欢的房源位置,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条件。可见开展电子商务的信息时代对房地产企业有着积极的作用,不仅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成本利润,还获得了更多的房产客户,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成交机会。 在互联网时代,房地产企业要想获得成功,需要高质量的房源产品和了解市场需求。恰恰电子商务带给房地产企业的积极意义在于将房源模型、房源销售、大众需求做出了整合,节省了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时间,也提高了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分析大众需求,便于获取市场的房产信息,有针对性地与客户进行房产资源的交流,更好的满足大众,使房源信息在市场的竞争中抢占先机,提高客户的信任度,便于新开发的房源及时推广。 三、电子商务下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研究对策 在电子商务信息时代的迅速发展下,房地产企业要建立新型完善的房地产经营管理模式,提升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将房地产企业与市场信息化更好的结合,进一步管理房地产企业的信息资源现代化;完善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理念,重视信息化的发展,以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不断激发员工的责任感使命,加强员工自身的能力素质培养,才能在信息化的时代下积极发挥创造性,使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具现代化。 电子商务环境下房地产企业迅速发展,主要是由于信息化的形成带动了房地产经济效益的提高,只有完善房地产市场的战略要求,建立房源网站,使客户更加全面了解到市场的房源信息,获得咨询服务,才能在新型的市场战略中提升知名度,带动电子商务下房地产企业的全面发展。 受电子商务信息化的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也发生了巨大改变。人才培养作为房地产企业发展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对企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只有建立新制度,转变新观念,采取有效的措施对人才资源进行管理,适应信息化的管理要求,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整体素质培养,才能在激烈的房地产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以其强大的信息发展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在信息化时代下,房地产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只有提高市场适应力以及信息化的工作效率,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模式,促进房源的市场开发,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市场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完善人才的资源优化,才能使房地产企业在竞争中成功应对市场考验,顺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推进房地产企业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生存与发展,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提出了创新要求的管理对策。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浅谈在循环经济下如何加强房地产经营管理 [摘要]房地产行业的崛起,极大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房地a行业想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管理制度,只有加强房地产的经营管理,才能使其更好的适应循环经济的社会发展形势。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措施,还可以使房地产行业更好的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下,房地产行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必须做出改革与创新,这样也有利于提高房地产经营管理的水平。本文对循环经济的概念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在循环经济下加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措施,以供同行探讨与交流。 近年来,住房问题成为了人们的热门话题,房地产行业也受到了人们极大的关注,这一行业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也越来越高。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不但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还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所以相关人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房地产经营管理,使房地产行业在循环经济下更好、更快的发展。将循环经济理念加入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可以实现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也可以使房地产经营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升。 1循环经济的概念 循环经济是一个环保经济的概念,随着人们对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我国的不可再生资源越来越少,而且生态环境也越来越差,为了缓解这一现象,我国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将循环经济的理论应用在各个行业中,可以实现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还能改善人们生活的环境,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空间,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应用在房地产行业中,提高了清洁资源的利用率,而且有利于构建生态环保的社会,还可以实现房地产行业经济利益的提升。循环经济下,房地产行业应该改善经营管理模式,并根据生态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房地产行业的经营管理措施。在利用循环经济进行指导时要遵循一定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以减量化、再循环以及再利用原则,这些原则可以降低房地产行业资源浪费的概率,还能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与保护。在不同地域中,人们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循环经济理论,使其发展更具长远性,还能使当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建设,从而使循环经济理论发挥更好的效用,使其经济、合理以及环保的性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2循环经济下房地产经济管理体系 2.1循环经济下绿色经营管理体系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趋势 社会的发展与人类生活质量的提升离不开对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不可再生资源越来越少,而且过度的开发也破坏了生态平衡,不利于国家的长远发展,也会给人们的健康生活带来威胁。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基础,其不但可以推动国民经济的增长,也可以给人们提供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但是这一行业的发展以及规模的扩大,有时也会增加对资源的使用率以及使用量,所以建立绿色、环保的经营管理体系,有利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还可以实现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2房地产绿色经营管理体系的结构 绿色环保的经营管理体系是房地产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建立合理的经营管理体系结构也是该行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目标,其结构的合理性是房地产行业绿色、长远发展的基础。引入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可以使房地产行业在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行业的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使房地产经营管理理念更加健康、环保,并对周围环境起到保护与节能的作用。 3加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方法 3.1转变房地产经营目标,培育绿色经营理念 在房地产绿色经营管理模式下,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目标应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转向追求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双丰收,这是房地产绿色经营的内在要求,也有其现实可能性。房地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不断提高房地产项目的技术含量。 3.2实施房地产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绿色化支持 房地产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绿色化支持是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现代制造方式,使得项目从研发、规划设计、施工、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项目生命周期中,按照循环线路实施运行,使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协调优化。 3.3追求房地产经营环境管理体系的创新 绿色化房地产经营环境管理体系不再单纯以环保部门为主,应当将房地产企业的各个部门、各级人员都纳入到环境管理体系当中去,使企业内部经过整合,形成完整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从循环经济大系统的理念出发,要求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4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变化,房地产行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必须做出相应的改变与完善,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使这一行业更加长远的发展。房地产行业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近几年,人们对住房的需求大大提升,房地产行业也成为了人们的热门话题。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以及规模的扩大,会利用大量的资源,如果不对其经营管理模式进行改变,很容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在这样的背景下,循环经济的理念被引入了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并发挥了经济、合理、环保的效果,降低了房地产行业对资源的使用量,大大提高了这一行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建设与发展对策研究 摘 要:在分析新常态下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国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建设与发展情况,得出该专业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以及新时期下的发展趋势。然后通过对某高校的案例分析,分析其在专业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不足,结合新常态下房地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促进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新常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对策建议 1 新常态下国内房地产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 1.1 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1.1.1 一线城市发展现状 一线城市主要是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一直呈现出快速发展状态。由于其对人口的吸引力是其他二三线城市无法比拟的,这就导致其房地产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状况,房价居高不下。对于这种情况,各地政府在近几年相继出台一系列的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建筑用地存量不足和政策的限制导致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商业建筑减少,甚至一段时间内没有新开工项目,这就对在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从业人员带来一系列问题,例如房地产开发类人员过剩,而房地产建成项目经营管理人才和物业管理人才短缺。 1.1.2 二、三线城市发展现状 二线城市主要针对GDP大于5000亿元的城市,例如杭州、苏州、重庆等。这些二线城市得益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其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较快,新增建筑面积不断增加,去存库速度较快,房价也是不断增长,总体形势良好。对于二线城市的房地产从业人员,在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方面对人才的需求程度较高,发展空间大。相比于二线城市,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就不太乐观,这些城市的GDP处于5000亿元至2000亿元期间,由于其城市的发展潜力不足、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导致对人口的吸引力不足,这些因素导致房地产库存量较高,新增建筑面积减少。对于三线城市的房地产从业人员目前处于十分困难的环境。 1.2 新常态下房地产发展趋势分析 所谓新常态,主要指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从靠劳动力、资本投入的粗放增长,转向靠改革创新、技术进步的集约式发展,即转型升级。新常态不像过去一味追求总量扩张,它更加重视有质量、均衡、可持续的增长。在新常态下,房地产发展的经济环境与发展环境都会发生变化。 1.2.1 一线城市发展趋势 新常态下,对于一线城市来说,房地产企业在城中开发机会已明显减少,更多的是在城市周边进行开发,例如北京,新建开发项目甚至已经扩展到相邻的河北省与天津市。因此,对于一线城市来说,未来的开发空间会逐渐变小,需要从项目的前期开发逐步转移至项目后期的经营管理上。同时,由于信贷难度加大,成本上升,房地产企业会对于前期资金投入更为慎重,对后期项目能否良好的运营将成为重点关注的方面。 1.2.2 二、三线城市发展趋势 对于二线城市来说,未来的发展趋势依然围绕着开发与经营同步进行。在保证质量与数量的基础上,会更加注重项目的后期经营管理,提升项目的品质,总体发展形势良好。对于三线城市来说,发展形势依然严峻,去库存压力较大,在限制新项目开工的同时,将加大政策引导,加快去存量将会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有望在未来几年扭转目前不乐观的形势。 2 我国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建设与发展现状分析 2.1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建设与发展现状 目前,全国共有38所高等院校开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包括重庆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建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等,涵盖经济、管理、规划、施工等多个专业方向。 2.1.1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房地产领域的技术知识,掌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相关的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等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专业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能够在房地产、投资、咨询、设计、施工、金融与保险等领域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项目决策、项目开发、市场营销、物业管理等工作。 2.1.2 课程设置 1998年我国启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随着市场对专业人才需求的迅速增长,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及课程设置也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从目前看,我国各高校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方向及课程在全国高校中设置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类(见表1),不同学科背景的学校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或方向分别设置在不同学科下,这也正反映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学科的多学科交叉性。 2.1.3 教师团队建设 对于房地产专业的教师团队建设多数高校依然将专业知识教育、实践培训作为教师团队建设的主要任务,强调对于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团队多以专业分类,各团队由“专业系主任+各课程教师”为基础构建教师团队。教师毕业院校包括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等国内重点院校。 2.1.4 学生教学及考核方式 授课方式以教师面授为主,配合一些小组讨论,对于一些特殊课程,以少量的实验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配合教学。考核方式由开卷考试与闭卷考试相结合,具体方式由课程教学目标决定,在评卷时任课老师按照“标准答案”分步骤评分。考试成绩主要有三部分,分别为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以及期末考成绩组成,最终成绩将由这三部分进行加权得出。 2.2 专业建设与发展中存在问题 2.2.1 培养目标多样,定位不明确 培养目标较多,对学生个人素质要求较高,没有考虑到学生素质差异的现实情况。培养人才形式单一,局限于应用管理型人才培养,没有对有意愿从事科研同学的提出具体培养方法与手段,没有将培养目标与新常态下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相结合,缺乏侧重点的培养,培养人才同质化较强。 2.2.2 课程设置不完善,缺乏重点 课程设置涵盖内容较为丰富,但是缺乏侧重点,没有突出本校的教学特色课程,导致人才培养缺乏具体的专业性。新时期下,与房地产业发展趋势相关的课程设置较少,例如金融学、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运营等。对于不同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没有具体分类,实践课程设置不足。 2.2.3 师资配置单一,缺乏培训体系 教师基本有国内各高校的毕业生为主,缺乏对国外高端人才的引进。同时,由于本专业的学科交叉性较强,对于师资力量的配备要求也比较苛刻。不仅需要教师需要掌握经济、管理、工程施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更加需要将其与房地产相结合。现阶段,大部分院校教师团队的构成都是以院校自身情况和专业课程为基础,没有考虑到学科专业的现实要求以及交叉性学科对教师能力素质的高要求,往往出现教学内容和方法与专业的教学理念不相符。同时,教师对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不足,填鸭式、书面式教学方式依然常见。 2.2.4 教学手段单一,考核体系不完善 人才培养以上课为主,教学手段相对单一,多媒体课件往往成为了电子版教材,教学缺乏吸引力。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不够重视,局限于专业知识的掌握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课程教学存在形式化,难以达到教学目的。考核体系不完善,仅仅考察学生死记硬背的知识点导致学生考前突击情况经常发生,平时成绩所占比重较小,没有扩展学生的学习思路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考核成绩难以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3 新时期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发展趋势 3.1 由开发向经营转变 物业管理业的变化带来专业建设发展。随着一线房地产开发建设高潮期的结束与三线城市去库存压力的不断加大,房地产业将迎来一个存量经营管理时代即物业运营管理时代,这里的物业运营管理既包括了传统意义上的物业管理及设施设备管理,也逐渐兴起了房地产资产管理、房地产组合投资管理等综合经营、管理等服务,贯穿于房地产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因此相关的经纪、评估、咨询等将成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学科的发展重点。 3.2 单一化管理向多元化管理转变 房地产开发行业本身变化带来专业建设发展。房地产业的发展从根本来讲依托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在新时期下,我国居民消费将从传统的重衣食过渡到重住行,表现在房地产行业就是从住宅房地产至商住地产、养老地产;从办公地产至商业综合体;从购物娱乐地产至旅游文化地产、休闲地产的多业态、混合业态不断演进,这是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居民储蓄水平和消费水平日渐提高及消费升级的必然结果。与传统的住宅房地产市场的市场供求、开发模式、商业盈利模式相比,未来的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要以经营管理为主线,结合工商业项目、旅游休闲产业、文化产业等培养多元化、专业化人才。 3.3 学习型教师团队的建设 对于新时期下,房地产行业的分工会日趋细化,管理理念更新速度加快,这就要求教师自身教学能力不断提高,与时俱进。教师团队不仅需要制定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学体系,更要教授符合发展趋势的知识理念。为此,学习型教师团队的建设尤为重要。学习型团队是新时期发展的趋势,学习型团队通过营造整个团队的学习气氛,充分发挥高校教师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而建立的一种有机的、高度柔性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续发展的团队。这种教学团队具有持续学习的能力,具有高于个人绩效总和的综合绩效表现,不断升级团队的教学能力。 3.4 金融学与房地产行业结合日益紧密 在新时期,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进一步融合带来专业建设发展的新要求。随着企业融资成本与难度的增加以及融资方式不断的更新升级,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联系更加紧密,从之前依靠土地升值盈利转变为依靠赚取资本回报盈利,从单一的银行贷款转变为房地产信托、房地产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方式。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强大的金融运作能力,则只能赚取房地产建设相适应的合理利润而不是超额利润,只能依靠银行贷款等传统方式融资,这将会对制约企业在新时期下的发展。因此,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更需要培养既懂房地产业相关基础知识又精通现代金融学的高级人才。 4 新常态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建设与发展对策建议 4.1 以需求为导向,构建培养定向化模式 结合新常态下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势,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培养目标。新时期下,房地产企业需求的人才不局限于的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等,而是更多的倾向于项目后期经营管理、资金运作、物业服务等方面。因此,培养目标的制定应该侧重以上这几方面,可以通过设置定向化的培养目标,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与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培养目标,在满足基础知识的学习后,依据培养目标进行相应课程的安排,使学生的学习达到全而精,广而深,通过个性化的培养,使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或专业方向的科研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满足新时期房地产行业的需要。 4.2 结合新时期要求,健全课程培养体系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新时期的发展趋势,可以把专业的课程设置的重点放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理念、资金运作管理、房地产产品开发与营销、房地产经营管理等几个方面。同时,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专业技术资格日趋看重。因此,在课程的设置方面可以结合资格证的考试而进行适当增加或调整,教学内容可以与历年的考试重点结合在授课中进行讲解,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提高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对于新课程的设置,可以参考国外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例如宾夕法尼亚大学大学沃顿商学院的不动产专业、伯克利加州大学商学院房地产系、纽约大学金融系等知名院校。健全R悼纬蹋适应新常态下房企的发展需求。 4.3 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提升教师自身素质 为了更好的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可以与时俱进,不断优化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可以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国内外的学术论坛、讲座,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的教学理念与前沿学科知识,鼓励教师们多参与各类教师技能比赛,在比赛中取长补短,促进教学方法进步,同时,积极开展教师团队的内部交流会,将自己有效的教学经验方法传授于大家,使团队成员共同进步。也可以通^类似学生交流的方式,与国内外房地产专业知名院校进行交流合作,引进优秀的教师,培养优秀的教师,提高师资整体水平。 4.4 搭建多样化教学体系,创新学生考核方式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专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教师把课本的知识深入浅出的讲解明白就需要恰当的教学方法。从教学目的、内容和学生的情况出发,注重交流和讨论,推行自主和交互式学习方法,重视合作学习。平时的教学中尤其注意给出一些开放性、探索性、研究性的题目,让学生自主探索,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创新能力。同时学校要和企业进行互动式办学,学校可以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一些专业咨询意见和企业培训,而企业负责人可以导师的形式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活动。对于考核方式,将考核与考试、检查与测评结合起来,综合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既要对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理论进行考试,又要对其资料的收集、课堂讨论、实践情况等进行考核,把平时的成绩融入最终成绩中,减少理论考试在成绩评定中所占的比重,通过加强学生平时学习的考核,使学生转变观念,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不搞考前突击,培养学生收集资料、独立思考、独立分析的能力。这样的教学方法,使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的精力不放在应付考试上,能够更广泛深入的拓宽学生知识面,教会其科学的学习方法,使其更加高效的学习,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论房地产项目的经营管理 摘要:作者结合自身长期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管理的经验,系统地从组织、计划、控制和营销四个方面论述了房地产项目经营管理的内涵和外延,对于房地产项目的经营管理具有很强的实战意义。 关键词:房地产项目 经营管理 当前房地产项目经营管理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包括市场定位及决策机制不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供应迟慢、变更多,工程收尾阶段的工作矛盾突出等等,针对实际情况本文从组织、计划、控制和营销四个方面作了详细阐述,其中对于高绩效团队建设、市场调查及定位、工程进度管理、造价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产品策略、价格策略、营销策略、渠道策略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剖析, 组织管理方面,作者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建立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的团队,这个团队,必须具备凝聚力和执行力。企业有了团队凝聚力,才能存在和发展,企业的发展又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反之,企业缺乏团队凝聚力,要生存和发展就是一句空话。而面对“市场更加多变”和“管理日趋复杂”两大挑战,必须从具体的事务中抽身出来,专注于计划、实施、沟通、协调、监督、落实、指导、控制、考核和持续改进等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研究,积极搭建提升执行力的平台,不断提升部门和下属的执行力,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计划管理方面,以往开发商仅仅认为只要把房子建得牢固美观,就不愁没有顾客光顾,只要自己造的房子好就不怕没有人买。这是在买方市场情况下的一种陈旧思想。如今在卖方市场的条件下,如果开发商一味地闭门造车,只追求“作品”的“自我欣赏”,那么到了销售阶段,将是“一筹莫展”了。因此在前期策划时,进行充分市场调查及对调查资料进行准确分析,以确定正确的发展路向,找准市场定位,是项目开发成功的最为关键的一步。 控制管理方面,进度管理、造价管理、质量管理都与成本控制息息相关,几者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应争取在确保质量、保证进度的前提下把建造成本压到最低。总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总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与具体指导,并贯穿于从项目投标开始到项目竣工为止的全过程,每个环节都是相互配合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如果处理不当,会直接引起项目费用的升降,影响项目的经营效益。 营销管理方面,由于房地产商品的组合性、位置的固定性、在不同的市场上不可调剂余缺性、异质性、价值的巨额性、政策限制性、使用的长期耐用性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性,我们在确定其营销战略,制定营销策略时,必须考虑到上述特征,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对现有的营销方法和手段进行舍取、突破和创新,使其适应房地产这一特定行业的需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营销管理主要包括产品、价格、促销、渠道四个方面,另外售后服务管理也是应该特别重视的一块。到位的物业管理,一定会为后期开发销售树立好口碑,为后期工程的销售工作带来促进作用。物业管理主要体现在收费标准与所提供的服务水平是否相当,如果不相当,必然造成不良后果。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管理是以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目标为最终目的,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开发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按其内在运行规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管理系统。 由于没有详细、“可行”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使得项目的规划设计迟迟不能如期进行,即使勉强进行了多方案的规划概念设计,也会因为市场研究不充分,心中无底,评判“标准”不明确,犹豫不决,致使项目决策慢、效率低。有些开发商高层领导以“市场是变化的,项目定位不能太死”为借口不重视前期的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因市场和产品研究不详细,导致决策迟缓,浪费了项目的事机、时间。 开发商的高层领导往往认为在设计阶段一定要严格“把关”,然而因为没有详细、“可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产品评价标准,所以开发商的某几个高层领导的“感觉”就成为了规划、建筑设计的评判依据,由此造成了工程建设内容经常变化,如某小区的变配电房是后加上去的;分期建设的小区中垃圾储运问题至今仍未解决;小区原先规划的地下停车位不足,新增建地下车库;因产品定位修改,导致在建项目的外饰及雨蓬修改;景观设计不系统、无主题。大量的工程变更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开展,设计师成了“改图师”,设计变更多,工程签证多,故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也就无法如期实现。 项目设计资源整合不足会影响项目设计文件的质量、供应时间、工程内容接口等工作,从而影响项目管理。在当今小区的开发建设中,景观园林工程已成了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开发商的小区开发建设中,景观设计资源整合不足,景观设计工作滞后,景观与整个小区不协调,而且景观工程实施滞后,失去了景观美化的意义,经常改动,制约了项目的建设,也没有起到促销的作用; 一个完整的项目经营机构通常包括董事会、总经办、营销策划中心、工程管理中心、企业管理中心、销售部、策划部、设计部、工程部、总工室、装修部、预决算部、项目拓展部、人事行政部、培训部、公关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等组织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项经济不可避免地需要法律、会计、建筑规划、投资咨询、物业管理等专业意见的支持。 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所谓企业的团队凝聚力,就是一个行业或一个企业具有的优良素质所形成的吸引力。具体地说,企业的团队凝聚力,能有产生使内部的职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及磁石般的吸引力。 团队凝聚力是维持固队存在的必要条件。如果一个房地产团队丧失凝聚力,就会像一盘散沙,难以维持下去,并呈现出低效率状态;而房地产团队凝聚力较强的房地产团队,其成员工作热情高,做事认真,并有不断的创新行为,因此,房地产团队凝聚力也是实现房地产团队目标的重要条件。综上所述,房地产团队执行力就是“当上级下达指令或要求后,迅速做出反映,将其贯彻或者执行下去的能力。” 面对“市场更加多变”和“管理日趋复杂”两大挑战,必须从具体的事务中抽身出来,专注于计划、实施、沟通、协调、监督、落实、指导、控制、考核和持续改进等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研究,积极搭建提升执行力的平台,不断提升部门和下属的执行力,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提高执行力,各级房地产团队干部要切实发挥“桥梁”作用。房地产团队干部的主要职责就是承上启下、上传下达,既要对上级负责,又要对下级负责;既要吃透上级精神,把领导的意图完完整整地向职工传达,又要结合实际,把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全面地向领导汇报。 开发商拟开发一个项目,首先考虑的是国家、地区或地方的经济特性,以确定整体经济的发展趋势,一个地区的建设和发展通过对城市区域的经济分析,城市土地的利用和工程建设的实施,达到城市物质环境的协调发展,给城市居民的现在以及未来的生活和工作提供的条件如何,这个城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能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房屋成功出售后,售后服务相当重要,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售后服务主要是物业管理。其关键是提供的服务及巧妙处理客户的各类投诉可安排富有经验的专兼职投诉接待员,创造安全、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于小区物业管理,开发商可以自己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连带管理康乐设施及配套商场、车库的出租。到位的物业管理,一定会为后期开发销售树立好口碑,为后期工程的销售工作带来促进作用。 房地产项目的经营管理实际操作过程还存在着很多未知因素,我们要正确地对待、评价和处理,必须站在项目管理的战略高度,从项目启动组织到实施过程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地加以控制,加强对风险的管理,这是保证项目目的、项目目标实现的关键,也是实现我国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必然道路。希望本文对于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有所启发。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房地产企业作为建筑的开发商,其运营水平直接关系着建筑工程能否高质高量的按时完成,关系着我国建筑行业能否保持一片欣欣向荣的气氛,因此及时解决房地产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对于企业的平稳发展以及建筑业的兴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阐述了房地产经营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其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房地产;经营管理;问题;策略 在建筑行业中,房地产企业作为建筑工程的开发商主要从事房建的经营、管理、服务活动,其工程建设具有耗资大、周期长等特点,如果经营不善很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危机,尤其是在工程建设的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售楼款资金还未回笼,更是要严肃对待。总而言之,保证房地产企业良好的经营管理是使其屹立于建筑行业不败之地的前提。 一、房地产经营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 1.财务管理经营方面的问题 (1)管理者素质低下 在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中,民营企业占了很大的比重,由于大多数的房地产领导者都是从最传统的泥瓦工到施工员再到包工头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这就使得房地产领导阶层的知识水平受到了很大的局限,普遍缺乏企业运营与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对于日常的企业经营管理更是完全依靠自己以往的经验以及自身的认知系统来进行,并没有经过科学的决策分析,这一现状给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乃至进一步做大做强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2)存在严重的集权现象 在房地产企业中,普遍存在着这样一个现象,企业的投资者与运营者往往是同一个人,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企业的一切经营事项都由管理者本人说了算,而受自身知识水平、管理意识的局限性,管理者在作出决断时,凭借的只是自身的以往经验以及脑中的意识,并没有经过科学严密的论断,更无后续的监督审查机制,管理层对于企业的运营仍旧采取老一套的算账、记账方式,财务管理根本无法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层次中去,由于事先并没有经过周详的计划,于是企业的经营呈现出一片混乱与杂乱无章。 (3)家族式管理领导班子 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者为了将企业的管理大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不被对手窃取商业机密,于是在公司的管理方面,任人唯亲,久而久之,形成了家族式的管理领导班子。由自己的亲属担任公司中的会计、出纳等重要职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管理成员素质不高的现象,但是房地产行业的高度变化性导致了公司在经营管理以及财务管理上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因素,如果没有非常专业的人士来担任这些重要的职位很难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运行,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会随着企业的越做越大而逐渐显现出来,最终将导致企业走向衰退,使企业被社会所淘汰。此外,这种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使得企业员工内心会认为自己与企业的要职位无缘,无法产生上进心与对企业的归属感,认为自己再怎么努力也不如一个好出身重要,企业向心力与凝聚力无法形成,将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2.忽略流动资金的重要性,存在融资困难问题 (1)筹资方面 房地产企业为了开发一个巨大的项目工程,必定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由于大多数的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以及财务规范程度无法达到银行所规定的信贷标准,抵押贷款缺乏资信,又无中介担保,因此从银行融资显得相对比较困难,此外如果企业采取从民间进行融资的方式,风险则较高,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发展存在很大的风险。为了解决资金方面的问题,一些房地产企业甘愿冒着巨大的筹资风险从民间进行高息贷款,但是这种资金筹措方 式无形中加大了企业的经营业务成本以及财务费用,长期拖累之下,企业的支付能力日渐削弱,资金链条绷得过紧以致发生断裂。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并且工程前期投入资金较大,资金投入之后,要想尽快获得资金回笼完全是不可能的,只有当企业工程完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下发之后,房屋才可以进行预售,进而使企业获取回笼资金,偿还贷款、获取盈利。这一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使企业陷入万劫不复,尤其是如果在工程建设的前期企业出现资金断接,工程停工,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2)投资缺乏科学性 房地产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片面追求高端产品、高利润,而忽略了国家的宏观调控以及市场的导向作用,做出违背经济规律的轻率行为,是万万不可取的。房地产企业在作出每一个决策时都要充分考虑到当前国家出台的政策要求以及市场上的需求,如果开发出的商品没有市场,势必会形成滞销乃至烂尾,对企业的运营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3)忽略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管理 房地产企业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必须时刻预备足够的流动资金,并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而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大多数企业忽视流动资金管理的重要性,从而造成了严重的资金沉淀。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周期的长时间性,为了快速的获取回笼资金,企业进行产品的促销,而不考虑客户的经济实力以及信用等方面的因素,为客户进行购房担保,对于没有能力偿还银行贷款的客户,还帮助其进行垫付贷款,从而造成企业存在大量的应收款挂账。当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时,房产严重贬值,银行对房产进行低价拍卖,并不能补上银行欠款空缺,至于企业的应收款更是收回无望。种种情况拖累之下,企业财政情况日益空虚。 二、针对房地产经营管理中所出现问题提出的对策。 1.加强房地产企业管理者投资决策风险管理意识 对于一个企业的管理来着来说,其必须具备全局观念,掌握一掌,不能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妄加做出决策。这就需要管理者具备一定的投资决策风险意识,认识到一个简单的指令下达往往关系着企业的前途命运,因此必须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这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部分,如果企业缺乏投资风险的管理,那么对于企业的发展是相当不利的,同时对于整个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进一步健全也无法起到推动作用,甚至还会拖后腿。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必须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的投资管理系统以及风险评估管理系统,并配备相对应的专业人士进行管理工作。 2.加强房地产开发工程前期资金管理 由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周期长,投资额巨大,涉及面广,在工程前期进行过程中,资金充足与否对企业的重大作用,房地产企业必须加强其工程开发前期的资金科学管理系统,进行科学的分析计算,深刻践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工程从技术到经济、风险、效益有一个综合的论证分析评价,确定其可行性,资金充足性,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工作,也就是工程设计施工等。 3.建立专门的市场调查班组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及时掌握市场的动向极其重要,市场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形成将会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而避免这些不确定因素的负面作用的最好方法就是建立专门的市场调查班组,专门进行市场调研活动工作,收集整理计算房地产市场中各种最新的动向以及国家最新的政策导向,从而为企业管理者作出决策时提供强有力的依据,达到规避、减小风险的目的。 4.公司职位应该避免任人唯亲 为了保证能者居之,充分刺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企业在进行重要岗位的分配时,应极力避免任人唯亲的现象发生,而应该是能者居之,使得公司中的任何人都能有一个一展身手、实现自己雄心抱负的平台,而不能使员工产生一种自己即使再努力也不如一个好出身的消极思想,这对企业的长久发展是及其不利的。 三、结论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脉,房地产企业作为建筑开发商,其运营健康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状况,因此必须保证建筑企业高效、高质量、健康发展。在房地产企业的运营管理过程中,无论是财务管理、监督管理、领导者所做出的决策、还是风险管理、市场监测等每一个方面都必须给予认真对待,加强房地产企业的运营管理,使其运营逐渐趋于规范是维持国家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作者简介: 赵大充、男、1 986年9月、助理工程师、工作于红旗渠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胡成刚、男、1 976年3月、助理工程师、工作于红旗渠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谈新形势下的房地产经营管理 摘 要:现阶段,国内的房地产事业发展形势良好,这是因为房屋需要越来越大,社会上也出现了很多的房地产企业,更加刺激了我国房地产的发展。作为经济发展中的一部分,房地产事业对于我国的经济有促进的作用。很且发展房地产事业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在当前的形势下,为了能够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房地产必须要加强管理。本篇文章主要是讲述了房地产在管理上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新形势;房地产;管理;建议 房地产的发展空间大,各个与房地产有关的企业,都想在这个前景很好的产业中分一杯羹,因此也使房地产市场竞争变得激烈。很多的房地产企业由于属与对企业内部的管理,而使竞争力减弱,最终被是市场淘汰。而还在市场上竞争的企业就要引以为戒,加强经营管理,可将企业打造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在人力资源上,要优化其内部结构,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企业,在企业财务上,控制财务,防范风险。在企业的发展上,制定与企业相符合的发展战略,促进企业的转型。下面从多个角度探析房地产的经营管理。 1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 1.1 将所有与房地产项目的效益提高,尤其是环境效益。针对房地产而言的环境效益是指,在项目确定以及开发的过程中,保证可利用的资源能够发挥最大的价值。而且房地产项目在建设的时候,都要考虑环境的因素,以环境的承载力为依托,开展项目建设。因此,房地产项目在建设的时候,要检查发展战略,做到合理循环的利用资源,重视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而且还要在利用之后,保护其资源。在建设中可能会给环境造成污染,但是一定要做到,将污染降到最低,以免项目建设破坏当地的环境。如果在建设中干扰了当地的环境,该项目的效益也受到损伤,为了使项目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就要保证项目具有环境效益。 1.2 房地产事业能为经济创造利益,因此在建设项目的时候,要保证该项目具有与经济效益。所有的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的时候,都是为了获得较高的效益,因此在项目开发的时候,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并且使用先进的技术才能保证项目的效率提高。因为科学的管理与技术能够将与房地产有关的资源合理利用,还能将污染与浪费减少,从而废弃物也降低。如果在项目建设上使用科学的管理和技术就能使项目的质量有了科学的保证,而且还能将项目的成本降低,更能为房地产企业创造利益,最终实现多赢。 1.3 房地产在建设中可以创造经济效益、环境效益,除此之外,还能创造社会效益。房地产的社会效益一般都是指项目在建设结束后的效益。房地产项目在结束后,供人们使用,如果一个好的房地产项目能够能够让人们的生活水平以及文化能力提高,使人类与社会能够协调发展,那么这个就属于项目的社会效益。人们的需要是当代社会的发展要求,但是不能损害后人的利益,而房地产企业发展也是如此,创造经济效益是企业的直接目的,而社会的效益确实每一个房地产企业都要遵守的最后目标。 2 引进人才 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是一个完成的工程,而开发的过程其实就是将所有的资源整合,而这个整合还要有一定的意义。保证所有参与到项目开发的资源都能够有效的利用,这样才能使一个项目成功。在这个整合的过程中,从项目的市场策划、对项目的具体设计到工程的正式施工最后到项目销售都不能缺少人才。如果没有了人才,上述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失去准确性。特别是在调研方面,对市场的准确估计,才能科学的开展建设。如果在这一阶段市场已经饱和,不需要更多的房屋,那么在继续建设项目,对于企业发展不利。在设计以及施工中如果缺少了人才,设计的方案中会有很多错误,以至于后期的施工无法进行,而施工缺少人才,工程的质量就没有保证,可见人才的重要性。因此当今时代的房地产市场,要想发展,就要更加重视人才。可以把引进人才的目标,放在高端人才上。很多的人才是因为没有机会才不能发挥才能,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引进人才的时候,要给予机会。我国有很多高校都在培养与房地产有关的人才,因此企业在管理人才上,可以与各大高校合作,可以在学校实施定点培养的计划,在学生完成学业之后,可以直接到企业上班,这种做法,一方面,解决了学生的就业问题,一方面企业也不需要花太多的时间去寻找人才。 3 注重财务风险的控制 房地产企业在不断的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正在不断的提升,尤其是在全球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要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注重财务风险的控制。而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的房地产行业都经过了大的洗涤,很多房地产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实则就是企业爆发了财务风险,虽然我国房地产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得到了复苏,房地产泡沫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是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同样重要。因为市场环境是变幻莫测,所以在财务管理中,首先就必须企业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从传统的事后控制转移到事前控制上来,这就需要在财务风险控制过程中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其次就是在工程项目加强成本的控制,尽可能地对现有的施工工艺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切实加强新工艺技术的应用,并紧密结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行可行性论证,才能更好地促进整个工程安全高效的完成;最后就是在整个项目完成之后,切实加强对其的维护管理,切实提高自身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4 加快企业战略转型 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在房地产行业中,房地产企业所面临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虽然机遇往往与挑战并存,但是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房地产企业要想发展的唯一出路就转型升级,而这就需要企业加快战略转型,对现有的发展战略及时的进行调整,并在不断的发展中促进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转型和升级,才能更好地成为行业的佼佼者。在企业战略发展中,经营管理是战略发展目标得以实现之根本,所以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还应在企业战略转型中切实注重市场经营环境的改进和规范,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着力构建符合企业发展的经营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注重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而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房地产企业,必须充分意识到可持续发展在整个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并在整个经营管理全程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致力于自身人才竞争力的提升,注重财务管理的同时加强企业的战略转型,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新时期背景下房地产经营管理策略 摘要:经济的放缓、融资成本的上升以及流动性偏紧造成了二三线城市房地产过剩、高空置率,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风险的加大。探索出一套适应于当前新时期背景下房地产经营管理的策略显得非常的重要。打造房地产品牌、提高物业管理效率、强化房地产营销管理技能、注重财务风险的控制对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房地产;经营管理;新时期背景 一、当前房地产发展现状 从2014年开始我国社会对于房地产的态度已然已经悄悄的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随着各大银行纷纷暂缓部分房地产授信业务,房地产开发贷款一时间成了敏感话题。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政府政府针对房贷进行了数次政策上的紧缩,这给中国房地产业带来了不少的压力。这一压力除了来自于政府,更是来自于市场。其实从2013年开始,中国房地产泡沫危机就已经开始显现了,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泡沫率先破裂。 2014年下半年,有关于中国楼市楼价将大跌的传闻不断传出。从去年统计局的数据来看,我国大部门城市住宅价格均有所变动,新建商品房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跌。其中浙江杭州市部分楼盘价格大幅下跌。在这种情况下,众多房地产商纷纷下调楼盘价格,试图通过降价达到提量促销的效果。 当前,中国房地产行业不再像前些年那样好做,经济的放缓、融资成本的上升以及流动性偏紧给原本火爆的房地产市场泼了一盆冷水。二三线城市房地产过剩、高空置率无一不显示着房地产行业经营与管理风险的加大。探索出一套适应于当前新时期背景下房地产经营管理的策略显得非常的重要。 二、新时期背景下房地产经营管理策略 (一)打造房地产品牌 本人认为品牌永远不过时,不管是哪一个时期,品牌永远都会受到大众的欢迎与认可。新时期背景下房地产的经营管理应当建立在良好的房地产品牌这一基础上。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已经趋于饱和,市场竞争已经达到了白炽化状态,房地产企业必须打造属于自己的战略品牌,同时不断的优化自身配置,提高标准化程度,增强品牌意识。只有打出了属于自己的房地产品牌,才能最大程度的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与信任,才能吸引消费者,才能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提高物业管理效率 在新时期背景下,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很大程度上在其软实力与硬件上体现出来。房地产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提高物业管理效率能够有效提高房地产企业市场竞争力。 本人认为,房地产企业应当依照企业制度以及相关房管部门的要求积极进行物业管理的改革,在最大程度上做好住宅小区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满足住户对于物业管理的要求。物业管理效率的提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构建一支优秀的物业管理队伍,提高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水平;二是加强物业管理内部制度建设,做到对内的严格要求,将服务住户的物业理念时时放在心中;三是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员工服务意识,提高物业管理效率。 (三)强化房地产营销管理技能 打造房地产品牌以及提高物业管理效率是对房地产软实力的拔高,而强化房地产营销技能则是从外部提高房地产经营管理效率。 房地产行业最为重要的目标一个是服务,另一个就是销售。本人认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强化离不开营销管理技巧的提升。房地产项目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地产销售工作的成绩。情话房地产营销管理技能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销售业绩,是房地产经营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首先房地产营销管理人员应当积极进行有关房地产营销技能的培训,主动掌握当前当地产行业动态,学习新的营销技巧;其次,创新房地产营销管理办法,根据不同的客户群体制定针对性的营销方案,提高营销成功率。 (四)注重财务风险的控制 财务风险是房地产经营管理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在新时期背景下,房地产企业想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重视财务风险的规避。经融危机以来,我国不少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因对财务风险不重视、或是财务风险处理不当而倒闭。 新时期背景下,楼市泡沫不断破裂,国家针对楼市的政策不断紧缩,市场环境险象环生。在这种情况下,注重财务风险的控制显得更加重要。 本人认为在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中,首先就必须企业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从传统的事后控制转移到事前控制上来,这就需要在财务风险控制过程中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其次就是在工程项目加强成本的控制,尽可能地对现有的施工工艺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切实加强新工艺技术的应用,并紧密结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行可行性论证,才能更好地促进整个工程安全高效的完成;最后就是在整个项目完成之后,切实加强对其的维护管理,切实提高自身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三、小结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背景下强化房地产的经营管理显得非常重要。打造房地产品牌,不断的优化自身配置,提高标准化程度,增强品牌意识;提高物业管理效率,在最大程度上做好住宅小区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满足住户对于物业管理的要求;强化房地产营销管理技能,提高营销成功率;注重财务风险的控制,提高房地产企业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对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刘帝荣(1982―),男,汉族,福建省三明市人,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重庆天盈置地有限公司,研究方向: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创新思考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推动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但在国内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的调控幅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所以目前企业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的能力,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高效发展。本文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创新经营管理的措施,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思考。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 经营管理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房地产开发行业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前景,就要加强经营管理,尤其是项目管理。近年来,项目管理逐渐成为了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取得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很多房地产企业都加大了对项目管理的研究力度,把项目管理作为一种高效的管理模式,逐渐应用到企业开发的实践中。从目前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正阻碍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因此,寻找有效的解决对策势在必行。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方案方面存在问题 项目方案的确定对房地产企业日后的发展起决定的作用。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商对项目方案的确定比较重视,但在这一过程中总是不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导致这方面的工作做得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没有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得到项目后,想要快速获得经济效益,在没有进行市场调查的情况下,就盲目确定了开发的方案,只考虑什么赚钱,就开发什么样的产品,过分的效仿别人,所以导致开发的产品没有特色,缺少吸引力。第二,因为缺少市场调查这一过程,所以导致决策层在方案的决策阶段会出现失误,从而增加企业的风险。第三,没有树立品牌意识。房地产开发企业过分的追求经济利益,在方案确定的过程中,只考虑怎样才能从这个项目中赚到更多的钱,而没有重视产品的品牌意识和形象,而一个企业要想可持续发展,就要树立品牌意识,否则企业将无法生存。第四,项目开发投资估算报告缺乏,这一过程如果不严谨,会导致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无法有效的控制投资成本,从而会出现投资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现象,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施工设计方面存在问题 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图纸设计阶段做的工作很少,甚至没有,开发商认为图纸设计不是他们的事情,只要交给专业的设计单位就可以,所以只注重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忽略设计阶段的成本和质量控制。一些企业为了尽快的得到图纸进行项目施工,在一切事情都不明了的情况下,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这样就会导致设计的图纸在功能和使用方面存在问题,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就要进行变更,这不仅增加了投资的成本,还影响了工期。企业对设计单位图纸设计的过程缺乏监督和管理,使得图纸在投资控制方面不明确,企业无法有效的进行成本控制。 (三)合同管理方面问题 目前,还有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缺乏法制观念,导致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企业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大多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但如果合同的内容不完善,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有歧义,协商不成就会产生纠纷。很多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第一,开发项目合同签订的过程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的要求,合同的内容不全面、不严谨,存在漏洞,往往会因一字之差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第二,合作双方都不严格遵守合同的内容予以执行,存在随意更改合同的现象,这样就会导致工程索赔、工期延长、成本增加的情况发生。第三,在发生纠纷时,往往采取一些不恰当的手段进行解决,而不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项目管理的措施 (一)深入市场进行调研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重视项目的市场定位,根据市场的需求研究项目产品。首先,企业要了解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和法规,明确政府对房地产企业的政策取向,如果政府对这一行业持支持的态度,就会在各方面给予帮助,这样企业就会减小投资的风险,所以企业要清楚了解开发的项目是否是政府支持的,切忌违反政策。其次,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和特点,积极深入市场进行调查,明确该项目的消费群众,掌握消费群众的生活水平、居住环境、设施需求等情况,从而研究出满足人们需求的产品。最后,开发商要了解周围楼盘的基本情况,如:设计、价格、销售面积、开发商的实力等,掌握竞争对手的情况,做到知己知彼,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重视品牌建设 房地产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要重视品牌建设,树立品牌意识。企业要在为市场提供优等的产品和优良服务的情况下,进行科学的策划宣传活动。可以利用媒体广告进行宣传,要保证广告的真实性,不要自我吹嘘。房地产企业品牌建设和形象的树立要经过长期的积累,例如:万科地产、绿地地产等,它们都是经过了多年的经验积累才获得知名度的。 (三)加强项目合同管理 合同是房地产企业顺利开展的关键,首先,房地产企业要做好基础工作,其中包括:明确国家的政策、行业的发展情况、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投资等。其次,在合同制定的过程中要走相应的法律程序,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这样可以在发生纠纷时,做到有法可依。最后,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进行,避免随意修改合同的现象出现,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房地产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站稳脚跟,就要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完善管理程序,创新经营管理理念,深入市场调查,树立品牌建设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获得知名度,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关于房地产公司经营管理的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颁布与实施。我国的房地产行业逐步迈向稳定的_发展阶段。既然房地产行业的热量已经冷却下来了,房地产企业就要在市场环境的改变下调整公司的经营战略以及管理方式,使企业的发展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企业应该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来调整自己的经营与管理体制。整合所有的资源,制定稳定的发展计划完成平稳的过渡。 关键词:房地产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 房地产行业在经历了二十年的快速发展之后,成为了国内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国家的对其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也从最初的鼓励到了现在的调控。使得房地产行业的泡沫没有继续膨胀下去。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也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机遇和挑战到来之前应该调整公司的经营与管理方式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下面我们就关于在新的形式下的房地产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面进行简要分析与探讨。 1、新形势下房地产公司经营与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经营与发展进行大力的整顿与调控,使得房地产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得房地产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履步维艰、面临着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双重压力。显而易见,房地产公司的经营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有待于解决和研究。 1.1 国家的调控政策给房地产公司的经营带来的问题。 1.1.1 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转变。由于国家对于房地产一系列调控政策的出台,使得原来房地产的“销售热”、“抢购潮”、“投资热”等等现象只能让公司的经营者深深回忆了。房地产公司与购买者的主导地位发生了转换。市场上的观望状态持续延期,投资者也开始理智的选择躲避风头或者转而投资其他行业。 1.1.2 融资环境的转变。以前的房地产公司的融资渠道多为银行贷款,或者是抵押贷款。如今国家大力限制房地产公司的贷款金额,提高了放款的门槛。使得房地产公司在融资方面需要重新寻找新的融资渠道。 1.1.3 市场对于房地产的产品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前房地产在经营中占有主导地位,公司的经营重点主要放在了快速建设和促进销售上。忽略了产品的多样化经营和精品化经营。如今房地产公司面对市场激烈竞争的压力。不得不在产品的多样化和精品化上多下点功夫。 1.2 公司的内部经营为应对新的市场环境所存在的问题。 1.2.1 公司经营结构的调整。在房地产公司在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的时候。房地产为使资金快速回笼或者是尽快的扩大经营成果往往是选择快速的买地进行开发、然后大力的销售。开发、销售是房地产公司经营的两大板块。 1.2.2 公司需要对资金链进行严格控制。房地产公司的经营有其显着的特点。在资金的运用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进行项目运作或者是周转,甚至于积压。因此严格的控制资金链是公司经营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银行贷款的严格监管使得融资变得相对艰难。政府土地交易政策的转变又加大了资金的运转量。 1.2.3 公司需要建立现代化的经营管理体制。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房地产行业的畸形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经营成果,也给房地产公司带来了严重的损失。现代化经营与管理体制是保障公司长久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这就对房地产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2、关于房地产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一些措施和方案。 鉴于以上我们对于房地产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与公司内部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分析与探讨,为了更好的经营发展企业和发展国民经济。我们应该作出一些具体的措施与方案为它们的发展进行努力。具体的措施有以下几点。 2.1 加强公司的人才培养与招揽,建立公司的经营体制。 人才是公司经营发展的根本,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以及复合型的人才等等都是目前处于转型期的房地产公司所迫切需要的。注重于对人才的培养和招揽是公司为长久的发展战略的实现以及建立全面的现代化的经营管理体制作出基本的铺垫作用。市场竞争的激烈化使的房地产公司的经营模式逐渐的向多元化、复杂化进行转变。因此建立健全的经营体制是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的。公司的经营也应该为了规避风险和扩大利益进行多元化的转变。 2.2 加强成本核算的能力和开发多方面的融资渠道。 房地产竞争的激烈化势必影响房地产的经营成果与经营成本,房地产公司应该加强经营成本核算的能力,很好的控制公司的财务运营状况。使得企业在成本上具有很大的优势,以求在竞争中的绝对优势。银行缩紧银根,对于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都带来了不小的打击。房地产公司的经营中离不开融资,这就需要经营者在融资渠道的开辟上多动头脑,不能一味的追求资金的快速回笼毕竟这不符合房地产的正常运营状态的。 2.3 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合理有效的规避风险。 房地产公司发展二十年来,多受到国家的政策扶持。但是如今骤然面临市场经济的控制,必须要在管理上多下功夫,不然各种风险都将对房地产企业形成致命的打击。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无疑是降低和规避风险最好的措施,也是企业得以发展的重要前提。如今的房地产企业内部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构建现代化的分工经营部门体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现代化的信息网络平台。都是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主要途径。通过成本核算和质量控制有效的规避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工程开发和资本运作带来的资金风险和质量风险等等。 2.4 做好对市场动态的把握,根据市场的需求设计、生产产品以及差异化生产战略的运用。 由于前期房地产的火热经营状态,使得许多人都想从中分得一块利益。大大小小的房地产公司纷纷建立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如今的好前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使得原本还不算厉害的竞争问题也日益突出。房地产企业就是生产房产产品经营房产产品的经营企业。房产作为商品和其他的商品一样也需要市场的选择或者淘汰。想要取得竞争的优势就需要把握市场的动态,去探析消费者的心理需求。根据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需求来进行产品的细分。这些是房地产公司经营与管理的主要内容,只有做好这些才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的最终目的。 2.5整合资源,合理有效的运用资源。 企业经营与管理的过程也是对各种资源经营与管理的过程,房地产企业更是大量的资源进行运作的过程。由于房地产企业的资源运作有着运转周期长、运转的数量大等等特点。决定了资源的管理也是房地产公司需要高度关注的经营问题之一。前期的房地产经营形式较好,突然间的降温必定使得众多的房地产企业出现了大量的商品积压,也就是商品房闲置积压的状况。这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就是资源的占用,对于房地产公司的资金链运转形成了一定的压力。购买的土地闲置也是房地产企业的资源占用的一种常见现象。所以,对于现有资源进行全面得的整合,在以后的发展中合理利用资源也是房地产公司经营与管理的主要工作。 总结 本文主要对于房地产企业经营与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发展与进步的一些有效的建议与措施进行了简要的论述与分析。旨在为房地产企业的稳定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并希望更多的人参与到房地产企业经营与管理的研究工作中来。为房地产公司及国家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共同努力。 房地产经营管理论文:基于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分析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全国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百姓对住宅需求的不断提升,房地产业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时代。面对数不胜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总体需求比较固定的市场,房地产开发公司竞争日益白热化,各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如何在市场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和谋求进一步的发展壮大,制定各自的经营策略。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经营的基本要素分析,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提供参考。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 房地产经营是从事房地产业的人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的经济营建,主要表现了房地产企业与房地产市场的经济关系.而房地产管理是房地产从业者对房地产企业内部的资源,方案进行人性化,科学化,经济化的优化操作和整合.其实,房地产开发已经贯穿房地产的经营与管理中,或者说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涵盖在房地产的整个流程,通过合理,有效的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以达到房地产企业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资源整合最优化,最终实现社会责任化。 1、成功经营房地产企业所需要的核心竞争力 房地产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就是指可以给企业带来巨额利润,并且是在企业开发、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很难被竞争对手模仿的那种独特的资源、知识和能力。它是房地产企业在房屋的建设、销售、转让、出租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的经营实力,是企业的文化、技术、产品、管理等各方面能力在市场上综合优势的反映。房地产企业非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包括三大资源、三大能力和四种意识。三大资源是指人力资源、资金资源和土地资源。三大能力是指营销策划能力、规划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四种意识是指品牌意识、服务意识、文化意识和信用意识。房地产企业必须具有创新的品牌意识,重视自己的品牌,维护自己的品牌。培养品牌意识,树立自己的品牌,是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品牌经营是房地产企业核心经营的核心,它对消费者和房地产企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要求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强化企业人才培养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提高企业营销策划能力,建立企业文化和诚信机制,增强企业的团体凝聚力,进行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创新。 2、房地产企业经营基本要素 2.1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管理 优秀的上进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素质是房地产企业的第一基 本素质。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管理大体上可以总结为一个根本、两个侧重点和三个建设。一个根本就是指在管理上,房地产企业要做到以人为本;两个侧重点就是指房地产企业要做到标准化管理并且要实施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而三个建设是指房地产企业要不断地进行进步的制度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有竞争能力的组织建设。 2.1.1必须具有自己独特的企业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更要尊重人性,尽可能多地考虑企业员工和客户的利益,为社会做尽可能多的益事,并把以人为本的这一理念作为指导企业发展的最高行为准则,也可以说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是房地产企业成功的根本所在。 2.1.2房地产企业实施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它是企业成功经营的基础。而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是全世界顶级专家经过对全球成千上万的成功企业的质量管理进行总结,并且经过科学周密的研究论证而形成的企业管理质量体系。 2.1.3房地产企业要取得成功,就必需进行与时俱进的制度建设、先进的文化建设、有竞争能力的组织建设,这也可以说是房地产企业成功经营的前提条件。 2.2外包管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企业的专业化的生产经营要求越来越强。房地产企业也不例外,必需不断培养自己的专业化经营,把更多的优势资源配置在自己专业化的领域,发挥自己更大的竞争优势。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需把大多数的工作,如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监理、销售等,以外包的形式分包出去。房地产企业切忌“小而全、大而全”的思想,应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外包充分合理地利用外部优秀的专业化资源进行经营管理,从而达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加资本流通效率和企业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这样企业就可以把自己的主要资源充分合理的利用在培养自己核心竞争能力的方面,从而不断地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培养自己的优质的外包管理素质。 3、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方式 3.1建立风险预警体系 建立房地产风险预警体系,便于房地产企业更自觉、更系统地管理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风险。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自己的特点,风险不能完全用定量指标来衡量, 很多情况下仅凭管理者的主观分析来判断风险。因而,在预测企业经营风险时,应建立合理的风险指标体系,引入“A计分法”,即把影响企业风险的经营因素列出,再根据其影响大小赋予不同的值,然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各影响因素做标记,加总有标记的各项分值,最后与临界值比较来评价经营风险状况。依据建立的风险指标体系,并凭借以往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经验和历史数据,运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加以整理分析,通过信息中心收集的最新信息和数据,对房地产行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风险预警,如果发现风险,立即启动风险预警,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3.2创新营销方法 3.2.1实行分期付款:灵活的付款方式是促进房地产销售的有效方式,也是目前大多数国家房地产业销售的成功经验。分期付款是指在取得房屋居住权时已交纳了一部分房款,待居住后分期付清其余款的付款方式。 3.2.2实行贷款购房:也称为按揭方式,是指由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提供给消费者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及其担保,购房者提供全部房屋价款的20%~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其余由银行贷款垫付,并且由开发公司为购房者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部担保。购房者须按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与期限每月到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3.2.3预租预售:为了分散投资风险,减轻借贷压力,投资者可以通过预租预售的形式出售房地产。若在一个项目开发前就能采取这种措施,会减少风险,增加安全性,但是,预售价一般要比工程完工后的最终售价低,造成一些损失。投资者取得的收益会因其风险的降低而减少。因此,在投资决策时,应正确处理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3.3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 从企业的高管到普通的财务人员都要深刻地认识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对企业的深远影响。从而企业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突出财务工作在企业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位置。在企业管理体系的建设当中首先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制度,从企业财管管理工作的特点出发,根据企业自身的规模等特色,建立健全符合本企业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要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预算和反应机能,以财务预算作为重要手段,及时反馈出企业的经营现状。实现财务信息的时时分析与管理,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而又科学的参考依据。 3.4竖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自身品牌 对自己的企业要有个正确的市场定位,有合理而又有前瞻性的市场定位。这就要求企业要对细分自己的市场,根据现有的资金实力,业务能力和资金募集能力寺确定企业发展的方向。房地产与质量是息息相关,因为它的产品需要轻受长时间的考验。加强对质量的控制,从设计到施工直到最后的验收与售后工作,都要保证质量第一的理念贯彻到底。品牌不是固定的,它需要不断地创新。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有创新的意识与观念,掌握核心竞争力,改变产品单一,特色不突出的缺点。突出企业自己的优势,创造出既符合时代的潮流,又有底蕴的房地产产品。培养和创造出突出的企业文化,一个特点鲜明的企业文化,可以凝聚起员工的向心力,还可以感染到消费者,让消费者增加对些企业的认可程度,增加潜大消费者的规模。 3.5加强资金管理 资金运用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正常运行和整体效益,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对企业内部资金运行应进行静态控制、实时监控、动态管理、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监督控制,实行资金按调度使用,制定严格的用款制度,重点掌握工程项目资金的来龙去脉。通过加强资金管理也可以做到深化成本管理。 4、结语 房地产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掌握主动,站稳脚跟,棋高一着,做大做强,关键是要紧紧抓住经营管理创新这根主线,牢牢把握经营管理机制中的关键环节,勇于持续不断地进行创新。用客观、科学的态度,合理、大胆、有效的创新,企业才能在竞争中不但安身立命,充满发展的活力,而且能够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一、房地产投资基金概述 当下,资本投资房地产的主要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土地或项目资源的获取(含公开市场招拍挂拿地、合资合作开发、土地转让或项目收购)、项目投融资(注资参股、房地产信托、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经营性物业收购。目前,国内私募基金(PE)行业发展较快,但多投资于证券市场和风险创投(VC),房地产投资基金则相对较少,如中城投资、稳盛投资、荣盛泰发、凯思达资产管理、鼎晖房地产基金等,多为房地产业资本的延伸。房地产投资基金为房地产与金融的复合,从未来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趋势看,房地产投资基金将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房地产投资基金主要分为两类:股权投资基金和信托投资基金(RESTs)。股权投资基金多采用私募形式,信托投资基金则多为公募上市。收购和持有经营性物业(资产)的RESTs目前有法律、资金进入、税务、政策等障碍,时机与条件仍不成熟,其可操作的主要业务包括股权投资类、信托融资类、资产并购类、不良资产类以及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房地产投资基金主要的组织形式有公司式、契约式、信托式、合伙式、组合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灵活选择。为房地产项目设立的配对信托为债权融资和股权投资,两者有一定的区别。债权融资相对期限较短,本息收益固定有保障,风险较低,在当前房地产资金链偏紧的情况下,房地产信托年化收益率已达15%-20%。股权投资则时间相对较长,风险较高,获利退出的途径有利润分红、股权转让等。信托融资和股权投资已成为房地产市场调控背景下房企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下文将重点论述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发展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意义 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的供给持续偏紧,而需求却十分旺盛。有扩张战略的房地产企业资金链十分紧张,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却十分充分。如果能将大部分闲散资金从购买领域引导至开发领域,则房地产市场有望化解供需严重失衡的痼疾。楼市调控实施以来,银行信贷收紧、信托融资受限、销售回款放缓令房企资金链普遍吃紧,各种房地产金融创新渠道的出现主要是为缓解房企的资金压力。此外,大量社会资本需要投资出口,房地产私募基金将是社会资本分享房地产业成长成果的重要途径。如果大量社会资本进入商品房市场,则会形成庞大需求,无疑将推高房价,而将这些资金投入前期开发阶段,则将大幅增加供应,缓解楼市供需紧张。今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思路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房地产的供给端,从仅仅压制需求逐步向增加有效供给转变。从楼市长远发展看,调控应更加重视扩大有效供给。因此,地方政府不仅要增加土地供给,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尤其是投资商品房领域的资本,介入房地产开发领域。 三、当前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 目前,国内的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可大致分为两类:以鼎晖房地产基金、普凯投资、高和投资等为代表的独立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由房地产企业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房地产基金,如金地集团旗下的稳盛投资以及荣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荣盛泰发基金等。前者熟悉资本运作,基金运作经验较为丰富;后者对房地产行业较为熟悉,具备丰富的业内资源,但在基金管理方面较为薄弱,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在资金投向上也有一定的分歧,商业地产、商品住宅、保障房建设、旅游地产、养老地产、长租公寓等细分行业,均吸引了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关注。无论是开发商直接组建的基金公司、PE(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扩展而来的人民币基金,还是地产或金融高管的创业型基金,其融资渠道都主要有三类:私募、私人银行平台、公司理财渠道。如负责金地集团金融业务的稳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2009年在香港成立,由金地全资持有。稳盛投资目前的业务包括与瑞银集团共同募集的瑞银金地中国房地产开发美元基金、与平安信托合作的100亿元投资计划;此外,稳盛投资还筹划成立人民币基金。与数年前外资地产基金的大量涌入不同,目前境内的房地产基金一般都采用人民币募资。与境内基金相比,外资基金基本没有竞争优势,因为外汇结算非常复杂,资金审批程序较为繁琐。外资房地产基金的优势在于对项目的尽职调查与投资后管理都更为严格,例如投资后管理会安排专人在项目上全程跟踪,对外打款超过一定额度时,要求必须商议决定。当前,房地产股权信托需在银监会前置报备,满足“四三二”的要求,即四证齐全、30%自有资金、二级开发资质。从组织形式看,房地产私募基金较多采用有限合伙制架构,开发商(普通合伙人)收取募资额的2%-3%作为基本管理费,利润则与LP(有限合伙人,基金投资者)二八分成。因涉及融资杠杆,银行对由基金参股或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较为谨慎。基金投资者较为关注的项目赢利指标包括总投资回报率、销售净利润率、财务内部收益率(IRR)、股本投资获利倍数等。 四、房地产私募基金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开发商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容易使人质疑其将利润高的项目留给自己,而将风险高的项目留给客户。此外,如何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如果是房地产基金投资开发商自有的房地产项目,则项目资质、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条款等都存在潜在的风险因素。对于这些情况,房地产基金的LP未必能充分知晓,构成了潜在的信息不对称风险。能够吸引足够的LP加盟,是房地产基金募集成功的前提;能够吸引成熟的投资人,更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目前,房地产基金募资的对象范围非常狭窄,国内房地产基金的LP主要是民营企业主与民营企业,专业投资机构进入市场的情况较少。当下,房地产基金多采取“4+1”或“3+2”(即投资4年或3年,分红1年或2年)的退出模式,投资人往往倾向于快进快出,这也是募资的一大障碍。在拓展客户渠道方面,房地产基金寻找LP时,主要依赖信托、银行高端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及第三方理财机构等。这些中介销售渠道往往也更倾向于期限短、回报高的项目,从而尽快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但这对房地产基金自身的发展而言却并无裨益。美国房地产基金的募集与运作模式值得参考和借鉴。与一般的美式PE类似,美国私募房地产基金多采取合伙制形式,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GP,联合房地产商进行项目投资,但LP来源一般都是大学基金、养老基金等传统投资机构,项目存续期很长。一般而言,基金存续期长约10年,投资期一般为3年,持有期约为7至8年。 五、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运作与管理 房地产私募基金项目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基金的发起与设立:提出有吸引力的基金方案与运作计划,与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家庭投资人联系,募集资金。二是基金的运作与管理:项目筛选与论证、交易结构设计与谈判、签约、投资落地后的管理,获利退出安排等。尤其是当基金管理公司筹资渠道广、募集能力强时,多采取以项目找资金的方式。房地产私募基金注重投资方向、投资策略与投资标准。在总体策略上,其以财务性投资、专业化系列化投资、稳健投资、参股投资为主。项目特点包括项目区位、规模、开发周期、土地成本、赢利空间、政府扶持度等。股东背景包括开发经验、资金实力、项目资源、与当地政府关系等。管理团队因素包括开发管理能力、专业化水平、公司治理水平等。投资组合包括行业组合、行业内的产品组合与区域布局等。在具体操作上,除直接操盘外,可适度介入企业的开发管理,对产品、营销、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与建议。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运作与管理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前期阶段、实施阶段和退出阶段。在前期阶段,要作尽职调查,全面详细地设计投资策划;在实施阶段,要认真跟踪投资企业或项目的发展动态,尤其是关键节点,并对企业经营管理或项目运作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及时沟通情况、处理和解决问题,必要时行驶投资人的权力;在获利退出阶段,进行利润分红、股权转让出售(含股权回购)、上市等,同时对企业或项目投资进行总结与评价。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与对策探析 内容摘要:金融理财业务的迅猛增长给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带来诸多风险。研究首先阐述消费者隐私权的内涵及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意义;从法制体系问题、金融机构管理问题及消费者问题等角度揭示金融机构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所面临的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从健全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制体系,提升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完善消费者维权救济机制及强化金融行业自律能力等角度给出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可行策略。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 消费者权益 隐私权保护 我国宏观经济的蓬勃发展推动国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得人们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倍增。金融理财业务的迅猛增长在变革金融产品消费者的理财习惯的同时,也给金融机构的运营和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带来诸多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事关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和金融产业的稳健发展水平。 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分析 (一)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法制体系问题 法制体系不健全是导致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不力的根源之一。其一,当前法制体系对公民隐私权的规定模糊化处理,使得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司法实践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但在第三十八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在第四十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从而间接确认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但是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的司法界定仍然存在模糊性问题(郑启福,2012)。这使得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在如何保护消费者隐私权问题上陷入无法可依的窘境中。其二,当前法制体系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不足,金融机构通常采取违规但不违法的应对策略来侵害消费者隐私信息(冯博等,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该法条所列罪名符合的条件下,刑法给予的惩处可谓严厉。但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司法实践中,金融机构通常采取的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行为难以达到刑法所列标准,从而造成金融机构违规但不违法的现实。 (二)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金融机构管理问题 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过程中,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失范亦将削弱消费者隐私信息的受保护程度。其一,金融机构对以获取的消费者隐私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水平较低,内部管理制度紊乱,为数据库管理员的道德风险暴露提供了契机。数据库管理员在个人私利的驱动下,易采取损害金融机构及消费者利益的行动,绕过系统监管获取高价值客户的理财产品购买信息并向金融机构竞争对手或非法机构兜售,以从中谋利。激发员工道德风险的因素主要是金融机构的内部企业文化缺乏对于员工的人性关怀,使得员工认为其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并不相符,从而采取损害企业利益以谋求其自身利益最优化的策略。再者,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设计存在漏洞的事实,也为员工采取兜售消费者隐私信息牟利的行为提供了制度便利(孔凯,2012)。其二,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救济制度设计缺位,使得个人消费隐私信息受侵害时,消费者缺乏解决该问题的有效制度途径。在与金融机构就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展开博弈的过程中,消费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由金融机构来获取、存储及调用分析,消费者难以获取金融机构侵害其隐私权的确切证据,从而无法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事关个人隐私权的切身利益。 (三)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消费者问题 自身的安全意识薄弱和隐私权保护能力较弱的消费者,亦应当为消费者隐私信息泄漏风险的爆发承担相应责任。当前消费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日渐崛起,金融理财业务规模随之暴涨。部分消费者对于此类新兴金融业务的风险缺乏有效认知,易于忽视金融理财业务中所潜伏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维护问题。其一,消费者缺乏在购置金融理财产品的过程中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意识。消费者在接受金融理财服务时,随意处置填有个人隐私信息的单据,随意接受客服人员递交的单据进行填写,从而使得个人隐私信息被非法信息采集者获取以作非法之途,进而导致其本人正当隐私权受损。其二,消费者缺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基础性知识与技能。作为金融衍生品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结构日臻复杂,产品设计者对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获取也日趋丰富化。这对于缺乏专业金融理财知识的普通消费者而言,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专业知识要求对消费者形成难以逾越的知识障碍,从而限制了消费者利用传统经验来防范个人隐私信息暴露风险的能力。再者,金融机构通常采取将金融理财产品契约复杂化的方式,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暴露风险的责任归属消费者的条款隐匿在海量的金融理财产品合同中,从而降低消费者发现并审慎评估该条款的风险的几率。金融机构的这种形式合法但却属于实质性欺诈的行为,亦是导致消费者对其自身应承担的隐私信息保护责任产生误判的根源之一。 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可行策略 (一)健全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制体系 我国居民的消费隐私信息保护意识日渐提升的现实,与当前法制体系对于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益相关法条的相对滞后性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立法当局应当充分认知到消费者日渐觉醒的隐私权保护诉求,通过修订现行法律的方式来完善我国的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法制体系。其一,立法机关应当重视对公民的隐私权的保护,选择恰当的立法时机制定《消费者隐私权益保护法》。我国现行法制体系中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益的保护内容离散的分布于各部法律中,缺乏系统论述消费者隐私权益的法律,从而降低了消费者在现有司法体系中伸张其合理的隐私权益保护诉求。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性决定了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迫切需要借助法条相对明确的、对违法行为惩处相对有力的《消费者隐私权益保护法》来有效保障其个人隐私信息权。其二,立法机构应当从法条上明确个人隐私权属于其独立人格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法制体系中缺乏对于公民的隐私信息保护权的独立论述。而公民的隐私信息保护权是其个人独立人格得以实现的必要保障和有机构建,缺乏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任何公民个体无法全面获得其独立人格权。当前我国的《民法通则》的第四节之人身权中的第九十八条到第一百零二条分别将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纳入到公民的人格权中。为此,立法机构有必要在《民法通则》中增设对于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权的论述,以切实落实对于公民独立人格权的保障(丁素芳,2007)。 (二)提升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机构管理水平 其一,金融机构应重视建立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首长负责制。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经理层应直接负责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制度,并指定法律和金融领域的专门人才制定与金融机构当前理财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该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制度的执行人与监督人应当定期地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该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建立针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意外事件的不定期汇报制度,以确保该制度的执行能获得金融机构决策层的持续性支持。 其二,金融机构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对于机构内部客户个人隐私信息的泄漏风险进行周期性或不定期的评估,并且对于该客户个人隐私信息泄漏风险评估程序进行可靠性与可行性评估,以确保金融机构有充裕的控制措施和突发性风险事件的应对方案。 其三,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到本机构外购的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的可靠性。金融机构将部分业务外包的策略是其降低金融机构运营成本的有效策略。但是考虑到金融机构内部信息的高敏感性特点,金融机构在外购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与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签署规范的保密协议,以明确该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可以获取的金融机构所掌握的何种数据信息。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契约和管理程序两种手段杜绝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在未征得特定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获取消费者隐私数据信息的程序漏洞。 (三)完善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维权救济机制 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接洽并接受金融理财服务的过程中,需通过提交其个人隐私信息的方式来确认其个人身份合法性,并据此来确保个人金融资产的安全性。金融机构亦通过获取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方式来印证该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是否涉及金融犯罪,从而维护金融系统安全,杜绝借助金融理财的方式实施金融犯罪的行为发生。因此,消费者向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提供其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具有显著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但是,在接受金融机构的理财服务时,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难免会就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不力问题而产生纠纷,纠纷的解决措施及其效果成为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巨大挑战。 其一,消费者协会应当与金融行业携手合作,共同组建金融仲裁委员会,针对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所暴露的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问题提供仲裁服务。围绕高复杂性和高风险性的金融理财产品的仲裁需要专业金融人员的协助。传统消协主持下的消费者维权机构缺乏解决此类金融专业仲裁案的能力。金融机构应当秉持公平立场参与仲裁机构的仲裁活动,并给出公正的仲裁结论,以有效化解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围绕金融理财产品的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问题所产生的纠葛,提升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和美誉度,确保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其二,立法机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司法救济渠道。考虑到消费者在于金融机构展开博弈的过程中的弱势地位,立法机构应当修改现行法律,以降低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消费隐私权的过程中的维权成本。立法机构应当将消费者就隐私权问题对金融机构提请的司法诉讼采取简便诉讼程序,从而降低消费者群体的诉讼成本。司法机构应当在消费者就隐私权问题对金融机构提请的司法诉讼中实施公益化诉讼程序,以激励消费者循着司法路径来解决其与金融机构的权益纠纷。 (四)强化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金融行业自律能力 在我国法制体系相对不完善的局面下,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问题难以籍由司法途径获得有效解决。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力度最终取决于金融机构自身的意志力。金融行业可从如下方面强化金融行业自律能力,以强化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力度。 其一,金融行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性企业文化。我国的社会文化强调对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的培养。通过强化金融行业内部的自律文化建设,有助于提升金融从业者的自律文化素质,有利于金融机构以较低的制度成本提升企业客户的满意度水平。作为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金融从业者,金融机构员工的自律文化素质修养的提升利于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在接受金融理财产品服务全流程中都得到有效保护。 其二,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针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规与监管的威慑机制。具有管理柔性的企业文化约束不能杜绝低道德员工的道德风险暴露,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基于法与规则的威慑系统,方可有效达成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效果。对于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不利的违规部门或者个人,金融机构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当采取强力措施,对该部门或个人实施行政制裁或经济制裁,以切实维护消费者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正当权益。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对我国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监管的思考 作者简介:陈涛(1987—),性别:男,民族:土家,籍贯:湖南常德,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摘要:近年来,金融理财产品发行火爆,不仅仅是拥有了巨大的资金规模,也拥有众多的机构参与且各机构之间的合作越加频繁。而我国当前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是实行的“机构监管”的方式,这不利于对具有混业经营趋向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应该引进“功能监管”,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促进他们之间的协作,完善监管机制。本文将对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分析“机构监管”在金融理财产品中的不适应性,提出构建“功能监管”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机构监管;功能监管 一、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也不断扩展。个人财富不断积累的民众,早已不满足于将储蓄作为唯一的理财方式。根据人民银行的调查显示,在老百姓的财富结构在2002年至2012年的十年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储蓄在老百姓财富结构中的占比由七成降到了四成左右。在当前股市低迷、通货膨胀严重、居民投资渠道不多的情况下,金融理财产品成为了老百姓财富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普益财富公布的数据,为个人投资者提供的银行理财产品在2012年超过了2.8万款,并且有着接近25万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规模,如此大的发行数量和规模,还只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数据,并不是全部的金融理财产品的数量及规模。据不完全统计,2007 年我国包括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管理的资产规模占当年我国GDP规模的四成左右,而同年的财政支出规模都还未到当年GDP规模的2成,可见金融理财产品规模之大。对如此大的资产规模的监管问题的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二、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的问题 近来来,理财业务的投诉事件不断增多,特别是期限长的产品的投诉,投诉的最主要问题首先是收益低于预期,其次是对发生提前赎回事件的处理问题。2011年发生在中信银行办公场地的理财产品诈骗案中一百多名投资者的超4000万受到诈骗;2012年2月曝出的渣打银行的销售的一款QDII产品亏损比例超过了九成,降低了公众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热衷度;2012年12月发生的华夏银行中鼎违约事件及中信信托“三峡全通”的无法按期付息又再一次打击了公众对理财产品的热情;2013年招商银行的“证大金兔”账面近30%的亏损事件等等类似的案件相当之多,这些案件暴露出在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没有针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进行专门监管的机构 目前针对不同的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的不同,拥有不同的监管当局即“机构监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2010年银监会曾电话叫停“银信合作”的金融理财产品,这对当时对规避监管的“银信合作”进行监管是达到了一定的效果的,但是这也是因为当时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是归属于同一监管部门监管的,才保证了对此类金融理财产品风险进行的有效的控制。一旦涉及到两个以上监管部门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问题,就需要多个监管部门的协调,但这远不如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进行有的放矢的监管,使得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趋向科学化,更加有力的促进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 2、部分金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风险揭示不合理 部分金融理财产品并没有对该理财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信息披露,尤其是期限较长的一些理财产品,如信托理财产品。在2012年吉林信托出现的1.5亿元骗贷案,首先发现吉林信托的“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信托理财产品存在骗贷行为的是公安机关而非吉林信托,这也暴露出监管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失职。如果监管部门对信托机构的监管不是只有只在产品发行上进行监管,而更多的考虑产品周期里的运行风险,那么类似于吉林信托这种不尽职的情况将减少很多,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也会少很多。 另一方面部分金融机构在出售理财产品时,因其产品销售人员对奖励的追求,存在对客户进行风险揭示时存在不合理的情形,甚至造成有一部分客户把理财产品存款化,尤其是银行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并没有形成标准化的信息披露格式,即便是有些金融理财产品对其产品运行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披露但与同类的产品之间可比性较低,这隐性的增加了监管成本。“机构监管”的存在,也增加了各种交叉金融理财产品在不同的监管制度下进行监管套利的可能。 3、对投资者的保护不足 在金融理财产品中尤其是银行理财产品中,存在卖方市场的现象,其合约条款主要是对金融机构的而非投资者。如一些理财产品设置了当发生损失的时候金融机构并不承担损失,但金融理财产品的管理主要是金融机构,一些由于金融机构的不当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也记在了投资者的账单上,这是不合理的。虽然近几年发生的理财产品违约的事件最后投资者都收回了本金,一些是行政规定的进行的偿付如华夏理财产品风波,一些是因为行业默许规则的存在如一些集合理财产品的违约都是信托公司进行了“兜底”,但这是因为小范围内爆发的风险时投资者能获得补偿,一旦发生大规模的兑付危机投资者本金将很难获得保证。“机构监管”下的法律制度中对投资者的保护规定被不多,尤其是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很快,许多法律制度并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需要对各法律进行修订扩大其适用范围。我国虽然设立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但其仅局限于处理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专门处理金融理财产品中的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关系的机构,这也造成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不足的情形。 三、 功能监管的实现 反观上述提到的问题,可见“机构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在混业经营趋势背景下,向“功能监管”转变是应对金融理财产品出现新的监管问题的重要举措。 “功能监管”理论由默顿教授首先提出,主要是实现对金融行业的跨多个产品、机构、市场之间的协调,主要是针对金融机构所经营的业务。金融理财产品中的“功能监管”是指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运作、退出在不同的阶段实行不同的监管,而不管是哪个机构主导的这一金融活动。 金融理财产品的“功能监管”的实现不仅是对不同的监管功能设立不同的监管机构(也可以是设立单一的监管机构)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对投资者的利益进行保护,对金融产品的各项信息制度不完善、风险揭示问题进行解决;也包括对金融理财产品中的法律关系问题进行规范,对金融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有法可依,而不是随意的主观处置。当然通过立法程序解决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不足的问题是十分有效,但也得保持立法的前瞻性,对未来可能遇到的问题也进行规范。目前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带有事后的成分,往往会增加问题解决的成本,不利于实现监管的最优。 次贷危机后,对具有系统性影响的私募基金、另类理财机构美国和欧盟等都将其纳入了宏观审慎性监管中,从宏观审慎性角度对金融理财产品的进行监管也将是我国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的趋势。“功能监管”的实现,是实现宏观审慎(即大金融)监管的手段之一。“功能监管”在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的应用将有利于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有效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利于金融的稳定运行,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 四、 结论 本文对当前金融理财产品实行的“机构监管”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还针对“功能监管”的实现的可能路径及意义进行了论述,指出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将带来解决当前金融理财产品出现的各项问题的新思路。未来对“机构监管”未必需要取缔,但“功能监管”应该处于主要的地位,才能更好的促进金融业的发展,维持金融业的稳定。(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柳州金融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竞争力分析 【摘要】作为广西第一大工业城市,柳州工业已形成三大支柱产业和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带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格局。柳州居民的消费水平也随着经济发展逐步上升,在消费过程中更追求精神消费和服务消费。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在理财方面的需求也是不断上升。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秒杀销售、供不应求的现状相比,为争夺理财市场份额,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市场竞争力上的表现更为明显,更加积极的去开拓客户市场,因而本文仅研究柳州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竞争力。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竞争力 对策分析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多元化 柳州市场上开展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业务的商业银行现有三大类,共12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日常经营活动中大量的存贷业务客户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理财产品的自然客户或潜在客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其长期经营、品牌效应、市场规模等方面的优势,正在大量将自己的这部分存贷客户转化为理财产品客户,因而发行了相应规模的理财产品来满足客户在理财市场方面的需求。 二、柳州金融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竞争力分析 与传统的有形商品市场竞争相同,作为无形商品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在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中同样重视对市场的占有率和盈利能力。不同的是银行理财产品自身所含有的风险,和以货币作为经营对象的特点,需要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长久地生存和稳定发展的综合性能力,以获得市场当中客户的信任。 本文从内部竞争力和外部竞争力两大方面8个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内部竞争力是银行理财产品自身的产品特点和结构决定的固有实力,具体表现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能力。外部竞争力主要指的是商业银行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营销能力。 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评价。依据行业惯例,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市场发行能力、收益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信息披露规范性四个方面。本文也将从这四个方面对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进行分析评价。 (一)市场发行能力 银行为了实现满足投资者个性化投资需求的目的,其所设计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就应该考虑该产品覆盖各类投资者的范围。因此,考察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发行能力,应该从产品发行数量、产品类型的多样性、投资币种的丰富度及理财期限的多样性四个方面进行。. 据和讯网公布的银行理财产品发售信息,2011年1月至6月柳州市场上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柳州范围内共发售银行理财产品达1742支。从图1中可以看出,以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为代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分别以20.84%、22.39%、29.16%,共同占据了该市场的半壁江山,发行规模相当可观。 目前,浦发银行在柳州市场上拥有汇理财稳利计划、债券盈添利计划等品牌,光大银行拥有T计划、理财套餐计划等品牌,招商银行拥有节节高升-安心回报系列、焦点联动系列等品牌,每期都有较大的发行量。 在投资币种方面,人民币和美元是主要的理财币种,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会适当地选择如澳大利亚元、欧元为代表的非传统货币进行投资,增加银行理财产品的丰富程度。 在投资期限上,1个月内的超短期理财产品以及1个月至3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是目前市场上的主导。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保证理财产品丰富程度,会保留少量1年及其以上期限的理财产品。 在投资标的方面,低风险、收益稳定的国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承兑汇票等债券、票据、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必备投资对象。 从柳州市场上的六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指标分布上来看,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表现出在市场发行能力方面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产品收益能力 部分客户容易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预期收益率当作实际利率,其实这两者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预期收益率是理财产品的理想收益率,是商业银行根据概率统计设计出来的,因为市场存在着不可预知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率之间将会发生偏差。预期收益率仅仅是发行时,商业银行对客户做出的预期承诺。而实际理财收益,则按照理财产品到期时的到期收益率决定。预期收益率不一定等于到期收益率。 (1)预期收益率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能力的表现,消费者可以从预期收益率中可以预知理财产品的未来收益,以此来判断自身的理财收益。 (2)E/I值(到期收益率/同期限理论存款利率)是市场上评价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能力的重要指标。根据和讯网提供的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到期收益率数据计算,收益能力排名前三的是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2011年上半年6个月平均E/I值分别为1.18、1.15和1.08。到期产品收益波动较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这三家商业银行的理财收益能力。 因而在产品收益能力方面,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表现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为客户带来相当不错的收益回报。 (三)风险控制能力 (1)招商银行对其理财产品实行风险评级制度,在产品设计阶段给予产品不同的风险评级,为其销售中客户对于理财产品的选择提供风险控制依据。 (2)兴业银行对其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分为基本无风险级别、低风险级别、较低风险级别、中等风险级别、较高风险级别。 (3)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在其理财产品说明书当中,对风险使用“较高、较低、低”等进行分级,区分度不高,不能对产品起到较好的风险控制作用。 (4)华夏银行、中信银行仅针对理财产品进行常规的风险提示,对于理财产品自身的风险控制以及相关评级无详细资料描述,风险控制能力未知,会影响投资客户对于理财产品风险的认识,增加了客户购买产品的风险性,削弱产品竞争力。 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评估,除了产品说明书对于产品的风险评级外,还应看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实际市场风险,即“零负收益”理财产品的表现情况。 (四)信息披露规范性 笔者仔细研究了柳州市场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银行网站,对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整理,从银行客户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数据需求出发,对产品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产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及产品说明书的完整性三个方面,对各家银行进行考察。 (1)光大的银行网站,“阳光理财”项目出现在首页靠前位置。项目设置上不仅有相应的信息披露栏目,同时设置了关键字检索、查询、理财工具等特色栏目。对于理财产品的运行、到期情况也都有相应的板块披露,及时更新。唯一的缺憾就是理财产品介绍过于简单,没有完整的可以提供下载或者在线阅读的产品说明书。对于投资者,只有到银行柜台才可以看到产品的全貌。 (2)招行在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上,通过主页的金葵花理财可以快捷的进入理财产品相关界面。在理财产品检索上,设置了专门的筛选界面,从销售状态、产品系列、理财期限、风险等级等几个可以进行检索的项目。并且在查询中,提供了完整的PDF版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的风险管理、产品收益计算等信息,可供投资者方便的了解该产品各方面的具体情况。 (3)浦发银行网站在个人网银界面设置了“轻松理财”理财产品项目,投资者可以轻松地进入,进行理财产品信息查询。虽然没有设置检索查询系统,但浦发银行产品系列及具体产品相关特征信息查询便捷,一目了然,并且附有信息披露项目。产品名称点击后,显示出简化版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可以清楚地了解该产品的详细信息。不足之处是信息披露项目下显示信息过于简单,客户不能对产品的运营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4)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理财产品,虽然最终都能查询到理财产品说明书以及信息披露项目,但这三家银行理财产品板块均未设置检索项目,查询相对比较繁琐。同样表现出运营情况描述过于简单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发行频率加快、发行期限趋短、预期收益率走高”已经成为2011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关键词。面对金融危机的阴魂不散,国内通货膨胀严重,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持续萎靡不振,银行理财产品以其投资期限短、投资回报高的特点吸引各方投资者关注和热捧。这一切都在说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之激烈。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从一个方面反应了消费者对于理财的需求在不断提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更好地打理手中的资金,是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经过这几年宣传,现在理财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百姓不再局限于存款这一单一的方式。越来越多的百姓通过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研究 摘要: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对中国的宏观金融过程产生了重要影响。传统的宏观金融理论已经无法解释当前宏观金融数据的大幅波动。本文在研究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影响过程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相关实证数据,解释了银行理财产品与宏观金融数据的关系。在宏观金融层面,存量角度的银行理财产品将过去的间接融资还原为直接融资,增量角度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潜在的间接融资转变成现实的直接融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正在改变着中国的金融结构,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货币增速的下降,甚至是货币绝对量的下降。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宏观金融过程;货币金融监管 一、引言 回顾中国2005年以来的货币供应量数据M2其增长率上下起伏不定。但其绝对量一直保持一定的增长,与经济规模扩大带来的货币需求增长是一致的。然而,进入2011年,这一“常识性规律”出现了意外变化:2011年4月份和7月份M2绝对量分别比上月下降了746.32亿元与7897.20亿元,如图1所示。对于M2绝对量的意外下降,人们很容易将其归因于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央银行实施的偏紧的货币政策,认为是不断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直接结果。但是,从中国传统的宏观金融过程实际出发,如果不考虑其他的干扰因素。新增的货币供应量应该大致等于新增贷款加上新增外汇占款减去新增财政存款。图2是2009年以来M2的实际增量与理论增量的对比情况。从图2可以看出,2010年以来,尤其是2011年M2的实际增量与理论增量的差距明显增加,并且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3月份与6月份M2实际增量明显大于理论增量。而随后4月与7月M2实际增量反过来又明显小于理论增量。这说明中国当前的宏观金融过程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出现了新的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干扰因素。我们认为这一干扰因素就是近几年快速发展的银行理财产品,偏紧的货币政策仅仅是M2绝对量下降的宏观背景。银行理财产品才是M2绝对量下降的直接原因。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起始于2004年,经过2004年2005年的初创期,2006年至今是快速发展期,目前已形成保本性理财产品占比逐渐下降、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占比不断上升的格局。据光大证券统计,2011年1月7月,银行理财产品共发行12328款,募集资金达10.59万亿元,7月末余额估计有4.51万亿元。其中,保本性产品发行4897款,占比39.72%,非保本性产品7431款,占比60.27%。而7月末余额已经占到M2余额的5.83%,已经对宏观金融过程产生足够大的影响。 现有的相关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银行理财产品本身的各个方面,较少涉及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虽然胡明东、宗怿斌(2009)分析了银行理财产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但也是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上。缺乏银行理财产品对货币政策影响机制分析以及宏观层面数据的实证支持。 本文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分析了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影响宏观金融数据的途径。具体来说就是在分析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相关数据,讨论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以及对货币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银行理财产品与宏观金融数据波动 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不同理财产品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对于保本类理财产品,不论是保本固定型,还是保本浮动型,都需要进入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通常体现为银行的金融资产,在负债方体现为存款。对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法律意义上,银行仅仅起到服务中介的角色。因此不进入资产负债表。但从银行资产负债表扩张或收缩的角度来看,进入资产负债表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比较小,不进入资产负债表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反而比较大。从银行理财产品类型来看,2011年1月份-7月份发行的非保本型产品占到发行总量的60.27%。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重点分析非保本理财产品对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乃至宏观金融数据的影响,而不考虑保本型理财产品。 根据WIND资讯对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的分类,不管是信贷资产类产品,还是票据资产类产品,它们的投资标的大致相同,均为债券、利率、信贷资产、票据等。在非保本理财产品的实际资金运用过程中,一类是通过信托公司直接购买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存量资产,一类是通过信托公司向企业发行新的贷款或购买新发行的企业债券。为方便分析问题,我们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将非保本类理财产品抽象为信贷资产类产品(完全投资于信贷资产)与债券资产类产品(完全投资于债券资产),并假定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来自居民银行存款,从存量与增量两个角度分别讨论这两类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 1、信贷类理财产品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存量的角度。 假定理财产品发行期间,居民用100单位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发行结束后,理财产品直接购买或通过认购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购买银行持有的企业贷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20%。理财产品发行前后银行体系简化的资产负债表如图3。 从图3可以看出,理财产品发行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变化是:(1)负债项居民存款减少100,总负债减少100;(2)资产项企业贷款减少100,法定存款准备金减少20,超额准备金增加20,总资产减少100。也就是说在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收缩(总资产与总负债均减少100)的同时,银行的可用资金(超额准备金)反而在增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也因为流动性较差的企业贷款减少而有所改善。 2、债券类理财产品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存量的角度。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月报—5月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产品中心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据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下称:“中心”)统计,2012年5月份,全国89家商业银行共发行2291款零售理财产品,其中非结构类产品为2148款,同比增长39%,环比上升14%;结构类产品为143款,同比增长39%,环比上升22%。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数据,非结构类产品和结构类产品的发行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参见图1。(注:文中全部数据来源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数据整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数据存在误差,加总可能不为100%,特此标注,下同)。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5月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设计有所变化,保本类产品的占比出现明显上升,保本、保息与非保本型产品的占比分别为21.9%、19.5%和58.5%。其中,保本类产品占比上升3.5%,而保息类与非保本类产品分别下降0.8%和2.8%。参见图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币种。5月份,商业银行共发行人民币类产品2115款,占比为92.3%,占比下降3.8%;外币类产品合计为176款,分别为美元类、澳元类、欧元类、港币类、英镑类、日元类、加元类以及新西兰元类,其占比分别为34.8%、21.3%、18.1%、16.7%、4.1%、3.6%、0.9%以及0.5%。可见,外币投资的理财产品主要以美元、澳元、港币以及欧元类为主,相比4月而言,加元类产品占比有所下降,美元类、港币类和澳元类产品占比较4月上升,平均升幅为1.0%,其余各类产品占比变化甚微。参见图3。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限。3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占比最大为61.4%,较4月下降1.3%;而1年(不含)以上产品占比最小,为1.9%,较4月下降0.1%。3个月至6个月(含)和6个月至12个月(含)这两个投资区间所发产品的数量占比分别为17.8%和18.9%。从产品总体存续期限的统计上来看,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产品存续期限平均为3.98个月,较4月缩短0.02个月。参见图4。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类型。普通类理财产品涉及债券货币市场类、组合资产管理类、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及固定收益权类产品,前三大类型的占比分别为57.3%、32.0%与10.5%。债券货币市场类与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依然是普通类产品的主要投资类型,参见图5。结构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涉及股票市场、利率市场、汇率市场及商品市场,产品数量占比分别为18.7%、21.5%、49.5%及10.3%。 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情况。1年期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水平最高,为5.85%;3天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水平最低,为3.03%。从环比表现来看,3天期限产品、7天期限产品、1个月期限产品和1年期限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水平较4月不同程度上升,其中1个月期限产品预期收益水平上升幅度最大,为33个BP(基点)。而2个月期限产品的预期收益水平下降幅度最为明显,为51个BP。从利差水平来看,期限为1个月产品的利差水平最高,为259个BP。5月产品的利差水平分化明显,其中3天、2周、1个月以及1年期产品的利差水平在200个BP以上,平均利差水平在244个BP左右。而7天、2个月和3个月期产品的利差水平在150BP~200BP之间,平均水平为182个BP,6个月期限产品的利差水平最低,仅为85个BP。参见图6。 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分析 普通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分析。2012年5月份普通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方向除了主要集中的债券货币市场类、组合资产管理类和外币债券货币市场三大类之外,还有固定收益权类和信贷资产类。债券货币市场类的发行数量仍居首位,除了组合资产管理和固定收益权类产品之外,其余各类产品数量较4月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占比方面,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占比较上月上升2.8%,其余各类产品占比均有所下降,其中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占比下降较为明显,下降1.8%。主要投资类型的环比表现情况为: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843款,位居首位,环比上升0.8%,占比57.3%,下降0.5%;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发行489款,位居第二位,环比下降3.7%,占比32.0%,下降1.8%;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154款,环比上升38.7%,占比10.5%,上升2.8%。固定收益权类产品发售3款,环比大幅下降72.7%,占比为0.2%,上升0.6%。此外,5月较4月增加1款信贷资产类产品。参见图5。 5月普通类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投资期限为114天,较4月缩短2天,平均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49%,下降25个BP。从不同投资类型产品的期限收益结构来看,普通类理财产品中,信贷资产类产品的期限最长,固定收益权类产品预期收益率最高;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投资期限最短,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最低。从环比表现来看,除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之外,各类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同程度缩短。预期最高收益率方面,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均有所上升,其余各期限均有所下降。详细信息参见表1。 结构类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分析。2012年5月份结构类理财产品的资产类型比较丰富,资产主类涉及股票类、利率类、汇率类和商品类,占比分别为18.7%、21.5%、49.5%及10.3%;平均投资期限为1.78年、0.25年、0.31年和0.54年。5月没有出现混合类产品。与4月相比,利率类产品占比大幅下降,汇率类产品占比大幅上升,股票类与商品类产品占比微幅上涨。从发行银行的角度看,共有五家中资银行涉足结构类产品,分别是:北京银行、渤海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资产主类覆盖利率、汇率和商品,未涉及股票类产品。从股票类产品挂钩标的分布来看,境外指数及基金的占比依然较少,挂钩股票涉及能源、建筑、电信、金融、餐饮、汽车及消费七个行业。利率类产品的标的资产主要为美元LIBOR及SHIBOR。汇率挂钩结构类产品的标的资产涉及:澳元兑美元、美元兑港币、美元兑人民币、欧元兑美元、英镑兑美元及美元兑新西兰元汇率。商品类产品主要以黄金为挂钩标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兴银行发售两款商品类产品,挂钩标的为黄金、原油和玉米。详细信息参加见表2。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欠发达地区国债销售如何在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热销中突围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国人个人投资渠道日益增多,曾经备受追棒的凭证式国债渐渐被冷落。通过优化国债的期限和加大利率的弹性,有利于优化国债品种设计,确保投资有收益,促进欠发达地区国债的销售。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国债;个人金融理财 国债是以国家为主体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有偿信用形式。被人们誉为“金边债券”的凭证式国债兼具了储蓄和国债二者的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个人投资渠道日益增多,投资产品不断增加,投资多元化趋向已非常明显,曾备受公众追捧的凭证式国债慢慢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县,凭证式国债的销售与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销售可谓冷暖两重天,近三年来,辖内销售国债为263.63万元、销售理财产品为23872万元,两类产品销售额相差90多倍。为探其原因,本文就辖内两类产品的个人投资选择进行了调查。 一、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售情况 自2007年至2010年上半年,辖内各年度凭证式国债的销售分别为31.23万元、130.91万元、75.11万元、26.38万元;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分别为6400万元、2472万元、7000万元、8000万元。在此期间,我国经济因突遭金融危机而受到极大的影响。从辖内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销售情况的变化可见,该两类的个人投资品种的销售受经济状况的影响很大并且形成一种此起彼伏的现象。经济发展形势预期好的情况下,国债销售量下降,个人金融产品的购销旺;相反,则国债购买欲望增强,个人金融产品的需求锐减。但就辖内销售额的比较,凭证式国债与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额不可同日而语。 二、影响选择国债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因素 (一)金融机构及人员销售产品的积极性不同 受两类投资品种对金融机构效益高低的影响,金融机构及其人员对它们的销售积极性出现截然不同。作为基层金融机构,由于承销凭证式国债不是其主营业务,受国债网上统一销售的影响,任务分配不是很明确,在国债热销时抢购不到,滞销时却无人问津,并且国债发行和提前兑付手续费与柜台售债人员的效益不直接挂钩,这导致国债基层承销网点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对国债的发行、兑付和利率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对具体操作细节也怠于说明。而对个人金融理财产品却是各金融机构主动承揽的业务,并将销售任务直接下达到每个人,对从业人员的销售量进行严格绩效考核,往往此类产品的奖励力度很大,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产品的宣传与销售力度,如2009年的一款信托产品的销售手续费为1.2‰,而国债的销售却是按办理一笔业务0.02元的业务量手续费的标准计价。 (二)承销机构网点覆盖率相差大 国债的发行实行的是金融机构承购包销,并且要进行资格审定,因此其承销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大的地方股份制银行,而农村信用社没有纳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经营方向转移到大中城市,农村基层网点已基本撤并,而股份制银行在农村则根本没有设网点,因此,国债在基层的销售网点仅限于县城内的一至三家,占全辖金融机构网点数的8.5%。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网对于各金融机构所争取的承销品种往往具有针对性,销售对象是涉及到自己所能触及的范围,不同种类网点数虽有所差异,但基本上是覆盖全辖的所有网点。 (三)投资收益预期值的差距大 随着资本市场地发展,针对个人的理财产品不断创新,以前相对于储蓄存款所具有的利率高、收益稳定等优势的国债也变得不再是投资焦点,在通货膨胀增长下,投资国债资金保值的安全性也受到危胁,收益更无从谈起。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投资预期收益远高于国债收益,即使风险相对更大,人们也更愿意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以更大的风险投资于收益高的个人金融理财产品。从2007年以来凭证式国债的利率由2007年度三年期3.39%、五年期3.81%上升至2008年三年期5.74%、五年期6.34%,然后就急争速下跌至2009年自今的三年期3.73%、五年期4%、一年期2.60%,而目前的通货膨胀率已经是2.25%-3.31%,两相计算下了,收益为负,而与此相比,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预期收益率是平均为6%,最高的收益品种达到8%以上,特别是一些产品在发行时也有一定的保值承诺。 (四)品种设计灵活性不同 凭证式国债作为一种投资产品,在品种、期限与计息方式等设计上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性,但在投资的灵活性上差,不能适应多种类型的投资需求,目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的期限为1年、3年及5年三种,利率固定且利息为还本付息方式,逾期也不加计利息,对于中长期稳健性投资而言,由于利率缺乏弹性,投资还要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设计推出是紧跟着社会投资的理财需求和资产的收益价格进行及时调整,具有期限灵活、利率弹性大的特点,以此吸引广大的投资者,近三年来辖内共推出的个人金融理财产品达57种之多,收益率从3%-8%。 三、平衡国债与个人理财产品多元化投资结构的思考 (一)扩大国债承销机构的范围,多层次疏通销售渠道。 充分发挥全体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将投资产品的品种类型、销售时间、销售渠道等投资信息通过网点全面的公布,吸引人们更多的富余资金用于投资。凭证式国债发行要借鉴个人理财产品巧妙地利用金融资源的方式,实行金融机构包销方式,扩大承销范围,在审定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股份制银行承销资格的基础上,增加具有遍布基层网点的农村信用社承销资格,解决目前国债销售网点集中于大中城市,而更广大的基层无销售点的现状。同时,可重新利用起国债最初发行时通过政府部门实行销售的方式,增加一条销售渠道,实现多层次的销售,真正将国债销售点布及全国范围。 (二)采取鼓励措施,调动国债销售机构及员工积极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的发展也越来越融入于市场经济的规律,员工的收入与个人的业绩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通过制定适当的激励措施,将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销售的压力转化为动力?熏更好地促进各产品的销售。一是提高国债销售的业绩奖励。通过调整国债销售的考核制度,从原来按业务笔数计价改为按销售额计价,并将标准提高到与理财产品相当,以此提高员工促售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常态化与突击化的宣传模式。一方面是借助每期国债发行时,中央电视台均会进行通告之优势,及时组织各金融机构发挥点多面广和员工众多的优势,集中时间统一行动,采取电视、广播、柜面、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是国债知识与国债投资理念的宣传、讲解的常态化,以制度的形式规定每个金融网点建立固定的国债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同时需长年摆放可供取阅的宣传小册,工作人员能及时对新客户传递国债投资的信息、及时解释有关国债问题的咨询。 (三)优化国债品种设计,确保国债投资有收益。 随着目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受国内、外多种复杂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通货膨胀变动的预期也越来越难把准,大众的投资方向随着收益预期不断进行主动或被动地调整。因此,需通过优化国债的期限和加大利率的弹性,解决现有国债品种结构难于适应投资需求的问题。一方面是合理地分配短期与长期国债比重,吸引更多的不同期限的投资资金,同时,在国债的发行时间上实行预算制,发行时间表提早让有购买意向者及时把握购买时间,使投资者更加灵活地调度自有资金;另一方面是采取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相结合的方式,在确定国债利率时,既要遵循银行基准利率,也要适应市场化的收益预期。短期国债可以采取固定利率,而在通货膨胀波动预期难以把握时,中、长期国债可以尝试浮动利率,增强国债利率的弹性,在通货膨胀率高的情况下,仍能保持国债保值增值的竞争优势,具有满足投资者对国债投资既有收益又有安全保障的需求。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论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摘 要]目前农村理财需求不断扩大,开发农村理财产品对农村理财市场健康发展和金融机构发展中间业务、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意义重大。然而当前农村理财市场并不活跃,具体表现为农民理财意识淡薄、理财产品少、金融机构重视与支持不够等。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努力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农村理财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理财产品;理财市场 一、发展农村理财产品的必要性 (一)满足农民收入提高后的理财需求 据统计,如今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由1991年的708.6元提高到2009年的5153.2元。随着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可支配收入也在增加,农村理财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应注意到农民理财市场的潜力,也应该助力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经营战略转移,大力开发农村理财市场,满足农民的理财需求。 (二)有效应对通货膨胀下的资产管理 目前全球经济复苏的内生动力明显不足,实现持续、全面复苏也将是缓慢而曲折的过程。而国内经济虽然回升向好的趋势不断稳固,但消费疲软现象仍没有从根本上好转,居民消费价格继续上涨,通货膨胀压力仍然很大。目前农村富余资金普遍存放在银行,但是面临严重的通货膨胀,实际存款利率为负数。2008年以来我国存款利率经历了9次变动,活期存款利率很低,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自2008年12月23日以来经历了几次比较集中的调高,截至2011年7月7日调整到3.50%,但是相对于同期的7.1%的通货膨胀率来说就是负利率。加上近一段时间股市低迷不振、楼市深陷调控,老百姓投资理财、抗通胀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三)降低农民参与非正规金融活动的风险 当前,民间借贷愈演愈烈,然而民间借贷的法制不完善,农民参与风险大。民间借贷利率从直接贷款的20%左右到通过中介贷款的超过40%不等,对投资者来说极具吸引力,但作为企业的可持续融资来说成本过高,一些企业没有将所融资金投入实体经济中,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老板资不抵债,跑路时有发生,许多农户血汗钱无法追还,近期温州和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风波就是实例。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期一项调查显示,温州近90%的家庭和60%的企业都参与民间借贷。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估算,温州市2011年仅有35%的民间借贷流入实体经济,较2004年超过90%的比例大为下降,其余的贷款或是进入房地产行业,或是在非正规的金融中介之间流转。农户对市场风险承受能力有限,难以把握市场运行规律和收益的最佳时机。金融机构在应对市场风险上具有比较优势,应承担起满足农村理财需求的责任,向农民投资者提供合适的理财产品,减少农户投资理财风险。 (四)矫正农村金融领域“系统性负投资”现象 所谓“系统性负投资”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一个地区的居民中获得储蓄,而没有以相应比例向该地区发放贷款。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出现了这种“系统性负投资”现象。长期以来,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要么从农村撤离,要么把从农村吸收到的资金调度到城市使用,发放给发达地区一些大项目开发企业,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和缺位。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1)的测算,1997—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的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这些机构成为地道的资金“抽水机”。这种农村地区资金净流出的“虹吸”现象使得农村地区出现了融资的真空。尽管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余额逐年增加,但是由于其贷款余额的增加幅度小于存款余额的增加幅度,故而使信用社的负投资额呈逐年增大的趋势,到2009年全国已达15150.42亿元。农村金融机构表现出“非农化”特征,资金流向城市,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发展农村理财产品有助于农民主动获取收益,矫正“系统性负投资”现象。 二、目前农村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理财产品在大中城市竞争趋于白热化,而在广大农村发展得却非常缓慢,具体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理财产品品种少、起点高 目前,储蓄产品依然是大多数农民理财的惟一选择。据统计,为“三农”服务的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对保守型客户比较有吸引力的产品有本利丰系列产品,推出数量占比14%,其他三个系列的产品属于非保本型产品,农民一般对其很少问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至今推出的产品数量只有104只,适合广大农民投资的理财产品很少;农村信用社一般只提供储蓄类理财产品。同时农民的收入带有较强的周期性和季节性,而已推出的理财产品以闲置资金增值为主要内容,普遍存在期限固定、周期较长等特征。而且目前金融机构设置的理财产品一般都是以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为认购起点,对农民来说投资门槛偏高。 2.金融机构对农村理财产品的开发重视不够 农民理财意识淡薄,缺乏理财知识,习惯于将富余资金存入银行。2001年全国农户人民币存款余额是13821.40亿元,到2009年达到49277.61亿元。而且在存款总额中定期存款占到近70%,这对银行来说是一项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银行偏向于在农村经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而将更多的精力集中于城市理财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上。这种现象也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导致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成长模式,农村同城市的差距使得金融机构开发农村理财产品获益要远远低于在城市销售理财产品,因此金融机构缺乏经营农村理财产品的动力。 3.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发售的理财产品危害农民利益 目前非正规金融市场对我国金融市场影响力很大,农民被非正规渠道发售的相对较高的收益水平产品所吸引,并且对风险缺乏足够了解。特别是民间借贷简便易行,在农村普遍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供求矛盾,但也带来一定的危害。民间金融目前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相应的规范,一些民间借贷活动成为孕育“地下经济”的温床。且民间借贷中普遍存在的高利贷现象,提高了资金使用者的生产经营成本,降低了市场竞争力,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使农户无力偿债,给农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并危及社会的稳定。 (二)形成的原因分析 1.农民缺乏理财知识,观念落后 由于没有金融机构的足够重视和指导,很少有销售人员到农村去推销和宣传理财产品,所以农户难以获取现代金融理财知识。农民理财保守化心理及陈旧观念不能尽快改变,缺乏主动参与理财产品的积极性。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储蓄存款金额已经高达22000亿元以上,这一庞大数字说明农民“除了把剩余的钱存在银行,不知道还有什么能让钱生钱的好路子”。在城市“钱财需要打理,人生需要规划”、“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等理财广告语耳熟能详。然而,对于农民来说,如何理财、怎样使得富余资金保值、增值却成一大难题。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理财产品信息化趋势的矛盾 金融理财产品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理财产品的宣传和办理,都要依靠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理财软件等现代信息技术。城市的理财硬件和软件条件都比较齐全,而农村基础设施差,计算机普及率较低,相当数量的理财产品很难在农村推广,此外商业银行撤销农村网点,直接导致农村金融设施普遍匮乏,制约了理财服务的推广。 3.政策上对农村理财市场的偏离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我国金融领域改革重点一直放在城市,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尚不健全。利益驱动使银行机构网点向收益高的地区转移,这是近些年银行从农村减少网点甚至撤销机构的根本原因。农村金融机构与城市金融机构在资金投入、网点布局、业务发展、风险控制、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平衡。 三、发展农村理财市场的对策 (一)普及农村理财知识 做好金融知识的普及工作,改善农村理财传统观念是发展农村理财市场的前提。很多金融机构已经相继推出许多理财产品,但是广大农民却对此比较陌生,金融机构应加大在农村地区普及金融知识的力度,对广大农户进行金融扫盲,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理财环境。例如,金融机构可以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服务、印制一些金融基础知识读本重点介绍理财产品的特点、操作流程等。既要宣传理财产品的收益,也要强调理财产品的风险,让收益与风险意识深入人心。政府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下乡活动,广播或电视等主流媒体在各农林频道节目中,应定期以简明易懂的语言及图像向农户讲授股票、基金等金融工具知识和股票市场操作要点及方法等。 (二)金融机构要转变“重城轻农”思想 广大金融机构应该认识到,在农村开展理财业务可以改善自身收入来源单一的现状,并带来管理、托管、佣金等多项中间业务收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交叉销售机会,全方位服务客户,降低客户的流失率。金融机构必须改变理财只面对大中城市“高端客户”、农村客户大多没有理财需求的片面认识,充分认识到抢占农村理财市场的战略意义和历史责任。一方面,金融机构应该重新定位农村市场,科学合理布局农村的营业网点,设立专业理财代办点,加大对农村市场调查和对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开发的投入,加快拓展农村理财业务。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具有“支农”作用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面向的客户都是以农民为主,所以在农村开展理财业务具有渠道和客户资源、信息和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多了解农民对理财的需求,充分利用其在农村营业网点多的优势,继续拓宽服务的覆盖面。 (三)积极增加农村理财产品的供给 农村市场对理财产品有着特殊的需求,并不是把城市理财产品搬到农村市场就可以成为农村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要想得到农户的认可就必须遵循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开发出具有操作简单方便、投资起点低、风险较低、收益稳定、能随时赎回等特点的理财产品。 投资理财仍需稳字当头,特别是对于偏向保守理财、风险抵抗能力弱的农户投资者而言,金融机构应该以推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一般银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风险较低,是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客户的最佳选择,如投资于国债和基金产品等。在当前股市不景气,楼市观望的情况下,银行个人存款账户的“闲钱”开始增多,针对这种情况金融机构在理财市场上推出了不少针对短期、流动性强的新型金融产品,得到大中城市居民的追捧。这种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对农户投资者来说也是比较有吸引力的,金融机构可以向农户推介此类产品。 目前,投资类保险理财产品得到百姓的青睐,主要是因为保险有保障,并且有投资收益,能分散投资风险。虽然目前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保险机构在农村网点很少,许多保险客户经理由于入职条件低,技能有限,不能为农户提供好的咨询服务。保险公司应该多关注老百姓对保险产品的需求,针对农民目前关注的子女上学、养老、大病医疗等问题,应设计专门的投资理财产品。同时银行可以凭借农村的营业网点较多且在百姓心中信誉较高的优势,在农村设计销售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理财产品,农民可通过银行柜台购买保险,从而方便理财。 目前农村普遍存在青年劳动力流向大城市的现象,从而会出现大量土地闲置,这不仅使得靠土地为生的农民收入来源减少,还造成社会紧缺的耕地资源闲置浪费以及危及国家粮食生产安全。针对此现象,金融机构可以开发与之相关的农民土地信托的理财产品,土地信托是土地使用权人(委托人)为有效利用土地,将土地信托予受托人,由受托人利用其专业规划与管理,将开发经营的利润作为信托受益分配给受益人。农户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委托给银行,签订委托授权合同,由银行或银行委托其他专业信托机构对土地进行经营,期间农户获得收益分配。发展土地信托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土地资源重组效率,有利于提高土地规模效益,使农业发展走上集约化、规模化道路。由于土地生产经营周期较长,此种理财产品一般是较长期理财产品,农户在投资时需要权衡利弊。 (四)努力拓宽农村理财产品营销渠道 在营销手段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以传统手段为主、现代手段为辅。传统手段是指依靠金融机构的网点进行产品营销推广理财产品,现代手段是指电话、短信、传真、网络等工具。金融机构要加大资金投入,升级改造办公设备和网络信息系统等现代化办公通讯手段,建立电话服务中心和手机短信等业务平台。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村地区可以采用建立农村金融超市。金融超市既可以采用网上金融超市也可以采用网点式的金融超市,金融超市可以展示各种理财产品供农户选择,同时应该有理财专业人士免费向农户答疑解难,帮助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同时,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员工情况为每个村选一个对其情况比较了解的员工担任理财产品客户经纪人,有利于金融机构熟悉客户需求以及介绍理财产品,从而节约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各种成本。 (五)大力提高农村理财服务人员的素质 员工素质的提高能够为单位提供大量的人才储备,金融机构要积极鼓励员工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可邀请专业培训机构举办专题讲座。经过业务培训的员工,应重点充实到农村网点,以促进农村地区理财业务的发展。同时要加强个人客户经理、理财师队伍建设,要努力将业务精、能力强、善沟通的人员充实到理财客户经理队伍中,做到人尽其才。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研究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很多银行也将理财产品和金融理财业务作为了实施战略转型以及拓展非利息收入重要的切入点,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国际化程度以及创新力度也逐渐加大,其类型逐渐实现多元化,投资领域从低风险不断向高风险拓展,因此,本文关于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并且十分迫切的。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研究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不断研发和发展,但是,伴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不断加大和深化,国内那些发展迅速的理财产品市场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和打击,银行理财产品的提前终止、负收益以及零收益的情况常常发生,虽然经济危机已经不再发展,但是,金融危机对金融理财市场和产品的影响从未间断,因此,本文就对当前的市场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情况机型研究,对国内的商业银行应该怎么样进行规划进行分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逐渐实现商业化 在2004年初,中国银行最先将个人客户的外币资金进行集合,将其在国际市场中运作,退出了个人外币的理财产品,这一产品的推出已经成为了我国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真正的开始,经过了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的主导就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内的商业银行充分利用银行之间的债券市场利率比储蓄存款利率高这一个有利条件,纷纷将各自人民币的金融理财产品推出。详细观察并不难发现,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策略往往都具有产业和政治这双重的属性,但是,伴随着我国逐渐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业的属性也就日以彰显,增强网络经济这一个背景下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的经营收入,不断追求利润,这已经成为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管理人员最为重要的管理理念,将产业作为特质的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也就开始浮出了水面,在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的双重属性格局下面,有些银行或者集团都已经开始将播出机构以外的资产剥离直接进入到了市场之中,按照我国商业银行的模式来进行商业的运作,有些都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并且努力的按照市场的规律来进行运作,信息传媒业也正在逐渐日益产业化。传播媒介的机构极其容易成为一个独立生产信息的产品以及与其它相关产品综合产业的公司。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提升金融理财产品信息透明程度 面对变化多和难度大的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我们必须要对银行的信息真实性进行一定的监督,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的质量,对信息进行全面和真实的披露,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准则来对银行发展工作进行必要指导和监督,把银行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的监督相互结合,不断的对新会计准则所执行的问题以及银行的造假行为进行约束,不断的对信息市场进行净化,提升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信息透明度,最终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使用人员提供一个可靠和真实的信息。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促进金融理财产品信息化 对于我们来说,信息化社会并不陌生,为了对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进行适应,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也应该要加快自身信息化这一个步伐,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工作可以建立起业务和财务一体化信息处理的系统,实现银行的业务和财务相关信息的一次性处理以及实时的共享,大型的集团和企业也能够实行资源的优化,信息的共享,将成本大大降低,银行可以广泛的应用计算机,再加上当前形势下网络技术已经大范围的得到了普及,我们能够将人工管理的成本和人为的因素减少,加大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过程中计算的准确性。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保护各方的利益 我国资本市场其实是一个弱势有效的市场,所以,对于投资人员的保护具有很大的缺陷,特别是那些中小投资者并没有发言权,通常情况下都是不能够利用投票这一种方式方法来做出一定的选择,在我国商业银行投资者保护问题上面,长久以来都不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银行进行筹集以后的实收资本,必须要依法委托给法定的验资机构,使其进行验资并且要出具一个验资的报告,不管这些银行实收的资本以任何一种资产形式来进行筹集。银行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的各种资金,其来源不同,处理的情况不能相同。那些属于国家直接进行资本注入和投资的,按照我国相关的规定要增加我国国有资本或者国家的资本公积,那些属于专项经费补助和贷款贴息的资金,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来进行处理。我国的银行依法进行借款和发行债券以及融资租赁等等方式来进行债务资金运转的,必须要明确其运作的目的,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合理资金的需求以及债务风险,必须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优化的决策,并且要签订一个书面的合同,完善以及建立起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机制,建设起一支支高素质的银行理财队伍,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的方法进行有效的实施,将银行进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力度大大加强,银行进行各类财务活动进行了规定以及指导性的规范。 五、结语 本文中,笔者主要从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逐渐实现商业化、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提升金融理财产品信息透明程度、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促进金融理财产品信息化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保护各方的利益这四个方面对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进行了研究,笔者认为,理论只有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去才能够真正发挥其指导作用,因此,笔者主张将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研究这一个理论知识应用到银行理财实际操作中去。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中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概览 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金融理财市场已初具规模,并形成了多种理财机构并存、各类金融理财产品多元发展、理财市场法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居民理财观念逐步转变的新局面。 中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发展概览 中国居民理财需求呈现出鲜明的“高增长、高积累、高分化”的特征。 首先,个人财富呈现高速增长,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增长是其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据统计,从1995年―2002年我国人均居民财富实际年均增长为11.5%。 其次,财富构成呈现高积累的特点。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特别是上市或非上市股权成为中国居民财务积累的主要渠道和推动力量。 第三,金融理财市场的空间被打开。随着财富的增加,居民开始着眼于长远的规划,对财富的保值和增值更为关注。从中国城镇居民金融资产的构成来看,银行存款是主体,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两项之和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高达近65%,而定期存款的占比近50%。股票和其他资产所占比重则相对比较低,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投资渠道有限的现状,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居民强烈的高储蓄意愿及对银行高依赖度。 第四,居民财产分布具有高分化特征,提出了更高水平的理财服务的需求。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2006年公布的调查结果发现,不到0.5%的中国家庭拥有全国个人财富的60%以上。即使在富有客户群内部,也有大约70%的财富掌握在管理资产超过50万美金(约400万人民币)的家庭手中。财产在居民中的分布不均衡,高分化的特征对各类理财业务提出了定位目标客户群和差异化服务的要求。 中国理财市场的总体特征 首先,快速发展的理财市场凸现了监管上不一致的缺陷。 中国金融体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金融行业内各类机构都有自己的法律规范,明文规定分业经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除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从事资金信托业务。”然而,在实践中,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在从事理财业务。各金融机构从事的理财业务名称各异,相关法规有的并没有明确表明理财产品的确切属性。比如说商业银行将其集合理财业务称为人民币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称为集合理财计划:保险公司称为投资连接保险等,但没有一个部门法规明确表示这类产品的信托性质。这就导致各有各的监管主体与相应的法规,行为规范得不到统一,由此就滋生了很多问题。比如说监管不统一、不公平竞争等,对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形成了阻碍。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建立了信托公司,但是当时的信托公司并没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而是把主要精力都放在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上了,成为银行的补充金融机构。经过5次整顿以后,信托公司终于回归信托主业,开始从事信托理财业务。而这个时候,其他金融机构也纷纷推出理财产品,试图在潜力巨大的理财市场上分得一杯羹,然而由于中国理财业务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在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的,由此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一开始就存在制度上的缺陷。无论是理财的法律形式,理财机构的管理或是理财的配套法律设施都极不规范。 其次,理财产品的操作流程各不相同。中国的金融机构不少都在从事理财业务,但是操作流程各不相同。按照通常的做法,一般都是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管理和运用这些资金,投资到证券市场或是具体的项目,投资的方向和具体项目都是在集合资金以后才确定。而在中国,除了基金产品,其它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运作流程基本上都是先有项目,然后再推出理财计划,集合投资者的资金,是采取典型的“项目评估+筹资+投资+分配”这种操作流程。 第三,理财的需求有待专业的挖掘。由于中国的文化、理财传统的关系,社会大众对现财概念的了解不够,过分依赖银行储蓄,不懂理财。并且这些年来财富积累已经相当可观,所以看似理财需求很大,但是理财市场的发展并没有分流太多的储蓄。 各类理财子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由于中国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理财市场主要由不同类型机构发行的理财类产品组成的。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在最近三年的时间内,从无到有,产品规模迅速壮大。 2006年以来,以外币为主的股票挂钩型产品大量出现,成为2006年理财市场的最大的亮点。这种产品,大部分挂钩海外某一类型股票,或某一指数,最终收益和股票市场的表现挂钩。为了迎合中国投资者的需要,这类产品大多同时通过一定的掉期期权,设计成保本产品,股票挂钩产品从前些年的挂钩汇率产品,逐渐过渡到挂钩恒生、国企指数,现在演变成各种概念下的挂钩产品,种类之丰富是前几年难以想见的景象。外币的固定收益产品,主要投资于海外以美元计息的债券、票据等产品,由于在2006年美联储(FED)连续17次调高联邦基金利率,目前美元的基准利率已达到5.25%,如此高的无风险利率,使得美元固定收益产品的收益水涨船高,从年初的3%左右逐渐上升到目前接近5%的收益率,产品的表现十分稳定,收益也颇高。 相比于外币产品的五花八门,由于受限于投资渠道的狭窄,人民币产品2006年无疑难以让人满意,流动性过剩在推动股市屡创新高的同时,也令货币市场利率每况愈下,一路走低。投资其中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最高时的3.5%左右,下降到目前在2%2.5%,与同期的基金等产品动辄100%以上收益率比较则相形见绌,也造成了下半年人民币理财市场的骤然变冷。 但人民币理财市场上还是出现一些让人欣喜的变化。首先是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产品自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率先推出,通过挂钩汇率产品,实现了人民币产品的一个小的突破。其次,银行信托类产品的突围。由于信托运作灵活,业务范围比较广,产品收益一直相对较高,而2006年下半年,银行推出的类信托产品,扩大了理财产品的种类。伴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转行,“打新股”产品成为顿为实用的人民币产品,工行和中信银行都先后推出。 QD产品是2006年最有希望给国内理财市场带来巨大冲击的事件,但是,由于人民币每年高达3%的升值,QD在最重要的环节――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过程中首先损失了3%,造成了最终的收益率不尽人意。虽然各方对QD抱以厚望,而且监管层在政策上力挺QD,但依然无法摆脱认购惨淡的局面。 基金产品市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体系日益完善,基金创新持续不断。 基金是目前的理财市场上发展时间最长、市场规模最大、产业最为成熟、 业务最为规范的部分。从1997年进行试点以来,在政策扶持下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特别是在2001年开放式基金试点之后,开放式基金数量更是呈几何级数增长。截至2006年底,市场上共有基金公司58家,持有基金资产总份额6325亿份,基金资产总规模564.6亿元。2007年初,一举突破1万亿元,成为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中国基金行业得以超常规的发展除了获得管理层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外,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居民理财需求才是根本的推动力。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市场: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增强。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从2005年3月开始破冰,由创新类证券公司推出,在2006年,券商明显加快了集合理财产品的发行速度,绝大多数创新类券商都推出了新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2006年以来,共有12只券商集合理财新品面市,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总数达到22只,募集资金近300亿,已成为资本市场上不容忽视的力量。 受益于股市的火爆行情,2006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偏股型单只产品的最高收益率为97.8%,整体收益率近30%。虽然逊于开放式基金,但是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因而产品的知名度也极大提高,迎来了发行规模的大扩容。据统计,2006年新成立的集合理财产品的期初规模总和达175.58亿份,较2005年增长近41%。而且在2006年底前多个集合理财产品在开放期又获得较大数量的申购,如光大阳光仅一天的申购就达到35亿的目标规模上限,中信避险共赢也在年底接近了目标规模。未来随着创新类券商队伍的壮大和券商创新业务的升级,以及规范类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加入,券商集合理财的总规模还将壮大;而股市、债市和货币等市场的蓬勃发展也将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美好前景提供良好契机。 保险理财产品市场:投资范围不断扩宽。 2006年的股市飘红带动了基金等主要投资于股市产品的热销狂潮,不仅引发了银行储蓄的分流,而且对于理财市场中的其他类产品形成更大的竞争压力。投资保守、追求长期收益的保险理财产品首当其冲,虽然万能险和分红险的收益率也比2005年有所提高,达到4%-5%的水平,但是与2006年基金的投资业绩相比则无竞争力可言,市场吸引力下降的结果使得保费收入在上半年高速飙升之后,旋即归于平淡,全年增幅乏善可陈。而保险理财产品中比较激进的品种――投资连接险的收益则受到股市的影响而变得诱人,大量投连险产品的年内收益率高达50%-80%,如此高的收益率自然受人追捧,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投连险新品。 在股市行情走牛和政策放宽的双重推动下,保险公司对股市的热情高涨,2006年前10个月共拿出864.35亿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包括未上市股权)的保险资金也累计达683.26亿元,较年初增长330%。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集团还“得风气之先”启动了对未上市银行的股权投资,如平安49亿元收购深商行89.24%的股权,国寿56.7亿元认购广发行20%股权。 保险资金开始向产业投资进行渗透,中国人寿集团以350亿元入股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成为南方电网第二大股东,并且试点投资天津渤海产业基金,还有部分保险公司对于风险创业投资项目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信托理财产品市场:凸现了信托公司强大的金融创新能力。从2002年算起,信托投资公司经历了四年的大发展,经过行业内外的共同努力,信托业重新树立了自身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从2002年底第一批信托产品面世至今,经过四年的发展,信托产品从无到有,从单一到丰富,无论在产品数量还是产品类别上都比成立之初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凸现了信托公司的强大的金融创新能力,印证了美国信托法专家斯考特的那句触及信托业本质的精辟评语“信托的运用范围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媲美”。 2006年全年共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45个,发行规模594.05亿元,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5.05%和13.61%,其中信托产品的平均规模为10900万元,平均信托期限为2.03年,平均预期年收益率为4.71%。2006年信托产品发行在经历了1-2月的调整后,便开始复苏,虽然产品数量只是略有增长,但发行规模增长明显。随着银监会53号、54号文的下发以及国家对房地产的进一步宏观调控,产品发行从九月份开始进入低迷状态,从而使整个年度的信托产品发行与上年相比处于停滞状态。 目前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产品总的来说都比较谨慎,在投资方式上,主要采用打新股、结构化设计和组合投资等方式以规避或降低风险。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试析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要点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和分析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和类别,比较了国内外金融理财产品的定义模式,认为我国应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在具体立法技术上可以参考日本的模式。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特点;类别;概念 根据不完全的粗略统计,国内包括商业银行、基金、保险、信托、证券等机构管理的金融理财产品规模总量约有人民币10万亿元左右,约占2007年我国GDP的42%,占国内居民存款的25%左右。 有鉴于金融理财产品对我国居民生活的影响与日俱增,有必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法律思考,探讨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制规范问题。而作为法律研究的起点,首先必须分析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概念。本文将从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出发,分析其类别和国际定义模式,最后建议我国可以采取的定义方法。 一、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和类别 与其他产品不同,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限于金融市场工具。投资范围的确定使得金融理财产品不同于将投资目标限定于不动产、艺术品等的其他投资产品,并且使得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金融监管机关负责监管。由于现代金融技术的发展,金融市场工具范围日益扩大,只要是能够产生现金流并且具有一定流动性和交易性的产品都可以成为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内容,比如一些不动产经过证券化后可以成为REITs金融市场工具,而大宗商品、能源的期货和期权也被认为属于典型的金融市场工具。 第二,金融理财产品并不是有形的产品,而是一种无形的金融服务。金融理财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比如设计不合理,或者发生投资亏损,一般很难实行类似有形产品(比如汽车、药品等)的“召回”制度。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修正,特别是一些面向大众营销或者具有较大客户群体的产品修正十分困难,投资者一般只能通过赎回的方式来停止这种金融服务。很多国家的立法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的公法规范,而不将其认定为一个简单的商事合同,完全交由私法规范。 第三,金融理财产品的提供者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金融服务,需要有专门的服务机构提供理财等增值服务。金融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通过合伙、公司等组织形式进行的投资。在这些组织形式中,投资者并没有依靠其他服务机构进行投资管理,而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判断进行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不同于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或公司中的股东。合伙人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由各自的法律如《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等规范,对法律未明确的部分,合伙人和股东可以通过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等进行进一步约定。对面向公众或特定对象进行的公司股权募集或者合伙人邀请,不应被视为是销售金融理财产品,因而不受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规则约束或管辖。。对于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合同)是否属于金融理财产品,国外目前还有争议,我国对此也未有明确规定。 第四,现代社会中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和经营可以跨越多个金融市场,或者多个金融机构共同为某个金融理财产品提供服务。比如,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经常与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发行信托投资计划,其中,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负责信托计划的整体运营,而基金管理公司则负责信托投资计划中的投资部分。在国外,金融理财产品的跨机构性就更为普遍,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常联合开发金融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的跨市场性使得对其监管和立法需要从更广阔的角度来理解。 金融理财产品除具备有以上特点外,还有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目标客户数目,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单一客户金融理财产品和集合客户金融理财产品。或称为集合理财产品。如此分类的意义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监管规则。一般而言,集合性金融理财产品涉及的人数较多,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性。从保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相对于单一客户的金融理财产品而言,应给予更严格的监管和规范。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提供单位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和非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其中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可以再细分为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金融理财产品等等。这种分类方式在金融机构监管模式下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借此确定具体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机关。而对于非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如私募投资基金,则需要根据其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监管和规范。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客户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为个人(自然人)类金融理财产品和机构类金融理财产品。个人类金融理财产品针对自然人等个人类客户,机构类理财产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等机构客户。各国法律法规一般对面向自然人客户的理财产品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目的是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在合格投资者制度中,对自然人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往往也比较高。另外,还有趋势是将个人投资者确定为金融服务的消费者,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别关注,而机构类投资者则不属于金融服务消费者,一般不会得到特别保护。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程度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简单金融理财产品和复杂金融理财产品。其中复杂金融理财产品中又以结构化金融理财产品为主,并还可以再细分为信用结构化产品和非信用结构化产品等等。对于复杂金融理财产品,一般需要比简单金融理财产品更为详细的产品说明和风险提示,而且从目前各国的立法和监管实践来看,一般不建议将复杂金融理财产品向社会大众进行营销。 二、国外金融理财产品的定义模式 纵观主要金融发达国家的金融理财法律制度,可以发现很少有国家直接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法律定义。大多数国家将金融理财产品作为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一部分进行立法和监管。 (一)“金融产品(商品)”模式――以澳大利亚和日本为例 澳大利亚于2001年修改《公司法》,增加了法律对“金融产品”的定义。根据该法,除有特别例外情况,金融产品是指人们进行金融投资、管理金融风险或进行非现金支付的一种工具(facility)。・按照这个定义,金融产品包括证券,票据、股票或政府债券,部分衍生品,利率和货币互换,保险产品(包括具有投资功能的人寿保险产品),年金利益,退休存款账户,外汇。存款机构的产品,不动产或其他财产的抵押等等。 2006年日本废除了之前的《金融期货交易法》、《投资顾问法》等法律,将《证券交易法》改名为《金融商品交易法》,扩大了“证券”的范围,并进而使得金融商品的范围也大大扩大,金融商品包括了有价证券、货币、基于存款合同的权利,其他证券及类似权证,政府规定的其他证券或衍生品(但不包括《商品交易法》中的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等,最大限度 地将具有投资性的金融商品、投资服务作为《金融商品交易法》的规制对象,构筑了从金融产品的销售、劝诱到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的横向的、全方位的行业规制和行为规制的基本框架。虽然日本的存款和保险等投资性质的金融产品仍由《银行法》和《保险事业法》管辖,但这些法律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所确定的原则,修改了各自的产品销售规则和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 澳大利亚、日本的法律没有直接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定义。从“金融产品”的定义来看,澳大利亚“金融产品”的外延已经包括了各类金融理财产品。日本的金融商品虽没有直接言明包括银行存款和保险产品,但十分明确地将“集合投资计划”列为金融商品,并且调整了相关银行业、保险业和信托业法律,使得对具有投资性质的银行存款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等的规范与对金融商品的规范相一致。《金融商品交易法》在不对日本现有银行和保险法律“大动干戈”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包括了金融理财产品的范围,目的是将具有相同经济功能的金融商品置于同一法律规则之下,完善之前因分业立法而导致的不同业态间金融商品的规则不统一问题,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金融服务”模式――以欧盟为例 欧盟《远程销售指引》将金融服务定义为:银行服务、信用服务、保险服务、个人年金服务、投资或支付性质的服务。此外,欧盟对具体的投资服务、人寿保险、金融工具市场、未监管的集合投资计划等还有单独的指引规定。从《远程销售指引》的定义来看,金融理财产品既有可能属于银行服务,也有可能属于现代保险服务,与投资也密切相关,因此无可置疑地是属于金融服务的范畴。 (三)“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模式――以英国为例 英国也没有从法律上直接定义金融理财产品,但英国通过对在“从事业务经营过程中”个人和机构的“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进行定义,将金融理财产品的规范囊括其中。根据《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受监管的“特定行为”不仅包括实际从事该行为,也包括提议或同意从事该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从事投资活动:即以本人或人的身份买卖、认购和承销某种“特定投资”:如果涉及的“特定投资”是保险合同,则包括履行该合同;(2)安排投资交易:即为他人买卖、认购和承销某种“特定投资”作出安排;(3)吸收存款;(4)保管与管理财产:即保管和管理属于他人的财产或作出该类安排(例如银行的保管箱业务);(5)投资管理:即管理属于他人的由投资组成的或包含投资的资产,例如各类投资管理公司或养老基金:(6)提供投资建议;(7)设立共同投资基金;(8)利用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发出投资指令:即用计算机系统为他人传递电子化的投资指令,以取代书面指令。 “特定投资”的种类则包括:股份或股权:创立或确认负债的证=陪(例如债券和存款证书);政府与公共证券;赋予投资权利的证=5(例如认股权证);代表证券的证明;共同投资计划中的单位份额;期权;远期;盘差合同:保险合同:参加劳埃德协会的保险业务:存款;以土地为担保的贷款;以及对符合上述规定的某类特定投资的权利和利益。金融服务局还可以在实践中将更多符合该定义的金融产品纳入“特定投资”的范同。从“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的范围可以发现它们涵盖的内容也相当广泛,基本包括了所有金融理财产品。 (四)“证券”模式――以美国为例 与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采取统一立法的做法不同,美国的立法者没有对金融产品做统一定义。这主要归因于美国的《证券法》将“证券”的定义设计得异常广泛,使得不少美国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或服务都属于“证券”,而归证券法律的管辖 美同1933年《证券法》第2节(a)(1)规定,证券是指各种票证、股票、国库券、债券、无抵押债券、利益证明或参与某种利润分配协议的证明、担保信托证、筹建经济组织证、可转让股权、投资合同、有投票权的信用证、证券证明、油矿、气矿或其他矿藏开采权未分配部分的权益;任何证券、存款证明或者组合证券和指数证券(包括根据价格而计算出来的利益)的卖空期权、买空期权、买空卖空期权、选择权或者特权:任何在全国证券交易所上交易的有关外币的卖空期权、买空期权、买空卖空期权、选择权或者特权:或者,从总体上任何被认为是“证券”的利益或工具。或者购买上述内容的临时的或中介性的收据、担保、保证等各种利益的证明。除例外或得到豁免,任何发行证券的行为必须遵守《证券法》的规定,并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 美国《证券法》对“证券”的定义是如此广泛,基本上只要是向公众发行的,即使不是公司的股权,比如说是可以自由转让的有限合伙合同(权利),也被认为属于“证券”。美国最高法院2004年在SEC v,Edwards一案中还判定:保证固定回报的投资安排属于投资合同,应归《证券法》管辖。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美国的“证券”还是不能完全涵盖所有金融理财产品的范围,比如对于投资“期货”的金融理财产品,就不属于“证券”,而受《投资公司法》、《期货交易法》、《银行法》等其他法律规范。造成美国金融理财立法分散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在金融市场早期,金融理财产品大部分具有“证券”性质,因而美国的有关立法机关将注意力大都集中在对“证券”的规范上:另一个可能的原因则是作为普通法系国家的美国,在涉及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制度中,即使没有统一的金融理财规范,但投资者可以借助受信法律(Fiduciary Law)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三、结论:统一定义我国金融理财产品 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并且与各国金融立法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对各类金融理财业务的监管和法律标准非常不统一,金融理财机构按各自行业的标准和习惯从事金融理财活动,监管机关也按各自的标准对这些活动进行监管。比如,对信托公司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来规范,对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来规范,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均由银监会直接监督管理,前述两个办法也由银监会制定。对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证监会规定来规范,对证券公司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来规范。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险,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理财业务由保监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上述各个办法和法律都有各自的管辖内容,立法层次也参差不齐,有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也有行政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对金融理财也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标准。并且,国内的各个行业协会,如证券业协会、银行业协会、信托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 等,也都没有联合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操作规范进行统一自律。 鉴于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金融理财产品国际立法标准作为引导和参照,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技术。也很难判断哪种技术更胜一筹。但美国模式所显示出的过于倚靠证券法律,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和监管规则散乱的做法显然不是最优选择,因为这不仅造成了金融理财产品之间的概念不统一,而且也造成不同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适用产生不同。同样是不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直接定义,澳大利亚通过定义“金融产品”,欧盟通过定义“金融服务”,而英国则通过定义“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的方式,将金融理财产品的设计、销售、投资和经营业务囊括其中,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统一规范,在很大范围内规范了金融理财市场,避免在金融理财的法律规范方面出现立法真空或者立法交叉等问题。特别是日本通过修改现有证券法律,新设“金融商品”概念,取代之前过于倚重的“证券”概念,逐渐摆脱了美国立法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立法效果。我国的金融立法与日本一样,既具有大陆法系的基础,但又深受英美法系的影响。通过澳大利亚、日本、欧盟、英国、美国相关立法的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统一规范比分散规范的效果相对要好,特别是在出现金融危机时,统一的法律规范更能有效地规范和控制金融理财产品对金融体系的冲击。统一金融产品的立法目前已经在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盛行起来,我国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也一直比较分散,而且法院也不可能如美国那样进行“造法”,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是我国应该选择的立法道路。除美国外,澳大利亚、日本、欧盟和英国的模式都可以为我国所采纳和借鉴。即使是采取“证券”模式的美国,其实其对“金融服务”也有专门的法律定义。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和现代化法》明确了银行、保险、共同基金、年金、投资服务等都属于金融服务的范围。”从这个角度出发,金融理财产品应当被认为内属于金融服务的一部分,可以由相关的金融服务或者金融商品(产品)法所一并规范。而且,由于金融产品(包括金融理财产品)的变化、创新较多,如不对其进行统一规范,就有可能会出现监管或者法律规范的真空。为尽量减少立法成本,我国可以采取日本的方法,通过大改一部基本法律,如《证券投资基金法》,小改其他相关法律的方法,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和立法。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方式来统一定义金融理财产品:首先,明确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具有投资和风险双重特性的增值服务,其投资范围限于指定的金融工具市场;其次,通过不穷尽列举的方式,指出金融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集合理财计划、投资性寿险合同、企业年金基金等具体形式;最后,区分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和非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对其提出不同程度的监管要求。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必须由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提供,而非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则可以由其他机构提供。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对金融宏观调控效果影响分析 摘要: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各商业银行发售理财产品的主流。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采取银信合作主要方式,这一金融创新实现了多方共赢局面,笔者着重从金融宏观调控视角,分析了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能削弱金融宏观调控效果,并提出加强宏观调控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信托;金融宏观调控 一、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发展概况 近年来,各商业银行银行相继发行了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信贷类、票据类、货币市场类等理财产品。其中,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流。[1]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是企业通过银行向企业和个人投资人借钱,并在到期后向投资人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一种类似企业债券的产品。 2009年前11个月,全国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7594亿元,相当于全国人民币贷款新增额的8%。以一年期(含一年)以内的短期信贷理财产品为主,初步估算占全部理财产品发行额的60%。[2]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在3%-7%之间,高于同档次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发行主体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其的设计和发售均集中在商业银行总行,商业银行一级分行主要是推介项目和售小部分理财产品。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借款人大多是中央或地方的能源企业或国有垄断企业,政府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该类借款人普遍具有信用等级较高的特点。 二、银信合作方式是信贷类理财产品采取的主要形式 当前,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以“银信合作”形式为主, [3]发行规模上占到所有理财类产品集资额的80%左右。 银信合作指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该形式主要通过三个环节完成:第一环节,由银行与投资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第二环节,商业银行以单一委托人的身份与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协议;第三个环节,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信贷资产保管服务协议,委托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管理。通过以上三个环节,银行作为中间媒介实现了投资者与信托的成功对接。从产品设计来看,上述信托产品的设计是一个完全符合监管要求的完美逻辑。 银信合作并非那么简单。从表面看,在银行和信托的合作中,信托公司是发起人,而银行只是单个委托人,但实际上,真正的发起人并非信托公司,而是银行。特别是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的“信贷资产保管服务协议”,银行最终履行了自家贷款的管理工作。从产品的推出流程来说,是银行先与投资者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开始募集资金,如果完成了标的要求,信托计划才会成立,银行才会和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协议,一个完整的信托类理财计划才正式诞生。 三、银信合作信贷类理财产品在金融创新方面实现了共赢局面 通过银信合作使银行达到了金融创新∶从银行视角看,发放贷款不占用任何贷款指标,中间业务得以发展且收入增加,银行满足了个人和企业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投资需求,银行后续的对公存款相应增加;从信托公司视角看,获得了中介费用收益,其收益额是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八至千分之一;从投资者视角看,相对于自行投资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降低了个人投资门槛,理财认购起点为5万元,满足了小投资者需求;相对于单纯信托产品,增加了银行的信用保障,降低了投资风险,增加了投资收益,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实现了银行、信托、投资者等多方面的共赢。[4] 四、信贷类理财产品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信贷类理财产品主要是从以下两方面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1.信贷类理财产品是银行将“表内转表外”的重要通道 信贷类理财产品是银行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手段。银行通过信托平台,将银行资产池中的信贷资产设计成理财产品,发售给投资者,并将募集到的资金通过信托的方式,专项用于替换商业银行的存量贷款或向企业发放新贷款。这个过程就将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信贷资产业务转变成中间业务,转到资产负债表之外,成为贷款增加的一个漏斗。 2.银行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本质上是变相增加贷款规模 从金融宏观调控角度,银行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本质上是变相增加贷款规模。一方面,从紧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要将贷款“由小做大”。由于从紧的货币政策使银行信贷规模受到限制,银行采取理财形式可以规避信贷规模管理,使理财形式的贷款由小变大。全国信贷类理财产品自2008年开始不断增加。2009年11月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在信贷类产品的带动下发行达到了576款,创下了今年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发行的新高,同时,发行规模预计在3400亿左右,也创下了年内的新高(见表1)。[5]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用益信托工作室提供相关资料数据整理得出。 另一方面,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下银行要将贷款“由大做多”,突破资本充足率的约束。2009年上半年,在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之下,商业银行出现了天量贷款,进入下半年,商业银行进一步发放贷款受到资本充足率的约束,而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以不受资本充足率限制,呈现爆发式增长。普益财富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三季度后在银行新增贷款逐月减少的情况下,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却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9月全国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1525亿元,10月受国庆长假因素影响有所回落为852.9亿元,11月达到了创纪录的1600亿元。2009年1-11月,全国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7594亿元。[6][7] 综上所述,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能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根据经济形势,国家往往通过对贷款总量、信贷结构、融资条件等进行调整,增加或者减少某些行业的信贷支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目的。而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属于表外业务,不受信贷规模限制,银行的一些贷款项目就可通过信托来完成,使这部分资金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未能达到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从而可能降低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五、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1.将信贷类理财产品纳入宏观金融统计和征信系统。商业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不计入其资产负债表内,因而也不反映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金融统计的“各项贷款”项下。建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可参照“票据融资”项目,将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纳入信贷统计范围,更好地为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应将发行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及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集中统一信息管理,这样即有利于人民银行对理财产品的规模统计,又有利于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进行查询和风险控制,更有利于向银监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2.银监部门应加强微观监管。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金融创新,可能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及风险防范,从宏观调控角度不容忽视。[8]虽然包括信贷类理财产品等在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审批,但是银监部门应针对理财产品进行监管和规范。目前,商业银行统一由其法人机构在发售理财计划(包括总行管理及总行授权分行管理的理财计划)向银监会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报送相关资料的报送时限是10日前, 银监部门应将报送时限提前到30日前或者60日前,使银监部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对其拟发售的理财产品进行风险测度。银监部门还应对银行理财产品执行从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到营销手段等统一的监管标准,执行统一的监管尺度,使银行理财市场步入了“先规范,后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 3.商业银行应加强自身风险控制和投资者风险教育。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虽然信贷类理财产品业务是投资者直接融资给企业,银行只起到了中介的作用,但投资者多是银行的核心客户,银行应控制信用风险,待前做好审核、贷中做好尽职调查、贷后严格管理,严把审核关口,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增强信息透明度,利于投资者风险控制。[9]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银行信托理财产品中发挥着枢纽作用,应该对理财产品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在产品说明书中充分列示投资项目本身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府信用风险等,向投资者说明产品预期收益率不能等同于银行存款利率,并可能发生投资利益受损的情况,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教育。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信托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盈利比较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财富的快速积累,居民、机构投资理财需求逐步增强,金融机构创新力度不断加大,中国理财产品市场迅速发展,理财产品日益丰富,市场竞争日趋活跃。尽管有关负面现象不时发生,但理财产品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唤醒了社会公众的理财意识,催生了投资者风险偏好的清晰化和资产配置的个性化,理财市场正迈上快速发展的新台阶,并呈现产品类型多样、投资领域广泛、市场规模增长迅速等特点。 在目前分业经营的条件下,不同金融机构按照不同的监管规则开展理财业务,法律和监管成为推动理财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发行金融机构类型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信托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各类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的战略重点。 各类理财产品的盈利模式比较 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 信托报酬。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应该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应当依照信托文件约定以手续费或者佣金的方式收取报酬,并应向受益人公开,说明收费的具体标准。目前信托公司在设定信托报酬时,有固定信托报酬和浮动信托报酬的不同设计。浮动信托报酬将信托报酬与信托收益率联系起来,通过设立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临界值,如果到期实际收益率低于临界预期收益率,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高于临界预期收益率,受托人采用收益分成或其他交易结构方式提取浮动信托报酬。 一般而言,单一信托信托报酬较低,为0.3%左右,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信托报酬较高,为1%~3%居多(个别产品例外)。 投资者收益率。《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认购风险申明书至少应当包含“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的内容。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一般都有预期收益率。从产品预期收益率设计看,有固定收益和浮动的区间收益率。相当多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都根据客户资金规模和期限进行差异化处理,设计了有浮动的区间收益率。越来越多的信托产品采取资金或期限阶梯型浮动区间收益率设计,预期收益率通常与投资资金规模挂钩,一般资金规模越大,预期收益率越高;产品期限越长,由于流动性溢价的作用,预期收益率越高。 从整体来看,由于受到发行信托公司的市场形象、发行地区、发行规模、存续期限、资金投向、风控方式的影响,不同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高低存在较大差别(见表1、图1)。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个人银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主要针对零售客户的中间业务。理财产品的管理费是银行理财业务最主要的收入,一般收取的方式是按照理财产品的规模收费,或者按照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收费,或者将两者结合收费。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的设计非常丰富,有固定收益率和浮动收益率、不区分投资额度的单一收益率和根据投资额大小划分的资金递进收益率,挂钩型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设计则根据挂钩对象的表现来选择。 从2010年1~10月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结构看,超过92%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都在5%以内(见图2)。 私人银行业务。全球私人银行盈利模式分为两种:一种为手续费型模式,即以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鼓励客户经理多销售产品,着眼于销售业绩提升,这种模式盛行于北美;另一种为管理费型模式,以管理费为主要收入来源,是全面的理财规划,致力于建立并维护长期客户关系,较多存在于西欧。 中资私人银行盈利模式单一,普遍不对客户收取管理费,手续费成为私人银行最主要的盈利点。随着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应在准确区分不同资产规模、不同财富管理需求的客户和定位的基础上,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实现私人银行盈利模式的优化。 基金公司理财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费用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金设立、销售、买卖发生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投资者直接承担,即持有人费用,如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一类是基金在运用过程中的管理费用,包括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我国股票基金的认购费率大多在1%~1.5%左右,债券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市场基金一般不收取认购费。开放式基金现行申购费率水平在0.3%~2%之间,大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都是资金阶梯递减型,开放式基金赎回费率在0~1%之间,部分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的增加而递减。 开放式基金按照固定的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按日计提、按月收取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目前,我国股票基金大部分按照1.5%的比例计提基金管理费,债券基金的管理费率一般低于1%,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率为0.33%。基金托管费收取的比例与基金规模、基金类型有一定关系,开放式基金托管费通常低于0.25%。 管理费收益是基金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基金提取的管理费主要取决于资金资产的规模,而不是基金的业绩。我国不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投资业绩和服务水平大相径庭,而基金管理公司无论业绩好坏都“旱涝保收”地提取固定费率(表2,见下页)。 专户理财产品。专户理财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最低可相当于同类公募基金费用的60%,和公募基金相比有一定的费率优势。 业绩报酬是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独有的费率结构,它允许当基金赎回时的收益高于一定基准时,产品管理人可以提取一部分业绩报酬。按照相关规定,在一个委托投资期间内,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固定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可以并行收取。 在公布了业绩基准的一对多产品中,绝大多数采用的是绝对收益基准,只有极少数产品沿袭了公募基金的风格,采用股票和债券的混合指数作为衡量业绩的准绳。具体来说,一对多产品绝对收益基准的设定有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在产品存续期内设置一个确定的年化目标收益率,二是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或在此利率基础上加上一个百分比,以此作为产品目标收益率。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费用一般包括参与费、退出费、托管费、管理费、业绩报酬。不同产品的各项费率不尽相同,但都具有一些共同特点。一般而言,申购、管理、托管、手续和销售服务费是以固定费率为主,但产品的认购费、业绩报酬和赎回(或退出费)则以阶梯型费率为主,固定费率为辅。 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实行与客户风险共担制度。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自购资金有限补偿法。证券公司通过投入部分自有资金,承担起一定的风险责任,并分享相应的产品收益。这类产品中,当投资收益出现损失时,证券公司将用自购资金对投资者的亏损进行有限补偿。二是收益锁定保障法。此条款类似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的“保息条款”,即在保本的基础上锁定投资者的部分收益。 定向理财。定向理财收取的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和其他税费,管理费和托管费分别为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收取,一般按日从委托资产中计提、按月或按季提取。业绩报酬是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每年末和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从委托资产中提取。 保险理财产品 保险理财产品费用。万能险收取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部分领取费用)、退保费用。各项费用的比例在《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中予以上限规定。 投资连结保险收取的费用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账户转换费、部分领取费用)、退保费用。各项费用的比例在《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中予以上限规定。 按监管部门规定,分红险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保险理财产品收益。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3%,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7%、4.5%、1%;用于利益演示的万能保险高、中、低三档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最低保证利率。其中,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是指用于计算分红保险红利分配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假设,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是指投资连结保险对应资产扣除资产管理费后的净投资回报率。 万能险的投资账户一般有2.5%保底收益,此外还可分享投资回报。根据监管层要求,保险公司每月需公布万能险的结算利率。2010年以来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如中国平安个人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已由1月的4.5%调整至7月的4%。 投资连结险没有保底收益,设有多个投资账户,分别投向股票、债市、货币市场等,投资连结险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 据《华夏时报》相关统计,从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1月15日,纳入观测的30多家寿险公司240个投资连结险账户收益中,只有9个账户的收益率超过10%,75个投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益为负,占比达到31%,有38个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入不到1%,45个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益没有达到一年期的银行存款利率2.25%~2.5%。65%的投资连结险收益抵不上一年期存款利息。 分红险预定利率通常设计为1.5%~2.5%,分红率则根据当年公司可分配盈余的70%来分配。2009年,国内分红险的年度综合收益率在3%~5%之间。预计,中国人寿2010年分红险的综合回报率为4.8%,中国平安、新华保险等公司的分红险综合利率也会在4.5%左右甚至更高。分红险安全性好,具有保险功能,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但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收益=保底收益+不固定分红”)。所以一家保险公司的总体投资收益对其分红产品的分红状况至关重要。 因此,通过比较各种理财产品的特征可发现(表3),买卖费用、投资收益率是影响理财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从表3也可以看到投资者购买费用低、收益高、稳定性好是信托理财产品的主要卖点,也是信托产品重要的比较优势。 结语 分析比较其他理财产品的特征,总结其发展路径,对于正确认识信托产品的定位,促进信托市场的理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信托延绵数百年在世界各国经过普通法系和民法法系不同的发展路径和结构变迁,其最大的功能是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巨大弹性空间的财产管理制度,已发展成为一项世界性的财产制度安排。 “十二五”时期,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理财产品与优质服务将是中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重点之一。理财业务将是中国金融业最具成长性的业务,市场需求旺盛,中国的理财市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中国信托理财市场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潜力。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和产权的明晰化,财富的分散化和管理的社会化,信托财产和信托资源进一步丰富与拓宽,受托管理、运用信托理财方式的需求不断扩大。通过弘扬信托制度,将为促进财产的有效管理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广阔的空间。国际经验表明,金融信托业的繁荣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呈正相关关系。信托公司应在竞争、融合、创新、发展的理财市场发挥自身积极作用,以信托的制度优势促进中国理财市场发展,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跨行业合作,在为投资者提供丰富多彩的理财产品中显示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兼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论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金融机构银行个人理财论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现存问题 1.电子化程度低,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作为二十一世纪金融产业的主导,商业网络银行具有广阔的前景与廉价的成本,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和人们的重视。虽然科技已经如此发达,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还在通过宣传资料、图表等传统的工具,很少使用计算机,缺少专门的个人理财业务软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与网络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计算机技术滞后,开发应用软件的速度滞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工作效率较低,这限制了商业银行发展各项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克服这一现状,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办理个人理财业务,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实现差别化服务。 2.缺少个人理财业务运行系统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性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客户经理制的出现就是这种理念的有力说明,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制度上和服务理念上的一种创新。国外银行的客户经理是把客户作为中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品的设计,目标是满足和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投资为核心。但是国内众多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考核仍然是基于客户经理完成吸收存款任务的情况,客户经理缺乏对客户需求、市场发展的了解,因为其并不用承担管理分析客户细心和市场信息的责任。各商业银行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设计开发,极少考虑到客户的需要,更不用提投资了。 3.缺少适当的市场定位在中国,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环境不同,收入分配差距大,个人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行业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同的地区、不同收入层次的人有着不同的投资偏好。要求商业银行明确不同市场的不同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理财产品的开发。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正确的市场定位,缺乏这种服务模式。银行向个人提供的服务几乎无差别,都是一些大众化的服务,因为商业银行只把个人业务作为筹资的一种手段。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解决对策 1.转变经营模式,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金融产业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自从二十世纪末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的出台,结束了金融分业经营时代。在全世界混业经营的刺激下,我国放开了对创新银行中间业务的限制,开始鼓励创新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借这一机会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调整,调整个人理财服务中的中间业务,改变中间业务的产品结构,准确把握客户多方位的信息,掌握客户的理财需要,通过客户经理进行针对性的理财服务。配套服务分析工具和投资理财专家的理财建议,提升客户的资产增值能力,培养更大的利润增长点。 2.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金融业人才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培养个人理财业务人才,一是构建专业的理财规划师认证体系,让理财业务人员需要持证上岗,规范个人理财业务人才队伍。二是全面培训现有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必须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首先要指定培训计划,然后要挑选高素质的候选人才,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其次要让理财人才熟悉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独立操作各类业务,这需要对理财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岗位轮替。金融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走出传统教育体制的模式。推进联合办学模式和订单式教育模式。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可以将企业的实践设备优势和学校的教育技术优势结合起来,为金融行业培养需要的人才,同时为学校的教育提供实践的场所。订单式教育可以让企业参与到学院金融相关专业的设置、制定金融业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金融教学课程等环节中。在金融业人才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人才培养的层次性,满足商业银行对不同层次人才的不同需求。改进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让学校和企业得到各自所需的东西,实现校园与社会的接轨。 3.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银行电子化的发展,尤其是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在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计算机化网络化的同时,商业银行要注意保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通过银行内部资源的整合,计算机理财软件的辅助,增加客户需求的满足度,为客户设计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个人理财计划,并可以通过计算机辅助软件实现实际操盘操作。 4.完善客户经理制,提高客户经理的金融水平客户经理制是为了迎合现在正在逐渐转变的金融服务方式、经过改革后的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同行之间的竞争出现的新型的服务观念。各个商业银行虽然自从客户经理制这一服务观念推出,就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也从中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完善客户经理制,需要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客户经理的素质;加大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科技投入,建立健全客户经理信息系统;在客户经济中开展新型的服务观念传递;实行责任制,明确客户经理的职责,设置专业的客户经理从业人员组织机构。除了需要专业知识,客户经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承受压力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能力等一系列综合能力。为了顺应金融的全球化、国内商业银行对人才的急缺的现实情况,组建全能、高效、专业的个人理财人才队伍迫在眉睫。 5.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服务商业银行而已通过设置个人理财业务柜台和细分客户实现差别化服务等方式调整经营策略。个人理财业务专柜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个人理财服务,培养固定的客户群体。通过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性地提供理财服务。因为不同情况的客户对个人理财服务的要求不一样,这就要求银行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差别化的服务,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客户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建议,满足更多客户的不同需求。 三、结语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和理财产品的营销体系,大力开拓国内金融理财市场,增加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份额。利用多种多样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多种投资方式创造更多价值,帮助客户实现财产增值的目的,同时还能提高银行盈利,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作者:刘晓靖单位:绥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农合金融机构发展农村理财业务的探讨 摘 要: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合机构)金融理财业务的缺失,导致农合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城乡客户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但这一现状即将被打破。目前,多地农合机构理财项目建设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即将开放理财业务。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另外,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且应认真考察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 关键词: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客户;理财业务;发展 0 引言 随着农业人口人均收入的增长,农民已不再满足一般的储蓄业务,而对于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提出了期望。在这一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农合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开发和销售上也呈现出可喜态势。然而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为此,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及探讨也就十分必要。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农合金融机构需要增强自身的增值业务创新能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机。 1 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困境分析 农合金融机构在发展农村理财业务中有诸多困境。笔者从工作体会出发,将目前的发展困境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1 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 众所周知,农合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村市场中农户的金融知识水平相对低下,在理财观念上更是趋于保守,加上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以及对金融理财产品缺乏认识,尽管部分农业人口通过自主创业和外出打工积累起了一定的资金,但在农耕文化的作用下难以涉足商业银行的理财增值业务。而且这一传统意识具有很强的稳定性,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改善。这就意味着,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的上述困境,将在长期内持续存在。另外,农村人口对理财风险认识不够,一旦投资出现风险,往往不是从自身找原因,常常将责任归咎于农合金融机构。 1.2 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定义可知,银行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客户的希望、要求、目标等,为客户制定投资组合、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继承及经营策略等财务设计方案,并帮助客户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增值。从中可以知晓,良好的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不仅需要理财师专业能力的支撑,还需要具有吸引农民眼球的理财产品。结果,似乎这两点都不十分完美。 2 分析基础上的现状反思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就有必要对当前发展现状进行反思。在反思之前还应强调,在未来发展路径的构建上需要遵循可操作性的原则,即关于改变广大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具体而言,现状反思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2.1 针对需求方的现状反思 上文已经指出,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无论在理财师水平,还是在可供选择的理财产品上都不尽如人意。这一点加上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就进一步限制了对理财产品的需求。这些都是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而能否从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循环特征出发,来设计出符合农业人口偏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不难理解,这里的理财业务须满足区域植根性要求。 2.2 针对供给方的现状反思 上面已经提到了供给方需要着手开展的问题,即设计出满足农业人口偏好的理财业务来。另外,针对农户作为农村经济系统中的基本单位,还需要通过农合金融机构人员的上门访问,来建立起银行与零散分布农户的联系。 以上两个方面的现状反思表明,在推动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应主要从供给方面下功夫。而对于需求方,则可以在选择机制下进行针对性的偏好引导。 3 反思引导下的发展路径探讨 发展理财业务是当前农合金融机构加快自身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农合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以上所述并在反思引导下,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路径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 3.1 注重理财专业人员的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理财团队 理财产品的开发涉及的基础资产较多,如何能有效地分析基础资产的收益性,又能保证客户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就需要研发和设计理财产品的人员对投资标的有充分的了解和市场把握,这就对产品开发团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我们恰恰和商业银行理财开发团队的核心差距就在这里。因此,要从根本抓起,给现有人员创造培训机会,加大培训力度,选拨人才,引进人才,逐步打造一支高综合素质的理财产品研发团队。 3.2 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 本文一直在强调,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因此,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之所以指出这些特征在于,设计变现能力强的理财业务需要认真考虑其中的变现周期。这不仅关系到银行的运营成本,也涉及理财产品的成功与否。从现阶段的诸多文献中,很难找到这一观点。 3.3 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 不难理解,若要实现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就要提高本地农民对理财产品的认识,扩大广大农业人口的需求拉动。农业人口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这就要求在理财业务开展中应简化产品的设计内容,并能在通俗易懂的语言下来告知农户有关增值效果。因此,对于城市银行中的诸多理财业务,在农村区域中就需要抛弃。这里笔者建议,可以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这样也有助于农合机构深入了解该农户的经济能力,并为放贷提供原始信息支撑。 3.4 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 在成本控制基础上的人员上门访问,仍需要借助市场营销学的原理,即需要界定目标客户。一般而言,对于理财有需求的农业人口,往往具有商品经济意识,并积累起了一定相对稳定的资金量。因此,可以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3.5 有效细分客户资源,培育广阔的农村金融理财市场 农合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根据农户的需求发展理财业务,针对本地农村居民的经济、生活和金融知识水平,开发出一套符合本地农民理财需要的金融理财产品,而且这种理财产品一定要符合本地农民的理财心理,操作上力求 简单方便,在农户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风险低、收益稳定、能随时赎回,以此提高农户对理财产品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以上便是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因我国农业人口分布广泛,且各农村区域的自然禀赋条件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本文并没有结合特定区域展开讨论,而是结合当前问题从发展趋势层面进行了原理性探讨。但本文的结论,将支撑各地理财业务开展中的思路。最后,对于本文主题的讨论还可以从其他方面展开,但笔者仍在独特的视角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4 结语 本文认为,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在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以及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等三个方面下功夫。具体而言,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业务浅析 摘要:本文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产品的概述为出发点,分析表外理财产品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总结了业务发展规模较小,易产生流动性风险,造成银行监管压力等现实问题,并提出规范表外理财业务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表外理财业务 现状 分析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居民替代存款所选择的家庭金融投资的主流产品。居民不再依赖存款获取利息这一传统增值保值的方式而是选择购买理财产品来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理财产品的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尤其是大量反映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外的理财产品。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业务概述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理财产品分为表内和表外两种,表内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而表外理财不计入资产负债表。表内理财通常以结构性存款科目反映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下,如投资货币市场和国内市场的“保本”型等理财产品、银行不承担风险的代客理财资金等。此类产品为商业银行自营并承担主要风险,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归属于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类。表外理财通常以备忘、备查类形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表外,如收益较高的“非保本”型等理财产品。此类产品大多属于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银行收取手续费,对于银行来说并不构成信用或市场等风险,而是由投资者承担亏损风险,归属于资产负债表的表外项目。 二、表外理财业务现状研究 (一)发展规模较小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业务品种较为单一,表外业务规模占比较低,主要是传统的服务性和风险性业务。在咨询业务方面,为企业担当财务、投资顾问,提供合并、收购、重组等咨询服务很少;各类货币互换与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新兴表外业务未得到有效开展。 (二)易产生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筹集资金,通过与信托等机构的合作,将资金以高收益投放给需求方。理财产品短期负债与长期投资的期限错配,可能使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到期之际,发行新的理财产品来满足到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兑付需求,以满足循环交易。一旦老的理财产品到期,而新的理财产品不能足额发行,为了维系理财产品的资金链循环,商业银行往往会借助于银行间市场资金拆借,加大对同业业务的需求。这种资金运作方式使商业银行在短期内获取可观收益,但是易造成流动性风险,使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面临巨大压力。一旦出现流动性问题,理财产品的违约或亏损风险暴露,直接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形象,侵蚀了商业银行的利润。 (三)造成银行监督压力 银行发售的高利率理财产品以及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吸引了很多投资者,但是投资者对其资金投向及运营情况几乎一无所知。银行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力,导致产品购买的盲目性,投资者对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此外,商业银行容易将理财业务从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主要出于规避合规风险、加大存款规模、摆脱贷款额度制约等目的,干扰了货币政策调控和银行行为监管,给监管当局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三、规范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主要对策 (一)丰富理财产品的业务种类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产品开发要按市场机制进行,并从有针对性地满足客户需要着手。应尽快建立严格的按新产品开发程序进行表外业务产品开发的机制,借鉴西方先进的表外业务,创造有效需求,推出创新产品、扩大表外业务规模,加强发展投资咨询等中间业务,转变传统以利差为主要盈利方式的经营模式。 (二)防范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该规定将逐步化解银行资产池资金期限错配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建议:一是将银行的表外信贷项目显性化,避免过度的期限错配与收益率错配。针对资金池理财产品,应该对其中不同风险、不同类型的产品组合进行“分账经营、分类管理”,从而增强资金来源与投向之间的匹配关系,将表内和表外理财业务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归集。二是建立金融机构违约追责机制。针对金融机构体系可能暴露出来的流动性风险,政府明确金融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边界,并建立合理的市场追责机制。 (三)完善理财产品的法律法规 一是加强金融立法。近年来,银监会出台了系列办法措施,以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严格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等。但是,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的法律法规仍不尽完善。建议加大对理财产品的立法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建议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披露理财产品尤其是表外理财产品的信息,详细披露理财产品的筹资规模、资金投向、风险等级等,建立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披露制度,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三是严惩违规行为。对于一些违规操作,通过专业手段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银行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必须加以严厉打击。 (杨欢,1982年生,江西人,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制度)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及影响分析 摘 要:近年来,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主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迅速,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理财和投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对整个金融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首先从法律关系、产品管理、投资门槛等角度对比分析了各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其次重点分析了理财业务的积极意义和负面影响,进而从加强监管合作、打破刚性兑付两方面提出了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关键字:理财业务;影响分析;对策建议 一、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对比分析 我国的财富管理行业是分业经营、相互合作、分业监管。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主要有五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基金公司的基金和资产管理业务、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和资产管理业务。各类金融机构不同名目的理财业务在法律关系、投资者门槛、产品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 (一)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是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石。目前有关法律明确了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法律关系为信托。银行理财产品、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未明确交易双方法律关系。但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只要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明确的委托契约关系,且财产经营权转移到受托人的委托理财业务均属信托行为。 (二)产品管理。在监管机构方面,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归中国银监会监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归中国证监会监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归中国保监会监管。在发行批准方式方面,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都是事前报告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备案制,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是审批制。 (三)投资门槛。在投资金额起点方面,银行理财产品是5万元,信托计划是100万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限定性计划起点为5万元,非限定性计划起点为10万元,公募基金1000元,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在投资者要求方面,银行理财产品要求客户评级,信托计划要求按照信托专门的合格投资者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 二、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影响分析 (一)积极意义 1、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理财产品是利率市场化的产物,其发展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从发达国家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来看,利率市场化必然伴随着资金价格走高和金融脱媒。在脱媒趋势下,银行需要调整经营方式,通过创新来进行“反脱媒”,而银行理财产品由于收益率不受限制应运而生,作为存款替代品出现,成为银行“反脱媒”的重要手段。 2、助推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理财业务的开展增加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优化了收入结构,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变。一方面,发展理财业务是提升客户综合服务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理财业务的开展也有利于银行向零售业务和私人银行资产管理方向转型。 (二)负面影响 1、规避资本和信贷规模约束,影响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商业银行通过开展跨行业合作,将表内业务转出表外,以规避日益严格的监管。一是在银信、银证等理财业务合作中,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以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的方式投向自身授信客户,既满足了融资客户的需求,又不消耗资本金、不占用信贷规模。二是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的信贷资产,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释放出信贷额度,规避了信贷规模控制和资本约束。三是银行通过月中发行大量理财产品月末到期或月末发行跨期型理财产品来规避存贷比等监管指标的约束。 2、资金投向限制行业,影响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相比较银行信贷,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要广泛得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计划的投资则要更为广泛。融资性理财产品的对象往往是不符合信贷条件,在银行拿不到钱的企业,或者不符合信贷投放政策的房地产、融资平台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利率执行要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限制行业大量资金的流入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监管合作,实现跨部门的功能监管。理财产品具有交叉性金融属性。理财产品的运作涉及多个金融行业。但我国金融业监管格局是分业监管,发行理财产品的各类金融机构由各自对应的归口监管部门管理,产品的设计、销售、投资等要素均有不同的监管部门出台各自分割的部门规章,而规章之间有不协调、不适应之处,存在监管套利的问题。 (二)打破刚性兑付,促进理财市场理性发展。刚性兑付导致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诱发投资者资产配置不合理调整,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引发了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资金加速流向高收益的理财和非标准化债权产品,商业银行的存款流失,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保险行业的资金被挤出。市场无风险利率上升,也造成蓝筹股市盈率下降,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低迷。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金融机构夜市理财真“闹猛” 上期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千呼万唤始出来,即将进入模拟交易测试,金交所也进一步增加了周五的夜市交易。银行理财夜市中错峰销售的产品在收益率上独具优势。 白天是各种投资交易的高峰时段,但夜市理财也同样精彩。尤其是对于外汇、黄金等全球化投资产品来说,夜间正是欧美等主要交易市场的开市时间,交投更加活跃,对市场价格的形成更具有主导性。近期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千呼万唤始出来,即将进入模拟交易测试,而金交所也进一步增加了周五的夜市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各家银行纷纷针对白天工作较忙的白领一族推出“理财夜市”,除满足白领客户的理财需求外,夜市中所提供的产品收益也具有一定的优势。所以说,夜市理财同样“闹猛”。 贵金属夜间交易完善 近期,上海期货交易所宣布,证监会已批准同意其上线运行连续交易。连续交易自2013年7月5日起开始上线运行,连续交易品种为黄金和白银,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2:30。这就意味着,千呼万唤的上期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将正式拉开帷幕。 自上期所推出黄金、白银期货以来,这一交易品种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交易时段过短,且集中在国际交易清淡的白天时段(9:00--11:30,13:30---15:00),这给黄金、白银投资者的操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给投资者的保证金资产带来了较大的隔夜风险。 此次上期所的金银夜市交易时间设置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2:30,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夜盘时间基本一致,并覆盖了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 Group)旗下成交量最大的黄金电子盘的活跃交易时段(北京时间21:00~2:00)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每日第二次现货定盘价时间(北京时间23:00)。 为了处理好连续交易中的结算问题,上期所解释说,可以把夜间连续交易作为一种早盘交易。可以把白天的交易结算作为当天的结算,夜间时段的交易可以作为第二天交易的早间时段交易。 同时,上期所也对黄金、白银的合约进行了修订。根据相关修订案,黄金、白银、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从原先的±5%降低为±3%。黄金、白银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调低至4%。此外,黄金期货最小变动价位将调整为0.05元/克,合约交割月份新设为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1个月内的双月合约。 在正式推出夜市交易之间,上期所将引入黄金和白银品种的连续模拟交易,有兴趣的投资者不妨进行关注。 据介绍,模拟交易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2日,周一至周五20:00至次日04:00,其中21:00至次日02:30为模拟交易连续报单时段,次日02:30至04:00为系统测试时段。 在模拟交易期间,上期所将在正常交易日收盘后将客户黄金、白银当日持仓和客户权益等真实数据导入模拟交易环境,客户可以在模拟交易时段按其真实持仓和资金状况进行交易,模拟交易数据在次日02:30模拟交易结束后清除。 差不多时间,上海黄金交易所也进一步对夜市交易时间进行了完善。从5月31日开始,金交所正式推出周五夜盘,从周五21:00开始交易至周六02:30,并与下周一白天的交易合并作为一个完整的交易日,市后进行集中清算。这就意味着我国贵金属场内交易正式进入连续交易时代。 建设银行商品与期货交易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看起来金交所只是增加了一天的夜间交易时间,但周五的夜间交易在贵金属交易中具有较大的意义。原因在于,周五夜间经济数据通常较为密集且重要,如美国的失业率数据、非农就业情况、密歇根大学消费者信心、芝加哥采购经理指数、汽车销售数据等一般都在周五晚间公布,欧洲市场如欧元区消费价格指数、企业景气指标、失业率等经济数据也选在这一时间公布。这些经济数据经常造成周五夜间市场产生较大的波动,进而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因此贵金属投资者应当对周五的夜间交易给予更多的重视。 银行广开夜市错峰销售 不过,像贵金属、外汇等交易品种风险高,对投资者的专业知识也有较高的要求,只能是一个小众的投资品种。而大众投资者可以从银行广设的理财夜市中有所获益。 开设理财夜市的初衷在于从时间和渠道上实现差异化销售。像很多职场白领,白天的工作时间较为繁忙,根本就无暇进行理财投资。很多理财产品白天销售时由于额度有限往往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售罄,难以满足这一人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需求。因此,不少银行在网银、手机银行中开设了理财夜市的交易频道,夜市的开市时间一般设置在20:00左右,为提高产品的吸引力,理财夜市的一些产品为独家发售,或是收益率上较同类型产品略有优势。 如光大银行的“理财夜市”交易时间为每天的20:00~24:00,目前推出的一款4个月期限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可达4.45%。近期,光大还推出理财夜市逢8专属高收益产品,每逢8号、18号、28号就有一款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在理财夜市上进行销售。 浦发银行针对错时理财的需求,推出了“Q点理财”系列产品,这一系列产品在每周一20:00至次日8:00发行,支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认购。据介绍,“Q点理财”系列产品每周推出两款,期限分别为1个月、3个月,在收益率方面比柜面发售产品要高0.2%,这对投资者而言无疑是最有吸引力的。该系列理财产品在投资方向上选择了国内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存款、回购、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等,投资标的较为稳健,属于风险较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一般投资起点金额设置为5万元。 中行“理财夜市”的主要方式是延长交易时间,中行将大多数理财产品的正常购买时间延长至晚上21:00,其中,8:00至晚上9:00为挂单业务。在中行理财夜市可销售的产品包括“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中银日积月累-月计划”“中银平稳理财计划”等产品。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金融理财》携手益普索(Ipsos)国内首份《中国金融机构理财力白皮书》 在此次盛典上,《金融理财》携手全球领先的调研机构益普索,了国内首份《中国金融机构理财力白皮书》,剖析中国个人理财客户的特质、其各方面理财力及消费趋势,为金融机构的发展指点迷津,赢得了与会嘉宾的强烈共鸣。 信任溢价影响全球各地金融理财 根据益普索全球声誉中心(Ipsos Global Reputation Centre)对“影响各行业部门的重大问题”和“行业中各大公司的声誉”进行调查的结果,就金融业内的公司而言,信任在很大程度上是熟悉程度的作用结果。拥有牢固的、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本地覆盖面的银行,通常会享受到“信任溢价”的好处。但是,美国几家首要消费者银行与欧洲几家银行,因为他们与2008年金融危机难分难解的关系,得到的信任水平却低于他们的消费者熟悉度水平本应保证的水平。相比之下,在声誉方面,与信用卡发行公司相比,全球知名的信用卡业务处理公司的声誉表现,大大接近于受到高度信任的消费商品公司。同时,信任水平反映出网络议论的调查性。 就全部益普索(Ipsos)访问的24国的全球首要金融机构而言,“熟悉度”与“信任度”之间的关系几乎纯粹是线性的。在消费者对21家银行企业的平均熟悉水平与他们对银行的“净信任分”之间,存在极强的相关关系,相关系数达到:0.92。换句话说,一个消费者越熟悉一家银行,就 越有可能对它产生信心。但是,这条定律也有一个例外:如果熟悉度来自负面新闻报道,这一定律不适用。与2008年金融危机关系最深的几家银行就是明证。 比较益普索(Ipsos)访问期之前12个月间针对各个金融机构的“网络态度”,可以确信:普通大众对金融机构的信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人们在网络上谈论他们时所采取的调子。“国际本地”银行,尤其是桑坦德银行和ING集团,也非常突出。在网络态度的另一端,六家“净积极网络态度”比例最低的银行都是“丑小鸭银行”。其中,美洲银行是所有被调查机构中唯一“网络负面态度”超过“网络正面态度”的机构。 尽管消费者对多数银行的熟悉度主要是通过个人体验、有关其产品与服务的积极口碑和广告建立的,他们对于“丑小鸭银行”的熟悉度更有可能是这些银行暴露在负面新闻报道下的结果,以及把这些银行与负面或争议事件相连的评论的结果。 对于消费者信任水平与熟悉水平相称的银行,以及网络议论偏向积极态度的银行而言,提高自身好感与信任评分的首要方式就是:增强自身的可见度。他们的声誉有可能从市场营销与广告活动中受益。 谁才是真正的中国个人理财客户? “得零售银行者得天下”。《中国金融机构财力白皮书》中,益普索数据显示,中青年人群、高学历和家庭月收入在万元以上的是个人理财主力客户群。个人理财客户以银行VIP客户为主,多数持有金卡及以上级别的借记卡。 投多少是多?10万以上是小数? 2012年,超过六成的个人理财客户将金融资产的30%或更多用于理财产品的购买;高收入群体投入更多。超过六成的个人理财客户在理财产品购买或持有上的资金投入在10万元以内;高收入群体投入在 10万元以上。接近八成的个人理财客户理财年限在5年以下;高收入群体理财年限经验更为丰富。 基金和股票?满意度并非最高! 《中国金融机构理财力白皮书》揭示,2012年,银行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基金、保险理财产品是最受个人理财客户欢迎的理财产品。其中,高收入群体购买或持有理财产品更为活跃。而个人理财客户对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的满意度显著高于对基金和股票的满意度。 七成个人理财客户将增投 2013年,银行定期存款持有比例保持稳定,其他类型理财产品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趋势,其中期货产品和信托产品接近翻番。略多于八成的个人理财客户每周有2-3天或每天均会关注理财产品的购买或查询;高收入群体花费时长更多。该白皮书显示,与2012年相比,接近七成的个人理财客户预计2013年将增加或大幅增加在理财产品上的投入。 电子银行、和新媒体称王 该白皮书透露,电子渠道已经成为个人理财客户知晓理财产品信息的重要渠道,官网的重要性不容忽视;第三方理财网站和新媒体(微博/论坛/博客等)逐步崛起。可见中国金融机构要在深刻洞察个人理财客户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方面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金貔貅奖”评选标准: 1. 收益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实现能力;包括理财产品的超额收益率、净值表现。 2. 风控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在考察期内风险与收益的掌控能力与程度;发行的产品是否有保本条款和其他风险控制条款及风险控制措施。 3. 透明力:指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状况;包括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4. 服务力:是指金融理财机构提供服务的能力程度;服务力由人力资源、设施、手段、时间以及客户参与五个基本要素构成 5. 变现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和产品发行的流动性、抗风险能力、收益率和兑付渠道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能力。 6. 研发力:指金融理财机构研发设计理财产品的实力;包括研发团队专业权威、市场分析深刻、趋势判断准确、研发品种繁多、适应理财市场需求等。 7. 发行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数量和所销售理财产品的募资金额;涉及领域越广,规模越大,数量越多,市场供应能力越强,募集资金数额越大,证明其发行力越强。 8. 创新力:参选机构在某一领域、产品、运营等方面的创新开拓了行业发展格局;包括标准创新、要素创新、多样创新。 9. 成长力:指金融机构通过创新自身产品和整合机构资源,创造最大理财价值并获取理财机构持续成长,是机构持续理财获利并实现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的能力和潜力。 10. 品牌力:指金融机构开拓市场、占领市场、并获得利润的能力;是金融机构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诚信度的有机统一。品牌力涵盖品牌机构、品牌产品、品牌理念、品牌传播和品牌延伸等方面。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业务宣传不规范、不到位 目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宣传仍停留在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橱窗广告、告示牌、印刷材料等传统方式上,且90%以上的基层机构仅在营业厅内或网点附近宣传,宣传范围小,社会知晓率低;多数机构在宣传理财产品时,重收益宣传,轻风险提示。据对1200户居民问卷调查显示,对人民币理财业务“比较熟悉”的占17%,“略知一二”的占44%,“不了解”的占39%;38%的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宣传不满意;42%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不满意;38%的不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程度。同时,对内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业务人员不能详细讲解产品的特点、不足,客户无法对理财产品有系统的认知。 二、理财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 除天津塘沽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赤峰市中国银行外,其他理财产品经销机构均未设置专门理财部门,也未配备理财师;多数机构缺乏健全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控手段,难以根据市场利率和汇率波动,即期做出准确预测,为客户理财提供优质服务;经销机构的理财业务只在储蓄科目中反映,未设立专门科目进行核算,难以有效监控资金使用情况;部分经销机构将人民币理财新产品销售额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存款进行考核,忽视风险、收益等因素,致使基层分支机构盲目追求业务规模扩张。 三、专业理财人员匮乏,队伍建设滞后 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多自2005年开办人民币理财业务,时间较短,专业理财队伍尚未形成。取得CFP(国际金融理财师)和AFP(金融理财师)资格的人数远不能满足理财市场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理财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 四、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 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理财品种不断增加,但多数理财产品内容相近、收益和投资期限雷同,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如多数理财产品起存额均在5万元以上,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产品同质化导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只关注收益率,进而引发理财产品销售“价格战”,加大了理财业务风险。 五、理财业务监管缺失 银监会2005年制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应的监管权限,组织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但基层监管部门很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存在一定的监管“真空”。在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外部监管缺失将加大业务风险。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业务存在的法律问题 目前,金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委托理财现象,如银行推出的人民币或外币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推出的集合受托投资管理、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保险理财、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委托理财在一定意义上对金融创新和分散金融风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却存在诸多的法律问题。 1.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不明确 关于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目前存在最主要的分歧有两种,一是委托关系,二是信托关系。实际中,不同的性质,不仅使委托理财的具体操作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而且将直接影响委托资金的安全和资金管理的效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托人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且受托人必须是经批准的信托机构。而,则以被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被人根据需要可以撤回关系。理论界普遍以“资产是否转移”和“交易中使用的投资人名义”为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信托型委托理财或者型委托理财。目前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所的规章中都没有对其委托理财的基本属性作出规定。在当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下,极易造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经营上的混乱。同时,在法律适用上也不同,行为适用于《合同法》、信托行为则适用于《信托法》,适用的法律不同,自然导致法律后果也就不同。 2.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一是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在委托理财法律性质不明、有关委托理财的法律框架和规范缺失的情况下,根据近似法律制度主张权利往往会导致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失衡,委托人主张权利时,难以清晰的阐明受托人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 二是委托人权利易受侵害。委托人将资金或证券交付受托人后,对资金和证券往往就处于失控状态,只能被动的接受受托人处置财产的结果,而受托人则享有很大的自由处置权,极容易利用处置委托人资金或证券的便利侵害委托人的权利。 三是委托人举证能力偏弱。由于受托人在投资领域的专业知识强于委托人,而且在合同中一般约定由受托人全权负责,受托人的独立意志和受托权限较大,明显处于优势地位,而委托人又无监管权利。从委托人权益的救济渠道方面来看,如果发生纠纷,由委托人举证证明受托人过错明显不当。 四是救济方式过于单一。委托理财的标的是资金或证券,如果造成亏损,损失是直接的,数额一般较大,只能用资金或证券弥补,缺乏其他可补充替代的救济方式。 3.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不确定 第一,合同本身效力不确定。实际中,委托理财大多发生在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领域,具有较高的信用基础,是典型的金融产品。目前却有大量的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涉足理财业务。从市场角度看,金融机构具有高度的信用和发达的市场网络,而一般民间机构起点低、风险高,不易于监管;从风险角度看,民间机构的不规范运作,容易导致公众对理财市场信心的丧失,严重时可危及整个金融信用体系。由于目前法律、行政法规未对委托理财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做出专门的规定,致使非金融机构的委托理财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 第二,证券委托理财中的“保底条款”的效力不确定。“保底条款”是委托人通过契约手段预先控制自己投资风险的合同条款。《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券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依体系解释方法,从《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违反第一百四十三条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来看,禁止接受全权委托和承诺保底收益仅仅是针对券商的经纪业务,因此不能以《证券法》禁止而认定合同无效。同时,从意思自治原则出发,保底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自愿约定风险承担方式,如果认定合同无效,就等于纵容双方的失信行为,显然与诚实信用原则相违背。 为此,建议: 首先,尽快完善委托理财法律制度,明确委托理财法律性质。 委托理财目前已经成为重要的金融产品,涉及各种金融领域,市场日趋发达,已经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新型的金融财产管理制度,不能仅以信托型委托理财或型委托理财做简单的划分。建议尽快制定委托理财管理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将委托理财作为一个独立的金融法律关系予以规范,并对委托理财实行特许经营制,以便顺应当前市场发展的趋势,更好地维护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 其次,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由于委托人在整体委托理财活动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在设计委托理财法律框架时,应当考虑委托人应有的知情权、一定的参与权和在必要时的撤回权,最大限度的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受托人应当明确其基本的报告义务、交付义务、注意义务和忠实履行职责等义务。使双方权利义务能够对等,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再次,禁止“保底条款”的大量使用。 一是“保底条款”有违民法的基本原则。通过“保底条款”将投资风险全部转嫁给受托人,让受托人承担其后果的行为,虽然是双方的意思自治,但造成了双方权利义务的严重不对等,违背了民事法律应当遵循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二是“保底条款”有损金融信用。投资证券市场是一种高风险活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盈不亏,而“保底条款”实际上将委托理财当作了储蓄,并将投资风险全部转移给受托方,违背了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而且势必会对资本市场本身造成极大的冲击,不利于金融的安全与稳定。 三是“保底条款”的无效导致合同整体无效。“保底条款”是委托理财合同签订的最大动力,如果没有“保底条款”的存在,委托人通常不会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因此,“保底条款”是委托理财合同的核心条款,也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保底条款”一旦被法院认定无效时,委托人的缔约目的丧失,核心内容的变更,就会导致委托理财合同的整体无效。 最后,加强对委托理财市场的监管: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分行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各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各不相同。但委托理财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财产管理法律关系,金融业务交叉、金融产品混合已成为发展趋势,而目前的监管模式显然不能适应这一变化。在目前体制下,建议国务院制定统一的监管规则,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关系。同时,各监管机构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监测,规范委托理财业务操作,确保委托理财活动合法、有效进行。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百姓理财渠道更多 中国金融领域全方位的有限开放,能带来“双赢”,竞争能给予中国老百姓更多的选择,电能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国际先进的服务理念。 与人们预期稍有不同的是,中美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并没有将人民币汇率作为重要议题,而双方在中国金融市场开放上达成的协议成为了最惹人关注的话题。 中美达成金融开放协议 据新华社报道,在金融服务业领域,中国将在2007年下半年恢复审批证券公司的设立;在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之前,将宣布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在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将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投资总额度提高至300亿美元;允许具有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资格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符合中国银行卡业务、技术标准的人民币银行卡,享受与中资银行同等待遇;允许外资产险分公司申请改建为子公司,对于目前尚未批准的申请,中国保监会将于2007年8月1日前完成审核。中国扩大了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的投资范围。美国强烈支持中国在2007年6月召开的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会上成为FATF成员,双方理解中国将采取适当步骤以达到FATF核心成员资格标准;美方确认中资银行在美开设分行的任何申请都将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进行审批;并承诺与中国开展金融监管人员的交流。 协议显示,中国已同意放宽外资进入中国金融服务市场的限制,包括在证券、基金、保险、银行等全方位的有限开放措施。 中外金融 竞争将加剧 在证券方面,协议意味着中国自去年9月实行“禁止外国券商投资中国券商的规定”后,最快可望在7月开始,重新允许外资券商登陆内地市场。 放松对外资进入国内证券行业的限制,这对国内证券行业发展将是一种推动。尽管今年以来国内证券成交量大幅上升,券商的收入大幅增加,但券商依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格局,券商创新步伐、产品开发等仍十分迟缓。如果重新对外资券商放行,外资券商将给国内证券市场带来更多的产品,同时大盘红筹股、H股公司可能发行A股,二者均将推动成交量继续攀升。 不过,短期来看,外资券商要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由于开展个人经纪业务往往需要较大的前期投入(营业网点数量、交易系统开发和安装、相关人员的招聘和培训等),而且运作时间相对较长,因此在这方面,国内券商已有长期积累的优势。外资券商的进入并参与竞争,可能会吸引机构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但总体市场格局难改。 这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情况相类似,竞争能给予中国老百姓更多的选择,也能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国际先进的服务理念,而外资券商要真正撼动国内机构的地位还需要假以时日。 QFII有利于双赢 “QFII额度的增加不会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只会对中外双方有利。”一位境外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 QFII额度的提高将使得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的资金额度增加2倍。虽然QFII对于目前中国A股市场的看空态度并没有转变,但QFII为中国股市带来的投资理念还是值得国内投资者学习的。 从QFII近几年的投资看,QFII基本遵循了“价值发现”的投资原则。在价值判断方面,QFII注重公司分红、流动性、成长性、治理结构、行业地位及股东利益保护等观念,对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理念修正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另外,QFII还有很强的操作意识和市场敏锐性。 比如,他们宁愿牺牲眼前的盈利空间,也不愿意放弃价值投资的理念。所以,扩大QFII的投资额度,对于改善投资者的结构、改善投资理念都有积极的作用。 事实上,QFII额度的提高可能进一步刺激市场的乐观预期。因为,从影响市场最主要因素的资金供应角度来看,将进一步增加市场资金。尽管300亿美元的额度相对于整个A股市场的资金量来说并不是很大,但却是一个很重要的积极信号。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表示,中国积极欢迎也希望增加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在中国的份额,表明了政府对外开放的积极态度。至于额度具体怎么分配,还需要一个程序,首先要决定是否批准资格;其次,对于已获资格的QFII,取决于其已有额度的使用情况,所以还需要一个过程。 近期看,在目前大盘处于4000点高位,QFII更多选择离场,并且原有额度也没有用完,所以进一步增加额度对市场的实际意义有限。从长远来看,用瑞银中国证券部主管袁淑琴的话说,QFII减持并不意味着他们要离开中国,只是他们在等待一个更加合适的投资机会。市场无疑还是多了一条持续的资金来源。 投资境外市场更方便 另一方面,由于QFII和QDII额度至少在短期内应互相关联,这意味着国内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将很快获批QDII。分析师指出,这将支持在香港上市的中国股的表现。QDII的获批,将使国内投资者有了投资境外股票市场的合法渠道,对于拥有外汇的国内居民来说,他们可以在B股、QDII之间作出选择,他们离国际市场越来越近了。 摩根大通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龚方雄认为,尽管初期能够投资海外股票市场的QDII配额仅为75亿美元,而A股市场近期交易量已突破3000亿元人民币,但是QDII对市场的潜在影响重大,是引导资金流向的重要信号。假设未来2年内,中国36万亿元人民币存款中有10%能够投资海外市场,将导致约5000亿美元的中国私人资金流入香港以及其他国际市场。这相对于目前4200亿美元市值的H股市场而言,是个不小的数目。 汇率仍将保持缓升 此次经济对话当中,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中国并没有作出让步。吴仪副总理强调说,人民币汇率并非美国贸易赤字的成因,人民币大幅升值会对中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她表示,中国将继续按自身的步调来逐渐推进汇率改革。 而在此次会谈前,中国再次宣布扩大汇率波动区间。相比2005年7月汇改以前,人民币对美元已升值超过8%,而按照贸易加权平均计算的人民币真实有效汇率只上升了4.3%。 经济学家认为,人民币升值趋势不会改变,小幅升值更符合中国自身利益。花旗集团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黄益平认为,人民币升值的短期目标应该是将每月的外贸顺差稳定在200亿美元左右。要做到这一点,今年全年的人民币升值幅度大约需要达到7.5%。如果出台的外汇政策能够有效地控制外贸顺差,今年中国经常账剩余占GDP的比重有可能微升至9.5%。 中金公司预计,到2007年底,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将达7.35,全年升值幅度为5.9%。 分析人士称,美国更为注重的目标是中国市场开放而非人民币升值,尽管后者对美国国会而言有政治价值。人民币升值加速将支撑A股股价。市场的开放,尤其是金融和银行市场,将继续给行业带来正面影响。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我国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业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一、当前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现状 目前,我国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主要有五类机构: 商业银行。从2003年起,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始推出人民币理财业务。为规范管理,2005年9月24日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又称为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种类之一。为使这一业务规范发展,2001年11月28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2003年9月29日又颁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保险公司。目前,保险公司尚未开展直接的委托理财业务,但其人身保险业务中的投资连接保险和万能保险均具有理财性质。这两类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比重一直较小。为规范其发展,2000年保监会颁布了《投资连接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从事的理财业务主要是资金集合信托业务,包括投资于股票、债券及基金的证券类信托业务,投资于不同行业的产业类信托业务、投资于基础设施的信托业务和房地产信托业务等。为加强业务监管,2004年,银监会先后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金管理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投资于证券市场,目前已经形成了较大业务规模和较为完整、成熟的理财产品群,如各种投资风格的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等类型。 二、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严重 在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过程中,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非常严重。2003年底以来暴露风险的证券公司,都存在因挪用委托理财资金造成的资产缺口。为弥补挪用委托理财客户资金造成的巨额缺口,人民银行被迫动用了大笔再贷款。这种做法不利于严肃市场纪律,可能引发巨大的道德风险。 (二)部分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规范 部分金融机构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往往向客户承诺较高的保底收益,并存在以利差代替手续费、缺乏风险揭示等问题,此外还出现了搭售存款等不正当竞争的情况。 (三)监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缺乏有效监管 一是监管部门对性质相同的委托理财业务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虽然名称各不同,但在权利义务关系、资金管理方式、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承担方面都存在基本共性,属于同质金融业务。但各金融监管部门制定了不同的监管标准,导致委托理财市场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具体表现为就理财业务中的委托资金最低要求、保底承诺、委托资金托管、业务隔离、信息披露、收费方式、禁止行为等方面,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执行的标准各不相同。二是没有建立第三方存管等关键性制度。各监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虽然都制定了一些监管政策,但出于行业利益的原因,一些关键性的制度还没有建立,如有的监管部门仍未要求开展委托理财的机构必须将客户资金交由第三方存管。缺少第三方存管制度对保护客户资金安全非常不利。三是监管措施不到位。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普遍存在的保底承诺、搭售存款、以利差代替手续费等问题,监管部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及时纠正。 三、规范委托理财业务、防范金融风险的建议 (一)推进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建设 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能确保客户委托理财资金与理财机构自有资金相分离,杜绝理财机构挪用委托人资金的行为,是防范化解委托理财业市场风险的一项根本的制度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委托理财业务,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立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要求理财机构将理财资金交由第三方存管,并在第三方设立专门账户,使理财机构无法挪用客户资金,以防范道德风险。具体实现方法是:理财机构以自身名义在第三方(如商业银行)核心账务系统中开设客户委托理财资金存管专户,存管银行为每个客户设置“客户资金明细账户”,将原来在理财机构的客户资金汇总账户、客户明细账户全部转到存管银行的系统进行管理,客户资金管理权与理财机构彻底实现分离,发挥银行系统账户管理的传统优势,通过技术手段对客户资金汇总账户与客户明细账户进行勾稽关系核对,并提供账户实时监控,使理财机构无法挪用客户资金。 (二)完善委托理财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已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为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个人债权的补偿问题提供了一种保障;下一步即将建立的存款保险基金,将为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提供一定保障。但部分理财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所涉及的个人债权收购资金还须由国家承担。因此,建议对此类尚无保障机制的理财业务,也可考虑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从而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风险补偿的长效机制。建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旨在保护承受能力较弱的中小投资者,化解委托理财业风险。对因理财机构违规经营和监管不力而造成中小投资者发生损失的,由理财机构依据有关行业法规及政策规定,先行赔偿,不足部分可由拟设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给予适当救助。该基金的核心制度设计: 第一,保护范围。对所有理财金融机构实行强制型投资者保护制度,对所有境内理财类金融机构均应参加投资者保护计划,成为基金参与机构。 第二,资金来源。该投资者保护基金主要由理财金融机构按期缴纳费用和理财金融机构清算财产中的受偿所得组成。在出现临时性资金短缺时,可考虑向财政部申请特别融资或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融资。 第三,费率标准。实行与风险相关联的差别费率,根据理财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风险状况,实行风险差别费率,高风险机构实行高费率,低风险机构实行低费率。 (三)尽快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 为统一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促进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可考虑由中央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以调整和规范各种名目的理财业务。《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应规范以下内容: 第一,金融机构从事理财业务的资质要求,包括具备专业理财的能力、稳健的财务能力、健全的内控制度、最低资本金要求、能够依法、忠实、勤勉履行受托义务。 第二,理财合同。理财机构从事理财业务,应当依法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或信托合同(以下简称理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委托资金进行经营运作,为委托人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在合同中,不得对理财产品进行保本保息的承诺。 第三,理财机构的风险内控制度。理财机构应当建立以下风险内控制度,包括对理财资金及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每个理财计划应当建立独立完整的账户、核算、报告、审计和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清晰的清算路径和资金划转渠道,切实防止账外经营、挪用理财资金的情况的发生。建立严格的业务隔离制度等。 第四,理财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理财机构应当按照诚信、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披露理财业务的相关信息。信息披露的方式根据理财合同的约定确定。 第五,理财资金的托管。明确理财资产属于委托客户所有,理财机构应严格将资产与自营资产分开。理财机构应当选择第三方对理财资金进行托管,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业务;托管方应当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理财资金账户独立于受托人及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及其管理、托管的其他资金。 第六,禁止理财机构从事不诚信行为。 第七,在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理财机构不得规避对存款利率的管理,明确禁止名为理财、实为高息揽储的行为。 (四)加强对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管 一是制定各类金融机构都适用的《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统一监管标准,确立委托理财第三方存管等制度。二是加强检查监督,敦促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委托理财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立监管责任制,对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金融风险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监管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风险提示。严格要求委托理财机构向投资者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五是中央银行和银、证、保等监管部门应当树立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的监管理念,协调委托理财业务监管的政策和手段,加强信息共享。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商业会计论文:商业银行成本效益管理——会计管理的视野 尽管理论界对于“企业的目标是什么”有颇多争论,但是对于身处市场经济实践的企业来说,最为现实的目标莫过于“利润最化”。利润是收益和成本之差,追求利润无非有“开源”和“节流”两个切入点,开源涉及增加收益,节流涉及降低成本,“开源”与“节流”一并着手、相互配合,即为“成本效益管理”。 成本效益管理是贯穿任何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课题,对于以资金为经营对象的银行来说,成本效益管理更是企业内部殚精竭虑奋斗的主题。成本效益管理是银行的一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而在不同的条线,成本效益管理具有不同的内涵和方法,在有的条线,成本和效益是明晰可见、可以计量的,在有的条线则不那么明显,银行会计条线的成本效益管理显然属于后一种情况。一般来说,“效益”要以“收入”来衡量,或者至少要以某种“产出”来衡量,但作为一项“内向”的管理工作,会计工作的“产出”并不易衡量,更无真金白银的“收入”可言,因此,会计工作的“效率”最接近其“效益”。虽然会计条线的成本和效益无法清晰地计量,但银行会计管理在事实上却蕴藏着成本效益管理的丰富内涵,本文试图从银行会计管理的视野来探讨成本效益管理问题,以期对实践有所启示或帮助。 一、银行会计成本效益管理大有可为 从管理体制来看,目前国内大多数银行采用的是财会分设的管理体制,在这种结构下,银行财务管理承担了全行成本效益管理的主要职能,银行会计管理的主要职能定位于进行会计核算,开展会计监督,提供结算服务等。根据这样的职能分工,银行会计条线很自然地作为成本中心来管理,在成本效益管理问题上容易产生两方面的偏差:一是主要强调“成本”方面,即如何采取各种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而对“效益”方面重视不足;二是在成本管理上主要强调“营运成本”,忽视全面的成本,尤其是“无形”的成本,从而使银行会计条线的成本效益管理显得狭隘化。 然而事实上,成本效益管理在银行会计管理中同样具有完整的内涵,在追求“账平表对、内控健全”的过程中同样包涵着成本效益管理的重大课题。银行会计管理不仅要讲求降低成本,而且要讲求提高效益,同时,这里的‘成本“概念有着宽泛的内容,不仅包括人工成本、营运费用等显性的成本,而且包括诸如交易费用(广义上的交易成本)、结算风险等隐性的成本,特别是在对结算风险的认识上,把控结算风险往往仅被视作会计结算人员的职能,在银行成本效益管理中容易受到忽视,但结算服务同样是银行经营的范围,结算风险一旦释放出来,就是实实在在的、甚至是”致命的代价“。所以,尽管会计管理的成本效益不容易”定价“,但它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一旦拓展了成本效益观,我们可以发现,成本效益管理在银行会计管理领域大有可为。 二、构建合理的会计管理构架 谈起银行成本效益管理,人们即刻反应出来的可能有“营销成本”、“产品成本”、“资金成本”等概念。它们确实都是成本效益管理的重要对象,但令人遗憾的是,银行的组织成本却常常落在人们的视线之外,而恰恰是这种成本,将“先天”地影响到银行经营管理的成本,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其他各类成本。不同的组织结构具有不同的运行成本,对于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来说,组织结构是影响到企业运行效率的一个“先天性因素”,是涉及企业运行的方方面面的一项“致命的”、“隐含的”的成本。从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来看,目前,会计人员在全体职工总数中占有较高的比例,以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例,截至2002年底,会计条线员工占全行职工总数的40%左右,相应地,会计条线人力资源成本在银行总成本中也占有较高的比例。因而,会计组织成本是银行成本效益管理中不容忽视的方面。 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多是实行行政分权体制,在这一行政体制下,统一法人的银行按照行政权力和行政区划被分割成具有很强独立性的板块,相比之下,客户不象是某银行的客户,而更像是某分行或某支行的客户,由分支行叠加起来的总行类似于一张“汇总”会计报表而不是“合并”会计报表。就会计条线而言,“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使得会计条线业务管理权威性不足,带来很多现实的问题。比如,分支行各自为政,操作不统一,增加了会计制度执行成本;又如,分支行会计核算和监督时常要受到本“块”其他部门的干预,不能完全按照制度规定操作,会计人员缺少防堵风险的权威支持,陷入“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困境,而会计风险不加防范,则容易转化为现实的成本和损失。 近年来,我国银行纷纷进行了信息化改造,建设集中式的信息系统。各行普遍推行的数据集中在为会计管理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对传统的会计组织架构提出了挑战。我们不妨把银行的技术系统比作“经济基础”,把银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比作“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发展到一定程度,势必会引发“上层建筑”的变革。 会计管理体制和构架属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对应于原来分散的信息系统,我国银行业的会计管理呈现的也是较为分散的状况,而集中式的核算系统以及内部管理系统为增加会计管理幅度提供了条件,也对会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构建合理的会计组织框架,改变分散管理的状况,推动扁平化管理,加强会计条线垂直管理。一个与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和条件相适应的会计组织结构将有助于降低组织成本,提高组织运行效率,是一件“效益无量”的事;反之,将造成组织运行不顺,加大内部协调成本和制度执行成本,降低会计运行效率。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再造业务流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银行会计而言,电子化的核算和控制系统乃善事之器,是降低会计作业成本、提高作业效率的“基础因素”。 传统的银行会计是一项“劳动密集型”的工作,手工账、手工登记簿、手工控制贯穿了银行会计作业的整个过程,劳动成本高、劳动效率低、无法及时充分地提供满足银行经营管理需要的信息,成为阻碍银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一个突出问题。 面对落后的现状,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银行业纷纷加大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据 统计,1995年至2000年,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在信息化方面的投入为360多亿元;2001年,国内银行业在信息化方面的投资将近300亿元!在大规模的投入下,我国银行业信息化的基础设施框架基本搭就,与国外商业银行在技术平台上的差距逐渐缩小。 在这场大规模的信息化建设中,会计条线是直接受益者之一。通过业务处理电子化,原先的手工会计核算劳动得到了巨大的解放,提高了劳动效率,降低了劳动成本。然而,目前的会计核算对计算机技术的利用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纵观国际上先进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历程,大致经历了业务处理电子化、经营管理电子化和银行再造三个阶段,而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在总体上还处于介乎业务处理电子化和经营管理电子化之间的阶段。就会计作业而言,目前实现的会计电算化主要是通过计算机模拟原有的手工核算和控制作业,以“仿真性”为特征,而手工核算和控制的具体做法的合理性并没有受到根本性的质疑,因而会计作业效率的提高并不彻底,还没有充分发挥电算化的优势形成了一种“功能浪费”。以银行会计的“双线核算”为例,传统手工操作条件下,银行会计核算划分为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大系统,两大系统自成体系,相互映证,既便于账务核对,又实现了相互制约与控制,见图示:明细核算:凭证——分户账(登记簿)——余额表综合核算:凭证——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计表而在电算化条件下,科目日结单只需根据明细核算时录入的初始数据自动汇总而成,因此,在会计核算的初始源头没有分离双线,只要系统设计无误,此后的明细核算与综合核算总是相符的,分户账合计是恒等于总账的。见图示: 分户账余额表 凭证 目科目日结单日计表 因此,所谓的总分核对无非是用日日的数据对系统设计进行反反复复的验证而已,双线核算已经失去了手工核算情况下的本来意义和效用,是一种浪费的会计作业,显然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再比如,传统上,银行贷款发放从受理、审贷、发放等过程均以手工传递,尤其是在发放环节,虽然有会计人员“审核”贷款的审批手续,但这实际上只是形式上的步骤,贷款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并不在于会计人员的“审核”。因此,完全可以在计算机核算系统中将发放与审贷环节关联起来,使会计人员通过系统回显作“确认”来完成对贷款业务账务处理的监督,从而节省会计人员手工录入帐务信息的作业步骤。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意味着,在核算系统建设方面,还大有潜力可挖,关键在于突破传统手工会计作业的思维定式,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充分挖掘提高会计作业效率的可能性,再造会计作业流程,这是银行会计成本效益管理的“基础因素”。 四。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我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至今,“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已成为业界的普遍共识。其实,在银行内部管理中同样应该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对会计管理部门来说,广大的会计人员就是“客户”,就是“市场”;会计部门提供的是管理,也是服务;广大会计人员是管理对象,也是服务对象。会计管理部门只有以“做市场”的心态来做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才能得到“市场”的认可,提高“客户满意度”;会计管理部门只有不断提供新型的“管理产品”和优质的管理服务,会计管理的供求才能不断逼进“均衡状态”。 银行会计管理会发生成本,也会带来效益。由于银行会计人员众多,会计管理部门的一个有效举措辐射到众多管理对象身上,带来的是可观的乘数放大的效益。比如,对一家有近300个网点的银行来说,在会计作业流程设计上为基层操作优化或节省一道环节、一个动作,全行就可以省却近300个动作;如果这项作业每日发生不止一次,节省的作业更将数倍于这个数字!又如,按照传统做法,每年的会计业务文件到次年以汇编书籍的形式下发,基层会计人员想参阅某个历史文件时,需要凭记忆搜索,翻阅查找,若记错文件年份,可能要翻阅数年的汇编书籍。而在会计管理部门将历年文件集中通过网页后;会计人员只需通过关键字搜索就可以快速方便地找到该文件以及与搜索关键字相关的其他所有文件,从而提高了整个会计条线文件查阅的效率。 因此,拓宽视野,将成本效益管理从管理部门抓起,收获的将是“乘数”的效果。对于原有管理基础薄弱的环节来说,提高管理水平更是有着显著的边际效益。应该说,会计管理无论在管理内容,还是管理形式、管理方式上,都大有潜力可挖,管理实践证明,“向管理要效益”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凝聚了无数实践经验的提炼成果,是闪耀着真理光芒的科学结论。 五、提高员工素质,激发房工激情 一个世纪前开始出现的巨型公司和科学管理理念留给我们的遗产是:公司应使员工出色地完成具体工作,由公司的管理层规定每个员工的一成不变的工作和任务,并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和监督体制,确保员工能够按计划完成任务,员工的任务则是按部就班地干活,不需有创造性的思维。 而我们现今所处的是一个巨变的时代,一成不变的工作可以通过自动化来完成,墨守上层领导制定的标准程序只会陷入僵化,企业必须不断创新才能获得持续的成功。而改善经营程序和改善业绩的建议和想法则越来越多地来自于第一线员工,他们是企业的“能动因素”,是企业活力的源泉。 对银行会计来说,加强成本效益管理的“能动因素”是所有的会计人员,尤其不能忽视离银行会计作业流程和银行客户最近的广大一线柜员。在罗伯特卡普兰的名著《平衡记分卡》中举过一个“大都会银行”的案例: 这家银行过去强调根据客户的要求迅速地转账或为客户办理定期存款。一位客户走进大都会银行并对柜员说,她最近换了工作单位,她想知道如何把新单位支付的工资存入原来的账户。柜员对客户说;她应到银行的客户管理部门签订一份授权书,授权银行直接把新工资存入她现有的账户。这样一来,客户的“需要”得到了满足。 可是,这家银行丧失了一个重要的机会,这位客户提出的要求本来可以使柜员更详尽地了解这位客户的财务状况,如: 住房或者公寓是自己拥有的还是租来的? 是否有汽车?有几辆?使用几年了? 信用卡或付款卡有几张?是哪家银行的? 年收入是多少? 家里的资产和债务状况如何? 保险情况如何? 有几个孩子?几岁了? 这位柜员掌握了这些资料就可以向这位客户介绍银行所能提供的全方位的服务,如信用卡、个人贷款、消费贷款、保险政策、家庭抵押贷款、购车贷款、 教育贷款等。这些服务远远超过了这位客户原本这家银行的目的:直接进行工资转账。 这个案例非常具有启发性,要使银行柜员发挥好能动作用,必须抓好三个要点: 第一,科学界定柜员职能。在推进会计电算化之后,原有的手工会计操作大量地通过计算机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柜员是不是会成为一种逐渐消失的职业?非也。相反,柜员在传统的会计职能之外还将被赋予新的职能——坐销。这是对传统的柜员职能的一种创新和突破,而且,以原有的人员执行了新港的职能,这本身就是效益的体现。 第二,完善培训机制,全面提高柜员素质。用卡普兰的话来说,“在有效提供服务之前,这位银行柜员应该接受全方位的培训,使其对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了如指掌,掌握满足客户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大都会银行意识到,有必要对一线柜员提供多年的培训,使之从机械地满足客户提出的需要的雇员转变为客户尊重和信赖的积极的财务顾问。” 第三,激发员工工作热情。银行是服务性的行业,人力资源是银行最为宝贵的资源,银行会计成本效益管理必须激发会计人员的参与热情才能可持续地开展,它们是为会计工作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供对策和建议的不竭源泉。 六、结语 只要拓宽视野,冲破束缚,我们其实可以在银行会计领域发现成本效益管理的广阔天地:改善业务流程能够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水平能够带来效益,优化组织结构能够降低成本,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能够带来效益,让快乐的柜员带给客户快乐的服务就是效益… 在很多时候,成本效益管理并不需要高深的理论和复杂的模型,关键是要融入创新的思考,把成本效益管理思想渗透到方方面面,随时保持一双机智而敏锐的眼,随时保持一颗聪明而敏感的心。 商业会计论文: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思考 摘要:本文将围绕战略管理会计(简称SMA)理论和技术方法在商业银行的应用这两个层面来进行分析和探讨,使之能成为推动商业银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发展的有力工具。 关键词:战略管理;管理会计;商业银行 前 言 近年来,各种创新的会计理论与实践正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而层出不穷。理论和实践均不再局限于原有的理论框架与模式,边缘化的现象日趋明显。战略管理会计(简称SMA)理论与实践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目前,SMA在我国仍处于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阶段。 一、背景 我国的管理会计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在引进西方管理会计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过众多学者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发展还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在企业中的地位及其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管理会计有依附性的缩小化倾向,被看作是对财务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由于在一定程度上要依附于财务信息这个主体,所以其本身就成为了一种辅助行为。使我国的管理会计从一个独立的过程缩小为依附性的后继活动,在本质上就限制了管理会计的深层次发展。管理会计的应用,需要借助于数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中的一些分析方法。譬如回归分析等,这些方法不但要求有大量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而且还要有一定的计量软件操作,这就决定了会计工作不仅有繁杂的计算过程,还要具有这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方法得出的分析预测数据还要包含着一些假设条件,还要再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处理和修正,不能直接与市场环境接轨。这就很容易造成“貌似天仙”的分析模型,却不食“人间烟火”的效果,从而阻碍了我国管理会计的发展,在实务中造成了一系列的“并发症”,如专业人员缺乏造成组织性不强、理论模糊造成工作目的性不强等等,使管理会计的发展障碍重重,处于一种地位重要、效果不显着的尴尬境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管理会计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它对企业运行的贡献已在西方经济的发展中得到印证。但同时,西方理论也发现了其自身的一些缺点,于是管理会计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使得SMA横空出世。 二、SMA与传统管理会计的区别 从SMA的产生来看,它弥补了传统管理会计“轻战略、重战术”的不足,对传统管理会计提出了挑战。与传统管理会计相比,战略管理会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SMA更注重企业外部环境。SM成功的企业就是要创造和保持持久的相对竞争优势。管理会计应该指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相对地位,提供有利于企业进行战略调整的各种信息,但传统的管理会计却未能提供这种信息。SMA跳出了单一企业这一狭小的空间范围,将视角更多地投向影响企业的外部环境,提供超越企业本身的更广泛、更有用的信息。其中。有关竞争对手的信息对企业保持竞争优势至关重要。因此,SMA特别强调各类相对指标或比较指标的计算和分析,如相对价格、相对成本、相对现金流量以及相对市场份额等等,使企业管理者做到知己知彼,以采取相应的措施,使企业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 (二)SMA提供更多的与战略有关的非财务信息。在目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衡量竞争优势的指标除财务指标之外,还有大量的非财务指标。企业要想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还必须依靠众多的非财务指标。如产品质量、生产弹性、顾客满意程度、从接受订单到交付使用的时间等。传统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信息更多的是财务信息,忽略了非财务信息对企业的影响,使企业的管理者忽视市场、SM等方面的许多重要因素。而SMA则提供了大量极为重要的非财务信息,包括战略财务信息和经营业绩信息、竞争对手信息以及与企业战略相关的背景信息,如市场占有率、与战略成本有关的数据、企业经营业务、企业资产的范围和内容、产业结构对企业的影响等。 (三)SMA更加注重长远目标和全局利益。传统的管理会计着眼于有限的会计期间,以“利润最大化”目标为驱动,注重单个企业价值最大化和短期利润最优,忽视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容易导致企业的短期行为,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重要因素——外部风险,SMA超越单一的期间界限,着眼于企业长期发展和整体利益的最大化,着重从长期竞争地位的变化中把握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它更注重企业持久优势的取得和保持,甚至不惜牺牲短期利益,以实现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四)SMA是一种全面性、综合性的风险管理。传统管理会计一般偏重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缺乏全面的、综合的风险管理。而SMA既重视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也重视辅助生产经营活动;既重视生产制造活动,也重视其他价值链活动;既重视现有经营范围内的活动,也重视其他各种可能的活动。因此,SMA从战略的高度,把握各种潜在的机会,规避可能的风险,如从事多种经营而导致的风险,行业产业结构变化而导致的风险,资产、客户、供应商等过分集中而出现的风险,流动性差而导致的风险等,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的盈利 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 三、SMA的理论基础 从管理会计的历史发展进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管理会计是在吸取了管理学、行为科学、信息经济学等现代管理科学思想的基础上形成、发展和完善的。研究SMA也正是基于将战略管理(简称SM)、经济学等科学运用于管理会计,并结合客观经济环境,形成了SMA的有关理论与方法。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会计的理论基础之一,无疑它也是SMA的理论基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SMA研究的方法论,就是要运用其“普遍性”理论,将SMA活动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综合同化,构建一个与SMA理论相适应的思维方法体系,以解决SMA中的认识和方法上的问题,并能对企业管理活动中的SMA问题进行客观、深入、细致地研究,探索其本质及规律性,使SMA适应客观经济环境和企业管理的需要。 (二)经济学认为管理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决策,决策需要信息系统支持,于是建立SMA信息系统就成为SMA的必然要求,经济学中的信息经济学将信息看作是现代社会的一种重要资源,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其具有价值和成本,因此SMA信息的形成和使用应以信息经济学的原理为指导,将信息的效果和经济性统一起来。另外,经济学中的委托理论也为SMA中的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提供了理论指导。 (三)管理学始终把改进企业管理者的管理实务作为其目标,它关心的是企业管理者所面临的问题和要解决的问题。由于市场竞争和环境的变化,SM要求提供竞争优势方面的会计信息,这是建立SMA的直接动因之一,因此SM理论是SMA理论的基础之一。 (四)行为学对管理会计的一个主要贡献是注意了功能紊乱的设计所导致的功能紊乱行为。此外,管理者还可通过行为学在一定程度了解传统管理会计对行为的影响,SMA中的顾客价值分析、业绩评价与激励、成本控制的行为观等都与行为科学密切相关。 (五)系统论分为平衡理论和非平衡理论。在研究和探索SMA时必须以“系统论”为基础和指导,因为SMA涉及面广、包含的因素多,所以必须运用系统的观点来描述、分析SMA内在的规律性。SMA中所要使用的一些基本范畴,如成本、效益等,如果仅仅从企业内部考察,而不从企业所属的更大的社会经济环境来分析和考察,是不可能得到正确计量和评价的,从非平衡理论来看:SMA是一个开放系统,系统的开放性主要表现在它与社会环境的交流,它需要不断地借鉴其他学科的成果来完善和发展自己,不断地收集信息,加工整理信息,向管理者提供信息。 四、我国商业银行实行SMA的必然性 在我国,SMA尚属新生事物。但基于以下几个原因,它必将在商业银行的管理中得到很快的发展。 (一)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商业银行真正开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商业银行拥有极大的自主权,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问题。这就为SMA的实行提供了可能。也就是说,商业银行有权适时地制定自己的经营战略,并贯彻执行。这是SMA实行的必要前提。同时,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电子计算机的普及应用,使得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成本大大降低,从而为SMA的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不成熟,目前商业银行正处于产权重组、调整和上市的关键时期。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顺应历史的潮流,选择正确的发展方向,制定适当的经营战略,成为商业银行管理上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而传统的管理会计在这方面往往是无能为力的。因此,SMA的实行就成为一种迫切的需要。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一种竞争经济。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商业银行要想能够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上,进行科学管理,做到知己知彼。首先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制定适当的经营战略,然后才能通过有效的控制取得卓越的竞争优势。而这种优势若能加以保持,商业银行就能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获得长足的发展。如果商业银行的方向有误或战略不当,随后的管理不仅无济于事,而且还可能会越走越远。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也使SMA的实行成为必要。 五、SMA在商业银行的应用 (一)成本分析的应用: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资金就是银行的产品,产品成本就是资金成本,资金成本高低主要取决于资金来源结构的变化,降低资金成本主要就是寻求负债的最佳结构,强调负债结构的同时,要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负债和资产规模结构的动态平衡管理上,努力把负债结构调到最佳状态,使降低负债成本成为筹资战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成本领先战略。 (二)产品和客户利润能力分析的应用:在开发新的金融产品过程中,会计部门要以战略的眼光高瞻远瞩:1(1)采用成本领先战略,就要特别注重开发成本,精打细算,尽量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使自己的开发成本低于竞争对手,以成本低取得优势,这样,竞争对手的成本分析、营销的威本分析和成本在定价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就显得很重要。(2)采用产品差异化战略,就要注重产品的高质量、服务的高水平等因素,在开发产品时,可适当增加投入,旨在取得高质量、高水平的产品,以赢得客户,这样,竞争对手的成本分析就由重要转变为必要,营销的成本分析和成本在定价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2.客户利润能力分析分存款户和贷款户,在银行吸收存款的过程中,会计人员应与信贷人员紧密配合,首先会计人员根据客户的情况作出预算,如:吸存的费用、存款的期限和种类等,将预算的收入与预算的支出进行比较分析,制定适当的战略;贷款时,会计人员也要积极参与对贷款户的资信、效益、利润能力等的分析。 (三)竞争对手分析的应用:商业银行的竞争对手主要有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外资银行规模大、实力雄厚;股份制银行能灵活地掌握政策,经营方式机动灵活;城市商业银行虽然规模小,但机制灵活,面对这样复杂的局面,商业银行不应该在决策时只考虑内部情况而忽略外部环境的变化,应考虑竞争对手的情况,应该在银行建立一个全面反映竞争对手情况的数据库,记录各种途径得到的竞争对手的数据,并对其进行研究和分析,以制定市场竞争战略。 (四)价值链分析的应用:银行的价值链包括吸收存款活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贷款活动等,商业银行应理顺自己的价值链,选择不同的战略。1.会计部门服务客户的战略。会计部门应借助自身综合性强的优势,充分利用关系,树立良好的形象,在吸收存款、扩大客户时赢得支持,加强同客户的交流,在办理业务时,协助客户选择适合的方式,尽量做到“量体裁衣”,提供个性化服务,做到高效、快捷,赢得客户的信赖,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创、人赶我转”,就象罗伯特·卡普兰在其名着《平衡记分卡》中举过的“大都会银行”的案例那样,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这是对传统职能的一种创新和突破,使员工从机械地满足客户提出的需要雇员转变为客户尊重和信赖的积极的财务顾问,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取胜。2.面向贷款户的战略。会计部门应对贷款户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确定风险等级,建立监测表,通过计算企业经营风险边际率等多项指标,综合分析出企业的经营风险、经济实力、贷款保证程度等情况,以确定贷款对象的风险等级,做到“防患于未然”。3.行业价值链分析,银行的行业价值链是指存款户、贷款户、同业竞争对手之间的商业链。商业银行通过与同业中其他企业进行比较,了解竞争对手的优势,分析自己在行业中的竞争位置,从而为制定新的竞争战略创造条件。首先,会计部门应确定行业的价值链和 各层次的收入、成本及资产状况;然后,分析自己在现在的层次上的竞争实力,努力寻求潜在的因素,以期达到维持竞争力长久的目的。 (五)业绩评价方法的应用:1.业绩层次法。根据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和部门职能关系,可将其分为若干层次,分别考核每个层次的业绩。例如将商业银行划分若干中心(成本中心、利润中心等),对其职能和责任目标进行考核。2.平衡卡评价法。银行的会计部门,通过把各层次的业绩评定和实际指标完成情况记录下来,来评定银行各层次管理人员的工作成绩,以推动商业银行竞争战略的实施。3.对比法。商业银行可连续拿出本单位的各项指标与其他优秀企业进行比较,评估自身的业绩表现。要查找差距。找出差距的原因;然后通过对比分析,建立自己的责任目标和实现该目标的战略。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会愈来愈激烈。SMA的核心就是面向外部竞争,帮助企业制定竞争战略。商业银行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运用SMA,势在,必行。 商业会计论文:滩商业信托会计监管问题的再思考 论文关键词:商业信托 会计监管 监管主体 非正式制度 制度安排 论文摘要:面对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我国商业信托会计监管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建立健全有效的会计监督制度已成为商业信托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以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从商业信托会计监管的角度,分析我国商业信托会计监管的现状与问题,是重构我国商业信托会计监管制度的有效途径。 由于缺乏孕育商业信托持续健康发展的 “土壤”我国商业信托的发展几经调整。为了有效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托公司稳健经营,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对商业信托的发展和监管工作一直非常重视,会计监管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产生,离不开高质量的会计规范,商业信托会计制度也应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如何从信托会计监管的角度出发,探究我国商业信托会计监管之路,目前在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方面尚显得有些不足。 一、 我国商业信托会计监管的现状与分析 (一)会计监管的基础环境存在先天不足 从目前来看,商业信托公司尚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安排,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风险管理意识不强等根本性问题。尽管信托公司都已按照 《公司法》的要求,设置了完备的机构,规章制度也相对健全了,但 “形备而实未至”现象仍普遍存在,会计监管基础薄弱,导致少数信托公司忽视风险、违规使用信托资金 ,损害了整个信托行业的信誉。根据 COSO报告的 “五要素”理论,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监督是内部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控制环境如果出现问题,其余的都将是 “空中楼阁”。 (二)会计监管规范缺失,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经过若干次清理整顿以后,有关主管部快了信托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设 ,2000年以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投资公司监管的通知》、《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新 《企业会计准则》、《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相继出台,这些法规对于摒弃行业行政整顿的做法,加强法律监管,引导商业信托健康有序发展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从会计监管的角度立法则是近几年的事,发挥的作用尚有待实践的检验。 (三)会计监管主体的责权利不够明确 会计监管主体是会计监管行为的具体实施者,目前有人把会计监管的重任寄希望于信托公司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作为受聘于公司的内部管理人员之一主要对公司领导负责。尽管会计人员的监督作为会计监管体系的部分制度安排,具有重大的基础作用,但从性质上来讲 ,它仍然属于信托公司的内部 自我约束行为,会计人员监管的功能在逐步弱化,采取强化会计人员的监管职责来解决商业信托会计的违法违规问题,这一制度安排显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有人主张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担负起信托公司会计监管的责任,但由于中介行业的激烈竞争,成本收益原则的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很难处理好经济利益与业务质量、风险与报酬的关系,其会计监管作用也就大打折扣;至于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则是会计监管规则的制订者和管理者,一般不直接参与信托公司会计监管,监管的权力较大,但责任不够明确。 (四)会计监管手段存在不足 会计信息化环境对商业信托会计监管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给我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如果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会计监管,就会大大提高会计监管的效率和质量。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管是政府监管部门还是会计师事务所都较多的采用现场监管的方式,委派专门人员进入被监管信托公司,进行实地会计检查,而较少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监管手段,通过风险预警系统,对信托机构主要业务活动和关键会计指标进行全面、连续的实时监控,进而根据其存在的各种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构建我国商业信托会计监管制度的设想 新制度经济学家中,舒尔茨、诺斯、青木昌彦等都曾经从不同的角度对制度进行了定义,他们表达的基本内涵是一致的,简单的讲,制度就是规范和约束个体行为的各种规则。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笔者从构建商业信托会计监管的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在构建商业信托会计监管的正式制度方面 正式制度又叫正式规则或硬制度,指的是某些人或组织自觉和有意识地制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则以及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签订的正式契约。 正式制度一旦形成,就要求人们必须遵守,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因此它就成为商业信托会计监管必不可少的工具了。正式制度可以从其他国家或地区借鉴学习,也可以根据本国具体情况酝酿形成,但其作用的真正发挥还必须依赖于社会认可以及与非正式制度的相容。 1.构建由政府、社会中介机构、信托公司会计等多方合作的监管框架,在制度安排上,明确各监管主体的权力和责任 (1)政府有关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制订规则,完善商业信托会计监管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商业信托机构的会计行为,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信托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抽查,同时负责监管为信托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实施对社会中介机构会计监督的再监督。 (2)要求具有一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为商业信托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社会中介机构没有由直接经济利益所带来的会计监管动力,又与信托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联,容易与信托公司之间形成“合谋”,因此要提高社会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让具有一定资质、能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的中介机构参与商业信托公司的会计监管,避免让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成为一种与信托公司进行交易的例行公事。“乱世用重典”,对于违规的信托公司及协同舞弊的社会中介机构,要加大惩罚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组织架构,明确各自的职责划分,保证相互之间独立运行、有效制衡,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内部会计监管,依据《会计法》第四条的规定,强化单位负责人会计监管应负的主要责任,充分发挥信托公司监事会的作用,夯实商业信托稳步健康发展的基础。 2.继续梳理现有的法律法规,逐步形成系统性、前瞻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一系列会计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是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监管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的基本制度功能是允许资本雄厚、信誉良好的经营者进入信托行业,限制未来风险和制度风险。只有那些符合基本条件,通过严格审核程序的信托公司才具有经营信托业务的资格,并且对其经营权实行年度审核制,对违法、违规的信托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实行程度不同的惩罚,直至退出商业信托行业。 (2)资产分开管理制度。即要求托管资产与公司的自有资产严格分离。资产分离制度的基本功能是在各信托参与方之间形成一种监督制衡机制,有效控制风险。在资产分开管理制度中,明确信托基金由外部保管人进行管理,这对于限制风险是非常必要的。通过资产分离,基金管理人不直接持有信托基金,可以大大减少骗取和盗窃信托基金资产的机会,同时,通过拒绝执行信托基金管理人进行违规操作的指令,还可以强化保管人的谨慎监管意识。 (3)投资比例限制制度。投资比例限制制度,又叫投资组合制度,投资比例限制的目的是分散投资风险,降低风险、制度风险,要遵循谨慎性、安全性、流动性、风险分散性的原则,限制投资范围,合理确定流动性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等之间的持有比例。 (4)信息披露制度。由于在竞争型、投资运营型的信托基金运作模式下,社会公众需要获得尽可能详细的信息,以便做出合理的选择,因此信息披露制度成为一种运用越来越广泛的信托监管制度。对于整个信托投资监管体制来言,信息披露要求是监管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要不断加强和规范财务会计报告披露,在格式、内容上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将信托管理公司置于社会公众和监督机构的双重监督之下,防止信托管理公司违法、违规操作损害信托基金所有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目前,要以2008年信托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为契机, 加强会计监管。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利于客观地反映信托公司的经营状况,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可比性,增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完善风险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便于包括委托人、受益人和监管当局等信托关联方对信托公司的了解,增进对信托公司乃至信托业的信任。对监管者来说,统一、高质量的会计标准有利于其分析、评估同质同类信托机构的风险状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手段,强化风险监管的有效性。 (二)在构建商业信托会计监管的非正式制度方面 非正式制度是指对人的行为不成文的限制,是与正式制度相对的一个概念,通常被理解为在社会发展和历史演进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不依赖人们主观意志的文化传统和行为习惯,如社会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文化传统、习惯习俗、意识形态等。 非正式制度对于商业信托会计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在短期难以内化为自己制度的一部分。非正式制度的约束是非强制性的,必须借助于正式制度的支持,尽管如此,非正式制度仍然是加强会计监管的基础与关键,并且常常为人们所忽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的存在,其根源就在于非正式制度的缺失。为此需要从以面几方面构建商业信托会计监管的非正式制度: 1.加强会计监管文化的建设 我国是有着深厚民族文化底蕴的国家,非正式制度资源丰富,其中的监管文化演进所形成的行为规范对监管行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在信托公司内部弘扬会计监管和制衡的文化,努力发挥会计监管对改善经营管理的促进性作用,在信托公司外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平等和信任的文化,逐步形成广泛的信任机制和平等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监管者的积极作用。 2.发挥商业信托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 自律监管 行业协会往往能站在信托公司的角度,与被监管者之间形成一个平等对话的机制,疏通信息沟通的渠道,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避免把信托监管变成信托管制。通过信托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规范管理,协调行业内部矛盾,加强行业自律监管,制定好自律规则和执业标准,发挥惩戒作用,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信托市场和信托产品,引导业务创新。 3.加强诚信教育,形成一个 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 道德是一种社会控制力量,是社会秩序最根本的维系者。诚信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要不断加强对信托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对其他会计监管者的道德观念科学引导,帮助他们树立责任意识。当然,要认识到诚信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既要进行正面引导教育,也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会计监管人员树立诚信观念,更新业务知识,从而使会计行为法制化、规范化,提高商业信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的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总之,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正式制度不尽完善,但在构建我国商业信托会计监管制度过程中,不能生硬的照搬西方的正式制度来监管,这样 “移植”的西方模式必然失效,所谓 “橘生于西为橘,橘生于东则为枳”。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多管齐下,实行严格的多层次会计监管模式,充分发挥非正式制度的积极作用。此外,在监管过程中还要不断创新监管工具,用计算机及其信息技术不断完善会计监管手段。比如,可以将信托公司的会计及其它管理信息通过网络浏览器与监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建立连接,从而让会计管理软件产生的信息在规定的访问权限内,让公司外部的人员使用,加强对信托公司业务的动态监控。 商业会计论文:利率市场化下的商业银行管理会计 面向市场、走向市场是世纪之交我国银行业改革的必由之路。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如何变粗放型增长为集约型增长,切实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益和抗风险能力,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亟需解决的紧迫问题。长期以来,在特有的运行机制下,我国银行业逐渐形成了重信贷指标、轻内部管理,重数量增长、轻质量提高的经营特点。这种经营方式导致的后果之一,就是成本观念淡漠,忽视成本——效益的恰当配比,忽视经营中的成本控制,也缺乏成本资料和必要的成本管理技术手段。在逐步面向市场的进程中,这种积弊的消极影响越发凸现出来。譬如,当人民银行决定于2000年9月21日放开外币贷款利率以及300万美元以上的外币存款利率,迈出中国改革利率制度、实现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的时候,据了解,国内许多商业银行在确定其各自的外币存、贷款利率时,手头并没有完备的成本分析资料。很难想象,一个不知道自己产品的成本构成及相关信息的企业,能够制订出合理而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在这种背景下,在商业银行中推行旨在解析过去、控制现在和规划未来的管理会计,为提高经营效益服务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考虑到目前的环境和条件,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管理会计的困难集中在哪里?是否该循序渐进,抓住重点?以及如何抓住重点,寻找突破口呢?本文拟就这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商业银行推行管理会计的难点 阻碍商业银行推行管理会计的因素很多,既有诸如重经营轻管理的观念障碍,也有整个银行业管理素质和水平普遍不高的制约,还有商业银行管理会计自身的技术性困难。就当前的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系统基础落后。会计系统的本质是一个信息系统,管理会计也是如此。一方面,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系统为计划、控制、决策和业绩评价等部门解释和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它也需要财务会计、信贷管理、资产管理和统计等部门提供的信息。不仅如此,在评价信贷风险、市场风险以及评价产品、部门的经营业绩时,还需要外部的金融市场、宏观政策、行业分析和同业竞争等有关信息。而目前国内信息系统基础还相当薄弱,不但许多经营管理急需的外部市场信息难以收集,还有待“金”字工程的展开,就连银行内部的金融电子化工作也还很不完善,亟待加强。在这种情况下,要全面推行管理会计工作,其难度可想而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管理会计工作迟迟得不到开展的一个理由。 2.现有成本资料和分析手段的欠缺。管理会计特别注重对成本的分析和管理,它以贯穿于经营管理各个活动中的成本——效益分析而著称。商业银行管理会计更有其独特的要求。从国外的资料来看,他们十分注重分产品、分部门和分地区的盈利能力报告,而盈利是和成本相配比的,这就意味着相应的成本资料也要分产品、分部门和分地区。国内的商业银行要做到这一点,面临着许多困难。从实务的角度来说,原有的银行会计工作流程没有区分上述的成本,难以归集分产品和分部门的成本和费用,也就难以与相应的收益相配比;从理论的角度来说,作为服务行业的商业银行,其自身的业务特点也造成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难以提供准确的成本信息,不可能象生产企业那样,产品一出来,与之相关的生产成本信息就出来了。这也就是说,即使现有的银行会计工作流程已经按照传统会计方法的要求去做了,所得到的成本信息也不准确。而且传统的管理会计所运用的变动成本法对于银行业而言,也是力所难及的。 3.业绩评价体系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虽然国内流行的管理会计教材中,对业绩评价的讲述不多,仅有的小部分内容也主要包含在责任会计等个别章节中关于责任成果的论述,但从国外的教材以及实务资料来看,国外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特别强调业绩评价体系。从评价指标的选择,评价内容的设定,乃至于整个评价体系,都有很周密的考虑,象哈佛大学著名的管理会计学者卡普兰就以平衡记分法的设计和应用而著称于世。就国内的实际而言,对于一个有效而合理的业绩评价体系,不仅从业人员欢迎,认为它有助于使个人或部门的努力得到承认,而且也有利于管理人员对资源配置和风险控制的恰当管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实现这个评价体系在合理性和有效性之间的平衡。这也是推行管理会计的一大难点,因为它不仅有技术因素的作用,更多的是人的因素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仅仅依靠管理会计一种机制来做,困难是很大的。 4.内部转移价格的确定。前已论及,管理会计特别注重成本和收益的配比,因此,恰当的内部转移价格对于提高管理会计的运行效果而言,至关重要。然而,银行内部各个单位和部门之间发生的转移行为,并不象真正的市场行为那样有一个客观的交易市场存在,导致内部转移价格的确定相当主观,有时甚至是不合理的。对银行来说,内部转移价格的确定主要涉及内部资金转移调拨定价和间接费用的分配两大问题。当一个管理会计系统真正运行起来的时候,每个单位和部门出于对自身业绩考核的考虑,都会关注每一项交易的收益和成本情况。显然,不论是内部资金的转移,还是间接费用的分配,都会直接影响考核单位的经济利益,在这个问题上是很难有非市场性的行为可言的。内部转移价格确定的实质是资源的合理分配。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资源配置还涉及资金营运资产的分配、非盈利性资产成本的分配以及坏账准备金的分配等问题,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是重要而棘手的。 二、商业银行推行管理会计的重点 虽然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全面推行管理会计的困难还很大,但是商业银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水平的内在要求,以及逐步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外部压力,都迫切要求在我国商业银行推开这项工作。时不我待,问题的关键是抓住重点、循序渐进、实事求是地推行我国的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工作。当前,在推行银行管理会计的过程中,应注意突出这样几个重点: 1.“一级法人、分级管理”体制下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一级法人、分级管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管理体制。按照国内的实际情况,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体制依然是我国商业银行管理的主流体制。由于管理权距加长,造成普遍的“人”问题是这种体制的一大特点。具体而言,就是人利用其信息优势,或者隐瞒利润、虚报费用,或者账外经营、资金体外循环,或者消极管理、不负责任等等。推行管理会计机制,既不能推翻这种分级管理体制,也不能坐视种种“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行为,任其蔓延。因此,强调商业银行管理会计中的“人”问题,完善信息的收集、报告和检查制度,将管理会计信息与分级管理结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起来,建立以管理会计信息为基础的利益协调和“整合”机制,是当前推行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的重点之一。 2.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通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也最终会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业得到广泛的实施。为了迎接这个时期的到来,建立健全目前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积累经验以提高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显得非常重要。这也因此构成推行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工作的一个重点。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是对利率、流动性和资本充足性风险的管理。为了配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在加强预算控制、提高预测水平、强化成本管理的同时,要特别关注有关利率风险、信贷风险、流动性状况的信息,做好利率决策、信贷资产分配的辅助决策工作,将分支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工作成绩纳入业绩评价的范畴中。 3.利率——产品定价机制的强化。企业管理会计对成本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给产品价格确定一个合理而有竞争力的价位,以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也成为银行管理会计的重要工作之一。同时,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丰富,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如何确定它们的成本,也直接关系到这些产品是否有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国外的商业银行通常还要求管理会计能够对客户的盈利能力给予分析和评价,以做出是否应该维持、增加或收缩与该客户的业务关系的决策。可以看到,要使管理会计真正发挥应有的效力,必须在加强成本分析和控制的基础上,完善对利率——产品的定价机制,使成本管理工作切实落到为提高银行经营效益服务的目标上来。 4.成本分析与控制的系统化。虽然目前普遍存在着信息系统基础薄弱以及现有成本资料欠缺等因素的困扰,但是,要想真正开展管理会计工作,就绝不能忽视成本的分析与控制。否则,管理会计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和价值。在目前的情况下,知难而上,加强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中的成本观念,使成本控制的思想深入人心,扭转重经营轻成本的不良思维模式,是使成本分析与控制思想系统化的重要工作。同时,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充分挖掘现有的银行会计所提供的成本资料为管理会计所用,形成制度化的运行机制也是可行的步骤之一。另外,对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推行管理会计的过程前期,可以通过对经营收益与成本的配比分析,来加以考核,以引导整个系统提高对成本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有助于实现成本控制的观念转变和系统化。 5.项目投资管理的制度化。通常,人们把管理会计的功能概括为解析过去、控制现在和规划未来,其中规划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对未来销售、盈利、成本资金需求和供应等情况的预测,以及短期经营决策和长期投资决策。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不同于生产企业,从控制成本、增加收益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的规划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利率走势、成本、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和供应以及部分金融产品的市场需求等的预测;二是对新产品开发等短期经营决策,以及大型电子设备购买、固定资产的购建、营业网点的建设等长期投资决策。特别是后者,由于需要大量的成本支出,并且可能对全行的未来发展战略产生影响,在目前的情况下,便成为推行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的重点。为了在商业银行管理会计中突出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暂把它统称为项目投资管理。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应完善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在这个过程中,管理会计工作要突出项目投资的成本——效益分析,提倡采用现金流分析等国际通行的技术方法,切实落实项目投资的责任主体,并追踪和控制项目进展,完成项目后评估,使得项目投资能够为提高系统整体效益服务。 三、商业银行推行管理会计的突破点 总结前文所述,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紧紧围绕上述的工作重点,在现时条件下,特别是以利率逐步市场化为契机,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无疑有利于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工作的渐进式发展。 1.正确认识管理会计的作用和地位。国外商业银行的实践已经提示我们,管理会计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完善系统内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管理会计不同于财务会计,也不等同于成本会计,它是现代企业管理理论、系统理论、行为科学、预测决策学与会计学相结合的产物。与财务会计相比,其最大的不同,在于管理会计重在管理,它是对企业内部各种管理信息进行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明确管理会计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是开展管理会计工作的前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管理会计工作的认识还很肤浅,还没有专门的部门来负责这项工作。由此我们看到,一方面,通过系统的宣传、培训,来提高对管理会计工作的认同;另一方面,通过最高管理层的支持,以成立专门的管理会计部门为标志,是推进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工作的关键一步。 2.通过计算机技术,实现业务流程再造。当前,银行业技术进步和电子化的作用,已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其应用的深度和广度还有进一步挖掘的潜力。同时,随着业务部门人员计算机知识水平的提高,对计算机技术的期望性要求也进一步提高。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国外掀起了所谓的流程再造技术,即通过引入计算机、通信等现代手段,以完善计算机应用流程为目标,将传统的手工工作流程加以改造,以提高整个系统的工作效率,进而提高经济效益。在国内,也有这样一种趋势,即期望通过金融电子化来赢得市场中的竞争优势。管理会计工作不可避免地也必须利用这个潮流,借鉴流程再造的思想,将实现管理会计功能作为系统需求融入正在或即将开始的计算机系统重构工作中,以突破现有的信息系统基础薄弱、原始信息极度欠缺的困境。 3.实行全面预算,强化预算控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预算管理,就不是一个健全的管理系统。特别是对于管理会计而言,没有预算管理的管理会计系统是残缺不全的。实行全面预算,强化预算管理,对于明确和实施企业的发展战略,协调各机构和部门的工作,控制银行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考核各机构、部门和产品的盈利能力,都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在目前的体制下,预算的编制,除了工作量较大以外,并没有实质性的技术障碍,而预算控制和管理却有助于商业银行各个分支机构和部门强化对管理会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强化预算管理,一个重要的工作是要把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预算应有的监督和控制作用。 4.有计划地推行责任会计制度。责任会计制度是现代管理会计的重要方面。它以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把各个机构和部门划分为责任中心,围绕责任中心将会计信息与经济责任、会计控制同业绩考核相结合,形成银行内部严密的控制体系。在责任中心内部,由于核算范围相对缩小,便于成本资料的归集分析,也便于经济责任的区分和经营成果的考核。同时,这些相对对立而又内部统一的责任中心,也利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确定,从而有利于整个银行系统内部转移价格定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责任会计制度的推行可以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先在一家分支机构运行后,再逐步在全行推行,最终在成本分析和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日益完善的基础上,实现全面的管理会计制度。 5.严格项目投资评价,施行系统化的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普遍存在着盲目投资、盲目铺建营业网点、以经营为幌子随意支出、忽视投资决策的成本——效益分析的不良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银行利润流失,严重影响银行自身的盈利水平,一些不良项目甚至成为未来经营中的沉重包袱。为此,管理会计有必要利用其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发挥其规划和控制的作用,建立起系统化的项目投资评估制度,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对项目投资严格进行可行性分析;推行这种制度,还有助于强化对管理会计技术和基本思想的学习和掌握,从而推动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的应用进程。 另外,随着利率的逐步市场化,强化利率定价中的成本分析,为确定合理而有竞争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丰富而完备的成本资料,无疑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对产品定价决策的最直接参与,对于推行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具有重要的意义。 商业会计论文:金融会计信息披露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安排的影响 企业产权理论 1.企业产权的内涵 现代企业产权理论表明,企业产权包括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两个方面 。詹森和麦克林认为,企业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虚构,是一系列契约的结合。由于人 的有 限理性,交易费用的存在和现实世界的复杂性,这些合约只能是一些不完备的合约。这种不完备合约意味着 ,当企业缔约方组成企业时,每个缔约参与人在什么情况下干什么、 得到什么,并没有完全明确的说明。当实际状况出现时, 必须有人决定如何填补合约中存在的 “漏洞 ”,这就是剩余控制权,是企业缔约方对企业合约未曾注明的情况的决策权 。同时,正是因为企业这个合约是不完备的,要使每个缔约参与人都得到固定的合同收入也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剩余索取权,是它对企业收益在扣除固定性支付后余额的要求权。 从理论上讲,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之间应相互匹配。若缺少剩余控制权作为保证,剩余索取权将只是形式上的、缺少经济意义和没有保障的;同样,若缺少剩余索取权作为动力源泉,剩余控制权将只是一种 “廉价投票权 ”,不 承担投 票后果 ,尤其 是不利 后果 (张维迎 ,1999)。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很难完全匹配,这样就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公司治理就是要研究如何解决或减轻公司的问题。 2.影响企业产权安排的三要素 企业产权安排就是关于企业剩余控制权由谁掌握和企业剩余索取权由谁享有 。以下3个要素对企业产权安排有重要影响。 (1)股权结构。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安排与企业的股权结构具有状态依存性 (State—contingent)。对于股权高度集中的企业而言,剩余控制权通常由企业的控股股东掌握。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一般模式是,由股东选举董事会,再由董事会代表全体股东任命经营者,然后由经营者指挥雇员。控股股东通过控制董事会,进而控制经营者,掌握着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反之,股权高度分散的企业,股东人数众多,企业的每个股东仅根据其投入的资本 (财务资本)拥有企业很小的一部分 “份额 ”,不可能每个股东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而这种情况下,董事会本身又体现为 “公共选择 ”过程,分散的小股东在许多时候无法使 自己的意志在董事会中得 以体现。换言之,分散的小股东权利的行使不能完全 由自己独立决定,而必须依赖于其他股东的决定,分散股东的部分权利因董事会 的公共选择而被和平“剥夺 ”。而且,由于拥有较小 比例的剩余索取权而无法给股东监督经营者提供足够的激励 ,导致 了分散股东都想“搭便车”而获益。因此,在股权高度分散的企业,剩余控制权通常由企业的经营者掌握。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部分企业的股权结构并不是要么高度集中、要么高度分散的离散状态,而是处于由高度分散到高度集中的连续分布。国别不同或地区不同,企业的股权结构差异很大。已有研究表明,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与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产权法律保护水平负相关。在产权法律保护程度越弱的国家或地区,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越高。中国是一个产权法律保护程度较弱的国家,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很高,要么表现为政府控股而 “一股独大”,要么表现为家族控股而 “一股独大 ”。因此,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剩余控制权大部分由公司的控股股东享有。 (2)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价值贡献特征。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安排是与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价值贡献特征联系在一起的。企业的控股股东掌握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毫无疑问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企业的一般股东,承担了企业的部分经营风险,相应地也享有企业的部分剩余索取权。 经营者是否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这取决于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价值贡献特征,它表现为专有性或专用性两种不 同的属性。无论专有性还是专用性都能够为企业带来价值 。专有性强的人力资本 ,市场稀缺度高,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在竞争性的市场中对企业的租金分配具有很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并且能够很方便地退出。因此,专有性人力资本的激励较多地与竞争性工资联系起来 (丛海涛,2004)。 专用性强的人力资本和企业其他资源的互补性高,能够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但是,专用性人力资本退出企业比较困难,不能获得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的准租,这样就容易产生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的 “敲竹杠” (hold—up)问题。因此,专用性人力资本的激励较多地与剩余分享联系起来(丛海涛,2004)。或者说,专用性人力资本享有更多的企业剩余索取权。 (3)企业剩余的可计量性。并不是任何类型的企业其剩余的计量都是一件容 易的事情 。一般来说 ,产 品同质性高 、产品销售市场透明度强的企业,其剩余的可计量度就高:反之,如果产品同质性低、产品销售市场透明度弱的企业,其剩余的可计量度就低。在后一种情形下,如果企业的经营者享有太多的企业剩余,经营者就会利用手中掌握的会计政策选择权或者构造交易,为自身谋取更大的效用,导致企业剩余计量的可靠性得不到保障、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就受到损害。这时,让企业的经营者享有太多的企业剩余就不是一种有效率的产权安排 。一句话,企业剩余的可计量性也直接影响企业的产权安排。 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安排与金融会计信息披露 1.商业银行剩余索取权安排 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者不应享有商业银行 的剩余 。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1)商业银行的经营者属于专有性人力资本。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专有性强的人力资本市场稀缺度高,在竞争性的市场中对企业的租金分配具有很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并且能够很方便地退出。因此,不会产生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的 “敲竹杠 ” (ho1d—up)问题。商业银行的经营者属于专有性人力资本 ,即使不让银行经营者享有银行剩余 ,也不会产生银行经营者激励问题。只要给银行经营者高工资,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仍然能得到发挥。 (2)商业银行剩余的可计量性程度低。商业银行是基于 自身信誉发行一种对 自身具有索取权的金融证券,通过集聚小额存款 ,向资金需求者发放大额贷款的方式来发挥信用中介 的作用,履行资产转换职能的特殊企业。商业银行的 “产 品”主要由期限不同的贷款构成 。与一般企业产品的市场化交易不同,商业银行贷款采用 的是非市场化的一对一的合同交易方式。针对不同借款对象的信用状况, 商业银行每一笔贷款的交易条件均有所不同。因此,银行“产品销售”具有非透明性。表现在 :①对于外部股 东而言,银行贷款 的质量往往不易观察,有问题的贷款往往在短期内不易觉察得到 。②较一般企业而言,银行往往容易改变其风险资产的构成。③银行非常容易地通过贷款延期,贷新换旧等方式来掩盖有 问题贷款,达到逃避责任的 目的(潘敏 ,2006)。产品销售的非透明性,使银行剩余的计量非常困难。假如商业银行的经营者享有太多的银行剩余,他们可能会在短期内通过对高风险借款人发放高利贷款来增加利息收入,从而提高 自己的报酬 。 2.商业银行剩余控制权安排 国有 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特征是 :国有股 “一股独大 ”。理论上政府代表 国家 ,拥有国有商业银行的剩余控制权。问题是政府像企业一样,也是一个法律虚拟,政府的权力必须 由其人 (自然人)行使 。政府控股股东对国有商业银行所拥有的剩余控制权,要么由政府官员代为行使,要么由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者代为行使,政府与政府的人之间存在委托问题。并且,政府作为社会事务管理者与政府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控股股东,二者目标函数并不完全相同,有时甚至发生冲突。相对于一般企业,国有商业银行的剩余控制权安捧,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值得深入研 究的问题。 政府将所拥有的 国有商业银行的剩余控制权 到底是“让渡 给银行的经营者 ,还是 “让渡 给政府官员,取决于何种安排最有效率。这里蕴涵着一个道理——产权安排的相互影响性 。科斯 曾经举 了一个形象的例子;农夫和养牛人之间的相互影响问题,是允许农夫保护自己的产权而使养牛人的利益受损?还是允许养牛人损害农夫的庄稼而对农夫予以补偿 ?这主要取决于哪一种产权安排能导致社会资源的长期优化配置。同样,政府的国有商业银行剩余控制权由银行的经营者抑或政府 官员 “”,也存在一个相类似的情况。并且依赖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 。具体讲 ,政府 的国有 商业银 行剩余控制权 的 “让渡 ”,随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 (绩效与经营状况 )的变化而变化 。设w为应该支付银行普通职员的合同工资,r为对银行债权人 (主要构成是广大的储户 )的合同支付 (本金加利息),n为股东的最低预期收益 ,x为银行 的总收入,那么:(I)当x w+r+n时,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良好,政府股东会将拥有的剩余控制权 “让渡”给银行的经营者,银行 的经营者代表政府股东,实际上行使着银行的剩余控制权;(2)当w+r+n x w+r时,政府股东为了实现最低预期收益 ,会重新选择银行 的经营者 ,银行 的剩余控制权将 由原有的经营者 向政府新选择的经营者转移;(3) 当w+r x w时,商业银行的债权人——广大的储户利益受到损害,影响 了社会 的稳定 ,这 时政府作 为社会事务管理者 ,会委派政府官员代表政府,实际行使银行的剩余控制权 。 在上述第一种情形下,即当x w+r+n时,政府股东将国有商业银行的剩余控制权 “让渡 ”给银行的经营者,是最有效率 的制度安排 。商业银行从事的经 营活动风 险较大,银行经营者的工作就是对不确定性做 出反应,决定做什么 、如何做。银行经营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经营者的企业家才能以及如何对银行经营者激励以便其发挥积极性。政府股东将国有商业银行的剩余控制权 “让渡” 给银行的经营者,使银行经营者不仅享有竞争性工资收入,还可享受一定的控制权收益 ,是对银行经营者的一种重要激励手段。同时,银行 的经营者掌握 了剩余控制权后,对银行面临的风险可以进行灵活恰当的处理,有利于保障政府股东在银行中的利益 。只要银行经营者尽到应有的勤勉义务,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保证X w+r+n,政府股东得到了预期收益,它的理性选择就是不干预银行的经营者。这时,国有商业银行的利益相关者总的利益将最大化 。 在上述第二种情形下,即当w+r+n x w+r时,政府股东为了实现最低预期收益,会重新选择银行的经营者。这是政府股东难 “为”又不得不 “为”之事 ,政府股东往往难以选择出国有商业银行合格的经营者来 。政府是 由许多政府部 门构成的,政府部门又是由大大小小的政府官员组成。政府官员没有很多的个人财富,不可能承担做出选择的风险。因此,让政府官员选择商业银行的经营者,他们的选择权只能是一种 “廉价选择权”。真正有经营银行才能的企业家在这种选择机制下很难被选出。 在上述第三种情形下,即当w+r x w时,商业银行的 债务特征决定了政府必须以社会事务管理者的身份 ,由政府官员实际行使国有商业银行的剩余控制权。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是通过小额负债构成的,即使是企业存款,单一企业的存款 占银行总存款的比率也非常低,其债务结构呈高度分散化状态 。当w+r x w时,银行的债权人——广大的储户利益受到损害,但是商业银行的债权人往往 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单个债权人理性的选择是从银行提取 自己的存款 (江金锁,2008)。这样将导致发生挤兑,并引发银行的破产 。而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银行与银行之间有非常紧密的经济联系,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往往一家商业银行的破产会引起另一家商业银行的破产,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对一 国的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因此,这种情况将迫使政府利用金融管制等手段来干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以避免国有商业银行破产。这时,国有商业银行的剩余控制权将转移到代表政府的政府官员手中。 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权安排是,政府股东享有国有商业银行大部分的剩余索取权,银行的经营者或政府官员分别在一定的条件下代表政府行使国有商业银行的剩余控制权。国有商业银行的剩余控制权安排与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高度相关。 金融会计信息产权与金融审计 金融会计具有界定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的功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依存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而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需要依靠金融会计来计量。这是会计经济后果论在金融领域内的一个很好的例证。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信息本身也存在一个产权界定的问题。因为既然会计具有经济后果性,会计信息背后就蕴涵着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针对会计信息的各项权利,这就是会计信息的产权。金融会计信息的产权界定同任何其他事物的产权界定一样具有相互影响性。是允许商业银行的经营者拥有金融会计信息产权,还是允许商业银行的股东抑或银行的债权人拥有金融会计信息产权?由于商业银行从事的是不确定性很大的经营活动,银行经营者要对不确定性做出正确的反应,必须依靠金融会计为其提供相关且可靠的会计信息。为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将金融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给银行的经营者,可以增大银行的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经营者等)的整体利益,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 。 但是,当商业银行的经营者不具备经营银行的才能、或者没有尽到应有的勤勉义务,如果让商业银行原有的经营者继续拥有会计信息产权,就不能做到银行的利益相关者 (股东、债权人、经营者等)的整体利益最大化。这时,客观上要求重新界定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产权。由于会计信息产权的转移会给原有的产权拥有者造成利益损害,并且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会计人员被商业银行的经营者所控制,因此,商业银行会计信息产权的转移不会一帆风顺。为此 ,需要一种公司治理机制,能帮助金融会计产权在必要的条件下顺利转移。这种机制就是金融审计,由于审计具有独立性,不容易陷入经营者的控制之中。有了高质量的金融审计,就可以保证国有商业银行会计信息产权的有序界定,进而保证国有商业银行所有权安排的效率性。至此,我们找到了金融审计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权安排的内在逻辑 :高质量的金融审计——保证国有商业银行会计信息产权 的合理界定——保证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安排的效率性。所以,如果讲金融会计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安排的一种保证机制,那么金融审计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安排的一种 “再保证”机制。 商业会计论文:商业银行成本效益管理:会计管理的视野 尽管理论界对于“企业的目标是什么”有颇多争论,但是对于身处市场经济实践的企业来说,最为现实的目标莫过于“利润最大化”。利润是收益和成本之差,追求利润无非有“开源”和“节流”两个切入点,开源涉及增加收益,节流涉及降低成本,“开源”与“节流”一并着手、相互配合,即为“成本效益管理”。 成本效益管理是贯穿任何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课题,对于以资金为经营对象的银行来说,成本效益管理更是企业内部殚精竭虑奋斗的主题。成本效益管理是银行的一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而在不同的条线,成本效益管理具有不同的内涵和方法,在有的条线,成本和效益是明晰可见、可以计量的,在有的条线则不那么明显,银行会计条线的成本效益管理显然属于后一种情况。一般来说,“效益”要以“收入”来衡量,或者至少要以某种“产出”来衡量,但作为一项“内向”的管理工作,会计工作的“产出”并不易衡量,更无真金白银的“收入”可言,因此,会计工作的“效率”最接近其“效益”。虽然会计条线的成本和效益无法清晰地计量,但银行会计管理在事实上却蕴藏着成本效益管理的丰富内涵,本文试图从银行会计管理的视野来探讨成本效益管理问题,以期对实践有所启示或帮助。 一、银行会计成本效益管理大有可为 从管理体制来看,目前国内大多数银行采用的是财会分设的管理体制,在这种结构下,银行财务管理承担了全行成本效益管理的主要职能,银行会计管理的主要职能定位于进行会计核算,开展会计监督,提供结算服务等。根据这样的职能分工,银行会计条线很自然地作为成本中心来管理,在成本效益管理问题上容易产生两方面的偏差:一是主要强调“成本”方面,即如何采取各种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而对“效益”方面重视不足;二是在成本管理上主要强调“营运成本”,忽视全面的成本,尤其是“无形”的成本,从而使银行会计条线的成本效益管理显得狭隘化。 然而事实上,成本效益管理在银行会计管理中同样具有完整的内涵,在追求“账平表对、内控健全”的过程中同样包涵着成本效益管理的重大课题。银行会计管理不仅要讲求降低成本,而且要讲求提高效益,同时,这里的“成本”概念有着宽泛的内容,不仅包括人工成本、营运费用等显性的成本,而且包括诸如交易费用(广义上的交易成本)、结算风险等隐性的成本,特别是在对结算风险的认识上,把控结算风险往往仅被视作会计结算人员的职能,在银行成本效益管理中容易受到忽视,但结算服务同样是银行经营的范围,结算风险一旦释放出来,就是实实在在的、甚至是“致命的代价”。所以,尽管会计管理的成本效益不容易“定价”,但它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一旦拓展了成本效益观,我们可以发现,成本效益管理在银行会计管理领域大有可为。 二、构建合理的会计管理构架 谈起银行成本效益管理,人们即刻反应出来的可能有“营销成本”、“产品成本”、“资金成本”等概念。它们确实都是成本效益管理的重要对象,但令人遗憾的是,银行的组织成本却常常落在人们的视线之外,而恰恰是这种成本,将“先天”地影响到银行经营管理的成本,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其他各类成本。不同的组织结构具有不同的运行成本,对于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来说,组织结构是影响到企业运行效率的一个“先天性因素”,是涉及企业运行的方方面面的一项“致命的”、“隐含的”的成本。从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来看,目前,会计人员在全体职工总数中占有较高的比例,以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例,截至2002年底,会计条线员工占全行职工总数的40%左右,相应地,会计条线人力资源成本在银行总成本中也占有较高的比例。因而,会计组织成本是银行成本效益管理中不容忽视的方面。 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多是实行行政分权体制,在这一行政体制下,统一法人的银行按照行政权力和行政区划被分割成具有很强独立性的板块,相比之下,客户不象是某银行的客户,而更像是某分行或某支行的客户,由分支行叠加起来的总行类似于一张“汇总”会计报表而不是“合并”会计报表。就会计条线而言,“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使得会计条线业务管理权威性不足,带来很多现实的问题。比如,分支行各自为政,操作不统一,增加了会计制度执行成本;又如,分支行会计核算和监督时常要受到本“块”其他部门的干预,不能完全按照制度规定操作,会计人员缺少防堵风险的权威支持,陷入“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困境,而会计风险不加防范,则容易转化为现实的成本和损失。 近年来,我国银行纷纷进行了信息化改造,建设集中式的信息系统。各行普遍推行的数据集中在为会计管理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对传统的会计组织架构提出了挑战。我们不妨把银行的技术系统比作“经济基础”,把银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比作“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发展到一定程度,势必会引发“上层建筑”的变革。 会计管理体制和构架属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对应于原来分散的信息系统,我国银行业的会计管理呈现的也是较为分散的状况,而集中式的核算系统以及内部管理系统为增加会计管理幅度提供了条件,也对会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构建合理的会计组织框架,改变分散管理的状况,推动扁平化管理,加强会计条线垂直管理。一个与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和条件相适应的会计组织结构将有助于降低组织成本,提高组织运行效率,是一件“效益无量”的事;反之,将造成组织运行不顺,加大内部协调成本和制度执行成本,降低会计运行效率。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再造业务流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银行会计而言,电子化的核算和控制系统乃善事之器,是降低会计作业成本、提高作业效率的“基础因素”。 传统的银行会计是一项“劳动密集型”的工作,手工账、手工登记簿、手工控制贯穿了银行会计作业的整个过程,劳动成本高、劳动效率低、无法及时充分地提供满足银行经营管理需要的信息,成为阻碍银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一个突出问题。 面对落后的现状,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银行业纷纷加大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据统计,1995年至2000年,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在信息化方面的投入为360多亿元;2001年,国内银行业在信息化方面的投资将近300亿元!在大规模的投入下,我国银行业信息化的基础设施框架基本搭就,与国外商业银行在技术平台上的差距逐渐缩小。 在这场大规模的信息化建设中,会计条线是直接受益者之一。通过业务处理电子化,原先的手工会计核算劳动得到了巨大的解放,提高了劳动效率,降低了劳动成本。然而,目前的会计核算对计算机技术的利用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纵观国际上先进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历程,大致经历了业务处理电子化、经营管理电子化和银行再造三个阶段,而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在总体上还处于介乎业务处理电子化和经营管理电子化之间的阶段。就会计作业而言,目前实现的会计电算化主要是通过计算机模拟原有的手工核算和控制作业,以“仿真性”为特征,而手工核算和控制的具体做法的合理性并没有受到根本性的质疑,因而会计作业效率的提高并不彻底,还没有充分发挥电算化的优势形成了一种“功能浪费”。以银行会计的“双线核算”为例,传统手工操作条件下,银行会计核算划分为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大系统,两大系统自成体系,相互映证,既便于账务核对,又实现了相互制约与控制,见图示: 明细核算:凭证分户账(登记簿)余额表 综合核算:凭证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记表 而在电算化条件下,科目日结单只需根据明细核算时录入的初始数据自动汇总而成,因此,在会计核算的初始源头没有分离双线,只要系统设计无误,此后的明细核算与综合核算总是相符的,分户账合计是恒等于总账的。见图示: 分户账余额表 凭证 科目日结单日记表 因此,所谓的总分核对无非是用日日的数据对系统设计进行反反复复的验证而已,双线核算已经失去了手工核算情况下的本来意义和效用,是一种浪费的会计作业,显然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再比如,传统上,银行贷款发放从受理、审贷、发放等过程均以手工传递,尤其是在发放环节,虽然有会计人员“审核”贷款的审批手续,但这实际上只是形式上的步骤,贷款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并不在于会计人员的“审核”。因此,完全可以在计算机核算系统中将发放与审贷环节关联起来,使会计人员通过系统回显作“确认”来完成对贷款业务账务处理的监督,从而节省会计人员手工录入账务信息的作业步骤。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意味着,在核算系统建设方面,还大有潜力可挖,关键在于突破传统手工会计作业的思维定式,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充分挖掘提高会计作业效率的可能性,再造会计作业流程,这是银行会计成本效益管理的“基础因素”。 四、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我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至今,“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已成为业界的普遍共识。其实,在银行内部管理中同样应该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对会计管理部门来说,广大的会计人员就是“客户”,就是“市场”;会计部门提供的是管理,也是服务;广大会计人员是管理对象,也是服务对象。会计管理部门只有以“做市场”的心态来做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才能得到“市场”的认可,提高“客户满意度”;会计管理部门只有不断提供新型的“管理产品”和优质的管理服务,会计管理的供求才能不断逼进“均衡状态”。 银行会计管理会发生成本,也会带来效益。由于银行会计人员众多,会计管理部门的一个有效举措辐射到众多管理对象身上,带来的是可观的乘数放大的效益。比如,对一家有近300个网点的银行来说,在会计作业流程设计上为基层操作优化或节省一道环节、一个动作,全行就可以省却近300个动作;如果这项作业每日发生不止一次,节省的作业更将数倍于这个数字!又如,按照传统做法,每年的会计业务文件到次年以汇编书籍的形式下发,基层会计人员想参阅某个历史文件时,需要凭记忆搜索,翻阅查找,若记错文件年份,可能要翻阅数年的汇编书籍。而在会计管理部门将历年文件集中通过网页后,会计人员只需通过关键字搜索就可以快速方便地找到该文件以及与搜索关键字相关的其他所有文件,从而提高了整个会计条线文件查阅的效率。 因此,拓宽视野,将成本效益管理从管理部门抓起,收获的将是“乘数”的效果。对于原有管理基础薄弱的环节来说,提高管理水平更是有着显著的边际效益。应该说,会计管理无论在管理内容,还是管理形式、管理方式上,都大有潜力可挖,管理实践证明,“向管理要效益”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凝聚了无数实践经验的提炼成果,是闪耀着真理光芒的科学结论。 五、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热情 一个世纪前开始出现的巨型公司和科学管理理念留给我们的遗产是:公司应使员工出色地完成具体工作,由公司的管理层规定每个员工的一成不变的工作和任务,并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和监督体制,确保员工能够按计划完成任务,员工的任务则是按部就班地干活,不需有创造性的思维。 而我们现今所处的是一个巨变的时代,一成不变的工作可以通过自动化来完成,墨守上层领导制定的标准程序只会陷入僵化,企业必须不断创新才能获得持续的成功。而改善经营程序和改善业绩的建议和想法则越来越多地来自于第一线员工,他们是企业的“能动因素”,是企业活力的源泉。 对银行会计来说,加强成本效益管理的“能动因素”是所有的会计人员,尤其不能忽视离银行会计作业流程和银行客户最近的广大一线柜员。在罗伯特卡普兰的名著《平衡记分卡》中举过一个“大都会银行”的案例: 这家银行过去强调根据客户的要求迅速地转账或为客户办理定期存款。一位客户走进大都会银行并对柜员说,她最近换了工作单位,她想知道如何把新单位支付的工资存入原来的账户。柜员对客户说,她应到银行的客户管理部门签订一份授权书,授权银行直接把新工资存入她现有的账户。这样一来,客户的“需要”得到了满足。 可是,这家银行丧失了一个重要的机会,这位客户提出的要求本来可以使柜员更详尽地了解这位客户的财务状况,如: 住房或者公寓是自己拥有的还是租来的? 是否有汽车?有几辆?使用几年了? 信用卡或付款卡有几张?是哪家银行的? 年收入是多少? 家里的资产和债务状况如何? 保险情况如何? 有几个孩子?几岁了? 这位柜员掌握了这些资料就可以向这位客户介绍银行所能提供的全方位的服务,如信用卡、个人贷款、消费贷款、保险政策、家庭抵押贷款、购车贷款、教育贷款等。这些服务远远超过了这位客户原本来这家银行的目的:直接进行工资转账。 这个案例非常具有启发性,要使银行柜员发挥好能动作用,必须抓好三个要点: 第一,科学界定柜员职能。在推进会计电算化之后,原有的手工会计操作大量地通过计算机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柜员是不是会成为一种逐渐消失的职业?非也。相反,柜员在传统的会计职能之外还将被赋予新的职能——坐销。这是对传统的柜员职能的一种创新和突破,而且,以原有的人员执行了新增的职能,这本身就是效益的体现。 第二,完善培训机制,全面提高柜员素质。用卡普兰的话来说,“在有效提供服务之前,这位银行柜员应该接受全方位的培训,使其对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了如指掌,掌握满足客户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大都会银行意识到,有必要对一线柜员提供多年的培训,使之从机械地满足客户提出的需要的雇员转变为客户尊重和信赖的积极的财务顾问。” 第三,激发员工工作热情。银行是服务性的行业,人力资源是银行最为宝贵的资源,银行会计成本效益管理必须激发会计人员的参与热情才能可持续地开展,它们是为会计工作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供对策和建议的不竭源泉。 六、结语 只要拓宽视野,冲破束缚,我们其实可以在银行会计领域发现成本效益管理的广阔天地:改善业务流程能够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水平能够带来效益,优化组织结构能够降低成本,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能够带来效益,让快乐的柜员带给客户快乐的服务就是效益…… 在很多时候,成本效益管理并不需要高深的理论和复杂的模型,关键是要融入创新的思考,把成本效益管理思想渗透到方方面面,随时保持一双机智而敏锐的眼,随时保持一颗聪明而敏感的心。 商业会计论文:高职高专特色会计专业建设探析——浅析以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为例 论文摘要:特色求生存、品牌求发展是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发展的灵魂之所在,如何建设有高职高专特色的会计专业,运用SWOT理论,通过对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专业探析,提出加强特色会计专业建设基本要素、关键点、主要内容等问题。 论文关键词:特色会计专业;SWOT分析法;就业导向;课程体系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特色会计专业建设是新形势下高职高专学校会计专业建设之灵魂,在加强高职高专特色会计专业建设中,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特色会计专业建设的SWOT分析 SWOT分析法又称为态势分析法,它是由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于2O世纪8O年代初提出来的。SWOT分析基本涵义就是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会和威胁等,通过调查列举出来,并依照矩阵形式排列,然后用系统分析的思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相应的结论,而结论通常带有一定的决策性。…运用SWOT分析法可以客观准确地分析和研究一个单位现实情况,并通过对单位(集团)与竞争对手优劣势分析,制定出适应单位(集团)发展战略的基本方法。在特色会计专业建设中运用该理论分析的基本思想,有针对性的将其主要来自会计专业建设内部与外部条件优劣势作明晰的思辨,找出解决办法,以明确特色会计专业建设中的发展方向,促进高职高专层面的特色会计专业建设。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贵州商专)特色会计专业建设个案优劣势分析如下: (一)会计专业属于老牌专业,专业建设根底扎实 贵州商专会计专业办学历史悠久,它与学校发展史一样走过了60多年历程。从1947年创办的“贵阳市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开始,到1987年国家教委批准学校升建为贵州省商业专科学校,到1993年学校更名为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专业一直是学校的支柱专业。在从中专到高专的发展历史进程中,会计专业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单一会计专业到多元化专业方向发展。人才培养模式也经历了初级技能型人才到就业为导向的高级专门型人才质量的飞跃,为贵州区域经济发展培养输送了大量优秀的实用型会计专业人才。 (二)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专业结构 在会计专业建设中,根据国家高职高专“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开展经常性市场调研,从上世纪90年代未,逐渐将会计大专业细分为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注册会计师专门化等5个专业;主动适应区域市场对会计专业人才需求。同时在专业建设过程中,坚持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三)优化实践教学体系,不断进行实践教学创新 通过会计课程实训教学、独立实习(实训)、校内外综合项目实训、社会调研与毕业论文(设计)等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各类实习(实训)总学时占各专业教学计划总学时的40%以上,通过大量的实践教学环节,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务实诚信态度,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初步建立岗位职业实践体系,并从手工会计模拟实习,发展到会计电算化实践、ERP沙盘实践,不断加强与改善实验、实习条件创新;开创了多层次、多类型的会计实践教学新形式。 (四)依托职业资格证书,构建以职业能力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 会计人才培养目标需要将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同时,构建教学计划的核心课程,通过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大大提高学生专业水平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学校教育与企业需求的最好衔接。 然而,在会计专业的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竞争劣势与威胁,主要表现在: 1、特色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鲜明。在省级众多的经济类院校会计专业办学面前,学校的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科学性、准确性不强,教学内容尚未体现出高职高专特色,在学科体系与实践环节上表现出“单一的中专技能+复杂式本科课程设置”,课程体系与学制分配方案上未能真正体现高职高专的“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特色,会计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专业实习实训方案设计的针对性不强。 2、体现高职会计专业学生核心竞争力的课程设置不够突出。人才培养方案中,必修课虽然分离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技术课,但实质课程设置还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学科型”体系。公共必修课未能体现高职高专以“够用为度,运用为原则”;而专业基础课未能充分体现高技能型人才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强调完整性学科体系的多,体现高技能型课程体系的少;单项专业实训多,综合实践素质训练能力少。 3、科研不力,已有的前期会计专业特色流失。主要表现为一是校级与系级特色会计专业建设目标管理标准和激励机制不明晰。什么是特色会计专业,如何加强特色会计专业建设,如何管理与考核特色专业,对此未形成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缺乏制度支撑及基本标准,导致特色会计专业建设不能高效进行;二是作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会计、经营管理、统计”为一体的综合模拟实践性教学,没有很好地系统总结与发展,本世纪会计专业综合模拟实习失缺,以至于综合模拟处于退化停滞状态。 二、特色会计专业建设的基本环节与关键点 针对以上会计专业建设的优劣势状况,必须在专业建设环节中找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本质特征。具体说,就是建立具有显著特色的教学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等会计专业内涵特性,再造特色会计专业建设的几个主体框架,即:专业建设目标、专业建设方向、专业定位、专业建设内容等的独特性与独占性,使其显著区别与同类高等院校所办会计类专业。同时要根据基本框架,紧紧抓住会计专业建设以下基本环节与关键点: 第一,建立会计专业建设基本原则。首先,确定“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目标性明晰原则。全面提升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内涵性教学质量,明确高级技能性、综合运用型的人才目标。其次,遵循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用一体化”动态平衡原则,加强课程体系的综合设置,优化会计课程体系,使之在会计专业设置上体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再次,大力推行会计专业工学结合,突出专业综合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一批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最后,建立合理的会计“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吸收具有实践经验丰富的在职在岗会计专业人才作为实践教师队伍成员,确立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 第二,确定特色会计专业建设的6要素。根据国家高职高专教学管理要点、原则及基本内容,确定特色专业建设要素、规范会计专业建设基本流程管理,提高专业建设质量与效率,加快专业改造与建设。通过基本专业建设的常规性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会计专业建设以6要素为研究对象,即,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模式、师资队伍、管理方法等,在对这6要素内涵性深入研究下,形成以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为引导,6要素特色会计专业基本架构和闭路循环管理体系(图1): 三、特色会计专业建设内容 会计专业特色建设是一个涉及会计知识体系与教育教学内容的系统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围绕会计专业建设基本框架及内涵建设6要素展开,同时配置相适应的教学资源,以形成管理与教学有机体。 (一)特色培养目标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就是要“以就业导向、能力为本位”确定人才规格,以创新高素质技能复合应用型会计岗位的人才为目标。因此,各地区的高职院校在会计人才培养目标上,首先,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正确定位其人才培养特色目标,动态制定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其次,培养目标要主动契合新兴产业和先进技术发展的需要,动态保持与现代职业岗位或职业岗位群所具有的知识相结合,体现跨学科交叉渗透、技能跨岗位的复合型智能的特点,调整优化专业方向,培养社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形成人才培养特色。 (二)特色教学计划 特色教学计划即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特色人才的纲领性指南,要形成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必须改革传统的教学计划的制定流程。为此,在制定财会人才培养方案中,一是以国家高职高专政策为指南,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定位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二是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由会计院系制定指导性动态会计人才培养方案;三是在专业建设委员会及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组织指导下,按会计岗位群推进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改革,由各会计专业教研室制订特色教学计划,形成一套内部体系完整、外部关系协调的实践与理论结合教学计划;四是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从必备基础知识、专业核心竞争能力、职业岗位技能三模块改革会计专业计划内容,使之体现计划中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体现学生的知识、能力、核心竞争力的培养。最后,经过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执行并反馈教学计划情况形成特色教学计划。 (三)特色教学模式 充分借鉴国外职业教育MES(就业技能模块培训的简称)、CEB(能力本位教学的简称)等教学模式,结合会计职业岗位对培养对象的要求,构建“需求一能力”型模块式课程体系(4),从整体上构建高职财会教学模式,结合学校实际实施“宽基础+活模块+职业资格”式课程计划,选择适合的教学内容,动态的安排教学活动;做好学生就业及升学的相关工作,推动专业建设,形成以培养适应需求为特色的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课程体系。构建2+1(2年校内教学,1年校内外实践教学)“需求一能力”课程体系内容。首先,在课程类型划分的基础上,按会计这一职业岗位群设置需求能力的3大模块课程:基础内容模块、综合技能模块实践内容模块。其次,分析每一个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操作技术,确定“需求一能力”课程模块内容。最后,按照这些知识与技能的难易程度及逻辑关系,以及它们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频率及重要性,加以系统地组织安排,形成“2+1”序列教学时间动态结构,构建职业能力的模块式课程体系(图2)。 (四)特色教学内容 特色高职高专的教学内容要真正体现会计复合性人才的“五力”发展,即“综合适应力+核心专业竞争力+实践操作动手力+关键岗位竞争力+专业特质表现力”。为此,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与内容改革,一是要以岗位能力群设置实践教学课程,从主办会计岗位、出纳岗位、费用核算岗位、到综合理财岗位,融人新的会计岗位元素。二是加强实践教学改革,从手工会计模拟实习,到会计电算化实践、ERP沙盘实践设置实践课程。三是在教学内容上摒弃课程局限在某一狭隘的岗位技能范围内,做到既要按照就业岗位的要求配置教学资源,设计教学内容,按照岗位要求“量身定做”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订单培养),满足学生未来从事多个相关职业领域工作的需求。四是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能力结合,内控与分析决策能力结合,根据行业和企业发展的趋势,将相关的会计核算与管理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和相应专业技术领域职业资格培训内容融人教学内容中。 (五)特色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既要坚持传统与继承,又要开拓与创新,在教学中要引入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理念,适应高职高专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法与手段,充分开展项目导向教学法、分层教学法、研究性讨论法、案例教学法、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法等。全面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建设系列化的会计核心课程多媒体课件库、视频信息库、网上试题库,努力提高特色会计专业教学效率,提升教育质量。 (六)特色教学评价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生源实际情况,改革传统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在教学计划、大纲、教材、教法等系列问题上建立特色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切实从重知识考试、重学科标准转向重“就业能力、实践能力、社会评价”为内容,建立起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校内评价与社会平价的一致性,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并举的评价指标。 (七)特色教学队伍 对于教师,只有把握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教学内容与自身素质的双重协调,才能使专业教学创新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只在会计专业上有熟练的专业动手能力,教学上有创新教学理念和教学策略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实现从观念到行为的新型教师团队。教学上体现为用而教,教有所效,紧紧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形成培养合力。 (八)特色教学管理 充分实施会计专业建设中的学分制信息系统规范化管理,建立“学分绩点”。在学校层面,赋予系、部更大的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自主权;如在办学资金投人、教师调研、外出学习等方面政策上的倾斜;而在院系层面,加快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分制结合,建立有利于实践与理论结合的学籍管理办法,作好对学制“1”实践教学年实习学生的管理,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切实落实校系两级学分制管理。 四、特色会计专业质量控制 (一)建立特色专业建设的环境与质量控制制度 为了有效推进会计专业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学校与教学系部应根据特色专业建设的基本内涵、要素、结构、程序等内容,首先,制定科学合理的特色会计专业建设的控制制度,形成校系两级建设的标准,在制度框架范围内,有组织有步骤实施特色会计专业的活动。其次,系(部)各环节开展特色会计专业建设的基本要素建设活动,进行标准化建设活动各内容的分层分级组织实施。最后,定期进行会计专业建设主要环节、内容、活动的信息反馈与沟通,监督特色专业目标实现的偏差与活动调整。 (二)不断改进与创新会计特色专业建设的内部流程,再造特色会计专业建设方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中国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创建立信会计学校时关于特色会计专业建设之方法:一要培养造就会计人才“适销对路”的过硬本领,接受人才市场对会计人才的检验。二要打造老字号会计专业品牌,以会计专业为依托,进行会计专业的改造;三要深化会计教学内容改革,实现本土化与会计国际接轨的要求,加强中国特色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建设。四要不断创新会计专业内涵建设,打造一流会计人才,培养合格的区域经济复合性会计人才。 (三)提炼创新会计专业特色 秉承会计专业建设中的优良传统,挖掘与提炼会计专业建设特色。首先,从高职高专多年的会计专业建设中,提炼出属于各地区、各学校具有特质的会计人才文化精神,固化一种“校训+系训”的专业理念,体现会计专业特色与经济管理类专业建设的融合发展态势。其次,传承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精髓,坚守诚信,坚持以高素质、技能型、应用性为原则,确立会计专业人才目标;第三,与时俱进,创新实践。坚持走“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地合作”,充分发挥会计专业自身的特色资源和办学优势,以各种形式主动为企业发展服务、为地方区域经济服务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会计界精英,真正实现与企业经济共同的“双赢”。 商业会计论文:新的会计准则建立后 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影响 这个春天最吸引会计人眼球的事件,当然是新会计准则的颁布。谈及这场会计界的革命,就不能不提它对金融企业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了。 新会计准则是在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背景下出台的,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的成果,国际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就是未来新准则的影响。当然,新会计准则作为完整会计准则体系,和我们以前的会计制度相比,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绝不仅仅是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变化,而是会计理念的根本革新。会计不仅仅是核算和记录,而是通过分析,真正反映企业价值。 对银行业影响重大的新准则有四项。即: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 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影响,将是全方位的,在此仅择其要,就影响比较大的金融工具、表外或有项目并入表内计量和列报、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测试等方面举例简要说明。 金融工具的影响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是目前我国股份制改制的国有银行、以及到境外上市的金融企业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从加强国际协调、降低上市成本和提高金融信息透明度看,现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无法满足商业银行改革的需要。《规定》和新准则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作出了新的归类。 金融资产分为四类,改变了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投资采取长、短期分类核算的方法,有助于更清晰界定不同资产类型的投资和收益。首先,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需要在期末按公允价值(主要为市价)计量,而且报告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次,对于持有到期投资,该类金融资产在期末是需要按成本计量的,但要进行减值测试。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将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此类作了较严格的限制,目的是防范企业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主观随意性,以调节盈亏。第三,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该类金融资产在期末也要按成本计量,并进行减值测试。第四,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新准则要求企业需按公允价值对其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权益。也就是说,这类金融资产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不直接影响利润。 金融负债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第一类交易性金融负债,如企业为短期融资发行的、计划于短期内赎回证券。该类金融负债在期末应按公允价值计量,报告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第二类,其他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期末按成本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工具通常包括期货合同、远期合同、互换和期权。新准则明确要求金融企业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而不是仅在表外披露;同时要求在会计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以便及时反映交易的盈亏状况。 金融资产减值采取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影响。现行会计制度对金融资产减值有规定,但相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而言显得有些“粗放”,从而也成为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中另一个重要问题。金融资产与其他资产的区别在于其承受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对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 相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采用的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五级分类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的减值损失比较准确,更能反映贷款的真实价值。在欧洲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已开始取代五级分类法,这对近年才熟悉五级分类法应用的城市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又带来了新的挑战。 从理论上讲,新准则有关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规范无疑对我国银行业长远发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显得更为科学先进。但也正是因为金融资产减值测试和负债期末计价变动进入损益,对中小银行影响巨大,原因主要是资产质量普遍不尽如人意,贷款不良率高于平均水平,也远远高于不良率5%监管标准。而且,即使五级分类,仍然没有反映出真实的资产质量。资产质量是我国银行的软肋,而应用新会计准则将使资产质量不高影响发展的矛盾变得更为突出。 表外项目的影响 城市商业银行在表外核算项目主要包括承兑汇票、贷款承诺、开出保函、贷款授信、抵押及质押品等,按照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和或有事项准则,上述表外项目进入表内核算及披露。以一家中等规模(总资产150亿元左右)城市商业银行为例,上年末仅表外承兑汇票、贷款承诺、开出保函、对外授信总额近40亿元,如并入表内核算,对资产负债状况有较大影响。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影响 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本单位之前的会计报告中未作过披露。按照新准则,要对关联方企业详细情况进行披露。本单位关联方主要是股东,关联方交易类型主要是向股东发放贷款。这种形式的关联方交易在城市商业银行中较为普遍。银监局对关联方交易有严格要求,但在会计报告中披露未做出强制性要求,新准则实施后强制要求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也将产生一定影响。 合并报表的影响 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对拥有控制权的附属企业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目前城市商业银行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它各类企业(包括三产公司),由于不属于同一行业,目前没有强制要求编制合并报表。按照新准则,如果要求金融企业将金融业以外的所有控制子公司合并编制会计报表,对母公司将影响很大。 商业会计论文:浅论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关键词:管理会计;商业银行;金融体制;新会计准则 摘要:管理会计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管理的渗透而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型学科,它是指在任何经济组织内,利用财务会计、统计和其他有关经济信息为依据,运用特定的技术和方法为手段,搜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各种经济信息,借以进行预测和决策、编制计划、对经营业务进行控制、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将管理会计的方法和理论应用到银行的管理中,是商业银行加强内控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实现价值最大化、防范经营风险的战略选择。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银行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准入的加快,使得管理会计的作用日益提高,特别是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执行,国内商业银行如何在这新一轮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更好更快地发展呢?本文将说明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应用中的主要内容与重要作用,重点提出了加强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2006年2月5日,财政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会,宣布我国由一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将在2007年实施。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已与国际会计准则真正接轨并达到趋同的目标。此次颁布的会计准则,对于提高我国会计透明度、提升我国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银行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准入的加快,使得管理会计的作用日益提高。学术界乃至商业银行管理界的观念也随之出现了质的转变与飞跃,管理会计的思想和方法为诸多商业所认同和应用。 1 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应用的主要内容 管理会计可定义为企业为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收集、储存、加工和阐明管理当局进行合理计划和控制所需的信息,围绕成本、利润、资本中心,分析过去、控制现在、规划未来的一个会计分支。 1.1 运用管理会计方法测算商业银行的盈亏平衡点 盈亏平衡分析又称保本分析,在保本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盈利,是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随时要关注的问题,因此盈利平衡分析具有经常性和预测性。盈亏平衡点亦称保本点,是指商业银行经营收入总额与其成本总额相等,利润为零,商业银行处于不盈不亏状态下的保本业务额。通过盈亏平衡点的分析预测,可以准确测算商业银行保本经营前提下的资产运用总量与结构以及经营成本。在测算中要根据前述对商业银行成本、收入、利润的界定及分析,合理划分各项成本的形成,正确计算变动成本、固定成本以及单位变动成本、单位收入等指标数据。属于混合成本的项目按规定方法进行分解,并把分解出来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分别进行汇总,以保证计算结果更符合实际。 1.2 商业银行业务量及收入的界定 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量应是银行生息的资产总额,包括各类贷款、缴存中央银行及上级行的各项准备金、同业拆出资金及短期投资业务等。所以银行的“产品销售收入”就是银行的营业收入。是由于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而产生的收入,银行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两部分。其中营业收入具有决定意义,它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短期投资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等。因此,影响商业银行经营效益的主要因素是变动成本。由此可见,成本管理的重点是扩大存款规模,改善存款负债和其它负债的结果,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益。同时,也不能忽视固定成本的管理。商业银行的利润总额作为反映银行在报告期内全部经营成果的重要财务指标,主要包括三部分: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按照管理会计的计算方法,商业银行利润总额的计算公式应为:利润总额:营业净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1.3 以责任会计加强内控 责任会计是现代管理会计的要组成部分,即按职责不同将企业划分成各种不同形式的责任中心,并建立以责任中心为主体的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根据承担的责任范围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成本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成本中心对可控成本负责:利润中心既对可控成本负责,又要对利润能否实现负责:投资中心既对成本、利润负责,又要对投资负责。商业银行可根据各职能部门在经营过程中发挥的小同作用,划分为若干个责任中心,明确规定各中心的权责范围、编制责任预算、制定合理的内部转移价格、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评价考核工作业绩,根据成果与不足进行奖罚,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与创造性,使激励与竞争并存。 1.4 引入全面成本管理 管理会计运用的重要方面就是引入全面成本管理, 这是银行经营管理方式的重大进步,也是对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积极探索。所谓全面成本管理是运用现代管理原理和标准化技术,以责任成本管理为主线 对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次、各门类、各环节实行成本调节与机会成本抉择的现代管理方式。与传统的成本管理相比,它具有完整性与广泛性、系统性与连锁性、主动性与动态性的特点。实行全面成本管理,开始由业务经营型转向资源管理型, 将会给工商银行的成本管理乃至经营与发展带来一系列新的变化。一是管理主体由单个部门转向全行各部门, 管理范围由狭义转向广义, 从而进一步推动全行全面抓效益,完善效益管理机制。二是管理重点由事后核算转向源头和事中调节, 从而进一步推动全行经营管理方式变被动为主动, 变静态为动态。三是管理客体由单一的数额转向责任与数额,从而推动全行管理机制的完善。 2 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在17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这一计量属性,这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同时建立管理会计制度也是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的需要。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电子化、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商业银行面临着金融产品及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资金结算和周转速度不断加快,资金将不再受地域和国界的影响,在短时间内可实现全球任何地区闻的流动。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其作用主要有下列几种。 2.1 促进商业银行实现集约化经营,加强成本核算 随着外部竞争的日益加剧,商业银行通过外延扩张型经营模式已难以取得经济效益,商业银行必须探索开展集约化经营,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管理会计在业务体系上倡导实现垂直管理,强调建立一体化的责任中心,并建立成本控制的责任制.这有助于商业银行在其内部降低成本、挖掘潜力.并实现集约化经营。投入使用现代管理会计,使成本核算的基础进一步加强。能在编制综合经营计划解决了经济增加值在部门、产品、客户之间分解的基本参数中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风险计量及经济资本分配的问题后,成本费用分摊就成为准确度量分行、部门业绩,确定产品、客户的赢利性贡献度的重要工作。 2.2 有助于商业银行进行科学的业绩考评 商业银行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实行相应的奖惩,才能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商业银行长期稳定发展。而管理会计体系中有一套进行业绩考核的完整、科学的方法,为建立激励机制提供了客观、合理的依据。 2.3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国外先进银行的经验表明,作为内部控制的支柱的管理会计体系,能够有效地控制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行为,给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给控制提供科学的标准,并且有助于形成奖优罚劣的机制,使企业充满活力和效率。银行管理会计一方面通过实时掌控银行的日常经营及管理中各环节、全过程的业务绩效状况,始终围绕实现企业总体绩效进行不断调控和完善;另一方面强化成本控制、加强对各种成本对象的绩效考核,通过应用最新的成本控制技术手段,为银行在当前及未来的激烈市场竞争中获得成本优势,帮助银行实现战略目标。 3 把握时代特征,加强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结合目前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实际及未来发展的管理需要,下面就加强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策略做些粗浅探讨。 3.1 优化组织架构,建立责任中心 提供决策信息并不是决策本身,但是有关的管理会计人员和领导他们的财务主管通常会参与银行的决策,并在决策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结合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实际,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一级分行,可在财务部门设管理会计岗位(或由财务分析人员兼职),承担管理会计相关职能,管理会计人员直接对财务主管负责。财务主管根据管理会计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平衡其他信息,直接为决策层提供建设性建议和决策信息。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中应用的前提条件就是建立责任中心,即把商业银行所属的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及个人,按照各自目标大小和责任层次高低划分为若干个单位,把责任单位视同相对独立、自负盈亏的核算单位,这些责任单位就是责任中心。责任中心应对其所控制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指标承担责任。 3.2 提供有力的管理会计理论 支持加强企业应用管理会计的理论指导,给企业应用管理会计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为给企业应用管理会计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我们首先要在管理会计理论建设上很下工夫,要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并考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对管理会计的理论结构,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进行深人探讨,为应用管理会计提供系统化、科学化的理论指导。其次要借鉴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的成功经验,吸收其有益的内容为我所用。另外,学术界应深入实际,努力增进对企业管理会计实际的了解,进行管理会计应用与发展的典型案例研究,并参与创新管理会计工作的实践,以及帮助解决其在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3.3 更新观念,积极培养管理会计的专门人才 管理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管理科学,涉及的内容广泛复杂、方法灵活多样,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有比较高的综合素质、果断的应变能力、较强的分析能力,所以,商业银行的各级领导既要认识推广应用管理会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又要注重培养大量的管理会计的专门人才。培养一批掌握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科学的基本识,熟悉国内外银行的各项业务的优秀人才,是管理会计能够顺利实行的关键。 3.4 建立健全会计信息系统 会计需要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会计信息系统,通过对会计数据的采集、加工、整理形成管理会计有用的信息。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创造条件,加快建立管理会计基础信息系统,为业务决策提供完整准确的各类数据。管理会计的信息系统主要有基础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决策系统、业务控制系统、责任会计考评系统、评价分析系统等。同时建立金融信息系统,即将日常收集到的金融数据,进行加工整理,使之成为一套完整的各个责任中心执行责任预算情况的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系统是商业银行控制业务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手段。 3.5 实行管理会计师考评制度 西方发达国家都设有管理会计师协会,这些组织推进了管理会计的发展,加强了管理会计师的社会地位。我国也要借鉴西方先进经验成立管理会计协会,建立管理会计师考评制度,让一些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考评,解决企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为企业尽快应用管理会计创造良好的条件。 总之,管理会计在吸收现代管理科学和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渗透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各方面,不仅仅为商业银行细分市场的投人产出进行成本控制,落实责任成本,而且它按照市场需求提供整体组合的资源配置的决策方案,是建立在顾客需求基础上的经济核算。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银行准入的加快,使得管理会计的作用日益提高,特别是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执行,使我国银行业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风险和挑战。如何抵挡外资银行机构进人中国市场所产生的冲击和压力,如何有效的参与国际竞争,在保证安全和适度流动的前提下,最终实现自身效益的最大化。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改革管理体制、理顺经营机制的同时,管理会计必将在我国银行业未来的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商业会计论文:对银行业会计准则的几点思考—关于商业银行会计标准问题的讨论 银行业的开放程度和开放步骤,是我国加入WTO谈判的重要内容。随着加入WTO的日益临近,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会计,银行业会计准则的研究、制订将对我国银行业会计信息的规范、发展及银行经营与国际接轨发挥重要的作用。一、制订银行业会计准则的必要性及其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定位银行是一个重要的并具有影响力的经营部门。银行的经营活动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因而,对银行业会计核算和报表的要求也不同,银行业会计准则是承认银行特珠需要的表现。按照我国会计界对会计准则的研究,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组成。基本会计准则主要规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要求,包括企业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具体会计准则以基本准则为依据,对各项会计核算业务和报告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的制订经验,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可分为以下三类: 1.通用会计准则。即为各行业共同经济业务的核算准则,如应收、应付款,存货,投资,固定资产等。 2.有关会计报表的准则。如资产负债表等,主要用来规定会计报表应当及如何披露信息以及会计报表的基本格式等。 3.有关特殊经济业务的准则。所谓特殊业务是相对于通用业务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各行业共有的特殊业务,如外汇业务,清算业务等;二是特殊行业会计准则,如银行业、保险业等;三是特殊组织会计准则,如个人合伙企业等。从以上对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分类来看,笔者认为银行业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具体定位是具体会计业务准则中的特殊行业会计准则。银行一般会计业务要接受基本会计准则的指导和通用会计准则、报表会计准则、特殊业务会计准则的约束,至于银行业特有的业务,应该接受银行业会计准则的约束。 二、制订银行业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银行业会计准则既涉及会计理论和方法,又影响银行会计实务和操作。银行业会计准则是银行会计实务在理论上的概括,它往往表述为银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规则或指南,是判别会计工作优劣的准绳。不过,反映了正确的理论,并不一定就是理想的规范,实践上的可行性、环境的要求以及其他限制条件在制订准则时也应予以考虑。在制订银行业会计准则时虽有大量的国际经验可供借鉴,但要立足于国内环境,立足于我国有多年制订全国银行各项会计制度的基础和多年来成功的实践经验,进行广泛的调查论证,并能预见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才富于前瞻性。我们对制订的银行业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是:在战略高度上具有前瞻性,在理论研究上要具有高度概括性,在实践指导上要对银行业会计实务提供哲学意义上“方法论”的指导。 三、制订银行业会计准则应注意协调的两个关系 1.与税务部门关系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税务部门已经成为银行报表的主要使用者之一。因此,会计报表在不防碍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地满足税务部门的管理需要。同时,银行业会计准则与我国现行税收处理办法有许多不协调的地方。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银行会计准则提供的规范性规定也应同时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2.与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制度的关系 从理论上讲,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应是替代关系,从国际惯例来讲没有并存的情况。会计准则打破了所有制界限,适应变化多端的市场环境;银行业会计准则并不是原银行统一会计制度的简单翻版或仅仅换个称呼,而原来的银行制度对所有会计行为都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治百病;银行业会计准则只是针对银行特有业务进行规范和指导,银行一些普通会计行为并不是接受银行业会计准则的指导,而是接受所有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指导。要建立良好的银行业会计准则与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制度的关系也需要时间。至于行业会计制度究竟要存在多久,则需要结合银行业发展进程及各种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四、银行业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及模式 世界各国会计准则的制订机构无外乎官方和民间两种性质,而民间性质的准则制订机构也大多有官方的权威支持或直接来自法律的授权,实际上也就具有了官方或半官方的性质。会计准则作为会计工作的规范,必须具有权威性和公认性。权威性主要来自法律的支持,公认性则有赖于会计准则的科学合理性和环境适应性。我国会计准则的主管机关是财政部,制订机构也是财政部,因此银行业会计准则的主管机关应是财政部。又由于银行业是特殊行业,银行监管机关按照法律的授权,也有权对银行业颁布特别会计管理规定,因此银行业会计准则的主管机关是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笔者认为,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财政部,都没有必要自己来制订会计准则,建议由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认定或组建一个非官方机构专门制订银行业会计准则,并作为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团体成员单位。 将银行业会计准则的制订权限交由一个基本上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的民间机构,这是为了保证准则制订机构的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从而更好地保证会计准则的公认性。公认性是权威性的有力支持,缺乏公认性的会计准则即使强制执行,其生命力也极其有限,而公认的会计准则自然具有一定程度的权威性。制订银行业会计准则组织应包括政府会计和银行主管部门、会计界、税务部门、银行和证券管理及会计职业界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使之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其常设机构可以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为依托并在其支持下展开工作。该机构应设立相应章程、成立理事会,确定良好的会计准则拟定程序。该机构要针对目前银行业会计理论研究明显不足的状况,特别注重我国银行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要将理论研究作为银行会计准则制订程序的组成部分。在拟定会计准则草案时,既要认真总结我国银行业多年来总结出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也要大胆引进国际上目前一些比较成熟的会计做法。拟定的银行会计准则草案,要经过一定的立项、调查、收集和分析资料、草拟、征求意见和听证等程序,经过多次反复后,一个成熟的银行业会计准则就可以出台了。 五、银行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银行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关心银行的变现能力和偿债能力,并关心与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的风险,以及与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有关的风险。银行面临着变现能力的风险以及由于汇率波动、利率变动、市场价格变化和对方破产引起的风险。银行业会计报表应尽可能反映这些风险,并提供详细说明,以便使用者能更好地了解情况。银行业会计准则应对银行各项业务活动采取确认、计量和报告方式进行规定,一般不涉及会计科目设置、使用和账务处理问题。 囿于本人的认知程度,我认为我国银行业会计准则应涵盖以下一些内容,但绝对不会仅仅只有以下内容: 1.关于损益表项目 为了能使报表使用者评价银行的经营业绩,银行应在损益表中分别报告收入和费用的主要类别及金额。 银行损益表应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下列收入和费用项目: 1)各项利息收入; 2)手续费收入; 3)证券投资收入或损失; 4)其他经营收入; 5)存、借款利息支出; 6)贷款和其他资金损失; 7)管理费用; 8)其他经营费用。 在编制损益表时应注意以下一些事项: 第一,收入和费用项目不应相互抵销。因为如果将收益和费用项目相抵销,则将防碍使用者对银行各项单项业务的经营成果和特定种类的资产的收益作出评价。 第二,对于因下列营业行为所产生的收入和损失应该以净额分别作为收入或损失纳入损益核算: A.交易证券的出售和账面金额的变动; B.投资证券的出售; C.外汇交易。 2.关于资产负债表项目 银行资产负债表应按资产和负债性质划分和排列,并以一定的规律反映其相对的流动性。 银行资产负债表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产和负债: A、资产: 现金与中央银行的往来余额; 国库券和其他可向中央银行再贴现的票据;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政府证券和其他证券; 向其他银行投放的资金和对其他银行的贷款; 在货币市场投放的资金; 对客户的贷款; 投资证券。 B、负债: 中央银行借款; 同业借款;各项存款; 本票、金融债券和其他书面立据的负债; 其他银行存款; 其他借入资金。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一些限定: 第一,对银行资产和负债按其流动性的大致顺序进行排列,并与资产和负债的偿还期大体一致。资产负债表列示的资产和负债的金额,不应通过与其他负债或资产的冲减而抵销。 第二,如果交易证券和可流通投资证券的市场价值不同于财务报表的账面金额,银行应反映证券的市场价值。 第三,要区分交易证券、投资证券和其他投资。交易证券是为在短期内重新出售而购入和持有的可流通证券。投资证券是为获得收益或资本增值目的而购入和持有的证券,通常保留至到期日为止。 第四,不应将贷款等项目作为投资处理。 3.关于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 银行报表的使用各方需要了解银行的或有事项和不可撤销的承诺事项,因为这些事项可能对银行的变现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巨大影响,并有发生潜在损失的可能性。银行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A.一般债务担保、银行承兑担保; B.与某项交易有关的或有事项,如保单和开出信用证等; C.与利息和汇率有关的事项,包括期权、期货、认股证、买卖特权、货币和利率掉期; D.其他承诺。 对于一些承诺事项,也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经验,直接将承兑或保证业务纳入表内核算,即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一边设有承诺及担保,资产一边设有“客户承诺和担保负债”及“承兑项下客户负债”。 4.关于各项期限的记载方法及准确运用 银行是一个经营货币的特种企业,主要依靠买卖货币时间差及利差赢得利润,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对各种存、借款及各项合同期限的记载方法都要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银行应以当前日至各种期限到期日的剩余时间为基础,将资产和负债按相关偿还期进行分类。分别按一定偿还期与利率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的分类,并分别按对应偿还期和利率将银行资产和负债进行有序配比和有控制地错开,对银行头寸的调控及资金筹措具有重要意义。对银行来说,一直保持完全的配比是少见的,因为所从事的业务往往是条件不确定或类型不同的。错开状态可能提高获利能力,但也可能增加损失的风险。 进行这种分类还具有以下好处:可以准确评价银行的变现能力、受利率和汇率变动的影响程度、银行以何种成本进行负债到期的替换。 对个别资产和负债按偿还期分类,如可划分为一年内或一年以上也可以更加细分。银行对资产和负债所采用的偿还期应当一致。这可以明确偿还期的配比程度,以及相应产生的银行对其他变现资金来源的依赖程度。 5.关于表外项目 重要表外项目资料应按地理区域、客户或行业类别或其他风险情况来披露。这些情况可用以指明银行资产和银行可取得的资金在变现中所包含的潜在风险。这些资料是按地理区域、客户或行业类别或银行具体环境的其他风险的情况来反映。客户资料一般可按部门分类,如政府、公共机构和工商企业。 6.关于贷款呆帐及损失核销 银行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即使是正常经营,银行贷款和其他信贷资金也肯定会有部分资金不能收回,银行不可避免会遭受损失。银行在对外报表时,要附带提供以下一些信息: 第一,要确定不可收回的贷款确认并予以核销的具体措施及相应的会计方法; 第二,要对贷款损失及准备金的变动情况进行明确说明; 第三,在资产负债表上要为日后贷款损失提取呆账准备的累计金额; 银行在进行贷款呆账核算时应贯彻两个原则:一是贷款已被具体认定为呆账后其损失金额应全部确认为费用,并计入当期成本,该项费用应作为贷款损失准备抵减相应种类的贷款账面金额;二是贷款未具体认定为呆账,但经验表明在贷款中存在潜在损失,这些损失也应确认为费用,但银行对这些损失的评估方法应前后保持一致。 当贷款不能收回时,它们应予以核销,并冲减损失准备。一般情况下,在完成一些必要审批程序,并且损失的金额是一个确定金额时,它们才能予以核销。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借款人在一个规定期限内未偿付任何利息或到期的本金,它们也可以及时进行核销。由于这种核销方式银行有一定的自主性,核销期限的具体时间不同,会导致贷款的总额和损失准备的总额的意义有很大差别。因此,银行应该公布这些贷款核销政策。 7.关于应收账款及坏账核销 银行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利息。银行可以决定对一些贷款不计提应收利息。例如,在借款人拖欠支付利息和本金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的情况下。如果贷款已实际成为呆账,即使拖欠本息期限未达到不计提应收利息期限,银行也可以决定不计提应收利息。银行应当详细说明未计提利息的贷款的总额及确认的时间基础。 银行应建立确定应收账款坏账的基础,以及对这种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收账款坏账可以按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就银行未来损失或其他不可预见风险在内的坏账风险计提准备,也可将账龄达到一定期限的应收账款,或债务已不可收回的应收账款直接作为坏账损失。 8.关于应付利息计提 银行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别按每笔负债约定利率逐笔计提本核算期应付未付利息;在特殊情况下,银行也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方法足额计提应收未收利息,但最高不得高于按每类负债期末余额和相应期限利率及按该档次负债最高期限计算的利息,采用这种方式计提应付未付利息,方法要固定,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变动。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论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金融机构银行个人理财论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现存问题 1.电子化程度低,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作为二十一世纪金融产业的主导,商业网络银行具有广阔的前景与廉价的成本,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和人们的重视。虽然科技已经如此发达,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还在通过宣传资料、图表等传统的工具,很少使用计算机,缺少专门的个人理财业务软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与网络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计算机技术滞后,开发应用软件的速度滞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工作效率较低,这限制了商业银行发展各项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克服这一现状,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办理个人理财业务,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实现差别化服务。 2.缺少个人理财业务运行系统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性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客户经理制的出现就是这种理念的有力说明,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制度上和服务理念上的一种创新。国外银行的客户经理是把客户作为中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品的设计,目标是满足和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投资为核心。但是国内众多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考核仍然是基于客户经理完成吸收存款任务的情况,客户经理缺乏对客户需求、市场发展的了解,因为其并不用承担管理分析客户细心和市场信息的责任。各商业银行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设计开发,极少考虑到客户的需要,更不用提投资了。 3.缺少适当的市场定位在中国,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环境不同,收入分配差距大,个人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行业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同的地区、不同收入层次的人有着不同的投资偏好。要求商业银行明确不同市场的不同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理财产品的开发。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正确的市场定位,缺乏这种服务模式。银行向个人提供的服务几乎无差别,都是一些大众化的服务,因为商业银行只把个人业务作为筹资的一种手段。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解决对策 1.转变经营模式,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金融产业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自从二十世纪末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的出台,结束了金融分业经营时代。在全世界混业经营的刺激下,我国放开了对创新银行中间业务的限制,开始鼓励创新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借这一机会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调整,调整个人理财服务中的中间业务,改变中间业务的产品结构,准确把握客户多方位的信息,掌握客户的理财需要,通过客户经理进行针对性的理财服务。配套服务分析工具和投资理财专家的理财建议,提升客户的资产增值能力,培养更大的利润增长点。 2.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金融业人才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培养个人理财业务人才,一是构建专业的理财规划师认证体系,让理财业务人员需要持证上岗,规范个人理财业务人才队伍。二是全面培训现有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必须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首先要指定培训计划,然后要挑选高素质的候选人才,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其次要让理财人才熟悉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独立操作各类业务,这需要对理财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岗位轮替。金融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走出传统教育体制的模式。推进联合办学模式和订单式教育模式。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可以将企业的实践设备优势和学校的教育技术优势结合起来,为金融行业培养需要的人才,同时为学校的教育提供实践的场所。订单式教育可以让企业参与到学院金融相关专业的设置、制定金融业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金融教学课程等环节中。在金融业人才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人才培养的层次性,满足商业银行对不同层次人才的不同需求。改进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让学校和企业得到各自所需的东西,实现校园与社会的接轨。 3.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银行电子化的发展,尤其是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在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计算机化网络化的同时,商业银行要注意保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通过银行内部资源的整合,计算机理财软件的辅助,增加客户需求的满足度,为客户设计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个人理财计划,并可以通过计算机辅助软件实现实际操盘操作。 4.完善客户经理制,提高客户经理的金融水平客户经理制是为了迎合现在正在逐渐转变的金融服务方式、经过改革后的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同行之间的竞争出现的新型的服务观念。各个商业银行虽然自从客户经理制这一服务观念推出,就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也从中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完善客户经理制,需要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客户经理的素质;加大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科技投入,建立健全客户经理信息系统;在客户经济中开展新型的服务观念传递;实行责任制,明确客户经理的职责,设置专业的客户经理从业人员组织机构。除了需要专业知识,客户经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承受压力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能力等一系列综合能力。为了顺应金融的全球化、国内商业银行对人才的急缺的现实情况,组建全能、高效、专业的个人理财人才队伍迫在眉睫。 5.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服务商业银行而已通过设置个人理财业务柜台和细分客户实现差别化服务等方式调整经营策略。个人理财业务专柜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个人理财服务,培养固定的客户群体。通过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性地提供理财服务。因为不同情况的客户对个人理财服务的要求不一样,这就要求银行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差别化的服务,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客户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建议,满足更多客户的不同需求。 三、结语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和理财产品的营销体系,大力开拓国内金融理财市场,增加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份额。利用多种多样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多种投资方式创造更多价值,帮助客户实现财产增值的目的,同时还能提高银行盈利,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作者:刘晓靖单位:绥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农合金融机构发展农村理财业务的探讨 摘 要: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合机构)金融理财业务的缺失,导致农合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城乡客户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但这一现状即将被打破。目前,多地农合机构理财项目建设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即将开放理财业务。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另外,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且应认真考察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 关键词: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客户;理财业务;发展 0 引言 随着农业人口人均收入的增长,农民已不再满足一般的储蓄业务,而对于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提出了期望。在这一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农合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开发和销售上也呈现出可喜态势。然而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为此,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及探讨也就十分必要。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农合金融机构需要增强自身的增值业务创新能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机。 1 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困境分析 农合金融机构在发展农村理财业务中有诸多困境。笔者从工作体会出发,将目前的发展困境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1 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 众所周知,农合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村市场中农户的金融知识水平相对低下,在理财观念上更是趋于保守,加上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以及对金融理财产品缺乏认识,尽管部分农业人口通过自主创业和外出打工积累起了一定的资金,但在农耕文化的作用下难以涉足商业银行的理财增值业务。而且这一传统意识具有很强的稳定性,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改善。这就意味着,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的上述困境,将在长期内持续存在。另外,农村人口对理财风险认识不够,一旦投资出现风险,往往不是从自身找原因,常常将责任归咎于农合金融机构。 1.2 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定义可知,银行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客户的希望、要求、目标等,为客户制定投资组合、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继承及经营策略等财务设计方案,并帮助客户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增值。从中可以知晓,良好的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不仅需要理财师专业能力的支撑,还需要具有吸引农民眼球的理财产品。结果,似乎这两点都不十分完美。 2 分析基础上的现状反思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就有必要对当前发展现状进行反思。在反思之前还应强调,在未来发展路径的构建上需要遵循可操作性的原则,即关于改变广大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具体而言,现状反思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2.1 针对需求方的现状反思 上文已经指出,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无论在理财师水平,还是在可供选择的理财产品上都不尽如人意。这一点加上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就进一步限制了对理财产品的需求。这些都是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而能否从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循环特征出发,来设计出符合农业人口偏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不难理解,这里的理财业务须满足区域植根性要求。 2.2 针对供给方的现状反思 上面已经提到了供给方需要着手开展的问题,即设计出满足农业人口偏好的理财业务来。另外,针对农户作为农村经济系统中的基本单位,还需要通过农合金融机构人员的上门访问,来建立起银行与零散分布农户的联系。 以上两个方面的现状反思表明,在推动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应主要从供给方面下功夫。而对于需求方,则可以在选择机制下进行针对性的偏好引导。 3 反思引导下的发展路径探讨 发展理财业务是当前农合金融机构加快自身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农合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以上所述并在反思引导下,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路径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 3.1 注重理财专业人员的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理财团队 理财产品的开发涉及的基础资产较多,如何能有效地分析基础资产的收益性,又能保证客户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就需要研发和设计理财产品的人员对投资标的有充分的了解和市场把握,这就对产品开发团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我们恰恰和商业银行理财开发团队的核心差距就在这里。因此,要从根本抓起,给现有人员创造培训机会,加大培训力度,选拨人才,引进人才,逐步打造一支高综合素质的理财产品研发团队。 3.2 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 本文一直在强调,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因此,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之所以指出这些特征在于,设计变现能力强的理财业务需要认真考虑其中的变现周期。这不仅关系到银行的运营成本,也涉及理财产品的成功与否。从现阶段的诸多文献中,很难找到这一观点。 3.3 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 不难理解,若要实现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就要提高本地农民对理财产品的认识,扩大广大农业人口的需求拉动。农业人口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这就要求在理财业务开展中应简化产品的设计内容,并能在通俗易懂的语言下来告知农户有关增值效果。因此,对于城市银行中的诸多理财业务,在农村区域中就需要抛弃。这里笔者建议,可以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这样也有助于农合机构深入了解该农户的经济能力,并为放贷提供原始信息支撑。 3.4 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 在成本控制基础上的人员上门访问,仍需要借助市场营销学的原理,即需要界定目标客户。一般而言,对于理财有需求的农业人口,往往具有商品经济意识,并积累起了一定相对稳定的资金量。因此,可以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3.5 有效细分客户资源,培育广阔的农村金融理财市场 农合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根据农户的需求发展理财业务,针对本地农村居民的经济、生活和金融知识水平,开发出一套符合本地农民理财需要的金融理财产品,而且这种理财产品一定要符合本地农民的理财心理,操作上力求 简单方便,在农户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风险低、收益稳定、能随时赎回,以此提高农户对理财产品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以上便是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因我国农业人口分布广泛,且各农村区域的自然禀赋条件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本文并没有结合特定区域展开讨论,而是结合当前问题从发展趋势层面进行了原理性探讨。但本文的结论,将支撑各地理财业务开展中的思路。最后,对于本文主题的讨论还可以从其他方面展开,但笔者仍在独特的视角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4 结语 本文认为,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在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以及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等三个方面下功夫。具体而言,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业务浅析 摘要:本文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产品的概述为出发点,分析表外理财产品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总结了业务发展规模较小,易产生流动性风险,造成银行监管压力等现实问题,并提出规范表外理财业务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表外理财业务 现状 分析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居民替代存款所选择的家庭金融投资的主流产品。居民不再依赖存款获取利息这一传统增值保值的方式而是选择购买理财产品来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理财产品的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尤其是大量反映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外的理财产品。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业务概述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理财产品分为表内和表外两种,表内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而表外理财不计入资产负债表。表内理财通常以结构性存款科目反映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下,如投资货币市场和国内市场的“保本”型等理财产品、银行不承担风险的代客理财资金等。此类产品为商业银行自营并承担主要风险,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归属于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类。表外理财通常以备忘、备查类形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表外,如收益较高的“非保本”型等理财产品。此类产品大多属于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银行收取手续费,对于银行来说并不构成信用或市场等风险,而是由投资者承担亏损风险,归属于资产负债表的表外项目。 二、表外理财业务现状研究 (一)发展规模较小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业务品种较为单一,表外业务规模占比较低,主要是传统的服务性和风险性业务。在咨询业务方面,为企业担当财务、投资顾问,提供合并、收购、重组等咨询服务很少;各类货币互换与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新兴表外业务未得到有效开展。 (二)易产生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筹集资金,通过与信托等机构的合作,将资金以高收益投放给需求方。理财产品短期负债与长期投资的期限错配,可能使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到期之际,发行新的理财产品来满足到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兑付需求,以满足循环交易。一旦老的理财产品到期,而新的理财产品不能足额发行,为了维系理财产品的资金链循环,商业银行往往会借助于银行间市场资金拆借,加大对同业业务的需求。这种资金运作方式使商业银行在短期内获取可观收益,但是易造成流动性风险,使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面临巨大压力。一旦出现流动性问题,理财产品的违约或亏损风险暴露,直接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形象,侵蚀了商业银行的利润。 (三)造成银行监督压力 银行发售的高利率理财产品以及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吸引了很多投资者,但是投资者对其资金投向及运营情况几乎一无所知。银行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力,导致产品购买的盲目性,投资者对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此外,商业银行容易将理财业务从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主要出于规避合规风险、加大存款规模、摆脱贷款额度制约等目的,干扰了货币政策调控和银行行为监管,给监管当局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三、规范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主要对策 (一)丰富理财产品的业务种类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产品开发要按市场机制进行,并从有针对性地满足客户需要着手。应尽快建立严格的按新产品开发程序进行表外业务产品开发的机制,借鉴西方先进的表外业务,创造有效需求,推出创新产品、扩大表外业务规模,加强发展投资咨询等中间业务,转变传统以利差为主要盈利方式的经营模式。 (二)防范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该规定将逐步化解银行资产池资金期限错配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建议:一是将银行的表外信贷项目显性化,避免过度的期限错配与收益率错配。针对资金池理财产品,应该对其中不同风险、不同类型的产品组合进行“分账经营、分类管理”,从而增强资金来源与投向之间的匹配关系,将表内和表外理财业务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归集。二是建立金融机构违约追责机制。针对金融机构体系可能暴露出来的流动性风险,政府明确金融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边界,并建立合理的市场追责机制。 (三)完善理财产品的法律法规 一是加强金融立法。近年来,银监会出台了系列办法措施,以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严格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等。但是,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的法律法规仍不尽完善。建议加大对理财产品的立法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建议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披露理财产品尤其是表外理财产品的信息,详细披露理财产品的筹资规模、资金投向、风险等级等,建立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披露制度,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三是严惩违规行为。对于一些违规操作,通过专业手段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银行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必须加以严厉打击。 (杨欢,1982年生,江西人,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制度)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及影响分析 摘 要:近年来,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主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迅速,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理财和投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对整个金融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首先从法律关系、产品管理、投资门槛等角度对比分析了各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其次重点分析了理财业务的积极意义和负面影响,进而从加强监管合作、打破刚性兑付两方面提出了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关键字:理财业务;影响分析;对策建议 一、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对比分析 我国的财富管理行业是分业经营、相互合作、分业监管。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主要有五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基金公司的基金和资产管理业务、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和资产管理业务。各类金融机构不同名目的理财业务在法律关系、投资者门槛、产品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 (一)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是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石。目前有关法律明确了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法律关系为信托。银行理财产品、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未明确交易双方法律关系。但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只要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明确的委托契约关系,且财产经营权转移到受托人的委托理财业务均属信托行为。 (二)产品管理。在监管机构方面,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归中国银监会监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归中国证监会监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归中国保监会监管。在发行批准方式方面,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都是事前报告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备案制,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是审批制。 (三)投资门槛。在投资金额起点方面,银行理财产品是5万元,信托计划是100万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限定性计划起点为5万元,非限定性计划起点为10万元,公募基金1000元,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在投资者要求方面,银行理财产品要求客户评级,信托计划要求按照信托专门的合格投资者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 二、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影响分析 (一)积极意义 1、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理财产品是利率市场化的产物,其发展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从发达国家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来看,利率市场化必然伴随着资金价格走高和金融脱媒。在脱媒趋势下,银行需要调整经营方式,通过创新来进行“反脱媒”,而银行理财产品由于收益率不受限制应运而生,作为存款替代品出现,成为银行“反脱媒”的重要手段。 2、助推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理财业务的开展增加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优化了收入结构,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变。一方面,发展理财业务是提升客户综合服务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理财业务的开展也有利于银行向零售业务和私人银行资产管理方向转型。 (二)负面影响 1、规避资本和信贷规模约束,影响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商业银行通过开展跨行业合作,将表内业务转出表外,以规避日益严格的监管。一是在银信、银证等理财业务合作中,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以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的方式投向自身授信客户,既满足了融资客户的需求,又不消耗资本金、不占用信贷规模。二是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的信贷资产,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释放出信贷额度,规避了信贷规模控制和资本约束。三是银行通过月中发行大量理财产品月末到期或月末发行跨期型理财产品来规避存贷比等监管指标的约束。 2、资金投向限制行业,影响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相比较银行信贷,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要广泛得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计划的投资则要更为广泛。融资性理财产品的对象往往是不符合信贷条件,在银行拿不到钱的企业,或者不符合信贷投放政策的房地产、融资平台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利率执行要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限制行业大量资金的流入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监管合作,实现跨部门的功能监管。理财产品具有交叉性金融属性。理财产品的运作涉及多个金融行业。但我国金融业监管格局是分业监管,发行理财产品的各类金融机构由各自对应的归口监管部门管理,产品的设计、销售、投资等要素均有不同的监管部门出台各自分割的部门规章,而规章之间有不协调、不适应之处,存在监管套利的问题。 (二)打破刚性兑付,促进理财市场理性发展。刚性兑付导致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诱发投资者资产配置不合理调整,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引发了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资金加速流向高收益的理财和非标准化债权产品,商业银行的存款流失,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保险行业的资金被挤出。市场无风险利率上升,也造成蓝筹股市盈率下降,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低迷。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第三方理财市场应引起金融监管机构高度重视 作为“准金融”行业的第三方理财机构,虽然发展时间较短,却来势汹汹,势不可挡。据不完全统计,仅仅几年,就发展到了上万家的规模。 市场巨大的需求催生了第三方理财机构。 第三方理财,理论上说是独立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不代表和隶属于任何一家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型企业;不偏重任何一家产品供应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公司通过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判断其所需的投资产品,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站在非常公正的立场上严格地按照客户的实际情况来帮客户分析自身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通过科学的方式在个人理财方案里配备各种金融工具,实现客户的财富目标。 十年前,我们或许连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是什么性质都无从知晓,今天,第三方财富机构已经悄无声息融入金融大潮,你不理财, 财不理你。自2010年11月诺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后,其所带来的财富示范效应,加上进入这一领域几乎没有门槛,使得第三方理财公司成为一时新宠。未经证实的说法是,目前中国的第三方理财公司已近万家。 据招商银行和贝恩管理咨询公司联合的《2013 中国私人财富报告》称,2013 年中国的高净值人群约有84 万人,他们手上掌握的财富规模约有27 万亿元,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瞩目的理财市场。 传统金融环境下,超过80% 的资金都通过银行存款、贷款。银行的运营必然缓慢迟滞,既无法满足存款人对资金收益的高追求,也无法满足借款人对资金增效的要求。在金融脱媒的时代趋势下,预计未来将有超过50% 的资金脱离银行,实现直接的对接。 据有关金融机构分析,这个未来的C2C 市场催生的直接融资市场,可能是一个不少于银行业现有规模的大市场。 市场是巨大的,虽然一些第三方财富公司在打造优质的金融服务平台,有许多好的制度和经验模式,但大多数第三方财富公司存在创立时间短、业务规模小、专业人才欠缺、品质良莠不齐等等问题。要满足这么巨大的市场需求,以目前第三方财富公司的整体实力来看,恐怕力不从心。 理财像高空走钢丝一样,是一件高难度的动作。不是简单把存在银行的钱换成国债,买几只基金、股票那么简单,它涉及储蓄、投资、保障、税筹等诸多方面,需要有相应的金融管理等方面的背景。更为关键的是,第三方理财在中国目前的界定和规范上属于法律真空。第三方理财还没有纳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的管理范畴。理财公司、投资者、客户等随时面临着不可预测的风险。 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对第三方理财公司进行明确的定位,只有明确了理财公司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理财市场才能规范成熟,才能发展成专业的理财公司。事实上,第三方理财公司早已发出“渴望监管”的呼声。 虽然目前监管层并没有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牌照发放和管理,但是包括诺亚财富在内的多家第三方机构已获得由证监会发放的基金代销牌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监管层支持第三方发展的态度。 虽然金融事关全局,但要有改革的信心和勇气,要有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稳妥地进行尝试,不能放任自流,避免出现大的金融风险。希望有关金融监管机构认真应对目前第三方理财的现状,尽快找出一个适合中国金融市场的管理办法。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金融机构夜市理财真“闹猛” 上期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千呼万唤始出来,即将进入模拟交易测试,金交所也进一步增加了周五的夜市交易。银行理财夜市中错峰销售的产品在收益率上独具优势。 白天是各种投资交易的高峰时段,但夜市理财也同样精彩。尤其是对于外汇、黄金等全球化投资产品来说,夜间正是欧美等主要交易市场的开市时间,交投更加活跃,对市场价格的形成更具有主导性。近期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千呼万唤始出来,即将进入模拟交易测试,而金交所也进一步增加了周五的夜市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各家银行纷纷针对白天工作较忙的白领一族推出“理财夜市”,除满足白领客户的理财需求外,夜市中所提供的产品收益也具有一定的优势。所以说,夜市理财同样“闹猛”。 贵金属夜间交易完善 近期,上海期货交易所宣布,证监会已批准同意其上线运行连续交易。连续交易自2013年7月5日起开始上线运行,连续交易品种为黄金和白银,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2:30。这就意味着,千呼万唤的上期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将正式拉开帷幕。 自上期所推出黄金、白银期货以来,这一交易品种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交易时段过短,且集中在国际交易清淡的白天时段(9:00--11:30,13:30---15:00),这给黄金、白银投资者的操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给投资者的保证金资产带来了较大的隔夜风险。 此次上期所的金银夜市交易时间设置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2:30,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夜盘时间基本一致,并覆盖了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 Group)旗下成交量最大的黄金电子盘的活跃交易时段(北京时间21:00~2:00)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每日第二次现货定盘价时间(北京时间23:00)。 为了处理好连续交易中的结算问题,上期所解释说,可以把夜间连续交易作为一种早盘交易。可以把白天的交易结算作为当天的结算,夜间时段的交易可以作为第二天交易的早间时段交易。 同时,上期所也对黄金、白银的合约进行了修订。根据相关修订案,黄金、白银、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从原先的±5%降低为±3%。黄金、白银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调低至4%。此外,黄金期货最小变动价位将调整为0.05元/克,合约交割月份新设为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1个月内的双月合约。 在正式推出夜市交易之间,上期所将引入黄金和白银品种的连续模拟交易,有兴趣的投资者不妨进行关注。 据介绍,模拟交易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2日,周一至周五20:00至次日04:00,其中21:00至次日02:30为模拟交易连续报单时段,次日02:30至04:00为系统测试时段。 在模拟交易期间,上期所将在正常交易日收盘后将客户黄金、白银当日持仓和客户权益等真实数据导入模拟交易环境,客户可以在模拟交易时段按其真实持仓和资金状况进行交易,模拟交易数据在次日02:30模拟交易结束后清除。 差不多时间,上海黄金交易所也进一步对夜市交易时间进行了完善。从5月31日开始,金交所正式推出周五夜盘,从周五21:00开始交易至周六02:30,并与下周一白天的交易合并作为一个完整的交易日,市后进行集中清算。这就意味着我国贵金属场内交易正式进入连续交易时代。 建设银行商品与期货交易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看起来金交所只是增加了一天的夜间交易时间,但周五的夜间交易在贵金属交易中具有较大的意义。原因在于,周五夜间经济数据通常较为密集且重要,如美国的失业率数据、非农就业情况、密歇根大学消费者信心、芝加哥采购经理指数、汽车销售数据等一般都在周五晚间公布,欧洲市场如欧元区消费价格指数、企业景气指标、失业率等经济数据也选在这一时间公布。这些经济数据经常造成周五夜间市场产生较大的波动,进而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因此贵金属投资者应当对周五的夜间交易给予更多的重视。 银行广开夜市错峰销售 不过,像贵金属、外汇等交易品种风险高,对投资者的专业知识也有较高的要求,只能是一个小众的投资品种。而大众投资者可以从银行广设的理财夜市中有所获益。 开设理财夜市的初衷在于从时间和渠道上实现差异化销售。像很多职场白领,白天的工作时间较为繁忙,根本就无暇进行理财投资。很多理财产品白天销售时由于额度有限往往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售罄,难以满足这一人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需求。因此,不少银行在网银、手机银行中开设了理财夜市的交易频道,夜市的开市时间一般设置在20:00左右,为提高产品的吸引力,理财夜市的一些产品为独家发售,或是收益率上较同类型产品略有优势。 如光大银行的“理财夜市”交易时间为每天的20:00~24:00,目前推出的一款4个月期限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可达4.45%。近期,光大还推出理财夜市逢8专属高收益产品,每逢8号、18号、28号就有一款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在理财夜市上进行销售。 浦发银行针对错时理财的需求,推出了“Q点理财”系列产品,这一系列产品在每周一20:00至次日8:00发行,支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认购。据介绍,“Q点理财”系列产品每周推出两款,期限分别为1个月、3个月,在收益率方面比柜面发售产品要高0.2%,这对投资者而言无疑是最有吸引力的。该系列理财产品在投资方向上选择了国内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存款、回购、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等,投资标的较为稳健,属于风险较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一般投资起点金额设置为5万元。 中行“理财夜市”的主要方式是延长交易时间,中行将大多数理财产品的正常购买时间延长至晚上21:00,其中,8:00至晚上9:00为挂单业务。在中行理财夜市可销售的产品包括“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中银日积月累-月计划”“中银平稳理财计划”等产品。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金融理财》携手益普索(Ipsos)国内首份《中国金融机构理财力白皮书》 在此次盛典上,《金融理财》携手全球领先的调研机构益普索,了国内首份《中国金融机构理财力白皮书》,剖析中国个人理财客户的特质、其各方面理财力及消费趋势,为金融机构的发展指点迷津,赢得了与会嘉宾的强烈共鸣。 信任溢价影响全球各地金融理财 根据益普索全球声誉中心(Ipsos Global Reputation Centre)对“影响各行业部门的重大问题”和“行业中各大公司的声誉”进行调查的结果,就金融业内的公司而言,信任在很大程度上是熟悉程度的作用结果。拥有牢固的、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本地覆盖面的银行,通常会享受到“信任溢价”的好处。但是,美国几家首要消费者银行与欧洲几家银行,因为他们与2008年金融危机难分难解的关系,得到的信任水平却低于他们的消费者熟悉度水平本应保证的水平。相比之下,在声誉方面,与信用卡发行公司相比,全球知名的信用卡业务处理公司的声誉表现,大大接近于受到高度信任的消费商品公司。同时,信任水平反映出网络议论的调查性。 就全部益普索(Ipsos)访问的24国的全球首要金融机构而言,“熟悉度”与“信任度”之间的关系几乎纯粹是线性的。在消费者对21家银行企业的平均熟悉水平与他们对银行的“净信任分”之间,存在极强的相关关系,相关系数达到:0.92。换句话说,一个消费者越熟悉一家银行,就 越有可能对它产生信心。但是,这条定律也有一个例外:如果熟悉度来自负面新闻报道,这一定律不适用。与2008年金融危机关系最深的几家银行就是明证。 比较益普索(Ipsos)访问期之前12个月间针对各个金融机构的“网络态度”,可以确信:普通大众对金融机构的信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人们在网络上谈论他们时所采取的调子。“国际本地”银行,尤其是桑坦德银行和ING集团,也非常突出。在网络态度的另一端,六家“净积极网络态度”比例最低的银行都是“丑小鸭银行”。其中,美洲银行是所有被调查机构中唯一“网络负面态度”超过“网络正面态度”的机构。 尽管消费者对多数银行的熟悉度主要是通过个人体验、有关其产品与服务的积极口碑和广告建立的,他们对于“丑小鸭银行”的熟悉度更有可能是这些银行暴露在负面新闻报道下的结果,以及把这些银行与负面或争议事件相连的评论的结果。 对于消费者信任水平与熟悉水平相称的银行,以及网络议论偏向积极态度的银行而言,提高自身好感与信任评分的首要方式就是:增强自身的可见度。他们的声誉有可能从市场营销与广告活动中受益。 谁才是真正的中国个人理财客户? “得零售银行者得天下”。《中国金融机构财力白皮书》中,益普索数据显示,中青年人群、高学历和家庭月收入在万元以上的是个人理财主力客户群。个人理财客户以银行VIP客户为主,多数持有金卡及以上级别的借记卡。 投多少是多?10万以上是小数? 2012年,超过六成的个人理财客户将金融资产的30%或更多用于理财产品的购买;高收入群体投入更多。超过六成的个人理财客户在理财产品购买或持有上的资金投入在10万元以内;高收入群体投入在 10万元以上。接近八成的个人理财客户理财年限在5年以下;高收入群体理财年限经验更为丰富。 基金和股票?满意度并非最高! 《中国金融机构理财力白皮书》揭示,2012年,银行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基金、保险理财产品是最受个人理财客户欢迎的理财产品。其中,高收入群体购买或持有理财产品更为活跃。而个人理财客户对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的满意度显著高于对基金和股票的满意度。 七成个人理财客户将增投 2013年,银行定期存款持有比例保持稳定,其他类型理财产品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趋势,其中期货产品和信托产品接近翻番。略多于八成的个人理财客户每周有2-3天或每天均会关注理财产品的购买或查询;高收入群体花费时长更多。该白皮书显示,与2012年相比,接近七成的个人理财客户预计2013年将增加或大幅增加在理财产品上的投入。 电子银行、和新媒体称王 该白皮书透露,电子渠道已经成为个人理财客户知晓理财产品信息的重要渠道,官网的重要性不容忽视;第三方理财网站和新媒体(微博/论坛/博客等)逐步崛起。可见中国金融机构要在深刻洞察个人理财客户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方面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金貔貅奖”评选标准: 1. 收益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实现能力;包括理财产品的超额收益率、净值表现。 2. 风控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在考察期内风险与收益的掌控能力与程度;发行的产品是否有保本条款和其他风险控制条款及风险控制措施。 3. 透明力:指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状况;包括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4. 服务力:是指金融理财机构提供服务的能力程度;服务力由人力资源、设施、手段、时间以及客户参与五个基本要素构成 5. 变现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和产品发行的流动性、抗风险能力、收益率和兑付渠道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能力。 6. 研发力:指金融理财机构研发设计理财产品的实力;包括研发团队专业权威、市场分析深刻、趋势判断准确、研发品种繁多、适应理财市场需求等。 7. 发行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数量和所销售理财产品的募资金额;涉及领域越广,规模越大,数量越多,市场供应能力越强,募集资金数额越大,证明其发行力越强。 8. 创新力:参选机构在某一领域、产品、运营等方面的创新开拓了行业发展格局;包括标准创新、要素创新、多样创新。 9. 成长力:指金融机构通过创新自身产品和整合机构资源,创造最大理财价值并获取理财机构持续成长,是机构持续理财获利并实现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的能力和潜力。 10. 品牌力:指金融机构开拓市场、占领市场、并获得利润的能力;是金融机构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诚信度的有机统一。品牌力涵盖品牌机构、品牌产品、品牌理念、品牌传播和品牌延伸等方面。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业务宣传不规范、不到位 目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宣传仍停留在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橱窗广告、告示牌、印刷材料等传统方式上,且90%以上的基层机构仅在营业厅内或网点附近宣传,宣传范围小,社会知晓率低;多数机构在宣传理财产品时,重收益宣传,轻风险提示。据对1200户居民问卷调查显示,对人民币理财业务“比较熟悉”的占17%,“略知一二”的占44%,“不了解”的占39%;38%的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宣传不满意;42%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不满意;38%的不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程度。同时,对内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业务人员不能详细讲解产品的特点、不足,客户无法对理财产品有系统的认知。 二、理财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 除天津塘沽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赤峰市中国银行外,其他理财产品经销机构均未设置专门理财部门,也未配备理财师;多数机构缺乏健全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控手段,难以根据市场利率和汇率波动,即期做出准确预测,为客户理财提供优质服务;经销机构的理财业务只在储蓄科目中反映,未设立专门科目进行核算,难以有效监控资金使用情况;部分经销机构将人民币理财新产品销售额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存款进行考核,忽视风险、收益等因素,致使基层分支机构盲目追求业务规模扩张。 三、专业理财人员匮乏,队伍建设滞后 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多自2005年开办人民币理财业务,时间较短,专业理财队伍尚未形成。取得CFP(国际金融理财师)和AFP(金融理财师)资格的人数远不能满足理财市场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理财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 四、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 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理财品种不断增加,但多数理财产品内容相近、收益和投资期限雷同,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如多数理财产品起存额均在5万元以上,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产品同质化导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只关注收益率,进而引发理财产品销售“价格战”,加大了理财业务风险。 五、理财业务监管缺失 银监会2005年制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应的监管权限,组织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但基层监管部门很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存在一定的监管“真空”。在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外部监管缺失将加大业务风险。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业务存在的法律问题 目前,金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委托理财现象,如银行推出的人民币或外币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推出的集合受托投资管理、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保险理财、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委托理财在一定意义上对金融创新和分散金融风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却存在诸多的法律问题。 1.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不明确 关于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目前存在最主要的分歧有两种,一是委托关系,二是信托关系。实际中,不同的性质,不仅使委托理财的具体操作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而且将直接影响委托资金的安全和资金管理的效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托人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且受托人必须是经批准的信托机构。而,则以被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被人根据需要可以撤回关系。理论界普遍以“资产是否转移”和“交易中使用的投资人名义”为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信托型委托理财或者型委托理财。目前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所的规章中都没有对其委托理财的基本属性作出规定。在当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下,极易造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经营上的混乱。同时,在法律适用上也不同,行为适用于《合同法》、信托行为则适用于《信托法》,适用的法律不同,自然导致法律后果也就不同。 2.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一是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在委托理财法律性质不明、有关委托理财的法律框架和规范缺失的情况下,根据近似法律制度主张权利往往会导致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失衡,委托人主张权利时,难以清晰的阐明受托人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 二是委托人权利易受侵害。委托人将资金或证券交付受托人后,对资金和证券往往就处于失控状态,只能被动的接受受托人处置财产的结果,而受托人则享有很大的自由处置权,极容易利用处置委托人资金或证券的便利侵害委托人的权利。 三是委托人举证能力偏弱。由于受托人在投资领域的专业知识强于委托人,而且在合同中一般约定由受托人全权负责,受托人的独立意志和受托权限较大,明显处于优势地位,而委托人又无监管权利。从委托人权益的救济渠道方面来看,如果发生纠纷,由委托人举证证明受托人过错明显不当。 四是救济方式过于单一。委托理财的标的是资金或证券,如果造成亏损,损失是直接的,数额一般较大,只能用资金或证券弥补,缺乏其他可补充替代的救济方式。 3.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不确定 第一,合同本身效力不确定。实际中,委托理财大多发生在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领域,具有较高的信用基础,是典型的金融产品。目前却有大量的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涉足理财业务。从市场角度看,金融机构具有高度的信用和发达的市场网络,而一般民间机构起点低、风险高,不易于监管;从风险角度看,民间机构的不规范运作,容易导致公众对理财市场信心的丧失,严重时可危及整个金融信用体系。由于目前法律、行政法规未对委托理财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做出专门的规定,致使非金融机构的委托理财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 第二,证券委托理财中的“保底条款”的效力不确定。“保底条款”是委托人通过契约手段预先控制自己投资风险的合同条款。《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券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依体系解释方法,从《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违反第一百四十三条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来看,禁止接受全权委托和承诺保底收益仅仅是针对券商的经纪业务,因此不能以《证券法》禁止而认定合同无效。同时,从意思自治原则出发,保底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自愿约定风险承担方式,如果认定合同无效,就等于纵容双方的失信行为,显然与诚实信用原则相违背。 为此,建议: 首先,尽快完善委托理财法律制度,明确委托理财法律性质。 委托理财目前已经成为重要的金融产品,涉及各种金融领域,市场日趋发达,已经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新型的金融财产管理制度,不能仅以信托型委托理财或型委托理财做简单的划分。建议尽快制定委托理财管理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将委托理财作为一个独立的金融法律关系予以规范,并对委托理财实行特许经营制,以便顺应当前市场发展的趋势,更好地维护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 其次,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由于委托人在整体委托理财活动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在设计委托理财法律框架时,应当考虑委托人应有的知情权、一定的参与权和在必要时的撤回权,最大限度的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受托人应当明确其基本的报告义务、交付义务、注意义务和忠实履行职责等义务。使双方权利义务能够对等,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再次,禁止“保底条款”的大量使用。 一是“保底条款”有违民法的基本原则。通过“保底条款”将投资风险全部转嫁给受托人,让受托人承担其后果的行为,虽然是双方的意思自治,但造成了双方权利义务的严重不对等,违背了民事法律应当遵循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二是“保底条款”有损金融信用。投资证券市场是一种高风险活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盈不亏,而“保底条款”实际上将委托理财当作了储蓄,并将投资风险全部转移给受托方,违背了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而且势必会对资本市场本身造成极大的冲击,不利于金融的安全与稳定。 三是“保底条款”的无效导致合同整体无效。“保底条款”是委托理财合同签订的最大动力,如果没有“保底条款”的存在,委托人通常不会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因此,“保底条款”是委托理财合同的核心条款,也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保底条款”一旦被法院认定无效时,委托人的缔约目的丧失,核心内容的变更,就会导致委托理财合同的整体无效。 最后,加强对委托理财市场的监管: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分行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各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各不相同。但委托理财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财产管理法律关系,金融业务交叉、金融产品混合已成为发展趋势,而目前的监管模式显然不能适应这一变化。在目前体制下,建议国务院制定统一的监管规则,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关系。同时,各监管机构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监测,规范委托理财业务操作,确保委托理财活动合法、有效进行。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百姓理财渠道更多 中国金融领域全方位的有限开放,能带来“双赢”,竞争能给予中国老百姓更多的选择,电能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国际先进的服务理念。 与人们预期稍有不同的是,中美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并没有将人民币汇率作为重要议题,而双方在中国金融市场开放上达成的协议成为了最惹人关注的话题。 中美达成金融开放协议 据新华社报道,在金融服务业领域,中国将在2007年下半年恢复审批证券公司的设立;在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之前,将宣布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在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将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投资总额度提高至300亿美元;允许具有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资格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符合中国银行卡业务、技术标准的人民币银行卡,享受与中资银行同等待遇;允许外资产险分公司申请改建为子公司,对于目前尚未批准的申请,中国保监会将于2007年8月1日前完成审核。中国扩大了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的投资范围。美国强烈支持中国在2007年6月召开的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会上成为FATF成员,双方理解中国将采取适当步骤以达到FATF核心成员资格标准;美方确认中资银行在美开设分行的任何申请都将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进行审批;并承诺与中国开展金融监管人员的交流。 协议显示,中国已同意放宽外资进入中国金融服务市场的限制,包括在证券、基金、保险、银行等全方位的有限开放措施。 中外金融 竞争将加剧 在证券方面,协议意味着中国自去年9月实行“禁止外国券商投资中国券商的规定”后,最快可望在7月开始,重新允许外资券商登陆内地市场。 放松对外资进入国内证券行业的限制,这对国内证券行业发展将是一种推动。尽管今年以来国内证券成交量大幅上升,券商的收入大幅增加,但券商依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格局,券商创新步伐、产品开发等仍十分迟缓。如果重新对外资券商放行,外资券商将给国内证券市场带来更多的产品,同时大盘红筹股、H股公司可能发行A股,二者均将推动成交量继续攀升。 不过,短期来看,外资券商要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由于开展个人经纪业务往往需要较大的前期投入(营业网点数量、交易系统开发和安装、相关人员的招聘和培训等),而且运作时间相对较长,因此在这方面,国内券商已有长期积累的优势。外资券商的进入并参与竞争,可能会吸引机构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但总体市场格局难改。 这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情况相类似,竞争能给予中国老百姓更多的选择,也能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国际先进的服务理念,而外资券商要真正撼动国内机构的地位还需要假以时日。 QFII有利于双赢 “QFII额度的增加不会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只会对中外双方有利。”一位境外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 QFII额度的提高将使得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的资金额度增加2倍。虽然QFII对于目前中国A股市场的看空态度并没有转变,但QFII为中国股市带来的投资理念还是值得国内投资者学习的。 从QFII近几年的投资看,QFII基本遵循了“价值发现”的投资原则。在价值判断方面,QFII注重公司分红、流动性、成长性、治理结构、行业地位及股东利益保护等观念,对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理念修正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另外,QFII还有很强的操作意识和市场敏锐性。 比如,他们宁愿牺牲眼前的盈利空间,也不愿意放弃价值投资的理念。所以,扩大QFII的投资额度,对于改善投资者的结构、改善投资理念都有积极的作用。 事实上,QFII额度的提高可能进一步刺激市场的乐观预期。因为,从影响市场最主要因素的资金供应角度来看,将进一步增加市场资金。尽管300亿美元的额度相对于整个A股市场的资金量来说并不是很大,但却是一个很重要的积极信号。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表示,中国积极欢迎也希望增加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在中国的份额,表明了政府对外开放的积极态度。至于额度具体怎么分配,还需要一个程序,首先要决定是否批准资格;其次,对于已获资格的QFII,取决于其已有额度的使用情况,所以还需要一个过程。 近期看,在目前大盘处于4000点高位,QFII更多选择离场,并且原有额度也没有用完,所以进一步增加额度对市场的实际意义有限。从长远来看,用瑞银中国证券部主管袁淑琴的话说,QFII减持并不意味着他们要离开中国,只是他们在等待一个更加合适的投资机会。市场无疑还是多了一条持续的资金来源。 投资境外市场更方便 另一方面,由于QFII和QDII额度至少在短期内应互相关联,这意味着国内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将很快获批QDII。分析师指出,这将支持在香港上市的中国股的表现。QDII的获批,将使国内投资者有了投资境外股票市场的合法渠道,对于拥有外汇的国内居民来说,他们可以在B股、QDII之间作出选择,他们离国际市场越来越近了。 摩根大通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龚方雄认为,尽管初期能够投资海外股票市场的QDII配额仅为75亿美元,而A股市场近期交易量已突破3000亿元人民币,但是QDII对市场的潜在影响重大,是引导资金流向的重要信号。假设未来2年内,中国36万亿元人民币存款中有10%能够投资海外市场,将导致约5000亿美元的中国私人资金流入香港以及其他国际市场。这相对于目前4200亿美元市值的H股市场而言,是个不小的数目。 汇率仍将保持缓升 此次经济对话当中,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中国并没有作出让步。吴仪副总理强调说,人民币汇率并非美国贸易赤字的成因,人民币大幅升值会对中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她表示,中国将继续按自身的步调来逐渐推进汇率改革。 而在此次会谈前,中国再次宣布扩大汇率波动区间。相比2005年7月汇改以前,人民币对美元已升值超过8%,而按照贸易加权平均计算的人民币真实有效汇率只上升了4.3%。 经济学家认为,人民币升值趋势不会改变,小幅升值更符合中国自身利益。花旗集团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黄益平认为,人民币升值的短期目标应该是将每月的外贸顺差稳定在200亿美元左右。要做到这一点,今年全年的人民币升值幅度大约需要达到7.5%。如果出台的外汇政策能够有效地控制外贸顺差,今年中国经常账剩余占GDP的比重有可能微升至9.5%。 中金公司预计,到2007年底,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将达7.35,全年升值幅度为5.9%。 分析人士称,美国更为注重的目标是中国市场开放而非人民币升值,尽管后者对美国国会而言有政治价值。人民币升值加速将支撑A股股价。市场的开放,尤其是金融和银行市场,将继续给行业带来正面影响。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我国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业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一、当前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现状 目前,我国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主要有五类机构: 商业银行。从2003年起,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始推出人民币理财业务。为规范管理,2005年9月24日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又称为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种类之一。为使这一业务规范发展,2001年11月28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2003年9月29日又颁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保险公司。目前,保险公司尚未开展直接的委托理财业务,但其人身保险业务中的投资连接保险和万能保险均具有理财性质。这两类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比重一直较小。为规范其发展,2000年保监会颁布了《投资连接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从事的理财业务主要是资金集合信托业务,包括投资于股票、债券及基金的证券类信托业务,投资于不同行业的产业类信托业务、投资于基础设施的信托业务和房地产信托业务等。为加强业务监管,2004年,银监会先后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金管理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投资于证券市场,目前已经形成了较大业务规模和较为完整、成熟的理财产品群,如各种投资风格的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等类型。 二、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严重 在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过程中,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非常严重。2003年底以来暴露风险的证券公司,都存在因挪用委托理财资金造成的资产缺口。为弥补挪用委托理财客户资金造成的巨额缺口,人民银行被迫动用了大笔再贷款。这种做法不利于严肃市场纪律,可能引发巨大的道德风险。 (二)部分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规范 部分金融机构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往往向客户承诺较高的保底收益,并存在以利差代替手续费、缺乏风险揭示等问题,此外还出现了搭售存款等不正当竞争的情况。 (三)监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缺乏有效监管 一是监管部门对性质相同的委托理财业务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虽然名称各不同,但在权利义务关系、资金管理方式、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承担方面都存在基本共性,属于同质金融业务。但各金融监管部门制定了不同的监管标准,导致委托理财市场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具体表现为就理财业务中的委托资金最低要求、保底承诺、委托资金托管、业务隔离、信息披露、收费方式、禁止行为等方面,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执行的标准各不相同。二是没有建立第三方存管等关键性制度。各监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虽然都制定了一些监管政策,但出于行业利益的原因,一些关键性的制度还没有建立,如有的监管部门仍未要求开展委托理财的机构必须将客户资金交由第三方存管。缺少第三方存管制度对保护客户资金安全非常不利。三是监管措施不到位。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普遍存在的保底承诺、搭售存款、以利差代替手续费等问题,监管部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及时纠正。 三、规范委托理财业务、防范金融风险的建议 (一)推进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建设 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能确保客户委托理财资金与理财机构自有资金相分离,杜绝理财机构挪用委托人资金的行为,是防范化解委托理财业市场风险的一项根本的制度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委托理财业务,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立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要求理财机构将理财资金交由第三方存管,并在第三方设立专门账户,使理财机构无法挪用客户资金,以防范道德风险。具体实现方法是:理财机构以自身名义在第三方(如商业银行)核心账务系统中开设客户委托理财资金存管专户,存管银行为每个客户设置“客户资金明细账户”,将原来在理财机构的客户资金汇总账户、客户明细账户全部转到存管银行的系统进行管理,客户资金管理权与理财机构彻底实现分离,发挥银行系统账户管理的传统优势,通过技术手段对客户资金汇总账户与客户明细账户进行勾稽关系核对,并提供账户实时监控,使理财机构无法挪用客户资金。 (二)完善委托理财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已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为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个人债权的补偿问题提供了一种保障;下一步即将建立的存款保险基金,将为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提供一定保障。但部分理财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所涉及的个人债权收购资金还须由国家承担。因此,建议对此类尚无保障机制的理财业务,也可考虑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从而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风险补偿的长效机制。建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旨在保护承受能力较弱的中小投资者,化解委托理财业风险。对因理财机构违规经营和监管不力而造成中小投资者发生损失的,由理财机构依据有关行业法规及政策规定,先行赔偿,不足部分可由拟设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给予适当救助。该基金的核心制度设计: 第一,保护范围。对所有理财金融机构实行强制型投资者保护制度,对所有境内理财类金融机构均应参加投资者保护计划,成为基金参与机构。 第二,资金来源。该投资者保护基金主要由理财金融机构按期缴纳费用和理财金融机构清算财产中的受偿所得组成。在出现临时性资金短缺时,可考虑向财政部申请特别融资或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融资。 第三,费率标准。实行与风险相关联的差别费率,根据理财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风险状况,实行风险差别费率,高风险机构实行高费率,低风险机构实行低费率。 (三)尽快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 为统一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促进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可考虑由中央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以调整和规范各种名目的理财业务。《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应规范以下内容: 第一,金融机构从事理财业务的资质要求,包括具备专业理财的能力、稳健的财务能力、健全的内控制度、最低资本金要求、能够依法、忠实、勤勉履行受托义务。 第二,理财合同。理财机构从事理财业务,应当依法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或信托合同(以下简称理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委托资金进行经营运作,为委托人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在合同中,不得对理财产品进行保本保息的承诺。 第三,理财机构的风险内控制度。理财机构应当建立以下风险内控制度,包括对理财资金及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每个理财计划应当建立独立完整的账户、核算、报告、审计和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清晰的清算路径和资金划转渠道,切实防止账外经营、挪用理财资金的情况的发生。建立严格的业务隔离制度等。 第四,理财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理财机构应当按照诚信、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披露理财业务的相关信息。信息披露的方式根据理财合同的约定确定。 第五,理财资金的托管。明确理财资产属于委托客户所有,理财机构应严格将资产与自营资产分开。理财机构应当选择第三方对理财资金进行托管,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业务;托管方应当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理财资金账户独立于受托人及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及其管理、托管的其他资金。 第六,禁止理财机构从事不诚信行为。 第七,在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理财机构不得规避对存款利率的管理,明确禁止名为理财、实为高息揽储的行为。 (四)加强对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管 一是制定各类金融机构都适用的《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统一监管标准,确立委托理财第三方存管等制度。二是加强检查监督,敦促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委托理财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立监管责任制,对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金融风险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监管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风险提示。严格要求委托理财机构向投资者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五是中央银行和银、证、保等监管部门应当树立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的监管理念,协调委托理财业务监管的政策和手段,加强信息共享。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信息来源简述 作者:容伟杰 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金融证券市场瞬息万变,可能影响股票走势的因素散布在社会经济、政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微观上的(包括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供销情况、股市交易与价格信息、证券管理信息等)。还是宏观上的(如关于社会经济、政治、金融状况的信息等等)。信息是证券市场的血脉,信息是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充分、及时掌握各种可能影响股票走势的信息,并及时分析处理信息对投资成功极为重要.投资者可望及时获取可能影响证券市场发展方向的信息,以便看清方向,做出正确投资决策。这样,投资者必须以占有充分有效的资料为前提,也只有收集到大量的与投资有关的材料,才能更加完善和准确. 一、有效的金融证券信息 (一)财经重要政策。这些政策包括了财税减免或增加、奖励投资的措施;利率变动、关税政策、对外资参与本国证券投资的修正、证券管理部门的有关措施(证券交易税之增减、证券交易税开征与否、是否可融资、融券及融资、融券的比例、其他临时措施如涨跌幅度之增减与禁止当日之冲销等)及其他直接影响发行企业营运的有关政策;决定原料或产品的进出口配额等,所产生的影响亦颇大。(二)发行公司动态.包括每月的累计的营业额,每季的损益表与每年的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收益表以及平时所的董事会决定(如资产重估配股、现金增资、不动产处理),股东大会的重要决定(如红利政策、董事会改组等),营运消息(如开发新产品与接获批量订单、增加新的分支机构)。(三)一般生产统计资料。从这些统计数字中进行比较分析,了解各行业生产营运情形.(四)金融物价统计资料。每月的货币供应量,即增减比率是政府放松或收缩银根措施出台的先兆和依据,通货膨胀率也是值得注意的信息。(五)贸易统计资料。每月对贸易额与入超、出超情况及外汇储备的变动,将影响本币汇率,间接影响股市,所以也是不容忽视的信息.(六)国民生产总值及国民收人统计与经济景气动向指标是判断经济发展趋势的重要信息。(七)政府对基础产业、原料价格的政策直接与企业生产的成本有关,也与政府财政开支密切相关。(八)突发性非经济因素.主要指政治风险,与政府立场和外交政策有关,也受局部战争影响.(九)来自股市交易的信息。每天的开盘价、收盘价、成交量、涨跌幅度、涨跌指数及股指变化等,这些都是技术分析的依据. 二、金融证券信息的来源 (一)来自发行公司披露的材料。各国证券法一般都要求证券发行公司在发行证券时,须向证券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材料,并公告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包括的主要内容是:公司概况,公司业务经营计划,专家审查意见,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设备,公司资本及股本结构,公司债发行纪录,股票承销机构,公司财务状况,最近年度的营业报告书及公司章程等。提供的财务资料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有关的说明事项等。财务报表必须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签章,并出具审查意见。(二)来自证券管理机构的信息。一般说来,各国的证券管理机构普遍提供和定期公开以下几方面的资料:1.上市证券概况资料。包括上市股票种类、每种股票的最高价及最低价、上市股票市价总额、上市股票成交领等。2.上市公司营业额汇总表,即关于上市公司的营业金额及与上年比较的增减趋势资料。3.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比较表。内容包括上市兮司前后两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税前利润、税后利润、实收股本、净资产收益率等资料。4.证券交易新资料。这类资料由交易所每月定期编制。其内容大致包括:有价证券法规增补、上月的证券金融大事记、上月的证券发行量、加权指数及分类加权指数、国际股市、证券公司的营业汇总表、专业经济商的财务资料汇总表、国内重要经济指标等。5.证券统计要览。包括有价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及其他事项的统计资料。(三)来自证券研究机构的信息。有些专门的证券研究机构定期研究和一些证券市场现状和趋势的研究报告。这些报告往往具有权威性和系统性,很值得投资者重视。(四)来自私人渠道的信息.除从公司和公开渠道直接获取信息外,投资者还应重视通过私人渠道获取有关公司的资料和信息。这些资料和信息往往真实、可靠,并且有可能是独占或比其它投资者先享用,所以极具价值,不容忽视.(五)证券投资分析还需要收集诸如金融、经济、税收、国际形势等方面的资料.这些资料有些可以从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上了解,有些可以从政府有关机构公布的材料(如工业生产统计表、物价统计月报、金融年鉴、金融统计月报、进出口统计月报、经济景气指标等)中查询。(六)互联网。从互联网上可以看到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报表,许多公司也在网上开辟了提供信息的网页.有关经济、行业和市场的总体报告也在网上.互联网作为宣传和营销工具的作用在增强。有些公司已制作出了供投资者利用互联网信息进行投资分析的软件。 三、互联网上金融证券信息的获取 网络的开放性使得投资者很容易从互联网上获得实时性很强的信息.目前,投资者在互连网上获取金融证券信息的方法和途径主要有两种:访问浏览和查询检索。一般来说,访问浏览的方法比较适用于检索者无网络查询经验或者无法明确地用词语表达清楚自己的信息需求,或者需要查询的主题较为宽泛的时候,而查询检索则对查询特定主题的信息非常有效。(一)访问浏览。通过访问浏览的方法在互联网上获取金融证券信息,其途径有两种:1.直接访问金融证券专业网站,浏览网页。这种途径主要是通过访问、浏览专业网站如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网络信息技术公司、以及网虫个人等在互联网上构建的专业性金融证券网站获取金融证券信息。一般而言,直接访问专业网站的途径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确定所需信息内容;确定可能的信息源;确定专业网站的网址;按选定网址进行访问;浏览主页相关栏目;通过友情链接链接到其它网站继续浏览.专业性金融证券网站电视网络投资者信赖的、十分重要的信息来源之一。通常,专业网站主页上都开辟有众多栏目或频道诸如:公司档案、行业动态、年报精评、深度透视、新闻公告、个股推荐、股神论坛、大势研判、在线股评、数据频道、指数显示、即时图表、实时行情、股市学校等等。访问者可以通过浏览这些栏目或频道获取所需信息,或通过专业网站主页上的友情链接链接到其它网站继续浏览直到找到所需信息或满意为止。实现直接访问专业网站的关键是知晓其网址。通常,确定网络金融证券专业网站网址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通过平时积累收藏;借助于分类索引和专门性检索工具—搜索引擎;通过友情链接;借助搜索引擎的相关目录和相关网站功能;通过网址集萃。2.访问综合性网站,浏览其分类索引。这种途径是一种主题层次列表的访问方式,主要通过访问、浏览综合性网站的分类索引,如Yahoo!、搜狐、新浪等网上的分类索引以获取金融证券信息。综合网站的分类索引是把网络上的信息人为地按主题分成特定的类别目录,最常见的冠以股票、财经、金融、经济、投资等名称,然后再在这些类别下面分为树型结构的子类别。使用分类索引主题目录查找信息的方法:先选定感兴趣的较宽泛的域,再去留心更特定的主题。一般而言,访问综合性网站,浏览其分类索引这一途径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确定所需信息内容的主题;确定综合网站的网址;按选定网址访问综合网站首页;浏览顶极主页的内容;在按其分类索引主题链接指示一层层浏览下去,如:首页一商业与经济一金融与投资一实时股票行情信息,直到找到有用信息。访问浏览是在互联网上获取金融证券信息的常川方法,实际上也是获取网络信息最终必须进行的一个步骤.面对网上巨大的信息量,目前访问浏览的方法费时费力,效率不高。就以上二种途径而言,由于专业网站提供的信息内容专业、独特、专一、全面,因而可以吸引到最核心的信息需求人群,而且就信息服务力度而言,专业网站更胜一筹。(二)查询检索。通过查询检索的方法在互联网上获取金融证券信息,其途径主要是通过专门性的杳询检索工具—搜索引擎。一般而言,利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金融证券信息查询检索这一方法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明确查询检索的目的;分析所需信息内容主题,确定检索用词;确定检索途径和策略;选择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进行查询检索;在检索结果中行二次检索;浏览检索结果,直到满意为止。查询检索的关键就是选择搜索引擎。不同的选择,检索效果亦不相同.目前网络上的搜索引擎众多,多达百个,常用的也有几十个。这些搜索引擎其数据库覆盖的范围、标引的深度、广度、提供的检索方式、检索语法均不相同。通常,用于网络金融证券信息查询的搜索引擎可分为:大型搜索引擎、元搜索引擎、专题搜索引擎等。1.大型搜索引擎。它主要指那些常用搜索引擎,如新浪、网易、搜狐、悠游、中文雅虎、搜索客、常青藤、Exeite、Yahoo!、Infoseek等。2.元搜索引擎。它是多个单一搜索引擎的组合。对同一个检索词可同时调用多个单一搜索引擎进行检索,或组合指定的搜索引擎检索,或在每一个单一的搜索引擎上检索,最后对多引擎检索出的结果进行合并、去重、排序、综合输出结果,也可分别输出单一搜索引擎的检索结果.目前检索功能较强的、效果较好的、常用的元搜索引擎有:网络猎人之小猎狗、咫风搜索通、中华搜索宝、网际穿梭以及万纬搜索等,他们各自均由较为突出的特点显示出任何单一检索引擎无法比拟的优势。3.专题搜索引擎。顾名思义,就是专用于查询检索某一专题信息的查询工具.目前,网络上专题搜索引擎还不是很多,但每一种对解决实际查询问题都十分有效。如Dejanews是专用于USENET的搜索引擎,而Liszt则是针对邮递列表、IRC等的搜索引擎。巨灵金融证券信息检索、股易金融搜索等是金融证券专业网站上的专题搜索引擎。从检索的针对性和效果上考虑,在搜索引擎的选择上应尽量选择使用专题搜索引擎。总之,互联网和网络信息是一个时刻变化着的巨大空间,不确定性和变化性导致网络信息检索的困难性。在对网络金融证券信息进行检索式,采取的策略必须是多步骤、多元化的检索,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各检索工具的特点,以最终满足自己的需要。 四、部分金融证券信息专业网站介绍 (一)中国证监会网站这个网站是我国政府证券监管部门用于证监会公告、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公布股票发行和期货市场的统计资料(以月为单位整理汇集)、公布各地证管办名单、地址、电话、以及刊登有关投资者教育、证券业协会、上市公司、B股市场、投资基金、中介机构、投诉等资料。此外还有要闻导读,及时刊登有关通知和人员资格考试大纲等重要文件。网站还设有信息技术园,推进数据格式的一致性和技术的规范化。这个网站除中文版外,还提供英文版,以利海外使用。显然,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栏目设置体现了政府对证券业的指导、控制、规范的功能。它不仅对各证券公司,也对广大股民都是十分重要的。(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cn)。这两个我国仅有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主要内容有每日行情(每日成交量和金额、历史走势)、公告、市场规划、股价指数、市场概况、上市公司、基金、债券、会员公司排名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设有创业板等特色栏目。(三)和讯网这是一个综合性的股票网站,包括即时分析(对大盘走势和重大趋势进行盘中即时点评)、信息点评(对当日重要股市和财经信息进行评论)、财经现象(对我国一些重要财经政策和趋势进行评论)、后市预测(对短期大盘走势进行预测)、个股推荐(推荐一些比较好的股票)、专家专栏(各个专家的意见)和机构专栏(各个证券公司的意见)等几个小栏目。和讯网还有一个固定的专题,就是个股传闻集萃,这个专题栏目汇集了各种小道消息,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四)证券之星这是上海著名证券网站,凭借其地域和网络优势,以证券起家,一举成为中国访问量最多的证券网站之一。(五)全景网这是一个比较新的综合性的股票信息网站,它的最大特点是:新闻完整及时,全天滚动更新,很多新闻在深夜或者凌晨就已经可以看到。这样不必等到开盘时就可以阅读到一些重要新闻。网上路演,路演就是与投资者进行新股发行、业绩介绍、产品推介等交流活动,网上路演就是在网上进行路演活动,这样既方便了投资者,又方便了上市公司.(六)海融证券网它的特色是有很多专家的及时解盘文章,而不想其它网站的股评文章大多数是全天交易结束后才完成的。(七)巨灵信息网这是深圳巨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证券网站,巨灵公司是个实力强大的公司,自1994年以来,成功地开发了中国证券信息业内唯一的基于卫星和因特网的信息平台,为遍及全国30多个省份的机构和个人用户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的特色是由一个公司资料栏目,汇集了相当完整的上市公司资料和各种上市公司的分析报告。(八)股神贵宾室(现称青青证券资讯)。这是一个个人网站,而不是商业网站,这个网站最大特点就是侮天10点钟以后可以查询到第二天将要的公告,如证监会的一些消息和规定。(九)中国上市公司资讯网这个网站详细地收集了每个上市公司的相关研究报告和评论,这些研究报告通常是由证券公司的专业人员撰写的,有很好的参考作用,不仅如此这个网站还将所有的上市公司进行了详细的分类,这个特色大大地方便了用户搜寻某一类股票或者建立板块。〔钧中国证券报网络版这是1995年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专业证券报纸网络版,目前是影响较人的网站。内容有财经新闻、证券市场动态、上市公司报道、股市众议院、投资基金等。他的特色是可以查询以往任何一天中国证券j及的报纸内容。(十一)上海证券报网络版创刊于1991年6月10日,7月旧正式出版1995年8月l旧起报纸由新华社上海分社主办.(十二)证券时报网络版是所有证券网站中自创信息量最多的网站,它每天更新500多条新闻,使用机构投资频道汇集了全国数十家券商的研究报告(十三)人民日报网络版这个网站最大特点是很多有关政治和经济的权威新闻,对于股市分析有参考作用。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化与国内金融创新 作者:郝红光 金蕾 国际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及其影响 20世纪70年代以来,证券化作为发达国家金融创新的一种趋势,在现代金融业发展中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金融证券化是指金融机构以证券形式进行的资产业务和融资业务在全部金融活动中所占比重日益提高的趋势。金融证券化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首先是企业越来越趋向干在资本和货币市场上发行证券举债或股权筹资,这种直接融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取代银行间融资市场份额的证券化过程,也称为贷款的非中介化,动摇了银行的传统资金提供者的地位,作为一级证券。其次是企业将已经存在的信贷资产和应收帐款集中起来,重新包装分割为证券,出售给市场投资者,是从已有的信用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基本上属于存量的证券化,又称为二级证券化。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的市场都在扩大,并且二级证券化的比例增加更快。金融证券化作为金融领域重要的创新之一,对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第一,证券化创造了新的投资渠道,使融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二,金融机构与金融工具呈现出多样性特征。第三,金融监管规则的调整。现代金融创新的主动动因源于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追求经营利润的目的。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生存与发展,要突破传统金融工具和管理规则的限制,发展可以规避或转移市场风险的金融产品,积极参与金融创新活动。但政府根据经济环境变化,不断调整管理规则,支持金融创新,也是金融创新长足发展的原因。比如,证券化在美国就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金融机构创造的。同时,美国政府也根据金融创新的发展,在立法和管理规则上进行修改,这些法规都为金融机构创造新的金融工具,为企业运用新方法筹集资金、规避与管理金融风险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借鉴国外证券化技术进行金融创新 当前金融证券化,特别是资产证券化,不仅在国别地域上有扩展的趋势,而月_在种类和规模上也急剧扩增。从信用特征单一、利率固定、期限相对较长因而较容易证券化的住宅抵押贷款,到较难证券化的应收帐款、应收租金和呆滞放款,再到能形成一定现金流的无形资产如汽车牌照、特许权等,证券化趋势越来越深地渗透到各国实体经济的各个部门和社会财富的各个领域。同时,融资证券化具有明确的金融创新意义。金融创新从广义上讲是对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实务的创新,融资证券化在这几个方面均有明显的表现,其中包括许多衍生的金融工具和融资方法、融资策略变革。日前国际上金融证券化有加速发展和继续创新的趋势,中国应以此为契机,促进金融的深化。其次,从国内来看,转轨经济的特殊制度给定,决定着金融证券化将逐步形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核心一环。一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该国的经济体制状况决定的;金融改革和融资机制的变迁,也往往依赖和配套于经济体制的变革需要。市场经济体制是与市场主导型融资机制相辅相成的。在一般市场经济国家,金融相关比率FIR(某一时点上一国金融工具的市场总值与实物形式国民财富的市场总值之比)和信用证券化程度都比较高,金融工具种类繁多,银行系统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较低。随着中国经济转轨过程的深化,企业、政府将会越来越多地依靠证券市场融通资金,金融工具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金融资产的证券化程度会越来越高,融资证券化会逐步发挥主导作用,成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核心枢纽。 进一步金融证券化的创新支持 证券化,作为现代金融创新的主角,已越来越为国内人士所认识和接受。一些大的券商,如海通、广发、国泰、等都作了认真的研究,并在资产证券化方面进行了一些制度的创新探索。证券化作为金融活动的重要创新手段,它的产生和发展需要一系列创新支持。第一,金融业务创新支持。建立市场金融体制,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活动组织方式和间接调控为主的金融管理体制,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是发展证券化的制度基础。第二,制度创新支持。要大力发展商业票据、短期国债、长期企业债券,开展住房、汽车等抵押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等,为推进证券化提供初级金融工具。第三,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服务创新对证券化过程尤为重要。最主要的服务创新包括信用增强和信用评级创新。信用增强是指由证券化的组织者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证券化资产进行担保。通过信用增强,投资者确保其投资本金的安全。信用评级创新是指在证券化产生之后,信用评级机构相应创立新的评级方法,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关证券化资产、金融资产集合与新发行证券的质量标准等信息;另一方面也对证券化组织者、服务者和其他参与机构起到检查和监督作用。第四,政府的决策支持。一方面政府可以出资组建新的金融机构直接参与证券化活动,另一方面可以建议人大立法或由人大授权制订法规来支持金融创新,鼓励和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业务问题的认识 作者:王涛 单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建国以来,财政分配和信用分配一直是我国集资的两种基本形式,今后仍然是主要的形式。然而,随着我国财政经济体制改革,商品经济日益发展,仅比两种集资形式,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必要开拓适合我国需要的其它集资形式。当前,我国出现了由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的集资方式,这是在金融领域出现的一种新事物,也是对长期固守的财政银行集资的一个突破。可以预期,这些适应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而出现的集资形式,将会得到发展和不断完善。 一、多样化集资渠道豹必然趋势 三中全会以来,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以及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指导下,城乡商品生产和流通有了迅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相对分散而又不断增加的社会货币资金:①随着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和税制改革的完成,企业税后积累资金会随之而迅速增加,这是属于企业自主权支配的、用于扩大再生产等用途的积累性货币资金;②实行搞活经济和对外更加开放政策措施之后,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中外合资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有了很大的发展,它们在交纳税收后,会有很大数量的积累性货币资金,并为各自利益寻求新的投资场所;③经济发展带来人民收入的增加,用于不同需要的货币储蓄也会增加,这是属人民群众所有和支配的货币资金。由以上种种因素形成的巨大的社会货币资金,具有归属不同,资金追求利益不同,机动要求不同等特点。一方面,它不仅数量巨大,不为财政、银行支配,而且分散于再生产过程和各阶层居民手中。例如: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二年广东每年增加的农村集体和社员存款仅占出售农副产品收入总额的9.7%,尚有大部分成为社会游资而沉淀于流通之中。另方面,在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多种经济成分发展之后,又为这些资金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投资场所。当前各地出现以各种形式的社会集资设厂搞建设的情况,正是这种社会资金寻找投资场所的表现。这些投资活动,有的已导致盲目建厂,影响到国家重点建设的顺利进行。这一情况表明,目前我国仅有的财政、银行分配渠道已不能满足变化了的社会资金的要求。首先,仅有财政、银行渠道满足不了资金收益的要求。诚然,国家对日益增多的社会资金,可以通过调整税率来吸收一部分,但这种无偿征收增加过多会挫伤企业和个人积极性,更不能用于吸收税后资金。当然国家也可以利用银行存款和国库券的利率杠杆及其有偿特点,吸收资金,但信用利息收入毕竟要比投资收益低得多。例如:朝阳重型机器厂吸收职工入股力、厂,每百元股金分红利17.5元。佛山第二饮食公司每百元股金分红利15%,都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因此,由于资金所有者的利益,当未确定投资方向之前,作为暂时闲置资金,它会存入银行获息;但确定投资方向后(即使会冒一定风险),就会把资金提走。这是现阶段社会资金所有者追求物质利益的表现。其次,仅有财政、银行集资形式满足不了地方劳动力安排的要求。资金的集中与分配,意味着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集中与分配。各地方和企业筹资设厂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安排当地劳动就业问题。然而,财政、银行集资基本上是属于国家统筹安排,资金的投放未必能与当地就业相一致,存在着国家向地方集资与地区就业出路之间的矛盾。由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集资,就可以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山东平原镇提花织物厂实行“股金招工”,规定每人带3,000元股金进厂,仅几天时间择优录用工人365名,集资106.8万元,解决了资金劳力结合的问题。最后,我国资金管理制度缺乏灵活调剂资金的服务措施,不同的暂时闲置的社会资金,有着各不相同的要求,而且,在不断变化的经济活动和生活需要中具有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因此,资金持有者既希望能获得较多的利益,又希望在出现预料外紧缺时,能够获得调剂资金。目前,投入资金购买国库券或是股票、债券,在偿还期之前都不能获得灵活调剂的金融服务,致使相当多的社会资金,特别是农村资金,出于其自身便利需要而保留在手中,积压了大量的资金。因此,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配合国家的筹资要求,不仅要创造多样化的集资形式,而且还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金融调剂服务,例如票据贴现、证券抵押、信托转让等业务,使之配套成龙,以便能够解除投资者害怕资金冻结的后顾之忧。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社会货币资金有着不断增加的趋势,资金潜力很大,而且,企业股票、债券以及各种形式的金融调剂活动也存在着不断发展的趋势。这就要求我们重新认识现阶段经济发展和资金运动的特点,采取更加开放和灵活的措施,改革现有不适应的金融制度,发展新的业务。 二、有关股票和债券集资的几个认识问题 由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企业的有价证券。这是有价证券的性质是什么?是否和信贷集中原则相悖?这种集资方式有什么积极意义?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将会有利于开拓和发展我国目前尚不发达的金融证券业务。 (一)关于我国企业有价证券的性质问题。股票和债券是资本主义国家广泛运用的工具,社会主义国家能否采用?这是开拓证券业务时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股票是企业用于筹集长期发展资金的一种形式。它是证明持有人对发行企业拥有部分所有权(权益)的证书。在法律上,这种权益表明持有人有权占有企业部分资产,有参与企业管理和享有盈利分配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经营亏损风险的义务。债券是企业用于筹集中期临时资金的另一种形式。它是一种同意定期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债权证书。因此,持有人与企业的关系只是一种较长期的借贷关系,其权益是获得到期本息,不和企业所有权和利益发生联系,实际上是一种信用关系。股票和债券是企业直接向社会筹资的一种形式,表明企业对证券持有人直接承担不同的经济权益和法偿责任,是信用制度的特殊运用形式。经济权益的占有首先取决于生产资料的占有性质。因此,企业有价证券的性质,归根结底是取决于这种投资形式归谁利用,为谁服务。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股票和债券被资产阶级广泛利用,是为资本对劳动者剥削,获得高额利润服务的工具。资本家通过掌握股份公司的控股权,来达到控制和统治企业的目的,从而占有公司的绝大部分利润。对于广大的小股持有者,不过是打着“股东”的招牌行集资目的,付给他们的不外是相当于存款利息,根本说不上占有和管理企业权利。因此,资本主义股票和债券,是依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资本剥削雇佣劳动者服务的工具。我国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是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生联系,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中外合资企业在外)筹集社会资金的工具。首先,从购买证券的资金来源看,主要是劳动者创造的企业纯收入或是按劳付酬的货币收入,它不是货币资本。其次,从待有人的构成看,主要是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城乡个体劳动者或是职工、社员。它们是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或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组成部分。它们对投资企业享有参与管理和利益分配权;而生产资料归企业所有。最后,从盈利分割看,股息和利息都来源于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纯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的一般原则是照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即使是个人按股分红所得,也只是在上述分配原则下,对其投资建设而得到的较优惠的物质鼓励,因此,是符合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总之,社会主义股份公司是摒弃了资本剥削的社会主义企业,不能与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等同看待。 (二)关于股票、债券集资和信贷集中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是信贷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我们认为,这一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市场货币(包括现金和存款货币)的供应必须集中于国家银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是指国民经济需要的信贷货币资金必须纳入国家计划,必须遵循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换句话说,我国市场货币供应量是通过银行各项信贷业务投放出去的,是受银行的综合信贷计划制约和调剂的。信贷资金分配的集中管理和对市场货币供应的集中统一,不过是信贷集中统一原则要求这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再生产过程中,不论是对货币供应量,还是对信贷货币资金的需求,都是取决于商品生产和流通需要,是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为依据的。国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要与可能的综合平衡,既包括财政、信贷分配来源,也包括各种经济成份的自有资金和它吸收的社会货币资金。银行综合信贷计划既和国民经济总资金计划发生密切联系,又是这个总资金计划结果的反映。因此,中央银行只要在宏观范围内根据国民经济计划发展的要求,控制和执行由综合信贷计划所规定的信贷货币资金规模来提供市场货币供应量,就能基本上贯彻信贷集中统一原则。用来购买企业股票和债券而集中的资金,则是已经存在于生产流通过程中,又游离于再生产过程之外的社会货币资金。这里发生的只是不同存在和运用形式的转换。例如,这些资金或是用于购买国库券为财政所运用,或是用于银行存款为银行贷款所运用,或是用于购买企业股票债券而投资于企业等等。我国不存在为证券交易服务的虚拟资本。只要企业筹资是纳入国家投资建设计划,投资股票和债券的资金只是运用形式的转换,只是引起资金数量的此多彼少的灵活再分配变化。即使为了购买股票,提取存款,作为国民经济的整体,不外是存款减少,贷款减少,股票投资增加,资金运动还是平衡的。因此,一般地说,股票债券投资不会引起国家信贷货币资金和市场货币供应的增加。除非是在国家计划外,采取不恰当的资金投放措施,例如财政赤字,存款下降而不压缩贷款,增加非流通需要的贷款。包括过渡地以贷款支持股票、债券投资等等。然而,这种情况终究会反映在突破综合信贷计划指标方面。可见,股票、债券集资的问题,不在于它是财政、银行之外的社会集资形式,而在于它是否纳入国家建设投资计划。只要它是纳入国家计划统一安排,一般就不存在违反信贷集中原则的问题。实践将进一步表明,股票和债券集资要以银行信用为基础,才能获得积极的发展。 (三)股票债券集资的积极意义。发行企业有价证券直接向社会筹集建,具有财政、银行不能替代的积极作用。 金融证券论文:房地产商品金融证券化概述 作者:包明宝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我国基础性产业的房地产业,尤其是南方(如深圳、珠海、厦门、海南等)特区的房地产业都曾经历了一个辉煌的岁月,多少人因投资房地产,甚至炒楼花炒地皮而一夜暴富成大商巨贾,几年就成了亿万富翁。然而时隔不久,随着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商业循环的新一轮低谷出现,新旧体制转轨矛盾撞击,分配问题、就业问题、公平与效率问题相继出现。房地产商的房产不能脱手,身负巨资利息重荷,资金“深度套牢”而不能自拔,房产业的困境转而成为我国整个经济起飞的制约因素之一。 一、房地产业的出路 房地产资金盘活是经济再发展的一个关键。我们如何能使房地产业资金松动、走出困境呢?笔者认为尽管解决的办法较多,但最根本的、最有效的办法应当是“房产商品金融证券化”,即证券化是我国目前房地产业的根本出路。因为人们在欢迎房地产投资的安全性和增值性同时,又为其致命弱点—“少流动性”而痛苦,而房地产商品证券化恰是增加了房地产业的流动性,从而激活了房地产市场。众所周知,从供需方面来说,我国目前房屋建设并未达到饱和。我国人口众多,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并不好,加上中国人素有买房置业的传统,所以对房产的需求(或称潜在需求)还很大,而房产流通不畅、交易清淡、市场萧条的主要原因表现在房价与人均国民收入悬殊过大。因为大多数居民平均收人少,手头现金不足,所以眼看着大量现房空置也不敢涉足房市。有关方面也在削减建房成本、降低房价、让利于民方面作了些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房屋销售量,但未能从根本上激活房屋市场。房地产业真正出路应是证券化。在理论上,我们先从“公司股份化”和“金融证券化”谈起。有限责任公司发展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简称为股份公司),这在表面上只是一个小小的“形式改进”,把公司资本等份化了。但是,正是这种“小小的改进”使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都划分为等额的若干股,方便了全社会大大小小的投资者认购,突然打开了公司产权流动的闸门,使得作为公司产权股份凭证的有价证券—股票的发行可以在各个地区、各个阶层、各个行业中同时进行,唤起了各地大小股东们组成典型合资公司的股东大会,并且使公司三权(所有权、经营权、监察权)合理分立运作。股票的流通变现从根本上解决了“众多投资者手头的短期资金难以向集中的长期资本转化”的矛盾,使公司可永久地使用这些股本资金。这表明:给公司作“股份化”改进,实际上是“质”的进步。当今,金融证券化是世界金融创新的一大趋向。因为现代经济学认为资本的增值能力取决于其形态的流动性,凡流动性强的资金形态,其增值能力就大,金融资本所以能极具活力、快速增值,就因为它极具流动性。目前房地产商品生产与流通已逐渐脱离了其原始初衷而体现出资金融通与借贷的涵义,买房不仅是为了居住,还是为了投资,所以说现代房地产业已蜕变为广义的金融行业。金融业要进一步提高自身活力及增值能力,它就必须进一步使自己证券化—撕裂其相互缠绕的装装以便使其自由流动。这就是房地产商品证券化的理论意义。在实践中,房产证券化的迫切性和有效性也是显见的。因为目前我国人均收人虽然与房价差距不小,但这主要是因为分配等情况造成的,居民手头资金总金额却不少。据统计,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手持现金和存款余额总值近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除了一部分银行储蓄、股市、期市、债市及一般消费资金外,剩下可作房产投资的资金数量是很大的,而我国目前房产供给(包括积压的空置现房和合法期房)总量并不大,只要拓开流通渠道,各类潜在需求都会被诱发出来,房市甚至能吸引到一部分周边市场的资金,因为完善发达的房市不仅象其他金融市场(如股市)那样具有一定的投机利润,而且房产的安全性与增值性还能从根本上消除房市的风险,况且我国人民素有勤俭持家、省钱买房的传统良习呢! 二、房券柜台交易 综上所述,我国房屋销售不畅的重要原因是人均国民收人与房价的差距。这一差距扼杀了房市的潜在需求,使之不能变为实际需求,所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使房产证券化,将房屋“化整为零”出售。这样就会唤起潜在需求,突破市场僵局,使房市“一子松动,全盘活跃”起来。在房产证券化的过程中,根据我国现状可分三步走:①柜台交易证券化.②房券统一发行、房产规模经营。③建立规范完善的统一市场。这里我们先谈柜台交易证券化问题。柜台交易证券化主要采用的是手工操作方法。首先,房地产商的现房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及金融部门提供担保的期房通过严格科学合理的质量检验、资产评估和价格核定。假定某房产商推出了一批住房总面积为1万平方米,每平方米核定价格为1600元人民币,那么该批房券总值就是1600万元人民币。接着,该商登出广告,委托地区性房市或在获准后自己设点以每平方米1600元外加手续费的价格出售。为了便于购者零买、便于流通,可将房产转为房券出售,每份房券面值1000元人民币,以平价发行,购者最少买一份房券,多购不限,直到发行完毕为止。其次,投资者购满一个单元套房券后,即可向该房商兑得该套房产权证,以房券交割实房居住、出租、赠与或作他用。再次,若该投资者自用一段时间后,欲卖出此房,则他可将该套房交资产评估部门重新核价后在市场换得房券再进人二级市场卖出,只付印花税和一定佣金。又次,若该投资者当初未购满一个单元套房券,则他只拥有不满一套房屋的产权不能作实房交割。房地产商可将所有未交割的房屋(包括未售部分和投资者未实房交割部分)集中出租经营,未得整套产权的投资者每年可按自己所持房券份额取得租金红利。此后,未得整套产权的投资者或者在二级市场卖出其原持房券收回现金,或者再购人房券补足一整套房券,从而得到自己想买的一套房权以便大住或派他用。柜台房券交易方式已比以往交易方式高了一个层次,同时其要求的社会配套条件也高了一个层次。首先,它需要主管部门能科学统一管理。其次,它需要社会上有一个统一的地区性的中心市场机构。再次,它需要社会上有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和核价机构。又次,它需要有一个较佳的法制环境。最后,它需要房地产开发商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开发建房、销售管理和房产租赁经营能力。就是说,开发商不仅要懂建房和卖房,还要精于租赁和拓展房屋二级市场。因为租赁经营业绩不好,房屋二级市场价格走势不坚挺,会直接影响到它的声誉和后续发行的一级市场。 三、房券统一发行和房产规模经营 在房券柜台交易的基础上,随着房地产业发展和社会相关配套的软硬件设施的完善,为了促进社会化生产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规模经济效益,在第二步,我们应考虑房券统一发行和房产规模经营问题,在此阶段:各房地产商的现房和无风险(即经公证、有担保、可实现)的期房在上市之前,首先统一向地区性(如南京市)房券发行中心递交资产评估及核价文件,并申请在本地区发行。其次,在获准后,市场主持人偕房商向外公告房券发行事项。最后,房商向国家和市场机构交纳一定税金和承销佣金后,该房券即可在市场机构操作下向社会公众发售,而该房商只需作些广告宣传或其他辅助性工作。对于在交付时间、房价、地区类别相近而只是供给者不同的房源,可在多方协商核价基础上归为统一的房券,以便流通和产生规模效益。此时购满整套房权的投资者可根据其购满的时间和申请实房交割的时间先后予以自选性交割。投资者使用一段时间后,仍可交评估部门核价后在发行市场换回房券在二级市场出售。地区性的房券市场中心机构不仅经营全地区房产供给者已提交的但尚未向投资者作实房交割的所有房地产租赁业务,而且为交易双方有偿地提供交易操作、结算业务和保证服务。地区性房券市场中心是该地区市场的组织与运作的纽带。 四、建立规范完善的统一市场 当地区性房市运作成功之后即可考虑在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建设部和人民银行统一掌握之下,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统一房券市场。该市场框架基本与股票市场相同,具有清晰的一级发行市场和二级交易市场径渭分明的特征。房产证券化从柜台交易到全国性统一大市场是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房产投资者的购买目的也已从单纯的买房居住走向买房赚钱阶段。因为象股票市场一样,统一的二级市场的出现不仅为股民提供了投资于企业取得分红派息的权利,而且为股民提供了投机于市场赢得差价利润即资本利得的机会。手持房券(也可通过现代电子通讯手段作无纸化运作)一方面可以享受房租分配及房产升值的好处,又可以获得房券市场炒作的投机利润。这也许正是将来房地产业发展“梅开二度”、甚至更加红火的助燃剂和催化剂。这样完善的房券市场可以作为我国目前统一的证券市场的一个“板块”,归人证券市场的大盘中,也可单独设立,象目前的期货市场一样另立一批山头,但无论如何都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计经委、国家证监会及建设部统一控制和指挥之下,以便宏观金融有序运作。作为证券化的新的金融品种市场—房券市场,它与股票市场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较大区别:1.虽然统一规范的房券市场的基本操作程序同于股票市场,但因房产最终存在住居价值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买房是为了居住,所以必须改革我国现行户口制度,最好各市都有“房产蓝印户口”制,否则就会限制房市发展。这是股市所没有的问题。2.股票市场中交易的股票是“不可逆”的,因此一般说来其流通盘子只会越来越大而不会越来越小,然而,房券市场中交易的房券虽然也永远不可让开发商赎回,但当一些投资者手中聚集“筹码”达到一整套房产数目时,就会陆续地凭整套房的房券去请求实房交割,取得房产供实际使用,从而使得这一部分房券暂时或永久退出房市,该种房券的盘子越来越小。3.在股市中,各种股票之间是不能相互兑换和替代的,投资者如想将自己手中的一种股票换成另一种股票,一般(除股票期货外)只能“先抛出这种股票,然后再买人另一种股票”,而房市的各房券之间有一定程度的“筹码替代性”,即在一定条件下,投资者手中的一种房券可以参考其市场价格相互兑换。房券所以可以替代,其原因是因为在规范的房券市场中,,其房产评价合理,有的房券本身就可能是几个房商所提供的房源,只不过其综合评价水平相同,为了便于操作而将其合并为一种房券上市而已。房券的这种“筹码替代性”不仅能够增加房市流通和交易量,从而提高房产变现能力,而且还可使“房券异种联通”,从而避开了象股市那样因恶炒“小盘股”而产生过度投机。该筹码替代率的信息具体可在交易所统一安排下,在联网大盘行情显示屏中,再开辟一个以一种房券标价其他种房券的“即时兑换行情”的板块。这种“以物标物”的行情类似于目前通告的“以钱标钱”的浮动汇率行情。房地产投资素有获利高、风险低因而比投资于证券、外汇、期货等更具安全性的优点,而又有易替代、不易变现、一次投资较大因而使中小投资者不敢间津的缺点,然而,经过这样房产金融证券化、将它纳人统一规范的房券市场后,其优点无疑得到了发扬光大,而其缺点也无疑得到了彻底的纠正,所以房产证券化不失为激活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业,进而推动我国新一轮经济发展的佳剂良方。 五、几点说明 1.关于房地产企业证券化与房地产商品证券化问题房地产企业证券化是将房地产公司股本或房地产业的投资资本化为证券形式的一种做法。这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化。在此意义上,公司股权股份化并以证券来作为其流通证书。证券创造了企业所有权与其客体分离的社会存在形式,它将产权的价值量化出来并使之成为价值运动的载体,房地产企业股权买卖通过股票交易来实现。这种产权向证券形式转化现象就叫房地产企业证券化。然而,证券具有多重特性和功能。它不仅可以是一种企业股权证书,而且可以是各种财产所有权证书,因此,资源配置可以证券化,经济运行各环节也可以证券化,以致证券经济可以涵盖一切以证券为媒体的经济关系总和。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能在房地产商品生产过程中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证券将房地产企业产权证券化,而且能在房地产商品销售过程中实行“住房信贷证券化(即银行所贷资金是通过将借款人所购的房产作抵押发行债券筹集来的),还能将房地产商品本身化为证券—房券形式,通过房券交易来实现房地产商品所有权的变更,从而大大增加了大型不动产商品的流动性和增值能力。这就叫房地产商品证券化。诚然,传统的或狭义的金融化和证券化概念是指投资资本融资和采用证券方式融资的行为。但是,这并不排斥对其他经营环节融资或采用证券方式融资。本文讨论的是房地产商品(而不是房地产企业)金融化和证券化问题。美国现已流行、我国正在研究的“购房贷款资金来源证券化”就已突破了狭义金融证券化概念。经济理论产生和发展本有批判与继承、吸收与创新两方面,金融工具在新领域中合理的推广和应用乃是一种理论发展和实践更新。其实,财产证券化概念早就出现(参见江良忠《证券经济论》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马克思认为证券是产权“纸质复本”,是一种产权证书,一种信用关系,因而是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理所应当包括房地产商品!2.关于“购房动机”问题购房基本动机有两类:一是为了居住消费,一是为了投资获利。“投资”比“消费”更高了一个档次,因为只有购房目的转到投资的时候,房地产商品市场才成为金融市场,或“准”金融市场,其意义不亚于当年“远期交货交易”因发展而使之脱离了“交易”初衷成了一种新型金融市场—期货市场。本文所提的“房地产商品金融证券化”是购房目的从“消费”转向“投资”的桥梁。其理论来由正是期货交易、股份证券化等泛金融理论的新型衍生物,所以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3.关于“房券投资收益”问题也许有人会问,“如何保证房产顺利出租?如何保证租金高于银行利息?”笔者认为,房产经营者和一般股份公司经营者一样通过各自手段或方式进行生产和经营,这里并不要求必须有预先规定的操作方案。经营者们应当努力提高公司业绩,但也不存在一定要保证其股东收益超过银行利息问题。房券投资与股票投资类似,也是一种新的投资品种,一种风险投资(只是其风险小于股票),其收益可能大于储蓄利息,也可能小于储蓄利息,甚至还可能亏本。这正是房券市场的一种现代市场激进型风险投资的特点与魅力所在。4.关于“房地产投资性质及其本质把握”问题在市场经济下,一种投资方式,只要其无碍于法律,只要其有运行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它就值得提倡和研究。哪怕它已发生了“擅变”,离开了传统的“房地产金融理论”范畴,也丝毫无损其研究的价值,房券市场把人们从“买房居住”引到“买房投资”方面,这是一种多重意义上的进步。这虽未对传统房地产理论本身多作研究,但却因之开辟了金融研究新领域,其结果不仅解决了经济问题和一18一发展了社会经济,而且丰富了人们消费和投资的内容,打开了新的金融投资市场,其昭然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是我们要研究它的唯一理由。5.关于“房券交易可能会在资金方面冲击股市”问题由于金融市场的开放性和各种金融市场之间的连通性,所以各市场之间,在交易品种价值与价格差异悬殊或投资的边际收益率差异悬殊时必然会引起大量资金流动。如房券市场由于其可观的收益性和流动性会吸引大量银行储蓄资金,由于其可观的投资价值和低风险性也会吸引大量股市资金。但是,吸引储蓄资金转化为投资资本这本是进步,吸引股市资金使股市“失血”问题可用一系列缓冲措施解决。而且,资本追逐“高利润和低风险”也是合理的,因为这种资金在市场之间流动的结果会挤去某些市场“泡沫”或减小价值与价格背离幅度污}导资金配置趋向收益最大化,促进市场更稳健地发展。 金融证券论文:国内金融证券市场问题探讨 作者:陈贵宝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从6124点到2900点,许多股民账面出现了巨亏,人们把下跌的原因归咎于中国平安的巨额融资,也有人认为是美国次贷危机和央行实行的紧缩货币政策所引发的,还有人说是四川地震对中国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 一、利用制度漏洞操纵市场行为 我国的证券市场为了使股票、公司债券等金融证券能够迅速、快捷的交换、流通,于是产生了集中交易市场的需求,但是相对地交易对象的特定就被忽视了。亦即,在集中交易市场中只关心有价证券的迅速交换与流通,但是,对于具体交易是在何人之间进行则不关心,也因此让不移转“实质所有权”的“假装买卖”有了利用的空间。自1990年在上海、深圳陆续开设证券交易所以来,国内利用金融证券交易制度的漏洞进行人为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就不曾间断过。为了抑制人为性的证券价格操纵行为,在1997年刑法修正时,特别增订了第182条“操纵证券价格罪”,用来处罚操纵证券价格的危害行为。操纵市场的一般状况通常是,市场客观上并没有足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事实,但是,操纵者利用人为的手段在证券市场上制造出某些特定证券正在热烈交易的假象,引诱其他投资人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交易,并且在最有利于己的时点将这些有价证券买进或卖出,以谋取利益。后来因为这种人为市场操纵的假象被澄清了,证券交易价格自然大幅度下滑导致陷在这些证券价格变动中的一般投资人蒙受损失。就此点来说,如同其他侵害投资人财产的恶质性犯罪,因而具有可罚性。 二、证券交易印花税税负过高 从国际对比看,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不符合国际现行规则。在证券交易税上,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均为单向征收。在收取证券交易税的20个国家中,仅澳大利亚、中国(包括中国香港)两个国家,为双向收取证券交易税。从实际情况看,印花税税负过高造成负回报。截至2007年末,两市总市值327140亿元,总流通市值93064亿元,流通市值不到总市值三分之一。2006年上市公司利润3892亿元,假设07年同比增长40%,即大约达到5448亿元,这样属于流通股东的利润约1800亿元,但这些利润大部分不分配。此外,还要考虑到07年约有1500亿券商佣金。投资者在二级市场整体上是负回报。 三、资金面供应紧张 对资金面造成紧张的首先是“大小非”的解禁造成的。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原来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的法人股可以公开在二级市场减持与流通,这就打通了金融资本与实业资本之间相互转换的通道,从而开启了国内A股市场金融资本和实业资本之间的套利机制。据WIND资讯,2008、2009、2010年限售流通股解禁市值分别为2.55万亿、6.3万亿和6.7万亿元,累计解禁市值约15.55万亿。如此大的规模必然会增加股市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就是巨额融资对市场资金面造成影响。1月21日,中国平安公告称,将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股的A股和412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国平安此次的融资规模将达到1600亿元,创A股有史以来融资规模之最。一石激起千层浪。消息一出,中国平安股票接连两日跌停,之后一周内又出现第三次跌停,A股市场受此影响也产生了剧烈波动。第三方面是来自于政策面的影响。主要是央行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对投资者带来对未来预期的影响,另外政府从去年开始停发基金对股市资金供给也带了非常大的影响。还有就是中国的新股发信制度有待进一步改革,由于大盘走势的不稳定,越来越多的中小投资者把目光集中在了新股上,但却发现打新并不像想像中的容易,发行制度中的种种缺陷给投资者不仅造成了困惑,也造成了损失。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四、解决方法 首先新形势下须加强金融证券法制建设。要坚持“多元化”原则,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行业调解、仲裁机制的优势和作用;要坚持“专业化”方向,在继续推广金融证券案件专项合议庭这一基本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在金融发达地区设立金融证券法庭的可行性,集中审理金融、证券纠纷案件。上市公司再融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功能,是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绝不应是恶意“圈钱”行为。上市公司在作出再融资决策前,应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需求,慎重考虑筹资规模和筹资时机,慎重考虑投资者的承受能力。有关机构应该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进行规范,严格审批,重点考虑市场的承接能力。股票发行制度亟待解决,要让发行制度更加公平和真正向中小投资者利益倾斜,采取市场化的发行制度是解决中国股市诸多问题的根源。应该实行“市值优先认购选择权”基础上再加上香港“按户分配”的规则。其次,应该对国有企业的IPO承销权进行市场化的公开招标,而不是继续权钱交易背后的“指定承销资格”。最后证券交易所要积极参与以“两法”为重点的法制建设,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完善证券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交易所业务规则,健全交易所基础性制度;是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能,健全自律管理组织架构与实施机制;开展法制研究与宣传,塑造有利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法制环境。 金融证券论文:台湾房地产金融证券化法律制定经验引用 经历了2008年最寒冷的“冬季”,当前房市正感受到来自各方的浓浓“暖意”,先是证监会放行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增发融资,紧接着,地产商期盼已久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REITs)也提上日程。2008年12月,国务院出台的“金融国9条”和“金融国30条”中,明确提出“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以期拉动经济。此前,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高层对推出房地产相关金融衍生产品有一定顾虑。不过,政府探索REITs的努力从未间断。2005年,商务部递交至国务院的全国商业地产调查报告就明确提出“要打通国内REITs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1月先行启动了REITs课题研究,之后在2007年4月初,召集商业银行就《资产证券化法(建议稿)》征求意见;2007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REITs专题研究小组正式成立,小组负责人由证监会主管基金、发行的领导担任;2009年初证监会又成立了REITs操作小组,力求尽快将REITs推出[1]。目前,国家层面关于REITs的具体法规尚未出台,本文拟就我国台湾地区房地产金融证券化制度进行讨论,以为立法借鉴。 一、我国台湾地区房地产金融证券化立法之源起 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可追溯至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广义而言,证券化包括金融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ofFi-nancialAssets)和不动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ofRealEs-tate):前者的标的是各类金钱债权,即金融资产;后者则是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融合发展的产物,其标的是土地所有权和相关权利,即不动产物权。目前,不动产证券化最为成功的首推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REITs),这一先进的融资工具先后为欧亚多个国家和地区所继受。以亚洲为例,在仅约7年内就积聚了80个以上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总值超过770亿美元[2]。我国台湾地区亦不例外。20世纪90年代后期,台湾房市持续低迷,政、商、学三界形成共识,应引进不动产证券化制度以解决不动产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促进金融商品多元化,以复苏房地产市场。为此,我国台湾地区于2002年7月先行颁布《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未几,“行政院”完成“不动产证券化条例”草案,由“立法院”于2003年7月三读通过,其后“财政部”又于2003年12月实施《不动产证券化条例细则》。笔者以为,剖析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的制度构造对于内地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颇具启发意义。 二、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法制之组织架构 《不动产证券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设计的不动产证券化类型包括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和不动产资产信托(RealEstateAssetsTrusts,REATs)。不动产投资信托是参考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与台湾《共同信托基金管理办法》及《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部分规定;不动产资产信托是借镜日本模式之“资产流动型”制度[3]。前者先发行证券获取资金,再用筹集的资金投资不动产项目;后者则先有不动产项目,再以此为支撑发行证券获取资金。一般国际间所称之REITs,并不包括后者。我国台湾地区将此二者涵纳于《条例》内的理由在于:其一,REATs有投资信托无法取代的某些优点,故须以资产信托为推动主力,以免资金募集不足而致证券化无法展开的窘境;其二,REATs能迅速创造不动产的附加价值,同时规定两种模式能给予金融机构及投资者更多样化的选择。 (一)不动产投资信托 依《条例》第4条第一项第三款,不动产投资信托系指“向不特定人募集发行或向特定人私募交付不动产证券化投资信托受益证券,以投资不动产、不动产相关权利、不动产相关有价证券及其他经主管机关核准投资标的而成立之信托”。换言之,受托机构通过公募或私募的方式发行受益证券,以所筹集的价款设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并把基金投资于法律规定的范围。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封闭型为主,辅以开放型基金。其原因在于不动产投资信托之标的为不动产,若为封闭型的房产基金,则有固定配息,投资门槛较低,一般公众投资者均可入场投资,但其流动性相对较低,无法提供投资者随时购回的要求。因此,为保留一定的弹性,《条例》又规定了经主管机关核准,可得募集附买回时间、数量或其他限制的开放型基金①。我国台湾地区资产证券化市场与大陆金融市场类似,亦处于初创阶段,故立法者态度谨慎,对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标的、闲置资金运用方式、受托机构价款事项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以期在维持不动产信托基金之流动性、效益性的同时,确保基金之安全性。《条例》在制度设计上的一个亮点是估价报告书的制作和公告。受托机构运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行主管机关规定的一定金额之上的不动产或不动产相关权利交易前,应洽请专业估价师依《不动产估价师法》规定出具估价报告书。精致的制度设计旨在引入中介机构,借助社会中介力量,保障投资者的权利,这也是公开、公平、公正市场交易原则的具体运用和体现。 (二)不动产资产信托 依《条例》第4条第一项第四款,不动产资产信托系指“委托人移转其不动产或不动产相关权利予受托机构,并由受托机构向不特定人募集发行或向特定人私募交付不动产资产信托受益证券,以表彰受益人对该信托之不动产、不动产相关权利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之权利而成立之信托”。换言之,先有不动产,再进行证券化,通过将不动产移转予受托机构并发行受益证券,使受益人(受益证券持有人)间接享受不动产或相关权利的收益。不动产资产信托与台湾地区金融资产证券化中的特殊目的信托制度最大不同之处在于: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信托财产是各种金钱债权,而不动产资产信托的信托财产是不动产物权。因此,在立法技术上,《条例》仅就与不动产相关的特殊规则做了规定,其他适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相关规定。 (三)不动产资产信托与不动产投资信托之异同 不动产资产信托与不动产投资信托作为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的两种组织形态,必然具有一些共同的运作机制,如受托人、受益人、受益分配、业务风险承担等。因此,《条例》第36条特别允许不动产资产信托援用不动产投资信托的部分规定。不过,两者的差异亦十分明显[4]。 1.不动产投资信托的委托人为不特定的投资大众,即认购不动产投资信托受益证券的投资者。而不动产资产信托的委托人为不动产所有人或不动产相关权利人。 2.不动产资产信托中的信托财产仅以不动产、不动产相关权利为限,较之于不动产投资信托的投资范围为小。不动产投资信托的投资标的除不动产、不动产相关权利之外,还包括受托机构或特殊目的公司依不动产证券化条例或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发行或交付的受益证券或资产基础证券以及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国库券、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以及其他具有较高信用等级的商业票据等金融商品。 3.不动产投资信托的信托财产是金钱,即认购不动产投资信托受益证券的投资者向受托机构缴纳的价款。不动产资产信托的信托财产是发起人移转于受托机构的不动产所有权及相关权利。 4.从受益证券的募集流程来看,不动产投资信托系以先募集资金作为信托财产,再进行资金运用,因此,投资人认购受益证券时资金运用对象可能尚未确定;而不动产资产信托以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就已经确定的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证券化,然后再发行受益证券,筹集资金。 5.不动产投资信托是仿照美国共同基金(MutualFund)的运作机制设计的,具有融资功能。不动产资产信托则是通过受托机构专业化的经营对不动产为有效开发利用与营运。 三、我国台湾地区解决不动产证券化中若干问题之路径选择 (一)不动产证券化之组织形态 是否仅以信托制为选择?我国台湾地区虽继受美、日制度,却又与两者之制度设计不同: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的组织形态采信托制,日本不动产证券化则兼采信托和公司制双轨并行,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在实务中亦不限于信托制,而是包括信托、公司、合伙三种形态。此外,我国台湾地区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制虽对其不动产证券化实践具有较大影响,但前者同时涵纳公司制和信托制两种组织形态,故也不同于不动产证券化之单一的信托架构。对此之合理解释在于,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市场处于初创和发育时期,导入公司制必然牵涉过多之立法调整,而且可能引致证券化与公司制度之协调问题。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条例草案》在立法理由中就指明其仅采信托制的目的在于“避免本条例草案内容过于复杂,以及影响公司法制之契合”[5]。不过,须注意的是,鉴于公司制在不动产证券化中的组织架构优势,晚近的发展趋势是以公司制度推动证券化。韩国、日本在推行不动产证券化时,亦先引进信托制,然后再导入公司制。证券化所要求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PurposeCompany,SPC)牵涉公司法制之协调配合,故无法一蹴而就,只能在进一步发展证券化市场和完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方可引入公司制以推行证券化。 (二)受托机构之资质 《条例》通过后,学界之歧见最为集中的莫过于受托机构的资质问题。《条例》规定受托机构以《信托业法》所称之信托业为限,设立满三年以上,并经主管机关认可的信用评等机构评等达一定等级以上,此同《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对受托机构之资质要求。依不动产证券化原理,受托机构应为专业性机构,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独立经营,寻求投资对象,开发、管理、营运不动产,以产生效益;二是客观评估不动产的价值,披露不动产的有关信息。换言之,受托机构应是经营、管理不动产的行家里手,是不动产专业机构。然而,《信托业法》规定的信托机构是专门的信托机构和银行的信托业务部门,其性质是专业的金融机构。毋庸置疑,信托机构(部门)具有较强的运营金融资产的业务能力,但其是否具有经营不动产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却值得怀疑。如果受托机构委托专业的不动产公司营运不动产,则须支付数目不菲的费用,而且会产生成本问题。如此一来,无形中减少了投资者的投资收益,这对社会公众而言是不公平的。无怪乎《不动产证券化条例》通过后,各界对受托机构之相关规定异议甚多;而《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中之类似规定,却几乎没有批评的声音。在房地产金融证券化市场极为发达的美国,受托机构并不仅限于金融机构,一般的专业性房地产公司反而成为受托机构的典型形态。事实上,受托机构采何种形式取决于房地产市场的发达程度,在发达的房地产市场可采取专业的房地产公司,而在市场的初创阶段,则应采取金融机构为受托机构。 (三)受益人会议与信托监察人制度 在不动产证券化市场中,如何充分保护投资者的权利,一直备受政、商、学三界之关注。《条例》创设了受益人会议和信托监察人制度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受益人有权参加受益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但受托机构以自有财产持有受益权时,无表决权。受益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行使,但仅以受托机构基于特殊目的信托契约所负债务之清偿和其他仅为受益人自身利益事项为限;二是间接行使,通过受益人会议或信托监察人行使。换言之,仅涉及自益权的由受益人个别直接行使,涉及共益权的须由受益人会议或信托监察人为之,且以后者为原则。这是由不动产投资信托和不动产资产信托的信托性质决定的,不动产证券化中的信托是商事信托,具有营业性和集团性的特征,受益人作为投资者人数众多且具有流动性,各个受益人基本持分相同,即基本单位权利相同,只是持分数目不同而已。故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信托,因民事信托的受益人可个别行使,共同行使反而为例外。受托机构为保护受益人权利,依不动产投资信托契约或不动产资产信托契约之约定,选任一人或数人为信托监察人。信托监察人不得为受托机构之利害关系人、职员、受雇人或不动产资产信托之委托人。可见,信托监察人之设计初衷是有益的,但效果是否必然理想,笔者以为却不尽然。其原因在于,信托监察人设立之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受益人)的利益,信托监察人的职责是监督受托机构对受托财产的有效营运。而《条例》规定之信托监察人却由受托机构选任,这岂非矛盾?其实,由受益人选任信托监察人才是合理的制度设计。四、镜鉴与建议房地产金融证券化这一复杂的融资过程,涉及多部门法律,除专门的证券化立法外,还涉及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税法等,如何协调各部门间关系,成为制度设计的重要考量因素。我国台湾地区在制定《不动产证券化条例》时,先行修订了相关法律,并参酌《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之成功经验,其稳健的立法进路值得学习。事实上,现行《条例》也只是过渡性的,台湾地区立法部门仍在积极探索引进公司制可能引致之问题与相关对策。最终,其不动产证券化立法必然会和发达国家的法律接轨,采信托和公司双轨制。不过,我国台湾地区在引进不动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也有不足之处。例如,据《条例》,投资或运用的标的必须是“已有稳定收入之不动产”或“已有稳定收入之不动产相关权利”。如此,“开发型”REITs因不具备“已有稳定收入”之要件,就不得成为资金运用之标的。笔者以为类似规定无法满足我国内地的需求,故而建议应附条件开放“开发型”REITs①。在我国内地房产开发商用高财务杠杆进行开发的情况未有根本改善之前,为避免发生开发商利用RE-ITs筹集资金却将风险转嫁予投资者的情形,应禁止其投资尚待开发的项目;至于投资已开发而尚未完成的开发项目,则须订定投资时的完工比例,以利于风险评估。此外,应对投资占REITs总资产的比例有所明定,避免投资风险过高,确保受益者的权益。尽管存在或多或少不足,我国台湾地区之《不动产证券化条例》及相关规定对我国内地“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依然极具建设性意义。目前,借力“双中心”获批东风,上海欲在REITs内地试点城市中拔得头筹,争取今年三季度在浦东推出首个试点。同样,天津滨海新区、北京、广州、深圳的REITs试点工作也在快马加鞭[6]。然而,如前文所述,在国家层面资产的证券化立法上,我国仅有关于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法规,尚无关于不动产证券化之法律规定。因此,内地可借鉴台湾地区之经验做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规定: (一)组织形态:其一,大陆可先借助较为完善的《信托法》构建信托制不动产证券化组织架构,待市场发展成熟并积累足够运作经验后再引进公司制以推行证券化。其二,鉴于我国基金市场尚欠成熟,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初期应以“封闭型”为主,当符合特定条件时才可采用“开放型”,其理由在于:(1)虽然信托并不被认为具有权利主体资格,但是在信托的基础上加上了投资分散、专业管理与高度流通等机制,较单纯的信托更适合于REITs的发展;(2)如采取开放型的基金模式将使REITs的规模限于不确定,影响广大投资者对于REITs风险的评估;(3)采开放型必须维持有一定的现金供受益者回赎所用,相对地可以投资的金额就少,会影响到REITs的绩效,也损及不动产投资信托的安定性[7]。其三,房地产信托投资可以借鉴金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经验做法,仅就房地产金融证券化中的特殊问题作出规定,其他适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法的相关规定。 (二)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应以专业性的金融机构和房产公司为主。为避免重蹈台湾地区之激烈争议,可采纳房地产金融证券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只有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才可在金融机构或房产公司从事房地产金融证券化业务。同时,应规定从事房地产金融证券化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房产公司的资质条件,如信用等级、取得从业资格人员的数量要求、公司治理状况等。 (三)投资人保护: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条例》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专业估价师的估价报告、资金的规范运用、受托机构利害关系人的回避、信托财产委员会的设置、受托人会议和信托监察人的设立等各项制度,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房地产金融证券化市场的最终判官依然是广大投资者,若投资者对证券化市场失去信心,那么,其他参与者(包括监管者)的任何举措都无法挽救金融证券化市场的衰落。反观内地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机制却相当低效,针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机制则尤其有所欠缺。以此观之,内地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深层次原因亦不难想见。因此,我们在估价报告与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之限制、资金经营规范与风险管理、治理结构、受托人会议和信托监察人等方面亦须合理设计并做明确规定,以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课程分层化教学创新及人才培育 我国金融体系主要以银行为基础,但是管理层已经意识到证券市场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的建设也有必要与时俱进,适应金融体系发展的方向。事实上,内地教育体系引入的投资学课程,基本上是西方证券市场和公司金融的内容。正如张新(2003)所说的那样,西方对金融学的理解集中在以公司财务、公司融资、公司治理为核心内容的公司金融和以资产定价为核心内容的投资学;而内地对金融学的理解则主要集中在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两大类代表性科目。在资本市场发达程度不高而银行体系又独占优势地位的情况下,这一背离影响并不明显。但在A股资本市场发展程度越来越高,总市值和流通市值已经达到相当大的比重,四大国有银行和相当部分央企都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情况下,原有的以货币银行和国际金融为体系的金融类专业课程势必会转型为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而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的本土化和专业化也逐渐提到日程上来。但是,在本土化和专业化的问题成为大家关注重点的同时,课程体系的其他问题往往被人忽视。既然是课程体系,势必有一个层次化或分层化教学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笔者在此所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一、金融学理论的发展历程及对各层次学生的教学要求 既然西方学界对金融学的理解主要集中在公司金融和投资学两个方面。那么,金融学的发展到底经历了哪些历程呢?事实上,现代金融学的确立还要从1952年马可维茨(Markowitz)在Jour-nalofFinance上一篇讨论“组合选择”(PortfolioSelection)的文章开始。马可维茨第一次用数学统计方法均值和方差来衡量预期收益和风险指标。实际上,在马可维茨之前,不少学者就对金融学理论的发展贡献了不少的经典理论。例如,费雪早在1896年就提出资产当前价值等于其未来现金流贴现值之和的思想,即DCF贴现现金流法;1934年,格雷厄姆出版了《证券分析》这一经典价值投资论著;1938年,麦考利第一次提出久期的概念。而在1952年马可维茨提出投资组合理论以后,1958年莫迪利安尼和米勒提出了MM定理;1960年代,夏普等学者推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因素模型和APT套利定价模型;1973年,布莱克和舒尔茨提出了期权定价的一般模型,即B-S模型。而后,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许多学者进行了进一步的理论拓展。 这些理论从简单到复杂,从开创性到发展型,从公司金融类到投资类,再到金融工程类,有纯理论的推导,也有应用于实践的方法。把这些理论全盘照搬,直接应用于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之中,显然并不一定适用。因为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学生的知识水平并不相同,全盘的填鸭式教学对各层次学生的学习很难奏效。显然,金融学理论的发展历程要求对各专业层次、年级层次和学术层次的学生进行分层化的教学体系的设计。 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的知识水平、教学要求有比较大的差异。一二年级的本科生、三四年级的本科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个层次的学生其知识水平肯定不同,而且理论教学的深度对各层次学生的要求也不一样。比如,在知识层次方面,一二年级本科生专业还没有接触,部分基础课也只是刚刚入门;而三四年级的本科生才刚刚接触相关的专业课;硕士研究生虽然对专业课的要求有所提高,但是现在硕士研究生中不少学生来自本科其他专业,短短的二到三年时间需要补充不少的专业知识。而在教学要求方面,本科生目前主要是通才教学模式,不仅要求本科生学习本专业知识内容,也要求本科生学习各专业模块的内容。相比之下,本专业课程体系的学习时间也并不算多,其理论教学侧重于面而并不精深;硕士研究生理论教学的要求较高,同时也有升学进一步深造的可能。不过,目前硕士研究生教学也在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加上部分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稍差,因此,在本科生教学基础的要求之上加以深化,由面及里侧重于线,理论与应用两方面相结合;而博士研究生的理论教学深度较高,而且研究视角一般较集中于某一点,不再像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那样发散于面或者线。因此,博士研究生专业课程体系的理论程度最深,显然对教学的要求也与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并不一样。 不仅如此,即使同样是本科生,因专业的不同对课程体系的教学要求也并不一致。比如,金融学专业学生、公司金融专业学生与金融工程专业学生的理论课教学要求势必不同,而金融学专业中银行管理专业方向、国际金融专业方向或者证券投资专业方向等,对课程的配置和相关课程的理论教学深度的配置可能也会有所不同。比如,数理知识的教学,金融证券类专业的教学往往与数学、信息技术等学科相互交叉。但仅就本科专业而言,金融工程等专业尤其需要相对层次较高的数理知识用于金融工具的设计和开发。对于一般的金融学等专业,数学和计量经济学的教学要求可能会低一些。因此,一般的金融学专业和专业性要求更高的金融工程专业,在证券类专业课的教学上也相对应存在着不同的层次。 二、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的分层化分析 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如何针对各层次学生的要求加以分层化教学呢?笔者所在的金融学院,既在金融学专业下设置了公司金融专业方向,又主导了金融工程新专业的建设,现在又在金融工程新专业下并设证券投资的专业方向。在这种情况下,整个金融学院既有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学专业,同时还有以投资学为主导的金融工程专业和证券投资专业方向,另外还有保险学专业,真正实现了大金融证券类专业的专业设置。同时,金融学院既有大金融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下设银行管理、资本市场运营和金融工程等方向),还新批了金融专业硕士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对于这些不同的专业和专业方向,相应的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当然也会有相应的调整和变化。 比如,金融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金融经济学,财务管理专业将其作为选修课程,在教学内容上以投资学方向为主体,而金融工程专业将其作为必修课程,在教学内容上会更多地以数理经济学方向为主体;对于普通的本科学生金融经济学的教学以说明、分析为主,而对于硕士研究生金融经济学的教学则以量化推导为主;对于一般的本科生可以以应用为主进行讲解,而对于高年级和硕士研究生可以适当地以数理分析的方法进行讲解;而在教材的选择上,本科生可以用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布莱恩?克特尔所著的《金融经济学》,该书主要以论述和图示为主,相对较为浅显,而对于不同专业层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则可以用杨云红老师所著的《金融经济学》和王江老师所著的《金融经济学》。 另一门金融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金融市场学,由于课程主要的目的在于介绍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和产品的基础知识,因此,其教学对于不同层次的学生也应该有不同的内容设置。比如,对于本科生,它是金融学入门课程,可以以介绍各金融市场的划分、功能实现和相关金融产品的运作实现机制为主进行教学,以便本科生对金融市场有初步的认识;而对于已经了解了金融市场和各类金融产品运作模式的高年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以进一步讲授金融合约理论、信息经济学、企业理论和公司治理的模型的结论,以使其了解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制度等运作,并通过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金融制度和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进一步了解金融市场运作机制的本因;而对于更高层次的学生,如博士研究生和个别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结合新制度经济学、合约理论、法与金融学等各方面理论,构建制度内生观点的金融制度分析理论框架,讲授金融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及金融制度演化的内在规律,也可以涉及金融体系的选择和设计,充分了解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变迁因素。 作为一门内容相当全面的资本市场专业课的投资学,也可以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设置投资学I、投资学II和投资学III进阶课程。对于本科学生,可以重点讲授投资组合理论和资本市场均衡理论,让学生了解最基本的现代金融学理论;对于高年级的本科学生或硕士研究生,可以专门设置相关基本面的证券分析内容和资产组合管理内容进行讲解;而对于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或者已经经历过前两个知识阶段投资学学习的学生,可以进一步讲授普通的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证券的基本定价知识。金融工程作为专业课程,也应该分层次进行教学内容的设置。比如,对于普通的金融类专业本科学生,可以以介绍金融工程工具、手段和策略为主,同时恰当介绍部分较为浅显的衍生工具以利于讲授金融工程的手段和政策;而对于金融工程专业的本科生以及其他硕士研究生,则可以进一步相对深入地介绍部分金融工具创新和产品开发,同时讲授更高层次的金融工程手段和策略。相应的期货、期权与衍生证券这一课程也可以进行分层教学。普通本科学生以介绍简单的衍生证券为主,以利于入门;对于相对专业的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则可以作为金融工程这类专业课程的进阶课程,进一步介绍较为复杂的期权定价和衍生证券定价的方法,以及介绍新型期权、指数期权、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种。 事实上,对于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还有一类课程是非常有必要的,那就是实训课程。证券类专业课程有必要加强具有时效性的内地金融市场的实际案例,联系相应的理论加以体会。其一,对于本科学生要加强证券分析类实训课程的培养,辅助以大量的A股证券分析方法应用的实例;其二,对于金融证券类专业学生,在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选题方面,尽量以实证为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三,对于更高级的学生,金融工程等证券类专业的学生,由于其未来的就业很可能就是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纯粹的投资行业或投资岗位,因此,有必要在专业课内加强金融证券专业应用文写作教学,尤其是诸如研究报告这样的应用文的写作。至此,应该说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分层化教学的模式已经初步形成,既是系统化的,又有针对性,有助于这些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三、实行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分层化教学的对策 1.金融学理论的发展历程要求对各专业层次、年级层次和学术层次的学生进行分层化的教学体系的设计。现代金融理论从简单到复杂,从开创性到发展型,从公司金融类到投资类,再到金融工程类,有纯理论的推导也有应用于实践的方法。而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学生的知识水平并不相同,全盘的填鸭式教学对各层次学生的学习很难奏效。 2.各层次学生知识体系和知识水平的不同要求进行分层化教学体系的实践。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要求有着比较大的差异。一二年级的本科生、三四年级的本科生还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个层次的学生其知识水平肯定不同,而且理论教学的深度对各层次学生的要求也不一样。 3.分层化教学的目的是,对于不同的专业和专业方向以及不同年级的学生,相应的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的设置和教学要有相应的调整和变化。金融经济学、金融市场学、投资学、金融工程等以及实训课程,都应当考虑不同的受众而实施分层化教学。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化及金融管理分析 一、前言 从金融发展的路径来看,经济货币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便是金融证券化的蓬勃发展,即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比重相对下降,而利用发行可对第三者转让的金融工具的比重相对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机构直接或间接地进入有价证券市场,通过发行各种证券筹集和融通资金。需要指出的是,资产证券化是从属于金融证券化的,它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某种可预测收入属性的资产或资产组合,通过创立以其为担保的证券,在资本市场上出售的一种融资手段。它实质是一种有担保或抵押的直接融资手段,因此从属于金融证券化的范畴,并大大推动了金融证券化的发展。 几乎所有国家的金融监管都源于对存款机构的监管,并在多年历史中自然形成了一种以间接金融为主的正向倾斜的监管结构(陈文君,2008)。从美国这次金融危机来看,金融监管方面所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在于,金融监管与金融体系的变化不同步,即金融证券化的蓬勃发展已使美国的金融体系明显呈现出以金融市场为主导的逆向倾斜,但金融监管还是保持传统模式。金融证券化对传统金融监管模式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在金融证券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流动性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进而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传统的分业功能型监管则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监控不足。二是金融证券化的蓬勃发展改变了传统的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结构,直接金融市场份额增加、间接金融市场份额减少,因此以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监管结构显然不能很好适应这种金融体系结构的变化。本文将从上述两大方面研讨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对传统金融监管模式的影响,并结合美国的这次金融危机反思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最后联系中国实际进行分析。 二、证券化、流动性与金融监管 (一)证券化、流动性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对于流动性虽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流动性基本可以用资金的可获得性来衡量。在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市场流动性主要表现为货币供应量和银行信贷的变化,但在金融证券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流动性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多样化的金融体系中,一方面,可以通过发行证券来获得资金;另一方面,经济主体可以通过抵押或交易转让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来获取资金。这样在证券化的金融体系中,金融资产交易量或流量的变化就显得尤为重要。在金融证券化时代,不仅一般投资者和证券类金融机构越来越普遍地参与到金融市场上来,从而使得金融市场的联动性和风险的外部性增强,同时银行也需要依靠金融市场来对冲它们所创造或担保的复杂金融产品的风险,银行对金融市场流动性的更多依赖使得在金融市场危机发生时,银行很难象过去那样代替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担保。因此,Rajan(2005)认为,尽管现代金融体系中有更多的参与者能够承担风险,但整个金融体系所创造的系统性风险则的确比以往要大。对于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资产繁荣时期,预期前景乐观,风险溢价降低;同时,资产价格上升,投资收益增加,两方面因素促进金融投资的增加,又会进一步推动资产价格的上升。资产泡沫破灭时期情况则刚好相反,被抛售金融资产的价格急速下跌与卖盘持续增加并存,又会进一步恶化流动性状况,最终出现金融市场和机构的流动性好像瞬间被吸收殆尽的现象,Persaud(2001)形象地称之为流动性黑洞。因此,在金融证券化时代,金融投资的这种顺周期性(pro-cyclical)放大了金融运行扩张和收缩的周期性,从而进一步加大了资产价格变化可能对整个金融和经济运行造成巨大冲击的系统性风险。 (二)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实行功能性监管,把金融服务依据其功能性差别而划分为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四个类别,并分别由不同的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管理。但随着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各类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分散监管架构与这种发展趋势不能很好适应,其结果是,没有一个监管部门拥有全部信息和权威以监控系统性风险,无法识别并制约个别金融机构危害整个金融系统稳定的行为,这在本次美国金融危机中得到明显印证。从微观和个体来说,金融证券化的发展有利于分散风险。但从宏观来说,金融资产规模的扩大和金融资产结构的多样化也使得金融市场的联动性和风险的外部性增强。当出现了一个比较大的负面事件,或仅仅是某一种金融资产出现问题,但如果投资者彼此互相认为其他投资者将会出售金融资产时,就会引发金融资产的恐慌性抛售,进而使所有金融资产的价格都朝着同一方向变动,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瞬间就可能萎缩。危机发生前,次贷占住房贷款的比例大致在20%的水平,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债券占美国债券市场的比例约为3%-4%的水平。仅从数字来看,即使全部变成坏账,也应该不足以对美国及整个世界产生如此大的影响。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次贷类金融资产属于复杂金融产品,主要为金融机构持有,资产证券化的链条将更多的金融机构尤其是一些大的金融机构如投资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对冲基金等捆绑在一起。而美国金融资产的规模又非常庞大,一旦恐慌性情绪蔓延,实际影响的是几乎所有的金融资产而不仅仅是次贷类金融资产。 三、证券化、金融结构与金融监管 (一)金融证券化与金融结构的变迁 戈德史密斯(1969)通过对世界上的35个国家近200年金融发展历程的分析,在对大量数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指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在整个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逐步下降,而同时,非货币性金融机构在全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则相应上升,最后超过银行资产。这背后的原因就在于,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使得经济体系内各经济体互相融通资金的能力不断增强,造成对银行信贷需求即增量货币需求有所减弱,从而导致货币存量的增长速度、银行在整个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和货币化指标的逐步下降,而同时非货币银行金融机构资产所占比重则相应上升。以美国为例,1945—1982年,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一直大于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有的金融资产。1983年,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首次超过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而后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的增长速度明显超过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的增长速度。1945—2008年,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在总金融资产中的占比由1945年的16.64%下降至2008年的11.13%;而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在总金融资产中的占比则由1945年的6.97%上升至2008年的28.68%。同时,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与GDP的比值由1945年的76.02%上升至2008年的110.46%;而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与GDP的比值则由1945年的31.82%上升至2008年的284.56%,上升幅度明显超过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 (二)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正如前面所述,几乎所有国家的金融监管都源于存款机构的监管,并形成了一种以间接金融为主的监管结构。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由于金融监管源于对存款机构的监管,对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存贷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相对比较完善;在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中,对于主要的投资银行和政府支持金融机构的监管相对比较严。AshokVirBhatia(2007)将美国的金融机构分为受到较多管制的核心部分(highlyregulated“core”)和受到较少管制的外围部分(lightlyregulated“pe-riphery”)。其中核心部分包括联邦保险的存款机构(商业银行、储蓄机构、信用合作社)、政府支持金融机构(FannieMae和FreddieMac)和最大的五家投资银行;外围部分包括所有其他金融机构。但从规模来看,核心部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金融资产总量中不超过三分之一,而外围部分作为金融资产的发行者和持有者,其作用日显重要,尤其是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及私人权益资金增长犹为突出(AshokVirBhatia,2007)。从金融资产交易的角度看,大量复杂的金融产品如资产证券化类金融资产一般都是在场外柜台市场(OTC)进行交易。而众所周知,场外柜台市场的交易一般是不透明的,加上资产证券化类金融产品本身非常复杂,使得对场外柜台市场监管就更显薄弱。 四、基于美国金融监管的反思 (一)多头监管与系统性风险监管的缺失 基于这次美国金融危机所反映出的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弊端,一个主要方面在于多个监管机构之间协调不够。即由于实行功能性监管,分别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四个行业类别机构实施监管,反而没有一个监管部门拥有全部信息和权威以监控系统性风险,无法识别并制约个别金融机构危害整个金融系统稳定的不当行为,且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也很难采取高效率的联合行动解决金融市场突发危机事件(周卫江,2008)。 (二)对金融市场尤其是衍生金融市场监管不够 正如前面所述,几乎所有国家的金融监管都源于存款机构的监管,在多年历史中自然形成了一种以间接金融为主的正向倾斜的监管结构,对美国来说也不例外,如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就是缩小市场监管范围的拥护者并拒绝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立法监督。二十世纪90年代初,美国主要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都建立了衍生产品部,大力拓展结构化产品业务。这些结构化产品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期权、期货或掉期产品,而是多种基础产品与多种基本的衍生产品的复杂混合体。数十年过去了,尽管结构化产品已经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收入来源,但却没有一个监管机构宣称对这些产品的运行、风险揭示、投资者保护和海外运作负有监管责任。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突然濒临破产,如此大规模、如此广泛参与外汇市场、期货市场、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金融机构,竟然没有一个机构宣称对它实施过监管,人们对此深感迷惑,而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只是那些未受监管的上千家对冲基金中的一家(赵静梅,2007)。 (三)对资产价格及泡沫的监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金融证券化对中央银行的一个突出挑战是央行如何对待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格林斯潘(1998)有一句名言:“想通过市场干预来戳破泡沫,有个根本性的问题不能解决,那就是你必须比市场本身更了解市场”。之后格林斯潘还多次强调真正识别泡沫是极其困难的事情。从这次美国金融危机来看,不仅仅是央行如何对待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可能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货币政策成为资产泡沫的推助器。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美联储为应对经济衰退和股市破灭的双重压力,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金融市场上的流动性过剩,推动了资产价格泡沫的膨胀。因此,在次贷危机发生后,“格林斯潘对策”广受诟病,即当资产价格下跌的时候,格林斯潘会立即出手控制局面,但是资产价格上涨的时候,他却坐视不管。假如当初在网络经济泡沫破灭之后,美联储能够采取与校正经济结构失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要求相一致的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实现标本兼治,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和调整,推动经济增长真正转型到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虽然从短期来说可能会牺牲一点经济增长速度,但从长远来说,结果可能就大相径庭了。 五、中国的实际及启示 (一)中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及其对流动性与金融结构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证券化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正如前面所述,金融证券化的实质是经济主体互相融通资金规模的扩张和便利程度的提高。金融证券化的发展,一方面使得我国的实际流动性已经超出传统的银行信贷与货币供应量的定义,同时,也加大了流动性波动的周期性。虽然我国的金融体系仍然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但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已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金融格局,证券类金融资产在全部金融资产的占比已达40%左右。从发展态势来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将会越来越发达。此外,随着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如何对待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也将是我国中央银行所面临的一个挑战。我国近年来的实践已经显示,当金融资产价格膨胀造成金融投资的收益率高于实体经济部门的投资收益率,大量资金就会流入金融市场,不仅容易形成资产价格泡沫,也会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对整个社会流动性的监测。在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货币供应量可以大致代表全部金融活动。但随着金融证券化的发展,真正起作用的是流动性或总的流动性状况,它不仅包括货币和各种金融资产的存量,有时更取决于其流量的变化。从流动性角度考察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的运作,它要求中央银行不仅要关注货币供应量,同时还要加强对其他各种流动性形式的监测。在进行货币政策调控时,不仅要调控货币供应量,还要注意掌握其他各种形式的金融资产或负债。 2.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是提高监管效率的根本保证。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为代表的金融法律体系,但随着金融证券化的不断发展,银行、证券、保险等之间的联系和业务交叉将越来越明显,因此应进一步细化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以条例实施细则为主的制度体系,对不同法律之间的模糊、真空地带进行严格的把握并做出相应的措施以规范市场,逐步建立一个适合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法律环境,防范各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制度风险。 3.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预警体系。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模式。从实践来看,这种模式对于快速、平稳地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分业监管也存在着诸多的弊病,突出表现为不同的监管者可能对本部门的市场情况考虑得较多,而对相关市场则考虑较少,缺乏各个监管部门相互协调的联动行为,从而可能导致对系统性风险监管的缺失。随着我国金融发展的不断深化,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将更为明显。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统一、权威的金融业监管机构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网络,强化对跨机构、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预警体系(高小琼,2008)。 4.加强对资产价格变化的监测,尤其要注重对资产价格泡沫的预防。虽然说识别泡沫是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但资产泡沫的累积是一个过程,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这个累积的过程当中,还是有很多表现可以加以判定的,关键是如何对待之。美国金融危机之后,格林斯潘被很多人认为是美国资产泡沫的始作俑者。但回顾格林斯潘在任期间的经济言论,可以看出格林斯潘对于资产泡沫还是有着清楚认识的,只是没有采取相应的对策,而寄希望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能够“消化”这些泡沫。如早在1996年12月,格林斯潘就提出了著名的“非理性繁荣”的论断,告诫人们要警惕市场泡沫。之所以采取不干预态度,最根本原因还是更加看重任期内的经济发展情况。只要泡沫在短期内不破灭,则泡沫的膨胀可能通过托宾q效应、财富效应等带动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繁荣,而经济发展则还有可能消化这些泡沫。 5.提高金融机构的信息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此轮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都充分意识到金融风险监管难度大大增强,单纯依靠监管当局很难完全胜任,因此,应加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性监管功能,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对金融机构运营状况进行监管,增强金融机构透明度和民众风险意识,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体系,与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行业自律一起,共同形成强大的金融监管网络,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刘绮涛,2009)。 金融证券论文:国内金融证券市场管理困境分析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证券市场获得了飞速发展,并且取得了让世界举目的不俗成绩。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实现我国市场的繁荣稳定和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作用。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是按照金融证券市场监管的职责来划分的,其中权力划分的方式、组织制度的建设都有明确规定。 金融证券市场是国家历史和国情不断发展变化的产物,其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想要保持金融证券市场的平和稳定,市场监管就是其中的重要基础。在庞大的监管体系中,证券监管机构担当着大脑中枢的重要主导作用,为确立有效的监管体制何提高金融证券市场监管的效率性发挥了重要的意义。之所以要做好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是为了避免证券市场过分波动,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然而,通过近几年的调查和研究不难发现,虽然中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告诉发展,但是仍然不可避免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使金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试图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加强对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和维护。 一、我国当前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基本问题 1.监管主体缺乏监管的独立性。我们在这里强调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缺乏独立性,主要从监管机构的角度出发的。监管机构在实行监管职能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到证券市场的高风险性、突发性、广泛性等特点,这将导致分管的权限分散开来。这样监管的结果就是被监管人(通常也就是自由经济人)与监管机构之间容易出现责任的相互推诿,导致监管机构监管效率低下或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由于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其性质还是全力机关,这就不可避免的希望加大自己的权力而减少自己的责任。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组成人员在薪金、工作条件、权力使用等方面一旦出现分化,就为以权谋私者留下可乘之机,不少特殊的利益集团也就此掌握监管机构,使之丧失监管的独立性而成为利益集团的工具。 2.金融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监管存在漏洞。随着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中介机构队伍也随之壮大,不少中介机构在涉及到股权结构、治理机制等方面,表现出比较严重的问题。由于中介机构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成长起来的,因此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尚不成熟、法制尚待健全的阶段中,就为这些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行为规范都存在缺陷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发展的温床。这些中介机构中,有的为了牟取私利,不惜违背职业道德为企业做假账或提供虚假证明,直接或间接误导了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扰乱金融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秩序,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3.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手段陈旧单一。总体而言,我国现在用于起到监管作用的法律法规过于单一和抽象,在具体的操作实施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常常导致这些法律法规在监管实施的过程当中无法做到“有章可循”。我国目前已有的证券相关法律有《证券法》、《公司法》,虽然证券金融市场的法律体系也在日渐完善,但是从总体上看仍存在不少的漏洞和不足。我国目前还缺少一些有效的金融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例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信托法》、《证券信誉平价法》等,这就为证券市场的监管埋下了隐患。除此之外,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历史过程中,计划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体制,这或多或少的加深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为市场的监管主体,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者有不少法律意识还淡薄,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弱化。当前我国的证券监管的经济手段,还停留在重惩罚而轻奖励的低级层面。 二、如何做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 1.进一步完善监管的法律体系。前文已经说到,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并不完善,监管手段还十分陈旧和单一。为了改善这样的情况,首先要晚上监管的法律体系,除了基本的《证券法》、《公司法》,还要填补《证券交易法》、《证券信托法》、《证券信誉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空白,使投资者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法律保障。在行政手段方面,要尽可能减少政府的过多干预,以更为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监管。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代替政府指令的力度要加强,使政府即使参与到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中来也要严格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彻底转变监管中的“官本位”思想。 2.充分发挥金融证券市场的自律功能。首先要健全自律组织,增加证券商、中介机构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的人数。其次是要加强自律组织的管理,因为我国的自律组织是由两个深交所和上交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组成的,他们在实际的运作中是彼此独立的,只有做好自律组织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对监管者起到自身约束、相互监督的作用,对政府监管不足起到弥补的作用。深交所和上交所虽然在管理机制上各不相同,监管的力度也存在差异,但是通过执行仲裁和行使惩戒职能同样可以达到良好的自律效果。 3.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证券金融市场的监管是一项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技术性和操作性的专业工作,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不仅要具有很高的政治素养,还要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在我国经济日益国际化的条件下,不断的衍生出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操作手段,这就要求金融证券市场的从业人员具备更高的工作素质与其工作相适应。虽然从目前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发展来看,证券监管的额高素质人才还是十分缺乏的,但是我国各级监管人员在数量、知识结构、业务素质等方面都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相信只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落实监管法律和监管政策,工作人员的素质就一定可以适应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水平。 总而言之,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从不规范到规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监管制度也逐渐从不完善发展到完善。可以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时代即将完全过去,良好的监管运行模式和实施卓有成效的监管过程和监管体系标志着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正逐渐走向成熟。我们有理由相信,只有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金融证券监管体系,我国的证券市场必将不断走向新的辉煌。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教学实践反思 高等职业教育最为重要和显著的特征是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对高职教育实践性教学的研究,可以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不是研究型人才,而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而应用型人才除要求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具有较强的职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技能,实践性教学正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因此实践性教学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占据了一个主体地位。 一、金融证券专业实践性教学模式的借鉴和选择 发达国家和地区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模式主要有美国的社区学院模式、英国的以资格证书为中心(NVQ)训练模式、澳大利亚的技术与继续教育模式、日本的公共职业训练模式、韩国的产学合作模式、香港工业中心训练模式、加拿大的以能力为基础(CBE)模式、德国的高等专科学校(FH)模式,其中,CBE模式对金融证券专业的实践性教学有较大的借鉴作用。CBE模式是一种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分为四个阶段:职业分析形成DACUM图表、学习包的开发、实践教学实施与管理、实践教学评价。该模式通过职业分析确定的综合能力作为学习的科目,以职业能力分析表所列专项能力,从易到难地安排实践教学计划,其主要特点包括: 1、以综合职业能力为实践教学的培养目标和评价标准。 2、以能力作为实践教学的基础,而不是以学历或学术知识体系为基础。 3、强调学生自我实践学习和自我评价能力的培养。该模式的课程开发是应用DACUM方法来完成,具体做法是:由在某一行业长期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从业人员组成一个专门委员会,对一个职业目标进行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两个层次的分析,分别得出综合能力和专项能力,对每个专项能力分别进行具体详尽的说明,最终编制成一张DACUM表及说明。教学专家根据DACUM表来确定教学单元或模块,这些单元具有明确的教学内涵,然后将教学单元按照知识和技能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排列,若干单元可组成一门课程。这些课程包括先修课程、核心课程和专业课程,再根据课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出教学计划,整个过程突出了在实践教学中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在认真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金融证券专业的具体情况,实践性教学应采取就业导向模式,即在专业课程的设置方面强调市场导向性,突出学生职业综合能力的培养,将实践性教学过程分为如下几个阶段:市场调查与分析、职业能力分析、理论教学体系的调整与充实、实践性教学环节设计、效果评价。 二、金融证券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及职业能力构建 正常情况下,高职金融证券专业学生就业方向主要包括三类金融机构,即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作者通过走访、电话咨询、网站查询等方式对多家金融机构的人才需求进行了分析,金融机构招聘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管理、研究人才,对学历、从业经历的要求很高;另一类是金融营销人才(包括少量前台人员),对学历要求较宽,但要拿到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具备较强的金融产品营销能力。高职金融证券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应定位在面向金融机构一线柜员操作与服务营销的高素质专门型人才,尤其是直接面对客户的一线营销人才。根据金融证券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可以构建高职金融证券专业职业能力框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知识”,包括金融实务操作知识和金融市场营销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第二部分为“能力”,包括业务能力、沟通表达能力以及执行能力;第三部分为“技能”,包括金融专业技能及相关技能;第四部分为“品德”,包括从事金融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第五部分为“从业资格”,包括从事金融行业应取得的银行、证券、保险等从业资格。 三、理论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的相互协调 高职教育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应用能力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并重,二者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一,两者的目标具有内在一致性。理论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都必须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以应用能力为中心来构建。在课程设置上要体现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而不是按学科体系的内在逻辑要求来设置课程,理论教学要以“必需、够用”为原则,为培养职业岗位能力服务,即为学生掌握相应的应用能力提供必需的专业理论与文化知识支撑。 第二,两者的任务具有相对独立性。实践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体系虽然在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但在应用能力培养过程中所承担的具体任务是不同的,各有侧重。理论教学着重为其掌握相应的应用能力提供必需的文化知识与专业理论支撑,实践性教学则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两者在总体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第三,两者相互融合。两者的融合主要包括课程知识内容与专业技能的培养相互融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场所的相互融合。由上述可知,理论教学体系的改革应与实践教学同步进行,理论教学体系应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专业技能培养这个中心,与实践教学体系相对应。 四、实践性教学体系 实践性教学体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实践性教学体系是指教学内容体系,即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制定教学计划时,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和各个实践教学环节的合理配置,建立起来的与理论教学体系相辅相成的教学内容体系。我们这里所指的实践性教学体系是指广义而言的,除包括狭义的教学内容体系外,还包括实践性教学管理体系和实践性教学保障体系。其中的教学管理体系是指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手段和评价指标体系,而教学保障体系是指由专兼职教师、校内实训平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三者组成的支撑保障体系。实践性教学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金融证券专业实践性教学内容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校内课堂内为第一层次,校内课堂外为第二层次,校外为第三层次。要保证实践性教学的质量,必须建立起科学完备的实践性教学管理体系,其基本框架如下:为建设一支能够胜任实践性教学的金融证券专业师资队伍,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专职教师轮流主讲各门专业课。国际上金融业出现了明显的混业经营的趋势,国内虽然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但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业务相互交叉融合,这就要求金融从业人员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对担任实践性教学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专职教师具有开阔的视野,能将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知识融会贯通,因此应改变目前专职教师长期固定讲授少数几门专业课,各门专业课实行轮流主讲,从而为教师更好地开展实践性教学奠定理论基础。 (2)采取多种方式培训师资。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特别是对教师进行“双师”素质的培训,是提高师资质量的重要途径。在培训教师时应遵循动态原则、针对性原则和内外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充分利用校内资源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校外资源进修培训。利用校内资源对教师进行培训是一种便捷的、低成本的方法。通过校内培训,既可以充分利用校内设备、教师等教育资源,又使受培训的教师能够学用结合,尽快掌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岗位工作要求,使教师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利用校内资源对教师进行校内培训是十分重要的,但校内资源毕竟有限,为了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还要注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对教师进行校外培训。对于金融证券专业来说,校外资源可以分为无偿和有偿两种。首先要善于利用社会上的无偿资源,例如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四大期货交易所(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中金所)、两大证券交易所(上海、深圳)不断地推出新的金融品种,在新产品上市之前,几大交易所会在全国各省区的中心城市进行巡回推介;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在推出新产品之前也会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推广,这些活动除了有关于新产品的专题讲座外,往往还会有基金经理、知名学者对宏观经济、市场形势的解读,参加这些活动除了可以对金融机构的营销方式有直接体会以外,还可以接触到金融实践活动的前沿,了解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使得实践性教学内容能够更加贴近市场。其次建议学校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教师校外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在高职教师的培训中,普遍采用且效果较好的形式是选派教师到企业代职锻炼,通过兼任企业的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增强教师的实践经验,提高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但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教师到金融机构代职难度较大。比较具有可操作性的是由学校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选送教师到国内高校进修,目前国内著名的财经类高校均设立了对高职教师的培训项目,另外这些财经类高校大多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联合开展专题研究,可以给教师提供一个很好的参与金融实践的平台。 (3)鼓励教师考取各种专业资格证书。取得专业资格证书是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认可,取得的过程也是一个自身专业素质提高的过程,对学生也会产生很好的导向示范作用。但其中存在的问题是,目前社会上专业资格认证较多,权威程度差别较大,建议学校组织专家编写类似核心期刊目录的专业资格证书目录,做为教师选择的依据。 (4)使用来自金融机构的兼职教师。在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实践中,都非常注重使用来自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他们基于实际工作经历的讲课本身就是实践性教学,但对于金融证券专业使用兼职教师面临成本效益问题,因为金融行业是一个高收入的行业,经过对社会上金融从业证书班的调查,来自金融机构的较高水平的兼职教师的课时费远远超过高职教师的课时费,因此只能在个别特别需要的课程中争取引进兼职教师。 金融证券论文:国内金融证券市场管理的常见问题分析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证券市场获得了飞速发展,并且取得了让世界举目的不俗成绩。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实现我国市场的繁荣稳定和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作用。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是按照金融证券市场监管的职责来划分的,其中权力划分的方式、组织制度的建设都有明确规定。金融证券市场是国家历史和国情不断发展变化的产物,其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想要保持金融证券市场的平和稳定,市场监管就是其中的重要基础。在庞大的监管体系中,证券监管机构担当着大脑中枢的重要主导作用,为确立有效的监管体制何提高金融证券市场监管的效率性发挥了重要的意义。之所以要做好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是为了避免证券市场过分波动,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然而,通过近几年的调查和研究不难发现,虽然中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告诉发展,但是仍然不可避免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使金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试图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加强对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和维护。 一、我国当前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基本问题 1.监管主体缺乏监管的独立性。我们在这里强调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缺乏独立性,主要从监管机构的角度出发的。监管机构在实行监管职能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到证券市场的高风险性、突发性、广泛性等特点,这将导致分管的权限分散开来。这样监管的结果就是被监管人(通常也就是自由经济人)与监管机构之间容易出现责任的相互推诿,导致监管机构监管效率低下或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由于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其性质还是全力机关,这就不可避免的希望加大自己的权力而减少自己的责任。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组成人员在薪金、工作条件、权力使用等方面一旦出现分化,就为以权谋私者留下可乘之机,不少特殊的利益集团也就此掌握监管机构,使之丧失监管的独立性而成为利益集团的工具。 2.金融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监管存在漏洞。随着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中介机构队伍也随之壮大,不少中介机构在涉及到股权结构、治理机制等方面,表现出比较严重的问题。由于中介机构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成长起来的,因此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尚不成熟、法制尚待健全的阶段中,就为这些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行为规范都存在缺陷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发展的温床。这些中介机构中,有的为了牟取私利,不惜违背职业道德为企业做假账或提供虚假证明,直接或间接误导了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扰乱金融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秩序,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3.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手段陈旧单一。总体而言,我国现在用于起到监管作用的法律法规过于单一和抽象,在具体的操作实施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常常导致这些法律法规在监管实施的过程当中无法做到“有章可循”。我国目前已有的证券相关法律有《证券法》、《公司法》,虽然证券金融市场的法律体系也在日渐完善,但是从总体上看仍存在不少的漏洞和不足。我国目前还缺少一些有效的金融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例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信托法》、《证券信誉平价法》等,这就为证券市场的监管埋下了隐患。除此之外,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历史过程中,计划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体制,这或多或少的加深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为市场的监管主体,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者有不少法律意识还淡薄,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弱化。当前我国的证券监管的经济手段,还停留在重惩罚而轻奖励的低级层面。 二、如何做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 1.进一步完善监管的法律体系。前文已经说到,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并不完善,监管手段还十分陈旧和单一。为了改善这样的情况,首先要晚上监管的法律体系,除了基本的《证券法》、《公司法》,还要填补《证券交易法》、《证券信托法》、《证券信誉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空白,使投资者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法律保障。在行政手段方面,要尽可能减少政府的过多干预,以更为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监管。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代替政府指令的力度要加强,使政府即使参与到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中来也要严格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彻底转变监管中的“官本位”思想。 2.充分发挥金融证券市场的自律功能。首先要健全自律组织,增加证券商、中介机构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的人数。其次是要加强自律组织的管理,因为我国的自律组织是由两个深交所和上交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组成的,他们在实际的运作中是彼此独立的,只有做好自律组织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对监管者起到自身约束、相互监督的作用,对政府监管不足起到弥补的作用。深交所和上交所虽然在管理机制上各不相同,监管的力度也存在差异,但是通过执行仲裁和行使惩戒职能同样可以达到良好的自律效果。 3.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证券金融市场的监管是一项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技术性和操作性的专业工作,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不仅要具有很高的政治素养,还要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在我国经济日益国际化的条件下,不断的衍生出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操作手段,这就要求金融证券市场的从业人员具备更高的工作素质与其工作相适应。虽然从目前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发展来看,证券监管的额高素质人才还是十分缺乏的,但是我国各级监管人员在数量、知识结构、业务素质等方面都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相信只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落实监管法律和监管政策,工作人员的素质就一定可以适应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水平。 总而言之,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从不规范到规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监管制度也逐渐从不完善发展到完善。可以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时代即将完全过去,良好的监管运行模式和实施卓有成效的监管过程和监管体系标志着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正逐渐走向成熟。我们有理由相信,只有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金融证券监管体系,我国的证券市场必将不断走向新的辉煌。 金融证券论文:行为金融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 一、行为金融理论 标准的现代金融理论的模型与范式基本上局限于“理性”的分析框架中,对金融市场的行为进行了理想化的假设,20世纪80年代以来,研究学者日益重视金融市场上的各种异象,而这些异象的理性解释不能令人满意。行为金融理论正是金融学家在研究金融市场异象的过程中形成并不断完善起来的理论体系。行为金融借鉴了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科学等研究成果后,将人类心理与行为纳入金融学的研究,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研究资本市场的现象和问题。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投资者不是理性人,并不具有完全理性,而是行为人,只具有有限理性,不能客观、公正、无偏的加工信息。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投资者的心理容易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模仿他人决策,而不仔细考虑自身的信息,也就是行为金融理论中的“从众行为”,而如果涉及到多个投资主体,就会进一步引发团体从众跟风的“羊群效应”。除此之外,投资者很多时候的非理性行为还由于本身的“过度自信”,即将成功归于能力,而将失败归于运气和机会的作用,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产生行为偏差。另外,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会选择其感觉非常精于评估的风险事件,避免不熟悉或无法估计概率分布的风险事件,即“熟悉偏好”。总之,人的心理因素对于投资者行为的影响是行为金融研究的主体,伴随着行为金融的发展,相关经济研究对于人的心理分析的依赖也越来越多。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而后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投资,作为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是现代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其投资行为也会受到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不理性行为的影响,所以此时就必须考虑现实中人的心理因素,利用行为金融理论对其投资行为进行阐释。 二、基于行为金融理论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分析 行为金融理论中的投资者有限理性意味着投资者并不完全理性而且不总是理性的,而证券投资基金主要进行股票和债券的投资,充当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角色,所以其投资行为势必符合行为金融理论对于投资者的假设,即证券投资基金是有限理性的。行为金融理论为研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提供了延伸性的启示。 1.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羊群效应” 很多时候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会非常注意其他机构的动向,并在这些机构投资者采取行动时,立刻采取相似的行动,这可能是源于其对本身投资决策缺乏把握,也可能是看到其他机构已经获利而相信自己也能获利,或者更可能是由于害怕与众不同,必须采取行动。所以在这种时候证券投资基金不可能理性的考虑该决策究竟会为基金本身带来多少收益,而仅仅是一种盲目的“从众行为”。同时,由于多数作为机构投资者的证券投资基金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它们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这种情况下,非理性的众多证券投资基金很可能同时采取行动,形成群体性的跟风购买行为,并最终导致“羊群效应”。这时,许多证券投资基金将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股票,买卖压力最终将超过市场所能提供的流动性,从而导致股价的不连续性和大幅变动,破坏市场的稳定运行。 于是,为了避免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羊群效应”,政府应该扩大市场容量,提高上市公司股票质量,使众多证券投资基金在挑选其投资股票品种时就有更多的选择余地,理性的进行决策,从而有效地减轻“羊群效应”造成的市场风险和脆弱性。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熟悉偏好” 经典投资组合理论认为理性的投资者通常会通过分散投资来规避风险锁定获利。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投资者通常也会通过投资组合规避风险,但是这种组合的分散程度一般低于经典投资组合理论的建议。很多基金在投资时更愿意选择股票市场,即那些相对熟悉的领域,投资也集中在其比较熟悉的本国市场、本地市场,从而导致投资组合构成上所表现出的分散不足。这主要是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在评估某些投资时无法估计不确定事物的概率分布,而更熟悉的环境使其感到处于优势,即行为金融中所谓的“熟悉偏好”,但也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提升了投资风险。 这就要求政府促进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渠道的开放,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同时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以加强市场价格发现,适时推出做空机制,改变现在的单边市场状况,并鼓励基金适当地“走出去”,使证券投资基金采用足够分散化的投资策略,采取理性的投资决策,从而规避风险锁定获利。 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不理性投资行为 行为金融认为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受到认识与行为偏差的影响。而证券投资基金在进行投资时主要倚重基金管理人,可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总是理性的,会或多或少受到认识与行为偏差的影响,有时甚至会做出非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典型地,当基金管理人处于过度自信时,可能高估自身的能力,为了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而从事风险性较大的投资,给本基金利益带来损失。并且由于自我归因的存在,基金管理人在损失出现后,常常先入为主的否定损失是由本身的不恰当行为带来的,而仅仅把这一切后果归于市场的不确定性,不能很好的纠正其不理性行为。 所以在基金管理人的选择上,不但要求基金管理人具有雄厚的专业学术基础和丰富的金融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良好的信息收集与信息处理能力,还应要求其了解市场中的投资者和自身会产生怎样的心理和行为偏差,以避免由于自身的心理因素造成重大失误。此外,还应关注基金管理人的心理变化和行为倾向,避免选定的投资组合风险收益发生意外。 金融证券论文:高职院校的金融证券专业论文 一、人才需求情况 通过对山东省金融行业企业的调研,笔者发现,目前金融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呈现出“金字塔”式结构,对一线客户服务或业务操作型人才的需求要远远大于管理决策型的高级金融人才的需求。管理决策型岗位(如金融分析师、基金经理、证券经纪人、保险精算师、投资管理人)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学历层次和较高的个人素质,一般要求本科生以上学历层次,或具有行业或岗位较长时间的从业经历的人才,由于履行管理研发职责,相应岗位设置较少。 而基层业务操作类以及客户服务类岗位(银行大堂经理、证券客户经理、理财顾问保险经纪人等)由于直接面向客户,需求量巨大,这些岗位往往要求具备相应的从业证书和较高的实践操作能力,对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并不高,高职学生即可胜任。在调查中发现,针对基层业务操作类以及客户服务类岗位,许多单位普遍认为高职毕业生由于经过院校专业培养,实践能力强,毕业可以直接上岗且相对于本科生择业流动性强,高职学生更加踏实肯干,因此金融企业在招聘此类岗位时更倾向于获得从业资格的高职毕业生。 二、“课岗对接、课证融通”的课程体系构建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金融与证券专业在进行课程体系构建时,通过对金融行业企业调研分析,确定培养能够在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各类投资公司以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人、客户服务岗、理财顾问岗等岗位(群)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通过分析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提炼出所需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根据专业目标岗位的实际需要,综合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内容、职责等要求并结合考证需要,进而形成基于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应岗位典型业务工作流程的“课岗对接、课证融通”课程体系。 三、结语 在整个课程体系中,通识必修课程突出广泛性、非专业性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专业基础课程中强调基础性、工具性、体现发展性,按照高素质劳动者的实际要求,安排“必需、够用”的课程内容;专业核心课程中突出职业专门技术能力和职业关键能力培养,体现实用性、强调针对性、兼顾适应性、体现先进性,按照职业活动的特点和要求,并参考考证课程需要重新整合内容;专业拓展课以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目标,从用人单位的需要出发拓宽专业知识面。 作者:孟洁单位: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VaR模式运用思索 1、我国证券市场风险的实证分析 运用VaR模型,对深证证券市场在选定时间段内的风险进行分析.首先确定表达风险的分析指标.在这里,我们只考虑简单情形,直接对股票指数进行分析,这样避免了投资组合对市场因子的映射过程.为了消除价格序列的非平衡,我们将其转化为收益率序列.收益率有一般受益率与几何收益率两种.下面的分析都是建立在几何收益率的基础之上.在计算证券市场资产收益率时,选择了深证综合指数作为市场指数.对Var持有期的选择为一个交易日.以95%作为置信度.样本选用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5月10日的深证综指日收盘价数据.为简单起见,我们基于GARCH(1,1)模型进行分析。将参数估计结果带入上式即可求出方差,再将方差带入VaR的定义式tt1tVaRPq中就可求得VaR值,其中,tVaR:当天预计下一天深证综指在给定置信度下的最大可能下跌点数,文中取负值;t1P:第t-1天的深证综指指数点数;q:给定置信水平下对应分布的分位数,本文选用GED分布,分位数为1.6448;t:当天预测下一天指数的标准差.于是得到了所有的日Var值,据此求得在95%的置信水平下的检验样本的日均Var值为-37.4518,也就是说,在此期间,从平均的角度来说,深证综指在下一天下跌点数超过37.4518的概率为5%. 当天的实际损失超过Var值记为失败一天,累计共有3天.我们对Var模型进行准确性检验,也称事后检验,是指Var的测量结果对实际损失的覆盖程度.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实际失败率为0.0357,是实际失败天数占所观测天数的比例.故简单分析该模型通过了准确性检验.当然,也可以对其使用统计量的方法进行检验,常见的是Kupiec失败频率检验.规定一些符号,T为观测天数,N为实际失败天数,p为实际失败频率.基本思想就是检验假设*pp是否显著,*p为期望失败频率,计算T*(1).假定VaR估计具有时间独立性,失败出现的次数可视为一系列独立的贝努利实验,则在T次实验出现N次的概率为NNTNTCp(1p),提出的检验统计量:TNNTNN**LR2ln1NTNT2ln1pp.在零假设成立的条件下,统计量服从卡方分布,自由度为1,其在95%置信水平下的临界值为3.84.当LR 3.84时,我们就拒绝原假设.而我们求得的LR值为0.897 3.84,从而接受原模型. 2、结论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GED分布是适合我国证券市场的情况的.用VaR模型进行风险评估是可行的,且其结果是可信的.但是,Var方法考察的是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市场风险状况,并没有考察极端市场条件下或者不可预测事件发生时所带来的风险.另外,Var对历史数据的依赖性也受到了很多批判,假设用历史数据可以很好的预测未来的不确定性,然而突发事件的发生会导致基于历史数据的模型失效.针对诸多不足,学者们提出了更为合理的方法,诸如条件风险价值,尾风险价值等多种方法。 金融证券论文:浅析金融证券供应链价格 【关键字】供应链;价格风险;风险规避 【摘要】供应链是相互间提供原材料、产品、技术的厂家、供应商、零售商等组成的一个价值网络。供应链能否稳定合作取决于供应链价格风险管理和风险管理成本的配比。对我国目前来说,对供应链价格风险的认识和防范的缺乏,则是制约我国供应链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从价格风险对供应链稳定性有巨大影响的基础上,结合金融衍生品工具,指出供应链价格风险规避的难点和关键,并提出了供应链价格风险规避的策略选择 供应链是一个多环节、多通道的复杂系统,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合作会因为信息不对称、信息扭曲、市场不确定性、政治、经济、法律、自然等因素的变化而导致各种风险的存在。供应链管理的核心是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以恰当的价格给客户供应恰当数量和类型的物品,以使链上企业运作成本降低,从而实现企业利润和价值的最大化。但市场价格的不利波动,会影响到供应链的正常运作,严重时会导致供应链环节的中断,从而引发供应链风险。 一、加强供应链下企业价格风险规避的必要性分析 供应链各个企业对外面对的是由市场决定的交易价格,对内则是在自愿基础上以协定价格提供原材料、部件等产品。协定价格要受到市场价格的影响和制约,在外部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极容易导致交易成本的上升,从而引发毁约行为。 能否加强对供应链价格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是关系到供应链管理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近几年来,我国棉花、钢材、铜等商品价格一直在频繁波动。以棉花价格为例,1999年7800元/吨,2000年10400元/吨,2001年8000元/吨,2002年初6400元/吨,2002年底价格则达到11000元/吨,到2003年,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棉花价格冲到18000元/吨,达到历史最高点,给整个涉棉产业链条带来巨大的结构性冲击。上游的棉麻公司等收购企业盲目抬价抢购棉花,并在高价位上囤积棉花,经营风险增大。中游的纺纱企业由于原料短缺和采购成本飞升,纷纷限产,并有一半停产,下游的面料和成衣企业则因成本上升丧失了在市场上的价格竞争优势,纷纷流失客户。棉价风暴已经超出了我国众多用棉企业的价格承受能力,使供应链上的生产者、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都具有因价格风暴而随时中断供应链环节的可能。 它们或者会因价格飞升而着重短期利益拒绝按照预定价格交付材料,或者会因原材料中断而无法提供下游企业需要的半成品,或者会因成本上升而使产品竞争力下降,销量降低,从而使收益减少。 因此,供应链企业间传递的价格信息波动直接影响到各个企业的收益和成本,各个环节不同程度的价格波动反过来又增加了供应链内部的价格风险,导致具有共同利益的供应链难以有效运作甚至中断。供应链具有环环相扣的特征,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而中断,都可能影响供应链的正常工作。因此构建有效的价格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系统模型,建立供应链企业价格风险管理的协调机制,就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建立供应链企业价格协调机制的难点与关键 国内外学者已有不少人对供应链环境下的风险问题进行了研究(包括风险的类别、起因及特征等),并在将供应链风险划分为内生风险(如道德风险)和外生风险(如政治经济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但他们的研究只是侧重于供应链的结构与功能,如供应链的技术整合和管理。其中,伊兰德和舒格(Jeuland,Shugan,1983)研究了存在协调时产品的销售定价问题;温(Weng,1997)研究了当生产成本为二次函数时,供应链系统的最优定价策略与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米尔纳和罗森布拉特(Milner,Rosenblatt,1997)分析了两阶段进货问题,根据第一期观察到的需求确定第二期定货量,描述了买方在初始订单和后期调整两方面的最优行为。克维里斯(Li,Kouvelis,1997)研究了带有漂移的几何布朗运动买方价格模型,描述了买方所需要的灵活性和买方价格的不确定性。国内供应链的发展则相对处于萌芽阶段,模仿和照搬国外的色彩比较浓厚,缺少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适宜模式,供应链价格风险的管理更是处于一种摸索的状态。现在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如:马士华、邵晓峰、罗定提、仲伟俊、边旭、刘瑜、陶文源、韩晓军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对供应链中买卖双方的协调与数量折扣问题进行了研究。但他们的研究还没有具体到某一特定的风险,如价格风险,也没有运用现代的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价格风险。 供应链下企业价格风险规避的第一个难点就是论证市场经济条件下供应链是否是一个独立封闭的链条,是否受外部的影响,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受外部的影响。物流界中有不少专家认为供应链是由相互之间提供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技术、服务的厂家、供应商、零售商等所组成的价值网络。 因此,供应商等组成的是一个内部网络,它们通过协议来约束彼此的行为,从而使自己与外界的变化隔离,可以相对独立于外部市场的变化。这种合作的稳定性,就使供应链各企业在存在价格风险管理合作时,能够中和和抵消价格风险,从而使整个供应链的价格风险都集中在供应链的两个端点(进货端的原料风险和出货端的产品风险)。这样既降低了供应链整体上的风险管理成本,又简化了链内企业进行风险规避的工作。但对于这种观点,目前还没有一个人用数学模型的方法来论证。 第二个难点就是供应链上各企业之间收益与风险的配比划分问题。企业参与供应链的目标是为了使内部市场外部化,实现企业之间的优势分工与合作,同时也会导致企业交易成本上升。因为在供应链的众多企业中,进货价格上升少(或下降多)、出货价格上升多(下降少)的企业受益,反之企业则会受损。但当市场整体形势不好,就会产生供应链的整体利益与各个企业局部利益的矛盾。 因此如何在保证供应链既定利益的前提下,进行供应链企业收益的划分与成本配比就成为供应链能否稳定存在并发展的前提。因为一旦价格出现不利变化,在短期效应的引导下,企业首先要保证的是自己的利益,如何最大程度的增加收益,减少亏损就成为企业追求的首要目标。但供应链价格风险管理面向的是整个供应链而不是某个单独的主体,要实现的是供应链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个体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供应链内部定价和成本划分就成为制约供应链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第三个难点是供应链企业内部协商价格的确定。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是实现供应链利益最大化的关键。而连接上下游企业的关键因素就是产品价格。价格波动将导致供应链企业合作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供应链企业的收益和成本。供应链各个企业通过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而构成一个合作博弈。但这个博弈是一个不稳定的合作博弈。博弈稳定与否的关键是如何分配合作带来的利润,因为利润分配将改变参与方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改变博弈的状况。如果利润分配发生变化,供应链企业将对自身收益和成本进行分析,企业如果认为没有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有可能从稳定合作变为不稳定合作,博弈也就从合作博弈转变为非合作博弈。利润分配的关键则是内部协商价格的确定。内部协商价格的确定必须遵循两个原则,即供应链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和链上企业收益损失的最小化。 三、供应链下价格协调机制构建的措施 本项目的研究首先是建立在以下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的假设,企业作为一个经济主体,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2)理性行为的假设,企业属于风险厌恶者,若外部条件发生变化,会选择收益最大、成本和风险最小的策略,但理性是相对有限的;(3)市场上原材料(产品或现货)价格分布未知或已知(这里假设它们分别服从ITO过程、脉冲干扰过程和混合过程:即ITO过程与脉冲干扰过程的混合);(4)经济主体的行为过程是一个不断改变、学习的过程,并随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5)供应链企业面临信息不对称,在彼此合作中存在明显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1、构建价格预警机制,提早进行价格风险预测。 市场是瞬息万变的,价格更是随时都在变化。 因此对未来市场不确定的价格,必须建立一套预警评价指标体系,随时对市场的不利变化进行监控。当输入各种影响供应链合作的风险参数之后,就会出现一个数值,若数值偏离正常水平并超过预警机制确定的临界值时,机制就会发出预警信号,说明价格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大。但其中的一个难点就是临界值的确定。临界值的范围如果过大,就会使预警机制在危机尚未到来之前就发出预警信号,从而增加企业不必要的惊慌和风险处理成本;但如果临界值的范围过小则会使预警机制滞后于市场价格风险,从而失去了本身的作用。 所以我们必须根据各种指标的具体分布情况,选择合适的,错误信号比率小的临界值,同时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在预警机制发出警告信号后,使供应链企业能及时对紧急、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从而化解供应链合作中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带来的风险(如缺乏原材料,如购买成本上升等),减少由此带来的实际损失。 2、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的特性,提出价格风险的规避手段,以降低供应链的风险。 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就是为规避现货价格风险而产生的。金融衍生工具以其特有的财务杠杆(保证金交易)和对冲交易的操作,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独特的双向建仓(买空卖空策略)使投资者的交易具备很大的灵活性,无论现货价格怎样变动,都可以采取相应的策略来有效的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将风险由承受能力较弱的个体(风险厌恶者,如套期保值者)转移至承受能力较强的个体(风险偏好者,如投机者),有的甚至转化为投资者的盈利机会,强化了投资者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1)建立一个提供专业化、全方位服务的供应链服务中介,在整体上进行供应链风险管理的运作。供应链价格风险管理面向的是整个供应链而不是某个单独的个体,执行价格风险管理的组织应该具有管理供应链全局的能力和权利,以能对供应链整体收益进行分配和成本进行划分。因此在供应链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不是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而是管理协调企业,它在很大程度上有效整合管理供应链内外各种资源,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使供应链企业通过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来消除信息扭曲,降低不确定性和风险,形成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双赢局面。它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分摊两端点企业价格风险的成本,如何准确的预测价格变动的方向,确定链内企业的交易价格,如何在价格剧烈波动的环境下,利用金融手段,使链内的损失最小,从而进行整个供应链价格风险的规避。 (2)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来锁定成本。期货市场的产生是以回避现货价格风险为目的。商品生产商、批发商、经营商利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相同的原理,通过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操作,取得一个市场盈利,另一个市场亏损的结果,达到锁定成本,锁定利润的目的,从而有利于减缓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供求冲击。供应链的开始环节(即生产资料企业)可以在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把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规避出去。同时设计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实物远期合约,通过远期交易买空卖空,使供应链上游企业承诺在未来各期购买一定数量产品的同时还可以向供应商购买一个选择权,通过选择权供应链企业可以调整未来定单的数量,从而使价格波动的风险通过供应链企业的共同承担来规避出去,最终实现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效益性。 (3)利用期权的相应特点,进行期货和期权的合约组合,最大限度地增加盈利的机会,降低亏损。期权交易是期货交易的避险工具,具有比期货交易更大的优势。期权交易是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拥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以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期货合约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购买或卖出的义务。超过规定的期限,期权合约就自动失效,损失的只是所支付的权利金。这样,买方基本上就没有风险管理的问题,而卖方则有比期货多得多的策略可以规避风险。 期权交易就可以使投资者在面对剧烈价格波动时,有了更多的选择形式。无论期货价格上涨还是下跌,只要波动达到一定幅度,就可以实现盈利的目的。例如交易者预测未来价格上升买入期货合约的同时买入相关期权的看跌期权。如果期货合约价格朝着不利的方向运动而出现下跌时,行使看跌期权以较低的价格买入期货合约获利,从而降低持有期货多头的损失。如果期货价格真的出现上涨,朝着对投资者有利方向运动时,投资者就可以通过在期货市场高价卖出期货合约对冲平仓的同时放弃看跌期权,对投资者而言损失的仅仅是有限的权利金,却可以就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的程度。虽然我国目前没有期权,但我国的许多企业直接在国际期货市场(如CBOT,CME等)上进行期权的运作,来规避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风险。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供应链的研究具有现实的意义,我们必须积极在现实生活中密切注意这一问题,把这一问题提高到数量的意义上进行分析,建立起适合企业运用的价格预警模型。
会计处理企业股权投资探析:浅析煤炭资源整合企业对回购式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摘要:回购式股权投资,一种普遍的做法是,大都以信托计划持股的方式,投资某个公司或项目,投资方按照约定在某段时间内持有股权并且取得相应的回报,到期后,则由融资方回购股权。 关键词:融资需求 股权回购 会计处理 一、煤炭资源整合引发新的融资需求 为加快培育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预计2010年底,全国年产量1亿吨以上、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要分别达到6-8个和8-10个,全国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座以内,上述政策推动各省将整合大限设在2010年底。 黑龙江省将全省7个矿务局合而为一,河北到2010年底将原有349个煤矿减少到60个,形成南"冀中"北"开滦"两大集团。 山西省规划到2010年底,省内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煤矿数量已由2600多座减少到1053座,办矿企业由2200多个减少到130个。 内蒙古2009年煤炭产量最多,其煤矿总数已由10年前的2009处减少到现在的501处,到2010年,全区煤炭企业控制在200个以内,矿井控制在400处。 河南省1997年之前,共有各类煤矿6000多个,其中小煤矿5800多个,经过多轮重组兼并之后,目前小煤矿在600个左右。 预计陕西省2010年煤矿数量减少到700处以内,其中:榆林市将389处地方煤矿整合为200处。 煤炭资源整合的实质是对资源整合、对企业重组,因此,涉及到资源价款的缴纳以及企业间的并购重组,在整合的不同阶段引发了较大的融资需求,如并购贷款的融资需求、股权投资需求、项目建设的固定资产贷款需求以及项目建成后配套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 一般而言,如央企或省企作为整合主体,其融资需求更多的是并购贷款,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如地方实力型的民营作为整合主体,银行从风险角度考虑较多,其并购贷款的融资需求较难获得支持,由此,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的私募股权投资特别是回购式股权投资成为首选。 二、回购式股权投资性质及交易结构设计思路 上世纪70年代后,股权投资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股权投资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追求在中短期内获得高额回报,并通过上市或回购股权等渠道成功退出。 2006年以来,国内银行业通过借道信托开展银信合作,通过充分发挥银行和信托各自的功能和优势互补,陆续推出了多种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满足了客户资产配置多元化的需要,在经历2008年以来股市潮起潮落的系统性风险之后,股权类理财产品尤其是回购式股权投资理财产品已成为通账时代的有效应对工具。 回购式股权投作为一种风险适中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对融资方和增资方均具有吸引力,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退出机制灵活。 回购式股权投资涉及投资人、理财产品发起银行(委托人、账管人)、信托公司(受托人)、目标公司(投资对象)、投资顾问、回购担保人等角色。其交易结构设计思路及流程是:由投资顾问对投资对象进行尽职调查与项目可行性分析;确定资信水平较高的回购担保主体,以及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缓释措施;利用银行信用募集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与管理;预先设定持有期限及回购溢价,到期由回购主体实施回购退出。 三、回购式股权投资的运作思路 回购式股权投资以其事先约定持有期限、固定股权回购溢价、用煤矿股权质押等设定自偿性组合担保以及低于民间融资成本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获得民营煤矿整合主体的青睐。 其具体运作思路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直接增资。对目标煤矿进行评估,以股权信托方式进行增资,并确定股权比例,到期由目标煤矿的原股东进行回购,此方式适合于目标煤矿数量极少的情形。二是间接增资。由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与股权信托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壳公司,然后以壳公司名义对目标煤矿注入资金,可以约定以借款方式,也可以约定以增资方式进行。此方式更适合于同时对多个煤矿进行集合并购投资的情况。无论哪种方式,均需设定回购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采矿权抵押以及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四、企业对回购式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增资阶段的会计处理 1、在直接增资方式下,如目标煤矿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其在接受股权投资时,在增加货币资金的同时增加了实收资本。如为普通合伙企业,在一般情况下,为规避风险,代表股权信托的信托公司将成为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目标煤矿企业必须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如原为有限合伙企业,则仅须变更合伙人协议,会计处理同上。 2、在间接增资方式下,注册成立壳公司时,须将先整合煤矿的股权进行评估后出资到壳公司,然后信托公司以股权资金进行增资,在增加货币资金的同时增加了实收资本。此处会计处理的难点是以股权方式出资发生增值,壳公司对整合煤矿的长期股权投资出现“溢价”,同时,还受公司法规定的关于“货币资金出资比例不低于注册资本30%”的比例限制,壳公司可以选择以借款或增资方式向目标煤矿投入资金。以增资方式注入比照上述直接增资的情形处理。 3、目标煤矿按事先约定的用途使用股权资金,多数情况下,该笔资金将用于并购其他煤矿或收购小股东股权,即表现为对外投资或变更股权结构;如用于技改建矿,在符合关联方资金占用规则的前提下,则以借款方式投入资金可按税法规定,比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实现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有利于企业未来技改投产后,通过计提折旧实现税前抵税,但此方式同时影响企业进一步取得银行借款的额度,如以增资方式投入资金,则可充实或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有利于按比例获取银行借款,但在股权投资退出前,须由整合煤矿落实资本金用于置换股权投资,否则,以回购式股权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易引起银行方面的质疑。 (二)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分期支付股权回购溢价的会计处理 1、直接增资方式下。企业(原股东)将向信托公司支付分期股权回购溢价款,从本质上看,企业所支付的溢价是用原股东享有的现有的未分配利润及未来取得的净收益提前向信托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溢价,区别不同情形做账处理,即借:应付股利(或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2、间接增资方式下。壳公司如以借款方式投入资金,实质上是一种例外处理,此情形下,目标煤矿按支付利息处理,即借: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同时,按税法规定的关联方支付利息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壳公司如以增资方式投入资金,根据目标煤矿是处于经营期还是建设期,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即目标煤矿向壳公司分红及壳公司支付溢价时,借:应付股利(或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同时,壳公司作账处理,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或其他应付款),向信托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溢价时,借: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壳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处理 (三)股权回购时的会计处理 1、直接增资方式下。目标煤矿原股东可通过增资方式置换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即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原股东、贷:其他应收款,同时,回购信托公司股权,即借:实收资本―信托公司,贷:银行存款。 其次,目标煤矿按会计准则规定可通过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方式置换信托公司股权,即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贷:实收资本,同时,借:实收资本―信托公司,贷:银行存款。 再次,目标煤矿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注册登记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可通过减资退出信托公司股权,即借:实收资本―信托公司,贷:银行存款。 2、间接增资方式下。壳公司原股东可通过增资直接回购信托公司股权,比照前述方式处理。也可以先通过目标煤矿的减资处理,再进行壳公司股权置换,或者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注册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后,也可以通过公司解散方式退回信托公司股权。 五、防范回购式股权投资风险的建议 回购式股权投资实质上类似于优先股,持有期间须由被投资企业支付回购溢价(视同优先股股息),到期平价回购。总体而言,其投资风险主要为目标煤矿的现金流支付风险,如目标煤矿处于建设期间,则投资风险包括了煤矿的建设风险、筹资风险、偿债风险,持有期间的溢价支付须由回购主体另行筹资解决,因此,对在建煤矿进行股权投资,如投资期限过短,与煤矿建成投产期间不匹配,但整体风险较大。如目标煤矿在产则可产生持续的现金流,整体风险相对较小。为了防范回购式股权投资风险,建议如下: 1、首先慎选项目、尽职考察和严格的可行性核查。对所投资的目标煤矿至少提出以下要求: (1)股权结构明晰,设计产能达到120万吨以上。 (2)企业及主要控制人或股东信用记录良好,负债率较低。 (3)项目预期回报高,或企业拥有其他产生现金流的优质资产。 (4)估值和预期投资回报合理,退出期限与项目预期产生的现金流匹配。 (5)项目可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或在未来可具备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条件。 2、其次做好法律文本的尽职审查,落实煤矿股权质押、采矿权承诺抵押及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组合担保的保障措施。 3、健全监管制度,成立董事局,委派具备行业经验及管理经验的董事,在约定的关键事项行使审查权及否决权,帮助企业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企业制定成长路线图,委派董事承担监督管理层执行规划的职责,并且为管理层出谋划策。 4、引进先进的财务和运营方面的工具和控制系统与制度,健全目标煤矿的治理机制。 5、充分利用信托公司的自主管理、投管人的咨询报告、银行账户的监管手段等管理人才和技术,给目标煤矿提供必要的工具和价值,促进其快速成长。 会计处理企业股权投资探析:论会计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业务的会计处理 摘 要:新准则(指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出了许多新的理念,其会计处理较原准则或制度相比具有较大的变化。 关键词:新准则;长期股权;企业合并;影响 1 新准则会计处理的基本方法 新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计量、权益法与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及处理方法、减值准备的确认与转回等方面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调整和规范;对企业合并业务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以及合并方式做出了全面的规范。1.1 会计业务分类的基本框架 1.2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的关键是资产的计价基础是公允价值还是账面价值,是以谁的资产为基础,产生的差额以及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何处理等问题。按上述分类具体处理如下: (1)非合并业务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③以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含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以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含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④以债务重组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债权人应当以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要区别企业合并方式以及合并前后是否属于同一个控制人分别处理。 ①控股合并。 同一控制下: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发行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以合并成本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首先应分别合并前的每一单项交易对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恢复至最初取得成本,合并成本为合并前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的总和。③合并时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同时,对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②新设合并。合并后使原投资者成为新设企业的股东。同一控制下,按享有新设企业股份的账面权益作为持有新设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按享有新设企业可辩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持有新设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③吸收合并。 通过吸收合并,原长期股权投资伴随被投资主体的消失而抵消。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直接按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辩认的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直接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入账。 1.3 权益法与成本法在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中的运用 新准则下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具体处理的方法都有较大的变动。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是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过程中通过作价体现出的与所取得股份相对应的商誉及不符合确认条件的资产价值,不需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和账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体现为经济利益的流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投资损益的调整确认。由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是以其持有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而投资企业经过初始投资成本调整后是以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投资成本的,取得投资后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代表的是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在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损益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 2 新旧准则会计处理的主要差异 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的业务处理上有较大的差额,具体如下。 2.1 与原投资准则的主要差异 (1)缩小了准则规范的范围。原投资准则规范的内容包括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仅包含了长期股权投资。 (2)调整了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范围。原准则对有控制权的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在编制财务合并会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 (3)规范了对初始成本的计量确认。原准则主要区分成本法和权益法对初始投资成本采用不同的确认方法,并在权益法下对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账面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股权投资差额。而新准则在企业合并业务下还要区分合并前后控制人的变化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区别处理。权益法核算中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的做法,对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属于商誉的部分,不需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如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改变了权益法下对投资损益的确认方法。原投资准则按持股比例确定享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而新准则主要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各项可辩认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进行调整后进行确认。 (5)改变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有些做法。原准则对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而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的减值准备,确认为损失,以后会计期间恢复时,可以转回。新准则则要求企业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发生减值,先冲减商誉,商誉减为零后,再作长期投资的减值,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2 与原《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主要差异 (1)细分了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2)改变了商誉的会计处理。 (3)改变了合并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要求。 3 新准则实施对企业的主要影响 新准则已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实施,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带来较大的影响,受到了投资者和相关利益者的普遍关注,主要体现在对企业净资产、经营成果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的影响。 3.1 对企业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 首先是对新老准则转换时的影响。权益法中对长期股权投资不再设置“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实施新准时,原同一控制下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全部结转,对以前年度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公司净资产相应变动。其次是对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影响。由于公允价值的运用,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以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原有资产的增值得以体现,产生当期损益,往往会引起公司利润的增加和净资产的增加。再次是对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影响。由于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和调整,以及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能转回等因素的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盈利时确认的收益相对原有准则来讲,投资收益会大大减少。还有,新准则对子公司平时采用了成本法核算,在合并会计报表时才运用权益法,在子公司盈利时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反应的投资收益相对较少,影响母公司的净利润。 3.2 对企业利润分配和会计报表的影响 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利润结构、利润的分配以及会计报表也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首先来分析对利润结构产生的影响。新准则下企业原以投资收益体现的利润将以当期资产处置的损益和企业的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予以体现,使企业的利润结构和利润体现的时点发生较大的变化。其次来看对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产生影响。由于对子公司核算方法的转变,如子公司实现利润未进行分配,那么子公司的业绩难于在母公司的会计报表上反映,这将会减少母公司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数。即使子公司对实现的利润进行了分配,但由于股利支付率不可能达到100%,所以对母公司的可供利润分配数还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的整体状况也会有明显的影响。①由于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非同一控制下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升值已以资产处置收益予以体现,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反映的净资产数额相对增加了。②在同一控制下由于要以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的可辩认资产、负债对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后再编制合并报表,一般也会使合并会计报表反映的净资产数额增加。③原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大于其在购买日子公司可辩认净资产的差额在合并会计报表中不再以合并价差反映,在新准则下其与购买日子公司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的反映为商誉。 会计处理企业股权投资探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摘要] 我国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合并前后各1年内)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它是在非关联的企业之间进行,在会计处理中以公允价值为基础,交易作价相对公平合理。这里我们主要讨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 初始成本 后续计量 报表列示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即合并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合并。合并成本为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企业应在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不含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按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 [例1]:甲钢铁企业以库存的钢材为对价自乙企业的控股股东手中购入乙企业70%的股权,作为合并对价的钢材账面价值为6000万,市场价格为7500万,发生评估费审计费共10万元,增值税率17%。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878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75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75万 银行存款10万 同时做结转成本分录。 2.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企业合并前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核算法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成本应当为原账面余额加购买日为取得进一步的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企业合并前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等方法进行核算的,购买日应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到最初取得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2]甲公司于2007年1月投资1000万元取得乙公司20%的股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当年确认投资收益100万,在此期间乙公司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不考虑相关税费。次年4月,甲公司又以3000万元取得乙公司另外40%的股权,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对2007年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会计分录: 借盈余公积10万 (10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 万 确认购买日进一步取得的股份,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 贷银行存款3000万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日常计量应当采用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账务处理时,先确定记入“应收股利”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金额。当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得部分借记“应收股利”账户。“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金额确定的基本做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的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经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如果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的数额全额恢复,再确认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进行处理: 1.“应收股利”科目发生额=本期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2.“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金额=(应收股利的累积数-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例3]:甲公司2008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实现对乙公司的实质控制。乙公司于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度的现金金股利10万元,乙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40万元。 2008年5月1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母公司应冲减投资成本。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6万 (6×1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6万 若2009年5月1日乙公司宣告分派08年现金股利30万 应收股利=30×60%=18万 应收股利累积数=6+18=24万 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0+40×60%=24万 应收股利累积数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所以应将原冲减的投资成本6万恢复。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24-24)-6=-6万。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18万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6万 贷投资收益24万 若乙公司2009年5月1日宣告分派08年现金股利45万 应收股利=45×60%=26万 应收股利累积数=6+26=32万 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0+40×60%=24万 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为8万(32万-24万),因已累积冲减成本6万,所以本期应冲减成本2万。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32-24)-6=2万,应冲减投资成本2万。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26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 ――乙公司2万 投资收益24万 三、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列示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首先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编制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分录为:对于应享有子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投资收益”,按照应承担子公司当期发生亏损的份额,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当期收到子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于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母公司按应享有或承担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2.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抵销处理: (1)若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并工作底稿中的抵销分录为:借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年末”项目(数额以调整后的被购买方所有者权益为准),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当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与应享有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数额不一致时,按其差额借记“商誉”项目,如为贷方差额,在合并当期应记入合并利润表,贷记“营业外收入”项目,在合并以后期间,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2)若子公司不是全资子公司,合并工作底稿中的抵销分录为:借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年末”项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和“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当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与应享有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数额不一致时,其差额与全资子公司处理办法一致。 现行准则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在原准则的基础上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日常核算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避免了在子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前,母公司垫付资金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情况,与相关的国际准则相吻合,同时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调整,使报表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实质情况,更有利于报表使用者进行参考和决策。 会计处理企业股权投资探析:论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摘要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资产评估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和会计处理产生了一系列影响,并且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存着一定差异,使得长期股权投资的纳税和会计处理具有较高的处理难度。笔者结合新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规定,谈一谈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处理 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指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对企业的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一种虚拟资本的体现,是企业的一项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对投资方而言通常是一项金融资产,而对于被投资方而言则是一项权益。 一、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 新的会计准则中规定当企业的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低于五分之一且没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会计核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采用成本法核算,初始投资以投资支付现金或者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按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另一种情况是当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时,按公允价值计量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均按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时前者的计量差额计人当期损益,后者计人所有者权益。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重大影响时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权益法核算内容与原会计准则规定有一定不同。初始计量: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小于的,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为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二者差额计人当期损益。后续计量:被投资单位发生损益和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进行相应调整;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的损益应当以投资时的公允价值、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为基础进行调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当调整。当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超过50%。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具有控制权,采用成本-法核算,但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和非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中企业合并形成的,又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是否计提减值准备。 当终止确认所有长期股权投资,均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转为当期损益,并且将账面价值与收到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在了解完这些基本情况以后,接下来我们将对新旧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差异进行分析,进而探讨新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变化的影响。 二、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成本法5权益法 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对于不同的投资目的,会计上的处理方法不同,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方式有很多,购买、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等,采用成本法核算,入账价值的核算比较简单,购买长期股权实际花费了多少成本就按照多少入账。新准则对旧准则的规定予以沿用。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原规定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即清算股利,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更进一步简化了会计处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所谓权益法核算指能对被投资企业实施进一步的控制,而且以后关注的是对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化,包括净利润和资本公积的变化。初始投资的时候,付出的投资成本比得到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多,按照付出的成本入账;付出的投资成本少,分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多、差额部分相当于是对方无偿赠与,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 (1)投资成本≥所占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2)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差额部分)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权益法是指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初始投资时,成本法与权益法在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时是一致的,即不论以现金购入长期股权投资,还是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或以非货币性交易换人的长期股权投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方法是相同的。成本法与权益法在确认收益时时限要求是相同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但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派额。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和处置的规定及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衙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对于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即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得转回。 长期股权投资在新的会计准则下有了更加细致的划分以及更加完善会计处理,这一重要举措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本文仅就长期股权投资下新旧准则的比较等问题做了相关的探讨。对于新准则下的其他投资相关问题并未涉及,在此本文仍有很多不足之处。
海上丝绸之路的推进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贸易和投资规模,这都需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方面,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实施往往以完善基础设施为基本动力,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周期长、回报慢,依靠传统的金融支持方式难以胜任,需要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创新金融支持模式来加以推进;另一方面,加强海上丝绸之路的金融支持可以盘活国内资源,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和激活金融机构发展活力,优化国内金融体系,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是增强我国金融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路径。由此可见,强化金融支持不仅可以有效地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还可以助推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的现状、问题,并提出进一步优化和强化的策略和建议。 一、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成果显著 金融支持指的是政府部门通过调整银行信贷规模和贷款利率的高低,为一些部门配置超过市场竞争均衡水平的信贷资金并且给予金融租金补贴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从现实来看,金融支持已经超越了单纯依靠银行信贷的模式,金融支持包含所有的金融资源(国有、民营及国外金融资源等)对某一部门、单位、组织或者项目的支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提出并实施以后,对其金融支持力度呈现明显的强化趋势。 (一)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积极响应 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提出后,不少地方政府尤其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参与城市的地方政府,纷纷提出相应的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的战略规划。例如,2014年9月,广东省政协在第十一届七次常委会上提出设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基金的构想。国家将东盟地区的合作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点,广东省政府大力发展泛珠合作来推动东盟的发展,使得泛珠合作提升为国家战略。福州市是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发源地,政府希望将其努力打造成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中心城市,福州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中非发展基金合作设立海上丝绸之路基金,大力支持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厦门市是我国第一批开放口岸,后来成为经济特区,现在又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关键节点,在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提出后,厦门市通过整合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资源,为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项目融资额共计684亿元,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资金不但重点用于支持海上丝绸之路项目落户厦门,而且支持企业走出去,重点投资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2018年6月16日,在三亚海棠湾亚太金融小镇举办了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总部基地研讨会,标志着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总部基地的正式成立。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总部基地的成立将会为后续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战略的系统化、合理化和模式多样化提供更多的顶层设计方案,打造立体化的金融支持模式,促进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良性发展。总体来看,在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提出后,重要连接和枢纽的城市都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方案,希望借此机会抓住发展机遇,带动地方经济建设,做大做强海上丝绸之路利益蛋糕。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 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金融支持不只局限于地方政府或者银行机构,还吸引更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基金适合偏好长期投资的投资者,国内由于产能过剩导致很多资金没有合适的投资领域,像保险公司、社保基金这类的机构投资者,对投资回报要求不高,又偏好长期投资,均适合投资海上丝绸之路基金。近些年,我国互联网金融经历蓬勃发展和“妖魔化”的冰火两重天,最近互联网金融仍在不断调试、修正和完善中。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可以催生跨境的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多种形式,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主要服务于长尾客户,如果参与建设期较长、回报率较低的海上丝绸之路项目,从理论来看与其发展战略并不匹配,因此,未来互联网金融能否更好地融入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建设中,还有待进一步的金融创新。 (三)国际合作坚实有效 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积极展开同沿线国家的合作,取得一系列成果。2018年年初,中国港湾公司宣布投入10亿美元建设位于科伦坡港口城的未来国际金融中心。2018年1月,巴基斯坦允许人民币用于该国的贸易和投资业务中[4]。对于东南亚地区的沿线国家来说,尽管有金融机构认为人民币的利率偏高于日元,人民币在东南亚地区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日元,人民币和日元的利率差会成为该地区企业用人民币融资的障碍,但随着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不断推进,国外合作范围将会越来越广泛,合作内容也会越来越具体,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实施后,中国积极参与相关项目的建设和各种形式的金融合作。截至2017年,由我国倡议设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对“丝路基金”投资高达40亿美元,为“一带一路”参与国提供项目贷款17亿美元。2016年,中国同中东欧“16+1”金融控股公司正式成立。各种新型金融机构、全新的金融机制正在实现不断的无缝对接,而且各有侧重、互相衔接,形成富有层次、具有一定规模的海上丝绸之路的金融合作与支持网络。总体来看,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实施得到我国政府及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广泛响应,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金融支持层面仍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 二、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存在问题及挑战 尽管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取得一些成果,并且在稳步推进,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需要加强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是关乎一项工程或者一项任务的战略指引和规划,金融支持作为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核心推动力,应在战略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具体化金融支持政策。然而,我国政府还没有出台比较详细的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方面的战略性规划。由于缺乏金融支持的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的引导,缺乏一个整体的战略规划和透明的信息共享平台,导致各个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恶性竞争的局面。金融支持的实施细则没有及时出台还导致金融创新被传统政策排斥,进一步影响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目标的实现。再有就是海上丝绸之路重点在于发展海洋经济,而发展海洋经济需要依赖金融支持[5],例如,海洋信托资金的支持。在这方面相比较发达国家,无论是金融支持的模式、产品性质及应用范围等我国都比较落后,如何从顶层加以引导和规划,例如,如何通过立法、制度设计、配套工程来解决这些落后的问题,目前来看,这部分内容涉及的也比较少。 (二)缺乏信息共享平台与竞争合作协调机制 尽管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参与城市的地方政府都提出相应的金融支持方案,但从目前来看,还处于各自为战的局面。每个参与城市或者地方政府都想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来分得一杯羹,但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平台和竞争合作协调机制,导致利益的蛋糕没有做大。由于没有一个公开的、高级别的协调机制及信息共享平台,导致我国相关监管和实施部门没有形成金融支持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合力。例如,外交部、商务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个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完善,信息无法充分共享,导致金融支持工作无法整体规划、协调合作。由于没有一个公开的、高级别的协调机制及信息共享平台,导致我国地方政府及相关的金融机构各自为战,竞争大于合作。例如,如何在操作层面上去协调中方同海外金融机构和政府等各方的竞争与合作,避免中资金融机构之间在海外出现恶性竞争局面。信息共享平台的缺失,不利于有效整合相应的金融资源,致使重复投资和过度的项目开发,使资金成本控制和项目收益的目标难以完成,使我国的经济风险、投资风险上升。由于没有一个公开的、高级别的协调机制及信息共享平台,不利于将海上丝绸之路所覆盖的城市、参与城市及其他省区的资源进行整合。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也缺乏效率和质量,不利于监管部门出台统一的对接境外金融业务标准。例如,如何解决跨境金融业务与当前国内金融监管体系不匹配的问题[6]。这包括外国投资如何获得担保,以及如何管理抵押贷款等问题。特别是如何监管国内贷款的境外担保,如何更好地利用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优势选择离岸金融服务模式,都是各类金融机构和投资企业特别关注的问题,这些都需要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和协调机制的构建来加以解决。无论从横向和还是纵向来看,协调机制及信息共享平台的缺失确实对于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战略的系统性形成和高效运作产生不少负面的影响。 (三)金融产品创新度不够操作性不强 任何一个战略的金融支持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但目前针对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供给的金融产品依然带有强烈的陈旧特征。即将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一些金融产品,稍微加以改动或者简单修补后就应用到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上,导致这些金融产品缺乏实用价值,投机性强,潜藏风险大。例如,国内外银行业务经营管理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完善国内银行业监管对接国外银行业监管。再比如,金融机构如何通过产品创新为企业进入海外市场提供资金支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能否延伸到海外,都是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由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政治法律制度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国内推出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支持模式大多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而水土不服最容易导致隐性的风险集体爆发,导致投资风险,这无疑对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效果产生挑战。 (四)风险控制意识薄弱 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不仅意味着机遇,还意味着挑战,这些挑战主要来自金融支持过程中酝酿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内生性的投资性风险,主要指由于决策失误、机会判断失当等造成的风险;二是基于外生性的东道国政治风险、竞争性风险及法律风险等。风险的发生往往意味着投资项目的失败,最终导致金融产品无法盈利,从而影响金融支持活动的开展。在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推进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急于抓住战略发展机遇而容易产生急功冒进的思想,不顾风险加快对外投资步伐,忽略了风险控制的重要性。风险控制意识薄弱是当前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相关活动开展时面临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外生性风险的识别和防范需要建立在深入地调研、分析及风险预警基础上,盲目或者过于冒险地推进金融支持项目,缺乏经常性、系统性的识别和预警,导致蕴藏的风险无法被识别和有效防范。总体来看,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来自多个层面,牵涉各个方面的利益,不仅涉及国内,还涉及沿线诸多国家,如何应对挑战成为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三、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模式创新的策略和路径 金融支持海上丝绸之路蕴藏着巨大的创新活力,在新时代坐标下,要积极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促进海上丝绸之路健康发展。 (一)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及战略布局 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就是针对已有的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政策,按照战略思想和战略目标进行系统性的设计。从战略全局针对金融支持制订详细的顶层设计和操作方案,细化金融支持的战略目标、内容、范围、原则、支持条件、创新领域及保障内容。未来的顶层设计应该在总的战略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尤其要注重操作方案的制订。1.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的顶层设计应充分结合中国发展海洋经济的具体背景,把中国发展海洋经济战略纳入到海上丝绸之路当中来[7]。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有序推进,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内容。通过目前已经取得海洋经济发展成果,反哺海上丝绸之路倡议。2.应注重海上丝绸之路枢纽城市和发达地区城市及内陆城市的链接,以金融资源整合带动其他如人力资源、原材料、基建产品、商品货物等资源的整合。要充分重视和利用互联网技术,从操作层面来看,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大数据信息技术、云计算等对于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信息港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要构建涵盖全国范围的金融支持协调平台。基于全国范围成立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专项工作平台,针对相关金融支持工作开展相应的指导、设计、经验提供及信息共享。金融支持协调平台由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改委、财政部等监管部门牵头,以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城市为主力,以其他城市为辅,组建一个全国性的金融协调平台,通过平台相关信息,协调金融合作模式,以避免重复性金融支持行为和不良竞争情况出现。要基于国际合作视角进行战略布局。2018年三亚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总部基地的成立,意味着金融国际战略合作层次的升级。未来要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积极开展金融项目合作,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成立开发性国际金融服务机构。通过积极布局,为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条件。要基于国内进行布局和优化,例如,整合国内的海上丝绸之路基金,探索设立海上丝绸之路开发银行等。在此基础上,着力国际合作视角,大力开展同沿线国家的跨境金融合作。3.针对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的具体形式进行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具体的形式既属于操作层面,也属于战略顶层层面。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的进程中,有些金融支持模式属于已有的,可以复制或者稍加修改、变化就可以直接应用。有些模式却是属于新的,国内没有的或者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的新模式,针对这些模式要从创新角度从顶层设计加以鼓励、引导与规划。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信息共享和竞争合作机制对于优化国内资源配置,提高金融支持效率具有重要意义。1.构建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的信息共享平台。平台建设首先要明确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和目标,平台负责人要明确具体职责,中央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和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投资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参与平台建设,就信息共享达成共识,还要明确平台运营模式、业务流程及风险规避协作机制。2.在国家和地区层面建立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的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可以在整合发达地区金融中心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全国性的金融支持风险信息共享中心。针对具体的金融支持项目,沿线国家按照制定的风险分担制度有义务向金融机构提供及时、真实的信息,以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具体案例可以纳入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为后续金融支持项目提供有益的经验。3.未来应在国外建立区域性信息平台中心。随着海上丝绸之路的推进,金融支持机构的设立将不仅局限于国内,而且很多建设项目大多需要与其他国家展开合作。因此,为了实时地共享信息、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可靠性及应变力,必须建立能够有效地对接国内信息平台的国外区域性信息平台。这类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可以由主要的金融参与机构发起,然后将所有的参与企业纳入进来,通过国外区域性的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更好地对接国内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和金融支持效率,弱化金融支持风险。 (三)加强政策支持和金融支持模式创新 1.大力支持金融产品创新。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大部分投资项目都是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项目具有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回报率低的特点,为这些项目融资的渠道相对单一,使建设企业面临较大的融资约束。因此,需要鼓励金融创新,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更好的融资环境。一方面,政府应该提高符合标准的建设企业的信用额度,允许他们以更方便的方式筹集资金。同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创新抵押方式为建设企业提供资金,国家还要在充分掌握监管资金去向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境外资产变现,以保证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门针对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建设的经营部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咨询和投资服务,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2.要重视发挥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的作用。银行是实现资源融通、资源整合、风险管理及政策宣传的重要平台。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大多商业信用体系不完善、财政收入低、汇率稳定率低、金融系统性风险高,因此,强化金融支持必须首先重视银行的作用,尤其是国有银行的作用。例如,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这些在国外已经根植多年的银行机构,它们不但有丰富的国外金融经营与合作的经验,而且对国外一些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发展情况、风土人情、文化习俗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要在重视银行作用的基础上,基于海上丝绸之路创新银行金融产品的类型,实现金融供给与需求的匹配,通过与当地政府、企业的共同合作,优化金融支持效率和质量。3.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层次体系。建立层次丰富、结构完善的资本市场是助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关键,应围绕海上丝绸之路特点建立专门型的投融资平台,为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企业提供适合其特点的投融资工具和渠道。例如,专项的债券、信托工具、融资租赁保理产品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海外上市,积极融资,优化资本结构配置。4.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创新信托基金支持模式。海上丝绸之路几乎每个合作项目的推进都包含较高的风险,因此对于金融支持提出较高要求。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信托基金在推动海洋经济建设和海洋合作项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着“借鉴、吸收、利用”的原则,本文建议,应积极创新信托基金模式,强化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从国际范围内看,海洋信托基金主要有公益性和商业性两种基金类型。例如,美国的海洋信托基金(IWF)就属于公益性的,而德国的航运KG基金就属于商业性质的。无论是公益性质或者商业性质,发达国家的海洋信托基金运作模式都已经相对成熟,本文认为我国应以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大力推动公益性质的海洋信托基金,积极发展商业性质的海洋产业信托基金。公益性质的海洋信托基金主要借鉴美国IWF,以政府主导,相关金融机构出资发起;商业性质的产业信托基金则可以允许多种形式的资本进入,通过构建风险共担的形式实现基金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 (四)充分整合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 基于已有的金融支持模式,通过顶层设计和操作方案的细化,建立相应的跨省、跨区域的合作机制。减少不当竞争和重复性的投融资活动,将已有的资源合理配置、集中应用,释放投资潜力。重视民营经济的作用,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助力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地方政府版的海上丝绸之路基金及各种金融支持模式的不断更新为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支持提供了战略机遇,例如,可以鼓励民营资本入股专项基金,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民营资本联手国有资本建立共同基金,为民营资本参与海外开发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积极利用互联网金融线上优势,打造“互联网金融+”的供应链金融,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创新助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1.积极拓展和利用国外资源。加强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充分利用与沿线国家良好的政治外交关系,加强同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适时建立金融中心。例如,我国最近加强了同斯里兰卡、巴基斯坦的合作,通过企业合作的方式建立金融合作中心,这对于未来更好地为建设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加强同发达国家的合作,利用发达国家的投资经验和雄厚资金助力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2018年10月27日,中国和日本达成总体规模180亿美元的关于第三方市场合作框架和协议,该框架和合作协议本着发挥各自技术、人才、管理模式优势的宗旨,合作范围涵盖了多个领域和多个行业,树立了中国和发达国家在第三方国家开展合作的榜样。该协议包含金融合作领域,例如,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瑞穗金融集团的《业务合作协定》(含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国工商银行和瑞穗金融集团的《有关中日企业开发第三方市场的金融合作协定》,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瑞穗金融集团的《第三方市场三方合作协定》等,这些合作协议可以很好地应用到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金融支持上。未来我们还可以加强同其他发达国家的合作,从而更好地利用发达国家的经验、资金及技术助力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战略。2.积极寻求新的合作对象。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各种资源。未来我国应通过不断深化同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利用多边合作框架和机制(例如,上海合作组织、金砖五国首脑会议、APEC等),积极寻求同其他国家的合作,通过优势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利益均沾等拓展合作对象范围,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金融支持注入新的活力。 (五)构建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 风险控制与防范是完善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的重要内容。1.建立全国性的风险提示和预警平台。前文提到建立全国性或者区域性的信息共享平台,以更好地整合资源和优化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支持的行为选择,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风险提示和预警平台。在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针对已有的金融支持模式、产品类型、投资对象国经济政治状况、项目性质与盈利前景、已有的案例,运用专业的评价工具进行信息整合,然后利用风险提示和预警平台进行披露和公开,以达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2.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企业投资方。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参与企业的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战略,企业在制定对外投资政策时应充分理解政策内容,弄懂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战略内涵,仔细研究政府工作报告、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使企业的投资行为合理化。在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上,地方政府应该从国家战略层面出发制定总体规划,并要求当地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配合政府的发展计划。3.建立风险规避机制。企业的投资行为要与国家战略规划相结合,提高企业与国家战略之间的匹配度,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国内保险公司也要积极发展新型保险,为国内走出去的投资企业提供各类保险,降低投资风险。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还要防范“水土不服”的风险,要熟悉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法律制度,尊重员工的宗教信仰、文化差异和风俗习惯,通过诚信守法经营,妥善处理好同东道国的关系。企业要根据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需求,制定详细的投资规划,同时加强与东道国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媒体机构的联系,时刻关注东道国的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避免因为市场之外的投资风险导致投资失败。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提出与实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壮举,金融支持是加快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建设的核心动力,对于有效地整合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实现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目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关于国外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的实践分析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国外部分主要商业银行,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的实践,从风险量化管理、风险分散化以及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等三方面进行分析。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国外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都采用了量化管理的技术手段,一些风险管理较先进的银行还将风险分散化技术应用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中,并降低了银行的资本需求,这些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时需要借鉴和完善的地方。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风险分散化 全面风险管~(enterprise—wideriskmanagement,erm)是商业银行追求的风险管理目标,这种风险管理方法旨在全面衡量、控制和管理商业银行经营中不同业务的风险,并利用风险分散化的技术手段,全面整合风险,使银行拥有合理的资本储备。与全面风险管理相对应的是经典的风险集合管理,就是将银行的风险分类管理,如果在整合风险类型的基础上,进行经济资本的计算,其标准的程序是:经济资本(全部):经济资本(市场风险)+经济资本(信用风险)+经济资本(操作风险)+经济资本(商业风险)。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追求的目标是既要建立风险防范的组织体系,又要有衡量银行的各方面风险及其分散化影响的量化方法。如果将各种风险看成是一个独立投资组合的一部分,那么银行在实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后,就能享受分散风险带来的好处,而不必为每一种风险分别购买保险,这样也就降低了银行的资本储备,使银行能更合理地使用自己的资金,并在竞争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 下面我们以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和大通银行国外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对国外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分析,并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参考方法。 一、花旗银行 (一)管理体系 花旗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结构是由一名副总裁直接负责全行范围内的风险管理,领导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银行最高的风险管理机构。 花旗银行将风险管理职能作为一个重要的职能独立于其他的经营部门之外,不受日常经营部门的影响,其风险管理框架尽可能覆盖广泛的各个经营领域,以及考虑到了全球经营业务的分散性。花旗银行的独立的风险管理者负责建立和实施风险管理策略和其部门内部的风险管理执行,同时也要保证其执行于花旗整体的风险管理标准相一致。花旗银行独立的风险管理者负责建立和实施风险管理策略和其部门内部的风险管理执行,同时也要保证其执行于花旗整体的风险管理标准相一致。 (二)风险管理基本程序和方法 花旗银行在风险管理中采取一种“风险窗口”的管理方式,其中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状况分析和行业分析、风险敞口的评估和风险的处理三个部分。花旗银行在风险管理上非常重视将风险的管理程序提前,进行事前的风险管理,在分析历史数据的基础上。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未来走势做出预测,从而制定相应的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策略,保证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 1.信用风险。花旗银行将信用风险分为消费者信用风险和公司信用风险两大类。风险管理的程序着重于公司层面的标准,以保证风险管理的统一性和全面性。 花旗银行在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实行组合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到组合内风险因素的相关性和分散性,并且消费者信贷也是花旗银行整体信贷资产的很大部分,占据69%的份额。这些信贷资产也产生于成百上千的客户,无论是地域还是行业,都具有很强的分散性。 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也非常强调将业务经营与风险管理的程序进行结合,同时保证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并存在一个单独的中心,控制风险的相关性、风险头寸暴露程度、以及限额的制定和管理等。并且对整体的公司信用风险进行组合管理,提高对风险整体的认识。 2.市场风险。花旗市场风险的管理和信用风险管理一样,都是在企业层面展开,进行策略的制定和执行,并且保证风险管理从上至下的一致性。每一个业务部门都必须建立一个独立的市场风险管理机构,建立市场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风险限额管理、风险测量、风险控制等方面。 花旗银行将市场风险分为:非交易组合风险和交易组合风险两大类,并且采用不同的风险测量手段进行管理。非交易组合风险的风险测量主要通过ear(earnings—at—risk)和因素敏感性分析(factorsensitivity)技术进行。表1说明了美元收益率曲线上行或下移loobp,对花旗税前收益的影响。在未来一年里,如果收益率上升loobp,花旗的税前收益减少8.22亿美元,而下降loobp则税前收益上升9.69亿美元。 对于交易组合的风险管理,花旗银行主要通过因素敏感性分析、var(value—at—risk)、压力测试来进行。每一个交易组合也都有其相应的市场风险管框架体系,其中包含限额管理、测量和控制。 二、德意志银行 (一)管理体系 在德意志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中,俘在一个专门的委员会风险小组(groupriskboard)对银行的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和执行负全部的责任,并且负责制定银行整体的风险管理框架。委员会风险小组实际i:就是德意志银行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且由cro(chiefriskofifcer)领导一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中,不同的风险归一个统一的风险部门进行管理,而不像以前分别由不同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这样使得德意志银行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更加得心应手。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德意志银行的风险管理框架中,具体的将银行风险管理职能分为五个部分,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实施。这五个部分分别是:风险测量和报告、限额制定、风险识别、头寸管理和质量监督。 (二)风险管理基本程序和方法 在德意志银行的风险管理过程中,非常强调量化模型和研究的重要性,风险管理层正是根据量化的风险因素,对银行各个不同部门和风险种类进行风险额度的分配和管理。 1.风险分散化管理。德意志银行在风险量化度量中,不仅仅重视对各个风险单独类别的量化研究,同时更加注重对银行整体风险的研究,考虑各类风险之间的相关性和独立性。在德意志银行,管理层以经济资本来度量业务风险因素的大小,同时考虑到不同风险的分散化作用。 经济资本是测量在一定程度的置信条件、一定的时期内可能遭受的损失。在德意志银行,置信程度为99.98%。其中,var作为一种比较成熟的技术,是德意志银行用来衡量经济资本,测量风险因素的一种手段: 2.信用风险管理。在信用风险管理方而,德意志银行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最终确定银行的风险偏好,负责管理策略的执行,并且将信用风险与其他各种风险统一~管理、在量化信用风险方面,德意志银行采用标准风险成本法(standardriskcosts)和经济资本(economiccapita1)的方法进行度量。所谓标准风险成本是一种风险补偿率(riskpremium),是根据一年的历史数据所预测出来的由于违约所导致的损失所计算出来的。1999年,德意志银行信用风险暴露的标准风险成本为l0亿欧元,①这是由于信用风险补偿,银仃预计能够从信用风险资产中所产生的预期收益.另外,德意志银行通过经济资本的方法,将银行所面临的操作风险、国家风险、衍生具风险等都进行了详细的度量,最终将各个风险进行综合分折,从而得出银行整体的风险状况。1999年l2月31日,德意志银行的整体风险的经济资本为151.6亿欧元。 三、大通银行 (一)管理体系 大通银行其将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分为: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具体种类,并且在其各个经营部门中,分别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各个业务部门经营所面临的风险进行管理。并且各个风险管理委员会将风险管理报告向上提交给高层的经营管理部门和人员。 在大通银行的高层风险管理机构中,又具体分为两个风险管理组织: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和投资银行风险管理。这两个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将传统的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和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进行分别管理。大通银行的风险管理机构的设计具体情况见大通银行2004年年报。 各个部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银行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的统一指导下完成各自的风险管理工作,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在整个银行的范围内独立实行银行风险管理和控制职能,并且直接向银行的董事会负责,向银行的最高管理层报告银行一定时期的整体的风险状况和应该采取的风险控制策略。 (二)风险管理基本程序和方法 1.风险分散化管理。大通银行在风险管理上最主要的手段是风险分散化和控制。大通银行通过其广泛的经营范围,对银行自身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散化,并且对各种风险进行相应的组合管理,统一控制,统一分配风险额度,以达到全面控制银行风险的目的。正是由于实行了风险分散化的管理方法,大通银行的经济资本需求,在单个风险累加的基础上有显著的降低,使银行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从有关数据可以看到,大通银行通过风险分散化获得近20%的收益。大通银行总的经济资本需求是通过模型确定的,而这种预测是在风险分散化的基础上进行的。把通过风险分散化调整的资本需求与普通股权益相比较,以此来估计资本的利用效率。大通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就是维持一个能支持企业增长的适当资本水平,并能为风险损失提供保护。 2风险度量技术。大通银行通过动态来测量内部和外部的对日常经营业务和银行头寸产生影响的因素,并识别银行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并且由经营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 在度量风险因素方面,大通银行采取综合采用多种风险测量技术的方法,其中包括:预期损失、未预期损失、var和压力测试等多种手段。并且定期的对银行风险测量的模型的假设参数进行检查,保证其正确反映银行的状况,减小模型风险的产生。同时,大通银行建立了相应的风险监视和控制政策机制,风险监测控制机制范围覆盖银行日常的所有的经营领域和业务,并且大通银行的风险报告体系涵盖了银行所有的经营业务,向管理层提供日、周、月的相应风险报告。 四、对外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分析 综合上面谈到的花旗、德意志、大通等外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的策略和方法,有以下三方面的认识。 第一,国际大银行在风险的量化度量方面比较成熟,能够较为准确地对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度量,从而为银行的风险管理以及经营决策提供帮助和依据。在量化度量方面,国外商业银行在市场、信用和操作风险等方面,都在引入var(value—at—risk)的衡量方法,并利用var结果直观地反映银行可能面对的风险损失,而且在置信度的选择上,已经达到很高的要求,德意志银行的置信度选择在99.98%,已经超过巴赛尔委员会要求的99.9%的置信度,更高于可接受的行业标准95%的水平。这说明在风险管理水平上,国外较先进的银行对自身的要求是很高的,这种风险防范的高要求将确保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对风险损失的防范能力。 在利用var进行风险量化分析时,各银行主要采取三种方法:参数预测法(parametricestimation)、历史模拟法(historicalsimulation)和蒙特卡罗模拟法(momecarlosimulation)。参数预测法能很容易计算并得到较精确的结果,但是它的假设前提是正态分布,而且对于非线性组合将很难计算。历史模拟法的优点是没有分布假设而且很容易理解,但需要较长时期的历史数据而且只能用一个样本路径。蒙特卡罗模拟法的优点是在分布上约束很少,而且在精确度上能更好地控制,但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同时具有模型风险。 第二,国外商业银行采用整合风险的管理方法,考虑各类不同的风险以及同类风险之间的相关性和分散性,使其能够更准确的把握银行整体的风险特征。对银行各类风险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并利用风险分散性来确定合理的经济需求已经使国外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最核心的内容。这也是现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最前沿的问题。 在具体的模型技术应用上,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通过系函数方程(copulafunctions)和确定预期缺口(expectedshorftalallocation)来对经济资本需求进行整合,另一种是利用蒙特卡罗预测方法(montecralosimulation)整合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第三,国外商业银行在采用全面风险管理的管理框架时注重将风险管理决策层设在组织最高位置。在管理体系中,一般都设计了相对比较独立的最高风险管理机构,如风险管理委员会,并且直接向银行的最高层负责,使银行管理层更加客观的了解银行的风险状况。同时将银行的风险管理与日常的经营业务结合起来,建立风险文化,强化风险意识,真正做到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探析保险集团全面市场风险管理 摘要:保险集团是以保险为核心,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金融混业经营集团。本文针对保险集团混业经营中子公司的复杂性和子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对保险集团如何进行全面市场风险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保险集团混业经营市场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保险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日益成熟,保险业已经成为支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保险集团已成为金融体系日益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集团是以保险为核心,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金融混业经营集团。保险集团的金融混业经营使其能够全面参与衍生产品的各个市场环节,但也增加了保险集团市场风险暴露的广度和深度,即由于业务的综合性而能受到金融市场领域风险的直接影响,构成了全面的市场风险。保险集团混业经营中子公司比较复杂,而且每一个子公司业务性质都有其特殊性,给集团市场的全面风险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 保险集团全面市场风险管理的架构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6年颁布的《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中,将市场风险定义为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表内和表外头寸损失的风险,并根据导致市场风险因素的不同将市场风险划分为利率风险、股票风险、汇率风险和黄金等商品价格风险。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以及金融创新的发展,保险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呈现出高层化、扩散化、契约化和网络化等特点。2007年以来的次贷危机又使保险集团的市场风险进一步上升。在这个背景环境下,保险集团应考虑设计一个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架构,通过建立和适时调整自身的风险管理机制,来防范和化解集团和子公司层面面临的各类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集成管理的风险管理架构应设计为矩阵式的市场风险管理架构。它应在横向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增加纵向的管控,将同属性的交易或者具有相同风险因子的品种进行风险加总。金融集团由决策层确定总体风险资本,然后把总体风险资本限额按横向(子公司)来进行分配。即将风险资本限额在集团不同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子公司再将所配的风险资本限额配置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则每一级的管理者面对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把下一级的投资活动产生的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如果每一级的风险管理者都能做到随时掌握和监督下一级的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并能对突破既定限额的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则风险管理就算真正达到目标(层级管理)。 保险子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新《保险法》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一直有严格规定,只允许投资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加之1996年5月以来的8次利率调整,使保险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或低收益状态,导致出现了严重的利差损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1998年以后,保险公司陆续获准可以进行同业拆借、买卖中央企业aa+公司债券、国债回购、协议存款、企业债券及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保险公司又获准可以买卖可转换债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投资银行次级债。2004年10月,随着《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可以直接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股票投资。一般来说,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应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原则, 并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以求取得更多的收益, 同时应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应付日常开支和保险赔付。 保险资金运用可主要按照风险限额管理来实施(子公司层面),首先根据保险子公司(或保险资产子公司)的资本实力、股东目标与风险偏好、监管规定等,确定保险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水平以及相应的抵御风险损失的风险资本限额;然后,根据对各业务部门或交易员的风险调整的绩效测量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在各层次间进行风险资本限额的分配;最后根据分配的风险资本限额对各业务部门乃至每一笔交易的风险进行监控,并根据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对风险资本限额进行动态的分配调整。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越大承受高投资风险的能力越大,衡量偿付能力的指标有净保费与净资产之比,美国的保险监管认为3:1为满意的最大安全比例,这一比例愈大,保险资金的运用规模可以相对大些。未决赔款准备金与净资产之比高于1:5,保险公司有可能破产,这一比例愈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规模相对小些。我国2001年制定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也规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指标,寿险公司投资收益监管指标。严格根据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对保险投资总投资额及其风险限额上做出限定,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市场风险将起到事前控制的作用。 银行子公 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我国银监会2004 年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从操作层面上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交易账户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这意味着,银行子公司必须对市场风险进行合理的管理,以便对市场风险资本金进行管理。 银行子公司目前产生市场风险的资金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外汇交易(如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贵金属交易业务(如黄金白银的即期买卖、远期买卖、掉期及租赁交易)、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如货币掉期、利率掉期、掉期期权、外汇期权、债券期权、利率期货、指数期货、指数期权等)、利率产品业务(如机构债券、公司债券、短期商业票据、新兴市场公债等)、结构化产品业务(如信用违约互换、与信用相连的债券等)。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银行子公司的经营重点由传统的贷款业务向市场业务转移,面临的市场风险的种类和规模将成倍增长。 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资产负债的特征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针对两个账户的不同特征选择合适的方法计量市场风险。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需计提资本金的市场风险包括以下风险: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其中不包含银行账户中的利率风险。银行子公司应当尽量对所计量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的市场风险(特别是利率风险),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加总,以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了解本行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在操作层面上,由于银行账户采用账面价值核算,而交易账户采用市场价值核算,因此常用的var方法主要集中于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衡量,而无法覆盖银行账户的市场风险。后者往往使用敞口分析、缺口分析或敏感性分析加以补充。这样,在计量两大账户风险的方法上就出现了不能统一的局面。 银行子公司应对两个账户进行市场风险的统一管理。统一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有助于高级管理层准确衡量全行范围内存在的风险。两大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割裂,则可能因统计口径、参数设置和计量方法的不一致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决策造成困难。银行账户的var 可用monte carlo模拟利率和汇率的未来变动,计算出银行账户在一定置信度下的最大可能损失,这在本质上与交易账户的计量是统一的,因而从技术上而言,统一两大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是可行的。 证券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一)证券承销业务的市场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的市场风险是余额包销的风险,证券承销业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将承销的股票全部销售出去,不能产生余额包销,而股票能否销售出去的核心在于股票发行定价。因此,证券承销业务事前风险管理的核心在于承销证券发行定价能力。另外也可对承销股票的var(ipo新股价格变化可用二级市场中行业相同、经营状况相同的公司的股价变动来反应)进行估算。 (二)证券投资业务的市场风险 证券投资风险主要是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可采用以var限额管理为基础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风险 2008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宣布要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在融资交易中,证券子公司可能会面临到期客户不能偿还融资款,甚至强行平仓后所得还不足偿还融资款的风险,即客户把损失风险转嫁给证券子公司。还有,证券子公司在动用自己的资金或者证券为投资者融资融券过程中,由于错误判断市场所引起的风险,即股票上涨误判为下跌融出资金,而股票下跌误判为上涨融出股票,也将直接对证券子公司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引入卖空机制后,估值偏高的机构重仓股也会存在下调的风险,抱团取暖的现象将大为减少,这些将增加证券子公司的自营业务难度和风险。 针对融资融券可能的市场风险,证券子公司应建立信用账户预警系统,对客户信用交易帐户的融资买入和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进行动态监控,量化融资质押证券强制平仓的预警线和平仓线,并且根据市场趋势调整融资融券的比例。 信托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2007年3月1日,中国银监会正式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同时下发“关于信托公司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这就是业内所谓的信托“新政”。《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 产投资。目前,信托子公司的自营业务有较大的比重在证券投资上,因此自营业务的实时监测就目前的自营业务的品种而言,反映的主要是证券投资的风险。 对于固有业务项下证券投资的市场风险及管理情况,信托子公司应对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值进行估算(即证券投资组合的var值),分析上述价格的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对于有些资金信托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中承诺通过调整管理费弥补投资者的利息风险,将投资者承受一定的利率风险附带转嫁到信托公司自身上,从而吸引投资者的,信托子公司对这类信托项目的利率风险的估算可采用利率风险var,计算在一定置信水平下,由于基准利率变动导致的管理费用的最大可能损失。 基金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一般而言,基金投资的实际风险承担者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客户——基金投资者,而基金管理公司只是受托理财,作为报酬,基金投资者要支付管理费给基金管理公司。因此,从集团层面来看,基金管理资产不纳入集团的市场风险资本限额汇总计算,对基金公司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管理主要属于指导建议层面,对其投资的市场风险进行动态测算与评估并给出指导意见。但对有些特殊类型的品种,则应测算其不能保本对基金公司造成的潜在损失,且应对其实施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进行严格动态监控。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摘要]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指对银行内部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个种类的风险进行通盘管理,由于其在风险管理能力和效率等方面的优越性,目前已成为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趋势。我国商业银行应尽快引入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技术,完善内部评级体系、统一数据库等基础性工作,以从根本上提高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促进综合竞争实力的稳步上升。 [关键词]全面风险管理体系(erm) 新巴塞尔协议 内部评级 风险管理文化 一、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涵义和特点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enterprise-wide eisk management,erm)是指由银行不同部门(或客户、产品)与不同风险类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不同组合所涵盖的各种风险。其核心理念是:对商业银行面临的所有风险做出连贯一致、准确和及时的度量;建立一种严密的程序以分析总风险在交易、资产组合和各种经营活动范围内是如何分布的,对不同类型的风险进行评价和合理配置资本(见图1)。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同于以往传统的风险管理模式,在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上有以下特点: 1.分层管理。作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呈现出一种分层设置、分层管理的特点,同时强调最高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在每一个基层的业务部门单位中,都设立相应的部门或者岗位,专项负责该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并将银行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信息向上传递,一直到直接由董事会领导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2.集中与分散兼顾。负责管理不同类型风险的部门最终要将风险状况向最高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报告,由此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规划。风险的分散管理有利于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和有效性,风险的集中管理有利于风险的综合管理规划和银行整体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全面风险管理将风险的分散管理和集中管理方式结合起来,以达到风险管理的最优化模式,提高银行整体的风险管理能力。 3.风险管理事前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求风险管理的事前化,对尚未完成的经营事件要进行风险的预测分析,这可使银行对风险因素的分析更加及时,也就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对其进行管理。 二、全面风险管理是银行业风险 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 2004年6月出台的《新巴塞尔协议》用包含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全面风险框架替代了原来以信用风险为核心的监管模式。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外银行已经建立起自己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将银行各种风险通盘考虑,提高管理效率。 首先,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可以提高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效率,提高银行的日常经营能力以及抗风险的能力,并从一个全局的角度,去考虑风险事件对银行整体的影响,而不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方面。这样,可以大大提高银行的风险-收益分析的质量,并且对银行面临的风险因素在整体上有一个更好的把握。 其次,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银行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配合,提高银行内部的标准化作业程序的建立,提高银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能力,减少银行内部的经营成本。并有助于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 再次,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可以使银行能够向市场提供全面的风险信息,使得市场和投资人对银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能提高银行本身的信誉,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传统的风险管理模式相比,具有以下的优势(见表1)。 三、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目前,我国银行业开始认识到风险管理对其业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但是,我国银行风险管理框架是以1988年旧资本协议为基础建立的,定量管理还只是停留在资产负债指标管理与头寸管理的简单匹配上;风险管理仍局限于信用风险管理;银行的风险管理主体不明确,缺乏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这种孤立、片面、静止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越来越不适应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需要。为此,我们必须树立现代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在深化银行产权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加强我国银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和完善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从国际大银行的经验来看,内部评级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为:为金融工具价格的决定提供重要依据; 作为提取坏账准备金及经济资本分配的基础; 为客户综合授信提供依据;为管理者风险决策提供参考等。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行了贷款五级分类法,这是建立内部评价系统的第一步,但是与先进的国际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方法、 评级结果的检验、 评级工作的组织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评级级别的有限区分、风险揭示不足; 基础数据库储备不足,数据质量不高,缺乏规范性;评级结果运用有限等方面。因此,商业银行应尽快加强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扩大风险评价和分析的范围,对个体风险和组合风险都要做到连续监控和准确度量; 在银行内部成立专业化机构,组织调配各类有效资源,持续和深入开展内部评级体系的研究、 设计和开发工作,并对相关的业务流程和决策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造和完善,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打下良好基础。 2.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以充足的历史数据和完善的数据处理系统为前提的。在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有关违约概率、既定违约损失率和违约时风险暴露的文件中,都明确提出了对于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国际同业的经验表明,大多数银行在内部评级体系建立过程中,70%~80%的精力消耗在数据清洗和数据结构整合方面①。而我国的商业银行基础数据储备不足、来源渠道不一、财务数据不真实、数据形式缺乏规范性;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效率低下,缺乏稳定性,很多商业银行甚至还未建立起真正的管理信息系统。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量化研究的发展,必须尽快建立统一的数据仓库和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从而保证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所有量化研究的数据需要。 3.培养信用风险管理的专业队伍。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需要具有深厚金融财务理论基础、数理基础和计算机技术的风险管理的专业人员。对于风险管理的核心技术,最好将其分散化,以防止个别人才流失对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冲击。同时,还要注意对现有人员的定期培训和优化调整,从而确保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4.完善商业银行现代产权制度,改善内部治理结构。产权制度是经济运行的基础,有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组织、技术、效率。加大力度完善银行的现代产权制度,引入良好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化建设,是保证银行风险管理制度长期稳定发展的最根本措施。当前,我国工、建、中、交四大行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当务之急是在产权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际大银行的组织模式与运作经验,引入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从根本上促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促进综合竞争实力的稳步上升。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全面开彼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设计——基于权变理论的研究视角 论文关键词:风险管理 组织结构 设计 权变理论 论文摘要:wto过渡期结束后,我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形势日益严峻,因此,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设计一个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对银行具有重要意义。权变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有效组织的设计取决于环境的特性,不存在一个最佳的组织结构模式。基于权变理论,我们通过考察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环境因素,并借鉴国际先进模型和参考巴塞尔委员会有关规定,认为设计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遵循八大原则。 一、引言 2o06年12月l1日,按照“人世”承诺,五年过渡期结束,中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中外银行之间的竞争将更加剧烈。而风险管理能力是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一些国际活跃银行之所以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长盛不衰,是因为这些银行在风险管理上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它们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随着竞争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革,为风险管理奠定了牢固的基石。而国内银行业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和国际一流银行相比,差距明显,尚存在很多问题。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落后将带来竞争上的明显劣势,因为,落后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带来的是风险管理手段的落后,而风险的失控对银行的发展无疑是致命的。因此,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设计一个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对商业银行有效管理面临的各类风险,持续地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国内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研究文献却相当缺乏,直到近几年才陆续有文章发表。但这些文献有的只针对管理某一类风险的组织结构进行研究分析,缺乏全面风险管理的视角f李志刚,2003;蒋东明等,20o4;贾晓菁,2005;黄明喜,2005;刘永兵,2006);有的虽然着眼于整个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构建,却主要是从实务角度出发,缺乏应有的理论基础(王雪梅,2005;李正旺等,2005)。本文基于权变理论的研究视角,对构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进行了探索以期能为我国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变革提供借鉴。 二、权变理论概述 权变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的美国,强调权变的理论和方法,即强调随机应变之意。权变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有效组织的设计取决于环境的特性。洛什在6o年代首次提出权变方法(conitngency-approach),其核心观点认为在企业管理中要依据企业所处内外环境随机应变,而不存在“普遍适用、一成不变或最好的”管理理论和方法。代表人物之一卢森斯指出权变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变数所对应的一种“if—then”函数关系。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环境是自变量变数,如组织外部的社会经济条件、内部环境等,对应“if”;而管理的模式、手段、技术,则是相应环境下的因变量变数,即“then”。特定的管理情境对应不同的管理方法,并且后者的有效性随前者的不同而变化。不存在既适应于特定环境而又能普遍应用于各种环境的最佳方法。 根据权变理论,组织结构按内外环境的特点来设计,可分成不同的结构模式。伍德沃德在其著作中指出,每种有类似目的和工艺技术的生产系统,都有其独特的组织模式和管理原则。伯恩斯和斯托克的研究认为:企业按照目标、任务、工艺和外部环境可分为“稳定型”和“适应型”两大基本类型。前者适宜采用“机械式”的组织形式——强调严格的组织规范、明确的任务、与权力对等的责任。后者则应采用强调权宜应变、系统内部的相互关系、技能和经验的“有机式”组织形式。洛什和劳伦斯在前任研究基础上提出分类法,强调外界环境影响,用“分化”来表示一个企业适应于外部环境而划分为各个小单位的程度,“综合”或“整体化”来表示协作和管理的统一。比较而言,整体化程度(集权程度)适应于外部环境的企业往往较为成功。赫尔瑞格和斯洛坎则进一步按市场变化、工艺、产品特性等条件将集权程度分为四种模式:事业部制、矩阵结构模式、直线职能结构以及总店控制式。权变理论强调,在进行组织和管理时不存在一个最好的方法。分权并不一定比集权好;官僚机构也并不都坏;明确清楚的目标也不是总好;民主参与式的领导风格也可能不适合于某些环境;而严格的控制在某些时候也可能是适宜的。总而言之,这完全取决于很多相互作用的内部和外部的变量。管理的形式和方法必须根据组织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具体情况而灵活选用,并随着环境和条件的发展变化而随机应变。权变理论的最终目标是提出最适合于具体情景的组织设计和管理活动。在一种环境条件下所运行的组织运作模式可能不适合另一种环境条件,不存在一个最佳的模式。 权变理论对商业银行组织设计的意义非常大。现代商业银行面l临的是一个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市场的风云变幻会迅速地影响客户的行为抉择,银行的经营方略必须不断调整,以顺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这就要求银行的组织结构设计应符合这一基本要求。 三、基于权变理论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设计 (一)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 银行环境指的是存在于银行边界之外的并对银行具有潜在的或部分影响的所有因素,是环境中对银行敏感的和必须对生存做出反应的某些方面。近些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乃至整个经济体系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所面临的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环境的变化。 1.市场环境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包括市场风险环境变化和市场竞争环境变化两个方面。首先,从市场风险环境角度看,近年来,构成金融机构风险环境的三大风险变量——利率、汇率和股票价格已实现或基本实现了市场化,其波动性和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正在发生很大变化。其次,从市场竞争环境角度看,20o6年wto过渡期结束后,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由此而带来的国际竞争使得我国金融机构经营环境的风险更大。这一方面是由于竞争必然导致市场创新,而创新又必然伴随着更大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产品创新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显著差距,我国金融机构可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从而被迫进入市场中风险较大的一些领域,尤其是风险承担难以得到充分回报的那部分市场,因而风险环境可能更加恶化。 2.监管环境变化。自2o世纪9o年代中期以来,风险监管成为西方各发达国家金融业监管的主流,主要表现在风险资本监管和风险监督检查两个方面。前者是基于资本约束风险承担和业务扩展的基本功能,以敏感反映金融机构风险承担和风险管理水平的监管资本要求来促进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后者则对金融机构识别、衡量、控制和检测风险的整个风险流程和组织架构提出监管要求并进行持续的监管检查。风险监管的发展突出反映在2004年出台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新协议使得“巴塞尔协议”作为风险的国际协议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它通过提高监管资本要求对银行风险的敏感性,并利用内部激励、监管检查和市场约束三种力量来促进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新协议覆盖了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反映了国际金融领域全面风险管理发展的需要。新协议首次将包括法律风险在内的由人员、系统和业务流程以及外部事件引致的操作风险纳入到资本要求框架,使得资本协议所覆盖的风险范围由1988年的信用风险和1996年的交易账户市场风险进一步扩展到金融机构全面风险。尽管我国宣布暂不实施新协议,但新协议毕竟是国际金融市场上重要的游戏规则,只要我们继续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和国际竞争,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它的影响,甚至制约,在银行业全面开放的环境中更是如此。 总之,当前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影响最大的环境因素是wto过渡期已经结束,中外银行竞争渐趋白热化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代表的更加严格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基于这些环境因素的影响,我们认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设计应充分借鉴国际上先进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经验,并适当参考巴塞尔委员会关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问题的有关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为风险管理构建牢固的基石,尽快缩小与国际活跃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差距,以期与外资银行在竞争中一决高低。 (二)国际经验借鉴 根据组织设计理论,组织结构的整体设计包括三方面内容:需要完成的工作活动、报告关系、部门组合。一是规定的工作活动。设立部门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对组织有战略意义的任务。为了完成组织认为对其实现目标有价值的任务,往往需要设立特定的部门。二是报告关系。通常也称作指挥链,是一条连续的权力线,它将组织中所有的成员连接起来,并显示谁应该向哪位主管报告工作。三是部门组合方式。部门组合的方式包括职能型、事业部型、矩阵型、横向型以及网络型结构等,每种类型的结构都适用于不同的情景条件,满足不同的需要,都是帮助管理者改进组织效果的一种工具,其有效性如何取决于特定情景条件的要求。下面我们将通过分析巴塞尔委员会和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garp)和关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模型或规定,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供我国商业银行借鉴。 1.巴塞尔委员会关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问题的相关规定。 巴塞尔委员会对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规定散落于委员会出台的几个文件之中,如1997年9月《利率风险管理规则》等,见表1. 经过分析可以发现,巴塞尔委员会关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有关规定侧重于操作层面,它把风险管理组织看作一个由不同子系统组成的有机系统,而每一个相关部门只是这个有机系统中的节点。因而,一个风险管理组织的有效与否既取决于每一个节点的正常运作,又取决于整个有机系统的健康运行。具体来看,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借鉴。 (1)强调职责清晰、权责明确。委员会特别强调要在银行内部建立起一个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风险管理机制。这既包括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明确权责分工,又包括具体的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监督部门独立的、明确的职责规定。在强调清晰的职责的同时,巴塞尔委员会还强调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审计机构之间要进行充分的交流与合作。 (2)强调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委员会将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看作一个由决策系统、信息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组成的有机体系。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完善与否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包含的各个子系统是否健全和有效运作。任何一个子系统的失灵都有可能导致整个管理框架的失效。 (3)强调银行内部充分而有效的信息流动。委员会特别强调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而在银行内部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包括信息上报、信息下达以及内部信息的横向流动。一个正确的风险战略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所能获得的信息是否充分。而风险战略能否被正确执行则受制于银行内部是否有一个充分的信息沟通渠道。对于审计监督部门来讲,没有充分的信息就不能对风险管理部门的成效进行准确评估,很难找出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有效的信息沟通可以确保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能充分理解其工作职责与责任,并保证相关信息能够传递给适当的工作人员,从而使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正常运行。银行内部信息的顺畅流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信息系统是否完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信息系统是有效风险管理框架的基础和前提。 (4)强调对风险管理进行必要的监督。委员会认为银行业是一个动态的、快速变化的行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银行必须不断改进风险管理体系以保持其有效性而这就需要银行根据不断变动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对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的监督和评估。鉴于此,委员会突出强调银行内部应建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来对风险管理进行评价和监督,以确保风险管理战略得到贯彻落实,并对风险管理的成效作出独立的评估。’ 2.garp关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模型及启示。风险管理的组织模型是风险管理基础中的基础。garp在对传统的风险管理组织模型进行分析后,提出了一个改进模型(见图1)。 garp推崇的风险管理组织模型特别强调四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强调了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一方面,突出了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强调了首席风险官对董事会的紧密责任关系。第二,强调了首席风险官对各种风险的统筹管理,各种风险管理部门(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的领导对首席风险官有直接的汇报线。第三,强调了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第四,强调了风险组合分析的重要性。从职责上来看,风险组合分析除了负责风险政策制定之外,还负责检查较差的风险问题以及对资产配置、风险调整性能测量或新产品进行分析。 从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来看,garp所提议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正被越来越多的银行所接受,并被逐步印证。garp在设计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安排风险管理职责时遵循了三项原则,即稳健性、系统性、分散与集中相统一。 (1)稳健性。garp认为,风险管理框架的稳健性源自于它的简朴和自上而下的风险解决办法。风险管理系统一定要确保透明、可信、及时和可操作才能实现稳健性。为此,风险管理系统不能过于复杂,系统愈复杂,信息的传递速度愈慢,信息失真的概率就愈大,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也就愈大。 (2)系统性。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绝非单纯的一个模型就可实现。它是一个融合了策略、程序、基础设施和环境四方面因素的有机系统。因此,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与否除了取决于框架本身,还要受到基础设施和环境因素的制约。 (3)分散与集中相统一。garp认为,为了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应由不同的部门来负责。这就是分散管理。与此同时,该组织又强调不同的风险管理部门最终都应直接向首席风险官负责,由首席风险官统筹规划,即实现风险的集中管理。风险的分散管理有利于各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将各类风险控制好,而风险的集中管理则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银行面临的全部风,从而将风险策略与商业策略统一起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实现分散与集中的有机统一。 (三)设计原则 基于以上分析,一个有效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该涵盖银行所有业务和所有环节中的一切风险,能够识别银行面临的一切风险。 2.一致性原则。银行在构建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时,应确保其风险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目标的一致性。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为业务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和内部机制,而不是抑制业务的发展。 3.独立性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于业务部门、独立的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但独立性原则并不排斥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权威性原则。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应具有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公正。 5.垂直管理原则。要求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要求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保证相关信息能够自上而下及时传递给适当的工作人员。 6.互通性原则。要求银行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在银行内部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包括信息上报、信息下达以及内部信息的横向流动。 7.程序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应当严格遵循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执行和事后审计监督三道程序。 8.分散与集中相统一原则。要求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应由不同的部门来负责,与此同时,不同的风险管理部门最终都应直接向高层的首席风险官负责,由首席风险官统筹规划。 四、结语 组织结构的设计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众多的影响因素,由于文章篇幅所限,我们不可能面面俱到地进行详细论述,本文基于权变理论并借鉴国际先进模型和参考巴塞尔委员会有关规定,得出设计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遵循的八大原则,为我国商业银行构建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提供一些借鉴。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尽管根据权变理论,不存在一个适用于所有银行的最佳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但不同的银行根据各自所面临的具体环境,并遵循文中提出的有关设计原则,总能构建一个最适合自身状况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正确的组织结构应能很好地适合银行的实际情况,保证银行能够有效运行,并充分控制各类风险。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浅谈全面风险管理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战略 论文关键词: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战略 商业银行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风险、风险管理内涵进行阐述,接着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分类及风险管理战略的进行了说明,然后从全面风险管理原则、任务、方法和文化四个方面分析了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得出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应对跨国银行挑战的结论,并提出实施策略。 一、风险与风险管理概述 1.风险与风险管理的内涵 风险是在特定的环境和特定的时间内存在的,可以测量的各种损失与人们预期的差异,具有客观性、偶然性、相对性、可测性和可控性。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一定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办法。风险管理的职能由以下要素组成:(1)任务确定;(2)风险评价;(3)风险控制;(4)风险融资;(5)计划管理。 2.商业银行风险的分类 根据国际巴塞尔委员会在1997年9月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分类方法,商业银行分险可分为以下几类: (1)资本不足风险——商业银行若没有足够的资本金抵补风险带来的损失,将引起挤兑风潮,甚至导致因资不抵债引起商业银行的倒闭。 (2)信用风险——借款者不偿还贷款或者不按照交易合同履行承诺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有市场/产品流动性与现金流/融资两种形式。 (4)n率风险——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利率的波动通过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影响商业银行负债成本和资本收益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5)市场风险——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会遭受损失的风险,其一个具体内容是外汇风险。 (6)自然与社会风险——由于自然因素或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上的行为引起的风险,使借款人蒙受经济损失,以致不能归还贷款,造成商业银行的损失。 (7)操作风险——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失误、控制错误、欺诈及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包括:交易执行风险、欺诈和技术风险。 (8)法律风险——因法律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和文件而造成同预计情况相比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加大的风险。 (9)声誉风险——产生于操作上的失误,违反有关法规和其他问题。 3.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战略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战略包括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的制定,根据风险状况在机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资本配置,以及为达到上述目标而构建结构化的组织机制。风险管理战略必须围绕银行业务紧密开展,即:(1)业务发展战略与风险管理战略紧密结合,以保证银行的竞争优势和承担的风险一致;(2)风险管理过程的设计与业务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外部市场环境一致;(3)从风险管理角度考核分支机构业绩;(4)提高收益的质量和稳定性;(5)选择达到风险管理目标需要的恰当工具。 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分析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对整个银行内各个业务层次,各种类型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一个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战略会平衡风险管理结构方面和质量方面的问题,前者如任务、职责、责任、政策、方法、控制和信息工具;后者如公司哲学、文化、培训、意识和如何加强有力的行为。基于这一认识,全面风险管理战略是策略、程序、基础设施和环境四个方面之间的融合。 1.全面风险管理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实施应该遵循三项原则,即稳健性、系统性、分散与集中相统一。(1)稳健性。风险管理系统一定要确保透明、可信、及时和可操作才能实现稳健性。(2)系统性。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绝非单纯的一个模型就可实现。它是一个融合了策略、程序、基础设施和环境四方面因素的有机系统。(3)分散与集中相统一。风险的分散管理有利于各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将各类风险控制好。而风险的集中管理则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银行面临的全部风险,从而将风险策略与商业策略统一起来。 2.全面风险管理任务 全面风险管理的任务包括以下六项:(1)把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结合起来,确保企业在预测并分散风险方面的优势;(2)建立易于公司组织内部的理解、实施的风险管理过程;(3)合理安排人员、组织指导和风险行为,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4)对各类风险进行理性划分,合理反映公司商业策略和外部市场环境所对应的风险;(5)建立一个透明、可信、及时和可操作的风险和行为的衡量系统,实现个人行为与企业商业目标和风险管理目标的统一;(6)创造强化的组织意识并关注改善受益的质量和持续性,提高风险承受的能力。 3.全面风险管理方法 全面风险管理是通过建立将各种风险一体化分析的方法和模型,考虑各种风险的相关性,从整体上去反映风险的状况。例如,巴塞尔协议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是基于信用风险,其后,金融机构内部模型的var方法与资本配置又以市场风险为基础,而风险分析一体化方法就是通过建立模型,用综合的方法来对这两种风险和其他所有相关的风险统一分析,使监管机构对资本的要求与银行本身对资本的要求和配置一体化,优化银行风险与资本管理。 风险分析一体化的方法同时也可以避免单独估算各种风险的评估程序的不必要的重复,有助于确保风险分析结果互相一致,可以用来处理包含了种种风险的新的混合金融工具。关于风险分析一体化方法,要求对不同的风险按照流动性程度排列,既考虑到这些风险之间的共同方面,也考虑它们的差异。 4.全面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无处不在,商业银行的这种内在风险特性决定了风险管理必须体现为每一个员工的行为,所有银行工作人员都应该具有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自觉。虽然,商业银行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决不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事情,各级管理层、各个业务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董事会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衡量银行的总体风险敞口,并对风险管理承担总的、最终的责任。董事会下设独立于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银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判断和决策,管理层必须执行。 三、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实施 2004年6月正式通过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下称新资本协议)中贯穿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新资本协议的核心是鼓励更多地改善银行风险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正规化、系统化地进行风险管理,以此达到激励商业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目标。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暂不执行新资本协议。但从发展趋势看,我国商业银行转向全面风险管理已经是必然趋势。 1.制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战略规划 把握“五创新”的基本原则,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的:一是金融制度的创新。通过加快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进程,积极创造条件上市,增加银行资本金,有效地提高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内部管理体制创新。主要通过建立以科学管理与文化管理相结合,有效推进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督的分离,从机构设置上为操作风险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三是业务流程创新。采用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var风险价值法,识别和度量风险,纠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有效增强识别、防范各类风险的能力,从而为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科技手段创新。应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实现科技手段创新,已成为银行高效稳健运转的基础和融人现代社会的前提。 2.建立风险评级模型 在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过程中,由于在企业财务欺诈现象严重、数据积累量不足、金融产品发展不充分、区域风险差别显著、道德风险异常严重等因素影响下,许多数学模型一时在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中还难以发挥其功效。如何深刻理解中国的金融风险,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评级模型,这里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学习借鉴国外模型的理论基础、方法论和设计结构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国银行系统的业务特点和管理现状,研究设计自己的模型框架和参数体系,为建立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奠定基础。 3.完善内控机制 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必须从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人手。在内控体系设计思路上,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体现“过程方法”的原则,即不再以传统的风险分类为管理对象,而是以过程为控制对象,在业务和管理过程中控制风险。在对风险的控制上,针对绝大部分风险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将控制的重点放在操作风险上,研究人事风险控制的方法与策略,并通过建立和完善人事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把操作风险和风险管理职责,落实到机构、部门和个人。 4.建立全面风险管理预警系统 应在银行内部成立专业化机构,组织调配各类资源,持续和深入开展内部评级体系的研究、设计和开发工作,并对相关的业务流程和决策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造和完善,使之更加适应现代化风险管理的需要。注重开发和使用市场风险管理系统。要多渠道收集和积累各项业务交易数据;引入先进的分析方法,如动态敏感度分析、蒙特卡洛模拟以及系统仿真等技术;提供风险管理的依据,如设定风险限额。加强对操作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对高级计量法的研究,争取尽快达到符合标准法的要求,努力提高操作风险计量能力,以加快全面风险管理预警系统的建设步伐。 5.国际化分散信用资产 信用资产的国际分散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组合的信用风险,尽管不同国家之间的信用相关具有不稳定和变化的特点,但研究表明它们之间从未有过系统性的正相关。这使得信用资产的国际化分散成为构建最优信用组合的必经之路。目前,我国一些银行已经开始了国际化进程,但还需要在信用资产组合的分散上有意识地选择与我国信用周期相关程度较低的国家、行业和客户,充分利用国际信用分散的优势,实现最优的全行信用组合。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论保险集团全面市场风险管理 内容摘要:保险集团是以保险为核心,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金融混业经营集团。本文针对保险集团混业经营中子公司的复杂性和子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对保险集团如何进行全面市场风险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保险集团混业经营市场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保险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日益成熟,保险业已经成为支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保险集团已成为金融体系日益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集团是以保险为核心,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金融混业经营集团。保险集团的金融混业经营使其能够全面参与衍生产品的各个市场环节,但也增加了保险集团市场风险暴露的广度和深度,即由于业务的综合性而能受到金融市场领域风险的直接影响,构成了全面的市场风险。保险集团混业经营中子公司比较复杂,而且每一个子公司业务性质都有其特殊性,给集团市场的全面风险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 保险集团全面市场风险管理的架构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6年颁布的《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中,将市场风险定义为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表内和表外头寸损失的风险,并根据导致市场风险因素的不同将市场风险划分为利率风险、股票风险、汇率风险和黄金等商品价格风险。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以及金融创新的发展,保险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呈现出高层化、扩散化、契约化和网络化等特点。2007年以来的次贷危机又使保险集团的市场风险进一步上升。在这个背景环境下,保险集团应考虑设计一个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架构,通过建立和适时调整自身的风险管理机制,来防范和化解集团和子公司层面面临的各类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集成管理的风险管理架构应设计为矩阵式的市场风险管理架构。它应在横向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增加纵向的管控,将同属性的交易或者具有相同风险因子的品种进行风险加总。金融集团由决策层确定总体风险资本,然后把总体风险资本限额按横向(子公司)来进行分配。即将风险资本限额在集团不同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子公司再将所配的风险资本限额配置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则每一级的管理者面对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把下一级的投资活动产生的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如果每一级的风险管理者都能做到随时掌握和监督下一级的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并能对突破既定限额的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则风险管理就算真正达到目标(层级管理)。 保险子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新《保险法》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一直有严格规定,只允许投资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加之1996年5月以来的8次利率调整,使保险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或低收益状态,导致出现了严重的利差损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1998年以后,保险公司陆续获准可以进行同业拆借、买卖中央企业aa+公司债券、国债回购、协议存款、企业债券及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保险公司又获准可以买卖可转换债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投资银行次级债。2004年10月,随着《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可以直接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股票投资。一般来说,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应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原则, 并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以求取得更多的收益, 同时应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应付日常开支和保险赔付。 保险资金运用可主要按照风险限额管理来实施(子公司层面),首先根据保险子公司(或保险资产子公司)的资本实力、股东目标与风险偏好、监管规定等,确定保险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水平以及相应的抵御风险损失的风险资本限额;然后,根据对各业务部门或交易员的风险调整的绩效测量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在各层次间进行风险资本限额的分配;最后根据分配的风险资本限额对各业务部门乃至每一笔交易的风险进行监控,并根据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对风险资本限额进行动态的分配调整。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越大承受高投资风险的能力越大,衡量偿付能力的指标有净保费与净资产之比,美国的保险监管认为3:1为满意的最大安全比例,这一比例愈大,保险资金的运用规模可以相对大些。未决赔款准备金与净资产之比高于1:5,保险公司有可能破产,这一比例愈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规模相对小些。我国2001年制定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也规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指标,寿险公司投资收益监管指标。严格根据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对保险投资总投资额及其风险限额上做出限定,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市场风险将起到事前控制的作用。 银行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我国银监会2004 年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从操作层面上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交易账户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这意味着,银行子公司必须对市场风险进行合理的管理,以便对市场风险资本金进行管理。 银行子公司目前产生市场风险的资金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外汇交易(如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贵金属交易业务(如黄金白银的即期买卖、远期买卖、掉期及租赁交易)、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如货币掉期、利率掉期、掉期期权、外汇期权、债券期权、利率期货、指数期货、指数期权等)、利率产品业务(如机构债券、公司债券、短期商业票据、新兴市场公债等)、结构化产品业务(如信用违约互换、与信用相连的债券等)。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银行子公司的经营重点由传统的贷款业务向市场业务转移,面临的市场风险的种类和规模将成倍增长。 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资产负债的特征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针对两个账户的不同特征选择合适的方法计量市场风险。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需计提资本金的市场风险包括以下风险: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其中不包含银行账户中的利率风险。银行子公司应当尽量对所计量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的市场风险(特别是利率风险),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加总,以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了解本行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在操作层面上,由于银行账户采用账面价值核算,而交易账户采用市场价值核算,因此常用的var方法主要集中于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衡量,而无法覆盖银行账户的市场风险。后者往往使用敞口分析、缺口分析或敏感性分析加以补充。这样,在计量两大账户风险的方法上就出现了不能统一的局面。 银行子公司应对两个账户进行市场风险的统一管理。统一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有助于高级管理层准确衡量全行范围内存在的风险。两大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割裂,则可能因统计口径、参数设置和计量方法的不一致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决策造成困难。银行账户的var可用monte carlo模拟利率和汇率的未来变动,计算出银行账户在一定置信度下的最大可能损失,这在本质上与交易账户的计量是统一的,因而从技术上而言,统一两大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是可行的。 证券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一)证券承销业务的市场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的市场风险是余额包销的风险,证券承销业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将承销的股票全部销售出去,不能产生余额包销,而股票能否销售出去的核心在于股票发行定价。因此,证券承销业务事前风险管理的核心在于承销证券发行定价能力。另外也可对承销股票的var(ipo新股价格变化可用二级市场中行业相同、经营状况相同的公司的股价变动来反应)进行估算。 (二)证券投资业务的市场风险 证券投资风险主要是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可采用以var限额管理为基础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风险 2008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宣布要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在融资交易中,证券子公司可能会面临到期客户不能偿还融资款,甚至强行平仓后所得还不足偿还融资款的风险,即客户把损失风险转嫁给证券子公司。还有,证券子公司在动用自己的资金或者证券为投资者融资融券过程中,由于错误判断市场所引起的风险,即股票上涨误判为下跌融出资金,而股票下跌误判为上涨融出股票,也将直接对证券子公司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引入卖空机制后,估值偏高的机构重仓股也会存在下调的风险,抱团取暖的现象将大为减少,这些将增加证券子公司的自营业务难度和风险。 针对融资融券可能的市场风险,证券子公司应建立信用账户预警系统,对客户信用交易帐户的融资买入和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进行动态监控,量化融资质押证券强制平仓的预警线和平仓线,并且根据市场趋势调整融资融券的比例。 信托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2007年3月1日,中国银监会正式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同时下发“关于信托公司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这就是业内所谓的信托“新政”。《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目前,信托子公司的自营业务有较大的比重在证券投资上,因此自营业务的实时监测就目前的自营业务的品种而言,反映的主要是证券投资的风险。 对于固有业务项下证券投资的市场风险及管理情况,信托子公司应对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值进行估算(即证券投资组合的var值),分析上述价格的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对于有些资金信托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中承诺通过调整管理费弥补投资者的利息风险,将投资者承受一定的利率风险附带转嫁到信托公司自身上,从而吸引投资者的,信托子公司对这类信托项目的利率风险的估算可采用利率风险var,计算在一定置信水平下,由于基准利率变动导致的管理费用的最大可能损失。 基金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一般而言,基金投资的实际风险承担者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客户——基金投资者,而基金管理公司只是受托理财,作为报酬,基金投资者要支付管理费给基金管理公司。因此,从集团层面来看,基金管理资产不纳入集团的市场风险资本限额汇总计算,对基金公司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管理主要属于指导建议层面,对其投资的市场风险进行动态测算与评估并给出指导意见。但对有些特殊类型的品种,则应测算其不能保本对基金公司造成的潜在损失,且应对其实施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进行严格动态监控。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中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对策研究 论文关键词: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业在2006年12月11日的全面对外开放,我国银行业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了。而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无疑能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并促使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在阐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1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风险管理的主要框架 新资本协议对银行监管和风险管理的规定更为全面和复杂,其主要建立在3大支柱的基础上: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 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对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仍是新资本协议的基础。新协议保留了旧巴塞尔协议关于资本构成的定义和资本充足率8%的规定,即银行的资本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构成,其相对于加权风险资产的资本充足率应为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应至少为4%。但与旧协议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不同,新协议以明确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取代传统计算公式中笼统的“风险资产”的概念,这较之旧协议拓宽了监管视野,从而使资本充足率的估算更具有风险敏感性,更能反映银行资产所面临的真实风险状况,有利于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在具体风险的计量方法上,新协议也对旧协议的方法作了完善和发展,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提出了不同的计量方法。 第二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具体包括二大原则。原则一:银行应具备一整套程序,用于评估与其风险轮廓相适应的总体资本水平,并制定保持资本水平的战略。原则二: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及其战略,监测并确保银行监管资本比率的能力。若对检查结果不满意,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作为新兴发展中国家,我国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银行业的整体水平、以及银行发展的软件和硬件水准等,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明显的差异。尽管我国银监会基于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宣布不在2006年底实施新资本协议,但毫无疑问,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对此,我国银行业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 2.1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状况会面临较大的压力 至2005年末,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大部分都超过了8%,核心资本充足率大部分也超过了4%,不良贷款率也多数控制在了5%以下。至2005年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5.13%,比上年提高3.82%,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监管要求的城市商业银行从2005年初的18家增加到36家;平均不良贷款率为7.73%,较2004年年末下降3.96%,比5年前降低了近30个百分点。从上可以看出,我国银行资产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在新资本协议下,虽然规定资本充足率仍维持在8%的水平上,但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作了重大调整。具体来说,新协议将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纳入资本计算中,增强了资本的风险敏感度,这就意味着保持更高的监管资本水平,也就是增加了公式的分母,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会降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这样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一旦实施新资本协议就会使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降较为明显,从而使得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问题更加严峻。 2.2现有状况难以实现全面风险管理 当前,我国对于银行风险资产以及资本充足的监管,主要是考虑信用风险,基本上没有考虑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率波动将更为频繁,利率风险日渐凸现。银行业务操作环节的不断增多,技术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同时也相应增大了操作风险。因此,要真实反映银行风险状况,就必须考虑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我国银行必须由单一信用风险管理转向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如果不能对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很好的管理,就会加大银行的风险程度,势必要求配置更高水平的资本金。实行全面风险管理要求银行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实行统一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需要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基础上开展统一协调的管理工作。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无论是从硬件还是软件、也无论是从外部还是内部来说都还达不到这一要求,如全面风险管理意识不强、外部信用评级制度不发达、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技术落后、风险模型难以建立等等,从而难以实现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 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我国商业银行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的启示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宣布不在2006年实施新协议,而是继续实施原协议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选择。然而我们并非固守原协议一成不变,新协议代表了银行业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我们应以其为契机,借鉴国际先进银行在风险管理领域的宝贵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做出积极的探索,为新协议的实施创造条件。 3.1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资本充足率 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有以下两个途径:①“分母对策”,即降低加权风险总资产,包括缩小资产总规模或者降低风险资产权数。降低加权风险总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银行的市场份额,使银行的竞争力下降,进而影响银行的盈利水平,这就要求我们要合理安排风险资产结构,压缩不良资产规模,扩大优质资产比重,从而降低风险资产权数,促进银行稳健经营。②“分子对策”,即增加资本,包括增加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财政资金注入;从自身内部积累资金;发行长期次级债券;从股票市场上募集资金等。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上市融资是商业银行筹集、增补资本金的基本途径之一。从我国银行业运行的实际情况看,在其他增补资本金渠道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上市筹资来壮大实力,提高资本充足率显然是银行的必然选择。近一两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稳定,股市发展状况良好,吸引了国内外的大规模的资金流入,这为我国银行的上市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多家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通过股份制改革在国内a股市场成功上市,募集了大量的资金,大大提高了其资本充足率,这对其它非上市商业银行无疑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 3.2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环境 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环境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①通过学习和借鉴国际性银行的内部评级法,充分借助国内外专业评级机构的技术力量,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基础数据库,设计与内部评级相匹配的新的贷款流程和贷款组织架构,从而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风险评级体系。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的组织架构体系,确保各机构间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从而达到建立和健全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我国期货公司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考 一、期货公司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2006年底将全面开放金融市场。期货市场,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的重视和政策支持下,从2003年开始,逐渐从“冰封期”回暖,开始进入快车道。2004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九条”)对期货市场的积极影响可谓巨大。在“国九条”的指引下,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和作用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和认可。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更是提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稳步发展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大力发展期货市场已成为党中央、国务院的中长期重大战略决策,这使社会各界对期货的误解开始消除,正确认识和利用期货市场已成为共识。更重要的是,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场对商品期货相关品种的需求大幅度提高,同时由于全球经济联系的日益密切、商品价格大幅度波动,要求通过期市避险保值的企业越来越多,资金量也越来越大。而且近十年没有推出新品种的期货市场,在2004年,就推出了棉花、玉米、燃料油三个新品种。市场容量小、人气低迷一直是中国期货市场的一个问题,诸多企业和投资者由于缺乏足够的期货品种只能“望期”兴叹,期市的基本功能和作用也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2004年期货品种大规模“扩军”,为中国期货市场带来更多的投资渠道,也给未来留下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现如今,我国期货公司180余家,数量过多,基本上处于低水平、低层次的竞争状态;期货公司经营规模小,组织形式单一,从事着单一的期货业务,经营手段雷同,彼此之间毫无区别,没有创新,没有个性,分工与协作程度较低,只是在狭窄的业务空间低水平竞争;期货行业的恶性竞争使得大部分市场份额掌握在少数期货公司手中,市场越来越集中到排名前列的公司,他们的盈利能力大大超过其他期货公司,排名靠后的期货公司只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瓜分极少的市场份额。 同时,在这两年高速发展的背后,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期货市场的风险事件频繁发生。2004年,嘉陵期货公司挪用巨额客户保证金;寰宇期货公司客户“爆仓”,发生结算危机;中航油(新加坡)因总经理陈九霖的期权投机交易产生巨额亏损5.5亿美元以致破产清算;2005年,海口万汇期货公司高管携款潜逃。这些风险事件再次给期货市场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有了上世纪90年代我国期货市场无序发展带来的巨大的风险和负面效应的教训,政府部门加紧了防范期货市场风险,建立和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的研究。而这也是一直以来美国、英国、新加坡、日本等具有成熟期货市场的国家所研究的焦点和热点。即以整个期货市场体系为研究对象,注重立法、监管体系的完善和市场体系中监管部门、交易所、结算所、行业协会、经纪公司、投资者之间的博弈关系。但如果稍加注意,我们就会发现,期货经纪公司,在几乎所有的期货市场的风险事件中都是作为主角出现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国家批准的期货中介,是期货市场的基本组成部分,是连接期货市场和广大投资者的桥梁。一旦期货经纪公司发生风险,最先被波及的就是在期货经纪公司开户交易的成千上万的投资者。如此一来,将引发广泛的社会效应,给经济发展增加不稳定因素。因此,以期货经纪公司为研究对象,系统地分析引发风险的原因,从企业战略高度研究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期货经纪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二、我国期货公司风险来源和分类 期货公司的风险可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大类。系统性风险又称为不可分散风险,具有普遍性和不可抗拒的特点。非系统性风险又称为可分散风险,具有特殊性和可回避、可消除的特点。其中,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非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和法律风险。 1.市场风险。就是金融资产和负债与自身价值随着金融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损益变化的风险。对于我国期货经纪公司而言,主要是指公司的客户所交易和持有的期货合约头寸随着合约价格波动而产生亏损的风险。目前,我国的期货公司还只能从事单一的期货业务。但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加入wto后与西方大型期货经纪商竞争的需要,我国将逐步放宽国内期货公司的经营范围,允许一部分规模较大、规范经营、业绩良好的期货公司开展国外期货品种、自营、基金等业务。那时,期货公司的市场风险范围将扩大,包括公司自营交易的期货头寸风险、公司投资其他金融领域资产的风险、公司客户持有的国内和国外期货合约头寸的风险等。 2.政策风险。期货经纪公司作为期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经济调控、行业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发展等都会对期货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例如,我国政府对证券和期货行业有着完全不同的发展方针,证券行业是“在发展中规范”,期货行业是“规范中发展”。对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国家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另外,随着我国金融立法的健全、期货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期货公司的经营将更加规范,一大批管理不规范的小型期货公司将被迫退出期货行业。 3.信用风险。是指交易的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或无法履行合约的责任所产生的风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期货市场盲目发展时期,由于信用风险而导致的期货风险事件层出不穷,许多期货公司都因此而蒙受巨大损失。和信用风险经常联系在一起的另外一个词语是“逼仓”。逼仓是指在一个期货品种上,交易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或仓单优势累计建立大量头寸,主导市场行情向单边运动,导致另一方不断亏损,最终不得不斩仓的交易行为。逼仓是投机者通过人为地制造信用风险而获取不正当的高额利润的方式。由此而引发的信用风险将进一步导致期货公司客户大量流失、流动性风险、财务风险以及因为诉讼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更为严重的是,期货交易所将因此失去信誉,市场秩序被破坏,被逼仓的品种将长时间陷入冷清甚至退出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2004年7月合约就是很好的例子,在多头5月份多逼空后,天胶品种沉寂了将近两年时间,直至2006年交易所连续推出优惠政策后才又逐渐活跃起来。 4.流动性风险。期货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于市场不活跃,价格不连续,交易不能按现行价格进行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受市场状况的影响,又可把它归入市场风险。我们这里所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期货公司无力满足现金流动的要求,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日常的运营和客户交易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在极端行情时由于客户持仓比例过高而爆仓最后连累公司损失大量自有资金或期货公司因为非法自营在期货交易中损失大量资金。这也是为什么国家在期货市场治理整顿后取消了期货公司自营业务。 5.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失误、控制错误、欺诈及人为因素等造成潜在的损失。从广义上说,操作风险存在于公司日常运营的每一个环节。对期货公司而言,操作风险主要存在于市场开发部门、交易部门、客户服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这些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和客户接触、为客户服务,由于期货投资所特有的保证金制度、双向交易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这些工作环节经常牵涉客户的资金调度、交易确认、风险提示,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造成操作风险,进而演变成期货公司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鉴于操作环节的重要性和具体性,下面将针对这些部门的风险点作一说明。 市场开发部门的主要风险点:a、市场开发人员采用过于夸大的宣传语言和手法开发客户和随意承诺客户所可能引起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b、客户资金合法性引起的法律风险;c、市场开发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办事,给公司和客户带来的风险。 交易和风险部门的主要风险点:a、下单员敲错单产生的风险;b、下单员忘记给通过电话交易的客户录音而导致客户对交易结果不承认产生的风险;c、客户持仓风险过高,风险部门强行斩仓后客户不承认交易结果可能产生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d、未及时发现客户持仓和交易风险,客户交易账户穿仓,使公司资产蒙受损失的风险;e、因机器设备故障、服务器故障、网络故障而导致交易状态异常或客户无法交易所造成的风险。 客户服务部门的主要风险点:a、开户时未按照期货法规规定对客户作期货交易风险提示;b、不规范操作,非公司备案的开户人员开户,未仔细核对客户资料、签字、公章等有效性或因粗心导致开户合同书不完善等引发的风险;c、客服人员对客户文本、语音资料保存不当产生的风险。d、客户交易结算单未按时签署和返还产生的法律风险。 结算和财务部门的主要风险点:a、客户保证金比率设置过小,行情波动较大时客户保证金账户出现穿仓,或保证金比例设置过大,客户无法充分运用资金交易而导致客户流失的风险;b、客户保证金账户出入金办理不及时或发生错误;c、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和监督出现问题,影响客户交易产生的风险;d、因网络或其他问题引起结算、财务数据错误所产生的风险;e、财务系统内部管理缺陷和漏洞可能导致资金风险和法律风险。 6.法律风险。由于公司不规范运作、操纵市场、内部交易等或者由公司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引发的公司和客户或其他法律主体之间的诉讼风险。一旦公司陷入诉讼,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公司信誉都将受到极大损害,客户也会大量流失。 上述的这些风险并不是单独的和孤立的,而是经常相互交叉、相互转化的,因此只有建立起完善和动态的风险管理体系,才能达到最好的风险防范效果。 三、构建完备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企业风险管理理论从20世纪80年代起逐渐发展和完善。2004年9月,coso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 of the treadway committee,美国虚假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正式文本。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认为“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人员共同实施,应用于战略制订并贯穿于企业之中,旨在识别可能会影响主体的潜在事项,管理风险以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容量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的风险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人员共同实施”,强调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观点,企业中的每一个人都在风险管理中有相应的位置和职责。 2.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持续地流动在企业内部。不是静态的某个东西或单独的活动,要把风险管理内置于企业日常运作和控制中,作为一种常规运行的机制来建设。 3.为企业的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风险管理的目标有四个: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 4.企业风险管理包括八个相互关联的控制要素,分别是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它们来源于管理层经营企业的方式,并与管理过程整合在一起。 5.风险管理提出了风险组合与整体风险管理的新观念。要求从企业层面总体把握分散于各层次和各部门的风险暴露,充分考虑各部门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考虑风险对策,制定更合理的风险管理方案。 四、我国期货经纪公司完善风险管理的措施 1.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才能使公司的董事会和领导层制订出科学的风险管理方案,才能使各部门的风险管理过程运行流畅。鉴于我国期货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严重,董事会机构虚置,监事会形同虚设,缺乏科学的经理层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信息披露制度落后等问题,我们应该:优化股权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设立科学合理的经理层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期货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期货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披露制度。 2.严格遵循监管要求的净资本水平,达到合理的资本充足率。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督促期货公司实施稳健的财务政策。这套体系的建立对我国期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对期货公司来说,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经营者及时了解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实现真正的动态管理;有利于分清公司自有资金和客户保证金,实现期货客户保证金封闭运行管理;使有实力的期货公司更大更强,为下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及国际大型期货经纪商竞争做准备。 3.明确岗位职责,针对每一业务环节设置标准操作流程,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预先制定应急方案,强化风险和稽核部门的作用,加强日常工作中的监督和控制。期货公司中最多也是最广泛存在的潜在风险是操作性风险。因此,把各项工作、业务流程化和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是根本的解决方法。 4.借鉴国内外其他金融机构的经验,引用国际先进的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对于期货公司来说,市场风险的管理是重中之重。目前广泛应用于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和投资领域的var(value at risk)技术会对我国期货公司管理市场风险有很大的帮助。var是一种计量金融行业市场风险的工具,适用于复杂的投资组合,用来说明杠杆作用和分散效果。更重要的是var的透明性,一个var数值就能让公司的领导层非常清楚风险的大小。期货公司运用此项工具能时刻掌握公司客户持仓的整体风险大小,及时对可能出现的状况做出反应。 5.加强公司间合作,发展行业自律性组织,建立健全期货从业人员的认证、考核、培训体系,设立严格的期货高管人员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行业管理。风险管理的核心是“人”。所以我们要“以人为本”,加强期货业协会、期货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的作用,通过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行业道德素质。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思考 [摘要]全面风险管理是适应银行业经营多元化和风险复杂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而产生的,而且已逐步成为 现代 银行业 金融 机构谋求持续 发展 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式。本文拟以 农村 信用社为例,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一粗浅的探析。 [关键词]金融机构 风险管理 农村信用社 一、农村信用社加快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向现代化银行改革过渡的需要。目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第一阶段的任务基本完成,正在由“深化改革试点”全面转入“深入实施和攻坚”阶段,并按照股份制、银行化的改革方向加快向现代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迈进。建立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国际金融体系、实现与国际接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农村信用社要实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目标,就必须适应银行业改革的大势所趋,更新风险管理理念,改革传统落后的风险管理模式,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适应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日趋完善,特别是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门槛,农村金融市场已进入激烈竞争的时代。农村信用社在广大农村“一枝独秀”的格局被彻底打破,只有不断引入现代金融管理理念,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才能适应市场多元化的竞争需要。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三)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以“经营风险”为获取价值最大化的根本手段,是否能够妥善控制和化解风险,直接决定经营发展的成败。随着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加剧,农村信用社风险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点,只有通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才能对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从而保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 (四)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适应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不仅是银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监管的标准不断提高,且正在加快与国内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接轨,以敦促农村信用社不断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既是农村信用社适应外部监管的要求,也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的现实需要。 二、农村信用社全面风险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一)创建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是融合现代金融 企业 的管理思想、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行为、风险道德标准与风险管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文化,是金融企业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村信用社必须提高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更新风险管理理念,着重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风险管理的核心地位。鉴于以往农村信用社因风险管理不力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和 历史 教训,农村信用社必须牢固树立风险管理“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思想意识,正确把握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坚持以风险管理为总抓手,把风险防控观念贯彻到全部工作和各个环节的始终,真正突出风险管理的核心地位和首要位置。二是实现风险管理的“三个转变”。首先,在风险管理方式上,要由事后风险化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思想转变;其次,在风险管理的侧重点上,要由信用风险为重点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并重的一体化综合管理理念转变;第三,在风险管理的覆盖面上,要由单一的区域,分散的岗位和片面的专业向不留死角、不出空白、不遗漏洞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转变。三是抓住高管人员这一关键环节。加强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必须从管理层抓起,管理人员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树立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思想理念,引导和带领广大员工将全面风险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之中。 (二)改善全面风险管理的环境。一是加快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按照股份制、银行化的改革方向,加快 农村 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权责明确、 科学 规范的行业管理体系,理顺各级农村信用社的责权利关系,整合资源优势,为有效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提供体制保证。二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架构。结合规范完善县联社法人治理,进一步明确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理(董)事会要合理拟定全面风险管理的规划,制定风险管理的政策,并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监事会检查和调研日常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既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原则的行为。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制定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规程,并确保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技术水平,从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和经营环节出现的各种风险。 (三)筑牢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必须夯实内控基础,结合农村信用社目前的管理现状,至少应筑牢“三道防线”。一是制度防线。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原则,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岗位操作流程、规范业务行为为重点,结合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组织干部员工认真学习掌握各项制度规定和操作要求,狠抓制度执行和落实,构筑起风险防范的制度防线。二是检查防线。按照“全覆盖、细检查、高频率”的总体要求,采取自查、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各项业务、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的检查力度和频率,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问题漏洞,超前采取控制和化解措施,将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控制防线。把握风险关口前移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对经营管理中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和监测,查找风险点,强化薄弱点,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断改进经营管理,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推动风险状况不断改善。 (四)夯实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全面风险管理是国际先进 金融 机构风险管理 发展 的新趋势,农村信用社要立足现状,加快基础建设,为不断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人才、技术、机制支撑。一是加快培育和造就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风险管理的目标、策略、制度和方法等最终都要靠人来确立执行和不断创新。因此,人是风险管理的主体,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至关重要。农村信用社在大力培育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的同时,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高层次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为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奠定人才基础。二是加强信息科技和 网络 建设。实施全面风险管理需要建立集中化的数据库,采用规范的风险评估技术,建立一整套风险计量、评估、决策体系和管理程序,而这些都离不开信息网络应用技术和 电子 化设施。因此,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快信息科技建设步伐,积极引进和借鉴国内外先进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加快自身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全面风险管理的可操作性。三是强化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和实施风险管理的目标激励机制,加强对各级管理层、各专业管理部门以及基层主管风险管理能力、风险管理成效的考核和监督。四是切实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深入开展干部员工思想 政治 教育 ,强化职业道德培训,大力弘扬 企业 精神,加强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促使干部员工始终保持高水平的执业道德水准,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浅探保险集团全面市场风险管理 摘要:保险集团是以保险为核心,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金融混业经营集团。本文针对保险集团混业经营中子公司的复杂性和子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对保险集团如何进行全面市场风险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保险集团混业经营市场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保险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日益成熟,保险业已经成为支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保险集团已成为金融体系日益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集团是以保险为核心,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金融混业经营集团。保险集团的金融混业经营使其能够全面参与衍生产品的各个市场环节,但也增加了保险集团市场风险暴露的广度和深度,即由于业务的综合性而能受到金融市场领域风险的直接影响,构成了全面的市场风险。保险集团混业经营中子公司比较复杂,而且每一个子公司业务性质都有其特殊性,给集团市场的全面风险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 保险集团全面市场风险管理的架构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6年颁布的《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中,将市场风险定义为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表内和表外头寸损失的风险,并根据导致市场风险因素的不同将市场风险划分为利率风险、股票风险、汇率风险和黄金等商品价格风险。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以及金融创新的发展,保险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呈现出高层化、扩散化、契约化和网络化等特点。2007年以来的次贷危机又使保险集团的市场风险进一步上升。在这个背景环境下,保险集团应考虑设计一个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架构,通过建立和适时调整自身的风险管理机制,来防范和化解集团和子公司层面面临的各类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集成管理的风险管理架构应设计为矩阵式的市场风险管理架构。它应在横向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增加纵向的管控,将同属性的交易或者具有相同风险因子的品种进行风险加总。金融集团由决策层确定总体风险资本,然后把总体风险资本限额按横向(子公司)来进行分配。即将风险资本限额在集团不同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子公司再将所配的风险资本限额配置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则每一级的管理者面对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把下一级的投资活动产生的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如果每一级的风险管理者都能做到随时掌握和监督下一级的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并能对突破既定限额的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则风险管理就算真正达到目标(层级管理)。 保险子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新《保险法》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一直有严格规定,只允许投资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加之1996年5月以来的8次利率调整,使保险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或低收益状态,导致出现了严重的利差损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1998年以后,保险公司陆续获准可以进行同业拆借、买卖中央企业aa+公司债券、国债回购、协议存款、企业债券及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保险公司又获准可以买卖可转换债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投资银行次级债。2004年10月,随着《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可以直接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股票投资。一般来说,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应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原则, 并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以求取得更多的收益, 同时应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应付日常开支和保险赔付。 保险资金运用可主要按照风险限额管理来实施(子公司层面),首先根据保险子公司(或保险资产子公司)的资本实力、股东目标与风险偏好、监管规定等,确定保险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水平以及相应的抵御风险损失的风险资本限额;然后,根据对各业务部门或交易员的风险调整的绩效测量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在各层次间进行风险资本限额的分配;最后根据分配的风险资本限额对各业务部门乃至每一笔交易的风险进行监控,并根据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对风险资本限额进行动态的分配调整。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越大承受高投资风险的能力越大,衡量偿付能力的指标有净保费与净资产之比,美国的保险监管认为3:1为满意的最大安全比例,这一比例愈大,保险资金的运用规模可以相对大些。未决赔款准备金与净资产之比高于1:5,保险公司有可能破产,这一比例愈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规模相对小些。我国2001年制定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也规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指标,寿险公司投资收益监管指标。严格根据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对保险投资总投资额及其风险限额上做出限定,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市场风险将起到事前控制的作用。 银行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我国银监会2004 年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从操 作层面上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交易账户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这意味着,银行子公司必须对市场风险进行合理的管理,以便对市场风险资本金进行管理。 银行子公司目前产生市场风险的资金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外汇交易(如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贵金属交易业务(如黄金白银的即期买卖、远期买卖、掉期及租赁交易)、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如货币掉期、利率掉期、掉期期权、外汇期权、债券期权、利率期货、指数期货、指数期权等)、利率产品业务(如机构债券、公司债券、短期商业票据、新兴市场公债等)、结构化产品业务(如信用违约互换、与信用相连的债券等)。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银行子公司的经营重点由传统的贷款业务向市场业务转移,面临的市场风险的种类和规模将成倍增长。 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资产负债的特征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针对两个账户的不同特征选择合适的方法计量市场风险。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需计提资本金的市场风险包括以下风险: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其中不包含银行账户中的利率风险。银行子公司应当尽量对所计量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的市场风险(特别是利率风险),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加总,以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了解本行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在操作层面上,由于银行账户采用账面价值核算,而交易账户采用市场价值核算,因此常用的var方法主要集中于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衡量,而无法覆盖银行账户的市场风险。后者往往使用敞口分析、缺口分析或敏感性分析加以补充。这样,在计量两大账户风险的方法上就出现了不能统一的局面。 银行子公司应对两个账户进行市场风险的统一管理。统一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有助于高级管理层准确衡量全行范围内存在的风险。两大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割裂,则可能因统计口径、参数设置和计量方法的不一致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决策造成困难。银行账户的var可用monte carlo模拟利率和汇率的未来变动,计算出银行账户在一定置信度下的最大可能损失,这在本质上与交易账户的计量是统一的,因而从技术上而言,统一两大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是可行的。 证券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一)证券承销业务的市场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的市场风险是余额包销的风险,证券承销业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将承销的股票全部销售出去,不能产生余额包销,而股票能否销售出去的核心在于股票发行定价。因此,证券承销业务事前风险管理的核心在于承销证券发行定价能力。另外也可对承销股票的var(ipo新股价格变化可用二级市场中行业相同、经营状况相同的公司的股价变动来反应)进行估算。 (二)证券投资业务的市场风险 证券投资风险主要是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可采用以var限额管理为基础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风险 2008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宣布要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在融资交易中,证券子公司可能会面临到期客户不能偿还融资款,甚至强行平仓后所得还不足偿还融资款的风险,即客户把损失风险转嫁给证券子公司。还有,证券子公司在动用自己的资金或者证券为投资者融资融券过程中,由于错误判断市场所引起的风险,即股票上涨误判为下跌融出资金,而股票下跌误判为上涨融出股票,也将直接对证券子公司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引入卖空机制后,估值偏高的机构重仓股也会存在下调的风险,抱团取暖的现象将大为减少,这些将增加证券子公司的自营业务难度和风险。 针对融资融券可能的市场风险,证券子公司应建立信用账户预警系统,对客户信用交易帐户的融资买入和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进行动态监控,量化融资质押证券强制平仓的预警线和平仓线,并且根据市场趋势调整融资融券的比例。 信托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2007年3月1日,中国银监会正式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同时下发“关于信托公司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这就是业内所谓的信托“新政”。《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目前,信托子公司的自营业务有较大的比重在证券投资上,因此自营业务的实时监测就目前的自营业务的品种而言,反映的主要是证券投资的风险。 对于固有业务项下证券投资的市场风险及管理情况,信托子公司应对因股价、市场汇 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值进行估算(即证券投资组合的var值),分析上述价格的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对于有些资金信托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中承诺通过调整管理费弥补投资者的利息风险,将投资者承受一定的利率风险附带转嫁到信托公司自身上,从而吸引投资者的,信托子公司对这类信托项目的利率风险的估算可采用利率风险var,计算在一定置信水平下,由于基准利率变动导致的管理费用的最大可能损失。 基金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一般而言,基金投资的实际风险承担者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客户——基金投资者,而基金管理公司只是受托理财,作为报酬,基金投资者要支付管理费给基金管理公司。因此,从集团层面来看,基金管理资产不纳入集团的市场风险资本限额汇总计算,对基金公司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管理主要属于指导建议层面,对其投资的市场风险进行动态测算与评估并给出指导意见。但对有些特殊类型的品种,则应测算其不能保本对基金公司造成的潜在损失,且应对其实施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进行严格动态监控。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谈保险集团全面市场风险管理 摘要:保险集团是以保险为核心,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金融混业经营集团。本文针对保险集团混业经营中子公司的复杂性和子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对保险集团如何进行全面市场风险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保险集团混业经营市场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保险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日益成熟,保险业已经成为支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保险集团已成为金融体系日益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集团是以保险为核心,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金融混业经营集团。保险集团的金融混业经营使其能够全面参与衍生产品的各个市场环节,但也增加了保险集团市场风险暴露的广度和深度,即由于业务的综合性而能受到金融市场领域风险的直接影响,构成了全面的市场风险。保险集团混业经营中子公司比较复杂,而且每一个子公司业务性质都有其特殊性,给集团市场的全面风险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 保险集团全面市场风险管理的架构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6年颁布的《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中,将市场风险定义为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表内和表外头寸损失的风险,并根据导致市场风险因素的不同将市场风险划分为利率风险、股票风险、汇率风险和黄金等商品价格风险。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以及金融创新的发展,保险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呈现出高层化、扩散化、契约化和网络化等特点。2007年以来的次贷危机又使保险集团的市场风险进一步上升。在这个背景环境下,保险集团应考虑设计一个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架构,通过建立和适时调整自身的风险管理机制,来防范和化解集团和子公司层面面临的各类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集成管理的风险管理架构应设计为矩阵式的市场风险管理架构。它应在横向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增加纵向的管控,将同属性的交易或者具有相同风险因子的品种进行风险加总。金融集团由决策层确定总体风险资本,然后把总体风险资本限额按横向(子公司)来进行分配。即将风险资本限额在集团不同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子公司再将所配的风险资本限额配置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则每一级的管理者面对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把下一级的投资活动产生的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如果每一级的风险管理者都能做到随时掌握和监督下一级的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并能对突破既定限额的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则风险管理就算真正达到目标(层级管理)。 保险子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新《保险法》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一直有严格规定,只允许投资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加之1996年5月以来的8次利率调整,使保险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或低收益状态,导致出现了严重的利差损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1998年以后,保险公司陆续获准可以进行同业拆借、买卖中央企业aa+公司债券、国债回购、协议存款、企业债券及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保险公司又获准可以买卖可转换债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投资银行次级债。2004年10月,随着《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可以直接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股票投资。一般来说,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应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原则, 并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以求取得更多的收益, 同时应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应付日常开支和保险赔付。 保险资金运用可主要按照风险限额管理来实施(子公司层面),首先根据保险子公司(或保险资产子公司)的资本实力、股东目标与风险偏好、监管规定等,确定保险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水平以及相应的抵御风险损失的风险资本限额;然后,根据对各业务部门或交易员的风险调整的绩效测量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在各层次间进行风险资本限额的分配;最后根据分配的风险资本限额对各业务部门乃至每一笔交易的风险进行监控,并根据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对风险资本限额进行动态的分配调整。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越大承受高投资风险的能力越大,衡量偿付能力的指标有净保费与净资产之比,美国的保险监管认为3:1为满意的最大安全比例,这一比例愈大,保险资金的运用规模可以相对大些。未决赔款准备金与净资产之比高于1:5,保险公司有可能破产,这一比例愈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规模相对小些。我国2001年制定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也规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指标,寿险公司投资收益监管指标。严格根据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对保险投资总投资额及其风险限额上做出限定,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市场风险将起到事前控制的作用。 银行子公司的市场风险 管理 我国银监会2004 年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从操作层面上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交易账户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这意味着,银行子公司必须对市场风险进行合理的管理,以便对市场风险资本金进行管理。 银行子公司目前产生市场风险的资金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外汇交易(如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贵金属交易业务(如黄金白银的即期买卖、远期买卖、掉期及租赁交易)、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如货币掉期、利率掉期、掉期期权、外汇期权、债券期权、利率期货、指数期货、指数期权等)、利率产品业务(如机构债券、公司债券、短期商业票据、新兴市场公债等)、结构化产品业务(如信用违约互换、与信用相连的债券等)。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银行子公司的经营重点由传统的贷款业务向市场业务转移,面临的市场风险的种类和规模将成倍增长。 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资产负债的特征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针对两个账户的不同特征选择合适的方法计量市场风险。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需计提资本金的市场风险包括以下风险: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其中不包含银行账户中的利率风险。银行子公司应当尽量对所计量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的市场风险(特别是利率风险),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加总,以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了解本行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在操作层面上,由于银行账户采用账面价值核算,而交易账户采用市场价值核算,因此常用的var方法主要集中于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衡量,而无法覆盖银行账户的市场风险。后者往往使用敞口分析、缺口分析或敏感性分析加以补充。这样,在计量两大账户风险的方法上就出现了不能统一的局面。 银行子公司应对两个账户进行市场风险的统一管理。统一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有助于高级管理层准确衡量全行范围内存在的风险。两大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割裂,则可能因统计口径、参数设置和计量方法的不一致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决策造成困难。银行账户的var 可用monte carlo模拟利率和汇率的未来变动,计算出银行账户在一定置信度下的最大可能损失,这在本质上与交易账户的计量是统一的,因而从技术上而言,统一两大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是可行的。 证券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一)证券承销业务的市场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的市场风险是余额包销的风险,证券承销业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将承销的股票全部销售出去,不能产生余额包销,而股票能否销售出去的核心在于股票发行定价。因此,证券承销业务事前风险管理的核心在于承销证券发行定价能力。另外也可对承销股票的var(ipo新股价格变化可用二级市场中行业相同、经营状况相同的公司的股价变动来反应)进行估算。 (二)证券投资业务的市场风险 证券投资风险主要是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可采用以var限额管理为基础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风险 2008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宣布要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在融资交易中,证券子公司可能会面临到期客户不能偿还融资款,甚至强行平仓后所得还不足偿还融资款的风险,即客户把损失风险转嫁给证券子公司。还有,证券子公司在动用自己的资金或者证券为投资者融资融券过程中,由于错误判断市场所引起的风险,即股票上涨误判为下跌融出资金,而股票下跌误判为上涨融出股票,也将直接对证券子公司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引入卖空机制后,估值偏高的机构重仓股也会存在下调的风险,抱团取暖的现象将大为减少,这些将增加证券子公司的自营业务难度和风险。 针对融资融券可能的市场风险,证券子公司应建立信用账户预警系统,对客户信用交易帐户的融资买入和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进行动态监控,量化融资质押证券强制平仓的预警线和平仓线,并且根据市场趋势调整融资融券的比例。 信托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2007年3月1日,中国银监会正式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同时下发“关于信托公司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这就是业内所谓的信托“新政”。《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目前,信托子公司的自营业务有 较大的比重在证券投资上,因此自营业务的实时监测就目前的自营业务的品种而言,反映的主要是证券投资的风险。 对于固有业务项下证券投资的市场风险及管理情况,信托子公司应对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值进行估算(即证券投资组合的var值),分析上述价格的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对于有些资金信托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中承诺通过调整管理费弥补投资者的利息风险,将投资者承受一定的利率风险附带转嫁到信托公司自身上,从而吸引投资者的,信托子公司对这类信托项目的利率风险的估算可采用利率风险var,计算在一定置信水平下,由于基准利率变动导致的管理费用的最大可能损失。 基金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一般而言,基金投资的实际风险承担者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客户——基金投资者,而基金管理公司只是受托理财,作为报酬,基金投资者要支付管理费给基金管理公司。因此,从集团层面来看,基金管理资产不纳入集团的市场风险资本限额汇总计算,对基金公司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管理主要属于指导建议层面,对其投资的市场风险进行动态测算与评估并给出指导意见。但对有些特殊类型的品种,则应测算其不能保本对基金公司造成的潜在损失,且应对其实施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进行严格动态监控。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浅析 摘要: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的一种资本流通与跳跃经济,其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极具风险的经济模式,而且在我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各种风险普遍存在。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大多数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意识薄弱,信息缺乏,管理手段和方法较国外企业而言相对比较落后,这使企业在如今国际化的竞争形势下,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不仅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而且能够减少企业损失、增加企业效益以及提升企业价值。 关键词: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策略 在当今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化不断加深的时代背景下,国际间和区域间的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流动日益加快,进而使得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也越来越多。因此当今我国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目标的实现,而且一招不慎很有可能从根本上摧毁企业。因此在这样的经济大环境下,要使我国企业增强应对风险的能力,进而实现掌握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将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各企业就必须要强调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一、我国企业风险管理现状 目前在我国,无论是国营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都普遍较为落后,存在着大量类似于美国安然事件的丑闻。例如我国的手机企业天语,天语手机崛起于“山寨机”,而后通过发展成功转为我国手机生产的“正规军”。在2007年,天语手机的销量一度达到高峰,1700万部的年出货量直逼当时在中国市场称雄的诺基亚,成为国产手机的领导者,但仅仅时隔八年之后,2015年年末,一则关于天语手机员工放假、工资暂时停发,强制成立合资公司变相裁员的报道便预示着这个曾经的国产手机王牌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再比如具有58年历史的老牌卫浴企业——湖南国维,近期在国际和国内诸多压力的影响下,已经陷入资金链断层、停产、倒闭的困局。这一系列事件表明我国企业必须重视和重新认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而且这种要求已经越来越紧迫。而对于我国有关政府部门而言,早已在2006年便开始了对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积极尝试,例如国资委所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使我国企业第一次有了自己可遵守的、全面和权威的风险管理框架。从“指引”中可见我国政府部门对于风险管理的关注程度与日俱增,但我国仍未出台一部专门针对私人企业的系统的风险管理指引。因此,我国私企应该在借鉴《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大前提下,广泛学习与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并结合我国私企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而建立一个适合我国企业的风险管理框架体系,从而提高我国私人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二、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策略 在如今的经济环境下,要提高我国私人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应该以战略性风险、经营性风险、财务性风险及其他风险这四个主要的风险类别四个主要风险类别为着力点,主要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 (一)提高企业的战略性发展眼光 提高企业的战略性发展眼光,就是要求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要以一种超前的眼光来看待企业的发展问题,不局限于眼下的发展成就,而要在现今的发展情况下,敏锐的抓住市场发展的趋势,争取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以我国的手机品牌小米为例,在小米刚开始步入市场时,仅仅是一个手机制造企业,在市场的占额远远逊色于国外的三星、苹果等品牌,但由于雷军及其经营团队,敏锐的察觉到了“智能化”将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于是小米在发展战略上便把“智能化”提到了极其重要的位置上,继续以手机生产为主业,在此基础上研发例如手机的配件——蓝牙耳机和充电宝、航拍设备、平衡车等一系列产品,从而实现了小米市场份额的大幅上升。 (二)提高企业经营的风险意识 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主要是要求制定合理的风险评估制度以及风险预估机制,不仅仅要看到眼前可能的风险,而且要考虑在企业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就比如曾经的“天府可乐”,“天府可乐”曾经在饮料市场中独领风骚,特别是在西南市场,可以说是老一辈人记忆中的味道。但在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国家品牌: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强势入驻,国内饮料市场发生巨变,但“天府可乐”仍旧依仗着曾经的国企光环和品牌历史,未意识到可能的风险,最终导致销声敛迹。尽管近年来又希望凭借“回忆”重新打响品牌,但终究无力回天。 (三)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文要求。目前,国家相继出台了《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等一些列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规范,这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一个明确的要求。而且随着大量企业因为财务管理不善进而导致企业破产的消息传出,每一个清醒的企业经营者都应该对于自身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与否有一个完整的认识,进而促进自身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四)加强对于其他风险的应对能力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还需要面对安全风险、诉讼风险等其他各方面的风险。而对于每一个企业而言,要完整的规避这一风险都应该提前建立一个完善的风险规避制度。以诉讼风险为例,企业应该培养或引进专门的法律人才或者同某一具体的法律服务机构达成合作关系,进而使企业在进行每一步的经营发展之前,都能充分的考虑是否合法,从而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合理,即使诉讼发生了,也能够保障对企业没有太大的影响。 作者:李文步 单位:新投华瀛石油化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企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论文 一、企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文献综述 Mille(r1992)就国际贸易中的问题首次提出了整合风险管理的概念,并给出了风险的一体化框架,不仅分析了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存在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宏观经济风险等多种风险,而且还分析了风险之间的相关性,并且需要建立整合风险管理应对这些风险。Miccolisetal.(1998,2000)认为,企业应当综合考虑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及控制,集中利用企业的风险管理资源。Nottinghametal(.2002)认为,每个企业应该设计一套适合自身企业的风险集成框架,依据自己的实践,对组织的核心资源进行整合。姜虹(2006)提出了集成风险管理以企业的管理控制系统为运行载体,以财务、技术和人文为导向,构建机构化、网络化的风险管理系统,以达到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郑雪平(2010)对集成风险管理的内涵进行了重新界定,分析了集成风险管理的理论依据,并详细阐述了企业集成风险管理的实施要素以及具体的实施路线。王清刚等(2013)在COSO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的基础上,提出风险智能管理框架的新思想,将风险管理与企业目标及价值创造联系起来,认为风险管理是一项全面系统的企业管理职能,是由特定要素构成的完整框架。不仅学术界关注全面风险管理,不少专业团体与组织等也陆续各自的风险管理框架。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简称GARP)提出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包括策略、程序、基础设施和环境四部分,并辅之它们之间的融合。北美非寿险精算师协会认为风险管理包括环境扫描、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集成、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七个紧密联系的步骤。COSO委员会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出发,研究了整体风险管理的过程以及实施的要点,是全面风险管理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突破,提出了由风险管理目标、要素和主体构成的三维矩阵全面风险管理框架。2006年6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这是中国第一个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框架,风险管理流程包括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五个步骤。2009年,中国的第一个风险管理标准从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及定义、风险管理原则、风险管理过程和风险管理的实施等方面作出规范。总的来说,上述研究和指导框架都提到了“全面”的本质理念是集成风险,但是没有具体阐述怎么集成。集成的内涵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目标,集成主体创造性地对集成单元(要素)进行优化并按照一定的集成模式(关系)构造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系统(集成体),从而更大程度地提升集成体的整体性能,适应环境的变化,更加有效地实现特定的功能目标的过程。因此,本文依据集成的内涵给出企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详细阐述运用“集成”集约管理企业复杂多变的风险。 二、企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 依据企业集团规模大、布局广、法人多、层级多、业务多、风险复杂多样等实际特点和国内外取得的成果,构建企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它由两部分构成———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集成平面和贯穿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素子系统、过程子系统和目标子系统,其中过程子系统是三维空间。 (一)风险管理集成平面 风险管理集成平面代表了企业集团管理风险的集成方式———风险垂直集成方式和风险水平集成方式,二者组成一个二维集成平面。风险管理集成平面上有企业集团组成单位、风险和风险管理系统。企业集团组成单位的层级性和平级性是集成方式的依据,层级性为风险垂直集成方式提供依据;平级性为风险水平集成方式提供依据。风险是集成的对象,风险通过集成组成一个有机的集成风险体。集成为风险管理系统提供管理的集成思想,实现集团的整体战略。风险垂直集成方式是企业集团从集团的最低层级———所有业务单元的风险集成开始,层级递进扩大风险集成范围,将集团面临的一般风险和特有风险不断纳入到已有的风险集成范围内。风险集成范围逐渐扩大,从所有业务单元的风险集成,到所有部门的风险集成,再到所有子公司的风险集成,最后到集团的风险集成,企业集团的所有风险都被集成进来,完成集团的风险垂直集成。在垂直集成风险方式中,集成风险的范围是层级递进扩张的,低层级的集成范围包含在所有高层级的集成范围里。风险水平集成方式是企业集团从同一层级具有相同上级的所有组成单位进行风险集成,是一种平级或水平的风险集成。集团层级包含若干个子公司的风险集成,每个子公司的风险集成又包括若干个部门的风险集成,每个部门的风险集成又包括若干个业务单元的风险集成,从具有相同上级的最低层级的所有业务单元的风险集成开始,不断纳入到更高一级的风险集成框架里,直到对所有子公司的风险进行集成,最终完成集团的风险全面集成。由于集团特有的风险存在,不论是风险垂直集成方式还是风险水平集成方式,集团都应该结合当前风险管理重点和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从某种重大风险集成开始,再逐步扩展到全面风险的集成,而没有必要必须进行全面风险的集成。 (二)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系统是由要素子系统、过程子系统和目标子系统组成,每个子系统都体现集成思想。要素子系统是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的基石,由主体、组织、制度、文化、信息系统等风险管理的基础条件要素构成,保障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过程子系统是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的神经中枢,接受风险管理信息传入,集成加工消息,然后传出信息,并且分类储存信息。它是风险管理信息加工的核心,包括风险管理过程、价值和知识三个维度。其中,过程维是指风险管理活动的过程,包括风险偏好、风险分析、风险决策、风险控制、监督改进五个循环过程;价值维是指衡量风险管理活动创造的价值;知识维是指在风险管理实践活动中不断积累的风险管理经验、技术。目标子系统是风险管理的方向,是风险管理达到的目的,它由安全、协同、责任、发展、战略五个目标构成。下面对全面风险管理系统详述: 1.要素子系统 要素子系统是整个系统构建的基础,为过程系统和目标系统提供支持和保障,过程系统和目标系统受到要素系统的约束和限制。它由主体、组织、制度、文化和信息等子系统组成。主体是实现集成风险管理目标的人员。主体不仅实现本层级水平方向的风险目标,还要实现集团垂直方向的风险目标。组织是风险管理的层级和机构,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是企业集团风险管理得以有效开展的组织保障,体现了集团垂直性的风险管理组织和本层级水平性的风险管理组织。制度是保障企业集团风险集成管理正常运行的制度基础,是由企业集团垂直的标准的内部风险制度体系、子公司水平的特色的内部风险制度体系和外部监管风险制度体系构成。风险文化是企业集团企业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的世界观。风险文化通过集团垂直一致标准和本层级水平特色的两种风险管理意识组成,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保驾护航。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风险管理系统提供风险管理信息技术支持,是集成风险管理实施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各部门之间无限沟通的桥梁。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从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集成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系统和业务系统,把企业集团各系统无缝集成对接,打破各系统的信息孤岛,实现风险管理集成的全覆盖和风险信息共享。 2.过程子系统 企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的过程子系统是由过程维、价值维、知识维三个维度构成。它是企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实现的核心和技术关键,是实现企业集团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三个维度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知识维是过程维和价值维的工具,价值维是过程维和知识维的纽带,过程维是价值维和知识维的基础。 (1)过程维 过程维包括风险偏好、风险分析、风险决策、风险控制和监督改进五个过程,各过程并不是单向的活动链,而是不断进行循环,构成完整的风险管理流程。风险偏好是依据监管要求和企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目标,设置多维度的统一的集团风险限额,然后把统一的风险限额从集团层层分解到子公司、部门、业务单元,并且保证各层级风险暴露超过设定水平时及时报告上一层级。制定风险偏好时,风险偏好从业务单元层层垂直集成到集团。在此基础上,集团制定统一的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风险分析是以风险管理目标为方向,以风险偏好为界限,多角度识别、分析和集成风险,不仅识别和分析潜在的复杂多样的各类风险,还要集成风险,把集团的所有重大风险都纳入到分析的范围,通过风险集成结果,实现风险资源的精细化管理,提升风险的管理价值。风险分析不仅借助一般风险的分析方法,还要借助Copula函数等集成分析方法。风险决策是依据风险分析结果、风险资源、风险管理目标等约束条件,以风险管理价值为目标函数,求出符合条件的、优化的、集约的、实际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策略不仅利用风险之间的相关性抵消风险损失,还要利用风险叠加放大作用管理风险源头,防止风险放大带来的损失。风险控制是依据风险决策策略,相应责任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风险,保障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正常进行。风险管理策略包括避免风险策略、控制风险策略、分散风险策略、中和风险策略、承担风险策略和转移风险策略。监督改进是及时跟踪风险集成管理过程,并根据监督结果、价值维分析的结果和变化的环境对风险管理进行改进和提升。它是风险集成管理的最后环节,也是下次风险集成管理的开始。企业集团在运用以上五个过程的时候,从集团整体角度出发,通过风险集成,集约优化风险管理资源,有效控制风险,使风险管理创造价值。 (2)价值维 价值维是通过构建风险价值评价模型,衡量风险管理的价值,动态评价风险管理过程,为过程维反馈风险管理改进的方向,为知识维提供风险的管理知识和技能。风险价值模型包含三个子价值模型———风险管理能力价值模型、风险管理效益价值模型和风险管理协同价值模型,从能力、效益、协同三个角度衡量风险管理的价值,运用线性回归、聚类分析等数据挖掘方法分析。它为企业集团的风险、投资、发展和战略等提供决策指导,升华企业集团风险管理的价值。 (3)知识维 知识维是指在风险管理实践活动中不断学习获取风险管理知识和掌握风险管理技能的过程。知识维不仅学习吸收外面的风险管理理论、经验和技术,还要不断总结自己的新经验和新技术。它是开放的、包容的、递增的、共享的。知识维不只注重单体风险的知识,更要注重集成技术的知识。从企业集团全局来看,风险管理知识是标准的、统一的、共享的、全面的,适用于每个组成部分;从企业集团部分来看,风险管理知识是共性和特性共存,特性为共性服务。总之,价值维为风险管理知识维提供采纳标准,哪些风险管理知识需要吸收,哪些需要放弃;价值维也为风险管理过程维指明前进的方向,防止过程维不作为。知识维为过程维和价值维提供工具百宝箱;过程维是知识维不断递增的源泉,也是价值维存在的充分条件。 3.目标子系统 目标子系统是风险管理达到的目的,是对所有组成单位和员工完成风险管理工作评价的依据,是过程子系统管理风险的风向标,也是构建企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的根本出发点和核心。它的风险管理目标体系分为安全目标、协同目标、责任目标、发展目标和战略目标。目标具有层次性,从低到高依次排列为安全目标、协同目标、责任目标、发展目标和战略目标。只有实现了低层次目标才能实现高层次目标。安全是整个目标系统的基石,它要求遵循法律、法规和准则,使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协同目标是协调员工、部门、子(分)公司、股东、投资者、债权者、客户、相关政府机关、所在地的社区等的利益关系,保障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责任目标是企业集团实现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不仅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要,还要担负起社会进步的重任。发展目标是在一定时期企业集团生产经营活动预期要达到的目的。战略目标是实现“世界一流”的企业和人类进步的高层次目标。目标具有现实性、清晰性和明确性,是能够实现的,不能脱离现实的客观性;目标的具体内容是明白确定的,每个员工都能清楚理解自己的风险管理职责,不能晦涩难懂。目标具有集成性和分解性。企业集团内部目标是一致的,不能相互抵触。组成单位的目标是由集团的总目标层层分解而来,反过来,制定企业集团的目标的依据是组成单位的目标层层集成而来的结果。 三、企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实践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集团如何应用本文的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呢?下面以声誉风险为例说明企业集团声誉风险水平集成的具体实施方法。依照此方法,在声誉风险集成的基础上,不断纳入其他所有风险,完成全面风险的集成。全面风险管理集成的具体实施过程,从风险偏好步骤开始,经过风险分析步骤、风险决策步骤、风险控制步骤,最后是监督改进步骤,然后又回到风险偏好,进入下一循环过程。每一个步骤都要分析风险价值和积累风险知识。下面是具体实施过程: 1.确定风险偏好。 以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的五大风险管理目标为依据,结合集团声誉风险实际偏好情况———负面事件、外部事件(例如本行业的其他企业发生声誉风险事件,本企业集团的声誉也下降)、利益相关者等满意度的当前水平,制定集团的风险偏好目标;然后把风险限额层层细化到具体部门/业务单元。 2.风险分析。 这里以水平集成为例来说明。从业务单元开始,识别、分析本业务单元的声誉风险,然后把同一上级的业务单元的声誉风险水平集成到上级部门,依次类推,直到把所有子公司声誉风险水平集成到集团,得到集团的集成声誉风险。集团的集成声誉风险不是各子公司的声誉风险的简单相加。例如,集团内部客户不满意事件经过水平集成后得到内部解决,集团声誉风险损失被抵消;尽管风险限额可以接受一个子公司的1件负面事件,但是,如果有6个子公司都发生相同的1件负面事件,那么此事件可能导致集团发生特有风险———风险积聚。此类负面事件经过水平集成后,风险积聚被纳入到风险集成的范围,集团声誉风险损失被放大。 3.风险决策。 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风险限额和集 团资源,找出使得风险管理价值最优且实际的风险管理策略,充分发挥集团协调优势,让风险管理创造价值。例如,集团内部客户不满意事件选择中和风险策略;引发风险积聚的负面事件选择控制风险策略。 4.风险控制。 依据风险决策分析的结果,由集团监督相应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使风险得到控制。例如,集团内部客户不满意事件由业务部门采取中和风险策略控制风险;引发风险积聚的负面事件由宣传室采取控制风险策略控制风险。 5.监督改进。 监督声誉风险集成管理过程中的执行情况、遇到的困难和变化的环境,并针对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例如,目前集团对外部事件不能应急,通过监督改进,如果未来发生类似外部事件,集团立即公开信息,使公众确信本集团不会发生此类事件,避免声誉风险带来的损失。 6.风险管理价值。 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都要分析风险管理的价值,让风险管理为企业集团带来价值,从价值中不断改进风险管理。风险管理过程也是不断积累风险经验、提炼知识的过程,在集团内部共享风险知识,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让风险知识为企业带来价值。 四、结论 “全面风险管理”是以集成方式为纽带,把风险管理要素、过程、价值、知识和目标有机联系起来的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适合企业集团日益复杂的动态开放的系统。它不仅能够洞察风险之间复杂的关系,还能洞察企业集团特有的风险,为集团全面、集约、有效控制风险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它的过程维从过程、价值和知识三个维度相互支持风险管理的智能化,使得企业集团能够较精确地、集约地、协调地管理日益复杂的风险、提升风险管理的价值、丰富风险管理的知识。企业集团风险管理的五大目标指明了风险管理的方向。全面风险管理集成框架充分发挥合力作用,构筑起防范风险的防线,抵御风险的攻击。期望以上研究能够给企业集团风险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 作者:司马则茜 程莎 单位: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化工大学 全面风险管理论文:内部审计下全面风险管理审计研究 【摘要】根据当前国内外各企业发展与竞争的形势,在不久的将来企业的风险管理审计必将成为使企业得以良好生存与发展之关键。本文针对风险管理审计工作的实质与特点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对如何准确设立风险管理审计的审计目标进行了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内部审计;风险管理;风险审计 一个企业的管理机制是否在进行具有实际效果的运行,往往反映在该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效果上,换而言之,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将一个企业管理机制中所存在的漏洞进行及时的发现与反馈,从而使企业对其自身漏洞进行及时的弥补并对其管理机制加以及时完善。然而就当前我国企业发展的大环境来看,一个企业若想得以生存与发展就必然需要对其自身在大环境中的竞争与发展进行战略性部署,然而战略性发展过程中必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如何将企业的这部分风险把控在可控范围内与如何对这部分风险进行及时的预测与预防便成为了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何为风险管理审计工作的工作实质与工作特点 若想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审计工作的工作实质进行透彻的了解,首先要从真正意义上理解“风险”一词的含义,所谓风险并不是人们口中常指的在未来时间所要发生的不好的结果,而其真正含义是对于事件结果偏离所期望值程度的一种有效衡量,因此根据这一理论,COSO将企业运营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理解为,在该企业发展过程中将要出现而尚未出现的,会对企业发展过程与目标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的发生可能性,由此将对于企业风险的控制与管理规划入企业内部管理的工作范畴。 (一)关于其工作实质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其内部审计部门对其战略发展风险所做的良好的管理与预控工作,是使该企业的运营效率得以有效提升以及企业价值得以充分实现的关键之所在,因此对于我国当前的大多数企业而言,其首要任务便是将其内部审计部门的传统工作思路进行及时有效的突破与改良,使其脱离传统审计工作思路的束缚,将工作中心逐渐向企业的战略风险管理与预控工作方面进行偏移[1]。根据我国的内部审计准则所指出的相关理念,企业通常将其内部审计部门对于风险管理审计部分工作的工作范畴规划为对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审计与评估,然而着眼于我国当前企业发展现状,这种理念与规划是较为片面的,当前的企业风险管理审计工作应当是在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关审计人员对企业整体风险体系进行全面而透彻的了解的情况下,对企业可控制部分风险进行相应的管理与评价,并对企业所面临的不可控部分风险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测与评估,而后设计有效的方案将该风险尽量降至可控制范围内。 (二)关于其工作特点 关于风险管理审计的工作性质,其实就是在对于传统审计管理工作的优点进行完全汲取的基础上,将内部审计工作的工作范畴拓展为针对企业整体风险进行审计与管理,因此相较于传统审计工作而言,如今的风险管理审计工作在工作特点上也有所拓展与改进,其中较为主要的工作特点包括:加大对审计对象的相关运营模式与发展规划的关注力度;在审计工作进展过程中将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观念进行充分有效的渗透;加大对风险的预测与评估力度从而使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得以及时有效的控制与管理等。 二.如何准确设立风险管理审计的审计目标 (一)对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进行准确的评价与估算 当前形势下的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所要做的工作包括,根据对于相关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设立规范与业内专业权威的文章报道的分析与思考,来判断自身所在企业是否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与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对自身的风险管理框架进行了合理准确的建立,于此之后将原有的内部风险控制管理框架与后续所建立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进行有机的结合,将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范畴拓宽到企业的战略管理层面,将内部审计的审计对象上升为企业的战略性发展风险,从而使企业的战略风险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及时发现、预测、评估、管理以及控制等工作程序得以良好的把控与降低,是企业对于整体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更加有力度且有效率[2]。通过对COSO所指出的相关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原则与规范的严格遵循与执行,企业原有的发展战略层面风险与其不断变换更新的运营决策风险都将得到合理有效的初级管理,而且相较于企业原有的内部风险控制管理框架而言,企业的风险控制管理框架对于企业的战略性发展目标具有更高层次多角度的支持与协调,并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准确预测与全方位具体评价予以了加大力度在重视,对可控制范围内的风险进行加大管理与把控力度,对暂时不可控制的风险进行及时的发现与评估,并通过有效对策与手段尽量将其降至可控制范围内,而后加以管理与把控,因此风险管理审计工作的工作重心在于将企业的运营风险与战略层面风险进行透彻全面的分析与了解,并对二者的关键因素加以周密的分析与研究,从而使企业的发展目标得以早日实现。 (二)对企业所面临的不可控风险进行准确的识别 提出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概念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企业所面临的不可控制风险或者控制无效风险得以有针对效果的管理与审计,因此企业的风险管理审计工作不同于企业原有的将工作重心安放于企业内部审计管理的传统风险审计工作,其审计内容与审计重点对企业的相关审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相关的审计人员不仅要对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进行准确合理的评价,将企业的原有风险范围进行有效的控制与规范,其还要将企业风险管理机制中所存在的漏洞之处进行严苛的分析与评价,从而检验出企业所需要面临的不可控制风险,进而根据分析与评价内容向企业管理层进行汇报与提议,使企业管理层对面临的不可控风险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与此同时,在审计过程中将企业对于风险的管理体制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及时地发现与完善,从而使企业内部的原有风险尽量降至最低甚至得以消除,而后在企业运营与发展过程中不断对企业的运营风险以及战略风险进行测试、评估与控制,是企业得以更加健康的运营与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当前国内外各企业发展与竞争的形势,在不久的将来企业的风险管理审计必将成为使企业得以良好生存与发展之关键,因此企业应当提早对其风险管理审计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从而使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大环境下得以继续良好的生存与发展。 作者:周乾维 单位: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财富管理论文:商业银行高端财富管理业务同质化化解机制研究 [摘要]随着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客户服务越来越趋于精细化和差异化,针对高净值客户的高端财富管理业务也随之应运而生。文章以中国银行为例,既与零售业务发展较为先进的招商银行做了一定对比研究,又深入分析了其面临的各家金融机构的竞争环境,及其自身的发展优势。最后结合目前大资管的发展环境,探讨了商业银行未来从专业顾问服务转型、海内外一体的综合跨境服务、打造专业化的人才体系等方面出发,谋求未来的差异化发展之路。 [关键词]高端财富;同质化;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对策分析 1国内高端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现状 2007年可以说是中国的“私人银行元年”,中国银行作为国内首家商业银行将私人银行业务引入国内后,各家银行相继起步、高速扩张。在业务发展模式上,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采取的是条线式的业务发展模式,私人银行的职能覆盖了前、中、后台的各项业务,利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采取了传统的区域式管理模式,总行设立私人银行业务的产品研发、营销管理、运营管理等部室,业务发展、人员管理等由分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在上述各机构中,招商银行以其颇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将其财富管理业务做得首屈一指,这与招行20多年的零售银行战略布局有着直接关系,也对各家机构的业务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是重客户资产提升,基本摒弃以存贷利差为主的业务发展方式,通^做大金融资产将客户的利益与银行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二是客户分层体系完善,引导客户向其高层级稳步提升,理财经理队伍也实行分层设置,体现服务的差异化。三是资产配置系统领先同业,通过借助模型为客户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配置方案,定期提供资产配置报告,随时做到资产动态调整。四是强大的产品研发平台,形成服务不同层级客户、种类丰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理财产品体系,特别针对高端客户,更增加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单一产品定制等服务。 2高端财富管理业务的竞争环境分析――以中国银行为例 21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在波士顿咨询公司2016年私人银行报告中提到,预计2015―2020年,高净值家庭数量的年均增速约为13%,至2020年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在我国整体个人财富的占比或将达51%。因此,财富管理业务的市场不仅存量客户群体庞大、而且潜在客户群体数量增长迅速。不仅如此,目前绝大多数的客户在各家金融机构的黏性都并不强,只要拥有优势产品和服务,就能抢得先机获取客户。 而对于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主要的竞争对手,在于四家国有银行、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以及当地的股份制银行。服务的便捷性、产品的收益率、服务人员的专业性成为客户选择银行的重要考虑因素,客户也往往会把资产分散于2~3家金融机构,以便取长补短,在各家机构中比较后选择某项业务较为优势的一家。这样无形中使得各家金融机构加强竞争,不仅利润受到挤压、客户维护成本加大,而且业务发展的风险偏好也在逐渐提升。 22面临的竞争力量分析 在与四大国有银行的竞争中,工商银行财富业务发展优势在于对于产品研发的重视,由总行统一集中人力物力做好产品研发工作,为分支行的一线营销提供足够的“弹药”。其不仅拥有一定规模的资金池,可为高净值客户的个性化产品定制提供保障;近年来更是在净值型产品转型、全权委托业务发展上走在同业前列,逐渐形成了一支专业性强的产品研发及资产管理人员队伍。 在与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竞争中,招行的发展已经摒弃了零售业务中依赖传统存贷款利差收入的老路,而将主要精力用于发展财富管理业务,也使其在此方面较其他银行更有优势。除招商银行之外,各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也在零售业务上寻找特色品牌发展,像是中信银行的出国留学服务、平安银行的集团产品优势等。 除此之外,信托、证券依托自身产品和投研力量建设的财富中心,以及第三方财富机构的兴起,也为高端客户的理财管理提供了更为广泛的选择和渠道。此类机构由于风控体系较银行相对放松,因此在产品研发上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一是能给客户提供的固定收益产品种类更多、收益更高;二是在私募股权投资、海外项目投资、另类投资上也更为激进。 23上下游的议价能力 对于银行端来说,在分业经营的背景下,财富管理业务的上游就是与其合作的第三方机构,例如,保险公司、贵金属公司、优秀的产品管理机构、市场上优质的产品项目等。在现阶段,由于银行是客户资源的最大拥有者,因此对于上游企业基本有着足够的话语权。但在一些稀缺资源的竞争上,哪家银行有着强大的销售能力,就有着绝对的市场地位。像是基于招商银行优质的客户群体和强大的销售能力,“公募一哥”王亚伟下海之后选择的第一只产品的合作机构就是招商银行,这种稀缺资源就足够吸引到一部分客户。 对于银行来说,买方就是客户,如果说普通客户在银行面前仍稍显弱势的话,资产雄厚的高净值客户则有极高的议价权。面对同一个客户竞争时,银行往往会舍弃利润、压低价格,先以争取到客户为主,这也形成了各家银行在服务不同层级客户上的体系差异。资产越高的客户,享受的增值服务、价格优惠就越多。 24自身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对于中国银行来说,从发展之初即以外汇外贸专业见长,目前在海外共有644个分支机构,多于境内任何一家金融机构,而且不同于其他银行大多通过收购海外银行来发展境外业务,中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均由总行统一组织设立,与境内分行在业务联系、人员沟通、流程设立等方面能够更好地一脉相承。另外,中国银行是国内唯一一家具有百年传承历史的金融机构,国外的私人银行通常以家族信托及全权委托为核心业务,特别是家族信托业务,需要银行给予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持续尽责管理,因此一家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成为取得客户信任的关键。 但2015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进入下行期,各家银行机构的坏账不断曝出,利润大幅下降,作为五大国有银行之一,中国银行以公司业务为主的发展模式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转而寻求零售业务的支持与补充,但业务无法一蹴而就,就显现出了一定的短板和不足。另外,由于中国银行的稳健经营策略,在财富管理业务发展上也一直保持谨慎的思路,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业务的迅速拓展和扩张。 3结合当前环境提出对同质化经营的破解之道 身处大资管时代,中国银行应发挥自身集团多元化优势,发展包括财富传承、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业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充分利用海外业务优势打造特色跨境服务,做强海外产品平台,做精海外增值服务;延续谨慎管理的思路,着重发展以保值和稳健增值为特色的财富管理核心业务。 31大力拓展第三方机构合作,打造整合产品和服务资源整合供应的平台 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要以建设“开放式产品”平台为目标,从资产配置的角度出发,从行内、集团内、市场上遴选产品,围绕境内和跨境两大类产品做好文章。一方面,强化财富管理自身产品研发能力,简化、优化产品授权准入流程,理顺集团内部相关产品供应部门合作关系,关注客户、关注市场,从客户关系管理的角度提需求、要产品,做好自营产品的设计和销售。另一方面,发挥商业银行的销售队伍和渠道优势,适当调整风险容忍度,从客户需求和市场热点出发,加大产品引入力度,充分发挥“找资产”“找产品”的主动性,丰富产品来源,为客户提供更多产品选择。未来的财富管理机构绝不应就产品论产品,不能停留在具体产品供应商的简单定位,而是要跳脱自身,站在为客户提供全面整合财富管理服务的高度。 32整合“信托职能”资源,突出大资管时代下财富管理的差异化 对高净值客户除金融投资服务之外,还关注客户的财产传承p慈善捐助p税务筹划p不动产管理等。特别是家族办公室,还要帮助家族客户构建整体性p共同接受的价值观念和行动纲领,协助家族成员确立各自不同的地位使命和发展规划。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中并未赋予商业银行作为资产受托人的职能,因此无法独立开展家族信托业务,仅能通过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来协助客户实现财产的风险隔离、受托管理和运营。从国际上的发展经验来说,家族信托业务将成为未来高端财富管理业务的核心竞争力,该项业务持续时间长、与客户跨代联系的特点可更加体现银行服务的差异性。 33不断提升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和配置能力,逐步向顾问式服务模式转型,综合的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是行业发展方向 从国内外财富管理现状看,财富管理机构评价客户关系管理绩效的标准,按重要程度排序依次为管理资产规模的增长、新增客户数量、客户满意度、客户留存水平、交叉销售、投资表现、投诉量和交易数量。其中,相对有代表性的私人银行认为客户资产、客户数量和客户满意度才是首要目标,而具体孤立的产品交易和销售应为实现这样的目标服务,只有对客户资产保值增值和客户满意度负责,才是业务发展的长久之计。与此同时,相关调查显示,未来三年内,客户选择私人银行时将比现在更为关心银行能否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建议和帮助其接触更多第三方的产品服务,而第三方机构对私人银行服务的推荐意见也至关重要。 34在国人“走出去”、进行海外资产配置已是大势所趋的时代背景下,顺势而为,商业银行应形成境内外联动一体的综合跨境服务体系 近年高端客户投资移民需求成为跨境服务的亮点,伴随投资移民问题而来的是对境外资产管理问题的关注。与此同时,国内经济环境进入下行周期,国际政经环境也面临着各种不确定因素,高净值客户资产分散管理、平滑风险的需求愈加强烈。国有商业银行可充分利用先发优势,树立口碑和品牌效应,体现财富管理服务的差异化。在业务发展上,可根据海外机构的不同条件和环境,打造不同的特色产品和服务,海外机构有牌照、有网点、业务基础好,就可以开展多样的账户、投资和支付消费等金融服务;利用当地优越的教育、医疗条件,建设非金融服务体系,通过当地合作机构,开展针对境内客户的子女留学、房产置业、定制旅游和高端医疗等特色服务,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差异化的、有竞争力的服务体系。 另外,中国银行应加快培养财富管理专业化人才体系,通过“以人为本”内涵式素质提升,夯实差异化经营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夯实银行未来的转型及发展之路。 财富管理论文:基于青岛财富管理城市建设下高职金融人才培养方向研究 【摘要】通过对青岛财富管理城市建设带来的金融人才需求趋势新的变化进行分析,提出了财富城市建设对高职金融专业学生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对高职金融人才的培养方向提出了新的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深化“n证融合”,深入推进“双证书”制度;深化“课赛结合”,强化专业技能培养,加强实践教学,提升专业素养。 【关键词】青岛财富管理城市建设 高职金融专业 人才培养模式 一、引言 2014年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联合向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标志着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正式获国家批复,青岛市成为我国以财富管理为主题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在财富管理试验区的带动下,青岛金融业迎来良好的发展势头。截止2015年末,青岛市金融业增加值、金融机构数量、上市企业数量等主要金融指标较“十一五”末均实现了翻番增长: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588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6.3%,为“十一五”末的2.5倍,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达到221家,是“十一五”末的1.5倍。基金等各类金融类企业近500家,为“十一五”末的2.5倍。全市外资金融机构总数增加到34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准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19家,同时,海尔消费金融公司、海尔财务公司、青岛港财务公司、中路财产保险公司等的出现也逐渐填补了青岛市金融业态的空白。 二、青岛财富管理城市建设背景下对高职金融人才的要求 青岛市金融业的飞速发展为青岛高职金融专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同时也对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人才需求趋势 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瞄准青岛财富城市建设的发展机遇,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大量涌现,青岛金融业态和金融格局正逐步完善。特别是非银行类新型金融机构、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大量出现为高职金融专业学生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这类岗位的基本要求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备金融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此外,随着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增加,对柜员、客户经理、经纪人、操盘手、保险人等基层一线岗位人员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多。这些岗位,主要要求具备熟练和精通业务,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执行力。 (二)职业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由于金融行业高风险的特殊性,要维护金融业良好信誉,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员就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具体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谨慎,廉洁自律,言行谦恭,长于协作。将良好的职业素养记于心,融于实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远离违法犯罪,维护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提高素养,更是每位金融从业人员的基本义务和事业成功的保障。 2.具备复合金融知识。随着财富管理的专业化、多元化成为我国财富管理的主流,要求金融专业毕业生能够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因此必须具备综合的金融知识,熟知各项金融产品,熟悉、了解金融市场的总体情况,能够综合运用不同行业的金融知识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 3.具备熟练业务操作技能。金融行业属于服务性行业,追求更高效的为客户服务,更准确的满足客户需求,这要求金融从人员具备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具体包括基础的业务处理。比如,柜员等一线员工应当掌握点钞、传票算等基本技能,客户经理等基层人员应当具备开发客户、产品营销技能等等。熟练掌握金融行业相关业务的操作技能,进入工作岗位后才能够快速上手,从而在竞争中更具优势。 4.创新能力。金融业的灵魂是创新,创新能力是金融专业人才的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金融行业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需要从业人员能够快速分析市场环境,把握客户需求,设计出有针对性的创新产品。因此培养“适应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的金融人才显得尤为必要。 三、基于青岛财富管理城市建设下高职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方向 (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首先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紧跟青岛财富城市建设步伐,以经济的国际化、一体化,金融混业化为背景,明确高职类金融人才的培养目标。即将高职金融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为以服务银行、保险、证券、新型金融机构、第三方金融中介机构的金融营销人员和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为主的应用型金融人才,并在此基础上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职业岗位分析,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创新人才培养路径。 (二)深化“课证融合”,深入推进“双证书”制度 金融行业一般要求持证上岗,职业资格证书往往与职业岗位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并能准确反映特定职业实际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的能力,具备职业资格证书是进入金融行业的门槛,根据这一现实情况,要求学生毕业时取得一门职业资格证书,即实行双证书制度。同时,在日常教学设计上,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理财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融入教学内容,同时采取“以证代考”的方式。取得证券、银行、保险、理财资格证书后可免修相关科目考试。要求学生在毕业前至少获得一本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取得毕业证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 (三)深化“课赛结合”,强化专业技能培养 通过以赛促教的方式,如在校内组织金融技能大赛、证券投资大赛、金融产品知识和营销大赛等比赛,邀请金融行业机构和专家来做评委并做专业点评,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并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银行技能大赛、投资理财技能大赛等活动,一方面带动师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提升,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扩大了专业影响力。 (四)加强实践教学,提升专业素养 金融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主要分为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两部分。由于金融行业对安全性往往要求较高,所以较难实现经常性带学生在校外金融机构实习实践,因此实践教学的重点就放到了校内。通过在校内设立投资理财咨询公司,为全校师生提供投资理财咨询服务,一方面解决了金融专业学生实践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在校内开展的咨询业务实践,分析解决真实案例,学生可以充分锻炼实践能力,并在此过程中提升专业素养。此外,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加大实践操作占比,比如在《金融营销》课程中,分小组完成任务,通过小组合作完成市场调研,最终由每个小组推选1~2名同学到台前来用PPT演示其调研内容,同时聘请行业专家进行评价打分。在这种实践教学模式下,充分调动学生探索未知领域的积极性,挖掘他们的创造潜力。 财富管理论文:国际金融体系中主权财富基金管理经验及其意义 摘要:主权财富基金作为由政府持有并运作的公共投资基金,旨在避免财政收入及国际收支过度波动对国内经济造成的冲击,其主要资金来源为外汇储备。当前,主权财富基金已成为跨境资本流动和配置的主要构成部分,在可控的风险范围内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是其主要运作目标。据此,对全球主权财富基金的起源和发展过程进行概述,以中国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总结其投资及风险管理活动,并分析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主权财富基金;外汇储备;国际金融;汇率风险;风险管理 0引言 2016年11月,第七届主权财富基金国际论坛(International Forum of Sovereign Wealth Funds,IFSWF)年会在奥克兰举办。在此前的第六届多哈会议上,论坛成员通过《多哈协议》制定了三年战略发展规划,明确将继续遵照圣地亚哥原则,促进全球资本流动及金融发展。截至2016年底,包含1个准成员在内的30个论坛成员涵盖了全球主权财富基金总数的三分之一,管理着全球主权财富基金总资产的80%。主权财富基金作为国际金融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伴随21世纪经济全球化进程实现了迅速发展。我国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则是中国政府开展外汇储备积极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 1主权财富基金相关概念 主权财富(Sovereign Wealth)指一国政府积累的公共财富,来源包括财政盈余、社会养老金和国际收支盈余等,通常以外币形式持有。而当前各界对主权财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s,SWFs)的理解不尽相同。Razanov(2005)认为主权财富基金设立的目的包括避免经济遭受财政收入过度波动影响、帮助货币当局冲销过剩流动性、积累财富、促进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等。Fotak等(2008)认为,主权财富基金是由政府拥有或管理、由国内外资产构成的共同基金,旨在实现积累和管理储备资产、稳定宏观经济和代际间财富转移等经济和金融目标。Gugler和Chaisse(2009)认为其是由一国政府或央行控制并投资于海外的投资基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主权财富基金是由政府出于中长期宏观经济和金融目标而持有、管理及运作的公共投资基金,往往投资于国外金融资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则认为外汇储备是其主要资金来源。 主权财富基金作为一国政府投资载体,主要被投资于国际资本市场,最初旨在缓冲一国政府面临的财政收入过度波动,在国际化背景下协助货币当局稳定宏观经济。而随着贸易及金融全球化发展,外汇储备在主权财富中的重要程度日益增加。因此,规避汇率波动及国际市场变动对一国国际收支所造成的影响,成为主权财富基金运作的重要目标之一;而一国主权财富基金的运作与其外汇政策的相关性毋庸置疑。 2全球主权财富基金发展 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可追溯到20世纪中期。1953年,科威特设立投资委员会运作石油出口的盈余收入;随后成立的投资局进一步面向全球市场开展投资。20世纪70年代成立的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和阿布扎比投资局是较早一批兴起的主权财富基金;20世纪末随即出现了包括伊朗成立石油稳定基金和外汇储备基金、卡塔尔投资局等在内的第二批主权财富基金。 主权财富基金自进入21世纪后迅速兴起。1990年其全球规模尚不足5000亿美元;2008年则达到2-3f亿美元,达到同时期全球官方外汇储备规模近半数。Lyons则曾于2007年预测其规模有望在2017年达到13.4万亿美元。 随着全球主权财富基金数量及规模的增加,主权财富基金国际论坛(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f Sovereign Wealth Funds,IFSWF)应运而生。论坛前身――主权财富基金国际工作组(IWG)于2008年4月成立;2009年4月6日,由全球23个国有国际投资者代表组成的国际工作组在科威特召开会议,遵照《科威特宣言》成立主权财富基金国际论坛以取代此前的国际工作小组。该论坛作为全球主权财富基金自愿性非盈利组织,旨在通过对话、研究及自我评估,实现成员间共同合作及强化。当前论坛成员包括来自全球28个国家的30只成员基金,涵盖了全球主权财富基金管理总资产的近70%。成员自愿遵照执行的24项公认原则作为该组织运作的基石,被称为“圣地亚哥原则”,构成主权财富基金机构性治理及风险管理框架,旨在提升管理效果、完善问责制、提高透明度以及强化投资谨慎性,同时鼓励构建更加开放的国际对话环境,深化成员对主权财富基金活动的了解。而随着成员数量增加,其各自运作目标及所处发展阶段日渐差异化,论坛的目标及关注点在圣地亚哥原则的基础上亦经历了变革与完善。除了继续推进圣地亚哥准则的执行,论坛也开展多领域研究活动,并且通过研讨会等形式强化成员的投资及风险控制能力。 3我国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1中投公司成立背景 中国外汇储备在建国初期增势较缓,进入21世纪大幅攀升(图1)。尽管自2014年后有所缩减,其规模仍居世界第一。一直以来,我国外汇储备依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主要被投资于美国国债等资产。而伴随外汇储备规模膨胀与美元波动,如何在安全性基础上提高投资收益逐渐成为我国国际金融政策目标之一。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成立,旨在实现我国外汇资金的多元化投资,在可控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同时服务国家经济和金融政策。中投下设中投国际、中投海外和中央汇金三个子公司,分别承担境外投资、境外管理业务及对国有金融企业的股权投资等,以期实现对外投资收益最大化及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 3.2中投公司投资概况 中投公司根据同业市场经验,在2015年引入由公开市场股票和固定收益构成的参考组合,明确其风险中性的业绩基准,将资产配置框架调整为“参考组合―三年政策组合―年度政策组合―实际组合”模式,在全球开展投资。截至2015年底其境外投资情况如图2所示。 2015年,受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及美元升值导致汇兑损失等因素影响,中投公司境外投资净收益率为-2.96%,自公司成立以来境外投资的累计年化净收益率为4.58%。其近年来投资组合业绩概况如表1所示。 3.3中投公司风险管理经验及意义 中投公司为了实现在可控风险范围内的收益最大化,针对投资活动中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等因素建立了较为全面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三层次制度体系、三级管理流程体系以及三道风控防线组织结构等。其中,中投通过运用风险业绩系统,同时引入门槛收益率等指标,有效识别国家、行业及货币风险点,并针对不同风险特征下的项目进行收益基准定位及风险控制。 中投公司此前曾对黑石集团、中铁H股及JC・弗劳尔斯等开展数次标志性投资活动,在此过程中面临着投资成本偏高、收益保证条款缺乏、投资领域较单一、对决策主动权重视不足、投资项目风险偏高且缺乏相应避险措施等问题。以其投资的摩根士丹利可转债为例,在转换前可得到类似无风险收益,而股权转换时其实际股价已下跌41.52%,使得中投预期保值收益目标大幅缩水。因此,中投公司应明确自身定位与战略规划,实现投资行业及品种的多样化,同时完善自身风险评估及预测制度,合理运用套期保值等避险机制,将组合风险控制在预期范围内。 主权财富基金作为一国公共投资基金,主要来源于外汇储备,并投资于外币资产。我国作为对外贸易大国,外汇储备规模多年居世界第一,国际商务活动趋向活跃,使得我国经济发展与国际市场环境因素关联更为紧密。从微观层面看,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将影响企业绩效与发展;从宏观层面看,国际收支及汇率变动将显著影响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进而影响货币当局宏观调控能力及人民币地位。中投公司2015年年报指出,其年度净收益率出现下降甚至达到负值,即主要受到美元升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影响。由此可见,主权财富基金通过合理途径有效规避汇率风险,从微观及宏观层面均具有积极意义。 相较于传统国内企业,开展国际商务活动的企业更应对其面临的外汇风险加以重视,因其将直接影响企业现金流价值,进而影响企业的实际收益水平。随着我国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扩张,及人民币市场逐步放开,利用外汇衍生品进行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日益增强。而主权财富基金以其规模之大,且往往投资于国际市场,从而面临更高的汇兑损失风险。因此,构建完善的风险预测评估体系,合理运用外汇衍生品进行避险,有利于实现主权财富基金在安全性基础上的保值增值。 4主权财富基金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及意义 4.1设立主权财富基金的目的及作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主权财富基金已逐渐成为跨境资本流动和配置的主要构成部分。尽管各国对外贸易状况、外汇储备特征、主权财富构成、外汇政策及其所面临的风险均有所不同,因而设立主权财富基金的目的及作用也不尽相同。但总体看来,主权财富基金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发挥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4.1.1跨期稳定 主权财富基金最初的建立即用以缓冲价格过度波动对国内经济所造成的影响,从而实现平滑经济周期等目的。科威特、阿联酋、沙特等国家正是为了缓冲资源性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下跌所导致的国内经济波动,从而成立了较早一批主权财富基金。当石油等资源价格上涨时,为其出口国带来的外汇盈余并非全部用于财政扩张,而是投放至资金池中加以集中管理运作;当其价格下跌时,该部分资金即可投放用于增加市场流动性,弥补外汇储备短缺,缓冲国内经济所面临的冲击。 4.1.2风险分散 随着贸易全球化进程和国际金融体系的完善,外汇储备在各国主权财富构成中所占比重有所增加,相应地,对外贸易环境及全球资本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日益复杂。一方面,贸易顺差下累积的外汇储备带来本币升值压力,削弱一国出口优势;同时,美元主导的外汇储备面临着更为集中的汇率风险,而主权财富基金往往被多元化投资于国际资本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风险的分散与规避。 4.1.3收益实现 传统外汇储备投资标的相对单一,通常以追求低风险为首要目标。以我国为例,2016年上半年持有美国国债1.82万亿美元,约占外汇储备规模45%,其投资回报极低,且抑制了我国货币政策独立性及国际金融政策主动性。而主嗖聘换金往往会在一定风险程度下投资于收益相对较高的资产,且形式更为多样,因而能更为有效地在分散风险的同时获得收益。 此外,各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建立还可能出于将不可再生资源资产转化为国际金融资产用以保证本国后展、支付养老金以及偿还政府或有负债等诸多方面的原因。 4.2主权财富基金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影响 由于国际金融体系的复杂性,主权财富基金的兴起所造成的影响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势必会给各国经济带来新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4.2.1增加国际金融市场复杂性 近年来,权财富基金的投资策略更为积极,其投资组合所选取的标的已扩展到风险较高的股票、房地产和私人股权等领域,以期追求更高回报。而随着新兴国家金融体系逐步健全以及金融环境放开,全球资本加速流动,其逐利性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且由于主权财富基金规模巨大,其在国际金融中市场造成的影响将更为明显。 4.2.2影响国际资产价格 摩根士丹利英国首席经济学家大卫・迈尔斯通过定量研究,认为主权财富基金规模的扩大将提高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容忍度,从而提升高风险高收益资产的吸引力,相应减少对国债等低风险资产的投资。其预测2007年起的未来10年中,美国国债利息将提高30-40个基点,风险资产贴水将降低80-110个基点。 4.2.3削弱美元霸主地位 一直以来,美元及美国国债的发行在国际资本市场举足轻重,而主权财富基金的兴起增加了各国外汇投资的途径,降低了美元作为国际储备的吸引力,动摇了美元的霸主地位,相应地对美元汇率稳定性亦将产生一定影响。 4.2.4加剧新兴市场泡沫 主权财富基金的目标之一即获得更高的收益,因而相较于传统外汇储备投资方式,其逐利性和主动性更为明显。随着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快速增长,其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可能将吸引大量国际资本涌入,导致本币升值压力,并可能加剧其市场泡沫。 4.2.5加剧金融保护主义带来的挑战 主权财富基金作为一国公共投资基金,不可避免地带有政策性倾向,同时亦被国际金融环境加以政治性考量;新兴国家的加入更是加剧了发达国家的警惕。因此,各国为了维护本国经济与金融环境所可能采取的措施,将为主权财富基金的国际投资行为带来更多潜在的风险与挑战。 4.2.6改变全球经济秩序 最初,那些依赖出口顺差发展本国经济的国家摸索出公共基金的形式,以规避国际市场带来的冲击;而主权财富基金的兴起体现出发展中国家资本积累水平的显著提升,动摇了发达国家占据多数全球资本的格局,从而将形成新的全球市场经济秩序。 财富管理论文: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研究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社会财富的结构带来了新变化。随着社会经济财富的不断发展壮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的财富管理业务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路径之一。本文通过对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现状及其发展道路的分析研究,探索了其发展道路上的机遇以及挑战,分析了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并根据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财富管理战略研究 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是一项既古老又年轻的管理业务,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财富管理业务是指一些特殊的资产增值活动。财富客户即指富裕客户,通常情况下指能够投资金融资产50万―100万人民币的客户。另外还包括一些能够为银行带来高收益的重要客户,例如一些高级公务员、企业高管等。财富管理业务有别于私人银行业务和普通零售银行业务,但其利润要远远高于他们。这是因为财富管理业务相对于传统零售银行来说,其网点销售较少,服务人员数量也显著降低,大大减少了人力资源成本支出,风险也随之降低;而相对于私人银行来说,客户规模较大。所以利润要远高于私人银行和零售银行。 一、我国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财富管理发展概况 目前,在中国,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已经成为银行之间相互竞争的一项特殊的经济业务,且其市场竞争在市场发展的前提下愈演愈烈,各商业银行积极创新专属品牌,增强其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另外,财富管理业务的监管制度也在逐渐严格。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我国商业银行财富管理的快速发展将一些实质性的问题掩盖了。例如,财富管理服务机构风险控制能力低下,财富管理服务目标不一致以及信息透明度较低等。金融危机爆发后,这些问题逐渐显现出来,相关国际监管部门立即建立起信息防火墙,强化信息披露方式,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且对国内财富管理的相关业务制定了高度规范。 (二)财富客户发展的主要特征 首先体现在区域特征上。我国内地商业银行的财富客户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以及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财富客户的总人数高达26万,占财富客户总比值约52%;其次是职业特征。数据统计显示,58.5%的财富客户都是私营企业主,然后是一些大型的企业和集团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另外还有一些律师、集团高管等,其中公务员仅占2.1%;除此之外,还包括行业特征。从不同的行业来看,制造业占有财富的比重大约25%,房地产以及零售行业分别占18%和12.5%,三者比重已经超过财富比重的55%。 需求特征也是财富管理业务的主要特征。我国经历金融危机之后,资产投资者对于金融风险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同时也认识到了财富客户的需求逐渐趋于多样化,早已经摒弃了单一追求财富的增值,逐渐向高品质、高质量的生活进行转变。 (三)我国财富客户业务发展的基本现状 我国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基本现状可以用五点来说明,第一,专属的品牌。我国商业银行已经逐渐形成了专属品牌化。例如交通银行推出了“沃德理财”,工商银行推出了“工银财富”等;第二,专属的渠道。我国各大商业银行逐渐开始搭建财富客户的专属服务通道,并纷纷建立起财富管理中心;第三,专属员工队伍。我国的一些银行财富管理中心已经为客户专门配备了客户经理,这些客户经理通常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以及服务技巧,为财富中心的营销服务提供了专业保障;第四,专属产品。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已经根据财富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推出了专门的理财产品。例如工商银行推出的“工银财富”以及中国银行推出的“中银财富――创富理财计划”等,这些理财产品通常购买起点较高,但同时收益也较高;第五,专属的服务项目。除了提供一些有关金融类型的服务,商业银行还推出了非金融类型的服务。比如私人助理服务、汽车救援服务等。 (四)财富管理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服务同质化问题 服务同质化问题通常是指由于一些监管力度等方面的原因,商业银行无法实现混业经营,导致产品的研发能力受到了限制,最终导致商业银行开发出的产品结构单一、容易被竞争对手抄袭复制。正是由于服务同质化等类似的问题,财富客户的争夺战争才愈演愈烈,最终导致价格战。应该说,此类问题对于财富管理业务来说是非常不利的,首先产生了财富风险。另外,极大地缩小了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盈利空间;而为了追求高收益,商业银行通常会将资产投向风险较高的部分,若运营不善,极有可能引发声誉风险。 2.考核导向问题 考核导向问题是指商业银行的财富管理业务将盈利模式分成欧洲以及北美两种不同的模式。欧洲模式是指按照资产的不同比例进行收费;北美模式是指按照不同的交易次数进行收费。欧洲模式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对比财富客户之间的资产总额收取费用,在交易过程中不会另外收取其他手续费,主要倾向于财富客户资产的保值、传承以及安全等;北美模式则是通过交易次数收取佣金的模式。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就是按照交易进行收费从而获取盈利。我国目前大部分银行客户仍旧散落在各个银行部门,产品的管理部门只会考虑部门利益而忽略客户资产的增长情况,导致客户经理过度引导客户进行交易,打破了财富客户与客户经理之间的稳定和谐,给银行的财富管理业务带来了不利影响。 3.信息支撑问题 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目前都已建立起财富客户的信息管理系统,但仍旧存在客户经理调查客户信息粗略、精细程度低等问题,许多客户的基本信息还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客户信息的调查质量较低,客户信息的完整程度也比较低;信息系统建档的客户完整率较低,甚至会出现不是自己的客户却在自己客户管理系统中的现象,有浪费资源的嫌疑,并且财富客户的覆盖面较小,只有进行客户完善追踪等后续工作才能够保证“找得到”客户。 4.人员管理问题 财富客户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人均维护客户的数量早就超出了国际标准,导致服务质量大大降低,服务品质也就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另外,工作人员服务水平较低,我国商业银行已有的财富管理客户经理在进行客户信息的挖掘以及其专业理财技能、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技能等仍旧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这就需要组建专业的团队进行管理。 二、 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基础 (一)人民理财需求逐渐增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富裕人群不断增加,甚至出现一些高端的富豪阶层。根据有关资料,我国内地资产不低于100万美元的富豪超过47万人,位居全球第四。国家经济景气检测中心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范围内有超过70%的居民表示,需要一个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理财顾问为自己提供一些合理的理财建议。而这些调查都说明了一个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需要一个良好的理财顾问。 (二)人口老龄化趋势严重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从2001―20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处于飞速增长阶段,每年约增加596万老年人,增长率达到3.2%。目前,我国已有超过1.65亿老龄人口,占我国总人口比重的12.3%,预计到2020年,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将达到2.5亿,人口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21%。老龄化的逐渐加剧,导致我国居民必须为自己制定合理的理财计划,为自己准备一定数量的养老金。为了配合市场需求,商业银行必须为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 (三)抗通胀保值投资需求量增加 我国在次贷危机后面临着通货膨胀的风险,所以在实际利率预期为负值的情况下,根据客户对理财产品的双重需求,首先要求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超过同等期限定期存款的利率;另外,要求银行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高于通货膨胀率,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金融投资者获得理财收益,同时承担较小的理财风险。 三、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途径以及实施措施 (一)加强客户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首先,要寻找财富客户,找到财富客户之后进行充分的了解,通过对财富客户具体情况的详细了解,为财富管理业务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要做好客户与经理之间的协调梳理工作,保证建档的客户经理和真实维护的客户经理为同一名工作人员,并严格遵守客户经理的客户维护上限,对于多余的客户需要进行再分配,以此保证财富客户的维护质量。另外,还要处理好新增客户的分配问题,及时建档,保证客户的完整率,通过挖掘信息等多种途径完善客户基础信息。 (二)制定系统科学的考核政策 首先,要改变我国商业银行产品的考核思路,将以往的考核思路转变成以客户为中心的考核思路,大力谋求长期发展,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外,要积极引导财富中心工作人员建立起“财富中心+支行网点”的服务体系,并且及时明确财富管理中心的双重考核方式,严格遵守“客户介质不变”、“分配收入还原”等基本原则,努力实现加产品、加资金、加服务的目的,切实解决财富管理服务中心的利益分配问题。 (三)努力完善客户服务系统 保证我国商业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基础性的服务,其中包括专属财富客户经理、绿色服务通道、客户介质以及专属的优惠费率等,保证客户能够及时享受到便利的金融服务。同时,银行还要为客户提供一些综合理财的规划服务。最后,要为客户提供具有一定差异化的增值服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的金融服务以及金融产品的服务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所以必须进一步对金融增值业务进行创新,确保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服务效率,采取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的模式。 (四)加快员工队伍建设 有关资料显示,商业银行的财富管理人员分配情况对于商业银行的财富业务发展来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必须将财富管理中心的人员分配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完成,将具有一定实力的优秀人员分配到财富中心。另外,要加强财富客户经理的技能培训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实战技能进行培训,为财富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与优秀客户经理交流的机会。积极整合金融服务方案以及财富客户的理财产品,协助商业银行财富中心为重点财富客户提供直接的财富规划以及财富管理服务。 (五)加快财富客户服务渠道建设 大力加快银行财富中心建设工作步伐,根据已有网点的内部维护层次、员工专业技能以及维护方式等进行大力推进,确保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避免出现因专业能力不足使财务中心失去支撑的情况出现。另外,要保证除了在城市中建设财富中心,还要在一些发达的县域建立财富中心,及时进行客户维护工作。明确财富中心的定位以及职责,要保证对一些支行无法维护的客户进行维护服务,还要对支行起到支撑和推动的作用。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财富客户的不同需要,适当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并确保落实上文提到的一些系统性的服务,努力做到履行承诺并保证客户能够及时享受到同等标准的服务。除此之外,还要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力度,运用高科技对财富客户的维护情况进行监控,开展维护情况系统化监控,使用电脑对客户经理与客户的直接通话进行统计,并通过报表统计联系的频率次数等,保证客户经理经常同客户进行联系,稳定客户关系。 财富管理论文:银行业亟需从“吃利差”转型财富管理 银行业回归财富管理本质的征途上,还有制度上的障碍。 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核心,银行业正面临着不小的困境。当然,换个角度看,也可以说银行正面临着转型的机遇。 按照银监会相关数据,截至2016年6月末,银行业资产总额212.31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为1.81%。同时,不良贷款的规模也创下了11年来的新高。 这几年,银行业因为利润总额过高,被质疑为蚕食实体经济利润。随着经济增长放缓,银行利润也在缩水,加之不良率的上升,银行必须走出原有经营模式,将转型提上正式日程。随着国民财富增长,银行转型也具备了良好的“土壤”。 根据2016年8月23日新世界财富(New World Wealth)公布的数据显示,按照个人财富总额排名,美国人以48.9万亿美元位列第一,中国人以17.4万亿美元排名第二。另据胡润研究院的报告显示,中国拥有资产净值6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数已经超过134万人。 这些数据表明,财富管理是金融业的大未来。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较而言,银行因其资本雄厚,渠道宽广,信誉可靠而必然具有抢占财富管理“蛋糕”的先机。 之前,中国银行业的主要盈利模式是“吃利差”,很多银行的利差收入占利润的70%以上。实际上,银行在近代西方诞生之初,其主要的作用在于财富管理,比如最简单的保管钱物、票据等,而不是单纯的赚取存贷利差。因此,转型财富管理,可以说是银行在回归本源。 转型财富管理,总的来说,就是银行要成为整个金融界的理财门户,使客户通过银行渠道可以对接其他诸多非银行的金融工具,比如基金、租赁、信托、投行等。这方面,目前的银行业由于有网点、技术等优势,已逐步实现。 但是,银行自身的业务创新还不够。未来,银行还需要进行更多自身业务的创新。比如,顾问咨询、方案策划,撮合交易等都可以是未来的新业务增长点。换句话说,要在融资服务的基础上,更多加载“融智”服务。 转型财富管理,对银行自身的健康发展也是有好处的。首先,财富管理需要通过大类资产、币种结构、地域行业、资产期限等方面的多元配置来实现。另外,资产组合的相当比例更要投资于流动性较高的类现金资产。这些转变都有利于优化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 面对资本金要求不断上升的压力,财富管理还为银行实现从重资本经营转向轻资本经营创造了条件。因为投行业务、支付结算与各种等对资本的消耗远低于贷款这样的重资本业务。当银行从单一贷款转向加快发展投资业务,从自营为主转向重视发展理财业务,从表内业务为主转向表内表外并举,便可以有效控制风险资产,降低资本消耗。 在中国股市,银行融资补充资本金一直被投资者认为是中国股市的“不可承受之重”,而银行的转型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银行业回归财富管理本质的征途上,还有制度上的障碍。 在上世纪90年代,为了整顿当时出现的金融乱象,有序发展金融业,于1995年制定的《商业银行法》,其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这一条款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各金融部门风险交叉感染,导致系统性风险。 到了2003年,政策已有所松动。《商业银行法》在修订时,四十三条添加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但书条款。这一变动的背景是,美国已经在1999年顺应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大趋势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打破了1933年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中有关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限制,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可相互渗透经营。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已在探索各种形式的综合化经营,比如基金托管、信托融资、银保合作、银信合作等。 但是,政策的“口子”还不够大,银行转型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要求中国必须有更加与时俱进的制度建设来配套。 财富管理论文:互联网金融催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财富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可以根本上改变财富管理的制度基因和我国金融市场的制度畸形,所以说我国已经进入财富管理大变局时代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曾提到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两大制度畸形,即刚性兑付和过渡依赖担保。 结合吴行长的观点,笔者进一步将这种畸形扩充到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刚性兑付。理财产品和财富管理中,大多数产品都是投资性金融产品,存在风险是必然的。投资性金融产品需要遵循“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原则,但是我国的财富管理完全违背了这个原则。出现违约风险后,作为中介平台的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刚性兑付。 第二是过度依赖担保。我国的市场交易缺乏诚信,金融市场缺乏信用体系,导致市场交易和金融活动过度依赖担保。 第三,我国的大多数的理财产品都是一种类存款产品,都是属于间接的融资体系。但是从国际经验和法律性质来看,理财产品都属于直接金融体系。 第四,我们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缺乏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导致我国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第五,国外认为财富管理是富人的游戏,其实是资本主义的充分体现,但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财富管理基本上属于富人的专利,如此,会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而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可以根本上改变我国财富管理制度和体制困局,老百姓、丝们、大学生等都可以公平享受金融服务、都可以公平参与财富管理,所以笔者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催生了财富管理大变局,大资管时代已经来临。 金融市场模式如何转型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必须要转变金融发展的模式和体制。笔者研究日本韩国等国际上金融后发国家发展金融市场的经验,从间接金融市场体系转向直接金融市场体系是必然趋势,而市场型间接金融是实现这个转型的必经道路。市场型间接金融一般分为A型和B型。A型是从投资者角度的集合理财,互联网金融和影子银行体系中的各类公募私募基金、P2P、众筹等都属于这种类型。B型则是从筹资者角度的 “资金筹措”:比较典型的是各种贷款债权的流动化与证券化、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市场型间接金融的核心要旨是实现金融中介机构资金融通功能的市场化,突破现有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融资的单一性和高风险,实现直接金融和传统型间接金融的互补与完美结合。市场型间接金融的发展比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可以更有效地分散、降低市场风险。 基于上述理论背景,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可以根本上改变财富管理的制度基因和我国金融市场的制度畸形,所以说我国已经进入财富管理大变局时代。具体来说: 第一,股权众筹的小额投资、分散投资、投资组合、高风险高收益等制度特性,可以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神话,投资者“买者自负”的基本原则可以逐渐深入人心,贯彻始终。 第二,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逐渐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和类似FICO体系,开发信用产品,可以设计出个性化的私人定制的金融产品,打破过度依赖担保,打破标准化、无差异的传统金融产品设计模式。 第三,实现丝金融和众筹金融,余额宝等各类“宝宝”、众筹都是丝金融的体现。通过移动支付和移动金融实现快速、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财富管理,加快全民理财时代的到来。众筹金融、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能够打破富人对财富管理的垄断,能够使普通的老百姓、丝、大学生公平享受金融服务。所以必须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富管理道路,真正实现社会主义。 第四,打破刚性兑付和担保机制后,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买者自负和倾斜保护相结合。 第五,全民理财时代、大财富时代是大金融大统和的时代,互联网金融加大了产品混业,金融超市,特别是养老金融,这是中国未来最大的金融市场,这里的“大”是通过移动支付和移动金融,金融消费者、金融服务利用者的数量急剧扩大,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财富管理和金融服务市场。 总之,借助互联网金融,可以变革我国财富管理模式和金融市场体制。 互联网金融有三个体系:第一是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重构。笔者提出中国银联涉嫌垄断的问题,实际上中国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导致了互联网公司等民营机构的金融业缓慢,金融服务得不到普及。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新型清算组织等的发展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重构。第二是间接融资模式的重构:P2P、第三方理财是对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金融体系的重构。第三是直接融资模式的重构:股权众筹等模式是对以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直接金融体系的重构。互联网金融还衍生出新型金融业态,比如金融信息垂直搜索、金融百货店、金融天猫等,都是平台金融。 根绝笔者调研和研究,笔者给互联网金融初步做出一个定义,“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众筹金融,具体是指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基础上,实现支付清算、资金融通、风险防范和利用等功能;其具有快速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和场外、混同、涉众等特征;并打破金融垄断,实现消费者福利。”该定义逐渐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 笔者首先提出,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和主流是众筹。众筹分四大类,一是债权众筹,第二大类是股权众筹,第三大类是回报众筹,第四大类是捐赠众筹。 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它不同于团购,是微天使,是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众筹不仅仅是资金、资本、资产的众筹,更是人脉、知识、思想、智慧、文化的众筹。本质是一种众筹哲学,尤其符合我们东方文化精神和中国文明精髓。 根据国外多年学习和研究的经验,笔者认为,如果完全按照国外财富管理模式,任其发展,只能让富人更加富有,穷人更加贫穷,贫富差距不断加大,资本主义的本质会越来越明显。我们中国财富管理的模式跟国外有所不同,应该充分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崛起(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能已经超过美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互联网金融催生我国财富管理模式的制度创新与变革,我们的制度创新与变革应该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必须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管理发展道路,因为互联网金融使得人人都成为金融消费者并公平享受金融服务,如此,社会主义的理念才得到实现,中华文化和中国文明的传统也必将实现回归。 财富管理论文:财富管理迎来发展大时代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金融行业自身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改变。各类金融机构都在不断拓展,形成更大的业务规模,以进一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种势头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继续下去,如今财富管理的大时代已经到来。 2014年11月29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联合承办的“首届财富管理展望论坛暨《中国财富管理报告2014》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会议了国内第一份由学术研究机构编撰,系统研究中国财富管理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学术报告,引起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陈雨露,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白光昭、副主任王锋,闽江学院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庄毓敏,国民小微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贝多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执行所长、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前行长贲圣林,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刘,华夏银行副行长黄金老,宜信公司CEO唐宁,中银香港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鄂志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杨巍,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宏观室主任陈启清,秋实财富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秋林等专家学者以及《中国财富管理报告2014》课题组成员谭松涛、宋科等出席了会议。 据了解,2013年人民大学与青岛市政府一同签署了金融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金融发展的多个领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作为重要合作成果之一,从2014年开始,每年定期的《中国财富管理报告》将深入思考和探索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发展及其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力求为推动青岛建设财富管理中心和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提供可鉴之策。 陈雨露,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 财富管理的历史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周朝和2000多年前的古希腊,特别是最近800多年来,具有现代意义的财富管理从欧洲诞生,在美国得以蓬勃兴旺。目前,全球财富版图已经进入“自西向东”的区位重构和格局调整当中,财富管理行业迎来全球范围内大发展的新时代。在中国,富裕起来的个人与家庭开始寻求财富创造和管理之间的平衡,寻求创富和享富之间的平衡,寻求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之间的平衡,全方位、多层次和差异化的财富需求驱动着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快速发展,这对于中国金融机构以及整个金融行业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机会。 2014年年初,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正式获得国家批复,标志着财富管理成为国家金融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未来很长的一个时期,无论是从学术研究还是从政策实践的角度来说,把握先行先试和政策突破的机遇,不断探索中国特色财富管理发展和经济金融转型升级相互依存的可行道路,为进一步深化中国经济金融改革提供新的强劲动力,将具有重要意义。 白光昭,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创新试点方面,青岛市已经向11个国家部委报送了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及首批创新政策清单,目前已有30余项先行先试政策获批并逐步实施。资源聚集方面,与境内外各类财富管理机构及市场总部、知名教育科研机构、重点财富管理中心区域进行深度合作,达成多项合作成果。新落户了三家法人金融机构和两家外资银行机构,民生银行全国首家直属总行的私人银行、宜信财富全国首家旗舰店、恒天财富集团华北区总部等一批项目顺利落地。环境营造方面,密集举办了“2014金家岭财富论坛”等财富管理高端论坛研讨活动,“财富青岛”的城市品牌正在逐渐形成。 庄毓敏,闽江学院副校长、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中国财富管理报告2014》作为一份由科研机构提供的报告,区别于一般商业机构对行业发展的分析。报告不过于关心某一个群体,如高净值人士数量的增长、偏好和需求的变化等相对具体的内容,而是从学界的视角追踪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热点,分析财富管理行业存在的问题,预测财富管理前景,指导财富管理实践。 《中国财富管理报告2014》提出了有关当前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的八个核心命题。 第一,明确提出大财富管理的概念,即财富管理是一项包含私人家庭、法人机构和国家主权三类主体在内的宽口径概念。 第二,报告指出社会总财富水平的大幅增长,使得三类主体都有着强大的财富管理潜在需求。 第三,从理论上而言,财富管理是一项集利率理论、现资理论、风险管理、生命周期和家庭金融理论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活动。 第四,私人财富管理是一项多层次的经济活动,客户可投资资产规模的大小决定了财富管理机构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进而决定了私人财富管理的不同层次。需求层次的多样性导致私人财富管理潜在需求的影响因素相对复杂。 第五,从供给的角度来看,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目前呈现多类机构业务交叉、竞争合作的特征。但整体上看,财富管理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 第六,报告预测,到2020年,中国私人财富管理市场规模增幅将达到97万亿元人民币左右,市场规模总量将达到227万亿元人民币左右。 第七,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第八,从财富管理行业战略发展、制度法规建设、市场和机构培育、人才培养和教育等四个方面,总结出了当前中国财富管理行业面临的10个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 财富管理论文:银行财富管理中的客户关系管理(CRM)应用研究 摘要:“为每一个客户量身定制不同的方案”是当今银行业服务的一大趋势,本文阐述了一个成功的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CRM系统应用,该系统实现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决策服务。 关键词:财富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业务流程 一、引言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首批会员单位。在英国《银行家》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连续三次进入前500强,2014年列483位。该行以“创立精品,创造价值”为其企业使命,使其在众多同行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 财富管理,是指银行利用所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在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发掘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财富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客户选择金融产品,最终实现财富目标。 在商业银行中,客户关系管理(CRM)可让财富管理发展、深化和维护与客户的关系,客户关系管理以提案的策略目标为指引,并以从客户和客户数据获得的见解为基础。CRM的关键基础是了解客户的财务关系潜力和居民使用产品和渠道方面的行为。 CRM职能部门及时发现当地针对特定客户或客户群体的相关销售和服务机会。实际上,CRM为分销和市场推广部门提供潜在客户线索、知识和工具,以便对这些机会采取行动。根据机会的性质和优先级以及当地系统完善程度,执行可以采取从非常主动到更加被动的各种方式,并可具有不同的复杂程度。 二、CRM在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中的重要性 1.CRM决定如何管理客户的财务关系以便满足客户财务目标和银行回报目标。这通过下列措施实现: (1)使用基于客户资产总体情况的分析、与银行推广活动相互动,并结合可用或推断的个人信息;(2)通过支持渠道容量优化;参与渠道规划,并将潜在客户线索放在首要位置并分配给适当的渠道;(3)通过确保在所有渠道和整个客户生命周期范围内协调客户联络和机会;(4)通过测试优胜方案和激励方案行动来优化和改进客户联络策略。 在设计和实施联络策略时,与提案、市场推广部门(包括客户见解)、产品和分销部门密切协作,CRM活动涵盖整个客户生命周期:从争取到客户、到通过后续的销售和服务互动作为客户联络策略的托管人开展工作。从最基本的层面来讲,成功的客户关系管理需要五个要素: (1)倾听客户心声;(2)响应关键触发机制;(3)执行活动和联络策略;(4)确保与分销部门紧密协调;(5)侧重于由IT提供支持的业务流程。 通过成功执行五个基本要素,CRM旨在: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偏好,以便发现相关销售和服务机会来优化当前和未来价值,同时管理银行的整体风险和回报。 2.管理针对以下用途的联络策略深化客户关系并优化多个联络机会的价值。 (1)支持提案的环球和当地目标;(2)增强渗透如交叉销售其他产品;(3)定制客户联络和银行渠道偏好;(4)促进增值服务互动;(5)通过优胜方案/激励方案测试优化联络策略;(6)持续评估以便不断改进CRM有效性;在活动期间采取策略性的方式,在未来设计中采取战略性的方式; 3.提供深入见解,以便市场能够动态地在提案之间迁移客户(以合格标准为基础) (1)向上迁移优先;需要时向下迁移/迁出;(2)采取以执行为中心的运营模型管理CRM流程,避免冗长的活动周期(12-14周)并最终实现实时执行。 4.更加侧重于通过销售机会和渠道容量优化来获得价值。 5.促进多渠道协调,以便从最初联络到后续跟进的整个过程实现一致、有条理的客户体验。 6.使用高质量的客户数据运营CRM,并逐渐提高完善度。 7.利用知识和规模经济,同时要贴近客户、分销和市场推广部门平衡需求。 在标准化环球平台上运营CRM(提案将生成并执行长期计划来实现系统要求、业务案例和过渡路线图,以便实现标准化环球平台)。 三、CRM在财富管理中的数据质量 准确可靠的信息对巩固客户关系和施行成功的联系策略至关重要。为确保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部的客户联系资料符合通用的质量标准,需明确界定业务责任的归属。 信贷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是客户资料质量的业务负责方。作为业务负责方,信贷风险管理部负责推动完善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部营运和分析平台中所记录、处理和存储的客户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性。在推动改善客户资料质量时,信贷风险管理部将获得产品分销部门(数据收集)、服务营运部(数据收集)、信息管理部(报告)和资讯科技部(制作和营运支援)的支持。 信贷风险管理领导层(经区域客户价值管理主管同意)应当为所有重点客户资料确定并维持通用的重点/任务关键型客户联系数据和标准。 各个市场应使用以下指标为所有重点客户联系数据要素制定数据质量标准: (1)数据完备性:确定数据要素是否可为空白,或可接受部分填写的程度(视营运和分析要求而定);(2)数据一致性:确保数据具有明确的枚举值定义、值在取值范围之内,或值在取值类型之内,例如性别代码始终被存储为M(男性)、F(女性)或U(未知);(3)数据一贯性:确保数据定义和内容在所有数据字段间保持同步;(4)数据准确性:提供的客户资料内容反映真实情况,并可高效用于银行业务运作;(5)数据完整性:确保数据库内的信息链接准确,例如必须准确维护客户表和联系表中的客户编号,以便链接到同一客户;(6)无重复:每个客户应且仅应存储一次,并可支持全面查看该客户信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应删除重复和重叠记录。 四、结束语 “为每一个客户度身定制不同的方案”是当今世界银行服务的大趋势,同时也是银行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的有力法宝。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一向以客户至上,围绕着客户利益为中心,投入巨大的精力和资源,来提高客户满意度,所以无论期望值有多高,只要还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该银行就会不断以上乘的服务来满足他们的上帝――客户! 财富管理论文: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策略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人们对财富管理的需求日益加大,这为金融机构的的财富管理业务带来很大机遇。然而近年来,与银行财富管理业务欣欣向荣的现状相比,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却日益被边缘化。本文将通过分析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为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策略做出建议。 关键词:证券公司 财富管理 发展策略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增长阶段。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居民人均收入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企业和个人迅速积累了大量财富。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的《万事达卡中国富裕阶层指数》报告指出:“2009年,中国内地家庭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上的富裕阶层有近500万户,到2015年,内地富裕阶层数量预计将增到860万户。”随着财富的积累,人们的理财观念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过去的崇尚勤俭节约、不善投资只爱储蓄,到现在人人熟知的“你不理财,财不理你”,投资理财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话题。 针对人们对投资理财的需求,我国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始逐步形成全面的财富管理市场竞争格局。但是近两年来,无论是在规模、渠道还是人才方面,证券公司在财富管理业务上始终处于劣势地位。为此,本文将针对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其业务发展策略。 一、证券公司财富管理现状及所处环境 近年来,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所面临的状况是危机与机遇并存。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股市的持续低迷,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也举步维艰。在全国财富管理市场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券商在财富管理市场却日益被边缘化。一方面,近两年来,券商财富管理资产净值规模大幅下降,到2011年末,资产净值额仅为1256.27亿元,还不到银行的三十分之一。另一方面,券商理财产品的业绩不管从长期还是短期来看,都不甚理想。由于去年市场整体低迷,众多券商系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急剧萎缩,面临清盘。 当然,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也面临着巨大机遇。首先是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私人财富管理需求越加旺盛,财富管理市场的增长空间依旧十分巨大。近年来,中国中产阶级群体的财富以超过GDP的增速高速增长,数量庞大的中产阶级拥有的财富数目不可小觑。随着财富的增长,人们对理财的需求也在逐加大,这为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的财富管理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其次,近年来,中国的资本市场环境大大得到改善,多层次金融市场得到大力发展,这为证券公司开展财富管理业务,促进财富管理产品多样化创造了条件。最后,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证券公司还具有一定的专业优势、服务优势以及客户优势。而这一切,都让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成为证券公司所必须要抓住的一个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所面临的问题 不管怎样,近年来,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缓慢是其既定事实,而造成这一现象,竞争对手强大是一方面的原因;但是,监管过于严格、产品结构单一、渠道较少、人才匮乏是导致其发展缓慢更主要的原因。 (一)产品结构单一,产品风险较高 目前券商的理财产品结构单一,大多投资于股票市场中,风险相对较高。由于近两年股市持续低迷,券商理财产品吸引力也随之大幅下降。相对而言,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理财产品投资领域更为广阔,且产品风险有明显的层次感。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例,其中既包含低风险的货币市场产品,也涵盖以债券、票据、信贷资产组成的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而在客户有需求时,也会为客户提供风险相对较高的股票、汇率、商品、衍生品等结构化产品。 (二)渠道较少,专业人员缺乏 过去几年,证券业的发展基础得以夯实,但总体规模小,网点少,对金融体系影响力弱。尽管近两年来券商营业部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扩张,但证券公司网点数仍不足5000家,仅为银行网点的10%左右。另一方面,虽然证券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产品设计及研发人员,然其营业部的财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这也是其无法掩盖的一个劣势。虽然目前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队伍已经初步建立,但整个队伍的专业素质不足,职业素养良莠不齐,财富管理所需要的理财知识也相对缺乏,给客户的感觉更大程度上是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而非专业的理财服务人员。 (三)审批环节过多 不管是在财富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上,还是销售资格准入方面,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均存在监管过于严厉的现象。第一,相比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备案制,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发行仍采取审核制,这无疑限制了券商资产管理规模,不利于丰富券商资产管理产品的品种。第二,券商营业部目前仅允许销售某些类别的理财产品,这也使券商营业部无法转型为产品线齐全的财富管理中心。第三,目前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仍无法参与申购券商理财产品,这也是券商系理财产品迟迟无法做大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券商财富管理业务还存在理财产品投资主办人更迭频繁、账户设置繁杂等缺陷。这些缺陷有的是由于行业客观发展所致,短期内很难得到根本改善;有些则是券商自身业务设置不合理所致,可以通过业务创新加以改善。 三、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对策 面对各类经营的竞争与挑战,证券公司可以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使其财富管理业务得到更好的发展;而关键就在于立足于自身优势,将投资顾问业务与财富管理业务结合起来,在为客户进行投资咨询的同时,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另外,证券公司还可以在客户细分、完善产品线、培养专业人才上做出更多的努力。 (一)以客户细分为基础,推动服务方式转型 客户细分,是指企业在明确的战略业务模式和特定的市场中,根据客户的属性、行为、需求、偏好以及价值等因素对客户进行分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服务和销售模式。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进行客户细分不仅有利于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也有助于券商充分了解自己的目标市场,为券商服务资源分配提供依据。另外,按客户风险偏好及承受能力进行的细分,还有助于证券公司将适合的产品营销给适合的客户,避免风险承受能力低的客户投资高风险产品。总之,客户细分有助于证券公司更深入的了解客户喜好,针对目标市场设计出更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客户忠诚度和满意度。 (二)完善账户管理体系,健全券商理财账户功能 目前,由于监管的需要,券商的理财账户无法跨省进行运作。面对规模日渐增大的流动人口趋势,一省一账户的特点严重限制了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在完善账户管理体系方面,可以将各省的理财账户进行融合,方便客户的资金流动与管理。另一方面,在健全券商理财账户功能上,可以设立独立理财账户。独立理财账户不仅可以制定个性化的投资策略,还可以在一个理财账户上集合多种金融功能。以1977年美林证券与一家美国地方银行合作推出的著名的现金管理账户(CMA)为例,该理财产品就把银行的支票结算账户功能和证券投资增值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将独立理财账户的理念应用于财富管理上,对于同一个客户,使用同一个账户,进行各类金融产品的投资,抑或是设计个性化的投资组合。这种做法不仅可以方便客户,节约成本,也可以让财富管理专业人员能够更加有效地管理、配置客户资产,以获取更高的回报。 (三)理财产品创新,完善券商资管产品线 商业银行之所以在财富管理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其理财产品线完整。因此,券商应加速推出不同风险类别的产品,形成不同风险收益配比的完整产品线。根据其风险,可以将理财产品分成六大类。 第一类是货币市场相关类产品。这一类别的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的短期有价证券,并旨在为客户提供流动性管理,其收益虽低,但优点也是十分明显的,即资金安全性高。第二类是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这一类产品的风险较低,但也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收益。通过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的产品与工具,可以为客户提供固定收益类投资渠道。第三类是股票类投资产品。股票类投资产品具有一定的风险,但从长期看上涨潜力巨大,是目前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的主流产品。第四类是衍生品、程序化交易品以及另类投资产品。以程序化交易产品为例,在2011年相对较差的市场情况下,绝大多数以套利、对冲为交易手段的程序化交易产品仍取得了绝对收益。随着商品期货有可能向券商财富管理业务开放,更多的基于期货和现货之间、不同合约的或品种之间的交易策略将得到广泛应用,为客户提供一系列低风险稳定收益品种。第五类是融资融券类理财产品。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投资者既能做多,也能做空,不但多了一个投资选择以营利的机会,而且还能适当规避风险。随着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逐步发展,融资融券类理财产品也将成为券商理财产品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一类是为满足客户特殊需求所设计的理财产品。针对高净值客户,可以根据其独特的风险收益偏好来设计个性化的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实现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投资收益。 (四)完善券商业务资格管理 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受到政府高度管制的市场,证券市场的结构和发展速度受政府影响,券商业务资格的取得需要政府的批准,服务价格也受到政府的管制。另外,金融产品的创设要由政府核准,即使是证券市场的行情走势也会受到政府的影响。券商从事各种业务时,例如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都需要取得政府的准入资格。从历史角度来看,券商各种业务正是靠政府设置的高行业壁垒、高服务收费而得到迅速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发展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就亟需完善商业资格管理,设立财富管理业务资格认证。 (五)加强培训,打造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专业人才 除了以上谈到的这四点外,券商还需要加快打造财富管理专业人员的步伐。财富管理是一项高技术、高智能的知识密集型业务,具有及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特点,这就需要大批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敢于竞争、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作后盾。因此,加强培训,打造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专业人才团队是发展财富管理业务的竞争力所在。应当优选一批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精英员工,进行保险、股票、基金、税收、法律等经济金融专业知识的强化培训,建立起一支全面掌握证券业务,同时具备各种投资市场知识,懂得营销技巧,又通晓客户心理的高素质理财管理队伍,为不同消费习惯、不同文化背景的各类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市场对财富管理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强,财富管理业务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并且,财富管理业务对券商的经纪业务、投行业务、研究业务的收入都会带来很大的贡献。虽然从目前来看,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并没有取得它所被期望的成绩,而且障碍重重。但是只要直面困难、埋头苦干,充分发挥券商优势,建立有效的投资人才培养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不同风险收益配比的完整产品线,努力开拓新型渠道业务,设立独立理财账户,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定将成为一项为公司带来丰厚利润的优质业务。 财富管理论文:欧美商业银行财富管理典型模式研究及其启示 摘 要:财富管理对银行转变盈利模式,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财富管理的组织架构、业务范畴、产品体系和盈利能力等方面对摩根大通、瑞银集团以及汇丰控股的财富管理业务模式进行研究。研究显示,财富管理业务具有个性化强、综合程度高的特点,良好的组织架构、完善的产品体系以及通畅的跨部门协作是确保银行财富管理稳健发展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模式 根据民生银行与麦肯锡联合的《2012中国私人银行市场报告》,至2015年中国可投资金融资产达100万美元(即650万人民币)或以上的人数近200万,年复合增长率20%,可投资资产在1亿人民币以上的超高净值人数将近13万,约为2012年近两倍,我国将成为世界最重要的财富管理市场之一[1]。财富管理业已经成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商业银行转变盈利模式,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的着力点。 目前,国内外学者针对财富管理的差异性、发展模式和策略、竞争力和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Driga等(2009)梳理了不同机构间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差异性,发现银行、保险公司和基金等机构的目标客户以及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所不同[2]。德勤公司(2010)的研究报告分析金融危机对瑞士财富管理业务的影响,通过2004—2008年的数据实证研究,认为先进的管理模式是决定财富管理业务收益的关键因素[3]。Victor等(2009)则从投资规划、金融管理、税收规划、退休规划、保险规划、地产规划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为财富管理发展策略提供建议[4]。而Norbert等(2010)回顾了欧洲财富管理发展历史,认为金融危机后的财富管理发展、投资活动应采取新的策略[5]。 国内相关的研究中,叶央(2008)通过研究瑞士银行集团 “一个企业”(One Firm)的财富管理模式,认为通过其内部伙伴关系可增加集团跨客户、跨部门的业务,提升财富管理业务收入[6]。康志榕(2009)研究发现美国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年平均利润高达35%,并且增长快速,已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7]。尚震宇(2012)研究认为我国2006—2010年14家上市银行绝大部分处于财富管理的综合效率无效状态[8]。俞炯玲(2011)则认为开展财富管理业务是商业银行打破同质化竞争、辅助产业资本走出去、实现自身战略转型的必由之路[9]。 上述研究仍缺乏对不同模式下的财富管理产品体系梳理,以及财富管理业务的具体收入贡献分析。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文将在梳理两种典型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不同模式下对应的财富管理产品体系及收入贡献。 一、财富管理的业务模式 (一)摩根大通——独立实体模式 摩根大通的财富管理业务具有典型的实体独立特征,即在同一的银行集团(控股公司)下,设立多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共同提供财富管理业务。 摩根大通将业务分成五大条线(见图1),而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则通过五大独立法人实体共同组成,包括富林明资产管理(JP Morgan Robert Fleming)、高桥资本管理(High Bridge Capital Management)、私人财富管理(Private Wealth Management)、私人银行以及2008年收购贝尔斯登(Bear Stearns)成立的JP 摩根证券(JP Morgan Securities)。 摩根大通为客户提供分层的资产管理业务。其中,私人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和JP摩根证券均向普通客户提供私人银行服务,私人财富管理还向高净值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对于超高净值客户,则由私人银行为其提供综合化财富管理服务;JP摩根证券则主要服务原贝尔斯登的客户。法人分设模式有其显著优点:一是各个法人实体可以根据所面对的细分客户,进行独立产品设计、销售和维护客户,为相对明确的目标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二是财富管理产品设计部门与销售部门相对独立,各个实体可以依靠自身品牌进行营销,绩效考核也相对独立,有利于团队激励。其缺点是削弱了部门之间的协同效应。 (二)汇丰银行——控股公司模式 汇丰在集团层面将业务分为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Retail Banking and Wealth Management)、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ing)、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Global Banking and Markets)和全球私人银行业务(Global Private Banking)等四个业务条线,并通过多个实际控股机构共同提供财富管理业务。例如,根据所在国家的法律和监管要求,在全球设立卓誉投资管理(HALBIS Capital Management)、信汇资产管理(SINOPIA Asset Management)、汇丰投资(HSBC Investments)和汇丰自营投资(HSBC Principal Investment)等四大独立投资平台,每个平台都具有独特之处。其中,卓誉主要投资股票基金类产品,信汇资产则主要提供量化资产管理方案,汇丰投资以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为主(包括客户资产的流动性管理以及投资方案);设立于香港的汇丰自营投资则主要提供私募基金服务。 (三)瑞士银行——内部整合模式 以财富管理闻名的瑞士银行集团,财富管理是其核心业务,其他业务均围绕财富管理客户展开。瑞银的财富管理采用典型的整合业务模式(Integrated Model),下设瑞银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瑞银美洲财富管理(Wealth Management Americas)、瑞银全球资产管理(Global Asset Management)和财富管理及瑞士银行(Wealth Management Swiss Bank)等四个子公司(见图3)。瑞银集团通过设立投资产品及服务部(Investment Product and Service,IPS),聚合投资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以及财富管理和瑞士银行的专家,通过子公司之间的客户介绍、产品交换和业务间的配送服务,实现为跨区销售便利,最终为财富管理客户提供完整的投资解决方案、产品和综合性金融服务。 IPS联接了直接参与财富管理业务的三大部门,一方面保持了各部门的独立性,能够从本部门业务的专业角度衡量产品的可行性和盈利性;另一方面又使三个部门面临同一业务目标,从而更好解决可能出现的部门利益冲突。从客户的角度来看,这一模式也有利于聚合客户个人的投资资金流,实现机构规模投资,为客户提供更有利的投资回报。 如图4所示,投资银行可将其发行的产品向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销售,后者再将产品销售给自己的客户。这种内部交易的方式,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同质化产品开发,实现客户资源共享,提升集团层面财富管理服务的效率,方便客户获取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也有助提升各子公司之间对业务成本效益的认识,更加掌握跨部门、跨客户的业务发展趋势,加深交叉销售的深度和广度,扩宽中间业务收入渠道。 二、财富管理业务范畴 (一)摩根大通资产管理业务范畴 摩根大通的资产管理业务为全球的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管理资产,客户主要分为机构客户、零售客户和高净值私人银行客户,其管理的资产覆盖股票、固定收益产品、不动产、对冲基金、私有股权等。2012年,摩根大通为客户管理各类资产达到2.1万亿美元,而银行总资产为2.36万亿美元。 从机构角度看,摩根大通资产管理业务由摩根富林明投资管理、高桥资本管理、私人财富管理及私人银行四个实体组成。其中,摩根富林明投资管理面向客户为机构和零售投资者;高桥资本管理服务对象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为其提供对冲基金、私募股权等资产管理服务;私人财富管理及私人银行则针对个人客户和高净值客户提供综合化财富管理服务。 (二)瑞士银行财富管理业务范畴 瑞士银行财富管理条线主要按地域和客户两个维度分层。在地域维度,财富管理与瑞士银行负责美洲之外的财富管理,近三分之一瑞士本土的家庭以及近一半的公司是瑞银财富管理客户;瑞银美洲财富管理的业务范围涵盖美国业务单元、加拿大业务以及在美国登记的国际业务。在客户维度,财富管理与瑞士银行和瑞银美洲财富管理均根据客户的可投资资产总额进行细分,主要分为超高净值客户、高净值客户和核心富裕客户三类。其中,财富管理与瑞士银行仅在瑞士本土为核心富裕客户提供服务(见表2)。2012年,瑞士银行财富管理服务可投资资产在一千万瑞士法郎以上的客户占55%(见图5),是最大的客户群。 在瑞银财富管理产品体系中,按属性可分为委托和咨询两类(见表3)。委托类产品根据风险属性不同又可分为稳定型、参与性和机会性产品。以稳定型产品为例,稳定型产品面向风险偏好较低的客户,其投资标的主要配置股票和债券资产。稳定型产品包括绝对收益类产品和特殊投资组合产品两类,前者主要投资于基金、结构化产品和衍生产品等,后者主要投资于另类投资品和房地产基金等。 (三)汇丰银行财富管理业务范畴 作为2010年由《欧洲货币》杂志评出的“最佳环球财富管理者”,汇丰银行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卓越理财(Premier)、运筹理财(Advance)和明智理财等三项特色的服务。在香港,三项业务门槛分别为100万港元、20万港元和1万港元;对于企业客户,“全面理财总值”不低于100万港币的归为“商贸理财”;“全面理财总值”介于50万至100万港币的归为“商业”理财客户;“全面理财平均总值”介于25至50万港币的归入“理财易”商户。在集团层面,可投资资产超过400万美元的客户则由私人银行提供财富管理服务。 在产品体系上,汇丰财富管理的产品主要由卓誉投资管理(HALBIS)和信汇资产管理(SINOPIA)开发提供。其中,卓誉投资管理提供的产品涵盖新兴市场类、固定收益和绝对收益类产品;信汇资产管理则主要提供股票类、固定收益类、绝对收益类、承诺型及机构化等产品。 三、财富管理业务收入贡献 (一)摩根大通财富管理收入贡献 摩根大通财富管理的盈利模式依托产品驱动,围绕产品营销获取佣金手续费收入,其基本模式是按交易收取手续费。2012年,摩根大通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线为机构客户、高净值客户及零售客户提供服务实现的利润总额达99.46亿美元,占其全年总利润的9.41%(见表4)。整体上,资产管理业务对摩根大通银行的利润贡献度大约在10%~15%之间(见图6);从业务结构来看,以高净值客户为主的私人银行业务贡献最大,收入占财富管理总收入的54.36%(见表5)。 (二)瑞士银行财富管理收入贡献 2012年瑞银财富管理的三大业务部门管理客户资产2.174万亿瑞士法郎,虽比2007年3.189万亿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见表6),但近年来,瑞士银行逐渐将财富管理业务向中国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延伸,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优质客户有效支持了瑞银财富管理业务的复苏。瑞银财富业务主要依靠佣金收入,不同产品的手续费有所不同。 2011年,财富管理及瑞士银行贡献了集团85.90%的运营利润,并且在该业务模块中财富管理贡献了58.22%的利润,而零售和公司业务合计贡献41.78%的利润。在投资银行和公司中心业务大幅度下降的背景下,财富管理在瑞银中的作用更显重要。 (三)汇丰银行财富管理收入贡献 与摩根大通盈利模式有所不同,汇丰银行采取依照客户类型收取月费和按次计费相结合的模式,并对利用汇丰财富管理网络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的客户也收取一定费用。 在汇丰银行的业务条线中,2012年,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贡献了46.37%的税前利润(见表8),占比比2010年的20.17%大幅度上升;全球私人银行贡献了4.89%,比2010年的5.53%也有所下降。在金融危机后,汇丰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也经历了痛苦的调整,在2011年出售拉丁美洲多地分支机构后,汇丰有意退出在亚洲多地的私人银行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原因是汇丰在部分亚洲国家个人理财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出现亏损。因此,汇丰银行在北美洲、亚洲等地积极出售附属子公司的动作不断,2012年便出售了汇丰在日本的私人银行业务给瑞士信贷集团。 商业银行对财富管理业务的调整可以从该业务的成本效率比率指标找到深层次的直接原因。在集团层面,成本效益比率呈现先降后升的态势。金融危机中,汇丰银行通过裁员收缩部分业务减少运营支出,将运营成本从2008年的490.99亿美元大幅下降至2009年的343.95亿美元。2012年由于受到美国和墨西哥等国洗钱指控的罚款及Libor操纵案等因素的影响,汇丰银行成本效益比上升。其中,私人银行和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具有较高的成本效益比率(见表9),主要原因是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的运营收入比商业银行业务高96.14%,而运营支出却高出160.19%,直接导致财富管理的成本效益比率降低。 四、对我国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启示 (一)财富管理业务有利于转变盈利模式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是依赖存贷利差,约80%利润来自利息收入,存在严重的同质性,而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商业银行利润的40%以上来自非利息收入,其中财富管理成为维护客户、实现交叉销售的重要渠道,为商业银行带来直接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同时也为其他业务的渗透提供了切入点。本文所考察的三家银行来看,财富管理已经成为重要的利润来源,并且相比自营交易业务,财富管理业务更为稳定。在我国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的背景下,财富管理业务将成为转变盈利模式,实现稳健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二)建立合理的财富管理组织架构 财富管理业务的一个最显著特点是需要多部门配合,其服务对象具有高度的差异性,本身又涵盖业务咨询、产品设计和实际投资等活动,需要来自不同部门和不同专业的团队协同配合。本文所考察的三家银行中,从机构角度看既有相对独立的模式,也有整合的“一个企业”模式;从客户细分上,既有严格的客户分离模式,也有共享客户的模式。但这些模式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在矩阵式组织框架下,由各专家团队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与策略,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相比国内银行通常采用的总分行制模式,矩阵式的财富管理模式更符合财富管理业务的特点,更有利于提高银行内部资源利用效率。 (三)建立多样化的产品体系 高净值客户是银行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客户,但这类型客户往往具有个性化的财富管理需求,其承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但对投资能力的要求也较高。上文中三种财富管理业务模式均建立了完善的产品体系,将细分的客户引导到不同服务部门,再根据与客户对应的产品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服务。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财富管理业务在产品体系上,同质性非常强,在销售模式上,往往限于一次销售,交叉销售,纵向延伸式销售仍有待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发达的国家,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产品已经涵盖固定收益产品、私募股权、衍生品和房地产等,相应的服务覆盖投资咨询、房地产投资、信托服务以及资产管理等。因此,我国现阶段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完善的产品体系和个性化服务将极大增强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竞争力。 (四)树立鲜明的财富管理品牌 卓越的财富管理是瑞士银行蜚声全球的品牌印象,卓越理财和运筹理财也成为汇丰鲜明财富管理品牌,摩根大通则凭借出色的投资能力吸引众多投资者。国内商业银行尽管也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但受制于产品服务的同质化,投资能力差异性不强,致使品牌建设成效并不显著。因此,国内商业银行在财富管理品牌建设上,应不仅仅是限于某种产品,而应将其内涵扩展至一种服务模式的创新,这种模式包含了客户的细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投资能力的提升,应深刻认识到财富管理将成为支撑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着力点。 (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由于财富管理最后的落脚点是银行的实际投资能力,而为满足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需求,银行需要把握未来市场机遇,平衡产品的盈利与风险;广泛投资于境内外的各类市场,良好风险管理能力将成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国外银行针对财富管理业务的特征,为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条例,并配以先进的IT系统建立灵活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目前,国内银行的财富管理风险管理仍然依赖于传统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难以根据其特点灵活高效进行监管。因此,国内商业银行应根据财富管理业务特征量身制定风险管理条例,确保稳定有序发展。 财富管理论文:中国银行业中的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比较 【摘 要】随着金融创新的兴起深入、资本市场多元化、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从单纯靠利差保护、以企业客户为主这样的盈利模式,逐渐朝向以零售业务为主、实现多元化收入结构的转变。这个转变过程中应市场需要出现的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业务,正以迅猛的发展之势,为银行业的利润结构调整注入新鲜血液,然而大众消费者对三者的区别并不甚明晰,甚至很多人都将其混为一谈。本文从三者在国内的起源、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判定标准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读者理清三者的区别。 【关键词】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 一、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在国内的起源 中国个人理财业务与国外相比起步较晚,到上世纪90年财的概念才开始见诸报端,1995年招商银行首先推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个人理财产品,其后国内各家银行纷纷推出了独具特色的理财产品。之后的21世纪初到2005年是中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形成时期,2005年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真正为银行业打开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大门,使个人理财业务走上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财富管理是近年来在我国金融服务业出现的一个新名词。顾名思义,就是对财富进行管理,也可以简单概括为“理财”,但又区别于一般的理财业务。“财富管理”的出现将我国金融服务业划分成了早期理财业务时代及经过发展与改进的成熟的理财业务时代——财富管理时代。 2007年3月,中国银行首先在国内成立了第一家私人银行。同年8月招商银行与中信银行私人银行中心先后开业。之后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开展了独具特色的私人银行业务,2007年由此成为了中国私人银行业发展的元年。 二、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服务对象 个人理财业务服务的对象是普通大众,虽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设定了理财的门槛,但银行与基金的合作,让低端客户轻松的越过了这一门槛,得以享受理财服务。财富管理通常根据银行级别或银行卡性质的不同,以资产净值在个人理财以上的客户为对象。中资私人银行虽针对资产类型做了具体的要求,简单说来就是将财富管理对象外的高资产净值客户作为对象,由此看出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依次针对低、中、高端客户,囊括了整个客户层。 三、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服务内容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类似一种打包服务,虽然其市场定位是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但基于我国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的现状,银行更多的是作为方,向客户销售既定的理财产品。财富管理的服务内容根据其客户定位,所提供的服务除了最基本、最简单的账户管理、投资顾问、财务规划服务外,更侧重于给客户带来各种量身定制的个性化产品及优先优惠措施,及企业资产管理业务。私人银行服务内容则更为广泛全面、更高级别、更加专业,提供的是一种综合的、高水平的、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四、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判定标准 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界限不单是以资产门槛来划分的,三者的区分除了金额的大小外,主要还在于银行给客户提供的服务及其服务的质量。 通常情况下,20万以下客户可根据个人需要购买理财产品,20万或50万元(某些分行级别银行要求财富管理准入标准为50万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客户可享受财富管理提供的更具个性化的服务,100万美元以上的客户就可以踏入最低一级的私人银行范畴,享受银行提供的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了。而根据所享受服务的不同,私人银行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例如要获得“家庭办公室”级的顶级服务,个人金融资产最少不能低于1.5亿美元。 服务内容在第三节中有所阐述,从服务质量来看,个人理财销售的是既定的理财产品,客户与银行签订协议,对服务质量要求不高,通常情况下银行向客户述明理财产品收益、风险等相关信息,客户结合自己的资产状况及承受能力,决定是否购买即可。而财富管理的客户则拥有更多的特权,通常可以享受银行的VIP服务,对服务的质量提出了更为专业化的要求。而私人银行针对的是金字塔中的顶端客户,除了专业化、个性化之外,更增加了私密性的要求。 五、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从业人员标准 理财服务是一种顾问式的销售,在向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作为理财顾问,为客户制定理财计划、介绍金融产品、提供相关的理财信息,而同时还作为银行的销售终端,在体现银行专业水准的基础上,发展并维持客户关系。 目前我国银行业针对大众的个人理财服务,主要通过柜台、电话、网路等销售保险、国债基金、外汇及黄金等产品,是零售业务的一部分,直接面向客户的人员是银行柜员,专业程度有限。从事财富管理的人员是理财师,需要了解相应的政策、熟悉相关金融产品及投资方式,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的个人理财策划,并针对客户的综合需求提供针对性的金融组合服务。且随着国内理财市场的不断丰富,还对专业理财师提出了能够提供投资、税务、养老等各方面综合理财服务的需求。从事私人银行的人员是私人银行家。与从事个人理财及财富管理的人员相比,私人银行家要求具有更高的业务水平和更丰富的管理经验。通常具备一定的阅历,精通个人财富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熟悉国际金融市场及衍生金融产品,了解资本市场运作规则,了解保险知识,熟悉主要的国家税收政策,熟悉信托计划的规则和运作等等。而一个好的私人银行家,甚至要精通多个领域,从宏观经济、股票期货,到房产汽车、雪茄洋酒,甚至彩票、麻将等等。 六、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服务方式 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服务方式也因其服务内容发生质的变化。个人理财业务中客户与银行签订理财协议,购买理财产品,享受的服务缺乏针对性,换句话说,即从不同柜员、电话、网络上购买同样的理财产品,所享受到的服务没有质的区别。 财富管理提供的是“一对一”的服务,其意义在于提供差别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和投资理财方案,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贵宾式服务。由客户经理直接为优质客户提供面对面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目的是使客户资产得到保值、增值。 私人银行提供的是“一加一或多对一”的服务,除了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理财产品之外,不仅帮助客户管理个人财富,更为客户提供各种复杂情况下的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实现保值增值的同时为其后代积蓄的财富资新源,还加入了促进客户事业成长发展的要求。此外还可以为客户家人提供保险、信托、税务咨询、资产传承、房地产咨询等方面的规划。而这些跨界跨专业的服务,通常情况下不是一个私人银行家的能力可以解决的,在必要时,将由一个智囊团队提供如法律、税务、留学咨询、移民等方面的专业咨询。 七、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间的相互关系 从国外经验来看,理财产品的设计和被接纳过程都是由高端客户、中端客户再到低端客户的一个顺延,即从高端到大众的过程。而中国现代金融起步晚,由于没有成熟的做法、成功的实践、财富管理的品牌、成熟的财富管理团队等因素,导致国内银行的财富管理走的是从低端往高端发展的道路。2005年至2007年间,中国本土银行尚未开始开展私人银行业务,而是将工作重心放在了发展个人理财产品上。经过三四年时间的沉淀,个人理财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为中资商业银行开办私人银行业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私人银行业务在国内属于新兴的业务,其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人才的缺乏,近20年发展个人理财及财富管理的经验,为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私人银行家,他们不但有着大量的客户资源,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日渐成为国内银行业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主力军。 根据二八定律及随着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日趋进步,私人银行业务在商业银行的利润贡献度中所占比重越来愈大,而其不断的完善与发展必将进一步丰富我国金融产品的内涵,促进金融战略的转型与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对个人理财及财富管理的服务内容及质量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财富管理论文:日出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赵玉娇:我们应该怎么买信托 近两年来,信托规模发展迅速壮大。在理财市场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日出财富管理中心建议投资者,可以适当购买一些固定收益类信托来增加收益。本期《投资与理财》记者专访日出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赵玉娇,请她就投资者所关心的一些问题,来谈谈关于购买信托的那些事。 记者:近两年大多数理财产品收益较低,而信托相对稳定的较高收益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您认为信托规模这几年迅速壮大的原因是什么? 赵玉娇:主要是两方面的需求决定的。 一方面是融资方的需求。央行自2006年7月以来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至2011年6月调高至20.5%,创下历史高点。而央行调高存款准备金率的目的就是减少流动性。尤其是民营企业,贷款受到的限制更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更难。其中自己需求量大的房地产企业,更是缺乏银行贷款的支持。另外这两年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保障房项目也大量需要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信托融资就成了重头戏。 另一方面是日益庞大的投资者的真实需求。自2008年以来,中国股市不断走低;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出台,让投资者投资风险加大;黄金目前的波动幅度让很多资金进退为难……在面临如此多不确定的情况下,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无疑成为大部分投资者的首选理财产品。 记者:有收益也会有风险,您认为目前信托的风险来自哪方面?投资者应该怎么更好的规避这些风险? 赵玉娇:金融产品的风险主要有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种。所谓系统性风险,就是不能通过投资组合规避的,而非系统性风险是能够通过投资组合规避的。具体到每类产品中的每个产品,则主要来自于信托公司对风控的把握程度。这也分两个层面:一是要看每个信托公司的风控制度,二是信托公司的项目经理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的时候,一是要对自己的投资做一个配置,尽量不要只放在一家信托公司、一类产品、一个信托项目上;二是要对信托产品的风控措施进行详细分析,最好还是咨询专业理财顾问。当然,咨询理财顾问的前提是这个理财顾问的职业操守和专业水平一定是值得信赖的。 记者:作为理财机构的日出财富,是怎样帮投资者选择信托产品的? 赵玉娇:日出财富为投资者选择信托产品也好,选择其他产品也好,主要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本着是否适合投资者的原则。每个投资者风险偏好不同,每个人的家庭状况也都不一样,一定要结合投资者的实际情况,给客户配置不同的产品。 具体说到对信托对产品的选择和把握上,我们一方面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即不能因为什么产品“火”,就给客户推什么。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信托产品评价体系。对不同的产品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对很多重点推荐的房地产类的项目,我们会派产品经理到实地去进行草根调研,让投资者更加放心。 记者:虽然信托收益不错,但门槛较高。在此情况下也催生了合买信托的情况,您怎么看待合买信托? 赵玉娇:如我前面谈到的,从理财的原则上讲,要对资产进行配置,而合买信托显然是把自己的全部资金放在了一个产品里。 但由于固定收益预期的信托类产品安全性较高,且的确有些抵押和变现性好的信托产品,若是跟家人合买也是值得考虑的。至于与朋友合买,则还要考虑法律上的所有者关系的确定问题。 记者:日出财富是怎样帮助投资者实现财富增值的? 赵玉娇:日出财富是一家真正从客户的角度来选择产品的。我们相信,只要把客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甚至看成比日出财富的生命更重要,这是根本。也就是说,客户永远是日出财富的根本。 做到这一点其实不容易,因为任何公司都希望获利,任何公司都希望做大,但是我们更懂得如果不坚守正确的东西,那些看似很大很诱人的利益,其实并不久远。日出财富就是要做到很久,我们不一定大,不一定快,但我们要做得久! 赵玉娇 中央财经大学MBA,1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曾先后在国内知名银行、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任职,现任日出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 财富管理论文:谈商业银行财富管理发展战略 摘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及社会财富的高度积累,作为国外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利润重要来源的财富管理,正在影响着商业银行战略发展的转型。本文从浅显的角度采用战略管理的SWOT分析法,从商业银行的内外部环境中分析其财富管理发展的战略环境。 关键词:商业银行;财富管理;SWOT分析 当今,中国经济结构与金融环境发生着巨大变化,在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市场竞争的推动下,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在审时度势的转变经营理念,谋划经营模式的转变,调整曾经过度依赖的资本占用度较高的信贷业务。2011年,中国成功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财富效应出现了井喷式的变化,财富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银行经营管理模式逐渐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出现。财富管理(Wealth Management)是指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分析客户财务状态发掘其财富管理需求,为其定制财富管理计划目标,提供有关现金、信用、保险、投资组合等相关管理及系列金融服务的综合过程。据银联信的最新研究显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资产中80%仍然是储蓄,这表明商业银行财富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并未形成系统的财富管理战略及业务规程。由此可见,目前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望文生义的“理财”等业务概念仅是财富管理的初级阶段。本文采用肯尼斯·安德鲁斯(1971)的SWOT战略分析工具,以商业银行外部环境为目标,找出其存在的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s);及其自身分析所具有的优势(Strength)和劣势(Weakness)。 一、财富管理发展面临的机会 1.国民经济、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社会财富在日益集中。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公布的指标显示,未来十年中国中产阶级(年收入6-50万人民币)的人数将达到3.5亿;据巴黎百富勒预测,2012年中国中产家庭将达1亿户,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财富高度集中的国家之一。一个蕴藏巨大潜力高速发展的财富管理市场,为商业银行财富管理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2.国内金融市场体系及金融框架的形成。2001年加入WTO后,外资银行、资本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涌入,推动了我国金融架构的形成,在制度上为商业银行财富管理的开展,特别是证券类和结构性衍生产品及跨市场、复合型的财富产品提供了保障。 3.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加。优惠的资金扶持,便捷的金融服务,使中小企业的发展几何倍增长,为企业财富管理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及市场机遇。 二、财富管理面临的威胁 1.金融危机频繁爆发。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爆发的周期缩短,力度增强。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以及2009年的欧债危机,不断冲击着国内的金融市场,对商业银行财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 2.利率改革加快,汇率管制放松。我国目前放开了大部分市场利率,仅限制存款利率上限。2007年10月以来,人民币升值步伐加快,商业银行财富管理面临着诸多逆向选择,例如储蓄分流、债券缩水、优质企业融资债券(脱媒态势)及同业的激烈竞争。 3.专业人才的缺乏。财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资本运作能力、敏锐的市场观察力及稳定的金融操控能力,即三个重要的角色:客户的金融顾问、投资顾问和财务管理。另外,与国际接轨的培训及注册认证能更好的保证财富管理人员业务的系统性及专业性。 三、财富管理发展优势 1.地域优势。财富管理有时被形象的称为特殊银行,其特殊性体现在财富管理与商业银行发展的同步性及居民收入与银行的同步发展。财富管理可确保商业银行在其主营的地域,忠诚客户群内,顺利完成财富管理的推广与发展,即低成本高效率的地域优势。 2.文化优势。财富管理的形成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积累,在相同的文化环境下,财富产品的设计,银行的服务往往能直接满足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独特文化的形成对于平衡银行与财富管理的和谐发展,财富管理的拓展、形成、积累并最终成为一种固定的利润循环,优势不容忽视。 3.准入门槛优势。财富管理如今已经从离岸业务(Offshore)转向本土业务(Onshore),门槛的降低,客户群体的细化分类,以需求为主导,以服务为理念的财富管理将提供更专业化、多样化的组合业务。同时,优质客户信任的建立,将为商业银行带来良好的社会声誉及影响力,提升商业银行财富管理竞争力。 四、财富管理发展劣势 1.产品单一,创新不足。财富管理需要创造显著的效益,而效益则需要充足的产品,即银行如果提供五种以上的财富产品形成范围经济,那资本成本就会降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富管理产品单一重复,关联性不强,缺乏财富管理必要的度身定制业务。 2.缺乏战略规划,财富观念滞后。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富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专业系统的战略规划,财富管理多出现在业务或客户集中区。其次,商业银行受经验、体制及思维方式的制约,对财富管理发展趋势认识不足。 五、商业银行财富管理发展浅见 我国商业银行财富管理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在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财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要突出商业银行财富管理的文化地域特色;在财富管理服务创新,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强风险的评估、预测及监控。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出发,财富管理应具备一个科学、系统、专业的框架以保证在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财富管理与银行的发展战略相互融合,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由资金提供型银行向国民财富管理型银行的顺利转变。 财富管理论文:证券公司财富管理商业模式浅析 摘 要:我国证券公司发展到现阶段,由于传统业务受制于监管政策限制,迫切需要进行业务转型。随着我国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财富管理业务正成为证券公司新的业务发展方向。本文从财富管理业务的特点入手,分析了证券行业财富管理业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并对业务前景进行展望。 关键词:证券公司;财富管理;商业模式 一、证券公司财富管理现状 (一)财富管理的定义与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高净值收入人群广泛增加,根据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2011年中国可投资资产1000万以上的高净值人群数量约59万人、可投资资产规模达到18万亿。 因此,围绕着这类积累大量财富人群的理财需求,各家金融机构各显其能,利用自身优势,贴近客户需求,发展财富管理业务。 事实上,中国金融界当前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财富管理”定义。但是广泛可接受的定义是:财富管理是金融机构在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充分分析客户的金融需求和风险偏好,为客户制定财富管理目标,提供资产配置方案,从而实现客户未来预期财富规划目标的一种金融服务。 目前,商业银行及其私人银行部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以及第三方理财机构都已经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从消费规划到保险保障;从购房贷款到投资通道;从退休年金到教育培训等。 商业银行携自身规模以及网络渠道优势,开展的最为如火如荼。全国性商业银行基本已建立了自身的总行级私人银行部门,并在各地以各种形式开设私人银行中心。为自身原有高净值零售业务客户,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供应、便捷的交易流程、财富的增值服务,从而增强自身对高端客户的粘性,提升客户对其的信任度。 保险公司侧重从保障、退休养老、子女教育和遗产继承等方面提供多样化的财富管理方案。基金公司则侧重从投资管理角度提供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产品模式。 而信托公司则在2011年异军突起,借中国货币紧缩信贷调控之东风,托管资产规模大幅增长至3万亿元,成为财富管理市场极其重要的一环。 2010年成功在美国上市的诺亚财富为主的第三方理财机构,由于经营灵活,市场化程度高,在过去几年中也得到了较快发展。 以上各机构以其不同的优势在短时间内占据了财富管理市场极大份额。相比之下,证券公司所提供的财富管理服务,仍较为依赖资产管理牌照提供的资产管理集合理财计划产品。目标导向仍然为高净值客户的投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完善的投资规划与建议,协助客户个人及其家庭财富实现安全、保值、增值。 从财富管理业务的服务对象――高净值客户需求上来看,在经历金融危机的考验之后,具备较多财产的高端人士对于财富管理的认识更加成熟,投资风险偏好更趋稳健,对于风险的认知日趋成熟。对融资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的要求更加复杂多样,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希望获得个人融资、企业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方面的服务,同时对于如医疗健康服务、子女教育、海外资产配置规划等财富管理增值服务需求逐步显现。因此通过分析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证券公司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拥有巨大发展潜力,但证券公司参与程度尚有不足。 (二)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商业模式尚在起步摸索阶段 证券公司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意义可以归纳为3点: 1、服务客户。即通过财富管理业务,建立分层服务体系,服务高端客户。 2、抢占市场。即充分利用证券公司的金融产品制造能力的比较优势抢占市场,攫取利润链的上游并争夺财富管理市场。 3、拓宽业务。在传统经纪业务外延式扩张和内生性增长都异常艰难的情况下,通过财富管理和金融产品销售实现商业模式的转型和升级,开拓新增盈利来源。 但由于财富管理业务在证券行业刚刚起步,时间较短,适合于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商业模式还需要结合市场和客户情况不断摸索。 发力打造财富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已经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不断开拓思路,积极探索,通过整合公司业务与渠道资源,最大化整合资源,并为之努力实现创收效益,探寻自身业务的市场定位。 二、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遇到的问题 (一)法规政策障碍 证券公司主营业务是在一系列监管政策指导下开展的,但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证券公司业务也面临着不断创新的迫切要求。 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如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一般需由监管部门主导推动。在研究论证的过程中,监管部门第一考虑的要素是各种系统性风险,因此创新业务的推出就较为审慎,宁可无功,但求无过。这在客观上造成创新审批周期拉长,创新推出之后,监管部门也会对其运行操作进行严格的控制和限制。因此,这在客观上造成证券公司在发展财富管理业务时,无法真正从客户需要出发,设计和开发符合客户要求的金融创新工具和产品,以满足客户金融需求。这实质上体现为产品和服务无论从规模上还是类型上都很难全面满足客户的需要。同时,现有的法规框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空间,如在业务宣传、市场开拓、行业准入等方面受相关政策制约,使市场拓展的灵活度与有效性无法与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相比较。 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开展需要在保持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程度的灵活性与自主性,这样才有空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导地位,得到目标客户的认可,早日与国际主流财富管理业务模式接轨。 (二)同质化严重 首先,目前各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范围狭窄,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鲜明的特色或卖点,多以权益类为主,少量类固定收益产品为辅。各类产品间的差异化较小,产品供应能力也较商业银行有一定差距。另外,商业银行有雄厚的客户基础与广泛代销渠道的优势,产品更为广泛,包含黄金、外汇、奢侈品等,更能覆盖客户完整的财富管理需求。 其次,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在产品上缺乏有效包装,在服务上未能实现品牌化。商业银行所提供很多金融产品都具备较为成功的名称,并同时在财富管理业务宣传上也花大力气,投入资金和人力广泛宣传,具备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相对而言,证券公司由于受限于相关监管法规,同时也局限于长久以来经营思维的桎梏,很少积极开展财富管理业务市场推广与品牌管理,使得目标客户缺乏对证券公司财富管理的认识与信任,给市场开拓带来难度。 最后,证券公司财富管理服务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与市场上目标客户群体的需求仍无法完全拟合,无论是权益类产品,还是类固定收益产品,尚不能满足不同认购资金起点、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不同风险偏好的多元化投资目标的需求,即无法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供应。 (三)理念变革 一方面,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开展遇到困难与市场上客户理念有关。由于商业银行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涉足早于券商5年以上,因此已经领先券商抢占了市场先机,并以自身业务模式固化了客户理念。即广大的客户在有理财需求时,第一想到的对象是商业银行。而炒股才是证券公司做的业务。当证券公司宣传相关财富管理时,客户理念很难转变和接受,这当然与上述品牌宣传有关。 另一方面则于证券公司自身经营理念有关。证券公司由于长期受制于监管的严控,长期以来缺乏业务转型的迫切性和必然性意识。只有证券公司自身经营理念能积极转变,并清醒地认识到行业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优势及市场、客户需求转变的必然趋势,真正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将精力放在以完善的金融产品链条和金融服务资源之上,真正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富管理服务,真正转变经营思维并充分投入人、财、物,即可有效转变业务影响力。 (四)人才储备不足 财富管理的目标客户是高端人群。因此专业的高端人才队伍是赢得客户信任,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必然条件。 证券公司以往的人才主要体现在某项的专长方面,而对于财富管理业务则需要金融行业的通才――不仅需要具备一系列金融基础知识,同时需要丰富的市场营销与沟通技巧,同时要有跨行业的沟通能力和广博的业务外知识储备。 目前,在证券公司业务转型过程中,普遍面临财富管理人才紧缺问题。突破制约财富管理发展的瓶颈,首先要突破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而长远来讲是传统业务体制变革和部门之间、行业之间资源整合的问题。证券公司营业部前台人员是证券公司综合服务实力向客户展示的统一端口,证券公司一方面要向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打开大门广纳人才,突破证券从业资格限制,招募具有各类专业资质的高端人才;另一方面还需要提升财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能,扩大财富管理人员的服务半径,通过专业研究力量、前台营销力量、后台服务力量的整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层面构造财富管理、投资顾问、营销人员、客户服务一体化的营销服务体系,在业务转型的过程中锻炼、培育证券公司财富管理精英人才。 三、发展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具体建议 (一)放松监管,加强创新 证券公司自身要加快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加强在创新产品方面的研究和设计能力,为客户通过多元化的产品。在监管逐步放开的前提下,证券公司自身产品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增强,配合证券公司自 身强大的投资和研究实力以及投资银行业务联动,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可以为客户提供最全面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客户在不同领域的多元化需求,成为财富管理领域的佼佼者。 (二)建立全方位财富管理体系 随着高净值人士对融资服务和增值服务需求的增长,证券公司除了提供上市融资、财务顾问、投资管理、PE投资等专业服务外,也可在个人融资、保健医疗、海外投资等领域开展或合作开展相关增值业务,打造满足客户需求的全方位财富管理业务体系。 (三)积极提供资产配置产品 根据投资时间钟理论,在经济周期繁荣、衰退、萧条、复苏4个阶段中,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财富打理方式和主流理财产品。一般来说,经济繁荣时,权益类产品占据主流;经济衰退时,固定收益产品更受关注。 证券公司在开发产品时应该利用自身研究和投资的专业优势,积极主动的根据宏观周期,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另外,中国人口老龄化渐成趋势,满足养老理财需求的生命周期和生活方式理财产品等也可考虑开发,还有满足如住房、教育目标等特定需求的产品也可列入研究范围择机推出。通过不断完善产品供应,可以精确定位目标客户群、积极进行品牌建设,真正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以巩固证券公司此项业务开展的竞争优势。 (四)完善客户分级分类 财富管理业务应有别于大众理财服务,重点之一是对客户情况及其投资、融资需求的细致了解,以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为此证券公司需要有完善的客户分析系统。目前证券公司普遍缺乏客户分类分级、客户需求分析方面的理论指导与实践经验。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有赖于管理模式由粗放转向集约、产品研发由规模主导转向需求主导、客户关系管理由标准化转向多维度,在不同的经济周期阶段、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为客户提供完善的财富管理服务。 四、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未来前景 (一)证券公司财管理业务必然成为证券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财富管理业务(含私人银行业务)一般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或者与资产管理业务组成一个综合部门。财富管理业务可以和投资银行业务一样为大型投行贡献可观的利润。因此,随着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产品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经验的不断累积,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在未来会发展得越来越成熟,并必然成为证券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财富管理业务可以与证券公司体系内的各部门实现资源共享(投行在传统证券承销发行的项目上可以发掘发行人的财富管理或其他资产管理需求;而财富管理部门在服务高净值客户时也可以发现客户供职机构的融资或者兼并收购的需求,或者专户资产管理需求),形成合力,推动证券公司体系内的各项业务良性高速发展。 (二)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将成为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转型的必由之路 随着证券公司传统经纪业务的发展高度同质化,外延式扩张和内生性增长都困难重重,通过财务管理和金融产品销售实现商业模式的转型和升级,开拓新增盈利来源,成为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转型的必由之路。 事实上,经纪业务经营模式转型在国外成熟市场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并且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09年底,加拿大证券行业经纪业务的收益占总收益的比率已下降至低于46%,而纯交易佣金收益更降低至占总经纪收益的45%,以增值服务为主的收费性经纪业务收益则提升至占总经纪收益的1/3,或销售产品的收益占总经纪收益的22%。 证券公司服务富裕客户的优势除投资组合管理与证券交易外,还包括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等专业性较强的直接融资与资产增值方面的专业服务。此外,绝大多数的高净值客户均来自企业,因此充当企业的财务顾问,可以为企业(及其股东与高管)提供上市辅导、兼并收购、信用融资等方面的业务辅导,在目前分业经营的监管体制下,专业的财富管理优势地位完全可以使证券公司成为业务领先者。 财富管理论文: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研究 [摘要] 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作为金融服务领域的一个重要部分及商业银行高利润的分支业务,在西方国家已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中国的改革开放及经济的稳步增长,为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本文将从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发展的现状入手,剖析其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从而提出一些发展建议。 [关键词] 私人银行业务 私人银行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开发的高端个人理财服务业务。2005年,中国银监会将其定义为“商业银行客户进行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借鉴国际社会的经验可知,我国已开始步入私人银行业务迅速发展的阶段,研究私人银行业务,已成为我国金融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国内银行由于受到分业经营等方面制约,对全球资产运作的能力还有所欠缺,私人银行业务刚处于起步阶段。短短一两年时间内,商业银行在市场上推出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已达20多个品牌、上百种理财产品品种,个人客户理财资金已有上千亿元的规模。但是,限于金融制度、金融监管,以及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多方面的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一波三折,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 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国内不完善的金融市场和运作制度 目前国内缺乏完全的金融产品创新环境和完善的金融市场,并且人民币是非自由兑换货币,即使是外资银行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即投资范围有限、无力开发多样化的理财产品及理财规划。国内不完善的金融市场和运作制度限制了私人银行的理财产品的多样化和创新。 2.组织体系改革滞后 私人银行业务是一种向顶端富裕客户及其家庭提供的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既包括运用信托、保险、基金等一切金融工具维护客户资产在收益、风险和流动性之间的精准平衡,也包括与财富管理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财务、财产传承、税务筹划等专业顾问服务,要求有非常完善、专业的服务体系。而目前国内银行仍采用总分行的模式,个人客户服务仍由多个部门分开经营,信息不够畅通,资源未能最大限度共享,横向及纵向的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3.缺乏私人银行业务方面的人才和海外投资实践经验 私人银行业务最大的挑战就是聘请、培训并留住人才。一个出色的私人银行家通常都有10年以上的专业经验,并往往具备资产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和法律及税务相关知识和从业经验,甚至对艺术品和奢侈品也有足够的知识。顶级富裕客户的信任在这个业务领域至关重要,而顶级富裕客户不仅是对银行家专业能力的信任,更是对其人品和职业操守的信任。缺乏私人银行业务方面的人才及缺少海外投资实践经验是国内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又一大瓶颈。 二、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建议 1.转变经营意识, 调整组织机构 首先, 国内商业银行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快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摒弃传统的“重批发、轻零售”的传统经营理念, 将发展私人银行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未来业务的战略发展目标。其次, 私人银行业务涉及银行内部机构多、服务范围广、专业性要求高, 因此花旗、汇丰等都专门设立了私人银行业务部门, 对此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很好地加以借鉴。一方面, 国内商业银行应调整组织机构, 自上而下成立专门的私人银行业务部门, 在个人金融服务方面形成合力; 另一方面要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和业绩考核办法,理顺工作机制, 落实工作职责。 2.加强配套体系的建设 首先, 建立市场营销新机制。银行的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对客户资源的竞争, 在今后的私人银行业务中,银行必须争取相当的富裕私人客户群, 而为获得这组客户群, 就必须尽快建立一套主动的市场营销新机制, 并配套建立目标客户动态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其次, 建立金融产品信息反馈体系和客户信息资源的开发运用体系。由于现代商业银行更加注重客户对银行的贡献度,因此国内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应适应发展, 从以产品管理为主转向以客户管理为主,从无差异服务转变为差异化服务。需要更密切地关注较富裕客户的需求,提供更贴身的服务,按客户需要制定战略计划,做好客户财富管理的主要顾问,并对不同层次的市场提供不同的专业化服务。 3.加快培养和引进私人银行业务专业人才 目前国际私人银行业务中的许多产品都涉及相关的专业人才, 如证券、会计师、律师等。对我国银行来讲,当务之急是应该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私人银行业务从业队伍, 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具有现代管理意识,负有责任感, 并且熟悉各种金融产品功能和具有较强市场研究和客户开发管理经验的个人客户经理队伍。 总的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总量的不断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的市场发展潜力是巨大的。如何有效地改善组织体系及营销模式,更好地培养一批私人银行业务方面的专业化人才,尽快缩小同国外商业银行在这方面业务开展的差距,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一项重要任务。
个人理财论文:试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手中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可以实现保值增值的个人理财业务也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且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理财业务重视度的提高,未来个人理财市场增长空间巨大,将成为各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文探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提出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对策 受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与发达国家比起来属于起步阶段,理财产品相对有限,但近些年来我国市场发展迅速,市场增长空间巨大。要使我国商业银在这个竞争与机遇并存的个人理财领域处于不败之地。本文通过分析问题、针对问题,提出须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 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银行不能经营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客户要求银行提供全面的保值增值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既包括方案设计,又包括具体操作,混业经营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但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发展还不完善,风险大,证券管理水平低及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能力有限,决定了仍然要进行分业经营模式。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在只能设计理财方案的同时要积极探索混业经营的方法,加强和其他金融同业合作,在不触犯政策的前提下,实现优势互补,把分业经营的影响减到最小,以期适应市场的需要。 2.加强品牌建设,提供差异性、个性化服务 理财服务要注重个性化服务,需根据客户的理财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及实际的财务状况进行理财规划,推荐合适的投资组合,并跟踪客户的整个理财过程。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服务中对客户细分策略、量体裁衣的产品设计方面做得还不够。银行要在市场竞争中获胜,就一定要有自己的品牌。在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同质化的今天,产品的品牌可以增强产品的影响力,从而使之与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相比更能得到客户的亲睐。我国商业银行还应该考虑个人理财服务的金额范围,找准自己在个人理财市场上的位置,有针对性地建设品牌,管理品牌,加强品牌的推广力度,让客户感受品牌效应,接受品牌,使自己通过品牌产品拥有竞争优势。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做的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就是帮客户制定出以规避风险为原则的投资组合方案,以期使客户的资产得到保值与增值。而优质的个人理财服务应该是因人而异的,除去以上的目的,还要具体考虑客户的行业、收入、年龄、侧重目标等具体情况设计理财方案。只有这种个性化、品牌化的服务才能满足不同人士在不同阶段的需求,推动理财市场走向成熟。 3.加强网上个人理财渠道和个人理财服务的创新 网上理财平台是基于网络银行的全能型理财业务平台。网络银行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银行服务方式已被大部分客户所认可。现在的网络银行不仅能提供储蓄、贷款和结算等传统银行业务,还开展投资、保险、咨询等辅助业务。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可以在现有的网络银行的基础上拓宽业务范围,增加金融品种,整合证券、基金、外汇、国债、保险等个人理财业务,搭建一个全能型的网络理财业务平台。这样的平台不仅能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也能面向更广的客户群体,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我国商业银行整合自助银行服务、电话银行服务、网络银行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系统平台,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通过联网联合,扩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种类,并通过优化服务界面、提高服务设施运行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个人理财的服务质量。 4.建设高质量的理财专业人才队伍 理财业务不仅要求理财人员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券、保险、投资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理财人员的业务素质将直接影响到银行理财市场的开拓,建立一支全面掌握银行业务,又同时通晓投资理财知识的高素质理财人才队伍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是非常有必要的。理财理财人员是在具备良好素质的基础上经过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获得的,我们可以从单位员工中选拔一批年轻业务骨干,进行金融专业知识的强化培训,引入金融理财师、个人金融理财师的认证,提供证券、保险等跨专业的培训、交流机会,全面提升理财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营销技巧,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理财服务。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实行业绩考评制和绩效奖励,以此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5.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有效防范风险 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是加强风险管理,拓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有力保证。尽管与公司业务相比,个人理财业务风险较小,但由于我国并没有真正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必须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商业银行利用其信息处理系统整合所有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一个完善的个人客户信息系统是很重要的。而且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标准化管理,建立个人客户信用评估等级制度,加强对同业信息和其他银行客户信息的收集,争取各种类型的客户,不断充实现有的客户信息系统,降低风险,使自己的系统不仅包括现有客户信息,而且涵盖准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以便在更大范围内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最后,还要建立个人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全过程监督贷款质量,从一开始就要做好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加大抵押、担保力度,转嫁部分风险,建立个人消费贷款呆账管理系统,以加大对不良贷款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风险。 个人理财论文:浅谈城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思考 论文关键词:个人理财 城市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风险 论文摘要:目前,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竞争激烈,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城市商业银行需以城市居民、中小企业作为市场定位,坚持理财产品特色开发,重视主动营销、裙带营销方式的运用,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同时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 一、 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迅速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居民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人们对财富理财的需求越来越强,中国银行理财业务迅猛发展,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汇丰、花旗、东亚等外资银行凭借先进的管理理念、丰富的理财服务经验和便捷的全球投资渠道优势积极登陆中国,抢占高端私人理财市场;国内大型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凭借自身规模和实力纷纷建立“理财工作室”、“理财中心”开展理财业务,不断研发推出系列化和组合化的理财产品,例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民生银行“非凡”理财等等。理财产品类型也由最初的储蓄型理财产品发展为包括结构型、信托贷款型、票据型、债券型及QDII等多种理财产品。 二、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与全国理财业务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却不尽人意。2008年发行了理财产品的城市商业银行只有19家,占所有发行理财产品银行总数的34%,但综合理财能力前10名的银行中城市商业银行只占据1席①。由于在研发能力、网点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存在较大差异,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在夹缝中生存。 三、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1、理财市场定位 首先,在全国所有的城市商业银行中,除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少数几家城商行规模实力较强之外,绝大部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属于小银行,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网点规模较小,难以占据高端客户市场。其次,“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市场定位,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是其传统业务市场。第三,从客户方面来看,高端客户投资金额大、抗风险能力很强,但同时要求的收益率也相对较高,与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具吸引力;低端客户投资资金少、抗风险能力较弱,不适合作为理财业务的营销对象。而中端客户投资金额适中、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倾向于收益风险均衡型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能完全满足其需求。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应定位于城市居民、中小企业等中端客户群。 2、理财产品研发 一是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以开发成熟型理财产品为主。开发新的理财产品需具较高的前期投入研发成本、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较高的风险管控水平及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城市商业银行的自身能力难以达到上述要求。而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开发市场上相对较成熟的理财产品开发成本低、市场风险小、业务管理较成熟,例如信托贷款型、债券票据型、打新股型等理财产品。二是适当开发个性化、本地化的特色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地域性较强的特点,对本地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情况比较熟悉,城市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发适合本地客户或基于本地市场的理财产品,形成自身独特的产品竞争优势。三是加强合作,走理财业务联合发展之路。城市商业银行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共同开发、销售理财产品,实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城市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自身地域性网点渠道优势与具有产品研发优势的大中型银行合作,通过代销其理财产品获益;此外,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适合城市商业银行的募集资金规模较小的理财产品。四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严控理财业务风险。理财业务之所以能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主要原因在于理财业务是一项收益较高的中间业务,但其风险也是各项银行业务中较高的,例如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等。理财业务一旦形成风险并产生损失,将对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风险管控水平有限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讲,控制理财业务风险尤为重要。 3、理财渠道运用 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不具有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在媒体宣传投放、银行品牌信誉度等方面的优势,所以不能坐等客户上门。城市商业银行的营销优势在于其本地化客户经理团队,他们在当地拥有较好的人脉和客户资源,通过现有的各项业务与当地企业、居民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城市商业银行应当采取主动营销、裙带营销的方式通过“客户经理——现有客户——客户的客户、亲朋”发展模式积极营销理财产品,抢占扩大理财业务市场份额。 4、理财人才培养 企业的竞争实际就是人才的竞争。城市商业银行要想在理财业务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打造一支精英理财团队。首先,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适当从同业引进高级人才,在并不熟悉的理财业务上迅速打开局面、进入市场。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存在费用高、同业人才紧缺的缺点。其次,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通过共同开发推广理财产品、邀请专家对本行员工培训等方式,借用外部人才发展银行自身的理财业务。但这种方式存在着不确定性的缺点。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应当理财团队建设的重点放在培养自己的人才方面。一方面要支持鼓励员工参加理财规划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等各类金融职业培训,加快理财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建立人才的激励机制,创造人才实施才华的平台,发挥其业务潜能,实现其人生价值,提高人才事业忠诚度。 5、理财业务目标 自2007年1月份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加速了在中国的布局和业务发展,国内的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不断丰富完善自身的金融业务品种,中国金融市场进入了战国时代,城市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局面。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理财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竞争尤为激烈。但是理财业务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薄弱环节之一。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近期首要目标不应是提高盈利水平,而是:1)丰富自身银行产品,完善金融产品体系。理财业务是一个新兴的银行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城市商业银行不能在起跑线上输给其他银行。通过研发理财产品可以丰富银行产品体系,积累业务管理经验,培养锻炼研发营销人才,为以后业务的发展夯实基础。2)培养稳定忠实客户群体,抢占中小企业、个人客户市场份额。通过不断研发推出适合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可以将客户长期吸引住,逐渐将其培养为忠实的客户群体,避免因为理财产品种类缺乏而丧失已有客户,进而对银行其他业务造成冲击。 个人理财论文: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析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业务 理财产品 银信合作 论文摘要: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推进综合化经营战略的重要载体和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手段。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当前具有以信托贷款产品为主导,产品呢预期收益趋向合理,分成服务体系开始构建等热点。产品风险揭示不足,品种结构不合理以及粗放式发展等问题仍然存在。我国商业银行需要重新考察和研判市场方向,发挥理财业务对经营转型的重要作用;打造卓越品牌形象与特色服务,获取客户的持久信任与忠诚;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同时,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转变,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转变;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市场竞争格局的演变,使商业银行纷纷推行以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为要内容的战略转型,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环境的日臻完善为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业务有利于熨平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提升同业竞争综合实力,拉长盈利成长周期。然而,我国商业理财业务尚且处于起步阶段,并受到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本文首先总结了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进程及特征,进而对当前理财市场中值得关注的重点问题展开分析,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及思路进行探索。 一 、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其中,理财顾问服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1、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及其动因 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外币利率管理体制,为外币理财业务创造了政策通道,其后几年外汇理财产品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是总体规模不大,没有形成竞争市场。2004年11月,光大银行推出了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阳光理财B计划”,开创了国内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先河。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成为推动人民币理财业务发展先锋的直接原因是,在当时信贷投放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占比较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能够增强其吸储能力,缓解资金趋紧压力。 2006以来,随着客户理财服务需求的日益旺盛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特别是面对存款市场激烈的同业竞争,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持续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发行力度,不断丰富和延伸理财品牌及价值链上的子产品。以工商银行为例,2005到2007年分别(发行)销售个人银行类理财产品190亿元、755亿元和1544亿元,年均增速达185.3%;而2008年仅上半年即累计(发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549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5倍。凭借网点资源、客户资源、综合实习优势,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已经占据国内理财市场的主导地位。可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是内在需求与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面对转变经营模式、拓展收益渠道的压力,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商业银行唯有加快理财业务发展的创新步伐,通过负债结构与收益结构的转变,形成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的联动效应,才能在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模式的演进 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初期的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应该说,这一时期的理财产品与商业银行熟悉、专注并具有传统优势的领域,依靠银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产品销售、资产配置、投资决策、清算分配等职能。 此后,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的走低以及资本市场的走强,商业银行纷纷探索新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一是借助信托平台进入股票市场、产业投资市场。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将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票和实业投资。在此种投资路径打通以后,理财产品形式上的创新层出不穷,比如新股申购、信托受益权转让以及由债券、股票、信托融资等产品组合而成的资产配置产品等。二是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结构性理财产品,实现覆盖全球市场的投资管理。尤其是QDII的推出,打通了人民币海外投资的通道,扩大了资源配置的半径,理财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与利率、汇率、股指挂钩的产品。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特点 1、信托贷款类产品成为理财市场的主导 2008年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单手资本市场大幅下挫,投资者风险意识增强银监会加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整改力度等因素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品种结构普遍发生显著变化。子2008年2季度开始,风险相对降低、收益相对稳定的信托贷款类产品大幅增加,并保持迅猛增长的态势,在各类银行理财产品中已占据主导地位。如招商银行全年累计发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理财计划”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票据盈利理财计划”两种信托贷款类产品宫674只,在其各类理财产品中的占比达到73.8%。其他各行也纷纷将信托贷款类产品作为理财业务推广的重点加以集中发行。如工商银行的“稳得利系列”、中国银行的“平稳收益计划”等。信托贷款类产品普遍具有投资标的明确、结构简单、期限多样、收益相对稳定等特点。从根本上讲,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内在特性符合当前阶段投资者、商业银行、借款人和信托公司等各方主体的利益。 2、公益性、专属性创新产品彰显理财业务价值 针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部分银行迅速反应,推出了具有公益性质的创新理财产品。例如,建设银行在震后第五天就发行了“财富.爱心公益类08年第一期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的8%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定向捐赠于四川灾区,并且该产品不向客户收取认购费、管理费等任何费用。此外,在教师节期间,招商银行还特别发行了“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教师专享理财计划”,在原有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基础上赋予了“尊师重教”这一更具意义的内涵。此类以慈善、关爱为主题的理财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思路,打破了以往理财业务同质化的常规,深化了理财品牌的内涵与价值,增强了客户的认同和忠诚度,并有效地提升了银行的品牌价值和社会形象,对于理财业务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 3、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更趋规范合理 各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普遍趋向于规范合理,与以往部分银行对新股申购类、结构挂钩类产品动辄给出40%或50%的预期收益率,甚至“上不封顶”的情况形成鲜明反差。例如,光大已拿回国内“阳光理财同升21号”挂钩类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分别为8%、4.5%、1.45%三档;中信银行投资于新股申购和信贷资产的“全面配置计划0807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4.38%;而农业银行的“本利年08第15期基金精选型产品”,招商银行的“金葵花新股申购22期与套利理财计划”等均有给出具体的预期收益情况。究其原因:一方面,受资本市场低迷以及“零收益”实践等因素影响,各个银行给出的预期收益水平更加实际与客观;另一方面,按照银监会要求,对于无法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各个银行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不得给出“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尽管有所回落的预期收益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客户吸引力,但从根本上讲,科学的、与实际收益情况吻合的预期收益率将对商业银行及其理财产品的美誉度和客户信任度产生积极影响。 4、产品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期限结构日臻完善 与以往同类型产品相比,各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以招商银行为例,其2008年所发行的全部理财产品中,期限在三个月(含)以内的产品数量占比达36.8%,期限在三个月至一年的产品占比达59.7%,而一年期以上的产品仅占全部产品3.5%。此外,其他各银行也注重短期化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如工商银行“2008年第65期稳得利增强型信托投资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6天;中国银行的“博弈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分为14天、21天或1个月。在产品不断短期化的同时,各银行也注意产品期限结构的完善。以工商银行11月份发行的“稳得利”系列产品为例,其包含了29天、75天、90天、12个月等各种期限结构,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偏好。 5、理财业务分层服务体系逐步构建,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 2008年来,针对中高端客户的专属产品不断增加,银行理财业务更加注重客户细分,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举例而言,交通银行“得利宝新蓝58号产品”和“得利宝海蓝31号产品”对普通客户、交通银行客户进行了分层定价,产品预期收益与客户层次成正比。在交通银行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中,“交银理财”定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万元以上的客户;“沃德财富”地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0万元以上的目标客户,并提供专属客户经理、专属理财网点、专享增值服务等。同样,工商银行也全面升级了“理财金账户”服务品质,定期推出“理财金账户”专属理财产品,并通过贵宾理财中心、贵宾客户服务专线、贵宾网上银行等各种专属通道,为客户提供全新的理财服务体验。各银行对中高端财富客户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提升,市场细分能力的增强和分层服务体系的构建将成为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石。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 1、信托理财集合资金用于贷款可能引发潜在风险 由于央行对信托贷款利率下线没有规定,因此信托贷款可以规避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下限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另外,虽然从实质上看是商业银行对用款单位放贷,但由于信托贷款与信托理财资金不在商业银行表内核算,因此可以规避《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不用计提资本,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优化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基于此,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开展了与信托挂钩的理财业务,筹集资金的投向基本上是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对银行和信托公司而言,都属于表外业务,贷款的信用风险完全由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承担。在此情形下,银行和信托公司对借款人一般不会进行授信尽职调查,对贷款用途也不会开展相关的监测工作,特别是贷款大部分在异地使用,就更缺乏有效地贷后管理一旦用款单位出现还款风险,担保人又不能如期履行担保责任,将会给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银行也和信托业虽然对此不负有偿还义务,但也将面临系统性的声誉风险。 2、对客户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不充分 部分商业银行在编写有关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时,风险提示不充分,主要体现在未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风险提示只是简单的列示。如对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的话语,未对铲平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进行详细的阐释。 对一些挂钩较为复杂的产品的理财业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未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在将有关市场检测指标作为理财计划合同的终止条件或中之参考条件时,未在理财计划合同中对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做出明确的解释。 3、熟悉国际交易规则的专业人才异常匮乏 在全球金融自由化于一体化的形势下,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发达,可以预期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挂钩标的投资方向将主要向境外市场发展,其中主要投资产品属于衍生工具范畴,因此熟悉国际衍生品通行的交易规则、惯例是维护我国商业银行从事国际衍生品交易合法权益的关键之所在,但目前银行相关从业人员异常缺乏国际衍生交易经验特别是对国际规则的了解,更无从谈及灵活运用国际惯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营销宣传不够 个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的营销上基本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在银行营业厅里,都摆放着介绍理财产品的小册子或宣传纸,但缺乏特色产品和个性化方案,这同客户需求显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即使是一些不错的理财产品,实际上了解的客户也不多。比如,“千里马”、“红双喜”等投资分红险,其复杂的条款,常常需要推销员通俗化的解释才能让人明白,而各行却无人主动的向客户介绍。一些新国债、基金等的收益、风险情况也是客户所不熟悉的,单单看一看宣传册,客户根本弄不明白。 5、个人理财业务同质现象严重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的同质化趋向。在业务范围上表现为,把现有业务进行重新整合,普遍缺乏更为细致的客户分层,无法为客户提供切合需求的个性化服务;在财务策划上技术人才的支持都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投资产品在广度和深度上均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从目前国内同业的情况来看,基础金融产品在同业之间相差无几,理财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定价无法展示出各商业银行的产品特色,同质产品的竞争完全体现为市场价格的激烈比拼,严重影响了理财市场的健发展。 同时,金融产品的复制特点加剧了这一现象,一家银行刚刚发出新的理财产品,其他银行就能够立刻跟进,名目虽不雷同,但功能特点相似、投资收益相当,几乎是克隆。于是现有的个人理财产品基本都是保险、证券、外汇、基金等的投资组,缺乏特色。比如同一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会被几家商业银行,或者同一商业银行的几家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只是名字的区别,而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对个人客户而言,这些产品的确眼花缭乱,却缺少实际吸引力。 四、加快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对策 从长远来看,由于理财业务将国内居民财富迅速扩张而引发的对金融业务的外在需求,与商业银行利用金融创新实现战略转型和多元化经营的内在需求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因此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拓展空间。 1、发挥理财业务对银行经营转型及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作用 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对商业银行推进经营转型与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一方面,大力发展理财业务有助于烫平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有助于应对利差收窄的挑战并拉长盈利周期。首先,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能够提高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有助于商业银行实现收益来源的多元化和收入结构的优化;其次,利用理财业务平台,商业银行能够实现与多个市场、多种业务的对接,并使之成为综合化经营的重要载体和有益探索。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若能与客户关系管理有效结合起来,与客户建立持久信任关系,成为客户完全可信赖的金融顾问,不仅能够极大的降低优质目标客户的流失率,还将促进理财业务与储蓄存款、银行卡、电子银行等不同业务类别交叉销售和协同效应的实现,进而提升零售银行业务对经营利润的贡献度,增强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打造卓越品牌形象与特色服务,获取客户的持久信任与忠诚 当前,国内银行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和可复制性。在这一背景下,只有依靠卓越的理财产品以及超越客户预期的特色创新产品及服务,提高客户的认知度和荣誉度,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产品和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超出。在品牌建设方面,需要商业银行持续地自身核心理财品牌加以塑造,通过准确的服务定位和文化内涵,与客户建立情感,从而赢取客户的忠诚和持久信任,提升市场竞争力。以招商银行为例,其全部理财业务均冠以“金葵花”之名,经过持续不断的培养,更使客户自然而然低产生一种信任感,这种品牌形象是难以被同业复制的。 在特色产品及服务方面,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更新理念,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热点和焦点,必须增强响应能力,即使退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产品和信服务,从而获取同业竞争主动权。理财不仅是一项规划、一个系统、一种过程,更是规避经济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当金融市场繁荣时,需要通过有效的理财手段实现财富增长;而当金融危机到来时,则更需要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把握机遇,平稳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3、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 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商业银行需要重新考察和研判市场方向,加大创新力度,为理财市场寻找新的加速器。货币政策的转向、相关监管政策的推出和调整以及一系列刺激经济措施的实施,都为理财业务的创新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近期,银监会相继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等多项政策,很多投资对象的价值将被重新发现,更多的市场品种将被发掘。例如,并购贷款类产品可能成为银信理财业务新的增长点。与传统的信贷资产类产品相比,并购贷款类产品将在投资方向、收益模式以及风险控制手段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此外,股权投资及PE类产品预计也将成为优化银信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银信合作层次的重要领域。此类创新将私人股权投资等纳入银信业务合作范围,打造个性比较强的高端理财产品,有利于银行与信托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品牌,进一步开创理财市场新的发展空间。 4、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转变,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转变 从国外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来看,理财业务并不局限于为客户提供某种单一的金融产品,而是根据细分目标市场以及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预期、风险偏好等为客户量身定制理财规划方案。尽管近年来国内银行理财业务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但仍处于“关注产品胜于关注客户”的初级阶段,与理财业务全方位、差异化、个性化的本质内涵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从长远看,国内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也应遵循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由单纯的产品销售向以金融顾问、资产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投资理财服务转变。 5、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应既包括商业银行在提供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主要风,也包括理财计划或产品包含的相关交易工具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银行进行有关投资操作和资产管理中面临的其他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方式和所开展的理财业务特点,制定具体而有针对性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 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中,市场风险的防范于控制对于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首先应根据自身理财业务发展的特点,建立并完善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商业银行研发、销售和管理有关理财计划,必须配备相应的资源,具备相应的成本收益测算与控制、风险评估与检测,内部价格专一等的能力和手段,对需要对冲处置的风险要有具体的技术安排。在进行相关市场风险管理时,应对利率和汇率等主要金融政策的改革与调整进行充分的压力测试,评估可能对隐含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 个人理财论文:论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个人理财论文:人寿保险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研究 [摘 要] 理财规划的最高职业资格CFP,即注册金融策划师或理财规划师有望登陆中国大陆。目前,国内个人理财市场方兴未艾,客户的理财需求日益增长,寿险业提供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国际同业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已经蔚然成风,国内保险界也开始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个人理财服务模式。从长远看,寿险业开展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将对寿险业产生积极影响,为寿险公司、人及中介机构、寿险客户带来多赢结果。未来几年,我国寿险业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将呈现出四大新趋势,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国内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兴起背景 (一)需求方:客户理财需求日益增长 麦肯锡公司曾预计,2002年中国个人金融理财服务市场的税前利润将达310亿美元,成为继美国、日本和德国之后极具潜力的国家。虽然这一预计显然高估了一些,但国内“理财热”的兴起却是显而易见的。分析表明,理财热的兴起至少有以下几点因素: 1.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恩格尔系数下降加快。据国家统计局资料表明:1978—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4元增加到2001年的6859.6元,年均实际增长达到6.4%。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的同时,恩格尔系数下降加快。2001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9%,与1978年的57.5%相比下降了19.6个百分点。特别是1996年至2001年,恩格尔系数下降速度明显加快,共计10.7%,年均下降2.1%。显而易见,人们的货币支付能力大大增强之后,在满足基本消费的同时,有了更多的资金满足其他方面的消费。 2.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体制改革激发了居民的理财需求。最近几年国家推出的货币分房化、教育产业化以及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消费观念,也激发了居民理财的需求。也就是说,现在人们必须自己面对怎样实现家庭的购房计划、保障下一代受到良好的教育、保障自己的健康以及安享晚年等人生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建立一套全面的、相互协调的家庭财务计划和投资计划,即我们常说的理财规划。 3.金融产品的日渐丰富提高了人们的投资理财意识。20世纪的最后10年,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西方国家资本市场近百年的历程。从金融品种看,股票基金债券等常见的投资工具都初具规模。截止2002年9月,我国深沪两市总市值达4.4万亿元,上市公司数有 1200多家,投资者开户数达6850万户。金融产品的日渐丰富既提高了人们的投资理财意识,又为人们的理财规划提供了可实施的投资渠道。据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四地对800人做的专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4%的人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的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PA18个人理财网站专业调查显示:50%以上的人是无计划分配资产的;78%的人愿意接受专家顾问意见,自己理财;25%的人愿意接受服务委托理财;70%的人认为有必要时常对自己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50%以上的人愿意支付顾问费。由此可见,我国居民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需求是热切而且比较成熟的。 (二)供给方:应对市场竞争,提供增值服务 我国保险市场竞争加剧已经成为业界共识,而分红投资类保险品种,成为各公司最有力的竞争武器。近两年来,分红投资类保险品种,成为我国寿险业的高速增长的主力军。中国保监会最新统计显示,截止2002年10月底,全国保险公司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为1 832.4亿元,同比增长约 70%。分红类保险等新产品成为新的增长点,2002年上半年分红险保费收入达624.06亿元,市场占有率52.58%,同比增长1057.48%。国外成熟市场表明:无论是分红险还是投连险,该类非传统寿险都是未来保险市场上的主流产品,而该类产品的成功销售非常需要销售人员提供全面的理财规划服务,综合分析客户的风险偏好和资金状况等因素,将产品销售给能够承受投资风险,有理财观念和理财需求的客户,否则后患无穷,国外市场经验就是如此。 此外,在我国加入WTO后,外资保险机构全面进入国内市场,其参与竞争的重点主要就是提供理财服务等一系列中间业务,而在这方面,外资保险具有更雄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国内的保险公司要想保持或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就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壮大自己的个人理财服务队伍,提供优质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 (三)中介方:未来潜在的理财服务供给者 虽然我国新兴的保险中介机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发展壮大,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家专业中介公司找到了长久稳定、附加值高的主营收入。据悉,多家保险中介机构都在积极策划提供专业的理财规划服务,以中介人的独特位置来彰现自己从事理财业务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客观性,以此作为公司发展的有效武器。 二、国际上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概况 (一)CFP服务理念对寿险业的影响 研究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就不能不研究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CFP是国际金融领域最权威和流行的理财规划职业资格,2001年全美职业资格中排名第一。尽管CFP不是寿险专业从业证书,但是在国外,获得CFP证书的人中,有70%以上同时持有保险经纪人和证券经纪人资格证书,CFP天然地同寿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相联系。虽然寿险从业人员中CFP的总量有限,但CFP所倡导的“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全方位的理财服务理念却深入人心。国外的寿险公司,如友邦、纽约人寿等公司一直致力于理财规划服务的研究和开拓,并建立起了自己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队伍,为客户提供理财规划服务。 (二)亚太地区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状况 在亚太地区,人们习惯称理财规划为“财务规划”。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都是国际CFP理事会成员,因此这几个国家的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渐成规模,以财务顾问的身份为客户进行理财规划正成为新世纪寿险业务员的转型目标。在刚刚落幕的第六届亚太寿险大会上,理财规划的挑战与角色定位成为此次大会的主轴。马来西亚2002年推出了“最佳建议规范”和“独立财务顾问”制度,要求寿险业务员必须收集客户充裕的资讯以后,才能提出适当的建议和寿险产品给客户。新加坡从1988年要求寿险业务员开始运用理财规划为客户进行资产分配,自 2001年7月1日开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规定所有寿险业务员在提呈建议书的同时,必须让客户知道自己赚取了多少佣金。佣金透明的目的在于让保险业务员像医生、律师般收取专业的服务费用,提高业务员的形象和地位。 三、寿险业开展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内容及影响 (一)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基本内容 全面的个人理财规划涉及各类金融产品,但并不意味着某个理财规划师要提供从提出理财建议到完成具体投资操作全过程中的一站式服务。从成熟的欧美寿险个人理财市场服务看,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首先是某位理财规划师提出“理财建议”,然后再寻找各专业领域的专家来具体实施理财规划方案。 从服务内容上看,寿险业理财规划服务主要包括:保险、投资、税务、退休、教育、遗产等六大方面。提供上述六方面的全部规划也称为全方位的理财规划。事实上,提供理财规划服务并不一定要求面对所有客户时都提供如此全面的规划,按照客户需求和寿险业务员的个人专业水平,也可以就某一个财务问题提供单一的解决方案(单方位财务规划),也可以主要提供保险、投资和税务方面的规划(多方位财务规划)。 从实施过程分析,CFP的标准执行程序共六步:第一、设定目标,目标必须有时间性、实际且明确;第二、收集客户资料;第三、分析个人财务状况,找出其长处和短处;第四、根据客户能力和理财目标,制订理财建议;第五、实行规划,因为行动最重要;第六、定期检查,因为理财规划是动态变化的。 从寿险业务员的角度看,其实可以将以上六步划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从第一步到第四步为第一阶段,即提出规划建议阶段;后面两步为第二阶段,即理财建议的实施和绩效考核阶段。不同专业背景的业务员可以在两个阶段中扮演不同重要程度的角色,但是无论如何,在第一阶段,寿险业务员必须要为客户制定一套全面的、互相协调的、可操作的理财建议,在这个阶段,寿险业务员就相当于客户的“军师”,要提出战略性的资产分配建议。并在该大前提下,为客户制定更具体的保险规划,同时推荐其他领域的专家来协助客户实施其全面的理财计划。 (二)寿险业推行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影响 从直接的产品推销转变为围绕客户需求来组织生产和销售,这个过程本身可以说是行销史上具有质变意义的一大步,寿险业推行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将对整个寿险业、寿险公司、人及中介机构以及寿险客户本身产生重要的影响并带来多赢结果。 1.对寿险业的影响。整个服务模式的转变有助于提升保险在公众心中的形象,提高公众的保险理财意识,避免少数不良人的行为影响到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可以说,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推行,也是寿险业规范化、制度化、国际化的标志之一。 2.对寿险公司的影响。个人理财服务有助于开拓中高端客户市场。通过客户保险需求的深度挖掘,提高客户的口袋占有率,不仅可以给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业务收入,而且可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发出最令客户满意的新产品,占据市场先机。同时,要满足客户的综合理财服务需求势必引起寿险公司与银行、证券等跨行业金融企业的合作,通过客户资源共享,创造更多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尤其对具有综合性的金融集团背景的寿险公司更为有利。 3.对寿险人及中介机构的影响。实施理财规划服务,要求业务员具备较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CFP的“4E”标准,实施理财规划服务必须要求从业人员在考试、教育、经验和职业道德四个方面达到较高水准,才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因此,在寿险业推行理财规划服务,必然会推动业务员提高自己素质,转变自己的角色,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朝CFP的最高职业资格迈进。如果能够出台强制性的法规,规定人销售保险产品必须提供全面的财务建议,则效果将会更加明显。另外,保险中介机构也有机会分到一杯羹,以提供理财咨询、培训和收取产品佣金找到立足之本。 4.对寿险客户的影响。毫无疑问,寿险客户也是真正的受益者,通过接受理财服务,他们可以明白自己的财务状况,明白自己究竟需不需要保险,需要多少保险以及需要什么样的保险;同时他们还可以明白自己的理财目标和生活目标是否合理,通过家庭资源的合理分配,以最经济的成本实现自己的综合理财计划,从而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轻轻松松理财!” 四、我国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缺陷和发展趋势 (一)目前国内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缺陷 1.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市场尚处在初级阶段,有效的理财需求和供给都不充分。虽然国内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需求日益显现,少数公司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总体上讲理财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初级阶段意味着理财服务市场本身并没有巨大的理财服务的主动性市场需求。虽然潜在需求很大,但现时的有效需求很少,普通的寿险业务员仍然可以用传统的产品推销式的方法获得客户。与此同时,理财服务的供给者也是风毛麟角,同时受制于人队伍总体素质低下等原因,所提供的理财服务层次较低。 2.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资格认证体系尚未建立,市场影响力有限。由于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资格认证体系尚未建立,虽然各保险公司可以选拔自己的精英业务员进行理财规划方面的培训,并尝试为客户提供个人理财服务,但由于没有系统的培训体系和专门统一的培训教材,也没有权威、中立和专业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资格认证证书,这些理财规划人员的理财规划技能和服务品质都难以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同,市场影响力有限。 3.现时金融产品的数量和品种不能完全满足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要求。虽然国内各项理财金融品种已经相继出现,但各领域的金融品种都相对初级,如股票市场不规范、银行产品简单、基金投资风格趋同、保险产品流行一阵风等,这些都制约着理财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效果。 4.现行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国内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律监管体系,个人税法的不完善,遗产继承等方面法律制度的空白,以及寿险行业理财规划服务的行业标准欠缺等,从制度的层面制约着综合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发展。 (二)国内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发展趋势 1.寿险业开展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所需的法律法规正逐渐健全和完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良性发展需要一个相对健全的法制环境,由于“理财”的专业性、复杂性、可操作性和隐私性,需要银行、保险、证券、税务、遗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良好的制度环境是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发展的前提条件。如同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一样,实施财务规划服务的保险监管部门规章也有可能出台。 2.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行业组织逐步建立和规范。随着第二届中美策划金融论坛日前在北京落下帷幕,国际上金融领域最权威和流行的个人理财规划(CFP)副业资格有望登陆中国大陆,CFP标准的引入将大大有利于保险业理财服务的开展。拥有权威认证,参照4E标准培养出的专职理财规划队伍,必然会提升理财规划师的职业影响,并刺激潜在的理财需求转化为显形需求。同时,保险业的理财规划行业协会在中国金融策划协会成立之后也有望诞生,行业的自律规范有可能逐步形成。 3.综合性个人金融服务公司的出现使一站式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成为可能。随着我国第一家综合性金融集团中信金融控股集团的出现,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重新引起了广泛的思考。从国外经验看,混业经营和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的出现应该是国内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就现况而言,无论是否混业经营,不可否认的是国内银证、银保、银基的合作已基本形成并在不断深入,在此基础上,寿险业务员可同时对客户推荐银行和证券等诸多产品,理财建议的具体实施将变得更简便易行。此外,专门培训寿险理财队伍,或提供全面理财建议、实施具体操作的综合性理财咨询中介机构可能出现。 4.投资分红类险种流行,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层次提高。事实证明,两年来投资分红类险种的异军突起是我国寿险保费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国外的历史同样证明,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投资分红类品种将成为市场主流,客户将更清醒地面对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随着人们理财需求层次的提升,寿险业理财规划服务的重点也会渐渐从最初的财务安全规划演变到更高级的侧重投资功能的规划,进而发展到关系客户终身的“生涯规划”。 个人理财论文: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个人理财策略研究 [摘要]生命周期理论是个人理财的基本理论。根据理财实践,个人生命周期分为六个阶段,各阶段的理财策略各有侧重,最重要的是要在各阶段制定适合客户的理财策略和理财组合。 [关键词]生命周期;个人理财;理财工具;投资 生命周期理论是指导个人理财的核心理论之一,它从生命周期整体出发考虑理财,掌握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特点,让人们结合实际情况设计理财方案,选择适当理财产品,在整个人生过程中合理分配财富,实现人生效用的最大化。该理论建立在跨期最优化理论基础之上,核心内容是在个人或家庭一生当中有限的经济资源约束下,求解基于终生消费(包括闲暇和遗赠)效用最大化的问题。 一、生命周期理论概述 生命周期理财理论发展渊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著名经济学家侯百纳在1920年提出的生命价值概念。侯百纳于1927年出版的《人寿保险经济学》一书提出了人力资本、生命周期理财和行为金融学等基本概念。该书所体现的对个人福利的深切关注、对生命周期理财的深刻理解和对人性弱点的洞察即使现在也依然令人叹服。 莫迪利亚尼等人在20世纪50年代的一系列论文中提出的lch、弗里德曼(1957)提出的pih真正首次把居民的收入、储蓄、消费统一起来考虑,一起成为近年来居民储蓄(消费)研究的基本框架。通常把lch和pih统称为生命周期一持久收入假说(lc-pih),这是个人理财的基本理论之一。与凯恩斯的居民消费由即期收入决定不同,lc-pih认为消费者总是向前看的(forward looking),他们将会根据一生的收入和支出相对平均地安排在各个生命周期阶段的即期消费和储蓄,而安排的目的是获得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效用最大化。随后,由于理性预期和时间序列计量经济学中单位根过程的研究促进了lc-pih的发展。经济学家发展了原有的模型,提出了以欧拉方程为核心的现代生命周期储蓄模型。霍尔(hall,1978)在lc-pih框架下考虑了消费者的理性预期(re),提出了理性预期一持久收入假说(re-pih)。 近年来,国内对生命周期理财理论的研究主要是介绍国外理论。赵建兴(2003)介绍了国外生命周期理财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黄向阳(2004)对西方生命周期理财概念进行了评析;叶洱霄(2004)针对我国股票市场上的非理性投资行为,认为要应用生命周期理财理论进行理性理财,但对生命周期理财理论本身并没有作深入分析。另外,其他与个人理财研究直接相关的文献基本上是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一些方向性和政策性的建议和看法,没有真正从经济学和金融学意义上对我国个人理财进行理论研究。 总体来说,通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西方lc-pih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生命周期理财理论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其显著特点就是结合现代金融投资理论,利用随机动态规划等高难的现代数学方法,通过其发达的金融市场达到指导个人理财的目的。同时,在理论分析过程中非常注重与实证检验的结合,使理论可以在批判和继承中发展。 二、生命周期阶段的划分 生命周期理论是个人理财的基础理论,理财追求的目标是使客户在整个人生过程中合理分配财富,达到人生效用最大化。这正是生命周期理论的精髓所在,按照该理论可把生命周期分成不同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理财目标。 弗兰科·莫迪利亚尼的生命周期理论把消费者一生分为三个阶段:少年期、壮年期和老年期。在少年期和老年期,消费大于收入,在壮年期则收入大于消费。而halifax把人生分为青年时期、成家立业时期、中年时期和退休时期四个阶段,订制出同金融和生活方式需要相匹配的信用卡。 ubs把人生分为少年期、大学阶段和参加工作初期、成年期、老年期四个阶段,为不同年龄阶段的客户所提供的丰富产品,是生命周期理论在个人理财业务中的纯熟运用:它为少年阶段的客户主要提供免收账户管理费的优惠利率储蓄账户;为大学阶段和参加工作初期的客户提供ubs campus个人账户、信用卡、抵押贷款、电子银行服务、投资和储蓄服务、人寿保险、职业规划、各种生活信息等;为成年客户除提供上述服务以外,还增加了按揭、退休规划、子女教育等服务:为60岁以上的老年客户则专门提供了年长者账户等。 笔者根据我国的理财实践,将生命周期分为六个阶段(如表1)。通过对个人理财生命周期的分析,更能在提供个人理财服务中确切了解客户所需,提供为客户量身定做的理财产品和服务。 三、生命周期各阶段对理财工具的选择 恩格斯曾经说过,“生产工具是衡量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和主要物质标志”,理财工具对第三方理财的成败也起着决定的作用。一般而言,第三方理财常用的工具有:消费、储蓄、信贷、房地产、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外汇、期货、期权、黄金、收藏品、艺术品、pe(未上市股权投资)、qdii、qfii、教育投资、税收筹划、养老规划、遗产-计划等等,这些理财工具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按一定的比例组合使用。根据生命周期理论和理财实践,消费者处于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其理财目标也往往不同,理财的倾向也不同。一个人处于某一生命周期阶段可能有很多理财需求,但在特定的阶段有最重要的、迫切的理财需求,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理财工具,对理财工具进行组合。 (一)单身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单身期主要指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至结婚的这段时期,一般为1-5年。这时候。年轻的单身男女大多有自己独立的收入,尽管收入水平一般不高,但由于没有什么经济负担,可支配收入比较多。他们从学校刚毕业踏进社会时,总会有一些愿望需要达成。但是单身青年大多具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消费倾向,其消费和开支会比较大。这段时期是提高自身、投资自己的大好时期,个人进修、结婚创业等亦会是这类人的主要理财目标。理财机构应该针对这类客户可承受风险(波动、损失)的能力强的特点,为这类客户设计有一定风险的理财方案,投资组合中股票比重可占很大的比例,甚至可用一部分做投机用途以增加收益,也有人偏好投资外汇、期货和期权,储蓄和债券所占的比例可以很小。理财机构对处于单身期客户提供的理财工具有:消费理财、储蓄计划、信贷计划、股票投资、税收筹划、外汇投资、期货投资和期权投资等,但以股票投资等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为主,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风险投资 节财计划 资产增值计划 应急基金 购置住房。 (二)新婚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新婚期是指从结婚至有第一个孩子的期间。这一时期是家庭的主要消费期,经济收入增加而且生活稳定,家庭已经有一 定的财力和基本生活用品。为提高生活质量,往往需要较大的家庭建设支出,如购买一些较高档的用品,贷款买房的家庭还须一笔大开支(月供款)。处于这一阶段的客户,其理财目标的选择可能更着重在家庭的建设和为未来生育子女准备资金积累。理财机构提供的理财工具有:信贷计划、储蓄计划、税收筹划、消费理财和购房计划等,以购房计划为主的投资组合最为合适。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购置住房 购置耐用品 节财计划 应急基金 风险投资。 (三)家庭成长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家庭成长期指从小孩出生直到上大学这段时间,一般为9-18年。在这一阶段,多数家庭无法单独留出资金为未来的目标进行积累。如果他们储蓄了,也可能被用于短期的支付。但是,家庭成员的增加将会促使父母为小孩开立账户或者为了他们未来的教育资金而进行储蓄。在这一阶段里,家庭成员一般不再增加,家庭成员的年龄都在增长,家庭的最大开支是保健医疗费、学前教育、智力开发等费用。理财机构提供的理财工具主要有:储蓄计划、消费理财、信贷计划、税收筹划、教育投资和保险理财,但最重要的是储蓄计划和教育投资。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子女教育规划 资产增值管理 应急基金 特殊目标规划。 (四)子女大学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子女大学期是指子女读大学到子女参加工作的这段时期。这一阶段的客户群体事业有成,自身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经济状况都达到高峰状态,各项投资也应扩大,但子女正在读大学,子女的教育支出很大,家庭的收支基本平衡,有时在子女开学时期还会出现负债,所以,信贷也成为这一阶段常用的理财策略(个人助学贷款)。理财机构提供的理财工具有:储蕾计划、消费理财、信贷计划、税收筹划、保险理财和教育投资等,但最主要的是信贷计划和保险理财。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助学贷款 资产增值管理 应急基金 特殊目标规划。 (五)家庭成熟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家庭成熟期是指子女结婚离开家庭,家庭成为空巢状态到夫妇二人退休前的这段时期。这阶段子女都已经参加工作,能够自食其力,家庭开支比较小,理财的重点是扩大投资,主要关注稳健性投资,同时养老规划的制定也已经刻不容缓。处于这一阶段的客户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较高,在财政上更加舒适,可以做孩子在家时不能做的任何事情,也不必为孩子的支出担忧,进入这一阶段才是人生最幸福的时期,金融需求表现在财务咨询、旅游、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理财机构针对这一阶段的客户提供的理财工具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税收筹划、储蓄计划和养老规划、黄金投资和收藏品投资等。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资产增值管理 养老规划 特殊目标规划 应急基金。 (六)退休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退休期就是指退休后的时间。这一阶段客户主要的目的是安度晚年,投资和消费通常都非常保守,可承受风险(波动、损失)的能力较弱,其资金为辛苦半辈子的积蓄,不会放到风险大的计划中去。理财机构应该将重点放到保守且套现能力较强的组合上。以备有需要时(如紧急医疗等)能够有足够现金应急。退休最忌讳的便是盲目投资,如果把退休金或终身储蓄孤注一掷、错投误投,会导致血本无归的理财灾难。理财机构的理财策略有:养老规划、遗产计划、储蓄计划、债券投资和黄金投资等,最重要的是养老规划和遗产计划。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养老规划 遗产规划 应急基金 特殊目标规划。 在现实理财活动中,各种理财策略一般不单独使用,也不是某一阶段只使用一两种理财策略。在理财活动中,理财机构一般会针对不同用户的特点如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结合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特征,为客户制定特定的理财组合(主要是投资组合),以分散风险。理财机构只有掌握了客户的信息,才能为客户量身制定理财策略,以实现客户的人生效用最大化。 个人理财论文:高校个人理财课程教学的问题和对策 摘 要:围绕一般居民家庭理财需求,个人理财课程教学需要不断改善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和理财能力。在认识个人理财课程教学重要性基础上,概括个人理财课程的特点,从课程需求、课程定位、实践教学和案例选取等四个方面分析了该课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个人理财;理财规划;教学方法。 家庭理财行业发展日趋成熟,大学生需要提高对个人理财行业的认识,加强自身的理财能力,以便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这一背景下,开设《个人理财》课程的高校也逐渐增多。目前,对该课程的教学尚在探索之中,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适应大学生的理财需求,如何改善课程教学以便提高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和能力。对这一问题探讨的深入,有利于完善个人理财教学,不断提高大学生财商水平。 一、加强个人理财课程教学的重要性。 (一)个人理财社会需求增长较快。 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的不断提高和金融投资工具种类的不断增加,社会理财需求增长较快,理财产品市场不断扩大。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高端消费者人群中,约78%的受访者需要理财服务;50%以上的人愿意为理财服务支付费用。1995 年至2005 年,中国个人理财市场每年的业务增长率达到 18%,而据该项调查预计,在未来 10 年里,中国个人理财市场将以年均30%的速度高速增长[1]。金融投资工具的增多加大了人们对专业理财服务的需求,理财规划师行业前景广阔,因此,培养大学生具有理财规划方面的专业眼光和视角正在成为高校理财教育的基本目标。 (二)大学生理财能力亟待提高。 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的同时,大学生可支配收入也在不断增加。大学生已不满足于基本生活消费等方面的需求,希望通过一定的投资渠道为富余资金找到保值增值的门路,但实际上,他们的理财行为和理财观念之间还有较大差距。有调查表明,虽然大学生将证券投资列为投资首选渠道,但真正具有实际股市投资经验的比例只有10%,因此,有四分之三的大学生表示,需要理财知识并希望通过高校的理财教育课程、报纸杂志、专家讲座等方式获取理财知识[2]。 二、个人理财课程的特点。 (一)综合性和系统性。 高校个人理财类课程综合性突出,涵盖了金融、会计、经济、管理等诸多领域,需要大学生拥有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房地产金融学、国际金融学等诸多课程学习的基础,而且对不同课程知识之间的整合度较高。个人理财类课程以居民家庭理财规划为主要服务目标,包含着投资规划和生活规划两大类内容。投资规划不仅包括证券投资规划,如股票、债券、基金和期权等金融工具的规划,而且还包括外汇、黄金等方面的投资规划。生活规划包括了现金规划、储蓄规划、消费信贷规划、房地产规划、保险规划、税收规划、子女教育规划、退休规划和遗产规划等诸多方面。 (二)实务性和专业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家庭都是经济活动单位,都需要解决如何扩大收入和如何合理消费的问题,个人理财是以实现居民家庭的财务自由目标而展开的一系列财力分配活动,包括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和流动资金管理三个方面。一般情况下,家庭理财集中在投资上,很多人将理财等同于投资。但居民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涉及到资金的分配问题,需要平衡好自身财力和消费水平的关系,因此,个人理财包含着比投资内涵更广、更为实际的内容。个人理财是在居民家庭难以应对复杂的财务管理体系状况下诞生的,目前已经发展成为较完善、规范的理财规划师行业。理财规划师包括了注册金融策划师、特许金融分析师、国际认证财务顾问师、特许财富管理师等诸多行业资格认证的专业理财人士。除理财规划师外,广义上为居民家庭提供理财服务的专业人员和提供相关服务的类似人员,还包括了保险专业人员、证券和投资咨询专业人员、会计师、律师、遗产规划师等等。 三、个人理财课程教学存在问题。 (一)适应学生理财需求的教材少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理财课程有着不同的需求,一般来说,财经类专业的学生希望获得增加对理财规划师职业能力的了解,加深对已有金融、经济、管理类课程的认识,而理工类和医学类等其他非财经类专业学生则想通过对理财课程的学习,了解投资的基本知识,做好自己的生活规划。但是,从目前已有的《个人理财》或者《理财规划》教材来看,案例分析较少,而对各类理财知识的介绍成为重点,如股票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外汇投资、保险等基本知识的介绍占据了大半的篇幅,对财经类专业学生来说,这些知识都已经了解过,或者非常很熟悉。使用这些教材授课,学生就会认为再学已经学过的知识意义不大,从而对《个人理财》课程由新鲜、好奇逐渐转向厌倦情绪。目前各个高校开设《个人理财》课程的专业多是财经类,因此,教材内容体系的不完善,影响了教学质量和学生理财能力的实际提升。 (二)课程定位并不恰当。 《个人理财》课程定位一般是专业选修课或者一般的选修课,很少作为专业课出现。财经类专业的课程设置中,综合性强的个人理财课程由于涉及到众多金融投资工具和会计、税收、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将其作为学生的专业选修课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从该课程的特点来看,知识综合性强需要一定的教学课时让学生融会贯通,实务性强需要学生多实际操作,结合自己的生活理财多体会、多实践,所以各高校分配给专业选修课的 30 多个课时就显得不足。另外,选修课的课程定位也使部分学生存在轻视该课程的倾向,因此,随着对个人理财课程定位认识的加深,将其调整为专业主干课程有一定的必要性。 (三)过多重视理论教学。 目前,各高校对个人理财课程的课时分配只是在32 课时上下。有限的教学课时使得实践教学课时捉襟见肘,而强调实践教学又会使学生的知识整合度欠缺,加上实践教学相对于理论教学还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重视理论教学成为有限课时内的理性选择。 除了该课程的教材过多重视各类理财知识的介绍性内容外,就笔者的教学经验来看,这类综合性较强的课程,老教师们一般不愿涉足,这给年轻教师留下了较大的发挥空间。年轻教师理论知识较强,但教学经验不足,对不同知识之间的衔接转换上掌握还不够熟练,因此,在讲课中往往对实际操作重视不够,倾向于理论讲解。对学生而言,如果年轻教师理论教学与学生实际需求结合不紧密,学生对该课程的兴趣会快速下降。 (四)教学案例较为简单个人理财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作为生活情景的简化模拟,案例教学能将枯燥的理论变得简单明了。目前,一般教材上的已有案例选择往往只为某一章节、某一种理财知识准备,情景设置过于简单,使学生对案例本身的认同度不高。 除了个别教材在最后一章设置综合性很强的案例外,缺乏不同种类理财知识的案例之间的互联互通,也就是说,能将简单的两三种理财知识结合在一起的案例不多。这也导致对案例本身的问题设置等一系列引导性的思考还欠深入。 四、个人理财课程教学的对策。 (一)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学生理财能力培养。 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影响着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和认识,大学生群体的财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个人理财课程教学需要加强大学生理财观念和能力的调查研究。来自不同经济条件的家庭的大学生,理财观念和经验存在很大的差别。所学专业不同的大学生,其投资理财能力差异也较大。在个人理财课程开课前,可以设置简单的理财课程需求调查问卷,对大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目的和动机进行统计分析,以便摸清大学生的实际理财状况,能展开有针对性的教学。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参与案例讨论和课外阅读或实践活动的信息反馈,注重学生解决生活模拟理财问题的能力的提高和创造性的培养,帮助其养成较好的理财习惯,使大学生的理财能力能够不断提高。 (二)对个人理财课程重新定位。 解决个人理财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最主要的途径就是逐步改变个人理财课程的选修课地位,将其纳入专业主干课程。通过延长教师的授课时数,可以有充分的教学时间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者兼顾,会吸引经验丰富的教师加入到理财课程教学中来,他们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缩短学生对该课程的理解过程,更能适应学生的理财需求。课程的重新定位也有助于强化学生对该课程的理解和认识,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特别是对一些财经类专业的学生,会加大对理财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求,使其主动学习的动力增强,切实提高其适应职业岗位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个人理财课程实践教学力度。 加强实践教学是改善个人理财课程的重要手段,主要途径有以下 4 条:一是结合大学生自身的消费和理财活动,可以引导学生参与到各种理财知识的案例讨论中,针对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类型的理财规划,通过相互讨论交流理财信息,提高实际理财能力;二是开展理财模拟大赛,以赛带练,促进学生理财学习的兴趣;三是邀请职业理财规划师、金融投资界专业人士举办理财规划讲座,使学生对实际的、前沿的理财业务知识有更深的认识;四是和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让学生多参观,实际感受理财业务的运营流程,体验理财文化,加深对实际理财市场的切身感受。 (四)注重教学案例的综合性和严谨性。 在理财教学中,需要精选案例,建立教师自己的理财案例库。选取案例可以从教材和经典案例中直接拿来,但更多的案例需要教师从网络、身边的案例等搜集,并进行加工,以适合教学需要。可以选择从综合性较强的案例中删减不必要的内容,突出案例所要体现的某2 个或某几个方面的理财知识,注重案例的适度综合性,同时又要保证案例的生活性,如果能对学生的理财能力有直接应用的价值更好;也可以从已有的几个简单案例进行整合,将不同家庭遇到的理财问题放到同一个假定的家庭中去,整合过程中要注重理财规划的逻辑性,设置问题要循序渐进,既能回顾已学知识,又能引导到新学的理财知识上。 另外,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反馈思考所用案例的适用性、综合性和严谨性,不断整理财案例库,增强案例教学的生命力,使之能对提高学生的理财能力提供切实的帮助。 个人理财论文:我国当前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分析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比较起国外发展成熟的业务,我国只是刚刚起步,并存在不少不可避免的问题。只有正视这些问题,并加以解决才能加强我国银行的竞争力,促进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个人理财;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思考 一、个人理财概述 所谓个人理财业务,就是银行为满足自然人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而推出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如:理财咨询、理财分析、存单质押、开具存款证明以及委托存款转期转账等。从消费者角度讲,就是确定自己的阶段与投资目标,审视自己的资产分配状况及承受能力,在专家建议下调整资产配置与投资,并及时了解自己的资产帐户及相关信息,以达到个人资产收益最大化;站在金融企业角度讲,一是要研究开发个人理财产品,二是要提供专业的理财服务。 按照西方银行业的观念,“个人理财”服务就是意味着客户将资产交给银行后,完全由银行代为打点,按照客户与银行之间约定的额度实现资产增值。而我国银行业目前所谓的“个人理财”服务,客户并不能把资产交给理财中心,由它代为投资、管理,而是只能向客户提供建议。 综上所述个人理财业务是以“经济学”追求极大化为精神,以“会计学”的客观纪录为基础,以“财务学”的运作方式为手段,从个人角度希望达到实现个人理想,提高生活品质,丰富家庭生活的目标;从金融企业角度,集合和创新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综合性个性化的理财服务。 二、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 长期以来商业银行首先是将企业客户作为它重点发展的客户。实际上随着个人财务的增长,个人客户成为银行越来越重要的客户,个人理财只是个人客户业务中的一种。目前在一些富裕的地区,个人的业务已超过了企业的业务,所以与个人有关的业务有着较强的增长潜力。另外,从我们国家居民的财富增长速度看,它也为个人理财提供了一个现实的需求和成长的土壤。 在过去的几年里,各银行个人理财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地从城市的各个角度脱颖而出,各种品牌“量身定做”、“一对一”等词汇充斥着媒体报道。如招商银行推出“快易理财”、“酒店预定”、“贵宾等机”、“远程医疗紧急救援”四项个性化服务项目;兴业银行推出“自在增利”业务;工行继“理财金账户”后推出了金融@家,从根本上突破了银行柜面服务的地域和时空限制;农行的金钥匙金融超市,让各阶层的顾客享受“一站式”贵宾化服务;中信的理财宝;民生的钱生钱也都在从尽可能提高客户的收益方面突出自己的影响力。 但是个人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反映了各行提供的理财产品和理财服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需求不足 1.业务的服务门槛偏高。多数个人理财项目定位于少数的高端优质客户,服务门槛过高,造成客源稀少。国内银行一般“门槛”在20万元以上。如招商银行的“金葵花”,要求客户资产要达到50万元;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要求客户资产达到20万等。中国目前来说总体上高收入客户比例较低,从现有品牌看,门槛的偏高导致能够满足这一门槛条件的客户比例并不多。这更显示了我们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它还不能合理地驾驭和掌握居民的理财的需求,合理地确定门槛条件。 2.个人理财业务宣传不到位。这体现在银行市场营销观念不强,广告宣传做得不深不透。多数银行理财人员缺乏主动营销意识,“坐、等、靠”思想严重,认为客户自己会上门来要求进行个人理财;或是不善于通过常规业务发展与客户的关系,造成理财业务开展的范围不大。也导致不少客户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片面认识,有些人尽管拥有大量的金融资产,但又普遍存在“财不外露”的保守思想,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水准心存疑虑,对此业务持观望态度。 (二)理财产品缺乏个性 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有同质化趋势,如在投资领域,几乎都是证券、外汇、保险、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就目前的个人理财市场,与成熟市场的银行理财相比,业务范围更多的只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而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因此可以看出目前银行针对普通人的“个人理财中心”的服务还处在较低的层次。 (三)商业银行的政策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金融业属于分业经营,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等业务,只能代销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的产品,而对这些产品的适用性无能为力,这种状况大大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空间。目前,商业银行理财方式只是传统的储蓄业务、贷款业务、外汇业务的简单列举、堆砌和整合,限制条件多,对于有些产品也只能停留在业务品种介绍、咨询建议、办理简单的中间业务等方面,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 (四)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 目前银行的理财员大多是原来银行储蓄所的员工,对证券投资和保险业务不甚了解,所以理财建议还只是停留在为客户提供储种选择、个人存单质押等与传统储蓄业务相关的服务上。近年来,虽然商业银行加快步伐进行理财客户经理的培养力度,但多数理财经理参加理财专业培训的机会较少,即使参加了理财业务培训,个人理财技能仍以银行类业务为主。而理财业务是一项专业学问很深、操作技术性很强的业务,理财涉及到税收、财务、会计、法律、投资、银行、保险等多方面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若不具备全面的财务分析能力及金融专业知识,就很难确保服务质量。 四、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思考 (一)提高营销手段,加大个人理财的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广泛的个人理财宣传,使广大居民懂得理财的重要性,要把银行的理财产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介绍给广大客户,讲明利弊关系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客户自愿选择。商业银行也应该充分利用广泛的有形的银行网点进行理财产品和专业服务的宣传,同时加大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网点的渗透率,使客户既能享受到人性化的专业服务,又能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得到的理财服务。 (二)实行差别化、个性化服务 个人理财的重点在于个性化的服务。因为不同的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对理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不同的人对于风险的偏好程度也不一样。所以根据每个人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偏好、不同的投资需求来进行个性化服务,这才是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一个真正方向。另外商业银行在服务好高端客户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中低层次的客户,因此要对客户市场进行细分,提供差异化理财服务。 其次还要提高客户管理水平,加强专业化服务。商业银行要在竞争中处于领先优势,应该建立起自己的优秀理财品牌,通过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品牌产品,对不同的客户群体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实施差别定价策略,从而支持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三)加强跨行业的合作,丰富理财业务 通过整合现有产品,提升服务层次,为客户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居民的货币资产以储蓄为纽带,在储蓄、支付和消费环节以及证券、保险、基金等投资领域合理流动,并从这些业务办理进程中得到综合效益,逐渐形成以中等收入客户为主体,高端客户为核心的新个人客户群体。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应该与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加强跨行业合作,从现阶段互相业务发展到更广泛的行业间接触。随着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的变化,银行有必要开发混合型的金融产品,例如银行与基金公司合作开发基金信用卡、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保险储蓄卡等。 (四)培养专业的个人理财服务人员 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及客户管理水平,就要加强专业化服务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客户经理。随着中国金融理财师(cfp)资格认证制度施行,商业银行应该优选一批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对个人理财业务感兴趣的精英员工,进行保险、股票、债券、基金、税收等金融经济专业知识的强化培训建立起一支全面掌握银行业务,同时具备各种投资市场知识,懂得营销技巧,又通晓客户心理的高素质理财人员队伍,为不同职业、不同消费习惯、不同文化背景的各类人士提供理财服务。 五、结语 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不断增长,以及人们对财富管理理念的不断深化,个人理财业务已逐渐成为金融业发展的新焦点,各金融机构均把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做为抢占市场份额、赢取中间业务收人的重要手段。 可以预测到个人理财服务是一个蕴含巨大机遇和广阔前景的市场,个人理财服务业务的发展将是商业银行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因此要要增强银行竞争力,就要重视个人理财这一创新业务,塑造理财品牌,突出自身特色,从提高理财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入手,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个人理财论文: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理财备受关注,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适应国内外竞争的必然要求。围绕着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提出了促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创新 1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1.1 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2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9.3%。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此大的基数释放出一个不大的比例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容量。从个人角度来看,个人居民储蓄的增加,金融投资产品和渠道的多样化,个人资产及消费欲望的增加,人口老年化及老年人口相对贫困化,从一而终就业模式的消失及社会保障体系重建,人生模式的多样化及财务风险的增加,使得专业性的金融系统理财服务成为一种需要。 1.2 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1)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逐步过渡,各银行之间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各家银行都在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因此,拓展经营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寻求功能创新是我国银行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2)个人理财业务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社会信用过于集中在银行;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批发业务上,对私业务以及零售业务所占比重较小;资产负债业务所占比重过大,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小。上述三个方面问题使我国银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经营风险较小而且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收益,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从单一的资产负债业务向全方位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相结合的多功能个人金融服务的转变。 1.3 适应变化的国际竞争环境 2006年年底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出于网点、人才等因素限制,不会将存贷业务作为重点来发展,而会将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个人理财业务将是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 外资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机制、丰富的管理经验,早已对我国零售银行领域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虎视眈眈。为了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发展中心转移到零售业务中来。根据国际通行的“二八法则”,在零售业务中,20%的客户将带来80%的利润。因此,争夺最高端的20%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在零售业务中赢得优质的高端客户,个人理财业务极为重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个性化、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2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服务在国内虽然刚刚开始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己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对优质客户的理财服务成为国内各大银行的竞争焦点。虽然各商业银行开办了各种各样的业务,但其共同特点表现为: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层次低,品种少;理财服务也仅是为客户咨询,提供理财建议书,理财服务设置的门槛过高;对于国际上主流的个人信托业务涉足少;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国内各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同质,缺乏品牌。 3 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 3.1 分业经营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确定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控制了业内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交叉发展和相互促进,也限制了个人理财拓展的空间。银行、保险、证券各自为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割裂,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服务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 3.2 金融市场不发达制约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 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竞争只能通过产品和服务进行,而无法在货币价格上给予优质客户更多的优惠,更无法通过货币价格在产品上有所创新。相比之下,国外银行可以在交叉销售时制定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中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可供投资的渠道有限。股票、保险、债券品种单一、基金刚起步,外汇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这使得中国现在的理财市场必然受到局限。 3.3 银行自身业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1)理财品种不丰富。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为不同的就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安排最适宜的投资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要。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推出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仅局限于利率、汇率挂钩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种产品,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 (2)专业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务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一般都对理财业务人员资格有明确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财经理多由个人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兼职。由于人员素质跟不上,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且仅停留在产品上,深层次的理财业务还无法开展。 (3)组织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来对个人理财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开发和协调指导,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处于自发状况,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不顺畅,也影响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4)信息系统不健全。多数银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建立在账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商业银行间、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4 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要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 (1)尽快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就可以在除了产品和服务竞争以外,展开价格的竞争,进一步可以在货币价格上进行商品创新,实行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2)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 (3)允许银行混业经营。综合性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是允许金融的混业经营。当前,客户对银行的理财要求是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但我们的银行目前基本上只能设计一些简单的金融理财服务方案。因此,政府应对现有限制银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丢掉经营政策上的镣铐,大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4.2 要加大理财市场的培育 (1)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市场准入门槛高,许多有理财愿望的中小客户被拒之门外。诚然,对银行来说,抓住高端客户非常关键,但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中小客户占绝大多数,中小客户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商业银行不应忽视这一市场。 (2)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个人经济活动也十分活跃,但是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却大大拖后,无法对个人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惩治,造成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即使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也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这种资源浪费想要尽快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推动各级人大立法,另一方面为个人信用管理提供协助和技术支持,实现信息共享。 4.3 要提高理财人员的整体素质 (1)要选拔一批理财专家培养对象,在选拔上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将一批具有熟悉金融专业知识、具有投资意识和营销经验的业务骨干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 (2)强化专业性的系统培训,重点加强投资理财知识、客户营销技巧、理财方案设计的培训。可以通过与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横向交流使理财人员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 (3)实行资格准入制。统一对理财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4.4 要加快金融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不多,特色不突出,由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且不断变化,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应: (1)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理财产品的创新首先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 (2)开发适用性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 (3)开发有价值的产品。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才能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个人理财论文:浅谈城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思考 论文关键词:个人理财 城市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风险 论文摘要:目前,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竞争激烈,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城市商业银行需以城市居民、中小企业作为市场定位,坚持理财产品特色开发,重视主动营销、裙带营销方式的运用,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同时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 一、 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迅速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居民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人们对财富理财的需求越来越强,中国银行理财业务迅猛发展,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汇丰、花旗、东亚等外资银行凭借先进的管理理念、丰富的理财服务经验和便捷的全球投资渠道优势积极登陆中国,抢占高端私人理财市场;国内大型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凭借自身规模和实力纷纷建立“理财工作室”、“理财中心”开展理财业务,不断研发推出系列化和组合化的理财产品,例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民生银行“非凡”理财等等。理财产品类型也由最初的储蓄型理财产品发展为包括结构型、信托贷款型、票据型、债券型及qdii等多种理财产品。 二、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与全国理财业务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却不尽人意。2008年发行了理财产品的城市商业银行只有19家,占所有发行理财产品银行总数的34%,但综合理财能力前10名的银行中城市商业银行只占据1席①。由于在研发能力、网点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存在较大差异,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在夹缝中生存。 三、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1、理财市场定位 首先,在全国所有的城市商业银行中,除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少数几家城商行规模实力较强之外,绝大部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属于小银行,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网点规模较小,难以占据高端客户市场。其次,“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市场定位,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是其传统业务市场。第三,从客户方面来看,高端客户投资金额大、抗风险能力很强,但同时要求的收益率也相对较高,与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具吸引力;低端客户投资资金少、抗风险能力较弱,不适合作为理财业务的营销对象。而中端客户投资金额适中、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倾向于收益风险均衡型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能完全满足其需求。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应定位于城市居民、中小企业等中端客户群。 2、理财产品研发 一是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以开发成熟型理财产品为主。开发新的理财产品需具较高的前期投入研发成本、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较高的风险管控水平及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城市商业银行的自身能力难以达到上述要求。而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开发市场上相对较成熟的理财产品开发成本低、市场风险小、业务管理较成熟,例如信托贷款型、债券票据型、打新股型等理财产品。二是适当开发个性化、本地化的特色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地域性较强的特点,对本地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情况比较熟悉,城市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发适合本地客户或基于本地市场的理财产品,形成自身独特的产品竞争优势。三是加强合作,走理财业务联合发展之路。城市商业银行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共同开发、销售理财产品,实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城市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自身地域性网点渠道优势与具有产品研发优势的大中型银行合作,通过代销其理财产品获益;此外,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适合城市商业银行的募集资金规模较小的理财产品。四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严控理财业务风险。理财业务之所以能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主要原因在于理财业务是一项收益较高的中间业务,但其风险也是各项银行业务中较高的,例如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等。理财业务一旦形成风险并产生损失,将对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风险管控水平有限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讲,控制理财业务风险尤为重要。 3、理财渠道运用 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不具有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在媒体宣传投放、银行品牌信誉度等方面的优势,所以不能坐等客户上门。城市商业银行的营销优势在于其本地化客户经理团队,他们在当地拥有较好的人脉和客户资源,通过现有的各项业务与当地企业、居民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城市商业银行应当采取主动营销、裙带营销的方式通过“客户经理——现有客户——客户的客户、亲朋”发展模式积极营销理财产品,抢占扩大理财业务市场份额。 4、理财人才培养 企业的竞争实际就是人才的竞争。城市商业银行要想在理财业务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打造一支精英理财团队。首先,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适当从同业引进高级人才,在并不熟悉的理财业务上迅速打开局面、进入市场。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存在费用高、同业人才紧缺的缺点。其次,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通过共同开发推广理财产品、邀请专家对本行员工培训等方式,借用外部人才发展银行自身的理财业务。但这种方式存在着不确定性的缺点。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应当理财团队建设的重点放在培养自己的人才方面。一方面要支持鼓励员工参加理财规划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等各类金融职业培训,加快理财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建立人才的激励机制,创造人才实施才华的平台,发挥其业务潜能,实现其人生价值,提高人才事业忠诚度。 5、理财业务目标 自2007年1月份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加速了在中国的布局和业务发展,国内的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不断丰富完善自身的金融业务品种,中国金融市场进入了战国时代,城市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局面。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理财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竞争尤为激烈。但是理财业务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薄弱环节之一。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近期首要目标不应是提高盈利水平,而是:1)丰富自身银行产品,完善金融产品体系。理财业务是一个新兴的银行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城市商业银行不能在起跑线上输给其他银行。通过研发理财产品可以丰富银行产品体系,积累业务管理经验,培养锻炼研发营销人才,为以后业务的发展夯实基础。2)培养稳定忠实客户群体,抢占中小企业、个人客户市场份额。通过不断研发推出适合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可以将客户长期吸引住,逐渐将其培养为忠实的客户群体,避免因为理财产品种类缺乏而丧失已有客户,进而对银行其他业务造成冲击。 个人理财论文:浅论发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思考 【摘要】目前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浅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和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发展;对策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 在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必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个人理财业务将随着市场环境逐渐成熟而发展 从改革开放至今的30年来,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大幅度提高。在日常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人们有了更多的财富积累,使得人们对理财需求日益旺盛。但由于知识和经验的限制,人们仅靠个人是很难成功地进行理财的。所以,他们需要专业的理财建议,帮助他们实现理财计划。因此,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是很有必要的。 (二)投资市场环境的改善将扩大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证监会积极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推进证券业务创新。同时,政府大力规范房地产市场、抑制楼市炒作。另外,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制度的改革进程在稳健发展。这些政策和措施将极大地促使我国资本和货币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使可加入的投资渠道、可选择的投资产品和可投资的规模相应扩张,将会极大地增强居民个人理财的愿望和参与程度。 (三)混业经营趋势的不断强化将从体制上推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2005年国务院正式批准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2005年银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使得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进一步明朗。另外,我国开放金融市场后,国际混业经营的模式将不可避免地从外部影响我国,使我国的金融业混业经营进程在实践中得到实质性的推进。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相对较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国家金融业政策的限制 目前我国金融业仍然是分业经营的状况,《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保险、证券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缺乏专门的理财服务系统的支持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客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多数银行的信息系统仍以业务处理、数据保存为主,很少考虑对产品和客户信息的分析整合,因此无法进行准确的银行收益测算和客户价值评估,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客户的差异性和针对性。服务系统的落后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三)客户对理财认识存在误区 由于国内没有积极普及金融教育,客户对个人理财认识存在着误区,目前我国大众的理财意识虽然有所增强,但是大多数人对个人理财的概念缺乏正确认识,理财观念淡薄。不少人认为理财是富人的事,理财就是储蓄,更有甚者认为理财就是赚钱。 (四)外资银行加入竞争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引起了剧烈的竞争。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也存在基础建设薄弱、核心产品缺乏、经营观念落后、营销方式单一等问题。同时外资银行拥有丰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经验,可见外资银行加入竞争将会给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 (五)经营理念落后缺乏创新 一些银行虽然成立了理财中心或个人理财部门,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内部组织结构、人员配置、以及网点布局、硬件配备等方面没有认真研究,仔细实施,以至于到最后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方面的浪费。目前,个人理财业务仅仅局限于理财产品方面,没有技术含量,大家一窝蜂挤上去,没有打出自己的品牌,做响自己的品牌,搞出独一无二的特色。我国很多商业银行做的还只是把自己做的产品展示出来向客户推销,而并非是为客户量体裁衣,提供个性化服务,进行专业的理财咨询服务和投资组合建议。 (六)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 从国外情况来看,理财还涉及到税务、财务、会计、保险、证券甚至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实际操作,而理财业务大到人生目标的实现,小到日常的生活开支,方方面面无不囊括在内,因此对理财人员的要求非常高。而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是从柜台业务人员中筛选出来的,即使参加了银行组织的培训,个人理财技能仍以银行类业务为主。但显然,国内的理财人员满足不了这一要求,很难确保服务质量。 三、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建议 (一)加强行业合作,积极准备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 随着金融业本身的发展及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加深,金融业混业经营将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加强行业合作,积极准备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商业银行应该与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加强跨行业合作,从现阶段相互间业务发展到更广泛的行业间合作。 (二)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系统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科技发展相对落后,远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银行业的需求,想要适应以后银行业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形成专门的理财服务甚至经济网络服务系统。 (三)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加强理财知识的普及 商业银行应结合自己多网点的优势,利用媒体和中介机构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加强理财知识的普及,积极培养和开发理财市场。同时,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寻找适合客户的产品组合。 (四)加强品牌建设 加强品牌建设,强化品牌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品牌推广的支持和指导,引领分行统一建设规划、培养标准、服务模式和推广活动,打造统一的财富管理品牌。商业银行在打造个人理财品牌时应体现差异化,提升品牌内涵,增强品牌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客户的品牌忠诚度。 (五)加强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针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 现在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而且模仿能力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获得一时的利益,得不到长久的效益。因此,在上述对客户进行细分的情况下,应该针对不同的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加强产品、服务的创新。没有两个客户的需求是完全相同的,如何做出最适合客户的产品是必须要研究的。当能够根据每一位客户的需求做出最适合他的产品,那么“个性化”服务就达到了极致。 (六)壮大理财专业人员的队伍 理财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情况,因此,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客户经理,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满足理财业务的发展需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及混业经营的发展,对我国今后的理财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以及抗压能力,组建一支专业的、全能的个人理财专家队伍势在必行。 个人理财论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问题的研究 【摘要】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与现实中的个人理财需求不相适应。本文指出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简要分析了个人理财业务需求,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问题;建议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的层次有待提高 近年来,国内各家中资银行纷纷成立了“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但只有在一些大城市才有一些针对高端客户的服务,而大多数理财中心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提供较低层次的服务。一些银行提供的个人金融业务基本还停留在原来的存贷业务层面上,即使增加了,也只不过是如代买国债、金融业务咨询等简单的业务。银行做的只是把自己的产品展示出来供客户选择,而并非是为客户量身裁衣,进行专业的理财咨询服务和投资组合建议。 (二)金融产品(包括理财产品)单一,且同质化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推出合规的金融产品只有几十种,与世界各大银行两万多种金融产品相比简直是沧海一粟,根本不能满足广大个人的理财需求。同时,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产品的开发和设计能力很弱。在金融产品的开发上,好的就一哄而上,缺少创新意识和特色,只是照搬照套,令顾客无所适从。 (三)个人理财服务对象门槛过高,缺乏适合普通大众和工薪阶层的金融品种 金融品种缺乏广泛的适应性。虽然近年来银行开拓的个人理财品种在不断增加,同时为不同的客户开发不同的产品,但是能向大众普及的产品并不多,例如有些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起点需要达到5万元甚至10万元才能办理,个人通知存款的起存点也要在5万元以上,服务范围狭小,没有适用普通大众和工薪阶层的金融品种。 (四)商业银行提供的是金融产品,而不是金融服务 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是把产品的宣传单分别展示在架子上供客户任意选择,而缺乏个性化服务。因为客户不能单凭自已对一些宣传单上的介绍而全面了解这些产品的功能和效用,而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各种摆出来的理财产品,而是银行的理财人员在详细了解分析其需求后,再根据客户的特点来设计的个性化的理财方案。 (五)现有商业银行的普通员工和专业理财人员理财专业素质急需提高,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在目前商业银行中,很多银行的普通员工都不知道什么是“个人理财”,又怎样去开展个人理财市场的营销?有些银行理财人员只是经过银行内部挑选,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和学习就直接上岗。而对于一些资深的理财专业人员又缺乏行业规范管理和职业道德约束,例如一些客户资料保密、产品风险提示等风险管制等。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六)部分客户个人理财观念不正确, 个人理财市场有待培育 由于国内普及性金融教育严重滞后,客户对风险收益没有正确的认识,许多顾客在很大程度上把理财等同于发财,只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投资的风险;部分银行理财营销侧重于收益的宣传,没有严格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使个人理财金融产品的预计(设计或宣传)收益率与顾客的实际收益率差距很远,其结果是绝大多数客户不在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 二、关于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建议 (一)加强对客户需求的调查研究,寻找和开发市场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9月,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9.26万亿元,储蓄余额达到14.23万亿元。在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四个城市进行的专项调查显示,74%的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的被调查者表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曹文,银行个人理财市场问题凸显)。这说明了我国目前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社会需求很广泛,越来越多的普通客户渴望得到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一站式”服务。但是现在中资商业银行一般都和外资银行一样,把着眼点放在20%的重点客户市场上,而把80%的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忽略掉。外资银行这样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于他们所拥有的网点资源、经营金融业务品种范围等条件的限制,而这正是中资商业银行所拥有的优势。根据以上的调查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城市大部分家庭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家庭都有数额不等的储蓄存款。如何对这些存款进行保值、增值、投资和理财?这是客户和中资银行须共同考虑研究的。中资银行要实现由经营产品向经营服务、品牌、文化方面转变,就绝不能对中低端客户 “一弃了之”。反而,更应该把它作为重点开发的市场。 (二)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对中低端客户理财的服务 中资商业银行应加大在中低端客户理财的服务力度,例如大力开发一些“基金定投”的业务,让更多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参与其中。而对于一些中高端客户还可以细分产品以供客户选择,比如银行传统人民币理财产品区,外汇理财区,基金区,保险区等几大板快。这样使所有的客户就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分类一目了然,便于选择。 (三)实行差异化服务,不同的客户配备不同类型的理财服务 首先,对于绝大多数客户来讲,太多的产品会导致其不能选择而失去兴趣。银行理财人员可以针对每一款产品做个标签。这个标签从六个指标来评定该产品的特性,即: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加入门槛和成本、接受服务的便捷性和提供产品商的背景。绝大多数理财产品都具有复杂性、虚拟性、未来性和风险性,但通过上述6个评价指标,基本上”锁定”了理财产品的特性,当然还有一部分产品特性只有市场和时间才能告诉我们答案。如此一来,客户在获取相关信息的同时可以对不同产品加以优、劣势比较,从而找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其次,理财群体有不同的层次,有的只需要购买一种或几种理财产品就可以,有的需要对自己大笔资金进行理财规划,这时我们就需要实行差异化服务。一些单一的,小额的理财服务可以由一线或大堂经理代为解答,而一些大额的、复杂的、多种理财产品组合的应由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等高级理财规划师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服务了。 (四)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开发产品力度,增加理财产品种类,开拓理财渠道 1.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选择理财产品的开发方向是非常重要的,设计产品首先考虑的是市场需要,市场才是风向标,因为没有市场的产品设计得再好也没用。2.设计和开发理财产品要全方位地运用风险判断技术和收益测算技巧,要求开发人员对所有金融产品,对各类金融市场了如指掌,并能够进行综合运用,测试的程序也非常复杂。所以应该长时间地大力投入。3.银行除了自行开发产品外也可以加大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合作从而增加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渠道。商业银行由于受金融、证券和保险分业经营政策的限制而无法开展一些业务,但却可以通过代销或的渠道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例如商业银行可以与一些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信托公司合作设计一些灵活多变的理财产品放在银行代销代售,从而填补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某些空白。由于现行的个人理财市场的格局是银行搭台、多家唱戏,但其主角仍然是银行,银行凭借庞大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以及快速的销售能力,会进一步加强其在个人理财市场的主导地位。 (五)建设有特色和竞争力的理财品牌产品,实行多层次品牌战略 1.各商业银行应开发和建设有特色的理财品牌产品,防止产品同质化现象,增加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自己的顾客。2.从整体发展趋势看,今后的理财品牌将会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创新能力强、产品差异大、服务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成熟品牌,包括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中国银行“中银理财”等;第二层次是创新一般、产品差异较小、服务差异化程度较低的品牌;第三层次是投入有限、创新差、服务能力差的品牌。商业银行应实行多层次品牌战略,吸引和服务多层次的顾客,扩大顾客群。 3.在品牌建设中,商业银行应多运用公众媒体等资源传播和塑造品牌,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和营销。因为提供技术含量高、设计差异高、服务个性化的理财产品对于提高品牌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整个银行业务转型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六)提高理财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壮大理财专业资格人员的队伍 与国内外的外资银行理财从业人员相比,国内中资银行的理财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专业素质,部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具备专业理财资格的人员很少。要改善这种状况,应同时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加强对目前在岗理财从业人员的培训。2005年3月,我国的《金融理财师考试认证暂行办法》开始实施。现在已经有很多关于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的课程开办,各商业银行可以对其在岗理财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第二,要求和支持鼓励理财经理层或业务骨干通过考试具备金融理财师(简称afp)资格,少数优秀的已经具备金融理财师资格的,再去通过培训考试具备国际金融理财师(简称cfp)资格,使整个理财队伍具备专业从业资格人员从无到有不断增加。尤其是要注重第二个方面的工作,注重理财类高端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只有从业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水平技能,才能令客户信服,让银行为其理财。 (七)应加强理财从业人员和理财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诚信 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行为或者说销售行为不够规范和缺乏规管。因为个人理财产品严格来说是风险产品,而风险的承担者是客户,而现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数是一味强调收益保证,而在谈到风险时往往含混其辞,过多过高的承诺不符合金融产品的客观规律。因此,商业银行应该作出内部指引,从风险提示到产品设计再到收益说明,全面规范和引导金融产品的销售行为,用规则和流程科学地防风控险。只有讲究理财的道德和诚信,才能令客户放心,并让其为自己理财。 (八)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追求收益风险均衡,不断培育和开发个人理财市场 目前很多客户的理财观念只是追求收益的最大化,从而背离了理财的真正意义和作用;还有些客户只是求安全,任何投资都不参与,只会把金钱长期放在一些风险低收益低的产品上,缺乏有效的理财配置。理财的真正目的是合理地安排资金,使资金保值增值,从而达到人生的收支风险的平衡。 每个客户的理财目标不同,对收益和风险的追求都有不同。银行应该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进行不同的产品分配。对于一些保守型的客户应为他们提供一些存款型、保障型为主的理财产品,而对于一些投资型的可以为其配备一些基金、外汇或信托投资型的产品。对于一些长期投资的客户可以配一些中长线产品,对于一些短期投资型的客户则要为他们配些流动性强的产品,让客户各取所需。在此基础上,不断培育和开发个人理财市场。 个人理财论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管理 一、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 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多为储蓄型产品。储蓄型理财产品最大的风险常常被投资者忽略,那就是流动性风险。储蓄型理财产品往往不允许投资者提前终止合同,银行理财产品要求的金额也较大,在投资者急需用钱,产品又没到期时,一旦投资者提出“提前支取”,就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若遇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大幅度提高,那么,投资理财产品的客户将损失提高利率的机会收益。如果银行利息再次提高,储蓄存款客户可立即取款进行转存,选择人民币理财的投资者却不能取款,加息后高于理财产品收益的部分就不能得到。 (二)市场风险 时下,受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限制,人民币理财产品都是以投资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为“卖点”,央行票据与国债一样,虽然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但并不是没有市场风险的,债券的供给量、物价指数、利率和汇率变动等都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人民币理财产品所提到的收益率基本上都是预期收益率,若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风险就会相应增加。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由此可以看出“人”是操作风险管理的核心,包括对人的道德、能力和一个良好的激励相容框架的实施等。按照一般的理解,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客户的资金量来“量身定做”确定客户的资产组合。但在很多情况下,理财业务从属于日常营销,银行基层网点“理财师”往往由一线营销人员兼任。在现行的考核体系下,为客户理财时,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机构的产品,其次才是客户财产的增值,难以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准则。因此,常给客户造成银行不过是变了个营销方式的印象,购买愿望并不强烈。在业务指标的压力下,甚至将不适当的产品推销给客户。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法律风险 受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制约,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十分突出。我国混业经营的政策才刚刚松动,法律还禁止商业银行直接开展证券、信托业务,同时商业银行无权调整存款利率,加上金融衍生产品和场外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对象还十分狭窄,品种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如果不能准确界定理财产品的性质,就有可能使理财业务与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的界限不清,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则面临诉讼威胁,并还会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而银行、证券、保险业务无法充分相互渗透,对银行从事综合理财业务形成较大障碍。 (五)声誉风险 所谓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操作失误,不按时履约,违反相关法律规范或其他原因,而给组织创新工具交易的机构或交易中的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声誉风险虽然不是直接的、有形的损失,但是它会给交易组织机构及交易主体的公众形象带来很大损害,使人们对交易组织机构和交易主体失去信任,势必对其业务拓展和交易规模的扩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 二、风险控制有效实施的外部环境构造 由于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带来了新的风险隐患。银监会对理财业务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从风险可控不可控、成本可不可算以及充分信息披露三个方面严密防范和监控理财产品等创新业务的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理财业务活动,促进理财业务的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银监会在认真分析总结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借鉴了境外有关机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现有金融法律制度,制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办法》和《指引》的制定,对解决当前国内理财业务发展中的问题,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理财业务在规范中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办法》和《指引》既适应了我国商业银行创新发展的需要,也顺应了银行业国际竞争的要求。业务创新是动力、防范风险是前提、规范管理是基础、外部支持是关键,这一精神贯穿在《办法》和《指引》中。《办法》和《指引》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意识,两条原则,三项制度”。“一个意识”是指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中应树立“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意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同于传统业务,以客户为中心和专业化服务是其精髓,商业银行从产品开发设计,到销售推介和资金运作,都要从客户的利益出发,提供专业化服务。两个原则是指“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防险并举”和“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办法》和《指引》十分重视对客户利益的保护,要求商业银行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三项制度是指“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和《指引》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监管方法、方式和程序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三、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有效控制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一项高利润的新兴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蕴含着潜在风险,如不高度重视,并加以防范,极有可能会产生比银行传统负债业务大得多的损失。因此商业银行应秉承“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原则,通过界定性质、分类规范、严格风险揭示、完善内控制度等办法,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 (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未来,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理财产品的特点,采用切实有效的风险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方法,建立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形成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理财中心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风险管理架构。 (二)完善风险转移和规避的技术手段 在理财产品的研发阶段,商业银行应根据潜在客户分布,对相关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和资金成本进行测算。对于理财资金和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进行合理规划,并根据对市场变化的预测分析,采用合理的方法计算各投资组合的风险价值和投资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销售风险加权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如果只限于固定利率债券(票据),或者虽不是固定利率但可以准确测算出到期收益率的投资工具(如零息债券、外汇理财资金的打包销售等),商业银行应当对可能产生的期限错配风险进行测算与评估。在缺乏充分的期限错配风险对冲手段或转移工具的情况下,相关理财产品应当与相应的投资组合在规模、期限和流动性等方面相匹配。对于浮动收益型投资组合,商业银行应当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市场价格的变化,按照股市原则对相关投资组合的价值进行适时重估。同时,应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的阶段性剧烈变动、利率调整、提前终止(如果合同中有提前终止条款)等因素对投资组合价值的影响,测算出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率曲线及其可能的转移方式和幅度。对于风险投资收益曲线可能向负值变动,或者风险加权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产品,应当在合同中设置终止条款,尽可能减少银行与客户的损失。 (三)建立银行内部监督审核机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内部调查和审计部门独立审计两个层面的内部监督机制,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独立的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调查监督,应在审查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相关记录、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情况。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业务审计,应制定审计规范,并保证审计活动的独立性。 (四)建立理财业务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商业银行应当对其所开展的理财业务,尤其是理财产品,建立相关信息的统计与监测制度和机制,就理财业务的总体情况、理财产品的销售情况、投资组合设计及投资情况、理财产品的终止和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统计报告或报表,以及相关法律诉讼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报告银行高级管理层。同时,商业银行也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五)培养优秀的理财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能力不足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最大障碍之一,也是银行风险管理最深刻的隐患之一,其导致的操作风险、信誉风险等将时时刻刻影响银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银行应该在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同时,积极建设一支长期稳定的能力全面的个人理财业务团队。首先,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与认定管理制度,有关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才能够从事理财服务;其次,银行应坚持对从业人员开展适时的继续培训,并对其业务水平及服务进行跟踪评价,将现有的长期分业经营产生的大量银行专业化人才培养成为具有综合金融理论和财务分析知识以及市场分析能力和投资技巧,并且具备职业道德和操守的全面复合型理财专家。 个人理财论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界定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诸多不规范的现象,有些银行甚至以个人理财业务之名行高息揽储之实。有鉴于此,2005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办法和指引秉着“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和规范。此外,2006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分类。根据《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而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后者又可进一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二)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严格限定。在《办法》出台之前,关于是否允许商业银行提供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很多人担心商业银行会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把它作为一种高息揽储和规模扩张的工具,变相突破国家利率管制,进行不公平竞争。《办法》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承认,但为防止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变相高息揽储,《办法》明确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利益;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此外,银监会对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三)综合理财服务的准入起点。为保证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综合分析所销售的投资产品可能对客户产生的影响,确定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他理财计划和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应不低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并依据潜在客户群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确定。由此可知,《指引》提高了理财业务准入的门槛,这将使很大一部分中小投资者退出该市场,而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投资者将会成为购买个人理财产品的主力军。由此,个人理财产品结构也就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面临多重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很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把法律风险单独列为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我国《办法》和《指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列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内容之一。如《办法》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如下的法律风险: 1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和《指引》分别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时必须履行相应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将可能会遭到客户的索赔请求并受到银监会的处罚。如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客户揭示相关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按照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如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中风险提示应设计客户确认栏和签字栏,由客户抄录确认栏的语句进而签名;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的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宣传和销售中的法律风险。我国对商业银行宣传和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活动提出了一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计划或产品,也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理财业务人员和一般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应有明确的界限;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特别是与衍生交易相关的投资产品,商业银行不得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经评估不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销售。 3证据保留的法律风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的,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旦出现诉讼情形,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举证的责任来证明自身理财计划或产品销售的正确性。因此,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为以后可能产生的诉讼提供全面有力的证据。此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或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客户授权委托书和其他必须的法律文件,并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和各类授权文件,使合同文本能够齐全。 4金融分业格局下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由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往往也只能将客户的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融资工具。然而,成熟的理财产品无一不和资本市场相连,随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为了能够获得比较优势,必然会积极为客户的资金寻找更多利于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这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现行分业格局下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5代客境外理财违反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的风险。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居民个人的委托可以以客户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这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境外理财业务时不仅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及行业规定,而且还必须知晓且严格依照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来开展投资活动,否则将会面临违反投资所在地规范的法律风险。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业务,其法律风险的产生必然会有一定的端由,只有认清成因,追根溯源,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此问题的良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有规定虽然出台的比较及时,但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势必将涌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且仅就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仍处于法律规制的空白状态。例如我国现将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委托关系,但这种界定十分牵强,模糊和回避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属于信托范畴的实质,这种法律界定和现实业务运作的冲突必将难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再有,我国虽然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认可,但商业银行一旦破产,在破产清算中个人理财产品将处于何种清偿顺序,《办法》和《指引》都没有予以提及。另外,个人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获得资格的情况下可以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且实际中复杂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般也都会涉及该类交易,而金融衍生品往往具备“理财”的内涵,因为它也承担类似规避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功能,由此导致的情形是个人理财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出现监管法规上的“交集”,商业银行对在判断适用何种法规及相应程序上存在困难。 (二)金融分业体制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的整体趋势。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繁荣是以其本国金融混业的现实背景作为支撑的。由于西方国家放宽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他们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推出的理财产品可谓花样繁多,无论是证券交易、外汇交易、黄金交易还是保险业务、基金业务,只要客户有需求,银行统统可以代为,可以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实现了个人理财业务投资领域多元化和服务全能化,体现出“理财”的真正要旨。相比之下,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原则,这种分业经营的格局使金融机构之间缺乏足够的竞争和效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拓展也因此受到一定限制,许多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理财品种无法开办,最终导致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财品种和服务手段的创新受到制约和束缚。 (三)银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可以说是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兴起较晚,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可以说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其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尚没有得到系统完善的建立。例如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操作依据等不够完备、存在疏漏,有些甚至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和矛盾;银行法律部门的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地位和功能往往被定位于事后风险化解上,事前防范风险的作用被忽视;银行高层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给予重视;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低下,为了稳住客户,有些业务人员往往明知道应该办理哪些法律手续,却为了行客户“方便”而使银行承担法律手续不健全的危险等等。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对策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我们认为可以从其外部法制环境和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外部法制环境 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一方面,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注重对个人理财业务监管的基础上重视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调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面对商业银行竞相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的现实发展趋势,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二)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 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更是无从谈起。 1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制定详细的规章和制度,尤其是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并且,针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实际还要不断完善业务规章、健全操作程序。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银行内部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首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结合国家法律的调整对已有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进行必要的修改。 2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首先从银行高层管理者就要树立把法律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的管理态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并且以一定的考核机制和惩戒机制来加以保障,使其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操作”的工作理念。 3重视银行法律部门“事前防范”职能的发挥。应正视法律部门在银行经营中的重要性,将法律部门的工作重心由风险的“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过渡,使法律部门的工作与业务部门的经营紧密结合,从而为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具体到法律部门应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首先,订立个人理财业务合同、文书范本。合同和文书范本可以使业务操作规范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商业银行要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的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其法律部门应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本行规章的前提下,通过梳理和研究个人理财业务的常用合同,订立、完善并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同时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来进行调整和修订。其次,加大审查力度。法律部门应严格根据已有的法律事务审查制度,认真完成行内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事务审查工作。法律部门在审查中如果发现风险点,应及时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提供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法律指导意见。第三,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档案。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档案库,积累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范例,同时也可以从中梳理出一些今后需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加强关注的问题。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审计专业判断与分析 一、分析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运用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 识别公司盈余管理内部控制是伴随着现代化企业规模的管理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注册会计师在利用内部控制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判断时,要认真分析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从管理当局的思想和经营方式、单位的组织结构、审计监督体系、公司的治理结构、人力资源政策、职权的划分和责任分配、外部影响等因素来考查公司可能存在的盈余管理行为。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粉饰财务报表与管理当局一定的动机有关。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一般包括管理当局谋取私人利益动机、筹资动机、债务契约动机、避税动机,政治成本动机等。注册会计师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时,要综合考虑管理当局面临的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压力、自身的素质、公司结构治理、职责划分情况及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分析公司盈余管理的内在动机,为进一步进行审计的实质性测试提供相应的探索。 二、利用分析性复核程序,为注册会计师识别公司盈余管理提供相应的判断线索 注册会计师利用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比率或趋势,调查这些比率或趋势的异常变动及其与预期数据和相关信息的差异,帮助注册会计师制定有效的审计计划,为实质性测试提供线索指引,判断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提出了法定要求。在审计的各个阶段合理利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效率。而在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时,常常面临潜在的专业判断,注册会计师要利用这种专业判断来识别公司可能存在的盈余管理行为。 一是对上市公司重要的敏感信息资料进行判断。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非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应该有足够的敏感,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人事变动、事务所的变更、关联方交易、特殊事件的发生、非常收益、销售增长、报表使用者对公司业绩的期望、会计年度最后一季的会计数据大幅度变化、盈利指标的变动幅度等。对这些敏感信息注册会计师要有充分的职业关注,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业务经营范围的变化、经营环境的改变及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评价。如公司已有的人才优势、市场竞争状况、经营价格优势、新产品的特点等,分析公司优厚盈利能力是否为公司盈余管理的结果。 二是当注册会计师发现客户存在非预期的重大差异时,应该调查这种重大差异产生的原因,此时注册会计师首先应该判断差异可能存在的各种原因,然后根据审计测试确定这种差异的合理性。当注册会计师不能识别差异发生的原因时,应重点关注是否为公司盈余管理行为,从而确定审计实质性测试阶段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三是运用相应的财务指标对公司盈余管理进行职业判断。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时,注册会计师还应结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项目数据,运用系列财务指标来识别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及结果,从而判断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 三、利用截止测试判断公司盈余管理行为 注册会计师除了利用上述两种方法对审计单位进行判断外,截止测试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截止测试作为一种常用的具体审计技术,其目标在于确定交易是否记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在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常常发现被审计单位将应记入本期或记人下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往来款项、存货等项目,推迟至下期或提前至本期入账,其目的就是人为地调节利润、虚增资产,从而粉饰会计报表。 截止测试主要用于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项、主营业务收入、存货、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以及期间费用等会计报表项目的审计。应用此方法时,可采用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会计的核算顺序依次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资料,以原始凭证为出发点,从报表日前后原始凭证审查至记账凭证与账簿的相关记录,确定已登记原始凭证的经济业务与记账凭证是否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并记录,并查明有无漏记经济业务的现象。同时也可以按照与会计核算程序相反的顺序依次审查会计报表、会计账簿至会计凭证,以账簿记录为起点进行截止测试,从报表日前后若干天的账簿记录查至记账凭证,检查发票存根与发运凭证,从而证实已入账收入是否在同一期间已开票并发货等,有无多记收入的现象。 上市公司由于经营失败或出于特殊动机,往往人为地调节收入、费用、成本等项目的入账时点,扰乱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报表的时点勾稽关系,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运用专业判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检查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项、主营业务收入、存货、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等项目在会计报表日是否有异常的变化,如有重大变化,应结合管理当局盈余管理的各种动机,分析其变化的原因,进行相关实质性测试;(2)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发票领购和使用情况,分析其是否存在低估收入的情况;(3)检查会计报告日金额为零的相关项目,若在会计报告日后这些项目又发生变动,则应分析其变动的合理性。 四、通过查阅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公告进行专业判断 与公司盈余管理相关的交易往往涉及几个会计年度,中介机构有关的公告中也可能会涉及本期盈余的事项。注册会计师通过对以前年度工作底稿及中介机构公告的查阅,并进行判断,也可能发现一些本期公司盈余管理的线索。 总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审计,需要从完善现阶段的审计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的积累、业务素质的提高、审计市场的规范等多方面进行建设和规范,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基于虚拟公司的工商管理专业课堂实践教学研究 摘要:工商管理专业具有较强的应用性与实践性,传统的教学模式难以获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因此文章提出一种虚拟公司的课内实践教学模式。以“虚拟公司”为平台,构建了包含专业必修课、能力构建课、管理综合模拟课及毕业论文写作的工商管理专业课堂实践教学体系。该教学模式对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高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虚拟公司 工商管理 课堂实践教学 一、引言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认为:大学应传授能力非理论知识。然而,传统教学的瓶颈就是无法将理论知识转换成为能力。目前高校毕业生普遍存在着创新能力差、适应能力差、实践能力差的“三差”现象。因此,在高校教学的理论体系和课程结构中,加强实践教学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这不仅因为实践教学的设置深刻地体现着一种教育指导思想,更在于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巩固理论教学成果、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具有一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高等院校工商管理专业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对高校工商管理专业的大学生而言,尤其应当具备扎实的实践操作本领以及较强的适应社会的能力。因此,针对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教学,探索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模式就显得十分迫切。 目前工商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课程实验、专业实习、综合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和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并与经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的地方;课程设计和综合实训,由于时间过于集中,形式单一,往往无法引起学生兴趣。社会实践当然是实践教学最好的方式,既能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得到升华,又能使学生提高实际动手能力,同时也会促使学生重新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但目前在高校扩招背景下.受教学经费的影响,相对于学生数量。校外实习基地数还少些。另外,企业处于经济利益考虑,一般也不愿意承担额外的负担,由此实习基地很难接纳较多的学生。即使接纳了一部分学生,也对实习学生不重视。不安排实际工作,学生也就失去了实践学习的兴趣。因此,笔者认为加强课内实践教学,可行性更强,效果更好。 二、基于“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实施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提出一种虚拟公司的课内实践教学模式。模仿实际公司的情景.创建虚拟公司,在教学中贯穿能力培养的思想和理念。 1 基于“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框架。本文设想,以“虚拟公司”作为课内实践改革的平台。开展虚拟公司实践教学不只局限于某一门课程的实践教学,或者某一个实习实训环节.而要把虚拟公司实践教学贯穿到大学生活的始终。在专业必修课内。结合虚拟公司的具体岗位,进行岗位训练;能力构建课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可操作能力;再以学生虚拟企业作为管理综合模拟课程的主要内容,培养学生发现型思维、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最后,在毕业实习阶段,通过在现实企业的锻炼。既检验学生对相关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水平,又在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尽可能做到应对真题,即结合实习单位实际要解决的问题。 2 基于“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思路。 (1)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旨在形成工商管理学科核心基本理论与基本管理知识,了解职业岗位所需要的各方面理论、知识及能力与素养。 为了进行课内实践教学,首先需要联系一家企业作为伙伴公司。通过参观等方式。让学生大致了解企业的运作过程;然后以这家企业为参照在学校建立虚拟公司,设立各个业务部门和工作岗位,并根据伙伴公司提供的真实的市场资料进行模拟商务活动。它涉及到与工商管理专业关系比较紧密的市场调查、商品采购与销售、进销存管理、财务核算、人力资源管理等企业活动。对应地设立营销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以及进行综合管理的经理部。 教师在相应的专业课的教学过程中,除了讲解理论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具体岗位的职能及一般的工作流程,然后学生在实践环节,以企业模拟实际的业务流程作为牵引。针对一个特定企业的业务,由学生模拟该工作岗位,独立完成业务处理,目的是熟悉企业的职能作用,明晰不同类型业务的处理流程。让每一个学生都找到相应的“职业角色”的感觉。 (2)能力构建课。能力构建课旨在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与实际的动手能力。在教学时间安排上,拟分为各八周的两个阶段,上半个小学期以理论教学为主.而下半小学期则停课进行集中实践训练。 教学环节主要训练学生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对企业生产运作的基本活动进行合理诊断的能力;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对新项目进行组织策划的综合能力。 在实践环节,学生成为虚拟公司的“正式员工”,根据工作能力竞争上岗,参与虚拟公司的各项模拟业务过程。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学生会逐渐体会到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及自身工作能力的匮乏,并进一步思考未来就业岗位对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 (3)综合模拟课。综合模拟课旨在培养学生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独立思考问题的综合能力。该课程拟在工商管理专业高年级(第六或第七学期)开设,因为学生已经学习了大部分专业课程,有利于学生利用综合知识解决相关问题。而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按系统教学的需求。将相关课程进行整合,使学生对整个公司的运作及管理有个全面的认识。学生在实践环节,需在教师的指导下建立虚拟公司,按照公司运作的完整程序.制订出商业计划书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学生根据优势互补进行分组。以6人左右为一个小组;二是组建虚拟公司,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三是制定计划。由学生按公司运作方式制定一份包括企业概述、业务与业务展望、风险因素、投资回报与退出策略、组织管理、财务预测等方面内容的商业计划书,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并最终得到教师的认可;四是实施计划,学生确定各自在虚拟企业内的分工以相应的岗位职责,并确立相应的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五是项目考核,以创造性能力考核为主,注重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专业技能的测试。 通过实践训练,使学生能够较好地把握各门课程在整体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能够打通不同课程之间的脉道。使之能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训练学生上下和横向沟通的能力,以及观察和思考问题时的全局观念。 (4)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论文的撰写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个环节。它是课程教学环节的延续,也是以前所学课的一个总结性的成果体现,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因此毕业论文教学比专业课程的教学更重要。 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设在大四第一个学期.通过学科文献读写议课程提高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所需的读、写、议能力。实践环节主要是通过毕 业实习让学生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熟悉企业的运作过程和各岗位的要求,并将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运用掌握的理论或方法加以解决。这个过程也是学生对自己所学知识、能力在现实环境的综合检验。 三、基于虚拟公司的工商管理专业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的特点 1 注意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能力和紊质培养。当前,高校教学更多侧重于理论知识和书本知识的传授,在教学过程中,我们经常过于关注一些直接的目标,如学生的考试成绩、考级、考证、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就业率、毕业生攻读研究生的比例等,从而忽略了教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追求。而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已逐渐地从重视知识转向重视综合素质。人们已经认识到,一个高质量的人才应该是知识、能力、素质三者统一的人才。知识是基础,能力是关键。素质是根本。因此,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升素质是高校教学的三大目标。 本文提出的基于虚拟企业的工商管理专业课堂实践教学模式。便是强调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从岗位操作能力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等,进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形成一套基于感知的“源于实践,归于实践”的教学模式,如图2所示。 2 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大学课堂应是学生乐于参与、勇于争论、善于反思的场所。可目前高校课堂上,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学生缺乏学习的激情、高质量的思维活动、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积极的参与。通过对笔者所在的浙江树人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各年级学生的调研发现.造成此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所学的课程不够了解,不清楚所学知识的用处,导致学生对学习无所谓。 工商管理高等教育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应用性与实践性,目前教学过程中实践环节偏少、实践内容不充实.课内缺少与本课程内容相关的感性认识与实践机会,课外缺少使学生理解社会、理解专业、理解知识运用的途径。使学生学到的书本知识与实际应用脱节,增加了学生的厌学情绪。 学生虚拟企业教学模式的特点就是通过学生在岗位模拟过程中产生对相关知识的需求,进而主动地去探寻需要的知识,这样就能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并能很好地发挥内隐学习的能量。 3 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教学能力是指教师顺利完成教学活动所必需的,并直接影响教学活动质量和效率的能力,是教师通过教学实践表现的一种职业素质。教师的教学能力影响着教学效率,也制约着受教育者的能力结构。要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意识,首先是教师要拥有这种培养的能力。但目前高校教师普遍存在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导致教师队伍整体的实践教学水平不高。实践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教学实践能力)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关键因素。教师在课堂实践教学过程中。通过创办虚拟公司以及指导学生创办虚拟公司.能促进教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进而提升实践教学的能力。 四、结束语 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基于“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模式作为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创新模式,树立起“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育观,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教师的教学能力。“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模式作为一种实践教学的全新尝试,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完善。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关于建立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分析与政策建议 确立中国现代企业年金制度的两个《试行办法》(以下简称20和23号令)颁布3年以来,中国企业年金发展迅速,取得了许多重要成就:企业年金制度框架雏形已见;企业年金基金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市场运营机制初步建立;资产规模不断发展扩大,企业年金资产积累迅速,截止到2006年底,有2.4万多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达964万人,积累基金910亿元,其中,按新办法管理运营的企业年金基金已达160亿元。 但是总的来说中国企业年金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市场仍处于幼稚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关键和最主要的问题是受托人“空壳化”与市场角色“分散化”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导致派生出一些其他次要矛盾,制约了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的主要矛盾是受托人“空壳化”与市场角色“分散化” 1、当前外部受托模式中受托人出现“空壳化”现象,核心作用难以形成 上述分析的受托模式现状可以得出的结论有二:第一,就内部受托与外部受托二者来说,当前市场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外部受托上;完善外部受托制度较长时期内既是需要解决的主要市场矛盾,也是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第二,就外部受托模式的4个市场角色来说,当前主要矛盾集中在受托人身上:受托人的核心地位受到撼动,出现“空壳化”趋势,难以承担起信托制企业年金架构中赋予的法律责任。当前外部法人受托模式存在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权利与义务不对称,实力与权力不相符,市场资格与实际地位不对等,商业利益与法律责任不匹配,导致生计难以维持,作用难以发挥,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理想与现实相背离。所以,如何将四对矛盾结合起来,这是当前外部受托模式的主要难题。受托人是信托型企业年金的核心概念,是企业年金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年金基金的治理主体,作用十分重大,它包括选择任命、监督管理、评价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相应的所有中介服务商,负责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与委托人的沟通;在长达几十年的受托基金资产管理中,受托人全程承担上述服务提供商出现的任何违约或过失造成的法律责任的最终后果。但是,按照23号令的规定,受托人提取的管理费不得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净值的0.2%,这个比例仅占企业年金管理总成本的1.6%左右,比美国401(K)的受托费少一半左右,加之在恶性竞争中他们不得不压低收费标准,甚至象征性收费的现象比比皆是;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建立管理平台的一次性投入很大,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但如此低价运行不仅不能维持运转成本,而且还难以体现受托人的核心地位,影响其履行正常职责。 第二,受托人数量有限,单一牌照难以生存,甚至“受托+账户管理”的双牌照机构也自身难保,市场核心作用受到严重影响,受托人机构事实上形同虚设。在目前的5个受托人中,1个单牌照的机构和2个双牌照机构(受托+账户管理)利润空间十分有限,积极性不高,难以发挥年金市场上的主导作用。只有另外2个双牌照受托人(受托+投资管理)由于其具有投资管理资格而情况稍好,脚跟稍稳,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和市场推动作用。就是说,单牌照的“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捆绑式受托人处于同样的两难境地,难以统领“其他人”,受托人的行业信誉和应有的法律地位远没有树立起来,受托人地位被“虚置”起来。 第三,受托人“软骨病”导致恶性竞争,动摇了以受托人为核心的信托型年金市场结构。在信托型企业年金的市场链条中,由于受托人的核心地位几乎是形同虚设,所以,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不得不纷纷撇开受托人,径直追随委托人或企业主,直接与之打交道,拉客户,甚至出现个别“程序倒置”的现象即由其他已经“拉到客户”的市场角色反过来推荐和指定受托人,或者,企业雇主绕过受托人直接指定其他市场角色的现象也不鲜见,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失去市场核心的信托制必将导致市场秩序的极大混乱,其他3个角色各自为战,相互残杀,恶性杀价,自毁长城;长期看,受托人作为治理主体的缺失必将导致长期内对其他市场角色的监控力度下降,蕴藏着极大的资金安全性风险和金融市场风险。 第四,大多数受托人目前处于勉强维持状态,推动年金市场的龙头作用不尽人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年金市场的发展。除上述制度设计原因以外,似乎中国的法律文化也可能是导致受托人空壳化的一个环境原因。受托人法中有两个最根本原则:忠诚原则和谨慎原则。忠诚原则要求受托人管理信托的唯一目的是保障受益人的利益,这就要求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资产时不能自我交易,以防止任何利益冲突;谨慎原则要求受托人负有谨慎管理的义务。目前中国受托人的窘境已明显构成其对受托人忠诚精神和谨慎精神的严峻挑战,甚至有可能导致继受商事信托传统进程的夭折,因为在任何国家,养老金信托都是其最典型、最成功和最广泛的商事信托的案例代表。 2、受托人缺位导致恶性竞争,市场角色分散导致超低收费,这就是所谓“机构热”的主要原因之一 受托人软弱与市场角色分散既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也是互为因果;市场角色过于分散导致受托人虚置,受托人软弱又导致对其他角色监管的放纵,进而导致恶性竞争。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目前市场尴尬局面可以将受托人弱化与市场角色分散看作互为因果的同一件事的两个侧面。23号令规定,受托费是0.2%,托管费0.2%,投资管理费1.2%,账户管理费每户每人不超过5元。但实际情况却是,市场各个主体的取费现状远远低于上述标准:投资管理费根据投资产品的不同,常常在0.4%-1%之间;托管费大多在0.05%-0.15%之间,账户管理费也是象征性的,大型企业每人每月往往在1元以下;受托费则大多数只在0.05%-0.1%之间。 目前,企业年金市场群雄角逐,恶性厮杀,自毁长城,犹如春秋战国。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初次投入巨大,出于稳定客户的考虑,以大大低于运营和服务成本的价格“硬撑”下去是出于无奈,他们的希望只能寄托在扩大当期市场份额以摊薄成本上,寄托于未来扩大客户来源以期尽早收回成本上,他们强烈地期待着市场的扩大与繁荣,拼命地跑马占地,这就是所谓当前“机构热”的原因之一。于是,恶性竞争和价格战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个别零收费现象,在表面上看,机构显得“越来越热”,而在本质上,受托人越来越受到挤压,难以形成专业化和职业化,进而又加剧了市场角色之间的价格战和低收费的无序竞争。 当前,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下的受托人十分重要的市场地位只停留在理论上,现实中的景象是,外部受托人既面临着自我生存的考验,又面临着市场的严重挤压;外部受托人既是中小企业举办企业年金的必由之路,又是目前的一个瓶颈。 3、受托人“空壳化”和市场角色“分散Pc"~利于 中小企业参加集合企业年金,这就是所谓“企业冷”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一,受托人“空壳化”不利于生产集合年金产品,不利于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金。众所周知,企业年金目前的举办人都是垄断性行业和高盈利性国企,这种被媒体称之为豪门盛宴的现象广受诟病,而占GDP55%和占全部就业人口75%的230万家中小企业则与之无缘,举办年金的不到100家,仅占0.4%,资产总额不到1%。中小企业站在企业年金门外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例如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多为非国有企业,规模有限,缺乏集体协商机制,强资本弱劳工现象较为明显,利润率不如垄断性国企高,经济实力难以允许他们向员工提供足够的福利待遇,等等。国际经验告诉人们,克服这些困难的一个途径在于由市场为他们提供一些专门设计的“集合企业年金计划”;一般来说,提供这些产品的供应商是受托人或其他服务商。但是,在当前受托人空壳化的市场条件下,在“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窘境下,他们不可能有足够的动力和财力投资开发集合年金计划,换言之,专业化程度较低的受托人在实力和能力上都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市场的这个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说,这是目前中小企业难以举办企业年金的一个重要原因。 规模经济效应是指由于规模的扩大导致年金计划本身长期平均管理成本的大幅降低以及经济效率和收益的不断提高。由于规模经济的作用,管理成本的高低与公司规模的大小成反比,公司越小,参加企业年金的管理成本就越高,这是中小企业站在企业年金门槛之外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美国低于100人的小型公司401(k)计划的管理成本占到全部资产净值的1.4%,甚至1.6%,比正常的平均值高出62%左右,而较大型公司只有0.5%-0.8%左右。 外部经济效应是指无须增加管理成本而对其他年金参加者产生的外部经济收益,因为在年龄结构、收入水平和缴费能力等很多方面具有一定同质性的中小企业可以由受托人建立一个“资产池”,建立一个集合计划,这有利于保障集合年金计划对参与职工公平和效率预期的实现。所以,对中小企业来说,加入集合年金计划会降低单位管理成本,使受益人的福利增加;对监管部门来说,监管部门由监管数个主体变为主要监管一个集成的主体即“资产池”,监管成本得以降低,监管效率将会提高,监管便利性也大大增强;对运营商来说,管理运营联合企业年金计划这个“资产池”,将有利于其规模经济的实现,大幅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管理的收益和便利性。 第二,市场角色“分散化”不利于集成信托产品的市场供给,不利于企业年金市场的深度开发。市场角色的“分散化”,致使外部受托人“空壳化”,进而导致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管理环节多、流程长、效率低、成本高,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既不利于启动企业年金市场,又不利于中小企业参加集合企业年金。这便是企业年金“企业冷”的一个重要原因。 目前我国法人受托模式开发集合企业年金计划的方向应主要是“前端集合”计划:参与计划的成员企业,须接受受托人统一制定的集合年金计划,与单雇主法人受托模式相比,集合计划法人受托是一种“标准化”的计划,在国际上它包括多雇主企业年金计划、区域联合企业年金计划、联盟企业年金计划等,最典型的集合计划是香港强积金的“集成信托计划”,它允许接受多个企业的信托,在这个意义上讲它也是一种“零售年金”计划,可对小企业甚至自雇者开放,一般来说企业员工在受托人统一制订的产品清单中享有选择产品的决策权。所以,从国际上流行的集成信托计划上述“前端集合”与“零售年金”这两个特点来看,其提供商一般来说是不同角色捆绑程度较高的受托人。简化市场角色,打造具有投资资格的捆绑式专业化受托人,并不排斥投资管理人的重要作用,恰恰相反,可以促其提升供给集成信托产品的能力。投资管理人的直接客户本来就不应是委托人即企业主,而应是受托人。但在受托人“空壳化”的情况下,投资管理人只能绕开受托人,这不利于投资管理人对集成信托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不利于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的投资功能的正常发挥,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降低了专业基金投资公司的产品供给能力,因为受托人的品种开发不是万能的,需将相当一部分投资外包给投资管理人,投资范围和品种的限制使之只能自行开发设计特定的某些产品,而大量的集成信托产品只能来自外包。 二、建立“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1、当前改革的思路是:垂直整合市场主体资格,建立以受托人为市场核心的养老金管理公司 如前所述,市场呈恶性竞争带有某种必然性:第一,一方面在市场启动初期,过于分散的角色划分自然导致过低收费竞争和市场价格扭曲的倾向,另一方面非专业化的受托人作为市场角色之一同样受到价格扭曲的挤压,难以发挥信托型年金市场中的核心作用,进而加剧了市场无序竞争;第二,一方面非专业化受托人不能发挥集合年金市场的拉动与主导作用,只能被动地围着那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大型国。企和集团公司转,甚至听命于其他市场角色的摆布,另一方面受托人没有能力开发潜力巨大的集合年金市场的资源,加剧了不断增加的市场主体对市场份额的无序竞争,这又进一步压低了市场价格;第三,一方面中小企业进入企业年金的门槛太高,集合企业年金难以在市场产生,进而减少了受托人的市场资源,另一方面受托人不能成为中小企业进入市场的主渠道,作为年金市场主体的中小企业面临无“人”开发的市场断裂态势,进而导致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不高,新的市场进入者不是非常踊跃,市场年金存量还主要以历史遗留下来的行业年金为主导,“豪门盛宴”的诟病难以消除。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外部受托制度当前存在的诸多矛盾互为因果,恶性循环,受托人资格成为一个弃之不舍但又食之无味的“烫手山芋”。解决这些矛盾的焦点在于强化受托人的核心功能,具体思路是叠加资格牌照,使受托人逐渐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捆绑型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 对此,劳动社会保障部已注意到这些问题,表示进行第二批机构认定时将不再单独设立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资格,而试行“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并考虑“托管人+账户管理人”的2+2模式,这充分说明,下次资格审批将有可能成为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史上一次重要转折,促进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再上一个台阶。 2、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是实施信托制企业年金的一个制度创新 无论从国外的经验教训看,还是从国内的市场前景需求看,受托人的发展方向应予以强化,应考虑到专业化和职业化问题;专业化和职业化改革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赋予其更多一些的功能;较多的市场资格的捆绑,其直接途径就是建立真正的养老金管理公司;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是实施信托制企业年金的又一个制度创新。 根据国外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实践,养老金管理 公司作为一个外部法人受托人,其核心要素在于其具有投资管理(包括其分包)功能的一体化,就是说受托人资格与投资管理人资格是捆绑在一起的,这既是受托人在市场上的生存之本,又是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本质特征之一,更是养老金管理公司得以发挥其核心作用的关键所在。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的运行模式与现代信托理念不仅不是相悖,恰恰相反,而是对坚持信托制的一个创新:早在20多年前拉丁美洲十几个国家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成功实验、中国香港地区7年前强积金的正式运转和澳大利亚超年金近年来取得的业绩,都是对盎格鲁、撒克逊信托传统的发扬广大,其他欧美许多国家捆绑式受托人的诞生也是一个明证。 3、建立捆绑式的养老金管理公司制度安排完全符合现行政策的规定 一部三会共同签署的23号文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明确提出了“养老金管理公司”这个概念,并将之规定为受托机构之一,这是建立养老金公司的基本政策根据。第23号令第十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 所谓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制度安排就是指“捆绑式”服务,也称之为“一站购齐式”或“全天候服务提供商”,在国际实践中,就是指市场不同角色和机构功能的垂直整合,即由一个金融机构同时兼有多种市场角色或功能,包括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等,在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还包括托管人的资格。两个部令规定中只是提出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兼任。将投资管理人资格捆绑在受托人之内,在首批机构中已经有过实验,2年来的结果证明,这个实践基本是成功的;这说明,它不但没有超出23号部令关于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法人受托的捆绑规定,而且也符合国际发展的潮流,适应目前中国促进企业年金市场的需要。 4、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符合中国的国情 建立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之所以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和年金市场的需求,是基于以下几点分析的: 第一,捆绑式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建立,可以降低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营成本、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提高各个环节的服务效率和准确性,有效克服提供商各自为政、片面宣传和误导委托人和受益人的现象,以“一站购齐式”全天候服务商的方式和专业化的产品设计,推动集合企业年金的发展,提高中小企业进入市场的积极性和热情,成为拉动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旗舰和综合服务管理的核心平台。 第二,纯粹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除具有一揽子综合服务能力以外,还具有对资本市场与年金市场二者关系充分理解和深入研究的专业结合能力;在资本市场上,养老金产品设计是最人性化、离资金源头最近、游离于其受益人(账户资产所有者)时限最长的金融资产;以受托人为核心的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无论在投资管理系统还是在其他各项专业服务上,都可通过及时把握和监督具体的市场运作来识别每一个市场主体的运行准确性、收益合理性及其价值内涵。 第三,在缺乏信托精神的大陆法体系下,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可弥补单一资格受托人短视的缺陷,这是目前中国坚持和推动信托型养老金的一个捷径,因为它可克服仅从表面投资结构和收益数据来分析判断投资管理人的肤浅判断,能够避免单一提供商容易陷入程式化管理的误区;个性化的方案设计和收益回报的长期性,既是养老金投资与其他基金投资之间最大的区别,也是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受托人)与其他投资公司之间最大的区别。 第四,毫无疑问,“分拆式”存在一些优势,也是“捆绑式”所不可比拟的,例如,价格是透明的,责任是清晰的,主体是确认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任何带有利益输送和损害受益人利益的决策倾向都受到各司其职的市场主体的监督和审议等等,但同时其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明显的,例如,不同行业和不同机构之间的分工合作问题,不同市场主体价值链的成本收益平衡问题,尤其是受托人成本收益低下导致的核心作用缺位问题,等等,反过来,“捆绑式”的优势也是“分拆式”所难以替代的,例如,它的成本相对比较低,信息相对来说是对称的,成本可以内在化,可以避免受托人法律地位的弱化及其责任重大与盈利空间狭小的矛盾。 换言之,分拆式和捆绑式之间的分析比较显示,他们各有春秋,问题仅仅是个选择的问题,即哪一个模式更适合所处的历史环境和发展阶段。权衡利弊,在当前阶段,打造几个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明确受托人法律地位和市场作用,可起到推动市场发展和满足市场发展需求的作用。 5、国外“捆绑式”养老金受托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按法律组织性质,受托人可分为内部理事会受托制和外部法人受托制;按受托人与其他市场角色的组合形式,可将其分为分拆模式和捆绑模式;分拆模式是指受托人将账户、投资、托管人角色(部分)分给其他个人;捆绑模式是指受托人将其他市场角色集为一身,为计划发起人提供“一站购齐式”服务。 法人受托捆绑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成明显不同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单个法人受托捆绑模式,另一种是传统的金融集团下的捆绑模式,即服务提供商均属同一个金融控股集团。90年代以来又出现了第三种新型的介于分拆和捆绑式两个极端之间的捆绑模式即“法人受托联盟模式”,这是受托人与其他专业法人机构以建立战略联盟的方式共同提供服务的一种折衷方式,是在法人受托模式下引入的一种变通的分拆模式的做法,其目的在于以分成和提成为基础,为市场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单个法人机构捆绑模式中,国外目前主要存在两种,一种是传统的强势金融机构为轴心建立的捆绑模式,例如以投资管理能力强大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为核心的机构,这些机构作为受托人提供捆绑的一站购齐式服务;另一种是80年代以来在拉美十几个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出现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这些公司大多根据法律重新组建的专门养老资产管理公司,是一种崭新的全天候的一站购齐式捆绑模式。 以拉丁美洲国家的养老金管理公司为代表的高度捆绑模式和以中国香港地区的单一金融机构为捆绑模式是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最新模式。这个模式随着DC型计划数量的膨胀和DB计划的衰落,尤其是90年代以来随着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壮大,金融机构开始倾向于提供捆绑式服务,并逐渐成为养老计划信托管理的一个主流模式,市场份额越来越大,捆绑模式开始逐渐取代分拆模式的主导地位。 三、中国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基本原则及其政策建议 1、中国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定位 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重要目的或最大特征应该是,它是专门致力于两个部令规定的企业年金这个第二支柱资产的专业化公司;客户群既包括广大的中小企业,为其提供集合年金计划产品,又可 为大型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一揽子业务,这既可体现政府的社会责任也可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是因为,培育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就意味着培育这个市场,就意味着为企业和市场服务,为国民福祉服务。 2、中国组建养老金管理公司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和历史潮流 毫无疑问,前文论述的是旨在推动面向中小企业的集合计划的拉美国家建立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香港强积金计划捆绑式受托人和澳大利亚等案例,其实,即使在被称之为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国,联邦政府也不遗余力地通过修改立法等各种手段,采取提供捆绑式一站购齐的服务方式,向中小企业提供价格低廉和手续方便的集合计划和零售产品,最典型的就是前文所述的“简易职工养老金计划”和“简易个人退休账户”;对此,美国联邦政府是通过修改《税收法》第408(k)条款的方式建立起这种简易的捆绑式服务养老计划的,以便为中小企业举办简便和低价的退休计划提供法律根据;所以,该项捆绑式的简易计划普遍被学术界看做是政府与市场通力合作的结果,看做是联邦政府对中小企业潜在需求快速反应的结果。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联邦政府为高度捆绑式的专业金融机构担当受托人设置的门槛很低,规定凡是具有提供年金产品资格的银行、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均可担任受托人。 3、中国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目的在于构建“三层级”的市场结构,优化市场资源 第一,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与目前的双牌照和单牌照提供商之间的关系不仅只是竞争性的关系,他们之间还具有互补性和不可替代性。建立养老金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多层次的市场需求,构建一个“三层级”的市场结构:单牌照与双牌照提供商-金融控股集团背景的提供商-捆绑式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发挥不同市场主体的优势,达到优化市场结构和提高市场效率的目的;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实现构建“三层级”企业年金市场的制度创新;通过专门化的道路,把企业年金市场带动起来,对做大做强养老金管理公司进行试点,使之成为企业年金市场中的旗舰。 第二,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与发展金融控股集团旗下企业年金供应商角色可齐头并进。在考虑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同时,要采取紧急措施,继续推动金融控股集团旗下的受托人为开拓市场发挥作用。金融控股集团旗下金融机构作为企业年金服务提供商目前存在一定优势,在集团内可形成明显的价值链,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较高的投入成本可以受到一定的补偿。发展金融控股集团旗下的企业年金提供商与建立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是并不矛盾的,他们具有一定互补性和不可替代性,这是拉美26年来实践养老金管理公司的一个重要结果:拉美国家养老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大多都是金融控股集团(例如:BBVA),但这些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的专有性、专业性、信托性和捆绑性等特征,是其金融控股股东所无法可替代的。 4、应合理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根据国情,吸取所长,为我所用 从宏观上讲,中国香港和拉美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建立对世界各国来说都是一个新生事物,他们是强制性第一支柱基本社保制度的产物,参与率有法律保障,能够“吃得饱”,与中国自愿型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制度相比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但是,在微观操作层面却具有较多的可比性,可资借鉴的东西较多,尤其在风险控制方面。 第一,在高度捆绑模式下,应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托管人的监管作用。香港强积金条例规定合格的受托人可以兼任托管人,对此我们应采取更为严格的态度。2004年两个部令规定,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不能兼任,受托人和托管人也不能兼任。在制度设计上,这些规定是发挥托管人对捆绑式公司的监管作用和对资金安全的保障作用的重要法律保证。托管人以外部第三方的角度对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合规性的监督是企业年金监管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优势在于,托管人的外部监督可以从安全性和专业性上起到审计部门难以发挥的重要作用,可以有效规避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在受托和投资这两个程序在同一个法人主体中的道德风险。 第二,要加强公司治理和完善风险内控机制。在养老金管理公司架构下,按照信托管理模式,要通过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和严格的隔离制度,保证在同一法人体系内受托职能与其他管理职能的共存,加强风险内部控制,对受托资产与自有资产实行有效隔离,对受托人内部和外部管理的独立性进行有效的监督,保障受托资产安全,避免利益冲突。对此,在拉美国家养老金管理公司运行的26年中,人们几乎从未发现由于投资管理功能与受托功能捆绑在一起而导致的资金安全性风险的记录,他们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中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在这方面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并总体来说是成功的,良好的治理结构和透明的运行机制使利益冲突得以避免,这是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数量膨胀速度很快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工具和品种要做出某种适当的安排与限制,以防止“权力滥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拉美国家总体来说对其投资管理外包没有任何硬性规定;考虑到现阶段中国的市场环境,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应对其投资功能设立某种比例的外包最低限制,对不同产品品种的外包数量设置某种外包最低限额,甚至对金融控股集团旗下的投资管理也须设立类似的外包比例下限。对养老金管理公司财务透明性问题和利益冲突等潜在风险,须通过行政与财务上的独立核算予以规避。 5、养老金管理公司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关系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性质与企业年金账户资金虽然都具有强烈的私有性,但还是存在本质的区别:前者是国家举办的强制性基本保险,国家应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应建立一定程度的补偿机制,制定一套相应的政策,对投资机构国家要做出一定的制度安排,对受益水平应承担一定财政责任。而企业年金则不完全如此;按照国际惯例,企业年金作为自愿型补充保险,应完全进行市场化营运;作为DC型信托制,目前阶段无须建立官方的补偿机制。鉴于此,养老金管理公司的任务应是专营企业年金资产,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资金应由中央政府另行单独制定投资管理政策,在管理营运上不应与企业年金合二为一。 6、关于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待遇补偿机制 国际惯例显示,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可以建立某种补偿机制,但在实践中各国采取的做法各有不同,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四种情况:一是以立法的形式强制性从自有资产中扣除一个比例,建立风险基金,例如,智利法律要求养老金管理公司从自有资金中提取养老基金净值的1%,以此建立一个储备金,并允许将之与养老基金资产一起进行投资。二是强制性从运营商管理的基金资产中扣除一定比例,例如,香港强积金条例规定,为保护受益人的利益和弥补受益人的潜在损失,香港强积金管理局在受托人管理的强积金资产中强制性扣除0.03%,将之作为一个补偿基金,以弥补受托人由于不法行为 和违规操作所造成的损失;法律还规定,当该补偿基金的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时候,财政司将有可能提供相应的援助和贷款。三是强制性要求受托人购买保险公司的责任险。澳大利亚的实验具有一定启发意义:为建立一个补偿机制,澳大利亚引入了商业再保险机制,强制性要求受托人必须购买“受托人保险”,以补偿当受托人在履行其职责时可能发生的经济责任,但规定对受托人发生欺诈行为或民事判决的罚款处分行为,保险公司则有权不履行赔偿责任。四是强制性对投资回报率做出最高限额,超出部分作为风险储备金予以提取。例如,智利在做出上述扣除一定自有资产的规定的同时,还规定养老金管理公司实际投资回报率必须要达到一个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对于超出最高标准的部分予以强制性提取,据此建立一个“利润储备金”,用于以丰补歉,以弥补实际投资回报率与最低投资回报率之间的差额。 鉴于商业保险的国际发展趋势和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可以考虑澳大利亚的补偿思路,将养老金管理公司的补偿机制与商业再保险机制结合起来,采取市场化的方式,由保险公司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特种“受托责任险”。 7、对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进行立法 与美国非常成熟的资本市场条件相比,为保证企业年金资产的安全性及其受益职工的权益,推动和规范受托人提供商市场的有序发展,中国应尽快立法,加快建立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步伐;这完全符合国际惯例,也是中央政府应该承担的一个社会责任。 四、中国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根本障碍在于监管体制关系不顺 1、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法律依据与立法缺位 2004年两个部令允许养老金管理公司模式的捆绑式制度安排;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500项,其中第92项为劳动社会保障部负责“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这是劳动社会保障部审批企业年金营运商牌照的法律依据。 但是,发放牌照不等于审批机构,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审批主体问题目前还没有解决。在“一部三会”(劳动社会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监管制度安排下,养老金管理公司作为一个信托性质的机构,其审批似乎应由银监会负责核准,但由于种种原因,意欲建立专营企业年金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愿望却未能实现,所以,他们只能“曲线救国”,转向保监会审批建立“XX养老保险公司”。众所周知,在世界各国“职业退休金计划”近百年的实践中,职业退休金计划的融资工具主要有两种:“养老信托基金”和“养老保险合同”。2004年两个部令的规定十分明确,中国实行的是属于盎格鲁一撒克逊传统的“养老信托基金”,而不是“养老保险合同”;“养老信托基金”与“养老保险合同”之间的本质区别就是资产型与负债型、信托型与公司型、市场型与合同型、DC型与DB型之间的区别;2004年两个部令确立的中国职业退休金计划是前者,而不是后者;而冠以“XX养老保险公司”字头的营运商尽管签字画押,但仍有兼营后者之嫌,不利于企业年金由养老金管理公司名正言顺、堂而皇之地专司其责。 2、养老金管理公司“难产”的关键在于企业年金监管机构关系没有理顺 根据企业年金“谁监管、谁审批”的国际惯例,企业年金的监管机构与审批机构应为同一机构。例如,在拉丁美洲,养老金管理公司由政府行政监管部门审批成立,如在智利就由“养老金监管局”批准建立,墨西哥是国家退休储蓄计划委员会审批,在性质上它是公共有限责任公司,并要符合这些国家的“公司法”的相关要求,拉美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监管机构一般都是独立自主的,向上对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向下对养老金管理公司实施监管和注册审批的职能。香港强积金制度实行的是牌照审批制度,受托人的审批发放机关是其行政监管部门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只是在审批强积金中介机构和强积金计划及其产品时,则由强积金管理局、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监督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执行。澳大利亚政府对经营超年金业务的机构实行的也是经营许可证制度,由“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负责审核批准经营执照。 劳动社会保障部作为企业年金行政主管部门,要同时成为其行业监管和机构审批的主体,最好应将监管部门单独设置,予以实体化,扩大和强化监管队伍。这样的监管改革思路是符合目前中国金融监管总体框架的,也符合企业年金的监管体制。目前世界上企业监管模式大致有三种:第一是“联合模式”,即由一个机构负责监管所有金融部门,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等,德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挪威等采取这种模式。第二是“半联合模式”,即只有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这两部分资金由同一个机构联合监管,其他金融部门由其他机构负责监管,捷克、波兰、西班牙、葡萄牙和比利时等采取这个模式。第三是“专业模式”,即设立多个监管机构同时专门从事企业年金的监管,整个监管过程涉及到三个以上的监管机构,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有美国、英国、日本、意大利和爱尔兰等。 3、将企业年金监管机构实体化,符合国际惯例和制度属性 目前我国的监管模式采取的是“专业模式”,即由劳动社会保障部负责监管,证监会和保监会等相关部门予以协同监管。企业年金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金融行业监管,这完全符合企业年金的市场发展要求。要达到上述目的,改革企业年金监管体制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在目前阶段充实监管力量,扩大监管队伍,逐渐使企业年金监管专业化,建立一个类似美国劳工部下辖的“雇员福利保障局”;第二步是在条件成熟时将之单独设置,成为一个单独设置的行业监管和机构审批的实体部门。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县电力公司信息通信专业融合管理实践 摘 要:为了在电力公司更好地做好通信与信息专业融合工作,更好的发挥信息通信技术支撑作用,文章从班组建设角度阐述目前现状和专业管理举措,通过对设备可持续性的改造,加强班组运行资料管理,提高运维人员技能培训,加强班组制度管理,提倡一岗多能及专业融合等工作,提升工作效率,更好地适应信通专业运维工作的发展需求。 关键词:电力公司;信通融合;专业管理 引言 随着“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县公司信通管理机构调整,信通运维班作为新成立的班组,人员来自原通信班和信息班,班组人员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运维人员紧缺与运维工作量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主动适应新的运维管理体系,创新管理举措,提升专业管理水平,全面做好技术支撑和优质服务,是目前信息通信专业必须解决的课题。面对此课题文章提出创建学习型班组,提倡一岗多能及专业融合,保质保量把各项工作做好。 1 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1.1 加快传输网络工程改造,全面提升传输网络硬实力 江阴电力通信网最早是在2002年开始建设的,采用东信光传输设备建设统一的光通信传输网。设备至今连续运行时间已达12年,故障频繁发生,导致运维压力大增,同时因厂方备品备件储备不足,严重影响到本地区通信网络的可靠运行。根据江苏省网络归并方案的要求,江阴地区结合十二五规划,对现有光传输网进行了逐步调整,组建以中兴设备为传输主体的光通信传输网络。 1.2 加强班组运行资料管理,提升班组管理软实力 开展传输设备的技术改造是确保网络稳定运行的硬件建设,那么准确完善的运行资料就是提升班组运维管理的软实力。信通设备资源管理是一项庞大的数据系统工程。班组近年来在运行资料的管理方式上作了很大的努力和探索,专设专业资料FTP服务器,实现资源的共享。建立并及时更新所有信通设备台账,做到对信通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确保设备运行的可控在控能控,有效促进设备健康运行水平。进一步加强班组运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类图表资料做到绘制精细化,修改滚动化,现场同步化,大大提高了班组运维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全公司提供一个安全可靠高度稳定的通信平台。 1.3 加强运维技能培训,创建学习型班组 根据统计,公司从事通信专业人员无论从年龄结构,还是学历层次、职称级别、技能等级来看,均处于弱势地位,整体技能素质偏低,制约公司信息通信运维创新的发展需求。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有效途径,来切实提高运维人员的综合能力和通信网络的运行管理水平,确保电力通信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 在制度上,将标准化班组建设与学习型班组建设有机结合,以班组建设系列管理标准规范和统一班组各项管理要求,搭建交流共享的学习平台。构建班组内丰富的图书资料库,建设开放的学习分享模式,广泛收集积累外、内部信息和知识,讨论分享,在班组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注重新知识新技术的推广培训工作,确保班组全体运维人员了解并掌握先进的技术。同时班组建立常态岗位练兵运行机制,深化培训,通过班务活动和民主生活会加大学习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问答、考试、比武的方式,激发员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 同时,高起点全面规划搭建运维实训基地平台。在现有较小规模的通信运维实训平台基础上,完善配置,逐步组建功能强大的信息通信运维实训平台。实训平台设备宜选配系统在线运行主流设备,并适当选用部分超前设备。通过实训基地平台的建立,运维人员不仅能及时掌握传输、交换、电源、光缆维护等信通各分支领域的相关原理和技术,还可以全面掌握信息网络交换数据配置、信息安全运维等必备技能。通过实训基地,有效模拟故障现象,查找现场罕见告警,确实提高运维人员的动手能力,提高对实际设备的应用能力、操作水平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电力生产。 1.4 完善班组管理制度,提倡一岗多能及专业融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1.4.1 制定分工制度,责任到人 文章首先梳理了信息通信两个专业的主要工作方向,主要有光缆、电源、电话、网络、计算机、服务器、系统、抢修等不同分工,而整个班只有11个人,还有3个值班人员,4个50岁以上人员,为了协调好11个班员的工作责任性和积极性,通过沟通,首先取消了值班制度,这样富余了3个人员,可以参与更多工作.然后针对每个人员的特点进行工作分包,50岁以上的负责一项工作,50岁以下的负责两项工作,这样可以保证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 1.4.2 制定结队制度,不同分工签订结队合同 确定了分工,不是说只要对自己的分工负责就可以了,还要对其余相关的工作进行辅助,签订结队的人员要进行专业帮带,负责结对人员对自己分工的熟悉及运维,负有连带责任.确保每个分工至少有1人精通,1~2人熟悉。 1.4.3 制定轮训讲学制度,全面提升运维技能水平 在确保分工,签订结队合同后,班组还制定了讲学制度,利用周五安全活动的时间,开展分工技能大讲堂活动,在活动期间,轮训人员需要对自己的分工进行基础普及,运维技能讲解,并进行测试,每人两周时间,一周讲堂,一周测试并讲解。经过基础知识普及,运维技能测试的过程,班员的各方面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1.4.4 制定阶段性的职业生涯规划制度 班组引导员工在客观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合理设定个人愿景及阶段性的职业发展计划。每个人员都需要制定1~3年的阶段性职业生涯计划,做到近期有目标,长期有愿景.通过开展职业生涯设计辅导、沟通交流及定期检验活动,促进员工在日常的积累进步中实现职业生涯的健康发展。 1.4.5 制定绩效考核制度,鼓励技能提升,专业融合 针对分工完成情况,结队帮带效果,技能大讲堂测试成绩,职业生涯规划完成情况,班组制定了确实可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每项制度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当月完成情况好的给予绩效加分,与工资奖金挂钩,鼓励员工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学习的积极性,进行专业工种的融合,全面提升班组运维技能水平。 2 结束语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信通运维班人员已经进入各自的角色,每项工作既是信息又是通信,进行了真正的专业融合,各项指标有了很大的提高,班组现有人员11人,人才当量密度为0.96。双师型人才共5人,占总人数的45%;技师8人,占73%;党员5人,占45%,高级技师1人,高级工程师1人。 信息通信专业融合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历持续发展完善的过程,涉及对环境、网络、系统、业务等各层次的管理,以及对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为此,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通信一体化管理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信息通信系统运维水平和工作质效,确保信息通信一体化管理体系在电力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看到成效的同时,也看到自身在班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差距。主要体现在班组年龄结构分布不均,平均年龄超过46岁,有14年未进新进员工,与日新月异的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无法同步,技术更新存在一定难度。信通运维班应迎难而上,继续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不断持续深入的把专业融合工作做好,为公司发展提供高速稳定可靠的网络传输平台。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四化”管理体系在保定供电公司电力保障专业的初步探索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力市场不断变化,近年来电力保障作为新兴专业直接以电力市场“延伸服务”的新姿态登上了舞台,体现了国家电网公司优质服务的理念。由于电力保障是改革后的新兴专业,没有具体的管理体系可循,本文通过对电力保障在成立之初的现场情况调查和情况分析,提出“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四化”管理体系,让电力保障高效、有序的运转,保证电力保障有章可循。 【关键词】电力保障;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一、前言 电力保障专业是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后营业及电费部新建专业,重点负责66户高危及重要客户;重大政治、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其他高压电力客户电力保障工作,电力保障专业是公司为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障供用电安全,以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电力行业标准为准则,对用电客户的安全、经济、合理、可靠用电实施专业性检查的全过程。 二、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力市场不断变化,电力客户已逐渐成为市场的主导,通过供用关系,使电力用户能够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经济的电力商品,并得到周到、满意的服务。电力企业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电力营销策略实施的结果。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一强三优”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了“须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来适应电力市场的快速发展”这一要求。建设高效、严谨、灵活的服务体系也是现代电力企业适应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应对各类电力市场变化的有效途径。继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行后,电力保障作为新兴专业直接以电力市场“延伸服务”的新姿态登上了舞台,体现了国家电网公司优质服务的理念。 由于电力保障是三集五大后的新兴专业,没有具体的管理体系可循,电力保障作为公司营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面广、点多,既包括高危及重要用户;人员密集型企业如商场、医院;重大政治、宗教活动场所,还包括急难险重突发事件如救灾、抢险任务。二是电力保障用户设备复杂多样性,各种设备新旧不一,为电力保障接入造成困难。三是电力保障专业成立时间短,保障队伍年轻、经验少,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工作实践较为缺乏,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如何在管理制度一片空白的情况下让电力保障高效、有序的运转成为当务之急。 三、主要做法 电力保障是顺应电力客户服务发展趋势,在有重大政治活动、重大宗教活动、突发事件过程时为客户提供应急电力保障后备支持,一旦发生停电情况零间隙提供电力支持,保障客户重要负荷。即电力保障是供电企业安全可靠供电的有效延续。 在成立之初经过现场情况调查和情况分析,致力于提高电力保障管理水平,提升人员素质,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管理创新之路,提出“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四化”管理体系,即保障管理制度化、资料管理科学化、人员管理精细化、物资管理规范化。让电力保障高效、有序的运转,保证电力保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安全、高效的服务客户。 1.以制度促管理,以考核促工作,推进电力保障管理制度化 以制度促管理。首先在成立之初,撰写了编号为BDG07-2301-2012的《电力保障管理》。管理中从电力保障客户端管理中的接受保电任务到下达保电任务,到客户端安全检查,到制定方案,到现场落实保电措施,到最终资料归档,都具有详细的制度规定,并将其流程化。 其次应急电源车是电力保障班的生力军,在重要保电情况下必不可少。确保应急电源车可以稳定运行是电力保障工作的核心,针对应急电源车的使用制定了《应急电源车使用管理办法》,办法中从应急电源车的型号、工作方式、安全守则、到应急电源车的常规检查、应急电源车的管理职责分工、应急电源车使用要求、到应急电源车的保养和维护及考核,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应急电源车的使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 以考核促工作。根据“工作项目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制定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探索精细化考核工作。按照日常工作项目,将其分为7项:保障次数、保障质量、培训、资料整理、安全、创新、5S物资管理,针对每一项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见图1)。将保障质量纳入考核之中,不能光凭保障次数的多少来判定员工工作的态度,而是以完成质量的高低来衡量,以此鼓励员工工作积极性,高质量完成保电任务;用绩效考核的方式来鼓励员工进行创新,创新能力的增强有助于员工素质的提高,这种细化的考核制度为工作的全方面进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图1 绩效考核表 2.资料管理科学化 以资料完善为基础,以信息共享为保障,促进资料管理科学化。 (1)以资料完善为基础。对经常保电或有可能保电的重要客户进行统计分析,依照客户类别及重要程度分为政治活动一级保电、政治活动二级保电、突发事件保电、抢险救灾保电和生产保电,完备对重要用户信息的搜集。资料的完善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下面一一介绍。 一为最优路径的完善。应急电源车体积较大,驾驶起来较一般车辆较为困难,如果路况好,更有利于车辆的安全和保养,且若为非紧急保电,保电的时间确定,只需在定点时间以前赶到即可,但是,突发事件发生时,需争分夺秒,因此如何安全、快速的从应急电源车位置出发到达用户地点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此情况,特成立“路径优化小组”,对在册的每个重要用户进行实地考察,按不同时间段车辆拥堵情况不同来制定不同的路径选择,将详细路况备案,完善到用户资料夹中,以备查用。 二为保电方案的完善。保电方案包括用户配电室位置、应急电源车停放位置、重要负荷大小、接线柜位置等,都影响着电力保障完成的质量。在非紧急电力保障情况下,可提前勘查现场,向用户配电室工作人员了解相关知识,为方便下一次保电,在每次保电后,对保电方案进行整理,将用户配电室位置、应急电源车停放位置标记清楚,记下重要负荷大小,需要接入的柜号,电缆型号等,完善到用户资料夹中,以备查用(如图2所示)。 图2 保电车辆位置图 三为用户配电室资料的完善。对重点用户应当掌握用电设施基本情况,建立并及时更新变(配)电设备清册、电气接线图、设备试验报告、二次设备整定参数等档案资料。重点用户应当根据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需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重大活动期间用电设施运行方案等,明确活动期间用电设施操作要求、巡视检查规定、自备应急电源运行方式,保证用电安全。同时建立用户电工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号码簿,以方便具体联系,第一时间掌握用户现场情况。虽然完善了重要用户的资料,但是对用户情况最清楚的还应该是用户的电工或值守人员,能够随时与用户联系,掌握用户情况建立联系人档案是必要的。 四为应急预案完善。针对突发事件,形成应急预案,以备不时之需。构建完备的应急预案流程。根据“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统一编制了包括1个总体应急预案,4类突发事件,健全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流程,从预控、预警、响应、恢复、总结改进5个应急阶段,建立了灾害预警机制,健全应急预案流程,确保应急工作“反应快速、运转高效”。实战出真知,把重要用户按重要程度分成不同的小组,以此按不同周期排出应急演练次数,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从实战案例、案例研讨、持续改进3个方面,做好应急实战工作,快速应变、确保安全。 (2)以信息共享为保障。现实中用户的配电室情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用户用电量的需求而不断变化的,对此,提出与用电检查专业形成信息共享。因用电检查专业需定期对用户配电室情况进行检查,对用户情况的了解具有时效性,而电力保障专业对用户情况的了解比较全面,根据优势互补的原则,对信息进行共享,及时对用户情况进行更新,为资料的完善提供保障。 有了资料的完善,使得资料的管理不再是闭门造车,而是真实有效的管理手段,打破了原有用户提供资料的单方面壁垒,主动收集用户资料,使得用户资料具有完整性,而信息的共享,使用户的资料实时更新,不等用户提供,就掌握了第一手的资料,这种科学化的资料管理,促使用户资料具有时效性与完整性。 3.人员管理精细化 以专业培训为抓手,以专业技术人员上讲台为亮点,依靠信息化建设手段,鼓励技术创新,全面推进人员管理精细化。 (1)以专业培训为抓手。为人员细化层次,针对每个人层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培养计划。因电力保障专业担任着社会应急抢险的工作,当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有人员可用、有技术可循是关键所在。而电力保障为新兴专业,专业人员较少,特建立以电力保障班人员为主,以高低压检查班人员为辅的人员保障机制。针对保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特制定培训计划,将人员分为三类,一类是专业电力保障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技术熟练;第二类是后备电力保障人员,经验不足;第三类为用电检查人员(即紧急情况下辅助保电人员),电力保障经验相对缺失。根据这三类人员的情况,以第一类为主导,一对一帮扶第二类人员,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现场经验为主导,加强与第三类人员工作的交集,每两周一次技术交流会,为保障人员开辟二次学习的机会,积极拓宽电力保障专业技术水平。 (2)以专业技术人员上讲台为亮点。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专业知识固然重要,现场经验亦不可忽视,独自探索很久,不如专业人员的一句点睛之语。对此,提出把讲台让给专业技术人员,每周一安全例会后,请电力保障经验丰富的员工,为其他员工授课,此外针对电力保障人员不太熟悉应急电源车车况的问题,特与厂家联系,邀请专业人员到现场指导培训,对应急电源车的基本操作、日常保养、注意事项等一一进行了讲述,并将指导培训过程录制下来,作为课件定期培训,使保电人员更快掌握应急电源车的操作使用及日常保养。“上讲台”这一举措,激起了学习的热情,为技能鉴定人员提供了学习的便捷途径,定期向学习人员征集问题,针对这些常见问题来做讲授,使得讲课有重点,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对专业技术人员也提出了挑战,要上讲台就要求“讲师”不光要会干,还要会说,为了能给“学员”们讲清楚问题,讲师们也不断地为自己充电,拓宽视野,提升境界。 人员管理精细化,为电力保障人员提供了再学习的平台,查漏补缺,蓄力未来,潜心内练,不断提升电力保障专业水平再上新台阶。 4.物资管理规范化 在具体操作中彰显规范化,在实际效果中体现规范化,在不断完善中注重规范化,全面推进物资管理规范化。 (1)在具体操作中彰显规范化。以5S管理为标准,整齐清洁的物资摆放,是提升员工士气,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将电力保障专业物资库按类别摆放物资,把常用物品和应急物品分开,定期打扫,并制定管理规范:电力保障班人员负责库内应急抢修工器具的保管和出入库记录工作;要掌握应急抢修工器具的用途、性能及相关情况;要对库存应急抢修工器具建立《应急抢修工器具出入库记录》,要认真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坚持日账日结,月账月清;按月对常用应急抢修工器具盘点,逢季对重点应急抢修工器具盘点,每半年对所有应急抢修工器具全面盘点一次;应急抢修工器具要定置摆放,整齐有序。 (2)在实际效果中体现规范化。制定了防风、防水、防干旱、防洪涝应急工具表,明确应对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的急应物品清单;制定了应急装备配置标准,明确个人、车辆、班长的必备应急物品名称和数量;针对电力保障的工作性质,应急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建立个人快速取用物资库。个人物资库为个人常用及应急抢险必备物品库,方便个人取用,以最快速度取得所需物品及安全工器具,为突发事件提供便捷条件。在电力保障班库房内开辟一排储物柜,为每个电力保障人员准备一套安全工器具及应急必须物品,除按照安全工器具的正常检查周期检查外,对所有工具物资进行定期检查更换。如有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可以第一时间取得所需物品,缩短应急处理时间,为有效保障电力提供便利条件大大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制作应急工器具厂家联系表,方便随时与物资配送厂家联系,及时做好应急物资的维护与补充,为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提供有力保障。 四、结束语 保障管理制度化、资料管理科学化、人员管理精细化、物资管理规范化,这四化管理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构建起了科学统一的电力保障管理体系,确保了电力保障高效、有序的运转。自“四化”管理体系实施以来,电力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作者简介:董楠楠(1984―),女,河北承德人,国家电网保定供电公司电力保障员。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专业贸易公司视角的客户管理系统优化分析 摘 要:随着国际贸易格局的深刻变化,国内专业贸易公司普遍性的遇到了利润下滑、市场萎缩的经营困局,在此条件下,本文结合专业贸易公司的业务特征,对贸易公司的供应链管理核心部分客户管理进行了分析,在提出当前我国专业贸易公司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构建高效客户管理体系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贸易公司;供应商;客户管理 作为专注于进出口贸易的专业贸易公司,随着近年来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竞争的加剧和对贸易商服务要求的提升,都使得传统的基于信息优势的贸易中间服务其获利空间日益逼仄,业务规模不断萎缩。 一方面,贸易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跨国企业为进一步压缩成本均加强了制造中心的采购端伙伴关系建设,将采购链逐渐延伸到了生产企业,同时进一步调整了全球产品价值链分配格局,利润向设计、包装和运输环节集中的趋势愈加明显。这使得专业贸易公司基于信息优势的采购优势难以维持,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另一方面,作为本土制造企业,也在成本上升、利润微薄的背景下纷纷引入供应链管理措施,缩减了产需端的对接流程,同时压缩了贸易中间环节的可分配利润水平。两方面作用下,作为专业贸易公司,其既不能从生产制造环节上节省开支也不能在销售环节上完全掌控市场,难以再通过常规的方式和路径保持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尝试结合当前国际贸易的新变化和格局特征,立足于专业贸易公司的供应链管理现实,从贸易公司供应链管理的核心内容――客户管理上,分析和阐述贸易公司在客户关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弊病。并为公司建立专业贸易服务型高效供应链管理体系提出优化措施,为我国众多贸易公司降低经营费用、增加效应规模,形成行业优势竞争力提供帮助。 从目前我国众多专业贸易公司的业务实际看,其供应链管理中客户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过分强调价格优势的供应商选择标准 目前贸易公司的供应商选择过程中,虽然引入了信用评价和供应商风险识别系统,但是在具体业务的供应商选择上,依然以价格最低化和利润最大化的选择标准为最高追求,而总是有意无意的淡化风险、信用、综合资质等方面的选择权重。或者说,一般的贸易公司尚缺乏一套对供应商信用、价格、供应能力、应急能力的综合评价系统从而实现合理价格选择,特别是供应商的价格、信用与供货能力等相关参数出现矛盾时,公司现有的评估体系尚缺乏一种科学的综合分析能够在多家供应商中进行识别与选择,这使得供应商的选择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同时处于供应链内的各企业,由于作为合作伙伴的加工贸易企业与供应商,为了各自企业的利益,在价格和信息方面经常处于搏弈状态且存在利益冲突,也容易积累违约风险。 二、贸易公司海外分销的终端需求客户培养能力偏弱 一般的贸易公司依托本土化优势,在国内直接需求客户的挖掘与关系网络建设方面均表现出较强的能力与经验,但是在相关产品的海外分销上,由于对市场的熟悉程度差、资金投资能力限制、海外贸易服务竞争优势较弱等原因,贸易公司在出口贸易中往往愿意选择海外贸易商进行产品海外渠道销售,而很少能够直接针对海外终端客户进行贸易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销售速度与资金周转速度。但是以国外贸易商为主构建海外销售网络,会因为贸易商的竞争激烈、价格波动巨大等原因导致销售网络的稳健性极差,同时即使选择进行分销,也往往由于国外贸易商处于买方市场,而难以签订到符合公司预期的长期合同。或者说,国内的贸易公司到目前为止,尚未找到一种良好的模式,能够直接发掘海外终端需求,这与一般公司长期以来忽视海外终端客户培养有关,当然也与国外产品销售市场渠道销售模式的根深蒂固有关。 三、共赢为基础的伙伴关系有待强化 贸易公司的供应链由于其业务特征决定了供应链模式属于共生网络模式,其客户较为松散,在此条件下加强伙伴关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就是公司与客户间共赢机制的形成。从这一点上讲,当前贸易公司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增值能力而体现公司核心价值的服务尚相对缺乏,公司服务的可替换程度高,无法体现出独有优势。共赢机制的缺乏,使得公司业务部门和高管必须拿出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与客户关系的经营中。多年前高管满天飞拜访客户、靠人际关系维持伙伴关系的经营模式依然是公司的重要方式。公司高管疲于奔命,而客户流失度依然较高。 基于供应链管理理论和相关伙伴关系管理理论,未来国内贸易公司提升客户忠诚度,扩大客户网络覆盖能力的关键点就在于建立高效供应链模式下的客户管理体系,具体的方向可归纳如下: 1.建立基于供应商综合评价的选择模式 以往以价格为标准选择供应商和采购商的策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最大化利润的经济目标,但是这种策略选择会形成一种相对松散和碎片化的供应商网络,特别是在供应商的价格、信用、应变能力、技术能力等指标存在差异的条件下,以价格最优为标准在可能造成违约风险的同时,难以培养客户的忠诚度与粘性,也不利于建议一种长期伙伴关系,难以保证供应链的稳定与客户网络的成熟。 因此,国内贸易公司应该将供应商选择的重心从价格策略向价值策略转移,加快建立能够综合反映供应商情况的评价系统。对供应商的选择,不但要审查所提供产品的价格、合格率、交货期、合作态度,还要了解供应商经营产品的状况,经营效益,生产设备、技术水平,服务状况,市场占有率,发展潜力、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人员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需要注意企业文化是否有冲突,合作的积极性等,并构建能够综合评估供应商的评价体系。评估体系可参考“Q.C.D.S”系统,即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四维评估系统,供应商评价综合指标体系可按表1设计, 通过该评估体系企业对所有供应商有一个公平、客观、统一的评判标准;然后在优选出来的供应商中与他们签订长期合作合同,建立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Supply Chain Partnership),并对企业内部不合理的购流程进行优化,加强公司供应链系统的协调性、集成性、同步性。 当然,上述综合评价体系在执行初期存在一个较高的信息搜寻成本,需要公司对具体供应链的信息做全面了解,这可能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可以考虑综合系统与现行系统实行并行运转一段时间再实现全面过渡。 2.加强供应商管理,提升供应商粘性 在科学选择供应商基础上,公司应进一步重构贸易供应链中的伙伴关系模式,与经过综合选择评价后遴选出的目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致力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持多层面的信息共享,通过高效信息网络的有机连接,使得供应商能够及时使用相关信息来协调他们的供货与买方的需求和计划相匹配,以实现信息对接的无缝一体化,加强企业供应链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可以参考的策略包括: (1)长期合同管理 与优选供应商签订一份较长期合同。长期合同的签订使得供应商把公司的生存与自己的公司联系在一起,可以为公司储存一部分原材料,不会因为原材料涨价,找不到货源,而影响供货。供应商也不会担心产品滞销的现象出现。如有一些产品市场需求量不是很大,公司也可以先不进行提货,暂时存放在供应商处,以节约库存成本。 (2)引入竞争机制 有意识地引入竞争机制以加强供应商管理强度。因为考虑到只选择一家目标供应商,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唯一的一家供应商无法供货,公司将出现违约与资金损失,因此常规产品与销量大的产品的目标供应商可以选择2-3家,这样在出现问题的时候,还可以有一家备选供应商。而且可以战略性的让供应商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努力提升技术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改善服务。 (3)建立供应商长效沟通机制 公司可以根据往年的销售记录,在年初制定全年的采购计划,并把这一预测报表分享给供应商,让他们在第一时间做好准备提高产能。并在每个月月底与供应商开电话会议,对每月的购量进行总结,比较全年采购计划。对供应商在技术,生产方面的问题给予支持如产品更新等,这样不仅显示了对供应商的高度信任,而且公司也最大程度的掌控了市场,提升了采购效率。 (4)建立积极有效的供应商绩效考核体系 公司应该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系统绩效考核分析,考评周期可以设计为一年两次,考评内容包括来货批次合格率、来货抽检缺陷率、来货使用报废率、准时交货率、交货周期、订单变化接受率、采购价格成本率、表现的合作态度、参与本公司的产品改进与开发项目、售后服务等,对考评结果进行详细的分析,找出问题点,分析不可控因素。对于需要改进的问题提出限期改进意见。通过绩效考核,不断改善整供应商管理强度,增加T公司与供应商的紧密度。 3.加大与客户间的双赢分享强度 在公司的共生网络供应链中,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通过共赢机制的建立,提升客户忠诚度以保证伙伴关系网络的稳定。公司应该高度统一思想,特别是高管层,要有意识的进行共赢机制建设,要能够接受暂时的利润下滑和出让,应该从总经理高度制定与客户与供应商的双赢分享机制,并有意识的加大分享的强度和范围。通过加大分享,形成适当的供应商激励,提高客户忠诚度,刺激供应商与T公司合作的积极性,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议价能力。具体的激励措施可以考虑价格激励、订单激励、商誉激励、信息激励、淘汰激励、新产品、新技术的共同开发激励等方面(详见表2)。 4.拓展海外终端客户的销售网络 海外分销环节终端客户开拓能力不足,意味着海外分销网络的不稳定和利润水平的相对较低,这既不利于T公司提升竞争力与利润水平,也无法为国内客户提供有效的销售渠道从而降低服务质量,T公司应该有意识的加大海外终端客户的培养,可以考虑通过海外供应商网络实现对销售网络的推广,加大终端客户订单的利润分享强度,借助于国外市场专业渠道开拓商的能力加大分销网络建设,也可以针对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通过设立外国分公司实现国外市场的本土化,以提高对海外市场的熟悉程度。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关于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信息化应用的管理创新 摘 要:中央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化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度融合和深化应用为主线,以企业管理提升活动为契机,以强化信息安全为保障,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中交路桥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已趋于成熟,但集团内部分公司架构发生变动后,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不到新增的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层级,为了保证公司对生产经营情况的全面了解,同时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保证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实现信息化管理成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信息化应用;管理创新 1 实施背景及面临的问题 1.1 建设原因 1.1.1 配合国家部委对信息化提高的需要 《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12〕93号)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底中央企业信息化的总体目标是,信息系统要实现所有层级和主要业务的全覆盖;系统集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化与战略决策、经营管理、生产过程、风险管理深度融合;组织体系、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运维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提高;大多数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达到A级,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1.1.2 实现信息化建设全面覆盖、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从2008年开始,中交路桥已经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经过5年时间的发展,项目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风险管控系统等管理系统正在普及,信息化的工作模式已经深入人心。华北公司专业化公司成立后,相应的也需要有一种针对专业化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办法,也对华北公司整体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 面临的问题 1.2.1 中交路桥已经拥有成熟的项目管理系统,但原有信息管理系统为三级管理模式,即集团总部-分公司-项目部。现分公司成立专业化分公司后,整个集团的管理模式相当于变为四级管理模式,即集团总部-分公司-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因此,现有的项目管理系统并不能实现对专业化分公司的信息化管理。 1.2.2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进度,专业公司成立后业务急需展开。已经习惯信息化管理模式的各层管理人员,没有信息系统不能及时掌握和批复专业公司各项业务信息,在影响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管理风险。 1.2.3 由于专业化公司的性质决定建设信息系统的预算不会太多、建设的时间不能过长,因此如何通过合理的投入和规划来保证专业化分公司实现信息化科学管理成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 2 解决思路及应对措施 2.1 信息系统建设的思路及目标 2.1.1 思路 以PDCA模式、全面预算和“六个集中统一”管理思想为指导,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和业主合同条款为依据,进行项目总体策划,按合同工期制定项目管理的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等计划目标,并将其各项指标量化后输入信息系统。 2.1.2 目标 (1)实现数据集中、工作标准统一、业务规范统一的目的。 (2)通过该系统的建设,建立平面透明的监管和考核机制,实现了从上到下的规范、透明化管理。 (3)通过信息系统的实施,对专业化公司业务的全过程进行了更为有效的控制与管理。 2.2 信息系统主要构架及功能 系统技术构架:系统开发架构采用J2EE技术,开发平台采用eclipse框架,配置连接mysql数据库系统,采用了一个三层结构的分布式的应用程序模型。该模型具有重用组件的能力、基于扩展标记语言(XML)的数据交换、统一的安全模式和灵活的事务控制。 系统主要功能:专业化项目管理系统从业务功能角度主要划分为五大模块:合约模块、物资模块、技术质量模块、工程进度模块、安全管理模块。每一个大模块下又细分为一到三个不等的子系统模块,实现对施工项目各个环节的精细化管理。 2.3 系统建设的关键保障措施 (1)成立了高效的系统建设团队,吸取现有信息系统的建设经验,缩短系统调研、测试、实施等过程所需的时间,保证系统建设进度。 (2)采用与现有系统相同的技术构架和代码,大大减少重新开发软件和实施所需的时间及费用,同时为系统集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3)选择有技术、有实力,熟悉现有系统的软件开发商,缩短系统开发周期。 (4)建设新系统的同时,对原有系统的组织机构程序进行了优化,遵循唯一性原则,共享一套人员数据库,有效地消除内部存在信息孤岛、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2.4 上线测试、完善功能、优化程序 2.5 集中培训、全面推广 系统启用后,为了保证能够顺利推广使用,召开系统启用动员会和推进会;定期召开信息化工作例会,各业务部门在会议上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及成果,同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内容,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6 加强系统运维管理,促进管理提升 根据各公司的反馈意见、管理需求不断的完善信息系统,使信息系统真正成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的工具。 3 实施效果及创新结果 3.1 管控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立,促使管理信息的处理方式向业务处理集成化、业务流程标准化方向转变,极大的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1.1 业务处理集成化 信息化管理水平的建立,使业务处理集成化成为可能。业务的集成化处理,节约了大量人力,使管理人员从大量重复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以更多的精力从事数据分析和其他管理工作。 3.1.2 业务流程标准化 业务流程标准化不仅是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的前提,也是管理制度规范化的必然结果。在分包管理方面,从分包单位的选择、分包合同的审批、分包结算的审核及审批方面均设置了相关流程,必须在流程全部通过、且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项目方可进行实施,否则该业务将无法进入下一个环节。通过业务流程的审批及锁定功能,实现了公司对项目管控的无盲点覆盖,有利于管理层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干预。 3.2 成本管理能力得到加强 3.2.1 材料管理方面 信息系统统一规范了材料管理流程和材料消耗出库成本单价计算方式,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系统通过统一的材料管理流程最终可以自动生成各种管控表单,支持项目管理者或被授权人实时掌握整个项目的材料物资收入、发出、结存及材料用量节超等信息。 3.2.2 合同管理方面 分包合同签订后,合同单价被自动引进分包单价资源库。该数据库经授权给项目相关人员,当项目进场后需深入了解某一区域分包单价的行情时,只需进入资源库进行信息检索即可获得详细信息。一方面大大缩短了分包成本测算的时间,另一方面可对同区域内分包单价进行对比分析。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中央结算公司纪委书记、资金管理系统负责人梅世云:全力打造专业、先进、安全的资金业务管理系统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结算公司,下同)作为中国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者和运营者,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于2012年岁末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推出了一套满足于众多金融机构资金管理业务的应用系统。该系统目前已在河北银行成功上线并平稳运行,并引起广大市场成员的广泛关注和兴趣。为此,《债券》杂志专访了中央结算公司纪委书记、资金管理系统负责人梅世云,请其畅谈系统的开发初衷、功能架构、作用特点等。 《债券》:中央结算公司为广大金融机构建设了这套满足机构内部资金管理业务的应用系统,请问贵公司开发系统的初衷是什么? 梅世云:近些年来,以商业银行、农信社为代表的金融机构资金业务不断发展,尤其是以债券为主的投资、理财业务发展迅猛,与此同时金融市场新品种、新业务不断推出,为金融机构资金营运提供了丰富的投资渠道。然而,目前很多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内部资金管理仍然处于人工操作、手工复核、层层文件审批的阶段,一方面效率较为低下,另一方面内部风险管理薄弱、人才和经验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业务的发展。而不断涌现的金融产品的推出,又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新的技术要求,提出了新的课题。我公司在近两年的直联客户端推广工作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非常愿意与我公司进行系统直联,但由于自身没有一套独立的资金业务管理系统,如果单独开发或外购,成本昂贵,加上自身对业务流程的理解、需求撰写及系统的总体设计能力有限,可以说,还不具备独立建设一套业务系统的能力。在多次直联推广工作会议上,这些金融机构非常希望市场上能推出一套价格低廉、功能丰富的标准化系统,同时认为中央结算公司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和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在市场上有公信力和影响力,由我公司为市场建设一套包括债券、票据、同业等金融市场全业务的资金管理系统最为合适。 中央结算公司一直秉承“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从满足金融机构需求的角度出发,也为了配合国家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及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要求,全力打造出一套将集合债券、票据、同业、理财、衍生品等金融市场相关业务为一体的标准化资金业务管理系统――“中债金联系统”。 《债券》:中债金联系统的总体目标和功能架构是怎样的? 梅世云:中债金联系统的总体目标定位于满足客户资金管理业务的多方面需求,建设一套既融合了国际先进理念、技术,又具有本土化特性,功能全面、过程覆盖、控制风险、有助提高效率的金融机构资金业务管理体系。 中债金联系统在功能方面,立足债券业务,涵盖了现券、回购、公开市场业务等几乎所有债券业务品种,并将逐步扩展至票据、同业、理财、衍生品等金融市场其他资金业务;流程方面,涵盖了资金业务的前台交易、中台风控、后台结算和会计核算全过程;风险控制方面,机构可以依托系统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系统解决方案;在效率方面,可以有效解放人力,减少手工操作,提高业务处理的电子化和自动化程度。 《债券》:听您刚才的介绍,中债金联系统功能涵盖了银行前、中、后台,那么,这些功能具体是如何实现与运转的? 梅世云:目前每种业务的工作任务都可以在机构内部前、中、后台部门间自动流转,实现了过程的全覆盖和业务数据的共享。为了有效控制风险,系统对权限管理、审批流程设置、持仓管理、风险参数检查、界面要素录入合法性都实现了电子化和参数控制,避免操作的随意性;对余额对账、会计分录的生成、计提和摊销等工作量大、易出错的后台核算相关功能,系统进行自动处理,避免了人工操作的风险。 考虑到在资金业务共性原则下各机构自身的特点,中债金联系统功能设计上适当地考虑了灵活性和可配置性。机构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交易场所和结算模式,个性化设置前、中、后台的岗位功能权限、审批流程、业务限额、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等参数。此外,由于系统实现了电子化和参数化管理,使得机构前、中、后台的协作突破了地域的限制,部门之间甚至部门内部都可以实现异地办公。例如,中台人员可以在千里之外对前台业务的授权、审批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后台人员也可以在另外一个城市完成债券交割和记账,而系统依然能够实现工作任务的实时流转和完整记录。 《债券》:中债金联系统在业务操作及系统功能上具备哪些显著特点? 梅世云:中债金联系统最大的特点在于,融入中央结算公司的各项业务服务。客户无需进行二次开发,就可以不断分享中央结算公司各项服务所带来的便利。包括以下主要特色:第一,系统率先实现了与中央结算公司系统的直联,债券业务数据从交易商到我公司实现“不落地”处理,客户在系统内部即可进行相关的指令确认、查询、撤销等操作;第二,系统可以自动进行结算指令要素的比对和持仓债券的对账,从而减少手工干预,大大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和准确性;第三,依托中央结算公司的资源,客户可以通过直联接口自动获取中债价格产品、债券资料等及时而全面的资讯。第四,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的系统运营模式和灵活的收费方案,以满足客户需求。同时,中央结算公司还成立了专门的专家委员会、智囊团,通过系统建设进一步传播科学、先进的资金业务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 《债券》:您刚才提到不同的系统运营模式和收费策略,请问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梅世云:为了满足市场上不同客户的需要,中债金联系统提供了两种运营服务模式,分别是分散部署、独立运行模式和集中部署、托管运行模式。 分散部署、独立运行模式是指:资金管理系统的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由客户购置并部署在客户本地。客户负责系统的硬件、网络运维,并在中央结算公司的配合与支持下完成系统应用部署及运维。客户通过直联接口机与中央结算公司直联服务器进行通讯,完成直联业务的办理。 集中部署、托管运行模式是指:资金管理系统的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均由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系统硬件集中托管于中央结算公司,由中央结算公司负责系统的硬件运维、应用部署及升级等操作。客户只需在本地部署客户端程序,通过网络专线与置放于中央结算公司的服务器进行通讯,完成业务办理和系统操作。 针对不同的运营模式,我们为客户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方案,并提供了租赁方式便于客户使用系统,使客户在选择产品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量身定做、灵活的选择适合的服务模式。 《债券》:您在介绍中还提到了专家智囊团,请问智囊团是由哪些专家组成的?他们对系统安全性、稳定性起着什么样的作用? 梅世云:为使系统功能更加贴合国内外金融市场业务的通用、具体规范和市场需求,有利于引进先进的理念、经验、技术,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债金联系统根据专业性与权威性相结合、机构代表性与重要性相结合、业务与技术人员相结合、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相结合的原则,邀请了来自主管部门、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省农信联社、外资银行、投资基金公司等机构的30余名领导和专家,组成了一个经验丰富、专业性强、覆盖面广、阵容强大的专家委员会,建立了经常性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为系统的建设工作提供了强劲的政策指引、业务指导和智力支持。专家智囊团对系统设计、构建提出了许多好的设想与建议,极大地提高了系统的先进性、专业性、安全性和通用性。专家智囊团的认可也证明了系统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去年首家客户河北银行的顺利上线运行,标志着中债金联系统在服务金融机构资金管理业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事业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近期已有许多机构联系,计划、安排采用该系统,完全可以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能够通过中债金联系统这个平台共同分享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所带来的丰硕成果。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关于县公司安全管理专业化的实践与思考 【摘 要】为贯彻国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要求,切实做好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探索和实践县公司安全专业化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县公司始终把安全稳定和优质服务作为检验和衡量建设成败的重要指标,通过开展分析调研、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以及进行专业指导等多种措施,切实确保安全生产、队伍稳定、优质服务,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不断加强县公司安全专业化管理工作,提升县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关键词】三集五大 安全管理 专业化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改变机制,构建专业化管理新模式 “三集五大”体系建设中,县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从综合办公室整体划出,与生产技术部合并,组成安全运检部。市公司营销(农电)、调控、运检、基建等部门作为安全保障体系成员,将安全管理范围延伸至县公司,实现了对县公司安全垂直管理,充分利用市公司的管理优势,不断提高县公司的专业管理水平。县公司亦对应成立安全运检部、发展部、调控中心等专业管理部门,原供电所分离为供电所、配电检修中心,并作了具体的职责分工,组织机构上满足了安全生产专业化管理的需要。 (二)深入调研、分析县公司安全管理现状 “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后,市供电公司制定《“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等3个方案,将“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缺失风险、安全管理弱化风险、员工注意力分散风险、常规安全生产风险及其他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逐一分析评估,确定了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以安全责任为主体,县公司对涉及机构调整、人员调配等可能影响电网安全和队伍稳定的问题,加强宣传和风险防控工作,按照“不立不破”原则,超前分析试运行阶段人员思想动态变化,逐步开展业务交接,杜绝管理真空;按照“现任负责制”、“工作随职能走”及“责任追究”三原则,全面梳理各专业部门需移交的职能及业务,出具书面交接清单,明确交接的权限、职责和工作内容。 (三)完善制度框架,统一制度标准,打造一体化制度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县公司安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县公司缺少清晰有效的规程制度体系框架,二是市县公司之间、各县公司之间规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为此,公司组织市、县公司开展安全规程制度的梳理工作,及时公布有效的规程制度清单。针对市县公司和各县公司规程制度差异性较大问题,启动了县公司安全规程制度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制定并了《县级各类人员主要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县级供电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细则》、《县级供电公司安全稽查管理规定》、《县公司调控中心标准化工作细则》等规程制度,明确了一批可直接适用于县公司的规程制度。在制度规范化中,突出安全管理的同质化,市、县公司在管理的流程、执行标准、档案资料等方面均按统一模式执行,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执行的差异性。 (四)强化监督、提升对县公司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市供电公司将县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市公司基层部门同等对待,在安全监督管理中全面覆盖县公司。市公司每月组织开展对县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和考核,对严重违章现象组织召开现场会,而且邀请其他县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分析讨论。在各类安全专项隐患排查、监督检查活动中,如外包工程、防误闭锁装置、安全工器具管理督查等方面,市公司对县公司按同步督查、同步通报和同步考核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 市公司运检部每周组织县公司参加的生产协调会,统一审查县公司生产计划的科学性和作业风险点及预控措施,并协调相关问题;市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县公司参加的隐患排查例会,各县公司按模板汇报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隐患的管控、治理措施,推进隐患排查工作在县公司的常态开展。 以完善预案体系为渠道,县公司对四大类的32个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进行编制,建立起简便、实用、可操作性强的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体系。在“三集五大”导入磨合期间,为及时、准确、有效地让一线员工了解“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情况,确保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县公司利用网络,实施飞信群发信息的方式,发送以“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期间员工思想动态、“事故案例分析”、“施工现场危险点、危险源辨识”“争创文明员工事迹”等为内容的信息,将班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并使此法常态化、经常化,以每日一温馨提示,极大带动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有效避免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公司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开展应急演练12次,参演人员300余人,查找出“安全生产”、“交接工作”、“人员失误”等9大部分12个风险点并同步制定了应急措施,为降低电网安全风险打下坚实基础。 (五)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县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针对“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后,县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和监督管理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市公司积极开展县公司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县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以培训为先导,致力夯实安全“内驱”。县公司累计参加安全教育培训536人・次,开展全员安规考试,合格率100%。进入新模式导入阶段后,县公司编制了《“三集五大”体系全员岗位适应性及转岗培训考试实施方案》,开展适应性及转岗培训考试,培训计划完成率100%,培训覆盖率100%,考试参与率100%,实现了三个百分百目标,有力保障了“五大”体系导入新模式后相关生产工作流程的安全实施。 市公司制定调度监控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规范市县公司监控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核。市公司调控部门组织开展了县公司调控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和持证上岗考试工作,选调县公司方式人员到市公司进行轮训,取得了非常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县公司安全管理专业化的思考和建议 (一)县公司安全监督和保证体系划分不够清晰 “三集五大”后,县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将安全与运检部合并为安全运检部,造成实际工作有交叉情况,不利于安全监督人员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原因是县公司都有内部考核机制,如监督人员发现了保证体系的问题,自己所在部门被考核,自己亦受牵连。往往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际工作中,安全监督的外因作用倒逼安全保证体系的内因作用,甚至有的人既从事生产管理工作亦从事安全监督工作。(安全运检部副主任兼安监员) 建议:县公司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督部门。 (二)专业化管理尚需更加细化的清晰的管理界面(职责分工) 从大的层面看,县域110千伏变电站、110KV线路资产上缴,资产界面清晰,县公司营销、生产管理界面亦明确,但真正实现安全的专业化管理,很多细节的管理界面还需明确。如:目前县公司10千伏及以下电网设备运维管理采用营配分离模式进行,即配电检修中心负责10千伏线路和配变运维管理,供电所负责低压线路和客户运维管理,但对于高低压同杆架设线路电杆的运行、检修管理,配电变压器与JP柜的运维,实际工作中存在交叉或真空管理。又如:110千伏变电站上缴后,县公司运维的10千伏\35千伏线路的运行、检修、故障处理,负荷转移,专线用户供电方案的制定等问题与市公司的流程衔接都存在问题。 措施:进一步讨论、分析,科学制定流程,再培训实施。 (三)农网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点多,管控难 这些年,县公司所承担的农网工程任务十分繁重,安全风险凸显。一方面,工程进度要求加快,另一方面,物资供应不及时(原因是一个项目物资往往来自不同供应商,供货时间相差很大,材料不齐又无法施工)、民事协调越来越难。施工队伍为了减少成本,造成工程集中赶工期、短期抢进度,甚至不按照县公司统一计划施工,便失去了监控。因而出现无票工作、监护不到位,许可手续、停送电联系缺失等严重违章现象。 建议:参照基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办法,形成一环套一环的科学管控机制,立项、可研(设计)、招标、施工等环节要能衔接,特别是解决好材料供应难题。 (四)现场作业标准化差距较大 近些年,省公司花很在力气推进现场作业标准化,对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控制作业风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通过对县公司作业现场的检查来看,离标准化差距还很大,如标牌、围栏设置不正确,安全交底不开展或留于形式,工作监护人参加工作失去监护,三措一案编制留于形式,倒闸操作中单人操作、唱票复颂不进行、解锁随意等。这些违章现象在安全规程、制度中都有明令禁止的规定,但就是不能完全执行,究其根源,还是专业化管理开展不深入,需要在实施专业化管理时推进标准化作业,达到规范化目的,从而杜绝违章现象。 措施:将安全规程、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制定标准化作业的指导文本,再进行培训、推行,特别是在配电线路、台区的工作,要结合县公司的现状,做到可操作、易执行。 三、结束语 近年以来,县公司强化“大安全”意识,全面搭建起覆盖“全业务链”的“大安全”协同管控机制,首次将安全管理从传统的保电网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为主,扩展到安全生产、建设质量、队伍稳定、优质服务、依法治企及品牌建设六大领域,渗透到电网规划建设、生产运行、经营管理、营销服务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实现安全管控覆盖“全业务链条”,构建起安全稳定立体防线,以“全”保“安”。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模拟公司”在高职酒店管理专业的应用 [摘要]“模拟公司”是提高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工作经验的有利“武器”。本文从“模拟公司”的起源与涵义出发,叙述了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应用“模拟公司”的意义,并提出了设置突发事件、发行虚拟货币、联系其他模拟公司、轮岗、聘请顾问等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开拓眼界,累积经验,与社会和酒店用人单位接轨,以此来提高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的竞争力。 [关键词]模拟公司 高职 酒店管理专业 经验 在“重经验而非学历”的服务行业中,高职酒店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在应聘时,并没有突显出足够的优势。“经验”是每个应届毕业生在找工作时的巨大障碍,而“模拟公司”就是解决这个障碍的有利“武器”。 一、“模拟公司” “模拟公司”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德国,1993年由于欧共体和德国政府资助的“欧洲模拟公司”的成立获得世界性影响。[1] 所谓“模拟公司”,是指该公司除赢利是虚假的以外,其余都与真实公司相同。[2]学生在“模拟公司”和在真实公司一样工作,承担公司所有的业务往来,“模拟公司”要像真实公司一样办理注册手续、交纳税收、依法为雇员投保,与其他公司做合作,进行业务往来。其主要目的是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参与商务活动,提高学生能力。 “模拟公司”主要通过实践来强化理论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沟通等能力。“模拟公司”还与多家真实公司合作,从真实公司那里获得行业信息和设备援助。同样,“模拟公司”在模拟市场上为真实公司广告,宣传品牌。这样的合作,也使学生与各公司建立联系,为学生以后的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应用“模拟公司”的意义 酒店服务业的产品主要是“服务”,这种产品非实态、不可储存、不可转移,其特殊性更要求服务人员的应变能力和正确处理突发性事件的敏捷度,这更需要处理人经验的积累,这也是酒店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重经验而非学历”的主要原因。但在校的高职酒店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很难兼顾到工作经验的获取。即使是利用假期的时间到酒店实习,也很难找到短期的实习单位,而且实习时间短,实习岗位单一。 “模拟公司”更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这是真正的“做中学”。学生在“模拟公司”中工作,不仅可以将理论知识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也可以在不同部门,甚至是不同的管理岗位轮换,这促使学生有更多经验的积累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更可以促进学生在处理事情时的多角度思考,提高事件处理的完美程度,更有利于学生更快的适应由学生到员工的角色转换。 三、“模拟公司”的应用与学生能力的培养 作为公司的模拟形态与真正的公司相比,“模拟公司”的环境与存在更加灵活,限制条件也相对低一些,所以更适合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模拟公司”在高职酒店管理专业的存在形态可以是多样的,比如模拟餐厅、模拟宾馆、模拟咖啡厅、模拟康乐等。 (一)人为设置突发事件,训练学生应变能力 “模拟公司”的常态经营只能让学生更加了解该职位的工作职能和熟练工作技能。更多的人为添加突发事件,更有利于学生应变能力的培养,虚拟的世界不怕失败,失败远比成功给我们的更多。这样的教训使学生在进入到真正的工作中时,处理事情更得心应手。 (二)发行虚拟货币,与其他的“模拟公司”进行工作往来 其他的“虚拟公司”不仅仅是本校或本行业的。现实的公司也不可能脱离其他而独立存在,与其他公司的联系可以使学生对其他行业有所了解,开扩视野,加大挑战。 (三)定期轮岗,培养学生的综合实力 在“模拟公司”中,学生定期轮岗,有利于学生在各部门的经验积累,以及管理能力的培养和提升。还有利于学生了解各部门的工作状态,快速的给自己将来进行工作定位,发现自身的不足并及时补正,缩短学生寻找工作的茫然期,提升学生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四)聘请酒店行业的资深人士为“模拟公司”的顾问,参与考核 聘请酒店行业的资深人士来指导“模拟公司”的经营,有利于“模拟公司”与社会和行业接轨。以酒店用人单位的标准来培养学生,更有利于酒店用人单位对未来人才的发掘和选用。 其实,高职毕业生是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学生的培养更需要学生、学校、社会和用人单位等多方的努力,学生在“模拟公司”里获得的经验,更需要用人单位的检验和认可。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浅谈“公司制管理模式”在中职电子专业教学中应用 【摘 要】“公司制管理模式”对于重视加强和改进中职教学工作,深化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引导中职教学沿着正确的科学的方向迈进。对于创建中职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中职的教学质量,促进中职学校规模发展与内涵发展相结合,促进中职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公司制管理模式;中职;电子专业;教学 “公司制管理模式”适应金融类、机电类等理论性强、技术含量高、实践性强的专业,在某些层面上完善了“半工半读”的教学方式。这种新的教学模式实行公司制管理和教学,把学习、实习、工作融为一体。时下,有关“公司制管理模式”的话题不断,各个职业学校也相互仿效,互相竞争,以下就是本人对“公司制管理模式”在中职电子专业教学中的应用而提出的一些个人想法。 一、“严峻”的就业形势,促成“公司制管理模式”的产生 2007年3月5日,国家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指出,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这是一项重大变革和历史任务。一时间,实行校企合作,建立“订单式”教学模式,成为了各职业学校探索的方向。 近年来,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本科生就业不如高职生,高职生就业不如中职生”。据统计,近几年我国大学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始终在75%左右徘徊,而中等职业学校(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早已突破95%。中职学校针对企业生产一线培养的有技能“蓝领”成为就业新宠。有些中职学校毕业生供不应求,与大学生“就业难”截然相反,中职生就业出现了越来越吃香的趋势,这就要求中职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突出能力培养。进而“公司制管理模式”应运而生。 二、“公司制管理模式”是一种什么模式? “公司制管理模式”是一种将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模式、劳动计酬、劳动合同关系等因素与学校的组织机构、管理模式、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创新教育形式,在这种模式下,每个班级为一个小公司,在公司中班主任是公司总经理,而每位学生都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学生每天面对的不再是老师和同学,而是公司的领导和同事,学生每天要做的也不是简单意义的上课听讲,而是要认真地操作手中的“业务”。 学校完全模拟公司操作,各公司设立了员工考勤卡,教室里的摆设也以公司部门为单位。另外,学校特别设置了“实训币”,“公司”里所有“员工”都按标准薪酬制度进行考核。 三、“公司制管理模式”的作用和意义 实行“公司制管理模式”,是为了通过“公司制管理模式”,让学生提前进入社会。“公司制管理模式”最根本的好处就是可以吸引学生对企业的了解,对文化、专业知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生的工作纪律观念。学校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学校与用人单位针对性地开展毕业前岗前培训。这种模式能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并让学生积累到了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中,技能性专业占据了大部分如:机械制造、计算机、机电类、酒店服务类专业等,这种边工作边读书的方式深得人心,而且十分有效。 “公司制管理模式”的应用更积极地调动了学生干部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学生们被分配到“公司”各个岗位,亲身体验做为经理、业务员、培训师等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每个学员都可以尝试到各个岗位,这样,一旦真正地踏入社会岗位,就能轻车熟路,立刻进入到岗位中去了。经过公司制管理模式实训,上手快,实践能力强,而且对各个岗位都有认知,节约了公司的成本和时间。 四、“公司制管理模式”在电子专业教学中的应用 一种管理模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而须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积累、总结,再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才能最终建立起较为完善、较为合理的模式。“国有国情、校有校情”,每所学校有自己办学的特点和特色,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的专业也有不同,笔者就“公司制管理模式”在电子专业教学中的应用,提出以下几点想法: 1.专业教师、专业班级班主任要进企业 学校与企业联系后,专业教师、专业班级班主任相继到企业里去培训和学习。一来加强了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增进了交流,使学校真正迈出了“校门”;二来让教师了解企业的文化制度,提高了教师的专业水平,提升了班主任的管理能力。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专业教师学到了很多课本以外的知识,掌握了更好、更多的技能技巧,尤其是最新技术更新、新型产品研制等方面的内容。尤其是电子专业,现在社会,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稍不留神,就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这就要求我们专业老师需要时刻关注企业,关注社会。 2.建设一批实训基地,进行模块教学 为了探寻新的模式,促进学生就业,学校需要建设一些集多重业务功能于一身、学生可操作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工作职责就是帮助学生在已经掌握了理论知识的前提下,让学生具备从学生到员工角度转变所必须的实践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学生们进入实训基地前已经在学校本部系统地学习了专业理论知识,这是实训基地行公司化管理的前提条件,没有理论基础的实践是没有潜力的。经过实训基地的有针对性的实训,学生们毕业后进入公司,便没有了转变的过程,可以直接上岗,从而为公司节省了培养时间。 实训基地实行模块教学,每个大模块由多个小模块组成,实训基地除了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实际做业务外,实训基地还要聘请一些业内专业人士现场指导学生做业务,让学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通过这种方式训练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不用企业进行二次培训,节省了用人单位的时间、人力、财力、物力。 3.组织开展技能比武、评比“优秀公司”等各项活动 技能比武,是展示学生技能技巧的舞台,体现学生精神风貌的舞台。既可以使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得到加强,又是经过了一次人才选拔的比拼,看到自己的不足与长处,增强了竞争意识。每个班级为一个小公司,学校每学期会从各公司的盈利以及员工的基本素质等方面来对各个公司进行排名比较,“爱拼才会赢,竞争才会进步”,这样促进学生的成长和能力的提高。 同许多新事物一样,“公司制管理模式”在刚开始推行的时候,也遇到了较多困难。但职业学校“公司制管理模式”的可以突出职业技术学校的特点,丰富学校办学的内涵,强化专业的专业程度,真正让学生能够“走”得出去! 作者简介:肖娟(1985—),女,毕业于淮阴师范学院电子专业,助理讲师,江苏省涟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团委书记,主要从事电子专业教学研究工作。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电信企业集团下属专业公司预算管理问题探讨 摘 要 本文从预算管理的内涵和作用入手,分析了电信企业集团预算管理的闭环管理模型以及模型各个组成部分的特点,并从该闭环管理模型上分别指出目前电信企业集团下属专业公司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关键词 电信企业 预算管理 闭环模型 一、预算管理的内涵与作用 预算管理是全面落实企业战略目标的具体行动方案与控制制度,是对未来的一种管理,预算管理的思路是以企业的战略目标为导向,是按企业组织架构的具体形态,将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分解为由不同层级、不同部门来共同承担的多个子目标,这些子目标都是以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为最终的导向,通过使用预测、协调、控制、分析和考核等手段来实现对企业各战略目标的全面控制和管理。 预算管理对企业的经济运行的意义是很显著的,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理想工具。预算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机制,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行管理水平。通过预算管理的运行,将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以预算的形式,从各个细节层面上来体现和进行控制,从而使得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为企业管理层考核各责任部门提供了定量的参考指标,是企业单纯的战略宏观管理和细节管理之间的桥梁。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可以实现出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制衡,预算来自企业的战略导向,也就成为出资者授权的形式。 二、电信企业闭环预算管理模型 从预算管理的内涵和作用的角度看,目前大多数电信企业均采取的是闭环的预算管理模型,该模型包含五个基本部分,居于中心位置的是企业的战略目标,该目标是基础、是导向,其他四个部分是围绕这一中心目标而展开,包括:经营计划、预算编制、预算跟踪分析和报告、预算绩效考核,之后又回到企业经营计划,由此形成一个闭环的运行模式,相辅相成、互相制约、互相协调。1战略目标:是企业根据其内部资源和能力的状况以及外部环境,为求得企业生产和长期稳定发展,并为不断地获得竞争优势,对企业发展目标、达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以及创造长久价值的总体谋划。企业战略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一种定位、是一种商业模式、是高层领导人的一种价值观、是企业管理的一种创新、同时也是一种行动计划。2经营计划:企业经营计划是围绕一定时期内的企业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具体框架和实施计划,是对一定时期内企业战略目标的分解,是预算编制的基础。这一部分的工作涉及到电信企业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对企业运行数据的分类整理、对完成既定目标所需资源的预测、对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和分析、对具体方案实施细节的规划与管理,如市场推广计划、成本与费用的管理计划、财务管理计划等; 3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是建立在经营计划之上的,预算编制既是对经营计划提供资金支持,又是对经营计划以数据的形式来进行资源配置。这一阶段的管理内容包括:构建企业预算组织体系、预算制度体系、预算指标体系、某一时期的预算指引、预算表格等,同时通过预算布置会、预算讨论会、预算质询会确定年度预算; 4预算跟踪分析和报告:是对预算实施情况的反馈和管理,主要针对预算使用情况的核查和企业现金流的管理和监控,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企业管理层提供适合其既定目的准确而完整的信息,支持管理层决策和对营运活动及业绩的监控; 5预算绩效考核:预算考核是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选择合适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总体评定指标,对预算责任部门进行考核,以此来作为未来编制企业规划、经营计划、全面预算以及对部门与员工奖惩措施的可行性参考。 三、电信企业集团下属专业公司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电信企业集团虽然开展全面预算管理时间不短,但由于电信企业是个集团企业,有很明显的行政区划特征,大的主体是以省为预算单位,该编制主体相对比较成熟,业务比较类似,集团比较重视,预算指引也一般针对的是该类主体,但除此之外,电信集团还有很多的下属专业公司,由于各专业公司开展的业务各不相同,差异较大,很难用统一的预算指引指导编制工作,使得在这方面的管控力度较小,现从预算的闭环管理模型上分别指出目前电信企业集团下属专业公司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战略:存在集团战略与下属各专业公司战略不相协调的矛盾。集团战略制定后需分解到各下属企业,但往往存在上级对下级企业战略的指引力度不够,下级对集团战略的领悟和分解能力不够。战略激进点的,将配置较多的资源,而战略保守点的,资源配置上也会相对保守些,一旦基础确定,将影响到后续几年的发展,战略定得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企业规划和经营计划:没有理清与预算编制的内在关系,存在预算编制在先,规划和经营计划制定在后的矛盾。往往企业预算启动时,企业的规划和经营计划还未制定,有的甚至将预算编制的数据作为制定企业规划和经营计划的参考依据,这将导致预算的编制缺乏合理的指引性规划,编制依据不足,主观性较强,大多是参考历史数据,而依据该数据制定的企业规划和经营计划显然不具科学性和持续发展性。 (三)预算编制:主要表现在:1集团预算与下属专业公司预算的矛盾,集团是统筹整个预算的集合体,每年都会根据战略、计划以及国家政策导向,确定来年的预算编制指引,因电信集团各专业公司业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域也不同、企业的性质也不同,不能完全靠单一的原则分配各项资源,而在总盘子确定的前提下,如何均衡各企业的资源分配成了集团预算应重点考虑的问题。2大多采用的是增量预算编制。企业往往很重视第一个年度的预算编制和使用的情况,长期采用此方法会导致鼓励将当年的预算全部用光以便明年能保持相同或更多的预算,同时不能激发企业降低成本的动力,也不利于业务与能力等各方面的创新。3企业管理层重视不够,预算宣贯力度不够,各部门参与不够,编制依据不充分。预算应是全员参与的一项企业管理工程,但大多数企业认为预算编制、汇总、汇报是财务部的事情,各部门只需要将各自的预算数据上报即可,数字背后的支撑证据不充分,存在拍脑袋现象,第一版上报的预算数据跟最后定稿数据能相差30%~60%。4在预算目标值确定的前提下,预算成了财务与各部门的博弈,而财务缺乏足够的业务知识,不能真正起到预算审核及决策的作用。财务审核预算往往仅从趋势分析和对比分析来判断,或做简单的汇总上报企业管理层决策,这将导致部门在实际使用的时候会有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使预算可操作性不强。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旅游管理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公司化运作 生产性实训基地是指高职院校多渠道整合资源建设的具有生产功能的实训基地,通过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等生产经营过程,使基地实现经济效益,并通过该基地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因此,生产性实训基地应具备两个目标:经营目标和实训目标。经营目标是实现企业的自主经营、优化组织结构、实现最优成本控制、保证服务质量、实现利润最大化。实训目标是提供具有真实而综合的职业环境,按照专业岗位对基本技术、基本技能的要求,使学生得到实际有效的操作训练。而要有效地完成这个目标,实训基地必须能够自给自足,积极参与市场活动和经营,这样才能提供真实的、可持续的项目供学生开展实训。因此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具有企业的工作情境、文化氛围和管理模式,开展公司化的运作。 一、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历程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度重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校企合作已经成为态势,我院理工科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成效显著,但经管类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由于资源有限,发展相对缓慢。从2006年开设旅游管理专业,共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开设了微格实训室。在这一阶段,仅能利用现有的图片资料和视频资料为学生进行导游模拟讲解、能力测评提供场地,为学生提供了一个交互交流、观摩的机会,无法达到真正的实际训练的目的。二是学校主导,企业参与组建了海联旅行社营业部,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双赢,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环境的实践教学场所,为学生提供了顶岗实习的机会。但企业偏重经营与生产,生产实训质量难以保证。三是旅游管理专业于2011年8月成立了途乐旅行社有限公司。这是学院独立出资,具备完整的公司组织架构,能对外独立承接业务开展活动的独立法人实体。该旅行社自成立至今,共承接了学院近20次旅游培训活动,创造营业收入近20万,实现了盈利。 二、生产性实训基地经营的问题 该旅行社考虑到经营与管理成本问题,无任何专职人员,所有员工均由专业教师兼任,因此对外开展业务不多,主要依赖于学院的业务。为了兼顾企业利益,保证对客服务质量,实训教学的灵活性相对较小,对于学生的实训目标完成有限。 首先,由于学院设置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更侧重于完善教学体系,借助生产性实训基地这一载体,传授专业知识,使学生具备职业思维,慢慢养成职业行为,而在真实的企业经营中,更强调效率,在具体的岗位,只要求员工会操作,因此,企业侧重培训,不断地训练动作,不允许出错,也无法承受出错。这两种制度的不兼容,导致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不敢让什么都不懂的学生贸然操作。因此,借助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项目大多仍然停留在假想状态。 其次,公司组织结构单一,能提供实训的有效岗位不多。考虑到经营与管理成本,公司的组织结构非常简单,无任何专职人员,总经理由专业教师兼任,并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拓展。财务由专业教师兼任,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和税收登记。其他的市场、外联、计调、销售岗位均无明显设置,由于学生并没有相关工作经验,为了保证对客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利益,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大多数情况采用发包的形式,外包给其他公司进行操作。目前,旅行社为学生提供了较多实训机会的岗位,集中于全陪、地陪岗位,而由于业务量有限,这些岗位的实训也不能实现人人顶岗。作为学生职业能力训练所需要的市场、外联、计调、销售岗位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实训目标的完成。 最后,缺乏市场意识,业务量不稳定。即便组织结构完善,要给学生提供足够的给实训机会,还需要持续的业务。而目前,旅行社的经营基本仅能解决温饱问题,所有的业务量均来自院方的支持,而且院方对旅行社管理者并没有给出任何业绩压力,企业管理制度对于业绩开发也无相关的激励措施,因此,企业业务仅局限于整个学院的旅游培训活动项目。这些业务大多集中在7、8月份和国家法定假期,在2、3、11、12月旅行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无任何业务开展,更无法保证以业务开展为项目的实训课程的正常进行。 三、生产性实训基地公司化运作方法 要达成实训目标和经营目标,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司化运作。在主动参与市场活动,打造企业品牌,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将企业规模化,让学生成为真正的员工,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真正实现实训目标。 首先,让学生成为公司主体,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和控制。当前旅行社业务量少,专职人员不多,这看似是个问题,实际上,学生就是我们最大的资源。让学生成为公司的主体,鼓励学生创业,各个岗位的具体工作完全由学生负责进行操作,专业教师起场外辅导作用。安排一些学生能够做得比较好的岗位,接到项目后,由1―2名同学负责,安排导游过程的各项事务,结束后,形成书面的实训体会报告。专业教师对整个过程进行指导和控制。在把主要工作内容让与学生负责的同时,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可在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之间推行梯队负责制,“老带新”,“师傅带徒弟”,对岗位新进学员的培训辅导本身也是学生实训锻炼要考核的重要能力,通过责任制,保证工作的延续性,一旦学生毕业离职,该职位不会出现断层或缺口,借此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 其次,以业务为教学项目,按真实工作过程和任务开展教学。传统的实训,大多数因为缺乏真实感,学生无任何压力,得过且过,因此,很多同学反映自己毕业后在公司待1个月比大学3年学的东西还多。营造真实的企业环境,以业务为教学项目,将真实的工作过程细分成教学模块,为《导游实务》、《旅行社管理》、《市场营销》、《计调实务》等课程提供教学辅助,为学生提供顶岗实践的机会。因此教学内容的组织应以企业工作任务为中心,实现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的融合,实现学习与工作的一致性。以市场活动营销模块为例,教学课时2课时,实训课时8课时,4个课时用于策划方案的制订,学生按项目分成小组,当了解到具体的业务信息后,以团队的形式形成策划方案,在团队间进行评比,推选最优的策划方案;4个课时用于市场活动的实施,让学生在公司现场进行一边学习,一边顶岗实习。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直接对客服务,在整个过程中,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专业教师对发现的问题随时给予解决,实现教学做合一。因为企业规模较小,岗位有限,可将学生分成团队形式,以团队为单位,进行岗位的顶岗实习,各个团队实行责任制。团队内部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2个月对岗位进行一次轮岗培训,保证每个学生对每一个岗位和职级有一定认识和体会。 最后,实行课程考核与工作表现相结合。课堂教学以学习成绩作为考核结果,而企业经营以业绩作为评价指标,生产性实训基地要想持续发展,两者必须兼而有之。课程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评价结果的可比性与可靠性。以《导游实务》课程地陪服务规程为例,前期准备、接站服务、入住服务、核定日程、参观游览、送站服务、善后服务8个步骤的考核,从工作态度、工作任务完成度、工作能力、合作精神4个方面实行专业老师考评与客户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完成度和量的考核。专业老师占60%,客户考评占40%。另外,为了激发学生的自主能动性,鼓励创业,学生既然作为企业员工,应同样纳入企业的考核,享受企业的奖励。如果在企业工作过程中,注重企业品牌推广、接待服务、成本控制、设备保养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学以致用、活学活用,为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做出了较大贡献,给予实际的奖励,如业绩提成或者是课程考核A等。 途乐旅行社作为旅游管理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必然要担负起生产和实训的双重责任。以学生为主体,采用公司化模式运营,实现教学合一,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财务管理专业教改中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讲解 摘 要:股利政策一直以来都是财务管理课程中的重要教学内容,虽然存在诸多的股利政策理论,但是中国上市公司实际的股利支付情况如何?哪种理论能够很好的解释现实中的股利政策?应该在财务管理教学改革中突出和重点介绍这部分内容,使学生能够更好的利用理论分析和理解现实。 关键词:财务管理;教学改革;股利政策 股利政策的研究虽然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经开始,但是迄今为止,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取得一致认可的结论。正如Black(1976)所感慨的那样,股利政策仍然像谜一样,人们难以寻找到它的真实答案。一直以来,股利政策的内容也是财务管理课程教学的重点,对于本科生而言,虽然可以较快的掌握和接受相关的理论,但是真正能够利用这些理论分析和深入理解中国公司的股利政策却并不容易。因此,需要从理论背景和内容讲解,现实中的股利政策特点,以及对目前国内公司股利政策的评价三个方面,提高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释现实问题的能力。 1 目前高校财务管理教学中股利政策讲解存在的问题 1.1 股利政策理论背景的介绍不够 现代意义上的公司股利政策理论,始于1961年Miller和Modigliani的那篇著名的“股利政策、增长和股票股价”的论文。此后,股利政策的研究受到众多学者的重视,引发了财务学界对股利政策理论的全面探讨,包括MM无税理论、税差理论、追随者效应理论、信号模型、理论、迎合理论等。国内的教材虽然在课程内容上都涵盖了对这些理论的介绍和基本结论的归纳,但是却很少提及股利政策理论的沿革与发展的内在逻辑,这在很大程度上容易造成学生理解上的困难,使得他们仅仅只是形式上记住了这些理论,而没有真正理解股利政策理论之间的逻辑承继关系。 1.2 现实中公司股利的派发特点和趋势讲解内容不足 从财务管理学科的教学特点来看,对本科生而言最好是通过演绎的方法讲解理论。那么,在介绍了相应的股利政策理论之后,就需要从两个层次上讲解现实中的公司股利政策的特点,以及在一定的时间区间内股利政策的变化情况,这样一来可以使学生比较现实中股利政策的变化与理论研究之间的关系。但是,目前国内的教材往往忽略了现实股利政策的内容,既没有详细和深入的介绍西方发达市场中公司股利政策的特点,也没有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可靠和详细的数据统计,造成了学生理论学习和现实情况分析相互脱节的结果。 1.3 缺乏对现实中公司股利政策的评价 对本科学生而言,应该在课堂上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的形式,引导和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分析现实问题。这样既可以保证学生对理论内容的掌握,同时也提高了学生观察和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遗憾的是,在目前的财务管理教学中仍然缺乏对国内公司股利整体评价。 2 财务管理教学改革中股利政策授课内容的变革 2.1 增加股利政策理论背景的介绍 首先,财务管理理论从根源上来讲,源自于经济学的学科内容。在研究手段和研究方法上,财务管理论也多借鉴经济学。因此,每一次经济学理论的突破和革新都会带来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内容的变化。其中,股利政策的研究就非常多的引入了每一阶段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从股利政策理论的内在逻辑性来看,从MM股利无关理论、税差理论、追随者效应理论、信号模型、理论以及迎合理论,基本上契合了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发展。其次,从股利政策的假设条件来看,理论的沿革是在逐步放松假设条件的情况下对公司股利政策做出解释的。例如,MM股利无关理论在无摩擦以及无税的条件下,提出了股利政策对公司价值并无影响。但实际上,MM股利无关理论的假设与现实情况相差甚远,这也直接导致了该理论的解释和预测股利政策的效果。股利政策理论研究假设的逐步放宽,使研究变量更接近于实际,从而能够更好地对现实中公司的股利政策做出解释。 2.2 增加现实中股利政策特点和趋势的介绍 毋庸置疑,股利政策理论是基于现代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因此,股利政策的讲授应该关注到现实中公司股利政策的特点以及在不同时间段中所表现出的趋势。 一方面,增加对西方发达资本市场股利政策的特点和变化趋势的内容介绍。实际上,西方发达市场的公司股利政策具有以下特点:(1)经营稳定的大公司常通过发放现金股利和股票回购的形式分配其可观的公司盈利;(2)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发放现金股利始终是公司分配盈利的主要形式。股票回购直至20世纪80年代后才成为相对重要的形式;(3)在采用现金股利形式分配盈利的公司正在逐渐减少。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多数首次以现金股利形式分配盈利的公司也正在转向更多的采取股票回购形式(Fama和French,2001);(4)处于较高税率的个人在获得可观现金股利的同时,也为这项收益支付了相当可观的税收;(5)与公司的盈利情况相比,现金股利政策一直较为平稳,而股票回购却不那么稳定;(6)对于股利和股票回购的增长,市场往往会有正面的反应,但是削减股利却会引起市场的负面反应。通过对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几十年来股利政策的特点,可以使学生在学习中对现实中股利政策有一些直观的感受,同时,结合股利政策的变化趋势也可以更好地理解股利政策理论研究的沿革、变迁过程。 另一方面,增加对我国公司股利政策的特点和变化趋势的内容介绍。中国资本市场的表现与西方发达市场相比,存在迥然的差别。首先,国内上市企业很少派发股利或以非常低的比例派发股利;其次,高额派现的背后往往是公司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进行利益的攫取;第三,一些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利的目的是为了再次融资而满足监管层的派现要求。通过总结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特点,可以使学生对比西方和我国上市公司在股利政策方面的差别,引导他们思考和运用理论分析这一现象。 2.3 增加对现实中公司股利政策的案例分析与评价 案例教学无疑应该在财务管理的教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利用案例分析使学生加深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认识,是需要在财务管理教学改革中重视和思考的问题。根据一些媒体报道和文献研究的结论,可以有针对性的结合如驰宏锌锗、用友软件、五粮液等案例,利用多媒体手段向学生展示案例企业在股利派发过程中的背景和动机。这样一来,既增强了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同时也紧密的结合了股利政策理论,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引导学生通过案例了解上市企业派发股利的真实动机,使学生将委托理论、成本等理论应用于现实中公司行为的分析。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模拟公司教学法在高职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 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类专业传统教学过程中重理论,分割式的模式和流于形式的商务实习使得学生在工作之初很难适应现代社会工作的需要,与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相差甚远。本文系统探讨了“模拟公司教学法”在管理类专业高职教育中的意义,并从实际教学工作中进一步探索了这种职业教育的新模式的应用与发展。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 模拟公司 行为导向 一、模拟公司教学法的理论研究 (一)模拟公司教学法的发展概况 “模拟公司”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的德国,是指模拟真实企业,在仿真的商务环境中,由受训学生自主组建公司并作为公司的雇员开展工作。公司的业务也可以模拟一家真实的企业(称为背景公司或赞助公司)来进行。在一个封闭的网络中,学生可经历全部业务操作过程,了解和弄清其各环节之间的联系,而又不必承担任何经济活动风险。根据产品和服务项目的不同定位,学生在此可以进行工商注册、人事管理、营销、财务、金融、贸易、税务等业务过程的模拟活动。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高等职业学校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改革,相继建立了财会模拟实验室、商务模拟办公室等,引入了“模拟公司”这一实践教学的新形式。 (二)模拟公司教学法的理论基础 1.行为导向的教育思想 行为导向是一种指导思想,培养学习者具备自我判断能力,懂行和负责的行为。在教学中,行为导向意味着:知识的传授和应用取决于学习目标、内容、方法和媒体等因素的重组,即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实质上创造出教与学和师生互动的社会交往的仿真情境,把教与学的过程视为一种社会的交往情境,从而产生一种行为理论的假设。“模拟公司”的建立正是为了创设有助于师生互动,特别是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情境。在这种情境中,他们通过反复练习,进而会预期形成自然的、符合现实经济活动要求的行为方式、智力活动方式和职业行为能力,即在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个性方面得到发展。 2.“模拟公司”的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 “模拟公司”运作的基本方式是在“工作岗位”上的学习,采用的正是行为导向教学常用的几种方法:模拟教学法、项目教学法、引导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表演和角色扮演教学法,等等。 上述教学法的共同特点有三个:一是以学生为中心、自主性学习为主;二是学生参与教学全过程:收集信息、制订计划、作出决策、实施计划、反馈控制、评估成果;三是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咨询者和伙伴。 教学组织形式采取自我控制的独立作业、小组制订计划独立作业,以及小组作业等多种形式,具体采用哪种形式要视培训目的、学生已有的经验和学习任务的不同而变换。例如,要突出学生社会能力的培养,则要求较多地采用小组作业形式,这样可使学生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使他们学会如何与他人打交道、如何合作、如何解决矛盾,等等。 3.“模拟公司”的教学环境 教学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心理环境、社会环境和劳动现场等环境,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效果。“模拟公司”就是从改善教学环境入手,达到教学目的的。建立“模拟公司”首先要考虑环境布置问题,应尽可能使学生感到真实。 (三)模拟公司教学法与我省高职教育结合发展的现实意义 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目标是向基层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学生的现实操作能力是其在日趋激烈的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条件,而实践教学模式也成为高职教育有别于其他高等教育的主要手段。通常技术类专业的学生可在一体化教室、实验室、工厂、车间等实际操作环境中进行“手脑并用”的学习,以此提高操作能力技术水平。但管理类专业因其特有的学科特点难于开展卓有成效实践教学,适合其教学的实践场所在现实中很难找到。而社会对熟悉商务活动运作、能够熟练处理商务活动各环节具体业务的各级应用型、技术型人员的需求日益旺盛,同时企业为回避因人员经验不足而导致的经营风险,更是强调员工的上岗能力。如何培养高层次的商务应用型人才,成为高职教育管理类专业亟待解决的课题。将行为导向教学方法尝试与高职经管类专业教育相结合,是探索改革的可行之路。 二、模拟公司教学法在实训教学中的应用 (一)模拟环境的建设――建立“现代商务技能实训中心” 模拟公司教学法实施的首要问题是教学环境的建设,应尽可能使学生感到真实,环境的改变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效果,以此达到教学目的。为此,我们成立了“工商管理系现代商务技能实训中心”。实训中心的建立就是要通过提供仿真的业务活动环境,为受训学生的各种模拟职业行为建立劳动组织依托和归属感,促使受训学生把模拟公司当成真正的经营机构。在学习商贸规则,熟悉市场机制,追求公司最大利益的同时,受训学生能够很快进入实训教学目标所预期的职业角色。 (二)模拟公司实训教学方案 1.编制实训教学讲义 模拟公司教学法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方法,教学目的是解决经济管理类专业实训教学不足的现实问题。结合我系的专业设置,我们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训内容,并编制了部分教学讲义。现有讲义共分绪论、模拟公司成立、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商品销售、财务管理六部分。绪论部分内容包括模拟公司的概念、发展介绍,以及这种教学方法的介绍,目的在于帮助阅读者对课程有一定的理解和认知。其他五章则针对模拟公司的运行并结合我系所设专业设计了相应内容。 2.模拟公司实训课程教学安排 “模拟公司”实训教学方案应充分体现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教学思想,即行为导向思想和注重职业性要求。其关键点是:注重职业经验的直接获取和职业能力的实践培养。为充分贯彻这一思想,结合我系的专业特色,我们在探索中尝试实训教学方案的设置。 实训时间为期四周,受训学生自主结合创建模拟公司,行业不限。 受训期间学生应根据“模拟公司工作流程”,并依据指导老师的教学安排完成工作。 实训第一周,首先帮助学生理解模拟公司的意义与实训课的形式,其次要完成模拟公司成立的部分内容。重点在于学生对模拟公司的理解,对自身及教师身份转换的接受。在此教师是实训教学的咨询者、指导者,受训学生是模拟公司实训教学的主体,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或决策者。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讨论是实训教学的重要形式。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是受训者形成良好自信的商务习惯的重要条件。基于此,学生应以积极、自主的心态对待实训课,破除在传统理论课中对教师的依赖心理。 实训第二周设置了两项内容:完成模拟公司的建设,并进行组织架构建设和人力资源的配置。为营造课程环境的真实氛围,组织学生到河南省工商注册大厅观摩学习,并将这一活动纳入到教学计划之中。在第二部分中,各公司要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设计组织结构图和职位设计书。 实训第三周要求各公司完成有针对性的营销策划案,熟悉市场调研、营销策划的内容与程序,能够独立设计调研方案并实际实施,在此基础上熟悉各种营销策划的实际操作技能,掌握策划书的撰写要点及技巧。 实训第四周设置了两项内容:第一部分进行不同公司间的决策对抗,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在仿真经济环境下的经营决策能力。第二部分进行成果汇报,各公司将实训期间的工作展示回报,并回答指导教师及其他公司成员的提问。 受训期间的工作过程要求进行文档表述,按照《模拟公司文档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公司为单位进行文档管理。该制度的建立对提升学生办公自动化的应用能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各个模拟公司在受训期间要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制度进行自我管理,开展团队文化建设,提升团队凝聚力。引导每位团队成员以模拟角色尝试与其他成员协调关系,从而更好地实现公司运营的目标,提升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 3.建设仿真教学环境――模拟教学软件的应用 “模拟公司教学法”在我国推广已有多年,许多经贸管理类的职业技术学校都在不断尝试,却也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仿真性差。市场背景、工作环境完全是虚拟的案例,没有创造一个真正的企业工作环境,学生很难进入角色。二是规范性不够。各个公司都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在机构设置、运作规则等方面各行其是,缺乏统一性。三是局限性较大。每个公司都局限在校内公司间的交易,外部交易(校与校、不同地区间的“模拟公司”)无法进行,没有统一的“模拟中心”进行协调。而模拟公司教学实训方案的实施对建设仿真环境要求极高,国外成功的案例往往建有模拟公司网络,其职能是使模拟公司之间互为模拟市场的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可以进行联络协商与虚拟谈判,最终进行交易。受限于我国现状,依靠规范的“模拟中心”建设教学环境暂不可行。为此,我们选择了利用教学软件营造仿真环境。 实训课程选择了两套软件:一是竞争型的企业经营决策平台――企业经营管理电子沙盘,营造各公司间的仿真经营竞争的博弈式教学环境。二是流程化的企业办公管理平台――ERP教学模拟系统,对真实企业的经营流程进行模拟,营造模拟的企业运作环境,帮助学生了解企业的日常运作,培养操作能力和决策能力。 教学软件的应用较好解决了仿真环境的建设问题,对模拟公司实训课程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教学效果明显,学生的学习兴趣显著提高。 三、前景展望 “行为导向”教学法是一些国家近年来培养职业行为能力的有力措施,以“模拟公司”的形式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是行为导向教学方法的成功探索。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培养商务实用型人才,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任务与挑战。模拟公司教学法正是探索高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可行之路,其在我国的探索与应用必将拥有一个广阔的前景。
房地产论文:房地产房地产企业管理模式的研究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环境的剧烈波动和竞争的加剧,房地产企业开始进行大规模跨区域扩张和并购整合,规模化、集团化成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向和重要特征。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房地产企业的竞争日渐加剧。当前,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已成为房地产企业的重要特征,而这种发展趋势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价值链理论为视角,在分析房地产企业的价值链构成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企业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房地产,价值链,房地产企业,管控模式 1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势 规模化经营是“指企业采用生产要素凝聚和重组的经营方式以及由此所决定的经济效益”。规模化发展要求房地产企业从以往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向集约式、精细化转变,它特别强调企业管理的专业化能力,同时要求企业的组织结构清晰、各组织模块职能明确,业务单元划分适当,并且相互之间的联系通道顺畅,业务流程管理高效。 集团化发展对房地产企业的管控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以及专业化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它要求集团总部能够从整体上保证各职能模块和业务单元的有机运转,且高效地掌控不同区域的多项目运作;同时,不同区域的项目在开发时还要保持协调运转、规范运行,以保证高效顺利地完成。另一方面,必须更好地配置企业资源,做到优势互补,互相推动,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规模化、集团化已成为当前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趋势,在其促动之下,母公司的管理幅度迅速加大,母公司不能身兼项目操作者和管理者双重角色,企业从“母公司―项目公司/项目部”的架构向“总部―区域联动”的集团模式转型成为必然。相应地,现有的房地产企业的组织管控模式也应做出必要的调整与创新,否则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 2价值链理论 1985年,迈克尔?波特首次提出“价值链(Value chain)”管理理论,其认为,企业的价值产生于包括生产(投资)、经营、销售、服务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及各环节协调运作产生的整体价值增值,而这一相互联系、彼此促进的价值产生的动态过程就是价值链。 价值链具有如下特性:(1)企业的价值活动只要包括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个方面,其中基本活动主要是直接创造价值的业务环节,而辅助活动主要是企业的内外部管理活动;(2)企业的价值活动其各环节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环节完成自身的工作内容后,传递到下一环节。价值链上的参与者通过纵向上和横向上的分工协作,实现价值增值。(3)企业竞争优势来自于成本领先和差异化,而从价值链角度来看,企业竞争能力和效率的提高主要来自于价值活动本身和最优化、协调的价值链活动。 3房地产企业价值链构成 按照价值链理论,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作业流程,同样也可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个方面。 3.1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基本活动 (1)前期研究决策阶段:通过缜密细致的市场调研,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对目标地块的购买与否进行可行性分析。对于已购买地块进行前期研究,确定项目业态和开发模式,进行价值研判与决策。 (2)规划阶段:根据前期决策,委托设计单位对已获得地块进行策划设计,形成良好的功能规划和市场识别,将土地最大限度实现增值。确定设计方案后,依法对拟建地块进行规划保健,获得许可。 (3)工程建设阶段:通过招标比选,选择最优施工企业,使其有能力完成设计方案,实现低成本、高质量施工,并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是对土地、建筑材料等原料通过作业投入成本,使之转化为产品价值。 (4)销售阶段:在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推广与销售,并根据客户需求反馈,对在建和后期拟建产品设计和建造进行修正,实现销售价值最大化。 (5)物业管理阶段:产品开发、销售完成后,对产品进行物业管理、保修和后期维护。 3.2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 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都是围绕具备房地产特有产业价值链特性的基本活动的开展而开展的,它穿插、融合于房地产价值链运作的整个过程。 (1)战略定位管理:确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宏观战略,作为具体经营方针制定的依据,保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发展。 (2)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力和资本是企业发展重要支撑要素。人力资源管理就是要利用合理的薪酬、培训、晋升等机制,促进知识资源的积累和应用;财务管理是就做好企业的投资管理、营运资金和筹资管理以及 税务筹划。 (3)企业文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企业文化是企业重要的价值附加值来源,在凝心聚力、品牌推广、市场评价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4)企业创新:在激烈竞争的房地产市场中,技术、产品、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是企业不断获取竞争优势和获得价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4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 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是以房地产价值链为核心,按项目开发流程实现一体化协同。公司所有职能模块和业务单元均基于价值链定位,从业务线、职能线及战略、管理、审计线三个层次各自承担相应职责,整个价值链上横向的各个协同单元成为利益共同体,互为依存,互为客户,各自形成可以量化的对整体价值链的贡献,通过协同提高效率,从而实现整个价值链的价值创造最大化,形成横向一体化。相互协同又相对独立的各个业务单元和模块作为“小价值链”,通过积累形成各自的专业化优势,提高专业化能力,形成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相互作用提升集团整体优势,从而形成集团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上述价值链理论,将房地产企业的价值链条整合为横向一体化协同和纵向一体化协同。横向一体化协同注重提高运作效率、降低成本;纵向一体化协同注重知识积累、专业能力的提升。 4.1横向一体化协同 首先由四大中心――战略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制造中心和营销中心串成项目开发业务链条,这是地产企业价值链的核心和主干;由财务、人力资源、企管等职能部门搭成资源提供、职能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支持平台;业务链条以支持平台为依托开展经营活动,相互作用,形成立体协同的价值链。这条链延伸到企业外部与战略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如:供应商、建筑商、设计公司、装饰公司、销售等)对接串联起来,就构成了房地产企业的整条价值链。 基于价值链,四大中心作为业务单元分工明确、准确定位。战略研发中心侧重于集团战略研究,目标计划及项目的高、精研发和经营环境分析;产品设计中心侧重于项目规划与设计,致力于环保、节能、舒适、温馨、有品味的品牌诉求和产品设计;制造中心侧重于产品制造过程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以及产品制造的高效率、低成本;营销中心侧重于营销和服务,基于消费者心理,研究需求趋势和营销方式,建立营销管理和服务特色;与客户、合作伙伴相互尊重、关注共赢;实现价值链创造价值的做大化。 基于价值链,业务单元与资源提供和职能支持模块互为依存,互为客户。创造是所有业务单元和模块的共同取向。这样,就会产生协同效应,并打破部门和业务单元之间的界限,实现价值链的价值最优。具体工作中,各业务单元和模块在各自分工负责的重点工作和领域内首先努力做得最专业、最有效率,然后主动地参与价值链其他环节的工作,从不同的视野贡献智慧,避免漏洞,防止风险。 4.2纵向一体化协同 纵向一体化协同就是在价值链分工明确的前提下,各业务单元和模块工作范围相对固定,业务聚焦,打造专业化团队,提升专业化能力。纵向一体化使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有参与更多项目、更多业务的机会,有利于员工个体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成为专业化人材,并通过专业化发展的通道成长,实现自身价值。同时,各业务单元和模块作为专业化团队,有了人才培养的途径和良好机制,团队内更容易培养知识分享的气氛,从而更有利于知识的积累,进而形成专业化优势,提高价值创造的能力,能为价值链的价值贡献更大。 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一种以价值为核心的管控模式,它将整个项目运作过程都纳入到集团的管控范围之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集团的管控能力;并且通过业务单元和职能模块的设置,一方面使得房地产企业组织的架构更为清晰,业务流程更为顺畅,另一方面这种调整弱化了职能部门的权力,强化了职能部门对项目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意识。因为在一体化趋势下,各部门只有通过不断的沟通与协调才能实现价值,进而也避免了各职能部门高高在上,缺乏服务意识的现象,使项目运作过程中公司的各种资源可以达到最大化利用。此外,重要的是将各职能部门对应于相应的业务单元使各部门的专业化优势能够更好地发挥,而且这种围绕业务流程的专业化优势整合促进了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使其更加能够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竞争与压力。 房地产论文:当前形势下的房地产经济论文 一、中国当前中国房地产问题分析 1.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房价快速提高。 在中国城镇化政策开始实施之后,中国城市人口大幅度增加,这样便大大的增加了对城市房屋的需求。但是当前中国房地产发展的模式还比较落后,仍然实行的是之前政府购买土地再卖出的形式,这样严重造成了房地产市场无法全面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合理调节。正是因为房地产行业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符,从而导致了房价快速上升。尤其是一些一线、二线城市,房价的上升幅度基本上已经不科学了。同时房价的不合理上升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 2.房地产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程度较低,市场发展不成熟。 由于房地产市场兴起时间较短,市场发展还不健全,而房地产行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程度较低,同时由于房地产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及受到中国基本国情的影响,导致中国房地产行业尚未形成适合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买方市场,从而导致了房价在发展的过程中无法真实地反映出供需的要求。当前房地产开发单位还片面追求高层次、高水平发展的产业结构,其中较为高档的房屋建筑供应较多,但是中低端的商品房供不应求。这样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人们的正常生活,大大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3.目前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金融体系发展不完善。 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其需求的资金大大超过了其他基础的生产行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资金成为了房地产行业开发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其中一个非常直观的问题就是当前银行所制定的松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起着较大的影响。虽然银行已经针对房地产行业制订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不成熟的方面。其中主要表现为很多房地产行业的开发商过度依赖国家银行贷款,而自己拥有的资金较少,一旦出现了资金需求缺乏的现象便会直接影响到房地产项目的工程进度。这样的现象则不利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由于当前银行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其承担的发展风险也较大,银行出于自身资本安全的考虑,会谨慎选择放贷对象,这将直接限制房地产开发上的融资途径。 二、目前推动房地产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经济职能,推动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化 根据当前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中国当前房地产行业的投资环境尚且处在繁荣的发展阶段。这样的现象有利于房地产快速向前发展。但是从当前房地产行业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房地产行业基本进入到了略成熟的阶段。在今后的几年里,通过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有利于房地产行业朝着理性的趋势发展。但是,房地产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一部分,而房地产消费又属于长期投资的一种项目,涉及的资金数额较大。因此,通过强化政府经济职能,推动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化,有利于 ,!规划、经济调节、法律法规等宏观调控手段。通过合理调整房地产的价格,促使房地产朝着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推动房地产市场更加繁荣稳定。 (二)制定科学化的发展规划,推动房地产经济健康发展 在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房地产改革尚且处在初级阶段,面临着重大管理方式和发展模式的调整。很多人错误的认为房地产行业发展主要是为炒房创造了条件,这样的观念不利于房地产科学健康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对商品房和小商铺直接进行出售,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有的开发商则通过对大型商场和写字楼进行长期出租,通过经营的方式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则将房子装修成娱乐场所和工业厂房等,从经营中获得经济利益;而有些房子基础设施则是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存在于城市中,虽然没有直接获利,但却在无形中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有效增加了城市发展的经济价值。因此,在当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应该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规划,努力做好现代城市发展的建设工作。坚持制定适合房地产经济科学发展的途径,深入了解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各种经济关系,促使房地产行业能够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建立完善的金融支撑体系,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条件 在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过度依赖金融机构资金支持,房地产开发单位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因此,需要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的金融支撑体系,然后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资金问题,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除此之外,为了能够有效解决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各项资金流动的问题,中国政府还应该根据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坚持实现中国房地产市场贷款的证券化,努力将整个房地产一、二级市场纳入到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中,推动中国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合理的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建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还有利于降低各大银行贷款的金融风险,有效推动房地产行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化的趋势发展,有效提高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经济价值,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稳定的发展。 (四)建立科学化的管理机制,明确房地产经济发展的主体 中国当前房地产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是深层次的。通过分析得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为了有效改善当前房地产行业发展中的问题,便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充分明确房地产经济发展中的主体。通过利用政府职能进行科学调整,将推动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各项政府职责落到实处。同时,还应该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房地产市场能够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条件。因此,需要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构建与中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房地产法律体系,从而促使中国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化。通过将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纳入到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促使房地产经济更加规范和稳定,确保房地产行业能够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 (五)以科技创新为依托,推动房地产经济稳定发展 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当以科技创新为依托,知识经济,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对于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并逐渐成为主导作用。房地 产科技的创新和发展,对于改善人们的生活,工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引领房地产智能化的发展;并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增加房地产建设的环保性。更重要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将突破原有的思维方式和生产方式,探索合乎人类生存发展的模式,将房地产发展和人类居住文明引上新的台阶。 三、结论 在中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房地产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种基础性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在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内容一方面是金融,一方面是政策。因此,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不能够仅仅只注重大幅度地提高经济收益,还应该注重国家在金融方面的应对能力。但是由于当前中国房地产经济发展尚且处在恶性发展的阶段,为了确保房地产行业能够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防止房地产经济出现泡沫经济,则不仅需要房地产行业自身进行调整,还需要国家在政策方面积极进行调控,才能够确保房地产经济能够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房地产论文:房地产税收的论文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矛盾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涉及到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等10余类。随着住房制度的全面改革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房地产税制与经济发展存在矛盾,不同税种之间也存在冲突。这不适应当前人们已购有较多较高价位住宅,需要进行有区别的财产占有关系的税收再分配调节,缓和社会矛盾的迫切要求,也不适应需要通过税收调节房地产供需关系及其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 (一)重流转,轻持有 房地产持有阶段课税少、税负轻;而流通环节,多个税种同时课征。着重对营业性房屋、个人出租房屋征税,如个人房屋出租收入既要征收房产税,又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明显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但不对个人非营业性住房征房产税,这相当于给了土地持有者无息贷款,只要未流通,就无须为土地的增值而纳税。这样做实际上鼓励了土地持有,助长了土地投机,导致了高房价与高空置率的存在。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止20*年4月,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7亿平方米,其中空置商品住宅0.69亿平方米,全国空置率超过25%,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10%的警戒线。一边是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白白空置,一边是大量迫切需要住房的居民买不起房子,这一不正常的现象已到了需要严重关注的时候了。 (二)税制不统一,内外两套有违公平 内企及华籍居民适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外企和外籍人士适用土地使用费和**年当时的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城市房地产税。这不仅给税收征管增加了难度和成本,还造成内外资企业竞争起点不同,税负不公,不利于统一市场的构建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培育发展。 (三)税收立法层次低,征税依据不太充分 按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任何人就不得被要求纳税。这里所指的法律仅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zd规。但我们现行的企业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法律依据是由国务院制定并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实施的行zd规,级次较低。 (四)征税范围窄,财政功能不强 房产税限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还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构、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为免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也排除了农村土地,仅限于对城镇土地征税。房地产税范围过窄,税基偏小,收入不高,也使其难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五)税、费不清,费高于税 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全过程的所有税收,约占建设成本的9%;而如配套费等各类规费却达到41%。 (六)配套制度不健全,税收征管难度大 考虑到将来的税制改革,需要进行财产评估的税种和数量会很多,而我国的房地产评估业起步较晚,既不规范也不成熟。房产评估制度作为房地产税收的主要辅助手段还很不健全,目前还无法帮助实现房地产税收的顺利征收。 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采取“一清,二转,三改,四留”的办法,即对现行涉及房地产方面的税种进行整合,清理取缔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税种,合并税基重叠或有紧密关联的税种;将流转环节过重的税收负担转移到房地产持有阶段;把一部分体现政府职能,属于税收性质,且便于税收征管的收费,改为征税;对符合国际通行作法,又属必要的少量规费,继续规范化保留。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房产税,简化税制;提升房地产税收的立法层次;扩大税基,公平税负;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制度等配套措施,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具体设想 (一)合并税种,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或不动产税 把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费,以及属于税收性质的其他收费,合并为全国统一的物业税。既包括房屋、土地,又包括难以算作房屋的其他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我国物业税的主要设想如下: 1.扩大征收范围,确定征免界限。要改变房地产税收重流转,轻持有的现状,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扩大不动产的征收范围,取消那些不适应现实情况的减免。一是取消个人所有非营业性住房免税的规定,初期可把征税范围只限制在非普通住房,特别是对占用土地资源多,拥有住房面积大的豪宅、别墅等高档房实行高税率,而对占土地资源少、拥有住房面积小的低收入阶层给予税收减免政策。这样可改变部分居民买不起房,而买得起的人因持有成本过低,就多买多占的现状。这笔税款应专项使用,作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专项基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也可作为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有困难的家庭提供购房或住房租金补贴,这样将高收入者的收入转移给低收入者,抑制目前我国逐渐拉大的收入差距,控制收入分配中的“马太效应”,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二是取消对事业单位有关免税的规定,把非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地用房纳入征税范围。三是把农村的工商营业用房和高标准住房纳入征税范围。 2.对房产税以评估市场价作为计税依据。现行房产税一是从价计征,是以房产余值(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二是从租计征,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这很不合理,按历史成本价余值征收,使得税收收入与房地产价值背离,国家不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还将承 担通货膨胀损失;从租计征的则对其实际租金难以把握,且对经营行为征税与营业税有交叉;而且对同一宗房地产按从租计征与从价计征两种方法分别计算出的税额相差很大。 3.对土地使用税应按类型和用途分别制定税率。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分地区按单位面积实行固定税额的办法,一是国家不能及时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二是税率过低,且不同等级土地之间的税额差距太小,体现不了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对促使土地使用者节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等方面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城乡结合部难以区分,分设在城乡的企业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也会产生税负差别;四是部分减免税规定,过多地照顾了纳税困难企业,不利于一些占地面积大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影响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对此可借鉴国际通行作法,对个人住房按类型、经过评估的市场价格采用三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制。 4.全国税率应有弹性。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全国不宜采用统一税率。可设立一个弹性控制区间,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纳税人支付能力等因素,在许可的范围内选择适用的税率。 (二)提高立法级次,下放管理权限 中央制定物业税的基本法,对税法要素做原则性规定,而由省级立法机关或政府制定细则,明确具体征收范围、税目税率、减免优惠、实施办法及其征收管理等,不仅有利于维护中央的税制统一,而且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灵活处理税收问题,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逐步把物业税培育成为县市级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三)开征不动产闲置税 目前,土地、房屋资源浪费现象相当严重,存在大量已征未用和购而不用的情况,有的地方政府还征用大片土地,等待招商引资时高价出让。国内有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空置总量,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超过50%,占压资金超过2 500亿元。而我国商品房开发商大多以银行贷款为主,房子销售不出去,必将威胁金融业的良性运行。为制止这种坐享房地产自然增值带来的收益的行为,打击囤积居奇,抑制非理性投资,制止资源浪费,优化资源配置,防范金融风险,需要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开征不动产闲置税。这样可大大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非常有效地遏制房地产投机,避免任何因房地产泡沫给国家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 一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房地产各方面情况,找准征税目标。二是建立和完善以房地产市场价格为依据的价格评估体系。三是注意房地产税制改革与其他税制之间的协调。房地产税制的变动,将关系到有关房地产业的多项税收和收费,因此,要把该项改革和整体税制完善结合起来,处理好相关税种之间的关系。 房地产论文:企业单位房地产经济论文 一、房价形成机制与房地产经济 1.房价本身的形成直接诱因,来自购买方和出售方的协商议价。 只有房价在足够多的购房者认同的区间内,房地产的成交量才可以得以保证。也就是说,表面上是房地产开发方的单方面定价,但实质上是房地产开发方与购房者之间的一种价格博弈。开发方的定价原则在于,如果成交量降低就会采用一系列的促销措施,从一定程度上降低房价,而在其定价过程中会参考相似楼盘的报价,以确定自己的价格策略。 2.房地产经济的产业链延伸。 房地产经济是围绕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过程衍生出来的涉及到钢材、水泥等建材行业,劳务技术等服务行业,房地产设计咨询等创意科技类产业的综合化的半封闭的经济领域。同时延伸设计到房地产建材的原材料企业和因为劳务支持而带动的区域经济产业。而房地产成交价格指数是整个房地产经济状态的有效表达。 二、房地产成交价格影响因素分析 1.人们对于不同档次居住用房产的需求对房价的影响。 就房屋的宜居性要求来说,不同购房者对于极高档小区和基础型小区均有所需求。这两种需求虽然只是极端需求,但是反应了购买者对于房屋设施作为其居住用途上的不同要求。所以,单从2014年5月份数据来看,超过25每平米的住宅只有12%,这表明对于极高端房地产开发的开发商仍然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在反腐工作日益紧张的今天,极高端房地产已经成为了高级官员购买房产的禁区。与此同时,有29%的房屋售价落在了15~25的区间中,26%的房屋售价落在了1~15的区间中,此两者占据了所有房屋资源的55%。此数据表明了大多数购房者是认同这一价格区间的。而6元以下区间、6~8区间、8~1区间中分别占有的比例为3%、11%和19%,本文研究区间范围中期价格分布呈现较为完整的正态分布。 2.投资用房产的需求对于房价的影响。 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原因来自投资用房地产的投资人随时可能撤出房地产市场,而近7个月房地产市场出现下跌的主要原因,也是来自多个领域的投资用房地产投资人撤出。这些领域的投资人主要来自可能涉腐涉贪的部分官员亲属、通过民间贷款运作投资用房地产的商人等。理论上讲,因为投资用房地产之前囤积量的存在,以及投资人止损心理的存在,房地产售价可能出现成本倒挂的现象。 3.房产供应量对于房价的影响。 就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地产购买者来说,其需求是接近刚性的,而以投资为目的购买房地产的购买者来说,其需求是纯弹性的。目前的市场状态是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地产的购买者直线上升,而以投资为目的购买房地产的购买者数量直线下降。近7个月来,杭州房价的连续下跌,也充分反应了房地产投资市场的趋冷。但是,因为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地产的买方力量存在,房地产价格不会出现理论上的暴跌,而是应该在两者均衡的条件下趋于浮动。 三、地产开发企业的对策 1.积极控制土地保有量和开发量的关系。 开发商对于土地的保有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其一是完全融资保有,其二是完全自有资金保有。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其购进土地的资金是否经过了前置贷款。事实上,房产开发企业即使不进行土地开发,也可以完全通过土地的金融运作获得相当丰厚的利润。所以,到底将手中多少土地开发成房地产项目,是开发方需要平衡的问题。在市场条件不好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土地的持有期来换取更大的利润。 2.合理调查市场,做好产品定位。 房地产销售的利润高低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对土地开发的利润。而通过详实的市场调查,可以充分了解目标人群的购买欲望和购买力,以对房地产项目的定价和定位做好定位。只有充分科学的对项目进行价格和品质的定位,才可以使产品达到完美的标准。 3.实行集约式资金管理。 集约式资金管理是面对快速复杂化的房地产投资形式,各房地产企业纷纷上马的一种新型的资金管理模式,这种资金管理模式下,会通过计算机软件对投资预期收益和投资风险进行分析。因为系统采用了模糊计算法,通过复杂的高维度矩阵获得多条件下的投资效益最终结果,使得企业的投资更加具有理性。 四、结语 本文通过层次分析,认为房地产经济的波动趋势,不会出现市场上担心的暴跌的局面,而是可能出现相对稳定的缓慢回调后持续拉平的状态。但因为市场局面相对复杂,企业应该做好多方面的应对措施。通过合理的措施,企业可以实现投资集约化,使得投资风险得到更为有效的管控。 房地产论文:核心期刊房地产企业管理模式的研究 1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环境的剧烈波动和竞争的加剧,房地产企业开始进行大规模跨区域扩张和并购整合,规模化、集团化成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向和重要特征。 规模化经营是“指企业采用生产要素凝聚和重组的经营方式以及由此所决定的经济效益”。规模化发展要求房地产企业从以往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向集约式、精细化转变,它特别强调企业管理的专业化能力,同时要求企业的组织结构清晰、各组织模块职能明确,业务单元划分适当,并且相互之间的联系通道顺畅,业务流程管理高效。 集团化发展对房地产企业的管控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以及专业化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它要求集团总部能够从整体上保证各职能模块和业务单元的有机运转,且高效地掌控不同区域的多项目运作;同时,不同区域的项目在开发时还要保持协调运转、规范运行,以保证高效顺利地完成。另一方面,必须更好地配置企业资源,做到优势互补,互相推动,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规模化、集团化已成为当前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趋势,在其促动之下,母公司的管理幅度迅速加大,母公司不能身兼项目操作者和管理者双重角色,企业从“母公司―项目公司/项目部”的架构向“总部―区域联动”的集团模式转型成为必然。相应地,现有的房地产企业的组织管控模式也应做出必要的调整与创新,否则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 2价值链理论 1985年,迈克尔?波特首次提出“价值链(Value chain)”管理理论,其认为,企业的价值产生于包括生产(投资)、经营、销售、服务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及各环节协调运作产生的整体价值增值,而这一相互联系、彼此促进的价值产生的动态过程就是价值链。 价值链具有如下特性:(1)企业的价值活动只要包括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个方面,其中基本活动主要是直接创造价值的业务环节,而辅助活动主要是企业的内外部管理活动;(2)企业的价值活动其各环节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环节完成自身的工作内容后,传递到下一环节。价值链上的参与者通过纵向上和横向上的分工协作,实现价值增值。(3)企业竞争优势来自于成本领先和差异化,而从价值链角度来看,企业竞争能力和效率的提高主要来自于价值活动本身和最优化、协调的价值链活动。 3房地产企业价值链构成 按照价值链理论,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作业流程,同样也可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个方面。 3.1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基本活动 (1)前期研究决策阶段:通过缜密细致的市场调研,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对目标地块的购买与否进行可行性分析。对于已购买地块进行前期研究,确定项目业态和开发模式,进行价值研判与决策。 (2)规划阶段:根据前期决策,委托设计单位对已获得地块进行策划设计,形成良好的功能规划和市场识别,将土地最大限度实现增值。确定设计方案后,依法对拟建地块进行规划保健,获得许可。 (3)工程建设阶段:通过招标比选,选择最优施工企业,使其有能力完成设计方案,实现低成本、高质量施工,并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是对土地、建筑材料等原料通过作业投入成本,使之转化为产品价值。 (4)销售阶段:在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推广与销售,并根据客户需求反馈,对在建和后期拟建产品设计和建造进行修正,实现销售价值最大化。 (5)物业管理阶段:产品开发、销售完成后,对产品进行物业管理、保修和后期维护。 3.2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 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都是围绕具备房地产特有产业价值链特性的基本活动的开展而开展的,它穿插、融合于房地产价值链运作的整个过程。 (1)战略定位管理:确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宏观战略,作为具体经营方针制定的依据,保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发展。 (2)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力和资本是企业发展重要支撑要素。人力资源管理就是要利用合理的薪酬、培训、晋升等机制,促进知识资源的积累和应用;财务管理是就做好企业的投资管理、营运资金和筹资管理以及税务筹划。 (3)企业文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企业文化是企业重要的价值附加值来源,在凝心聚力、品牌推广、市场评价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4)企业创新:在激烈竞争的 房地产市场中,技术、产品、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是企业不断获取竞争优势和获得价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4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 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是以房地产价值链为核心,按项目开发流程实现一体化协同。公司所有职能模块和业务单元均基于价值链定位,从业务线、职能线及战略、管理、审计线三个层次各自承担相应职责,整个价值链上横向的各个协同单元成为利益共同体,互为依存,互为客户,各自形成可以量化的对整体价值链的贡献,通过协同提高效率,从而实现整个价值链的价值创造最大化,形成横向一体化。相互协同又相对独立的各个业务单元和模块作为“小价值链”,通过积累形成各自的专业化优势,提高专业化能力,形成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相互作用提升集团整体优势,从而形成集团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上述价值链理论,将房地产企业的价值链条整合为横向一体化协同和纵向一体化协同。横向一体化协同注重提高运作效率、降低成本;纵向一体化协同注重知识积累、专业能力的提升。 4.1横向一体化协同 首先由四大中心――战略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制造中心和营销中心串成项目开发业务链条,这是地产企业价值链的核心和主干;由财务、人力资源、企管等职能部门搭成资源提供、职能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支持平台;业务链条以支持平台为依托开展经营活动,相互作用,形成立体协同的价值链。这条链延伸到企业外部与战略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如:供应商、建筑商、设计公司、装饰公司、销售等)对接串联起来,就构成了房地产企业的整条价值链。 基于价值链,四大中心作为业务单元分工明确、准确定位。战略研发中心侧重于集团战略研究,目标计划及项目的高、精研发和经营环境分析;产品设计中心侧重于项目规划与设计,致力于环保、节能、舒适、温馨、有品味的品牌诉求和产品设计;制造中心侧重于产品制造过程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以及产品制造的高效率、低成本;营销中心侧重于营销和服务,基于消费者心理,研究需求趋势和营销方式,建立营销管理和服务特色;与客户、合作伙伴相互尊重、关注共赢;实现价值链创造价值的做大化。 基于价值链,业务单元与资源提供和职能支持模块互为依存,互为客户。创造是所有业务单元和模块的共同取向。这样,就会产生协同效应,并打破部门和业务单元之间的界限,实现价值链的价值最优。具体工作中,各业务单元和模块在各自分工负责的重点工作和领域内首先努力做得最专业、最有效率,然后主动地参与价值链其他环节的工作,从不同的视野贡献智慧,避免漏洞,防止风险。 4.2纵向一体化协同 纵向一体化协同就是在价值链分工明确的前提下,各业务单元和模块工作范围相对固定,业务聚焦,打造专业化团队,提升专业化能力。纵向一体化使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有参与更多项目、更多业务的机会,有利于员工个体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成为专业化人材,并通过专业化发展的通道成长,实现自身价值。同时,各业务单元和模块作为专业化团队,有了人才培养的途径和良好机制,团队内更容易培养知识分享的气氛,从而更有利于知识的积累,进而形成专业化优势,提高价值创造的能力,能为价值链的价值贡献更大。 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一种以价值为核心的管控模式,它将整个项目运作过程都纳入到集团的管控范围之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集团的管控能力;并且通过业务单元和职能模块的设置,一方面使得房地产企业组织的架构更为清晰,业务流程更为顺畅,另一方面这种调整弱化了职能部门的权力,强化了职能部门对项目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意识。因为在一体化趋势下,各部门只有通过不断的沟通与协调才能实现价值,进而也避免了各职能部门高高在上,缺乏服务意识的现象,使项目运作过程中公司的各种资源可以达到最大化利用。此外,重要的是将各职能部门对应于相应的业务单元使各部门的专业化优势能够更好地发挥,而且这种围绕业务流程的专业化优势整合促进了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使其更加能够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竞争与压力。 房地产论文:房地产企业开设投资基金形式分析论文 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对于房地产业来说,获取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是其健康运行的关键。从资金来源现状基础着手,揭示了目前房地产存在的金融风险。结合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使用SWOT分析法对房地产投资基金进行了综合研究。并结合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制约因素,提出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政策建议。 1当前房地产金融的风险 由于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较窄,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暗藏几大风险:(1)房地产泡沫的破灭。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使市场价格过分偏离其真实价值,从而产生泡沫。泡沫的破灭使房地产价格下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就贬值甚至大幅缩水,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 (2)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经营隐含财务风险。我国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银行资金占其资产的比率在7%以上。 (3)“假按揭”凸显道德风险。假按揭已成为个人住房贷款最主要的风险源头。 (4)基层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存在操作风险。 (5)土地开发贷款有较大信用风险。 2房地产投资基金分析 2.1房地产投资基金的优势分析(S) (1)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融资灵活性:房地产投资基金通常在房地产项目已经开发完成、并能产生稳定收益阶段才会介入。因此,在各种资金供给者中,房地产投资基金所扮演的是一个“接盘者”的角色,可为房地产开发前期投入的各种资金提供一个有效的退出通道。 (2)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高流动性:它是一种房地产的证券化产品,通常采用服务或受益凭证的形式,使房地产这种不动产流动起来。而房地产直接投资,出售物业的难度大且交易成本很高,流动性差。 (3)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多元化风险较小:它可以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投资于不同类别的房地产项目,同时房地产投资基金有义务定期向外界公布各期财务报表、财务运作情况,有较高的透明度。房地产直接投资,受各种变化的影响大;投资风险大。 2.2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劣势(W) (1)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房地产投资基金法规,房地产税费不尽合理,对于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实施是个障碍。另外,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规模实力有限,能达到成立房地产投资基金要求的不多。 (2)我国实际上并不存在真正的房地产投资。在中国只有房地产贷款。连有限的房地产信托也是银行贷款的替代,没有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房地产融资。我国没有严格的金融体系,大众能够以比较低的准入门槛分享房地产行业平稳的增长,也不可能有真正商业地产的运作。 (3)我国的金融体系不利于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发展。金融体系就是在融资多余的储蓄和融资需求之间搭建桥梁。我国有大量的储蓄,储蓄幅度仍然很快,而房地产商也有大量的需求,但是整个金融中介的功能需要到中国香港去完成,这就是由于整个融资结构存在一个重大的问题,有必要进行构建使其完备。 2.3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机会(O) (1)投资对象分析。房地产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是房地产业及与其紧密联系的项目(比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的股票、债券等。房地产投资基金关注的是基金投资所能够带来的基金收益状况和资本增值能力,它是以资本为中心的,就是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投资是以基金净值的持续最大化为目标。 (2)市场分析。一方面,目前我国有许多民间资本通过三个方面——自有闲置资金、企业资金、民间借贷和股权集资大量流入到房地产开发中,这种不规则投资房地产,加重了房地产的市场风险。建立房地产信托基金,不仅可以疏散房地产炒作中集中的过多资金,同时可以降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金融风险。 (3)需求分析。目前我国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银行严格控制银行贷款。建立房地产投资基金可以拓宽房地产的融资渠道,减少房地产投资公司的高的财务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有55%来自银行贷款,这本身对房地产企业就是一种很大的风险,一且金融体系政策有变更。房地产企业就很难避免金融风险。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就可以缓解这种风险,当金融政策有变动时,不至于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业发展。 2.4房地产投资基金的风险分析(T) (1)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房地产投资基金运行过程中。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由于不可准确预知的因素所造成的收益下降。 (2)财务风险。各种风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具体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资本不足问题能否得到解决,投资能否按期收回并获得令人满意的利润;是否会出现较高的拖欠风险、流通风险和期限风险。为此,被投资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3)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是指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策风险,由于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对待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政策引起的对收益的影响。二是法律风险。由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不完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等。 3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政策建议 3.1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是目前发展的最大障碍。虽然目前存在一些房政策法规,但其持续发展,需要更为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对此,应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和维持整个信托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健康、理性地发展。 3.2明确税收优惠待遇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国外得以大力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在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可以获得有利的税收待遇,房地产投资信托不属于应税财产,且免除公司税项。避免了双重纳税。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信托收益的纳税作出明确规定。对此,我国可借鉴美国附条件的不对其进行双重征税的规定。 3.3严格监管,强化信息披露 国外对公开发行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均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而从我国现有的信托计划发售时的信息披露分析,我国对信托计划涉及项目的披露较为简单,对项目的收益和风险结构也未作详细披露。 应从发展之初就高度重视监管问题,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和违规惩戒制度。一方面。加速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另一方面,加大中介机构的连带责任,防止中介机构披露不合格的会计信息。公务员之家 3.4建立交易平台。解决流动性问题 标准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可以像股票一样在市场进行买卖,具有很好的流动性,这也是其吸引投资者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我国以往的信托产品因为缺少统一的交易平台,流动性不足,成为限制信托业发展的一大问题,如果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就应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托产品信用评级体系、信托产品的定价等一制度,建立面广、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交易平台,提高其流动性。 房地产论文: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分析研究论文 引言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以及对风险的认识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在房地产投资领域同样面临着这个问题,而对其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是开展风险管理的一个前提。房地产投资的显着特点就是投资资金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作为一种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活动,面临着社会、经济、技术等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它的项目全过程中既有经营风险、金融风险等有形风险,也有国家政策变化、社会环境变化等无形风险。总之,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决定了其投资活动的高风险的特性,从而使投资方案和决策具有相当的潜在风险。 1房地产开发投资风险的概念 风险一般定义是指在以特定利益为目标的行动过程中,若存在与初衷利益相悖的可能损失即潜在损失,则由该潜在损失所引致的对行动主体造成危害的事态。房地产开发投资风险,是指投资商因对未来某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决策以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该项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实际收益与期望收益产生负偏差的程度及其发生概率,即投资商在房地产项目投资过程中,遭受各种损失的范围或幅度及其可能性。 可以说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在一定环境和期限内客观存在,无法回避它、消除它,只能通过各种手段来应对风险,避免损失与损坏的产生。而对它进行充分、深刻的认识,将有利于降低这些风险。 2从来源分析 从房地产投资风险来源看,也可以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等。自然风险是由自然界的实质性风险因素所致的财产损毁和人身伤亡的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各人的行为反常或团体的不可预料行为所导致的风险。政治风险是指因政局变化、政治动乱、战争等政治因素所引起损失的风险。 3从投资阶段分析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前期阶段和建设阶段,在这些不同的阶段房地产开发经受着动态的风险,有多种的动态因素对它施加影响,下面就从对项目全过程风险分析因素进行分析。 3.1决策阶段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由于政府相关政策的潜在变化有可能给投资商带来的经济损失。在中国走的是宏观调控结合市场的路子,宏观政策变化会对房地产投资构成风险。比如我国1993年对房地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1994年出台的土地增值税条例、21年出台的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措施、2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转变等,就使得许多房地产投资者在实现其预期收益目标时遇到困难。 类型风险-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投资会有不同的风险概率,对于住宅、公寓、别墅、办公楼、商场和工业厂房等,且这些不同的物业抗风险能力也不同。在决策阶段必须选择好合适的物业种类,并对相应的风险进行深入调查。 区位风险-区位指某建设场地的地理位置,以及该区位所处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或背景等。例如地区的经济基础、经济增长前景、人口条件及其市场价格水平的可能影响等。 时机风险-地产活动有周期性,供求及价格随时间而变化。必需对未来几年地区的经济发展趋势、人口增减、收入水平升降、消费心理和物业需求变化等风险因素进行预测,以选择、确定合适的开发时机。 3.2前期阶段 进入前期准备阶段以后要取得立项审批;取得土地使用权;征地补偿;委托规划、报审;施工许可获得;筹资;招标等许多工作的进展,这里面也充斥着房地产投资的风险。 置地方式风险-由于投资商只能通过行政划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方式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已有土地也不能轻易地改变土地用途,所以通过行政划拨、协议、招标或拍卖方式取得一定年限土地使用权时存在着置地方式风险。 置地时机风险-比如建设资金落实困难导致不能按时开工,土地闲置、购地资金沉淀产生利息损失。 融资风险-融资风险是指利用各种方式融通资金时,由于融资条件考虑欠妥而使其盈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比如通过股权融资时,由于发行股票时机不当、数量不当,价格不合理造成发行股票困难、融资成本过高,给开发者带来损失。 3.3建设阶段 工期风险-如承包商错误估计了项目的特点,低估了施工的困难,施工组织设计不当,遇到了复杂的地质条件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或因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不断创新而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的工期延误。 公众干预风险-由于某项房地产的兴建影响到周围居民的利益,而使公众自觉性地进行干预,阻止该项目的发展从而可能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各种形式的损失。 施工事故风险。安全生产涉及到施工现场所有的人、物和环境,安全工作贯穿了施工全过程。由于安全工作不到位,或者其它偶然因素,导致事故发生,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最终都会给房地产投资带来风险.质量风险-由于施工的机械、技术,气候、水文,建材,人员素质等各种愿意引发项目质量不达标,带来的房地产投资风险。 3.4租售阶段 在租售阶段,房地产投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销售、物业两个方面。比如定价策略不科学等导致房地产定价不合理而给其带来的收益损失。定价过高导致房地产滞销,总收益下降。或是定价过低了白白损失收益。另外由于消费者不仅注重其价格和质量,而且还十分注重其租售后服务,即物业管理,物业不当有时也会给房地产投资带来风险。 4总结 在房地产投资领域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关键在于如何去利用、控制、管理。面对这这么房地产投资的众多风险,一定要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强风险管理认识,改善风险管理的方法,加强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风险监控等,努力将投资的危险减小到最小。 房地产论文:资金管理下房地产业的论文 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处在一个极为复杂的环境,人民币升值,汇率风险加剧、国际反倾销频发、贸易壁垒森严,国家不定期对出口退税、加工贸易等政策的调整,面对金融危机与不断变革的目标资本结构,都使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面临巨大风险。自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向我们充分展现了房地产泡沫对整个金融乃至经济体系的巨大冲击,因而加强房地产行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控,对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房地产业资金管理现状 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是以项目的融资为开端,经过项目的开发以及房子的交付使用,到项目的售后,其最终的过程是支付外部的融资成本,这几个过程形成了房地产行业循环反复使用,房产企业资金链的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的筹措,资金的使用和资金的回流三个环节。在房地产生产过程中,需要吸收大量的社会物化劳动投入,势必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以及建筑物的建设资金大部分需要上亿元甚至更多,所以在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整个环节中必须保证资金链的良好运作。房地产项目资金环节是一个很长的周期,资金投入大,回笼慢,同时运营过程中会面临许多偶然因素的制约,包括土地投资市场、综合开发市场以及房地产销售市场,项目资金投入后需要经过各个市场的一次性的完整流通才能获得最终的利润。 二、房地产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房地产经营模式简单可以归纳为置地-建设-销售三个部分,建设时间、市场环境以及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等,无法进行有效的盈利预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公司治理结构,资金管理,工程财务管理以及整个项目资金账目的审计环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1)资金管理存在漏洞 货币资金是企业变现能力最强的资产,可以用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中资金流动支付的需要,同时也是企业还本付息和依法纳税的重要保障,资金成本较高。此外,项目内部资金管理也很重要,如果某职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力较大,高度的资金集权会增大财务舞弊事件发生的概率。 (2)收入成本核算缺乏合理性 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周期一般是一年以上,项目较大的工程甚至要3至5年的时间。这期间,资金的收效慢,就会发生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例呈现出不合理的现象,大量的资金投入产生的费用无法与收入配比,需要注意的是,开发产品即便预售完毕,预售款项并不能确认是收入,房地产开发产品的成本载体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项目销售单位却是单个楼层或者户型,单个楼层的售价与其成本自然就不是配比的。 (3)内部风险控制不当 虽然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多依据国际管理经验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是成效却不大,主要原因是国内企业只模仿了内部审计机制的外形,设置了机构,却没有学到内部审计机制的核心,国内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往往没有财务审计实权,审计报表的审批还是在领导手中,高度集中的财务集权设置,让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内容大多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监督管理作用。 三、房地产业开发财务管理的建议 面对日益加深的金融危机,在行业、企业目标资本结构式管控财务风险的同时要防范资金断流底线,开创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企业大规模融资,遵守风险收益均衡原则,建立完善统一的财务系统,对财务风险进行合理预测和防范,对资金的管理做到物尽其用。 (1)完善企业目标资本结构 企业在建立资本结构时,要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和偿还能力确立融资目标,负债份额,债源分布,还债时间,将投资回收时间与负债时间长短期联合起来,防止还债集中到来。创建良好的筹资环境,降低资金成本,避免到期物理偿债的现象发生,有效防范财务风险,良好的融资环境能够促进企业吸收到更多的投资。 构建内部集团资金结算中心是解决资金矛盾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各类单位在中心内开设收入户和支出户,通过资金预算管理,资金统筹管理,对资金进行有效的综合评估,挖掘资金潜力,降低资金风险,提高资金调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将资金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细化到每月每日,使得预算在不断变化中接近实际应用,为日后其他工程项目资金预算提高可行度和准确性的建议。有效的会计系统控制位企业提供了真实完整,有效可靠地资金流动信息,能够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及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促进房地产行业资金链的有序运行。 (2)推进企业自身改善 企业自身要注重对项目开发可行性的研究,对项目进行开发背景、规模和经济形势进行全方位的研究,确定项目后,对市场供需情况、工程预算以及政策法规进行全面分析,确定项目资金链能够稳定持续的拓展。 银行借贷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变化的房地产行业需求,房地产行业不能局限于当前的融资方式,除了传统借贷和风险投资以外,还要借助上市融资、信托投资的方式,注入优质资产,形成多元化融资资金链,提高项目资金流动性。 在审计控制方面,现代内部审计已不再是单一的财务审计,其功能已经逐步扩展到了经营审计领域, 侧重对企业资产的安全、政策法规的遵循情况跟的内容控制,有效的财务审计能够对财务经营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舞弊情况,财务风险预警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预报。要保障审计功能发挥作用,要严格遵照财务审计制度,实习财务分权制度,利益先关的领导、部门不能干涉审计部门的结果,加强内部审计部分的独立性,积极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监督作用,从而为房地产企业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提供保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多元化财务资金管理策略表明,建立合理财务管理制度为企业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挑战指明了道路,加强财务管理力度,建立内部财务审计制度,扩大融资渠道能够规避国内市场经济的不理影响,保障房地产行业的稳定持续的发展,最终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房地产论文:解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的论文 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社会财富的半数之上。其本身作为一种新兴的热门投资理财产品,为大众追捧。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大,开发周期较长的产品,自身具有较大的风险,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企业和其他人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对行业中存在的风险有相应的认识以及时对其进行规避。 1.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简要介绍 房地产开发分为四个阶段:投资研究决策阶段、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建设阶段、租售管理。房地产投资决策阶段是房地产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中,不确定性最大、风险性最高的阶段,因此,它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 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实现相应的预期目标,通过相应的方法,运用一定的理论分析、数据分析,通对政策法规、开发区域的经济环境、地理环境进行相应研究,考虑市场供求提出开发策略,并正式通过相应的程序,进行项目可行性的研究论证,最终分析出最佳的投资方案的过程。 想做出一个正确的决策,就要求决策者了解其中存在的风险,并依照风险的程度对项目进行筛选和调整,来得到最佳方案。 2.投资决策过程中的风险及相应要点 2.1重视项目区位风险 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速度、程度不一,经济环境大相径庭,消费水平、物价水平有异这使得不同区域的房地产项目开发面临着不同的问题,伴随着不同的风险。由于经济环境不同,同一风险因素在不同区域的影响程度也有着很大的差距,及风险因素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或地域性。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地理位置相对固定以及其不可逆性,对于开发房地产项目所选区域的风险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区位风险主要包括政治政策、地理位置、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交通环境等因素带来的风险。无论哪种因素进行了调动,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地产的开发及销售,并给开发商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 其中政治因素带来的风险包括新政策的制定、区域土地价格的影响、社会环境、社会安全性。等因素衣食住行,房地产占了其中的住,自然与国民生活和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政府必然会对其进行监管和调控。其调控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是全面的,土地政策、公积金政策、住房补贴政策,税收政策、城市规划政策、环境环保政策以及影响原材料价格的相应政策,都会较大程度地影响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相应层面。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未完善的今天,政策风险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可见十分巨大。 其中地理位置因素带来的风险主要是所要进行投资地区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安全稳定因素、经济状况、周边的自然条件、土质的条件以及人民的文化教育程度等因素带来的。具体来讲,我们要考虑目标地区的交通环境,人口密集度,城市规划,土地价格,地质条件等。这些影响了该项目的收益,决定了是否能给开发商带来高额回报。 2.2加强项目可行性的论证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的研究主要是指,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认真调查拟建房地产项目的经济、社会、技术等因素,并结合项目区位风险进行分析,认真地分析和比较不同方案,以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为基础对拟建房地产项目进行动态的、系统的、全方位的、多角度的综合分析和论证,并以此来判断决定采用相应的方案并对相应方案进行改进或将探究结果作为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其中,要注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调查是一切分析的前提,错误的信息或者信息不对称将会对研究结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使其与真实的结果大相径庭,一定要保证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是准确的,否则将会使公司效益大大折损,甚至造成相应的损失。 2.3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管理 房地产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它有着开发周期长、投资金额较大这两种非常明显的高风险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巨大的风险将贯穿在整个房地产项目投资中。但是,高风险带来高利润,这也是为什么房地产投资日渐增多的原因。因此,我们不能因风险大而不投资,放弃其中高额的利润。为此,我们要做到相应的风险管理。 合理的降低风险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在相应的风险管理中,我们可以用接下来的方法来有效地降低相应的风险: 进行合理的风险规避,这是一种相对保守稳健的投资方法,通过分析相应的项目区位风险后,放弃一些风险巨大的投资项目,来选择相对稳健的方案。这样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稳中求胜,虽然没有超高额的利润但是胜在稳妥。 采用投资组合的方式,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采用证券投资组合的方式规避风险,我们也可以将它运用到房地产项目开发上。按照风险的不同程度以及利润要素,对一些合理的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合理的搭配,从而使风险大大降低。这样可以相应地降低风险并带来较高的利润,只是对于人员需求较大,要做的相应决策也相对较多。 3.结语 综上所述,各类风险伴随着房地产投资开发的全过程,因此正确认识并面对风险是十分重要的。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全面的监测,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贯穿全过程的相应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中必须要做好项目区位风险和项目可行性等要点的监测和论证以及加强对风险的管理,来增强该项目的抗风险能力给企业带来高效益,并促进企业良好、快速并持续的发展。 房地产论文:宏观调控下房地产金融论文 一、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开发商融资创新的主要表现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公开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一度被暂停,获得银行信贷条件苛刻且规模受限,因此非银行金融机构日益成为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重要渠道,信托资金、资产管理公司资金、私募地产基金、民间金融机构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近年来发展迅猛。 (二)海外金融市场融资 鉴于中国大陆融资困难,近年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纷纷到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获得融资,不论是股票融资还是债券融资,市场影响力和信用评级都是融资成本和融资成功率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在海外市场成功融资的主要是国内一些一线房地产开发商。 (三)通过创新方式获得银行资金 由于房地产开发商在银行的直接信贷受限,通过新通道获取银行资金成为可行的方法。广为市场熟悉的操作方式是银信合作,即银行通过向客户发行理财产品,将所筹集资金作为单一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投向房地产开发商,该方法于21年7月被银监会叫停。[1]但很快一些更为复杂的操作方式出现:一种是银证信合作,即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后,将所筹资金交给证券公司,由后者订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再将这一资产管理计划对接信托公司,最终投向房地产开发商;另一种方法是找一笔过渡性资金,先成立房地产信托计划,再由银行拿理财产品筹集到的资金受让该信托计划的受益权。③这些方式实质上延续了银信合作。除了换通道获得银行资金外,房地产金融市场主体还充分利用限制规则未覆盖的方法为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比如借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来为开发商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④的常用操作方法是:首先,由开发商与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签订商务合同,提供服务或设备,形成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其次,由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以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取得银行的贷款;最后,贷款到期时,要么由房地产开发商还钱给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由后者归还贷款,要么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到期不还,由银行向开发商主张债权代位求偿。这样,名义上是给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的贷款,实质上是在为开发商融资。 二、宏观调控背景下购房者融资创新的主要表现 随着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向纵深发展,对需求方的调控力度也日渐加大,对购房者的金融限制即限贷政策,成为一种抑制投资需求的有效手段,但目前看来,绕过限贷政策的购房者融资创新日渐成熟。 (一)非银行借贷机构融资 受限贷政策影响,部分地区二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三套房或多套房商业贷款被叫停。⑤如果资金缺口不大,除自筹之外,还可向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民间借贷机构融入短期小额资金。但向民间借贷机构借款往往需要抵、质押物,而且成本较高,因此这一途径仅可用于满足偿还资金预期明确、金额较小且期限较短的购房者需求。当然,如果资金缺口非常小,购房者可根据月收入状况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消费贷款。 (二)以变通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 如果购房者资金缺口较大,难以承担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的高成本融资,或者短期内无法偿还借款,以变通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也是可行的。一些企业购房者可以动用运营资金购房,然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甚至是装修贷款来缓解运营资金压力。个人购房者也可以其持有的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申请消费贷款用于购房,只是这种操作方法成本高且有与现行法规相违背的嫌疑。但这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完全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如果资金缺口不大,购房者可以通过一张或多张高限额的信用卡分期付款⑥的方式来获得银行资金,此外,一些在部分商业银行有较高综合授信额度的购房者,可以直接动用这一授信额度购房。 (三)通过房地产销售公司搭建的融资平台获得资金 购房者从民间借贷机构和银行获得资金的决策与操作往往是分散进行的,但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一个令人警惕的新动向:房地产销售公司正努力与民间借贷机构或银行合作,搭建系统性满足购房者资金需求的融资平台。在公开宣传口径上,一些知名的房地产销售公司与民间借贷机构或银行的合作往往强调优势互补:房地产销售公司提供优质的客户资源,与民间借贷机构或银行的资金资源形成有/:请记住我站域名/效互补,大致的合作方式如图1所示。虽然在各种合作意图的声明以及网页典型推广案例中,房地产销售公司与借贷机构合作,对有资金缺口的购房者融资都有意淡化购房色彩,转而突出家庭消费、经营周转等功能,⑦但这些需求都是购房者在购房后的资金紧张造成的,这难道不间接构成为购房人融资?购房人完全可以从亲朋好友或工作单位短期借款购房,然后申请此类合作金融产品,获得融资后归还此前借款。此外,此类合作金融产品中,小贷公司等民间借贷机构提供的家庭消费贷款本身监管宽松,商业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往往采取“一次审批,循环使用”的授信方式,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并没有过多监控,这些资金不排除有直接用于购房的可能。⑧民间借贷机构和商业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此类融资服务并放松监控,至少有以下两方面原因:其一,在客户选择上,可以有意识地向偿还能力强的二套房甚至多套房购房者倾斜,这类人群净资产较高,往往可以提供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违约风险低;其二,在融资金额和期限上,可以有意识地选择资金缺口小、借款时间短的客户,回避风险的同时加速资金周转。 三、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金融创新的理论逻辑 毫无疑问,不论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在绕过房地产金融调控壁垒、通过创新方式取得各类融资的过程中,其融资成本总体上要高于银行贷款,究竟是什么动力驱使他们承担高成本去融资?各类资金供给方为什么也愿意贷出资金? (一)生产者主权背景下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内在机制 “生产者主权”是一个与“消费者主权”相对立的概念,是美国制度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JohnKennethGalbraith)提出的。加尔布雷斯认为生产者总是不断自行研究、 设计、开发新的产品,自行安排生产,自行规定价格,然后通过庞大的广告网、通讯网和推销机构向消费者进行劝说,让消费者按照生产者安排的品种、规格、价格来购买商品,这就是“生产者主权”。在生产者主权市场中,不是需求创造供给,而是生产创造消费,出现这种市场力量不均衡是由于生产者总是有组织的、集中的机构,可以动用规模性的力量,而消费者则是分散存在的,很难形成集体平等地和生产者议价或维权。有学者认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相对典型的生产者主权市场,唐文进就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深入讨论。[3]在房地产市场上,从买地到设计,从施工到销售,都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的专业团队决策并主导完成的,反观消费者,除了决定买还是不买以外,对商品房的上述开发过程没有直接影响力。⑨因此,房地产市场的生产者主权特征明显。在一个生产者主权市场上,价格的确定往往有利于生产者。与社会福利最大化情形相比,生产者剩余多而消费者剩余少,这一点与垄断非常类似。其实房地产市场的确具备一定的局部垄断特征,虽然房地产开发商数量庞大,但由于商品房是地上附着物,购房者的工作和生活半径是有限的,他们往往仅对某一特定区域的商品房才形成有效需求,而在这一特定区域内的商品房新增供给往往仅由为数不多的开发商提供,这就在局部区域内形成了寡头垄断甚至是完全垄断。不论房地产市场是生产者主权市场还是具有垄断特征的市场,其价格必定比完全竞争市场上的价格高,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较高的经济利润。静态来看,即便政府实施金融调控政策,房地产开发商依然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来承担较高的财务成本;动态来看,由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生产者主权市场,如果此前的利润空间不足以承担提高了的财务成本,房地产开发商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商品房出售价格的方式来转移成本,以保证其经济利润。如图2所示,初始状态下,某区域商品房供给为S1,商品房需求为D1,开发商定价为P1,商品房超额供给为AB。⑩房地产金融调控使得开发商的财务成本上升,该区域商品房供给变动到S2,如果此时P1的价格不足以使开发商获得正常利润,即经济利润为负数,他们就会涨价至P2,此时商品房超额供给为ED,待售商品房积压严重,不利于开发商的资金周转,于是开发商自己或发动销售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千方百计对消费者进行游说,逐渐使得对该区域商品房的需求由D1上升到D2,开发商又成功地卖出了EC的商品房,待售商品房回到较正常水平CD。 (二)房地产金融市场上的寻租机制 既然房地产开发商可以较为自由地将财务成本上升转移成商品房价格上升,那么理论上,只要还有涨价的空间,继续上升的财务成本也是可以接受的,除非价格严重透支了消费者的购买力,使出全部游说本领也无法提高商品房需求,价格无法继续上涨,财务成本的上升耗尽了开发商全部的经济利润,否则这一寻租过程不会停止。这一机制使得开发商能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较强的财务成本承担能力,各类型的资金供给方自然有向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动力,面对政府的金融调控政策,供给方自然会合作起来,想尽一切可行的路径,实现对开发商的融/!/资,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开发商资金需求,更使资金供给方获得较调控前更高的利息收入和服务收入。针对二套房甚至多套房的购房者,首先,这部分人资产净值较高,可以提供其他房产进行抵押或者其他资产权利作为质押,风险保障程度较高;其次,这部分购房者购二套房普遍付较高比例首付或购多套房的全款资金缺口不大,期限较短,偿还能力较强。这两方面原因也使得资金供给方在风险可控下能得到较高的利息收入和服务费。值得说明的是,房地产销售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功能:一方面,他们是主要的宣传策划者和游说者,只有更多的人被他们打动进而购房,他们才有获得更大利益的可能;另一方面,如果购房人资金缺口不大,但受制于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无法获得银行融资,他们作为信息的掌握者,自然会努力寻找银行和民间借贷机构合作搭建针对购房人的金融平台,在卖出更多商品房获取收益的同时,还可分享对购房人融资产生的部分收益。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上,资金提供方在房地产销售公司的帮助下大规模寻租,某种程度而言,房地产金融调控反而有助于调动他们的寻租热情———对难以直接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的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而言,这部分资金来源弥足珍贵。 四、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金融创新的影响 针对政府的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不论是作为商品房供给方的开发商,还是作为商品房需求方的购房者,都因为各种房地产金融创新而获得了融资,成功地绕开了调控壁垒,这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宏观调控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商品房供给不断增加的同时价格不断上涨 房地产金融创新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推动商品房在供给不断增加的同时价格不断上涨。之所以推动商品房供给不断增加,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并没有受到调控政策的显着影响,特别是对那些大的开发商而言,他们不仅融资渠道多,而且融资成本也相对低,这些足以调动他们拿地和建设的热情,因此商品房供给不断增加。之所以在供给增加的同时商品房价格也不断上涨,原因有二:其一,在生产者主权市场上,供给决定需求,在不断增加供给的同时,开发商和销售公司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电话等各种媒体对消费者展开高强度宣传和游说,使商品房有效需求也不断增加;其二,在生产者主权市场上,市场定价权较大程度上归于生产者,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即便通过金融创新取得的融资成本较高,开发商们也能通过涨价消化提升的融资成本。 (二)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加速聚集 房地产金融创新的间接影响就是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正在加速聚焦。在各种房地产金融创新的金融支持下,开发商在不断增加商品房供给的同时不断推高房价,根本原因在于其能够通过宣传和游说拉动需求,但针对二套房和多套房购房者的金融创新类融资恰好说明这种宣传和游说的力量正在减弱———开发商、房地产销售公司仅通过宣传和游说已难以有效拉动需求,还必须解决二套房和多套房购房者的资金缺口才能有效发掘购房需求。而一旦这一部分购房者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有可能不再有足够的需求来消化增加了的供给,待售商品房大量积压,不排除房地产开发商们本着先于其他人逃离市场的心理进行恐慌性抛售的可能,届时房地产市场将受到沉重打击。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一旦成为现实,房地产金融市场甚至整个金融体系都会受到震动。一方面,对开发商的各类融资,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资金、海外债券、房地产私募基金和民间借贷机构资金都将面临较高的违约风险。受近年来房地产金融调控的影响,银行贷款在房地产金融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且银行主要放贷给一些实力较强的一线开发商和地区龙头开发商,贷款成本也相对较低,这部分资金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银行体系相对安全。但其他各类融资由于主要面对的是中小型开发商,成本较高,违约风险非常大。如果这些违约风险集中爆发,风险就会沿着资金的中间供给方到最终供给方的路径传播,逐渐演化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值得说明的是,在这部分融资中,虽然银行系统表面上看起来相对安全,但其他各种融资方式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都与银行有某些关联,比如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贷款,以及实际上来自于银行表内或表外的资金,因此银行系统想要独善其身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房价如果出现较大幅度下跌,不排除部分首付比例较低的购房者违约,由于这部分资金主要是银行的按揭贷款,银行系统可能会在风险暴露的同时被迫处置数量巨大的抵押房产,这又会反过来加剧房地产市场风险。 (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不明显 房地产金融领域诸多创新的实质是绕过调控壁垒,这使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政府的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仅在银行信贷系统内得到了较好地施行,还不排除有部分银行打擦边球参与房地产金融创新。这些 创新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政策制订部门的声誉———他们的调控手段总是渐渐地失效,调控目标总是难以实现。这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非常严重———人们渐渐习惯了市场的“智慧”,而不大理会政策的规制。近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不明显,与这种预期的不断强化不无关系。 五、针对房地产金融创新的优化管理建议 房地产金融创新使得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的效果不明显,增加商品房供给的同时推高房价,加速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聚集。为此必须调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思路,采取果断措施,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管理。 (一)调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思路 基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生产者主权市场的判断,宏观调控的重点应该是加大供给和管理市场对房地产的预期。虽然近几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加快了保障房建设,增加了居民住房的供给,但是仍然存在两个突出问题:其一,保障房建设计划体现出各行政区划平均分配的特征,这使得一些三、四线城市保障房供给相对充足,少数地区甚至过剩,[4]而一些人口高度集中的一、二线城市保障房供给相对较少,并且往往处地偏远,相当部分有资格的购房者购不到房,成功购房者工作生活存在诸多不便,生活成本提高不少;其二,保障房在建设、出售过程中存在管理漏洞,出现了一些房屋质量无法保障、购房人资质可疑等违规现象,使得保障房的保障功能打了折扣。针对这两个问题,政府主管部门一方面应该合理安排保障房建设计划,加大一、二线城市的保障房供给数量,特别是要在城市相对中心地段多建设一些保障房,可以采取土地出让配比策略,出让一块地给开发商的同时,紧邻开发一定数量的保障房,既增加中心城区保障房供给,又对普通商品房价格形成压力;另一方面要严格管理保障房的选址、规划、施工、发售各环节,增加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保障房的保障功能。对房地产市场预期的管理是另一个重要的宏观调控思路,要强化房地产市场供给不断增加和多样化的预期,要强化社会房地产投机的风险意识,稳定房价预期,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宣传主管部门要定期全国和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的数据,特别是风险提示性的数据,并多渠道进行分析与宣传。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机构的宣传管理,对于夸张不实的宣传和欺骗性的游说,要加大打击力度,尽最大可能促使购房人理性决策。 (二)调整银行业房地产信贷的管理思路 如前所述,在针对房地产金融宏观调控的各类金融创新中,银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从表内来看,现行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规模和风险皆可控,但如果把各种表外业务考虑进来,可能结果并不乐观。此外,一些银行通过其他主体间接给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或者通过其他信贷业务对购房者提供融资以弥补后者购房后的资金缺口,实际上还是在为房地产供需双方融资,并且成本不断推高,风险却未降低。虽然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其调控措施,如银监会21年7月叫停银证合作,2013年3月又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并加强管理,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通过证券公司成立资产管理计划再通过信托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商融资(市场通称“银证信合作”)的通路被大幅收窄。但金融市场参与者众多,业务多样,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资金从盈余单位向赤字单位的流动很难彻底切断,严格的控制并不一定带来资金流动减少或停止,反而意味着更高成本的金融创新,因此,必须调整银行业房地产信贷管理思路。在银行房地产信贷管理方面,可以尝试改“风险回避”为“风险转移”策略,即银行业适度放松对房地产供需双方的信贷控制,再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把不同风险等级的信贷资产转移出去,这样能降低房地产市场供需双方的融资成本,在部分削减房价上涨动力的同时降低购房者的信贷风险。 (三)加强对房地产金融领域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机构的监管 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机构参与房地产金融领域有其积极影响:一方面,这些机构的参与有效增加了房地产供需双方融资渠道,分流了对银行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这些机构的管理相对于银行体系更为宽松,更有机会从事高风险业务,创新更为踊跃。因此,主管部门简单地叫停这些机构的房地产金融业务是不明智的,负责任的态度是加强对这类机构的管理。首先,要明确管理主体,目前,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都有归口管理部门,但其他一些机构,如地产私募基金、小贷公司主要由地方政府多部门管理,工商部门、发改委、金融办都行使一定的管理职能,多头管理效率较低,应该针对各类新型金融组织,明确管理主体,进行专业化的全面管理;其次,要完善管理法规,加快新型金融组织的立法工作和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的拟定,改变“先放养,后规范”的思路;最后,加强各类新型金融组织的业务指导,提示相关业务风险,提高资金盈余单位、新型金融组织的风险认知程度,使其在较高的风险承担意愿的前提下参与房地产金融业务。 房地产论文:房地产投资论文 1993年到23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从1937.5亿元增长至116.1亿元,1年间增长了4.2倍,平均每年增长17.96%,尽管比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低约1.5个百分点,但却远远超过了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4年1-5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速度虽然逐月回落,但同比增长仍达32%,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为26.1%。在新一轮的投资增长中,在进入统计的19个行业中,房地产业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仅次于制造业居第二位。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主要问题 1、资金来源结构存在严重缺陷,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数量巨大。1997年以来,房地产投资的各种资金渠道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债券、利用外资,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均呈现回落趋势,而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则迅速上升。论文百事通23年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比例高达98.5%,三项总计12932.29亿元。24年1-5月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比例上升到98.7%,而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两项合计就达3772.13亿元,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1.1%。 2、资金投向结构不合理,经济适用房建设投入不足。1997-23年住宅开发投资稳定增长,23年达到6782.41亿元,占当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67.1%;虽然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投资规模在各类住宅建设中所占的比例并不是最低的,但是与我国的收入结构比,这一比例明显偏低。24年1-5月在房地产和住宅开发投资增长分别高达32.%和32.2%的同时,经济适用房开发投资的增长只有9.1%。因此,造成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有加剧之势。一些城市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高档商品房却不同程度地空置积压。截至24年6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高达9697万平方米,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房达5673万平方米,占空置商品房总面积的58.5%;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同比增加.2%。 二、房地产开发投融资体制面临挑战 1、降低国内贷款和预售筹资比例带来的融资渠道相对收缩。随着中国银行体制改革,房地产投融资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出台的关于住宅开发贷款和住宅按揭贷款的限制性文件的进一步落实,各家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将更为慎重。另外,由于期房销售受到限制,依靠预售房款筹集开发资金的渠道也越来越狭窄了。上述变化表明,我国房地产投资体制正在发生变化,将扭转长期以来房地产开发过度依靠银行贷款和预售货款,从而加大金融风险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贷款难度加大,使开发商面临开发资金紧张和还贷的双重压力,不仅会迫使开发商调整价格策略,以维持企业的有效运转,同时也推动有关方面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2、自筹资金比例居高不下,债券融资拓展缓慢。1997年以来,自筹资金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额的比例不断上升,23年占到当年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28.6%,24年1-5月上升到31.1%。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所占的份额一直很低,这与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是不适应的,应当大力拓展债券融资的空间。 3、经营性欠款数量巨大,其中蕴藏的风险需要及时化解。统计表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性欠款自1997年以来一直处于上升中,1997年经营性欠款占当年资金来源总额的38.1%,到23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6.1%。由于24年以来各地清缴拖欠工程款的力度加大,加之有关部门对房屋预售做出了相对严格的规定,促使经营性欠款的比例有所下降,24年1-5月下降到38.3%,但比例仍偏高。经营性欠款的主要部分表现为待出售的房地产项目,但是由于价格原因,供给和需求在低水平上维持均衡,短期内似乎难以改变,因此,及时降低这部分比例成为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内容。 4、房地产业应对国际、国内冲击的能力亟待提高。1997-21年我国房地产开发利用外资额持续走低,22年这一数字开始回升,24年1-5月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4%。结合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预示着外商对中国房地产的投资有可能持续回升,并成为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力量。然而,外资以何种形式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必须加以注意,以便妥为利用,防范负面影响。同时,国内游资对房地产的投机也值得关注,目前一些省份的游资有千亿元之巨,如何利用其有利的一面,防范其负面影响,也是有关各方不可忽视的问题。 三、完善房地产投资相关政策建议 1、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是根本,行政手段须慎用。房地产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一个新生长点,对国民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如果政策效力过猛,调控力度过大,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抑制经济增长。因此政策力度选择应适当。此外,我国房地产开发的公平竞争环境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应当努力为房地产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市场功能,以期在实现调控目标同时兼收培育市场之功效。目前各地针对土地供应、“烂尾楼”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是其中相当部分带有明显的行政强制色彩,对市场的作用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明确提出“提高门槛”、“治理城市疤痕”等对策。其实关键在于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是强迫开发商服从政府意志,如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地推行某些政策主张,甚至采取所谓的提高门槛等歧视性政策,不仅无助于降低市场风险,反而加重市场的扭曲,导致更大的风险。可取的政策导向是化解结构性矛盾,增加市场的公平性。 2、近期主要目标是结构调整。以结构优化促进总量调整,控制空置面积继续增长,消化存量商品房。房地产业目前的金融风险不在规模上而在结构上。首先是资金使用的结构。很明显,直到目前我国广大城镇家庭的居住面积仍没有达到基本的标准,对房屋的购买欲望仍非常强烈,有购买力的需求也十分庞大。另一方面,空置一年以上的房屋在56万平方米以上,庞大的需求和供给由于价格因素而无法有效实现。其次是资金来源结构。房地产开发投资中,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所占比例过高,23年两项合计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额的7%,24年1-5月两项合计占比仍高达61.1%。有效地改善供需结构、资金结构,是近期调控房地产市场,降低风险最有效的着力点。 3、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力度,把好土地源头关。近年来,政府 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从以往简单的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制手段为主。在此基础上,应更深切体会土地资源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实施更严格、高效的土地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控制,进一步完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全面盘活土地资产,加快建立健全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和房地产业发展的土地产权制度。 4、完善财产税制度,打击过度投机和资源浪费并存的痼疾。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另一个深层次顽症是资源的无效配置,而这种无效配置的原因就在于占有资源不需要付出额外成本,因此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与此同时,由于不需要付出额外成本便可以拥有财产,刺激了以投机为目的的财产集聚和沉淀,导致投机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两种现象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危害极大,必须加以改变。根据国内外已有的经验和理论分析,适时改革和完善财产税制度是一项有效的措施,建议有关方面抓紧研究,及早出台可行的方案。公务员之家 5、差别化引导市场,加快金融创新步伐。23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美元,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坚实的购买力基础。随着需求结构的细化,房地产市场产品结构调整也应当跟上,不同城市、不同群体对住宅档次的需求差异也较大。一个健康的房地产业,需要公平竞争的多元化主体存在,健全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是实现多元化利益主体公平竞争的基本平台。与此相 :请记住我站域名/ 6、防范和化解风险并重,关注市场变化,提高预警能力。防范风险的根本原则是减少不确定性。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广泛搜集房地产市场信息,建立动态的统计、分析和监控体系,加强房地产的政策研究、市场研究和需求方面研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与此同时,对已经存在的风险,必须加以化解。当前的重点应当放在限制过度投机上,尤其是限制官商勾结的违规投机炒作行为。应当认识到,限制投机就是保护合理消费,有助于房地产的长久发展。从长远看,加强市场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是防范和化解房地产业风险的根本出路. 房地产论文: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特征研究论文 我国城镇化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小城镇房地产开发也随之不断扩大,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可增加地方财政收人,带动当地建筑业、建材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饮食业等诸多产业的发展,促进基础设施的完善,同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房地产投资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影响收益的不确定的因素很多,因此,房地产业属典型的高风险产业。小城镇在城镇体系中,具有特殊性,因此,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除了具有一般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共性外,还具有其独特个性。 一、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特征分析 1.居民有效购买力风险。尽管全国范围内,小城镇人口众多,市场较大,但是单个小城镇市场规模并不大,消费群体有限。目前小城镇居民多数是从农村致富后迁移到城镇居住的,他们要么没有住宅,要么当前住宅环境较差,对住宅的需求较强烈,需求量较大,但是这部分人由于家庭收入结构单一,一般没有持久性收入,收入水平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购买能力极易受到市场变化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有效购买力风险。 根据国外的经验,房价一般为居民家庭收入的3~6倍,发达国家为5~6倍,中等发达国家为4~5倍,发展中国家为3~4倍。25年1~1月,我国商品房每平方米平均售价为39元。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3元,按25年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来计算,售价为25.3万元,是户均年可支配收入(户均按3.4人计算)的7.2倍,超过国际公认的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因此,我国城镇居民的有效购买能力不高。 另外,由于来小城镇居住的农民大多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国家商业银行住房消费贷款也极少在县城以下的小城镇实施,因此他们就失去了住房公积金和贷款制度对提高他们有效购买能力的帮助。 2.规划风险。开发商拟在某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时,都要与当地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区域规划和城镇规划,因为区域规划和城镇规划的修订将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成果的价值。但是,目前我国有的小城镇还没有建设规划,或者虽有规划但只是“规划规划,墙上挂挂”而已,没有严格地按规划执行,主观随意性较大。有的小城镇,城镇建设纯粹是长官意志,随着长官的变化,建设规划和思路也可能会变化,城镇规划的主导作用会失去,有的小城镇虽有规划,但是规划也不尽科学合理,随时都有修订的可能。 这种无规划或不严格执行规划,将可能会导致房产与城镇规划中的功能分区不符,生活区、工业区和商业区等功能相互混杂,建筑风格与周围自然环境、人文景观不协调等,从而失去区位优势,影响房产的价值,带来投资风险。 3.房产投资类型单一风险。不宜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所谓投资组合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方案,按照不同的比例额度构成的一个复合体。上世纪5年代初期,美国经济学家马利维茨率先提出了现代证券组合理论,并广泛地在证券业、保险业以及金融业中加以推广和运用,成为一种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决策的有效方法,投资者常奉行一句格言:“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美国等国方国家中最为流行的“投资三分法”等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理论思想。 房地产投资组合是利用多样性来分散风险,通过开发不同房地产产品和不同的投资方式的组合,以求得单位风险水平上收益最高或单位收益水平上风险最小。小城镇房地产需求,主要集中在居民对住宅房地产的需求,需求愿望强烈且需求量较大,但是对大型商铺、旅馆等房产的需求并不明显,造成房地产开发商不宜采用投资组合来降低风险。 4.消费习惯风险。在大中城市,由于城市市民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城市居民来自不同地方,一般不易形成比较统一的消费习惯。我国地域广阔,小城镇众多,但各小城镇居民绝大多数为当地居民,他们的宗教信仰、文化背景、历史渊源、传统和观念各不相同,多数小城镇的消费者都有特定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如果投资者开发的房地产与当地的消费习惯不一致,可能会造成滞销。 5.开发企业自身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身能力和素质,影响到开发活动的每个阶段,这也是开发的一个比较大的风险。在小城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多数是从原来的建筑企业或农村的建筑队转型而来,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素质低、资金实力弱、技术人员少、开发经验不足等问题,有的甚至是无资金、无技术、无队伍的皮包公司。在投资决策、项目建设施工以及销售管理过程中,作出的决策有时不合理,很可能给项目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带来比较大的风险隐患。 6.公众干预风险。这是由于某项房地产的兴建,影响到周围居民的利益而使公众自觉地进行干预,阻止该项目的发展,从而可能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各种形式的损失。小城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复杂,土地权有的属国家所有,有的属集体所有,属集体所有的土地,形式也不一样,因此获取土地需支付相关的费用不尽相同。另外,原土地上的附着物产物类型不一,形式多样。因此,获取土地时赔付过程复杂,经常出现各种经济纠纷,影响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防范 1.广泛收集信息,做好可行性研究。科学决策。决策是指在若干个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的过程,这一过程所做工作的质量,最终决定投资决策的质量。众所周知,房地产投资决策所涉及的金额较大,一次投入后,要较长时间收回,并对投资者产生长期的持续影响,而且投资决策一旦被实施,就很难 改变,或者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全面的论证,以减少投资决策的盲目性。公务员之家 在投资决策阶段,一般都要通过做可行性研究报告来进行决定。因此,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决策意义深远,它是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分析,是房地产及任何其他投资项目前期不可缺少的一个阶段。目前,我国很多开发项目的研究报告,只是投资者申请立项时的例行公文,缺乏科学分析和市场需求的有力支持,而且虚假和不实成分较多,达不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的作用。市场上的“烂尾楼”、“空置房”和官司缠身的项目大都是决策失误造成的。以海南省三亚市为例,截止2年1月,城市人口不足5万的三亚市共有12多宗“烂尾楼”。这些由于缺乏科学决策而形成的“烂尾楼”,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小城镇规划也是不得不关注的问题,投资者一定要详细了解小城镇的建设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和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和政府机关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小城镇的建设思路,保证房地产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 2.不可盲目追求特色和档次。开发规模不宜过大。小城镇消费者收入不高,承受的价格随能力较低,大都属于一次置业,注重的是住宅的居住功能,对住宅的特色等辅助功能不是非常关注,因此不要盲目追求特色,以免增加成本,从而从价格上影响居民的购买欲望。小城镇居民对开发项目接受较慢,因此,每次开发规划不宜过大,可以采取分期开发的方式,逐步投入资金。投资者要充分考虑我国住宅方式、消费观念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及时掌握国家小城镇房地产发展状况,使投资项目在功能设计、结构安排、新材料、新能源的运用上,能不断满足消费市场的特殊需求,保证投资开发项目与消费市场的需求保持一致。 同时,必须考虑市场购买力,找到最佳的价格定位。小城镇房地产价格较低,利润空间相对较小,降低每套住宅价格主要靠减少面积。从中央政策来看,26年5月17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简称“国六条”)中提出,“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提到,“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自2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以上”。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广大城镇居民购买力并不强大,需要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 3.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开发企业要理顺企业体制,广开资金筹措渠道,提升开发实力,引进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开发企业要高度关注工程质量,要实行项目监理制度,聘请工程监理公司对项目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项目施工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而绝大部分投资者或开发商并没有能力也没有足够的精力来直接从事项目的管理。因此,有必要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队伍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一方面督促施工方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对项目工期、质量实行严格控制,对材料设备等资金成本进行严格监管,并加强施工现场经济签证,有效控制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 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从房屋的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全程都要加强管理,确保质量。要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促进潜在消费群体的消费。 4.投资分散,控制风险。在市场经济中,从事多样化投资,一种投资的收益减少可由另一种投资的收益增加来弥补。房地产投资分散就是多样化投资的一种,是通过开发结构的分散,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一般包括投资区域分散、投资时间分散、物业分散、共同投资等方式,追求收益相同时风险最小或在风险相同时收益最大,即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寻求一种最佳的均于投资组合。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商一般实力较弱,应多联合多个投资者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共同受益,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收益。同时,投资商还可租用共同投资后剩余资本,进行区域分散和时间分散性的投资。对于部分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则可以选择物业分散和区域分析来分散和降低风险。 5.配备专职风险管理人员。对房地产投资项目来说,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投资的顺利回收,尽可能地争取最大利润。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贯穿于建设工程全过程。对于一些小项目,可以设一个专职风险经理,负责处理风险,对于一些大型工程,则设置风险管理机构,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处理风险事件。 房地产论文:会计核算房地产的论文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合算的现状和特征 1.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因为其产品本身的建设周期较长,所以对于一般的项目商品在建设过程中会投入大量的资金,想要收回成本需要大量的时间,在这个期间中,即使预售工作已经完成,但是对于我们会计工作来说也无法确认收入,这就对两者的配比的原则造成了影响。另外对于建筑工程而言是以整栋建筑为基本单位,而对于销售楼房来说是以户型为基本单位,这就造成了两者的不配比。 2.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工作是以整个企业为主体来进行编制工作。投资和筹资活动也是以一个企业单位为基本的单位,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建筑部门作为一个基本的生产部门,其基本的运营都是以这个部门为主。在工程进行阶段时我们编制现金流量表所体现的是工程用物资、支付工资等科目,但是在整个房地产开发工程完成后则是表现为销售款的回收科目,以上所描述的这些原因都会对企业内部会计核算造成较大的差异性,这些差异性会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无论对于内部的审查还是外部的认知,现金流量表都无法表现出企业现金流的全貌,这也就造成了我们会计工作的困难性。 二、解决会计核算问题的措施 1.合理设置会计科目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会计账目设计的时候要仔细的对本企业的所有的工程进行详细审查工作,要明确本企业对于开发项目的数量,项目的具体规模,并要求结合具体的内部管理章程进行成本的核算工作。一般说来公司的下属公司部门如果不对本单位内的所有资金的流动进行独立的核算工作的话,那就不用单独设立开发间接费用账。只是在成本栏目内增加利息栏一项及管理费这一项。由于利息费用和管理费用等费用是主体,为了账目的核算更加方便,可以对开发成本一级账适当的取消,并且可以把代建工程、房屋开发等科目设为一级账,然后根据相应的一级科目设置明细账。在我们的实际的工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全能够设立一份明细台账,然后根据我们进行的核算的不同对象,设立成本卡片,这个卡片主要作用就是对项目从开始起到结束的所有的成本费用进行详细的记录工作。在一个会计年度工作完成后要将本年度已经完成的工程项目归档、整理、保存。成本卡片要注明抬头和账表部分,抬头的内容包括开工的具体时间、结束的具体时间、建筑面积及变更施工的单位的具体情况。对于这个卡片的主要内容则是应该采取多栏式的明细账进行记录。这种成本卡片的优点是反映整个项目的进程的资金情况,有利于对项目是否投资进行详细的分析。 2.实施现金收付实现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账目和资金实际支付和发生的实际时间不一样。我们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的核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主体,但是经过我们会计人员多年的工作经验发现其实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日常的会计核算的工作中进行现金收付实现制。因为在我们的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选择权责发生制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缺陷,能够让人为的对所产生的利润进行调剂,权责发生制在客观上为企业的待摊费用和应收账款等账户进行调节提供了便捷,能够导致我们会计信息的不准确,进而导致资金的流失。再就是权责发生制不能准确的反映出企业的资金周转和其收入的实际情况,这样会导致企业的资金的周转情况不明确,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项目签订越多的购销合同,所产生的资金问题也就更加的明显。由上可以看出权责发生制并不适合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如果是收付实现制能够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的原则,而且能够很明确的表现出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的流向问题,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时候也不影响现金收入、费用及营业外收入的情况。 3.扩大信息透明度 在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时候应该加大信息的披露力度:一是对于土地的拥有量及其成本的信息,对于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拥有大量的土地资源就意味着更多的建筑项目,这些土地随着年限的增加也可以产生一定的利润,如果用于开发的话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的利润更是不可估计。一般的房地产公司在信息中并没有土地使用权、总额等相关的信息。所以我们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在财务报告中增加关于土地使用及拥有量的相关信息,这样可以有利于社会对于土地资源的监督;二是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该将所有的资金流向进行公开,让媒体和社会进行监督。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应该把企业作为基本一个的单位,在这个项目中的所有的活动都应该受到公众的监督活动,尤其是对于资金的流动情况,更应该有详细的报表让媒体及公众来时刻监督。主要的监督内容应该有购买工程物资款,对工人的工资发放情况,还有就是对于楼房销售所得到的房款的多少;三是注重质量保证金及风险信息的透明度,我们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一定的高危险性,为此我们应该建立起保证金制度来保障房屋产品的质量,以此可以防范风险。但是对于我们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开发的工程需要的资金量巨大,所要消耗的时间也相对其余的商品比较长,所以对于保证金的数额自然较高,而且需要保证的时间也相对较长。基于此种情况企业应该就开发的具体情况提取质量保证金,把保证金计入工程成本,提高对于风险的应对能力。同时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中应该把企业可能遇见的各种风险进行详细的列明,并对项目的抗风险力度进行标注,这样才能够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的透明度。 三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会计的核算制度和体系趋于完善,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于房地产企业会计的核算问题的探索,让企业的经济效益更进一步提升,从而可以有效地带动我国的经济发展。 房地产论文:土地开发成本房地产的论文 1土地开发成本估算原理 土地开发成本估算是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开发和建设前必做的准备工作之一,其质量直接影响着开发的最终成效。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进一步降低开发成本,提升经济利润,纷纷运用各种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土地开发成本估算,合理规划其各项开发建设资金,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1.1土地开发成本的涵义土地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获取土地使用权而付出的所用费用。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及工业用地的特点,影响工业用地的区域因素主要有:工业区的位置、交通便捷程度、基础设施完善度、产业集聚规模、环境质量优劣度、城市规划限制等。因此,在进行土地开发成本管理时,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站在房地产开发角度,在保证其开发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下,尽可能地降低土地开发成本,提升其资金利用效率,保证其经济利润水平。同时,管理人员还必须进行必要的走访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开发区周围的环境情况,分析和评价其土地开发价值。 1.2土地开发成本估算的方法在土地开发成本估算过程中,常见的土地开发成本估算方法主要有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假设开发法。这两种估算方法各有其优势与不足,其对应的估价对象也不完全相同。 1.2.1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在求取一宗待估宗地的价格时,根据当地基准地价水平,参照与待估宗地相同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内该类用地地价标准和各种修正因素说明表,根据两者在区域条件、个别条件、土地使用年限、市场行情、容积率、微观区位条件等的差异,确定修正系数,修正基准地价从而得出估价对象地价的一种方法。 1.2.2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又称剩余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销售税费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2土地开发成本估算方法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应用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成熟,其开发项目管理逐渐呈现出大型化、系统化、复杂化特点。因此,为进一步提升其项目开发质量,管理人员必须积极转变其管理理念,运用各种高效化成本估算方法进行成本估算,明确企业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的权力与义务,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做到产权明晰,分配合理。 2.1项目概况 ①土地登记状况。待估宗地的编号、宗地名称、宗地位置、面积、用途、地号、图号、土地级别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状况。 ②权利状况。待估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为JDC房地产开发公司合法取得。待估宗地来源合法,产权清楚。 2.2土地开发成本估算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算该项目宗地土地使用权获取费用,本次评估的土地处于辽阳市五级地段,设定为住宅。根据辽阳市新调整的土地级别和辽阳市基准地价资料,对应的50年期基准地价为690元/平方米。 ①日期修正系数K1的确定。由于自2008年以来,辽阳市的地价指数变化较大,平均涨幅约为20%,根据辽阳市的地价指数,确定期日修正系数K1=120/100=1.2。 ②确定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系数K2。由于辽阳市商业、办公、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均设定为50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此次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 ③容积率修正系数K3的确定。根据基准地价技术工作报告及其说明,其地价内涵定义为单位楼面地价,故直接乘以建筑面积即可得出单位地价,或许直接乘以容积率1.0修正。 ④开发程度修正的确定。因本次评估所使用的基准地价设定开发程度与本次评估宗地设定开发程度相同,因此不需再进行开发程度修正。 ⑤影响地价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之和(∑K)的确定。根据《辽阳市市区基准地价测算技术工作报告》,结合待估宗地的各项因素具体条件,编制出辽阳市河东村各项楼面地价修正因素调查及修正系数表,故宗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为0.27。 ⑥宗地地价计算。 ⑦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价结果。该宗地建筑面积为38.41万平方米,土地总地价为41242.72万元。 房地产论文:国内房地产财务成本管理论文 一、当前房地产财务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成本管理重视程度不足。 很多房地产企业虽有财务成本管理的意识,但是对财务成本管理工作却不够重视。财务成本管理直接影响企业成本使用的效率,若成本管理使企业成本使用效率提升至最高水平,那么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很多房地产企业并未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因而放松了财务成本管理。在财务成本管理方面,企业未明确有效的工作规范、目标,且成本管理体系本质也是不完善的。部分企业在实际财务管理中,只对部分成本管理环节给予重视,如重视设计阶段,而忽略了施工阶段,这种现状导致财务成本管理完整性不足,且很难进行系统性管理。 2.财务管理体系与成本管理体系不匹配。 近十年来,中国房地产企业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其内部管理体系却不能跟上企业扩展的脚步。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成本管理仍延续传统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较为粗放。从宏观和微观管理两方面来看,成本管理工作已经不适应企业的发展规模,且成本管理与财务管理存在脱节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成本管理在财务管理中的执行力。很多企业的成本管理制度仅针对自身设置,未考虑工作制度与财务管理的衔接性,因而无法在财务管理中落实各项成本执行要求,对企业经济效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建筑工程预结算管理效果不佳。 作为房地产企业,工程预结算是财务成本管理工作的重点,必须确保工程预结算工作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而保证财务成本管理不会受到影响。当前,工程预结算管理暴露出较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组织建设不足,影响了工程预结算管理的执行和工作效率;第二,定额更新速度慢,计算步骤繁琐,且无法保证预结算工作准确性进,影响了工程进度;第三,工程项目管理不足,主要表现为综合管理缺失,导致工程施工与设计的交流沟通不足,难以达到统一的管理模式,因而造成预结算款升高,影响企业的资金运作;第四,工程预结算问题严谨性不足,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导致预算远超过实际成本。 二、房地产财务成本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1.提高财务成本管理重视程度,树立财务成本管理意识。 作为房地产企业,要认识到财务成本管理对企业效益的重要影响力,从而给予财务成本管理充分的重视。企业领导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财务成本管理人员从思想上重视财务成本管理工作,并树立财务成本管理意识,使该意识贯穿至财务成本管理工作的始末。企业领导要协调各财务管理部门,加快管理制度制定,构建一个完善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提高财务成本管理的效率。房地产企业应明确财务成本管理与内部管理的关系,使财务成本管理部门具有参与企业各项决策的权利,从而通过成本管理优化企业资金利用效率,促进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 2.加快财务成本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成本管理与财务管理衔接性。 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速度,及时调整内部管理,尤其要做好财务成本管理体系建设,以保证成本控制效果。成本管理体系建设要从制度建设做起,强化企业财务会计和财务费用审计制度建设,进而提高成本管理的规范性。房地产企业应建设分层管理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严格划分每个层次人员的工作范围,实施岗位责任制度,便于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在具体的成本管理中,首先要保证会计主体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其次要注意财务数据实时记录与收集;最后要强调会计主体财务数据与财务管理有效衔接。为保证工作流程的有效衔接,应制定会计人员的结账、报表、编制等规范。同时,要注意成本管理的科目设置与财务管理相互一致,使两者实现统一管理,完成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升级。 3.健全工程预结算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管理。 现代管理理念已经在我国企业中广泛推行,房地产企业也应具有现代财务成本管理的理念。现代财务成本管理理念对预算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企业要结合会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预算管理。 3.1加快组织建设。 预算管理应实施统一领导,以强调其内部协调一致,需要企业内部部门互相合作、协调,因而其组织体系也要包括及公司各部门。企业内部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预算管理,构建一个完善的预算管理组织结构。 3.2加强工程预决算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工程项目经济指标预测,尤其要注意指标项目的全面性,避免发生遗漏,影响预算成本。应结合具体项目进行具体分析,从而估算出较为准确的工程成本,保证预估成本与实际成本无较大差异。估算出工程成本后,应与设计方案反复比对。 3.3加强预决算人员管理。 预决算人员是预结算工作的实施者,其行为直接影响预算准确性。企业应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及学习,提高预决算人员业务能力。为避免发生弄虚作假现象,应完善奖惩制度,提升预决算人员职业素养,使预决算人员能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4明确管理流程和工作方法。 很多房地产企业的预结算管理方法较为粗放,导致管理效率不高,因而要加快管理流程和工作方法建设。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落实综合管理,并提升预决算工作执行力度。此外,应强化预决算过程的监督工作,督促预决算人员建立较强的责任感。 三、结语 总体来看,我国房地产企业对财务成本管理重视不足,缺乏未将财务成本管理意识贯彻至相关部门,这种现状对企业节约财务成本是十分不利的,企业必须适应市场需求,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进而完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房地产企业要深入了解当前财务成本管理的现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加快财务成本管理体系建设,优化企业内部管理系统。企业应重视财务成本管理规划,提高成本管理效率,促进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质量提高,为企业规避市场风险,保证财务安全构建一个有效的保障体系。 作者:张彦红 单位:青岛银盛泰亿联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毕业论文:房地产房地产企业管理模式的研究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环境的剧烈波动和竞争的加剧,房地产企业开始进行大规模跨区域扩张和并购整合,规模化、集团化成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向和重要特征。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房地产企业的竞争日渐加剧。当前,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已成为房地产企业的重要特征,而这种发展趋势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价值链理论为视角,在分析房地产企业的价值链构成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企业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房地产,价值链,房地产企业,管控模式 1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势 规模化经营是“指企业采用生产要素凝聚和重组的经营方式以及由此所决定的经济效益”。规模化发展要求房地产企业从以往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向集约式、精细化转变,它特别强调企业管理的专业化能力,同时要求企业的组织结构清晰、各组织模块职能明确,业务单元划分适当,并且相互之间的联系通道顺畅,业务流程管理高效。 集团化发展对房地产企业的管控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以及专业化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它要求集团总部能够从整体上保证各职能模块和业务单元的有机运转,且高效地掌控不同区域的多项目运作;同时,不同区域的项目在开发时还要保持协调运转、规范运行,以保证高效顺利地完成。另一方面,必须更好地配置企业资源,做到优势互补,互相推动,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规模化、集团化已成为当前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趋势,在其促动之下,母公司的管理幅度迅速加大,母公司不能身兼项目操作者和管理者双重角色,企业从“母公司―项目公司/项目部”的架构向“总部―区域联动”的集团模式转型成为必然。相应地,现有的房地产企业的组织管控模式也应做出必要的调整与创新,否则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 2价值链理论 1985年,迈克尔?波特首次提出“价值链(Value chain)”管理理论,其认为,企业的价值产生于包括生产(投资)、经营、销售、服务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及各环节协调运作产生的整体价值增值,而这一相互联系、彼此促进的价值产生的动态过程就是价值链。 价值链具有如下特性:(1)企业的价值活动只要包括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个方面,其中基本活动主要是直接创造价值的业务环节,而辅助活动主要是企业的内外部管理活动;(2)企业的价值活动其各环节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环节完成自身的工作内容后,传递到下一环节。价值链上的参与者通过纵向上和横向上的分工协作,实现价值增值。(3)企业竞争优势来自于成本领先和差异化,而从价值链角度来看,企业竞争能力和效率的提高主要来自于价值活动本身和最优化、协调的价值链活动。 3房地产企业价值链构成 按照价值链理论,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作业流程,同样也可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个方面。 3.1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基本活动 (1)前期研究决策阶段:通过缜密细致的市场调研,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对目标地块的购买与否进行可行性分析。对于已购买地块进行前期研究,确定项目业态和开发模式,进行价值研判与决策。 (2)规划阶段:根据前期决策,委托设计单位对已获得地块进行策划设计,形成良好的功能规划和市场识别,将土地最大限度实现增值。确定设计方案后,依法对拟建地块进行规划保健,获得许可。 (3)工程建设阶段:通过招标比选,选择最优施工企业,使其有能力完成设计方案,实现低成本、高质量施工,并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是对土地、建筑材料等原料通过作业投入成本,使之转化为产品价值。 (4)销售阶段:在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推广与销售,并根据客户需求反馈,对在建和后期拟建产品设计和建造进行修正,实现销售价值最大化。 (5)物业管理阶段:产品开发、销售完成后,对产品进行物业管理、保修和后期维护。 3.2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 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都是围绕具备房地产特有产业价值链特性的基本活动的开展而开展的,它穿插、融合于房地产价值链运作的整个过程。 (1)战略定位管理:确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宏观战略,作为具体经营方针制定的依据,保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发展。 (2)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力和资本是企业发展重要支撑要素。人力资源管理就是要利用合理的薪酬、培训、晋升等机制,促进知识资源的积累和应用;财务管理是就做好企业的投资管理、营运资金和筹资管理以及 税务筹划。 (3)企业文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企业文化是企业重要的价值附加值来源,在凝心聚力、品牌推广、市场评价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4)企业创新:在激烈竞争的房地产市场中,技术、产品、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是企业不断获取竞争优势和获得价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4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 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是以房地产价值链为核心,按项目开发流程实现一体化协同。公司所有职能模块和业务单元均基于价值链定位,从业务线、职能线及战略、管理、审计线三个层次各自承担相应职责,整个价值链上横向的各个协同单元成为利益共同体,互为依存,互为客户,各自形成可以量化的对整体价值链的贡献,通过协同提高效率,从而实现整个价值链的价值创造最大化,形成横向一体化。相互协同又相对独立的各个业务单元和模块作为“小价值链”,通过积累形成各自的专业化优势,提高专业化能力,形成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相互作用提升集团整体优势,从而形成集团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上述价值链理论,将房地产企业的价值链条整合为横向一体化协同和纵向一体化协同。横向一体化协同注重提高运作效率、降低成本;纵向一体化协同注重知识积累、专业能力的提升。 4.1横向一体化协同 首先由四大中心――战略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制造中心和营销中心串成项目开发业务链条,这是地产企业价值链的核心和主干;由财务、人力资源、企管等职能部门搭成资源提供、职能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支持平台;业务链条以支持平台为依托开展经营活动,相互作用,形成立体协同的价值链。这条链延伸到企业外部与战略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如:供应商、建筑商、设计公司、装饰公司、销售等)对接串联起来,就构成了房地产企业的整条价值链。 基于价值链,四大中心作为业务单元分工明确、准确定位。战略研发中心侧重于集团战略研究,目标计划及项目的高、精研发和经营环境分析;产品设计中心侧重于项目规划与设计,致力于环保、节能、舒适、温馨、有品味的品牌诉求和产品设计;制造中心侧重于产品制造过程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以及产品制造的高效率、低成本;营销中心侧重于营销和服务,基于消费者心理,研究需求趋势和营销方式,建立营销管理和服务特色;与客户、合作伙伴相互尊重、关注共赢;实现价值链创造价值的做大化。 基于价值链,业务单元与资源提供和职能支持模块互为依存,互为客户。创造是所有业务单元和模块的共同取向。这样,就会产生协同效应,并打破部门和业务单元之间的界限,实现价值链的价值最优。具体工作中,各业务单元和模块在各自分工负责的重点工作和领域内首先努力做得最专业、最有效率,然后主动地参与价值链其他环节的工作,从不同的视野贡献智慧,避免漏洞,防止风险。 4.2纵向一体化协同 纵向一体化协同就是在价值链分工明确的前提下,各业务单元和模块工作范围相对固定,业务聚焦,打造专业化团队,提升专业化能力。纵向一体化使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有参与更多项目、更多业务的机会,有利于员工个体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成为专业化人材,并通过专业化发展的通道成长,实现自身价值。同时,各业务单元和模块作为专业化团队,有了人才培养的途径和良好机制,团队内更容易培养知识分享的气氛,从而更有利于知识的积累,进而形成专业化优势,提高价值创造的能力,能为价值链的价值贡献更大。 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一种以价值为核心的管控模式,它将整个项目运作过程都纳入到集团的管控范围之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集团的管控能力;并且通过业务单元和职能模块的设置,一方面使得房地产企业组织的架构更为清晰,业务流程更为顺畅,另一方面这种调整弱化了职能部门的权力,强化了职能部门对项目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意识。因为在一体化趋势下,各部门只有通过不断的沟通与协调才能实现价值,进而也避免了各职能部门高高在上,缺乏服务意识的现象,使项目运作过程中公司的各种资源可以达到最大化利用。此外,重要的是将各职能部门对应于相应的业务单元使各部门的专业化优势能够更好地发挥,而且这种围绕业务流程的专业化优势整合促进了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使其更加能够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竞争与压力。 房地产毕业论文:当前形势下的房地产经济论文 一、中国当前中国房地产问题分析 1.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房价快速提高。 在中国城镇化政策开始实施之后,中国城市人口大幅度增加,这样便大大的增加了对城市房屋的需求。但是当前中国房地产发展的模式还比较落后,仍然实行的是之前政府购买土地再卖出的形式,这样严重造成了房地产市场无法全面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合理调节。正是因为房地产行业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符,从而导致了房价快速上升。尤其是一些一线、二线城市,房价的上升幅度基本上已经不科学了。同时房价的不合理上升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 2.房地产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程度较低,市场发展不成熟。 由于房地产市场兴起时间较短,市场发展还不健全,而房地产行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程度较低,同时由于房地产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及受到中国基本国情的影响,导致中国房地产行业尚未形成适合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买方市场,从而导致了房价在发展的过程中无法真实地反映出供需的要求。当前房地产开发单位还片面追求高层次、高水平发展的产业结构,其中较为高档的房屋建筑供应较多,但是中低端的商品房供不应求。这样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人们的正常生活,大大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3.目前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金融体系发展不完善。 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其需求的资金大大超过了其他基础的生产行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资金成为了房地产行业开发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其中一个非常直观的问题就是当前银行所制定的松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起着较大的影响。虽然银行已经针对房地产行业制订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不成熟的方面。其中主要表现为很多房地产行业的开发商过度依赖国家银行贷款,而自己拥有的资金较少,一旦出现了资金需求缺乏的现象便会直接影响到房地产项目的工程进度。这样的现象则不利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由于当前银行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其承担的发展风险也较大,银行出于自身资本安全的考虑,会谨慎选择放贷对象,这将直接限制房地产开发上的融资途径。 二、目前推动房地产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经济职能,推动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化 根据当前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中国当前房地产行业的投资环境尚且处在繁荣的发展阶段。这样的现象有利于房地产快速向前发展。但是从当前房地产行业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房地产行业基本进入到了略成熟的阶段。在今后的几年里,通过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有利于房地产行业朝着理性的趋势发展。但是,房地产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一部分,而房地产消费又属于长期投资的一种项目,涉及的资金数额较大。因此,通过强化政府经济职能,推动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化,有利于 ,!规划、经济调节、法律法规等宏观调控手段。通过合理调整房地产的价格,促使房地产朝着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推动房地产市场更加繁荣稳定。 (二)制定科学化的发展规划,推动房地产经济健康发展 在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房地产改革尚且处在初级阶段,面临着重大管理方式和发展模式的调整。很多人错误的认为房地产行业发展主要是为炒房创造了条件,这样的观念不利于房地产科学健康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对商品房和小商铺直接进行出售,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有的开发商则通过对大型商场和写字楼进行长期出租,通过经营的方式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则将房子装修成娱乐场所和工业厂房等,从经营中获得经济利益;而有些房子基础设施则是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存在于城市中,虽然没有直接获利,但却在无形中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有效增加了城市发展的经济价值。因此,在当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应该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规划,努力做好现代城市发展的建设工作。坚持制定适合房地产经济科学发展的途径,深入了解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各种经济关系,促使房地产行业能够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建立完善的金融支撑体系,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条件 在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过度依赖金融机构资金支持,房地产开发单位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因此,需要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的金融支撑体系,然后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资金问题,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除此之外,为了能够有效解决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各项资金流动的问题,中国政府还应该根据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坚持实现中国房地产市场贷款的证券化,努力将整个房地产一、二级市场纳入到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中,推动中国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合理的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建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还有利于降低各大银行贷款的金融风险,有效推动房地产行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化的趋势发展,有效提高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经济价值,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稳定的发展。 (四)建立科学化的管理机制,明确房地产经济发展的主体 中国当前房地产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是深层次的。通过分析得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为了有效改善当前房地产行业发展中的问题,便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充分明确房地产经济发展中的主体。通过利用政府职能进行科学调整,将推动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各项政府职责落到实处。同时,还应该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房地产市场能够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条件。因此,需要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构建与中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房地产法律体系,从而促使中国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化。通过将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纳入到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促使房地产经济更加规范和稳定,确保房地产行业能够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 (五)以科技创新为依托,推动房地产经济稳定发展 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当以科技创新为依托,知识经济,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对于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并逐渐成为主导作用。房地 产科技的创新和发展,对于改善人们的生活,工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引领房地产智能化的发展;并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增加房地产建设的环保性。更重要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将突破原有的思维方式和生产方式,探索合乎人类生存发展的模式,将房地产发展和人类居住文明引上新的台阶。 三、结论 在中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房地产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种基础性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在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内容一方面是金融,一方面是政策。因此,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不能够仅仅只注重大幅度地提高经济收益,还应该注重国家在金融方面的应对能力。但是由于当前中国房地产经济发展尚且处在恶性发展的阶段,为了确保房地产行业能够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防止房地产经济出现泡沫经济,则不仅需要房地产行业自身进行调整,还需要国家在政策方面积极进行调控,才能够确保房地产经济能够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房地产毕业论文:房地产税收的论文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矛盾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涉及到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等10余类。随着住房制度的全面改革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房地产税制与经济发展存在矛盾,不同税种之间也存在冲突。这不适应当前人们已购有较多较高价位住宅,需要进行有区别的财产占有关系的税收再分配调节,缓和社会矛盾的迫切要求,也不适应需要通过税收调节房地产供需关系及其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 (一)重流转,轻持有 房地产持有阶段课税少、税负轻;而流通环节,多个税种同时课征。着重对营业性房屋、个人出租房屋征税,如个人房屋出租收入既要征收房产税,又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明显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但不对个人非营业性住房征房产税,这相当于给了土地持有者无息贷款,只要未流通,就无须为土地的增值而纳税。这样做实际上鼓励了土地持有,助长了土地投机,导致了高房价与高空置率的存在。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止20*年4月,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7亿平方米,其中空置商品住宅0.69亿平方米,全国空置率超过25%,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10%的警戒线。一边是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白白空置,一边是大量迫切需要住房的居民买不起房子,这一不正常的现象已到了需要严重关注的时候了。 (二)税制不统一,内外两套有违公平 内企及华籍居民适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外企和外籍人士适用土地使用费和**年当时的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城市房地产税。这不仅给税收征管增加了难度和成本,还造成内外资企业竞争起点不同,税负不公,不利于统一市场的构建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培育发展。 (三)税收立法层次低,征税依据不太充分 按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任何人就不得被要求纳税。这里所指的法律仅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zd规。但我们现行的企业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法律依据是由国务院制定并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实施的行zd规,级次较低。 (四)征税范围窄,财政功能不强 房产税限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还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构、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为免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也排除了农村土地,仅限于对城镇土地征税。房地产税范围过窄,税基偏小,收入不高,也使其难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五)税、费不清,费高于税 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全过程的所有税收,约占建设成本的9%;而如配套费等各类规费却达到41%。 (六)配套制度不健全,税收征管难度大 考虑到将来的税制改革,需要进行财产评估的税种和数量会很多,而我国的房地产评估业起步较晚,既不规范也不成熟。房产评估制度作为房地产税收的主要辅助手段还很不健全,目前还无法帮助实现房地产税收的顺利征收。 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采取“一清,二转,三改,四留”的办法,即对现行涉及房地产方面的税种进行整合,清理取缔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税种,合并税基重叠或有紧密关联的税种;将流转环节过重的税收负担转移到房地产持有阶段;把一部分体现政府职能,属于税收性质,且便于税收征管的收费,改为征税;对符合国际通行作法,又属必要的少量规费,继续规范化保留。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房产税,简化税制;提升房地产税收的立法层次;扩大税基,公平税负;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制度等配套措施,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具体设想 (一)合并税种,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或不动产税 把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费,以及属于税收性质的其他收费,合并为全国统一的物业税。既包括房屋、土地,又包括难以算作房屋的其他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我国物业税的主要设想如下: 1.扩大征收范围,确定征免界限。要改变房地产税收重流转,轻持有的现状,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扩大不动产的征收范围,取消那些不适应现实情况的减免。一是取消个人所有非营业性住房免税的规定,初期可把征税范围只限制在非普通住房,特别是对占用土地资源多,拥有住房面积大的豪宅、别墅等高档房实行高税率,而对占土地资源少、拥有住房面积小的低收入阶层给予税收减免政策。这样可改变部分居民买不起房,而买得起的人因持有成本过低,就多买多占的现状。这笔税款应专项使用,作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专项基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也可作为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有困难的家庭提供购房或住房租金补贴,这样将高收入者的收入转移给低收入者,抑制目前我国逐渐拉大的收入差距,控制收入分配中的“马太效应”,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二是取消对事业单位有关免税的规定,把非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地用房纳入征税范围。三是把农村的工商营业用房和高标准住房纳入征税范围。 2.对房产税以评估市场价作为计税依据。现行房产税一是从价计征,是以房产余值(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二是从租计征,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这很不合理,按历史成本价余值征收,使得税收收入与房地产价值背离,国家不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还将承 担通货膨胀损失;从租计征的则对其实际租金难以把握,且对经营行为征税与营业税有交叉;而且对同一宗房地产按从租计征与从价计征两种方法分别计算出的税额相差很大。 3.对土地使用税应按类型和用途分别制定税率。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分地区按单位面积实行固定税额的办法,一是国家不能及时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二是税率过低,且不同等级土地之间的税额差距太小,体现不了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对促使土地使用者节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等方面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城乡结合部难以区分,分设在城乡的企业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也会产生税负差别;四是部分减免税规定,过多地照顾了纳税困难企业,不利于一些占地面积大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影响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对此可借鉴国际通行作法,对个人住房按类型、经过评估的市场价格采用三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制。 4.全国税率应有弹性。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全国不宜采用统一税率。可设立一个弹性控制区间,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纳税人支付能力等因素,在许可的范围内选择适用的税率。 (二)提高立法级次,下放管理权限 中央制定物业税的基本法,对税法要素做原则性规定,而由省级立法机关或政府制定细则,明确具体征收范围、税目税率、减免优惠、实施办法及其征收管理等,不仅有利于维护中央的税制统一,而且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灵活处理税收问题,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逐步把物业税培育成为县市级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三)开征不动产闲置税 目前,土地、房屋资源浪费现象相当严重,存在大量已征未用和购而不用的情况,有的地方政府还征用大片土地,等待招商引资时高价出让。国内有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空置总量,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超过50%,占压资金超过2 500亿元。而我国商品房开发商大多以银行贷款为主,房子销售不出去,必将威胁金融业的良性运行。为制止这种坐享房地产自然增值带来的收益的行为,打击囤积居奇,抑制非理性投资,制止资源浪费,优化资源配置,防范金融风险,需要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开征不动产闲置税。这样可大大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非常有效地遏制房地产投机,避免任何因房地产泡沫给国家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 一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房地产各方面情况,找准征税目标。二是建立和完善以房地产市场价格为依据的价格评估体系。三是注意房地产税制改革与其他税制之间的协调。房地产税制的变动,将关系到有关房地产业的多项税收和收费,因此,要把该项改革和整体税制完善结合起来,处理好相关税种之间的关系。 房地产毕业论文:企业单位房地产经济论文 一、房价形成机制与房地产经济 1.房价本身的形成直接诱因,来自购买方和出售方的协商议价。 只有房价在足够多的购房者认同的区间内,房地产的成交量才可以得以保证。也就是说,表面上是房地产开发方的单方面定价,但实质上是房地产开发方与购房者之间的一种价格博弈。开发方的定价原则在于,如果成交量降低就会采用一系列的促销措施,从一定程度上降低房价,而在其定价过程中会参考相似楼盘的报价,以确定自己的价格策略。 2.房地产经济的产业链延伸。 房地产经济是围绕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过程衍生出来的涉及到钢材、水泥等建材行业,劳务技术等服务行业,房地产设计咨询等创意科技类产业的综合化的半封闭的经济领域。同时延伸设计到房地产建材的原材料企业和因为劳务支持而带动的区域经济产业。而房地产成交价格指数是整个房地产经济状态的有效表达。 二、房地产成交价格影响因素分析 1.人们对于不同档次居住用房产的需求对房价的影响。 就房屋的宜居性要求来说,不同购房者对于极高档小区和基础型小区均有所需求。这两种需求虽然只是极端需求,但是反应了购买者对于房屋设施作为其居住用途上的不同要求。所以,单从2014年5月份数据来看,超过25每平米的住宅只有12%,这表明对于极高端房地产开发的开发商仍然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在反腐工作日益紧张的今天,极高端房地产已经成为了高级官员购买房产的禁区。与此同时,有29%的房屋售价落在了15~25的区间中,26%的房屋售价落在了1~15的区间中,此两者占据了所有房屋资源的55%。此数据表明了大多数购房者是认同这一价格区间的。而6元以下区间、6~8区间、8~1区间中分别占有的比例为3%、11%和19%,本文研究区间范围中期价格分布呈现较为完整的正态分布。 2.投资用房产的需求对于房价的影响。 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原因来自投资用房地产的投资人随时可能撤出房地产市场,而近7个月房地产市场出现下跌的主要原因,也是来自多个领域的投资用房地产投资人撤出。这些领域的投资人主要来自可能涉腐涉贪的部分官员亲属、通过民间贷款运作投资用房地产的商人等。理论上讲,因为投资用房地产之前囤积量的存在,以及投资人止损心理的存在,房地产售价可能出现成本倒挂的现象。 3.房产供应量对于房价的影响。 就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地产购买者来说,其需求是接近刚性的,而以投资为目的购买房地产的购买者来说,其需求是纯弹性的。目前的市场状态是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地产的购买者直线上升,而以投资为目的购买房地产的购买者数量直线下降。近7个月来,杭州房价的连续下跌,也充分反应了房地产投资市场的趋冷。但是,因为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地产的买方力量存在,房地产价格不会出现理论上的暴跌,而是应该在两者均衡的条件下趋于浮动。 三、地产开发企业的对策 1.积极控制土地保有量和开发量的关系。 开发商对于土地的保有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其一是完全融资保有,其二是完全自有资金保有。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其购进土地的资金是否经过了前置贷款。事实上,房产开发企业即使不进行土地开发,也可以完全通过土地的金融运作获得相当丰厚的利润。所以,到底将手中多少土地开发成房地产项目,是开发方需要平衡的问题。在市场条件不好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土地的持有期来换取更大的利润。 2.合理调查市场,做好产品定位。 房地产销售的利润高低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对土地开发的利润。而通过详实的市场调查,可以充分了解目标人群的购买欲望和购买力,以对房地产项目的定价和定位做好定位。只有充分科学的对项目进行价格和品质的定位,才可以使产品达到完美的标准。 3.实行集约式资金管理。 集约式资金管理是面对快速复杂化的房地产投资形式,各房地产企业纷纷上马的一种新型的资金管理模式,这种资金管理模式下,会通过计算机软件对投资预期收益和投资风险进行分析。因为系统采用了模糊计算法,通过复杂的高维度矩阵获得多条件下的投资效益最终结果,使得企业的投资更加具有理性。 四、结语 本文通过层次分析,认为房地产经济的波动趋势,不会出现市场上担心的暴跌的局面,而是可能出现相对稳定的缓慢回调后持续拉平的状态。但因为市场局面相对复杂,企业应该做好多方面的应对措施。通过合理的措施,企业可以实现投资集约化,使得投资风险得到更为有效的管控。 房地产毕业论文:核心期刊房地产企业管理模式的研究 1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环境的剧烈波动和竞争的加剧,房地产企业开始进行大规模跨区域扩张和并购整合,规模化、集团化成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向和重要特征。 规模化经营是“指企业采用生产要素凝聚和重组的经营方式以及由此所决定的经济效益”。规模化发展要求房地产企业从以往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向集约式、精细化转变,它特别强调企业管理的专业化能力,同时要求企业的组织结构清晰、各组织模块职能明确,业务单元划分适当,并且相互之间的联系通道顺畅,业务流程管理高效。 集团化发展对房地产企业的管控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以及专业化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它要求集团总部能够从整体上保证各职能模块和业务单元的有机运转,且高效地掌控不同区域的多项目运作;同时,不同区域的项目在开发时还要保持协调运转、规范运行,以保证高效顺利地完成。另一方面,必须更好地配置企业资源,做到优势互补,互相推动,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规模化、集团化已成为当前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趋势,在其促动之下,母公司的管理幅度迅速加大,母公司不能身兼项目操作者和管理者双重角色,企业从“母公司―项目公司/项目部”的架构向“总部―区域联动”的集团模式转型成为必然。相应地,现有的房地产企业的组织管控模式也应做出必要的调整与创新,否则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 2价值链理论 1985年,迈克尔?波特首次提出“价值链(Value chain)”管理理论,其认为,企业的价值产生于包括生产(投资)、经营、销售、服务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及各环节协调运作产生的整体价值增值,而这一相互联系、彼此促进的价值产生的动态过程就是价值链。 价值链具有如下特性:(1)企业的价值活动只要包括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个方面,其中基本活动主要是直接创造价值的业务环节,而辅助活动主要是企业的内外部管理活动;(2)企业的价值活动其各环节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环节完成自身的工作内容后,传递到下一环节。价值链上的参与者通过纵向上和横向上的分工协作,实现价值增值。(3)企业竞争优势来自于成本领先和差异化,而从价值链角度来看,企业竞争能力和效率的提高主要来自于价值活动本身和最优化、协调的价值链活动。 3房地产企业价值链构成 按照价值链理论,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作业流程,同样也可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个方面。 3.1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基本活动 (1)前期研究决策阶段:通过缜密细致的市场调研,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对目标地块的购买与否进行可行性分析。对于已购买地块进行前期研究,确定项目业态和开发模式,进行价值研判与决策。 (2)规划阶段:根据前期决策,委托设计单位对已获得地块进行策划设计,形成良好的功能规划和市场识别,将土地最大限度实现增值。确定设计方案后,依法对拟建地块进行规划保健,获得许可。 (3)工程建设阶段:通过招标比选,选择最优施工企业,使其有能力完成设计方案,实现低成本、高质量施工,并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是对土地、建筑材料等原料通过作业投入成本,使之转化为产品价值。 (4)销售阶段:在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推广与销售,并根据客户需求反馈,对在建和后期拟建产品设计和建造进行修正,实现销售价值最大化。 (5)物业管理阶段:产品开发、销售完成后,对产品进行物业管理、保修和后期维护。 3.2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 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都是围绕具备房地产特有产业价值链特性的基本活动的开展而开展的,它穿插、融合于房地产价值链运作的整个过程。 (1)战略定位管理:确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宏观战略,作为具体经营方针制定的依据,保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发展。 (2)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力和资本是企业发展重要支撑要素。人力资源管理就是要利用合理的薪酬、培训、晋升等机制,促进知识资源的积累和应用;财务管理是就做好企业的投资管理、营运资金和筹资管理以及税务筹划。 (3)企业文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企业文化是企业重要的价值附加值来源,在凝心聚力、品牌推广、市场评价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4)企业创新:在激烈竞争的 房地产市场中,技术、产品、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是企业不断获取竞争优势和获得价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4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 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是以房地产价值链为核心,按项目开发流程实现一体化协同。公司所有职能模块和业务单元均基于价值链定位,从业务线、职能线及战略、管理、审计线三个层次各自承担相应职责,整个价值链上横向的各个协同单元成为利益共同体,互为依存,互为客户,各自形成可以量化的对整体价值链的贡献,通过协同提高效率,从而实现整个价值链的价值创造最大化,形成横向一体化。相互协同又相对独立的各个业务单元和模块作为“小价值链”,通过积累形成各自的专业化优势,提高专业化能力,形成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相互作用提升集团整体优势,从而形成集团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上述价值链理论,将房地产企业的价值链条整合为横向一体化协同和纵向一体化协同。横向一体化协同注重提高运作效率、降低成本;纵向一体化协同注重知识积累、专业能力的提升。 4.1横向一体化协同 首先由四大中心――战略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制造中心和营销中心串成项目开发业务链条,这是地产企业价值链的核心和主干;由财务、人力资源、企管等职能部门搭成资源提供、职能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支持平台;业务链条以支持平台为依托开展经营活动,相互作用,形成立体协同的价值链。这条链延伸到企业外部与战略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如:供应商、建筑商、设计公司、装饰公司、销售等)对接串联起来,就构成了房地产企业的整条价值链。 基于价值链,四大中心作为业务单元分工明确、准确定位。战略研发中心侧重于集团战略研究,目标计划及项目的高、精研发和经营环境分析;产品设计中心侧重于项目规划与设计,致力于环保、节能、舒适、温馨、有品味的品牌诉求和产品设计;制造中心侧重于产品制造过程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以及产品制造的高效率、低成本;营销中心侧重于营销和服务,基于消费者心理,研究需求趋势和营销方式,建立营销管理和服务特色;与客户、合作伙伴相互尊重、关注共赢;实现价值链创造价值的做大化。 基于价值链,业务单元与资源提供和职能支持模块互为依存,互为客户。创造是所有业务单元和模块的共同取向。这样,就会产生协同效应,并打破部门和业务单元之间的界限,实现价值链的价值最优。具体工作中,各业务单元和模块在各自分工负责的重点工作和领域内首先努力做得最专业、最有效率,然后主动地参与价值链其他环节的工作,从不同的视野贡献智慧,避免漏洞,防止风险。 4.2纵向一体化协同 纵向一体化协同就是在价值链分工明确的前提下,各业务单元和模块工作范围相对固定,业务聚焦,打造专业化团队,提升专业化能力。纵向一体化使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有参与更多项目、更多业务的机会,有利于员工个体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成为专业化人材,并通过专业化发展的通道成长,实现自身价值。同时,各业务单元和模块作为专业化团队,有了人才培养的途径和良好机制,团队内更容易培养知识分享的气氛,从而更有利于知识的积累,进而形成专业化优势,提高价值创造的能力,能为价值链的价值贡献更大。 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一种以价值为核心的管控模式,它将整个项目运作过程都纳入到集团的管控范围之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集团的管控能力;并且通过业务单元和职能模块的设置,一方面使得房地产企业组织的架构更为清晰,业务流程更为顺畅,另一方面这种调整弱化了职能部门的权力,强化了职能部门对项目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意识。因为在一体化趋势下,各部门只有通过不断的沟通与协调才能实现价值,进而也避免了各职能部门高高在上,缺乏服务意识的现象,使项目运作过程中公司的各种资源可以达到最大化利用。此外,重要的是将各职能部门对应于相应的业务单元使各部门的专业化优势能够更好地发挥,而且这种围绕业务流程的专业化优势整合促进了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使其更加能够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竞争与压力。 房地产毕业论文:房地产企业开设投资基金形式分析论文 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对于房地产业来说,获取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是其健康运行的关键。从资金来源现状基础着手,揭示了目前房地产存在的金融风险。结合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使用SWOT分析法对房地产投资基金进行了综合研究。并结合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制约因素,提出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政策建议。 1当前房地产金融的风险 由于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较窄,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暗藏几大风险:(1)房地产泡沫的破灭。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使市场价格过分偏离其真实价值,从而产生泡沫。泡沫的破灭使房地产价格下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就贬值甚至大幅缩水,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 (2)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经营隐含财务风险。我国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银行资金占其资产的比率在7%以上。 (3)“假按揭”凸显道德风险。假按揭已成为个人住房贷款最主要的风险源头。 (4)基层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存在操作风险。 (5)土地开发贷款有较大信用风险。 2房地产投资基金分析 2.1房地产投资基金的优势分析(S) (1)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融资灵活性:房地产投资基金通常在房地产项目已经开发完成、并能产生稳定收益阶段才会介入。因此,在各种资金供给者中,房地产投资基金所扮演的是一个“接盘者”的角色,可为房地产开发前期投入的各种资金提供一个有效的退出通道。 (2)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高流动性:它是一种房地产的证券化产品,通常采用服务或受益凭证的形式,使房地产这种不动产流动起来。而房地产直接投资,出售物业的难度大且交易成本很高,流动性差。 (3)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多元化风险较小:它可以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投资于不同类别的房地产项目,同时房地产投资基金有义务定期向外界公布各期财务报表、财务运作情况,有较高的透明度。房地产直接投资,受各种变化的影响大;投资风险大。 2.2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劣势(W) (1)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房地产投资基金法规,房地产税费不尽合理,对于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实施是个障碍。另外,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规模实力有限,能达到成立房地产投资基金要求的不多。 (2)我国实际上并不存在真正的房地产投资。在中国只有房地产贷款。连有限的房地产信托也是银行贷款的替代,没有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房地产融资。我国没有严格的金融体系,大众能够以比较低的准入门槛分享房地产行业平稳的增长,也不可能有真正商业地产的运作。 (3)我国的金融体系不利于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发展。金融体系就是在融资多余的储蓄和融资需求之间搭建桥梁。我国有大量的储蓄,储蓄幅度仍然很快,而房地产商也有大量的需求,但是整个金融中介的功能需要到中国香港去完成,这就是由于整个融资结构存在一个重大的问题,有必要进行构建使其完备。 2.3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机会(O) (1)投资对象分析。房地产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是房地产业及与其紧密联系的项目(比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的股票、债券等。房地产投资基金关注的是基金投资所能够带来的基金收益状况和资本增值能力,它是以资本为中心的,就是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投资是以基金净值的持续最大化为目标。 (2)市场分析。一方面,目前我国有许多民间资本通过三个方面——自有闲置资金、企业资金、民间借贷和股权集资大量流入到房地产开发中,这种不规则投资房地产,加重了房地产的市场风险。建立房地产信托基金,不仅可以疏散房地产炒作中集中的过多资金,同时可以降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金融风险。 (3)需求分析。目前我国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银行严格控制银行贷款。建立房地产投资基金可以拓宽房地产的融资渠道,减少房地产投资公司的高的财务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有55%来自银行贷款,这本身对房地产企业就是一种很大的风险,一且金融体系政策有变更。房地产企业就很难避免金融风险。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就可以缓解这种风险,当金融政策有变动时,不至于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业发展。 2.4房地产投资基金的风险分析(T) (1)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房地产投资基金运行过程中。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由于不可准确预知的因素所造成的收益下降。 (2)财务风险。各种风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具体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资本不足问题能否得到解决,投资能否按期收回并获得令人满意的利润;是否会出现较高的拖欠风险、流通风险和期限风险。为此,被投资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3)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是指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策风险,由于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对待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政策引起的对收益的影响。二是法律风险。由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不完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等。 3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政策建议 3.1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是目前发展的最大障碍。虽然目前存在一些房政策法规,但其持续发展,需要更为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对此,应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和维持整个信托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健康、理性地发展。 3.2明确税收优惠待遇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国外得以大力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在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可以获得有利的税收待遇,房地产投资信托不属于应税财产,且免除公司税项。避免了双重纳税。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信托收益的纳税作出明确规定。对此,我国可借鉴美国附条件的不对其进行双重征税的规定。 3.3严格监管,强化信息披露 国外对公开发行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均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而从我国现有的信托计划发售时的信息披露分析,我国对信托计划涉及项目的披露较为简单,对项目的收益和风险结构也未作详细披露。 应从发展之初就高度重视监管问题,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和违规惩戒制度。一方面。加速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另一方面,加大中介机构的连带责任,防止中介机构披露不合格的会计信息。公务员之家 3.4建立交易平台。解决流动性问题 标准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可以像股票一样在市场进行买卖,具有很好的流动性,这也是其吸引投资者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我国以往的信托产品因为缺少统一的交易平台,流动性不足,成为限制信托业发展的一大问题,如果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就应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托产品信用评级体系、信托产品的定价等一制度,建立面广、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交易平台,提高其流动性。 房地产毕业论文: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分析研究论文 引言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以及对风险的认识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在房地产投资领域同样面临着这个问题,而对其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是开展风险管理的一个前提。房地产投资的显着特点就是投资资金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作为一种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活动,面临着社会、经济、技术等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它的项目全过程中既有经营风险、金融风险等有形风险,也有国家政策变化、社会环境变化等无形风险。总之,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决定了其投资活动的高风险的特性,从而使投资方案和决策具有相当的潜在风险。 1房地产开发投资风险的概念 风险一般定义是指在以特定利益为目标的行动过程中,若存在与初衷利益相悖的可能损失即潜在损失,则由该潜在损失所引致的对行动主体造成危害的事态。房地产开发投资风险,是指投资商因对未来某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决策以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该项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实际收益与期望收益产生负偏差的程度及其发生概率,即投资商在房地产项目投资过程中,遭受各种损失的范围或幅度及其可能性。 可以说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在一定环境和期限内客观存在,无法回避它、消除它,只能通过各种手段来应对风险,避免损失与损坏的产生。而对它进行充分、深刻的认识,将有利于降低这些风险。 2从来源分析 从房地产投资风险来源看,也可以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等。自然风险是由自然界的实质性风险因素所致的财产损毁和人身伤亡的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各人的行为反常或团体的不可预料行为所导致的风险。政治风险是指因政局变化、政治动乱、战争等政治因素所引起损失的风险。 3从投资阶段分析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前期阶段和建设阶段,在这些不同的阶段房地产开发经受着动态的风险,有多种的动态因素对它施加影响,下面就从对项目全过程风险分析因素进行分析。 3.1决策阶段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由于政府相关政策的潜在变化有可能给投资商带来的经济损失。在中国走的是宏观调控结合市场的路子,宏观政策变化会对房地产投资构成风险。比如我国1993年对房地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1994年出台的土地增值税条例、21年出台的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措施、2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转变等,就使得许多房地产投资者在实现其预期收益目标时遇到困难。 类型风险-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投资会有不同的风险概率,对于住宅、公寓、别墅、办公楼、商场和工业厂房等,且这些不同的物业抗风险能力也不同。在决策阶段必须选择好合适的物业种类,并对相应的风险进行深入调查。 区位风险-区位指某建设场地的地理位置,以及该区位所处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或背景等。例如地区的经济基础、经济增长前景、人口条件及其市场价格水平的可能影响等。 时机风险-地产活动有周期性,供求及价格随时间而变化。必需对未来几年地区的经济发展趋势、人口增减、收入水平升降、消费心理和物业需求变化等风险因素进行预测,以选择、确定合适的开发时机。 3.2前期阶段 进入前期准备阶段以后要取得立项审批;取得土地使用权;征地补偿;委托规划、报审;施工许可获得;筹资;招标等许多工作的进展,这里面也充斥着房地产投资的风险。 置地方式风险-由于投资商只能通过行政划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方式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已有土地也不能轻易地改变土地用途,所以通过行政划拨、协议、招标或拍卖方式取得一定年限土地使用权时存在着置地方式风险。 置地时机风险-比如建设资金落实困难导致不能按时开工,土地闲置、购地资金沉淀产生利息损失。 融资风险-融资风险是指利用各种方式融通资金时,由于融资条件考虑欠妥而使其盈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比如通过股权融资时,由于发行股票时机不当、数量不当,价格不合理造成发行股票困难、融资成本过高,给开发者带来损失。 3.3建设阶段 工期风险-如承包商错误估计了项目的特点,低估了施工的困难,施工组织设计不当,遇到了复杂的地质条件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或因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不断创新而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的工期延误。 公众干预风险-由于某项房地产的兴建影响到周围居民的利益,而使公众自觉性地进行干预,阻止该项目的发展从而可能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各种形式的损失。 施工事故风险。安全生产涉及到施工现场所有的人、物和环境,安全工作贯穿了施工全过程。由于安全工作不到位,或者其它偶然因素,导致事故发生,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最终都会给房地产投资带来风险.质量风险-由于施工的机械、技术,气候、水文,建材,人员素质等各种愿意引发项目质量不达标,带来的房地产投资风险。 3.4租售阶段 在租售阶段,房地产投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销售、物业两个方面。比如定价策略不科学等导致房地产定价不合理而给其带来的收益损失。定价过高导致房地产滞销,总收益下降。或是定价过低了白白损失收益。另外由于消费者不仅注重其价格和质量,而且还十分注重其租售后服务,即物业管理,物业不当有时也会给房地产投资带来风险。 4总结 在房地产投资领域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关键在于如何去利用、控制、管理。面对这这么房地产投资的众多风险,一定要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强风险管理认识,改善风险管理的方法,加强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风险监控等,努力将投资的危险减小到最小。 房地产毕业论文:资金管理下房地产业的论文 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处在一个极为复杂的环境,人民币升值,汇率风险加剧、国际反倾销频发、贸易壁垒森严,国家不定期对出口退税、加工贸易等政策的调整,面对金融危机与不断变革的目标资本结构,都使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面临巨大风险。自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向我们充分展现了房地产泡沫对整个金融乃至经济体系的巨大冲击,因而加强房地产行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控,对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房地产业资金管理现状 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是以项目的融资为开端,经过项目的开发以及房子的交付使用,到项目的售后,其最终的过程是支付外部的融资成本,这几个过程形成了房地产行业循环反复使用,房产企业资金链的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的筹措,资金的使用和资金的回流三个环节。在房地产生产过程中,需要吸收大量的社会物化劳动投入,势必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以及建筑物的建设资金大部分需要上亿元甚至更多,所以在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整个环节中必须保证资金链的良好运作。房地产项目资金环节是一个很长的周期,资金投入大,回笼慢,同时运营过程中会面临许多偶然因素的制约,包括土地投资市场、综合开发市场以及房地产销售市场,项目资金投入后需要经过各个市场的一次性的完整流通才能获得最终的利润。 二、房地产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房地产经营模式简单可以归纳为置地-建设-销售三个部分,建设时间、市场环境以及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等,无法进行有效的盈利预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公司治理结构,资金管理,工程财务管理以及整个项目资金账目的审计环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1)资金管理存在漏洞 货币资金是企业变现能力最强的资产,可以用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中资金流动支付的需要,同时也是企业还本付息和依法纳税的重要保障,资金成本较高。此外,项目内部资金管理也很重要,如果某职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力较大,高度的资金集权会增大财务舞弊事件发生的概率。 (2)收入成本核算缺乏合理性 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周期一般是一年以上,项目较大的工程甚至要3至5年的时间。这期间,资金的收效慢,就会发生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例呈现出不合理的现象,大量的资金投入产生的费用无法与收入配比,需要注意的是,开发产品即便预售完毕,预售款项并不能确认是收入,房地产开发产品的成本载体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项目销售单位却是单个楼层或者户型,单个楼层的售价与其成本自然就不是配比的。 (3)内部风险控制不当 虽然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多依据国际管理经验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是成效却不大,主要原因是国内企业只模仿了内部审计机制的外形,设置了机构,却没有学到内部审计机制的核心,国内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往往没有财务审计实权,审计报表的审批还是在领导手中,高度集中的财务集权设置,让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内容大多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监督管理作用。 三、房地产业开发财务管理的建议 面对日益加深的金融危机,在行业、企业目标资本结构式管控财务风险的同时要防范资金断流底线,开创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企业大规模融资,遵守风险收益均衡原则,建立完善统一的财务系统,对财务风险进行合理预测和防范,对资金的管理做到物尽其用。 (1)完善企业目标资本结构 企业在建立资本结构时,要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和偿还能力确立融资目标,负债份额,债源分布,还债时间,将投资回收时间与负债时间长短期联合起来,防止还债集中到来。创建良好的筹资环境,降低资金成本,避免到期物理偿债的现象发生,有效防范财务风险,良好的融资环境能够促进企业吸收到更多的投资。 构建内部集团资金结算中心是解决资金矛盾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各类单位在中心内开设收入户和支出户,通过资金预算管理,资金统筹管理,对资金进行有效的综合评估,挖掘资金潜力,降低资金风险,提高资金调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将资金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细化到每月每日,使得预算在不断变化中接近实际应用,为日后其他工程项目资金预算提高可行度和准确性的建议。有效的会计系统控制位企业提供了真实完整,有效可靠地资金流动信息,能够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及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促进房地产行业资金链的有序运行。 (2)推进企业自身改善 企业自身要注重对项目开发可行性的研究,对项目进行开发背景、规模和经济形势进行全方位的研究,确定项目后,对市场供需情况、工程预算以及政策法规进行全面分析,确定项目资金链能够稳定持续的拓展。 银行借贷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变化的房地产行业需求,房地产行业不能局限于当前的融资方式,除了传统借贷和风险投资以外,还要借助上市融资、信托投资的方式,注入优质资产,形成多元化融资资金链,提高项目资金流动性。 在审计控制方面,现代内部审计已不再是单一的财务审计,其功能已经逐步扩展到了经营审计领域, 侧重对企业资产的安全、政策法规的遵循情况跟的内容控制,有效的财务审计能够对财务经营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舞弊情况,财务风险预警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预报。要保障审计功能发挥作用,要严格遵照财务审计制度,实习财务分权制度,利益先关的领导、部门不能干涉审计部门的结果,加强内部审计部分的独立性,积极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监督作用,从而为房地产企业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提供保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多元化财务资金管理策略表明,建立合理财务管理制度为企业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挑战指明了道路,加强财务管理力度,建立内部财务审计制度,扩大融资渠道能够规避国内市场经济的不理影响,保障房地产行业的稳定持续的发展,最终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房地产毕业论文:解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的论文 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社会财富的半数之上。其本身作为一种新兴的热门投资理财产品,为大众追捧。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大,开发周期较长的产品,自身具有较大的风险,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企业和其他人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对行业中存在的风险有相应的认识以及时对其进行规避。 1.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简要介绍 房地产开发分为四个阶段:投资研究决策阶段、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建设阶段、租售管理。房地产投资决策阶段是房地产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中,不确定性最大、风险性最高的阶段,因此,它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 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实现相应的预期目标,通过相应的方法,运用一定的理论分析、数据分析,通对政策法规、开发区域的经济环境、地理环境进行相应研究,考虑市场供求提出开发策略,并正式通过相应的程序,进行项目可行性的研究论证,最终分析出最佳的投资方案的过程。 想做出一个正确的决策,就要求决策者了解其中存在的风险,并依照风险的程度对项目进行筛选和调整,来得到最佳方案。 2.投资决策过程中的风险及相应要点 2.1重视项目区位风险 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速度、程度不一,经济环境大相径庭,消费水平、物价水平有异这使得不同区域的房地产项目开发面临着不同的问题,伴随着不同的风险。由于经济环境不同,同一风险因素在不同区域的影响程度也有着很大的差距,及风险因素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或地域性。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地理位置相对固定以及其不可逆性,对于开发房地产项目所选区域的风险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区位风险主要包括政治政策、地理位置、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交通环境等因素带来的风险。无论哪种因素进行了调动,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地产的开发及销售,并给开发商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 其中政治因素带来的风险包括新政策的制定、区域土地价格的影响、社会环境、社会安全性。等因素衣食住行,房地产占了其中的住,自然与国民生活和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政府必然会对其进行监管和调控。其调控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是全面的,土地政策、公积金政策、住房补贴政策,税收政策、城市规划政策、环境环保政策以及影响原材料价格的相应政策,都会较大程度地影响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相应层面。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未完善的今天,政策风险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可见十分巨大。 其中地理位置因素带来的风险主要是所要进行投资地区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安全稳定因素、经济状况、周边的自然条件、土质的条件以及人民的文化教育程度等因素带来的。具体来讲,我们要考虑目标地区的交通环境,人口密集度,城市规划,土地价格,地质条件等。这些影响了该项目的收益,决定了是否能给开发商带来高额回报。 2.2加强项目可行性的论证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的研究主要是指,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认真调查拟建房地产项目的经济、社会、技术等因素,并结合项目区位风险进行分析,认真地分析和比较不同方案,以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为基础对拟建房地产项目进行动态的、系统的、全方位的、多角度的综合分析和论证,并以此来判断决定采用相应的方案并对相应方案进行改进或将探究结果作为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其中,要注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调查是一切分析的前提,错误的信息或者信息不对称将会对研究结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使其与真实的结果大相径庭,一定要保证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是准确的,否则将会使公司效益大大折损,甚至造成相应的损失。 2.3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管理 房地产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它有着开发周期长、投资金额较大这两种非常明显的高风险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巨大的风险将贯穿在整个房地产项目投资中。但是,高风险带来高利润,这也是为什么房地产投资日渐增多的原因。因此,我们不能因风险大而不投资,放弃其中高额的利润。为此,我们要做到相应的风险管理。 合理的降低风险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在相应的风险管理中,我们可以用接下来的方法来有效地降低相应的风险: 进行合理的风险规避,这是一种相对保守稳健的投资方法,通过分析相应的项目区位风险后,放弃一些风险巨大的投资项目,来选择相对稳健的方案。这样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稳中求胜,虽然没有超高额的利润但是胜在稳妥。 采用投资组合的方式,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采用证券投资组合的方式规避风险,我们也可以将它运用到房地产项目开发上。按照风险的不同程度以及利润要素,对一些合理的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合理的搭配,从而使风险大大降低。这样可以相应地降低风险并带来较高的利润,只是对于人员需求较大,要做的相应决策也相对较多。 3.结语 综上所述,各类风险伴随着房地产投资开发的全过程,因此正确认识并面对风险是十分重要的。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全面的监测,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贯穿全过程的相应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中必须要做好项目区位风险和项目可行性等要点的监测和论证以及加强对风险的管理,来增强该项目的抗风险能力给企业带来高效益,并促进企业良好、快速并持续的发展。 房地产毕业论文:宏观调控下房地产金融论文 一、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开发商融资创新的主要表现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公开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一度被暂停,获得银行信贷条件苛刻且规模受限,因此非银行金融机构日益成为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重要渠道,信托资金、资产管理公司资金、私募地产基金、民间金融机构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近年来发展迅猛。 (二)海外金融市场融资 鉴于中国大陆融资困难,近年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纷纷到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获得融资,不论是股票融资还是债券融资,市场影响力和信用评级都是融资成本和融资成功率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在海外市场成功融资的主要是国内一些一线房地产开发商。 (三)通过创新方式获得银行资金 由于房地产开发商在银行的直接信贷受限,通过新通道获取银行资金成为可行的方法。广为市场熟悉的操作方式是银信合作,即银行通过向客户发行理财产品,将所筹集资金作为单一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投向房地产开发商,该方法于21年7月被银监会叫停。[1]但很快一些更为复杂的操作方式出现:一种是银证信合作,即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后,将所筹资金交给证券公司,由后者订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再将这一资产管理计划对接信托公司,最终投向房地产开发商;另一种方法是找一笔过渡性资金,先成立房地产信托计划,再由银行拿理财产品筹集到的资金受让该信托计划的受益权。③这些方式实质上延续了银信合作。除了换通道获得银行资金外,房地产金融市场主体还充分利用限制规则未覆盖的方法为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比如借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来为开发商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④的常用操作方法是:首先,由开发商与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签订商务合同,提供服务或设备,形成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其次,由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以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取得银行的贷款;最后,贷款到期时,要么由房地产开发商还钱给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由后者归还贷款,要么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到期不还,由银行向开发商主张债权代位求偿。这样,名义上是给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的贷款,实质上是在为开发商融资。 二、宏观调控背景下购房者融资创新的主要表现 随着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向纵深发展,对需求方的调控力度也日渐加大,对购房者的金融限制即限贷政策,成为一种抑制投资需求的有效手段,但目前看来,绕过限贷政策的购房者融资创新日渐成熟。 (一)非银行借贷机构融资 受限贷政策影响,部分地区二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三套房或多套房商业贷款被叫停。⑤如果资金缺口不大,除自筹之外,还可向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民间借贷机构融入短期小额资金。但向民间借贷机构借款往往需要抵、质押物,而且成本较高,因此这一途径仅可用于满足偿还资金预期明确、金额较小且期限较短的购房者需求。当然,如果资金缺口非常小,购房者可根据月收入状况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消费贷款。 (二)以变通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 如果购房者资金缺口较大,难以承担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的高成本融资,或者短期内无法偿还借款,以变通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也是可行的。一些企业购房者可以动用运营资金购房,然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甚至是装修贷款来缓解运营资金压力。个人购房者也可以其持有的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申请消费贷款用于购房,只是这种操作方法成本高且有与现行法规相违背的嫌疑。但这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完全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如果资金缺口不大,购房者可以通过一张或多张高限额的信用卡分期付款⑥的方式来获得银行资金,此外,一些在部分商业银行有较高综合授信额度的购房者,可以直接动用这一授信额度购房。 (三)通过房地产销售公司搭建的融资平台获得资金 购房者从民间借贷机构和银行获得资金的决策与操作往往是分散进行的,但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一个令人警惕的新动向:房地产销售公司正努力与民间借贷机构或银行合作,搭建系统性满足购房者资金需求的融资平台。在公开宣传口径上,一些知名的房地产销售公司与民间借贷机构或银行的合作往往强调优势互补:房地产销售公司提供优质的客户资源,与民间借贷机构或银行的资金资源形成有/:请记住我站域名/效互补,大致的合作方式如图1所示。虽然在各种合作意图的声明以及网页典型推广案例中,房地产销售公司与借贷机构合作,对有资金缺口的购房者融资都有意淡化购房色彩,转而突出家庭消费、经营周转等功能,⑦但这些需求都是购房者在购房后的资金紧张造成的,这难道不间接构成为购房人融资?购房人完全可以从亲朋好友或工作单位短期借款购房,然后申请此类合作金融产品,获得融资后归还此前借款。此外,此类合作金融产品中,小贷公司等民间借贷机构提供的家庭消费贷款本身监管宽松,商业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往往采取“一次审批,循环使用”的授信方式,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并没有过多监控,这些资金不排除有直接用于购房的可能。⑧民间借贷机构和商业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此类融资服务并放松监控,至少有以下两方面原因:其一,在客户选择上,可以有意识地向偿还能力强的二套房甚至多套房购房者倾斜,这类人群净资产较高,往往可以提供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违约风险低;其二,在融资金额和期限上,可以有意识地选择资金缺口小、借款时间短的客户,回避风险的同时加速资金周转。 三、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金融创新的理论逻辑 毫无疑问,不论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在绕过房地产金融调控壁垒、通过创新方式取得各类融资的过程中,其融资成本总体上要高于银行贷款,究竟是什么动力驱使他们承担高成本去融资?各类资金供给方为什么也愿意贷出资金? (一)生产者主权背景下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内在机制 “生产者主权”是一个与“消费者主权”相对立的概念,是美国制度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JohnKennethGalbraith)提出的。加尔布雷斯认为生产者总是不断自行研究、 设计、开发新的产品,自行安排生产,自行规定价格,然后通过庞大的广告网、通讯网和推销机构向消费者进行劝说,让消费者按照生产者安排的品种、规格、价格来购买商品,这就是“生产者主权”。在生产者主权市场中,不是需求创造供给,而是生产创造消费,出现这种市场力量不均衡是由于生产者总是有组织的、集中的机构,可以动用规模性的力量,而消费者则是分散存在的,很难形成集体平等地和生产者议价或维权。有学者认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相对典型的生产者主权市场,唐文进就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深入讨论。[3]在房地产市场上,从买地到设计,从施工到销售,都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的专业团队决策并主导完成的,反观消费者,除了决定买还是不买以外,对商品房的上述开发过程没有直接影响力。⑨因此,房地产市场的生产者主权特征明显。在一个生产者主权市场上,价格的确定往往有利于生产者。与社会福利最大化情形相比,生产者剩余多而消费者剩余少,这一点与垄断非常类似。其实房地产市场的确具备一定的局部垄断特征,虽然房地产开发商数量庞大,但由于商品房是地上附着物,购房者的工作和生活半径是有限的,他们往往仅对某一特定区域的商品房才形成有效需求,而在这一特定区域内的商品房新增供给往往仅由为数不多的开发商提供,这就在局部区域内形成了寡头垄断甚至是完全垄断。不论房地产市场是生产者主权市场还是具有垄断特征的市场,其价格必定比完全竞争市场上的价格高,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较高的经济利润。静态来看,即便政府实施金融调控政策,房地产开发商依然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来承担较高的财务成本;动态来看,由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生产者主权市场,如果此前的利润空间不足以承担提高了的财务成本,房地产开发商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商品房出售价格的方式来转移成本,以保证其经济利润。如图2所示,初始状态下,某区域商品房供给为S1,商品房需求为D1,开发商定价为P1,商品房超额供给为AB。⑩房地产金融调控使得开发商的财务成本上升,该区域商品房供给变动到S2,如果此时P1的价格不足以使开发商获得正常利润,即经济利润为负数,他们就会涨价至P2,此时商品房超额供给为ED,待售商品房积压严重,不利于开发商的资金周转,于是开发商自己或发动销售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千方百计对消费者进行游说,逐渐使得对该区域商品房的需求由D1上升到D2,开发商又成功地卖出了EC的商品房,待售商品房回到较正常水平CD。 (二)房地产金融市场上的寻租机制 既然房地产开发商可以较为自由地将财务成本上升转移成商品房价格上升,那么理论上,只要还有涨价的空间,继续上升的财务成本也是可以接受的,除非价格严重透支了消费者的购买力,使出全部游说本领也无法提高商品房需求,价格无法继续上涨,财务成本的上升耗尽了开发商全部的经济利润,否则这一寻租过程不会停止。这一机制使得开发商能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较强的财务成本承担能力,各类型的资金供给方自然有向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动力,面对政府的金融调控政策,供给方自然会合作起来,想尽一切可行的路径,实现对开发商的融/!/资,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开发商资金需求,更使资金供给方获得较调控前更高的利息收入和服务收入。针对二套房甚至多套房的购房者,首先,这部分人资产净值较高,可以提供其他房产进行抵押或者其他资产权利作为质押,风险保障程度较高;其次,这部分购房者购二套房普遍付较高比例首付或购多套房的全款资金缺口不大,期限较短,偿还能力较强。这两方面原因也使得资金供给方在风险可控下能得到较高的利息收入和服务费。值得说明的是,房地产销售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功能:一方面,他们是主要的宣传策划者和游说者,只有更多的人被他们打动进而购房,他们才有获得更大利益的可能;另一方面,如果购房人资金缺口不大,但受制于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无法获得银行融资,他们作为信息的掌握者,自然会努力寻找银行和民间借贷机构合作搭建针对购房人的金融平台,在卖出更多商品房获取收益的同时,还可分享对购房人融资产生的部分收益。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上,资金提供方在房地产销售公司的帮助下大规模寻租,某种程度而言,房地产金融调控反而有助于调动他们的寻租热情———对难以直接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的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而言,这部分资金来源弥足珍贵。 四、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金融创新的影响 针对政府的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不论是作为商品房供给方的开发商,还是作为商品房需求方的购房者,都因为各种房地产金融创新而获得了融资,成功地绕开了调控壁垒,这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宏观调控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商品房供给不断增加的同时价格不断上涨 房地产金融创新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推动商品房在供给不断增加的同时价格不断上涨。之所以推动商品房供给不断增加,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并没有受到调控政策的显着影响,特别是对那些大的开发商而言,他们不仅融资渠道多,而且融资成本也相对低,这些足以调动他们拿地和建设的热情,因此商品房供给不断增加。之所以在供给增加的同时商品房价格也不断上涨,原因有二:其一,在生产者主权市场上,供给决定需求,在不断增加供给的同时,开发商和销售公司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电话等各种媒体对消费者展开高强度宣传和游说,使商品房有效需求也不断增加;其二,在生产者主权市场上,市场定价权较大程度上归于生产者,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即便通过金融创新取得的融资成本较高,开发商们也能通过涨价消化提升的融资成本。 (二)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加速聚集 房地产金融创新的间接影响就是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正在加速聚焦。在各种房地产金融创新的金融支持下,开发商在不断增加商品房供给的同时不断推高房价,根本原因在于其能够通过宣传和游说拉动需求,但针对二套房和多套房购房者的金融创新类融资恰好说明这种宣传和游说的力量正在减弱———开发商、房地产销售公司仅通过宣传和游说已难以有效拉动需求,还必须解决二套房和多套房购房者的资金缺口才能有效发掘购房需求。而一旦这一部分购房者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有可能不再有足够的需求来消化增加了的供给,待售商品房大量积压,不排除房地产开发商们本着先于其他人逃离市场的心理进行恐慌性抛售的可能,届时房地产市场将受到沉重打击。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一旦成为现实,房地产金融市场甚至整个金融体系都会受到震动。一方面,对开发商的各类融资,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资金、海外债券、房地产私募基金和民间借贷机构资金都将面临较高的违约风险。受近年来房地产金融调控的影响,银行贷款在房地产金融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且银行主要放贷给一些实力较强的一线开发商和地区龙头开发商,贷款成本也相对较低,这部分资金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银行体系相对安全。但其他各类融资由于主要面对的是中小型开发商,成本较高,违约风险非常大。如果这些违约风险集中爆发,风险就会沿着资金的中间供给方到最终供给方的路径传播,逐渐演化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值得说明的是,在这部分融资中,虽然银行系统表面上看起来相对安全,但其他各种融资方式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都与银行有某些关联,比如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贷款,以及实际上来自于银行表内或表外的资金,因此银行系统想要独善其身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房价如果出现较大幅度下跌,不排除部分首付比例较低的购房者违约,由于这部分资金主要是银行的按揭贷款,银行系统可能会在风险暴露的同时被迫处置数量巨大的抵押房产,这又会反过来加剧房地产市场风险。 (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不明显 房地产金融领域诸多创新的实质是绕过调控壁垒,这使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政府的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仅在银行信贷系统内得到了较好地施行,还不排除有部分银行打擦边球参与房地产金融创新。这些 创新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政策制订部门的声誉———他们的调控手段总是渐渐地失效,调控目标总是难以实现。这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非常严重———人们渐渐习惯了市场的“智慧”,而不大理会政策的规制。近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不明显,与这种预期的不断强化不无关系。 五、针对房地产金融创新的优化管理建议 房地产金融创新使得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的效果不明显,增加商品房供给的同时推高房价,加速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聚集。为此必须调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思路,采取果断措施,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管理。 (一)调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思路 基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生产者主权市场的判断,宏观调控的重点应该是加大供给和管理市场对房地产的预期。虽然近几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加快了保障房建设,增加了居民住房的供给,但是仍然存在两个突出问题:其一,保障房建设计划体现出各行政区划平均分配的特征,这使得一些三、四线城市保障房供给相对充足,少数地区甚至过剩,[4]而一些人口高度集中的一、二线城市保障房供给相对较少,并且往往处地偏远,相当部分有资格的购房者购不到房,成功购房者工作生活存在诸多不便,生活成本提高不少;其二,保障房在建设、出售过程中存在管理漏洞,出现了一些房屋质量无法保障、购房人资质可疑等违规现象,使得保障房的保障功能打了折扣。针对这两个问题,政府主管部门一方面应该合理安排保障房建设计划,加大一、二线城市的保障房供给数量,特别是要在城市相对中心地段多建设一些保障房,可以采取土地出让配比策略,出让一块地给开发商的同时,紧邻开发一定数量的保障房,既增加中心城区保障房供给,又对普通商品房价格形成压力;另一方面要严格管理保障房的选址、规划、施工、发售各环节,增加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保障房的保障功能。对房地产市场预期的管理是另一个重要的宏观调控思路,要强化房地产市场供给不断增加和多样化的预期,要强化社会房地产投机的风险意识,稳定房价预期,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宣传主管部门要定期全国和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的数据,特别是风险提示性的数据,并多渠道进行分析与宣传。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机构的宣传管理,对于夸张不实的宣传和欺骗性的游说,要加大打击力度,尽最大可能促使购房人理性决策。 (二)调整银行业房地产信贷的管理思路 如前所述,在针对房地产金融宏观调控的各类金融创新中,银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从表内来看,现行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规模和风险皆可控,但如果把各种表外业务考虑进来,可能结果并不乐观。此外,一些银行通过其他主体间接给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或者通过其他信贷业务对购房者提供融资以弥补后者购房后的资金缺口,实际上还是在为房地产供需双方融资,并且成本不断推高,风险却未降低。虽然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其调控措施,如银监会21年7月叫停银证合作,2013年3月又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并加强管理,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通过证券公司成立资产管理计划再通过信托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商融资(市场通称“银证信合作”)的通路被大幅收窄。但金融市场参与者众多,业务多样,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资金从盈余单位向赤字单位的流动很难彻底切断,严格的控制并不一定带来资金流动减少或停止,反而意味着更高成本的金融创新,因此,必须调整银行业房地产信贷管理思路。在银行房地产信贷管理方面,可以尝试改“风险回避”为“风险转移”策略,即银行业适度放松对房地产供需双方的信贷控制,再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把不同风险等级的信贷资产转移出去,这样能降低房地产市场供需双方的融资成本,在部分削减房价上涨动力的同时降低购房者的信贷风险。 (三)加强对房地产金融领域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机构的监管 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机构参与房地产金融领域有其积极影响:一方面,这些机构的参与有效增加了房地产供需双方融资渠道,分流了对银行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这些机构的管理相对于银行体系更为宽松,更有机会从事高风险业务,创新更为踊跃。因此,主管部门简单地叫停这些机构的房地产金融业务是不明智的,负责任的态度是加强对这类机构的管理。首先,要明确管理主体,目前,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都有归口管理部门,但其他一些机构,如地产私募基金、小贷公司主要由地方政府多部门管理,工商部门、发改委、金融办都行使一定的管理职能,多头管理效率较低,应该针对各类新型金融组织,明确管理主体,进行专业化的全面管理;其次,要完善管理法规,加快新型金融组织的立法工作和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的拟定,改变“先放养,后规范”的思路;最后,加强各类新型金融组织的业务指导,提示相关业务风险,提高资金盈余单位、新型金融组织的风险认知程度,使其在较高的风险承担意愿的前提下参与房地产金融业务。 房地产毕业论文:房地产投资论文 1993年到23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从1937.5亿元增长至116.1亿元,1年间增长了4.2倍,平均每年增长17.96%,尽管比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低约1.5个百分点,但却远远超过了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4年1-5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速度虽然逐月回落,但同比增长仍达32%,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为26.1%。在新一轮的投资增长中,在进入统计的19个行业中,房地产业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仅次于制造业居第二位。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主要问题 1、资金来源结构存在严重缺陷,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数量巨大。1997年以来,房地产投资的各种资金渠道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债券、利用外资,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均呈现回落趋势,而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则迅速上升。论文百事通23年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比例高达98.5%,三项总计12932.29亿元。24年1-5月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比例上升到98.7%,而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两项合计就达3772.13亿元,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1.1%。 2、资金投向结构不合理,经济适用房建设投入不足。1997-23年住宅开发投资稳定增长,23年达到6782.41亿元,占当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67.1%;虽然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投资规模在各类住宅建设中所占的比例并不是最低的,但是与我国的收入结构比,这一比例明显偏低。24年1-5月在房地产和住宅开发投资增长分别高达32.%和32.2%的同时,经济适用房开发投资的增长只有9.1%。因此,造成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有加剧之势。一些城市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高档商品房却不同程度地空置积压。截至24年6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高达9697万平方米,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房达5673万平方米,占空置商品房总面积的58.5%;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同比增加.2%。 二、房地产开发投融资体制面临挑战 1、降低国内贷款和预售筹资比例带来的融资渠道相对收缩。随着中国银行体制改革,房地产投融资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出台的关于住宅开发贷款和住宅按揭贷款的限制性文件的进一步落实,各家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将更为慎重。另外,由于期房销售受到限制,依靠预售房款筹集开发资金的渠道也越来越狭窄了。上述变化表明,我国房地产投资体制正在发生变化,将扭转长期以来房地产开发过度依靠银行贷款和预售货款,从而加大金融风险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贷款难度加大,使开发商面临开发资金紧张和还贷的双重压力,不仅会迫使开发商调整价格策略,以维持企业的有效运转,同时也推动有关方面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2、自筹资金比例居高不下,债券融资拓展缓慢。1997年以来,自筹资金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额的比例不断上升,23年占到当年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28.6%,24年1-5月上升到31.1%。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所占的份额一直很低,这与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是不适应的,应当大力拓展债券融资的空间。 3、经营性欠款数量巨大,其中蕴藏的风险需要及时化解。统计表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性欠款自1997年以来一直处于上升中,1997年经营性欠款占当年资金来源总额的38.1%,到23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6.1%。由于24年以来各地清缴拖欠工程款的力度加大,加之有关部门对房屋预售做出了相对严格的规定,促使经营性欠款的比例有所下降,24年1-5月下降到38.3%,但比例仍偏高。经营性欠款的主要部分表现为待出售的房地产项目,但是由于价格原因,供给和需求在低水平上维持均衡,短期内似乎难以改变,因此,及时降低这部分比例成为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内容。 4、房地产业应对国际、国内冲击的能力亟待提高。1997-21年我国房地产开发利用外资额持续走低,22年这一数字开始回升,24年1-5月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4%。结合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预示着外商对中国房地产的投资有可能持续回升,并成为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力量。然而,外资以何种形式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必须加以注意,以便妥为利用,防范负面影响。同时,国内游资对房地产的投机也值得关注,目前一些省份的游资有千亿元之巨,如何利用其有利的一面,防范其负面影响,也是有关各方不可忽视的问题。 三、完善房地产投资相关政策建议 1、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是根本,行政手段须慎用。房地产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一个新生长点,对国民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如果政策效力过猛,调控力度过大,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抑制经济增长。因此政策力度选择应适当。此外,我国房地产开发的公平竞争环境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应当努力为房地产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市场功能,以期在实现调控目标同时兼收培育市场之功效。目前各地针对土地供应、“烂尾楼”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是其中相当部分带有明显的行政强制色彩,对市场的作用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明确提出“提高门槛”、“治理城市疤痕”等对策。其实关键在于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是强迫开发商服从政府意志,如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地推行某些政策主张,甚至采取所谓的提高门槛等歧视性政策,不仅无助于降低市场风险,反而加重市场的扭曲,导致更大的风险。可取的政策导向是化解结构性矛盾,增加市场的公平性。 2、近期主要目标是结构调整。以结构优化促进总量调整,控制空置面积继续增长,消化存量商品房。房地产业目前的金融风险不在规模上而在结构上。首先是资金使用的结构。很明显,直到目前我国广大城镇家庭的居住面积仍没有达到基本的标准,对房屋的购买欲望仍非常强烈,有购买力的需求也十分庞大。另一方面,空置一年以上的房屋在56万平方米以上,庞大的需求和供给由于价格因素而无法有效实现。其次是资金来源结构。房地产开发投资中,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所占比例过高,23年两项合计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额的7%,24年1-5月两项合计占比仍高达61.1%。有效地改善供需结构、资金结构,是近期调控房地产市场,降低风险最有效的着力点。 3、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力度,把好土地源头关。近年来,政府 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从以往简单的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制手段为主。在此基础上,应更深切体会土地资源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实施更严格、高效的土地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控制,进一步完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全面盘活土地资产,加快建立健全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和房地产业发展的土地产权制度。 4、完善财产税制度,打击过度投机和资源浪费并存的痼疾。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另一个深层次顽症是资源的无效配置,而这种无效配置的原因就在于占有资源不需要付出额外成本,因此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与此同时,由于不需要付出额外成本便可以拥有财产,刺激了以投机为目的的财产集聚和沉淀,导致投机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两种现象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危害极大,必须加以改变。根据国内外已有的经验和理论分析,适时改革和完善财产税制度是一项有效的措施,建议有关方面抓紧研究,及早出台可行的方案。公务员之家 5、差别化引导市场,加快金融创新步伐。23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美元,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坚实的购买力基础。随着需求结构的细化,房地产市场产品结构调整也应当跟上,不同城市、不同群体对住宅档次的需求差异也较大。一个健康的房地产业,需要公平竞争的多元化主体存在,健全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是实现多元化利益主体公平竞争的基本平台。与此相 :请记住我站域名/ 6、防范和化解风险并重,关注市场变化,提高预警能力。防范风险的根本原则是减少不确定性。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广泛搜集房地产市场信息,建立动态的统计、分析和监控体系,加强房地产的政策研究、市场研究和需求方面研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与此同时,对已经存在的风险,必须加以化解。当前的重点应当放在限制过度投机上,尤其是限制官商勾结的违规投机炒作行为。应当认识到,限制投机就是保护合理消费,有助于房地产的长久发展。从长远看,加强市场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是防范和化解房地产业风险的根本出路. 房地产毕业论文: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特征研究论文 我国城镇化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小城镇房地产开发也随之不断扩大,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可增加地方财政收人,带动当地建筑业、建材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饮食业等诸多产业的发展,促进基础设施的完善,同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房地产投资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影响收益的不确定的因素很多,因此,房地产业属典型的高风险产业。小城镇在城镇体系中,具有特殊性,因此,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除了具有一般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共性外,还具有其独特个性。 一、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特征分析 1.居民有效购买力风险。尽管全国范围内,小城镇人口众多,市场较大,但是单个小城镇市场规模并不大,消费群体有限。目前小城镇居民多数是从农村致富后迁移到城镇居住的,他们要么没有住宅,要么当前住宅环境较差,对住宅的需求较强烈,需求量较大,但是这部分人由于家庭收入结构单一,一般没有持久性收入,收入水平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购买能力极易受到市场变化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有效购买力风险。 根据国外的经验,房价一般为居民家庭收入的3~6倍,发达国家为5~6倍,中等发达国家为4~5倍,发展中国家为3~4倍。25年1~1月,我国商品房每平方米平均售价为39元。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3元,按25年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来计算,售价为25.3万元,是户均年可支配收入(户均按3.4人计算)的7.2倍,超过国际公认的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因此,我国城镇居民的有效购买能力不高。 另外,由于来小城镇居住的农民大多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国家商业银行住房消费贷款也极少在县城以下的小城镇实施,因此他们就失去了住房公积金和贷款制度对提高他们有效购买能力的帮助。 2.规划风险。开发商拟在某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时,都要与当地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区域规划和城镇规划,因为区域规划和城镇规划的修订将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成果的价值。但是,目前我国有的小城镇还没有建设规划,或者虽有规划但只是“规划规划,墙上挂挂”而已,没有严格地按规划执行,主观随意性较大。有的小城镇,城镇建设纯粹是长官意志,随着长官的变化,建设规划和思路也可能会变化,城镇规划的主导作用会失去,有的小城镇虽有规划,但是规划也不尽科学合理,随时都有修订的可能。 这种无规划或不严格执行规划,将可能会导致房产与城镇规划中的功能分区不符,生活区、工业区和商业区等功能相互混杂,建筑风格与周围自然环境、人文景观不协调等,从而失去区位优势,影响房产的价值,带来投资风险。 3.房产投资类型单一风险。不宜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所谓投资组合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方案,按照不同的比例额度构成的一个复合体。上世纪5年代初期,美国经济学家马利维茨率先提出了现代证券组合理论,并广泛地在证券业、保险业以及金融业中加以推广和运用,成为一种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决策的有效方法,投资者常奉行一句格言:“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美国等国方国家中最为流行的“投资三分法”等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理论思想。 房地产投资组合是利用多样性来分散风险,通过开发不同房地产产品和不同的投资方式的组合,以求得单位风险水平上收益最高或单位收益水平上风险最小。小城镇房地产需求,主要集中在居民对住宅房地产的需求,需求愿望强烈且需求量较大,但是对大型商铺、旅馆等房产的需求并不明显,造成房地产开发商不宜采用投资组合来降低风险。 4.消费习惯风险。在大中城市,由于城市市民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城市居民来自不同地方,一般不易形成比较统一的消费习惯。我国地域广阔,小城镇众多,但各小城镇居民绝大多数为当地居民,他们的宗教信仰、文化背景、历史渊源、传统和观念各不相同,多数小城镇的消费者都有特定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如果投资者开发的房地产与当地的消费习惯不一致,可能会造成滞销。 5.开发企业自身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身能力和素质,影响到开发活动的每个阶段,这也是开发的一个比较大的风险。在小城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多数是从原来的建筑企业或农村的建筑队转型而来,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素质低、资金实力弱、技术人员少、开发经验不足等问题,有的甚至是无资金、无技术、无队伍的皮包公司。在投资决策、项目建设施工以及销售管理过程中,作出的决策有时不合理,很可能给项目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带来比较大的风险隐患。 6.公众干预风险。这是由于某项房地产的兴建,影响到周围居民的利益而使公众自觉地进行干预,阻止该项目的发展,从而可能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各种形式的损失。小城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复杂,土地权有的属国家所有,有的属集体所有,属集体所有的土地,形式也不一样,因此获取土地需支付相关的费用不尽相同。另外,原土地上的附着物产物类型不一,形式多样。因此,获取土地时赔付过程复杂,经常出现各种经济纠纷,影响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防范 1.广泛收集信息,做好可行性研究。科学决策。决策是指在若干个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的过程,这一过程所做工作的质量,最终决定投资决策的质量。众所周知,房地产投资决策所涉及的金额较大,一次投入后,要较长时间收回,并对投资者产生长期的持续影响,而且投资决策一旦被实施,就很难 改变,或者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全面的论证,以减少投资决策的盲目性。公务员之家 在投资决策阶段,一般都要通过做可行性研究报告来进行决定。因此,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决策意义深远,它是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分析,是房地产及任何其他投资项目前期不可缺少的一个阶段。目前,我国很多开发项目的研究报告,只是投资者申请立项时的例行公文,缺乏科学分析和市场需求的有力支持,而且虚假和不实成分较多,达不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的作用。市场上的“烂尾楼”、“空置房”和官司缠身的项目大都是决策失误造成的。以海南省三亚市为例,截止2年1月,城市人口不足5万的三亚市共有12多宗“烂尾楼”。这些由于缺乏科学决策而形成的“烂尾楼”,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小城镇规划也是不得不关注的问题,投资者一定要详细了解小城镇的建设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和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和政府机关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小城镇的建设思路,保证房地产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 2.不可盲目追求特色和档次。开发规模不宜过大。小城镇消费者收入不高,承受的价格随能力较低,大都属于一次置业,注重的是住宅的居住功能,对住宅的特色等辅助功能不是非常关注,因此不要盲目追求特色,以免增加成本,从而从价格上影响居民的购买欲望。小城镇居民对开发项目接受较慢,因此,每次开发规划不宜过大,可以采取分期开发的方式,逐步投入资金。投资者要充分考虑我国住宅方式、消费观念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及时掌握国家小城镇房地产发展状况,使投资项目在功能设计、结构安排、新材料、新能源的运用上,能不断满足消费市场的特殊需求,保证投资开发项目与消费市场的需求保持一致。 同时,必须考虑市场购买力,找到最佳的价格定位。小城镇房地产价格较低,利润空间相对较小,降低每套住宅价格主要靠减少面积。从中央政策来看,26年5月17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简称“国六条”)中提出,“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提到,“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自2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以上”。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广大城镇居民购买力并不强大,需要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 3.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开发企业要理顺企业体制,广开资金筹措渠道,提升开发实力,引进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开发企业要高度关注工程质量,要实行项目监理制度,聘请工程监理公司对项目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项目施工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而绝大部分投资者或开发商并没有能力也没有足够的精力来直接从事项目的管理。因此,有必要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队伍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一方面督促施工方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对项目工期、质量实行严格控制,对材料设备等资金成本进行严格监管,并加强施工现场经济签证,有效控制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 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从房屋的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全程都要加强管理,确保质量。要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促进潜在消费群体的消费。 4.投资分散,控制风险。在市场经济中,从事多样化投资,一种投资的收益减少可由另一种投资的收益增加来弥补。房地产投资分散就是多样化投资的一种,是通过开发结构的分散,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一般包括投资区域分散、投资时间分散、物业分散、共同投资等方式,追求收益相同时风险最小或在风险相同时收益最大,即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寻求一种最佳的均于投资组合。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商一般实力较弱,应多联合多个投资者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共同受益,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收益。同时,投资商还可租用共同投资后剩余资本,进行区域分散和时间分散性的投资。对于部分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则可以选择物业分散和区域分析来分散和降低风险。 5.配备专职风险管理人员。对房地产投资项目来说,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投资的顺利回收,尽可能地争取最大利润。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贯穿于建设工程全过程。对于一些小项目,可以设一个专职风险经理,负责处理风险,对于一些大型工程,则设置风险管理机构,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处理风险事件。 房地产毕业论文:会计核算房地产的论文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合算的现状和特征 1.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因为其产品本身的建设周期较长,所以对于一般的项目商品在建设过程中会投入大量的资金,想要收回成本需要大量的时间,在这个期间中,即使预售工作已经完成,但是对于我们会计工作来说也无法确认收入,这就对两者的配比的原则造成了影响。另外对于建筑工程而言是以整栋建筑为基本单位,而对于销售楼房来说是以户型为基本单位,这就造成了两者的不配比。 2.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工作是以整个企业为主体来进行编制工作。投资和筹资活动也是以一个企业单位为基本的单位,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建筑部门作为一个基本的生产部门,其基本的运营都是以这个部门为主。在工程进行阶段时我们编制现金流量表所体现的是工程用物资、支付工资等科目,但是在整个房地产开发工程完成后则是表现为销售款的回收科目,以上所描述的这些原因都会对企业内部会计核算造成较大的差异性,这些差异性会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无论对于内部的审查还是外部的认知,现金流量表都无法表现出企业现金流的全貌,这也就造成了我们会计工作的困难性。 二、解决会计核算问题的措施 1.合理设置会计科目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会计账目设计的时候要仔细的对本企业的所有的工程进行详细审查工作,要明确本企业对于开发项目的数量,项目的具体规模,并要求结合具体的内部管理章程进行成本的核算工作。一般说来公司的下属公司部门如果不对本单位内的所有资金的流动进行独立的核算工作的话,那就不用单独设立开发间接费用账。只是在成本栏目内增加利息栏一项及管理费这一项。由于利息费用和管理费用等费用是主体,为了账目的核算更加方便,可以对开发成本一级账适当的取消,并且可以把代建工程、房屋开发等科目设为一级账,然后根据相应的一级科目设置明细账。在我们的实际的工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全能够设立一份明细台账,然后根据我们进行的核算的不同对象,设立成本卡片,这个卡片主要作用就是对项目从开始起到结束的所有的成本费用进行详细的记录工作。在一个会计年度工作完成后要将本年度已经完成的工程项目归档、整理、保存。成本卡片要注明抬头和账表部分,抬头的内容包括开工的具体时间、结束的具体时间、建筑面积及变更施工的单位的具体情况。对于这个卡片的主要内容则是应该采取多栏式的明细账进行记录。这种成本卡片的优点是反映整个项目的进程的资金情况,有利于对项目是否投资进行详细的分析。 2.实施现金收付实现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账目和资金实际支付和发生的实际时间不一样。我们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的核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主体,但是经过我们会计人员多年的工作经验发现其实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日常的会计核算的工作中进行现金收付实现制。因为在我们的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选择权责发生制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缺陷,能够让人为的对所产生的利润进行调剂,权责发生制在客观上为企业的待摊费用和应收账款等账户进行调节提供了便捷,能够导致我们会计信息的不准确,进而导致资金的流失。再就是权责发生制不能准确的反映出企业的资金周转和其收入的实际情况,这样会导致企业的资金的周转情况不明确,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项目签订越多的购销合同,所产生的资金问题也就更加的明显。由上可以看出权责发生制并不适合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如果是收付实现制能够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的原则,而且能够很明确的表现出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的流向问题,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时候也不影响现金收入、费用及营业外收入的情况。 3.扩大信息透明度 在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时候应该加大信息的披露力度:一是对于土地的拥有量及其成本的信息,对于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拥有大量的土地资源就意味着更多的建筑项目,这些土地随着年限的增加也可以产生一定的利润,如果用于开发的话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的利润更是不可估计。一般的房地产公司在信息中并没有土地使用权、总额等相关的信息。所以我们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在财务报告中增加关于土地使用及拥有量的相关信息,这样可以有利于社会对于土地资源的监督;二是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该将所有的资金流向进行公开,让媒体和社会进行监督。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应该把企业作为基本一个的单位,在这个项目中的所有的活动都应该受到公众的监督活动,尤其是对于资金的流动情况,更应该有详细的报表让媒体及公众来时刻监督。主要的监督内容应该有购买工程物资款,对工人的工资发放情况,还有就是对于楼房销售所得到的房款的多少;三是注重质量保证金及风险信息的透明度,我们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一定的高危险性,为此我们应该建立起保证金制度来保障房屋产品的质量,以此可以防范风险。但是对于我们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开发的工程需要的资金量巨大,所要消耗的时间也相对其余的商品比较长,所以对于保证金的数额自然较高,而且需要保证的时间也相对较长。基于此种情况企业应该就开发的具体情况提取质量保证金,把保证金计入工程成本,提高对于风险的应对能力。同时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中应该把企业可能遇见的各种风险进行详细的列明,并对项目的抗风险力度进行标注,这样才能够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的透明度。 三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会计的核算制度和体系趋于完善,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于房地产企业会计的核算问题的探索,让企业的经济效益更进一步提升,从而可以有效地带动我国的经济发展。 房地产毕业论文:土地开发成本房地产的论文 1土地开发成本估算原理 土地开发成本估算是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开发和建设前必做的准备工作之一,其质量直接影响着开发的最终成效。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进一步降低开发成本,提升经济利润,纷纷运用各种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土地开发成本估算,合理规划其各项开发建设资金,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1.1土地开发成本的涵义土地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获取土地使用权而付出的所用费用。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及工业用地的特点,影响工业用地的区域因素主要有:工业区的位置、交通便捷程度、基础设施完善度、产业集聚规模、环境质量优劣度、城市规划限制等。因此,在进行土地开发成本管理时,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站在房地产开发角度,在保证其开发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下,尽可能地降低土地开发成本,提升其资金利用效率,保证其经济利润水平。同时,管理人员还必须进行必要的走访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开发区周围的环境情况,分析和评价其土地开发价值。 1.2土地开发成本估算的方法在土地开发成本估算过程中,常见的土地开发成本估算方法主要有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假设开发法。这两种估算方法各有其优势与不足,其对应的估价对象也不完全相同。 1.2.1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在求取一宗待估宗地的价格时,根据当地基准地价水平,参照与待估宗地相同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内该类用地地价标准和各种修正因素说明表,根据两者在区域条件、个别条件、土地使用年限、市场行情、容积率、微观区位条件等的差异,确定修正系数,修正基准地价从而得出估价对象地价的一种方法。 1.2.2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又称剩余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销售税费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2土地开发成本估算方法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应用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成熟,其开发项目管理逐渐呈现出大型化、系统化、复杂化特点。因此,为进一步提升其项目开发质量,管理人员必须积极转变其管理理念,运用各种高效化成本估算方法进行成本估算,明确企业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的权力与义务,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做到产权明晰,分配合理。 2.1项目概况 ①土地登记状况。待估宗地的编号、宗地名称、宗地位置、面积、用途、地号、图号、土地级别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状况。 ②权利状况。待估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为JDC房地产开发公司合法取得。待估宗地来源合法,产权清楚。 2.2土地开发成本估算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算该项目宗地土地使用权获取费用,本次评估的土地处于辽阳市五级地段,设定为住宅。根据辽阳市新调整的土地级别和辽阳市基准地价资料,对应的50年期基准地价为690元/平方米。 ①日期修正系数K1的确定。由于自2008年以来,辽阳市的地价指数变化较大,平均涨幅约为20%,根据辽阳市的地价指数,确定期日修正系数K1=120/100=1.2。 ②确定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系数K2。由于辽阳市商业、办公、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均设定为50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此次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 ③容积率修正系数K3的确定。根据基准地价技术工作报告及其说明,其地价内涵定义为单位楼面地价,故直接乘以建筑面积即可得出单位地价,或许直接乘以容积率1.0修正。 ④开发程度修正的确定。因本次评估所使用的基准地价设定开发程度与本次评估宗地设定开发程度相同,因此不需再进行开发程度修正。 ⑤影响地价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之和(∑K)的确定。根据《辽阳市市区基准地价测算技术工作报告》,结合待估宗地的各项因素具体条件,编制出辽阳市河东村各项楼面地价修正因素调查及修正系数表,故宗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为0.27。 ⑥宗地地价计算。 ⑦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价结果。该宗地建筑面积为38.41万平方米,土地总地价为41242.72万元。 房地产毕业论文:国内房地产财务成本管理论文 一、当前房地产财务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成本管理重视程度不足。 很多房地产企业虽有财务成本管理的意识,但是对财务成本管理工作却不够重视。财务成本管理直接影响企业成本使用的效率,若成本管理使企业成本使用效率提升至最高水平,那么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很多房地产企业并未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因而放松了财务成本管理。在财务成本管理方面,企业未明确有效的工作规范、目标,且成本管理体系本质也是不完善的。部分企业在实际财务管理中,只对部分成本管理环节给予重视,如重视设计阶段,而忽略了施工阶段,这种现状导致财务成本管理完整性不足,且很难进行系统性管理。 2.财务管理体系与成本管理体系不匹配。 近十年来,中国房地产企业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其内部管理体系却不能跟上企业扩展的脚步。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成本管理仍延续传统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较为粗放。从宏观和微观管理两方面来看,成本管理工作已经不适应企业的发展规模,且成本管理与财务管理存在脱节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成本管理在财务管理中的执行力。很多企业的成本管理制度仅针对自身设置,未考虑工作制度与财务管理的衔接性,因而无法在财务管理中落实各项成本执行要求,对企业经济效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建筑工程预结算管理效果不佳。 作为房地产企业,工程预结算是财务成本管理工作的重点,必须确保工程预结算工作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而保证财务成本管理不会受到影响。当前,工程预结算管理暴露出较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组织建设不足,影响了工程预结算管理的执行和工作效率;第二,定额更新速度慢,计算步骤繁琐,且无法保证预结算工作准确性进,影响了工程进度;第三,工程项目管理不足,主要表现为综合管理缺失,导致工程施工与设计的交流沟通不足,难以达到统一的管理模式,因而造成预结算款升高,影响企业的资金运作;第四,工程预结算问题严谨性不足,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导致预算远超过实际成本。 二、房地产财务成本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1.提高财务成本管理重视程度,树立财务成本管理意识。 作为房地产企业,要认识到财务成本管理对企业效益的重要影响力,从而给予财务成本管理充分的重视。企业领导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财务成本管理人员从思想上重视财务成本管理工作,并树立财务成本管理意识,使该意识贯穿至财务成本管理工作的始末。企业领导要协调各财务管理部门,加快管理制度制定,构建一个完善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提高财务成本管理的效率。房地产企业应明确财务成本管理与内部管理的关系,使财务成本管理部门具有参与企业各项决策的权利,从而通过成本管理优化企业资金利用效率,促进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 2.加快财务成本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成本管理与财务管理衔接性。 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速度,及时调整内部管理,尤其要做好财务成本管理体系建设,以保证成本控制效果。成本管理体系建设要从制度建设做起,强化企业财务会计和财务费用审计制度建设,进而提高成本管理的规范性。房地产企业应建设分层管理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严格划分每个层次人员的工作范围,实施岗位责任制度,便于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在具体的成本管理中,首先要保证会计主体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其次要注意财务数据实时记录与收集;最后要强调会计主体财务数据与财务管理有效衔接。为保证工作流程的有效衔接,应制定会计人员的结账、报表、编制等规范。同时,要注意成本管理的科目设置与财务管理相互一致,使两者实现统一管理,完成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升级。 3.健全工程预结算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管理。 现代管理理念已经在我国企业中广泛推行,房地产企业也应具有现代财务成本管理的理念。现代财务成本管理理念对预算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企业要结合会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预算管理。 3.1加快组织建设。 预算管理应实施统一领导,以强调其内部协调一致,需要企业内部部门互相合作、协调,因而其组织体系也要包括及公司各部门。企业内部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预算管理,构建一个完善的预算管理组织结构。 3.2加强工程预决算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工程项目经济指标预测,尤其要注意指标项目的全面性,避免发生遗漏,影响预算成本。应结合具体项目进行具体分析,从而估算出较为准确的工程成本,保证预估成本与实际成本无较大差异。估算出工程成本后,应与设计方案反复比对。 3.3加强预决算人员管理。 预决算人员是预结算工作的实施者,其行为直接影响预算准确性。企业应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及学习,提高预决算人员业务能力。为避免发生弄虚作假现象,应完善奖惩制度,提升预决算人员职业素养,使预决算人员能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4明确管理流程和工作方法。 很多房地产企业的预结算管理方法较为粗放,导致管理效率不高,因而要加快管理流程和工作方法建设。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落实综合管理,并提升预决算工作执行力度。此外,应强化预决算过程的监督工作,督促预决算人员建立较强的责任感。 三、结语 总体来看,我国房地产企业对财务成本管理重视不足,缺乏未将财务成本管理意识贯彻至相关部门,这种现状对企业节约财务成本是十分不利的,企业必须适应市场需求,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进而完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房地产企业要深入了解当前财务成本管理的现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加快财务成本管理体系建设,优化企业内部管理系统。企业应重视财务成本管理规划,提高成本管理效率,促进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质量提高,为企业规避市场风险,保证财务安全构建一个有效的保障体系。 作者:张彦红 单位:青岛银盛泰亿联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公立医院如何运用银行金融工具提高理财效益 [摘 要]文章通过对公立医院利用银行各种金融工具带来财务收益的可行性分析和比较,以期在促进医院增强理财意识,提高医院资金管理效益方面有所贡献。 [关键词]金融工具;财务管理;经济效益 1 存款方式 医院的闲置资金,除了不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少量现金外,其余都必须存入开户银行,目前我国公立医院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大多只是发挥了其支付的功能,而没有发挥存款“利滚利”的投资功能。医院可以在存款方式上充分利用商业银行制定的各种存款方案,根据自身资金流动的额度和周期来选择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凭证式国债等多种银行产品,在切实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提高资金收益,满足自身多样化的短期投资理财需求。 以下是根据2011年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存款利率为标准,按1000万元资金,一年期存款利息收入分别做出的比较。 1.1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存取,并依照活期存款利率计取利息的存款,其存取主要通过现金或转账办理。特点:①存款金额、时期不限,随时存取,灵活方便;②零风险,但利息较低。利息收入:1000万元×0.5%=5万元。说明:活期存款利息较低,主要用于医院日常结算资金运用。 1.2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是指存款人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每季结息一次,计息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特点:①流动性强:办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后,单位客户日常结算不受任何影响,资金可以自由往来。②收益较高:利率水平高于活期存款。③零风险。以下按10 万元为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按人民银行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举例。 利息收入:10万元×0.5%+990万元×1.31%=13.019万元 说明:协定存款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8.0190万元;适合医院活期余额经常比较大,选择协定存款能够收益多一些,而且存、取起来都方便,不需要额外办很多手续,开立账户。 1.3 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不管实际存期的长短,统一按存款人取款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特点:①收益较高且稳定;②零风险,还可以自动转存或约定转存。 利息收入:1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0.95%=9.5万元;7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1.49%=14.9万元。 说明:1天通知存款利息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4.5万元,7天通知存款利息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9.9万元;适合医院具有大额短期闲置资金的存储,想获取相对高一点的利息收益。只要支取时提前1天或7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支取金额,便可按财务计划安排使用资金。利率水平高于活期存款,7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高于协定存款。在不影响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获得稳定而较高的利息收益。 1.4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存款人存入存款时与银行约定存期和利率,在存款到期支取时,银行按存入日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的一种存款。存款人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计息。同时,医院如需办理定期存款的质押贷款,可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存单”,医院据此办理质押贷款业务。特点:①收益率高,适用于单位相对稳定的资金;②零风险,但受时间限制如果提前支取,利息损失较大。 利息收入:1000万元×3.5%=35万元。 说明:定期存款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30万元,远远高于活期存款;适合医院具有相对稳定的资金,并能够事先预知使用的资金或长时间不用的资金。 1.5 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向社会发行,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支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特点(相比定期存款):①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②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并且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兑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③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以下按2011 年凭证式(二期)国债,1年期票面年利率3.7%举例]。 利息收入:1000万元×3.7%=37万元。 说明:凭证式国债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32万元,远远高于活期存款,也高于同期定期存款,但是短期内提前支取,就要蒙受较大的利息损失。例如,此次2011 年凭证式(二期)国债规定,提前兑取时持有期未满半年不计付计息,满半年不满一年按0.5%年率计息,比活期存款利率还低。适合医院具有相对稳定的闲置资金。 2 结算方式 2.1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商业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以下按1000万元支付为例,开立1000万元6个月期限的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作出比较)。 (1)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需支付手续费为:1000 万元×0.5‰=0.5 万元。 (2)对1000万元银行存款按6个月定期利率获得利息为:1000万元×3.3%/2=165000元。 说明:扣减手续费后该笔支付方式可为医院带来财务收益16万元;对于医院来说,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不仅能够推迟几个月付款,延长付款期限,还可以从银行得到一笔可观的利息收入。 适用对象:结算药品或设备耗材款时,可选择应付账款金额较大、交易对方业务往来相对稳定、信誉度较好的公司协商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货款。此时付款期限与原来直接转账应有所不同,比如,直接转账时,医院惯例为6个月后付款,此时医院方应付账款的期限为6个月,对方应收账款的期限为6个月。现商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医院与对方协商,由医院3个月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票据期限6个月。这样看似对方得到现金时间变长了,但是在实际中对于对方来说,应收账款的期限由原先的6个月提前到了现在的3个月,虽然原先6个月后对方得到的是现金,但现在提前3个月收到了银行承兑汇票,对方可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得到现金,在具体计算了贴现利息和3个月可用资金的机会成本后,对方公司比6个月后收到现金的收益率更高。同时对于医院来说,应付账款的期限可达到9个月,比直接支付时长了3个月,减少了营运资金的占用,扩大了医院资金的结算能力。对医院来讲,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本质上是一种利用医院自身的资信条件取得银行融资的行为。它对有效扩大医院资金的结算能力,合理高效利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推动医院快速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销货方拿到手的虽然是一张信用的票据,但是由于汇票可以转让、贴现等, 销货方也可以凭银行承兑汇票去进行购货、偿还借款等商业活动,这也是在诚信合作基础上,供需双方所达成的理解和信任。在涉及的各种商业行为中,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多赢的资金支付方式。 2.2 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 说明:相对于银行承兑汇票,该结算方式手续方便,不需任何保证金,可以有效地降低手续费支出,融资成本低;适用于资金信誉度较高,现金流较为充足,还款能力较强的医院。 2.3 进口信用证方式结算 进口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国外出口商)开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议付行/寄单行寄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按照信用证条款对外付款的书面承诺。医院可以通过委托银行和进口商共同签订《货款支付三方协议》, 银行在进口商开立一个院方采购款唯一回款账户的条件下,为医院提供专项授信额度。医院仅需向进口商提供10%左右的预付设备采购款,即可对外开立进口信用证,提前保证设备交付院方使用(以下按1000万元进口设备款支付为例,开立1000万元3个月的远期进口信用证为例作出比较)。 (1)医院需向进口商提供10%的预付款:1000万元×10%=100万元。 (2)剩余900万元资金仍可保留在院方账户内,享受3个月定期利息:900万元×3.1%/4=6.975万元。 说明:该笔支付方式可为医院带来财务收益6.975万元;类似银行承兑汇票,不仅能够从银行得到一笔可观的利息收入,还可以推迟几个月付款,延长付款期限。此种结算方式适用于购置进口设备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医院。 3 结 论 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好的财务管理,可以促进整个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因此,医院财务人员应树立全新的理财观念,把医院财务管理同医院发展紧密结合,从单纯的“用财”转变为“聚财、管财、生财”,从服务型向决策管理型过渡,在防范好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和日常资金支出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银行各种金融工具,让院内资金发挥出最大的财务效益。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开放金融市场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战略 [摘 要]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借鉴外资银行先进经验的同时,要寻找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有效措施,本文将从战略角度探讨其发展对策。 [关键词] 现状 问题 发展战略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业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个人理财服务仅仅局限于吸储放贷、代收代付等简单业务。在金融市场开放的环境下,各家银行为了应对新竞争,也积极打造自己的品牌产品,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向客户提供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甚至黄金买卖等金融服务,以及各类支付结算业务,业务服务逐渐综合化、个性化。但是,当前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约束。我国于1995年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及《保险法》,确定了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并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代客理财,这就大大制约了商业银行向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的拓展,限制了业务运作空间。这种分业经营体制,导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操作只能停留在提供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低层面上,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进行组合投资来实现增值,离真正意义的个人理财还很远。 2.专业人才奇缺。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集知识与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其对从业人员的能力与素质要求也就相当高,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丰富的从业经验,而且也要精通房地产、法律、股票、债券、基金、保险乃至市场营销等众多专业领域,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交际和组织能力,才有实力进行组合投资,规避风险,达到财富增值的最终目的。我国目前的专业人才培养仍远不能满足这种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3.产品单一、服务面窄。在分业经营体制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基本上只是在储蓄产品上进行功能扩展,为客户提供已经设计好的固定产品,产品单一、服务同质,还不能给客户量身定做理财产品。已有业务主要以结算类为主,通过结算工具帮助客户实现财富保值、增值,或者提供咨询、建议及投资方案,引导客户进行投资,并规避风险,涉及证券、保险的综合理财仍需客户自己操作。 4.有效需求匮乏。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很是缺乏投资理财的意识,也很缺乏相关业务的了解,并且对银行的个人理财也不够信任,这就导致了不进行有效的理财。另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门槛过高,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造成了曲高和寡的尴尬局面。 二、发展战略 1.集团化战略。目前分业经营体制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打破体制的桎梏,走混业经营的集团化道路将是必由之路。可以通过金融控股集团控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来同时涉足银行、证券和保险市场,打通三大金融领域,破除体制约束,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设计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理财方案,进行组合投资,有效规避风险,提高理财收益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寻求更大的增值空间,迎接大理财时代的到来。(如图1) 2.人才战略。我国金融业起步较晚,对人才的培养也相对落后,专业理财师的培养,尤其是高水平理财师的培养就更加滞后。目前,我国理财师的资格认证只处于起步阶段,且名目繁多,没能形成一套权威性极高的认证体系,这需要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共同推动。同时,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自身业务优势加强职业人员的培训,在业务操作中不断提高理财人员的水平。再则,商业银行可以联合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有关高校及其他教育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理财理论的研究和创新,并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需要,加快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理财人才的教育培养,打造潜在的综合型理财专业人才。这样,通过职业认证、内部培训和教育培养就形成了一套完备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及未来对理财人才的旺盛需求。(如图2) 3.技术开发战略。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网络化服务将成为商业银行间理财竞争的重要领域,并将决定未来的竞争态势和格局。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广泛应用为理财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诸多便利,开发先进的应用软件,快速高效的进行信息搜集和数据分析处理,以及设计和模拟理财方案,是理财市场的迫切要求。同时,基于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不再受营业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全天候提供服务的自动银行、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等日益深入理财服务,并不断深化网络化服务的发展进程。 4.营销革新战略。当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更多是等客户上门,且门槛较高,营销观念陈旧。 5.产品多元化战略。目前商业银行所推出的各种理财产品同质性很高,差异性较差,缺乏特色,根本无法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千差万别的理财需求。商业银行需要借助不同的金融工具和技术平台不断整合产品和服务,开发更多多元化产品,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产品需求,并通过打造精品,形成品牌优势,占有更大的市场,不断壮大自身的实力,更好的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理财服务。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业务宣传不规范、不到位 目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宣传仍停留在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橱窗广告、告示牌、印刷材料等传统方式上,且90%以上的基层机构仅在营业厅内或网点附近宣传,宣传范围小,社会知晓率低;多数机构在宣传理财产品时,重收益宣传,轻风险提示。据对1200户居民问卷调查显示,对人民币理财业务“比较熟悉”的占17%,“略知一二”的占44%,“不了解”的占39%;38%的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宣传不满意;42%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不满意;38%的不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程度。同时,对内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业务人员不能详细讲解产品的特点、不足,客户无法对理财产品有系统的认知。 二、理财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 除天津塘沽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赤峰市中国银行外,其他理财产品经销机构均未设置专门理财部门,也未配备理财师;多数机构缺乏健全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控手段,难以根据市场利率和汇率波动,即期做出准确预测,为客户理财提供优质服务;经销机构的理财业务只在储蓄科目中反映,未设立专门科目进行核算,难以有效监控资金使用情况;部分经销机构将人民币理财新产品销售额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存款进行考核,忽视风险、收益等因素,致使基层分支机构盲目追求业务规模扩张。 三、专业理财人员匮乏,队伍建设滞后 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多自2005年开办人民币理财业务,时间较短,专业理财队伍尚未形成。取得CFP(国际金融理财师)和AFP(金融理财师)资格的人数远不能满足理财市场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理财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 四、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 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理财品种不断增加,但多数理财产品内容相近、收益和投资期限雷同,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如多数理财产品起存额均在5万元以上,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产品同质化导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只关注收益率,进而引发理财产品销售“价格战”,加大了理财业务风险。 五、理财业务监管缺失 银监会2005年制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应的监管权限,组织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但基层监管部门很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存在一定的监管“真空”。在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外部监管缺失将加大业务风险。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商业银行理财与金融市场效率研究 摘要: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中国银行理财市场属于金融创新的范畴,银行理财产品正在遭遇的“质疑之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如何看待这些发展中的问题,需要经济理论的思考。本文在一个基础性理论框架内,从金融市场效率的角度,给出了一些经济理论的解释和建议。 关键词:银行理财;金融市场;效率 一、引言 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全面参与理财业务市场可能算是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亮点之一,无论是从理财产品的品种还是从理财产品的规模看,都可谓是发展迅速,而且可以预计这种态势还将延续多年。2004年包括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在内的13家商业银行(其中11家为中资银行,2家为外资银行)发行了76款理财产品;2005年包括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在内的26家商业银行(其中19家为中资银行,7家为外资银行)发行了593款理财产品;2006年包括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26家商业银行(其中19家为中资银行,7家为外资银行)发行了1158款理财产品。2007年发行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迅速增加到39家,理财产品发行总数也达到了2404款。2005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额是2000亿元,2006年这个数字为4000亿元,2007年理财产品销售额超过1万亿元。 发生在2008年初所谓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门”事件引起了中国理财市场的一场轩然大波,给刚刚兴起的看似一片繁荣的理财市场平添了一些神秘色彩,引起了包括管理层、学界在内有关人士的高度关注和思考。连续发生银行理财产品的低收益、零收益、负收益事件使银行理财正在遭遇“质疑之春”,继2006年9月东亚银行发行的“利财通”系列1号表现最差之时有逾60%的亏损,到2008年3月19日民生银行的“港基直通车”QDII产品被迫清盘(亏损超过50%)等,将此类事件的影响推向了高潮。 目前看来,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讨论看似热闹非凡,但现象描述居多,理论思考似乎不足。我们的问题是,银行全面开展理财业务对中国金融市场的效率影响如何?从改进金融市场效率的角度看,银行理财是否存在市场边界?等等。本文尝试在一个基础性的分析框架内,给出一些符合经济理论的解释。 二、银行理财影响金融市场效率的经济分析 (一)利率管制下的中国金融市场均衡 传统的金融理论认为,在利率上限的约束下,如果利率上限高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利率上限对金融市场没有影响;但如果利率上限低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则会产生金融产品需求大于供给的所谓短缺现象,普遍存在的信贷配给现象导致了诸如排队、拉关系等社会资源的浪费,市场规模的缩小降低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在利率上限为约束条件的前提下,中国金融市场效率的改进途径就只有降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当市场的均衡利率水平与利率上限重合或低于利率上限时,市场规模扩大,短缺现象消失,此时的金融市场回到了有效率的状态。而促成均衡利率水平下降的途径有二:1.在供给一定条件下,需求减少使得需求曲线向左移动,均衡利率水平下降的同时,金融市场的规模缩小,不符合效率的原则。2.在需求一定的条件下,金融市场的供给增加使得供给曲线向右移动,移动的结果是利率水平的下降和市场规模的扩大,符合效率的原则。 在中国目前的局限条件下,利率上限和资产负债管理的约束,以及逐渐兴起的多元化的金融资产市场,竞争的约束使得银行存款难以满足银行资产扩张的需求。事实上,近年来规模递增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实质贷款利率水平的下降,或者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贷款利率水平上涨,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效率。 (二)固定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与存款收益差的持续存在符合效率原则 理论上讲,在一个有效的金融市场上,不存在任何无风险套利的机会,明显的机会可能就是陷阱,无数自利的市场参与者持续的套利行为使得套利的机会瞬间即逝,任何超过市场平均利润水平的收益都是对其承担风险的补偿。那是说,风险水平相同的金融资产,其收益水平也应该是相同的。 考察一下中国目前固定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之间持续存在的收益之差现象,我们也许能够找到一些符合逻辑的解释和颇具意义的推论。 从上图中我们不难发现,市场上相同期限且风险水平相同的两类金融产品其收益水平持续存在着差别,令人深思。稍作经济分析之后,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如下的推论。 1.中国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水平应该等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否则的话,就很难解释银行为何不遗余力地开展理财业务。而与存款业务相比,开展本不熟悉的理财业务增加了银行的成本,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降低了银行的利润水平,不符合理性人的假说。银行愿意接受高成本的资金一定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中间业务规模的扩张也许还有规避监管和提升企业价值等方面的考虑。 2.竞争性金融产品市场的存在是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根本原因。随着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开放,金融产品市场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除了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业务模式创新之外,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创新也层出不穷,而且规模逐步扩张,如基金、信托计划、券商理财产品、投联险等等。如此的竞争格局下,资金持有者的选择范围扩大,在存款利率管制的前提下,居民资产组合中银行存款的优势在逐渐丧失,套利的行为终将会引起银行存款的流失。假如银行不开展理财业务的话,银行资产的规模不仅难以扩张,说不定还会萎缩,这是银行不愿意面对的。 3.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得益于中国贷款市场的需求价格弹性在增大。从银行的角度看,银行用发行理财产品(尤其是贷款类银行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购买金融资产,相比存款资金而言,成本增加或者说利差缩小,在规模一定的情况下,利差缩小则意味着利润减少,果真如此的话,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行为就无法找到经济学意义上的解释。符合经济逻辑的解释,只能是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引起的规模扩张带来的额外收益,一定能抵补因利差缩小导致的收益损失,而且还有多余。假如银行不开展理财业务,资金供给的减少必然引起贷款利率的上升(显性或隐性的),在贷款需求缺乏价格弹性的条件下,利率的上升并不会引起贷款需求的急剧下降,银行完全不必劳神费力开展理财业务,但在贷款需求价格弹性的条件下,利率的些许上升就会引起贷款需求的急剧下降,这对银行是一个坏消息。事实上,中国目前资金需求者中的民营企业比例的上升,加上国有企业的改革深化,贷款需求对利率的敏感度呈现出增大的趋势,贷款需求价格弹性的上升符合逻辑。 4.银行开展理财业务有降低信贷市场均衡利率水平的倾向,提高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宏观上看,在交易费用(信息搜集费用、时间匹配成本和资金起点等)的约束下,一个不是充分套利的金融市场里,银行存款利率与银行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收益之间存在收益之差也许会始终存在,银行固定收益理财产品的高收益吸引着闲散资金的持有者,增大了整个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有降低金融市场均衡利率和扩大市场规模的倾向。微观上看,银行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利差缩小,减少了中国金融机构的“制度红利”,有助于激励多年来依赖于“制度红利”而生存的中资金融机构改进运作效率,培育中国整个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银行理财的市场边界思考 面对着这样迅速发展、问题逐渐显现的中国理财市场,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金融主管当局似乎都缺乏足够的理解和心理准备,对于同一类事件的发生,人们的态度却相距甚远。而基金、信托、投联险等理财产品的低收益、零收益和负收益现象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过多关注和质疑,对于此类事件,参与者尚能泰然处之。而偏偏是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此类事件时,参与者的忍耐力似乎全无,公众质疑之余,管理层也表了态。2008年4月11日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境外投资理财产品。2008年4月15日又通报了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六大问题。可见问题并不一般,有智之士甚至开始担忧银行理财是否会重蹈当年银行办信托的覆辙,这些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笔者以为,银行参与理财市场切不可急功近利,初期应以开展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为其市场边界,慎对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或结构性理财产品。 (一)银行参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或结构性理财产品市场,推高了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水平,增大了中国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银行出于追求利润的动机和迫于竞争的压力,在基础性的准备工作不完善的情况下迅速进入风险业务市场,有增大中国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倾向。目前人们普遍质疑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现象,银行多少应该引以为戒。在中国目前的局限条件下,银行理财产品出现的所谓“收益门”事件是情理之中的事。(1)中国金融人才的匮乏使得多数涉及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仅靠从国际投行手中购买,设计极其复杂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哪里是一般人顷刻之间能够明白的;(2)中国目前金融市场尚缺乏风险管理的工具,利用资产组合降低非系统性的意愿难以实现;(3)对于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市场我们目前还显得很陌生,期望着预测国际金融市场的价格走势来管理风险几乎是一厢情愿。 如此情形之下,规模不断扩张的、普通百姓本以为是无风险资产的理财产品如果是大面积出现风险的话,美国次级债事件也许就是前车之鉴。 (二)理财市场基础性制度的缺失约束着商业银行理财应当固守保本固定收益理财市场 金融理论认为,风险只能让能够承担风险的人来承担。那是说,风险与收益是对称的,要想获得超额的收益就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如果一个市场让没有风险承担能力的人承担了风险,当风险变成现实损失的时候,面临灭顶之灾的市场参与者说不准会给社会造成损失。这样看,信托计划和券商定向理财的所谓合格投资人的有关规定是有理论依据的。想想近年来得益于中国改革开放刚刚“脱贫致富”的银行理财市场的参与者,潜意识地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都是有保障的,甚至于不知风险为何物,银行是否应该多一点风险甄别和风险管理的社会责任感。 一般认为,完善的理财市场基础制度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既然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管理人最起码的责任应该是及时、准确地告诉投资人受托资金的运用和收益情况,以便投资人做出决策。目前看来,银行理财市场的信息披露情况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理财资金运用管理信息不透明以及理财收益分配或者管理费用收取信息不透明的现象大量存在。 2.第三方理财中介机构的大量存在。理论上讲,自利的市场参与者都有隐瞒对自己不利信息的动机,期望着作为理财产品提供商之一的商业银行准确无误地揭示其产品风险不符合自私的假说,模糊性的、误导性的承诺语言(如预期收益率等)正是目前投资者对银行不当推销理财产品的质疑之一。因此,受市场约束的第三方理财中介机构的发展对于消除信息不对称或者说降低信息费用,促进中国理财市场健康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完善的理财产品监管制度。金融监管作为一种外部的约束,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用影响被监管者成本与收益的手段,并以此改变被监管者的行为,达到解决市场失灵的目的。目前看来,对于刚刚兴起的中国理财市场,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颁布有关银行理财的法规或指导性意见,以规范银行理财业务,避免银行过度参与高风险的理财业务给中国金融业带来风险。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金融危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内容提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的业务之一。当前,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调整的影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呈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理财产品收益率逐步走低、产品期限逐步缩短。同时,产生了“零收益”等一些棘手的新问题,本文对此作了深刻剖析,提出了加强市场研究、建立理财师约束机制等有助于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金融危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进入了本轮经济周期的下行区间。肇始于2003年底的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也伴随着本轮经济周期的调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金融危机期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生了哪些变化以及面临哪些新问题是当前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关注的重要课题,值得研究。 一、金融危机期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新特点 (一)理财产品收益率逐步走低 从近几年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走势来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无论是本币产品还是外币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都呈现出一个快速上扬到大幅下挫的曲线(图1)。比如说人民币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在本轮经济周期的上行期,一年期平均收益率从04年的2.82%左右上升到07年的6.60%左右,经济处于下行时,一年期平均收益率转而又下降至09年第一季度的3.84%左右,显示出金融危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强大影响力。 不过,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逐渐下滑,但其在市场上的强大吸引力并未减弱,发行数量逐年增加。04年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数量不到仅有131只,08年则激增到6096只。银行理财产品之所以受到市场的广泛青睐,其比同期限的储蓄产品收益率要高是主要原因之一。从图2可以看到,从发行初至今,一年期人民币理 财产品平均收益率1远高于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的收益率,二者之间的剪刀差仍然很大。另外,虽然在金融危机期间,人民币一年期产品的平均收益率大幅收窄,但仍然高于起初一年期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显示国内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设计能力正逐步提高。 (二)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 理财产品的期限无论对于银行设计人员还是对于投资者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面临着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市风险、商品市场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充斥市场,使暴露在这些风险之下的理财产品时刻面临市场波动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投资于短期理财产品,”现金为王”成为市场的首选。从国内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来看,2004年短期理财产品的比重为17.89%,2009年1季度则高达74.19%,显示在经济下行期,短期理财产品的占比越来越高。 (三)固定收益类产品成为主流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顾名思义,就是指受托人委托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投资理财的一种业务。在国内,商业银行一般通过信托模式,把募集的理财资金以信托合同的方式投资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信贷市场等等,投资标的相对丰富。在2003-2007年经济上行阶段,理财资金比较集中于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以及大宗商品市场,比如说“打新股”理财产品,信贷受让计划理财产品以及与大宗商品走势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是经济上行阶段的主流产品。但自2008年经济进入下行期后,特别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趋于保守。风险较大的结构类产品数量大幅下降,与资本市场联系紧密的新股类产品的数量也随着。8年股票市场波动的加大 而逐渐减少。而风险相对较小的债券票据类产品增幅较大,基本上成为2008-2009年理财市场的主流。这说明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市场更加关注风险相对较小的债券,票据资产,不仅可以获得稳定的收益,而且可以保持较高的流动性。 二、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新问题 如今,受经济下行周期和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进入市场风险,产品风险高发期,急剧的市场变化导致国内银行发行的投资于境内外股票及衍生产品的理财产品价值大幅缩水,出现了多家银行多支理财产品“零收益”“负收益”等“收益门”事件。这些事件的揭露使得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暴露出了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一些新问题。 (一)结构性理财产品自主开发能力不足 目前国内银行发售的结构性产品大多属于“引进型”产品,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与国际大银行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定价能力的不足,国内商业银行还不能成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做市商,对于基本的衍生产品的交易都要完全同国际大银行进行对冲交易,主要以中间人的方式参与衍生产品交易,实际上是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将产品收益的绝大部分转让给国际大银行。据调查,现在不少中资银行所推出的外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委托外资银行或投资银行代为设计的,或者是从基金公司买来的,然后包装一下,卖给国内投资者。这种情况的持续将会使中资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受到损害,导致中资银行的客户资源竞争相对处于业务底端。 (二)客户风险评估较为困难 从客户的角度来说,大部分客户的金融投资知识有限,对产品风险识别、评估能力不足,过于注重产品收益水平且普遍抱有过高的收益期望,投资风险承担能力不足,往往将银行理财产品作为储蓄的替代产品,“买者自负”的心理准备不足。另一方面,从银行的角度来说,银行现有资源还难以做到理财产品的个性化定做,加上银行客户经理知识水平受限,以及客户资产状况、收入来源信息不足,银行对客户投资风险评估及产品适用范围评测存在着较大困难,进而影响理财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经济,市场分析研究力量薄弱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投资业务。从目前发展状况来看,投资的范围无外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信贷市场以及大宗商品市场等,而这些市场中的基础资产表现显然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因此,如何提高理财能力、判别理财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商业银行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对市场走势的把握,这需要大量的经济研究和市场分析工作。但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团队的组织架构上来看,多数商业银行理财部门还没有建立起专门为理财服务的市场分析研究队伍,即使建立研究队伍的,由于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到位,往往形同虚设。 (四)理财产品缺乏客观评价标准 当前,在各家银行推出的林林总总的理财产品,理财计划书面前,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选择的窘境。主要原因在于理财产品结构越来越复杂,产品说明书越来越难懂,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又不透明,造成投资者盲目攀比理财产品拟定的“预期收益率”,而不能够将影响产品的各个层面因素进行综合考 虑,合理选择理财产品。 目前国内尚无统一权威的具体标准来衡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度,这主要是由个人理财产品本身结构的复杂性和多样化所决定的。在对个人理财产品进行分析的时候,大多将已有的金融产品与之作比较。比如准货币市场基金类的理财产品,在评价产品时只是将之与货币市场基金做比较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自然也与比较对象的属性关联程度较为密切,要么是业绩上的比较,要么是产品结构上的比较,最终很少有能得出反映理财产品独立综合竞争属性的结论。此外,由于多数理财产品最初发展的形式与基金类似,因此还有借鉴基金绩效的评判标准评判理财产品的。虽然这些方法对于衡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综合实力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对个人理财产品的特征测定则显不足。 三、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场分析研究工作,增强理财业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多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发展上,往往追求规模、数量等,而对市场分析研究工作重视不够。多数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组织架构上,基本上没有建立起市场分析研究团队,导致理财产品在面对市场变化时不能够及时调整,理财产品风险加剧。 2008年理财市场上出现的“收益门”事件就是一个鲜活的教训,由于市场分析不到位,导致多家商业银行的多支理财产品“零收益”和“负收益”,这一方面给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给出现问题的商业银行造成了坏声誉。因此,在全球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的今天,商业银行应重视理财业务的市场分析研究工作,理解国内外经济的发展趋势,把握金融市场的变化脉搏,在理财产品开发设计上更具有前瞻性和主动性。 (二)培育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第三方评测市场 虽然信息不对称在任何行业都存在,但是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方面表现得更加严重。它使得委托人获取信息的成本高昂甚至不能获得信息。同时也使得委托人通过合约约束银行即人的成本变得高昂。理财产品合约存在不透明性,容易使得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违约成本偏低。 面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应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真实、准确公开披露有关理财产品信息。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商业银行理财评测机构,加强市场专业化监督,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违约成本和声誉破坏成本,促进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建立起理财规划师的约束机制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最终要通过一线理财规划师销售出去,而当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规划师面临着考核任务的压力以及知识水平的限制,往往在销售过程中对客户存在着误导行为,易产生理财产品的不当销售和错误销售。因此,建立起理财规划师的约束机制,有利于限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不当销售行为。这种约束机制可以通过提高理财师的货币收益,增加其放弃该项工作的机会成本以及建立理财规划师市场,引入声誉机制,增加其声誉收益等措施来强化对理财规划师的监督。 (四)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对于目前国内市场而言,理财产品客户的主体仍是普通储户,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因此产品设计还应注重低风险和结构简洁。同时,客户经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及时、有效地向客户披露相关信息,避免营销时过分渲染最高预期收益率,而对产品说明书中的风险提示则轻描淡写甚至略过不提,从而导致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只知其利,不知其弊的结果。 商业银行切实需要按照银监会强调的风险揭示,客户评估及信息披露等要求,对不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明确的划分和标识,进而在销售过程中配备专业人员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损失承受能力以及投资预期等进行审慎的识别与评估,通过进行必要的分层,辅助客户选择与其风险收益特性相匹配的理财产品,防止由于错误销售而损害客户利益。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基于金融资产管理的银行理财业务发展 摘 要 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剖析了发展银行理财业务的重要性,它不仅是银行业务拓展经营范围,而且也是市场的需要,更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本文根据如何完善银行理财业务风险体系提出了一些必要措施。同时,在我国发展银行理财业务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金融 资产管理 理财业务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日益活跃,银行中的理财产品的创新和新型服务的发展速度也日益加快,如今,银行理财业务在国内外的商业银行的重要阵地中占着尤为重要的地位。但这种状况也仅仅是个初级水平,那如何根据实际的理论经验来促进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呢? 一、金融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及个人理财现状 经营业务内容:金融机构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以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和通过发起的管理各类型的投资基金方式两种组成。其中,针对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中也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发起和管理各类型的投资基金方式中也包括信托单位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标准化的资产管理产品方式。经营业务定位:目前在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已经形成了一些大资产管理的概念,无论是否将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形成一个经营实体,它都已经作为一个整合的业务品牌在经济市场上进行营销。 金融危机的压力促进了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各种各样的金融理财产品五花八门。现财业务不仅是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也时投资组合管理的银行特性化服务方式。它也将是银行提高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趋势。其中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市场的需要和拓展经营范围,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个人理财就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的理财业务实现保值或者增值的一种过程。在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即银行根据客户的个人或企业的资产状况以及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一些适合客户的专业性的投资建议,引导客户科学地投资或购买债券保险储蓄等一些金融产品中,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要求。而个人理财业务在国外是非常流行的一种金融服务。把金融服务于销售类产品并驾齐驱,市场经济发展,从而从客观上博取更多的客源。目前前景非常广阔,消费者已经意识到了金融产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很多银行已经把这项业务的发展作为竞争客户和业务的重要手段和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 二、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1.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状况,有限的约束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现我国金融业目前还处于分业经营的状态中,与金融有关的机构如银行、证券、保险这三大市场也是相互的割裂,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空间收到束缚,所导致了只能在较为低级的层面上操作个人理财业务中的个性化服务。因此目前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也还只在咨询、建议或者投资购买方案设计的层次上无法有新的突破,还不能完全定义为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2.缺乏组织机构以及运行的保障 个人理财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新型综合室业务中所体现的,所以它的顺利发展完全依赖于业务整合。而在目前国内的形式,银行组织机构设置中,个人理财业务工作是归于银行的业务部。由于个人理财业务非常的广,几乎是全面包括,而其中包括的各种业务又不能在一个部门进行管理于实施,造成了业务的分割,无法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3.系统支持的缺口 建立并且能灵活运用库户资料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基础,客户却不是一账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库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银行可以通过剖析客户资料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挑选优质客户,确定目标群体,以此为基础提供系统科学优质化的理财建议,实施理财服务,从而实现为客户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4.行业紧缺高素质理财规划人员 由于这项业务是一项较专业且综合性的业务,相对于理财规划的工作人员的要求比较专业,不仅需要全面了解个人银行理财业务产品的各项功能,还必须要掌握证券业、保险业等相关专业性知识,并必须要具有一定的公关交际和组织能力。目前,培养高素质的理财规划管理人员是我国金融业严重需解决的困难之一。 5.个人理财业务层次较低 个人理财主要目标实际上是在合理且安全的管理基础上,有足够的可用资金。但是在目前的国内现况,客户主要关心于资产的增值和投资收益,而在安全问题和财务自由上,减少了关注。由于社会金融投资环境在不断的变化,增值和收益目前还处于中等层次上面,客户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但由于可观的原因往往却难以达到。因此,客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总之,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根本是其服务方式的演进。需要顺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针对不同的客户而进行的银行产品与服务。合理科学结合,并加以改造,使其具有较为明显的个性化理财产品。因此,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打破分业是打破现有状况的最重要手段。 三、措施 个人理财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新型综合的服务,所以业务整合直接决定着他的发展。银行理财业务是服务方式的转变,要促进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其人员本身就要提高这种服务意识。提高理财规划人员的个人专业素质是银行理财业务进展的保障。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试论金融资产管理发展银行理财业务 [摘 要]本文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分析了发展银行理财业务的必要性,它是市场的需要,也是银行拓展经管范围,提高其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同时还提出了完善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与加强监管的措施,为发展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 理财业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资本市场日益活跃,银行业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速度也在加快,理财业务已逐渐成为国内外商业银行争夺市场的重要阵地。与此同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总体提高,居民对于理财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这种良好的经济环境也为银行发展理财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外部环境。但是,我们银行的理财业务目前尚处在初级水平,跟外资银行相比在理财业务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根据相关的理论和实际经验,加强对金融资产的管理,进而发展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现代银行理财业务是将客户的关系管理、资金管理与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的综合化的一种服务方式。银行发展理财业务,是提高其经管水平与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受到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以及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多方面的限制,发展理财业务不免会存在许多阻力,遇到许多问题。妥善处理好理财业务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提高银行对理财业务风险的管理水平,加强对理财业务的监管,是保障银行理财业务健康、规范发展的基础。 一.金融资产管理的内容 以经营业务内容的角度来看,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其资产管理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此类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二是,通过发起和管理各类型的投资基金的方式,或者是信托单位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标准化的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此类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都是依据其资产管理的规模而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 以经营定位的角度来看,目前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已形成了大资产管理概念,不管是否将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纳入一个专门的经营实体,它都已作为一个整合的业务品牌在市场上进行营销。 以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所以的投资活动都会伴随着风险,加强其风险控制能力是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因此,金融机构必须重视其对风险的控制。 此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涉及到世界有关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工具 的应用,需要专业人员与各类投资者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关心维护,所以这对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经验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 二.发展银行理财类资产管理业务的必要性 金融竞争的压力促进了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各类理财产品层出不穷,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起步较晚,但其发展势头日益猛进。由于现财业务是既包含了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又包含了投资组合管理的银行特性化服务方式,其理财业务也必然是银行提高经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趋势。 2.1市场的需要 作为个人通常都缺乏相应的金融投资知识,不能像专业投资者一样整合各类金融工具,因此对自己资产和负债都不能做出最优化的配置,所以居民对理财类资产管理业务的需求日益强烈。在其需求量扩大的同时,居民对需求的层次也在不断提高,从而银行需要制定出更加个性化的方案,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目前,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还分散在各部门,并没有形成整体营销客户的合力。只有将客户营销与投资运作统一纳入资产管理业务的品牌,才能真正的将理财业务做大做强,才能尽快的融入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银行业现阶段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人民币的代客投资或是交易外汇投资产品等,其风险分散效果差,而且收益率较低。因此发展富有银行特色的理财业务已是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的当务之急。 2.2拓展经营范围、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传统的存贷业务,利润空间狭小,而且该业务的发展已经步入了成熟阶段,其发展空间小,难度大。行业间的竞争也直接导致了银行存贷利差收入的缩小,进一步缩小了盈利空间。因此,必须要拓展新的经营范围,创造新的发展机遇,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个人理财业务便能很好的满足客户需求,而且能够带来丰厚的投资收益,银行应提供相应的个性化和人性化理财业务,从而为银行打造出优质的品牌形象与独特的企业文化。 三.完善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必须根据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务必做好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的管理与控制工作。根据其业务的组合特点,把具体的资产管理产品所可能涉及的银行业务风险,按照风险控制的整体要求将其综合管理,把相关的业务风险都一并归入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范畴。与此同时,还要根据市场的分析预测,对所涉及的投资组合,进行合理的规划,并计算出各种投资组合的风险价值以及投资收益成效。 商业银行在针对个人开展理财业务时,必须要有很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因为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与以往不同,必须建立起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必须意识懂啊个人理财业务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从而确定风险管理体系所覆盖的风险范围,并在做好具体而全面的风险评估。银行还要根据自身的资本实力与发展策略来确定所能承受的风险程度,将风险程度的指标量化,针对不同的风险要有不同的限额管理。此外,银行还应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核机制,以确保相关交易及操作的规范性,因此,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有效防范理财业务风险的必要保障。 四.加强理财业务的监管 目前,我国银行的经管水平与创新能力都还比较低,积极发展银行理财业务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发展要求的,同时它也有利于我国银行发展高端客户与改善客户结构,有助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金融投资工具,也有助于提高银行的国际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发展理财业务改善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较为单一的存贷款业务结构,更有利于银行业对其风险的管理。 加强理财业务的监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与完善并举”的原则,通过分类规范、严控风险以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办法,整体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与监管水平。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把储蓄业务和资金信托业务等同为理财业务,不能变相的开展信托活动,甚至进行变相的高息揽储、躲避财务与税收管理等违返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银行为客户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应当是基于委托的关系,由相关银行设计向特定的目标客户销售,并由客户承担部分或全部投资风险的组合型银行产品。理财产品的销售所汇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有明确的投资方向,而且要保证产品的收益率与银行投资收益挂钩。银行在开展相应的理财业务时,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查,准确界定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会遇到的法律与政策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切实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 五.总结 综上所述,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归根结底是其服务方式的演进,是顺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针对不同的客户而进行的银行产品与服务的有机结合。现财业务已不局限于提供某种单一化、模式化的产品,而是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以及不同的风险偏好,把不同的银行业务与产品有机地组合起来,并加以改造,使其具有较为明显的个性化特征。因此,必须推进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打破分业经营的现有局面,为银行的理财业务创造出更大的发展空间。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下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策略 摘 要: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迅速成为国内财富管理业务中的中流砥柱,也充当着商业银行转型的急先锋。但是,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正以迅猛的发展态势影响着银行的运营模式和发展战略,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将如何转变传统理财模式,采取什么样的发展策略来进一步激发银行理财的活力?未来银行理财业务的创新方向又在哪里?本文结合了当前炙手可热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态势和特点,分析了其发展壮大的原因,指出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理财的冲击,给出银行理财的发展策略及未来展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理财 发展策略 自20世纪互联网技术在美国诞生以来,以互联网为核心基础的信息技术已完全改变了人类社会。互联网金融早在1995年就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如招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易保在线的网络投保等。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迅速崛起。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数据的大量积累和数据处理能力的不断提升促进了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自阿里推出“余额宝”后,业界掀起了一股互联网金融热潮,在余额宝的巨大示范效应下,多家基金第三方销售公司纷纷加大此类产品的营销力度。 1、互联网金融介绍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繁荣原因在于:1、中国网民数量的积累。2、普惠金融的需求。3、电商业的迅猛发展。4、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创新有一定的鼓励和包容性。 2、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理财影响 过去一年多来,不仅是中小型银行受到冲击,大型商业银行也大受影响,对银行原有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构成了一定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传统银行理财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职能端的挑战,支付、贷款、财富管理均被冲击;收入端的挑战,无论是利息还是手续费都减少;负债端的挑战,银行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流失及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可能动摇银行的根基;服务端的挑战,互联网金融理财注重客户体验,在银行理财体系中,理财程序比较繁琐,很多要求客户到柜台办理,产品是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互联网金融在市场上受到青睐也使得银行传统理财方式的转型更加迫切,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压力。 3、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策略 3.1、紧抓银行自身核心竞争力 在互联网理财发展的洪流中,商业银行应着力抓住自身在物理渠道、项目选择、风险控制、人才队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商业银行的传统优势在于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强大的系统资源,具备第三方机构无可比拟的国家信用及资金安全保障。除了余额宝、百度百发可以完全脱离银行体系以外,其他绝大部分网络支付仍然依赖的是银行的账户及渠道,所以,银行在移动(网络)支付业务上仍有明显的优势。商业银行应当尽快将传统优势与互联网金融优势结合,提高基金代销和理财产品的服务效益。重视渠道建设,加快推进物理网点的转型升级,提升网点营销能力,利用物理渠道的独特功能与优势,打造互联网公司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积极提升商业银行电子渠道的客户体验,植入真正的互联网基因,打造能与淘宝等互联网企业相媲美的电子渠道。 3.2、加强理财产品、模式创新 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灵魂。在互联网金融大背景下,要加快理财产品创新,在设计上实现个性化定制,在智能手机客户端和移动支付领域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出一些货币类的产品,以增强银行理财类产品的流动性和性价比。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将物理网点和“人”从低端业务中解放出来,提高理财业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一方面要按照互联网金融实时化、自助化、一站化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减少人工参与,提高智能化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创新理财服务,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营销平台,将银行线上业务与客户的线下消费以及实体商户三者紧密结合,建立互利多赢的电子商圈营销体系。 3.3、重视客户体验,增加客户粘性 “以用户为中心”意味着重视用户体验,真正了解客户需求,从用户的角度对产品、流程、服务等方面进行改善,共同建构一个多样化、差异化的市场。整合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新的信息、资金、产品服务手段。具体来说,一是要降低购买理财产品的门槛,取消一些不必要的限制,为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大开方便之门。二是要让客户能够自由申赎,进得来、出得去、有钱赚,象传统的活期存款一样自由存取。三是要加强理财产品的资金运用,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组织资金。 3.4、积极与战略伙伴合作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第三方支付、社交网络不仅是商业银行的竞争对手,也是商业银行的盟友,只要合作得当,双方可以共同开辟新的市场。一定要将银行理财产品和互联网金融的生活环境、生活情境进行融合和嵌入,一方面,要推进与战略伙伴的深度合作和业务联盟,聚合信息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企业等多方资源,满足客户多样化理财需求;另一方面,要整合上下游资源,打通全流程的业务链条,为客户提供资金流、信息流服务以及全场景理财解决方案,建立合作共赢、互补发展的共生关系。 作者简介: 蒋倩华,西南财经大学2013级金融学科硕.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管理.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难取代银行理财 2013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席卷整个市场,各种类似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出现。由于这些产品投资门槛低,赎回方便灵活、流动性极强,再加上收益率不俗,很快就吸引了相当数量的投资者,其中年轻一辈中低收入的投资者更是成为这类产品购买主力,因而这些产品也被誉为丝理财的神器。 互联网金融分流市场 以各类“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本质是被称为准储蓄的货币基金,其独具的实时支付功能,使其对储蓄存款有了更强的替代性。而在国内理财市场,同样被投资者视为存款替代品的还有银行理财产品。由于二者都对储蓄存款产生替代作用,因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逆袭对银行理财产品形成一定的冲击。 余额宝业务推出之后,理财市场上各种类似的理财服务不断涌现,一时出现各种宝。这些宝同样都打着现金管理工具的旗号,但又有着不同的市场定位,从不同方面分流本该流向银行的各种“闲钱”,加速货币基金对银行存款的替代,长期来看就是在分流银行理财产品的潜在客户。 安全问题难以忽视 从收益性看,货币型基金的投向是货币市场的各类工具,其中绝大部分是协议存款,其收益率受市场整体资金价格的影响无疑是很明显的。2013年这类产品为众多投资者提供超过7%的7日年化收益率,正是利率市场化的时势,造就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各类宝,但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旦未来市场利率中枢下行,各类宝的高收益率优势将不复存在,这是必须意识到的。 从流动性上来看,虽然余额宝能够实现赎回资金T+0到账,但这并不是货币基金的结算方式出现了变革,而是通过基金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客户提前垫资而实现的。这意味着规模越大,基金公司垫付资金的压力越大,一旦出现大规模赎回,超过基金公司垫资能力,则可能对收益形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监管层已经开始加强对基金公司的该类货币型基金的风险控制,要求将风险准备金与所投资协议存款的未支付利息挂钩,前者必须对后者全额2倍覆盖。目前货币型基金享受协议存款提前支取不罚息的优惠政策,一旦该项优惠政策被取消,货币基金将面临重大考验。 从资金安全性上来看,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采用了互联网作为资金划付的渠道,其安全性始终是一个难以忽视的问题。 传统领域银行巩固优势 互联网金融将消费资金和储蓄资金打通,将银行中的睡眠资金唤醒,对传统的银行理财业务有一定影响。但是就家庭储蓄资金而言,互联网金融无法取代目前的银行理财综合理财服务。整体来看,互联网金融理财在经过2013年爆发式的“野蛮生长”后,今年不仅将面临自身发展中的各种风险与问题,而且将逐渐被纳入监管,尽管其销售模式与产品特性对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形成一定的替代,但无法完全将其取代,传统领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服务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持续推进也在持续转型和创新,并向真正的财富管理转型。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新金融中介理论视角下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研究 摘要:本文结合新金融中介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在交易成本模型下探讨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产生的理论基础,以及商业银行从传统中介业务向金融资产服务中介转型的功能作用,并引出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与金融效率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在交易成本模型下讨论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外部组织成本以及改革发展建议,以利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金融中介理论 银行理财 研究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经过几年的短暂发展,如今理财产品规模已突破数万亿元,成为国内理财市场中的主导力量。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异军突起,市场上有正面的声音,也有负面的议论,争议较多。主要原因是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产生、功能以及发展路径没有在一个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下分析和探讨。为此,本文结合新金融中介理论的最新发展,从这一视角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剖析,研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与银行脱媒、金融效率间的关系,以求揭开这个“异物”之谜。 一、新金融中介理论:交易成本模型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为研究金融中介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并促进了新金融中介理论的形成。Benston George(1976)和Fama(1980)认为,由于金融资产交易技术中的不可分性和非凸性,阿罗一德布鲁范式中理想的无摩擦完全信息金融市场已不再存在,因而就需要金融中介参与金融交易,并指出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出了金融中介理论中的交易成本思路,开创了新金融中介理论。新金融中介理论中的模型对于成本的设定比传统金融中介理论更加具体化和多样化,目前人们至少已经认识和证明的金融交易成本有货币交易成本(monetary trading cost)、信息成本(information cost)、参与成本(participation cost)、风险管理成本(risk management cost)、监控成本(monitoring cost)、有限理性成本(irrational cost)等。按照科斯的企业理论,金融中介机构可以使这些交易成本要素内在化,即通过设立金融中介机构节省这些交易成本,但这样也会同时带来金融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从理性行为上讲,企业的这两个成本要满足以下关系: 企业对交易成本的节省≥企业组织成本 由于金融中介机构是企业的一种类型,同样须满足上述公式,即R(交易成本收益)≥C(组织成本)。其中,交易成本收益一方面来自交易成本的降低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根据新金融中介“补充理论”(amended theory),也可以是来自于金融中介机构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提供金融资产服务等减少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为人们实现“价值增添”而获得的增值收益,比如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通过为客户的资产保值增值带来的管理费收入。因此,金融中介机构的交易成本模型可以表示为 Rt+Rv≥C 其中,Rt代表金融中介机构降低交易费用的收益,Rv代表金融中介机构增添价值的收益,C代表金融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金融中介机构交易成本模型揭示了一个道理:商业银行在面临银行脱媒挑战导致Rt递减时,可以通过新业务提高Rv,使之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另一动力源泉。 二、理财产品:交易成本模型下的银行创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当前商业银行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脱媒(disinter-mediation)挑战:一方面传统存款资金来源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客户的资金需求渠道发生改变。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到2011年,银行存款正以每年平均40%的增速流向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在以每年平均26%以上的增速替代银行贷款。这种挑战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受到冲击,削弱了商业银行融资中介的地位和作用,可能导致“银行成为21世纪的恐龙”。 从金融中介机构成本模型的角度理解这种挑战就是模型中的Rt不断缩小,有可能支持不了银行的组织成本C。因此,要维持成本模型成立,银行可以选择的路径有两条:一是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组织成本;二是增加增值收益Rv。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正是商业银行沿着第二条路径创新的结果。过去10年间,我国的金融市场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特别是在我国金融体制不断深化的引导下,金融市场发生了广泛的创新,股票市场、外汇市场和债权市场以及衍生产品市场规模迅速扩张,投资的领域不断拓展。但分工深化也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导致投资者参与金融市场的信息成本上升。因此,金融市场的扩大并没有使人们对金融中介的依赖程度降低,反而,个人参与金融市场的方式急剧转向通过各种金融中介。只不过在此过程中,传统中介功能的重要性下降了,而新型金融中介功能(价值增值)得到迅速发展,主要原因是“全面参与”金融市场的参与成本太高:一方面,如果投资者直接参与市场,既要承担了解或者学习某一种金融工具所发生的固定成本,还要承担对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进行经常性(平时)监控所需要的边际成本。另一方面,人们的时间价值不断上升,直接参与的时间成本也比以往大大提高(秦国楼,2002)。比如说,处在分工上游的专业,其从业人员的时间价值(时间成本)越高。因此,我们不难发现,职业收入和地位越高的人,其直接参与金融市场的机会成本越高,时间价值也越高,越不可能直接参与股票等证券市场。因此,这正是股票市场中活跃大量普通股民的原因。研究表明: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投资者的大部分资产将投资在更为安全的由银行提供的间接金融工具如银行理财产品上,这也是近五年来银行理财发展规模呈几何式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见,商业银行通过理财等金融资产服务业务对因为金融市场发展而上升的参与成本、有限理性成本等持续“回应”,给客户增添了“价值”,同时给自身带来了“交易费用收益”,并推动商业银行从传统中介向现代中介发展和延伸。 事实上,根据Scholtens和Wensveen(2000)的金融中介“补充理论”(amen-ded theory),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创造的理财产品,通过专业化知识投资金融市场,并利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为客户(包括储蓄者和投资者)增加价值,从而获得增值收益,属于价值增添型金融产品,这种产品的增添价值功能实际上是专业化报酬递增的体现。凭借专业化人才、先进技术和严密组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等。由于普通的企业不具备金融专业技术和知识的优势,为人们提供金融市场增值服务活动几乎没有,也不可能取得业务许可。因此,普通企业的增值收益接近于零。随着我国社会分工深化和交换效率的提高,人们的时间价值总体呈上升趋势,在其他分工中获得财富的人们从经济理性上将不会选择直接参与金融市场交易。所以,社会越发达,分工越深化,专业壁垒越高,时间价值越高,参与成本越高,从事金融市场交易的金融中介机构,特别是提供价值增值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越发达。因此,随着商业银行对资产服务业务的重视、专业优势的提高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增加价值”的能力将会越来越强,预计理财等增值收益型业务在商业银行的地位也随之逐步提高。 此外,从上面文字中也引出了银行理财另外一个特殊功能,即可以有效地提高金融效率。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制度变迁)以及分工和技术因素变化,专业化壁垒越来越高,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在上升,这样阻碍了金融市场上储蓄向投资转化,金融效率面临下降。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如专业技术、专业人才、庞大客户群体、商誉等),通过提供一系列理财产品可以减少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为人们实现“价值增添”而获得增值收益(Rv)的同时,间接地参与了储蓄转化投资的过程,有利于加快储蓄转化投资,提升金融效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 三、交易成本模型下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政策建议 在从传统中介向现代金融中介转变的过程中,或者在增强现代金融中介功能的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开始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向金融资产服务行业转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成为转型的有效尝试,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还没有自成体系,业务开展断断续续,甚至成为营销传统中介业务的附属业务,大多数银行机构里还没有设置专门的理财业务中介部门。由于金融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交易要由金融中介机构完成,金融中介机构在经济理性的驱动下将通过实现金融产品的规模效应推动自身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从此意义上讲,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亟须成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管理部门,推动理财业务发展。按照金融中介机构的交易成本模型,当银行理财规模经济效应实现的“交易费用收益”满足金融中介机构成本模型R≥C时,相关专业化部门才能成立,否则即使“移植”或“引进”新部门也只是形式而已,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节省相关交易费用的专业化金融中介机构。因此,从模型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不仅要增加理财产品发行量扩大R,而且要降低理财业务的发展成本C。对于扩大理财产品规模各家银行基本上是一致的,这里主要讨论组织成本C。组织成本既包括内部组织成本,还包括外部组织成本。由于银行内部组织成本差异较大,这里主要讨论外部组织成本,即由于外部法律、监管等政策给理财业务发展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 银行理财业务立法滞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在金融市场分割、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和监管的特殊环境下发展起来的,缺少明确的法律地位及适用法律要求,机构准入管理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准入标准。在分业监管体系下银行理财业务要实现代客理财资金的多市场运作,必须通过银信合作等方式实现,无法实现范围经济效应和取得交易费用收益的经济效应。 2 交易开户困难。由于商业银行理财的市场主体地位缺少法律基础,交易开户困难已成为目前理财业务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当前银行理财在银行间市场只能开设丙类账户,债券交易只能通过传真数据进行,不能通过客户端(电脑)查询债券账户余额、交易记录等信息;不能直接在股票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开户、交易(目前只能委托信托公司平台交易),在黄金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商品交易所及境外各交易所开户交易也存在不确定性。在这些政策性因素造成的开户及交易障碍制约下,目前只能委托信托平台交易方式间接投资,既加大了操作风险、抬高了交易成本,也影响了专业化团队的建设和培养。 外部制度的约束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突然变得无穷大,不利于满足人们降低交易费用的要求,而且阻碍了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专业中介机构的形成。因此,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立法,设置理财资格准入门槛,赋予银行理财资金在股权投资、银行间市场开户等方面平等的法律地位成为业务发展的紧迫需求。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淘宝借道商业银行掘金金融理财 基金第三方销售行情陡然生变 刚刚申请到销售牌照的基金第三方销售公司还来不及乐,一只凶猛的“狼”就已袭来。 日前,伴随着淘宝理财频道的低调上线,交通银行淘宝旗舰店也正式开业,店内展示了系列“基金营养组合产品”。尽管这些基金产品组合暂时不能在淘宝上直接交易,基金行业人士也认为此举表明淘宝已开始涉足基金第三方销售,这足以令整个基金第三方销售市场陡生变数。 虽然仅有交通银行一家开设了淘宝旗舰店,但业界普遍认为淘宝的野心远不在此。拥有4亿多核心消费用户的淘宝网,亮剑基金“销售”,剑刚出鞘,市场瞩目。如果各大银行步交行后尘,纷纷到淘宝上开设旗舰店,乃至基金公司直接到淘宝上开设旗舰店,对于刚刚起步的基金第三方销售公司来说,无异于黑云压城。 背靠大树好乘凉 7月23日,淘宝网理财频道低调上线,首页推出泰康人寿、太平洋保险、交通银行等三家旗舰店。同其他淘宝商品的交易一样,在这三家旗舰店内,淘宝用户可以购买交通银行贵金属、泰康人寿投连险、太平洋人寿分红险等理财产品。 牵动基金公司神经的,是交通银行旗舰店里的“基金半成品”。之所以称之为半成品,是因为目前仅仅是展示功能,如果投资者要购买基金的话,需要根据网上的预约功能,填写预约申请表,然后选择交行网点办理购买手续。 淘宝网借道银行旗舰店涉足基金销售,可谓蓄谋已久。北京一家基金公司的营销负责人向本刊记者透露,早在去年年底,支付宝就邀请20多家基金公司的营销人员前往培训,以便在支付宝申请到第三方支付牌照后就可以投入使用。而淘宝巨量的客户资源也为各基金公司所看重,所以大都愿意提前进行业务和技术层面的对接。 5月11日,支付宝、财付通和快钱正式取得证监会发放的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仅仅5天之后,博时基金就开通了支付宝支付渠道,开设了支付宝基金专户的投资者将可以通过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户,通过支付宝申购博时旗下基金。 目前,支付宝第三方支付牌照已经获批,但受制于第三方支付不能介入基金销售环节,其背后拥有的庞大的存量客户资源无法使用,而目前的这种模式,就是让银行在淘宝网上开设旗舰店。业内人士表示,接下来可能会有更多的银行入驻,而随着更多银行旗舰店进入,淘宝的市场将会展示出惊人的力量。 公开资料显示,淘宝网注册用户有4亿多,并且多为核心消费客户。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早在2011年第4季度,支付宝所占的第三方市场份额就达到了46.9%,遥遥领先于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 依靠背后的海量客户资源,运用现代的网络推送技术,同属于阿里系的支付宝和淘宝网,联手向潜在的基金购买者推送相关基金产品信息,自然是水到渠成。 数据表明,超过60%的国内基金销售集中在银行渠道,在此之前的2009年,甚至78%的基金都是通过银行销售的。而在国外,大部分是通过第三方销售机构完成的。这个年销售额达数千亿元的市场,自然是有待深挖的“蓝海”。 对于淘宝来说,吸引银行开设旗舰店,虽然还不能使用支付宝进行交易,无法带来盈利,但是会影响用户的消费习惯。将来大家都习惯在网上购买基金了,那么单一的银行卡购买基金的优势肯定比不过支付宝,届时淘宝的谈判话语权就会上升,银行分一杯羹给淘宝网是必然的事。 “基金超市”受冲击最大 第三方销售公司拿到牌照后,基金交易功能上线还没多久,有的甚至还没有开张,淘宝理财频道就凶猛扑来。对此,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如果淘宝吸引更多的银行到网上开设旗舰店,通过旗舰店的模式“预约”销售基金产品,乃至更进一步,直接到淘宝网上开设基金公司旗舰店,把自己的产品放到淘宝店中自产自销,将给基金投资者带来极大便利,而基金公司第三方销售市场格局或将由此改变。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2月,好买、众禄、东财顾问和诺亚正行获得证监会批准的独立基金销售业务资格。4月份,同花顺、数米基金网和上海长量信息科技三家机构获得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6月份,展恒理财和和讯网也获得了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独立基金销售牌照。 而在已经上线的第三方销售机构中,基金买卖网(深圳众禄)、诺亚正行本月前已经正式上线,好买基金网、数米基金网的基金代销平台也在7月13日正式上线,东方财富网则于8月20日上线,上海长量信息科技正在做最后的调试,不久后就可以上线交易。 据本刊记者了解,已经上线的各第三方销售机构中主要有两种运营模式,基金超市模式和专户形式。前者以数米、好买、众禄等为代表,基本采用基金模式,目前基本签约几十家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产品,根据自己开发的系统,把各种基金产品分门别类地展示出来,形成“基金超市”。目前,好买基金代销的基金有300多只,数米代销的基金有200多只。由于该模式和淘宝用户重合度较高,所以它给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冲击较大。 让数米副总经理邵钧深感忧心的是,淘宝背后有几亿消费性的注册账号,“淘宝涉足基金销售,对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影响会比较大。”不过,他也表示,淘宝一定要在证监会规定范围内运营,不能违背证监会的规定。 “证监会实行了牌照审批制,没有牌照的公司不能从事基金销售业务,我们也费了很大劲才申请到牌照,如果没有牌照也能销售基金,对我们来说有失公平。”邵钧说。 有公开消息显示,目前市场上几家基金销售公司合计销售额可能在十亿元左右。这个金额对于规模庞大的公募基金市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有业内人士就表示,虽然各家机构已经签了几十家基金公司,但是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这些机构的名字还是较为陌生。虽然各家均以投顾团队作为卖点,但是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想要投资者进入也是件十分困难的事。 除了渠道销售难以与银行、券商传统渠道相比之外,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尾随佣金(由金融产品提供商从客户资产中收取费用,以佣金形式返还给投资顾问)过高也遭到业内诟病。 据了解,几家第三方销售机构对于基金公司的佣金报价都在40%以上,与传统渠道相比并不便宜。有基金公司人士就指出,这些公司选择的大多是业绩好的老产品,而这些产品由于未与银行签订新的持续营销合同,尾随佣金并不高。他表示,这些机构这么做,等于是将基金公司赖以维持生存的路也堵死了。 本已狭小的生存空间,又碰上了强大的淘宝来抢食蛋糕,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前景堪忧。 淘宝联手支付宝有几方面优势: 首先,淘宝有海量的注册用户。目前淘宝注册账号超过4亿,而部分第三方销售机构由过去的理财机构转型而来,既有客户群体最多只有几百万。两者相比,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 其次,淘宝网有巨大的数据分析功能,这是第三方销售机构所不具备的。 第三,淘宝网销售平台可以与基金销售共享,降低运行成本。 第四,淘宝网背靠阿里集团,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可以有效应付营销中的价格战。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公立医院如何运用银行金融工具提高理财效益 [摘 要]文章通过对公立医院利用银行各种金融工具带来财务收益的可行性分析和比较,以期在促进医院增强理财意识,提高医院资金管理效益方面有所贡献。 [关键词]金融工具;财务管理;经济效益 1 存款方式 医院的闲置资金,除了不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少量现金外,其余都必须存入开户银行,目前我国公立医院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大多只是发挥了其支付的功能,而没有发挥存款“利滚利”的投资功能。医院可以在存款方式上充分利用商业银行制定的各种存款方案,根据自身资金流动的额度和周期来选择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凭证式国债等多种银行产品,在切实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提高资金收益,满足自身多样化的短期投资理财需求。 以下是根据2011年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存款利率为标准,按1000万元资金,一年期存款利息收入分别做出的比较。 1.1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存取,并依照活期存款利率计取利息的存款,其存取主要通过现金或转账办理。特点:①存款金额、时期不限,随时存取,灵活方便;②零风险,但利息较低。利息收入:1000万元×0.5%=5万元。说明:活期存款利息较低,主要用于医院日常结算资金运用。 1.2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是指存款人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每季结息一次,计息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特点:①流动性强:办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后,单位客户日常结算不受任何影响,资金可以自由往来。②收益较高:利率水平高于活期存款。③零风险。以下按10 万元为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按人民银行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举例。 利息收入:10万元×0.5%+990万元×1.31%=13.019万元 说明:协定存款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8.0190万元;适合医院活期余额经常比较大,选择协定存款能够收益多一些,而且存、取起来都方便,不需要额外办很多手续,开立账户。 1.3 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不管实际存期的长短,统一按存款人取款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特点:①收益较高且稳定;②零风险,还可以自动转存或约定转存。 利息收入:1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0.95%=9.5万元;7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1.49%=14.9万元。 说明:1天通知存款利息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4.5万元,7天通知存款利息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9.9万元;适合医院具有大额短期闲置资金的存储,想获取相对高一点的利息收益。只要支取时提前1天或7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支取金额,便可按财务计划安排使用资金。利率水平高于活期存款,7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高于协定存款。在不影响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获得稳定而较高的利息收益。 1.4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存款人存入存款时与银行约定存期和利率,在存款到期支取时,银行按存入日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的一种存款。存款人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计息。同时,医院如需办理定期存款的质押贷款,可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存单”,医院据此办理质押贷款业务。特点:①收益率高,适用于单位相对稳定的资金;②零风险,但受时间限制如果提前支取,利息损失较大。 利息收入:1000万元×3.5%=35万元。 说明:定期存款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30万元,远远高于活期存款;适合医院具有相对稳定的资金,并能够事先预知使用的资金或长时间不用的资金。 1.5 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向社会发行,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支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特点(相比定期存款):①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②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并且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兑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③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以下按2011 年凭证式(二期)国债,1年期票面年利率3.7%举例]。 利息收入:1000万元×3.7%=37万元。 说明:凭证式国债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32万元,远远高于活期存款,也高于同期定期存款,但是短期内提前支取,就要蒙受较大的利息损失。例如,此次2011 年凭证式(二期)国债规定,提前兑取时持有期未满半年不计付计息,满半年不满一年按0.5%年率计息,比活期存款利率还低。适合医院具有相对稳定的闲置资金。 2 结算方式 2.1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商业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以下按1000万元支付为例,开立1000万元6个月期限的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作出比较)。 (1)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需支付手续费为:1000 万元×0.5‰=0.5 万元。 (2)对1000万元银行存款按6个月定期利率获得利息为:1000万元×3.3%/2=165000元。 说明:扣减手续费后该笔支付方式可为医院带来财务收益16万元;对于医院来说,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不仅能够推迟几个月付款,延长付款期限,还可以从银行得到一笔可观的利息收入。 适用对象:结算药品或设备耗材款时,可选择应付账款金额较大、交易对方业务往来相对稳定、信誉度较好的公司协商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货款。此时付款期限与原来直接转账应有所不同,比如,直接转账时,医院惯例为6个月后付款,此时医院方应付账款的期限为6个月,对方应收账款的期限为6个月。现商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医院与对方协商,由医院3个月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票据期限6个月。这样看似对方得到现金时间变长了,但是在实际中对于对方来说,应收账款的期限由原先的6个月提前到了现在的3个月,虽然原先6个月后对方得到的是现金,但现在提前3个月收到了银行承兑汇票,对方可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得到现金,在具体计算了贴现利息和3个月可用资金的机会成本后,对方公司比6个月后收到现金的收益率更高。同时对于医院来说,应付账款的期限可达到9个月,比直接支付时长了3个月,减少了营运资金的占用,扩大了医院资金的结算能力。对医院来讲,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本质上是一种利用医院自身的资信条件取得银行融资的行为。它对有效扩大医院资金的结算能力,合理高效利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推动医院快速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销货方拿到手的虽然是一张信用的票据,但是由于汇票可以转让、贴现等, 销货方也可以凭银行承兑汇票去进行购货、偿还借款等商业活动,这也是在诚信合作基础上,供需双方所达成的理解和信任。在涉及的各种商业行为中,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多赢的资金支付方式。 2.2 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 说明:相对于银行承兑汇票,该结算方式手续方便,不需任何保证金,可以有效地降低手续费支出,融资成本低;适用于资金信誉度较高,现金流较为充足,还款能力较强的医院。 2.3 进口信用证方式结算 进口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国外出口商)开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议付行/寄单行寄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按照信用证条款对外付款的书面承诺。医院可以通过委托银行和进口商共同签订《货款支付三方协议》, 银行在进口商开立一个院方采购款唯一回款账户的条件下,为医院提供专项授信额度。医院仅需向进口商提供10%左右的预付设备采购款,即可对外开立进口信用证,提前保证设备交付院方使用(以下按1000万元进口设备款支付为例,开立1000万元3个月的远期进口信用证为例作出比较)。 (1)医院需向进口商提供10%的预付款:1000万元×10%=100万元。 (2)剩余900万元资金仍可保留在院方账户内,享受3个月定期利息:900万元×3.1%/4=6.975万元。 说明:该笔支付方式可为医院带来财务收益6.975万元;类似银行承兑汇票,不仅能够从银行得到一笔可观的利息收入,还可以推迟几个月付款,延长付款期限。此种结算方式适用于购置进口设备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医院。 3 结 论 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好的财务管理,可以促进整个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因此,医院财务人员应树立全新的理财观念,把医院财务管理同医院发展紧密结合,从单纯的“用财”转变为“聚财、管财、生财”,从服务型向决策管理型过渡,在防范好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和日常资金支出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银行各种金融工具,让院内资金发挥出最大的财务效益。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开放金融市场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战略 [摘 要]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借鉴外资银行先进经验的同时,要寻找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有效措施,本文将从战略角度探讨其发展对策。 [关键词] 现状 问题 发展战略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业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个人理财服务仅仅局限于吸储放贷、代收代付等简单业务。在金融市场开放的环境下,各家银行为了应对新竞争,也积极打造自己的品牌产品,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向客户提供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甚至黄金买卖等金融服务,以及各类支付结算业务,业务服务逐渐综合化、个性化。但是,当前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约束。我国于1995年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及《保险法》,确定了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并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代客理财,这就大大制约了商业银行向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的拓展,限制了业务运作空间。这种分业经营体制,导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操作只能停留在提供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低层面上,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进行组合投资来实现增值,离真正意义的个人理财还很远。 2.专业人才奇缺。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集知识与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其对从业人员的能力与素质要求也就相当高,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丰富的从业经验,而且也要精通房地产、法律、股票、债券、基金、保险乃至市场营销等众多专业领域,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交际和组织能力,才有实力进行组合投资,规避风险,达到财富增值的最终目的。我国目前的专业人才培养仍远不能满足这种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3.产品单一、服务面窄。在分业经营体制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基本上只是在储蓄产品上进行功能扩展,为客户提供已经设计好的固定产品,产品单一、服务同质,还不能给客户量身定做理财产品。已有业务主要以结算类为主,通过结算工具帮助客户实现财富保值、增值,或者提供咨询、建议及投资方案,引导客户进行投资,并规避风险,涉及证券、保险的综合理财仍需客户自己操作。 4.有效需求匮乏。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很是缺乏投资理财的意识,也很缺乏相关业务的了解,并且对银行的个人理财也不够信任,这就导致了不进行有效的理财。另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门槛过高,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造成了曲高和寡的尴尬局面。 二、发展战略 1.集团化战略。目前分业经营体制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打破体制的桎梏,走混业经营的集团化道路将是必由之路。可以通过金融控股集团控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来同时涉足银行、证券和保险市场,打通三大金融领域,破除体制约束,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设计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理财方案,进行组合投资,有效规避风险,提高理财收益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寻求更大的增值空间,迎接大理财时代的到来。(如图1) 2.人才战略。我国金融业起步较晚,对人才的培养也相对落后,专业理财师的培养,尤其是高水平理财师的培养就更加滞后。目前,我国理财师的资格认证只处于起步阶段,且名目繁多,没能形成一套权威性极高的认证体系,这需要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共同推动。同时,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自身业务优势加强职业人员的培训,在业务操作中不断提高理财人员的水平。再则,商业银行可以联合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有关高校及其他教育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理财理论的研究和创新,并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需要,加快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理财人才的教育培养,打造潜在的综合型理财专业人才。这样,通过职业认证、内部培训和教育培养就形成了一套完备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及未来对理财人才的旺盛需求。(如图2) 3.技术开发战略。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网络化服务将成为商业银行间理财竞争的重要领域,并将决定未来的竞争态势和格局。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广泛应用为理财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诸多便利,开发先进的应用软件,快速高效的进行信息搜集和数据分析处理,以及设计和模拟理财方案,是理财市场的迫切要求。同时,基于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不再受营业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全天候提供服务的自动银行、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等日益深入理财服务,并不断深化网络化服务的发展进程。 4.营销革新战略。当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更多是等客户上门,且门槛较高,营销观念陈旧。 5.产品多元化战略。目前商业银行所推出的各种理财产品同质性很高,差异性较差,缺乏特色,根本无法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千差万别的理财需求。商业银行需要借助不同的金融工具和技术平台不断整合产品和服务,开发更多多元化产品,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产品需求,并通过打造精品,形成品牌优势,占有更大的市场,不断壮大自身的实力,更好的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理财服务。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业务宣传不规范、不到位 目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宣传仍停留在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橱窗广告、告示牌、印刷材料等传统方式上,且90%以上的基层机构仅在营业厅内或网点附近宣传,宣传范围小,社会知晓率低;多数机构在宣传理财产品时,重收益宣传,轻风险提示。据对1200户居民问卷调查显示,对人民币理财业务“比较熟悉”的占17%,“略知一二”的占44%,“不了解”的占39%;38%的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宣传不满意;42%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不满意;38%的不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程度。同时,对内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业务人员不能详细讲解产品的特点、不足,客户无法对理财产品有系统的认知。 二、理财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 除天津塘沽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赤峰市中国银行外,其他理财产品经销机构均未设置专门理财部门,也未配备理财师;多数机构缺乏健全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控手段,难以根据市场利率和汇率波动,即期做出准确预测,为客户理财提供优质服务;经销机构的理财业务只在储蓄科目中反映,未设立专门科目进行核算,难以有效监控资金使用情况;部分经销机构将人民币理财新产品销售额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存款进行考核,忽视风险、收益等因素,致使基层分支机构盲目追求业务规模扩张。 三、专业理财人员匮乏,队伍建设滞后 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多自2005年开办人民币理财业务,时间较短,专业理财队伍尚未形成。取得CFP(国际金融理财师)和AFP(金融理财师)资格的人数远不能满足理财市场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理财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 四、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 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理财品种不断增加,但多数理财产品内容相近、收益和投资期限雷同,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如多数理财产品起存额均在5万元以上,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产品同质化导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只关注收益率,进而引发理财产品销售“价格战”,加大了理财业务风险。 五、理财业务监管缺失 银监会2005年制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应的监管权限,组织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但基层监管部门很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存在一定的监管“真空”。在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外部监管缺失将加大业务风险。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商业银行理财与金融市场效率研究 摘要: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中国银行理财市场属于金融创新的范畴,银行理财产品正在遭遇的“质疑之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如何看待这些发展中的问题,需要经济理论的思考。本文在一个基础性理论框架内,从金融市场效率的角度,给出了一些经济理论的解释和建议。 关键词:银行理财;金融市场;效率 一、引言 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全面参与理财业务市场可能算是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亮点之一,无论是从理财产品的品种还是从理财产品的规模看,都可谓是发展迅速,而且可以预计这种态势还将延续多年。2004年包括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在内的13家商业银行(其中11家为中资银行,2家为外资银行)发行了76款理财产品;2005年包括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在内的26家商业银行(其中19家为中资银行,7家为外资银行)发行了593款理财产品;2006年包括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26家商业银行(其中19家为中资银行,7家为外资银行)发行了1158款理财产品。2007年发行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迅速增加到39家,理财产品发行总数也达到了2404款。2005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额是2000亿元,2006年这个数字为4000亿元,2007年理财产品销售额超过1万亿元。 发生在2008年初所谓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门”事件引起了中国理财市场的一场轩然大波,给刚刚兴起的看似一片繁荣的理财市场平添了一些神秘色彩,引起了包括管理层、学界在内有关人士的高度关注和思考。连续发生银行理财产品的低收益、零收益、负收益事件使银行理财正在遭遇“质疑之春”,继2006年9月东亚银行发行的“利财通”系列1号表现最差之时有逾60%的亏损,到2008年3月19日民生银行的“港基直通车”QDII产品被迫清盘(亏损超过50%)等,将此类事件的影响推向了高潮。 目前看来,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讨论看似热闹非凡,但现象描述居多,理论思考似乎不足。我们的问题是,银行全面开展理财业务对中国金融市场的效率影响如何?从改进金融市场效率的角度看,银行理财是否存在市场边界?等等。本文尝试在一个基础性的分析框架内,给出一些符合经济理论的解释。 二、银行理财影响金融市场效率的经济分析 (一)利率管制下的中国金融市场均衡 传统的金融理论认为,在利率上限的约束下,如果利率上限高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利率上限对金融市场没有影响;但如果利率上限低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则会产生金融产品需求大于供给的所谓短缺现象,普遍存在的信贷配给现象导致了诸如排队、拉关系等社会资源的浪费,市场规模的缩小降低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在利率上限为约束条件的前提下,中国金融市场效率的改进途径就只有降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当市场的均衡利率水平与利率上限重合或低于利率上限时,市场规模扩大,短缺现象消失,此时的金融市场回到了有效率的状态。而促成均衡利率水平下降的途径有二:1.在供给一定条件下,需求减少使得需求曲线向左移动,均衡利率水平下降的同时,金融市场的规模缩小,不符合效率的原则。2.在需求一定的条件下,金融市场的供给增加使得供给曲线向右移动,移动的结果是利率水平的下降和市场规模的扩大,符合效率的原则。 在中国目前的局限条件下,利率上限和资产负债管理的约束,以及逐渐兴起的多元化的金融资产市场,竞争的约束使得银行存款难以满足银行资产扩张的需求。事实上,近年来规模递增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实质贷款利率水平的下降,或者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贷款利率水平上涨,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效率。 (二)固定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与存款收益差的持续存在符合效率原则 理论上讲,在一个有效的金融市场上,不存在任何无风险套利的机会,明显的机会可能就是陷阱,无数自利的市场参与者持续的套利行为使得套利的机会瞬间即逝,任何超过市场平均利润水平的收益都是对其承担风险的补偿。那是说,风险水平相同的金融资产,其收益水平也应该是相同的。 考察一下中国目前固定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之间持续存在的收益之差现象,我们也许能够找到一些符合逻辑的解释和颇具意义的推论。 从上图中我们不难发现,市场上相同期限且风险水平相同的两类金融产品其收益水平持续存在着差别,令人深思。稍作经济分析之后,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如下的推论。 1.中国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水平应该等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否则的话,就很难解释银行为何不遗余力地开展理财业务。而与存款业务相比,开展本不熟悉的理财业务增加了银行的成本,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降低了银行的利润水平,不符合理性人的假说。银行愿意接受高成本的资金一定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中间业务规模的扩张也许还有规避监管和提升企业价值等方面的考虑。 2.竞争性金融产品市场的存在是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根本原因。随着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开放,金融产品市场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除了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业务模式创新之外,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创新也层出不穷,而且规模逐步扩张,如基金、信托计划、券商理财产品、投联险等等。如此的竞争格局下,资金持有者的选择范围扩大,在存款利率管制的前提下,居民资产组合中银行存款的优势在逐渐丧失,套利的行为终将会引起银行存款的流失。假如银行不开展理财业务的话,银行资产的规模不仅难以扩张,说不定还会萎缩,这是银行不愿意面对的。 3.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得益于中国贷款市场的需求价格弹性在增大。从银行的角度看,银行用发行理财产品(尤其是贷款类银行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购买金融资产,相比存款资金而言,成本增加或者说利差缩小,在规模一定的情况下,利差缩小则意味着利润减少,果真如此的话,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行为就无法找到经济学意义上的解释。符合经济逻辑的解释,只能是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引起的规模扩张带来的额外收益,一定能抵补因利差缩小导致的收益损失,而且还有多余。假如银行不开展理财业务,资金供给的减少必然引起贷款利率的上升(显性或隐性的),在贷款需求缺乏价格弹性的条件下,利率的上升并不会引起贷款需求的急剧下降,银行完全不必劳神费力开展理财业务,但在贷款需求价格弹性的条件下,利率的些许上升就会引起贷款需求的急剧下降,这对银行是一个坏消息。事实上,中国目前资金需求者中的民营企业比例的上升,加上国有企业的改革深化,贷款需求对利率的敏感度呈现出增大的趋势,贷款需求价格弹性的上升符合逻辑。 4.银行开展理财业务有降低信贷市场均衡利率水平的倾向,提高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宏观上看,在交易费用(信息搜集费用、时间匹配成本和资金起点等)的约束下,一个不是充分套利的金融市场里,银行存款利率与银行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收益之间存在收益之差也许会始终存在,银行固定收益理财产品的高收益吸引着闲散资金的持有者,增大了整个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有降低金融市场均衡利率和扩大市场规模的倾向。微观上看,银行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利差缩小,减少了中国金融机构的“制度红利”,有助于激励多年来依赖于“制度红利”而生存的中资金融机构改进运作效率,培育中国整个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银行理财的市场边界思考 面对着这样迅速发展、问题逐渐显现的中国理财市场,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金融主管当局似乎都缺乏足够的理解和心理准备,对于同一类事件的发生,人们的态度却相距甚远。而基金、信托、投联险等理财产品的低收益、零收益和负收益现象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过多关注和质疑,对于此类事件,参与者尚能泰然处之。而偏偏是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此类事件时,参与者的忍耐力似乎全无,公众质疑之余,管理层也表了态。2008年4月11日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境外投资理财产品。2008年4月15日又通报了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六大问题。可见问题并不一般,有智之士甚至开始担忧银行理财是否会重蹈当年银行办信托的覆辙,这些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笔者以为,银行参与理财市场切不可急功近利,初期应以开展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为其市场边界,慎对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或结构性理财产品。 (一)银行参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或结构性理财产品市场,推高了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水平,增大了中国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银行出于追求利润的动机和迫于竞争的压力,在基础性的准备工作不完善的情况下迅速进入风险业务市场,有增大中国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倾向。目前人们普遍质疑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现象,银行多少应该引以为戒。在中国目前的局限条件下,银行理财产品出现的所谓“收益门”事件是情理之中的事。(1)中国金融人才的匮乏使得多数涉及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仅靠从国际投行手中购买,设计极其复杂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哪里是一般人顷刻之间能够明白的;(2)中国目前金融市场尚缺乏风险管理的工具,利用资产组合降低非系统性的意愿难以实现;(3)对于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市场我们目前还显得很陌生,期望着预测国际金融市场的价格走势来管理风险几乎是一厢情愿。 如此情形之下,规模不断扩张的、普通百姓本以为是无风险资产的理财产品如果是大面积出现风险的话,美国次级债事件也许就是前车之鉴。 (二)理财市场基础性制度的缺失约束着商业银行理财应当固守保本固定收益理财市场 金融理论认为,风险只能让能够承担风险的人来承担。那是说,风险与收益是对称的,要想获得超额的收益就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如果一个市场让没有风险承担能力的人承担了风险,当风险变成现实损失的时候,面临灭顶之灾的市场参与者说不准会给社会造成损失。这样看,信托计划和券商定向理财的所谓合格投资人的有关规定是有理论依据的。想想近年来得益于中国改革开放刚刚“脱贫致富”的银行理财市场的参与者,潜意识地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都是有保障的,甚至于不知风险为何物,银行是否应该多一点风险甄别和风险管理的社会责任感。 一般认为,完善的理财市场基础制度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既然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管理人最起码的责任应该是及时、准确地告诉投资人受托资金的运用和收益情况,以便投资人做出决策。目前看来,银行理财市场的信息披露情况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理财资金运用管理信息不透明以及理财收益分配或者管理费用收取信息不透明的现象大量存在。 2.第三方理财中介机构的大量存在。理论上讲,自利的市场参与者都有隐瞒对自己不利信息的动机,期望着作为理财产品提供商之一的商业银行准确无误地揭示其产品风险不符合自私的假说,模糊性的、误导性的承诺语言(如预期收益率等)正是目前投资者对银行不当推销理财产品的质疑之一。因此,受市场约束的第三方理财中介机构的发展对于消除信息不对称或者说降低信息费用,促进中国理财市场健康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完善的理财产品监管制度。金融监管作为一种外部的约束,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用影响被监管者成本与收益的手段,并以此改变被监管者的行为,达到解决市场失灵的目的。目前看来,对于刚刚兴起的中国理财市场,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颁布有关银行理财的法规或指导性意见,以规范银行理财业务,避免银行过度参与高风险的理财业务给中国金融业带来风险。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金融危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内容提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的业务之一。当前,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调整的影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呈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理财产品收益率逐步走低、产品期限逐步缩短。同时,产生了“零收益”等一些棘手的新问题,本文对此作了深刻剖析,提出了加强市场研究、建立理财师约束机制等有助于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金融危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进入了本轮经济周期的下行区间。肇始于2003年底的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也伴随着本轮经济周期的调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金融危机期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生了哪些变化以及面临哪些新问题是当前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关注的重要课题,值得研究。 一、金融危机期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新特点 (一)理财产品收益率逐步走低 从近几年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走势来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无论是本币产品还是外币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都呈现出一个快速上扬到大幅下挫的曲线(图1)。比如说人民币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在本轮经济周期的上行期,一年期平均收益率从04年的2.82%左右上升到07年的6.60%左右,经济处于下行时,一年期平均收益率转而又下降至09年第一季度的3.84%左右,显示出金融危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强大影响力。 不过,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逐渐下滑,但其在市场上的强大吸引力并未减弱,发行数量逐年增加。04年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数量不到仅有131只,08年则激增到6096只。银行理财产品之所以受到市场的广泛青睐,其比同期限的储蓄产品收益率要高是主要原因之一。从图2可以看到,从发行初至今,一年期人民币理 财产品平均收益率1远高于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的收益率,二者之间的剪刀差仍然很大。另外,虽然在金融危机期间,人民币一年期产品的平均收益率大幅收窄,但仍然高于起初一年期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显示国内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设计能力正逐步提高。 (二)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 理财产品的期限无论对于银行设计人员还是对于投资者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面临着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市风险、商品市场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充斥市场,使暴露在这些风险之下的理财产品时刻面临市场波动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投资于短期理财产品,”现金为王”成为市场的首选。从国内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来看,2004年短期理财产品的比重为17.89%,2009年1季度则高达74.19%,显示在经济下行期,短期理财产品的占比越来越高。 (三)固定收益类产品成为主流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顾名思义,就是指受托人委托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投资理财的一种业务。在国内,商业银行一般通过信托模式,把募集的理财资金以信托合同的方式投资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信贷市场等等,投资标的相对丰富。在2003-2007年经济上行阶段,理财资金比较集中于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以及大宗商品市场,比如说“打新股”理财产品,信贷受让计划理财产品以及与大宗商品走势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是经济上行阶段的主流产品。但自2008年经济进入下行期后,特别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趋于保守。风险较大的结构类产品数量大幅下降,与资本市场联系紧密的新股类产品的数量也随着。8年股票市场波动的加大 而逐渐减少。而风险相对较小的债券票据类产品增幅较大,基本上成为2008-2009年理财市场的主流。这说明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市场更加关注风险相对较小的债券,票据资产,不仅可以获得稳定的收益,而且可以保持较高的流动性。 二、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新问题 如今,受经济下行周期和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进入市场风险,产品风险高发期,急剧的市场变化导致国内银行发行的投资于境内外股票及衍生产品的理财产品价值大幅缩水,出现了多家银行多支理财产品“零收益”“负收益”等“收益门”事件。这些事件的揭露使得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暴露出了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一些新问题。 (一)结构性理财产品自主开发能力不足 目前国内银行发售的结构性产品大多属于“引进型”产品,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与国际大银行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定价能力的不足,国内商业银行还不能成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做市商,对于基本的衍生产品的交易都要完全同国际大银行进行对冲交易,主要以中间人的方式参与衍生产品交易,实际上是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将产品收益的绝大部分转让给国际大银行。据调查,现在不少中资银行所推出的外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委托外资银行或投资银行代为设计的,或者是从基金公司买来的,然后包装一下,卖给国内投资者。这种情况的持续将会使中资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受到损害,导致中资银行的客户资源竞争相对处于业务底端。 (二)客户风险评估较为困难 从客户的角度来说,大部分客户的金融投资知识有限,对产品风险识别、评估能力不足,过于注重产品收益水平且普遍抱有过高的收益期望,投资风险承担能力不足,往往将银行理财产品作为储蓄的替代产品,“买者自负”的心理准备不足。另一方面,从银行的角度来说,银行现有资源还难以做到理财产品的个性化定做,加上银行客户经理知识水平受限,以及客户资产状况、收入来源信息不足,银行对客户投资风险评估及产品适用范围评测存在着较大困难,进而影响理财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经济,市场分析研究力量薄弱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投资业务。从目前发展状况来看,投资的范围无外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信贷市场以及大宗商品市场等,而这些市场中的基础资产表现显然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因此,如何提高理财能力、判别理财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商业银行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对市场走势的把握,这需要大量的经济研究和市场分析工作。但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团队的组织架构上来看,多数商业银行理财部门还没有建立起专门为理财服务的市场分析研究队伍,即使建立研究队伍的,由于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到位,往往形同虚设。 (四)理财产品缺乏客观评价标准 当前,在各家银行推出的林林总总的理财产品,理财计划书面前,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选择的窘境。主要原因在于理财产品结构越来越复杂,产品说明书越来越难懂,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又不透明,造成投资者盲目攀比理财产品拟定的“预期收益率”,而不能够将影响产品的各个层面因素进行综合考 虑,合理选择理财产品。 目前国内尚无统一权威的具体标准来衡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度,这主要是由个人理财产品本身结构的复杂性和多样化所决定的。在对个人理财产品进行分析的时候,大多将已有的金融产品与之作比较。比如准货币市场基金类的理财产品,在评价产品时只是将之与货币市场基金做比较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自然也与比较对象的属性关联程度较为密切,要么是业绩上的比较,要么是产品结构上的比较,最终很少有能得出反映理财产品独立综合竞争属性的结论。此外,由于多数理财产品最初发展的形式与基金类似,因此还有借鉴基金绩效的评判标准评判理财产品的。虽然这些方法对于衡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综合实力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对个人理财产品的特征测定则显不足。 三、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场分析研究工作,增强理财业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多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发展上,往往追求规模、数量等,而对市场分析研究工作重视不够。多数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组织架构上,基本上没有建立起市场分析研究团队,导致理财产品在面对市场变化时不能够及时调整,理财产品风险加剧。 2008年理财市场上出现的“收益门”事件就是一个鲜活的教训,由于市场分析不到位,导致多家商业银行的多支理财产品“零收益”和“负收益”,这一方面给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给出现问题的商业银行造成了坏声誉。因此,在全球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的今天,商业银行应重视理财业务的市场分析研究工作,理解国内外经济的发展趋势,把握金融市场的变化脉搏,在理财产品开发设计上更具有前瞻性和主动性。 (二)培育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第三方评测市场 虽然信息不对称在任何行业都存在,但是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方面表现得更加严重。它使得委托人获取信息的成本高昂甚至不能获得信息。同时也使得委托人通过合约约束银行即人的成本变得高昂。理财产品合约存在不透明性,容易使得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违约成本偏低。 面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应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真实、准确公开披露有关理财产品信息。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商业银行理财评测机构,加强市场专业化监督,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违约成本和声誉破坏成本,促进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建立起理财规划师的约束机制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最终要通过一线理财规划师销售出去,而当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规划师面临着考核任务的压力以及知识水平的限制,往往在销售过程中对客户存在着误导行为,易产生理财产品的不当销售和错误销售。因此,建立起理财规划师的约束机制,有利于限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不当销售行为。这种约束机制可以通过提高理财师的货币收益,增加其放弃该项工作的机会成本以及建立理财规划师市场,引入声誉机制,增加其声誉收益等措施来强化对理财规划师的监督。 (四)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对于目前国内市场而言,理财产品客户的主体仍是普通储户,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因此产品设计还应注重低风险和结构简洁。同时,客户经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及时、有效地向客户披露相关信息,避免营销时过分渲染最高预期收益率,而对产品说明书中的风险提示则轻描淡写甚至略过不提,从而导致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只知其利,不知其弊的结果。 商业银行切实需要按照银监会强调的风险揭示,客户评估及信息披露等要求,对不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明确的划分和标识,进而在销售过程中配备专业人员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损失承受能力以及投资预期等进行审慎的识别与评估,通过进行必要的分层,辅助客户选择与其风险收益特性相匹配的理财产品,防止由于错误销售而损害客户利益。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基于金融资产管理的银行理财业务发展 摘 要 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剖析了发展银行理财业务的重要性,它不仅是银行业务拓展经营范围,而且也是市场的需要,更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本文根据如何完善银行理财业务风险体系提出了一些必要措施。同时,在我国发展银行理财业务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金融 资产管理 理财业务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日益活跃,银行中的理财产品的创新和新型服务的发展速度也日益加快,如今,银行理财业务在国内外的商业银行的重要阵地中占着尤为重要的地位。但这种状况也仅仅是个初级水平,那如何根据实际的理论经验来促进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呢? 一、金融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及个人理财现状 经营业务内容:金融机构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以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和通过发起的管理各类型的投资基金方式两种组成。其中,针对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中也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发起和管理各类型的投资基金方式中也包括信托单位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标准化的资产管理产品方式。经营业务定位:目前在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已经形成了一些大资产管理的概念,无论是否将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形成一个经营实体,它都已经作为一个整合的业务品牌在经济市场上进行营销。 金融危机的压力促进了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各种各样的金融理财产品五花八门。现财业务不仅是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也时投资组合管理的银行特性化服务方式。它也将是银行提高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趋势。其中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市场的需要和拓展经营范围,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个人理财就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的理财业务实现保值或者增值的一种过程。在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即银行根据客户的个人或企业的资产状况以及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一些适合客户的专业性的投资建议,引导客户科学地投资或购买债券保险储蓄等一些金融产品中,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要求。而个人理财业务在国外是非常流行的一种金融服务。把金融服务于销售类产品并驾齐驱,市场经济发展,从而从客观上博取更多的客源。目前前景非常广阔,消费者已经意识到了金融产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很多银行已经把这项业务的发展作为竞争客户和业务的重要手段和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 二、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1.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状况,有限的约束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现我国金融业目前还处于分业经营的状态中,与金融有关的机构如银行、证券、保险这三大市场也是相互的割裂,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空间收到束缚,所导致了只能在较为低级的层面上操作个人理财业务中的个性化服务。因此目前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也还只在咨询、建议或者投资购买方案设计的层次上无法有新的突破,还不能完全定义为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2.缺乏组织机构以及运行的保障 个人理财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新型综合室业务中所体现的,所以它的顺利发展完全依赖于业务整合。而在目前国内的形式,银行组织机构设置中,个人理财业务工作是归于银行的业务部。由于个人理财业务非常的广,几乎是全面包括,而其中包括的各种业务又不能在一个部门进行管理于实施,造成了业务的分割,无法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3.系统支持的缺口 建立并且能灵活运用库户资料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基础,客户却不是一账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库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银行可以通过剖析客户资料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挑选优质客户,确定目标群体,以此为基础提供系统科学优质化的理财建议,实施理财服务,从而实现为客户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4.行业紧缺高素质理财规划人员 由于这项业务是一项较专业且综合性的业务,相对于理财规划的工作人员的要求比较专业,不仅需要全面了解个人银行理财业务产品的各项功能,还必须要掌握证券业、保险业等相关专业性知识,并必须要具有一定的公关交际和组织能力。目前,培养高素质的理财规划管理人员是我国金融业严重需解决的困难之一。 5.个人理财业务层次较低 个人理财主要目标实际上是在合理且安全的管理基础上,有足够的可用资金。但是在目前的国内现况,客户主要关心于资产的增值和投资收益,而在安全问题和财务自由上,减少了关注。由于社会金融投资环境在不断的变化,增值和收益目前还处于中等层次上面,客户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但由于可观的原因往往却难以达到。因此,客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总之,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根本是其服务方式的演进。需要顺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针对不同的客户而进行的银行产品与服务。合理科学结合,并加以改造,使其具有较为明显的个性化理财产品。因此,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打破分业是打破现有状况的最重要手段。 三、措施 个人理财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新型综合的服务,所以业务整合直接决定着他的发展。银行理财业务是服务方式的转变,要促进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其人员本身就要提高这种服务意识。提高理财规划人员的个人专业素质是银行理财业务进展的保障。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试论金融资产管理发展银行理财业务 [摘 要]本文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分析了发展银行理财业务的必要性,它是市场的需要,也是银行拓展经管范围,提高其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同时还提出了完善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与加强监管的措施,为发展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 理财业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资本市场日益活跃,银行业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速度也在加快,理财业务已逐渐成为国内外商业银行争夺市场的重要阵地。与此同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总体提高,居民对于理财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这种良好的经济环境也为银行发展理财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外部环境。但是,我们银行的理财业务目前尚处在初级水平,跟外资银行相比在理财业务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根据相关的理论和实际经验,加强对金融资产的管理,进而发展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现代银行理财业务是将客户的关系管理、资金管理与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的综合化的一种服务方式。银行发展理财业务,是提高其经管水平与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受到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以及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多方面的限制,发展理财业务不免会存在许多阻力,遇到许多问题。妥善处理好理财业务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提高银行对理财业务风险的管理水平,加强对理财业务的监管,是保障银行理财业务健康、规范发展的基础。 一.金融资产管理的内容 以经营业务内容的角度来看,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其资产管理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此类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二是,通过发起和管理各类型的投资基金的方式,或者是信托单位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标准化的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此类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都是依据其资产管理的规模而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 以经营定位的角度来看,目前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已形成了大资产管理概念,不管是否将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纳入一个专门的经营实体,它都已作为一个整合的业务品牌在市场上进行营销。 以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所以的投资活动都会伴随着风险,加强其风险控制能力是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因此,金融机构必须重视其对风险的控制。 此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涉及到世界有关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工具 的应用,需要专业人员与各类投资者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关心维护,所以这对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经验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 二.发展银行理财类资产管理业务的必要性 金融竞争的压力促进了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各类理财产品层出不穷,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起步较晚,但其发展势头日益猛进。由于现财业务是既包含了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又包含了投资组合管理的银行特性化服务方式,其理财业务也必然是银行提高经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趋势。 2.1市场的需要 作为个人通常都缺乏相应的金融投资知识,不能像专业投资者一样整合各类金融工具,因此对自己资产和负债都不能做出最优化的配置,所以居民对理财类资产管理业务的需求日益强烈。在其需求量扩大的同时,居民对需求的层次也在不断提高,从而银行需要制定出更加个性化的方案,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目前,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还分散在各部门,并没有形成整体营销客户的合力。只有将客户营销与投资运作统一纳入资产管理业务的品牌,才能真正的将理财业务做大做强,才能尽快的融入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银行业现阶段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人民币的代客投资或是交易外汇投资产品等,其风险分散效果差,而且收益率较低。因此发展富有银行特色的理财业务已是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的当务之急。 2.2拓展经营范围、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传统的存贷业务,利润空间狭小,而且该业务的发展已经步入了成熟阶段,其发展空间小,难度大。行业间的竞争也直接导致了银行存贷利差收入的缩小,进一步缩小了盈利空间。因此,必须要拓展新的经营范围,创造新的发展机遇,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个人理财业务便能很好的满足客户需求,而且能够带来丰厚的投资收益,银行应提供相应的个性化和人性化理财业务,从而为银行打造出优质的品牌形象与独特的企业文化。 三.完善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必须根据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务必做好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的管理与控制工作。根据其业务的组合特点,把具体的资产管理产品所可能涉及的银行业务风险,按照风险控制的整体要求将其综合管理,把相关的业务风险都一并归入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范畴。与此同时,还要根据市场的分析预测,对所涉及的投资组合,进行合理的规划,并计算出各种投资组合的风险价值以及投资收益成效。 商业银行在针对个人开展理财业务时,必须要有很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因为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与以往不同,必须建立起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必须意识懂啊个人理财业务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从而确定风险管理体系所覆盖的风险范围,并在做好具体而全面的风险评估。银行还要根据自身的资本实力与发展策略来确定所能承受的风险程度,将风险程度的指标量化,针对不同的风险要有不同的限额管理。此外,银行还应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核机制,以确保相关交易及操作的规范性,因此,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有效防范理财业务风险的必要保障。 四.加强理财业务的监管 目前,我国银行的经管水平与创新能力都还比较低,积极发展银行理财业务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发展要求的,同时它也有利于我国银行发展高端客户与改善客户结构,有助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金融投资工具,也有助于提高银行的国际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发展理财业务改善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较为单一的存贷款业务结构,更有利于银行业对其风险的管理。 加强理财业务的监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与完善并举”的原则,通过分类规范、严控风险以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办法,整体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与监管水平。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把储蓄业务和资金信托业务等同为理财业务,不能变相的开展信托活动,甚至进行变相的高息揽储、躲避财务与税收管理等违返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银行为客户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应当是基于委托的关系,由相关银行设计向特定的目标客户销售,并由客户承担部分或全部投资风险的组合型银行产品。理财产品的销售所汇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有明确的投资方向,而且要保证产品的收益率与银行投资收益挂钩。银行在开展相应的理财业务时,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查,准确界定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会遇到的法律与政策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切实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 五.总结 综上所述,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归根结底是其服务方式的演进,是顺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针对不同的客户而进行的银行产品与服务的有机结合。现财业务已不局限于提供某种单一化、模式化的产品,而是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以及不同的风险偏好,把不同的银行业务与产品有机地组合起来,并加以改造,使其具有较为明显的个性化特征。因此,必须推进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打破分业经营的现有局面,为银行的理财业务创造出更大的发展空间。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金融危机背景下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近些年,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国际化程度与创新力度逐渐加大,投资领域也逐步从低风险向高风险领域拓展。然而,全球现处于金融危机影响下,中国作为国际经济体系下的重要一员,也在一定程度上遭受着金融危机的影响。作为个人、家庭等经济体中的中小型投资者,如何在金融危机下妥善处理个人的财产,合理安排和进行投资,以安稳的渡过这百年一遇的金融灾害,成了现在的热门话题。为此,笔者将围绕在新的市场形势下银行理财产品将如何发展,国内商业银行应作出怎样的策略调整进行初步探讨。 一、金融危机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新问题 1.市场推广和开拓不力。由于我国个人理财市场起步较晚,广大客户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了解。这就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进行有效的市场宣传,向目标客户推广和解释清楚各种理财产品,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理财方案。国内银行在市场推广方面,缺乏宣传,即使存在宣传,其推广方法也很单一,而且推广对象不明确。 2.结构性理财产品自主开发能力不足。目前国内银行发售的结构性产品大多属于“引进型”产品,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与国际大银行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 3.专业理财人才欠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性业务,当前的经济背景下,不少理财人士对宏观经济政策掌握少,对微观经济分析能力不强,市场营销意识和技能与市场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例如有些银行个人理财经理在传统业务中面对客户的需求游刃有余,但对新兴业务则显得力不从心,综合业务技能的欠缺成为个人理财经理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的制约。 4.银行控制风险能力差。理财业务涉及产品和交易的多个层面,隐藏着多种形式的潜在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道德风险等。快速增长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对我国银行提出了新的要求,有人认为个人理财业务是无风险的业务,因而缺乏一些应有的风险防范观念和措施。 二、新形势下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策略建议 1.对个人资产进行定量分析,充分认识个人理财业务风险。 个人理财师通过专业的工具帮投资者更好地了解自己,主要是做好资产分析和理财属性分析。个人资产分析就是弄清楚自己(个人或家庭)的资产状况,摸清楚自己有多少家产(即个人净资产值是多少)。金融危机背景下,个人理财业务存在诸多风险,如何防范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加快业务发展,是今后顺利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关键。在我国,充分认识和化解个人理财风险,对于确保客户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商业银行需要切实按照银监会强调的风险揭示、客户评估及信息披露等要求,对不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明确的划分和标识,进而在销售过程中配备专业人员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损失承受能力以及投资预期等进行审慎的识别与评估,从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产品的情况看,理财产品销售后,从未向客户披露理财资金的管理及运用情况、投资组合及风险收益变化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此,在产品研发的同时建立风险内控制度,研究新产品潜在的风险和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实施跟踪和定期评估的制度。对此,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建议各家商业银行全面推广理财产品客户风险评估机制,帮助客户选择适合理财产品,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满意度。 2.黄金将是理想的保值产品。 从黄金市场看,由于国际金价用美元计价,黄金价格与美元走势的互动关系非常密切,一般情况下呈现美元涨、黄金跌和美元跌、黄金涨的逆向互动关系。在基本面、资金面和供求关系等因素均正常的情况下,黄金与美元的逆向互动关系仍是投资者判断金价走势的重要依据。当今美国受金融危机影响,各大投资银行在遭受史无前例的损失,受次级债影响,美元未来看跌。个人(家庭)可以购买黄金或者黄金饰品作为保值的一大投资产品。 3.培养理财人员素质。 理财人员的业务素质将直接影响银行理财市场的拓展,高素质的理财人员必须在具备自身良好素质的基础上经过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当前国内银行的个人客户经理一般来自两类人员:一是由业务尖子选拔上来的业务熟练人员;二是定向选择的金融理论基本功较好的年轻员工。 4.加快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产品创新。 商业银行要实现个人理财业务的跨越式发展,强大的业务创新能力是取得竞争优势、赢得目标客户的关键。因此,金融危机背景下商业银行首要任务是敏锐把握机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成功推出新产品。譬如:针对目前学生高校成本较高的事实,为其所在家庭教育资金准备设计一套投资组合,介绍合适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或外汇理财产品,建立期限结构合理的、适合家庭教育支出周期的专项理财计划。类似这种理财产品的创新和服务的完善对于个人理财业务可以说是没有止境的追求,因为客户的理财需求是多样化的,同时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是不断变化的。商业银行必须认真研究经济形势变化,深入探求金融政策取向,全面瞄准银行同业动态,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系统优势和全行集成数据中心,推动产品和功能的创新,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加强对个人理财等金融创新业务的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披露充分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业务。但是,金融危机背景下个人理财产品创新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首先,个人理财业务的产品创新要尽量突破管制。其次,产品创新要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遵循产品模版化、简明化的原则。再次,个人理财产品创新要遵循降低成本的原则。另外,任何一个产品创新都必须通过严密而科学的精算论证。 5.调整营销手段,确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策略。 (1)细分市场,准确定位。个人理财业务定位包括服务对象定位、服务产品定位和服务人员定位等三个方面内容。金融危机背景下服务对象定位是核心内容,服务对象应该是有资产者,只有个人财富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关心如何管理自己的资产,才会产生理财需求。(2)灵活的定价策略。银行需要对自己提供的理财产品的市场竞争地位进行判断,是处于绝对优势,还是处于平均水平或劣势,根据不同的地位确定相应的定价策略。(3)加强理财产品品牌建设。在品牌设计以前,就要对目标客户群有一个准确定位,使品牌与所提供的理财产品的理念相呼应。 (作者单位:江西省萍乡市气象局)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下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策略 摘 要: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迅速成为国内财富管理业务中的中流砥柱,也充当着商业银行转型的急先锋。但是,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正以迅猛的发展态势影响着银行的运营模式和发展战略,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将如何转变传统理财模式,采取什么样的发展策略来进一步激发银行理财的活力?未来银行理财业务的创新方向又在哪里?本文结合了当前炙手可热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态势和特点,分析了其发展壮大的原因,指出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理财的冲击,给出银行理财的发展策略及未来展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理财 发展策略 自20世纪互联网技术在美国诞生以来,以互联网为核心基础的信息技术已完全改变了人类社会。互联网金融早在1995年就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如招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易保在线的网络投保等。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迅速崛起。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数据的大量积累和数据处理能力的不断提升促进了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自阿里推出“余额宝”后,业界掀起了一股互联网金融热潮,在余额宝的巨大示范效应下,多家基金第三方销售公司纷纷加大此类产品的营销力度。 1、互联网金融介绍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繁荣原因在于:1、中国网民数量的积累。2、普惠金融的需求。3、电商业的迅猛发展。4、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创新有一定的鼓励和包容性。 2、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理财影响 过去一年多来,不仅是中小型银行受到冲击,大型商业银行也大受影响,对银行原有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构成了一定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传统银行理财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职能端的挑战,支付、贷款、财富管理均被冲击;收入端的挑战,无论是利息还是手续费都减少;负债端的挑战,银行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流失及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可能动摇银行的根基;服务端的挑战,互联网金融理财注重客户体验,在银行理财体系中,理财程序比较繁琐,很多要求客户到柜台办理,产品是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互联网金融在市场上受到青睐也使得银行传统理财方式的转型更加迫切,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压力。 3、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策略 3.1、紧抓银行自身核心竞争力 在互联网理财发展的洪流中,商业银行应着力抓住自身在物理渠道、项目选择、风险控制、人才队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商业银行的传统优势在于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强大的系统资源,具备第三方机构无可比拟的国家信用及资金安全保障。除了余额宝、百度百发可以完全脱离银行体系以外,其他绝大部分网络支付仍然依赖的是银行的账户及渠道,所以,银行在移动(网络)支付业务上仍有明显的优势。商业银行应当尽快将传统优势与互联网金融优势结合,提高基金代销和理财产品的服务效益。重视渠道建设,加快推进物理网点的转型升级,提升网点营销能力,利用物理渠道的独特功能与优势,打造互联网公司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积极提升商业银行电子渠道的客户体验,植入真正的互联网基因,打造能与淘宝等互联网企业相媲美的电子渠道。 3.2、加强理财产品、模式创新 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灵魂。在互联网金融大背景下,要加快理财产品创新,在设计上实现个性化定制,在智能手机客户端和移动支付领域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出一些货币类的产品,以增强银行理财类产品的流动性和性价比。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将物理网点和“人”从低端业务中解放出来,提高理财业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一方面要按照互联网金融实时化、自助化、一站化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减少人工参与,提高智能化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创新理财服务,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营销平台,将银行线上业务与客户的线下消费以及实体商户三者紧密结合,建立互利多赢的电子商圈营销体系。 3.3、重视客户体验,增加客户粘性 “以用户为中心”意味着重视用户体验,真正了解客户需求,从用户的角度对产品、流程、服务等方面进行改善,共同建构一个多样化、差异化的市场。整合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新的信息、资金、产品服务手段。具体来说,一是要降低购买理财产品的门槛,取消一些不必要的限制,为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大开方便之门。二是要让客户能够自由申赎,进得来、出得去、有钱赚,象传统的活期存款一样自由存取。三是要加强理财产品的资金运用,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组织资金。 3.4、积极与战略伙伴合作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第三方支付、社交网络不仅是商业银行的竞争对手,也是商业银行的盟友,只要合作得当,双方可以共同开辟新的市场。一定要将银行理财产品和互联网金融的生活环境、生活情境进行融合和嵌入,一方面,要推进与战略伙伴的深度合作和业务联盟,聚合信息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企业等多方资源,满足客户多样化理财需求;另一方面,要整合上下游资源,打通全流程的业务链条,为客户提供资金流、信息流服务以及全场景理财解决方案,建立合作共赢、互补发展的共生关系。 作者简介: 蒋倩华,西南财经大学2013级金融学科硕.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管理.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难取代银行理财 2013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席卷整个市场,各种类似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出现。由于这些产品投资门槛低,赎回方便灵活、流动性极强,再加上收益率不俗,很快就吸引了相当数量的投资者,其中年轻一辈中低收入的投资者更是成为这类产品购买主力,因而这些产品也被誉为丝理财的神器。 互联网金融分流市场 以各类“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本质是被称为准储蓄的货币基金,其独具的实时支付功能,使其对储蓄存款有了更强的替代性。而在国内理财市场,同样被投资者视为存款替代品的还有银行理财产品。由于二者都对储蓄存款产生替代作用,因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逆袭对银行理财产品形成一定的冲击。 余额宝业务推出之后,理财市场上各种类似的理财服务不断涌现,一时出现各种宝。这些宝同样都打着现金管理工具的旗号,但又有着不同的市场定位,从不同方面分流本该流向银行的各种“闲钱”,加速货币基金对银行存款的替代,长期来看就是在分流银行理财产品的潜在客户。 安全问题难以忽视 从收益性看,货币型基金的投向是货币市场的各类工具,其中绝大部分是协议存款,其收益率受市场整体资金价格的影响无疑是很明显的。2013年这类产品为众多投资者提供超过7%的7日年化收益率,正是利率市场化的时势,造就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各类宝,但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旦未来市场利率中枢下行,各类宝的高收益率优势将不复存在,这是必须意识到的。 从流动性上来看,虽然余额宝能够实现赎回资金T+0到账,但这并不是货币基金的结算方式出现了变革,而是通过基金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客户提前垫资而实现的。这意味着规模越大,基金公司垫付资金的压力越大,一旦出现大规模赎回,超过基金公司垫资能力,则可能对收益形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监管层已经开始加强对基金公司的该类货币型基金的风险控制,要求将风险准备金与所投资协议存款的未支付利息挂钩,前者必须对后者全额2倍覆盖。目前货币型基金享受协议存款提前支取不罚息的优惠政策,一旦该项优惠政策被取消,货币基金将面临重大考验。 从资金安全性上来看,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采用了互联网作为资金划付的渠道,其安全性始终是一个难以忽视的问题。 传统领域银行巩固优势 互联网金融将消费资金和储蓄资金打通,将银行中的睡眠资金唤醒,对传统的银行理财业务有一定影响。但是就家庭储蓄资金而言,互联网金融无法取代目前的银行理财综合理财服务。整体来看,互联网金融理财在经过2013年爆发式的“野蛮生长”后,今年不仅将面临自身发展中的各种风险与问题,而且将逐渐被纳入监管,尽管其销售模式与产品特性对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形成一定的替代,但无法完全将其取代,传统领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服务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持续推进也在持续转型和创新,并向真正的财富管理转型。 银行金融理财论文:新金融中介理论视角下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研究 摘要:本文结合新金融中介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在交易成本模型下探讨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产生的理论基础,以及商业银行从传统中介业务向金融资产服务中介转型的功能作用,并引出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与金融效率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在交易成本模型下讨论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外部组织成本以及改革发展建议,以利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金融中介理论 银行理财 研究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经过几年的短暂发展,如今理财产品规模已突破数万亿元,成为国内理财市场中的主导力量。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异军突起,市场上有正面的声音,也有负面的议论,争议较多。主要原因是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产生、功能以及发展路径没有在一个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下分析和探讨。为此,本文结合新金融中介理论的最新发展,从这一视角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剖析,研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与银行脱媒、金融效率间的关系,以求揭开这个“异物”之谜。 一、新金融中介理论:交易成本模型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为研究金融中介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并促进了新金融中介理论的形成。Benston George(1976)和Fama(1980)认为,由于金融资产交易技术中的不可分性和非凸性,阿罗一德布鲁范式中理想的无摩擦完全信息金融市场已不再存在,因而就需要金融中介参与金融交易,并指出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出了金融中介理论中的交易成本思路,开创了新金融中介理论。新金融中介理论中的模型对于成本的设定比传统金融中介理论更加具体化和多样化,目前人们至少已经认识和证明的金融交易成本有货币交易成本(monetary trading cost)、信息成本(information cost)、参与成本(participation cost)、风险管理成本(risk management cost)、监控成本(monitoring cost)、有限理性成本(irrational cost)等。按照科斯的企业理论,金融中介机构可以使这些交易成本要素内在化,即通过设立金融中介机构节省这些交易成本,但这样也会同时带来金融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从理性行为上讲,企业的这两个成本要满足以下关系: 企业对交易成本的节省≥企业组织成本 由于金融中介机构是企业的一种类型,同样须满足上述公式,即R(交易成本收益)≥C(组织成本)。其中,交易成本收益一方面来自交易成本的降低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根据新金融中介“补充理论”(amended theory),也可以是来自于金融中介机构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提供金融资产服务等减少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为人们实现“价值增添”而获得的增值收益,比如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通过为客户的资产保值增值带来的管理费收入。因此,金融中介机构的交易成本模型可以表示为 Rt+Rv≥C 其中,Rt代表金融中介机构降低交易费用的收益,Rv代表金融中介机构增添价值的收益,C代表金融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金融中介机构交易成本模型揭示了一个道理:商业银行在面临银行脱媒挑战导致Rt递减时,可以通过新业务提高Rv,使之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另一动力源泉。 二、理财产品:交易成本模型下的银行创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当前商业银行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脱媒(disinter-mediation)挑战:一方面传统存款资金来源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客户的资金需求渠道发生改变。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到2011年,银行存款正以每年平均40%的增速流向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在以每年平均26%以上的增速替代银行贷款。这种挑战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受到冲击,削弱了商业银行融资中介的地位和作用,可能导致“银行成为21世纪的恐龙”。 从金融中介机构成本模型的角度理解这种挑战就是模型中的Rt不断缩小,有可能支持不了银行的组织成本C。因此,要维持成本模型成立,银行可以选择的路径有两条:一是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组织成本;二是增加增值收益Rv。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正是商业银行沿着第二条路径创新的结果。过去10年间,我国的金融市场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特别是在我国金融体制不断深化的引导下,金融市场发生了广泛的创新,股票市场、外汇市场和债权市场以及衍生产品市场规模迅速扩张,投资的领域不断拓展。但分工深化也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导致投资者参与金融市场的信息成本上升。因此,金融市场的扩大并没有使人们对金融中介的依赖程度降低,反而,个人参与金融市场的方式急剧转向通过各种金融中介。只不过在此过程中,传统中介功能的重要性下降了,而新型金融中介功能(价值增值)得到迅速发展,主要原因是“全面参与”金融市场的参与成本太高:一方面,如果投资者直接参与市场,既要承担了解或者学习某一种金融工具所发生的固定成本,还要承担对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进行经常性(平时)监控所需要的边际成本。另一方面,人们的时间价值不断上升,直接参与的时间成本也比以往大大提高(秦国楼,2002)。比如说,处在分工上游的专业,其从业人员的时间价值(时间成本)越高。因此,我们不难发现,职业收入和地位越高的人,其直接参与金融市场的机会成本越高,时间价值也越高,越不可能直接参与股票等证券市场。因此,这正是股票市场中活跃大量普通股民的原因。研究表明: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投资者的大部分资产将投资在更为安全的由银行提供的间接金融工具如银行理财产品上,这也是近五年来银行理财发展规模呈几何式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见,商业银行通过理财等金融资产服务业务对因为金融市场发展而上升的参与成本、有限理性成本等持续“回应”,给客户增添了“价值”,同时给自身带来了“交易费用收益”,并推动商业银行从传统中介向现代中介发展和延伸。 事实上,根据Scholtens和Wensveen(2000)的金融中介“补充理论”(amen-ded theory),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创造的理财产品,通过专业化知识投资金融市场,并利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为客户(包括储蓄者和投资者)增加价值,从而获得增值收益,属于价值增添型金融产品,这种产品的增添价值功能实际上是专业化报酬递增的体现。凭借专业化人才、先进技术和严密组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等。由于普通的企业不具备金融专业技术和知识的优势,为人们提供金融市场增值服务活动几乎没有,也不可能取得业务许可。因此,普通企业的增值收益接近于零。随着我国社会分工深化和交换效率的提高,人们的时间价值总体呈上升趋势,在其他分工中获得财富的人们从经济理性上将不会选择直接参与金融市场交易。所以,社会越发达,分工越深化,专业壁垒越高,时间价值越高,参与成本越高,从事金融市场交易的金融中介机构,特别是提供价值增值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越发达。因此,随着商业银行对资产服务业务的重视、专业优势的提高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增加价值”的能力将会越来越强,预计理财等增值收益型业务在商业银行的地位也随之逐步提高。 此外,从上面文字中也引出了银行理财另外一个特殊功能,即可以有效地提高金融效率。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制度变迁)以及分工和技术因素变化,专业化壁垒越来越高,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在上升,这样阻碍了金融市场上储蓄向投资转化,金融效率面临下降。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如专业技术、专业人才、庞大客户群体、商誉等),通过提供一系列理财产品可以减少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为人们实现“价值增添”而获得增值收益(Rv)的同时,间接地参与了储蓄转化投资的过程,有利于加快储蓄转化投资,提升金融效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 三、交易成本模型下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政策建议 在从传统中介向现代金融中介转变的过程中,或者在增强现代金融中介功能的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开始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向金融资产服务行业转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成为转型的有效尝试,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还没有自成体系,业务开展断断续续,甚至成为营销传统中介业务的附属业务,大多数银行机构里还没有设置专门的理财业务中介部门。由于金融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交易要由金融中介机构完成,金融中介机构在经济理性的驱动下将通过实现金融产品的规模效应推动自身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从此意义上讲,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亟须成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管理部门,推动理财业务发展。按照金融中介机构的交易成本模型,当银行理财规模经济效应实现的“交易费用收益”满足金融中介机构成本模型R≥C时,相关专业化部门才能成立,否则即使“移植”或“引进”新部门也只是形式而已,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节省相关交易费用的专业化金融中介机构。因此,从模型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不仅要增加理财产品发行量扩大R,而且要降低理财业务的发展成本C。对于扩大理财产品规模各家银行基本上是一致的,这里主要讨论组织成本C。组织成本既包括内部组织成本,还包括外部组织成本。由于银行内部组织成本差异较大,这里主要讨论外部组织成本,即由于外部法律、监管等政策给理财业务发展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 银行理财业务立法滞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在金融市场分割、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和监管的特殊环境下发展起来的,缺少明确的法律地位及适用法律要求,机构准入管理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准入标准。在分业监管体系下银行理财业务要实现代客理财资金的多市场运作,必须通过银信合作等方式实现,无法实现范围经济效应和取得交易费用收益的经济效应。 2 交易开户困难。由于商业银行理财的市场主体地位缺少法律基础,交易开户困难已成为目前理财业务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当前银行理财在银行间市场只能开设丙类账户,债券交易只能通过传真数据进行,不能通过客户端(电脑)查询债券账户余额、交易记录等信息;不能直接在股票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开户、交易(目前只能委托信托公司平台交易),在黄金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商品交易所及境外各交易所开户交易也存在不确定性。在这些政策性因素造成的开户及交易障碍制约下,目前只能委托信托平台交易方式间接投资,既加大了操作风险、抬高了交易成本,也影响了专业化团队的建设和培养。 外部制度的约束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突然变得无穷大,不利于满足人们降低交易费用的要求,而且阻碍了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专业中介机构的形成。因此,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立法,设置理财资格准入门槛,赋予银行理财资金在股权投资、银行间市场开户等方面平等的法律地位成为业务发展的紧迫需求。
所谓财务管理,是指从资金价值角度对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以及对各种财务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保证企业的各项事业能够正常运行,从而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盈利水平。房地产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曾经经历了相当长一段时期的“井喷式”发展,为提高我国居民的居住水平和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区域性、结构性过剩矛盾显现以及政府一系列调控政策实施,房地产企业经营中的各类矛盾日渐突出,需要加强财务管理。 一、房地产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一)经营周期长,资金投入大 房地产项目开发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要经历前期论证、土地购入、房产设计、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建设施工、工程验收、营销宣传、房产交易、后续服务等多个环节,通常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不会少于3年。在开发过程中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包括前期论证费用、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费、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营销宣传费、销售费用等,其中土地费用可占到全部投资的40%甚至更高。房地产作为资本密集型产业,投资建设周期长,决定了其具有较高的风险。一旦成为“烂尾楼”,不仅会对房地产企业本身造成灭顶之灾,可能还会影响银行、购房户等的利益,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 (二)管理难度大,财务风险高 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开发过程中会碰到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一旦处理不当,将会加重开发成本,降低收益。首先前期论证必须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分析,对项目的现金流要进行充分论证,还要合理预计市场趋势及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在土地购入及拆迁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避免法律风险。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应当加快工程进度,提高资金周转速度。选择有效的营销方式,降低广告费等营销宣传费用。可见,房地产项目开发包括了前期论证管理、征地与拆迁管理、施工管理、销售管理等各个方面,要将财务管理理念和思想贯穿始终。 (三)政策变化快,法律风险高 目前我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供给不足不再是我国经济的主要矛盾。在房地产行业表现为区域性、结构性过剩现象开始凸显,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密集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当前一线城市房地产供给依旧不足,市场需求旺盛;二三线城市房地产空置率较高,去库存压力较大。随着国家对住宅地产调控的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选择开发商业地产,在商业地产繁荣的表象下,也隐藏着过剩风险。可以预见,为保证楼市的健康发展,政府调控的力度将会不断加大,新的政策将会不断出台,房地产企业必须关注。 二、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意识淡薄,人员综合素质偏低 房地产业曾长期处于高收益、高回报的状态,使得企业管理层将更多的精力关注于圈地、建设和销售工作,而忽视了财务管理工作,对资源有效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重视不够。由于企业管理层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财务人员薪资水平相对较低,职业发展前景不明,直接导致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良莠不齐。一方面难以招聘到高素质的人才,另一方面现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得不到有效激发。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主要工作仅局限于收支审核、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等方面,尚未真正参与企业经营全过程,财务管理的作用并未有效发挥。 (二)重事后管理,轻事前、事中管理 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财务管理的理念和思想要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将事前预测、决策、计划和事中控制及事后核算、分析、考核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目前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心仅局限于收支审核、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而在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营决策、制定经营计划、控制企业运营等方面的作用基本没有发挥。有些房地产企业在做项目可行性分析时仅依据粗略的宏观经济数据,对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率计算不准确,项目实施风险未作充分评估。在项目控制时仅进行简单的收支审核,缺少全面预算管理控制。 (三)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财务风险高 房地产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投入高额的资金,在以往房地产业收益较高的时代,企业可以不计融资成本。但是随着房地产行业收益水平的逐步回落(据统计目前房地产行业平均利润率已下降至个位数,较2009年峰值时的14.8%下降近半),企业应当选择合理的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目前房地产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为银行贷款,但随着限贷政策的实施,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增大。有相当部分中小房地产企业转而选择民间融资,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另外,有些企业融资结构不合理,导致大量资金闲置,也会使得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三、加强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控制 全面预算管理是指为实现企业总体经营目标,以预算形式将各种财务资源及非财务资源在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并以预算为依据加强控制和考核。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其项目开发主要包括前期论证与投资决策、土地购入及拆迁安置、项目设计、建设与验收、宣传与营销、房产交易与投资收回等环节,成本可大致分为土地成本(含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费等)、前期费用(含土地平整、临时设施等费用等)、工程成本(含设计费、材料设备费、建筑施工费、监理费用等)、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涉及设计部、工程部、合约部、营销部、财务部等多个部门。因此必须要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在项目开发之前对各阶段各项成本费用进行详细分析并制定科学的预算指标。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强化预算控制,对于预算调整项目要充分说明调整的原因和依据。在项目开发之后,以预算为依据进行分析、考核,奖优罚劣。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融资管理 房地产开发需要的资金量比较高,除企业自有资金外,目前房地产企业常用的融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定金及预收款、上市融资、项目股权出让、发行债券、企业合作融资、信托融资及私募基金融资等。据统计,银行贷款融资占房地产项目投资总额的近25%,是房地产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但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日趋严厉,房地产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不断加大。定金及预收款是房地产企业向购房人收取的,占房地产项目投资总额的30%以上,也是维系房地产项目开发的重要资金来源。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渐“冷却”,房地产投资需求逐步压缩,定金及预收款融资比重存在逐步下降的趋势。上市融资(包括直接上市和买壳上市)、项目股权出让、企业合作融资等均属于股权融资性质,虽然资金成本较低,但会稀释原股东所持的股份,降低股东收益。信托融资及私募基金融资的资金成本通常比银行贷款高,但在目前银行限贷环境下也不失为有效的融资方式。融资管理的关键是综合考虑成本和风险,合理确定融资方式和融资期限,防止资金不足或资金闲置。 (三)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人员培训 房地产企业盈利的关键在于“开源”和“节流”并举。在目前房地产市场逐渐回归理性的环境下,如何做好“节流”工作,控制成本开支,显得尤为必要。因此,企业的领导层必须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将财务管理的理念和思想具体应用到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各项支出;分析企业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融资方式和融资期限,降低资金成本。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的引进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得财务人员的工作不仅局限于收支审核、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等,而应当更多参与企业决策和考核,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金融风险管理的问题及策略: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现阶段,经济全球化趋势逐步增强,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如果一个地区出现金融危机,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波及到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我国的金融市场已经实现了良好的发展,并且与世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逐渐加强。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对金融产品的需要也逐渐多样化,金融机构需要不断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但是也应该意识到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如果出现问题,将对金融业造成严重的冲击,因此需要加强金融风险管理。 一、金融创新的特点 当今社会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金融市场也实现了良好的进步,并且呈现出较高的开放程度。我国金融市场中的金融创新过程逐渐增多,金融业务、产品逐渐被推出,使金融市场更加丰富,呈现出一定的特点。 (一)理财业务迅速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对理财的认识也逐渐发生变化,理财观念得到很大的提升,单纯的储存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因此金融机构开始不断创新和推出理财产品,理财业务在金融创新中占据主要地位,并且展现的作用也日渐突出。不管是国内还是外资银行都想要深入其中,分一杯羹。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中的理财产品不断丰富,已经成长为金融创新的亮点业务。 (二)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明确的界限 不同的金融机构有其各自的职能,银行、证券以及保险公司有着不同的作用,从理论上来讲,它们之间是很少有交集的,但是当前金融业务不断增多,行业快速发展,这些原本相对独立的机构,彼此间的界限越来越弱,很多跨机构的产品被推出。例如银行中保险公司的业务,保险公司中也开始销售银行产品,金融行业开放程度的提升,使得金融行业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三)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经济发展中,金融行业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保险、银行等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紧密,金融行业间的竞争也日渐激烈,这种背景下,金融机构开始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但是还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一个金融机构推出金融产品后,其他机构就会纷纷效仿,导致金融产品的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使得资源浪费现象严重,金融产品以及行业发展创新受到严重影响。 二、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金融行业内部监管缺失 在金融行业内部,通常以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来对金融机构的业绩进行评价,使得金融创新的效果被忽视,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升级以及金融机构扩大发展的管理与控制。当前,我国的金融创新还主要是照搬照抄国际性的金融衍生产品,或者对金融产品进行改良,以本土特色和人们需要的金融产品并不多。保险行业中出现了高回报的投资型保险种类,风险防范的意识并不强。而且金融创新的规划不够统一,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创新时存在着重复、交叉的现象,使得金融资源浪费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 (二)风险管理方式滞后 现阶段我国还是通过单一的风险评估方式对金融风险进行管理,这种落后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譬如随着我国房地产限购政策的颁布,房地产交易出现萎靡状态,使得大量的闲散资金进入到市场中,这些资金给金融产品创新销售得到提升,但是由于金融产品自身的盈利性不强,使得这种盈利不高的现象循环发展。 (三)缺乏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价 当今社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着严重的信息滞后、风险评价机制缺乏的现象。很多银行内部都建立了内部审核部门,但是这些部门的工作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监督管理人员不能科学地把握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使得监督管理失去效果。当前保险行业中通常是采用内部的评级制度,通过打分对个人以及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价,根据一定的财务或定性指标对风险进行等级划分,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便捷性和可行性,但是由于考核评价的动态性不足,使得风险不能得到及时的防范。 (四)行业间缺乏有效沟通 金融行业的风险信息主要是通过企业上报或者公开获得,目前信息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在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很多上市公司恶意炒作披露信息,使得金融行业无法获得准确的、真实的信息,企业间的沟通不够诚信,谣言、假消息将真实信息掩埋,信息披露的数量以及质量无法满足金融创新的实际需要。 三、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一)强化主体内部风险管理 要想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强化金融风险的管理,就需要加强主体内部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的管理。金融主体要认识到金融创新工作对于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并对可能存在的各种影响作出积极的应对措施。金融创新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是十分大的,如果金融主体在风险出现之前不能进行准确的估计,在风险发生时就会遭到巨大的冲击和损坏,因此在金融创新时,需要对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强化风险管理的意识能力。此外,在进行金融创新时,金融机构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全面了解金融市场的发展形势,以此为依据制定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及风险预测体系,科学地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度量,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金融机构需要对金融市场的环境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在掌握金融市场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再进行金融创新。 (二)加强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是时展的必然选择和趋势,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够促进金融市场实现更加活跃的发展。金融市场是否稳定对于国家经济也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应促进金融市场的创新与稳定发展。当前,我国金融行业要实现良好的发展,就需要积极促进金融创新,应积极鼓励金融创新,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秩序更加有序。要加强金融监管,需要对当前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有效的调整,使金融监管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金融创新会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内容,但是有些内容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涉及,因此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内容,避免金融机构钻法律的空子。进一步修正和废除法律法规,金融创新中含有大量的交叉业务,但是有些业务的相关法律制度已经过时,这就需要做好修正和废除工作,提高法律法规的指导作用。 (三)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交流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发展日渐深入,国家要维持经济稳定发展,应对金融风险单靠自身是无法解决的,因此需要加强国际的合作,实现经济的宏观调整,通过彼此间的合作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使各国家的金融行业得到稳定、有序的发展。我国的商业银行可以依据国际规章制度进行金融行业标准的制定,促进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使我国的金融与世界接轨,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几率,实现金融业的稳定进步。 (四)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 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也是促进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应加强金融产品、机构以及制度上的创新。在金融产品创新上,应依据优质的资产,减少不良资产的数量。由于我国的金融产品创新还不够成熟,因此需要在金融机构自身能力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避免风险发生。金融行业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经营形式,突出业务优势。此外,还需要强化制度创新,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强化金融风险管理。 四、结束语 当前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并逐步实现一体化和全球化,金融危机的出现会对各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应努力做好金融行业的风险管理,强化主体内部风险管理、加强金融监管、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促进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地监督管理,提高金融风险的管理水平,使金融创新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稳步前进。 作者:葛慧楠 单位: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风险管理的问题及策略: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管理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飞速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与世界金融市场逐渐呈现一体化趋势。为了满足人们对金融产品及服务提出了的多样化需求,我国金融机构不断推出新型金融产品及业务,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我国金融市场,同时为自身发展争取更多机会。但是在金融市场长期发展过程中,传统金融风险管理模式已然无法满足金融现代化发展要求,而金融创新背后的金融风险无可避免,如果忽视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势必会给金融机构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因此加强对该课题的研究,能够给我国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具有现实意义。 一、金融创新概述及其与金融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 1.金融创新概述 金融创新主要是指金融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组和创造性变革创造和引进的新事物。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必然趋势,在发展过程中,其特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产品同质化。国民经济的发展,促使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银行、证券等受到广泛关注。金融机构为了吸引更多目光,积极推出金融新产品。但就整体情况来看,金融创新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普遍,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其次,过度关注理财创新。人们手中闲置资金增多,金融行业抓住机会,大量推出理财产品,促使该类产品呈现多样化趋势。而忽视其他方面产品的创新,出现非平衡状态。最后,金融机构界限模糊。金融创新趋势下,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日渐模糊,正因金融行业包容、开放态度,促使行业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传统经营模式、风险管理模式等均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才能够更好地适应金融现代化发展趋势。 2.二者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风险管理是金融创新的根本。金融创新要想实现长足发展,离不开风险管理的支持。二者之间相互促进、影响。信息时代背景下,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类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多,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金融创新是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金融市场有序发展是建立在利益与损失基础之上,损失与收益始终处于平衡状态,加强金融创新,在降低微观风险的同时,也实现了宏观风险的有效转移,为金融机构发展提供支持。 二、金融创新对金融风险管理产生的影响 1.资产证券化加剧金融风险 新时期下,金融创新推动金融朝着证券化趋势发展。由于资金流动加快,金融产品标准化进程也随之加快,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金融风险。如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如果证券化资产质量偏低,势必会影响银行信誉,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而对于货币而言,证券化降低了货币当局的银行资产负债能力,且削弱货币当局对货币发行的控制权,继而增加了风险发生几率。 2.经营风险日渐增大 金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拓展市场占有率,突出自身竞争优势,很多金融机构陆续加入到创新进程中,源源不断向市场输入产品,并向其他领域渗透。在整个金融重合、交叉影响下,金融产品趋于同质化,随之产生经营风险,并进入到下一轮创新中,影响金融机构信用值,弱化自身风险抵御能力。 3.投机市场增强风险破坏力 纵观金融行业发展现状,虽然,金融创新在降低风险方面给予了很多支持,但是其中不乏存在很多风险偏好者投机,该群体敢于冒险,因此,即便金融风险转移了风险,但整个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的风险总量并未发生变化,仍然会对整个金融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三、基于金融创新条件下,金融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 1.加强金融监管,创建有序的外部发展环境 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够成熟,极有可能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引发金融风险。在防范金融危机过程中,我们要明确认识到金融创新带来财富具有暂时性特点,应理性、审慎对待金融创新。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但是,不能够抑制金融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因此,对于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就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为了能够给金融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我们应结合金融业务特点及功能设置专门监管机构,明确机构、岗位及人员职责,实施责任制,最大限度避免监管真空现象的同时,提高监管有效性,以有效协调监管及创新之间的关系。同时,我们还应对金融相关法律进行实际调查,坚持前瞻性、包容性等原则,兼顾监管对象利益,找出法律法规中所欠缺的部分,及时完善,引导和鼓励行业产品创新朝着经营体制创新、市场结构创新等方向发展;除此之外,针对监管方式来看,我们应科学运用金融工具等方式加强金融市场信息的披露、重视信用评级等,强化金融机构的市场信用意识,最终形成强有力的市场制约格局。 2.立足于自身实际情况,创建良好的内部运行环境 金融风险的产生不仅来自于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且源自于金融机构自身。因此,这就要求我们要重视自我管理。首先,在思想上,我们要辩证的看待金融创新,其在给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形成了一定威胁。所以,我们不能够盲目的进行金融创新,我们要深入了解金融创新,寻找规律,防患于未然,以促使金融创新发挥积极地促进作用,为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其次,建立健全抵御风险制度,纵使金融创新的发展,或多或少会产生一定金融风险,但是我们可以加强对金融市场的观察,切实结合自身发展现状,逐步探索一条适合本金融机构发展的风险防御体系,预防并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的发生以及破坏性,为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最后,加大对金融市场关注力度,不同于传统时代,计算机、信息技术与金融领域的整合,金融机构独立运行难以实现长足发展,对此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应高度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充分调查和分析市场状况,加强对各类数据信息的分析和研究,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 3.重视国际间合作,构建金融风险防火墙 金融自由发展趋势下,单纯依靠本国宏观管理体系难以应对各类金融风险,需要国家在遏制、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还要与其他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国际合作格局。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第一,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监管合作协议,并主动参与到国际监管组织中,兼顾对本国金融市场的控制与避免其他国家对本国金融市场的冲击两方面,为我国金融创新提供支持;其次,就创新角度而言,激励与监管制度作为两种有效手段,政府要关注周期性风险,从创新路径上落实好防火墙工作;最后,就金融机构而言,重中之重是关注混业经营背后的风险。作为未来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混业经营取得良好成效需要遵循渐进式规律,在条件成熟时推出产品及服务,以最大限度上避免各类金融风险,对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而在产品上,金融行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要实现从简单到复杂的过渡,不要重复创新,突出自身特色,将自身特色有效融入其中,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并兼顾其他方面的创新,例如:股权等方面。 4.进行针对性金融创新,防范并规避金融风险 面对金融现代化发展新趋势,要想有效规避金融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应加快针对性金融创新步伐。首先,金融服务方面,应结合金融机构面对的客户群体特点,培养具有本地特点的金融服务团队,积极落实相关管理制度,逐渐由点及面的系统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切实站在客户角度思考问题,为其提供符合用户要求的金融产品。其次,信贷风险方面。金融机构可以积极引入“程序化”准入授信机制,重点审查信贷程序及要件两方面,实现对产品动态化、全面性评估及监督,在简化信贷流程的同时,实现对信贷资格的审查,保障资金安全,以提高金融机构自身风险抵抗能力。最后,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取成本分摊等方式,准确计量效益及风险,构建透明的核算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金融风险,并在正向激励下,引导金融创新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5.强化人员风险控制意识,建立风险防控团队 现阶段,金融机构在面对金融领域发展新形势时,应重视人力资源,引进优秀的、专业的人才,在机构内部成立专门风险管控部门,对风险进行评级处理,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资产风险分类标准,有效识别风险,并对内部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采取定期培训等形式,更新人才知识体系,提高内部组织先进性及实用性。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受到内在动力及外在压力的影响,势必会存在或多或少的经营风险。为此,需要从上至下强化金融机构员工风险防控意识,加大对各环节的监管力度,时刻谨记防范风险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发现风险,并进行定量及定性分析,有效解决问题,提高金融机构自身风险防控能力。无论是金融创新、还是金融风险管理,单纯依靠某一方面都无法实现长足发展,都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在金融创新过程中,给予足够强的金融风险防范,消除潜在的风险,才能够保障金融领域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促进作用。 四、结论 根据上文所述,金融风险管理作为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在保障金融创新、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占据重要位置。因此在金融创新过程中,我们不能够仅关注金融创新带给我们的利益,还要兼顾其背后的风险,积极转变自身观念,树立风险防范及管理意识,切实结合我国金融机构发展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具体性措施,加强对金融机构内部与外部的控制,加大监管力度,与国外发达国家形成合力,不断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 作者:杨巍 单位:福建省宁化县济村乡党委 金融风险管理的问题及策略:资源型地区金融风险管理现状及建议 一、资源型地区金融风险的特点和管理现状 资源型地区是指以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利用为主导产业的省份和地区。山西省是我国最重要的煤炭资源型地区之一,为新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能源保障。但由于长期以来严重依靠煤炭产业的粗放发展方式,导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产业结构单一、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矿难频发等一系列问题,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严重不足。为了建立促进山西经济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2010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鼓励山西省先行先试,积极实施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和民生改善四大战略,为其他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积累经验。2013年12月,国家出台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按照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的分类,对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进行了界定。山西省9个地级市被列为成熟型资源城市,1个地市被列为成长型资源城市。鉴于煤炭产业一直是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煤炭产业对山西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近60%,为加大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政府要求金融机构在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创新合作方式,加快构建与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2006年,山西省政府制定了《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制度》,为地方政府管理金融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在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成立金融稳定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日常信息交流和沟通。此后,山西省政府出于推动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考虑,不断提高在经济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不断充实和完善山西省金融办对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指导和管理职能。截至2013年末,全省11个地级市均成立了金融办,个别发达县市也设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在地方政府看来,赋予地方金融办一定的管理职能,自上而下建立起更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加强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现实需要。2014年,山西省政府针对频发的煤炭企业信贷违约风险事件,进一步加强省金融办维护金融稳定和管理金融风险的职能,增设了金融稳定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会同“一行三会”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近期联盛事件处置过程中,省金融办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山西省政府金融风险管理的“代言人”。2014年,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在与山西省相关部门共同合作的基础上开发的“山西省金融风险监测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全省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以及522家小额贷款公司、223家融资性担保机构、187家典当行全部纳入风险监测系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近期煤炭企业贷款违约事件对金融体系的重大影响,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重点行业以及关联金融风险监测制度,重点密切关注区域实体经济特别是煤炭产业、特别是重点煤炭企业经营运行情况及其关联的金融风险,以山西省重点行业关联金融风险监测系统为依托,掌握风险状况,及时反馈和提示风险,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资源型地区金融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刚性维稳”的金融风险管理理念 具体表现为金融产品的“刚性兑付”。“刚性兑付”是指当理财资金出现风险、产品可能违约或达不到预期收益时,金融机构为维护自身声誉,通过寻求第三方机构接盘、用自有资金先行垫款、给予投资者价值补偿等方式保证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兑付。2014年,山西省民营煤炭企业振富能源集团发生信托贷款违约,中诚信托发行的规模高达30亿元的矿产信托在经历一波三折之后勉强实现刚性兑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违约事件发生自然不可避免,投资者应当承担风险责任,但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出于维护稳定的考虑,多次为投资者兜底,使得信用风险在定价中的作用无法释放,市场规律约束进一步弱化,道德风险上升,维护金融稳定成本进一步加大。 (二)多头管理,职能交叉 目前地方政府履行金融管理的部门从名义上以金融办为主,但由于部门利益的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普遍存在“多龙治水”的问题。从山西省的情况来看,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承担一定的金融管理职能:省金融办负责指导民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职责,依法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和审批;省级农村信用联社根据省政府授权,承担对全省各级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省委组织部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高管享有人事任免权。在这种权利划分格局下,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拆台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地方政府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经营发展情况进行整体掌控和科学决策,大大降低了地方金融管理效率。 (三)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过程中融资命令超过协调服务 成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本意在于对地方金融业的发展进行总体规划和指导,为银政企沟通协调搭建平台,有效解决经济金融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然而随着近些年来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部分资源型地区政府配置金融资源的现象愈加突出。如通过金融办的名义向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安排工作,更有甚者直接通过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对资源产业和资源企业的融资安排进行协调。地方政府更加关注信贷投放力度,相对金融机构提出的防范金融风险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诉求重视不够。年末由地方组织部门牵头,对金融机构以及监管部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也主要是根据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对相关单位进行财政奖励,以调动其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的积极性。 (四)缺乏有效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金融风险处置涉及地方政府、发改委、财政部门、“一行三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等,各部门的处置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效率也有待提高,协调有待加强。从我国目前的体制来看,当规模较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出现风险时,由中央政府对其进行注资或者为其不良资产埋单。当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时,则可能需要由地方政府出面承担其风险处置成本。在资源价格一路走低的形势下,资源型地区的地方财政本就捉襟见肘,在处置突发性金融风险方面可能力不从心。《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已经覆盖全部存款类金融机构,但存款保险机制如何介入金融风险处置尚未明确。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资源产业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金融办、人民银行要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资源相关行业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及监测分析,深入了解掌握煤炭经济运行对银行业经营的影响程度,及时风险预警提示。一是加强对资源产业的监测,构建区域性资源产业监测体系,重点加强对资源价格、企业资金及资产负债率的监测。二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建立资源行业预警指标评估体系。对资源企业经营及银行信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防范产业风险及其延伸的金融风险。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现有的征信系统,将煤炭信托信息、民间融资信息纳入征信体系,防止出现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风险、道德风险。 (二)完善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建设 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应在客观准确判断宏观形势的基础上创新货币政策工具,进行适时、灵活的逆风向调控,建立健全与新增贷款超常变化相联系的动态拨备要求和额外资本要求,通过逆周期的资本缓冲,平滑信贷投放,引导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实现总量调节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机结合,在维护宏观经济稳定的同时促进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地方分支机构要根据职责分工实现统筹协调,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运行状况,研究分析影响金融稳定的风险因素,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析和研判。 (三)明确定位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责任和权限 国家层面可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整合分散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对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职责予以明确,对地方金融实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充分发挥地方金融创新的积极性。按照“一行三会”垂直管理与地方政府横向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资源型地区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理解金融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对于“一行三会”的工作,地方政府要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国家统一的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政令畅通。引导并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与全国性金融机构相互竞争,共同发展,共同推动辖区经济金融平稳运行。 (四)完善金融风险事后处置机制 应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在金融风险管理中的核心地位,由地方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金融办和人民银行的统一协调下,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财政政策工具、监管政策工具、宏观经济政策工具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金融风险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合力。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在坚持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彻底摒弃长期以来“刚性维稳”的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功能,打破“刚性兑付”,对于产生兑付危机的金融产品,妥善制定解决方案,必要时破产清算;对于发生关联风险且无法挽救的金融机构,指定金融机构对其进行代管,确保其各项关键业务的平稳过度,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处置的公共成本。 作者:王翔 郑晓龙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 金融风险管理的问题及策略:金融创新条件下金融风险管理对策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市场有着剪不断的联系,一个地区和国家的金融风险都可能对全世界的经济金融市场造成很大的影响。目前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逐渐趋于成熟,这样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进步。但是现今我国的金融机构在进行产品创新的时候也不能忽略存在的风险,所以必须要做好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风险管理,以此来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 一、新时期金融创新活动的特点 (一)理财业务特点明显。 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这样人们的理财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倾向于寻找高收益的理财方式,传统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这样导致商业银行也逐渐开始推出了各种新型的理财产品,以此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使其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站稳脚跟。 (二)金融机构同质化。 现今,对于我国国内的一些金融机构来说,其中很多机构原本都存在一些业务界限,但是近年来在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下,各个金融机构所推出的金融产品的界限都逐渐开始淡化,很多行业之间的业务都出现了重叠的状况,这使得各种业务都向着综合化方向发展,也增加了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性。 (三)金融创新要具有独特性。 目前我国的金融创新比较活跃,但是由于金融机构纷繁复杂,金融产品复杂多样,各个机构之间的产品大同小异,导致在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同质化产品。各个金融产品缺乏深度和广度的发展,所以各个金融机构要研发具有独特特点的金融产品,增加金融产品的竞争力。 二、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金融风险 (一)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风险。 1.金融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资产证券化,加剧金融风险。对于新时期,我国的金融发生了很大程度上的创新,证券化有效提升了资产的流动性。并且提升了金融产品的标准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金融风险。但是目前来看,对于资产证券化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其证券化主要是一些比较好的资产,能够通过时间差来进行不良资产的置换。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信誉受损的风险,若是出现证券化那么将会导致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的控制力,影响到货币政策的执行效力。 2.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行业的经营风险。对于金融创新来说,将会导致金融产品的同质化,这样将会提升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能力,缩小存贷利差,激烈的竞争使得各个金融机构之间不得不从事高风险的金融业务,使得金融机构信用等级下降,增加金融机构经营风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外资的大量涌入影响一国的汇率和银行的流动性。金融创新也导致一些金融风险甚至会影响全球的资本市场,这不仅影响着全球经济的稳定性,也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3.金融创新影响投机市场,加大了风险的破坏性。金融创新为金融市场提供了安全的工具,但是也存在大量的投机行为。避险者可以通过投机者将风险转移,高流动性的衍生产品市场具有一定的杠杆作用,对金融市场具有一定的破坏性和波动性。因为如果出现投机失败的情况,不仅不能避险,还能严重冲击和破坏金融市场。 (二)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 1.金融创新带来新的金融风险。在金融市场中,为了消除或是预防各种风险,往往需要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分析引发风险的因素,评价风险的大小以及可能性。金融行业本来就是高风险行业,人们为了获得高收益往往愿意冒很大的风险。在金融市场中,有的能获益,有的就会损失,各种损失和收益在总量上并没有变化。不断的金融创新不仅降低了金融产品微观方面的风险,也将风险转移到风险偏好者身上。 2.风险管理和风险创新不断博弈。风险管理和风险创新之间不断相互促进,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增加了各种风险的因素,这就需要借助风险管理来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目前来看,很多的金融机构都不断推出了新的金融产品,以此来规避监管,同时金融监管也在不断随着金融的创新不断完善,这样也促使金融机构不断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 三、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水平推进金融创新的对策 (一)加强金融创新的内部自我管理。 金融创新衍生工具对整个金融市场影响是巨大的,金融主体难以估计在危机爆发时产生的影响。金融危机严重影响着金融创新,在实施金融创新的时候,必须要做好对金融风险的有效预估,从而来将风险意识直接融入到相关的金融创新中,并且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从而来充分制定出一个可续合理的措施做好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以及预测。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金融风险加以控制和防范。金融机构在业务以及金融产品创新时,要充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严格遵循市场的发展规律,促进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 (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约束。 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中的发展,必须要由政府来进行相应的监管,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以及完善的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对各个参与者来进行监督,现今各个市场主体逐渐开始意识到了约束性。对于金融市场,必须要规范自身的市场顺序,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加强对金融债券的管理,以此来做好市场信息的披露,并且提升市场主体的风险意识、市场信用以及一些信用意识,从而来充分发挥市场的监管作用。做好金融市场的管理以及监控,这样能够在根本上做好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同时也能够对各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改善金融监管,增强监管力度。 在新时期金融监管也要有新的发展,进行必要的创新,改变传统的理念、方式和措施。随着证券、保险和信托等金融主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市场,并且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在新时期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管理,不仅要改善管理理念,还要改善管理方式和措施。金融监管不仅要保护金融机构的运行,同时还要做好对金融机构运行的合法维护,做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有效监管,最终要为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做好金融创新管理工作。 四、结语 我国的金融机构,要不断推行金融创新,这样将会在很大的程度上丰富我国金融市场的产品,并且能够最终活跃我国的金融市场。同时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好相关的金融风险管理,以此来提升对金融风险的抵御能力,最终要充分做好金融产品的创新工作,保证金融市场的动力与活力,不断提升金融产品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作者:宫超 金融风险管理的问题及策略: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所谓金融工程是指利用一切工程化手段来解决金融问题的技术开发,不仅包含了金融产品设计,还包含了金融产品定价、交易策略设计、金融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本文针对金融工程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促进金融工程在我国金融风险管理中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金融工程;风险管理;对策 金融工程学是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期飞速发展的一门新型学科,它包含了金融、数学、工程学、统计等学科[1]。金融工程的核心在于对新型金融产品或者业务的开发设计,其本质在于提高效率。 一、金融工程的特点 从以往对金融工程的运用中可以看出,金融工程就是一切金融活动的工程化,而工程化是指结合其它学科的内容来处理特殊问题的规范化过程。金融工程的主要特点就是工程化,是根据无套利均衡理论进行思考,并且在结合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组合复制技术。金融工程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回避各类金融风险,从中寻找获取利益的机会,加强在市场中的竞争力[2]。金融工程作为现代管理金融风险的主要手段,其中本身比较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数理化,因为在金融工程的使用中涉及到许多复杂、深奥的数理知识,需要人们掌握数理化的相关知识以及各种处理方法才能够有效的运用,所以,数理化是金融工程较为明显的一个特点,目前,对于数理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已经成为衡量金融工程的标志。 二、金融工程和传统风险管理方法比较之下的优点 在金融工程学没有具体形成以前,人们主要运用三种手段对风险进行管理,分别是资产负债管理、保险、证券投资组合[3]。这三种手段在风险管理中都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把这三种管理手段和金融工程相互比较,能够发现金融工程在管理过程中有以下几个优点: 1、准确性和及时性 市场中基本工具的变化影响着金融产品的价格,而金融工程就是以基本工具为手段滋生而来,变化的趋势存在着微妙的规律,金融工程的性质能够让期货交易在逆向相等的操纵下发现金融风险,并且能够在交易过程中准确的防御风险。另外,流动形成的市场能够及时的根据市场价格做出相应的反应,有效的解决了风险管理中的时间滞后现象。 2、提高了金融市场的交易效率 目前,在市场中主要应用的金融基本工具有:现金、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把金融工程的基本工具和金融风险的远期、期货、互换进行结合,形成了现代金融工程所应用的基本工具箱。通过各种各样的组合,形成了巨量大金融创新产品,扩展了投资者的投资角度、投资类型,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合理的投资组合机会,能够有效的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还因为金融市场中拥有“套利”机会,投资者根据金融创新就能够获取没有风险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市场上的商品如果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失去了价格平衡,使用套利这种方法短时间内就能使产品的价格恢复平衡。 3、合理的避开了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损失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系统性风险事件,比如:墨西哥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等都说明了,传统的控制风险方法已经不能满足于现状,必须要开发出新的方法来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4]。从控制风险的思路出发,目前主要有两种控制风险的思路,一种是把指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把自己分别投资在几个或者多个项目中,当金融风险产生时,对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小的,证券投资组合就是这种思路的主要表现,在面对非系统性风险时,这种方法能够较好的减少非系统性风险为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但是,当面对系统性风险时,使用这种方法能够收到的成果几乎微乎其微;另一种是把风险转移给有能力承担或者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风险越大意味了利益越大,投资者不能承担的系统性风险,可以转移给其他投资者进行处理。金融工程就是属于这种方法,运用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以及合理的控制风险等形式,能够让投资者合理的避开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损失,当前,金融工程已经变成现代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中最主要运用的方法。 三、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中的实际应用 金融风险管理是指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衡量和控制风险及回报之间的所得所失,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价格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风险、行业风险、数量风险、法律法规或政策风险、人事变化风险、自然灾害或突然事件等风险,而把金融工程运用到这些风险中都能起到不错的效果,以下针对风险管理中主要存在的几种风险进行分析。 1、金融工程在投资风险中的应用 根据相关资料得知,投资者如果在全球各个国家的股票市场进行分散化投资,能够有效的扩展股票投资组合的范围,从而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在20世纪80年代,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机构或投资者都使用这种方式进行投资,其中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这几个国家较为突出[5]。但是,部分国家的投资机构和投资者因为外汇制度的约束以及对流动资产的管理,不能把过多的资金投入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中进行操作。而金融工程的产生,全球各个国家的投资者都能够运用金融工程所制造的国际股票收益相互交换这种金融商品,就能有效的解决掉这个问题,从而满足了全球投资者的需求。 2、金融工程在风险中的应用 风险是指企业所有者把企业控制权转交他人进行,而所有者则成为企业的股东参与到企业利益的分红中,目前,部分企业管理者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没有把股东利益最大化放在企业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没有考虑到股东的感受,甚至有的企业管理者往往会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在任职期间的权益而牺牲了企业长久的发展[6]。在这一现状下,企业股东可以通过金融工程来收购本企业,在股东所占的股权成为企业中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比例时,就会成为企业的管理者或者可以对企业进行重组。 3、金融工程在数量风险中的应用 数量风险是指市场对某一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以及交易数量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也许会来自企业的生产方面,也有可能会来自社会对产品的需求方面。在以往主要是根据调整企业的生产过程来控制数量风险,但是,这种调整方法所产生的费用相对较多。在金融工程实现以后,根据数量风险的特征,金融工程制造了两种新型产品,分别是产品期权和宏观衍生的金融产品,企业可以分析宏观衍生的金融产品交易,从而分散和避开数量风险带来的损失。 四、促进金融工程在我国风险管理中发展的对策 金融工程是根据社会需求而衍生的产物,顺应了时展的潮流[7]。首先,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到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和价值,明确金融工程在我国风险管理发展的地位;其次,针对我国金融工程发展较晚、缺少专业性人才的现象,在对金融工程的运用和研究中,缺少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政府应该聘请一批金融工程专业能力较高的人才来我国授教,在学校开设金融工程相关联的学科。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企业金融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让工作人员能够对金融工程有着全面的了解,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金融工程的相关运用。最后,对我国目前的经济体系和金融系统进行改善,要充分的认识到制度和业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还需要把金融工程的发展现状和我国金融机构的需求以及存在的风险有效的结合起来,合理的制定出适合我国发展的金融工程方案。从事实的角度而言,金融工程本身作为风险管理技术,其只能通过金融工具的组合使用来对风险进行分散,从而以此来促使风险明确化发展。但是其本身很难真正成为减少乃至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因此对于金融工程的风险管理必须要理性认识,要在微观角度促使经济主体更全面,而在宏观方面由于市场投机力量的攀升,直接提高了系统风险的概率。所以,要想真正做好风险管理,就必须要采取科学化的方法及技术,同时也需充分结合风险管理实践来将二者进行有效融合。另外,对于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来说,金融工程的发展必须要不断的对其经济主体系统的内部风险控制主体加以完善,并联合政府实施内外同步监管,这样才能真正促使主体所承受的风险获得全面监控和管控。 五、结语 综上所述,金融工程是一门全新型的学科,它打破了传统的风险管理手段,是根据社会需要而衍生的产物,作为一种新型衍生的学科,表现出了传统风险管理所不具备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了金融市场的交易效率;合理的避开了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损失。根据金融工程的价值和作用来看,势必在未来的金融风险管理中起着更重要的作用,我国应该把金融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发展的对象,从多个角度促进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的形成,从而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国力。(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作者:郑明岚
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试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及其完善 [摘 要]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土地小规模经营,难以实现土地的有效流转,从而难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势在必得。《物权法》草案对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做了一些规定,但仍存在不足,本文欲通过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物权法》草案的相关条文,来论述如何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 转让 受让人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 第一,推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础,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不例外。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引入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和逻辑的必然发展。[1]而我国目前采取的是“一人一亩三分地”的种田模式,这种模式促使了农村土地的小规模经营,阻碍了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利用,也与农业的产业化不相适应。若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进入市场,大规模地集中土地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将从一定程度上推动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 第二,使土地利用率达到最大化的需要。由于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无法成为土地的所有者。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就在于如何对其进行高效的利用,使土地的使用价值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若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则能促进擅于以土地谋生的经营者获得更多的土地,而欲另谋出路的农民也可以放弃自己的土地,找到更适合自己的选择,从而促进土地从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的转变。若使农民固守各自的土地,则不仅不利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也不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第三,加快城镇化步伐的需要。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是我国产业发展的一个目标,降低农业人口比例,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我国农业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我国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如果限制其自由流转,则会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即使有更好的出路,他们也会担心对土地的处置问题。此外,还易导致土地抛荒的现象,只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实实在在的资本,允许其自由流转,使农民更好地利用这一资本放心地进城务工,在城镇安家落户,从而也有利于加快我国城镇化的进程。 不仅如此,我国在现实生活中也已经出现了大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现象。在农村,农民之间以各种形式进行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如转包、出租等等,很多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农场、承租返包、返租倒包等情况,实际上也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而且,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对土地的流转予以了肯定,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物权法》草案第131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 二 我国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其弊端 1、无偿流转占多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有偿的原则。实行有偿流转的依据在于原承包人在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内,将承包的土地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手段流转给他人而应得到的补偿。可是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多是无偿的或是低价的,这样必然会导致农民无论是否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都不会放弃自己的土地,也使得兼业农户与农地的分离难上加难,从而进一步限制了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在对湖北省通城县进行农村土地调研的过程中,只有38%的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是被支付了对价的。[3]这38%的有偿流转率显然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是占少数的,自然难以保障转让人的合理利益。要改变这种局面也不能一直停留在理论上,应及时建立一套高效的土地经营模式。 2、流转对象过于局限。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象大多局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村民,且多为转让人的亲戚和朋友,这样不利于农业的市场化转变。 3、流转行为不规范。由于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小规模流转占着主导地位,多为亲戚朋友之间的流转,这就导致了承包经营权在流转时,大都采取口头协议的形式,很少是通过有关部门签订书面流转协议。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从而成为纠纷发生的诱因,也使得解决纠纷时欠缺可靠的依据。 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在目前的农村中,存在着转包、转让、互换、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租赁、入股、返租倒包、继承等九种土地流转形式。我认为在立法中应当采取宽松的法定主义。对于已经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而对于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约定的内容不能法律的基本原理。在《物权法》草案的第131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此处将转包同出租并列,我认为并无必要,相反会造成概念的相互重叠,缺乏周延性。其实,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地转包给他人的行为,就是一种出租行为。转包与出租的唯一区别就在于在转包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生在转让人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人员,而在出租中,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则发生在转让人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之所以出现两种形式,乃是由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享有承包权,但是否就由于这一个原因,而引入两个概念呢?我认为只用出租就可以涵盖转包。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也可以出租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至于租金的多少,有偿或无偿,均有双方自行协定。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设立抵押,理论界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即承包人为融通资金,在其承包的土地上为债权人设立抵押权,一旦承包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对该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以变卖、拍卖或协商折价的方式进行处分。它能够解决土地使用权人建设投资不足的问题,加快资金流转速度,但由于在抵押权实现后土地的使用权将发生转移,将会引起十分复杂的法律后果,所以在立法中应当谨慎对待。 我认为,应当明确在法律中予以规定的流转方式为转让、出租、互换三种。 1、转让。转让是承包人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人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全部或部分终止,由第三方继续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承包合同的流转方式。 对于法律是否应当允许转让,学术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可以转让,一种认为不能转让。后者的主要理由是如果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势必重演历史上农村两极分化,出现大批无地少地农民的社会问题。[4]我认为立法应采取前一种观点。首先,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也随之减弱,在沿海发达地区及一些第一、二产业发达的地区,已经出现了土地无偿转包,甚至一些地方出现了“倒贴皮”的现象,农村的贫富差距主要发生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民与固守土地的农民之间;其次,农民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能够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当然会通过趋利弊害的原则来对其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来进行优化选择。[5]再次,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成,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也愈显松散,农民完全依靠土地的现象也越来越少,况且我国的经济发展势态也比较乐观,农民大规模的逆转现象也极少可能发生。若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对土地的流转制度的建构无疑是个绊脚石。 对于发包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地位,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看法。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承包人在转让其土地承包经 营权时,应当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转让承包经营权时,应给予承包人充分的自由,无需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在《物权法》草案中认可了前一种意见,草案第132条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等,应当报发包人备案。”我认为,承包人在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无需经过发包人同意。《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显然,在立法中之所以规定农户在转让承包经营权时需经发包方同意,是考虑到农户会丧失其赖以生存的基础,故须由发包方对其生活前途进行审查后,再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这种作法的初衷是好的,但却忽视了农民作为理性经济人角色的一面,相反,这种做法在某种意义上是对农民权益的不当干涉。再者,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上看,若规定承包人处分其用益物权时,发包人必须介入,也会影响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体系建构。 2、出租。出租是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租给他人(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经营,但自己仍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法律地位,仍与发包方保持承包合同关系,承租人根据同承包经营权人的租赁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是物权法上的主体。出租主要适用于承包经营权人暂时脱离或无力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但又不想放弃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承租双方可以对租金、期限、权利义务等进行协商。由于其有较大的灵活性,在农村的土地流转中占有比较大的比例。 3、互换。互换是指为方便农户耕种与集体管理,或发展专业生产,农户之间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的交换。[6]互换同转让相类似,实际上是一种相互转让,但与转让不同的是,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时,各承包人不解除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同关系,仍然按照各自原来的承包合同分别向原发包方履行义务。互换作为集体内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不仅成本低,交易便捷,且方便土地经营,更为建立统一规划的土地经营区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措施 1、通过对受让人主体资格的界定进行规范。首先,受让人必须是具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只有具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才能根据市场的变化而适时地进行土地劳作,才能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会对农业带来永久性的损害。其次,受让人承包的土地的土地数量也需要受到限制。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导致农村土地的垄断经营。若对受让人受让的土地数量不加限制,受让人会利用其经济优势垄断土地,造成一部分贫苦农民失去经营土地的机会,从而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也不利于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 2、规范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双方需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还应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需要公证的,可到政府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以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满,无论是否延期,有关农户都应及时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汇报,以利于集体经济组织对所属农用地的正常管理。基层政府在管理上应简化程序,规范收费,以免加重农民的负担。 3、法律应明确规定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我国的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耕地退化严重,耕地后备资源不足。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国家的多部法律都有耕地保护的规定,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流转的章节中第33条第1款第3项规定:“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而《物权法》草案中却没有规定此种限制,我认为土地的流转必须强调这一点。在一般情况下,受让人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违反此项规定者,应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行政处罚。 4、以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通过市场实现土地的流转,使土地在农户之间有偿转让和等价交换,有利于土地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充分利用,也能减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行政色彩,使欲以权谋私的少数人员无机可趁。通过市场机制,使农户通过自由协商来实现对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也正体现了土地流转中的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更要建立一个公平、稳定的大环境,加快税费改革,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会切实保障农民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从而也能更好地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可流转性 人类共同的生存和生活决定了必须有一定的社会秩序,因为秩序是人类生活的必要条件一个没有社会秩序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而社会秩序的核心就是社会财产的秩序,而这一个财产秩序在法律上的表现就是权利制度的设计通常表现为三个层面:第一 分配和确认社会主体可以拥有的财产的范围;第二确认主体拥有权利和行使这些权利的原则;第三 保护这些权利的行使和禁止或者惩罚对这些权利侵害的行为。这种权利的安排和制度的设计达到社会资源在权属明确的基础上达到社会资源的有序和高效利用的目的 众所周知 法律上对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制度就是法律上的物权制度,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所有权制度和用益物权制度。不管从哪个角度来分析,界限分明和权利稳定的所有权或者其他基础性权利是社会财产得以有效利用的前提条件。因为稳定明确的所有权为该财产的利用提供的安全保障使人们对社会资源的利用得以长期化和高效率(参见 《中国物权法研究的新进展》孟勤国 载于《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1期11—13页),我国特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如此,本文就用益物权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流转问题发表一点看法。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传统用益物权的区别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其性质上,随着物权法草案的出台和根据大多数学者的观点,从大陆法的角度来看,在我国无疑是属于物权制度,进一步来讲,就是用益物权制度。该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制度,与传统意义上的用益物权制度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身独特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所面对的是制度意义上的所有权。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众所周知是以公有制度为基础的,土地承包经营人所面对的是制度意义上的所有权,其所享有的权利只能是所有权以外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那些本应该以所有者的身份所行使权利的人所行使的一种物权,他所面对的不是一个独立的私的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是集中的土地得以分散使用的一种必经手段和管理方法,也不是所有人牟谋取利益的方法。而传统的用益物权所面对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私的所有权,因为大陆法系的用益物权制度是以私有制度为基础来进行制度设计的,这是早成不同之处的原因所在。第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是一种土地上权利的流通手段。因为我国的土地是公有的,以此为基础的制度设计是一种所有权不可交易的制度设计,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具有使土地的使用收益权包括占有能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得以自由流通,所以,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应该兼有土地的利用与土地上的权利得以流通的功能。这一点不同与一般的用益物权,因为一般的用益物权的基础——所有权本身是可以交易的,以此为基础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制度设计,主要在于实现物的利用制度而非流转制度。总之,我们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既有传统用益物权制度的共有又有自身的特别之处。尤其是其特殊之处我们在设立制度的时候应该充分的加以考虑。归纳起来主要就是:一 它所面对的是制度意义上的所有权;二它兼有利用和流通两方面的功能。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即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问题 改革开放中,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村土地的利用制度由集体利用到到农户的承包经营的转变,我国城市的土地利用权制度则实现了由无偿划拨到有偿出让的土地利用制度的转变,这两个转变都是为了实现一种集中土地分散利用并使利用的有关权利变为民法上的一种权利的目的。在此之前,虽然通过债权制度的设计,可以达到土地分散利用的目的,但是债权缺少安全性或者对世性,而且所有权人(由各级行政机关代表)自由裁量的余地过大,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保护,特别是在实行承包经营的初期,许多村干部或村组织单独毁约侵害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当前各界达成的共识就是:为了保护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使土地关系得以稳定化和长期化,就要用物权化来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参见 《我国土地用益物权体系的立法构建》李建华杨代雄 载于《当代法学》2004年1期107—115页)。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本文的观点就是物权化就是一个不断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排它性效力和支配性效力的过程。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租赁权物权化的过程得到证明,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首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到现在各国普遍适用该原则,有人就把这样一个过程称为“租赁权的物权化”,由此可见所谓的物权化就是不断增强其法律上的效力,使其具有排它性效力和支配性效力,具体表现为对抗性效力。所谓效力的增强这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排除第三人的任意干涉;第二 对抗所有权人,这是用益物权本来就应该具有的效力。一旦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备了物权效力,农民对自己土地权利的保护就有了充分的法律支持,无疑将会更加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 本来在我国,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以土地的公有制度为基础的,一般不会存在所有权的转让问题,但是土地所有权人非经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同意,转让特定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特定时期的土地使用收益权就肯定会产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对抗性效力的问题,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一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人非在法定条件下不得收回或者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行使权利,这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性效力的体现 ,所以说认定该权利的物权性质在实际生活中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有利于切实保护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排除对权利的妨害提高承包经营权人维护财产安全的积极性。也有助于财产的高效率利用,这种制度安排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通过这种强化排他性效力的安排使劳动成果、投资收益和维护财产的收益内部化,给予该制度充分的激励和约束,使其更加合理和长期。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这种排他性的效力,就不会存在约束机制,那么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就是不周到的。 三 结合物权法草案评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流转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也是土地得以有效利用的法律上的保 障,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了得以长期的存在了那么该权利的流通才会更加的自由更加的安全,那么土地才会得到高效率的利用 . 财产权利除了赋予权利人具有排他性的权利来对土地加以利用外还给了权利人转让财产的权利,这样即使权利人不利用该项财产,也可以让与需要利用该乡财产的人加以利用,这样不仅权利人得到一定的收益而且受让与人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社会资源也得到了充分利用,可谓一举三得。并且这种财产权利的转让使得财产可以流转,而财产的流转和交易可以形成一种市场价格而这种市场价格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引导财产的市场流通,这个就是现代市场资源配置的机制。大致说来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的流转和配置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实现的:第一 所有权的转让表现为商品的买卖或者交换权利人放弃一种财产而取得另一种财产实质上就是财产上权利的交换,;第二 使用权的转让 就是把物转让给他人使用或者经营,自己获得一定的收益,通常表现为财产的租赁、许可使用还有物权方面的出典、转典都是将财产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自己获得一定的收益,并且转让使用权的人并非必须是使用权人,但是转让人不许对转让的物具有使用权。第三 合作交易比如投资合作成立合伙企业或者公司,虽然该种方式在我国的推行并不是很圆满(参见《改革要保障农民的经营自主权》于建嵘 2004年12月23日 南方周末)。以上就是财产流转并达到有效利用的几种主要的方式。 资源的有效配置并得到有效的利用前提条件就是资源之上的权利可以自由流转或者是该权利的流转的时候至少受到的限制不会太多,不然权利的流转就会因为限制过多成本过大而流转不起来。 我国土地的集中所有和分散利用制度的前提就是我国的土地等重要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度,一切关于物权制度的设计特别是有关于土地制度的设计都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这种情况,显然传统的以个人生产资料所有制度为基础的制度设计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至少不能直接搬过来用到我国 在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包括两种方式:第一 不改变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承包经营权人按一定的方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承包人仍然是承包经营合同的当事人,这种情况下实质上是经营权的转让,承包权还在承包人的手中;第二 改变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原承包人退出承包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原承包人的地位。随着物权法草案的出台,我们已经从立法中看出,不管处于何种原因,该草案已经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物权,这就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的自由流转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本文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能够流转,最好能够自由流转,只有这样我国的物权制度,准确来讲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才是有效率的制度。主要原因是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利于土地价值的实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农村的市场化进程;有利于土地效益的提高和利用率的提高;并且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已经存在大量的土地流转事实。 但是我们在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同时以下几个问题应该注意( 参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若干问题探讨》王利明 载于《民商法研究》 (第五辑)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 :1我国地少人多,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实行农地用途严格限制是很有必要的,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子孙后代的利益。当然这是在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前提之下,对转让制度的一种完善;2应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制度,并且最好免费为公众提供查阅服务,有利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便捷、高效和安全;3加快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保护农民的利益,激励农民从事农业和保护自己的利益;4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客观上来说在我国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确实困难重重,但是既然结果是好的广大农民是欢迎的,我们就不能因为难而放弃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可能性。 以下是结合物权法草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流转所做的一点分析 第一 第132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和第136条规定因法定的原因对土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相关行政部门批准。之所以这样规定可能是为了防止基层政府和乡村干部随意调整土地破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但是这种民主的或者行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却很有可能是没有效率的。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想把权利转让出去,还有人愿意接受该权利,并且该权利的转让也没有侵害任何人的利益也不违背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就是说这个权利的转让谁的利益都没有侵害,对任何人都没有害处,法律上为什么要让这种权利的转让没有效力呢?。农户通过交易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去,农民用这种方式不是被剥夺了土地而是从土地中解放出去了。如果不允许其转让那么农民的选择很可能就是抛荒,所以这种按着“牛头强喝水”的做法结果并不是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并且这种结果在全国已经不在少数(参见《农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赵俊娟载于《河北法学》2004年5期47-51页)。我国的农耕土地本来就严重不足却有许多的良田荒废,真是可惜之极。反而在我国,允许土地的有效流转并且土地流转的相当成功的地方,每亩土地的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事实已经证明我国应该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二 从草案136 条和135条(参看我国人大二次审议通过的物权法草案)来看,立法的意图都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使更加稳定更具有连续性。但是我们在强调稳定的同时是否忽视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灵活性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流转性问题,使人们在自身需要的情况下能够依法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并且该流转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不要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呼声下,我们的物权法出台了却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农民来说却成了甩不掉的包袱和贴在身上的标签,应该允许农民把土地转让、转包、租赁、继承、抵押。让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家稳定的承包权还能为农民带来更多的财产权益,比如稳定的土地上的权利将会使农民获得更多的贷款的机会,因为根据我国对亚洲一些与我国农业发展水平相似的国家的农地市场的调查,我国18亿亩耕地的30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潜在价值,保守估计就达6万亿之多(引自 2004年12月23日 南方周末《农民产权的现实基础》李平 )。如果能让这笔巨额的潜在财富真正成为农民手中的财富,只有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自由流转。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城市土地使用权和居民住房按揭的抵押中得到启示,我们不应该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上造成城乡的差别。如果把农民土地这个巨大的财富纳入到金融体系,农民的财富将大大增加,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下现有的城乡收入的差别。但是众所周知,将农民的土地权利纳入到现有的金融体系中其先决条件就是农民的土地权利必须稳定,必须没有被随时调整的危险,因为银行是否发放贷款依据就是有没有抵押物和抵押安全与否,如果农民的土地权利农民家中有人出嫁或者死亡甚至是进城土地权利就有可能被收回或者被调整,那么没有一家金融机构会同意接受这样的土地权利作为抵押物的。所以说农村土地权利的稳定性是农村土地权利流转的前提条件。如果农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拥有这样的权利,就能够有效激励农民增加投入和积累,也为提高土地的实际利用率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第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毫无疑问,继承也是农村土地权利的流转方式之一,可是我们的物权法草案在前后十二条中并没有涉及到农民土地权利的继承问题。我国的继承法不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理由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承包经营合同产生的,具有一定的身份性,同时为了土地的充分利用,防止撂荒和弃耕现象。这种考虑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既然我们的物权法已经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看作是物权是用益物权,就应该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即使继承人是非农业人口,土地权利也应该允许继承,但是折合为一定的价值加以继承,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和迁徙的自由,我们只能用一定的条件为了保护农村土地加以限制而不能因为继承人是非农业人口就否认他们的继承权。 王素娟 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论文 一、研究背景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趋向于市场化运行。目前,我国各类市场体系正在加快发展,且不断完善规范,唯有农地市场发展相对缓慢。农地市场是农村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建立规范的农地市场,并纳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才能使农村的土地、资金、劳力等生产要素达到最佳组合,各项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该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证分析——以肇州县兴城镇大阁村为例 农地流转是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的行为过程。农地流转的方式是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肇州县兴城镇农地流转概况,具体如下: (一)数据来源 我们以黑龙江省肇州县大阁村为例对农地流转面积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相关数据均来自实地调研。大阁村位于兴城镇东侧2公里,共851户,其中140多户有一定的土地流转,该村相对周边农村较为富裕,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上。该村耕地1186.67公顷,主要是旱田,作物为玉米和烤烟,其中烤烟的收益较高但有一定的风险,该村有较少的养殖和牧业,大阁村临近兴城镇,土地流转的相对较多。大阁村五年内的土地流转统计情况,如表1所示: (二)模型原理及统计分析 针对土地流转的面积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我们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对两者的关系进行模拟和分析。模型原理如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为 y=β0+β1+ε 其中y为被解释变量,代表农户收入;为解释变量,代表农地流转面积;β0为截距,β1为系数,两者均为待估系数;ε为扰动项,体现了y的变化中没有被所解释的部分,即除以外其他所有 对y产生影响的因素的综合体现。 以-大阁村农户农地流转面积和收入两组数据为样本,利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通过以上软件分析,我们得到如下模型结果: y=-2600.20+102.95 显著性检验结果(见表3)表明,r2值和调整r2值均在0.8以上,说明模型系数较为显著;f值的相伴概率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方程整体拟合程度较好。通过相关资料表明,农户农地流转面积与农户收入呈正向相关关系,即农户农地流转面积愈多,农户的收入愈多。并且,农地流转规模对农户增收效应为102.95,即农户每增加1公顷土地流转面积,其收入将增加102.95元。 (三)兴城镇大阁村农地流转与农民收入关联性的经验检验 以上我们利用线性回归模型模拟了兴城镇农地流转对农户的增收相应,为了更为深入的讨论农地流转的增收效果,我们将调研样本进行重新整理,对农地流转户和非农地流转户的收入状况进行经验比对,以对上文的分析结论进行检验和作证。通过我们对大阁村的实地走访,共分发60份问卷,回收60份问卷,我们对这60份问卷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得出平均值:每家人口为4人,有2人可以工作。下面我们利用平均值来进行以下分析: 1、流转农户 根据兴城镇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每公顷约为4500元,1998年国家进行分地,每人0.4亩,一户平均三人共12公顷,一次流转1.2公顷。农民进城打工每人950元,可工作10个月。这样农地流户的收入可计算得: 转出土地所得费用mc1=4500元1.2公顷 外出务工收入mc2=950元2人10个月 总收入mt=mc1+mc2=23500元 2、非流转农户 农户一次耕种1.2公顷,每公顷收益5250元,经过在兴城调查取平均数,得知农民在空余时间可以选择打工,每天50元,大约可工作45天。这样非农地流转户的收入可计算得: 耕种土地所得收益ms1=5250元1.2公顷 农闲时务工所得收入ms2=45天50元2人 总收入m=msi+ms2=10800元 根据调查样本的平均统计结果有:mt m,即有土地转出行为的农户其年收入远大于自耕自耕的农户。 通过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农民的收入与土地流转面积的大小呈正向相关,并且根据数值可以充分的论证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农户的收入。当前,农民收入逐步多元化,土地不再是农民唯一获得收入的手段,农民通过外出务工、经商能获得更多的收入。农地分散经营的低收入和非农产业的高收入形成了鲜明对比,国家出台一系列的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解除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土地流转政策为农民致富建立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农民获得了相对较高和比较稳定的有偿转让收入,同时,也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了经济基础。 三、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分析 虽然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在农村土地流转的比例仍然较少,通过大量的走访,我们发现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经常受到损害 “土地流转”是农民把土地使用权转手他人,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但土地在流转的过程中,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商贩所操纵,就像操纵房价一样,炒地的人以最低的价格买入土地,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卖出,严重地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致使那些想要购入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的农户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政府必须要完善土地补偿机制,严格限制土地的非法倒卖。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问题尚未妥善解决,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农地流转规模 在土地流转之后的农村地区,必定面临一定的劳动力剩余的情况,这一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又为农地流转提出了新的难题。造成这种难题的原因有二个:一是城镇的市场竞争已趋于白热化,而素质还有待提高的农民不足以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二是政府暂时对于已流转土地的农民就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还不够,因此,政府应该为农民提供一些可以再就业的机会,并对农民进行基本技能的培训,再者,目前黑龙江省对于流转出土地的农户缺乏一个帮助再就业的服务机制,流转出土地的农户不能及时得到市场的就业和创业信息,这也阻碍了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 (三)儿童和老人的生活不能得到妥善安置,为农地转出户增添忧患 当土地流转之后,农民基本是进城镇打工赚钱,但是自己的孩子和父母怎么办,孩子进城上学要额外缴纳借读费用,对于本来打工收入不是很多的农民来说又增添了一项较大的支出,而且家有老人的也要给家里拿钱用于赡养父母。由于转出户家里的劳动力都外出打工,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孩子只能留在农村,农村没有很健全的保险制度,意外状况经常会发生,如不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经济负担。而且,孩子常年感受不到家庭、父母的温暖,可能会给孩子们的心理上带来一些偏差,给他们的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四)转入方的资金短缺和生产力技术低下 对于自愿留在农村的农户,较多的人想多租赁一些土地去耕种,但是由于缺少资金的支持,很难达到自己租赁目的,去 银行贷款需要一系列的证明,手续繁琐,而且最后申请的数额也很少,政府给予的帮助和指导有限。除上诉问题之外,由于黑龙江省各地方农村土地耕种技术差别较大,生产方式落后,因此较多转入户的生产收益往往达不到规模经济效益的状态,既浪费劳动力,又提高了生产成本。 四、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要尊重农民意愿,循序渐进 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归农民所有,因此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规模经营时,首先必须征得农民同意。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对农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土地既承担着经济功能,还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中央也一再强调,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尽管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收入会增加,转出土地的农民也会有更多选择,但是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他们既不能成为市民,又无地可种,只能处于给别人打工的境地,这使他们的身份极为尴尬。因此流转必须是建立在农民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不允许外力去强推,一定要循序渐进,要遵循法律和政策。 (二)建立工作服务中转机构,为农民再就业创造条件 由于科技文化的不断提高,农民的知识显得越来越薄弱,他们在城市的工作机会变得越来越少。政府必须促进非农产业发展,为农民增加就业提供机会,政府要加大农民非农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实行免费培训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并且建立专门的职介服务机构,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工作岗位。 (三)政府给予一定扶持,加大农村公共品的提供 要保障留守儿童和老人的日常生活,就要由政府提供交通、水利、电力、通讯、教育、医疗等等一系列的农村公共品。政府必须建立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让老人和孩子的健康得到保障;改善农村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孩子们的心理关爱;丰富农村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文艺活动,调动农村留守老人的参与兴趣,增加他们的生活趣味。 (四)为转入方的农业生产创造条件 第一,为转入方提供贷款支持。首先,放宽对转入方的信贷限制,并鼓励银行放贷、政府适当补贴;其次,以不改变抵押土地的用途为前提,允许对土地进行抵押。对抵押土地的用途进行明确限定,可防止耕地流失,同时为受让方进行融资提供条件。 第二,为转入方提供先进生产技术,加强培训等服务性工作。 第三,帮助土地流转方进入土地流转市场,参与土地流转,并为其农产品提供销售性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研究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念和特征流转方式的法理界定各种流转之法律内涵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章“总则”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前,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领域拓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明显加快,流转规模扩大,截至20__年年中,除西藏外,全国农户承包地流转面积为7000多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7,比20__年底增长多于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已呈现多样化,但目前理论界与实践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认识不尽一致,不利于达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不利于真正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对此作一探讨。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种种观点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前流转方式的种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提出了许多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概括起来,有以下七种[1]:(1)出让;(2)出租;(3)转让;(4)转包;(5)入股;(6)抵押;(7)“四荒”拍卖。 第二种观点认为,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包括[2]:(1)占用;(2)联营;(3)租赁;(4)转租、转包;(5)“四荒”土地使用权拍卖;(6)抵押。 第三种观点认为,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3](1)互换;(2)转让;(3)委托;(4)转包;(5)入股;(6)拍卖;(7)反租倒包;(8):竞价承包;(9)抵押等。 第四种观点认为,土地流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4]:(1)互换;(2)转包;(3)转让;(4)反租;(5)倒包;(6)入股。 第五种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包括以下几种[5]:(1)出让;(2)继承;(3)抵押;(4)出租;(5)赠与、互易;(6)转包;(7)入股。 第六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6]:(1)土地反租倒包;(2)土地有偿转包或转让;(3)土地投资入股;(4)土地信托服务。 综合上述观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涉及:(1)出让;(2)竞价承包;(3)拍卖或“四荒”拍卖;(4)转包;(5)转让;(6)互换或互易;(7)出租或租赁;(8)反租倒包(反租、倒包);(9)入股;(10)联营;(11)抵押;(12)占用;(13)赠与;(14)继承;(15)土地信托服务;(16)委托。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流转方式的种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的流转方式[7]:(1)土地反租倒包;(2)土地有偿转包或转让;(3)土地投资入股;(4)土地信托服务;(5)土地互换。 第二种观点认为:“在土地流转的方式上,除保留《农业法》中规定的转包、转让、入股、互换等四种形式外,还应增加反租倒包、抵押、出租、出让等形式,还应允许农民在推进农村市场化的伟大进程中,创造性地探索新形式”。[8] 第三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9]:(1)自由流转模式。该自由流转包括转包、转让、出租、互换、抵押等具体形式;(2)“反租倒包”模式;(3)土地经营权入股模式;(4)“两田制”模式;(5)“集体农场”模式。 第四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0]:(1)转让;(2)转包;(3)出租;(4)互换;(5)入股;(6)抵押;(7)继承;(8)代耕;(9)准占用。 第五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11]:(1)转包;(2)转让;(3)退包;(4)互换;(5)委托代种;(6)反租倒包;(7)股份经营;(8)拍卖。 第六种观点认为,农地使用权流转方式[12]:(1)出让;(2)出租;(3)发包;(4)转让;(5)转包;(6)转租;(7)入股;(8)抵押。 第七种观点认为,土地流转有[13]:(1)转包;(2)代耕代种;(3)互换;(4)转让;(5)租赁;(6)入股;(7)反租倒包;(8)继承;(9)抵押;(10)土地托管。 综合上述观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涉及:(1)出让;(2)发包;(3)拍卖;(4)“两田制”模式;(5)“集体农场”模式;(6)转包;(7)转让;(8)出租或租赁;(9)反租倒包;(10)入股;(11)互换;(12)抵押;(13)继承;(14)准占用;(15)代耕或委托代种;(16)退包;(17)土地托管或土地信托服务;(18)转租。 笔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前后,专家和学者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探讨,对真正界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是有益的,但同时也存在着明显不足,见后分析。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特征 目前,理论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理解和界定上不尽一致。有的人认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就是指在保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变、确保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转移与交易”。[14]有的人认为:“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的是,拥有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保留承包权,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15]有的人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动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在集体组织内部承包经营户之间、非同一集体组织承包户之间以及承包经营户与非承包经营户的组织个人之间所产生的,以转让、出资、出租、抵押、继承、赠与为主要方式的积极作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权发生转移的行为”。[16]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32~43条)和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49~50条)的规定,并结合民法中的物权法理论,笔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以及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原承包方(即流出方)依法将该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即流进方)的行为”。[17]这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生效或者依法登记取得的,对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养殖水面、“四荒”等农村土地进行占有和以耕作、养殖、竹木或者畜牧为生产方式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目的生产经营而使用并获得收益的权利以及该依法承包农村土地所形成权利的处分权。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且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18]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规范之性质和内容分析,该法“对家庭承包的土地实行物权保护”,[19]对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已赋予物权性质,并采取物权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法律特征概括为:(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要以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2)不发生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的变化;(3)不改变承包地之农业用途;(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自愿性;(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性,即“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二元性,即包括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的流转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下的非物权性质民事权利流转两方面:(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流进方享有的权利,不得超过原承包方(即流出方)享有的权利;(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流出方的特定性(即原承包方)和流进方的多元化(即一切农业生产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契约性;(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理补偿性。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法理界定 根据上述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分析,笔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既不同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出让,[20]这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实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村土地发包或出租给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也不同于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例如,家庭承包中发包方依法调整承包地,或者家庭承包的承包户依法分户等;更不同于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例如,承包地被依法征用或占用等。因此,对上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种种观点分析可知,其存在问题是:(1)出让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竞价承包、拍卖或“四荒”拍卖、发包等应属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范畴;(3)占用、退包等应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范畴;(4)“两田制”模式、“集体农场”规式等应属农村土地的经营方式,而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5)土地信托是指在坚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原则,土地信托服务机构受农村土地承包方委托,并以中介组织身份,协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事项,促成转让方(即原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从而引起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显然,土地信托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范畴,因为土地信托服务机构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流出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2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和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49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以及第50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之规定分析,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有其名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包括八种:(1)转包;(2)转让;(3)出租;(4)互换;(5)入股;(6)抵押;(7)继承;(8)代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39条第2款规定:“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根据《草原法》第41条规定:“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这里“临时占用草原”理所当然应包括临时占用承包地。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包括准占用。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特征剖析,《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所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他流转方式”还应包括:(1)赠与;(2)质押;(3)出典。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反租倒包”。“反租倒包”,是指承包方(出租方)在保留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一定的租金,将承包方的承包地租归发包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再将该承包地发包或倒包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反租倒包”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介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流转集中土地进行规模经营,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但出现发包方强行租回承包方的承包地,且租金极低,并以较高价发包,严重损害了承包方的利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反租倒包”作为乡村收入的手段,甚至某些人却可因此而得到额外利润,恶化了“反租倒包”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态”的名声,引起农民强烈不满,并造成了农村社会动荡的巨大隐患。因此,中发[20__]18号《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明确:“‘反租倒包’,不符合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应予制止”。实践中,“反包倒租”其运行机制类似于“反租倒包”。笔者认为:(1)“反租倒包”或“反包倒租”与承包方直接出租或转包比将增加交易成本。(2)“反租倒包”或“反包倒租”使流转法律关系复杂化,目前其他流转方式只存在一种法律关系,而“反租倒包”或“反包倒租”存在二种法律关系,即租赁法律关系和承包法律关系。(3)如耕地、林地、草地的“反租倒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的第二次发包(即倒包),一方面新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外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则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15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和耕地、林地、草地等农村土地应“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1款)之规定;另一方面如新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则依《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应采取人人有份、家庭承包,会使农村土地更细碎化,更不利于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最后一方面按《农村土地承包法》法律规范和内容分析,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第二次发包,则第二个承包方应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会与原承包方保留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冲突。因此,根据上述分析,“反租倒包”是一种违反法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应取缔。(4)“反包倒租”中,受转包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也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之第(四)项流进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之要求,目前农村绝大部分地方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已从过去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转变为现在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户经营”或“集体所有、承包方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已丧失农村土地的“经营能力”,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因此,“反包倒租”也应取缔。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种方式之法律内涵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它是指转让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限内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新承包方)的行为。其结果是,转让方丧失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方依法取得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转让方与发包方之间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确立受让方与发包方之间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承包关系,如转让方依法将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其承包方法律资格和原拥有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消灭。 2.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它是指转包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转包方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属于转包方在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从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部分权能(包括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但不包括处分权)移转给受转包方,其结果,受转包方无法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只能取得债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新确立转包方与受转包方之间的转包关系,且该转包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一般较短,最长也不得超过20年。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它是指出租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使用权转移给承租方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属于出租方在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从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部分权能移转给承租方,其结果,承租方无法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只能取得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租赁权,同时,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新确立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农村土地租赁关系,且该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它是指在存在两个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有效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并限于同一发包方的农村土地的两个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承包方之间依法互相调换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则发生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的流转,其结果,甲承包方丧失原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A)而同时取得乙承包方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B),则反过来,乙承包方丧失原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B),而同时取得甲承包方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A)。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它是指入股者(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农村承包地使用权入股而取得股权的行为。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它是指抵押人(原承包方)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承包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以不转移农村土地之占有,将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抵押权人)依照担保法规定拍卖、变卖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或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受偿。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它是指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方最后一个家庭成员死亡和承包期内,由最后一个死亡的家庭成员的继承人依法继承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耕。它是指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承包地委托给第三人(即代耕方)暂时代为经营的行为。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准占用。它是指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国家因处于紧急状态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紧急需要,可以在紧急状态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紧急需要期间依法将承包地临时转移给国家或者国家指定的特定单位占用的行为。如《草原法》第四十条规定:“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赠与。它是指赠与人(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效存在的前提条件下,在承包期内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地赠与给受赠与人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赠与其法律后果类似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不同之处是转让采取有偿,而赠与采取无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赠与法理依据是以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财产权为条件,即财产权是可以被依法赠与的。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它是指出质人(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交付质权人占有,将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在出质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质权人)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优先从拍卖、变卖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款中受偿或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受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的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权依法可以转让,同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的承包方享有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典。它是指出典人(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承包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前提下,将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典,一次性获得典价,承典人占有农村承包地而享有使用收益权利的行为。有典权期限届满时,出典人可以原典价回赎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1]。典权为我国特有,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但司法上保护典权。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典,可以进一步拓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综上分析可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1)必然引起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性质的物权流转方式有:转让、互换、继承、赠与等;(2)可能发生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性质的物权流转方式有:抵押、质押、出典;(3)流出方在保留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条件下发生债权流转方式有:转包、出租、入股、代耕;(4)流出方在保留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条件下发生行政许可流转方式有:准占用。 通过上述研究,一方面有利于科学界定各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再一方面能更好把握各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性质,最后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真正达到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财务风险论文:关于企业财务风险界定的探讨 近几年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工作者都在探讨如何规避企业财务风险的问题,但却忽了一个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即什么是财务风险,因此,本文试就财务风险要领的界定作一探讨。 一、 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因而造成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企业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的某一方面和某个环节的问题,都可能促使这种风险转变为损失,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降低。企业财务活动,一般分为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回收和收益分配四个方面,相应地,财务风险就分为:筹资风险,即因借入资金而增加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投资风险即由于不确定因素致使投资报酬率达不到预期之目标而发生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即产品销售出去,其货币资金收回的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性;收益分配风险即由于收益分配可能给企业今后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而带来的风险。 第二种观点认为,财务风险是企业用货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的不确定性。这种观点认为的财务风险与负债经营相关,财务风险是因偿还到期债务而引起的(即偿还到期的本金加利息),没有债务,企业经营的资本金靠投资人投入,则不存在财务风险。 二、 两种不同观点的比较 对于上述两种不同的财务风险概念,应当说有其共同点。主要体现在:第一,对风险的描述是一致的。风险在经济学中与不确定性有相似之处,即风险是指当一项活动可能产生几种不同的结果,而这些结果的可能性或概率又可以推算时,则认为这些活动是有风险的,如果这些结果的可能性或概念不可以推算时,则认为是不确定。风险具有两面性,它可能带来意外的损失,也可能带来意外的收益,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更注重风险的不利性方面,认为风险是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第二,均包括筹资所带来的风险。第一种观点把筹资风险做财务风险其中之一。而第二种观点则把财务风险集中表述为筹资风险。 两种观点的不同之处显而易见: 第一, 两种观点表述的财务风险的内涵不同。主要体现在,对财务概念理解的不同。第一种观点从财务本质角度出发来界定财务风险。财务的本质指人类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及其体现的财务关系。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类生产经营中体现的资金运动这一财务现象;一是人类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体现的生产关系这一财务本质。从财务现象观察,它体现为资金筹集、资金投放、资金回收和资金分配;从财务本质观察,在这些资金运动过程中,无一不体现着各种关系。那么,财务风险应是涵盖人类生产经营过程中价值运动及处理生产关系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第二种观点理解的财务是从财务的中心出发来界定财务风险,他们认为财务的中心在于货币资金的运筹帷幄,同时认为财务的起点、终点均是货币资金。抓住这一主要矛盾,也就可以使企业的资金运动比较顺利进行。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一种现状,即当某些企业破产或倒闭时,它的资产拥有额上亿元,利润额上千万,这是为什么呢?其主要原因是企业没有盘活货币资金。也就是说货币资金的周转不当。 第二, 两种观点表述的财务风险的外延不同。第一种观点表述的是企业在财务活动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得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而受损失的可能。显然,财务风险的外延宽广,包括了所有财务活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第二种观点则仅是指由于货币资金不能到期偿还债务而带来的风险,来自于企业负债融资。由于外延的不同,导致两种观点阐述的财务风险不同,前者财务风险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和收益风险。后者仅指筹资风险。 第三, 财务风险的来源不同。第一种观点的财务风险主要来自于:(1)筹资活动(与前相同)。(2)投资活动。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来自于长期投资中,由于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致使投资报酬率达不到预期的目标而发生的风险,另一部分来自于短期投资中。由于各项流动资产的结构不合理、政策制定不恰当、市场供求状况、价格变动等影响而发生的风险。(3)资金回收。主要来自于销售环节,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中,是否及时、足额的回收货币资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把国有企业及其他企业一律推向市场,公平竞争,信用工具作为搞活流通、繁荣市场的润滑剂,已为企业广泛使用。这一方面促进了企业的业务开展,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回收风险。因为坏帐损失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了。(4)利润分配活动。在企业效益有保证,资金周转正常,调度适当的情况下,合理的分配收益,会提高企业的声誉,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为企业今后的筹资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但利润分配也有一定的风险,如企业资金紧缺时,以过多的货币资金对外分配,会降低企业偿债能力,影响企业再生产,而如果企业不给投资者一定的现金分配,单独采用配股方式,以股票作股利分配,又会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降低企业信誉,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5)来自于其他方面。在第二种观点中,资金无非来自于投资人或债权人。如果资金全部来自于投资人,则没有财务风险。例如有4位投资者合资成立一家公司。各出资25%,股本全部自有,此公司拥有相当高的经营风险,且每位投资者均须承担这种经营风险,而没有财务风险。但如果公司资本50%来自于两位投资者提供的负债资金,这时,公司的经营风险事实上只有两位提供权益资本的投资者承担,从而使股东(投资者)的风险较未使用负债之前要高出一倍,这种公司采用负债融资后所有者所担负的风险就是财务风险,即财务风险来自于负债融资。 三、 作者的看法 (一) 正确理解财务要领,界定财务风险定义。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剔除两种观点的相同部分,不同部分的一个主要问题在于对财务如何理解。关于财务的科学定义,经历了一个演化进步的过程,从早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资金运动即社会主义企业的资金运动,构成企业经济活动的一个独立方面,体现企业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这就是社会主义财务;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富事务及关系论,即财务就是社会财富方面的事务或业务。人类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和增值,并引起财产物资变化的经济活动,就构成了各利益主体的财务,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种运动表现为资金运动;还有财务职能论,把财务定义为企业资金的筹集、投资和分配活动的总称。从财务定义的发展不难看出,对于财务,都趋同于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关系。因为这一定义抓住了财务的本质特征。一是表明财务与商品经济、货币经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二是财务与资本运动密切相关;三是财务与现代企业制度密切相关。而第二种观点所述的财务显然不恰当,它只阐明了财务本质的一部分内容,从这一角度来讲,财务风险第一种观点比第二种观点要科学、恰当。 (二) 界定财务风险的概念不能只站在某一学科角度。我们知道,财务风险最早见于 财务管理课程中。一般来讲,企业面临两种风险。一是经营风险,一是财务风险。这里面的财务风险仅指由于财务杠杆增加而增加的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这种风险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而增大。与此同时,企业的预期报酬相应提高。这种观点与前述第二种观点颇相似。笔者认为,这种财务风险在财务管理课程中本身就不科学。这使笔者联想到财务管理的基本概念,财务管理应是对企业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关系的组织和控制及协调。由此,可界定财务风险应是由于企业资金运动中(体现了经济关系)不确定的因素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或者企业在理财事务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这才是科学合理的解释。它是一个大范围有着广泛外延的一个概念,而不仅是筹资风险。基于这样的解释,财务风险应涵盖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及收益分配风险等。也即是说,理财事务中一切不确定性因素给企业带来的预期收益与实际发生偏离可能或损失。 综上所述,两种观点对于财务风险的界定,我比较赞成前一种观点,即符合人们对财务概念的理解,又便于人们站在更宽广的角度来研究财务风险,基于此,显然第二种观点是不恰当的。在当今财务管理范围趋于广泛的情况下,财务风险也应具备(1)全过程性,即它贯穿于企业价值活动的全过程;(2)系统性,财务风险的全过程性决定了它的系统性。我们对财务风险的观点还有待于进一步系统化。 财务风险论文: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浅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企业并购也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较为鲜明的主题。企业并购作为一项实现企业战略、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方法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由于各种原因,在并购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风险,其中又以财务风险最为突出.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并购活动的始终,是决定并购是否成功的重要影响因素。 1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概述 1.1 企业并购的概念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或收购的统称,是并购企业实现自身扩张和增长的一种方式,一般以企业产权作为交易对象,并以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作为目的。以现金、有价证券或者其他形式购买被并购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产权或者资产作为实现方式。 1.2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的概念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指在并购活动的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企业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成果损失的可能性,是并购价值预期与价值实际严重负偏离而导致企业财务困境和财务危机。 在某种意义上,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是一种价值风险,是各种并购风险在价值量上的综合反映,是贯穿企业并购全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对预期价值产生的负面作用和影响。 2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分类 2.1 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 所谓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是指在并购过程中,由于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而导致并购企业财务状况出现损失的可能性。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并购交易的精髓,目标企业的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预期。 导致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 第一,财务报表风险。财务报表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依据,如果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本身不够真实或者经过粉饰美化,那么计算出来的目标企业的价值就没有太大的参考价值。 第二企业管理论文,利润预测风险。目标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对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很重要的借鉴作用,但是,并购企业真正关注的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力,并以此为主来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第三,贴现系数风险。通过预测企业未来价值增值的方法来评估企业价值,贴现率的估计就是一个关键问题,而这种估计由于存在很强的主观性,往往会造成结果的不正确。 2.2 流动性风险 并购占用并购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将导致并购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降低。并购后,并购企业可能由于债务负担过重,缺乏短期融资,导致出现支付困难。当并购企业采取现金收购时,首先考虑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变现能力越强,并购企业越能顺利、迅速地获取收购资金论文开题报告范例。这同时也说明,并购活动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从而降低了并购企业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快速反应和调节能力,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2.3 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资金渠道在短期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是关系到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并购对资金的需要决定了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渠道。 如果企业进行并购只是暂时持有,待适当改造后重新出售,这就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短期资金才能达到此目的。这时可以选择资本成本相对较低的短期借款方式,但还本付息的负担较重,可能会陷入财务危机。如果买方是为了长期持有目标公司,就要根据目标企业的资本结构及其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收购资金的具体筹集方式。并购企业应针对目标企业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维持正常的营运资金,使投资回收期与借款种类相配合,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2.4 整合风险 在整合期间,财务风险的形成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根据其表现形式可分为: 第一,企业财务组织机制风险。是指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由于相关的企业财务机构设置、财务职能、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组织更新、财务协力效应等因素的影响,使并购企业实现的财务收益与预期财务收益发生背离,因而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资本运营风险。并购完成后企业在进行资产经营过程中,要对企业的资产、成本、财务运作、负债、盈利等财务职能按照协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实施财务整合和科学监控,以实现企业的并购目的。但由于宏观环境和具体环境的不可确定性,以及企业内部财务行为的管理失误企业管理论文,而使企业并购后未能实现预期的并购目的,会导致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 第三,盈利能力风险。实施并购后企业资本是否能实现保值增值、能否带来预期的投资回报是并购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企业并购后的盈利能力风险,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持续生存问题,同时也关系到管理者和其他股东的未来收益与债权人长期债权的风险程度。 3 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3.1 尽量获取目标企业全面准确的信息,降低企业估价风险 中小企业对并购前财务风险的防范,应采取以下对策: 3.1.1 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 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并购过程中首要信息来源与重要价值评估依据。其数据的真实性对评估结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为了防范价值评估风险,首先就要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审查。对目标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清理。评价目标企业的会计计量和确认及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相关准则和规定,财务状况、财务比率是否恰当,是否有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 3.1.2 采用恰当的估价方法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 目标企业的估值定价是非常复杂的.一般需要各种估价方法进行综合运用,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同一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并购企业可根据并购动机、并购后目标企业掌握资料信息的充分与否等因素来决定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常用的方法有清算价值法、市场价值法、现金流量法。总之,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应当根据并购的特点,选择较为恰当的并 购估价模型。 3.2 合理确定融资结构 在企业并购中,合理确定融资结构,应当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然后考虑成本最小化。因为一旦融资失败,将会导致企业并购的财务危机,这样成本最小化也就失去了意义。并购融资结构中的自有资本、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要保持适当的比例,但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要考虑择优顺序。 具体而言:(1)测算企业可利用自有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准确预测企业可以利用的自有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对于合理使用自有资金,优化企业并购融资结构至关重要。(2)推算企业偿债的能力和负债融资的风险临界规模。准确测算企业的偿债能力,并根据偿债能力确定融资的风险临界规模,对于合理确定负债融资规模和避免财务风险具有重要作用。(3)确定并购的股权融资规模。 3.3 增强杠杆收购中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杠杆 收购的特征决定了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是整合后目标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首先,目标企业必须是经营风险小,产品有较为稳固的需求和市场,发展前景较好,才能保证收购以后有稳定的现金流来源。其次,收购前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长期债务都不宜过多,这样才能保证预期较稳定的现金流量能够支付经常性的利息支出论文开题报告范例。最后,并购企业最好在日常经营中能提取一定的现金作为偿债基金以应付债务高峰的现金需要,避免出现技术性破产而导致杠杆收购的失败。 3.4.整合期财务风险的防范 企业实施并购后,财务必须实施一体化管理。目标企业必须按并购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整合。中小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财务整合的必要性来自于财务管理在公司运营中的重要作用。任何企业如果没有一套健全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就不可能健康成长。许多中小企业之所以被并购,正是由于财务管理不善企业管理论文,成本费用居高不下,资产结构不合理,反映到产品成本上便是无竞争优势。 其次,财务整合是发挥企业并购所具有的财务协同效应保证。财务协同效应主要是指并购给企业财务方面带来的各种效益。一般表现在:通过并购实现合理避税,预期效应对并购的巨大刺激作用。这些都需要在财务整合的基础上得以实现。 最后,财务整合是实现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有效控制的途径,更是实现并购战略的重要保障。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并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重要的前提是具有充分的信息。一般而言,并购双方的会计核算体系、定额体系、考核体系、财务制度等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并购企业客观要求统一会计口径,才能实施有效控制。 4 结论 并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扩张的一个重要工具。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并购比内部扩张更能有效地促进企业成长。在并购中,企业财务管理是整个并购过程中重要且关键的一环。在并购中,企业应该重视财务管理环节,要意识到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尽量减少风险。这样,才能为成功的并购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政府与企业都应树立忧患意识,通过促进优势企业并购快速提高我国的整体竞争能力,并在未来开放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财务风险论文:房地产行业财务风险控制的研究 房地产行业在现行社会中,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要积极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避免因为财务上的风险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财务风险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是指当前的企业在资金运转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在资金和利润分配上产生的不足对企业整体发展造成巨大影响的风险。而本文所阐述的是狭义的风险,由于企业内部由于不合理的财务结构、不恰当的融资方式而造成了融资的财务杠杆作用下降,收益降低的风险。 一、房地产行业背景分析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十分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它具有资金巨大、投资收益周期长、资金套牢时间久、资金应变能力差等特点,并且很容易受到国内外的竞价发展形势和国内宏观政策的影响。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国家福利房分配的结束而激发了商品性住房的需求,到2000年中国的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如在2007年至2008年,我国的金融政策使得房地产行业先扬后抑直至以观望落幕。央行的六次加息和房产信贷政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提高,使得市场交易量面临冰期。因此房地产行业自身所具有的特点使其在发展中隐藏了很大的风险,我们需要有效的分析房地产行业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并在不断的发展中学会有效合理的控制财务风险。 二、当前房地产行业财务风险现状 房地产行业因为其自身的性质就会存在诸多的内部和外部风险,都会对房地产行业发展带来影响,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负债率高 通过一些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均为75%以上, 超出了60%的警戒线1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过程中需要运用大量的资金来维持运转,在选择项目时已出现盲目性,出现不规范的高额借债,导致房地产企业负债率高。 2.资金结构不合理和境外资金运用少 根据资料显示,在房地产投资的过程中有将近约45%的资金都是源于银行贷款,这样单一的融资方式,导致对银行依赖性大,使得很多风险都压在银行身上。同时,主要是运用国内的资金发展企业而对国际上的规则不了解,难以从国际上获得资金。这使得风险全部集中在国内银行身上,不利于分散风险。 3.财务涉及面广,管理较难 企业成功首先需要一个规范的财务活动。而房地产行业中的财务关系较为复杂,涉及的主体较多,包括房地产企业、税务、审计单位、企业职工等,再加上房地产的资金量大、来往频繁、结算较多,这些也就使得财务管理上复杂程度较高。 三、控制房地产行业风险的有效措施 1.构建正确的风险评价体系 首先需要有科学正确的风险评价指标,要能够准确的反映房地产行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水平,把握企业对资金的发展能力以及偿还能力,以便正确恰当的对其风险及时预防和提出相对应的措施,这样也会给房地产行业在财务上树立一个标准,使得财务评估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目的性。 2.开发多渠道的融资方式 只凭借传统的融资方式不利于分散风险,会造成银行压力过大。因此要不断的挖掘更新的融资渠道,形成新的融资方案,来解决我国房地产行业中负债率高的问题。首先要不断的加强对债券、股票、房屋预售款等的管理,其次要扩大自身的资金拥有情况,逐步的开发自引外资的条件:比如,可以根据发那个地产的信托计划,在保持公司原有负债率的情况下,来吸引外来投资者的眼光,要降低融合资金的成本,这样既可以节省财务管理的费用,也可以不断的优化公司的内部结构。通过多元化的融资、合理搭配资本权益等,来不断的控制企业成本,逐步提升企业的价值来降低财务面临的风险。 3.要完善财务管理策略,加强内部控制并且要完善监督体系 作为企业经营的核心就是对于财务成本的管理,要以让客户满意为宗旨,来时间空间两个维度上来动态的监测成本管理,约束与非约束相结合来创造合理的成本管理战略,以便更好地控制成本。在内部的控制上,要形成有最高决策人带头、财务部门为核心的内部控住小组,对财务进行定期的考核和监督,实现内部控制的完善。另外,还要在房地产服务的开发和设计上,对成本进行预先规划,以便使图纸上的成本与实际成本更接近,减少误差。也要成立一个专门的财务监督小组,在各个环节按制度和目标严格监督,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财务风险控制的保障。 4.要做好市场调研,降低外部风险 房地产行业受到自身和外部因素的双重影响,很多风险来自于市场。市场需求量的变化会对房地产行业产生较大的冲击。因此要成立专门的市场调研小组,聘请或者由专业人才在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来制定公司的财务方案,可以使房地产企业避免盲目跟从潮流,出现盲目投资、资金风险大的情况,来提高行业的市场承受能力,更好地应对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总之,作为资金需求量大、效益回收期长的房地产行业,要积极的采取措施来防范将要面临的财务风险,减轻政策对市场的冲击,这对稳定当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态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对我国的经济良好运行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财务风险论文:黄河基层水利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的分析 一、研究背景 黄河基层水利施工企业大多在2000年左右成立,其前身一般是各基层水管单位的下属部门工程处。工程处的成立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当时基层河务部门是差额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经费拨款不足,而黄河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多,基层单位相当一部分人员既从事黄河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又承担工程的建设任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发展,国家水利建设法规和企业公司法规的逐步完善,成立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施工企业,进行符合规定的市场运作,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实力,成为黄河施工行业的发展方向。黄河基层单位在这一段时期内纷纷投资,在原来工程处的基础上组建了具备专业资质的水利施工企业。成立之初,施工企业在有利的行业内部保护环境下,依托黄河系统内的施工市场,形成了一定的资金积累与市场占有。然而自2006年后,国家投资逐渐减少,黄河系统内主营业务项目逐渐消失,企业积累和经营状况优势丧失,企业只能靠参与系统外部工程施工市场的竞争来获取利润维持自身运转。如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成为了很多黄河施工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自成立到持续经营十几年,黄河施工企业的发展历程各不相同,各有优劣,往往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成为了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一环。企业的财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状况的一种标志性信号,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发展以及其赢利能力,尽早加以防范和控制对企业十分有益。企业为了要能够在激烈的经济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要创立完善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在企业发展形成一个良性的资产循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黄河基层水利施工企业财务风险出现的原因 1、财务人员财务风险防范意识淡薄。黄河基层水利施工财务人员综合能力薄弱,缺乏高级管理决策的财务管理能力,不能提供更多的有效的财务信息,这也是导致经营风险的重要原因。2、财务效益管理和成本分析缺乏科学。在施工经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过程中,缺少科学的分析判断,往往凭借经验判断项目收益,不去认真分析项目工程量的多少和投标单价的高低,经常导致项目预期效益无法实现,带来亏损风险。3、工程施工成本结算和往来账款的管理机制不健全。企业发生施工成本时,结算不及时,往往用借款和预付账款的形式进行成本支付,不能及时取得购进原材料、劳务费和机械使用费的结算凭证,导致实际成本支出不能及时在账面体现,无法控制成本,形成管理漏洞。4、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控制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不能有效结合,施工经营部门不能及时传递施工进度和计划成本完成情况,与财务部门不能及时结算和对账,导致财务部门的账面资金支出情况反映不出实际经营状况,无法及时预估项目效益。5、财务和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企业财务信息不准确,及时,全面的,会直接影响到管理着对企业发展政策的决定,影响企业的宏观管理和经营成果。 三、当前黄河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的具体表现 1、由于缺乏系统外市场的固定份额,自己独立承揽的施工项目少,参与的施工项目大多是与其他施工单位合作经营的,工程施工投资各有负担,必然造成在施工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方面的力度缺失。2、施工企业相对专业单一,实际施工人员少,仅有部分管理人员,为顺利完成施工任务,需要聘用的劳务施工队伍、机械化施工队伍多,实际有些施工项目还存在分包转包行为,存在财务账簿如何合理入账问题。3、当前施工行业垫资施工情况比较普遍,各种名目的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保函等非常多,而且工程价款结算非常不及时,有时建设单位一拖就是几年,这就给企业融资带来一定的风险。4、部分施工单位或包工头为减少营业税和所得税支出,达到高额利润的目的,往往采取虚增民工劳务工资支出和虚开材料采购发票等行为,甚至有的提供假发票、假合同,往往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税务风险、资金安全风险。 四、财务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强化企业所有经营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财务人员要进行工程施工知识的学习,同时业务经办部门在发生资金业务支出的各个环节,要注重收集和取得财务原始凭证,防止和杜绝凭证造假行为,保证原始凭证能够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2、健全和完善施工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按程序办事,用制度去管人管事,使资金使用程序规范透明,做到资金支出有据可查。3、积极努力培育和开拓施工行业市场,拥有企业的市场份额,坚持自主经营,增强人员技术实力和企业资金实力,尽量避免与他人合作,使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严格按各项法律规章办事,不投机钻营,建设诚信和专业的施工企业,促进对财务资料取得的真实、完整。4、探索施工企业管理模式,加强施工项目部管理,做到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对施工项目的负责制,全程跟踪管理,全面掌控项目施工过程。5、加强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与诚信经营的施工队伍和建设单位长期合作。资金支出严格合同管理,坚持按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支付和竣工验收,达到施工完成进度和价款结算进度同步进行, 通过财务合同管理促进企业效益增长。6、财会人员要提高财务风险识别能力和分析能力,基本了解核算项目的施工工艺和主要材料使用情况,以明确会计核算的对象,做到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准确,保证会计信息报送质量,正确分析财务报表和财务账目存在的财务风险。定期清理往来账款,合理确认当期财务收支,取得合法完整的资金支出凭证,及时计提各种税费,合理纳税,防范纳税风险。 财务风险论文:财务风险防范措施探讨 截至2006年10月底,中小企业数量已达到4200多万,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企业数量占全国注册企业数的99%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利税分别占全国企业的60%和40%左右、提供的就业机会占全社会的75%,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中小企业有增长较快的优势,也面临业务单一的风险。通过对外收购形成多元化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业绩的大幅波动。并购可以使中小企业走上多元化发展之路,但并购在中小企业成长中隐藏着巨大的财务风险。我国着名学者许子杨曾说过:“并购是风险最大的企业行为”。据英国不同机构对1955年—1992年的并购活动调查显示,并购失败率高达42%—56%,此数据表明,并购失败是并购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总结以往的失败案例可以发现,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很多,但财务风险是其中尤为重要的一个因素。 一、中小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中小企业并购风险是指中小企业在并购活动中达不到预定目标而使企业面临失败的可能性。一项完整的并购活动通常包括目标企业选择、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并购的可行性分析、并购资金的筹措、出价方式的确定以及并购后的整合,上述各环节中都可以产生风险。具体来看,中小企业并购风险来源于以下原因: (一)中小企业并购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性普遍存在 信息经济学认为,并购信息不对称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二是不对称信息的内容。从不对称发生的时间上看有事前不对称和事后不对称,事前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行为,事后不对称导致道德风险;从不对称发生的内容上看有行动不对称和知识不对称,行动不对称导致隐藏行动,知识不对称导致隐藏知识。在中小企业并购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性对财务风险的影响主要来自事前知识的不对称性,即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知识或真实情况信息永远少于被收购方对自身企业的知识或真实情况信息。收购方在不完全掌握信息的情况下采取冒然行动,往往只看到目标公司诱人的一面,过高估计合并后的协调效应或规模效益,而对目标公司隐含的亏损所知甚少,一旦收购实施后各种问题马上暴露出来,造成价值损失。可见,信息不对称性对财务风险的影响是一种决策影响,是通过并购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而导致错误的决策。 例如,当目标企业是缺乏信息披露机制的非上市公司时,并购方往往对其负债多少、财务报表是否真实、资产抵押担保、有无诉讼纷争等情况估计不足,以至无法准确地判断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从而导致价值风险;即使目标企业是上市公司,有时也会对其资产可利用价值、富余人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开拓能力等情况了解不够,导致并购后的整合难度,致使整合失败;而当收购方采取要约收购时,目标企业的高管人员为了达到私人目的则会有意隐瞒事实,让收购方无法了解企业潜亏、巨额或有债务、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等,或与中介机构共谋,制造虚假信息,使收购方的决策人基于错误的信息、错误的估价而做出错误的决策,致使并购成本增加,最终导致并购失败。 深圳前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同长沙健民制药厂正式签订了兼并协议。由于被兼并企业隐瞒债务、虚报资产,最终导致被兼并企业破产而兼并方花了350万元什么也没有买到。 (二)企业价值评估风险 在确定目标企业后,并购双方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以持续经营的观点合理地估算目标企业的价值并作为成交的底价,这是并购成功的基础。 目标企业的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其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和时间的预测。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够准确,这就产生了并购公司的估价风险,我国目前的价值评估方法还不够完善,以净资产价值或加上一定的溢价作为资产或股权转让的价值一直是国内中小企业评估企业的价值的惯用方法,这种做法没有考虑资产的时间价值,也没有考虑方案整个寿命期间所产生的全部现金净流量。此外,我国企业并购缺乏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各种因素进行评估,相关的规定多为原则性的内容,可操作性不强。并购过程中人的主观性对并购影响大,并购不能按市场的价值规律来实施。 (三)支付方式不当 支付方式选择是并购活动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充分考虑交易双方资本结构,结合并购动机选择合理的支付方式。 当前国内中小企业并购活动中支付方式单一是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之一,我国中小企业并购多以现金支付或承担债务方式为主。在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资产负债比率较高的前提下,上述两种支付方式将使中小企业在并购后承担过重的财务负担,降低资本安全,从而导致偿债风险的产生。 (四)融资方式选择不当及融资外部环境的不成熟 并购企业能否在有限的时间内迅速筹集足够的资金是并购完成的先决条件,否则不但使并购工作前功尽弃,而且可能招致对方反收购的打击,使并购企业遭受重创。在我国,中小企业多数不具备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的条件,本身资本实力不甚雄厚,又存在普遍贷款难的问题。外部融资渠道狭窄,融资工具落后,多以债务性筹资为主,加之支付方式多以现金支付和承担债务为主,经常会出现融资危机,中小企业经常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筹集足够的资金完成并购,为此产生巨大财务风险。 同时中小企业在并购融资过程中缺乏投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支持。投资银行作为收购方公司并购的财务顾问时,往往还可作为其融资顾问,帮助中小企业制定筹资计划,对融资的数量、种类、期限、形式等方面统筹安排。然而,目前我国投资银行本身有待发展,现有的证券公司(准投资银行)热衷于为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服务,对中小企业提供并购支持服务还有待加强。因此,我中小企业并购在缺少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下,犹如黑夜中缺少明灯的指引一样,举步维艰。 二、中小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识别 (一)资产负债率法 是狭义上的财务风险的衡量方法,主要通过计算资产负债率来初步识别财务风险水平的高低,其公式为: RLA=L/A RLA:资产负债率;L:企业的全部负债;A:企业的全部资产。RLA是衡量企业财务风险健康状况的核心指标。RLA越高,说明企业的财务风险越高。当小于50%时,一般认为企业的财务风险水平较低;反之,当RLA大于50%,说明企业的财务风险水平较高;当RLA接近100%水平时,说明企业到了濒临破产的地步 (二)成本收益法 股权稀释法主要比较并购前后原发股东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它属于广义的并购财务风险的衡量指标。 RCR=C/R RCR:企业并购成本收益率;R:并购的预期收益,包括成本节约、分散风险、较早地利用生产能力、取得无形资产和实现协同效应以及免税优惠等预期收益;C:并购的预期成本,包括直接的购买支出、增加 利息、发行费用及佣金和管制成本,以及各种机会损失(如留存收益消耗的机会成本和丧失好的投资机会的损失)。当RCR小于1时,说明预期收益大于预计成本,则并购行为是合理的;反之是不合理的。 (三)现金存量法 指比较并购前后企业预计的现金存量水平,看现金水平是否最佳及安全,常用的方法是计算现金流动资产率和现金总资产率。RCCA=C/CA RCA=C/A RCCA:现金流动资产率;RCA:现金总资产率;C:企业广义现金存量,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短期投资等;CA:企业的流动资产;A:企业的总资产。 并购后的RCCA和RCA越低,说明企业面临的现金短缺的财务风险越高,反之越低。 三、中小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运用适当的价值评估方法 目前常见的中小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包括比较分析市盈率法和资产分析法两大类。 分析未来收益法是指直接将目标企业收益与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企业收益进行比较。对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进行的分析是着眼于未来经营成果的评估方法。2000年9月11日,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海尔空调有限公司采用了这一方法。其基本步骤如下:首先检查目标企业最近的利润业绩。根据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审核报告,海尔空调公司2000年预测实现净利润438,915,890.61元;然后,在一个维持不变的基础上,估计并购的收益水平,2001年度预测实现净利润537,854,500.00元;最后,计算市盈率,鉴于海尔空调不是上市公司,所以变通地选取了在产品、市场、目前获利能力、未来业绩成长等方面具有可比性的粤美的、格力电器、春兰股份和科龙电器四家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作为参考值,计算出海尔空调的市盈率。计算出目标企业海尔空调的价值:海尔空调价值=4.38亿(2000年预测净利润)×6.25(市盈率)×74.5%(股权)=20亿元。通过比较市盈率法投资者可获得的未来经济收益,以此来估计目标企业价值。 资产价值基础法指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进行估价来评估其价值的方法。确定目标企业资产的价值,关键是选择合适的资产估价标准。资产价值基础法是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中应用最广泛的价值评估方法。近半数以上的国内企业并购价值是在资产价值的基础上,扣减一定的折扣或加上一定的溢价确定。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其客观性。价值评估着眼于历史成本与现值,不确定性因素较少。当缺乏与目标企业类似的准确可比数据时,如企业获利能力与其资产价值密切相关,可通过该方法近似地得到企业的价值。当然,这种方法的缺点也很明显,它以企业拥有的单项资产为出发点,忽视资产的整体获利能力,不考虑资产负债表外,包括企业管理水平、品牌优势、人力资源、分销渠道等在内的组织资本的存在。因此,科学性与可靠性受到削弱。这一影响,在高科技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从我国目前的并购实践活动来看,半数以上的中小企业采用了资产价值基础法,比较分析收益法的应用还刚刚起步。这与我国的现实条件有关。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效的要素市场、资本市场尚未形成,证券市场的效率不高、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都限制了后两种方法的使用。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比较分析收益法着眼于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其评估结果更能体现目标企业的整体价值,是未来应用的趋势。随着要素市场、资本市场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这种方法在国内将得到更广泛地应用。 鉴于我国中小企业目前的客观条件,为提高价值评估的准确性,降低财务风险,我们可以根据并购动机和目标企业的实际状况来选择评估方法。以获取资产为目的的战术层次并购或目标企业为亏损、破产清算企业时,应以资产价值基础法为主;对于谋求战略意义上的并购活动,在客观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应以比较分析收益法为主。 (二)积极挖掘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除内部资金积累、银行贷款外,还可以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债券融资。对于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而言,可以吸引风险投资资金的参与。杠杆收购也不失为一种以少量资金撬动多倍资金来源的并购方式。中小企业甚至可以考虑运用一些创新型融资方式,如下面的层际融资和股权租赁。 近几年来,层际融资作为独立的投资工具在全球迅速发展,可用来进行收购兼并、企业扩张等。在西方,层际融资完成了15%—30%的管理层收购,并成为进行成功的结构化交易的关键要素。层际融资的具体方式是提供带有股权色彩的5年以上可偿还的次一级债务,因而是在股权和高级债权之间的一种新的融资手段。它增加和补充了现有的融资渠道,成为新的金融工具;对于快速发展的公司而言,作为一种具有吸引力的增加公司股权的融资手段,如果安排得合理,层际融资被高级债权人认为是股权,而对普通的股东来说,可使他们的股权被稀释程度最小。对于中小企业的收购兼并活动来说,当并购所需的银行贷款条件越来越苛刻,债券市场利率过高时,可以考虑使用层际融资。 股权租赁是适合中小企业兼并收购的另一项金融工具,它是指包括租赁公司在内的各类投融资主体与主收购方合作收购上市公司,各类投融资主体持有上市公司原股东拟转让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在收购完成后,将所持股权作为租赁标的物,通过设定租赁期限和收益的方式,逐步将所持股权转让与主收购方。 股权租赁的过程简单归纳为三个步骤:出售——回租——回购。所谓出售,是指收购方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将无力购入的股权出售给融资机构,此时,投融资机构实际承担了为收购方融资的功能,减轻主收购方的收购资金压力,但此时股权并不归收购方所有,而是暂时归入投融资机构名下;但投融资机构的目的显然并不是长期控制股权,因此,必须与收购方签订租赁和回购合同,在一定期限内,将股权以租赁的形式交由收购方使用,将所持股权除处置权以外的权利托管于主收购方,不至于影响主收购方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避免被收购企业出现多头管理的局面;在租赁期间,收购方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来调度资金,等租赁期满后,再将这部分股权正式回购过来,从而完成整个收购过程。 股权租赁类似于国外投资银行普遍采用的过桥资金,但是又具有租赁的性质,因为与普通的融资手段相比,租赁经常使用的一些独特操作方式、计算方式、资金回收、担保抵押等工具和技术,能大大降低风险。所以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股权租赁不失为解决中小企业并购资金瓶颈的一种可行途径。 (三)支付方式的多样化 并购的支付方式有现金支付、换股并购和混合支付三种。 纵观美国收购历史,亦可发现“小规模并购更倾向于至少是部分地使用现金支付,而大规模并购更多地至少是部分使用股票支付”。并购的支付方式应该现金并购换股并购互相结合,双管齐下。 就中小企业混使并购的方式而言,存在着全部换股、换股加现金、换股与现金选择权相结合等几种方式,具体选择哪一种,应 综合考虑各方因素。 我国中小企业可以结合自身能获得的流动性资源、每股收益摊薄、股价的不确定性、股权结构的变动、目标企业的税收筹措情况,对并购支付方式进行结构设计,将支付方式安排成现金、债务与股权方式的各种组合,以满足收购双方的需要来取长补短。比如公开收购中两层出价模式,第一层出价时,向股东允诺以现金支付,第二层出价则标明以等价的股权为支付方式。采用这种支付方式,一方面是出于交易规模大、中上企业支付现金能力有限的考虑,维护较合理的资本结构,减轻收购后的巨大还贷压力;另一方面是诱使目标企业股东尽快承诺出售,从而使并购方在第一层出价时,就达到获取目标企业控制权的目的。 财务风险论文:财务风险与控制研究 论文关键词:财务风险;风险控制;中国银行 论文提要:财务风险是指财务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商业银行的任何经营决策都包括三大基本要素:金额、时间和风险。本文论述财务风险的定义、种类,通过中国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具体分析。通过对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特征的分析,提出规避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的对策思路。 一、财务风险的概念 (一)财务风险的定义。财务风险的范畴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财务风险是指在财务活动的整个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或无法预计、控制的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经营条件等不确定性因素的作用,导致公司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效益发生偏离,从而造成损失的机会和可能性。 (二)财务风险的主要特征 1、风险的客观性。即风险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的运动、发展有自己的规律性。风险的客观性还表现在它是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 2、风险的偶然性与必然性。从单个风险的发生来看具有偶然性,但大量风险事件的发生则有其必然性,并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3、风险的可变性。风险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随着人们的认识变化而变化。 4、损失与收益的对立统一性。风险损失的另一面就是风险收益,损失和收益是一体、共生的。 二、中国银行2007年财务状况 2007年度中国银行股东应享税后利润562.2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31.92%;每股净收益为0.22元人民币,总资产净回报率为1.09%,股本净回报率(含少数股东权益)为14.22%;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下降94.18亿元人民币,至888.02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由上年末的4.04%下降至3.12%。集团年末总市值达到1,978亿美元,列全球上市银行第4位。本行董事会建议派发2007年股息每股0.10元人民币,并将提交2008年6月19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07年中国银行经营绩效持续进步。截至2007年末,全行资产总额为59,955.53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5,405.60亿元人民币,本行股东应享权益合计为4,247.66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末增长了12.44%、12.73%和9.68%。全年实现税后利润620.17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了29.05%;实现中国银行股东应享税后利润562.29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了31.92%;每股净收益为0.22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了22.22%。总资产净回报率1.09%,比上年上升0.14个百分点;股本净回报率(不含少数股东权益)13.85%,与上年基本持平。2007年税后利润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营业收入稳健增长,资产质量明显改善,信贷成本继续处于较低水平。 三、中国银行存在的主要财务风险 1、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随时应付客户提款,在一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成本取得资金来偿还债务或者投资资产组合的风险。2007年中行的流动性波动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受股票市场和基金市场持续繁荣因素影响,从2007年二季度开始人民币一般性存款增长明显放缓,稳定的资金来源有所减少,而贷款增势较好,造成了较大的流动性压力;二是受新股频繁发行影响,资金大进大出,波动性很大;三是为了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央行多次进行紧缩性货币政策调控。 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因利率波动形成的风险。利率风险属于价格风险。银行利率风险主要是由两大方面决定:一是银行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和数量;二是外部宏观经济形势与经济政策。利率风险管理要求银行根据利率变化趋势,合理安排经营业务,将风险保持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中行主要通过利率敏感缺口分析来评估银行账户所承受的利率风险,即定期计算一定时期内到期或需要重新定价的生息资产与付息负债两者的差额。假设各货币收益率曲线在2008年初向上或向下平行移动100个基点,中行主要货币的财务收益敏感缺口为人民币6525、美元1128、港币524。 3、保险风险。中行主要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经营保险业务,并且主要以人民币及港币为计量单位。中行主要面对的保险风险为实际赔付成本超出保险负债的账面金额。出现此情况的原因是赔款及给付的频率与金额可能高于原有估计。因保险事故随机发生,实际发生的赔付次数及金额与根据数理统计方法估计的结果每年均有所不同。 4、资产质量风险。资产质量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从事资产业务而形成的风险。资产风险管理要求银行开展资产业务时保持谨慎的态度,努力降低银行风险。中行的不良贷款率和信贷成本稳步下降,拨备覆盖率上升,总的来说,情况还是乐观的。 5、资本充足风险。2006年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13.59%降为2007年的10.67%、11.44%,这是值得注意的。 四、财务风险的控制 (一)构建内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商业银行内部财务风险控制,是商业银行按照全行统一的经营思想和经营原则,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只有健全会计内部控制机制,才能够保证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贷资产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益。中国银行在2007年在这方面进行了建设,成立集团执行委员会,下设公司金融、个人金融、金融市场及运营服务等经营管理决策委员会,以及采购评审、资产处置等专业评审委员会。调整优化机构布局,加大机构调整力度,提前完成机构三年发展规划总量控制目标。以“三道防线”建设、基层建设、案件治理为重点,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以中行为例,还可以从一些细微处入手,如进行贷款“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 后检查;成立尽职调查小组,确立问责审批制,重视贷款文档的管理以及抵押品的控制等等。 (二)提高银行人员素质。商业银行财务风险规避的关键是对行为人的控制。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相对于其他岗位人员来讲是比较高的,但随着会计制度的改革和银行业务不断创新,特别是电算化的发展,原来局限于记账、算账、编制报表和事后考核的这些基础知识已大大落后了。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更新知识,那么就很难实现银行会计工作重点由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重大转变。中国银行以市场化为目标,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确定“追求卓越”作为中国银行核心价值观,从“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五个方面深入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对于高层人员而言,以发挥协同效应为导向,积极推进与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富登金融控股、瑞士银行,以及亚洲开发银行等战略投资者人力资源等基础管理领域的合作。对于基层人员而言,中行应帮助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建立起责任明确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严把用人关,注重相互沟通。 (三)培育财务风险规避观念。首先,要改变以往对风险管理的偏见,树立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文化。中行会计风险的控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对风险的控制认识还不充分、不确切、不完整。为了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教育员工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是并行不悖的,风险管理的过程同样是创造价值的过程。任何业务都是有风险的,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积极寻找、发现防范风险的办法。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对各类案件的剖析,正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环节,既不要对风险产生恐惧,更不能麻痹轻视风险,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将能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发生。 (四)建立财务预警监控体系。财务预警系统是以银行信息化为基础,以银行的财务报表、综合经营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为依据,利用财会、金融、企业管理等理论,对银行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的系统。例如,建立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加强会计监督,构建防范银行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以现有的稽核审计为基础,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最后控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要与业务职能紧密结合,等等。它属于事前监测,并相应地融入到银行的财务控制、考核、分析、决策中,把过去和未来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要对无法规避和已经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记录;二是要对已采取的风险防范对策进行评估、总结,将其结果写入资料库。由于财务风险是不断变化的,新的财务风险的出现,旧的财务风险可能减弱或消失,应根据环境变化,对财务风险的防范机制进行动态调整. 财务风险论文:债务约束下的财务风险规避 内容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财务杠杆作用筹集资金进行负债经营已经成为大多数企业的主要发展途径。然而债务约束带给企业的不只是利润,还有因负债而引发的财务风险,风险管理措施不当甚至会使企业面临破产。本文在此基础上归纳企业各项指标,建立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系统,为企业风险规避提供决策依据。 关键词:债务约束 财务风险 预警系统 企业的资本结构通常是指企业各种资本的构成和比例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企业长期资金来源的构成比例。不同的筹资方式会形成企业不同的资本结构。其中,最关键的组合就是权益筹资方式和债务筹资方式组合所构成的资本结构。债务筹资较之权益筹资有两个优点: 第一是税收优惠,即对债务的利息支付具有抵税作用;第二是通过债务索偿权对管理施加额外的约束,也就是所谓的债务约束理论。 然而负债是一柄“双刃剑”,它可以通过财务杠杆作用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后利润,同样也可以引起企业税后利润的大幅度下降。当息税前利润不足以补偿债务利息支出时,就会发生亏损。如果扭亏无望或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就会导致企业破产,这就是债务资本引发的财务风险。对此,企业应当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预警系统,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衡量进行风险规避,使企业亏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债务约束理论下的企业筹资 1976年詹森和麦克林(Jensen and Meckling)发表了题为《企业理论:经理行为与所有权结构》的文章。这是一篇影响很大的经典论述,它提出并研究了外部股权和债务所产生的成本。文章指出当企业的经理不完全拥有企业的产权时,就会出现成本,即存在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冲突,就必然产生委托人想方设法监督和约束人的行为,以达到剩余损失最小。这是产生债务约束的根本原因。 随着20世纪80年代杠杆并购热潮的兴起,越来越多的证据说明杠杆性资产重组后经营效率得到改善。在这种背景下,詹森同其他一些学者提出了一个旨在提高公司自由现金流量使用效率的债务约束理论。他们认为,公司的经营者愿意在企业内部多留些现金以增加弹性经营的空间,而又没有约束机制来保证他们在项目选择或项目经营上是有效率的。为解决这一问题,这种理论提出在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债务可以提高对经营管理层的约束。因为借债要支付利息偿还本金,当收益降低时还会增加违约的风险。这会起到一个很好的激励作用,减小成本的同时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由此可见,债务筹资是企业筹资的一种有效手段。美国着名财务管理学家莫迪格莱尼(Modigliani)和米勒(Miller)建立的MM理论中也指出,在存在公司所得税的情况下,利用负债可以增加企业的价值,而且负债越多越好。虽然由于MM理论中存在一些不合实际的假设而导致它在生活中的不完全正确性,但它还是成功的揭示出了负债对企业的正面影响。因此,债务约束理论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 债务筹资引发的财务风险及其规避 在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情况下,利用财务杠杆作用筹集资金进行负债经营成为大多数企业的发展途径。通过大量负债经营实例不难看出,在企业借款利率小于利润率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负债经营的好处。然而负债永远是一柄“双刃剑”。如果企业管理措施失当、决策失误就必然会受到负债的“牵累”,甚至面临破产的危险。这就从客观上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一)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建立短期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由于企业理财的对象是现金及其流动,就短期而言,企业能否维持下去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赢利,而是取决于是否有足够现金用于各种支出。因此,编制准确的现金流量预算可以为企业提供预警信号,帮助企业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明确投资空间。为提高经营者面对风险时的决策效率,编制过程中应该将各具体目标加以汇总,并将预期收益、财务状况以及投资计划等以数量化形式加以表达。同时以月、季、半年及一年为期,建立滚动式现金流量预算。 (二)完善指标分析体系,建立长期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对企业而言,现金流量预算只能作为短期预警系统,而不能作为长期预警的依据。因此,企业还应该将财务分析指标整合成一个完善的体系。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和发展潜力四个方面对企业经营进行全面观测。 1.盈利能力分析指标。盈利能力就是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一般说来,企业的盈利能力只涉及正常的营业状况。非正常的营业状况也会给企业带来收益或损失,但只是特殊情况下的个别结果,不能说明企业的能力。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很多,通常使用的主要有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反映每一元销售收入能够带来多少净利润,表示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表示每一元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有多少钱可以用于各项期间费用和形成盈利。 资产净利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平均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表示每一元资本的获利水平,反映企业资产的利用效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平均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 对于股份制企业,可将公式中的分母改为年度末股东权益。该项指标综合反映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投资报酬率。 2.偿债能力分析指标。偿债能力就是企业偿付到期债务的能力。从短期来讲,实际上是考察企业的变现能力。它取决于可以在近期转变为现金的流动资产的多少。反映变现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而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实际上是分析企业的资本结构是否健全合理。主要分析指标有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和已获利息倍数。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一般认为,生产企业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是2。 但这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标准。只有与同行业平均流动比率和本企业历史流动比率进行比较,才能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短期偿债能力。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也被称作酸性测试比率。通常认为正常的比值为1,低于1的速动比率被认为是短期偿债能力偏低。影响速动比率可信性的重要因素是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反映债权人所提供的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也被称为举债经营比率。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100% 反映企业基本财务结构。产权比率高,是高风险、高报酬的财务结构;产权比率低,是低风险、低报酬的财务结构。同时也表明债权人投入的资本受到股东权益保障的程度。 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从长远看,企业的已获利息倍数至少要大于1,否则不能举债经营。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一般要连续计算5个会计年度的已获利息倍数,且选择最低指标的年度,以保证最低的偿债能力。 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可以主要从财务报表出发算出,但某些财务报表以外的数据也不能忽略。例如,企业为他人担保,企业将负有连带责任或受连带牵累,从而带来潜在负债问题。又如或有负债,如未解决的税额争议、诉讼案件、业务纠纷、应收票据贴现(企业用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票据到期日付款人或承兑人不能付款,银行向贴现的企业追索)等有时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因此,在分析各项指标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替人担保、或有负债等因素,这样才可以完全揭示企业财务风险状况。 3.财务弹性分析指标。所谓财务弹性是指企业适应经济环境变化和利用投资机会的能力,主要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有关。本文旨在分析企业财务风险,故将其定义为狭义的财务弹性,即企业面临到期债务时改变现金流的流量与时间的能力。反映财务弹性的指标主要有现金到期债务比、存货及应收账款周转率。 现金到期债务比=经营现金净流入÷本期到期债务 其中本期到期债务是指本期到期的长期债务和本期应付票据。通常这两种债务是不能展期的,必须如数偿还。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一般来讲,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的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存货转换为现金、应收账款等的速度越快。提高存货周转率可以提高企业的变现能力,而存货周转速度越慢则变现能力越差。 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表示年度内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一般来说,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平均收现期越短,说明应收账款的收回越快。否则,企业的营运资金会过多的呆滞在应收账款上,影响资金的正常运转。 4.发展潜力分析指标。企业发展潜力是指企业未来的市场竞争力。通过现今财务增长指标可对企业未来做一个预期。主要分析指标有本企业销售占可比同行业销售比率(或增长率)、本企业销售占本地区同行业销售比率(或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因企业发展潜力实际上是企业盈利能力的空间延伸,故本文不在对此系列指标做出详细介绍。 建立企业风险预警系统 为了更加清晰的显示企业经营各项指标与同行业对应指标水平或企业历史水平的比较情况,使经营者清楚的看到竞争的优势和风险的来源。企业应该建立以上述四大指标体系为依据的风险预警系统,编制适合本企业的数据上限和下限,并通过定时定点跟踪检测进行全面监督,从而快速有效的做出决策,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举例说明,假设某公司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潜力三个方面运行正常。个别指标甚至达到行业水平的1.5倍以上,形成企业明显的优势竞争力,如资产净利率、已获利息倍数等。对这些优势项目,企业应当做到保持并有所增长。而其财务弹性指标均低于行业水平,这是一个发生财务风险的潜在信号。企业应当加速存货及应收账款周转率,适当增加现金持有量,改进营销策略和管理方案,加快企业运营节奏,并将提高财务弹性指标作为企业近期目标,尽可能的排除一切可能导致财务风险的因素。 在建立了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系统后,企业应该对风险信号进行持续监测。根据其形成原因及过程,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策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要以市场的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结合企业预期的发展策略,设定企业最佳资本结构,并及早规划出未来风险的规避方案。这样,企业才可以做到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实现债务约束“双刃剑”下的企业价值最大化。 财务风险论文:交通运输业财务风险与预防 一、当前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 (一)内部控制薄弱 目前我国大多数交通运输企业管理水平较低,内部控制薄弱,企业内部存在管理混乱、岗位设置不合理、操作不规范、资源配置不合理、生产浪费等现象。某些交通运输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或领导者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将会计、出纳和保管由同一人兼任,加了企业财务风险。有些交通运输企业财务管理流程不规范,导致员工在执行时过于随意,甚至进行造假舞弊,企业面临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 (二)资本结构不合理 经济不景气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不少交通运输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追求杠杆效益,通过大规模举债来推动企业发展,企业资本结构极其不合理,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的负债率甚至达到100%。过高的负债将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巨大的压力,企业财务成本陡增。在企业发展良好时,尚能将问题遮掩过去,一旦企业出现财务危机,将面临因债务无法及时偿还而导致破产倒闭。 (三)财务人员素质不全面 财务人员队伍素质偏低也是不少交通运输企业在财务风险管理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很多财务人员只对财务知识有些了解,仅能应付进账、报账等简单财务管理活动,对如何进行企业财务风险评估、预测等缺乏了解和学习,无法胜任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工作。而随着网络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的推广应用,不少交通运输企业的财务人员因为年龄过大、知识层次低,拒绝接受新技术、新知识,企业财务信息化难以有效推进,导致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落后。 (四)审计机制不完善 内部审计在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职能。但当前我国交通运输行业中,不少企业缺乏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导致内部审计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企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并没有设立独立的组织机构,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丧失权威和易形成道德风险。有些企业对内部审计不重视,审计制度流于形式,就是走走过场,被审计部门和单位也敷衍应付,审计效果差。 二、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策略 (一)树立正确的财务风险管理意识 交通运输企业管理者应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意识,增强忧患意识,明确财务风险的客观性,深刻意识到财务风险管理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和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意义,准确把握“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加强风险管理,积极应对财务风险,提高自身的营利能力,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企业管理者应积极吸收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财务管理知识,提高对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员工财务风险意识的培养,加大对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增强风险意识,自觉抵制财务风险。 (二)建立财务风险预警和管控系统 ①交通运输企业应健全风险指标评价体系,找出企业可能面临的潜在财务风险,并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价机制,对潜在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分析。②企业应建立财务风险动态监控制度。交通运输企业应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财务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及时追踪财务风险的动态和其发展状况,并及时反馈,以做好应对准备。③企业应探索建立财务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制度。对企业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风险应急预案,做好充分的准备。避免企业在风险来临时,因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而导致企业蒙受更大的损失。④企业可以考虑建立风险共同抵御联盟。企业可以与上下游企业建立风险抵御同盟,加强同他们之间的生产合作,以避免市场环境波动带来的供应商变动或材料缺货等风险情况。 (三)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系 ①交通运输企业应加强预算控制。企业应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和实际生产管理状况,在与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协商讨论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计划,并下发执行,以加强对企业的成本控制。②企业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企业应设置科学合理的机构岗位,明确相关权责关系,落实人员责任,以实现对财务风险的统一协调管理。企业还应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流程,加强员工管理操作的规范性,加大对管理的执行监督力度,保证执行效果。③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督。交通运输企业可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和引入外部审计等,加强对企业内部财务活动的监督,查找发现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漏洞与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加以完善。④企业应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强化部门考核和员工考核,保障制度的执行效果。 (四)加强财务人员队伍的素质建设 财务风险管理对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通运输企业应加强对财务人员队伍的素质建设,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使财务人员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同时,企业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意识,使财务人员在财务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抵制各种不良诱惑,避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结语 企业的财务活动必然伴随相应的财务风险,交通运输企业要想积极有效应对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就必须树立正确的财务风险意识,完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提高员工素质水平。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积极抵御财务风险,增强营利能力,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财务风险论文: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及防范对策 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使公司可能丧失偿债能力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其是企业一切风险的财务表现,其是内外部环境及各种难以预计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导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具有不确定性。财务风险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本运营风险,以及利益分配风险。 一、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 1.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企业资本结构的不合理现象比较严重,显然不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其主要原因在于股权融资过高和低股利政策,违背了风险报酬原理,歪曲了企业的资金成本。现代财务管理理论认为,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如果企业一味追求获取财务杠杆的利益,便会加大负债筹资。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债权人将要求公司追加风险溢酬,导致企业定期支出的利息等固定费用增加,同时投资者也因风险的增大而要求更高的报酬率,这便会使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和借款筹资的筹资成本大大提高,进而企业将靠负债支撑,易爆发严重的财务风险。 2.缺乏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投资核算管理制度、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存货盘库制度、会计内部监督制度等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或残缺不全或徒有虚名。特别是现金管理,更具随意性,不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现金,白条抵库、坐支现象严重。已制定的制度部分内容已经陈旧过时,不能对经营活动中新发生的业务起到指导作用。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及管理手册内容不细,未包括业务流程及工作流程的具体内容,造成实际执行中的困难,产生财务风险。 二、防范和控制企业财务风险的措施 1.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资本的运作效率。根据外部环境变化,改变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提高决策层的监管和指导力度,健全和创新企业的权责分配方法和人力资源政策等。既要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也要重视对内部财务控制环境的建设工作。内部财务控制与企业的任何一个组织,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关系,每一个人都对内部财务控制负有责任并受到内部控制的影响。是“人”建立企业的目标并将控制机制赋予实施,因此内部财务控制环境有待进行全面建设。 2.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资本结构理论与企业理财目标、财务风险密切相关。企业在融资时应综合考虑有关影响因素,运用适当的方法确定最佳资本结构,并在以后追加筹集资金中继续保持。通过比较分析,我国企业现有资本结构不合理,应通过筹集资金活动和各方面改革进行调整,使其趋于合理化。从资本结构理论入手,实现资本结构的优化,财务风险的抑减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既要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就必须使综合资本成本达到最低点;要抑减财务风险,就必须确定合理的负债额度或比率。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 内控环境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动力,在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之前,首先要对企业现有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包括哪些具体内容,以及这些工作流程中都存在怎样的风险,这些风险对实现企业目标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针对这些风险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现有的规章制度是否涵盖了规避该业务流程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即查缺补漏,使健全后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成为一个系统性、包容性、完整性、实用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内部控制制度。 4.实行全员风险管理。建立控制严密的内控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运行高效的风控业务运行机制等配套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必须要始终贯彻全程全员风险管理的理念,把风险控制贯穿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使得业务环节的每一个员工都在评估和排除风险。使企业各层管理者和企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做到责、权、利三位一体。同时,对企业的全体员工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实行岗位风险责任管理,让全体员工了解其在整个财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发挥团队防范效应。 5.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财务风险控制。企业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是指企业在财务风险管理中所形成的各种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预警职能体系,是降低财务风险的关键所在,也是今后盘活企业财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使预警分析的功能得到正常、充分的发挥,企业应建立健全预警的组织机构。预警组织机构相对独立于企业组织的整体控制。预警组织机构的成员是兼职的,由企业经营者,企业内部熟悉管理业务、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和技术的管理人员组成,同时要聘请一定数量的企业外部管理咨询专家。预警机构独立开展工作,但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经营过程,它只对企业最高管理者负责。预警组织机构的日常工作可由现有的某些职能部门来承担。预警组织制度的实施使预警分析工作经常化、持续化,只有这样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同时高效的风险分析机制是关键,通过分析可以迅速排除对财务影响小的风险,从而将主要精力放在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上。经重点研究,分析出风险的原因,评估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当风险的成因分析清楚后,也就不难制定相应的措施了。为了保证分析结果的真实性,并不带任何偏见,从事该项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由此,对各类风险加以预测、识别、预防、控制和处理,以最低成本确保企业资金运动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效益性,为企业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以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防范财务风险的产生。 总之,对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的措施要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切实实行,不仅在管理制度上要有保障,而且在组织机构,激励约束,以及监督检查和预警机制方面也要配套,形成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的管理体系,这样才能切实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财务风险论文:初探降低财务风险措施 财务风险是指多种因素的作用,使企业不能实现预期财务收益,从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由于企业所处的宏观环境的变动性及企业自身活动的复杂性,多变性和人们对未来认识和控制的局限性,理财过程中遇到一定的风险在所难免。如何控制风险,用何种方法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和控制,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工作中急需解决的课题。 一般来说引起企业财务风险的原因主要有内外两种因素——宏观环境的复杂多变和企业内部的管理混乱决策失误。财务管理的外部环境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外部环境的变化可能为企业带来机会,也可能带来困难。在企业的内部,从决策者的角度说,如果决策者能够在企业建立起“风险识别,风险预测,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的管理机制,特别是重视事前的风险预测,若今后遇到风险都在决策者的预料之中,那么企业就会处乱不惊,决胜千里。此时风险也就无从谈起,风险也就可以得到有效的规避。因此,对管理者来说,就必须从管理入手,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建立财务预警系统。所以说,防范财务风险的关键在于在了解宏观环境的基础上加强微观企业内部管理,收集预测信息,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内控,内审制度,设计财务应变方法——也就是说事前,事中,事后都要涉及。更为关键的是人的因素,管理人员的文化修养,专业水平,实践经验将直接影响其决策和管理。本文将主要从企业内部管理与人身素质两方面来剖析风险防范的方法。图1就是在企业中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降低财务风险要做到的基本构想。 一、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目前,我国的许多企业建立的财务管理系统,由于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基础工作不够等,导致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缺乏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具体表现在对外部环境不利变化不能进行科学的预见,反应滞后,措施不力。而企业的内部管理也是重中之重,高素质的人才和规范化的管理,财务风险自然降低,即使风险出现企业也有应急措施予以应对。 1、加强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风险意识的淡薄是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并体现在所有财务关系上。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财务风险存在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 2、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财务人员必须有过硬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其它相关的知识,具备收集信息,分析信息的能力,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及时捕捉风险,衡量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进行恰当的预测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必须要根据市场状况,从企业的战略目标出发,事前认真按资金需求动态编制资金预算,避免因事前无资金预算,急需用资金时匆忙筹资增加企业的资金成本,导致企业资金管理的恶性循环,造成风险。 1、收集信息。信息涵盖的量要相当的广泛。主要包括与企业生存发展有关的世界经济变动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国家产业政策,众多竞争者的情况,市场的变化;企业自身的优劣势以及企业的财务经营等资料信息。 2、筛选信息。通过财务人员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得出一个相对可靠的预测结果。把所有与财务风险有关的因素由强到弱进行排列,设定风险系数。风险系数高的可以制定多种防风险方案,风险系数较低的就准备一到两种防范措施。 3、制订措施。根据已有的分析设计出应对风险的方案措施。当决策者有新的决定时可以根据上述因素进行参考定夺。当危害企业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出现问题时决策者和管理者就能够根据预先设计好的方案计划进行补救,对症下药,避免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以便使企业遭受风险时的损失降到最低值。 三、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财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成败。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影响决策的各种因素,尽量采用定量计算、分析方法,运用科学的决策模型进行分析决策。对各种可行性法案分析评价,从中选择最优的决策方案。防范财务风险的工作既要有管理又要有技术方法。 1、从筹资方面看,从企业建立开始,各种企业之间就可以通过联营来分散财务风险。单个企业还可以通过购买财产保险的方式将企业财产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企业筹资时,如果选择举债方式筹集资金,企业可以与其它单位达成相互担保协议,将部分债务风险转移给担保方。而如果是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企业则可以采用包销方式发行,可以把发行失败的风险转移给承包商。 2、从投资方面看,企业面临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大量资本支出与现金流出,使现金流量为负数;二是新产品开发的成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大小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风险大。投资的高风险,使得新产品的开发及其相关资本投入需要慎重决策。这时就考验着决策者的经验及能力,要做到从资本需要量方面对投资项目总支出进行规划;要在项目的可行性与决策进行优劣取舍;在时间序列上考虑项目资本支出的时间安排;确定资本预算的审批程序和资本支出的监督控制。投资的金额越大,影响的持续期越强,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决策科学化,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使得所选择的投资方案达到与技术经济的统一和最优化。而投资的方式可以采用联营投资方式,将投资风险部分转移给参与投资的其他企业。如果是大项目且风险较大的投资,可以与其它企业共同投资,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分担,从而分散风险。企业还可以实行投资多元化,即将资金投放在多个投资品种上。对外投资多元化可以在分散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企业应及时降低股票投资在全部对外投资的比重,从而降低财务风险。当然,企业为达到影响甚至控制被投资企业的 目的,只能采用股权投资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承担适当的投资风险是必要的。在投资建造固定资产投时,企业可以采用出包方式,将建造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转移给承包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应采用多种经营方式,即同时经营多种产品。在多种经营方式下,某些产品的滞销所带来的损失,可能会被其它产品带来的收益所抵消,从而可以避免单一经营产生的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3、企业还可以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改进产品设计,努力开发新产品及开拓新市场等手段,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降低因产品滞销和市场占有率下降而产生的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财务风险。赊销比重比较大的企业,对大宗赊销及时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降低转移坏账的财务风险。对企业闲置的资产,采用出租或立即出售的处理方法,可以将资产损失转移给承租方或买方。以上这些方法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四、加强财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 财务风险与财务管理有重大的关系,如果企业内部能够作到责权利相统一,优化业务流程,资源合理配置,企业就可以降低管理带来的经营及财务风险。从财务的角度看,人员多,自然支出也多;人力资源浪费同样可以引起财务风险。所以必须明确各部门,各个人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其责任和权利,真正做到权责分明。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一方面要接受企业高层管理者的管理,另一方面又要注意与产、供、销、行政、公关、人力资源等部门协调,只有这样,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才能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同时,也要抱着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原则来进行利益分配来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只有在企业的管理体系中充分体现权力集中、统一和下放、灵活管理的结合,实现了责权利、约束和激励的统一,才能实现企业的高效管理,降低管理引起的风险。 五、利用信息手段支持有效的财务管理 1、用信息化进行采购管理,利用合同控制降低产品成本,保证产品质量,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防范经营风险。利用信息化,利用控制链管理来实现生产部提交订单,财务部支付货款,这种管理模式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连接。企业与供应商形成利益共同体,供应商必然会按期,保质,保量的供应原材料,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高效率,防止因货源质量问题间接带来的财务风险。 2、运用信息化进行生产管理,以销定产,按市场供应,按订单生产,克服呆板的旧方式的缺点,变企业推动为市场用户的拉动。用户和商丝毫不受库存的限制,不用考虑库存情况,只要把需要的产品订单交给公司,然后采购、生产、运输等供应系统立即转动起来,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订单,把货交到用户手里,保持了销售弹性。通过信息化管理,企业可以准时及时生产,增加和完善与外部销售市场的接口。这种先进的生产模式有利于综合平衡的协调,从而实现生产管理的优化,保证了生产管理的先进水平。 3、用信息化进行库存管理,可以加快企业流动资金自转,减少库存积存,防范库存管理不善而带来的财务风险,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动态地掌握分析企业和市场的平衡点,减少库存积压。这样,不但加快了库存周转,提高企业的运作水平,同时也在财务上明晰了成本核算,降低存货风险。财务信息化可以保证给业务部门提供库存的真实信息,避免库存积压和决策失误。 4、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以企业信息化为基础,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的监控系统,它贯穿于企业管理经营的全过程。以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为依据,利用财会、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理论,采用比例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发现企业存在的风险,并向经营者示警。它与财务评价系统相互依赖,互为补充。 总之,企业财务人员只有在做出财务决策与日常管理中抓住机遇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从容应付风险的挑战,去利弊害,灵活处理和协调与其它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竞争与合作相统一,就可以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使经济利益最大化。 财务风险论文: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相关财务风险探究 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相关财务风险,揭示资产证券化的一些弊端及其可能导致资产证券化相关各方财务风险的原因,进而提出防范方案,以使资产证券化体系趋于完善。 次贷危机使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资产证券化这种创新的金融工具,有的国家甚至对其有效性产生了强烈怀疑,认为资产证券化是导致这次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诚然,资产证券化存在着它内在的弊端。 一、中集集团背景资料 2年3月,中集集团与荷兰银行在深圳签署了总金额为8 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证券化项目协议。此次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在3年内,凡中集集团发生的应收账款,都可以出售给由荷兰银行管理的资产购买公司,由该公司在国际商业票据市场上多次公开发行商业票据,总发行金额不超过8 万美元。在此期间,荷兰银行将发行票据所得资金支付给中集集团,中集集团的债务人则将应付款项交给约定的信托人,由该信托人履行收款人职责。而商业票据的投资者可以获得高出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息率1%的利息。 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基本流程: 1.中集集团首先要把上亿美元的应收账款进行设计安排,结合荷兰银行提出的标准,挑选优良的应收账款组合成一个资金池,然后交给信用评级公司评级。 2.中集集团向所有客户说明ABCP融资方式的付款要求,令其应付款项在某一日付至海外SPV(特别目的公司)账户。 3.中集集团仍然履行所有针对客户的义务和责任。 4.SPV再将全部应收账款出售给TAPCO公司(TAPCO公司是国际票据市场上享有良好声誉的资产购买公司)。 5.由TAPCO公司在商业票据(CP)市场上向投资者发行CP。 6.TAPCO从CP市场上获得资金并付给SPV,SPV又将资金付至中集集团设于经国家外管局批准的专用账户。 项目完成后,中集集团只需花两周时间,就可获得本应138天才能收回的现金。作为服务方的荷兰银行可收取2多万美元的费用。 二、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相关方财务风险分析 (一)可能导致财务风险的主要交易环节分析 1.设立特设信托机构环节 特设信托机构是专门为完成资产证券化交易而设立的一个特殊机构,它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名义主体。在本案例中,荷兰银行就是为了完成中集集团本次资产证券化的特殊信托机构。该信托机构必须和中集集团(证券化资产销售方)没有关联关系,这是为了使证券化资产和中集集团的其他资产达到风险隔离的目的。该信托机构购买资产证券化权益受益人销售给它的资产组合,并负责对该资产组合进行管理,以确保到期本金及利息按时支付。然而中集集团仍然承担着对客户的支付责任,因此它与信托机构仍然有利益上的关联,没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这是导致证券化相关方财务风险的原因之一。 2.金融资产出售环节 金融资产的出售必须是“真实销售”,以保证买方在特殊情况下拥有强制性处置资产的权利。通过“真实销售”以实现“风险隔离”,即特设机构对委托管理资产的权益将不会因发起人的破产而丧失。中集集团某子公司将未来几年向客户的未来运输收入以协议形式出售给特设信托机构,中集集团对该资产不再拥有所有权。但是中集集团仍然需要对客户承担责任,当资产池中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时中集集团负有法律上的补足责任。因此该证券化资产没有实现真实出售,相关风险没有实现转移。 3.信用增级环节 信用增级也称信用的提高,是指特设机构为了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者本息而采用的各种有效手段,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成功的关键所在。信用增级不但保证投资者免受资产质量风险损失,还可以大大降低证券化结构风险,是提升资产证券投资级别的重要手段,也是资产证券能够交易成功、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保证。 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团采用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即当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时中集集团负有补足清偿的责任。这就增加了中集集团未来的财务风险,使中集集团未来的现金流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4.破产隔离环节 偿付资产支持证券到期本金与利息的来源必须与原始权益人隔离开来,以避免发起人遇到麻烦或者破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首要的问题是,必须保证无论发起人发生什么问题,都不会殃及特别载体;其次,要保证应收账款从发起人转移到特别载体的过程中不受到干预。 在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这个案例中没有做到特殊载体的破产隔离。因为,中集集团在出售证券化资产后仍然承担着对客户的清偿责任,与资产相关的风险没有实现转移。中集集团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该资产池中现金流量势必受到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会受到很大的冲击。 (二)违背资产证券化原则导致的相关财务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终极目的就是做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从而做到证券化资产和企业资产的“风险隔离”,然而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既没有做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也没有做到证券化资产和企业资产的风险隔离。 1.违背真实销售原则的财务风险分析 中集集团的资产证券化违背真实销售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资产相关的管理权没有转移。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团虽然以协议的形式把资产出售给了特设信托机构,转移了对资产的所有权,但是其作为该资产证券化的服务商仍然负责对该证券化资产进行管理。根据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中集集团仍然对该证券化资产承担着责任,没有实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 另一方面是与资产相关的风险没有完全转移。中集集团子公司资产证券化的信用增级方式是中集集团为特设信托机构提供超额担保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当特设信托机构资产池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利息时,中集集团承担着补充清偿的责任。由此看来,中集集团某子公司虽然通过一纸文书的形式实现了真实销售,但是与其所售资产相关的风险没有完全转移到购买方。因此,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子公司没有实现真实销售。 2.违背风险隔离原则导致的相关财务风险 一方面违背真实销售原则就意味着证券化资产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完全转移,中集集团仍然承担着该证券化的资产未来运营失败的风险,证券化资产也没有完全摆脱中集集团自身的风险,如破产风险的影响。中集集团整体信用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该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度的高低,中集集团本身的运营风险也会传递到该证券化资产。因此,作为发起方的中集集团没有和证 券化资产实现风险隔离。 另一方面,该资产证券化采用的信用增级方式是中集集团为特殊信托结构发行资产支持债券提供担保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在证券化资产运营失败,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的情况下,中集集团存在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财务风险。即证券化资产的风险和中集集团本身的风险没有实现完全的风险隔离。 三、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 (一)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防范方案概述 正如历史上所有的经济危机的救市方案一样,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世界各国政府都担当着主要角色。在这个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图1所示)中,由政府出面成立一个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防范基金。各个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及其后来证券投资者都要根据自己的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防范基金,交由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当在某个资产证券化案例中,由于某些原因资产池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证券到期的本息时由该基金管理部门进行补足,因此可以防止资产证券化的失败,进而避免其导致相关财务风险。 (二)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的运行 1.风险防范基金管理者必须是政府部门。因为只有政府才可以在出现如利率下降、物价下跌及自然灾害等严重系统风险时有能力担当起救市的角色,市场经济其他参与者自身都处于市场风险之中,很难承担救市重任。例如在28年的金融危机中一些财大气粗的跨国企业诸如着名的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美林证券及其美国三大汽车巨头等都没能躲过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的系统风险。如果不是美国政府及时地出手相救,相信美国的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巨头很难逃脱破产的命运。 2.风险防范基金提取比例必须多样化。在要求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防范基金时必须对其资产池中的证券化资产进行信用评估,根据其信用度确定计提标准。信用度越高计提比例越低,信用度越低计提比例越高。以此防止滥用资产证券化这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中圈钱的行为,保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市场参与各方的公平。 3.风险防范必须坚持按收益计提的原则。按资产证券化各参与者所获收益计提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体现了金融的公平原则。即从资产证券化中获得了收益,就要支付一定的代价来防范可能由该资产证券化导致的财务风险。因为各参与者的收益越多,那么该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就越大。因为投资收益是销售该证券的收入与投资该证券的成本之差。收益大就必然意味着该证券的转手价格较高,那么当资产池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该证券到期本息时该证券持有者就会承受较大的投资失败的财务风险。因此,各参与者从该资产证券化中获取的收益越大,其计提的用以防范其后投资失败的风险防范基金就应该越多。 (三)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的综合评价 首先,该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侧重于对证券化资产的信用评估。因为,初次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的计提是根据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池中证券化资产的信用评级来确定计提比例的。因此,证券化资产一般都会经过严格的信用评级,其信用度较高,其资产证券化失败的可能性较小,进而减少了各资产证券化参与者因资产证券化失败而引起的财务风险。 其次,该风险防范方案能有效应对因资产证券化而引起的金融泡沫的膨胀。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相关财务风险该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的计提是根据各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从资产证券化中获取的收益的一定比例计提的,该资产支持证券在市场上的交易次数越多,产生的泡沫越大,而相应计提的风险防范基金也会越多。同时,风险防范基金的计提也会降低投资者转手交易该资产支持证券的积极性,进而有效抑制了金融泡沫的产生,降低了资产证券化参与者因过度膨胀的金融泡沫破灭造成资产证券化失败而引起的财务风险。 最后,在该风险防范方案下,政府能积聚数额巨大的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当出现利率下跌,物价下降以及自然灾害等系统风险引起的资产证券化失败而造成的市场震荡时,政府有足够的实力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财务风险论文:农村信用社财务风险防范及对策 农村信用社是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高风险行业,自1951年诞生以来,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办社宗旨,在支农中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化,部分农村信用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__〕15号)精神,选择“以县(市)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实行县级联社统一法人。由于新体制刚开始运行,一些基层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出现了相对弱化的现象,试运行中暴露出会计管理上的不足。而会计管理上的漏洞,案件、事故时有发生,给信用社造成资金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本文拟村信用社财务风险和防范问题进行探讨。 一、农村信用社财务风险隐患 就目前而言、农村信用社的财务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财务管理人员思想素质不够高 1、认识存在偏差,风险意识淡薄。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已将发展保险、收费等为内容的中间业务作为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由于新的业务开展,一方面增大了业务工作量,另一方面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内控制度作保证,也没有从思想上树立起应有的财务风险防范意识。有的麻痹大意,管理责任不到位,存在实际工作中的管理松懈。内控制度松弛,造成了财务会计核算有章不循,职责不明,没有严格规范化进行操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主要表现为自行串岗作业,自动变更帐务处理先后秩序,在原始凭证填写和记账时不按照规定进行书写、记载、以及错账冲正等方面都存一些问题。承担了中间业务必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一旦卷入民事纠纷的诉讼案件,势必形成了财务风险。 2、财务人员素质不能适应业务发展和财务管理的需要。一些操作人员对内控制度不理解,在具体执行中忽视关键环节和关键控制点,削弱这些控制程序应有的作用。如在处理日常业务时不严格审核凭证,甚至受理了无效凭证。加之会计电算化程度的提高,大量的财务业务需要通过微机处理,而微机操作员级别代号没有严格控制,出现记帐复核串岗作业,代号相互串用等情况。 3、财务人员流动性较大,新上的人员对专业技能不熟悉。有的信用社领导把财务部门当作培养业务人才,提高业务素质的基地,不少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财务人员相继被调到其它部门工作,又将未接受过财务教育教训,缺乏财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人员安排的财务岗位上。由于骨干人员调动频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接任者很难在短时间内熟悉信用社业务。加之信用社存在着“师傅带徒弟”的知识传授方式,使得新财务人员对老财务人员形成一种盲目信任,使内控制度失效而增大了财务风险。 (二)内控制度本身不完善 1、内制度在设计上不科学、不完善。有的存在控制目标不明确,组织分工体系不明确,业务流程规定得不细,不便于贯彻执行。有的规章制度只是一些粗略的条文规定,不利于财务人员上岗操作,特别是在新业务的开展方面,内控制度建设目前未跟上,加之新制度在制定时很难考虑周全,有时甚至就没有相关制度来规范,使得一些新业务品种在试办过程中面临着较大风险。 2、原有内控制度不适新的应电算化管理。电算化的实施,会计业务处理上已基本脱离了原始的手工操作时代,在进行微机操作人员的监督方面,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统一规范的内控制度,没有形成与之相配套的有效监督控制系统,如果有人一旦利用微机作案,势必造成事件时有发生。 3、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较多 一是有章不循,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有的信用社为追求完成上级规定的评比目标,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追逐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而弄虚作假。常用的手段是制造假凭证、做假帐、编制假报表,导致财务数据失真,使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合法性无法得到保证。 二是会计核算随意性大,有的信用社无视《商业银行法》等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为逃避上级信货规模监控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利用同会计类科目或过渡科目虚构业务,空转账务,透支、挪用资金搞帐外经营,使信用社的资产不真实。 三是不相容职务不能相间职务没有得到有效分离。一方面是信用社人员编制少,人员分工不能有效细化;另一该分离的职务没有得到有效分离。如核算手续交接不清,凭证传递不按操作程序办理,进出凭证不换人复核,办理业务出现“一手清”现象,财务岗位长期不轮换,重要的个人岗位权利行没受到限制,时间长了难免不出问题。 四是账务混乱,核算差错频率高,总账明细账不符,以致达不到“六相符”的要求,造成金融案件多发。 五、未经上级授权随意修改计算机数据库文件和增加系统其它接口,对于错帐冲正、暂收暂付款项挂账、计息积数调整等重大财务事项没有坚持财务主管审核制度。 六、对外来凭证审查不严。特别是对凭证填写要素不全,不合格凭证审查不严,尤其少数不法分子伪造凭证,采取内外勾结、诈骗、套取、贪污、挪用等手段侵占信用社资金的作证不能有效分辩。 七、电算化核算存在问题。主要是不按规定权限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存在操作规程和代码口令不 保密,相互越权操作、相互串岗现象。更有甚者,不设操作口令或随意泄露口令,使外人能够非法进入操作窃取或修改财务数据。八、账外设账。有的信用社为了小团体利益搞违规经营,资金体外循环。有的账外设账,逃避监督检查。 1、联行和重要凭证管理上存在漏洞 一是在联行印、押、证管理上不严格实行“三分管”制度,联行密押知押面超过控制人数,存在“一手清”的时候。联行密押的编制未经复核双人把关,联行查询查复未能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联行未达账项没有及时查清。 二是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严,使用违规。有的将行空白储蓄单加盖业务公章后,交给外勤人员组织存款,也有不谨将存单丢失的,有的出售转账支票时,未在转账支票上填写付款单位的账号及开户行名,使同行的转账支票失去控制。 2、发展新业务新技术方面潜伏隐患 一是在拓展新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已将发展中间业务作为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有的中间业务的财务工作未纳入财务管理。财务处理仅限于账平表对账,基本制度的执行无人检查指导,加之配套措施未能跟上,存在风险隐患。 二是由于技术防范手段落后存在的问题。目前信用社电算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财务技术手段仍处于一个较低水平,不能有效地防范风险。如目前信用社验印主要还是用肉眼,有的伪造印鉴验不出来。又如票据签押、印记等采用技术手段也比较落后,而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却越来越高,有的电子刻章伪造出的印鉴与真实印鉴可以假乱真,很难识别。再如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也增大了防范风险的难度,利用计算机作案的案件的现象并不少见。 3、支付结算及事后监督存在不足。 一是存在操作风险。如他行票据能否及时提出,他行票据解付是否截留,票据背书是否符合规定,多次转让背书是否连续等均存在问题。 二是未能对账户全面实施监督,目前只对基本户实施了监督,对一般户、专用户、临时户则没有监管或监管力度不足。有的农村信用社为追求经济效益,不惜违反政策,允许一般户取现,或利用一般户转移政策性存款,利用一般户套取主户行资金等,这些都给图谋不轨的人开了方便之门。 三是在基本户管理上仍存在问题。有的信用社账户管理意识不强,很少向人民银行申报开户,放松了管理,有的大开“绿灯”,盲目申报,账户管理混乱。 四是事后监督检查不力,很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不能落到实处,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和纠正,影响了内控制度作用的发挥。 二、农村信用社财务风险防范对策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1、提高认识,增强防范风险的紧迫性。金融风险存在于每一笔财务业务中,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做好财务工作,本身就是防范风险的最佳体现。财务管理部门要树立足够的信心,改变过去那种“重财务、轻基础、重结算,轻核算”的片面认识,把增强财务风险意识,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常抓不懈,自觉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偏差。 2、要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财务行为的基础,是实现财务目标的重要保证。要组织对相关金融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尤其要加强对财经法规的学习理解和掌握。要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参与管理、提高技能、强化服务为主要内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财务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知道什么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自尊、自爱、自警、自省,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遵循财会计准则。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财务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允性,才不至于诱发不良后果。学习、教育、能提高使财务人员的思想素质,树立起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人,能确保金融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从而降低财务风险。 3、要根据业务发展和会计结算工作的需要,开展有针对性、适用性的岗位培训以及新业务、新法规、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集中学习、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理论水平与业务技能。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要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尤其需要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意识。既要学习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又要学习金融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既要从书本上学,又要从实践中学。不仅要学习与财务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有选择地学习其他岗位的知识,实现“技能储备”。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更新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自身的综合素质。通过培育一支事业心强、公正清廉、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满生机与活力,富有战斗力的财务人员队伍。 (二)强化岗位职责,有效防范风险 1、建立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就是按照职能分工的原则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金融企业会计机构要按照不相容兼的要求职务不能相间的原则进行合理分工,使每一工作有专人负责,并有自己明确的职责,是内部控制客观要求。即确定联社财务科长为辖区信用社的财务主管、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由经营班子任免,各基层信用社设立主办财务,由联社委派,从组织上确保财务主管工作的独立性。 2、建立分级授权、职责分离、相互制约机制。财务处理实行岗位分工,不得一人兼岗或独立操作完成多项操作程序,更不得超越权限处理会计事项。 3、对业务用章、密押、空白凭证等财会计事项处理进行有效监督,实行专人分管。岗位变动都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明确责任时限。 4、对财务处理的全过程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即事前监督——受理业务时,临柜人员要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的完整性及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复核;事中监督是对会计事项处理过程中的凭证账表内容和数据进行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主管进行复核。事后监督是对已经处理过的财务账务实行再核对,对重要业务的处理过程进行重点监督。必要时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进行事后监督 (三)完善规章制度,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当前,农村信用社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内控制度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内控制度指导原则相结合;二是与会计新业务、新手段相结合,三是与既有的财务案例经验教训汲取相结合,四是与计算机安全管理要求相结合。内控制度建设的制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农村信用社基本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农村信用全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进行修订,并结合新开展的业务和过去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实施细则。如对票据、空凭证等管理,各岗位职责,重点对储蓄、记账、出纳、复核、综合、联社岗的操作规程进行重点完善。1、明确内控制度管理责任。主要明确各级机构人员职责权限,一级抓级,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原则,对每一岗位和每一个环节进行重点研究,针对各岗位的特点和业务流程制定相应的制约措施。即各岗位的任务、职责权限、操作规程具体分解到各个部门、柜组,岗位,并实到具体经办人员。涉及到时协作工作的部分也要明确协作的范围和权限。对审批制度、交接手续,定期检查、定期轮岗和交流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2、明确重点岗位的责任、权限和操作规程。对进出凭证的临柜审核、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联行对账的办理查询查复等工作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不能相原则。实行行权、钱、账分管,印押证分管,用严密的制度和操作规程构筑防线,预防重大经济案件的发生。 3、建立完善财务监测与危机预警系统,防止内外勾结作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公安、纪检等部门加强对金融诈骗,扰乱结算秩序等各种金融犯罪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 4、完善持证上岗、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行为管理科学的原理,采取激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发挥每一个人的管理潜能。从某种意义上讲,激励比处罚更为有效,因为他更能调动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应建立和完善财务人员的激励机制,对财务人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负予相的应职责权利。对优秀财务和管理人员授予荣誉称号,进行物质的和精神奖励,包括晋升工资,组织外出考察,旅游或渡假等。对不坚持内控制度或违规操作者,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直至刑事责任。 (四)加强稽核内审,保障财务工作稳健运行 1、实行联社稽核派驻或经常性检查制度。将农村信用社中的业务素质较高的并具备内审资格的业务骨干充实稽核队伍中来,履行稽核内审计职能。在方法上可由联社派驻基层信用社,工作上直接对联社负责,从管理体制上割断其与被查单位的利害关系,使其真正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 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稽核准则,如稽核工作准则,稽核人员行为准则、内部稽核报告准则等。在审计方面,实行内审人员工作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将审计结果报告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绩有效挂钩,作为年度奖惩的依据。必要时开展对信用社的领导人实行经济责任审计。 3、改进稽核方式,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以补救为主向预防为主转变,从以突击检查为主向常规检查转变,从以现场检查为主向非现场检查为主转变,充分体现预防性的特色。 4、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降低财务风险。从某种意义讲,事前事中检查比事后检查更为重要。事前检查更能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消除于萌芽状态,真正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事中监督检查,也能及时发现问题,能阻止问题的蔓延或扩大化,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事后检查只是放马后炮,问题已经发生或损失已造成,这时的检查整改是秋后算账,只能起到前车之鉴的作用了。 财务风险论文:企业内部财务风险与财务预警模型研究 【摘要】财务风险是企业内部财务运行中实际存在的因素,产生于现代企业财务活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在经营活动中始终存在,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而财务预警就是从如何防范的角度来识别、评价和控制财务风险,它不仅是企业经营实践中的重要内容,也是管理理论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 【关键词】财务风险 预警 风险控制 一、企业内部财务风险形成原因 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很多,不同的财务风险形成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既有企业外部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而财务管理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及缺乏风险意识等原因造成内部财务风险,存在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1、企业管理者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决策缺乏科学性。在现实工作中,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认为只要做大做强,企业就会有发展前途,风险意识淡薄,从而导致决策失误,这是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成功的企业总是追求更大的成功,不断扩张是每个企业内在的冲动。然而没有明确目标和科学决策的盲目扩张,会使一个本来健全的企业陷入混乱。这种增长不仅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和经营亏损,甚至会使企业彻底崩溃或破产。 2、企业筹资方式不当,资本结构不合理。由于筹资决策失误等原因,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过于追求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是错误的。目前,可供企业选择的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和商业信用。不同的筹资方式在不同的时期会有各自的优点与弊端,如果选择不当,就会增加企业的额外费用,从而减少企业的应得利益,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最终产生财务风险。 3、企业财务关系混乱,内部管理不完善。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混乱,内部管理不完善,是企业目前存在的通病,企业与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企业与上级企业之间,在资金管理及使用、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权责不明、管理混乱的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流失严重,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证。 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如果企业对其不快速做出相应的反映或处理,这些原因都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或直接或间接地促使企业走向破产,或引发企业的财务危机的产生,财务预警恰好起到了对财务危机进行事前预报并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二、财务预警模型研究的简要评述 我国有关财务风险预警分析的研究起步较晚,而国外开始相关领域的研究比较早,已经有企业将财务风险预警模型投入实际运用当中。下面将对一些常见的预警模型进行介绍。非量化分析主要包括:标准化调查法、“四阶段症状”分析法、“三个月资金周转表”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管理评分法等;量化分析分为单变量判定模型和多变量判定模型。本文主要介绍量化分析。 1、单变量预警模型。单变量预警模型即是运用个别的财务比率来预测财务危机的模型。美国学者William Beaver通过对1954-1964年期间的79个失败企业和相同数量、相同资产规模的成功企业的比较研究提出了单变量预警模型。他认为预测财务失败的比率有:(1)现金保障率=现金流量/债务总额;(2)资产收益率=净收益/资产总额;(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4)资产安全率=资产变现率-资产负债率,其中资产变现率=资产变现金额/资产账面金额。他的研究认为现金保障率能够最好地判定企业的财务状况。其次是资产负债率,并且离失败日越近,误判率越低。 单变量预测模型法简单易懂,但其缺点也较明显。(1)由于单个比率不像多个财务比率能够反映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所以要求企业在建立模型时要选择最能反映企业财务运行核心特征的财务比率作为预测指标。(2)企业的核心管理层为了掩盖真实财务状况往往会对某些财务比率进行粉饰,故由这些不真实的财务比率所作出的预警信息就失去了可靠性。(3)对同一家公司,预测者可能会因使用比率的不同而得出不同的预测结果。 2、多变量预警模型。多变量预警模型即是运用多种财务比率加权汇总而构成线性函数公式来预测财务危机的一种模型。多变量预警模型中当属美国纽约大学教授Altman的Z-Score五变量模型的应用最为广泛。它是根据1946-1965年期间,在相当规模及行业里,提出破产申请的33家破产企业和33家非破产企业作为样本,在经过大量的实证考察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从最初的22个财务比率中选择了5个,使用破产企业破产前一年的数据和非破产企业在相应时段的数据,用统计方法对5个财务比率分别给出一定权数,进而计算其加权平均值(即Z值)。Z-Score五变量模型的差别函数表示如下: Z=0.012X1+0.014X2+0.033X3+0.006X4+0.999X5(式中:Z-差别函数值) X1-营运资金A资产总额; X2-留存收益A资产总额; X3-息税前利润A资产总额; X4-普通股和优先股市场价值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总额; X5-销售收入A资产总额; 由于该模型来自于对上市公司的研究,应用范围不广,故此后Altman重新评估变量X4将其确定为:股票账面价值(所有者权益)/总债务账面价值,新的模型被Altman称之为Z模型,其基本表达式为: Z=0.717X1+0.847X2+3.107X3+0.42X4+0.998X5 当z≥2.99时,陷入财务困境的可能性很小;当2.7≤Z 2.99时,有陷入财务困境可能;当1.81≤z 2.7时,陷入财务困境可能性很大;当z 1.81时,陷入财务困境的可能性非常大。 Z模型克服了单变量预警模型的缺陷,几乎包括了所有预测能力很强的指标。它除了可预测本企业的财务发展状况外,还可以分析企业的竞争对手、供应商、客户及利益相关公司的情况。 但其局限性在于:(1)不具有横向可比性,即不 可用于规模、行业不同的公司之间的比较。(2)采用的是按权责发生制编制的报表资料,没有考虑到较为客观的现金流量指标,可能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现实的财务质量。 为了解决权责发生制原则所带来的人为操纵财务比率的问题,增加了两个有关现金流量分析的指标:现金盈利质量率和现金增值质量率。现金盈利质量率=现金盈利值/净利润。其中,现金盈利值是根据现金流量表提供的财务信息计算出来的企业现金净收益。现金增值质量率=现金增加值/留存收益。其中,现金增加值是企业支付了各项现金分配后的留存现金收益。 3、其他预警模型。目前,还有其他一些比较常见的财务预警的分析方法,如人工神经网络分析法、F分数模型、近邻法、分类树方法等。可见,财务预警模型是随着实际运用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更新的。 三、构建财务预警模型的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应依托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数据库技术以及管理学、财务学、统计学和各种优化技术,尽快构建起科学有效的现代企业财务预警系统。构建现代企业财务预警系统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建立适合本企业的财务预警模型,并使其具有动态发展性特点、行业特点、企业规模等许多因素均会影响财务预警模型的预测精度。应积极借鉴美国、日本等国业已成功开发并应用的预警模型,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企业的财务预警模型。 其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是财务预警系统有效运行的基础和前提,财务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依赖于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财务预警系统是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服务的,离开了管理信息系统,财务预警系统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管理信息系统。 再次,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相结合,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兼顾选择哪些财务指标作为建立财务预警模型的变量,对模型的预警精确性和可靠性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财务风险论文:大集团建筑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它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密切相关。随着国家经济的改革发展、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深化和人民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建筑业规模也与日俱增。同时,建筑企业面临的风险也在日益增大。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政府采取的财政政策,多是通过对基础行业的拉动或抑制来应对危机的影响,致使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环境更为复杂多变。对于投资规模大、生产流动性强、生产周期长、涉及面广的建筑施工行业来说,给其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和工期等方面的管理控制带来一系列的挑战。 一、建筑企业面临的各种财务风险 广义的财务风险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种风险的货币化集中表现。对建筑企业来说具体可表现为投标风险、经营风险、工期风险、投资风险、筹资风险等等。本文从广义的角度,探讨建筑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财务风险管理控制问题。 (一)投标阶段的财务风险 目前,我国建筑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为了中标一些建筑企业竞相压低报价,最终中标单位仅是以微薄的利润或成本价格、甚至不惜低于成本价承包工程中标,更有个别业主单位招标文件中带有许多苛刻的条件,使得建筑企业的利润得不到合理保障,企业的效益更是无从谈起,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诸多困难。投标成本与盈利空间的不确定性使建筑企业面临亏损的财务风险。 (二)项目施工和资金结算阶段的财务风险 1.资金短缺的风险。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大量的资金,充足的资金供应是工程施工进度的重要保证。企业一旦资金紧缺,可能会导致工程材料等物资无法采购,工人工资无法支付,从而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严重者会导致无法履行项目合同,从而给建筑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资金筹集的风险。我国多数建筑企业主要通过银行信贷渠道融资,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大部分建筑企业利用房产、土地等不动产办理了数额可观的银行抵押贷款,虽然相对股权融资而言,债务融资具有利息支出抵税效应,进而可获得财务杠杆收益的积极作用,但是,过多的债务融资增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当工程项目利润率小于银行贷款利率时,或者银行信贷利率提高时,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将骤然提高。 3.资金回收的风险。作为项目施工合同签订的甲方,有些业主常常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借各种理由拖欠大量工程账款。致使建筑企业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本质上看,这是业主把自身的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转嫁给建筑企业的市场行为,但是却使多数建筑企业承受巨大的财务风险。应收账款长期不能变现,一方面严重影响到企业的资金周转,造成生产经营上的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坏账风险有增无减,可能会形成坏账损失,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减少,如不及时清理,会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经营结果的真实性。 4.收入确认的风险。我国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巧号一建造合同》要求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人和合同费用。在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建筑工程项目价值大。生产周期很长,经常发生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合同总造价的变化;此外,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合同实际成本受市价的影响也比较大,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预计合同总成本。这些因素会影响建筑企业项目施工预计总成本、预计总收入及完工进度的及时、准确认定。进而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的真实性。 5.成本亏损的风险。建筑工程成本是一个综合指标,一般将其分解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间接费等几项内容。工程造价通常是在工程投标时通过投标报价确定的,如果是固定造价合同,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受外部市场经济因素以及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因素影响,如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要素市场价格的上涨,或者是企业经营管理无效,会大大地增加施工单位的施一L成本,形成成本超支的风险。 (三)利润形成与分配阶段的财务风险 利润分配的风险是指如果企业利润分配不合理,给企业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企业偿债能力的改变和对企业再生产规模的影响等。建筑企业在对利润进行分配时,需要考虑利润分配的时间、形式和可供分配的利润金额。一方面,企业如果脱离实际一味追求给投资者高额的回报,必然造成企业的保留盈余不足,影响企业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减少对投资者的利润分配,企业可以保留更多的盈余而减少外部融资需求,但是这会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声誉和价值。 二、建筑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管理 面对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各种财务风险,应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一)以预算管理为“生存剂”,降低施工项目成本 建筑企业成本亏损风险的防范就是在保证工期和质t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利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把费用控制在计 划范围内,并进一步寻求最大程度的成本节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因此,建筑企业必须做好三方面的预算管理工作: 1.投标预算。建筑企业要通过对投标项目的工程内容、业主信用、业主资金能力、工程概况、工期要求、竞争对手情况、项目前期与业主技术沟通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结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前全面评估拟承接的工程项目,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实力、实施定额以及项目投资的盈亏预测,明确企业的风险承受范围,在权衡各项成本与收益基础上,最后确定企业是否投标以及以何种标价投标。投标过程中应坚持“四不承接”原则,一是业主资金不到位,要求企业大童垫款施工,超过企业资金承受能力的项目不承接;二是需要企业投入大额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不承接;三是业主诚信信誉不好,实力不强、合同条款过于苛刻的项目不承接;四是预计亏损的项目不承接。 2.施工预算。施工方案预算是保证项目施工管理活动可控性的前提。项目施工方案不仅影响到项目的成本控制水平,而且与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计划息息相关,另外,施工方案也是项目内部预算成本和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基础。由此可见,施工方案在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施工企业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以施工项目成本中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为重点监控对象,综合考虑合同工期、施工现场条件、目标责任成本等因素,从技术角度和经济效果角度来综合论证,制订出经济合理、科学先进的施工方案,同时要拟定经济可行的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列人施工组织设计。这是保证工期、保证质t和控制成本的关键所在,否则。施工过程中只能是“病急乱投医”. 3.财务预算。从横向来讲,财务预算涉及企业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所有部门的共同参与才能完成;从纵向来看,它是一个上下级单位间协调互动的过程。财务预算的最终目标是控制成本,可以通过预算目标的准确下达,来提升企业执行力,重要的是预算的执行,可以推动企业建立一系列的配套制度,严格计划的审批和执行,有效配里企业资源,同时,通过对预算执行结果实施考核,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可以改替企业管理粗放、效率低下、效益不高的状况,因此,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灵魂,它是成本降低的“催化剂”,是企业发展的“生存剂”. (二)以集中管拉为“加速器”,实现企业规模效益 企业要做好集中管控,必须体现前睑性、全面性和目标性。通常企业可通过三方面的集中管控,来取得规模效益。降低成本费用。 1.资金的集中管控。着名的GE公司,每天下午5时,公司的全球收人都会回到集团总部账户,日均存t达10亿元,利用洲际时差按小时、甚至分钟计算,来进行资金运作,财务成效奇佳。因此对于一个企业集团来说,总部对整个集团战略特别是财务的集中管控,可以达到三种效果即聚沙成塔、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体内循环、提高资金使用周转率,收拢五指、增强企业融资偿债力。实现资金集中管控,必须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选择。资金集中管理平台,一般有报账中心、内部银行、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等四种棋式。企业集团在选择具体资金管理模式时,要在认清各种管理模式优缺点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集团公司自身的集权与分权程度,来因地、因事和因时制宜地实施。二是要完善各种配套措施。企业要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就必须有足够资金存盆,否则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此,必须制定各种资金积累的配套措施,例如制定应收工程款清理办法,为减少坏账风险;合理采取递延负债政策,增加资金存童;盘活现有存t资产,收回废旧物资机械,增加现金流人等。 2.材料的集中管控。通常建筑企业施工项目的材料费占到工程造价的60%左右,因此要想降低成本,实现规模效益最大化,降低材料成本是关键一环。材料集中管控必须坚持两个原则,即采购价格最低和周转次数最多。笔者所在单位的实践证明,通过设立独立的子公司实行大宗材料物资集中管理受益颇多,一是理顺了管理层次,即实行“一级管理、二级核算”的集中管理模式,分工明确;二是降低了采购成本,通过集团整体运作,发挥规模优势取得相对优惠价格;三是压缩了材料库存,通过集中采购,动态管理,降低了库存储备,加速了材料周转。最大程度地利用了现有资源。此外,建筑企业对周转材料如果能实行集中管控,实施统购、统储、统修,动态管理周转材料,有偿进行内部交易,可以大大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发挥其整体效益。 3.机械的集中管控。众所周知,建筑企业是一个施工机械密集的行业,各成员单位设备分散管理,存在诸多弊端,例如重复购里、设备使用不均衡、设备调遗和维修费用高等。但是集团企业如果要对所有设备实施集中管控,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因此,设备集中管控要考虑区域化、专业化的问题,才能使设备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设备效能才会充分发挥。笔者认为设备集中管控要避轻就重,就是要对大型专用机械设备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来降低使用成本。这种针对大型专用机械设备的集中管理,具有较多优势,例如统筹调配可以提高设备利用,集中维修可以降低修理费用,计划采购可以控制设备总量,专业管理可以提升员工素质,优化配置可以增强市场竞争,统一指挥可以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等。 (三)以经营规模为“伸缩管”,增强企业抗险能力 2010-2011年期间,由于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的缩减,给建筑行业带来了巨大冲击,导致一些建筑企业从此萎靡不振。因此,建筑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首先就要具备适应市场的能力。 1.打造专业化子分公司使企业集团攻守兼备。专业化可以让企业获得超额利润,而多元化可以降低经营风险。但笔者认为建筑企业不宜采用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多元化运作会导致资源在多项业务中被分摊,企业组织稳定性较差,实践中更容易出现财务危机,而且建筑行业利润偏低,一旦受到市场冲击,出现资金短缺,外债高垒,经营失控的可能性极大。因此,企业集团应将其所属成员单位尽力打造为专业化的子分公司,在市场经济高潮期,将相关专业的子分公司合并,打造为具有抗风险能力的综合性的、多专业的经济实体,来实现规模化效益,而在市场经济萎靡期,将规模较大的子分公司分割成数个规模较小的经济实体,以蚂蚁战术来渗透进人市场,这样企业可以捕捉到更多的机会,承揽更多的份额来扩大企业收入,做到“东方不亮西方亮”.但是,企业集团应适度掌控子分公司的规模,因为,规模太小,易退难进;规模太大,易进难退;只有适度的规模,才可进退自如。 2.通过经营的二次分配实现成员单位均衡生产。经营的二次分配就是要实现集团企业对经营的再分配能力。分散经营与分散管理会造成各子分公司本位主义的思想,而丧失较多的机会。例如有承揽能力或有市场信息但因项目太小或无力施工或专业不对口而放弃,具体可以表现为承揽能力的不对称、施工能力的不对称、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施工专业的不对称和项目规模的不对称五种情况。解决的途径就是通过分散经营、二次分配,来实现企业集团对经营的再分配能力,这样既化解了经营风险不对称,抓住了经营机会。扩大了市场份额,又解决了一些成员企业资源与任务不配比的问题。分散经营和二次分配的关键首先是集团公司资质要充分利用,其次是要做好经营信息的共享工作,第三是要制定措施防止各单位对集团总部的依赖性。 (四)以资本结构为“调节阀”,提高企业偿债能力 企业应在充分考虑各项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权衡财务风险和资金成本的关系,减少存货资金占用,适度筹集外部负债,合理制定分配政策,确定最优的资本结构,来降低财务风险。 1.减少存货资金占用。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收入确认的准确与否取决于完工进度的准确与否,而完工 进度的准确与否取决于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计算准确与否。实际工作中,由于甲方变更、调差和索赔工作严重滞后,导致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占用较大存货资金,企业的流动比率往往低于1,有的企业甚至只有0.8左右,可能会表现出一种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假象。因此,施工企业首先必须做好对已完工程合同收人科学、合理地预计,对实际发生成本及时、准确地归集,利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项目盈亏,保证利润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与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协调,对于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必须准确计算。这就要求建筑企业预算部门与财务部门密切配合,争取变更、调差和索赔的及早实现,来回收工程款,减少资金占用。 2.适度筹集外部负债。企业的负债比率多少为度,并无定论,但必须保证企业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举债规模一般应与企业权益相匹配,不应超过净资产的数额,而建筑企业具有其独特性,即施工周期长,资产周转率低,举债规模大于净资产也正常,但举债过程中要谨慎考虑以下情况,一是需要考虑企业的债务清偿能力,要尽量举借长期负债,来避免短期偿债的压力,这是因为资产周转率较低,变现能力的不足,短期偿债能力较弱;二是需要考虑工程项目利润率与银行贷款利率的大小关系,只有项目利润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实现财务杠杆收益;三是需要考虑企业拥有的贷款担保规模,才能有效控制企业负债经营风险。 3.合理制定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的失误,一方面会导致施工项目缺乏资金,另一方面还可能引起债务危机。因此,建筑企业要防范利润分配风险,关键在于能否制订合理的分配政策,做出完善的资金筹划。在制订利润分配政策时,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战略和未来投资需求、企业目前的资本结构和融资需求、融资策略、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债权人以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既要兼顾企业、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利益,还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以及资金成本控制。由于目前多数建筑企业资本结构不尽合理,资产负债率偏高,因此,在利润分配方面,为防止不合理的、随意的利润分配,建筑企业利润分配应以转增实收资本为主,尽量减少现金分配,利用内源融资成本低的优点,优化企业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财务实力,这有助于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竞争能力。 (五)以风险系统为“预警线”,及时防范各种风险 实践中,财务风险是其他各种风险的集中体现,但是采取传统的、割裂的管理方法,仅局限于财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显然不能有效抵御企业的各种风险。事实上,风险是不断变化的,各种风险和财务风险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转化的,建筑企业尤其如此。因此,企业要构建以财务风险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企业的经营战略、人员、技术方法、制度体系甚至企业文化等有机联系起来,克服它们之间的障碍,全方位、一体化地管理和应对企业面临的风险问题,才能全面提高企业风险管理能力。 企业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风险的识别系统;二是风险的预警系统;三是风险的控制系统。在不利风险刚出现或出现之前,识别系统就能准确把握各种财务风险信号及其来源地,之后,预警系统要对各种风险作出“一般风险”、“中等风险”和“重大风险”三个等级的模糊评价。并明确告知企业管理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最后,风险管理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号来采取相应的处理行动,及时应对各种风险与危机。这样才能组成企业管理的一张浑然一体、天衣无缝的安全网。 财务风险论文:企业财务风险防范计策 摘要:财务风险是现代企业经营中所不可避免的问题,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也越来越复杂和多变。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彻底消除风险及其影响是不可能的。为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就要了解风险的来源和特性,进行适当的控制和防范,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将损失降至最低,为企业创造最大的收益。 关键词:财务风险风险防范 一、前言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很多上市公司和大型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逐渐由资产经营为主转变为资本经营为主,进入了财务为导向的企业管理阶段。在这种经济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将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问题。 作为风险管理核心组成部分的财务风险管理已经伴随着风险管理全球性运动的兴起而备受世界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 从经济学角度看,现代企业的财务风险是一种微观经济风险,是企业所面临的全部风险的货币化的表现形态,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集中体现。在当今高度货币化的经济社会中,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所面对和承受的各种风险,其发生、发展和危害都集中地反映为企业的现实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损失,各种非经济损失也可以按一定方式折算为经济损失。从这个角度看,企业风险的大小及损失程度都直接和清楚地表现于企业财务收支的变化之中,最终表现为企业财务收益的减少。 由此可见,对公司存在的财务风险分析其成因,并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防范和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二、财务风险定义及成因 财务风险是企业风险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它强调风险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和竞争者。对企业财务风险的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财务风险通常被称为举债筹资风险,是指企业用货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即偿还到期的本金加利息)的不确定性。这种观点认为财务风险只与负债经营相关,没有债务也就不存在财务风险。 广义的财务风险就是指企业财务活动由于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实际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因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它不仅仅是筹资风险,还应包括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收益分配风险等。 企业外部环境的复杂性是财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外部因素影响包括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市场因素等,它们是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外部条件,外部因素的变化对企业来说是难以准确预见和把握的,具有不确定性,势必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自然因素的影响。自然界总是处于一种运动变化之中的,而自然灾害往往对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破坏性的影响,这些最终都要反映到企业的财务成果上来。社会因素的影响。企业生存的社会环境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如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社会制度与文化、顾客的消费习惯与价值尺度、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财政信贷政策、宏观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变化,都有可能使企业的财务风险加大。市场因素的影响。市场是企业生存的基础,但市场总是处于高度的变化之中的,市场信息的不确定性是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价格水平的升降、各国汇率的变动、竞争对手的策略调整,以及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强。 内部因素的影响。在企业内部,为了适应市场的要求和加快企业的发展,现代企业的财务活动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在资金筹集、资金投放、资金运营、收益取得等方面的风险日益加强。同时,企业的管理水平、产品或服务质量、经营条件、工作效率、员工素质等也会给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带来风险。 三、防范财务风险,使企业的财务风险减少到最低 第一要树立风险意识。加强企业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他们在认识风险、分析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提高管理决策水平。基于财务人员在企业财务风险防范中的重要地位,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不应只局限于会计继续教育,还要全面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掌握企业风险管理理论,能够准确地分析企业的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时刻关注国家的经济政策调整,以便能够及时做出防范措施,以减少企业的财务风险。新晨 第二要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建立财务预警系统是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的必然选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与不确定性,经常有企业发生财务风险甚至破产。历史情况表明,财务风险并非在一朝一夕内形成,而有一个较长的潜伏时期,因此有必要建立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测、信息反馈,在财务危机的萌芽状态预先发出危机警报,促使经营者及时采取有效对策,改善管理,防止企业陷入破产的境地,以保护各相关主体的利益。 第三要理顺企业内部财务关系。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理清内部各种财务关系。首先,要明确各部门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及应承担的职责,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真正做到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另外,在利益分配方面,应兼顾企业各方利益,以调动各方面参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积极性,从而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使企业内部各种财务关系清晰明了第四要建立合理的资本结构。财务风险本质是由于负债比例过高导致的,因此企业不但应该设计合理的资金结构,保持适当的负债、降低资金成本,而且还要控制负债的规模,保证谨慎的负债比率,避免到期无力偿债或资不抵债,从而来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为自己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吸引各方投资。 四、总结 企业的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预见和进行控制的。企业 只有在对财务风险有了一定认识,在制定决策时考虑到财务风险,定期对企业各类财务信息加以对比分析,找出企业潜在的风险因素,建立起财务风险防范体系之后,才能够使企业最大限度地避免财务风险,实现最终的目标,获取更多的收益,健康持续地发展。 财务风险论文:星级宾馆财务风险管理探论 文章针对星级宾馆面临的突出问题,阐述了星级宾馆财务风险的内涵、特性,分析了星级宾馆财务风险的四个方面的构成要素。研究提出了星级宾馆财务风险管理的六项管理机制和措施,为星级宾馆财务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 近些年,国际上一批大型集团出现了财务危机,特别是美国安然公司(Enron)超过12亿美元的假账(2001.11)、美国世界通信(Worldcom)一年中虚增38亿美元收入和16亿美元利润(2002.06)、意大利帕玛拉特(Parmalat)近40亿欧元的财务黑洞(2003.12)、美国雷曼兄弟(lehman)的破产(2008.9)等令人触目惊心。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仍然较高,据国资委公布,2007年平均为57.6%;民营企业短命现象仍然较多,据资料显示,我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不到10年,一些名声显赫的企业,如巨人集团、三株实业、德隆集团、格林科尔等都似昙花一现,还有较多的则负重运行,艰难坚持。究其原因较多,但无一例外的是企业缺乏科学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机制。这同样也为我国星级宾馆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警示。毫无疑问,正确分析星级宾馆财务风险的类型及成因,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机制,不仅是防范财务风险减少经济损失的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星级宾馆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一、星级宾馆财务风险的内涵与特性 1、内涵 对财务风险,学者们的认识可归纳成三类:一是“危害损失观”,认为财务风险是未来可能发生的危害和损失;二是“收益差异观”,认为财务风险是未来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差异;三是“不确定性观”,认为财务风险是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因素。经过综合对比分析,本文将星级宾馆财务风险定义为:星级宾馆在运营过程中因资金运动受难以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影响,而出现与初衷利益相悖的潜在损失。它反映了星级宾馆财务风险的三层管理属性:一是由资金运动而引起的风险;二是风险的货币化表现;三是受不确定因素影响而形成的财务收益偏离预期收益的潜在损失。 2、特性 星级宾馆财务风险源于诸多不确定因素,即来自经营环境。星级宾馆经营环境既包括外部环境因素,又包括内部管理因素。内、外因素的变化都会产生或改变星级宾馆的各类风险。各类风险最终表现为财务风险。星级宾馆财务风险既反映了各类风险的一般规律性,又蕴涵着自己的特性。 (1)客观性。凡是有经济运营和财务活动,必有两种可能的结果,即实现预期目标和偏离预期目标,因此,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星级宾馆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济实体,其财务状况失衡、投资失控、债务包袱过重、资金运作困难是屡见不鲜的,出现“资不抵债”的现象也是常有的。 (2)随机性。由于影响星级宾馆财务活动的因素是复杂的、多变的,既有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国家和地区性经济政策调整、金融市场波动、科学技术进步、竞争对手成长、客户的诚信缺失等的影响,又有星级宾馆内控制度、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的影响,因此,事先对星级宾馆财务活动的最终结果难以准确把握,也即星级宾馆财务风险的大小事先难以准确预测。 (3)相关性。财务风险的大小与风险收益的高低之间具有正相关性。因此一些人把“承担的财务风险越大,风险收益也必然越高”作为星级宾馆大量负债和债权拖欠的理论依据。然而,这一观点的前提是负债和债权拖欠必须在其承受能力的限度之内。 (4)异同性。影响财务风险的各种因素对财务活动目标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对影响较小的财务风险,可不予考虑;对影响较大的财务风险要重点控制。 二、星级宾馆财务风险的构成要素 从星级宾馆财务活动与财务管理的实际来看,星级宾馆财务风险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四个方面。 1、筹资风险 由于星级宾馆的筹资渠道主要有两类:一是借入的资金,如银行借款、债券等;二是所有者的投资,如股票上市、投资公司投入、内部职工参股等,因此筹资风险是指由于负债筹资使星级宾馆出现筹资来源的不确定性和不良财务后果的可能性。筹资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与宏观环境因素变动有关,如资金供求、利率、汇率变化可能加大筹资成本,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会影响筹资规模和筹资方式等;二是与星级宾馆自身管理经营不善、理财决策失误有关。目前,我国的星级宾馆既有收支性风险,也有现金性风险。收支性风险主要是源于经营不善,具体表现为:内部管理水平低、市场竞争能力弱、经营亏损重等。现金性风险主要源于理财不当,资本结构不合理,具体表现为:筹资成本费用过大;负债比例高,许多星级宾馆超过40%;筹资渠道单一,过分依赖银行贷款,资金结构、期限结构和债务规模不合理等。筹资风险的影响期较长。 2、营运风险 营运风险是指星级宾馆在其经营过程中由于运作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财务状况失衡。其负面影响比较明显。我国星级宾馆的营运风险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经营管理风险。星级宾馆具有经营范围广、营业项目多、提供产品的时间性和季节性强的特点,而我国大多数星级宾馆的专业人才少、管理水平低,竞争能力弱,再加上债务负担重,经营风险大。二是应收账款风险。从本质看,应收账款是星级宾馆流动资金的投放,其风险主要是收回时间及金额不确定所导致的现金流量风险。应收账款的拖欠会严重影响星级宾馆的获现能力和收益质量。应收账款风险的产生与信用政策和信用环境有关。目前,由于竞争的压力,我国星级宾馆的业务销售中赊销比重大,而不合理的信用政策常使星级宾馆对应收账款缺乏应有的控制和管理,造成追讨欠款工作困难重重。宏观上,我国信用环境差,缺乏社会化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风险大,再加上落后的结算方式,使得与客户、供应商之间拖欠账款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星级宾馆的实际收益。 3、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星级宾馆投资一定业务后,由于投资环境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使实际投资利润率低于预计利润率的可能性。从星级宾馆外部环境来分析,投资风险主要源于国家信贷规模、利率、汇率和通胀水平变化的影响。另外,经济的波动、疫情的扩散、恐怖活动也会引起消费需求和购买力的变化,从而给星级宾馆收益带来不确定性。从星级宾馆内部环境来分析,投资风险主要源于信息不对称 和经营效率低下。星级宾馆固定资产投资标准高,资金占用量大,回收期长,设备更新快,经济效益的季节性和波动性强,投资的风险性不言而喻。而我国的星级宾馆,一方面由于在投资决策过程中缺乏全面、准确的决策信息,造成市场预期不正确,导致投资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回避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也导致实际投资收益与预期收益相差甚远。 4、分配风险 分配风险是指由于收益分配不当而可能给星级宾馆今后的理财和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3]。这种风险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收益确认不当的风险。由于会计方法的不当,虚增当期利润,导致提前纳税,大量资金提前流出星级宾馆而引起财务风险;或者虚减当期利润,影响星级宾馆的社会声誉和公共形象。二是对投资者分配收益的形式、时间和金额把握不当的风险。对星级宾馆而言,如果过多的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对外分配收益,会大大降低自身的偿债能力;但如果宾馆投资者得不到一定的投资回报,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降低自身信誉。因此,星级宾馆无论是否进行收益分配,也不论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进行,都可能产生一定的风险。
金融机构论文: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选择 【关键词】分析,对策,选择,现状,风险,金融机构,治理,中国, 内部人控制表现为经营层决定金融机构的发展、经营、分配等重大决策,还会出现个人独断、短期化的经营行为、过分的在职消费以及工资、奖金收入过快、福利待遇改善幅度大等现象。又由于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致使各种金融案件屡屡发生。如商业银行经理人员和下级行员工事实上掌握着银行资产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又无需承担财产风险,所以,他们常利用职务之便,独立作案、相互串通或内外勾结作案,为个人牟取利益。2007年银监会对2006年的银行业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的情况通报结果是:2006年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案金额2608万元,涉案人员164人。 (二)信用风险 金融机构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犯罪,如资金诈骗、贪污受贿等非法活动,存在着严重的犯罪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我国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很陈旧,不能适应复杂的风险环境。表现为:金融机构对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不到位,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识在全体职员中和银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贯彻得不充分等。在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也远远落后于国际上先进银行[3](P38)。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而我国的金融机构大都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使得合理的内控制度和严格的管理失效,进而加大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比如,由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1999年四大行剥离不良资产1,4万亿元,2008年农行准备上市获得政策剥离8000亿元。经过剥离的不良贷款事实上的回收率很低,资产回收率一般在30%、现金回收率在20%左右。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549.1亿元,虽然总数较年初减少424.2亿元,但损失类不良贷款余额却增加了21.2亿元。如此持续下去,必定影响银行的发展和金融的稳定。同样,由于外部与内部的原因,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善,会出现经营亏损、信用风险、支付危机等,虽然数量上并不大,但更为显性化[4](P98-100)。 (三)非公允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水平对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P26-27)。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已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但仍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由于关联交易存在的这些问题,金融机构与其关联方常常有不公允的关联交易。这种不公允的关联交易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运行,因此迫切需要对金融机构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从近几年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情况来看,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造成大量信贷资产损失。不公允关联交易是形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少数商业银行、信用社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机构股本结构方面 1.股权集中度方面 聂堂波(2008)指出,我国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为25.11%,前五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56.23%。而美国十大投资银行最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7.5%,前五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16.7%,可见我国证券公司股权集中度水平远远高于美国(1720)。过分集中的股权给公司治理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中小股东难以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用手投票”来保护自身利益。又由于股份有限,也很难在董事会里安排自身的利益代表。而大股东则会滥用控制权,如为了执行政府的经济政策,不惜损害金融机构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当然金融机构也有股权相对分散的情况,如民生银行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为15.26%。股权分散本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可以避免“一股独大”的现象发生。但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下,如果股权太过分散,所有的股东都不愿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都希望“搭便车”,导致股东大会行使权利的有效性大大降低,没有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致使董事会出现越权行为,但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2.股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 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都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且上市发行股票,但是与上市前相比,国有股比重变化并不大[7](P19—22)。如农业银行上市前,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分别控股50%,上市后汇金公司仍然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4.48%。名义 上国家是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但是实际上占有、使用、支配银行财产权利的是政府的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财政部等),但是银行的所有权无法在这些部门之间进行具体划分,也无法清晰界定这些部门的权利与责任边界[8](P118-119)。同时,银行的经营者没有办法真正享有财产权力,实现自主经营。这使得商业银行产权主体模糊,所有者缺位。如果金融机构产权主体不明晰,就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存在的道德风险就难以避免。 金融机构存在着股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严重制约着金融机构的发展[9](P89)。例如,国家给国有控股银行出资,政府却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就避免不了行政干预和行政照顾。这不仅影响银行业市场的竞争性,也会淡化其他商业银行、银行经营者的竞争意识以及经营管理效率,造成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经营的政策化,银行机构组织的行政化等问题的出现。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目前 仍承担的政策性业务使得银行的经营目标变得多元化,弱化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很难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 (二)金融机构内部治理方面 1.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多由国有股和法人股集中控制,其他法人多是小股东。所以股东大会的参与者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代表,小股东的参与程度很低。另外,金融机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常常与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名任选结果一致,所以股东大会根本不能反映小股东的意愿和要求。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对金融机构公司的治理作用非常微弱。 2.董事会功能弱化,独立董事不独立 由于股权结构的失衡性和国有性,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职能弱化,无法实现董事会的决策权和对经理人的监督。在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中,一年召开l~2次董事会,其主要内容只是听取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使得董事会流于形式[10](P97)。并且,金融机构的董事应当具有金融、证券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但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基本上由其股东选任,而其股东多数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作为生产性企业,他们缺乏管理金融机构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董事会成员不能经常、专业、深入地了解金融机构的状况,不能发现金融机构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加大了银行信用风险的发生。另外,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会由大股东控制,而独立董事大多由关联股东人员担任。在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下,这些独立董事很难真正独立起来。并且独立的外部董事中,与关联股东有联系的占多数,他们也难以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3.监事会无法发挥监督作用 我国金融机构虽然在组织上大都拥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完整设置,但由于对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各个部分的权利、义务缺乏清晰的理解,对各个主体之间相互制约关系没有给予严格、强制性的界定,更由于从国有企业演变而来的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我国相继实行的银证、信证分业造成金融机构复杂的产权结构,导致大部分金融机构的监事会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分权和制衡的作用。 4.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过程中,有效的激励制度非常重要。我国的金融机构始于计划经济体制,由于历史背景的影响,我国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大多数都是短期激励,并且以简单的物质激励手段为主。实际上,管理者过分地关注权力与地位的激励。与国外银行相比。金融机构的经济激励落后于行政激励,而行政激励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结果使很多经理人员不敢创新,不思进取,积极性不高。对我国商业银行经理层而言,由上一级银行来任命下一级银行的行长以及领导。选拔考核的办法基本上是按照选拔官员的方法。另外,国有银行内部并没有建立分部门考核制度,经理层的收入和银行经营的业绩没有直接的联系,对个人的考核也没有量化,考核结果与个人的职位晋升和福利报酬相关性不大。对员工而言,收入基本上都是相对固定的,与职务、工龄有关,大家努力的目的就是为了升职,以获得各种各样的优惠和福利,却不会去考虑银行的长远利益。 (三)金融机构外部治理方面 1.外部制度环境存在的问题 外部制度环境主要是指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所处的法律、政策环境。目前,国家对金融机构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产生冲突,造成了司法效率落后和公司治理的混乱。例如,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业具有金融监管机关的角色与独立经济产业的角色,是兼具有宏观调控责任的金融企业,这种定位的偏差使得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产生混乱。在法律监管环节上,我国的金融机构同时受到多重制约,并且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漏洞,即便是法律、法规、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在实施的时候也经常有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出现,对金融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制度约束还不够明确、严厉。 2.外部市场环境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我国的发展情况看,影响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市场的发展很不完善。首先,股票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很不完善,股东投机的行为倾向大。我国还没有形成通过股票价格对金融机构进行约束的机制。其次,由于金融产品比其他行业能更快地改变其资产的风险构成,投资者很难对其发出的信息判断金融机构的真实价值和其风险程度。另外,政府的管制影响金融机构间的竞争程度。由于政府管制的存在,金融机构的产品市场很难达到规范和公平竞争,从而弱化了产品市场的公司治理功能,使金融机构外部市场治理机制的作用发挥减弱。最后,经理人市场。我国金融机构的高管几乎都是政府任命的,且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处于初级阶段,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进行完善。外部市场的失灵使得银行业的外部治理基本处于失灵状态,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从行业特性来看,金融机构是高风险行业,需要通过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来实现对内部风险的有效监控。但从我国金融机构的管理实践来看,除了上市的金融机构需要履行规范的信息披露义务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还十分欠缺,金融机构治理过程中的风险监督和风险控制的信息披露有待于建立和完善。同时,金融机构本身也缺乏进行充分信息披露的意识,在披露信息时存在年报内容、格式以及方式不规范,对会计报表附注不重视,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披露较少等问题。大部分金融机构披露的都是正面信息,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权威性无法得到保障。另外,金融机构向社会披露信息的范围也较窄。由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使得内部与外部信息不对称,严重削弱了外部关联者的监督,加重了内部人控制现象。 三、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对策选择 在以上两部分现状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探讨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对策选择,这里我们主要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风险预警方面谈对策选择。具体又可分解为两个层面: (一)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重构的总体思路 首先,要建立金融机构治理风险宏观预警监管机制,完善早期报警功能。建立金融机构治理风险宏观预警机制组织网络,应本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内容,统一监测指标,分级监控”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建立宏观预警组织系统。具体负责对全国性和区域金融机构的监测预警,对中观和微观预警机制实行管理和领导,并及时接收来自中观预警机制和微观预警机制的各种信 息,处理防范银行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的及时传输。 其次,建立金融机构治理中观风险预警机制,发挥中期监测作用。金融机构治理中观风险预警信息,是接收和反馈金融宏观、微观双向预警信息,并是宏观、微观监测系统的结合部。金融中观预警机制将各种手段、方式合理搭配与协调使用,为实现金融宏观预警机制,通过中观预警机制加以具体化,然后传导金融微观预警机制运行中去,从而发挥中期监测作用。 最后,要建立微观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降低风险程度。金融机构治理微观风险预警机制是宏观、中观风险预警机制的最终传导系统,是对微观风险的监管,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是促进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的关键环节。 (二)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重构的具体做法 1.股权结构方面 (1)优化股权结构 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过于集中,常出现大股东侵害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为了避免大股东操纵,金融机构可以建立分散的股权结构。但是,股权过于分散时,又会使股东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因成本高于收益过多而减弱。理论上,可以通过股权适度多元化来解决这一矛盾,从而提高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多元化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境外战略投资者、国内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外部自然人、员工、经营者、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积极鼓励这些主体参股。特别是,要吸引境外战略投资金融机构,因为这些投资者除了能带来大规模的资本金外,还能带来先进的管理机制、风险控制能力、创新产品的机制。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和防范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股权转让价格问题、战略投资者的套利变现和恶意收购问题等。充分考虑战略投资的稳定性、独立性以及实力和信誉,不能盲目引入战略投资者。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加强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报告金融机构的资金和业务往来情况,通过资格核准和监控,掌握其复杂股权结构中隐藏的风险。 (2)明晰产权 明晰的产权是金融机构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缺乏真正的所有者对管理者进行监管,委托问题严重。采取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将使金融机构产权关系更加清晰,产权界定更加明确。产权明确不仅能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而且也可以解决金融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无效的问题,可防止因投资主体不明和无人负责引起的国有资产流失。 2.内部治理方面 (1)董事会 建立一个权责分明、有效的董事会是金融机构改进内部治理的关键。在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中,董事会的作用更加重要。金融机构在建立董事会事时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董事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水平和素质特征,要严格按照独立性、专业化的标准选任。其次,合理安排董事会中董事的构成比例,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大股东和高管的制衡能力,以维护中小股东和利益者相关者的权益。最后,健全专业委员会,合理确定各委员会的目标、职责、权限和成员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大力推行独立董事制度,适当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而不是象征性地设立1~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现独立性的前提是选拔机制,要选择与控股股东无任何关系、诚信、尽责的专业人士作为独立董事,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并拥有相应的权利。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出台有关法规,详细规定金融机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对专业知识水平的要求。 (2)监事会 明确金融机构监事会的职责,加强其监督权力的中心地位。增强监事的业务能力,确保知情权、禁止不善经营管理易位性、荣誉性任职、养老性任职。同时应制定规章制度确保监事会的知情权,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重大活动的法律文本等文件在报送董事会时,必须同时报送监事会。建立监事会风险控制制度,通过强化监督职能,有效控制金融机构的治理风险。 另外,在监事会中引人利益相关者,赋予监事会新的内容。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体系中,缺少对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护,但他们的利益常常与公司的相关性最大,监事会应集中代表他们的利益。在引入利益相关者时,要考虑利益相关者以何种科学合理、有效、可操作的形式参与监事会,在多大程度上参与,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在建立明确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建立对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评价体系。根据他们不同的工作性质,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其薪酬应与金融机构的盈利情况、实力发展情况、为股东带来的红利挂钩。适度增加与长期绩效有关的薪酬比例,将激励机制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联系起来。比如,建立高管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等长期激励机制,将高管和员工的报酬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目标联系起来,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不一致的问题。 其次,建立问责制。在对金融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科学考评的基础上,实行严格问责。界定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要求。明确规定其违反法律或不尽职的处罚措施。要彻底取消金融机构高管的行政级别,改变选拔的方式,将聘任高管的权力归还董事会,使高管成为真正对董事会负责的管理人员。董事会要拓宽选择高管的渠道,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拔高管,理顺董事会和高管层、董事长和高管之间的关系,便于董事会、监事会对高管实施有效监督。 (4)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督 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力度,将内部审计作为金融机构内部监督的核心。内部审计要为金融机构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价和咨询活动,从而增加其价值,改善经营状况。 加快金融机构流程改革,优化业务操作过程,建立联动的业务管理机制,全面改造内部业务流程。适当削弱金融机构基层负责人的权利,减轻管理信息严重减少的现象。强调集中控制,用制度手段提升执行力、提高经营战略决策的执行力,防范各种风险,解决基层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3.外部治理方面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应实行信息透明化,建立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这里所说的信息透明不仅要对外部透明,还要对内透明。通过建立定期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地将有关公司工作动态、市场动态、政策动态和风险状况反馈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现公司经营的透明化。对于不向股东通报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权进行督促。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准则,对 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盈利等进行详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发挥市场的监督约束作用,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透明度。信息披露过程中,除了要强调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监督外,还要强调外部的独立审计监督。通过“外人”的审计,披露的信息会比较客观、公正,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共谋”问题。 (2)规范金融和金融产品市场 构建会融机构公司治理所需良好外部环境。首先,促进金融业的良性竞争,循序渐进地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要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减少政府对国有金融机构具体业务的干预,强化政府出资人的身份,用市场化的手段管理金融机构。落实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鼓励他们相互竞争。其次,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及机制创新,使合规经营得到及时的支持。最后,应该大力发展经理人市场,促进金融机构管理人员之间的竞争。总之,政府须从微观方面退出金融市场,放弃对金融机构的干预,使金融机构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规范其经营行为,并采用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来选聘高管和通过商业化方式来进行资产管理等。 (3)加强外部监管 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相当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融机构想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框架,就需要外部的强制力量,需要外部监管、法律环境、金融市场等多种因素的配 合。监管部门要强化对金融机构的股东的监管,鼓励资本实力强、诚信记录良好的机构参股金融机构。同时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保护遵规守法、坚持原则的高管,淘汰不称职、不合规的高管,处罚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培育合格的证券业职业经理群体。由于经营管理的特殊性,金融机构无法像一般企业一样,依靠公司治理机制来确保正常的运营。在这种状况下,金融机构需要监管部门加入公司治理,来弥补其治理机制的缺陷。有效的监管活动,有助于控制金融机构进行高风险的业务,可以减少股东和经理层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损害。另外,要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价,有利于督促金融机构规范运作、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 四、结论 总之,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背景下,由于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完善,中国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体系必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尤其需要注意和防范公司治理风险,要通过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逐步推进公司治理评价和治理风险预警机制建设。 金融机构论文:基层金融机构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在人民银行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地位越来越重要,从会计、国库、发行、金融统计、信贷登记、外汇管理乃至工资、养老保险等业务都广泛应用了计算机管理。但是,计算机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给金融业务带来巨大发展的同时,也同样带来巨大的风险,如计算机系统本身的不安全性(如网络缺乏安全保障、软件设计的不周全性、硬件的脆弱性、系统的开放性与安全性的矛盾),人为的攻击破坏(如病毒侵扰、黑客、计算机犯罪),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等,都潜伏着很多安全隐患,严重时可导致系统瘫痪,进而影响基层金融机构的业务和声誉,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近年来,我们对计算机安全工作的重视已提升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计算机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基层金融机构科技力量相对比较薄弱,计算机管理没有完全遵循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范,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1、普遍存在着重应用、轻安全管理的现象。没有把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内控制度不建全或不能严格执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技术人员、业务操作人员的自律,安全管理制度滞后于业务发展,缺乏具体的先进安全设备和安全技术,缺乏智能化监督安全软件,计算机安全管理队伍力量薄弱。 2、科技人员严重不足,管理缺乏有效性。随着各项业务普遍使用计算机应用系统,科技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科技人员长期处在高度紧张的日常工作当中,很少有机会学习新知识、新业务,仅靠一名科技人员来专管计算机工作,行使科技管理职能,往往顾此失彼,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同时,科技人员又兼任计算机安全员,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为一人,所有工作也一手清,计算机安全管理无从谈起。 3、制度建设不到位,缺乏针对性。基层金融机构虽然也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制度,但为了应付检查,互相抄袭的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应用系统制定的制度少,往往执行起来难,制度与管理工作脱节。 4、系统资料档案不全、管理不规范。存储资料的管理不到位,部分应用系统的用户使用权限未进行有效的管理,出现人员交接而不更换操作代码及口令的现象,同时由于基层人员少,岗位设置与人员产生矛盾,没有相互制约。个别重要业务应用系统有串岗、混岗现象,随时可能出现安全风险。 5、设备配备不完善。由于种种原因,基层金融机构的计算机设备档次较底,设备老化,大部分办公用机无备用电源,出现过因U掉电或停电后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造成文件或数据丢失的现象。 6、计算机病毒防范意识差,措施不力。主要表现在:预防不力,管理混乱,没有建立一整套病毒预防措施及制度。病毒检测、诊断、杀除心有余而力不足,主要是查杀毒软件更新不及时、跟不上病毒发展的步伐。 面对金融电子化的快速发展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新情况,我们应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挑战,把防范金融计算机犯罪作为基层金融机构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的重要安全保障。一方面要继续做好科技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对现有的技术设施、技术手段全面检查,切实提高计算机安全防范水平,全面防范科技设施引入的风险,构筑金融计算机安全“防护堤”。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从管理层到技术人员、业务人员都要高度认识计算机犯罪对基层金融机构信誉和资金危害性的认识,把防范计算机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部署计算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防范能力。组织业务人员转变观念,自觉加强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利用和发挥科技功能,强化内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金融业务安全、快速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基层行要建立健全计算机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操作规程应具有科学性、超前性、可操作性。要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做到有章必循。各业务部门制订相关的业务操作规范,对原来已有的制度,可以根据计算机安全管理要求进行修改后实施。建立、完善各种业务应用系统管理维护制度,如各种计算机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制度、密钥管理制度等。并坚持严格纪律、严格管理、严格分工的原则,做到重要业务应用系统的人员不准串岗、不准混岗。终端操作员离开终端必须退出登录画面,避免其它人员非法进入。专职计算机安全管理人员要具体负责计算机安全策略的实施,负责整个系统的安全维护、对整个系统授权、修改、特权、口令、违章报告、报警记录处理,负责日志审阅。对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更应加强安全管理;要建立全方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护体系,以动态防护为主、静态杀毒为辅,在系统执行拷贝、运行、改名、创建、收发电子邮件等操作前,自动检测文件是否感染病毒,发现病毒自动消除或由用户选择处理。定期实施静态杀毒,对计算机和大量软盘进行杀毒处理。 3、加强人员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计算机犯罪不一定具有很高明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但是能发现和利用计算机或监控系统中的一些弱点,因此人事管理是防范金融机构计算机犯罪的重要环节。要对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审查、考核、教育和培训,建立和不断完善要害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努力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教育员工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在管理中要分工明确,严格规章制度,形成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对科技人员、计算机机安全人员应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定期检查,对计算机安全员、科技人员、操作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同时,每台计算机的任何使用都需要有超级用户给予授权,以便能控制谁使用机器和机器的使用目的。 4、开展计算机安全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在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计算机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查找计算机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要定期不定期的对计算机房、电脑中心及其各种管理、业务计算机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计算机房安全防护设施的状况、防火情况、人员出入情况;计算机密码、口令的 保密状况;计算机软件、程序等电子文件和金融机构卡的保管、使用情况等。通过经常性安全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计算机安全隐患。 5、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联手防范计算机风险。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涉及的面很宽,包括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网络安全、病毒防护、访问控制、鉴别等多方面因素,需依靠业务、科技、保卫、内审、监管等各部门密切配合,携手联动,齐抓共管才能作好。各部门间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加强信息交流和安全技术交流,制定科学的安全策略,采取有效措施和步骤,形成整体的防范力量,构建起强有力的银行计算机安全体系。 金融机构论文: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市场的几点思考 本网讯 孙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种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当代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思想一脉相承,对金融领域同样有着深远的启发意义和巨大的应用价值。 不同性质的银行有着不同的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银行体系的主体,贷款和资本规模都处于垄断的地位,其最大的优势就是规模优势,利用业务基础好、信誉高、影响大的特点在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发挥最广泛的作用;股份制银行包袱轻,经营策略灵活,以发达的中心城市作为其经营的主市场,在客户资源、产品创新和特色营销等方面优势明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扎根农村,服务乡镇和县域,拥有最广阔的农村市场和地缘、人缘优势,有着巨大的生存和拓展空间。从可持续发展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该走一条从乡镇崛起,在县域、城郊相对垄断,在城市奋力开拓的“由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将农村市场作为最稳固的根据地和最坚实的保障,打好地基,逐步向中心城市辐射,这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市场竞争的基本战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和实施: 从我国现实国情看,农村市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最广阔的市场,它拥有数量最多的人群和最辽阔的地域空间,在国家富民政策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推动下农村市场有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巨大的发展空间,决不是无所作为。以河北省为例,全省有23个县级市、115个县,共1970个乡镇、50201个行政村,这是一个涵盖县域经济的大农村市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着先入为主的优势,与这个市场的关系最为亲密,而这种亲密的关系是在长期合作的积淀中形成的,所以要树立根据地思想,牢牢抓住这一优势不能动摇,不但要做大还要做强,巩固自己的优势地位。 农村市场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正在形成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加工业、制造业等多产业、多层次、多种经济成分全面发展的新格局。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快速崛起、农村物流的不断推进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需要提供更优质、更多样化的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在农村市场中应发挥更活跃更积极的作用。 第三,国家推进和完善“省管县”的改革,反映了中央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图,将进一步激活县域经济的活力,这是一个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绝对利好的政策,有利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延伸服务链条、巩固并拓展市场。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新机遇,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释放出“保增长”的强烈信号,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目标而开展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大量项目以及增值税转型带来的企业发展潜力均需要更多资金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把握这一机遇做好自身发展文章。 研究县域产业政策,通过组织专家和实践者对县域产业结构、主导产业、产业竞争力及乡镇产业的深入研究制定适合本区域的战略规划,促进信贷结构优化,调整优化网点布局。 在金融产品日趋同质化的今天,市场的生存之道“不在产品而在服务”,以产品来拉开竞争差距的作用在减小,服务营销战略的作用在明显增大。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而言一方面要通过科技手段创新金融产品以防在产品同质化进程中落后,另一方面更要注重服务与营销,推进服务创新,加大营销力度,以"区域性农村金融百货公司"的崭新姿态让客户来重新认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有区域特色的比较竞争优势。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接管制度的法律问题分析 摘要: 金融机构接管普遍被视为一种行政行为,因而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难题,可借签破产法上的重整制度,将接管重构为一种司法程序。本文在接管涵义的重新界定下,将接管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相关的制度如关闭﹑托管等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对制定《金融机构接管条例》提出了立法建议。 关键字: 接管﹑重整﹑托管 由于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重要性和破产倒闭的破坏性,各国都对出现财务困难﹑濒临破产但有继续经营价值的金融机构予以挽救,以使其恢复正常的经营能力,接管就是这样一种挽救措施。自上世纪70年代英格兰银行宣布接管Slater Walter 帝国银行部,成功避免一场可能的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规定了接管制度。如1991年《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革法》规定了存款保险公司对银行的接管制度。此外,美国1989年的《改革﹑恢复与加强金融机构法》也规定了对银行的改组与整顿措施,这些措施实际上也属于接管的范畴。[1]我国1995年《商业银行法》对银行接管作了具体的规定,并且当年即发生了首例金融机构被接管事件-中国人民银行接管中银信托投资公司,此后一系列的金融法律法规如《保险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也规定了接管制度。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7日通过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又在第38条重申了该制度,并且拓宽了接管的适用对象,在法定条件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不但可以对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接管而且可以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接管。但必须看到,我国的金融机构接管立法还是不完善的,不但在接管对象上留有空白如没有明确规定对证券公司的接管①,而且缺乏对接管制度的细化规定,实施过程中随意性极大,透明度不高,近期南方证券被接管一案②即将以上弊端暴露无遗。本文旨在对金融机构接管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求澄清误解﹑达成共识,并期对不断发生的接管实践及所应制定的《金融机构接管条例》有所裨益。 一﹑接管法律涵义的重构 一般认为,金融机构接管是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对那些经营管理严重失误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并具有挽救价值的金融机构,通过成立接管组织强行介入,全面行使经营管理的权力,采取一系列整顿和救助措施,防止其资产质量和业务经营进一步恶化,以保护存款人﹑投资者﹑被保险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恢复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及信用秩序。从法律上讲,接管包括以下几层涵义:第一,接管是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金融业务经营实施的强制性行政干预措施,通过对被接管机构的业务实施全面控制进而进行重新整治;第二,接管是一种具体行政法律行为,其为法律所保障,表现为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授权而实施的金融行政管理行为。在接管法律关系中,金融监管部门的法律身份为行政主体,被接管的金融机构属于行政相对人。被接管机构可以对金融监管部门的接管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第三,被接管机构的法人资格继续存在,其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2]我国的法律法规及操作实践也是将接管作为一种行政程序来加以规定和运用的。如我国《保险法》第113条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该保险公司实行接管。”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也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这些法律对接管的规定仅限于行政干预层面,根本没有涉及法院的司法参与。在仅有的几例接管事件中也是由监管部门直接接管决定而实施行政接管的。 笔者认为将接管定义为行政接管并不妥当,其在实际运用中面临的最棘手的难题就是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冲突问题。这是因为在对金融机构的接管过程中,法院的司法权随时可能介入。介入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1)被接管机构对监管部门提起行政诉讼;(2)被接管机构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破产诉讼;(3)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与被接管机构的民事纠纷而引起的诉讼。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法院介入,使得对金融机构的行政接管程序和司法程序同时进行,势必会引发行政权和和司法权的冲突,从而产生何种权力应优先适用的立法选择问题。而对于已经或可能出现信用危机的金融机构进行挽救,必须要及时进行,否则很可能会出现大面积的公众心理恐慌或挤兑现象,从而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对于第一种情形下的两权冲突,有观点主张可通过规定金 融机构对监管部门提起行政诉讼须以行政复议为前提即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应先申请复议的方式予以解决。[3]但这只是推迟了两权发生冲突的时间,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冲突的发生,也不可避免地会分散监管部门的人力﹑物力,从而减损其接管的功效。对于第二种情形下的两权冲突,一般认为应遵循“破产诉讼程序优先”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即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接管的过程中,如果被接管机构的适格债权人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则监管部门应中止接管,由法院根据债权人的请求作出裁定。实践中,鉴于金融业不同于一般商事企业的特殊性,各国一般规定金融机构的破产程序必须经监管部门批准方可开始。我国相关法律也是如此规定的,如《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因此,如果监管部门认为有实施接管的必要,则可以不批准破产的方式来恢复已中断的接管。但经过如此一番折腾,恐怕接管的时机已过,金融机构不得不要宣告破产了。可见,坚持“破产诉讼程序优先”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很可能会给金融体系的稳定带来负面影响。至于第三种情形下的两权冲突,似乎亦有坚持“司法权优先”原则的必要,至少不应排斥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同时运用。因为对被接管机构提起关于财产关系民事诉讼的自然人或法人主要是被接管机构的债权人,而接管制度的目的之一即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实践中各国并非如此,而是奉行了“行政权优先”的原则,在接管实施过程中,法院可裁定中止与被接管机构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在中国人民银行接管中银信托投资公司期间,最高法院于1995年12月21日的《关于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应中止执行问题的通知》即体现了这一原则。众所周知,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但对相互对立的利益进行调整以及对它们的先后顺序予以安排,则往往是依靠立法手段来实现的。[4]在法律思想的变迁过程中,法的社会本位思想逐渐形成并占据了主导地位,现代立法在私权利益与社会本位的冲突选择之间通常也会眷顾后者。接管虽有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一面,但其更多的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己任。因为如果对发生信用危机的金融机构挽救失败,不仅会给债权人带来损失,更重要的是会引发连锁性的金融危机进而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由此可见,接管作为金融监管的一种措施,更多的是体现社会的整体利益,而将债权人的利益放在次要位置,这也佐证了金融监管法的社会本位特性。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接管所体现的核心理念与破产法上的重整制度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可以说,接管在本质上就是一种重整。实际上,如果借鉴破产法上的重整制度,对接管的传统定义进行改造,其将会更具操作价值,并且前面所述的几种两权冲突的难题也会迎刃而解。 重整,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重整对象的特定化:因重整程序社会代价巨大,耗资惊人,因而重整程序一般适用于大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2)重整原因宽松化:当债务人有不能支付之虞时,即可开始重整程序。(3)程序启动多元化:重整可由债务人提出,也可由适格的债权人或公司股东提出。(4)措施多样化:重整计划内容丰富,措施多种多样,不仅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妥协与让步,还包括企业的整体出让﹑合并与分离﹑追加投资﹑租赁经营等。(5)程序优先化:重整程序一经开始,不仅正在进行的与债务人财产有关的一切民事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而且正在进行的破产程序或和解程序也应当中止。当破产申请﹑和解申请与重整申请同时并存时,法院应当优先受理重整申请。(6)担保物权的非优先化:重整程序的开始限制担保物权的行使,故重整程序中所指的重整债权人包括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这是对传统民法之“物权优于债权”原则的变通,充分体现了重整程序将社会利益放在首位,而将债权人利益及其他因素放在次要位置的价值取向。(7)参与主体的广泛化:除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参与外,重整程序还规定了股东的法律地位,股东不仅可以申请企业重整,而且对重整计划的通过有表决权。[5]通过以上对重整制度的考察,笔者认为接管实质上就是一种重整,二者在立法理念与基本特征上均是一致的。只是由于金融业在社会经济中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对那些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的接管在许多方面与破产法上对公司的重整有一定的差别。这些差别集中体现为:在重整程序中,为了协调债务人﹑债权人﹑股东及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法院作为中立方在其中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无论是重整程序的开始﹑重整人的任命还是重整计划的批准与执行,法院均具有最终的决定权;而在接管过程中,法院的介入主要是体现接管程序的司法属性,其介入的主要目的在于确认法院在接管过程中所作出的一系列裁定以及在接管申请提起后对金融机构各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所进行的种种限制措施诸如停止一切民事诉讼程序与执行程序等的合法性,而该过程中一些实体性的权利则是由金融监管部门实质性行使的。比如,就程序的启动与开始来说,重整程序可以由债权人﹑债务人或公司的股东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启动,并且法院在经过对重整申请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之后,才会作出重整程序是否开始的裁定。然而,对于接管程序的开始则要视不同情形而定:如果是金融机构自身或其股东或其债权人向法院提起接管申请,则法院应仅对申请作形式审查而将实质审查的权利交给金融监管部门行使,只有在监管部门认为金融机构具备接管原因及挽救希望时,法院才可以作出开始接管程序的裁定;如果监管部门向法院提起对某一金融机构的接管申请时,法院只需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即在监管部门提交了该机构具备接管原因及挽救希望的有关证据资料并且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时,便应立即裁定开始接管程序。实际上,将接管界定为一种司法程序并非笔者在此的杜撰,国外也不乏如此立法的先例。如香港金融管理局可以对有问题银行进行接管,但其接管必须得到香港高等法院的批准方可实施,荷兰等国亦有类似的规定。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可以将金融机构的接管作如下的定义:接管是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法院的监督与参与下,对那些经营管理严重失误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并具有挽救价值的金融机构,组织实施的旨在恢复其经营能力及信用秩序的司法重整程序。 二﹑接管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 为了更加准确的把握接管的概念,有必要将其同以下概念加以区分: 1﹑接管与整顿 整顿在我国金融法律中特指监管部门处理有问题金融机构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整顿组织通常并不直接介入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只是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进行监督。整顿有停业整顿与非停业整顿之分。我国《保险法》第109条至112条对整顿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规定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决定选派保险专业人员和指定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组成整顿组织,对保险公司进行整顿;整顿组织在整顿过程中,有权监督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应当在整顿组织的监督下行使自己的职权;在整顿过程中,保险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但是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开展新的业务或者停止部分业务,调整资金运用。一般来说,整顿是接管的前奏,如果整顿失败则很可能进入接管程序。如《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60条即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的,由监管部门责令该公司采取措施进行整顿或者重组,并建议撤换高级管理人员;监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行接管。而且,接管是监管部门清理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更为坚决的措施,监管部门任命的接管组织会直接介入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并负责其全部经营活动的开展。 2﹑接管与关闭(撤销) 金融机构一旦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违规经营等原因而陷入财务困境,就有可能被监管部门吊销营业许可,关闭撤销。由于大的金融机构涉及的社会利益关系非常复杂,通常被关闭撤销的可能性要比中小金融机构小的多,因此,关闭撤销的问题主要为中小金融企业所面临。关闭撤销应定性为行政处罚,但2001年11月23日国务院令第324号《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2条规定,又把“撤销”定义为“中国人民银行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终止其经营活动,并予以解散”。依据该条,似乎所有的撤销行为都应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根据该条例第5条“金融机构有违法违规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依法撤销”和第6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撤销金融机构,应当制作撤销决定书,撤销决定自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之日起生效”,综合分析判断:撤销行为属于对金融企业的否定性评价,行政处罚的含义很重,而且“关闭”、“撤销”行为必然伴随“吊销许可证”。既然“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处罚的一种,那么金融监管者撤销金融机构的行为,应当视为行政处罚。[6]根据《公司法》第192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金融机构被关闭后,必须进行强制清算。即金融机构一旦被宣布关闭,就必须要进行清算,直至注销其法人资格,彻底退出市场。而对于陷入困境的大的金融机构即使出现严重的违规经营或资不抵债,监管部门也不敢贸然采取关闭措施或提起破产申请,而会采取一系列的挽救措施,以避免连锁性金融危机的发生。接管即是一种常用的挽救手段,近期相关部门对南方证券的接管就充分体现了监管者的良苦用心。如果接管成功,则金融机构将恢复经营能力或被并购;如果接管失败,则金融机构可能会被关闭或被宣告破产,从而退出市场。 3﹑接管与托管 托管是同关闭联系在一起的,一家金融机构被关闭后,便可以进入托管清算阶段。在我国,托管单位由关闭后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委托的金融机构或是监管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担任,负责关闭机构债权债务的清理。如《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12条规定:清算期间,清算组可以将清算事务委托监管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托管机构不承担被撤销机构的债务,不垫付资金,不负责被撤销机构的人员安置;托管费用列入清算费用。笔者认为,无论是清算组委托的托管还是监管部门指定的托管,托管组织与清算组或监管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均应由信托法来加以规范。但目前我国对托管的程序﹑期限﹑后果以及托管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托管组织与委托方及被关闭机构自身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关系等几乎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托管处处留下了行政干预的痕迹,干扰了市场功能的发挥。在实践中对于托管的操作也极不规范,如近期中国证监会指定中信证券托管富友证券以及太平洋证券托管云南证券的案例中,托管都是在证监会没有对违法违规的证券公司实施行政关闭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实施明显缺乏法律依据,并且从程序上来说也很不合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如果证监会认为违规的证券公司有挽救的价值和必要的,应该向法院申请进入接管程序;如果证监会认为无挽救必要的,可以先对违规的证券公司实施关闭,然后指定某证券公司对关闭机构进行托管清算。 三﹑制定《金融机构接管条例》的立法建议 如前所述,我国的金融机构接管制度还是很不完善的,笔者注意到最近媒体报道的银监会年内立法规划中也无关于完善接管立法的计划,可见这一立法缺陷还没有引起监管部门的足够重视。本文将接管重构为一种司法程序,以下将在这一理念下谈谈制定《金融机构接管条例》重点应该解决的问题: 1﹑关于接管的条件 接管的法定条件是构成金融机构经营的实际危机或可预见的危机,如财务状况恶化﹑不能支付债务﹑有可能严重损害存款人﹑投资者﹑被保险人利益等。一般情况下,金融机构是否满足上述条件的认定依据是金融监管部门在预防性监管措施下颁布的经营风险指标以及行业的一般经营水平。比如以商业银行为例,可借鉴美国骆驼评级体系,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考量资本﹑资产﹑管理﹑收益和流动性等多种因素在内的综合评级体系,确定银行的风险状况,作为接管的具体标准。[7] 2﹑关于接管申请人 有权提出接管申请的不仅包括金融监管部门,还应包括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自身﹑持有一定债权数额的债权人和持股数量达到一定比例及持股时间达到一定期限的金融机构的股东。 3﹑关于接管申请的审查 法院接到接管申请后,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接管申请进行审查,以作出是否开始接管的裁定。法院对接管申请的审查是形式审查,主要是指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接管申请人是否适格以及接管申请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进行实质审查即金融机构是否具备接管条件是否具有挽救价值的权利则要赋予监管部门行使。 4﹑关于法院作出接管裁定前的救济措施 因从法院接到接管申请到作出是否开始接管的裁定前有一个期间,在此期间内,有可能发生金融机构转移资产或其他影响存款人﹑投资者﹑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故应对此规定救济措施。常见的措施有:(1)对金融机构的财产进行保全处分;(2)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进行限定,如凡是带来手续费收入的业务均应在接管组织监督下继续进行,而靠利差和资本增值获利的业务必须中止;(3)破产﹑和解与金融机构财产有关的一切民事执行程序及诉讼程序的中止。 5﹑关于接管组织 从接管程序开始之日起,被接管的金融机构不再行使经营管理权,而由接管组织代为行使,接管组织对外以金融机构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接管组组长成为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接管组织由监管部门负责组成,其成员主要是具备金融机构经营能力的人员,可考虑从监管部门﹑其他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同业公会中选任,并有必要规定接管组成员任职的积极与消极资格。接管组织的一切行为应以挽救金融机构﹑保护相关人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为准则,接管组织及其成员不应有损害金融机构利益及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6﹑关于接管计划 接管程序中存在两种计划,一为接管计划,二为清算计划。接管计划是指以旨在维持金融机构的继续经营,谋求金融机构再生的计划,它规定债权人﹑股东及作为债务人的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对金融机构的挽救手段等,是接管程序进行的指针。清算计划则是指以偿还债权为目的的计划,其以清偿债务为唯一目的。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节省程序间相互转换所需要的成本。若不允许清算计划的存在,一旦接管计划执行不能或因其他原因废止程序时,则可能转化为破产程序。这样就需要诸多成本,故不如在接管程序中直接解决这一问题。但清算计划在接管程序中不具有实质意义。 接管计划应由接管组制定,并交由金融机构股东和债权人组成的关系人会议表决通过。接管计划草案,应包括以下事 项:(1)债务偿还的条件;(2)接管措施或手段,这是草案的核心内容,一般包括资产或股份的转让﹑企业的并购以及资金的募集等方案;(3)接管计划的执行等内容。若关系人会议没有通过接管计划草案,法院可以在征求监管部门或接管组织意见的前提下强行予以通过。另外,在整个接管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法院以及债权人会议等部门与机构的监督作用。 7﹑关于接管终止 接管的终止一般有下列三种情况:(1)接管期满的终止:在法定的接管期限内,金融机构通过实施接管计划,恢复了正常经营能力或虽经实施接管计划,但仍未能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接管于接管期限届满自然终止。(2)接管期间的终止:接管期限届满前,接管组织认为该金融机构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或者认为该金融机构已不能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经法院裁定批准,可以提前终止。(3)其他情形的终止:在接管期限届满前,金融机构被并购或被关闭或被宣告破产时,接管终止。 金融机构论文:提升滁州农村金融机构银行卡服务水平探讨 【关键词】服务,水平,探讨,银行卡,金融机构,滁州,农村,提升, (二)农村支付建设的成本收益不匹配 农村银行卡业务存在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性。部分偏远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落后,农村地区银行卡市场的基础较为复杂与脆弱,维护运行的成本与实际收益不匹配,严重制约了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应用与发展。目前,农民工银行卡等结算服务所耗费的计算机系统改造、升级等成本大,但是银行收益并没有显着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在资金、人员、配套系统与基础设施建设上缺口大,业务开发能力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大型商业银行不乏技术和人才,但对农村银行卡业务积极性并不高。农村客户的存贷份额在其业务中比重很小,涉农业务甚至成本利润倒挂,所以大多数商业银行也没有积极性来提升农村未来结算发展水平。 (三)缺乏必要的配套政策和政府扶持措施 银行卡业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除银行业外,还涉及商务、税务、电信等相关部门或行业及社会整体信用环境,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的支持。不少农村地区各种支付网络的缺乏、征信体系的缺失、社会治安的复杂性都是制约银行卡业务进一步发展的外部因素。 (四)农民对现金支付的观念较深 提升农村金融支付水平离不开农民对信用卡业务的支持,存折等传统现金存取媒介直观,便于查询,农民比较偏好。据统计,安徽省2008 年上半年县域银行网点现金存取交易笔数是票据、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交易笔数总和的 3.32 倍。即使作为非现金业务载体的银行卡,也主要用来存、取现,消费和转账业务量很低。安徽省县域银行网点 2008 年上半年银行卡存取现业务笔数、金额占银行卡业务量的 80%以上,而持卡消费的笔数、金额仅占4% 和 2%,POS 的刷卡交易甚至四五天才有 1 笔。银行卡取现以柜面为主,ATM 取现笔数仅占取现笔数的 33%。 (五)农村地区银行卡品种单一 农村地区银行卡品种单一、产品创新不足也是制约银行卡业务发展的主要原因。目前针对农民发行的银行卡主要是借记卡,具有消费透支、循环信用功能的信用卡服务不足。农民临时性小额资金需求恰恰需要银行卡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将银行卡透支功能和小额信贷融资功能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农民小额融资之急。其他针对各类客户群体量身定做的银行卡品种更是少见。其次,银行卡交易终端缺乏。ATM、POS 等传统交易终端在农村区域很少见,网上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支付渠道更是缺乏。 (六)农村清算渠道不畅 目前,非现金业务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比较慢,乡村地区使用结算支付系统不广泛,县域金融机构的跨行支付清算仍存在渠道不畅通、速度慢的问题。虽然各家银行机构行业内支付结算已比较完善快捷,但是跨金融机构结算,特别是基层农村的跨金融机构结算相对迟滞。 二、有利条件 (一)农村基础设施改善 虽然农村支付服务还存在很多不足,支付服务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但总体上看,我国面临改善农村支付服务良好的发展机遇。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地区发展的措施,农村支付服务市场前景良好。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系统的建成运行和联行结算的不断完善,中国银联网络在农村地区的不断延伸,为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提供了良好的网络基础设施。未来“三网”融合在农村地区的实现和扩展,农村居民向主要乡镇集中,也方便了信用卡拓展农村客户。 (二)农民工推动了农村银行卡业务扩展 外出务工农民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部分,并且数量有增加趋势。2005年推出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农民工通过全国各地金融机构与家乡农村信用社等基层金融机构的资金汇划,推动农村资金运转,并进一步培养农民非现金结算习惯。 (三)金融业发展延伸的必然 各家银行在城市信用卡业务扩展上过渡竞争,必然降低信用卡运行的效率与效益。而滁州市广大的农村地区人口达258万,占全市人口的58%,仍蕴含巨大的消费潜力。商业银行如果根据经济结构特点和金融市场需求,向农村市场拓展信用卡业务,将有利于农民资金运转和扩大农村市场消费。 三、路径探讨 (一)加强对农村的资源配置 将先进生产要素通过市场、经济、行政等手段,向农村进行有效配置。利用多种现代化金融工具,将先进的金融基础设施、新型的资金清算模式等部署到广大农村地区,架构与农村经济社会持久发展相称的资金流、信息流、商品流。这些将为农村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促使农村支付服务市场步入提高、整合和创新的发展阶段,充分发挥农村支付服务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支持经济增长的功能。 (二)拓展银行卡应用范围 在稳固信用卡农村结算功能的前提下,如何使信用卡成为惠农的金融服务模式值得进一步研究。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规范措施使信用卡成为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的载体,兼具存取现金、汇兑、消费、理财、财政补贴发放、信贷透支等多种功能,切实满足农户金融需求。赋予信用卡在农村社会多种职能身份,不仅能畅通农村资金结算,而且可以丰富和规范农村资金流动。 (三)加强农村支付结算知识宣传 由于缺乏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支付结算知识,农民对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非现金支付方式尤显陌生。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信用卡使用宣传,普及非现金结算知识。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 一、概述 现代意义的金融机构是指能够针对现代社会不同主体的实际需要,开发金融产品,为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以获取收益的多元化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中心、信用卡公司等。 为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金融秩序,确保社会稳定,除已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外,我国立法机关、行政主管机构还分别在不同时期,出台或颁布了一系列与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密切相关的金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鉴于此,本文主要对当前存在的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归类、分析,与大家共勉。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 通常情况下,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保险业务、信托业务、金融租赁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融资担保业务、外汇买卖业务、金融期货业务、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业务,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金融业务等。 在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基于选择通过金融机构所认为的最恰当的业务方式收集社会闲散资金,分配给具有资金需求的主体使用,并获得最大化收益的目的,金融机构往往有可能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实施了对其他社会主体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目前,已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主要包括: 1、与服务场所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与服务场所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与金融机构的收费方式密切相关。把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单独划分出来加以讨论,主要考虑到服务场所本身具有独立性,亦是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从事金融业务所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之一。 与服务场所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中,尽管金融机构与其客户约定了提供金融服务所正常收取的服务费用。但是,金融机构往往还与客户约定:由金融机构无偿地向客户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计算机软硬件系统,或者由金融机构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在客户办公场所私自设立固定的服务网点。因此,尽管金融机构与客户所约定的这种正常收取的服务费用,表面上与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服务时收取的费用相当或者有可能还更高,但实际上,客户因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而实际支付的费用是十分低廉的。当客户因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而实际支付的费用,低于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所需的成本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的行为将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可见,所述与服务场所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极具隐蔽性。 2、与金融利率、授信标准、服务价格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法律、法规对金融利率、授信标准以及服务费用的收取等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目的在于通过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规范金融机构实施的经营行为。例如,《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11月11日)第23条规定,“各商业银行应建立对客户授信的报告、统计、监督制度,各行不同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同一地区及同一客户的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全行对该地区及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但是,有些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来源:文秘站 //)务的过程中,出于争夺客户,获取收益的目的,实施了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又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具体体现为: (1)银行机构违反法定存款、贷款利率标准,以高于法定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或者以低于法定贷款利率的方式发放贷款。 (2)银行机构为吸收存款之目的,而免收部分费用,馈赠物品。 (3)银行机构降低授信标准,开展授信营销,提供授信承诺,对单一客户、关联企业客户和集团客户的授信超出了人民银行规定的限制比例。 (4)银行机构违反结算标准进行结算。 (5)在我国实行证券交易佣金浮动制的背景下,部分省市、地区的证券商以竞争无序为由,结成证券交易佣金的价格同盟。 与金融利率、授信标准、服务价格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为的不正当性十分明显、容易判断。 3、与优势地位、行政职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尽管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有资本之外的民营资本、国外资本等新鲜血液注入了金融行业。但是,产生、发展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金融业,与政府的利益紧密相关。因此,将金融机构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可以发现金融机构体现着更加浓厚的“官商本位”的思想。 上述“官商本位”的思想,进而引发金融机构在开发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往往有意或者无意地利用其原有的优势地位、或者与政府机关相配合以抢占市场,获取收益。具体如下: (1)保险公司与教委联合行文,强卖保险。 (2)国有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时,“一校一行”。 (3)保险公司利用其机场公司股东所掌握的资源优势,由机场要求消费者购买该保险公司销售的航空意外保险。 (4)银行机构打着“理财”或者其他金融产品/业务 创新的旗号,与保险公司联合销售保险。 (5)银行机构与某些公益企业相联合,例如,电力公司,煤气公司,要求消费者只能到某家银行或者该银行设立的机构交纳电费、煤气费,限制竞争。 (6)银行机构在为消费者提供购房、购车贷款的金融服务时,要求消费者到限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在计划经济的环境中,大众对于金融机构与政府联合,或者金融机构互相联合而经营业务,已养成服从、见惯不怪的心理。因此,金融机构与政府联合,或者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联合经营业务,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也没有形成相应的诉讼。但是,随着民众意识的提高,民营资本、外资成分在金融行业的整体比例进一步加大,与优势地位、行政职权相关的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必然会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讨论。 4、与广告宣传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金融机构进行广告宣传的过程中,可能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1)违反规定进行宣传。例如,将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产品介绍,或者片面地扩大保险产品中可能具有的储蓄的功能,混淆视听。 (2)进行恶意的比较广告宣传。例如,将其他公司的保险产品与本公司的保险产品进行片面的对比,突出其他公司保险产品的劣势以衬托本公司保险产品的优势。 (3)使用侵权广告进行宣传。例如,不正当地抄袭、模仿其他金融机构所经营的金融产品的名称、宣传图片制作广告,并进行宣传。 (4)进行误导性的宣传。例如,打着保险公司、银行的共同名义宣传保险产品,夸大保险利益,承诺不确定的收益而进行宣传。 5、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上对四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的分析中,金融机构均处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方的地位。现实生活中,金融机构也有可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例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中信旅行社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一案中,中信旅行社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中信”登记为企业名称。并且,中信旅行社还在宣传材料上印制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citic”文字组成的圆状图形。法院最终判定,中信旅行社在侵犯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商标权的同时,还构成了对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三、结束语 金融机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个常聊常新的话题。随着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民营资本、国外资本注入金融行业的比例进一步提高,还将有可能出现其他形式的,已有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未能囊括的,本文尚无法穷尽的其他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每一家金融机构而言,除了积极了解已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做好防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措施外,还应当建立起一套良好的事后应对机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长久地立于不败之地。 金融机构论文: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科技应对能力 [摘要] 本文在分析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普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提高打击洗钱犯罪科技应对能力的方法和建议。 [关键词] 金融机构 反洗钱 科技应对能力 一、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工作机制缺位。我国现行的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基层行的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都不很完善,在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上也有不到位的地方。首先,银行在客户尽职调查中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客户的调查仅限于一般情况,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等与反洗钱密切相关的信息调查有许多缺失。其次,反洗钱协调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一些客户提供的假身份证、假工商税务登记证,银行人员难以鉴别,也不能得到相关部门在鉴别这些假证方面的帮助和支持,难以获取真实完备的客户信息。此外,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缺乏信息互通和有效联动,工作相对独立,步调不一,不利于对跨境洗钱犯罪的全程跟踪。 2.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由于金融机构还没有开发和建立一套反洗钱的软件和系统,尚未建成与支付清算系统对应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不能对大额和可疑交易及时进行监测、记录,这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等新兴网络工具的发展,以及随之产生的多种网上支付方式以及在线媒介,使得利用网络洗钱的风险性较之传统洗钱大为减小,越来越多的网络洗钱出现了。由于我国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对网络洗钱的监控更未涉足。 3.一线员工识别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较弱。一线金融人员甄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明显不足,我们缺乏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从整体上说我国对金融业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教育还不够深入,金融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缺乏,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低,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缺少良好的经验积累,其综合素质同当前的反洗钱工作现实需要还有相当的差距。 二、有效提高打击洗钱犯罪科技应对能力 国际反洗钱经验证明,改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是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力保障,针对当前洗钱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和新动向,我国应大力提高对洗钱犯罪的科技应对能力。 1.健全金融机构反洗钱协调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监管机构通过执法检查,不仅可以发现金融机构执行政策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对政策本身进行审视,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加大对大额外汇收付和无交易背景的大额人民币支付的监测,完善收支预警系统,提高监测的灵敏性。此外,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关系,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做到与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监督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制定严格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2.大力提高反洗钱的科技监控能力。关注可疑交易报告是发现洗钱线索的关键,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将其客户账户内所发生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监管机关报告。其中,大额交易报告是从定量方面界定交易信息报告的内容,凡是交易金额在规定限度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可疑,都要报告。而可疑交易报告则是从定性方面界定了交易报告的内容,即针对金额、频率、流向、用途及性质等有异常情况的交易。这样可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对网络银行、电子货币、银行卡等新兴业务的反洗钱监控。 3.改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澳大利亚反洗钱工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拥有一个先进的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了先进的网络、数据库、数据计算等技术。我国应结合工作实际加速科技进程,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加速研发网络互联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完善反洗钱软硬件条件,推行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统一全国的金融网络,建立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手段,在对洗钱犯罪的监控、取证、防范等方面都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 4.全面提升一线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一些发达国家反洗钱的经验表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大力抓好一线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促进反洗钱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首先,认真选配工作人员,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外语交流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同志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其次,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举办面对银行系统的国内反洗钱业务培训和有关的业务研讨活动,讲授反洗钱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定;注意学习和借鉴国际反洗钱的先进经验,“走出去”接受境外培训,掌握先进国家在反洗钱立法、金融情报中心的运作模式、反洗钱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金融交易报告信息的分析和跨境异常资金流动监测分析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金融机构论文:对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选择 【关键词】分析,对策,选择,现状,风险,金融机构,治理,中国, 内部人控制表现为经营层决定金融机构的发展、经营、分配等重大决策,还会出现个人独断、短期化的经营行为、过分的在职消费以及工资、奖金收入过快、福利待遇改善幅度大等现象。又由于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致使各种金融案件屡屡发生。如商业银行经理人员和下级行员工事实上掌握着银行资产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又无需承担财产风险,所以,他们常利用职务之便,独立作案、相互串通或内外勾结作案,为个人牟取利益。2007年银监会对2006年的银行业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的情况通报结果是:2006年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案金额2608万元,涉案人员164人。 (二)信用风险 金融机构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犯罪,如资金诈骗、贪污受贿等非法活动,存在着严重的犯罪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我国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很陈旧,不能适应复杂的风险环境。表现为:金融机构对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不到位,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识在全体职员中和银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贯彻得不充分等。在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也远远落后于国际上先进银行[3](P38)。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而我国的金融机构大都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使得合理的内控制度和严格的管理失效,进而加大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比如,由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1999年四大行剥离不良资产1,4万亿元,2008年农行准备上市获得政策剥离8000亿元。经过剥离的不良贷款事实上的回收率很低,资产回收率一般在30%、现金回收率在20%左右。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549.1亿元,虽然总数较年初减少424.2亿元,但损失类不良贷款余额却增加了21.2亿元。如此持续下去,必定影响银行的发展和金融的稳定。同样,由于外部与内部的原因,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善,会出现经营亏损、信用风险、支付危机等,虽然数量上并不大,但更为显性化[4](P98-100)。 (三)非公允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水平对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P26-27)。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已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但仍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由于关联交易存在的这些问题,金融机构与其关联方常常有不公允的关联交易。这种不公允的关联交易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运行,因此迫切需要对金融机构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从近几年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情况来看,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造成大量信贷资产损失。不公允关联交易是形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少数商业银行、信用社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机构股本结构方面 1.股权集中度方面 聂堂波(2008)指出,我国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为25.11%,前五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56.23%。而美国十大投资银行最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7.5%,前五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16.7%,可见我国证券公司股权集中度水平远远高于美国(1720)。过分集中的股权给公司治理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中小股东难以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用手投票”来保护自身利益。又由于股份有限,也很难在董事会里安排自身的利益代表。而大股东则会滥用控制权,如为了执行政府的经济政策,不惜损害金融机构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当然金融机构也有股权相对分散的情况,如民生银行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为15.26%。股权分散本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可以避免“一股独大”的现象发生。但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下,如果股权太过分散,所有的股东都不愿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都希望“搭便车”,导致股东大会行使权利的有效性大大降低,没有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致使董事会出现越权行为,但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2.股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 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都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且上市发行股票,但是与上市前相比,国有股比重变化并不大[7](P19—22)。如农业银行上市前,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分别控股50%,上市后汇金公司仍然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4.48%。名义 上国家是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但是实际上占有、使用、支配银行财产权利的是政府的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财政部等),但是银行的所有权无法在这些部门之间进行具体划分,也无法清晰界定这些部门的权利与责任边界[8](P118-119)。同时,银行的经营者没有办法真正享有财产权力,实现自主经营。这使得商业银行产权主体模糊,所有者缺位。如果金融机构产权主体不明晰,就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存在的道德风险就难以避免。 金融机构存在着股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严重制约着金融机构的发展[9](P89)。例如,国家给国有控股银行出资,政府却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就避免不了行政干预和行政照顾。这不仅影响银行业市场的竞争性,也会淡化其他商业银行、银行经营者的竞争意识以及经营管理效率,造成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经营的政策化,银行机构组织的行政化等问题的出现。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目前 仍承担的政策性业务使得银行的经营目标变得多元化,弱化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很难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 (二)金融机构内部治理方面 1.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多由国有股和法人股集中控制,其他法人多是小股东。所以股东大会的参与者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代表,小股东的参与程度很低。另外,金融机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常常与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名任选结果一致,所以股东大会根本不能反映小股东的意愿和要求。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对金融机构公司的治理作用非常微弱。 2.董事会功能弱化,独立董事不独立 由于股权结构的失衡性和国有性,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职能弱化,无法实现董事会的决策权和对经理人的监督。在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中,一年召开l~2次董事会,其主要内容只是听取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使得董事会流于形式[10](P97)。并且,金融机构的董事应当具有金融、证券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但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基本上由其股东选任,而其股东多数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作为生产性企业,他们缺乏管理金融机构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董事会成员不能经常、专业、深入地了解金融机构的状况,不能发现金融机构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加大了银行信用风险的发生。另外,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会由大股东控制,而独立董事大多由关联股东人员担任。在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下,这些独立董事很难真正独立起来。并且独立的外部董事中,与关联股东有联系的占多数,他们也难以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3.监事会无法发挥监督作用 我国金融机构虽然在组织上大都拥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完整设置,但由于对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各个部分的权利、义务缺乏清晰的理解,对各个主体之间相互制约关系没有给予严格、强制性的界定,更由于从国有企业演变而来的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我国相继实行的银证、信证分业造成金融机构复杂的产权结构,导致大部分金融机构的监事会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分权和制衡的作用。 4.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过程中,有效的激励制度非常重要。我国的金融机构始于计划经济体制,由于历史背景的影响,我国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大多数都是短期激励,并且以简单的物质激励手段为主。实际上,管理者过分地关注权力与地位的激励。与国外银行相比。金融机构的经济激励落后于行政激励,而行政激励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结果使很多经理人员不敢创新,不思进取,积极性不高。对我国商业银行经理层而言,由上一级银行来任命下一级银行的行长以及领导。选拔考核的办法基本上是按照选拔官员的方法。另外,国有银行内部并没有建立分部门考核制度,经理层的收入和银行经营的业绩没有直接的联系,对个人的考核也没有量化,考核结果与个人的职位晋升和福利报酬相关性不大。对员工而言,收入基本上都是相对固定的,与职务、工龄有关,大家努力的目的就是为了升职,以获得各种各样的优惠和福利,却不会去考虑银行的长远利益。 (三)金融机构外部治理方面 1.外部制度环境存在的问题 外部制度环境主要是指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所处的法律、政策环境。目前,国家对金融机构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产生冲突,造成了司法效率落后和公司治理的混乱。例如,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业具有金融监管机关的角色与独立经济产业的角色,是兼具有宏观调控责任的金融企业,这种定位的偏差使得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产生混乱。在法律监管环节上,我国的金融机构同时受到多重制约,并且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漏洞,即便是法律、法规、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在实施的时候也经常有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出现,对金融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制度约束还不够明确、严厉。 2.外部市场环境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我国的发展情况看,影响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市场的发展很不完善。首先,股票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很不完善,股东投机的行为倾向大。我国还没有形成通过股票价格对金融机构进行约束的机制。其次,由于金融产品比其他行业能更快地改变其资产的风险构成,投资者很难对其发出的信息判断金融机构的真实价值和其风险程度。另外,政府的管制影响金融机构间的竞争程度。由于政府管制的存在,金融机构的产品市场很难达到规范和公平竞争,从而弱化了产品市场的公司治理功能,使金融机构外部市场治理机制的作用发挥减弱。最后,经理人市场。我国金融机构的高管几乎都是政府任命的,且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处于初级阶段,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进行完善。外部市场的失灵使得银行业的外部治理基本处于失灵状态,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从行业特性来看,金融机构是高风险行业,需要通过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来实现对内部风险的有效监控。但从我国金融机构的管理实践来看,除了上市的金融机构需要履行规范的信息披露义务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还十分欠缺,金融机构治理过程中的风险监督和风险控制的信息披露有待于建立和完善。同时,金融机构本身也缺乏进行充分信息披露的意识,在披露信息时存在年报内容、格式以及方式不规范,对会计报表附注不重视,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披露较少等问题。大部分金融机构披露的都是正面信息,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权威性无法得到保障。另外,金融机构向社会披露信息的范围也较窄。由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使得内部与外部信息不对称,严重削弱了外部关联者的监督,加重了内部人控制现象。 三、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对策选择 在以上两部分现状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探讨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对策选择,这里我们主要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风险预警方面谈对策选择。具体又可分解为两个层面: (一)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重构的总体思路 首先,要建立金融机构治理风险宏观预警监管机制,完善早期报警功能。建立金融机构治理风险宏观预警机制组织网络,应本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内容,统一监测指标,分级监控”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建立宏观预警组织系统。具体负责对全国性和区域金融机构的监测预警,对中观和微观预警机制实行管理和领导,并及时接收来自中观预警机制和微观预警机制的各种信 息,处理防范银行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的及时传输。 其次,建立金融机构治理中观风险预警机制,发挥中期监测作用。金融机构治理中观风险预警信息,是接收和反馈金融宏观、微观双向预警信息,并是宏观、微观监测系统的结合部。金融中观预警机制将各种手段、方式合理搭配与协调使用,为实现金融宏观预警机制,通过中观预警机制加以具体化,然后传导金融微观预警机制运行中去,从而发挥中期监测作用。 最后,要建立微观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降低风险程度。金融机构治理微观风险预警机制是宏观、中观风险预警机制的最终传导系统,是对微观风险的监管,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是促进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的关键环节。 (二)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重构的具体做法 1.股权结构方面 (1)优化股权结构 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过于集中,常出现大股东侵害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为了避免大股东操纵,金融机构可以建立分散的股权结构。但是,股权过于分散时,又会使股东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因成本高于收益过多而减弱。理论上,可以通过股权适度多元化来解决这一矛盾,从而提高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多元化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境外战略投资者、国内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外部自然人、员工、经营者、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积极鼓励这些主体参股。特别是,要吸引境外战略投资金融机构,因为这些投资者除了能带来大规模的资本金外,还能带来先进的管理机制、风险控制能力、创新产品的机制。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和防范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股权转让价格问题、战略投资者的套利变现和恶意收购问题等。充分考虑战略投资的稳定性、独立性以及实力和信誉,不能盲目引入战略投资者。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加强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报告金融机构的资金和业务往来情况,通过资格核准和监控,掌握其复杂股权结构中隐藏的风险。 (2)明晰产权 明晰的产权是金融机构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缺乏真正的所有者对管理者进行监管,委托问题严重。采取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将使金融机构产权关系更加清晰,产权界定更加明确。产权明确不仅能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而且也可以解决金融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无效的问题,可防止因投资主体不明和无人负责引起的国有资产流失。 2.内部治理方面 (1)董事会 建立一个权责分明、有效的董事会是金融机构改进内部治理的关键。在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中,董事会的作用更加重要。金融机构在建立董事会事时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董事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水平和素质特征,要严格按照独立性、专业化的标准选任。其次,合理安排董事会中董事的构成比例,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大股东和高管的制衡能力,以维护中小股东和利益者相关者的权益。最后,健全专业委员会,合理确定各委员会的目标、职责、权限和成员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大力推行独立董事制度,适当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而不是象征性地设立1~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现独立性的前提是选拔机制,要选择与控股股东无任何关系、诚信、尽责的专业人士作为独立董事,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并拥有相应的权利。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出台有关法规,详细规定金融机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对专业知识水平的要求。 (2)监事会 明确金融机构监事会的职责,加强其监督权力的中心地位。增强监事的业务能力,确保知情权、禁止不善经营管理易位性、荣誉性任职、养老性任职。同时应制定规章制度确保监事会的知情权,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重大活动的法律文本等文件在报送董事会时,必须同时报送监事会。建立监事会风险控制制度,通过强化监督职能,有效控制金融机构的治理风险。 另外,在监事会中引人利益相关者,赋予监事会新的内容。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体系中,缺少对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护,但他们的利益常常与公司的相关性最大,监事会应集中代表他们的利益。在引入利益相关者时,要考虑利益相关者以何种科学合理、有效、可操作的形式参与监事会,在多大程度上参与,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在建立明确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建立对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评价体系。根据他们不同的工作性质,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其薪酬应与金融机构的盈利情况、实力发展情况、为股东带来的红利挂钩。适度增加与长期绩效有关的薪酬比例,将激励机制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联系起来。比如,建立高管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等长期激励机制,将高管和员工的报酬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目标联系起来,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不一致的问题。 其次,建立问责制。在对金融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科学考评的基础上,实行严格问责。界定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要求。明确规定其违反法律或不尽职的处罚措施。要彻底取消金融机构高管的行政级别,改变选拔的方式,将聘任高管的权力归还董事会,使高管成为真正对董事会负责的管理人员。董事会要拓宽选择高管的渠道,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拔高管,理顺董事会和高管层、董事长和高管之间的关系,便于董事会、监事会对高管实施有效监督。 (4)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督 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力度,将内部审计作为金融机构内部监督的核心。内部审计要为金融机构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价和咨询活动,从而增加其价值,改善经营状况。 加快金融机构流程改革,优化业务操作过程,建立联动的业务管理机制,全面改造内部业务流程。适当削弱金融机构基层负责人的权利,减轻管理信息严重减少的现象。强调集中控制,用制度手段提升执行力、提高经营战略决策的执行力,防范各种风险,解决基层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3.外部治理方面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应实行信息透明化,建立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这里所说的信息透明不仅要对外部透明,还要对内透明。通过建立定期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地将有关公司工作动态、市场动态、政策动态和风险状况反馈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现公司经营的透明化。对于不向股东通报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权进行督促。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准则,对 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盈利等进行详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发挥市场的监督约束作用,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透明度。信息披露过程中,除了要强调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监督外,还要强调外部的独立审计监督。通过“外人”的审计,披露的信息会比较客观、公正,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共谋”问题。 (2)规范金融和金融产品市场 构建会融机构公司治理所需良好外部环境。首先,促进金融业的良性竞争,循序渐进地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要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减少政府对国有金融机构具体业务的干预,强化政府出资人的身份,用市场化的手段管理金融机构。落实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鼓励他们相互竞争。其次,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及机制创新,使合规经营得到及时的支持。最后,应该大力发展经理人市场,促进金融机构管理人员之间的竞争。总之,政府须从微观方面退出金融市场,放弃对金融机构的干预,使金融机构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规范其经营行为,并采用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来选聘高管和通过商业化方式来进行资产管理等。 (3)加强外部监管 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相当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融机构想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框架,就需要外部的强制力量,需要外部监管、法律环境、金融市场等多种因素的配 合。监管部门要强化对金融机构的股东的监管,鼓励资本实力强、诚信记录良好的机构参股金融机构。同时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保护遵规守法、坚持原则的高管,淘汰不称职、不合规的高管,处罚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培育合格的证券业职业经理群体。由于经营管理的特殊性,金融机构无法像一般企业一样,依靠公司治理机制来确保正常的运营。在这种状况下,金融机构需要监管部门加入公司治理,来弥补其治理机制的缺陷。有效的监管活动,有助于控制金融机构进行高风险的业务,可以减少股东和经理层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损害。另外,要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价,有利于督促金融机构规范运作、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 四、结论 总之,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背景下,由于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完善,中国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体系必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尤其需要注意和防范公司治理风险,要通过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逐步推进公司治理评价和治理风险预警机制建设。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的自律研究 摘要:本文从金融机构违规现状、金融监管的主要模式入手,进而提出金融机构自律这一不容忽视的模式。并分析了自律监管在我国金融监管中的地位、理论依据及激励金融机构自律的措施。这些措施有利于降低金融监管的成本,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关键词:金融机构;自律;监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对于从事金融业务的这些机构而言,诸如市场风险、制度风险、机构风险等是客观存在的,不仅对其经营具有负面影响,而且还可能引起国家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动荡。同时,除了这些客观存在的风险之外,由于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等主观因素带来的风险也因其极具破坏性,而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关注。 一、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现状及金融监管的主要模式 (一)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业最大的风险来自于传统体制的影响以及监管失效导致的违规。如长期以来积累的体制性、机制性因素,如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建设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的现象;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庞大的不良债权,导致金融资产质量不高的状况;金融机构业务中违反利率政策,采取各种方式高息揽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此外,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也存在不规范的经营、违法违规现象,如一些证券机构和企业(包括上市公司)与少数银行机构串通,牟取暴利,将股市的投机风险引入银行体系;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逃避国家监管,违规进行境外期货交易,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上市公司不规范,上市甚至成为扶贫圈钱的手段。对此,我们要做的就是要采取相应措施,遏制上述风险,防患于未然。 (二)监管模式 为防范金融风险,各国都通过采取不同的金融监管模式来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规避风险。由于不同经济发展和文化背景以及立法等,各国的政治背景、地域、文化、经济发展进程、法制传统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经济的监管也各不相同,各国金融监管框架和组织结构千差万别,并没有统一固定的框架。目前有影响意义的金融监管框架和组织结构有两类:其一,以非制度化着称的英国模式,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即属此类;其二,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的美国模式,其监管比较严厉,日本、欧洲大陆国家多属此类。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主要是采取政府监管为主导的监管模式,这种方式有诸多弊端。比如,在监管体制上,央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之间,各监管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各监管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尚未建立起明确完善的协调机制;在监管内容上,偏重于合规性检查,风险性检查不足;在监管依据上,法规、规定不完备,监管活动随意性较大;金融业自律机制和社会中介机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监管资源不足,监管漏洞较多。因而,修正我国目前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是本文要研究探讨的重点。 二、自律监管在我国金融监管中的地位、理论依据 金融机构自律是指金融机构自行制定规则,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自我监管、保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广义的金融机构自律不仅包括每家金融机构对自身行为的约束,还包括金融业的行业自律,即由金融机构联合成立的同业公会或会员制交易所,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实行自我约束。本文就广义的金融机构自律进行研究。 (一)地位 金融机构的自律是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由于其主要基于金融机构的自觉行动,缺乏可操作性,而且由于企业存在诸如主观介入较多、灵活、弹性大等特点,易产生负面效应,如滋生腐败,因而不被重视。但作为非政府监管的一种,自律监管又具有监管成本低等优点,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国外,自律在金融监管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瑞士主要的自律机构如瑞士银行家协会(SBA),它组织银行自律指南,包括交易期权和金融期货、抵押物评估、交易和衍生金融产品风险管理、证券交易行为指南等,并协助央行对资本外逃、逃税及类似的违法行为给予制止和处罚,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理论依据 金融机构自律的理论依据就是经济学当中的俱乐部理论。该理论认为,俱乐部成员如按俱乐部的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就可以享受会员待遇,如果违规就要出局或接受其他惩罚。其实,违规造成的最大惩罚就是该会员将无法在类似组织中继续发展,享受以前的优待,而且即使从事其他活动也会因其有“前科”而受到歧视。就金融机构而言,促使其自律的压力和动力除了来自法律的威慑,还与这种俱乐部理论的进一步应用、完善密切相关。 三、激励金融机构自律的因素 (一)前提条件——完善监管立法 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发展、日趋完善,作为金融监管最强有力的手段,其主导地位在现阶段仍是不容动摇的,它也是促使金融机构自律的前提条件,是规范、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的保障。要根据国内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国际金融监管变化的新趋势、内外资金融机构监管并轨的需要,做好相关法规的废、改、立工作。同时,强化对金融监管执法的监督,建议让非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承担这一任务,如法律部门、内审部门,以防止出现监管漏洞。 (二)根本--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是金融机构自律水平高低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而我国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远落后于金融业的发展水平,部分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因而着力提高其素质已成为必要而紧迫的选择。对此,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完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 目前,现有的金融业还没有针对从业人员的严格、清晰的法律、法规、制度要求,作为风险较大的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诸如道德、知识、技能、心理、身体素质,因而要严格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2、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激励机制”重在让从业人员不想违规,“约束机制”则使从业人员不敢违规。具体说来,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相对比较重视,而对按章操作、遵纪守法者却无相应的激励,以至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有违规经营逐利的动机,而无照章办事的动力。因此,笔者认为各监管部门要适当转变“禁止违法经营”的监管方式,改为“鼓励守法经 营”的激励方式,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降低为查处违规行为而投入的巨大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三)核心——加强内部控制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概念看,其控制对象包括:决策机构和决策人,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其控制内容包括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制约机制三大类别。重视和加强内控建设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关键。 (四)关键——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具有双向性:对外能维护金融业的整体利益,对内能改进行业系统管理,加强同业约束。金融同业公会可担此重任,有效地弥补金融监管的不足。其自律监管范围主要是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针对微观操作行为与地方金融活动进行自我协定和约束,尤其是存款经营、贷款发放、结算制度、利率管理、产品开发、业务交叉、信息披露、违约制裁及同业纠纷等,并随业务的发展不断扩充其职能。 (五)重要保障——发挥外部中介力量的作用 如英国实行报告会计师制度,其报告会计师的职责是定期报告有关银行的内控情况,检查监管当局的规定和要求的执行状况,核定银行数据和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并提出分析报告;再如,瑞士借助外部审计师事务所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这些事务所审查的内容包括:账目、执法严格程度、内控制度及银行家协会自律监管指南执行情况,如发现违规情况,被审机构要限期整改并上报监管核心机构FBC,费用由银行支付。 就我国目前中介监管机构的发展看,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功能较为单一,通常只限于核定注册资本金,因此可借鉴英国、瑞士的经验,适当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能,采用其收费制度,以提高我国现有金融监管效率并降低监管成本,弥补单一依靠监管机构的不足,形成对金融业的社会监督,建立更为全面的监管体系。 (六)粘合剂——完善金融业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内控机制和外控机制的有机结合点。我国需要完善有效的金融业信息披露制度。 金融机构就要在国家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练好内功”,完善内控机制。在我国,立法和执法一直都重视国家监管,而对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和内控机制的完善没有足够的重视。这种内控和外控的不平衡削弱了外控监管的效果,无益于金融整体安全。而信息披露制度的设立和完善,再加上监管对信息披露的制约,有利于将国家金融监管的外控机制转化为金融机构的内控动力。国家监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的要求,就势必会给金融机构经营造成压力,使其增强透明度,由于金融机构的经营都处在大众的视线内,经营不善会导致公众对其信心的丧失,他们就会努力完善内控机制,避免违规操作,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因而在监管工作中,要将“他律”与“自律”相结合,以“他律”作为“自律”的有力保障,将“自律”视为“他律”的最终目标,促使金融机构从“他律”向“自律”过渡,从“外部约束”向“内部激励”转变,从而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促进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 金融机构论文: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入,引起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这一金融运行的微观基础发生了较大变化,尤其是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呈现“机制功能弱化”,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同时,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形势更加严峻,各种金融风险渐已显现,现有的金融内部控制机制尚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为此,必须强化内部控制机制,重新构建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效果,这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健全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作为对金融业务进程进行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控制机制,对防范和化解各种金融风险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各个时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央银行监管的规章,使金融机构经营不偏离方向,减少金融机构经营风险;二是有利于防止金融资产流失,确保金融资产安全、完整与增值;三是有利于实现金融业务操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有效抵制来自各方面干扰性因素的影响,提高金融工作效率,增强金融业务运作的透明度;四是有利于金融机构及时发现自身问题的症结并及时采取措施给予纠正,将金融风险有效控制在合理的预期范围内;五是有利于明确金融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员工的职责范围,实行金融决策、具体执行、事后监督三方分离,增强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自律管理的能力,减少金融管理风险;六是有利于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堵塞金融业务漏洞,不给金融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以达到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总之,面对此起彼伏、肆意冲击的金融风险,只有积极稳妥地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才能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 二、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现状及成因 内部控制机制作为基层金融机构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与程序。在防范经营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确保稳健经营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各基层金融机构在强化内控控制机制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健全了内部控制机制体系,但由于受多种不良因素影响,内部控制机制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教育薄弱,工作不到位。随着金融业的蓬勃发展,银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扩大生存空间,提高经济效益,基层金融机构“重业务发展,轻思想教育”现象日益明显,忽视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没有落到实处,思想教育工作流于形式,放松了对干部职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从近年来基层金融机构所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分析可以看出,犯罪分子往往是放松了学习和思想上的改造,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下,政治信念发生了动摇,一味追求金钱,追求享乐,私欲膨胀,人生观、价值观被扭曲,直至见利忘义,以身试法。如农行冠县支行袁葆华金融诈骗案即为典型一例。冠县斜店农业银行所曾是农行冠县支行的一面旗帜,经营业绩多年居于全县农业银行所之首,在突出经营业绩的掩盖下,有关领导放松了对该所主任袁葆华思想品德、人生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袁某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开具假存单,于济南、济宁等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然后高息放贷,赚取高额利息之差,从中谋取非正当利益,之后大肆挥霍,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二)内控意识薄弱。目前,基层金融机构对内部控制缺乏系统性认识,错误地认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就是建章立制,有了规章制度就有了内部控制机制,忽视了内部控制是一种业务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机制。更有甚者将内部控制与业务发展对立起来,认为内部控制禁锢思想、束缚手脚,影响金融业务发展,于是有意无意地突破内部控制的限制,盲目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参与无序竞争,从事违规经营。 (三)有章不循,制度不落实。金融系统的违规违法事件,虽然有犯罪分子自身放松思想改造等方面的原因,但内部控制制度失控和职能部门监管不严是使犯罪分子屡屡得逞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各业务岗位之间责任不明,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形同虚设,部分从业人员对待工作敷衍了事,使各项内控制度得不到落实。如某县中行信用卡业务部会计韩某挪用银行巨额资金案件,就是因为犯罪分子利用内部控制的失控,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采取制作假传票,总记总帐不记分户帐,协助他人恶意透支等手段,先后挪用银行资金28笔,金额高达206万多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四)内部控制目的不明确。一些基层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内部控制措施,不是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发生,而是为了装潢门面,做给别人看,应付上级行检查的。日常工作中,不能拿出时间和精力检查内部控制落实情况,不积极自觉履行内部控制制度,每逢内部控制检查来临,大肆舞弊,欲盖弥彰,抓紧时间补办内部控制手续,甚至在空白的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内容由经办人员填写等。 (五)处罚措施乏力。尽管各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地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内控制度,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责任事故和经济案件仍不时发生,其主要原因是正面要求多,寄希望于人们责任意识的增强和思想觉悟的提高,对越权行事、违规操作及弄虚作假者没有具体而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处理问题往往批评教育多,或罚款了事,使一些人在执行内控制度上始终缺乏紧迫感、危机感,更使一些人挺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改革新形势下,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薄弱,容易形成新的金融风险源,削弱了基层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引起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金融机构的机构撤并、人 :请记住我站域名/综合因素导致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能弱化,基层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不断涌现,削弱了基层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为此,研究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内部控制机制薄弱形成道德风险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它是指金融机构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金融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的运行机制。然而,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运作中,“重事后监督、轻事前事中风险防范”,“重经营、轻管理”的思想倾向比较严重,忽视了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隐患进行防范和分析。更为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部分基层金融机构为加强所谓“金融服务”而抛弃了内部控制机制。时间久已 ,容易形成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二)内控机制建设带有明显的“亡羊补牢”性质,缺乏金融创新业务控制的前瞻性 我国现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金融业务与国际金融迅速接轨,加上现代科技手段的引入,进一步促进了金融业务的创新,原有的传统内部控制监督制约机制已不能适应新兴业务特别是金融创新业务的需要,而相应的新兴业务内部控制措施没有及时加以配套,容易形成内部控制领域的盲点。同时,部分基层金融机构现有的内部控制机制,无论是管理方式、设计内容还是运作效能都带有明显的滞后性与补救性。主要表现在:有的内控制度已经不适应业务营运需要,特别是新办业务,原有的制度不足以覆盖所有的风险源,急需完善充实;管理监控制度明显滞后,有的先办业务,后建立内控制度,甚至长期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往往待出现风险后,再以“血的教训与巨额金融资产的损失”为代价,做“亡羊补牢”式的补充完善工作。在对金融创新业务风险的防范方面,内控机制建设呈现出明显的时间滞后性与机制效能滞后性。 (三)内部控制机制“控人”与“用人”存在着误区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中的决策、执行与监督都是人的行为,人员内部控制认识与道德品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运行效果。部分基层金融机构人员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缺乏系统性认识,在内部控制机制执行过程中,“控人”失度与“用人”失察并存,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效果。如部分基层金融机构在内部控制执行中,往往采用“重罚”等“控人”形式来达到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但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如部分金融机构在信贷风险控制中,采用严厉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制度,即风险一旦形成,信贷第一责任人将面临被开除公职的危险,致使信贷人员谈贷色变,影响了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面对日趋激烈的金融竞争形势,基层金融机构对一线负责人的任命和测评、一线业务员的录用和考核,往往把社会关系或揽存量作为任用的重要依据,而疏于对道德品质的考察,这就为一些品行不端者趁机把持关键岗位提供了可能,给业务经营带来了巨大的金融风险。 (四)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导致监督效能低下 金融机构内部监督部门是对各岗位、部门业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与反馈的最后屏障。内部控制运作中的所有问题、差错、隐患均在此发现。但从运行情况看,现行的基层金融机构内部监督部门,既要接受机构主管的领导,又要监督机构主管的工作。尽管基层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制约机构与规章制度,但个别金融机构领导人特别是基层领导人游离于内部控制监督之外,隐含着较大的风险隐患。在上级重业绩考核与本单位领导的双重压力下,金融机构内部监督部门往往不敢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审查出的问题更不敢上报,这种自己监督自己的行为,由于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大大降低了内部控制监督的效能。 四、强化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对策建议 对于基层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正确的做法是,正视这些问题,县级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都要从维护本辖区金融体系稳健发展的高度出发,共同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克服解决。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和法律培训工作,利用典型案例,使干部职工看到多少蛇吞大象心不足者纷纷落马沦为阶下囚,以警世启蒙,引以为戒,从而树立起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恪尽职守的精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觉地遵守内部规章制度。还要教育干部职工珍惜幸福的家庭和美好的生活,提高“免疫力”,以严格的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各级领导要多与干部职工交流,掌握思想动态,做好转化工作,使之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思想,克服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不良倾向。 (二)正确灌输,提高对内控机制的认识。正确认识内控机制的重要性是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的根本保证,基层金融机构各级领导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通过学习,纠正对内控机制的对立思想和片面认识,使大家认识到内控机制的重要性,并把自己的行为与内控管理融为一体,从而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加强内控建设的积极性。 三、强化管理,确保内控制度落实。为了保证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必须要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各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指导原则》以及相关的“岗位手册”和“业务指导”规定程序操作,不准许反程序操作或省略程序运作,要避免任何人独立完成一个交易活动的全过程而不受到监控和制约。二是充分发挥监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防范风险的效能。这些部门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他们可以对本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层的权力制衡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三是确立科学严格的业务考核制度,制定合理可行的考核办法,量化指标,讲求实效,完善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四是加强对要害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制约和监督,必须严格实行重要业务岗位的干部轮换和离任稽核制度。总之,在严密的内控管理机制下,每一个部门和职务,每一项工作和程序,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从而真正树立起金融系统“三铁”信誉。 四、采取措施,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清理整顿现有的内控制度,按照金融法规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的要求,对各项内控控制制度和业务规章、机构和岗位设置、决策和管理议事规则及操作程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找出问题和漏洞,在此基础上,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各基层金融机构在制定、完善内控制度时,要注意适应性、有效性、协调性,不能盲目地采用其行的工作方法,而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采用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不能过于复杂和烦琐,以致难于执行,也不能过于粗糙和简单,缺乏严密性和制约性,要具有明确的目标,衔接的体系和预期要达到的目的。此外,还应制定出防止系统失控的管理控制措施,从而形成一套环环相扣、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五、强化责任追究制。从实践效果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内控责任制模式值得推广。其主要的做法是: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和下属分支机构的内控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相关人员必须切实履行所负职责,杜绝经济案件及差错事故的发生,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对越权行事、违规操作及弄虚作假的,即使不出问题也要一查到底,坚决追究责任;如果造成资金损失,要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从而增强执行内控制度的紧迫感、危机感。 六、县级人民银行要做好基层金融机构内控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县级人行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金融机构负责人就内部控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培训,使其增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全面评价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总体有效性。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内部稽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基层人行实施监管时,要将被监管单位内部稽核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监管的内容,对于内部稽核工作开展不力的金融机构,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基层金融机构在内部控制机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若不及时加以解决,将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经营目标的实现,甚至影响其生存。为此,基层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要正视问题的存在,找出问题的症结,从维护辖区金融稳健发展的高度出发,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契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增强利用内部控制机制防范风险的能力,完善金融内部控制体系,防范金融风险源的产生。 七、转变观念,重新构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 金融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要转变传统的内部控制观念,深刻认知“内部控制机制”范畴,改变过去“重事后、轻事前、 事中”的内部控制做法,重新构建全方位的内部控制机制。将内部控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按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对现行的各项内部控制机制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整理、修改和充实,提高内部控制机制的效能。 八、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内部控制意识,增强“人控”观念,提高“用人”水平 所谓“人控”,就是金融从业人员的自我控制观念与能力。加强内部控制队伍建设,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内部控制能力,关键在于增强“人控”观念。要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爱岗敬业”教育,增强金融从业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使他们能够自觉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从严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直接控制的目的。在人员任用方面,要做到“知人善任”,提高“用人”水平。管理职能部门要配备政治思想素质较高,又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同时,要不断提高其自身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适时更新知识结构,使之与不断发展的金融业务需要相适应,这是保证内部控制机制得以畅通运行的重要基础。 九、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监督职能部门应单独“分离” 现行体制下,由于内部监督机制不合理,金融机构要走出“自己监督自己”的逻辑怪圈是不可能的,只有将基层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监督职能单独“分离”,赋予内部控制监督部门高度的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实现内部控制系统的三权制衡,使监督者只对上级行负责,而与本级决策者、执行者完全分离,才能真正加强内部控制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检查、审计手段,从而起到监督控制与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量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青岛市作为山东省经济发展的先锋,一直以来也是金融发展的核心地区。随着2011年蓝色海洋经济论坛在青岛召开,青岛市将引领省内其他沿海城市为山东省经济带来新一轮的经济增长。经济的增长,势必会对金融机构的变化与调整以及金融制度的深化带来更大的压力与挑战。因此,研究青岛市相关金融指标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指标的选取与模型的说明 为了了解青岛市存贷款余额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应用Granger非因果性检验模型来进行分析。在对GDP和以及ICD的时间序列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应用了ADF单位根检验的方法来验证序列的平稳性,建立相应的误差修正模型来解决非平稳序列存在的协整关系,并利用Eviews软件进行最小二乘回归得到相应的结果。 二、数据的收集与准备 本文采用2007年12月份到2011年3月份的ICD、GDP季度数据作为研究目标,建立两者数列并进行计量分析(统计数据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来自青岛市统计信息网 /statsqd/index/ index.shtml)。 三、数据的处理与分析 为了分析存贷款增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确切关系,要对两者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在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之前,先对GDP以及ICD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ICD、GDP序列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在GDP和ICD的一阶差分序列平稳后,对GDP和ICD进行普通的最小二乘回归,得出模型回归的估计结果,并且得到一个对模型估计形成的残差序列,对该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该残差序列是平稳序列,即表明序列GDP和ICD具有协整关系,因此我们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解决这个问题。 1.误差修正模型 2.格兰杰因果检验 四、结论 通过对青岛市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余额增量与GDP的季度数据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可以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着双向的因果关系,即经济的发展带动了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的增长,同时存贷款余额的增长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Granger因果检验的统计量表明,在一年的时间跨度内,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与GDP存在着明显的影响与预测的关系,而在超过一年的时间后,Granger因果检验的统计量的值会发生明显且较大的变化。这向我们反映了一个信息:经济政策对与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有时效性的,对于青岛市来说这个时间跨度不超过一年,即政府要通过经济政策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必须要在一年内将政策传导并落实,随着实施时间的加长,效果会逐渐的减弱。 实证的结果也表明,相比ICD对于GDP的作用,GDP对ICD的作用更明显一些,政府要通过经济政策对信贷规模和渠道来进行调整的效果更明显,而只通过信贷渠道来对经济来进行干预和影响,效果则会小一些。这就说明了,政府要对经济进行指导或干预不能只依靠单一的金融指标来进行调整,要将信贷规模、利率、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考虑在内,总体的来进行调控才能达到好的效果,同时在对单一金融指标进行调控的同时也要考虑其对整个经济发展的影响。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绩效评价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基本情况以及在金融机构中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就商业银行和新华人寿的绩效评价体系进行比较,指出两者间的异同和优劣,就其不足之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引言 作为金融机构,无论商业银行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都需要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是为了实现金融机构的目标,然而金融机构总目标对于金融机构内各个层次、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人员而言,并不都是清楚可见的。金融机构内部需要一套把每个员工的行为都引向金融机构总目标的系统,而绩效评价系统恰恰可以通过衡量的内容在事前引导员工的行为;通过衡量的结果(同时配以奖惩激励制度)在事后促使员工改进自己的行为,从而在“下一轮”工作中表现得更加符合金融机构的目标。因此,绩效评价系统是实现金融机构目标管理控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金融机构作为以货币为经营对象的非凡企业,是面向广大社会大众的“准公共部门”,其经营的好坏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或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使得对金融机构绩效评价的评价内容跟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就拿银行来说,假如有一套好的银行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并采取适当的策略,那么,1997年始发于泰国的亚洲金融危机就不会如此的旷日持久,也不会带来如此大的影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养老保险、人寿保险等,这些保险业务的好坏也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的发展。本文选择较为典型的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其优劣,并着重分析我国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应该改革的方向,希望能够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战略目标的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有所帮助和启迪。 一、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 商业银行是重要的金融机构,这已经是经济理论界的一种共识。如新古典综合派代表萨缪尔森认为摘要:“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很像别的企业,它们被组织起来是为了它们的所有者赚钱。一个商业银行就是一个相对简单的企业,它为顾客提供某种劳务而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从顾客那里接受报酬费。”新凯恩斯学派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界定是摘要:“这是一些介于有额外资金的储蓄和需要资金的借款者之间的企业,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集团是银行……”可见,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商业银行本质上是企业。从法律角度看,商业银行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既然商业银行是法人企业,那么企业的财务效益目标就是绩效评价的核心。 我国商业银行建立的评价体系各有特色,主要包括两类摘要:一类是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的评价体系;另一类是以经营机构为考核对象的评价体系。下面笔者就这两种评价体系分别介绍典型的评价方法。 (一)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的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典型代表,它的评价系统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为进一步推动全行各专项经营计划的完成,确保全行经营利润计划的实现,根据全行效益创造的推动因素设立专项业务业绩评价项目,具体体现在摘要:维护存量市场、拓展增量市场、控制资产风险、激发组织活力、做大中间业务。具体的评价设计包括奖励项目设定及奖励费用预算布置两大类。奖励项目分为专项奖励(专项奖励、信贷资产质量、资金增值运作等)、市场拓展(贷款日均维护和拓展、存款日均维护和拓展等)、中间业务(工资业务、财险业务等)三类,并对每类项目具体确定目标金额和奖励费率。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认为专项业务业绩考评是分行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行行长经营绩效评价的补充,可以进一步促进各专业部室有效管理本专业业务的发展。因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把绩效评价的重点放在各项专业业务上,为每个具体业务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并以各行部(部门)为评价对象,由各行部(部门)负责将业绩评价奖励落实到直接有关人员。 (二)以经营机构为考核对象的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不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为健全经营机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各机构经营管理和创利水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各经营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促进和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管理体制,真正做到奖优罚劣,首先把绩效考核的对象确定为开业一年以上的所有经营机构,制定了等级机构评定指标体系,机构等级的评定指标体系包括效益、规模、质量、资产(客户)结构、业务和平安等六个方面;然后对各方面具体指标确定权重、基本分、金额及其评价的计算模式;最后得出机构评定结果并和机构行长年薪挂钩。 二、股份制保险公司的绩效评价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其绩效评价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记分卡制度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一种比较新的制度。 美国会计专 家罗伯特·卡普兰教授和戴维·诺顿创制了“平衡记分卡”(BalancedScorecard),该卡由财务、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四个方面组成。之所以取名为“平衡记分卡”,是因为要平衡兼顾战略和战术、长期和短期目标、财务和非财务衡量方法、滞后和先行指标以及外部和内部的业绩等诸多方面。传统的绩效评估关注外部财务数据,已经快速地失去功能,不能为信息时代企业提供有效的规划工具。平衡记分卡首先在美国的众多企业得到实施,现在已经推广到全球很多国家的企业中。实施过平衡记分卡项目的中国企业的高级经理们谈及战略和绩效管理时,都非常称赞平衡记分卡对其实践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的绩效评价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记分卡制度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平衡记分卡的财务、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四方面贯穿于十个部门的绩效评价标准中。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对营销服务部、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核保核赔部、客户服务组织部、营销业务部、培训组织部、团体业务部、银行业务部等十个部门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标准和具体的考核标准,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三、比较和分析 (一)传统绩效评价系统存在的不足 1.传统的业绩衡量系统建立在传统会计数据的基础上,以财务衡量为主 这些数据对有形资产的刻画淋漓尽致,但在对无形资产和智力资产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方面却显得捉襟见肘。而恰恰是无形资产和智力资产(包括员工技能、员工干劲和灵活性、顾客忠诚度、专利权和商标权、专有技术、商誉等等)对当今企业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获得经营成功起着举足轻重的功能。 2.传统业绩衡量系统注重企业内部,这在卖方市场情况下的确奏效,但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厂商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他们无法再狂傲自大,否则便会失去顾客 因此,在业绩衡量系统中,除了把视野投向内部经营过程外,还必须投向外部利益相关者,关注如何吸引顾客、如何令股东满足、如何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赢得公众的好口碑。 3.传统的业绩衡量系统偏重于对过去活动结果的财务衡量,并针对这些结果作出某些战术性反馈,控制短期经营活动,以维持短期的财务成果 这导致公司急功近利,在短期业绩方面投资过多,在长期的价值创造方面,非凡是在有助于企业成长的无形的知识、智力资产方面投资过少,甚至削减这方面的投资,以至于抑制了企业创造未来价值的能力。而今天的企业面临的是快速多变的经营环境,因此需要主动把握未来,努力提高未来绩效。换言之,企业必须主动制定长远战略,作出“前馈性”反应。因此,企业业绩衡量系统也应衡量未来业绩的驱动因素。 (二)商业银行和新华人寿的比较 相比于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绩效考核体系内容显得有些单薄,他们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摘要: 1.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中指标计分方法不够科学。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在定量计分中过于注重对专项业务的考核,而对系统性的、整体上的定量几乎没有考虑到;和之相反,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虽然从整个体系上进行考核,但没有注重到具体的业务。然而,我们知道,业务和整体的考核是不可分割的。 2.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未能有效结合。两家银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是一种离散型的结合,未实现有机地融合,而只是不同层面的一种补充和被补充的松散结合关系。而定性指标处于对定量指标的补充位置,这就不能像新华人寿的平衡记分卡一样实现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有机结合。 (三)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系统存在的不足 近几年来,从银行长远发展考虑,我国商业银行对系统内部的经营绩效评价新问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但随着经营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的深化,现行的评价体系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不足。 1.评价定位模糊 目前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绩效评价存在定位不明确新问题,集中表现为摘要:对所属分支机构的业绩评价和所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工作成绩的评价不分;内部评价和内部考核不分,导致评价侧重点和目的被扭曲,评价过程的主观成份增大,影响内部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 2.评价指标的设置游离于经营目标 (1)在指标的设置和权重的分布上未能真正实现“三性”的协调统一,往往顾此失彼;(2)过度重视短期财务结果,易助长一些分支机构管理者的急功近利思想和投机行为,最终影响经营效益的持续增长;(3)缺乏对分支机构成长性和贡献度等经营性指标的衡量,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4)评价指标的设置过于僵化和趋同;(5)缺乏对当今竞争环境下非财务因素的反映和关注,更是目前评价体系的缺失。 3.评价的时效性有待改进 评价还基本停留在会计年度上,虽然部分行在办法中也强调了年度内不同期间的评价,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仍属于重结果的“秋后算账”,对评价客体在经营过程中的导向性不强,难以适应信息时代的管理要求。 4.评价结果的失真现象普遍存在 内部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基本上来自于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由于技术和管理体制上的原因,数据失真现象并不鲜见,加之其他如人为操作的因素,评价结果的失真情况比较普遍。 (四)新华人寿存在的不足 在平衡记分卡的指导下,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会更为有效,也将发挥出更大的功能,以使企业达到理想的目标。相比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新华人寿的绩效考核系统较为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摘要: 1.在定量指标方面缺乏发展性指标 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评价指标应该动静结合,多采用动态指标。财务绩效评价本身的不足之处就是对过去业绩的评价,采用发展性指标可以适当弥补这个缺陷。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趋向,有一定的规律。 2.对现金流量指标不够重视 新华人寿绩效考核系统的定量指标所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有关项目中,对现金流量表中有关现金流量的指标关注比较少。而投资者、债权人、雇员、顾客和经理对企业创造未来的现金流动能力具有共同的利益,金融机构用以实现其财务责任的是现金,而非收益。因此,评价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是经营绩效评价的基本目标之一。 结语 从整体上来说,新华人寿的绩效考 核系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运用平衡记分卡的案例。成功的平衡记分卡制度是把企业的战略和一整套财务和非财务性评估手段联系在一起的一种手段,它将企业的使命和战略变成具体的目标和衡量内容,对每个员工而言,企业的战略不再是虚无缥渺的东西。通过对平衡记分卡的分解,每个员工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努力将对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发生什么样的功能;每个员工都可以主动思索并建议企业作某些改进。传统企业管理中由上级制定目标计划、下级严格遵照执行而不问目标计划适宜性的“单循环反馈过程”被互动的“双循环反馈过程”所取代。随着平衡记分卡的推广,它的用途也日益得到发掘,这些用途包括摘要:阐明战略并就战略达成共识;在整个组织中传播战略;把部门和个人的目标和这一战略相联系;把战略目标和长期的具体目标和年度预算相衔接;对战略计划进行确认和联系;对战略进行定期和有序的总结;利用反馈的信息改进战略。 因此,可以说,平衡记分卡是一个传播企业使命和战略的系统,一个告知雇员什么是促使企业成功的业绩驱动因素的系统,一个学习的系统,而不是竭力让个人和组织的各个单位和事先制订的计划保持一致的传统控制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平衡记分卡已不再仅仅是一个业绩衡量系统,而是一个战略管理系统。 金融机构论文: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调研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大学生家庭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在学生入学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发放的贷款,是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和完善,具有国家一定支持的商业信贷行为。目前,__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农村信用社办理。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高校贫困学生的70%以上来自农村。因此,大力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既能帮助贫困学生完成正常学业,又能有效化解信贷风险,同时也是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有着点多面广、贴近农民的优势,理应大力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开办这项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业务发展缓慢。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面临的问题 1、收益低,管理成本高。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贷款一般不超过6000元,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上浮。由于历史的客观原因,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多为定期储蓄,资金成本高,造成存贷款利差较小,与农村信用社发放的一般农户贷款利率上浮50%-90%相比,农村信用社收益较低。由于贷款额度小,人数多,分散,且收回期长,形不成规模效益。同时,信用社网点面临着人员较少的尴尬境地,不利于贷款管理和催收,管理成本相对较高。 2、贷款风险大。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规定可办理信用贷款和保证担保贷款两种方式,但由于学生存在远在外地、不易联系的情况,实际操作中往往选择对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发放保证担保贷款的方式。按农村信用社的要求,贷款对象应是经济条件较好,具备还款能力的信用户。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象由于家庭比较贫困,一般不是信用户,亲友也往往无力提供担保。一旦发放了这种贷款,大大加重了贷款风险。同时,当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学生毕业后往往找不到工作,或薪酬较低,也无力偿还贷款。另外,部分学生及家长认为助学贷款是国家扶贫贷款,存在盲目借贷和赖债不还的思想。 3、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贴息,同时按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4%由学校及财政部门向农村信用社拨付风险补偿资金。但由于高校和经办农村信用社贷款数据核对不一致、理解有偏差及地方财政贴息机制不完善等因素,未能及时拨付贴息资金,也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发放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据统计,某县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自20__年第三季度至20__年9月份一直未拨付,欠息8141元。 4、贷款限制条件多。 《__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只对考取__省内的69所高校录取生办理,而考取外省市高校的贫困学生则不具备办理该项贷款的条件,使一些优秀的贫困学生面临上不起学的危险,降低了贫困学生受益面。同时,该项贷款一般只发放学费贷款,额度较小,不超过每年6000元。 5、宣传不到位。 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办几年来,由于宣传力度不大,社会公众、经办金融机构及学校对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精神理解不深,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对该项业务的办理程序不很清楚,有的学生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6、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往往与经办信用社相距很远,联系极不方便,农村信用社很难及时获得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开除、伤亡等涉及信贷风险的信息,特别是学生毕业后工作不固定,居无定所,手机号码更换频繁,信用社与其联系的难度可想而知,也直接影响了贷款的催收和偿还;另一方面,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扶持涉及人行、财政、税务、教育等多个部门,农村信用社沟通难度较大,影响了扶持政策的落实。 二、促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发展的对策 1、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农村信用社要树立新的营销理念,把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了解助学贷款业务;在高考期间设置贷款咨询服务台,印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手册,使广大学生和家长明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条件、操作流程。 2、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省学贷中心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按季将助学贷款的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拨付农村信用社,同时,适当提高助学贷款的贴补利息,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盈利水平,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放贷积极性。 3、扩大贷款覆盖面,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应局限于考入本省69所高校的学生,而应将考入全国范围所有高校具有本省户籍的贫困学生纳入贷款资助范围,使更多的贫困学生享受到该项政策的好处。同时,将目前的贷款最高额度从6000元提高到10000元以内,既包括学费贷款,又包括生活贷款,使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4、建立健全助学贷款管理机制。 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完善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流程,加强贷款管理,保持与高校的紧密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在高校中的相关信息,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为鼓励农村信用社积极发放助学贷款,可对助学贷款单独建账、单独考核,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对生源地助学贷款一方面要扩大担保人的范围,另一方面对家庭贫困难以找到合适担保人的,要发放信用贷款。同时,为化解信贷风险,可尝试引入贷款保险机制。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与法律 关键字: 金融机构 资产质量 法律 一、为什么颁布了法律,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依然不好? 如同心脏血液循环质量决定于人体健康与生命,金融业的效益与安全决定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金融资产质量受到两个内在决定因素的影响:金融业务风险与金融资产管理水平。金融风险的大小与金融机构管理水平的高低对金融资产有直接的、内在的影响。 金融资产质量还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市场因素、政府因素和人际关系因素。金融业务虽然属于高风险行业,但是金融业又属于稳健经营的行业。所以,金融业在一般情况下还是相当稳健与安全的。保障稳健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法律。 金融业务是市场经济中的业务,金融风险本应是市场经济的风险。为了减少风险,加强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定金融市场秩序,法律防范风险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金融市场风险方面,例如在《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的商业银行贷款的各种比例关系,第43 条规定了分业经营的内容,在第40条中规定了对关系人贷款的限制。这些法律规定都是为了降低市场金融风险的。 但是,近几年来,我国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仍然不好,比《商业银行法》颁布前并没有好转。分析原因,笔者注意到这不仅仅是金融市场风险造成的,还有另外三方面的因素:第一是来自于政府政策性业务和政府干预形成的不良资产风险;第二是社会人际关系文化影响形成的不良资产风险;第三是银行内部管理不善形成的不良资产风险。这些风险造成的不良资产的比重占了金融机构银行不良资产总额相当大的比例。而这些非市场行为造成的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又是现有的法律不容易禁止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国颁布了《商业银行法》等许多金融法律,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依然居高不下的深层原因。 二、政府政策性业务与政府干预形成的不良资产 我国政府部门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对国有独资银行有较大的影响,这同在现阶段政府部门的主要工作集中在经济建设方面有关。根据我国的《宪法》第89条规定了中央政府对全国经济的宏观管理权,第99条规定了地方政府对发展地方经济的管理权。为什么我国政府部门对经济的管理比较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更直接呢?原因之一,就是我国的人口众多,经济水平还不够发达,人均资源比少。所以我国经济发展中,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府,更甚于需要一个强大的市场。所以,要解决我国12亿人的吃饭与就业,政府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对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安排一些政策性业务,也是无可非议的。因为政府在法律上有权力,在动机上是善意的。问题出在效果方面,这部分不良资产高达40%,结果形成了一部分不良资产。而政府对这部分不良资产又不能承担法律上责任。 对于政策性业务形成不良资产问题,已经开始引起政府注意。改进措施是,现在初步将商业性金融业务与政策性金融业务分开。在前年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政府直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安排政策性业务已经减少了许多。现在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原来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如何处理?二是新的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的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原有政策性业务造成的不良资产主要有三个思路:第一是政策性解决的思路。因为所有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的内容都是政策性的,风险也是政策性的,商业性的因素比较少,所以,这部分不良资产依然可以采取政策性的方法来解决。例如,国家发行特种债券冲抵商业银行的这部分不良资产,或者国家财政部门在财务会计方面豁免这部分不良资产。这部财务分损失从商业银行的亏损变为国家的损失。 第二个是法律解决的思路。既然所有不良资产的表现形式都是契约化的,不良资产的贷款程序也是按照银行的法定程序发放的,所以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也都是法律意义上的不良资产,可以按照法律对不良资产的规定,依法处理。现在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增加资本,相应的呆帐准备金也已经增加,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冲销到期的呆帐,不再形成银行的长期包袱。 第三个是商业化的思路。不良资产也是资产,是资产就还有一定的商业价值,问题在于价值实现的时间。采用市场化或商业化的方法也可以解决一部分不良资产。银行将这部分不良资产的债权变成股权,然后打折在市场上卖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废品并没有丢弃,回收废品的单位依然可以将废物利用。废品的商业价值在于它的价值与价格的差距。不良资产已经形成呆帐,不能参加金融市场的周转如同“废品”一样。但是它依然有商业价值,只要将呆帐的商业价值与价格拉开距离,也会有单位来收购的。当然还有其他方法,上述三种方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其他许多方法,如果将多种方法综合起来使用,效果可能更好。 对于在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后,由于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更要认真研究了。为什么在有关法律公布之后,依然继续形成这种类型的不良资产?这里涉及到“有法不依”的问题,而且是政府部门自己有法不依,政府部门的少数官员也有法不依。笔者认为,对政府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应该作一个划分,以1995年5月为界限。在此之前的可以称为“政府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在此之后再出现的这种不良资产应该称为“政府干预下形成的不良资产”。这两种称谓有巨大的区别。前者的形成还没有法律限制,经济发展需要,政府出于善意,尽管形成了不良资产,还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但是,在1995年5月以后,由于政府的“政策性业务”或其他政府的原因形成的不良资产,就应另当别论。由于此时已经有了法律,有了政策性银行专门从事政策性业务,再出现这种情况,就是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的了。所以不能够再与前者使用同样的称谓,而应该叫“政府干预下行成的不良资产”。这部分不良资产出现的社会根源是深层的,它的出现意味着“有法不依”,反映着“执法不严”、显示着“违法不纠”,仍然反映着一个曾经争论过的问题:“权比法大,县官比法官高”。 《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已经制定了,有法好过无法,但是有法不依的后果是严重的,它损害了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和自律观念,“有法不依”不如无法。现在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方针,要将这个方针贯彻到金融领域中去的话,就要改变金融领域和政府行政领导对有关金融法律的观念:对于法律不应看作是一种“工具”。过去我国曾经有过法律“工具论”,需要使用“工具”的时候,就想到法律。用完之后,就将法律放回到“工具箱”里。这样一来,法律就成为可以用,也可以不用的东西了。依法治国就不会成为社会的发展目标,不会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理念、精神中的一种宝贵的思想资源。“工具论”还将人的行为与法割裂开来,人们是主体,法律只是客体,人们 的行为意识是内在的,法律永远是外在的。因此就永远会产生法律的意识,不会产生自觉的法律行为。而在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的社会里,法律融入人们的心里,转化为人们的生活理念,体现于大多数人的自觉行为,成为社会的一种精神:法律至尊,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到达这个层次的时候,人们的生活一刻不可离开法律,但是人们的生活可以暂时离开工具。 依法治国是社会人文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奋斗的目标之一,政府应该像追求经济发展目标一样,将法治作为国家社会发展目标来追求;政府应该像确保经济发展目标一样,依法治国的目标也要确保;政府对经济工作有具体的数量化的指标,可以检查与评估;对于依法治国,政府也应该设定具体指标,对执法要检查和评估。只有政府在观念上摆正法律的位置,政府行使对经济的管理权时,才会依法行事。只有依法行政,由政府干预的贷款形成的新的不良资产才会减少,最后达到杜绝。 三、人际关系文化影响而形成的不良资产 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是在我国特有的历史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在这种与商业文化环境有着相当大距离的儒家文化的影响下,中国人的家庭关系和亲戚关系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中心。如果说中国只有“企业家的文化”,而没有“企业文化”的话(笔者还没有来得及论证),就反映了“企业家个人与家庭的人际关系文化”,而不是“企业家与企业的文化关系”。从市场经济形成的文化来看,美国是以股东利益形了经济群体利益,日本是以企业管理者与员工利益形成的“团队精神”,什么是我国的经济文化特征呢?不是股东利益文化,也不管理者与员工的团队文化,而是以家庭和亲属之间血亲与姻亲形成的“人际关系文化”。 由于人际关系文化的影响,我国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上,非理性而重人情的处理问题观念,也会产生金融资产的不良化。为了防止这种影响,我国《商业银行法》中第43 条专门规定了限制关系人贷款的条款,特别在第52条第3款中还破天荒的规定了禁止对“亲属”和“朋友”的贷款。在过去的银行的其他金融业务中,确实存在着“十个公章,不如一个老乡”的现象。在《商业银行法》颁布后的今天,再出现人际关系文化影响下的业务形成不良资产的现象时,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了。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和法制经济,而非人情关系文化的经济。为什么美国成为了经济上的发达国家,排名世界第一位?为什么日本经济也发达了,排名世界第二位?除了大家都熟悉的原因之外,在经济文化方面的原因是;美国的“股东利益为中心”的企业文化和日本的“管理者加员工利益至上”的企业文化是同经济发展的特点相吻合的。而我国的“家庭与亲戚利益为中心”人情关系文化与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提高所需要的文化是不适应的。 我们要发展经济,要提高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要化解金融风险,就要改变我们的经济文化,发掘我国历史上的“亲兄弟,明算帐”,或“酒香不怕巷子深”等优秀的经济文化和企业文化遗产,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与企业文化的优点,在发展经济和改善企业管理同时,也改良我们的经济和企业文化中的不适合部分,才会真正减少金融业务中“人情关系文化”的影响。 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形成的不良资产 我国国有独资银行的资产质量差原因还包括银行管理自身的原因,国有银行比较注重扩张存款,发展贷款规模,不十分关心资产质量,不注意降低成本和提高盈利水平,甚至还出现了“不计成本来存款,不讲效益放贷款”的现象。这些现在已经可以用许多的四个字的形容词来表示:“高息揽存”,“盲目贷款”,“政府点贷”,“帐外经营”,“贷款还息”,“贷新还旧”,“监守自盗”等。这些词组虽然简单,但是可以概括出我们现在的一些金融机构的经营问题。这些违法的经营同犯罪只差一丝的距离,过了这一丝,就是金融犯罪。 美国在80年生了金融机构5000亿美元“遗失”案件。“钱弄到哪里去了?通过对著名的26起金融数额较大的存贷社倒闭案的分析调查发现,是一些玩大钱的高手联合作案。他们就是存贷业中的硕鼠式的内线人物──穿西装革履的白领高级管理人员”。 美国国会为了防止80年代的这种大规模的金融犯罪,成立“打击全国金融机构诈骗渎职和不良行为”政府运作委员会。该会提出的一项研究的结果是:“我们筑起了厚墙;我们装备了摄像机;我们在保险箱上装定时器……所有这些控制装置是为了防止有人把钱偷走。可是,他们还是搞走很多很多的钱,可以从后门搞走巨款。抢劫银行最好的办法是自己拥有一家银行”。现在这种情况,在我国也发生了。 金融行业本是风险极大的行业,为此中央银行审批商业银行的标准极高。但是,一些已获得金融经营许可证的商业银行在经营中,不顾法律与规章的约束,从事违规经营。这种在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和违规经营,对存款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危害极大,对银行的安全运营影响极大。所以,提高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提高银行资产质量和化解金融风险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提高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有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的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法律基本上已经齐全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票据法》和关于惩治金融领域的犯罪等新的《刑法》的内容都颁布了。现在只有《证券法》虽然还没有颁布,但是国务院和证监会制定的行政规章也有250多个,从市场与证券企业管理意义上讲还是可以的。另外《信托法》还没有颁布,但是关于信托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定,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中也有了,从市场和经营的角度看,也还够用了。所以,现在在金融领域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执法需要监督,没有监督的执法,就是无效的执法。所以,在金融领域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第一是执法;第二是执法;第三还是执法。 从道德的层面看,法律惩罚少数人,道德引导大多数人。在我国的特有国情更加要注意采用道德的引导。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层次呈现多级化,银行的员工人呈现出 劳动力密集化的特点。市场与企业经营的道德对于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是十分重要的。我国金融机构用市场与企业道德来引导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现在已经有了典型与榜样的指引,还应该建立更加普遍的基本的道德与素质训练,包括:“敬业精神”、“谨慎态度”、“周到服务”和“奉公守法”。 笔者曾经参观过美国第二大的信用卡银行,它是MBNA银行,总部在特拉华州。在这家银行总部和各个分支机构的所有门框横粱上,都用金光闪亮的金属制成了一行字:“把你自己当成顾客”。这是该行董事长提出的经营道德,他要求将这句话刻在所有的门框上,管理人员和员工们每次进出各个门的时候,就可以看到这句指引人们思想的道德警句。每天按看10次计算,每月看300次,每年看3600次,5年就要看18000次。接待我的管理服务部的高级副总裁斯克罗德先生在该行工作了9年了,他告诉我说这句话他看了23400次了,这句话已经不仅刻在银行的门框上,更铭刻在他的心里。这就是银行经营道德铭心刻骨的例子。我国的金融机构对此也可以借鉴。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原因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多种多样,互相起作用。法律对市场风险形成的不良资产起一定的限制作用,对其他因素影响形成的不良资产,目前还难以限制,所以表面上看起来,法律不起多大作用、于是人们对法律本身产生了失望。这就是为什么颁布了法律,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依然不好的原因。 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不能只靠法律,还要靠对行员的“道德说服”,要靠对政府的行政观念的改革,要靠对人际关系文化的改良等多种方法。每一种方法就象一味中药,要将这些“中药”配在一起,放入金融市场这个“大锅”之中,加水后文火煎熬,才能得到理想的中药汁液。对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的治疗,也要渐进地进行。中国有句老话,“欲速不达”,金融资产质量不好是历史与现行原因形成的,所以,治理不良资产问题时,“欲速不达”的道理也同样适用。 吴志攀 金融机构论文: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调查与思考 内容摘要 民间资本对促进银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改进银行公司治理作用极大,但欠发达地区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仍存在进入渠道狭窄、合格投资者缺乏、投资人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需要继续作好鼓励引导和监管。本文对__市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最后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民间资本;问题;建议 近年来,在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以及培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工作中,监管部门重视引进民间资本对促进银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改进银行公司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并或得一定成效。但欠发达地区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仍存在进入渠道狭窄、合格投资者缺乏、投资人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需要继续作好鼓励引导和监管跟进。 1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基本情况 截止__年9月末,__辖内共有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8家,其中城市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联社4家,村镇银行3家。实收资本总额15.18亿元,较__年末增加7.3亿元,增幅为92.64%。其中民间资本__亿元,占实收资本总额的53 %,较20__年末增加4.39亿元,增幅为__%。具体分布如下:城市商业银行的民营企业持股18 户__亿元,自然人持股748户1.20亿元, 合计持股额占总股本的__%;4家农村信用联社的民营企业持股89户__亿元,自然人持股14214户2.98亿元,合计持股额占总股本的96.71%;3家村镇银行民营企业持股9户0.41亿元,自然人持股27户1.11亿元,合计持股额占总股本的80%。民间资本入股上述三类中小法人银行机构呈现不同特点:城市商业银行股本结构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仍然是地方财政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民间资本占比较少且构成分散,最大一户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只有3.55%,无代表民间资本的股份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民营企业和自然人股份在农村信用联社股本结构中占绝对比重,近年来各家联社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股权改造,一是将原有的资格股全部转化为投资股;二是坚持新增入股资金起点要求,新增自然人股单户额度在40万元至60万元以上, 新增法人股单户额度在100万元至120万元以上,其中吸收持股比例达到总股本5%以上的民间资本法人股东有6户(盘县联社户、钟山联社户、水城联社户),股金结构得到一定改善。但由于多种原因,民间资本入股农村信用社至今实质上还只是“股金分红参与者”和“关联贷款申请人”的角色,并未真正获得决策和监督“发言权”,对完善法人治理和解决“内部人控制”作用十分有限。辖内3家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在组建过程中合理引导股权设置,除主发起银行20%最大股份以外,其余80%民间资本股份相对集中,并吸纳进入决策、监督和执行机制,投资人有效参与和主导法人治理,资本“话语权”得到较好保障。 2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渠道还比较狭窄。__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银监会又出台了《实施意见》,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实行政策鼓励,但实际上欠发达地区民间资本入股银行的渠道还是比较狭窄的,主要是由于法人银行机构类型单一,数量较少,有的机构对吸纳民间资本并不积极。以__为例,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只有城商行、农信联社和村镇银行。各农信联社虽然把民营企业和自然人作为主要募股对象,但募股额度少,同时部分联社管控风险能力不强,个别联社不良贷款占比过高,以及普遍存在的投资者缺乏“话语权”问题,民间投资进入比较审慎。民间资本对投资入股村镇银行一直高度关注,但因为组建指标有限、资本额度较小、进入门槛偏高等问题,大量民间资金隔着“玻璃门”看得见却进不来,全市3家村镇银行吸纳的__亿元民间投资中,本地资金只有0.45亿元。城商行资本金规模较大,近年来增资扩股也较多,但原有大股东为了保持相对控股地位,把募股对象主要限定为地方财政和国有控股企业,民间资本进入不多。 第二,符合监管要求的民企法人投资者比较稀缺,优化股权结构受到限制。积极引导股权向法人股东集中,逐步形成以法人股为主体的股东结构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目标。根据监管法规要求,合格的法人股东应具备连续两年盈利、净资产比例在30%以上、不得以信贷资金入股等条件,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欠发达地区符合条件又愿意入股农信社的民企很难寻找。在实施股权改造工作中,监管部门要求应最大程度吸引法人企业入股,辖内农信联社也多方努力,但最终新增法人股比例仍然不到一半,股东分散、主要以自然人为主的股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由于辖内产业构成单一,农业产业化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入股银行的民企结构也比较单一,农村信用社增扩的6家入股比例在5%以上的民企股东中,有5家是煤炭企业。没有战略投资者性质的资金入股,没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几乎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入股。 第三,民间资本大量投资农村信用社但在经营管理上没有话语权。在我省农信社现行管理体制下,省联社发挥了绝对行政管理职能,县联社领导班子选配、考核、评价以及员工录用、分配办法等其他许多重大决策完全是省联社说了算,县联社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架构难以真正发挥作用,理事长需要向上负责的是省联社而不是投资者,县级联社更像是省联社的分支机构而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受管理体制以及权益诉求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制约,尽管包括民企在内的民间资本参股农信社比例已经达到了95%以上,但除了能够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以及能够为自身实业扩张提供一定融资便利外,股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难调动,对解决农信社内部人控制、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经营管理以及管控化解风险推动作用不大。相反,个别进入联社理事会的老板股东可能会通过信贷融资而产生关联交易风险。 3 思考与建议 第一,大力促进地方民营经济发展,培育一大批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档次、行业多元化、具有一定战略经营意识的民企主体是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的前 !宣传有关鼓励性准入政策,各类法人银行机构在增资扩股时都要对民间资本开放门户,要深入细致进行募股推介,大力吸引符合条件的民企包括区域外优质民企参股地方法人银行机构。 第二,继续强力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前期股权改造初步解决了资格股转换和增资扩股问题,对集中与优化股权有帮助但作用不明显。当前应继续强力推动县联社组建为农商行,以组建农商行为契机,彻底改造现有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解决民间资本权重巨大而“话语权”薄弱的问题。上级监管部门应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敦促省联社逐步淡出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履职方式,把独立企业法人应具备的所有管理决策权归还给县联社(农商行)。 第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面对民间资本大量进入地方中小银行机构以及投资人话语权将会逐步增加的实际,基层监管部门应重视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识别风险能力,严格执行法规,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民间资本规范运作,严控关联控股、关联交易、过度分红、甚至圈钱抽逃等风险发生。既要立足于通过股份制改造解决当前农信社内部人控制、经营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落后等问题,又要防止大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非理性控股情况的发生。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绩效评价的比较 【摘要】 本文论述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基本情况以及在金融机构中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就商业银行和新华人寿的绩效评价体系进行比较,指出两者间的异同和优劣,就其不足之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关键词】 金融机构;绩效评价;比较;平衡记分卡 引 言 作为金融机构,无论商业银行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都需要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是为了实现金融机构的目标,然而金融机构总目标对于金融机构内各个层次、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人员而言,并不都是清晰可见的。金融机构内部需要一套把每个员工的行为都引向金融机构总目标的系统,而绩效评价系统恰恰可以通过衡量的内容在事前引导员工的行为;通过衡量的结果(同时配以奖惩激励制度)在事后促使员工改进自己的行为,从而在“下一轮”工作中表现得更加符合金融机构的目标。因此,绩效评价系统是实现金融机构目标管理控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金融机构作为以货币为经营对象的特殊企业,是面向广大社会大众的“准公共部门”,其经营的好坏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或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使得对金融机构绩效评价的评价内容跟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就拿银行来说,如果有一套好的银行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并采取适当的对策,那么,1997年始发于泰国的亚洲金融危机就不会如此的旷日持久,也不会带来如此大的影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养老保险、人寿保险等,这些保险业务的好坏也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的发展。本文选择较为典型的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其优劣,并着重分析我国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应该改革的方向,希望能够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战略目标的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有所帮助和启迪。 一、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 商业银行是重要的金融机构,这已经是经济理论界的一种共识。如新古典综合派代表萨缪尔森认为:“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很像别的企业,它们被组织起来是为了它们的所有者赚钱。一个商业银行就是一个相对简单的企业,它为顾客提供某种劳务而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从顾客那里接受报酬费。”新凯恩斯学派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界定是:“这是一些介于有额外资金的储蓄和需要资金的借款者之间的企业,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集团是银行……”可见,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商业银行本质上是企业。从法律角度看,商业银行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既然商业银行是法人企业,那么企业的财务效益目标就是绩效评价的核心。 我国商业银行建立的评价体系各有特色,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的评价体系;另一类是以经营机构为考核对象的评价体系。下面笔者就这两种评价体系分别介绍典型的评价方法。 (一)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的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典型代表,它的评价系统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为进一步推动全行各专项经营计划的完成,确保全行经营利润计划的实现,根据全行效益创造的推动因素设立专项业务业绩评价项目,具体体现在:维护存量市场、拓展增量市场、控制资产风险、激发组织活力、做大中间业务。具体的评价设计包括奖励项目设定及奖励费用预算安排两大类。奖励项目分为专项奖励(专项奖励、信贷资产质量、资金增值运作等)、市场拓展(贷款日均维护与拓展、存款日均维护与拓展等)、中间业务(工资业务、财险业务等)三类,并对每类项目详细确定目标金额和奖励费率。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认为专项业务业绩考评是分行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行行长经营绩效评价的补充,可以进一步促进各专业部室有效管理本专业业务的发展。因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把绩效评价的重点放在各项专业业务上,为每个具体业务制定详细的评价标准,并以各行部(部门)为评价对象,由各行部(部门)负责将业绩评价奖励落实到直接有关人员。 (二)以经营机构为考核对象的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不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为健全经营机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各机构经营管理和创利水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各经营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促进和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管理体制,真正做到奖优罚劣,首先把绩效考核的对象确定为开业一年以上的所有经营机构,制定了等级机构评定指标体系,机构等级的评定指标体系包括效益、规模、质量、资产(客户)结构、业务和安全等六个方面;然后对各方面具体指标确定权重、基本分、金额及其评价的计算模式;最后得出机构评定结果并与机构行长年薪挂钩。 二、股份制保险公司的绩效评价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其绩效评价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记分卡制度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一种比较新的制度。 美国会计专家罗伯特·卡普兰教授和戴维·诺顿创制了“平衡记分卡”(Balanced Score card),该卡由财务、 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四个方面组成。之所以取名为“平衡记分卡”,是因为要平衡兼顾战略与战术、长期和短期目标、财务和非财务衡量方法、滞后和先行指标以及外部和内部的业绩等诸多方面。传统的绩效评估关注外部财务数据,已经快速地失去作用,不能为信息时代企业提供有效的规划工具。平衡记分卡首先在美国的众多企业得到实施,现在已经推广到全球很多国家的企业中。实施过平衡记分卡项目的中国企业的高级经理们谈及战略与绩效管理时,都非常称赞平衡记分卡对其实践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的绩效评价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记分卡制度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平衡记分卡的财务、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四方面贯穿于十个部门的绩效评价标准中。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对营销服务部、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核保核赔部、客户服务组织部、营销业务部、培训组织部、团体业务部、银行业务部等十个部门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标准和具体的考核标准,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三、比较与分析 (一)传统绩效评价系统存在的不足 1.传统的业绩衡量系统建立在传统会计数据的基础上,以财务衡量为主 这些数据对有形资产的刻画淋漓尽致,但在对无形资产和智力资产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方面却显得捉襟见肘。而恰恰是无形资产和智力资产(包括员工技能、员工干劲和灵活性、顾客忠诚度、专利权和商标权、专有技术、商誉等等)对当今企业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获得经营成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传统业绩衡量系统注重企业内部,这在卖方市场情况下的确奏效,但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厂商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他们无法再狂傲自大,否则便会失去顾客 因此,在业绩衡量系统中,除了把视野投向内部经营过程外,还必须投向外部利益相关者,关注如何吸引顾客、如何令股东满意、如何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赢得公众的好口碑。 3.传统的业绩衡量系统偏重于对过去活动结果的财务衡量,并针对这些结果作出某些战术性反馈,控制短期经营活动,以维持短期的财务成果 这导致公司急功近利,在短期业绩方面投资过多,在长期的价值创造方面,特别是在有助于企业成长的无形的知识、智力资产方面投资过少,甚至削减这方面的投资,以至于抑制了企业创造未来价值的能力。而今天的企业面临的是快速多变的经营环境,因此需要主动把握未来,努力提高未来绩效。换言之,企业必须主动制定长远战略,作出“前馈性”反应。因此,企业业绩衡量系统也应衡量未来业绩的驱动因素。 (二)商业银行与新华人寿的比较 相比于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绩效考核体系内容显得有些单薄,他们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 1.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中指标计分方法不够科学。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在定量计分中过于注重对专项业务的考核,而对系统性的、整体上的定量几乎没有考虑到;与之相反,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虽然从整个体系上进行考核,但没有注重到具体的业务。然而,我们知道,业务和整体的考核是不可分割的。 2.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未能有效结合。两家银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是一种离散型的结合,未实现有机地融合,而只是不同层面的一种补充与被补充的松散结合关系。而定性指标处于对定量指标的补充位置,这就不能像新华人寿的平衡记分卡一样实现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的有机结合。 (三)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系统存在的不足 近几年来,从银行长远发展考虑,我国商业银行对系统内部的经营绩效评价问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与实践,但随着经营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的深化,现行的评价体系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不足。 1.评价定位模糊 目前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绩效评价存在定位不明确问题,集中表现为:对所属分支机构的业绩评价与所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工作成绩的评价不分;内部评价与内部考核不分,导致评价侧重点与目的被扭曲,评价过程的主观成份增大,影响内部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 2.评价指标的设置游离于经营目标 (1)在指标的设置与权重的分布上未能真正实现“三性”的协调统一,往往顾此失彼;(2)过度重视短期财务结果,易助长一些分支机构管理者的急功近利思想和投机行为,最终影响经营效益的持续增长;(3)缺乏对分支机构成长性与贡献度等经营性指标的衡量,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4)评价指标的设置过于僵化和趋同;(5)缺乏对当今竞争环境下非财务因素的反映和关注,更是目前评价体系的缺失。 3.评价的时效性有待改进 评价还基本停留在会计年度上,虽然部分行在办法中也强调了年度内不同期间的评价,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仍属于重结果的“秋后算账”,对评价客体在经营过程中的导向性不强,难以适应信息时代的管理要求。 4.评价结果的失真现象普遍存在 内部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基本上来自于财务会计报表与统计报表,由于技术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数据失真现象并不鲜见,加之其他如人为操作的因素,评价结果的失真情况比较普遍。 (四)新华人寿存在的不足 在平衡记分卡的指导下,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会更为有效,也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以使企业达到理想的目标。相比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新华人寿的绩效考核系统较为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 1.在定量指标方面缺乏发展性指标 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评价指标应该动静结合,多采用动态指标。财务绩效评价本身的不足之处就是对过去业绩的评价,采用发展性指标可以适当弥补这个缺陷。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趋势,有一定的规律。 2.对现金流量指标不够重视 新华人寿绩效考核系统的定量指标所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有关项目中,对现金流量表中有关现金流量的指标关注比较少。而投资者、债权人、雇员、顾客和经理对企业创造未来的现金流动能力具有共同的利益,金融机构用以实现其财务责任的是现金,而非收益。因此,评价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是经营绩效评价的基本目标之一。 结 语 从整体上来说,新华人寿的绩效考核系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运用平衡记分卡的案例。成功的平衡记分卡制度是 把企业的战略和一整套财务和非财务性评估手段联系在一起的一种手段,它将企业的使命和战略变成具体的目标和衡量内容,对每个员工而言,企业的战略不再是虚无缥渺的东西。通过对平衡记分卡的分解,每个员工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努力将对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发生什么样的作用;每个员工都可以主动思考并建议企业作某些改进。传统企业管理中由上级制定目标计划、下级严格遵照执行而不问目标计划适宜性的“单循环反馈过程”被互动的“双循环反馈过程”所取代。随着平衡记分卡的推广,它的用途也日益得到发掘,这些用途包括:阐明战略并就战略达成共识;在整个组织中传播战略;把部门和个人的目标与这一战略相联系;把战略目标与长期的具体目标和年度预算相衔接;对战略计划进行确认和联系;对战略进行定期和有序的总结;利用反馈的信息改进战略。 因此,可以说,平衡记分卡是一个传播企业使命和战略的系统,一个告知雇员什么是促使企业成功的业绩驱动因素的系统,一个学习的系统,而不是竭力让个人和组织的各个单位与事先制订的计划保持一致的传统控制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平衡记分卡已不再仅仅是一个业绩衡量系统,而是一个战略管理系统。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金融将向服务于企业和个人理财并重发展 众所周知,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系统是现代经济赖以运行的血脉。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金融系统如何提升自身的运作效率,并助推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当前企业界、学界及政界都非常关心的课题。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肆虐以来,金融在经济体系中的作用受到世界各国管理当局和学者的空前重视,欧美等成熟经济体均强化了对金融的监管,许多经济学者也纷纷开展将金融因素内生于经济模型中的理论研究,甚至有学者提出了全球金融资本主义的概念,认为金融因素目前对实体经济的主导,甚至绑架性影响日益突出。这些努力都体现了人们一个新的共识,即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与日俱增,同时金融行业正在进行深刻的变革,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新突破,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的创新。 本届论坛以“互联网金融对财富管理的新机遇”为主题,正是要从财富管理的视角来探讨互联网金融对财富管理模式的新影响,到场的领导和权威专家会为大家奉献上一道最富营养的经济大餐。 机械工业出版社于2004年创办了《大众理财顾问》杂志,旨在传播健康的财富管理理念,推进科学的财富管理方法,创建先进的财富管理文化,致力于中国的财富文明建设。十多年来,《大众理财顾问》杂志见证了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风风雨雨,亲历了中国金融理财市场的快速成长。在本届论坛上,我们又将见证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时刻,暨中华职业教育社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成立,相信该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一定会在中华职业教育社所坚持的“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理念支撑下,有力地推动我国职业金融教育事业的发展,翻开职业理财师素质提升的新篇章。机械工业出版社也将大力支持《大众理财顾问》杂志密切与中华职业教育社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合作,为中国金融专业人士素质的提高做出新的贡献。 金融正在从基本服务于企业投资的阶段,向服务于企业和个人理财并重的阶段跨越,金融创新和综合金融服务的春天正在到来,相信通过包括各金融创新企业、职业金融理财师,以及《大众理财顾问》等专业媒体在内的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的金融理财市场一定会更加快速健康发展。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摘 要:随着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各类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了实质性的冲击。文章深入研究了当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及其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为商业银行提出了有效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创新 一、绪言 随着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P2P网络信贷类等各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了实质性的冲击。商业银行亟需根据当前市场竞争形势和自身经营特点,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转型创新改革,才能维持或者提升其个人理财产品竞争力,在将来更加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深入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以及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分为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总体上看,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相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具有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手续方便、效率较高等特点。 (一)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 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现行条件下,各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往往起点金额至少在5万元以上,而且必须提前5~10天购入才能抢到额度,到期后方可支取。相对而言,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门槛较低,其中的货币基金类一般都是1元门槛,而且可通过理财平台垫款的形式随时支取赎回,而不必像购买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那样T+1到账。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一般门槛都在1万元左右,而且很多理财平台都通过支持持有一定期限后可转让的形式增强流动性,低门槛和灵活性一下子拉近了普通大众和金融理财的距离。 (二)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比较成熟,理财品种比较齐全,基本上能够较好的满足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其中货币基金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国债、银行定期存单、央行票据等短期货币工具,风险最低,流动性最好,适合风险容忍度较低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堪比货币基金,远超具有同等灵活性的银行活期存款;定向委托投资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委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定向委托投资标的,风险适中,安全性适中,适合风险容忍度适中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远超银行中短期理财产品,堪比银行长期理财产品;P2P网络信贷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一般借款项目,风险最高,安全性最低,适合风险容忍度较高的投资者,当然收益率也非常高,银行几乎没有同等产品可达到如此之高的收益率。 (三)手续方便、效率较高 互联网金融公司凭借其平台和渠道优势,为客户创造良好的产品购买体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的购买通过各类移动智能终端即可快速操作完成,操作比较较简单、手续也非常方便。以阿里巴巴为例,通过支付宝这一拥有广泛客户基础的平台,开展嵌入式直销,把理财产品便捷融入客户生活,提高客户粘性。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开发了自动理财功能,即用户可以设置将支付平台账户(比如支付宝余额)上高于一定金额(比如100元)的资金全部转入理财账户(比如余额宝)实现增值。与电子商务相连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经过多年的开发已经非常成熟,也受到了反复的检验,运行效率极为出色。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产生的影响,包括侵蚀商业银行利润、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等。 (一)侵蚀商业银行利润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直接影响就是对其形成了较为强劲的竞争,使得银行的存款或理财资金正越来越多的被吸收至互联网金融产品之中,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商业银行利润。相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不需要建设营业网点,不需要非常多的人力物力,运营成本相对更低,在产品的销售和设计上更具有前瞻性和开放性,更能贴近客户的实际需求,更便利客户的投资操作。在产品的宣传和推广上,不需要花费巨额费用做铺天盖地的媒体广告宣传,而是更侧重于从增强用户体验的角度,使用户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实惠和便利,进而使得每个老用户成为“义务宣传员”。种种竞争优势使得银行存款或者理财“财富大转移”搬家到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尽管银行也推出了一系列“银行宝”类创新业务,但竞争力较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有不少的差距,而且“银行宝”类产品的推出,也导致了银行资金成本的上升。所以互联网金融发展导致商业银行个人业务传统的垄断体制性优势消失,产品利润大大减少。 (二)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互联网金融高度开放性、低门槛、操作便利的特点,使得很多原来没有理财意识和观念的用户成为了理财达人。一方面,在互联网金融购买个人理财的用户必须有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用户在成为互联网金融客户的同时也成为了商业银行客户,而且用户去商业银行办理开卡等相关业务时,商业银行可以适时进行其他产品推介。另一方面,原来只认同银行存款产品而对银行理财产品不熟悉、不信任的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接触了理财产品,开始具备了更强的理财观念,再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就很有可能购买银行推荐的具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所以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的广泛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商业银行培育了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三)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 长期以来,广大社会民众普遍认为银行理财几乎等同于存款,都是保本保收益的,只是不能提前支取而已,事实上很多不够专业的银行工作人员在推介产品时也常常这样表达。这就使得广大社会民众形成了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隐性担保的思维习惯,或者说银行理财产品是需要刚性兑付的,如果银行理财产品没有给予客户预期的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即便是这种损失是产品合同提前约定的,都会严重影响银行的品牌形象。商业银行为了避免声誉风险,潜在刚性兑付的要求使得目前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单薄,产品创新的源动力不足。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了竞争,这种竞争会逼迫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因为传统的理财产品已不具备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互联网+”时代的技术来为客户提供更加创新、便利的服务,降低运营成本,丰富产品体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四、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包括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等。 (一)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 目前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个人理财产品方面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门槛高,品种少,收益率低,流动性差。为应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挑战,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进一步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如中国银行与其关联公司中银基金以及业内知名基金公司嘉实基金合作,在其开发中银易商电子商务平台上推出了“养老宝”系列产品,来与各种互联网“宝宝类”产品进行竞争。此外,对于存在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经营保险、基金、证券、信托、金融租赁等其他金融业务的集团性商业银行来说,可以通过集团内资源整合的方式,将保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信托产品等与银行理财产品相融合,形成“大理财”概念,来完善其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成功的范例是平安金融集团旗下的“陆金所”系列产品。 (二)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 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注重用户自己的选择,这通常对用户自身的理财规划能力和风险收益权衡能力要求是比较高的,而很多用户很可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事实上,目前有很多处于监管真空和野蛮生长下的P2P理财平台是极不规范的,只用高收益吸引用户眼球,而在风险的提示上明显不足。相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具有的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明显的优势就是商业银行在众多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具备更加规范的个人理财体系,也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精湛的理财经理队伍。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们则可以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风险偏好、人生规划、实际需求等为客户进行相对专业而恰当的资产配置,提高客户的理财效能。所以,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涵盖普通客户、理财客户、财务客户、私人银行客户等多层次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客户分层管理和转化,加大对理财经理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对客户理财规划的支持作用,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切实提高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的金融服务水平。 (三)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能够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智能终端的广泛普及和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额的大部分都是通过智能终端销售渠道完成的。商业银行虽然近年来推出了手机银行功能并不断完善,但是其无论是在终端功能还是在客户体验上,都比支付宝APP、微信支付APP等服务平台有着不少的差距。比如客户要投资购买中国银行的“养老宝”产品,则首先需要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再通过手机银行APP下载中银易商APP,再通过中银易商APP下载养老宝APP,流程非常繁琐,而且系统很不稳定,经常出现客户紧急取现无法及时到账的情况。下一步,商业银行应该大力提升现有网银及其他电子银行渠道的客户体验和交易活跃度,并投入更多的资源集中于APP功能的开发与完善,致力于提升智能移动终端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渠道的客户消费体验,增强渠道竞争力。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相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具有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手续方便、效率较高等特点,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包括侵蚀商业银行利润、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等。在这种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包括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等。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个人理财影响研究 【摘要】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理财业务不断发展,社会对网络理财服务需求迅猛增长。目前我国对互联网理财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在互联网理财产品设计,理财业务实施、行业监管、制度保障等方面都不够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业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 个人理财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媒介,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型互联网工具,并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来提供金融服务的新金融业态,是传统金融金融行业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所产生的新型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市场信息虚拟化。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来自于网络,使其自身就具有虚拟化。近些年,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变革,金融行业虚拟化信息得到重视,金融行业信息虚拟化不断发展提高,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息虚拟化快速发展。 经济运行高效化。传统金融市场下,受多种因素影响下,交易完成时间长,经济运行速度受限。互联网金融发展了信息业务处理方式,自动化程度提升。互联网金融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服务效率提升,提升经济运行效率。 资源易获得性。传统金融市场下,银行服务层次高,某些金融行业无法享有部分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很好的解决此类问题,任何客户都可通过互联网寻求资金帮助,有着传统金融不可比的优势。 (三)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详见下表) (四)互联网金融的管理 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但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第一,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缺失,缺乏行业自律性。第二,互联网金融业的控制力不够。金融业自身就有不可控性,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产业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就其这一弊端仍有较长一段路。 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分析 (一)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的个人理财最早出现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首先推出个人理财业务,自此以后其它银行也相继推出个人理财业务。直至发展至今,有以前的单一理财产品向综合型理财服务转变,面向个人的理财产品更加多样,储蓄、股票、基金、债券、保险及互联网金融等多种选择。 (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需求分析 近些年,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个人理财,人们希望个人的资产保值增资,需要更加专业的理财规划。近几年,个人理财业务逐渐成为银行主营业务之一,各金融机构把理财业务作为竞争优质客户的手段,促进经济增长。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进一步推动了理财业务新的增长点。 (三)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理财业务同质化,难以满足客户需求。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不能得到客户认可。第二,个人理财观念淡薄,缺乏专业人员指导。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晚,相关从业人员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第三,缺乏行业间的信息沟通交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页管理,限制客户在各类理财产品的分配与流通。 三、互联网金融影响下当前个人理财的转变 (一)个人理财方式的转变 选取黑龙江省不同消费水平的居民进行“居民个人理财与互联网金融”的调查问卷,得出及整理有效数据。23%的居民人表示愿意参与互联网金融,14%的居民表示不会参与其中,另有63%的居民持观望态度,由此83%的居民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持看好态度,由此说明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着传统金融市场的占有率。调查考虑了年龄、学历、职业、年收入等因素的印象,得出老年人的闲置资金50%以上均投入理财风险低,收益低的银行中;中年知识分子闲置资金30%以上投入互联网金融;青年人投入互联网金融的资金高达60%以上。有分析可知互联网金融在居民理财中任不及传统金融,但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不排除将会超越传统金融市场的可能。居民正在由传统金融理财方式向互联网金融理财方式转变中。 (二)个人理财方式的展望 目前来看,我国经济发展快速,居民财富持续积累,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同时,我国金融业不断发展,大量拥有综合性业务金融机构的成立,使得个人理财更加的专业化、具体化,由此带来理财业务的良好发展。居民收入增长,理财意愿不断增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形势一片大好。 四、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金融正在悄然的改变着居民的生活方式、理财方式。另一方面,国家对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是持鼓励支持政策的。2015年,总理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这意味着我国互联网金融迎来了发展的机遇。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2013年是初始值年,2014年是调整之年,2015年是发展之年,而2016年将成为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进一步稳定客户、市场,走向成熟和接受监督规范之年。互联网金融改革持续深化,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业将以创新为支点走向平衡。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基于个人偏好理论的金融理财市场统计分析 [摘要]鉴于理财产品存在的广泛市场空间,商业银行掌握消费者偏好开发出适合的理财产品显得尤为重要。文章在各类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联合分析的方法,运用统计软件对消费者的偏好结构分析及对由正交试验设计得出的虚拟理财产品进行市场预测,为商业银行推出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提供参考。最后对联合分析的应用进行了推广并得出结论。 [关键词]理财产品;联合分析;产品特征;市场预测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理财的作用和功能越来越重视。而其中商业银行是大众理财的主要选择对象。为使理财产品有更加广阔的市场,就需要对产品特性及其组合进行深入研究,以实现在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中产生最显著的效用。人们希望在产品特性与效用之间建立起一种关系来对产品特性的效用进行明确的数量化解释,而且当产品的某种潜在特性组合得以确定后,其效用也可以预测。 本文通过联合分析的方法对理财产品进行分析,运用统计软件SPSS得出产品特性的效用函数后,对理财产品的市场前景进行预测分析并寻求各产品特性的最适组合。 2联合分析在理财产品市场预测中的应用 2.1确定理财产品的属性与属性水平 本文针对理财产品的各种属性以及查阅相关文献后挑选出最具代表性的四种属性及其相应水平如下表: 2.2正交设计与产品模拟 本文选择的理财产品的属性有4种,每个属性下均有3个水平,若是全部组合,则共有81种组合,让被调查者对81种组合打分实在过于困难,因此通过正交试验设计的方法,挑出具有代表性的9种组合产品。 2.3对虚拟产品进行打分评价 建立产品卡片之后,每一个卡片就成了一种购物的选择,同时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收集方式了解顾客对产品的爱好选择,1~9表示购满意愿的强烈程度。 假设某个被调查者对9种虚拟理财产品的购买意愿程度如表3所示,可基于此作进一步分析。 2.4属性效用的计算 通过统计软件SPSS的联合分析CONJOINT模块进行分析,得到各属性及其水平效用值。 观察上表,首先对联合分析进行拟合优度检验,这里采用Pearson的R检验和Kendall的tau检验,可以得知两个相关系数的检验都非常显著(在0.05水平下),可以认为联合分析模型所做出的假设和得出的成分效用值是合理的。 因子比重表示此产品特征在此类消费者的选择中的影响程度。水平值的效度表示该水平值对于消费者而言的效度,效度越高表示此水平越受欢迎。 2.5理财产品市场预测分析 由表4看出本文所调查的此类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是理财产品的风险大小,其次是所能获得的收益,而该类消费者最不关注的是产品的流动性。收益是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的初衷,然而此类消费者同时期望尽可能地规避风险。为了进一步分析何种产品对此类消费者的效用最高,我们计算此虚拟理财产品的总效度。如产品序号为1的虚拟产品,其效度计算公式如下所示,同理计算得到9种虚拟理财产品的总效度结果如表5所示。 U1=U(风险+收益性+流动性+认购门槛)=1.111+0.111-0.222-0.222=0.778 由表5我们可以得出虚拟理财产品总效度最高的为8号产品,总效度最低的为9号产品,8号产品与9号产品的流动性都处于一般水平,然而它们的效度却相差4.001,也就是说比起流动性,风险更是消费者选择的关键。由此我们不妨挑选出风险低的几类产品来着重分析它们的市场前景,即1、2、8号产品。2号产品虽然是低风险产品,但低收益使得它的总效度为负值。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推出8号产品显然是他们乐意看到的。但商业银行既要保证客户的风险低水平,又要给予客户高收益显然对于银行来说是不经济的。因此综合考虑,商业银行可以考虑推出1号产品。 3结论 本文通过联合分析的方法,为商业银行提供了良好的信息。他们可以了解消费者的偏好,制定出在未来市场中有竞争力的产品,同时银行也可以考虑自身情况,使理财产品的设计价值最优化。联合分析法在市场营销中就起着独特的作用,可推广应用于其他产品及服务领域。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互联网金融下的发展 摘要: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依托出现,使得部分传统金融业务在脱离金融媒介条件下,为用户提供操作便捷、服务效率高、信息透明度高、交易成本较低的金融服务。这些优势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商业银行在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时要找到发展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新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概述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是基于客户当前所拥有的存款、有价证券等各项财产,综合考虑客户的财务目标,借助自身拥有的专业人才、信息数据以及投资经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等专业化服务。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较晚且缓慢,在起步及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理财业务都是以储蓄为主。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理财观念也随之改变,对理财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对商业银行来讲,在理财业务中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首先,客户资源广且稳定。商业银行在过去的传统存贷业务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而这些资源为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其次,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雄厚,社会公信力较高。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本着安全性原则为首的经营原则下,使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较高。再次,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财能力。商业银行对理财人员有严格的从业资格要求,同时在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完善了对金融、经济、法律等领域的人才扩充,保障了银行理财业务的专业性。最后,商业银行在对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中也具有较大的优势。从外部来说,有相关的监管政策来保证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有序运行;从内部来说,商业银行拥有较为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二、互联网金融比较下传统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随着近几年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做起了"互联网+"业务,使得传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第一,运营成本较高。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通过互联网平台即可开展金融业务,相比而言商业银行则需要投入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才能够开展理财业务,营运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开支明显高于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业务。第二,商业银理财服务范围相对较窄。银行的理财业务一般针对的是在本行开户持卡的客户,不利于开发潜在客户。而通过互联网金融,客户可以采用不同的银行账户办理理财业务。第三,技术支持落后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将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处理后得到的结果,解决了银行由于繁杂的机构设置而出现的客户信息分散、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运营效率低的问题,提高了数据的运用。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新机遇 商业银行在面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时,应当转变传统观念,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建立和完善客户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及服务水平,拓展多元化业务,降低运营成本。 1、理财产品惠普化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惠普金融,它将客户尽可能的全面化,以小、散客户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弥补了银行对理财客户的局限化。随着互联网用户的逐年递增,一些中小客户群体被互联网金融理财激活,传统商业银行在过去主要以大客户为目标群体的理财业务基础上,以惠普的精神扩大理财客户群体,为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了新的发展领域。 2、互联网金融思维下的理财创新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如支付宝)将投资理财业务的纳入,为个人客户的小额存款提供了相较于银行传统理财产品门槛较低、操作简捷且收益较高的新理财产品,由此才出现了2013年由于余额宝的出现而导致银行大量存款流失的现象。商业银行创新个人理财产品时,应考虑为不同的客户需求如期限、资金等方面提供针对性产品,同时要产品结构化,将资金分流投资于不同风险的产品,均衡风险和收益。 3、现有技术的更新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市场交易额日趋增加,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作用被逐渐弱化,消费者的支付习惯逐渐倾向于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运用互联网金融模式,商业银行在传统理财业务基础上应拓展新服务模式。将线下模式转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一方面可降低银行的运营成本,一方面运用手机银行开发新的理财产品,满足客户运用手机理财的需求。 四、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我国传统的金融格局,商业银行作为传统金融市场上的主导力量,在这种新模式的冲击下,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的是一种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关系。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虽然影响到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垄断性地位,但是互联网金融不会完全地替代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促使商业银行开始转变思维,以以新的发展模式来应对这种改变。最终会使得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之间形成较为稳定的金融环境同时,还能够将金融业的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最终使得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为优质的理财服务。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我国中职金融事务专业个人投资理财课程的教学方法探究 【摘要】投资理财在现如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能,因此我们有必要去学习一些这方面的知识。现在的很多大学已经开设了相关的课程,比如《个人投资理财》,让同学们在进入社会或者是组建家庭之后能有一个很好的理财和投资的本领,教师不但要传授给学生一定的理财和投资的理论方面的知识,还要教会学生能运用理论来解决现实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学生除了要在学校学到扎实的有用的理论知识外,还要到实践中去解决实际问题,逐渐提高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所学的理论知识构建新的经验,提高自身能力。 【关键词】投资理财;教学法;课程 1理财课开设的必要性 从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来看,我国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的在提高,每个家庭的资产也在不断的上涨,因此人们也希望能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保值或者增值。我国人们在消费水平也在不断增加,比如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投资都在逐年增加,在以后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花费,因此人们就必须要知道一些理财方面的知识,让自己的财产能合理的安排,特别是对于那些有着极好收入的人来说,更需要有专业的理财知识,或者是专业的理财人员的帮助,这样才能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合理的保值或者让其增值。现在社会上的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在开发适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理财产品,让人们能够尽量小的风险下还能有利润可收。对于个人理财来说,竞争也是非常大的,对于能够了解和熟悉个人理财的人才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对于大学生来说,开始上大学,自己手中可支配的资金也在不断增加,都希望能在生活费够用之后的结余,能将其进行理财让自己富余的财产增值,所以大学生开设理财课程十分必要,通过学习相应的理财知识,能为以后自己的财产作出一个合理的理财方案,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2个人理财的教学方法 2.1案例教学法 对于个人理财这门课程,教师在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引入案例,这样对于学生更好的理解和学习理财课程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教师在讲授课程时候,案例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一定要选择和学生已有知识相联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学生对理财知识的掌握,而且理财这门课程涉及到的相关知识很多,有经济、金融和管理等方面,学生还要自然的将这些知识熟练的进行链接,才能更好的将知识学好。我国人们比较认同的理财方式是储蓄,储蓄的收益很低,而且流动性及高,但也是一种理财的选择,将资金进行积累起来。随着国家的发展,我国储蓄的种类不断增加,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储蓄的种类,从而得到收益。为了让同学们了解储蓄方面的知识,教师就可以用引入案例的方式教学。例如储蓄资金的时候可以选取两种方式将钱存入银行,一种是整取整存,另一种是大金额的储蓄,时间都是三年,当到期后,这两种方式的利息就会不同,对于整取整存的储蓄方式来说,到三年后,没有取出,那么之后的时间就会按照活期的利息来算,而另一种方式来说,就不会改变利息的计算;如果说第一钟储蓄方式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将资金取出,利息就是按照活期利率来计算,而第二种方式储蓄是不能提前取出来的。 2.2项目教学法 理财这门课程的实用性很强,这就需要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的时候,要学会根据用户要求设计出符合他们要求的理财方案,对于学生这种能力的培养,教师可以通过项目教学来帮助学生掌握这种能力。教师可以根据项目讲授相关的知识点,而且选择的项目要与所学的知识点相关,并且将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让同学们分成小组,将自己组所接受的项目共同来完成,并把项目的评判标准告知学生,然后让同组的学生共同将任务完成。学生要想将这个项目完成,就必须去图书馆查阅相关的资料,还要进入社会,了解现实的情况,也能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了解,让后将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合和分析,制定出合理的方案。通过项目学习以及完成,都需要同学们的合作才能完成,这样也能锻炼同学们合作意识,还能将理论知识和实际联系起来。同学们在完成自己的项目之后,每个小组可以进行互评,同学之间进行交流,将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然后教师再做最后的评价。 2.3互动教学法 互动教学法可以结合以上两种教学法进行学习。个人理财也是有一定的步骤的,首先要做的就是客户信息的收集。(1)收集完资料之后,对客户有了充分了解,这样才能建立好与客户的关系,也只有这样才能为以后制定出符合客户要求的理财计划书,这一步的关键是在于要有熟练的沟通技巧和实践经验,以及处理紧急事情的能力,为了让同学们能更好的接受知识和理解知识,用互动教学法就能使学生达到学习的要求。互动教学法也是必须要有教师的讲授,教师可以充当不同需求的客户,让同学们对不同客户的要求制定出合理的理财规划,这样不断的锻炼就能成为合格的理财规划师。教师就可以通过这样的与同学面对面的交流,就能掌握同学们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同学们的语言使用情况,通过交流可以充分了解同学们所欠缺的知识,对他们进行鼓励和知识的补充,让同学们能真正的理解作一个合格的理财规划师应该怎么样与客户交流,需要了解客户那些资料等,同时还能提高同学们处理事情的应急能力,更加深入的了解理财方面的知识。 2.4多媒体教学法 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能更加直观,更易于同学们理解知识。教师通过多媒体将市场上比较新的理财产品展示给同学们,教学内容被生化化,利于同学们理解和接受。并且在以上教学方法教学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多媒体教学,把教学内容展示在多媒体上,课下同学们还可以将课件拷下来,回去之后进行复习,才能将知识掌握的更好。教师只有根据教学内容利用不同的教学法进行教学,但是还要注意各种教学法相结合,发挥各种教学法各自优势,最后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专业知识扎实的合格的理财规划人才。 总结: 个人投资理财课程的教学方法运用是否得当决定了课程的教学质量水平,只有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才可以让学生更快更好的学到课程中的知识,并实质的运用到实际中。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如何利用金融市场上的相关工具制定个人的理财规划 【摘要】个人理财就是消费者确定自己的阶段性生活和投资目标,审视自己的资产分配状况及承受能力,调整资产分配和投资情况,以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直观的说,理财便是如何将投资与消费协调得更适合自己。大学生理财,与成年人理财一样,也包括经济收入和经济支出两方面,既要通过合理规划投资增加经济收入,也要通过合理规划消费控制经济支出。 【关键词】理财工具 规划 收入 支出 从初中时起,我心中便一直有理财观念,可能跟我家有干会计这一行的传统有关。爸爸数学学得好,我也不错,对数字挺敏感的,对小时候的记忆就是用树枝在地上算账。 一、中学理财 初高中理财我主要是控制一个方向(知识和能力有限),就是经济支出。主要是消费的结构性和合理性。比如,我不会买一些质量次的消费品,因为经过计算买质量好一点的会在长期节省自己的开支。还有,对于一些无所谓的东西不买。另外,不买那种附加价值品,比如本来一种食物,分开卖,一种带肉的和一种不带肉的,后者比前者贵好几块,倒不如直接买肉菜而不是掺着的。另一方面就是扩大自己的经济收入了,作为学生我只是一个消费者而非生产者和创造者,消费来源来自父母。我的做法是适当增加收入,我会占学校“便宜”,因为本身我家经济条件不好,我就会申请贫困生等一些资助项目减免一些学费,再加上学校每年会给成绩好的学生一些资金奖励,还有一些竞赛奖金,我就不愁了。 二、大学理财 大学在学金融之前,没有理财意识,还是保持原来的理财状态。大学生的理财要从规划开始,所以我的大学理财也就开始了。 (一)理财规划第一步:清楚自己的资金来源情况 我家有一个传统,上大学后第一步就是要国家贷款,原因是我家大学生多,家里经费不足,要贷款靠自己毕了业还,生活费是尽量靠自己兼职和学校奖学金挣取。 我大一意外地没贷上款,现在有5000块钱隐负债,大二贷了5000。目前收入有:每学期的人民奖学金(一般得二等也就是500元);每月学校餐补60元;助学金2000元左右;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数学竞赛200(不是稳定和长期的收入,一次性);在学期里,每月勤工助学小于等于200元(灵活,看工作时间);偶尔校友基金奖学金(比较少不确定,100元左右);平时偶尔优秀个人或团体奖也是100元左右;学期刚开始,做兼职收入(勉强够一个月伙食费)。高考过后的暑期自己挣了一些钱,预期以后从父母处每月获取300元,没有精确的收入数字。目前银行卡里存有2000元。 (二)理财规划第二步:明白自己资金去向 大学生的生活费开销是一个灵活的可以变动的数字,包括一个人的不同时期和不同的人之间,低可以至300元高可以上万元。吃饭方面是一个比较好掌控也是比较稳定且不可少的支出,我就尽量综合营养和价钱,秉持着尽量在食堂少去外面的原则,每月大致500元。其他的衣物和生活必需品消费不是每月都要支出,摊销到每月就是200元。意外支出,像聚会请客,修理东西,家乡朋友过来游玩等摊到每月大概50元。所以平均一月费用750。 (三)理财规划第三步:明确理财目标 理财是一个漫长和需要坚持的过程,制定目标才能合理制约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理财具有持续性和有效性。 我有明确的理财目标:我要走出农村学习知识,走出贫困,走向大城市,证明自己在社会上存在的价值,拥有给自己的家人幸福的能力,拥有富余资金以回报社会、帮助弱者的能力。这一切要以资金充足为前提(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也不是最重要的,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经济和金融学界的共识,所以没必要跟它过不去,要善意合理地利用钱)。 (四)理财规划第四步:理财工具和理财方法 (1)低风险理财法。储蓄法,我考虑自身情况,没有太多的闲余资金,想通过这种方法监督约束自己有规律地赞钱,有一定积累后开始考虑其他的投资方式。而且理财有一条常识“在个人的资金建立阶段,对安全的考虑要重于对利息水平的考虑,存放的资金应当能随时支取。” 合理储蓄是个人理财的根基。从理财的角度来说,理财是为了实现人生的重大目标而服务的,而每月的储蓄其实就是投资的来源。因此,合理的储蓄应该先根据理财目标,通过精确的计算,得出为达成目标所需的每月准确的金额;然后是量入为出,在明确的理财目标的指引下,每月都按此金额进行储蓄。关于储蓄有两个公式:“收人一储蓄=支出”与“收人一支出=储蓄”。从数学角度这两个公式一样,但从理财的角度看,两者有天壤之别。如果是后一个等式,那么储蓄就变成可有可无了,有就存,没有就不存,并不是必须项,这也就是很多人存不下钱、理财规划做得不好的原因所在。 投保法,近些年,保险市场的发展还算可以,前景诱人。保险险种丰富,能适合不同群体,满足不同需求,分担风险,其不但能预防风险也能像在银行一样赚取利息。 对于我来说,大学毕业工作后,公司应该有职工养老险什么的,养老险就不用了,刚开始年收入低先给自己买一些保障型的保险比如重疾病和医疗险,给父母买养老保险。这些险种缴费期限短,一次缴费少,而且定期体检保障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债券法,分为国债和企业债。国债风险低,我打算在事业起步时购买一些国债,而且有些国债可以质押贷款,在急需资金时有的缓冲。 企业债收益高风险也高,暂时不考虑,事业稳定后会买一些。 (2)风险理财法。炒股法,股票市场中品种有两类,一类是套利型的专业品种,一类是低风险的盲点品种。 大四快结束时,自己手里应该也有几千块钱了,可以买一些低风险的盲点品种,在股票市场跟跟高手的风,混一下学一些经验,可能还能套一些钱。 炒汇法,个人外汇买卖,是指依照银行挂牌的价格,不需要用人民币套算,直接将一种外币兑换成另一种外币。参与个人外汇买卖主要可以获得两个方面的投资收益。 第一,保值增值:可以避开汇率风险,使手中的外币保值增值。 第二,增高利息:将低利率外币换成高利率外币,同时需要考虑升值趋势。 炒股有一定经验后,而且也有一些资金后,可以考虑适当炒汇,但不作为主要的理财投资方法。 基金法,基金是中国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理财方式,只有在熟悉基金背景的情况下才能买。股票型基金是赢得股票市场上涨趋势时的收益,要有判断股票市场走势的能力。货币型基金是赢得稳定的高于银行利息收益的收益,与股票型基金套做。 (3)增值理财法。增值理财法主要包括房产投资法,文物收藏法。第一种主要是房产投资(注意国家的阶段政策导向与楼盘增值潜力)和房产出租(注意地段的出租率与租金水平及能否把民居转变为商业用房)。第二主要是一些古玩字画收藏和一些有纪念意义的低价品收藏,在价格高时卖出能获得不少收益。 (4)金融衍生工具。金融市场上还有另外一种工具—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分为基于期权的工具,基于期货的工具和其他衍生工具。 对于我们这些成长中的大学生来说,学会理财和消费,不仅仅是学会如何用钱的问题,其中包含了多方面的教育内容和多种能力的培养。大学是我们理财的起点,既然学了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的有关知识,我们就应该利用这些金融工具帮助自己理财,制定个人的理财规划。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金融生态视角下的我国个人理财发展战略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收入的逐年提高,个人理财业务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基于金融生态视角,从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三个方面分析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以及不足之处,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战略性的建设意见,以此促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更加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现状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巨大发展,GDP增速始终保持在8%以上,综合国力提高的同时,个人财富也得到极大提升,个人财富的保值增值及财富配置的需求日益迫切,个人理财业务应势而生。 个人理财在我国是一个新兴领域,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20世纪9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率先开展了个人理财业务:1995年,招商银行首次推出“一卡通”个人理财产品,它集本外币、定活期存款集中管理及收付功能为一体;随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设立其独立的理财部;自此以后,其它商业银行也都相继推出了个人理财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但速度却很快,随着个人理财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个人财富的不断累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理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多的人加入到了个人理财的行列,这将不断地推动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和我国个人的理财技能的发展。 2004年12月7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金融时报》上提出了“金融生态”的概念,此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金融生态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研讨的热点问题。从自然生态学的角度去研究金融问题,极具有创新性及启发性,许多学者从这一视角出发,对我国经济金融各方面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现阶段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高速发展的今天,结合金融生态对其展开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本文基于金融生态视角,分析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问题,并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出战略性建议。 2.金融生态基本概述 2.1 金融生态内涵 生态系统可以分为生物群落和环境两个基本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具有不同的功能,而且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制约、生成和动态平衡的。基于生态系统这一基本原理,为了更形象生动地表述“金融生态”这一概念,周小川行长将金融生态系统比作“水族馆”:金融机构像“鱼”,自身必须健康,才能生存和自如地“游动”,所以其自身的改革是最重要的;外部的金融生态环境,就像水族馆里的水草、浮游生物和氧气等,是生物生存和茁壮成长的必备条件;另外,如同水族馆中各种生物构成的生态系统需要有适当的规则来维系,金融监管对于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也是不可缺少的;最后,宏观调控就好像是水的温度,不能太冷,冷了有些鱼会冻死,也不能太热,否则氧气会跑掉,生物就不能生存,还不能忽冷忽热。这些因素有机结合,共同作用,缺一不可,否则“水族馆”就会出现“生存危机”,金融体系就会出现金融风险从而引发金融危机。金融系统具有生态系统的大部分特征,结合这些特征,我们可以更为具体地分析金融生态的内涵。 金融生态是对金融的一种拟生态化的形象阐释,金融机构作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员,其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一方面要以自身制度建设和经营水平的提升为基础,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其中既包括宏观的经济大环境,也包括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因此,我们可以把金融生态系统理解为各种金融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这个系统由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三个有机部分组成。结合生态学系统构成原理,我们可以整理金融生态系统的构成原理,见图1。 2.2 金融生态特征 金融生态作为生态学在金融领域的体现,既有与自然生态学相类似的地方,也有其自身特性。因此,将金融生态应用于金融发展研究时,必须充分了解金融生态的特征。 金融生态是以信用经济为基础、以金融资源为运作对象、依托于一定的社会体系,在自身调节机制的作用下保持平衡,实现资金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并对经济发展发挥支持和促进作用的动态系统。其具体特征如下: (1)双面性。金融生态是一个系统,其主要中心是金融业,金融生态表现出了内部环境(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的双面性。金融生态这个统一的系统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金融业内部环境,如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另一部分就是金融业外部环境,如政治、经济、法律、信用环境等。这两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共同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特殊生态系统。 (2)动态关联性。金融生态中的所有因素和外部所有因素并不是静止不动的,如同自然生态中各个生态因子紧密关联一样,他们也具有十分密切的关联性,通过资金链条相互作用。所以,金融生态也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不断新陈代谢和逐步完善的系统,是一个动态关联的系统。 (3)双重机制性。金融生态具有双重机制性,即适应性学习机制和自然选择机制。由于各国、各区域的法律体制、经济条件、社会特征、文化传统等各种外部因素不同,为了适用这种不同的外部环境,其金融生态内部因素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就是金融生态的适应性学习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同自然生态一样,金融生态沿袭了自然选择的传统,金融生态也不断的进行着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从平衡到不平衡再到平衡的动态发展着。 3.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分析 3.1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首先出现在商业银行,这是由于商业银行在销售网络方面的强大优势、在资金清算方面无法替代的作用和办理各项中间业务的特殊权限,使其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方面有着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等特点逐渐得到中外商业银行青睐,并迅猛发展,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以来,我国理财业务每年的市场增长率达到18%;2011年上半年,理财产品发行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商业银行共发行8497款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8.51万亿元,已经超过2010年全年的发行规模7.05万亿元;2011年前三季度我国理财市场规模更是达到300亿美元。 我国保险公司、证券、信托、基金公司在个人理财市场上也不甘落后,纷纷设立理财中心来推销理财产品,其中,保险公司在传统寿险、财险等保险品种的基础上推出了以下几种新型保险理财产品: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新型保险理财产品相对于传统的保险产品来说具有相当的优势,它在为人们提供保障的同时还较好的兼顾了收益。 3.2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求分析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主要分为潜在需求和现实需求两个方面: 第一,潜在需求方面。一方面,我国近年来持续的GDP增长促进了国民财富的增加,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带来了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总量的持续增加,进而使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这为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最直接条件;另一方面,我国的CPI也基本保持上涨趋势,物价的持续上涨给人们带来通胀压力。因此,来自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构成了我国潜在的持久而旺盛的理财需求。我们可以从下图中看出,我国GDP及CPI在最近这些年的增长势头。 第二,现实需求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城镇居民货币收入的大幅增加,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由以前的单一存款、手持现金逐步向多元化转变,出现了现金、存款、债券、股票、外汇、保险、基金、黄金等并存的多元化新格局,但观察目前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存量不难发现,储蓄存款仍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从现金、债券、股票等的比例上可以看出我国居民的投资心理,即缺乏主动性,避险仍然是我国居民的主要投资要求。基于此,更符合居民心理的个人理财业务有了较大的市场需求。目前我国居民在理财意识、金融资产的数量上都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3.3 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较之西方发达国家晚20年,居民理财意识尚属于起步阶段,加之我国金融经济发展地不完善以及金融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本文结合金融生态内涵,从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等金融生态子系统对我国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金融生态主体方面 第一,作为我国个人理财产品的供给机构,我国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在理财产品的种类、结构、设计上都比较接近,难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理财产品功能简单,同质化严重,理财产品易复制的特点在各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中一览无余,理财产品几乎都是证券、外汇、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而个人理财的目标就是针对客户不同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需求等,为客户制定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理财规划。而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不能真正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难以得到客户的认可。 第二,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较晚,作为个人理财产品的最终需求者,居民的理财观念尚不成熟,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在个人理财知识方面存在一定的误区,甚至将理财看作为是一种新型投资,同时我国金融机构缺乏复合型金融理财专业人才。近年来,我国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技能仍以本机构业务为主,理财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造成了金融机构在理财宣传、规划、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不深入,不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理财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 (2)金融生态环境方面 第一,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体制。由于受到政策的限制,商业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领域,只能代销基金、保险等产品。与此同时,客户在保险公司投资的仍然是单一的保险产品,同样受到相关政策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无法真正地实现客户资金在各类理财产品上的分配与流动。这样的分业管理,导致各金融机构不能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投资组合,并帮助或客户实施投资理财计划,从而使得个人理财业务的功能大大降低,缺乏对目标客户的吸引。 第二,法制不完善,金融监管滞后,风险防范问题凸显。个人理财近几年发展迅速,不少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竞相给客户以高回报承诺,不少金融机构将理财产品视为竞争资金的手段,在回报率上恶性竞争,考虑其后果。在个人理财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个人理财的监管明显滞后,尽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均对个人理财相关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有所规定,但个人理财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特别是适应金融业混业发展的趋势,综合性的个人理财法规还几乎是空白,这显然不适应个人理财监管的需要。 第三,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和蔓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部分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经济陷入衰退,我国作为国际经济体系下的重要一员,也在一定程度上遭受着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居民收入会有所减少,从而抑制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另外,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个人理财业务涉及产品和交易的多个层面,隐藏着多种形式的潜在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道德风险等,风险的暴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理财积极性。因此,个人理财无论从投入资金量,还是投入方式上都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第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对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人们收入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对医疗、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后顾之忧时,人们才会增加自己的消费或者投资等方面的支出,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在一定程度影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从而抑制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3)金融生态调节机制方面 金融生态个人理财调节机制的优劣评判依据是:个人理财市场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完善程度以及个人理财市场监管调节的有效程度。与国外不同,我国的市场经济并不是纯正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还不够充分,我国商业银行因为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巨大优势地位,使得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不完善。要改善生态个人理财调节机制失衡现状就必须按市场化方向,完善个人理财自我调节机制,同时提高个人理财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增强金融监管的调节作用。 (4)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战略 通过对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的产生与发展及其运行特点的分析,并针对目前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战略性发展建议: 第一,加快我国金融机构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我国金融业内部已经开始彼此向对方的业务领域渗透和扩张,比如保险资金入市,券商股票抵押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保险公司推出的连结保险,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基金发售,开通“银证通”业务等等。目前,国际金融界混业经营已成趋势,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集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银行业务于一身,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我国金融机构应从混业咨询、混业合作的思路出发,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拓展与创新,努力实现从单一业务平台向综合理财业务平台的转变,充分做好理财“混业”经营准备,为客户提供更具综合性的理财服务。 第二,加快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基石,也是个人理财服务的落脚点。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合作,推出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丰富个人理财产品;另一方面,应当对客户群进行细分,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和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方案,在延伸业务的同时增长了对同一客户的服务周期。 第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外部监管机制。我国与个人理财业务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显得较为薄弱,如何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前提。我们应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理财资金投向的合法合规、风险提示、客户知情权保护、金融机构与客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问题,解决个人理财业务(下转第195页)(上接第192页)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同时,为了给个人理财业务的顺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必须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三大监管机构的合作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高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新业务发展和监管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新业务监管体制。只有较为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管机制,才能促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宽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有效解决相关规章制度缺乏的问题,满足我国居民日益增加的多样化理财需求。 第四,培养复合型专业理财人员,提高专业修养,同时更新客户理财意识,拓展理财市场。居民希望理财服务人员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专家,为自己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和一站式的综合理财服务,复合型的专业理财人员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个人理财资格认证制度应把综合个人理财策划、投资策划、保险策划与风险管理、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策划和遗产策划及事业继承等作为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的标准,提高他们的专业修养。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力度,同时建立相关个人信用体系,让更多的人放心将钱交由理财机构管理。 4.总结 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不论是对个人,还是金融机构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从金融生态角度来看,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何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体地位的背景以及不完善的市场机制下,思考并解决这些问题,对个人理财业务更加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从监管、产品、法规及专业素质等四个方面对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此促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在金融生态系统下充满活力地发展。 作者简介:薛双霞(1986—),女,河南人,广东商学院金融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银行风险管理与保险。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家庭金融视角下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需求分析 摘 要:文章从家庭金融视角出发,提出家庭金融活动具有广深性、差异性与稳定性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考察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需求,总结出整体需求带动作用弱、市场应对不足、投资风险大三大问题,进一步证明了家庭金融理念意识的培养与家庭主体参与投资理财的重要性。 关键词:家庭金融;个人理财;需求 家庭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理论,表现为个人家庭通过一系列金融活动实践以实现家庭长期效用最大化。以西南财经大学的国内首份《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标志,我国家庭金融高质量微观数据库有了初步成果;另一方面,在经典理论的借鉴之上,家庭金融研究更需要实证方面的因素考量,以便对研究结果加以评述修正。通过分析理财市场的需求将有助于认清当前我国家庭金融发展概况,提出建议,促进个人家庭生活质量的 提高。 一、家庭金融活动的特征 广深性。从广度上来看,家庭金融辐射范围广阔,参与对象与机构数量众多,资金额与交易量大,理财产品种类丰富,在经济系统中处于重要地位。从深度上看,家庭金融相关理论刚刚起步,且内部机理演化难以推算,其研究需加大行为心理因素构成,吸纳社会学研究范式等内容,贯彻在市场参与、投资组合决策、负债消费等一切行为活动选择中。 差异性。家庭金融具有文化异质性,其发展路径在各个地域不同,呈现出的特征也就不同。不同背景之上的理论与实证难以达到统一,行为偏差影响明显,因而更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操作。在一国之内的家庭经济体中,由于财富规模、风险规避态度等因素不尽相同,实际金融活动选择也千差万别,由此对理论研究提出挑战。 稳定性。现代家庭金融立足于人一生效用的最大化,以资源平衡与风险的分摊补偿应为目标,由此呈现出稳健性。从短期看,家庭努力追求内外部的均衡,力求实现稳定内部流动性,同时最大化外部投资收益这一目标;从长期来看,生命周期因素左右着金融活动选择,平滑风险与追求稳定收益成为首要考虑因素。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稳定性又是相对的,面对不同环境与需求,有更灵活高效的金融决策。 二、基于家庭金融视角的理财市场需求分析 (一)家庭金融意识淡薄,需求带动作用弱 以个人家庭利率意识、投资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金融意识目前在我国公民中显得薄弱,家庭参与理财市场的程度非常有限。据《报告》显示,我国资产最多的10%家庭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占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1.01%。收入最高的10%家庭储蓄率为60.6%,占总储蓄的74.9%。在金融资产结构上,银行存款占比高达57.75%,家庭在股票市场的参与率为8.84%,基金、债券等理财产品逐次下降。 家庭单位由于数量众多,规模效应明显,投资活动通过财富效应传导机制成为释放消费活力的重要渠道。金融资产占有不均,收益严重分化,富裕者边际消费倾向弱,储蓄率高,储蓄量大,抵减了扩内需效果;储蓄占比大,有价证券少的资产结构收益低,实际与预期收入效应都大打折扣,消费需求被进一步抑制。可以看出,我国理财市场需求层次低,结构不尽合理,并未对经济增长发挥出系统性带动作用,活力释放的背后还有赖于各种制度安排与社会意愿的形成。 (二)需求主体结构化,市场应对不足 业界认识的不足使理财实务领域的拓展受限。过去由于交易规模小,理财市场分割刚性明显,业务受理层级标准化,产品兜售“一刀切”,随着专业分工与市场化进程的加深,居民财富不断增加,由不同家庭收入所带来的结构化趋势明显。面对高、中、低市场主体的不同需求,理财市场供给却显现出数量与质量上的应对不足。 从量的方面看,千千万万不同财务目标的实现以不同目标人群、风险收益匹配的各类创新产品为前提,帮助折现未来价值;从质的方面看,在一定时期与收入约束内,指示性的财务意见对家庭将显得更加重要。当前需求结构要求在市场细分上做到产品与理财业务的综合全面。理清机构内部与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独立性,专注差异化财富咨询与规划服务,将是第三方理财机构的转轨方向;更多金融产品的设计创新则对专业人才与团队的培养兴起提出要求;有实力的金融机构更应积极建立“一站式”家庭理财服务体系。 (三)体制与环境制约需求,投资风险大 投资风险是家庭主体参与理财市场的一道关口,传统上认为其主要通过市场风险、道德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政策风险等影响投资质量。我国体制与环境因素在个人投资风险方面影响显著,制约着有效需求。目前我国金融垄断力量抑制竞争,市场走向与资产价格数量变动均有被操纵的可能,从而加大涉及利率调整、汇率波动等在内的市场风险;而本身金融体制改革不利,相关法律缺位,市场化难以深发,资产流动性风险就会凸显;征信体系与法律制定不完备使产品欺瞒购买、公司违约等事件屡发生,审理与监管权力集中导致行业混乱,道德信用危机频发;而市场交易所需的各项标准得不到有效力的界定,面临来自法律政策本身的风险。 三、结语 反映在理财市场中的家庭金融活动具有广深性、差异性与稳定性的特点,在我国具体市场环境下,存在整体需求带动作用弱、市场应对不足、投资风险大的特点。个人理财须面向广大家庭客户,做好需求识别与激发,推进家庭金融理念的渗透,显以本地化、全民化理财市场为标志的现代金融新貌。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开放金融市场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战略 [摘 要]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借鉴外资银行先进经验的同时,要寻找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有效措施,本文将从战略角度探讨其发展对策。 [关键词] 现状 问题 发展战略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业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个人理财服务仅仅局限于吸储放贷、代收代付等简单业务。在金融市场开放的环境下,各家银行为了应对新竞争,也积极打造自己的品牌产品,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向客户提供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甚至黄金买卖等金融服务,以及各类支付结算业务,业务服务逐渐综合化、个性化。但是,当前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约束。我国于1995年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及《保险法》,确定了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并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代客理财,这就大大制约了商业银行向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的拓展,限制了业务运作空间。这种分业经营体制,导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操作只能停留在提供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低层面上,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进行组合投资来实现增值,离真正意义的个人理财还很远。 2.专业人才奇缺。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集知识与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其对从业人员的能力与素质要求也就相当高,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丰富的从业经验,而且也要精通房地产、法律、股票、债券、基金、保险乃至市场营销等众多专业领域,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交际和组织能力,才有实力进行组合投资,规避风险,达到财富增值的最终目的。我国目前的专业人才培养仍远不能满足这种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3.产品单一、服务面窄。在分业经营体制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基本上只是在储蓄产品上进行功能扩展,为客户提供已经设计好的固定产品,产品单一、服务同质,还不能给客户量身定做理财产品。已有业务主要以结算类为主,通过结算工具帮助客户实现财富保值、增值,或者提供咨询、建议及投资方案,引导客户进行投资,并规避风险,涉及证券、保险的综合理财仍需客户自己操作。 4.有效需求匮乏。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很是缺乏投资理财的意识,也很缺乏相关业务的了解,并且对银行的个人理财也不够信任,这就导致了不进行有效的理财。另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门槛过高,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造成了曲高和寡的尴尬局面。 二、发展战略 1.集团化战略。目前分业经营体制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打破体制的桎梏,走混业经营的集团化道路将是必由之路。可以通过金融控股集团控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来同时涉足银行、证券和保险市场,打通三大金融领域,破除体制约束,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设计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理财方案,进行组合投资,有效规避风险,提高理财收益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寻求更大的增值空间,迎接大理财时代的到来。(如图1) 2.人才战略。我国金融业起步较晚,对人才的培养也相对落后,专业理财师的培养,尤其是高水平理财师的培养就更加滞后。目前,我国理财师的资格认证只处于起步阶段,且名目繁多,没能形成一套权威性极高的认证体系,这需要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共同推动。同时,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自身业务优势加强职业人员的培训,在业务操作中不断提高理财人员的水平。再则,商业银行可以联合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有关高校及其他教育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理财理论的研究和创新,并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需要,加快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理财人才的教育培养,打造潜在的综合型理财专业人才。这样,通过职业认证、内部培训和教育培养就形成了一套完备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及未来对理财人才的旺盛需求。(如图2) 3.技术开发战略。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网络化服务将成为商业银行间理财竞争的重要领域,并将决定未来的竞争态势和格局。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广泛应用为理财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诸多便利,开发先进的应用软件,快速高效的进行信息搜集和数据分析处理,以及设计和模拟理财方案,是理财市场的迫切要求。同时,基于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不再受营业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全天候提供服务的自动银行、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等日益深入理财服务,并不断深化网络化服务的发展进程。 4.营销革新战略。当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更多是等客户上门,且门槛较高,营销观念陈旧。 5.产品多元化战略。目前商业银行所推出的各种理财产品同质性很高,差异性较差,缺乏特色,根本无法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千差万别的理财需求。商业银行需要借助不同的金融工具和技术平台不断整合产品和服务,开发更多多元化产品,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产品需求,并通过打造精品,形成品牌优势,占有更大的市场,不断壮大自身的实力,更好的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理财服务。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金融“海啸”下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市场的现状及前景 内容摘要:随着股市反复探底,金融“海啸”影响的逐步显现,以及我国私有财富的快速增长,为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市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市场现状的分析。指出如何快速发展我国的投资理财市场。 关键词:金融“海啸”;投资;理财;现状 2007年美国国家金融银行业发生的“次贷危机”以及由此造成的一连串的经济波动,几乎将美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大树连根拔起。金融市场如同发生一场海啸。随着金融“海啸”影响的逐步显现,物价逐渐高企、股市低迷、基金缩水、楼市扑朔迷离,在这样的投资环境下,2010年投资理财市场再现新的机会。不过,在个人理财方面,国内投资理财市场刚刚起步,与国际投资理财业相比,还是不成熟的市场。具体说来,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国内投资理财市场现状 (一)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导致理财服务范围狭窄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即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都以分业经营为主要的经营模式。比如银行业,从银行理财服务的宣传资料看,似乎涵盖了和生活理财与投资理财的全部概念,但实质上它们是一种传统服务的延伸。由于政策的限制。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领域。除了存贷业务,只能代销基金、保险等产品,因此在个人理财方面给客户的建议多是长期财务计划。但是在海外,国外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的“生产线”是贯穿整个系统的,他们早就把金融商品融入金融机构系统内部,混业经营模式随处可见。 正因为如此,作为构成金融市场的三大分市场处于相对分离状态,客户资金一般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而无法利用其他市场实现增值。因此,投资理财服务需要金融领域产品的全面、丰富和最优化组合,但分业经营的现状使得投资理财业务在政策的鸿沟面前显得非常的苍白和脆弱。 (二)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服务仅停留在表面层次 与成熟市场相比,国内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更多的是形似,而没有达到神似。可以说,投资理财业务更多的是停留于表面。比如有些高收入者对于国内的投资理财服务经常抱怨,国内各类个人投资理财服务,大都“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建议、沟通”、“自动服务功能不够完善”、“服务态度不够好”以及“没有给人能够相信的感觉”。即使是中资银行开设的理财中心实际上也更多地停留在“为内地客户提供外币的存款和抵押贷款业务服务”的理财理念和简单地将银行自有和的个人金融产品进行整合并打包销售的层面上,而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和产品创新。同时所作的理财规划书大同小异,针对性不强。不能不说,国内的理财规划服务炒作和宣传的成分更多。 正因为如此,目前国内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理财产品,与国外同业相比,普遍功能落后,整合度较低。理财新品的开发无论在速度还是在功能上均滞后于市场需求。 (三)投资理财专业人才匮乏 以上在投资理财业所述的问题,有一个最根本原因是专业人才匮乏。国内投资理财业的发展使得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这里的人才是指熟悉金融所有行业的全才而不是单独一个领域的人才。因为个人投资理财服务涉及面广,不仅仅限于金融产品的投资分配、资金运用的合理规划,还包括帮客户处理税务问题,乃至房地产投资、证券投资、收藏品投资等诸多方面。国内金融机构普遍缺乏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交易、期货、黄金、保险以及其他领域的全能型通才。从业人员对现有金融产品认识不足。往往只熟悉自己的领域,不知道怎么把跨越各领域的不同金融产品组合到一起。这样的职员显然无法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理财需求,为客户规避风险。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如何发展我国个人投资理财业 虽然金融“海啸”的影响随着2010年新年的钟声的敲响而渐渐远去,但是我国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并不会随着它的远去而停滞,相反我们要从我国的投资理财业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找到更适合发展我国个人投资理财的方法。建议如下: (一)重点发展金融机构投资理财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金融业还是实行分业经营,这是金融机构理财最大的外部制约因素。而且,从发展趋势来讲,客户更需要提供一站式金融或投资理财服务,因此,在大力发展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时,应注意加强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等部门的联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站式理财服务。同时为了顺应全球大势,我国金融机构要逐步发展混业经营。 (二)成立和完善自己的理财组织。推出理财师资格认证制度 2004年9月,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FPSCC)正式成立。这是中国个人理财业迈出的重要一步,目前它已是中国大陆唯一获得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PSB。即国际CFP组织)授权,进行CFPTM资格认证和CFP商标管理的机构。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多次举办中国金融理财师年会,比如在2009年10月18日,在广州自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了2009中国金融理财师年会,年会的主题为“持续提高金融理财师的职业水平”。这些都为个人投资理财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投资理财的教育培训 新的业务离不开教育培训。当前投资理财在我国还处于导入期,最重要的工作是将正确的投资理财理念导人中国,并培养优秀的投资理财人才。尤其是我国中间阶层逐渐兴起,全民参与投资理财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因此,加强全民的投资理财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不过,投资理财的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多方面力量来参与,目前,中国个人理财培训市场已经兴起:很多大学已经推出了理财培训课程;很多国外的理财协会已经进入中国提供理财培训;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专门提供理财培训。尽管目前投资理财培训项目已经不少,但高质量、系统的、权威的理财培训课程还比较少,甚至部分投资理财培训项目内容粗躁、质量不高,连基本的理财理念都不正确。因此,开发一套高质量、高水准、系统化、本土化的投资理财培训教材是我国投资理财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个人理财策略 摘 要:世界经济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正在为自己的资产寻求增值和保值。个人如何寻求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和策略,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代;理财业务;问题;策略 一、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理念不正确,存在违规和误导行为 第一,将理财产品作为变相揽储的手段。一些金融机构将理财产品和一般性的结构性储蓄存款混合搭售,绕过利率监管政策,变相招揽储蓄。第二,夸大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银行理财产品宣称的收益率是通过历史数据进行模拟预测的数据即统计学上的收益率。随着经济的条件的变化,实际收益率往往达不到预计的收益率。第三,弱化了产品的风险提示,过分强调理财产品的优点和收益倾向。 (二)理财产品创新不足,同质产品较多,开拓市场不利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多是“引入型”产品,缺乏自主创新性,而且不同银行之间的理财产品相似度较大,而且竞争无序。同时,面对缺乏理财观念的广大客户,银行对理财产品缺乏宣传,即使存在宣传,其方式也比较单一,而且目标不够明确。 (三)银行控制风险能力差 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背景下,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市风险、商品市场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充斥市场,使暴露在这些风险之下的理财产品时刻面临市场波动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存在对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新背景下的个人理财策略 (一)恪守投资理财的基本原则 理财的两个原则是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这两个原则是投资者应该恪守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两个原则。 1.资金的时间价值 资金的时间价值是指资金经过一段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资金的时间价值告诉我们:第一,资金增值的前提是投资;第二,由于通货膨胀的存在和不断上涨的影响,资金若不进行投资则很可能出现贬值;第三,资金经历的时间越长,资金所产生的增值能力越强。这三点启示告诉我们,资金获取时间价值有两种渠道:一是,投资高风险短时间获得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其二,尽早投资,投资时间长,也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根据“72法则”,在当前理财环境下,投资者不应将资金集中在短期收益率高的理财产品上,应该注重长期的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 2.资金的风险价值 资金的风险价值是指投资者冒着风险投资高风险的产品获得的超过资金的时间价值以外的额外价值。资金的风险价值告诉我们:其一,进行投资必然承担一定的风险,世界上没有无风险的投资,只是风险大小的不同而已。其二,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表现出正的相关性,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投资风险价值要求投资值要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预防能力,考虑自己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不要盲目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二)选择适宜的理财理论做指导 经济学家们针对投资理财进行了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些相对成熟的理财理论,如凯恩斯的选美理论、马可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美林证券提出的投资时钟理论,这些理论对实践有了较好的指导,也接受了实践的检验。在目前的理财环境下,笔者比较推崇投资时钟理论。投资时钟理论是美林证券基于对1973以来美国的经济数据进行实证研究于2004年提出的投资时钟理论模型,它是将各类资产以及行业的收益表现与经济周期联系起来的研究方法,该模型的实证结果表明:根据经济增长的方向和通货膨胀方向,可以将经济周期分为衰退、复苏、过热和滞涨四个阶段,在四个阶段选择不同的行业和资产配置,将使理财收益达到最大化。比如当前经济下行后半期和复苏前期环境下,股票是表现最好的资产,长期国债则是表现比较差的资产。 (三)具体的理财建议 1.充分认识自身的风险偏好 风险是投资理财的第一要素。购买个人理财产品之前,首先要判断自己属于风险规避型,风险中性,和风险偏好型中的哪一种。这不仅与自己的个性有关,也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心理等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还有自身所处的年龄阶段。对于一般的“年轻人群”,建议先节流后开源,因为投资效益需要一定的本金作为基础,因此年轻人应先规划好自己每个月的支出,减少非必要支出,进行定期存款或投资到风险相对稳定的债券或债券型基金上面,通过发挥资金的时间价值的作用,实现自身的原始资本积累。 2.准确判断当前经济形势以及未来走势对当前中国经济形势以及未来走势的判断将会影响理财者制定截然不同的资产配置和行业选择策略 2008年11月,中央相关的政府文件当中,已经将当前的经济形势称为是国际经济衰退。随之而来的是中央经济政策重心将转向抵御“国际经济衰退”冲击。理财者应遵循投资时钟理论的投资建议,准确判断当前经济周期所处的阶段并能预测该阶段持续的时间,密切关注中央经济政策的调整以及重点关注的行业和企业,有效的进行行业选择和资产配置。 3.熟悉主要理财产品的投资策略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理财品种也逐渐多样化,主要有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等。理财者在投资之前应清楚了解每种产品的性质、投资方向、收益率、风险、操作要求说明等基本信息,判断是否是适合自己的投资,是否是合时的投资,并注意操作的一些特别条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金融危机背景下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近些年,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国际化程度与创新力度逐渐加大,投资领域也逐步从低风险向高风险领域拓展。然而,全球现处于金融危机影响下,中国作为国际经济体系下的重要一员,也在一定程度上遭受着金融危机的影响。作为个人、家庭等经济体中的中小型投资者,如何在金融危机下妥善处理个人的财产,合理安排和进行投资,以安稳的渡过这百年一遇的金融灾害,成了现在的热门话题。为此,笔者将围绕在新的市场形势下银行理财产品将如何发展,国内商业银行应作出怎样的策略调整进行初步探讨。 一、金融危机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新问题 1.市场推广和开拓不力。由于我国个人理财市场起步较晚,广大客户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了解。这就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进行有效的市场宣传,向目标客户推广和解释清楚各种理财产品,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理财方案。国内银行在市场推广方面,缺乏宣传,即使存在宣传,其推广方法也很单一,而且推广对象不明确。 2.结构性理财产品自主开发能力不足。目前国内银行发售的结构性产品大多属于“引进型”产品,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与国际大银行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 3.专业理财人才欠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性业务,当前的经济背景下,不少理财人士对宏观经济政策掌握少,对微观经济分析能力不强,市场营销意识和技能与市场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例如有些银行个人理财经理在传统业务中面对客户的需求游刃有余,但对新兴业务则显得力不从心,综合业务技能的欠缺成为个人理财经理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的制约。 4.银行控制风险能力差。理财业务涉及产品和交易的多个层面,隐藏着多种形式的潜在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道德风险等。快速增长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对我国银行提出了新的要求,有人认为个人理财业务是无风险的业务,因而缺乏一些应有的风险防范观念和措施。 二、新形势下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策略建议 1.对个人资产进行定量分析,充分认识个人理财业务风险。 个人理财师通过专业的工具帮投资者更好地了解自己,主要是做好资产分析和理财属性分析。个人资产分析就是弄清楚自己(个人或家庭)的资产状况,摸清楚自己有多少家产(即个人净资产值是多少)。金融危机背景下,个人理财业务存在诸多风险,如何防范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加快业务发展,是今后顺利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关键。在我国,充分认识和化解个人理财风险,对于确保客户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商业银行需要切实按照银监会强调的风险揭示、客户评估及信息披露等要求,对不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明确的划分和标识,进而在销售过程中配备专业人员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损失承受能力以及投资预期等进行审慎的识别与评估,从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产品的情况看,理财产品销售后,从未向客户披露理财资金的管理及运用情况、投资组合及风险收益变化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此,在产品研发的同时建立风险内控制度,研究新产品潜在的风险和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实施跟踪和定期评估的制度。对此,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建议各家商业银行全面推广理财产品客户风险评估机制,帮助客户选择适合理财产品,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满意度。 2.黄金将是理想的保值产品。 从黄金市场看,由于国际金价用美元计价,黄金价格与美元走势的互动关系非常密切,一般情况下呈现美元涨、黄金跌和美元跌、黄金涨的逆向互动关系。在基本面、资金面和供求关系等因素均正常的情况下,黄金与美元的逆向互动关系仍是投资者判断金价走势的重要依据。当今美国受金融危机影响,各大投资银行在遭受史无前例的损失,受次级债影响,美元未来看跌。个人(家庭)可以购买黄金或者黄金饰品作为保值的一大投资产品。 3.培养理财人员素质。 理财人员的业务素质将直接影响银行理财市场的拓展,高素质的理财人员必须在具备自身良好素质的基础上经过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当前国内银行的个人客户经理一般来自两类人员:一是由业务尖子选拔上来的业务熟练人员;二是定向选择的金融理论基本功较好的年轻员工。 4.加快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产品创新。 商业银行要实现个人理财业务的跨越式发展,强大的业务创新能力是取得竞争优势、赢得目标客户的关键。因此,金融危机背景下商业银行首要任务是敏锐把握机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成功推出新产品。譬如:针对目前学生高校成本较高的事实,为其所在家庭教育资金准备设计一套投资组合,介绍合适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或外汇理财产品,建立期限结构合理的、适合家庭教育支出周期的专项理财计划。类似这种理财产品的创新和服务的完善对于个人理财业务可以说是没有止境的追求,因为客户的理财需求是多样化的,同时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是不断变化的。商业银行必须认真研究经济形势变化,深入探求金融政策取向,全面瞄准银行同业动态,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系统优势和全行集成数据中心,推动产品和功能的创新,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加强对个人理财等金融创新业务的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披露充分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业务。但是,金融危机背景下个人理财产品创新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首先,个人理财业务的产品创新要尽量突破管制。其次,产品创新要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遵循产品模版化、简明化的原则。再次,个人理财产品创新要遵循降低成本的原则。另外,任何一个产品创新都必须通过严密而科学的精算论证。 5.调整营销手段,确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策略。 (1)细分市场,准确定位。个人理财业务定位包括服务对象定位、服务产品定位和服务人员定位等三个方面内容。金融危机背景下服务对象定位是核心内容,服务对象应该是有资产者,只有个人财富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关心如何管理自己的资产,才会产生理财需求。(2)灵活的定价策略。银行需要对自己提供的理财产品的市场竞争地位进行判断,是处于绝对优势,还是处于平均水平或劣势,根据不同的地位确定相应的定价策略。(3)加强理财产品品牌建设。在品牌设计以前,就要对目标客户群有一个准确定位,使品牌与所提供的理财产品的理念相呼应。 (作者单位:江西省萍乡市气象局) 个人金融理财论文: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基坑围护设计优化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泗九区间smw工法围护结构的设计优化,通过优化缩短了工期,减少了工程造价,降低了施工难度。为同类工程施工提供了经验。 关键词 围护结构 设计优化 1 工程概况 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泗九区间全长658.986m,共有地下及地上两部分组成,其中地下部分344.239m,起讫里程为dk18+631.239~dk18+287;地上部分314.747m,起讫里程为dk18+287~dk18+972.253。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最大开挖深度12.80m,最大开挖宽度20.75m,其中dk18+631239~dk18+205基坑围护结构采用smw工法,dk18+065~dk18+205段,沪松公路侧基坑围护采用格栅型水泥土挡墙.地下部分结构为闭合式单孔、双孔及三孔箱型框架结构,地上部分结构为“u”型坞式结构。 2 原围护设计情况 地下线围护结构为smw工法围护,基底加固采用双液注浆加固,加固深度为基底下4m。支撑水平间距为3m/道,设计围檩为400mm×250mm×12mm×15mm。 原设计地下部分围护结构平面图如图1,剖面图如图2。 3 设计优化原因 本工程区间地下线部分,开挖深度相对较浅,最深处也只有12.8m,地层为砂性粘土和粉质粘土, 同时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无高层、重要建筑物,并且地基进行了双液注浆加固,与上海其他地铁基坑同类围护结构相对具有可优化性,同时通过受力计算,完全满足安全要求。 (1)安全分析:dk18+631.239~509上、下行线路间土体较薄,最窄处为3.48m,最宽处为7.9m,且基坑最深处为12.8m,如上、下行同时施工,基坑开挖和支撑架设时土体内力的支撑预应力变化复杂,同时支撑加力不对称,中隔土体受力不均匀,产生偏压,造成中隔土墙不稳定,出现中隔土体破坏,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如上下线分开施工,在后序施工的线路土方开挖过程中,形成的纵向土体位移不均匀,使已施工的相邻结构受力和结构位移不均匀,造成已施工成型的结构开裂、破坏,为确保施工安全,避免结构位置发生偏移,取消上、下行线间的中隔土体,将上、下线基坑合为一个基坑,同时开挖。 (2)工期分析:通过围护结构的优化,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搅拌桩数量减少、搅拌桩日施工进度明显加快,由8m·d-1提高至12m·d-1,同时通过将第二道支撑提至顶板上20cm,避免换撑,缩短了原设计中的边墙养护时间,加快了施工进度。 (3)环境分析:在dk18+631.239~+377段区间两侧无高层、重要建筑物,附近无地下管线,围护结构优化后,周边环境不会受到影响。 (4)费用分析:本优化方案h型钢节约费用约410万元,围檩、支撑及结构增加费用约250万元,综合节约工程费用约160万元。 4 优化方案 (1) dk18+631.239~+509上、下行线路间劲性水泥搅拌桩及深层水泥搅拌桩取消,上下行线路间土体与上、下行线一起整体开挖,坑底进行抽条地基加固,支撑钢管(?609—16)加长对撑;dk18+631.239~+509段上、下线主体结构顶板采用横梁结构连接,横梁净距为2m/道,宽1m,厚度与顶板相同。具体形式见图3、4。 (2) 原设计:dk18+631.239~+438.1采用φ850劲性水泥搅拌桩,每孔插700×300×14×20型钢围护。优化为:dk18+631.239~+571.239采用φ850桩,隔一孔插两根700×300×13×24型钢围护;dk18+571.239~438.1采用φ850劲性水泥搅拌桩,隔孔插700×300×13×24型钢围护,dk18+438.1~dk18+377φ650劲性水泥搅拌桩每孔插500×300×14×20型钢围护,优化为?650劲性水泥搅拌桩隔孔插500×300×11×18型钢围护。 (3)将dk18+631.239~dk18+438.1段圈梁高程由原高度降至地面下2m;将dk18+438.1~dk18+377冠梁高程由原高度降至地面下1m,型钢顶面高程同圈梁高程一致,地面需进行放坡,坡面采用土钉砂浆防护,dk18+631.239~+377段第一道支撑改设在圈梁上,第二道支撑设在主体结构的顶板上20cm处。 优化后施工图见图3~5。 5 结束语 通过设计优化节约工程成本,降低了施工难度,加快了施工进度;通过现场施工发现优化中未充分考虑上海地下水位较高这一特点,导致冠梁与smw工法接口处局部有渗水现象。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从运营角度谈城市轨道交通的总体设计 摘 要 从运营的角度对现行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设计中的客流、线路配线、列车配属、环控制式、轨道等提出了看法。在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高潮中,必须要从系统的角度,综合考虑已建轨道交通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设计,运行 作为城市公共客运体系的骨干和城市最大规模的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不但决定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水平和方向,而且对城市经济、城市结构和规划发展方向均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由于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处于一种超常规发展阶段,城市总体规划滞后,交通规划、轨道交通的路网规划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或空白状态。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的总体设计单位必须要认识到这一特征。笔者结合自己十多年参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切身体会后认为,运营业绩应是贯穿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设计的主线,应成为轨道交通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为此,从运营角度谈一谈自己对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设计的一些看法。 1城市轨道交通总体定位 城市轨道交通的总体定位是决定项目建设的战略性问题,它应偏重于宏观性、整体性和策略性的分析。由于各城市在轨道交通前期研究阶段技术积累不多,因此对轨道交通总体定位的把握在宏观层面上、定性分析上就显得格外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客流预测 客流预测是通过交通预测模型并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对各年限内轨道交通线路客流的模型、分布、特征、规律等进行预测。然而,这种预测是利用没有轨道交通情况下的现状数据建立交通方式的分担模式,由于模型与城市发展的规划与变化的矛盾影响了其结果的可信度,因此对客流预测的结果要有一个理性的分析。要充分认识到现行客流预测不足的一面,以及还需要经过运营实践反馈调整的另一面。国内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规模的决策完全依靠预测客流这一做法,虽列入《地铁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但设计依据似乎仍嫌不足。上海地铁自1号线开通以来,关于客流大小的争论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唯客流论很容易掺入人为的因素。因此,不妨依据客流预测结果,再以国际上其它一些城市的形态、中心城市人口总量、人口密度和功能定位等相当的城市客流作为参考来比较,可能更接近实际情况。从表1可见,上海的市区人口数、人口密度、中心城区面积等指标,与东京、汉城等城市比较接近,所以其客流可参考这两个城市来考虑。 1.2 城市超常规发展 我国正处于一个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阶段,然而城市的总体规划以及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路网规划处于一种滞后或不稳定的状态。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当城市发展成熟以及复合化功能提高以后,居住地和工作地选择将会更加自由,交通更加活跃,地域之间的交通量将会更大。如东京市民生活半径为60km,而北京市民生活半径仅为20km。因此,现阶段在轨道交通总体设计上对一些预留项目一定要有预见性。如车站换乘问题,以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明珠线二期)为例,作为上海路网中唯一的一条环线,它与路网中其它直径线的换乘必然很多,如果全部采用“岛—岛”换乘模式,不论在换乘客流上怎么自圆其说,其在预见性方面的考虑显然是不足的。北京复兴门站换乘方式也有很深刻的教训。笔者认为,像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的换乘型式,应首推华盛顿地铁“侧—岛”换乘模式。 1.3 建设规模、速度及标准 各地建造城市轨道交通都面临资金压力,因此怎样控制建设规模、建设速度和建设标准,不仅需要一个科学的态度,而且需要掌握好分寸,具有前瞻性。轨道交通工程尤其是地下工程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建造完以后很难更改,因此一味为了追求建设规模和速度而人为降低建设标准是不足取的。 2 线路总体设计与路网的关系 2.1 路网对单条线路的影响 每一座城市要修建轨道交通都不能没有路网。每条线路在总体设计阶段都需要在线路走向、换乘点设计、规划控制、联络线设计、修建顺序、停车场布置等方面和路网发生关系。线路走向不稳定会影响路网整体布局的合理性;换乘点不明确会导致换乘方式严重缺陷以及增加后续工程的建设难度;没有预留停车场和联络线用地位置,就不能从整个线路的角度做到资源共享,这对工程建设和运营的经济性都十分不利;不重视修建顺序的研究,很难尽早合理发挥轨道交通的整体效益。 做好路网的规划,最终是为了控制建设用地规划,保证路网规划的可实施性,减少今后工程实施难度并降低造价。在这一方面我们的教训应该说是很深刻的了,如上海地铁1、2号线人民广场换乘问题,东方路站节点等问题,都是路网和单条线路没有很好衔接的最好例证。 路网的规划一定要做到专业规划的深度。仅有概念性的路网规划等于没有路网规划。除此之外,路网规划还应考虑大交通网络,包括公交、私车、市郊铁路、地铁轻轨等多种形式,应是一个多样化的综合体系。轨道交通的铺设方式也应是多样化的,地面、高架、地下有机结合,不能一味修建地下线。 2.2枢纽站设计 由上海市和法国索菲图公司联合编制的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路网规划中,共设置了16座大型换乘枢纽站,其中4线换乘站为2座,3线换乘站12座,2条市域线换乘站为2座。这种以大型换乘枢纽站为锚固点,根据城市形态进行路网规划的主题思想是合理的。但在枢纽站设计过程中,应与商业中心、行政中心、地面交通中心合理分布,不宜过于集中。应避免一味强调所谓“零距离”换乘。大型换乘枢纽站设计原则应“疏而不散”。作为客流的集散中心,必须要有充分的空间提供给客流“集与散”。像东方路这种4线换乘枢纽站,远期日均客流总量可能高达60~70万人次,如果不与周边地块规划较好地融合(最好同步规划),客流会对附近地面道路形成很大的冲击。如法国巴黎著名的换乘枢纽站———拉德芳斯,全天客流为50多万人次(其中包括少量公共汽车系统),换乘客流达40万人次,而整个换乘枢纽站占地面积(结合地块开发)达750hm2。 3 线路的配线设计 线路配线设置包括渡线、折返线、联络线、车辆停放线、存车线以及出入库线。对比国内外线路配线的设计不难看出,国外配线设计注重功能设置,而国内线路配线设置则较多注重“形式”。如《地铁设计规范》规定:每隔3至5个车站的站端设渡线或车辆停车线。为满足规范要求而设一条渡线的例子举不胜举。国外配线设计还表现在注重长远,甚至考虑到土建结构大修时运营组织方案;而国内配线设置只看到眼前,如投资规模是否大,建设节点目标能否完成等。这种线路配线的设计很难在运营阶段发挥较好的客运效果。图1为德国慕尼黑路网配线图,从中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应该先有运营组织的设想,再考虑线路的配线设计。而我们较多的线路设计对远期运营方式还是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线路总体设计在运营方式上考虑还是“烂泥萝卜吃一段揩一段”。这对运行里程较短的线路,问题还不算十分突出,无非是运行效能发挥不是最优,运营灵活性差一些。而对上海路网中规划长达100多km的市域线来说,若不尽早进行研究运营模式,将来运营问题可能会非常突出。很明显,市域线采用一个交路的运营模式肯定是不经济的,而采用何种模式的确值得探讨。研究市域线的运营模式一定要结合上海的城市特征及总体规划。 笔者认为,市域线如果是一种制式,应在中心城区和市郊区采用交错运营的模式,交错点的选择可分别设置在内、外环线附近,中间折返站最好采用双岛式车站方式,便于两端折返。以规划中的上海市r3线为例,其运行交路设想如图2所示,具体折返点的选择可根据规划、客流等作进一步研究后酌定。 如果客流分布悬殊或因市域规划等因素,中心区客流高度集中,新发展的城市带发展不快,造成客流“中间大两头小”的特点而很不匹配,即使采用图2的交路也避免不了土建设备投资的浪费;则采用不同制式的轨道交通,则可能会更为经济合理,其运行交路亦可采用“纺锤型”。 4 列车配属数 列车配属数主要是根据客流和行车组织方案来表示。总体设计往往根据客流预测表,通过大小交路的设置,提出运营组织方案来满足客流断面的要求。初期列车配属数通常约为每公里一列车。如上海现运营线路长度为65km,列车配属数为64列384节。从国内现有运营地铁线路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方式配属列车不太合理。首先,客流断面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正常运营方案小交路很难实施;若采用大交路运营,列车行走里程增加,原有的列车配属就显得紧张。其次,按现行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完成后,列车才能陆续抵达进行调试;列车全部调试结束,一般比试运营要晚2年左右;为了使早已完工的线路尽早发挥运营功能,往往采用从其它线路借车的办法,使原本不够的车辆更加紧张。此外,客流的不确定性,以及土地利用和交通之间本身明显的互动联系,在客流预测阶段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来;若规划没有很好对地铁沿线用地进行控制的话,轨道交通的导向作用将导致沿线地块迅速开发。如上海地铁1号线南延伸段沿线的开发密度过大,造成客流激增。鉴于以上因素,建议列车配属按近期考虑。表2为国外部分城市车辆配属一览表。由表可知,若按6节编组计算,每公里列车配属数约为2列。 5 环控模式 地铁的环控模式不外乎3种:开式、闭式和屏蔽门模式。按新颁布的《地铁设计规范》,在夏季当地最热月的平均温度超过25℃,全年平均温度超过15℃,且地铁高峰时间内每小时行车对数和每列车车辆数的乘积大于120时,可采用空调系统。鉴于此,上海地铁环控系统制式也只有闭式系统(开、闭运行)和屏蔽门系统两类。有趣的是,上海地铁1号线采用屏蔽门系统(缓装),2号线采用闭式系统(开、闭运行)方式。从表3可看出,线路规模相当的两条地铁线,且1号线客流大于2号线的情况下,2号线的照明、空调费就比1号线多将近1000万元。由此,两种制式技术经济指标一目了然。 因此,上海地区地铁环控最佳制式是采用屏蔽门系统。至于采用屏蔽门系统后长大区间隧道温度升高问题,可采用局部预留冷源或增设中间风井的办法来解决。香港地铁“香港—九龙”海底隧道就是采用预留冷源的办法。上海地铁4号线设计时则采用增设中间风井的方法。 从地铁新老规范中关于采用空调系统的规定对比来看,新标准的制定是有意识降低空调的使用条件,鼓励使用空调提高舒适度。然而,现上海正在实施的部分线路中,车站设计采用“路堑”式,单层、侧式站台,环控只考虑通风不使用空调。这一设计标准值得商榷。显然,现行做法可能与规范修订的初衷相违背。 6 轨道结构 地铁轨道结构的设计有别于干线铁路,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轨道结构的设计原则是“减振、降噪,少维修”。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地铁轨道结构按其减振效果来划分,可分成3大类:第一大类为一般扣件,其竖向刚度在20~69kn/mm,有一定的减振效果;第二大类为柔性扣件,其竖向刚度在10~25kn/mm之间,用于减振要求相对较高的区域;第三大类为特殊要求的减振轨道结构(减振型轨下基础),用于对减振降噪有特殊要求的地段。 上海自地铁1号线建设以来,在轨道结构设计上由于受特定环境的限制,走了一些弯路。地铁1、2号线总体设计原则没错,但考虑到当时的投资及市场环境的制约,减振扣件设计采取模仿国外产品。但从这么多年的使用效果来看,是“有其形、无其魂”,主要还是归结到橡胶制品加工工艺、配比、材料选用等问题。对此,虽做过大量反复改进,使产品的测试能满足设计指标,但橡胶实施阶段的老化问题总过不了关。不难理解,这是因为涉及到橡胶行业核心技术,不是凭简单的模仿可以学到的。从国外轨道结构的设计来看,设计者对轨道扣件的设计只是产品的选型,而非轨道扣件产品的设计。设计只提供技术指标和相关参数,产品生产厂家去做动力学分析,设计出产品。从国外通行的做法中可以看出它的合理性:厂家的产品竞争不仅是价格竞争,还是专利和核心技术的竞争。这种产品选型的习惯做法既有利于技术进步,也有利于保证产品的质量。 轨道交通3号线自开通以来,噪声影响一直是困扰管理者的一个难题。这个问题既涉及设计理念,也涉及建设标准。在轨道结构设计中,片面强调扣件高度可调节量而忽视扣件弹性,不能不算是一个失误。高架结构噪声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采用综合措施才能解决。国内外的专业人士对解决这一问题的相关措施都较熟悉,但关键是建设标准怎么控制。如果一味强调造价,其结果是将使后期改造费用更高。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浅析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发展现状 摘 要 从运输能力、速度、造价等方面界定各类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并结合我国目前城市化水平的实际情况, 阐述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 路网规划 交通分类 国产化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城市规模和经济建设飞速发展, 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 城市人口急剧增加, 100 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已有34 个, 其中300 万以上的有8 个。这些大城市一天的客运高峰期间, 旅客高度集中, 流向大致相同, 低运量的交通工具已远远不能满足民众出行的需要。而采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发展多层次、立体化、智能化的交通体系, 是从根本上改善交通需求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 2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目标 现代化城市的交通体系, 应该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基础上, 与城市发展布局高度协调, 把长远规划目标同近期调整改善结合起来。在我国, 近期应做好与城市交通量基本相适应的道路网络系统, 逐步改善常规公共交通的服务管理质量, 有机地结合好综合交通规划, 拓展空间利用条件, 重点发展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网络, 积极引入具有大、中客运量的地铁和轻轨交通方式, 适应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应该以统筹兼顾, 优化格局, 合理分配资源, 净化环境, 方便快捷, 因地制宜, 造价适中为目标。 3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选型原则 当今世界, 地铁、轻轨、中心或侧导式橡胶轮新交通系统、全部悬索的空中列车、线性电机车、跨座式单轨系统、磁悬浮列车, 无论是成熟的还是尚处试验阶段的轨道交通系统五彩纷呈。图1 为目前世界上正在运营、研制的主要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表1 为各类轨道交通系统性能指标。我国目前正在运营、规划、筹建的轨道交通系统大致包括有轨电车、轻轨、地铁、独轨、城市快速路等几种形式。 表1 轨道交通系统输送能力及旅行速度参考表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选型, 应根据路网规划, 参考图1、表1 的数据, 从输送能力、旅行速度、造价等方面, 选择适宜的形式。 4 各类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适应性 4. 1 有轨电车 有轨电车输送能力为2 000~ 1 500 人h, 运送速度一般为15~ 20 km /h, 与其他交通方式混合行驶, 能力较为有限。只在大连等少数城市作为风景保留, 不宜推广。 4. 2 轻轨交通 根据我国城市情况分析, 通常认为人口在100 万~ 200 万人的大城市, 高峰小时形成2 万~ 3 万人客流, 配备轻轨交通系统已能满足公交客运的需要。轻轨交通可以有专用车道, 也可以在地面与其他交通方式混合行驶, 多与城市道路网平建, 仅在交通繁忙道口或路段转入地下或高架。相对于地铁而言, 造价低, 容易建设, 建设周期短, 见效快。我国的中小城市适宜修建轻轨交通系统。 4. 3 地下铁道 人口在200 万以上, 高峰小时常形成4 万人客流以上的特大城市, 其客运交通需要采用大运量的地铁来承担, 同时还要修建轻轨交通加以辅助联网。市区内, 地铁大部分在地下隧道中行驶, 车站也建在地下, 在接近市郊区而环境条件又允许时, 可尽量采用地面或高架线路, 以节约投资; 地铁系统必须有专用车道, 采用全封闭形式。它的缺陷是投资昂贵, 施工难度大, 运行周期长, 见效慢。只有当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达到较高水平时, 方可考虑修建地铁。我国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城市拥有地铁。 2. 4. 4 橡胶轮轨 橡胶轮轨系统是一种全线高架的轨道交通系统, 运行在专用轨道上, 不占用地面道路面积, 具有振动小, 噪声低, 爬坡能力大, 转弯半径小, 投资省(1 km 地铁资金可修建3 km 以上高架铁路), 建造速度也比地铁快许多。当前的独轨、新铁路交通系统和val 系统均属橡胶轮系统。独轨运输能力为6 000~ 20 000 人次h, 重庆市的独轨线 正在从日本引进。新交通系统是在铁路和公路两大交通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客运能力为5 000~ 150 000 人次?h, 目前在我国还是空白。 城市快速铁路是城市与远郊或卫星城市间的理想交通系统, 输送能力大, 速度高, 旅行时间一般不超过30~ 45m in 。在市区外全部建于地面, 市区内有与地面隔离的专用车道或部分高架部分地下运行, 较地铁造价低。 5 建设标准及技术装备国产化 现代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体现了当今高新技术的应用水平。我国的经济条件还不是很富裕, 以高昂的代价来获取高标准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不可取的。当前, 应着重在技术成熟、便于实施国产化、适应于大众化的客运条件, 并满足安全、经济、快速和适当舒适的前提下来发展我国的轨道交通事业。 我国的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都已有轨道交通运行线, 地下铁道的技术进步及其装备的国产化也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大量的技术设备还是从少数发达国家全盘引进, 常常是引用某国的贷款, 就必须购买某国的设备, 造成设备标准不一、一个城市一个样的局面, 很难统一管理; 并且价格居高不下(为同样国产设备的9~ 10 倍), 有的在整个轨道交通建设中占的比例高达60% 以上, 超过以往任何土建项目, 严重制约了我国轨道交通事业的全面发展。为了改变这种状况, 应坚持“ 技贸结合”的方针, 有计划、有组织地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 努力开拓轨道交通技术设备国产化, 不断扩大产品国产化率, 把外贷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使我国的轨道交通事业驶上快速发展的轨道。 6 结语 大力发展轨道交通事业是我国目前的一项基本国策, 是我国各大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策略。“十五”期间, 国家计划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达8 000 亿元人民币。显然, 这是在为了迎接w to 的挑战, 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中等发达国家的大背景下, 为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提供的历史性机遇。可以预见, 城市轨道交通在我国大城市走向国际化过程中必将扮演重要的、不可取代的角色。如何适宜地发展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有很多政策性和技术性的课题需要研究。只有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 统筹规划、精心设计、合理引进消化,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才能避免日后因现在的粗放发展而付出惨痛的成倍的代价。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美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评价方法 摘要: 回顾了美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评价方法的主要特点及基本原理,重点对um ta 评价方法的发展变化过程进行了综述,分析各个时期um ta 评价方法的特点. 从中可以看出美国在进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评价时的思路、价值取向、评价指标及存在问题,这对改善我国现行的评价方法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 项目评价方法; 评价流程; 评价指标 在未来的5 至10 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将以超常速度发展. 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各类建设很多,建设资金相对紧缺,这就需要应用项目评价方法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时机、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和筛选,以便取得良好的投资效果.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中已有一套项目评价方法,但这种方法仍然有一定的局限性,其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尚待改进。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体制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有很大差别,但是,随着我国加入wto , 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可能引入国外投资,相应的项目评价方法也应适应国际化发展的要求. 本文试图综述美国,尤其是um ta(urban mass transportation administration ,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局) 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评价方面的发展状况及特点[1~3 ] ,为改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评价方法及提高评价水平提供借鉴. 1 交通项目评价方法的回顾 从19 世纪中期到20 世纪20 年代,美国各类运输项目的投资决策、票价优化及政策制定等一直沿用欧美经济学家提出的保本分析法. 早期运输经济学的发展是建立在效率概念的基础上. 经过几十年的相对沉寂之后,交通运输经济学家从20 世纪50 年代开始改进交通经济分析方法,主要有经济效果法和费用-效率分析法,从而可以更好地评价交通供给、交通需求及其平衡关系,较合理地确定票价和投资水平[4 ]. 相比而言,费用-效率法在各类期刊中出现得更多。 1. 1 费用-效率法 1978 年,fielding 等人[5 ] 提出了9 项评价交通项目的指标,其中3 项反映效率,4 项反映效益,还有2 项两者兼有. 效率指标与各个城市当时的发展目标密切关联,因而具有较强的地方及时间特征. 由于这种指标系中不包括资本成本,因而对投资者(公司、财团等) 的资金优化配置不能起指导作用. 1981 年horn 曾收集9 个具有轨道交通的发达国家大城市(其轨道交通运量分担率为2 %~40 %) 的费用-效率法评价指标,发现它们之间存在很大差异[6 ]. 他不赞成使用费用-效率法,因为其指标的标准化是很难办到的. 他认为,没有一套指标体系能够公正地评价美国各城市的轨道交通项目. stokes 认为,在轨道交通系统选择时应当主要考虑各城市的具体发展目标[7 ]. um ta 不赞成这种观点,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指标系,就不能有效、公正地进行联邦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决策. 构建一个具有广泛适应性的评价指标体系,难免会引起指标的相互交叉和重叠. 为此,有人提出了归并为单一指标的做法. 1980 年伦敦交通运输部使用单位总成本的客运周转量来评价交通系统的改善效[8 ]. 1984 年forkenbrock[9 ] 提出单位投资增量所引起的旅客增量这一指标. 这种做法虽然能够简化评价过程,对备选方案加以筛选,但是不能直接度量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总量变化,因而不能得到项目投融资者的支持. 1. 2 经济效果法美国有关交通规划的教科书普遍建议同时使用费用-效率法和经济效果法,费用-效率分析法对地方的项目评价较为适用,但是国家政府的投资分析应该采用经济效果法,即使经济净现值取得最大值. 轨道交通项目一般有两个目标:净现值的最大化;设备利用的最大化. 这就要求评价中对各种影响效果,例如居民的迁移、低收入乘客、空气质量等进行量化,甚至包括社区目标的量化. 在评价指标中应该包含经济福利的因素[1 ]. 2 项目评价的基本原理 2. 1 经济理论 轨道交通项目,属于公用事业,在理论上可以通过比较其替代方案的经济成本和效益来进行评价. 一般来说,项目目标就是要使净效益最大化,即将整个项目在工程寿命期内的成本和效益均被贴现到基年(项目立项或开工时),其贴现率应合理地体现社会对资金的时间成本及资本金的机会成本. 交通项目的直接成本是预计的建设费用和运营费用,间接成本是指如空气、噪声污染等额外影响造成的费用. 直接效益包括运营收入、出行时间的节省、从其它交通方式转移过来的乘客所避免的交通事故等. 间接效益包括比采用其它交通方式乘客所节省的时间效益,其中工作时间效益通常以平均工资率来进行估价,非工作时间效益以该价值的一半进行估价. 分析期内的出行需求根据所研究地区的交通规划按比例增加. 支付意愿(wtp) 是一个用来衡量直接和间接效益的概念. 对大多数的乘客来说,wtp 比他们实际支付的费用高. 城市轨道交通出行的wtp 可以利用标准出行模型来估计. 间接效益的wtp 可用条件评价法[10 ] 来分析. 2. 2 政策评价理论 交通项目评价在重视项目经济效益的同时,应从福利经济学的概念和原理出发进行分析. 除了评价项目在经济方面的影响外,还必须评价非经济方面的影响,例如,城市人口分布的合理性、政治上的公平性,这些可能难以定量计算,可以采用比较性的、描述性的文字或表格来定性说明. 其中一些比较重要的影响因素要提交专家讨论,经确认后可以作为项目方案设计的约束条件来看待,例如重要场所周围的空气质量、历史遗址的保护等. 够定量分析时,需要进行盈亏分析及不确定性分析. 因为很多预测数据往往与实际差异很大. 例如,上个世纪80 年代对北美已建的轨道交通系统的客流预测进行了评价,发现预测值高出或低于实际值至少10 % , 还有一些高出30 % 甚至更多[11 ]. 1984 年gordon 等人采用回归方程对世界各国城市轻轨客流预测结果误差做了较系统的分析,发现客流预测值普遍偏高[12 ]. 3 umta 采用的评价方法 3. 1 umta(1976 -1978) 评价规则umta (1976) 项目评价规则于1976 年正式使用. 该规则把经济效果看作是费用-效益评价分析的理论基础,明确地提出了多种成本和效率水平的评价指标,其中效率通过“总体目标”和“局部目标”两方面来量度[13 ],总体目标没有分层次,不可计量,也没有进行国民经济效益的评价. 因此在1978 年,umta 依据联邦政府的“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政策”修订了1976 年的评价规则,它规定联邦政府轨道交通发展基金只分配给“人口稠密且具有明确的市中心区的城市”(一般指那些“较古老的市中心”). 同时,申请财政援助的城市必须提交一份财政规划和支持交通运输的措施,例如车站附近地区的停车政策,在中央商务区(cbd) 的汽车限制. 考虑到方案比较时的不确定性,1978 年的umta 评价方法规定:“申请者必须清楚地说明交通设施进行部分或全部立体交叉的必要性??. 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一个常规公交方案在主要性能上与轨道交通方案差不多,那么常规公交”方案将会被选中. 轨道交通方案要获得支持必须提供更有力的证据[14 ]. 1978 年um ta 评价方法仍然有其不足之处. 例如,在1983 年对加利福尼亚萨克拉门托的轻轨项目的评价实践中[ 14 ] ,尽管使用了节约能源、加速经济增长等指标,但这些指标难以定量化,这使得评价者对某些指标的实际作用模糊不清,因人而异. um ta 看重规划年度单位乘客的年平均总成本,该指标偏好于高架方案;当地城市规划者则倾向于使用规划年度的年总运营和维修成本,该指标偏好于轻轨方案. 3. 2 umta(1984) 评价规则 um ta(1984) 评价规则是1984 年修订的,该方法引入福利经济学的概念,采用边际评价,其评价规则涉及:成本-效率、地方财政的支持、私营部门的参与、方案定量分析结果、亏损行业的参与、地方政府的支持. 在评价前期,该方法通过设置约束条件排除一些明显较差的方案,这些约束也包括政治方面的因素. 在评价后期的方案选择时,该方法把国会的有关标准合成了一个综合指标,以便能对项目进行明确的等级划分[ 15 ]. 项目评价过程分为三轮. 在第一轮评价中,轨道交通备选方案必须满足两项必要条件. 一是线路的单向高峰小时最高断面流量至少达到1. 5 万人次,二是被评价项目每日每乘次的出行成本不大于10 美元. 10 美元大约是一个公共汽车乘客改乘轨道交通后平均节省的社会效益的3 倍. 人均出行成本有两种算法: ① 每日每乘客的工程投资、运营及维修成本和乘客的旅行时间成本之和,即为“ 总成本-效率”(ce) 指标; ② 上述总成本中除去当地政府投资成本,即为“联邦政府的成本-效率”(fce) 指标. 在第二轮评价中,轨道交通项目必须满足下面三项条件: ① 相对于公共汽车方案来说,轨道交通项目引起公交客运总量的增加; ② 在已有的备选方案中,推荐方案的每个乘客的成本最小; ③ 该项目每日每个新增乘客的联邦政府的成本应不大于6 美元. 在第三轮评价中,根据ce 及fce 将项目分成高、中、低3 个等级. ce 及fce 指标都较大的方案归入高等级,两种指标都不高的方案归入低等级,其它情况归入中等级. 为了提高推荐方案的等级,当地政府会设法提高当地融资的匹配条件,该条件可以降低每个新增乘客的fce , 提高其评价等级. 同样,如果当地的运营维修成本能通过税收或其它途径来保证,方案的评价等级也可提高. 另外,当地的汽车停车和限制政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轨道交通项目的评价等级. 这套评价规则的一个明显特点是将轨道交通项目引起的新增乘客看作是某种经济利益. 它认为每增加一个新乘客,就意味着轨道交通向社会作出了将近6 美元的社会效益. 这种度量方法是以估计所节省的时间成本及汽车行驶成本为基础的,由此估算出乘客的支付意愿. 该方法用于政策分析有不少优点:评价标准减少;对它们的限制条件的减少;通过三个阶段的评价来处理不确定性因素;它是一个合理的、全面的费用-效率法. 这种方法最后归结为一个指标来选择方案,使得方案比选易于操作. 但是,这种方法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缺点,例如对每位新增乘客成本及乘客支付意愿的确定方法还不能令人信服,有些规则仍然有一定的模糊性. 3. 3 umta(1986) 评价规则um ta 于1986 年更加完善的评价规则(一本手册),这又使评价方法进了一步. 该方法补充了乘客的支付意愿的评价标准[16 ] ,还对效益、成本的定义和指标都进行了标准化. 为了减少各城市在客流预测方面弄虚作假带来的影响,该规则加强了对需求预测模型的检查和限制,对项目运营维修成本的范围也做了规定. 为了消除重复计算,对土地价值的增加、出行成本的减少等作了区分. 该手册同时强调,如果项目是有效益的,即使公共客流量减少,联邦政府也可以对其进行拨款. 这套规则最明显的改进之处就是基于出行预测模型的数据对估算出行效益的支付意愿进行确定. 在评价指标方面还有一些需改进之处:更精确地定义了时间成本;独立计算方案的外部效应,而不是假定它们与直接效益成比例;为各城市的支付意愿调查推荐了一种标准方法. 这种方法引入了一些有用的政策分析概念,使人们可以更全面地进行分析. 此外还在分析指标中,加入决策过程中的一些非指标数据的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项目的等级划分. 这是一个有用的框架结构,考虑了非经济信息的作用. 该方法承认规则中的不确定性,但是没有考虑实际评价中的不确定性,这会导致在项目评价中产生不良影响. 4 结语 (1) um ta 把成本-效率作为最重要的评价指标,而不是去度量项目的经济效益. 应该尽可能去评价包括间接成本和效益在内的社会经济效益,改善其实用性. (2) 如果对空气污染、交通拥挤阻塞和其它间接影响能够以公平的方式实行货币化估算,那么就可以对非经济方面的影响进行权衡分析. 这样可以让决策者更全面地进行项目的决策. um ta 应当使用均衡分析法,对项目非经济方面的影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 不确定性和偏差. 评价指标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如何减少这些因素的不确定性对评价结果的正确性有重要意义. 评价中的一些关键数据,如预测客流量、运营及维修费用等,其数据往往有较大偏差,如何减少这些因素的影响对改善决策的正确性也是很重要的. 在我国近阶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需要借鉴国外经验逐渐完善项目评价方法,确保所推荐的建设项目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样才能维持和促进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各类企业等多方面的资本投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尽快改善我国的城市交通条件.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我国城市轨道交通AFC系统的现状及发展 摘 要 介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afc)系统的发展历程,指出“一卡通”是afc系统的发展方向,ic卡技术的应用促使地铁收费系统与其他公共交通收费系统共用一张卡进行收费。为使afc系统稳健发展,提出保证系统顺利实施和高效运作需要把握的关键和相应措施。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 自动售检票系统 ic卡 在地铁大系统中,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系统)以其高度的智能化设计,扮演着售票员、检票员、会计、统计、审计等角色,以数据收集和控制系统实现了票务管理的高度自动化。随着电子技术的高速发展,自动收费系统理念和技术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一卡通、电子钱包等便利手段的应用愈来愈普及。面对这种日益膨胀的社会需求,我们有必要回顾我国城市轨道交通afc事业的发展历程,切实解决目前及今后afc事业发展必须考虑的问题,使系统建设有序健康地开展。 1 我国城轨交通afc事业的发展历程 十几年来,我国轨道交通afc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启蒙、实践、调整三个阶段。 1.1 启蒙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上海地铁凭借在国外收集到的资料,艰难地开始了afc系统和设备的研制,当时城轨交通afc系统概念在中国还是一片空白;在90年代初广州地铁1号线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票务收费方式是人工还是自动仍是一个重要章节。在这个阶段, 对afc系统的功能设置是以学习国外成功的系统经验为主。在此期间,香港地铁把其宝贵的建设和运营经验传授给内地;同时,国际著名的专业厂家也通过产品和系统介绍,将其城轨交通afc系统许多好的技术和经验推荐给了我国,这些都为广州地铁和上海地铁afc系统在建设之初就拥有基本完善的功能奠定了基础。 我国城轨交通首个afc系统供货合同签订正值20世纪90年代中期。当时国际上的磁卡afc系统技术已相当成熟,而ic卡技术在交通收费方面的应用研究才刚刚开始,巴黎地铁和香港地铁正考虑将非接触ic卡应用到轨道交通及公交收费,我国对公交ic卡应用的研究还只是处于接触式ic卡水平。由于当时ic卡成本非常高,所以在磁卡、ic卡、条形码等多种媒介之间,都倾向于选择磁卡。 1.2 实践阶段 从1998年底开始,afc系统在中国内地的城市轨道交通中投入使用,逐步展现出其良好的票务管理水平和高效的客流处理能力,使地铁公司票务收益管理实现了以最少的人力物力、高效低成本的运作,系统所发挥的作用令设计者、建设者和乘客接受了它。在这个阶段,国内的轨道交通afc系统用户通过使用和摸索,在掌握原系统丰富多样、科学严谨的功能的同时,整理归纳了许多适用于轨道交通票务管理需要的新功能,使afc系统的功能更为完善。经过几年的实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看到轨道交通afc系统的优越性。 (1) 准确的客流及票务统计分析数据:为运营调控、市场营销、新线建设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也为提高服务质量和信息处理能力创造了条件。 (2) 高效的afc设备:使车站客流井然有序、快速通过,减少了有意、无意的逃票,保障了地铁公司的票务收益。 (3) 自动售检票系统:可大大减少现金交易、人工记账及统计工作,人员可精简,准确率和效率较高。 (4) 维修管理系统:使维修资源得以较好的利用,并可达到反应快、修复快的效果。 1.3 调整阶段 在短短几年内,ic卡技术在轨道交通afc系统的应用由研究摸索迅速发展到大规模的实际应用。非接触式ic卡以其储存量较大、保密性较强、可实现一卡多用等特性,逐步取代了磁卡的地位,如今已成为各城市轨道交通收费系统的首选票质媒介。 非接触式ic卡技术在轨道交通afc系统的大规模应用,猛烈冲击着以磁卡为车票媒介的已有afc系统,同时也推动新建线路的afc系统在功能上扩展和性能上提高,使系统结构更为简单、高效,成本得以下降。 广州和上海在建设新线的同时,重视对已有系统的调整,把改造原有的磁卡afc系统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在调整阶段,遇到了与国际上许多大都市同样面临的抉择:一是一步到位地改为全ic卡系统,即所有票种均为ic卡;二是先将储值票改为ic卡,单程票仍沿用原有的磁卡,时机合适再改为全ic卡系统。 我们在考虑改造方案时认为,我国与国外大都市轨道交通的最大不同点之一在于:我国的线网才开始修建,而国外一些大都市已建有上百公里基本稳定的线网。在国外大都市线网内,储值票改用ic卡、单程票仍沿用磁卡是完全可行的;而我国城市轨道线网才刚刚开始建设,新线采用全ic卡系统势在必行,如果原建线路仍沿用磁卡单程票或只部分增设ic卡单程票,则磁卡单程票就不能在新线通行,或造成系统内两种单程票通行,使系统变得复杂,乘客容易混淆。因此,已建线网越简单,进行全ic卡系统改造越有利。在分析对比了国内外情况后,广州地铁果断决策:在修建广州地铁2号线afc系统的同时,改造1号线的原磁卡收费系统,将其改造为全ic卡系统,使新建线路的afc系统有一个统一的技术标准。目前广州地铁的全ic卡afc系统已投入使用,上海地铁也已经完成改造和使用了ic卡储值票,并即将启用ic卡单程票。 1.4 现状 现在全国新建的轨道交通afc系统都选用了非接触式ic卡技术,具有很高的信息处理能力和更高的安全性,系统设备更为简化,卡票现象大为减少,机械维修和调整维修的工作量也相应减少;同时,也为乘客带来更大的方便,乘客不需从提包中取出车票也能方便地检票通过。 ic卡技术的应用使公交行业联营成为发展趋势,为广大乘客带来更大便利。目前,上海“一卡通”和广州“羊城通”系统已拓展到多个城市的交通领域,如上海在公交、地铁、出租车、轮渡、停车场及轻轨交通中采用一卡通,北京、大连也实现了公交、轻轨交通的一卡通。 2 把握afc系统发展的关键 afc事业符合城市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人们可以凭借一张卡享受公共交通、市政、金融、医疗、购物、园林等服务。但我们还要看到,无论对于正在扩展线网的上海、广州、北京,或正在起步建设线网的深圳、杭州、南京等,以及正在策划afc建设项目的城市,在系统建设时应把握以下7个方面。 2.1 系统的安全性应放在首位 系统安全是城市交通一卡通成功的关键,它关系到市民、乘客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各营运方的经济收益。在系统设计时,必须把系统安全放在首位,建立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一系列规范要求,从防范对卡的攻击、健全密钥管理体系、强化设备及网络安全等方面着手,全面保证系统的安全。密钥管理体系是系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系统对各运营商是开放的,要考虑各运营商的独立性和安全性,既保证密钥的高安全性,同时又要方便相关运营商的加盟,以保证系统合理健康地发展。因此,城市一卡通必须具有统一的密钥管理标准和ic卡结构规范。 2.2 基于线网确定afc系统功能 一般来说,城市轨道交通是网状线路,在修建每个城市轨道交通的afc系统时,要对系统进行总体规划,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afc系统在整个线网中是一个功能统一的大系统,应该以路网而不是以单条线路来确定系统的功能需求,必须把确定线网的票务政策放在首位,以尽可能完善的票务政策作为系统功能需求制定的基础,这将决定系统的规模、应用和投资。即使是刚刚起步建设第一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城市,也应该从线网角度来考虑功能需求,可预留部分功能和容量,切忌采取先建一个简单系统来满足现在需求、待日后再去完善的做法,以免造成很大的浪费。 在系统结构方面,要考虑到将来多应用系统的特点;在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方面,要考虑电子和计算机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信息量的增加;在现场设备选型方面,要有前瞻性以及人性化的乘客操作界面;在系统构成方面,可以区域中央计算机取代每条线路中央计算机,提高管理和指挥的层次。 2.3 协调推进城市公交大系统的健康发展 公交一卡通是城市一卡通的子系统之一,也应遵循建设部关于ic卡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发卡、统一标准、一卡多用”的原则。由于ic卡在“大公交”行业(包括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应用较早,许多地方的条件已比较成熟,因此可以首先建立和完善城市“大公交”一卡通系统,同时考虑城市一卡通的兼容和进入条件,根据统一的原则和规范,再扩展到煤气、自来水、园林、小区物业管理的市政、购物等其他服务收费领域。 必须注意,在建立交通一卡通系统之初,运营各方就必须从搭建共同的信息平台出发,充分协商系统的功能定位和接口标准,做好系统的总体规划,避免各自为政或先入为主,避免功能欠缺或不能兼容,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因此,协调建立城市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一体化的高效、安全的城市大公交系统,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 然而,由于系统建立过程会涉及多个营运公司的经济利益,为了有效地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公共交通的作用,以及城市一卡通的早日实现,需要地方政府给予大力的协调和支持,目前上海在这方面的工作成效是显著的。 2.4 加强信息管理和利用 在经济全球化时期,企业随时掌握和分析市场信息至关重要。ic卡技术的应用为信息利用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交通一卡通在给市民带来方便的同时,系统也搜集了大量的公共交通信息。通过这些基础资料,可以分析各公交运营系统的发展趋势,为城市公交资源的利用和调整提供决策参考,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促进各公交系统的运营管理、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使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成功之路。 因此,提高信息利用率、增强系统的决策分析能力是afc系统的发展方向之一,应强化系统的整理分析原始数据和信息的能力,把票务系统与线网的信息管理系统相结合,找出票务收益规律,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和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分析意见,促进交通市场的营销推广。 2.5 维修管理方式的优化 随着线网的形成和发展,在afc大系统中必然不断有不同公司的产品集成进来,afc现场设备数量和品种会越来越多。由于软件维护和硬件维护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要求有高素质的系统维护人员,因此应该将获得最佳质量和最高效率的维修方式作为线网afc系统持续发展阶段的工作重点。 香港地铁的现行维修管理模式非常值得借鉴。当城市具备2条轨道线路以上时,地铁公司宜采用车站一体化管理的维修策略,将大量较为简单的现场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交由负责车站维护的通用机电工种人员完成或委外维护,而让具有afc维修经验的人员集中去做技术含量高的系统维护和车间维修工作,从而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资源,提高业务水平。当然,对于新线系统的一线维护的掌握和新人的现场实践是不可缺的,以使系统维护可良性地运作。 2.6 按标准化建设新系统 现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在为本地的信息化建设而积极推进城市一卡通或交通一卡通,这是一个既令人兴奋也令人关注的态势。 我国ic卡应用发展很快,而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却比较滞后,先行建立的系统缺乏统一的协调和规划,同一地区、同一行业之间的系统技术标准和水平相差较大,没有建立统一标准的信息平台,没有统一的密钥系统和数据格式,系统的扩展性和兼容性不足,给城市一卡通和交通一卡通的实施带来较大的困难。因此,一卡通标准化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目前,国家和行业对ic卡及机具产品已有了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在今后的ic卡工程建设中,用户和系统供应商都要严格按标准和规范执行。为了使城市一卡通和交通一卡通系统健康平稳地发展,还要加快afc系统有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完善,在项目建设时要保证系统的软、硬件技术标准一致,以有利于系统的扩展、更新和升级,使系统安全和产品质量建立在统一的技术标准平台上,资源共享,互连互通。 2.7 全面实现afc系统的国产化 城市轨道交通afc系统国产化是用户和系统集成商共同关注的问题。纵观我国目前的轨道交通afc市场,系统设备的国产化正逐步推进,国际知名的专业厂家为获得中国市场的更大份额,纷纷与国内厂家联手,在中国制造高品质的afc现场设备,一些核心部件也逐步实现国产化,形势非常喜人。 与此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国内目前还没有非常成熟的城市轨道交通afc系统软件开发商,原因在于开发商必须具备丰富的票务管理经验并将其融入到程序设计中,而不是简单地按业主的需求编程序。目前,国外的专业厂家对软件设计并没有开放,导致用户在项目的维护和升级方面对其依赖性很强,而国内厂家也暂时无法给予很有效的帮助。 鉴于这种情况,国内的afc设备厂家和系统集成商应主动寻找合作机会,弥补系统开发能力不足的缺陷,使afc系统国产化得以全面实现。建议国内这些厂家和系统集成商聘请国际上经验丰富的afc系统设计专家,参与和指导软件设计,建立高效、实用、严谨、全面的程序库,逐步实现afc系统软件的标准化。 3 结语 我们展望我国轨道交通afc系统的前景充满信心,相信其完善的系统功能和性能,将为施展灵活的营销策略和管理手段提供便利的工具;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早日实现城市一卡通,为市民带来更多便利。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社会经济效益估算分析 摘 要 由于轨道交通项目的非排他性与公共性,其效益具有外溢性和间接性,不仅体现在轨道交通项目微观经济效益本身,而且体现在巨大的外部宏观社会经济效益,对整个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依据2000年交通统计资料,采用项目“有无对比法”思路,对上海市已建成轨道交通体系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了量化评估和非量化说明。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 社会经济效益, 估算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体系从经济属性上讲,它属于城市公共产品,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对于国家、社会或交通使用者所产生的宏观国民经济效益远远超过其建设者或运营者本身的微观经济效益,极大地促进了所在城市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在实践中,由于轨道交通体系的外溢经济效益具有间接性和不易量化的特点,因而通常不易被人理解。本文结合2000年上海市已建成的轨道交通体系实际统计资料,对其经济效益进行量化估算和分析,为进一步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1 上海市已建成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概况 在上海市现行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规划方案中,未来上海客运交通主体将由地铁和轻轨相配合的城市轨道交通体系来承担,共设有11条地铁线路(总长约385km)和10条轻轨线路(总长约177km)。而到目前为止,上海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3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总长65km;轨道交通1号线南起莘庄,北达上海火车站,全长20.97km,远期日运载能力为100万人次;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西起中山公园至浦东张江,全长19km;轨道交通3号线明珠线一期从上海南站至江湾镇,全长24.97km[1]。从运营线路全线范围看,其平均站距为1.4km左右,客流直接吸引范围半径为600~800m,相邻车站客流直接吸引范围已经接近重合,以各线路为轴线的带状区域都处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客流直接吸引范围内,大大改善了轨道沿线的地面交通拥挤状况,具有明显的外部经济效应。 2 城轨交通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的一般构成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按照其是否可采用经济尺度来计量的原则,可以区分为有形效益和无形效益。有形效益指能在市场上定值的效益;无形效益则是指不易用贷币衡量的效益,或者量化只存在理论上可能的效益。另外,该效益亦可以区分为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直接效益是指与项目主要目标效益密切相关的效益;而间接效益是指与项目非主要目标效益相关的效益,即带有“副产品”性质的效益。依据这一分析框架,可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社会经济效益作如表1分类和总结。 3 上海市轨道交通体系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社会经济效益内容构成的分析,并结合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统计资料实际数据,考虑到相关资料可获得性,对上海市轨道交通体系社会效益进行量化估算和非量化说明1)。 3.1 对减轻地面公交系统投资压力的社会经济效益b1 随着轨道交通1、2号线及3号线的逐步建成并投入运营,初步形成了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的骨架,在针对中、长距离的居民出行中越来越体现出它的吸引力,在很大程度上分散了轨道交通沿线地面公交客运承载压力,减少了地面公交系统基础设施的大量投入,节约了社会资源。 3.1.1 取代公交车辆购置费 根据2000年上海市交通统计资料: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日均客流量51.03万人次;单位车辆日均客运量,常规公交及专线车为404人/辆·日,出租车48人/辆·日;客运结构中常规公交及专线车、出租车、地铁分别占客运量的73.8%、21%和5.2%;地面客流分配至公交车及出租车的比例为3.52∶1。若将2000年上海市轨道交通日均客运量按现有的客运结构分配至地面,完全由地面公交和出租车来承运(即无轨道交通项目时),则客流分配结果为:常规公交及专线车39.73万人次,出租车11.3万人次。由此,以目前轨道交通对地面客运量分流后的地面公交饱和程度及拥挤程度为标准,需增加配备的车辆数量为:常规公交及专线车984辆,出租车2355辆,共计3339辆。若客车按中档市价约80万元/辆计,出租车采用普桑轿车市价约11万元/辆计,共需初始投资104625万元。根据国家民用汽车报废标准,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出租车使用年限8年,采用直线折旧法,则2000年总计节约车辆使用费用约11110.13万元。 3.1.2 节约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费 在现有的机动车辆保有量(2000年全市机动车总量为104.7万辆)基础上,增加3339辆大型机动车辆必将对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增加巨大的交通压力,造成新的交通堵塞和拥挤。如要维持现有的交通状况拥挤水平,必须增加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以适应新增车辆的运行。 (1) 需增加的城市道路水度及道路面积:2000年上海市车均道路面积126.04m2/辆,车均道路长度9.21m/辆,单位面积道路投资约为235元/m2。增加3339辆大中型客运车辆后,要维持当前的道路交通状况,则需增加城市道路长度30.75km,需增加城市道路面积42.08万m2,总共需投资约为9888.8万元。若使用年限按标准10年计,并采取直线折旧法,则2000年需增加道路折旧费用约为988.88万元。 (2) 需增加的城市停车泊位数:2000年上海市总计停车泊位97773个,车均泊位供给数为0.2个/辆。从而以现有停车泊位使用密度为标准,新增加3339辆车后共需增加停车泊位668个,按普通停车泊位规格(5m×2.5m),共需投资196.23万元。同样采用使用年限10年及直线折旧法,则2000年需增加停车泊位折旧费用约为19.62万元。 综上可知,2000年上海市已建轨道交通体系减轻地面公交系统投资压力所节约的社会资源约为12118.63万元。 3.2 节约乘客出行时间的社会经济效益b2 节约乘客出行时间效益是指乘客旅行时选乘轨道交通而不乘地面公交车辆所节省的时间为社会创造价值而产生的效益。从理论上讲,轨道交通乘客节省的乘车时间效益可以由工作出行时间价值和休闲出行时间价值两部分构成。但由于实际生活中轨道交通乘客属于工作时间出行所占比例很小,可以忽略不计,而近似用闲暇时间价值来衡量。另外考虑到上下班途中所节省时间应该作为闲暇时间效益来衡量,故采用如下模型计算: b2=q×t×1/2×g 式中:b2为乘客出行节约时间效益;q为轨道交通年客运量,万人次;t为单位乘客平均节约时间,小时(按国际惯例,休闲时间价值为工作时间价值的25%~75%[2],故本式中取为工作时间价值的1/2);g为人均小时国民收入,元/h。 根据上海市2000年客运量资料[1]:轨道交通1号线日均客运量30.46万人次/日,平均乘距9.55km;轨道交通2号线日均客运量11.94万人次/日,平均乘距6.16km。市中心区公交车辆平均速度约12km/h,轨道交通平均速度35km/h。据《上海统计年鉴2001》,计算出工作客流系数为0.56,人均小时gdp为17.08元/h(假设每人每月工作小时为168h)。 由以上资料及模型,可以计算出2000年上海市轨道交通体系吸引地面客流实现的节约乘客出行时间效益b2为6.221亿元2)。 3.3 安全性提高的社会经济效益b3 轨道交通系统为全封闭全隔离交通,其本身事故比地面交通事故要少的多。同时,由于轨道交通对地面公交客运量的分流,缓解了地面道路交通的拥塞程度,从而间接减少了地面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这不但减少了交通事故损失,而且还给社会、个人和家庭幸福创造了有利条件,形成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于采用轨道交通体系的安全性提高效益,可按同样客运量条件下每增加一辆机动车平均每年增加的交通事故损失进行估算3)。 根据上海市2000年客运量资料[1]:1999年全市发生交通事故26104起,交通事故损失15924.4万元;2000年全市发生交通事故41262起,交通事故损失20391.6万元。而1996年到2000年平均每年全市机动车辆增加数量约为5万辆,从而在现行交通状况下平均每增加一辆机动车辆所增加的事故损失费为893.44元/辆。由此,在现有道路设施供应及机动车辆保有量条件下,增加3339辆机动车辆可能增加的交通事故损失费为298.32万元。即轨道交通体系提高交通安全性的直接效益b3约为298.32万元。 3.4 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社会经济效益b4 由于在途时间短,乘车疲劳度下降,轨道交通舒适度可使乘客的劳动生产率提高。根据苏联“固定基金、基本建设投资和新技术经济效果研究会”与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研究表明,运输疲劳使劳动生产率降低的数值:轨道交通为1.4%,公交车为7%[3]。即乘客乘坐轨道交通比乘坐公交车可使劳动生产率少降低5.6%。按照项目有无对比法的思路,假定无轨道交通之前乘客的交通工具为公交车,可采用以下模型计算轨道交通系统提高市民劳动生产效率效益: b4=(q/n)×η×g×w×6.2% 式中:b4为减少乘客交通疲劳的效益;q为城市轨道交通年工作客流量,人;n为工作客流往返系数,介于1~2之间;η为工作客流系数;g为人均小时国民生产总值,元/h·人;w为劳动者日工作时间,h;6.2%为轨道交通乘客比公交车乘客生产率提高的增加系数,其计算方法为[(1-1.4%)/(1-7%)-1]。 假设工作客流往返系数为1.8,运用本模型及上海市2000年客运量资料[1]可计算出2000年城市轨道交通减少乘客交通疲劳效益b4约为2.68亿元。 3.5 轨道交通体系节省能源的社会经济效益b5 从能源情况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使用的是无污染、廉价的电能。较之公交车,它不仅具有无污染、噪声小等优点,而且节能、运量大、方便快捷、运输效率高。无论是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国家大政方针而言,还是从节约燃油等国家能源政策讲,它作为主要的常规“绿色交通”,其未来发展前景是公共汽车难以比拟的。 图1为几种主要交通工具的单位能耗示意图[4]。铁路交通单位能耗量相当于公共汽车单位能耗的57.8%,节约能源42.2%。而轨道交通由于车体轻、路况好,单位能耗低于一般铁路。按一般铁路能耗计,轨道交通单位能耗比公交车节约能耗30kj,比私用汽车节约2131kj。 根据2000年客运资料[1]计算出轨道交通年客运公里数为1.33×105万人·km。按前文客流公配比例(3.2∶1)将轨道交通客流分配至公交车和出租车,得出同等公交车客运公里数为1.04×105万人·km,同等出租车客运公里数为2.95×104万人·km。由此可得节省能耗数量为9.71×1011kj,相当于汽油约2.11万t,以现价计折合人民币7846.92万元。 3.6 改善城市污染状况的社会经济效益b6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种出色的绿色交通工具,通达、有序,安全、舒适,低能耗、低污染,为减轻现阶段由于城市交通污染造成的城市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程度、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做出了巨大贡献。 3.6.1 减少交通废气污染的社会经济效益b6.1 上海市因近年机动车辆的大幅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已成为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以1996年为例,上海机动车尾气co、cox、nmhc占市中心区排污分担率分别达到了86%、56%和96%。可见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严重危害着市民的健康,已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由于采用电力牵引,可以在城区实现大气污染的零排放,有利于减轻城市大气污染,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其城市生态环境效益可依据以下模型计算: b6.1=tq×pfzl 式中:b6.1为废气污染减轻效益;tq为轨道交通替代的公交客运车辆数,t·km;pf为公交车单位排放废气量,l/t·km;zl为治理废气单位成本,元/l。 3.6.2 缓解城区热污染的社会经济效益b6.2 机动车辆尾气散热、排放的co2,以及公路硬表面吸放热,是造成城市热污染、产生城市热岛效应的主要因素。据研究测试,昆明城市热岛效应最大值为2.7℃[4]。由于上海市光辐射强度高于昆明,且城区远大于昆明,其热岛效应(即热污染)更为严重。 图2为不同交通工具单位运量排放的co2系数。当铁路的co2排放系数为100时,公交车为268,小汽车为834[4]。而城市轨道交通承担的co2排放到了远离城区的电站所在地,大大减轻了城区的co2污染,降低了市中心的热岛效应。 由上文计算可知,2000年上海市因轨道交通系统分流城市公交客运量而节约燃油、减少城区排放温室效应气体co2约为1.6万t(吨油co2排放系数为0.75)[4]。据世界银行估算,每吨co2造成的温室效应带来的损失为20美元[4],则全年可减少温室效应损失32万美元,折人民币约264万元。 3.7 带动沿线不动产增值的效益b7 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成通车,提高了沿线居民和企业可达性,造成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和房产的需求增加,从而使沿线的不动产增值。其增值效益可采用以下模型计算: b7=∑(p2i-p1i-δei) 式中:b7为沿线不动产的增值效益;p1i为轨道交通建设前沿线不动产i的价格,元;p2i为轨道交通建设后沿线不动产i的价格,元;δei为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沿线不动产i的价格上涨幅度,元。对于δei的测算采用市场比较法,即选定一块与不动产i的地段、结构、类型相似,但不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不动产j,比较在轨道交通建设前后不动产j的价格变化之差即为所求的δei。 3.8节约用地效益b8 与一般地面交通相比,城市轨道交通最突出的特点是它绝大部分在地下或高架上运行,对地面占用比较少。即使仍在地面运行,由于其运输能力大,单位人公里占用土地面积减少,也节约了城市用地,这对土地日益稀缺的城市来讲显得尤为重要。城市土地不断增值的规律,使城市轨道交通的此项节约效益从长期来看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益。轨道交通建设节约城市用地的效益为: b8=(ag-aq)×ps 式中:b8为城市轨道交通节约用地的效益,元;ag、aq分别为公交车和轨道交通单位人公里占用土地面积,m2/人·km;ps为城市土地机会成本,元/m2。 3.9其它难以量化计算的社会经济效益b9 轨道交通体系所形成的社会经济效益是十分广泛的,除了上文提到的较易量化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外,还包括其它很多在现实中难以量化的社会效益。主要包括:轨道交通体系建设带动沿线地面、空间、地下交通和其它经济项目成片开发的效益;沿线企业利用轨道交通体系效益的外溢性所产生的间接微观经济效益;改善城市交通结构,吸引大量客流,增加城市活力的效益;减少城市交通噪声,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效益。这部分社会效益也是相当可观的。但是定量计算的难点在于轨道交通对这些相关效益的影响程度无法明确界定,本文限于篇幅不再作详细讨论。 4 结语 上海市是一个发展中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公共交通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城市轨道交通体系作为未来上海市客运网络骨干,以其严密的组织运行,快速、准时、安全、舒适的特性及高水平服务质量吸引大量地面客流,有效缓解地面公交系统的客运压力和拥挤程度,改善地面交通状况,形成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另外,由于该系统对地面客流的吸引,可以减少城市各种机动车辆的运用数量,从而使城市中机动车排放废气和噪声总量降低,缓解道路公交因客流的快速增长而产生的日益加重的城市环境污染,体现出了可观的生态环境经济效益。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能够实现城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是具有巨大国民经济外溢效益的现代化城市交通工具。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浅论咨询设计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作用 摘要:工程咨询设计是利用准确适用的信息和专家的智慧及经验,运用手段、管理、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为建设项目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的智力服务。城市轨道建设项目是大型的系统工程,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本文针对当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兴未艾的形势,结合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特点,重点论述了咨询设计在该特殊行业的作用及如何发挥其作用的。 关键词:轨道交通;咨询设计;项目管理 o引言-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兴未艾 据统计,今后五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将有大,将建成总长度四百五十公里左右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国人口过百万的三十四个城市中,有二十个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正在建设和筹建自己的轨道交通。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在续建地铁。北京规划未来地铁总长将达到四百零八公里。上海目前已有三条地铁线投入营运,“十五”期间将建设包括磁悬浮、轻轨、地铁在内的十条轨道交通线路,全长超过二百公里;广州全长十八点四八公里的地铁一号线已在一九九九年六月通车,目前全长二十三公里的地铁二号线工程正在积极展开,预计到2010年将构成全长近一百三十公里的广州轨道交通网络。此外,深圳、南京已在动工兴建地铁。西安、沈阳、成都、大连、青岛、哈尔滨、郑州、天津、长春、重庆、武汉等城市已在拟建地铁及轻轨交通。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兴未艾。据中国国家计委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十五”计划期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将达二千亿元人民币。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是大型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它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专业繁多、设计面广的特点,在其整个建设过程中,设计咨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设计咨询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活动,咨询设计的质量及效果直接项目的结果。咨询设计服务,将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随着中国加入wto的临近,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设计咨询业务均必须与国际接轨,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尤其是设计咨询更应超前,同时带动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化。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特点 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建设项目与一般的建设项目有很大区别,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投资大 一项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动辄几十亿、几百亿元,京、沪、穗近年来修建地铁的综合平均造价已高达每公里六亿至八亿元人民币。投资的巨大使得工程的资金风险很大。 工期长 一个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从筹划运作开始到运营使用一般需要5年左右的时间,如受政府审批和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因素影响,时间会更长。 涉及面广 轨道交通项目是一个城市的生命线工程,它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城市的国民经济发展,她除能解决沿线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外,还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市场的开发,带动整个地区乃至城市的繁荣和发展。在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城市交通、建筑、市政、环保等方面,甚至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它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及建设的意义,是一般建设项目远不能及的。 系统、专业多,接口繁杂 轨道交通项目包括土建、机电、运营管理和投资经济四大系统,下有二十几个子系统三十多个专业,有多个单独的分项分部工程,各系统、专业接口复杂。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的上述特点,首先运作项目的业主必须具备专业的项目管理能力、宽泛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决策能力,但仅靠业主的实力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必须充分发挥设计咨询公司在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建设项目中的作用。 2设计咨询在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建设项目中的作用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同其它建设项目一样,都必须经历从酝酿、策划开始,进而通过可行性、论证决策、计划立项之后,进入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项目周期。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咨询设计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在项目策划阶段,即参与项目的组织策划、项目融资策划、项目目标策划和项目管理策划。 项目组织策划指建立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即项目甲方),按现代组织模式组建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管理机构及人事安排;融资策划即为实现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目标策划即制定项目投资目标、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的体系设定与实现;项目管理策划是对项目实施的任务分解和任务组织工作的策划,着力于提出行动方案和管理界面的设计。 项目管理策划结构如下图: nbs p; 3优化项目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咨询设计公司的作用 以上谈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系统性和行业特点以及设计咨询的作用。作为一个城市轨道交通资深的设计咨询公司,我们积累了近年来国内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经验,近几年国内各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的建设及国外的建设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政府作为投资的主体,委托项目法人代行政府控制的职能。这种模式在已建成的地铁线路中采用,如北京地铁复八线、城市铁路;上海地铁一、二号线;广州地铁一号线。 第二种方式:采用多元投资体制,促进轨道商业化运作。这在正在建设的北京地铁5#线、上海正在建设的几条线路中采用。 第三种方式:交钥匙工程,即由工程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融资、设计咨询、施工及调试。这在国际上已是通行的建设模式,相信在加入wto后,建设模式会逐步与国际接轨,而在这方面,设计咨询公司有很大优势,这与建设部对勘察设计行业改制的要求也是一致的。 以上建设方式可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摸索,但不管采用怎样的建设方式,设计咨询的作用是不变的,甚至如果采用第三种方式,设计咨询公司将成为项目的主体。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管理,追求的是成本、质量和工期三大目标,咨询设计也是同样的,为实现上述三大目标体系,充分发挥咨询设计公司的作用,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模式,配置合理的组织机构,具体措施是: 实现工程咨询设计的相关主体单位: a.甲方即业主或委托方,甲方应设专门机构对设计咨询系统实施全程监控,并根据设计方的主要技术要求,提供或配合设计方搜集所需的基础资料,编制并下达设计任务书,组织项目设计方案竞赛与设计招标策划。 b.乙方即设计方,对于大型系统工程,由于多系统、多单项工程,往往会涉及到多家设计单位,因此为实现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必须设定一家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总体单位,统一设计原则,协调系统接口。 c.监督方即设计监理方,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代表甲方对设计方的设计质量进行监督,审查全套设计图纸。 项目咨询设计系统管理结构 a项目咨询设计的组织结构如图3。建设项目法人聘请设计技术决策机构、设计监理和专家组,后者代表业主对设计咨询成果进行评审决策,总体设计单位是设计咨询工作执行的主体,对整个项目各子系统起协调和统一的作用,分项设计单位可根据情况设置一个和多个,总体组由多个设计单位的资深专家组成。这样的层次结构能明确执行层和决策在技术和管理上的归属。 以上组织结构是实现项目咨询设计系统三大目标体系的组织保障。 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实现项目质量控制的保障 咨询设计提供的产品为具有高含量的咨询设计成果。设计方案的优劣与质量的好坏决定整个工程建设的造价和质量,质量是建设项目追求的关键目标。 ①严格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设计控制和管理,各分包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交总体院和甲方审查备案; ②对单项工程的协调和管理建立专门制度和纪律规定,如方案审查制度;定期例会制度;文件审查会签制度;资料管理制度;相互来往联系单制度;统一软件环境制度等等。以上活动均以表格进行记录,并按照统一要求编号,使管理规范化。 ③严格按工程质量控制程序进行设计。 高素质的人才是项目成功的保证 设计咨询业与其他行业的不同关键在于它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因此,高素质的人才是项目成功的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三类人是非常关键的,他们是: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项目负责人;有较高业务素质、认真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懂、会经营、熟悉国际工程运作的经营管理人员。这三种人不论对设计咨询单位还是对业主,都是非常重要的。 咨询设计单位加强规范化管理,与国际接轨 总之,工程项目的咨询设计,包括投资机会、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建设阶段咨询、生产准备阶段咨询、生产阶段咨询包括后评估等。轨道交通工程作为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建设,并突出设计咨询系统的重要作用,使项目的建设更经济、更合理。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市场化融资策略研究 摘 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对城镇化水平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为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就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更多介入民间投资。投资行为市场化是激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高效运作的捷径。由于传统体制的原因,在操作过程中会存在诸多障碍,所以打破行业垄断、建立有效的价格机制以及民间投资的服务和监督是市场化融资行为得以落实的保障。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融资策略 一、城市轨道交通:未来城市交通方式的主要选择 (一)城市轨道交通的世界趋势 城市轨道交通全称叫做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是指利用轨道作为车辆导向的运输方式,以客运为主,目前国际上技术比较成熟、已经上线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有地铁、轻轨、市郊电车、有轨电车和单轨交通、导轨以及线性电机牵引的轨道等7种子系统,其中以市郊铁路、地铁、轻轨和有轨电车的应用最为广泛,以线性牵引电机牵引系统最有发展前途。从19世纪60年代世界上第一条城市地铁诞生起到目前,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占地少、载客量大、运载效率高、节省能源、污染少、使用寿命长等其他任何路面交通工具无法比拟的优势,再加上有自己的专用通行道,与城市道路没有平面交叉,不受市内道路交通的干扰等特点,已成为世界许多大都市客运交通的骨干。城市轨道交通是解决时间集中、客流量大的大城市交通问题的最有效和最理想的方式。像东京、伦敦、巴黎、莫斯科等世界发达国家的都市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这些国家虽然家庭汽车的拥有率很高,但绝大部分人仍选择轨道交通作为主要的交通工具。国外研究结果表明,当城市规模大于100万人时,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方式的交通系统结构具有明显的技术经济优势。在人口不到100万的大中城市,为适应可持续经济发展战略的长远需要,也需要发展城市轨道运输。发达国家的大城市中在改善市区交通的同时都在积极发展与卫星城间的公共运输系统,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城镇轨道交通建设思路的总体构想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为了提高其建设效率必须开放市场,打破垄断,形成有序竞争的格局。(1)政府职能转换:更新观念即放弃“政府有责任提供基础设施,就等于基础设施必须由政府投资”的传统观念,政府无须大包大揽城市轨道交通和社会公用设施项目。政府的作用应体现为资金先导、政策指导、信息引导,政府应充分运用各项政策杠杆,将有限的财力与民间潜在的资金实力相结合,形成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设施建设中的巨大合力。(2)市场环境营造:在市场机制能基本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实施维护和促进竞争的政策,保证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合理地参与基础设施领域的竞争;在公共性、自然垄断性较强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政府应根据市场准入、价格和服务等具体因素,制定约束市场供求双方的规则,以形成基础设施建设有序竞争的格局。(3)经营城市理念:加快推进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运作必须破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由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必须由国有企业承担或由国有企业控股的陈旧观念,将政府投资逐步退出社会资本和其他国内外资本有投资意愿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各类经济成分和国内外投资者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实现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4)运行机制创新:首先是资金筹措多元化。坚持市场导向,依据市场规律,注意发挥政府投入的示范效用和对非国有经济的带动作用,以政府杠杆资金吸引社会资金的广泛参与,努力实现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多形式、投入多层次,并按市场原则实行资金要素的合理流动。其次是建设行为企业化。将企业行为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中去,实现建设主体逐步由政府转向企业,创新运作机制,做到既有政策引导和政府支持,又有价值规律与市场杠杆的自动调节,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的高平台。第三是资源享用商品化。将部分城镇资源适度商品化和商业化,改变无偿享有公用设施和社会资源的状况,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可持续融资机制,实现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第四是有偿转让市政项目的经营权。借鉴bot(建设、经营、移交)、boo(建设、拥有、经营)、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abs(资产收益抵押)投资模式,在不改变城市轨道交通原来用途的前提下,有偿、有期限地转让城镇道路、桥梁、公园、公厕、电力、通讯、自来水、热电等公共设施经营权,有偿转让供水、供气、公交等公用事业企业的部分股权。走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经营的路子,由福利性服务向经营性服务转变。 三、城市轨道交通的市场化融资方式选择 根据城市基础设施所能带来的未来现金流的差异可以将其划分为经营性基础设施、准经营性基础设施以及非经营性基础设施三种类型,对于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应该采取不同的投融资策略。城市轨道交通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轨道交通运输在一定程度上是可分割的,因而具有排他性,其运营具有时空局限性,盈利空间有限;权益具有放大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强,具有极强的现金获取能力。正是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和经营上的上述特点,所以其建设和运营上就不一定必须单一地依托财政支持。目前制约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因素是缺乏资金,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中存在三大问题:投资主体的投资模式单一,票价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综合开发观念尚待形成。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相对于一般的城市道路和桥梁设施建设,对私人投资有较大的吸引力,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并由政府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进行补贴和引导。 (一)金融衍生工具选择 金融衍生工具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是一种很好的市场化融资模式:(1)有保护的可提前退还债券:政府政策的制定或改变、税法更改、汇率波动等,可能导致基础设施项目未来现金流的不利变化,使基础设施项目的经济价值下降,从而给债券持有者带来损失。而设计一个保护性可提前退还债券,可以允许债券持有者在不利事件发生时,以预先确定的价格提前退还债券,收回现金。债券的持有者不但购买了债券本身,还购买了债券的看跌期权。(2)可退还股票:可退还股票的购买者有权在发行后的若干年内以预先规定的价格退还股票。此类可将普通股退还给发行者的金融创新用来减少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价的低估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投资者不能肯定政府是否会对该基础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因此由于信息不足造成的对政府的不信任也许会导致股价低估甚至无人购买股票。所以,一旦这种可将股票退还获得现金的承诺由主办政府来承担,股价下跌所带来的风险就可以被这种可退还的允诺所规避。因此,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吸引原本害怕无法收回投资成本而不愿投资的私人投资者。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种附在股票上的可退还性也可以增加股票的价值。(3)可转换含看涨期权的债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有权在将来某些事件发生时,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股票。当基础设施投入营运后的收益由于特殊事件的发生达到或者甚至高于人们的期望时,对于发行者而言可以提前付清欠款而要求赎回,债券持有人为了分享更多的利益,可以把债券转换为股票。原本的负债就可以转变为公司的权益资本。 (二)有偿转让市政项目的经营权 1.bot模式:即(build-operation-transfer),是1980年代以来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比较新颖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方式,即在一定的经营期内,将基础设施项目交由国内或国外承包者建设、经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此项目设施完整地转交给国有部门单位管理经营。这种方式对解决基础设施瓶颈矛盾、缓解资金紧张以及加快经济发展有一定作用,实质是一种债权与股权相结合的产权形式。适合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bot有三个基本特征:(1)包括建设、拥有、经营和移交全过程,在国际上也称为boot。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对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所有权。(2)政府特许经营。即项目公司必须经政府特别许可才拥有建设、经营资产的权利,政府与项目公司的关系由特许经营协议确定。(3)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一种无追索权或者只有有限追索权的融资贷款,其核心是归还贷款的资金来自于项目本身。bot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点:前期准备和谈判阶段就需要较大投入、咨询费用高、运作周期长、过程复杂。该方式在运营过程中需要一定的适用条件,即需要支持项目融资的国家金融体系来支撑。 2.tot模式:即(transfer-operation-transfer),国际上较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它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一定期限内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tot模式也适合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tot融资模式由转让方负责筹资建设,受让方不介入项目建设,从而也就不承担建设期风险,它只要用与已建成设施经营收费权资产价值的等价资金作为投资,就可获得未来收益的权利,而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资产价值的形式无直接的关系。 3.ppp模式: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形式。ppp的基本特征为共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风险和责任。ppp模式的本质即通过政府政策的引导和监督,在政府资金的支持下,在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广泛采取民营化方式,向公用事业领域引入民间资本。在该模式中通常将公用事业的大部分甚至整个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交给社会投资者,从而引进专业化管理,达到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的目的。ppp模式是一种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盈利性企业和非盈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形式,适用于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与建设。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在项目建设期,政府直接投资可理解为资本补贴或前补贴;在项目运营期,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可理解为运营补贴或后补贴。为简便起见,将这两种在不同阶段政府资金介入的ppp模式命名为前补贴模式和后补贴模式。(1)前补贴模式。具体做法是:把整个地铁项目分为a、b两个部分。a部分包括地铁车站、轨道和洞体等土建工程的投资和建设,由政府出资的投资公司来完成;b部分包括车辆、信号等设备的投资、运营和维护,由社会投资组建的ppp项目公司来完成。运营期间政府部门保障ppp公司的收益,在双方核定的期限结束后ppp项目公司无偿将地铁项目的全部资产移交给政府或续签经营合同。(2)后补贴模式。具体做法是:按照目前国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制度,国有企业与民间企业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铁新线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在项目投入运营后,当实际发生客流量比预测客流量增加或减少的幅度超过一定比例,由政府和项目公司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或享有。在双方核定期限结束后,企业同样要无偿将项目全部资产移交给政府。 4.证券融资:通过发行股票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可以达到利用外资而不借外债;利用内资不借内债的效果。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成立轻轨、地铁等专门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承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进行综合开发经营。同时,政府还应赋予股份公司在土地征用、制定运价、建设方面一定的优惠政策。在成立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股份公司时,国家的入股形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投资入股,也可以以现有的交通基础设施作价或其他形式入股。在融资的同时,应注意加强国有资产股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市政债券的实施 市政债券在美国、日本、英国和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是一种成熟的、信用等级非常高的融资工具,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战后的日本将市政债券作为一种强有力的融资工具为其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美国在1920年代就开始发行市政债券来募集基础设施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市政债券由市、县、镇等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目的在于募集当地开发公共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发行市政债券确实能够给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解决资金的压力问题,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1)政府发行市政债券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和扩大公共投资,市政债券作为地方政府债券在主要解决上述问题的同时还要注意其他各种证券的竞争风险;(2)发行者必须具有很高的信用等级,对于我国,发行者必须是政府机构,尤其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政府机构;(3)市政债券的发行规模是一个很严肃的经济学问题,总的来说不能超过地方政府每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不应过少,如果数量过少,就会影响债券的流通性,并且不能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但也不能过大,因为数量过大,如果政府不能到期还本付息,一方面会降低政府的信誉度,另一方面会增加地方政府的负债规模。 (四)信托参与方式 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改革成功的关键是能够通过参与各主体的协调,设计出好的融资计划,风险控制方案、收益共享方案。在这个过程中,信托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不仅能够凭借自己的专业经验和技能参与设计融资计划,而且,信托公司和其他机构还可以积极参与发起项目公司,成为小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主办人。信托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融资中介,接受分散的投资者的资金信托,主要有贷款信托和股权融资方式:(1)贷款信托:信托公司以发行债权型收益权证的方式接受投资者信托,汇集受托资金,分账管理,集合运用。通过项目融资贷款的方式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支持。项目公司以项目的经营权质押和机器设备等实物抵押。项目主办人专门为项目的融资和经营成立一家公司,项目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项目主办人的名义向外贷款。信托公司以信托人的身份作为贷款方,着眼于该项目的收益向项目公司贷款,而不是向项目主办人贷款。在项目融资贷款信托中,贷款人即信托公司依赖项目投产后所取得的收益及项目资产作为还款来源。对于项目的主办人来说,大额的项目融资贷款不增加投资人的负债,不引起资产负债表的情况恶化。(2)股权融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通过私募的形式募集投资公司、实业企业,为基础设施项目或企业直接提供股权支持,并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它集中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并对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通过股权交易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通过基金管理人对资金的集中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保证基金股东获取比单独投资更高的收益。 五、结论与讨论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并且也不能寄希望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得到解决。结合现实在初步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打破行业垄断是非国有经济进入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关键。打破民间投资的所有制禁区和行业壁垒,切实清理现行投资准入政策中有形无形的体制性限制,放宽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民间资金可以以不同的程度分别进入。允许民间资金以控股方式进入,要打破行业垄断,适度引入民间投资。(2)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的价格形成机制是基础。由于城市基础领域所提供的服务是面向全社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具有竞争性与垄断性并存、公益性与盈利性并存的特征,要通过收费补偿机制或财政补贴的方式获取合理的利润。理顺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体系,形成一个政府宏观指导下的市场定价模式。(3)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监管与服务是保障。政府管理部门要从直接经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向创造竞争条件、管理经营秩序、营造市场机制转变。首先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非国有经济投资城市轨道交通;其次要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特许经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的工程监理、设计、评估、担保、咨询、法律、社会审计、会计、招标等机构剥离出来,推进投资中介服务的市场化。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机制的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还有很多问题值得进一步讨论,包括政策性融资机制问题、债务性融资机制问题等是否就是低效还值得进一步研究。很多发达国家在公共产品的建设上是绝对计划经济方式的,并且也未曾见得低效,笔者认为这中间主要还是在于执行。所有的融资机制实质上就是中央财政融资机制在不同时期和不同体制背景下,体现财政分配的特征、实现财政投资职能的具体实现形式。每种融资机制都有其作用的基本经济环境,毋庸置疑,一旦条件改变,则融资机制的作用领域和方式也需相应调整,启用适应新的管理和投资体制的机制。随着我国投资体制、财税体制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新的融资机制会给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行为创造更大的融资选择空间。但传统体制下的一些优点也要尽量的保留。 同时城市轨道交通的市场化进程中还存在着制度约束。正如前文所述,可以在区分城市轨道交通性质的同时加快其建设的市场化进程,但是在我国要真正实现市场化融资过程还需要一段时间,因为留存在着很多障碍:(1)运行体制:像城市轨道交通这样低风险、高回报的产业虽然没有明文限制非国有经济进入,但是由于部门垄断,“系统内”的项目有审批、资金等优惠安排,项目设计、施工、维护等都有所倾斜,非国有经济进入的相关配套政策没有落实,实际操作中不能做到一视同仁,部门、行业垄断和歧视性准入政策仍然存在。(2)配套政策:主要表现在首先是税负不公。与其他传统竞争领域一样,非国有经济投资轨道交通这样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仍然存在“低国民待遇”现象,无法享受到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是配套政策不完善。由于城镇公用事业单位改革滞后,非国有经济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的收益没有保障。(3)融资体制:相对于其他投资主体,民营企业在融资上表现出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以及融资规模小的缺陷,使其在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处于不利地位,适合民营企业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有效供给不足,金融创新受限制较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功能与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4)信用基础: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的价格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非国有经济投资城市轨道交通的利益保障问题无法真正落到实处,投资阶段政府积极招引、回报阶段政府撒手不管的现象屡有发生,这一失信行为严重挫伤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同时政府思想观念上仍然不放心让非国有主体投资基础设施,总是担心国家失去控制力担心其服务质量问题。尽管宣称“只要不是禁止的产业都可以投”,但又不具体公布哪些方向因而非常模糊不清。最终导致民营经营城市轨道交通有名无实。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探析 【摘要】文章通过对北京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必要性以及发展规划、环境现状等实际问题进行了探析,并借鉴国内外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经验,提出了具体可行的策略和方案。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交通负荷;环境保护 一、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向前发展,工业化进程加快,致使我国城市化速度不断加速,城市规模急剧扩张,城市人口飞速增加,居民出行与物资交流高度频繁,客货运输需求急剧增长。而我国大中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却严重滞后,城市土地减少、道路堵塞、车辆拥挤、交通秩序混乱、空气噪声污染严重。城市交通环境与交通质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危机,恶化了我国大城市的投资环境,严重地束缚和限制了城市经济的发展。进人2l世纪,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人口密度将进一步加大,大城市的交通拥挤问题必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城市环境的关键因素。 二、北京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必要性 (一)北京市交通现状 北京市交通负荷集中度还在加剧,城市的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仍在大规模地进行,环绕二、三、四环路的各项建设有增无减。仅2002~2003年,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各类建筑面积已达13541万平方米,其中2218万平方米集中在城四区原有的商业、居住用地上。单一功能的新城难以摆脱对主城的依赖,导致了对外联络通道的拥堵。其次,机动车增长迅猛,城区路网压力骤增。这也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2003年,全市新增机动车38.6万辆,2004年1、2月份又新增5.5万辆,5月份机动车总量已达227万辆。其中私人机动车142.3万辆,含小客车96.6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44.8%。近几年,市区道路交通流量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 (二)城市轨道交通的类型和特点 一般来说,城市轨道交通可分为地下铁路、城市轻轨、有轨电车、市郊铁路、自动化导向交通和磁悬浮交通系统等。各种轨道交通方式具有各自独立的优势和特点,如表1所示: 眼下,北京市区土地开发已趋于饱和,受公路建设发展的局限性所致,道路运输的规模和水平受到控制,地面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然而,城市交通需求是必须要满足的。轨道交通具有占地面积小、运行速度快、污染少等特点,被称为是一种对环境友好的“绿色交通”系统。从运输效率和城市环保的角度看,轨道交通最有优势,大力发展大运量、高效率、低污染、低能耗的轨道交通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三)轨道交通是各大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世界各个国家,不论贫富程度如何,各个城市,不管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地铁轻轨以及城域轨道交通发展都很迅速,尤其是最近20年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先看大城市:比如巴黎。大巴黎各个卫星城到市中心,突出利用轻轨,而且是双层列车,非常方便。巴黎市中心充分利用地铁,承担了出行量的8o%。再看中等城市:比如加拿大的多伦多市。在市区大力发展轻轨,而且是高效的、大容量的轻轨,比如像直线电机轻轨列车。亚洲的泰国曼谷比北京的交通堵塞还要严重,它下决心搞立体交通布局,上下三层,上面是公共汽车,中间是轨道交通。下面是地铁,充分利用空间。波多黎各是个不发达国家,但它的城市也在大力发展地铁。欧洲各个城市轻轨普遍很发达,已经逐渐代替公共汽车,成为一个非常高效的交通工具。美国与欧洲不同,由于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没有受到任何破坏,高速公路已经形成系统,大的交通格局没法改变。但是在美国除了大城市外中、小城市也开始发展轻轨,既有利于环保,而且景观很好。 三、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中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重视城市交通的总体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尤其是在市中心修建地铁是一项复杂的、涉及面广、多专业相互协调配合的系统工程。工程投资大,一旦建成无法修改。工程做得好,乘客深受其益。因此,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必须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线网规划,因为线网不合理,比如线路走向不合适或换乘不方便等,就会造成没有客流、缺少客流或不吸引客流;客流量小、运量小,就谈不上城市轨道交通的骨干作用。因而,结合城市的总体客运需求,合理布置线网是发挥城市轨道交通骨干作用的必要条件。 北京市政府制定了《北京交通发展纲要》,其中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是这一战略的重要内容。北京市轨道交通规划已明确,2008年轨道交通运营线网长度将达到220公里以上。预计日承担运输量为400~450万人次,占公共交通总运量的25%~30%,据了解,近十年北京市对城市交通的年均投入占到gdp的5.24%,道路里程增长了33%。 北京制定中长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依初步设想,北京市远景轨道交通规划线网由16条地铁(m线)、6条城铁(l线)和6条市郊铁路(s线)组成,分三个阶段实施。届时,北京市将拥有28条轨道交通线路。据了解,规划既包括线网设置和组成,也包括客流预测和融资方案。2020年规划线网将由19条线路组成,总长度561.5km。市区线路15条,425.7km,包括m1-m11、m15(至顺义),其中m10与m11将形成第二个地铁环线,这个环线将充分服务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商务中心区、奥林匹克公园等今后北京的多个中心区域。其他城市区内的地铁线路都将围绕已有的环线地铁及m10与m11形成的第二个环线,向北京的各个郊区发散,第二个环线区域内的居民出行可在5min之内到达地铁站。到2050年之前,北京还将在城区内建设m16,它将与m4相连接,形成贯穿南边的地铁主线。同时,奥林匹克公园等区域也是轨道交通重点发展的区域。到2020年,北京还将修建城市铁路l1、l2。这两条城市铁路将从北京的城区内向东北方向和西南方向出发,通往京郊的顺义和大兴方向。通往郊区的线路有4条,里程将达到135.8km,包括良乡线、昌平线、黄村线以及亦庄经通州至顺义的s6线。 (二)开发国产化,降低建设成本 从运输效率和城市环保的角度看,轨道交通无疑最有优势。但相对于其他交通方式,轨道交通系统所需投资巨大,往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最大的一项投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平均每公里综合造价,地面形式为0.5~1.5亿元,高架形式1~2.5亿元,地下形式5~8亿元。而且轨道交通的运营维护费用也非常昂贵,目前世界上建有轨道交通的144个城市中,只有香港、大阪等少数几个城市能够回收运营成本。即使在正常情况下,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也属于高风险投资。跨越这一障碍的关键在于:一是以新的融资方式和金融工具,打通民间资本大规模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建设的渠道;二是以明确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政策投入”,刺激国内外各类投资者投资于轨道交通。 针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现状,国家制定了既积极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又要大幅度降低造价的方针,提出要求制定“量力而行,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建设标准,使技术装备实现国产化,确保国产化率不低于70%。轨道交通应该是大运量、快速,运送中、长距离乘客的交通工具,需要其他交通工具为其输送客源,以达到大运量、高负荷的目的。大站距可以提高旅行速度,缩短旅行时间。“低线网密度,大站间距”模式不但可以降低工程造价,而且还可以降低运行成本。为了科学合理地确定路线的敷设方式,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沿线地质、水文、环境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路线敷设方式,能采用地面线的不采用高架线;能采用高架线的不采用地下线,地下线的复土深度力求减小,以此达到节省投资降低运输成本,而且还方便乘客出入。资源共享、社会化的配套也是降低成本的一条有效途径。可利用社会资源服务的功能从地铁中分离出来,我国一些城市也将地铁中一些后勤服务功能实现社会化,并得到了显著效果。同时可以进一步扩大资源共享,并进行社会化服务。显然,这是一条降低建设运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的好路子。 (三)注意城市轨道交通的环境保护 城市轨道交通的环境污染,主要以建成通车后的振动和噪声污染为主,其次为电磁辐射污染和景观污染等。防治措施通常采用主动和被动两种形式。主动防治即先行分析污染源、污染产生的机理、影响因素,而后对症下药,从污染产生的源头上采用先进的技术设计手段,阻断或削弱污染。 运营期间轨道交通的环保是指线路开通后的被动环境污染防治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措施: 1.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时,由于钢轨腹板较薄,横向刚度小,轨腰容易产生振动,引起噪声,防治措施是在轨腰两侧粘贴减振橡胶和钢板,达到衰减阻尼振动和噪声的作用。日本高速铁路采用这种方式后,噪声降低了3~5db。 2.在钢轨踏面部分涂增粘物质,可以减小车轮在轨顶面的滑动,从而有效的减小滑动摩擦产生的噪声;在小曲线钢轨内侧涂油,可以减小振动和啸叫噪声。 3.车轮定期维修、打磨,使之圆顺,对减小撞击和滚动产生的振动和噪声效果明显。 4.消除钢轨局部不平顺,可有效的减小振动和撞击噪声。 四、结语 北京市目前的轨道交通路网,仍滞后于客流的增长。服务设施,以及换乘与过轨衔接,现在仍显不顺畅。面对这些问题,在未来的建设中把质量与服务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推进环保、社会福利,作为公共交通建设的重要任务;强调以最少的投资获得最大的效果;重视多种交通方式的关系协调。落实起来,应着实地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关于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思考 【摘要】城市轨道交通是一种满足几百万居民外出安全、快捷、准点、大流量的交通工具,是解决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好方案。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城市轨道交通又是一个投资巨大,造价高昂,运营复杂,需要一定财政补贴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好管好城市轨道交通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本文结合宁波实际情况,分析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现状,提出了优化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几点建议,以期宁波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之路,成为后来居上的典范。 【关键词】宁波;城市轨道交通;建议 随着私家车和人口的急剧增长,宁波市城区的交通拥堵状况日趋严峻。有数据显示,在最拥堵的路段,上下班高峰时段塞车时间近半个小时,市民出行困难增加。这一现象会随着宁波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而加剧。为进一步保障和推动宁波市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宁波市政府加快了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前期工作,2004年10月《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按照这个规划,宁波中心城区的轨道交通网将辅设三主三辅共计6条快速轨道,共计223.4公里,预计2007年后动工建设。223.4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若按地铁5.5亿元人民币/公里计需投资1228.7亿元。若按轻轨2亿元人民币/公里计需投资446.8亿元。数百甚至千亿的投资是宁波有史以来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如此庞大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在规划建设初期应该做好各种调研和基础性研究工作,从规划建设模式、投融资模式、运营模式和设备选型等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以防各种风险的发生。 笔者在对国内外地铁建设发展运营情况进行广泛研究的基础上,对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未来宁波地铁的建设有点帮助。 一、宁波市交通面临的困难与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市高度重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为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随着私家车、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宁波交通又面临各种困难,其原因主要有: 1私家车爆发式增长。近几年,宁波私家车年增长率在50%以上。2003年宁波人均gdp超过3400美元,全市汽车拥有量超过21万辆,汽车年增长率呈放大趋势。市区道路交通量相应也呈高增长态势,平均增幅近20%。最拥堵路段交通量增幅达30%左右。道路交通量中私家车比重已接近45%,私家车对道路交通量增长的贡献率超过80%。如此高速的私家车和道路交通量增长,远远超出道路基础设施可能的增长速度,宁波市的道路交通状况正进入高度脆弱的敏感期。 2人口增长较快。随着宁波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明显加快,周边地区人口和外地人员迅速向市区及城市组团集中,全市人口总规模迅速扩大。2003年底宁波市户籍总人口为549.07万人,常住人口606.3万人,市区总人口207万人。根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5年市域人口规模将达620万,2010年市域总人口将超过640万,市区人口将达到300多万,2020年市域总人口将超过700万。 3城市交通过于平面化,缺乏快速交通通道。宁波处于从中型城市向大城市转型的阶段,整个交通体系过于平面化。街道虽较宽,但十字路口和斑马线较多,车速较慢。缺乏城市高速环线和贯通全市东西南北的快速主干通道。 4公交系统过于单一。在私家车快速发展的同时,宁波市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依然单一,轨道交通建设尚未启动,部分地段公交运行环境恶化。从中长期来看,宁波要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借鉴国内外经验,就必须依赖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立体化多方位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二、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现状 (一)国外城市轨道交通现状。 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已成为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解决城市交通难的有效措施。如日本东京,人口高达1000多万,拥有汽车600多万辆,但绝大多数上班下班、上学及购物均乘坐地铁和市郊铁路,很少乘私人车辆,轨道交通运输承担了东京全部客运量的80%。巴黎轨道交通运输占全部客运量的66%,莫斯科和香港这个比例是55%。显然,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已成为世界各大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 (二)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现状。 1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许多大城市交通拥堵现象日趋严重,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在一些城市交通拥堵已严重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发展大容量城市轨道交通已经成为各大城市的共识,许多城市加快了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步伐。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已建成地铁,天津、重庆、南京、杭州、沈阳等城市已开工兴建地铁,总数在16条以上,总长度在350多公里。还有一批城市已提交修建轨道交通的可行性研究和预可行性研究,等待审批。已建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交客运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以上海为例,2003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已超过5亿人次,日均客流量已占全公交客流总量的12%,呈现快速、持续增长的趋势。据预测2010年上海轨道交通线日均客流量将从目前的130万人次增加到600万人次,日均客流量占全市公交客流总量的比例将增加到35%左右。从而形成上海轨道交通网络新形态。 2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现状。我国有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34座,其中超过200万人口的大城市有11座。在这些城市的规划中,约有20座城市拟定了轨道交通的发展规划。其中北京规划轨道交通408.2公里,上海规划了500多公里,天津规划地铁106公里,轻轨50公里、环线地铁1条71公里,共227公里;广州市规划了206.5公里;南京市规划了263.1公里。如果再加上其他城市,规划的轨道交通线路共计2200公里左右。 三、国内城市轨道建设运营的先进经验 1香港的“算账”模式 世界各国的地铁公司大多都不盈利,甚至负债经营。而香港地铁公司却一枝独秀,在近10年的时间里一直都保持在近10%的利润增长率,其中房地产开发的收益一直都在地铁营运收入中占有重要的比重。 香港地铁所遵循的是一种综合开发模式。简单地说,就是房地产开发与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设施紧密相连,以公共交通运输系统,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为先导,最大限度地利用它的区位条件和市场环境进行房地产开发,从而获得远比其他形式的房地产开发更高的经济效益。 香港地铁开发运营的成功,从技术层面上看,确实有很多值得内地城市学习的地方。其中关键一点是,香港的地铁建设投资要“算细账”。香港政府虽然握有地铁公司70%的股权,但后者完全按照企业模式运作,讲究成本效益和合理的投资回报。 2深圳的bot模式 深圳借鉴香港地铁模式,面对巨额投资也学会了“算账”。2005年年初,深圳市政府与香港地铁有限公司签署原则性协议,采用bto形式(bto是buile-operate-transfer的英文缩写,意为“建设-经营-移交”),引进香港地铁公司参与总投资近60亿元的深圳地铁四号线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协议期限为30年,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深圳市政府。作为双方主要合作条件之一,该公司将获得四号线沿线预计总建筑面积约290万平方米的物业开发权。深港地铁合作模式对目前国内一些正在或计划兴建地铁的城市具有启发意义。 四、几点建议 (一) 参与长三角轨道交通网规划的整合,优化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做到周密精细。 1首先要进一步做好总体交通规划。“先有路,后有城”是我国和世界几千年来的古训和经验。建了“路”才能促进城市的发展,带动沿路的经济繁荣。城市发展要首先做好交通总体规划,并且明确规划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各自的关系和地位,形成整合效益。 2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为契机做好交通枢纽规划。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交通的大动脉,起着骨干作用。在输送大量乘客过程中,人们的换乘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中不可避免。它不应在站外大街上到处分散进行,应力求在换乘枢纽站上达到交流。根据人们的经验与心理要求,在外出到达目的地的途中,并不一定要求路径最短,但却要求时间最短和一路顺畅。因此,规划好城市轨道交通的客运枢纽布局,建设能力强大的客运枢纽,对于实现城市快速客运至关重要。 3城市轨道交通应与其他交通方式融为一体。城市轨道交通要发挥其快速、大量、方便、准时、舒适的特点,其线网规划要与城市地面交通、公路、铁路、市郊铁路、民航等大交通相协调。为此,轨道交通规划应该纳入并服务于城市的建设规划和相应的交通总体规划。尤其是在枢纽布局上要有长远规划,在建设上留有余地,在管理上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否则,不仅会出现许多不合理的设计,使造价提高,给市民带来很多不便。因此,城市轨道交通要与其他交通方式融为一体,建设成一体化的轨道交通网络。这是因为它们服务的对象是共同一致的乘客,在运送过程中互为客源、客流互补。在这方面,与轨道交通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铁道部门与地方政府应统一协调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的规划,共同组织客运枢纽的布局和建设。要把大型铁路客运站和市郊铁路的终点站,与城市轨道交通的车站融为一体,作为城市的重要客运枢纽,通过互相接运,以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强大的优势,成为城市客运的大动脉。建议宁波市政府在建设地方的综合客运枢纽时,要考虑出台优惠政策,以资鼓励。 (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基础性研究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网是宁波市有史以来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如此大的项目必须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做好基础性研究工作,先“算好账”再做最后的投资决策。科学的决策机制包括信息情报系统、专家咨询系统、决策体系、决策执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目前最要紧的是建立信息情报系统、专家咨询系统,做好规划建设模式、投融资模式、运营模式和设备选型等基础性研究,为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的科学决策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样做不但能降低建设成本,而且为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指明了方向,保证项目的成功。 1组建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专家咨询小组,从组织上保证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科学决策和基础性研究的深入进行。为进一步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应将有关设计院所和高校等机构及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小组,为宁波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各种优化方案,为科学决策打好基础。 2充分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教训,努力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在规划建设模式上可以借鉴香港的经验,搞好地铁运营、房地产为主,商贸、地铁设备产业为辅的综合开发。以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为先导,最大限度地利用它的区位条件和市场环境进行房地产开发,从而获得远比其他形式的房地产开发更高的经济效益。为此,在规划中应为未来的地铁房地产开发留有较充分的余地;在运营上,未来宁波市地铁公司的体制上应完全按照企业模式来运作,讲究成本效益和合理的投资回报;在投融资模式上,应考虑引进民间资本。比如在地铁的商业部分、地铁设备产业开发等方面引进民间资本。 (三)做好规划和设备选型工作,努力降低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本。 解决城市轨道交通造价高,运营亏损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关键在于规划和设备选型两大问题上。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1要有合理、正确的指导思想。城市轨道交通是社会公益性的交通工具,必须经济实用、安全可靠,不能违背这个基本原则,追求先进、舒适、豪华和商业多功能,造成造价居高不下.背上沉重的财政包袱。 2规划要合理。如果规划不合理,工程从一开始就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将使总造价上升,也为今后的运营埋下亏损的隐患。因此,优化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既是当务之急,也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除专家以外,应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乘客一起民主参与,切实搞好优化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工作。 3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标准要适当。 首先,要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宜的线路类别,地下比例不宜太高。线路类别不同,其造价差别明显不同。简单来说,地面线、高架线和地下线造价比例是1:3:7。在国内,地下铁道的优越性已广为各界认可,但对城市中建设少量高架城市轨道交通还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在这方面,国外有许多成功的例子可以学习。 其次,车站设计标准要适当,要朴素实用,出口不宜太多。 第三,地铁车站体量要加以控制。地铁车站的造价也比隧洞的造价大得多。因此,控制地铁车站的体量是降低地铁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加大体量后,必然要提高造价,而且随着空间的加大,耗电也大量增加。 第四,地铁设备选型和车站现代化建设不能搞一步到位。 在设备选型和车站现代化建设上要尽可能提高设备的国产化比例。广州等城市地铁在设备选型上搞一步到位,豪华装修,功能过剩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吸取。要把初期建设资金降下来,技术装备的现代化可以在设备更新改造时分段实施。 4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装备的国产化程度要提高。 (四)抓住市场机遇,联合多方力量,抓好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工作。 未来几十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规模将达数十万亿。世界没有哪一个市场可以和中国比。国家和地方都应该高度重视地铁设备科研和国产化工作。这方面宁波有机会走在全国的前面,可以从两方面来做:一是积极主动走联合之路,整合市场资源,集团招标采购,集团开发,避免被国外厂家各个击破;二是在联合暂没有达成的情况下,宁波应借全国地铁设备这个大市场东风,凭借宁波独特的资金、技术和制造业优势,联合有关地铁科研单位先行发展自己的地铁产业。 (五)抓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储备工作。 建设运营管理好城市轨道交通是一个难度很大的工作。更好更快的抓好宁波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关键之一在于人才队伍建设。许多城市都要上地铁项目,而我国的铁路大专院校地铁专业人才供应量很少。因此近几年内城市轨道交通专业人才将是十分稀缺的。面对这种情况,抓好人才引进、培养和储备工作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评价 摘 要 介绍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评价的过程,提出分层次评价(粗选、筛选、优选) 网络方案的思路,重点说明了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综合方法。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评价 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工作的后期,其焦点问题方案评价。若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不当,可能会在无意中选差弃优。因此,方案评价的研究在网络规划中非常重要。 1999 年6 月~2000 年5 月,根据上海市政府要求,上海市建委组织有关单位对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进行优化研究[ 1 ] 。作者参与了这项工作,承担轨道交通网络方案的评价研究。本文主要介绍这项研究工作中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抛砖引玉, 期盼同行深入地讨论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的评价问题,以提高我国大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水平及决策的科学性。 1 方案评价的思路 在进行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方案评价工作之初,我们试图参与国外的一些做法,但未能如愿。如巴黎、柏林等国外大城市,其轨道交通建设开始于20 世纪初,因受当时交通规划水平及认识程度的限制,网络规划所考虑的时限较短,主要从具体某条或几条线路的角度进行局部性的效益评价[ 2 -3 ] 。60 年代后, 随着交通需求分析理论的发展,到交通网络对城市土地利用的动态作用及其社会效益,开始重视路网方案评价。法国巴黎在70 年代规划建设的地区快速铁路网(rer) ,主要是支持60 年代初提出的城市总体规划,为开发建设距巴黎市中心8~10 km 的9 个副中心及距巴黎市中心25~30 km 的5 座新城服务。美国在70 年代末制定的大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 4 ] 的评价指标为: 重构节省能源的城镇体系,恢复中心区活力,促进旧城改建,改善环境,改善中心区的居民出行可达性,实现社会平等。可见,国外轨道交通网络的评价重点是定性分析,在定量评价方面的研究还不深入。即使在定性分析方面,我们也不能套用这些指标,因为欧美等国的人口密度、城市化历程等与我国现状及未来的发展特征有很大差别。 在国内,比较代表性的评价方法是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在《广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研究》中的做法[ 5 ] 。这种方法参照近年来公路、城市道路网络规划方案评价研究的成果,如多目标决策分析法、系统聚类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层次熵决策分析法等[ 6 ] ,建立了3 个层次共18 项评价指标,试图对路网方案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虽然广州的评价指标比较全面,但在具体应用时由于指标数目多,且有些指标受主观影响较大,各指标权重的取值可能会发生较大偏差,从而导致方案比较结果模糊不清,难辨好坏[ 7 ] 。 这次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评价的特点是: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方案评价;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在选择评价指标时,尽量减少指标间内涵的重复性;定量评价指标中尽量减少主观性指标。具体评价思路及过程如下: (1) 通过战略性分析粗选方案。对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中的一些战略性问题,如新城与中心城间的出行总量、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比例、路网规模、轨道交通系统模式等,组织专家反复论证,形成明确的目标。达不到这些目标的方案,即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战略目标不相适应,必须淘汰。本次网络规划中,规划小组在第一阶段方案设计时拟定了17 套规划方案,经过定性及定量分析后,粗选出5 套符合要求的可行路网规划方案供进一步深入研究。 (2) 通过方案设计原则及方案的定性分析筛选方案。规划小组通过多次讨论和专家咨询,明确了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的原则。逐条对照规划原则,考察各网络方案与城市总体布局的配合、与城市主客流走向的配合、与城市主要客流集散点(市中心、副中心、地区中心、对内及对外交通枢纽等) 的配合、规划近期网络的可实施性、网络结构的合理性等方面。通过规划小组集体的经验及综合判断能力,将不合适的方案淘汰。被淘汰的方案中,可能存在一些局部的优点或特色,这些将被添加或组合到保留下来的方案中。因此,在筛选方案的过程中,也会派出或组合出新的方案。本次规划在对5 套粗选方案进行踏勘、客流分析、类比分析等研究过程中, 对上海市城市规划、城市综合交通情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路网方案的规模、结构形式、层次等也有了更多的了解,构思出12 套比较可行的方案。然后对照各条原则进行取舍,选出较好的3 个方案。最后广泛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总结归纳出2 个有代表性的方案 方案一与方案二。 (3) 通过定量分析优选方案。最后保留下来的方案都是各具特色且是总体上比较优秀的方案,这些方案从定性分析的角度看是难分高下的,因此需要建立定量的评价指标进行精确的比较。由于轨道交通涉及面广,用单一的评价指标无法全面反映各方案的影响效果,故需建立由多个指标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为达到方案比较的目的,还需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各指标进行综合。 上述3 个评价阶段,充分利用人的经验及综合判断等定性分析能力,把不同层次、不同影响程度的方案比较问题分解开来。到最后一个阶段,由于比较对象在定性分析方面的综合影响基本相同,所以可以把定量分析从复杂的定性、定量综合分析体中分离出来,使相应的定量评价指标较少,综合比较只需进行单层次的指标综合。此举不仅简化了指标综合方法,而且也提高了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及准确性。下面重点介绍这次规划方案评价所采用的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综合方法。 2 定量评价指标体系 文献[7 ] 、[8 ]探讨了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评价的指标体系。但在实际运用时,这些评价指标受城市特点以及所能获得的数据资料等具体条规划与方案件的限制。这次评价对指标体系作了适当调整,实际采用的比选性评价指标有如下4 项。 (1) 公交出行时间(万人h/ 日):指使用公交的全部乘客的出行总时间,反映轨道交通带来的居民出行方面的效益。该值越小,出行者的出行距离越短或旅行速度越高,出行越方便,说明网络结构及换乘布置总体上越合理。 (2) 轨道交通周转量强度(万人km/ km 日):指平均每公里轨道交通线路的日周转量,为轨道交通日周转量除以轨道交通线路长度,反映单位长度轨道交通线的直接效果。该值越大,轨道交通运营公司的经济效益越好。 (3) 轨道交通占公交周转量比重(%) :是指轨道交通日周转量占公交日周转量的比重。该值越大,说明轨道交通在公共交通系统中发挥的作用越大,对改善地面交通系统拥挤状况及环境越有利。 (4) 轨道交通网络长度(km) :指轨道交通网络运营线路总长,反映轨道交通网络的建设成本。在建设标准相同的条件下,长度越大,工程造价越高。 上述4 项指标从效益和成本两方面来评价轨道交通网络的总体性能,较全面地反映了轨道交通网络对居民出行、运营效果、城市发展、经济效益的影响。其中效益评价考虑了居民、运营公司、社会(公共投资者)3 个方面。这4 项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的缺点是不能反映路网负荷均匀性及车站分布密度。其原因是由于前者的数据难以获取,而后者在方案筛选阶段已经对站间距作了优化研究,因而不影响方案比较结果。 根据上述4 项指标,可得到在轨道交通轨道规划评价中习惯使用的其它指标。 (1) 轨道交通周转量强度×轨道交通网络长度= 轨道交通周转量;轨道交通周转量÷平均乘距= 轨道交通客运量;轨道交通客运量÷轨道交通网络长度= 运载强度;轨道交通客运总量÷公交客运总量= 轨道交通占公交运量比重。 (2)“居民出行时间包括轨道交通乘客的车内时间、换乘时间以及轨道交通系统之外的公交接驳时间和步行时间。它反映了公交平均速度,也反映了轨道交通网络与城市客流集散点衔接的好坏,还反映了轨道交通网络与城市规划的人口及工作岗位分布的吻合程度。 (3) 在一定面积、一定人口的区域上,轨道交通 网络长度与轨道交通面积密度、轨道交通人口密度 是一一对应的。 3 指标综合方法 单层次的指标综合如下式所示,只是简单的代数运算,直观易做。各评价指标的计算值bi 如表1 所示(上海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利用emme/ 2 软件采用城市总体规划数据及相应的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进行计算所得) 。 表1 方案一与方案二定量评价指标计算值 由表1 数据可知: 比方案二差。如果票价为0. 3 元/ 人km ,则每天方 ①两方案规模基本相同。 案一要比方案二少收入41. 1 万元,10 年累计达15 ②方案一的居民出行时间比方案二少10 万人 亿元。h/ 日,因此从节省居民出行时间看,方案一好于方 ③方案一的轨道交通客运周转量比方案二小 本次规划向20 位专家进行了4 轮专家咨询,经过137 万人km/ 日,因此方案一的轨道交通运营效益 整理后得到的表2 的权重结果。 ④方案一的轨道交通占公交周转量比重比方 案二。如果每人小时的时间价值按5 元计算,方案 案二大1 % ,有利于减少道路交通阻塞及改善环境一每天节省的时间价值达到50 万元,10 年约节省 质量。18. 3 亿元。 权重wi 可通过特尔斐法专家咨询法确定[ 9 ] 。 表2 方案一与方案二指标综合 表2 中,指标综合值p1 p2 ,由此可判断,方案一总体上略优于方案二。 4 结语 象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未来可能要形成400 ~500 km 以上的轨道交通网络,建设总投资将超过2000~3000 亿元。如此庞大的投入,必将对城市布局、土地利用分布及强度、交通结构与效率、居民生活方式及方便程度等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形态结构、线路走向、线路连接方向的微小差别,可能会给城市带来不小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审慎地对待方案比较。本文提出的方案比较指标体系及指标综合方法尚需进一步深化,尤其在车辆配置、运营效率等方面。还要注意的是,实际的轨道交通方案评价是复杂细致的工作,除了受所能获取的数据制约外,还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选择对解决城市问题有针对性的指标。从这个意义上讲,评价不仅是一种技术,而且是一种艺术渗透着规划理念及战略思想的评价,综合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评价。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谈阳泉市的轨道交通规划 摘 要:结合阳泉市公共交通现状,对轨道交通在阳泉的适应性和阳泉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分析,提出阳泉市发展轨道交通的远期规划目标与近期采用快速公交的方式,以提高公交运营质量。 关键词:轨道交通,有轨电车,轻轨交通,快速公交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城市人口的增长,人们已逐步形成共识:作为在城市公共交通中起骨干作用的城市轨道交通,必将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发展方向。发展轨道交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质量、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因素。 1 阳泉市区公共交通现状 1.1 阳泉市区道路系统 阳泉市区由于受地形限制道路系统不够完善。尤其是桃河的阻隔,使南北方向的交通主要集中在桃河桥上,车辆拥堵严重。北部地区由于地形高差较大,东西向的联系也很薄弱,南部地区由于受地形限制,很多道路曲折,坡度很大。因此总体规划的重点任务是完善道路交通网络系统,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 1.2 阳泉市区公共交通系统 阳泉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由公共汽车和准公共交通(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两部分组成。 阳泉市公共交通线路网系统是在现有公共交通线路基础上,根据客流变化情况、道路建设及新客流吸引中心的需要,对原有线路、运营指标等进行了调整后逐步形成的。阳泉市现状公共交通运送能力为15万人/d,公交出行约占35%,公共交通网络覆盖面较大,基本能满足居民的出行需要。 2 轨道交通在阳泉市的适应性分析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功能、作用在不断加强,特别是近几年由于汽车工业的发展,许多城市中机动车的速度与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城市道路建设的速度及增长幅度。因此,城市交通拥堵已经成为必然,与此同时,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也成为客观需要。 轨道交通具有运能大、速度快、污染低、安全、准点、舒适等优点,但是由于它投资大,建设时间长,在规划和实施中还会受到一定的制约。 轨道交通按照其作为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和运行方式,可以分为有轨电车、轻轨、地铁、独轨、缆索轨道等五种交通方式。比较而言,有轨电车和轻轨交通更适合阳泉市未来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1有轨电车 有轨电车是城市中最早的一种轨道交通形式。现代有轨电车完全采用新的设计和技术,它具有与其他交通方式混合行驶的特点,车站设在人行道上,或者在街中修建长条形的月台,以便上下客。有轨电车通常由单节或两节车辆组成,其运送能力在2000人/h~5000人/h,运送速度一般在15km/h~20km/h,车站设置间距500m。 2.2 轻轨交通 轻轨交通是一种中容量的轨道交通系统,介于有轨电车与地铁之间,其覆盖范围较大,灵活性也很大。它具有以下特征: 1) 以电力为牵引动力。 2) 整条线路可以包括地面、高架或地下区段,地下区段仅限于必要的地方,通常距离比较短。 3) 可以有专用道,也可以在地面与其他交通方式混合行驶。为了保证一定的运送速度,在平交道口采用优先通行的交通信号系统。 4) 沿线设置车站,站台高度可以与车厢地板相当,也可以是较低的站台,或在地面上直接上下客。 5) 由多节车辆组成列车运行,通常不是很长的列车。 6) 车辆可以采用铰接的结构形式。轻轨列车的编组一般不超过4辆,其运送能力在5000人/h~30000人/h,运送速度一般在25km/h~35km/h,车站设置间距为800m~1200m。轻轨交通的最低水平接近于有轨电车,最高水平接近于地铁。 轻轨交通的线路走向应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应成为城市客流集中的交通走廊,通常是连接一些重要的客流集散点,如铁路车站、汽车客运站、大型商业、经济活动中心、体育场等重要活动中心,以及规模较大的住宅区等。线路的纵断面设计,最大坡度限制为6%,坡道长度不超过500m;坡度为5%的,坡道长度不超过1000m;坡度小于5%的,坡道长度不受限制。 3 阳泉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功能定位 在公共交通方式中,有轨电车、轻轨及常规的公共电汽车在运送能力、适用范围、造价、运营速度、准时性等特征上各有优劣,因此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城市、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以及城市中不同的地点。从总体上,根据城市交通需求特点,合理确定不同交通方式的构成及其分担比例,建设完善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是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建设的根本目标和发展方向。 3.1 交通型 交通型的发展战略以联系阳泉组团、平定组团、荫营组团、开发区的轻轨交通为主要发展方向。 根据阳泉市总体规划,规划期末规划市区人口达到75万;阳泉组团、平定组团、荫营组团分别承担城市的各项功能。阳泉组团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功能将吸引平定、荫营两组团的大量人流,为了缓解中心城市区的交通拥挤,增加平定、荫营两组团与中心城市之间的吸引力,满足居民乘坐舒适、迅速、方便、准点的要求及公众对生存环境质量的要求,轻轨交通将是城市未来公共交通的理想方式。 3.2 延续型 延续型的发展战略以维持现状交通网络,适当调整交通方式的构成及其分担比例为主要发展方向。阳泉市具有独特的地域文化特色,典型的自然风貌,未来阳泉的城市设计应充分体现其独特的气质。现代、美丽的阳泉必然在城市的生活质量、生态环境等方面有更高标准的要求。在公共交通方式的选择中,采用有轨电车取代公共汽车,以减少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同时采用方便老人、幼儿、残疾人的特殊服务,使轨道交通更具人性化。 4 结语 阳泉市的规划建设正处于新时代、新理念的开端,从阳泉市所处的地域环境、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的财力、城市居民对交通的需求,以及城市现状特点等条件分析,其在近期还处于加强城市道路建设,采取有效交通组织解决现状交通问题的阶段。根据阳泉市的公交运送能力分析,近期可采用快速公交的方式提高公交运营质量,轨道交通作为阳泉市远期规划目标更切合实际,轨道交通的发展将有利于城市功能的发挥,逐步成为对环境友好的“绿色交通”,满足普通市民出行的需求,同时也会给城市带来活力,符合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上海市浦东新区轨道交通L4线工程港城路站方案设计 摘 要:针对上海市浦东新区轨道交通l4线工程港城路站建筑方案设计,详细论述了地铁(轨道交通)车站建筑在与环境的结合、平面功能、交通流线组织、空间构成及立面意象的生成。 关键词:环境;功能;交通流线;空间构成;立面意象 港城路站是上海市浦东新区轨道交通l4线的起点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为ak0+57,位于通园路以西,骑跨港城路。站位所在地现为高桥电器厂等小厂及仓储用地。主要客流来源为高桥老镇居民和m1线跨江的浦西、浦东交换客流。规划m1线沿港城路布置于本站下方,由于l4线已接近终点,考虑客流量不大等因素,故本站按高架考虑,站台形式为侧式,与规划地铁m1线形成站台十字换乘,两线可共用站厅。为尽量吸引客流、车站设两个主要出入口,分别设于港城路南北两侧,设计为敞开式出入口,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全方位照顾各个方向的人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指导思想。 1车站工程影响范围环境现状及规划概况 港城路车站站后设有折返线,交叉渡线等,并设有车辆出入段线接入港城路车辆段。线路在车站前后的范围内,顺浦兴路西侧由南向北依次跨越规划浦东铁路、规划轨道交通m1线、城市主干道港城路。在港城路下,南侧道路红线内布置有3600×3200×3孔合流污水箱涵,总宽9.6m,埋深2.7m左右;北侧红线内1m处布置有φ300输油管。 规划浦东铁路是沿海铁路大动脉和上海铁路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i级铁路干线标准,平行布设在港城路南侧,并在浦兴路附近设有外高桥铁路车站,配有正线一股,站线四股,预留站线一股以及铁路专用线牵出线,车站有效长度850m。 地铁m1线目前尚在规划研究阶段,其走向沿港城路东西向布设,线位则受l4线港城路站站位的影响,应考虑二者换乘的方便合理。工可方案将其设置在港城路及浦东铁路之间,与l4线港城路站呈十字或t型换乘。 2 平面功能 公共区由检票机和栅栏分隔成付费区和非付费区,非付费区南北两侧设置自动售票机和半自动售票机两组,公共区两侧设自动检票机,引导和疏通客流。设备管理区主要布置了车站管理用房和设备管理用房。集中管理,合理、紧凑。站厅布置功能分区明确,进出客流不交叉,能很好的满足交通建筑的要求。 本站共设2个出入口,车站沿通园路共布置有两个出入口,分别设于港城路南北两侧,均位于道路红线以外,满足规划要求。设计为敞开式出入口,结合出入口设计集散广场,全方位吸引客流。 3 客流组织 进站客流分别由敞开式非付费区,经购票、检票进入付费区,再进入站台。出站客流则由站台经检票进入非付费区,然后选择所需出入口到达地面。换乘客流自本站站台中段预留楼扶梯直接到达m1线站台、实现两站站台间的直接换乘。 规划地铁m1线沿港城路走行,在通园路设站,下穿本线。因l4线需上跨规划浦东铁路,轨顶较高,且两站均为侧式车站,故本站站台中段预留楼扶梯直接与m1线站台相连、实现两站站台间的直接换乘。同时两站可共用站厅,本站南端站厅敞开式非付费区,集散广场可与规划浦东铁路车站站前广场连通,使l4,m1及浦东铁路三线在港城路实现简单,直接而有效的“零换乘”。 4 空间构成及立面意象 立面纵向突破传统三段式构图手法,横向趋于对称,籍此构建其庄重典雅的风范。细部处理运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互生互长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内部功能的前提下,运用一些不乏活力的现代符号作为活跃元,使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加强了对该车站作为交通建筑的性格刻画,削弱了高架车站对人体感官心理上的压抑感。通过宜人的细部尺寸来增强该车站的亲和力。另外,通过点,线,面的巧妙结合,体块的有力穿插,虚实的强烈对比,使整个车站体型翘然翼然,意味隽永。强有力的轮廓线不乏拙朴的风韵,清晰的表达了与原有环境的协调性和颇具时代气息的构成意味,有效的扩大了空间的感染力,将人的意识从世俗的物体、时空的差别升华并达到一种对未来的豁达理解,形成与众不同的,饱含激情和责任的巨大力量,在场所深深的沉寂中,爆发出强大的穿透力,从而赋予车站这一城市构成元素以活的灵魂和与众不同的场所精神。 顶部强有力的线条,深深断开的裂缝以及车站两端经过切割的壳体,大块的玻璃及质感润泽的金属材质的运用,给予建筑以勃发的朝气和作为交通建筑明快的节奏和俊朗的外形。 色调处理结合上海海派文化风貌及现代都市的双重性格,突出车站体型的雕塑感和色彩的纯一性,使得车站构件的实际功效与哲学内涵达到形与神的统一,也暗含着开放与发展,立意深远而富有特色。 车站雨棚的造型隐喻了另一个特点:“站”---既是起点,又是终点”这一古老的不解情缘。 综上所述,地铁车站建筑的设计,必需针对车站的周边环境,合理选择车站站位,优化车站总平面设计,尽可能的避免房屋的拆迁和管线的改移,合理布置出入口,最大限度吸引客流、减少车站规模。才能确保车站实施的可行性、经济性、合理性、并能方便运营管理,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只有对车站站位、车站型式、配线、换乘方式、出入口设置等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才能提出合理可行并富于特色的设计方案。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基于虚拟仪器的轨道交通测试自动化 摘要:介绍了使用labview开发虚拟仪器软件的方法,即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测试测量与控制系统取代传统的记录分析仪器,在有限的条件下做到实验设备的重复利用,达到实现轨道交通测试的自动化. 关 键 词:虚拟仪器;测试;自动化;轨道交通 1 引 言 轨道交通,包括地铁、轻轨、磁悬浮以及城际铁路等,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为确保运行安全,通常以现场测试数据作为建设与维护的依据之一.业内公认作法是将具有代表性的被测参数通过传感器转换为电信号,经仪器调理送入记录装置后对其进行分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的普及,近年来逐渐被以计算机为核心的虚拟仪器取代传统的记录仪器. 虚拟仪器,是将计算机软件技术与和高性能模块化硬件结合在一起,建立起功能强大又灵活易变的基于计算机的测试测量与控制系统.其本质就是一种基于计算机的自动化测试仪器系统.虚拟仪器通过软件将计算机硬件资源与仪器硬件有机的融合为一体,把计算机强大的计算处理能力和仪器硬件的测量、控制能力结合在一起,大大缩小了仪器硬件的成本和体积,并通过软件实现对数据的显示、存储以及分析处理.与传统记录仪器相比,虚拟仪器开发灵活,可与计算机技术保持同步发展;它的关键是软件,虚拟仪器系统性能升级方便;由于仪器间资源可重复利用,价格低廉;用户可定义仪器功能;可以与网络及周边设备方便连接;开发与维护费用低;技术更新周期短. 为使虚拟仪器在轨道交通测试自动化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进行了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本文介绍的是nationalinstruments公司的labview6.1在实现轨道交通测试自动化的原理和方法.我们还将继续努力,使虚拟仪器在轨道交通测试自动化和其他领域的自动化测试中发挥更大作用. 典型的自动化测试中,信号的传递可以用如下流程框图(图1)表示. 2 自动化测试的原理 目前,为测试各类工程参数而研制的传感器已有相关的生产厂家生产,如:应变桥、测振传感器、压电式和电磁式加速度传感器等各类传感器均能满足测试精度的要求,各种新型传感器正处于进一步研究发展之中;而与传感器相匹配的各类放大器如:动态电阻应变仪、电荷放大器、测振放大器等也已有专业厂家生产并已投放市场;传统的记录分析仪器主要是指光线示波器、模拟磁带机等,这些仪器精度低、体积大、价格昂贵、功能单一,不能根据具体要求灵活定制功能,维护与扩展也相当不便,记录下的数据存档不便并仍需人工读取,影响了后续工作的分析精度和效率,成为影响测试工作的瓶颈因素之一.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日益发展,计算机正逐步被广泛应用到测试领域中.采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仪器代替传统的记录分析仪器正成为一种发展的必然趋势. 开发虚拟仪器软件是实现测试自动化的关键,通常可以采用通用软件开发平台,如microsoft的vb、vc++,borland的delphi、c++builder等,也可以采用专业开发平台,如mathworks的matlab,agilent的vee,nationalinstruments的cvi和labview等.采用labview等专业开发平台可以大大提高开发效率. 3 虚拟仪器软件的实现 为了方便开发和维护,我们在轨道动力学测试软件开发平台选用的是nationalinstruments公司的labview6.1,对于使用更高版本labview的部门只需对已开发的vi进行重新编译. 3.1 采集程序的设计方法 labview采用框图式开发方式,用数据流控制程序的运行,见图2所示. 在编制数据采集程序时应力求简单,杜绝由于算法复杂而造成的资源浪费与故障隐患.程序在将数据存盘的同时送屏幕监测.利用数组操作的方法将每个通道的数据分别送至指定的窗口,确保发生故障时可以迅速判断出故障位置. 采集程序首先用“aiconfig”函数设置参数,然后由“aistart”函数触发采集过程开始.进入循环体后,一方面硬件把采集到的数据不断交替写入buffer,另一方面“airead”函数定时读出buffer中的数据,并清空位置,留给后续的数据.子程序“mydataproc”对“airead”函数读出的数据流加以处理、送屏显示并以二进制格式存盘.采集结束后,“aiclear”函数清空buffer,释放资源. 利用labview开发出的采集程序具有人性化的操作界面(见图3所示).操作者可在备注信息栏中填入简要的描述,选用合理的采集频率,利用按钮选择所需的通道,定义数据存盘的文件名,若有同名文件存在则运行后有对话框提示覆盖或取消.程序运行后由操作者通过菜单控制启停、存盘以及翻屏.数据经简单的数组拆分操作后按通道送各指定窗口供操作者实时监控.存盘的状态由纵贯屏幕的变色条指示, 存盘后的数据可依据文件头进行自描述. 3.2 处理程序的设计方法 对于较理想且有一定规则的数据可以使用程序自动回放处理(见图4所示).程序按照操作者设定的回放参数对数据进行分析,将识别出的峰谷标记在回放窗口的波形上,并依照轨道动力学的专业知识,进一步计算出其它分析结果,同时在后台通过activex方式调用microsoftword等生成报表.程序识别波形峰值时调用了“peakdetector.vi”函数,该函数对处理的数据进行了多项式拟合,因此,直接由此函数计算出的峰值点有时并不在原始数据波形上,但可以此点为中心,在限定的时间偏差内利用数组操作找出真正的峰值. 对于某些特殊的数据以及个别不理想的数据文件,可采用手工回放处理.由于多数情况下有效数据均出现在波形的“峰值”与“谷值”中,因此,手工回放程序中加入“磁吸”效果(见图5所示),可以自动捕获预定范围内的峰谷数值,提高读值效率. 在某些实验中,由于特殊的要求,希望可以在现场对实测数据进行初步的分析,这就要求在现场对已有测试软件做扩展,其中包括临时增加的psd分析.我们可以直接调用labview所提供的“fftpowerspectraldensity”函数模块,对原程序框图只做极少量的修改即达到了满意的使用效果(见图6). 4 虚拟仪器测试平台的特点 4.1 解决了轨道交通测试实时性强的难点 轨道交通测试常要求多个部门同时运作,在决策者调度的有限时间与地点内进行在线测试,因此通常不具备重复试验的条件.采用虚拟仪器软件进行实验操作时,除事先排除故障隐患外,在测试过程中可对各通道进行独立的实时监控,发现问题立即解决,避免影响后续试验.这就有效地解决了轨道交通测试实时性强的难点. 4.2有效解决了轨道交通测试频带宽、数据量大的问题 被测信号中有效成分的频率分布相当宽,路基与桥梁仅几赫兹,而轨道则超过1000hz.为了尽可能完整地还原信号,单个通道采样频率常在10k以上.如以最常见的8通道测试方案计算,采用单精度浮点数转换,每秒中将有4×10000×8=320000(byte),合312.5k之多,若转换为文本格式后将会更大. 正确选择硬件是测试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例如,选择nationalinstruments的数据采集卡daq-6024e,它的ad转换速率在12位精度下可达200ks/s,完全能够满足转换速度;采用labview设计软件的时候,在存盘时调用“binaryfilevis”中的“writetosglfile.vi”,将采集到的数据流以二进制格式直接存盘,避免了由于格式转换而产生的时间与资源消耗,对于等待期间的数据流则只送屏幕供监测,不存盘.这样,既解决了宽频带信号的采集问题,又保证了大量数据流的存盘. 4.3 实现了初步分析的自动化 以轨道交通的提速试验为例,在提速试验中,试验车将以超过现行速度的情况下运行,每个测试工况均存在危险性.决策部门要求每趟试验车通过后立即将几项安全运营指标的分析结果上报,以指导后续试验,确保人身财产的安全. 类似于这样的要求,可在采集后立即对数据进行初步分析,检测出所需的数据,按实验要求计算出结果,调用microsoftword(等)形成报表.由于时间紧,数据量大,试验环境差影响操作者情绪与效率,因此,整个初步的分析过程由计算机自动完成更为快捷和可靠. 4.4 能够方便地进行现场维护与扩展软件 在有些实验中,由于不可预知的因素需要在现场对已开发的软件进行维护或功能扩展.labview采用模块化的开发方式,由“流”驱动软件的运行,工作原理一目了然,加上功能强大的模块化函数库,使现场维护扩展成为可能. 另外,由于条件所限,各实验部门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有可能会是windows9x、windowsme、win dows2000、windowsxp甚至是linux等.以常见的windows系列操作系统为例,这些系统下同一种硬件的驱动方式可能大不相同.如果在选购采集卡时统一选择nationalinstruments公司的产品,那么,即使由于条件所限,各部门的采集卡型号不同,也可以通过nationalinstruments提供的ni-daq使程序达到g语言源代码级兼容. ni-daq为硬件驱动与顶层调用提供了一个接口层,在labview中表现为一些函数模块.无论什么操作系统下,这些函数模块在g语言源代码级兼容,开发者在编写vi时通过调用ni-daq操作硬件,完全不必考虑底层的驱动问题,在使用不同硬件以及跨平台维护扩展时也不存在任何问题. 5 有代表性的测试实例 5.1 秦沈客运专线科技攻关项目现场测试 2002年9月山海关秦沈铁路客运提速实验,测试地点在野外,空气温度在35℃以上,采集卡等仪器的工作温度可达80℃,个别工况的连续测试时间超过2小时.要求每趟试验车通过后立即将有关的安全运营指标的分析结果上报,以帮助决策部门指导后续试验,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5.2上海地铁一号线车载测试 上海地铁一号线车载测试,从始发站到终点站正常情况下全程运行时间超过30分钟,要求在不间断采集与存盘的同时分析出被测信号的功率谱密度(psd). 5.3 特殊条件下的测试 2003年4月齐齐哈尔铁路测试,除通常实验特点外,适逢全世界人民共同抵抗非典之际,为保障实验者的人身安全,要求参加人员尽可能少,实验周期尽可能短. 以上实验在采用了labview开发的虚拟仪器测试程序后,均成功地完成了测试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 6 结 语 在轨道交通测试中,采用了labview开发的虚拟仪器取代传统的记录仪器,在有限的经费内做到软硬件的重复利用,缩短了开发周期,降低了开发成本,提高了测试自动化程度.而软件平台labview采用图形化的开发方式,配以功能强大的函数工具箱以及各种专业软件包,开发效率很高.因此,采用虚拟仪器技术为轨道交通日新月异的发展提供了一分强有力的保障,我们将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开发使轨道交通测试的自动化程度将更趋合理和完善. 轨道交通毕业论文:上海轨道交通M8线ⅠC标施工技术 摘 要 叙述上海轨道交通8号线ⅰc标工程的周围环境、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尤其对基坑的围护形式、开挖过程作较详细介绍。在地质条件差,周边环境复杂的情况下,采用了多种施工技术,通过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时空效应,使800m长的ⅰc标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施工效果。 关键词 基坑施工 围护结构 环境保护 施工监测 1 工程概况 上海轨道交通8号线ⅰc标工程位于中原路上,南起开鲁路车站,北至国伟路,横跨殷行路、开鲁路,沿中原路呈南北向布置。全长800m,包括开鲁路站折返段(a1轴~开鲁路站22轴)和殷行路出入段(里程rdk0+223~rdk0+725)。 开鲁路站折返段(d1~d13)结构长298m,基坑开挖深度为14m、宽11~16m。出入段包括暗埋段(r1~r13)和敞开段(01~07),暗埋段结构长22m,基坑开挖深度为7~14m、宽10~14m;敞开段结构长180m,基坑开挖深度为0~7m,宽10m。 围护形式有地下连续墙、smw工法、钻孔桩和搅拌桩。 2 工程特点 2.1 地质条件差 8号线ⅰc标位于中原路上,中原路下原为河浜,浜底深3.8m,浜填土成分复杂,性质极差;基坑开挖深度为14m,此范围内土层由②3层砂质粉土、③层淤泥质粉质粘土与④层淤泥质粘土层组成,②3层砂质粉土较松散、渗透性较好,在地下水渗流作用下易产生流沙、管涌现象;④层淤泥质粘土属高灵敏度、高塑性软土,易产生触变、流变。 2.2 周围环境复杂 工程周围是大片居民小区,施工用地红线紧贴居民的公房,而居民住宅多为多层砖混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基坑施工若变形过大,将直接影响周围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折返段和暗埋段基坑开挖深度为14m,西侧的围护体距上水dn1000仅800mm,东侧的围护在2条平行管线之间施工,其中1条为埋深7m的dn1500污水管,1条为埋深6m的dn1800雨水管,两管中心距为3.8~4m,管子净距2m,两管基础净距1.5m。另有污水dn600、煤气dn00、上水dn1000、上水dn300等4条管线横跨基坑。 2.3 线路长、工期紧 800m长的折返段和出入段为首先进行铺轨的标段,为满足铺轨要求,必须在10个月内完成施工。 开鲁路和中原路、殷行路和中原路的交叉口,交通繁忙、管线复杂,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要保持中原路、殷行路、开鲁路交通的通畅,为此,根据现场施工环境条件和管线搬迁情况,殷行路和开鲁路在结构施工过程中必须经过2次道路翻交,因而工期十分紧。 3 施工方案优化 (1)分段选用合理的围护结构。折返段(d6~d13)基坑宽16m、开挖深度为14m,西侧围护距dn1000自来水仅1m,距2幢6层民房仅3m,为配合管线翻交,折返段d8段采用盖挖法,并将smw围护改为地下连续墙围护,既满足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又提高了盖挖法施工的安全系数。 (2)d1段中间设有污水泵房,为顺作施工。因26m深的smw围护结构加上满堂加固,对17m的开挖深度是不够的,为控制基坑变形,保护周边环境,先开挖至14m,施工d1段底板,待d1段底板达到一定强度后,再开挖至17m,进行污水泵房施工。 (3)为缩短工期、节约成本,改变先拆除管线,后施工围护结构的施工顺序,而是将围护结构外放1m,先进行主体工程围护施工,在开挖过程中,再将埋深7.5m的dn1500污水管(位于中原路东侧,与400m长的线路水平位置重叠)进行清管,从而节省了开挖、回填、地基处理等施工步骤。 4 施工技术 4.1围护结构施工 (1)a15轴(里程rdk0+107.80)~开鲁路车站21轴的围护结构为600厚地下连续墙,深25m,每幅5~6m,采用液压抓斗工法施工,护壁泥浆性能指标及配合比设计见表1、表2。 (2) 里程rdk0+107.802~rdk0+425围护结构为 850smw搅拌桩,桩长有21、23、25、26.5、26m5种,桩与桩之间搭接厚度为250mm,内插h700×300×13×24型钢,型钢中心间距为1200mm;里程rdk0+521∽rdk0+425为 650smw搅拌桩,桩长有17、19、21m3种,桩之间搭接厚度为200mm,内插h500×200×10×16型钢,型钢中心间距为900mm。采用单向挤压方式连续施工,浆液中水泥掺量为20%,供浆流量为240~260l/min;搅拌速度为26r/min;提升速度为1.40~1.60m/min;下沉速度为0.93~1.25m/min。 为了管线搬迁和道路翻交,共设4堵封堵墙,其施工应穿插进行,施工中存在的冷缝处采取补搅素桩方案。为保证补桩效果,素桩与围护桩搭接厚度约10cm。 (3)里程rdk0+656~rdk0+521围护结构为钻孔灌注桩,钻孔灌注桩的外侧为1排 700的深层搅拌桩隔水帷幕;里程rdk0+521~rdk0+697为4排 700深层搅拌桩重力式挡墙围护,桩之间搭接为200mm。隔水帷幕及重力式挡墙由 700@500mm深层搅拌桩连接而成,搅拌桩水泥(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掺入量为13%,浆液由灰浆搅拌机制备,水灰比为0.5。 在隔水帷幕施工3~5d后,进行内侧灌注桩的施工。 600钻孔灌注桩深9~14m,间距700mm。钻孔灌注桩施工成孔时,钻机定位应准确、水平、稳固,钻机回转盘中心与桩中心的偏差 20mm。在成孔的过程中,钻机塔架头部滑轮组、回转器和钻杆应始终保持在同一铅垂线上;注入孔口的泥浆比重≤1.15,漏斗粘度控制在18~22s;排出孔口的泥浆比重≤1.3,漏斗粘度控制在20~26s。 4.2 地基加固和井点降水 (1)采用双轴搅拌桩对基坑底进行加固,因东侧基坑内在8~9m处有1根dn1500污水管,搅拌桩无法施工,改为旋喷桩加固。 (2) 根据基坑开挖及基础底板结构施工的要求,采用轻型井点和深井管井点疏干,经基坑底板稳定性验算,共设置5口降压井。 4.3 基坑开挖 4.3.1 开挖方案 根据管线搬迁、道路的翻交、场地条件、施工工艺、施工进度等情况,将800m长的工程全线划分为7个区域施工,开挖方案见表3。 图2为盖挖法顶板下土方开挖示意图。 4.3.2 施工顺序 (1)先施工五区(暗埋段r4~r8)smw,并在r4北端和r8南端各设1堵smw封堵墙,然后进行基坑开挖、结构施工; (2)开鲁路第一阶段管线搬迁后,施工七区(敞开段)钻孔桩加隔水帷幕、四区(暗埋段r9~r13、折返段d1~d5)的smw、二区(d8)和一区(折返段d9~d13)的地下连续墙,进行地基加固(包括搅拌桩和旋喷桩),并在d5南端、d8北端、d13南端各设1堵smw封堵墙; (3)围护完成后,先施工d8的顶板,再开挖四区(暗埋段r8~r13和折返段d1~d5)和一区(折返段d9~d1)基坑、结构施工; (4)r4和d8顶板完成后进行第二阶段管线,最后施工三区(暗埋段r1~r3)的smw和六区(d6~d7)的地下连续墙,进行基坑开挖、结构施工。 4.3.3基坑开挖注意事项 (1) 为防止基坑因开挖放坡坡度过陡而产生纵向滑坡,故基坑综合放坡坡度应控制在不陡于1∶3,较深部位需设中间平台; (2)开挖深度在12m左右时,应分4层放坡开挖;每一层平坡上布置一台液压挖掘机,接力将基坑底的泥土传送至地面装车运走; (3)应根据基坑的开挖深度和围护的方式,设置2~4道钢支撑( 580和 609);在施工便道上停放50t履带吊,配合支撑的吊放; (4) 基坑开挖时要做到:平面分层、竖向分段,先撑后挖、随挖随撑、快速开挖、快速支撑、快速封底。 4.4 结构施工 (1)结构施工前要做好材料、设备和劳动力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2)基坑挖到设计标高后,一般要求在5天内完成底板浇捣工作; (3)底板施工完成后,割除深井降水管,作为结构施工期间临时泄水孔; (4)浇捣内衬墙前,要对地下墙和接缝进行堵漏、凿毛、清洗处理,在侧墙与smw桩体间用油毛毡隔离。当渗漏量较大时,可注浆或引流处理渗水。堵漏材料要满足具有延伸率大且能抵抗设计水压,又和混凝土基面有较好粘结力要求,堵漏施工要简单可行,但要精心操作; (5)顶板施工严格控制混凝土级配,加强混凝土施工管理,保证混凝土标号和抗渗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加强养护;做好诱导缝或施工缝。 5 施工监测 为了确保基坑开挖顺利进行,按国家《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根据环境和基坑具体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布置测点,监测支撑轴力、墙体变形、沉降、建筑物倾斜率、基底回弹等,以反馈的监测数据指导施工。使工程红线外的中原纪联小区、开鲁新村、中原新村、中原小学、东升中学和上海市杨浦区建设总公司等大量多层住宅和商业用房及中原路和殷行路下重要的 1400mm雨水管、 1500mm污水管、 900mm给水管以及36孔信息电缆等地下管线均得到保护。由于采取了跟踪注浆加固措施,确保了一区西侧2幢6层砖混结构民房的安全。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监测到地下连续墙墙体最大位移为-19.5mm,smw围护墙体最大位移为-17.6mm,建筑物最大倾斜率为2.3‰。 6 结束语 上海轨道交通8号线ⅰc标于2004-06-24开工,在施工中采取了合理的技术措施,经过1年的努力,完成了土建施工,达到了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速度快、工期短、造价低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证券投资论文:行为金融理论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研究 摘 要 作为中国股市的主流资金,证券投资基金近年来偏离其预期的“稳定市场中坚力量”的功能定位并表现出超乎现代金融理论所能解释的一定的非理性。运用行为金融理论,对其羊群行为特征进行解释和分析,并试图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促进中国基金业及股市的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 行为金融 证券投资基金 羊群行为 现代金融理论是建立在投资者是理性人和有效市场假说(EMH)基础之上的。但EMH在实践与实证检验两方面同时受到了强烈挑战。大量存在于金融市场的“异常现象”对现代金融理论提出了质疑。与之不同,行为金融理论则主要从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相关的认知和情绪上的弱点来分析投资者的行为,研究个体心理决策程序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以及如何运用心理学和经济学原理来改善决策行为,为金融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和路径。本文就试图运用这一理论,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羊群行为进行解释和分析, 1 基金羊群行为的表现 根据Bikhchandani(2000)的定义,“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学习与模仿现象,从而导致他们在某段时期内买卖相同的股票。近年来,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的存在性和表现进行了不同角度的实证检验和分析,并得出较为一致的结论,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显着的羊群行为。 施东晖(2001)应用“从众度”作为衡量羊群行为的指标检验了从1999年1季度到2000年3季度中国股票市场上的投资基金,他认为,平均而言,投资基金对于单个股票的买卖存在显着的羊群行为。袁克、陈浩(2004)采用LSV方法检验了1999年1季度到2003年2季度上证和深证所有证券投资基金的季度投资组合样本。结果表明,基金对所有规模的股票均表现出较显着的羊群行为,而且羊群行为程度指标总体呈上升趋势。孙杰(2004)对我国的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分别进行检验,认为我国封闭式基金羊群行为较开放式基金更为显着,并且一定程度上卖出股票的羊群行为要强于买入股票的羊群行为。基金对于高增长型、高风险和新兴产业股票的羊群行为更加明显。吴福龙等(2004)采用Wermers的检验方法,对模型进行了扩展,把机构投资者在某个时期内的交易行为分为只买不卖、只卖不买、既买又卖以及不交易。实证检验发现,中国投资基金在只买不卖方面的羊群效应高于美国互助基金相应的羊群效应,在既买又卖和只卖不买方面并不高于美国互助基金的羊群效应。 2 基金羊群行为对市场的影响 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当许多基金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的股票时,对该股票的超额需求曲线将会向下倾斜,从而导致单个股票的价格大幅波动,破坏了市场的稳定运行。 也有学者认为,基金的羊群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市场的不稳定。如果基金经理比个人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来评估股票的基本价值,那么他们将同时买入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远离价值被高估的股票,这种羊群行为和个人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产生相互抵消作用,促使股价趋向均衡价值。此外,基金经理的羊群行为可能是因为他们对同样的基础信息作出了迅速反应,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交易行为加快了股价对信息的吸收速度,促使市场更为有效。 然而国内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基金羊群行为和股票价格波动之间形成了一种正反馈机制,这种机制是:基金存在较严重的羊群行为的情况下,当某些先知先觉的基金率先买入某些股票,这些股票价格的上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大幅提升以后,追逐市值提升的动机必然促使越来越多的基金加入买进的行列,由于基金交易金额巨大,从而推动股价大幅上升;反之亦然。可见,基金的羊群行为加剧了某些股票的价格波动。更为重要的,基金在股票市场中起着风向标的作用,如果众多基金同时卖出大量价格不断下跌的股票,会对整个股市信心造成重大打击,甚至引起股市的崩溃。这也使得许多学者认为基金羊群行为是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过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3 行为金融对羊群行为形成的描述 行为金融学通过对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心理偏差的系统分析来描述羊群行为。当证券市场面临着众多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时,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其心理因素会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而发生着微妙的改变,人类固有的行为模式会不知不觉地主宰着投资者的行为。每一个投资者开始总是试图进行理性投资,并希望规避风险。但是,当他发现由于自己能力有限无法把握投资行为的可靠性时,便会向政策的制定者、媒体、专家或自己的感觉、经验等寻求心理依托,投资行为的前景愈不明朗,这种心理依托感就会愈强烈,人类特有的认知偏差的弱点就会显现。 金融投资过程可以看成一个动态的心理均衡过程,包括对市场的认知过程、情绪过程和意志过程。认知过程往往会产生系统性的认知偏差,情绪过程和意志过程可能会导致系统性的或非系统性的情绪偏差,意志过程则可能受到认知偏差的影响,又可能受到情绪偏差的影响。这些偏差由于金融市场可能存在的群体偏差或羊群效应而导致投资或投资组合中的决策偏差。投资决策偏差就会使资产价格偏离其内在的价值,导致资产定价的偏差。而资产定价偏差往往会产生一种锚定效应或框定效应,反过来影响投资者对资产价值的判断,进一步产生认知偏差和情绪偏差,这就形成一种反馈机制。在这个“反馈环”中,初始羊群效应使得偏差得以形成,而强化羊群效应使得偏差得以扩散和放大。 4 成因分析 (1)委托—关系下,基金经理道德风险的存在和风险厌恶是导致羊群行为的深层次原因。在证券投资基金中,投资人是委托人,基金管理公司是人。投资者无法准确了解基金经理的素质,无法区分基金赢利是否由基金经理工作的努力程度所致。而对基金经理来说,他比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更清楚自己的素质、能力和努力程度。他会想方设法利用自身种种优势减少努力程度,从而有可能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即产生道德风险。同时,基金经理对风险的厌恶使他在减少自己努力的同时认为与其他经理保持一致是最优选择,从而出于利益和声誉的考虑而选择羊群行为。 (2)基金经理关注声誉超过对盈利的关注是基金经理羊群行为的主要驱动力。基金经理可分为“能力强”和“能力弱”两种类型。“能力强”的可以从各种信息渠道观察分析得到关于投资对象的有用信息,而“能力弱”的观察后得到的是噪音信息。在作投资决策之前,基金经理和投资者均不知道他们属于哪种类型,只有通过决策后的结果得知。由于基金经理对自己的能力并不清楚,也就不知道自己观察到的是有用信息还是噪音信息。所以他可能会模仿其他经理的行为。因为,如果自己采取与其他经理不同的行为而事后证明自己错了,即证明自己“能力低”,而如果别的经理错了,自己和他们一样,并不能说明自己“能力低”,可以把错误归于不可预测因素。 (3)基金经理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投资行为上具有较高程度的同质性。席勒(Shiller,1981)认为,在经济主体拥有有限理性的情况下,投资者会在不同时点采用相似的模式进行投资决策,这种模式可称之为大众模式。Froot、Scharfstein和Stein(1992)指出,机构投资者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可能对盈利预警或证券分析师的建议等相同外部信息做出相似的反应,在交易活动中表现为羊群行为。 5 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显着的羊群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股市价格的过度波动,而从行为金融理论的角度来看,这一非理性行为主要源于基金经理在投资时相关的认知和情绪上的弱点以及制度缺陷为其认知和情绪弱点提供了发挥空间。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改善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外部环境。一方面要规范上市渠道,尽可能地扩大市场的容量,并重点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快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使基金在选择自己的投资组合时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及足够的风险对冲工具,为基金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外部环境。 (2)建立科学适用的基金评价体系标准。鼓励更多高质量的独立的证券中介机构从事基金评级、证券分析等业务,逐渐改变投资者对基金只看收益不看风险的选择标准,引导基金向建立自身独特投资风格以吸引投资者的方向发展。 (3)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制度。一方面要加强我国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降低各种信息成本,控制内幕交易;另一方面要适时在基金界引入市场约束机制,建立形式和内容规范统一、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以加强基金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4)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基金经理的薪酬激励体系。在基金经理层面,确定合理的业绩激励措施,在衡量业绩时还要衡量多方面的能力,如考虑创新性、设置工资水平下限、对赢利者设置额外奖赏,以避免委托—的激励不相容;在组织运作层面,特别是对于公司型基金管理公司,激励机制应该考虑对于关键人才的长期激励和职业生涯的发展,从建立柔性的组织文化入手,建立良性的心理契约。 证券投资论文: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策略分析 [摘要]文章对各类证券品种的特点及证券投资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工薪阶层进行证券投资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工薪阶层;证券投资;投资策略 工薪阶层是以较为固定的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济群体。论文随着收入的增加和金融市场发展的成熟,作为社会经济群体中最大一部分的工薪阶层有了投资证券的经济条件和现实需求。因此,基于各类证券品种的特点和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研究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具体策略问题,对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和工薪阶层资产的增值都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一、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一)工薪阶层的收入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薪阶层的收入逐年增加。据统计,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超过8%,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5%。以北京市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万元以上的共有74.95万人,占到工薪项目纳税人数的10.5%。“工薪阶层都是低收入者”的观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阶层的抗风险能力同步增强,具备了进行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二)工薪阶层的理财现状 2005年底,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高达28.72万亿元,增速为18.95%,远远超过国内生产总值9.9%的增速,其中城乡居民的储蓄余额也剧增到14.11万亿元。高储蓄的现状直观反映了当前工薪阶层仍以储蓄为理财的主要方式,但是储蓄的低利率使之无法为工薪阶层带来较高的收益。大量调查表明,工薪阶层已经不满足于单一储蓄的理财现状。然而,工薪阶层的特点使其无力进行大额的房产或实业投资,对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不熟悉、投资专业知识相对缺乏也将他们挡在证券投资的大门之外。 二、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主要产品 工薪阶层收入有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小,因此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收益。毕业论文 目前,我国适宜于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工具主要有:债券、股票、基金。 (一)债券 债券是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又称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上,公司债券的数量很少,金融债券多一些,最多的是国债。金融债券和国债的信用度都非常高,而金融债券主要是由机构投资者买进,因此适合于工薪阶层购买的主要是国债。国债是由国家发行偿付,因此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最安全的投资工具,但是收益也是各种债券中最低的。国债的发行价格和利息支付方式比较复杂,但是国债的利率也是根据银行利率制定的,其收益率一般都要比同期的定期存款利率稍高,并且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因此国债作为个人投资的渠道,要优于定期存款。对于收入较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工薪阶层,债券的收益比较稳定,变现能力也比较强,风险不高,是一种适合工薪阶层投资与储蓄双重目的很好的理财工具。 (二)股票 1990年l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业,中国开始出现股票投资,股票投资者获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价格差;二是红利。在现阶段中国股市,个人投资的获利渠道主要是类似赌博的利用价格差投机。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决定股票价格的最根本因素是市盈率,但是经常炒股的人都知道,价格和涨幅最高的股票往往和市盈率没什么关系。现阶段的中国股市还不规范,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由于多种因素使之投资股票存在许多劣势。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可用于研究股市的时间很少,因此,股票投资风险较大,很难把握。虽然股票投资是个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但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投资股票必须谨慎,适合于有相当的闲置资金、风险承受能力较强者。不过参与股票投资,切忌不可将绝大部分资金投资股票。 (三)基金 基金产品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三种。 股票型基金是最主要的基金产品类型,以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其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40%。股票型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将大众投资者的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硕士论文 投资于不同的股票组合。这种以追求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增值为投资目标的特点决定其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型基金在所有基金类型中风险最大,同时收益率最高,适合那些追求较高收益、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工薪阶层投资者。经常炒股的工薪阶层可以考虑将部分资金投向股票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是一种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基金基本上属于收益型投资基金,一般会定期派息,具有低风险且收益稳定的特点,适合于想获得稳定收入的投资者。保本型基金是一种半开放式的基金产品,在存续期内一般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管理该类型基金的基金公司通过担保和稳健的投资风格,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为投资者提供本金安全的保证,同时通过其他的一些高收益金融工具的投资,为投资者提供额外回报。在市场波动较大或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之下,保本型基金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同时又期望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回报的中长期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低风险同时又具有升值潜力的投资工具。由于保本基金的结构和运作原理的关系,保本基金在股票市场牛市中难以跑赢大市,但它却是熊市中的理想避险品种,适合于喜爱投资凭证式国债之类产品的投资者。 三、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与原则 (一)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 作为工薪阶层,绝大部分收入来源于薪金,且薪金增长幅度较低。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安全性和流动性都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投资才是明智的。投资有风险,个人理财的各个渠道也具有风险,医学论文 只是风险的特点与各种投资工具的类型有关。作为工薪阶层,投资于证券市场,必须首先了解各种风险的存在。虽然各种投资品种的风险不同,但是各种投资工具具有一些共性的风险特征,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经济环境风险。 1.市场风险。任何市场中都存在风险,只是各种市场的风险特点不同。以股票市场为例,在1997年的香港金融危机中,如果没有国际炒家的投机活动,香港股市也不会有那么史无前例的波动。虽然香港最终战胜了国际炒家,但毕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2001年以来中 国股市的低迷使无数股民损失惨重。 2.利率风险。利率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许多投资工具利率制定的依据,例如债券、股票、基金等。在利率较低时,债券、定期存款的利息也很低;当利率上浮后,原来那些固定利率的投资工具的利率可能低于现实利率,导致相当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指资产的变现能力。债券、定期存款的变现能力很强,利息损失很小;股票的变现比较随机,股价的波动比较频繁,变现的损失也不确定,但一般变现的损失比较大;至于其他的理财工具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变现损失。 4.经济环境风险。经济景气的时候,投资的收益高涨,股票、基金、部分期货,甚至贵重金属都会升值,但是债券就要贬值。 (二)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原则 1.保障生活需要原则。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如家里有小孩要准备上学费用,可以预留现金以备一段时期的生活支出,如果五年后有固定的支出,可以做五年期的长期投资,例如债券、基金等。理财的收入归根结底还要用于生活支出。 2.量力而行原则。工薪阶层投资要保证资产安全,须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宜的投资品种。对于一个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如果其家庭现时收入和长期收入预期很高,而且还有相当的一笔闲钱,那么可以考虑做投机性强风险大的项目。但对于一个普通员工来说,其家庭现时收入和长期收入都比较稳定,没有多少闲钱,节余的钱主要用于后段的子女教育和养老医疗,那么这个人就只能谋求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投资项目。 3.合理规划原则。每个人的收入是长期的,收入也是长期的。确定一段时期的财务目标可以使个人能够积累资金,满足将来的资金需求。 四、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策略 (一)抓住时机。低价买进策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句话在工薪阶层证券投资中尤为重要。职称论文 每一个时机的到来,都包含在政治形势的变化、经济发展趋势、收入水平的升降、消费心理的变化等信息之中。因此,时机的把握需要投资者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并充分发挥个人的智慧,以及高度的投资敏感性。如果时机把握不准,就会给投资人带来很大的损失。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何时买进是关键的投资策略。就购进时机而言,不外乎于证券行市景气时进场或于证券行市低迷时进场两种情况。在证券行市景气期,此时是短线投资的良机。投资人若想抢短钱、赚差价,便可值此即时进场。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投资报酬率较高,但风险也较大,原因是上述景气指标反应到证券市场需有一段时间,况且投资人个个都会依此原则性的做法去操作,人人看涨,需求增加,可能最终落个“买高卖高”的结局。证券市场低迷时,人们深受“便宜没好货”价值观念的影响,常有“追涨不追跌”的投资习惯。其实,证券行市景气循环受周期影响,有繁荣一定有低迷,却可能是最好的时机,关键在于证券市场景气低迷时是否大胆进入,以逆向操作的方法运用时势。 (二)分散投资。一“石”多“鸟”策略 投资与投机最大的不同在于“戒贪”。它要求投资者把资金分散在股票、债券、基金或存于银行等多种投资渠道。对于同类型的投资品种,也要采取分期限、分产品等适当分散的策略。根据不同的变现情况,注重长短期品种的结合,在收益率有所保证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投资的流动性,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变现能力。这可借鉴传统的投资“三分法”,虽然其收益不可能大,但可以减少风险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 (三)深入研究。领先一步策略 个人投资想盈多亏少,就必须在审时度势、捕捉商机上高人一筹。很多人风潮一起就很快跟随追涨,当然可能赚上一笔。但想大赚一笔,就必须主动先人一步寻找信息,挖掘商机,并对此作出科学合理的分析与判断,才有可能使自己在投资市场的搏杀中处于主动地位。 (四)高低组合。成本平均策略 工薪阶层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有价证券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如果在证券投资中投入了未来有既定用途的资金,则更应倾向于风险较小证券的投资,如国库券等。 (五)按需而变,时间分散化策略 根据投资有价证券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提高的原理,建议工薪阶层在年轻时家庭收入较少、消费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经济收入水平时,由于风险承受能力也较强,可以考虑进攻型的理财策略,比如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股票的投资比重逐步减少,主要购买各项平衡型基金或其他较为稳定型基金,并加重债券投资的比重;到老年阶段,应该以投资收益有底线保证的国债为主,尽量少选风险大的激进型证券,以避免养老费用的损失。 (六)委托理财。借“鸡”生“蛋策略 如果有比较可靠的富有投资经验的合资伙伴,也可以尝试将资金托付于其进行投资。现在全世界投资渠道、投资工具越来越多样化,多种信息收集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将更加困难,收集成本也越来越高,因此个人投资在市场上很难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委托他人进行投资,或购买受益凭证,或给建共同基金,也是投资成功的一种策略。 (七)理性审视。风险转移策略 对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不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可向负责该项目的富有实力的投资方进行投资,让出部分收益,转移投资风险。工作总结 如通过申购投资基金的办法,可将部分投资风险转移出去。 证券投资论文:资产配置证券投资的论文 一、证券投资中的资产配置 (一)证券投资方案资产配置的意义就是把各种各样的资产所获取的利润与投资者的喜好放在一起,并组合成最佳形式,证券投资的最基本的意义就是优化资产配置,建立可观的优化配置确定最有效的投资组合,通过合理的控制风险获得最可观的利益。作为金融投资而言,必须对全球的经济节奏了如指掌,只有知己知彼才会做到万无一失。对于目前的购买者而言部分购买者对于自己的判断能力具有过高的自信心而成功概率却并不乐观,所以就要求对信息的判定仔细斟酌,隔离效应、动量效应损失厌恶和后悔厌恶都是其中出现的现象。还有就是心理账户是投资人自己大脑中的一种自我判断,投资市场中还有羊群效应这都是需要改变的。 (二)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证券投资方式被分析成几种类型,对于基本分析来,是以传统的分析经济理论当做基本思想从而进行分析,并且以当前的企业价值形式进行仔细研究,从而分析企业的价值对证券的影响,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目前的证券价格做对比进行分析,其次要有技术指导作为指导,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等设备对当前一段时期的形式作图分析其变化频率等。并且实时的听取相关专家的证券分析等,只有对证券交易进行全面的掌握才能够进行证券投资。证券投资的风险性与其带来的利益是相对的,风险与效益相并存,只有进行充分的“备战”,才能够在“战争”中取胜。 (三)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分为两类,证券投资市场的也必须通过买卖才能够进行市场形式的体现,在一级市场当中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对于二级市场就是证券发行以后转让流通的市场,证券行市就是证券买卖的价格,它等于预期的当期证券收益与市场利率之比。其根据当前交易形式的不同还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店头交易市场。但是两者的交易并不能够进行互相之间的渗透。每种证券的安全性都不相同,投资者必须在选择证券之前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在进行购买,以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目前市场上越来愈多的职业分析人员,他可以对消费者购买的证券进行分析并从中赚取提成。 二、证券投资研究 (一)投资规划如今在西方证券业发达的国家已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基金绩效理论体系。 投资是企业重要的财务活动之一,它通常就是企业在证券部分投入部分资金已获得更大效益的方式,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当中包含实物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就是用现金或是固定的资产进行投资而间接投资就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进行投资。对证券的规模正确的处理和合理的进行投资会对企业的良好发展产生重大的意义。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是一种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被提出的理论证券投资决策方法。其方法是将投资风险与投资的收益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在避开风险最大基础上进行收益。 (二)决策方法全球资产管理行业趋势表明,相比区域、规模和风格配置,行业配置策略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对于证券投资的方法来说,是将投资收益与风险相联系,并且对其进行综合分析,权衡利益的大小,最终进行证券的妥善处理证券投资决策方法。 对于证券来说都不宜长期持有,要适时的进行出手,对于持有者还有秉着本金安全的基础思想,股票是相对具有风险的,证券相比之下是更安全的选择。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对于证券分析的工具之一,对于资产定价模型可以对证券的期望报酬进行判断,计算好其价值并对投资方案进行选择。 (三)风险性证券投资当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着风险,但是其中又包含了系统风险和非系统的风险。 系统风险就是不可避免的市场风险,是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风险,可能会导致通货膨胀等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但是这都是在决定参与证券活动中不可避免要承担的,其次就是非系统的风险,这种分先就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消除进行最小程度的减小风险。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四)证券投资的价值形式经济是拥有自己的周期的,有行业轮动周期,在特定经济环境下回出现的特定现象,对于资产配置而言,要对所购买的证券进行了解,资产可以答题分为三个方向, 第一类是资本资产第二类是非耐用可交易的资产,第三类就是保值类资产例如古董等,房地产就处于多种的结合体,在选择之前要对资产的每月收益的动态分布图进行分析以及波动率是否稳定。 三、结语 对于这个处于风口浪尖的投资项目来说,是很多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必须进行实时的分析,从国内外的经济形式进行分析才能够对当前的局势进行良好的分析,另外现在有很多专业的理财人士。可以雇佣相关人员进行帮助,也是一种办法,对于证券投资中的资产配置决策就是从当前的经济分析并不断的关注当前的专家的分析,不断进行学习看相关的书籍等,这是一门风险与诱惑相并存的行业,所以只要检定信念并不断学习,时刻关注市场动态,最终的结果还是很可观的。 证券投资论文:谈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筹集和使用 摘要:我国于2005年7月1日颁布实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然而,保护基金在我国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产生的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仍须不断完善,以求发挥保护基金维护投资者信心和证券市场稳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筹集;使用 为维护投资者信心,进而稳定证券市场,我国于2005年7月1日颁布实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下称保护基金)。保护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是保护基金制度中的关键环节,其中存在的问题对保护基金功能的发挥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因此需要着力予以完善。 一、对保护基金筹集问题考察及完善建议 (一)保护基金筹集途径及风险评级的问题考察及完善建议 《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基金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筹集。”⑴按照这一原则,第十二条规定了基金的来源。根据保护基金公司2007年-2009年年报可得到如下数据(从各筹资途径所筹资金数额及占筹资总额的比例)⑵: 交易经手费(亿元)证券公司上缴基金(亿元)申购冻结资金利息(亿元)捐赠利息、投资和受偿收入(亿元) 2007年20.338(19.063%)28.403(26.623%)56.593(53.046%)1.352(1.268%) 2008年15.784(13.8%)44.026(38.73%)44.257(38.94%)9.596(8.44%) 2009年28.518(29.85%)40.810(42.71%)13.490(14.12%)12.731(13.32%) 作为市场化的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举措,保护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于证券公司所上缴的费用。从表中数据可知,证券公司上缴费用在保护基金筹资总额中所占比例正逐年上升。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具体的缴纳比例由保护基金公司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状况确定后,报证监会批准,并按年调整。缴纳的费用在证券公司的营业成本中列支。由此可知,我国是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的高低采用浮动费率制,这种收费机制有利于促使证券公司自觉提高风险控制水平。然而,《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的风险评估及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费率标准的具体办法未作规定。目前,保护基金公司已经有证券公司在缴费方面的评级方法,并根据评级结果,对证券公司确定不同的费率。 对证券公司通过评级分为A,B,C,D四类,A类再分为AAA,AA,A三个级别,B类分为BBB,BB,B三个级别,C类分为CCC,CC,C三个级别,D类只有D级,AAA级的证券公司的缴费费率为0.5%,AA级为1.0%,然后依次增长0.5%,D级证券公司的缴费费率则为5.0%。⑵虽然保护基金公司运用了风险评级,但是在实践中,证券公司为了少缴基金,可能会隐瞒问题和风险,以增加讨价还价的砝码;甚至以商业贿赂收买基金公司工作人员,以降低名义风险值,监管机构即便能查出来,也会多花时间和精力,导致风险延后和加剧。⑶对风险评级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根据前一年的证券公司的收处置情况,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证券公司的盈利水平等实际情况加以确定,使进行风险评级所依据的信息尽量客观透明,从而让风险评级的结果更加公正,更好地发挥风险评级机制对证券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证券公司缴费费率的问题考察及完善建议 《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的缴费费率规定为0.5-5%,所缴费用从营业成本中列支,在实际操作中,风险高的证券公司缴费费率也会达到4.5%以上,从2010年11月份的月报显示,缴费费率在2.5%以上的证券公司为42家,占统计范围内的证券公司总数的39.6%。⑵然而,美国每家证券公司只需交纳150美元的年费,香港则是证券买卖双方各缴付成交金额的0.002%(每宗50,000港元的证券交易,双方分别须缴付1港元会费)。由此可见,我国所规定的费率较高。这会给证券公司造成较大的经营负担,证券公司则可能将此负担转嫁给证券投资者。从各国(地区)的收费情况来看,费率是逐渐降低的,如美国将以前的浮动费率改为很低的固定收费。此外,加拿大投资者保护基金每年收缴的费用比率以不超过全部成员单位总收入的1%为限,这样从总体上降低了证券公司的缴费负担。因此,在保险基金达到一定规模且证券公司的整体质量逐步提高的基础上,我国也应逐步降低收费,并可对保护基金公司每年对证券公司的收费总量作出限制,这样既能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有利于证券公司的发展。 二、对保护基金使用问题考察及完善建议 (一)对保护基金使用对象的问题考查及完善建议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基金的用途,然而对保护基金的使用时机及可以获得赔偿得债权人的范围均未具体规定。作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保护基金的动用应有其他保护机制予以配合,否则保护基金将难以承担重负。对此,证券监管当局应将出现风险的券商所的客户账户转移到监管当局设立的特别清算账户中,避免券商做小委托理财账户的亏损,做大挪用客户保证金的行为,监管当局在条件适宜时应当促使券商建立专门的缓冲基金账户,作为投资者赔偿得备付金,最后方可动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⑷ 这里的“债权人”指向的是证券公司,对保护基金公司而言,称为“证券投资者”更为恰当。《管理办法》如果对“债权人”的范围不加以界定,必然会影响到赔偿工作的展开,投资者也不能确定其是否属于保护基金的保护范围,对投资者信心的维护也是不利的。因此《管理办法》有必要对“债权人”的范围界定清楚。对此,在界定“债权人”范围之时,可以不区分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而主要采取排除的方法,将对证券公司倒闭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人及其他过失方排除在外。 (二)对保护基金使用限额的问题考察及完善建议 关于保护基金对每位投资者给予赔偿的限额,《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则对投资者的损失分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个人债权,对两者采用不同的赔偿标准,对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本息予以全额赔偿,对个人债权则将资金额段按不同比例予以赔偿。对个人债权的分段赔偿是为了防止部分投资者在利益的驱动下,违规购买高利金融产品,从而防范道德风险,培养投资者的风险意识。然而,个人债权中包括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股票、债券而形成的债权,对该部分债权,投资者不可能预计到高风险,因此不应成为打折赔偿的对象,而应该将该部分债权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归于同一类,获得全额的赔偿。对于个人债权部分进行赔偿的上限,可以参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并 总结实践中的经验,作出具体的规定。比如对单个投资者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最高额为30万元,对10万元以下部分全额赔偿,对10万元以上部分90%赔偿,并可以采用现金和有价证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对现金部分所占的比例予以明确。只有作出区别对待和对赔偿限额予以规定,才能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谨慎投资。 总之,保护基金的筹集和使用事关保护基金的生存和发展,应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发挥保护基金维护投资者信心和证券市场稳定的积极作用。 证券投资论文: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途径分析 1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中的问题 1.1证券市场产品缺乏多元化 个人投资之所以能被证券投资基金代替,是因其进行证券投资组合能够降低风险。成熟的国外资本市场主要是由股票、长期抵押贷款和债券市场构成的,国债、市政债券和公司债构成了债券市场。但是当前证券市场在我国欠发达,可以供证券投资基金选择的仅有国债、股票等很少的金融产品,并且我国国债的交易规模、品种数量很有限及流动性不强,而企业债券发展的又非常缓慢,还没有完全实现流通法人股、国有股,这就使得证券投资基金极大缩减了投资空间。基金管理人很难通过组合来实现风险对冲的目的,这样基金就无法发挥规避风险的作用。 1.2基金公司内部存在的治理结构缺陷 对基金管理人来说,基金规模化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得以实现的根本,基金管理人依赖的基金持有人的实现利益最大化,从而使自身利益得到最大化,并非依赖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从这个角度看,基金管理人因其行为涉及更多的是普通投资者,应赋予其对企业更多的控制权,这就弱化了股东的影响力。在基金公司内部注重是管理层强、股东弱的体制,充分体现为内部人控制。此外,就董事会的职能而言,董事会参与经营活动,而在基金业董事长的定位没有显现出来。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应对基金公司的法律方面及经营效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我国基金公司内不需要由其完全承担经营职责。 2推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建议 2.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满足行业发展需求 伴随我国对金融业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当下的基金业无论是从内部结构还是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不断涌现出基金新业务和新产品,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重大决策以促进基金业、证券市场的深入改革和稳定发展,例如综合治理证券公司、在商业银行内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等,基金业的生产发展环境大为改观。为了适应基金业整体生存发展环境的变化,以防《证券投资基金法》制约了基金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对现行《证券投资基金法》中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所以必须对基金信息披露加强监管,避免披露信息时基金经理的人为粉饰;要让基金运作提高透明度,防范基金的内部交易、暗箱操作,向基金管理者施压以保障其合法运作。 2.2创新投资产品 我国基金业与基金业相对成熟的发达国家相比产品的雷同率高,一直存在替代性比较强的问题,产品严重的同质化现象。我们可从以下方面创新基金产品。首先,对市场进行细分以准确定位。基金产品的产生是为了能够让投资者满足理财要求,只要投资者有不同的需求,就一定存在创新产品的空间。对于基金公司来说,需要以客户为中心,掌握客户需求并且开发出满足其需求的产品。产品设计要以客户的认可度和投资需求为基础,选择准确的目标市场和进行精确的产品定位。产品设计还需要有个性化,通过对市场进行细分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风险收益偏好。其次,创新投资领域和机制。对金融工具和手段的进一步丰富是创新基金产品的重要基础。基金公司应在深度和广度上对投资对象进行突破,建立创新基金产品的激励机制。可以通过QDII来创新多样化、分散化的投资方向;通过提高业绩和服务水平以塑造自身的品牌优势,进而借助品牌使产品实现差异化。 2.3基金公司强化内部治理结构 基金公司的治理需要坚持长期投资、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考核基金经理不以短期排名为准,进而避免内部人控制现象;还要推行股权激励,鼓励员工积极努力工作。此外,独立董事要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避免基金经理与关联单位的违规行为而造成投资者受到损害是独立董事的责任。作为股东利益代表的独立基金董事应以监督者的角色,参与决定聘用基金会计师、基金管理人及分销商,并且监督和检查基金管理人和其他关联人。 3结论 综上所述,伴随市场经济、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工具的大量涌现,不断扩大规模的证券投资基金,在金融市场已逐步成为最具影响力的一个金融中介。快速发展的证券投资基金促进了证券市场的不断规范,完善了金融市场体系和调整经济体制。 证券投资论文:中美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状况进行比较分析 本文通过对比分析中美两国基金持有人的主要特征与发展规律,发现我国基金持有人结构却不尽合理和完善。低收入、高投入、高成本、低财富,投资理念不成熟,机构投资者少,风险承受能力低是当前我国基金持有人的显着特征。由于基金的波动特别是流动性风险关系到金融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本文对如何优化和改善基金持有人结构,引导投资者行为等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 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人 特征比较 对策 一、选题背景与目的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从问世以来在海内外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关注和迅猛发展。美国的共同基金自1924年成立“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至今已有80多年的发展历程。1996年美国的共同基金就已超过商业银行业的资产规模,成为全美第一大金融产业。我国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起源于1998年,规范基金的发展历史只有10年,在很短的时间里基金行业和基金市场取到了跨跃式的发展。突出表现在我国基金的数量、资产规模在高速增长。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报告显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成为近两年金融市场中成长速度最快的金融子行业。2003年~2006年间,我国银行储蓄存款的平均增长率为15%,保险业资产规模的平均增长率为32%,而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规模的平均增长率却高达65%。2007年8月末,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资产规模已超越保险业而成为我国第二大金融行业。 开放式基金始终要面临投资者的不确定赎回要求,如果投资者缺乏成熟和理性,在“羊群效应”下集中要求赎回,就会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进而引发基金纷纷抛售重仓股,加重基金净值的缩水和股价的走低,加重市场的恐慌气氛和赎回潮。因此优化基金持有人结构,引导投资者行为不仅关系到基金的收益水平和稳定程度,更关系到金融市场乃至金融体系运行的安全稳定。 二、持有人特征比较 1.我国个人投资者比例高,投资经验不足,易导致流动性风险 从2005年到2007年,我国基金持有人结构中个人比例大幅上升。统计显示,2005年个人投资者占比仅有59%,但2007年中报这一比例已经飙升至86%。在偏股型基金当中,这一比例高达90%。由于我国基金投资者多以个人为主,抗风险的能力较低,投资经验缺乏,介入的成本高。一旦市场大幅调整、基金净值大幅缩水或长期滞涨,容易做出非理性的决策。羊群行为通常会助长追涨杀跌,将导致基金投资的短期化。 2.我国机构投资者中养老保险和社保基金所占比例低 美国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中,人寿保险、养老保险等机构投资者的资产规模非常大,这类投资者的投资周期长,承受短期风险的能力强。美国共同基金中大约40%的份额由退休资金持有,其中雇主发起的退休计划和来源于401k 的退休计划大约各占一半。401K计划是美国一种特殊的养老金制度,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K账户,员工自主选择证券组合进行投资,收益计入个人账户,员工退休时所能拿到的退休金数额取决于该账户投资资本市场中的资产增值情况。而我国基金中养老保险和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规模远远低于美国等成熟市场,2006年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所占比例不足2%,机构投资者主要以保险公司和其他一般机构为主,机构投资者介入资本市场特别是持有基金的规模非常有限。 3.持有周期短,年赎回率高,投资行为短期化 我国基金持有人的持有周期呈现明显的“短期化特征”:2004年我国偏股型基金的赎回率达到63%,相当于基金平均持有周期为1.6年。2006年偏股型基金的赎回率达85%,相当于基金平均持有周期不到1.2年。美国基金持有周期也明显缩短,持有人逐渐“从长期投资走向中期投资”:20世纪50年~60年代美国股票基金的年度赎回率仅为6%左右,相当于基金持有周期长达16年。 4.基金产品线结构不够丰富 美国2006年股票型和平衡型基金资产占全美基金的63%,债券基金资产占14%,货币市场基金占23%。美国股票基金的构成丰富,有行业基金、国际基金或海外基金、蓝筹基金,也有高风险的基金。而我国股票型与配置型基金共占据基金市场总规模95%,处于绝对的主体地位,投资者购买的基金多以股票性基金为主,基金市场结构严重失衡,需要进一步优化。 5.基金投资占全部家庭资产比重增高 美国1980年时仅有十六分之一的家庭投资共同基金,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投资共同基金的家庭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一。与之相似,我国的基金投资占全部家庭资产比重也在增高。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四季度的调查统计,当前基金个人投资者大部分是月均固定收入在5千元以下的“工薪族”个人投资者,占比76%,可见这是一个中低收入的群体。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和公司管理人员、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干部等工薪阶层人员。 6.缺乏鲜明的选择基金的标准偏好 在美国,牛市时年均20%的收益率会使6%左右的基金费用被忽视,而熊市中,低收益率加上高基金费率将减少实际投资收益率,投资者对费率成本就会格外重视。很多投资者在选择基金的时候,通常会比较查阅基金的收费情况。我国目前的前5大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资产规模占行业总规模的34%以上,前十大公司规模已占50%以上,行业集中度已接近发达市场水平,资金的集中趋势明显。这说明,激烈的同业竞争迫使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不断进行业务和品种、服务的创新,公司的品牌、知名度、过往业绩、市场形象等将成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的重点参考标准。 7.基金整体收益跑输大盘、投资者心理预期降低 美国2004年只有七分之一的基金跑赢大盘指数,而1940年当时有四分之三的基金跑赢大盘。1983年~2004年美国共同基金的平均收益仅为大盘收益的79%,落后于股票的平均升幅和收益。按照晨星资讯的分类,2006年我国运作满一年的138只股票型基金算术平均年收益率高达128.16%,而同期沪深300指数全年涨幅161.55%,绝大多数基金没有跑赢沪深300指数,真正为投资者获取超额收益的仅有华夏大盘精选、中邮核心优选等9个产品,不足股票型基金总数的10%。 三、优化我国基金持有人结构的对策建议 1.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开辟长期资金来源 大力发展资金稳定性、风险收益倾向,以及投资周期不同的各类机构投资者,将有助于完善基金治理结构,减少基金集中赎回发生的概率 。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风险低,周期长,现金流稳定,加大他们的投资基金的比例将有助于基金的稳定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 美国的养老金市场发展迅速。1990年末, 美国的养老金资产总额为31978万亿美元, 2002年末总额达到10115 万亿美元,是1990年的2155 倍。养老金、共同基金和保险基金已经成为美国资本市场上的三大主力机构投资者。 我国拥有13亿人口,20纪60年代和80年代中国出现过两次人口增长高峰,这两部分人群对专业理财需求强烈。根据世界银行测算,到2030年,中国养老基金资产将会达到1.8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未来潜力巨大。建立类似美国401k 的个人养老账户投资计划,可以在完善我国的养老金体系的同时,引导投资者对基金进行长期投资,不被市场的短期波动所左右。 2.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机构投资者适度提高投资比重 税收保护机制是资本市场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国税法中,根据持有证券的时间长短不同,分为长期资本利得和短期资本利得,持有期限越长、则卖出时的税率越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基金持有人就会注意税后回报的利益,基金的操作风格也就比较长期化。我国现行法规中,个人投资于股票和基金的投资收益都是免税所得,机构投资于股票和基金的投资收益是应税所得,机构的股票分红为应税所得,机构的基金分红为免税所得。 3.调整基金收费结构,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 通过调整基金申购赎回费率结构,引导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降低基金集中赎回的风险。如采用时间累退制下的赎回费率设计,根据基金持有人持有时间的长短不同,分别收费,持有时间越长,费率越低。再者灵活调整基金的各种费率,进行基金分级。还可以按照投资者的类型进行分类费率设计。机构投资者又可以细分为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上市公司等几类,设计不同的收费标准,以满足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的需求。 4.推广定期定额等投资方式 目前美国共同基金的持有者中,63%是通过固定缴费计划帐户持有共同基金的。采用定期定额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在市场面临短期调整时不会赎回基金份额,反而会以较低的价格,用同样的资金,购入更多的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方式的推广,将为我国开放式基金提高稳定的资金流入,从而大大降低基金集中赎回的风险。 5.设计差异化产品,树立成熟的投资理念 依据投资者对风险收益的不同偏好,为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不同的新基金品种显得十分必要。考虑到行情低迷时的稳健需求,可以适当加大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基金的比重,大力发展保本型基金等避险基金应对股市调整,形成一条完善的基金产品线。还可以考虑基金分拆、二次发行、基金理财帐户的推出等创新方式。 证券投资论文:证券投资风险统计指标的建立 近年来,金融全球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金融衍生工具应用快速膨胀,国际金融交易规模剧增,资产证券化迅速发展,国际金融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类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加大,风险管理任务更加艰巨。在各种类型的金融市场中,证券市场最具高风险特点。因此,证券公司在其日常经营过程中随时面对风险与收益的博弈。证券投资风险源于市场内外各种因素的不确定性和价格的波动性,直接影响了证券投资的最终收益。因此,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分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证券投资风险的概念 证券投资的未来收益可能偏离其预期,这种偏离将导致投资者可能面临得不到预期的收益甚至亏损的危险,这种危险就是证券投资风险。证券投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的可能性损失,另一种是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的购买力的可能性损失。第一种风险,在多种情况下都有可能产生。第二种风险主要来自于通货膨胀。 二、证券公司风险的类型 证券投资风险按其性质不同以及能否分散,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在数量上,总的风险等于这两部分之和。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整个市场出现问题导致的投资者缺乏信心、市场运行困难等情况而引起的损失。非系统性风险是一种仅与特定公司或行业相关的风险,它来源于企业的微观因素,一般只同某个具体的股票、债券相关联。 三、单个证券投资风险的度量 证券投资的收益是投资者预期可获得的全部收益,它有两个来源,一是经常收益,它来自发行企业的经营收益,如股利收入或利息收入;二是资本增益,来自于所持证券价格变动的资本利得或资本损失。其中:R为预期收益率,Ri是第i种可能的收益率,Pi是Ri收益率发生的概率,n是可能的数目。对单个证券风险的度量,我们常用以下方法来计算: 1.标准差和方差。预期收益率描述了以概率为权数的平均收益率。实际发生的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的平均绝对偏差越大,投资于该证券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对单个证券的风险,通常可用统计学中的方差或标准差来表示。 2.变差系数。变差系数是相对偏离程度的衡量标准—每单位预期收益所含风险的衡量标准。变差系数越大,投资的相对风险也越大。 3.风险系数β。β系数是表明某一证券相对于整个证券市场的风险程度的比较指标,所以有时又被称为风险度或反应度。如果一种证券的β系数值大于l,说明该证券风险大于证券市场的风险;如果β系数小于1,说明其风险小于市场风险;特别地,当β系数等于1时,则表明该证券风险与市场风险一致。根据日系数的取值,投资者就能判断该证券相对于整个证券市场的风险程度。 四、证券投资风险统计指标体系 1.非系统风险指标。目前评估上市公司基本状况最为核心的财务能力指标是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成长能力和偿债能力。本文在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中选取如下反映这些能力的七项重要指标每股收益(X1)、净资产收益率(X2)、资产负债率(X3)、现金流动负债比率(X4)、总资产周转率(X5)、总资产增长率(X6)、主营业务增长率(X7)。本文选取了41家金融行业上市公司2013年前三个季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其中43家金融业上市公司包括:16家银行,4家保险,17家证券期货,3家金融信托和1家其他金融业。在研究中,先对41家公司的指标值进行相关性检验。KMO测度是提供判断原始变量是否适合作因子分析的统计检验方法之一,一般而言,KMO测度值 0.5意味着可以进行因子分析。测度结果表明,KMO测度值为0.653,显着性概率为0.000 公共因子是根据原始指标信息提取的反映指标间公共信息的因素。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ComponentAnalysis)计算公共因子特征值贡献率及累计贡献率。根据公共因子的贡献率提取4个公共因子,累计贡献率为85.993%,即4个公共因子反映了85.993%的原指标信息。从特征值可以看出,第一个因子的特征值等于3.064,大约占去方差43.588%,Factor过程提取前4个因子,4个因子的特征值共占去方差的85.993%,说明这4个因子提供了原始数据足够的信息。本文采用方差最大法对因子进行旋转,旋转后的因子系数已经明显向两极分化,有了更鲜明的实际意义。 从旋转后因子负载值可知,第一个公共因子对应的每股收益(X1)的负载值较大,主要反映盈利能力,可称为盈利因子;第二个公共因子对应的总资产周转率(X5)的负载值较大,主要反映偿债能力,可称为偿债因子;第三个公共因子对应的总资产增长率(X6)的负载值较大,主要反映成长能力,可称为成长因子;第四个公共因子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X7)的负载值较大,主要反映金融上市公司的营运能力,可称为营运因子。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指标:(1)盈利能力指标:每股收益=(本期毛利润—优先股股利)/期末总股本;(2)偿债能力指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总资产;(3)成长能力指标:总资产增长率=本年总资产增长额/年初资产总额×100%;(4)营运能力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五、结语 1.在以上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中,采用了因子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能较好地达到降低和减少评价指标之间信息的叠加和冗余,是一种可行有效的综合评价方法。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该在借鉴统计分析结果的同时,充分考虑各种具体的情况,并结合采用多种分析方法,加以比较和综合。只有这样,才可能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规律,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尽可能减少风险和失误。 2.以上的指标体系设计均采用定量指标,而证券市场中的证券种类很多,不同证券的定性特征不同,即使在定量指标相同情况下,不同证券的收益和风险也各异。所以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需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紧密结合。在具体的分析中,应设定反映证券总体特性的定性指标,如企业的商业特性指标、品牌商誉指标、分红形式指标等,并选用适当方法如百分制、十分制打分法等使其量化来对证券投资风险做出较为客观合理的评价。 证券投资论文:浅谈证券投资法律管制和风险防控 一、跨国证券投资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积极意义 我国在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中,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投资成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部分。外国的投资对于一国的经济发展和市场体系的建立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过程中积极利用国际资源改善国内市场经济结构,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履行世贸承诺。对于国际投资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国际投资只包括国际直接投资,而广义的国际投资则以资产为基础,强调的是投资的客体范围,既包括直接投资、国际承包、BOT、补偿贸易等直接投资方式,也包括对国际股票、债券、衍生金融产品等国际证券的间接投资方式。①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一个重要结果便是资本的跨境流动。从国际收支的角度看,跨境资本流动主要分为三类:跨境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跨境组合投资(Foreign Portfolio Investment,FPI)以及主要由银行贷款构成的其他投资。其中,跨境证券投资即包含于跨境组合投资(Foreign Portfolio In-vestment,FPI)中的一种重要的国际资本流动形式。①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实行了资本市场自由化政策,资本账户完全对国际投资者开放,这样的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国际证券投资的发展。90年代以来,国际证券市场更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随着科学通讯技术的发展以及金融全球化的趋势,国际证券市场融资规模迅速扩大,国际证券市场占国际资本市场份额已经大于70%,美国、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证券投资的规模已经超过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已成为国际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我国在加入WTO以后,利用外资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在改革开放的要求和经济发展的形势推动下,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必然的。开放资本市场,意味着跨国证券投资成为国际投资中的核心部分。跨国证券投资是我国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也是我国证券市场体系完善的内在所需。首先这是我国兑现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表现;其次跨国证券投资是我国加快金融体系改革的现实要求,也是我国加快适应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挑战的重要手段;再者,跨国证券投资有益于我国吸引利用外资,调整资金流动性,防范资本风险。 二、跨国证券投资内涵、性质和中国跨国证券投资的现状 跨境证券投资即包含于跨境组合投资(Foreign Portfolio Investment,FPI)中的一种重要的国际资本流动形式,半包含于跨境投资的范畴之内。根据IMF在1996年发表的“Coordinated Portfolio Investment SurveyGuide”所定义,跨境组合投资(FPI)是指国居民对另一国实体(entity)发行的证券进行的跨国界投资。FPI的首要目的在于获取资本利得,而并非追求在被投资实体中获取重大影响力和持续性利益。此定义所指的跨境证券投资是一种间接的跨境投资,投资者仅仅以获取收益为目的而持有股票或其他证券,对被投资的“另一国实体(entity)”并不参与经营及享有控制权或支配权。①跨国证券投资包括国际证券投资与外商证券投资两方面。②国际证券(International Securities)是指发行人在其本国境外或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并流通的,以发行地所在国或其他可兑换货币为面值的证券,是国际间接投资的重要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国际投资证券化以及国际借贷证券化趋势的形成和发展,国际证券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在国际金融领域的重要地位不可忽视。③对于跨国证券投资的性质问题关系到跨国证券投资的管理和控制标准,对于一国而言影响到其规制的法律规范以及审核批准条件,所以有必要先对跨国证券投资的性质进行认定。一般认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区分主要集中在企业有无控制权这一问题上。确认一项投资行为是国际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有一定的标准,各国有关法律规定不一。有的国家以一定的外资股权比例作为确定国际直接投资的唯一的标准,一般10%~50%不等。例如美国1974年《外国投资研究法》规定,只要个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一家以公司形式组成的工商企业的任何等值的投资额就构成了直接投资。从形式上看,证券投资是一种间接投资,因为投资者并非直接与目标公司进行收购交易,而是通过证券市场收购目标公司已发行的流通股票,通常是在证券市场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交易。然而在国际资本市场开放的趋势下,单纯将跨国证券投资定义为间接投资已不适应证券行业发展的需要,证券投资亦可不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而是直接入市交易。④笔者认为,认定跨国证券投资的性质应当参照两方面的标准,一方面是控制管理标准(主要是持股比例),具体的控制管理标准需结合各国的实际国情和对外投资政策倾向;另一方面是审查证券投资的根本目的,为了获得控制权还是为了短期购进后抛出获利是区分直接还是间接投资的一个标准。若投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数量标准并且目的是为了取得对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可以认定为是国际直接投资,反之则是间接投资,前者主要受投资法的规制,而后者要受到金融法和投资法的共同规制。跨国证券投资的形式不同,其管理规制的力度也有所不同,各国对于境外投资和境内外商投资的监管标准迥异,表现出各国的不同投资倾向和市场管理目标。我国的跨国证券市场投资主要分为境外证券市场投资和境内证券市场投资两部分。境外证券市场投资又可以分为:①境外上市外资股,即中国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记名股票,但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主要有境外直接上市国企股和境外间接上市红筹股两类。②海外发行债券,是指由中国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在国际债券市场,发行以外国或境内货币为面值的债券,使外国投资者购买后形成的证券投资。外国投资者对我国境内证券市场透支主要是外资收购上市公司。外资收购上市公司可以由多种方式进行,除了境内上市外资股方式外,主要包括QFII收购、协议收购、要约收购、定向增发等。①我国证券市场顺应对外开放浪潮,表现在国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开放国内资本市场,有条件地开放境内企业和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对我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开放程度的加深等方面。首先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国际化是以B股、H股、N股等股权融资作为突破口的,与此同时我国也越来越依赖国际债券市场筹集中长期建设资金。从2001年开始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逐步放开境内资本市场,颁布一系列法规规制境内外商投资行为,既充分利用外资又保护国内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安全。2011年1月,中国证监会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允许QFII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交易,表明我国进一步开放了国内资本市场。虽然目前我国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收入尚未完全开放,但是对外金融投资和个人外汇管理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2006年6月,中国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开展QDII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逐步扩大了境外投资范围,截至2010年年末,我国共批准90家合格境内投资者,投资额度高达696.61亿美元。 三、跨国证券投资风险概述 跨国证券投资的规模不断壮大,其撬动的资金量十分庞大。以我国为例,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国企的海外投资前所未有地扩张。据国资委的一项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共有108家国企投资涉及境外单位5901户,国企境外资产超过4万亿元,当年利润占国企利润总额的37.7%,甚至有的企业境外项目利润占公司利润的50%。在国际金融危机余波未平之际,我们应当看到跨国证券投资带来的巨大利益,充分利用国际化、金融化的资金平台,但同时应该更加注重风险的防控和震荡后的及时恢复。冰岛国家宣布破产、美国信用等级下降,昭示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证券市场成熟完善与否的重要性。在联络日益紧密的国与国之间,因为大量的资金往来,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足见跨国证券投资面临的风险相较于国内证券市场的复杂性。利比亚局势的动荡直接影响了国际原油股价,各国在利比亚的投资也必然受到牵连。国际化的投资方式必须有相应的国际化的风险防控机制,对于每个国家而言都是一样的。我国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外开放是吸引外资,利用国际资源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的金融环境、证券市场成熟程度与国际金融市场相比有明显差距,在证券业的规范运作、违规惩罚、风险防范等方面还有待改进。跨国证券投资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机遇,同时也使证券监管面临新的风险问题。证券投资风险主要表现为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是价格和市场环境引起的风险。国际国内环境、市场需求、经济发展阶段等因素都会造成市场风险的诞生。市场风险主要由经济学者通过对市场结构的分析和结构、对宏观经济形势的预测来进行规制。管理风险主要是由于市场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漏洞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对其的防控表现为一种宏观环境的整体防控。管理风险可以分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交易风险和结算风险。证券交易中的风险主要由以下行为引起:资金违规入市交易,结算漏洞,非上市公司股票欺诈交易,委托理财中的违规行为,信息披露不实,内幕交易等。在跨国证券投资中,投资风险还包括:战争、政治、市场准入、外汇、税收等可能导致证券投资损失的因素。在各种证券投资风险中,我们着重强调法律风险,因为法律风险防范的思路应当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和全程控制为主。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执行会长、上海并购俱乐部秘书长费国平认为:“以往‘走出去’只注意到经济方面的风险,如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运营风险等,对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往往忽视或尽职调查没有做到位。”证券市场国际化过程中伴随着的各种危机是否能够得以有效防范和制止,与金融体系本身的法律制度以及更广泛的、金融运行外部法律环境是否健全息息相关。“人们对一个国家的信心,除了经济上的层面外,还要看这个国家在处理危机时,法律是否健全。”当法律不健全、歧视性执法或发生法律冲突,相关法律风险就可能转变为一种现实危害,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可见法律风险是证券投资市场必须予以重视的一种风险。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强调,“要平衡好法律风险防控与商业利益之间的关系,对于风险巨大、难以防范的境外项目,即使有较好的商机和效益,也不要轻率进入。”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很多规范在吸收借鉴别国经验的过程中还有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的规定,不利于我国的证券交易发展和证券投资风险的防范。 四、跨国证券投资法律监管和风险防控 不断深入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恢复和发展,境外对我国证券投资的规模还将继续增长,如何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同时效利用国际资本,如何对日趋频繁的跨国资金流动进行有效的监管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把法律管理嵌入境外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确保法律部门全程参与境外投资尽职调查、立项决策、谈判签约和运营管理,形成依法决策、防控风险、高效运转的境外项目管理团队。法律部门要深入研究境外投资的法律环境,努力做好涉外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范控制工作。”这是对“走出去”企业的要求,也是对我国跨国证券投资进行管理的要求,必须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层面上统一地完善起来。 (一)跨国证券投资法律监管和风险防控的基本原则国际证监会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简称IOSCO),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特别是各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为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达到对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建立起来的相互交流、协商、咨询的全球性组织。①IOSCO的咨询文件中,《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对于构建我国的跨国证券投资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在证券投资法律监管中应当借鉴IOSCO的规定,以期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监管体系,在确定监管和风险防控制度之前应当明确以下原则。1.保护投资者的原则证券市场是重要的融资手段,是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渠道,若市场不能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那么投资者在丧失市场信息之后就会撤离资本市场。所以保护投资者是证券法律法规应当有的基本精神。“完全地、实质地披露”是保护投资的重要手段。我国应当在此原则的基础上明确化、具体化,切实从各个层面实现这一原则的要求。2.确保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原则市场效率是市场参与者所追求的,要保障市场效率必然要保证市场的竞争环境,公平对待市场参与者。表现在跨国证券投资中就是要确保非东道国在东道国参与证券市场投资的地位和权益不受到非常规的损害。只有在保障本国市场秩序同时保障市场参与者竞争性的前提下,才有宜于促进市场的稳定发展。3.降低系统风险的原则随着银行、证券与保险等跨部门行为的发生以及全球范围内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与保险的大型跨国金融集团的出现,银行以及保险业的系统风险也向证券市场开始进行转移和扩散。①监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分享机制,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查,加强监管机构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监管。 (二)跨国证券投资法律监管和风险防控的措施1.跨国证券投资法律监管(1)对证券发行的监管证券的发行可采用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方式,但因为私募发行的证券不能进入公开的流通市场,市场规模有限,发行人难以筹集到所需巨额资本,在国际证券发行中私募发行的比较少见。发行人受到所在国对国际证券发行的监管的同时还受到发行地所在国的监管。对发行人所在国来说,国际证券的发行构成了资金的内向跨国移动,②影响到本国的对外负债的良性循环和国际收支的平衡与否,为了防止大量涌入的外国资金造成的通货膨胀或者集中挤兑,发行人所在国通常采用数量限制、最低准备金制度、利率管制、税收管制等方式进行控制。而对发行地所在国来说, 证券发行直接导致得是本国资金的外流,故各国根据本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程度和国内经济发展需求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不同力度的管制措施,一般而言,主要是通过审核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来进行监管。 (2)对证券流通(交易)的监管发达国家的法规监管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方面,而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没有完全放开资本市场,对证券的监管的范围要更广,除了信息披露之外,还包括:交易额度限制、外汇管制、交易范围的管理、资产与证券账户管理等。监管措施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本身也会产生监管风险。(3)对QFII和QDII的监管QFII和QDII是我国资本市场未完全开放而应全球化的要求应运而生的跨国投资方式,是向开放的资本市场过度的桥梁,其在运行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很多问题,对其的监管也应该慎重。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对这两项投资方式的监管主要是从以下方面进行的:市场准入的管理;资产的管理;交易的管理;外汇的管理。2.跨国证券投资风险防控(1)立法层面完善跨国证券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市场准入、市场交易、信息披露、违规责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法律构建。只有有了完善的法律才能预先对于风险的发生有一定的认识,才能有相应的事前防控机制,如果法律本身就有漏洞,可能漏洞法律本身就会引起争议和纠纷,会产生投资中的法律风险。在立法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应当借鉴美国《索克斯法》立法中的利弊,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进行立法。《索克斯法》认为绝对无管制的市场容易走向极端和混乱。①尽管该法匆忙出台,但仍可以给我们颇多启示。首先我们在立法时应当意识到监管是有成本的,带来的不仅仅是正面的利益。立法者在立法时要进行全面、严格的成本效益分析,尤其是在应对危急情况仓促立法的情况下。立法应当全面,完整,准确。(2)执法层面在有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如何将这些立法落到实处,得依靠市场监管机构的职权行为。监管机构有效的工作才能保证防范于未然,把风险控制在最小限度内,且若有风险发生也能及时处理。首先,监管者应当避免直接管理企业的具体经济活动。其次,应当有明确的监管规则指导监管者的监管活动,将风险防控放在首要位置。明确各个监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建立各个部门和各个国家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调查协作和相互援助,制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波的跨国际蔓延。(3)投资者自身层面构建有效的内部风险监控和防范机制,如成立由董事会、高层管理者组成的风险管理系统和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建立全面、准确、及时的测定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评估系统。①切实履行风险披露义务,不作虚假陈述、不传播虚假证券信息。防止内幕操作,违规交易。跨国证券投资风险往往来自于市场的不成熟和监管失效,有效的监管体系与规范的法律制度是证券市场正常和稳定运行与发展的必要条件。证券市场发展本身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完善我国在跨国证券投资方面的立法和监管体制是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化的必然要求。 证券投资论文:我国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的研究 一、我国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及研究背景 我国封闭式基金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市场上共有22只传统型封闭式基金,132只创新型封闭式基金,截至 2013年3月,我国共有基金销售机构242家,基金托管银行19家,基金管理公司80家,证券投资基金1258只,资产净值37346.30亿元,其中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为1721.74亿元,占基金总资产的4.61%。证券投资基金已成为证券市场上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对我国的金融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基金品种的日渐繁多,以及投资者自身需求的多样化,如何准确评估基金的收益状况、风险水平、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选择适合自己投资需求的基金成了人们关心的话题。但国内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基金投资效率评估体系,因此,设计一套全面的,能够真实反映基金运作状况的业绩评估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二、基金业绩综合评价模型的构建和实证分析 (一)样本和指标选取 本文以22只传统型封闭式基金作为封闭式基金的样本代表,即:同益、鸿阳、汉盛、汉兴、同盛、安顺、天元、泰和、裕隆、久嘉、通乾、景宏、兴和、景福、科瑞、银丰、裕阳、普丰、普惠、丰和、金鑫、安信。并从基金收益、基金风险、基金管理能力方面选取了八个指标,即:投资收益率、特雷纳指数、夏普指数、詹森指数;投资收益率的标准差和系统风险;证券选择能力和市场时机选择能力。 (二)基金业绩评估指标的测算 资料来源:同花顺软件和金融界网站 (三)实证分析结果 根据上面的实证分析,可得到以下结果: (1)大部分传统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率高于市场基准收益率。22只基金中有10只基金的综合得分大于零,取得较好的收益。19只基金的特雷纳比指数、夏普指数和詹森指数都为正值,表明基金在经过风险调整后取得了高于预期水平的正收益。 (2)相对于普通投资者,基金管理者不具有规避风险的能力。参照实证过程可知,占基金总风险很大比重的系统风险接近市场系统风险,这说明,基金的系统风险并不比散户的系统风险低,基金没有发挥专家理财的优势。 (3)我国基金管理人不具有显着的择时选股能力。14只基金的证券选择能力指标值为正,8只为负;19只基金的市场时机选择能力指标值为正,3只为负。但并不是同时为正或为负,说明基金管理人不同时具备择时和选股能力。 (4)不同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投资效率存在差异。差异的实质在于基金管理公司经理投资策略的差异,与管理公司自身的整体水平及其管理人员的能力有很大关系。 四 结论及政策建议 虽然我国基金业绩表现不错,但基金经理在规避风险方面还存在不足;基金经理的专业素质不强,不具备择时和选股能力;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策略对基金的业绩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第一,降低基金风险是提高公司业绩的首要任务,可以通过分散投资来消除非系统化风险,通过改善市场投资环境、创新风险规避工具来减少系统性风险。 第二,加强国内投资基金经理的专业素质是公司业绩的软性竞争力所在,基金公司应多组织对基金经理的培训,让他们对整个金融体系有个比较系统和全面的认识,基金经理自身应培养遇事冷静、理性、沉着果断的性格,这样才能做出最有利的判断。 第三,最优投资策略的形成是基金管理公司业绩提升的重要途径,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应在遵循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不断更新投资策略,使公司的策略遵循实际,这样才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证券投资论文:关于证券投资的定义和特征分析论文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工薪阶层依旧是社会经济人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部分人群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具有很强的运用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工薪阶层的经济特点分析 工薪阶层是指以获得工作单位相对固定的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济群体。他们有着比较相似的经济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收入来源相对单一。对工薪阶层来说,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工作收入和理财收入。由于目前大部分工薪阶层的理财观念比较传统,加之我国整体理财的条件不够成熟,理财收入相当有限。相比而言,工作收入在工薪阶层的经济来源中仍占有较大的比重,也是他们理财的重要基础,更是工薪阶层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所要考虑的现实条件。 (二)投资理念相对趋同。目前的工薪阶层大多对社会发展的未来趋势有诸多近忧远虑。他们认为自己的工作前景、子女未来教育、父母养老送终、健康身体的保障等方面都存在比较多的不确定因素,这样的生活状况决定了他们对资金的变现能力、货币的流动性等方面有较多要求,投资的基本目标比较一致。 (三)消费方式相对多元化。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工薪阶层在基本生存需要上有所满足的前提下,开始更多地关注能实现提升生活质量、改善消费品位的相关项目。他们不仅对旅游、健身、美容、娱乐等方面有普遍追求,而且对教育、房产、汽车、人际关系的维系有较大的差异性支出,所以在能使有限的经济收入用于实现更大的效用水平方面的证券投资策略组合方面也会有不同的要求。 (四)家庭整体承受风险能力相对有限。在现行的社会保障机制作用下,考虑到工薪阶层受工作年限与经济条件的制约,工薪阶层在各方面的风险系数依旧比较大。但结合我国目前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状况来分析,可知工薪阶层在进行证券投资时很难保证有确定的高收益,所以他们在真正面临风险时往往会显得手足无措,应对不暇。从这种角度上来看,在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中还要加入更多的社会与制度的影响因素作为变量分析。 (五)适宜进行证券投资的工薪阶层行业相对集中。虽然工薪阶层本身是一个覆盖面相当广泛的概念,但由于收入水平的差距较大,并不是所有的工薪阶层都可以进行证券投资。根据我国历年的行业收入水平排名情况来看,金融业、电信业、汽车业、石油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有较高的收入,可以考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同时,公务员、教师、医生、外企职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业都可以考虑参与证券投资活动。本文中将主要以工薪阶层的这些有证券投资愿望与能力的人员为分析对象。 二、证券投资策略的基本产品分析 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放于有价证券上以获取一定收益的行为。证券投资的主要形式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等。证券投资策略即指投资者在进行证券投资前应当掌握的行动方针和谋略,在对总体策略定位的基础上,还可以详细确定市场策略、行业策略、公司策略、期限策略、组合策略等。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往往是按不同的比例对多种不同风险与收益状况的证券投资工具进行有机组合。可见对各种证券投资的产品进行简单的分析与比较是制定合适的证券投资策略的必然要求。 从概念上看,广义的证券包括商品证券(如提货单、购物券等)、货币证券(如支票、商业票据等)以及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基金等)。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它们是代表对一定资本所有权和收益权的投资凭证。在本文中涉及的证券投资工具主要根据后者界定。股票是典型的风险投资工具,其最主要的特点是高风险高回报。在我国目前股票市场还不够成熟与规范的情况下,选择股票为主要证券投资工具的投资者需要以足够的时间与专业知识为保证,还要有较充裕的资金和较强的心理承受力。考虑到目前我国股票市场整体行情有复苏迹象,并且股票的可选空间较大,投资机会较多,在证券投资策略中可以适当调整绩优股的比重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债券品种比较丰富,一般都有收益与风险适中的特点。其中比较常见的有国债、企业债券与地方债券及某些根据特殊需要发行的债券。相对而言,工薪阶层比较了解与愿意购买的主要债券产品是国债和有一定收益保证的企业债券。尤其是前者,因为其相对存款而言具有免税与收益较高的优势,相对股票而言又具有较好信用保证与较强社会信誉等特点,往往是深受工薪阶层欢迎的证券投资品种,也有“金边债券”之称。基金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投资产品。根据不同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分类,其中股票型基金收益率比较高,一般在8%左右,适合1年期以上的投资;债券基金一般年收益率分别在2%和2.4%左右,收益稳定,本金较安全,可以确定比较自由的投资期,但考虑到其相应费用与持有期时间有关,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品前,可以适当延长投资时间;货币基金是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率波动幅度不大,是银行储蓄的良好“替代品”,适合短期投资,也可以作为一种过渡型投资品种。 三、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 工薪阶层在激烈的投资过程中都希望避免或分散较大的投资风险,并达到较高的预期收益,所以正确选择和运用适宜自身情况的证券投资策略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在设计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时,要顾及诸多因素,比如工薪者的收入水平、消费情况、投资理念、生活区域 、职业特点、行业前景、年龄阶段、家庭构成、性格类型等等,不一而足。下文主要从工薪阶层的不同生命周期、家庭阶段、风险偏好、收入水平几方面简单地制定其对应的证券投资策略。 (一)以不同生命周期分类分析 美国经济学家弗朗科.莫迪利安尼在生命周期消费理论中,强调人们会在人生相当长的时间范围内计划生活的消费支出,并达到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消费情况最优配置。由于人们的收入在满足消费之余主要可以用于储蓄与投资,所以该理论在为工薪阶层制定证券投资策略时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生命周期消费理论提出年轻人家庭收入较少,消费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经济收入水平,在此阶段多以负债消费为主,即便有一定剩余资金,也主要用于未来投资资本的原始积累,可以不要过多地考虑证券投资策略。当然,为了鼓励年轻人进行必要的资金贮备,可以建议他们采取定期定额方式购买货币型基金,或采取相对保守的投资策略,相信一定时期的累积可以为下一个生命周期的证券投资提供比较充足的资金和更为丰富的投资经验。随着人们进入中年阶段,收入水平日益增长,收入会多于消费,经济能力和生活方式上都趋于稳定。保证提供子女教育的经费和赡养父母的资金是现阶段工薪阶层主要需考虑的问题,着手准备投资保值与增值计划成为必然的投资选择。此阶段的工薪者可以考虑每月将剩余收入的2%投向较有风险的投资或股票,4%购买各项平衡型基金或其他较为稳定型基金,2%购买新型证券投资产品或选择其他理财或投资工具,1%作为保险资金,另1%作为紧急备用金或储蓄费用。由于他们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应该以进取型投资风格为主,力求投资品种多样化,投资思路开阔化。等到工薪者进入老年阶段,他们收入水平相对消费需要又会略显不足,但由于有中年阶段的投资与理财的补充收入,仍有制定证券投资策略的必要。鉴于老年工薪者几乎没有提高经济收入的发展空间,风险承受能力也越来越低,生活需求相对简单,对养老资金的安全性、保值增值性考虑较多,所以证券投资策略应该以投资收益稳妥、有底线保证为首选目标,尽量少选择风险性、激进性投资工具,以避免养老费用的损失。一般每月可以将多余收入的3%投向平衡型基金,4%购买国债,2%购买货币型基金,1%进行储蓄。这种组合既能对老年工薪者的资金有一定收益保障,缓解通货膨胀或其他经济因素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也能有效降低风险程度,有利于老年工薪者的身心健康,减轻他们的心理与经济压力。总体而言,不论身处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都要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意识,不要低估长期投资的升值能力,要尽早形成证券投资的意识并选择自己比较熟悉与感兴趣的产品。公务员之家 (二)以不同家庭阶段分类分析 根据家庭所处的阶段,一般可以划分为单身打拼期(一人)、家庭形成期(两人)、家庭建设期(三人以上)、家庭成熟期(子女进入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细分期(子女开始独立生活)等类型。为了简单起见,也有理财专家将其划分为青年家庭、中年家庭和老年家庭。但因为在本文中已经有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在此还是主要侧重于前一种分类标准下的具体分析。 1、单身打拼期的工薪阶层,往往因为对于创建事业与组建家庭的考虑比较多,主要资金大多形成对自身和工作或感情的投资,所以在证券投资方面的考虑还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阶段。当然,如果有其他外来资本,又有较多时间与精力学习证券投资方面的新知识,也不排除“借鸡生蛋”的获益。鉴于这种情况尚不是主流趋势,在本文中不必过多涉及。 2、家庭形成期的工薪阶层可以合二人之力共同参与证券投资,在资金方面相比单身打拼期的工薪阶层有所增加,投资观念也逐渐形成,对于培育下一代、开展家庭建设、完善家庭设备等方面的考虑还有较大的弹性,所以可以设定比较灵活、主动的证券投资策略,在风险较高、收益也较大的证券投资品种要多加关注,适当增加其在证券投资中的比重以实现增值型投资目标,同时也要增加适当低风险或无风险的投资品种达到保证基本收入的目标。在对日常生活水平不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前提下,可以用家庭成员中一方的资金大胆尝试多种证券投资手段,并放松心态,强化投资的积极与进步意识。 3、处于家庭建设期的工薪阶层无论在经济还是精力上都比家庭形成期的工薪者要更显紧张,但因为年龄或工作经验等原因,投资理念更趋理性与成熟,所以在开源节流的途径选择上也有了更多的方法。在发展自身的同时,要对小孩养育与培育的费用有充分的估计,同时在证券投资工具的选择上要集中于比较擅长与熟悉的几种工具上,不必过于分散。当然,相对而言,如果已经有了证券投资的心得,还可以适当的融资投入比较有把握的证券产品上。 4、处于家庭成熟期的工薪者,一方面事业发展进入上升期,工作比较繁忙,投资的跟踪时间相对较少;另一方面家庭规模比较确定,在经济收入与支出方面都比较清晰,对未来安排与生活定位比较明了,投资的目标比较明确。此阶段家庭的主要开支是小孩的后续教育经费、夫妻双方的事业发展经费、日常的医疗保健经费等项目。所以应该以温和进取型投资风格为主,可以在扣除日常消费支出后,先将比较固定的存款转换成较有保障的国债或基金,以保证孩子上大学的费用,剩余的零散资金投入货币市场基金及保险。在投资产品期限与种类的选择上,可以与小孩受教育的阶段性费用支出相对应,形成一个中长期(2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策略,目标年收益率要在通货膨胀率的两倍以上,并形成长期理财习惯。 5、当工薪阶层进入家庭细分期时,如果不要额外负担子女们在经济方面的要求,又没有更多消费支出方面的增加项目,可以在证券投资的长期策略基础上,增加部分短期与中期投资品种,以提高投资的预期收益率,并能更主动地抓住更多的良好投资机会。当然,在中国传统的家庭模式中,在此阶段的工薪者可能要随时应对子女们在事业与家庭发展等方面的追加资本投入需求,所以还是要准备部分流动性较强的证券投资产品提高资金的变现能力。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工薪阶层在不同家庭阶段,都要先保证实现家庭经济基本功能,再顾及证券投资的增值功能,切忌本末倒置,舍本逐末。 (三)以不同风险偏好分类分析 证券投资中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形势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等。一般而言,风险偏好类型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投资者的年龄、收入、性别、经历和个性等具体因素。比如,年龄较小的人不怕失败,所以多为风险趋向型投资者,随着年龄的增加,对于风险的态度逐渐表现为中立型甚至规避型;收入越高的人们能承受的风险往往比较高,相比而言,收入偏低的人群对于风险大多有回避的倾向。通常认为男性趋于冒险、女性趋于保守,但也有人认为随着现代经济生活中男女承担社会角色的互换及女性在理财中的重要地位,部分女性也呈风险爱好型;一般人生经历比较丰富的个体属风险趋向型,而经历比较简单顺利的个体属于风险规避型,自然也有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他们在不同情况下的风险选择。总体而言,工薪阶层中大部分人员属于风险规避型和风险中立型,对证券投资风险的整体承受能力相当有限。只有在对工薪阶层的风险状态基本了解的前提下,才能选择各自适合的证券投资策略。一般而言,对于风险趋向型的工薪投资者可以增加证券投资新品种的比重,因为往往新产品在高风险的后面也隐含高收益。对于风险中立型的工薪阶层可以 采取在高、中、低风险型的不同投资工具中设置不同比例以达到趋利避害的效果,当然也可以将资金主要投入风险中等的债券和混合型基金上,这样可以集中精力,深入分析比较集中的品种,从而获取更高收益。而风险规避型的投资者一方面可以采取购买国库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为主的简单投资方式,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各种年度报道与评比结果,选择有较好社会与经济效益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进行集合型证券投资。相对而言,由于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相比较,在收益率相当的情况下,在投资门槛和流动性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可以满足偏好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对资金的高流动性和对收益的稳定性的综合要求,分析人士指出,货币市场基金将继续成为这部分人群的首选理财工具。当然,随着人们对基金市场的熟悉,指数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均可以成为低风险的证券投资产品。由于工薪者处于不同境遇时,也可能改变风险偏好,所以要在对自己的投资意愿有足够了解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证券投资策略。 (四)以不同收入水平分类分析 虽然同为工薪阶层,但收入水平还是有较大差异。比如以湖南省25年的工资水平为标准,据统计资料显示,当年在职人员的平均月工资水平为153元。以此为标准,比平均线低2%,但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薪者可以认为是低收入群体。而高出平均水平一定值的工薪阶层可归为高收入群体。低收入者一般会采用比较传统与保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比如购买国库券是他们选择的主要证券投资方式。中等收入的工薪阶层一般投资观念传统,家庭理财要求绝对稳健。建议每月做好支出计划,除正常开支外,可将剩余部分分成若干份进行重点证券投资产品的投资理财,切忌广而全,频繁交易。对于风险较大的股票市场,考虑到工薪阶层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专业知识也相对匮乏,可以不做重点考虑。保险、基金和国债等投资产品仍是该收入水平工薪阶层的主要选择。至于高收入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中,可以考虑将大部分资金用于进攻型投资,更大地发挥“钱生钱”的功能。考虑到风险因素,“攻”的资金中又可以分为“稳攻”和“强攻”两部分。对于稳攻部分,有一定投资理财概念的人可以选择购买一些市场波动度较小、预期报酬较稳健的证券产品,如混合型基金、大型蓝筹股等,力求年收益率达到5%-1%的水平;强攻部分则为某些高风险高收益发证券产品组合。可以考虑在专业理财规划师的指点下,将部分资金投入各类预期收益率较高的股票上。在证券投资中,既要有对单个股票和债券、基金行情的把握,又要具有投资组合的理念,以适度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总体而言,在为工薪阶层制定证券投资策略时,要更多地关注他们的不同需求目的以及对不同价格与风险类型产品的需求弹性,从而在保障他们现有资产与生活水平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实现未来资产价值与质量的提升。 也就是说,工薪阶层不论是属于上述哪种类型或阶段,在进行证券投资时,都要具体状况具体对待,并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进行抉择。当然,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也有共通之处。一旦工薪者决定了要进行证券投资,就应努力作到以下四点来保证策略生效。 (一)制定具体可行的各期目标。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计划,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与经济实力,确定在不同年龄与时期的投资目标,并在达到预期收益水平时要适时收手,重新选择下一个目标。 (二)遵照投资理财的基本规律。总体上工薪阶层进行证券投资策略时要本着“终身快乐”的原则,也就是要尽量作到“抓住今天的快乐,规避明天的风险,追逐未来生活的更加幸福”原则。在具体选择投资品种时,要遵循“不要把所有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原则。 (三)确定详细周全的步骤。作为普通的工薪阶层,最好要制订具体的投资步骤,逐步有效的拓宽投资渠道,增加各层次的投资品种,最终实现自己的投资理想。 (四)制定稳中求变的策略。投资策略的适应性与创新性是决定投资成败的重要因素。投资策略有很多,关键是要寻找适合自己的投资策略,并在投资实践中不断反思与修正。工薪阶层如果能真正理解与掌握以上四点,在找到适合自己的证券投资策略基础上,加强对策略的落实与调整,在投资理财的道路上必然有较好的收益。 证券投资论文:对证券投资学教学设计探索 一、证券风险管理 期货和期权、互换、贝塔值调整、套期保值、在值风险测度,虽然模块化课程设计强调教学与实践的统一,与目标相适应的教学内容,但是不能走到“轻理论,重实验”的另一个极端[4]特别是基本理论部分应该包括:收益和风险、Markowitz的组合投资、单指数模型、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套利定价理论、多指数模型。对于这些投资理论如何借助现代教学手段,如多媒体的使用、教学软件的练习和相关实验内容的制定非常重要。我们拟通过加强运用现代计算机软件辅助计算,让学生掌握这部分理论内容。如Markowitz的组合投资理论、单指数模型、贝塔值估计、财务分析、久期和凸度的计算、股票和债券的估值、二叉树期权定价等大量运用EXCEL进行计算。技术分析更是实践教学的强项,运用现代证券软件的强大功能,让学生掌握K线理论、切线理论、形态理论、波浪理论的技术要领,结合基本面分析的结论,得出市场未来可能的运行轨迹。道氏技术分析是技术分析中较为经典,是判断市场趋势的重要方法。市场变化有其自身规律,介绍一些技术分析方法也是有此必要。但是,在学界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夸大技术分析,甚至达到迷信的程度,技术分析方法不下几十种,要求学生竟量多地掌握;另一种是放弃技术分析方法,认为是对投资的一种误导,从而独崇基本分析方法。我们认为投资应两种方法兼取,因为技术分析主要是判断市场行情,基本分析方法是判断证券的内在价值。但也不宜夸大技术分析的作用,把主要教学内容集中于此是个错误。原因在于市场行情的判断仅为投资的“择时”提供参考,一般的证券市场都已达到“弱有效市场”,技术分析并不能提供超额收益。 二、证券投资模块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完善 现代证券投资用到许多数学方法帮助分析,如果数学基础好,学习相对轻松。但是,对于不少国内本科院校经济和管理类专业文理兼收,并且多数学校课程设置偏“文”,许多学生数理基础不好,一遇到模型或公式就“发晕”。对于这种现象,一方面,这类院校应加强经济数学课程内容,或添加数理经济学或金融数学等课程;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经济数学应用的实验教学,提高学生能力培养和学习兴趣。在教授组合投资、衍生证券定价等数理推导的同时,更应结合实际理解推导的结果和变量的含义,而不应追求数学方法的艰深。布置较多题目来强化知识的掌握是常用的一种方法,证券投资学模块化教学也不例外。但现在学生的课程设置科目较多,时间有限,如何提高学生的掌握投资理论的效率和应用分析能力,是我们教授知识不得不考虑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可以采用任务驱动的考核模式,如组合投资有关内容,可以限定在一定风险要求下,选择8只股票的组合,计算各自选择的股票,并计算最优组合比例,并持续跟踪自己组合的股票,比较未来一段时间的绩效,同时与指数组合进行比较。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掌握组合投资的内容。对于一些内容,可以让学生集体参加学院、金融组织或协会组织的投资大赛。如外汇投资大赛、期货投资大赛、股票投资大赛等,学生在参加这些比赛时,会在兴趣的推动下,投入更多和精力学习相关内容,并立即投入实际应用,积累经验。作业不宜过多,防止学生产生恐惧心理,可以只要求完成几次较高质量的报告即可。例如,在组合投资环节,可以要求学生运用EXCEL完成一个含有十只股票的组合;在单指数模型中运用EXCEL求出某几类股票中的一些股票的β值等等。既提高了理解水平,又提高动手能力。实验的内容也主要为熟练理解和掌握理论服务,同时增强感性认识。例如,固定收益债券中有关久期的概念和影响久期的因素。我们如果仅仅告诉学生久期的计算公式和影响因素有:到期时间、息票率、到期收益率等。对于学生来说,理解和掌握都很困难。可以通过实验的方法,比如改变某个变量或某几个变量对久期的影响。进而为下一步理解债券的免疫和债券的凸性等概念打好基础。提高学生的基本分析技术,是证券投资能力提高的重要内容。在理论上要让学生理解基本分析的要点:宏观经济分析的要点、行业分析的要点、公司分析的要点,这些影响股票估值的哪些变量,影响程度如何,等等,然后通过提交分析报告的形式,检查知识的掌握情况。运用多媒体教学,在课堂上可以较多的信息量,可以通过案例讲解概念,提高对证券投资的感性认识,同时便于掌握概念[5]。证券的种类、证券的发行、证券分析等有大量的内容,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效果会更好。 三、总结 文章根据证券投资的培养目标,依照模块化教学设计理念,设计了证券投资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实验手段等几个方面,提供了模块化教学应关注的重点,并与传统教学模式予以比较,阐述模块化教学模式的有效性和先进之处。指出目前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模块化教学在实践中应采取相应措施,为证券投资的教学实践提出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的意见。可以加快教学内容的更新,优化学生的理论知识结构,提高学生对证券投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学习效率,增强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证券投资论文:谈高校学生从事证券投资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收入的稳步提高,股市已经成为投资者重要的理财渠道。牛市的赚钱效应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高校学生加入股民大军,但相比专业投资人士,高校学生专业技能浅,实战经验少。如何正确引导高校学生科学合理的从事证券投资,培养投资理财意识,成为当前高校金融类教师教学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关键词]高校学生;证券投资:金融理财 一、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一个很证券投资行业也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股市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已是众所周知的名词。目前我国证券行业已经走过了20年的发展历程,截至2010年底我国股市市值达25万亿,占GDP总值的62.8%,股民人数已超过1.6亿,占总人口的9%。随着我国人民金融理财意识的不断提高,股市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投资的重要渠道。 自2006年以来的牛市赚钱效应让股民群体迅速庞大,越来越多的高校学生也成了证券投资者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其中也不乏大量非金融类专业的学生。高校学生投资者在股民群体中有自己独特的一面:入市资金大多较少,学习能力和好奇性强,容易模仿。作为在校学生从事证券投资本无可厚非,但相比金融类专业的学生,他们几乎不具备证券投资方面的基础知识,若未加培训而直接进行实战交易,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亏损。如果能对高校学生从事证券投资进行正确、系统的引导,就可以既培养他们的投资理财意识,又能在资金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通过证券投资获得宝贵的实战经验和可能的收益,从而为培养未来可能的专业证券投资者打下铺垫和基础。 二、股市开户 证券投资的第一个前提条件是开户,如何选择证券公司至关重要。老牌证券公司技术实力雄厚,因此客户相对较多,客户服务可能不到位;新生证券公司虽然起步较晚,但是为了吸引客源,极可能开出一些优惠条件和良好的售后服务。高校学生初次股市开户选择证券公司时,可考虑以下两个因素:券商佣金和售后服务。 开户时选择佣金较低的券商是降低股票操作费用的主要方法。券商佣金是在股票交易时产生的一部分费用,它是股民开户所在的证券公司预先设定的,根据不用的时期和不同的交易金额,各个证券公司佣金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开户相对较早,的股民,交易时的佣金也较高。若在2008年开户,各大券商佣金大多为1.5‰;开户的汪券公司成立的越晚,交易时的佣金越低。如在2010年,某新成立的让券公司其交易佣金仅为0.6‰,前后相比佣金差了一倍多。因此高校学生新开股市账户时,要尽量选择佣金较低的券商;而对于已有账户可考虑转户至佣金较低的证券公司,也可以和现开户券商协商申请降低佣金。 选择售后服务较好的券商是提高高校学生证券投资收益的重要渠道。很多券商现在非常重视对客户的售后服务,定期对投资者进行培训,这对缺乏投资知识的高校学生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证券公司良好的售后服务既能帮助高校学生了解证券投资的基础知识,又能帮助他们提升证券投资转行业技巧,从而在实战中规避风险,获得可能更高的投资收益。因此,高校学生在股市开户时,也不能忽视券商售后服务的质量。 三、买卖交易 开户完成后,就可以从事股票买卖操作了。根据自己多年的投资经验,主要探讨实战交易中的划拨资金、选股、买卖等4个重要环节的技巧。 (一)划拨资金。包括转入资金和转出资金。这一环节看似平淡无奇,其实相当重要。首选,高校学生要用“闲钱”从事证券投资,切忌挪用学费、生活费等资金。这样可以避免股票被套时由于急用资金而被迫采取“釜底抽薪”的方式转出资金,从而造成亏损。高校学生使用“闲钱”炒股,可以使自己有更大的周转余地,也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投资的风险。其次,对于已经获得的盈利,建议高校学生在适当的时机从股市转出部分资金套现。股市内的资金,本来就是在盈利和亏损之间来回波动的。股市中的投资者“1赢2平7亏”,对于能盈利的更是难能可贵,高校学生直该如何保住已经到手的利润呢?最好的方法就是当盈利达到一定的比例如10%,就果断把盈利的资金转出变现,及时享受胜利的果实。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把部分盈利转出股市账户后再发生亏损时,损失的金额客观上也减少了。 (二)选择股票。主要包括技术面选股和基本面选股。关于技术面选股的方法较多,在这里不详述。从实际交易中看,建议高校学生从基本面人手选择股票,重点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股票的流通市值和股票筹码集中度这二个方面。 首选,选择公司运营情况正常,业绩没什么大的风险的股票。股票的波动,除了反应资金炒作的痕迹之外,还体现了公司本身的运营情况。而公司业绩的大幅变动,正是我们基本面选股时需要剔除的。对于初入市的高校学生,可以考虑选取一些公司知名度很高的股票,如五粮液、苏宁电器、格力电器等。这些公司都是行业的领先者,具备一定的成长性,业绩上没有什么大的风险。买人这类股票可以放心长期持有,几乎不必担心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导致股票下挫。 其次,选择公司总股本和流通市值较小的股票。一般选择总股本不要超过5亿股,流通市值不超过50亿的股票。俗话说“船小好调头”,对于流通盘较小的股票,庄家和机构只需要相对较小的资金就可以控盘和拉升,因此股票股性相对较活,股价波动相对较大。而股票的波动程度恰和其盈利空间是密切相关的,大盘股由于炒作时所需的资金较大,相比之下波动性就小的多。 再次,选择股东人数持续减少,筹码相对集中的股票。股东人数持续减少表示庄家和机构在持续的吸筹,当庄家的筹码集中到一定程度时,就可以准备拉升股票了。反之,股东人数有所增加,表明散户开始接盘。对于这样的股票庄家需要进行洗盘才能完成拉升,而洗盘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是一个煎熬的过程。高校学生可以观察股票每季报中的股东人数变化,并结合股票的技术形态,综合判断庄家控盘的程度,争取在建仓或者洗盘的尾声阶段果断买入,从而在时间上达到最高的利用率. (二)买卖股票。完成了各种分析之后,就需要完成买卖交易了。股票所有的盈利和亏损都在买卖之间产生,如何把握合适的买卖点,对于高校学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高校学生在选择股票买入点时,遵循以下原则通常成功率较高(1)在K线形态形成双底时买入。股票只有当底部牢靠时,未来走势才能稳健。双底形成时间相对较长,庄家吸筹较为充分,容易完成初始建仓工作,因此离股票拉升的时间较近。(2)股票从高位下跌超过40%时买人,前提条件是基本面没有大变化。股票波动同样适用运动学中的惯性理论:跌多了就涨,涨多了就跌。如果公司运营正常,而其股票前面涨幅过大,后期调整自高点算起跌幅超过40%,可以考虑部分仓位买入,抢底抄反弹。(3)股票价格站到所有均线时买入。此时,该股票已经突破了所有重要的压力线,进人中期上升趋势。买入并果断持有这样的股票,可以抓住股票的“主升浪”,实现短时间内可观的收益。 股市中会买的是徒弟,会卖的是师傅。高校学生初次进入股市,缺少实战经验。如果已经持股获利,如何选择卖出时机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里给高校学生以下几点建议,考虑作为实战卖出时操作的原则。 对于已经盈利的股票,需要设定止盈卖出价,股票价格跌倒止盈线坚决卖出。在操作中需要果断的执行此原则,千万不要因为贪婪把已有盈利变成账面亏损。止盈线最低可以设置为成本线之上%2的。对于盈利较多的,比如幅度超过10%,也可以采取金字塔式的卖出,持有的股票每达到一定的涨幅,减少部分仓位变现,遵循这样的原则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对于已经亏损的股票,需要设定止损卖出价。高校学生从事证券投资的第一要务首先是保存本金,其次才是获得盈利,所以及时止损是当账户发生轻微亏损时,保存自身资金的有效措施。如果买入后股票下跌到达止损价位时,应该果断卖出或者减轻大部分仓位,场外观望不进行操作,把损失降到最小。 对于在轻微的亏损和盈利之间来回波动的股票,除了遵循上述两条原则之外,如果其他股票有好的机会,也可以考虑换股操作,再次买入上升趋势明显,拉升幅度不大的股票。 四、其他注意事项 高校学生参与证券投资,除了要考虑遵循上述基本原则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初始阶段投入资金要少,以获取经验和技能为主,以营利为辅。(2)多看少动,遇到困惑时考虑观望,切忌频繁买卖操作。(3)注重趋势,不要在乎短周期的K线形态。(4)保持良好的心态,涨跌平常心。(5)需要学习有关的汪券投资知识武装自己,要有“备”而“炒”。(6)要明白股市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决不能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股市。 五、结束语 近年来高校学生越来越热衷参与证券投资,这对于培意大养学生的投资理财意识有一定的帮助。但是“股市有风险”,对于入市不深的学生,高校金融类教师有责任也应该学生进行止确的引导,从而让学生知道股市,体验股市,领悟股市。 证券投资论文:证券投资中的风险分析和防范 一、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 证券投资风险就是投资者在投资期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就其性质而言,可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1.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可能性。系统性风险的来源主要由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等宏观因素。(1)政策风险。政策性风险是指由于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而对投资收益带来的风险。如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1%调整为0.3%,两市股指跌幅均超过6%。同时一些间接的政策变化也会产生一系列风险,如房地产市场调空政策的出台会影响两市房地产股票的波动。(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利率变动使货币供应量发生变化,影响证券的供给和需求关系从而导致证券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利率的调整与股价的波动有着密切的关系,给股市带来了很大的利率风险。(3)购买力风险。物价变化导致资金实际购买力的不确定性,称为购买力风险,或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较高且持续一段时间后,会使整个经济形势变得不稳定,风险增大。通胀还会直接降低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文秘站:)。(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证券投资活动中最普遍、最常见的风险。市场风险指由于市场行情势头的变化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市场周期循环、资金的供求变化、市场的季节变化、市场预期等都影响市场行情走势。 2.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指由非全局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可能性。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市场销售、重大投资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公司的股价走势。(1)经营风险。企业内部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不注重技术更新,竞争实力下降;不注重市场调查,不注重开发新产品,满足现状;销售决策失误等,引起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相对下降,使企业产生经营失败的可能性,这种风险是个别的、可以规避的风险。(2)财务风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利率变动风险,利率变动增加成本风险,再筹资风险等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影响到企业的收益。(3)信用道德风险。上市公司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隐瞒公司经营状况或故意散布虚假信息尤其是虚假财务数据的编报等,来达到发行上市或骗取投资者投资的目的。 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的对策 根据上述证券投资风险及其成因分析,系统性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产生影响,不能进行回避和分散,而非系统性风险是某个产业或企业独有的风险,可以通过有效的措施分散这类风险。下面主要针对非系统性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个人投资风险防范。在证券市场上,庄家如大鲨,散户如鱼虾,稍不小心就会被庄家吃掉,个人投资者经常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因此,在防范风险上,个体投资者(即散户)尤应警戒,不断充实自己。(1)要量力而行,理性看待高风险。在进行证券投资时要量力而行,切忌借入资金进行投资。另外还应理性看待高风险。当一些个股在短期内以涨停板跳跃式上涨时,投资者就一定要注意风险,若有投资者在高位追涨,定会被套牢。(2)运用证券投资组合,分散风险。进行证券组合投资应遵循如下分散风险原则:a.所购证券的发行单位要分散;b.公司所属行业要分散;c.证券种类要分散;d.证券投资期限要分散。对于投资者而言,应根据证券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做到四个“分散”,定能降低证券投资的风险,保障投资利益。 2.加强上市公司的监管。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人在股票发行与交易中的行为,督促其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批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主要内容是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是投资者分析的主要依据。临时报告包括常规公告,重大事件公告,收购合并公告,股东持股变动公告等,主要是在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向公众投资者批露相关信息。 3.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立法、执法。要规范证券投资市场,从客观上说,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严格的监管法规,规范上市公司、监督过度投机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我国立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法律体系比较健全,各法之间衔接性很强,且奖罚分明,既体现了对经营者的监管,也体现了对监管者的行为进行约束;(2)突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他们对证券市场的信心;(3)针对性强,突出了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市场服务机构等进行分行业监管的原则;(4)证券法规的形成超前于证券市场的形成,防患于未然;(5)法规的内容既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严肃性,又能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增强其适应性。 三、总结: 通过对证券投资风险的剖析,我们对投资中所要面临的风险有了具体深人的了解。在投资中我们将这些防范风险的基本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未来的投资活动中摸索出一套更加完善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一定会达到投资收益最大化,投资风险最小化的最终目标。 证券投资论文:论证券投资的技术 技术分析是指利用数学方法、图表、数据规律的分析,再通过运用历史价格、成交量、未平仓和其它交易数据去研究和分析价格的运动模式,找出市场变动的某些规律,从而达到预测市场价格走势的目的的一种分析方法。技术分析是一种经验的总结,是对历史资料进行科学研究与分析的一种结论。在技术分析的结论中,不仅有对市场走势的判断,还有对价格目标的推测,以及对时间规律的判别,其实用性和有效性已被交易实践所检验和证实。 技术分析的理论基础 技术分析实际上是行为金融学的具体应用。每一根K线,每一天的成交量都是投资大众心理活动的反映,图表、数据实际上是与市场有关的各投资主体心理活动的真实写照。 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是进行技术分析的基础。其主要的思想是认为影响股票价格的每一个因素(内在的和外在的),包括股票市场上每个人对未来的希望、担心、恐惧等等都集中反映在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上。不必对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具体是什么过多地关心。外在的、内在的、基础的、政策的和心理的因素,以及别的影响股票价格的所有因素,都已经在市场的行为中得到了反映。即盘面反映一切:对于一些已经发生、将要发生或者不会发生的事情,K线早已提前反映了价格。K线里面已经包含了政策面、心理面及基本面等各种因素。作为技术分析人员,只关心这些因素对市场行为的影响效果,而不关心具体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如果不承认这一前提条件,技术分析所作的任何结论都是无效的。 价格沿一定趋势移动,是进行技术分析最根本、最核心的因素。其主要思想是股票价格的变动是按一定规律进行的,股票价格有保持原来运动方向的惯性。正是由于这一条,技术分析师们才花费大量心血,试图找出股票价格变动的规律。一般来说,一段时间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或下跌,那么,今后一段时间,如果不出现意外,股票价格也会按这一方向继续运动,没有理由改变这一既定的运动方向。“顺势而为”、“不要与趋势为敌”是股票市场上的名言,如果股价没有反转的内部和外部因素,没有必要逆大势而为。这也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因为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影响股价运行的各种因素也不会一夜之间完全逆转。这是第二条假设合理的主要理由。否认了第二条假设,即认为即使没有外部因素的影响,股票价格也可以改变原来的运动方向,或者认为股价走势完全是随机的,没有任何规律可寻,技术分析就没有了立根之本。但从中国证券市场10多年股价走势图来看,股价的变动的确是遵循一定规律的而不是随机的,只有运用技术分析这个工具找到这些规律,才能对今后的股票买卖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 历史会重演,是从人的心理因素方面考虑的,也是行为金融学最具体的体现。正因为历史会重演,才使技术分析有了操作的依据,即可以通过分析过去的股价或其他投资品种的走势图形,总结容易上涨的和容易下跌的形态,并以此作为以后的操作指南。如果这个假设不成立,那么技术分析方法也就完全失去了作用。 这三大假设就是技术分析的理论基础:第一条肯定了研究市场行为就意味着全面考虑了影响股价的所有因素,第二条和第三条可以将找到的规律能够应用于股票市场的实际操作之中。 证券市场历史会重演的根本原因 那么历史会不会重演呢?是简单的重复还是在本质不变的前提下的重演呢?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历史重演的呢?就拿中国股市最近的行情来说,始于2001年6月的四年熊市使大众投资者亏损累累,意志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都达到极限。2005年12月,当上证指数跌至1074.01点,连涨27天,于2006年1月涨到1231.22点的位置,至2007年1月涨至2800点,涨幅180%。 在金融市场中有人注意到这种被称为“无理性”投资心理的问题而提出了行为金融学的理论,从投资者情绪变化来解释一些传统理论无法解释的市场现象。市场上进行具体买卖的是人,并最终决定操作行为。人必然要受到心理学中某些规律的制约。股市也一样。在某种情况下,按一种方法进行操作取得成功,那么以后遇到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就会按同一方法进行操作;如果前一次失败了,后一次就不会按前一次的方法操作。那么历史上操作成功或失败的案例真能指导以后的操作吗? 本文仅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两个实例。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或者再引而广之,在传统K线理论中,对高位放量“流星线”必须立即抛出所持股票,让我们从投资者的心理角度来分析其内在合理性。所谓“流星线”是指有着长长上影线的K线,如果这根K线同时伴随很大的成交量,那么这根K线就具有非常强烈的顶部反转征兆 从图1中可以看出,标准的“流星线”一定是开盘时迅速上拉,大多直接拉到涨停位置,然后全天逐波下跌。在供求与价格的关系中,如果资金大户集中资金力量在短时间内大量抛出或大量买进某种投资品种,一定能够影响该品种的价格走势。在“流星线”的形成过程中,开盘时迅速拉至涨停实际上就是资金大户集中资金力量影响价格走势的表现,有着非常强烈的战术意图,而且肯定是有计划、有组织的行为。问题出在随后的逐波下跌。 从心理活动上来分析这个下跌,首先,既然是有计划、有组织的行动,如果资金大户的目的是要将股票价格抬升到更高的位置,那么这个涨停肯定能够封住,至少不会逐波下跌。其次,由于开盘时参与的投资者相对较少,更容易将股票拉至涨停位置,同时给未参与买卖的该股票持有者一个心理预期,即强行地将涨停价作为卖出参考价格深深地烙在这些投资者心中,造成惜售。设身处地想想,如图2,如果没能在涨停位置卖出股票,那么在其它位置卖出会是满意的结果吗?所以绝大多数的投资者都会采取持股观望的态度,而股价一直在下跌,那么是谁在不停地卖出股票呢?结论已经非常清楚了。这也是前几年很多投资者10元买进0568泸州老窖,而该股票最高涨至26.8元,但最终还亏损的原因。所以,人们在操作决策中因贪婪和恐惧导致的过盛的投机心理才是证券市场“历史会重演”的根本原因。 “流星线”是资金大户巧妙地利用了人性的弱点,成功地卖出他们在底位买进的股票的经典例子。对资金大户而言,要买进某只股票是很容易的事情,但要在较高价位卖出这些股票则很困难。因为相对中小投资者而言,资金大户持有的某只股票的数量很多,要让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持有股票不动,而自己能够从容地全身而退实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历史会重演对技术分析的启示 据笔者统计,在我国股票市场中,伴随大成交量的流星线出现后的第二天,股价下跌的概率超过99%。从“流星线”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历史的确会重演,历史会重演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在操作决策中因贪婪和恐惧导致的过盛的投机心理才是证券市场“历史会重演”的根本原因。这也是嘉路兰螺旋历法存在的基石。因此,在进行技术分析时,就可以利用过去成功的案例来指导未来的操作,技术分析方法才有了存在的价值。但必须强调的是,历史会重演但并不是简单的重复。股票市场的市场行为是千变万化的,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情况重复出现,差异总是或多或少地存在。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无论羊群效应、处置效应还是成本陷入陷阱 等投资异象都是客观存在的,并有其合理性。股市就是人生的缩影,悲欢离合、贪婪恐惧透过市场以数据表达出来,趋势是各种已知、未知因素的合力表现,强弱状态反映了做多、做空的力量对比和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成交量则是人们心理活动的真实写照。因此要更多地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通过投资者心理活动的相同性来分析图形的相似性,这样才可以更好地运用历史资料来指导未来的操作,那种单纯地按图索骥的操作方式是不可取的,最终将会失败。 证券投资论文:形成证券投资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的研究 摘要:本文提出了独立型和模仿型两类证券投资主体,并分析了他们不同的预期、决策和投资行为对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作用,从而揭示了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独立客观相似和模仿从众传染两类市场内在非线性机制。 关键词: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证券市场风险;独立客观相似机制;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1.引言 证券投资决策的核心问题是证券本来的收益和风险。证券未来的收益充满不确定性。投资证券的风险可以界定为,在给定情况和特定时间内,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如果证券未来收益仅有一种结果是可能的,则其收益的差异为0,从而风险为0.如果证券本来收益有多种结果是可能的,则风险不为0,这种差异越大,证券的风险也越大。 产生和影响证券投资风险有经济、政治、道德与法律诸因素。就经济方面而言又可以分成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以及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对证券市场来说,上述风险大致可分成内生风险和外生风险两类。市场风险就是内生风险,它仅仅由证券市场内在机制引起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其余风险可归入外生风险类,它由市场以外的因素引起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 本文试图从证券投资主体处理信息的角度研究证券投资市场风险形成的市场内在机制。 2.预期和决策 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证券市场价格的调节对所有新的、公开的信息能作出迅速反应,其信息集合除包括市场本身的客观信息外,还包括公开的证券市场相关的场外客观信息。简而言之,有效的证券市场中,所有场内外相关客观信息都能在上市证券的价格中得到充分迅速的反映。因此,通过证券市场价格计算的证券收益同样能够充分迅速地反映所有证券市场场内外相关的客观信息。 投资主体处理信息的过程通常总是通过证券收益客观信息的识别,获得证券未来收益的预期信息,提取证券投资的决策信息,然后选择证券投资行为。 根据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模式的差异,可以将预期分成理性预期和有限理性预期两大类型。 理性预期是利用最好的经济模型和现已掌握的信息所得出有关证券未来收益水平明确的预测。其中包括不直接研究证券市场价格涨落,而直接研究证券市场所有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通过博弈模型进行证券本来收益的预期。 有限理性预期指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经济模型,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收益的经济预测。 类似的,根据证券投资主体决策形成途径的差异,将决策也分成理性决策和有限理性决策两类。 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通过合适的证券投资决策模型或者通过证券的技术分析,然后选择投资行为的证券投资决策。 有限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证券投资决策模型,也不采用技术分析,仅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所进行的证券投资决策。 证券市场中,完全不考虑证券未来收益水平和变动趋势的完全非理性证券投资主体几乎是不存在的。因此,本文研究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的预期和决策两个环节中都具有理性或者有限理性。 3.两类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两个主要环节上是通过经济模型或者技术分析独立获得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故称他们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有限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如果在两个主要环节上都是凭借自身证券投资经验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他们也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如果,至少在一个环节上,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或者有限理性决策信息,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选择自身投资行为,称他们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 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可能采用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技术分析,也可能凭借各自相似的证券投资经验,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产生客观相似的效应。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基于自身认知的内涵、认知的结构和认知的层次以及投资的经验。投资的偏好和投资的心理的局限,不足以从客观信息中独立获取证券未来足够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对各自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置信程度不足以独立选择投资行为。他们不得不通过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以便获取各自足够的预期信息,提取各自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达到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置信程度,客观上模仿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进行证券投资。因此,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产生模仿的效应。 模仿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比独立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客观上非理性含量更高一些。通过社会心理和认知心理分析,特别是证券投资博奕分析可以得到,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模仿选择的投资策略是随大流的从众策略。 综上所述,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可能存在客观相似性,而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必定存在模仿从众性。 4.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上市证券的价格能充分迅速地反映证券市场所有场内外相关信息。所有证券投资主体都能任意地、不断地获取有关上市证券价格、涨跌幅度和交易量的客观信息。因此,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所有证券投资主体的客观信息是对称的,证券市场的竞争对所有证券投资主体是公平的。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两类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的模式和决策形成的途径具有较大差异,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未来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产生不同的作用,从而对投资证券未来收益的波动也产生不同的作用。因此,两类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产生不同的作用。如引言所述,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就是投资证券的风险,两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市场风险产生不同的作用,他们就是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通过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独立获得各自的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通常是大致相同的。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凭借各自的投资经验大体相同,他们独立获得的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也大体相同。 上述情况下,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便具有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对称性,通常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产生客观相似的作用。否则,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是非对称的,其证券投资行为也不尽相同,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的作用也不尽相同。 桑塔弗研究所(SFI,Santa Fe Institute)通过计算机模拟完全由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组成的股票市场发现,股票市场价格波动,股票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即证券投资风险和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程度及其变化速度有关。 综上所述,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一种内在机制。不妨称为独立客观相似机制。其客观相似程度以及所持资本资产结构的变化速度达到一定水平时,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会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出现复杂现象,价格大幅波动,交易量增加,泡沫形成,甚至累积成危机。正如桑塔弗研究所模拟的股市一样。说明形成市场风险的独立客观相似机制是证券市场内在的非线性机制。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各自独立获取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的决策信息,通常是非对称的。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需要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以便选择各自的证券投资行为,他们的投资行为就会或多或少地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也就是从众选择各自证券投资行为。这种模仿从众行为会在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传染蔓延,他们个体的有限理性投资行为演化成证券市场整体的非理性投资行为,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极度剧 烈地波动,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大幅度增加,证券市场风险增大,甚至风险累积成为危机。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模仿从众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另一种内在非线性机制。不妨称为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5.结束语 本文通过分析两类证券投资主体的证券投资行为对于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不同作用,揭示了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独立客观相似机制和模仿从众传染机制。它们都是证券市场内在的非线性机制。值得一提的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间,可能存在独立客观相似性,而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必定存在模仿从众传染性,因此,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内在非线性机制主要是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无论采用定性方法,定量方法或者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投资证券未来的收益和风险,以及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内在机制更合理、更科学的经济假设体系应由有效市场假设、有限理性假设。客观信息对称性假设、预期和决策信息非对称性假设以及简化问题的一系列假设组成。本文在上述经济假设体系中,仅对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内在非线性机制作了定性的研究和阐述。更具有科学性的定量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和实证研究是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证券投资论文: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能面临难题论文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主要受制于外部客观问题和内部治理问题。来自外部环境的主要是政策市场特征、投资者参与意识淡薄、产品单一及相关法规不健全等。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要从拓宽资本来源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速监管的市场化进程以及推进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非系统风险为4%,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 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公务员之家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人才素质是决定基金业发展的根本,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到基金行业是监管层和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从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督促从业人员格守职业道德。 (六)推进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 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借鉴国际基金业的先进经验,结合国内证券市场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基金产品的创新,适时推出价值型、成长型、平衡型、指数型、行业型等基金品种,丰富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风格,并根据市场变化积极探索推出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际市场基金、保本基金、B股基金等,扩大基金的投资范围,引导储蓄资金和养老基金逐步进人资本市场,优化居民和企业的资产结构,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要求,从而推动基金业的良性发展。 证券投资论文:论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论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 资金来源 产品多元化 论文摘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 发展 主要受制于外部客观问题和内部治理问题。来自外部环境的主要是政策市场特征、投资者参与意识淡薄、产品单一及相关法规不健全等。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要从拓宽资本来源渠道,完善 法律 法规体系,加速监管的市场化进程以及推进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 经济 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 会计 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 现代 企业 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 金融 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 发展 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 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 企业 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 法律 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人才素质是决定基金业发展的根本,建立 科学 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到基金行业是监管层和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 考试 和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从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督促从业人员格守职业道德。 (六)推进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 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借鉴国际基金业的先进经验,结合国内证券市场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基金产品的创新,适时推出价值型、成长型、平衡型、指数型、行业型等基金品种,丰富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风格,并根据市场变化积极探索推出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际市场基金、保本基金、B股基金等,扩大基金的投资范围,引导储蓄资金和养老基金逐步进人资本市场,优化居民和企业的资产结构,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要求,从而推动基金业的良性发展。 证券投资论文: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构想及其意义 摘要:本文阐述了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构想的内容及其意义。认为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构想是在公平、正义理念引导下完成的制度创新。如能实施,则能促进股市的诚信和公平建设;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能切断关联交易的黑手,从根本上遏制虚假包装、虚假重组、以及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财、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能使国有股成为证券市场持续发展的发动机和稳定器;能使原国有股通过基金单位在场外的转让而得以间接流通;能使国有股的全流通或减持变得轻松自如;能使社会保障基金获得相当充分的资金补充;并能为国有企业的重组、改造提供资金支持。所以,其意义十分巨大而深远。笔者满怀信心地期待着它的成功实践。 关键词: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构想、意义 笔者在研究国有股上市流通问题的时候,最早于2001年12月,提出了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构想。凡几年来,该构想的内容日渐丰富,而对其意义的认识也更加深刻。兹进一步论述于后。 一、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构想的主要内容 (一)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集合起来,按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隶属关系分别设立国家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和地方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 (二)国家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可以设立两家以上;而地方上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原则上只设立一家,而如上海、深圳等上市公司较多,金融人才也不少的地方,则也可设立两家以上。 (三)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各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以净资产值为基准,结合考虑净资产的收益率等因素,折合成基金单位。并将其按20、30和50的比例分别交由社保基金、原国有股股东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 (四)原国有股被质押的,改为以相应的基金单位质押。 (五)基金单位在国有股上市流通问题解决之前暂不上市流通(即不能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连续竞价的方式转让),但可以经由做市商在场外进行转让。当国有股上市流通问题解决之后,或者社会公众持有相应基金单位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额,并且持有的基金单位的数量达到一定比例时,则可安排上市交易。 (六)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原国有股不能上市流通,除非国有股经过缩股(如按市净率缩股等)则可有控制地上市流通,或者虽然国有股未经过缩股,但征得流通股股东多数同意则可减持。 (七)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原国有股的上市流通、缩股或减持的原则、程序等,经全国人大授权,由国务院制定。 (八)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和管理人的资格、选任等,可参照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将要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意义 (一)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是在公平、正义理念引导下的制度创新,能促进股市的诚信和公平建设。 依现有的制度安排,由于政企不分,上市公司在大股东(无论是国有股、民营股或外资股)的操控下,“三会”形同虚设;各种各样的关联交易广泛存在,使得虚假包装、虚假重组等轻而易举,大股东因之获利最大,风险则极小;而中小股东的利益则大量地被侵害,且司空见惯。所以要促进股市的诚信和公平,并非易事。非进行制度的创新不可。而且制度的创新,需得以公平、正义的理念为引导,要着眼于实现政企分开,着力消弭大股东非正当获利机制的弊病,而不是要消灭大股东本身。因为大股东无论如何是消灭不了的,而其如果被消灭了,也未必有利。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构想就是包含着这样的思考而提出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后,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并将切断大股东非正当获利的黑手,彻底改变大股东获取利益的机制,使其与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加紧密,从而能促进股市的诚信和公平建设。 (二)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政企不分可以说是妨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确立和顺利发展的一个制度性瓶颈。多少年来,改革的一个目标,就是要实现政企分开,然而事实上是分也分不开,无论是承包制、租赁制或股份制的改革都没能解决政企分开的问题。承包制、租赁制导致“庙穷方丈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而最终还得政府来买单,还得国有企业职工来承担本不应该由其承担的过多的改革成本。这里就不多说了。而依现有的股份制来说,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但是,这里的改制,改的只是表面,只是招牌,是为了国有企业更方便圈钱而已。其运行机制与改制前本质上并无二致,甚至较改制前还更不如。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是政府(大股东)的钱袋子,为政府承担了太多的社会职能;政府则为上市公司保驾护航。所以,有市长可以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有上市公司造假、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可以得到政府的庇护;有部长或主任公然要求媒体帮忙使其掌管的公司上市;有省长在创业版因何而设,和设一个怎样的创业版都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便急急提出设立创业版的议案等。凡此种种,无不在向人们诉说着政企不分的现实。为此,必须要进行制度创新,必须要改变政企不分的状况。而如果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则可以改变这种状况,可以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依照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构想,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集合起来,按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隶属关系分别设立国家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和地方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这样,政府将不再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而只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持有人,和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持有人一样,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其可以选择基金管理公司,但不能选择基金管理公司的经理(可依基金契约指派特别监事或督察),更不能直接决定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不能直接处分上市公司的财产,不能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从而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并且,在政企分开的条件下,为了防止上市公司为内部人所控制,就必然促使政府更加重视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加大从外部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的力度。这也使得从制度上保障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成为可能。 (三)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能切断关联交易的黑手,从根本上遏制虚假包装、虚假重组、以及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财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所以搞虚假包装、虚假重组,甚至包括某些“真包装”或“真重组”,其目的就在于大股东或操控者要想更多的侵吞或骗取或摄取中小投资者的资财,而且多是仰仗关联交易而得逞。比如,通过关联交易,使每股盈利增加,或由亏损转为盈利,就可以高价发行新股(包括首发、增发和配股等),而圈取更多的钱。然后再通过令人眼花缭乱的关联交易(当然还有其他方式,如高额分红、非法拆借或担保等)将上市公司的资财转移给大股东或操控者的手中。所以,切断关联交易的黑手就是从根本上遏制虚假包装、虚假重组,乃至大股东或操控者侵占上市公司资财、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现象的决胜之招。 将国有股集合起来,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替换原来的国有企业而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一者,因国有证券投资基金不能经营实业,所以就从根本上切断了关联交易的黑手,使得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无由产生;一者,因国有证券投资基金不能借贷融资,所以也无法以借贷或担保的方式侵占上市公司的资产。这样一来,作为大股东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要想获利,就必须致力提升上市公司的素质,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并加强对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忠实于公司和股东利益以及勤勉工作的督促。而不能指望其他。这和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是一致的。也必将促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之间的和谐,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为股市的诚信和公平,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四)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能使国有股成为证券市场持续发展的发动机和稳定器 我国现有国有股的存量计3千多亿股,所代表的净资产额有9千多亿元人民币,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种巨大的经济力量。而如何看待和使用这种力量,将毫无疑问地决定证券市场的命运。 应该说,社会各界在如何看待国有股的问题上,分歧是明显的。至今仍有不少人将国有股的大量存在看作“拦路虎”。认为“国有股一股独大”使公司的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是滋生证券市场各种问题的根源,防碍证券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阻延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所以要“减持 ”、“减持 ”、“再减持”,使其大而化之。将国有股向外资转让,或者鼓励外资控股或私营企业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或者搞管理层收购等,就是受这种观点影响的具体实践。而笔者则以为这是有失偏颇的,要不得的。我们应该可以从更高、更远的战略上考察国有股。我们能够看到国有股非但不是“拦路虎”,反而是“发动机”、是“稳定器”。 依照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构想,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集合起来,按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隶属关系分别设立国家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和地方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这样就可以不需要国家投资一分钱,而迅速培育出数十家超大型的证券投资机构,他们必将在推动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和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方面发挥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所以国有股就又是证券市场持续发展的发动机和稳定器。 我国作为对世界有着重要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在资本市场逐步开放的过程中,必然要受到外国投机资本的觊觎,而如果我们有了数十家超大型的国有证券投资机构,则外国的投机资本也无可如何。 再者,在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出现剧烈动荡,或危机,这往往需要国家以经济的力量加以干预,以维护国家金融的安全。因国有股而设立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就是这种经济力量的战略储备。 这些,也都充分表明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重大意义。 (五)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使原国有股通过基金单位在场外的转让而得以间接流通 依照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构想,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以净资产值为基准,结合考虑净资产的收益率等因素,折合成基金单位。并将其按20、30和50的比例分别交由社保基金、原国有股股东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而基金单位可以经由做市商在场外进行转让,并可以质押。这样,就通过间接流通的方式使国有股不能上市流通的问题得到了初步的解决。从而大大缓解二级市场的压力。 基金单位因是以国有股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结合考虑净资产的收益率等因素,折合而来的。所以,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原国有股,只要不显著低于净资产值转让,就不会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这就给国有证券投资基金寻找更好的国有股全流通或减持方案,创造性地解决国有股不能上市流通的问题,预留大的空间。 (六)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使国有股的全流通或减持变得轻松自如 依照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构想,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原国有股的上市流通,或缩股或减持的原则、程序等,经全国人大授权,由国务院制定。而各上市公司原国有股的具体上市流通,或缩股或减持方案,则由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依照国务院的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以及股市环境等具体情况而提出,经流通股股东多数同意后才得以实施。这样,就必然促使数以十计的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一方面自行或委托民间专业研究机构研究各具体的国有股上市流通,或缩股或减持的方案;一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就必然使得最终形成并付诸实施的国有股上市流通,或缩股或减持的具体方案精彩纷呈,而实施起来,也就轻松自如。实在是证券市场景气、繁荣的一幅美妙景象。 (七)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能使社会保障基金获得相当充分的资金补充 社保基金的充足是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之一。而我国现有的社保基金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想方设法加以补充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 依照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构想,将20%的国有股折合为基金单位,交由社保基金持有。其所代表的净资产值有近2000亿人民币,而可变现的价值则金额更大,大概有3000到4000亿元人民币(因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的状况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并且社保基金也可以通过持有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单位获取分红收益,而补充资金。这样,就无须国家另行出资,而使社保基金获得相当充分的资金补充,从而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成就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这可以说是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构想的又一成功之处。 (八)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能为国有企业的重组、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情况下,仍有许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非常困难,非进行有效的重组和改造,无以焕发其生机和活力。而要进行有效的重组和改造须得有大量的资金支持。仅仅着眼于外资或民企的购并是不行的,是“崽卖爷田”。 依照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构想,将30%的国有股折合为基金单位,交由各上市公司的原国有股股东持有,其所代表的净资产值约计3000亿元人民币,而可变现的价值则金额更大。以之用于国企的重组和改造,就能加快经济的结构调整,提升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为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后备力量,并为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这对培育和树立诚信、公平和互利多赢的理念,夯实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意义重大总之,设立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构想是在公平、正义的理念引导下完成的;意图促进证券市场的诚信和公平,解决证券市场,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难题;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并简单易行。所以,虽然其难免有所缺失,笔者仍满怀信心地期待着它的成功实践。
浅议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存贷比取消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 【摘要】随着金融及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曾经对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产生过积极影响的存贷比已不在适应监管要求。外资银行在没有存贷比监管指标下,始终坚持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三性平衡”原则,开展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借鉴外资银行的经验,探讨取消存贷比后资产负债管理的新思路,对化解当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问题意义重大。 【关键词】存贷比 外资银行 资产负债管理 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这意味着,已有20年历史的银行业信贷投放监管工具存贷比将终结。 一、存贷比取消对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 (一)促使银行加大综合化经营力度 存贷比指标监管决定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扩张必须以存款增长为基础,限制了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范围和规模。在金融新常态下,取消存贷比,可以增强商业银行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避免特定监管指标对业务的干扰,并在实践中探索建立职能合理、功能齐全、责权利统一、管理流程和机制运行顺畅的资产负债管理部门。 (二)促使银行负债更有弹性,缓解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现象 没有存贷比的行政约束,在兼顾安全与成本的前提下,银行可以更加自由地在银行间、金融债券、存款之间选择负债类型,同时投资多元化,有利缓解短存长贷现象。 (三)缓解银行冲时点压力,有利于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机制的形成 取消存贷比考核,银行将放弃之前在月末、季末、年末时点高利吸储,进行的一系列市场扭曲操作,存款搬家现象也将减少甚至消失。银行将更加重视成本收益,探索建立FTP机制,精确测算流动性成本,避免出现利率倒挂异常现象。 (四)银行信贷规模将扩大,不良贷款率有加大风险 取消存贷比会释放出大量的资金,直接刺激了银行的放贷冲动。银行将这些资金投放到市场,在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没有得到提升的前提下,信贷规模的大扩张,可能导致过剩产能等低效产业获取更多贷款,将可能导致不良贷款率的持续上升,影响银行资产负债的健康可持续管理。 (五)促使银行存款波动加大,引发市场资金利率大幅波动取消75%的存贷比监管红线 银行存款将不再如之前那么稳定,各个时期的存款平均波动幅度将有所上升。 二、无存贷比监管下,外资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现状 (一)多元化经营,平衡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题中之意是在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三原则之间找到平衡点。在实际经营中,由于风险的滞后性,往往会出现注重短期盈利而忽视流动性和安全性的行为。外资银行自始至终坚持在流动性和安全性前提下获取盈利的稳健经营理念,在巩固核心存款的同时,扩大资金来源渠道,生息资产多元化,创新发展中间业务。 (二)资产证券化发展成熟,资产负债期限较匹配 资产证券化是国外金融体系资产负债期限管理的创新工具,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资产负债期限实现转换,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外资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最主要基础资产是住房抵押贷款,通过发展,基础资产扩展至应收账款类资产如信用卡应收款、汽车消费贷款以及保费收入等收费类资产。银行通过将长期资金打包出售,缩短了资产期限,提高了对高流动性负债的偿付能力,提高了资产负债期限匹配度。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机制,精确计量和分摊流动性成本 外资银行建立了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场价格变化,避免内部套利、全行统一使用的FTP曲线,能精确计算流动性成本并进行分摊。流动性成本能够在FTP中得到充分反映。完善的FTP机制有利于银行合理衡量存款的成本以及贷款的机会成本,避免不理性的拉存和放贷行为。 (四)审慎、全面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 外资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视风险管理,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地评估、分析和监测风险,进而控制风险。外资银行实行严格的“审贷分离”授信制度,贷款审批业务由独立的没有指标任务的授信分析员逐级进行分析审批,与前端的销售人员不存在利益亲属关系,有效控制了贷款风险。 三、对策建议 (一)调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展多元化营业收入 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积极拓展多元化营业收入,提高中间收入所占比重。虽然近几年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在不断提高,但截至2014年末,该比率还是低于25%,这与外资银行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将是利率市场化后,决定商业银行利润和市场地位的分水岭。中间业务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收益,但不承担利率风险。要通过资源倾斜和管理政策引导,大力发展理财、资产托管、私人银行、贵金属融资融货等中间业务,这也是商业银行规避利率风险和实现稳健经营的重要手段。 (二)资产证券化和融资证券化,化解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难题 资产证券化的目的是盘活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增强其流动性。我国目前只对公司类贷款进行了资产证券化,对于占比较大的住房按揭贷款的证券化尚属空白。我国银行可以借鉴美国银行的经验,以贷款未来现金流作为支撑发行债券,并根据投资者风险收益偏好,设计出不同证券化产品,如按揭贷款支持证券(MBS)和抵押债务凭证(CDO)等,形成了一个证券买卖的二级市场,实现期限转换,分散和转移风险。 (三)完善资产负债价格形成,对流动性成本进行精确计量和分摊 资产负债管理部门依据使用资金的业务领域类型来制定结构合理的FTP政策,进一步提高存贷款FTP市场化程度,合理反映存款市场的价格趋势。从系统建设、数据累积等前瞻性工作入手,统筹规划研究和推动流动性成本的精确计量和分摊工作,以进一步提高FTP精细化的“指挥棒”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产品定价管理机制,夯实定价管理的组织、人才基础,健全利率定价的决策组织,建立产品定价授权体系,制定产品定价政策、定价模型和定价标准。从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贷款定价模型,优化模型应用,尽快健全并完善基于风险溢价的产品定价模式。 (四)深化信贷风险管理理念,控制贷款风险 银行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执行“审贷分离”的授信程序,有效控制贷款规模,最大程度避免贷款流向“两高一剩”产业。同时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避免存款波动过多影响市场资金利率,增强银行的风险管控和抵御风险能力。 浅议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研究 【摘 要】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农村商业银行也受到冲击,规模增速回落,利差收窄,风控压力增大。本文以安徽省A农村商业银行为例,分析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的对策。(下文简称:农商行) 【关键词】 农村商业银行 资产负债管理 对策 一、引言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趋缓,经济结构调整,银行业信用风险加剧。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同业竞争加剧,利率风险增大。在此大背景下,农商行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将日益凸显,资产负债管理将越来越受重视。农商行对于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构建尚处于规划阶段,在经济新常态和利率市场化的冲击下,如何制定应对策略,如何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确保农商行进一步发展,是摆在农商行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以安徽省A农商行为例,对农商行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的对策。 二、农商行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农商行发展面临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无论是优化资产负债管理、调整盈利模式,还是防范风险,都将对农商行提出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近年来,不断适应经济外部环境的新变化是农商行资产负债管理发展和完善的趋势。 (一)农商行过度依赖被动负债,主动负债份额较少,负债成本增加,经营风险加剧 从表1中可以看出,样本银行负债主要来源是吸收存款,其中储蓄存款占总存款的大部分。近三年,样本银行存款占负债的比例高达90%以上,农商行被动负债过度依赖存款。同业负债、同业存单、金融债等主动负债占比较低。 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农商行的被动负债将面临两方面挑战:一是付息成本增加。利率上浮和存款定期化都将使得银行业存款成本上升,都将对银行的盈利带来潜在的威胁。二是储户容易受外界影响,出现挤兑现象。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居民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敏感度上升,一旦发生市场波动或政策波动,存款负债流动性增大和经营风险加剧。 (二)信贷资产比重较大,信贷资产质量较差 从表2中可以看出,信贷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农村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较差,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占贷款的比重偏小,固定资产贷款占贷款的比重偏大,资产分配不合理,资产的安全性较低,资产盈利能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农商行资产负债管理重点还是放在存款、贷款和票据等业务上,不能使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真正将资产负债组合管理。 农商行不良贷款总额波动性增长,2014年末全国金融机构平均不良贷款率为1.64%,与全国金融机构平均不良贷款率相比,农商行不良贷款率较高。 (三)银行总资产规模持续扩张,营业收入增幅较小,盈利能力较差 图1和图2相比较可以看出,农商行资产总额不断增加,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资产增长速度在2011年下降,2012年之后增长速度又持续上升;但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在2012-2013年仍然持续下降,2014-2015年增长速度趋于平缓。出现此情况的原因可能是资产结构不合理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农商行信贷资产比重较大,非信贷资产比重较小;可能存在存款和贷款期限错配。 三、优化农商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对策 (一)负债进行精细化管理,负债结构合理调整 农商行在坚持存款业务作为主要负债来源的同时,适时开拓非传统业务来增加负债,平衡传统业务与非传统业务的发展。将存款管理转变为精细化管理模式即“核心负债+主动负债”。储蓄存款作为存款业务的核心,为更好地发展储蓄业务,一方面要通过营销和增值服务的传统手段进行维护,也可以采取优化网点布局和提升服务水平的措施;另一方面,在强抓传统存款核心负债业务的同时,强力推进理财存款,配置非银行存款,强化主动负债理念,畅通主动负债渠道,创新负债工具,实施主动负债管理。从稳定负债构成、分散负债来源、强化主动负债、控制负债成本着手,通过实施资产匹配负债方式,真正提高负债的质量,合理调整负债结构。 (二)资产进行多样化布局,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农商行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将逐步向精细化管理方式转变,由负债决定资产逐步转变为资产拉动负债,其重心将逐步向资产端迁移。要盘活存量资产,用好增量,积极研究资产投向,优化资产结构,形成以信贷业务为主,债券、同业投资、票据业务为辅,逐步由以信贷资产为主向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的转变,并不断提升非信贷资产的占比,理财资产为补充的多样化资产布局。具体包括:一是做实传统信贷业务。农商行应坚持为“三农”服务的传统优势。二是做强债券投资业务。灵活进行债券配置和交易操作,提高债券业务综合收益率。三是做大理财业务。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满足理财客户财富管理需求为目标,搭建种类丰富、风格稳健的理财产品线。四是做活证券化资产。立足于“盘活存量、做大增量”,将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成为减少资本约束压力、调整资产配置结构和优化收入结构的重要途径。 (三)优化利率定价,加强利率风险管理 利率市场化改革,银行业拥有利率自主定价权。我国农商行利率定价管理机制不成熟,管理体系不完善,存款定价能力比较薄弱,农商行迫于压力,可能会将存款利率上浮到顶,以达到增加和稳定存款的目的,银行潜在风险增加。这就要求农商行进行科学定价,精细的核算成本费用,较成熟的对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进行管理。农商行应构建资产负债管理体系,由高级管理层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工作,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利用FTP工具通过价格指导因素引导业务部门主动调整新增业务的期限结构。 (四)转变传统盈利模式,创新发展中间业务 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和金融改革深入的大背景下,农商行仅依靠存贷利差的传统经营模式已不合理。农商行应合理匹配资产负债,实施资产、负债、资本和表外业务创新,实现盈利模式多元化。农商行业务种类较少,在兼顾传统业务的同时,急需优化中间业务、开拓创新型业务,如大力拓展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托管等轻资产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同时积极推进多元化经营,通过交叉销售,提高综合性收益。此外,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农商行应做到:一是细化发展中间业务,将各项产品进行细分。二是避免吸纳型和模仿型创新。应坚持中间业务原创型和再创型,增强银行的盈利能力,使得银行的盈利模式向多元化发展。 浅议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试论商业银行主动性、前瞻性资产负债管理应用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和金融开放领域的逐步扩大,国内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正在发生极其深刻的变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的经营管理观念、模式、方法和手段都已难以适应新常态、新形势下发展的要求。本文就商业银行在新形势、新常态下如何搭建主动性、前瞻性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提出几点看法。 【关键词】资产负债管理 银行 应用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持续下行、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利率市场化加快推进、存款增长趋势性放缓、监管政策逐渐严格等多重考验,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逐渐暴露出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问题。资产负债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根基和生命线,在银行内部具有“纲举目张”的地位和作用,如何主动适应经济金融新常态,积极构建银行发展新模式,建立健全主动性、前瞻性资产负债管理迫在眉睫。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定义及演进 资产负债管理的工作目标是考虑利率、流动性约束、汇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未来变化及其可能产生的银行,以银行的资产、负债及其机构的形式产生银行的经营策略,其通过缺口分析、存续期分析和情景模拟等多种分析工具,以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协调发展,最终达到风险控制和价值创造的双重目标。 从西方银行发展轨迹来看,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大致可以分为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三个阶段。目前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资产负债组合管理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坐标。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弊端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期限错配、资产负债管理不够全面等弊端,这些现象的背后是经营理念和体制机制问题等深层次原因,实务操作中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功能缺失和FTP机制欠完善是直接原因。 (一)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 资金运用方面一是贷款证券化运用不普及,可自由流通的二级市场尚未完善,影响资产组合结构调整,并增加了流动性风险,二是资金投向于信贷资产比重过高,非信贷业务拓展空间受限。在资金来源方面,负债被动增长,结构单一,需进一步提高负债业务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敏感性,通过负债主动管理配置相关资产。 (二)期限错配 随着银行间存款竞争日益激烈和理财产品的井喷式增长,负债有短期化趋势,客户存款在同业间游走逐利,尤其是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错配需引起高度重视。 (三)资产管理不全面 一是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和工具落后,现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往往侧重对过去已发生经营结果的静态分析,缺乏前瞻性的研判及“三性“平衡的临界点分析和动态调整,系统化程度低,大量依赖于手工统计,技术手段落后,二是资产负债管理范围不够全面,资产管理侧重信贷资产,对非信贷资产缺乏有效管理;未将表外业务纳入统一管理范围,未能很好解决如何提高表内外业务的协同配合能力等问题。 三、主动性、前瞻性资产负债管理的内涵 主动性、前瞻性资产负债管理是一种前瞻性的策略选择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在发展的不同阶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确定“三性”选择偏好,以战略决定配置,以配置驱动发展,要求银行对资金来源进行统筹和主动性管理,对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币种结构进行全面的、动态的计划、匹配、协调和控制,通过科学的数量模型计量各种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并将风险量化为成本,以提出资本分配的解决方案,战略性、前瞻性地引导各业务条线主动收缩和扩张。 四、搭建主动性、前瞻性资产负债管理的具体举措 (一)准确计量并防范流动性风险 实务操作中,流动性风险管理包括日常流动性管理,非预期流动性风险管理及结构性风险管理三部分,其中: 第一,日常流动性管理,其主要内容是通过完善资金头寸管理,合理地安排、调配、运用资金以保证流动性;,可借助的工具是资金头寸管理系统,银行需重点关注正常情境下的隔日及一周以内的流动性缺口。 第二,结构性流动性管理,其主要内容是通过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缺口、情景模拟)、FTP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工具,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结构,对投资和融资进行合理布局,减少由于期限错配造成的流动性风险,银行需重点关注正常情景下的一年以内流动性缺口。 第三,非预期流动性管理,其主要内容是通过风险限额、压力测试、流动性储备及应急计划等工具,测试银行在危机情况下,是否有充分的准备,以应对危机对银行的冲击,并制定危机的应对措施和计划,银行需重点关注压力情境下的一月以内的流动性缺口。 (二)建立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资产负债组合管理 如今我国经济金融改革已经走到了关键时点,银行经营思路亟需创新与变革,必须建立以“资本为中心”的表内外统筹管理模式,强化资本刚性约束,在服从资本支撑能力前提下,加强资产主动配置,理顺价值传导机制,把资本回报水平作为表内资产组合管理的核心依据,资产配置的视角要从信贷市场拓展至整个金融市场,打通信贷、投行、理财等业务边界,实现表内外统筹。建立收益、风险、资本相结合的资本考核体系,实现由监管资本向经济资本过渡。 (三)建立差异化定价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利率定价管理体系,以客户为中心,紧跟市场价格变化,灵活动态调整全行定价策略。发挥价格引导作用,调整客户结构和产品业务结构。在资金同质下建立统一的负债定价管理体系,实现全行负债管理一盘棋,建立以客户为中心,降低负债成本为目标,以流动性安全为底线的全面负债定价管理体系,加强主动负债管理,实现差异化自主定价,做好客户分类管理,设定相应的准入标准,深度挖潜,不断提升客户综合贡献度。 (四)搭建基于利率市场化的ALM系统 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系统化程度较低,部分银行甚至未搭建ALM系统,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要求银行ALM系统能动态监控相关数据,提升对流动性风险及利率风险的识别、分析和应对能力,系统内生成所需的标准及客制化报表,增强管理细度和指导性,提高管理效率,按项目需求完成相关客户行为模型分析,深化对不同情况下客户行为的认识,提高数据和分析的精确度,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及预见力。 浅议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农村商业银行推进资产负债管理战略转型的对策 随着外部经济增速下行、互联网金融崛起、利率市场化深度推进、监管要求不断提高以及同业竞争不断加强,农村商业银行现有传统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逐渐暴露出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管理理念认识不深、获利能力逐渐下降、管理部门功能缺失、管理决策流程不畅和定价能力薄弱等,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势必会影响银行经营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商业银行亟须跳出传统思维管理模式,尽快转变资产负债管理理念,推进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战略转型,引领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合理调整,保证业务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面临主要问题 (一)资产负债管理方式方法较为单一。 在现有资产负债管理模式下,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尚未运用利率风险管理、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管理、资本管理等工具。在资金运作管理上,各资金运用部门只管运用,很少考虑资金数量、资本约束、成本及期限结构;资产负债管理部门也很少关注资金能否及时得到有效充分运用,资产负债管理缺乏科学的定量分析。 (二)把握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之间关系的能力相对较弱。 近两年来,农村商业银行利差空间不断收窄,存款增速呈下降之势,融资需求平稳,资产投入保持适度增长,势必会造成流动性压力显著上升,或者盈利水平的大幅下降。如出现这种情况,农村商业银行“三性原则”之间的矛盾将日益凸显,较弱的把握能力可能难以应对风险的发生。 (三)资产负债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不够全面,甚至存在部分功能缺失现象。 一是同业负债的主动管理偏弱,部分农村商业银行高效的同业业务决策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二是缺乏对非信贷资产的有效管理,很难做到统一的非信贷资产运用总量和节奏安排;三是对表外资产负债的统一管理滞后;四是部分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门不具有资本管理功能,无法真正建立起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 (四)信息系统的支撑力度不够,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强。 现阶段大部分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系统支撑业务经营力度还不够深入,未能做到大数据的收集、分析、归类,也未能做到全资产负债表下所有项目的配置、监测和分析评估功能。 (五)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还未到位。 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在绩效考核中经济利润考核占比逐步扩大,但对支行、客户经理的考核还是以规模增量、资产质量为主,在经济利润考核中对资金的内部转移计价主要以期限划分,未考虑具体业务产品条线,缺少对资产、负债各业务产品及时正确的引导和调控。 二、农村商业银行推进资产负债管理战略转型的对策措施 (一)构建职能合理、功能齐全、责权利统一、管理流程和机制运行顺畅的资产负债管理条线。 在组织架构形式上,农村商业银行可建立董事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部等“三级”管理运行模式。在管理范围和机制运行上,一是资产负债管理的对象应涵盖所有的资产和负债、表内和表外产品。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在全额资金管控的基础上,对全行的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进行集中化的管理;二是建立高效的资产负债运行决策机制,梳理管理流程,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三是形成统一的资产负债和资本管理体制。统筹考虑流动性情况和资本占用状况,制定资产配置计划和资本配置方案,使前台业务发展同时具有流动性和资本的约束,更好地发挥资产负债管理对开展具体业务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定价制度。 建立科学、完善的定价机制是农村商业银行提高定价能力的重要基础,以价值回报为中心统筹管理表内外定价。重点实施以经济利润和资本回报率为核心的客户综合贡献评价模型,提高资产与负债业务、表内与表外业务、信贷与非信贷业务、管制与市场化业务之间定价的协调性。在存款利率的确定上,银行应深入分析资金的供需状况、资金成本和客户情况,根据期限结构确定合理的存款利率。在贷款利率的确定上,银行应参考存款利率、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发展以及客户自身风险,按照收益覆盖成本和风险的原则,综合考虑风险补偿、费用分摊、利率优惠、提前还款以及违约概率等因素来确定贷款利率。 (三)树立以流动性和安全性为前提的稳健经营理念。农村商业银行必须根据不同经营时期确定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三性”的摆布偏好,在战略引领、战略落地的基础上,形成资产负债管理政策。要对资产负债配置进行深入分析,围绕整体经营策略,把握资产负债项目中的利润增长点以及潜在增长点,弄清资本及其他资源的耗费点,进而提出优化资产负债项目的可行方案,逐步把较高收益而较低资本消耗的项目置换进来,努力走出一条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资本消耗、低成本运营的新路子。 (四)构建资本与资产负债组合联动的统筹管理模式。 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对占用不同经济资本的资产负债进行总量和结构上的优化,资产负债管理首先必须强调资本约束,资产配置不但要考虑流动性约束,更要考虑资本约束。应通过建立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协调资本约束与业务增长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资本回报水平,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 (五)优化考核评价机制,以引领资产负债结构调整。 一是强化对基层经营机构以存定贷的考核要求,尤其要加强对超过贷款控制计划或增量存贷比计划机构的管理。二是绩效考核体系应突出效益优先原则,加大信贷资产收益率和存款成本率等效益型指标的考核权重。三是加强对资产负债结构调整指标的考核。既要引领支行重视发展核心储蓄存款,合理控制市场化存款规模,也要通过分摊流动性成本等方式,抑制支行为追求利润盲目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的冲动。四是加大对非信贷资产规模和收益率的考核,引导支行合理、适度发展非信贷资产业务。 (六)开发应用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系统。 农村商业银行对利率及流动性风险的管控、资产负债的配置、现金流分析、模型的应用均需要系统的支持;推进差异化的利率定价机制、各类成本细项的计量以及客户综合贡献度的衡量,更需要良好的数据支撑;高效和精密的管理决策也依赖及时和准确的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农村商业银行其信息系统不是越先进越好,而是要与银行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能够很好地匹配,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订制化尤为重要。 浅议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经济新常态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国家的经济正在进入增长动力切换、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常态,这样的发展对我国银行改革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资产管理为重中之重。所以在我国的经济新常态下,不断去研究和不断重视资产负债管理,有利于提高银行的展望性、高效性和专业性,让商业银行焕发出新的动力,实现我国的经济金融稳定性、可持续发展性。本文主要从新常态的内涵出发,分析经济新常态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并论述对此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 一、经济新常态的内涵 “新常态”一词最早源自2009年初在美国举行的“探讨危机后美国各个经济领域复苏和发展新模式”的论坛,美国太平洋基金管理公司首席投资官罗格斯和总裁埃利安,在发言中用“New Normal”一词来形容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可能遭受的缓慢且痛苦的恢复过程。 在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首次对“中国经济新常态”进行了阐述,指出中国经济新常态的三个主要特点:一是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二、经济常态下商业银行面临的趋势与挑战 (一)经济增速回落,银行业规模增速回稳 银行资产规模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济规模的增长。新常态下,受经济放缓、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等多重因素的冲击,银行业资产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也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中高速增长。2014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同比增长14.5%,比前5年平均增速下降了6.5个百分点。以往银行业发展“水涨船高”的便利条件已经不再具备,增长速度回稳将成为银行业的一种长期趋势。 (二)产业结构的调整,影响银行信贷的投向 新常态下,随着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过去“粗放式”发展方式逐步转化为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在这个过程中,产能过剩行业如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纺织等传统行业将经历去产能周期,将逐渐被一些新兴产业所取代,如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技术、新材料等行业。这些新型产业将会逐渐成为银行信贷资源的投向重点。 (三)信用风险加大,不良贷款率上涨 新常态之下,一些传统的制造企业,如纺织业、有色金属冶炼工业、金融制品业等工业,受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生存发展空间受到挤压,甚至面临关停的压力。由此造成生产能力出现相对甚至绝对过剩,致使企业还贷困难,进而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严重下降,典型表现就是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持续“双升”。截至2014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8426亿元,已连续12个季度上升;不良贷款率为1.25%,较年初上升0.22个百分点。今后一段时间,“两高一剩”领域的金融风险可能会继续扩大,银行业资产质量将承受更大压力。 (四)互联网金融加大了对传统银行业的冲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渐打破传统银行业一统天下的局面。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更大的便捷性和灵活性,因此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支付结算方面,据调查显示,2014年我国的第三方支付总额有80767亿元,同比增长50.3%。投资理财方面,2013年5月上线的余额宝,仅用短短一年多时间,管理资产规模接近6000亿元,客户数量突破1亿。 (五)利差逐渐收窄,传统存贷业务利润率下降 自2013年7月20日起,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拉开序幕。2015年10月24日起,央行不再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一方面,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促进银行之间的公平竞争,提高商业银行经营的自主性,提升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随着商业银行间竞争加剧,商业银行存贷利差缩小,盈利能力受到巨大冲击。国外金融改革的经验表明,利率市场化必然伴随着存贷款利差收窄的现象。2015年以来,我国央行已经实施五次降息。可以预见,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利差将进一步收窄,传统存贷业务利润率进一步下降。存贷业务市场的竞争也转变为价格的竞争,利润空间不断压缩。对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及时地认识到问题的严峻,第一时间做出改变,开放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增加了非利息的收入。但这种创新的意识,还是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 三、经济常态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策略建议 面对经济新常态,商业银行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商业银行必须摒除以往的旧思维,改革以往粗放式的经营方式,更加注重资产负债的精细化管理。 (一)合理安排负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优化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确保资产和负债之间在总量、价格和期限上匹配。一是合理安排各项存款的比例,调整负债的期限结构,使不同期限的负债与相应期限的资产保持大体上的一致,确保资产最大限度发挥效益,减小负债偿还风险。二是丰富负债种类,扩大金融债券业务。各种存款属于被动型负债,该负债在资金来源中比重过高,将不可避免的影响银行负债的稳定和灵活调整。而各种金融债券的发行可以增加资金来源的稳定,提高银行的盈利水平,是被动型负债的有益补充。 (二)盘活信贷资金,优化贷款投向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存量规模已经很大,2015年本外币贷款余额已达99.35万亿元。但传统行业多,新型行业少,流转速度慢,信贷资金沉淀现象严重。一是提高信贷资金配置效率。要通过加强贷款期限管理、推进信贷资产流转等多种手段,加速贷款流转,提高贷款效益,尤其重点关注产能过剩、低端落后、效益低下的企业中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调整贷款投向。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小微、“三农”等,要加强信贷投放力度。要加大消费信贷的比重,除个人按揭贷款之外,拓展其他消费信贷领域,提高零售客户的比重。 (三)积极探索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模式 一是要争取重组不良资产。对已出现不良的企业,商业银行应根据企业是否符合国家新兴行业战略发展方向,产品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区别对待。如果企业数据新兴行业,产品及技术具备核心竞争力,具备盈利的能力,就不宜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抽离贷款,可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支持企业改制、兼并与重组。在重组过程中,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掌握的信息和资源优势,为债务企业提供债务重组和债转股服务,为战略投资者、风险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和搭桥贷款服务,促进不良资产的重组和转化。二是探索处置不良资产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各省陆续成立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渠道,探索不良贷款批量化、市场化处置的有效机制。比如可以将一个地区的不良资产整体打包,委托一家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公司的特殊人脉优势和信托功能对债权予以清收。 (四)加强表外业务创新 表外业务不列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影响银行当期损益。与传统存贷款业务相比,表外业务具有成本低、风险小、规避资本管制、增加银行利润、转移和分散风险等优势。大力发展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面临的必然选择。商业银行要在风险可控、合规经营的前提下,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增加业务品种,开辟新的盈利渠道。如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网络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各种代收费、代保管、保险等业务;利用商业银行的信息和信用优势,大力开展对客户的各种信息与信用咨询业务;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国有资本重组的历史机遇,发展理财顾问业务。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
利率市场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基于利率市场化的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策略 【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工作也在不断完善,这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逐渐趋向于稳定性,对于利率市场化和证券市场,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同时又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于利率市场化,其对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影响是多方面的,像证券市场的结构以及投资方式等,在本文中对利率市场化形式下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给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 证券市场 发展策略 对于利率市场化改革,其是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对带块等进行的深入改革,通过利率市场化发展,我国的金融行业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由于利率市场化关联的领域较多,其改革必然产生一系列的影响,特别是我国的证券市场,利率市场化在打破传统证券市场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也为其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利率市场化和证券市场之间的关系 对于利率市场化和证券市场之间,其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通过利率市场化,我国的证券市场无论是在投资方式还是还是运营结构等方面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对于利率市场化和证券市场之间的关系,下面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一)利率市场化能够优化证券市场结构 对于利率市场化对证券结构的优化作用,其是非常明显的,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证券市场主要在两个方面实现了优化,一方面是行业的分项比例发生了较大变化,另一个则是上市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的被选择性得到了提高,能够对不同类型的证券企业进行支持,从而促进了上市公司的优化发展。 (二)利率市场化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 对于利率市场化对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作用,其主要体现在回归理性发展方面,通过对市盈率急性考核,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更加便于进行计算,而传统的证券市场对证券公司的衡量标准包括其债权和股票等多种内容,而在利率市场化之后,其以市盈率作为浮动基准,这使得证券市场的投资产品逐渐趋向于合理性,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并对投资者的行为进行有效调控。 (三)利率市场化促进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 在利率市场化之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主要体现在股票市场中,对于传统的股票市场,利率的高低对股票行业内的竞争具有较大的影响,而股票为了保证自身的影响力,往往会通过提高竞争力来保证自身的地位,而在利率市场化之后,其能够对企业的行为方式等进行规范,使我国的股票市场逐渐趋向于稳定健康发展。 二、证券市场发展完善能够为利率市场化提供重要基础 对于一个健全的市场运行体系来说,其需要具备以下几方面内容,分别是产品市场、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等,而对于我国当前的市场体系,其主要是宏观经济调控,而在宏观经济均衡中,其具有以下关系: 在产品市场均衡时: Y=C(Y-T(Y))+I(R)+G+X(P,E)-M(Y,P,E) 而在货币市场均衡时,其符合以下公式: M0/P=L1(Y,R)+L2(R) 国际收支平衡时表现为以下公式: X(P,E)-M(Y,P,E)=F(R) 对于上述公式,其中的Y值得是国内总产出,C代表的是消费总值,I代表的是投资总值,G代表的是政府支出数值,T代表的是税收数值,X代表的是出口数值,M代表的是进口数值,F代表的是资本净流出数值等。 通过对上市进行分析,似乎并没发现证券市场存在有什么意义,但在西方的市场研究中,货币市场均衡即意味着证券市场均衡,这是其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隐含条件,著名的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对这一隐含条件进行了简单的证明,其是一个正确的条件。因此,对于市场均衡来说,证券市场的均衡隐含在其中,而想要这一结论成立,必要条件是证券市场完善,且能够对各个金融子市场进行收益率的协调工作,像在证券市场中债权不足时,利率市场化之后,若货币的供给量超过了需求人的需求数量,那么利率将会下降,而对应的资金则会向着股票市场流入,这时的股票价格将会上涨,从而使得整个市场的资金流动平衡。在证券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若利率的变动幅度过大,其会导致证券市场出现严重的波动,而为了保证利率的稳定性,央行需要对其进行强制性管制,而在股票市场不完善时,利率市场化是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利率变动情况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对策分析 对于利率市场化,其使得证券市场的融资方法增多,这使得证券市场的运行机制和模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同时也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对于利率的变化,其会导致证券市场受到较大的影响,为此,如何应对利率变化带来的证券市场波动,避免利率风险的出现,这是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利率型风险规避工具 对于证券市场,其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主要是对实体经济的资金进行配置,而银行的运行也需要大量的闲散资金进行支持,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关系。而利率在变动的情况下,对于资金充足的人们,其担心会因通货膨胀的出现而造成拥有的资金贬值,因此继续寻找资金增值对策。而在利率变动幅度加大时,投资人需要根据证券市场和银行的对比寻找更加合适的投资方式。对于证券市场,其在吸引投资人时需要重点注意利率变动造成的资金损失,降低资金需求者的筹资成本,而对于利率风险型的金融产品,其主要是通过对利率进行调整,消除因利率变动造成的证券市场波动情况。 随着通货膨胀问题的逐渐严重,证券持有人手中的证券承担了主要的利率风险,假如没有一个有效的风险规避工具,证券人将很难抵抗利率变动带来的资金缩水等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其风险规避工具主要有期货和远期利率等,这些利率风险规避工具能够大幅度降低利率浮动造成的影响,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应的产品出现。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对应的利率风险规避产品也将会逐渐出现,保证社会正常的投资和融资发展。 (二)建立利率风险管理机制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利率水平以及其组成结构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对应的利率风险也在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对于商业性质的银行。对于利率市场化,其对投资市场的影响较大,对应的证券市场为了保证自身的正常运行,必须制定对应的风险管理制度,保证良好的投资和融资环境。对于利率风险管理制度,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是建立利率L险管理小组,该小组对利率进行独立管理,且其主要工作时对利率风险进行控制,同时根据证券市场的产品特点研究对应的风险规避工具,保证证券市场具有足够的吸引力。然后是建立对应的利率风险控制系统,该系统的建设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像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管理委员会,其根据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制定对应的风险控制对策。利率风险控制系统对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营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完善利率风险控制的重要方法。 (三)拓展证券市场的融资渠道和投资功能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逐渐发展,证券市场的融资渠道也在逐渐增加,像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的合作,但随着利率的降低,证券公司所能够使用的利差逐渐降低,其收益也在逐渐减少,加上成本的增加,这使得证券公司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限制。为此证券公司可以采用直接融资和分红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发展,同时保证投资人具有合理的回报。此外,证券公司还可以通过国债等融资模式来降低股票融资中的交易限制,建立完善的交易机制。 利率市场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利率市场化影响证券市场 利率机制改革是我国一系列市场化改革中较滞后的一环。随着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变化,利率改革的条件逐渐成熟,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国内方面,利率改革的滞后已经成为其他改革推进和绩效发挥的制约因素;外部方面,加入WTO意味着金融业必须在5年内完全开放。面临国内外双重压力,我国政府决定在3年内完成利率的市场化改革。利率放开的顺序是:从贷款利率到存款利率,从农村到城市,从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国有银行。这是对利率市场化改革首次提出的包括明确的步骤和时间跨度的方案。 目前,改革已经有了实质性的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0年9月21日开始,改变我国现行外币利率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是: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各种外币贷款利率;300万(含300万)美元以上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存款利率水平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统一制定。根据改革的进程安排,下一步放开的将是贷款利率,并且改革将最终实现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贷款利率。如果说放开外币利率只是小试牛刀,那么放开存贷款利率则是大动干戈,必然会对整个金融市场格局的变动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在今后几年内,利率改革将是金融改革的持续热点。本文着眼于利率市场化将对证券市场产生的影响,目的在于为市场参与者的决策提供判断依据。 影响利率走势的因素 一、宏观经济因素分析 决定一国均衡利率水平的基础是社会长期平均利润率。虽然我国企业的平均收益率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但1990年中后期以来,随着经济从短缺走向过剩,企业的平均利率水平较经济高速增长期下滑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今年上市公司的中报反映企业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只有4%,全年约在8%左右,而目前一年期的贷款利率只有5.85%.这一点反映了贷款利率放开后市场均衡利率水平不会过度上升。利率水平又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我国经济目前正逐渐走出谷底,因此从中期来看,均衡利率将略有攀升。宏观经济因素还包括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国际市场利率水平等,下文将详细说明。 1.社会资金供需状况 如果社会对资金的需求比较强烈,那么放开贷款利率后,上升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市场资金的供需基本达到均衡,则利率可能比较平稳甚至有所下调。我国上半年GDP同比增长8.2%,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的复苏阶段。下半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拉动民间投资。从总体上看,社会对资金的需求将会有所增加。 从银行上半年的存贷款总额来看,存款增加了8376亿,而贷款只增加了1114亿元,由银行惜贷导致的存贷倒挂现象仍然非常突出。从贷款结构来看,上半年企业贷款增幅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一年以下的短期信贷比重增加很快。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半年对贷款的需求还会增加,将逐步缩小存贷款之间的差距,改变资金供大于求的局面,带给银行升息的预期。而且随着整个宏观经济形势的逐渐好转,长期利率逐渐回升将成为必然趋势。 近期的国债二级市场各券种的表现、一级市场上债券发行情况也体现了投资者对长期利率上升的预期。比如近日发行的宝钢固定利率债券,年利率为4%,高于一年期存款利率2.75%;近期发行的国开债券6个月、两年期的申购金额远远高于5年期的固定利率债券。在二级市场上,浮息国债也是不断走强,浮动利率债券010004受到市场热烈追捧。这些都意味着市场对利率上升的预期在不断增强。 2.经济周期与利率的关系。 经济周期与利率的关系非常密切。一般来说,在周期的萧条阶段,利率水平最低;当经济走向复苏时,利率开始缓慢回升,到繁荣阶段达到最高。我国上半年宏观经济的各项指标均呈现好转,意味着经济增长在经过长达7年的持续下降后,已开始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的复苏阶段,利率水平有小幅上升的必要。 在宏观经济指标中,物价是反映经济周期的关键指标。1996年我国经济实现软着陆,多年的通货膨胀得到抑制,此后直到1999年第二季度,物价基本处于下跌趋势,此间利率连续7次下调。央行在1999年6月最后一次降息时,零售物价指数为-3.4%,消费物价指数为-2.1%.此后,物价指数稳步回升,我国的消费物价指数今年2月份同比增长0.7%,首次步出22个月以来的下降通道。生产资料价格从去年10月份回升后一直保持增长势头。此外,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加速增长的迹象,进出口在恢复性快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上升趋势,尤其是进口的增幅高于出口,反映了由进口带动的企业设备投资正在增加,投资信心有所恢复。上述现象都属于经济增长复苏阶段的明显特征,这意味着市场均衡利率水平不可能再下降。如果经济继续稳步复苏,均衡利率水平将有所上升。 3.国际市场利率水平。 国际金融市场普遍加息。美联储已经连续6次调升利率,联邦基金利率从去年的4.75%上调到6.5%,境内美元一年期存款利率上调至5.0%,目前仍存在加息空间。欧洲中央银行将其主导利率提高了0.5个百分点,日本银行也宣布结束零利率政策,上调利率0.25个百分点,其他新兴工业化国家也提高了本国货币的利率。这对正在加快国际化进程的中国而言,无疑是升息的外在压力。如果再降息,将会导致资金外流,不利于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二、银行系统的行为分析 1.银行的竞争动力。 从理论上讲,在存款利率不变的情况下,贷款利率放开后,银行之间的竞争会导致贷款利率的下降。但这同一国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有很大关系。如果银行体系呈现垄断格局,那么存贷利差反而会扩大。 从中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所有银行对非金融部门的负债资产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占69%(1998年)的比重,“简单地看,我国银行业处于高度垄断状态,但实际上由于实行庞大的分支机构体系,大银行之间处于激烈竞争的状态”(黄金老,2000)。另一方面,近年来金融体系的改革进展较快,各种地方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扩展迅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目前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多规模较小,属于地方银行,主要服务于地方性、民营经济,央行对其往往采取指导性的措施,所享有的政策更为灵活,而且地方政府对其也有倾斜政策。所以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虽总体规模不及专业银行,但其收益率却大大高于前者(见表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金融统计年鉴》1998年整理 我国在加入WTO的谈判中,对有关金融业开放达成协议。中国将在3年内有限度地放开外资银行业务,5年内完全取消外资银行的准入限制。由于外资银行资金实力雄厚、服务体系完备,潜在的冲击力更不容忽视,国内银行业已普遍存在危机感。因此随着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蓬勃发展和外国银行业务范围的扩大,银行业竞争格局的出现是必然趋势,而各种金融机构在经营范围、业务内容和服务对象上存在着各自的特点和差异。因此在利率放开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不同性质的银行利率波动幅度有所区别的情况。 2.银行的获利水平。 从图1可以看出,自1996年以来存贷款利率之间的差额开始扩大。尤其是1998年12月降息后,至目前利差已经扩大到3.6%,这个数字远远超过1995年以前的不到1%的水平。而与之背道而驰的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逐年下降,目前仅在0.15%左右。原因之一是长期以来大量不良资产导致资产流动性、获利能力下降;原因之二是贷款增幅下降导致存贷倒挂现象严重。根据1999年的统计,金融机构存款大于贷款15000亿人民币。这部分存款无法创造贷款利息,却仍然要支付存款利息。过去存款中15%左右的比例存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账户中,可获得比较高的准备金存款利率。但经过连续降息后,目前的准备金利率也只有2.07%,银行这部分资产的获利能力严重不足。尤其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普遍感觉经营困难。因此放开存贷款利率后,利差可能上升。首先,贷款利率开放后,国有银行进一步提高利率的动力有余,而出于竞争压力而下浮利率水平的能力不足。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步骤来看,首先放开一般商业银行的利率管制,其次放开国有商业银行的利率管制。而且对一些新兴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其体制活而且没有坏账包袱,具备缩小利差的能力。因此在改革初期,那些新兴商业银行为了吸引客户,将在一定程度上调低贷款利率。 3.银行的学习能力。 我国从利率管制逐渐走向利率市场化,首要环节就是银行。由于长期以来利率的制定完全取决于人民银行,本币存贷款利率是由人民银行制定的,外币存贷款利率是人民银行委托中国银行制定的。其他银行都采用“盯住”的方式在基准利率上下小幅波动。因此当面临利率走向完全浮动的局面时,各家银行都将经历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 从目前的条件来看,这个过程将比较缓慢。首先缺乏人力资源。在浮动利率的环境中,利率定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发达市场基于长期以来的实践经验,建立了多种利率定价模型。而这些定价模型的前提和条件大多不适合我国目前所处的特定时期,因此只能起到参考、借鉴的作用。而国内更是缺乏相关管理人才,并且这一状况很难在短期内得到缓解。其次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浮动利率要求根据每日的资金供需等情况设定不同的利率,要求银行至上而下、至下而上都迅速、敏捷地捕捉市场各种信号。总行及各个分行必须及时、有效地制定出每日的挂牌利率。而目前各分支行之间、分行同总行之间的联网尚未实现,总行也无法获知各分支机构每日的存贷款变动情况。即使利率放开,总行也无法及时、有效地制定出基于市场真实资金需求的利率水平。 从这个角度来看,由于大部分银行在短期内无法适应这个转变过程,因此在利率开放初期,仍然将是一、两家有能力制定利率的银行起主导作用,各金融机构间的利率差别不会很大。随着各银行逐渐完成这个学习过程,由于国有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存在较大差异,银行之间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而出现一定的价格竞争行为是难以避免的。 利率市场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利率是金融市场最重要的价格信号之一,利率改革也是金融改革的关键环节。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证券市场格局必然发生重大变革。利率市场化必然影响宏观经济,而股票价格能够迅速、有效地反映宏观经济变动;利率市场化将对企业业绩、金融资产结构、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券商经营产生影响,从而决定了股票价格、资金流向等证券市场基本因素的变化。 一、宏观经济的变动将影响证券市场 1.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效率将提高。 利率市场化后,货币政策转轨的条件进一步成熟,货币政策可逐步转变为完全间接调控。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与在利率管制的条件下相比会有较大变化。在利率管制的条件下,银行和企业等微观主体的行为完全受制于中央银行的行为,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失灵。而利率实现市场化以后,首先,商业银行将能够按照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调整自身的利率水平。中央银行的利率政策、公开市场操作都将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从而实现对整个社会信用规模的控制;其次,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货币政策将导致各种资产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动,投资者会对其资产组合进行相应调整,从而实现中央银行调控资产价格的目标。 2.利率上升不会抑制投资需求。 从一般意义上讲,利率上升同贷款需求必然是负相关的关系。但其中一个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对利率有敏感性,而这一点对我国企业而言恰恰不成立。这在前文“非市场因素”的论述中已经提及。对那些占银行贷款绝大部分的国有企业而言,无论贷款利率如何波动,需求始终是非常旺盛的。另一方面,贷款利率开放后,银行可以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风险状况来适当提高贷款价格,这样就会使一些过去被排除在银行信贷机制之外的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但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银行往往又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这些企业虽然资金需求很大,但能够实现投资需求的只占少数。因此总体而言,利率放开后,银行将适度扩大贷款规模。 3.利率上升对消费需求影响不大。 金融深化理论的核心论点之一,就是取消利率抑制后的利率上升会增加居民储蓄意愿,从而增加企业投资资金来源,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但有人担心,我国经济目前最棘手的问题是居民消费倾向不足,间接导致了企业投资需求下降。因此如果放开存款利率后,由于利率上升导致居民进一步削减消费,目前略有起色的经济则无法进一步复苏。我们认为,根据两点原因,利率上升不会过度抑制消费从而影响经济进一步复苏:从7次降息和加征利息税之后居民储蓄持续下降来看,居民储蓄的敏感性较强。因此,利率上升必然导致居民将消费转向储蓄。但从利率市场化的渐进过程来看,将有一年左右的时间才会放开存款利率,而且存款放开将从大额、长期存单开始。因此从近期来看,将不会影响消费稳步增长的势头。 另外,建国以来我国扣除了物价因素的实际利率基本上为正。虽然在1988-1989年、1992-1993年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但政府给3年期以上存款提供了保值贴补率,基本上保证了居民存款收益率为正。再加上过去缺乏投资渠道,我国的居民储蓄率几乎居世界首位。随着股票、债券和外汇市场逐渐开放,储蓄资金的持续分流是必然趋势。在利率小幅上升的情况下,居民储蓄不会大幅增加。 4.利率市场化对企业的影响。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企业的投资效率将提高。根据金融深化的有关理论,利率市场化推进后,市场利率有所上升,将出清那些收益率低于市场均衡水平的企业;另一方面,由于取消信贷配给制度,那些靠政府扶持或依靠行政力量获得贷款的企业将无法获得资金。这两方面因素决定了利率市场化以后资金获得更有效配置,整个社会的投资效率将上升。 经过多年的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方面,企业的自我约束能力加强,在商品市场已经进入买方市场的大前提下,国有企业盲目投资的经营方式受到抑制;另一方面,银行的风险意识加强,加强了对企业贷款审批、逾期贷款的监管。银行和企业之间已经基本形成强有力的信贷约束,市场利率成为企业投融资决策中的关键因素。 因此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企业而言,虽然短期内利息费用上升将导致企业经济效益有所下滑,但从中长期的角度来看,由于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必然会带动企业的投资效率和经营业绩的整体上升。另外,由于贷款利率的结构发生变化,利率档次增加、差距拉大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有很大影响。在未实现市场化以前,银行无论对风险大还是风险小的企业都只能采取一个利率,最多可以在一定幅度内浮动。放开利率后,贷款差异的幅度就会拉大。对于经营状况好、业绩比较稳定的企业,贷款利率将有所降低,业绩可能因此更上一层楼;而对那些业绩波动频繁、经营风险高的企业,贷款利率会上升,有可能影响这些企业的业绩。 二、对资金流向变动的影响 利率的上下波动可以影响市场资金供求的数量和质量。首先表现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互动性加强,资金的合理流动将提高其配置效率;其次是居民持有的金融资产比重将发生变化,使股票市场的资金供给出现弹性。 1.资金供求数量对比。 自今年初以来,股市资金面出现“双向扩容”的新特征。从市场的资金需求来看,主要体现在新股扩容、配股和转配股上市、印花税和佣金等几个方面。据估计,市场今年大约需要2500亿元左右。其中后市资金需求在800亿元左右。此外,随着二板市场的推出进入倒计时和国有股变现的临近,市场对资金需求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将明显增加。从市场的资金供给来看,主要体现在居民和机构可投入股市的增量资金。据推算,今年居民可投入股市的潜在资金上限在3000亿元左右,机构投资者的入市资金年内将达到1000亿元左右。也就是说,深沪两市潜在的资金供给在4000亿元左右。与需求比较,资金面相对宽松。 这样看来,如果年底或明年初利率上调,对资金面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利率的波动幅度会越来越大。这种波动将提高资金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流动,从而增加股市资金的供给弹性。 2.对机构的投资行为影响不大。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随着各种机构投资者的大举入市,他们将成为股市资金的主要来源。对于投资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客户而言,如果拆借利率和贷款利率上升,投入一级市场的资金将受到影响。但目前一级市场平均收益率在14%左右,相比较而言,获利空间仍然很大,因此资金不会大量流出一级市场;机构投入二级市场的资金,基本上以客户资金或自有资金为主。自有资金受利率变动的影响不大,客户资金主要来源于委托理财。而企业由于目前缺乏投资方向,将资金投向证券市场的偏好不会改变。因此总体来看,利率上升对机构资金的影响有限。 3.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的变动分析。 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手持现金、储蓄存款、国债股票形式的投资等几大类。目前以银行储蓄存款为主,对利率变动的敏感程度较低(见图2)。 从图2可以看出,1990年以来,我国的名义利率呈现比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实际利率受物价影响变动较大,而储蓄存款的变动则呈现完全相反的状况,10年来一直稳定增长。今年的增幅有所下降,但分流的原因中利率因素排在第三位(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的分析,影响储蓄变动的第一因素是股市,第二是收入,第三是利率,最后是制度因素)。由此可见,在现有的居民金融资产中,储蓄仍占大部分,但已经出现分流加速的迹象。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居民储蓄存款的分流部分中,国债和股票持有量上升。由于针对个人的国债数量相对较小,而且其总量主要取决于财政部的发行政策,个人选择的余地很小。因此,增加国债在居民持有的金融资产中的比重受到一定限制。股票则不然。1996年以后,由于政府对股票市场地位和作用的认可,使其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手段、网点的改善,加上居民的投资意识不断增强,股票在居民资产组合中的比重将持续上升。但存款利率放开后,存款利率上升导致储蓄资产的收益性上升,无疑将导致部分风险回避型资金从股市回流到银行储蓄账户。 三、利率市场化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除了上文所提的利率市场化对企业的一般影响以外,还有一些特殊之处。首先,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不同于一般企业。我国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都在80%左右。而上市公司今年中报(截至2000年8月29日)显示,A股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3.1%,可见上市公司的负债水平远低于一般企业。因此利率实现市场化后,虽然利率水平将有所上升,但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利息负担不会增加很多。 更重要的是,利率市场化将会导致企业资本结构发生变化。虽然从理论上讲股权融资是各种融资方式中成本最高的一种,但我国企业都希望能够获得上市资格,而上市公司更倾向于通过配股、增发新股的方式融资。原因之一:股权融资几乎无成本。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成本主要是股息分红率。据统计,去年全年深沪两地上市公司共发放红利180亿元,如果按照平均市值为40000亿元,那么投资者股息回报率只有0.45%.原因之二:投资者结构以散户为主,无法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但随着中国证券市场逐渐走向成熟,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不断增加。由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重高,而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来监管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企业分红派息的要求也必然提高,因此股权融资成本必然有所上升,上市公司就可能转向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债权融资方式。其次,企业贷款的期限结构将发生变化。在传统的计划性体制下,不同期限的贷款利率相差不多。目前6个月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5.58%,而5年期贷款利率只有6.12%.因此企业往往偏向于用长期资金来源来满足短期资金需求,使资金运用效率降低。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后,不同期限结构的利率间差距将扩大,企业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将更有效地利用不同的期限结构资金来满足流动资金、长期资金需求,因此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比例将有所上升。对于银行类上市公司而言,即深发展和浦发银行两家,利率市场化首先对其利润水平产生影响。在利率市场化初期,由于存款利率最初保持不变,而贷款利率将略有上升,因此存贷利差将有所扩大。目前存贷利差仍然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利差扩大后将导致这两家银行的收益水平有所上升。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存款利率也将放开。由于银行业的竞争,存贷款利差水平将缩小,导致银行的利润水平普遍下降;从经营风险的角度来看,许多国家在放开存贷利率管制后,银行出现不良贷款增加、经营风险加大的现象。对于我国银行而言,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银行经营风险也将有所上升。风险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缩小,坏账比例上升导致银行利润水平下降,银行稳健性受到威胁。 上市的银行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利率改革的步骤安排,将在国有银行之前放开利率管制,这无疑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是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股份制银行在资金规模、营业网点、信用等级等方面的竞争力都不如国有银行,其竞争优势集中在业务创新、多样化服务等方面。而首先放开利率无疑能使银行更早适应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的转轨,能够极大地调动银行经营、创新的积极性。根据国际经验,银行传统存贷业务的利润比重下降是大势所趋,也只有那些致力于金融创新、积极变革的银行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面对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开创传统存贷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包括中间业务、理财业务和网络银行、虚拟银行业务等。目前,我国大部分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竞争起点基本一致,并没有哪家银行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创新业务同传统业务相比,比重也仍然非常小。但那些包袱轻、机制活的地方性、民营银行将更早地面对市场化的利率机制,将在这些新兴业务上抢占一席之地。 对于其他金融类上市公司,包括信托类、证券类公司而言,利率市场化对其影响不如对银行那样直接,但也会影响其业务结构、经营利润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对于这些公司而言,主营业务都由原先的信托业务向证券业务转型,信托业务逐渐萎缩,证券业务成为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因此利率市场化对这些公司的影响可参考对券商的影响。 四、利率市场化对券商的影响 利息收入将减少。一般而言,由于同业拆借期限很短,金额比较大,市场利率水平应该低于活期存款利率。但在我国,由于银行间拆借市场基本放开,利率水平更接近市场均衡利率水平,而存款利率仍然处于国家管制之下,受到一定的抑制,因此两者间出现倒挂现象。我国目前的拆借市场平均利率为2.4%左右,而活期存款利率为2.25%.对于券商而言,将客户保证金在同业拆借市场上拆出,由于同业拆借利率高于活期存款利率,因此券商在其中获得一部分利差收入。但随着存款利率的逐步放开,存款利率会逐渐接近拆借利率水平,最终必然会高于拆借利率水平。由此券商将损失一部分利差收入。 筹资成本将上升。我国券商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基本上在90%左右,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比例很高,因此利率上升必然增加其财务费用。再加上国家对占用客户保证金的清理,券商必然寻求银行信贷、拆借资金以及其他借贷资金。在利率水平上升的情况下,筹资成本也将呈上升趋势。 经营业务的影响。从固定利率时代走向浮动利率时代,投资者迫切需要能够规避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包括期权、期货、利率互换等多种金融创新工具。虽然现状距离利率完全市场化仍然有着很大差距,而且监管当局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仍处于限制状态,但券商如果能够从这个角度出发,预先设计出为客户提供资产保值、增值服务的产品,无疑能在将来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利率市场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利率市场化对证券市场有何影响 外币利率管理体制改革,向利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一步。就目前而言,利率市场化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规范化,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股票、债券和其他各种金融资产的价格形成,是以市场利率为基础的。而市场利率的形成则是以长期收益曲线为基准,以便形成有效的利率期限结构。由于我国还没有形成长期国债收益线,即尚未形成基准利率。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市场价格形成的基础“虚拟化”、抽象化,在相当程度上由政策所左右。因而,我国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一直难以规范化,从某种意义上讲,投资者的理性市场预期难以自主形成,所承担的不是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而是政策风险。利率市场化则为这一问题的解决创造了前提。 二、加快证券市场的金融创新,实现金融工具的多元化,为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开辟更为广阔的空间。证券市场稳健发展的基本前提之一是,市场投资者能够对市场的走势拥有理性预期并有多种投资渠道和投资工具可供选择,而这一前提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基础的。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意义在于促进金融创新,扩展投资者的投资选择空间,克服因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单一所造成金融机构的“利率大战”以及资金在银行与证券市场之间的非理性流动所造成的市场波动,为证券市场的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三、增加证券市场上的资金供给,从而有利于改善证券市场资金供求非均衡格局。由于国内市场的利率水平远远低于国际市场利率,就有可能出现资本外逃现象,使证券市场运行的资金支撑受到影响。利率市场化后,境内外币利率将围绕国际市场利率波动,本外币利差水平将缩小。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外逃的压力会有所缓解,这意味着国内证券市场上的资金供给增加,从而有利于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供求的非均衡格局。 四、促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上市公司和优质企业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开辟了新的渠道。按照“信号理论”,在一个利率市场化的较为完备的资本市场,企业的融资选择顺序一般是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企业一般更倾向于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股权融资通常是次优选择,企业债券在资本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利率市场化以后,企业债券利率的确定会根据不同企业的资信状况、信用评级结果,由发行人、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适当的利率。资信好、信用级别高的优质企业和上市公司,就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减低筹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 五、拓展券商融资渠道,强化风险管理机制。目前,制约我国券商发展的一个因素是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利率市场化以后,随着我国融资制度和融资机制的改革和健全,券商的融资渠道会大大拓展,券商可以在利率的导引下,自主地在市场上进行融资,克服资金不足问题。利率市场化对券商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意义是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利率市场化以后,金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会大大增强,券商将面临着更多的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面对风险,券商的唯一选择是加强风险管理,健全风险机制。 六、改善中小科技企业、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促进创业板市场发展。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利率市场化的直接受益者是那些在利率管制条件下得不到正规信贷支持的中小科技企业、民营企业。利率市场化,一方面可以使这些企业进入正规的信贷市场,使其融资规范化;一方面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由此,我国的中小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将会进一步更好发展。由于这两类企业将是我国创业板市场的主体,所以,利率市场化也将间接地对创业板市场主体素质的提高和市场准入机制的完善发挥积极作用。 七、增强投资者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成本和风险约束观念。建立和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投资者队伍是确保证券市场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由于利率市场化不仅实现了资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更引致了市场规则的变化,市场运行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也由此而增强,所以,这对于投资者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的增强,成本和风险约束的强化,投资者整体素质的提高是大有裨益的。
本文通过分析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和融资不足,从自身因素、基础因素和政策扶持角度进行剖析,从四个层面提出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的建议,对文化产业融资领域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微观层面助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企业的发展,宏观层面促进民族文化产业的整体升级,带动少数民族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 一、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融资约束 (一)产业自身融资能力不足 (1)融资结构失调。企业融资的方式可以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规模有限性和抗风险性的特点,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统计数据分析表明,我国的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经营实力不足,企业信誉较差等因素会按照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内源融资的顺序进行企业融资。但本文对西南和西北20多家少数民族文化企业融资来源的调查发现,内源融资在企业资金中占主导地位,外源性融资所占比例较小。造成这种不符合一般规律现象的原因在于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企业的外源性融资可获得渠道较少,外源融资不能满足企业融资的全部需求,于是转向内源融资。但多数以内源融资为主的企业,都会面临严重资金匮乏的问题,对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张、新项目的投资、企业之间的并购等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2)中小型企业融资能力不足。中国文化产业是在我国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提出,属于轻资产运营模式。我国文化产业的内源资金主要来源是留存收益,而留存收益主要取决于企业收入水平,利润率等指标,总收入高,所获得的净利润就高,企业的留存收益就多,内源融资能力就强,反之内源融资能力就差。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中,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由于规模较大,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而且通常可以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因此其留存收益较多,内源融资能力较强。中小型民营企业因为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水平落后,外源性融资很少,除了企业的留存收益以外,多通过产业链之间的资金周转进行融资。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企业多属于中小型民营企业,对投资的吸引力较差,产业自身融资能力不足。 (二)政策性融资支持力度不强 随着打造文化强国要求的提出,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政策性融资支持,主要形式包括政策性贷款、政策性担保财政贴息、专项扶持基金和政策性投资等。虽然政府为促进地方文化发展,特别是文化资源丰富但融资匮乏的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其中能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起到实质性帮助的措施少之又少,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获得的资金支持仍然无法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政府的政策性融资,既包括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融资项目,也包括政策性银行管理的融资项目。(1)政府部门直接投资不足。一是文化产业费不足。我国政府的财政直接投资逐年递增,但是由于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总量过大,政府的财政支持还不能满足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国家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6724亿元,但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集中的八个省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固定投资总额只有597.4亿元,仅占全国总投资额的8.91%,远低于其他文化产业发达的省份(见表1)。二是文化事业费不足。建设文化强国,需要一手抓文化产业,一手抓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事业需要提高文化事业费的支出,文化事业费是指国家用于发展社会文化事业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纪念馆、文艺团体以及新闻、通讯、广播、电视、出版等部门的经费拨款,是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近十年来,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下降,文化事业费投入不足导致文化产业发展滞后。从2013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费支出情况可以看到,少数民族的文化事业费支出在全国文化事业费支出总额中所占份额很少,这说明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文化事业的政策性支持力度较小。(2)扶持资金不足。政策性融资的另一个财政措施是设立扶持资金,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负担主要的财政投入,然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的财政能力不足,资金扶持政策主要围绕扶持传统产业和扶贫展开,缺少专门针对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另一方面,政府针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对企业要求严格,门槛高,很多企业不能达到申请扶持资金的标准,这些都降低了政策性融资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支持效率。 (三)非财政性外源融资渠道匮乏外源融资是指企业 通过一定方式向企业之外的其他经济主体筹集资金。外源融资方式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融资租赁在一定意义上也属于外源融资的范围。在融资条件苛刻的情况下,少数民族文化企业可以适用的外源融资方式寥寥无几。(1)股权融资。文化属于无形资产,是一种软实力,文化产业不像实体经济,其有形资产较少,大部分是无形资产,因此文化产业的运营具有高风险、高流动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文化产业的融资来源主要是股权融资。但是目前股权融资严重不足,股权融资并没有成为当前文化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此外,用于扶持本地文化产业的基金也没有真正用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根据中央财经大学魏鹏举院长对文化产业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调查发现,在已经投入的项目中用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企业项目占总项目的份额不到10%。中国文化产业资金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外资投入,但外资投入主要分布在与少数民族文化相关性不大的科技、时尚、生活、娱乐和消费等行业,只有少部分投资在以少数民族文化为主的行业。(2)债权融资。债权融资作为我国文化产业融资的另一种重要渠道,并没有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成功发挥作用。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市场并不发达,企业融绝大部分来源于银行信贷。根据中国银行协会的《2016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随着文化产业信贷增长,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债权融资并没有出现相应的增长禁锢了该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产业融资结构性差异大 少数民族因其地理位置、历史文化和风土民情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民族文化。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中,各企业的所有者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和所处行业不同,最终造成不同企业的融资能力存在差异性。(1)企业所有者性质角度。根据企业所有者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可以从政策制度中获得更多利益,融资来源广泛,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在一定情况下不需要质押抵押就可以获得银行贷款,程序较民营企业而言较为简单,贷款额度也更高;而民营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的代表,其贷款条件严苛,贷款额度较小,许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进行贷款时会对项目进行反复研究调查,提高了民营企业贷款的门槛。(2)企业规模角度。大型企业效益高、管理水平先进,其总产值和总收入较高,对当地社会发展起到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各个金融机构都更偏向于对大型企业进行投资,造成了中小型少数民族文化企业获得资金支持的来源范围狭窄。(3)行业发展水平角度。从行业角度分析,不同行业的融资能力不同,发展水平不同。行业发展水平既受自身先天条件的影响,又受到后期运营的影响,其差异性最终带来行业融资能力的不同。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项目中,拥有较强地域特点、民族特点和文化特点的行业往往处于垄断地位,会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各个金融机构通常会将资金投入到这些具有垄断性的企业上。同时,很多具有先天文化资源优势的行业,由于服务水平,基础设施开发效率低下,外源融资大量流出,融资能力日渐下降。 (五)产业融资成本普遍较高 (1)文化产业融资利率较高。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不同,其差异性很大。利率最低的是银行银贷,为8%-12%,这个利率水平是在企业拥有充足的抵押资金情况下设置的。通过信托、私募基金、P2P和民间借贷等方式的融资方式,其贷款利率都非常高,一般的中小企业很难承担。西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集中的地区,企业的贷款利率比东部要高10%-20%。(2)交易费用较高。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由于其自身特点,在进行银行贷款时会负担一些额外费用。企业进行信贷借款时流程繁琐,期间会占用大量的人力资源和经济资源,这些都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给企业的经营带来巨大压力。只有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利润大于成本,企业才能得以维持并寻求发展。企业之间利润率差异较大,只有大型企业和部分中小型企业可以从日常经营中获利,大部分中小型企业获得的利润低于其融资成本,不能长期融资实现企业发展。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中,中小型规模的企业占大多数,融资成本过高造成净利润很少甚至为负,对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融资支持不足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 (一)威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生存发展 (1)对企业成立初期的影响。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是一种无形资源,开发利用比较困难,这意味着企业开发文化资源成本高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精神层面的要求也在提升。作为一种文化产品,要获得较多的市场份额必须采取各种有利于竞争的措施。最后,少数民族文化企业在创立初期,推广渠道匮乏,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不得不依靠资金进行弥补。融资不足会影响企业成立初期的业务开展和规模的扩张。(2)对企业日常运营的影响。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以当地的文化资源为基础,形成了观赏娱乐为一体的产业特点。以旅游业为例,在节假日和气候适宜的时间,会迎来大量游客,此时收入较多。但企业的运营是一直持续的,需要资金进行日常运转,在旅游淡季收入不足会致使企业无法维持日常运营,甚至企业倒闭。(3)对企业治理水平的影响。少数民族文化企业融资方式以内源融资为主,内源融资主要来源于企业主一人或者企业主所属的一个家族,造成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无法分离,企业经营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出现。另外,少数民族文化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导致企业没有额外资金雇佣专业管理人员,无法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致使企业管理水平滞后。 (二)妨碍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整体升级 (1)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技术升级角度。技术升级是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满足市场需求的重要举措,技术升级会促进企业规模扩大,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专业化程度,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融资不足限制了企业的技术升级,导致很多少数民族文化企业依然处于低端发展水平,发展模式相对落后。(2)形成规模化的产业集群角度。首先,融资不足导致企业没有能力引进先新技术,市场竞争力不足,市场份额占有率少。其次,内源融资过多使得企业对资金的使用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资金利用率低下,不利于形成产业集群。最后,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融资能力不同,发展差距较大,不能形成相匹配的产业关系,不能形成规模的产业集群。 三、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的建议 (一)建立政府引导型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模式 (1)提升政府融资引导能力。首先,成立专门负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应协调好彼此的职责,共同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其次,中央政府要弥补地方政府财政能力不足,提高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财政支出。最后,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在产业融资中的关系,切实发挥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形成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局面。(2)拓宽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政府要提高利用社会资本的能力,通过汇集社会资本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各金融机构的不同特点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独特性质,制定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产业政策,通过政府的带头作用,为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引进新颖的融资方式和工具,拓宽融资渠道。(3)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产业水平和融资能力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企业可以通过提升融资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又可以通过提高产业竞争力来提升融资能力。因此,企业在进行产业融资过程中,不应仅局限于为企业开展项目筹措资金,而应把目光放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上,只有形成了产业竞争力,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融资能力。(4)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要充分发挥各种融资渠道的作用,必须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政府通过制定长期和短期的发展规划,指引各项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既要制定统揽全局的产业法,也要制定具体详细的行业融资规范。在健全的法律体系下,提高融资服务水平,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建立普适性的新型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方式 (1)少数民族文化彩票。一方面,由于社会资本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可以通过发行文化彩票,以较低成本汇集较多的社会资本来保护文化遗产,开发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事业;另一方面,彩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政府投入,弥补政府财政扶持的不足,但文化彩票的发行必须遵守文化彩票法律法规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2)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兴融资工具,融资租赁展现出优于传统融资方式的独特优势,如限制较少、门槛低、操作简单和租赁周期长等。特别是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的起步阶段,融资租赁凭借其优势成为企业融资的最后选择。当地政府应鼓励融资租赁模式的推广,推动融资租赁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制定相应政策引导融资租赁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3)文化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化为具有高流动性证券的过程,可以分离融资信用企业信用,降低企业融资风险。实现文化资产证券化,首先通过建立特殊目的机构,构建资产池,然后SPV通过资产销售或信托,实现资产隔离,通过SPV引入外部信用增级工具来完成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过程。(4)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可以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根据各文化产业的特点选择相应的融资模式,如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模式和引入互联网银行等。为优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环境,政府要更新监管理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明确金融业务的内容合法性,降低融资风险,着重提升软硬件设施的技术水平,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5)企业集合融资。企业集合融资在我国中小企业中的应用较广,而且成效非常显著。借助于地方政府的引导,将行业中的中小型企业集合在一起,利用财政专项资金作为风险机构对企业贷款的风险保障。根据各地特点,对融资工具和融资方式加以创新,并为集合融资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由政府代表集合企业达成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吸引大量金融机构进入,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丰富的资本。 (三)拓展少数民族文化企业不同生命周期的融资渠道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的所处的融资环境和融资渠道的不同决定了其融资特性也存在差异,通过分析少数民族企业在种子期到衰退期不同阶段的融资特点及渠道,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种子期的融资渠道:在种子期,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很少,企业拥有的可供抵押资产也比较少。通常情况下,企业会通过自筹资金或向熟人借款来获得初始经营的资金,经营一段时间之后可以获得政府补助和税费减免。在这一阶段,政府应通过对企业的宣传推广,帮助企业吸引天使投资和国内外的无偿资金支持。初创期的融资渠道:在初创期,企业的外源性融资较少,主要是自我投资。企业没有能力负担过高的成本,而且面临较高的破产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应大力推广文化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做好融资双方的对接工作,帮助企业获得风投机构和个人的投资,同时应对融资活动中的风险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偿。成长期的融资渠道:在成长期,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业务运营的资金稳定,主要面临着扩张企业业务带来的融资需求。在此阶段,政府应该做好补充工作,为企业提供适度直接投资、政府采购和税费减免等辅助融资方式帮助企业完成生产扩张。成熟期的融资渠道:在成熟期,企业规模达到最大,经营状况良好,风险较低,企业的融资需求在此时也达到最低水平,融资渠道相对广泛。一般情况下,企业的自有资金可以满足融资需求。当进行大规模扩张时,企业主要选择债务融资和上市融资来筹措资金。此阶段政府应适度减少财政扶持,增加间接支出,有利于促进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的发展。衰退期的融资渠道:在衰退期,企业利润下降,目前的经营状况难以维持企业生存,必须转向新产品研发和企业转型。特别是除了自筹资金,企业能获得的资金支持主要来源于政府。因此,在这个阶段应该增加财政支出,对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帮助企业成功实现转型升级。 (四)构建与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的保障体系 (1)提升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能力。一是加强对文化产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文化资源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对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继承和推广,增强文化市场的灵活性,政府要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角度出发,制定适合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企业应努力创造有影响力的品牌,在国内国外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争取与国际知名企业展开合作,学习先进的经营模式和推广方式,提升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二是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企业由事业单位到企业单位到股份制企业的转变,打造现代化企业。同时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合作,共同创建实力雄厚的大型民营企业。通过重点扶持中小规模的企业,给予其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规划指导和人才培养,提升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盈利能力。三是整合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链。目前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链的特点是两头少中间多,导致文化产业所处的技术水平低,不利于文化产业升级,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链整合迫在眉睫。因此,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通过相关政策的优惠,财政支持的方式整合产业链,纵向对上游的文化产业予以重点扶持,横向整合相关和相似企业,以形成规模优势。(2)增强金融体系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融资支持。一是扩大少数民族地区金融机构的规模。切实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降低贷款利息,增加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在县级及以下级别的地区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增加金融服务机构数量,促进基层金融体系的完善。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聚集地区,增加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数量,为民族文化融资模式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另外,政府应对金融机构进行财政补贴,同时推动国有金融机构树立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二是创新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产品和服务。为了满足各种类型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也为了降低自身面临的金融风险,银行系统应积极进行金融创新。金融机构通过对各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根据不同信誉等级给予不同的信贷额度。提供符合文化产业特点的新型金融产品,为文化产业提供专门的融资方案,引导建立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机制,银行提供良好的信贷服务,文化企业积极形成产业集群,并以集体形式进行融资。三是构建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服务平台体系。通过整合各种文化资源,形成以各金融机构为基础的融资服务平台,评定各种文化企业的发展和信用情况,进而形成文化企业风险分担机制。构建文化发展平台以研究整理文化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打造对接金融和产业资源的平台,形成多种融资支持方式。(3)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一是完善政府管理体制。建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扶持体系,少数民族地区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层层设立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的权利和职责,制定扶持政策和发展计划,解决文化产业的融资问题。在没有设立主管部门的地区,应通过建立绩效考核和任务指标来保证工作的效率。二是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当地文化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贯彻落实扶持精神,计划好每年对文化产业的扶持资金额度,文化产业的财政支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重点扶持知识技术水平较高的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对公益性企业增加财政补贴,既要保证足够的直接投入,也要做好间接引导,促进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根据不同少数民族文化企业的特点,界定各文化企业属于公益性企业还是盈利性企业,采取相应的扶持政策。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政府应尽快制定完善的文化产业基本法,着重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明确各项文化产业项目的法律界限;在地方层面,要根据不同民族文化特点,建立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产权上建立针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产权保护法;区域上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金融上制定融资方面的法律来规范融资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海安、潘永昕:《民族地区融资能力的测度与提升》,《兰州学刊》2017年第2期。 [2]孙俊芳、冀华锋:《民族地区融资渠道与中小企业绩效实证研究———以武陵山片区为例》,《新视野》2017年第2期。 [3]董玉峰、谢丽霜:《民族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普惠模式与适应性策略》,《改革与战略》2017年第7期。 [4]冉瑞恩:《恩施民族地区综合扶贫金融服务创新工程研究》,《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5]王俊:《欠发达地区投融资结构、效率与新常态改革路径———基于贵州省数据分析》,《武汉金融》2017年第5期。 [6]王卓君、郭雪萌等:《地区市场化进程会促进地方政府选用PPP模式融资吗?———基于基础设施领域的实证研究》,《财政研究》2017年第10期。 [7]李春梅:《资源强依赖地区产业转型中的投融资政策研究———以东北地区为例》,《财会通讯》2017年第2期。 作者:李姝 单位: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1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内涵 长期以来,我国利率水平一直执行严格的管控,这样做一方面是基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考虑,因为信用风险是影响商业银行经营和发展的核心因素;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商业银行获得稳定的超额收益,为我国商业银行赢得了一个快速积累的宝贵的黄金发展期。但利率管控所带来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相对于西方商业银行体系而言,我国的商业银行无论在管理意识还是在管理手段方面都严重落后,一旦利率风险的管理滞后于市场环境变化,都将给整个银行业带来巨大的挑战。基于此,国务院在1993年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方针和策略,自从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至2015年银行五次降准降息,我国利率市场化经历了20年的演进过程,我国的利率市场也实现了由严格管制到市场定价的稳定过渡。在此过程中,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对商业银行的战略选择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的主要内容就是由央行决定基准利率,由金融市场对资金的供求关系决定最终利率水平的一套利率执行机制,其核心内容便是资金的价格即利率由市场供求决定,以实现金融资源在市场中的最优配置。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普遍拥有自主定价权,同时也失去了在利率严格控制时期所享受的固定利差的稳定收益。因此,商业银行应当积极优化业务结构,探索业务发展从“讲规模”向“讲效益”转变,从“讲增量”到“讲质量”方向转变的“双转”改革已经刻不容缓。 2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总体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挑战在于商业银行已经习惯了过去只讲规模不讲效益、只求数量不讲质量的发展模式,而利率的市场化需要商业银行对资金成本有较为精确和细致的把握;机遇在于商业银行可以借此机会完成战略转型,提高自身精细化管理程度。 2.1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影响 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是指存款业务,存款业务是各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重要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近几年,我国存款利率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随着互联网金融以及市场格局的改变,传统的存款利率与货币市场的价格差距较大,最终,凭借较高的收益率,货币市场分流了相当一部分存款业务。为了抢夺存款资源,为自身赢得雄厚的发展基础,各商业银行都纷纷推出高收益率存款业务,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未来存款利率将趋近于市场化的货币产品收益率,从而进一步削弱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2.2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影响 在利率完全市场化的环境中,大型商业银行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将具有更大的议价能力,原因在于大型商业银行拥有更为优质的客户和更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相反,中小型商业银行由于自身实力较弱,为了获得更高的利差收益,将会不得不提高自身风险偏好,从而提高贷款利率。总体来说,实行利率市场化之后,商业银行对不同客户将采用不同的差异化利率政策,银行与企业之间的此消彼长的博弈关系将更加明显。但长远来说,为了保证一定的盈利空间,各商业银行不可能一味降低利率,未来的竞争将逐步淡化价格因素,进而突出多样化的服务内容和优质的服务质量等方面。 2.3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及社会信用基础的角色优势向客户提供服务,以收取手续费和佣金的业务模式,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是利差主导型的盈利模式,所以,中间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构成中占比并不高。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在利差普遍收窄的前提下,各商业银行将对不同客户实行差别化的业务发展模式,集中力量开展投行、托管、担保、理财等厚利产品业务,以进一步增强自身盈利能力。所以,中间业务将成为未来我国商业银行提高盈利能力的重要业务领域。 3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3.1完善产权与治理结构,对市场主体的产权进行严格划分 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真正反映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市场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利率取决于资金供求双方的市场主体都必须拥有独立财产的产权主体,只有独立产权的市场主体才会把自身对资金的需求充分地、彻底地反映在市场中。这就要进行产权改革,不断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能够根据市场资金供求关系执行真正合理的利率水平。同时,还要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出体责任,理顺银企、银政关系,划清政府、国企与银行的界限。 3.2调整信贷结构,通过业务转型提升盈利能力 利率市场化制度确立之后的短时间内,存贷款利差仍然是我国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信贷结构就成为商业银行提高盈利能力的必然之选。利率放开后,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并且能通过信托、基金等多种新型渠道获得资金,所以商业银行在大中型企业中的获利空间较小。为了迅速弥补存贷款利差缩小带来的盈利真空,商业银行可侧重于发展小微企业融资,主要是因为小微企业具有贷款需求小、期限短、资金需求迫切、议价能力弱等特点,另外,从政策上看,国家鼓励并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倾向。所以,商业银行可通过调整信贷结构,通过将部分信贷资源投向小微企业的方式改善利率市场化后利差缩小、盈利收窄的局面。 3.3提高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经营水平,确立以效益为中心的集约化经营理念,强化成本管理,有效处置不良资产 由于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单一的以扩大银行规模或者说是过度依靠存款与贷款之间的利率差的盈利模式变得难以为继。为了抢夺更多的市场份额,商业银行纷纷提高存款利率以及降低贷款利率,同时,存贷款利差的收窄将极大地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所以,商业银行要积极关注利率的成本控制,以提升利率的效益水平。所以,商业银行必须确立以效益为中心的集约化经营思路,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有效调节资源配置,将有限的金融资源配置到收益最高的领域中,从而获得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一定要重视资产质量的管理,因为一旦频繁地爆发不良资产,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将会不断侵蚀本就不断被摊薄的利润空间,将进一步降低商业银行抵御利率市场化的能力。因此,商业银行要积极提经营资产的水平、慎重选择资产投向领域,探索不良资产的有效处置方法和手段,针对性地制定管理和处置策略,妥善处理不良资产的转化,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4选择多元化的经营方式,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开拓新的盈利增长领域,加快金融创新 利率市场化有利于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利差主导型的盈利模式,使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面临着极大地挑战。通过分析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利率市场化的到来给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的商业银行必须抓住有利时机,主动适应改革带来的经营环境变化,倒逼经营策略的改变,开展金融创新,调整业务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拓展非利息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努力适应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重点发展财务顾问、造价咨询、保险等中间业务,以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综合化需求,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2020〕40号)的发布启动了我国基础设施REITs的发行试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发〔2022〕19号)对推动REITs进一步健康发展提出了更明确要求。目前已有12只公募REITs产品上市试点,实务中对于REITs会计处理存在不同理解。本文结合准则阐述REITs是否合并资产支持证券计划及项目公司基础设施、REITs基础设施是否构成业务、原始权益人基础设施是否出表、REITs募集资金核算、投资者持有REITs份额核算等五方面会计处理问题,以期为相关主体准确进行REITs账务处理提供参考。基础设施REITs是指依照法律法规以公开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募集的资金设立基金,通过有关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等相关载体持有基础设施项目,由基金管理人等主动管理运营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大部分基金收益将分配给基金投资者的金融产品。基础设施公募REITs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常见主体有原始权益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运营机构(如图1所示)。基础设施REITs通常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通过将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持有100%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间接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100%股权;二是基金通过以上间接持有方式而享有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三是为获取稳定的现金流,管理人需要主动管理基础设施项目;采取封闭方式运作基础设施REITs,基金可供分配的90%以上需分配给投资者。综上,基础设施REITs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一定的安全性及稳定的收益率等特点,发行REITs对于盘活存量资产,对于落实《十四五规划》文件中的提升直接融资比例,服务实体经济有较大的意义。 一、基础设施公募REITs是否合并资产 专项计划及基础设施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规定,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者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的主体,结构化主体通常具有业务范围受限、有具体的明确目的,目的比较单一、股本(如有)不足以支撑其业务活动,必须依靠其次级财务支持通过向投资者发行不同等级的证券(如分级产品)等金融工具,不同等级的证券,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的集中程度也不同等特征。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不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及不含次级财务支持的产品结构设计,因此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不属于结构化主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投资性主体是同时满足该主体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该主体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该主体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评价。REITs除投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外,其余基金资产也只能依法投资于利率债等规定品种,符合拥有一个以上投资,公开募集符合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根据证监发〔2020〕40号文规定,基础设施公募REITs坚持权益导向,REITs实现权益份额公开上市交易,故基础设施公募REITs也满足结构化主体的定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及项目公司都为了实现基础设施公募REITs相关活动提供运行设立的不同主体,类似于通道,符合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故基础设施公募REITs合并报表应将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及项目公司股权及对应的基础设施资产合并。 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础设施是否构成业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规定,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该组合一般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可以采用集中度测试这种简化判断方法。进行集中度测试时,如果购买方取得的总资产的公允价值几乎相当于其中某一单独可辨认资产或一组类似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则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应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基础设施不出原始权益人报表时,因为基础设施加工处理过程不满足以下其中任一条件:(1)加工处理过程对组合的产出至关重要,且具备以上加工处理过程所需技能的有组织的员工,基础设施资产通常划转时没有专业员工,导致需要管理人额外聘任专业运营管理机构对基础设施进行管理;(2)该稀缺或者难以取代的加工处理过程对组合产出能力有较为明显贡献。故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导致基础设施处理过程不是具体实质性过程,故基础设施公募REITs收购基础资产不构成业务。基础设施出原始权益人报表时,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基础设施公募REITs收购项目资产或者项目公司股权未来收益法下评估价值,即通常构成“单一实体收购”,此种情况不满足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集中度测试,REITs收购基础资产不构成业务。综上所述,基础设施公募REITs收购基础设施不构成业务,按照购买资产的方式,项目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以支付的对价为计量基础。 三、原始权益人基础设施是否出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即控制有三要素。评估控权力要素。在判断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需考虑被投资方设立的目的及被投资方的相关活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做出决策。基础设施公募REITs设立的目的是通过将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持有100%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间接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100%股权,然后项目公司运营取得收益分配给投资者,从以上基础设施公募REITs设计安排表明表决权不是判断控制权的决定因素,因此《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文件中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权力通常情况下仅为保护性权力,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相关活动由基金合同安排规定,相关活动包括底层资产的运营决策,底层资产的资本性决策,基础资产的项目扩募,项目公司的融资及项目的处置,能够对基金收益产生最大影响的相关活动是底层资产的运营决策。基金指引规定,基金管理人需主动履行制定、执行项目运营策略等职责,故基金管理人应是拥有权力的一方。评估可变回报要素。可变回报是指不固定的回报,该回报可能随被投资方经营绩效而变化。基金管理人通过主动管理基金资产获取固定基金净资产规模的固定回报及运营效率的浮动回报均属于可变回报。评估是否有能力运用权力影响可变回报要素。需要判断基金管理人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根据《基金指引》规定精神,基金管理人或者关联方应当具有不动产行业研究经验及人员,具有履行职责的运营能力。基金管理人作为主要责任人可以自行履行运营管理职责,即使委托外部机构负责制定、执行运营等职责,基金管理人应当派员负责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外部机构而被免除。此外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持有人也不具有无条件罢免基金管理人的权利,罢免管理人应当经参加基金份额大会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原始权益人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主要考虑的是直接融资比重,随原始权益人参加战略配售的比例不低于20%,但通常不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故基金管理人享有主导基础设施项目相关活动的现实能力。综上,在原始权益人持有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未超过三分之二时,通常基金管理人获取了对底层资产的控制,因此原始权益人实现基础资产“出表”。 四、原始权益人合并报表募集投资者 资金是否属于少数股东权益若原始权益人持有超过三分之二时超过三分之二时,则原始权益人未实现基础设施“出表”,原始权益人再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纳入REITs资产、负债,此时原始权益人合并报表上应将募集其他投资者资金在金融负债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不能无条件避免以交付现金或者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的,该合同义务满足金融负债的定义。基础设施公募REITs作为封闭式基金,有固定和基金存续期,该基金存续期通常与底层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利剩余期限相近,因此REITs是有限寿命主体。此外每年基金可供分配的90%以上需分配给投资者,基础设施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也符合会计准则强制付息要求,综上在原始权益人合并基础设施公募REITs情况下,在后续基金存续期内不能避免交付现金的义务,故在其合并报表上需将募集的资金作为金融负债核算。五、投资者持有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是否属于股权投资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规定,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一是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二是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三是在次于其他所有类别的工具类别中,发行方对该类别中所有工具都应当在清算时承担按比例份额交付其净资产的同等合同义务。产生上述合同义务的清算确定将会发生并且不受发行方的控制(如发行方本身是有限寿命主体),或者发生与否取决于该工具的持有方。基础设施公募REITs属于有限寿命工具的封闭式基金,且原则上每年都要将可供分配的金额的90%分配给投资者,故上述金融工具对于基础设施公募REITs而言不满足权益工具的定义,对于基础设施公募REITs投资者而言也不属于权益工具投资,同时投资者持有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取得的收益产生的现金流量也未满足仅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不能通过现金流量测试。综上所述,投资者持有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作者:黄海华
0引言 当前,随着国家融资监管力度的加大,PPP项目准入和退出要求不断提高,项目再融资动力不足。虽然PPP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基建投资快速增长产生的融资缺口,但基建领域庞大的资金缺口与当前有限融资渠道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急需加强PPP市场融资模式、资金来源、融资机构的多元化发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REITs)将PPP项目作为底层资产,通过证券化的模式引入二级市场流动交易。在PPP-REITs的创新模式下,PPP项目为公募REITs提供了优质资产来源,公募REITs为PPP项目社会资本退出提供了便利通道。然而,我国当前PPP资产证券化市场尚不成熟,开展REITs模式受到诸多限制。相关学者为此开展了大量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工作,在PPP-REITs模式可行性、运作路径、模式设计等热点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为系统了解PPP-REITs模式研究现状,本文对近年来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并提出未来基建领域研究主题与方向。 1文献数据来源与分析 1.1文献数据来源 基于CNKI数据库,以主题词“PPP+REITs”或“PPP”+关键词“REITs”进行检索,并剔除影响因子低、与主题不相关和缺乏代表性的文献数据。此外,检索部分国内金融领域期刊发表的相关论文,以期更加全面地了解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研究内容。截至2022年4月27日,共检索得到219篇文献,剔除与研究主题偏差较大的85篇文献,最终得到有效文献134篇。其中,学位论文41篇,期刊论文93篇,总被引数1365次,篇均被引频次10.19次。2007—2022年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相关文献发文量趋势如图1所示。 1.2文献分析 发文数量如图1所示,2007—2015年,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文献发表数量较少,说明该模式相关研究尚未引起业界关注。2016—2019年,PPP-REITs模式的文献数量呈缓慢上升趋势,说明PPP-REITs融合发展理念得到关注,学者们开始探讨推动优质PPP项目资产转向REITs模式的可行性、合规性与演化路径。2016年,《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公布实施,鼓励并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这促使相关学者开始研究PPP与REITs融合发展的制约因素、制度障碍等,以期找出两种模式融合发展的有机衔接。2019—2022年,受益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推动,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生态链构建相关发文数量大幅增长,年均发文量在35篇左右,内容涵盖模式设计、实操要点、回报机制、ESG责任投资等方面,反映出基建项目PPP-REITs融合发展模式研究得到重视。发表期刊和机构通过梳理样本文献可知,与基建项目PPP-REITs融合发展模式相关的研究成果大多发表于《建筑经济》《中国金融》《金融理论与实践》等核心期刊,这三本期刊的发文量分别占期刊发文总量的10.5%、6.7%、4.5%。从文献发表机构来看,江西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等高校发文量较多,基建项目PPP-REITs融合发展模式的研究学者具有明显的集中分布和内部团队合作特点。该领域的主要研究团队为清华大学王守清、王盈盈团队,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郭上、聂登俊团队,华北理工大学林永民、陈琳、赵金江团队等。此外,国家和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文献数量达到31篇,这不仅反映出国家对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重视程度与推广力度,而且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基建项目融资领域的创新和实践探索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1.2.3关键词从134篇有效文献中梳理出311个关键词,部分高频关键词统计结果见表1。将所选期刊文献导入VOSviewer软件进行可视化分析,得到关键词共现网络分析图,如图2所示。由图2可知,与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关联密切的主要节点有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运作模式等。 2研究理论和方法 2.1研究理论 通过对134篇研究文献进行归纳整理发现,基建项目PPP-REITs融资模式理论基础涉及较广,包括公共物品理论、导管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项目区分理论、金融功能理论、项目管理理论、基础设施可销售性理论、破产隔离理论、优序融资理论[1-4]等。其中,公共物品理论和破产隔离理论应用较为广泛,多用作解释PPP-RE-ITs融资模式底层逻辑和风险控制的理论基础。相关学者也对上述理论进行了丰富与拓展,从而完善了该模式的收益与风险设计,构建了符合我国国情和项目特点的底层生态链。 2.2研究方法 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研究方法主要有解释结构模型(ISM)、风险价值模型(VaR)、套利定价模型(APT)、模糊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HP)、CAPM模型、蒙特卡洛模拟法、多元回归分析、因子分析、案例分析等。在研究样本中,使用案例分析法的文献达39篇,主要用于阐述不同类型项目中PPP-REITs模式的结构设计、运行路径、契合度和可行性。同时,结合传统融资模式或PPP运作方式进行融资成本、优劣势对比,以增强或验证研究结果的可信程度。例如,在研究融资决策、融资风险中的影响因素[5]以及各因素间的中介与调节作用时,往往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解释结构模型(ISM)则被用来构建影响因素间的层级结构,分析影响PPP-REITs模式的直接因素和根层次因素。此外,还可将ISM与层次分析法(AHP)相结合,确定各因素结构层级及权重;利用CAPM模型估计REITs的系统性风险,配合风险价值模型(VaR)和蒙特卡洛模拟法进行量化计算,分析该模式下金融资产所面临的风险。 3研究内容 通过对样本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可行性、适应性、制度障碍、影响因素、运行机理、收益机制、风险管控、模式设计等方面。下面从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可行性与适用性、发展路径、风险管理和设计4个方面进行阐述。 3.1PPP-REITs模式的可行性与适用性 可行性与适用性研究是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有效路径研究和模式设计的基础。谢松等[6]从盘活存量、降低杠杆、推动产业和盈利模式转变升级等方面分析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必要性;聂登俊[7]从完善PPP项目退出机制、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的角度分析REITs在破解PPP项目发展困境中的积极作用;东仑等[8]从当前PPP项目发展结构、REITs发行要求等方面阐述PPP与REITs融合发展模式的契合之处;徐苏云等[9]从政策鼓励和金融机构诉求角度,揭示PPP与资产证券化交易模式之间的契合;刘成云[10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PPP项目滚动开发、证券化程序检验倒逼PPP规范化的角度,提出二者融合发展的可行与适用。此外,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健全,部分学者开始探讨养老地产、保障性住房[11-13]等热点领域应用PPP-REITs模式的可行性。 3.2PPP-REITs模式的发展路径 在对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发展障碍和实施路径的相关研究中,王东等[14]认为,政府应加快制定专项法律法规,明确以监管和回购为核心的政府部门义务清单;鲁筱等[15]借鉴国外市场发展经验,提出底层资产和经营管理的优质性是我国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融合发展的核心问题;黎毅等[16]基于文献回顾,指出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税收优惠政策、信息披露与监管机制不完善是当前REITs应用于基建项目PPP模式的制约因素;刘志东等[17]基于对投资者吸引力和基金流动的角度,建议在不改变现有REITs交易结构的前提下,逐渐放宽基金杠杆率限制,尝试不同基础设施领域REITs交易结构,从而提高基金运营效率;叶剑平等[18]利用CiteSpace软件进行可视化计量分析,指出应进一步规范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参与主体资质、产品定义、证券化流程、监督管理、信息披露等实施细则。 3.3PPP-REITs模式的风险管理 针对PPP-REITs模式的风险管理,陈静怡等[19]建立VaR+NPV模型,对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风险价值进行量化评价,有效降低了PPP项目向公募REITs转化过程中的风险;杜妍慧[20]采用定量分析方法,以产业园REITs为例,分析影响收益因素的两级关键风险指标,提出产业园PPP-REITs模式中预期现金流分派率对预期未来出租率较为敏感,短期内价格回报可能为负的风险分析结论;何丹莹[21]基于法律视角,认为在PPP项目收益权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政府扮演着行政主体+民事主体的双重角色,应防范在PPP项目运作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违约风险。 3.4PPP-REITs模式设计针对 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设计,叶露[22]认为,应当将PPP证券化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纳入PPP-REITs交易结构,根据PPP项目初始合作文件中是否对股权转让、资产抵质押做出限制,设立“PPP-REITs类REITs架构”和“PPP-REITs‘公募基金+ABS’架构”两种模式。章锐[23]指出,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结构的大背景下,应适当引入私募基金参与,搭建“股+债”交易结构以有效节税;对于存在后续资产抵押的项目,应优先选择“公募基金+专项计划+私募基金+项目公司”的4层交易结构。此外,部分学者根据产业类别的不同,对基础设施、养老地产、保障住房、城中村改造[24-26]等项目进行了个性化模式设计。 4研究方向 通过梳理上述文献分析结果,本文提出未来基建项目PPP-RIETs模式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4.1研究主体 当前,针对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相关研究忽视了对基础设施领域的细分。由于不同行业的利益诉求和法律约束存在一定差异,项目运作的底层逻辑虽然相似,但运作模式不能一概而论。因此,今后可以结合行业特点,研究某一类别的基建项目PPP-REITs联合运作模式[27-29]。 4.2研究内容 目前,相关研究主要侧重于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宏观层面的可行性与适用性、风险管理、实施路径和模式设计中的某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忽略了现实管理中REITs的个体收益和风险差异。今后,可以从微观层面进一步研究REITs自身因素的影响作用,如REITs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比率、资本结构等[30]。 4.3研究方法 当前,针对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基于文献回顾或案例对研究方向进行定性描述;另一类是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得到研究数据,在此基础上采用SEM等方法进行建模。上述研究方法多用于事前设计和事后分析,缺乏对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动态控制[31]。因此,今后可引入动态控制理论和智能算法对基建项目PPP-REITs运作模式进行序贯决策。 5结语 本文通过对基建项目PPP-REITs运作模式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总结,发现当前研究主要侧重于宏观视角,定性研究占比较高;运作模式设计实操性不强,主要体现在概念层面。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建议:(1)基于微观视角,从基建项目PPP-REITs运作模式的个体收益、项目风险差异等方面进行横向对比,研究不同领域的PPP-REITs模式运作差异,以丰富和完善该领域研究成果。(2)在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设计过程中,大多数指标为定性指标,不能客观反映PPP-REITs模式设计的优劣性。今后,可采用定量分析或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量化分析PPP-REITs运作模式收益和风险。(3)PPP-REITs运作模式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一方面,可以利用PPP-REITs项目数据,通过实际案例探讨行业问题和相关对策;另一方面,应加强学界和业界的互动交流,发挥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协同作用。此外,应重视培养工程融资领域专业人才,提高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 作者:顾振伟 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投资工程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