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经济 个税改革再出发 【正文】

个税改革再出发

作者:寇佳丽 《经济》编辑部
个税改革   征税对象   综合所得税制   免征额   税务机关  

摘要:1980年,我国开始建立正式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之后历经1993年第1次修正,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由此不仅结束了区分纳税人的时期,还统一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征税对象确定为11项,确立了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度,一直沿用至今。多年来,国家根据需要对上述法律多次修订,但均是在1994年的基础上做细微修补,征收模式和实质内容从未发生改变,谈不上"改革"。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