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湖南农业 承包人能以自己没有经营能力为由解除承包合同吗 【正文】

承包人能以自己没有经营能力为由解除承包合同吗

作者:聂建刚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410005
承包合同   经营能力   承包人   承包经营权   村委会  

摘要:[案例]2010年12月6日,松西子村委会对外张贴公示,将于12月28日举行荒山承包经营权公开投标会,在公示中列明了荒地的位置、承包期限及底价等内容.家住松东子村委会的何某在公开投标会上中标了凤脑山荒地(17.3公顷),并与松西子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20年,总承包款为62万元,承包款在201 1年3月28日前全部交纳到位.合同签订后,何某投标时的5万元投标押金转为合同定金.2011年3月20日,何某以未筹到钱为由向松西子村委会提出终止履行合同、退还定金的要求,但被当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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