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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负责人述职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6-21 01:14:15

基督教负责人述职报告

基督教负责人述职报告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参加对象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区管领导干部。

三、基本方式

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

四、主要内容

1、思想作风情况。包括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2、工作情况。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主要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和发挥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等情况。

3、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家庭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工作安排、变动、提拔任用、出国(境)和在国外定居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对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等;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重视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对述职述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单位党委(党组)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加有关内容。述职述廉内容可先在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其中。

五、工作程序

认真按照“自我总结、公开内容、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五个步骤有序进行。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在正式报告前,区直单位“一把手”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交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交区联系领导审核同意,其他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

2、公布述职述廉内容。党委(党组)应加强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的联系和沟通,协商确定召开述职述廉大会的具体时间,并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将参与述职述廉的对象、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规定通知与会人员。

3、召开会议。述职述廉会议由党委(党组)主持,由领导干部本人向与会人员报告,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述职述廉的,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代其宣读述职述廉报告。乡镇、街道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区有关领导和本乡镇、街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区直单位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区有关领导和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或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4、收集和反馈意见。采取请与会人员填写民主评议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收集意见过程中,要给与会人员留有足够的时间发表意见。统计汇总工作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并及时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评议情况。

5、整改落实。党委(党组)有关领导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综合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凡不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整改情况,由党组织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凡是署名反映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当事人反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于述职述廉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情况和领导干部本人在大会上的述职述廉报告(原稿),分别抄送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

2、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基督教负责人述职报告第2篇

1.历史发展

法定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尤其是各国各级政府等都有。这里主要指负责人的述职。人代会上司法部门负责人担心。广州各部门述职。

2.定义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陈述事项的上行文,属于行政公文中三个上行文(议案、报告和请示)之一。《办法》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而述职报告是社会组织负责人向上级管理机关陈述自身某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的回顾,找出内在规律,以指导未来实践的履行职务情况的口头报告。作为普通公文,属于报告的一种,与总结相似。

述职报告可以说是工作报告中的总结性报告。总结性报告多用于提交大会进行讨论,如各级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正文结构有基本情况、成绩经验、教训不足和今后计划等部分。述职报告要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回顾,包括做过些什么工作,达到了预定的目标没有,达到了目的后有什么样的经验值得以后借鉴,如果没有完成预期的目标那么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今后要什么打算。

述职报告是推动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因素,对于促进和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瓦希德不述职,通不过就弹劾。司法为通过和应对人大代表的质问而费尽心机。

述职报告

一、述职报告的性质和特征

近几年来,我国进行干部体制改革,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和干部聘任制。受聘的干部或由选举出任的干部,在一定时期内,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其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于是逐步形成一种新的应用文体,称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向主管领导部门、人事部门或选区的选民,或本单位的职工群众,陈述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工作实绩、问题和设想的自我述评性的报告文书。这是促进和监督干部忠于职守,组织、人事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考核干部,克服用人上、看人上的主观主义、,提高干部的政策、思想水平的有效工具。

述职报告,最初曾用“总结”或“汇报”的形式出现,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体式,其主要特点是:自述性、自评性、报告性。

所谓自述性,就是要求报告人,自己述说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必须使用第一人称,采用自述的方式,向有关方面报告自己的工作实绩。这里的所谓实绩,是指报告人在一定时期内,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为国家做了些什么事情,完成了什么指标,取得了什么效益,有些什么成就和贡献,工作责任心如何,工作效率怎样,实实在在地反映出来。但是,要特别强调:所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是实实在在已经进行了的工作和活动,事实确凿无误,切忌弄虚作假。

所谓自评性,就是要求报告人,依据岗位规范和职责目标,对自己任期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作自我评估、自我鉴定、自我定性。述职人必须持严肃、认真、慎重的态度,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工作的走向,前因后果,要叙述清楚,评得恰当;所叙述的事情,要概叙,让人一目了然,并从中引出自评。但要强调:切忌浮泛的空谈,切勿引经据典的论证,定性分析必须在定量证明的基础上进行。

所谓报告性,就是要求报告人,明白自己的“身份”,放下官架子,以被考核、要接受评议、监督的人民公仆的身份,履行职责做报告。要认识到,自己是在向上级汇报工作,是严肃的、庄重的、正式的汇报,是让组织了解自己,评审自己工作的过程,因此,语言必须得体,应有礼貌、谦逊、诚恳、朴实、掌握尺寸,切不可傲慢,盛气凌人,不可夸夸其谈,浮华夸饰。报告内容必须实在、准确,而且要用叙述的方式,将来龙去脉交代清楚。

二、述职报告的种类

述职报告的分类,可以从几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因而存在着交叉现象。

(一)从内容上划分

1.综合性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一个时期所做工作的全面、综合的反映。

2.专题性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一方面的工作的专题反映。

3.单项工作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项具体工作的汇报。这往往临时性的工作,又是专项性的工作。

(二)从时间上划分

1.任期述职报告:这是指从任现职以来的总体工作进行报告。一般来说,时间较长,涉及面较广,要写出一届任期的情况。

2.年度述职报告:这是一年一度的述职报告,写本年度的履职情况。

3.临时性述职报告:是指担任某一项临时性的职务,写出其任职情况。比如,负责了一期的招生工作,或主持一项科学实验,或组织了一项体育竞赛,写出其履职情况。

(三)从表达形式上划分

1.口头述职报告:这是指需要向选区选民述职,或向本单位职工群众述职的,用口语化的语言写成的述职报告。

2.书面述职报告:是指向上级领导机关或人事部门报告的书面述职报告。

要注意将“工作总结”同述职报告区别开来。工作总结,可以是单位的、集体的、也可以是个人的,其写作角度是全方位的,即凡属重大的工作业绩,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今后工作设想等都可以写,而述职报告却不同,它要求侧重写个人执行职守方面的有关情况,往往不与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业绩、问题相掺杂。

三、述职报告的写作要求

(一)要充分反映出自己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

述职是民主考评干部的重要一环,也是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干部作述职报告,是为了让组织和群众了解和掌握干部德才状况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述职报告应该充分反映出自己任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也即写出自身在岗位上为国家和人民办了什么实事,结果怎么样,有哪些贡献还有哪些不足,包括工作效率、完成任务的指标、取得的效益等等。工作实绩如何,是检验干部称职与否的主要标志,述职人要充分认识这一点,实事求是地把自己的工作实绩和问题反映出来。

(二)要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

对自己的评价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要准确恰当,有分寸,不说过头话、大话、假话、套话、空话。要做到这样,应注意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基督教负责人述职报告第3篇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系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创新,提高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按照要求抓落实和突出行业特点搞创新的两手抓、两手硬原则,XX银监局在构建大纪检、大监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大格局中,注重总结经验、大胆创新,形成了一套以廉政教育为先导、以权力制约为重点、以落实制度为基础、以廉政文化为载体的反腐倡廉建设方法路子,并坚持用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催生权威性,反腐倡廉各项建设取得了扎实进展。

第一、 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

反腐倡廉,教育为先。XX银监局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工作重点、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要载体,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到各项制度之中,不断在实践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扩大教育覆盖面,有效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一、以党性修养教育为前提,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

XX银监局党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系列讲座、开放论坛、实地考察等活动,将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等文件资料列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20xx年11月份局党委专门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据此制定整改方案公布于众。全局多次组织大型理论讲座,邀请会领导、济南军区、高等院校等单位专家学者就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为中心组和全体党员进行辅导。为保证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执行,还建立了督廉制度,即:干部述职时述廉、党员评议时评廉、组织考察时考廉。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以廉政考核为抓手,形成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

XX银监局为了增强岗位廉政教育的效果,逐一将各种廉政考核机制嵌入到廉政教育之中。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分别对17个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评定4个处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处室,其余全部为达标处室。考核结果显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都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并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以工作推动责任制落实,以责任制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二是将会规会纪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 约法三章、履职回避、现场检查若干纪律、履职问责、履职承诺、违规违纪处罚、工作人员守则等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会规会纪的考核,并逐级签订廉政《承诺书》,使全体干部职工把执行会规会纪作为一种责任和担当,做到心中有会规、行为有规范,考核通过率为100%;三是将规范化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建立相应的考学机制,进行量化和档案化管理,建立17个处室的廉政档案,并做到实时更新,与年终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把岗位廉政教育纳入对干部教育管理的范围,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上岗培训、尽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以专题活动为手段,确保廉政教育的实施效果。

为确保预防腐败、廉洁从政工作不走过场,2010年,局组织开展了多项专题活动。一是开展读好一本书活动。3月末,局纪委、监察室为机关各处室购买了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廉政准则释义》和《廉政准则学习问答》,明确要求全体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做好读书笔记,深刻理解《廉政准则》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约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规定。二是举办网上专题讲座。5月份,局纪委召开网上廉政会议,纪委书记邓琦同志紧紧围绕学习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自律和他律建设、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等重点内容,做了题为《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的专题讲座。三是开展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自查。全体领导干部重温了会规会纪及有关禁止性规定,进一步清楚了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在行政执法和准入监管中,我局坚持实行三公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审批,坚持重大、疑难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规章制度,构建特色制度框架。

第二、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作用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而言,监管权力的异化,将削弱监管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危害大众利益,甚至导致金融风险。只有在权力流转层面建立起有效的制衡、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职权套利问题,保障监管权力的正确使用。XX银监局总结历年经验,按照监管业务性质,逐步形成前、中、后台的立体监管,其中,前台为一线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等工作。中、后台为包括纪检监察在内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为确保监管工作健康运转,提供监督、服务、管理等职能。一、以分权制衡权力,防止权力部门化。构建新的监管组织架构,厘清监管前、中、后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从部门层面实现监管权力的适度分离和相互制约。一是实现审批权与检查权相分离。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类业务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现场检查等风险监督类业务由现场检查本门组织实施。现场检查部门与非现场监管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二是实现检查权与处罚权相分离。现场检查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罚。三是实现管理权与监管权相分离。办公室、统计信息部门等中台部门负责对监管前台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条线管理。

二、以流程规范权力,防止监管权力的滥用。

一是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实现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按照流程要求,检查前检查组将立项审批表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检查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检查工作,年度终了后纪检监察部门对上年度开展的各项监管工作进行后评价。二是矩阵式制约。在新的监管架构下有两条监管控制线。一条是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机构监管线。另一条是由现场检查部门、业务创新部门、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的功能监管线。在业务审批时,功能线与机构线相互制约,共同协商决定准入事项。三是监管公开。充分利用各种内部宣传媒介开设现场检查动态、非现场监管动态栏目,定期对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以制度管理权力,防止监管权力寻租。

有了健全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必须同时辅之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功效。通过增强制度对监管业务的覆盖面和融合度,使监管权力的得到正确的行使。一是组织人事制度中增加对人力资源集成的职责。由组织人事部门在本单位范围内选调监管干部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人情因素的干扰。二是将履职问责要求落实到监管制度中。根据监管岗位的不同特点明确三项监管责任,即市场准入实行合规责任管理,非现场监管实行主监管员负责制的目标责任管理,现场检查实行主查人负责制的项目责任管理。三项责任的落实,能够有效提高履职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是将双人监督的原则落实到报告制度中。新的监管机制对各法人机构逐一明确主监管员及其职责要求,建立职能部门与主监管员的双线报告制度。

四、以后评价监督权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通过第三方的角度及时发现监管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各部门规避风险、改进工作。后评价机制将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等各个监管环节统一视为具有不同职能的监管项目,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对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进行归类汇总,建立合规性、规范性、充分性、有效性和经济性5维的监管质量控制体系,对监管项目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监控。

第三、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是新时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系统,XX银监局的经验表明,要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本位,着力在加强民主集中制、畅通民主监督机制以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

20xx年,XX银监局先后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了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和沟通协调机制,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经常通过会议进行酝酿,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支持和理解,增强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了党委成员管理监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党委成员定期向党委会报告工作、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强化对班子成员领导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追求公开实效,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结合年度考核等活动,不断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推进处室党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实施五个强化措施,畅通民主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制度监督,实行诫勉谈话制、履职回避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等;二是强化组织监督,党支部通过定期对党员进行思想分析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三是强化重点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用人、用钱和决策方面的行为上;四是强化部门监督,通过述职述廉等工作及时掌握干部履职情况,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五是强化群众监督,设立了24小时监督电话,廉政举报信箱,上访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传真或电话以及投送信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高效、透明处理。

三、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一是开展履职回避制度落实情况检查。2010年,局纪委认真按银监会《关于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执行履职回避制度自查的通知》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对履职回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纪委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报局党委同意后,予以实施。二是全面落实廉洁从政从业承诺制度。局纪委根据《银监会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从业承诺制度》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我承诺、我践行、共创清廉高效监管文化主题活动,真正把《承诺书》签订活动办成了会规会纪的学习会、廉洁自律的教育会,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全局已签订《承诺书》195份,签订率100%。三是局纪委将述职述廉作为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预防腐败、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为做好此项工作,局纪委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局纪委还将党员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考核结果等上网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全年,我局累计述职述廉66人次。

一、创新形式,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充分利用内部宣传平台,广泛开展每周编制一段廉政小贴士、每月开一次网上廉政会议、每季度看一次廉政教育片、每半年搞一次廉政测试、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述廉及评议的五个一活动;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举办预防腐败知识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展览、典型违纪案件通报会等,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加强重点教育,实施重点监管廉情监察制度,把廉政文化带到监管现场,使教育和监督有机结合,有效预防监管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注重引导,构建廉政文化氛围。一是坚持定期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有关党纪政纪教育内容,把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局每年专门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每季度定一个专题,宣传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反腐倡廉文件精神;廉政主题活动年,坚持邀请专家进行党风廉政专题辅导等。开设 网上廉政会议、网上党风廉政教育专栏。

二、注重正反典型教育。

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郑培民、沈浩等为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开展以王怀忠、李真及高官腐败分子和银行业贪腐典型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断敲响警钟。通过廉政理论教育,强化了以学明志、以学养德、以学促廉的风尚,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基督教负责人述职报告第4篇

1994年,省委下发[94]9号《中共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试点和组织人大代表评议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后,我县人大常委会开始对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到目前止,已先后对20名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门负责人开展重点述职评议。2004年,又实行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年度书面述职报告制度。随着述职评议工作方式的不断完善,述职评议工作任务也不断加重,提高述职评议实效成了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我县述职评议工作实际,对如何提高述职评议实效进行探讨。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人大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依靠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述职评议是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要紧紧地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要自始至终把述职评议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在评议工作开始之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将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告县委批准;在评议过程中,及时向县委汇报述职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评议结束后,要将评议结果向县委全面汇报。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好政策,述职评议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坚持依法评议。

坚持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人大对国家工作人员监督的主要依据是宪法和法律,就是运用宪法和法律去评判是、非、曲、直。开展述职评议必须坚持依法评议的原则。

1、述职评议工作是有法律依据的。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是“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些规定清楚地说明,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由其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干部的监督职权。至于在实施监督中采取的各种形式,只能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和完善。述职评议制度正是在实践中探索和创造出来的加强监督的形式之一,是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有关原则性规定的结果。

2、依法评议必须贯穿述职评议全过程。述职评议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评议的过程,就是用宪法和法律法规来评价、衡量和检查的过程。离开了法,述职评议工作就会失去应有的尺度和标准。因此依法评议的原则必须贯穿评议活动的始终。一是要评前学法。县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参加评议人员和各被评议对象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法律规定,学习有关评议法规,使大家从思想上确立起评议活动的法律地位,明确述职评议的目的是加强和改善对国家事务的领导,监督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目标的完成,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县。二是评议的重点应放在执法上,着重评议是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评议的发言要以法律为准绳,要依法论事。四是述职评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应严格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及法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越权,也不失职。

三、坚持实事求是。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是人大常委会提高述职评议实效的基础和前提。从本质上说,述职评议是人大为了对自己的人事决定行为负责而采取的一种人事监督行为。通过了解被评议对象依法履职情况,要求被评议对象加以勉诫,责成整改,促使其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也就是说,开展述职评议不是与“一府两院”唱对台戏,拆评议对象的台,而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它是加强干部监督的一种好形式,也是关心、爱护和支持干部工作的一种好方法。所以,述职评议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肯定成绩,也要坦诚地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公正客观地评议。必须把好“三关”:

1、把好调查报告的质量关。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对述职干部履职情况的调查研究。这项工作做得好坏,对提高评议质量和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常委会及其述职评议工作小组或有关工委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研,既要听取述职干部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又要听取其下属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还要听取与其工作有关的上级领导、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注重倾听人大代表的意见。方法上可采用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无记名问卷等。必要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通过深入、广泛地调研,较为全面、准确地掌握述职干部履职中的功过得失,写出与述职干部本人“象”、“真”、“实”的调研报告,提供常委会参考。

2、把好述职报告的质量关。被评议人员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写好述职报告。人大常委会对述职报告的质量要提出具体要求,如写作上,必须述职者本人撰写,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准确,区别于部门工作总结;报告内容上,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的情况,勤政廉政、自身建设的情况等,既要写任职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又要深挖思想根源,分析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同时,被评议人员要广泛听取意见,对述职报告进行认真反复修改。

3、把好评议的质量关。人大常委会是述职评议的主体。评议要评出水平,评在点子上,关键在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依法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述职对象履职情况的建议和意见,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应当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体作用。评议调查人员应当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并且由常委会审定通过,获得常委会的认可和授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参与到述职评议的全过程中去。在评议中,坚持“两点论”,要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成绩、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又要提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性质、危害,提出其产生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评议有理有节,深入人心,力求讲成绩恰如其分,摆问题有根有据,提建议切实可行。避免只评议述职人的优点、长处,不评议其缺点、错误,或者仅用提建议来代替揭短,提缺点和谈问题轻描淡写等现象发生。

四、精心组织评议。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是搞好述职评议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愈严密,监督活动愈规范、愈统一,产生的评议效力就愈大。在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制定评议实施方案。年初在安排工作要点时,就要对评议对象的选择,先后顺序的安排,评议的程序和组织形式等进行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评议活动具体方案。重点要做好评议对象的选择,与群众关系密切、建制时间较长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先进行评议。

2、健全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评议的主体资格,评议的对象和内容,评议的程序和方式,规范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以保证评议自始至终依照法定程序公正有序地进行,防止随意性和盲目性。对重点评议对象,要坚持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健全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年度书面述职报告制度。对当年未参加重点述职评议的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年底都必须递交书面述职报告,汇报自己一年来的工作以及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人大议案、代表意见的情况。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分组认真进行审阅,并形成反馈意见,逐一与述职者见面,从而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

3、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组要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熟悉评议对象工作的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等组成,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呼声,从中掌握真实情况和第一手材料。

4、重视评议大会规模的确定和与会对象的选择。从提高评议透明度出发,适当扩大评议规模,邀请政府领导、政协领导、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各级人大代表、组织、纪委部门领导、被评议人所在单位中层以上人员等列席会议。这样安排,有利于使述职评议成为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洁意识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推进“一府两院”工作的过程,提高评议效果。

5、加强对评议会议的组织。通过听取述职报告、审计报告、调查报告、委员评议发言等形式,广开言路,让参加评议的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重视对发言内容的把握,保证发言内容来自调查,来自群众,把群众反映的意见摆到会议上,做到评有事实,议有依据。

五、认真落实整改。

述职是形式,评议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述职评议的实际效果如何,说到底是整改工作是否动真格。整改工作做得好与否,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整改是述职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述职评议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基督教负责人述职报告第5篇

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职工代表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作为民主管理的参与者和对企业行政的监督者,如何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如何做到监督者被有效监督?是各级组织值得深入探索和思考的课题。铁路局自从1994年起开始尝试建立职工代表述职报告制度,不断强化职工代表的硬约束,引导各级职工代表每年向所在选区职工述职,接受职工群众评议与监督,有效提升了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维权工作水平。经过十三年的运行,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做法。目前,路局职工代表述职率达100%,站段职工代表述职率达90%以上。

一、具体做法

(一)认识上促动,开发述职报告活动持续动力

重点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述职报告活动能否顺利开展,首先取决于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我们以郑铁党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在全局基层站段级单位实行职工代表述职报告制度的意见》,对活动的意义、目的、内容、方式、范围、领导组织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多年来,我们坚持在党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增设民主管理课程,坚持把包括职工代表述职内容在内的民主管理知识纳入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把职工代表述职等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努力营造民主氛围,使领导干部更加关注和重视职工代表的成长和作用的发挥。二是强化基层工会干部的干事意识。工会作为职代会日常工作机构和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在职工代表述职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述职报告活动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取决于基层工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为克服部分基层工会干部中存在的“工作人员少、述职面积广、述职人员多、工作难度大”的畏难情绪,我们对开展述职报告活动不积极的单位,给予一对一重点帮扶和指导,为他们提供模式参考,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传媒手段大力宣传成功单位的经验及取得的效果,及时消除他们的顾虑,帮助他们树立开展工作的信心。三是强化职工代表的作为意识。职工代表是被评议的对象。他们的主动参与是述职报告活动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各级工会通过每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积极宣传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开展述职报告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和发动,使职工代表充分认识到参与述职报告活动是展示自己、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重要手段,是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进一步了解自己、认识自己、信任自己的重要渠道,强化了职工代表的作为意识,激发了职工代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内容上规范,方便述职报告活动有形操作

一是规范路局、站段两级代表述职内容。路局、站段两级代表述职主要从八个方面进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作用发挥情况;关心企业改革发展,在提案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联系群众,积极调查研究,征求、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参与代表巡视检查、专门委员会及其他管理机构组织的活动中所做的工作;传达贯彻职代会精神,宣传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和集体合同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经验和体会;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最后作出承诺并提出倡议。二是规范车间级职工代表述职内容。车间级职工代表述职比照站段级职工代表进行。考虑一线职工代表素质差异及现场实际状况,各基层单位为车间职工代表提供了述职模板。述职模板通常采用表格和问答两种形式,职工代表只需按表格要求和问答题内容对应填写自己的履职情况即可,操作简单,方便易行,有效解决了有的代表不愿写、不会写、不知道怎么写述职报告的难题。三是规范新当选职工代表述职内容。对换届职工代表或新补选的职工代表,由于履职时间比较短,着重谈当选职工代表后的感受以及今后如何发挥职工代表作用的打算。

(三)方式上灵活,营造述职报告活动理想效果

一是述职范围分级进行。路局级职工代表原则上在站段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路局机关的职工代表在所在处室职工大会上述职;站段级职工代表在车间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车间级职工代表在所在班组、科室的职工大会上述职。部分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专题述职大会进行述职。领导干部是职工代表的,在向职代会作年度述职时,报告其履行职工代表职责的有关内容,不再专门述职。二是述职形式因地制宜。针对基层单位抽调人员困难、会议时间短、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各单位因时因人而异开展述职报告活动。会议时间比较紧的,职工代表采取书面述职形式,并提前下发书面述职报告,给职工群众充分审议的时间,保证述职评议效果;时间充足的,采取口头述职。换届时的职工代表因履职时间短,可每人述职,也可由所在选区被评议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一名代表作典型发言,所有被评议的职工代表在述职报告上签字认可,共同接受评议。由于我们坚持了因

人因地因事制宜的原则,述职报告活动得到全面开展,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措施上细化,促进述职报告活动良性发展

一是实行互动沟通。随着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生产力布局调整和深化整合,基层单位管辖范围不断扩大,点多线长,人员分散,造成许多职工对本选区的职工代表并不十分了解。为了使职工对职工代表的评议更加客

观、公正、全面、准确,各级工会把被评议职工代表的相关资料及联系电话,通过局域网等形式进行公示,方便职工群众的监督,加深选区职工对职工代表的了解。路局房地产经营开发中心工会为了使本级职工代表更好地了解本中心出席路局级职工代表有关情况,专门安排路局级职工代表在本中心职工代表培训班上讲课,宣传上级职代会精神,交流参加上级职工代表培训班的体会和感想,密切了职工代表与本选区职工的联系。二是搞好群众测评。职工代表坚持每年一次向所在选区职工述职。选区职工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对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评定表决。评议结果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直接公布。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改进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工会,并在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整改情况,接受审议。对连续两年满意率在95%以上的,评为优秀职工代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两年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70%的职工代表,劝其自动辞去代表职务。三是纳入刚性考核。我们把职工代表述职报告工作纳入基层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民主管理厂务公开考核和工会重点工作考核,并将其作为工会评先的重要条件。我们还建立了职工代表电子档案,职工代表述职情况在档案中及时显示,述职报告与职代会材料合并归档,促进了述职报告活动良性发展。

二、启示与思考

(一)开展职工代表述职报告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民主管理

实践证明,通过开展职工代表述职报告活动,职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职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明显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了企业上下同保安全、共谋发展、共建共享和谐企业的良好局面。统计显示,2006年路局职代会征集提案501件,较2001年158件增长了217%,涉及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提案所占比例由2001年的40%增长到2006年的65%。提案质量明显提高。路局每年用于解决职代会提案建设资金达1400万元左右。近年来,路局采纳合理化建议、改进技术项目1725件,有12项科研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我局先后荣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集体合同建制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开展职工代表述职报告活动有利于提升职工代表的整体工作水平

代表述职评议的过程,也是代表接受法律教育、职责教育和宗旨教育,增强代表使命意识和荣辱意识的过程。有利于激发职工代表努力学习,提高素质,与时俱进,自觉履职,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评议好的职工代表,价值得以体现,会更加信心百倍,做好工作,不辜负选区职工的期望与重托;评议不好的职工代表会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弥补不足,迎头赶上。一位新当选的职工代表在述职报告中这样写道:“要以履行好职责为荣,以失职失责为耻;以为职工服务为荣,以脱离群众为耻;以有所作为为荣,以不思作为为耻,真正负起责任,参与进来,发挥作用,争取做一名领导放心、群众信任、敢讲真话、善于维权的优秀职工代表”。

(三)开展职工代表述职报告活动有利于对职工代表行为的有效监督。职工代表本身是职工群众选出来的,代表和维护本选区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理应受到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在日常工作中,个别职工代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能很好地履行职工代表的职责,不能及时了解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只是开会时,才翻翻材料,画画钩,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职工代表述职报告活动的普遍开展,改变了过去职工代表只监督别人、自己无人监督的局面,使职工代表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时刻提醒自己作为职工代表该做些什么?该怎么去做?如何做得更好?对职工代表的行为起到了自我约束和外在制约的双重功效,改变了过去职工代表在群众心目中的“会前握握手、会中举举手、会后挥挥手”的“三手”形象。

(四)开展职工代表述职报告活动有利于密切职工代表与职工群众的联系。通过职工代表述职和职工群众评议,一是使职工代表进一步认清了他们与选区职工群众间是选举与被选举、代表与被代表、监督与被监督、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从而更加尊重职工,关爱职工,深入职工,听取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疾苦,竭诚为职工服务;二是使选区职工群众进一步了解了职工代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晓了职工代表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从职工代表的述职评议中,认识到自己选出的代表就是为职工服务的,职工代表参政议政,就是代表职工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利,真正体现了职工群众当家作主。许多职工感慨地说:“以前选职工代表,感觉选谁都一样,因为职工代表作用发挥好坏无人监督,现在可不一样了,职工代表如果不为职工说话办事,评议时就会受到影响,我们选举时慎重多了。”

三、问题及对策

虽然我们在开展职工代表述职报告活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职工代表述职报告活动的认识还有待深化。个别单位领导对述职报告活动的认识还有偏差,个别局机关处室的职工代表对述职工作态度不积极。非运输站段和车间级开展职工代表述职报告活动相对薄弱。二是职工代表展示作为的平台还有待拓宽。一些单位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为职工代表提供的日常民主管理活动相对较少。职工代表发挥作用缺乏畅通的渠道和有力的政策支持。三是监督职工代表整改落实的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单位还存在着“重测评、轻整改”的倾向,在评议工作过程中只注重评议,而对职工代表整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不够,使评议工作表面化。

对策:

基督教负责人述职报告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二、监督对象

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委各级党组织、委领导成员、副巡视员,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成员,特别是委领导班子、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三、加强监督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省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处理、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若干制度。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实施,并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一)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由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党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委领导班子的团结。

1.集体讨论决定事项的主要内容

(1)凡需向省委、省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请示的重要问题、重大项目,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在办公会议讨论提出初步意见的基础上,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2)省财政预算内投资安排、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人事安排,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3)需要由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由委领导碰头会讨论确定。

2.集体讨论决定事项的有关程序

(1)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临时安排。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向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和各处(室)了解收集后报主持会议的主任审定。各处(室)需在办公会议通报、研究决定的事项,于每周星期三前书面交办公室。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整理成《办公会议纪要》,经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审定后,印发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和各处(室)遵照执行。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人事处长列席会议。党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安排有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人事安排问题除外),由办公室征求各党组成员意见后提出,报党组书记确定;讨论人事安排事项,由人事处征求各党组成员意见后提出,报党组书记确定;会议决定事项由党组秘书整理成《党组会议纪要》,经党组书记审定后印发执行。

(3)委领导碰头会。由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召集,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向有关处(室)传达并按分工负责贯彻执行。

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和委领导碰头会记录,由党组秘书负责。

3.集体讨论决定事项的表决方式

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要事项,要进行表决。结合所议事项的实际情况,委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由党组秘书如实记录,并由委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在案。

(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1.委党组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和委领导碰头会通报重要情况。根据需要由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通报。

(1)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

(2)及时通报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及其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3)检查通报各项重要工作及省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研究和布置阶段性重要工作;

(4)通报和讨论本委其他重要事项;

(5)委领导班子成员相互通报重要情况。

2.委各级党组织对于事关全局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党员领导干部要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述职述廉制度

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主任、副主任)及直属单位领导成员按照规定进行述职述廉。

1.述职述廉内容

(1)委领导班子、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内容

述职内容:

①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团结协助、选人用人等情况;

②领导能力方面,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和处理复杂问题等能力;

③工作实绩方面,包括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述廉内容:

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相应措施,进一步组织贯彻实施情况;

②把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情况;

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情况;

④组织并领导查处重要违纪案件情况;

⑤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重要岗位严格实行轮换制度,以及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情况。

(2)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

述职内容:

①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包括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的情况;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情况;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联系群众,自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情况;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已奉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②在组织领导能力方面,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

③在工作作风方面,包括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④在工作实绩方面,包括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情况。

述廉内容:

1)党组书记、主任述廉内容

①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情况;

②领导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情况;

③领导查处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④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2)纪检组长述廉内容

①协助委正职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分析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廉政状况,检查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向委正职领导或领导班子汇报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情况;

②掌握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对班子成员出现的不廉洁现象和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③组织检查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的情况;

④指导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案件的查处,并及时向委正职领导汇报,提出处理建议交领导班子讨论情况;

⑤抓好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重点抓好委机关副处以上干部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促进廉洁自律情况;

⑥组织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抓好廉政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及案件查处等工作情况。

3)行政副职领导(含受一把手委托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副巡视员)述廉内容

①抓好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检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情况;

②是否抓好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工作,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指导和帮助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的情况;

③及时发现分管处(室)、直属单位出现的违反廉政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组织提出整改措施情况;

④对自己业务工作范围内,属跨处室、跨单位的业务工作,在保证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做好所涉及人和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领导干部述廉内容

①抓好廉政教育情况。包括经常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党纪、政纪和廉政规定情况;

②结合业务和行政管理,认真抓好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情况;

③结合本处(室)、本单位业务工作特点,认真执行上级和本委各项廉政制度情况;

④对本处(室)、本单位发生违反规定的问题及时汇报,主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查处工作情况。

2.述职述廉时间和形式

(1)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内述职述廉一次,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或干部职工代表大会形式进行。

(2)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主任、副主任)及直属单位领导成员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在本处(室)、单位范围内述职述廉一次,并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要求

各述职述廉对象要对照述职述廉内容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参加述职述廉。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及时向本人转达会议的有关情况。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除上级另有要求外,时间一般安排在4至8月之间召开。

2.认真抓好会前的几个重要环节。

(1)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党组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如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统一要求,党组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提前15天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的相关内容,学习党的有关文件。时间一般安排3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阅读规定的篇目。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民主生活会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地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5)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

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坚决克服和纠正那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认真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互相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无限上纲。

4.切实发挥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党组书记是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要匆忙开会。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要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组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5.会后要及时报告情况。

民主生活会后20天内,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会议原始纪录,党组书记的发言稿等。

6.直属单位班子领导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参照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做法进行。

(五)处理制度

1.委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处理工作,通过处理,对委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指导监察室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监察室对重要事项的办理,要进行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2.凡向委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检举党员或委各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委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要按照有关规定,指导监察室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要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3.委新提拔的处以上领导干部,要轮换到办公室做处理群众工作1个月。

(六)谈话和诫勉制度

1.委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每年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话一次,主要了解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等工作,相互交换意见,研究问题;同时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党纪、政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正确行使权力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谈话对象进行回顾总结,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要求,以利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2.一把手或纪检、人事分管领导对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根据新的领导岗位职责,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特别是带头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提出要求,对廉洁自律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予以提醒,要求其注意克服和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自觉性,并积极主动地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委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发现处级领导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处级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一般性的违规问题,以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等,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分清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他们少犯或不犯错误。

四、实施要求

(一)机关各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一定要从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二)机关处以上党员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要在抓好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工作的同时,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

基督教负责人述职报告第7篇

实行“清单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行以“两个责任”清单的形式,细化省市县三级行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自上而下层层传导“两个责任”。抓检查考核,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专项考核组对各行2016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对“两个责任”的落实起到了较好地促进作用。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常抓不懈作风建设。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总行28条措施和省分行《关于改进机关作风的若干规定》作为纪委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开展违反廉洁自律行为专项排查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全年共排查党员领导干部1081名。注重节日提醒,全年累计发送各类电子廉政贺卡540余份。注重整改纠偏,开展“”整治“回头看”,重点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费、车辆管理等方面整章建制。

做实“三转”工作,加强纪委自身建设。大力推进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必须退出的监督、不再参与的监督以及必须加强的监督三方面内容,退出程序性、事务性监督工作,进一步聚焦主业,做好“监督的再监督”。落实纪委书记专职化,全省16家二级分行全部完成纪委书记专职化工作,并制定履职管理办法,对纪委书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自身监督责任明确了具体要求。

注重抓早抓小,强化干部员工监督。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对竞聘、招聘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对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或岗位调整及先进表彰等进行严格审核。强化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实施高管问卷调查,组织落实“三谈、两述、一报告”制度,实施任前廉政谈话115人次、诫勉谈话28人次、函询39人次、发出廉政提示函133人次,125名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了述责述廉,省市县三级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行主要负责人谈话234人次。

规范执纪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流程报批、事实认定、检查移送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副科级以上干部责任人报批工作,进一步明确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工作,促进责任追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检查移送问题台账、责任追究台账等5个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行责任追究工作进程。严肃执纪问责,着重对“三新”不良贷款、违规财务列支、员工异常行为等重点领域进行严肃追责。

基督教负责人述职报告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具体内容和辩证关系,促进党组和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主要是建立健全“三个体系”,一是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二是突出纪律监督责任,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三是以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三、责任内容

(一)党组主体责任

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民政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依据责任分工,调度督促各职能股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选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4)深化作风建设。以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大兴“求实、务实、朴实”之风,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民政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5)维护群众权益。深入开展“正风肃纪”、“还利于民”等专项行动。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民生项目建设的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健全直接服务群众相关制度,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6)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培训教育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剖析民政系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8)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9)打造阳光民政。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0)严格责任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开展干部职工述职述廉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坚决反对腐败。支持和强化纪检组开展反腐败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2、党组书记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1)履行领导职责。积极推进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实际做到专门研究、责任分解、明确职责。每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至少进行两次。

(3)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干部职工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严格廉洁自律。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3、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民政业务工作中,对分管股室(单位)坚持做到“五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每年向党组上报一份述廉报告。

(2)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明确纪检组监督责任

局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

1、加强组织协调。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本单位反腐败工作事项,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报告反腐败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深化作风督查。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加大执纪力度,改进检查方式,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4、严格执法执纪。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切实把上级要求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确保执行畅通、落实有力。

5、强化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出现严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6、严肃查办案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7、强化制度监督。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错酿成大过。严格执行任前考廉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四、强化措施

(一)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党组和纪检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二)建立联合预防机制。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积极与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及时分析民政系统出现的苗头性的问题,抓早、抓小,采取措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微杜渐。

(三)实行责任报告制度。实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年中和年末分两次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局纪检组也要每年年中、年末以书面形式,向局党组和县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四)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责任。

(五)完善纪检约谈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违纪违法案件较多的股室(单位),由纪检组长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到位。同时,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六)完善督查考核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五个到位”:一是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过问、协调、督办要到位;二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要到位;三是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到位;四是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要到位;五是对腐败案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到位。落实监督责任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要到位;二是办案力度要到位;三是落实“抓早抓小”要求要到位;四是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求要到位。

五、加强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组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督查、推进和考核“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纪检组要及时向党组汇报上级纪委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