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正文】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作者:王永兴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非法采矿罪   情节严重   地质矿产   资源破坏   销售总额  

摘要:【裁判要旨】对非法采矿罪的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应结合非法采矿的非法获利、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及其他情节进行认定,其中非法获利应根据所涉矿产的销售总额进行认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虽有明确的法律定义,还须按照相关规定,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经查证属实后方可认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