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与豫北引黄灌区工程的关系 【正文】

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与豫北引黄灌区工程的关系

作者:朱传令 河南省豫北水利工程管理局
地下水保护   行动计划   豫北地区   引黄灌区   地下水超采  

摘要:1 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涉及的范围及行动目标我省在地下水超采区实施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涉及豫北地区的新乡、安阳、焦作、鹤壁、濮阳、济源6市。豫北地区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行政目标是至2010年实现:①在城市区中深层地下水超采区,封停自备井,压缩中深层地下水开采量,水位回升5~10m;对城市河湖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城市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②在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要求地下水水位回升5m,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③建立鹤壁淇河水源保护区、新乡百泉泉域保护区、新乡黄河故道湿地保护区;④解决当地农业人口饮水问题;⑤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后,实现水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