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权 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就是保护人权—新《律师法》评析 【正文】

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就是保护人权—新《律师法》评析

作者:张爱宁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
执业权利   保护人权   现代法治国家   保障   法治秩序  

摘要:权力制衡是法治秩序形成和存在的制度性架构,是法治形成和存在的直接条件。^1律师职业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产物,是为了束缚国家权力,促使掌握公权力的人正当行使权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而设计的。律师的执业权利,是社会平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国家所普遍认可的一种权利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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