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矿业研究与开发 采矿用地取得制度改革研究——评《采矿用地取得法律制度研究》 【正文】

采矿用地取得制度改革研究——评《采矿用地取得法律制度研究》

作者:汤晓峰 宁波大学法学院; 浙江宁波市315211; 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 浙江宁波市315211; 宁波市东海研究基地; 浙江宁波市315211
矿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   采矿用地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矿业权  

摘要:当前矿业权的取得已经不代表同时获得土地使用权,伴随着我国矿业权制度、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进程的推进,矿业权主体已经呈现多样化,矿业用地取得制度的建设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点难题。当前我国矿业用地取得方式十分多元化,但是鉴于矿业用地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存在的矛盾以及矿业用地取得方式的公私属性,导致矿业用地取得制度变得十分复杂,因此有针对当前矿业用地取得制度的问题来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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