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拆迁纠纷诉讼中的职权法定和正当程序 【正文】

拆迁纠纷诉讼中的职权法定和正当程序

作者:王达 最高人民法院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正当程序   职权法定   拆迁纠纷   广州市越秀区  

摘要:一审原告广州市越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诉称:我局经批准征用黄梅侠所有的广州市西湖路大马站38号后座首、二层房屋地段作危房改造建设公共绿地工程,该房屋已由我局委托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按市值价评估为421300元,我局按该价值作为拆除被告原址房屋的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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