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科技中国 监管层报告:应建监管P2P联动机制 【正文】

监管层报告:应建监管P2P联动机制

作者:赵煜 《科技中国》编辑部
p2p网络   银行监管   资金清算   机制   项目投资  

摘要:近日,针对2013年一家名为“钰泰财富”的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吸纳公众资金一案,监管层撰写了一份报告,分析由此案引发的关于P2P网贷平台监管的思考。 该报告指出,网络借贷平台涉及到借款人、筹资人、资金清算人等多方主体,涉及到网络注册、资金募集、资金清算、项目投资等多个环节,给有效监管带来难度。如在监管主体方面,网络注册属于工信部监管,资金清算通道属于人民银行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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