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污染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及责任承担 【正文】

污染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及责任承担

作者:施海红; 杨建军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事故责任认定   船舶污染   责任承担   可诉性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摘要:【裁判要旨】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不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应作为一项证据进行审查,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海上船舶碰撞发生事故导致被撞船舶漏油形成海洋环境污染,碰撞船舶双方无论主观上故意或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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