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船舶绕航的法律责任探析 【正文】

船舶绕航的法律责任探析

作者:郝泽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律责任   出口贸易公司   海上货物运输   绕航   船舶  

摘要:一、“帕玛”轮迟延交货纠纷案原告广西北海市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公司)和被告希腊山奇士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奇士公司)订立以提单为证明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山奇士公司应按提单约定的自图阿普谢(TUAPSE)港至中国北海港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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