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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赏析八篇

时间:2024-03-04 14:43:49

对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

对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第1篇

三峡库区垃圾处理场面临“二次污染”

根据国家对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重庆市在三峡库区及长江上游规划修建了首批13座垃圾处理项目,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设计总规模为2998吨,总投资99353万元,设计总库容量为2561.9万立方米,防渗膜总铺设面积88.14万平方米,垃圾处理工艺全部采用卫生填埋技术。自2003年5月以来,重庆三峡库区首批13座垃圾处理场陆续投入试运行,开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首批垃圾处理项目已投入试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亟需解决。

运行经费缺口大,是当前影响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经测算,根据目前13个垃圾处理场的实际垃圾处理量,年运行经费(含运输费用)3351万元,年运行经费缺口预测3074万元;按照13个垃圾处理场设计处理规模,年运行经费(含运输费用)5940万元,年运行经费缺口预测5663万元。据介绍,除万州、涪陵等5个区县开征了垃圾处置费外,库区大部分区县尚未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因垃圾处理运行经费来源渠道不畅,地方财政困难,垃圾处理场运行经费需求量大,库区13座垃圾处理场运行经费目前主要是在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国债资金中支付,并且挤占挪用问题比较突出,不符合国债资金使用规定。

据记者调查了解,为了保证垃圾处理场的正常运行,部分区县向银行贷款举债。距离涪陵城区8公里的民协村垃圾处理场是重庆三峡库区首批水环境项目之一,工程总投资8300多万元,设计规模日处理能力360吨,库容总量230万立方米,主要负责涪陵江南旧城区和南岸浦片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谈到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状况,涪陵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经理冉勇龙无可奈何地说:“由于运行经费短缺,垃圾处理场的运行成了大问题。”他说,民协村垃圾处理场自去年6月中旬投入试运行以来,由于垃圾处理费不能足额征收,垃圾处理场只能勉强维持。特别是今年以来,垃圾处理费用一度吃紧,公司只得向银行贷款,目前已贷款300万元,公司职工也有两个月没有发工资了。

垃圾填埋作业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使得垃圾处理场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据介绍,目前,13个垃圾处理场中除奉节、巫山、云阳、忠县等区县的垃圾处理场填埋作业基本规范外,大部分垃圾处理场因部分配套设施尚未完工、运行经费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和缺乏运行管理经验等各种原因,并未按建设部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卫生填埋以及环境监测,压实、消毒、覆盖等操作程序不到位。巫溪、涪陵新建的垃圾处理场仍然存在垃圾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问题,难以达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旧垃圾场仍继续使用,新建垃圾场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目前,13个区县每天约产生生活垃圾2285吨,但每天进入垃圾处理场的生活垃圾量仅151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6%,距2005年库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的目标相距甚远。一方面新建垃圾处理场“吃不饱”,另一方面大量生活垃圾进入旧垃圾场简易处理,造成二次污染。据调查,目前江津市垃圾场日处理量仅为70吨,开县日处理量为20吨,巫溪日处理量为50吨,部分区县旧垃圾处理场仍在继续使用,二次污染仍在发生。

运行管理体制不顺,没有建立责任制。据记者调查了解,重庆市对库区13个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责任问题,于2003年9月28日发文明确由区县负责,造成部分区县在垃圾处理场建成初期对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责任不明确,对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除巫山、云阳、万州和长寿4个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直接由环卫部门负责外,其余9个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仍由建设项目业主负责,部分人员为临时人员,运行管理的企业法人的责任主体没有落实(部分由政府公务员兼职)。同时,垃圾的初级收集及运输仍由现行的环卫专业队伍组织,因协调力度不够,垃圾处理场的运营企业与负责垃圾初级收集或运输的环卫部门缺乏有效的衔接,造成填埋场与环卫管理部门之间互不配合,有时矛盾较突出。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三峡库区首批投入使用的13个垃圾处理场中,部分垃圾处理场的配套工程和边坡环境整治工程尚未竣工,边坡失稳等安全隐患仍未完全消除。部分垃圾处理场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还有部分没有搬迁,普遍存在的防渗膜保护问题没有解决,垃圾处理成本核算机制没有建立等,这一系列问题将对以后垃圾处理场的长期运行管理带来很大的影响。

多管齐下治理“二次污染”

一些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鉴于目前垃圾处理运行经费不足是库区13个垃圾处理场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也是能否保证垃圾处理场正常规范运行的关键,建议从以下几个渠道进行解决:

第一,解决垃圾处理运行经费。

一是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力度。最近,重庆市出台了垃圾处置费管理办法,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收费标准做出了调整。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全面征收起来,保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

二是各区县政府加强财政补贴。考虑到各区县垃圾处置费征收在一定时期内还不能满足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经费需要,建议重庆市政府发文,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发展意见》的精神,对垃圾处置费征收不到位的区县,必须将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税、配套费、土地出让金或国有资产变现收入等按一定比例建立城市垃圾处理运行经费补偿基金,专项补贴垃圾处置费的不足,并且每年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补贴经费到位。

三是重庆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在库区后期扶持资金中,给予垃圾处理场适当补贴作为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经费,以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建议重庆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切实落实运行经费补贴的来源和具体补助资金额。

四是从三峡工程发电税收中申请一定比例的基金用于补贴库区垃圾处理场运行经费的不足,并切实落实运行经费补贴的具体资金额和比例。

五是先解决运行成本,逐步解决全成本问题。三峡库区已建的13个垃圾处理场和目前在建以及今后拟建的垃圾处理场的筹资渠道大部分为国债资金或当地政府财政经费,考虑到垃圾处理经费缺口很大的实际困难,建议不将垃圾处理场转固资产的折旧和财务费用纳入运行成本核算,先解决直接运行成本,然后逐步解决全成本问题。同时,在2005年前,力争将垃圾处理的直接运行成本控制在每吨35元内(其中云阳县垃圾处理场的运行成本控制在每吨50元);在2005年后,根据垃圾处置费的征收情况,逐步提高征收标准,弥补垃圾处理运行成本,解决全成本问题,达到保本微利运行。

第二,要理顺垃圾处理运行管理体制,建立责任制。为确保垃圾处理场的正常运行,督促其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切实做到规范化运营,同时降低垃圾处理运营成本,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建议重庆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主要在工艺运行、环境监测、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城市管理目标的年度专项考核内容,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管理行政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垃圾处理运营成本和市级财政补贴的主要依据。同时加大协调力度,理顺垃圾处理运行管理体制。各区县政府明确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和垃圾处理场的各自职责,加大协调力度,市政环卫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垃圾处理场负责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管理,实行企业化管理。当地政府应确保垃圾初级收集与中转运输的有效衔接和垃圾处理场的正常运行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对垃圾处理场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为确保监督的公正性,环保部门不得直接承担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任务和直接运行管理。

对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第2篇

1. 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的趋势

生物天然气是指从生物质转化而来的燃气,与天然气的性质相当,且具备绿色、清洁、环保、可持续等特性,包括沼气、合成气和氢气。目前只有沼气具有成本优势,所以一般所说的生物燃气主要是指沼气。近年来,德国、瑞典等欧洲国家越来越重视生物燃气的应用,已经开始规模应用于热电联供、管道燃气、交通燃料等。德国制备生物燃气的原料主要为能源植物和畜禽粪便,多采用高浓度混合存储气一体化发酵罐体,用途由直接驱动发电机组进行热电联产,开始向管道生物天然气、车用燃气方向转变,并制定了到2020年、2030年生物燃气产量分别达到6亿和10亿立方米的发展目标。瑞典在全球率先开发利用生物天然气,制备生物燃气的主要原料是城市生活污水污泥,餐厨垃圾以及食品工业废物。

欧洲生物燃气的发展得益于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和优惠税收政策的支持,并且为促进生物燃气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德国开始重新调整政策,发挥生物能源环境友好、可持续与能源积极作用。德国、瑞典等欧洲国家生物燃气工程科技创新的经验、做法和产业政策对我国生物燃气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德国、瑞典等欧洲国家生物燃气技术世界领先,但其生物燃气的资源潜力却无法与中国相比。我国沼气使用规模、技术推广水平,在全世界占有重要地位,可用于生物燃气的资源特别富集,其中,我国每年产生近10亿吨垃圾,排在世界前列,我国政府对垃圾资源化和清洁新能源产业的高度重视,发展垃圾生物燃气产业具有得天独厚优势,全国大中型沼气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我国生物天然气产业潜力巨大,发展趋势如火如荼,将成为新能源领域中的一支新生力量,正在异军突起,推动着绿色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2. 发展垃圾沼气是垃圾资源化的重要选择

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有填埋、焚烧和堆肥。填埋需要建设大型的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广,填埋技术操作相对简单,投资费用和处理费用较低,但填埋后的垃圾同样也会发生反应在地下生成沼气及各类有害气体,造成对可开发利用的二次能源的极大浪费,而流失的沼气和有害气体对周围环境也造成了严重污染并对臭氧层造成了破坏,填埋垃圾产生的沼气中富含甲烷,而甲烷对大气造成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0多倍,垃圾填埋场逸出沼气的无序排放对环境的破坏将是非常严重的,如果防渗技术不够,还将导致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渗好的填埋场所产生的渗滤液需经脱氮、除磷、好氧处理达标后排放,需消耗大量能源和资金。部分城市也将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建设垃圾焚烧电厂,将垃圾转换成电能,利用垃圾焚烧发电虽然有效处理了垃圾,但在焚烧发电过程中,会通过烟气排放出二恶英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实验表明,1克的二恶英就足以杀死1万人。

垃圾堆肥能将垃圾中有机物部分转化成土壤改良剂成分,可用于园林绿化,花卉用肥等,但是好氧堆肥将有机物降解为二氧化碳,既未将这部分资源充分利用,又造成了温室气体的排放,垃圾堆肥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反应速度慢,市场还需进一步开发扩展。

利用城市垃圾生成沼气再加以利用的方法是比较可取的,也是培育气体能源的新突破点。在传统能源日趋枯竭、环境气候不断恶化的情况下,沼气作为新型的可再生清洁能源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普遍关注。利用垃圾生成的沼气再经过净化、加压等工艺处理后,既可以用来发电并入电网,也可以通过管道输送到千家万户用作居民燃气以及工业燃料、车用燃料,生成沼气后的沼气渣则可送到堆肥厂制成有机肥料,可将城市垃圾沼气发电与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相结合,在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城市采用沼气作为分布式能源站的燃料,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提高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率。城市垃圾沼气作为一种新型的再生性能源,沼气潜藏的商业价值和社会效益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3.我国城市垃圾沼气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我国城市垃圾沼气产业正在逐步兴起,正在从分散建设管理向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转变,迫切需要在政策、资金、技术、服务、规范以及统筹协调上确定新的原则和措施,以利于城市垃圾沼气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现针对我国城市垃圾沼气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3.1国家和地方尽快出台城市垃圾处理实施细则,并利用财政政策进行引导

目前制约城市有机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是原料保障和处理补贴。关于原料保障,国发〔2011〕9号文件明确要求:城市“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确保垃圾实现无公害化处理,防止出现地沟油和垃圾猪等问题。但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要么没有完善的城市垃圾强制处理政策,要么执行不严格,建议出台细则文件,规定餐厨垃圾、畜禽粪便、市政污泥等进行定点处理,同时对处理技术进行指导。国家没有统一的垃圾处理补贴政策,“十二五”规划中关于环境保护部分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目前国内只是对污水和生活垃圾有处理补贴机制,对于餐厨垃圾、公厕粪便和市政污泥等均没有具体规定,建议相关部委引导地方政府按照自己的财政能力制定相关处理补贴政策和收费政策,强化对利用有机废弃物生产生物天然气的企业予以政策补贴,通过经济手段来使有机垃圾处理厂能够正常盈利,形成良性循环。

3.2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完善税收支持政策

垃圾处理项目属于市政项目,投资额度大、投资回收期长,单靠企业自身的能力很难为继。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对企业的融资困难,建议国家在政策性贷款及商业长期贷款方面支持从事垃圾处理的企业。扶持鼓励各类企业以各种投资方式来发展城市垃圾沼气产业,这样既可增加能源,减少污染,又能增加就业,但政府要按区域垃圾量进行规划,防止一哄而上。

在税收方面,目前垃圾沼气产业只能享受到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政策,而这一政策在短期内无法使企业受益。在增值税方面,财政部财税〔2008〕156号文规定“销售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增值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政策一方面需要发电并网方可受惠,无法实现并网的则很难享受,另一方面,对于车用沼气方面却有具体规定,从事车用沼气生产的企业至今也无法享受到这一政策,应将税收支持范围从沼气发电扩大到沼气民用、沼气车用和沼气工业应用。城市垃圾沼气产业属于公共服务事业,能否考虑实行免税,政府也可以按他们处理的垃圾量,每吨给予若干垃圾处理费或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

3.3将对农村沼气工程的支持政策推广到城市垃圾沼气,促进城市垃圾处理与沼气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农村沼气建设资金212亿,沼气行业已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国家为支持农村沼气发展,制定了很多支持政策,其中包括《国债资金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农村能源基本建设项目》和《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村能源项目》等支持政策。如《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村能源项目》就规定“包括户用沼气、小型沼气工程、秸秆气集中供热工程等项目区每建一个8~10立方米的沼气池,国家补助资金400元;存栏500头以上的养猪场建一处向100户居民供气的小型沼气工程,国家补助资金10万元”,这些政策对于农村沼气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目前城市垃圾沼气发展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时期,建议将这些发展农村沼气已经十分有效的补贴政策应用到城市垃圾沼气的发展之中,从而促进城市垃圾沼气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3.4确定若干城市垃圾沼气典型试点项目,以点带面联动发展,并从整个产业链角度来支持城市垃圾沼气产业的发展

虽然中国农村沼气发展的历史很长,但城市垃圾沼气产业在中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无论是政策还是技术,很多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实践。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能够将具有先进技术和典型代表性的企业或项目列为城市垃圾沼气示范项目,一方面从政策上鼓励进行相关创新实践,另一方面将实践与探索经验推广到全国。

要推动中国城市垃圾沼气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应从产业链角度来统筹规划,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整个产业化链条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一整套的科学体系,在上游强制要求垃圾无害化处理来保证原料(如国家出台餐厨垃圾处理等相关规定,但如:鸡粪、猪粪、牛粪、秸秆等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有机废弃物就难以收集,而恰是这些垃圾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中游支持技术创新(如:对城市沼气技术创新设立奖励,加大对沼气提纯压缩、管道输送和罐装使用的研发力度,拓展沼气用途)、装备制造(如:完善各项标准体系、补贴机制、税收优惠),在下游对产品销售进行支持(如:对沼气车用项目优先给予加气站指标,对沼气发电消除并网障碍,有机肥实行必要补贴或优先采购),从而形成良性发展的产业生态圈。

对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第3篇

关键词:垃圾处理;填埋;焚烧

目前世界成熟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方法主要是填埋、焚烧及堆肥三种。卫生填埋法:采取底层和垂直防渗,将垃圾分层压实填埋,然后将土层覆盖住四周及顶部,使垃圾在厌氧条件下发酵,以达到无害化处理。高温堆肥法:它利用微生物对垃圾中有机物进行代谢分解,在高温下达到无害化处理,并能产生有机肥料。焚烧法:它是利用高温焚烧垃圾,具有无害长彻底,其烧后的残渣重量仅为垃圾重量的10%左右,其比重增大,体积缩小,有的还可用作铺路的辅材,而且在焚烧过程中,还能将其余热用于发电或供热,一举两得。所以焚烧发电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上较为先进的处理方法之一。

1 国外垃圾处理概况

由于城市垃圾成份复杂,并受经济发展水平、能够结构、自然条件及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国外对城市垃圾的处理一般是随国情而不同,往往一个国家中各地区也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很难有统一的模式。但最终都是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处理目标。从应用技术看,国外主要在填埋、焚烧、堆肥、综合利用等方式,机械化程度较高,且形成系统及成套设备。

焚烧是目前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大型的配备有热能回收与利用装置的垃圾焚烧处理系统,由于顺应了回收能源的要求,正逐渐上升为焚烧处理的主流。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特别是日本和西欧,普遍致力于推进垃圾焚烧技术的应用。国外焚烧技术的广泛应用,除得益于经济发达、投资力强、垃圾热值高外,主要在于焚烧工艺和设备的成熟、先进。目前国外工业发达国家主要致力于改进原有的各种焚烧装置及开发新型焚烧炉,使之朝着高效、节能、低造价、低污染的方向发展,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

2 国内垃圾处理概况

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起步较晚,截止1992年底,全国垃圾、粪便清运量已达11264万吨,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仅有371座,处理总能力71501吨/日。近几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从对策和规划着手,对城市垃圾处理技术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杭州、常州、天津、绵阳、北京、武汉等城市在学习国外城市垃圾处理技术经验的基础上,自行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垃圾机械化堆肥处理生产线;深圳、乐山等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厂的成功,也为各城市应用焚烧技术提供了经验;沈阳、鞍山等城市对医院垃圾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焚烧,也走出了特种垃圾处理的新路。

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技术对策是:以卫生填埋和高温堆肥技术为主,提倡有条件的城市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发展焚烧技术。近几年各城市开始进行垃圾焚烧处理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作,开发了小型垃圾燃烧炉及一批医院垃圾专用焚烧炉,并建设了一批中小型城市简易焚烧厂(站)。1985年,深圳引进日本三菱公司焚烧成套技术与装备,建成了我国第一座大型(300吨/日)现代化垃圾焚烧发电一体化处理厂,为我国开展城市垃圾焚烧装置国产化工作打下了基础。客观分析近几年我国城市垃圾构成变化,可以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中可燃物、易燃物含量明显增加,热值显著增大,一般经过分类、分选等预处理后,垃圾热值已接近发达国家城市垃圾的热值。因此我国一些城市,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等已具备了发展焚烧技术的基础。

3 我市生活垃圾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区辖8个行政区。其中,平房、松北、呼兰、阿城区各自为一个区域,日产垃圾量约450吨,分别在本行政区内以填埋方式自行解决;道里、道外、南岗、香坊4个区(以下称为江南中心城区)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5座,日处理垃圾设计能力共计3300吨。

3.1 向阳生活垃圾场运营情况

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市政府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各项审批手续。2004年初,国家对项目用地审批进行全面整顿,征地手续暂时停批。2005年,项目用地计划获批。但因垃圾气味使附近金家村村民不满上访并封堵垃圾场道路,于8月13日场区被迫停产,项目涉及场区周边500米的动迁工作无法进行,村委会对土地勘界四邻也不予确认,造成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也无法进行项目验收。2009年3月,香坊区政府按照市政府2008年第15号专题会议纪要开始对场区周边居民进行动迁工作。但动迁成本由2005年2800万元增至5827万元。

3.2 西南部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情况

2008年4月24日,因该垃圾场位于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的启动区及平房区上风向,又对周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居民长期上访,十几家到启动区投资企业纷纷取消投资意向等原因,市政府第14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关闭西南部垃圾填埋场,需处理的垃圾分送到其它垃圾处理厂解决。但至今一直运营。

3.3 双琦废弃资源焚烧发电厂运营情况

由于该项目目前尚未达到规划的建设规模(只建成一台炉及一台汽轮发电机组),且垃圾补贴费用较低,所以经济效益目前处于亏损运营状态。

3.4 哈尔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情况

近几年来,由于设备检修费用高,人员工资上涨,制造、管理费用成本增加,垃圾质量差等因素影响,致使焚烧电厂连续三年亏损经营。

3.5 王岗生活垃圾处理场状况

该厂位于哈双公路7公里处,占地面积21公顷,始建于1989年,设计日处理能力400吨,采用简易卫生填埋处理方式。1988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哈达电气化铁路建设穿越王岗垃圾处理厂,决定关闭。

4 建议

我市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比重不大,仅有哈尔滨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双琦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厂两个项目在运营,日处理垃圾500吨,占全市4个区垃圾产生量的15%左右,其余采用填埋处理。从目前来看,填埋处理场的缺点是占用土地过大,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资源化利用率低。在调研中企业提出,现有垃圾接收量不足和垃圾处理费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制约了企业提高处理能力,影响了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的提高。

现就二种垃圾处理方式比较一下,根据国外与国家的发展趋势看,建议我市多采用焚烧无害化处理方式。

对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第4篇

关键词:城市垃圾; 处置现状; 建议

前言: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人,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卫生显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它关系着社会发展环境、投资环境、经济发展环境。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状况还远远落后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生活垃圾还在不同的范围内、不同程度的污染着士壤、水体和大气。

我国的特大城市、大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已逐步受到重视,并建成了现代化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如深圳市环卫综合处理厂、常州市剑湖环卫综合处理厂、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等,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较高。但中、小城市(这里指城市人口少于50万的城市及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比较突出,许多城市还缺少环卫行业的专业规划,没有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垃圾乱堆、乱放问题严重污染着周围的环境。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城市水平的加快,农村人口大规模的向中、小城市的迁移,建设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已经成为中、小城市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

1、城市垃圾处置现状

目前城市垃圾的处理方法有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厌氧消化、热解气化、高温高压液化、纸绷处理等。前三种方法是目前世界各国应用最广泛的。

1.1、城市垃圾处理概况

我国600多座城市中,三分之二的大中城市已陷入到垃圾的包围中,四分之一的城市已发展到无适合场所可以堆放垃圾的地步,垃圾累积堆存量达60多亿吨,侵占土地5万公顷。我国城市垃圾的处理起步确实较晚、处理率也较低。从全国总体情况调查分析,中国有89%以上的城市垃圾采用填埋处理;堆肥占很小比例;焚烧技术一直处于发展阶段,其处理量占总处理量的10%左右。2007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3亿吨,其中未集中处理量超过40%,造成垃圾中很多宝贵资源的浪费。

2、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问题

2.1、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由于政府在关于城市垃圾处理政策上的扶持力度不够,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致使垃圾统一回收后杂质非常多置分类极其困难。每一类垃圾都有其最为合适的处理方式,而分类不完全将直接影响处理方式的效果。尤其是有毒有害物质难以分离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政府在经济上扶持力度不够也直接严重地影响着城市垃圾的合理处置。堆肥产品受市场制约较大,产品的经济服务半径较小,销售存在困难。质量较差的粗堆肥产品一般只能就近销售;利用粗堆肥产品制造的复混肥,其销售也面临化肥和复合肥的竞争,没有政府的扶持堆肥当然无法推广。

再如上述提到的再生煤(垃圾循环再生)技术,建设一座每年可处理50万吨城市垃圾的回收厂,如果每吨垃圾有80元至130元的政府补贴,约5到7年时间可收回工厂的全部投资成本。随后,工厂将进入收支平衡和不断盈利的阶段。在工厂处理50万吨垃圾的过程中,可以产出上万立方米的甲烷可嫩气(可燃气),23万吨再生燃料煤,而使用这些再生燃料煤可以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85万吨;同时,分拣出数百吨可重新提炼各种金属物质、玻璃的原材料。所有的生产流程都在负压的环境下进行,生产过程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发酵过程产生的污水,通过污水处理后可以用于农业灌溉和园林用水。由此可见,政府的扶持可以迅速加快垃圾处理的发展速度。

2.2、设施技术和管理水平较低

我国大部分的垃圾处理设施技术水平还根本达不到标准要求,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垃圾处理前缺乏有效的预处理阶段;二是处理后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处置水平不高。

而管理水平偏低造成的最大问题就是违法犯罪行为猖撅。以餐厨垃圾为例,由于餐厨垃圾中的废油脂利用价值很高,可以制成硬脂酸、生物柴油等化工原料,成为企业资源利用的生产原料。但一些不法商人将老油和地沟油制成食用油来谋取暴力。而餐厨垃圾的管理涉及到多个管理部门,管理执法分离,遇到违法事件时,餐厨管理部门首先与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沟通,由其出面执法,使管理效率非常的低。因此大多数不法商人逍遥法外,垃圾自然不能得到合理处置。

2.3、研究和实际应用无法同步进行

从中国科学家在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上数量逐年增多可以看出,国家每年在环保科研事业上的投资非常大,但是由于国内普遍用在SCI上发表的论文数衡量科学家的价值,致使很多科研工作者将其作为自己的终极目标。而非真正的想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做出实在的贡献,所以如今大多数的科研成果只停留在实验室,投人实践生产的比率不到20%。造成了资金和科研成果的大量浪费。

2.4、先进技术投人成本太高

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设施技术水平虽然普遍较低,但并非没有先进技术,只是其高昂的成本让很多城市望而怯步。以焚烧技术为例。

据了解,目前国内应用的焚烧炉型有两种,一是进口的炉排炉,如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厂的西班牙马丁炉,投资费用极高,日处理垃圾1000吨,总投资7亿元人民币,一般城市难以接受,且运行成本也高;另一种是国内自主研发的循环硫化床炉,它是一种适应国内垃圾低热值、高水难着火问题的炉型,武汉新沟垃圾焚烧发电厂估算投资4亿元,日处理垃圾1000吨,二嗯英排放控制指标达到欧洲标准。总投资4.7亿元的湖北黄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在黄金山开发区莫基,建成后日处理垃圾1200吨。

目前国内利用国外先进焚烧技术建造的焚烧厂普遍建设工程投资大,折合吨工程投资约50~75(50一75)万元;而引进技术,关键设备国内生产的吨工程投资约35~45(35一45)万元;技术和设备全国产化的吨工程投资要25一30万元,而且运行成本都很高。先进技术的高昂投资

和运行成本可见一般。

总体来说,我国城市垃圾的处置一直在发展和进步,但速度远跟不上垃圾产生量的增长速度,整体情况不容乐观,社会各界任重而道远。

3、建议

3.1、对政府的建议

在城市垃圾处理方面政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各级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建立垃圾分类体制,因为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资源化的前提条件。通过垃圾分类收集,不仅可直接回收大量废旧原料,如废纸、废塑料、废 玻璃等,实现垃圾减量化,而且可以减少垃圾运输费用,大大简化垃圾处理工艺,降低垃圾处理成本。

二是建立源头减量的奖惩政策,对资源再利用企业实行减免税和补贴政策,对浪费资源的企业则严惩不贷,其惩罚成本一定要远高于其从中获得的利益,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随着城市化的越加成熟,此方法还可进一步拓展到各家各户。

三是提高环卫工作者的待遇,吸引高素质的人才从事该行业,如退伍军人,由此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此方法具体可借鉴加拿大环卫工作机制。

四是整合管理资源,修订明确的法律法规。只有整合了管理资源,才能减少管理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上这些建议都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才能真正树立制度威信。

3.2、对各相关企业的建议

企业是城市垃圾处置最直接的单位,决定垃圾的最终去向。所以各企业不仅仅是为了自身利益,更是在保护环境造福人类。明确企业责任感,放眼未来,不断的创新技术,引进入才,企业效益当然会燕蒸日上。所以企业应该加强与各高校、各科研单位的联系和交流,了解最新研究成果,并适时进行合作改良技术,并且这种合作和交流应该是长期稳定的。科技带动经济,掌握先进技术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必要条件。

3.3、对个人的建议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不断的产生垃圾,个人消耗是城市垃圾最主要的源头。对于一般的人来说,加强自身环保意识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资源,减少垃圾产生量,注意垃圾分类丢弃。这样将根本上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很大一部分工作量。而对于从事垃圾处置的专业人士来说,应该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端正工作态度,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为这项事业做出贡献。

对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第5篇

[关键词]广州政府;垃圾处理;政策

[中图分类号]Z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5-0027-02

1 题目的提出

世界上任何一座大城市,都会面临垃圾处理的难题,广州也不例外。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分类垃圾桶我们随处可见,可是就是仅仅分类垃圾桶设置这一政策实施的背后,就存在着不少的政策转变。生活当中,诸如此类的例子多不胜数,但是根据查阅的资料,众多人关心的是怎样去提高处理垃圾的技术,怎样去更新垃圾处理的设备,怎样去借鉴外国的经验,也许很少有人去关注,政府新实施的政策是正确的吗?政策实施之后真的起到应有的效果吗?政府政策实施之后产生了多大的影响?政策的实施遇到了什么的困难?很多疑问油然而生!本文就将在这些方面谈谈政府十年以来在城市垃圾处理问题上的政策演变。

2 资料的来源

本文对广州政府垃圾处理政策演变研究的时段为:1998年3月―2009年2月。选取的刊物主要为广州销售的报纸,包括《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最后选取利用的文章一共有382篇。下图为各类报纸报道的篇数和所占比例。

从图1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到,所有选取的文章一共有382篇,其中《广州日报》的文章有166篇,占43.5%,《南方都市报》有126篇,占33%,《羊城晚报》有52篇,占13.6%,《南方日报》有38篇,占9.9%。

本文的资料都是从各类报纸上选取的与垃圾处理相关的报道,按照文章的内容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广州市政府的政策报道,有122篇,约占32%;第二类是国家以及省的会议决定,有96篇,约占25%;第三类是新的垃圾问题出现的报道,有88篇,约占23%;第四类是反映人民意见的报道,有76篇,约占20%。

3 1998―2009年的政策历程

经过对资料的整理,于此介绍1998―2009年广州政府垃圾处理政策演变的概况。

1998年,广州市政府强化环境秩序管理,宣布当年9月底将试行分类收集再利用,并于当年年底开始兴建立即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回收分拣处理中心等。

1999年,实行了垃圾分拣方法,试点表明填埋的处理量减少三到五成。建成垃圾压缩转运站40座,减少了城市垃圾桶1.5万个,取消垃圾转运点381个,并且实行了上门收垃圾的方法。新建成的大田山垃圾场发电机组已经投入使用,每日发电2.3万千瓦时。

2000年,当年6月,广州市政府与德国巴高克公司签订合同,采取交钥匙总承包方式,运用当时世界最先进技术建设广州市第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同年7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草案规定危险废物将统一处置,明确了垃圾回收和填埋等实质性管理工作的方法。

2001年,1月《广州日报》报道当时广州的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以填埋为主,而当时位于李坑和大田山的两个垃圾填埋场即将填满封场,政府将在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南侧山谷中再建新的填埋场,但引起关注的是,新的垃圾处理方式应该更加受到的关注,因为长此以往,将出现真正的垃圾围城。

2002年,9月分,市政府称三年内要基本实现全市垃圾分类。11月12日,广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正式启动,即日起广州市居民每户每月交5元垃圾费。次年4月,报道称广州日产塑料垃圾1323吨,塑料垃圾十年内增加了35倍,自此,塑料袋问题开始受到关注。

2003年,为使城市垃圾真正实现无害化处理,广州宣布将投资7亿多元,建设一座具有世界水平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发电厂的意义在于使垃圾处理真正实现无害化,使资源最大限度再生使用。

2004年4月,广州市称明年启用李坑垃圾焚烧系统。当年,分类垃圾桶已经在广州市城区普及。1月,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5年,广州对旧垃圾压缩站的改造启动,同和垃圾压缩站正式启用,并将废旧电池回收的宣传传到学校,广州市将引进新型垃圾压缩车。1月报道称国内规模最大、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的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将于2005年年初破土动工,预计2006年建成试运营。

2006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审批通过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市容环卫局深入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活动,继续推广垃圾分类的实施。广州市首座以循环经济和资源再生利用为理念、采用世界最先进技术和最严格环保标准、日处理量一千多吨的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投产。这标志着广州市生活垃圾终处理将告别单一填埋方式,迈上资源化利用新台阶,实现垃圾处理质的飞跃。

2007年,广州市全市已有50%居民实现了垃圾分类收集,每天约有1000吨垃圾被回收利用。5月报道称,未来垃圾压缩站或建在高架桥底,远离居民住宅,对居民影响小,建设周期短,投资更少。

2008年,广州“限塑令”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比广州市市容环卫局当年在6月1日前以及6月15日的垃圾成分分析,塑料垃圾所占的比例从原来的16.1%降低到13.5%。按照广州市一天的生活垃圾为10000吨计算,塑料垃圾量从每天的1610吨减少到1350吨,减少了260吨。国内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将于今年开工,而金沙洲2009年也将有5万市民成为国内首批用上生活垃圾真空管道收集系统的小区居民。

2009年,广州市将开始建设的李坑生活垃圾焚烧二厂,该厂拥有日处理2000吨垃圾的能力,将是目前我国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将于本年上半年开工,两年后完工。到2015年,广州生活垃圾将实现不再填埋,或先焚烧发电、再填埋废渣的处理方式。广州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将从填埋为主转向焚烧为主,投资方式将从政府投资转向企业投资,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产业化,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跨越式发展。

4 对政策的讨论

4.1 浅谈政策

(1)垃圾费收缴率低。纵观广州市政府这十年以来的政策,有许多政策的实施都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2002年9月就开始实施的向市民征收每家每户的垃圾费,一直到2008年,全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还不足60%,只是中心城区的收缴比率稍高些,有些城中村的收缴率甚至不足两成。尽管垃圾费收取问题很早就受到关注,政府也曾经制定了“不缴纳垃圾费就断水”的规定,但是收费问题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

(2)分类垃圾箱作用甚微。广州市推出分类垃圾箱已多年,在城区覆盖面亦较广,但是作用甚微,大街小巷的分类垃圾箱为什么都似乎变成了摆设?“垃圾分类”本来是减少垃圾填埋量,节约处理成本的有效方法,单靠政府的力量实行垃圾分类,难度大,成本高。可是按现在广州实行起来的效果看,该“垃圾分类”的政策并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其实大部分市民都不清楚垃圾的分类方法,在这一层面上,政府应该多加宣传,提高人民这方面的认识,让广大的市民了解到广州市的分类垃圾桶分类。

(3)垃圾压缩站选址不理想。垃圾压缩站的选址遭争议,1999年,位于赤岗附近的垃圾压缩站建成以后却无法投入使用,因为接近人们生活住所,噪声以及臭气影响到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遭到居民的强烈反对。最后,政府不得不去寻找解决噪声和臭气的方法。一直到近年,新型等离子体除臭设备的出现和降噪声设备的升级才解决了问题。如果从一开始有一个更加合理的建设方案,也许资源和设施就不需要闲置多年,节省的时间或者资金可以解决更多的相关难题。

(4)焚烧垃圾处理方式的确立。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为主要方式是到近年才确定的,回想广州市垃圾处理方式之路,一路走来实在一波三折。且看广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走过的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行消化期,新中国成立初期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产出量少,成分以灰土为主,大部分运到农村用做肥料。第二阶段是垃圾“迎宾”期,7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垃圾产量增加,农民使用化肥增多,广州出口、洼地、路边成了倾倒垃圾的场所,外地人到广州,看到的首先是垃圾。第三个阶段是粗放堆放期,1987―1990年,“垃圾围城”问题开始令政府决策者和有关人士忧虑。第四个阶段是填埋处理期,在90年代到世纪末,广州市先后投资40000万元建设了大田山和李坑垃圾填埋场,接纳广州市八区的生活垃圾处理。第五个阶段是焚烧期,从2000年至今,政府开始兴建焚烧发电站,并且渐渐以焚烧为处理垃圾的主要方式。

4.2 十年以来各政策实施带来的变化

广州市约千万的人口,每天的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都是惊人的数字,也许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仅仅从日常生活的环境是察觉不到广州市这几年来垃圾处理的成效。我们且看以下数据:

从图3我们可以看到,广州市每年日产垃圾量是不断递增的,由1998年的每天4300吨到2008年的每天9776吨,足足增加了两倍多,更有报道称,到2010年,广州市日产垃圾量将达13000吨。应对不断增加的垃圾量,广州市政府经过不断的探索,不断地更新垃圾处理技术,基本上解决了这最棘手的问题,而且目前的处理成效是值得我们肯定的。在日常生活中,分类垃圾桶的普及,更高效的垃圾处理厂和庞大的环卫队伍,都在悄悄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4.3 启示

通过上面对广州市政府近十年来的垃圾处理政策的讨论,在看到了教训的同时我们也得到了启示。

(1)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法规体系。广州市政府虽然确定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使生活垃圾资源化的基本原则,也规定了对生活垃圾的倾倒、清扫、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和处置的基本要求,但是对其如何落实的细化配套法规还不多。因此,要制定和完善城市垃圾管理的法规、条令和标准,使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加强管理。

(2)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关键是要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逐步实现减量化。例如通过改变居民的燃料结构,提高民用燃气的使用比例,降低垃圾中的煤灰含量;减少一次性商品的使用,对于必须使用一次性商品的行业,应通过征收资源税或垃圾税等经济手段限制使用量,实行强制回收。

(3)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垃圾处理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要真正地解决这一问题,仍然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以及行动。目前市民已经对环境保护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协调整合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非政府组织,进行全面的宣传教育,尽快提高人们对生活垃圾管理的认识。可利用媒体进行垃圾卫生管理的宣传,结合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收费等改革措施,进行大规模环境法规宣传,普及环境科学知识,自觉遵守有关法规,积极参与垃圾清洁行动。

5 结 论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数量和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变得日益严重。据统计,全世界城市生活垃圾的年产生量增长速度高达8.42%。如何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面对垃圾泛滥成灾的状况,世界各国的专家们已不仅限于控制和销毁垃圾这种被动“防守”,而是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处理利用垃圾。在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垃圾问题也日益突出。有研究指出,我国668座城市,2/3被垃圾环带包围。垃圾问题是世界城市管理的大难题,垃圾的终处理是搞好城市环境卫生的关键,过往的教训与经验,外国的经验,当中有不少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们应当在吸取教训的情况下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一言道之,对于广州市垃圾处理的难题,广州市政府仍然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赳亚凡.宋明大.关于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的思考[J].再生资源研究,2002(2):27-29.

[2]穆红莉,杨亮芳.国外是怎样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J].经济论坛,2003(7):15-17.

[3]马丽巍,马丽欣,赵春,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的探讨[J].中国环境管理,2004(2):17-19.

对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第6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费用。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承担。

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范围: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含私有企业)、营运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一)个人:常住人口每户每月9元,已缴交物业服务费的每户每月2元。暂住人口、集体宿舍(集体户)、单身公寓每人每月3元,已缴交物业服务费的每人每月1元(家庭独立租住视同常住人口收取)。

(二)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在职职工人数(含合同工、临时工)每人每月2元。

(三)商贸服务业:

1、酒楼、餐馆按经营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元。60平方米以下每月30元。

2、商店、娱乐场所按经营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元。10平方米以下每月5元,1000平方米以上每月500元。

3、市场内摊点摊位每摊每月20元。临时摊位每摊每日1元,其中饮食排挡每摊每日3元。

4、对外经营的停车场每平方米每月0.2元,1000平方米以上每月200元。

5、废品收购站点每月每户50元。

6、旅店业按床位每床每月1元。

(四)营业性的机动车辆(客运车辆始末站在市区范围内):

1、小车每辆每月4元;

2、中客车每辆每月8元;

3、大客车每辆每月10元;

4、货运车辆每吨位每月2元。

第七条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持有关部门发放的证件,经征收街道审核后,报市执法局备案,可减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月收入低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人员;

(二)下岗未再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

(三)未就业残疾人;

(四)企业破产或停产并已报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

第八条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主体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可委托下列单位,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各被委托代收单位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代收协议书和收费票据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由所在街道(社区、村)负责代收。

(二)商贸服务业由所在街道负责代收。其中集贸市场由市场管理部门或所在街道代收。

(三)营业性机动车辆由市交通局负责代收。

第九条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管理及使用

(一)城市垃圾处理费实行按年、月征收(临时摊点实行按日征收)。各代收单位应将所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于当月底前全额汇入市财政垃圾处理费收费专户,不得擅自截留、挪用。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按征收额的5%作为手续费提取给各单位,市财政从街道、市场管理部门的垃圾处理费中按一定的比例核拨给街道、市场管理部门,用于社区(村)、市场清扫保洁与垃圾清运。街道(社区、村)不得再向居民和外来人口收取环境卫生费。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由市财政、审计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对随意提高或降低征收垃圾处理费标准和范围的,由市物价部门依法予以监督和查处。

第十条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主管单位应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未按本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的规定,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对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第7篇

一、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许可管理;市建设委员会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城管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其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主要以调剂回填为主,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其直属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与之相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了行政管理效能。

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健全,制定了《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规定》、《市渣土运输行业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预收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监督考核。

早在的时候,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工作要求。为这项工作的,市还决定,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内车辆改造的,市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共补贴40多万元。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对车辆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主要以调剂回填为主,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有18家,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行业管理,市于12月经市民政批准,成立了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2年多的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市容管理条例》、《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检查、监督、、工作。主要包括: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整理工作;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检查各区渣土管理工作;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查处。

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市于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11月22日,市颁布实施第262号令,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和市民对规定的实施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与此,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规范化。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这次考察的情况,3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管理模式、体制,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建筑垃圾管理政策法规健全,都有互通的建筑垃圾核准信息监控平台和的联动机制。的工作,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议:

1、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互通监控信息平台,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

对城市垃圾处理的建议第8篇

一、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宁波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早在20__年的时候,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20__年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本文来源:文秘站 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整理工作;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 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行为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于20__年已经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20__年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方面,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这次考察的情况,3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体制合理,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健全,都有一个互通的建筑垃圾核准信息监控平台和有效的联动机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为逐步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互通监控信息平台,同时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促使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2、筹备成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协会,并建立一个建筑垃圾(土石方)回收调剂利用交易平台,通过引导和行业自律,促使城市建筑垃圾(土石方)的回填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