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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辐射措施赏析八篇

时间:2024-01-22 14:57:45

防辐射措施

防辐射措施第1篇

关键词:电脑;电磁辐射;电磁场

中图分类号:R1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13-0000-01

On the Computer Radiation Hazards and Protective Measures

Hu Shunyan

(Rizhao radio and televisio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Rizhao276826,China)

Abstract:The computer has become a daily work and life are essential and vital tool,will give users of its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health hazards,how to prevent and reduce the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is a computer user should be concerned about important issues.Any object will be charged on the surrounding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charged as the main computer components,computer monitors and the host are the two main sources of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select LCD and excellent shielding of the chassis to prevent and reduce computer radiation is the key.

Keywords:Computer;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Electromagnetic field

一、电脑辐射的危害

(一)电脑辐射污染会影响人体的循环系统、免疫、生殖和代谢功能,严重的还会诱发癌症、并会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二)影响人们的生殖系统主要表现为男子质量降低,孕妇发生自然流产和胎儿畸形等。伤害作用对不同人群有差异,妇女、少年儿童、老年体弱者为敏感人群,特别对胎儿损害更大;受害程度与接受辐射的积累剂量有关。(三)影响人们的心血管系统表现为心悸、失眠,部分女性经期紊乱、心动过缓、心搏血量减少、窦性心率不齐、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下降等,加上电脑有磁性,会聚积一些灰尘、和不洁的空气,这些都会影响到皮肤的质量,和加剧皮肤的老化程度,它还会使皮肤变黑。

二、电脑辐射的主要来源

虽然微处理器、主板、显卡、声卡、内存、硬盘、光驱、显示器、USB接口等主要部件在工作时都会向外界辐射电磁能量,但幸运的是,除显示器之外,这些配件都是被装在具有电磁屏蔽能力的机箱里面,阻挡了大部分电磁辐射。所以,我们通常受到的辐射一方面来自显示器,而另一方面则来自主机。倘若显示器在电磁屏蔽技术方面不够严谨,那么用户可能一周5天、每天8小时都会受到电磁辐射,对健康的危害显而易见。而机箱同样如此,设计不良的产品往往发生电磁辐射泄漏,如果机箱与用户之间的距离太近,外泄的电磁辐射同样会影响到用户健康。

上述表明,计算机的电磁辐射主要来源于显示器和主机。其中显示器又分为CRT显示器(阴极射线管显示器)和LCD显示器(液晶显示器)。CRT显示器是计算机中最严重的辐射源。CRT显示器通过电子枪发射电子束实现画面显示,对外发射电子本身就会产生严重的电磁辐射,尽管厚厚的含铅玻璃屏幕可在一定程度上阻隔辐射,但仍然有不少电子穿透阻隔层而直接照射到使用者。所以,如何削弱这部分辐射至关重要。

国家质检总局抽查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湖北等14个省市的电脑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据了解,这次抽查结果表明,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电脑产品在运算速度、多媒体功能和软硬件支持性方面都比以前有了较大提高,但一些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不够稳定。在这次抽查中,四通、惠普、沐泽等知名企业的电脑产品也被鉴定为不合格产品。

三、电磁辐射的防护

如何对电脑及家用电脑产生的电磁辐射进行防护?与辐射源保持一定距离是有效的防护措施之一。因为电磁辐射强度随着与辐射源的距离的平方值而下降。最好把电脑及家用电器不要集中在您常在的室内,放置电脑的房间最好能安装换气扇,倘若没有,上网时尤其要注意通风。

专家建议,电脑摆放位置很重要。尽量别让屏幕的背面朝着有人的地方,因为电脑辐射最强的是背面,其次为左右两侧,屏幕的正面反而辐射最弱。以能看清楚字为准,至少也要50厘米到75厘米的距离,这样可以减少电磁辐射的伤害。于电脑两侧和后部保持的距离不少于120厘米。此外,减少与电脑等接触的时间,也是重要的。因为接受辐射的积累剂量是同辐射强度与辐照时间的乘积成正比。因此减少上机时间是必要的,避免长时间连续操作电脑,注意中间休息。要保持一个最适当的姿势,眼睛与屏幕的距离应在40~50厘米,使双眼平视或轻度向下注视荧光屏。也可以用一些乳液敷在眼皮上,这样可以缓解疲劳眼部疲劳,营养眼部皮肤。

很多人在所处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要实现与辐射源保持一定距离有困难。例如:有多台电脑的办公室,前后、左右距离不能保持要求的距离。还有些人,不允许减少上机上网的工作时间,每天操作3-4小时,而且连续不间断。在此情况下,唯一的办法是穿防护服,戴防护帽,以直接减少身体对辐射的吸收。室内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如舒适的温度、清洁的空气、合适的阴离子浓度和臭氧浓度等。

电脑使用后,脸上会吸附不少电磁辐射的颗粒,注意保持皮肤清洁。电脑荧光屏表面存在着大量静电,其集聚的灰尘可转射到脸部和手部皮肤处,时间久了,易发生斑疹、色素沉着,严重者甚至会引起皮肤病变等,所以要及时用清水洗脸,这样将使所受辐射减轻70%以上。

经常在电脑前工作的人常会觉得眼睛干涩疼痛,视力下降,易有疲劳的感觉。所以,在电脑桌上放几支香蕉很有必要,香蕉中的钾可帮助人体排出多余的盐分,让身体达到钾钠平衡,缓解眼睛的不适症状。此外,香蕉中含有大量的β胡萝卜素,当人体缺乏这种物质时,眼睛就会变得疼痛、干涩、眼珠无光、失水少神,多吃香蕉不仅可减轻这些症状,还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眼睛疲劳,避免眼睛过早衰老.

另外,常用电脑的人在饮食上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吃一些对眼睛有益的食品,如鸡蛋、鱼类、鱼肝油、胡萝卜、菠菜、地瓜、南瓜、枸杞子、、芝麻、萝卜、动物肝脏等。

多吃含钙质高的食品,如豆制品、骨头汤、鸡蛋、牛奶、瘦肉、虾等。

注意维生素的补充:多吃含有维生素的新鲜水果、蔬菜等。

注意增强抵抗力:多吃一些增强机体抗病能力的食物,如香菇、蜂蜜、木耳、海带、柑桔、大枣等。

对于和电脑“朝夕相处”的人们来说,辐射的确是个让人忧心的“副产物”。即使每天涂隔离霜、吃大量的抗氧化剂,再加上防辐射的显示屏罩,许多人还是觉得不安心,想要完全避免办公室的电磁辐射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尽量减少,避免长时间近距离接触电脑是重要的防护措施。下面一些方法可以有效减少办公室辐射:(1)电脑不工作时要关闭电脑,不仅可以省电,也减少了这一台电脑的辐射。(2)关闭电脑,变压器仍然会继续工作散发电磁场,因此不用电器时拔掉电源插头可以减少12%的。(3)电脑主机辐射强度最大,所以务必把它放到脚下,而不是办公桌上。

参考文献:

防辐射措施第2篇

关键词:通信基站、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通信基站天线是手机用户用无线与基站设备连接的信息出(下行、发射)入(上行、接收)口,是载有各种信息的电磁波能量转换器。基站发射时,调制后的射频电流能量经基站天线转换为电磁波能量,并以一定的强度向预定区域辐射出去;手机用户信息经调制后的电磁波能量,由基站天线接收,有效地转换为射频电流能量,传输至主设备,这样就构成了无线通信系统。

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对基站的施工和运行过程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制定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把事故产生的损失降至最低。

二、电磁辐射合理并尽可能低

充分考虑到周围环境的现状以及发展规划,同时要符合城市市容景观和环境保护规划发展的要求,通过规划,制定合理的基站布局方案与建设模式,切实指导基站科学建设,并实现基站的规范化管理,使基站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社会文化繁荣,人民生活改善的助推器,最终促进基站与城市、基站与人和谐共存。

三、通信基站的站址选择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在能够满足话务要求的前提下,基站站址应尽量建在公用设施楼房上而避开私人居民楼,并在空间上与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保持合理的空间距离,保证各环境保护目标所受到的电磁辐射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如确有必要在居民区选址,应优先考虑非居住建筑物,并尽量采用集约化和室内分布系统。在民用建筑物上设置基站,应当事先取得建筑物产权人或使用人和周围居民的同意。市区基站应避免天线主瓣方向前方近处有高大楼房,以免其受到较大的电磁辐射影响,也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民事纠纷。

基站选址须符合城市市容景观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尽量避开城市重点建筑物、标志性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和风景区等重要场所。在市区主要景观建筑和风景区采用美化天线,减少对环境景观的影响。通信基站应合理布局,并保护城市及乡村景观。发射机房与发射天线电缆通过建筑物外墙部分颜色应与建筑物相协调。在景观要求较高的建筑物上安装天线时,天线应做装饰,不破坏城市景观。在主要景观建筑和风景区采用美化天线,减少对环境景观的影响。对选址人员进行岗前环境保护培训,提高选址人员环境保护意识,普及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基站的选址合理、与周围的公众活动区保持足够的空间距离,尽量减少对周围公众的影响。在选址阶段加强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与沟通,避免在居民投诉热点地区建设基站。

四、电磁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对于建在密集居民区和城中村架设在楼顶天面的基站,首先应该优先考虑把天线安装在楼梯间房顶上、尽量靠近围栏以减少侧瓣信号。其次合理选取天线架设方式与主瓣方向,保证天线与天面之间有足够的高度差和天面是可控的。在天线开通后,应及时在天面上进行监测,确保基站在最大发射功率时公众活动区的电磁辐射水平满足管理目标限值并尽量低。在天线正常运行时,需要对天面上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不定期监测,保证天面的电磁辐射水平满足国家的标准限值。

对于在公众容易到达的建设在天面的基站,基站所在天面通过加锁或其他限值措施限制周围公众到达天面。加强与业主沟通,了解基站所在天面是否为人员经常活动场所。如果不是人员经常活动场所,则建议在不影响其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限制公众到达天面。如果是人员经常活动场所,则建议建设单位通过增加天线架设高度、调整主瓣发射方向和发射功率等措施控制天面的电磁辐射水平。

对于建在郊区的基站,应尽量与其他运营商共享杆塔。如果在风景区或标志性建筑物上建设基站,应保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避免产生景观影响。合理安排基站发射天线的架设位置、高度、朝向以及俯角,例如将天线布置在建筑物的楼顶外侧;基站定向天线三个电磁波主瓣尽量避开周围高层建筑,实在避不开时,考虑选择载频数较少和增益较小的天线的配置,或天线挂高、适当升高使天线与前方居民楼有一定高差避开电磁波主瓣,或调整天线下倾角度。

配备相应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仪器,在今后基站选址阶段事先调查当地电磁辐射环境背景情况,避免在电磁辐射环境背景值较高处建设基站。基站建设完成后、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初步监测,了解电磁辐射环境现状。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基站进行抽测,及时发现电磁辐射环境问题,尽量避免投诉扰民现象的发生,并建立环境监测数据档案。

对公众投诉的基站,了解投诉事件原由,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积极与投诉主体沟通,简要介绍基站的工作原理,申明基站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合法性;对于已经建成的基站,应该及时联系监测单位尽快测量,并出具监测报告,对于在建设阶段遭投诉的基站,则应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并向周围公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有个客观公正的认识,取得公众的理解。

五、天面建设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防治对策:

在基站的选址阶段,应该尽量选择公众不能经常到达的天面,尽可能避免影响周围公众的活动。另外,还应该尽量不在同一个天面架设过多的天线(包括其他运营商的天线),防止由于场强叠加,使该天面的电磁辐射水平超过管理目标值。

防辐射措施第3篇

内照射防护的一般方法是“包容、隔离”和“净化、稀释”,以及“遵守规章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在开放型放射操作中,“包容、隔离”和“净化、稀释”往往是联合使用。

如:

在高毒性放射操作中,要在密闭手套箱中进行,把放射性物质包容在一定范围内,以限制可能被污染的体积和表面。同时要在操作的场所进行通风,把工作场所中可能被污染的空气通过过滤净化经烟囱排放到大气中得到稀释,从而使工作场所空气中放射性浓度控制在一定水平以下。这两种方法配合使用,可以得到良好的效果。

(来源:文章屋网 )

防辐射措施第4篇

On the Legal Countermeasures of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Pollution in China QIU Qiu(Politic and Law Department,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Wuhan 430079,China)

Key Words: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pollution prevention;legal countermeasures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和欧洲,由于流行病学的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电磁辐射与某些疾病之间可能存在联系,公众对于电磁辐射可能造成的健康危险高度关注,以暴露在电磁辐射污染环境中受到了人身伤害和不良健康影响为由,针对企业和雇主的诉讼不断增加[1]。在我国,随着城市人口、建筑密度不断加大,电磁辐射成为一种新的城市污染源。而农村居民家用电器的迅速增加和电力、通信、交通事业的发展,使电磁辐射污染由大城市迅速向中小城市及农村扩展。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对电磁辐射活动进行管理。2000年,国家环保总局完成首次全国电磁辐射污染源调查,结果表明无线电通信和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发出的电磁辐射已成为一种新的隐形公害,其对环境的污染及人体健康的危害不断增加[2]。2001年8月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第9号消费警示:日常生活需防电磁辐射[3]!

与此同时,我国的电磁辐射污染纠纷日益增多,投诉率居高不下,相关的诉讼也越来越多。常见电磁辐射污染纠纷有:因在居民区建设电磁辐射设施、设备引起的排除妨碍纠纷[4];因电磁辐射污染所致人身伤害要求侵权损害赔偿纠纷[5];因手机电磁辐射污染引发的纠纷[6];因开发商隐瞒有关电磁辐射污染的真实情况导致的商品房纠纷等[7]。

迄今为止,由于科学研究的不足,电磁辐射污染对人体致害的机制尚不清楚,电磁辐射污染与人体健康受损之间有多大程度的因果关系在科学研究上尚无定论,使得许多当事人误认为法律对电磁辐射污染纠纷的解决无能为力,一方往往对此不予理睬,另一方则常常采取过激手段,致使纠纷升级,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

1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法律基础――风险预防原则

传统法律要求“损害的确定性”,即只有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在科学上得到了证实才能得到法律的救济,科学上的不确定是排除法律救济的正当理由。但随着科学的发展,科学研究和应用中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加,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趋于复杂而模糊,风险往往作为新技术的副产品与之相伴而生。如果任由危害行为发生或者推迟对风险行为的控制,将带来极大的危害。在这种背景下,风险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应运而生。在法律上对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进行规范,就是突破了传统法律对“损害的确定性”的要求,采纳风险预防原则的结果。

风险预防原则反映了法律对科学上的不确定性进行防范的立法思想。它在许多国际条约、国际宣言及国内法中得到运用,其适用范围从最初的废物处理扩大到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卫生防疫等许多领域。尽管对此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里约宣言的规定最有影响力,它指出,“为了保护环境,各国应按照本国的能力,广泛适用预防措施。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充分确实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环境恶化”。可见,风险预防原则是专门针对在科学上尚未得到最终明确的证实,但如果等到科学证实时才采取防范措施则为时已晚的环境损害风险而制定的,它重在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环境恶化的可能性,而不是制止环境损害的发生。虽然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性尚具有科学上的不确定性,但产生电磁辐射的设备和设施在人们生活中广为使用,如果等到科学证实其危害性时再采取防范措施,显然其损害后果极为严重。因此,根据风险预防原则的要求,对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进行法律规范是各国的普遍做法。

风险预防原则确立了在法律上对电磁辐射污染进行防治的正当性。以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性没有得到科学上的证实为由,拒不采取法定预防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风险预防不等于完全消灭风险。电磁辐射相关产业是风险与收益并存的行业,既不能对风险视而不见,也不能为了预防风险而停止发展。首先,风险预防原则并不是对所有可能产生电磁辐射的活动都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各国一般都会确定风险程度临界标志线,只对一定风险程度以上的电磁辐射采取预防措施。其次,要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采取适当预防措施。采取何种程度的预防措施为适当,一般取决于对风险程度和收益的综合性评估。风险预防原则要求根据人体健康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将人为电磁辐射水平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而不是消灭电磁辐射。

2 我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

2.1 利用现有立法解决电磁辐射污染纠纷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现行立法主要在以下方面作出了规定:第一,环境保护立法。首先,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可以适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7年3月25日颁布)。该法是我国目前唯一针对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专门立法。其次,综合性的环境保护立法。《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应防治电磁波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故该法规定的原则、制度对电磁辐射污染均可适用。2003年9月1日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规划和项目都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相关部门专项立法。除环境保护立法外,广播、电信、电力等部门的专项立法也对电磁辐射污染防治作出了规定,其方式主要有:①直接对电磁辐射进行规定,如《广播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一条。②出于保护本行业的设施、设备的目的而作出的与电磁辐射有关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无线电管理条例》、《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也有类似的规定。第三,国家其他立法的规定。电磁辐射纠纷的当事人还可以充分利用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规定,民法对财产所有权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利的规定等。2004年8月13日,北京市环保局根据《行政许可法》召开了全国第一例电磁辐射污染环保听证会[8]。听证会增进了争议双方的沟通和相互理解,有效地促进了电磁辐射污染纠纷的解决。第四,地方电磁辐射立法的规定。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制定了电磁辐射地方立法,其模式有3种:①将放射性污染防治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放在一起进行综合性辐射环境立法,如《吉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②进行专门的电磁辐射环境立法,如《河北省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③就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的某个方面进行单项立法,如《北京市移动通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

2.2 尽快建立相关的电磁辐射国家标准体系。

首先,统一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国家标准。198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和1989年卫生部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88)对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的规定不一致,其中,卫生部的规定更为严格。由于两个标准的法律效力相同,发生冲突时只好呈请两部委的上级机关裁决其适用性。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关检测部门和执法部门在援用标准时尺度不一。国家标准是电磁辐射风险程度临界标志线,应当尽快统一,并明确其适用范围。其次,建立相关产品的电磁辐射强度国家标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产品电磁辐射国家标准,当前最为紧要的是迅速出台手机电磁辐射强度国家标准,条件成熟时应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

与水污染等传统污染不同,由于科学上的不确定性,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应在风险预防原则指导下,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门立法。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不仅内容滞后,而且效力级别低,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在我国目前“谁主管谁起草,谁起草谁执法”的部门立法模式下,出于部门保护,由相关产业部门起草的立法很难主动考虑电磁辐射污染问题,《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许多制度在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并没有反映。根据《立法法》,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在实际的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常常出现电磁辐射污染纠纷中的各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各执一法的现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许多规定形同虚设,无法实施。制定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是势在必行。与其他污染防治法相同,该法应为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应当在风险预防原则指导下,建立健全电磁辐射规划制度、电磁辐射设施或设备所属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及对儿童、孕妇的特殊保护制度。

参考文献:

MURRAY S T. Comparative approaches to the regulation of electromagnetic fields in the workplace[J]. Transnat Law Contemp Prob,1995,5:178.

《安防科技》辑辑部.职业安全应重视电磁辐射[J].安防科技,2004,3(5):33.

雪风.中消协关于电磁辐射的消费警示[J].法律与生活,2002,18(6):10-11.

孙思娅.高压线电磁辐射引纠纷 四户居民状告华北电网[EB/OL]. (2004-09-05).http://省略/tech/newtech.asp?id=2272.

杨昌平.全国首例电磁辐射人身伤害案在北京开庭[EB/OL].(2004-11-06). http://省略.

刘瑜.手机用户有权知道电磁辐射强度:一消费者状告摩托罗拉公司[EB].(2001-06-21).http://省略/channel/read.asp?id=6988.

余美英.困扰东润枫景业主的电台发射塔将异地迁移[EB/OL].(2003-08-28).http://house.省略/33/2003/08/28/227@1564093.htm.

竺效.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庭座席布局的法理探究-以“北京西上六电磁辐射听证案”和“圆明园环评听证案”为例[J]. 法律适用,2005,19(8):80.

防辐射措施第5篇

[关键词]电子直线加速器辐射环境影响

1工程分析

1.1 设备概况

某医院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医院自身发展的需要,购进了一台美国瓦里安公司生产的Clinac 23 EX电子加速器。电子加速器的加速粒子电流为200A,最高X射线能量为15MV。

1.2 直线加速器治疗室屏蔽情况

该医院直线加速器治疗室采取了屏蔽防护措施,具体防护情况见表1。

直线加速器治疗室的墙壁、顶棚、防护门的材料及厚度满足《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26-2002)的相关要求,即有用线束直接投照的防护墙(包括顶板)按初级辐射屏蔽要求设计,其余墙壁按次级辐射屏蔽要求设计;同时还应满足周围环境目标公众受照年有效剂量低于公众照射剂量约束值,并满足辐射防护最优化的要求,具体分析见环境影响分析部分。

1.3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途径分析

根据医用电子加速器的工作原理,加速器运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有X射线和来自X 射线产生的中子,此外还有射线电离空气所产生的O3、NOX以及感生放射性等。

2评价标准

辐射环境评价标准采用《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包括公众照射、职业照射剂量限值、剂量约束值,及《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GB5172)中的相关规定。

剂量限值适用于实践(如本项目)所引起的照射,而不适用于对病患者的医疗照射和无任何主要责任方负责的天然辐射源的照射。剂量限值分为有效剂量限值和对单个器官的当量剂量限值,根据本项目的情况,仅列出有效剂量限值。

公众照射剂量限值为,实践(如本项目)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估计值不超过1mSv,该值为世界范围内天然本底辐射年有效剂量中值(2.4mSv,UNSCEAR2000报告附件B)的41.6%。特殊情况下,如果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1mSv,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mSv。

对于单个伴有辐射的“实践”项目,其对公众照射的剂量约束值取剂量限值的若干分之一,一般取值范围在每年0.1~0.3mSv。根据项目及周围环境情况,本项目加速器取每年0.1mSv。

职业照射剂量限值为,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20mSv,任何一年的有效剂量不超过50mSv。本项目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每年5mSv。

3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

3.1 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3.1.1 直线加速器治疗室周围环境放射性现状监测

该医院直线加速器治疗室已投入运行,因此对正常运行的直线加速器治疗室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剂量率监测,监测结果见表2。

由表2的监测结果可知,直线加速器治疗室周围环境的X-γ辐射剂量率测值在0.09~1.15μGy/h范围,其中迷路口防护门缝处的辐射水平明显高于环境本底值,有少量的射线泄漏;而其余测点的辐射水平均属于正常天然本底辐射水平,基本没有射线泄漏,防护效果良好。

3.1.2 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剂量估算

该医院加速器周工作负荷为150Gy/周,实际工作中等中心剂量率一般为300cGy/min,折算为每周出束时间0.83h,则每年出束时间0.83h/wk×50wk=42h。

为简化计算分析,机头使用因子均取1,监测时工况采用15MV的X射线能量、40cm×40cm的照射野(大于一般肿瘤的大小),因此,采用表2中的监测值作剂量估算是偏保守的。根据表2及上述工作负荷与出束时间,人员受照年有效剂量为“X射线剂量率×年出束时间×居留因子”,估算结果见表3。

3.1.3 剂量评价

由表3可知,该医院加速器对周围环境目标公众(包括院内职工和院外公众)的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08mSv,仅为相应剂量约束值(0.1mSv/a)的8%;对放射性职业工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不包括感生放射性)最大值为0.0025mSv,远小于相应剂量约束值(5mSv/a)。因此,除了迷路口防护门缝处的辐射水平明显高于环境本底值,有少量的射线泄漏,治疗室屏蔽材料及厚度可满足辐射防护要求,穿越防护墙的导线、导管等不影响其屏蔽防护效果,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2 O3、NOX等有害气体环境影响分析

该医院直线加速器治疗室设有通风系统,换气次数为4~6次/h。只要保证通风系统完好和正常工作,加速器产生的少量O3、NOX等有害气体不会对人员和设备产生危害。对于治疗室外部环境,O3、NOX等有害气体经过扩散稀释,对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4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4.1 选址及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分析

该医院直线加速器治疗室位于住院部负一层,治疗室东侧为预留加速器治疗室,西侧为污水处理站,南侧为控制室,北侧为太平间通道,楼上为后装治疗室,加速器治疗室设计时考虑到了周围环境、公众及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项目选址和平面布局较为合理。

4.2 技术防治措施分析

4.2.1 在源强上,在满足同样治疗效果前提下应尽可能使用低输出辐射强度,此外还要求加速器有用线束外泄漏射线的控制值符合GBZ126-2002《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的有关要求。

4.2.2 在传播途径上,通过设置符合要求的屏蔽设施以降低治疗室周围的电离辐射附加水平(直线加速器治疗室的屏蔽设施具体见表1),此外机房进入通道采用迷路形式,以减缓防护门前的电离辐射水平。

4.2.3 在个人防护上,尽量使无关人员远离直线加速器治疗室,在直线加速器治疗室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并且采取门机安全联锁、急停按钮和加速器本身带有的两道独立剂量监测系统等多道安全措施,以避免加速器的潜在照射危险。每个放射性工作人员均应配备热释光个人剂量片,并定期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该科室应配备1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和1台防护剂量巡测仪。

此外,机房内有害气体采用机械通风及时排出,但应注意避免室内气流出现短路,造成有害气体局部浓度过高。

4.3 辐射环境管理措施分析

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该医院已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使用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等程序。放射性工作人员已按要求参加有关辐射安全教育培训及有关岗位培训,操作人员均持有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此外还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基本的操作程序,重视和防范可能产生的各种辐射安全事故风险,如安全联锁装置失效,加速器工作时人员误入机房等,确保辐射安全。定期检查辐射安全设施(包括铅门、安全联锁等)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采取补救措施。

5结论

该医院已运行直线加速器治疗室的屏蔽材料及厚度基本能够满足防护要求,对放射性职业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人员的年有效剂量分别低于相应的剂量约束值。排放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因此,在实施了本报告表提出的辐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后,从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26-2002).

防辐射措施第6篇

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电离辐射在医疗机构的广泛应用,x射线诊断、临床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等直接施用于人,引起公众对“辐射防护安全”的高度关注。目前,医疗照射在公众受到的人工辐射源照射中居于首位,医学辐射的安全防护已成为辐射防护领域影响面最广的重要课题。只有掌握有关射线对人体作用的知识和防护措施,才能趋利避害,化害为利。

1 医疗照射的概念

医疗照射是指在医学检查和治疗过程中被检者或病人受到电离辐射的内、外照射。施行这种诊断或治疗的医生应加强对受检者或病人的放射防护。医疗照射从所获得的利益来衡量必须具有正常理由,既达到诊断或治疗的目的,又要把照射限制到可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2 核医学辐射的特点

对病人主要是内辐射(即放射性核素进入人体内产生的照射),对医务人员主要是外照射(即放射性核素从人体外发射的射线对人体的照射),但管理不当也可产生内照射,在防护中也存在重视外照射,而轻视内照射的问题。

由于放射性药物在体内的特殊分布,病人全身受照剂量小,个别器官、组织受照剂量高。

3 产生核医学辐射的危害的因素

3.1 医学辐射安全文化教育不足大多医生不会忽视与医学辐射暴露相关的危险,有些医生非常清楚放射安全的内容,在成像时考虑到了相关情况;但有些医生则不会这样,同时未接受过相关的辐射暴露训练,在为病人进行成像检查时并不常规考虑这些因素。如医生在给病人进行放射性检查或治疗时,未能满足病人“辐射有害”的知情权。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薄弱,对检查部位之外的正常器官未作防护措施。

3.2 患者对辐射危害的认识不足大多数病人在成像检查时不知道辐射剂量和长期的危险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病人进行普通心脏成像检查其中有明显的辐射暴露时,他们对相应的危险性所知甚少。因此,医生对病人的辐射安全负有责任,需对病人进行辐射知识教育,使病人对自身的健康有更多的知晓。

3.3 核医学也存在一些辐射防护问题许多年来,已经有了关于公众或家庭成员照射的标准(限值或约束值)。接受放射性核素治疗患者在离开医院时,这是特别重要的。在许多国家,有关规定和提出的限值差异大得惊人。一些欧洲国家要求患者住几天院,但是在其他欧洲国家不要求患者住院。这就导致了有些人所称的“核治疗旅游”,患者到限制少的国家进行治疗。在美国,大多数不愿合作的患者根本不住院。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很明显,并不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是使用了极度保守的模式以及社会对辐射效应的误解,还不如使用实际测量表明与标准的一致。辐射肿瘤学也有同样的问题,尽管有足够多的标准,但是仍有辐射治疗事故继续发生,而导致患者死亡。

4 核医学辐射的防护

4.1 内照射的防护

4.1.1 病区环境的防护核素治疗由于剂量大,病人在医院停留时间长,明显增加了病房周围外照射剂量率,为了减少来自核素治疗后患者的照射,需在隔离病房留观48 h并在床边设置屏蔽,同时嘱病人多饮水多排尿,减少膀胱及其周围器官、性腺的吸收剂量;病人有专用候诊室,注射药物后禁止在高活性区逗留,造成不必要的辐射。

4.1.2 治疗中的安全防护治疗所给予的放射性剂量在满足医疗要求的同时减少到最低限度;在进行一系列检查时应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次序,检查时不过分强调低放射性活度而造成重复检查。

4.2 外照射的防护

防辐射措施第7篇

“2号反应堆外壳在爆炸中严重受损”,“4号反应堆起火,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城门失火,作为日本近邻的中国能否幸免于难?

盐价哄抬,疯狂抢盐―面对这场世界性的灾难,如何理智应对、有效防护,而不盲目跟风呢?

福岛核辐射对我们的影响有多大?

尽管核辐射对人体的伤害巨大,但其造成的损害却取决于暴露于辐射中的时间及辐射强度。福岛核事故中已有放射性物质释放,但并未达到如此高的辐射水平,且辐射峰值也不会持久,迄今日本的最高辐射水平为3号堆于3月15日上午所记录到的400mSv。3月30日,在我国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宁夏部分地区空气中监测到来自日本核事故释放出的极微量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但随着与辐射中心的距离的增加,辐射强度也会逐渐衰减至不影响人体的程度。据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的数据,截止至3月30日15时,全国省会城市和部分地级市辐射水平均在天然本地水平的范围内,我国环境辐射水平未受到日本核电事故的影响。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通报的最新信息分析,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情况趋于稳定,周围环境放射性水平呈继续下降趋势。

如图表所示,图中橙色曲线代表监测值,蓝色柱体代表天然本底水平,绿色曲线均在蓝色柱体范围内。监测结果表明日本核电事故未对我国环境及境内公众健康产生影响。

“未雨绸缪”并非最好的选择,聪明的做法应是密切关注国家辐射监测网络的数据,一旦超标再采取相应措施。

遭遇核辐射时的正确防护

尽管目前核辐射的魔爪并未伸向中国,但为了能在突发核事故中沉着应对,了解一下如何应对核辐射,着实很有必要。

一、 早期防护措施:

早期是指核辐射事件发生后的1-2天内,此期可采用的防护措施有:

1.隐蔽:隐蔽指停留或进入室内,关闭门窗及通风系统。在突发事件的早期和中期,隐蔽是主要防护措施之一,铅板、钢板或墙壁都能有效挡住或降低照射强度,大多数建筑物可使建筑物内的人员吸入剂量降低一半,但值得注意的是,隐蔽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天,这是因为隐蔽一段时间至烟尘通过后,室内空气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会上升,此时通风显得非常重要,可使室内空气中放射性浓度降低至室外较清洁的水平。

2.呼吸道防护:进入空气被放射性物质污染严重的地区时,要对五官严防死守。用湿毛巾、布块等捂住口鼻,可使吸入放射性物质剂量减少约90%。

3.体表防护:可利用各种日常服装,包括眼镜、帽子、围巾、雨衣、手套、靴子等,以减少体表放射性污染。

4.受到或可疑受到放射性污染后的补救措施:应立即清除污染,最好的方法是用温水淋浴,并将受污染的衣服、鞋、帽等脱下,密封于塑料袋中,放在远离生物的安全之处,直到以后有时间再进行监测或处理。

5.放射性散布事件的应对:出现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空气流时,切忌不能迎着风,也不能顺着风跑,应尽量往风向的侧面躲,并迅速进入建筑物内隐蔽。如果下雨,则应在第一个24小时内呆在室内,并关闭门窗。

6.服用稳定性碘(碘化钾):事故发生前或在遭受核辐射后立即服用碘化钾可使甲状腺的碘含量达到饱和,以避免其对放射性碘的吸收。但是,碘片的服用需要在相关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随意服用可能导致碘超标,造成甲状腺肿大等疾病。而含碘量较低的药物,对防辐射并无作用。涂碘酒防辐射的做法则是无稽之谈,碘必须内服才能在甲状腺中富集,否则毫无作用。中国疾控中心也对服碘发表了声明:碘片的服用要根据政府的指示,只有政府在评估事故状态以后才能决定是否需要服用碘片。不能仅凭个人主观臆断或因恐惧而擅自服用。

7.防止食入受污染的食物或水:环境中的放射性物质会沉积在食物表面,使其带有放射性。但包装严密(如罐装、塑料袋封装等)的食物则不会受到核污染。

8.撤离:若事故严重,需要居民撤离污染区,应听从有关部门的命令,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中期防护措施:

中期是指事件得到控制后几天到几个月的时间,此期的主要特点是不可控制的大气释放已停止,但已有大量放射性物质沉积于地面。因此,主要的辐射来源于沉积于地面的放射性物质造成的外照射,以及食入污染食品后的内照射。此时,对个人而言除了可考虑中止呼吸道防护外,其他的早期防护措施可继续采取,但在食物及饮水方面还应提高警惕,因为到核事故中后期,放射性物质沉积于土壤、水源(河流、海水等)中,并进入生长在其中的生物(植物、牲畜、水生生物)体内,因此,应控制进出口通路,对辐射超标地区的食物进行严格检疫,当其放射性浓度超标时则应禁止或限制食用。

此外,由于重大灾难易引起人们的恐惧心理,尤其是那些直接卷入灾难或丧亲、财产损失的幸存者,更易产生心理障碍,因此,应对他们进行及时的心理指导,为其安排心理治疗。

三、晚期防护措施:

防辐射措施第8篇

关键词:X射线检测装置 环境影响评价 辐射防护

中图分类号:X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7(a)-0046-04

Environment Impact Assessment for X-ray Detection Device in an Enterprise

Li Yuan

(Suzhou Nuclear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 Suzhou Jiangsu,215004,China)

Abstract:For a company X-ray detection device radiation environment impact assessment, calculating the detection device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shield parameters surrounding radiation dose rate, predict the radiation impact in greatest conditions on radiation workers and the public. Evaluation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X-ray detection device protective equipment fulfil the requirements of radiation protection, professionals and the public annual effective doses were lower than the corresponding dose constraint value, enterprise radiation safety management instruction to meet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Key Words:X-ray detect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Radiation protection

某企业新增1台X射线检测装置,用于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无损检测。其最大管电压为160 kV,最大管电流为3 mA,主射线方向固定朝向右侧壁。依据相关规定该X射线检测装置在正式运行前须对辐射防护设施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1 项目概况

1.1 设备概况

新增1台X射线检测装置安置在厂房X-RAY室,其最大管电压为160 kV,最大管电流为3 mA,具体情况见表1。

1.2 周围环境

X-RAY室位于厂房西北侧,厂房共二层,无地下建筑。X-RAY室北侧和西侧均为工具间,南侧为化学实验室,东侧为操作车间,二层为办公区。周围50 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学校和医院等敏感点。

2 评价标准

2.1 人员年受照剂量管理目标

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 mSv,公众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25 mSv。我们取限值的1/4作为个人剂量约束值,即职业人员5 mSv/a,公众0.25 mSv/a[1]。

2.2 环境剂量率限值

X射线检测装置(铅房)四周、顶部和防护门外30 cm处,检测装置周围公众居留等区域辐射剂量率不超过2.5 μSv/h[2]。

3 工程分析

3.1 设备参数和运行工况

X射线检测装置内置1个X射线发生器,额定管电压为160 kV,额定管电流为3 mA。设备运行时保持功率恒定,出束时管电压达到最大160 kV时,管电流可调0~3 mA。设备正常运行后年开机时间不超过600 h,每周开机时间不超过10 h(每天2 h)。企业配备4名辐射工作人员,实行双班运行,年辐射工作时间按300 h计算。

1 600 mm(宽)×2 100 mm(高);分体式控制台尺寸为1 200 mm(长)×1 200 mm(宽)×1 800 mm(高);X射线主射线方向固定朝向右侧壁。

检测装置的操作台位于铅房一侧,通过电缆与检测装置铅房相连。操作台与铅房距离约1 m(距X射线发生器约1.5 m)。

3.2 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

该项目X射线检测装置属于II类射线装置,非工作状态时不产生X射线,进行检测工作时接通设备高压,发射X射线。

X射线检测装置由铅房(包括铅房内部固定的X射线发生器及影像接受器、连接电缆等)、显示器、控制台等组成,利用金属材料对X射线吸收并成像的原理,采用X射线进行透照,并在设备外部连接的工业电视显示器上观察、分析被检测件的内部缺陷。

3.3 污染源项

该项目检测装置主要污染源为X射线发生器产生的X射线,除此之外还有X射线电离空气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辐射剂量率计算过程中需已知X射线输出量,通过查表得到160 kV管电压工况下主射线方向X射线输出量保守取28.7×6×104 μSv・m2/(mA・h)。同时得到距靶点1 m处X射线管组装体的泄露辐射剂量率为2.5×103 μSv/h[3]。

4 辐射安全与防护

4.1 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

企业将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以铅房边界作为控制区边界,以X-RAY室建筑边界作为监督区边界,管理措施如下。

控制区边界(铅房)采用门机联锁装置,设备上显著位置设置电离辐射标志,操作台顶部设置工作指示灯,检测期间任何人不能打开铅房防护门及检修门。人员进入检测室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合格的报警仪。

监督区边界加强X-RAY室入口管理,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标志,设置门锁,辐射工作人员经授权许可才能进入,禁止公众进入等管理措施。

企业对于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管理措施是合理可行的,可有效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4.2 辐射安全场所屏蔽设计方案

X射线检测装置位于独立的X-RAY室内,设备为自屏蔽的铅房结构,设备内部X射线出束方向固定朝向右侧壁(不可调)。铅房前、后侧壁,左侧壁、顶部铅板厚度均为6 mm,右侧壁铅板厚度为8 mm,底部铅板厚度为4 mm。上述厚度的铅板防护结构,能有效屏蔽和降低铅房四周、顶部的辐射水平。

4.3 辐射安全设施描述及评价

门机联锁:X射线检测装置(铅房)正面有1扇防护门,左侧面有一扇检修门,防护门和检修门均与X射线发生器设置门机联锁。防护门、检修门未完全关闭时,铅房内部X射线发生器不能接通高压出束。操作期间误打开防护门或检修门,可以立即实现X射线停止出束。

设备正面醒目位置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操作台顶部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设备出束期间工作指示灯亮。

设备操作台上安装急停开关。发生紧急状况时,按下急停开关,立即终止X射线出束。急停开关使用后,需复位后方可进行下一次检测工作。

X射线检测装置上述辐射安全设计,符合《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中有关安全联锁、工作指示灯、警示标志、急停开关等安全设施的要求。

5 环境影响分析

5.1 环境影响评价思路

该项目X射线检测装置额定管电压和管电流分别为160 kV和3 mA。对该新增的1台X射线检测装置进行理论计算。计算选取X射线检测装置最大工况条件(电压160 kV,电流3 mA)进行辐射环境水平和人员受照剂量的理论预测。

该项目检测装置射线方向固定朝向右侧壁,该方向作为主射线考虑,设备铅房(正面)前部、后侧壁、顶部和底部考虑泄露辐射及散射辐射防护,左侧壁考虑泄露辐射防护。

5.2 环境辐射水平预测

对各点位分别计算有用线束、散射辐射、泄露辐射可知,X射线检测装置在最大工况下运行,检测装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率在2×10-4~0.351 μSv/h之间,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中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 μSv/h要求。具体计算点位示意图及计算结果见图1和表2。

5.3 人员受照剂量预测评价

评价中所用的辐射剂量率数据,是依据该项目X射线检测装置最大工况下,X射线检测装置周围30 cm处辐射水平预测值。

估算模式:P=D×T×W×10-3,式中,P为年受照剂量,mSv/a;D为辐射剂量率,μSv/h;T为居留因子,无量纲;W为年受照时间,h。

估算结果表明X射线检测装置运行后,预计职业人员年最大受照剂量为0.026 mSv/a,公众年最大受照剂量为0.009 mSv/a,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个人年有效受照剂量(职业人员20 mSv/a,公众1 mSv/a)的要求,并低于该项目剂量约束值:职业人员5 mSv/a,公众0.25 mSv/a。具体估算结果见表3。

5.4 其他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X射线装置设备每天累积开机时间不超过2 h,连续开机时间较短,单次检测开机在10 min以内,臭氧和氮氧化物废气产量很小。设备为整体封闭式铅房结构,检测结束后打开防护门,通过检测室自然通风排放,臭氧50 min后自动降解为氧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 辐射安全管理

6.1 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企业已建立了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配备1名专职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环保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负责企业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企业为该项目1台X射线检测装置配备4名辐射工作人员,双班运行,不兼职其他辐射工作。

6.2 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要健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检测方案等,并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企业已建立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职责”“维护与安全防护”“人员培训与健康管理”“台账管理”“岗位操作规程”“环境与人员剂量监测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

6.3 个人剂量和环境监测

企业开展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每3个月将个人剂量计收集后统一送有资质的单位检测。企业内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对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检测报告)统一管理,建立档案,长期保存至离岗30年。

企业每年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年度监测,定期将监测报告送交环保部门。企业每月用辐射巡检仪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自检,保存相关记录。设备出现故障维修后,委托开展环境检测达到国家标准后再次启用。

辐射工作人员每人均配备个人剂量计,工作时随身佩戴。X-RAY室配备2台有效的个人报警仪,当设备剂量率超出限值时,报警仪报警提醒工作人员采取紧急措施。

7 结语

企业新增的1台X射线检测装置在最大工况下,按职业人员年受照300 h,公众年受照600 h考虑,职业人员和公众的最大年受照剂量分别为0.026 mSv/a和0.009 mSv/a,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个人年有效受照剂量(职业人员20 mSv/a,公众1 mSv/a)的要求,并低于个人剂量约束限值(职业人员5 mSv/a,公众0.25 mSv/a)。检测装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率最大为0.351 μSv/h,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中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 μSv/h的要求。因此,在实施了辐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要求后,人员受照剂量和环境辐射剂量率处于较低的水平,从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 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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